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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规相关的资讯

  • 4月又一批环保新规护航 环境治理再添“护身符”
    p   4月起,又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环保税迎来首个征期,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实施,浙江城镇垃圾分类出台新规,河北将实施两项污染控制地方标准,“绿盾2018”专项行动启动...... /p p   4月又一批环保新规护航 环境治理再添“护身符” /p p   2017年的环保风暴已让人喘不过气,2018年,一场更强劲的绿色风暴才刚刚开始。为打好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即将到来的4月,全国各地又有一批环保新规落地实施,一起来看看。 /p p   环保税4月1日迎来首征期 /p p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由于环保税是按季申报的,因而在4月1日将迎来首个征期。 /p p   根据相关规定,环保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且各地在国家标准之上均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p p   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实施 /p p   中国环保在线查阅资料发现,4月1日开始,将有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正式实施。分别包括:《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914-2017)、《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HJ91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7-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8-2017)、《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919-2017)、《环境空气 无机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920-2017)、《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921-2017)、《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922-2017)、《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23-2017)、《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4-2017)、《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5-2017)以及《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6-2017)。 /p p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实施 /p p   为了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4月1日起,《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共八章、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积分核算制度和积分管理平台、明确积分核算方法、设立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的门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等。 /p p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 /p p   2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细致说明,且办法于4月1日正式施行。 /p p   河北将实施两项污染控制地方标准 /p p   2月14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两项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p p   据介绍,此次通过的两项标准均是河北省首次制订,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方标准,首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方标准,标准针对性强,实施的可操作性强。 /p p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施行 /p p   4月10日,《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将开始施行,办法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根据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严格实行分区保护。 /p p   “绿盾2018”专项行动启动 /p p   近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要求,“绿盾2018”专项行动将于4月启动,持续到2018年年底。 /p p   此次行动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全国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p p br/ /p p br/ /p
  • 一批环保新规本月施行 关乎健康也关乎商机
    p   一场中央环保督察,让我们看到了国家保护环境,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决心。同时,我国也在不断深化改革步伐,加快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 /p p   从今年10月1日起,环保领域一系列新规标准正式开始施行,涉及环评、固废、机动车尾气排放、节能节水等多个领域,也必将对我国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守护百姓身体健康起到重要作用。 /p p    strong 建设项目环评更严,但会更快 /strong /p p   10月1日起施行,开启新环评时代。 /p p   这项法规,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而制定。 /p p   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体现“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有利于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 /p p   《条例》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保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p p   这也是我国健全环评制度的一个具体行动。据了解,环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只会加强、不会削弱。新的《条例》明确,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p p   strong  购买VOCs等四类仪器,可抵免所得税 /strong /p p   《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p p   其中《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共包括环境监测专用仪器4类,分别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氨逃逸激光在线分析仪、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仪、重金属水质自动分析仪。这也意味着,购买这四类仪器,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p p   对比2008年版《目录》,不难发现,2017年版《目录》在编制方面,修订力度非常大,仅保留1项环境监测仪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且修订了其技术指标及应用领域,还删除了2008年版目录中的广泛应用设备(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及代表性差的设备(如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 /p p   在目录的实施方面,要求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税务部门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方式强化后续管理。这些规定大大方便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申报,简化事前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p p   strong  危废全程环评,源头防范污染 /strong /p p   10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弥补了我国此前没有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指南文件的空缺。 /p p   《指南》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该标准由环保部于今年5月27日批准,明确了固体废物与污染土壤的界限,明确了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提出固体废物与其综合利用产品的界限标准,明确了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废物与废水的区分标准。 /p p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随着《指南》的发布,要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切实从源头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p p    strong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更全 /strong /p p   与此同时,《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也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p p   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该标准由环保部于今年5月27日批准,明确了固体废物与污染土壤的界限,明确了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提出固体废物与其综合利用产品的界限标准,明确了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废物与废水的区分标准。 /p p   《通则》在2006年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上,进一步明确了固体废物的判定原则、程序和方法。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90%以上的固体种类都能在该标准中找到,操作性强。实施标准将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 /p p    strong 含多氯联苯废物,全程无害化管理 /strong /p p   10月1日起实施的《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是对现行标准的修订,重新定义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的定义,增加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的类别规定,以及清理、包装、无害化处理处置、环境监测以及安全防护与事故应急的要求。 /p p   新标准明确管理对象和分类处置,有利于控制含多氯联苯废物在挖掘、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适用于含多氯联苯废物的分类、无害化管理及无害化处理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多氯联苯含量小于50 mg/kg的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管理。 /p p   标准的实施,可有效防范含PCBs废物无害化处置的二次污染环境风险,实现含PCBs废物全过程无害化管理,并会大幅提高我国对含PCBs废物的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促进我国含PCBs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与国际接轨,有效落实履约要求。 /p p   strong  汽车排放检测,迈入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时代 /strong /p p   《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自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排气污染物车载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满足GB 17691-2005第五阶段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气体燃料车的新生产车排放达标检查和在用符合性检查。 /p p   《标准》采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将这一系统安装在被测车辆上,对车辆在实际道路上行驶时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测量。被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第五阶段排放限值。业内人士指出,重型柴油、燃气车PEMS标准正式发布,标志着汽车排放检测迈入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时代。 /p p   此外,《标准》对机动车制造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标准》,企业应当对新生产车排放达标和在用符合性负主要责任。按照《标准》要求,制造企业应以每两年为周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每个发动机机型、车型的在用符合性自查报告。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制造企业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尽快制订整改措施,并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保整改后产品符合要求。 /p
  • CO2环保制冷剂在欧盟F-gas新规中的应用
    CO2环保制冷剂在欧盟F-gas新规中的应用 ——Memmert新环保制冷系列产品发布 Memmert在ACHEMA2018上推出了采用CO2(R744)作为制冷剂的系列产品:ICHeco 与ICPeco,这是两个新系列不但是环境友好型,而且,跟温室气体制冷箱体更加高效。 CO2制冷剂气候中性 伴随着合成制冷剂的淘汰进程推进,Memmert正在扩充其环境友好型温控箱体的范围,在此之前数十年间Memmert已经依托Peltier技术推出了无需制冷剂的HPP环境测试箱及IPP/IPS低温培养箱,并逐渐形成完整的产品系列。 GWP值(全球变暖潜能)被用来衡量废气对地面附近大气层变暖(温室效应)的影响程度大小,Memmert ICHeco/ICPeco系列立即使用的制冷剂CO2(R744)的GWP值仅为1,因此实际上是气候中性的。 相比之下,制冷剂R134a的GWP高达1430,以100年为跨度考察,在其排放到空气中引起的温室效应是CO2的1430倍。此外,R744不含氯,既不可燃,也无毒,不会造成臭氧层变薄,也不需要处理或回收。这是工业过程的副产品,这就是生产所消耗能源要远比合成含氟制冷剂要少的多的原因所在。欧盟含F气体F-gas法规促使转变 欧盟关于含氟气体F-gas气体新法规旨在到2050年将含氟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90%。措施包括逐步减少交易量和颁布销售禁令。例如,从2022年1月1日起禁售GWP大于150的商用冰箱制冷剂。“Memmert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以下几个原因,”Memmert研发部门负责人Stefan Kaufmann解释说。“一方面,我们的新款环保箱体有利于改善客户的环境资产负债表,另一方面,它们实际上是免维护的,并且在改善制冷效能方面表现突出。“ICH750eco对比的测量实验结果,显示其平均温升速率快出20%(22℃环境温度)。 ICHeco与ICPeco这两个系列产品还装配有业已验证有效的空气夹套系统。封闭的夹套系统拥有许多优点,适应范围广,可供温湿度环境模拟用。 关于美墨尔特(Memmert)全球领先的温控箱体领导品牌德国美墨尔特(Memmert)成立于1933年。近九十年来,美墨尔特一直致力于精确温控箱体的研发和生产,并引领箱体的发展方向与潮流。公司同时拥有悠久的半导体控温技术(Peltier)经验,为仅有的全系列半导体技术温控箱体制造商。产品包括二氧化碳培养箱、恒温恒湿箱、光照培养箱、低温培养箱、环境测试箱、真空烘箱、通用烘箱、灭菌箱、生化培养箱、超低温冰箱、至尊水浴油浴等。2010年9月11日,德国美墨尔特(Memmert)大中华区全资子公司——美墨尔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现在北京、南京及广州设有代表处。“至尊品质,追求卓越,永不妥协”!
  • 创新助推环保产业发展 新视角与世界环保接轨
    为推进环境监测领域技术,搭建企业展示与交流平台,天虹于2018年6月8日受邀参加主论坛“2018环境监测与服务创新论坛”,通过思想互动、观点触碰,共同促进环保产业升级,扎实推进环境监测行业发展。 大会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罗毅主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中科院安光所刘文清院士出席了此次大会并对中国环境监测现状和监测技术进行了系统总结和深刻剖析。 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环境监测行业的先导者,应邀参加此次论坛,并在“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仪式”上,郑重承诺,遵守《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武汉天虹董事长李虹杰应邀在主论坛发表了《空气质量监测中“标准状态”对测定结果的影响及建议》的专题报告,先声夺人,引起了环境监测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获得了与会人员的好评与认可。 李总在报告中分享了三方面: 一、在进行大气环境监测时,为进行比较和统计,都是将不同工况污染物浓度换算成同一温度下(一般是标况)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进行计量。不同国家或组织定义的气体标准状态有所区别,其气体质量浓度也不同,在标准状态为273K,101.325kPa条件下其气体质量浓度比标准状态为298K,101.325kPa高9.16%。不管是颗粒物浓度值还是气体污染物浓度值,在与国际进行接轨时都可以采用系数修正的方式进行修正。再与国际进行比较。 二、各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参考WHO目标值确定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其标准状态为273K,101.325kPa,美国、日本等规定的标准状态为298K,101.325kPa。在同一标准状态下,我国空气污染物浓度阈值低于WHO参考值,其NO2浓度标准严于美国、欧盟,PM10、PM2.5浓度标准严于美国,但若根据各国标准状态进行对比,我国NO2浓度限值和欧盟相同,PM2.5与美国持平。这种由于标准状态不同导致的差异最终会导致对比结果的失真。 三、我国年平均温度在8℃以上,高于0℃,适用于298K,101.325kPa标准状态,建议中国能够修订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气体检测方法中的标准状态。 结语:由于标态定义的不同,即使是同一环境状况下的同一实测结果进行标化计算后的污染物浓度却不相同,达不到可比性的基本原则。因此,建议我国在未来修订空气质量标准所采用的标准状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 生态环保纺织品认证新规公布
    为了进一步提高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标准)标识纺织品的安全性,同时也为了促进Oeko-Tex体系中Oeko-Tex 100认证和 Oeko-Tex 1000认证的更加协调和更好结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日前表示,从2012年1月开始,APEO中的NPEO、OPEO、NP、OP将被纳入检测范围。   为了进一步提高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标准)标识纺织品的安全性,同时也为了促进Oeko-Tex体系中Oeko-Tex 100认证和 Oeko-Tex 1000认证的更加协调和更好结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日前表示,从2012年1月开始,APEO中的NPEO、OPEO、NP、OP将被纳入检测范围。   据了解,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主要包括: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和壬基酚(NP)。这些物质常被作为表面活性剂用于纺织品生产加工,如洗涤剂、工业清洗剂、分散剂、润湿剂以及其他工业化学品。尽管目前尚未有公认的研究结果可直接说明,穿着含有NPEO类化学品的服装有损人体健康,但此类化学品对环境存在巨大危害已成为广泛共识。NPEO和NP均属不可降解类物质,一旦释放于环境,将会积聚并以NP形式侵入人们日常的食物链中,污染食物链中食品,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针对环境友好工厂认证Oeko-Tex Standard 1000中,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限制了此类生态有害的表面活性剂(同时也包括OP辛基酚和OPEO辛基酚聚氧乙烯醚)的使用,且已成为Oeko-Tex Standard 1000认证的重要考察项目。基于目前尚未有公认的数据表明,上述表面活性剂对人体健康有直接危害,因此在协会的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认证中,尽管考察的有害物质和化学品高达300多种,但未将表面活性剂类物质纳入考察范围内。   为了增强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纺织品的安全性,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将从2012年1月开始,将上述新的考核物质及其限量值加进Oeko-Tex评估目录中,获证企业将从2013年4月1日起遵循上述物质规定。具体限制规定如下:NP: 100ppm、OP: 100ppm、NP(1-9)EO总量:1000ppm、NP(1-9)EO总量:1000ppm。   该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Oeko-Tex 100标准对NPEO、NP等物质的扩展考察,将促进纺织产业减少使用此类表面活性剂,从而促进全球纺织产业链的绿色健康发展。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将立即在零售端的监督中,对采购的获证产品考察上述表面活性物质,以提醒获证企业对此类物质的关注,并帮助企业在生产供应链环节辨识和避免此类物质的流入。此外,协会所属15家成员机构在常规的现场审核(每3年1次)时,也将及时与企业分享祛除APEO类物质使用的相关信息。
  • 水泥业迎史上最严环保标准 新规下几无合格企业
    水泥业迎来史上最严环保标准,广东率先执行,向欧洲看齐   利润被吞过半 新标准下几无合格水泥企业   继铅蓄电池、电镀印染等行业之后,水泥行业又将套上“环保紧箍咒”。   环保部网站近日消息显示,副部长张力军在考察调研时表示,环保部正在研究的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将会很严格”。随后有媒体又援引环保部人士口径称,具体“施压”的是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将从现行的800毫克/标准立方米收紧到300毫克或400毫克。有业内人士担心,“国内几乎没有排放合格的水泥企业,这一新标准将吃掉全年利润的50%”。   消息尚未正式出台,多只水泥个股已出现大跌。而南方日报记者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广东已先于全国收紧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地方排放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珠三角(肇庆、惠州有部分区域除外)新建生产线和现有生产线执行55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标准,余下区域则于2014年起开始实施。这个标准已接近欧洲的水平(500毫克/标准立方米)。   此外,“十二五”期间,我省水泥工业将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原则,“十二五”末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并推进水泥行业的烟气脱硝改造。   缘起   氮氧化物排放不降反升   水泥业成三大污染源之一   “水泥业史上最严厉环保标准”即将出台的消息,源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安徽海螺集团调研时称,现在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100毫克/标准立方米,而新型干法水泥窑的氮氧化物排放普遍在800毫克/标准立方米左右,“环境保护部正在研究的排放标准将会很严格。”   张力军表示,“十二五”时期,水泥行业是减排氮氧化物的重点行业,全国每年新增水泥产量占世界新增产量80%以上,今年水泥产量将突破20亿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成为电力之后的第二大行业。   去年颁布实施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装置。“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当前,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张力军要求,水泥行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减排。   他强调,环保部已经与各省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如果未完成减排任务,将实行集团环评限批。也就是说,假如一企业集团下属水泥厂此项标准不达标,整个企业集团都将面临环评限批。   与铅蓄电池、电镀等行业因为突发污染事件而受到环保部门施压不同,这次水泥行业的“紧箍咒”源于其氮氧化物长期未得到有效控制,直接对我国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造成压力。   氮氧化物是“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增的减排指标之一,目标是5年内降低10%。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7.2%。近来一直被民众关注的PM2.5,其10%为氮氧化物氧化为硝酸根所贡献。氮氧化物也是造成区域酸雨、生成臭氧的重要原因。   而全国水泥排放氮氧化物约200万吨,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0%,仅次于电力行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位居第三。今年水泥产量将突破20亿吨,氮氧化物排放持续上升。   影响   行业多增400多亿元成本   或转嫁下游   消息甫一暴出,包括人民日报等媒体,也援引环保部和业内人士透露的消息称,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提高水泥行业新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研究方案包括300毫克/标准立方米和400毫克/标准立方米两种。而现行我国水泥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执行的是2004版本,与1996版一致,仍是800毫克/标准立方米。   但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孔祥忠表示,方案仍待研究,即便是按照上述较宽松的方案,包括海螺水泥、华新水泥等行业龙头,以及中材集团、中建材集团等央企在内,目前国内几乎没有排放合格的水泥企业,“按照前3年的行业平均利润计算,这一新标准将吃掉全年利润的50%”。   水泥研究设计院相关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每吨水泥的生产成本约180元-250元,新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修订后,加上水泥脱硝设备投入,每吨水泥成本将增加20元-40元。以去年水泥产量计算,全行业将增加成本400多亿元。   针对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占比大,排放浓度高,应率先推进氮氧化物减排的说法,孔祥忠表示,其并不反对在水泥行业推行氮氧化物减排,但将火电行业与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进行类比“并不科学”。   他解释说,水泥行业属于窑炉行业,生产工艺上除了像火电行业一样烧煤,还要大量使用石灰石、铁粉、黏土,1500摄氏度的热力环境也高于火电行业的1000摄氏度,因此不可避免会更多排放氮氧化物。   “理论上水泥行业可以降到100(毫克/标准立方米)”,孔认为,过快推行新标准可能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水泥行业脱硝催化剂有些属于有毒有害物,国内若大量生产上述催化剂,会产生新的水土污染 二是水泥行业利润急剧下降,或新增成本转嫁到下游的建筑行业。“标准日趋严格是行得通的,但需要征求专家和企业的意见,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孔祥忠对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提出建议:一方面,运行3年以上的生产线应达到每标准立方米800毫克的现有国家标准 另一方面,运行时间低于3年和新建生产线,可在2015年前先过渡到600毫克的新国家标准,再于2017年或2018年达到400毫克的国际先进水平。   广东   珠三角先行 全省后年收紧   每条生产线改造需投千万元   事实上,将调控之手转向水泥行业已非首次。2009年国务院发文后,全国范围内就掀起了淘汰水泥小窖等落后产能的运动,“十一五”期间我国共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4亿吨,采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80%,广东累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近6000万吨,2011年广东又淘汰水泥产能24.5万吨。   但从“十二五”开始,广东除了继续“上大压小”淘汰剩余的立窑式水泥落后产能外,也将加大现存产能的减排力度。根据省环保厅和省质量监督局共同发布的我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水泥制造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已有明确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七个市和肇庆市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市、惠东县、博罗县的区域,执行限值55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标准 余下区域自2014年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德国、瑞士、奥地利等欧洲国家都是执行50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氮氧化物限值,美国的标准为900毫克/标准立方米,超过我国的现行标准。广东的地方标准,已经接近欧洲水平。   不过,比起传言中我国将制定的300或400毫克/标准立方米来说,广东的标准尚不会令企业一下过于吃紧。   据水泥化工专家介绍,目前采用的氮氧化物(NOx)控制技术主要有低NOx燃烧器、选择性非催化减量技术(SNCR)、选择性催化减量技术(SCR)。若使用SCR技术,可控制在100毫克/标准立方米200毫克/标准立方米。若使用投入相对较低的(SNCR),可确保水泥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稳定在200毫克/标准立方米—400毫克/标准立方米,脱硝效率在50%—60%左右。   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的陈副会长表示,“广东的氮氧化物标准涉及的主要是省内200家左右的有煅烧环节的水泥熟料企业,可采取阶段燃烧脱氮或低NOx排放设计,控制分解炉燃烧产生还原性气体,就能使NOx部分被还原,排放浓度可降低到500毫克/标准立方米以下。这样来说,每条生产线大概需要增加投入1000多万元”。   但从整个“十二五”阶段来说,广东还是会向国家可能出台的“史上最严格”标准靠拢。根据省环保厅颁布的《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2013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要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并逐步推广,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规模大于4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都需采用LNB(低NOx燃烧器)+SNCR等联合脱硝技术,综合脱硝效率要达到7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省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建设烟气脱硝工程。   而广东从“十一五”期间,已经禁止建设日产熟料2500吨以下规模的水泥生产线。这意味着,如果按照上述“十二五”的规划改造,我省的大部分水泥产能到2015年,都符合国家可能颁布的“最严格”的400毫克/标准立方米标准。   观察   严厉政策催生   数百亿减排蛋糕   酝酿中的严厉新政已令敏感的股市起了波澜。2月7日,水泥板块全线尽墨,并拖累建材板块整体走低。其中,四川双马、海螺水泥、江西水泥跌幅均超过3%,金隅股份、巢东股份、冀东水泥跌幅也超过2%。   但对行业来说,这记警钟其实鸣得及时。据专家介绍,目前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是废气中氮氧化物已成为主要的污染源,已占企业排污费总额八成以上。从这角度上,增加脱硝投入貌似短期内增加了成本,但从长远来说,却是企业减负的利好。而由于水泥行业过去几年盈利情况较好,相对于火电等其它行业更具备实施减排的能力。   此外,实施减排对应对今年开始严峻的行业形势也有必要。据中国水泥网统计,2012年1月水泥价格387元/吨,比上年同期低34元/吨,所以今年和去年的起跑线不在同一水平上,由于近几年新增产能远超出新增需求和落后产能淘汰的总量,所以在2014年以前市场呈现一个供大于需的供需状态。   无论是从民生来看还是环保行业“十二五”规划,我国对于污染行业的减排标准都将进一步提高,也会带动环保产业的成长空间。   有专家以未来水泥行业大量采用的SNCR脱硝技术来算,减排一吨氮氧化物合计增加成本14-21元,按2012年20.6亿吨水泥产量计算,行业规模约为280亿-420亿元。这“数百亿”的大蛋糕已经令行业规模较大、趋势确定的脱硝行业垂涎。例如相关的九龙电力、龙净环保、永清环保和国电清新等个股,本周以来都上涨了2%左右。   对广东来说,在全国整体供大于求的形势下,水泥行业更有可能在这里成为“洼地”广东“十二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然很大,预计全省水泥需求量大达1.50亿吨。广东省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李黎表示,“广东在产能过剩的调控上做得较好,几乎是淘汰多少,发展多少,广东省在做‘十二五’水泥专项规划时,还将总量的一部分空间留给了外省发展,只要水泥行业把产能、产量控制住了,就可以获得一个很好的经济效益。”
  • 中石油因违规排污再上环保部黑名单
    环境保护部2月12日公布2013年第四季度27起重点环境案件的处理结果,中石油下属分公司因违规排污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   据环保部介绍,去年12月,吉林省松原市有群众反映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采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坑,废水废油随处倾倒在路边,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对此,环保部公告称,责令中石油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曾屡次因环保违规登上环保部的黑名单。   据了解,中石油曾因未通过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遭环保部项目限批。2013年12月,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被环保部列为72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之一。   而2月11日,在国新办刚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透露,2013年,针对总量减排任务完成得不好,甚至一些企业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环保部进行了严厉处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和华电集团这样的大企业集团。而去年,环保部否决的项目达32个,涉及投资达到1184亿元。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环保部才刚刚公开表扬了中石油,它却再次犯错。   环保部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从今年1月份的详细检查和核查情况看,2012年、2013年发现的问题基本上都整改了。中石化、中石油、华电集团三家企业已经完成任务,并且超出当时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任务范围。   除中石油外,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呼伦贝尔北方药业等企业也因某些项目导致环境污染而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环保部称,去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有群众反映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隧道窑车间环境问题。包头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炼钢厂下达了《环境保护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约谈了该厂负责人。目前,该厂已停止隧道窑生产,并对隧道窑及窑体进行了拆除。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继续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并确保隧道窑拆除到位,并向社会公开案件处理和整改情况。
  • 哈药因废气排放超标等环保违规被罚123万元
    8月10日,哈尔滨市环保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合计罚款123万元。   根据公告,黑龙江省环保厅对于哈药总厂7-ACA节能改造等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要求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违规事项处以共计105万元的罚款。哈尔滨市环保局针对哈药总厂废气排放超标、制剂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标识及擅自焚烧垃圾的情况,给予18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23万元。
  • 环保部:空气质量新标准仅与世界“低轨”相接
    国务院新闻办2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方面情况,吴晓青指出,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但由于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相接。   吴晓青称,2011年12月30日,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标准,2012年1月5日送交国家质检总局会签 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这个标准配套,环境保护部同时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与《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   吴晓青强调,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收严、更新8个字。我们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 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 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   吴晓青评价说,总体上看,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 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 相接,要正确实现与WHO提出的指导值接轨,我们国家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   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吴晓青提出,针对现行空气污染指数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客观感受不一致问题,新发布的技术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服务于公众健康的指引作用,增加了参与评价的污染物项目,调整了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相应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为公众了解环境质量、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 壁纸行业亟待新规出台
    近日,经走访昆明大商汇等多家墙面装饰材料卖场后发现,每家壁纸 专营店都代理了几十甚至上百种品牌壁纸,每个品牌又区分出多种系列,上百种花色,材料方面包括了纯纸,胶面,无纺布等 在元素上有中国风格,欧式风情,卡通图案等多种系列,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几乎每家店内都堆放着几十本厚重的壁纸样本供消费者翻阅选择,其中不乏一些“洋品牌”,最常见的是韩国壁纸,也有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外品牌。因为号称是“洋品牌”,所以壁纸的样本背面全是让人看不懂的外文,几乎看不见标有中文字样的产品介绍。在一家专卖进口壁纸的壁纸店里,销售员拿出的几卷壁纸上只找到了一些德文符号。“这个品牌的壁纸是纯进口的,已经没有现货了,订货的话需要等段时间。”   价格水分大   销售人员表示,这些“洋品牌”价格一般比国产货贵上很多,而且打折的幅度很小。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哪个品牌的进口壁纸,在产品的外包装上都应有中文标识,否则很有可能是“山寨”产品,实际上绝大多数产品产地都在中国,好一点的话,就是合资的,所谓的纯进口货基本不存在。   其实,消费者根本分辨不出所谓进口货的质量真伪,而且所有店内样品均未标明价格。询问店内销售人员,他们都说得“天花乱坠”,大都以“这个系列做工图样较复杂,要1000余元一卷,纸质更厚一些的,算下来大概600元一卷”等含糊的报价回复消费者。当问及某进口壁纸价格时,同一品牌两家不同的壁纸行给出的价格竟有天壤之别,行业价格十分混乱。“不标价格早已是行业内大家都默认的规矩,这其中存在着价格虚高。”中林建材城内宏旺墙纸总汇的老板说。   采访中,当问及是否有合格证和保修范围事宜时,昆明旺通装饰经营部何老板称他的产品都有合格证书,并保证如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话可以终身保修。当问及有没有保修卡或保修凭证时,该老板却称没有。关于质保的说法互相矛盾,根本无法分辨,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行业亟待新规出台   据了解,目前整个壁纸行业存在缺乏科学管理、产品质量没保证、价格虚高、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   根据中国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信息,2009年12月底由国家环保部编制的“壁纸行业规范”要出台,新标准将弥补旧标准的不足。但直到现在,仍未见到相关行业规范的出台,昆明市装饰材料行业协会负责人呼吁,新规应尽快出台。新规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的产品、价格及来源。有了新标准,壁纸销售商也会加强自律,那些信用不良的商家将会逐渐被淘汰出局,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善目前壁纸市场纷乱复杂的局面。   对于应如何选购壁纸,昆明市装饰材料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单凭肉眼去看,普通消费者通常不能分辨出优劣,但可以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正规店铺出售的壁纸一般会有相关的证书。例如市民最关心的环保性能,商家应能提供其环保检测合格证书。真正环保的壁纸都有此证书,就连粘贴用的乳胶粉及胶水都有检测报告。另外,市民可尽量选择明码标价或品牌直销的壁纸店,多走几家多做对比。对于“山寨货”,市民虽难以肉眼分辨,但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的证明,或者向商家提出查看没有拆封的整卷墙纸的商品身份证——条形码。国外的正规品牌一般都是不同型号、不同花色拥有不同的独立条形码,即使是同一个型号下不同花色也拥有不同的条形码可供区分真伪。
  • 北京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新规:实名举报 最高奖5万元
    p   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新修订的北京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已于本月19日发布实施。按照新的奖励规定,举报人需实名举报,奖励标准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200元、3000元、5000元、50000元。 br/ /p p   据介绍,2014年12月,北京市环保局首次开设了环保有奖举报 2016年4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发布实施。 /p p   北京市环保局介绍,在总结以往环保有奖举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此次北京新修订印发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新规定在条文通俗化表述、提高快捷参与、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p p   为了便于市民快捷参与,新规定中对重大环境污染线索且取证有一定难度或风险的,不再硬性要求举报人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照片(影像)等,只需要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发生地、违法事实并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经查属实的,即可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降低了市民参与有奖举报的难度。 /p p   与以往相比,新规的奖励范围有所扩大。原规定明确,重点奖励举报17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 新规定明确,重点奖励举报23类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奖励范围有所扩大。 /p p   奖励标准方面,原规定奖金标准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100元、2000元、5000元、50000元。新规定对相同情形下的奖励标准进行调整,仍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200元、3000元、5000元、50000元。 /p p   记者发现,可以给予举报人50000元奖励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等等。 /p p   北京市环保投诉举报中心主任杜凤军介绍,为便于核实情况、领取奖金,按照新规,举报人需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环保部门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p p   据杜凤军介绍,按照新规,举报范围为北京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p p   此外,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不在奖励范围的几种情形:举报事实不清,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 环境违法行为事先已被环保部门掌握或被媒体曝光的 未按要求提供个人准确信息等。此外,对于举报人举报的案件经查证属恶意谎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环保部门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据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本局政务网站“环保有奖举报”专栏(www.bjepb.gov.cn)在线提交举报信息,也可以通过邮寄或个人送达形式举报。除积极参与环保有奖举报外,北京市民还可随时通过12369热线、“12369环保举报”微信、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渠道举报身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p p br/ /p
  • 中国木材认证不足1% 新规或致部分企业憾别欧盟
    2012年,家具产业刚刚崭露头角却迎来了严峻的考验。近期,欧盟发出“木材及木制品法规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即所有出口欧盟的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都必须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森林认证的“身份证”。记者了解到,从全球范围来看,获得FSC认证的木材大约只有10%,而在国内市场,市面上获得认证的木材也不足1%,受此影响,重庆市家具出口企业面临生产成本大幅提升,利润空间收窄,价格优势减弱。   欧盟木制品新指令   3月3日,欧盟“木材及木制品法规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将强制实施。该指令要求今后出口欧盟的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都必须获得FSC森林认证的“身份证”,即必须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其范围主要适用于在欧盟内生产及从欧盟以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木材及其木制品。   中国市面上活的获得认证的木材不足1%   该份指令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又是一个新的“绿色壁垒”。从全球范围来看,获得FSC认证的木材大约只有10%,而在国内市场,市面上获得认证的木材也不足1%。   国内大部分企业或将憾别欧盟市场   我国对欧盟及美国的出口家具占家具总出口额的53.9%,为中国最大的家具出口市场。欧盟新规执行后,由于通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原材料本身就比较少,这将导致企业增加采购成本的同时,还要增加有关的检验、测试、认证和公关等手续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将大幅上升,利润空间收窄,价格优势减弱,或将导致部分企业憾别欧盟市场。
  •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新规7月1日实施
    7月1日起,由工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该《办法》相比2006年发布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办法》在适用范围、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对电器电子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范。根据《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对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实施口岸验证和法定检验。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门监管的进口电器电子产品涉及品种有计算机、音响设备、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工业电子设备、电池等。广东省中山市是进口电器电子产品较为集中的地区,据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受新规影响的中山进口电器电子产品企业共有300多家,2015年中山电器电子产品进口货值超过3.8亿美元。  据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梁锦安表示,《办法》最大的改变是将电器产品(而不仅仅是电子信息产品)纳入了管理范围,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家电均被《办法》覆盖,并且进出口产品与国产一视同仁,这将改变部分进出口企业使用两套标准进行生产的现状。《办法》还特别将进口者列为三大企业主体对象之一,一旦违规,将受到严格监控及处罚。此外,他还特别提醒进口企业,即使最终产品的生产者具有良好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但最终产品因为零部件或元器件等上游供应商造成的问题被查出不符合《办法》规定,那么责任依然由最终产品生产者来负。上游供应商的责任由生产者自行追溯。进口电子器材,本地组装制造的生产企业尤其要重视这点。  鉴于新规对各类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严格、全面的要求,电器电子产品进口企业应对这一新规引起足够重视,对《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对采购环节作出及时调整,尤其是在落实欧盟RoHS(RoHS系指欧盟通过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即《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检测、环保规范等涉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质量控制体系方面。进口企业在和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时也应尽可能直接比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并要求把《办法》的检测标准和技术参数列入合同文本。  链接——今年初,工信部会同质检总局等八部委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实施口岸验证和法定检验。海关机构验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 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即为电器电子产品。《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类型及其配套产品:1.通信设备 2.广播电视设备 3.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4.家用电器电子设备 5.电子仪器仪表6.工业用电器电子设备7.电动工具 8.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 9.照明产品10.电子文教、玩具、工美、体育和娱乐产品。有害物质是指电器电子产品中包含下列物质: 1、铅及其化合物 2、汞及其化合物 3、镉及其化合物 4、六价铬化合物 5、多溴联苯(PBB) 6、多溴二苯醚(PBDE)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
  • 盘点国家标准新规 多项涉及仪器仪表行业
    p   伴随着经济日益增长,综合国力日益提升,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都需要采取明确的国家标准、法律来稳定和规范行业发展。进入“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在经济领域多个方面拟定了一系列标准以及法规,协会现整理多项国家标准及新规,其中多项涉及仪器仪表行业。 /p p    strong 国家两部委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strong /p p   《计划》指出,工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工业排放源复杂,主要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等诸多环节,其中: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制品、含成革、家具、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0%以上。工业行业VOCs排放具有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等特点,回收再利用难度大、成本高,是工业领域VOCs消减的重点。 /p p   《计划》提出了总体思路: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p p    strong 国家标准委下达今年国家330项标准立项制度 /strong /p p   新立项的标准更加注重创新成果转化。获得立项的国家标准突出了科技创新,将石墨烯性能测定、柔性直流输电、能源互联网、机器人测试、电动汽车充电等72个前沿技术成果列为重大标准研制项目并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尽快形成技术标准,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p p   此次立项的标准还加大了对装备制造和消费品升级所需关键技术标准的支持,立项相关标准256项,占整个项目的82%,涉及化工、船舶、钢铁及合金、通信光纤、电器附件、电线电缆、无线电干扰等10多个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重点领域,推动“中国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助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p p    strong 新版《气体流量计》国家标准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strong /p p   2016年7月1日,GB/T32201-2015《气体流量计》正式开始实施。该标准是以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国际建议OIMLR137-1& amp 2:2012为蓝本的基础上起草的,涉及到除液态气体、多相气体、蒸汽的流量计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机以外的所有原理类型的气体流量计,是一个通用型气体流量计的国家标准。 /p p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有限责任公司、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苍南仪表厂、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科成套仪表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南京计量测试中心、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成都秦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荣成市宇翔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了本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适用于基于任何测量技术或工作原理、用于测量工作条件下所通过的气态燃料或其他气体体积或质量的流量计,也适用于流量计的附加电子装置、内置修正装置、内置温度补偿装置及其他可能附加的装置。 /p p    strong 环保部发布六项环境标准土壤水质检测新方案 /strong /p p   国家环保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落实保护环境,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该公告对土壤、沉积物以及水质检测有了明确的新标准,同时加快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脚步。 /p p   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等,针对日益突出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个“十条”的编制工作。日前,国家环保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落实保护环境,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该公告明确规定了土壤、水质检测的相关标准,对检测仪器设备有了严格的要求。 /p p    strong 八部委发布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新规 /strong /p p   7月1日起,由工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对电器电子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范。《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即为电器电子产品。 /p p   《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类型及其配套产品:1.通信设备2.广播电视设备3.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4.家用电器电子设备5.电子仪器仪表6.工业用电器电子设备7.电动工具8.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等。 /p p    strong 两项电梯质量安全检测新标准7月起实施 /strong /p p   从质检总局了解到:7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新版《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号修改单。据介绍,新发布的《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有两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增加了产品一致性核查。规范中引入了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安全质量的定期一致性核查制度,电梯样机通过型式试验后,制造企业要保障批量生产的产品持续保持与样机一致的质量安全性能。 /p p   一致性核查将防止制造企业“样机精工细作、产品粗制滥造”。二是建立了电梯型式试验信息公示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检验、监管机构及公众可上查询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查询平台将于2016年10月1日试运行。 /p p    strong 环保部批准4项土壤检测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strong /p p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日前批准了《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4项土壤检测标准。 /p p   一、《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HJ802-2016)规定了测定土壤电导率的电极法适用于风干土壤电导率的测定。 /p p   二、《土壤和沉积物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803-2016)规定了用王水提取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镉、钴、铜、铬、锰、镍、铅、锌、钒、砷、钼、锑共12种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p p   三、《土壤8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804-2016)规定了用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测定土壤中铜、铁、锰、锌、镉、钴、镍、铅共8种有效态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p p   四、《土壤和沉积物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805-2016)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6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据悉,这些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p p    strong 环保部发布两项水质监测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 /strong /p p   环境保护部近日首次发布《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806-2016)和《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807-2016)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标准规范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钼和钛的测定方法,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以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p p   环境保护部近日首次发布《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806-2016)和《水质钼和钛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807-2016)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标准规范了环境监测工作,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制定这些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钼和钛的测定方法。 /p p   strong  两项无损检测仪器行业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 /strong /p p   最新制定的《JB/T12456-2015无损检测仪器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技术条件》、《JB/T12457-2015无损检测仪器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性能试验方法》两项行业标准,日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并实施。 /p p   以上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内线路板检测用X射线检测仪标准空白。标准除了在产品性能、测试验证等方面为等为同类产品生产厂家、客户基本技术、性能要求外,还在辐射、电气安全防护、标识等人身安全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行业此类仪器设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及评判参考。 /p p    strong 中国食品最安全阶段:415项食品安全标准陆续发布 /strong /p p   随着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期待也在不断上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也在不断严格,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已经全面完成,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 /p p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整合任务。食品标准清理涵盖以往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除将千余项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移交农业部门清理外,经研究论证,提出其余3000余项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清理意见,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这将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已经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p p & nbsp /p
  • 环保互联网打造领域新蓝海 环境监测成最佳入口
    环境监测成最佳入口 环保互联网打造领域新蓝海   在&ldquo 互联网+&rdquo 的大时代背景下,如何利用互联网平台,将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行业相结合是环保领域面临的新挑战。从目前实践经验来看,环境监测体系和生活垃圾回收处理领域将率先成为&ldquo 环保互联网&rdquo 的发力点。   业内普遍认为,将环境要素信息与互联网结合是中国环保领域的一大趋势,通过互联网实现各种环境要素的信息共享、全面整体的呈现环境要素变化情况,进而解决环境问题。为实现上述规划,中国环保领域也已展开多项实践。去年APEC会议前期,环保部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6省(区、市)的24个重点地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第一阶段督察并取得良好成效,无人机与大数据平台就是此次督察的主要工具。   环境监测板块成环保互联网最佳入口   目前各地环保部门正积极建设环境信息数据中心,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跨地域、跨部门的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通过对雾霾、扬尘、机动车尾气、地下水水位等多项指标的在线监测,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评估预警、饮用水源风险预估、网络化全过程监管执法等环境管理措施。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平台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3月中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六省区市正式搭建机动车排污信息共享平台,率先在全国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新车环保一致性区域联合抽查等,尝试突破省区市限制,互传违法违规车辆信息,进行跨区域的机动车超标处罚联合执法。   监测领域互动平台建设大趋势下,多家环境监测企业逐步展开多元监测布局,开展大数据合作业务。其中,监测行业龙头雪迪龙正凭借掌握的大量企业排污基础数据,搭建综合性环保信息化服务平台。今年2月出资2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北京长能环境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大力挺进智慧环保领域。同时,公司还在去年中标大同市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一期项目,在项目建设领域拥有先发优势。   聚光科技是另一家推动互联网平台建设的环境监测企业,公司正利用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遥感技术和专业智能模型,积极打造绿色&ldquo 智慧城市&rdquo 。近期与山东省章丘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推进章丘市&ldquo 智慧环境&rdquo 产业发展,打造全国&ldquo 智慧城市&rdquo 建设样板,共建&ldquo 生态文明&rdquo 城市达成了合作意向。
  • 新规丨《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征求意见
    关于CNAS-AI03:20XXXXXX《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各相关机构及人员:为适应我国检验机构认可的发展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开展了CNAS-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工作。现就文件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联系人:殷建武电话:010-67105395Email:yinjw@cnas.org.cn附件1:CNAS-AI03 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附件2: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说明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附件1:CNAS-AI03 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附件2: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修订说明一、文件修订背景及必要性现行有效的CNAS-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中的领域分类早期参照澳大利亚认可组织NATA的领域分类编制,已延用十余年。该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代码由检验类别和检验领域两级4位代码组成,共13个检验类别,分别为01(农业和农产品)、02(工业机械设备)、03(制成品)、04(天然资源和精加工产品)、05(工商业建筑及维护)、06(建筑物的建造和维护)、07(运输)、08(旅游设施)、09(工厂检验)、10(健康检验)、11(技术法规检验)、12(信息技术)、13(环境及环保产品)。近年来,随着检验机构认可规模的不断扩大,认可领域范围也在不断拓宽,原有的领域分类已不能适应我国检验机构认可的发展需要,同时为更好地指导检验机构及相关方正确识别和规范描述检验能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立项“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的研究与应用”等科研项目,组织研究修订CNAS-AI03《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二、文件修订原则1. 继承和发展相结合原则新的分类结合CNAS已开展认可的检验机构能力范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认可需求制定。充分考虑CNAS在商品检验、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节能与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已认可检验能力,同时关注近年来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及其带来的认可需求。2.科学性原则文件修订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等相关分类方法,结合ILAC指南文件ILAC-G28:07/2018《Guideline for the Formulation of Scopes of Accreditation forInspection Bodies》、ILAC-G27:07/2019《Guidance on measurements performed as part of an inspection process》的相关内容,以检验对象(产品、过程、服务和安装)的生命周期为主线,梳理和细化了检验对象的检验领域和检验子领域以及检验对象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检验活动,更系统全面地反映了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在我国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分布现状和检验机构认可工作涉及的领域,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3.可行性原则与现行版本相比,修订后的分类更加细化,检验机构认可领域采用检验领域、检验子领域、检验项目结合的结构模式,6位编码方式,同时在检验领域、检验子领域和检验项目中合理增加99其他(其他检验)代码,使分类代码具有可扩充性。其中,检验领域分为01~13(商品检验相关检验领域)、20(建设工程)、30(特种设备)、40(交通运输)、50(网络安全)、60(节能与环境保护)、70(公共服务)。在检验子领域中,根据建设工程的认可需要,02(建设工程)的检验子领域中设立了2100(地基基础、地下空间工程及岩土工程)~2700(电力、通讯建设工程)并各自细分,如2101(地基)、2102(基础)等。表格中检验项目与检验领域(子领域)对应,考虑到表格的实用性、避免重复性,尽量将同一检验对象的检验项目集中排列编码。在文件修订过程中,邀请了相关检验机构代表试填技术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分类的可行性。三、修订方式本次修订后的文件与现行有效的版本CNAS-AI03:20200831《检验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在结构和内容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为换版修订。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 中华环保联合会被曝曾违规获取千万财政资金
    一边将排污大户纳入会员收取会费,一边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对其他排污企业&ldquo 兴师问罪&rdquo ,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身份界定颇为尴尬,其公益性受到业界普遍质疑。   同时,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5年正式成立的自称NGO(非政府组织)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其资金来源情况却与其他NGO大为不同&mdash &mdash 2006年至2008年,环保部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1145万元。   审计署曾查出财政问题   2009年9月,审计署公布的环保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2006至2008年,环境保护部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1145万元 (其中2008年545万元)。截至2008年底,该项目已累计支出1137.71万元,结余7.29万元。   &ldquo 前几年对于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直接财政划拨已经停止。&rdquo 一知情人士称,一般来说,环保部会给这些机构安排一些项目,包括一些研究、调研课题项目,中华环保联合会也会通过这些途径承担项目获取资金。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2010年之后,审计署中央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中,并没有出现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身影。对此,一些业内人士猜测,可能是审计署没有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进行审计。   审计署新闻处处长张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ldquo 一切都以公告为准,如果公告了就查了,没公告就没查。&rdquo   但是,审计署对于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审计工作或许并没有停止。一位接近中华环保联合会的人士告诉记者,去年审计署就曾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财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有关部门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资金支持只是由直接的财政划拨变成了上述以承担项目的方式为主。   协会身份引争议   2005年,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以商会协会为主体,开展行业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面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目前,已有148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与此项工作。   中华环保联合会也于2012年7月30日获准开展节能环保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此,一位多年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认为,&ldquo 中华环保联合会实际上已经成为了行业内的一个商会&rdquo 。   据了解,一种典型的商会是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的企业法人、相关的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加强同行业企业间的联系,沟通本行业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协调同行业利益,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   但是,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华环保联合会肯定不属于商会,只是一种行业协会。并不能依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开展等级评价等行为就认定其为商会。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认为,很多环保组织都存在企业赞助、收入会费、进行等级评价等行为,关键是其能否保持独立性,有关企业的赞助活动不能影响公益组织的公益性。   可能取消独家公益诉讼权   按照议程,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二审工作已经结束。此次人大常委会对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ldquo 公益诉讼主体&rdquo 的讨论结果外界较为关心。   6月2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指出,&ldquo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了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修改环境保护法十分必要、非常迫切。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下功夫把环保法修改好完善好,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dquo 。   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内部人士透露,关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规定,社会上的意见比较大,一些参与讨论的委员已经提出了修改意见,下一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还将继续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ldquo 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向人大常委会写了公开信,参与此次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讨论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已经注意到了这些意见。&rdquo   据了解,对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ldquo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dquo 与会委员讨论较为激烈,一些委员表示,应该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设定限制条件,比如说,具备什么资格和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而不是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   《环境保护法》最终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此次二审结束之后,对相关内容还将进一步征求意见和调研,可能还需要经过几轮的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才能最终颁布实施。   &ldquo 公益诉讼主体限定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条款未来被通过的可能性不大。&rdquo 李刚告诉记者。
  • 违规签协议 贵州某分析中心被环保部通报
    2013年6月17日,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遭环保部发文通报。通报中称,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新化学物质测试的协议,部分条款不符合我部对测试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如实报告等要求。目前该协议已解除,且环保部一年内不受理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申请。 关于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被举报事宜的通报   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近日,我部接到举报,称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新化学物质测试的协议,涉嫌违反相关规定,且不公平面对社会委托。根据我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和《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查,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ldquo 新化学物质检测及风险评估&rdquo 的协议》及修订备忘录,部分条款不符合我部对测试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如实报告等要求。   二、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已按我部要求解除了有关协议,并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我部一年内不受理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申请。   三、经我部公告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如再发现类似情况,将从严处理。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登记申报人、代理人的管理,发现类似行为的将不再受理其新化学物质登记申报相关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化学品测试机构的监管力度,保证测试活动的客观、公平、公正。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
  • 史上最严欧盟新规冲击我玩具业 检测仪器需求“被”增
    检测项由16项猛增至57项 “史上最严”欧盟玩具新规执行 我国玩具业面临“寒冬”   欧盟7月20日开始执行标准更为苛刻的新的玩具安全指令。中国的分析人士认为,这很可能促使世界最大玩具出口国中国重整它的玩具业,以适应国际市场的这个剧烈变化。   欧盟声称,它出台和执行新的玩具安全指令是出于保护儿童和环境的需要。不过,中国的分析人士指出,也不排除欧盟有通过增高加厚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削弱其他国家玩具产业竞争力的考量。   该指令被业界称为欧盟“史上最严苛”的玩具安全指标,它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必须贴附CE标识,制造商在取得该标识前必须开展“安全和符合性评估”。   这一指令对玩具生产材料的性能要求也更趋严格,对特定重金属的限制从8种增加到19种,首次禁用或限用66种致敏性芳香剂等,并对生产玩具广泛使用的15种邻苯二甲酸盐表示高度关注。   欧盟的玩具制造处于产业链条的高端位置,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多处在中低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欧盟玩具市场门槛提高,短期内对中低端产品的影响是十分负面的,“这也是发达经济体削弱新兴经济体行业竞争力的一种惯用方式”。   作为世界最大的玩具出口国,中国玩具出口额占全球贸易额的70%。2010年中国对欧盟出口玩具21.98亿美元,占中国玩具出口总额的25%以上,占欧盟进口量的87%。   欧盟苛刻的制造标准和高昂的检测费用已经令中国玩具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感到压力。广东省澄海柏裕塑胶玩具厂销售主管陈达川说,欧盟“新指令”使生产成本不断上涨的中国玩具企业面临着面临着生死考验。   欧盟的“新指令”将大幅提高中国玩具生产企业的出口成本,并削减中国对欧玩具出口数量。今年以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增加,已经使中国的传统劳动密集型玩具企业的利润率稀薄到2%到3%左右。   “由于国际市场竞争加剧,不排除一些中国企业在无法大幅提价的情况下倒闭。”陈达川说。   一些中国玩具企业还表示,“史上最严指令”将使出口到欧盟的玩具成本大幅攀升,而这一市场影响在给中国制造企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会让当地消费者承担一部分压力。   常年从事对欧盟出口的广东美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吴迪飞说:“新规中检测标准由此前的16条猛增至57条,这大大增加了企业对检测和检测仪器的投入,另外,对产品的包装、材质、环保等方面都会增加成本投入。”   他初步测算了企业直接生产成本,将至少增加15%。“这一价格企业肯定无法全部承担,必然会通过提价,将一部分压力转移给下游渠道,最终传递给消费者。”   欧盟玩具贸易壁垒自2003年起不断升级,包括2003年的RoHS指令明确规定6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 2007年1月16日开始限制儿童玩具使用包括邻苯二甲酸盐在内的6种成分含量不得超过1% 2007年6月1日全面实施REACH法规对玩具制造材料进一步严格限制等。   不过,从长远来看,欧盟的玩具安全标准不断提高对中国企业来说未必是坏事,因为中国玩具行业亟需结构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欧盟的“新指令”可以被视为推动变革的外部因素,将驱动中国玩具业的调整。   吴迪飞说,作为一家以中高端产品为主的玩具出口企业,他们并不对市场前景过度担忧,“因为企业会通过不断研发,提供符合标准的新型产品,从而寻求较为固定的市场”。   尽管新规透出贸易壁垒的色彩,但这并不会给中国玩具行业整体发展造成根本性影响。   冯飞指出,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已经培养出了主动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它们能够适应新的标准,形成更规范和高级的全球竞争力。“当然,适应力的背后是技术能力的提高。”   “我们将把欧盟执行新指令看成是倒退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一次契机。”广东玩具协会副秘书长蔡杰臣对新华社记者说:“即使欧盟提高了产品输欧门槛,也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替代中国巨大的产业供给能力。”   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中国玩具出口量同比增长35.1%,但出口金额公同比增长13.24%,平均单价同比减少16.18%。   据悉,从2009年开始,欧盟对主要的进口玩具供应商进行多次培训和指导,中国厂商亦参与其中。   相关新闻:我国正式组建国家玩具检测重点实验室联盟
  • 新环保法成杀手锏 上半年关停取缔企业九千余家
    8月5日,环保部公布2015年上半年环境监管执法“成绩单”。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检查企业62万余家(次),责令停产15839家,关停取缔9325家,罚款23227家。环境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随着执法方式的更为严格、执法手段的不断进步、执法机制的联动配合,严厉的环保执法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新环保法成杀手锏 上半年关停取缔企业九千余家    “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    8月5日,环保部公布2015年上半年环境监管执法“成绩单”,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检查企业62万余家(次),责令停产15839家,关停取缔9325家,罚款23227家。环保部称,环境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我们注意到,“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察、直接曝光”的执法方式,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执法手段,环保与公检法联动、衔接配合的执法机制等,严厉的环保执法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10城市治污不力被约谈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强调,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今年作为最严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其落实成效对于未来一段时期的环境执法将产生深远影响。今年5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其明确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    今年以来,环境部对10个城市实施约谈,直接约谈两个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协调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约谈长春、沧州、临沂、承德、吕梁、资阳、无锡、马鞍山8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环保部称,与之前相比,这一轮约谈更加密集,针对的都是当地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对象都是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数据显示,仅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管辖区域,沧州市29名、驻马店市7名、保定市3名、承德市18名,共57名相关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后,被批评、警告、免职。    对此,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我们,约谈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环保部门很多时候污染治理效果不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地方政府不积极,甚至对环保执法形成掣肘。    约谈对于当地的环境质量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以沧州、承德两个约谈城市为例,今年1~5月份,两城市空气质量呈现出改善趋势。    企业被扣减脱硫电价款5.1亿    今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时强调,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    对此,环保部称,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    从上半年的实际情况看,过去环境执法“过松、过软”的状况正在发生改变,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正逐步形成。    今年1~6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92件,罚款数额达23635.09万元;全国查封扣押案件1814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092件;移送行政拘留78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740起。    环保部介绍,上半年,共检查企业62万多家(次),责令停产15839家。同时,环保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3件,直接立案2件。7批次对14起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上半年,环保部对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的5个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3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火电企业扣减脱硫电价款5.1亿元。在去年4月,环保部发布公告,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19家企业的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未来或许不仅是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包括按日连续处罚等手段也将得到运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东北环保督查中心督察新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确保新环保法有效实施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保督查中心近日赴东北三省督察新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了解新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对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记者随督察组看到,东北三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加快环保法治建设、强化环境执法能力方面各具特色,有所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督察情况看,三省环保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环境执法手段得到强化,新环保法实施有序落地。截至7月底,东北三省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081件,罚款总额10051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7件,罚款数额434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0件;限产、停产案件119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94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全面整治违法企业黑龙江省下发了《关于建立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规范了案件移送程序,明确了移送范围,并按环境保护部要求,建立了案件移送报告机制,每月对相关工作开展和查处情况进行信息调度。同时,环保部门协调发改、国土、住建等15个部门,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在强化环境执法手段方面,黑龙江省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省环境监察局已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也开始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工作。全省还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机辅助系统,通过在执法现场端输入违法情节、次数、企业性质等参数,由系统自动生成处罚金额,处罚裁量由估算转为精算,有效减少了行政处罚的人为干扰,进一步明确了法定环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边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解决环境监管中权责交叉、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黑龙江省环保厅建立了“属地监管、层级监督、差别执法、分类指导”的环境执法模式,根据企业排污量及类型等因素,确定了一般污染源、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自然生态和核与辐射类共五大类监管对象的检查内容,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监管对象、时间、频次的不同要求,进一步明晰了各级环保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黑龙江省环保厅协调发改等15个单位在全省开展“利剑斩污”系列执法行动,全面整治违法企业。细化了全省检查重点,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为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节点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机制,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为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吉林省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环保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和完善环境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等衔接机制,确保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取得实效。为强化环保部门的督政职能,吉林省环保厅专门成立综合行政管理及执法监督协调小组,具体工作落在巡查应急中心,负责全省环境综合督察的牵头工作。制定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综合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综合督察工作方案》,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督察。在东北环保督查中心的支持和督导下,吉林省对松原、辽源两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察。对松原市存在的6个方面、16类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与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综合督察备忘录。从整体情况看,督察得到了企业、行业部门、基层环保部门及政府的支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吉林省环保厅从加强协调指导入手,充分调动基层环保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督办力度,每半月实施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汇总,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加强上下级沟通配合,对环境违法案件线索认真核实,及时立案,及时查办,及时移交。今年上半年,仅超标排放国控污染源案件,省环保厅就转地方办理60件。同时,吉林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重点案件10起,其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对实施程序作出规定,确保新环保法有序落地今年初,辽宁省围绕落实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制定了4个暂行规定,即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暂行规定、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规定、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规定和实施查封、扣押暂行规定。辽宁省环保厅表示,这4个暂行规定的出台,一是有利于新环保法有序落地,二是有利于严格依法行政,三是有利于维护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四是有利于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辽宁省已经初步构建起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一是推动组建了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二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下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办理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和证据认可程序的暂行规定》。三是强化队伍培训,从强化环保—公安双向培训入手,通过模拟案件办理、典型案件剖析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环保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辽宁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已经取得了初步战果。全省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联动执法1509次,联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284个;全省共立案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0起,破案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9人,刑事拘留66人,逮捕19人,其中已起诉29起、57人;查处环境违法治安案件91起,行政拘留74人;查处阻碍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治安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作为省会城市,沈阳市正探索建立更广泛的司法联动模式。例如在市检察院设立环境与资源渎职检查处、在法院设立环境与资源审判庭、在市纪委建立环境与资源渎职监察室。公、检、法、环四家联动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能,今年上半年,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近一倍。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在区域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更加繁重的形势下,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坚持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主线,推动地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督办调度等方式,督促地方加快执法信息公开,建立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对恶意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督察力度。开展重点城市综合督察。会同地方环保部门对大连市、大庆市、松原市、辽源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察,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对大庆市的督察中,现场检查了33个排污单位,共发现12个方面的问题和8家环境违法企业,提出了4个方面的督察建议。在督察推动下,大庆市政府制定了《全市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了106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察。为推动落实“大气十条”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对辽宁中部城市群和长春、哈尔滨等11个城市进行了现场督察。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结合污染减排年度核查工作,及时向辽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了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伊通河水污染防治问题,约谈了长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抚顺市采暖期空气质量明显下降问题、吉林市松花江部分江段污水直排问题、锦州市大凌河水污染反弹问题等进行了重点督察,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狠抓典型案件,以案明法。据了解,今年以来,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在督察中共发现存在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189家,均移交地方进行查处,其中,由地方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件、实施按日计罚案件19件、实施停产限产案件8件、实施查封案件1件。同时,针对稽查发现的部分地区环境执法部门查处不到位和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了稽查意见,帮助基层提升了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来源:中国环境报
  • 准确把握新《环保法》下的环境监测定位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大法是人们期待已久的,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新《环保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监测活动和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职能及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了依法监测管理的方向。   环境监测的范畴有多大?   环境监测从广义上讲是对环境要素的监测,具体是指连续或者间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及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不仅包括天然的还有人工改造的,如森林、草原、湿地、大气、水、海洋、土地、野生生物、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   环境监测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可归纳为4个方面。   一是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二是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三是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四是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   谁来承担监管主体的职责?   负责环境监管的部门有很多,其中既有中央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又有地方监管部门。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地方有关部门对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如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及污染治理解决方法等都有相关法律规定。   在依法治国背景下,监管主体的责任更加艰巨,也包括环境监管在内。新《环保法》对如何实施监督管理从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及地方各级政府层面都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随着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日趋法治化、定量化、科学化,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环保法》第20条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环境监测是各级政府部门强化环境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的重要阵地,是应用监测技术手段对一切违反环境法律、行政规章和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因此,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要把它作为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它的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职能。   要强化环境管理依靠环境监测的法治建设,在制定各项环境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同时,必须要明确相配套的监督环境监测的措施和要求。   要依靠科学的、有权威的监测数据实施各项环境执法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由于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和耗资大等特点,新《环保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即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污染监测机构,制定统一的监测原则、程序和方法,组织监测网络,以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和评价环境状况,为防治环境污染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和科学的测试结果。   组织监测网络是为了把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技术装备和人才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环境监测力量的积极性,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职责。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新《环保法》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人员都不得擅自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要严格按制度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记过、降级处分。环境监测机构在进行相关环境服务活动时,必须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对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要负责到底。不仅有可能受到失实的处罚,还要承担环境破坏的连带责任。   当前环境监测面临哪些问题?   环境监测的制度不完善。   新修订的《环保法》较之前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环境法治方面已经做得尽善尽美。   新《环保法》建立了&ldquo 谁污染,谁治理&rdquo 、&ldquo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rdquo 和&ldquo 强化环境管理&rdquo 3大体系,并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然而,原《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是1983年7月由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的。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历时多年,新修订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一直未能出台。   现有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是2007年7月25日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该办法仅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从较高层面来说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机制,环境监测中的核心内容没有较好的体现。   环境监测技术落后。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毋庸置疑,我国的监测技术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改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要想更好的发展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些新型问题,如对人体健康有重大危害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土壤、有机物的污染等,对监测技术的要求较高,恰恰我们当前的技术储备不足,监测能力达不到,这些问题就难以解决。   因此需要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与相关环境问题匹配的技术,制定或修改现行的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标准。   监测信息公布不及时。   公众不能及时了解监测到的环境信息,严重影响环境问题的解决。   众所周知,政府与公众需要相互信任,在第一时间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决定,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全面搜集建议,防止决策失误,做到政务透明化,不仅是推行&ldquo 阳光政府&rdquo 的必然要求,还有利于激发公民的环保参与意识,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有必要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在监测立法过程中逐步推进监测系统信息公开,拓宽监测范围,同时丰富监测信息的发布方式。信息公开应将污染源、环境质量和监测数据作为重点,绝不能因为各种原因忽略了及时公布信息的重要性。   法律监管不力,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   对于一些违法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违法行为较轻的可处以责令企业限制生产、罚款以至于停业等各类行政处罚。   目前,一些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对环境监测数据更改、移动点位、不公开信息的行为是普遍存在的,由于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这种违法行为难以杜绝。   监管部门依法对监测机构严格管理,所需费用很高。但由于违法成本低,违法单位的违法行为即使被发现了,也没有太大的损失。   当前我们主要还是运用传统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主要是在实验室里进行,面对不良的行政干预对监测数据的影响没有体现出足够的关注,这就使监管的整个过程出现了一个真空区。   所谓不怕监管制度不完善就怕监管有漏洞。制度不完善我们可以努力改进,若是出现了监测方面的漏洞那损失将会难以估量。同时还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影响环境监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的任务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是调查、监测、评估、预警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做好环境状况的调查。厘清环境质量、环境损害和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的状况。   二是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有关于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的落实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是服务好公共基础预警机制,冷静面对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突发事件,同时评估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将结果对外公布。   如何解决当前环境监测的问题?   改进和完善环境监测制度。   理顺监测体制机制是保护环境的必然要求,有关法律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今后,要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事业单位的改革路线和改革方向。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环境监测方面的作用。   在业务上,要明确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任务,制定限制行为主体的法律法规。同时规范监测主体的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资格的行为主体,一律不准让其进入环境监测的大门。   环境监测机构的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些地区的环境监测机构可以说是徒有虚名,没有真正实行它的权利。县一级的环境监测机构本应该成为最为重要的环节也是扎实的基础。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一些地方&ldquo 送样站&rdquo 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机构的存在成了摆设。   我国近几年虽然在资金方面给予监测机构以大力支持,提供了大量机器设备。但仅提供硬件设施无法解决数据分析的问题,还需配备专业技术人才。只有这样,环境监测机构的任务才能更好地完成。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   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已经向标准化迈进,实现了环境监测相关政务的公开,同时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表现在环境监测制度亟待改进和完善,监测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有关环境监测的科研经费投入过少,监测装备及配套设施较差等方面。我们应当虚心向发达国家学习,借鉴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帮助环境监测事业更好地发展。
  • 新环保法明起实施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ldquo 相对于现行的环保法,新环保法整部法律只有两条一个字未改,修改幅度之大前所未有。&rdquo 环保部法规司法规处处长王炜这样告诉记者。   按日计罚 上不封顶   陈建中今年开始频繁地跑当地环保局。&ldquo 我是上半年知道新环保法的事,当时就在我们的朋友圈里传开了,大家都是做生意的,这个新环保法一来,真是吓人,违法成本是现在的好几倍啊,而且搞得不好还要坐牢。&rdquo 陈建中是余姚市泰恒钢管有限公司负责人。钢管企业,无法回避酸洗这一环节,这是钢管企业排污的大头。   新环保法由于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被称为&ldquo 史上最严环保法&rdquo ,从2015年开始,企业将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更加严格的环保执法环境。   针对&ldquo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rdquo 的问题,新环保法设计了&ldquo 按日计罚&rdquo 。这意味着,排污企业违法排污了,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按照违法的天数计算罚款,上不封顶,直至罚到企业改正为止。&ldquo 按日计罚&rdquo 实施之严厉,省环保厅法规处副处长陈云娟称,很多违法排污企业生存堪忧,面临淘汰。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环境违法罚款远远比不上一套环保设备成本,因而有的企业宁愿违法也不愿增加环保设施。新环保法明确,如果排放危险废物,将被追究刑事责任。&ldquo 有些企业老总不怕罚款,但如果限制其人身自由,那就要好好掂量了。&rdquo 陈云娟告诉记者,这两年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明显在加大。前三季度,环保部通报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71件,移送案件数量最多的就是浙江,共173件,接近一半。   根据新环保法,环保部门还将设立&ldquo 黑名单&rdquo 制度,企业的违法信息将纳入诚信档案。在上市、融资等环节都会受到严格限制。&ldquo 我们压力当然大了。&rdquo 不过陈建中倒是不怕压力,&ldquo 反正大家都一样,做到公平就好&rdquo 。他现在把废酸处理打包给杭州一家专业的环保公司,&ldquo 外包了&rdquo 。&ldquo 企业要有&lsquo 断奶&rsquo 准备,不能再指望当地政府大包大揽。&rdquo 陈建中说。   基层执法 挑战不小   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的环境执法权力。之前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相对&ldquo 乏力&rdquo ,比如当地利税大户,依仗自身的经济实力,根本不把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放在眼里。针对这种情况,新环保法采取了一些对策措施。比如,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可&ldquo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rdquo 的权力 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环保部门可以&ldquo 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rdquo 对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等情况的,环保部门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ldquo 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有无足够的勇气和法律意识,将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力真正执行下去,对违法排污者起到震慑作用。&rdquo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水苗告诉记者,事实上,环保部门欠缺责令违法排污者停止生产甚至恢复原状的执法能力。环保部门在对服务业执法时,面对的执法对象各式各样,严格执法的情况下,强硬地要求他们恢复原状,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恐怕都很难保障。   公益诉讼 全民参与   &rdquo 作为新环保法的一个亮点,&ldquo 公众参与不仅在第一章总则中有所体现,&ldquo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rdquo 更是在新环保法中首次单独成章,推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逐渐完善。新环保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环境保护3项具体的环境权利。   &ldquo 如此重视公众参与是有原因的,如果我们每个人不从自己做起,环保没有出路。当然,企业是主体,政府要负责。新环保法规定得非常细,比如企业责任是什么,政府责任是什么,公民责任是什么。&rdquo 杭州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臻说。   新环保法也首次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了规定。符合诉讼资格的公益诉讼主体已经从最初方案的一两家,扩大至超过300余家。对于众多环保公益组织而言,上述消息犹如一针&ldquo 强心剂&rdquo 。多位业内人士称,相比公益诉讼去年上亿元索赔零受理的尴尬,新环保法放开了社会组织的诉讼权,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将会迎来一个&ldquo 井喷期&rdquo 。   环保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目前的行政罚款相对较低,对污染企业根本起不到相应的约束作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却不一样,高额的索赔实际上是给污染企业一记&ldquo 猛拳&rdquo ,大大提高了其污染成本,在美国、日本等国家,这也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方法。
  • 纺织品新国标锁定绿色环保 有机服装成趋势
    原定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已推迟至2012年8月1日实施。新标准更加关注纺织产品的安全性,从而对纺织企业的生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健康环保的“有机服装”成未来趋势。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制定的首个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从200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有效保护我国纺织消费者的健康、规范纺织产品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的整体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2003版标准相比,2010版新标准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 婴幼儿的定义从24个月以内改为36个月及以下 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 禁用偶氮染料新增了“4-氨基偶氮苯”,达到24种 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 将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从4.0~7.5修改为4.0~8.5 关于染色牢度检测,规定了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本色及漂白产品和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染色牢度。   由于当下时机还不够成熟,新标准的实施往后推迟了一年。时间虽推迟,但整个纺织行业发展的大方向并未改变,纺织企业都已纷纷开始为适应新标准做准备。印染过程中使用的染料和助剂必须选好的,企业的自检能力也要提高。企业增配检测仪器、购买染料的费用必然会带来纺织品生产成本的增加,再加上近年来人工、原料等各种成本的不断提高,未来服装的价格很有可能会继续上涨。   以下为笔者访问SGS全球纺织品服务亚太区技术总监蒋红博士   新标准着眼环保   Q: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A:近年来,各级质监、工商部门逐步加强了对生产、流通领域纺织品服装的质量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消费者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婴幼儿服装、内衣、羽绒服装等进行了重点抽查,查处和曝光了一大批包括知名品牌的服装质量问题,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服装产品质量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我国纺织品质量监管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纺织技术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完善的。20世纪90年代,为反欺诈,维护消费者知情权适时出台了关于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的强制性标准,有效解决了纤维成分无序、随意标识的问题。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际上绿色环保理念的兴起,消除国内消费者对所谓“有毒”服装的恐惧,国家在2001年就发布了关于甲醛含量限定的强制标准。随后结合国际上对环保安全的要求及我国纺织服装生产实际状况,出台了迄今为止对行业影响最为深远的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Q:新安全标准要传达给市场及企业最核心的灵魂点是什么?品牌公司如何才能更深刻地领会这个灵魂点,并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哪些企业将从中受益,哪些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为什么?   A:新版(2010)安全标准是旧版(2003)的加强版,覆盖范围更广,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更严。它要传达给市场和企业的核心精神是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需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必须将自身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以产品质量为根本,加快转型,才能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对于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重视产品质量、没有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观的企业,必将会失去竞争力,并最终遭到淘汰。   Q:国家如何引导市场适应,并服从新安全标准。   A:要充分了解市场和企业的现状,给予适当宽松的调整期。同时,鼓励第三方、媒体、渠道等对新安全标准进行宣传。   Q:纺织企业、染整企业、染料生产企业等纺织产业如何从技术上、经济上、管理上适应新的安全标准。   A:企业只有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环保意识,并将环保和产品安全意识融入到企业文化中,这样才能让员工的质量意识深入骨髓,同时倡导清洁生产,对各个加工流程进行严格监督,层层把关,这样才能从容应对新安全标准对市场的影响。另外,企业应不断学习新的标准和法规,加强与第三方质检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详解新标准   Q:新标准将“4-氨基偶氮苯”列入了禁用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清单,使得禁用的致癌芳香胺种类达24种,这一规定对企业有何影响。   A:这一点对企业的影响不会很大。因为对于4-氨基偶氮苯,欧美市场一直就有相关的法规限制,已经执行了相当长的时间了。中国生产企业作为全球制造商,在染料选用上大多已经将其考虑在内。   Q:“将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从4.0~7.5修改为4.0~8.5”,是出于什么原因考虑。   A:纺织品是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产品,其水萃取液的pH值过大或过小,会破坏皮肤的酸碱平衡,导致皮肤容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将pH作为考核指标已达成共识。考虑到我国的水质和节能环保等问题,将B类的pH值从4.0-7.5修改为4.0-8.5。   Q:新标准“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请问这一规定将对企业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有怎样影响,对哪些企业影响最大,企业如何应对。   A:原标准中的检测方法是直接引用相关试验方法标准,而试验方法标准中一般表述为“取有代表性的试样”,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在ISO的大部分纺织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例如甲醛和pH值)中均没有具体的取样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些项目,特别是色牢度、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检测,由于取样方法不同,有可能导致试验结果不同,造成漏检和误判,因此有必要给出取样方法的说明。   新标准实施延迟   Q:新安全标准的实施已推迟到明年,为什么要推迟?您认为是遇到什么执行难度,还是时机不到?在过渡期内,到底是按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执行?   A: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必须要给市场一个缓冲期,在这个缓冲期之内,企业需调整自身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质量控制体系,使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国家推迟新标准的实施,是考虑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周期较长,库存量较大,以及进入流通领域直至售完的时间较长,为了减少新标准对制造商的不利影响,国家将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12年8月1日。在过渡期内,执行新标准或旧标准都是被允许的,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签上所明示版本的标准要求。   Q:SGS能为企业应对新标准提供哪些帮助。   A:SGS作为纺织品服装检测领域的领导者,聚集了一批熟练掌握国内外纺织服装标准的技术专家,可以为企业提高全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全方位理解新版标准的产生背景、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及结果评定。
  • 紫鑫药业合作方炮轰“华大基因违规审批”
    尽管矛头指向国家食药总局,但紫鑫药业的合作者叫板的其实是紫鑫药业的竞争对手华大基因。   7月初,华大基因的基因测序产品正式获批。7月中旬,其竞争对手紫鑫药业的合作方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DNA序列测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常务副主任任鲁风发文认为,国家食药总局在审批华大基因产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环节。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开始,市场不断炒作基因测序业的前景,各路资本纷纷看好,但有基因测序概念股之称的紫鑫药业并不被资本市场看好。   中科院专家称食药总局违规审批   任鲁风这篇名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不要成为资本的傀儡》的文章指出,去年底在深圳参观华大基因的系统,当时仅有4台设备,他认为华大基因不可能在半年时间内,完成了医疗器械注册流程所需的标准体系建立、产品检验、临床试验和审批程序。   &ldquo 此次华大基因获批的4个产品,说穿了就是华大基因去年3月收购C G公司所获得的测序系统,以及Life T ech公司的IonProton系统,摇身一变成了B G ISE Q -1000和B G ISE Q -100两款仪器。至于试剂盒,则是这两款机型的配套基础测序试剂。国家食药总局(C FD A )数据库信息显示,这两款仪器在武汉生产,试剂则是在深圳生产。对此,本人的直接反应就是,困惑和疑问。&rdquo 任鲁风称。   事件的缘起还要追溯到7月2日,国家食药总局公告称,首次批准注册的第二代基因测序诊断产品,包括两款基因测序仪、两款检测试剂盒,即为孕产妇筛查唐氏综合症等先天性基因缺陷风险,避免新生儿出生缺陷。华大基因7月8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了食药总局批准的是该公司的产品。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除华大基因外,全国目前从事基因测序的企业有10多家。上市公司中达安基因、千山药机、紫鑫药业都正在做研发,但达安基因有试剂无仪器,正在做临床试验 紫鑫药业有仪器无试剂,也在做试验。   任鲁风向C FD A提出政务公开申请,希望公开华大基因基因测序产品的注册材料,包括申请注册时间、申请注册提交的资料目录、出具产品检验报告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名称,检验报告出具时间和报告结论等。   公开资料显示,任鲁风是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技术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基因组学研究和仪器开发。作为核心人员参与多项863、国家自然基金课题,主要负责的中科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ldquo 模块化D N A分析系统&rdquo 项目成果实现了国内首台性能达到国际主流仪器水平的原理样机。   华大基因称临床验证符合率均达99%以上   华大基因相关人员7月23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指出,华大基因的两款产品分别为BG ISEQ -1000和BG ISEQ -100。前者是华大基因在2013年3月份收购美国测序仪生产商C G的原有测序仪 后者则是华大基因及其下属子公司和Life T ech公司在2013年3月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的基于半导体芯片测序技术的仪器。   &ldquo 此次申请注册的产品经3个临床验证项目20余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超过10000例样本的临床验证,临床验证符合率均达到99%以上,最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和行业专家对测序仪联合本次申报的产前试剂联合评审,准予批准上市。&rdquo 上述相关人士指出。   对于任鲁风指出的时间问题,上述相关人士指出,华大基因的无创技术研发从2008年开始,为期五六年。从2013年3月全资收购C G获得全部知识产权后,开始进行技术转移、零部件到位、临床前试制,并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程序要求及流程准备至最终获证历时14个月。   任鲁风还指出,华大基因测序产品是否获批,背后或承载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国际测序巨头LifeT ech与达安基因和华大基因或明或暗的合作,Illum ina和贝瑞和康的技术&ldquo 国产化&rdquo 转移,都将实行对中国市场的围剿。虽然国内在这一领域的技术水平还不足以与国外大鳄抗衡,但终归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假以时日必将承载中国基因测序产业的希望。   紫鑫药业不招市场待见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任鲁风所在的研究所与紫鑫药业有密切合作关系,而市场并不看好紫鑫药业的基因测序概念。   W ind统计显示,达安基因股价自4月开始启动,3个月股价上涨57%。千山药机股价也自4月启动,3个月股价上涨98%。紫鑫药业股价也自4月启动,3个月股价仅上涨29%。   7月23日,紫鑫药业发布201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增长50.58%至3 .12亿元,净利润则出现大幅跳水,亏损2332.99万元,同比下降214.25%。   2013年10月29日,紫鑫药业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签订《测序仪项目产业转化投资意向书》,共同开发基因测序仪项目。该《意向书》指出,紫鑫药业及基因组研究所共同对全资子公司中科紫鑫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基因组研究所以经评估的&ldquo 用于D N A测序仪的可二维调整的C C D相机支撑装置&rdquo 等9项专利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为其所属部分进行投资 中科紫鑫增资后,负责基因测序仪、基因测序仪配套试剂、检测试剂盒的研发、生产、销售 中科紫鑫委托基因组研究所对&ldquo 测序仪产品化开发&rdquo 项目进行后续研发,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所有人为中科紫鑫。   2014年1月28日,中国科学院已同意基因研究所投资入股中科紫鑫,并提请基因研究所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述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至今紫鑫药业并未透露双方增资的金额以及评估费用。今年4月,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中科紫鑫在长春召开国产新一代基因测序仪产品样机发布会,公开征集20家试用单位,免费试用新一代测序仪产品,试用时间为6个月。   紫鑫药业称,国产新一代基因测序仪产品技术层面已通过验证,测序仪项目需经环保、发改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任鲁风5月在申银万国组织的投资者电话会议中表示,中科院基因测序仪项目2008年正式立项,历时2年半,在2011年4月制作了两台原理样机,读长比现有技术高。&ldquo 我们不追求高通量,超高通量的仪器一次能出几百亿的数据,要好几个人一起测,而我们的仪器一个人也可以测序,一次用不了试剂,下次还能用。成本为国外机器的1/3,国外耗材的1/5。&rdquo   据他介绍,目前国内三个机构推出样机,分别为深圳华因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艾吉因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并没有华大基因的名字。   《经济参考报》记者7月23日致函紫鑫药业董秘钟云春,希望深入了解相关问题,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并未得到回复。
  • 环保“十三五”解读: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提升环保科技创新
    p   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针对《规划纲要》的编制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p p    strong 问:如何评价过去5年我国环保科技的进展和成效?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不断加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对环保科技的支持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p p   一是围绕水、大气、土壤、生态、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健康等领域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丰硕。截至2015年底,共有 675项基础理论类、软科学类和应用技术类成果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登记。“有机废物生物强化腐殖化及腐植酸高效提取循环利用技术”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环境一号卫星环境应用系统工程”“湖泊底泥污染控制理论技术与应用”“中国生态交错带生态价值评估与恢复治理关键技术”等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10项成果获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8项,科普类奖两项。 /p p   二是科技成果有效支撑了环境管理。水专项成果支持了一批水环境领域国家政策、标准的制定,如《江河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河流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等,有力支撑了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污染减排、水质改善和水环境修复。依托《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先后制定发布《大气细颗粒物(PM2.5)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8个技术指南,为污染物总量减排、空气质量达标等提供了核心支撑。 /p p   三是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成果,快速提升了国产化监测仪器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监测设备,国内产品已占市场份额60%以上。利用高分一号卫星平台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灰霾、大气污染源排放和湖泊水华等遥感监测应用。农用地、工业场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等研究成果为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出台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提供了技术基础等。与此同时,环保科研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 /p p    strong 问:国际环保科技发展对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有何启示?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充分了解国际环保科技发展趋势,找到我国的差距和发展方向,是制定《规划纲要》的重要参考。近年来,国际上环保科技发展趋势体现在3个方面: /p p   一是更加关注生态环境风险和人群健康问题。欧美日发达国家已经过工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常规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现阶段重点关注环境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问题。 /p p   二是更加注重解决复合性、系统性环境问题。环境问题需要系统解决,国际上环保科技已从单要素转向多要素综合研究、从局部地区污染防治向区域尺度甚至全球尺度生态环境问题研究转变。地球系统科学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初步建立了以全球变化研究为目的的全球立体观测体系和研究网络,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科学服务。 /p p   三是更加注重多领域新技术的融合与应用。环保科技将绿色技术融入各行业各领域,分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在环保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入,突破了一批环境质量改善关键治理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了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的创新发展,环保科技与新技术的不断融合进一步带动了环保产业大发展。 /p p   为此,我国的环保科技既要充分吸取和借鉴国外已有的先进成果,用来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类似问题,同时,要结合我国自身环境问题的特点,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解决方案。 /p p    strong 问:“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对科技工作有什么新需求?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我国已进入环境高风险期,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的任务尤为艰巨。 /p p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生态文明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环保科技要紧密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大力推动创新发展,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驾护航。《规划纲要》主要考虑了3个方面的科技需求: /p p   一是识别环境演变成因机理。充分发挥环保科技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探明水、大气、土壤污染成因与作用机理。针对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公众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复合生态毒理效应,探索环境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预警技术。针对环境质量标准制订的科学基础,进一步完善环境基准理论、技术与方法以及支撑平台。 /p p   二是攻克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技术,支撑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要求,突破以环境质量为约束的污染负荷削减、环境修复以及区域联防联控技术。突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与重建、综合评估与可持续管理技术方法,建立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的控制与管理技术体系。 /p p   三是推进环保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要完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学观测研究站创新机制,建立开放的科研数据共享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入融合。 /p p    strong 问: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立足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为依托,提升我国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p p   主要工作原则:一是理论创新与技术支撑相结合。通过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探索新型环境问题,深化对现有环境问题成因和机理的认识,引领环保工作的开展。通过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和环境管理技术研究,突破关键和成套技术,建立环境管理的基础数据、模型和方法,为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和服务。二是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面向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可能遇到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支撑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三是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既要鼓励原始创新,也要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同时加强环保科技的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环保科技体制改革。 /p p   总体目标是: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要求,围绕重大区域、流域的环境、生态及核设施安全问题,面向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和保护公众健康目标,深化对典型环境过程的认识,形成针对多污染物及多介质的污染减排、质量改善、风险防范、监督执法、环保产业等科技支撑体系,实现环保科技全方位的跨越发展以及部分领域的赶超引领。 /p p    strong 问:我国“十三五”环保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都有哪些?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主要任务分为五大方面: /p p   第一,强化环保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环保科学决策。重点开展环境污染的成因与环境过程研究,包括水环境污染的成因及生态效应、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及反应机理、土壤污染成因及控制修复原理、地下水污染过程与迁移规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机理、固体废物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原理等。开展环境污染物的健康影响机理和风险评估,包括环境污染物人体健康毒理作用与暴露参数、优控污染物清单与优先序、复合污染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与预警、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毒性效应和风险识别等。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包括环境基准理论方法学体系、保护水生生物水质基准、主要污染物土壤环境基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健康基准等。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基础研究。 /p p   第二,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支撑环保高效治理。重点研发水环境监测及流域水污染治理成套技术,包括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大气环境监测和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关键技术,包括大气污染物监测、固定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发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包括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监测、农用地和矿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与风险管控、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研发生态系统监测、保护与恢复关键技术。研发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术、核与辐射安全监测监管关键技术、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噪声污染源的识别、防治技术及设备等。 /p p   第三,支撑环境管理改革,创新环境管理方法。重点研究水环境管理决策支撑技术,包括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技术、水环境监控平台技术、近岸海域水环境管理技术。研究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支撑技术,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控预警技术、环境空气质量规划技术与方法、大气污染全过程监管技术体系。研究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风险管控技术 、土壤环境管理决策支撑体系和制度、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技术。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优化与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监管技术,固体废物、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技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支撑技术。研究新常态下的环境法制创新和新型环境治理体系、新型环境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技术方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进机制和政策,环保产业推进机制和政策等。 /p p   第四,开展环保技术集成示范,促进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调控应用示范、重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技术集成与示范、京津冀多介质环境污染协同治理示范、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技术集成与示范等。 /p p   第五,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环保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一批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开展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优秀科研团队,提升环境基础科研能力。建设完善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化应用和推广。建设一批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逐步形成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综合决策需要的科学观测研究网络。开展科研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p p    strong 问: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科技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规划纲要》如何能够落地实施?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环保、科技等部门在“十三五”期间要积极推动《规划纲要》落实。根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 /p p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构建集“先进性、系统性、协同性、工程性、普适性”为一体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等科技重大专项。 /p p   二是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废物资源化、化学品风险控制、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集中解决一批重大区域生态环境科学理论问题,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与装备,示范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一批解决区域环境问题的系统性技术方案。 /p p   三是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科技工程。 /p p   四是鼓励环保科研、高校、企业等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环境领域的基础和前沿研究,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p p   五是加强基地和人才建设。 /p p    strong 问:从哪些方面来保障《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strong /p p strong   答: /strong 主要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p p   一是完善环保科技体制机制。科研项目立项要充分考虑国家改善环境质量的科技需求,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成果考核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激发环保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p p   二是加强环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环保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环保科技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完善环保科技人才选拔和淘汰机制,优化环境学科布局和人员队伍结构。 /p p   三是拓宽环保科技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支持,加大环保公益性、基础性研究的投入。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环保战略、政策制度及标准研究,支持行业创新平台基础条件建设。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增加环保科技投入,开展区域性环境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p p   四是深化环保科技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国际交流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国环保科技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环保科技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科研合作平台。 /p p   五是加强环保科学普及。创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环保科普作品,创建一批国家和地方环保科普基地,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媒体科普传播模式。 /p
  • 先河环保获批组建“河北省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
    p   先河环保昨日发布公告,收到河北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同意组建河北省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的批复》,将由先河环保牵头,联合组建单位,共同组建河北省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 /p p   此创新中心的组织单位可谓 strong 人才济济 /strong : /p p   牵头单位:先河环保 /p p   参与单位: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环保产业链企业。 /p p   首席科学家团队:刘文清、贺泓、杨志峰等六名院士 /p p    strong 主要研究内容 /strong /p p   整合联合环保产业链的创新资源,以区域环境综合达标为目标,以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环境物联网、人工智能、高密度、全覆盖监测和大数据分析 /span /strong 为基础,以源解析加减排规划制定为科技指引,结合大数据应用分析,精准找源,实现环境持续达标治理与保持经济发展平衡,从而避免“一刀切”的环境管控,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达标,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p p    strong 运行模式 /strong /p p   成立产业创新中心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企业法人 /span /strong ,探索完善“董事会+理事会+产业治理联盟”的开放运行模式,成为产权结构清晰、运行机制市场化、人才激励制度化、研发投入有保障的新兴产业创新主体。 /p p   从公告信息可以看出,此创新中心应该是以法人的方式联合各界科研力量,推动环境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在环境管控中的应用。先河环保作为河北省环保产业的龙头单位,一直受到河北省政府的重视以及支持,此次创新中心的成立将有助于提升先河环保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应用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p p   今日开盘之后,先河环保的股价很快有了小幅上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a35e1037-b378-4004-ae68-bd57cb09233f.jpg" title=" QQ截图20190927103345.jpg" alt=" QQ截图20190927103345.jpg" / /p p   先河环保这几年,营业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研发投入也随之不断增长,此次创新中心成立之后,先河环保的研发投入也许会进一步增加,为未来在市场上的竞争提供更多动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3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11bbec9b-87f7-450b-b08b-9d3ce38bc4f9.jpg" title=" 营业收入.jpg" width=" 450" height=" 234" border=" 0" vspace=" 0" alt=" 营业收入.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4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eec07d42-575b-4798-9f77-2bb37a827ec6.jpg" title=" 研发投入.jpg" width=" 450" height=" 246" border=" 0" vspace=" 0" alt=" 研发投入.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br/ /p
  • 从哪些层面把握环保新常态?
    当前,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为群众营造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活环境,全国环保系统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环保大讨论。笔者认为,在生态文明的大视野下,应站在全球环境问题的高度,从哲学、历史、政治、经济等方面深入探索分析环境与发展问题,围绕顺应自然规律、维护世界和平、建设生态文明层面,才能把握环保新常态。从顺应自然规律层面把握环保新常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方面要认识到优胜劣汰和自然发展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也要切实理解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的行为不加控制就会伤及自然。人类行为不当会带来气候变化问题。二氧化碳严重破坏了气候平衡,全球正经历着以气候变暖为显著特征的复杂影响。种种迹象表明,全球变暖已扰动了地球正常运转的机能,撼动了自然的根基。同样,由于普遍使用氯氟烃,大气中氯浓度大大增加。另外,由于臭氧层损耗,增强的紫外线辐射催化了城市上空受污染空气之间的物化反应,形成了更为复杂的污染复合体。一个区域的生态破坏需要几十年到上百年的时间来修复,然而气候受到破坏后,其修复期远远不止百年千年,甚至无法逆转。现代化进程也给地球生命体免疫力带来重创。农业生产、消费和产出的废物,可从一个侧面反映人类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要,土地始终处于被极度开发的疲惫状态。其中,施用农药化肥带来的环境问题已广为人知,种子资源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为迎合一些商业化目的,很多野生资源和传统品种被遗弃,面临种类减少、品种单一和基因流失等问题。此外,农村地区的资源被源源不断送入城市,而城市消费中产生的废物和排泄物无法返回农村,这一自然代谢的裂隙在流失农田营养的同时,成为许多垃圾处理难题的根源之一。地球是有生命的,然而高楼大厦、道路交通以及随处可见的废弃物阻断了地球生命的供给线,成为一块块硬伤和斑痕。同样,标准化农田、林场、水面,多数面临微生态脆弱失衡的危险,不断重创地球生命机能的免疫能力。人类文明与自然界发生猛烈对撞,带来极端异常气候。近年来,气象报道对百年不遇、创历史新高、史上罕见等表述方法的使用频次越来越高。自21世纪以来,我国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左右。2015年7月,500年来最厉害的热浪席卷欧洲,伦敦更是迎来史上最热7月。科学家表示,全球气候变化将导致热浪加剧,欧洲大陆的高温天气或将成为新常态。这些都表明人类文明正与自然界发生猛烈对撞。从维护世界和平层面把握环保新常态现代战争的强大破坏力使得战争区成为生态灾难区。回顾历次大战带来的生态创伤和环境破坏,我们发现,面对战争,大自然是如此无助无奈,环境保护是如此微弱苍白。一是生态破坏。二战中爆炸掀起的农田表土达3.5亿立方米,良田变成沙漠的现象比比皆是。据统计,前苏联与德军交战期间,共毁掉森林2000万公顷、果园65万公顷,炸死大型动物1亿余只。二是环境污染。战争对陆地、海洋、大气都会造成很大污染。海湾战争中伊拉克受污染地区有300多处,52种鸟类灭绝,2250万人深受其害。石油燃烧释放的烟雾对亚洲季风产生很大影响,导致印度和东南亚大旱。三是地质结构破坏。现代战争推出地球环境武器,就是通过人为制造自然灾害以削弱敌方有生力量。在敌方的断层地带采用核爆炸诱发地震、山崩和海啸等,则是常见的一种攻击方式。例如,科索沃战争中,美国和北约在南斯拉夫使用50万吨炸弹,严重破坏了当地地质结构,引发贝尔格莱德地区及捷克、罗马尼亚等地的多次地震。面对硝烟弥漫的战场,何谈环境保护?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国际社会应携手努力,一起维护世界和平。从建设生态文明层面把握环保新常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发挥好环保的作用,需要在顶层设计中努力构建监测、监察和技术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大格局。当前,要适应环保新常态,需补齐技术短板,把工作重点倾斜于技术服务。丰富技术手段和理论体系,使科学技术真正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要广泛收集实用技术、方法和经验。很多时候,最适宜的技术往往是一些并不复杂但经济适用的技术。例如,农业上的轮作倒茬、秸秆还田、桑基鱼塘、种养结合、间作套种等,用好这些技术,可以减少农药、化肥、杀虫剂、除草剂使用;在林业上,封山禁牧争取自然恢复,优先选取地方品种苗木搞绿化,省工省时还易恢复原生态;在建筑上,提高墙壁和屋顶的保温性能,充分利用自然光、减少照明用电,提高建筑物使用寿命等,有很大的节能环保空间;在能源消费上,鼓励发展公交,利用互联网手段代替传统交通,通过电子货仓代替实体库存。发动全社会参与环保,可以从发动全社会收集环保技术、方法和经验开始。收集的过程就是宣传环保、养成良好习惯和重塑心灵生态的过程。要研究、开发有利于环境的适当技术。走出一提技术就是高新科技的误区,走出把技术当作解决环境危机唯一方法的盲区。此外,在拥抱新技术之前,要仔细研究其环境影响。氯氟烃就是一个例证,最初在研制前,它被确定为无毒,但后来发现,其能顺利抵达平流层,并被紫外线分解,成为破坏臭氧层的重要因素。环保技术开发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接地气,问政于民。如治理工业污染,要多倾听车间工人的建议和技术人员的意见。就企业而言,每一个生产环节的节能环保都和品质提高、效益提升互为因果。产污环节是引导企业发现效益瓶颈的最佳导航,也是环保技术开发的聚焦点。在治污环节上,存在治和用的问题。一方面,开发新技术来治理污染;另一方面,通过综合利用使污染物成为下游产业链的原料。发展清洁生产和园区循环经济,就是要将原料和副产品充分提取利用。这是减少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在现阶段,要梳理这些问题:环保工作面对的是哪些重污染行业?每个行业中有哪些主要污染因子?治理污染的难点在哪里?针对各行业的污染因子,要组织科技攻关,使之更有针对性、实用性,成果转化前景更好。这些应是科研立项支持的重点。要切实践行生态经济学理论。现行经济制度下,经济增长是在没有考虑自然资源损耗和环境治理成本下得出的。我们只衡量了食物、衣服等制成品的商品价值,却忽略了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美丽群山的价值,没有建立宏观经济学和环境之间的联系。如在谷物价格中,没有反映表土流失而产生农田贬值的因素,没有反映杀虫剂污染地下水而引起的水资源损失。在工业产品价格中,没有体现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损益,更没体现产品使用中的环境危害。当前,应摒弃单纯以“有用的物品”来衡量生产效率的计算方法,把消耗资源、产生废物和治理污染纳入生产力水平衡量范围,体现在产品价值中,从源头解决生产力越高废物产生量越大的问题。来源:中国环境报
  • 高端化、低碳化、数字化!环保产业突围要靠“新质生产力”
    每年3月初,两会前夕,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都要召开一年一度的“环境企业家媒体见面会”。针对行业热点,邀请龙头企业,给出权威看法,发出两会的“环保好声音”。而今年3月,环保行业最热的话题,无疑就是当下的市场形势了。众所周知,当下环保行业正在经历一段“艰难时光”。对于现在的市场形势,领军企业的感受如何?他们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对于未来又有什么样的判断?更重要的是,领军企业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应对这一形势吗?带着这些问题,3月1日,《环保圈》记者参加了“2024环境企业家媒体见面会”,希望能为行业找到一些答案。▼2024环境企业家媒体见面会。图片来源:全联环境商会1从“满天星斗,不见月亮”到“灯火阑珊,星光暗淡”见面会伊始,环境商会会长、清新环境总裁李其林就做了题为“发展产业新质生产力 激活数字智慧新动能”的主题报告。在报告中,李其林坦承,从各项数据和市场表现看,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当前环境产业正处于大规模基建热潮退去之后的调整周期。之所以如此,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行业增量空间相对有限,传统环境市场需求趋于稳定,整体面临增长慢、盈利难的困境;二是传统的产业模式进入瓶颈期,很难在现有机制和模式下寻求新的增长点。▼环境商会会长、清新环境总裁李其林。图片来源:全联环境商会 环境商会常务会长、威尔利集团董事长李月中也认为,2023-2024年,环保产业无论是外部市场需求,还是内部市场需求实际上都在下降。由于政府资金压力很大,再加上本身这种传统的、功能设施性的环保项目市场就饱和了,所以市场需求出现下降。当然,随着标准提升,转型升级方面也会有一些新的需求,但这一块的需求量还很有限,跟此前10-20年环保行业的市场需求相比还比较小,所以总体的市场需求量肯定是在下降的,这是当下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环境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用了一句话来形容当前的环境产业——轻舟难过万重山。之所以出现这种状态,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行业属性的原因。环保行业除了脱硫脱硝之外,大部分是做污水垃圾处理的,这个行业在20多年前被定义为“市政公用”,属于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属性特点就是非盈利性、非竞争性、非排它性,而且很多都是垄断行业。更关键的是它的定价是政府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因为它涉及更多的国计民生而不是市场竞争。20年前,原国家建设部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一是因为当时政府缺钱,二是污水处理厂效率有待提升。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才推进市场化改革。而如今,这个行业则要回归“市政公用”的本质。第二,商业模式原因,也就是PPP。当时推进市场化改革,用的是BOT模式、TOT模式,这些模式是很成熟的。一边政府向公众收取污水处理费,另一边再把污水处理费转给污水处理企业,它解决了一个收费机制的问题,所以这个模式没有问题。而到后来,我们开始搞PPP模式,它的顶层设计有一些问题。PPP项目大部分都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比如河流治理、湖泊治理,但这种河流和湖泊的责任方是谁?由于历史原因,根本找不到责任方,找不到责任方就没人付费。结果就只有由政府来承担,而政府承担又没钱干这个事,所以就想通过PPP模式来解决。所以,PPP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解决收费机制的问题,最终导致很多环保企业深陷其中。第三,企业自己的原因。如果把环保企业比喻成一个登山者的话,作为一个登山者,这几年有一些环保企业是“跑偏”了。环保企业不是投资公司,也不是平台公司,它更多的是一个环境信息技术提供商和环境服务供给者,而我们好多企业把角色定位搞错了,最终才会出现问题。以上三点,就是造成目前环保行业低迷的原因。骆建华表示,十年前他在帮发改委制定环保产业规划的时候,曾经这样形容产业的现状——“满天星斗,不见月亮”,小企业多,大企业少,所以当时提出的目标是“培育50家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如今,十年过去了,这一目标还没实现。当下环保行业的现状是什么呢?骆建华也用了一个词——“灯火阑珊,星光暗淡”。当然,希望还是有的,这需要我们所有环保企业共同努力。▼环境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图片来源:全联环境商会2在整体找不到机会的时候就去局部看一看那么,希望在哪里?努力的方向又是什么?参加见面会的企业也都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李月中认为,民营环保企业要做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某一细分领域、某一专业技术方面做深、做精,提升自身的能力,这一点非常关键。▼环境商会常务会长、维尔利集团董事长李月中。图片来源:全联环境商会 当然,要想提升核心竞争力,需要去创新。而很多企业现在又面临增长的问题,市场竞争压力很大,如何保证创新?怎么还有钱去做创新?这确实是一个矛盾。但也要看到,现在不光环保产业困难,其他很多行业比环保行业更困难。相比而言,环保行业的市场需求还是有一些的,需要企业去挖掘,提升自己的服务和价值链,这就是企业家要做的事。李其林也表示,宏观形势什么时候好转?实际上很难预判,但他同意李月中的观点,环保行业相对其他行业需求还是稳定的。比如春节前国务院印发的《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国12个高风险债务省市缓建或停建基础设施项目,但这里面环保相关的基础设施就不在被叫停之内。这说明,环保行业虽然不像有些行业那么热闹,但是我们有基础、稳定的需求,这是这个行业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和信心。无论周期起起伏伏,但环保行业还是有需求的。具体来说,需求在哪里?去年12月环境商会举办的“2023中国生态环境产业高峰论坛暨环境上市公司峰会”上,和君咨询副董事长李向群曾经以《2023中国生态环境市场竞争格局分析》为题做过一个报告。报告显示,大量项目都在广东、山东、四川、江苏、安徽这五个省,是全国前5强。▼图片来源:全联环境商会李其林表示,当我们在整体找不到机会的时候,就去局部看一看,它的细分区域可能有些区域、城市的增长是非常明显的,是有机会的。比如西南地区,由于成渝经济圈的发展,四川的增长就非常快,这些局部区域还有环保企业的增长空间。再比如前面提到过的“12个省市缓建或停建基础设施项目”的事,它是由高风险债务引起的,变相也会带来一些机会。如果一个地方的负债率过高,那它一定需要外部的投资和新的技术来支撑它的经济发展,这里面也是需要一些解决方案的。还有行业壁垒的问题,比如“三桶油”的壁垒很高,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很难进去。但在这些领域里,原来有壁垒的行业并不意味着以后也没机会,它可能需要我们去深耕,为业主在转型期、经济下行期提供一个解决方案,这也是环保企业的机会。而对专精特新企业来讲,除了打磨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之外,还要精准定位发展的方向。因为我们的资源有限、资金有限、精力也有限,那就要在局部区域、局部行业里精准地做好协同,锁定一个优秀的细分赛道,把自己协同进去。找好自己的价值和定位,做好自己的事情,让金融机构、投资方看到你的价值,逐步形成良性循环。骆建华也表示,从历史角度看,任何一个国家的污染治理都是阶段性的,比如日本的环保治理从上世纪60年代末起步,投资高峰是在1973年-1974年左右。而对中国来讲,环保治理的高峰实际就是三年污染治理攻坚战。随着城市化进程、工业化进程减慢,环保投资下降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污水处理率都已经97%-98%了,不可能无穷无尽地再去建污水处理厂。所以,如果从狭隘的污染治理角度看,环保投资肯定是一个下降的趋势,因为高峰期已经过去了。但如果从整个环境改善、环境治理的角度看,有些工作可能才刚刚开始,比如零碳产业、源头治理、生态修复等。因此,不能狭隘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有些企业过去专注于污染治理这一块,对他们来讲,现在的转型可能有点快。未来等环保企业慢慢转型到生态治理、低碳这些领域了,就会逐渐适应新的形势。3发展产业新质生产力激活数字智慧新动能事实上,关于环保企业的未来方向,环境商会其实有一套非常系统的思考,那就是李其林今天报告的主题——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当下的一个热词。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之后在不同场合又曾多次提及,今年已成为中国多地部署工作的重要高频词。那么,“新质生产力”到底是什么?在环保产业,又应该如何发展新质生产力呢?李其林表示,所谓新质生产力,就是以科技创新为主的生产力,是摆脱传统增长路径、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生产力,更加重视创新、技术进步和智力资源对生产方式和生产效率的全面提升。围绕环境产业,新质生产力可以帮助整个产业实现三大升级——高端化、低碳化和数字化。首先,“高端化”——研发新技术、探索新模式、构建新业态。以“构建新业态”为例,环境产业正在出现业态重构、模式重组的大趋势,对于企业而言,要找准自身在生态链的位置。其中,头部企业通过资本优势构建综合环境服务平台并扩大平台优势;中小企业最好的方向就是走好专精特新之路,打造细分赛道的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借助自身的革新能力开启下一个新征程。其次,“低碳化”——拓展新领域、布局新赛道。新一轮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环境产业要真正形成新质生产力,必须抓住“双碳”目标带来的机遇,拓展新领域,布局新赛道。例如,环境企业可以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发力新能源领域,布局碳减排赛道。一方面,通过科技手段与碳减排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通过与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投资等结合,为实现“双碳”目标夯实基础;另一方面,企业自身开展碳减排管理,包括碳资产管理、标准制定、碳减排核算、碳交易等工作,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第三,“数字化”——锚定新方向、注入新动能。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数字技术的运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率。数字技术正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深度服务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数字化”可以推动行业标准化、运营自动化、决策智慧化,一场环境产业的“数字化革命”正在悄然兴起。同时,数字资产将来也会成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桥梁,挖掘数字资产应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价值未来也是产业需要共同探索的课题。总之,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推动科技和社会创新,必然也要历经各种困难和调整。环境商会也将与大家一起携手,共同推动环境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生态文明建设,筑梦美丽中国。
  • "环保专家"董良杰涉寻衅被拘 师从薛蛮子
    知名“环保专家”董良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北京市公安局28日公布,上述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编造者、知名“环保专家”董良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这是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又一进展。经过缜密侦查以及根据犯罪嫌疑人自己讲述,北京警方发现,董发布的诸多不实微博背后,牵出的是一个“环保专家”与网络大V相互“合作”,借“科普”之名、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之实,从而扩大人气影响、为自己的净水产品打开市场的恐慌营销骗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董良杰追寻创业发财梦的道路上,那位对其“点拨指导”、转发微博助其积攒网络人气并实际投资的网络大V,正是目前同样身陷囹圄的“薛蛮子”。   师从“薛蛮子”,网络人气急速增长   董良杰,47岁,山东人,微博认证为“微鼻砷和重金属过滤技术、生物陶技术发明人,微陶环保联合创始人”。他本科就读于某农业大学,后考入北京某知名高校就读新闻专业双学士。1999年,他以陪读家属的身份到了美国夏威夷。董良杰自称,他在美期间攻读了美国某大学硕士学位,主修环境专业。   “我希望能做中国净水行业的乔布斯。”董良杰说。2008年12月,董良杰回国。他拥有一项净水器专利,与他人联合创办一家环保企业。由于缺乏资金,董良杰频频参加研讨会推荐专利,但无人关注,也无人为其投资。   “2011年,我开始接触微博。”董良杰发现,微博是一个能快速积累人气、扩大影响力、不用花钱就能宣传自己的平台。   时值日本发生核污染事故,公众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不断升温。董良杰便注册微博账号“环保董良杰”,自称“环保专家”“海归学者”,发表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话题和评论,并通过微博向媒体爆料,粉丝从最开始的寥寥无几涨到了3万。   “到2011年11月,我的粉丝数有了8万。”但这与董的目标相距甚远,他希望得到网络大V们的支持,快速提升影响力,推广自己的产品。   机会很快来了。当年11月,董良杰看到网络大V“薛蛮子”在微博中晒出一张阳台大雾的照片,还附言“我们家就像梦幻仙境一样”。   “这个人是大V,影响力大,别人在他的微博上能看到我的评论,提高我的影响力。”于是,董良杰从专业角度评论称,“这是雾霾,对健康极为不利,不宜在室外活动。”   评论果真引起了“薛蛮子”的注意。两人开始通过微博联系,频频评论、私信讨论。2012年初,董良杰赴北京登门拜访“薛蛮子”。   “我们一见如故,聊得不错。他说自己是做环保的,已经办了个工厂,问我是不是愿意投资。”“薛蛮子”说,当时他认为董的企业规模太小,“得达到一定规模,才能达到我们的投资标准。”   “薛蛮子”虽然拒绝了董的要求,但仍然提出与他合作,同时也“点拨”了一条捷径——薛帮董转发科普微博,支持他积累人气,以后再谈投资或者介绍基金的事。   “借这种方式,以科普为包装,提升知名度和话语权,为净水器的推广做好铺垫。网上有了名气,在今后公司发展中,也可以省下大量的广告费和代言费。”董良杰说。   结识“薛蛮子”后,董良杰开始利用人们对生存环境的担忧,发布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博文。“薛蛮子”还将自己的心得悉数传授。“不能太专业,要通俗化,现在流行标题党,容易吸引眼球。”   “薛蛮子”举例说,“中国军团进军巴黎,点进去一看是兵马俑进去(展览)了,要不然兵马俑在巴黎开展肯定没人看,说中国兵团进军巴黎、进了罗浮宫,这事儿就有人看。”   在这一启发下,董良杰的微博变得“语出惊人”。“比如,鱼刺含汞高,会造成脑损伤,就说成‘吃鱼刺会导致脑残’ 涉及不孕不育,说成‘断子绝孙’ 畸形儿高发,说成‘生了小孩没屁眼’。”董良杰说。   “刚开始董良杰的粉丝量很少,因为他是研究人员,写的文章没有可读性,经过我和其他大V的共同推荐后,他的粉丝量大增。”“薛蛮子”说,董的一些科普微博迅速成为网络热点,同时董良杰也逐渐成为网络名人。   办案民警介绍,“薛蛮子”也通过转发董关于环保等热点问题的微博大赚人气。2012年初两人相识至2013年9月11日董良杰被警方带走,董的粉丝量增长了20余万 这期间,“薛蛮子”也完成了从“百万级”大V向“千万级”大V的关键性飞跃。   以谣博名,恐慌营销共赚真金白银   “我发现网上没人管,胆子越来越大,发错了大不了删除。”董良杰说。他在网上搜到一些学术论文,将其中一些未定论观点“嫁接”编造后发布。“环保专家”的名头加上大V转发,不实言论迅速在网上扩散发酵,对环境污染疑虑、恐慌的情绪在网民中蔓延。   2012年4月,董良杰在美国某网站搜索到多篇关于各国饮用水问题的文章,他拼凑整合后写了一条微博,名为“自来水里的避孕药”——“中国是避孕药的消费大国,人吃、动物、水产养殖都在使用,通过排放进入环境、水体,中国自来水中药物含量水平在高端,未来影响后果难料。”最后附上一句,“普通净化器是净化不了的”。   “薛蛮子”立即转发,随后短短几小时内,这条微博被转发六七千次,多家媒体据此报道。然而,论文的第一作者公开表示,该微博完全曲解了结论,环境中的雌激素干扰物含量很低,目前净水工艺对这类物质有很好的处理能力。   自来水检测专家、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水质检测中心主任林爱武介绍,从北京市自来水检测结果看,并未检出上述物质。   虽然被证实为谣言,董、薛二人也很快删除了微博,但“自来水里的避孕药”引发了人们的恐慌,成为净水器企业的商机。“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不少网民抱着这样的心态或购买净水器,或长期食用纯净水。   为追求轰动效应,董良杰又炮制出一条不实微博“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称舟山人头发里的汞指标最高,当地人“世世代代的安全食品面临着新的污染挑战,尤其是金枪鱼、带鱼等高端鱼中含量更高”。“薛蛮子”在转发时,特意加上了“舟山人吃鱼小心了”的评论。   “我觉得董良杰是这方面的专家,我自然相信也转发了。当地很快就辟谣,董良杰也给我打来电话,说没有核实过,赶紧删了吧。”“薛蛮子”回忆说。后来,“薛蛮子”还带着粉丝去舟山旅游,也吃了当地的鱼,并得知这条微博给当地的企业和渔民造成很大损失。   董良杰供述,“南京猪肉含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等微博,也是未经核实,断章取义编写出来的。“薛蛮子”从最初的简单核实,到后来照单全收,只要是董的微博,不管对错、直接转发。   警方还发现,虽然董良杰自称“环保专家”,但就其微博中引用的若干数据资料进一步询问,董却表示“其实我自己也看不懂”。   2013年1月,“薛蛮子”扶持董良杰在网上逐渐成了气候,认为董的净水器有市场潜力,于是介绍上海一家公司给董投资200万元,薛也成为董良杰公司的股东之一。   办案民警介绍,获得这笔投资后,董的产品投入量产,网上销售额每月超过10万元。   悔过致歉:大V更应承担社会责任坚守底线   看守所内的董良杰情绪低落,反思“微博出了问题”的原因:一是不应该把还处于学术研讨、未有定论的敏感内容发到网上 二是不应该受标题党坏风气的影响,一味博眼球,“语不惊人誓不休” 三是为了个人私利编发微博传递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最终害人害己。   “当时要是核实一下就好了……我很诚挚地向大家道歉,这是迟来的道歉,希望尽可能消除影响。”董良杰低头反省。   “很多的事是可以避免的,例如舟山汞超标的事,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和渔民的生计,还可能导致公众对生活的不安全感和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我要向舟山渔民道歉。”“薛蛮子”也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薛蛮子”说,一开始转发董的微博时,他会查阅相关材料,从网上把原文下载打印出来,读一遍、核实一下,至少要知道有这个事。时间一长,交了朋友之后,特别觉得自己是大V了,有些飘飘然,不再做核实。“董良杰在网上的态度也比以前牛多了,也飘飘然了,觉得自己可以指点江山,(发微博)也不那么认真了。”   在看守所里,“薛蛮子”反复研究关于网络诽谤的司法解释,他对此一再表示支持。与民警谈话中,“薛蛮子”提到最多的就是“每个人都要坚守自己的底线”。   他坦言,自己也曾被造谣、被人身攻击,深知其害。“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网络社会也照样需要规矩。我作为一名大V,不经核实、不负责任地转发微博是完全错误的,忽视了大V应有的社会责任。希望我的教训能警示别人,尤其是我的那些大V朋友,发表、转发微博要深思,要考虑到社会责任。不管大V小V,粉丝越多,责任越大。每一个微博上活跃的人都要引以为戒。”   “如果还有机会使用微博的话,我要严守职业道德,是什么就是什么,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信息给公众。”带着手铐、身穿号服的董良杰感慨,如今才深切感受到,“自由和尊严比名声和财富更重要”。   目前,警方正在对董良杰、“薛蛮子”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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