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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环境服务还有多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14:08 绿色中国杂志   文/ 本刊记者 丛萍 摄/本刊记者 耿国彪  环境服务业是一种智力密集型的服务行业,是环境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标志着一国环境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对环境服务业的定义是指那些通过服务收费的方式获得收入的同时又对环境有益的活动,主要包括:污染控制、监测,垃圾处理,污染净化和废物治理的技术服务。像环境技术一样,环境服务业己经从以污染控制和净化活动为重点发展到了包括更大范围的环境治理、治理设备的技术以及资源管理行为,因此可在更加广泛的基础上提供环境服务。目前,环境服务正越来越多地与环境技术和环境产品相匹配,作为一个解决问题的集合体来提供给用户。垃圾处理是环境服务业的主要内容之一,与此相关的种种问题,也都可从环境服务业的角度找到症结。  2007年发布的《城市居民环境认知调查报告》,是由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牵头,经过近两年时间在全国10个大中城市,共抽选400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后发布的。这份报告在结论中说:“通过对以上10个不同城市的调查,可以认为,目前国内环境服务业的发展在城市化进程中滞后于经济发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思想观念、机制和体制的制约,导致在整个环境服务业的城市经营、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公用事业的改革等方面,有的仍处于旧体制的框架中,真正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使城市缺乏生机和活力。”  为了与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相协调,近年环境服务业在中国才以比较清晰的面貌出现。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环境服务包括排污、固体废物处理、废气清理、降低噪音、自然和风景保护、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服务,但不包括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检查服务。在加入WTO的文件中,中国政府对环境服务做出承诺,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仅限于以合资企业形式从事环境服务,并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长期以来,由于受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限制,我国对环境服务业的定义及分类较为偏重于与污染治理相关的技术服务范畴,没有按国际公认的分类原则把与环境相关的维护、管理等基础性服务,如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收运与处理、地下水和地表水净化、土壤修复等进行有机结合。环境服务业的欠发达使得垃圾处理长期停留在非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层面上。  体制和管理问题长期制约着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在内的中国环境治理的发展。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传统上一直由政府“埋单”。垃圾处理设施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也是传统市政公用事业的一部分。2002年以前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基本上是政府提供垃圾处理设备,再加上部分国债资金支持。环卫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仅能勉强维持垃圾收集和运输。不少城市尚未建立合理的运营投资偿还机制,投入不足,投资渠道单一,垃圾处理收费体制不够完善,收费标准和收缴率较低,难以满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需要。政府可以在城市垃圾处理上投入的财力和精力毕竟有限,这导致了我国环卫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水平长期过低,历史欠账较多。  在城市化程度不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的情况下,仅靠政府投资尚能满足处理需要。但随着垃圾产量的增多,垃圾治理费用也逐年上升,政府不堪重负。根据对666座城市的调查统计,垃圾清运量1979年为2508万吨,1980年为3132万吨,1985年为4477万吨,1990年为6766.8万吨,1995年为10671万吨。从1980,1985,1990到1995年连续三个五年,垃圾的清运量分别增长43%、51%、58%。一方面是不断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另一方面是整体低下的资金设备水平。“没钱也要治理环境”,垃圾产量的飞速增长和捉襟见肘的处理能力使政府开始探索大规模、专业化处理的道路。

  •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27_414933_1632583_3.jpg 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发布了《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先发展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服务、重点发展综合环境服务、大力推进环境咨询服务、加快发展环境技术服务、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六项主要任务。为环境服务行业今后几年的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巨大的推动力。 所谓环境服务业是指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活动,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分支,不仅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很大比例,同时在消费性服务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环境服务业主要包括环境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营,环境评价、规划、决策、管理等咨询,环境技术研究与开发,环境监测与检测,环境贸易、金融服务,环境信息、教育与培训及其它与环境相关的服务活动。 “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年均增长率约为3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约为50%,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约5%左右。据测算,到“十一五”末,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约1500亿元,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约为15%,从业单位约1.2万家,从业人数约270万人,在有效期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约2100家。 2008年全省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约50多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0亿元,其中环境服务收入65亿元。具有甲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11家、环境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单位5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单位2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130多家、甲级环评资质单位9家。2009年环境服务业年产值44.31亿元,占环保产业收入总额的29.9%。截至2010年,广东省持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单位共206家,约占全国持证企业总数的八分之一。 环境监测服务虽然未被列入优先发展的对象,但却被列入逐步社会化的行列。也就是说今后环境监测将逐步摆脱政府垄断的局面,为此各地环保厅(局)纷纷出台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市场准入的规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格认定规程(晋环发[font='Times new roman','serif

  • 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10月2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下一步在落实这项要求时,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

  • 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20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在环境保护领域日益扩大、环境监测任务快速增加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已迫在眉睫。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实践探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许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已经进入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既是加快政府环境保护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现实需要。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入环境监测的主战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有利于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政府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转变环境监测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鼓励引导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广泛参与,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强化环境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以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的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积极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放宽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服务供给。  ——加快培育。积极培育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序放开环境监测服务业务领域,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稳步开展。  ——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环境监测服务行为,促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  ——依法监督。强化环境监测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维护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四)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五)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等环境监管中的监测工作。同时,可以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相关业务,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四、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  (六)转变管理方式。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可依据本行政区实际,选择采取委托、承包、采购、名录管理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办法,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七)扶持行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业管理,签订质量保证承诺,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评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水平,促进环境监测服务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八)加强诚信建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鼓励监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业务培训。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环保部门监督,提高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九)完善监管机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公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概况和环境监测服务行为监督检查结果,建立公示制度和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监测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相应机构、法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强化责任追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5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2月5日印发

  •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以及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备案,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市环保局表示,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有利于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新格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开展5类环境监测服务《办法》共17条内容,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提供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活动。《办法》明确,由市环保局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名录管理。申请进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须向市环保局提交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表、资质认定证书及项目附表复印件等8项材料,并接受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测能力评价。在收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申报材料后,市环保局将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料查阅、操作演示、盲样考核等方式,组织开展监测能力现场核实评价,重点核实其实际监测能力与其申请监测服务范围的符合性。对于能力评价合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将纳入名录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将在市环保局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办法》明确了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承接企事业单位或环保部门委托的以下5类环境监测服务:一是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二是企事业单位排污状况自主调查监测;三是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生态类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监测;四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测;五是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局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委托或指定的其他监测。未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中不予运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逾越6条“红线”《办法》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每月通过名录数据库,向市环保局报送承接监测服务的情况。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监测质量不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加强对其在本辖区开展监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环保局。为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办法》为其划定了6条“红线”:一是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二是违规挂靠监测人员;三是在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四是与委托方串通故意影响监测客观性;五是不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按规定报告变更情况和承接监测服务情况,或拒不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六是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除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还将把相应机构、法定代表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纳入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此外,《办法》还规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委托方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串通作假将被惩处《办法》提出,委托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以及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应在签订服务合同后,及时通过名录数据库将委托服务内容和项目向市环保局报备。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购买服务、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过程中,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报告予以严格审查。针对委托方强迫、指使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或在监测过程中人为干扰、破坏等情况,《办法》明确,委托方不得强令、胁迫、授意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得有采取不正当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状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以及无正当理由进行多家或多次监测委托,挑选其中“合格”监测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委托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视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公示及考核、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报送、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委托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的弄虚作假行为,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应当予以受理。

  • 我国环境服务业产值超千亿

    污染治理可以催生环境服务业,国内这一产业的产值已逾千亿,但是市场仍需培育。这又将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未来应该由企业更多地购买,比如工厂污水处理,除了买设备,还要运营。

  • 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成排污企业帮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孙振世今日解读时称,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往往成为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帮凶,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环评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确实该管管了!

  •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

    [size=4]“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国家今年将出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准入提供法制依据,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明确社会化环境监测经营主体与监测的重点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检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准入制度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不定期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考核。以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环境工程建设运营委托监测、环保产品性能质量检验测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机动车检测等为重点,优先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北等监测点位与污染源数量多、环境监测任务量重的区域开展社会化监测试点。逐步将污染源监测等向市场放开,拓宽社会化监测机构服务市场。[/size]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用高水平生态环境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北京建设,结合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服务重大项目落地 (一)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本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配套文件,建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强化在京津冀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的应用,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逐步开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设置公共查阅功能。 (二)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 深化落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持续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简化环评工作。试点推进一批登记表项目免于办理备案手续,推广一批报告表项目“打捆”审批,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通过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推进区域环境评估 将区域环境评估实施范围由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拓展至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阶段。修订区域环境评估配套地方标准,强化技术指引。加强成果应用,推动实现在区域环境评估过程中优化完善规划内容,提出生态环境管控措施,进一步合理简化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四)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 在现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推动在产业园区、相关领域和行业,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形成更多改革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探索试点经验,助力重点企业加速落地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五)推动制定重点发展的产业环境准入扶持政策 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市、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研究制定特定行业领域生态环境准入政策,为产业发展布局、企业合规经营、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精准指导。 二、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营造绿色发展环境 (六)推动构建绿色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绿色信用体系,制定污染源企业绿色信用评价的信息收集、等级评价与修复、结果公开与应用等具体细则,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分类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监管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 (七)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政策 落实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要求,强化在碳核算、第三方评估认证等方面的技术支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研究完善绿色信贷监管政策,持续加大对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在向银行申请绿色贷款时主动提交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报告。 (八)统筹优化执法检查 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分级分类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开展多部门、多事项联合双随机执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普法活动,执法检查与帮扶指导并重,引导企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九)推进包容审慎执法 动态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裁量因子并结合执法实践补充、完善。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根据应用情况动态调整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服务水平 (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提质增效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精准指引。发挥“好差评”机制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平台应办尽办,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实现实时汇聚。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十一)提升政企互动和政务公开成效 持续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跟踪调度。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机制,为企业发展主动提供政策服务。健全规范政务知识库,强化政务咨询渠道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采取音频、视频、图文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让企业和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提升政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策精准测算、推送、兑现、评估全链条机制流程,实现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政策宣传推广 开展一批宣传活动、发布解读一批政策举措、宣传推广一批改革成效、组织一批专题培训。总结推广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案例,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北京服务”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 环境检测与监测服务

    [font=&][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9819.html[/url]服务背景[/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环境检测与监测,是指人们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对影响和可能影响人类以及动植物生存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代表值进行检测与监视性调查、测定,从而掌握、研究、确定和预测环境受污染、受破坏等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的行为和过程。服务范围(1)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地下水、地表水、水源水、海水、农田灌溉水、养殖用水等)(2)气(工业废气、厂界空气、环境空气、工作场所空气、室内空气、车内空气、饮食业油烟、油气回收等)(3)噪声(4)土壤、污泥、海洋沉积物、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城市垃圾(5)环境地表及建筑材料放射性(6)放射卫生和环境辐射(7)在线设备比对及验收监测[size=16px]检测项目[/size][size=16px]([/size][size=16px]1)水质监测[/size][size=16px]感官性状及物理、无机非金属、金属、有机物综合指标、有机污染物、农药类、微生物、放射性等[/size][size=16px]([/size][size=16px]2)工业废气和厂界空气监测[/size][size=16px]挥发性有机污染物[/size][size=16px]VOCS、芳烃类、农药类、醛酮类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PM2.5和PM10、恶臭成分、硫酸雾、沥青烟等气态污染物、烟气参数等[/size][size=16px]([/size][size=16px]3)环境空气和室内(车内)空气监测[/size][size=16px]甲醛、氨、氡、苯及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风量、细菌总数等[/size][size=16px]([/size][size=16px]4)工作场所空气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size][size=16px]重金属、粉尘、甲醛、芳香烃类、异氰酸酯类、真菌总数、β[/size][size=16px]-溶血性链球菌等[/size][size=16px]([/size][size=16px]5)噪声监测[/size][size=16px]厂界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工作场所噪声等[/size][size=16px]([/size][size=16px]6)土壤、海洋沉积物、污泥[/size][size=16px]重金属、挥发性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及多氯联苯、氰化物、有机质[/size][size=16px](碳)、矿物油、蛔虫卵、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size][size=16px]([/size][size=16px]7)环境地表及建筑材料放射性[/size][size=16px]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α、β表面污染、铀、镭、钍、钾、外照指数、内照指数等[/size][size=16px]([/size][size=16px]8)放射卫生和环境辐射[/size][size=16px]([/size][size=16px]9)燃料及油气回收[/size][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标准[/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tr][td]产品名称[/td][td]检测项目[/td][td]检测标准[/td][/tr][tr][td]环境监测[/td][td]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芳烃类、农药类、醛酮类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PM2.5和PM10[/td][td][url=https://www.woyaoce.cn/download/paperinfo_11205.html]HJ 1219-2021 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法[/url][/td][/tr][/table][font=&][size=16px][color=#333333]我们的优势[/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我们的愿景:建设成为社会尊重、客户信赖的国内一流研究型分析测试机构,支撑产业技术创新的大型综合性分析测试高端平台。我们的使命:以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动为关注焦点,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分析测试综合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推动科技进步、支撑绿色发展、服务政府履职、保障社会民生。我们的质量方针:“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高效”。

  • 政策解读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b]一、出台背景[/b]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稳定大局。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保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号),要求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加快落地,在此背景下,起草了《意见》。[b]二、决策依据及目的[/b]为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号)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务有关工作部署,全力稳定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将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助推经济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b]三、《意见》的总体要求[/b]一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上来。二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环评审批,确保申请材料最少、流程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三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履职尽责,守住依法依规和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四是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重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协同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尽快实施见效。[b]四、《意见》的重要举措[/b](一)建立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清单和环评管理台账。各市环评审批部门应结合市级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清单,根据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本市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清单,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台账。(二)切实优化简化环评文件编制。一是充分利用我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二是督促产业园区落实跟踪监测要求,供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直接引用监测数据;三是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可简化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跨区域环境影响、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现有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三)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对重大投资项目逐一明确服务企业联络员,提供“环评审批服务清单”,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帮扶,一次性告知环评手续办理相关事宜。(四)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发挥评估机构和行业专家优势,解决项目环评技术难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帮扶。(五)拓宽审批绿色通道。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子系统,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不得私设任何形式的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不得擅自提级或改变改建、扩建工程内容的环评分类等级。(六)深化审批改革创新。积极推进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对小微企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开展打捆审批改革试点,具体实施可参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2〕10号)。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b]五、《意见》的保障措施[/b](一)一是加大环评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疑似异常经济的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编制环评文件的技术复核,发现问题严格调查处理,激励环评编制水平提升,保障环评编制质量。二是督促落实环评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要求开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项目稳妥实施、取得实效。各市生态环境局要结合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环评手续,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行为发生。[url=http://xxgk.sdein.gov.cn/zfwj/lhz/202207/t20220718_4004267.html]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url]

  • 必维集团被独立研究公司评为环境、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专家"

    必维集团被研究和咨询公司 Verdantix 评为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 服务及可持续发展咨询服务的 "专家"。该公司还将必维列入其最新《绿色象限:2024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咨询》报告中。该报告对最著名的 ESG 和可持续发展咨询公司进行了基于事实的详细比较。报告评估了 17 家 ESG 和可持续发展咨询公司及其能力。Verdantix 的研究包括两小时的现场简报、客户访谈和咨询公司对 72 点详细问卷的回复。根据 Verdantix 的绿色象限分析,必维集团的优势在于:细致的可持续发展专业知识,以及对大规模 ESG 市场的了解通过测试、检验和认证 (TIC) 能力与其规模和范围的结合,必维集团的 ESG 和可持续发展服务因其提供当地背景和专业知识的能力而与众不同,同时还能了解大规模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我们的服务在法规遵从和供应链管理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必维集团还能够确定客户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行动所带来的影响,使这些影响可追踪及可见透明报告和本地化运营转型支持必维在运营转型、数据管理、报告和披露方面得分最高。我们对当地情况的了解,使公司能够更有效地进行运营转型,尤其是在法规快速变化的情况下,丰富了集团的可持续发展产品。我们的 TIC 传统也使我们能够关注报告的透明度。支持中小型企业开始其 ESG 之旅必维集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为大型、复杂的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服务,因此,必维集团非常适合协助中小型企业,通过差距和准备状态评估,帮助它们与客户的承诺、标准和期望保持一致。在全球网络中运营的大型企业也应考虑必维的服务,这些企业需要实地报告和实施咨询服务,例如,解决供应链中的工人权利和现代奴隶制问题。该服务提供商可在全球 140 个国家部署人员,以提高可持续发展绩效,这使其具有独特的精细化和规模化工作能力。[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BV必维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立项《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闽环监协办〔2022〕12)规定,经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组审议,由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制定的《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请牵头单位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质量,近期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2023年6月20日

  • 【转帖】环境监测怎么服务于民服务于环保大局?

    做到能力强测得准说得清   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环境执法提供证据   作者:中国环境报记者 邹静昭 通讯员 陈传忠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全国省级环境监测站站长座谈会,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环境保护部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要负责人,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监测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如何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和加大监测工作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调整环境监测网功能与布局,拓展监测指标  近年来,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灰霾天气有所增加,有的城市灰霾天气占到全年天数的一半,有的则超过一半。  根据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和有关专家的分析,机动车排放的PM2.5细颗粒是造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有些群众打电话到环境监测机构,说我们感受到的并不是蓝天白云,天空雾蒙蒙的,怎么还是优良天气?专家指出,我国现在的空气污染指数评价体系是10年前制定的,当时根据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状况,只考虑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这3项指标,而与灰霾天气密切相关的PM2.5细颗粒和臭氧等指标没有包含在内,这就导致了监测部门公布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和老百姓感觉到不一致。  随着环境形势变化和污染物种类不断增加,一些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已不足以说清环境质量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调整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网的功能、布局,拓展环境监测指标,深化环境质量监测迫在眉睫。  广东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在座谈会上介绍,目前,广东省已采取新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评价体系,能见度、臭氧、PM2.5细颗粒等指标均被纳入新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评价体系,解决了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与灰霾天气不一致的矛盾,获得了群众的认可。  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相关研究,准备采用新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污染源在线监测将增加氮氧化物、氨氮等指标,并将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启动大气环境联动监测,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流域和珠江流域启动地表水环境联动监测。通过拓展监测指标,采取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监测等措施,不断深化环境质量监测,提高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能力。  增加能力建设投入,提高监测与预警能力  去年,环境保护部要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和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要做好109项全分析。座谈会上,一些环境监测站站长反映,由于目前大部分省级和地市级站还不具备监测饮用水中109项指标的能力,在开展工作时遭遇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况。这个情况暴露了我国基层监测能力与预警能力不足的问题。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人在会上表示,目前,环境监测总站正在配合环境保护部规划司、监测司制订饮用水有机物分析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在2~3年内,为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装备1~3个具备全分析能力的监测站,保证109项指标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在当前环境事故特别是水污染事故频发的形势下,各级监测站要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和工作程序,配齐应急监测设备,时刻准备应付突发情况。同时,各级监测站还要加强预测预警工作,确定环境监测各要素的风险评价指标,制订环境风险级别的划分标准,开展空气、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研究,开发预警发布平台,实现预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  会上,各地环境监测站站长一致认为,当前中央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较大,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争取配套资金,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提高基层监测与预警能力。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站的生命,只有确保数据的真实与可靠,才能真正发挥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的作用。  2008年,通过质量控制考核、实验室间比对、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监测技术培训等措施,我国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些监测站的数据不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环境质量,暴露出我国水质监测在数据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例如,2008年6月,云南阳宗海被发现砷浓度严重超标,而且污染已经发生数月,但监测数据却没有反映出来。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今年,环境保护部准备启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在完成自身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现场对比监测、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分析能力验证和生态监测与评价质量检查、在线监测系统的认证检测等工作,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能力。  按照会议部署,各省环境监测站要对本省10%的国控企业开展两次质量控制抽测工作,并对辖区内各市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环保部门验收的自动监测设备,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每季度对其进行比对监测。各地环境监测站还要按照当地环保局的部署,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技术支持工作。  座谈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安排和细化了今年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及环境卫星业务应用工作。  万本太在会上说,今年是环境监测从管理向技术转型的开局之年,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处理好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的关系,各级监测站和监测管理部门的关系,环境监测与环境科研的关系,以及监测水平与人才、设备、管理的关系。提高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综合实力与水平,做到测得准、说得清,使环境监测真正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环保大局。

  • 2.7亿!史上最大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为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2017年10月起,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将由原有的“属地监测”模式改为“采测分离”模式。所谓“采测分离”,即为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监测机构采样,并对样品实施加密流转,选取能力较强的地方监测站对密码水样进行分析。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满足“水十条”考核排名需要。 目前,“采测分离”采样部分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算金额:26625.6万元招标内容:除新疆、西藏、青海和海南外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1854个手工监测断面(点位) 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 每月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以及部分现场监测项目测试等任务分包情况:此次采购划分了13个包,同一投标人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不同包的投标,但按包号顺序最多只能中2包。

  • 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环境谷《生态环境医院 大气环境专科服务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已完成中国环境谷《生态环境医院 大气环境专科服务规范》(T/AHEMA 18-2022)、《温室气体走航监测技术规范》(T/AHEMA 19-2022)、《餐饮油烟排放连续在线监测技术规范》(T/AHEMA 20-2022)、《煤矿企业矿井水、洗浴污水余热利用技术规范》(T/AHEMA 21-2022)、《光散射法环境空气颗粒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T/AHEMA 22-2022)、《MEMS VOC气体传感器技术要求》(T/AHEMA 23-2022)、《水体环境监测表面增强拉曼散射(SERS)衬底》(T/AHEMA 24-2022)等七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现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予以公告。[align=right]安徽省环境检测行业协会[/align][align=right]2022年6月2日[/align]关于发布《生态环境医院大气环境专科服务规范》等七项团体标准的公告(3)(1)(1).pdf[font=&][color=#666666]相关标准如下:[/color][/font][url=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12/121444.html]T/AHEMA 20-2022 餐饮油烟排放连续在线监测技术规范[/url][url=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12/121959.html]T/AHEMA 24-2022 水体环境监测表面增强拉曼散射(SERS)衬底[/url]

  • CTI华测检测中标2024年国家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多个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近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福州华测”)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成熟完善的技术方案、良好的企业信誉,在2024年国家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春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国家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国家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秋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个竞标中脱颖而出,中标福建南部至广东东部近岸近海包段春、夏、秋三个航次的海洋环境监测任务。自2021年起,CTI检测检测已连续12次中标承担国家海洋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任务,并出色完成所有中标包段的监测任务。[align=center][img=CTI华测检测中标2024年国家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多个技术服务采购项目.png,600,375]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b14bcadd-8b07-4cac-adb4-1ef087a228d2.jpg[/img][/align]  目前,CTI福州华测已快速组建专业的海洋技术团队服务本次中标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CTI华测检测自成立以来,秉承专业、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不断追求卓越,本次中标是对CTI华测检测专业的技术服务、丰富的项目承担经验与全国实验室服务网络的再度认可,CTI华测检测将以一如既往的高标准、高效率、优服务回报客户和社会的信任与支持。  关于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年06月21日,是中国检测行业首家民营上市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TI)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办公地址座落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厚庭村A地块网讯中心大厦B栋4层和C栋4层。  目前福州华测环境实验室拥有全自动营养盐分析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仪[/color][/url](GC)、[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质谱联用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GCMS[/color][/url])、红外分光测油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计(AAS)、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盐度计、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体视显微镜、生物显微镜、温盐深仪、海流计等分析及采样设备近千套。拥有近千项资质分析能力,基本涵盖水和废水、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态生物、渔业资源、水文观测等项目的分析要求。欲了解更多,点击进入[url=https://www.woyaoce.cn/member/T107283/][color=red]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olor][/url][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CTI华测检测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等相关要求,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提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推动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提速增效,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形及要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严格按照鲁环发〔2020〕49号文件要求,及时将评审会议通知、调查结论及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结论(含复核意见)等有关文件上传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并根据国家要求将有关材料上传至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用地申请依据,及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依据。(一)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以下重点建设用地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地类代码07、08〕的地块,包括用途变更为含“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块。其中,对于多用途混合地块应当整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 “一住两公”建设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3.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拟用途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地块,应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拟变更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四)拟(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地块(以下简称“6+1”行业地块),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完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五)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或修订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查询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并征求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落实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时序。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六)严格用地准入管理。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用途变更、使用权转让、土地供应等环节加强监管,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及土地供应、改变用途等手续;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及土地供应、改变用途等环节前,应当查询地块在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状态,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未开展的,以及在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内未移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名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不得办理征收、收回、收购及土地供应、改变用途等手续。(七)共享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优先监管地块清单、“6+1”行业地块清单及用地详细位置等相关信息,共享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与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土地收储计划、土地供应计划以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等重点建设用地的地块信息。地块信息包括地块名称、位置、矢量范围、面积、原用地类型、拟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人、必要的图件等,实时关注相关地块调查及修复动态,统筹谋划考虑,保障用地安全。三、提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八)优化土壤调查启动时序。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等重点建设用地的工业用地地块,原则上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清理遗留固体废物及废水之后,且遗留建(构)筑物不影响布点采样的情况下,可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防止因二次污染再次开展调查,减轻企业负担,缩短调查周期。(九)从严监管拆分地块调查。原则上,同一地块不得拆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确需进行拆分的风险管控或修复地块,要将拆分方案纳入风险评估报告,拆分方案要充分考虑地块规划用途、地块原空间布局、污染情况以及开发时序等,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并且每个拆分后的区域应当满足最低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基础数据要求。(十)强化污染地块调查边界管理。地块边界附近土壤可能受到本地块污染的,需确定地块地下水污染范围的,地块周边存在环境敏感目标的(如学校、居民区等)等情形,调查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地块边界以外。(十一)规范调查报告评审。各市要督促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采样方案,应当编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作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附件或者在调查报告中编制专门篇章。调查报告评审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直属单位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调查报告评审的,应当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或出具委托文件,将委托情况或文件函告或抄送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监督受委托方依法行使被委托的事权。组织评审单位应当在调查报告评审会前下发正式评审通知,组织相关单位参会,各单位应切实履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指定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或者组织评审的,专家评审意见中应当注明委托单位。(十二)加强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监督检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关键环节和调查报告。监督检查范围原则上应当涵盖全部“6+1”行业地块,总数不低于当年评审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数量的10%。四、优化建设用地管理服务(十三)主动靠前服务。根据《“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考核节点调整为供地环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重点项目,提前告知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引导其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十四)简化农用地调查流程。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中,涉及农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等重点建设用地的,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经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其调查报告评审可以由专家集中评审简化为函审,或由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出具审核意见,无需专家评审。(十五)优化报告评审程序。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报告提交、评审申请、查询、报备“一网通办”。各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实现报告评审受理、审核全过程网上办理,提高评审效率,压缩评审时间,服务高质量发展。组织评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汇总上年度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五、严格组织实施(十六)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业监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等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计划。建立问题通报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防范“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等重点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违法开发利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第三方调查机构涉嫌出具虚假调查报告等行为。(十七)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各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要求和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核算本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并于每年7月5日、1月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上一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基础信息台账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本意见自2023年10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8日。[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 ? ?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align][align=right]2023年9月18日?[/align]

  •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关于征求 《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及专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按照《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闽环监协办〔2022〕12)相关规定,《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反馈意见,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2557708812@qq.com[/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件格式:单位简称+《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反馈意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翁玲玲 电话:13625076402[/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10月2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027/6383404565983044897844269.docx]23.10.27 附件3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027/6383404566640782514678687.pdf]23.10.27 关于征求《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url]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团体标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控服务指引》立项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南京大学、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控服务指引》,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会秘书处,逾期视作无意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方式:侯 隽 19512392335[/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size][/font][email]houjunshaepi@163.com[/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2月4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04/6384263668020462114435470.pdf]立项的通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控服务指引.pdf[/url]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本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邮编:200003) 来信请注明“《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daijsaes@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align=right]上海市生态环境局[/align][align=right]2024年8月12日[/align][align=right]相关附件[/align]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8/13/165840591514921.pdf]1.《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pdf[/url]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8/13/165847671514921.pdf]2.编制说明-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pdf[/url]

  • 曼迪匹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今日正在招聘,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类 英文学术期刊助理编辑,坐标,高薪寻找不一样的你!

    [b]职位名称:[/b]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类 英文学术期刊助理编辑[b]职位描述/要求:[/b]IJERPH 专注于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学,卫生经济学,食品科学,公共卫生,心理学,营养学,毒理学,预防医学,流行病学,护理学等研究领域。详情请查看:http://www.mdpi.com/journal/ijerph。一、工作职责1. 联系同行专家,组织稿件的同行评审;2. 建立与期刊主编,编委成员,作者及审稿人之间的良好沟通;3. 对稿件进行编排处理。二、职位要求1. 环境科学与应用,医学,遗传学,生物化学,生态学,公共卫生等专业背景;2. 硕士及以上学历;3. 英语六级;4. 熟练office办公软件;5. 学习能力强,能适应公司高强度职业培训,例如:参加职业培训讲座和一对一导师培训管理。三、工资待遇1. 薪酬待遇: 月基本工资13000-16000,丰厚的绩效奖金;2. 五险一金,年度体检等各种福利。四、办公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翠景北里21号金成中心2105室[b]公司介绍:[/b] 曼迪匹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2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翠景北里21号楼22层2204.2205.2206.2207,法定代表人为林树坤。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调查;编辑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推广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76778]查看全部[/url]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关于发布《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1部分 总则》和《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现场检查》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批准T/EERT 036.1-2023《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1部分 总则》和T/EERT 036.2-2023《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现场检查》两项团体标准于2023年6月13日发布,自2023年6月20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6月13日[/size][/font][/align][img]http://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613/6382225087342763228151547.pdf]关于发布《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1部分 总则》《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现场检查》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上海环境下属城瀛处置公司成功中标长兴岛生活垃圾中转站运管服务项目

    近日,上海环境下属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成功中标长兴岛[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18]生活垃圾[/url]中转站运管服务项目,是公司第三次中标该运营项目,中标金额1649.88万元。[align=center][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011054329435.png[/img][/align][align=center][size=12px]项目风采展示[/size][/align]  该项目位于崇明长兴岛,对崇明长兴和横沙两岛生活垃圾及一般可焚烧工业固废进行收集转运后,运输前往崇明焚烧厂进行末端处置,运营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本项目的三度成功中标是城瀛处置公司团结高效协作、磋商制定投标方案的成果。下一步,城瀛处置公司将继续努力,致力在崇明生态岛垃圾转运服务行业树立标杆企业形象,进一步发挥团队协作服务能力,优化区域联动机制、统筹垃圾转运业务、提升长兴运营产量,为崇明区主城区、长兴岛、横沙岛垃圾转运业务开辟多领域、多产量、多业绩高质量运营而持续发力。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管家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工作组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团体标准《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管家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指南》(T/SDSES 017-2023)。该标准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2023年12月11日起实施。[/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山东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12月11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211/6383790637532747496928657.pdf]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管家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集团展位刚刚发布了销售工程师,环境产品与服务职位,坐标湖北,速来围观!

    [b]职位名称:[/b]销售工程师,环境产品与服务[b]职位描述/要求:[/b]职位描述:1、负责区域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大气VOC在线监测产品、污染源VOC在线监测产品、便携式VOC类检测产品、大气网格化产品的销售;2、负责公司分配的销售业绩的达成;3、负责老客户及代理商的维护,新客户及代理商的开发,提高客户和代理商的满意度;4、负责环境监测市场的布局和开拓,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5、负责公司新产品、新应用的推广及销售。[b]公司介绍:[/b] 赛默飞世尔科技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超过300亿美元。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和治疗的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我们全球超过80,000名赛默飞员工将借助于一系列行业领先的品牌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75321]查看全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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