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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相关的论坛

  • 【转帖】不要指望环保部门都有“侯宜中”

    在9月18日举行的“2009环保基层论坛”上,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佑海总结说,近期发生的污染事件都有这样一些共性:肇事的污染企业大多是当地招商引资的项目和纳税大户;即使不断有群众反映因污染致病的问题,但相关部门却总能给出“环评合格”的结论,环保部门也因此频遭公众质疑。(《中国青年报》9月21日) 一些来自基层的环保局长表示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对这样的纳税大户说“不”。而江苏仪征环保局书记侯宜中举报污染企业4年未果的新闻,则让这种困境呈现在公众和社会面前。环保部门与当地污染企业的矛盾,被侯宜中比喻成猫和老鼠的关系。他说,在这场猫和老鼠的对决中,鼠肥,猫瘦。鼠,往往是地方GDP的贡献者,有地方首长撑腰,而猫是地方首长任命的,要为GDP服务,让路。 难以和GDP抗衡,相关法律偏软,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使得基层环保部门只能在夹缝中生存。基层环保干部间流传“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话语,更是表达了这种无奈和辛酸。但是,基层环保何以突围?我们难道要指望越来越多的“侯宜中”吗?谁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这是摆在社会面前的课题。 根据有关报道,“十五”时期,全国各省市GDP的指标全都超额完成,惟独能耗指标和环保主要指标没有完成,全部都欠账,而且还有反弹。在这样的事实面前,都来指望“侯宜中”靠得住吗?更重要的问题是,谁能保证环保部门都有“侯宜中”呢? 必须明确,基层环保突围寄望“侯宜中”不但是制度悲情,更是对环保困境真实原因的遮蔽。现行的政绩考核主要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衡量的标准,而不考核自然资源的成本与环境代价的大小。因此,许多地区不惜采取高消耗、高污染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方式来发展本地的经济。近年来,沿海地区产业升级,大量的污染企业转移到了中西部地区,往往造成污染物的地区变相转嫁问题。据报道,江西、安徽两省一些地区,为了赶上这一波产业升级的大潮,招商引资心切,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降低环保门槛,或项目来经环境影响评价就上马建设,或环评报告流于形式,反而成为污染企业的遮羞布。这是制度短板之一。 其二是,还要看到的制度短板是执法力量微弱和处理手段过“软”。据报道,2005年底,全国平均每个机构只有1.5辆车左右,300多个县没有执法机构,200多个县的执法机构没有执法车辆,更没有取证设备。然而,环保部门却监管了近30万家工业污染企业、70多万家三产企业、几万个建筑工地等。手段“软”,主要体现在环境处罚的主要手段只是罚款,而就连唯一的处罚手段,其可以处罚的数额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导致罚款大多远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 在这样的态势下,我们看到的是环保部门的无力现状。就笔者的观点,制度不消除,环保部门再有智慧也可能陷入困境,即使有再多的“卧底”或者再多的“侯宜中”也无助于困境的根本解决。由地方政府与某些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结成的特殊利益集团,已经成为环保的陷阱。因此,基层环保不要指望环保部门都有“侯宜中”,并且,基层环保突围寄望“侯宜中”是制度悲情。惟有制度短板和“侯宜中”们的消失,才能赢来环保困境消解的可能。

  • 【转帖】推动规划环评需强化环保部门独立性

    今后一些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如果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则不会被批准。21日,国办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这是中国首次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该条例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京华时报》)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尽管设专章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了规定,但是相关规定比较原则化,有待通过出台相关条例予以细化与具体化。现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行政法规出台,有利于增强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相关法律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得到更为有效的落实。 不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在审批前由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召集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从此可以看出,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对于相关规划项目能否得到审批通过具有重要甚至是决定性影响。而此中的问题在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隶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而很多地方建设项目原本就是由地方政府主导规划,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地方政府真正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就可能会高度重视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据其作出是否批准相关规划项目的决定;但是如果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奉行唯GDP至上发展思路,就不能排除其暗示甚至要求环保部门作出有利于规划获得通过的审查意见的可能性,这样一来就可能导致环保部门的审查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从而使得规划环境评价工作的效用难以得到实质性发挥。 显而易见的是,如果地方环保部门能够真正做到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上严格把关,就能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以及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发挥重要作用,反之则可能为少数地方政府“名正言顺”地为污染项目开绿灯提供帮助,事实上成为少数地方政府“合法违法”、架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与要求的工具。而在当前政府机构设置架构之下,地方环保部门在人、财、物等诸多方面受制于地方,要其能够抗拒少数地方政府要求其在政府主导规划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上“从宽”的要求,显然勉为其难。正因为如此,要能真正发挥地方环保部门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上的作用,在更大程度上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预防污染上的效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地方环保部门的独立性,乃至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对环保部门实行垂直化管理,以能让其从根本上摆脱在环境执法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上受到的来自地方政府的干扰与羁绊。

  • 【讨论】环保部门怎么成了企业最大负担

    【讨论】环保部门怎么成了企业最大负担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0/201010180816_252003_1611705_3.jpg一场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历时时间最长的为中小企业减负行动,从今年6月13日国务院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已进行了4个月。这次的大清查公布了中国企业17项最重负担排名,其中环保部门成为企业负担最大来源。 李晓宜/CFP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同时,中国的中小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一项由相关部门召集的企业非税负担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所列16个部门中,对企业造成负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环保部门、行业协会、质监部门。 环保部门成为企业最大负担,这个消息听了真是让人心里五味杂陈。我们总是指责环保部门督察不力,漂亮的环保誓言常常是华丽地打个闪电,就随着天边的云彩飘远了,见不了几滴雨。可是没想到,就这么闪一下,就结结实实地劈到了中小企业的头上。 随着“科学发展观”、“绿色GDP”等高层的创新理念通过权力通道的推广,各地的基层干部几乎都能讲上几句“不能只要政绩不要环境”的场面话,但是各地执行力度却是另一回事。很显然,在丰裕地方财政收入鼓起自己钱袋子的问题上,环保往往要靠边站。所以常常能看到污染严重、社会综合效益几乎为负的企业关掉一批,又冒出一批,就像割不完的韭菜。 环保是一个企业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一些发展较早地区,急急忙忙地追赶工业化的潮流,恨不得把青山绿水都折叠折叠放到机器里变成煤,轧成钢,等到好容易积攒了点血汗钱,才回过神来,这样下去不要说会断了子孙后代的活路,恐怕自己的这代人的后半辈子也没法过了,就只好用赚来的钱修补当年为了赚钱造成的环境创伤。这边忙着亡羊补牢,一些发展较晚地区却又在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据1997年世界银行统计,仅中国每年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40亿美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左右。这意味着在我国平均每年保持9%的增长率中有6%属于无效的财富。2004年,我国发布首份经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报告,当年GDP因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扣减1.8%。生态环境计入财富总量,一味追求GDP最大化导致的环境破坏就是财富的负效应,要追求整体效益的增长,这样的生态经济的新财富观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认可。 以生态经济的新财富观为前提,我们再来分析“环保部门成为企业最大负担”。首先要问,造成这种负担是企业为了避免环境破坏而缴纳的必要经费,还是为了规避环保部门刁难而缴纳的“保护费”,还是为了应对环保测评给某些官员的“公关费”?对于“保护费”、“公关费”之类,这里费笔墨分析批判就不必了,直接请警察同志把相关人员带走问话就行了。 如果是企业必须缴纳经费,则要问问,那些以环保名义进行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乱评比,这些想着都头疼的名目繁杂的收费项目能保环境?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把手里的权力用穷用尽,搜肠刮肚变着法儿举办权力自肥盛宴,竟然形成“污染越严重的地方环保部门越富”的怪现象。这些要趁着目前正在进行的“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历时时间最长”的为中小企业减负行动务必清除干净。 最后说说企业环保所缴纳的合法费用。以环评费为例,有明确的国家规定,是“明码标价”。一般规模较小、项目简单的企业环评费在2万元~3万元之间,也有的在3万元~5万元之间。根据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文件,废电子电器产品必须作环境影响评价书,该书的费用确实至少要10万元以上。这样的标准对于小企业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合法收费应当辅以组合政策,实行奖好罚恶。企业主动做好“环保功课”,“环保成绩单”漂亮的可以退还部分或全部“课业费”,还可以获得“奖学金”,相反行为的可以加倍处罚。 虽然鉴于只有“一刀切”才能更好执行政策的传统毛病,但是奖好罚恶还是应当拉开档次,区分企业的大小、所在行业、规模、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处理是个典型案例。据说,956.31万元的罚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处罚数额最高的一次环境执法行动”,最后却成了“预报大暴雨只下了毛毛雨”的笑柄。处罚金赶不上污染成本,“天价罚单”并非真正“天价”。 把企业做好环保的费用降下来,把企业破坏环境的成本升上去,把环保部门以环保名义捞好处的口子堵起来,把生态经济的新财富观普及开,企业发展和环保就不再是跷跷板的两端,抬起一头就必然降下另一头。

  • 环保部门为何沦为排污企业的保护伞?

    环保部门与非法排污本来是警察与小偷的关系,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却不是这样,最近江苏副省长徐鸣向媒体披露,去年底,他去检查各地环保工作,发现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不是花力气执法,而是远远地开个车子跟在后面,省长到一个地方,这些地方环保官员就给企业打电话,报告省长到哪了。徐鸣说,过去去检查工厂违法排污,经常遇到开门放狗,现在不放狗了,但是检查组一到门口值班室,值班室就按个铃,进门后直奔污水处理口,到了那警铃还在响,副厂长已经跑来了赶快把污水处理口关掉了。 你知道这其中的缘由吗?

  • 【转帖】“既站不住,更顶不住” 环保部门招商挺无奈

    当前,不少地区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有的甚至提出了要全民招商。在此背景下,基层环保部门参与招商活动,并非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在地方巨大的招商压力面前,基层环保部门蜕变成招商部门,把主要精力用在外出招商上,不能不说是一种无奈之举。  近年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更加自觉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控制环境污染,降低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在实际操作上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和惟GDP至上的思想,依然客观存在。在经济发展上,不少地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关注更多的是发展经济的产出效益。而基层环保部门在招商问题上往往“既站不住,更顶不住”。  在老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产生,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背景下,简单地铺摊子、上项目,不仅区域生态环境难以承载,而且发展成果也将大打折扣。作为对区域环境负有统一监管职能的环保部门,在各类环境隐患开始显现的背景下,其工作重点更应放在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上,放在老的污染源削减和新增污染源控制上,说白了就是要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在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量。  让基层环保部门参与招商,可以说是弊大于利。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基层环保更应摆脱部门的束缚,把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区域环境保护上。基层环保部门参与招商,既当守门员,又当发球员,既不符合比赛规则,更不利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发挥。实践证明,有些污染项目之所以出现污染转嫁,很大程度还在于基层不是把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地位,导致对引进的建设项目不能严格把关,出现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  在当前较难改变基层环保部门尴尬境地情况下,开创基层环保工作,并不在于如何去看待基层环保部门是否需要参与地方招商问题,更重要的是从现象中找出其内在本质。  让基层环保部门参与招商从深层次上更多还是折射出,环保理念、环保地位的问题。虽说在国家层面上,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已被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但落实到基层,还存在着一个时间差、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生态文明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人们在长期发展中逐步认识的,基层环保工作也是如此,关键是能不能化不利为有利,变被动为主动。  针对一些部门和地方为了完成招商任务,不分项目好坏,不论污染轻重,不问总量控制等现象,基层环保工作应学会由被动式静态管理向动态介入管理转变,通过介入性环保宣传和参与地方环境综合决策、参与监管地方招商,先期介入拟引进项目监管环境论证,并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及区域环境容量特点,对新上项目种类、新上项目规模等,提出参考性意见,力争始终引领地方招商导向。

  • 据说环保部门要介入汽车强制报废流程了

    今天听说的是,环保和交警同时上街,现在汽车已经没有了报废年限的说法,但是如果尾气不达标的话,是可以强制报废的。环保部门手持一个设备,汽车经过就可以直接测出尾气是否达标,如果不达标的话,交警强制报废或者扣车,这个我是第一次听说,不知道真假~

  • 如何破解“环保部门不下海,海洋部门不上岸”的困境?

    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陆源排污压力依然巨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未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面积为14.4万平方公里,呈富营养化状态海域面积约6.5万平方公里。严重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黄海北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盐城、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主要污染要素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海洋环境污染源80%以上都来自陆地,包括河流带入、沿海养殖业和工业污染物排放等,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并监管确保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  陆源污染物排海控制和监管面临“环保部门不下海,海洋部门不上岸”的困境。海洋管理部门只能监管到“入海排污口”和“海洋倾倒区”,对来自上游的河流难以监管。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也只能监管当地河流,对跨界河流束手无策,入海河段监管又与海洋部门界定不清。海洋环境保护法自1999年修订后再没有修订过,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后,受害者如何索赔、海洋生态破坏如何修复等内容缺乏配套规定和法律依据,亟待重新修订。 如何才能破解“环保部门不下海,海洋部门不上岸”的困境?有效保护我国的海洋环境?

  • 环保部门半年移送犯罪案件300起

    到今天为止,距离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足半年,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00起,超过近5年移送案件的总和。自据公安部的不完全统计,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47起,等于过去10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总量。  今天,环保部与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两部宣布将联手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守民称,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有望终结。  群众可打110举报环境污染犯罪  今天,环保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排放、倾倒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以及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立案侦查;对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排除阻挠,坚决依法处理;对因环境执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  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应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摸排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发动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机制。邹守民说,该移送必须移送,防止“以罚代刑”。  对于环保部门移送案件不积极等,意见也有制约机制。根据意见要求,各级环境保护、公安部门要将本部门查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开展联合执法情况等纳入本系统目标考核,组织开展年度表彰奖励工作;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该查不查、该移送不移送,或者干扰案件查处,甚至包庇纵容的,要依法追究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人员的法律责任。  意见要求,两部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微博,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经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线索,要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对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毕敬锋表示,群众可打110举报环境污染犯罪;而环保举报热线“12369”早已开通。  公开通报6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2013年7月1日,广西贺州市贺江发生水污染事件,直接威胁贺江沿线及下游广东省相关地区饮用水安全,该事件造成跨省界污染,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环保部今天公开通报称,此案中,3名公职人员黄强、莫思坚和唐传城等被刑事拘留。同时,肇事企业8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今天,两部还通报了云南昆明“牛奶河”污染案、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慈溪市新浦镇上舍村半掘浦沿2号非法电镀加工企业污染环境案、株洲市佳旺化工贸易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株洲市佳旺化工贸易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等案件移交司法后的处理情况,其中,4起案件已经宣判,另外两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邹守民表示,今年6月17日,两高司法解释实施后,国家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力度明确加大,“可以预测今后进入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的案件将大大增加。”邹守民说,为应对这种形势,环保和公安必须通力配合,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合力。

  • 【转帖】治理工地噪声污染 环保部门实际上没有执法权

    噪音污染谁管?市民大多会想到环保部门。可实际上,环保部门并没有执法权。郑州市环保局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尽早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加大,都市村庄的集中改造,老百姓对生活中的噪音污染意见越来越大。 对此,郑州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吉庆利表示,城市里噪音主要是工业、施工、生活、机动车四种,目前,市民投诉最多的,是施工噪音。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郑州市171号政府令,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由区执法局行使行政处罚权。 吉庆利说,对于施工等噪音,他们只能负责监测,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但没有执法权。郑州环境检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李钧也表示,像社区居民装修噪音污染投诉也非常厉害,但目前的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监管还存在空白,急需完善。

  • 【转帖】沙尘对台影响不明显 台环保部门提前解除警报

    中新网3月3日电 由于此前预告的沙尘对台湾岛影响并不明显,台湾环保部门今天上午已将警报提前解除。  据台湾媒体报道,甘肃、内蒙一带日前发生沙尘,台环保部门分析可能随冷气团南下。由于提前预警,加上媒体大篇幅报道,不少人今天出门都带着口罩,严防沙尘影响。  不过天气多变化,随着大陆高压东移,目前沙尘主要影响区域为日本琉球地区及金门、马祖一带,台湾岛上午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多维持在普通等级。  为此,环保部门上午将警报提前解除,因大陆高压东移、东北季风减弱及这波冷气团威力不如预期等因素下,沙尘今天对台湾本岛影响并不明显,仅东北部及东部部分地区较明显。  台湾环保部门表示,因这波冷气团威力不如预期,预料未来两三天,沙尘对民众的影响将逐渐减弱。

  • 请赐教:大家的化验室跟当地环保部门是如何交流的?

    我所在化验室只是一个自来水公司的化验室,平常只检测自来水,样品量很少,平时是做完检测后直接冲洗就完了,冲洗水和一般污水一样倒入下水道。这么多年一直就那样,可最近环保部门找上门来,要求我们就废弃物处置问题做出说明,我感觉有点蒙,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呀。就想请教下大家平时都是怎么在做呀?

  • 【转帖】四川环保部门:监测水质 防环境灾害

    千百年来,都江堰这一伟大的世界文化遗产哺育了“天府之国”,是大成都区域数千万人民的饮用水源地。5月12日发生的汶川7.8级大地震,不仅重创了都江堰,还威胁到了其下游成都平原数千万人的饮用水及环境安全。如何确保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成了灾后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六抓”有效协调环保应急力量防止由地震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是要做好环境监测监察。面对突发地震危机,环境保护部迅即启动应急机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四川省、市环保部门发出指示,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严密监测灾区水质变化,严防环境次生灾害发生。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带队的21人应急工作组在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即赶赴灾区,协调指导灾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在5月14日召开的工作组现场会上,李干杰明确要求四川省、市环保部门要确实做到“六抓”:一是抓监测,要把受灾严重的阿坝、广元、雅安、眉山、成都、绵阳、德阳等地市的主要水体、大[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等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汇报到省市应急指挥部门,以最权威的方式公之于众;二是抓监察,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的排查;三是抓预测,尤其是地震对重点水源地的可能影响要有评估、有应对方案;四是抓资源,要及时恢复受损地方环保部门的监察、监测能力;五是抓信息,各种环保信息的交流、汇总、发布、报道要畅通无阻;六是抓落实,应急方案、人员、责任都要落实。环境监测有力回击谣言5月14日晨,一股“成都市自来水遭受污染”的谣言向蓉城袭来,引起市民极大恐慌,市民纷纷抢购矿泉水,储存自来水,一度导致成都部分区域停水,商店矿泉水告急。谣言说彭州市和都江堰市化工厂发生爆炸,污染了水源,毒烟正向成都市飘来。成都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立即指示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并加密检测水源地水质,结果显示水质并没有任何异常变化,彭州市、都江堰市也根本没有任何化工厂发生爆炸。成都市环保局立即将此信息通报市应急指挥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了事实。成都市公安局随即抓获3名通过网络散布谣言的肇事者,并予以刑事拘留处分,谣言不攻自破。乘坐冲锋舟深入震中采水样为严密监测成都市水源地紫坪铺水库水质变化状况,5月15日一大早,环境保护部赴地震灾区应急工作组专家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金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业耀,会同四川省、成都市的环境专家一起,赶赴都江堰市紫坪铺水库,乘坐冲锋舟,深入水库各点实地采样,严密监测水质、水情变化。记者跟随工作组首先来到设在都江堰南桥的省、市应急环境水质监测点。据四川省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合意介绍,这里作为重点监测断面,现在每两个小时监测一次,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异常。前往紫坪铺水库的沿途,路过二王庙,曾经的旅游胜地如今满目疮痍。沿途道路一侧到处是巨大的石块,行进艰难。到达紫坪铺水库大坝后,只见这里现场十分混乱,军车、急救车、工程车等各种车辆混杂,甚至还有骡子组成的物资运送队。通过简易施工通道,记者同工作组专家一道搭乘由成都市防汛抢险机动队提供的冲锋舟,前往紫坪铺水库取样。在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工作组先后在不同地点采集了9个水样,最远处到达距此次地震震中汶川县映秀镇10余公里处。截至记者发稿时,监测数据尚未出来,但专家估计没有异常。随后,工作组来到成都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六厂取水口,这里一切正常。

  • 环保部门为数十家企业开罚单

    青海新闻网讯 9月3日,记者了解到,省环保部门夜间突击巡查发现:乐都区汤阿工业集中区、青海博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荣鑫利分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湟源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共和县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对这几家企业给予挂牌督办、责任人约谈、行政处罚。  在2013年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对昊源矿业有限公司、青海杰森集团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同仁分公司、同仁县启鑫昇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煜恒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责令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限期整改。  此外,还依法取缔多巴地区污染严重的废旧塑料加工点7个,责令停产整改堆煤场所12家,限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中小型生产加工企业24家

  • 河南新规: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污染企业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环保行政部门对无证排污、违反许可证要求排污的,可依法查封有关设施、场所。”这被环保人士认为是中国内地污染减排监管手段的有效突破。 “近年来,环境违法行为、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老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雾霾天气加重、重金属污染等新的环境污染问题又集中出现,甚至影响了民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河南省环保厅厅长张庆义近日直言,该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加大。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可谓酝酿已久,2012年,该省人大常委会就把上述条例列入立法计划。随后,河南省法制办、省环保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案。2013年9月26日,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顺利通过。 上述条例规定最为引起社会关注的是,“县级以上环保行政部门对无证排污、违反许可证要求排污的,可依法查封有关设施、场所,扣押有关工具、物品;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时可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的权力,“这个规定国家还没有(出台),这是河南的一个创新。”河南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国敏此间表示。 1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负责,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并加大了对重大污染事件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近年来,中国多地空气持续恶化,水污染日益严重,重金属污染呈现高发态势。“从环保监管方面暴露出监测手段滞后,处罚力度轻,从而导致了违法排污、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乱象。” 河南城建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系副教授陈寒玉就此表示:“环保部门拥有对违法违规排污企业‘查封’权力,有望改变‘执法难’的尴尬局面。” 陈寒玉分析认为,“根据中国目前的相关法规,环保部门只有处罚、责令限期整改的权力。《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虽是地方性法规,但上述新规也体现出中国污染减排监管法规的重大、有效突破。”

  • 【转帖】环保部门下发通知建筑工地考试期间请保持沉默

    考试那几天建筑工地24小时“闭嘴”为让考生有个安静的学习环境,郑州市环保局日前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严格噪声申报审批,并确保“12369”环保热线畅通,方便市民投诉。中、高考期间,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环境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此外,如果发现建筑噪声,你还可以拨打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12319投诉。禁噪要求现在起一直到6月8日,以及6月21~27日期间,凡在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午间(12:00~14:30)和夜间(20:00~次日8:00)时段内禁止施工 而6月7日、6月8日、6月25日、6月26日四天内,会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须24小时停工。为难环保局没有执法权执法局已和市政局合并不过,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郑州市171号政府令,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由区执法局行使行政处罚权。环保部门并没有执法权。郑州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吉庆利表示,对于施工等噪音,他们只能负责监测,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昨天,记者采访得知,因市、区两级市政局和执法局合并,执法局原来承担的部分环保执法权,如施工噪声查处权是否回归环保局,尚无定论。此外,两局合并后,连局的名称都改成了城市管理执法局,只是暂时履行原执法局的有关职能。同时,原执法局几乎所有的执法中队都下派到各办事处,造成原执法局的部分行政职权无法履行。解决禁噪沿用老办法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在新的文件出台之前、新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改之前,各区出现的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的查处权仍由各区执法局(现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使,而这两种噪声的监测仍由各区环保局负责。”这意味着,今年的中、高考期间产生的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仍沿袭老办法,由各区环保局监测,区城管执法局查处。对此,有关人士表示,机构改革时,很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因权责不明,就容易出现管理真空,想管也无法管。相关法规应该尽快完善,以明确责任主体,使事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 每日数十万吨毒水进钱塘江 环保部门称排水合格……

    “在衣服上的残留只是纺织生产过程中使用有害物质中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中被排放了。”在发布20家国际快时尚品牌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调查报告之后,昨日(12月4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北京再次发布了《潮流·污流:纺织名城污染纪实》。  此项调查显示,位于浙江省绍兴县的滨海工业区和杭州市萧山区的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的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中含有具有生殖毒性和致癌性的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这些工业园区内不乏一些国际服装品牌如Zara、Levi's等的供应商。同时,在绍兴滨海工业区内一条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河水中也发现了多种有毒有害物质。  绿色和平表示,由于是集中排污,要确定是工业园区中哪一家独立的工厂是否正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就为工厂肆无忌惮地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危害环境的行为提供了绝佳的掩护。”昨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针对绿色和平报告中提到的两个工业园区的主管环保部门进行了采访。环保部门表示,所排污水经检测,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南宁一纸厂臭气扰民 环保部门称监测数据均达标

    [i]各行各业环保事件爆发高峰期来临了?只怕环保检测、治理应付不暇了。[/i] 近日,有网贴爆料称广西南宁市凤凰纸业有限公司深夜偷排未经过滤的臭气,已成为南宁这座联合国人居奖获奖城市的“毒瘤”。凤凰纸厂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排放气体符合国家标准,引发的只是“短暂间歇性臭气”。[b][i] [/i] 多网帖举报闹市纸厂[/b]  近日,网友在天涯社区等处发布《南宁凤凰纸厂——绿城的毒瘤》一贴,称“南宁市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即凤凰纸厂)深夜偷排未经过滤的臭气,空气中飘着的可不是一般的臭气,趁这里的居民熟睡中排放。”  网友“zjphxx”透露:“我就住在机场板块这边,经常闻到很刺鼻的味道,有点类似于农药,也经常听到小区里有的人说受不了了,打环保局电话,但是都没有解决!”  记者在百度搜索中输入“南宁凤凰纸厂”等关键词,发现在南宁当地的时空网、红豆社区等多个网络论坛均有众多网友对凤凰纸厂排放臭气带来的空气污染发帖投诉,其中一些还附有排放臭气的图片。  记者21日清晨在凤凰纸厂旁也闻到一股臭味,而在几百米远的花样年华住宅小区,多位住户介绍,纸厂会隔一段时间排放一次臭气。 [b] 环保部门称排放达标[/b]  对此,广西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一位负责人表示,所排放气体均在国家排放标准范围内,不存在偷排行为。但他也承认,“在遭遇停电或设备损坏时,会有一些臭气来不及燃烧和脱硫而溢出收集系统,引发短暂间歇性臭气。”  南宁市环保局环境宣教中心主任韦文清介绍,“数据表明凤凰纸厂是达标排放。”  花样年华小区多位居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多次投诉尚未见纸厂和环保部门的“答疑解惑”。[b]  纸厂搬迁尚无时间表[/b]  记者21日在凤凰纸厂附近走访发现,由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当初选址于城市远郊的凤凰纸厂如今已位于闹市之中,周围有很多居民住宅区,因而所排放气体含有的气味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韦文清介绍,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新址,被居民区包围的凤凰纸厂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搬迁时间表。(据新华社电)

  • 温州污水直排事发十日后环保部门采样检测遭质疑

    月初,浙江温州苍南龙港湖前双龙工业园区企业将污水直排入鳌江的现象,引起多方关注,质疑声不断。时隔近半月,水质监测报告终“出炉”。但与此前环保志愿者检测出化学需氧量(COD)超标80多倍不同的是,官方监测显示仅超标10余倍。令民众疑惑的是,官方的监测报告中,水样的监测、送样日期均为13日,距离事发已有10天之久。对此,苍南环保部门一位薛姓工作人员称,延迟采样不会影响数据科学性。污水直排江中 环保排查称多家企业不达标  本月初,有媒体曾报道鳌江南岸的湖前双龙工业园区存在污水直排江中现象。龙港数名环保志愿者花了两天时间找到了这个设在江堤较低位置、落潮时才露出水面的排放口,并采集水样送到当地自来水公司检测,结果显示COD超标80多倍,氨氮超标10多倍。  苍南县环保局龙港分局局长肖建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园区内大部分为编织、印刷企业,其中7家企业系污染的可能来源,一家印染、两家电镀、三家化工,还有一家酿造。而这7家之中有6家是温州市重点污染监管企业。  据了解,上述7家污染企业中,有5家还安装了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本该一切尽在环保局掌控之中,为何最后发现排放口的却是环保志愿者?  肖建峰解释,“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对部分监测数据还不准确,只能监测COD和水的流量,其他污染因子还是测不出来。而工业园区内企业因经营问题更改形式或是出租厂房给其他企业,造成“厂中厂”现象,也增加了排查的难度。  他也称,目前园区没有专门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排放管道,没能实现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分流,直接导致了企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排放到江内。另外,他还透露,园区内无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非常混乱。  肖建峰是在本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当时,他表示环保部门对工业园区内的用井盖、企业进行采样,送去检测。等监测报告出来之后,再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排查。如若存在问题将及时给予公布,并予以查处,绝不手软。  直到10日,记者才从苍南县环保局龙港分局提供的《湖前双龙工业园区调查报告》中看到9月4日-5日深入工业园区调查的结果。  经排查,鳌江边上共有5个排放口(其中1个排放口原为养猪场排放口,现已废弃),园区内企业排污管、生活污水排污管及雨水管均接入市政管网,造成生活污水和企业污水合流。  此外,调查还发现,一家造粒洗涤点,废水排放量很大,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并排入鳌江;一家烫金材料企业无配套的废气防治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清洗原料桶产生的废水排入下水道;一家色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炭黑泄漏,随雨水冲入下水道,以及一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和一家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流量计损坏。  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共采集了29个水样送往县监测站进行监测。但时隔多日,监测报告却迟迟未公布。  推迟采样十日 环保称数据科学  17日,姗姗来迟的监测报告终于“出炉”了。从监测报告上看到,送样时期为9月13日,距离4日-5日的排查已过去近10天。  肖建峰说,从数据上看,采样点中,工业园区排放出的污水确实存在超标现象,其中COD超标十多倍,氨氮超标五六倍。  环保部门是否有意推迟送样监测的时间?所测数据又是否科学反映当时的污染状况?  苍南县环保局龙港分局一薛姓工作人员解释,排查当天采取的样品送到监测站后,因工作疏忽,忘记测COD,13号又重新取样。“第一次测的是重金属,都没有问题。”  这位工作人员强调,隔了10天再去取样,并不影响科学性,与被曝光前后情况不会有偏差。  不过,据一位在环境监察大队工作的负责人表示,事件发生后过十天再去取样,所得数据很难代表当时的情况。  肖建峰表示,该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与水利部门合作,封堵鳌江边上多余的排污口。同时,还建议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将园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完善园区管道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人大代表:执法者要用心、用情做  温州市人大代表项小颖向记者回忆起当天到污染现场的情况,10点左右,一下车就闻到刺鼻的气味,走到江边,看到整个污秽不堪。“最重要的是,老百姓就住在这些厂旁边,据说连续多年排放,如果真的是长期排放,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都想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但每个县镇都有经济指标,有些企业明知有污染却还要引进。”项小颖表示,环保部门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执法要公正,运用法律武器,及时跟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工作。  项小颖表示,既然上述企业受到在线监控,生产状况就在眼皮底下,那现在要加强监督,执法者要用心、用情去做。政府部门要利用有限的力量,尽可能把这些对老百姓的危害降到最低。

  • 【讨论】昨日,黑水入侵湟水河 环保部门正在调查原因

    青海新闻网讯 “早晨10点左右路过五一桥,发现湟水河突然变黑了,往日的黄水变成黑水。”  昨日,王先生拨通96369热线反映:湟水河十三中路段河水像墨汁一样黑,一股股恶臭弥漫在空气中。中午11点30分,记者赶到南、北川河交汇处的报社桥,发现由南汇入湟水河的南川河颜色呈土黄色,而从北面流过来的河水呈黑色,两条河流交汇处,可以看到有一条明显的黑黄分界线。居住在附近的张爷爷,经常在五一桥西早市买菜,昨天回家的时候突然发现湟水河变黑了,而且还有一股刺鼻的臭味。“前几天还好好的,怎么说变就变了。”  “早上9点多的时候,靠近南岸的水是黄色的,而靠近北岸的水是黑的。等到中午,就全变黑了。下午4点左右,黑水又不见了。”清洁员马女士称。就此现象,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保110相关负责人称,河水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生活污水或工业污水污染所致。另外,河道淤泥清理工作也有可能造成短期内出现黑水现象。目前,环保部门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勘查排除,具体原因要等到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才知道。[color=#013add][size=4][b]大家认为这黑水会是什么?是工业废水或者生活废水,还是河道淤泥清理产生的?[/b][/size][/color]

  • 今年无车日上海不设禁行区 环保部门将对环境进行监测对比

    9月22日是世界无车日,国内各地相继出台优惠政策,以鼓励国民绿色出行。苏州将派发一万张轨交通免费乘车券,成都将在天府广场周边划定无车区域。据记者获悉,今年上海“无车日”不专门设置“禁行区”。此外,上海将发行交通纪念卡和地铁纪念票,环保部门当天还将对全市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对比,以了解无车日当天的实际效果。交通部门也将组织专项调查。  今年上海无车日的口号为“享公交,享健康;爱步行,爱上海!”。市文明办向市民提出倡议,让爱车休息一天,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号召上海市民尽可能减少机动车的使用次数,以实际行动支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实施。据悉,无车日上海主会场将设在普陀,分会场将设在浦东、闵行、宝山、嘉定等区县。  据《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显示,截至2012年,上海注册小客车保有量达177.8万辆,全市公共交通日均客运量达1701万乘次,道路设施承担的机动车交通量增长1.5倍。市建交委表示,中心城区内使用的小客车要控制在250万辆内。  作为绿色出行的传统方式,上海自行车的使用频率日渐式微。自行车专用道少、非机动车占道情况严重等现状,严重阻碍了市民们自行车出行的热情。据了解,上海将构建系统、连续的自行车道网络,并在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干扰较大的道路设置隔离设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日前指出,近年来我国城市自行车出行比例持续下降,北京由2000年的38.5%下降到不到15%,深圳市从1995年的30%下降到现在的6%,增加自行车使用对于节能环保、促进健康都有很大作用。

  • 看了《雾霾的真相》:一个环保部门公务员的万字稽首自白,您有什么感受?

    看了《雾霾的真相》:一个环保部门公务员的万字稽首自白,您有什么感受?

    看了《雾霾的真相》:一个环保部门公务员的万字稽首自白,您有什么感受?作者说,如果柴静纪录片《穹顶之下》揭露了10%,他这篇文章揭露的就是剩下的90%。作者分析雾霾肆虐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我们常常听说的那些因素,而是因为环境监管体制存在各式各样的漏洞,企业节省成本,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停止运行(尤其是夜间的偷排、直排!!!),导致大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与理论排放量比较,成十倍几十倍的增加,大大超过了环境的自我净化和扩散能力。内行人不站出来说实话,外行人永远是雾里看花。为了治理雾霾或者环境监测管理,为了我们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作为分析实验人员的我们,可以做些什么事情,您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原文链接: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222/184528.shtml加入环境监测之家、液相色谱之家、气相色谱之家、质谱之家微信学习交流群请扫码,或者加微信:instrument-bbs。申请时请注明需要加入群,谢谢。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12/201612131003_01_3143230_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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