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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相关的资讯

  • 自然资源部公布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家底”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了2017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公报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调查、地质环境、测绘和地理信息、行政执法等方面,对我国自然资源领域大数据进行了初步统计,勾勒出自然资源最新“家底”。专家指出,将主要自然资源最新情况整合发布,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加清晰地掌握我国自然资源变化,为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strong & nbsp & nbsp 去年净减少耕地6.09万公顷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此份公报是自然资源部成立后首次对外公布土地、矿产、海洋、地质等方面数据信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公报显示,土地资源方面,2017年末全国耕地面积13486.32万公顷,全国因建设占用、灾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耕地面积32.04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结构调整等增加耕地面积25.95万公顷,年内净减少耕地面积6.09万公顷。矿产资源方面,2017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资金775.68亿元,新发现矿产地124个,其中大中型油气矿产15处,非油气矿产109处。海洋资源方面,2017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77611亿元,同比增长6.9%,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地质环境方面,2017年调查新增省级以上重要地质遗迹6228处,新增国家地质公园8处,新增世界地质公园2处,新增地质公园面积7.28万公顷。 br/ & nbsp & nbsp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这份2017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综合了我国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最新数据,更清晰、更集中、更全面地反映了我国资源领域的“家底”,为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好、保护好自然资源提供了更有价值的参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strong & nbsp & nbsp 海洋保护区生态环境基本稳定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珍惜资源才能更好发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此次发布的公报介绍了自然资源最新的保护情况。其中,在海洋保护方面,2017年推进海岛生态保护,共开展了119个海岛整治修复与保护项目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发布40个海岛生态和发展指数,海洋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增养殖活动要求,旅游休闲娱乐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在行政执法方面,2017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7.52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98万公顷 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81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36万公顷。全年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407件,同比增长22.2% 结案4905件,同比增长13.1%。但同时,公报也指出,我国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达到4.11万、3.35万、4.68万和4.81万平方千米,形势不容乐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专家指出,中国转入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提高土地、矿产、能源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就自然资源而言,首先要做好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如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了技术支撑,可以更加精准地掌握自然资源的“家底”。今后,要把更大的力气放在保护上,利用好新技术及时发现各类资源的变化情况,以更好地进行保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自然资源有哪些新发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投入76.80亿元,完成经费68.45亿元。全年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6.2万平方千米,完成矿产地质调查12.7万平方千米,完成1∶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3.8万平方千米。加强地质矿产调查,圈定找矿靶区450余处,新发现矿产地60余处。推进海洋地质调查,完成1∶25万营口等7幅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八号”“海洋地质九号”“海洋地质十号”三艘调查船相继入列。开展油气地质调查,长江中游湖北宜昌鄂宜页1井、鄂阳页1井、贵州六盘水杨煤参1井、四川宜宾高参1井获高产工业气流,新疆温宿新温地1井钻获高产工业油流。特别是2017年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成功,更给人惊喜,天然气水合物列为我国第173个矿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牛犁表示,土地、淡水、矿产、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做好保护的同时,也要加大勘探投入力度,鼓励科技创新,一方面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力争发现新的资源。未来自然资源信息发布与自然资源规划、分配、利用还可以更加紧密地结合,从而发挥出最大效果。 /p
  • 海南省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
    近日,国家科技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批准建设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6〕225号),批准依托海南大学建设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立项建设,实现了我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零的突破。  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国家南海战略需求为导向,围绕南海海洋资源特点凝练形成南海海洋生物资源利用、南海海洋矿物资源新材料利用、南海海洋信息资源化技术等三个研究方向,开展地域特色鲜明的南海海洋资源保护和利用研究。该实验室的设立,对于服务我国海洋强国战略和海南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运行期内,海南省人民政府每年将为实验室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日常运行、开放课题设立和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经费 科技部将统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基地人才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实验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协助实验室建立业务对口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国家科研基地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提升实验室研究能力和水平 海南省科技厅将在每年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优先支持实验室申报的原始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实验室团队建设、高端人才引进、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重点保障实验到的仪器设备完善和更新需求 海南大学将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施、科研经费等必要的基础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支持实验室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给予相对独立的人事处置权。  实验室将按照专家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关键技术研究,同时,坚持高标准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实验条件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 总投资超5000万元,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建
    科技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建设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6〕225号  海南省科技厅:  为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创新驱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根据《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推荐和专家论证,认为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基本具备建设运行条件。现决定批准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运行(名单附后),建设运行期5年。  海南省人民政府是实验室建设和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建设和管理原则,不断创新机制、突出地方特色,将实验室作为吸引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建设运行期内,每年为实验室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日常运行、开放课题设立和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经费。  科技部将统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基地人才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实验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协助实验室建立业务对口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国家科研基地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提升实验室研究能力和水平。  海南省科技厅作为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实验室建设运行期内,在每年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优先支持实验室申报的原始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 优先支持实验室团队建设、高端人才引进、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重点保障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完善和更新需求。  实验室依托单位海南大学需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施、科研经费等必要的基础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海南大学支持实验室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给予相对独立的人事处置权。  实验室建设运行要依据专家论证通过的《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2016-2020)》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设运行期间,实验室应按照《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目标,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实验条件建设,加强开放合作,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成为区域内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批准建设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建保海南大学海南省科技厅  科 技 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 原子荧光光谱仪助力海洋资源重金属检测
    作为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子荧光光谱仪被广泛应用在食品化妆品检测、环境监测、地质选矿等领域中,其中包括海洋矿产资源中砷、汞等重金属的检测。有数据源显示我国入海河流每年携数万吨的重金属入海,严重影响我国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原子荧光光谱仪作为检测重金属的主要仪器在海洋资源检测中发挥重要作用。相关学者指出我国重金属污染已经从逐步积累进入到突发性、 连锁性的爆发阶段, 污染范围在不断地扩大。海水中汞和砷等重金属严重超标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制定出相应的专项规划以及整治任务。海洋治理规划的制定需要准确的检测数据做依据。原子荧光光谱仪检出限低、稳定性好是检测海洋中重金属的得力助手,在检测海洋重金属得到广泛应用。例如在期刊《河北渔业》中文章《微波消解-原子光谱法测定海洋生物体中砷和镉》以及在《北方环境》收录的文章《原子荧光法测定海水中砷方法的改进》都有应用原子荧光法研究海洋中重金属的记录。为了使海洋中重金属的检测更加规范,检测的数据更加准确,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检测标准,例如国家标准《GB 17378.4-2007》《GB 17378.5-2007》《GB 17378.6-2007》分别要求应用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海洋中海水、沉积物以及生物体中砷、汞元素的方法。环境标准《HJ 442.3-2020》除了砷、汞之外原子荧光法可以检测海水中的硒。另外在海洋行业标准《HY∕T 0283-2020 海水中镉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要求使用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海水中镉含量。可见原子荧光光谱仪被广泛应用在海洋中重金属的检测。据说一位艺术家耗时15年用贝壳打造了一座雕像,而艺术家本人却因长时间接触被重金属污染的贝壳被诊断为重金属中毒并患有严重痴呆。这个令人惋惜的故事警示我们海洋中重金属污染严重威胁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原子荧光光谱仪等检测仪器是保卫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的重要防线。北京金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生产重金属检测仪器的生产厂家会坚持为原子荧光技术的发展探索乾坤,不断地用更加优质的原子荧光产品为保卫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贡献力量。 金索坤SK-2003A 便捷型原子荧光光谱仪/光度计
  • 吴有生院士:加快智慧海洋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对海洋工程装备的变革
    海洋是远未充分开发、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资源宝库,世界经济和军事竞争的重要领域。开发深海资源与发展海洋经济、改善海洋环境与保护海洋生态、振兴海洋科学与占领前沿阵地、维护海洋权益与保卫国家安全,必须有强大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技术与产业的支撑能力。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则是推动海洋工程装备技术与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海洋开发和智慧海洋建设的现实要求和重要驱动力。当今,人工智能技术正大踏步走向社会生产与生活的与各个方面,显著提升效率、效益、质量,并推动绿色化发展 其在海洋装备领域的应用广度、深度和成效也日新月异,并呈现出多领域、多维度及交叉融合的发展态势,涵盖了海洋科学研究、资源开发、交通航运、环境监测、生态保护、安全保障、新兴产业等多个方面,展示了智慧海洋建设的变革性前景。  1)智能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和安全运维。基于海洋工程装备的现场监测,综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法,实现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可快速识别和判断海洋工程装备的性能变化,为海洋工程装备的创新设计、协同控制和智能运维提供直接技术支撑。  2)智能潜水器与海洋资源勘探。智能潜水器在海洋资源勘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潜水器可以实现自主探测、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为海洋资源的发现与开发提供有力支持。  3)智能海洋监测系统与环境保护。智能海洋监测系统是保障海洋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对海洋污染、气候变化等环境因素的实时监测与预警,为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greatocean  4)智能船舶与海洋交通管理。智能船舶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海洋领域的重要应用方向之一。通过智能航行操控、能源与动力系统智能管理、辅机安全运行智能监控、全船实时安全监控、节能环保智能监控、振动噪声智能监控、货物信息智能管理、船空岸一体化信息综合系统等技术,提高船舶航行运营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经济性、环保性,推动海洋交通管理的现代化与智能化。  未来,智慧海洋建设将在人工智能的推动下迎来更多的创新性突破。需重点关注如下研究方向。  1)深度学习与数据挖掘。随着海洋数据的快速增长,如何利用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有效挖掘海洋环境及海洋装备的数据信息和规律,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可以探索基于深度学习的海洋与装备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用于海洋环境变化与气候演变、海洋装备在复杂环境中的功能与安全性、环境与装备对海洋生物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为海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提供更加精准的科学依据。  2)智能感知与海洋环境和海洋装备状态智能监测。未来可以加强智能海洋传感器、智能无人装备等技术在海洋环境监测与开发中的应用研究,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监测。同时,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化的监测系统,实现对海洋环境与海洋开发装备特征的自动识别、实时预警和智能调控,为海洋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提供相协调的有效手段。  3)智能装备与海洋工程施工。在海洋工程施工领域,可以进一步研究智能无人水下探测作业装备、智能船舶等智能装备的应用。未来可以探索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化海洋工程施工方案,实现海底管道铺设、海上平台建设等工程任务的智能化,提高施工效率和安全性。  4)智能决策与海洋管理。在海洋管理与决策支持领域,可以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安全保障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未来可以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海洋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对海洋资源开发、海上交通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智能化决策与管理,提高海洋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5)人工智能与海洋国际合作。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海洋科研、海洋资源开发、海洋救援、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探索涉海国际合作模式,共同应对全球性海洋问题,推动智慧海洋建设在国际范围内取得更大的成果和影响。GREATOCEAN  智慧海洋建设是当前和未来海洋事业的必然趋势,在未来的智慧海洋建设中,人工智能技术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们期待通过《科技导报》系列文章的探讨,进一步加深对人工智能在海洋工程领域的应用和影响的理解,为人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 海洋产业的春天来了——参观2012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
    由国家海洋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2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于12月13~15日在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海博会以&ldquo 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推动经济转型升级&rdquo 为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ldquo 建设海洋强国&rdquo 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 12月14日,本着提升海洋意识、了解海洋科技最新进展及学习的目的,朗诚公司海洋技术事业部部分员工参观了此次海博会。 本届海博会着重展示全国和广东沿海在海洋资源开发成果和生态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国家综合馆重点展示了我国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海洋维权等领域高水准的产品,包括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ldquo 海洋石油981&rdquo 钻井平台模型、&ldquo 蛟龙&rdquo 号载人深潜器模型、中国海监83号舰模型等;沿海省市馆重点展示了海洋高新科技产品、海洋经济发展前景及各地海洋经济竞争力。 通过参观本次海博会,大家都认识到了国家对海洋产业的高度重视和投入,中国海洋产业的春天就要到来了!
  •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领导视察并调研深圳海域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
    2013年5月29日上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李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处处长刘思远、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陆超华等领导一行,赴深圳视察工作,并对深圳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深圳市海洋局海监渔政处处长张彪、副处长郑可斌,深圳市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郑志文等陪同省海洋与渔业局领导视察与调研工作。 深圳市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郑志文主任向李磊副巡视员一行汇报了深圳海域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特别对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信息应用平台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展示了监测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听完汇报后,李磊副巡视员一行冒着酷热的天气,出海到海上站点现场实地考察运行中的浮标。 李副巡视员对深圳海域浮标自动化监测建设工作充分肯定,指出要让更多先进的、科学的在线监测手段服务于海洋监测与观测;李副巡视员认为,自动在线监测大量的海洋数据的处理、业务化应用、维护管理等系统的运营服务尤为重要。浮标的安全运行、对海量数据进行处理并得到业务化应用,才能使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发挥有效作用,从而为海洋监测工作服务。
  • 国家海洋局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年4月11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如下:   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成就回顾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海洋资源管理   第一节 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管理   第二节 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   第三节 推进海水资源综合利用   第四节 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   第四章 海域集约利用   第一节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第二节 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第三节 强化围填海及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管理   第五章 海岛保护与开发   第一节 促进有居民海岛有序开发   第二节 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   第三节 强化特殊用途海岛管理   第六章 海洋环境保护   第一节 提高海洋污染防控力度   第二节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   第三节 强化海洋重大污染事件管理与处置   第七章 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一节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二节 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修复   第三节 强化海洋生态监测和生态灾害管理   第八章 海洋经济宏观调控   第一节 加强海洋经济指导与调节   第二节 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三节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第九章 海洋公共服务   第一节 加强海洋调查与测绘   第二节 提升海洋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 健全海洋标准计量服务体系   第四节 提高海洋渔业服务能力   第五节 强化海上交通安全服务   第六节 维护海域平安稳定   第十章 海洋防灾减灾   第一节 强化海洋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节 提升海洋预报服务水平   第三节 增强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节 提高海洋灾害观测能力   第十一章 海洋权益维护   第一节 加强海上维权巡航执法   第二节 开展多形式海洋维权行动   第三节 维护国际海上航行安全   第十二章 国际海洋事务   第一节 全面参与国际海洋事务   第二节 深化拓展双边海洋合作   第三节 积极引导多边区域合作   第十三章 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极地考察   第一节 加强国际海域资源环境调查与评价   第二节 深化极地科学考察   第三节 加快国际海域调查与极地考察能力建设   第十四章 海洋科学技术   第一节 深化海洋基础科学研究   第二节 发展海洋战略性前瞻技术   第三节 推进海洋技术产业化   第十五章 海洋教育和人才培养   第一节 加快海洋教育发展   第二节 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   第三节 统筹海洋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六章 海洋法律法规   第一节 加强海洋立法工作   第二节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十七章 海洋意识和文化   第一节 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识   第二节 保护海洋文化遗产   第三节 培育海洋文化产业   第十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制定海洋发展战略   第二节 实施海洋综合管理   第三节 强化规划配套指导   第四节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前 言   我国位于太平洋西岸,大陆岸线长1.8万公里,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900多个,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的主张,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此外,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获得了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开发权的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和1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硫化物矿区,在南北极建立了长城、中山、昆仑、黄河科学考察站。   作为发展中的海洋大国,我国在海洋有着广泛的战略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开放型经济的形成与深化,海洋作为国际贸易与合作交流的纽带作用日益显现,在提供资源保障和拓展发展空间方面的战略地位更为突出。“十二五”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着力提升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统筹海洋事业全面发展,是保障国家“走出去”战略实施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本规划以2008年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基础,结合面临的新形势,对新时期海洋事业发展做了全面深入的部署。本规划所指海洋事业,涵盖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规划期至2015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一五”以来,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也面临严峻形势和诸多挑战。必须以全球眼光和战略思维,审视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海洋事业发展的新特征,继续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化解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节 成就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民海洋意识显著增强,海洋规划工作有序开展,海洋发展战略逐渐明晰。海洋国际合作深入推进,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了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巡航执法。海洋科学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标志性的深海勘探等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国际海域资源环境与科学调查广泛展开。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重点海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实施,海洋保护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海洋公益服务和防灾减灾的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海域、海岛、海上交通、海洋渔业和海上治安管理取得积极成效,海洋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是我国海洋事业加快调整、拓展和提升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海洋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出了重要部署。海洋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严峻挑战。一是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临海产业的加速集聚,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合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亟待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布局优化的指导与调节,切实提高海洋经济监测评估、海洋防灾减灾和海洋资源环境监管等方面的能力。二是面对世界海洋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迫切要求,亟待改善海洋自主核心技术缺乏、成果转化率低、科技高端人才严重不足的现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切实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力度。三是随着改革开放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海洋事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亟待完善海洋综合协调机制,切实提高维护海洋权益、保障海洋安全、快速处置海洋突发事件和参与维护国际海洋秩序等方面的能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立足发展基础,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科学确定“十二五”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推进我国海洋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支撑,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合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提高海洋意识,繁荣海洋文化,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为建设现代化海洋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陆海统筹。正确处理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陆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功能定位、重点任务和管理体制。   坚持全球视野。正确处理及时总结自身实践与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创新发展思路,主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树立更加开放的现代海洋发展观。  坚持服务为本。正确处理海洋事业快速发展与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关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海洋事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的服务保障能力。   坚持持续发展。正确处理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规范海洋开发秩序,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努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正确处理加快海洋事业发展与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关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切实提高科技对海洋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海洋事业发展的目标是:   ——海洋综合管理能力稳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日益健全,海洋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海域、海岛、海洋环境、交通运输、渔业管理更为规范有力,海洋经济监测公报与评估制度有效执行,海洋综合管理调控手段明显加强。   ——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海洋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重点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改善。海洋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由2010年的1.1%提升到2015年的3%,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6%。   ——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明显优化。海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提高,风暴潮灾害警报提前12小时发布,海啸灾害警报在海底地震发生后30分钟内发布。海洋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新建89个海洋观测站,建成3个大型海上综合观测平台,志愿船不低于400艘。海洋调查与测绘、海洋信息、海洋标准计量等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出海边防检查和海上治安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海上人命救助有效率稳步提升。   ——海洋巡航执法能力不断强化。管辖海域维权巡航执法时空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应对海上侵权事件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急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参与维护国际重点海域和海上战略通道安全的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我国海洋基础研究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海洋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研发能力显著增强。深海油气开发、深海资源勘探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取得实质性突破,海上风能工程装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实现大规模产业化,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海洋事业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55%,以重大海洋科技项目或工程为依托,培养100名左右具有国际水平的海洋科学与技术领军人才。   到2020年,海洋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海洋开发布局全面优化,海域利用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近海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海洋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显著增强,海洋综合管理体系趋于完善,海洋事务统筹协调、快速应对、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和影响力显著提高,国际海域与极地科学考察活动不断拓展。全社会海洋意识普遍增强,海洋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国家海洋权益、海洋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海洋强国战略阶段性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章 海洋资源管理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规范管理,科学养护和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加强海水资源、海洋可再生能源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指导,切实提高海洋资源对促进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一节 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管理   加强海水养殖管理,合理确定养殖规模,调整优化海水养殖布局,积极拓展深水大网箱等离岸养殖,支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加快水产养殖标准化建设和健康养殖标准推广应用。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合理确定增殖放流品种,加大近海海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不断完善伏季休渔制度,继续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总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制度,促进渔业装备更新,2015年渔船总数和功率总量不突破2010年实际数量。继续实施远洋渔业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加强新资源新渔场的探捕和开发利用,积极建设多功能海外渔业综合开发基地。研究制定促进海洋渔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二节 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   加强黄海、东海、南海等海域油气资源战略调查与评价,完成重点海域油气资源普查。加大黄海、南海、东海油气勘探,加强深水区油气资源潜力的科学研究,加大深水勘探开发科技与装备的攻关力度,力争实现商业性油气开采。实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普查,积极研发勘探开采技术和装备,开展试采工程。   第三节 推进海水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制定促进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扩大沿海城市海水利用规模。在沿海地区的电力、化工、石化、冶金等行业中实行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冷却,2015年海水年直接利用量达到750—1000亿立方米。积极创建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继续支持天津、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厦门、宁波等城市因地制宜地实施海水淡化工程。鼓励沿海省市率先选择一批沿海市县,开展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试点,扩大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规模。以辽宁长海、山东长岛、浙江舟山、福建平潭、广东南澳、广西涠洲和海南西沙群岛等海岛为重点,大力发展海水淡化,满足海岛居民生活用水。2015年,海水淡化量达到220—260万立方米/日。促进海水化学资源和卤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浓海水制盐、提钾、提溴、提镁、提锂及其深加工等产业化进程,建设国家海水利用产业化基地。   第四节 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   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勘查与评估,编制发展规划,利用国家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加强海洋能开发应用。开展万千瓦级潮汐水轮发电、兆瓦级潮流发电、百千瓦级新型波浪能项目示范。探索开展温差能和海洋生物质能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海上风电,引导风电场布局逐步向深水远岸推进。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活动。发展与国际海洋学院、保护国际等非政府间   第四章 海域集约利用   坚持集约节约用海,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强化围填海及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机制,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提高海域使用效率。   第一节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全面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对重点项目用海实行全过程监管。实施差别化的海域供给政策。制定各类建设项目用海标准,适时调整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开展海域资源价值评估,推进实施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健全和规范海域使用权市场流转机制。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对各类用海活动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全国海岸和近岸海域整治修复工作,到2015年,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1000公里。   专栏一 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   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完善业务化运行机制。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测技术,开展海域使用状况监测。建立围填海项目动态监视监测制度,重点开展填海、围海及构筑物用海监测。提高重点海域远程视频监控能力,实现开发利用重点海域全天候监控与重大工程项目用海全过程监控。建立海域使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海域使用综合评价与决策服务能力。   第二节 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进一步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快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科学划分海域基本功能,统筹海域空间开发,提高海域利用效率,强化海洋功能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海洋功能区划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作用。优化海岸线资源配置,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统筹规划,调控海岸线开发布局和强度,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突出海岸线的社会服务功能。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海,合理布局沿海港口、滨海城镇和临港工业区。   第三节 强化围填海及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管理   严格围填海年度计划管理,科学确定围填海规模和时序。加强围填海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加大对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围填海项目用海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科学论证。加强对集中连片围填海的管理,严格控制内湾围填海,减少对自然岸线、海湾、海岛、湿地、水生生物资源、水下文物等的破坏。规范海底电缆管道和军事用海管理。   第五章 海岛保护与开发   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加快实施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海岛分类分区管理,加强有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和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强化特殊用途海岛管理。   第一节 促进有居民海岛有序开发   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加快舟山、横琴、平潭等重点海岛的开发开放。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全力打造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推动横琴开发开放,建设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适度控制海岛居住人口规模,改善海岛人居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维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平衡。大力推进海岛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展特色产业,制定扶持边远海岛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   第二节 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视监测,清理非法用岛活动,严格限制开发具有红树林、珊瑚礁、泻湖等特殊生态系统的无居民海岛,禁止在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倾废。建立海岛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和地名普查,设置海岛名称标志,完善海岛数据库。发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名录,依法开展无居民海岛地籍调查、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稳妥实施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海岛生态评估,选择典型海岛实施生态修复,推行生态型海岛开发利用模式。   专栏二 无居民海岛的监管与保护   海岛生态修复工程:编制海岛生态修复技术规程,选取辽宁大王家岛,山东崆峒岛,浙江桥梁山岛、北渔山岛和南韭山岛,广东罗斗沙岛、三角岛和小蜘洲岛等,实施海岛陆域生态系统修复试点。选取辽宁广鹿岛、山东麻姑岛、福建东山岛和海坛岛、广西沙井岛和涠洲岛等,实施岛体周围沙滩生态修复试点。选取福建湄洲岛,海南永兴岛、西瑁洲岛和小洲岛等,实施海岛周边红树林、珊瑚礁生态修复试点。   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海岛数据管理平台、监视监测网络,建立海岛生态评估和预警系统,开展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船舶巡航、登岛实地监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海岛监视监测,构建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动态监控我国海岛保护与利用情况。   第三节 强化特殊用途海岛管理   开展领海基点岛屿巡视。加强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划定保护范围,保持领海基点海岛及其周边区域地形、地貌稳定,修复受损严重的领海基点海岛。积极保护国防用途海岛,禁止从事影响国防的各类活动。对海洋权益和海洋划界有影响的特殊岛屿要加强助航导航、水文气象观测、地震监测、海洋防灾减灾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强海岛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建设,建立海岛自然保护区科学普及和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   第六章 海洋环境保护   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兼顾,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实施以海洋环境容量和近岸海域污染状况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扭转海洋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   第一节 提高海洋污染防控力度   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编制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对渤海、长江口、珠江口等重点海域海洋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海总量的监测评估,重点加强对直排海污染源的监管,加强近岸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流域—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示范工程。强化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废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海洋环境执法查处力度。实施船舶及其相关活动的油污染物零排放计划,建立船舶油污水、压载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跟踪系统,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和港口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修订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开展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和大型临海企业海洋污染赔偿制度研究。沿海地区要依据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确定氮磷营养盐、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并实施重点河口、海域各类污染物排海总量分配方案和削减计划,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2015年中度和重度污染海域面积比2010年减少10%。   专栏三 流域—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示范工程   选择10个有典型环境问题的封闭或半封闭海湾,建立跨行政区域和跨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主要污染源的分配排放控制,加强重点海域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以及汞、铅、铜和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控制。   第二节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   实现海洋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监管转变,继续完善国家、省、市、县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对我国管辖海域各类环境要素的监测。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深化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分析评价,完善海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和环境状况通报制度。对入海排污口、直排海污染源、重大海洋工程等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监督 对赤(绿)潮易发区、集中海水养殖区、重要滨海浴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主要活动区域等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公众健康安全、海洋生态安全的海域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实行定期巡航监测,定期发布通报。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内分泌干扰物、生物毒素等的监测与评价。   第三节
  • 我国首个海洋科技重点实验室缺钱“难产”
    “海洋资源开发已经在我国沿海省份逐渐热了起来,但是,在海洋化工等方面,现有的技术水平还难以达到理想的要求,急需国家加大力度支持海洋科技研究。”多年从事海洋科技研究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海洋大学教授麦康森近日对记者无奈地表示,11年了,因为缺钱,全国第一个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仍然难产!   麦康森说,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化工是非常重要的一块,但是用传统方法开发海洋资源已经潜力不大了,要进一步利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资源,就要应用现代技术。而在这方面,我们和海洋经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基于海洋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以及对先进技术的了解和认识,麦康森认为,提高海洋科技水平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前提。因此,筹划建立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想法就此形成并正式上报国家。“可是,由于国家相关部门在这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之前承诺的4亿元建设资金,到现在也没有落实。”麦康森说。   据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去年,国家明确将山东、浙江、广东作为全国海洋经济试点地区。目前,3个省份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国务院也于近期相继批复了山东和浙江两省的发展规划。麦康森把国家大力支持海洋科技研究的希望寄托在了“十二五”规划上,以此为契机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形成新的财政支持模式和运行机制。   “南方的很多省份都有人来山东学习借鉴我们在海洋科技研究领域的做法,由此可见各地对用科技打造海洋经济的重视程度很高。”麦康森认为,山东在海洋科技领域的优势还是很大的,因此作为第一个试点省份,应该在科技资金投入、财政支持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建设方面在全国开个好头。
  •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张伟华副局长一行考察朗诚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
    4月9日下午,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张伟华副局长、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卢伟华站长一行莅临深圳市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调研、考察深圳海域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深圳市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郑志文主任、周凯副主任向张伟华副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郑志文主任向来访嘉宾介绍了深圳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和业务化应用情况。朗诚公司总裁朱伟胜也简明扼要地向张副局长一行汇报了朗诚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创新点及产业化发展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地回答了东莞同行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座谈会上,张副局长表示东莞与深圳一衣带水,是兄弟城市,希望能加强互动合作,东莞市的海洋监测网络和深圳市海洋监测网络是珠江口海洋监测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为莞深两地的海洋环境监测与保障发挥最大作用,为两地人民的民生幸福作出贡献。 会后,张副局长一行还参观了深圳海域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运营中心。 图为张伟华副局长一行和深圳市海洋资源与环境检测中心郑志文主任等座谈 图为张副局长一行参观深圳海域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运营中心
  • 2035年海南省海洋生产总值目标突破1万亿元,《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8月12日,海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推进七项重点任务加快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6年海洋生产总值在全省GDP占比要达到40%。《方案》提出,在2023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比重33.8%的基础上,海洋生产总值占比稳步提升,至2026年达到40%,为2030年、203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6000亿元、1万亿元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海洋产业升级提档加速,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明显提升,打造成为国家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和深海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方案》制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提升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超前布局海洋未来产业、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完善海洋经济治理体系七项重点任务。同时明确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整体谋划和统筹调度,建立健全涉海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抓紧谋划一批涉海重大项目。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强化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健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支持建立海洋发展、海洋治理研究高端智库,推进海洋发展战略、海洋治理、海洋经济综合研究等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海洋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公开发布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围绕“向海图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目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坚持规划引领、创新驱动、生态优先、开放合作,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在2023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比重33.8%的基础上,海洋生产总值占比稳步提升,至2026年达到40%,为2030年、203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6000亿元、1万亿元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海洋产业升级提档加速,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明显提升,打造成为国家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和深海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二、重点任务(一)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1.加快深海油气增储上产。全面开展常规油气与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开展重点区域“多气合采、多能利用”潜力评价。加快建立深海油气田水下开发技术体系和生产系统。鼓励、吸引大型油气公司在海南设立子公司,鼓励省属国企参与深海油气勘查开发。加快推进重点海域天然气水合物生产性试采。以富碳天然气和天然气水合物资源为基础做大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延伸海洋化工产业链,并带动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谋划海上平台富碳天然气碳捕集加绿氢制醇氨等重大项目。重点推进陵水17-2气田全面投产,继续推进陵水25-1气田建设,加快乐东10-1等气田开发利用。积极推动海洋油气服务保障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海口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指挥中心,积极推进澄迈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建设。2.做大海洋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海上风电产业链。推进一批海上风电制氢制醇及加注一体化示范工程,在儋州等地建设绿氢生产、存储、输送和利用示范园区。支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建设海上风电支撑保障中心。实施波浪能示范应用工程,推进海洋温差能发电装置研发,鼓励探索海水提铀技术研发。支持海洋新能源与海洋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探索多能互补系统和示范电站建设。3.特色化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推进儋州洋浦、东方、临高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加快引进叶片、塔筒、海缆等配套产品制造企业,有序拓展风电装备海外市场。依托澄迈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建立健全深海油气装备装配测试能力,推动水下采油树等高附加值油服产品就近制造。发展新能源动力游艇产品,加快游艇制造重点项目建设投产,形成满足海南游艇消费市场需求的修造能力。加快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观监测设备本地化生产。推动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发展及应用。4.做精海洋生物制造产业。发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推进海口、三亚、琼海等地的海洋生物医药产品研发、先行先试和落地转化。在海口、儋州、澄迈等地建设海洋生物制造中试孵化平台,丰富涉及功能食品、日化品、微生物制剂等行业中海洋生物制造产品的种类。在儋州等地发展海洋生物基材料,利用蓝藻、红藻等海洋资源制造聚乳酸、卡拉胶纤维等材料。5.做优现代海洋服务业。高标准建设海南国际航运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指数供应商,发展船舶、航线等航运要素现货交易及信息服务,加强与上海航运交易所的联动,加强航运金融供给,适时探索国际化业务。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综合服务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发展国际海员劳务业务。提升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服务能级。巩固提升现代海洋服务业竞争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及产业园区建设涉海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力争到2026年,海商海事、海洋金融等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二)提升海洋传统优势产业6.推进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产业提质增效。拓展深远海养殖,优化布局重力式深水网箱养殖,积极发展大型桁架类装备养殖,鼓励养殖工船投资建设,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重点培育南繁育种、精深加工、集散贸易、渔旅休闲等多元业态。推动集中连片养殖区改造,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开拓美、非、欧及东南亚市场,争创海洋区域公用品牌和外贸自有品牌。7.提升海洋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品质。引进高品质国际滨海度假旅游项目,打造环岛旅游精品线路,发展游艇、邮轮旅游,推动中国东盟(海南)邮轮旅游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做好“海洋旅游+”文章,立足本土更路簿航海文化、疍家文化、耕海牧渔文化等海洋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文旅产品。支持西北陆坡深海考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相关项目建设启用,建设海洋文化研学基地。发展海洋体育旅游,建设帆船帆板基地、冲浪小镇等海洋体育旅游基地。支持发展海洋智慧旅游、海上低空旅游等新业态。8.推动海洋交通运输业智慧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琼州海峡大通道,大力发展国际集装箱航线,重点推动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开展洋浦港等重要港口航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研究推进新一代自动化码头堆场建设改造、港口作业和口岸物流单证电子化,提升LNG、生物柴油、甲醇等加注及充(换)电供应服务保障能力。发展石化、风电、装配式建筑等临港产业。9.延伸海洋化工产业链。依托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推动产业链从化工原料向碳纤维、可降解塑料等高端材料延伸,打造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利用海洋天然气资源赋存优势,发展尿素、甲醇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推进化肥产品结构和质量升级。发展浓海水高效提取及高值化深加工产业,发展海盐养生产品。(三)超前布局海洋未来产业10.探索开发深海资源。开展深海生物、深海矿物等资源探测与勘查。培育发展深层海水利用产业,谋划开展深海矿物勘探开发及环境影响评价。支持三亚建设深海资源共享平台,加快推进深蓝海洋深层水综合体—海洋高新产业基地项目建设。11.培育发展极地产业。实施三亚南山港公共科考码头工程项目、南山港科考服务体系二期项目。积极参与海洋微生物基因资源、物种资源、信息资源的调查与研究,形成一定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力争到2026年,引育一批极地领域优势企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取得突破。(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12.打造高能级海洋科创平台体系。围绕打造深海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依托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建设,加快集聚国内外深海创新资源、布局科研基础设施,搭建高能级深海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加快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海南海洋地质科技文化创新中心等建设运行,争取谋划涉海大科学装置。在深海油气、海洋渔业、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建设产业创新平台。聚力布局“智慧海洋”新基建,整合数据资源打造涉海科创数据支撑平台。13.强化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深海、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新技术领域,集中力量开展前沿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集中资源和力量突破一批制约深海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装备。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出台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及涉海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等措施。加强海洋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海洋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打造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移转化服务载体。1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进深海领域科技企业,支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组建涵盖产学研用各主体的深海科技创新联盟及专业联合体,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制定海洋领域鼓励企业研发的指导目录,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深海领域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开展涉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15.促进海洋产业应用人才培养和海洋科技人才聚集。加强海洋领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积极引进海洋领域高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涉海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通过联合办学、建设涉海职业教育基地等方式,“定制化”培养高层次海洋科技人才和紧缺的职业技能人才。(五)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16.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海洋监管网络,强化海洋综合执法;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加强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筑牢海洋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屏障;扎实推进和美海岛、美丽海湾建设;创新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17.推动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强化海洋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海洋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在儋州洋浦、东方、临高等地谋划建设绿色低碳临港产业园,推动能源生产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强海洋碳汇开发与利用,有序开展碳汇试点,高水平建设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和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化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研究。(六)促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18.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加大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地区合作力度,加强琼州海峡两岸海洋资源共同开发、海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海洋综合管理合作,加强海洋油气、海洋渔业、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等重点产业合作,促进区域联动发展。19.融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开拓蓝色经济合作发展新空间,鼓励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加强与东盟等沿线国家开展海陆交通基建建设、能源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科技、海上搜救、海员服务等领域合作。20.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加强国际海洋事务交流合作,引进国际海洋事务机构落户海南,实施“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建设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海南)。高质量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南海分论坛、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等活动。(七)完善海洋经济治理体系21.完善海洋调查监测管理体系。编制海洋调查监测规划,研究制定海洋调查监测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海洋调查监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规范海洋调查监测活动。构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海洋综合立体观测网,开展海洋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风险本底状况调查监测。建立健全省级海洋调查监测标准计量与质量控制体系,修订完善海洋调查监测数据及成果汇交管理制度,鼓励调查监测资料的二次开发,提升调查监测成果转化应用水平。22.加强海洋领域制度供给。推动制定与国际规则、惯例接轨的海南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开展海洋经济空间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研究,研究制定海南省海洋空间利用管理规定,统筹布局以港口为重点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海洋油气、海上风电、深海养殖为重点的重大生产设施。强化陆海主体功能及空间功能协同,加强港口资源空间整合及海域立体分层使用,全面落实海岸带建筑退缩线制度。坚持围填海严管严控,探索与土地利用衔接的存量围填海管理机制。23.整合集聚涉海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省海洋厅、省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研究院、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职能作用,完善海洋管理体系,打通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等部门涉海项目数据库,加强与统计部门数据共享及信息互通。积极争取和用好试点示范政策,巩固提升海口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成果,推动陵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三亚现代海洋城市建设。24.优化财政金融支持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服务海洋经济的产业投资基金。用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加大对涉海公共基础设施、重大科技专项、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三、组织实施要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整体谋划和统筹调度,建立健全涉海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破解工作难点堵点,抓紧谋划一批涉海重大项目,强化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要素保障,加快形成海洋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要逐年分解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定期开展调度工作和跟踪分析、年度评估和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事项、重大项目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要强化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健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支持建立海洋发展、海洋治理研究高端智库,推进海洋发展战略、海洋治理、海洋经济综合研究等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海洋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各相关市县要细化工作措施,原则上不制定配套文件。
  • 《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
    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获批实施。《规划》提出,我国要在2015年实现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在2020年,实现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   据了解,《规划》所指的海洋事业,涵盖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规划期至2015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此外,《规划》部署了科学养护和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实施海岛分类分区管理、加大海洋污染防控力度、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与服务、加强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极地考察、推进海洋技术产业化、强化海洋教育和人才培养等15项主要任务。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规划》的颁布实施,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具体落实,对于全面发展海洋事业,不断提高海洋开发、控制与综合管理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权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 万亿广东海洋试验区启动
    8月20日,广东全省实施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当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下称《决定》)以及《广东省发展临海工业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及海洋科技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滨海旅游业实施方案》、《广东省集中集约用海实施方案》、《广东省海洋生态保护实施方案》等五个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据悉,五个《实施方案》共提出包括17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近1万亿元。   根据《决定》,2013年,广东要完成海洋经济发展试点阶段任务,全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超过1.1万亿元。而8月20日印发的经过国务院批准实施《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到2015年,广东海洋经济规模能达到1.5万亿元,占到GDP总量的近四分之一,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到2020年,广东省将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   “发展海洋经济已经列入各沿海国家的发展战略,目前我国也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作出了专门部署,国务院分别将广东省和山东、浙江列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所高级经济师叶嘉国向本报记者分析,广东海洋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整个南中国海的稳定提供后方支持。   五大实施方案   根据上述会议传递出来的消息,广东发展海洋经济,将按照构建“三区、三圈、三带”海洋综合开发新格局的要求,统筹协调珠三角、粤东、粤西三大海洋经济区的临海工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科技、滨海旅游等空间布局。   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介绍,“三区”就是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粤东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三圈”是指“粤港澳海洋经济圈”、“粤闽台海洋经济圈”和“粤桂琼海洋经济圈”。“三带”是指“海岸带”、“近海海域(含海岛地区)”、“深海海域”。其中,海岸带是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作为《决定》的配套文件,广东省发布的五个《实施方案》还分别提出了细化实施路径以及建设目标。   《广东省发展临海工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临海工业基地。具体目标任务包括,到2015年,打造广州、江门、深圳核电产业基地,形成粤东粤西沿海能源生产基地、珠三角清洁电源基地以及若干个沿海煤炭、原油接收储备基地和沿海风电带等。   叶嘉国说,《广东省发展临海工业实施方案》一旦落定,各地临海工业发展“遍地开花”的状况将遏制,广东省各地的临海产业将在龙头项目的带动下实现优化发展。   如何治理近海污染亦很迫切。《广东省海洋生态保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涉及重大工程包括入海污染源防控,鼓励实施深圳大亚湾核电站、东莞市区等人口密集区、大型工业园区污水离岸排放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44个,投资需求562亿元。   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及海洋科技方面,上述方案提出深圳重点依托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培育壮大海洋生物综合利用、海洋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在集中集约用海方面,珠三角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选址11片集中集约用海区,分别位于广州南沙龙穴、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集中集约用海面积6400公顷,其中填海面积4000公顷。   177个重点项目带动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上述会议上说,广东发展海洋经济有“四个迫切”迫切需要将发展海洋经济作为保持经济平稳可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 迫切需要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迫切需要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增强广东竞争力的重要着力点 迫切需要把拥抱海洋作为促进广东发展的不竭动力。   据本报了解,在建设海洋经济强省背景下,广东省政府在今年5月公布了中国首部海洋经济地图《广东海洋经济地图》。而就在7月22日至24日,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率调研组先后在广东省的中山、阳江、广州实地考察,考察重点则是海洋能源产业。他表示,作为典型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国家海洋局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大力支持广东加快推进海洋能源开发和利用研究。   2011年广东省以9807亿元的海洋生产总值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21.5%,第17年蝉联全国首位。   在“稳增长”背景下,五个《实施方案》有一个共同特点均突出了重大工程建设的带动作用。广东省副省长刘昆介绍:“五个实施方案共提出17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主要以企业投资和社会资金为主,财政性资金将主要用于公益性基础建设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粗略统计,《广东省发展临海工业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项目投资额占整体投资计划七成以上,《广东省发展滨海旅游业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投资额占比将达一成以上。   “发展目标不仅要有"量"的要求,更要注重"质"的提升。有效开发利用可分拨的海洋资源应该运用市场的方法,当前需要建立完善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同时要进行资源价格改革。对于不可分拨的海洋资源,国际经验通常采用政府直接控制、市场手段(如许可证交易)、私人方式(如责任规则、谈判)等方式解决。这样才能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中山大学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吴迎新这样评价。
  • 首批《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和“海洋云”平台正式发布
    6月8日,在第16个世界海洋日暨第17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上,自然资源部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首批《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和全国首个国家海洋大数据服务平台(海洋云)。该目录和平台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发。本次发布的《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是对我国自主获取海洋数据、自主研发海洋信息产品和全球海洋环境数据的整编集成。目录的内容包括海洋7大学科、83类要素,一是中国海洋站、浮标、岸基雷达、志愿船、断面观测和近海海洋综合调查标准数据集。二是中国近海环境统计分析产品,中国海平面变化和气候变化专题产品,全球和西北太平洋区域海洋实况分析、海洋再分析和海洋环境图集等产品。三是基于全球Argo等多源数据,通过排重整合、融合分析和精细化质量控制等处理形成的全球海洋温盐、水位、气象、生物、化学、水深地形、底质和地球物理等整合数据集。总体上,国内来源数据时间范围从1942年至今,国际数据从1662年至今,空间覆盖我国近岸近海、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等全球海域。《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具有数据类型丰富、时空范围广、时效性强、成谱系化等特点。所有数据都经过精细化处理和深加工,更新频率最高达到分钟级,涵盖标准数据集、整合数据集和统计分析、实况分析、再分析产品,以及图集图件和专题报告等多层级,可以面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教育和科学研究等领域,为涉海部委、沿海地方、科研院校、涉海企业和社会公众等用户,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海洋云是国家级海洋数据和信息产品在线服务平台,构建了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数据在线汇聚、涉海部门海洋信息互联互通、公益数据产品集成服务、国际海洋信息资料交换合作的一站式平台。海洋云以国家海洋观测调查的海洋大数据资源为基础,保证上云数据科学可靠、时空连续;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实现数据和模型方法上链服务;通过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产品整合、平台挂载、资源链接等方式,保持云上数据资源的动态更新和生命力;打造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全力保障海洋云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海洋云提供海洋数据免费下载、依申请使用、在线计算分析和数据产品特色定制等服务,极大地提升用户享受数据服务的便利度和权威性,满足各类用户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和海洋云的上线运行,将为全社会提供科学权威的海洋数据服务,有力推进海洋数字化转型,创新海洋信息互联互通、深度融合、智慧应用的新思路新模式。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聚焦新形势下海洋数据要素保障的新要求,完善海洋数据分类分级、海洋数据要素流通等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加强安全沙箱、智能合约等新技术应用,动态更新海洋数据共享目录和海洋云系统功能,持续推动和加强海洋数据开放共享,为海洋新质生产力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更大助力。仪器人眼中的“赛龙舟”:
  • 国家海洋局十二五规划明确海洋环境监测需求
    仪器信息网讯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2013年4月11日,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十八章,分别就海洋资源管理、海岛保护与开发、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作了说明。   《规划》有多个章节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并着重强调了进行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的重要性。   《规划》强调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继续完善国家、省、市、县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对我国管辖海域各类环境要素的监测。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深化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分析评价,完善海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和环境状况通报制度。   《规划》强调对入海排污口、直排海污染源、重大海洋工程等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监督 对赤(绿)潮易发区、集中海水养殖区、重要滨海浴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主要活动区域等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公众健康安全、海洋生态安全的海域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实行定期巡航监测,定期发布通报。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内分泌干扰物、生物毒素等的监测与评价。   《规划》强调了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旨在通过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以提高国家监管力度,从而实现海洋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监管转变。   此外,《规划》还提出将加强生物基因资源调查力度,开发深海生物资源利用技术。同时也将开展极地微生物基因资源的收集和应用评估。表明在“十二五”阶段,海洋微生物资源利用技术,海洋生物重要功能基因研究等研究方向将得到重点支持。这对于全面贯彻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协调发展的思想,积极推动海洋生物技术的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裴熙详
  • 中科院筹建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
    p   1月29日,中国科学院下发《中国科学院关于批准筹建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依托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筹建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 /p p   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按照院党组“高起点、大格局、全链条、新机制”的建设思路,以建设美丽健康海洋、开拓交叉前沿领域、保障国家海洋安全、支撑服务“一带一路”等为重要使命,以“两所融合”、“科教融合”为载体,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构建由海洋科考船队、开放支撑平台、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究集群等组成的基本框架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促进科教融合,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高地和面向国内外的协同创新基地,促进“三重大”成果产出,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为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和提升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p p   通过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将整合凝聚中科院海洋领域相关优势研究力量,组织开展综合交叉前沿研究,聚焦“近海‘健康海洋’示范工程”、“印太汇聚区”多圈层相互作用和海洋生命过程认知与生物资源绿色发展三大研究方向和“‘一带一路’海洋科技合作行动”,打造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灾害防控等领域的交叉研究集群,助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海洋强省建设。 /p p   《通知》同意成立以海洋所/烟台海岸带所所长王凡为组长,由其他12家共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筹建工作组。筹建工作组全面负责中心筹建工作,负责大科学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加强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凝聚一流的科学研究队伍、高水平的工程技术队伍和专业化的运行支撑和管理服务团队,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筹建工作任务,实现筹建工作目标。 /p
  • 海洋经济备受青睐 海洋仪器研发困难重重
    &ldquo 沿海经济与海洋经济还是有很大不同的。&rdquo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表示,&ldquo 沿海经济主要是借助和依托区位优势在陆地上发展经济,是相对于内陆地区的经济而言的。依靠临海,产业高度聚集,利用港口和海运成本低的优势,从而发展相关产业。而海洋经济则更多的是利用海洋资源优势发展经济。它根据开发区域与海岸线的距离,分为近海开发、远海开发和深海开发。例如:渔业、滨海旅游、深海养殖等方面。&rdquo   借国家升级海洋战略之机,沿海各省份纷纷借船出海。江苏大力进行政策探索、产业布局,2011年江苏沿海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7.4%,达8262.7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河北省则提出,要把东部沿海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环绕京津的潜能充分释放出来。   当前海洋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空中到海底涉及面也越来越广,与此同时海洋安全问题也愈加凸显出来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闫成德谈到,海洋仪器比较难做,但不做更不行。国家将海洋仪器列为863项目中重要的一部分,单个项目投资上亿元,去年有14个单位申报海洋仪器项目,今年申报单位达到17个。同时,现在仪器仪表行业没有完善的发展机制和体制去整合现有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海洋仪器的发展,因此在科学仪器的发展过程中要加强产学研的结合。   对于科学仪器产业化的问题,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研究员关亚风谈到,科学仪器产业化存在一定的困难,技术发展上有难度,但不管怎样都要客服困难加快国产化进程。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秘书长王琦表示,当前进口产品占据大部分市场,国产科学仪器市场发展受制约,国产仪器在生产工艺、加工水平方面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从目前来看,海洋仪器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是政府对行业认识不够,不知从何支持。以后海洋科学仪器和海洋研究的相关机构要采取&ldquo 引入、吸收、发展&rdquo 的策略,政府也应牵头组织相应的专题座谈会去了解和探讨行业发展并给出一定的支持。
  • 海洋科技“划重点”:未来五年可燃冰开采、深海探测“大有可为”
    p   时隔两年,参与《“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任平研究员终于盼来了“十三五”海洋科技发展顶层设计正式面世。日前,《规划》由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 /p p   “海洋科技创新是提高海洋实力的战略支撑,是海洋强国建设的核心任务。”任平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十三五”是落实建设海洋强国重大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规划》在深入分析世界海洋科技发展新趋势的基础上,查找制约我国海洋科技创新的主要因素,在若干领域布局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进一步建设完善国家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我国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p p    strong “十三五”有望实现万米下潜 /strong /p p   海洋强国战略的实现依赖于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能力的提升,而由于高压、低温、高温等极端环境条件的限制,深海技术与装备一直是国际海洋工程技术研究的难点和最前沿,也是制约我国实施深海战略的关键技术瓶颈。 /p p   任平告诉记者,深海潜水器是发展深海技术的引擎和集成平台,也是开展深海科学研究、资源开发的重要支撑,相关技术的进步将促进深海装备配套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 /p p   开展潜水器谱系化工程,这是《规划》提出的重要目标。“十三五”,我国将通过《深海技术与装备》专项的实施,形成3—5个国际前沿优势技术方向、10个以上核心装备系列产品,满足我国在深海领域的重大需求、为形成我国自主的深海产业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p p   具体来说,包括开展深海空间站研制 全海深(最大工作深度11000米)潜水器研制及深海前沿关键技术研究,争取在“十三五”实现万米下潜 深海通用配套技术及1000—7000米级潜水器作业及应用能力示范 深远海核动力平台关键技术研发。 /p p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我国将形成深海运载、探测装备谱系化和配套能力,提升深海作业支持能力以及深水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方面的自主技术能力,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技术装备研发,带动整个国家装备制造能力的进步。 /p p    strong 形成可燃冰开采试验能力 /strong /p p   “海洋高技术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任平说,本世纪以来,在国家连续3个五年计划的支持下,我国的海洋科学和技术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在日趋激烈的海洋资源的争夺中,我国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亟待提高,特别是深海资源开发能力。 /p p   比如,在海洋油气开发方面,我国仍以300米以浅的海洋油气开发为主,尚未系统掌握深水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大量深水油气勘探开发核心技术与设备不得不依赖进口,核心技术不足已成为我国进军海外深水油气的重要瓶颈。在南极磷虾资源调查、捕捞、深度加工等诸多技术方面,我国与挪威、日本等国仍有至少20—30年的差距。目前国际海底矿产资源活动重点逐步由资源勘探向开发过渡,而我国尚不具备海底资源规模化开采技术。此外,生物基因资源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海保护区建设等与资源有关的热点问题都需要有力的科技支撑。 /p p   为此,《规划》提出实施深水能源、矿产资源精细勘探与试采技术工程示范,实现核心技术和装备国产化,全面提升海洋资源自主开发能力,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p p   比如,开展海洋油气工程新概念、新技术研究,开发深水油气勘探核心技术和工程装备,结合“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重大专项,形成1500米到3000米深水油气资源自主开发能力 开展海洋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成矿机理以及安全开采等基础问题研究,开发精确勘探和钻采试验技术与装备,形成海底天然气水合物(又称可燃冰)开采试验能力 开展大洋矿产成矿机理与分布规律等科学问题研究,开发高效勘探核心技术研究及深海采矿系统设计,研制集矿与输送装备,完成1000米海深集矿、输送等技术海上试验。 /p p    strong 实现大型深海探测装备共享 /strong /p p   该人士认为,《规划》一大亮点是,提出重点建设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技术创新平台,优化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布局。 /p p   如今我国深海探测与作业技术实现重大进展,在深海耐压舱、深海浮力材料、深海推进器、深海液压控制、深海通信与定位技术、深海机械手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取得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海马”号4500米级遥控潜水器、“海燕”号深海滑翔机等一批重大成果。预计到“十三五”末,我国将是国际上拥有最多大深度载人潜水器的国家。 /p p   在上述人士看来,这给管理者提出的新命题是如何通过共享机制实现资源最优化及高效应用,实现大型深海探测装备共享。 /p p   《规划》同时提出,要建立资源共享的机制,建立海洋科学观测数据、海洋微生物菌种/基因等资源的共享制度,推动科学观测、技术研发、产业培育、海洋管理等环节的相互融合,建立强有力海洋科技任务的一体化实施体系,建立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相适应、与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工程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提高科研产出效率。 /p p   该人士表示,与陆地相比,海洋相关数据获取更难、成本更高,正因为如此,共享才显得更为必要。“比如美国的海洋科技创新之所以领先,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建立了有效的共享机制。” /p
  • 福建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业
    福建省《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已提交省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重点研讨,近期有望出台。《意见》显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试点工作将于2013年全面启动 除了在项目用林、用地方面全力保障外,政府方面还拟对海洋龙头企业和成功上市的海洋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据悉,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建设目标是,到2015年福建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8%以上(2011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4419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5.4%) 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瞄准海洋新兴产业   据了解,福建将瞄准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邮轮游艇等产业,促进园区化、基地化发展。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提出,福建要立足良好的造船工业基础,适应世界海洋资源开发的需求,积极研发海洋石油平台、浮式生产系统、海洋石油开发专用船舶等,推进传统船舶工业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转型,积极推进台湾海峡油气资源的合作勘探。   据悉,打造中国东南沿海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基地,是福建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的新目标之一。同时,福建也正加快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基地建设,推动厦漳泉游艇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集游艇产品研发制造、交易服务、休闲运动为一体的中国游艇产业重要基地。目前,首钢已启动在隆教湾投资200亿元人民币的计划,将以游艇产业为核心,建设滨海旅游综合项目。   福建发展海洋经济将突出两岸的合作。据透露,闽台两地将重点在海洋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台湾海峡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构建平潭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特殊区域,包括组建平潭海洋大学,平潭海岛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加快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   优化港口资源配置   在基础设施上,福建将完善全省港口规划,优化港口功能定位与资源配置,福建可建10万-30万吨级深水泊位的岸线资源全国第一,接下来,福建将集中全省力量,把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共同打造成各类航运要素集聚、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航运物流中心。   在政策支持上,福建副省长张志南表示,将设立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设立福建省蓝色产业投资基金,集中用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此外对海洋龙头企业和成功上市的海洋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意见》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基础,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覆盖管辖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和地方四级监测机构承担着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海洋生态监测、海洋环境监督性监测和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等职责。但目前在监测网络规划布局、数据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建设、信息集成应用、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要求,现就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全面设点,全国联网、测管协同,形成国家与地方统筹协调、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各级海洋主管部门监测网络建设任务分工,强化组织管理和质量监督,落实各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责任。  统一规划、综合协调。统一规划布局监测网络,健全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推进监测数据联网与共享,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加强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服务海洋综合管理,实现监测监管有效联动,为地方政府问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保障、提升能力。完善国家和地方专项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能力建设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提升能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科学布局,监测预警能力、信息化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监测数据信息互联共享、高效利用,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全面建成协调统一、信息共享、测管协同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管理机制  (四)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事权  国家海洋局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规划布局、质量监督和信息管理,健全国控站位监测制度,组织实施覆盖管辖海域的环境质量监测,推进海洋生态监测,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地方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跨部门协调,依据所辖海域环保工作需求,设立与国控站位不相重复的本行政区监测站位,逐级承担辖区内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职责,强化对入海污染源、海洋开发活动、公众用海、环境高风险区等监督性监测,负责组织辖区内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  (五)依法落实用海企事业单位的监测责任  直接向海排污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 海洋(海岸)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承担工程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用海企事业单位所获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应及时上报海洋主管部门。  (六)强化对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优化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  (七)统筹规划海洋环境质量监测  统一布设全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站位,科学设计监测时间频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分区分类建立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对近岸严重污染海域、环境质量退化海域、环境敏感海域关键指标的动态连续监测。  (八)拓展海洋生态监测  优化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布局,扩大海洋生态监控区类型和范围,开展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的连续监测。加强对珍稀濒危海洋生物、重要海洋经济物种等专项监测,加大对海洋保护区保护对象变化情况监测预警,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海洋生态红线区专项监测。  (九)强化海洋环境监督性监测  定期实施陆源入海污染源和海上污染源普查,在主要入海河流及河口区、重点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同步开展在线监测。构建海洋功能区环境监督性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渔业区、滨海旅游休闲区等预警性环境监测,实施海洋倾倒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用海区等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全过程跟踪监测。  (十)分类实施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  分区分级建设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体系,提高对赤潮、绿潮、溢油、核辐射、环境突发事件的监控能力和预警水平。开展沿海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海上开发活动等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源排查,在近岸海域高风险区加强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加强海洋跨界污染监测预警。  四、推进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和信息公开  (十一)加快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依托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畅通国家(海区)、省、市、县等各级海洋监测机构数据传输节点。将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信息、用海企事业单位所获海洋环境监测信息统一纳入共享平台。探索建立与其他涉海部门监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促进各类监测信息的集成共享和综合应用。  (十二)落实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沿海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本辖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将社会公众关注的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应急环境监测信息等纳入公开范围,在年度公报基础上,定期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丰富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逐步实现重点港湾或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水浴场等区域监测信息实时公开。  五、提升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支撑效能  (十三)服务海洋综合管理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为各级政府履行海洋环保职责提供管理支撑,为国家和区域发展规划、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规划等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信息专报、环境质量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其对区域性重大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的综合分析、监督管理等作用。开展海洋资源、环境、生态和社会经济等大数据关联分析,实施区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监测预警。  (十四)加强监测与执法联动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加强入海排污口、海上排污行为监督性监测数据的应用,为海上执法部门掌握排污单位违法排污行为提供技术支撑。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定期开展海洋(海岸)工程用海区、海洋倾倒区、海洋生态严重退化区、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区等专项执法监测。  (十五)提供对考核问责的技术支撑  完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沿海各级政府落实本行政区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应急管理等职责任务的考核问责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六、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标准规范体系  (十六)加快监测新技术的应用和标准化进程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研究、试点应用和业务化转化,促进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实时在线等新技术在海洋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高新监测技术、先进分析检测技术、高效海洋生物物种鉴定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等标准化进程。  (十七)加强评价方法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海洋环境质量基准和标准研究,鼓励发展适应本辖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地方评价方法。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评价方法研究和业务应用,完善海洋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和环境容量评估、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服务功能综合评价、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影响和损失评估、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预警等方法体系。  七、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优化配置监测人员。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着力培育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常态化的监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制,全面推进基层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开放国家监测中心、海区监测中心、省级监测中心平台,加强双向人才交流。健全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制度,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岗位类别划分,提高艰苦岗位监测人员津贴。  (十九)统筹实施能力建设重大工程  建立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相适应的国家和地方财政保障机制。对全国监测机构实施分级标准化建设,建设具备近岸、近海、远海、远洋综合监测能力的专业船舶队伍,全面提升海上作业能力 构建关键生态环境要素的卫星遥感和在线监测网络,新(改、扩)建集监测观测、应急响应、预报减灾、调查研究在内的综合保障基地。  (二十)积极培育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市场  探索社会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监督考核办法,有序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落实用海企事业单位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责任,鼓励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工程用海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等监测活动。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包括海洋环境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志愿监测船队建设等。  国家海洋局  2015年12月4日
  •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李磊一行视察并调研深圳海域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
    2013年5月29日上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李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处处长刘思远、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陆超华等领导一行,赴深圳视察工作,并对深圳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深圳市海洋局海监渔政处处长张彪、副处长郑可斌,深圳市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郑志文等陪同省海洋与渔业局领导视察与调研工作。 深圳市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郑志文主任向李磊副巡视员一行汇报了深圳海域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特别对海洋浮标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信息应用平台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展示了监测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听完汇报后,李磊副巡视员一行冒着酷热的天气,出海到海上站点现场实地考察运行中的浮标。 李副巡视员对深圳海域浮标自动化监测建设工作充分肯定,指出要让更多先进的、科学的在线监测手段服务于海洋监测与观测;李副巡视员认为,自动在线监测大量的海洋数据的处理、业务化应用、维护管理等系统的运营服务尤为重要。浮标的安全运行、对海量数据进行处理并得到业务化应用,才能使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发挥有效作用,从而为海洋监测工作服务。
  • 投资10亿的海洋国家实验室一期进入验收阶段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 (以下简称海洋国家实验室)二期工程将于今年8月份开工建设,三期工程将于今年12月份开工建设,两期工程的主体建筑预计明年年底封顶。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海洋国家实验室建设正加速推进,一期工程已进入验收阶段,7月底前正式交付使用。目前实验室正在全球招聘具有国际声望的知名学者担任实验室主任。   市科技局海洋处处长王载毅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专家评审通过的总体建设方案,海洋国家实验室的建设将围绕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等六个重点研究方向,组建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海岸和近海工程、海洋地质等15个功能实验室,新建深海科研、大型仪器检测设备、资源样品库等重大平台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海洋仪器仪表、海洋防腐防污等工程技术中心。   据了解,这15个功能实验室是国内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依据现有的学科优势而组建的,其中青岛的5家国字号科研机构将组建8个功能实验室,其余的分布在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海洋局二所等国内海洋优势科研单位和已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地处即墨鳌山卫的海洋国家实验室主体新建内容包括公共科研平台与科研支撑体系。平台包括青岛综合科研平台 (下面包括若干子平台)、深海科研平台、大型仪器测量平台、海洋资源样品库和科考船队将构成科研支撑体系。   海洋国家实验室规划建设15.58万平方米,总投入预计10亿元。目前,一期已经完成1.4万平方米建设,完成投入1亿元。二期工程包括海洋高端仪器研发、滨海综合实验等公共技术平台和海洋防腐防污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建设资金3亿元。三期建设,包括深海模拟、海洋分子生物技术等公共技术平台,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工程技术中心,海洋科技博物馆以及配套的办公、学术交流和生活设施。同时实验室周边还将建设科技孵化器等创业服务设施,真正将海洋国家实验室打造成为蓝色硅谷核心区的“芯”。   据悉,海洋国家实验室将采用理事会管理体制,理事会聘任实验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同时设立学术委员会来确定科研方向。
  • 我国首个民用海洋测绘应用研究中心成立
    1月9日,我国首个民用海洋测绘应用研究中心在上海海洋大学成立。   中心将以动态海洋监测为目标,以海洋测绘与海洋资源调查、开发与管理,海洋生态系统等多学科交叉应用为特色,以陆海统一高精度测绘基准、海岛礁精确测绘、海底地形地貌测绘、海洋地理信息服务、海岸带测绘应用等方向作为主要研究领域,以深远海测绘技术研究为特色,建立我国高精度动态海洋监测技术体系。
  • 复盘 | 海洋动力环境监测技术及解决方案
    随着海洋技术的进步,国内外对海洋要素的测量方法和手段日趋多样化。海洋动力监测技术对航海、海洋资源开发和海上军事活动等均有很大的影响,而海浪和海流资料的精度又与获得第一手资料的观测技术密切相关。本期复盘,将由赛莱默业务发展经理陈占仓介绍赛莱默旗下品牌安德拉(AADI)的三种不同原理的波浪测量方法,简要概述其原理, 比较其相同和差异;展示野外比测数据,及完整的三种适用不同应用需要的波浪测量解决方案。这些应用包括海岸研究、海洋预报、海洋环境监测、海事安全、海洋牧场、海上油气田平台、海上风电、海工建筑和勘测、海洋研究等。
  • 国家海洋局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成立
    国家海洋局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暨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会议20日在京举行,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为重点实验室揭牌。   受全球变暖等因素影响,全球海洋灾害日趋严重。随着我国海洋资源开发、海上运输活动的增加以及海岸带开发和沿海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近20年来,海洋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明显增长趋势,且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国在海洋灾害预警报技术上整体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对海洋灾害的发生规律、机理以及预警报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与全面保障海洋防灾减灾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在这种形势下,建立国家海洋局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海洋灾害预报机构,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及908专项、国家防灾减灾等重大科研专项,在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成果,形成了一支有实力的预报和研究队伍。   据介绍,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为海洋灾害机理、海洋灾害预警报关键技术、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及决策支持等,由学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固定成员、流动成员和学术秘书等构成。依托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建立不仅能够完善我国风暴潮、海浪、海冰、灾害性海洋生态过程等海洋灾害理论体系、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技术体系、海洋灾害预警报技术体系,还能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海洋灾害应急辅助决策支持平台提供依据。   同时,实验室还将充分利用依托单位业务化运行的机制、研究力量和海内外的优秀人才及先进技术,为国家培养一支优秀的研究团队,并在今后的研究过程中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理念,着重突破海洋防灾减灾中的关键技术与难点,将重点实验室建成我国海洋灾害预报技术开放研究的重要基地,为我国海洋防灾减灾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海洋安全与权益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海洋局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首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时召开。学术委员将会针对国家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发展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提供决策建议 对国家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科技发展方向、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建议 对国家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特定科研任务等提供建议和指导。海洋灾害预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谢立安教授担任,巢纪平院士、冯士筰院士、李泽椿院士、袁业立院士等17名国内外顶尖的海洋、气象专家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会议上委员们对重点实验室的近期及远期研究方向及目标等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 重磅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附全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1日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白皮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介绍中国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的政策理念,全面阐述中国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展示中国广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和世界贡献,呼吁各国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白皮书由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共约2.7万字。其中,正文包含7个部分,分别是:一、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二、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三、系统治理海洋生态环境;四、科学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五、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六、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七、全方位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实践和成就。中国积极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切实履行国际公约责任义务,为全球海洋环境治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力量,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作为和担当。白皮书指出,新征程上,中国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中国坚守胸怀天下、合作共赢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同筑海洋生态文明之基,同走海洋绿色发展之路,让海洋永远成为人类可以栖息、赖以发展的美好家园,共同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附全文:目录前言一、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二、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一)规划引领(二)依法保护(三)制度保障三、系统治理海洋生态环境(一)综合治理重点海域(二)协同治理陆源污染(三)精准防治海上污染(四)倾力打造美丽海湾四、科学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一)筑牢海洋生态屏障(二)实施海洋生态修复(三)严守海洋灾害防线(四)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五)建设生态海岸带五、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一)实施空间用途管制和环境分区管控(二)开展监测调查(三)严格监管执法(四)加强考核督察六、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一)推进海洋资源高效利用(二)厚植海洋经济绿色底色(三)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七、全方位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一)积极履约参与全球治理(二)扩大海上合作“朋友圈”(三)拓展深海极地科考合作(四)广泛开展对外援助培训结束语前言海洋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是生命的摇篮、人类文明的源泉。海洋生态环境关乎地球生态平衡和资源合理利用,关乎人类文明永续发展,关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与未来。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实现人海和谐共生具有重要作用。坚定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是各国共同的责任使命。中国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推动者和积极行动者,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关乎美丽中国和海洋强国建设。多年来,中国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统筹协调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适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经过不懈努力,中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局部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中国积极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切实履行国际公约责任义务,为全球海洋环境治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力量,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作为和担当。为介绍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实践与成效,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了解和理解,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特发布本白皮书。一、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关系国家兴衰安危。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关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不断深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持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海洋事业不断发展,中国重视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高度关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1964年国家海洋局成立后,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体制逐步建立。1982年海洋环境保护法颁布,标志着中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进入法制化轨道。1999年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推动海洋环境保护由侧重污染防治向兼顾生态保护转变。中国制定《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向系统化、专业化发展。2023年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实现向陆海统筹、综合治理的系统性转变。中国立足增强陆海污染防治协同性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逐步打通陆地与海洋,强化陆海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通过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国的海洋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局部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升,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和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进程明显加快。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探索中创新,努力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坚持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客观认识海洋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从海洋生态系统演替和内在机理出发,着力提高海洋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坚持底线思维、生态优先,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人海和谐。——坚持一体保护、系统治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国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河海联动、山海互济,打通岸上水里、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的保护治理、监管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中国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持依法治海,统筹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实施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测调查、监管执法、考核督察等常态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监督作用,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中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体系、监测评估和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引领作用,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瓶颈,运用陆、海、空、天多种手段,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治理、监管、应急能力和技术水平。——坚持绿色转型、低碳发展。碧海银滩也是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中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探索海洋绿色发展路径,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渔业等绿色产业,不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立足“双碳”战略目标,以减污降碳为抓手,协同推进海洋领域增汇与减排,发展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绿色低碳经济新业态,促进海洋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海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共治。坚持政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导地位,在制度设计、科学规划、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激活经营主体、交易要素和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可持续的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模式,全社会协同发力、多元共治,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人民至上、全民参与。中国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切实解决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亲海品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亲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弘扬人海和谐共生的海洋生态文化,形成全民积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和行动自觉,打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胸怀天下、合作共赢。中国秉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开放的胸襟、包容的心态、宽广的视角,与世界各国人民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共同应对海洋生态环境挑战,坚决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坚持互信、互助、互利的原则,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共享保护和发展的丰硕成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海洋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二、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顺利发展。(一)规划引领中国立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相关领域规划,引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系统谋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是指导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战略部署。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对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格局作出总体安排,为管辖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空间战略指引。近年来,中国出台《“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建立“国家、省、市、海湾”分级治理新体系,推动形成以海湾为基础单元和行动载体的综合治理新格局,引领新时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2021-2025年)》,指导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海洋倾倒管理等,为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支撑。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的海洋开发保护空间布局。海洋空间是保护恢复海洋生态系统、统筹安排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落实海洋治理各项任务的基本载体,海洋空间规划是统筹安排各类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活动的重要工具。先后出台《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等各类型空间规划,在不同阶段对海域、海岛分类型保护与合理利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作出“多规合一”的总体部署后,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陆续实施沿海地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形成陆海统筹的海洋空间规划体系,加强陆海空间协同,不断深化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岸带综合治理,对海岸线、海域、海岛保护修复与开发利用作出全局安排。有序推进保护修复。在国土空间规划空间性指导下,为统筹谋划和设计近海近岸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国首次制定实施《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为核心,形成“一带两廊、六区多点”的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格局;以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出台《“十四五”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计划》《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科学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互花米草防控等各项工作,形成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统筹推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二)依法保护依靠法治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中国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司法,开展普法,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在法治轨道运行。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1982年,海洋环境保护法出台,历经两次修订三次修正,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与时俱进,是国家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围绕海洋环境保护法,先后制定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7部行政法规、10余项部门规章和100多件规范性文件,发布200余项技术标准规范,基本确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除专门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外,其他重要法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如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对海域海岛可持续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了规定,湿地保护法、渔业法对滨海湿地保护、渔业资源保护作了规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对入海口规划、监测、修复等作了规定。沿海省(区、市)发布实施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广西、海南等地专门立法保护沿海沙滩和珍稀动植物资源。做好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院积极探索开展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实践,1984年以来审理了共计5000余件各类海洋环境民事纠纷案件。海事法院2015年以来审结1000余件涉及海洋环境的行政诉讼案件,探索管辖污染海洋环境、海上非法采砂及非法采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在总结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逐步形成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三合一”的海洋环境保护司法体系,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防线。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普法。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讲座培训、媒体宣传、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海域、海岛、海洋环保、海上渔船管理等涉海法律法规,部分地区通过VR(虚拟现实)体验、互动游戏、微电影等形式创新普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成效显著。加大对沿海地区、涉海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宣传,促使地方政府科学合理地保护和使用海域,督促涉海企业履行责任,引导公众提高海洋法律规范意识,让更多涉海单位和群众了解海洋、保护海洋、关爱海洋。(三)制度保障建立一系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实现陆地和海洋管理体制机制的统筹衔接,逐步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建立保护制度的“四梁八柱”。中国高度重视运用制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结合实践、依法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四梁八柱”。在污染防治方面,建立入海排污口备案、环评审批、海洋倾倒许可、突发事件应对等制度;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建立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自然岸线控制等制度;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监测调查等制度;在绿色发展方面,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捕捞限额和捕捞许可、海域有偿使用等制度。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管理体制。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中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薄弱到壮大的发展历程。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门,海洋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职责整合到自然资源部门,交通运输、海事、渔业、林草、海警、军队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共同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通了陆地和海洋,增强了陆海污染防治协同性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珠江流域南海海域、太湖流域东海海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相关工作。沿海各省(区、市)承担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责任,落实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等。多年来,中国形成了多部门协同、中央地方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三、系统治理海洋生态环境坚持重点攻坚与系统治理并举,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不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一)综合治理重点海域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重点海域位于中国沿海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交汇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海洋开发利用强度高,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特征明显、问题相对集中和突出,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攻坚区域,实施综合治理至关重要。打好打赢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渤海是中国的半封闭型内海,海水交换能力差,自净能力不足。2018年起,中国开启海洋领域污染防治攻坚的首战,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按照“一年谋篇布局、两年整体起势、三年初见成效”的整体部署,以环渤海“1+12”城市为重点,紧盯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滨海湿地及岸线整治修复5项核心目标,协同推进“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重点任务。经过三年攻坚,渤海综合治理核心目标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初步遏制了渤海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推动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82.3%,较攻坚战实施前的2017年大幅提升15.3个百分点,环渤海49条入海河流国控断面①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共完成整治修复滨海湿地8891公顷、岸线132千米。全面开展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2021年起,在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果基础上,中国将攻坚战范围扩大到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对三大重点海域8个沿海省(市)和24个沿海地市进行系统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重点海域水质整体向好,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综合治理攻坚战海域2023年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67.5%,较2020年提升了8.8个百分点。(二)协同治理陆源污染海洋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中国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陆源污染协同治理,管住污染物向海洋传输的关键通道,降低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整体压力。抓好入海河流污染防治。入海河流是陆源污染物输入海洋的最重要途径。中国积极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质效,建设改造雨污分流管网,加强污水处理行业监管,降低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对入海河流水质影响。2012年以来,沿海地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速,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十四五”以来,沿海省份新增完成1.7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完成170个畜牧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45%,大幅降低农业农村污水排放。着力破解流域氮排放过量的近岸海域水质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探索将总氮控制范围向入海河流上游拓展,推动入海河流实施“一河一策”总氮治理。2012-2017年中国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水质整体保持稳定并有所好转,2018年以后水质整体大幅好转。目前,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数量约占整体的五分之四左右,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基本消除。通过深入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陆海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建设美丽海湾,中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改善,2023年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较2012年高出21.3个百分点。四、科学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国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海洋生态一体保护、系统修复,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守牢生态安全边界,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一)筑牢海洋生态屏障中国在国际上率先提出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通过多种手段有效筑牢海洋生态保护屏障,为海洋留足留够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创建海洋生态分类分区体系。海洋生态分类分区是现代海洋管理的基础模式。自2019年起,开展海洋生态分类分区体系创建工作,构建“双梁四柱”的海洋生态分类框架,基于生物地理、水生两个场景和水体、地形地貌、底质、生物四个组分开展海洋生态分类;采用自上而下、逐级嵌套的方式开展不同尺度海洋生态分区,将中国近海划分为3个生态一级分区、22个生态二级分区、53个生态三级分区;2023年,聚焦人类活动最为频繁的近岸海域,将20个近岸海域生态三级分区划分为132个生态四级分区。通过构建统一的生态分类标准,划分不同尺度生态分区,科学反映中国海洋自然地理格局,为全面认识海洋生态本底、精细化开展海洋生态评价和保护修复提供基础支撑。开展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作出要求,开始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底能够承载的规模进行评价,2019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各类功能空间,中国开始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方法体系,组织完成全国、区域、省、市等各级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此作为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空间、海洋开发利用空间的科学基础。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和重大决策部署。中国对海洋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作出系统安排,优先将生物多样性维护、海岸防护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海岸侵蚀等生态极脆弱区划入海洋生态保样品,设置在江河或渠道上垂直于水流方向上的整个剖面。国控断面是指中国布设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考核、排名监测断面(点位)。
  • 直播预告 | 海洋动力环境监测技术及解决方案
    随着海洋技术的进步,国内外对海洋要素的测量方法和手段日趋多样化。海洋动力监测技术对航海、海洋资源开发和海上军事活动等均有很大的影响,而海浪和海流资料的精度又与获得第一手资料的观测技术密切相关。2020年6月15日14:00将邀请两位海洋领域专家讲述关于海洋动力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及波浪测量的解决方案。01海洋动力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的几点思考课程概要:我国海洋动力环境监测技术主要标准与规程海流、海浪典型调查、监测方式海洋动力环境监测应用的问题下一步发展方向 讲师:胡展铭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海洋动力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包括江河入海径流通量监测评估、海洋动力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化与业务化应用、面向海洋环保灾害监测预警的海底观测网技术。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专项专题负责人、多项海洋监测技术规程和教材编写人员、生态环境保部辽河岸基在线监测试验站水文负责人、辽宁省海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专业技术平台人员。负责国家、省市、地方项目10余项,发表论文20余篇。02AADI的波浪测量将详细介绍赛莱默分析仪器旗下品牌安德拉(AADI)的三种不同原理的波浪测量方法,简要概述其原理, 比较其相同和差异;展示野外比测数据,介绍其应用。以此介绍完整的三种适用不同应用需要的波浪测量解决方案。这些应用包括海岸研究、海洋预报、海洋环境监测、海事安全、海洋牧场、海上油气田平台、海上风电、海工建筑和勘测、海洋研究等。讲师:陈占仓赛莱默分析仪器(北京)有限公司商务拓展经理。具有多年水环境野外监测应用支持经验,具有比较丰富的仪器知识和野外监测经验、熟悉地表水和海洋监测市场和应用,能够设计完整的监测方案以系统地解决客户面临的监测需求。
  • 快速检测海洋微生物有新招
    近日,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万逸带领的海洋微生物传感团队,在海洋微生物快速检测技术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新进展。相关成果发表在《化学综述》上。该团队设计研发的FORBID荧光光电微生物检测仪基于上述研究成果,结合实验室优化的检测方法,以海洋病原微生物为靶标,通过实现海洋微生物快速检测为目的,将生物分析、微电子、结构电子工程等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开创性地解决了一系列有关海洋微生物快速检测相关难题,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从“普遍性”到“特异性”、从“间接”到“直接”、从“多步”到“一步”的跨越。据了解,该研究团队历经7年不断改进优化,推动FORBID荧光光电微生物检测仪从无到有,再到第二代,最终使得病原微生物检测方法能够与传统国标方法媲美,微生物在1 cfu/mL浓度的精确度可以达到90%,极大限度地降低操作复杂度,同时节约近60%人工成本。对于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它可根据检测量自由组合通道数,最多可同时得到 256 个结果,工作效率走在国际前沿。FORBID荧光光电微生物检测仪的出现打破了微生物诊断仪的商品化和实验室中微生物检测技术存在技术转化壁垒,并且很好地解决当前国际上微生物商业检测技术和工具存在的体积比较大,无法便携式携带以及复杂的分析测量操作等痛点问题。据了解,为了突破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的技术瓶颈,该科研团队自主创新了多项关键技术,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项。阐明CRISPR-Cas酶快速病原诊断的新型传感机制、酶底物病原诊断在水质微生物快速诊断中应用机制,还成功开发不同微生物生长的最适培养基,对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方面如虎添翼。下一步,该实验室还将进行微生物快速检测仪的更新迭代,针对环境、食品、化妆品、畜牧等领域,开发更多的特异性微生物诊断方案,进一步丰富微生物快速检测仪的检测内容,为守护微生物公共卫生安全搭起“防护网”,筑牢人民健康安全线。
  • 关注海洋健康 守护蔚蓝星球—奥豪斯ST20笔式测量仪和ST400D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在海洋生物领域的应用
    “人类向海洋排放的污染物正在继续威胁着人们自身的安全与健康,威胁到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也使全球各地的沿海地区自然风貌受到侵蚀。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曾呼吁:个人和团体都有义务保护海洋环境,认真管理海洋资源。” 对于海洋生物来说,溶解氧的含量与生物的生长、绝灭、复苏戚戚相关,也是影响生物形态、种类和数量的主要因素。因此研究海水溶解氧含量是目前研究海洋生物种类以及生存条件的一项重要指标。此次奥豪斯工程师跟随浙江海洋大学海洋生物课题组前往东山岛海域进行海洋生物的采样。在采样过程中,研究人员选用奥豪斯st20笔式测量仪和st400d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测试了采样点海水的ph值和溶解氧含量。海洋生物课题组的研究人员表示奥豪斯的水质仪表使用方便、读数精准、非常适合户外操作,给他们的户外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ST20笔式测量仪 简洁的设计,简易的操作 坚固的外壳,可反复使用 防水防尘设计 ST400D溶氧仪 荧光原理,不需维护 操作友好,存储方便 校准简单,测量准确st系列产品秉承ohaus品牌的定位,满足市场上大众化需求,不仅实用,而且易于操作上手,质量可靠稳定,国产价格,进口品质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 海洋地震-电磁一体化探测技术及设备顺利完成海试
    7月5日,记者从南科大获悉,南科大海洋地震-电磁探测系统研发团队已于近日在南海北部珠江口海域开展了海上试验,凭借最新研制的地震-电磁一体化探测系统和地震-电磁联合反演软件,率先成功完成了4个测点地震-电磁一体化数据采集。 探测系统样机及主要研发人员 南科大供图经过三年的潜心攻关,南科大地球与空间科学系主任陈晓非、何展翔带领海洋地震-电磁探测系统研发团队,研制出地震-电磁一体化探测系统和地震-电磁联合反演软件,可为深海目标提供“B超+CT”联合的多参数探测。与传统海洋勘探方法相比,一次性探测获得的数据和效率均提高了2.5倍,能够有效识别含油气目标,消除非唯一性和多解性,为今后海洋资源和海洋科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技术。 试验现场 南科大供图据了解,目前研究团队已申报专利20余项、登记软件2项,发表论文10余篇,具备完全知识产权的仪器样机2套。团队将继续加快系统和软件的研发和完善,在未来几年里对南海资源及深部热点目标进行科学攻关,探索海底构造演化、资源分布规律,推动我国海洋科学和资源勘探开发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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