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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相关的资讯

  • 中绿环保谈《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
    p & nbsp & nbsp 2018年5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下发关于《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通知并附件自律公约和承诺书。公约旨在规范会员单位从事环境监测和环境服务的行为,倡导会员单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要求,维护环境检测与环境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行业声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保障行业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环境监测与环境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p p & nbsp & nbsp 2018年6月8日,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仪式在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608/465646.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2018环境监测与服务创新论坛” /a 上成功举行。仪器信息网的工作人员也利用此次机会,采访到了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惠峰博士,请他代表中绿环保谈谈对于这一《公约》的一些看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3ec9ff99-1250-4dfb-8d7d-577bdcb2ceed.jpg" title=" IMG_8021_meitu_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白惠峰博士 /strong /p p & nbsp & nbsp 在采访中,白博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独到观点及建议。 br/ /p p & nbsp & nbsp 1、这几年,环保行业包括环境监测行业发展很快,但大家可能也注意到,我们的环境标准在提高,但市场的门槛在降低。所以,《公约》对行业的规范会起到一个非常好的作用。大家要形成一个合力,共同维护我们这个行业的正气,只有这样,行业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 /p p & nbsp & nbsp 2、从环保产业来讲,“维护用户利益”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公众利益”。譬如:监测数据不准确,甚至造假,侵犯的是公众利益。业主单位的相关行为同样也应受到《公约》,乃至法律的约束。 /p p & nbsp & nbsp 3、对于相关仪器企业而言,《公约》的发布能够促进企业在意识、观念上的提升。就环保行业而言,本身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企业不能完全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大家的观念要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有了观念的改变,才会有行动上的改变。 /p p & nbsp & nbsp 4、具体到每一家企业应当如何贯彻《公约》的精神。以中绿环保为例,一方面,我们公司自己的经营理念与《公约》的精神高度契合,提倡“做正派人,挣干净钱,办合法事,创百年业”,并且要把这种理念深入贯彻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另一方面,中绿环保在很多环节,例如:生产、仪器、服务等等,都建立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监督制度。另外,我们也希望别的企业和社会各界来监督我们。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p p 【小贴士】中绿环保——是我国一家较早开展环境在线监测仪器的生产、环境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以及第三方运营的民营企业。未来,公司将会更加关注生态大数据的运营,加快拓展智慧环保、智慧城市等方向的业务领域。 /p
  • 履行监测行业自律公约,聚光科技,当仁不让
    2018年6月8日,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的“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仪式”在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举办的“2018环境监测与服务创新论坛”上庄重进行。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作为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受邀出席了承诺仪式。  仪式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罗毅副会长主持,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张京麒副巡视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柏仇勇站长,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杨子江副主任,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张建辉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刘文清院士等领导出席了承诺仪式。  首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傅德黔副主任委员向到场的各位领导嘉宾、行业同仁汇报了《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的制定情况。傅德黔副主任委员介绍,2017年6月15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在京组织并成立了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专业委员会,并以开展行业自律工作为核心目标。2018年5月,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受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委托制定的《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此公约一经发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家企业提交了承诺书,表示愿意自觉遵守行业公约要求。  接下来,作为《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特邀媒体监督单位,中国环境报社的翟滨主任代表中国环境报表态,希望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一起,共同倡导环境监测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整个环境监测行业的自律氛围,保障我国环境监测产业健康发展,携手企业共同为环境监测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随后,承诺仪式进入高潮部分,以聚光科技在内的九家环境监测行业领军企业的企业家们代表国内近百家企业上台庄严宣誓:“愿意遵守《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聚光科技叶华俊董事长代表公司上台,当众按下手印,郑重做下承诺。在场的国家部门领导以及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来自国内外十余家环境监测企业代表见证了此次承诺。聚光科技在内的九家环境监测行业领军企业的企业家代表们进行行业自律公约承诺  聚光科技,从成立至今,就一直怀着共建天蓝水清地绿美丽中国的大国梦想,十六年来锲而不舍从未退缩,摒弃浮华默默坚守,当年的那个初心已成了而今在肩的重任。作为生态环境行业的领军企业,聚光科技将以身作则倡导环境保护、自觉自律诚信经营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正是因为如此,聚光科技积极响应并带头承诺履行《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并在未来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发布
    近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发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以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引导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该公约自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以下简称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无损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行业声誉,保持公平竞争,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从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在协会会员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第二条 本公约所指无损检测机构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核准机关)核准的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第三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建立以自主承诺、行业监督、登记公示为主要方式的行业自主监督管理制度。检测机构以自愿、公平和诚信为原则,通过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见附件),作为缔约方承诺自觉履行本公约各项条款,接受协会和其他缔约方的监督。第四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本公约的起草,并受会员单位委托作为公约管理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监督和引导缔约方及其从业人员履行本公约。第二章 道德准则第五条 检测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满足核准规则要求的核准条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信誉,履行社会责任,并督促本机构从业人员恪守诚信执业原则,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第六条 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测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及行规行约。 第七条 检测机构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公平竞争,提高和增强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第八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检测工作时,应坚持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促进行业在市场环境下健康发展,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杜绝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性竞争,共同抵制资质挂靠行为。第三章 人员流动第十条 人员流动是指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不同检测机构之间进行的合法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变动。第十一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相应的检测机构从业,应履行合法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其从业机构办理执业注册。第十二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因正常流动需进行变更注册的,应满足相关变更注册的期限规定,且变更注册申请书必须经持证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注重培养从业人员的从业诚信和职业操守,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持证人员共同予以抵制:(一)与原检测机构存在尚未结束的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二)违法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存在违规记录的(受到监管机关处罚的或者被检验机构、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建设单位通报的)。(三)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者离职证明,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证件转注册的。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与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就专项培训、服务期限、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等方面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不得采用以下方式对持证人员的流出进行限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对从业人员正常流出制造障碍:(一)非法扣留无损检测持证人员资格证书、档案等;(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拒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行业守则第十六条 检测机构和个人不得无证检测或超范围进行检测,不向无证机构和个人分包检测业务。第十七条 不得伪造其他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其它单位或个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或虚假检测报告。第十八条 不以任何方式出卖、出租、转借无损检测机构或人员资质,不承接任何挂靠业务。第十九条 不得以行贿或索贿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不正当价格竞争检测业务。不得恶意诋毁或损害其他检测机构的声誉,影响委托单位对检测机构的选择。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侵犯其他检测机构的商业秘密。第五章 行业管理第二十一条 协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管理,向检测机构传递行业管理的法规与政策等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检测机构的诉求,维护检测机构的正当权益,督促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对利益冲突和相关需求进行协调与服务,并对各检测机构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本公约的执行。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向协会申请进行调解。第二十三条 无损检测委托单位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检测机构有责任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和解释,如果委托单位仍不满意,可以向协会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并且尊重鉴定结果。第二十四条 所有缔约方应当自愿接受同行、社会公众和其他缔约方的监督。当某一缔约方存在违反本公约的行为时,对其他缔约方有责任和义务向协会进行投诉或举报,社会公众也可向协会进行举报。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具体要求如下:(一)受理1、工委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对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公约等相关规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投诉或举报。投诉或举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需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并提供所投诉或举报事项的相关证据材料。2、工委会秘书处负责投诉或举报材料的登记记录工作,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对匿名投诉和超范围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对受理事项报工委会主任委员审议。4、严禁投诉或举报材料转到被举报单位或者人员手中,在投诉或举报受理后由秘书处转交给工作组进行调查时,不提供举报原件,只提供举报材料的内容摘要,且必须隐去举报人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二)核查1、工委会主任委员接到相关材料后,决定直接组织调查或组建工作组进行调查,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形成结论意见;由于存在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需要提供书面说明。2、调查采取材料搜集、询问、质证等形式搜集证据、核查事实。相关当事人应如实回复、提供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须以工作组的形式进行,从委员中选派两名及以上委员组成工作组,选派的委员不应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3、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或工作组提交调查报告及相关见证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三)处理1、召开主任办公会,依据本公约等相关规定和发现的客观证据,对投诉、举报事项做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2、对于投诉事项经调查未发现被投诉人有违反本公约及相关法规行为的,可进行调解。3、经调查,发现被投诉、举报的检测机构存在违反本公约行为的,按本公约第二十九条处理。4、处理决定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并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发出。5、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过程中,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应严格保密。第二十五条 检测机构或人员等当事人不同意工作委员会处理决定的,可提出申诉的书面请求,具体要求如下:(一)秘书处负责申诉的受理,当事人需在工作委员会做出决定的一个月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诉。 (二)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组织委员和专家调查处理。申诉处理工作组可由工作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专家组成,该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名,且不应包括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三)申诉处理工作组采取适当措施获取证据,如召集听证会议、听取双方证词、现场调查及向专家咨询等,做出有根据的公正判断。自秘书处收到申诉文件后两个月之内,完成申诉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 对各缔约方有违反本公约引起投诉,经投诉处理流程形成处理意见的,协会将对相关机构或人员做出如下处理:(一)告诫对首次违反公约行为或经认定情节轻微的,对机构负责人进行告诫。需要整改的,约定整改期限。约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通过无损检测机构年会、协会网站等平台进行通报。(二)通报和限期整改对连续2次违反公约行为或经认定情节较为严重的机构或个人,通过无损检测机构年会、协会网站等平台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约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按降级或撤销资质处理。(三)降级或撤销资质对2次以上(不含2次)违反公约行为或经认定情节严重的机构,降级或注销其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证书。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第二十七条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虚假举报的机构或人员,在人员考试、执业公示和级别评定等方面建立负面清单,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诬告陷害罪的,依法追究举报者相关责任。第二十八条 缔约方有权对协会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第二十九条 检测机构以缴纳会费、基金等形式,在行业内建立行业自律基金,专门用于对举报与投诉的调查核实、行业监督抽查等活动,以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与监督调查机制。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公约经协会无损检测会员单位实名投票表决通过后生效。参加表决的机构数量超过会员总数的2/3,表决有效;赞成票超过表决机构数量的1/2,方为通过。本公约生效期间,经过协会无损检测机构会员总数的1/4以上检测机构联名提议,可以提请协会按相应程序,组织对本公约进行修改。第三十一条 本公约生效后,签订自律承诺的无损检测机构单位将在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微信公众号(CASEI-CASEI)或订阅号(中国特检人)予以公示。第三十二条 本公约自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由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负责解释。附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试行)》.pdf
  • 中国首批检验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20年3月2日,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组织起草的首批两个检验鉴定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团体标准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T/CIQA1-2019检验鉴定行业自律行为规范》 /strong /span 和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T/CIQA2-2019检验鉴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strong /span 正式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两个团体标准由该协会检验鉴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IQA/TC1)提出,组织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祥(天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检验鉴定机构分会、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福州汉斯曼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写。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T/CIQA1-2019检验鉴定行业自律行为规范》 /span /strong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重点 /span /strong 是通过自律机制的要求,规范检验机构在公平竞争、价格自律、科学从业、规范从业等自律行为,并通过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监督、调查和处理实现行业的自律管理。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T/CIQA2-2019检验鉴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span /strong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重点 /span /strong 强调了通过建立职业道德规范、利益冲突和公正性规范、工作行为规范、技术能力规范以及监督与处置来规范检验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科学、公正。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span /strong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作为代表检验机构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多年来致力于检验行业的自律规范可持续发展,始终把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检验服务作为核心工作。从入会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到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对检验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到今天将《T/CIQA1-2019检验鉴定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和《T/CIQA2-2019检验鉴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确定为协会首批发布的团体标准,这既是该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逐渐完善的成果,也是该协会注重行业自律发展的重要体现。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34318.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 检验鉴定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发布稿).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34316.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 检验鉴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发布稿).pdf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以下26家机构已承诺实施上述两个规范团标: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北京华夏力鸿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优力胜邦质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北京中联海陆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优力胜邦质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上海爱丽纺织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福建省鼎嘉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嘉德信(大连)检验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上海祥进商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上海科恳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天津天衡海事检验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珠海中理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南京先施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青岛中检纺织品检验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北京天平检验行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上海森亿服饰整理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博瑞天(天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 /p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在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讨论确定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以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无损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行业声誉,保持公平竞争,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从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对公约的意见或建议反馈到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金萍、侯金刚;电话:010-59068806、010-84273508;传真:010-84273562;邮箱:ndt@casei.org.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邮编:10002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以下简称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无损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行业声誉,保持公平竞争,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从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在协会会员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第二条 本公约所指无损检测机构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核准机关)核准的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第三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建立以自主承诺、同行监督、登记公示为主要方式的行业自主监督管理制度。检测机构以自愿、公平和诚信为原则,通过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见附件),作为缔约方承诺自觉履行本公约各项条款,接受协会和其他缔约方的监督。第四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本公约的起草,并受会员单位委托作为公约管理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监督和引导缔约方及其从业人员履行本公约。第二章 道德准则第五条 检测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满足核准规则要求的核准条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信誉,履行社会责任,并督促本机构从业人员恪守诚信执业原则,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第六条 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测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及行规行约。第七条 检测机构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公平竞争,提高和增强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第八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检测工作时,应坚持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促进行业在市场环境下健康发展,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杜绝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性竞争,共同抵制资质挂靠行为。第三章 人员流动第十条 人员流动是指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不同检测机构之间进行的合法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变动。第十一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相应的检测机构从业,应履行合法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其从业机构办理执业注册。 第十二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因正常流动需进行变更注册的,应满足相关变更注册的期限规定,且变更注册申请书必须经持证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第十三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流动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一)持证人员或机构自主选择;(二)公开招聘;(三)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介绍;(四)检测机构之间协商并经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同意,依法履行工作调动程序。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应注重培养从业人员的从业诚信和职业操守,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持证人员共同予以抵制: (一)与原检测机构存在尚未结束的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二)受到监管机关处罚,存在违规记录的;(三)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者离职证明,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证件转注册的;(四)近5年内变更工作单位3次(不含3次)以上且无合理理由的。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与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就专项培训、服务期限、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等方面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检测机构不得采用以下方式对持证人员的流出进行限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对从业人员正常流出制造障碍:(一)非法扣留无损检测持证人员资格证书、档案等;(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拒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行业守则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向核准机关或协会举报检测机构和个人无证或超范围进行检测的行为、举报持证人员挂靠行为或在多家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行为。第十八条 不向无证机构和个人分包检测业务。分包只能在持证单位之间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分包项目必须在业主方备案;发包方对质量负有监控职责,应建立随机抽检机制,确保分包检测结果真实有效。第十九条 不得伪造其他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租、转借无损检测核准资质,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其它单位或个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或虚假检测报告。第二十条 不得恶意诋毁或损害其他检测机构的声誉,影响委托单位对检测机构的选择。第二十一条 对于以行贿或索贿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不正当价格竟争业务的,任何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直接向协会举报,协会接到相关举报材料后启动调查程序。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侵犯其他检测机构的商业秘密。第五章 行业管理第二十三条 协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管理,向检测机构传递行业管理的法规与政策等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检测机构的诉求,维护检测机构的正当权益,督促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对利益冲突和相关需求进行协调与服务,并对各检测机构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本公约的执行。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向协会申请进行调解。第二十五条 无损检测委托单位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检测机构有责任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和解释,如果委托单位仍不满意,可以向协会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并且尊重鉴定结果。第二十六条 缔约方可对其他缔约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向协会进行投诉并申请做出处理。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具体要求如下:(一)受理1、工委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对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公约等相关规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投诉或举报。投诉或举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需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并提供所投诉或举报事项的相关证据材料。2、工委会秘书处负责投诉或举报材料的登记记录工作,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对匿名投诉和超范围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对受理事项报工委会主任委员审议。4、严禁投诉或举报材料转到被举报单位或者人员手中,在投诉或举报受理后由秘书处转交给工作组进行调查时,不提供举报原件,只提供举报材料的内容摘要,且必须隐去举报人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二)核查1、工委会主任委员接到相关材料后,决定直接组织调查或组建工作组进行调查,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形成结论意见;由于存在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需要提供书面说明。2、调查采取材料搜集、询问、质证等形式搜集证据、核查事实。相关当事人应如实回复、提供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须以工作组的形式进行,从委员中选派两名及以上委员组成工作组,选派的委员不应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3、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或工作组提交调查报告及相关见证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三)处理1、召开主任办公会,依据本公约等相关规定和发现的客观证据,对投诉、举报事项做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2、对于投诉事项经调查未发现被投诉人有违反本公约及相关法规行为的,可进行调解。3、经调查,发现被投诉、举报的检测机构存在违反本公约行为的,按本公约第二十九条处理。4、处理决定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并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发出。5、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过程中,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应严格保密。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或人员等当事人不同意工作委员会处理决定的,可提出申诉的书面请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秘书处负责申诉的受理,当事人需在工作委员会做出决定的一个月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诉。(二)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组织委员和专家调查处理。申诉处理工作组可由工作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专家组成,该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名,且不应包括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三)申诉处理工作组采取适当措施获取证据,如召集听证会议、听取双方证词、现场调查及向专家咨询等,做出有根据的公正判断。自秘书处收到申诉文件后两个月之内,完成申诉处理决定。第二十八条 对经过查证确属违反本公约的检测机构或人员,按照情节轻重,做出以下处理:(一)警告对违反公约行为情节轻微的,由协会向其发出正式函件进行警告。需要整改的,约定整改期限。约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在行业内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对违反公约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机构或个人,在人员考试、执业公示和级别评定等方面建 立“黑名单”,同时通过无损检测机构年会、协会网站等宣传平台公开谴责。(三)暂停或撤销资质对违反公约行为情节严重的机构,在进行公开谴责的基础上,收回、降级或注销其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证书。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第二十九条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虚假举报的机构或人员,在人员考试、执业公示和级别评定等方面建立“黑名单”,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诬告陷害罪的,依法追究举报者相关责任。第三十条 缔约方有权对协会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第三十一条 检测机构以缴纳会费、基金等形式,在行业内建立行业自律基金,专门用于对举报与投诉的调查核实、行业监督抽查等活动,以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与监督调查机制。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公约经协会无损检测会员单位实名投票表决通过后生效。参加表决的机构数量超过会员总数的2/3,表决有效;赞成票超过表决机构数量的1/2,方为通过。本公约生效期间,经过协会无损检测机构会员总数的1/4以上检测机构联名提议,可以提请协会按相应程序,组织对本公约进行修改。第三十三条 本公约生效后,签订自律承诺的无损检测机构单位将在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微信公众号(CASEI-CASEI)或订阅号(中国特检人)予以公示。第三十四条 本公约自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由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负责解释。附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pdf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机构行业自律承诺书.docx《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表.docx
  • 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正式启动 白名单获高度关注
    2011年12月13-15日,两场行业自律标准和白名单管理体系说明会分别在东京和大阪召开,这标志着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正式启动。日方对白名单管理体系给与了高度评价,认为白名单管理体系对纺织品安全进行主动管理,覆盖染色企业、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整条产业链,不仅是中日纺织品领域,即使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创举,日本企业将积极加入这个体系,现阶段是对特定偶氮染料进行管理,也有考虑把过敏性物质或其它未来可能出现的有害物质的管理纳入到这个体系,甚至从日本作为采购方角度出发,希望推动其它国家的出口商也加入这个体系,以实现对输日纺织品安全的有效管理。     中日双方代表合影   第一排中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   右一: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邢惠路   右二:中国棉纺行业协会会长朱北娜   左一: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常人干事兼会长辅佐伊集院秀树   左二: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理事北田稔   此次会议由日本纤维输入组合、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日本织物中央批发商组合联合会、全日本妇女儿童服装工业组合联合会、关西时尚产业联合会、日本纤维评估技术协议会六家行业团体共同主办,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率代表团应邀出席会议并对白名单管理体系进行说明,随行人员包括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会长朱北娜、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邢惠路、副秘书长林琳、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副主任杨萍、中纺网络公司副总经理张希成、副总工程师刘佩全。东京的说明会有150余家进口商、服装企业和零售商出席,大阪的说明会有近200家进口商、服装企业、零售商出席。     东京会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致辞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副会长小川恒弘以及多位中日行业组织的领导进行了发言,他们从不同角度和各自所在行业出发表达了对中日纺织品安全管理和白名单管理体系的看法。     东京会议:中国棉纺行业协会会长朱北娜致辞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指出,保持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的稳定通畅,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是两国产业共同的目标。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延续,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还很多的情况下,保持两国纺织服装贸易的健康稳定,加强两国产业间的合作尤为重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对与日本同行的合作十分重视,尤其是中国棉纺行业协会会长朱北娜女士、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邢惠路先生专程前来日本,参加这次说明会,与各位朋友交流,就是希望增进两国行业间的了解与合作,推动两国纤维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夏副会长也真诚地希望与日本同行精诚合作,共同承担支撑起世界纤维产业健康发展、构筑可持续社会的重任,实现亚洲由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的转变,提升亚洲纤维产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亚洲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东京会议:中纺网络公司副总经理张希成做白名单管理体系介绍   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副会长小川恒弘表示,日本制定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行业自律标准,不仅是为了让日本纺织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也是日本消费者对纺织品健康安全的要求。日本与中国在纺织品领域有着广泛和深入的合作,不仅在纺织品安全领域,也希望在纺织品碳足迹的研究和推动上,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有更进一步的沟通和合作。     东京会议: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副会长小川恒弘致辞   日本纤维输入组合通商政策委员会委员长奥田利治谈到,日本企业的特点是不喜欢冒头,喜欢跟风,一旦有大的企业站出来带头来做,其它企业都会跟进。这三天的说明会,作为日本最主要的进口商、服装企业、零售商的领军企业都来了,大家对白名单管理体系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表态将积极加入这个体系,他们的加入对推动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建设将起到关键作用。这次说明会,也标志着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正式启动。     东京会场:日本纤维输入组合通商政策委员会委员长奥田利治致辞   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理事北田稔在会中提到,日本纺织行业的四个零售巨头同时出席一个活动,这在日本国内是非常少见的,说明他们对白名单管理体系的重视和认可。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作为国内最接近消费者的企业团体,一直密切关注对偶氮染料及其它有害物质的管理,中日双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建立了一个高质量的管理体系,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努力表示感谢,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将积极推动会员企业加入白名单管理体系,并希望能对其它企业起到带头作用。     东京会议:中纺联代表团   在会中,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品质管理小委员会委员长藤吉一隆详细介绍了日本制定行业自律标准的目的、内容和普及状况,指出对特定偶氮染料进行管理,给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纺织产品,是消费者的要求也是日本企业的责任,白名单管理体系满足日本行业自律标准的的要求,是在尽量避免增加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实现对纺织品安全管理的非常有效的方式,进口商不要再犹豫,要马上行动起来。     东京会场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会长朱北娜、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邢惠路分别在东京说明会和大阪说明会上作了发言,中纺网络公司副总经理张希成对白名单管理体系做了详细介绍。     东京会场   此次说明会,让日本主要企业对白名单管理体系有了全方位的认识,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某大型零商表示已定于2012年1月召开说明会,另一大型零售商表示计划明年在中国召开对供应商的说明会,并希望能邀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有关专家出席对白名单管理体系进行介绍。在离开大阪前往东京的路上,代表团就接到了西川企业的咨询电话,了解加入白名单管里体系的具体程序。   大阪会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致辞   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对纺织品的安全进行主动管理,可以溯源,降低企业的检测成本,同时它也是一个透明、共享的信息机制,为中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更多的商业机会,有利于供应链体系的全面优化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大阪会场   名词解释:白名单管理体系   随着全球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上对地球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和生态平衡失调现象的关注不断增强,绿色、低碳、环保已成为全球共识。科学技术的发展让人们对化学品可能对人身体健康带来的潜在危害有了更深入的认知,消费者更加关注产品安全。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保障产品安全的技术标准,其中,在纺织品染色使用的染化料中,作为部分染料中间体的芳香胺物质就被许多国家视为可疑致癌物,含有这种物质的数百种特定偶氮染料被陆续列入禁止使用行列。中国GB18401亦对特定偶氮染料作了限制。   日本纤维产业联盟为保持纺织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一致,制定了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但我们不可能为了证明产品安全而对产品进行100%检测,如何在尽量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确保纺织品的质量安全和能溯源,最好的方式是从源头上也就是染色环节进行管理,并将这种管理贯穿到整条纺织供应链,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中日双方经过两年多的反复磋商,其中正式的会谈就有15次,最终就该标准的实施方法达成共识,即通过双方之间的合作,建立“白名单管理体系”,实施面向日本市场的“白名单资质”,在避免对纺织品进行逐批检测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纺织产品,以降低企业成本,确保中日纺织品贸易顺利进行。   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建设,是中日两国纺织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行业组织共同参与的,不依赖于任何单一的机构或组织,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体系的安全、公正和公信力。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对纺织品的安全进行主动管理,可以溯源,降低企业的检测成本,同时它也是一个透明、共享的信息机制,为中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更多的商业机会,有利于供应链体系的全面优化和产品质量的提升。目前,白名单管理体系针对的是禁用芳香胺物质,随着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优化,这个体系也可以适用于对更多有害物质的管理,其对企业的边际效应和任何单一认证的比较优势将愈发明显。
  • 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生产和管理自律文件发布
    关于发布《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生产和管理自律文件》的通告 中饮协[2012]4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桶装饮用水行业生产和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现发布《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生产和管理自律文件》(详见附件)。   2008年,在协会倡议下,众多企业在深圳自愿签署了《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自律公约》。在公约框架下,针对部分桶装水企业生产不规范、产品质量合格率低、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2010年全国包装饮用水行业在青岛启动了“中国桶装饮用水质量和管理提升行动计划”,作为该项行动计划的重要一环,《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生产和管理自律文件》现正式发布。该文件历经三年经过多次全国性行业大会、重点企业、行业专家会议讨论,上千人次业内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发布文本。   该自律文件浓缩了众多全国品牌和地方品牌桶装水企业的管理经验,发布后将有助于全行业提高桶装水的质量,做到预防为主,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生产和管理自律文件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2012年5月16日   附件: 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生产和管理自律文件   为进一步提高桶装饮用水行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2010年9月,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启动了“中国桶装饮用水质量和管理提升行动计划”。为配合该项行动计划,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特别提出本自律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桶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以及新建、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范围   桶装饮用水,是指GB10789《饮料通则》定义的密封于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级塑料或玻璃等材料制成的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内,可供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二、生产场所   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规范要求。   1、设立独立的空压机房、水处理车间、灌装间、检测实验室、回收桶贮存及空桶检验预洗间、空桶清洗消毒间、包装区域。   2、具有独立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至少具有存放2天产成品量的贮存空间,加强货龄管理。   3、车间入口、灌装间入口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场所(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车间入口需设立更衣室,灌装间入口要求设立二次更衣间,灌装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应达到100级,或整体洁净度达到1000级。   4、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   5、设备及车间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衔接合理,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6、车间、仓库应设置有效地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   三、设备与设施   具有与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1、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2、应按QS认证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要求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并定期校验合格。   3、生产设备应包括:   (1)水处理设备:粗滤设备(如碳缸、砂缸等)、精滤设备、杀菌/除菌设备(如臭氧发生器及混合设备、紫外杀菌设备等)、纯净水产品还应具备反渗透设备或蒸馏设备及其他去离子设备等。   (2)空压设备:具有带除油、除水、除异味系统的空气压缩机。   (3)清洗消毒设备:需配置自动洗手消毒设施、鞋靴消毒设施(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还应设有更衣、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   (4)应具备垃圾、废弃物处理设备或设施。   (5)生产工艺设备:空桶外洗机(也可人工外洗)、空桶拔盖机、空桶自动内洗消毒设施、灯检设施、自动灌装封盖设备、盖消毒设备、生产日期喷码设备。   (6)实验室设备:1、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2、灭菌锅 3、微生物培养箱 4、生物显微镜 5、浊度仪 6、计量器具 7、酸度计(适用于饮用纯净水) 8、电导率仪(适用于饮用纯净水) 9、分析天平(最小称量值0.1mg)(用铂钴比色法测浊度时需要) 10、生化培养箱 11、抽滤装置(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   4、设备要求:   (1)具备全自动灌装、封盖设备,禁止手工灌装、手动封盖。   (2)食品添加剂的添加必须采用自动化控制设备,禁止人工添加。   (3)桶装水生产线的速度不得低于450桶/小时。   (4)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精滤设备至少达到0.45μ的规格   (5)空桶内部清洗消毒工位至少包括:洗涤剂清洗、消毒剂清洗、冲洗、成品水冲洗等不少于12个的清洗消毒工位。   (6)所有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优先选用具有良好信誉的厂家的产品。   四、原辅料要求   1、原料供应商需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采购的标准。   2、对于水源要经过一定的选择,需要实施水源认可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水源保护的应有水源保护相关措施及实施记录。   3、不得使用回收料制造的桶及盖。   4、加强桶龄管理。   5、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消毒剂应有监管部门批准文号或食品级证明,优先选用有良好信誉的厂家的产品。   五、人员   1、具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架构,有专职的生产、维修、质量管理人员、检测人员。   3、质量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食品检测工初、中、高级证书)。   4、食品生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鞋,进入灌装间人员应二次更衣(穿戴清洗消毒的服装)。   5、按生产工艺配置相应的人员。设置回收桶和成品的检验和灯检岗位,并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6、所有从事生产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六、制度   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证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卫生。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每年体检一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制定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保证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所有消毒池必须确定消毒液浓度,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3)制定灌装间的清洗消毒方法并执行。空调机和净化空气口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原料验收、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制定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制度。   (2)对进货原材料的资质进行要求并审核。   (3)制定原辅材料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对空桶的回收也要建立严格的验收标准。   (4)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   (6)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消毒剂应有监管部门批准文号或食品级证明。   (7)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获证产品。   (8)对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地勘察评价、水源防护、水源地的监测按《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GB 16330)执行并有相关记录。   3、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制定从水处理到成品入库前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案,明确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量,明确不合格发生时上报及处理方法。   (2)制定明确的工艺流程图及工艺参数、内控标准。   (3)制定设备维护的相关制度并定期维护保养。   (4)建立仓储管理制度和产品可追溯性相关制度。   4、出厂检验制度   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状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七、基本生产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1、基本生产工艺流程   水源水→粗滤(碳缸、砂缸)→精滤→去离子净化(仅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仅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打码、套标、灯检→成品入库 空桶清洗消毒、盖消毒→   2、空桶(回收桶)必备清洗消毒工艺   空桶→拔盖→外洗→冲洗→沥干→洗涤剂洗→沥干→冲洗→沥干→消毒→成品水冲洗→灌装   3、关键控制环节   (1)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   (2)瓶(桶)及其盖的质量控制及清洗消毒   (3)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   (4)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   (5)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   (6)消毒剂选择和使用 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 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7)对于关键控制点必须建立相应的控制要求,确定检查频次、检查人员、检查方法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八、产品质量   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产品标准,相关标准如下: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地方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 中兴仪器:《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面面谈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8年5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下发关于《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通知并附件自律公约和承诺书。公约旨在规范会员单位从事环境监测和环境 服务的行为,倡导会员单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要求,维护环境检测与环境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行业声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保障行业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环境监测与环境服务行业的健康有 序发展。 /p p   2018年6月8日,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仪式在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608/465646.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2018环境监测与服务创新论坛” /a 上成功举行。仪器信息网的工作人员也利用此次机会,采访到了此次签约单位之一——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缨先生,请他代表中兴仪器谈谈《公约》对于行业、仪器企业、业主单位等可能会产生哪些长远的影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5bc92802-5ef9-4267-b17a-c529e49f7243.jpg" title=" 朱缨_副本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缨 /strong /p p   在采访中,朱总谈到: /p p   首先,从行业自身发展来说,《公约》的发布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由于在线自动监测的技术门槛比较高,所以对于使用人员素质的要求就比较高,再加上某些人为故意的因素(例如:数据造假),就可能发生监测数据的可信度下降,较难作为执法依据,从而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于环境真实质量知情权的诉求也在不断提升。在法律层面,自2017年起,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监测设施入刑。更为重要的是,《公约》的发布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被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的一个客观要求。上述这些因素,都在倒逼相关仪器企业在产品、服务等方面一定要做到诚实守信。此次《公约》的发布对于行业市场的规范而言会是一个非常大的促进。像中兴仪器这样的企业,我们对《公约》持完全欢迎的态度,它很有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的重新洗牌,最终获益的是业主、是用户、是诚实守信的仪器企业。 /p p   其次,对于中兴仪器而言,在公司成立之初,产品质量和创新就是我们的生命线,诚信意识是企业的基因。这里我可以举个例子,就在不久前,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 这个世纪大标中,中兴仪器的产品顺利通过了近乎苛刻的现场测评,光荣地成为了中标单位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客户对于我们公司、我们产品的信任。而此次签约后,可以更好地促进我们企业把诚信渗透到企业经营的每一个方面,我们不光要在意识上到位,更要在行动上真正体现《公约》的要求,要让诚实守信成为企业每一名员工的自觉行为习惯。 /p p   第三,在落实诚信的制度设计方面,我们主要是通过“防堵”和“正向激励”两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我们要设立“红线”制度,即员工不许触碰的红线 另一方面,通过公平、公开、透明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以一种规范的行为来为客户提供价值,而不是侵占公司的利益、客户的利益。 /p p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在将《公约》落实到实处方面,仪器企业与业主应该相向而行。可能在初期,《公约》的落实会给我们服务的对象增加一些压力,而我们自己在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可能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我坚信,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正能量还是社会、企业的主流。只要我们自己能够坚守原则,坚持用正能量来影响我们的客户,我相信,我们的客户,特别是客户的高级管理层,还是会帮助我们一起来做好这件事的。 /p p   【小贴士】中兴仪器——是业内较早专业从事环境监测仪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一家民营企业。公司成立之初,就坚持秉承“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 念。2011年开始,公司加大了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同时由于外部良好的市场环境,因此,近几年来中兴仪器成长迅速。目前,中兴仪器可为终端用户提供大气、水环境、污染源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以及环境大数据 、信息化方面的产品。此外,中兴仪器的业务也包括环境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未来,中兴仪器将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公司定位,持续加大产品向智能化、集成化、自动化方向发展的研发投入。 /p
  • 关于发布《固体饮料》等5项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行业自律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两年,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已组织起草了多项国家标准,目前已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状态如下: 标准名称 审定日期 发布状态 《苹果醋饮料》 2011年1月24日 待发布 《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和豆奶饮料》 2011年9月2日 待发布 《植物蛋白饮料 核桃露(乳)》 2011年9月29日 待发布 《固体饮料》 2012年7月30日 待发布 《咖啡类饮料》 2012年7月30日 待发布   根据《关于建立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协会标准体系的决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现发布《苹果醋饮料》、《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和豆奶饮料》、《植物蛋白饮料 核桃露(乳)》、《固体饮料》、《咖啡类饮料》等5项行业自律标准(见附件),待相应的国家标准发布后,协会行业自律标准将自行废止。   附件: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行业自律标准-固体饮料行业.pdf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行业自律标准-咖啡类饮料.pdf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行业自律标准-苹果醋饮料.pdf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行业自律标准-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和豆奶饮料.pdf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行业自律标准-植物蛋白饮料 核桃露(乳).pdf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2年10月16日
  • 北京室内环境检测行业发布诚信自律倡议书
    近日,室内和车内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成为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为规范室内环境检测治理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北京地区的室内环境检测治理行业代表,向全市的室内环境检测治理企业发出如下自律倡议书。   主要内容为:以提高北京地区市民的室内环境健康安全为目标,用我们的努力工作,促进北京市民室内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为市民创造健康安全的室内和车内环境 在经营活动中,保证严格执行国家室内环境相关标准,依法依规从事室内和车内环境检测和室内和车内环境净化治理经营活动 严格执行国家室内环境相关标准,按照计量认证范围开展检测服务,采用规范的仪器设备、规范的检测方法、信守对社会的承诺,保证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 保证施工人员必须具有资质、使用的产品必须有品牌、商标、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净化效果检测报告,使用规范性的室内环境净化治理合同,为消费者的室内环境健康安全服务 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明确经营责任,不搞无序竞争。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违规经营和不规范服务等行为,创造公正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   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在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下,加强行业自律,以行业自律为手段规范环境检测治理主体的经营行为,促进室内环境检测治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 拒绝科研违规,倡导诚信求实——《全国科研仪器服务联盟行业自律准则(试行)》发布实施
    p   2020年8月26日,全国科研仪器服务联盟在线召开第一次联席理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科研仪器服务联盟行业自律准则(试行)》,由联盟秘书处正式对外发布生效。 /p p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专业的科学仪器设备服务机构,促进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的社会化服务。由此,仪器共享服务行业逐步兴起,诞生了诸如科学指南针、牵翼网、聚仪网、人人实验、绿平台等为代表的一批市场化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企业。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于仪器开放共享政策的推动,开放共享的仪器不断增加,参与服务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初步形成了全社会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整个仪器共享服务市场开始踏入快速发展的通道。 /p p   作为一个新兴的科研服务行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部分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如弄虚作假,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出具虚假或失实结论,违背商业道德,违反科研合约,欠账赖账,或其他违背科研诚信等失信或不端现象时有发生,给企事业单位或用户带来经济、声誉等损失,严重影响全行业的社会形象与认可,不利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p p   由此,由科学指南针发起提议,全国科研仪器服务联盟秘书处组织,在国家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及上海市、广东省平台的指导下,多个公司共同参与起草了《全国科研仪器服务联盟行业自律准则(试行)》。《自律准则》根据国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中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对本行业内的科研失信及不端行为进行定义,并制订了相应的惩戒措施。《自律准则》将成为联盟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同时,联盟呼吁全体成员团结一致,与全国科技界共同拒绝一切科技活动违规行为,倡导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和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期望据此形成良好导向,引导本行业与国家科研诚信体系的要求相向而行,进入自律规范、守信重诺、合规经营的良性发展通道。 /p p br/ /p
  • 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华俊:龙头企业更要推动行业自律,保持技术创新领先位置成为业界典范
    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华俊主持人:聚光科技多年来着力于科技创新发展、产品自主研发,您能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和历程吗?叶华俊:聚光科技在环境监测行业里一直是技术创新的典范,一直秉持着技术领先的发展战略。在这方面,公司一直维持高水平研发投入占比,充分保证研发资金的投入,。公司研发投入占比在成立初期是百分之十几,到现在二十多亿规模后依然保持在8%以上。另一方面是组织和流程保障。聚光科技从2004年就引进了IPD集成产品开发的流程,形成了比较好的矩阵式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流程体系。在流程上,每做一个产品,什么时候做,做到什么程度,包括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等,整个过程都是非常完善的。第三是创新人才保障。这跟聚光科技的基因相关。因为公司是两个从美国回来的留学生创办的,一开始就给公司注入了科技创新的基因,公司的价值观也定位于创新进取。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保障,公司在环境监测仪器领域实现了持续的技术创新,研发了系列有竞争力的产品方案。比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综合解决方案方面首先我们研制了各种各样的常规监测站,这部分从技术层面已经达到国外先进水平。其次进一步研制了气溶胶质谱等大气颗粒物污染组分和来源监测系统,可以分析组分里的重金属、有机碳、无机碳等。主持人:现在环境监测数据的采集越来越完善,您认为怎么把这些数据的价值最大化利用起来?通过什么样的服务把这些数据信息更好地用于环境治理?叶华俊:所有的监测设备都是产生数据的,但只是把数据生产出来,数据产生完了以后还要分析,分析完了以后还要应用。聚光科技有近200人的应用团队,利用软件来分析数据,这在环境监测行业里屈指可数的。我们跟客户充分合作,把环境监管的需求落实到仪器上、分析软件上,把客户的思想融入到信息化平台里,给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一些建议。同时,公司在这方面的管理通过了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5级(CMMI5级),也就是最高等级评估,全球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百家。主持人:环境监测市场比较大,企业非常多,技术五花八门,最近几年也有一些良莠不齐的情况,聚光科技怎么从自身推动行业自律?叶华俊:任何一个行业都会经历一个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行业规范的逐步健全过程。我们环境监测行业近几年发展非常快,现在国家也在各个层面上都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企业自律方面,聚光科技已经提早做了很多工作,在公司内部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配备了组织流程、相关人员,进行内部检查和管理。主持人:这次您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环保展,带来哪些亮点和看点?叶华俊:在这次环保展,我们聚光科技主要围绕“大气环境监测关键性创新技术”和“水环境监测关键性创新技术” 两个主题,。 “大气环境监测关键性创新技术”方面,我们有大气光化学烟雾监测和颗粒物源解析方案。其中颗粒物源解析能够做到颗粒物来源解析的智能化,省去大量人力物力,分辨率达小时级,可1-2周出一份源解析报告。在“水环境监测关键性创新技术”方面,我们带来了国标法微型一体站,性能跟大型水站一样,占地面积仅0.85平米,,同时我们还发布了全参数水质自动超级站等。另外还有针对整个化工园区的环境监管综合解决方案。来源:中国环境报
  • 洋快餐入中国频发信用危机 违法成本过低难自律
    洋快餐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后管理标准南橘北枳   麦当劳密云餐厅,汉堡胚在烈日下暴晒   肯德基宣传的醇豆浆实际上由豆浆粉调制而成   自7月23日味千拉面被爆出“骨汤门”事件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7月29日,肯德基又陷入“豆浆门”、“老油门”。随后,麦当劳密云餐厅被网友曝光包装破损的汉堡原料面包正在烈日下暴晒,等等。顿时,曾以环境优雅、干净卫生赢得中国消费者好感的洋品牌快餐连锁企业陷入巨大的信用危机。   在北京市卫生监督网上,记者分别对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品牌快餐进行了查询,其中近一半是获得A级卫生标准的餐饮连锁店。按照《北京市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A级是卫生质量信得过企业。然而,一系列事件的出现,让消费者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些餐饮企业。   走访调查:麦当劳回应让记者一头雾水   8月10日上午9点左右,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家麦当劳餐厅。在20多分钟内,记者看到烹饪薯条和薯饼的工作人员至少更换了3次一次性手套,后厨工作看起来安全、卫生。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两家肯德基餐厅,情况差不多。   据了解,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连锁店对餐桌、地面及卫生间的打扫时间和清洁程度都有严格的企业标准。不可否认,这些工作确实给消费者留下了干净卫生的印象。   然而,一位在洋品牌快餐连锁店兼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他们的后厨其实并不像人们看到的那样让人放心制作过程中不慎掉落的食品,如果没有大的问题,会捡起来接着卖 冰激凌机一般是在经理视察前才进行清洗,间隔周期在两周到一个月之间。机器边缘堆积的冰激凌每天都会被铲到机器里,跟新鲜冰激凌搅拌在一起 贴在汉堡包上的生产时间也是可以更改的,例如上午8点制作的汉堡,可以更改为上午11点制作,这样给消费者的感觉永远是“新鲜出炉”……   记者辗转联系到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公关部的翁女士。然而,对于记者的疑问,翁女士的回答与上述情况完全相反。这让记者一头雾水。   肯德基“老油门”事件:律师认为检查结果只能证明检测样本合格   “老油门”事件后,肯德基作出的回应是:“肯德基炸鸡用油食用前都经过检测,烹饪用油完全符合我国颁布的《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随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肯德基在京的254家餐厅进行了现场随机监督检查,得出“食品烹调制作过程基本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见违法违规行为”的结论。   “卫生部门的检查结果只能证明检测样本合格,而且是送检当天的样本合格,不能以此证明其长时间内的操作都合法合规。”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卫生监管部门的检测结果不能确保企业一直以来的用油品质都符合标准。他认为,用油除了本身品质外还应明确使用时间。例如上海,就规定了最长使用时间。既然国家对A级卫生单位强调自律监管,企业就应当进行24小时监控,记录其每天是否自行检测油品质量。一旦有群众进行举报,卫生监管部门可以调取录像查看究竟。相比之下,这样拿出的数据会更有说服力。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李里特则表示,油几天更换一次不应该是标准,因为油本身具有抗氧化能力,要看油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我国颁布的《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中,判断煎炸用油的安全指标主要为羰基价、酸价、极性组分等理化指标。这些指标只有超标才对人体有害,如果不超标则可以继续使用。   虽然油使用一次质量会有所劣化,但不一定就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判断是否要报废,还是要看指标。“国家标准可以管两件事,一个是食品安全,一个是防止欺诈。而国家标准往往是最低标准。所以,一旦超标就必须禁止使用。”李里特说,“食品安全不是查出来的,不是查得紧了就安全。如果企业不自觉的话,查一次跟查十次的效果是一样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还是靠企业自律。”   洋品牌快餐为何在中国“变脸”   那么,洋品牌快餐连锁企业在其本国又是如何运营的呢?   记者从肯德基的美国官网上了解到,公司的连锁餐厅采取两套相辅相成的程序来控制产品的质量:QSC程序和OFR程序。QSC程序是以顾客的角度对餐厅食品的品质、服务和卫生进行评价。OFR程序是以餐厅管理者的角度对设施和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餐厅的操作流程规范化。两套监测程序的结果都要求写入餐厅的“每日质量报告表”,以便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查阅。   有过在国外快餐连锁企业打工经历的徐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肯德基餐厅对食品质量的控制十分严格,当天未售出的食品是必须处理掉的,自己从未遇到过将放置很久的食品反复加热用以销售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洋品牌快餐连锁企业对外宣称,其企业标准全球统一。然而,在中国出现的“豆浆门”、“骨汤门”等事件,总让人感觉所谓的统一标准是南橘北枳。是什么导致洋品牌快餐连锁企业在中国集体“变脸”?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齐清认为,企业管理离不开行业自律和企业标准。既然洋品牌快餐连锁店开到了中国,必然要遵循中国的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此前,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资深副总裁、肯德基品牌总经理韩骥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肯德基期望原材料采购能达到百分之百国产化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除此之外,其公司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也基本是中国人。尽管洋品牌快餐连锁企业有着严格的行业规范,但是,在缺乏外部监管和自律的情况下,“变脸”在所难免。
  • CMBA发布:《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自律规范》
    2016年10月25日,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CMBA)发布了《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自律规范》的公告,公告对为规范我国干细胞制剂制备、管理、检测安全等进行了详细规范说明,《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下为“规范”原文:关于发布《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自律规范》的公告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国干细胞制剂制备,加强质量管理,促进行业自律,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自2015年4月组织业内骨干企业及专家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和《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等,经过一年多的研讨,制订了《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自律规范》。经广泛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自律规范》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2016年10月25日)起施行。  附件:《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自律规范》文件如下:  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自律规范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的行业自律,避免干细胞制剂制备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制备出符合质量标准和预定用途的干细胞制剂,参照国内外相关规定和指南,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干细胞制剂是指用于治疗疾病或改善健康状况的、以不同类型干细胞为主要成分、符合相应质量及安全标准,且具有明确生物学效应的细胞制剂。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干细胞制剂制备的所有阶段。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四条干细胞制剂的制备应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基本原则及其相关规定以及其他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干细胞制剂制备机构(以下简称制备机构)应建立符合 GMP 要求、完整的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体系,并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第六条制备机构应根据每种干细胞制剂的特性及其制备工艺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策略。  第七条制备机构的工作区域应合理设计及布局。各功能区域应相对独立,应有满足其功能需要的空间、设施、设备和洁净度要求。质量控制区应与制备区实施物理隔离,行政区、生活区及辅助区等应不防碍干细胞制剂的制备。  第八条干细胞制剂制备的内、外环境应满足其质量保证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严格控制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风险。  第九条干细胞制剂制备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具有与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或医药等),同时应具有 5 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或接受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应能够履行干细胞制剂制备或质量管理的职责。制备管理负责人与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条从事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清洁、维修人员、物料仓储管理人员等 )均应根据其工作性质进行专业知识、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备机构应建立人员档案,包括卫生及健康档案。对直接进行制备和质控操作的已离职员工档案,应至少保留 30 年。  第十一条从事干细胞制剂制备的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包装人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任何可能导致污染的情况,包括污染的类型和程度。制备机构应采取严格的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污染干细胞制剂的人员从事制备、质量控制和包装的操作。  第十二条应建立设备、仪器、设施的管理档案,并建立唯一的编码标识系统,确保其使用情况的可追溯性,并对相关设备按照其说明书要求建立完善的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与细胞制备、质量控制直接相关的仪器、设备,如灭菌柜、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空气净化系统和工艺用水系统等,应经过验证或确认,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计划性校验和维护。  第十四条如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制备机构应建立电子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使用、升级、变更等管理程序,并对其运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定期验证。  第三章 供者与采集  第十五条制备机构应建立并执行干细胞供者评估标准,通过筛查既往病史、家族史、当前健康报告,必要时还应包括出入疫区等其他情况的报告及样本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HIV、HBV、HCV、HTLV、EBV、CMV、梅毒螺旋体等)进行干细胞供者的评估,以预防传染性疾病和明确的遗传性疾病通过干细胞制剂进行传播。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应作为异体干细胞制剂的供者:  (一)现病史或既往病史有严重传染性疾病   (二)家族史有明确的遗传性疾病   (三)未排除可能感染严重传染病(如近期出入过严重传染病疫区等),或其他不宜作为供者的情况。  第十七条自体干细胞制剂的供者,应根据所制备干细胞制剂的来源、特性和预定用途,制定合理的自体供者的评估标准和制备要求,并完成上述病原体筛查。  第十八条如使用诱导的多能性干细胞作为干细胞的来源,应能追溯到体细胞的供者,应进行供者评估所需的筛查和检测。  第十九条如使用体外授精术产生的多余胚胎作为建立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的主要来源,应能追溯配子的供者,应进行供者评估所需的筛查和检测。在使用多余胚胎前,应取得胚胎所有人的知情同意和授权,并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条所有人源采集物的采集必须得到供者或其法定代表人、监护人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二十一条采集机构应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具有供者筛查能力的医疗机构。胚胎干细胞提供机构,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制备机构应对采集机构或提供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 采集工作应由采集机构的医护人员实施。采集人员应持有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后方能进行采集。制备机构应向采集机构和采集人员明确采集物的质量标准、对采集信息和采集记录的要求、采集物发运前在采集场所的临时保存条件以及对采集物包装和发运的要求,必要时制备机构应对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采集机构应制定采集标准操作规程,并备有采集过程中的应急预案。采集过程应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并有真实记录,采集信息应双人复核。  第二十四条采集过程应采取措施保护供者的健康和安全,并通过无菌技术操作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感染和病原传播的风险。采集用的接触采集物的试剂和物料应无菌、符合临床安全标准,且在有效使用期内。需由制备机构提供的无菌试剂和物料,应经过制备机构质量控制部门的验证并合格。  第二十五条采集机构应向制备机构提供采集物的获取方式、途径以及相关的临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者的一般信息、既往病史、家族史和当前健康报告等。既往病史和家族史要对遗传性疾病相关信息进行详细收集,必要时应收集供者的 ABO 血型、HLA-I 类和 II 类分型资料及 DNA 样本以及过去三个月内出入疫区的情况报告,以备追溯性查询。采集机构和制备机构应建立供者个人隐私保护机制,确保个人信息受控。  第二十六条应建立采集物的唯一标识系统,以配合后续的各个标识系统满足干细胞制剂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 接收与制备  第一节 接 收  第二十七条制备机构应制定并执行每一种采集物的质量标准和接收标准操作规程。应设置采集物的接收取样工作区,执行采集物的登记、编号、初检、核对、取样和暂存功能。接收取样工作区应与制备区隔离并有独立的洁净环境,接收时的取样操作应在A级洁净环境下进行。  第二十八条接收人员收到采集物时应对采集物登记并进行唯一识别编码,并准确填写交接信息。  第二十九条接收人员应对采集物进行初检,初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采集物信息核对,包括名称、数量、重量、供者信息、健康调查、表单等   (二)检查采集物内外包装及运输容器是否完整、密封状态等   (三)目检采集物是否有变质、损坏或污染   (四)取样并送检。  第三十条采集物如有异常或特殊情况,接收人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制备机构应建立采集物异常或特殊情况处置操作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一条当采集物某些检测项目周期较长时,可先进行后续工艺操作,但应对细胞进行有效的识别和隔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对由该采集物制备的干细胞和干细胞制剂予以放行。  第二节 制 备  第三十二条制备机构应对每种干细胞制剂制备的全过程,建立相应的工艺规程,包括干细胞的富集、扩增、诱导、收获、冻存、分装等操作,并进行全面的工艺研究和验证。  第三十三条干细胞制剂制备的工艺规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细胞的富集、分离、纯化、扩增和传代、冻存、细胞系细胞库的建立、向功能性细胞定向分化   (二)培养基、辅料和包材的选择标准及使用   (三)细胞复苏、分装和标记,以及残留物去除   (四)干细胞制剂成分及含量   (五)干细胞制剂制备标准操作规程   (六)过程质量控制点和中间制剂的质量标准   (七)终制剂质量标准   (八)包装标准操作规程。  第三十四条应为干细胞制剂的制备设立专用和独立的制备区、制备设施和设备。应建立干细胞制剂制备区、质量控制区和包装区的标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序标识、功能间/区标识、状态标识、警示标识、应急处置标识等。  第三十五条应按照工艺规程设计相应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非完全密封状态下的细胞操作(如分离、培养、灌装等)以及与细胞直接接触的无法终端灭菌的试剂和器具的操作,应在 B 级背景下的 A 级环境中进行。  第三十六条应建立严格的清场操作规程和建立完整的洁净区环境监测操作规程,并对每项监测指标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频次。  第三十七条应合理安排制备工序的操作区域,不同质量标准或者工艺规程的干细胞制剂应在不同的房间操作 试剂的准备,干细胞的分离、扩增和诱导分化,干细胞制剂的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应在洁净区内分区域进行 不同批次的干细胞制剂不应同一时间在同一 A 级区域内操作。  第三十八条干细胞制剂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重悬液的配方进行配制和灌装,应尽可能缩短从细胞消化到制剂灌装的间隔时间。  第三十九条根据干细胞的特性及制备工艺,应在工艺的不同阶段(包括细胞库)制定相应的过程控制项目及质量标准,包括无菌、支原体、内外源病毒、细胞鉴别、细胞活力及生长特性、细胞纯度及均一性、细胞染色体核型、生物学效力、临床适应证特定指标、异常免疫学反应、内毒素及致瘤性等检测。  第四十条应建立干细胞制剂批次和记录的管理规程。每批干细胞制剂均应编制唯一的批号,并且该批号能追溯到该批次干细胞相应的所有制备信息。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干细胞制剂批次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可根据干细胞的特性、制备工艺及预期用途,建立细胞库分级管理体系,如胚胎干细胞可建立细胞种子、主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的三级管理体系。  第四十二条应根据干细胞制剂的质量标准及制备工艺,明确限定各级细胞库和干细胞制剂所使用的干细胞的传代水平(细胞群体倍增水平或传代次数),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节 培养基与其他  第四十三条制备机构应建立并执行物料的采购、接收、检验、贮存、发放、使用和运输的标准操作规程,并予以记录。关键物料应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批准,进口物料应同时符合国家进口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干细胞制备所用物料的供应商应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供应商评估并合格。物料接收前应确认供应商提供的该批物料的说明文件完整并符合相应的质量管理要求,说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合格证、组成成分说明、质量分析证书和化学品安全数据说  明书等。如需要,应由专业检定机构对物料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四十五条与干细胞直接接触的物料,应选择国家批准的临床应用产品,并建立抽样检验制度,达到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之后由质量管理部放行以供使用。如无国家批准的临床应用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第四十六条干细胞体外扩增培养所用的培养基应无菌、无病毒、无支原体及低内毒素,干细胞制剂中残留的培养基成分对受者应无不良影响。  第四十七条培养基在满足干细胞正常生长的情况下,不得影响干细胞的生物学活性。  第四十八条应尽可能避免在干细胞培养过程中使用人源或动物源性材料。如需要使用动物血清,应确保其无特定动物源性病毒污染。如需要使用猪源胰酶,应确保其无猪源细小病毒污染。严禁使用来自海绵体状脑病疫区的牛血清。  第四十九条若培养基中含有人的血液成分,如白蛋白、转铁蛋白等生物源性成分,应尽量采用国家已批准的可临床应用的产品,并明确其来源、批号、制造商及制造商提供的质量检定合格报告。  第五十条干细胞培养过程中,尤其是在最后的培养阶段中,除非必要,不应使用抗生素。  第五十一条 干细胞制剂制备过程中所用的培养用液体,如盐溶液、消化液、缓冲液、水等,所有成分应满足要求的纯度级别(例如水应符合注射用水标准),并应无菌、无病毒、无支原体及低内毒素。  第五十二条干细胞制剂中的重悬液成分应采用国家已批准的可临床应用的产品,每种成分应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要求。如无临床应用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第五十三条用于特定病原体(HIV、HBV、HCV、EBV、HTLV、CMV 及梅毒螺旋体等)检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应使用国家批准的试剂,并严格按照检测规范进行检测。  第五章 干细胞制剂的贮存和放行  第一节 贮 存  第五十四条制备机构应建立干细胞中间制剂和终制剂贮存管理规程,并有足够的贮存容器。贮存方式应满足质量要求,应能防止差错、混淆、污染和交叉污染。未经检验合格批准放行的干细胞制剂,应在待检区域中隔离存放。  第五十五条干细胞制剂的贮存区应建立标准规程管理人员进出、安全保障、应急事故处理等。干细胞制剂的入库、出库应建立台账,并进行相关记录信息的核对确认,交接双方应遵循交接标准规程操作。  第五十六条 干细胞制剂在制备完成至检验合格批准放行阶段的贮存,应根据干细胞制剂的生物学特性确定贮存方式和管理规程。干细胞制剂的冻存、贮存、复苏等应有记录。  (一)无需冻存的干细胞制剂,因质检、包装等原因需暂时存放的,其暂存期间的环境要求、安全保障、转移交接等应按相应的管理规程执行并记录。  (二)因工艺规程、检测时间、预定用途等原因,需深低温冻存后再进入放行程序的干细胞制剂,无论是否需要复苏,都应按照细胞库质量管理规范执行并记录。  第五十七条干细胞制剂深低温贮存库的设计和建造应确保良好的存放条件,冷冻保存温度不应高于 –150 ℃,应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以及必要的气体监控设施。  第五十八条干细胞制剂深低温贮存库应根据所储存干细胞制剂的制备阶段、生物学特性、储存目的和终极应用目标采用分级管理制度。分级管理的级别包括但不限于初级细胞库,主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不同的分级库应根据各自用途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和管理规程。  第二节 放 行  第五十九条制备机构应在符合干细胞制剂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干细胞制剂的放行标准。  第六十条干细胞制剂的放行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批准放行前,应对每批干细胞进行质量评价   (二)干细胞制剂的质量评价应有明确的合格结论   (三)每批干细胞制剂均应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第六十一条干细胞制剂放行前的质量评价包括但不限于:  (一)干细胞来源供者筛查和采集物检测结果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二)试剂、耗材等物料的检测结果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三)干细胞制剂在冻存前或收获发放前各项质量控制点均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所有必须的检查、检测已完成,相关的管理人员已签字确认   (四)主要制备工艺和检验方法已经过验证   (五)留样检测已启动,制备记录真实完整   (六)干细胞制剂的制备全过程符合其要求的环境下进行   (七)变更已经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已按照相关规程处理完毕   (八)对变更或偏差已完成所有必要的取样、检查、检验和审核   (九)所有与该批次干细胞制剂有关的偏差均已有明确的解释或说明,或者已经过彻底调查和适当处理 如偏差还涉及其他批次制剂,也一并得到了处理   (十)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综合评价后,由质量受权人确认准予放行。  第六章 运输与追溯  第一节 采集物的运输  第六十二条采集物从采集机构到制备机构的运输应保证采集物的完好以及运输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六十三条采集物的运输容器应能够将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并减少运输过程中温度的变化。运输容器的性能应定期进行确认和验证,以确保其能为采集物提供符合要求的贮运条件。  第六十四条采集物运输容器表面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物名称、发运人及联系方式,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运输条件、警示标志等。  第六十五条采集物运输应有完整运输记录。根据运输记录,应能够追溯采集医疗机构的名称、采集物的名称、采集物的采集时间、离开采集医疗机构的时间、送达干细胞制剂制备机构时间以及交接的确认。  第六十六条运输过程中应保证采集物不被放射线照射。  第二节 干细胞制剂的运输  第六十七条干细胞制剂的运输条件应经过验证,应尽量缩短干细胞制剂从制备机构到应用机构的运输时间。应建立发生紧急或意外情况时的运输应急预案,确保干细胞制剂运抵使用时仍在有效期内。  第六十八条每批次干细胞制剂均应有发运记录,并能够追踪每批次干细胞制剂的运输过程,必要时能够及时全部追回。发运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干细胞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接收单位和地址、发运方及联系方式、承运方及联系方式、发运时间、运输方式等。  第六十九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决定召回的干细胞制剂,或者未使用和使用后剩余的干细胞制剂,应就地封存,由制备机构进行合法和符合伦理要求的处置并记录存档。  第七十条制备机构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干细胞制剂,应评估承运机构的资质。承运人应接受制备机构相应的培训确保其可按照细胞制剂运输要求完成运输过程。  第三节 干细胞制剂的标识  第七十一条制备机构应建立并执行完整的干细胞制剂编码标识系统,确保干细胞制剂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十二条干细胞制剂编码与标识应由采集物的唯一捐献码和制剂识别码及状态标识信息等组成。干细胞制剂标识内容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干细胞制剂唯一性字母或数字识别码、干细胞制剂名称、属性(自体使用或异体使用)、规格、细胞数量、使用方式、制备机构及联系方式、制备日期及时间、失效日期及时间、贮存温度等环境要求、生物危害  标识以及其他特殊描述说明(如适用)等。  第七十三条 应建立完善的标识的制版、批准、印制、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的管理规程,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第七十四条 应明确规定不同标识的使用用途和使用节点,确保在采集物的采集和接收,干细胞制剂的制备、冻存、贮存和发运时正确使用相应的标识,使用时应确保至少双人或由经验证的机器识别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节 记录与档案管理  第七十五条记录系统应涵盖从采集物采集至输入(或植入)到受者体内的全过程。  第七十六条每批次干细胞制剂应有批记录,包括批接受记录、批制备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批干细胞制剂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次干细胞制剂有关的记录。  第七十七条每批干细胞制剂的质量检验记录应包括采集物、中间制剂(种子细胞、主细胞库、工作细胞库等)和干细胞制剂的检验记录,可追溯该批次干细胞制剂所有相关的质量检验结果。  第七十八条制备记录的要素应至少包括:细胞制剂编码、关键制备参数、制备工序实施日期和时间、制备操作人员、关键试剂耗材的名称、货号、生产商/供应商、批号和有效期、数量、使用仪器设备的信息、审核人员等。  第七十九条应确保相关记录内容的受控管理,保证纸质记录和电子版备份记录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十条干细胞制剂的批记录纸质记录和电子版备份记录应保存至这批干细胞制剂提取使用后的三十年,电子影像记录应至少保存三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本规范为制备机构开展干细胞制剂制备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机构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还需要遵照其他的规范。  第八十二条本规范下列术语含义是:  原代培养:从一个或多个器官或组织直接分离细胞开始培养,到通过亚培养获得细胞系之前的阶段。  细胞系:从组织或原始培养物中通过亚培养或者系列传代培养产生的具备指定特性的细胞群,可用于细胞储存。  群体倍增水平:一个细胞系自开始体外培养至一段时间后的群体倍增数。群体倍增数 = log10(N/N0)× 3.33,其中 N0 是该细胞系起始培养时的细胞数 N 是该细胞系生长一段时间后的细胞数。  胚胎干细胞:一类来源于胚胎,处于未分化状态,可以长期自我分化和自我更新,具有在一定条件下分化形成各种组织细胞潜能的细胞。  诱导的多能性干细胞:一类通过基因转染等细胞重编程技术人工诱导获得的,具有类似于胚胎干细胞多能性分化潜力的干细胞。  成体干细胞:位于各种分化组织中未分化的干细胞,这类干细胞具有有限的自我更新和分化潜力。  批:在同一生产周期中,用同一来源、同一方法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的一批制品,在规定限度内,批具有同一性质(均一性)和同一数量。  采集:使用经批准的方法从供者获得细胞或其来源组织或器官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者的血浆分离置换、骨髓、 脐带血收集、器官或组织获得。  采集物:从供者身上采集的或从相关提供机构获得的未经过操作、加工或制备的细胞、组织或器官。  异体供者:所提供的采集物或者细胞制备的制剂有可能用于另一个体的供者。异体供者可以与接受者有遗传关系,也可以没有遗传关系。  自体供者:所提供的采集物或者细胞制备的制剂将只限于用于自身的供者。  洁净区:洁净区在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01 的定义为: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限定空间。它的建造和使用应减少空间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粒子。空间内其他有关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洁净区可以是开放式或封闭式。洁净度标准与现行版 GMP 一致。  污染:从周围环境或其他细胞治疗产品引入的有害化学或生物物质。  隔离:为了防止污染和(或)交叉感染,将细胞、采集物或物料存放在规定的物理分隔区域内,或者用其他标准程序加以鉴别的操作。  第八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实行,由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2016年10月25日
  • 论文撤稿数量攀升表明学术界自律加强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全球最大的论文撤稿数据库& nbsp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retractiondatabase.or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一数据库是由名为“撤稿观察”(Retraction Watch)博客的工作人员所创建,截至目前有超过18000条数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其撤稿论文和会议摘要可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甚至有一篇1756年的),涵盖了许多学科,并按照论文分类法来记录撤稿原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科学》的这组新闻特写采用了该数据库截至2018年8月30日所有数据,并按照论文发表时间而非撤稿时间,排除了将近7500篇撤稿的会议论文摘要(conferencepaper abstracts),约占数据库中所有撤稿的40%。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论文撤稿数量大幅攀升 /span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统计表明,过去10年中期刊撤稿论文数量增长了10倍,其中约60%的论文涉及学术欺诈,包括编造数据、伪造同行评审以及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撤稿数量的激增导致许多有识之士呼吁出版界、编辑和其他方面加大监督力度,以更大的努力来根除不良科学行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也促使纽约的两位资深医学记者伊凡?奥兰斯基和亚当?马库斯创建了“撤稿观察”博客。他们收集整理撤稿论文清单,分析撤稿原因,建立数据库。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这一目前最大、最全面的撤稿数据库向公众开放提供搜索查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少数人犯错严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撤稿数据库的30000名作者中(包括合著者),500个作者所撤稿的论文就占了所分析的10500篇撤稿论文的大约四分之一。其中有100人撤稿论文数量达到13篇或更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些撤稿原因基本上是故意不当行为,而不是研究错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例如,德国麻醉师Joachim Boldt累计撤稿近90篇论文,调查人员认定他存在编造数据和其他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更有甚者,他还让他的病人接受未被证实的外科治疗,直接威胁病人的健康和生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相关报道,德国当局正考虑对Joachim Boldt提起刑事指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合著者躺枪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当一个科学家因为科学不端行为而撤回论文时,其合作者的职业生涯可能也会受到损害。合作者面临着一个令人无奈的努力来清除他们在撤回论文名单上的名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的会计学教授托马斯?霍尔(Thomas Hall)与他合著的2002年一篇论文被撤回,仅仅是因为该论文的另一位作者James Hunton被判犯有严重的不当行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马斯?霍尔教授不得不多次恳求出版商重新考虑2015年撤销该论文的决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罗马尼亚和伊朗表现“突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美国和中国论文撤稿绝对数量世界领先。但从相对指标看,撤稿排名最靠前的国家是伊朗和罗马尼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撤稿率因国家而异,目前采用两种指标进行国家间撤稿比较:一是2003年到2016年每美元国家科研经费的撤稿数,这是衡量一个国家科研规模的指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是篇均发表论文的撤稿数。从经费指标看,罗马尼亚位居榜首(美国34位,中国14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罗马尼亚长期以来存在十分活跃而且执着的监督志愿者,导致罗马尼亚有很高的撤稿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第二个指标篇均发表论文的撤稿数来看,在2003到2016年发表了至少10万篇论文的国家中,伊朗位居榜首,罗马尼亚排名第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伊朗撤稿论文中虚假同行评议现象严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撤稿并不完全等同科研不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对约10500撤稿期刊论文分析显示,撤稿论文的数量一直持续增长,至今仍在持续,这一现象令人担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由于许多出版商在撤稿时并不清楚地说明原因,导致数据分析以及数据完整性还存在问题。此外,确定那位作者直接对撤稿负责也有一定难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撤稿观察”数据库包括了从撤稿通知中提取的撤稿原因详细分类(尽管少数通知没有说明撤稿原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总的来看,近40%的撤稿通知书并未提及舞弊或其他不当行为。相反,论文撤稿是因为错误、可重复性问题以及其他原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当然,要准确地确定一篇论文被撤稿的原因极具挑战性,大约2%的撤稿通知含糊其词,模棱两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目前已发布指南,明确不管论文是要修正还是被撤稿,都应在通知中详细说明原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些专家认为,撤稿通知应指明论文问题的性质,以及是由作者还是期刊负责。总之,撤稿报告的透明性将帮助科学变得更强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学术界自律加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初步统计表明,撤稿数量的增长似乎并不代表学术欺诈增多,而是反映了学术界加强自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表现在:一是尽管年度撤稿的绝对数量有所增长,但增长速度却放缓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过去几十年中,撤稿论文绝对数已从2000年前的每年不到100篇上升到2014年的近1000篇。但是相对撤稿还是较少的,目前每10000篇论文中只有4篇被撤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尽管这一比率从2003到2009大约翻了一倍,但自2012以来保持在稳定水平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是越来越多的期刊加强了监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年来,报告撤稿的期刊数量有所增长,例如1997年只有44种期刊报告撤稿1篇论文,但到了2016年,报告撤稿的期刊达到了488种,增长了10倍以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医学图书馆协会杂志(JMLA)报道,2004年,在采样生物医学期刊中只有四分之一报告有撤稿政策,到2009年有超过12000期刊发布了处理撤稿问题的政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也反映了越来越多的期刊加强了论文监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公众监督也在加强,许多科学家们通过揭发公共论文网站上的论文的学术不端,也增加了期刊的压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是高质量期刊更重视建立撤稿机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JMLA报道,截至2015年,在147种高影响因子期刊中有三分之二的已制定了处理撤稿问题的具体政策。 /p
  • 通州区质监局实施农产品质量自律性检测制度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质监局工作人员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生产综合效益,更好地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辖区蔬果、养殖、花卉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开展了技术帮扶、专题调研和专题督察督办工作。图为工作人员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农产品质量自律性检测制度,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
  • 新三板要求安谱实验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于10月底前披露半年报
    p   安谱实验于昨日发布公告,《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p p   一、基本情况 /p p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p p   收到日期:2018年9月25日 /p p   生效日期:2018年9月19日 /p p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p p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谱实验),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张路59 号。 /p p   彭华,时任董事长,女,1967 年10 月出生。 /p p   沈志希,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63年10 月出生。 /p p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p p   信息披露违规。 /p p   二、主要内容 /p p   (一)涉嫌违规事实: /p p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p p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p p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p p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p p   对挂牌公司安谱实验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p p   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彭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沈志希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p p   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 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p p   三、对公司的影响 /p p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p p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是责令改正自律监管措施,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 /p p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p p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的是责令改正自律监管措施,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p p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p p   不适用 /p p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p p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p p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p p   五、备查文件目录 /p p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2069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9月26日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同日,安谱实验还发布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br/ /p p   (一)审议未通过《 strong 关于要求董事会对2017年年报中费用虚减和净利润虚增进行说明的议案 /strong 》 /p p   1.议案内容: /p p   经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审议主要内容如下: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于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支付了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筹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提议股东了解到,公司2017年年报存在以下问题:2017年有部分运费和仓储费未计入2017年 2017年有部分年终奖和销售提成未计入2017年 请董事会核实说明。 /p p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 反对3票 弃权0票。 /p p   反对原因:董事彭华、韩双来、寿淼钧认为: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尚未审议通过,在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得到审议批准前,不同意对于以前年度事项进行审议。 /p p   (二)审议未通过《 strong 关于要求董事会对夏敏勇与聚光科技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激励奖金合法性进行确认的议案 /strong 》 /p p   1.议案内容: /p p   经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审议主要内容如下:夏敏勇本人与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收购补充协议中约定,聚光科技支付给夏敏勇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取出部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给安谱实验的管理团队。请董事会确认该奖励基金是否合法,是否对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p p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 反对3票 弃权0票。 /p p   反对原因:董事彭华、韩双来、寿淼钧认为: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尚未审议通过,在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得到审议批准前,不同意对于以前年度事项进行审议。 /p p   (三)审议未通过《 strong 关于要求董事会对未组建工作小组检查公司费用进行说明的议案 /strong 》 /p p   1、议案内容: /p p   经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审议主要内容如下:基于公司半年报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否决,为确保半年报后续能够获得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组建由公司监事会牵头的工作小组检查公司费用问题。但截止到2018年9月14日,该工作小组还未组建。请董事会高度重视,避免由于公司半年报未披露而造成公司摘牌的风险,请董事会核实说明。 /p p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 反对3票 弃权0票。 /p p   反对原因:董事彭华、韩双来、寿淼钧认为:董事会已通过组建工作小组的议案,并正就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进行沟通确认中,不同意进行重复说明。 /p p   (四)审议未通过《 strong 关于要求董事会对总经理彭华女士在香港的私人账户用于收取海外客户货款进行调查的议案 /strong 》 /p p   1.议案内容: /p p   经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审议主要内容如下:请董事会对公司总经理彭华女士是否存在使用境外私人账户收取客户货款的情况进行调查,需明确收取了多少海外客户的货款和这些货款的处置情况。 /p p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 反对3票 弃权0票。 /p p   反对原因:董事彭华、韩双来、寿淼钧认为: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尚未审议通过,在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得到审议批准前,不同意对于以前年度事项进行审议。 /p p   (五)审议未通过《 strong 关于要求董事会对总经理彭华女士是否继续实际管理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的议案 /strong 》 /p p   1.议案内容: /p p   经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审议主要内容如下:鉴于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性及公司章程对于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规定,请董事会对总经理彭华女士是否继续实际管理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p p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 反对3票 弃权0票。 /p p   反对原因:董事彭华、韩双来、寿淼钧认为: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独立经营管理,彭华女士除任该公司董事长外不担任其他职务,不同意该议案。 /p
  • 日本纺织品行业白名单管理体系正式启动
    3月28日,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主办的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暨白名单管理体系研讨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召开,这标志着中日双方共建的白名单管理体系正式启动。   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暨白名单管理体系研讨会3月28日在北京举行,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Compliance委员会委员长北畑稔在研讨会上透露,日本自3月29日正式公布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自律标准,此后日本媒体将广泛报道,日本厚生劳动省也已正式启动立法程序,在不远的将来,日本纺织品行业自律标准将被上升为法律强制执行。   近年来,产品安全问题受到了消费者的普遍关注。在纺织产品染色使用的染料中,作为部分染料中间体的芳香胺物质被许多国家视为不安全物质,因此含有这种物质的数百种特定偶氮染料被陆续列入禁止使用的行列。日本纤维产业联盟为保持纺织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一致,制定了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计划对输日纺织品进行特定偶氮染料检测。   根据检测机构的统计测算,一件衣服进行偶氮染料检测平均成本在800元至1000元人民币,一个批次的检测费用可能高达上万甚至几万元。各地企业特别是对日出口产品比较多的企业如果对日本实施纺织品行业自律标准准备不足,会使企业出口成本增加。   日本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酝酿了2年多。为了帮助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更好地应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日方反复磋商,最终达成共识,通过双方的合作,建立白名单管理体系,实施面向日本市场的白名单资质。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张希成介绍,白名单管理体系分为白名单资质认证和白名单注册系统。中国企业获得白名单资质或者产品是在具备白名单资质的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出口日本时无需对特定偶氮染料进行检测。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表示,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检测成本,保护供应链,而且它也是一个透明、共享的信息机制,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更多的商业机会,有利于供应链体系的全面优化和产品质量的提升,有利于确保中日纺织品贸易的顺利进行。   据张希成介绍,目前关于禁用芳香胺的限制已成为一项基本的环保标准,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涉及了22种特定芳香胺物质。而我国也早在2003年就推出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所有在中国销售的纺织品均须执行该标准。中国GB18401-2003涉及了23种特定芳香胺物质,比日本行业自律标准增加了4-二甲基苯胺和2,6-二甲基苯胺2项,减少了4-氨基偶氮苯1项。日本行业自律标准中对禁用芳香胺物质的限定有4-氨基偶氮苯,这是中国GB18401-2003中没有的,只是在GB18401-2010版中才作了限定。而从欧洲市场的反馈看,4-氨基偶氮苯是查出比较多的禁用物质。所以尽管中国的GB18401对纺织品安全的要求比日本国内的纺织品标准还要严格,但对日出口企业还是需要高度重视,通过获得白名单资质,让出口产品符合日本市场对纺织品安全性的要求。   在“白名单资质”申报工作开始后,国内印染企业反响积极。目前已有24家企业获得了白名单资质证书。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倪爱红说,企业在去年4月中旬就申报“白名单资质”并及时寄送了相关材料,“日本是鲁泰极为重视的外贸市场。‘白名单资质’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她表示。   据日本纤维输入组合通商对策委员会奥田利治委员透露,白名单管理体系同样得到了日本服装公司和零售商的高度评价。大型零售商如伊藤洋华堂、永旺等企业甚至将其视为与Oeko-Tex100一样的纺织品生态标准。   在去年3月份,日本伊藤洋华堂、永旺等大型零售商已经按照日本行业自律标准要求完成了采购合同的修订,只是因为突发地震,不得不推迟。目前国内个别企业也已接到日本进口商要求提供纺织品不含禁用芳香胺物质证明的通知。   中日共建产品安全白名单管理体系   3月28日,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主办的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暨白名单管理体系研讨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召开,这标志着中日双方共建的白名单管理体系正式启动。   会上,主办方介绍了白名单管理体系出炉的始末。随着全球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绿色、环保、低碳已成为全球共识,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化学品对人身体可能带来的危害。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保障产品安全的技术标准,其中在纺织品染色使用的染化料中,作为部分染料中间体的芳香胺物质就被许多国家视为可疑致癌物,含有这种物质的数百种特定偶氮染料被陆续列入禁止使用行列。中国GB18401对特定偶氮染料做了限制,日本纤维产业联盟也制定了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并已提上法制化日程,要求所有输日纺织品需提供不含特定偶氮染料的检测证明。目前,日本市场上80%的纺织品来自中国,如要逐一对其进行检测的话,会带来巨额成本,同时也会对中日贸易造成影响。   为了做到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能从源头即染色环节进行管理,并将这种管理贯穿到整条纺织供应链,中日双方经过两年多的磋商,最终达成建立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共识。   白名单管理体系分为两部分——白名单资质和白名单注册系统。前者主要针对染色企业,如果企业获得白名单资质,或者产品是在具备白名单资质的企业生产加工的,都可被进入该体系的日本进口商认可,其产品出口日本时无需对特定偶氮染料进行检测。后者是对纺织供应链进行数字化管理,覆盖了中国的染色企业、面辅料企业、家纺及服装企业、出口商、日本进口商、日本服装品牌企业、日本经销商和零售商等整条供应链。   出席研讨会的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会长李金宝、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会长朱北娜对白名单管理体系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夏令敏认为,中日两国纺织产业加强合作,提高纺织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的稳定通畅。   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Compliance委员会委员长北畑稔、日本纤维输入组合通商对策委员会委员长奥田利治、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品质管理小委员会委员长保幸等,对日本行业自律标准实施的最新动态及日方企业对白名单管理体系的态度进行了介绍。据悉,日本厚生劳动省已正式启动立法程序,不久日本行业自律标准将被上升为法律强制执行,日本进口商、零售商对白名单管理体系关注度很高。   国内首批被授予白名单资质的企业有24家,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愉悦家纺有限公司、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南山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都榜上有名。
  • 化工行业如何安全发展?看看德国的经验
    1921年9月21日,德国路德维希港巴斯夫公司奥堡工厂一存放有硝酸铵的库房发生剧烈爆炸,事故造成509人死亡,160余人失踪,1952人受伤,7500余人无家可归,堪称是德国化学工业史上最大的事故。2016年10月17日,同样是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的巴斯夫一工厂发生爆炸,造成 4 人死亡、6 人重伤。此次事故在短时间内直接影响到全球部分类别的化工产品供应,并在全球范围内造成波动。  纵观德国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的发展历史,有过辉煌的成绩,也有过惨痛的教训,对于的中国化工行业来说,如何借鉴其发展中关于安全生产的经验,值得讨论。  笔者曾赴德国汉堡参加安全监管监察研修培训。培训以欧盟重大事故危害控制为线索,穿插对政府监管部门、港口企业、第三方科研机构等单位的考察交流,这其中有很多经验可供学习。  法制健全  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构成德国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础  《联邦污染防治法》是德国安全、环保工作的基本大法,与《联邦防泄漏法》《消防法》《联邦污染防护条例》《处理有害物质的特殊规定》,以及欧盟《塞维索指令》等共同构成化工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框架体系。《联邦污染防治法》是一部全面的、综合性的法律,同时涉及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问题,由 36 个附属法规或细则构成,内容翔实、具体,可操作性强,与其他一些法规如《建设工地条例》《生产安全条例》《施工现场条例》等共同涵盖了化工企业从规划、建设、运行直至废弃物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过程的安全、环保问题,是德国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石。  统一完善的法律框架体系可有效避免法规不一、标准不一、政令不一的问题,有利于政府部门协调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安全、健康、环保、消防、设备等工作的监管,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德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将安全与环保工作割裂开来分而治之,而是在法律层面的设计中就进行了有机结合,要求企业必须统筹管理。  园区集约  以市场为导向自发形成的化工园区发展模式  德国化工园区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大型化学公司为了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或将一部分业务进行分离,开始在周边规划出一小块用地,吸引企业进入园区,经过不断发展形成了德国现今的主要化工园区。  目前,德国境内约有 60 个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在德国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如下的优势:一是多个企业组成有效的生产链,使其处于共同的产业链上 二是生产环节之间距离短,既节约运输成本又降低了运输安全风险 三是共同存储(物流),节约生产成本 四是成立专门负责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公司,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五是灵活和优化的商务模式,使企业享受在时间和成本上的优势,把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 六是通过专业技术联盟,使企业获得新的技术能力 七是各个企业是上下游关系,相互了解,有利于树立共同的安全理念。  德国的化工园区是在老化工基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是按照“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布局合理、物流便捷、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发展起来的一个相对新生的事物,对于德国化学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源头把控  严格的企业入园审批程序,将化工园区的潜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状态  德国从国家战略层面并未具体到条款的企业安全准入制度,企业进入园区主要是以产业链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各个园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利益要求,采取灵活的、适合自身的方式进行控制,做法也不尽相同。尽管如此,根据《联邦污染防治法》《塞维索指令Ⅲ》的要求,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在进行建设规划时,也应遵守严格的审批程序。《联邦污染防治法》第4-21条规定了哪些工业设备需要审批,第22-25条规定了哪些工业设备不需要审批。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审批主要从技术和管理、适宜的外部距离、大规模人员疏散等三个层次考虑,并分成规划设计、编制申请、递交申请、申请审查、审批 5 个阶段。申请文件要向社会公布,并视情况召开听证会,周边居民、环保组织等任何感兴趣的人员均可提出质疑。适宜的外部距离审查是行政审批的重要方面,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政府把相对合适的外部距离范围以安全距离表的形式给出,供研究机构和社会进行参考。  经济杠杆  运用以工伤保险为主的调节杠杆,有效促进德国化工等高危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责任  德国法律规定,化工等 13 个高危行业从业企业必须加入相应的同业公会组织,其中,化工行业所属的同业公会为原材料与化工同业公会。同业公会负责本行业从业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该保险的投保对象为企业职工,投保范围包含因生产安全事故、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损失及职业病损害,保险费用由企业负担。一旦发生事故,因事故受到损害的职工将直接得到同业公会的赔付。同业公会则通过督促检查,使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的状况核定下年度保费费率额度,依靠此手段来督促激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这种机制下,同业公会行业效益最大化和企业收益最大化的追求与生产安全业绩得到了统一,通过经济杠杆得以紧密连接在一起,有效避免了企业因事故赔偿而破产,帮助企业分担了风险,同时在经济上给予了从业人员保护,并通过行业监督的方式强化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对监管部门来说,极大减轻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减少了政府监管部门需要承担的专业化监管工作。  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组织、科研机构高度发达  在化工等高危行业自律管理方面,如德国北威州鲁尔地区及其所辖的科隆市附近,就有覆盖全国的原材料与化工同业公会、科隆化工联盟、化工合作网等多个层级的行业性组织在发挥作用。行业自律组织的高度发达,不仅有效促进了行业高速发展,在安全技术研发推广、安全管理及行业自律监督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德国的58所化学化工方面的综合性大学和24所应用技术大学(职业学院),47个马普协会(偏理论),23个弗劳恩学会(偏应用),6个赫姆豪茨联盟,5个莱布尼茨联盟等设立的研究所,为德国化学工业提供了顶级的技术研发和高素质的人才基础,确保了德国化学工业长期安全、健康和高品质发展。  职业教育  建立完善的工人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合格的产业工人  德国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水平在全球有目共睹。每名员工在进入工厂就业前,必须接受平均长达两年的职业技能教育,教育经费由政府提供,学员接受职业教育期间政府向其提供少量的生活补助。此举既可缓解从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又可为工厂提供素质过硬的从业员工,可有效降低工作期间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同时提高了员工进厂工作的有效产出时间。  应急建设  完善以志愿者为主力的应急救援体系  德国灾难救援工作归口各州的内政与体育事务部统一管理,并设置应急办和应急指挥中心。全国 16 个州分别设置了州应急指挥中心,综合负责全州重大灾难如洪水、地震、化工事故等的救援指挥工作。消防队员、警察、民间救灾组织是德国灾难救援工作的主力。以园区企业共同投资组建的园区消防力量,在园区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位于路德维希港市的巴斯夫总部设置的企业消防队,装备技术水平、人员数量、化工事故救援能力等综合实力远强于政府消防队。该企业消防队除承担本企业日常安全监控管理及事故处置外,还与地方政府消防机构密切配合,协助处置周边地区发生的化工事故。  以志愿者为主的民间救灾力量是德国应急救援工作的另一重要力量。如德国联邦国民灾难救援总署在全国设有668个基层国民灾难技术救援组织,共有8万多名训练有素的救援人员,其中99%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训练和救援工作的志愿者。  以志愿者补充救援力量,可使政府部门节省大量运行开支费用,从而可将资金用于技术装备的提高上。同时,志愿者的工作可以带动民众的广泛参与,也使得民众的安全意识水平、防灾减灾知识水平及自救技能得到明显提升。
  • 广州中医药行业将率先制定中药含硫标准
    “推进无磺中草药高峰论坛”10月14日开幕,广州中医药行业率先承诺——“国外有中草药含二氧化硫的标准,但我们国家却没有。作为广东的企业,应该先行先试,成为制订标准的领头羊!”10月14日上午,为响应“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号召,本报主办的“推进无磺中草药高峰论坛”正式开幕,包括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致信中药饮片、市药材公司、健泽药业等药企,以及多家三甲医院在内的近20家单位、企业、医院参加了会议,三大药企率先签署自律承诺书,引进先进设备,降低所收购药材中的二氧化硫,让市民能用上健康、放心的中草药材。   广东应“标准先行,敢吃螃蟹”   今年9月1日始,本报连续多日,报道目前国内中草药“硫磺熏蒸”泛滥的现实,引起了主管部门、中医药行业及市民的高度关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中医药专家指出,含有过量的二氧化硫将破坏中药饮片药性,甚至可能对人体造成重金属中毒。   昨日上午,由新快报主办,南方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支持的“迎亚运创造健康中医药环境——暨推进无磺中草药高峰论坛”隆重召开,包括知名药企、广州各大三甲医院、连锁药店及药监局在内的近20家单位参与了会议,就目前中药含硫是否应该制定标准、如何制定标准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广东新快报社社长李宜航、总编辑陆扶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副处长张建山参加了此次高峰论坛。   与会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祁海指出,广东是中医药大省,也应该成为中医药强省。中医药强省怎么来?祁海用八个字归纳:标准先行,敢吃螃蟹。“国家没有标准,广东可以先搞呀,可以提请广东省政府组织专家进行实验研究及评估,及早出台中草药的标准。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模范,可以成为制定标准的领头羊!”   三大药企承诺控制含硫量   在此次高峰论坛上,广东省政协委员罗活活传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制定中草药含二氧化硫的标准势在必行,但企业自律更加重要。作为在广州各大医院、零售药店拥有着较大市场的三家药企:广州市致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州市药材公司和广州健泽药业有限公司,对此纷纷响应,他们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制定中药含二氧化硫的标准,而在相关标准出台前,企业会主动将二氧化硫纳入药材性状的检测范围内,在饮片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的含量。在高峰论坛结束前,三家药企还当场签署自律承诺书,控制中药饮片中二氧化硫的含量。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表唐洪梅还指出,作为广州中医药学会的理事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希望能够推进中药含二氧化硫国标的制定,但希望得到药监部门及其他医院的支持。   “消费者还要转变用药观念,有些外观看起来越好的药品,药效反而越差,打磺越严重。”致信中药饮片董事长魏平表示,外观重于质量是很多人挑药的标准,比如说天麻,它就是皱巴巴黄瘪瘪的一块,硬是通过打磺注水等方式让它白净饱满。消费者应该转变观念,一起让中草药回归它的本质。   焦点问题   一、为什么要制定标准?   中药材含硫标准出台已迫在眉睫   中药材到底能不能打磺?药材中是否可以完全避免含有二氧化硫,不能的话又该遵循什么样的标准?对于这些问题,与会的所有药企和专家的观点几乎一致:打磺行为虽不可取,但中药材不可能完全做到不含硫,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二氧化硫含量标准。   对于中药材打磺的行为,广州健泽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成君称,从整个中国药材的发展史上来看,中药材打磺并非完全有害无益,在古时的中国,用硫磺熏制中药材,实际上是一种比较传统的保藏方法。但是到了现代,利益熏心的药农和药商使用硫磺过度熏制药材,以使产品色泽鲜艳好看,便于出售和囤积。   “但是药农对中药材打磺也有一定的原因。”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GAP研究开发中心专家邓乔华表示,药材普遍打磺是因为水分严重超标,在保存期内极易生虫发霉而变质,生产者和经销商为了方便和利益就对药材打磺。   健泽药业总经理助理何云同样认为,这不是一家企业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的困惑。“拒绝打磺并不意味着中药材不能含硫,因为土壤中本来就会含硫,如果要求中药材不含硫的话,那么我们将面临着无药可医的状态,所以最终这里面要有一个标准。”   二、企业如何制定标准?   制定行业间标准企业自律应先行   既然制定二氧化硫含量标准迫在眉睫,那么该如何制定标准呢?广东省政协委员罗活活,以她20多年来办企业的经历为例,传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尽管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标准,但企业应该制定自己的内部标准,实行企业自律。有了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才会有品质保障。”   “中草药制定标准有一定难度,众所周知,出标准前是要做实验的,国际上用老鼠用狗,但同样的中药,用在人和动物身上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副厂长甘爱皆举例道:“比如说断肠草,小猪因为水肿、哮喘、肠胃不消化而长不大,可以用断肠草熬汤给小猪喝,用以治病。但人吃了断肠草,反而会致命。”   但是这一问题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来说,是一个可以突破的问题。该院药剂科主任唐洪梅表示,“二氧化硫本身并不是罪大恶极,我们呼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她同时表态:“我们有着强大的力量,有能力、有水平做出相关标准来,并在药监部门的支持下,最终将这一标准做成行业标准推向全国。”   3制定标准有何进展?   穗多家龙头药企将严控含硫药材   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营造良好的中药行业氛围,与会的药企纷纷现场表态,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含量超高的中草药材,而健泽药业更是率先表态将把二氧化硫含量纳入检测项目。   致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平表示,在新快报报道之后,该企业非常重视中药含硫的问题,且已将二氧化硫纳入检测的范围。尽管国家仍没有标准,但该企业承诺:自媒体曝光之后起,致信生产的都将是能达到国际标准的中药材。“我们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且已经开发出用蒸气蒸透的方式将附在药材上的大部分二氧化硫去除。”魏平表示,尽管这样一来,企业的总成本将可能上升2%—3%,但却可以提高药材的品质。   而广州健泽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成君表示:“针对目前中药材原料市场打磺现象的普遍性,我们已经将二氧化硫含量的测定作为原料采购的一个重要检测审核指标,订购了‘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仪器’。”王成君表示,这样既可保证市场需求的供应,又能尽最大限度控制二氧化硫的残留量。同时,该企业与暨南大学和中科院广州分院检测中心,已就二氧化硫在中药材中残留的快速检测和后期加工的脱硫讨论草拟科研课题,并会在近期确定课题具体内容,尽快推进落实。   在会议结束后,与会的四家药业公司,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广州致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健泽三家龙头药企同时积极响应本报倡导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将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含量高的中草药材,营造健康良好的行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省政协委员罗活活直指:中药走不出国界就因无含硫标准   新快报讯“为什么我们的中草药走不向世界?即使在国外,也只是在华人区里得到认可?就是因为没有含硫的标准!”在昨日上午的高峰论坛上,省政协委员罗活活用激昂的话语传达了她的观点:制定中草药含磺标准势在必行,而企业自律也非常重要。“但是,自己制定和执行标准是一件非常痛苦和矛盾的事情,因为成本会增加,肯定影响企业利润。”罗活活说,中草药打磺的一个理由就是让其外观靓丽,可以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而这中间的利润空间非常大。   广州市药监局:硫磺熏蒸中药材发现一处查一处   新快报讯 广州市药监局对新快报此次主办的高峰论坛给予了高度评价。“高峰论坛的举办可以让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这是对食品药监部门工作的最大支持。”该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建山表示,为保障群众安全,营造良好的药材市场氛围,药监局将坚决打击硫磺熏蒸中药材违法行为。   据张建山介绍,2003年,广州市药监局就发现市场上存在硫磺熏蒸中药材违法行为,在坚决打击的同时,及时上报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2004年,国家药监局下发相关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在市场流通领域的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通过采用硫磺熏蒸或浸泡达到外观漂白的行为,应按照生产、销售劣质药查处。   张建山表示,广州将坚决贯彻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对此类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广州华侨医院中医科主任孙升云博士呼吁:研究中药保质期发挥最佳效果   新快报讯 “硫磺是中药,用不用不是药厂也不是医院说了算,是医生说了算。”广州华侨医院中医科主任孙升云博士说:“如果病人非得要吃硫磺,我给他开1。5克到3克就行了,何必吃太多含硫超高的药材?”这话引起了在场人员难得的笑声。   “花精力去制定含硫量标准是一回事,切实解决中药材保存方法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同时,国家也要加强科研力度,让药监局或者相关部门去做一个专项研究,把中药材的保质期做出来,用以发挥中药材的最佳效用。”   现场PK   国家暂未出台标准是否就说含硫合理?   新快报讯 “要说中草药含硫超高,那食品的含硫量不更高?”该代表举红酒为例,“红酒的含硫量为160毫克/千克,半斤算他40毫克/千克,对比韩国中药材含硫标准30毫克/千克,它算不算高?但喝了有危害吗?”   麦克风里还在延续着这位代表的疑问,广州赛特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永旭立马纠正他:“红酒的含硫量最低下限是250毫克/千克!”   “中国用硫磺熏制中药的传统沿袭了几千年,有关药学研究专家表示其源头都无法追溯。中药材打磺存在这么久,国家又有钱又有专家,也没有见要制定什么含量标准啊!”该代表说。   郑永旭对此却持有不同观点:“的确,中草药的含硫标准国家没有出台,但食品的标准已经有了,这也是在食品打磺行为长期存在之后出现的。”
  • 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成功举行
    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11月29日下午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隆重召开,来自59家创会会员单位代表和来宾参加了本次大会,会员单位涵纳广大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和环保科技企业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有关领导和嘉宾到会祝贺并发表了讲话。深圳市朗诚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创会会员单位参加了本次大会。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市民政局领导宣读了准予筹备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相关文件,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章程》。大会选举产生了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理事会及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执行机构负责人。在此次会议上,杨立君当选为会长、何龙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刘德全当选为秘书长。 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成立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全国第一个城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成立。当选会长的杨立君先生表示,将秉承协会的宗旨:“服务、交流、共享、自律”,率先开展环境监测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技术交流,推动行业公平竞争,促进监测行业健康发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有关领导对深圳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寄予厚望,希望能为全省环境监测行业的自律制度建设,特别在规范竞争行为,遏制恶性竞争、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创出一条可供借鉴的新路。
  • 服装三包纠纷难解 呼唤行业标准
    买衣服没有“三包卡”,这对于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来说已经是多年的“老规矩”,但是,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对于卖家和买家来说,又是困扰多年的“老难题”。这篇文章来源于纺织资源,请各位网友直接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纺织资源查看。   [纠纷难解]   一向节俭的张女士上个月在山东济南一家商场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件短大衣,但才穿了四五次,面料上的肘部、腋下等地方就明显起球,拿到商场去,对方说已经超过15天退换期,不能换了。张女士感到很委屈:“几千元的衣服一般也不会天天穿,15天退换期也太短了吧。”   而另一位消费者陈先生的经历则让他对某名牌失去了信心。今年夏天,他在北京海淀区一家国际知名运动品牌的专卖店,买了一件价值500多元的T恤衫,但是洗了一次晾干后,“感觉T恤像大了两号”,没法穿了。陈先生找到专卖店要求退货,但是对方说T恤已经洗过了,不能退换。经过反复交涉,对方给陈先生换了一件同款的T恤,陈先生虽然很不满意——因为再换一件还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但是,想到“投诉怕也解决不了问题”,就拿着衣服回家了。   有的消费者选择投诉,北京的杨女士曾经拨打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对方建议她咨询服装质检部门,但当杨女士了解到质检的程序后决定放弃“较真”,因为服装质检时可能毁坏衣服。比如,需要剪下一部分面料进行缩水率、色牢度等项目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服装质量有问题,就由卖家负担鉴定费用,顾客则可以要求退款或者其他补偿措施,但是,如果服装质量没有问题,鉴定费就要由买家支付。质检人员提醒杨女士,要考虑鉴定费用、时间以及鉴定风险,因为有的外力损伤不好判断是怎样造成的。   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顾客对服装质量问题的投诉,她的处理方式一般是进行调解,并不建议去做鉴定,因为“又耗时又耗钱,何况,现在国家也没有专门的服装三包规定。”而北辰一家服装品牌的销售人员也表示:“服装的质量问题很复杂,经常说不清,国家和北京都没有针对服装的三包规定,我们一般根据自己企业的规定决定是否退换货。”   [无法可依]   对于服装售后质量纠纷,国家有什么管理法规吗?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三包”。当年8月25日起,三包规定实施,自此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被列入商品目录的商品,统一实行“7天包退、15天包换”的最低指标。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3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但是,包括服装鞋帽、珠宝首饰、家用汽车在内的数百种商品并未被纳入三包目录,因此一旦出现纠纷就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   目前服装销售者和购买者出现售后纠纷,一般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解决。1994年1月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2000年9月开始实施的《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不过,由于以上法规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很难应对服装质量方面可能出现的复杂问题。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未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可以按照企业规定或者商业惯例要求退换。比如,消费者因所购服装的规格、花色、尺寸不合适要求退换的,只要不脏、不残,不影响销售,经营者应当予以退换。据记者了解,目前服装质量售后一般都由商场或专卖店自行规定,没有统一标准。很多服装品牌专卖店都规定,7天以内衣服出现问题可以换货,修补,但是不能退货,这也是很多服装商家的底线。   协会自律更有优势   尽管国家没有将服装列入“三包目录”,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先行一步。   今年2月,陕西省西安市出台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规定。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比如,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 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 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 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不同的三包期非常符合服装的特点,而在上海的服装三包规定中,价格因素成为三包期的重要考量标准。上海的服装、鞋类“三包”规定,针对不同价格的商品规定了不同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为120天。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纺织品服装鞋帽投诉虽然很多,但是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服装质量在不断提升。现在服务类投诉逐渐上升,服装类投诉比例不算高。   曹中生建议,市场经济条件下,服装三包规定不宜由政府制定,最好由相关行业协会来引导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把握和操作。服装行业的相关协会可以在全行业推出“修、换、退”的三包规定,征求意见进行公示后实施,这也是服装行业自律的一个具体体现。
  • 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法律审查 或年内出台
    12日,北京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节目时透露,《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望年内出台。今年1月,该条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共收到300余份意见,其中109份意见有关机动车尾气管理。   市民建言加强汽车尾气管理   按照条例草案的要求,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部分机动车停驶,市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按照车辆的排放水平、使用年限、或者车型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   “本次征求的社会意见中,有关机动车尾气管理的大概占了三分之一。”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同意实行机动车限行的公众还是占多数,同时大家还提出了诸如限制机动车总量,限制部分机动车、公车行驶,提高油品质量,推行公交先行和鼓励绿色出行等建议。   停车超过三分钟须熄火   “经常看到很多车停在路边,不熄火,尾气还一直在排放,建议规定停车超过一定时间就必须熄火。”针对热心公众提出的“停车熄火”建议。条例草案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即在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办公场所、写字楼、公园等周边地区停车超过3分钟时,驾驶者应当主动熄灭汽车发动机。   “法律也只能是一个倡导性的规定,在操作起来可能还有一定的问题。”杨红说,首先应该由谁去执法。还有当事人如何预测车辆等待红绿灯的时间,如果有显示要等3分钟,那是可以熄火的 可如果在一些堵车的路段,人们则无法预测等待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另外,司机这样一熄火一启动可能就会造成“污染没了,拥堵又增加了”。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靖表示,有一些行为主要是靠自律,比如习惯和个人修养。   企业严控排污总量   杨红表示,本市大气污染的来源主要包括燃煤、机动车、扬尘和工业排放。条例草案规定实施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制度,对重点污染的企业实行排污总量的控制,明确企业总量控制责任,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了排污交易制度。   此外,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控制前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的增量。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和行业,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条例草案还规定将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控制燃煤的总量,减少燃煤污染,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从源头减少工业污染。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逐步强制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的油气产品,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使用过程应当采取收集处理措施,要求加油站等石化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油气泄漏和挥发。   杨红透露,《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目前正处于法律审查阶段,针对市民的建议将进行广泛的讨论和专家论证,条例预计今年提交市人大审议,大致在年内出台。
  • 诚信是立足之本 科学仪器行业也不例外
    p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企无信不兴”。对于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对于企业而言,诚信是企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诚信意识、诚信品质 、诚信行为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p p   有专家曾撰文指出,经过10多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国信用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信用交易的规模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近年来社会信用缺失的不和谐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与不断完善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比,信用意识、信用市场发育、信用法律规范等方面还存在很突出的问题。 /p p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小编比较关注的环保行业也积极行动起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诚信自律承诺书》,并于去年底发布了《环保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p p   随着对诚信的重视,对于公司的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也必将不断加大,仪器企业也概莫能外。 /p p   例如:某上市仪器公司曾在“惠州市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项目”建设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因触犯“中标人是否存在隐瞒近三年内被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等违法事实,而未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函列明违法情况”这一条例,受到中标金额千分之六(75,6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 /p p   相信随着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加强,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推动我国科学仪器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p
  • “宜荆荆恩”成立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联盟
    近年来,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根据pm2.5源解析报告结果显示:“宜荆荆恩”城市群机动车排放占污染源比例约25%,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机动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流动性强,是“宜荆荆恩”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难点,亟需四地合力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意见》,促进区域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宜荆荆恩”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联保共治。10月19日上午,宜昌、荆州、荆门、恩施四地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协会在宜昌举行了“宜荆荆恩”城市群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盟现场签约仪式。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在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四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的共同见证下,四地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负责人共同签订了《“宜荆荆恩”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联盟管理办法》。本次签订联盟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防范应采用工况法而采用非工况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降低检验标准或干扰正常检验的行为,推动四地更好地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等制度,全面提升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接下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联合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宜荆荆恩”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联保共治工作机制,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200件提案聚焦食品药品安全 建议加大行业监管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委员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民建、民进、农工、致公等党派中央和不少委员提交了相关提案。截至3月8日,提案组共收到200余件相关提案,约占全部提案的3%。   委员们在提案中指出,食品药品安全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更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他们提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大到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小到防止滥用抗生素,每个提案都是委员们调研与思考的结晶。   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制定食疗行业资质标准和审批制度,规范服务内容 加强监管力度,对从事食疗行业的机构进行定期专项检查,从重打击以食疗名义非法行医的行为。食品添加剂也是群众日常无法回避的东西,委员们建议加大对此行业的监管,出台权威的食品添加剂名录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的力度则更显积极。农工民主党中央在《关于创新监管体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提案》中指出:“食品药品产业既是朝阳产业、健康产业,更是良心产业、道德产业。”因而要加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名牌企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
  • 甲醛检测防治行业急需规范化
    日前,上海市出台相关规定,拟在未来新增楼盘中加大精装修比例。然而,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新装住宅的空气质量抽查数据显示,甲醛的平均超标率高达70%~80%,检测最高值超国家标准的4.2倍,其中尤以厨卫产品的甲醛超标最为明显。   &ldquo 甲醛是精装修住宅的公敌,当室内甲醛检测与治理存在不少制度漏洞时,会对精装修行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rdquo 南京千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士亮表示。对于甲醛治理行业如何规范,未来的精装修市场如何界定污染问题,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近日专访了范士亮。   中国房地产报:数据显示,即使大部分开发商的精装房选用的是环保材料,但还是超过60%存在甲醛超标现象,原因是什么?   范士亮:甲醛是多种化学助剂的原材料,几乎存在于除石材外的所有家装及装饰材料中。由于人造板材是家装甲醛的主要来源,我们用它解释一下为什么环保材料也可能造成甲醛超标。我们选用最严格的欧洲标准,板材里的甲醛含量定义为每立方米空间内100克板材的游离甲醛含量。根据含量不同板材分为E0(低于5毫克/100克)、E1(低于9毫克/100克)和E2级(低于30毫克/100克)。我国市场上大部分板材属于E2标准。国家标准要求安全空间甲醛浓度要低于0.1毫克/立方米,意味着在一个100平方米的空间,如果符合E2标准的家具重量超过200公斤,这个家庭可能就储存了2400倍超标的甲醛。这个估算不是很严谨,实际情况可能更严重。有一点可以稍稍安心的是这些储存的甲醛经过一个缓慢的释放过程进入到环境里,给治理留下了时间。   中国房地产报:市面上关于甲醛检测机构的专业性有很多争议,检测行业也存在诸多问题,你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有哪些?   范士亮:家居环境的甲醛检测有几个特点:进入门槛低,设备和人力成本高,环境因素变化大,上下产业链关联严重,立法、执法和监管力度不大,消费者对家居环境检测不重视,检测行业利润低等。其中产业关联、立法与监管不力、消费者对该行业的了解少,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因为产业关联(检测机构与建筑商、装修商的利益关联),有时就会出现对低超标情况不公开,更改检测结果的不恰当行为。同时,甲醛检测和治理是一个需要专业知识的行业,消费者低估了该行业的专业性,常常用低成本设备,自检盒、消除剂等进行自我检测和治理,错过了最佳的治理时间,有时候甚至引入新的污染源。   中国房地产报:对比新加坡,国内在甲醛检测和清除领域有何不足之处?建材企业应该如何选择除甲醛方式?   范士亮:新加坡对甲醛的检测还是比较严格的,对建材、家装、洗涤产品的甲醛含量抽查检测的频率很高。新加坡建筑、家装公司的行业自律行为同样有效地控制甲醛污染。同时,新加坡法律严格保护消费者利益。我经历的几起关于甲醛超标的投诉案例,均判消费者胜诉。   提高产品质量,消除甲醛污染,对于建材企业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最直接的方法是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建立严格的原材料质量标准。更理想的情况是,行业内部认证优质原材料供应商,联合采购,降低风险和成本。同时,加大科研投入,快速降低环保粘合剂和涂料的成本,也是建材企业除醛的出路。
  • 建材家居市场行业标准修订升级正在积极推进
    制定行约行规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为此本会与国家商务部于2005年共同制订出台了《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7-2005)。该规范是目前我国唯一针对建材家居市场建设与管理的行业标准。“规范”出台后,中国建材联合会与工商、商务、质监、公安、消协等部门合作,以“创建全国标准化建材家居市场和全国星级建材市场”活动等形式,宣传并推动“规范”的实施。经过几年的严格考核评定,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有近30家建材家居市场荣获“全国标准化建材家居市场”和“全国星级建材市场”称号。这些市场都是全国或地方具有领先地位的优秀知名企业,如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金盛家居等。这些市场建设手续齐全、设施完善、购物环境好、名品汇集、诚信度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是制造商首选的分销渠道、分销商争抢的创业平台、消费者喜爱的购物场所。他们被评定为“全国标准化建材家居市场”和“全国星级建材市场”的示范效应,对近年来我国建材家居市场整体水平的提高、对其更好的引导生产、满足消费发挥了很大推动作用。   去年,为使“规范”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满足建材家居市场发展新需求,更广泛更有效的推动我国建材家居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规范经营,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本会向国家商务部提出了修订《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并将其升级为国家标准的申请,现申请正在审查批准当中,我们期待“规范”修订升级工作尽快展开。
  • 造假阿胶盛行,DNA检测成为行业“护身符”
    阿胶“出东阿,故名阿胶”。作为传统中成药,其在我国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传承,享有“补血圣品”之美誉,一直被国人青睐。但“老古董”在近年来却遭遇了“新问题”,掺杂使假现象让这一产业发展蒙上了阴影。  原材料价格暴涨:阿胶掺杂使假现象屡屡爆出  目前,我国市场上每年出现的阿胶产品达5000吨之多。“按照每年能正常出栏120万头驴,即使把进口驴皮也算上,年可生产阿胶的产量顶多也就3000来吨。”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就意味着市场上销售的有四成不是纯正的阿胶。  国家畜牧统计年鉴显示,我国驴存栏量目前仅600万头,并以每年约30万头的数量持续下降。由于生产阿胶的原材料必须是驴皮,随着养殖驴的数量日益减少,致使驴皮价格一路暴涨。记者日前在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采访了解到,一张驴皮的价格已达2600—4000元。“随着阿胶市场需求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驴皮价格还有继续攀升的势头。”该公司总经理董书光说。  受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商家使用劣质皮料,或是用马、骡、牛皮等其它动物皮冒充驴皮销售给企业,有些企业甚至用制造皮鞋的下脚料炼制作为原料制造假冒伪劣阿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牟利,竟然有不法商贩会把驴的耳朵缝在马皮上充当驴皮销售。使用驴皮和不使用驴皮生产出的‘阿胶’成本差异达到10倍以上,这些都考验着经营者的道德与自律意识。”董书光告诉记者。  现实的尴尬:辨别真伪技术跟不上造假步伐  长期以来,作为中华医药瑰宝的阿胶缺乏科学的鉴定方法。  “用看和闻的传统方法很难区分成品阿胶的真假。原材料驴皮也是如此,如驴骡、马骡的原料皮,在感官上和驴皮难以区别。即使行家也只能通过观察整张皮的外观来鉴别。”山东省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测序中心主任步迅说。  步迅告诉记者:“阿胶只能采用驴皮熬制,才有补血滋阴润燥之功效。其它动物皮当然也能熬胶,但功效各不相同,如用牛皮熬出的胶为黄明胶,其功效不如阿胶,用马皮熬制的‘阿胶’,其作用恰恰相反,不但不能补血,如孕妇食用,极有可能导致流产。”  在步迅看来,市场导致驴皮作假的原因无外乎三点:首先是原料不足 其次是原料鉴定难 再者产品鉴定难,掺假阿胶产品繁多,药典方法滞后,跟不上造假技术。这给不法商贩利用各种手段混淆驴皮留下了空间。  危机意识:阿胶DNA全检能否成为行业护身符?  山东省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测序中心依托DNA测序、动物源性分子鉴定和动物疾病疫病快速检测等技术,在确保阿胶传统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同时,将分子鉴定技术成功地应用到传统的阿胶生产工艺中。2015年10月,该中心与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联合在国内建立了首个“胶类中药源性DNA分子鉴定实验室”和阿胶原料及阿胶产品系列DNA源性鉴定体系,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利用DNA技术全程检测原料真伪,为阿胶生产从源头的质量把控到产品的质量鉴定提供了技术支撑。  “通过DNA查询系统,输入‘产品批号’,可查询到成品对应的山东省农科院测序中心‘DNA检验报告’,产品是否由纯驴皮熬制而成,消费者可一目了然。”步迅介绍说,“此举也让阿胶质量监管由过去的企业和政府监管,变革为第三方鉴定,使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作为一个从事阿胶行业研究及管理已20多年老阿胶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我更加关注行业的现状及未来。”董书光告诉记者,让他最为忧虑的是,消费者已经对阿胶品类产生极大的信任危机,阿胶行业如何避免出现三鹿奶粉那样的灭顶之灾?行业内必须把解决阿胶真假问题作为当务之急。  董书光说:“在目前原料掺假手段多样,传统的鉴别方法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在鉴别技术上和生产环节控制上进行创新,这是高品质阿胶生产和阿胶企业经营的必由之路。”  “阿胶信任危机首先是真假的危机,而DNA全检为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保障。”董书光认为,在阿胶行业使用DNA全检技术并大胆推向社会,这本身就是一种产品质量的革命性创新。“该技术等于在药典标准之外增加了保障及识别阿胶纯真的方法,不仅为阿胶企业筑起了‘防火墙’,也为消费者吃上放心的高品质阿胶提供了‘显微镜’。”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解读9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一、《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提出要支持发展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国务院也出台政策文件,提出要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截至2020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4.9万家,从业人员超140万人,当年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5.67亿份,年度营业收入3586亿元。“十三五”期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翻了一番,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4.78%;出具的检测报告增长72.3%,年均复合增长率11.5%。但是,对标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行业还存在高端服务供给不足、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有待增强、市场化集约化水平有待提升、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建设,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检验检测领域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研究出台了该《指导意见》。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检验检测“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措施。一是着力深化改革,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发展。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行业,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二是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质量竞争力。完善市场要素资源供给,引导行业品牌建设,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四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检验检测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指导意见》对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总体考虑和发展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了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实现集约化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指导意见》强调了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四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检验检测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四是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统筹检验检测行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集约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检验检测行业“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总体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涌现一批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优的检验检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检验检测新格局。四、如何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检验检测市场化改革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4〕8号),提出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提出加快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提出要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和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中国市场监管报》开辟专栏,专题宣传交流各地改革经验。近5年,我国事业单位制检验检测机构的比重分别为34.54%、31.30%、27.68%、25.16%和22.81%,占比逐年下降。民营检验检测机构持续快速发展,2020年底,全国取得资质认定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共27302家,较上年年底增长18.92%,超过全部检验检测机构的半数;取得营收1391.94亿元,较上年年底增长18.44%。《指导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坚持市场主导”的基本原则,坚定不移推进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强调要科学界定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经营类机构要转企改制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实现市场化运作,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能力,着力做优做强;公益类机构要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政策,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指导意见》对检验检测市场化改革不搞“一刀切”,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意见》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精神,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率先做强做优做大 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培育壮大检验检测市场主体。五、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的主要措施?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规模庞大、覆盖面广的检验检测产业体系,但在高端服务供给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还受制于人,特别是高端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被国外品牌垄断,迫切需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检验检测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一是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推进检验检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瓶颈。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从提供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现“一体化”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三是加强国家质检中心规范管理,严格建设标准和程序规定,完善退出机制,优化国家质检中心布局。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重点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加快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着力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六、如何发挥技术优势促进质量提升行动?为了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为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提出多项重要举措。一是指导成立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创新联合体,搭建产学研用测为一体的检验检测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产业上下游之间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攻关,加快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二是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积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工作。三是针对高端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卡脖子”问题,探索开展国产化验证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国产检测仪器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积极打造一批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智能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高水平国家质检中心。支持各地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五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发布工作,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检验检测服务业整体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七、引导检验检测行业品牌建设的主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品牌化集约化发展趋势明显,全国规模以上(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有6414家,占全行业的13.1%;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771亿元,占全行业的77.4%;有481家营业收入上亿元,上市企业有102家,涌现了一大批在规模、水平、能力上都比较强的检验检测机构。但与国际先进同行相比,缺少在国际上真正叫得响的知名品牌,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互认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行业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一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行业品牌培育、发展、激励、保护政策和机制,营造良好的检验检测品牌成长环境。二是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品牌保护,不断增强检验检测行业品牌意识、价值和形象。三是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检验检测机构成为行业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推动形成检验检测国际知名品牌。四是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不断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五是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措施?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2018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机关成立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和2020年又会同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累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超过4.5万家次,近三成机构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理、处罚。经过持续整治,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部分领域不规范现象仍然突出,尤其是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领域。公信力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检验检测监管机制,加大重点领域及高风险领域的抽查比例,强化线上线下渠道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二是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三是积极利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监管”等智慧监管手段和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技术措施,加强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监管效能。检验检测监管不能单靠政府部门“单打独斗”,要依靠其他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互动的治理格局。《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检验检测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开展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优化12315平台服务,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同业监督。九、推动《指导意见》实施的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5项保障措施。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加强对机构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进一步压缩资质认定许可和评审时限,优化服务,便利机构取证。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推动检验检测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三是积极争取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各产业领域归口部门的协调沟通。四是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业监测工作队伍。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结合“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活动,积极宣传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成效,加大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诚信有为成为检验检测行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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