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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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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各部门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面对新形势,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计划》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制定了8大项25条行动计划。 关于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 关于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关于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关于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完善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 关于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工作,要求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建设卓越绩效孵化基地。 关于强化质量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加大质量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力度,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关于加强质量基础工作,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全面整治,加强认证认可管理,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关于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要求建立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质量教育,开展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 对于以上各项工作,《计划》列出了具体的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为2012年《纲要》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 〔2013〕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构建食品进口注册工作体系。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开展“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创建。 (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为南水北调、铁路建设、西气东输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 (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国资委、能源局、南水北调办等参加) 四、探索建立“中国精品”培育机制。完善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建立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深入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在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探索培育一批能与国际顶尖品牌相媲美的“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高端品牌。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旅游局等负责) 五、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建立国际邮路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办等负责) 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参加) 七、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质量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旅游局、食品安全办等负责) 九、开展全国“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筹备召开全国质量大会。鼓励各地开展质量文化主题公园、城市质量节、质量安全周、质量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加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在汽车、农业机械、家用电器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可靠性提升试点。 (质检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十、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制定《政府质量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在各创建城市组织实施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 (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质检总局、统计局等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以上全文转自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wgk/2013-03/01/content_2342870.htm

  • 【转帖】我国正在编制未来10年《质量发展纲要》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张晓松)为谋划未来质量工作和质检事业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牵头编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6日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上,纲要讨论稿已印发与会代表征求意见。 据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介绍,《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是经国务院审批编制实施的95个专项规划之一,由质检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等14个部委参与编制。 支树平说,这个纲要明确了未来10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首次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是继《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之后我国质量工作的又一部总体规划,是质量发展的延续和拓展。 支树平说,制定和实施纲要,旨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着力改变我国目前比较落后的质量状况,力争到2020年我国质量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实现我国由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目标提供质量保障。------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

  •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质 量 发 展 纲 要(2011-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质量发展的基础与环境  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既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等因素的集成,又是法治环境、文化教育、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反映。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以来,全民质量意识不断提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我国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消费类及高新技术类产品的质量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一批国家重大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但是,我国质量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数量,忽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产品、工程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仍然比较严重,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肆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国家信誉和形象。  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这一重要历史时期,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全球产业分工和市场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等竞争日趋激烈。同时,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坚实的质量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也对质量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增强综合国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 精品工程铸就高质量发展蓝图 — 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体会

    [align=center][font=微软雅黑][size=24px]精品工程铸就高质量发展蓝图[/size][/font][font=宋体] [/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size=18px]— 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体会[/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font=宋体]山西省公用品牌建设联合会[/font] [font=宋体]李学哲[/font][/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 [size=18px] 2023年2月初[/size][/font][size=18px][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font][font=宋体](以下简称:[/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宋体]纲要[/font][font=微软雅黑]〉[/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纲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中的七大工程建设专栏中的[/font][font=宋体]中国品牌建设工程[/font][font=宋体],突出了[/font][font=宋体]实施中国精品培育行动[/font][font=宋体],品牌建设促进高质量创新发展已成必然。[/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纲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描述的七个专栏工程突出了质量强国建设核心,品牌相关的中国精品建设工程是一大亮点,[/font][b][font=宋体]1 [/font][font=宋体]精品及精品工程的概念[/font][/b][font=宋体] [font=宋体]“精”的米字旁表示来源于食品,体现了“食”大于天的基本理念。“品”的体现是标准,可以理解“精品”就是某类物品的标准代言,是上乘品质的综合体现。[/font][/font][b][font=宋体]1.1 来自辞典的解释[/font][font=宋体]1.1.1 [/font][font=宋体]精[/font][/b][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精舂过的上百米。《论语乡党》:[/font][font=宋体]“食不厌精。”《楚辞离骚》“精琼爢以为粻。”[/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凡物的纯质。如[/font][font=宋体]:酒精 香精。亦指完美、最好。如:少而精:精益求精。崔章《过长江贾岛主簿旧厅》诗:“雕琢文章字字精。”[/font][/font][b][font=宋体]1.1.2 [/font][font=宋体]品[/font][font=宋体] [/font][/b][font=宋体]①[/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标准。[/font][font=宋体]②[/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物品。如[/font][font=宋体]:商品 成品。《礼记郊特牲》:“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font][/font][font=宋体]③[/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品种。《书[/font][font=宋体]禹贡》:“厥贡惟金三品。”[/font][/font][font=宋体]④[/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品质。[/font][font=宋体]⑤[/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等级。如[/font][font=宋体]:上品 中品。《汉书匈奴传上》:“给缯絮食物有品。”[/font][/font][font=宋体]⑥[/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品评[/font][font=宋体] 区分。《国语郑语》:“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font][/font][font=宋体][b]1.1.3 精品[/b][/font][font=宋体]①[/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现代汉语词典》中的精品:精良的物品;上乘的作品;艺术精品。[/font][font=宋体]②[/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辞海》中的精品:精良的物品。如:艺术精品。王士祺(清)《池北偶谈[/font][font=宋体]外国墨》:“陆子履奉使契丹,好墨名曰‘阳岩镇造’者,其国精品。”[/font][/font][b][font=宋体]1.2 精品工程[/font][/b][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纲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中谈到品牌建设有三个阶段:品牌、知名品牌和精品。精品工程可以理解为从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培育基础,逐步提升为知名品牌,最终努力实现地方(市级、省级)精品、中国精品的一个高质量发展建设过程。[/font][font=宋体] [/font][b][font=宋体]2 精品工程与高质量发展[/font][/b][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纲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一共有七个[/font][font=宋体]“工程”建设专栏。重点阐述了[/font][/font][font=宋体]实现[/font][font=宋体]质量强国[/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推动高质量发展[/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font][font=宋体]奋斗目标[/font][font=宋体]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font][font=宋体] 其中专栏[/font][font=宋体]5是“[/font][font=宋体]中国品牌建设工程[/font][font=宋体]”,工程的实现是以[/font][font=宋体]实施中国精品培育行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为主线,通过建立中国精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标识认证制度,培育一批设计精良、生产精细、服务精心的创新高质量发展的高端品牌[/font][font=宋体]——中国精品[/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目前,山西、江苏等省市都已率先推出了地方性精品的品牌授牌活动,我们相信随着[/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纲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的深入贯彻落实,从地市县到省级产品(服务)精品的推出,在此基础上的中国精品的诞生不会很久。[/font][font=宋体][b]3 先行一步的争创知名品牌[/b][/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纲要[/font][font=宋体]》(二十一)栏目是“[font=宋体]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近期,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特点不难发现[/font][font=宋体]“品牌”已成为热搜词,研究品牌的文献也多了起来。[/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张清华的《以党建品牌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李金磊的《迈向高质量发展[/font] [font=宋体]中国品牌加速[/font][font=宋体]“走出去”》,以及单广辉的《品牌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品牌建设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影响力。 [/font][/font][font=宋体][b]4 结束语[/b][/font][font=宋体] [font=宋体]我曾经在检验检测行业奋斗多年,目前在一个社会团体做品牌战略研究及培育工作,参加这次大赛我发现已经走过十六年历程的[/font][font=宋体]“科学仪器网络原创作品大赛”不就是一个品牌建设史吗?!原创大赛多少人陪她走过了一年又一年,这里认识了同行,学习了知识,提升了写作能力,感觉也是一条创新之路。真心希望这一仪器仪表行业的知名品牌,尽快成长为“中国精品”。[/font][/font][/size][font=黑体][size=18px]参考文献[/size][/font][font=宋体][1] [font=宋体]张清华.[/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以党建品牌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J].[/font][font=宋体]中外企业文化,[/font][font=宋体]2023-01-25.[/font][/font][font=宋体][2] [font=宋体]李金磊.[/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迈向高质量发展[/font] [font=宋体]中国品牌加速[/font][font=宋体]“走出去”[J].经营管理者,2023-06-10.[/font][/font][font=宋体][3] [font=宋体]单广辉.[/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品牌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font][J].[font=宋体]中国电力企业管理[/font],[font=宋体]2023-02-25.[/font][/font][/align]

  •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欢迎阅读。[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0697]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url]

  • 推荐:白酒色谱工作站使用纲要

    HW-2000白酒色谱工作站使用纲要目 录§1 综述1§2 建立有层次的谱图库目录框架2§3 谱图采集与处理操作步骤2§4 计算校正因子操作步骤4§5 计算浓度操作步骤5§6 打印分析报告操作步骤6§7 继续深入7[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9705]白酒色谱工作站使用纲要[/url]

  • 【分享】化学制药“十二五”规划纲要已上报

    化学制药“十二五”规划纲要已上报 化学制药"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制定完毕,目前已上报工信部,在通过发改委审核后将获批复。24日,本报记者从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高层领导处获悉,化学制药工业"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宗旨是"以创新来引领医药产业发展"。  到"十二五"末,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有望达3万亿元。   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沈贤姬介绍,化学制药"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品种开发与改造传统医药产业相结合。她表示,未来化学制药工业的发展将大力鼓励发展生物医药,首先将鼓励创新药物,其次鼓励利用生物技术改造传统医药,促进传统医药的升级。同时,还应调整出口结构。  "当前我国制药工业出口态势仍不容乐观。"沈贤姬建议,企业应扩大新兴市场外销份额,增加国内市场份额。从"贴牌"(为跨国医药公司代工)逐步调整到以自主品牌"打天下"。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潘广成表示,化学制药产业结构面临较大调整:企业将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原料药生产更追求环保;制剂生产注重新技术的开发和使用,更多产品走向国际。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制定已接近尾声,最快将于年底出台。

  • 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指导质量工作,特制定《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质量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广大企业依靠技术进步,改善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管理,推行科学管理方法,为提高质量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加强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建设,普遍开展质量宣传教育,全民质量意识和职工素质有了较大提高;质量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质量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促使企业提高质量的外部环境正在逐渐形成。  (二)目前,我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原材料、基础元器件等产品质量不高,生产过程中不良品损失严重;一些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有的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不合理,施工质量不高,甚至存在结构隐患;服务质量波动较大,商品售后服务跟不上;不少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规章制度不健全,自我约束力不强;质量管理有效手段不足,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加强。  (三)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国家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已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必须加快进行两个根本性转变,尽快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增强竞争能力,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资料】16部委联合发布《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

    附件: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为了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需求,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一步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特制定“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中医药泛指中华民族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和民族医药。) 一、形势分析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代发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1.趋势 ——努力丰富和完善自身体系建设已成为医学发展的重要任务。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转变。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现有的疾病防治模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的趋势已经出现。——科学技术出现从分析向综合回归的发展趋势。随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断深入,以还原论和分解分析为主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要求,科学技术出现了从分析向综合、局部到整体、结构到功能、静态向动态、简单向复杂的转变。尤其在生命科学领域,多学科交叉相互渗透,创建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认识生命和疾病现象已成热点。 ——经济全球化促进多元文化相互交融。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多元文化相互交流的不断扩展,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与影响日益扩大,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和产品开始全面走向国际。因为原有的疾病没有得到充分治疗,新的疾病不断出现,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在重新关注传统医药的作用和价值,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应当推广使用传统医药,从而给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 【转帖】国家认监委发布《认证认可2009—2010发展纲要》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认证认可2009—2010发展纲要》。国家认监委网站为发布这个《纲要》配发的标题为:“承上启下、促进发展、科学管理”。 据介绍,2009—2010年是落实《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认证认可事业承上启下、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认证认可2009—2010发展纲要》。 服务宏观大局 保障群众利益 认证认可作为国际通行的产品质量、服务、管理保证的重要手段,在推动我国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使命。 《纲要》指出,在未来的几年中,认证认可工作将服务于国家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对质量管理、质量保障的基础作用。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结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调整,适时调整认证认可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努力使认证认可与国家大政方针相协调。充分发挥好认证认可在应对全球金融风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为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转型、产品换代和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于泰山,认证认可工作责无旁贷。《纲要》强调要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涉及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质量保证作用,突出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市场准入作用。强化对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工作。规范国内信息安全认证检测市场,实行全国统一的认证制度,采取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两种方式对产品进行认证。 发挥基础作用 服务外交外贸 针对现阶段经济形势,积极服务外贸,促进扩大出口成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认证认可工作要服务外交外贸大局,充分发挥其国际化制度的功能。《纲要》要求加强与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认证认可领域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认证认可组织的活动,保持与国际同步和互动发展。组织我国企业参与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的政策制定、对外互认协定的加入和签署相关的工作,帮助我国企业运用认证认可手段维护符合WTO规则的合法权益。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认证认可工作也要发挥基础性作用。《纲要》提出认证认可要服务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发挥认证认可技术评价和技术支持作用。要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工程,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三农”建设中的突出作用。 增强工作合力 提高行政效率 随着认证认可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认证认可制度的作用得到政府各部门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同。要充分利用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平台,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采用认证认可手段、采信认证认可成果。推动政府部门依靠认证认可手段实现对经济社会活动的间接管理,直接采信认证结果,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和风险,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 要及时向相关企业提供认证标准、实施规范和国外进出口卫生注册标准要求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为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服务。 《纲要》的目标是通过两年努力,形成一套较为健全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完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体系;建立具有较高国际声誉的统一、权威的国家认可制度;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严密、执法有力、公正高效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体制;形成长效的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机制;建立既能引导生产和消费又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完善符合WTO/SPS规则要求的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制度;以实现国际互认为核心,积极开展国际互动和合作;健全认证认可信息化业务网络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一支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认证认可人才队伍,实现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认证认可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

  • 【转帖】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

    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 目 录 前言 一、我国粮食安全取得的成就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基本稳定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三)粮食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建立 (四)粮食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完善 二、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挑战 (一)消费需求刚性增长 (二)耕地数量逐年减少 (三)水资源短缺矛盾凸现 (四)供需区域性矛盾突出 (五)品种结构性矛盾加剧 (六)种粮比较效益偏低 (七)全球粮食供求偏紧 三、保障粮食安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四、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利用非粮食物资源 (三)加强粮油国际合作 (四)完善粮食流通体系 (五)完善粮食储备体系 (六)完善粮食加工体系 五、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强化粮食安全责任 (二)严格保护生产资源 (三)加强农业科技支撑 (四)加大支持投入力度 (五)健全粮食宏观调控 (六)引导科学节约用粮 (七)推进粮食法制建设 (八)制定落实专项规划 专栏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指标 专栏二: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专栏三:非粮食物发展重点工程 专栏四:粮食流通、加工领域重点工程 专栏五:拟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前 言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食物供给日益丰富,供需基本平衡。但我国人口众多,对粮食的需求量大,粮食安全的基础比较脆弱。从今后发展趋势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以及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而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突出。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立足于基本靠国内保障粮食供给,加大政策和投入支持力度,严格保护耕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为切实保障我国中长期粮食安全,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纲要。纲要在总结近10年我国粮食安全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分析今后一个时期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2008年至2020年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及相应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纲要中的粮食,主要指谷物(包括小麦、稻谷、玉米等)、豆类和薯类;食物,指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水产品。规划期为2008-2020年。

  • 【简讯】关注中医药发展纲要:中医药发展面临三项挑战

    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孙闻)21日发布的《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出,中医药目前面临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不高、现代产业基础不强、现代科学基础薄弱三项挑战。 《纲要》指出,目前我国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尚有待提高。中医学未能充分吸收近代科学的成果而始终保持着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方式,相对于现代医学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普及水平的快速提高显得发展比较缓慢,还不能很好满足现代生活条件下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医药还未能进入医药保健主流市场,其医疗价值和市场潜力亟待挖掘。 中医药产业缺乏优质高效的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中药产业链尚有待完善,中药农业刚刚起步,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利用及相关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中药工业生产工艺和工程化技术落后,生产效率和综合利用能力相对低下,缺乏标准化的专用制药工业装备。中药出口以原料为主和依赖老品种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中药产品在发达国家进行药品注册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而“洋中药”返销进口有增长趋势。 《纲要》指出,中医药现代科学基础薄弱,集中体现在用传统概念表达的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难以被现代社会普遍理解和接受;复方中药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现代研究一直没有突破;适合自身特点的研究、评价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制约了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目前西方国家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优势,已经开始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医药,这对于中医药的国际化无疑是一个挑战。[color=red]【由于该附件或图片违规,已被版主删除】[/color]

  • 支树平:建设质量强国要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建设质量强国要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支树平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宗明义,鲜明指出:“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纲要》在“指导思想”中阐明:“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全社会都要以学习贯彻《纲要》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 广大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企业是质量进步的生力军,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广大企业要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企之路,抓管理、创品牌,负责任、守诚信。要不断创新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要加快技术创新,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真正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企。 各级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体谋划,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为质量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推动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努力实现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 社会各界要发挥推动作用。全社会都要树立“质量兴衰,匹夫有责”的理念,主动参与质量建设,自觉维护质量安全,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实现“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纲要》的宣传,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知识、质量典型的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曝光质量违法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工作,为质量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 18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关系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领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共涉及八大方面,三十五项要求。其中在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中提到[color=#0070c0][b]“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b][/color]在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中提到[color=#0070c0][b]“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b][/color]在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中提到[color=#0070c0][b]“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b][/color][b]全文如下:[/b][color=#0070c0][b][/b][/color][align=center][b]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b][/align]为扎实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实施,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二)完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出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统筹设置标准研究任务和考核目标,推动项目立项与标准研制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服务机制,以标准引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推动将标准纳入科技奖励范畴。完善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加快前沿技术成果标准化进程。强化标准研制融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强化下一代互联网、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新兴领域标准化预研究,加快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建立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国家标准立项预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三)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制修订一批工业基础标准,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支持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标准,完善智能家电、电动家具家居用品标准体系。健全消费类电子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多品种、多品牌智能电子产品、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互联互通。持续强化纺织服装、鞋类箱包、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完善充电桩、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标准,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系列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充电桩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现代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消费。健全体育标准,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冰雪运动、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健全工业母机、新型显示等重要产业链标准体系,组建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同步推动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相关方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标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联络联动,推动上下游各环节各领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50个,引领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九)持续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和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指标,加快新兴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等配套标准。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制定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标准,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碳汇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化学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标准,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管理标准,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利用、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编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态系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化建设,研制一体化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指南,加快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标准制定和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气候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等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加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评估标准,逐步建设覆盖规划编制管理全流程的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资源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质量抽检等标准研制。完善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标准。开展海洋地质调查评价、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标准制修订,完善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等海洋资源资产监测标准,重点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等标准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加强绿色投入品、农业节水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修订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工业企业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标准研制,探索研究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研制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实施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开展60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采购、绿色流通、绿色评定等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覆盖范围,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完善食品化妆品、快递物流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深入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十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农田水利管护、农资质量和基础设施标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标准。制修订农业领域标准700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城市交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建设运营协同衔接水平。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开展30个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标准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健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领域标准,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评估评价标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强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力度。实施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乡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相关标准。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00项以上,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实施应用。加强机构治理领域标准化前瞻研究和统筹协调,推动组织治理、合规管理等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同步研制和转化。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计、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快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粉尘防爆、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事故调查统计等安全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灾害应急响应、应急避难场所、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与装备、森林草原消防装备、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标准研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等标准,完善法庭科学、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法庭科学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视频编解码技术、视频图像分析、边界安全交互等标准研制,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础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共享,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标准研制,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进医用机器人、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分子诊断技术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完善高风险传染性疾病诊断、防护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环境健康调查监测等标准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病证诊断、临床疗效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建设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个,强化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修订50项适老化改造国家标准,推动家居环境、交通出行、社区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适老化升级,为老年人创造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二十一)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标准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亚、亚太、欧洲、东盟等区域标准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泛美、海湾阿拉伯国家、大洋洲等区域和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共建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培训,以标准化合作促进产业和经贸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化战略对接和重点领域标准互认,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化信息交流,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信息服务。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海外工程建设、技术交流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技术层面的标准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的作用,积极履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理事国和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参加各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白皮书、标准化效益评估报告等研究编制工作,凝练实践经验,提出中国建议。按照国际标准组织需求选派工作人员,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积极推动国际标准研制。积极参加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等行业性国际组织活动,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等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智慧。深入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数字技术、热带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在温室气体减排、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持续金融、矿山安全、航运贸易数字化、信息通信、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等领域制定一批国际标准。打造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健全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机制。制定实施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指导意见,加快我国标准化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支持民营企业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促进国内标准组织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国内对口单位协同发展,推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一致性程度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实现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根据运行实践提出标准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二十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健全统一协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强化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社会治安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进一步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面、权威性。系统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加快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制定一批填补空白、引领发展的高水平团体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强企业标准“领跑者”有效性、影响力,形成以企业标准“领跑”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格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提高标准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流程、平台和工具,强化标准制修订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维护更新、升级迭代。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效率,实现新立项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加强标准统计分析。加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管理。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引导与监督。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健全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机制,规范团体标准发展。推动落实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标杆企业。完善标准版权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丰富宣传形式、渠道和载体,广泛传播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统筹协调,改进试点示范项目管理,提高试点示范质量和效益,凝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模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入驻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鼓励集群促进机构参与标准化研究与标准制修订,鼓励标准化机构入驻集群促进机构,鼓励集群促进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形成集聚式发展效应。持续推进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试点,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统计评价。健全对标达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瞄准先进标准提高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统计局、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监管活动中严格依据标准。建立健全法规和政策文件引用标准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和法律衔接信息服务。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和标准实施数据调查统计制度,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站点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重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建立健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征集推广工作。建立标准制定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机制,搭建全国标准制定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对各类标准制定活动、技术委员会工作和标准审评工作的监督。开展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抽查,加强标准编号、复审和备案监督。持续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强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据归集和分析,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三十)深化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持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共性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研究。持续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深入开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我国标准化工作需求研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WTO/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标准工作研究。开展合规管理、环境社会治理(ESG)、边境后规则等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积极推进标准数字化研究,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强化国际国内重要标准化事项专家论证及决策咨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商务部、中国工程院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加强标准试验验证。制定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与管理办法,对标准验证点建设运行和标准验证项目实施一体化管理。设立不少于50个国家标准验证点。推动检验测试方法、检验设备、标准样品等自主创新、协同配套。围绕新兴领域和优势领域,参与国际标准验证,为中外标准体系兼容和互认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一体化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强化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推动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科研机构。进一步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围绕前沿技术和新兴领域前瞻布局,加快培育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需求,规划新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发挥标准化总体组作用,研究建立新材料标准化统筹机制,推进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化协同发展。推进技术组织联络机制实施,畅通技术组织体系微循环。深化推进考核评估,试点开展委员履职能力评估工作。推进技术委员会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实现“能进能出”。〔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加强多层次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普通高等教育,推进标准化技术职业教育,推进标准化领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开展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统计,建设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培养数据库,建设一批国家级标准化人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推广“科研团队+标准研制团队”融通发展模式,培养选拔一批标准化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企业标准化总监。鼓励技术委员会参与高校标准化课程体系、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协同推进标准化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进一步丰富标准云课、委员网络讲堂课程资源,广泛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依托行业、地方、科研机构和高校,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青年英才选培活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组织实施(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有关标准化协调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标准化重大事项。不断健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领导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统筹提升标准化工作效能。全面开展纲要实施效果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十五五”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五)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纲要及本轮行动计划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抓紧工作部署,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任务落实落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支持地方和行业部门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表彰奖励。推动标准化学科体系建设,打通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上升通道。完善标准化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标准化统计工作程序,加强统计结果应用,开展标准化发展状况总体分析,发布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来源: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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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制定本纲要。  [b]一、形势背景[/b]  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质量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质量强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效。全民质量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重大工程、重要消费品、新兴领域高技术产品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持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效能逐步彰显,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显著增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质量作为繁荣国际贸易、促进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要素,越来越成为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焦点。当前,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发展基础还不够坚实。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b]二、总体要求[/b]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质量政策,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GDP资源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不断突破,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  ——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建成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更加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要,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b]三、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b]  (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集中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和装备。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  (四)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绿色、高效再利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建立国际互认的碳计量基标准、碳监测及效果评估机制。建立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五)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开展质量惠民行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加强售后服务保障。完善质量多元救济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b]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b]  (六)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实现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改进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性能指标,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  (七)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效益。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加快大数据、网络、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八)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支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深化产业集群质量管理机制创新,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组建一批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形成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九)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推动区域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融合。推动东部地区发挥质量变革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质量竞争新优势,实现整体质量提升。引导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区域内支柱产业质量升级,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推动东北地区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和质量振兴。健全区域质量合作互助机制,推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深化质量强省建设,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2/W020230207332228347920.jpg[/img][/align]  [b]五、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b]  (十)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定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互联互通标准,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直接上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十一)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强化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和分等分级。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十二)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强化复杂系统的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体化设计,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制度,加强检测评定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完善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进品质升级。[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2/W020230207334363655014.jpg[/img][/align]  [b]六、提升建设工程品质[/b]  (十三)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  (十四)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钢材、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  (十五)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中国建造品牌。完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突出地域特征、民族特点、时代风貌,提供质量优良、安全耐久、环境协调、社会认可的工程设计产品。加大先进建造技术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评审、推广。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打造品质工程标杆。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筑应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2/W020230207334363790909.jpg[/img][/align]  [b]七、增加优质服务供给[/b]  (十六)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技推广、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等专业服务。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优化国际物流通道,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提高现代物流、生产控制、信息数据等服务能力,增强产业链集成优势。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  (十七)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大力发展大众餐饮服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创新丰富家政服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项目。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全面建立旅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开展多样化体验活动。加强生活服务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  (十八)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窗通办、网上办理、跨省通办,提高服务便利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大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扩大日间照料、失能照护、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持续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控传染病跨境传播能力。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2/W020230207334363904055.jpg[/img][/align]  [b]八、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b]  (十九)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二十)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实施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考核评价,推动质量形成过程的显性化、可视化。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重视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  (二十一)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2/W020230207334364004015.jpg[/img][/align]  [b]九、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b]  (二十二)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高效权威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完善国家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不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强公益性机构功能性定位、专业化建设,推进经营性机构集约化运营、产业化发展。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  (二十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国家、区域、产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系统完备、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突破量子化计量及扁平化量值传递关键技术,构建标准数字化平台,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研发,加快认证认可技术研究由单一要素向系统性、集成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开展先进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高端计量仪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研制验证。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加大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逐步增加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构建协同服务网络,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鼓励跨区域要素融通互补、协同发展。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应对。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2/W020230207334364102704.jpg[/img][/align] [b] 十、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b]  (二十五)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品质量法,推动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  (二十六)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完善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健全国家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地方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建立质量分级标准规则,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促进精准监管。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健全符合采购需求特点、质量标准、市场交易习惯的交易规则,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制度,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  (二十七)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分类放宽一般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准入限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探索建立全国联动抽查机制,对重点产品实施全国企业抽查全覆盖,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健全跨地区跨行业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二十八)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行业、各地区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十九)加强质量国际合作。深入开展双多边质量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有关国家的质量对话与磋商,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等合作。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等,建设跨区域计量技术转移平台和标准信息平台,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贸易质量争端预警和协调机制,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规则和标准制定。参与建立跨国(境)消费争议处理和执法监管合作机制,开展质量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双多边合作。定期举办中国质量大会,积极参加和承办国际性质量会议。[align=center][img]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2/W020230207334364259970.jpg[/img][/align]  [b]十一、组织保障[/b]  (三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质量强国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  (三十一)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二)开展督察评估。加强中央质量督察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纲要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建立纲要实施评估机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安徽,我厅编制了《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3日(因时间紧急,征求意见时限缩短至17日)。联 系 人:方嵘联系电话:0551-62775378电子邮箱:ahssthjt@126.com附件: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10/30/100417581514921.pdf]《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pdf[/url]

  •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哪些内容?

    环保部近日发布《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主要内容是: 主要目标是到2020 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具体工作目标: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30-50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推动60-100 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主要任务“十三五”时期,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管预警体系,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推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1.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 3.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4.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2.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 3.推进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履约。 4.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1.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 2.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 3.建立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 4.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监管。(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1.创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 2.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

  • 【讨论】日本对《2009年度进口食品等监控计划》实施纲要作部分修改

    2009年11月1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食安输发1112第2号通知,鉴于目前的进口情况以及转基因食品检测方法中检测对象的增加,日本厚生劳动省对《2009年度进口食品等监控计划》实施纲要作了如下修改: 1、Ⅱ-1-(2)项下的第3条第8类,由原来的“马面鱼干燥制品29件”改为“马面鱼干燥制品5件”。 2、Ⅴ-1-(1)的“安全性未经审查的转基因食品”一项中,增加“第4类 菜籽及其加工品”。 3、Ⅴ-2-(1)的第1条中增加“菜籽”。 4、Ⅴ-2-(2)的第1条“玉米、木瓜、大豆及其加工品”一项中增加“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方法(补充)(2009年8月3日食安发0803第8号)”。 5、Ⅴ-2-(2)中增加“第3条 菜籽及其加工品 按照“安全性未经审查的转基因菜籽(RT73B.rapa)暂定检测法(2009年9月14日食安监发0914第5号)”进行试验”。 6、附表6 (1)“保鲜木瓜”改为“木瓜及其加工品(仅限干燥制品)” (2)在新增加的“菜籽(RT73B.rapa)”栏中检查件数设为5。

  • 【转帖】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为了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需求,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一步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特制定“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医药泛指中华民族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一、形势分析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代发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1.趋势——努力丰富和完善自身体系建设已成为医学发展的重要任务。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转变。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现有的疾病防治模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的趋势已经出现。——科学技术出现从分析向综合回归的发展趋势。随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断深入,以还原论和分解分析为主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要求,科学技术出现了从分析向综合、局部到整体、结构到功能、静态向动态、简单向复杂的转变。尤其在生命科学领域,多学科交叉相互渗透,创建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认识生命和疾病现象已成热点。——经济全球化促进多元文化相互交融。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多元文化相互交流的不断扩展,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与影响日益扩大,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和产品开始全面走向国际。因为原有的疾病没有得到充分治疗,新的疾病不断出现,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在重新关注传统医药的作用和价值,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应当推广使用传统医药,从而给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2.需求——解决我国广大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医疗保健作用。在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和覆盖范围的同时降低医疗费用和成本是中国和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医药具有易于普及和“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的医疗模式,能够为民众提供“简便验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将有可能为现代社会提供新的医疗保健模式。 ——实现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力发展中药产业。中医药产业是我国拥有资源优势和知识优势的传统产业。挖掘传统医药宝库,推动其创新发展,培育以中药为基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健康产业,将对提高中医药市场份额,发展中药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扶助贫困地区,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医药产业和产品结构,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综合带动作用,同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国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并对世界有所贡献。作为我国最具原始创新潜力的领域,中医药系统性和复杂性等关键问题的突破,将对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乃至整个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会促进多学科的融合和新学科的产生,使人类对生命和疾病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使具有现代人文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模式和价值观念得到传播,从而成为中华民族对人类的新贡献。3.挑战——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历史、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差异,中医学未能充分吸收近代科学的成果而始终保持着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方式,相对于现代医学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普及水平的快速提高显得发展比较缓慢,还不能很好满足现代生活条件下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医药还未能进入医药保健主流市场,其医疗价值和市场潜力亟待挖掘。——中医药现代产业基础不强。总体来看,缺乏优质高效的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中药产业链尚有待完善,中药农业刚刚起步,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利用及相关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中药工业生产工艺和工程化技术落后,生产效率和综合利用能力相对低下,缺乏标准化的专用制药工业装备;中药商业流通方式亟待改造。中药出口以原料为主和依赖老品种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中药产品在发达国家进行药品注册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而“洋中药”返销进口有增长趋势。——中医药现代科学基础薄弱。中医以整体、动态和辨证的思维方式认识生命与疾病的复杂现象,但用传统概念表达的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难以被现代社会普遍理解和接受;复方中药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现代研究一直没有突破;适合自身特点的研究、评价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制约了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而西方国家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优势,已经开始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医药,这无疑是一个挑战。4.机遇——中药现代化为中医药整体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十年前国家提出的中药现代化发展战略,经过广泛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为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推动中医药整体发展开创了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通过整体规划,有效集成国内外资源,开展中医药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有可能突破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从而使人类认识生命和疾病过程的方法和手段从整体和综合的角度得到充实和完善,进而走出中国特色的医药自主创新之路。——医学模式的转变为中医药充分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生物-社会-心理-环境”医学模式的建立,改变了西方生物医学模式只重视“病”而忽视“人”的问题。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科学发展观,以及疾病防治战略的“前移”和重点的“下移”,为中医药发挥整体观、辨证观、个体化思想,对疾病、亚健康状态进行防治和综合调理,在延长生命的同时提高生存质量的优势创造了机会。——现代科技发展为中医药传承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产生。21世纪以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信息科学、电子科学、材料科学、复杂科学和系统科学为前沿的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间相互交叉、渗透、融合,新兴学科不断产生,不断增长的知识、大量的数据库、分析工具和技术,为证实和阐明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及关键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方法和可能,为中医药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方针,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努力证实、阐明中医药的科学内涵,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技术水平,通过知识创新丰富和完善中医药理论体系和医疗保健模式,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全面提高我国的医疗保健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不断满足广大民众的社会需求,确立我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中医药的国际化能力和国际市场份额,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2.基本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多学科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继承与创新并重。继承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创新是中医药发展的动力。要在系统继承中医药的学术思想和宝贵经验,保持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自主创新,挖掘中医药的科学内涵,丰富和完善其理论和技术体系,进而提出医学整体发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中医是中药应用的指针和开发的源泉,中药是中医医疗保健的主要手段。中医中药相互依存的关系是中医药学的显著特点。坚持中医中药在临床、科研和生产实践中的整体性,要注重从中医临床研究中发现问题和探索方向,重视中医基础研究的作用,强调以临床疗效为基础的中药基础和应用研究 ,中药研究成果为中医临床服务,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国际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目的之一,现代化是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通过现代化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以国际化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达到沟通中医与西医、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目的。——多学科结合。中医药理论融合了多学科的知识,多学科结合是中医药发展的必然途径。中医药具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双重属性,要认识和挖掘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并加以丰富和发展,必须博采众长,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理论、新技术和多学科交叉渗透的思路和方法,通过多学科、跨领域、产学研、海内外的合作加以突破。3.战略目标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科技创新支撑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巩固和加强我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重点突破中医药传承和医学及生命科学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争取成为中国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促进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应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人类卫生保健事业做出新贡献。为提高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要努力完善中医疾病防治、养生保健和诊疗技术体系;健全中药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体系;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标准规范体系;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国际科技合作网络体系。——完善中医疾病防治、养生保健和诊疗技术体系。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和养

  • 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size=16px]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年)。全文如下:[/size][size=16px][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科学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水平,有力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年的总体考虑,制定本纲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 一、规划背景[/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一)主要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基本搭建形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生态环境监测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共有监测管理与技术机构3500余个、监测人员约6万人,另有各行业及社会机构监测人员约24万人,全社会监测力量累计达30万人左右。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和地方已建成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点5000余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约1.1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约8万个、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00余个,总体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区县。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3万家重点排污单位与国家平台联网。建成63个生态监测地面站,环境一号A/B/C卫星组网运行,高分五号卫星成功发射,初步形成天地一体的生态状况监测网络。[/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运转效能明显提高。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不当干预,保证了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监测服务,鼓励社会监测机构参与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工监测采样测试、质量控制抽测抽查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监测服务供给格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坚持“保真”与“打假”两手抓,已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监测类标准1141项,构建了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并有效运转,确保监测活动有章可循。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两高司法解释”,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与公安部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监测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西安和临汾两起环境数据造假案,对地方不当干预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形成有力震慑,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深入开展空气、水、土壤、生态状况、辐射、噪声等要素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时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信息产品,不断深化对考核排名、污染解析、预警应急、监督执法、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定期开展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及达标情况分析,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和降尘监测,逐步说清污染来源;初步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体系,区域和省级基本具备7—10天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能力;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测,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年发布《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支持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便捷查询,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推进国家和地方监测数据联网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科研单位共享应用。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满足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对监测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带动监测装备制造业和监测技术服务业蓬勃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二)形势需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要求重点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能,统筹实施地下水、水功能区、入河(海)排污口、海洋、农业面源和温室气体监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逐步健全、绿色发展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科技创新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释放了法治红利、政策红利和技术红利。[/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精准支撑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正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要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目标,需要加大力度破解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防范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指标核算、标准规范制定、信息集成与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与技术支撑的及时性、前瞻性、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公众对健康环境和优美生态的迫切需求与日俱增,对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公众监督的内容、渠道、形式等提出更高、更精细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放射性物质等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指标的监测与评估提出更多诉求;对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时效提出更高期待。[/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履行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等领域的国际环境公约,参与全球微塑料、海洋低氧、西北太平洋放射性污染、极地冰川大洋等新兴环境问题治理,是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快形成相关领域监测支撑能力,补齐短板、跟踪发展并超前布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紧跟国际发展趋势。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与运行体系、网络体系和方法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紧密相关。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环境部门牵头、分级管理、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模式,以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统一的行业监管为保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强化监测机构、人员及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网络已普遍覆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声、辐射、生态等各类环境要素,点多面广但监测频次较低,根据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动态调整。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较为完善,监测指标涵盖物理、化学、生物、生态以及有关功能分类特征项目,与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配套。注重强化标准方法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本级标准研发能力,实行研发储备、检验替代、适用评估等动态管理,保持标准体系先进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深入,分析测试手段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监测精度向痕量、超痕量分析方向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三)问题挑战[/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支撑水平有待提高两大方面,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形成。海洋环境保护、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等职责划转我部,但相关监测支撑能力较为薄弱。部门间沟通协商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监测信息共享不充分。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中,各地模式和进展差异较大,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有被削弱的倾向。[/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细化支撑不足。现有监测网络的覆盖范围、指标项目等尚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预警的需求。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监测网络布局需整合优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监测能力不足,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亟待加强,农业面源、农村水源地等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污染溯源解析等监测数据深度应用水平有待提升。[/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法规标准有待加快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的性质、地位、作用及管理体制的规定有待完善,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尚无专门的生态环境监测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有待健全,海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辐射自动监测等领域标准规范亟待整合统一,生态、固体废物、农业面源、核设施流出物及伴生矿等标准规范需要更新补充,自动监测、卫星遥感监测、应急监测等标准规范缺口较大。[/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社会监测机构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堪忧。生态环境部门尚无监管社会监测机构的法律依据和主体资格,缺乏相关调查取证程序和处罚标准。自动监测质控体系不完善,量值溯源业务体系与基础能力尚未形成,标准样品配套不足,物联网、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在质量监管中应用不充分。[/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保障依然不足。国家本级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严重短缺,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引领能力不足。各地监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地区差异、层级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和县级监测机构能力滞后。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安排、网络建设与运行保障有脱节现象。环境监测装备现代化、国产化水平不高。部分省份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偏弱,部分地市尚未建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测队伍,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未形成海陆空多维保障能力,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国控自动监测网升级改造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color][/font][/size]

  • 【资料】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

    一、前言    “生物物种资源”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物种以及种以下的分类单位及其遗传材料。“生物物种资源”除了指物种层次的多样性,还包含种内的遗传资源和农业育种意义上的种质资源。而“遗传资源”是指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基因和DNA水平)的材料;“种质资源”是指农作物、畜、禽、鱼、草、花卉等栽培植物和驯化动物的人工培育品种资源及其野生近缘种。    生物物种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生物物种资源的拥有和开发利用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重要的农作物起源中心之一,还是多种特有畜、禽、鱼类种和品种的原产地。此外,世界著名的中国传统医药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是许多相关产业的珍贵创新资源。    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对生物物种资源的过度开发、外来物种的引进、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原因,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情况严重。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扭转生物物种资源管理面临的被动局面,并在保护的基础上,推进生物物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规划纲要。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加强保护、促进可持续利用的方针,遵循生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以完善的法制和政策措施为保障,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为手段,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促进生物物种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服务。    (二)原则    1、国家对领土内分布的生物物种资源拥有主权。获取我国的生物物种资源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坚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倡依靠科学进步和科技手段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措施力求务实、创新和具有可操作性。    3、实行优先保护和分级保护。采取分阶段和分级保护,确保最重要和最受威胁的生物物种资源得到优先保护。    4、促进保护与利用相协调。体现保护为主,注重可持续利用,建立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长效机制。    5、重视各利益相关方的协调与充分参与。加强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使用现代科学技术和适用传统知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物种及其栖息环境,持续利用生物物种及其遗传资源,公平分享因利用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产生的惠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2006-2010年)    到2010年,有效遏制目前生物物种资源急剧减少的趋势,特别是有效遏制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生物物种资源急剧丧失趋势。以重点调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薄弱地区和重要类型生物物种资源本底、以及与生物物种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与适用技术,进行鉴别、整理和编目;协调和建立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构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体系、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配合国际公约谈判,研究并建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建立生物物种资源进出口管理制度,加强出入境查验,控制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的流失。以各种措施保护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对特别受威胁的生物物种实施重点保护,加强保护设施建设,特别是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开发可持续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科学技术,加强人才培养,推进生物物种资源的研究开发和优良基因的挖掘。    2、中期目标(2011-2015年)    到2015年,基本控制生物物种资源的丧失与流失。基本完成相关领域的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调查与编目,制定优先保护物种名录,完善标准体系,实现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数据化和信息共享。建立以保护重要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为目标的自然保护区、移地保护设施和种质资源库等离体保存设施,加强对这些保护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国内相关传统知识的文献化编目和产权保护制度;通过试点,逐步实施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加大投入,强化生物物种及基因性状和功能的鉴别、筛选和利用,广泛进行生物物种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研究与开发,使生物物种得到充分的利用。    3、远期目标(2016-2020年)    到2020年,生物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使绝大多数的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得到恢复和增殖,生物物种受威胁的状况进一步缓解;自然保护区及各类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保存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资源保存量大幅度增加;相关法律制度和管理机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国内相关传统知识的文献化编目和产权保护制度,并与国际接轨;完成一系列持续利用各类生物物种资源的技术开发,基因鉴别和分离技术逐步完善,并发掘更多的优良基因,用于农业生产和医药保健等;形成公众参与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    四、保护与利用的重点领域    (一)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1、现状    我国有陆生脊椎动物约2748种,其中兽类约607种,鸟类约1294种,爬行类约412种,两栖类约435种,分别占世界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的12.6%、13.3%、6.5%和10.8%。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到第三纪和第四纪大陆冰川的影响,保存有大量的特有物种。据统计,约有467种陆生脊椎动物为我国所特有,大熊猫、金丝猴、藏野驴、黑麂、白唇鹿、麋鹿、矮岩羊、朱鹮、褐马鸡、绿尾虹雉等均为我国特有的珍稀濒危陆生脊椎动物。    近年来,由于野生动物栖息地遭破坏、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等原因,野生动物资源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我国有300多种陆生脊椎动物处于濒危状态。林业局1995-2000年对252个物种的调查结果显示,一些非重点保护物种,尤其是经济利用价值较高的物种资源量呈下降趋势。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工作,已建立各级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511个,面积达4000多万公顷。大熊猫、朱鹮、扬子鳄、东北虎、金丝猴、麋鹿、野马、高鼻羚羊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一些地方乱捕滥猎、倒卖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团伙作案、跨国走私等大案要案发案率上升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侵占、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自然保护区的现象非常突出。    投入不足,保护意识不高。保护和管理资金匮乏,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投资和运行经费大多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一些地方“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旧观念还根深蒂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管理机构不健全,研究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尚有10多个省份未建立野生动物管理专门机构。相关科学研究基础薄弱,专业人员缺乏,有效的科学研究和监测体系尚未建立,一些特殊物种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研究还没有突破。    3、主要目标与任务    近期目标与任务(2006-2010年):重点实施15个野生动物拯救工程,新建15个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中心和32个野生动物监测中心(站)。到2010年,使全国各级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总数增加到525-535个,面积达4730-4750万公顷,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网络,使9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极大改观濒危物种的生存状况。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有效管理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进出口。    中期目标与任务(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各级管理部门的能力建设,实现指挥、查询、统计、监测等管理工作网络化,初步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完善科研体系和进出口管理体系。到2015年,全国各级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总数增加到575-585个,面积达5070-5090万公顷,形成完整的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体系,使6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恢复和增加,35%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远期目标与任务(2016-2020年):全面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实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增加全国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全面提高管理质量。新建一批野生动物禁猎区、繁育基地,使我国8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恢复和增加,使70%的国家级和50%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现规范化建设。

  • 【资料】《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010—2020年)》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 (2010-2020年) 环境保护部二○○九年十二月    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是指为服务于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活动,建立的一套先进、完整和符合国情的环境监测法规制度、业务管理、基础能力、技术标准和人才保障综合体系。核心任务是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未来十年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组织实施,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制定本建设纲要。  一、形势与需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为环境保护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了大量科学、准确、及时的监测信息,为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近10年来,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监测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目前依托各类环境监测网的分级业务管理模式基本形成,以自动监测为基础的常规指标监测技术装备体系初具规模,建立了440多种国家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与规范、230多种国家环境标准样品,以及数百种部门和行业的技术方法标准,每年发布多种环境监测报告,环保系统已建成2399个环境监测站,拥有近5万人的环境监测队伍。环境监测事业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深化发展和实现历史性转变的基础。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环境监测长期滞后于环境管理发展的需求,环境监测管理相对薄弱,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和支撑性地位还不牢固,环境监测本身仍存在网络体系不完善、技术装备能力不足、技术与方法不完备、质量管理体系亟待提高、专业人才队伍匮乏以及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加快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既是环境监测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探索环保新道路的迫切要求。  环境监测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监督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如果常规环境监测工作滞后,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就无法准确判断和科学预测环境形势,无法准确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科学判断节能减排工作的成效。如果预警监测工作滞后,不清楚环境安全隐患所在,就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果应急监测工作滞后,就可能丧失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好时机,应急工作就会无的放矢。总之,如果环境监测工作滞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工作就难以实现“由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的目标,环保工作就会出现偏差并陷于被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就难以顺利实现历史性转变。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就是总结松花江水污染等环境污染事件经验教训,立足我国环境监管和环境监测面临的严峻形势,审时度势提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工作目标,为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事业定位与转型指明了方向。  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为新时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跨越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环境监测工作要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在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中发挥先锋作用,在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必须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按照环保部的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眼光、战略思维和战略手段,以更加宽广的眼界准确把握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能力水平,开创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统领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以法规制度为基石,以规划计划为先导,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数据质量为生命,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科学监测,促进科学管理,形成面向长远、联动响应、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二)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原则。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满足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区的环境管理需求,充分利用中央与地方两个资源,坚持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重,在现有监测软件、硬件基础能力整合、集成、改造和提高的基础上,加强环境监测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国家引导和地方负责相结合,促进形成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设施建设的合理布局。积极促进新技术、新设备等先进的科技成果在环境监测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与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与重大科技突破相互促进,全面支撑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到2020年,在国家环境宏观战略规划基本架构的基础上,全面改善我国环境监测网络、技术装备、人才队伍等方面薄弱的状况,重点区域流域具备前瞻性和战略性监测预警评价能力,支撑环境监测发展的基础得到有效巩固,环境质量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实现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的定位、转型和发展。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和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有效预警与响应,形成监测管理全国一盘棋、监测队伍上下一条龙和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环境监测格局,建成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公共服务能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三、加强环境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机制  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环境监测事权,落实地方政府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强化国家对地方环境质量监督职能,评估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绩效。  明确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加快建立各级地方政府环境质量监督机制,将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度,定期发布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和监督考核结果。  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负责的资源监测活动中涉及的环境质量监测活动,促进各部门环境监测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构建和谐统一的环境监测格局。  (三)优化环境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国家环境监测网。建设包括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区域环境质量、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背景和重点流域、重要水体等相关环境要素监测点位,保障监测网络高效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地方环境监测网。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监测网承担环境空气、酸沉降、沙尘暴、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生态、生物、噪声、振动、光、热、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源等监测任务,网络间信息共享,逐步开展履行国际公约的相关环境监测。  优化调整环境监测网。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覆盖主要城镇和农村地区、覆盖重点流域和水体、覆盖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污染物指标的监测网络架构,重点敏感区域流域考虑增加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监测,力争“十二五”末开展生态和土壤例行监测。  加快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充分依托基础性、前沿性应用领域的创新技术,推进环境卫星后续星工程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展卫星影像和数据的综合应用领域,充分发挥卫星在水体富营养化、秸杆焚烧、沙尘暴、灰霾、赤潮等遥感监测中的应用。及时跟踪航空、雷达、传感和网络通讯等行业新技术成果,形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

  • 央视315 港东科技在行动

    央视315 港东科技在行动

    央视3•15晚会上报报导了一些饲料企业为了一己私利瞒天过海地在往饲料中非法添加 “禁药”——喹乙醇。 饲料违规添加此类禁药,能使饲养的动物傻吃酣睡猛长,但是抗生素在肉里边有残留,人吃了带抗生素的肉以后,或产生“耐药性”。长远地来说,它可能会让某种病菌、病毒产生耐药性,这样就会导致整个人类都无法再有效抵御疾病。 喹乙醇称喹酰胺醇,奥喹多司,为浅黄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溶于热水,微溶于冷水,在乙醇中几乎不溶。化学名为2--氨基甲酰-3-甲基-喹恶啉-1,4-二氧化物。商品名为倍育诺、快育灵。由于喹乙醇有中度至明显的蓄积毒性,对大多数动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对人也有潜在的三致性,即致畸形,致突变,致癌。因此喹乙醇在美国和欧盟都被禁止用作饲料添加剂。《中国兽药典》(2005版)也有明确规定,喹乙醇被禁止用于家禽及水产养殖。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71715_01_652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71714_02_652_3.jpg 天津港东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分析工程师本着专业的态度和认真负责任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利用港东科技自主研发的FTIR-650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设计制作出来完整的检测解决方案,供相关单位使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71707_01_652_3.jpg检测设备: 主机:FTIR-650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1台 附件:常规固体测试包(溴化钾压片法) 1套 检测步骤:(1)溴化钾准备:每次做样取适量的KBr于称量瓶中,在红外灯下烘1小时或在恒温105℃下烘3小时,取出后置干燥器中待用。 (2)样品片制备:取供试品喹乙醇约1.0mg (预先在红外灯下烘1小时或在恒温105℃下干燥3小时,特殊供试品需用其它方法进行干燥),置玛瑙研钵中,加入干燥的溴化钾(溴化钾与供试品的比例应按照具体要求进行混合),充分研磨混匀(向同一方向研磨),移置于压模中,使分布均匀,把压模水平放置于压片机座上,加压至10t/cm2,保持3分钟,(压力大小与保持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取出供试片,用目视检查应均匀,表面平滑,透光好。 (3)在红外光谱仪软件工作站中设置扫描参数为分辨率4cm-1,扫描次数32次,依次将溴化钾空白片和喹乙醇样品片放入红外光谱仪主机样品仓中,得到样品的红外光谱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71716_01_652_3.jpg

  • 【新闻@综述】我国中医药发展之现状及拯救思路

    [color=blue] 中医药发展要姓“中” [/color] 活着,还是死去。中医正在遭遇这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从去年到现在,一场关于中医药的存废之争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有学者甚至发起社会签名要求废除中医。但对于呵护了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医学,更多的人站出来,要求“拯救中医”。然而,提出废除中医并非空穴来风,在调查中,我们看到了中医的尴尬处境;要求拯救中医也并非纸上谈兵,在采访中,我们看到了官方民间的行动。昨天(3月21日),由16个部门联合发布《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政府用行动回应了这场“存废之争”。 记者调查 [color=blue] 存废之争下的中医之困 [/color] 事实上,关于中医存废问题的争论从未停止。为什么几千年来中医不断发展,而近百年却屡屡面对废除呼声?一项调查显示,中医人数近年来锐减,仅有27%的百姓生病后愿意去看中医。“废除”呼声中,我们看到了中医尴尬的处境。

  • 2013年人类发展报告称环境威胁可致数亿人贫困

    联合国上周发布的《2013年人类发展报告》警告说,如果不对环境威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那么到2050年全球处于极端贫困的人口数量可能增加多至30亿。  报告显示,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健康、财富和教育方面都取得了高于预期的成绩。但它表示,在环境变化、森林砍伐、水体空气污染方面的不作为可能使世界最穷的国家和地区最终得不偿失。  它警告说:“环境的威胁将是最严重的影响人类发展的因素之一....。。应对行动开展得越晚,将要付出的代价也会越大。”  它还说:“在环境方面的不作为,特别是对气候变化的视而不见,有可能使人类发展前行的道路受阻甚至倒退。如果没有全球统一的行动应对环境带来的灾害,到2050年之前将有多达30亿人陷入极端贫困之中。”  “人类需要将更多注意力集中在环境问题上....。。气候变化已经加剧了长期的气候灾害,生态系统的缺失限制了人类特别是穷人的生存发展机会。清洁安全的环境应该是人人享有的权利,而不是部分人的特权。”  英国首相卡梅隆和美国总统奥巴马都不约而同地将消除极端贫困作为他们发展计划中的重要内容。  据统计,每天生活水平在1.25美元(1美元约为6.23人民币,下同)以下的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43%下降到了2008年的22%,主要是因为中国的长足发展。因此,世界银行去年表示,到2015年使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人口比例减少一半的千年计划已经提前完成。  报告说,有40多个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比《联合国人类发展纲要》上预期得要好。这份纲要综合衡量的健康、财富与教育领域在过去的十年中都得到了加速发展。1990年问世的《联合国人类发展纲要》的目标在于挑战单纯以GDP和其它经济指标衡量一个国家幸福生活指数的方式。今年的人类发展纲要上,挪威和澳大利亚高居榜首,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尼日尔位于末尾。

  • 【“仪”起享奥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table=100%][tr][td][font=FZXiaoBiaoSong-B05S][size=29px][color=#244fa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color][/size][/font][/td][/tr][tr][td][font=KaiTi][size=27px][color=#800000][/color][/size][/font][/td][/tr][tr][td][color=#a0a0a0]时间:2024-07-31 10:00:09[/color][/td][/tr][tr][td] [/td][/tr][/table][table=100%][tr][td]国中医药法监函〔2024〕116号[/td][/tr][tr][td][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size][/fon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社会团体: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我局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align=right]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align][align=right]  2024年6月17日[/align][align=center][size=24px][font=黑体]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font][/size][/align]  标准是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标准化是推进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font=黑体]一、总体要求[/font]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为契机,立足新时代中医药发展需求,发挥标准作为新质生产力引擎的作用,推动标准化战略与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中医药标准化治理能力,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b]坚持统筹协调。[/b]发挥中医药标准化组织体系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中医药标准化功能定位,统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际标准及区域标准的协调发展,着力解决短板弱项,形成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b]坚持需求导向。[/b]以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中医药标准体系布局,合理确定标准重点领域,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不断适应标准需求的变化。  [b]坚持质量优先。[/b]充分运用前沿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标准质量提高,推动标准由数量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优化结构,提高制定效率,实现标准数量、质量、结构、效率相统一。  [b]坚持应用为本。[/b]坚持标准制定与实施并重,健全标准推广实施反馈机制,强化标准推广应用,加大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力度,充分发挥标准技术引领作用。  到2026年底,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完成180项中医药国内标准和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中医药标准质量进一步提高,标准应用推广和评价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化科研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增强,培养45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中医药国际标准化能力显著提升,标准化支撑和服务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font=黑体]二、重点任务[/font]  [b][font=楷体_gb2312](一)优化中医药标准体系总体布局。[/font]  1.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b]动态研究分析中医药标准需求和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标准的制定范围,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系统配套、规模适度的中医药标准体系,提高中医药标准供给效率,加快中医药标准更新速度,不断提升中医药标准质量。  [b]2.强化中医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b]提高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行业起引领作用的国家标准以及中医药行业的产品、技术、服务和管理标准的数量和质量,满足中医药发展需求,提高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  [b]3.鼓励发展中医药区域标准和地方标准。[/b]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共商联合制定标准、实施标准。鼓励推进中医药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  [b]4.有序发展中医药团体标准。[/b]充分发挥中医药领域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引导中医药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满足技术创新和市场的需求。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对中医药团体标准的引导和监督作用。[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1 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font][/td][/tr][tr][td][b]1.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b]围绕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少数民族医、器械设备、信息等,制定与颁布《中医药标准体系表》,建立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库,明确中医药标准制定的优先级。[b]2.制定中医药标准发展报告。[/b]总结年度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展,分析标准制定、推广、实施、评价现状,编制中医药标准发展报告。[b]3.推进中医药标准转化。[/b]遴选一批标准质量高、实施效果好的中医药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二)加强重点领域中医药标准供给。[/font]  1.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b]围绕重大疑难杂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以及中医优势病种,制修订一批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康复指南。研究建立中医医疗技术命名标准体系,发布一批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老年人、妇幼、儿童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中医健康管理规范,完善不同人群的治未病指南、食养药膳指南等。完善少数民族医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医药病证分类与代码、名词术语等标准的制定。探索制定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监督评价标准体系。制定中药药事服务规范,完善中药饮片调剂、煎煮规范,建立中药临床应用标准体系。  [b]2.完善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b]健全中药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种植养殖、仓储、物流、初加工规范以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综合考虑中药材道地性、生长年份、炮制工艺等方面因素,研究制定中药材等级标准,推动优质优价。建立中医理论指导下,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涵盖安全性评价、临床疗效评价、生产标准规范性评价等多维度的中成药综合评价体系和标准。  [b]3.加快推动中医药信息标准的制修订。[/b]健全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信息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医药深度融合应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推进中医药数据获取、处理、储存、交换、共享、管理、应用、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多形式开展信息标准应用落地见效。  [b]4.加快中医药智能化装备标准制定。[/b]研制中医特色诊断、治疗、治未病智能化装备标准,开展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炮制、中成药制造等器械装备的核心技术、工艺以及应用的标准研制。推进中医药器械装备共性标准等可度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促进中医器械装备规范安全使用标准制定。[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2 中医药标准制定[/font][/td][/tr][tr][td][b]1.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b]完成50项重大疑难杂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以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康复指南。修订一批《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制修订20项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20项老年人、妇幼、儿童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指南。完成中医医疗服务相关管理标准5项。制定3-5项中药药事服务规范。[b]2.中药相关标准。[/b]完成30项中药材种子种苗、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生态种植技术规范、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以及道地药材质量规范,制定中成药综合评价标准。[b]3.中医药信息标准[/b]。制修订中医药信息标准20-30项,包括中医药分类编码、技术规范、功能指引、建设指南以及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交换、数据安全等。[b]4.中医药器械装备标准。[/b]制定3-5项中医、中药、针灸器械装备核心技术、工艺及应用标准。[b]5.少数民族医药标准[/b]。完成20项藏、蒙、维等少数民族医药名词术语、常见病诊疗指南及特色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研究制定藏、蒙、维等少数民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三)推动中医药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font]  1.深化中医药标准化理论、方法、技术研究。[/b]夯实中医药标准科研基础,利用科技创新助推标准水平提升,推进中医药标准化方法、原理创新,开展中医药标准全生命周期的共性技术研究,围绕中医标准制定的关键技术环节,形成系列共性关键技术通则,显著提升共性关键技术标准数量。  [b]2.推动中医药标准数字化。[/b]积极推进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研究,加快中医药标准与人工智能等新型科学技术的互动发展,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转型,探索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建立中医药标准数据库,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不断提升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程度。[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3 中医药标准科技创新[/font][/td][/tr][tr][td][b]1.中医药标准关键技术研究。[/b]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数字化中医医疗服务标准、中医证候诊断标准、中医疗效评价标准等多领域标准制修订技术方法及关键技术,形成系列通则不少于5项。[b]2.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研究。[/b]利用数字技术对中医药标准承载的诊疗规则进行读取、传输与使用,探索标准制定、推广、宣贯和实施的新方法。[/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四)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font]  1.深化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b]落实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的有关要求,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我国承担ISO/TC249秘书处工作优势,加强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加强中医药国际技术交流中的标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智慧。  [b]2.推动中国中医药标准的国际应用。[/b]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产学研联动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以中医药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医药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强化中医药标准外文版的编译。 [b] 3.推动国内国际标准相互促进转化。[/b]加大中医药国际标准动态跟踪、评估力度,发展和推动满足国际应用需求的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积极采纳引用培育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开展中医药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评价。[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4 中医药标准国际化[/font][/td][/tr][tr][td][b]1.中医药国际标准研究。[/b]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战略及重大问题研究,动态分析及研判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趋势,形成中医药国际标准政策研究报告。[b]2.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b]建设中方后备项目库,形成一批中方储备项目,提出ISO新工作项目提案,并推动8-10项国际标准立项和制定。[b]3.中医药标准外文版。[/b]编译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20项。[b]4.优化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b]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藏、蒙、维等我国少数民族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推动1-2项少数民族医药国际标准在ISO立项,建设少数民族医药ISO国际标准中方后备项目库。[b]5.ISO中医药国际标准推广应用评估。[/b]对中方主导发布满5年的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开展评估,完成5项国际标准的推广应用评估工作。[/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 (五)深化中医药标准化改革创新。[/font]  1.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b]推进中医药标准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标准全周期管理,持续优化标准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标准复审管理机制,完善标准制修订信息平台,全面提升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管理水平。建立与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协同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探索行业融合发展标准制定的新路径。调动行业积极性,对已发布的中医药标准,作为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依据。鼓励将中医药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b]2.创新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模式。[/b]规范、引导、监督中医药团体标准有序发展,搭建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平台,鼓励社会团体公开团体标准信息,减少团体标准交叉重复。组织对团体标准开展评价,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进行转化。建立以团体自律和主管部门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  [b]3.打造中医药标准化智库。[/b]建立450人左右的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标准化工作需求不断优化完善,充分发挥专家在中医药标准化战略和重大决策、落实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制修订与实施等方面的重要咨询和指导作用。  [b]4.强化中医药标准实施与评估。[/b]公开共享中医药标准信息,通过标准数字化、新媒体等途径开展标准解读宣贯。推动将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及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各级各类考核评审指标。建立中医药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常态化开展重点标准的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构建中医药标准评估工作体系和技术体系,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鼓励并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医药标准制定活动、技术委员会工作和标准审评工作的监督。[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5 中医药标准化改革创新[/font][/td][/tr][tr][td][b]1.建立中医药标准管理平台。[/b]配套中医药标准管理有关文件,顺畅中医药标准管理程序,搭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系统、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平台、中医药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医药标准实施反馈平台等。[b]2.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建设。[/b]建立450人左右的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涵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民族医药、方法学等领域,搭建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管理系统。[b]3.中医药标准宣贯。[/b]完成100个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的宣传推广,编印出版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广手册。[b]4.中医药标准实施应用项目。[/b]试点开展100项中医药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推进中医药标准实施效果评估。[b]5.中医药标准评价项目。[/b]形成中医名词术语、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系列标准评价指南,示范性完成100项中医药标准的评价工作。[/td][/tr][/table]  [b][font=楷体_gb2312](六)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基础。[/font]  1.加强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b]加强对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强化各专业领域标准的衔接。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围绕考核评估指标统筹谋划各项工作,提升标准制修订质量,加大标准宣贯实施力度,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  [b]2.加强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机构建设。[/b]遴选若干中医药标准化重点培育机构,开展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的标准化理论和基础研究,推动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的应用实践。鼓励建立省级标准化研究平台。充分发挥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在标准发布前测试、标准发布后宣传推广的作用。  [b]3.实施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育计划。[/b]积极推动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列入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分类分梯度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不同层次的标准化人才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标准化管理、科研、应用、教育人才以及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一批中医药标准化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鼓励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参与科学技术进步奖、标准创新贡献奖等相关评选表彰。鼓励有关高校开展“专业+标准化教育”的融合教育,将标准化内容纳入培养全过程。[table=90%,#666666][tr][td][font=黑体]专栏6 中医药标准化基础建设[/font][/td][/tr][tr][td][b]1.中医药标准化重点培育机构建设。[/b]围绕中医药标准制定、应用、评价等领域,建设3-5个中医药标准化重点培育机构及协同创新网络。[b]2.深化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b]对已建立的42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明确定位,优化运行,持续开展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评价。[b]3.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b]支持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中医药临床人才标准化培训不少于50次。[b]4.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训指导用书。[/b]支持编纂满足中医药行业标准化人才需求的中医药标准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教材、中医药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指导用书等,不少于5部。[b]5.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计划。[/b]培养20名中医药标准化领军人才,10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50名中医药标准化科研人才,50名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人才,100名中医药标准化应用人才,20名中医药标准化教育人才以及50名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人才。[/td][/tr][/table]  [font=黑体]三、保障措施[/font]  [b][font=楷体_gb2312](一)强化组织保障[/font][/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局相关业务部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社会团体分工负责,组织和动员行业力量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合理统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确保落到实处。积极与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b][font=楷体_gb2312](二)加大经费投入[/font][/b]  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安排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经费,通过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措,加大对中医药标准化的支持力度,重点投入中医药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的标准制修订以及标准的应用实施评价,推进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强化标准化经费管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b][font=楷体_gb2312](三)开展实施评估[/font][/b]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开展行动计划实施的动态监测,针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按时完成。[/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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