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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项目相关的资讯

  • 国家水环境项目研制23种国产环境监测仪器
    2013年10月27日,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对水专项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ldquo 监测项目&rdquo )进行了结题验收。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张杰院士为组长的验收专家组在听取了监测项目的研究成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观看了示范工程视频短片,经质询和讨论,验收专家组认为监测项目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研究任务,实现了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达到了考核指标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结题验收。 监测项目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承担,2009年启动了下设八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分别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科院生态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研究期内,监测项目立足于我国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的充实、完善和提高,紧紧围绕着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质量控制指标评价技术、信息集成、评价及表征技术、遥感数据反演处理与同化等共性技术进行了系统研究,共完成关键技术28项,研制了整装成套国产化环境监测仪器装备23种和水环境标准物质16种,建立了水环境监测监控信息集成、共享与决策支持系统等业务化平台4个,制订了监测标准规范(申报稿/建议稿)120项,初步构建了多目标、多手段、立体型、复合型的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完成了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四级水环境监测关键技术与网络体系集成示范,提升了流域水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能力,同时为监控预警主题和水专项研究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环境监测总站中标新POPs环境监测方法项目
    2013年6月25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针对部分新POPs环境监测方法研究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大气中PBDEs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分析方法、PBB153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分析方法和十氯酮的高分辨气相色谱-三重四极质谱分析方法。   依托承担中国履约成效评估环境空气POPs监测项目经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积极应对,撰写完成了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等投标相关材料,并按时向对外合作中心提交了投标文件。8月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接到对外合作中心中标通知。   此次履约新POPs环境监测方法研究项目中标,体现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转型以来,在提高有机污染物方法研究和监测能力上取得的进步与得到的认可。下一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任务要求认真开展方法研究,提交优秀的研究成果,服务于我国履约POPs监测工作。
  • 中国节能智慧环境项目助力地方政府生态环境监管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近期举办的2019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上,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在“生态保护监管与综合评估”论坛展示了其“空天地”一体化,覆盖山水林田湖草的智慧环境解决方案及案例,充分体现了中节能天融科技在环境监管领域的多年技术和经验积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9f669f01-1ee8-41c0-a242-e070a4b85aff.jpg" title=" 11_副本.jpg" alt=" 11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论坛现场 /strong /p p   此论坛由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牵头,北京师范大学、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办。 /p p   报告中,有多位专家介绍了卫星遥感在我国生态保护中的新技术、应用现状以及取得的成果。 /p p    strong 卫星遥感数据处理。 /strong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蒋卫国教授介绍了人工智能在水文遥感大数据挖掘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用实例与常规遥感数据处理案例进行了对比。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王永财初级工程师介绍了利用卫星遥感数据评估生态质量的新模型。 /p p    strong 卫星遥感用于自然保护区监管。 /strong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刘晓曼研究员介绍了我国目前最新的自然保护区划分方式及现状,并列举了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来进行保护区的监管,如水域大小变化、违规建设等。山西省环境科学科学研究院马晓勇高级工程师介绍了山西的自然环境状态以及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对人类活动进行观察的情况。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张艳军正高级工程师介绍了重庆市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建设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西安外国语大学人文地理研究所马琪讲师介绍了卫星遥感数据在秦岭北麓生态功能空间辨识和保护中的应用。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祝汉收初级工程师以沈阳为案例介绍了卫星遥感监测在生态监测与监督执法中的应用。 /p p    strong 卫星遥感用于重点水体保护。 /strong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翟俊高级工程师介绍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潘阳湖水面的变化并分析了与水质变化的关系。北京生态修复学会秘书长于立安秘书长介绍了其会员单位利用卫星遥感识别黑臭水体,并介绍了在北京实施的卫星遥感与常规水质监测相结合的业务化黑臭水体监管体系。 /p p    strong 卫星遥感用于地质灾害监测。 /strong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杨渺研究员介绍了卫星遥感技术在汶川地震后生态系统恢复监测评估中的应用。 /p p   可以看出,无论是我们常规的环境保护还是生态保护,卫星遥感监测数据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且生态保护也与当地常规环境污染息息相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9636c4db-fd74-40e9-9bd9-5e1768587fb9.jpg" title=" 22_副本.jpg" alt=" 22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应用中心主任刘旭 /strong /p p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应用中心主任刘旭以西安项目为例介绍了天融科技的智慧环境监管体系。目前,西安的智慧环境系统实现全市226个街办、乡镇、开发区园的空气质量监控全覆盖 主要的8条河流和2个湖泊的水质实时监测,实现从水源地到城乡水体的水资源全流域监控 安装在3家试点企业的VOCs在线监测系统,有效监督排污企业履行环保义务 激光雷达走航车系统,作为新型移动监测手段快速灵活地缩小污染源范围 200多辆出租车安装了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走航污染定位。由1200余名网格员组成的网格员队伍,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每日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巡查,动态管理污染源数量及其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结合气象、住建、工信以及国家监测站、省级监测站等横向、纵向多个部门数据信息,共同构筑起“空天地一体化”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环境感知物联网”,实时掌握环境大数据,精准追溯污染来源,实现环境保护动态监管,及时执法。除西安之外,天融科技还在北京延庆、山西汾阳、唐山古冶、天津武清建设了复杂程度不同的智慧环保系统。 /p p   最后,刘主任对智慧环境项目的前景和发展方向做了展望,他指出 strong 智慧环境项目今后会重点关注总量减排和企业画像、多源融合大数据分析、绿色金融和环境数字化等领域 /strong ,继续引领生态环境管控的体系建设,实现环境精细化监测,精准治理,推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d8f75428-2f59-4df7-83e0-b3356e4dd9c7.jpg" title=" 33_副本.jpg" alt=" 33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会后合影 /strong /p
  • 因应《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保部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应《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案的要求,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详细解读。与审批制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不同,建设单位办理登记表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投入生产运营前。实行备案制改革,有利于把基层环保部门有限的行政力量集中到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提高管理效率。环保部门可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环境监管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同时,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如果发现相关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环境保护部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部令 第41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br/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1月16日 /p p br/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第三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p p   第四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p p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p p   第五条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p p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p p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p p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p p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p 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p p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p p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p p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p p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p p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证明。 /p p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p p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备案信息不公开。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 /p p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p p   (一)环境影响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p p   (二)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 /p p   (三)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 /p p   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p p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认定的事实,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p p   (一)构成行政违法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p p   (二)构成环境侵权的,依法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p p   (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p p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在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弄虚作假,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反承诺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p p   (一)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p p   (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p p   第二十一条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处理的建设单位,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法失信信息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2/ueattachment/143a89b1-8a69-41f3-b9b1-ef1cc956bbbf.doc"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a /p p br/ /p
  •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集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部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将通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评审的方式,确定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见附件1)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科研、管理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与相关行业有直接利益关系。  (三)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协作经费分配应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  (四)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有2个及以上团队申报同一项目。同一单位(生态环境部所属正司级单位以二级单位计)不得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又作为其他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也不能同时作为2家及以上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  (五)申报书中列出的申报人员不得同时申报3项及以上的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承担或参与5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行政审查有明确暂缓或暂停等工作要求的项目除外。  (六)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过去三年没有标准工作不良记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纳入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2024年9月13日前,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邮寄至联系人地址,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电子邮件标题和邮寄材料信封请注明“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申报表电子件的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承担单位评审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和专家会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会议评审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提前准备10—15分钟汇报演示材料,内容包括对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标准制修订及相关研究工作经验、申报单位基础和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情况、协作单位分工、经费安排等。  根据评审结果,若某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均不能达到承担该项目的要求,该项目撤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李聪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924935  邮箱:tanyf@craes.org.cn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  2.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 生态环境部正在征集2024年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部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部将通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评审的方式,确定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见附件1)的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科研、管理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与相关行业有直接利益关系。(三)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协作经费分配应符合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四)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有2个及以上团队申报同一项目。同一单位(生态环境部所属正司级单位以二级单位计)不得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又作为其他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也不能同时作为2家及以上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五)申报书中列出的申报人员不得同时申报3项及以上的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承担或参与5项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已通过司务会审议项目不计在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行政审查有明确暂缓或暂停等工作要求的项目除外。(六)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过去三年没有标准工作不良记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不纳入评审。二、申报材料要求2024年9月13日前,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邮寄至联系人地址,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电子邮件标题和邮寄材料信封请注明“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申报表电子件的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三、承担单位评审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和专家会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会议评审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提前准备10—15分钟汇报演示材料,内容包括对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标准制修订及相关研究工作经验、申报单位基础和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情况、协作单位分工、经费安排等。根据评审结果,若某项目所有申报单位均不能达到承担该项目的要求,该项目撤销。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李聪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邮编:100012电话:(010)84924935邮箱:tanyf@craes.org.cn附件:1.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计划项目2.2024年度国家大气、噪声环境标准项目申报表
  • 环境监测总站征集2015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关于征集2015年环境监测领域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总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环办〔2010〕86号),我站拟开展2015年环境监测领域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提出2015年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填写2015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每个建议表限写一个项目,表格下载地址:www.cnemc.cn,&ldquo 文件通知&rdquo 栏目下),并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所有建议表电子版整理到一个文件夹后返回联系人邮箱,文件夹命名格式:XX省-2015年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XX项)。逾期未提供视作无建议。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业务管理室 于勇   电子邮箱:ywgls@cnemc.cn   联系电话:(010)84943238   传真:(010)84943062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5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 生态环境变化“十年评估项目”启动
    1月19日,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在京联合召开《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以下简称“十年评估项目”)协议签订仪式暨项目启动会。该项目将由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和中科院院长白春礼共同担任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层面组织实施机构已正式建立。   “十年评估项目”的调查空间范围涉及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生态环境监管的十大类型重点区域。该项目共分为20个专题,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围绕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和生态保护监管的重大需求,系统获取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动态变化信息,全面掌握十年来全国生态系统分布、格局、质量、生态服务功能等变化特点和演变规律,综合评估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研究提出新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保护工作提供系统、可靠、及时的科学依据。   相关负责人指出,“十年评估项目”涉及范围广、内容多,项目实施要依据成熟的技术方法,制定统一的调查评估技术体系,建立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摸清全国生态环境现状和动态变化,提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据悉,此次项目启动会的召开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十年评估项目”正式启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近期将正式发文至各省区,启动省级相关工作。   中科院资环局、生态中心领导,环保部生态司、卫星中心,各专题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 生态环境部发布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p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了修改。近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的背景是什么? /p p   答: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生态环境领域是一个重要方面,2017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建议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决定,并于当日公布施行。 /p p   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形势下,随着环评技术校核等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放开事前准入的条件逐步成熟,此次修法标志着环评资质管理的改革瓜熟蒂落。 /p p   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再强制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建设单位既可以可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如果自身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也可以自行编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也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环境生态领域要紧跟时代潮流,遵从“放管服”改革。修改后的环评法有利于激发市场,减轻企业负担。) /p p   问:我们注意到,《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将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由环评机构改为建设单位,怎样看待这一调整? /p p   答: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 /p p   长期以来,环评机构作为环评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造成建设单位只重视环评审批,不关心环评内容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批建不符”、不落实“三同时”等违规问题屡有发生。 /p p   为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按照谁获益谁担责的原则,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p p   这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把环评文件的编制、相应生态环保对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放在心上,从被动“要我做”转变为主动的“我要做”,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也有利于建设单位从环评编制质量方面择优选择技术单位,逐步淘汰那些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的技术单位,净化和规范环评从业市场。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建设单位只看重审批是环评乱象屡禁不止的间接因素。故将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从而加强建设单位对环评内容的把控,以及有利于技术单位优胜劣汰。) /p p   问:环评资质取消后,是不是意味着环评管理放松了,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监管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p p   答: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前置准入审批,并不意味着不管,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赋予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管武器,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p p   一是大幅强化法律责任,实施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 对技术单位罚款额度由1至3倍提高到3至5倍,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 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p p   二是提高了有关考核和处罚的可操作性,从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标准更明确,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 /p p   三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明确要求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p p   四是实施信用管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依法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这样将产生联合惩戒的强大威慑力。 /p p   (一句话概括就是:环评资质取消后,惩罚力度反而加大,考核和处罚标准更加细化,有关部门要对环评文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编制单位及人员的违法信息要向全国人民展示。) /p p   问:下一步,在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和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p p   答:为确保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我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p p   一是新近印发了《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过渡期的相关要求作出暂行规定。 /p p   主要是明确停止执行原有的资质管理办法,依法不再受理资质申请和办理资质审查相关事项 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人员在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对“脱钩改制”单位明确不走“回头路”,暂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明确原有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原则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并对环评文件编制过程进行了规范。 /p p   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p p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p p   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 /p p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我部正在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监管办法和能力建设指南等配套文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文件正式印发前,为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p p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停止执行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7号)即行废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我部已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事项不再继续审查 我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已接收申报材料但尚未核发登记编号的,不再核发。 /p p   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建设单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暂应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以下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p p   (一)由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二)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三)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 /p p   (四)前三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的企业法人。 /p 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暂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p p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内容和格式见附件。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在情况表相应位置盖章或签字。 /p p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p p   六、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委托一个技术单位主持编制,其与受委托的技术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收费,应当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p p   七、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及时存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应当建立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但不局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审核及控制记录 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科学试验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试验报告等应一并存档。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双方还应分别将委托合同存档。 /p p   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2018年12月29日前,依据36号令对有关单位或人员已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和三年内不得作为编制主持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决定,但相应期限未满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执行。 /p p   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的考核,并适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要求建设单位改正或补正后受理 对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对编制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以及未满第八条规定的相应期限的,应记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 对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不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p
  • 广东就多个环境监测类项目征求意见
    p   同一个采购人、9个项目、预算总金额超过1亿元、几乎同一时间发布征求意见公告,以上因素组合在一起,备受业内关注。 /p p   近日,“广东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之华南区域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配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广东省环境监测系统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之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监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之颗粒物组分监测网设备采购项目”等9个来自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采购项目就采购需求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预算总金额达到1.15亿元。 /p p   不同于普通的货物类采购,此类项目具有专业性极强、涉及范围广、采购预算金额较大等特点,备受关注。近年来,环境监测类采购更是大标频出。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政策持续发力。另一方面,市场发展更加迅速,出现多家龙头企业。 /p p   此次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的9个项目中,大多数项目均来自于该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 lt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 gt 的通知》的要求,到2020年,需实现“全面设点、全面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体覆盖80%左右的区县,东、中部地区省(市)所有的区县实现全覆盖。因此,2007年,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开始执行,统一规划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的广东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形成卫星普查、无人飞机(船)详查、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预计到2020年,将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据了解,这个监测网络覆盖全,涵盖大气、水、土壤等要素 数据真,建立严格有效的质控机制 用途广,有效服务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 反应快,将建立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 /p p   此次采购的“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建设项目”也是由来于此。《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该省所有县(市、区)全部按新空气质量标准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优化现有县(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布设,优选135个站点纳入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进行联网,开展统一的质量管理,实现空气自动监测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全面覆盖,形成全省空气质量评价基础网络。 /p p   以广东为例,一系列的政策落地,都将对环保监测行业起到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业内人士透露,环保行业受政策、法规及监管的驱动,在环境诉求加强的情况下,尤其是进入“十三五”时期,国内环保市场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趋势。环境监测作为环保产业的一个分支,也有近千亿元的市场潜力。 /p p   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6年,我国环境监测仪器销量由2.92万台(套)增至4.09万台(套),年均增幅18.35%。2017年,我国累计销售各类环境监测产品5.66万台(套),较2016年同比增长38.5%。这充分体现,随着“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出台,以及在各项新的环保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市场得到了稳步发展。据中国产业信息网预测,2018年中国环境监测行业市场规模将达638亿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环境监测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900亿元,五年复合增速约为20%左右。 /p p   然而,业内人士也透露,环境监测产业一派繁荣的背后,也有着不容忽视的短板。目前环境监测仪器的核心技术仍旧被发达国家掌握,高端仪表仪器设备短缺,争相涌入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良莠不齐,监测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小的威胁。 /p
  • 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仪器项目(二)中标公告揭晓
    2011年3月23日,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转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转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   招标编号:GXTC-1101004   定标日期: 2011年3月23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戴琳、张德添、蒋鸿文、郝秀云、尚兵、姚雅伟、吕怡兵   第4包   中标金额:141.6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惠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3号楼215室   第5包   中标金额:168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909室   第6包   中标金额:82.2849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国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万兴苑17号楼105室   第8包   中标金额:217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第9包   中标金额:189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909室   第10包   中标金额:43.2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海丰联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官园公寓1-4-101   第11包   中标金额:24.8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瑞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辉煌国际中心1号楼609室   第12包   中标金额:50.8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307   此前在2010年10月9日,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转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具体结果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转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XTC-1001096   定标日期: 2010年10月8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平、徐军、张淑军、王荣福、丁明玉、夏新、许人骥   第1包   中标金额:851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   第2包   中标金额:327.086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嘉力恒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7号703室   第3包   中标金额:96.6万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909
  • 943万!生态环境部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监测项目公开招标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生态环境部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监测项目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包括ODS、HFCs及其他含氟温室气体监测,大气气态单质汞和湿沉降总汞监测,湖泊鱼类总汞监测,氯代二噁英监测等。预算金额943万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详情如下: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项目编号:0701-224101040078项目名称: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监测项目预算金额:9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件: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监测项目技术需求.pdf招标公告-0078.pdf
  • 项目环评导则拟修订 强化环境监测
    p   近日,环保部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稿征求意见。此项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2011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p p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p p   ——重构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新增了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清单,对各要素导则提出了相关要求 /p p   ——优化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强化了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论证、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等 /strong /span /p p   ——新增了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要求。 /p p   关于环境监测的要求如下: /p p   9.4按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分别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包括污染源监测计划、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跟踪监测计划,内容包括监测因子、监测点布置、监测频次,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采样分析方法、监测机构设置等。 /p p   a)污染源监测计划包括对污染源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以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的方案,应结合敏感目标分布、污染源特征和分布、项目特点,明确监测点位、采样分析方法、监测因子,重点关注废气和废水的在线监测设备布设和监测项目。 /p p   b)环境质量监测计划是根据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结合敏感目标分布、项目影响特征,制定环境质量定点监测或定期跟踪监测方案。  生态监测计划应重点针对水温、水文、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生境等。 /p p   c)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提出跟踪监测计划。 /p p   d)当建设项目拟排放的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重金属)毒性较大时,应提出跟踪监测计划。 /p p   附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67baedcb-8703-4eb5-ba67-6c03be1cf989.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pdf /a br/ /p
  • 1466万!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仪器设备及风险评估服务等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340SUMEC/ZWGG2110项目名称:国家环境保护呼伦湖湿地生态环境科学观测研究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358.65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预算(万元人民币)11-1无人机植被叶绿素荧光测量系统1套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60.001-2一体式开路涡动能量闭合校验系统(核心产品)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82.001-3物候观测系统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27.701-4气象过程观测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40.931-5土壤呼吸测定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 60天内25.001-6藻类自动分类计数仪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68.001-7土壤多参数测定系统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17.001-8水文效应观测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14.701-9环境背景值观测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23.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项目编号:2340SUMEC/ZWGG2111项目名称:土壤与地下水调查与生态风险评估仪器设备购置与固体废物理化及晶体学特性研究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408.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预算(万元人民币)11-1台式桌面xrd1套是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合同签订后 60天内80.501-2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1套否合同签订后 30天内48.001-3zeta电位及粒度分析仪1套是合同签订后 60天内40.001-4液相色谱仪1套是合同签订后 60天内69.501-5三维高密度电阻率法设备(核心产品)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100.001-6室内电阻率法实验装置1套否合同签订后30天内20.001-7荧光定量PCR仪1套是合同签订后60天内50.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项目编号:JSTCC2301112759项目名称:原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等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服务预算金额: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拟采购原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等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原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等通过验收。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市长江路198号14楼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25-8528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方式:文件发售:李婧怡025-84532580,技术咨询:谭一凡025-8453254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一凡电 话:  025-845325474.采购人信息名 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5-58965812      5.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            联系方式: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 025-83249927、83307352、83249926、83248600            6.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电 话:  025-58965812
  • 开封/许昌环境空气监测项目开始采购仪器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ldquo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rdquo 采购项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开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及软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全文如下: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批准的事项,就&ldquo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rdquo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   2、项目编号:JZFCG-G201306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三个部分。   A包进口设备: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等   B包国产设备:PM2.5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PM10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等   C包空气站集成(平台、自控)设备:客户端VPN、工控机、数据采集系统开发及部署、数据平台及发布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服务器系统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城市环境摄像系统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5楼(东城区三里桥街)。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中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2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5楼开标2室(东城区三里桥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4-8316328 地址:许昌市六一路中段。   2、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323993003、13193433663 地址:许昌五一路北段许昌市医疗器械修配所2楼 E-mail:xcgdzfcg@126.com。   七、特别说明   1、根据相关规定,凡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加入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供应商库,否则我公司不向其发售招标文件。(未办理身份认证锁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有效期内的法定工作日上午11∶30分前,前往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信息部办理身份认证锁。)联系人:石女士,电话:0374-2968227(上班时间接听)   2、因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http://www.xczbtb.com),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如果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拒绝发售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3、不发售电子版,不邮购招标文件。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3、招标范围:监测设备及软件采购   4、工 期: 15 日历天   5、质 量: 合格。   二、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提供招标公告中所采购设备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器、VPN设备、NO-NO2-NOx分析仪、SO2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O3校准仪必须具有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为报名时间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报名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   6.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复印件一份。   8.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 2013年 9 月 13 日至 9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1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开标室(宋城路9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第9号窗口(宋城路92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93891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8--5658011
  • 再传佳音!盈峰环境水监测中标国家总站项目
    再传佳音!盈峰环境水监测中标国家总站项目背景意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项目——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建设方案》要求对国控水站部分不能满足监测技术要求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旨在保障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的正常运行,满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及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迫切需要。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与长江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发布中标公告,盈峰环境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盈峰科技)中标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与长江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采购第4包 ,为江苏、河南两省提供6套标准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第4包共涉及6个国控水站仪器设备更新,具体包括:一、监测设备:本次采购监测设备包括五参数6台,氨氮6台,高锰酸盐指数6台,总磷6台,总氮6台。二、系统集成:本次采购系统集成6套,包括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分析单元、留样单元、辅助单元等,由VPN、工控机、留样器和UPS不间断电源等主要设备组成。更新后集成系统可实现智能化、标准化和流程化,配水单元与水站原采水单元能够有效衔接,确保采水、预处理、分析、质控、清洗以及数据采集和传输等关键环节可控。 公司实力盈峰科技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环境大数据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搭建。盈峰科技多年深耕环境监测领域,中标多个国家级、省级项目,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为业主及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国产监测设备,并通过对生产全流程的严格把控,保证产品高质高效交付,为项目保时保质落地提供保障。 国控水站的更新切实保障了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的正常运行,满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及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迫切需要,保证了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质量,确保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实时、连续监测优势,实现地表水主要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控。未来,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的标准要求下,盈峰环境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负责包件的产品交付和验收交接,助力国家环境监测工作,为“十四五”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 哈希参与清华大学全球环境人才培养项目十周年暨环境教育国际化高端论坛
    2021年6月19日上午,清华大学全球环境人才培养项目十周年暨环境教育国际化高端论坛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报告厅召开。本次论坛由清华大学、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承办,哈希公司受邀参会。论坛围绕环境教育国际化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凝聚了共识,26所高校联合发出“加强环境教育合作,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倡议,呼吁国内高校进一步加强环境教育合作,共同担负起培养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时代新人的责任,为我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输送具备全球环境领导力的优秀人才。刘毅院长主持论坛 清华大学副校长彭刚,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涂瑞和,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周国梅,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邹骥,哈希总经理秦晓培,来自全国25所高校环境学科相关院系的领导,威立雅集团、老牛基金会以及其他环境领域企事业单位代表100余人出席了论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刘毅教授主持论坛。彭刚副校长致辞 彭刚在致辞中指出,清华大学历来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以及教育的对外开放与合作,设立了包括全球环境人才培养项目(GEP)在内的多个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环境学院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统筹推动教学科研、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积累了优秀经验,希望环境学院在国际化人才培养方面作出更多的有益探索。他期望本次论坛能够促进大家充分交流培养经验,加强高校和社会各界在环境教育领域的合作,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为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贺克斌院士致辞 贺克斌在致辞中表示,当今世界,跨国界、跨文化合作交流频繁,诸如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议题需要全球协作共同应对。面对复杂多变的世界形势和挑战,大学,特别是环境领域的大学,应该加强合作,建设更开放、更融合、更具韧性的大学,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全球胜任力的人才,对国家有更多的担当,对世界有更多的贡献。涂瑞和先生致辞 涂瑞和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在联合国各项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联合国机构任职的中国籍职员人数偏少,需培养和鼓励青年人才去竞聘。他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在国内、国际组织中实践历练,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事务实践,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他建议各高校打破专业界限,培养知识体系全面、具有全球胜任力的国际化人才。余刚教授介绍清华环境教育国际化成果 GEP责任教授余刚对GEP十年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分享了清华环境教育国际化成果,并对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他指出,GEP是响应时代需求,对全球环境人才培养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十年来,依托GEP等全球环境人才培养项目,环境学院逐步建立了通专融合、文理兼修的课程体系,多层次、国际化的实习实践体系,以及以全球胜任力为导向的第二课堂,培养的学生在全球环境事务中崭露头角。未来,环境学院将进一步完善全球环境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招生、培养、就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扩展服务全球环境机构的渠道,培养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环境领军人才。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朱彤教授、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南军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徐琳瑜教授、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展思辉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院长卢金锁教授分别分享了各高校在国际化环境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国内高校在环境教育国际化方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办学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论坛为各高校交流经验、探讨未来发展提供了平台。刘书明书记宣读“加强环境教育合作,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倡议 会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党委书记刘书明教授宣读了“加强环境教育合作,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倡议。倡议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胜任力的高层次全球环境人才,为国家发展、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积极搭建全球环境人才培养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青年学生在不断寻求与自然共生、探索人类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毕业生进入相关国际组织、以各种途径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在实践中成长为优秀的全球环境人才;加强国内高校间深度合作,总结与交流全球环境人才培养经验,共同构建高层次全球环境人才培养体系,把全球视野和胜任力培养融入培养全过程;主动拓展办学视野,坚持开放合作,大力实施全球战略,打造有效的全球大学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开展全球行动、全球应对、全球合作,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环境问题是新千年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哈希公司将积极响应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倡议,时刻关注国际环境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新动向,一如既往地坚定支持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国际视野拓展计划。自2002年以来,哈希公司与清华大学一直保持着战略合作关系,设立“清华-哈希水质奖学金”、全国环境友好科技竞赛、暑期社会实践等诸多项目。今年除了继续支持与耶鲁大学、法国教育部等国际知名高校和机构合作的国际联合培养项目,还将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与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的合作研究学习,如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资源研究所等;鼓励赴相关国际组织实习实践,如联合国开发署、世界银行、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鼓励学子积极参与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论坛,如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世界水大会、国际水协会相关会议等。哈希希望以此促进中国环保产业高端人才的培养,提升环境治理人才的国际竞争力。郝吉明院士作总结发言 最后,郝吉明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GEP实施的十年是一个良好的探索和开端。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我们应当时刻牢记使命担当,牢记习近平给世界大学气候变化联盟的学生代表回信中的要求,既加强自身生态文明建设,主动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责任,又同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呵护好全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他表示,全球环境人才培养是对教育行业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这项事业仍需国内各高校持续共同努力,为国际舞台输送更多的中国声音。与会人员合影 清华大学全球环境人才培养项目启动于2011年,旨在面向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事业的重大需求,培养既有扎实的环境专业知识,又有国际关系、法学、经济学、管理、人文等跨学科知识,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拔尖人才。十年来,GEP在优秀的教学团队和指导委员会的带领下,进一步完善了培养模式,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
  • “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启动
    6月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ldquo 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rdquo 联合资助项目启动会在青岛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科技厅和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启动会,来自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和厦门大学等单位科研人员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深入的研讨,充分肯定了项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的定位、目标和任务,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   &ldquo 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rdquo 项目依托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以中国科学院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ldquo 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rdquo 创新研究群体为基础,联合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国内涉海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力量共同实施。项目重点针对我国近海典型生态系统的演变与退化问题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阐释其关键过程与机制、提出保护方法与对策,满足国家与地方需求。在能力建设方面,进一步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打造一个国际性的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开放研究平台,使该研究中心成为在国内外具有引领作用的人才培养基地和成果产出平台。   该项目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俞志明研究员任负责人。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和当前国内外面临的重大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该研究中心设置了&ldquo 海洋生态环境演变与生物多样性响应&rdquo 、&ldquo 海洋生态系统关键生物生产过程及其资源效应&rdquo 、&ldquo 海洋富营养化与有害藻华&rdquo 、&ldquo 海洋生态环境变化的生物地球化学机制&rdquo 、&ldquo 近海环境污染、效应及其控制理论与方法&rdquo 等五个研究方向,分别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的孙松研究员、杨红生研究员、俞志明研究员、宋金明研究员和中国海洋大学的高会旺教授担任首席科学家。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山东省通过联合基金项目共资助了四个涉海研究中心,积极推动了&ldquo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rdquo 的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会议现场
  • 2012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开始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相关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在科技标准司/科技规划政策栏目下查询《奖励办法》(http://kjs.mep.gov.cn/kjghzc/200704/t20070402_102352.htm),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科技标准司/科技奖励/管理情况/关于开展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kjs.mep.gov.cn/kjjl/glqk),按照项目申报通知中“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 (http://pj.chinacses.org.cn)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三、书面材料申报:请将完成网上申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活页册(研究报告无需活页可单独成册)、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邮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相关附件包括:2010年2月28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成果应用证明和项目研究报告。   四、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五、其他事项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邮编:100082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陈胜 禹军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 话:(010)66556209  62210730 13121957606   传 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 920万!河南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许采-2021-1438 2、项目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200,000.00元 最高限价:92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置气质联用仪及采样和前处理设备,低浓度颗粒物监测分析仪、离子色谱、气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石墨炉原子吸收仪等设备,形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和辖区内重点行业主要污染因子的执法监测能力,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许昌 许昌市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374-2961598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雪燕 联系方式:15503742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 联系人: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详见http://ggzy.xuchang.gov.cn/ywdh/38864.jhtml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4—2968687
  • 科技部公布4项科技项目 涉及环境/能源
    12月30日,科技部将国家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环境、能源领域备选项目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计划分领域、分计划、分步骤对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进行公示。   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环境技术领域备选项目公示   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备选项目公示   2012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先进能源技术领域备选项目公示   2012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环境部分)备选项目公示 为什么要对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进行公示?主体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修订之后,项目立项有哪些改革调整?备选项目如何形成?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科技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科技日报独家专访。 科技日报: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次将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进行公示。此举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加强科技计划相关信息公开一直是科技界的期待和诉求。近期973计划、86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都进行了修订,特别强调信息公开,明确要求国家科技计划实行公示制度,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立项、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结果等及时公示。 科技部对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进行公示,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加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 科技日报:您刚才也提到,今年科技部、财政部共同修订了国家主体科技计划的管理办法。新的计划管理办法出台后,项目立项与以前有什么不同? 答:为深入贯彻新形势下中央对科技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当前科技计划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科技部在“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方式和机制上,主要作了以下三方面的改革调整。 一是在指南编制和发布方面,国家科技计划将按照重点领域、研究方向公开征集和发布指南。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计划渠道较多,按领域统一发布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问题。同时,项目指南只提出优先领域和方向,不对具体技术路线、具体任务指标等作过多规定,不对申报人职称等作过多限制,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等各类科技研发主体均能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申报。 二是在项目的征集方面,国家科技计划在注重部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适度拓展细分了推荐渠道。增加了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推荐渠道,明确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可作为推荐渠道,明确了专家推荐渠道,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需求申报中的“智库”作用。扩大推荐渠道的做法得到积极响应。从征集项目的整体情况来看,各推荐主体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推荐的项目质量比较高。 三是在项目评审方面,科技部采用“网络视频(音频)、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项目答辩,实现了项目评审“可查询、可追溯、可申述”。自2011年5月起,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都逐步以视频方式评审,在37个省(区、市)建了47个答辩会场。新的评审工作方式得到了各方积极响应和充分肯定。评审专家认为评审环境更加宽松,减少了外部干扰,评审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参加答辩的科研人员认为视频评审的方式,让大家都能有机会参加答辩,减少了车马劳顿,省出了科研时间。 科技日报:此次公示的备选项目是怎么产生的?我们注意到,备选项目与申报项目不是一一对应的?这是为什么? 答:科技部于2011年4月启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经过视频评审、综合咨询、方案论证、课题查重等程序,凝练形成了国家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备选项目。 备选项目是顺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对计划项目形成机制进行调整和改进而产生的。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需求和项目建议,围绕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组织专家凝练重点项目和优先主题,聚焦国家目标进行系统布局。也就是说,科技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优势分析与分类梳理,凝练汇集重点任务,集成优势单位,因此备选项目与申报项目并非一一对应,而是按照规划确定的任务重点对分散的申报项目进行统筹凝练,从而使计划项目安排体现“上下结合”,既有效反映科学家的探索和创新方向,又充分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简单地说,就是按研发需求配置创新资源,按规划部署重点任务,按预算安排计划项目。 建立备选项目库,我们体会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作用:一是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科技的创新热点和需求聚焦点,有利于推进科技计划安排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效衔接;二是通过对项目需求和申报单位的优势分析与分类梳理,有利于引导和促进科研单位、企业以及优势研究团队的协同创新;三是按照项目特点和计划定位,有针对性地进行配置,有利于减少计划间项目安排的重复,形成不同计划间项目的衔接配套。四是有利于更加有效和从容地完成财政预算,提高财政预算的使用效率。 科技日报:备选项目公示后,对下一步工作有什么考虑? 答:此次公示的是2012年度86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能源领域、环境领域备选项目。随后,我们还将分领域、分计划、分步骤对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全部备选项目进行公示。 按照《预算法》要求,明年3月全国人大将对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进行审核。科技部将依据相关计划的财政预算落实情况对备选项目依次安排,正式立项。明年没有得到立项的备选项目将储备一年。
  • 先河环保中标容城县大气环境监测项目
    p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容城县大气环境监测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采购21个网格化监测点位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关服务,包括安装六参数微型站19套、TVOC微型站2套、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1个,服务要求包含设备运行维护以及环境管理咨询服务,服务期3年。最终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877万元中标该项目。 /p p   以下为详细内容: /p p   项目名称:容城县大气环境监测项目 /p p   项目编码:HB2019014670020047 /p p   项目联系人:崔梦玉 /p p   项目联系电话:0312-8742258 /p p   采购人:容城县环境保护局 /p p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p 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801798186 /p p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01-28 /p p   定标日期:2019-02-18 /p p   总中标金额:877万元 /p p   合同履行日期:3年 /p p   供货商信息: /p p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 p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251号 /p p   中标供货商金额:877万元 /p
  •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拟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0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韩鹏、钱洪宝  联系电话:010-58884875/4877  传真:010-58884870  电子邮件:hanpeng@acca21.org.cn  qhb@acca21.org.cn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16年9月6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拟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公示清单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牵头承担单位 项目 负责人 中央财政 经费(万元) 项目实施周期(年)1 2016YFC1400100海洋声学层析成像理论、技术与应用示范浙江大学赵航芳40004.52 2016YFC1400200海洋声学探测技术研究西北工业大学杨益新19004.53 2016YFC1400300极地环境观测/探测技术与装备研发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杨惠根54584.54 2016YFC1400400基于水下平台的系列化温盐深流浪潮测量仪产品化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李红志83045 2016YFC1400500船载海洋动力环境要素传感器产业化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刘 宁83046 2016YFC1400600海洋生物化学常规要素在线监测仪器研制及产业化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赵南京830472016YFC1400700海洋生物化学常规要素在线监测仪器研制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秦 伟830482016YFC1400800海洋生态常规要素在线监测仪器研制及产业化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刘 岩83049 2016YFC1400900海洋光学遥感探测机理与模型研究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毛志华25004.510 2016YFC1401000新型海洋微波遥感探测机理模型与应用研究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林明森25004.5112016YFC1401100新体制风、浪超视距雷达探测技术及其验证湖北中南鹏力海洋探测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吴雄斌22244.5122016YFC1401200基于固定平台的海洋仪器设备规范化海上测试技术研究及试运行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王项南17004.5132016YFC1401300海洋仪器设备规范化海上试验中国海洋大学陈学恩35004.514 2016YFC1401400全球高分辨率海洋动力环境数值预报系统研制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凌铁军26004.515 2016YFC1401500海洋重大灾害预报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李宝辉10004.5162016YFC1401600中国近海与太平洋高分辨率生态环境数值预报系统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柴 扉10004.5172016YFC1401700全球高分辨率海洋资料同化技术研究与业务应用示范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朱 江14304.5182016YFC1401800全球高分辨率海洋再分析系统研制与产品研发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李 威14304.5192016YFC1401900海洋大数据分析预报技术研发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石绥祥14304.520 2016YFC1402000重大海洋动力灾害致灾机理、风险评估、应对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侯一筠36584.521 2016YFC1402100浒苔绿潮形成机理与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张学雷21004.522 2016YFC1402200海洋微塑料监测和生态环境效应评估技术研究华东师范大学李道季16004.523 2016YFC1402300海上交通溢油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宋文鹏18454.524 2016YFC1402400海上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技术研发及示范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徐 韧19694.525 2016YFC1402500海上放射性事件跟踪监测与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研究清华大学王建龙20004.5262016YFC1402600两洋一海重要海域海洋动力环境立体观测示范系统研发与试运行中国海洋大学赵 玮39004.5
  • 1474万!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研究院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835-230Z31603641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研究院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预算金额:1474.57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474.57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组/子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核心产品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一1温室气体高频通量监测仪1套是是232.22一体式环境要素涡度协方差系统1套是否3激光闪光光解-激光诱导荧光技术反应腔和检测腔1套否否二1氧化亚氮及一氧化碳高分辨率监测分析仪1套是是650.82全二维气相色谱-调制器及配套软件\检测器单元(高频采集)(现有GC改装)1套否否3多模式进样口1套是否4气溶胶中和器1套是否5主动式云雾采样器1套否否6涡度通量相关观测系统1套是否7碳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超低温全自动冷阱1套否否8“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升级改造1套否否9温室气体碳同位素在线监测仪1套是是三1雾滴谱仪1套是是346.042离心式颗粒物质量筛分仪1套是否3凝聚式单分散气溶胶发生器1套是否4扫描电迁移率粒径谱仪1套是否5光声气溶胶吸收测量仪1套是否6三波长浊度仪1套是否四1光学气溶胶探空仪15套是是215.452四分量净辐射计5套是否五1凝结核粒子计数器1套是是30.08 注:1)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个包组最高限价,超过每个包组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中在“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栏标注为“是”的设备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eebidding.com/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暨南大学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联系方式:020-85220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020-87258495-307、3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小姐、刘小姐电 话:  020-87258495-307、301
  • 185万!博赛德便携气质中标莆田环境监测中心采购项目
    近日,福建省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第一批次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布中标结果,博赛德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P8800以179.8万元中标,8套苏玛罐BCT3.2L以5.5万元中标。项目编号:[350300]PTHS[GK]2022005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莆田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第一批次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 [350300]PTHS[GK]2022005-3 包3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福建青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同源路298-7号115室之2818532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300]PTHS[GK]2022005-3 包3福建青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货物类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3-1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苏玛罐北京博赛德BCT3.2L8台/套690055200.00003-2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北京博赛德P88001台/套17980001798000.0000
  • 233万!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高效液相色谱仪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240SUMEC/ZWGG2143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同位素实验室建设、生态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能力建设(第二期)及POPs溯源与二氧化碳污染防治研究仪器设备购置项目(2)预算金额:2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合同履行期限预算(万元人民币)1高效液相色谱仪3套是合同签订后90天内143.002二氧化碳转化与在线分析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90 天内90.00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泽铭环境2018年水质自动监测示范项目盘点
    2018年已在忙碌中悄然而过,纵观泽铭环境这一年的业务拓展历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已在江浙沪云贵川京皖粤辽等地遍地开花,这不仅代表了客户对泽铭公司技术能力的肯定和认可,也顺应了整个国内环境监测发展趋势。小编选了几个示范项目在此与大家分享~1、昆山市“阳澄湖水质提升计划”水质自动监测站昆山市在阳澄湖区域新建5套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用于入湖河道及重要支流的实时水质监测。泽铭环境承建的集装箱式水质自动站是一套以国外知名公司的在线水质分析仪器为核心,运用物联网传感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专用数据分析软件和通讯网络构成的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可实时监测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叶绿素、蓝绿藻、总磷、总氮、氨氮及高锰酸盐指数等多项水质参数。 集装箱式水质自动站的应用场景有国控、省控断面监测、 生态补偿及重要流域入湖入海河道监测,具备以下特点 :(1)监测参数全面,具体参数可选;(2)国标法检测,数据准确可靠;(3)自主设置测量间隔,可实现短时间多次数据采集; (3)无须驻点操作,自动化采集; (4)远程监控,短信智能报警。 2、常熟市浮标及岸基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该项目为2018年在常熟市城区内建设10套以太阳能供电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1套昆承湖水质浮标监测系统,监测参数有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氨氮、总磷、高猛酸盐指数、流速流量等。其中总磷分析仪是泽铭公司自行研发的仪器,功耗小,自带温控装置,不需要外接空调,可用太阳能进行供电。 特点如下:(1)提供全套解决方案,体积小、功能强、投入少,适用于不同水体的长期连续在线监测,省去征地、建立站房以及人员成本等费用。 (2)长期稳定、维护量小、废液少,其整体拥有成本较低。 (3)连续、及时、准确地监测目标水域的水质变化状况,监测项目超标和整个系统状态信号显示、报警。 (4)通过GPRS等通讯方式远程传输数据,可随时随地获得真实的监测数据。 (5)自动运行,停电保护、来电自动恢复。 (6)利用太阳能和风力等绿色供电系统。 (7)真正的无人值守。3、新型水质监测浮标在阳澄湖投入使用由泽铭环境承建的这两套水质监测系统,搭载了YSI EXO2、泽铭 HQ-800系列氨氮分析仪、泽铭HQ-800系列总磷分析仪、AIRMAR 气象仪,能够24小时实时在线监测各类水质、气象参数,如水温、电导率、浊度、溶解氧、pH、叶绿素、藻密度、总磷、氨氮、风速、风向、气温、气压、GPS等。 其特点如下:(1)浮体材料采用离子泡沫塑胶,一次压铸成型,耐碰撞,具有很高的浮力比,能承受严峻的野外环境。(2)具备数据存储和处理功能、 系统监测和控制功能、数据无线传输功能、异常状况报警功能、自供电功能、全球定位功能。(3)GPS全球定位系统能同时跟踪12颗卫星,无使用费用,定位精度小于25米,实时监测浮标经纬度,防漂移和偷盗,脱离设定范围立即报警,自动将警报发至指导管理者的邮箱和手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丢失,保证设备的安全性。(4)监测仪器高度集成,可直接投放在水里进行原位测量,有较高的抗沾污能力,随时掌握水体的真实状况。 4、苏州市相城区环保局水质自动监测岸边站?由泽铭环境承建的苏州市相城区4个岸边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其中微型水站,占地不超过2m2,可测常规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既可水质预警,又可精确测量,高度集成化,包括独立取水和预处理、工业空调系统及安防系统。?5、上海大金山岛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岸基站??2018年由泽铭环境承建的大金山岛岸基站,主要监测参数有水温、电导率、浊度、溶解氧、pH、叶绿素a、COD、氨氮、磷酸盐、硝氮、亚硝氮、压力、温度、潮位、波高和波周期等。整个集成系统由气象,水质和水文仪器组成,采用同步、连续监测方式,采配水单元是由水泵、精过滤模块、气冲洗模块、控制阀门及配套管路等组成,供电单元采用风电互补和蓄电池组合供电方式,同时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接入业主单位的数据接收管理平台,具备足够的兼容性和可开发性,满足业主单位对不同数据进行统一化管理的需求。 6、江苏省太湖走航式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走航式水环境监测系统是一套全自动、实时水生态水质走航在线监测系统,由泽铭公司设计集成,是一套以多参数水质监测仪,在线光谱监测仪和营养盐原位监测仪为核心,运用现代物联传感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专用数据分析软件和通讯网络构成的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基本涵盖了常规水质监测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氨氮、浊度、蓝绿藻、叶绿素、COD、BTX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TOC、NO3、指纹图和光谱报警),具有多参数、智能化、测量周期短、低维护的特点,适合于船载走航式测量。特点如下:(1)整体集成度高、体积小、可在中小型船只上安装使用。(2)提供全套解决方案,涵盖了五参数+氨氮+蓝绿藻+叶绿素+COD等主要水质参数和气象要素气温、气压、温度、湿度、风速、风向、航行方向、航速、视频图像等,测量周期短,连续、及时和准确监测目标水域的水质变化,适用于不同水体的走航式监测。(3)在线连续监测,无需药剂,无耗品,无二次污染。(4)自动化程度高,自带清洁功能,几乎免维护。(5)监测频次高,5分钟一组数据,适合宽阔水域走航式监测。(6)强大软件系统:图形化应用界面,分屏图形与数据曲线互动,数据查询统计和存储,区域水质与航行状况,异常数据报警等。(7)可持续研发并不断扩展可监测指标。(8)测量方法符合现行国标/行标规范要求,或与传统方法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7、舟山海洋水质气象浮标系统?舟山海洋工作站的在线监测系统为水质监测浮标系统,用于入海河流和排污口排污状况的实时在线监测,主要由浮体、水质监测仪、营养盐分析仪、气象、数据采集、通讯系统及系留系统等组成。系统核心监测仪器采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方法、中国环保行业标准方法、中国海洋行业标准方法或等同的或相近的其他国家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叶绿素a、石油类、盐度及浊度、氨氮、亚硝氮、硝氮、正磷酸盐、及气象参数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速、风向等参数,系统对舟山定海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邻近海域、水文、气象等进行实时连续水质监测。8、深圳城区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 ?由我司承建的深圳中南岸基站,用于深圳城区河道水质测定,测定参数有温度、电导率、pH、溶解氧、ORP、浊度和COD等。9、云南省昆明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该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共六个点位,分布于盘龙区内牧羊河、冷水河流域。小屋监测常规9参数,选用全套进口设备。虽项目各点位处于山地深处,且彼此距离遥远,交通运输很不便利,但泽铭工程师凭借艰苦卓绝的精神与过硬的技术能力,依旧高质量地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设工作。除上述完工的项目,合肥市林园局的公园湿地水质在线监测、鄱阳湖的水质监测浮标、苏北小型水质监测岸基站及云南昭通市垃圾填埋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等项目也陆续进入收尾工作。2018年是泽铭环境在全国布局的关键一年,许多项目已在多个省市落地。在已经到来的2019年里,充满新机遇的同时也充斥着新的挑战,期盼泽铭环境的小伙伴们再接再厉,齐心协力,在已开启的新征程上达到更多更大的突破!
  • 资源环境技术领域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发布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等4个重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水处理新材料制备和应用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技术与仪器研制和煤矿乏风瓦斯分离与氧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开发等4个重点项目已完成论证,现正式发布4个重点项目申请指南,择优确定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一、申请资格与要求   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请同时报课题申报书和课题预算申报书。项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0日17时。   课题指南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 王 磊 张书军 梁鹏   联系电话:010-58884866,58884867,58884869   Email: wanglei@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 liangpeng@acca21.org.cn.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六日   点击下载:   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项目申请指南.doc   水处理新材料制备和应用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申请指南.doc   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技术与仪器研制项目申请指南.doc   煤矿乏风瓦斯分离与氧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申请指南.doc
  • 734万!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240SUMEC/ZWGG2142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同位素实验室建设、生态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能力建设(第二期)及POPs溯源与二氧化碳污染防治研究仪器设备购置项目(1)预算金额:7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合同履行期限预算(万元人民币)11-1气相色谱仪1套是合同签订后90天内37.001-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套是160.001-3气质联用仪(核心产品)1套是82.00 22-1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核心产品)1套是合同签订后90天内300.002-2GC-MS异味分析系统1套是合同签订后90天内155.00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00万!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2022-SZ-G0904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购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购置):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保监测设备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购置1(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验收,培训时间由采购人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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