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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环保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北方环境空气监测仪指定先河环保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描述称,&ldquo 目前环保部根据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规定,北方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均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rdquo   最终,该项目的中标公告也的确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70000.00元。   该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JQSFZB-ZC-2013-033号   2、采购内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套(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由于原设备关键核心部件老化严重,无法修复,不能正常运行,需更换2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对部分设备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目前环保部根据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规定,北方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均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供货、安装任务,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能保证货物长远售后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财务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条款,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近期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采购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5、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1)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请供应商持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至上述地点购买。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圆(¥10000.00),由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前缴入下列账户中:   收款单位:酒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市分行 帐 号:27135309200000844   7、递交采购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7月15日下午14:30-15:00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受理。   8、采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5日下午15:00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酒泉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宗俊 联系电话:0937-2672405   采购人:酒泉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张凯军 联系电话:13893702688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兴勇 联系电话:18919428138   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
  • 【峰会】先河环保:建立环境大脑 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12月20日-22日,由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主办,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协办,先河环保支持的“第八届中国物联网产业与智慧城市发展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的领导、专家出席会议并做主题报告,先河环保、华为等企业代表做精彩发言,数十家媒体到场,千余位观众与会。本届年会以“万物互联、融合发展、生态共荣”为主题,先河环保以“智慧环境助力政府环境管理和改善”为主题参会,展示了公司在智慧环境大数据领域所具备的产业价值。集团产品与技术开发中心总工崔厚欣分享了“公司智慧环境理念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崔厚欣介绍道,先河智慧环境平台融合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治理三大业务体系,可实现环境智能化、数字化管理,助力政府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引领环保行业的新方向和趋势。先河推出的“智慧环境”平台是智慧城市的功能主题之一,它与其他系统模块是一个有机整体,并互相促进、彼此协同、共同提升。结合当今发达的大智移云产业,综合分析环境、社会与经济的量化关系,做到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换取最大的环境利益。先河环保是环境监测行业领军企业,在业内率先推出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融合多元化数据来源,着眼于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助力打造和完善“智慧城市”总体改善方案,在为政府提供精准溯源、污染来源解析、预警预报、达标规划、监管咨询、环境治理等深度支撑中,发挥更突出、更全面、更有价值的服务优势,这与智慧城市的设计思路不谋而合。同时,先河的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已经应用在十几个省份、数十个城市,布设了上万个点位,实现对城市环境实现全面感知、智能控制、广泛交互和深度融合,为政府科技治污、精准施策提供技术支撑。在大会颁奖典礼上,先河环保荣获“2017中国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奖"未来,先河将通过智慧环境平台,建立环境大脑,推动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实现当地经济与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
  • 环保“十三五”解读: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提升环保科技创新
    p   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针对《规划纲要》的编制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p p    strong 问:如何评价过去5年我国环保科技的进展和成效?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不断加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对环保科技的支持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p p   一是围绕水、大气、土壤、生态、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健康等领域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丰硕。截至2015年底,共有 675项基础理论类、软科学类和应用技术类成果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登记。“有机废物生物强化腐殖化及腐植酸高效提取循环利用技术”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环境一号卫星环境应用系统工程”“湖泊底泥污染控制理论技术与应用”“中国生态交错带生态价值评估与恢复治理关键技术”等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10项成果获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8项,科普类奖两项。 /p p   二是科技成果有效支撑了环境管理。水专项成果支持了一批水环境领域国家政策、标准的制定,如《江河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河流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等,有力支撑了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污染减排、水质改善和水环境修复。依托《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先后制定发布《大气细颗粒物(PM2.5)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8个技术指南,为污染物总量减排、空气质量达标等提供了核心支撑。 /p p   三是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成果,快速提升了国产化监测仪器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监测设备,国内产品已占市场份额60%以上。利用高分一号卫星平台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灰霾、大气污染源排放和湖泊水华等遥感监测应用。农用地、工业场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等研究成果为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出台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提供了技术基础等。与此同时,环保科研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 /p p    strong 问:国际环保科技发展对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有何启示?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充分了解国际环保科技发展趋势,找到我国的差距和发展方向,是制定《规划纲要》的重要参考。近年来,国际上环保科技发展趋势体现在3个方面: /p p   一是更加关注生态环境风险和人群健康问题。欧美日发达国家已经过工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常规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现阶段重点关注环境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问题。 /p p   二是更加注重解决复合性、系统性环境问题。环境问题需要系统解决,国际上环保科技已从单要素转向多要素综合研究、从局部地区污染防治向区域尺度甚至全球尺度生态环境问题研究转变。地球系统科学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初步建立了以全球变化研究为目的的全球立体观测体系和研究网络,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科学服务。 /p p   三是更加注重多领域新技术的融合与应用。环保科技将绿色技术融入各行业各领域,分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在环保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入,突破了一批环境质量改善关键治理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了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的创新发展,环保科技与新技术的不断融合进一步带动了环保产业大发展。 /p p   为此,我国的环保科技既要充分吸取和借鉴国外已有的先进成果,用来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类似问题,同时,要结合我国自身环境问题的特点,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解决方案。 /p p    strong 问:“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对科技工作有什么新需求?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我国已进入环境高风险期,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的任务尤为艰巨。 /p p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生态文明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环保科技要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大力推动创新发展,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驾护航。《规划纲要》主要考虑了3个方面的科技需求: /p p   一是识别环境演变成因机理。充分发挥环保科技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探明水、大气、土壤污染成因与作用机理。针对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公众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复合生态毒理效应,探索环境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预警技术。针对环境质量标准制订的科学基础,进一步完善环境基准理论、技术与方法以及支撑平台。 /p p   二是攻克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技术,支撑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要求,突破以环境质量为约束的污染负荷削减、环境修复以及区域联防联控技术。突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与重建、综合评估与可持续管理技术方法,建立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的控制与管理技术体系。 /p p   三是推进环保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要完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学观测研究站创新机制,建立开放的科研数据共享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入融合。 /p p    strong 问: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立足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为依托,提升我国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p p   主要工作原则:一是理论创新与技术支撑相结合。通过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探索新型环境问题,深化对现有环境问题成因和机理的认识,引领环保工作的开展。通过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和环境管理技术研究,突破关键和成套技术,建立环境管理的基础数据、模型和方法,为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和服务。二是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面向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可能遇到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支撑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三是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既要鼓励原始创新,也要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同时加强环保科技的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环保科技体制改革。 /p p   总体目标是: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要求,围绕重大区域、流域的环境、生态及核设施安全问题,面向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和保护公众健康目标,深化对典型环境过程的认识,形成针对多污染物及多介质的污染减排、质量改善、风险防范、监督执法、环保产业等科技支撑体系,实现环保科技全方位的跨越发展以及部分领域的赶超引领。 /p p    strong 问: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都有哪些?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主要任务分为五大方面: /p p   第一,强化环保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环保科学决策。重点开展环境污染的成因与环境过程研究,包括水环境污染的成因及生态效应、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及反应机理、土壤污染成因及控制修复原理、地下水污染过程与迁移规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机理、固体废物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原理等。开展环境污染物的健康影响机理和风险评估,包括环境污染物人体健康毒理作用与暴露参数、优控污染物清单与优先序、复合污染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与预警、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毒性效应和风险识别等。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包括环境基准理论方法学体系、保护水生生物水质基准、主要污染物土壤环境基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健康基准等。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基础研究。 /p p   第二,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支撑环保高效治理。重点研发水环境监测及流域水污染治理成套技术,包括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大气环境监测和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关键技术,包括大气污染物监测、固定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发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包括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监测、农用地和矿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与风险管控、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研发生态系统监测、保护与恢复关键技术。研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术、核与辐射安全监测监管关键技术、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噪声污染源的识别、防治技术及设备等。 /p p   第三,支撑环境管理改革,创新环境管理方法。重点研究水环境管理决策支撑技术,包括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技术、水环境监控平台技术、近岸海域水环境管理技术。研究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支撑技术,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控预警技术、环境空气质量规划技术与方法、大气污染全过程监管技术体系。研究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风险管控技术 、土壤环境管理决策支撑体系和制度、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技术。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优化与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监管技术,固体废物、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技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支撑技术。研究新常态下的环境法制创新和新型环境治理体系、新型环境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技术方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进机制和政策,环保产业推进机制和政策等。 /p p   第四,开展环保技术集成示范,促进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调控应用示范、重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技术集成与示范、京津冀多介质环境污染协同治理示范、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技术集成与示范等。 /p p   第五,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一批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开展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优秀科研团队,提升环境基础科研能力。建设完善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化应用和推广。建设一批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逐步形成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综合决策需要的科学观测研究网络。开展科研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p p    strong 问: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科技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规划纲要》如何能够落地实施?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环保、科技等部门在“十三五”期间要积极推动《规划纲要》落实。根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 /p p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构建集“先进性、系统性、协同性、工程性、普适性”为一体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等科技重大专项。 /p p   二是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废物资源化、化学品风险控制、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集中解决一批重大区域生态环境科学理论问题,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与装备,示范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一批解决区域环境问题的系统性技术方案。 /p p   三是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科技工程。 /p p   四是鼓励环保科研、高校、企业等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环境领域的基础和前沿研究,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p p   五是加强基地和人才建设。 /p p    strong 问:从哪些方面来保障《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主要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p p   一是完善环保科技体制机制。科研项目立项要充分考虑国家改善环境质量的科技需求,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成果考核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激发环保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p p   二是加强环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环保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环保科技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完善环保科技人才选拔和淘汰机制,优化环境学科布局和人员队伍结构。 /p p   三是拓宽环保科技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支持,加大环保公益性、基础性研究的投入。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环保战略、政策制度及标准研究,支持行业创新平台基础条件建设。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增加环保科技投入,开展区域性环境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p p   四是深化环保科技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国际交流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国环保科技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环保科技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科研合作平台。 /p p   五是加强环保科学普及。创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环保科普作品,创建一批国家和地方环保科普基地,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媒体科普传播模式。 /p
  • 美国环保署审议双酚A的环境影响
    2010年3月29日,据华盛顿消息,美国环保署(EPA)宣布采取数项关于双酚A的潜在影响的活动。双酚A是一种广泛用于制造消费品和工业产品的产品。今天宣布的双酚A行动计划重点是双酚A对环境的影响,并预计将双酚A添加到EPA的关注和要求测试的化学品名单。   2010年1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就开始关注双酚A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并开始研究如何减少双酚A对食品包装的潜在影响和减少其在食品包装中的暴露的方法。食品包装是人们接触双酚A最直接的方式,每年向环境中排放的双酚A都会超过100万镑。双酚A对试验中的动物造成生殖发育及内分泌系统方面的影响。   EPA的具体行动计划如下:   • 以其潜在的环境影响为基础,将双酚A添加到化学品关注名单。   • 要求双酚 A在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的浓度的信息,以确定双酚A是否达到潜在关注标准。   • 要求制造商提供测试数据以协助环保局评估双酚A可能造成的后果,包括对生长、繁殖和水生有机体和野生动植物的发展的长期影响。   • 使用EPA环境设计计划,寻找降低不必要的暴露的方法,包括评估代用品,虽然还要进行额外的研究。   • 通过非食品包装用途的暴露,持续评估其对儿童和其他人口的潜在影响
  •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   部令 第10号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维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质检总局局长   二○一○年四月二日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维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是指从自然界分离纯化或者经人工选育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获得的,主要用于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检测、治理和修复的一种或者多种微生物菌种。   第三条 国家对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环境安全管理,实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制度。   第四条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经营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从事生产或者使用微生物菌剂的企业事业法人,并具备微生物菌剂安全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进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获得《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并凭该样品环境安全证明依法办理卫生检疫审批和现场查验。   第五条 环境保护部对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辖区内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实施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立环保用微生物环境安全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微生物菌剂样品的环境安全性进行评审。   第二章 样品入境   第七条 进口经营者应当向微生物菌剂使用活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先行申请办理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手续:   (一)进口经营者与境外经营者签订的微生物菌剂进口合同或者合同意向书的复印件   (二)进口经营者主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微生物生产、应用和安全操作的专业学历或者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出口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证明   (五)微生物菌剂在出口国的生产和应用情况   (六)拟进口用于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样品的最低数量和规格   (七)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性的其他证明资料。   前款所列材料,应当用中文或者中、英文对照文本,一式三份。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进口样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内容属实的,核发《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   必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必须注明进口样品的数量和规格。《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样品检疫审批,一份用于样品环境安全评价数量核销。   第九条 直属检验检疫局凭《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签发样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样品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样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对样品的数量、规格、外包装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对样品查验合格的,准予入境。   第三章 样品环境安全评价   第十条 进口经营者,应当委托微生物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的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是从事微生物研究的合格实验室(GLP),或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国家级专业机构。   第十一条 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检测规程》和《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评价导则》,对进口微生物菌剂进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出具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并对检测数据和评价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微生物菌剂的微生物学检测鉴定   (二)微生物菌剂的安全性试验   (三)微生物菌剂的评价   (四)微生物菌剂的卫生学安全评价   (五)微生物菌剂及各类终产物的生态安全评价   (六)微生物菌剂的生产或者使用环境评价。   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还应当附具下列内容:   (一)微生物菌剂出口国已有的环境安全评价资料   (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代理机构资质信息。   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一式三份。   第十二条 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束后,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将微生物菌剂样品全部安全销毁,不得保留或者移作他用。   第十三条 进口经营者应当将样品全数交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核对样品数量和规格 对数量和规格与《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中不一致的,不得出具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   第四章 样品环境安全证明   第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应当向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使用活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进口经营者提交的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一式三份报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提交环保用微生物环境安全评价专家委员会。   第十六条 环保用微生物环境安全评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提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性评审意见》,报环境保护部。   第十七条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性评审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进口经营者申报的微生物菌剂主要成分与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是否一致   (二)微生物菌剂中是否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危险或者较大风险的微生物菌种(群)   (三)微生物菌剂是否已经在出口国进行安全生产和使用   (四)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微生物生产、应用和安全操作专业学历或者资格   (五)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部依据《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性评审意见》,对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合格的微生物菌剂,出具《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   第十九条 同一进口经营者的同一商品(项目)名称微生物菌剂,应当申请一个《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   已获得《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的同一微生物菌剂,有两个以上商品(项目)名称的,应当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二十条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后仍然需要进口该微生物菌剂的,进口经营者需要重新办理《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伪造、涂改或者变造《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   第五章 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与报检查验   第二十二条 进出口经营者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规定,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进口经营者还应当提供环境保护部出具的《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   直属检验检疫局对准予进出口的,出具《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第二十三条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受理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报检,实施现场检疫查验,并按照有关规定抽样送专业的环保微生物菌剂符合检测实验室进行检验,经符合性检验及卫生学检验合格的,方可放行。   第二十四条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首次送检的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对首次检验已经合格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第六章 后续监管   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采取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保留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记录。   第二十六条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或者使用环境安全管理情况和本年度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计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在进出口、生产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有新的科学依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危害的,环境保护部应当撤销其《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监督进口单位销毁该微生物菌剂,并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向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或者使用活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变更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或者使用活动所在地的,应当分别向变更前和变更后生产或者使用活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束后,未将微生物菌剂样品全部安全销毁的,由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论的,环境保护部不再受理该评价机构做出的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报告。   第三十条 伪造或者涂改检疫单、证的,检验检疫机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伪造、涂改或者变造《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的,或者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由环境保护部撤销《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直属检验检疫局吊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妥善保存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记录,或者未执行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或者多边协议、进口国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需要对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进行环境安全评价和环境安全证明的,参照本办法第三、四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涉及动植物安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特许审批。   第三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委托代理进口申请的,其代理人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协议以及营业执照原件。   第三十五条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和《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环境安全证明》的格式与内容,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 环保部公布2010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
    环保部印发《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统筹安排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包括2010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010年是“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环境监测任务十分繁重,请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确保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圆满完成,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做出贡献。   附件:2010 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   附:2010 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重要方面,是履行环境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努力实现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真实反映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公众了解环境状况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国家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立法、政策、制度、规划和能力建设工作的力度,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加快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布重点流域和环保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使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2010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大量的环境监测数据作为依据,各级环保部门要尽早整理和分析环境监测数据,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为考核“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一、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是掌握和评价空气、地表水、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土壤和生态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是环境补偿机制实施的关键,是考核保护环境工作成效的依据。   1.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内的空气质量、酸雨、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噪声、辐射、界河水质、重点污染区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制度,制定本行政区环境要素的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下级环保部门制定的环境监测方案应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   2.加强 “十一五”规划目标考核监测和环境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对照国家和地方的“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确定的环境质量约束和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用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反映“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特别是建立了环境补偿机制的地方,更需要加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同时要加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地表水中的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根据其浓度变化验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成效。   3.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省(市)和列入中央农村环保资金“以奖促治”的村庄(乡、镇)按照要求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各地可根据情况开展农村环境监测试点,充分发挥县级环保部门的作用,用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和力量带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努力做到统筹城乡环境监测工作。   4.实时发布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近年来地方环保部门建设了大量的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的自动监测系统,要加强对自动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证数据的准确,充分发挥自动监测设备在预警监测方面的作用。同时向全社会实时发布自动监测数据,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提高环境监测信息服务效能。   二、抓好污染源监测工作   污染源监测是为了掌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的监测活动,污染源监测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   5.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 号)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保证完成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同时各级环保部门也要开展对地方监管的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 号)和《2010年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名单》对重金属污染源开展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工作。   6.加强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开展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组织实施,履行对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监督职责。省级环保部门还要加大对市级环保部门开展对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检查,指导其开展工作。加强对环保部门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   7.开展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 号)的要求,上级环保部门要对下级环保部门的减排三大体系中的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地方总量计算之中。   8.加强污染源数据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 号)和《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和环境统计等各项技术支持工作。   三、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比性所实施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措施,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   9.大力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继续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 年)〉的通知》(环办〔2009〕56 号)(以下称“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上级环保部门要对下级环保部门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发证工作,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职责。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使“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10.加大环境监测人员素质能力的培训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重视对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省级环保部门履行对全省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的责任,通过送出去培训、举办培训班、指导地方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能力。   11.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环境保护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各省环保部门要及早组织环境监测参赛队伍,强化环境监测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以此激发全国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的热情。   四、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信息发布   环境监测报告是环境监测工作成果的体现,重视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使用,对促进和改进环境监测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2.各级环保部门每季度开展环境质量分析和会商,每年必须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状况。   13.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环境状况公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对外发布。   14.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编制本辖区的《环境质量报告书》,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   15.省级环保部门年底前编制本辖区《环境质量概况》上报环境保护部。为了全面评价国家环境质量状况,各省将国家监测任务以外的自行监测数据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评价数据的补充。环境保护部将对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开展评比。   五、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工作体现环保部门掌握事故的性质和影响范围,为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关系环保部门的工作能力。   16.加强环境预警监测。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和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及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争取应对工作的主动。   17.随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污染特征和自然环境状况,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技术和人员的储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保障应急监测经费,发生污染事故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和组织应急监测力量支援工作。   六、落实国家环境监测任务   为了评价国家环境质量状况并分析其变化趋势,掌握影响国家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地方环境监测工作,履行环保国际合作的责任,考核国家环境保护任务的实施情况,国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18.高度重视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国家环境监测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管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控网开展地表水水质、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城市空气质量、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酸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管理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农村站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并实时进行预警监测。加强对省级、重点区域或流域的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19.发挥环境卫星的作用。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要及时无偿给省级环保部门提供环境卫星的遥感数据,加强对遥感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应用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在“三湖一库”和重点水体开展水华监测,在重点农区开展秸秆焚烧监测。举办培训班,最大程度上发挥其在环境监测中的作用。   20.加强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质控监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的抽查工作,各环境因素的抽测率不少于10%。各级环保部门要保障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完成,帮助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监测站处理好与地方环境监测任务的关系。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监测数据地方环保部门共享,作为地方环境监测的补充。   七、着手编制“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   “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对今后五年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规划的编制工作。   21.编制环境监测规划。各级环保部门应了解和掌握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设备和能力,根据“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编制“十二五”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并把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同级环境保护规划之中。其中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关系到环境监测任务的完成水平,是环境监测规划的重要内容。   22.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大量的资金用于地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补助,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资金要求使用,严禁挪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项目验收,使中央资金尽快发挥作用。同时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使用中央资金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3.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环境监测队伍是环保部门的重要力量,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队伍的发展,帮助解决环境监测人员工作任务重,长期加班加点,福利水平不高的问题,用最大的努力解决人员编制、监测经费、业务用房等问题。
  • 环保部新设三司 环境监管 “精细”转型
    “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环境管理模式将发生重大转变。  环保部3日宣布,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批复,决定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当日上午,环保部举行了三个司的成立仪式,并任命了相关负责人。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尽管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之下,总体趋势是精简机构,但为了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工作需求,有必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本报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水气土”三个环境管理司成立后,“各司其职”的格局将形成。这意味着,中国的环境管理向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对症下药”三大战役  据环保部介绍,去年2月,中央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环保部机构编制作部分调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  王满传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称,新设“水气土”三个环境管理司,有利于加强力量,“对症下药”,整合有限资源 其次,从机构名称的变化看,环境政策正在从污染物控制转向更加注重改善环境质量和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王满传还对本报记者表示,一般而言,部委机构调整后,省一级单位会随之调整对口单位。但是到了地方的市县一级,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安排可能会更具灵活性。  国务院2013年9月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气十条”)明确要求,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去年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也要求,“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在今年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称:“我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环境监察体制改革方案得到中央编办批复。正在研究起草部机关‘三定’修订草案和环境监察体制设置。”  对于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如今终于宣告成立,环保部表示,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  有环保专家表示,“水气土”三个环境管理司的成立,是环保部机构改革走出的坚实一步,有利于更好统领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精细化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陈吉宁曾表示,“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何撤下污防、污控司?  除了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以外,环保部还将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王满传告诉本报记者,从原来两个司的机构设置看,容易造成职能的交叉。  本报记者查阅环保部原来的机构设置发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下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处 而污染防治司又下设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处。两个司的职能确有重叠。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更进一步了解到,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体现了陈吉宁的管理理念。  之前的环保部污染防治司主要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环境形势分析研究。水体、大气、城区土地、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等样样管,还涉及海洋污染防治,被认为“既不专也不精”。  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主要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除了负责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计政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还要组织测算并确定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环境容量。但陈吉宁表示:“总量控制的办法,涵盖的污染物种类、污染源范围以及削减的力度均不足以支撑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根据环保部今年确定的思路,未来环境管理在质量与总量的把握上,应体现这样的原则:质量改善是刚性要求的红线,绝对不能触碰 总量减排是硬性要求的底线,是最基本的要求。总量减排考核必须服从质量改善考核。质量改善和总量减排任务均未完成,将严格依法问责 质量改善了而总量未完成,将尊重地方的协同减排,从国家总量指标进行调剂,严格执行考核办法。  不少学者分析称,中国的环境政策正在由污染控制型政策逐步转向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为目标。  自2013年以来,政府相继发布“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将于今年颁布。这些国家行动计划,正是顺应了从总量控制到质量控制的趋势和表现。此次环保部机构编制调整亦不例外。  环保监测执法将实行垂直管理  环保部“水气土”三个环境管理司成立后,“各司其职”的格局将形成。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落地,三个司履职也都有了自己的“利剑”。  按照这一思路,环保部新的内设机构还会出现,比如“垂管办”。本报记者获悉,这一机构也是根据中央部署而设立的协调全国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部门。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目前,环保执法难最大的障碍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环保部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尽管地方环保部门在业务上听命于上级环保部门,但在预算和人事上受当地政府的控制。  环保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副司长任勇表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垂直管理改革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只是机构隶属关系的调整,也将涉及地方政府层级间事权、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间职能、环保系统内部职责运行关系等的调整,还需要对环境治理基础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根据环保部制定的时间表,今年要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过渡期工作,下发相关通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对试点省份在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取2~3年左右完成改革任务。  而对于“水气土”三个环境管理司和其他机构何时才能到位并发挥作用的问题,环保部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由于机构调整涉及面广,内部职能、运行机制的建立和人员配备完全到位尚需要一个过程”。待整个工作完成后,将对外发布。  我国环保工作最早设立于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的级别较低,编制有限。从1972年到2008年,国家环保机构从国环办提升到国家环保部,水、大气、土壤的污染防治的体制也随之改革,从处级提到司级。  污染部门40年变迁史  ? 阶段一:1982年以前  1972年,因官厅水库死鱼,有人以为是阶级敌人投毒。在周恩来总理过问下,成立了由万里任组长的官厅水系水源保护领导小组,这也是国家成立最早的环保部门。  1973年国家级环保机构,即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简称国环办。此时,国环办设立了水、气处。  ? 阶段二:1982-1998年  1982年,环境保护局成立,归属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更名为国家环保局,但依旧在建设部管理范围内,污染防治工作设在环境污染管理处。1985年后设水、气、固废三个处。  198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设污染管理司。  ? 阶段三:1998-2008年  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但只是国务院的直属单位,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环保总局设污染控制司。  ?阶段四:2008-2015年  2008年,环境保护部成立,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设污染防治司。  ? 阶段五:2015年——  中央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环保部机构编制作部分调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
  • 新环保法带来新机遇:环境监测最先受益
    新《环保法》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虽然正式实施不过几天,但这部&ldquo 史上最严&rdquo 的《环保法》已经初显威力,广州市环保局日前查封了两家违法排污企业,湖南也首次对违法排污拒不整改企业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在法律法规铁拳下,环保执法有望全面铺开。   对于A股众多环保类上市公司来说,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强无疑会让具备领先技术的龙头企业受益。相关分析人士认为,新《环保法》的落实最可能受益的是环境监测和工业排污处理领域,其中一些领军企业有望长期受益于环保改造。   环境监测最先受益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使得环境监测设备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   新《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券商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新《环保法》实施后,从监管需求来看,怎么去监测企业排污数据成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监管部门会强制要求企业安装相关监测设备,企业的每日排放是否达标最直接的判断就是靠监测设备,因此监测设备需求是最先放量的。目前的监测设备大多数是针对企业排污的,也有做外环境监测的,总体来说我国企业的监测设备技术水平能够达到标准。   广发证券研报指出,在政府力推&ldquo 依法治国&rdquo 的背景下,环保依法监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并成为环保行业未来几年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环保行业将从&ldquo 重投资、轻监管&rdquo 进入建立&ldquo 长效监管&rdquo 时期,此次新《环保法》核心为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相关细分领域监管政策将陆续出台,而完备准确的监测数据成为依法从严监管的基础,对环保监测设备需求和第三方运维需求都将大幅提升。   海通证券出具报告分析表示,仅凭借现有的政府环保执法监察能力建制,很难满足未来日趋严格和多维度的环保监管需求。未来的解决方式将是,利用在线监测仪器实时上传排污者数据,中枢系统自动计算排污费,并将重大事故性排污事件直接上报公安与环境监察等政府系统,利用植入系统的经验模型评估污染风险,锁定高危区域,提出相应政策建议。这能有效降低环保部门的监管与执法成本,促进环保企业追责与排污费有效收缴。   在环境监测领域,A股上市公司包括雪迪龙(002658,收盘价27.94元)、先河环保(300137,收盘价14.64元)、聚光科技(300203,收盘价18.78元),雪迪龙和先河环保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空气质量监测领域。雪迪龙正在投资 &ldquo 环境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ldquo ,达产后将每年新增300套脱销烟气监测系统、30套垃圾焚烧烟气监测系统、15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及300套废水污染源监测系统的生产能力。   聚光科技业务涉及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和实验室仪器三个领域,环境监测涉及气、液、固三态监测,是A股产品线最全、专利最多、研究实力最强的环保监测公司。在过去几年间先后并购了7家环境监测相关公司,在该领域拥有显著优势。   先河环保201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收与净利润均快速增长,营收同比增长43.62%,净利润同比增长21.44%。先河环保证券事务代表苏少玲向记者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空气监测,2014年收购了广州科迪隆和广西先得环保,开拓两广地区环保监测领域。新《环保法》对于公司可能会有一些积极影响。现在空气监测占公司业务比重比较多,未来水监测的市场也会启动。
  • 环保部开展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数据直报工作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统计服务支撑能力,根据环境统计工作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的总体安排,环境保护部决定在前一阶段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以下简称&ldquo 国控源直报&rdquo )试运行工作,要求重点监控企业定期、限时将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数据(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 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通过互联网直报系统向环保部门上报。   继之前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之后,国控源直报工作规定了企业的报送内容和直报时限,工作的展开将使受监控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采购低劣环保设备、关停环保设备和监测仪器、数据作假等行为受限,对污染治理设施及环境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运行,污染排放的控制起到正面影响。   附:环保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统计服务支撑能力,根据环境统计工作和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的总体安排,环境保护部决定在前一阶段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以下简称&ldquo 国控源直报&rdquo )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报送范围   在国控源直报系统试运行期间,报送对象主要包括列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年度&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中的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   除上述报送对象外,各地环保部门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适当扩展报送对象和范围。   (二)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 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1.核准落实直报单位名单,完成上报系统的软件维护和信息更新。   2.分级组织开展直报业务培训,包括对环保部门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直报企业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为国控源直报工作要求和数据填报方法。   3.建立各级环保部门国控源直报工作联络人和辖区内直报企业联系人名录。   4.做好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环保专网畅通运行。   (二)试运行阶段(2013年11月1日起)   1.数据填报:直报对象按季度在规定上报时限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国控源直报系统上报数据,并按照当地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及时核准,11月5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数据填报。   2.数据审核:国控源直报数据采用数据直报方式,各级环保部门同步进行审核,并督促上报单位及时核准。市级环保部门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上报至省级环保部门 省级环保部门应在 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并报送至环境保护部。   11月20日前,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完成国控源直报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工作总结包括直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分区域分行业数据分析结果、相关问题和建议等。   3.2014年国控源直报:从2014年1月起,每季度第1个月的7日前,直报对象完成上季度数据填报 12日前市级环保部门完成本市直报数据审核和报送 17日前省级环保部门完成本省直报数据审核和工作总结报送。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报、审核期限顺延。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每年1月,各地仍按上一年&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报送上一年第四季度数据 从每年4月起,各地按照当年&ldquo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dquo 报送当年第一季度数据。   三 、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人员经费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2013年环境统计工作部署和国控源直报工作的整体要求,及时布置开展国控源直报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门人员和经费,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 要建立总量部门牵头组织,污防、监测、监察、环评、信息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数据质量   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国控源直报数据质量负总责,督促指导所辖地市直报工作开展,并对辖区内直报单位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核查,每年现场抽查率不得低于10% 市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数据录入质量把关和数据审核等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核查,每年现场抽查率不得低于30% 区县级环保部门要协助市级环保部门落实对当地直报单位数据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 直报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工作台账,如实按时填报数据 各督查中心要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国控源直报工作的抽查核查力度 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集团公司要督促所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时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直报对象报送环境保护部的数据应与提供给集团公司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三)做好技术保障,确保按时上报   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直报工作技术保障体系,确定直报工作的技术支持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响应解决直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直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国控源直报工作顺利开展。省级环保部门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本级及辖区内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直报工作人员联络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jtj@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各地国控源直报工作的动态指导,及时为各地国控源直报工作答疑解惑,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对各地直报工作加强督查巡查,并对国控源直报工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予以通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直报数据汇总审核、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负责环保专网运行保障和安全认证等工作。国控源直报报表制度以及技术规定可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页上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联系人: 范志国 谢光轩   电话:(010)66556870 (010)66556878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联系人: 王鑫   联系电话:(010)84943162   电子邮箱:cnemcln@vip.163.com   附件:直报工作联络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2日
  • 环保“十三五”规划待出 环境质量将出现拐点
    环保“十三五”规划待出 环境质量将出现拐点  近日,在成都举行的“2015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十三五”环境问题比较复杂,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模式,应包括空气、水环境、土壤质量目标的城市矩阵。    在环境投资方面,王金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投资1.75万亿元,水污染防治4.6万亿元。有业内专家预计,短期内,三大领域的投资需求将达到6万亿元。为保障环保“十三五”总体目标的实现,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金田指出,“十三五”环保的重点就是要把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落实好,使得相关措施、政策全部落地。    污染成本占GDP约3%    国家环保部中国环境科学规划研究院总工程师王金南说:“目前中国环境污染形势是历史上最严重的时期。”在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水污染方面,2013年,COD排放总量2352万吨,氨氮排放量245万吨,两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且超过环境容量近162%。    环保部公布的《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Ⅱ、Ⅲ、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8%、9.2%。    王金南介绍,在大气污染方面,“十二五”规划定的七项指标,除了氮氧化没有完成,其他都基本完成。但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指标去衡量,161个城市中只有16个城市达标。    环境状况的恶化,除了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外,同样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2004年,《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估计环境污染退化成本占当年全国GDP的3.05%。王金南说:“从比例角度来看是下降趋势,但从损失绝对量是上升的。上升阶段中的某一些阶段可能要比GDP的增长还快。”    今年,厉以宁教授总结过去40年的发展历程认为,发展不适合经济规律,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破坏,大量产能过剩,低经济效益,错过了最佳结构调整时期。王金南称,城镇化人口的增长、经济增长等都将给环境带来压力,“十三五”时期环境问题比较复杂。    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环保“十三五”规划虽然仍在编制阶段,但思路已然明晰。    今年1月,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出环保“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与形势、目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在总量控制的具体指标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介绍,除继续对4种常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外,还将新增工业烟粉尘、VOCs、总氮、总磷等4种污染物。    其中,针对水污染治理,环保“十三五”规划将新增在河湖、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对总氮、总磷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大气方面,针对重点区域和行业,把工业烟粉尘、VOCs纳入到总量控制中。    王金南认为,保障公众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硬目标。“十三五”规划应为建立面向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规划提供支撑。    为此,王金南提出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指标、环境保护公众健康指标、生态保护目标指标、总量控制目标指标等多个方面的目标。总体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就是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农村与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护。    要实现这些目标,在措施上应该有一些新的思考,他提出了国民经济绿色化、环境功能空间化、国土空间功能化、保护环境法治化、治理主体多元化、环境信息公开化等六个方面的建议。    环保“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是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防治,是环境治理、改善的关键期.杨金田称,从已经公布的《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来看,“十三五”是我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出现拐点的重要时期,过了这个时期,相关领域的环境质量应该会逐步改善。
  • 北京市环保局取消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项目
    p   日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取消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项目,停征“放射性废物(源)收贮收费”项目等,详情如下: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局直属各单位、各区环保局: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执行: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收费编码140004)项目,停征“放射性废物(源)收贮收费”项目(收费编码140002)和“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编码220002)。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欠缴收入分别足额上交国库,并列收支科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欠缴收入”(科目编码103049949)。 p 特此通知。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3月31日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联系人:荣耀 联系电话:68411029)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1008465086.jpg" width=" 564" height=" 698" / /center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0289.jpg" width=" 530" height=" 704" / /center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0943.jpg" width=" 586" height=" 696" / /center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1770.jpg" width=" 563" height=" 683" / /center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2494.jpg" width=" 684" height=" 715" / /center p /p p /p p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3362.jpg" width=" 661" height=" 245" / /center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0809414820.jpg" width=" 674" height=" 559" / & nbsp /center /p /p /p /p /p /p /p /p /p /p /p
  • 环保部:2010年受理环境污染案1469起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16日在渝称,截至今年11月底,环保部共受理举报1469件,结案率为90%。虽然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处理,但环境污染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且类型多、发生区域广,环境安全依然面临严峻形势。   张力军是在此间举行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说,今年发生的一批重大、敏感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次生环境的应对问题都得到了妥善处置。比如,中石油兰郑长输油管道渭南支线柴油泄漏事件、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青海玉树地震以及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地迅速处置,将事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张力军表示,全国已有80%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和70%的县级环保部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约有5千余人专门从事环境投诉受理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环保部通过“010-12369”共受理举报1469件,已办结1330件,结案率达90%,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处理。   虽然如此,张力军坦言,当前环境安全依然面临严峻形势。他说,国内环境风险异常突出,环境污染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且类型多、发生区域广。因为污染事件诱因复杂,环保部门预警防范难,形成事件危害大、处置难、社会关注度高的难题。此外,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也在持续上升,百年一遇甚至几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   因此,张力军说,环保部门在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时要系统考虑环境应急管理内容,并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深化化学品、饮用水源、尾矿库、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保障环境安全。
  • 先河环保联手华为,共同开启智慧环境的无限未来
    人类正在步入智能社会,随着智能产业的不断进化,物联网的商业价值与应用前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智慧环境体系也围绕物联网应用展开多方面的布局。先河环保与华为合作,共同拓展物联网、大数据在智慧环境系统的应用,双方的强强联合,让物联网技术在智慧环境的未来应用,具备了更大的产业空间和拓展契机。智慧环境:建立环境大脑,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智慧环境系统,以NB-IoT新一代通信技术为基础,着眼于构建天地空一体的智慧环境监测、智慧管理、智慧治理体系,对城市环境实现全面的感知、智能的控制、广泛的交互和深度的融合,当下智慧环境的关键,在于各地如何对环境数据进行应用。利用大数据应用技术挖掘数据之间的关系,结合气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多种环境质量模型等进行分析研判,甄别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及其污染贡献率,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污染源问题实时提供管控与治理方案。在融合多元化数据来源的前提下,统筹环境、气象、交通、地理、经济、工业等相关大数据,帮助政府、民众实时了解生态环境全要素质量状况,实现环境智能化、数字化管理,为环境改善发挥更突出、更全面、更有价值的服务优势。智慧环境平台的建立以环境数据为中心,以智慧城市为依托,利用当今的云计算及大数据应用科学计算出环境数据及与行业数据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经济、环境、人口等各个资源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优化方案 对于城市经济结构与空间环境布局提出有效的优化建议。领先:联合不是简单的加法,而是爆发产业合力对先河环保来言,相较于其他物联网技术和传统蜂窝网技术,华为NB-IoT具备广覆盖、海量连接、低功耗、高安全等优势;其次,华为拥有业界领先的ICT技术和产品,公司在云计算、大数据应用上,可提供专业的技术和服务,帮助用户实现数据增值。而从华为的角度来看,与先河环保的合作同样具备极大的价值。先河环保是环境监测行业领军企业,在业内率先推出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融合多元化数据来源,着眼于构建天地空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打造和完善“智慧城市”总体改善方案,在为政府提供精准溯源、污染来源解析、预警预报、达标规划、监管咨询等深度支撑中,发挥更突出、更全面、更有价值的服务优势,这与智慧环境的设计思路不谋而合。而先河环保的网格化已经应用在12个省份、50多个城市、1万多个点位,如此规模的硬件平台与华为强大的平台处理能力相得益彰,也让华为在智慧环境未来的产品研发上具备更多的经验。华为也由此看中了先河环保强大的市场驱动力及环境数据应用力,先河环保更是展示了其在智慧环境大数据领域所具备的产业价值。华为在云计算、窄带物联网应用上,成为了行业的先锋;先河环保在智慧环境体系建设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先河环保与华为公司的强强联合,把握ICT市场的变革机遇,共享生态成果,进一步爆发产业合力,推动智慧环境产业的进一步优化。合作:多维度联合应用,打造环境产业的未来通过联合应用,华为先河环保将打造“1+3”为主体的智慧环境业务,“1”是指1个智慧云业务平台,通过智慧云业务平台,实现整个城市环境一张网,建立基于NB-IoT为基础应用的环境物联网和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并建立相应的应用系统,实时了解环境全要素状况。“3”是指智慧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的3个智慧业务平台,以“1+3”为主题,打造整体的智慧环境体系,围绕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环境风险、环境与健康等方面的业务需求,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发现问题、把握规律,提高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科学性、智能性,拓宽业务部门管理人员的视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目前,以华为云为基础的联合解决方案,已经广泛应用于石家庄、鹿泉、唐山、新乡、鹤壁、洛阳、德州、佛山等多个区域,实现了大气环境整体解决方案的完善。目前大气污染压力较大的洛阳,通过智慧环境监测业务,洛阳市的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接下来,先河环保还将联手华为,以NB-IOT为基础,在智慧环境、云计算、大数据应用综合服务等领域,开展更为深层次的合作。
  • 史上最严环保法通过审议 环境监测是关键
    4月24日,历经四次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今日正式表决通过,新环保法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是环境领域的&ldquo 基本法&rdquo 25年来的首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常委会闭幕式上特意指出,这也是常委会史上收集到来自委员的修改意见最多的一部法律。   新环保法在三个领域突破 环境监测是关键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27日表示,新修订的环保法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面共识,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保法。   潘岳表示,新修订的环保法在三个重要领域内都有所突破:推动建立符合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因而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大环境监测是实施新环保法的关键因素。   环评机构、环监机构等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法修改的重头戏落在明确各部门、单位、企业及个人主体的义务与责任上,并格外强调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长期受关注的一些问题如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也有所着墨。   根据新法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如果在履职中弄虚作假,对污染后果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之外,还要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今日在解读这一条款时指出,这个问题在调研时收集到了相当多的意见。这条规定相当于要求上述机构不仅需接受法律规定的处罚,还要额外承担民事责任,是一条比较严格的规定。
  • 盈峰环境环保产业百亿元并购逆袭记
    p   历经一年的酝酿,来自佛山顺德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盈峰”),再次在环保行业放大招。 /p p   7月17日晚,盈峰环境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合计100%股权,交易总价为152.5亿元。这也是继去年控股股东盈峰集团74亿元收购中联环境51%股权后,盈峰环境又一重大战略性力作。 /p p   同样引人瞩目的是,盈峰环境背后的大股东正是顺德千亿巨头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之子何剑锋。从接盘之初的濒临退市,到通过“产业+资本”不断并购,累计投资超200亿元,盈峰环境一跃成为国内民营环保集团产值最大的公司。 /p p   收购中联环境意味着什么?从家电业跨界而来,盈峰如何一步步在环保领域开疆辟土?日前,盈峰环境核心高管接受南方日报采访,首度披露152.5亿元收购交易的战略逻辑及进军环保产业的大计。 /p p   “中联环境是一个非常优良的资产” /p p   继去年控股股东盈峰集团斥资74亿元收购中联环境51%的股权之后,本次盈峰环境以“换股”的方式,拿下宁波盈峰、中联重科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中联环境合计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52.5亿元。 /p p   “这是一个非常优良的资产,能够收购这种机遇是可遇不可求。”盈峰环境高级副总裁、新闻发言人焦万江坦言,盈峰之所以不惜重金收购,主要看中中联环境在环卫装备领域的龙头地位。 /p p   作为国内最大的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提供商之一,中联环境依托强大的科研实力和国内领先的环卫装备生产制造能力。在环卫装备领域,中联环境已拥有清扫车、清洗车、垃圾车、市政车、新能源车等产品系列合计约400余款,是国内环卫装备行业地位稳固的龙头企业。2015至2017年,中联环境已有环卫装备产品线的市场份额均超30%,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p p   从财务报表来看,中联环境的业绩的确可圈可点。2016—2018 年1—4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2.04亿元、64.27亿元和18.72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达到6.89亿元、7.62亿元和2.09亿元,占中联重科总营收近30%,是中联重科最赚钱的业务板块。 /p p   另据长沙晚报报道,今年6月,中联环境设备销售破10亿元,在北京、云南、山东、上海、重庆、山西、青海等省市纷纷斩获大单。预计全年业绩有望接近或冲击100亿元大关。 /p p   这样一块“肥肉”,中联重科为何舍得忍痛割爱? /p p   有业界人士分析,中联重科“割爱”主要是从公司发展战略聚焦考虑。从2016年开始,中联重科就将发展战略重心集中到主业工程机械上。因此,出售环境产业板块,将有利于蓄力做优做强核心业务,同时通过这次交易也将为中联重科带来90多亿元的税前利润。 /p p   “盈峰是一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多元化投资控股集团,有资金及运营能力,也有落地资源和异地扩张经验,与中联重科的研发制造优势互补。”中联重科副总裁孙昌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从2016年8月起,中联重科就在寻找合作方出售环境资产。经过了两轮竞标,最终选定了盈峰等一系列投资方。 /p p   在焦万江看来,盈峰与中联重科此次合作“情投意合”,能够实现战略共赢。“我们看好他的技术,他们看好我们这个平台、资本实力和坚定做环保的决心”。 /p p   “通过本次并购,我们也拿到了环卫机器人与AI领域的入场券。”焦万江介绍,在环卫装备领域,中联环境掌握了新能源环卫装备开发、环卫智慧作业机器人开发、无人驾驶环卫装备开发等多项行业领先技术。在盈峰环境的推动下,今年4月,全球首辆无人驾驶扫地车、环卫智慧作业机器人就在长沙面世。 /p p   由此,盈峰环境的战略定位也从以环境监测为龙头的“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综合服务商”,转变调整为以环卫机器人为龙头的“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综合服务”产业集团。 /p p   3年投超200亿在产业链上“攻城略地” /p p   随着百亿并购交易的和盘托出,盈峰环境曾经许下的“市值300亿目标”也再度引人关注。 /p p   早在2年前,盈峰环境在战略发布会上,宣布公司的名称从“上风高科”更名为“盈峰环境”,就透露其全力进军“大环保”产业的野心。“到2018年,公司市值要力争突破300亿元,年净利润超过8亿元。” /p p   不过,利用资本进行一轮快速外延式并购,公司市值从35亿元激增突破百亿关口之后,盈峰环境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就进入到瓶颈,股价出现了一定回落,截至发起并购重组停牌前,公司市值依旧在100亿元上下徘徊。 /p p   对此,盈峰环境也重新调整心态,对市值目标淡化处理。 /p p   “现在才刚起步,我们的目标是要做成民营环保产业集团龙头,这个战略期应该10年左右,10年磨一剑,集中所有的资源精力,踏踏实实去解决行业的问题和痛点。”盈峰环境董事长兼总裁马刚说。 /p p   事实上,过去三年,依托上市公司及母公司盈峰集团的平台,盈峰环境一直舞动着“产业+资本”的利剑,在环保领域“攻城略地”。 /p p   2015年,由盈峰控股的上风高科斥资17亿元,收购环保监测领域的综合性服务龙头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进军环保产业的跳板 同年,又以1.01亿元价格收购了绿色东方51%的股权,从而正式进入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并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作为公司重点的发展方向之一。 /p p   2016年更是堪称盈峰“爆买”环保界的一年。当年8月,盈峰以5.48亿元一举拿下大盛环球、明欢有限、亮科环保3家佛山企业100%股权,从而布局城镇、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态修复业务 9月,盈峰通过增资1.3亿元持有广东顺控环投15%股权,从而深度参与到顺德地区的3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p p   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近三年来,盈峰集团及盈峰环境收购或入股的企业达8家,参股环保产业基金2只,累计投资额超过200亿元。 /p p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盈峰环境营业收入48.9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53亿元。此次收购中联环境后,公司将拥有国内最全的环保产业群,形成覆盖环境监测、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治理、固废治理等领域的全产业链综合性平台,预计净资产将超过130亿元,总资产250亿元,营业收入近150亿元,利润超过15亿元。 /p p   “从产值上看我们应该是国内民营企业最大的,长期来说要在全球环保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盈峰环境的对标企业是美国WM公司。后者2017年实现收入145亿美元,净利润19.5亿美元,市值370亿美元。 /p p   “腾讯不输facebook,阿里巴巴也不输亚马逊,目前我国环保产业还比较滞后,但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我预判中国一定有企业做到全球环保行业的龙头。”马刚对此信心满满。 /p p   美的助力盈峰跨界逆袭环保产业 /p p   盈峰环境的前身上风高科,1974年在浙江以风机起家,并于2000年作为国内风机行业第一股在深交所上市。然而,上市后该公司的业绩表现一直并不理想,2004—2005年间更因连续两年亏损被证监会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一度被冠以“*ST上风”的帽子。 /p p   2006年,广东盈峰集团分别受让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7%、美的集团有限公司18.2%、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15.7%的非流通法人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0.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盈峰集团的董事长正是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的大儿子何剑锋。 /p p   尽管头顶美的集团“少东家”的光环,但何剑锋无意接班父辈的制造业江山,反而对投资、金融更感兴趣。2002年,何剑锋在美的总部所在地顺德北滘成立了盈峰控股集团,目前已成为一家多元化的投资控股集团,注册资本40亿元,涉足金融、环保、消费、文化、新材料等多个领域,不仅投资了顺德农商银行、香港卫视、海润影视等优质公司,还是易方达基金并列第一的大股东。 /p p   “有这样一个资本方作为大股东,资本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焦万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何剑锋作为盈峰控股董事长和美的集团董事的身份,会为盈峰环境带来很多合作机会,产生协同效应。 /p p   何剑锋显然对进军环保产业板块格外重视,收购中联环境更是其得意之作。去年斥资74亿元收购中联环境51%股权之时,一向低调的他发布了一封致全体员工的公开信。 /p p   对于这笔创业以来的最大投资,他意气风发,在信中慷慨陈词:更好的未来,从这里开始。从此,看万山红遍! /p p   而随何剑锋而来的,还有“美的系”在暗中助力。 /p p   记者了解到,在盈峰环境的员工队伍中,有40多人具有美的集团的工作经历。其中,高管更是有一半来自“美的系”。如公司总裁马刚,2001年从美的基层业务员做起,直至集团高层,2014年12月才正式加入盈峰环境。公司董秘刘开明同样是美的出身,新闻发言人焦万江也在美的有着十余年的从业经历。 /p p   一群家电业出身的管理团队,如何去“玩转”专业性较强的环保产业?盈峰环境的核心理念是管住风险,业务放开。 /p p   马刚告诉记者,从美的出来的高管团队,具有过硬的管理素养和能力,所以盈峰会对收购过来公司输出管理骨干 而在技术端,则完全以技术为导向,充分应用行业专业人才,并给予比高管还有优越的待遇。“虽然我们并购数量比较多,但目前来说总体整合效果还不错。” /p p   他还预测,未来3—5年中国环保产业会进入行业整合期,有一些小环保企业,没什么价值的话会被市场直接淘汰掉 有一些环保企业的项目或技术不错,但资金、管理跟不上,就会被迫出售一些资产,而盈峰环境下阶段则主要瞄准这一机会。“我们将踏踏实实地往前走,手里拿着大量现金,就等他走不下去时来找我,逐步整合。” /p
  • 环保部举行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
    环境保护部举行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   全面提高环境应急监测水平   8月16日上午9时许,一辆装有化学品的罐车在公路运输过程中意外翻车,造成罐车内化学品泄漏,泄漏的化学品进入紧邻公路边的一条河流,对河流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条河的下游是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接到报警后,一场针对环境化学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就此展开。这是一场由环境保护部举办的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的模拟污染事件场景。   当前,我国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突发环境事件仍然处于高发期。从环境保护部直接接报处置的事件看,2008年为135起,2009年为171 起,2010年为156起,今年截至7月底已发生71起,全国除西藏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对于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来说,日常的定期演练是确保发生污染事故时有兵可用、有兵能用的关键。为了全面提高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监测制度和运行机制,集中检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响应的及时性、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的可行性,环境保护部于今日举办了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当日,演练活动同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系统中展开。   本次演练活动以水污染事件为例,污染物通过随机配发的监测盲样确定,盲样种类分为有机物和重金属两大类。演练内容包括:环保部门内部环境应急监测任务的下达和应急监测工作终止程序的合理性 应急监测方案编制和应急监测报告编写的科学性 应急监测准备和应急监测工作程序的规范性 监测盲样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为了加强对本次演练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环境保护部成立了由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担任组长的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指导小组,对本次演练活动进行指导,审定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决定演练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演练过程中,指导小组共派出31个专家小组分赴各地,在各参演队伍采样结束后发放盲样,并监督各参演队伍对盲样进行监测分析。同时,专家小组还观摩评估了各省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并在演练当天依据《现场演练情况检查要点》对现场演练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持续一天,参加演练活动的人员进一步熟悉了应急监测方案、掌握了应急监测内容、明晰了应急监测程序、强化了应急监测职责、了解了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现场应急监测的组织指挥能力。   部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演练活动,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监测工作是我部业务工作基础。监测机制的垂直试点改革是先行。监测演练是亮点。宣教司要多宣传。法规司应多关注(环保法修改)。”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周建,纪检组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总工程师万本太分别带队赴四川、黑龙江、河南、新疆和青海实地现场观摩当地演练活动。   附录1: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了全面提高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监测制度和运行机制,集中检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响应的及时性、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的可用性,我部定于2011年8月16日举办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现将《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认真总结此次演练活动,对应急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符合实际的做法要尽快形成制度,使应急监测工作有序进行,并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努力创造优秀的工作业绩。同时,各省也可以结合实际,在地市级环保部门中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以提高环境保护的应急能力。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邢核 佟彦超   电话:(010)6655682366556824   传真:(010)66556825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滕恩江   电话:(010)84943066   传真:(010)84983190   联系人:宣教中心蒙发俊   电话:(010)84636359,13522001653   传真:(010)84665681   附件: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方案   主题词:环保 环境应急监测 演练 通知   抄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中心,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   附件: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环境监测系统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监测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响应及时、行动到位、数据准确、建议可用,本着实践、实战、实用和自行演练为主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定于2011年举办全国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活动(以下简称“演练活动”)。   一、演练活动目的   1.规范程序。进一步规范应急监测启动、准备、采样、分析、报告、终止的程序。   2.强化应急。进一步加强应急监测单位和人员的应急监测响应时间的能力。   3.提高质量。进一步提高应急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报告的质量,为环境应急处理提供快速可用的技术支撑。   4.完善机制。进一步理顺应急监测单位和人员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监测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本次演练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环境保护部决定成立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活动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指导小组:   组 长:万本太  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   副组长:魏山峰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   田为勇  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任   罗 毅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   成 员:吴季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   张京麒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   王业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何家振  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副主任   指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本次演练活动,审定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决定演练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污染源监测处,主要职责为负责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专家组和宣传组工作。   专家组: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建,主要任务是负责设计演练模拟污染事件的场景、研制演练监测的盲样、分析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演练活动中的应急监测方案和应急监测报告、编写演练总结报告。   宣传组:由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负责组建,主要任务是反映各省开展演练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演练活动的对外宣传,通过简报形式上报、交流各省工作 通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报道演练活动。   三、演练主要内容   本次演练活动以水污染事件为例,污染物通过随机配发的监测盲样确定,盲样物质有无机物、重金属、有机物等。演练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内部环境监测应急任务的下达和应急监测工作终止程序的合理性 应急监测方案编制和应急监测报告编写的科学性 应急监测准备和应急监测工作程序的规范性 监测盲样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四、演练单位、地点和时间   全国31个省(区、市)环保厅(局)和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参加演练活动,人数不限。   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自行选择一处可以采集水样的地方,作为演练活动第一个采样点的模拟现场。   演练活动拟于2011年8月16日举行,时间为一天。   五、准备工作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统一的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   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随机配发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演练监测盲样。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资料和监测盲样由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妥善保管,演练当天交给演练队伍进行分析。   3.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自行选择的模拟现场,交通要方便,采集水样便利,有一定的场地。   4.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应急监测队伍赴模拟现场,采样结束后分发监测盲样。   六、具体要求   1.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演练活动,应急、监测、监察、信息、宣传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和协同工作,确保应急监测工作正常进行。承担演练的监测机构要做好日常的应急监测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监测工作能顺利进行。环境保护部届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省(区、市)环保厅(局)现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2.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的应急监测方案和编写的应急监测报告要及时报送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演练活动不进行评分和排名。   3.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适当加强演练活动的对外宣传,及时报送简报反映各省开展演练活动的进展情况,演练结束后要编写总结报告报送环境保护部。   附录2:关于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的通知》(环办〔2011〕60号),确保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以下简称“演练活动”)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   本次演练活动以水污染事件为例,场景模拟如下:2011年8月16日上午9时许,一辆装有某种化学品的罐车在公路运输过程中意外翻车,造成罐车内化学品泄漏,泄漏的化学品进入紧邻公路边的一条河流,对河流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在该河流下游是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接到报警后,应急监测工作就此展开(不考虑周围环境空气及土壤受到的影响)。   二、专家推荐   请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根据演练活动的要求和特点,推荐1名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和坚持原则的专家人选,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演练活动专家组。专家组将于2011年7月底前,组织专家制定《现场演练情况检查要点》和《演练应急监测方案及应急监测报告的分析要点》。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袁懋 吕天峰   电话:(010)84943040 84943184   传真:(010)84983190 84943189   电子邮箱:yuanmao@cnemc.cn lvtf@cnemc.cn   三、现场演练情况检查及盲样发放   演练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派专家小组(由2-3名专家组成)分赴各地,观摩评估演练活动开展情况。专家小组定于2011年8月15日到达各地,并在演练当天依据《现场演练情况检查要点》对现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演练活动使用的监测盲样均为有基体的混合标准样品,盲样种类分为有机物和重金属两大类。演练当天,专家小组将在各参演队伍采样结束后发放盲样,并监督各参演队伍在现场采用现场的应急监测仪器对盲样进行监测分析。   四、报告报送   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在演练当天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将演练活动的《应急监测方案》和《应急监测报告》报送演练活动专家组。其中,《应急监测方案》应于当天12时前报出,《应急监测报告》应于当天18时前报出。加盖公章的《应急监测方案》和《应急监测报告》应于2011年8月 19日16时前报出(寄出时间)。   演练结束后,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及时编写《演练活动总结报告》,并在2011年8月31日前将《演练活动总结报告》报送演练活动专家组。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吕怡兵   电话:(010)84943183   传真:(010)849831898494319084949045   84949055 8494306284943169   电子邮箱:lvyb@cnem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邮政编码:100012   五、宣传信息报送   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做好演练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演练活动的视频素材或资料,在2011年7月11日至8月16日期间,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每周至少报送两条演练活动工作动态,在2011年8月31日前将视频素材带(光盘)报送演练活动宣传组。   请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指定一名演练活动宣传联络员,并于6月3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传真至演练活动宣传组。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邓四梅   传真:(010)84636359  电子邮箱:dengsimei@cee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1.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专家推荐表   2.2011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宣传联络员信息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环保部将设环境监测数据作假黑名单
    日前,环保部制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据经济参考报12月31日消息,环保部将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将实现监测制度、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的统一。  根据办法规定,环保部将设立“黑名单”,对于出现伪造篡改的企业,企业和相关负责部门都将被列入不良名单。追责方面,方案中明确,如果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管辖出现严重的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环境的事件,负责人将可能依法遭到免职。  “数据造假已经成为环境监管体系的一颗毒瘤。”一位环保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企业之所以能在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要从我国推行环保在线自动监测网络说起。这种监测手段有不少漏洞,给了很多企业在环保数据上造假的机会。  “企业都在玩猫腻,减排在做手脚。我们在河北正定县暗访一家企业时,发现两个烟囱都向外排烟,但第二天明查时,企业则称部分设施故障,当日停产。”华北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线监测也是重灾区,很多地方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形同虚设,数据失真情况严重。河北新乐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混乱,当实地测量其烟气出口数据时,发现与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显示的数据有明显差异。  “环境检测数据造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地方一位环保系统人士表示,企业造假手段层出不穷,环保部门虽能对其进行24小时监控,但仅从数据上几乎看不出任何问题。  记者了解到,2015年下半年,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实8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 环保产业市场新空间—环境检测技术服务
    作为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的同期活动,&ldquo 中国环保产业投融资论坛&rdquo 今天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综合服务楼226会议大厅举行。 当前,环境保护正日益成为公众和社会最为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目前我国每年全社会环保投资已接近1万亿,&ldquo 十三五&rdquo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法制治国的关键时期,因此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阶段性决定了环境保护投资尚处于大规模投入阶段。 据笔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看,&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投资需求将达8.6万亿,其中政府投资将达3.84万亿。 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将从购买环保仪器、设备和工程向购买&ldquo 环境质量&rdquo 转移。这一转变将进一步催生出一些环保产业市场的新空间。例如:对于各种环境检测技术服务的需求,这其中包括各种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测、环境应急检测,环境治理技术评估检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检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验收检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检测、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检测、各种环境服务绩效评估检测、环境监测数据对比和质量控制检测、各种环境监控网络、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管理服务等。 而为了鼓励民营资本的介入,弥补资金投入上的缺口,本次论坛上,来自环保部的有关领导也着重指出,我国在投融资政策和机制上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特别是要重视民间资本的作用,让民营资本享有公有资本同等的地位和权利,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基本收益,要大力推进PPP模式(即:公共资本和私人资本合作)。 不过,也有与会学者表示,由于环保产业涉及到众多学科的交叉,细分领域非常复杂,很难让局外人看懂,再加上又没有太多的&ldquo 想象空间&rdquo ,因此能否受到那些投资集团的格外&ldquo 青睐&rdquo 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 环保治理不断升级 生态环境部“接棒”美丽中国建设
    p   北京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院将迎来30年来的第四次更名。 /p p   1988年,这里挂上了环境保护局的牌子 10年后,这里更名为国家环保总局 又一个10年过去,2008年,这里成为环境保护部。 /p p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之后,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院将在今年挂上生态环境部的牌子。 /p p   全国人大代表、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1988年研究生毕业之后,一直在环保系统工作,他经历了国家环保机构的4次更名。在他看来,名字变化的背后,是我国生态环保治理的不断升级,也是对人民期盼天蓝水清的回应。 /p p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多次为中央提供生态环保机构改革的咨询报告,他曾经力主的大自然资源部门和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两驾马车”共同牵引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案,与此次机构改革方案中的架构一致。 /p p   在他看来,这样的变化,与此前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路径一脉相承。 /p p   不是简单扩权,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 /p p   我国首次将“环保”列入政府机构名称是1982年。那年的机构改革,我国成立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并在这个部门之下设立了环境保护局,当时的职能很单一,主要管理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问题。直到1988年的机构改革,环境保护局才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管理的一个副部级机构。 /p p   环境保护局首任局长曲格平曾回忆说,尽管还只是一个副部级的机构,却是一次质的变化,我国首次有了人、财、物独立的环保部门,可以行使政策制定、排污监督的职能。 /p p   上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我国环境问题凸显,1998年的机构改革,国家环保局升格为环保总局,成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机构。值得注意的是,那一年的机构改革,是裁撤中央部委力度最大的一次。 /p p   虽然升格为正部级单位,但由于不是国务院政府组成部门,国家环保总局被认为缺乏话语权,学界也频繁呼吁,应参照发达国家的机构设置,设立环境保护部。 /p p   各界多年的呼吁,在2008年成为现实,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增加了环境保护部。 /p p   王金南说,此后的10年,我国打响了以蓝天保卫战为标志的污染防治战役,但环境问题依然是百姓心头之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也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在这一背景下,现行环境管理体制的短板亟待补齐。 /p p   王金南说,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一并成为政府的职能,这背后的深意是国家层面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在过去,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往往被包括在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中,并不单列。 /p p   王金南认为,生态环境保护要进入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轨道,就需要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优化,这正是自然资源部、生态环保部组建的题中之义。 /p p   王毅说,十九大报告已明确把“美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之一,美丽中国建设不是单方面的目标,不能就环境论环境,而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用新发展理念来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还需要逐步形成美丽中国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和贸易方式,也需要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有序利用和监管。“这显然不简单是环境污染治理的范畴,需要政府对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职责进行优化与重构”。 /p p   以问题为导向,整合碎片化环保职能 /p p   在3月14日的讨论中,西部地区的一位市长道出了他的苦恼:过去调研水污染问题,通常要好几个部门、甚至好几个分管市长同行,一个水的问题,在岸上归环保部门管,在水里,归水利部门管,而地下水,则归国土部门管。调研的队伍一长串,砍了谁都不行。 /p p   市长们的烦恼有望破解。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职能,原来分散在环保部、水利部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中的水环境保护职能,都将由生态环境部统筹,“九龙治水”的局面有望终结。 /p p   在环保系统工作了30年的王金南院士,对这个问题感受颇深,水污染管理问题长期割裂在不同的部门,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造成职能重叠、交叉,造成行政成本浪费,出了问题却无人“接盘”。 /p p   这样的尴尬还有,按照过去的体制,企业排的污水,在岸上环保部门负责,到了河里就归水利部门管,其实就割裂了自然的生态属性,可能在岸上时,水质还是达标的,但流到河里就不达标了,而各部门自说自话,不能真实反映污染状况。 /p p   污染治理职能分散重叠低效被诟病多年,但每一个职能都是一个部门的“奶酪”,轻易动不了。 /p p   王毅说,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职能按资源门类分散在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虽然有利于根据资源属性进行专业管理,但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有所冲突。而在污染防治领域,由于环保机构成立时间较晚,原先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各部门,环保机构成立后,原部门的相关环保职能加上解决新问题的各种行政授权,使得“以部为单位”甚至“以司为单位”的决策模式广泛存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甚至相互冲突的局面。 /p p   此次机构改革组建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就是要解决职能分散、碎片化的问题。 /p p   方案提出,组建自然资源部,将过去分散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的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整合,统一行使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职责。王毅认为,这样的整合才能真正实现对山水林田湖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p p   建设美丽中国只有进行时 /p p   过去几十年间,我国环保机构历经4次大改。改革初期较好地促进了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随着时代的发展,仍会出现与现实需求不适应的状况。因此,在王毅看来,不能说现在的方案就尽善尽美,也不能说一劳永逸,建设美丽中国,仍需不断对机构进行完善。 /p p   王毅说,之前,考虑到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历史沿革、改革方向与实践探索等问题,他们在相关咨询报告中曾提出 “一委一部一局”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即成立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自然资源的资产管理,成立资源与环境保护部或生态环境保护部,统一负责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的监管职能,同时,成立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局,负责美丽中国目标的制定、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和独立评估。 /p p   尽管此次机构改革并没有成立专门的部门对国家的生态质量进行评估,但王毅认为,改革需要分步实施,现有的方案确实有助于自然资源的统一管理,也有利于生态和污染排放的统一监管,在未来也应考虑设立一个更加独立的监测与评估部门。 /p p   王毅指出,此次机构改革把资源、环境的职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整合,新组建的大部门就有条件从更综合、系统的角度,以提高生态环境整体质量为目标设计未来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 /p p   王毅建议,在组建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的同时,还需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关系,抓紧提出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等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解决政府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 /p p   此外,应组建跨行政区域和流域管理机构,进一步解决跨界资源环境问题,并协调中央地方关系。在重要区域和流域,逐步形成统筹协调机制、行政管理机制、科学咨询和评估机制与统一信息平台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p p   “美丽中国不只是政府的职能,也需要动员全社会参与,这就要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渠道机制,倡导全民有序参与和多元共治。”王毅说。 /p
  • 环保部部长: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在京举行   周生贤强调,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做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坚定实践者   11月2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11月25日在京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大会并讲话。他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要乘势而上,锐意进取,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做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坚定实践者,为全面开创我国环境保护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周生贤在讲话中代表环境保护部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环境监测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   周生贤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第一次鲜明提出,要加大力度,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并从诸多方面做了规定和要求,标志着环境保护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主要途径,就是要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用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用新的视野把握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机遇,用新的实践推动环境保护取得更大的实际成效,用新的体制机制保障环境保护的持续推进,用新的思路谋划环境保护的未来,抓紧制定与我国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周生贤指出,环保事业发展的实践证明,环境监测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支撑。30年前,国家决定成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标志着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工作正式开启。来自全国各地、各条战线的第一代总站人,在极其艰苦简陋的条件下,“边工作、边学习、边建设”,启动了国家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工作,并以“六五”和“七五”期间建设的64个重点监测站为骨架,组建并完善了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十一五”期间,特别是环境保护部组建以来,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截至目前,全国环境监测机构已有2492个,监测人员5.3万多人。30年来,环境监测总站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坚持以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为工作主线,研究制定了全国环境监测技术路线及大部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方法 以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监测为突破口,建成了覆盖我国主要水体的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和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以环境质量保障为着力点,积极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和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监测 以技术立站和人才兴站为方针,初步形成了以院士领衔,研究员为主干,中、高级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人才梯队。环境监测总站为国家环境管理服务的效能不断增强。   周生贤强调,“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面临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环境监测作为环保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四个不动摇,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中再立新功:一要坚持科学监测、技术立站、人才兴站的理念不动摇。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按照科学的标准、规范、规律办事,出科学的数据和报告 把提升技术能力作为总站发展建设的头等大事,以技术求生存,以技术求发展 通过打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开创总站发展建设的新局面。二要坚持支撑环保、服务民生的定位不动摇。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关系民生的环境监测、农村环保监测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真正把“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健康鞠躬尽瘁”的要求落到实处。三要坚持“三个说清”、“四个一流、五个中心”的目标不动摇。以实现环境监测“三个说清”(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为主要任务,以国家环境监测网为载体,团结带领地方站全面完成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生产出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监测产品,努力实现“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水平、一流的实验室、一流的装备”和成为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培训中心”的总站转型发展总体目标,构建“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四要坚持抢抓机遇、苦练内功的举措不动摇。充分抓住和用好国家加大对环境监测事业投入的重要机遇期,科学谋划能力建设,认真研究新技术新方法,适度拓展监测领域,着力培养领军人才,进一步提升监测队伍整体素质,全力推进环境监测事业实现大跨越、大发展和大繁荣。   会上,周生贤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共同启动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发布系统。该系统通过互联网,实时向社会公开发布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使公众和管理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空气质量的现状及变化。   庆祝大会由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主持。   庆祝大会后,周生贤一行参观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监测总站离退休老职工代表,全国各省级监测站、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监测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大会。
  • 环保部首次成批公布重点环境事件处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今日公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13起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通报内容包括此前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山东潍坊地下排污事件、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污水直排入沙漠事件以及河北沧州“红豆水”等事件的处理进展。据悉,此次信息公开是环保部首次成批公布重点环境事件处理情况。   对于山东潍坊地下排污事件,根据通报情况,经山东省环保厅和潍坊市政府排查,未发现确切地下灌污证据 发现台头镇工业园多家小型防水涂料加工厂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停用、企业私自排污及污水管网“跑冒”问题,地方环保部门全面排查园区企业环境问题,园区内所有生产企业已停产整治。内蒙古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加快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关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地下水污染问题,沧县县委免去邓连军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提请县人大免去其县环保局局长职务。沧州市政府在全市开展违法排污集中整治行动。沧州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河北省环保厅督促沧州市环保局做好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 湖北环境监测步入“数字环保”时代
    推进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全国一盘棋、监测队伍上下一条龙和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格局,近日,环境保护部监测司与湖北省环保厅在武汉联合举办了湖北省环境监测行政管理软件应用培训班。培训由环境保护部监测司主办,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承办。全省市、县(区)负责环境监测行政管理的有关人员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行政管理人员自动化管理水平,推进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今年,环保部监测司组织编制下发了环境监测行政管理系列软件,该软件由湖北省、市、县级不同版本组成,旨在发展“数字环保”,推进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行政管理信息统计的质量和时效,动态掌握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   培训班上,湖北省环保护厅负责人对目前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的定位、要求、发展方向、以及“十二五”工作思路作了重要讲话。据介绍,环保部组织开发的这套环境监测行政管理软件内容涵盖了环境监测管理的主要内容,对规范环境监测的日常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重要作用。   培训班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免费发放了学习资料和使用程序软件,授课专家对这套环境监测行政管理软件的性能、使用方法做了详细的讲解和演示。通过上机操作和现场答疑,参加培训的人员基本上掌握了这套环境监测行政管理软件的安装、使用和数据上报。据了解,该软件将于近日在湖北省范围上线使用,环保部将于今年底应用本软件开展全国环境监测工作基本状况统计。
  • 先河环保:领跑民族环境监测装备产业
    “不久前,我们的PM2.5监测仪器产品已经通过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测试,成为入选的3家国内企业之一。这意味着我们已经拿到了分享PM2.5监测设备市场这块大蛋糕的邀请函。”7月27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刘国云踌躇满志地告诉记者:“对于我们来说,PM2.5只是新增的一个指标。作为国内唯一一家全系列产品都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生产企业,先河环保(300137)将依托雄厚的技术积累和在全国1000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维护的经验,为我省争得更大的空气监测设备市场份额。”   公开资料显示,先河环保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产品线最全、创新能力最强的环境监测仪器专业生产企业之一,产品涵盖空气、水质、污水COD、烟气、酸雨五大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和环境应急监测车六大系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30%以上。   “依靠差异化发展和不断创新,挑战技术前沿,我们实现了环境监测领域多个第一。”刘国云一语道出了先河成为国内环境监测仪器领航者的真谛。   差异化发展成就独特竞争优势   “一个企业的思维导向决定了它的战略决策,先河的定位是做中国高端环境监测仪器的领航者。为了避开普通产品的市场竞争,我们寻找差异化生产,占领市场高端。”刘国云自豪地向记者说起了他们的差异化发展之路: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主要产品为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科技项目成果大气二十四小时恒流自动采样器、粉尘采样器等小设备,可是当时国内已经有不少企业从事这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要想长远取胜,必须另辟蹊径,避开与其他竞争对手之间的直接竞争。   1998年,先河环保确定了差异化的经营战略,将经营方向定位于发展高技术含量的在线环境监测产品——可实现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的在线环境监测仪器,着重解决环境污染的快速监测、自动监测、在线监测等重大技术问题。   2000年,中国第一套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研制成功并通过鉴定,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2002年该产品正式产业化,先河没有急于把产品投放市场,而是把产品安装在中国最早引入大气监测系统的南京市环境监测站,与进口产品进行对比试验,用数据证明自身的技术水平。该产品的成功研制改变了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短时间内形成了在国内市场的覆盖。”   鼎力创新实现行业内多个“第一”   “这些年,我们不断借助技术创新引领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注重技术积累,并保持较大的科技投入,坚持以销售收入50%的费用投入研究开发,加强创新基础和能力建设。”先河环保副总经理范朝告诉记者,“凭借着在环境监测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先河目前已成为国内唯一拥有空气质量、烟尘烟气、污水、地表水质、饮用水质、酸雨等六大在线监测系统及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环境监测仪器专业生产企业,也是唯一具备国家环境监测网所需全线产品的企业,在高端环境监测领域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   记者在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中心看到,一台台电脑上五颜六色的符号在不停地闪烁。“这是石家庄岗南水库的监测数据,只要水库里的水质一受到污染,那么安装在那里的浮标检测站就会把变化的技术参数通过远程传给监测中心。”技术人员介绍说,“这种浮标监测系统可以在地表水体任何监测点位实施原位灵活布点,以浮标作为监测设备的载体,集成太阳能、风能作为动力,可监测常规的水质参数以及水文参数。在监测站的远程监控室可以接收来自各地监控系统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系统能够长期、定点、连续自动监测地表水体近海海域的环境信息数据,同时实现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预警,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在我省的石家庄岗南水库和白洋淀都已建站。”   凭借雄厚的技术积累和不断投入,先河构建起核心技术平台,目前已经建立了光学传感技术平台、红外线紫外线吸收技术平台、气体滤光相关光谱分析技术平台、流动注射水质分析技术平台等十几个先进的技术平台,形成了面向全面环境管理需求的独特技术优势,为产品持续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混血”机制打通成果产业化“经络”   需求创新带来体制创新,为了抢占技术高端,先河环保积极探索开放创新的合作模式,与业内专家、科研院所以产权为纽带,或共同承担课题,或以成果转让的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多层次、深入的合作。   “我们与中科院安徽光机所、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等国内一流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开展模式,既实现了产品技术与国内先进成果的接轨,也使公司产品研发始终保持在国内顶尖水平。我们将这种开放式的合作形象地称之为‘混血’,并且从制度上保障这种机制的通畅运行,这样带来的好处是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是完全融合的,不存在任何的‘堤坝’。”刘国云自豪地向记者介绍。   “我们主要依托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课题引进、发掘和培养人才,建立了‘终身负责、终身受益’的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开放创新体系,公司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全部实现产业化。”范朝介绍,先河环保与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单位作为发起人,积极组建了环境监测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聚集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先河环保主持及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863计划、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课题及建设部、环保部等省部级项目50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33项,国家级新产品9项。今年6月,先河环保被确定为我省首批“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
  • 中绿环保谈《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
    p & nbsp & nbsp 2018年5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下发关于《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通知并附件自律公约和承诺书。公约旨在规范会员单位从事环境监测和环境服务的行为,倡导会员单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要求,维护环境检测与环境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行业声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保障行业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环境监测与环境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p p & nbsp & nbsp 2018年6月8日,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仪式在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608/465646.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2018环境监测与服务创新论坛” /a 上成功举行。仪器信息网的工作人员也利用此次机会,采访到了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惠峰博士,请他代表中绿环保谈谈对于这一《公约》的一些看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3ec9ff99-1250-4dfb-8d7d-577bdcb2ceed.jpg" title=" IMG_8021_meitu_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白惠峰博士 /strong /p p & nbsp & nbsp 在采访中,白博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独到观点及建议。 br/ /p p & nbsp & nbsp 1、这几年,环保行业包括环境监测行业发展很快,但大家可能也注意到,我们的环境标准在提高,但市场的门槛在降低。所以,《公约》对行业的规范会起到一个非常好的作用。大家要形成一个合力,共同维护我们这个行业的正气,只有这样,行业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 /p p & nbsp & nbsp 2、从环保产业来讲,“维护用户利益”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公众利益”。譬如:监测数据不准确,甚至造假,侵犯的是公众利益。业主单位的相关行为同样也应受到《公约》,乃至法律的约束。 /p p & nbsp & nbsp 3、对于相关仪器企业而言,《公约》的发布能够促进企业在意识、观念上的提升。就环保行业而言,本身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企业不能完全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大家的观念要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有了观念的改变,才会有行动上的改变。 /p p & nbsp & nbsp 4、具体到每一家企业应当如何贯彻《公约》的精神。以中绿环保为例,一方面,我们公司自己的经营理念与《公约》的精神高度契合,提倡“做正派人,挣干净钱,办合法事,创百年业”,并且要把这种理念深入贯彻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另一方面,中绿环保在很多环节,例如:生产、仪器、服务等等,都建立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监督制度。另外,我们也希望别的企业和社会各界来监督我们。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p p 【小贴士】中绿环保——是我国一家较早开展环境在线监测仪器的生产、环境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以及第三方运营的民营企业。未来,公司将会更加关注生态大数据的运营,加快拓展智慧环保、智慧城市等方向的业务领域。 /p
  • 环保部公布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单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保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环保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开展环保科技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   2012年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加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到2015年,在涉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家环保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学科方向,新建成1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到2020年,再建成1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基本建成与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决策科技需求相适应的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点领域与方向:水污染防治领域;河流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地下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等方向;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化学品管理领域;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域;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环境与健康领域;环境监管技术领域;核与辐射安全领域;全球环境问题研究领域以及环保功能材料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向。   根据环保部网站20号信息,截止目前已经通过验收并命名的重点实验室有19个,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11个。其中,2013年2月16日,又一重点实验室——以清华大学为依托单位的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环保部批复,该实验室建设期两年,面向我国环境保护战略需求,围绕大气复合污染源排放表征理论与技术方法、大气复合污染多维溯源理论与技术方法、大气复合污染控制和空气质量管理科技支撑平台等方向,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领域的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努力建设产学研联盟,建成国际一流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开放性交流服务平台,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   另据环保部信息,截止2012年10月12日,已经有14个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并命名,16个工程技术中心批准建设。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单   一、通过验收并命名的重点实验室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发[2002]128号 2002年9月12日 2 国家环境保护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发[2002]128号 2002年9月12日 3 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发[2002]128号 2002年9月12日 4 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函[2003]259号 2003年9月19日 5 国家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 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函[2004]499号 2004年12月31日 6 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 东北师范大学 环函[2006]418号 2006年10月26日 7 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南开大学 环函[2007]138号 2007年4月23日 8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环函[2007]491号 2007年12月20日 9 国家环境保护二恶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函[2008]61号 2008年2月13日 10 国家环境保护湖泊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函[2008]233号 2008年9月27日 11 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 东北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 环函[2010]360号 2010年11月23日 12 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环函[2011]255号 2011年9月20日 13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环函[2011]298号 2011年10月28日 14 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华东理工大学 环函[2012]76号 2012年3月29日 15 国家环境保护河口与海岸带环境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函[2012]77号 2012年3月29日 16 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与功能评估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函[2012]99号 2012年04月28日 17 国家环境保护大气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函[2008]136号 2008年7月11日 18 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环函[2008]136号 2008年7月11日 19 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函[2008]138号 2008年7月11日   二、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环境微生物利用与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环函[2011]49号 2011年3月9日 2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办函[2011]383号 2011年4月12日 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办函[2011]384号 2011年4月12日 4 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山西大学 环函[2011]297号 2011年10月28日 5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规划与政策模拟重点实验室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函[2012]73号 2012年3月28日 6 国家环境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环函[2012]137号 2012年5月29日 7 国家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监测重点实验室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函[2012]229号 2012年9月12日 8 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环函[2012]268号 2012年10月15日 9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函[2012]331号 2012年12月7日 10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函[2013]7号 2013年1月10日 11 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环函[2013]34号 2013年2月16日 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名单   一、通过验收并命名的工程技术中心: 序号 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工业烟气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环发[2002]125号 2002年9月3日 2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发[2002]125号 2002年9月3日3 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环发[2002]125号 2002年9月3日 4 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发[2002]125号 2002年9月3日 5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发[2002]125号 2002年9月3日 6 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北制药集团环境保护研究所、河北科技大学 环函[2004]370号 2004年10月22日 7 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浙江)中心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函[2004]370号 2004年10月22日 8 清洁煤炭与矿区生态恢复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矿业大学 环函[2007]26号 2007年1月18日 9 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中南大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函[2009]38号 2009年2月13日 10 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云南亚太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 环函[2010]62号 2010年2月10日 11 膜分离工程技术中心 蓝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函[2010]203号 2010年7月13日 12 电子电镀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江西金达莱环保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环函[2010]309号 2010年10月13日 13 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函[2011]250号 2011年9月8日 14 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江苏南大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函[2012]100号 2012年5月2日   二、批准建设的工程技术中心: 序号 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1 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环函[2008]42号 2008年4月28日 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 重庆中天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函[2009]277号 2009年11月16日 3 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函[2010]64号 2010年2月10日 4 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环函[2010]137号 2010年4月24日 5 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环函[2010]196号 2010年7月2日 6 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 清华大学 环函[2010]229号 2010年7月27日 7 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浙江大学 环函[2010]328号 2010年11月4日 8 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环函[2011]22号 2011年2月12日 9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国环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环函[2011]23号 2011年2月12日 10 村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函[2011]27号 2011年2月16日 11 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环函[2011]41号 2011年3月2日 12 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东华大学 环函[2011]224号 2011年8月19日 13 膜生物反应器与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函[2011]296号 2011年10月31日 14 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工业锅炉节能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函[2011]324号 2011年11月28日 15 国家环境保护特种膜工程技术中心 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函[2012]96号 2012年4月26日 16 国家环境保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信息化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环函[2012]119号 2012年5月22日
  • 环保部: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p   1月31日,环境保护部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出席发布会,并就记着提出的有关如何避免人为干预甚至篡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事件发生的问题予以回应。 /p p   刘志全表示,对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干扰采样环境的行为,环保部的态度是零容忍,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p p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数据的整体质量全面提升。过去,堵塞采样头、随意出入站房的行为时有发生。现在,国家在数据的采集、监测等方面都有了严格规定,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谁进入,谁担责”,设置警示标志,建立技防体系,安装监控设施。一旦通过远程数据发现异常,马上着手调查。 /p p   刘志全说,目前,媒体所有报道的案件多是环保部通过相关机制自查发现的。发现问题后,环保部均致函给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责成地方立即调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环保部。 /p p   刘志全表示,希望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放在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污染治理、严格环境执法等削减污染减排的硬措施上,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环境污染问题,而绝对不能在环境监测及数据质量上打歪主意,动手脚。同时,也希望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已经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当地“12369”举报受理平台,公众可以随时举报,并对地方查处结果进行监督。 /p
  • 环保部新发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p & nbsp 近日,环保部又新发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此次发布的标准旨在促进环境信息化、环保物联网的发展,其中《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环保物联网 总体框架》(HJ928-2017)、《环保物联网 术语》(HJ929-2017)、《环保物联网 标准化工作指南》(HJ930-2017)四项标准首次发布。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e4088732-ca82-41bc-8bb5-74a0aaed8b4b.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pdf /span /a /p p  为促进环境信息化工作,规范和指导环境专题空间数据的加工与处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专题空问数据加工处理的通用流程,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分类及图示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7b0985e7-a157-4092-be9b-7f6ddf600a7e.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保物联网 总体框架》(HJ928-2017).pdf /a /p p & nbsp 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环保物联网标准制订及应用开发,制订本标准。本标准参考GB/T 33474-2016《物联网 参考体系结构》中的概念模型和体系结构编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bd696705-3dfe-47e1-888f-c3c7a72af94d.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环保物联网 术语》(HJ929-2017).pdf /a /span /p p & nbs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规范环保物联网术语的使用,指导环保物联网标准建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保物联网建设以及应用中共性的、基础性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四、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618c0818-aca0-47f2-80ef-3630896580d1.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保物联网 标准化工作指南》(HJ930-2017).pdf /span /a /p p & nbsp 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环保物联网标准化工作,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保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的原则、组织体系和工作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五、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c68534de-a48c-41e8-a420-7fbf9148dbab.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608-2017).pdf /span /a /p p & nbs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对排污单位标识和表示的规范化,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及其所属的固定场所、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等的编码规则。 /p
  • 环保部:“十二五”将完成6万个村的环境治理
    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28日在此间透露,中国计划到2015年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五个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8日在北京召开,李干杰在会议上表示,中国农村地区目前普遍面临污染排放总量大,生活污染、面源污染严重,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等突出环境问题。   李干杰指出,中国环保城乡差距十分突出,农村环保欠账太多。全国约60多万个行政村里,绝大多数没有环保基础设施。目前,农村每年产生90多亿吨生活污水、2.8亿吨生活垃圾,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随意排放。   此前公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3.7%、57.2%和67.3%。   李干杰表示,自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以来,三年共安排资金40亿元,带动地方资金投入近80亿元。今明两年中央财政还计划安排95亿元。未来,将会有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   李干杰透露,环保部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争取到2015年,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让农村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
  • 环保部:2009公众环境状况满意度调查启动
    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指导、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主办的“2009公众环境状况满意度调查”22日在京启动。   据介绍,此次调查将通过对特定时间内公众对环境状况的关注程度、满意程度的研究,总结公众对环境状况及其改善程度的总体评价、感受和期望。调查将涉及水、气、噪声、垃圾、土壤、生态等主要环境因素,反映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的环境问题和最直观、最切身的环境感受。调查启动后,将在全国重点城市和部分农村中开展问卷调查。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查是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环境监测管理的新举措,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推进监测社会服务、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的创新。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环保工作,帮助政府部门了解公众对当前中国环保工作的评价,掌握公众参与环保的行为模式和态度,并从公众的角度反映环保工作重点与难点及其主要因素。   为将本次调查活动开展得更为科学、系统,为环境监测与公众参与搭建连接的桥梁,“环境状况与公众参与论坛”也同时举行。
  • 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要点!环境实验室必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我国现行环境 管 理 体 制 下,政府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行使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书( 表) 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对监测报告的审核是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审核程序,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与技巧,并运用网络化管理审 核 业 务,对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与水平至关重要。1.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与特点1.1 内涵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门类多。其新建、扩建、技改、迁建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项基本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才能投入正式生产( 运行) 。二是涉及面广。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市政等,就工业而言又涉及化工、制药、钢铁、火力发电、电镀等各行业。三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和环境要素错综复杂。污染因素如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等 环境要素如大气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四是验收监测的工作量大、技术性强。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涉及的环境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方法种类繁多,专业技术性强。1.2 特点1.2.2权威性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对新污染源的首次监督监测,所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验收监测报告是环保验收、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最原始的不可缺少的最有力的技术凭证和技术支撑。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法定的权威性。1.2.2验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并提出防治措施和防治对策。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则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依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防治措施情况的最终检查,对环评文件的质量起着验证和反馈的作用。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很强的验证性。1.2.3多样性验收监测报告既包括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又包括非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 既包括对环保设施排污状况的验收监测,又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因此,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是完整的,内容是多样的。1.2.4 规范性验收监测报告的形成要经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编制监测方案、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和报告的最终审核等程序。验收监测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性结论。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严格的规范性。1.2.5 时效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 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这一规定间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否则,建设单位就不能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程序与方法2.1审核程序审核采用三级审核的方式。2.1.1 一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环评批复文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方资质证明、处置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2) 现场踏勘记录、现场监测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必要的信息是否齐全。( 3) 实际监测要素( 点位、项目、频次) 与监测方案相比是否有变化,变化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4) 复核报告中的监测数据与原始记录、分析数据是否一致,监测数据的统计、计算是否正确,明显异常的监测结果是否分析原因,分析是否合理等。2.1.2二审( 1) 监测期间主要产品生产、服务活动是否稳定,实际运行负荷是否明确并符合验收要求。( 2)主要环保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监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监测方案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偏离规范的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3) 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达标评价方法、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出现超标时原因分析是否合理。( 4)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尤其应注意事故应急措施和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的审核。2.1.3三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是否逐项说明,对于未落实的情况是否表述明确。( 2) 报告结论是否准确、完整,前后一致。( 3) 针对实际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是否提出整改建议,建议内容是否合理等。2.2 审核方法2.2.1 比对法验收监测报告主体内容引用的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及环保部门批复等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尤其是所执行标准的限值数据,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将导致验收监测报告得出错误的结论。对验收监测报告中这部分内容可采用比对法审核,即对照原文逐条逐句逐个数据审核。如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等级、浓度限值是否准确无误,选择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与标准是否一致,是否现行有效。对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环保部门批复意见的落实执行情况,要求编写人在报告中列表一一对应,后由审核人员比对审核。2.2.2对照法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依据之一就是验收监测方案,方案中提出了验收监测的实施计划,如监测因子、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分析依据、评价标准、监测仪器、实施进度、提交成果等。验收监测报告与验收监测方案存在着对应关系,对照法适用于验收监测报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审核,即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在报告中是否都得到回应。对照法对检查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缺项、漏项及监测结论中的差错尤其有效。2.2.3相关分析法验收监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验收监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对这部分内容的审核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分析某一方面指标的相关关系及其规律性进行判断,即相关分析法审核。相关分析法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的逻辑性、规律性和合理性审核。如治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设施进口污染物浓度,同一个废水样品中,氨氮浓度不能高于总氮浓度,六价铬浓度不能高于总铬浓度,化学需氧量( COD ) 大于生化需氧量( BOD5 ) 、高锰酸盐指数( IMn ) 等。2.2.4经验推理法经验推理法是审核人员根据自己熟悉掌握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各类污染治理等专业知识,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和推理验收监测报告中所表达内容的符合性与合理性。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专业面较宽、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审核。例如对厂排放口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情况的审核,厂排放口能否达标与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有着直接的关系,去除率越高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去除率越低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小 同时处理效率监测数据对厂排放口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也能起到一个比对质控作用。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时常会发现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倒置,或者进口浓度远远高于设计控制指标而出口浓度却很低甚至远远低于设计指标。凭借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分析,出现这种异常情况的原因可能与现场采样点位置和企业的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或运行管理有关。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进行复测,如果是企业的问题,审核人员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中提出,由企业进一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监测,如废水处理设施,应分别在设施进口调节池和出水放流口采样,当处理设施为多级处理时,可根据处理设施设计指标中分级效率要求,在各分级处理设施放流口设点采样,这样既能更好地评价处理效率,又便于在去除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分析原因。经验推理法是审核验收监测报告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审核人员知识和经验的限制,可能会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和推理的不足,对验收监测报告中出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采取专家会议进行会商,以得出正确的审核意见。3.验收监测报告的网络化管理网络化管理验收监测报告审核业务,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快速沟通渠道,达到协作、协调、一致、高效、监督的审核管理要求。以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络化管理审核流程”为例, 审核流程涵盖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方案编写人( 项目负责人) ,一审、二审、三审( 授权签字人) 人员全部作业轨迹,对三级审核人员的具体审核意见和编写人员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情况的每一操作步骤及具体内容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中均留下详细记载。图 1 中程序进行至每一步的图标为彩色,而灰色图标表示尚未执行的步骤,点击某一图标就能清晰找到这一步骤审核人员审核信息。既方便了二审人员查看验收监测报告的前面审核和修改情况,又方便三审( 授权签字人) 掌握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修改等全过程信息,还便于领导和管理人员查看验收监测工作进度和监督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而有效保证了验收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4.验收监测报告的人员要求4.1 对审核人员要求报告审核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功底,而且要熟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还要善于总结审核经验,探索审核技巧,具备把握审核重点的能力和水平。报告签发人必须是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对最终的验收监测报告承担技术和法律责任,同时对验收监测工作也有监督和指导权,有对验收监测报告做出公正评价和对不符合要求的验收监测报告拒绝签字权。4.2 对编写人员要求作为总体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策划和参与具体验收监测项目的现场踏勘、方案编制、现场监测等验收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是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修改的主要责任人,也是保证验收报告质量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采样、分析、质控和报告编写等技术。报告编写人员( 项目负责人) 是验收监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5.验收监测报告的问题探讨5.1复测问题验收过程中的复测是一个较难把握的业务技术管理问题,需要进行复测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在验收监测报告未正式提交前,由审核人员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提出复测要求 二是建设单位在收到监测部门正式发出的验收监测报告后发现有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经分析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后提出复测申请。前者是监测部门内部对监测数据质量的一种保证性复测,而后者则是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否达标的追加性复测。超标复测应在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必须建立专门的验收复测控制程序,侧重点应放在对复测原因的分析是否准确,企业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复测时各种工况有没有达到验收监测要求等方面。复测报告作为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一并报环保主管部门。5.2时效性问题为确保验收监测的时效性,首先,环境监测机构需要通过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挖掘人力资源,实行网络化管理等方式来提高验收监测工作的管理能力。其次,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所发现的不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的问题,监测机构要及时与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沟通。三是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编写人员应在 30 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和向企业递交报告的流程,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注明验收监测过程中有关时间节点。如委托登记时间、现场踏勘正式受理时间、监测方案批准时间和现场监测时间等,这样既便于查找影响时效性环节,又利于对验收监测工作时效性的监督考核。5.3环境敏感点监测问题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监测是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验收监测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这一问题常被忽视。规范要求当项目地附近有居民区、学校、水厂取水口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时,必须对这些环境敏感目标的水、气、声环境布点监测,若出现超标或不符合环评要求的情况,应对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的污染控制和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予以详细阐述,供环保部门验收时参考。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要求,不能开展现场验收监测。6.结语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三级审核程序,明确各级审核人员职责,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和技巧,把握审核重点,运用网络化管理审核业务提高审核工作时效,是提高验收监测报告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环境监测中心( 站) 能力和地位的重要环节。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现实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科学态度对待每一份验收监测报告及每一个监测数据,并处理好验收监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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