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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水污染:20年化工招商遗祸
    3个月前,盐都区龙冈镇的十几家化工企业开始陆续搬迁,工厂原所在地位于盐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上游。1个月前,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文标和生产厂长一审以“投毒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6年。二人是盐城“2.20特大水污染事件”罪魁祸首之一。   家住盐城市亭湖区雅东社区的顾大耀和远在25公里之外的龙冈镇新冈村农民李志均的心情一样——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些企业和这些人都罪有应得,他们处理完了,可我们的水还能恢复到原来的洁净吗?”顾大耀说。   9月8日下午,推着三轮车往地里去的李志均指着不远处已经黄成一片并倒在地头的大豆对记者说:“这都是污染造出来的!”   谈水色变   7月18日早上6点半,刚开车出门给人送货的顾大耀接到了妻子打来的电话,“家里停水了,你赶快去超市买几桶水回来!”   顾大耀现在是谈水色变。前两天政府还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通报 “水质已完全符合饮用水标准了”,并告知市民可放心饮用。今年2月20日发生的“盐城特大水污染事件”,导致该市区大面积停水达66个小时。   时隔5个月,顾大耀依然对那天停水以及随后发生的市民抢水的情景记忆犹新。2月20日早上6点多,要早起送货的顾大耀接水洗脸,谁知一打开水龙头就有一股差点让他晕眩的农药臭味扑鼻而来。   就在大家莫衷一是的时候,当地的媒体开始播发权威消息:经初步检测,城西水厂、越河水厂水源被酚类化合物污染,所生产的自来水不适合饮用,水厂随即关闭出水口。   停水的消息公布之后,市民几乎是一窝蜂地涌进大小超市,疯狂地抢购桶装矿泉水和纯净水。也就在这种情势之下,一些商店甚至一个小时内提两次价格,一桶10升装矿泉水,价格一下子从14元涨到了三四十元,就这样,还是供不应求。“政府都说可能要停几天水,谁知道会不会时间更长。”顾大耀说。   因为这次 “刻骨铭心”的记忆,7月18日的再次停水让顾大耀再次担心起来。有些居民开始到超市购买纯净水。那几天盐城的最高温度达到三十六摄氏度,炎炎夏日正是用水高峰,为什么会出现停水呢?   一直到早上8点钟,盐城电视台开始打出字幕公告:东西取水口切换造成水压不足引起停水,水质没问题,11点前会恢复供水。果然,中午11点,盐城市区恢复供水。   顾大耀和邻居们最担心的是 “会不会是又出现严重污染了”。尽管在11点的时候恢复供水了,顾大耀还是决定在家里存够用三天的桶装水,“水是生命之源,这种为水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真是让人别扭啊!”顾大耀说,“但我们老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   20年化工招商遗祸   龙冈镇新冈村村民李志均说,自从村子附近在十几年前建起了化工厂以后,曾经的“地肥水美”就慢慢变成了记忆。“河还是那条河,但河水逐渐地变绿,鱼虾也日渐绝种,地还是那块地,用河水浇灌的地再也长不出好庄稼来了。”   “2.20特大水污染事件”之后,盐城市政府下决心将围绕在该市水源地周边的30多家化工企业全部关闭。这些化工厂是从龙冈镇搬迁到一百公里外的阜宁县,这也是盐城市下辖的拥有化工企业最多的县之一。此次搬迁,也给阜宁带来了巨大压力,有人在当地的论坛上公开质疑 “这会不会将污染转嫁阜宁”。   记者在龙冈镇新冈村采访时看到,紧邻水源地盐宝河边上的3家化工企业已经在4月份完成了搬迁,其中一家化工厂搬迁后空出来的厂房被改造成一家复合饲料厂,另外两家工厂是人去楼空,等待那些有意租赁或购买废弃厂房的客户。   一位曾为盐都县 (现为盐城市盐都区)招商机构的干部回忆说,为刺激GDP快速增长,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招商局的干部就开始承担起四处招商的任务,那个时候,这里有的是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最受招商人员青睐的就是那些要从苏南迁出来的化工企业。   据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显示,以阜宁为例,从苏州转移过来的化工企业在盐城市阜宁县外来企业的投资中占30%以上,再加上无锡、常州过去的厂子,苏南在阜宁的化工企业占当地化工企业总量的70%左右。   盐城市曾公开称化工产业是该市工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盐城市已形成建湖、滨海、阜宁三大化工产业带,盐城市接受苏南转移过来的化工企业在逐年快速增加。   “中国石油和化工园区”网站发布的“招商园区”网页上,全国共有17家石化园区在列,苏北的盐城和连云港两市所设立的化工园区占了6个。而在“盐城化工网”上,该地区以化工园名义对外招商的多达8个。当年盐城招商的标志性语言是:“一个是我们这儿的河流众多,环境的容量大”。   资料显示,江苏省自1994年开始由苏南向苏北5市转移500万元以上项目6770个,总投资1875亿元,实际引资766亿元。在2005年仅1-11月,向苏北转移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总投资就达到702.3亿元。在转移的名单上,污染较重的化工、印染、金属电镀等仍占较大份额。   担负盐城市近一半供水任务的城西水厂,其取水口上游的蟒蛇河、新洋港河水环境容量较小,河流自净能力差。就在这两条河的流域内,除了招商转移来的化工企业之外,还分布着包括标新化工在内的为数不少的小规模化工企业。有业内人士透露,截至2007年,盐城市各类化工企业数量一度达到700多家。   众多化工企业的涌入,给盐城市水源保护带来了致命性的伤害,除了今年的两次停水事件外,从2003年来,先后还发生了3次大规模的停水事件,只是没有像今年这样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   龙冈镇生态园区附近的老百姓除了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之外,附近的农田也被污染了。“稻子、麦子都被熏死了,晚上插下去的秧,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就像被开水烫过一样发黄”。据医疗部门的报告,最近七八年,附近居民癌症患病率呈逐年上升态势。   一次次的教训,迫使盐城市政府下决心改造水源地化工污染。政府决定在一个月内对水源地周边所有化工企业停止供电、实施拆迁,并妥善处置有毒有害残留物 对水源地内的非化工企业,加强其污水排放整治。   盐城市市长李强还对外承诺:“我们不会接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下面的县长、乡镇长也不会。”据李强透露,“2.20水污染事件”之后,该市735家化工企业通过整合、撤并、搬迁、关闭以后,最后还保留了300多家,水源地化工企业全部关闭。   转型之始   盐城市经贸部门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化工作为一种产业,投资周期短、见效快,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拉动实际上非常明显。”盐城市市长李强也曾表述过苏南经济发展的第一波也是化工起步的,苏北经济发展也是化工起步的。   上述不愿具名的官员还表示:“‘2.20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我们整改比较到位,但这更是我们把它视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契机。盐城市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迫在眉睫。”   化工污染事件的刺激,加上江苏沿海开发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也促使当地政府在经济模式转型上有了明确的认识。盐城市市长李强曾在今年的新闻发布会上痛心疾首地总结:“算大账,小化工实在划不来。地方政府在规划发展的时候一定要舍得舍弃这点小利。”   盐城市发改委的一位官员承认,长期以来,受传统思维制约,部分干部抓工业经济都是以机械、纺织、化工等几大行业为主要分类,误把行业当产业,往往追求了行业的大而全,忽视了产业的专特精以及对环保的要求。   发改委的这位官员还透露,从现有规模、现实基础和产业前景来看,汽车、纺织、机械装备应该是盐城的三大优势产业,最有希望培育成特色产业基地。   在国际、国内新一轮的产业转移中,盐城市的岸线、土地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等优势显得十分抢眼。在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会上,该市市委书记赵鹏就提出通过对特色经济的培大育强,使盐城在新一轮的沿海开发中脱颖而出,实现盐城经济又好又快的转型。   上述发改委官员也坦陈:“转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可能需要几代人去努力,但至少已经让人看到改变的希望了。”(汪言安)
  • 中央预算5640万治理古田化工区土壤污染
    记者昨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原武汉染料厂生产场地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修复工程,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5640万元,这是国家发改委在全国启动的第一个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随着这一工程的开工,古田化工区土壤污染治理也宣告启动。   原武汉染料厂生产场地地处硚口区古田化工区,2009年已停产。待化工区企业全部腾退土地,原地块将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土地储备。而该区域土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是土地重新开发的重中之重。
  • 石化化工等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内将制定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透露,我国今年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锅炉、石化、化工等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启动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标准研制。   田世宏介绍,2013年我国下达国家标准项目2854项,其中强制性标准90项 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870项,国家标准总数达30680项 完成复审国家标准3027项,同比增加120% 备案行业标准4522项,地方标准3261项,地方标准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也已上线运行。今年,我国将组织开展商贸物流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物流业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加快政务服务、公共文化、养老服务、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
  • 常州外国语化工污染地建校,致133人体检异常
    p   一边是7年前三座化工厂污染后的地块,面积有数个足球场大小 一边是刚入驻不久的学校,时时闻到刺鼻的气味,两者只有一路之隔。 /p p   本该是安全的学习场所,学校选址却建在“有毒地块”旁 本应是健康的少男少女,却身体出现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连日来,常州外国语学校500在校生疑似因化工厂污染地块中毒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p p   环境敏感区建学校,本应慎之又慎,但为何学校要建在距“毒地”仅100米的地方?环评警示为何没有得到重视?自发体检与组织体检结果为何差异这么大?新华社记者赶赴当地展开调查。 /p p    strong 选址之祸:7年前埋下的“定时炸弹” /strong /p p   既然地块“有毒”,常州外国语学校为何在此选址? /p p   记者了解到,常外因为教学水平高,是当地不少家长择校的首选。2015年搬迁前,常外因学生数不断增加,教辅资源不足,原校址已无法满足学校改革发展的需求,且房屋防震系数较低,需要进行改造建设。 /p p   而这个问题,常州市“颇费了一番脑筋”。常州市政府透露,近年来城市人口进一步向常州高新区、产业园区集聚,新北区也急需更为丰富的教育资源 常州外国语学校的异地重建和搬迁,不仅可缓解学校原处区域主干道的交通压力,也可以大大提升北部新城教育的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p p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所做的规划,常外新校区位于通江路以西、辽河路以南、千岛湖路(龙虎大街)以北,该地块原系太平洋电力机械厂及自然村,虽非原化工厂地块,但离原化工地块不足100米,“定时炸弹”就此埋下。 /p p   记者调查了解到,受污染的原化工厂地块,包括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农药厂、常州市华达化工厂、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原厂址,地块总 面积约26.2公顷。由于化工厂有污染、气味太大,周围居民反映强烈。于是,政府便下令要求企业搬迁入新区。此后,这一地块就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p p   2009年5月,该地块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启动。2011年6月前完成原常隆化工等企业搬迁。2013年立项、2014年3月份正式实施该地块修复工程。 /p p   根据当地早前的相关规划,受污染原化工厂地块原计划在修复后将用于商业开发,修复工程方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而作为相关地块土壤修复 工程方案的设计指导单位,常州市环科院原本预设去年6月完成土壤修复,但由于接收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水泥企业不能正常生产,修复没有明确时间,但相关 部门并未就这一变化做相应预案。 /p p   问题还不止于此。常州市环科院院长徐圃青说,在修复的过程中,承建方和施工方本应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封闭操作,结果却露天作业,相关环境风险没有把控。 /p p    strong 生态风险:有毒地块未修复学校就开建 /strong /p p   既然是“有毒地块”,该校新址环评结果如何? /p p   记者调查,作为建校依据的环评报告,批复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然而学校奠基施工的时间却是2011年8月21日,这被质疑为未批先建。 /p p   对此,当地相关部门回应称,环评前先行奠基但并未正式开建,具体开工时间为2013年10月,2015年7月份完成工程建设,此后学校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达标后,于2015年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p p   常州市环保研究所出具的《江苏省常州市高级中学新北校区新建工程》的环评报告显示,周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影响成为学校环境的重要隐患。 /p p   报告称,该项目北侧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已经受到了污染,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同时提示,常隆等化工厂原 厂址地块开展修复后,会产生空气污染,学校如在地块修复验收前投入使用,就会对在校师生的健康产生影响。常州市也政府表示,2015年12月下旬以来,常 州外国语学校北侧原常隆、华达、常宇化工地块土壤修复过程中散发异味。 /p p   而事实是,早在2013年10月学校就已开工,2015年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这表明,地块未修复学校选址建设就先行,相关部门对可能造成的污 染没有重视 原本应在学校开学前完成的污染地块修复意外延期,学校搬迁计划却不调整,依然照常投入使用,致使环境风险不断加重。 /p p   健康之争:自发体检与组织体检结果差异咋这么大? /p p   常州外国语学校因为教学水平高,是当地不少家长择校的首选。但去年底以来,这所学校成了很多学生和家长的噩梦。 /p p   “每天都很担心,女儿检查出了淋巴肿大。”一位秦姓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去年12月,周边的原化工厂地块翻土修复,刺鼻味道越来越重,孩子出现嗜 睡、头皮屑多等症状。1月10日左右,他的女儿被检查出淋巴结肿大,一个多月后再次检查,有一侧缩小到原来的一半,另外一半没变。 /p p   学生家长提供的一份有常州外国语学校董事长、江苏省常州中学校长史品南签收于3月11日的“常州外国语学校七至八年级学生自发体检并自愿提供体检结果的汇总表”显示,641份样本中,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 /p p   针对学生检查指标异常情况,常州市政府表示,组织专家组进行了专门分析,相关检测数据与家长提供的差别较大,但指标异常者也超过百人。据常州市卫计委组织成立的医学专家组提出的数据,1月11日至2月29日上午9点,全市8家医院共接诊常外学生就诊及体检597人,部分检查指标异常133人,其 中:甲状腺结节71人、颈部淋巴结肿大22人、甲状腺结节伴颈部淋巴结肿大17人、肝功能异常5人、肾功能异常8人、支气管炎3人、甲状腺炎2人、左侧腹 股沟淋巴结肿大1人、白细胞异常的4人。 /p p   针对家长反映的有学生受污染土地危害罹患淋巴癌,常州市卫计委医学专家组组长、常州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华飞说,有一个病例在学校搬迁之前就已确诊,目前正在治疗。 /p p   在一封“常州外国语学校全体家长”1月8日写给“各级政府、环保、教育、信访部门领导”的联名信中,家长质疑“是孩子健康重要还是项目发展重要”。 /p p   教育部、环保部对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问题高度重视。环保部、江苏省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将赴常州进行现场调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 员会办公室已启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机制,由国家督学牵头赴当地进行专项督导。环保部表示,将在调查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教育部表示, 督导组将及时公布有关督查情况,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p p   对于常州学校化工污染事件的有关进展,记者将进一步追踪。 /p
  • 山东化工厂污染河水遭官方否认 举报人被判刑
    村民们从化工厂旁的河水中取水,呈深色混浊状。 村民送检,检验结果显示污染极其严重,环保部门却说“没发现污染” 企业否认污染,甚至否认排污口是自己的,却和村民共同委托鉴定机构作受损价值鉴定 而一些举报人的遭遇表明,“谁举报就抓谁”的说法并非谣传———   乳山,那场污染之争   村民求助:“洗小麦的水都是红的”   最近,本报接到山东省乳山市下初镇百名村民联名信,反映山东省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恒邦公司”)污染环境,造成庄稼死亡,村民健康受到损害。信中称———   恒邦公司前身是一个镇办化工厂,因环境污染被关闭停产多年。2006年8月,恒邦收购了这个化工厂,略加改造后投产,排出的废水废气废渣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了周边群众生活生产,排出的污水呈现红、蓝、黑、白四色,而且带有强烈刺鼻的气味。废水排入黄磊河,引起水质变坏,鱼被毒死,河水不能灌溉庄稼,原因是废水中含有硫酸和剧毒氰化物。红色的废水流过,河道就成了一条“血河”,下游村民遭了殃。公司烟囱里排放的废气二氧化硫,虽然看不见,但它是无形杀手,导致农作物叶黄杆枯萎缩,轻者减产,重者绝产。   据不完全统计,恒邦公司的“三废”排放污染,导致55亩土地土质发生变化,减产400多亩,绝产100多亩,200多亩树木受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44万元,受损粮田达到上千亩。我们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严重威胁,就连食用的小麦洗涮后水的颜色都是红的,有8人因粉尘和废气污染出现过中毒症状。   遗憾的是,我们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得到查处。   这是一封言辞激烈、充满愤怒的联名信,下初镇史家疃村、下初村、日照庄村三个村庄百名村民签名并摁了手印。   记者调查:污水横流,树干枯竭   11月6日,记者来到恒邦公司所在地———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下初镇实地调查。   恒邦公司位于下初镇下河路两侧,主厂区位于路西,大型化工生产设备依次排列,绵延二百米,两个大烟囱高耸入云,这里主要冶炼黄金、生产硫酸和复合肥 主厂区南端是生产化肥废渣的尾矿区,堆放着大量灰白色的磷石膏矿渣,如山峦起伏跌宕,但却无任何遮盖。路东是一片尾矿区,主要堆放生产硫酸、冶炼黄金的废渣———红土。   记者走进红土尾矿区,看到门内贴有“危险废物”的黄色警示标志,偌大的尾矿区堆积着如山的红土,山顶上有几个工人正在用帆布遮盖新堆积的红土。现场一位工人告诉记者,“红土因含有氧化铁而显红色,其中含有剧毒氰化物”,旁边的集水池收集着进出车辆洗涮后的废水。记者看到,集水池的水呈红色混浊状。   记者在现场明显感到有一股刺鼻的气味,采访一天感觉头部昏沉。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红土尾矿区东侧。记者看到,挡土墙已经用水泥抹了一遍,依稀可见外渗的红色斑痕,尤其是墙的根部极其明显。墙根下还有几潭混浊的积水,积水边缘的淤泥简直如同鲜血一样。   紧邻红土尾矿区的是一家砖厂。这家砖厂主人宋文春反映,“只要一刮风,红土浮尘吹得满天飞,人吸了头痛、恶心、压气,难受得不行,尤其是去年特别厉害,今年有所改善。”   “正常情况下,水中的氰化物含量应≤0.05,但旁边河水的测定值达到617,超标1.2万倍。”宋文春拿出一份由乳山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所作的检测报告,采样日期是2008年10月7日。   “生活在这种环境中,不死人才怪呢!”几位村民不约而同地说。   砖厂东边是一片杨树林,由宋建林、宋协阳等几户村民承包。因为遭受污染,这些村民的命运被紧紧系在一起。   在林地里,宋建林一挥手就折断一颗干枯的杨树,“老百姓都拿去烧火了。”他说,从2007年5月开始,杨树出现叶黄脱落现象,逐渐枯萎,死了3000多棵,受损面积达60多亩,损失达到100多万元。   记者看到,这片林地里很多树木成片死亡,干枯的树枝在风中摇曳,树皮用手轻轻一撕就掉了下来,树干已经枯槁,而一旁河沟里混浊的污水正在源源不断地流进黄磊河,河沟上游延伸到了化工厂的脚下。   “红土经过雨水冲刷流进林地,树根出现腐烂 红土浮尘刮过来,落在树干上烧焦了树皮。”宋建林说,“起初,我们不敢确认树死与红土有关,经过司法鉴定,证明了我们推断无误。”   2007年8月,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实地鉴定。记者查看了这份鉴定报告,该报告认为“杨树死亡与化工厂排污及粉尘有因果关系。”   恒邦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向记者证实,污水排出去就流到河里,尤其是下大雨的时候往外排。水相当厉害,流到草里草都死了。他还用“熏人、压气、头痛”描述了自己的工作环境。   宋建林介绍,2007年9月,他委托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树受损价值进行了评估,经鉴定受损134万元,但这个评估价值没有得到恒邦公司认可。2008年5月,恒邦公司和他又共同委托威海方盛价格询证有限责任公司,对死亡杨树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额为59万元。   “如果没有污染,恒邦怎么会要求二次评估?”宋建林说,恒邦承认了污染,但直到今天,一分钱也没赔。   恒邦:“不是我们排的水”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找到恒邦公司三处排污口。   在公司大门外北侧桥下,记者看到石头缝里不断往外涌动红褐色的水流,涓涓细流汇聚排入洪山小河。在主厂区南端,下河路有两处排污口正在往外流混浊的污水,其中一个排污口旁就是堆积如山的磷石膏粉,河沟底部是白色的沉淀物,与灰白色的磷石膏粉颜色相近。   11月6日下午,恒邦公司副总经理胡书山接受了记者采访。   胡经理介绍,公司是烟台恒邦集团的上市子公司,年产20万吨磷铵,8万吨硫酸及1吨黄金。他承认公司去年确实有污染问题,“去年有村民反映,赔了几万元。”   “我们今年投资500万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红土里的氰化物含量仅为千分之一,二氧化硫和氟化氢的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水全部实现了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不存在外排的问题。我们是山东省化工企业的样板工程,全省都在向我们学习。”胡经理还告诉记者,“我说了不算,你可以到环保局去查。”   接着,胡经理回答了记者几个问题。   记者:村民们反映污染问题为什么如此强烈?   胡经理:以前的老化工厂因为污染每年都要赔老百姓,我们今年一分钱都没赔。我们现在不赔了,老百姓就不满意了,这是老百姓吃甜头吃惯了,是个人利益没达到在作怪。   记者:村民说压气、刺鼻,是怎么回事?   胡经理:不可能压气,我们好几百号工人在这里工作,还不活了?   记者:砖厂和树林里的红土是哪里来的?   胡经理:红土是老化工厂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的红土绝对到不了树林里。树因虫病而死,有林业专家的鉴定。   记者:既然没有污染,村民为什么要投诉?   胡经理:这是个别人在捣乱。宋建林想让公司收购他的林地,就漫天要价,公司没满足,他就到处告状,“刁民”一个!那个砖厂不挣钱,老板就整天给我们找毛病。   “宋建林捣乱,影响了恒邦集团上市,我们老板就给公安局打了个电话,关了他几个月。”胡经理毫不避讳地说。   为证实公司不存在污染问题,胡经理和环保科长刘现猛带记者查看了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设备的确在运转。在记者的要求下,又一起查看了主厂区南端的两个排污口。   “这是山上一个砖厂流下来的废水,从我们厂区经过,不是我们的水。”刘现猛指着一条沿厂区围墙而下的水沟告诉记者。   “这水的PH值合格,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胡经理补充道。   11月14日,宋建林又专门从这个排污口取样,经威海市水务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推翻了恒邦公司的说法。   “PH值根本不合格,所含氨氮、硫酸盐超标,这些成分与化工厂所生产的产品成分一致。”宋建林说。   村民们也向记者反映,山上的砖厂根本就不往这边排水。   “砖厂没有废水可排,水沟里的白色沉淀是磷石膏粉。”乳山环保局一位领导也否认了恒邦公司的说法。   环保局:“没有发现污染”   11月7日,记者采访了乳山市环保局副局长刘阳。   关于树木死亡,刘局长告诉记者,省市有关部门都来做过调查鉴定,结论是树因虫病而死,与污染没有关系。“树死与红土有无关系,我说不明白,我不是学这个专业的。这方面有林业专家的鉴定。”   记者在该局看到了林业专家的鉴定———《乳山市下初镇恒邦公司周围杨树生长异常的调查结论》。这个结论由恒邦公司委托山东农业大学三名专家调查得出,认为“杨树生长异常与病害有关,与恒邦公司污染物排放没有关系”,调查日期为2007年10月。   对于企业污染环境的问题,刘局长介绍,恒邦公司的化工项目由威海市环保局检查验收,经审批是合格的。“我们认为,企业很正规,也很好,但不能保证不偶尔出现一次问题,谁也保证不了。”   他告诉记者,因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当,去年曾处罚过一次恒邦公司。“我们后来接到过群众的举报,再去检查没有发现污染问题。”   该局法宣科长李中珍还给记者提供了另外一份材料,以证实恒邦不存在污染。这份材料是乳山环保局上报市信访局《关于恒邦排放的废料和废水导致树木受到污染死亡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恒邦公司污染物达标排放,没有发现废水排入河流及尾矿渣产生扬尘现象”,报告日期为2007年11月。   “之所以存在上访告状的问题,有多种因素,主要是老百姓追逐自己的利益,而企业也有企业的利益。”刘局长告诉记者。他坦言,化工企业在全国是污染大户,乳山环保局抓得很紧,经常不打招呼去检查,并告诉记者,“这件事应该冷处理”。   11月1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参与调查的山东农业大学的刘教授。刘教授审慎地告诉记者:“我们针对树木落叶、死亡的现象,由三个不同专业的专家,通过现场调查、测定分析,进行综合判断。我们不是司法鉴定,没有资质。”   “你还是去采访牵头调查的朱教授吧。”刘教授谨慎地表示,委婉地谢绝了记者。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证据法学博士刘品新。他认为,“司法鉴定一般要高于调查结论”。   刘品新表示,调查结论其实是专家意见书。从形式上看,法律证据共分七种,不包括专家的调查结论,“严格地说,它没有证据的名分,存在瑕疵。”   “谁举报,就抓谁”?   宋建林说,从2007年5月,他几次跑到乳山市环保局报案,打了几十次电话催办,却一拖再拖,后来又找信访局、打市长电话,结果不了了之。“无奈,我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结果影响了恒邦公司上市,我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007年12月5日,宋建林被拘留。2008年4月29日,宋建林被烟台市牟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犯罪事实”是,宋建林寻衅滋事两起,致一人轻微伤,损毁财物1400元。   因为办案过程中对宋建林造成损害,2008年6月,牟平区公安分局向宋建林道歉并给予5万元补偿,条件是“保证以后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份协议上有牟平区公安分局一位领导的签名。   “我并不愿意接受这份违心的协议,他们给我造成了精神和身体上双重伤害。”宋建林说。   因为举报,宋建林连累了家人。   “我们遭到了恐吓,被迫离婚。”宋建林的前妻李丽媛掩面而泣,“他进去那一天,我也被抓进去了,一呆就是26天”。   李丽媛擦了擦眼泪接着说,“我们有证据证明恒邦公司让公安打击报复我们,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曾告诉我,"恒邦公司直棍子打不着你,歪歪棍子也能打着你!"”   “看到我的"下场",村民们都害怕了。”宋建林说。   “宋建林都抓起来了,你别再找事。”宋文春称他到乳山环保局反映得到这样的答复,“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对我的话负法律责任”。   采访中,一些接受采访的村民不敢公开露面,很多人说:“请替我保密”。当地坊间甚至流传着一种说法,“谁举报,就抓谁”。   畏惧的,可能远不止于村民们。11月中旬,村民们准备对污水再进行一次检测,想请公证机构公证:“我们和威海市公证机构已谈好污水采样公证,11月12日去交费时,公证处拒绝受理,又把我们推到乳山,但乳山市公证机构却说他们没有公证能力。”
  • 长江陷“化工锁江”困局 石化走廊暗藏灾难性污染隐患
    长江被称作中国生物多样性基因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年初,中央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对长江经济带的全域发展进行了重新谋划,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置于压倒性的战略地位。记者近期走访长江流域近10个省市发现,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同时,各地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些生态指标出现了历史性的拐点。  然而,长江生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干流近岸水域和部分支流污染严重,上游水土流失问题突出,中下游湿地湖泊生态功能加速退化,湖泊水库普遍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下降明显,长三角海水倒灌愈演愈烈̷̷同时,重重环境风险隐患也直接威胁经济增长和人居安全,进而影响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上述种种生态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工农业生产排污、水电站无序规划开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不当等现状尤为值得深思。作为事关我国改革发展全局绿色新引擎的着力点,如何加强长江流域综合治理,更有效地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已成为摆在长江经济带面前的一道关键性课题。  40多万家化工企业,化工产量约占全国的46%,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超过2亿吨̷̷记者近期跨多省市调研发现,长江两岸重化工企业星罗棋布、化工园区烟囱林立、化工“三废”偷排问题突出、化工溯江而上“梯度转移”趋势明显。华夏母亲河长江,正深陷“化工锁江”困局,水安全警钟时时敲响。  沿江很多干部和专家学者建议,当前亟待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从严准入从严治理 建立负面清单,下决心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 鼓励产业升级、循环低碳发展 建立健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体系,确保一江清水延绵后世。  “石化走廊”暗藏灾难性污染隐患  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运输成本、取水、环境承载力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化工企业多采取沿江、临海布局模式。久而久之,化工产业在长江流域星罗棋布,密集区还在不断向上游、支流拓展。  在重庆三峡库区,化工为第一大产业,长寿、涪陵和万州等3个区正在分别打造国家级天然气化工基地、全国最大的化肥生产基地和西部基本化工原料及化工建材基地。四川泸州等地也在大力发展天然气化工业,并在长江边建成了泸天化、川天化和北方化工等3个化工园区,川渝沿江地区形成连片“化工带”。  贵州省正在长江支流乌江流域新建三大磷化工企业,达产后每年将累计产生约860万吨磷石膏。  环保专家认为,若不全面实施对磷石膏的综合利用和标准渣场建设,环境污染将可能是灾难性的。  此外,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中部省份,也兴建或承接了大量沿海转移而来的化工企业。  湖北某县前些年在临港地区新建了一个工业园区,引来的多是在宜昌、岳阳等地待不下去的小化工。  江苏省环保部门一位干部介绍,太湖蓝藻危机后,太湖流域先后关闭4400多家化工企业,这些企业一部分转移到了苏北,还有部分被安徽的县市奉为“座上客”。“污染源跑到我们上游去了,影响反而更大。”  目前,长江上游宜昌、长寿、万州、涪陵等化工园区相继建成,加之长江中下游南京、仪征、安庆、九江、武汉、岳阳等地是我国传统石化产业聚集区,长江成了“石化走廊”。  密布江滨的化工排污口,犹如伸进长江肌体的一颗颗“生态炸弹”,威胁着沿江地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恶意偷排突发水污染风险很高  近年来,沿江地区加强环境治理,一批高污染重化工企业被关停,倒逼企业纷纷加大环保投入。一些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增加环保投入。不过,部分企业肆意偷排粗放发展、产业布局无序、现有重污染企业搬迁安置问题依然突出。  湖北楚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染料中间体及活性染料生产企业,每年为当地贡献5亿多元的税收和3800多个就业岗位。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介绍,目前这家企业因恶意偷排已被勒令停产整顿,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刑拘,已下达行政处罚3000多万元,相关调查仍在深入。  记者了解到,2015年以来,湖北省共关闭重污染企业150家。“十二五”以来,江苏关闭了7000家化工企业。  湖南省改革办常务副主任秦国文则介绍,2008年以来的7年间,湖南省为了“一江清水入洞庭、进长江”,以建设两型社会为主线,先后启动“碧水湘江千里行动”、湘江治理“一号工程”、“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措施,不仅关闭大批污染企业、停止审批水泥和钢铁新增项目,还投入资金350多亿元,实施重点整治项目1740多个,重点区域如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湘潭竹埠港等重化工污染威胁湘江问题得到遏制。  一些企业也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增加环保投入。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刘学东介绍,“十二五”武汉石化光炼油部分的环保投入就超过5亿元。炼油能力从年加工量400万吨到800万吨,但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  然而,部分企业肆意偷排粗放发展、产业布局无序、现有重污染企业搬迁安置问题依然突出。  记者在长江下游一个滨江化工区看到,一家有色冶炼中外合资企业经过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十分清澈,但这家企业所在工业园区其他企业排放的废水,却呈赤黄色并夹杂着大量絮状物。看着排入长江的清流和浊流逐渐合二为一,这家合资企业负责人只能一声叹息。  在湖北、湖南、江西等省,环保部门发现有化工企业竟将暗管布设在环保部门的自动监测点位前方,再引干净的水往监测点位流过,恶意隐瞒偷排 还有的企业,将排污暗管从江底伸向江中,把污水“注射”进长江的肌体。  记者沿江采访还发现,长江干支流沿江城市大多将化工区布局在自己城市的下游,距下游城市取水口很近,“取水口、排污口犬牙交错”现象比比皆是,突发水污染风险很高。  转型要决心更要良策  在长江流域,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乃至绿色搬迁、关停,是一个从政府到民间认同度都很高的共识。但要做到这一点,面临资金、社会稳定、后续处置等多重困境,这是沿江省份普遍面临的难题。  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江之滨,原国家精细化工基地竹埠港28家化工企业已全部关停。但随之而来的,是当地经受转型带来产值下滑、搬迁成本高昂、污染治理难度大等“阵痛”。  湘潭市发改委副主任沈玉明说,竹埠港化工企业退出面临资金缺口较大、企业征收情况复杂等不稳定因素。  “一些化工企业关停比生产还危险,关停不光是要有决心,还要有应对措施和配套。”湘潭市岳塘区副区长黄建平说。  三峡大学校长何伟军等专家认为,从长江大开发到大保护,这个转变非常及时。化工是产业经济之基,也是污染大户,关键要在优化布局、综合治理、转型升级等上下功夫。  各方建议,要从如下层面将长江化工产业纳入绿色、低碳、循环、规范的轨道上来:  首先,应加强宏观调控优化产业布局。黄建平建议,国家对长江沿岸已布局的重化工产业进行排查,在加大生态和环境方面投入的同时,根据需求总量进行产能总量控制,根据功能区划合理布局,污染物排放既要达标又要进行总量控制,倒逼企业通过技术升级、转型发展实现污染减排。建立负面清单,坚决淘汰落后、高污染的小散乱化工企业,重点扶持技术创新、竞争能力强、环境友好的优质企业。  其次,要推进企业入园从严监管。曹广晶认为,企业在线监测必不可少,还需大力推进园区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统一入园统一排放。湖北兴发集团总经理助理陈晓清认为,化工产业可通过循环化改造健全企业内部循环经济体系,实现污染物大幅减排。目前兴发集团宜昌精细化工园区内固废、工业水、废热利用率均达到了95%以上。  此外,要健全体制机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一些专家建议,国家层面应该建立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上下游环境信息沟通、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和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控长江流域环境状况 重大开发、建设项目须征求下游省份意见 实施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联动处置,重大案件联动执法。
  • 江苏省化工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实验室获批立项
    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对外公布了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审结果。由南京理工大学申报的江苏省化工污染控制与资源化高校重点实验室获批立项,成为南京理工大学首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据介绍,该实验室获批立项,实现了南京理工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的新突破,对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基础研究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 天瑞仪器精彩亮相第四届全国化工行业污染综合治理大会暨展览会
    4月19日—4月21日,为期三天的2017第四届全国化工行业(园区)污染综合治理大会暨第四届化工行业废(污)水、废气治理技术与设备展览会在南京举行。全国化工行业污染综合治理大会以化工园区的综合治理为切入点,从中国环保化工交流平台到实现化工行业废水、废气产业链全覆盖。会上,天瑞仪器环保事业部总经理方军作了题为《化工园区智慧改造升级方案》的主题演讲。方军作主题演讲该方案基于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建立化工园区“点、线、面”三位一体环境与安全联防联控网络系统,构建环境与安全预警、应急、事故责任追踪全过程管理平台,打造综合门户管理网站,促进监控预警和日常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全面推动化工园区产业升级、智慧化生态改造。本次展会,天瑞仪器展示了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CEMS-V100、烟气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CEMS-X100、大气中金属在线分析仪EHM-X200、水质在线分析仪WAOL-2000系列、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分析仪EVOCS-2000、多功能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HM-3000P、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Explorer 9000等环保产品。工程师对参展者进行相关讲解多年来,天瑞仪器一直致力于为企业、为政府提供专业的环保解决方案。已具备一系列大气污染、水污染与土壤污染的监测、检测、治理全套解决方案,针对企业进行污染源排放监测、实现清洁生产以及政府进行环境监管,掌控区域环境质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见附件1)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填写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人:许利联系电话:18011485256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8号附3号邮 箱:289687030@qq.com附件下载附件1: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附件2: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 498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47-2361SCCGD013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986,77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4,986,77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教学仪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475,590.001-2教学仪器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EI/CI源)1(批)详见采购文件1,495,590.001-3教学仪器气相色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1-4教学仪器流式细胞仪1(批)详见采购文件495,590.001-5教学仪器实时荧光定量PCR1(台)详见采购文件190,000.001-6教学仪器光照培养箱1(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约期满。8a7ebfec861c6f710186359eb2f6089c.zip
  • 净化工程装修污染的八大误区
    误区一 食醋熏蒸 有消费者尝试熏蒸食醋去除家庭装修后的异味。专家指出,食醋属于酸性物质,有微弱中和空气中氨气的作用,但不会和甲醛等其他有害成分发生反应。 误区二 放置菠萝 在每个房间放上几个菠萝可以消除油漆味,大的房间可多放一些。菠萝会挥发香气,起到一定遮盖气味作用,但并未分解清除有害物质;另外,菠萝中含有大量的水分,挥发后最多起到加湿作用,可以起到溶解甲醛等有害物质的作用,而一旦干燥甲醛就会又挥发出来。 误区三 过分依赖植物 一些观赏植物确实可以吸收某些有毒气体,如可吸收甲醛的植物有仙人掌、吊兰、芦荟、常春藤、铁树、菊花等;而常春藤、铁树、菊花这3种花卉,都有吸苯的本领,可以减少苯的污染。但它们所起作用相当有限,面对装修结束的有害气体密集散发期,他们的微弱吸收作用不但不能清除污染,甚至自身的健康都难保。 误区四 放置茶叶根 有些人在衣柜和房间放置泡茶后的干茶根,希望帮助清除毒气。殊不知,茶根在这方面的功效就像干树叶和卫生纸一样,几乎没有任何吸收和分解作用。 误区五 臭氧发生器把“臭氧发生器”作为空气净化装置,则是更大的误区。臭氧虽具有灭菌、消毒作用,但对人体有害也是医学上的定论。使用臭氧消毒只能在人体不接触的环境中进行,用作居室空气净化,显然是不合适的。至于用紫外线发射源作为室内消毒器具,国外早已淘汰,我国香港等地也早在20年前就淘汰了。 误区六 过分迷信环保建材 应用环保建材有助于降低室内有害气体,但是,即使全部应用环保建材,最后得到的空气质量也可能超标。由于大多数环保建材只是有害物质含量、散发有害气体低于一定标准,并非根本不含有害物质、根本不散发有害气体,加上装修的设计、居室结构、通风状况等因素,由于有害气体的叠加效应,仍然不能保证居室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能够环保达标。 误区七 完全依赖短期的通风处理 通风处理作为基本环保措施,对室内污染有改善作用,但因为多数有害物质会缓慢释放,长达3-15年,绝非几个月通风换气就能解决问题,其密集散发期在1-3年内。 误区八 出现刺激气味才考虑环保处理 像人类的健康状况一样,室内空气环境也有健康、亚健康、患病三种形态,而且许多有害气体无色无味,像对待疾病一样,居室空气环境也需要预防、保健、治疗。
  • 中国正经受重金属污染 千万顷土壤被污染
    中国正经受重金属污染之痛   今年,仅仅“最沉重的河流”湘江就发生两起重金属污染事件。6月15日,湖南娄底双峰县某公司违法转移含铬废渣引起铬污染事件 7月3日,浏阳爆发某化工厂引起的恶性镉污染事件。   在陕西,8月,凤翔县发现大量儿童血铅含量严重超标,经确认,祸首即附近的陕西东岭冶炼公司的铅排放。   研究显示,中国地表水中主要的重金属污染为汞,其次是镉、铬和铅,其他重金属如镍、铊、铍、铜在中国各类地表水、饮用水体中的超标现象也很严重。   如贵州和四川的汞矿开发已对乌江下游的生态与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洪渡河已遭到严重的汞污 太湖沉积物中铜的污染级别高于其他污染金属 作为吉林市、长春市饮用水源地的松花江,与20世纪80年代初相比, 入河沉积物重金属中汞的污染有加重趋势,生物体内重金属汞呈明显富集。   长江流域,沿长江河口五个工业点的调查发现,石洞口由于附近污染物的直接排放,铜、锌和铅的浓度最高。   有人认为,湘江重金属污染,是以环境换经济的粗放式发展的一个典型标本。2005年,湘江流域的工业总产值占据了湖南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1% 2008年的湖南亦跨入了“万亿GDP俱乐部”,有色工业总产值也实现了1000亿元大关。   娄底双峰铬污染事件和浏阳恶性镉污染事件正昭示了这一点。究其原因,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是造成湘江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而湖南正是“有色金属之乡”。湖南有10种常用有色金属产品产量居全国前3位,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和冶炼成为当地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因该行业高耗水、高排污使得这些企业大多依水而建。湖南省污水中汞、镉、铬、铅这几种重金属的排放量位居全国首位,在湖南省各大水系中,又以湘江的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湘江底泥中重金属镉、汞、锌超标,部分排污口附近超标上百倍。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不仅带来水体的重金属污染,还包括土壤。据统计,目前中国重金属污染土壤面积至少有2000万公顷,而且往往是城郊和污灌区的土壤同时遭受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复合污染。   矿物加工和冶炼、电镀、塑料、电池、化工等行业是排放重金属的主要工业源,这些排放物以“三废”形式使得某些工厂企业周围的土壤锌、铅含量甚至高达3000毫克/千克。而城市交通运输中汽车尾气排放、轮胎添加剂中的重金属元素亦影响到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成为城市重金属土壤污染的另一个主要来源。   另外一方面,电子垃圾的污染危害越来越明显。电子垃圾如电脑的成分主要有铅、汞、铬、锅、镍等几十种金属,但是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主要是一些小规模、家庭作坊式的私营企业,采用简单的手工拆卸、露天焚烧或直接酸洗等落后的处理技术。这就造成残余物被直接丢弃到田地、河流或水渠中,从而导致重金属和持久稳定有机物污染环境。   湘江和陕西凤翔的重金属污染事件使得《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呼之欲出,环保部称,目前该方案正在修改中,有望于年内出台。   目前中国的水质监测项目主要集中于化学耗氧量(COD)、生物耗氧量(BOD),但并未强制监测重金属水环境。一般认为, 沉积物是水环境重金属污染的指示剂。因此常通过对沉积物的分析来评价水体重金属污染状况。   由于城市重金属污染研究开展比较慢,对于城市土壤重金属修复方法的研究目前并不多见。环境专家一般会利用施用改良剂影响重金属的水溶性、扩散性和生物有效性,或者利用试剂作用于土壤,使重金属可溶性增强,或者考虑植物修复法,即利用一些植物固定、提取重金属。   另外,中国的评价标准与其他国家相比, 有些标准还不够严格,有些标准则定得不合理,需要逐步完善。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告诉《科学新闻》,相比河流,其实土壤重金属污染会更加严重一些,土壤污染更复杂,检测手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而中国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指标则过于严格,导致政策实施出现困难。
  • 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攻坚“新战场”
    这是一次与环保有关的会议。会上专家作报告时透露的一组数字引得在场听众投来关注的目光:在国内参与调查的66个城市中,40%左右饮用水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浓度超标,华东和西南地区最为明显;多氯联苯污染主要集中于京津冀、辽东半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位于典型工业城市的永定新河、海河、辽河沈阳段和松花江哈尔滨段沉积物中浓度较高;得克隆在室内灰尘中普遍存在,检出率较高,且城市地区要高于农村地区,北方地区要高于其他地区……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多氯联苯、得克隆……说起它们的名字会让人感到陌生,但它们可能已遍及我们的生活环境。它们同属于一个类别——新污染物。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化学品绿色可持续发展大会上,石化业内人士将目光齐聚新污染物,探寻治理之道。每年新增千余种 新污染物分布广而杂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化学品生产使用国,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应国,在产在用的化学品超过5万种。“随着化学品的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化学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回收和废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寿生表示,由化学品生产、交通运输、违法排污等原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繁发生,由新污染物引起的环境损害与人体健康问题日益显现,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日趋严峻。目前,已明确纳入新污染物范畴的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四大类。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有关专家介绍,新污染物可以从“新”和“污染”两方面辨别。简而言之,新污染物一般是指新近被发现或关注的,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且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表现出显著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的是,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蔽性更强、治理复杂性更高。新污染物涉及的领域与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和正在开展评估的化学品为例,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得克隆、毒死蜱、紫外线吸收剂等化学品的使用行业众多,部分化学品还与农业生产、生活用品、半导体、航天产品等必需品密切相关。诸如短链氯化石蜡年生产量可达百万吨以上,毒死蜱涉及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但它们的替代品开发较为困难,在可获得性、性能、成本、环境与安全等方面存在冲突,这给新污染物治理带来巨大挑战。推进治理迫在眉睫 立法、技术、评估等难题待解近年来,我国政府将新污染物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针对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把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污染物治理已成为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战场。”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指出,新污染物治理将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雾霾、黑臭水体等感官指标向更加长期、隐蔽的新污染战线转变,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迫在眉睫。多位专家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还面临诸多难题。首先,立法薄弱是突出短板。当前,我国尚没有国家层面的化学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末端治理、达标排放、监管执法、应急响应为主,且多以常规污染物为对象。这既无法满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从源头到末端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也不能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实施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其次,我国新污染物研究处于起跑阶段,相关技术比较匮乏。一方面,由于新污染物危害机理复杂、在环境中转移和归趋过程复杂、污染控制难度大,绿色替代品研发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另一方面,新污染物来源、途径、机理尚不清晰,生态和健康毒性、风险评估等研究基础薄弱,替代、减排、治理技术支撑不足,检测分析方法缺失,配套技术规范和指南也不完善。再次,现有新污染物管控机制不畅、管理能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尚无明确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职责不明;管理部门内部缺乏横向和纵向的管理机制;专职工作人员有限;财政资金支持不足且缺乏稳定的专职专家技术团队;未开展系统的监督执法技术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几乎没有新污染物管理能力。除此之外,如何对正在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品进行识别、评估并实施管控也是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心主任陈瑛谈道,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面临巨大的数据收集和风险评估需求,我国需要开展大量数据调查、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等基础性工作,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管控与治理。石化行业既是化学品的生产者,也是供应商。谈及石化行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困难,王金南认为主要有4方面。一是我国石化行业尚处于产业链底端,部分领域存在技术门槛低、产品质量要求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易发生价格战等现象。二是行业面临的绿色贸易技术壁垒严重,部分领域的发展速度落后于发达国家,供应链前端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不强。三是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生产制造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仍明显落后于外企,还有部分生产制造企业不掌握风险源识别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的方法。四是国家整体化学物质危害识别能力较为落后,国际谈判和国内工业发展易受牵制。风险管理是核心 防控还需“筛”“评”“控”“都有哪些物质?从何而来?哪些物质风险最高?哪些物质需要优先管理?哪些物质现阶段能管得了?”对于新污染物如何治理,王金南提出这样5个问题。他表示,新污染物治理要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其中,风险管理理念为化学物质管理的最核心理念,全生命周期理念和优先管理理念嵌套于风险管理理念之内。在此基础上,新污染物治理应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具体来说,“筛”“评”是方法和基础,“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容。“筛”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中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评”是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其中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经“筛”和“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王金南还提到,构建新污染物风险管控体系,相关部门要着力实施五大战略。包括要构建新污染物治理法规制度、深化新污染物全过程管理、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建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与此同时,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企业由被动转为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从突发风险防控型向累积和突发兼顾型转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认为,石化行业要主动谋划新污染物治理,积极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持续推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学品替代,强化源头管控。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环境公约,围绕管控化学品开展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二是推进绿色技术改造,加强过程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三是深化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化工。五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化学品生产使用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掌握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信息。
  • 《水污染防治法》大修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拟公布
    近日,环保部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第三次大修,距上次重修已有8年。《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增加了八个方面的预防性规定。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要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此外,草案还提出,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支持受害人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对水污染物风险管理  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新增了八方面预防性规定,包括建立健全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机制,建立江河流域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保障制度、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等。  此外,“草案”还要求: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表示,此前20年,我国的环保治理一直是末端治理,但是最近以来,环保的主导思想在发生变化,“防治结合”成为主流。在最新出台的《土十条》中就可以看出治理思想的转变。  傅涛表示,在以前的规划中,一些化工、石化企业都被布设在沿江沿海边,当时只考虑到物流方便,排污方便,没有考虑到其带来的环境风险。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曾指出:在我国,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  增农村水污染治理规定  较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增加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规定。草案提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渔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水污染防治工作。  对于化肥和农药的施用,草案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鼓励采取生态措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防止造成水污染。  据了解,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的绝大部分制度针对城市和工业污染控制设计。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城市水污染和工业污染源控制也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对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在一些地区面源排放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城市和工业点源,城市水污染向农村转移也呈加速趋势。  设专章强调公众参与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包括运用司法手段等是草案稿的一个特点。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费”、“查封、扣押”的手段都被写入。此外,草案稿落实环保法中公众参与的权利,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草案中明确,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和依法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草案还规定,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或者多个排污方排污使同一水体受到污染,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起诉要求作为共同诉讼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共同诉讼受理。  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中,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水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质量信息、重点监管排污单位名录及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监测信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生的重大水环境事件。
  • 汞污染阴影下
    位于贵州省东部铜仁地区万山特区万山镇的土坪村,一排筒子楼顶层的一个小房间里,76岁的吴阳春靠窗而坐。对面的墙上,挂着丈夫已经发黄的黑白遗照。   “他比我好,只熬了三个月,就走了。”吴阳春喃喃自语。说话间,她的眼睑、嘴角、左手和左腿,经常会同时出现无法控制的震颤。   与居住在这个家属院中其他人一样,吴阳春和丈夫都曾将青春奉献给了不远处的贵州汞矿。多年后的1997年,在汞矿一线从事冶炼工作的丈夫,在短短三个月内死于急性鼻咽癌。罪魁祸首,正是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汞蒸气。   七年后,吴阳春开始步丈夫的后尘。由于过去干的是选矿,吴阳春的呼吸器官并未受到汞蒸气的直接刺激。但很难说这到底是一种幸运还是不幸,因为这意味着她受到汞残害的过程会拖得更加漫长。   吴阳春给《财经》记者看了两张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贵州省疾控中心)开具的鉴定诊断书,上面赫然写着“职业性慢性汞中毒”。   2007年9月10日的鉴定诊断书上写着:“1958年-1983年从事选矿工作,现头疼,失眠,多梦,易激动,无力,牙齿松动,牙龈出血,手抖,运动欠佳,上肢粗大,震颤。”   一年之后,吴阳春的病情加重,汞毒素开始侵蚀肺部,她出现咳嗽、咳痰、胸闷、胸痛以及气短等症状。经贵州省疾控中心诊断,将2007年鉴定的“八级伤残”上调至“六级伤残”。   现在,不断震颤的四肢已令吴阳春的行动十分迟缓。短短十级楼梯,她足足花了好几分钟才走完。由于严重的牙龈出血,吴阳春每天将米饭煮好后,要再加水熬得稀烂,才能下肚。   “有时候吃到一半,嘴巴里都是血。”她对《财经》记者诉说。   在这里,吴阳春家并不是惟一被毁灭的家庭。据她透露,光是她住的这栋楼,近两三年内就因为汞中毒死了15个人。   据当地卫生部门估算,在这个中国最古老、曾经规模最大的汞矿产地万山特区,6万总人口中,至少有200余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汞中毒症状。这还不包括已经去世以及未显现出症状的潜在患者。   “汞都”光环背后   把万山特区称为中国曾经的“汞都”,一点都不夸张。   早在唐宋时期,这里就以盛产朱砂(一种含汞的矿物)、水银(汞的俗称)而闻名。其汞资源储量约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高峰时年产量更是一度占到全国的七成。   上世纪50年代初,国家开始在此建立中央直属大型矿山企业贵州汞矿。其后30年中,贵州汞矿共生产金属汞约3万吨,上缴税利15亿元,工业产值折合现值达124亿元。   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期,贵州的汞矿资源开始呈枯竭之势。到2000年底,贵州汞矿已累计亏损近亿元,负债高达1.57亿元,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   2002年5月,开采了近600年的贵州汞矿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一夜之间,矿区近万名矿工以及特区6万余居民突然意识到,在曾经的光环背后,留下的却是沉重的环境“负债”。   万山特区前环境保护局局长刘水平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直言,“万山的汞污染和环境破坏,实际上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持续多年的开采,无论是对森林、地下水还是整个地质,都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据万山特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田洪昌介绍,矿区底层下100米至150米内已基本被挖空,地下坑道呈上下五层蜘蛛网状交错,折合标准坑道长达970公里,“最严重的地方被挖了七层,最薄的地方仅有7米到8米,仅靠几根大的矿柱支撑。”   “可以说,万山镇更像一座建立在巨大采空区上摇摇欲坠的危城。”田洪昌补充说。   当然,更令他担忧的,还是万山地区严重的汞污染。   万山汞矿在从辉煌到衰落的短短45年间,共排放含汞废气202亿立方米,工业废渣426万立方米,废水5192万吨。其中废气超标高达5449倍,废水和废渣也分别超标236倍和214.5倍。   由于排放均未经过处理,直接导致环境中的金属汞总量居高不下。据刘水平估算,其总量至少达到350吨,几乎相当于全球目前每年汞排放量的十分之一。   贵州省遵义医学院、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贵州省劳动卫生研究所等机构在贵州汞矿破产那一年做的一项监测调查发现,矿区空气中的汞含量为0.0053mg/立方米,超标1.67倍 而生活饮用水最高含汞量,则超标36倍。   由于汞在常温下以液态出现,且熔点较低,极易蒸发,沉降到地表后便污染土壤。因此,当时矿区内的主要农作物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汞污染,其中,小白菜含汞量超标将近100倍 主要检测农作物中含汞量最少的玉米,也超标10倍。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程金平告诉《财经》记者,虽然汞矿排放出来的大多数是无机汞,人体的吸收率并不高。但由于在有水的条件下,对人体并无太多影响的无机汞极易酸化而转化为剧毒的甲基汞(Methyl mercury),因此,产汞区的稻米和蔬菜中,才会出现甲基汞富集的现象。   而甲基汞,正是当年导致“水俣病”(Minamata Disease)暴发的直接罪魁祸首。这种物质不仅很容易被人体吸收,而且可以通过食物链累积而将浓度逐级放大,从而给人体健康带来极大的隐患。   2004年,贵州省职业病防治所做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汞对人体的健康危害十分惊人。由于当年政府并未对食用受污染的水以及蔬菜、水稻进行限制,因此,没有直接参与汞作业的城乡居民汞中毒患病率也达4.18%,各种结石病的发病率位居国内最高水平,各种癌症的发病率也高企不下。   直到今天,《财经》记者在走访万山镇的农贸市场时发现,市面在售的农贸产品,除了极少量蔬菜产自本地,几乎90%的农产品全部依赖外省输入。“不喝本地水,不吃本地菜”,在当地已成为生活中的“常态”。   汞污染未远去   受万山特区汞污染影响的,不仅仅是当地区区6万人。   长期开采排出的含汞废水,对境内流域造成了大面积的污染。据《财经》记者了解,全区约300平方公里的流域总面积中,就有180多平方公里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汞的污染和危害。那些当年没有采取任何维护措施的炼汞炉渣堆放点,至今仍大量渗漏。   更令人担忧的是,万山特区境内的下溪河、敖寨河、黄道河、高楼坪河,又分别汇入属于长江水系的沅江流域。这也意味着,大量剧毒的重金属汞最终将顺流而下,进入湖南省境内的洞庭湖乃至长江干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水质较好的长江可以冲淡这些金属汞。但不少专家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警告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江底底泥中的汞含量势必会逐渐增加,从而形成新的隐患。   2002年5月,贵州汞矿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但是,万山特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田洪昌告诉《财经》记者,随着近年来国际汞价的急剧上涨,大型汞矿被关闭后,土法炼汞又开始不断涌现。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姜平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土法炼汞”已经被国家列为明令禁止的“15小”之一。近几年,贵州省各级环保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专门行动机构,通过不定期对矿山周边进行巡逻、检查,来加大对土法炼汞的执法力度。   不过,在田洪昌看来,目前所做的还远远不够。他解释说,这些小作坊往往跟环境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加上位置隐蔽,“我们只能见到一个关停一个,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很难从源头上加以遏制。”   在贵州这个中国汞污染重灾区,造成汞污染的,不仅仅是合法或者非法的炼汞行为。许多工业活动,如电池、黄金选冶、电光源、医疗器械和化工行业等,也能造成汞污染。其中,化工行业占据使用总量的比例最高,造成的污染也最大。   位于贵阳市西北郊、距市区22公里的百花湖,不仅是著名景区,同时也是贵阳市城区五个水源地之一。但在百花湖上游,却一度分布着电厂、铁合金厂、化肥厂、有机化工厂、纺织和焦化厂等几大污染源。其中,仅贵州省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贵州省有机化工总厂)在1971年至1997年间,利用落后的汞法醋酸生产,向百花湖上游河段东门桥河流域、猫跳河以及周边农田排放的汞就多达100多吨,造成厂周边的土壤、水体环境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汞污染。   虽然贵州水晶早在1988年就淘汰了原来的汞法醋酸工艺,但当地环保部门在2006年的监测过程中,发现清镇发电厂、贵州水晶、天峰化工和贵阳煤气气源厂等四家单位,仍存在汞排放超标现象。   2007年,贵州省山地环境重点实验室发表的报告显示,百花湖底泥的汞含量严重超标。其平均含量高达14.0mg/kg,比该地区土壤汞背景值高40倍,比太湖湖底泥更高出百倍以上。   中国面临挑战   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中,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汞污染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半个多世纪之前,日本熊本县水俣市周边发生的“水俣病”轰动全球,并被认为是全球环保运动的转折点之一。这起汞污染造成的环境灾难中,患者总数超过万人,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深受其害。   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期,科学家甚至在北美、北欧那些远离工业污染源的湖泊中,发现鱼体内的甲基汞含量异常升高。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冯新斌告诉《财经》记者,原因很简单:汞和其他不少有机污染物一样,会随着大气由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 在沉降之后,进一步转化为甲基汞。   之后,国际科学界、世界卫生组织(WHO)及各国政府,纷纷将汞列为环境污染物之一。全球已开始对含汞农药、废弃电子产品等进行汞控制,要求成员国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通过立法加强对汞排放和汞污染的控制。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化学药品部门汞与其他金属项目官员希拉洛根(Sheila Logan)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到2003年,各国政府已经普遍承认,汞作为一种污染物,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   2009年2月,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5次理事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与会各国,同意通过谈判、协商的形式,制定一份关于汞问题的国际文书,以促进解决汞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鉴于汞污染一旦形成,治理起来在技术、资金上难度极大,源头控制就显得十分关键。洛根表示,希望各国能在2013年前,达成有约束力的控制汞污染物排放的新国际条约。通过全球性的削减排放行动,就可以减少这种有毒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带来的持续影响。   在中国,业已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也对排放至水体、大气和土壤中的汞作出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然而,作为年用量达数百吨的全球第一大汞消费国,中国面临的压力仍然是巨大的。   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化学品处处长臧文超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在中国,聚氯乙烯(PVC)行业是对汞需求量最大的行业。   由于中国的能源特点是“贫油富煤”,因此,以煤炭作为原料的乙炔法PVC生产规模,要远远高于以石油为原料的乙烯法。但在使用乙炔法生产氯乙烯时,必须使用汞触媒来做催化剂。   虽然在环保部、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下,已研发出低汞触媒技术“自救”,并且开展试点,具备了大规模推广的条件 但在商业上何时能突破无汞触媒技术,仍是一个未知数。   此外,在温度计、电池以及照明等领域,汞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臧文超对《财经》记者坦言,由于工艺的要求,目前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节能灯,无一例外都离不开汞。   实际上,中国最大的汞污染源,仍然是燃煤发电。因为在煤炭中,往往伴生着汞等重金属 尤其是在贵州这样的地区,煤炭中汞的含量就明显高于东北、内蒙古等地。而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西电东送”工程建设的实施,大量火力发电厂恰恰都投建于贵州地区。   臧文超透露,现有的脱硫、除尘、脱硝装置,可减少汞排放,但无法彻底清除。目前中国虽然也开展了脱汞设备的研制工作,但鉴于国际上尚没有大规模商用的经验,今后脱汞、减汞工作也只能在探索中前进。   亦有业内人士对《财经》呼吁,环境中人为排放积累的汞,主要是工业化国家过去一两百年形成的,中国工业化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发达国家也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支持。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化学药品部门汞与其他金属项目官员希拉洛根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汞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将会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即使对于美国这样未发生过重大汞污染事件、且法律与监管机制相对高效的国家来说,汞污染问题依然如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更为具体和带有强制性的措施,或许只能等待条约的正式出台。   “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希拉洛根警告说。
  •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湖北力争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近日,我省公布《湖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湖北将在长江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推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助力建设美丽湖北、健康湖北。不同于二氧化硫、PM2.5等常规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监管的污染物,分别是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根据方案,湖北将在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养殖区和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值调查监测,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湖北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湖北将强化过程控制,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同时,全省将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确保“十四五”时期肉蛋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湖北将实施末端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今年底,湖北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查。2025年底,全省将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逐步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 污染减排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16日于此间举行的第六届环境与发展中国(国际)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将从减排指标选择、减排举措实施、减排责任落实三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的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的防范和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有机结合起来。   周生贤在主旨报告中表示,在减排指标选择上,适当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将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减排任务分解上,广泛听取各省区市意见,综合考虑各地的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在减排举措实施上,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坚持全防全控、重点攻坚、高效治理。进一步提高造纸、纺织、皮革、化工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提高污水处理率和负荷率 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切实加强电厂脱硝,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周生贤还强调,在减排责任落实上,要严格责任追究,将减排目标、任务、措施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各个企业,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完善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把污染减排与改善环境质量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减排目标着眼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本届环境与发展中国(国际)论坛由环境保护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主办,中华环保联合会承办,设有一个主题峰会和四个专题论坛,40余位国内外知名环保专家学者围绕着“推进节能减排,探索环保新道路”“加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
  • 生态环境部部署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
    p   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称,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日益突出的氮磷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p p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重点行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氮磷达标排放整治为突破口,强化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 重点流域要以实施排污许可制为契机和抓手,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推动流域水质改善。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工作。 /p p   《通知》明确,将肥料制造、污水集中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等18个行业作为氮磷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要求全面推进氮磷达标排放。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托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逐行业掌握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信息,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建立氮磷排放管理台账,摸清行业排放底数。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相关工矿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优化升级生产治理设施并强化运行管理,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和效率。重点开展磷化工和磷矿采选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推进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氮磷排放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安装含总氮和(或)总磷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p p   《通知》明确,实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部将研究确定实施氮磷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控制单元及对应行政区域,根据排污许可证氮磷许可排放量信息确定相关流域控制单元的行业总量控制指标,实施行业总量控制。对于氮磷超标的流域控制单元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氮磷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并严格落实到许可证上,严控氮磷新增排放。 /p p   《通知》强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方案中应强化氮磷排放达标管理,建立整改企业台账,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生态环境部优先将工作成效显著地区的氮磷减排工程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对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地区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限批等措施,将氮磷污染防治工作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环保督察。 /p
  •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实施!对重点新污染物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近日,《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要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上海将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基本形成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据悉,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本次颁布的工作方案就是为这项工作打基础、建体系、强能力。文件具体内容如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二、落实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区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关法规标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落实和完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一)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在重点行业对重点化学物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数据库。2023年底前,根据国家部署完成本市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以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建立健全评估数据库。2025年底前,完成抗生素、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双酚A等环境风险筛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细化制定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衔接后续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动态发布,自动动态更新相关清单及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实施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研究性监测,持续推动在青草沙、金泽等水源地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石化、医药、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上海化工区等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一)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宣贯培训,推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分类强化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严格落实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监督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强制性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推动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对重要消费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典型园区新污染物源头监管。依托上海化工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探索推进上海化工区新污染物治理监管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工区双酚A等特征物质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严格控制存在环境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新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五)推动消防行业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鼓励消防行业按照规定从源头提前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的采购,完成上海化工区等消防部门现有装置中含PFOS类泡沫库存产品的环境无害化销毁处置示范工作,进一步降低全氟化合物排放的生态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五、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一)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产品),并在本市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使用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医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做好兽药实名销售和使用追溯,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加强水产养殖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加强农药风险监测预警,持续监测跟踪农药安全使用风险情况。在农田、森林、绿地等区域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植保综合防治措施,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六、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一)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并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推进本市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到2025年,全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率达到90%。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质技术与管控标准体系,加强难去除新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研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投集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深化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持续开展水产养殖业新污染物跟踪监测。在青浦区金泽镇沙田湖,利用人工湿地继续开展养殖业尾水中抗生素治理试点,并加强人工湿地日常维护和尾水排放口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鼓励和引导水产养殖企业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四)加强制药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治理。开展制药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制药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规范,加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五)加强微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调查,探索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工作,建立岸滩垃圾清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七、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加强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研究,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提升创新能力;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支持本市环境领域有关重点实验室加强新污染物相关研究。(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本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推动新染物检测技术和质控标准化,打造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赋能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结合各区实际细化分解、完善本方案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报送新污染物治理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监管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新污染物治理重点支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上海银保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12345”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拨开土壤污染迷雾:重金属污染耕地或达1/6
    拨开土壤污染迷雾:大冶矿区、长株潭工业区耕地镉铅超标   两年之前,73岁的崔静珍在自家门前开辟出一小块空地,改造成一个小菜园。每天早晨,他和老伴儿都要来地里认真打理,“现在市场上的蔬菜水果有大量的农药残留,我们想自家种的东西不加任何农药化肥,吃着放心。”   然而,就是这块她认为毫无食品安全隐患的城市“自留地”,却离太原化工集团只有几步之遥。“化工厂以前退下来的老同志现在很多都住在这个小区,他们告诉我,这里离工厂太近,土壤里面含有有害物质,虽然现在工厂基本停产了,但土壤中有什么就难说了,在这儿种菜更危险。”看着自己辛苦打理的菜地,崔静珍很无奈。   2011年,崔静珍把这片菜园改成了花园,又开始了每天早晨去菜市场买菜的生活。   事实上,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城市中的工矿企业搬迁改建后,遗留下来大量的受污染土地,这些地块往往通过住宅开发进行再利用。随着大片的工业用地改造成城市用地,暴露的污染土地也离我们越来越近。   通常,土壤污染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其他污染形式可以通过污水横流、黑烟滚滚、臭气熏天等外在表现形式向人们敲响警钟,而土壤污染却因很难发现而往往容易被人忽视。   那么,中国的“毒地”究竟有多少?目前并未有一个权威的说法。   一个广为流传的数据来自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2011年10月25日,周生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正式报告中表示,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这一数据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数据,早已过时了,并不是最新的数据。”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专家对本报记者透露。   本报获悉,环保部与国土部早已于2010年完成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达450万平方公里,但目前调查的结果并未对外公布。近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透露,近期环保部将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调查结果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后会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而一位地方环保厅官员则认为,今年是换届之年,年内这一结果公开的可能性不大,即便将来要公开,公开的程度也不会很高。“之前做的限于面上的污染调查,目前环保部正在组织对全国重点区域(包括耕地和蔬菜基地以及矿山周边地区)的土壤污染做进一步调查。”   本报独家获悉,财政部与农业部两部委联合印发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财政部向农业部拨款8.27亿,由农业部在未来五年的时间内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6年“摸底”结果尚未公布   对土壤污染的现状,官方口径高度一致:“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但“不容乐观”究竟是什么概念?不容乐观到什么程度?   资料显示,早在2006年,为了调查中国土地污染现状,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启动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预算资金达10亿元,计划2010年完成。   在2006年启动调查工作的视频会议上,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周生贤曾公布过当时土壤污染的状况:到2006年,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到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这一数据是上个世纪90年代估算的数据,已经非常老了,现在的数据肯定要比上述数据严重得多。”前述接近环保部的专家指出。   而2010年调查范围包括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全部陆地国土,调查的重点区域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   然而调查工作已结束近两年,我国土壤污染的“家底”却迟迟未公布。不过,在环保部2011年6月公布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简单披露了调查过程。   《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采集土壤、农产品等各类样品213754个,获得有效调查数据495万个,点位环境信息数据218万个、照片21万张,制作图件近11000件。建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 组织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 针对重金属类、石油类、多氯联苯类、化工类污染场地和污灌区农田土壤等开展试点研究,完成12项试点工程、18份研究报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草案。   近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透露,近期环保部将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调查结果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后会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农田重金属污染初步清晰   前述农业部系统的环保专家同时透露,根据近日下发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财政部已向农业部拨款8.27亿,由农业部用五年的时间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此前,农业部已经对耕地中的部分重金属污染做了初步的调查。根据本报记者独家掌握的一份资料显示,就重金属镉污染而言,已处于警戒级的土壤分布在北京、天津、重庆、成都、广州、杭州、上海等大城市的郊区,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等工矿企业区的耕地,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内蒙、山东、河南等污水灌区。   而重金属镉超标的土壤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广州、重庆等大中城市郊区和郊县的污水灌区,以及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白银等地区工矿企业区。就后者而言,典型的区域包括湖北大冶矿区、湖南的长株潭工业区、四川攀西工矿企业区以及贵州的贵阳、六盘山工矿企业区的耕地等。   上述资料也显示,就重金属铅污染而言,已处于警戒级的土壤分布在黑龙江的佳木斯、鸡西等市郊区,北京、山东、浙江、广东等大中城市郊区,以及四川、重庆、广西、陕西、甘肃、内蒙、湖北大冶矿区、湖南长株潭工业区等地的耕地 已经明确土壤中的铅超标的区域包括湖北大冶矿区,湖南长株潭工业区,重庆郊区,四川工矿企业区的耕地以及广西刁江流域,以及甘肃、河北、内蒙等地区。   同时,农田中重金属砷的污染状况也已初步明晰。目前已经进入警戒区的包括宁夏银川城市郊区、山西产煤矿区、四川成都、广元等工矿区及湖南的长株潭工业区等区域,以及河北、山东等地污水灌区,内蒙古、黑龙江、辽宁的工矿企业区、污水灌区和广东、浙江的某些大中城市郊区。   和警戒区相比,砷超标的区域相对较小,主要包括湖南的长株潭工业区、四川成都、广元等城市郊区和工矿区、辽宁的沈抚灌区,以及江西、浙江、内蒙、河北、甘肃、陕西以及广西的某些大中城市郊区。   “上述调查只是一个初步的调查,《实施方案》则要求我们更进一步,对全国18亿亩耕地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预警,对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进行治理与修复。”前述农业部系统的环保专家则指出。   1/5工业搬迁地已被重污染   尽管环保、国土和农业部门并未公布土地污染的详细数据,但科研机构对土壤污染的现状已经描绘了大致的轮廓。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薛南冬介绍,整体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土壤污染状况尤其严重,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成渝平原、渭河平原以及主要矿产资源型城市污染相对严重。   就土地污染的面积,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罗锡文曾公开指出,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换算成亩为3亿亩),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其中,受矿区污染的土地200万公顷,石油污染土地约500万公顷,固体废弃物堆放污染约5万公顷,“工业三废”污染耕地近1000万公顷,污染农田面积达330多万公顷。   多位土壤污染专家对本报记者坦承,耕地毕竟是有18亿亩的红线,所用的农药、杀虫剂相对固定,因此在污染状况的调查和测算上也相对容易,相比之下,城镇土地的污染状况则复杂得多。   “现在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关于耕地污染的,城市用地的土壤污染问题几乎没有公开的研究结果。”中国环境修复网主编高胜达告诉记者。   但是早在1990年代,我国较发达城市就开始了大规模工业企业搬迁。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骆永明教授研究发现,截至2008年,北京、江苏、辽宁、广东、重庆、浙江等地的污染企业搬迁达数千家,已置换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这相当于约28000个标准足球场面积。   而这些土地中就存在大量污染土地。世界银行2010年发布的《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的现状分析》称,近年,有关专家在北京、深圳和重庆等城市的调查显示,最近几年工业企业搬迁遗留的场地中有将近1/5存在较严重污染。
  • 兰州水污染:有机污染物监测失位终酿水患
    &ldquo 自来水厂的检测水平和监测能力必须要得到提高。&rdquo 对于兰州的水源污染事件,长期从事水体监测的长江科学院副院长陈进很是关注,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与污染源日趋复杂相比,目前国内大部分自来水厂监测能力仍显不足,检测仪器设备非常落后。   4月10日17时至11日凌晨2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自来水中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00微克/升,超出国家限值(10微克/升)20倍。   4月13日17时,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ldquo 4· 11&rdquo 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调查工作进展情况。   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郑志强透露,调查小组在威立雅水务公司自流沟两侧开挖了12个探坑,从坑内发现大量含油污水,查找到了导致水体苯超标的方位。根据环保专家现场初步分析判断,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初步判定,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的形成有两个主要来源:   一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R205A#渣油罐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罐体破裂造成90立方渣油泄出,其中有34吨渣油跑料未能回收,渗入地下。   二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泵B&mdash 113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具体数量当时未统计)及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不过,郑志强表示,兰石化现有生产装置及罐区、管线运行未见异常。   &ldquo 苯对人体的危害很大。&rdquo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刘刚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苯具有很强挥发性,长期吸入会侵害人体神经系统,引发急性中毒,进而产生神经痉挛甚至昏迷、死亡。   苯超标为何到如此严重的程度才被发现?陈进直言,这很可能是因为其没有被检测到。   &ldquo 目前很多水厂依然只是做传统的卫生指标检查,很多指标没有纳入常规的监测范围。&rdquo 陈进说,目前监测手段对有机物污染以及有毒重金属污染考虑较少,使得水厂存在被污染风险。   2012年7月1日,我国自来水新国标&mdash &mdash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强制执行,我国自来水水质指标由35项提高到106项,与世界先进国家的水质标准直接接轨,而苯正是其中新增的一项指标。   然而,&ldquo 即使是省会城市,也只能做到40多项。&rdquo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指出。   而一位自来水厂的内部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我国很多大型的自来水厂其实只有简单的几项检测仪器,自来水厂内部监测能力不足在业内早就是心照不宣的事情。   面对国内自来水厂检测能力不足的既成事实,专家们表示,除了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监测能力外,还需要从两方面着手。   &ldquo 首先,要加强第三方,即卫生部门的监测力度。&rdquo 陈进说,要对更多的指标进行监测,同时加强监测的频率,以此弥补自来水厂监测能力的不足。   此外,备用水源地的建设也是应纳入考虑的举措。   &ldquo 大的城市应该有备用水源地,这样即使一处水源地出问题,也不至于引起大家恐慌和抢水的状况出现。&rdquo 陈进说,&ldquo 现在我们主张大江大河是主要水源地,但与此同时,也要在城市里或者附近湖泊、地下建立备用水源地,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应该有备用水源地。&rdquo   王浩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单水源地的供水风险很大,而目前,我国一半以上城市都是单水源地供水。   此外,专家们还指出,要想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对污染源头的控制也刻不容缓,他们表示,化工企业或者生产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必须加大监控制度,&ldquo 防污染首先要控源&rdquo 。   另外,截止到4月13日15时,兰州市自来水抽样检测数据:西固区取样点,苯含量为8.47微克/升 安宁区取样点,苯含量为1.12微克/升。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1号泵房取样点苯含量未检测出,2号泵房取样点苯含量未检测出,符合国家标准。城关区、七里河区连续没有检出苯物质,水质保持稳定。
  • 血铅超标等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 环保部抓紧修订污染治理方案
    2009年,中国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8月份,陕西凤翔爆发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当地政府部门组织检测的1016名儿童中,共查出851名儿童血铅超标。随后,湖南武冈(1958名儿童中超标人数为1354人)、福建上杭(287名儿童中有121人血铅含量超标)的事件也浮出水面。12月下旬,广东清远市出现数十名儿童被集体查出铅中毒。9月2日,环保部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国家环保、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农业、卫生和中宣部等八部门,正在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国将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据悉,该方案将对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活动有详细规定,特别是对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污染进行整治。为重点防范饮用水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首个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于2009年12月29日成立。   事件回顾: 陕西百余孩子血铅异常 冶炼厂被令停产 陕西凤翔事件最新结果公布:851儿童血铅超标 广东清远49名儿童血铅超标 4人重度中毒 河南济源免费救治血铅超标儿童 32家企业停产 污染企业超规模生产 清远血铅儿童超44人(图) 江苏大丰51名儿童血铅中毒 污染源确定   相关新闻: 我国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已经初步完成   节能减排有成就 惩治重金属污染正在制定方案   中广网北京9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庆新闻中心9月27日上午举行主题为“中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出席发布会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副主任谢振华,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副部长张力军。介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面,与会嘉宾介绍到,在十一五以来,我们国家的污染减排工作应该说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比如说看一些指标,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已经是达到了91.3%,这个数字比05年同期提高了8.2个百分点,二氧化硫的平均浓度比05年同期下降了1/3。   这些污染减排成绩取得主要是得益于,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强化了责任追究。二是制定一批污染减排的经济政策,对于很多减排措施都是超计划的完成了,比如我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已经是5407万千瓦,已经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关闭5千万千瓦的任务,淘汰落后造纸的产能500多万吨,全国燃煤脱硫机组,综合脱硫效率由05年的50%提高到08年80%。   当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形势还是不容乐观的,结构性的矛盾仍旧突出,例如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降反升,两高行业增长比较快。有《光明日报》记者问到,今年以来,发生几起重金属的污染事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应该做哪些工作?   环境保护部的副部长张力军说,主要做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企业的专项检查,把它们列入到今年国务院九个部委开展的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专项行动中,通过专项行动对符合产业政策、排放超标的、有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停产或者限期治理。   第二是会同国务院八个部门正在制定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综合整治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就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尽快建立起排放重金属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全防全控的监控体系。   我国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呼之欲出  在“中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透露,我国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呼之欲出。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重金属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焦点。张力军介绍,环保部已经会同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了《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对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活动有详细规定,特别是对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污染进行整治。据介绍,该方案已经初步完成,其主要内容是要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进一步提高环境的准入门槛,加强企业污染的治理,落实治污责任,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近期我国陕西、湖南等地陆续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给当地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张力军透露,这几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均已经得到妥善处置,目前正在进行责任追究。 首个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立(附名单)   首个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12月29日成立。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今后环保部门将推广环保、消防部门联合对应突发事件的做法,重点防范饮用水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成功举办。关于组建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组的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增强环境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可行性,经有关单位推荐,我部决定组建第一届环境应急专家组,并聘任马放等26名同志为第一届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任期5年(名单详见附件)。   我部对专家组实行动态管理。实际工作中,将根据需要和专家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环境应急决策咨询工作。专家的咨询工作、水平和保密情况将记录于专家信息库。   希望各位专家在任期内,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为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做出贡献。   附件:第一届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第一届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马 放 哈尔滨工业大学 教授   王 琪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教授   王金生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   王树义 武汉大学 教授   田廷山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研究员   冯宗炜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院士   刘凤枝 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 研究员   刘永定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研究员   齐文启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研究员   齐玉娥 中国纯碱工业协会 高级工程师   孙承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   张 荣 华东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张晓健 清华大学 教授   李政禹 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环保所 教授级高工   李战国 防化研究院防化研究所 教授级高工   陈家强 公安部消防局 少将、教授   杨文彪 中国炼焦协会 教授级高工   林玉锁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   范维澄 清华大学 教授、院士   郝吉明 清华大学 教授、院士   钟玉征 总参兵种部防化局 少将、教授   陶遵华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教授级高工   曹承宇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教授级高工   高映新 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研究员   蔡道基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院士   樊晶光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教授级高工
  • 新污染物“新”在哪儿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什么是新污染物?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视角来看,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涵盖了广泛的人工合成化学品,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新污染物的认知与其管理需求相关,因此对新污染物概念定义存在共性和差异。新污染物的“新”从不同角度来看具有不同含义。从科学研究角度出发,新污染物是新出现或者近期受关注的物质,即生产、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主要关注这些物质的毒性效应、迁移转化、生成及降解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从环境管理角度出发,相对于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常规污染物而言,新污染物“新”在尚无法律法规政策予以管控或管控举措不完善,更关注如何减少新污染物排放、降低其生态风险以及保障人体健康。新污染物有哪些,影响有多大?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新污染物分类达成共识。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明确了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新建以及纳入强制性生产审核、风险管控等措施的14类新污染物。目前,国际上普遍关注的新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具有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且能够在环境中长距离迁移的一类有机化学物质,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涂料、皮革、合成洗涤剂、炊具制造、纸质食品包装材料等。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其危害,国际社会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减少或消除有意生产和使用的排放。内分泌干扰物具有生殖和发育毒性,会干扰生物体内分泌活动,导致发育畸形,增加癌症风险,扰乱免疫和神经系统功能等。典型物质有邻苯二甲酸酯、双酚A、多溴二苯醚等,主要用于塑化剂、阻燃剂、抗氧剂、农药等精细化工产品。抗生素经人和动物使用与代谢后进入环境,会引发环境细菌抗药性,诱导生物体产生抗性基因,给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微塑料为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纤维、颗粒或者薄膜,在海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土壤、室内外空气等介质中广泛存在,具有刺激免疫等毒性效应,也能作为其他污染物的载体,可能导致生物存活率和繁殖力降低、繁殖减少、基因表达改变、DNA损伤等危害。新污染物在我国环境介质和生物体内的分布存在共性规律,在我国部分地区的空气、土壤、沉积物、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等环境介质中均有存在,蔬菜、鱼类、蛋类等生物介质和血液、尿液、母乳等人体样本中也曾被检出。然而,新污染物通常为痕量污染物,只有超过一定的浓度阈值才会有健康效果体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多数地区新污染物环境浓度较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可以忽略。 新污染物的来源与治理挑战。新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来源类似,源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涵盖化工、塑料、医药、纺织、汽车制造等工业生产过程,以及生活消费、农业水产种植养殖、建筑材料、消防泡沫等众多行业和场景。其中,化学品是新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存在新污染物排放风险。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大部分新污染物涉及的化学品产量和使用量位居世界前列,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快速增长成为新污染物增加的重要原因。相比于传统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难度更高。首先,新污染物具备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多数新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自然降解,在环境中会持续存在,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其次,新污染物危害较大,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会产生威胁,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最后,新污染物来源广泛,普遍存在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中,其特殊理化性质使得新污染物长距离迁移扩散,即便是青藏高原这样人迹罕至的区域也检测到了一些典型污染物。同时,新污染物风险较为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短期危害并不显著,但其长期累积排放仍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国家对新污染物治理已做出明确部署,未来可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了到2025年实现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从六个方面部署行动举措,突显了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污染物治理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筛”“评”“控”。“筛”指的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品中筛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评估的范围。“评”主要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品,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筛”“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行以源头淘汰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同时,要积极推动新污染物研究成果转化为治理标准,解决科学研究和科学管理之间存在的脱节问题,高度关注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共同存在的现实情况,解决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体系的构建问题。此外,新污染物治理涉及产业方方面面,未来环境管理要更多依靠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为了促进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3i讲堂将于6月19-21日举办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本次会议,特别设立食品与农产品中新污染物检测技术分论坛,邀请到多位专家分享精彩报告。点击报名》》》》》
  • 宁夏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优先开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医药制造、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逐步延伸至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其他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按照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区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基础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方案提出,我区将从源头禁限的‘登记管理、淘汰禁用、绿色制造’,到过程减排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抗生素、兽药和农药使用监管’,再到末端治理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废药品(液)安全处置、开展治理试点’等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新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我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行业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政策落实落地。今年起,我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区域,聚焦畜禽养殖、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建立典型行业潜在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选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企业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 着重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山东省发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开始征求意见。《规划》提出水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即“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该《规划》重点强调了水质监测工作,要求各地区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并且,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制定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此外,《规划》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河湖底泥重金属监测和累积性风险治理。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特别指出,要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等研究。统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等监测,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污染通量监测研究。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与自然资源、水利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监测体系充分衔接,实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详情参见: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落实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化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83个国控断面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3.5%,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提升至98.1%。16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的166个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并完成县(市)级建成区内104条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省辖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南四湖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探索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制定泗河、大汶河等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明显提升。当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水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部分断面水质容易发生波动,个别指标处于达标边缘,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保障不足,水资源严重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的现状仍将长期存在,水体自净能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提高。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多样性、稳定性有待提升。水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风险预防设施建设、预警应急能力均需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亟需构建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域海域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保水质、增颜值并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实现2035年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推动水生态保护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绿色发展转变。——统筹谋划,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河湖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打通“城市农村、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实现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问题导向,精准施治。充分研判省内各流域资源禀赋和形势特点,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顺势而为,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强化协作,多元共治。以河湖为统领,强化部门间协作,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企业责任,发动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互动的共治格局。(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南四湖流域水质全部优良,南水北调输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基本保障。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黄河、沂河、沭河等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南四湖等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山东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国控断面所在河流全部建成美丽河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加快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一)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流域—省级及以上重要水体(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研究构建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合理确定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探索将水功能区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托控制单元,合理设置省级及以下控制断面,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控制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超标问题责任地区采取预警、督办、约谈、限批等方式,推动完成达标任务。实施水域和岸域综合管理。完善流域精细化管理平台,实施“水体—入河(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监测溯源及治污责任落实。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二)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提升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巩固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领域水污染防治,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要素系统治理。按流域开展标准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价,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三)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和实施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以黄旗堡-眉村-朱里等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着力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垂直补给以及直接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环境风险的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强化陆域与海域统筹治理。以黄河、小清河等流域为重点,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加强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流域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政策制度衔接,强化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行动,扎实推动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努力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四、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战略高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东营、德州、滨州黄河干流和泰安大汶河等水资源超载治理,制定实施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按国家要求,保障黄河干流利津断面生态基流目标,确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推动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动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生态补水、景观环境和市政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企业。(二)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滩区和黄河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重要入黄支流因地制宜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实施黄河滩区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东平湖高水平保护。巩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深入实施湖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修复提升东平湖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湖内菹草综合防治,合理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放流数量,减少内源污染,对游船进行清洁改造,旅游船只实现污水 “零排放”,不断提升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湖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生态绿带建设,完善湖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布局6个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启动黄河三角洲等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推进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退耕还湿。实施河口水生生物修复、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开展盐碱地碱蓬恢复和土壤改良、牡蛎礁生态建设、海草床修复和海堤生态化建设。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特色植被保育区建设,重点对野大豆、罗布麻、天然柽柳等生境进行封闭式保护管理。建立外来物种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施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行动计划。专栏1:黄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黄河干流区域(1)加强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2)实施干流水利枢纽生态调度,保障生态流量。(3)支持梁山县、鄄城县、东明县等畜禽养殖大县开展整县制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滩区内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东营、济宁、菏泽等市黄河宽滩敏感区域,大力推广农田绿色种植技术。(4)推进干流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以长清区、平阴县等县(市、区)为重点,采取沿岸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主要措施,减少北大沙河、锦水河等主要支流对黄河干流水质的影响。2.黄河河口区(1)严格保护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有害生物治理,推进湿地自然修复和河湖生态连通。(2)保障入海水量与河口基本生态用水,逐步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3)推动多流路入海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提高河口三角洲生物多样性。(4)推进黄河刀鲚等土著鱼类洄游通道修复,建立黄河河口水生态监测评估机制。3.东平湖(1)实施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强化氮磷截留。(2)提升东平县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沿湖村镇污水收集处理,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3)遏制菹草过度生长,恢复湖区天然湿地结构与功能。(4)探索建立黄河刀鲚洄游繁殖期引黄入湖和东平湖出口闸门联合调度机制。4.大汶河(1)实施新泰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完善老城区雨污管网建设。(2)分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种养结合及粪污处置资源化利用。(3)建设柴汶河等支流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4)保护恢复干支流湿地。(5)推进采砂河道天然形态恢复。5.玉符河(1)加快实施济南市仲宫污水处理厂配套调蓄工程。(2)推进南部山区柳埠、西营、仲宫以及市中区北桥村等玉符河沿线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3)开展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4)实施玉符河及“三川”水生态廊道建设,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及日常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卧虎山—锦绣川“两库”连通工程。五、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入湖河流水污染治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确保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推动实现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流域水环境治理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3年,全流域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流域内累计4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到2025年,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以上,流域内累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探索实行“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模式,鼓励将建制镇范围内规划建设的所有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能力。到2025年,流域内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治理模式。整县制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推进南四湖渔业绿色发展,巩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退养成果,大力开展实验区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流域内133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对具备条件的,推动实施企业自备水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改水与整治。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以万福河等总氮或总磷浓度较高的入湖河流为重点,加强氮磷排放控制。(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开展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境改善工程,提升野生动植物生境,建立科学高效的野生动物救护模式和体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约3000万尾。研究南水北调调水对南四湖等调水沿线重点湖库水生生态系统影响,防范外来物种对本地湖库生态入侵。实施湖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湖区水生植物综合整治,在菹草枯萎腐烂前等关键性阶段,组织开展打捞、收割,并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开展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构建入湖口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入湖口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湿地功能。开展南四湖生物多样性本底和水生态环境跟踪调查研究,摸清南四湖生态环境演变规律。(三)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推动生态环境部建立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流域4省协同治污大格局。组织省内相关地市、县(市、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协同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修订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统一全流域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推动济宁市与徐州市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和推动落实南四湖保护条例。(四)强化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谋划实施统筹现代水网建设,推进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等重点调蓄工程建设。梳理提炼一批对改善调水沿线水质贡献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南水北调总体规划修编,最大限度取得国家支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系统谋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沿线(山东段)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总体思路。专栏2:南四湖及流域重要支流水体保护要点1.南四湖(1)强化涉盐涉氟企业尾水治理。(2)推进实施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3)开展济宁市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4)推进微山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渔业池塘生态改造。(5)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2.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东线)(1)实施济宁市等涉硫、涉氟工矿企业尾水治理,深化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尾水资源化及截污导流工程。(2)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3)强化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4)推进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沿岸农田污染防治。3.洙赵新河(1)补齐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短板。(2)推动流域内涉盐企业或产业园区达标治理。(3)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净能力。(4)修建节制闸,防止突发污染事故污染风险。4.洙水河(1)推进工业聚集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加强企业排放监管,对全盐量、硫酸盐超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煤矿矿坑水进行提标改造。(3)实施水系连通,拦蓄汛期雨水,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拦蓄雨水资源,补给区域地下水。(4)推动建立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5)开展河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拦截面源污染影响,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恢复河流自净能力。5.东鱼河(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2)推动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推动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运营。(4)治理鱼台县东鱼河流域农田退水,建设东鱼河生态缓冲带。6.新万福河(1)实施城区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厂扩建工程,新建成武县港航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开展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4)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恢复河流自然净化能力。(5)加快推进金乡县引黄西线工程,增加金乡县可利用水资源量。7.老万福河(1)开展煤炭开采、化工、造纸等主要行业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2)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3)实施河道清淤、河流缓冲带修复等工程。(4)利用煤矿开采的塌陷地进行生态修复治理。(5)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提升尾水水质,经过湿地净化后的尾水作为水源补给河道。8.泗河(1)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提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平。(3)科学确定泗河生态流量,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4)在污水处理厂下游重要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主要支流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9.城郭河(1)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扩建。(2)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加强雨水管网的检查维护,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4)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或升级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5)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标准。(6)定期对城郭河河道内浮萍、绿藻、垃圾、杂物等进行打捞清理。(7)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加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10.峄城大沙河(1)尽快补齐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短板。(2)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建立引水调水工程。(3)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在水质较差河段、支流入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4)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治理水产养殖区鱼塘退水。(5)落实河长巡河制,严禁向河道水体倾倒餐厨垃圾、污水等,及时打捞水体内垃圾杂物、清理清运河岸垃圾。11.西支河(1)扩建鱼台县污水处理厂,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2)实施西支河流域农田退水治理。(3)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六、加强其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一)沂沭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流域内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汛期水质稳定性,有效提升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提升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专栏3:沂沭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沂河(1)推进朱家坡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完善淄博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沂源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3)实施李公河湿地修复,建设东汶河等生态缓冲带。(4)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生态用水调度。(5)推进沂源县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白马河等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2.沭河(1)完善临沂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莒南县等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莒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加强墨河等水生态保护。(3)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莒县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沭河生态用水调度。(4)应有力。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
  • 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 污染企业躲猫猫暴监管缺陷
    环保部督查重金属污染   环境保护部刚刚公布了《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9年全国污染减排好于预期,首次达到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实施进度要求,但关系民生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仍然很突出,今年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和我们熟悉的空气污染、水污染相比,重金属污染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肖平,是山东肥城市肖家店村的村民,拥有一个其乐融融的五口之家,然而短短3年过后,这个五口之家却只剩下了孤儿寡母——肖平和她的孩子。   肖平:晚上想起都出汗,太可怕了。   1997年4月,肖平的丈夫突然去世,年龄只有29岁。肖平的丈夫得的是食道癌,丈夫怎么会染上这种绝症呢?在悲痛中,肖平时常感到疑惑,但噩梦才刚刚开始。不久,肖平的公公婆婆也先后去世,死因同样是食道癌。   肖平:开始疼,开始的情况一样。   短短几年时间,三位亲人都死于癌症,让肖平一直生活在恐惧和忧虑当中。   肖平:晚上一想到死去的亲人心里就哆嗦,特别是过节时,人家全家团聚,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在肖家店村,遭遇不幸的,并不是肖平一家。在肖家店村村委会,记者看到了肖家店村历年的死亡名单:2000年,死亡人数17人,其中11人死于癌症 2001年,死亡人数16人,其中9人是因为癌症死亡 2002年,死亡人数17人,其中10人死于癌症 2003年,死亡人数19人,其中12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4年,死亡人数21人,其中14人是因为癌症死亡。整个村子的癌症患病率高达12.5%,超过正常值10万分之200,近60倍。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肖家店村的老百姓遭受着癌症的劫难呢?中国地质科学院的专家来到这里寻找原因。   林景星(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教授):我想了解最重要的问题是发病有没有时间界限。   村医生(山东肥城市安驾庄镇肖家店村卫生所):1989年以前少,从1987年 1989年以后,年年增多。   癌症并没有传染性,可却像瘟疫一样在肖家店村蔓延,村民们说,罪魁祸首正是这些流淌在大汶河里的污水。记者拍摄时,河水散发着一股刺鼻的臭味,黄褐色的水面上还漂浮着一层油腻腻的泡沫。就是这样的水,环绕在肖家店村周围。尽管又臭又脏,但却是村里唯一的灌溉水源。   记者:85年以后为什么污染严重了呢?   村支书:从1985年以后污染加重,造纸厂、农药厂都往大汶河里排污水。   林景星教授曾经多次对环境污染和癌症的关系进行实地调研。他发现,肖家店村癌症的高发期与水质受到污染的时间基本吻合。在排除饮食习惯、家族遗传等因素之后,林教授进一步对村里的土壤、农作物进行了分类取样。检测证实,该村的土壤、蔬菜以及人的毛发均不同程度受到剧毒元素的污染。其中,小麦中的铬含量超标1.7倍,白菜中的铅超标2倍 菠菜的镉含量超标达到9倍,铬含量超标12倍 莴笋叶中的镉含量超标2倍,铬含量超标4倍。   林景星教授:其中超标比较厉害的就是镉,镉是一个剧毒元素,超标会引起各种各样癌症,比如说肠胃癌、食道癌、还有肝癌。   污染给肖家店村带来的创伤不能愈合,然而在更多的地方,悲剧不断上演:2004年4月,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长沙湘和化工厂未经审批建设了一条炼铟生产线,2009年6月,湖南省浏阳市对湘和化工厂周边1200米范围内的1600余名村民进行体检,结果镉超标者达350多人。截至目前,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已造成了两人死亡、500余人尿镉超标,厂区周边土壤、农田、林地等被污染   贵州东部万山特区万山镇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汞矿产地,但由于常年未经处理排放,直接导致环境中金属汞总量居高不下,至少达到350吨,几乎相当于全球目前每年汞排放量的1/10。据当地卫生部门估算,当地6万总人口中,目前至少有200余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汞中毒症状。   最近两年,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贵州独柳江砷污染事件、山东邳州砷污染事件、河南大沙河、陕西凤翔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等等,因为重金属污染导致的公共卫生事件,接连发生。   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主任 熊跃辉: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一些地方工业企业一蜂而上,而且起点低,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使这些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日积月累的,瘀积到附寄到一定程度以后,出于一个重金属中毒的这些高发期,很多地方铅中毒的,铬中毒的汞中毒的,重金属污染的防控,如果再不引起重视,很多致命的问题依然会层出不穷。   记者:如果让您用一个词来形容目前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现状,您会怎么形容呢?   熊跃辉:堪忧。   我们所面对的重金属污染确实不容乐观,2009年环境保护部共接报重金属、类金属污染事件12起,共造成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为了防患于未然,避免引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环保部最近部署华北、西北、东北、华东、华南五个督查中心,对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了一次仔细摸底排查。我们来看看他们在河北排查的情况。   河北威县小营村   陈国旗(国家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督查三处处长):村里像这样的作坊有多少?   俆树杰(威县环保局局长):这几年都取缔了,原来12家后来取缔6家,现在都取缔了。   皮毛行业是河北威县的一大产业,当督察组来到当地皮毛加工摊点密集的小营村时,当地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将督查人员带到了一个被拆除的皮毛加工作坊。   陈国旗:我判断停的时间不长,你看这东西。这不会是停了两三年的,肯定是没几天的事。   在这个被拆除的作坊对面,是小营村唯一的一个水塘,水塘里的水已经发红,并且不断发出阵阵恶臭,水塘边的这两棵小树也已经快要枯死,水塘边的这些皮毛明显是刚刚倒过来的。   记者:刚刚陈处长说,这可能是刚刚停产,不是说停了好几年。   徐树杰:这个啊,是说没再洗。   事实上,小营村的皮毛加工摊点,并没有完全被取缔,就在距离水塘不到100米的地方,记者看到,这个加工摊点的主人虽然不见踪影,但清洗皮毛的机器、还有这件工作服都还在滴水,在作坊前的开阔地带,晾晒皮毛用得木板也还没来得及收起来。从现场迹象来看,是刚刚停止生产,而这里清洗皮毛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向村子的水塘。   陈国旗:绝对不能用了,这水污染厉害,水这都没法拯救。   河北威县的皮毛加工产业,有近百年的历史了,由于加工摊点规模小、工艺简单、技术落后,大多属于家庭作坊式生产,没有任何治污措施,成为当地生态环境的一大隐患。   徐树杰:他这个反弹特厉害,你给他全部给他砸了,他马上垒起来,垒起来他正常能生产就这个。断电,他自个儿接了线。   在督查中,威县一些规模稍大的企业也存在问题。威县洲达皮业有限公司由于环保手续不全,没有排污许可,被威县的相关部门要求停产,但是督察组在现场发现,厂子的晾晒场依旧晾晒着刚刚处理完的皮毛,机器也明显是刚刚才停产的。   针对威县皮毛行业污染现状,威县曾经发动过数次集中整治活动,环保、工商、电力、水利、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   徐树杰:执法可以说投入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太多。   徐树杰:效果有。   徐树杰:责任大,压力也大,环保局长不好干,确实责任大。   河北 广宗县 现场执法   陈国旗(国家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督查三处处长):你们平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对这个水对这个废渣,国家一块规定,你清楚不清楚?   河北广宗县金属表面处理厂老板:我也没文化,小学毕业,我也不清楚。   河北广宗县金属表面处理厂建于1993年,主要生产工艺是镀铬、镀镍,督察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得知,这个厂没有排污许可、没有运行台账、没有对污水处理的监测记录,十几年来产生的含铬污泥去向不明、并且没有相应的危废处理协议和联单,更令督查人员震惊的是,这个企业有5个排污口可以向外排水,而其中四个排污口,直接将污水排到这个叫合义渠的河里。   监察员:你这个水达标排放,能不能达标排放。有没有数?   工厂老板:能。   陈国旗:咱们市局监测过没有?   工作人员:市局监测,监测。   陈国旗:他这个情况怎么样?   工作人员:监测完了应该是不达标,要不然市政府下过停产。   2005年,邢台市环保局经过监测,广宗县金属表面处理厂的污水排放不能达标,因而责令停产,检查这天,这家企业虽然处于停产状态,但停产时间却并不是2005年。   陈国旗:大概是什么时候停产的?   河北广宗县金属表面处理厂老板:大概我也记不清。就是6月份,那5月份了。   2005年被邢台市政府叫停的企业,一直到今年5月份还在生产,在恢复生产前,厂子的治污设置并没有进行过任何改进。而企业生产一天就会产生危废、并且会向紧邻的合义渠排放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水。现在合义渠的水已经变成了黑色,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督察组在广宗县共检查了六家电镀企业,都没有排污许可,含铬污泥也都去向不明,甚至有的企业,含铬废水没有经过深度处理便进入了市政管网。   广宗县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一个电镀小区,好让这些电镀企业集中生产、集中治理、集中排放,以便于监督管理。   广宗县县长:我们没这个能力现在就说找客商,招商引资也得做,甭管想什么法。那天我们那书记也说,这个事要花多少力气也得办这个事。   采访当中,督察组专家告诉我们,重金属一旦严重污染了土壤和水源,治理起来难度很大,传统化学方法修复一亩农田,要花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而用成本相对较低的植物修复法,又得要三五年时间才能见到效果。看来只有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才是环境资金代价最小的办法。可是,一道道监管难题又接踵而至。   记者跟随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拍摄了他们在河北省排查重金属污染的情况。这一路下来,看到一些地方重金属污染污染依然令人担忧。而除了不法企业违规生产,环保督察人员在排查中还发现了别的隐患。   石家庄鹿泉县的这家电镀企业,当督查组来到工厂的废水池边时,工厂负责人突然俯下身子,用手撩起了水池中的废水。   石家庄鹿泉县的这家电镀企业老板:处理以后水是清的。   陈国旗:含重金属水都是清的,没有一个不是清的,小伙子我跟你看,重金属污染那个水,看时候比较清的,那含量比较高了。   在石家庄鹿泉县的这家电镀企业老板:种田没事。   事实上,这家企业电镀产生的含铬废水并没有经过深度处理。   石家庄鹿泉县的这家电镀企业老板:环评的时候说是没事,可以浇花。   记者:那你都经过什么处理,那个水?   石家庄鹿泉县的这家电镀企业老板:经过就是那个处理池。   这就是工厂负责人所说的处理池,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沉淀池,池底淤积了厚厚一层含铬污泥,就在这个沉淀池旁边,正是这个厂负责人的菜地,在他看来,用这样清亮的水浇菜并没有什么问题。   石家庄市赵县的一家化工厂,黄色粉尘中的六价铬,含有剧毒。而工厂已经完全被这些剧毒粉尘覆盖,工厂目前已经停产,但是根据督察组了解,厂长本人已经深度中毒。厂区及周围地区被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在河北平乡县,这家电镀厂虽然被关停了多年,但检查检查完后,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副主任王赣江显忧心忡忡。   王主任:你们看,这个企业的旁边不到10米的地方就是农田蔬菜,如果这个下了大雨这个水一冲去,老百姓一浇到菜里边,菜就污染,吃到人的肚子里面,致突变致畸形致癌。   一些企业告诉督察人员,自己的危险废物,已经和有处理资质的机构签定了协议,并且会定期转送,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监察员:一问说是去,都是送给砖厂处理,但实际上也没有协议,也没有转运的联单,到底有没有处理去哪了?   记者:说不清楚。   监察员:很可能自己比如说找个地方随便倾倒这些都有可能。   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是河北省唯一一家有资质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的公司,按照规定,涉重金属污染企业都应该将危废送到这里处理。   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有些企业在进行投产前他不有个环评,环评的话,他是这个范围内的经营资质,我们可以给他进行签这样协议,但真正投产以后有些企业没有达到真正的危废转移,就是像产值比较小的100万以下的注册企业,最终发生转移的不是特别多。   实际上,重金属污染一直是环保部门监管的重中之重,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务院九部门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9123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83家,取缔关闭231家,停产整治641家。那么,怎么才能把监管真正落实到位,防止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呢?我们也采访了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和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主任熊跃辉。   实际上针对目前河北省,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存在的问题,问题多多,但是发现问题并不可怕,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 以及华环保部北督察中心主任熊跃辉。   记者:这次的督查中主要有哪些突出的问题呢?   熊跃辉:环首都圈的共282家涉重金属企业逐家严查,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占65.9%。这个重金属含量高,有的有三四种重金属,要素齐全,这个危害很大的。   河北省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有将近430家,这些企业以制革、铅冶炼、电镀、蓄电池加工居多,排放的重金属主要是铬、铅、镍、铜。  熊跃辉:这些重金属污染企业确实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有的很小的这些企业,工艺很简单,设备很简单,你管得严了,打得严了他就停了,一旦放松他又死灰复燃、。   从5月中下旬开始,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对北京、天津、河北张家口、承德、保定、廊坊、唐山、沧州、石家庄7地市,环首都圈的共282家涉重金属企业逐家严查,发现186家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违法率占65.9%。其中:北京查39家,14家有问题 天津查124家,101家有问题 河北查119家,71家有问题。   记者: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熊跃辉:我觉得很多问题是由于忽视监管,放松监管,不会监管造成的。同时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哪三个方面问题呢?你不查我不改,你不处罚我不整治,人民群众没有要求我不尽责任。   记者:针对目前这种现状,您认为可行的解决之道是什么呢?   熊跃辉:我觉得并不难,首先是我们国家对威胁废物的处置、储存、运输、处理有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也就是说有法可依,关键是要做到有法必依。只要我们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工艺技术,关键是有法必依的问题。   记者:下一步河北省对于涉重金属污染企业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姬振海:从环保部门来说我们本身来讲我们是提倡执法叫三严,叫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审批新建项目环评,严肃追究环境监管的实质责任,用铁的手腕来治污。现在就想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和地方的这个政绩,地方领导的政绩,地方的这些考核要挂起钩来。如果长期你得不到整治,考核当中可能就分数低,或者考核当中就不过关,那么你不过关就和你的官帽子就有联系了,所以摘不掉黑帽子, 我们省委书记讲了,摘不掉黑帽子就摘官帽子,最终还得是社会一起行动来动员方方面面力量,形成一种合力让这种现象不能再死灰复燃。   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污染、山东临沂砷污染,重金属污染事件在2009年接连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但我们也看到,面对数量众多的小皮革小冶炼厂,环保督察人员即使使出浑身解数,十个手指头恐怕也难以按下不断浮出来的葫芦。冰冻三次非一日之寒,污染事件频频现身,暴露出了环境监管中的一些制度性矛盾。不少污染企业所以能苟延残喘,不是因为它们狡猾,而是因为它们能给地方带来经济收入。在利益驱动下,这些企业总能想办法和环保部门玩起躲猫猫,绕开各种监管。我们要改变这场猫捉老鼠,疲于奔命的游戏,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紧努力,也需要建立一个更合理的规则,真正把经济增长的希望放到绿色产业上去。
  • 浏阳镉污染悲剧是如何酿成的
    8月6日上午,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以湘和化工厂为圆心向外500米延伸,周围田野里的庄稼渐次呈现出深黄色、黄绿色、绿色三种不同颜色,晒在水泥地上的稻谷谷壳透着黄褐色。离工厂300米开外,就是著名的浏阳河。   这是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表面所能看到的。   浏阳镉污染事件正在平息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7月31日,在已出具的2888人的有效检测结果中,尿镉超标509人。   专家的调查意见是,已经确认了湘和化工厂是造成镉污染的直接来源。工厂厂区周边500米至1200米范围正属于镉污染区域。   污染范围的认定,成为事件各种补偿的标准。如有关部门启动了城镇生活的临时生活补助这项措施,500米以内每人每天按12元钱的标准来补助。   浏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浏阳市成立了镉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指挥部,长沙方面也已经成立了由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任组长的镉污染事件处理小组,处理污染事件。   8月3日,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长沙湘和化工厂法定代表人骆湘平、厂长黄和平、技术员唐文龙等5人批准逮捕 浏阳市环保局局长陈文波、副局长张志亮因对长沙湘和化工厂监管不力被免职。此前,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分别对浏阳市镇头镇原副镇长熊赞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勇立案侦查。   专家指出,作为世界八大污染物之一,镉污染在重金属污染中排名第二,大面积的镉污染源于一种稀有贵金属——铟的提炼,这种贵金属价格高昂,对环境的破坏性也很大。   污染事件浮出水面   8月4日是临时生活补助发放的最后一天。多数双桥村村民一脸忧虑。他们的房子都在离化工厂仅数百米远的地方,他们种植的水稻和蔬菜都变成了黄绿色,喂养的猪和鸭因为吃了受镉污染的农作物,开始不断生病。他们寄望于受污染农作物的收购补偿。   到目前为止,湘和化工厂周边500米至1200米范围内已体检对象中,符合住院条件的33人,已有25人送湖南省劳卫所住院治疗,8人不愿住院治疗,正在接受门诊治疗。   2009年6月,发现镇头镇存在污染之后,浏阳市政府即开始对湘和化工厂周围1200米范围内的村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8月4日补助期截止后,浏阳将让污染区内的耕地休耕半年,按照高于平均亩产值10%以上的标准给予村民现金补偿,同时对村民受污染的农作物和农产品按市场价收购。   镉的污染途径   浏阳镉污染事件公开之后,浏阳市将湘和化工厂董事长骆湘平和其他4名股东刑拘。   作为负有监管责任的浏阳市环保局,因为疏于管理,没有对湘和化工厂进行及时查处,局长、副局长和监察大队队长都被免职,同时镇头镇一名副镇长也因与骆湘平存在经济利益往来而被刑拘。   湘和化工厂由镇头镇政府招商引资引进,2004年4月正式投产,当时设计的是生产硫酸锌粉末和颗粒,但在2006年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该厂私自上马了一条金属铟的生产线。   “镉是生产硫酸锌的副产品。”中南大学土地与环境管理学院院长戴塔根介绍,镉属于高毒性金属,被镉污染的空气和食物对人体危害严重。镉往往与锌伴生,在利用次氧化锌与硫酸进行反应生产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置换出镉。   在炼铟的过程中也大量产生镉。由于湘和化工厂的环保设施不齐全,有效防护措施不足,镉被直接排入水体和土地,导致土地大面积污染。   由于湘和化工厂生产铟没有取得相关证照,2007年2月,浏阳市环保局在接到投诉后,将其铟生产线强制拆除,并罚款20万元,但是对于生产硫酸锌过程中镉排放超标的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浏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浏阳宣布将湘和化工厂永久性关闭,切断污染源,并对镉污染超标的村民进行治疗。与此同时,对污染土地进行治理,对受污染20cm以下的浅层土壤铲除清理,污染较重的土地则改种花卉苗木。   铟利之诱:甘冒查处风险   专家指出,镉污染的加速与铟利之诱直接相关。原本是生产硫酸锌的湘和化工厂,缘何甘于冒着被查处的风险非法生产铟?这要从国际铟价高企的诱惑说起。   铟成矿,条件苛刻,尚未发现单独铟矿床,仅以微量伴生在锌、锡等矿物中,是一种极稀有金属。全世界铟的地质含量仅为1.6万吨,为黄金地质储量的1/6。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铟储量,中国含铟矿区有63个,铟资源量为12132吨。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铟生产国和出口国,产量占世界铟总产量的30%以上。   作为贵金属的铟广泛应用于电子工业、航空航天、合金制造、太阳能电池新材料等高科技领域,产业前景广阔。戴塔根介绍,最近铟价格高企,粗铟价格已经到了5000多元/千克,精铟的价格则超过10000元/千克,丰厚的利润促使各路资本蜂拥而入。   湘和化工厂就是典型例子,该厂是由长沙人骆湘平等5人合资设立,实际生产硫酸锌能力3000吨/年,目前有工人60多名,硫酸锌年产值不过数百万元。   “现在看来,炼硫酸锌很可能只是附属动作。”戴塔根表示,由于现在采取的是湿法炼铟——从冶炼硫酸锌留下的废渣中提炼粗铟,炼硫酸锌产生的收益相对较少,但从废料中炼铟却可以产生很大收益,“因此不排除湘和化工厂是打着炼硫酸锌的牌子炼铟,而且收益应远高于数百万元”。   湘江治污:任重而道远   浏阳市是世界烟花鞭炮之都,经济实力较强,此次发生镉污染事件的镇头镇是浏阳西区中心镇,工农业较为发达,目前已形成了花卉苗木、特色水果、蔬菜、油茶、生猪等十大产业基地,并且有乡镇企业数十家。   “这样的乡镇,引进一个高污染的化工厂实在是得不偿失,出现污染实在是一个悲哀。”戴塔根认为,招商引资之时对项目预期环保态势的评估缺失是当地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浏阳市环保部门的监管缺失被认为是污染事件的另一重要原因。自湘和化工厂2006年开始非法生产铟之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尽管有村民向浏阳市环保局反映举报,但并未引起重视。   直到2007年2月,环保局才将其生产铟的设备强制拆除,并罚款20万元,但是对于其生产硫酸锌过程中超标排放镉的问题,则没有进行整改处理。   由于炼铟废料处理对设备和技术的要求很高,而很多小型企业都没有完备的废水废渣处理流程,这样的直接后果是,废水中遗留大量的铅、镉,导致镉的严重超标。   在湖南其他地区,与湘和化工厂类似的情况并不在少数,部分工厂因炼铟带来的污染已经成为历史的隐痛。   炼铟的废料并非无法处理,专家指出,只要在炼铟的同时炼硫酸锌,就可以实现循环利用,具体的步骤是:用炼硫酸锌产生的废渣去炼铟,然后用炼铟产生的废水继续炼硫酸锌,这样循环利用就能做到不产生污染。   “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并不愿意这样去操作,因为中间的设备成本很高。”业内人士分析,相较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循环利用,很多企业宁愿竭泽而渔,不惜采取超标排放镉等重金属的短期做法来牟取暴利。   浏阳镉污染只是整个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一个缩影。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显示,仅2007年湘江流域排放工业废水就有5.67亿吨,生活污水11.19亿吨。尤其是重金属汞、镉、铅、砷等排放量十分突出,是湘江治理的心腹之患。   有专家认为,有别于株洲、衡阳等老工业城市的是,浏阳污染并非因历史问题残留而产生。最近的镉污染事故,其背后更多的还是因为相关部门监管的缺位,以及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对矛盾面前的现实抉择之艰。
  • 《甘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有机污染
    2017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规定,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络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工作方案》原文如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结合甘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提供环境安全支撑,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环境保护、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编制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加大对市、县两级详查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做好质量保证与控制、数据分析评价和成果集成。按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参与,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络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全省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市州、县市区要开展相应的培训,提升监测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3.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省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环境保护、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相关数据上报国家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及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及时更新。(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二)切实抓好未污染土壤保护。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发放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预审,环境保护部门在环评审批等环节,要将地块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参考因素。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2.科学管理未利用地。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重点从选址和规划符合性、区域环境容量、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和防控环境风险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省环保厅负责)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自2017年起,有关市、县级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参与)  (三)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省政府审定后,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省环保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以保障食用林产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为核心,积极推进林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到2020年,力争完成重要林果、林药产品集中生产区林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工作,后期逐步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库周边及江河两岸林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工作。有条件的市州要逐步开展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省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参与)  2.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等参与)  重点围绕“提质、节地、节肥、节水”,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消除或减轻使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对土壤的污染。(省农牧厅负责)  产粮(油)大县要于2018年底前制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委等参与)  省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负责)  3.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按照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满足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等参与)  4.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在庆阳市环县、白银市会宁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5.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生物防治比例,减少农药使用量。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全面开展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省林业厅、省农牧厅负责)  (四)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市、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市或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参与)  2.分用途加强环境管理。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3.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论证,强化审批管理,依法做好公示、公开工作。(省建设厅负责)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省环保厅负责)  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负责)  4.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五)预防工矿企业污染土壤。  1.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门每5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至少监测1次,并将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省环保厅负责)  依据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省环保厅、省工信委负责)  2.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在白银市白银区,金昌市金川区,陇南市成县、徽县和西和县,酒泉市玉门市、瓜州县和肃北县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针对稀土、铌、钽、锆及氧化锆、钒、石煤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有关企业应完善相关制度并配备必要监测仪器设备,每年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当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省环保厅负责)  确定重点监管尾矿库名单,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督促重点监控尾矿库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 根据评估结论,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储备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编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3.做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对超标、超总量、不按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属于淘汰关停的现有企业,在限期内未完成技术改造的,一律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省工信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按照国家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 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4.强化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探索实施工业废物分类处置和利用环节规范化管理制度,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现工业废物减量化。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六)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土壤。  1.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采取精准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等,减少盲目施肥行为。大力推广高效新型肥料,鼓励农民及各农业经营主体增施有机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资源肥料化利用,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果树、中药材等作物,建立适合不同作物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提升雾化和沉降度、防止跑冒滴漏,提高农药利用率。试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2.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深入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严格执行地膜产品强制性标准,强化农膜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杜绝超薄地膜在省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回收和综合利用废弃农膜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地膜覆盖面积较大且区域代表性强的白银市会宁县、定西市通渭县等县市区创建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区。到2020 年,全省废弃农膜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3.严控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  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参与)  4.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重点对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和沿黄灌区灌溉面积大于30万亩的灌区水进行抽查监测,每年监测1次。对农田、蔬菜基地、果园灌溉水水质超过《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增加监督监测频次。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省水利厅牵头,省农牧厅参与)  (七)减少生活活动造成土壤污染。  1.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及农村污水治理。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原则,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及利用率。(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范围,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参与)  3.做好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做好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省环保厅负责)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负责)  (八)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参与)  2.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到2020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各市州2017年底前制定完成本辖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省环保厅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3.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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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人类不改变目前的消费方式,到2025年全球将有50亿人的生活用水无法完全满足生活需求,其中25亿人将面临用水短缺。第四届世界水论坛提供的联合国水资源世界评估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天约有数百万吨垃圾倒进河流、湖泊和小溪,每升废水会污染8L淡水;所有流经亚洲城市的河流均被污染;美国40%的水资源流域被加工食品废料、金属、肥料和杀虫剂污染;欧洲55条河流中仅有5条水质勉强能用。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水污染预言家”—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如果水中检出亚硝酸盐氮,说明水污染正在进行。亚硝酸盐氮(NO2-N,Nitrite nitrogen)是含氮有机物受细菌作用分解的氮循环中间产物,在水中不稳定,在氧和微生物的作用下易被氧化成硝酸盐,在缺氧条件下也可被还原为氨。根据水中亚硝酸盐氮的存在水平,再结合水中氨氮和硝酸盐氮的含量,可以评价水体受污染的程度及自净状况。水中NO2-N的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中含氮有机物的分解和化肥、酸洗等工业废水,此外农田排水也可引入较高浓度的NO2-N。未受污染地面水中亚硝酸盐氮一般低于0.1mg/L,某些地下水可能会由于地层结构的还原作用出现较高浓度的亚硝酸盐氮。本次检测实操,选用的是奥谱天成ATE3000手持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在《GB/T 7493-1987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的基础上,将重氮法分光光度法的改进,通过将磷酸改为盐酸,增加了检测试剂的稳定性和贮存时间,并将显色时间缩短,使得此方法更为快速便捷。水样采集可用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瓶,采样后应尽快测定,以避免细菌将亚硝酸盐还原成氨。若不能立即测定,可于每升水样中加入40mg氯化汞抑菌,并置4℃冰箱避光保存,可稳定1~2天。实验原理:在磷酸介质中,pH值为1.8±0.3时,亚硝酸盐与对氨基苯磺酰胺反应,生成重氮盐,再与N-(1-萘基)-乙二胺偶联生成粉红色染料。在540nm波长处有最 大吸收。测量原理图-根据朗伯比尔定定律注意点:水样采集可用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瓶,采样后应尽快测定,以避免细菌将亚硝酸盐还原成氨。若不能立即测定,可于每升水样中加入40mg氯化汞抑菌,并置4℃冰箱避光保存,可稳定1~2天。手持式多参数水质分析“傻瓜式”操作高测量精度:相关系数可以达到0.999X以上显色时间短,让您可以轻松,快速的完成检测任务稳定的灯源,让您可以准确可靠地进行检测。ATE3000是奥谱天成高性价比的亚硝氮水质分析仪,整机不到1kg,使用和携带都很方便,适合实验室和野外场景。
  • 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发布 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
    环境保护部近日批准发布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等5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以下简称五项标准),旨在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污染场地又称污染地块,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经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以确认其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地块)。长期以来,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各地化工、农药、冶炼、电镀等工业企业和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设施数量大、分布广,不少企业设施生产时间长、产品种类多、生产工艺复杂、环境管理措施不到位,所在场地积累了多种污染物,包括各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等毒性强、危害重的污染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ldquo 退二进三&rdquo 、土地整理等政策的逐步实施,大批工业企业新建、停产、关闭或搬迁。在农业、工业、居住等用地类型变更过程中,要有效预防新污染、整治老污染、控制环境风险,就必须科学、严谨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价工作。鉴于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适用范围小、项目指标少,而《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的适用范围窄、暴露途径少、技术路线旧,对具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不足,环境保护部于2006年启动了场地环境管理配套标准制定工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具有上位法不健全、地域差异大、环境影响因素多、作用机理复杂等特点,其环保标准的作用定位、制定原理与大气、地表水环保标准有重大区别,是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难点领域。经过多年探索、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五项标准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规标准,结合近年来我国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修复工作实践,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场地环境管理技术原则、模型和路线图,规定了开展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场地环境监测、健康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规范了相关术语定义,初步形成涵盖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主要环节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自五项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废止。   这位负责人同时告诉记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或污染防治目标的确定,首先应执行其环境质量标准。对于环境质量标准未规定的项目指标,可以根据五项标准确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控制值,作为具体场地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的目标参考值。鉴于相关法律尚不健全,五项标准以技术性规定为主,未规定相关管理要求 其监督、实施应依据《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相关原则和《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后依法进行。   这位负责人强调,除法律保障外,当前实施五项标准还面临3方面制约: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拥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知识以及经验的从业人员少 二是基础资料缺乏,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关键参数的取值本土化还不够充分,场地环境档案和历史资料少,已有的档案资料往往也不规范 三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污染场地监测、评价、治理、修复技术装备缺乏,相关专业设备受国外制约。   针对上述问题,环境保护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土壤、水环保行动计划,完善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同时加大环保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相关管理措施、制度,为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实施效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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