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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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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金属相关的论坛

  • 样品里有过渡金属

    急急急!!一无机样品里含有过渡金属,要测常见阴离子,要做什么前处理呢,是不是需要用到RP小柱?很急啊,麻烦各位老师了!

  • 过渡金属催化碳碳双键氧化反应的研究

    [b]【序号】:1【作者】:[url=https://xueshu.baidu.com/usercenter/data/author?cmd=authoruri&wd=authoruri%3A%28c5d0d38170035d62%29%20author%3A%28%E8%B5%B5%E5%BB%B6%E8%B6%85%29%20]赵延超[/url][font=宋体][size=12px][/size][/font]【题名】:[b][b][url=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degree-domestic_mphd_thesis/020314833034.html]过渡金属催化碳碳双键氧化反应的研究[/url][/b][/b]【期刊】:学位论文【年、卷、期、起止页码】:宁波大学 2018【全文链接】:[url=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1646-1018797585.htm]过渡金属催化碳碳双键氧化反应的研究--《宁波大学》2018年硕士论文 (cnki.com.cn)[/url][/b]

  • 过渡金属化合物的核磁共振

    一份刘汉钦老师的文章中国科学院附件物质结构研究所的[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4425]过渡金属化合物的核磁共振[/url]

  • CNAS关于测量审核的过渡政策

    有能力验证不满足要求的,需要做测量审核的,要注意了。赶紧看看CNAS的新通知吧——《关于测量审核指定机构过渡政策的通知》简单解读:从通知来看,CNAS规范了测量审核机构的审批,后续测量审核将只能由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来承担,没PTP资质将不再允许承接测量审核了。已获得PTP认可的机构,可以在其认可范围内自行开展测量审核工作,不需要再接受CNAS的年度审核了。检测领域有一年过渡期,到2015就不再有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了。(只有PTP可做测量审核)校准领域有两年过渡期,到2016就不再有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了。(只有PTP可做测量审核)作为过渡政策,CNAS也公布了第一批8家非PTP机构为测量审核机构,详见《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的通知》总的看来,是PTP的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省事了,非PTP的测量审核指定机构苦比了。坛子里有没有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的版友出来讲解一下、吐槽一下吧

  • 【讨论】流动相过渡

    我们在利用一种色谱条件在做完一份样品之后,紧接着要做第二分样品,但是第二分样品和第一份样品所用的色谱条件是不一样的.如第一份用的是甲醇:水的梯度.第二分要使用的是乙腈:水的梯度.而这中间时间比较紧的话.用什么过渡下才可以满足第二种样品所需的条件.

  • ISO/IEC17025:2017过渡转换期

    [b]经与ISO协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通过决议明确ISO/IEC17025:2017的过渡转换期为发布之日起三年,也就是从2020年12月起,ILAC互认协议将不接受以ISO/IEC17025:2005认可的实验室。因此CNAS必须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认可实验室的评审和认可证书的换发。为确保所有实验室的顺利过渡,CNAS拟于2018年3月1日完成所有相关文件的修订,给实验室6个月的过渡期,拟于2018年9月1日后,所有的复评审(包含换证复评审)均按ISO/IEC17025:2017实施。扩项评审和监督评审,实验室可选择是否按新版标准评审,同时所有新的认可申请应依据新版标准。以上时间是CNAS的初步计划,最终CNAS在发布新版认可准则时,将正式确定过渡转换时间和细节。虽然新版标准过渡转换期是三年,但每个实验室的实际过渡时间取决于2018年9月1日后第一次定期复评审时间。[/b]

  • 拉棒的过渡弧形状请教

    由于试验室条件所限,没有好的车工师傅,拉棒的过渡弧部分加工达不到要求,退而求次,用45°偏刀直接加工没有弧线,可以吗?

  • ROHS豁免到期是否有过渡期?

    各位大佬好,2020年12月15日,欧盟ROHS咨询项目Pack 22再次启动,将对9项豁免条款的延期申请进行评估.因我司适用于豁免6C条款,想问下各位大佬,在评估结束前,6C豁免条款是否有效?若6c条款评估失败,产品材料切换是否有过渡期?过渡期为多久?ROHS指令原文中,体现这个过渡期的原文在哪里?因我咨询过SGS,SGS告诉我有这个过渡期,但我想弄明白描述过渡期的原文写在ROHS指令那个地方,欢迎各位大佬指教![img=,690,39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1/202101121406113534_9772_4080817_3.png[/img][img=,690,35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1/202101121407267764_8362_4080817_3.png[/img]

  • CNAS的过渡政策图解

    CNAS的过渡政策一图说明[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242352277487_1245_1619176_3.jpeg[/img]

  • 【求助】过渡态有不只一个虚频

    过渡态有不只一个虚频Sample Text 我在用gaussian03中TS命令寻找过渡态时,正常结束,但结果有三个虚频,分别是 -27. -13 , -7 如何消除它们 ,这个构型还有必要吗?谢谢!

  • 【讨论】拉伸试样的平行长度与过渡圆弧是相切的吗

    拉伸试样的平行长度与过渡圆弧是相切的吗?用AutoCAD制图按照高温拉伸国标上的尺寸进行制图,结果过渡圆弧跟平行长度不相切大概差个0.2几的样子就能相切啦,不知道我的说法对不对?如果是引申到室温的试样上来呢?

  • “新旧标准过渡期”的问题回复分享

    [size=18px][b][color=#b52e01]问:[/color][/b][/size][size=16px]新版《国家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size][size=16px]想请问国标或者企标新旧标准的换版过渡期是多长时间?修订后的新版标准正式实施之后,旧版标准是同时作废吗?[/size][size=16px]如果企业审核时候采用的旧版标准,获得的体系证书,是否在旧版标准作废后证书同时失效。[/size][size=18px][color=#3daad6][b]答:[/b][/color][/size][size=16px]新版标准发布时,会同时给出过渡期。至于体系证书是否失效,请向发证单位咨询。[/size][size=16px][color=#007aaa]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color][/size][size=16px][color=#007aaa]时间:2023-04-14[/color][/size]

  • 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实施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对于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前按前一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在标准正式实施后如何处理,是否仍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流通?[/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答】按照《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强制性标准指的是现行有效的标准。《[url=http://www.anytesting.com/news/q-%E5%BC%BA%E5%88%B6%E6%80%A7%E5%9B%BD%E5%AE%B6%E6%A0%87%E5%87%86.html]强制性国家标准[/url]管理办法》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也就是说,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意味着原强制性标准就废止了,不再是现行有效标准。新发布的强制性标准都给予了一定的实施过渡期,之所以设定过渡期,既是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顺利过渡到生产(或提供)满足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留出时间,也是为消化已经上市的产品留出时间。因此,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再生产、销售、进口。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后,即可按照新标准执行。[/size][/font]

  • 新旧标准过渡期,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新版《国家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想请问国标或者企标新旧标准的换版过渡期是多长时间?修订后的新版标准正式实施之后,旧版标准是同时作废吗?如果企业审核时候采用的旧版标准,获得的体系证书,是否在旧版标准作废后证书同时失效。[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4-14[/back][/color]新版标准发布时,会同时给出过渡期。至于体系证书是否失效,请向发证单位咨询。

  • 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实施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对于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前按前一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在标准正式实施后如何处理,是否仍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流通?[/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答】按照《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强制性标准指的是现行有效的标准。《[url=http://www.anytesting.com/news/q-%E5%BC%BA%E5%88%B6%E6%80%A7%E5%9B%BD%E5%AE%B6%E6%A0%87%E5%87%86.html]强制性国家标准[/url]管理办法》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也就是说,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意味着原强制性标准就废止了,不再是现行有效标准。新发布的强制性标准都给予了一定的实施过渡期,之所以设定过渡期,既是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顺利过渡到生产(或提供)满足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留出时间,也是为消化已经上市的产品留出时间。因此,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再生产、销售、进口。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后,即可按照新标准执行。[/size][/font]

  • CNAS-CL10:2012过渡通知

    最近得到认可委发布的关于发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其过渡期政策的通知。附件为通知内容及相关标准供大家参考。

  • 液相如何用超纯水过渡缓冲盐

    waters e2695液相色谱, 准备开机做苯甲酸、山梨酸,因为要用到乙酸铵缓冲盐,指导书说要用超纯水过渡,不知道,a、b、c、d四个泵怎么操作。请各位前辈指点迷津,最好能把具体操作告诉我。

  • 【讨论】用NMR技术能够捕获到化学反应过渡态么?

    曾经参加一个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受邀请来的老师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你有没有考虑过通过核磁共振技术研究一下你的课题中酶催化底物的过渡态?当时那个硕士生很诧异,就解释说中间体可以捕获,过渡态捕获不了。我也是一样感到诧异,后来跟同学讨论过,似乎是有人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不知道那位比较熟悉的能不能从理论上给一些解释,或者说明一下其中要用到的某种核磁共振技术,以及对仪器的要求。

  • 标准过渡期内你对能力验证项目如何选择?

    最近对实验室的标准进行了查新,有的标准已经变更可是有的标准还没有找到新版本,能力验证计划中有的是老版本,估计是过渡期内的。我们应该选择老版本的标准哪还是选择变更后的标准来做能力验证哪!

  • 注意!!CNAS-CL10:2012化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之过渡政策!

    昨天(2012年6月14日),CNAS正式在官网上发布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同时发布CNAS-CL10:2012的相关过渡政策。 关于其过渡政策,简要说几点,如下: 1. CNAS-CL10:2012是2012年6月11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2. 过渡期:2012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0日。 2.1 过渡期前(即2012年6月11日前)使用06版; 2.2 过渡期中,两个版本均有效; 2.3 从2014年6月11日开始,必须使用新版,老版将废止。 3. 如实验室是初次申请或扩项(原来无化学领域检测能力),则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上面提到的过渡期将无效。以此可见,过渡期只适用于监督评审、复评审和扩项(原来有化学领域检测能力)的情况。 4. 如实验室已经通过认可,则在过渡期(2012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间,必须对照新版进行自查,并填写《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自查报告》,也就是说这个时间你要着手修改你的文件,调整你的配置了,有不符合新文件要求的地方赶紧改过来,比如文件、记录、人员配置等等。 注意:这个自查报告是要提交CNAS的,至于是查完后提交,还是下次评审时提交,可具体咨询认可委相关负责人;还有这个自查并不是实验室自己查完了事,待下次现场评审时,并必须对自查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也就是说下次评审的时候,你还多一档子事,就是确认这个表。 5. 未提交自查报告(或未转换)的处罚:2014年6月11日以后,对未提交自查报告或尚未完成转换的实验室,CNAS将暂停其化学领域的认可资格;2014年6月11日以后的现场评审中发现具有化学领域认可资格的实验室尚未完成转换的,将撤消其化学领域或全部认可资格。 这里特别注意下,不要因小失大!!相关链接:简要解读CNAS-CL10:2012——新版化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0618/41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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