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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相关的资讯

  • 因应《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保部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应《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案的要求,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详细解读。与审批制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不同,建设单位办理登记表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投入生产运营前。实行备案制改革,有利于把基层环保部门有限的行政力量集中到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提高管理效率。环保部门可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环境监管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同时,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如果发现相关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环境保护部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部令 第41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br/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1月16日 /p p br/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第三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p p   第四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p p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p p   第五条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p p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p p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p p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p p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p 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p p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p p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p p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p p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p p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证明。 /p p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p p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备案信息不公开。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 /p p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p p   (一)环境影响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p p   (二)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 /p p   (三)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 /p p   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p p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认定的事实,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p p   (一)构成行政违法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p p   (二)构成环境侵权的,依法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p p   (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p p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在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弄虚作假,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反承诺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p p   (一)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p p   (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p p   第二十一条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处理的建设单位,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法失信信息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2/ueattachment/143a89b1-8a69-41f3-b9b1-ef1cc956bbbf.doc"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a /p p br/ /p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p   为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聚焦在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上,从技术层面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替代2008版大气导则。 /p p   修订后的导则参考国际先进的大气质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以及我国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技术导则规范进行优化和调整,改进了评价等级判定方法、简化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内容和三级评价项目的评价内容,对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参数、计算方法和评价内容等方面都进行了细致、系统和规范的规定,增加了达标区和不达标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改进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大大提高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将对建设项目和规划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p p   修订后的导则同时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推广实施,规范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结论,满足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衔接的管理要求。 /p
  • 美国环保署审议双酚A的环境影响
    2010年3月29日,据华盛顿消息,美国环保署(EPA)宣布采取数项关于双酚A的潜在影响的活动。双酚A是一种广泛用于制造消费品和工业产品的产品。今天宣布的双酚A行动计划重点是双酚A对环境的影响,并预计将双酚A添加到EPA的关注和要求测试的化学品名单。   2010年1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关注双酚A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并开始研究如何减少双酚A对食品包装的潜在影响和减少其在食品包装中的暴露的方法。食品包装是人们接触双酚A最直接的方式,每年向环境中排放的双酚A都会超过100万镑。双酚A对试验中的动物造成生殖发育及内分泌系统方面的影响。   EPA的具体行动计划如下:   • 以其潜在的环境影响为基础,将双酚A添加到化学品关注名单。   • 要求双酚 A在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的浓度的信息,以确定双酚A是否达到潜在关注标准。   • 要求制造商提供测试数据以协助环保局评估双酚A可能造成的后果,包括对生长、繁殖和水生有机体和野生动植物的发展的长期影响。   • 使用EPA环境设计计划,寻找降低不必要的暴露的方法,包括评估代用品,虽然还要进行额外的研究。   • 通过非食品包装用途的暴露,持续评估其对儿童和其他人口的潜在影响
  • 食品流变学:对环境的影响
    p    strong 什么是流变学? /strong /p p   流变学是物理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物质在液体状态下的流动,或研究软固体在塑性流动中的反应。食品流变学关注的是食品在严格规定的条件下的稠度、流动度和其他机械性能,以帮助我们了解食品可以储存或保持稳定的时间以及产品的质地。改变流变学变量有助于微调食物的感知方式,甚至有助于改善食物在口中的感觉和风味的释放。 /p p    strong 食品流变学的需要 /strong /p p   食物结构复杂,是一种在单一质量内具有不同性质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物。质地通常是决定产品是否被消费者接受的因素 例如,这可能是它的延展性或产品的乳脂性。根据食品的流变状态(固体、凝胶、液体或乳状液)和相关的流变行为对其进行分类,并可测量其流变特性。这些特性会影响食品加工厂的设计、保质期以及吸引消费者的感官特性。流变性被视为一种功能特性,在整个生产链中,直到消耗和消化的那一刻都是重要的。 /p p   人们对人类健康和饮食的兴趣增加,意味着水果和蔬菜因其营养特性而需求量很大。这些功能性食品富含多酚和类胡萝卜素,可以预防某些疾病,还有额外的心理益处。尽管对食品的分析成本高、耗时长,但对水果和蔬菜制品的产品开发和工业加工的研究仍在增长。 /p p   栽培的水果和蔬菜被加工成流体,如植物组织的食品悬浮液,如汤、酱汁和果泥,具有颗粒分数和连续的血清相,这是混合、混合、筛分和高压处理的结果。颗粒浓度、粒径和形态是决定植物组织悬浮液流变特性的关键结构要素,在加工过程中,每种悬浮液都会受到不同操作的影响。 /p p    strong 食品流变学的环境后果 /strong /p p   与此相结合的是消费者对更方便、更多样化的食品生产、更快的生产速度、更高的质量和更长的保质期、更健康、更美味的食品的需求——想想最喜欢的低脂肪食品吧。这导致了食品保存、巴氏杀菌、杀菌、烹调和干燥等方面的技术发展,取代了传统方法。 /p p   这种兴趣和消费需求的增加并不是没有环境影响的,而且这一次也并非都是坏事。与传统方法相比,一些工艺更节能,节约用水,减少排放。传统的加热方法依靠燃料燃烧或电阻加热在产品外部产生热量。热量通过传导和对流传递到产品上,但这些方法容易受到设备表面热量损失的影响,需要高温才能确保彻底加热。 /p p   有些问题可以通过控制和监控系统以及食品加工厂设备的巧妙设计来解决,但这一行业需要更好的技术。这可能包括电磁技术,以部分取代已确立的保存工艺或欧姆和介电加热,这是有希望替代传统热处理方法。这种体积形式的加热可以看到食物中直接产生的热能,因此有助于减少过多的烹调时间,同时提高能量和热效率。 /p p    strong 结论 /strong /p p   新的热技术和非热技术可以生产高质量的产品,提高加热效率,从而节约能源。这些工艺通常更清洁、环保,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比传统工艺小。 /p p   这些新的加工技术正吸引着食品加工商的注意,因为这将使他们能够以减少环境足迹和降低加工成本的方式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p p    strong 背景资料 /strong br/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84.html" target=" _self" 流变仪 /a ,即用于测定聚合物熔体,聚合物溶液、悬浮液、乳液、涂料、油墨和食品等流变性质的仪器,分为旋转流变仪、毛细管流变仪、转矩流变仪和界面流变仪。 /p p br/ /p
  • 场地环境对电镜的这些影响,你真的知道吗?
    北京,一列地铁4号线列车在13.5米深的地下呼啸而过,而100米开外北京大学某学院的大楼里,一台电子显微镜内“仿佛刮起了一阵飓风”。 用肉眼看,似乎这台电子显微镜的金属镜筒安安稳稳地静立在桌子上,但在镜筒内由于地铁开过产生的震动和磁场影响,样品相对电子束的位置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观察显示屏上的图像,发现似乎长出了“毛刺”,原来纤毫毕现的纳米级分辨率图像已变得模糊不清。 据了解,在北大校园内,因地铁运行受到影响的精密仪器,远不止这台价值数百万元的电子显微镜。4号线开通时,北大有价值11亿元的精密仪器,其中4亿元的仪器受到了影响。除了北大,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首都医科大学等也都面临过类似问题。 未受振动(左)和受到振动(右)影响的扫描电镜图像对比 现如今,大量的科学研究和高端工业分析都离不开精密仪器和设备,精密仪器被称为是“科学研究的先行官、工业生产的倍增器”。但越精密的仪器对场地环境的要求越严格,仪器在不符合要求的场地下运行导致无法获得有用的实验数据甚至出现运行异常,这已经不是新鲜事了。精密仪器在合格的场地环境下运行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为科研工作提供助力。 电子显微镜是最重要的微观观测工具,分辨率可达零点几个纳米,是非常精密的科学仪器设备,应用十分广泛。而电子显微镜对于场地环境的要求主要是在震动、磁场和噪音等方面,这些指标在设备安装前,都需要由厂家的工程师携带专业的场地量测工具前往客户现场进行测量,判断场地是否合格并给出测量报告。如果不合格,则必须更换场地或是对场地进行整改。 一台超高分辨的扫描电子显微镜 此外,电子显微镜对于场地环境还有一些分析仪器通用的要求,例如实验室的温度和湿度(温度过高、过低,或波动剧烈都会导致仪器运行异常)、独立电源和独立地线(这两个是电干扰的主要来源)等。 下面我们就把场地环境对电镜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一一进行详细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有效防范。 震动的影响对于电镜来说,外界震动会造成在电子束下落过程中,样品相对电子束发生位移,从而使得电子束轰击位置出现错位,电镜图像上会出现锯齿或抖动。由于电子显微镜观测倍率高,微小的震动也会影响使用。 由于震动影响,电镜图像上出现锯齿 因此,电镜都内置了减振装置,使得镜筒、样品室不与地面硬性相连。根据减振方式的不同,减振装置可以分为被动式减振和主动式减振两种。主动式减振对于常见的低频震动减除效果优于被动式减振,所以高端电子显微镜一般会配置主动减振。如果外界震动过强,即使配置了减振装置,也无法完全消除环境震动对于电镜的影响。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需要尽量符合以下条件以保证振动环境满足安装要求:1. 实验室设在没有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一楼;2. 场地不靠近车流频繁的马路;3. 附近没有安装类似拉伸试验机等设备。 磁干扰的影响磁干扰是指由电场、磁场及射频等产生的辐射信号源,对仪器设备尤其是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而言,会产生不利影响。磁场产生的原因很多,手机的基站、实验室内布线不合理的电线、不合适的照明灯、附近其它的大型设备,甚至运行中的电梯都会产生磁场干扰,而这些都是我们要尽力避免的。如果电子显微镜安装在有强杂散磁场的环境中,电子束将被该磁场强制抖动,引起成像时异常的放大、收缩、扭曲、飘移或针状噪声。 因此,在电镜设计中,为避免电源的干扰,捕捉图像的扫描模式与电源频率同步,尽可能减小了同步磁场产生的干扰。当有与电源频率同步的杂散磁场(交流磁场)超标时,引起的干扰通常表现为图像的扭曲、膨胀或者收缩,如图1。 图1:图像异常放大、收缩(左)图像扭曲失真(右) 当有与电源频率不同步的杂散磁场(例如直流磁场)存在时,引起的干扰通常表现为图像的漂移或为针状噪声,如图2。 图2:干扰的图像(左)直流磁场的变化(右) 磁场超标情况下拍摄的SEM图像 地线的影响精密的分析仪器基本都要求独立地线,如果不接地线或者没有独立地线都有可能导致电干扰,使得分析结果异常。对于电镜而言,一般表现为图像上出现毛刺。 未接地线对SEM图像的影响 这里有一个判断干扰类型的小窍门:电干扰和振动干扰对图像的影响极为相似,通常无法直观分辨。但可以通过改变工作距离(WD)的方式来进行判断,如果干扰幅度跟随工作距离变化而变化,则是振动干扰,如果未发生不变化,则是电干扰。 噪音的影响超出仪器允许强度的噪音,无论是低频或是高频,声波(空气的扰动)都会对电子显微镜的电子镜筒产生扰动,从而改变电子束位置,导致图像的异常,影响设备使用。因此,如果测试环境附近有任何可能的声源干扰,均需要使用专门的设备测试噪音。如果噪音超标,则需要通过隔离或者降噪设备来消除噪音。 对于如电子显微镜类的高端精密仪器,场地环境造成的影响尤如“蝴蝶效应”。有学者认为,由于环境影响造成的巨大浪费,“花100万美元买回来的仪器,只能当10万美元的用”。许多仪器的使用者并不知晓,场地环境会对仪器的使用和性能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但是电子显微镜等精密仪器对于环境的敏感度是人体的成百上千倍,我们看不到、感受不到的事物也许正在影响、改变着我们,我们必须加以重视。
  • 利用光谱技术分析纳米材料环境影响取得进展
    2020年4月1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官网发布“纳米材料环境转化过程对生态毒性影响及机制研究取得进展”。近期,中科院合肥研究院技术生物所黄青课题组以水生生态系统初级生产者藻类为受试对象,应用光谱技术对纳米氧化锌在含磷水体中的转化过程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阐明了环境物质转化过程对小球藻毒性效应影响及其机制。相关成果已被英国皇家化学会期刊Environmental Science: nano接收发表。 随着纳米科技迅速发展,纳米材料对环境和生物潜在影响日益受到关注。纳米毒理学研究表明,环境过程对纳米材料毒性效应影响显著,使其毒性区别于原始状态纳米材料,但环境转化过程对毒性效应影响规律尚待阐明,这对纳米材料环境安全性评价非常重要。 研究人员利用拉曼光谱和XRD等光谱手段,发现随水体中磷含量的增加,纳米氧化锌先部分转变成晶体状磷酸锌,再转变成无定型磷酸锌。毒性效应检测结果表明,原始状态纳米氧化锌的毒性主要源自其释放的锌离子;在含磷水体中,纳米氧化锌发生物理化学转变,生成了低毒性的磷酸锌,使其毒性显著区别与原始状态的纳米氧化锌。此外,结合光合作用相关基因表达分析,研究人员揭示了纳米氧化锌物态变化对藻类光合作用产生影响,是纳米毒性效应差异的重要原因。 研究结果为利用光谱技术分析纳米材料环境转化的理化过程,阐明环境转化过程对毒性效应的影响及机制,以及合理评价纳米材料在真实环境水体中生态安全性提供了理论和实验基础。  该研究受到国家重大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的资助。光谱分析技术由于每种原子都有自己的特征谱线,因此可以根据光谱来鉴别物质和确定它的化学组成.这种方法叫做光谱分析.做光谱分析时,可以利用发射光谱,也可以利用吸收光谱.这种方法的优点是非常灵敏而且迅速.某种元素在物质中的含量达10^-10(10的负10次方)克,就可以从光谱中发现它的特征谱线,因而能够把它检查出来.光谱分析在科学技术中有广泛的应用.光谱技术根据物质的光谱来鉴别物质及确定它的化学组成和相对含量的方法叫光谱分析.其优点是灵敏,迅速.根据分析原理光谱分析可分为发射光谱分析与吸收光谱分析二种;根据被测成分的形态可分为原子光谱分析与分子光谱分析。光谱分析的被测成分是原子的称为原子光谱,被测成分是分子的则称为分子光谱。按波长区域不同,光谱可分为红外光谱、可见光谱和紫外光谱;按产生的本质不同,可分为原子光谱、分子光谱;按产生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发射光谱、吸收光谱和散射光谱;按光谱表观形态不同,可分为线光谱、带光谱和连续光谱。现代光谱分析仪器有原子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等。
  • 剖析节能灯和LED对资源的影响及对环境的毒害
    为了履行《美国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U.S. 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和《欧盟生态化设计指令》(EU Ecodesign Directive),人工照明系统从白炽灯过渡到节能灯(CFL)和LED,这是为了节省能源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传统的白炽灯泡相比,节能灯(CFL,Compact fluorescent lamp)与发光二极管(LED)等新型灯泡可节省70~85%的能源消耗,使用寿命也大大增加,因而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巨大节能潜力的技术,然而,这些新型灯泡比传统灯泡的设计要复杂得多,具有潜在的环境不利影响,甚至与消费类电子设备相当。CFL和LED组件中含更多的金属。这些组件有不确定性的潜在环境影响,当到达其工作寿命需要废弃时,是否需要作出特别的规定呢?Seong-Rin Lim等在本月出版的“环境科学与技术”(Environ. Sci. Technol.)上发表了一篇文章“LED的潜在环境影响:是金属资源,还是有毒的危险废弃物”(Potential 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Light-Emitting Diodes (LEDs): Metallic Resources, Toxicity, and Hazardous Waste Classification)。他们综合三种类型灯泡(普通白炽灯、LED和节能灯)在许多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环境与资源方面的评价。   节能灯要消耗更多的锑、铜(主要是用于线圈和印刷线路板)、铁、铅(印刷线路板和焊料)、汞(螺旋式节能灯)、磷、钇(荧光)和锌(防护性涂层钢)。LED灯泡需要更多的铝(散热片)、锑(LED芯片)、钡、铬(不锈钢)、铜(线圈)、镓(LED芯片)、金(LED线)、铁、铅(印刷线路板)、磷、银(反光涂层)和锌(保护层)。白炽灯泡只有钨(灯丝)和镍。回收利用节能灯和LED灯中的金属是非常有必要的,如铜估计有26%的岩石圈储量已经用于永久使用状态或者废弃掉。对节能灯和LED灯泡的废弃物管理政策应包括制造商对废弃灯泡的回收系统或“抵押返还”(deposit-refund)制度。此外,在产品上标示其潜在的危险性,让其放入正确的垃圾分类和回收系统中,避免将其丢到常规的生活垃圾中。环境设计项目(Design for the Environment Program,DfE)是美国环保署1992年开发的一个项目,致力于防止污染以及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污染风险。DfE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环境质量问题,从材料管理一直贯穿到回收和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DfE项目提供有关更安全的电子设备、更安全的阻燃剂、更安全的化学配方以及最佳环境实践。DfE采用多种设计方法,试图减少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服务环节(整个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影响。补贴灯泡产品的回收,倒是可以激励制造商执行DfE程序,这样也节省资源消耗,通过减少产品中的金属含量消除了不良影响。   废弃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是美国环保局的一种测试方法,包括总阈值限制浓度(TTLC)和可溶性阈值限制浓度(STLC),旨在模拟垃圾填埋场中通过水溶出而进入地下水的过程。TTLC分析可首先确定样品中各目标分析物的总浓度。当任何目标分析物超过TTLC的限制时,这个废弃物就可被归为危险废弃物,不需进一步的测试。如果TTLC没有超出限制,其结果就用于确定STLC或废料提取试验(WET)是否必要。Calscience环境实验室还需要用鱼进行生物测定(96小时半致死浓度)。   经过上述测试发现,由于LED灯泡需要金、银、锑、铜,所以在资源消耗上比白炽灯高2个数量级,比节能灯高2-5倍高。对节能灯来说,在资源消耗上有重要影响的物质是铜。银和金是稀贵金属,在欧盟锑也列为存在资源危机的材料。虽然在美国铜还没有达到危机的程度,但在节能灯和LED中,铜的用量非常高,是其他金属材料的1-6个数量级,发展下去也令人担忧。LED灯泡中金属含量最多的是铝、钡、铬、镓,它们并会不明显导致总资源的消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考虑供应风险上,虽然镓在全球的储量估计相当大,但仍被认为是一种可能面临危机的材料,因为镓只是作为处理铝土矿和锌矿石的副产品而获取。相反,钇、钆和铈虽然也属于稀土元素,但不太会成为危机材,因为钇、铈在全球还算储量丰富,钆的用量非常少。   如果LED和节能灯以目前的速度持续地取代白炽灯泡,就会产生相当大的资源消耗,因为金、银、锑、铜的资源供应是不足的。由于金具有低电热阻抗,主要用于连接LED芯片中电极的导线。银作为LED中优良的反光涂层材料。锑是LED芯片的核心材料。铜是用于LED和节能灯中的线圈为和印刷电路板。因此,在DfE中,这些辅助的组件(非发光技术本身)是有希望进行改造和革新的,以减少其金属含量,正如在信息和通信产业,光纤电缆取代铜电缆一样。附加的例子在实际产品的成功的DfE可以发现在美国EPA DfE网站。除了改造组件技术,回收技术和管理策略也应该跟进,确保在LED和节能灯中回收的贵重金属能进入再循环。   在现有的美国联邦与加州州政府的法规中,通过应用基于生命周期影响和基于危害的评价方法,评估这些灯泡产品是否可归为危险废弃物。基于生命周期影响的方法,与常规的生命周期评估(LCA)是不同的,它是要量化LCA中元素的毒性潜力。节能灯和LED灯都可归为危险废弃物,因为可流失的铅已经极度过量了(分别为132 mg/L与44mg/L,而安全标准规定为5)和高含量的铜(111 000mg/kg和31600mg/kg,而安全标准规定为2500)、铅(CFL灯泡为3860mg/kg,安全标准规定为1000)和锌(CFL灯泡为34500mg/kg,安全标准规定为5000),而白炽灯泡是不危险的。注意,CFL灯泡的结果中,没有考虑灯泡汞蒸气,实验样品制备过程中没有进行捕获)。与白炽灯相比,节能灯和LED灯具有较高的导致资源枯竭和毒性的潜力,主要是由于它们具有较高的铝、铜、金、铅、银和锌。   LED具有最高的毒性潜力,主要是由于含铜和铝,节能灯次之,因为主要金属是铜。这些结果与潜在毒性指标(Toxic Potential Indicator,TPI)的结果有所不同。TPI的结果表明,节能灯具有最高的毒性可能主要是由于其中含锌和铜,其次才是含铜的LED。白炽灯泡含铝、铜、镍,但量很低,毒性潜力小。节能灯的具有最高的人类毒性和生态毒性潜力,LED次之。节能灯的人类毒性和生态毒性分别比LED高2.5倍和1.3倍,是白炽灯的2个数量级。考察灯泡中各金属元素对人类毒性和生态毒性的相对贡献,锌和铜是最高的,分别占89-98%和74-89%。   综合来说,节能灯和LED灯的环境潜在影响分别高于白炽灯3-26倍和2-3倍。目前的节能灯和LED灯泡技术需要进一步发展,降低整体资源消耗和毒性潜力。权衡收益与成本的综合评估认为,从DfE生命周期角度证明寻找替代材料是很有必要,尽量减少铝、铜、金、铅、银、锌的使用。另一种方法是开发寿命更长的节能灯和LED灯泡,可减少新的资源的使用和废弃物数量。因此,在照明产品开发中,要遵循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政策,除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还应该重点开发一些在不影响他们的性能和寿命的前提下,减少危险和稀有金属含量的技术。而从资源回收角度来讲,灯泡中的一些金属其实又是非常有限的。因此,迫切需要适当的废弃物管理措施,或者通过革新技术减少毒性物质、金属的含量,或者延长灯泡寿命。
  • 生态环境部发布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p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了修改。近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的背景是什么? /p p   答: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生态环境领域是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建议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决定,并于当日公布施行。 /p p   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环评技术校核等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放开事前准入的条件逐步成熟,此次修法标志着环评资质管理的改革瓜熟蒂落。 /p p   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再强制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建设单位既可以可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如果自身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也可以自行编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也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环境生态领域要紧跟时代潮流,遵从“放管服”改革。修改后的环评法有利于激发市场,减轻企业负担。) /p p   问:我们注意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将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由环评机构改为建设单位,怎样看待这一调整? /p p   答: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 /p p   长期以来,环评机构作为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造成建设单位只重视环评审批,不关心环评内容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落实“三同时”等违规问题屡有发生。 /p p   为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按照谁获益谁担责的原则,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p p   这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把环评文件的编制、相应生态环保对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放在心上,从被动“要我做”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做”,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也有利于建设单位从环评编制质量方面择优选择技术单位,逐步淘汰那些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的技术单位,净化和规范环评从业市场。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建设单位只看重审批是环评乱象屡禁不止的间接因素。故将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从而加强建设单位对环评内容的把控,以及有利于技术单位优胜劣汰。) /p p   问:环评资质取消后,是不是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了,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监管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p p   答: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前置准入审批,并不意味着不管,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赋予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管武器,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p p   一是大幅强化法律责任,实施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 对技术单位罚款额度由1至3倍提高到3至5倍,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 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p p   二是提高了有关考核和处罚的可操作性,从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标准更明确,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 /p p   三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明确要求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p p   四是实施信用管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依法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这样将产生联合惩戒的强大威慑力。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环评资质取消后,惩罚力度反而加大,考核和处罚标准更加细化,有关部门要对环评文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编制单位及人员的违法信息要向全国人民展示。) /p p   问:下一步,在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和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p p   答:为确保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我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p p   一是新近印发了《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过渡期的相关要求作出暂行规定。 /p p   主要是明确停止执行原有的资质管理办法,依法不再受理资质申请和办理资质审查相关事项 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人员在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对“脱钩改制”单位明确不走“回头路”,暂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明确原有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原则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并对环评文件编制过程进行了规范。 /p p   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p p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p p   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 /p p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我部正在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监管办法和能力建设指南等配套文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文件正式印发前,为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p p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停止执行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即行废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我部已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事项不再继续审查 我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已接收申报材料但尚未核发登记编号的,不再核发。 /p p   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建设单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暂应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以下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p p   (一)由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二)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三)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 /p p   (四)前三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暂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p p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内容和格式见附件。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在情况表相应位置盖章或签字。 /p p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p p   六、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委托一个技术单位主持编制,其与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收费,应当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p p   七、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及时存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应当建立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但不局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审核及控制记录 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科学试验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试验报告等应一并存档。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双方还应分别将委托合同存档。 /p p   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2018年12月29日前,依据36号令对有关单位或人员已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和三年内不得作为编制主持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决定,但相应期限未满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执行。 /p p   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的考核,并适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要求建设单位改正或补正后受理 对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对编制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以及未满第八条规定的相应期限的,应记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 对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不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p
  • 重点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温室气体在行动!
    引言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行业为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 试点地区和行业名单评价因子:本次试点主要开展建设项目二氧化碳(CO2)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开展以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岛津温室气体气相色谱仪解决方案 全新“睡眠模式”,节能减排 岛津专为旗舰级气相色谱仪Nexis GC-2030开发了“睡眠模式”来降低功耗实现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这一愿景,在不使用GC时,可通过切换至睡眠模式降低功耗(与传统机型相比可降低60%),按下唤醒按钮可立即恢复到待机状态,并开始设置。 同等的消耗,得到高效的成果 方案设计● 一条流路可完成CO2、CH4、N2O组分测量,同时可增加流路,扩展定制的分析仪配置可满足不同的监测要求。例如扩展第二条流路分析O2、N2/详细烃类/硫化物分析等。● 通过分析方案设计及应用可确保以最佳性能分析 ppm 级的温室气体。● 配备用于温室气体分析的色谱柱、消耗品、校准/校验样品和分析方法。 优势● 10分钟内可完成CH4、CO2、N2O温室气体组分分析。● 十通阀放空H2O及其他重组分,增强系统稳定性和色谱柱寿命。● 永久性气体组分通过甲烷转化炉由FID检测,O2不进入ECD,保护镍源。● ECD检测器确保对痕量 N2O 的检测,也可扩展对SF6的检测。● 用户必须配备氩甲烷尾吹气(Ar 95%,CH4 5%)。 流路图 十通阀阀进样,样品通过预柱预分离,十通阀反吹水及其它重组分。其余组分通过MC-1柱子,CH4,CO2通过甲烷转化炉由FID检测,N2O,SF6进入ECD检测。 色谱图FID通道:CH4,CO2ECD通道:N2O, SF6 岛津温室气体气相色谱质谱仪解决方案 岛津全新单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以强劲的性能优势,智能化的分析软件,专属性的数据库和多种分析系统,可以开展氢氟碳化物(HFCs)、六氟化硫(SF6)、全氟碳化物(PFCs)分析方法的研究工作。 集成高灵敏度和低实验成本通过搭载全新高速度大容量涡轮分子泵,可保证在多种复杂条件下均能实现良好的GC状态和高灵敏度的检测。提升氦气、氢气、以及氮气作为载气时的仪器性能,降低实验室运行成本。高灵敏度和快速分析可缩短实验时间,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1,3-二氯苯(载气氦气)1,3-二氯苯(载气氮气) 智能化多组分同步分析显著提升分析效率GCMS Insight 软件包可显著提升多组分化合物同步分析的灵敏度和分析效率。利用Smart SIM数据库自动生成适合的SIM参数,即使同步分析多种化合物亦可获得高灵敏度。同时,软件LabSolutions Insight可缩短数据分析时间,加速实际样品审核。 多种定制前沿分析系统立足于未来实验室科技可根据用户的实际分析需求,量身定制专属性的分析系统。例如,根据分析样品的物理属性以及目标物的含量定制更合适的进样系统,利用快速扫描技术配合全二维色谱分离系统等。
  • Intertek收购欧洲环境影响解决方案专家RDC环境公司
    近日,天祥(intertek)宣布其收购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RDC环境公司。RDC环境公司专注于为消费产品生产公司提供环境影响检测、生命周期分析(LCA)、碳足迹、生态标签、温室气体清单和能源审计,以及为私人和公共企业提供水和废物管理项目。   RDC环境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Bernard de Caevel和Michael Ooms管理。近20年来,在欧洲一直是公认的为企业的产品、原材料或包装提供环境影响解决方案的领导者。RDC环境公司也开展公共机构的水足迹和环境分析。   随着收购RDC环境公司,Intertek将加强其在欧洲的影响力,为客户提供独特拥有全球网络数据的专业技术中心,可进行全球环境数据的收集和核实。   &ldquo 欧洲的市场正在增长,特别是法国正在考虑今后的环境标志立法和和对公司员工超过5000名的企业进行碳足迹分析。&rdquo RDC环境公司Bernard de Caevel说。   RDC环境公司已经研发了在线生命周期分析平台(LCA),称为即时LCA,允许非专业用户来衡量和比较不同的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并可以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直接收集他们的供应商的环境信息。   &ldquo 这个在线平台已经被许多客户用于获取一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有关键数据的访问。使用即时LCA软件,客户可以测量和点击查看不同环境对一个产品的影响,并创造尽可能多的环境情境,可使没有LCA专业知识的用户可以比较产品之间对环境的影响。RDC环境生命周期分析已得越来越多用户的肯定。我们想给他们带来一个简单的,用户友好的工具使得他们在符合国际标准的经营活动中使用。&rdquo RDC环境公司Michael Ooms说。
  • 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
    p   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职能整合运转的第一年。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要点》主要分6个部分,可以概括为“1431”一个统领、四项重点、三个保障、一个附件。 /p p   “一个统领”,是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环评和排污许可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任务部署。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上来,并落实到环评和排污许可工作全过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全国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会议,系统谋划、扎实推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环评“放管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大数据建设等工作。要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启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修改研究,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出台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加强法治保障,并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之间以及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 /p p   “四项重点”,一是全面推进“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宏观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稳步推进其他19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规划环评及政策环境影响论证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的通知,并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共享系统。 /p p   二是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管理核心制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完成磷肥、汽车、水处理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24个已核发行业清理整顿及分类处置工作,推动企业全覆盖。强化实施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许可证核发质量、执行报告报送、自行监测执行情况均是抽查重点。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并加快研究将固体废物、土壤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p p   三是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放管结合。生态环境部已经发布新的环评分级审批目录,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还将进一步优化分级审批管理。要鼓励环评管理能力、水平较高的地区开展环评改革综合试点、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试点,支持北京市、上海市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化环评改革。同时,注重放管结合,制定实施环评和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行动计划,针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长江经济带和环渤海地区等区域,针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分领域、有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石化化工、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并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技术复核,切实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予以曝光。 /p p   四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协调好保护与发展关系。出台煤化工、电镀等行业环评管理报告,研究制定长江经济带“三磷”、油气开采、煤炭等行业环评指导政策,落实七大标志性战役提出的禁止性、限制性产业环境准入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建立并动态调度国家层面2019年拟开工项目、地方重大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等3个台账,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加快审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也将研究制定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等管理规范。同时,《要点》要求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环评服务指导,要将贫困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批台账。 /p p   “三个保障”,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研究推进大数据应用。做好一网通办,推动实现环评、排污许可管理、登记表备案、自主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等信息共享。在初步建成全国固定污染源的环评许可统一数据库的基础上,实现宏观形势分析,并以“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p p   二是加快建立环评许可技术标准体系,指导文件编制和审批。2019年要完善“三线一单”编制技术体系,制修订《规划环评技术导则 总纲》、产业园区和流域综合规划环评技术导则、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制修订生态、声环境等环评技术导则,制定肥料制造、海洋油气开发等行业重大变动清单,制定汽车、陶瓷等污染源源强核算指南,出台畜禽养殖、家具制造等排污许可技术规范。 /p p   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系统加强行风建设进行专题部署,正风肃纪严防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增强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地方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支持力度,为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p p   一个附件,是考虑到2019年排污许可工作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要点》配套了《2019年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细化方案》作为附件,不仅细化明确了推进年度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部署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强化排污者责任,推进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强化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工作等5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而且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考核要求,强化任务落实。其中,重中之重是开展“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强化证后检查和监管执法,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多要素的“一证式”环境管理。 /p
  • 环评司解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为全面深入了解《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对《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200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确立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以下简称“2003版导则”)作为环评法配套规章之一,是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之后的第二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行业标准,在当时的背景和条件下,规范和指导了我国开发区区域环评。  为适应新形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环评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以下简称《总纲》)均进行了多次修订或修正。同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对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03版导则已不适应当前环境管理方式转变、环境管理要求及园区规划环评需求。为此,生态环境部启动了2003版导则的修订,并更名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以提高导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问:与“2003版导则”相比,《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修订后的《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技术性指导文件,较2003版导则,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兼顾技术标准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明确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最基本、最普适的技术规定,突出了对各类产业园区的指导性,对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以重点碳排放行业为主导等类型园区提出了差异化技术要求,强调了导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准确把握技术标准与法规、政策的关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衔接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新增简化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议,以及园区环境准入、园区碳减排等技术要求,并将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转化成技术要求,为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技术方法。  三是《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精准把控在环评技术导则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中的定位,纵向上承接《总纲》、“三线一单”要求,横向上与环境要素及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协调,着力解决技术标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传导、协调、衔接等关键问题。完善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技术标准体系构建,促进了各环评导则的协同发力。  问:《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重点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修订后《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主要包括前言,以及试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等15部分技术内容,与现行导则相比,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适应园区环境管理需求,扩大适用范围。鉴于当前产业园区类型繁多,各地管理实际情况各异,比如浙江的产业集聚区、上海和广东的工业地块等均比照园区管理,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修订后的《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扩大了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各类法定园区,即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园区、根据地方规定需要开展规划环评的其他各类产业园区可参照执行。  二是强调“协同联动”,优化评价技术路径。衔接《总纲》,针对《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承上启下的功能定位,把握“联”的思路,技术流程体现上下传导的架构衔接逻辑,向上衔接“三线一单”对园区的刚性约束,并融合至评价各环节;向下结合现状调查、影响预测评价结果,基于区域“三线一单”,细化园区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形成刚性约束和精准指导。评价中通过结果与评价过程的反馈,全程与规划编制部门互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及时调整、修正各阶段评价成果,形成闭环,保证评价结论的科学性。为区域、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系统衔接和协同管理,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的动态衔接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是深化环境污染防治,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核心。修订后的《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围绕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按摸清现状、找准问题,预测影响、明确趋势、提出对策,改善质量、跟踪监测、实施保障的技术路径展开。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通过调查、评价、溯源,厘清环境质量改善短板。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专题通过预测新增环境影响、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明确了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向。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专题从预防和治理两个维度协同推进,对园区既有环境问题及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基于优化调整后的规划方案,提出资源节约与碳减排、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对策、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四是突出园区特色,新增环境风险评价防控、强化基础设施评价优化等技术要求。对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的园区,按环境风险现状调查、预测与评价、风险防控的技术思路开展环境风险评价防控。重点关注环境风险物质、风险源及风险受体调查,各类突发性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影响,以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及与区域风险防控体系衔接为核心的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突出污染集中治理基本要求,基础设施关注类型扩展至污水集中处理、固废(含危废)集中处置、中水回用、集中供热(供冷)、余热利用、集中供气(含蒸汽)、供水、供能(含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等设施;调查、分析内容进一步深化,包括基础设施规模、布局、服务范围、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效果、达标排放及配套管网建设等;根据环境可行性论证,对可能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或无法满足规划实施需求、难以有效实现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提出选址、规模、建设时序及处理工艺、排污口设置、提标改造、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等优化调整建议,或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议。  问:《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如何实现与“三线一单”制度衔接?  答: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2025年要基本建立区域环评制度,现有规划环评需要和区域环评制度有效衔接,完善源头防控体系。修订后的《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将“三线一单”融入各评价技术环节,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分析需结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等,明确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园区规划的符合性;环境影响识别需依据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结合环境影响识别确定规划环境目标,并以此作为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的基准;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论证环节,以区域“三线一单”为标尺,综合论证规划合理性,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园区环境准入。其中,园区环境准入衔接“三线一单”基本框架系统综合、总结、提炼现状调查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成果,细化园区空间管制分区及管控要求,形成的准入要求作为园区开发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问:《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如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答:根据《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等政策要求,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以园区能源利用为核心,将碳减排融入到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各章节。同时,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碳排放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导则还要求考虑重点碳排放行业的生产工艺过程的碳减排,调查园区现状碳排放控制水平与行业碳达峰要求的差距和降碳潜力,从资源能源利用管控约束,与区域、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要求的符合性,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等方面,论证园区产业定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重点涉碳行业规模的环境合理性。为把好碳源头减排关、构建园区碳减排实施路径提供了技术支撑,将有力推进园区能源低碳化转型和工业绿色发展。  问:《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中如何落实“放管服”要求,指导项目环评简化?  答: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强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修订后的《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精神,将管理要求转化为技术要求,进一步强化宏观层面技术指导,新增了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的简化要求,规定符合园区环境准入的建设项目环评简化的三种情形为:对不涉及园区保护区域、环境敏感区,且满足重点管控区域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可提出简化选址环境可行性和政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调查直接引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建议;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且不新增特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可提出直接引用符合时效的园区环境质量现状和固定、移动污染源调查结论,简化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的建议;对依托园区供热、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废气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可提出正常工况环境影响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的建议,为简化项目环评提供了支撑。  问: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的顺利实施?  答:为保障《规划环评导则 产业园区》顺利实施,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贯和培训,组织对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划环评编制机构、规划编制机关、相关专家等的培训工作。二是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碳排放评价的技术路径和方法,源头促进园区减污降碳、绿色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跟踪监管工作,我部将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调度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落实情况;同时指导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工作,发现规划环评编制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予以处理。
  • 环境对食品安全影响列入环保部“十三五”研究课题
    环境对食品安全影响列入环保部"十三五"研究课题 环保责任或将终身追究   8月2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部分重点问题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其在"课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要求"中列出了21个研究课题,除了涉及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等传统污染问题的研究,环境对食品安全形势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也列入其中。   业内专家透露,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最直接的是土壤,相比于今年密集出台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十三五"时期,土壤污染将是环境治理的重点领域。   ●环境对食品安全影响受重视   "绿色食品"已经成为一些食品市场宣传的砝码,但是,与是否"绿色食品"相比,公众更关心的是食品安全。然而,在土壤、水频频被曝受到污染的当下,食品安全面临着较大挑战。   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违规排污,造成部分农田土壤受到污染,从而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例并不少见,"毒大米"、"毒蔬菜"、"毒水果"等事件一次次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2013年5月,针对媒体曝光的湖南毒大米事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2013年第一季度广州市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情况。抽检中,有超过4成大米镉超标。之后广州披露了"毒大米"产地,多数来自湖南。   虽然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影响的问题,并没有太多相关政策法规颁布出台,但环保部门一直在做相关领域的研究。   根据《研究课题》的社会公开选聘的课题研究,"环境对食品安全形势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位于第6个课题,拟支持经费10万元。   其研究内容包括:收集近年来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案例,分析环境因素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分析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及其变化趋势 结合环境污染来源、污染分布特征、环境行为以及膳食溯源等,开展典型区域环境影响与食品安全相互影响分析 提出"十三五"期间国家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出发点的环境管理政策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主任王凤春说:"这一块进入规划课题,是考虑到现实的影响,环境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大家都感觉到了。"   ●设计中长期土壤保护目标   大气、土壤、水污染的防治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多位业内专家均如是说。   《研究课题》对于这些方面将有更加深入的研究要求。王凤春表示,与近年来大气、水污染较严重相比,土壤污染的潜伏期比较长,但是,肯定是"十三五"时期的重点治理领域。   根据《研究课题》,将开展"' 十三五'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研究",成果产出为:国际土壤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与实施效果分析报告 我国"十三五"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体系建议。   土壤污染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焦点,在环保部未能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的前提下,此次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研究课题的价值存在质疑。   知情人士却认为没有担忧的必要,他称,环保部内部是掌握相当多关于土壤污染的信息的。   ●研究环保责任终身追究   每一次大的污染事件背后,都有企业违规排污的"黑手",所以通过更加严厉的政策法规,以提高企业违规成本的方式,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企业违规排放难以遏制,部分地区环境问题突出,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降低入罪门槛等手段,遏制环境污染。   今年8月,全国人大公布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出了"按日连续处罚"的修改要求。   虽然环保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对企业违规排放问题上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但是对于环保责任的追究依旧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中就曾明确指出,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环保责任终身追究机制的建立,肯定是一个好事,知情人认为,关键是这些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同时,我们也应该避免一些发达国家司法追责成本太大的问题。
  • 张承青系列约稿[0]:序言 电镜实验室环境对电镜的影响
    为促进电子显微学研究、电镜应用技术交流,打破时空壁垒,仪器信息网邀请电子显微学领域研究、技术、应用专家,以约稿分享形式,与大家共享电子显微学相关研究、技术、应用进展及经验等。同时,每期约稿将在仪器信息网社区电子显微镜版块发布对应互动贴,便于约稿专家、网友线上沟通互动。专家约稿招募:若您有电子显微学相关研究、技术、应用、经验等愿意以约稿形式共享,欢迎邮件投稿或沟通(邮箱:yanglz@instrument.com.cn)。本期将分享张承青老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镜实验室环境对电镜的影响的系列约稿经验分享,以下为首篇序言,以飨读者。(本文经授权发布,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网观点)序言 电镜实验室环境对电镜的影响啊,标题好像不太严谨,电镜实验室环境对电镜本身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影响的只是成像质量,影响的只是电镜能否呈现最佳性能。这可不是废话噢,许多新用户都问过我,“振动超标?电镜这么精密的仪器,会不会震坏呀?”“磁场超标?电镜会不会磁化呀?对操作人员有没有影响呀?”某公司的扫描电镜和透射电镜,身历汶川地震(具体位置在绵阳)而毫无影响,地震后开机,一切正常。几个几十个毫高斯磁场既不会磁化电镜也不会影响操作人员健康(曾经查到过一个上海市暂行卫生标准,该标准认为,五高斯以下磁场是安全的,5个高斯!还远着呢)。跑题了跑题了,打住。电子显微镜工作时,精细的电子束要在很高的真空环境中飞行0.7米(扫描电镜)到2米以上(透射电镜)。一路上,周边的磁场、脚下地面的振动、空气中有噪声还有气流,这些都会诱使电子束偏离我们期望它走的路径,直接致使成像质量变差,所以在使用电子显微镜时,对于周边的环境就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其它大多数仪器都是电子乖乖地在导体和半导体中流动,不大容易被周边环境干扰),以确保电子束能够规规矩矩,不乱跑乱动。讨论电子显微镜磁场环境时,因为只有50赫兹的工频(可能还包括三次和五次谐波)以及频率极低的准直流(英文nearDC,是一种幅度大小变化极为缓慢的直流磁场)电磁场会产生干扰,其它频率的电磁场影响甚微,所以都忽略过去。像是收音机的、电视机的、手机和WIFI的,等等无线电波,因它们频率的关系,不影响电镜成像,我们就暂时忘了它们吧。纯直流磁场只会使全部电子束稳定偏移相同角度、也就是只会使全部像素点稳定偏移相同的方向和距离,并不会影响成像质量;350Hz以上的高频AC(除非刻意制造,否则很难见到它们踪影)电磁干扰对成像质量影响极小,实际工作中可以忽略,我们后面就不讨论它们啦。在本专题系列讨论中,DC特指频率在0.001~1Hz的准直流(即near DC,也有称为近直流的)电磁干扰,AC特指为以50Hz为基频、不超过五次谐波(250Hz)的交流电磁干扰。对电镜干扰大的不是均方根有效值,而是峰峰值(peak to peak,简写为p-p),以后不特别说明的都是峰峰值。比如3mG,就是峰峰值为3毫高斯(3mGauss p-p)的电磁干扰。为什么特地说明一下呢?因为各种手持式简易磁场测试仪显示的都是均方根有效值,测出的数值往往比我们相知道的峰峰值小许多(电源的高次谐波越严重,波峰因数就越高,实测中碰到过波峰因数超过10的情况)。振动也是一个经常谈起的话题,低频微振是我们重点关注对象(很遗憾我们人类很难直接查觉。曾经不止一次有人在测试现场质疑我的测试结果,理由就是“我怎么没有感觉”)。干扰电镜的振动大多数不是由某振动源单一产生的(特殊情况时也会有关闭某一振动源后环境振动明显变化现象),多数情况下不能简单地依靠关闭某个看上去很明显的振动源来解决振动问题,我们将在后面陆续展开的专题中分别讨论。噪声声波(还有气流,就是空调吹出来的风啦)都会作用在镜筒上引发振动,对电镜成像质量的影响等同于振动。注意讨论振动时一定不能忽略频率,离开频率谈振幅,就是什么什么来着,呵呵。为什么又要特地说明一下呢?因为各种手持式简易噪声测试仪没有傅里叶变换,显示的总噪声分贝值参考意义不大。地线对电镜的影响往往超乎大多数人的想象。什么?一根地线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哎呀,这也是电镜实验室环境的特殊性之一啦,我们在后面再详细讨论吧。对了,还有UPS。故弄玄虚吧?不就是个不间断电源嘛,这玩意儿现在到处都是,也有什么说道吗?不好意思,还真有,我们后面慢慢聊。本专题系列中,我们主要想讨论以上几方面问题,没漏掉什么吧?好吧,出发!2020.10张承青作者简介作者张承青,退休前在某电镜公司工作多年,曾经做过约两千个(次)电镜环境调查、测试,参与多个电镜实验室设计及改造设计规划,在低频电磁环境改善和低频振动改善等方面有些体会,迄今仍在这些方面继续探索。附1:张承青系列约稿互动贴链接(点击留言,与张老师留言互动): https://bbs.instrument.com.cn/topic/7655934_1附2:张承青系列约稿发布回顾拟定主题发布时间文章链接序言 电镜实验室环境对电镜的影响2020年10月13日链接系列之一 电子显微镜实验室环境调查的必要性2020年10月15日链接系列之二 电镜实验室的电磁环境改善2020年10月20日链接系列之三 低 频 电 磁 屏 蔽 实 践2020年10月22日链接系列之四 主动式低频消磁系统2020年10月27日链接系列之五 几种改善电磁环境方法比较2020年10月29日链接系列之六 低频振动环境改善2020年11月3日链接系列之七 谈谈电子显微镜的接地2020年11月5日链接系列之八 温度湿度和风速噪声2020年11月11日链接… … … … … … 附3:相关专家系列约稿安徽大学林中清扫描电镜系列约稿
  • 安东帕是如何应对环境砷对健康的影响?
    知道“砷”是何物吗?你一定在影视剧、文学作品中,看到过鹤顶红这个熟悉的投毒名词,也就是三氧化二砷(分子式As2O3)。鹤顶红本质是砷,但不是砷元素,而是砷的化合物。夏季,我们的当红网红食品小龙虾,和一些美味海鲜,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但海鲜中含有无机砷。每天我们大米中也会有砷元素,来自于人类的农药和化肥残留物。由于环境的污染,有毒物质进入了空气、水源、土壤。要筛查其中的砷物质,需要有实验室、可靠的前处理设备和仪器、专业的操作人员等。近期安东帕参加了第七届环境砷国际学术大会,会议以“不断变化世界中的环境砷”为主题,下设“变化的环境介质中砷的行为”、“变化的农业生态系统中的砷”、“环境砷的健康影响”等主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空气、土壤、废水,自土十条发布之后,环境监测方面的高质量仪器需求日益增大。安东帕球磨仪、微波消解/萃取系统等满足您对于所有食品、土壤等浸提,消解,萃取等前处理解决方案。Multiwave PRO高性能微波消解/萃取系统- 集微波消解、萃取、氧燃烧、干燥、蒸发浓缩等为一体- 唯一获得北美ETL和欧盟GS双安全认证Multiwave 7000超级微波消解制备系统- 加压消解腔(PDC),自动充气密封,底部内置搅拌系统- 多重安全保障、窗口防护罩、样品收集器、自动智能软件等确保最高安全性- 2000W功率、300℃工作温度、200bar的工作压力及集成水冷系统Multiwave GO微波消解系统- DMC定向加热,处理更高效- 涡轮加热与冷却,实现最短时间处理- 同时高效处理不同类型样品- 高强防腐合金转子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要素保障,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环评制度衔接联动、优化环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中提到主要目标。到2025年,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总体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基层审批、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显著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环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环评工作进一步优化。到2027年,试点成果规范化、制度化取得积极进展,制度合力进一步发挥,源头预防作用进一步提升,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详细内容见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309/t20230926_1041906.html
  • 【探究】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该如何衔接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是我国污染源环境管理的两项重要制度。环评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排污许可制度是政府部门依污染源建设或运营单位申请,经依法审核准予其排污活动的一项制度,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文书就是排污许可证。  国务院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位置固定、具有一定规模、可核查、可监测的污染源) 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关键在于整合衔接现有各项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研究。  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面临的问题  环评重在事前预防,是新污染源的“准生证”,同时,也为排污许可提供了污染物排放清单。  排污许可重在事中事后监管,是载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关信息的 “身份证”,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依据之一。  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瑞典、美国、欧盟等都已实现了两项制度的紧密衔接,我国部分省份也将环评作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前提和依据,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两项制度衔接缺乏制度安排,“两张皮”问题突出。一直以来,排污许可证未将环评提出的污染源排污特征、排放量、环境管理与监测等信息相应载入,未能充分发挥精细化管控排污行为的作用。  二是环评提出的污染源管理要求得不到落实。一方面,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薄弱,排污许可“重发证、轻监管”。另一方面,环境监察执法依据排放标准,而环评考虑到环境质量和敏感目标的需求,往往提出比达标排放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无法在事中事后监管、许可证监管中得到落实。  三是两项制度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环评源强核算与排污许可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不统一,导致污染源数据“数出多门”,且缺乏连贯性,大大削弱了污染源管理效力。  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总体思路与关键点  改革环境管理制度,目的是使各项制度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环评在污染预防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好地起到了环境污染“防火墙”的作用,在制度改革过程中不能“自废武功”,要避免两个误区: 一是削弱环评制度 二是以排污许可制度代替环评制度,而应该通过排污许可证强化环评的作用和功效,通过环评服务促进排污许可管理。  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是明确排污许可制度的核心地位。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制度,实施“一证式”管理: 一方面,用排污许可“一套数据”作为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执法的硬约束,解决现在污染源管理“多套数据”的问题 另一方面,以排污许可制为统领,整合各项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源管理要求,实现污染源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提高环评效率、发挥环评效能、落实环评要求,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排污许可制度。首先是简化审批程序,取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自行验收文件作为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自行验收文件上报环保部门备案 其次是优化调整审批范围,扩大环境影响登记表范围并实行备案制,减轻企业负担 再次是统一环评与排污许可源强核算及技术方法 最后是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程序的无缝衔接。  现阶段,应在基础层面的几个关键环节上做好衔接,提高两项制度衔接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 1)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落地,实现刚性约束与项目环评之间的有效联动。一要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二要推行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三要严格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四要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已采纳规划环评要求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简化相应环评内容。  ( 2) 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关于污染源管理对象的全面对接。建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模式和经验,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源,做到《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中的污染源全覆盖,将需要开展环评的污染源建设项目在其中明确。新建项目履行环评审批、备案后,建成投产、正式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排污,实现环评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排污许可对污染源管理的全面对接。  (3) 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关于污染源管理内容的全面对接和管理要求的一贯制。建议实施包含大气、水等环境要素的综合许可证 同时,改革环评制度,突出污染源源强、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排放限值、环境监测与管理等,并在许可证中载明。新源排污许可证载入信息来源为环评文件,监督检查依据是排污许可证。  ( 4) 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关于污染源管理程序的一体化和联动。建议现阶段,新建项目按要求履行环境影响审批、备案程序,取消排污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突出企业环境责任,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在建成投产、正式排污前向负有排污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环保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自行验收文件作为申请材料,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 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环保设施和措施竣工验收报告,双方对竣工验收报告结论负责,自行验收文件上报环保部门备案。  下一步,对不需要履行环境影响审批、备案程序的建设项目,通过直接核发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或豁免排污许可管理,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在管理程序上的无缝衔接。  ( 5) 按照“国家统筹、省市核发、属地监管”的原则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建议由环境保护部审批环评的项目,其排污许可证委托省级环保主管部门核发,其余项目许可证由省市两级核发,环评审批权限与之对应。许可证监管上,各级环保部门均有权对属地内的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应主要依靠市级环保部门实施属地监管。环境保护部有权吊销省市核发许可证的权限。  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对策建议  一是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规划环评范围、跟踪评价、主体责任、追责机制等管理程序,补充分区管理要求,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取消排污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配套清理和制修订有关技术规范。进一步突出企业环境责任,强化公众参与,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提供法制保障。  二是统一技术标准体系。重构现有环评技术导则体系,统一环评与排污许可的技术体系。首先,全面修订现有环评导则总纲、各要素导则和行业导则,简化、瘦身环评技术要求,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在技术体系上衔接 其次,制订污染物源强核算手册,同时适用于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规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实现环评源强核算与排污许可实际排放量核算的统一 最后,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污染防治最佳治理技术名录,建立基于排放清单的最大可达控制技术体系,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的精细化管理。  三是建立联动管理机制。第一,强化新增源环评管理,将环评制度落实作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第二,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改扩建、技改时,强化排污许可证审核,不增加排放量和不加大环境风险的,适当简化环评审批程序。第三,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贯穿于污染源建设期和生产运营期。建设过程中,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 投产后,企业自行监测,自主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举证材料,说明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及排放情况,自主向社会公开。
  • 由郑州暴雨所想到的,天灾会影响环境监测吗?
    夏季多雨季节来了三天两头就下雨。尤其是那些多少年不遇的特大暴雨,不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同时也可能带来了一些环境问题。那么问题来了下雨,特别是连降暴雨,会影响环境监测数据吗? 1、地表水监测地表水监测肯定是会影响了,降雨会引起河流流量变化,在稀释、降解和冲刷作用下,可以改善水质。但是在小流域内存在类似畜禽养殖、农业化肥等产生的面源污染时,污染物会通过降雨冲刷汇入河流导致氮磷等污染物浓度升高。所以地表水监测要求,至少连续两天晴天才能进行。 2、环境噪声下雨时,隔着玻璃都能听到哗哗的声音,按噪声监测相关要求,噪声监测必须在无雨雪、无雷电,且风速小于5米/秒的条件下进行。下雨的噪音背景大大增强影响监测数据结果。 3、环境空气监测下雨带来的直接效果是湿度增加,湿度对于颗粒物尤其是细颗粒物的影响会呈现这样的现象。空气湿度在一定的阈值下(雨量较小),颗粒物浓度随湿度上升而增加,一旦超过这个阈值(中到大雨),颗粒物浓度随湿度增加而降低。在湿度较高、雨量较小的情况下,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会“吸湿增长”,能吸湿的PM2.5靠的是亲水性物质,比如铵盐、硫酸盐、和硝酸盐,在相对湿度较大时吸收水汽形成液滴。而且汽车尾气、工厂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气体,也会在高湿度环境中发生化学反应,进一步生成PM2.5,使污染物维持较高浓度。只有在雨量较大,一般是中到大雨的情况下,PM2.5才容易通过湿清除及湿沉降的方式降低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一种在云里完成,美其名曰云中洗脱,其实就是凝结成云滴随降水降落;另一种是云下洗脱,就是傻傻地悬浮在空中,等着被天上掉的雨水砸到。 但是当达到暴雨并持续时间较长时,为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监测也会成为困难。如目前位于郑州的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已不具备运行条件。对于环境监测来说除了温湿度、风速等气象条件的影响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及样品分析环节也都是重要的因素环境监测工作需要细心、耐心、责任心掌握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精湛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要熟悉监测仪器设备的操作并能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这样监测人员的素质才能符合监测工作的要求监测结果才能更加真实可靠郑州一隅(照片由现场网友提供) 最后,希望所有经历这次暴雨的人们能够平安归来!
  • 环境辐射监测数据正常 日本核污染物不会影响宁波
    日本地震引发核泄漏,这些核污染物会对宁波产生影响吗?昨天(3月14日),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发布消息,根据他们从12日以来对宁波市核辐射环境的监测,没有发现数据异常。“从距离和风向、洋流走向来看,日本核污染物目前不会对宁波造成影响。”监测中心辐射监测室主任徐政强说。   监测仪器世界一流   在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楼顶平台上,安放着多台环境辐射监测设备。“这套设备是去年年底才安装的。”徐政强说,有了它,就可以连续自动对宁波市的核辐射环境进行不间断的监测。“这样的核辐射监测设备,省内仅杭州、宁波和温州三地安装。”而在去年之前,宁波市对核辐射环境的监测还需要靠人工完成。徐政强说,新设备最快能1秒钟采集一次数据。“也就是说,如果有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能实时看到和调取宁波的监测数据。”   辐射监测数据正常   为及时掌握和监控宁波市辐射环境质量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从3月12日起就启动了辐射环境的应急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处于应急监测工作状态。   “按照要求,我们开展了5项监测工作,包括环境伽马辐射剂量率连续监测、气溶胶中放射性核素采样、空气(放射性)碘采样、降水中放射性核素采样、沉降物中放射性核素采样。”徐政强说,3天来,环境伽马辐射剂量率日均值为每小时83.9、84、84纳戈瑞(1000纳戈瑞=1微戈瑞)。   “辐射是无处不在的。一般来说,室外的环境伽马辐射剂量在每小时50至150纳戈瑞之间属于正常范围,室内环境伽马辐射剂量的正常范围则是每小时100至200纳戈瑞。”此外,环境中也没有检测出碘(放射性)和气溶胶放射性核数浓度。“因此,我市目前没有受到日本核污染物的影响。”徐政强说,同时,他们还会继续密切关注辐射水平的变化。
  • 环保部发布辐射环境监测值 结果显示未受影响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3月15日发布全国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监测结果表明中国辐射环境水平未受到日本核电事故的影响。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今日介绍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3月15日16时发布全国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   该负责人介绍,监测结果汇总图中绿色曲线代表监测值,蓝色柱体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绿色曲线均在蓝色柱体范围内。监测结果表明中国辐射环境水平未受到日本核电事故的影响。   我国运行核电站周围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1年3月14日15:00-15日9:00)   单位:nGy/h
  • 阿迪李宁等服装被检出环境激素 影响生物性发育
    继一个月前发布报告称耐克、阿迪达斯、李宁等知名家服装品牌的供应商向中国江河排放环境激素类物质后,昨天,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了其最新调查报告,称耐克、阿迪、李宁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含有“环境激素”,对生物的性发育产生影响。   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张凯介绍,2011年4月至5月间,绿色和平在中国、英国、阿根廷等国家采购了15个服装品牌的78件样品。绿色和平将这些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包括阿迪达斯、李宁等在内的2/3的样品被检测出含有NPE。   据介绍,NPE在纺织生产中常被用作表面活性剂,被排放到环境中会迅速分解成壬基酚(NP)。NP是一种公认的环境激素,它能模拟雌激素,对生物的性发育产生影响,并且干扰生物的内分泌,对生殖系统具有毒性。   “这次的检测结果,也是对之前的一个印证。”张凯说,这些国内外的知名服装品牌,不仅其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向河流排放有害物质,其产品本身也含有此类物质,虽然衣物上的物质不会直接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洗涤时也会随水排入河流中进一步蓄积,威胁环境和人类健康。   绿色和平呼吁阿迪达斯和李宁等品牌尽快做出无毒承诺,并制定有明确时间表的行动计划。   相关   部分品牌承诺去毒   绿色和平于7月发布调查报告《时尚之毒—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之后的两周,彪马做出在2020年前淘汰其供应链中的所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承诺,并且将在八周内制订出一份公开的行动计划 而耐克也在上周做出“去毒”承诺,并且会向公众公开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
  • 我国今年将对灰霾天气影响空气质量展开环境监测
    国家环保部2月22日在西安举行的全国环境监测会议提出,今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将增加污染源排放温室气体以及灰霾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等试点监测内容,并在环境管理上应用技术创新的成果,加强对生物毒性等污染物监测。
  • 至3月15日16时 我国辐射环境水平未受到日本核电事故影响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今日介绍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3月15日16时发布全国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监测结果汇总图中绿色曲线代表监测值,蓝色柱体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绿色曲线均在蓝色柱体范围内。监测结果表明我国辐射环境水平未受到日本核电事故的影响。
  • 中美贸易战对中国环境监测市场影响几何?
    p   自2018年3月中美贸易战开打以来,我国多个行业受到影响,有人说,中美贸易战实质是制造业之争,尤其是以芯片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行业也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其市场是否受到了冲击呢? /p p   环境监测仪器上市公司的2019年半年报陆续发布,仪器信息网通过对五家环境监测上市公司2017-2019年半年报的分析来窥探环境监测市场发展态势! /p p   目前环境监测上市公司包括聚光科技、汉威科技、先河环保、雪迪龙、南华仪器等,不同公司的业务侧重点不同。 /p p    strong 聚光科技 /strong 侧重环境监测全产业链,在线仪器和实验室仪器都有涉及 /p p    strong 汉威科技 /strong 主营业务为传感器,智慧环保是其重要应用方向之一 /p p    strong 先河环保 /strong 重点在环境质量监测仪器上 /p p    strong 雪迪龙 /strong 从污染源监测逐渐向环境质量监测拓展 /p p    strong 南华仪器 /strong 主要业务是机动车尾气监测。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首先看营业收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5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534baad7-eb87-45bf-a2e6-c960c06570d8.jpg" title=" 11.jpg" width=" 450" height=" 251" border=" 0" vspace=" 0" alt="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2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799338c6-5d42-4313-a9e7-4356a79de3c5.jpg" title=" 22.jpg" width=" 450" height=" 224" border=" 0" vspace=" 0" alt=" 22.jpg" / /p p   五家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都呈现逐渐增加的情况,说明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还是处于上升阶段,还是一个大有可为的市场。 /p p   但是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情况却各有不同。聚光科技营收增长率在放缓,汉威科技、先河环保、南华仪器的营收增长率不断波动,雪迪龙的营收增长率在逐步上升。 /p p   各公司均对营业收入增长原因进行了分析,2019年上半年增长原因如下: /p p   聚光科技认为以大数据为基础开发的“环保管家”模式是带动其营收增长的主要业务,钢铁行业也是其新增长点之一,主要因为钢铁行业推行的超低排放、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以及钢铁搬迁项目的陆续开工。 /p p   汉威科技认为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智慧安全、物联网平台系统解决方案及智慧市政业务取得较好增长所致。 /p p   先河环保认为业绩的增长主要来源包括大气网格化监控及管理咨询业务的快速增长。 /p p   雪迪龙认为业绩增长的主要来源为超低排放改造需求及二次销售导致的主机销量增加以及水质监测及大气监测业务增势明显。 /p p   南华仪器的业绩增长主要来源于GB18285-2018和GB3847-2018两个标准的实施,汽油车和柴油车尾气的氮氧化物测量仪器的大量替换和上新。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未来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管领域以及钢铁行业升级改造还有很大的市场机会。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再看利润!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7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6c80f640-cf5d-47c1-9a24-2726159b034d.jpg" title=" 33.jpg" width=" 450" height=" 270" border=" 0" vspace=" 0" alt=" 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19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1ba26612-f2f6-4ac7-b4e2-08e35a11782d.jpg" title=" 44.jpg" width=" 450" height=" 197" border=" 0" vspace=" 0" alt=" 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18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0fceafe1-3548-4f29-a295-8da533e271ed.jpg" title=" 55.jpg" width=" 450" height=" 189" border=" 0" vspace=" 0" alt=" 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聚光科技的净利润、净利润率和毛利率基本实现了稳步上升,其中毛利率基本维持在50%左右,净利润率维持在10%-14%之间。聚光科技在这几家企业内,毛利率表现是最好的,而且净利润率也在逐步提升。 br/ /p p   汉威科技的净利润和净利润率实现了稳步增长,但是毛利率有所下降,其中毛利率基本维持在35%左右,净利润率维持在8%-10%之间。在五家上市公司中,汉威科技的毛利率是最低的,也就是汉威科技产品的利润空间相对较低,导致其最终的净利润率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2017、2018、2019年上半年汉威科技净利润分别为5511万元、6668万元、8696万元,但其政府补助高达2288万元、3178万元、5377万元,如果扣除政府补助的影响,汉威科技的净利润率更低。 /p p   先河环保的净利润和净利润率实现了上升,但是其毛利率基本保持不变,先河环保的毛利率维持在48%左右,净利润率在12%-14%之间。先河环保基本实现营收不断增长,利润也同步增长,公司总体处于稳定上升阶段。 /p p   雪迪龙的净利润有所波动,毛利率和净利润率都有所下降,雪迪龙的毛利率维持在45%左右,净利润率在9%-13%之间。雪迪龙这两年对新市场的开拓导致其产品线增多,每条产品线的规模相对来说还较小,对一家生产企业来说,这可能是其毛利率降低的因素之一。雪迪龙财报中认为“由于节能环保工程毛利率较低,致使营业成本上升比例大于收入上升比例”。 /p p   南华仪器的各项指标波动较大,毛利率和净利润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毛利率在42%-63%,净利润率在21%-36%之间。说明南华仪器的新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且由于市场集中爆发,公司的其它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增加并没有如此明显,从而公司净利润实现了更大幅度的增加。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这几年环境监测市场实现了快速发展,竞争者越来越多,但是从上述5家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头部企业还是能保持不错的毛利率。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接下来是研发投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3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e02d6cb5-1656-40ad-a4e1-cc02e61cdb40.jpg" title=" 66.jpg" width=" 450" height=" 239" border=" 0" vspace=" 0" alt=" 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1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ca2cdc6c-5e88-473f-b2f7-6ad24b1a341e.jpg" title=" 77.jpg" width=" 450" height=" 212" border=" 0" vspace=" 0" alt=" 77.jpg" / /p p   从研发占比可以看出,5家上市公司的研发占比大概都在4%-12%之间,且基本都保持稳定,平均研发投入大概在8%左右。 /p p   聚光科技的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占比都是最高的,这可能与聚光科技产品线较长有关,每条产品线每隔一段时间都需要有产品更新,也说明聚光科技比较重视研发对企业发展的驱动。 /p p   汉威科技研发投入偏低,其净利润率也偏低,这可能与汉威科技目前以项目为导向开发传感器的新应用领域,大部分项目还兼有示范功能,利润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p p   先河环保研发投入最低,但其净利润率却保持了较高水平,这可能与先河环保的产品策略有关,仅涉及几条有潜力的产品线,且在细分市场上占有相对优势。 /p p   雪迪龙由于近几年扩展产品线的原因,研发投入不断增加,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研发占比有所下降。 /p p   南华仪器在重点新产品的研发上也投入了大量财力,在营业收入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仍每年保持约8%的研发投入,终于在2019年上半年实现了新产品的大量销售。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最后看应收账款!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2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eb563765-37d2-4b81-825e-e59568fa88bd.jpg" title=" 88.jpg" width=" 450" height=" 222" border=" 0" vspace=" 0" alt=" 8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e31da556-2c64-428b-828d-227cb85cfb17.jpg" title=" 99.jpg" width=" 450" height=" 200" border=" 0" vspace=" 0" alt=" 99.jpg" / /p p   聚光科技、先河环保、雪迪龙三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均较高,且应收账款占比基本保持在20%以上的高位,这与目前的仪器销售模式有关。目前,我国环境质量仪器采购多采用项目制,项目周期一般为几个月至几年不等,无论是直接购买仪器还是租赁仪器,都基本采用分三次付款的方式,有的项目还会分四次付款,导致仪器厂商实现销售后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虽然各个厂商已经在积极控制应收账款比例过高带来的风险,但目前看来,情况并没有明显改善。 /p p   汉威科技也正在从传感器销售向以传感器为基础的项目转变,因此其应收账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增加。 /p p   南华仪器目前以单独仪器销售为主,且基本能很快实现回款,因此应收账款比例很低。 /p p   除上述厂商外,还有一家仪器领域上市公司在环境监测领域比较活跃,即天瑞仪器。目前天瑞仪器有水质在线分析仪、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线VOCs分析仪以及大气重金属分析仪等特色仪器。但天瑞仪器公布的2019年半年报没有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单独归为一类,故此文没有对天瑞仪器进行专门分析。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从以上简单的半年报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环境质量监测还是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市场仍然保持着较好的增长态势,但不同细分市场的毛利率有所差别,当然也与厂商在市场中的地位有关,虽然竞争在不断加剧,但优势厂商的利润仍在不断提升。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中美贸易战对环境监测国产厂商以及环境监测总体市场的影响,从财报的角度来看,并不明显!这可能是因为我国市场上的环境监测仪器大部分都实现了在中国生产,部分零部件可能来自美国但其对终端市场的影响还不明显,且大部分在欧洲、日本等市场能找到替代产品。对于环境监测总体市场,环境质量监测市场主要因素还是国家政策导向,污染源监测市场虽然主要面对工业客户,但目前客户数量还没有明显较少,故环境监测整体市场仍保持着不错的增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对于环境监测国产头部厂商,主要影响除进口厂商、低价竞争外,其余产业的跨界也不容小觑,如近期的地产大鳄万科中标深圳某1.91亿元的水质监测项目。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ad6c1f75-2442-4061-a600-6da4c910b269.jpg" title=" 绿仪社图片_副本.png" alt=" 绿仪社图片_副本.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环境监测精彩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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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日施行,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5月29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统一适用对象和核算因子、明确核算边界与方法、确定评价指标与要求,全面统筹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技术指南》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一般工作内容和程序、评价方法、技术要求等。本指南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火力发电 4411”和“热电联产4412”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异地迁建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其他火力发电(含热电)项目可参照执行。附: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pdf《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时这几个地方不要选,影响检测结果!
    连续将近二十天的高温终于在这两天拉下帷幕,近日,安徽、江苏、浙江等地陆陆续续飘起了小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炎热,也缓解了作物干旱,要知道,连续二十天的高温,江南一带很多作物开始出现了干枯现象,这时农业尤其需要做好保墒工作,农业环境监测站可以帮助监测作物生长环境,农业环境监测站可以监测土壤墒情、土壤温度、空气温度、空气湿度、辐射、风向、风速、降水量等等,有了农业环境监测站,灌溉施肥等工作都将变得便利很多,因为农业环境监测站多安装在野外,恶劣天气会影响它的工作,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减少恶劣天气的影响,选择农业环境监测站的安装场地就显得很重要了,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时这几个地方不要选,影响检测结果!  1.地形和地面故障物会影响风的测量,所以需要注意。地形的起伏及障碍物会改变风向和风速,所以农业环境监测站应该选在平坦的、气流畅通的地方。  2.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有代表性的地块能够反映较大区域内环境要素特点,数据结果更具有代表性。  3.场地要远离污染源,如常见的污染物、光污染、电磁波污染等。电磁波污染会影响温度等数据的准确性;化学污染会影响湿敏电容的测湿结果。
  • 清本环保受邀参加 “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与环境健康影响国际研讨会”
    2015年12月22至23日,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与环境健康影响国际研讨会在陕西西安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主办。本次会议吸引了环境领域的专家及污染治理行业的企业人士,探讨了有关PM2.5相关细颗粒物的环境影响及人体危害,并就当前VOCs的治理进行了深入交流。 聚光科技子公司清本环保工程(杭州)有限公司作为工业废气治理的龙头企业,特邀作为VOCs治理企业出席此次研讨会,并就当前VOCs治理技术的发展及行业趋势同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参与此次会议的演讲单位有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山西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及环境科学学会的研究员。会议内容分别从细颗粒的组成、PM2.5环境影响及健康影响、环境治理等角度展开讨论。首先,苏州大学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周泉生报告“大气细颗粒物引起肿瘤发生和转移及其机制研究进展”介绍了大气细颗粒物与肿瘤发生的关系;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气室副主任/高工高松带来了报告“上海市典型工业区VOCs在线监测网络的建设和应用”。其次,各个单位就雾霾经济及雾霾治理技术等做了深入交流。最后,参会专家就细颗粒物(PM2.5)污染源解析与防治措施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通过此会议,清本环保不仅对细颗粒物的产生、对环境及人体影响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同时对VOCs治理行业有更高的紧迫感。在未来,清本环保将加大产品技术的研发,通过产学研合作,改进现有技术,为VOCs治理行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为实现更清新的空气尽自己绵薄之力。
  • 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出新规,重点关注这些重点行业
    为细化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建设项目加强源头准入的要求,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提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对新污染物的重视程度,《通知》 明确了重点行业中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完成《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一、突出管理重点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或具有标准化监测方法、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的化学物质。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二、禁止审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受理和审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有关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对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含有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不予审批的涉新污染物行业建设项目清单见附表。三、加强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开展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时,应提高对加强新污染物防控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建设项目应尽可能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 从源头避免或削减新污染物产生。强化治理措施,已有污染防治技术的新污染物,应采取可行污染防治技术加大治理力度,减轻新污 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建设项目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等技术示范。二是核算新污染物产排污情况。环评文件应给出所有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生产或使用的数量、品种、用途,涉及化学反应的,分析主副反应中新污染物的迁移转化情况;将涉及的新污染物纳入评价因子;核算各环节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改建、扩建项目还应梳理现有工程新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鼓励采用靶向及非靶向检测技术对废水、废气及废渣中的新污染物进行筛查。三是对已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排放达标要求。新建项目产生并排放已有排放标准新污染物的,应采取措施确保排放达标。改建、扩建项目应对现有废气、废水排放口新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排放不能达标的,应提出整改措施。对可能涉及新污染物的废母液、精馏残渣、抗生素菌渣、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 等固体废物,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对涉及新污染物的生产、贮存、运输、处置等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提出防腐蚀、防渗漏、防扬散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新污染物做好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筛选应考虑涉及的新污染物,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成果,收集评价范围内和建设项目相关的新污染物环境质量历史监测资料(包括 环境空气、受纳地表水体及相应底泥\沉积物、地下水和土壤、周边 海域海水及沉积物\生物体等),没有相关监测数据的,进行补充监测。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新污染物,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现状评价,环境质量标准未规定但已有标准化监测方法的,应给出监测值。将相应新污染物纳入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并预测评价其环境影响。 五是强化新污染物排放情况跟踪监测。将新污染物纳入监测计划,根据排放标准提出相关废水综合毒性评估要求;对既未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无污染防治技术的新污染物,但已有标准化监测方法的,应加强日常监控和监测,掌握新污染物排放情况。将周边环境的新污染物监测纳入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 四、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已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载明新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依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载明环境污染防治控制措施要求,明确自行监测要求。生态环境部门按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要求,对固定污染源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管。五、地方应积极探索完善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将不予审批的涉新污染物行业建设项目清单及时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最新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和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等文件,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要求。可试点选取重点行业典型项目,根据新污染物最新 管理要求和研究进展,探索建设项目中新污染物的源强核算方法、 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方法、新污染物管控措施等。对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质量复核,重点复核评价因子筛选、工程分析和排放 达标判定等内容,推动新污染物相关环评管理要求落实。附: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2、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3、《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环保部发布强制环境标准 核电厂选址须考虑地震影响
    仍处在危机之中的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在震惊世界的同时,也令国人陷入深思:我国的核电厂选址是不是避开了地震带?   3月1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要求,我国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在选址时,必须综合考虑厂址所在区域的地质、地震等厂址周围的环境特征,必须考虑厂址所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自然或人为的外部事件对核动力厂安全的影响。   《规定》同时要求,核动力厂应尽量建在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离大城市相对较远的地点。   我国在建核电站达21个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核电发展也已驶入快车道。   “自2007年发改委发布《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以来,我国核电事业进入了较大发展阶段。”北京大学核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核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环境法教授汪劲此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曾透露,按照发改委这一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 核电年发电量达到2600至2800亿千瓦时。   汪劲说,这就意味着,在目前在建和运行核电容量1696.8万千瓦的基础上,新投产核电装机容量约2300万千瓦。   迫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2009年10月,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将4000万千瓦这一数据再次做了刷新,他表示:“在全球关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背景下,国家目前正在研讨是否需要修订原定2020年达到4000万千瓦的目标”。因此,有专家透露,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有望突破7000万千瓦,几乎翻了一倍。   据专家介绍,目前,在欧美核电开发陷于停滞的同时,亚洲却掀起了核电站的建设热潮。援引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新统计,目前,全球在建的核电站一共有56个,其中亚洲国家在建的有37个,而中国就占了21个。   选址必须考虑自然事件影响   日本福岛核电站因建在地震带上并最终酿成至今难以预料的危机。驶入建设快车道的中国核电建设该如何避免类似日本福岛危机,规范核电厂选址被认为是从源头上控制核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举措。   环境保护部称,由该部与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的《规定》就对核电厂的选址明确提出了多项要求。   “在核动力厂厂址选择的过程中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规定》在评价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厂址的适宜性时,一连提出了4个“必须”,即必须综合考虑厂址所在区域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交通运输、土地和水的利用、厂址周围人口密度及分布等厂址周围的环境特征 必须考虑厂址所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自然的或人为的外部事件对核动力厂安全的影响 必须充分论证核动力厂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特别是事故工况下的流出物排放)、热排放及化学流出物排放对环境、当地生态系统和公众的影响 必须考虑新燃料、乏燃料及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和转运。   规划限制区不应含超万人乡镇   除了在选址时必须考虑地震等自然因素外,《规定》还提出,核电厂必须在核动力厂周围设置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确定应考虑选址假想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不要求非居住区是圆形,可以根据厂址的地形、地貌、气象、交通等具体条件确定,但非居住区边界离反应堆的距离不得小于500米 规划限制区半径不得小于5公里。”《规定》特别提出,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应尽量建在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离大城市相对较远的地点。   按照《规定》,规划限制区范围内如有1万人以上的乡镇,厂址半径10公里范围内如有10万人以上的城镇等都不适宜建设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   监测重点是对人群组影响较大的放射性核素   人们对核站厂最大的担心就是害怕放射性核素侵入人体。对此,《规定》明确提出,对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的环境辐射监测关注的重点是对关键人群组影响较大的主要放射性核素和环境介质。   《规定》要求,核电厂在运行前,就要启动环境辐射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环境γ辐射水平、环境介质中与核动力厂放射性排放有关的主要放射性核素浓度。环境γ辐射水平的调查范围的半径一般取50公里,其余项目的调查范围的半径一般取20至30公里。   对于核电站运行期间的常规环境辐射监测,《规定》要求,环境γ辐射水平的调查范围的半径一般取20公里,其余项目的调查范围的半径一般取1公里。   这一《规定》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1986年发布的《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1986)届时将废止。
  • 奕枫仪器参加2016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与环境健康影响研讨会
    2016年12月29-30日,“2016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与环境健康影响研讨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围绕大气环境与健康领域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研讨,吸引了众多医疗、疾控、环保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环境部门管理者,企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前来参会。应主办方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邀请,上海奕枫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参加并赞助了此次研讨会。当前,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形势严峻,以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复合污染突出,已成为许多地区的重大民生问题之一。本次会议旨在深入交流大气细颗粒物污染组分、污染源及治理技术,推广大气环境治理与监测方面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探讨细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危害影响的研究。会议邀请了清华大学贺克斌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柴发合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叶代启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就细颗粒物污染控制技术及环境健康影响风险评价等领域作特邀主旨报告。与会期间,上海奕枫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展出了气溶胶粒径谱仪、健康风险评价系统、纳米级颗粒物与PM1.0采样系统、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与监测系统等众多细颗粒物采集与监测设备。此外,现场展出的法国BERTIN CORIOLIS@ μ生物气溶胶采样器受到了医疗、疾控、环保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为细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危害影响的研究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上海奕枫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国外先进仪器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并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公司代理的产品涉及环境颗粒物采样与监测、环境气体采样与监测、高温烟气烟尘采样与监测、生物与药物气溶胶研究等领域,为推动环境科技创新、持续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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