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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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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安全相关的论坛

  •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前言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表述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和手段,已在美国、欧共体等国应用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标准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基本的内容之一,主要是对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运输、储存、排放、容器清洗等作业场所的化学危害进行分级,提出防护和应急处理信息,以标签的形式标示出来,警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时进行正确预防和防护,在紧急事态时,明了现场情况,正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以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燕山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宏图 张海峰 郭飞鸿 张启波 李雪华 彭湘潍 李运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从毒性、燃烧危险性、反应活性危害三个方面表示化学品的危害,并对化学品的危害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了定性分级,规定了化学品危害的表示方法以及安全标签内容和组成结构。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和使用场所。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6483-199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 【转帖】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第四条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 生产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到化工行政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对其进行标识。第八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安全标签),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第十条 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若涉及商业秘密,经化学品登记部门批准后,可不填写有关内容,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第三章 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第四章 经营、运输和贮存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经营的化学品应有标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口危险化学品时,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中文安全标签。出口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外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对于我国禁用,而外方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将禁用的事项及原因向外方说明。第二十二条 运输单位必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 件》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权要求托运方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第五章职工的义务和权利第二十四条 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第二十六条 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二十七条 职工有权获得:(一)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二)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三)安全技术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到指定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 生产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没有“安全标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 经营单位经营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 对隐瞒危险化学品特性,而未执行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就地扣押封存产品,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没有急救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 化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刘海成 李奉翠(平顶山工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00)摘 要 针对 国内连续发生的危 险化 学品事故 ,分析 了化学实验 室(或分析室、化验室)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 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措施。关键词 化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

  • 【转帖】强化化学实验室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强化化学实验室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章海荣, 刘新妍 (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上海200433) 化学试剂是化学试验室使用和需要一定量储备 的物品。在某些化学工作面宽量大的单位,需要有 专人负责的化学试剂库。化学试剂品种繁多,其中 大部分具有毒性、易腐蚀、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安 全保管、安全使用是每个化学工作者的职责。近年 随着恐怖份子的恐怖袭击、纵火、毁容、制毒等社会 事件的上升,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和保管越发显得 重要而迫切。这也是国际上的一种趋势。

  •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前 言 本标准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化学品安全标签已在欧美等工业国实行多年,目前已国际化。我国1994年批准了170号公约,同时颁布了本标准的第一版。根据3年多实际应用情况,现对前版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将原标准名称“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改为“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取消原标准有关标志的规定,将危险标志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所规定的标志相一致;取消防护措施图形符号、泄漏处置两大项;将储运和急救两项合并为安全措施一项,并在安全措施中增加安全处置信息;增加了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生产批号两项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5258-1994。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张海峰、彭湘潍、李雪华、李运才、张启波。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 LD50≤40mg/kg;吸入1h LC50≤0.5mg/L的化学品。 3.2 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 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 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 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 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 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转帖】强化化学实验室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size=4]化化学实验室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章海荣, 刘新妍 (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上海200433) 化学试剂是化学试验室使用和需要一定量储备 的物品。在某些化学工作面宽量大的单位,需要有 专人负责的化学试剂库。化学试剂品种繁多,其中 大部分具有毒性、易腐蚀、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安 全保管、安全使用是每个化学工作者的职责。近年 随着恐怖份子的恐怖袭击、纵火、毁容、制毒等社会 事件的上升,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和保管越发显得 重要而迫切。这也是国际上的一种趋势。[/size]

  • 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

    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 为安全起见,在使用化学试剂之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否有腐蚀性,是否有毒,是否有放射性,是否有强氧化性等等,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实验人员及实验设备的危害。下面将从化学试剂的安全性能分类,对各类化学试剂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分别加以介绍。1. 易燃易爆化学试剂  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闪点越低,越易燃烧。常见闪点在-4℃以下的有石油开过、氯乙烷、凝乙烷、乙醚、汽油、二碳化碳、丙亚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   使用易烯化学试剂时绝对不能使用明火力。热也不能直接用加热器加热,一般不用水浴加热,这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放在冰箱中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曾经发生过将乙醚存放在普通冰箱而引起火灾,烧毁整个实验室的事故,在大量使用这类化学试剂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风,所用电器一定要采用防爆电器,现场绝对不能有明火。   易燃试剂在激烈燃烧时也可引发爆炸,一些固体化学试剂如:硝化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叠化合物,霍酸盐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热或明火,它们极易燃烧或分解,发生爆炸,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绝不能直接加热,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也要注意周围不要有明火。  还有一类固体化学试剂,遇水即可发生激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也可产生爆炸。这类化学试剂有金属钾、钠、锂、钙、氢化铝、电石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避免它们与水直接接触。  还有些固体化学试剂与接触即能发生强烈氧化作用。如黄磷;还有些与氧化剂接触或在空气中受热、受冲击或磨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蓉、摔脑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温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与强氧化剂接触。  在使用易燃化学试剂的实验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最好戴上防护眼镜。2. 有毒化学试剂  一般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都有毒害,在使用时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公演试剂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更换工作服,对于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学试剂,生物试验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称为剧毒化学试剂,如:氰化钾、氰化纳及其他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盐,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对一些常用的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了解这些化学试剂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方法,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量。3. 腐蚀性化学试剂  任何化学试剂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时都要及时清洗,特别是对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极强腐蚀性的化学试剂(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如:各种酸和碱、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天水肼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在使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触到这些腐蚀性化学试剂的急救处理方法。如酸溅到皮肤上要用稀碱液清洗等等。4.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都是过氧化物或是含有强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盐。如:过氧化酸、硝酸安、硝酸钾、高氯酸及其盐、重络酸及其盐、高锰酸及其盐、过氧化苯甲酸、过醴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强氧化性化学试剂在适当条件下可放出氧发生爆炸,并且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些是水也可能发生爆炸,在使用这类强氧化性化学试剂时,环境温度不要高于30℃,通风要良好,并不要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共同使用(加热)。5. 放射性化学试剂  使用这类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质使用方法,采取保护措施。

  • 谈谈实验室化学试剂安全

    [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化学试剂作为化学实验必不可少的实验材料,被大量应用在化学实验中。由于化学实验试剂特性不同,在实验使用时,应严格遵循实验要求,否则何能产生安全危险。[/align][align=left]实验室针对化学试剂的安全,要做哪些方面的管控呢?[/align][align=left]1. 制度的建立[/align][align=left] 制度是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实验室要做好化学试剂的安全管控,就必须先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制度框架下,来约束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安全开展。[/align][align=left]2. 存储管理[/align][align=left] 化学实验室或多或少都会存储一定量的实验化学试剂,在存储时需从这么几个方面来加以管控。一是,存储环境要满足要求。一些化学试剂对存储的环境温度、湿度等有严格要求,达不到要求,化学试剂容易变质分解,带来危险。因此,在存储化学试剂时要严格控制存储环境条件;二是,要注意通风,保持存储场所安全,特别是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化学试剂更应注意通风;三是,应定期组织检查。[/align][align=left]3. 使用管理[/align][align=left]使用管理是化学试剂管理的重要部分,使用时应从领用登记、移交、使用、记录等程序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要求。特别是对危害较大的化学试剂的使用,更应该严格执行规定,不可随意使用。对毒害化学试剂的使用管理,应全程进行监督。使用后要严格核查各环节痕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排查,消除隐患。[/align][align=left]作业人员在进行化学试剂的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好个体防护措施,确保个人安全,严禁违章操作。[/align][align=left][/align]

  •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与管理

    2015年12月18日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二楼一实验室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发现一博士后实验人员死亡。据现场人员消息,着火层疑为有机实验室,起火现场或在进行有机催化的试验。该楼内存有化学品。今年八月份,天津事件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关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和管理,我们到底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呢?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类别?哪些操作容易引起危险?我们又该怎样防护呢?请戳我:http://www.woyaoce.cn/zt/syshxp欢迎大家积极留言,分享实验室,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与管理!安全,重于一切!!!

  • 天然的就是安全的?化学合成的就是有毒的吗?

    化妆品原料的来源和安全性在目前崇尚天然的潮流中,普通民众有一种观点:天然的就是安全的,化学合成的就是有毒的、不安全的。这一观点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都普遍存在。这一观点显然错误,天然的许多东西是有毒的,如:蓖麻、夹竹桃、野生蘑菇、断肠草等等。《化妆品卫生规范》也严禁将70多种植物提取物用于化妆品。我们来看看获取化妆品原料的路线有哪些?1 大部分化妆品原料是化学合成的,如:合成油脂、硅油、表面活性剂、大部分功能性添加剂、防腐剂、化学防晒剂、色素等。为保证安全性《化妆品卫生规范》对所有原料有严格的规定,防腐剂、杀菌剂、化学防晒剂、色素都是限定用量,部分还是禁用的; 功效性添加剂中一部分也是限量的。2 很多添加剂原来最先发现于大自然或人体,提取出来结构分析清楚后进行人工合成,质量更有保证、成本也大幅度降低,如:大部分维生素、尿囊素、水杨酸、α-硫辛酸等。具有良好祛斑美白作用的苯乙基间苯二酚也是最早发现于杨树,现在都是采用化学合成工艺。3 许多添加剂结构复杂而且特殊,合成的成本很高或很难合成得到高纯度,目前还是天然提取,如:积雪草甙、光甘草定、葛根素、四氢姜黄素、根皮素、胡萝卜素、茶多酚、γ-亚麻酸、薄荷等。4 发酵也是另外一条重要途径,但这类原料种类相对而言不多。酒精就是典型的发酵产品(当然也可以合成),添加剂中的L-乳酸、曲酸、α-熊果苷(而β-熊果苷以合成制取)等都通过发酵制取。5 有些原料合成和提取两条途径都可,如:白藜芦醇、咖啡因、α-红没药醇等,提取或合成都可以得到,具体选取那条途径,需要看成本对比。6 复合型路线,用于美白祛斑的曲酸二棕榈酸酯、维生素C、甘草酸二钾、薄荷乳酸酯等,先发酵或提取,后面合成或修饰(也是一合成过程)。从得到化妆品原料的路线可清楚看到:天然和化学合成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相互启发。来源于天然提取还是化学合成也不是安全性和质量的评价标准。即使是来源于天然的原料,生产过程必须经过化工处理:提取、浓缩、除去杂质、脱色、干燥等,还是一个化工过程。总之,化妆品原料有多种,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来源和过程不是关键,严格的产品检验(尤其是含量、有害杂质等指标)才是化妆品安全性和温和性的关键。小编想说化学其实是一门是很实用的学科,化学在保证人类的生存并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利用化学生产化肥和农药,以增加粮食产量;利用化学合成药物,以抑制细菌和病毒,保障人体健康;利用化学开发新能源、新材料,以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利用化学综合应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以使人类生活得更加美好。现在社会上的一个普遍误解就是觉得化学一定是不好的,有毒害的,这是对化学的不公平对待,我们不能因为一小部分人对化学的错误使用而抹杀了化学对人类社会的贡献,这也是我们“生活中的化学”所想要传达的宗旨,我们要科普化学知识,传递化学正能量,让更多的人能正确的认识化学这一门学科。希望大家能加入我们一起去做这件有意义的事,告诉身边的人化学并不恐怖,相反,它对于我们的生活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 【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目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三章 使用安全 第四章 经营安全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

    1.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2.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不得同存一库。3.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 【原创】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9302]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url]

  • 安全的化学实验室该什么样?

    安全的化学实验室该什么样?

    近年陆续发生的实验室爆炸等悲剧,让我们反思怎样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怎样建设和管理实验室?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5122116021729_01_2984502_3.jpg2015年12月18日上午,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一实验室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实验人员死亡! 实验室既是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国内高校在化学实验室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何实现化学实验室的有效管理,资源的合理利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科研创新平台的共享已经成为实验室能否有效培养人才,加强学科建设和对外服务的关键问题。英国的实验室体制完善,管理到位,设计合理,有很多地方可以为我们所借鉴。 布里斯托大学(University of Bristol, UOB)化学系是英国著名的“红砖大学”之一,其化学系是英国规模最大的化学系之一,专业学术排名是全英第四。英国著名的“chemlab”化学实验技能仿真实验室就设在UOB化学系,化学系拥有英国皇家化学学会的院士十余名之多,很多教授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我访学期间是在Stephene Mann教授的课题组,通过实地感受英国化学实验室管理的严谨和规范,深刻体会到英国人的高度协作和职业意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5122116025964_01_2984502_3.jpg1.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模式 国内的实验室长期忽视实验室安全问题,很多实验室在建设之初就没有认真地考虑化学实验室的特殊要求。没有配备基本的安全设施,也缺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英国化学实验室安全设施齐全,实验楼的设计也充分考虑了发生事故后逃生的安全通道。进实验室的第一次培训就是告知实验室的安全措施,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发生意外的逃生通道等信息。系里每个月都要演练一次警报逃生,规定在听到警报声后实验室所有的教师和学生都必须第一时间无条件地停止试验,离开实验楼,沿安全通道疏散到室外安全地带,直到警报解除。 尽管国内也反复强调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但多流于形式,难以长久坚持,缺少确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来保证安全教育深入人心。Bristol大学化学系非常重视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每个实验室都配备喷淋器、洗眼器和急救包。规定每个人在实验室必须佩戴防护眼镜、手套和工作服。每学期都会安排系主任作安全知识培训的报告,不仅要求所有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课程,而且要求刚进实验室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等科研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对于因故缺席的人员通知参加下一轮的循环培训。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5122116033931_01_2984502_3.jpg 相对于基础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的管理更加复杂,虽然一个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相对固定,但是所做的实验还是千差万别,预防意外是英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大前题,目的是要使每一位工作涉及有害物品和危险工序的学生及工作人员,对这些危害有一定认识,更懂得按操作安全细节及校方安全管理之要求,保护自己,以免发生意外。为配合此目标,学校制定了一套有效的安全措施。英国Bristol大学化学系采用每个学生填写风险评估报告(General Risk Assessment Record)的方法来保证其在做实验前了解实验的目的和意义,掌握所用试剂的毒性和安全防护措施,熟练操作大型的测试设备等。在评估报告中要明确实验的主要内容、所使用试剂的特性和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安全培训。通过查阅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来了解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做到心中有数。实验相关人员签字后提交教授签名确认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如果使用特别危险的试剂的话,还需要专人进行特别的风险评估,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2. 实验室试剂和耗材的管理模式 英国大学并无专门的实验室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但是实验室的管理井然有序。英国高校根据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对全校所有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以免线路老化,年久失修而造成安全隐患。大型的设备成立独立的管理机构,如电镜室,X射线衍射室,核磁室等。而一般的设备则由各个课题组负责管理和维护。 以笔者访学的Mann教授的课题组为例,该课题组在实验室的管理方面实行分配协作的体制, 这个方法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效率。由于一个实验室要使用多种不同的仪器和设备,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掌握这些方法。为此课题组把实验室的一些具体工作分配给每位教师和研究生来负责管理。例如购买日用耗材,试剂的订购和管理,测试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任务,让大家有责任感和主人翁的自豪感,大家的科研环境要大家来维护管理,对实验室的操作不规范的事情及时进行监督和处理。一般指定的负责领域与负责人日常的实验相关,这样负责人很快成为实验或者仪器的专家,他不仅可以教其他的实验室成员使用设备,还可以帮助解决实验中遇到的问题。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5122116041523_01_2984502_3.jpg 国内的课题组在试剂耗材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误区。首先,试剂的管理信息不透明,经常重复性的购买试剂,使用效率不高;其次,试剂的存放不当,发生试剂的污染,分解等造成浪费,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最后,很多学生和教师对试剂的毒性和使用方法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科研的正常开展。 英国大学里试剂耗材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了科学合理、方便使用的原则。Bristol大学采取耗材集中领用制度。化学系有一个材料库(store)来专门负责常规通用试剂和耗材的采购和领用。采购耗材的费用来自于课题组的项目经费,教授们按照获得经费的多少拿出一部分来集中采购耗材, 供整个学院来使用。当需要领用物品时,可以登录网站查找物品清单,选择需要的实验耗材填写耗材领用清单,注明所属的实验室和领用物品的规格型号和物品编号,然后去材料库领用即可。如果属于某一个课题组常用的特殊耗材,也可以通知材料库集中采购,然后课题组派人集中领取,放置在课题组实验室供人自由使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5122116045224_01_2984502_3.jpg 规模较大的课题组里会指定专人负责对试剂作登记、注销和分类摆放,及时更新电子版的试剂清单。当开始订购新试剂,要及时将试剂信息发给试剂负责人,以便其随时更新化学品清单。如果试剂需要改放在另外的位置,要通知试剂负责人变更试剂信息。一旦用完一瓶试剂,在试剂登记本上记下相应信息(随后再电子版上作更新),并把空瓶处理掉。试剂的存放位置需要参考具体试剂的保存条件,需要低温保存的试剂分别放置在分离的冷藏或冷冻冰箱中保存;易潮解的试剂专门放置在在玻璃的干燥柜中存放;有毒、易挥发的有机试剂放在通风橱下面的柜子中存放。对于实验室不再需要的试剂,在学校范围内免费转让,不但能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而且也减少了回收处理旧试剂的成本。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5122116051756_01_2984502_3.jpg 国内高校在处理实验废物和废液方面大部分没有设置单独的排污系统,也缺乏统一的处理措施,大部分废液随意倾倒入排水系统,不仅腐蚀排水管道,而且污染了生活用水。在英国大学对实验的废液、耗材的处理有着严格的垃圾分类和专人处理的方法,实验室一般将普通垃圾、玻璃以及有尖锐利器(注射器针头)的废物区分开来,使用颜色鲜明的垃圾桶来进行标示,以避免对清洁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

  • 【资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标记代号及安全标签!

    [size=3][font=宋体] [/font][/size]1.包装标志及安全标签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可参见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根据其危险特性,选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志(GB190及GB191)。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付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它的危险性类别。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安全标签的制作必须要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99)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单位在出厂前完成。凡是没有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品不准出厂、储存或运输。

  • 【资料】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

    为安全起见,在使用化学试剂之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否有腐蚀性,是否有毒,是否有放射性,是否有强氧化性等等,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实验人员及实验设备的危害。下面将从化学试剂的安全性能分类,对各类化学试剂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分别加以介绍。1. 易燃易爆化学试剂  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闪点越低,越易燃烧。常见闪点在-4℃以下的有石油开过、氯乙烷、凝乙烷、乙醚、汽油、二碳化碳、丙亚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   使用易烯化学试剂时绝对不能使用明火力。热也不能直接用加热器加热,一般不用水浴加热,这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放在冰箱中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曾经发生过将乙醚存放在普通冰箱而引起火灾,烧毁整个实验室的事故,在大量使用这类化学试剂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风,所用电器一定要采用防爆电器,现场绝对不能有明火。   易燃试剂在激烈燃烧时也可引发爆炸,一些固体化学试剂如:硝化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叠化合物,霍酸盐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热或明火,它们极易燃烧或分解,发生爆炸,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绝不能直接加热,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也要注意周围不要有明火。  还有一类固体化学试剂,遇水即可发生激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也可产生爆炸。这类化学试剂有金属钾、钠、锂、钙、氢化铝、电石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避免它们与水直接接触。  还有些固体化学试剂与接触即能发生强烈氧化作用。如黄磷;还有些与氧化剂接触或在空气中受热、受冲击或磨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蓉、摔脑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温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与强氧化剂接触。  在使用易燃化学试剂的实验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最好戴上防护眼镜。2. 有毒化学试剂  一般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都有毒害,在使用时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公演试剂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更换工作服,对于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学试剂,生物试验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称为剧毒化学试剂,如:氰化钾、氰化纳及其他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盐,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对一些常用的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了解这些化学试剂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方法,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量。3. 腐蚀性化学试剂  任何化学试剂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时都要及时清洗,特别是对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极强腐蚀性的化学试剂(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如:各种酸和碱、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天水肼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在使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触到这些腐蚀性化学试剂的急救处理方法。如酸溅到皮肤上要用稀碱液清洗等等。4.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都是过氧化物或是含有强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盐。如:过氧化酸、硝酸安、硝酸钾、高氯酸及其盐、重络酸及其盐、高锰酸及其盐、过氧化苯甲酸、过醴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强氧化性化学试剂在适当条件下可放出氧发生爆炸,并且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些是水也可能发生爆炸,在使用这类强氧化性化学试剂时,环境温度不要高于30℃,通风要良好,并不要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共同使用(加热)。5. 放射性化学试剂  使用这类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质使用方法,采取保护措施。

  • 【分享】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包含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职业防护法规,绝对值得![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9540]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url]

  • 化学清洗工程中的安全及防护知识!

    锅炉化学清洗工程是在锅炉系统中进行一系列工业规模的化学操作过程,因此要特别注意安全及防护工作。搞好安全的关键是对全体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所有要使用的化学药品的性质,熟悉工艺条件和系统设计线路,了解环保的各项有关规定,以及在发生任何大小事故的时候知道如何采取急救措施。除此之外,在系统设计和制订方案时,都必须考虑安全及防护的问题,预先作好相应的工作,以免任何事故的发生。下面就化学清洗工程中的安全及防护知识作一些介绍。 第一节化学清洗中使用的几种药品的毒性 (1)盐酸: 氯化氢的水溶液就是盐酸。氯化氢Hcl是无色气体,具有剧烈的臭味,沸点为-85℃,熔点为-110℃,密度为1.3,比空气略重。氯化氢在空气中形成白色的氢氯酸烟雾,极易溶于水。工业盐酸中氯化氢的含量一般不低于27%,通常为31%,室温下就有氯化氢气体逸出。工业盐酸以合成酸质量最好。其他工业中回收的盐酸,价格虽然便宜,但一般含有较多杂质,如铁、铅、砷等金属离子。使用这种酸时,需严格进行成分分析,只有当所有有害杂质的含量均不超过国家标准(或排放标准)时才允许使用。 盐酸引起危害的原因主要是氯化氢与空气中的水蒸气作用产生盐酸烟雾所致。它对上呼吸道有剧烈的刺激作用,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当浓盐酸被稀释到较低浓度时,基本无明显危害,刺激性和腐蚀性都很小,对人体是安全的。操作浓盐酸时应戴口罩和橡皮手套,避免和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当浓盐酸接触皮肤时,用水冲洗1~2分钟后,再用2~3%重碳酸钠(NaHCO3)溶液清洗。万一溅入眼睛,必须立刻用大量水(最好是蒸馏水)冲洗,然后用0.5%重碳酸钠溶液清洗,严重者要及时送医院诊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你知道多少?

    和大家分享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在瑞欧的网站上看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保护环境等目标而制定。 从1987年第一版出台到现在,《条例》又分别于2002年和2011年各被修订了一次,内容不断完善,款项也在逐步增加。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历史演变以及危险化学品与环境保护相互关系发展的过程,你了解多少?如果你感兴趣,就请继续往下看。纵观《条例》的演变过程,它的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目标:增加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管理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这五项活动内容本身没有变过,但在不同版本中活动的相对次序有所改变 危险化学品定义:每次修订,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范围均有变化,体现了危险化学品的复杂性,认识到属于危险化学品也不容易;最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成为一个高级别政府部门确认的管理目录;但危险化学品比起危险货物(物品)来说,范围缩小了 起草业务部门:从1987年由国家经济委员会起草到2002年由国家经贸委和安监局起草再到2011年由安监局起草表明了《条例》涉及的权力在转移 参加部门的职责:多部门共同管理的格局并没有改变,但部门职责发生了变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成为了危险化学品的综合和牵头管理部门,此外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被加强 章条分布情况:化学品五项活动中“使用”单独成章,这是一项巨大的改变,可能涉及到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民用产品的监督管理 华测瑞欧的专家研究了《条例》并列出了5张表格,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三个版本的主要内容和概况、二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情况、三个版本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对比、不同版本中部门职责对比等内容进行系统概括,可以让读者全面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历史演变和危险化学品与环境保护相互关系的发展过程。《条例》历史演变及发展变化对比分析表格,点击下载。

  • 【转帖】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概述

    为安全起见,在使用化学试剂之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否有腐蚀性,是否有毒,是否有放射性,是否有强氧化性等等,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实验人员及实验设备的危害。下面将从化学试剂的安全性能分类,对各类化学试剂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分别加以介绍。1. 易燃易爆化学试剂  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闪点越低,越易燃烧。常见闪点在-4℃以下的有石油开过、氯乙烷、凝乙烷、乙醚、汽油、二碳化碳、丙亚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   使用易烯化学试剂时绝对不能使用明火力。热也不能直接用加热器加热,一般不用水浴加热,这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放在冰箱中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曾经发生过将乙醚存放在普通冰箱而引起火灾,烧毁整个实验室的事故,在大量使用这类化学试剂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风,所用电器一定要采用防爆电器,现场绝对不能有明火。   易燃试剂在激烈燃烧时也可引发爆炸,一些固体化学试剂如:硝化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叠化合物,霍酸盐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热或明火,它们极易燃烧或分解,发生爆炸,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绝不能直接加热,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也要注意周围不要有明火。  还有一类固体化学试剂,遇水即可发生激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也可产生爆炸。这类化学试剂有金属钾、钠、锂、钙、氢化铝、电石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避免它们与水直接接触。  还有些固体化学试剂与接触即能发生强烈氧化作用。如黄磷;还有些与氧化剂接触或在空气中受热、受冲击或磨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蓉、摔脑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温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与强氧化剂接触。  在使用易燃化学试剂的实验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最好戴上防护眼镜。

  • 【分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

  • 生物实验中化学试剂的安全知识!

    生物实验中发生的一些化学反应十分激烈,因此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潜伏着发生各种意外的因素,实验人员在思想上要重视,需具备必要的实验中化学试剂安全知识化学药品大致分为二类,一类是具有刺激性腐蚀性药物,一类是有毒化学药品。

  • 【转帖】日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识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在日常生活中对各种日用化学品的需求量也日渐增多,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2002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中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均提出了严格要求。 日常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管道煤气或液化石油气,洗发香波、摩丝、装修用的油漆、胶粘剂,药品,漂白水等。 在购买、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运输该些物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危险化学品应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购买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说明书中应对危险化学品的标识、主要组成与性状、健康危害、急救措施、燃爆特性与消防、灭火方法、泄漏应急行动、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储运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理化性质、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资料、环境资料、废弃、运输信息和法规信息等16项内容予以了详细说明。 若该商品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向有关部门咨询,如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三无”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多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在阴凉、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人们可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另外,各种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储混存,储存场所应远离火种和未成年人无法接触的地方。 如:各种药品、漂白水、油漆等应储存于儿童无法触摸的场所。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详读该危险化学品的说明书,注意其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应急措施。 如:管道煤气或液化石油气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关牢阀门,注意使用场所通风。 家庭装修中使用到的油漆、胶粘剂中因含有甲苯、二甲苯和甲醛等溶剂,它们不但属于易燃液体,同时还含有毒性。在装修场所应禁止吸烟和点火,装修后应注意室内通风。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业单位和部门予以处置,人们应根据该类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交由回收单位,严禁各类废弃危险化学品混放或私自处理。 如:不得私自放空或者倾倒残液,应由供气厂家处理带有残液的气瓶和报废气瓶。不得将废弃的摩丝包装瓶、油漆罐、电池等投入火中燃烧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严禁私自携带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交由专业的运输部门。该运输部门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如:火车、汽车和飞机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 在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有关应急部门求救,如火警、医院和危险化学品应急中心。同时需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所标识的应急救援方法进行处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只有做好了日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才能保证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 【原创】化学试剂的使用安全

    为安全起见,在使用化学试剂之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否有腐蚀性,是否有毒,是否有放射性,是否有强氧化性等等,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对实验人员及实验设备的危害。下面将从化学试剂的安全性能分类,对各类化学试剂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分别加以介绍。1. 易燃易爆化学试剂  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闪点越低,越易燃烧。常见闪点在-4℃以下的有石油开过、氯乙烷、凝乙烷、乙醚、汽油、二碳化碳、丙亚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   使用易烯化学试剂时绝对不能使用明火力。热也不能直接用加热器加热,一般不用水浴加热,这类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放在冰箱中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曾经发生过将乙醚存放在普通冰箱而引起火灾,烧毁整个实验室的事故,在大量使用这类化学试剂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风,所用电器一定要采用防爆电器,现场绝对不能有明火。   易燃试剂在激烈燃烧时也可引发爆炸,一些固体化学试剂如:硝化纤维、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叠氮或重叠化合物,霍酸盐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热或明火,它们极易燃烧或分解,发生爆炸,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绝不能直接加热,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也要注意周围不要有明火。  还有一类固体化学试剂,遇水即可发生激烈反应,并放出大量热,也可产生爆炸。这类化学试剂有金属钾、钠、锂、钙、氢化铝、电石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避免它们与水直接接触。还有些固体化学试剂与接触即能发生强烈氧化作用。如黄磷;还有些与氧化剂接触或在空气中受热、受冲击或磨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镁粉、锌粉、铝粉、蓉、摔脑等等,在使用这些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温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与强氧化剂接触。  在使用易燃化学试剂的实验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最好戴上防护眼镜。 2. 有毒化学试剂  一般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都有毒害,在使用时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公演试剂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更换工作服,对于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学试剂,生物试验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称为剧毒化学试剂,如:氰化钾、氰化纳及其他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盐,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对一些常用的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了解这些化学试剂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方法,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量。3. 腐蚀性化学试剂  任何化学试剂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时都要及时清洗,特别是对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极强腐蚀性的化学试剂(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如:各种酸和碱、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天水肼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在使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触到这些腐蚀性化学试剂的急救处理方法。如酸溅到皮肤上要用稀碱液清洗等等。4.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  强氧化性化学试剂都是过氧化物或是含有强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盐。如:过氧化酸、硝酸安、硝酸钾、高氯酸及其盐、重络酸及其盐、高锰酸及其盐、过氧化苯甲酸、过醴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强氧化性化学试剂在适当条件下可放出氧发生爆炸,并且与有机物镁、铝、锌粉、硫等易燃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些是水也可能发生爆炸,在使用这类强氧化性化学试剂时,环境温度不要高于30℃,通风要良好,并不要与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共同使用(加热)。5. 放射性化学试剂  使用这类化学试剂时,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质使用方法,采取保护措施。

  • 【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color=#00008B][color=#DC143C]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color]目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44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color=#DC143C]第一章 总 则[/color]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color]

  • 【原创大赛】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管理无小事

    [align=center]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管理无小事[/align][align=center]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李学哲[/align] 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管理是化学分析实验室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会造成人和物的伤害,轻者人员受伤,重者有可能危及生命。但是,如何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经常会很困惑。有关这一方面的文章、书籍很多,就如何规范管理还没有一个较为权威的说法。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从标准化管理入手,对危化品管理相关标准进行一个粗浅的了解,从而找出一个较为规范的危化品管理途径。1 危化品基础知识1.1 危险化学品定义(引自《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GB/T 27476.5-2014):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1.2 危化品分类(出自《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013的系列标准):具体的分类情况如下: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等十六种。1.3 危化品引起的健康和环境危害(出自《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013的系列标准):具体的健康危害类别情况如下: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吸入危害。具体的环境危害类别情况如下:对水生环境的危害;对臭氧层的危害。2 危化品管理要点(引自《化学品理化及其危险性检测实验室安全要求》GB/T 24777-2009和《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GB/T 27476.5-2014)2.1 危化品标志根据常用危险特性和类别分类,其主标志有16种和副标志11种;标志所标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警示。实验室危化品分类危险性公示应符合GB 13690的要求;2.2 应根据危化品的性质,结合使用、存储、废弃的特点进行管理;a)危化品要有专人管理,需要设立危化品专(兼)职管理人员岗位,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及相关程序,根据制度和程序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及记录。b)实验室用试剂、气体及样品类危化品的管理要有每一品种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试验接触这类物质之前要熟悉MSDS中有关的危险特性,要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熟知废弃危化品的处理等管理规定,防患于未然。c)危化品的每一种试剂/样品都要有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修规定》(GB 15258)的标签;存放要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的标准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液体试剂/样品存放时要使用有边缘保护的托盘。d)危化品的剧毒*品和爆炸品要分别存放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存量不易过大,要限量明确登记使用,使用前有专人审批,使用过程中做好安全保护,有双人以上相互安全监督,使用后做好废弃处理。未使用的登记归类存放回原处。e)遇火、遇热、遇水(潮)以及受日光照射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气或是有害物质等化学反应的物质要有防火、防热、防水、避光措施;爆炸物要轻拿轻放,避免摩擦、振动、撞击引起的爆炸。f)实验室用气体分为加压(氧气、氩气等)、液化(杜瓦瓶装液化气体、液体二氧化碳等)和溶解(乙炔)等三大类气体。按其危害性又分为易燃气体、氧化性气体和加压气体等三类。当实验室所用气体种类大于三种,或存储3瓶以上气体时,建议设立气瓶室,采用集中供气系统。(引自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 32146.3-2015 ) 以上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一些规范性管理要点。实验室安全要做的工作很多,昨天我与电梯检验方面的专家就谈到电梯若有危化品运送时我们这方面的安全防护有没有要求,答案是“没有”。当我看到有高压气体和乘客一起进电梯后,我脑海里想到的是若发生安全事故会是怎样……,不敢往下想了。所以,我希望大家一定都要重视实验室安全,安全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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