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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部、财政部发布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相关事项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资〔2015〕423号 /p p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p p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以及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 /p p   64号文明确要求,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为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改革过渡期顺利实施,根据11号文和64号文的要求,现就组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重点专项的形成机制 /p p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重点专项的形成机制如下: /p p   1.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强化顶层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征集部门、地方、行业等的重大研发任务需求。 /p p   2.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对需求征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研究提出重点任务布局,充分听取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评委)意见后,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 /p p   3.根据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重点任务布局,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凝练形成重点专项建议,组织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共性关键技术,在体现全链条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合理部署不同研发阶段的主要任务 要创新组织实施方式,加强协同,结合目标任务测算经费需求,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 /p p   4.咨评委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专项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评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依据专项部署的紧迫性和实施方案的成熟度,按领域提出排序建议。 /p p   5.联席会议召开专题会议,对咨评委的咨询评议意见和排序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意见。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的研究结果应向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报告 如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存在重大异议,可再次委托咨评委进行咨询论证后,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 /p p   6.联席会议提出的重点专项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报国务院,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 /p p   7.按照专业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遴选确定承担重点专项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机构。科技部代表联席会议与专业机构签订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委托协议。专业机构应针对受托管理的重点专项特点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管理工作方案,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一并作为委托协议附件。 /p p   8.鼓励地方、行业、大型骨干企业与中央财政共同出资,组织实施重点专项,探索由出资各方共同管理、协同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积极支持专项成果在出资的地方和企业推广应用,促进重大成果转化落地。 /p p   二、重点专项的项目立项 /p p   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任务(课题)。具体立项流程如下: /p p   1.专业机构按照《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渡期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5]1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据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概算。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共同组织重点专项概算评估,并按程序批复概算。 /p p   2.科技部会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参与部门及专业机构,共同组织专家编制项目年度指南,统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指南应充分体现从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到典型应用示范的全链条部署,并保证基础研究占适当比例 应当依据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细化、明确的主要技术指标,但不得限定具体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 应当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遴选方式(公开择优或定向择优),对于定向择优的项目要明确承担单位资质和能力要求。发布年度指南同时,公布编写专家组名单。保密项目要采取定向择优、非公开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p p   指南按项目征集。发布指南时可公布重点专项年度概算,但不先行设定项目预算控制额度。 /p p   3.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专业机构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项目申报,并负责申报答疑、项目查重、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等。自项目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低于50天,以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 /p p   4.专业机构按照项目评估评审相关要求组织项目评估评审,项目评估评审专家从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专家库中选取。推行视频评审,合理安排会议答辩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应提前请评审专家审阅,确保评审的效果、质量和效率。从受理项目申请到反馈立项结果原则上不超过120个工作日。 /p p   项目评审应当以同行专家为主,吸收海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中一线科研人员的比例应当达到75%左右。市场导向类项目评审注重发挥企业专家作用。采用视频或会议方式评审的,评审前公布专家名单,强化专家自律,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不得通过打招呼、托关系等方式干扰评审专家的评审活动,一经发现将终止其申请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计入“黑名单”。 /p p   5.专业机构完成评审工作后,提出项目安排方案、总预算和年度预算安排方案,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项目安排方案按相关要求报科技部,预算安排方案按照预算申报渠道报送财政部。 /p p   6.科技部对重点专项立项程序的规范性、立项情况与任务目标和指南的相符性等提出意见,反馈专业机构并抄送财政部。财政部按照预算审核程序和要求,结合科技部意见,下达重点专项预算,并抄送科技部。 /p p   7.专业机构根据通过合规性审核的项目和预算安排发布项目立项通知,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预算书)。任务书(预算书)中要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经费补助方式、预算金额和支出内容,各项考核指标要与经评审确认的指标相一致,必须“落地”、细化、具体、可考核,能够真正检验项目实施效果。 /p p   三、重点专项的项目管理 /p p   1.专业机构是重点专项管理的主体,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专业机构负责拨付项目年度经费、组织中期检查(评估)等过程管理工作。对重点专项内的不同类型项目(如基础科学、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等)实施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强相关项目实施的协调互动和整体推进。 /p p   2.建立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每年11月底前,向专业机构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执行期不足一年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专业机构每年12月底前,向科技部提交重点专项实施年度报告。 /p p   3.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任务书签署双方均可提出调整建议,经协商后,由专业机构批复执行。对于可能影响重点专项总体目标实现的重大调整事项,要及时报科技部。 /p p   4.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撤销或终止:经实践证明,研究路线不合理、不可行,或无法实现任务书规定进度,且无改进办法的 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知识产权问题的 所需资金、原材料、人员、支撑条件等未落实导致无法完成任务的 任务书规定的其他需撤销或终止项目的情况。任务签署双方均可提出撤销或终止建议,经协商后由专业机构批复执行,并及时报科技部。 /p p   5.专业机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含业务验收和财务验收)工作,可采取会议验收、视频验收、现场验收、用户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进行。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和结题三种。其中,按期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经费使用合理的,为通过验收 因主观因素未完成项目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或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或因不可抗拒因素未能完成项目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按照结题处理。 /p p   项目验收工作严格以签订的任务书和批复的调整方案为依据。对于上下游有机衔接的项目群在验收时要有整体设计,强化对一体化实施绩效的考核。验收应于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不得无故逾期 项目验收结论及成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和科研信用体系。 /p p   四、建立协调保障和监督评估机制 /p p   1.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参与部门应建立统筹协调和保障机制,在重点专项组织实施以及政策协调、资金配置、典型应用示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地方加强产业和行业政策、规划、标准等与重点专项的衔接。 /p p   2.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对重点专项实施绩效、专业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对相关承担单位执行科技计划任务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加强对相关共性技术应用示范的协调督导。专业机构负责相关项目任务执行和经费使用过程管理和监督。 /p p   3.科技部、财政部根据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结果以及相关部门建议,提出重点专项的动态调整建议,经咨评委专题会议咨询后,报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审议。 /p p   五、其他相关管理要求 /p p   1.强化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及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对项目任务的实施和资金管理负责。要建立健全科研和财务管理等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配套条件,按照签订的项目任务书(预算书),组织任务实施,完成预定目标。 /p p   2.严格专家回避制度。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请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重点专项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重点专项该年度的项目,但可参与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项目评审专家的遴选要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条件和要求。 /p p   3.加强信息公开和反馈。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形式审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等计划管理的主要环节及时将进展和结果反馈项目申请者,使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立项信息、资金安排情况和验收结果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p p   4.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专业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客观、规范地记录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类信用信息,包括项目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的信用状况,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用状况,专家参与项目评审评估、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信用状况,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其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p p   5.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和资源共享。项目参与单位应通过正式协议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鼓励知识产权应用和有序扩散,促进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建立项目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推动重点专项实施过程中购买的科研仪器、产生的科技成果等信息公开、资源共享。 /p p   6.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对外开放。鼓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与境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 对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类重点专项,探索按照对等原则扩大对外开放的合作机制。 /p p   7.继续做好在研项目管理。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整合范围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在研项目,继续按照任务书和项目批复执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原有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和验收,按时拨付项目经费,做好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实施。 /p p   各专业机构依照本通知制定相应的过渡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科技部、财政部将结合过渡期内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再正式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12月6日 br/ /p
  • 吉林大学材料学院能源化学研究综述:MOFs衍生的过渡金属单原子电催化剂用于高效氧还原反应
    电化学储存与转换系统主要包括金属离子电池、双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金属-空气电池和燃料电池等。后两种是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装置,具有环境友好、能量密度高、原料来源丰富、工作时间长等优点。氧还原反应(ORR)作为燃料电池的阴极反应,具有缓慢的反应动力学。因此,需要电催化剂来增强反应过程。近年来,过渡金属单原子电催化剂(TM-SACs)因其优异的催化活性(FeCoMnCuNi)、低成本和优异的稳定性而蓬勃发展。由于单原子在制备过程中容易团聚,因此载体材料的选择对于TM-SACs的形成尤为重要。载体也会影响催化反应中的电子输运和物质输运过程。MOFs具有结构可调、改性方法多样等优点,在TM-SACs的制备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图1. 基于MOFs的TM-SACs的制备策略和表征方法02成果展示金属有机骨架材料(Metal-organic frameworks, MOFs)由于其独特的结构和组成,在燃料电池和金属-空气电池的氧还原反应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近年来,以MOFs为前驱体或模板制备过渡金属单原子电催化剂(TM-SACs)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近期,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郑伟涛团队对MOFs衍生的TM-SACs的制备方法和表征手段进行概述,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了TM-SACs的结构与性能的关系 (图1)。该综述旨在阐明大量的最新研究进展,来指导高活性、高负载量、高稳定性的TM-SACs的实现。第一作者为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宋可心,通讯作者为张伟教授和郑伟涛教授。03图文导读1.ORR反应机制与优化原则ORR的反应过程如图2所示。由于反应条件的不同,导致酸性和碱性条件下的反应机制存在一定的差异。研究表明,酸性条件下较差的ORR性能主要是由于反应过程中吡啶-N质子化为吡啶-N-H结构,所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改善酸性条件下的ORR性能:1)防止质子和吡啶-N在酸性环境中快速结合;2) 增加本征活性和活性位点的数量。然而,在碱性条件下,大多数研究证明吡啶-N在催化过程中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增加吡啶-N的含量和增加金属活性中心数量是改善碱性条件下ORR性能的重要手段。此外,O2分子在活性位点上的吸附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Griffiths模式、Pauling模式和Yeager模式。不同的吸附模式也对催化机制产生一定的影响。图2.(a)酸性条件下ORR反应示意图。(b)碱性条件下ORR反应示意图。(c)O2在金属活性位点的三种吸附模式示意图2. 单原子催化剂的表征手段由于SACs的金属的尺寸很小,对表征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镜技术和谱学技术的有效结合可以实现SACs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球差电镜利用其超高的空间分辨率可以直接观察到单原子的存在。结合EELS和EDS可以准确地确定材料的元素分布,有利于结构分析和物相识别。谱学技术,如(原位)X射线精细结构分析、穆斯堡尔光谱、红外光谱、原位拉曼光谱和原位漫反射红外傅里叶变换光谱(DRIFTS),有助于准确表征SACs并探究催化机理。这些表征技术从不同角度证实了SACs的存在,形成了完整的SACs表征体系。表征技术如图所示:图3.(a)FeSAC@FeSAC-N-C的不同放大倍数的像差校正STEM图像和EDS图像。(b)Co-pyridinic N-C的不同放大倍率的像差校正STEM图像和EELS光谱。(c) Co(mIm)-NC(1.0)催化剂的亮场STEM图像、HAADF-STEM图像和相应的EELS光谱图像。(d) Co(mIm)-NC(1.0)催化剂的亮场STEM图像、HAADF-STEM图像和相应的EELS光谱图像图4.(a)不同电位下Au L3边和Cu K边的XANES光谱和EXAFS拟合分析.(b)不同电位下的Pt1-N/C的XANES光谱和EXAFS拟合分析3. 基于MOFs制备TM-SACs的五大策略由于MOFs独特的空间结构,是制备TM-SACs的良好前驱体。在这一部分中,详细总结了使用MOFs制备TM-SACs的五种策略,并探讨了TM-SACs的结构特征和性能之间的相关性。所有这些策略都集中于如何保护过渡金属原子在热解过程中不发生团聚。由于MOFs后处理的方式不同,保护机制也存在一些差异。根据保护机制的不同,本部分将其分为以下五种策略:1) 表面限域策略:由于MOFs提供高度分散的金属位点,是制备TM-SACs的理想前驱体或模板。通过使用牺牲金属(SMs)的“空间栅栏”效应,可以调整过渡金属之间的距离,从而有效地避免高温下过渡金属原子的聚集。因为SMs的熔点相对较低,它们在热解过程中挥发。根据过渡金属的掺杂数量,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1)单金属掺杂;2) 双/多金属掺杂。图5.(a)Fe掺杂ZIF-8衍生催化剂的合成过程示意图和不同粒径的Fe掺杂ZIF-8的SEM图像。(b)ZIF-8前驱体中Fe掺杂量对催化剂结构和活性影响示意图。(c)NC吸附铁离子的模型催化剂示意图及反应路径图。(d)通过调节Zn/Co的摩尔比制备Co-SAC/N-C的示意图。(e)负压热解法制备三维石墨烯骨架上的SACs示意图2) 空腔限域策略:利用MOFs独特的空腔结构优势,对金属前驱体进行封装。这种封装效应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热解过程中金属前驱体的聚集。对于ZIF结构,ZIF-8是一个具有菱形十二面体结构的三维空间纳米笼,由锌离子和二甲基咪唑配体组装而成。其具有孔径为3.4Å、空腔直径为11Å的空腔结构,金属前驱体可封装在里面来实现金属前驱体的空间隔离。高温碳化后,ZIF-8变成氮掺杂碳骨架,为金属位点的负载提供了载体。常见的金属前驱体可分为以下几类:1)金属无机化合物,如金属盐和金属氢氧化物;2) 金属有机化合物,如乙酰丙酮化合物和二茂铁;3) 金属大环化合物,如酞菁、卟啉和菲咯啉。图6.(a)Mn-SAS/CN催化剂的制备示意图和原位XANES光谱。(b)基于Kirkendall效应制备的(Fe,Co)/N-C催化剂示意图。(c)基于ZIF-8前驱体制备C-Cu(OH)2@ZIF-8-10%-1000的原理图。(d)Fe-ISA/CN催化剂制备示意图。(e)微孔限制和配体交换法制备Co(mIm)-NC催化剂示意图3) 外层保护策略:对MOFs的外层采取一些保护措施,以避免在热解过程中结构坍塌和金属原子的聚集。未热解MOFs表面的金属离子呈现高度分散的单原子态。但是在热解后由于单个原子的高比表面能,会发生团聚,这大大降低了金属活性位点的利用效率。此外,高温热解后,MOFs的孔结构坍塌,不利于催化剂传质过程和更多活性位点的暴露。因此,应采取措施对MOFs的外层进行保护,以促进高密度TM-SACs的形成,并保持热解后结构的稳定性。常用的保护策略主要分为以下两类:1)有机化合物(如表面活性剂、酶和聚合物)的保护策略;2) 主客体策略。图7. (a)原位约束热解法制备核壳结构的Co-N-C@surfactants催化剂示意图。CoN2+2活性位点构型和反应自由能演化图。(b)酚醛树脂辅助策略制备核壳结构1.0-ZIF-67@AF催化剂示意图。(c) CoNi-SAs/NC催化剂制备示意图。(d)配体交换策略制备C-AFC© ZIF-8催化剂示意图。(e) Fe-SAs/NPS-HC催化剂制备示意图4)相扩散策略:湿化学合成法通常用于制备以MOFs为前驱体的TM-SACs,即金属前驱体的合成在溶剂中完成。此外,由于单原子与其载体之间的弱相互作用,单原子在随后的制备和催化反应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团聚。如果使用MOFs衍生的碳载体作为前驱体,金属原子在高温下的扩散特性将被捕获并在碳载体上还原。这种强烈的相互作用可以提高催化剂的高温稳定性,也为TM-SACs的制备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相扩散策略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法:1)球磨法(固相扩散法);2) 气相扩散法。图8.(a)固相合成法制备Fe掺杂ZIF-8的原理图。(b) M15-FeNC-NH3催化剂制备示意图。(c) Fe-N/C催化剂制备的示意图及ORR性能曲线。(d)气相扩散法制备Cu-SAs /N-C催化剂示意图。(e)金属氧化物热扩散法制备Cu ISA/NC催化剂原理图和Cu-N3-C、Cu-N3-V自由能演化图5)双模板策略:模板策略可以通过模板本身的空间约束效应来控制合成材料的形态、结构和几何尺寸。MOFs是合成TM-SACs的最佳前驱体或模板。外来模板的引入可以对MOFs的形态和尺寸进行一定的限制。三维骨架上的金属原子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有效地避免了热解过程中单个原子的团聚。根据热解后是否需要额外繁琐的步骤去除外来模板,这种双模板策略主要分为以下两类:1)一步模板法:PS和盐模板法;2) 多步骤模板法:介孔SiO2、SiOX和有序介孔硅。图 9.(a)利用KCl模板制备了SCoNC催化剂的制备图和不同放大率的HAADF-STEM图像。(b)PS模板法制备具有分级多孔结构的FeN4/HOPC催化剂的制备示意图。(c)PS模板法制备Fe/Ni-NX-OC催化剂示意图04小结MOFs材料的优异特性为高负载量、高稳定性、高催化活性的单原子催化剂的制备提供了丰富的平台。目前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充分发挥MOF材料的结构多样性的优势,探索一些新的策略来制备TM-SACs。目前主要以ZIF结构为主来制备TM-SACs,可以充分挖掘其他结构的MOF材料来进行制备。2)TM-SACs的单原子活性位点通常以TM-N4为主,这种配位结构被认为具有良好的ORR活性。对活性中心的配位结构进行调整,可以使得它们的活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目前已有的调整方式主要包括构建双原子活性中心、引入非金属(S,P,B)、纳米粒子与单原子协同催化、构建客体基团等。3)提高过渡金属单原子的负载量。催化剂的活性与催化位点数目和本征活性息息相关。对于TM-SACs,在合成过程中最大程度地避免单原子的聚集,提高过渡金属的利用效率,将MOF前驱体中的金属位点最大程度地转变为TM-NX结构。 4)实现TM-SACs的大规模制备和通用策略制备。金属浓度过高会导致单原子催化剂在制备过程中极易发生团聚, 并且由于不同种类的金属的配位环境和物理化学性质不同,难以实现制备策略的通用化。因此,开发一种新的策略去实现TM-SACs的大规模制备和通用化制备显得尤为重要。5)利用先进的表征手段和原位技术,在原子水平上对催化剂的结构进行剖析,从而探究结构与性能的关系。这些技术为MOF材料为目标明确的TM-SACs的设计提供了指导。6)结合理论计算去探究TM-SACs的氧还原反应动力学和最佳反应路径,确定催化剂的真实活性位点和反应过程的决速步。这为催化剂的结构设计提供了理论支撑,从而更好地提高TM-SACs的性能。
  • 基于单层过渡金属硫化物的单光子源研究获进展
    近日,华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广东省量子调控工程与材料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朱起忠与香港大学博士翟大伟、教授姚望合作,在单层过渡金属硫化物的激子特性方面取得重要研究进展。他们在理论上提出了基于层内激子产生偏振与轨道角动量锁定的单光子源及其阵列的方案。相关研究发表于国际权威学术期刊Nano Letters。  单光子源在量子信息和量子通讯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近些年来,研究人员发现单层过渡金属硫化物(TMD)中的激子可以作为很好的单光子源,具有高度的可集成性和可调控性,并且莫尔周期外势中的激子普遍被认为可以实现单光子源阵列。这引起了研究人员的广泛兴趣和大量研究。  然而,目前研究的基于TMD的单光子源发出的光子只有偏振自由度,而我们知道光子除了偏振自由度外还有轨道角动量自由度。能否利用TMD中的激子来产生携带轨道角动量以及偏振和轨道角动量纠缠的光子呢?如果可以做到,这将在充分利用TMD中单光子源的优势的基础上提供一个新的产生内部自由度纠缠的单光子源,预期将在领域内引起广泛的兴趣。  最新研究中,研究人员在考虑TMD层内激子的能谷轨道耦合的基础上,发现通过利用将TMD铺在各项同性的纳米泡上产生的各向同性的应力束缚势,应力外势中的激子本征态具有能谷和轨道角动量纠缠的特性。利用光与激子的耦合理论,他们进一步证明了这样得到的能谷和轨道角动量纠缠的激子可以被携带轨道角动量的光子激发,也可以通过激子复合发出偏振和轨道角动量纠缠的单光子。  研究组又进一步提出,基于转角氮化硼衬底产生的大周期莫尔外势,TMD中的带电激子在此基础上可以形成发出偏振和轨道角动量纠缠的单光子源的阵列。  该研究工作提出了基于TMD中的激子产生偏振和轨道角动量纠缠的单光子源及其阵列的一种新方案,对基于TMD的单光子源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具有潜在的应用前景。  上述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张迪为该论文第一作者,朱起忠为通讯作者,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
  • 《Science》:光谱技术探测神秘的过渡态
    过渡态(transition state)理论是每个化学同仁都非常熟悉的基本概念,这也是化学教科书上的经典内容。它是化学反应动力学中的核心概念。但是一直以来,对于过渡态的实验测量似乎很难实现,以致于其概念主要还停留在理论阶段。  不过近期在《Science》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可能会改变这一现状。以麻省理工学院化学系的物理化学大牛Robert Field教授为首的一个研究团队,开发出了一种新技术,可以利用分子振动光谱的测量数据来得到分子反应过渡态的瞬时却又清晰的图像。它可以精确地测量分子从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形式转变时瞬间的能量状态,而使科学家们发现神秘的化学反应中间体那些前所未见的细节。  “这是一个重大突破,让我们能更好地了解化学变化是如何发生的。”斯坦福大学的另一大牛化学家Richard Zare说。  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分子经过一个高能量不稳定的过渡态并迅速变成其最终的产物形式。“过渡态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并不真正存在的东西,”科罗拉多州大学的Josh Baraban说,他是该文的第一作者。不过,现在Baraban和其同事们的实验证明了这个状态肯定是存在的。  该团队的研究人员在实验中使用了简单的乙炔分子。这个分子由两个碳原子构成,在两侧各有一个氢原子,该分子可以由一个U形的顺式结构变形到反式结构。这种类型的形状转移反应被称为异构化,是非常普遍的化学过程,眼球中感应光的蛋白结构变化以及汽油的制造过程都涉及这一过程。  对于这些反应来说,过渡态的位置都在一个能量的峰顶上。并且这个“山坡”的陡峭程度决定了反应的速率。“这就像在反应物和产物之间有一个山脉,而过渡态就是反应的必经路径,”Baraban说。“这是从反应物到产物之间相对最容易的路径。”  但研究这些分子的过渡态却没那么容易,Robert Field说。当这些分子“爬”能量的“山坡”时,它们的能量分布(energy profile)变得非常复杂,以致于大多数科学家并不想费力去研究,他说。  为了达到观察过渡态分子的目的,Baraban和他的同事小心地利用激光来泵浦能量到喷流状态的乙炔分子上。同时,该实验小组利用激光光谱技术来监测这些分子的振动和转动状态变化。当分子吸收能量达到一定程度,其振动光谱的模式出现转折,这种转折的特点是出乎意料的低振动频率,这是关键的过渡态特征标记,Field说。“当你跨过屏障时,在最高处,你基本上是停止的。”  该研究小组发现,在过渡态下,这些新的振动模式反映了该分子的形状变化时的结构扭曲。对过渡态的完整描述,包括有关分子的能量、结构和运动信息,都和理论预测相符。但之前“从来没有一个独立的方法来研究这个问题,”Baraban说。  由于过渡态是“控制一切过程”的要素,这种研究它的新方法可能提供有关化学反应如何进行的更多信息,耶鲁大学的物理化学家Patrick Vaccaro说。任何揭示过渡态详细信息的新方法都可能“影响我们对化学的基本理解,”他说。
  • 多原子分子反应过渡态光谱研究取得进展
    近日,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理论与计算化学研究组副研究员宋宏伟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Daniel M. Neumark团队、美国新墨西哥大学教授郭华合作,结合慢光电子速度成像光谱实验和量子动力学理论,获得了多原子分子反应过渡态区域目前最为完整的图像,对于剖析多原子分子反应的反应机理具有重要意义。   化学反应过渡态决定化学反应的基本特性。对于多数化学反应,反应过渡态的寿命非常短,实验观测非常困难,因此,直接观测反应过渡态被认为是化学研究的“圣杯”。共振态是反应体系在过渡态区域形成的具有一定寿命的准束缚态,为探索化学反应在过渡态附近的行为提供契机,因而可以通过研究共振态的结构与动力学揭示化学反应的微观机理。  该研究结合慢光电子速度成像光谱实验和量子动力学理论,观测到多原子分子反应 F + NH3 → HF + NH2过渡态区域的多个振动Feshbach共振峰(图1)。共振波函数表明这些Feshbach共振态位于产物端势阱、过渡态和反应物端势阱等区域(图2),成因于单个或多个反应体系振动模式的激发。由于部分Feshbach共振态的能量高于反应物势能,因而可能影响化学反应的速率和量子态分布。本研究获得了多原子分子反应过渡态目前最完整的图像,表明过渡态光谱方法已具备探究多原子分子反应过渡态区域复杂动力学行为的能力。  Feshbach共振态是特殊的量子动力学现象,其标记依赖精确的量子动力学计算。宋宏伟自2016年开始致力于开发计算五原子分子体系光电谱的理论方法,提出了高精度势能面的构建方法(J. Phys. Chem. A 126, 352 (2022))和精确的量子动力学计算方法(Phys. Chem. Chem. Phys. 23, 22298 (2021)),为标记实验光电子谱和理解多原子分子反应微观机理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自然-化学》上。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面上项目的支持。实验测量与理论计算的F-NH3光脱附谱F-NH3负离子基态与不同Feshbach共振态波函数的分布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计划为掌握本市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状况,维护贸易公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和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实际,组织制定本计划。一、工作原则本次抽查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往年不合格率和抽查情况进行评估,选取抽查重点领域及种类,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实施。跟踪抽查上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对有不合格记录、投诉举报集中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二、工作任务2023年全市计量领域监督抽查任务分为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年抽查计划涵盖生产、流通领域的80类产品,共抽检约2000批次样品。具体安排如下:(一)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9类计量器具,主要涉及生产、流通领域中与百姓利益、城市安全运行密切相关的用于公平交易、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的产品,同时对近年通过免于型式评价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二)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14类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在生产、流通领域抽取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中使用面广及本市生产企业集聚的用能、用水产品。(三)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26类包装商品,主要涉及流通、生产领域中容易产生过度包装的食品、化妆品及相关礼盒类商品。(四)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31类定量包装商品,主要涉及生产、流通领域中食品、化妆品、一次性用品、农资产品等。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计量领域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对接市局,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承检机构应按照市局监督抽查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严把抽检工作质量关,及时准确将抽查信息录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各区市场监管局可依托承检机构相应技术能力,结合本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特点和监管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应符合“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避免重复抽检,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局。(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报告,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三)严格后续处理各区市场监管局对于抽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重,形成闭环,并通过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录入后处理情况。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附件: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安排汇总表 附件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安排汇总表序号监督抽查事项产品名称实施时间1计量器具产品质量非自动衡器四季度2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出租汽车计价器三季度3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压力仪表(压力表、数字压力计(表))四季度4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电子血压计三季度5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膜式燃气表二季度6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水表二季度7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电阻法和电容法谷物水分测定仪三季度8计量器具产品质量体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耳温计)三季度9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可燃气体探测器一季度10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洗衣机四季度11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电冰箱四季度12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房间空气调节器四季度13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室内照明用LED产品三季度14能效水效标识产品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四季度15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四季度16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家用燃气灶具三季度17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商用燃气灶具二季度18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二季度19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空气净化器二季度20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换气扇二季度21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智能坐便器四季度22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淋浴器四季度23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坐便器四季度24商品(过度)包装粮食及其加工品四季度25商品(过度)包装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三季度26商品(过度)包装调味品四季度27商品(过度)包装肉制品四季度28商品(过度)包装乳制品四季度29商品(过度)包装饮料(除固体饮料)四季度30商品(过度)包装方便食品四季度31商品(过度)包装饼干四季度32商品(过度)包装罐头制品三季度33商品(过度)包装糖果制品四季度34商品(过度)包装茶叶及相关制品四季度35商品(过度)包装酒类四季度36商品(过度)包装蔬菜制品三季度37商品(过度)包装水果制品四季度38商品(过度)包装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四季度39商品(过度)包装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四季度40商品(过度)包装水产制品(含水冻商品)四季度41商品(过度)包装糕点四季度42商品(过度)包装月饼三季度43商品(过度)包装粽子二季度44商品(过度)包装豆制品四季度45商品(过度)包装蜂产品四季度46商品(过度)包装保健食品四季度47商品(过度)包装其他食品四季度48商品(过度)包装化妆品四季度49商品(过度)包装洗化用品四季度5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二季度51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乳制品二季度5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饮料三季度5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方便食品二季度5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饼干三季度5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速冻食品四季度56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茶叶及相关制品二季度5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酒类三季度5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水果制品二季度5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四季度6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水产制品(含水冻商品)四季度61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糕点二季度6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月饼三季度6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蜂产品二季度6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保健食品三季度6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孕婴食品、用品三季度66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宠物食品三季度6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南北货四季度6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年货四季度6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其他食品二季度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化妆品三季度71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洗化用品三季度7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一次性用品三季度7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文具用品三季度7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瓷砖二季度7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木地板二季度76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电线电缆二季度7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润滑油二季度7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农资产品二季度7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油漆涂料三季度8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口商品四季度抽查产品种类、实施时间按照工作需要,可能发生调整,以实际部署任务为准。
  • 手套箱过渡舱的奇妙设计与制造:布劳恩的创新之旅
    手套箱过渡舱是手套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了不破坏手套箱内的气氛,任何转入或转出手套箱的材料都需要通过过渡舱。在将一个物品从外部放入过渡舱后,通常会有一连串的抽真空/补气过程,将空气从过渡舱中清除,并填充惰性气体。建议在打开手套箱箱体的内舱门之前,至少进行3次抽真空/补气循环。常见的手套箱过渡舱有以下几种:01大过渡舱02小过渡舱03圆柱形T-型过渡舱04方形过渡舱05方形L-型过渡舱06方形T型过渡舱示意图看着比较抽象,实物图来满足你的想象力!大小过渡舱透明盖大过渡舱小过渡舱圆柱形T-型过渡舱方形过渡舱除了标准过渡舱,布劳恩还可以提供定制过渡舱服务,以下是一些定制过渡舱案例:各种形状的过渡舱不仅要求手套箱箱体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拼接在一起,还需要进行手套箱箱体的定制化设计和制造,这对公司的创新性和专业水平提出了挑战。布劳恩公司具备这种综合实力,能够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如果您有任何相关的具体问题或需求,布劳恩将提供更详尽的信息或帮助。
  • 南开大学张新星质谱团队成果:揭示大气水中低价过渡金属高丰度的隐藏原因
    高中化学常识告诉我们,在水溶液中,三价铁离子和二价铜离子是稳定的,而二价铁离子和一价铜离子或由于快速氧化,或由于歧化,在水溶液中无法稳定存在。然而,与这个常识截然相反的观察是,在大气水(云水、雾水、雨水)中,低价的铁离子和铜离子通常以较大的丰度存在,很多时候甚至可以高达90%以上。现阶段科学家们认为大气水中的配体螯合以及多种光化学过程使得低价过渡金属可以稳定大量存在。  近日,南开大学张新星研究员团队利用微液滴化学的独特还原性质,在大气中或氛围精确控制的手套箱中(图1a)将三价铁和二价铜以及四种配体(图1b)的水溶液喷出,发现高价过渡金属离子可以自发还原成低价。由于云雾皆为微液滴,这一研究揭示了新的大气水中低价过渡金属高丰度的隐藏成因。该工作发表在近期的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杂志上。  图1. 三价铁离子被微液滴自发还原的质谱学研究  近年来,微液滴化学成为了当下最热门的研究领域之一。现有大量的实验和理论报道为微液滴气液界面存在的极高电场(~109 V/m)提供了证据,该电场可以撕裂氢氧根,生成羟基自由基和自由电子,该电子使微液滴中的物质发生自发的还原反应。以三价铁和草酸根配体为例,喷出微液滴后,质谱发现了大量的二价铁产物(图1c)。该团队共在六个体系中发现了过渡金属从高价自发还原到低价的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气中和在氮气保护的手套箱中的同一实验,在手套箱中展现了五倍丰度的还原产物(图1c),这意味着大气中必然有很多杂质在和过渡金属离子竞争微液滴中的电子。为了回答“微液滴中的电子到底去哪儿了”这一困扰该领域多年的科学问题,该团队通过精确控制手套箱中的气体成分(有无O2、有无CO2、有无NO2),发现空气中的O2、CO2和NO2都在争夺微液滴中的自发电子,分别生成了O2-、HCO2-以及NO2-(图2),有力地证明了:(1)微液滴中确有电子存在 (2)空气中的很多物种均可被该电子还原。  图2. 空气中微液滴内电子的去向研究  南开大学研究生苑旭、张冬梅为本文第一、第二作者,南开大学本科生梁驰予为本文第三作者。南开大学张新星研究员为本文通讯作者。Spontaneous Reduction of Transition Metal Ions by One Electron in Water Microdroplets and the Atmospheric ImplicationsXu Yuan, Dongmei Zhang, Chiyu Liang, and Xinxing Zhang*J. Am. Chem. Soc., 2023, DOI: 10.1021/jacs.3c00037
  • 网络研讨会|盐雾腐蚀测试中的相对湿度和干湿过渡
    在过去10-15年中,人们发展了更先进的测试方法来评估材料腐蚀表现,许多这样的盐雾腐蚀测试包括了控制相对湿度和精准定义干燥和潮湿之间的过渡要求。在本次网络研讨会中,Q-LAB技术团队将解释为什么测试标准朝这个方向改进。我们将谈到盐的潮解的重要性,以及在一些新的测试方法中它是如何被控制的。这次研讨会会结合具体的案例,这些结果受不同干湿过渡显著影响,包括了ASTM G85 Annex A5 (Prohesion), SAE J2334, and JASO M609的结果。我们将提供几个真实的案例研究,研究各种不同产品(包括油墨、涂料和建筑材料)在耐候性和腐蚀性方面与户外的相关性。点击了解更多关于Q-FOG循环腐蚀盐雾箱产品信息和技术应用盐雾腐蚀测试网络研讨会研讨会时间:2021年10月14日(周四)上午10:00-11:00研讨会主题:Q-LAB免费网络研讨会:盐雾腐蚀测试中的相对湿度和干湿过渡参与方式:网络参与,请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原文注册!即使您不能参加,只要注册了我们的研讨会,后续会有课件和视频回放可以下载。研讨会费用:免费主办单位美国Q-LAB公司:一家全球性的材料耐久性测试产品供应商。其生产的紫外老化试验机、氙灯试验机、盐雾试验机是目前国际最高端的老化实验仪器,特别是其QUV更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老化试验机。翁开尔公司是Q-LAB在中国及东南亚行业总代理商。翁开尔公司是Q-LAB在中国及东南亚行业指定代理商。全力支持本次研讨会。主讲人瞿华盛(Kobe Qu)美国Q-Lab公司技术经理兼市场经理在耐候老化腐蚀测试领域有多年的工作经验。主要从事材料的耐候老化和腐蚀研究工作,包括测试标准的制修订,发表相关的技术文章等。帮助许多行业正确认识耐候老化和腐蚀测试的意义,建立正确的耐候老化测试方案。参与方式请扫下方二维码,注册成功后,您将受到系统发出的注册成功邮件,邮件里有唯一的参会链接,10月14日(周四)当天上午9:45后,可点击链接进入会场。期待您的参与!
  • 1077项国标不再强制执行 标签标注有两年过渡期
    p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关于& lt 水泥包装袋& gt 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公告称: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不再强制执行,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 !--水泥包装袋-- /p p   通知指出: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1、标准编号由GB改为GB/T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等使用的原标准编号,企业可逐步进行修改、调整,自公告之日起过渡期2年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3、过渡期内,如有新的标准发布,则以新发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准。 /span /p p   原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f5246995-8cc1-485c-a0e5-e2fb218e359c.jpg" style=" " title=" 2017041014162148214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d988d65c-11b7-486b-a39a-3ad780b66abe.jpg" style=" " title=" 20170410141621712171.jpg" / /p p br/ /p p br/ /p
  • 面向未来技术的表界面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发布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面向未来技术的表界面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表界面科学跨越物质、能源和信息等众多基础学科,是催化、超导和芯片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共性科学基础。本重大研究计划针对表界面相关的共性核心科学问题,开展表界面结构、电子态和物性的精密探测、精确计算和精准调控等研究,发展研究表界面的新方法、新工具和新理论,为若干未来关键技术的突破夯实科学基础,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做出贡献。本重大研究计划围绕功能体系中的表界面态这一核心科学问题,集中开展表界面态的探测与表征、表界面态的理论与计算、表界面态的设计与调控三方面研究。本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资助方式包括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其中,拟资助培育项目30-3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7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一)培育项目。围绕能源催化、界面超导和芯片器件等重大领域中与表界面相关的上述共性科学问题,对于探索性强、选题新颖、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申请项目,将以培育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优先支持以下研究方向:1. 表界面精密探测新技术。针对掩埋于固体深处的界面难以探测这一难题,发展界面探测的新原理和新技术,实现固体界面的直接表征。针对表界面探测信号微弱且难以与体相探测信号区分的难题,开发微弱信号的抽取和放大方法,实现表界面的精密探测。2. 表界面精确计算新理论。发展用于表界面体系的高效算法,实现非周期、非连续和非同质的表界面体系模拟。针对表界面结构演化、电荷转移和能量传递等过程,建立不同时空尺度上表界面相关过程动态模拟新方法,实现复杂表界面体系的精确计算。3. 表界面精准构筑新方法。发展表界面体系的原子级构筑方法与技术,实现表界面结构与成分的功能导向精准构筑。阐明表界面的结构、成分与外场对表界面态的调控机制,建立表界面物性精细调控的系统方法。(二)重点支持项目。依据核心科学问题和目标,对于前期研究积累较好、对总体目标有较大推动作用的申请项目,将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优先支持以下研究方向:1. 表界面探测方法。(1)表界面催化活性的超高空间分辨可视化技术。发展催化体系表界面态的原子级分辨检测技术,探索并建立其与催化活性的定量关系,实现表界面催化活性的可视化展示。通过高精度的表界面态调控与分析,探究催化位点的活性本源,为提高非贵金属的催化效率提供表界面科学基础。(2)表界面电荷输运的宽时域四维成像扫描电子显微镜技术。发展跨越飞秒与亚秒时间尺度和微纳空间分辨的四维成像技术,探索表界面电荷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的能量转移及定向传输机制,为能源催化和半导体器件的发展提供技术手段。(3)表界面自旋性质的单自旋尺度精密探测。有机磁性材料关乎未来信息技术,其分子间自旋相互作用以及分子-电极间多体相互作用是分子自旋器件的基础。利用表面配位与在位反应等方法精确构筑分子自旋体系,在单自旋尺度定量研究不同壳层电子间的多重自旋相互作用,为构筑高性能分子自旋器件奠定基础。2. 表界面新奇物态。(1)表界面新奇物态的理论预测。针对低维范德华材料表界面新奇物态,构建范德华材料表界面结构数据库,通过理论计算阐释新物态和新物性的产生机制。利用高通量计算和机器学习等方法,构建可用于预测复杂表界面体系物态的计算模型,为具有新奇物态的表界面体系制备提供理论指导。(2)表界面新奇物态的技术实现。针对铜基与铁基超导体、过渡金属硫族化合物、笼目晶格材料以及多铁性材料等体系,发展分子束外延、脉冲激光沉积和化学气相沉积等技术,实现原子尺度表界面结构的精准构筑。通过精细调控表界面晶格、对称性、原子掺杂与应力等,实现高温超导、拓扑超导、室温磁性和磁电耦合等新奇物态。3. 特定功能界面应用。(1)多相催化中的金属-分子筛界面。针对金属-分子筛界面探测及其催化机制,利用成像技术建立反应条件下金属-分子筛界面的三维原子模型,开发金属-分子筛界面新的催化功能,研究其催化活性衰减原理,为诸如长链烃的高值芳构化等应用提供技术方案,并初步实现工业放大生产。(2)二维器件中的沟道-氧化物栅介质界面。针对二维晶体管沟道与栅介质界面性能衰退等问题,探索高迁移率二维半导体和高介电常数栅介质的异质界面集成新方法,设计并构筑高品质异质界面,探究其性能调控机制与增强策略,提高器件稳定性,研制出超越硅基器件速度与功耗极限的二维原型晶体管和逻辑单元。(3)碳基芯片中的高性能低功耗碳基晶体管栅界面。针对晶体管栅界面态和界面缺陷密度,发展基于碳纳米管场效应晶体管的栅堆垛界面态表征技术,阐明界面态的调控机制,建立精确的界面态模型,发展相应的栅堆垛界面优化技术,实现高性能低功耗的碳纳米管晶体管构筑,探索其在高性能大规模集成电路中的应用潜力。
  • 卫生部禁用面粉增白剂公开征民意 设一年过渡期
    禁用面粉增白剂 公开征民意   拟明年12月1日起撤销使用 粮食主管部门称已无添加必要   12月15日,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这也使“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将有结果。   现有工艺易造成超标   过氧化苯甲酰俗称“面粉增白剂”,一直处于存废的争论之中。主禁派分别从是否有使用必要、是否安全等方面对其进行质疑,但是“主存派”则认为过氧化苯甲酰没有安全问题。   今年9月,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面粉增白剂”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本报对此事进行了关注报道。   监督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随着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粮食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消费者也普遍要求小麦粉能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普遍不接受含有过氧化苯甲酰的小麦粉。   同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添加限量下,现有加工工艺很难将其添加均匀,容易造成含量超标,带来质量安全隐患。   情况说明称,尽管过氧化苯甲酰按规定使用未发现安全性问题,但由于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技术必要性,因此建议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   拟设一年过渡期   根据征求意见的公告稿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对面粉中违法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要予以查处。   情况说明称,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影响,将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主要考虑面粉生产、销售以及进口周期等情况,同时允许在政策调整日期前生产的、添加了过氧化苯甲酰的食品继续在保质期内销售。   另外,对于同样作为面粉增白剂的“过氧化钙”,鉴于已无技术必要性,拟一并撤销。
  •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和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财政资金安排和现行标准情况,经充分采纳各方意见建议,综合考虑社会舆论关注度、消费者投诉率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责等,省局制定了《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和《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予以发布。《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共涉及日用消费品及纺织品、电子电器类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电子商务产品等7大类127种产品,产品抽查范围涵盖生产和流通领域。《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共涉及直播带货产品、儿童手表、旅游商品等17种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在按计划对上述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同时,也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酌情调整抽查内容,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履职,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和风险监测通告。同时,为保证承检机构工作质量,省局将适时启动承检机构工作质量飞行检查评价工作。附件:1.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2.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4日附件1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127种)一、日用消费品及纺织品(25种)床上用品(含学生絮棉制品)、泳装、袜子、内衣(含文胸、塑身内衣)、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儿童鞋(含婴幼儿)、学生校服、卫生纸、卫生巾、瓦楞纸箱、眼镜、烟花爆竹、家具(含儿童家具)、头盔、学生作业本(课业簿册等)、老人鞋、塑料购物袋、学生文具、儿童玩具、党员徽章、红领巾、首饰、不锈钢真空杯。二、电子电器类产品(14种)电热毯、电磁炉、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家用燃气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蓄电池和充电电池、家电电器噪声、可燃气体探测器、低压电器、防爆电气、电动机、电热水壶。三、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24种)塑料管材(管件)、安全玻璃(含中空玻璃等)、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耐火材料(镁碳砖)、保温材料、水泥、输水管、人造石与石材、化粪池构件、建筑防水卷材、建筑用钢材、防水涂料、人造板和普通纸面石膏板、室内装修用胶黏剂、陶瓷砖、内外墙涂料、采暖用散热器、坐便器、淋浴用花洒、地坪漆、油漆、电线电缆、电缆用材料、塑料及铝合金型材。四、机械及安防产品(44种)机械用钢管、动力及冶炼用煤和商品煤、车用汽油、柴油、车用乙醇汽油、天然气(含液化石油气)、危化品有机产品、危化品无机产品、氯碱、工业气体、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橡胶密封制品、轮胎、工业泵、轴承、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砂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口罩外)、机动车辆制动液、车用尿素水溶液、工业用布、水表、燃气表、发动机油、汽保产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井盖、柴油汽油清净剂、工业盐、铜及铜合金管材、消防水带、阀门水嘴、法兰和安全阀、机制砂和矿渣粉、家用燃气橡胶软管、石油焦、工业白油、船用燃料油、橡胶增塑剂、生物质燃料。五、农业生产资料(7种)化肥、非许可证目录化肥、农用薄膜、农用塑料管材、饲料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农用潜水泵。六、食品相关产品(9种)塑料膜袋、一次性餐具、塑料食品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食品用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食品过度包装。七、电子商务产品(4种)电子商务产品(妇女、老人用品)、电子商务产品(儿童服装(含婴幼儿))、电子商务产品(休闲服装、运动服装等)、电子商务产品(小家电、家电电器噪声)。附件2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17种)直播带货产品、儿童盲盒、奶茶杯塑化剂和特定迁移量、石制食品接触材料中重金属和放射性、食品包装纸制品、儿童手表、密胺塑料餐具、食品接触用金属餐具、涂料中的三聚氰胺、防水涂料中的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密封胶中有机锡、特殊人群辅助产品、旅游商品、功能性服装、成人鞋中的六价铬和邻苯二甲酸酯、儿童演出服和化装舞会服装、老年服饰鞋。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检测机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文件印发日期,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起始时间由2023年4月19日调整为2023年3月31日,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二、按照我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91号)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纳入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管理,相关证书有效期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并标注“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原有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检测机构可继续从事检测活动。三、我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3〕1323号)文件中关于过渡期的其它政策不变。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因过渡期调整政策延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对相关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达不到资质标准、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7日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CNAS-RL02:2023《能力验证规则》发布实施和过渡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及人员:为更好地适应认可工作发展与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验证需求,根据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ILAC)的最新要求及国际相关政策文件的变化情况,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对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进行了修订。CNAS-RLO2:2023《能力验证规则》于2023年9月30日发布实施。为保证新旧版本文件的顺利过渡,经CNAS秘书处研究决定,现将CNAS-RLO2:2023《能力验证规则》的过渡政策安排通知如下:一、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文件过渡期。二、过渡期间,新旧版规则可以同时使用。三、2024年10月1日前提交的初次和扩项申请,CNAS仍可按CNAS-RLO2:2018的要求受理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申请。自2024年10月1日起,CNAS将按照CNAS-RLO2:2023的规定受理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申请。CNAS-RLO2:2023《能力验证规则》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实验室认可-认可规则”栏目下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9月20日 关于CNAS-RL02:2023《能力验证规则》发布实施和过渡政策的通知 认可规范文件(CNAS-RL02:2018与CNAS-RL02:2023)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是计划经济倒退
    卫生部等9部门18日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意味着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中要负起更大的责任和担当,从这种制度着手,建立一种有效和明确的医疗服务和保障,让全体公民基本上能看得起病,用得起药,以减轻公众涉及医疗卫生时的沉重负担。   具体而言,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要转变“以药补医”机制,让民众不用贵药就能治好病,同时实现科学遴选基本药物、规范药物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等三大目标。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当然不是一种从市场经济到计划经济的倒退,它实质上是在政府主导之下,发挥市场机制,实现世界卫生组织确保全民保健的目标、汲取世界各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及结合我国国情实现全民医疗保健。   1978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在阿拉木图召开的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大会通过了“阿拉木图宣言”,明确了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尽管这一目标在新千年后并没有在所有国家完全实现,但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在纪念“阿拉木图宣言”30周年时又提出了卫生保健应当公平、高效的新千年目标。   要完成这样的目标,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就是一种必然的措施。因为,基本药物是能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   从世界卫生发展的状况看,基本药物制度也是全世界通行的让全民看得起病的一种制度保障,不仅世界卫生组织有基本药物目录,共312种,世界上166个国家无论什么社会制度也都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只是基本药物有多有少而已。如澳大利亚的基本药物制度的药品规模约在600种左右。   对于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更有意义,尤其在当下中国,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下,更是意义重大。   建立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降低药价,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当然,建立和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也会产生其他的效益。例如,可以提高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解决药物短缺的问题,还可以逐步实现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   但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不会一帆风顺,会面临一些困难。例如,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或许需要数年的时间,在短期内还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能迅速降低药价等。因此,公众都应当要理性的认识。由于建立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也会影响到一部分医药企业生存。在此情况下,一是政府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分流措施,二是相关企业应树立长远眼光,积极参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   当然,基本药物制度若要获得成功,保证药品目录的修定和调整做到科学公正是关键。也就是说,基本药物品种应当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同时排除各种非医疗因素的干扰。同时政府要对基本药物的采购、招标、供应、存储、派发等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从制度上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简便实用,从而逐步让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科学化和规范化,达到基本药物使用的安全有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大“瘦身”
    近40个部门管理的近百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过3年改革过渡期后,将全面优化整合为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并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记者14日从科技部获悉,由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简称《方案》),日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   《方案》明确提出,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优化整合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五个大类。   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方案》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在整合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基础上,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设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   据悉,2017年将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通过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共同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
  • 沃特世CEO将退休 公司计划寻找继任者(图)
    2013年8月27日,沃特世公司今天宣布,公司现任首席执行官(CEO )Douglas A. Berthiaume已表达他打算在未来24个月内退任CEO一职。   沃特世公司董事会已任命继任规划委员会,其将指导选择继任者的过程,并计划聘请猎头公司协助寻找公司内外部可能的候选人。   Douglas A. Berthiaume现年64岁,1994年当沃特世从密理博公司拆分出来时,他被任命为沃特世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并于1996年承担董事会主席一职。在他任职期间,沃特世已实现收入增长超过500%,2012财年公司收入至18.4亿美元。同时沃特世的股价比1995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增长超过25倍。   Douglas A. Berthiaume说,&ldquo 见证沃特世过去二十年所取得的进展是一件高兴和荣幸的事情。我们已开发并成功商品化许多创新性的仪器平台,这些平台帮助改变我们的行业,同时改善人类健康、材料科学和环境。我们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的团队是强大的,我们仍然专注于不断成长的业务和服务我们的客户。我致力于确保在一个成功的过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dquo   董事会表示,&ldquo 我们感谢Douglas A. Berthiaume对沃特世有效、活力和持久的领导,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强大和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我们期待着一个深思熟虑和慎重的选择新的CEO过程,以确保公司平稳过渡。公司将继续执行时间已经证明如此引人注目的治本之策。&rdquo (编译:杨娟)
  • 国务院: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存封闭低效等现象
    北京1月12日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方案》指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等问题突出。   《方案》强调,改革要遵循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五条基本原则,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   《方案》提出,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和协同 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把政府部门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放出来,提高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建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切实发挥专家对政府决策的咨询作用 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提高科技投入的绩效 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方案》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形成新的五大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体系。面向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部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安排基地和人才专项,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进度,提出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并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方案》强调,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任务重、难度大,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协同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各有关单位:今年4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下称新版检规)《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下称检测规则),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渡期为1年。为平稳有序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监督检验有关要求过渡期内,根据电梯施工单位的申请,检验机构可以选择新版检规或者原有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TSG T7006,下称旧版检规)进行监督检验;过渡期满后,严格依据新版检规进行监督检验。2023年4月2日(不含)之前签订供货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并且需要在过渡期满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在2023年7月1日前填写《需在过渡期满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清单》(附件1),连同相关见证材料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下称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告知,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抄告检验机构。此类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时,新版检规附件A1.2.2.7、A1.3.3可以按照旧版检规的要求进行检验,新版检规附件A1.2.4.3(1)、A1.3.12.1、A1.3.12.3可以不检验;其后的定期检验、自行检测的相应项目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二、关于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有关要求结合前期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情况和当前电梯检测供给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电梯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分离工作。过渡期内,自2023年7月1日起,地市市场监管局要以县(区、市)行政区划为单位,按照《电梯检验检测分离推进表》(附件2)要求,分步推进电梯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分离工作;地市市场监管局需调整行政区划的,应提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备,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过渡期满后,按照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一)规范定期检验工作。过渡期内,实施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分离的电梯,按照新版检规确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开展定期检验,定期检验项目、内容仍执行旧版检规要求;其它电梯,按照旧版检规要求开展定期检验。定期检验还应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电梯远程监测装置等配置和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3〕12号,下称12号文)规定。检验机构不得在同一设区市同时承担电梯检验任务和电梯自行检测服务。(二)推动自行检测工作。以依法依规、合于实际、保证质量、有效监管、确保安全为原则,围绕检测周期计算、检测单位条件、检测告知、检测对接与认领、检测实施、检测信息传输与公示等环节,建立完善自行检测工作机制。1.检测周期计算。检测年份确定:以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所在的年份(按照新版检规进行改造监督检验的,以该改造监督检验合格的年份)为基准,按新版检规规定实施定期检验之外的年份,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在重新启用前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当年不再实施自行检测,其后仍按新版检规确定的年份执行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对于无法确定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日期的,以电梯制造(出厂)日期、使用登记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中较早者所在的年份为基准计算。检验(检测)月份确定:对在用电梯,以最近一次定期检验的月份为基准;对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电梯,以监督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基准;对停用1年以上的电梯,以其启用时定期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基准,确定下次检验(检测)的月份。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年份及周期的调整,应在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其中:检验平台数据调整,由福建省特检院和厦门市特检院分别负责;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数据调整,由省特检院做好技术支撑。2.检测单位条件。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包含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电梯检测机构和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应符合检测规则有关要求,并满足《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基本条件》要求(见附件3)。3.检测告知。首次在我省开展检测前,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应向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开展检测的,应在动态监管平台上传《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自行检测告知单》(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维保单位开展检测的,应在动态监管平台上传《电梯维保单位自行检测告知单》(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电梯所在地的地市市场监管局在动态监管平台上对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告知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电梯检测机构或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检测的,应持检验检测核准证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开通动态监管平台账号,并上传《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告知单》(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省市场监管局予以核实确认。电梯自行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发生变动后,应及时在动态监管平台上自行维护,确保检测人员信息准确。4.检测对接与认领。在完成检测告知后,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应将本单位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与动态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施检测前,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应在动态监管平台认领拟检测的电梯,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行确认。5.检测实施。自行检测依据检测规则执行,同时还应执行12号文规定。参照新版检规相关规定,现场检测至少由2名具有电梯检验员及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应登录“闽政通—企业服务—电梯扫码检测”模块进行身份验证,扫描电梯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进行签到(系统将确认检验人员、电梯认领信息、电梯地理位置等信息),检测结束时扫码签退。(待开通后实行)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对包括试验项目和检测关键点位在内的检测过程进行录像,录像视频应当清晰可见(分辨率不低于1080P,帧速率不少于24帧/秒),并能有效识别检测人员身份、所检电梯信息、检测项目内容、检测时长等信息,且保存期限不小于报告有效期。录像视频应有防止篡改甄别措施和能在线调阅,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电梯检测信息中,应包含电梯检测录像视频的互联网访问地址及视频数据的数字签名(使用国密SM3杂凑算法),以便在线调阅与查证。6.检测信息传输与公示。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应在出具《电梯自行检测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信息上传至动态监管平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报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重要事项管理并落实整改闭环。发现的问题整改应经电梯自行检测单位确认后,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将《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以及整改情况公示在便于乘客阅知的位置,公示期不少于15日。三、关于使用标志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承担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在完成检验报告批准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检验信息上传至动态监管平台,经检验机构确认后,确定下次检验或检测日期,在线生成《电梯使用标志》。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上传至动态监管平台,由最近一次实施电梯检验的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对《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进行确认,确定下次检验或检测日期,并在线生成《电梯使用标志》。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通过福建省市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特种设备监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梯使用标志》,并及时张贴在电梯轿厢(或者自动扶梯、人行道出入口)易于乘客看见的部位。对确有困难无法自行下载打印《电梯使用标志》的使用管理单位,可委托检验机构邮寄或自行领取《电梯使用标志》。四、有关工作要求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发布是国家对电梯检验检测政策的新一轮调整,也是更好保障电梯运行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有序实施、落地落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细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实效。一是要对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专业解读,部署我省工作要求和推进措施。二是通过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宣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以及我省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分离。三是结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要求,推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使用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组织检验检测人员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质内容,要及时依据新版检规或检测规则修订完善检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和作业指导书,切实提高电梯检验、检测质量。(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对电梯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使用到期未检测或检测发现严重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电梯,要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查处;发现在电梯检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缺项、漏项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落实淘汰退出机制。(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重点时段,通过广泛的媒介途径和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电梯检验检测调整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发挥行业自律约束作用,坚决杜绝低价竞争、恶性竞争和虚假检测等现象发生。各地在贯彻落实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联系人:郑志良,电话:0591-87859712;监管平台联系人:李伟程,电话:0591-87580672。附件:1.需在过渡期满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清单2.电梯检验检测分离推进表3.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基本条件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自行检测告知单5.电梯维保单位自行检测告知单6.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告知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 附件1:需在过渡期满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清单.doc 附件2:电梯检验检测分离推进表.doc 附件3:电梯自行检测单位基本条件.doc 附件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自行检测告知单.doc 附件5:电梯维保单位自行检测告知单.doc 附件6: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检测告知单.doc
  • 科技计划管理方案将出台 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项目
    ●改革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   ●负责科研项目具体管理的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并接受监督、审核和评估   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即将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   科技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方案》的内容、实施意义和进度安排等,进行了解读。   科技计划整合成5类,解决科技资源&ldquo 碎片化&rdquo ,更加聚焦国家目标   科技计划是国家引领和指导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国家意志、政策取向、战略布局和发展重点,对全社会的科研活动具有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目前的科技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先后设立的,解了燃眉之急,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但不同计划之间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科研经费多头管理,&ldquo 九龙治水&rdquo 的局面,引发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   他认为,科技计划体系的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资源&ldquo 碎片化&rdquo 和取向聚焦国家战略目标不够两方面。这也反映我国当前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要求不适应。   据介绍,《方案》将优化整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形成高效运转的治理体系。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与人才专项。   不同科技计划将有明确的分工,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则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张晓原介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设立,是《方案》的亮点和重大改革举措。   当前,从&ldquo 科学&rdquo 到&ldquo 技术&rdquo 到&ldquo 市场&rdquo 的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边界日趋模糊,成果转化更加迅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是为适应这一新形势而部署的。根据《方案》,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整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现有的竞争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认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了各类计划的边界,解决了重复交叉、定位不清的问题,打破多头管理、科研人员四处跑项目的局面。同时,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方案,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整合,激活了存量,使有限的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更加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突破制约发展&ldquo 卡脖子&rdquo 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张晓原说,体制机制障碍成为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中央把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列为当前着力推进的改革任务,就是要以科技计划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   政府抓战略、规划、政策和监督,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   按照《方案》的总体目标,本次改革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   为此,《方案》提出推进优化整合的五个原则,即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中,《方案》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不再管理资金和项目的具体分配,重点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监督。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专业机构负责。   张晓原说,政府不直接管理项目,是我国科技管理方式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挑战。   赵路说,政府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将重点放在规划、布局、管理监督上,不仅有利于杜绝&ldquo 跑部拿钱&rdquo 的现象,还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好的服务。他说,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是国际上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专业机构的设置又有多种模式,有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有的隶属于政府部门,还有委托社会化的非营利机构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当前,主要依托现有具备科研管理专长的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专业机构。随着科技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将促进专业机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化。   张晓原表示,按照《方案》,将制定统一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专业机构要接受监督、审核、评估。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而不简单的是某一个部门的下属单位。   《方案》还要求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除明确规定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外,还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此外,还将设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提供决策咨询。   张晓原表示,联席会议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加,部门和人选都固定下来,将会经常沟通,审议科技规划、调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今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2017年完成体系整合优化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改革针对的是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它们占到中央财政民口科研经费一半以上,但不包括稳定支持的项目。   张晓原说,由于本次改革涉及现有科技计划体系的调整和相关政府部门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较为艰巨和复杂。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五类进行优化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整合形成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组织实施方式运行。   据介绍,2014年启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2015年至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的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运行。届时,现有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张晓原说,在3年过渡期内,对已经立项的研究项目将按照原有办法管理,直至完成结项。在此改革期间设立的新项目,将遵照《方案》的新管理方式施行。   赵路表示,科技体制改革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今年3月份,《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是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出的改革部署,本次主要是针对科技计划顶层设计和政府职能调整的改革。未来还将出台推进国家重大科研设备开放共享等多方面的改革,从改革中要红利,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新版ISO 9001国际标准计划于2015年9月正式出台
    近日,备受关注的ISO 9001:2015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重磅发布,这是其修订过程中一个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标志着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已达到修订过程的最后阶段。接下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员国将对最新的标准草案进行投票表决,投票的最终期限是2015年9月9日,这也意味着新版ISO 9001国际标准有望于2015年9月出台。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是目前应用范围最广、发证量最多的国际标准体系,自1987年问世以来,随后在1994年、2000年、2008年经历了三次转版,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拥有超过110万张证书。回首ISO 9001发展的28年中,其之所以如此受欢迎,还要归功于该标准为各类不同规模和类型组织提供了通用的质量管理框架和思路,同时也为组织建立了提供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基本信心。如同其他所有的ISO标准,现正修订中的ISO 9001是每五年评审一次,以确保其与时俱进并且适时更新。ISO/FDIS 9001鼓励组织在质量管理中加强对外部的关注,并作为其风险管理手段之一。ISO/FDIS 9001将新标准定位为组织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环节,致力于推动新标准成为组织改善其绩效的一个工具。标准提出要更多的去关注内外部的利益相关方,并将其作为管理质量的手段之一,将质量管理体系上升到组织的战略决策的高度。我们会提供一些列的解决方案帮助您实现08版到15版的转换。1. ISO/FDIS 9001_主要变化除重新命名和重新定位一些质量管理体系活动外,其它重要的新要求介绍如下。2.组织环境“组织环境”现在必须作为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和实施过程的一个要素来考量。3.风险和机遇作为一个新的要求,在组织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去识别可能会影响到体系的运行和绩效的风险和机遇,并提出相对应的处置措施。4.领导力新版标准对高层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应在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展现出更强的参与度与指导,而不仅仅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5.文件化信息08版中的名词“文件化的程序”和“记录”将被FDIS9001中的“文件化信息”所替代, “信息”应在组织内得到控制和保持。当然,最终还是由组织自身来决定所必要的文件的类型与程度,来控制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6.其它的新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变化,还包括:1)对策划、实施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方法的执行给出了细化的要求2)根据对自身质量绩效的影响,识别人员必要的能力3)识别和维护好所需的知识,以确保组织能实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4)基于风险大小来确定适合于所有外部供方的控制类型和程度7.结构和术语FDIS标准结构遵从于Annex SL所规范的通用ISO标准结构,以确保最终的ISO 9001标准与其它的管理体系标准保持一致。Annex SL架构应用在ISO 9001中,不仅仅只是当做一个模板,而是力求将质量管理体系以一种更趋一致更合理的方式展现。特别要注意的一点是对于已经按照9001 要求建立起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标准并没有要求去改变当前其质量管理体系已有的程序或文件架构,以及正在使用的术语,这一点在FDIS 9001标准中有进一步详细说明。8.ISO 9001:2008转版计划已经取得ISO 9001:2008证书的组织将有三年的过渡期转换成新版ISO 9001:2015证书。根据现在的预计发布时间,转版过渡期将于2018年9月结束。
  • 首批“上海千人计划”下月起申报 关注四层次人才
    日前,根据《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沪委办发[2010]28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等就开展第一批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发布通知,旨在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和创业人才。   重点关注四类高层次人才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引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 行专家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引进人才申报条件要求高   根据通知,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具体分为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企业、金融、航运、文化八大类,每个大类各有相关分类标准。申报人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回国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时间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若申报人每年回国工作时间少于9个月,需说明理由或提出过渡计划。   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需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行业)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 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且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引进人才作为主要发起人,能够组建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 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上海产业优化发展方向,市场化前景广阔。   用人单位12月起可推荐上报   根据通知,12月起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推荐上报。各类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可登录 “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2011年1月起,九大评审平台将组织聘请若干名海内外领域 (行业)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2011年2月至3月,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将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顾问评审组,对各平台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审批后正式发文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将出台 可带动1.7万亿投资
    记者获悉,针对之前国务院出台的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环保部已经牵头制定了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ldquo 计划&rdquo )。未来5年,预计投资17000亿元用于改善当前大气污染状况。   一位参与&ldquo 计划&rdquo 起草工作的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ldquo 已经通过了相关讨论,还有一些修改意见,目前正在完善,具体计划内容近期将出台&rdquo 。   PM2.5治理是重点   今年6月,在大气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研讨会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针对国务院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进行了重点解读,他表示,&ldquo 我国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力度,预计未来5年投资17000亿元用于改善当前大气污染状况&rdquo 。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对减少污染物排放、能源结构调整、PM2.5治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上述知情人士称,针对这些要求,&ldquo 计划&rdquo 将会制定细则,包括具体如何操作实施,未来5年内将需要投资多少钱等。   据了解,对PM2.5的治理,将是未来5年计划的重点。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PM2.5年平均限值是,一级为15微克/立方米,二级为35微克/立方米。但从环保部公布的5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来看,PM2.5月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而据业内专家介绍,近年来,我国PM2.5的年平均浓度一般是60~80微克/立方米之间,一些重点区域甚至超过100微克/立方米。   相比较而言,要想实现2030年的城市空气质量目标,依旧存在较大困难。该知情人士称,为了能够在2030年完成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目标,&ldquo 计划&rdquo 将会设定一个新的空气质量达标目标,作为阶段性的过渡。   加强推进&ldquo 煤改气&rdquo   今年以来,我国曾遭遇大面积的灰霾天气,而造成灰霾天气重要的祸首之一就是燃煤。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36.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9%,其中煤炭消费量增长2.5%。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受经济增长的带动能源需求上升的影响,我国煤炭消费总量一直保持着增长态势。   &ldquo 煤改气&rdquo 也是《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中的重要内容。但是,相比于煤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占比中明显弱势。2012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471亿立方米,天然气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仅为5%左右。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现在提到的能源结构调整,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控制煤炭消费,新增的能源消费只能通过其他的清洁能源如天然气、风电、核电等实现。预计到2020年,我国要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由现在的5%左右提高到10%,到2030年要达到15%。   此外,&ldquo 计划&rdquo 实施期限为5年,属于短期计划,多位环保专家告诉记者,对于大气环境的防治工作来说,更需要一个中长期的规划。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ldquo 目前,我们正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起草更长远的2030年规划草案&rdquo 。
  •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引导药企优化药品包装规格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商品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部署,认真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取得积极进展。但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尤其是随着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有“卷土重来”之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标准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二、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一)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包装产品。充分发挥包装企业在推广简约包装、倡导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包装设计、商品生产等上下游各环节践行简约适度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细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装信息档案,记录商品包装的设计、制造、使用等信息。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离的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商品生产者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督促指导商品销售者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明确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督促指导,实现线上线下要求一致。鼓励商品销售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外卖平台企业完善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外卖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对外卖包装依法明码标价。(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指导寄递企业制修订包装操作规范,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并通过规范作业减少前端收寄环节的过度包装。鼓励寄递企业使用低克重、高强度的纸箱、免胶纸箱,通过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填充物使用量。(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督促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引导,提出快递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各地区以市场化招商等方式引进专业化回收企业,提高包装废弃物回收水平。鼓励商品销售者与供应方订立供销合同时对商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作出约定。(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加快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齐分类运输设备,提高垃圾清运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六)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国家限制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标准,将该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部署,及时掌握本行业过度包装情况,建立提示、警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压实电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和商品信息审核并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健全对电商渠道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线上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企业公开其执行包装有关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适时向社会曝光反面案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对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展滞后的地区予以督促整改,对落实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及时组织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进展情况社会满意度调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寄递企业进行过度包装执法检查,组织快递过度包装专项抽查,强化快递包装质量监督。(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八)健全法律法规。研究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修订《快递暂行条例》,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管理和处罚要求。(国家邮政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地方法规。(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九)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明确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判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限制快递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标准,提出更适用的要求。针对玩具及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领域,制定推行简约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明确判定过度包装的依据,引导包装减量化。(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制定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包装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商务部负责)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面向产业集聚区开展包装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动态反馈和评估实施效果,不断强化标准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十)强化政策支持。将商品过度包装、快递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循环快递包装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等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进一步细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研究明确强制采购要求,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财政部负责)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部署开展快递包装绿色设计、低能耗智能物流配送等方面技术研发。(科技部负责)(十一)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负责)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标准宣贯培训,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引导重点生产和销售企业带头推广简约包装,积极向社会公布商品包装情况。(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五、强化组织实施(十二)加强部门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衔接,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落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配套措施。(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十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报道典型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曝光。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商品。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 2017 GE Sievers TOC分析仪以旧换新计划
    仪器还在超期运行?OUT!GE分析仪器隆重推出以旧换新活动!让您以最少的成本顺利完成从旧的在线总有机碳TOC分析仪升级到GE Sievers 500 RL或CheckPoint在线TOC分析仪的过渡和转型。何不趁此机会淘汰老旧仪器,提升TOC检测的可靠性和效率?更激动人心的是,除旧款GE TOC分析仪外,任意其他品牌仪器也可参与本次活动,享受同等优惠。限时放送,机不可失!本次以旧换新促销计划专为亚洲地区客户提供,客户如购买新的500 RL或CheckPoint总有机碳TOC分析仪,用以替换我们的旧款TOC分析仪(型号为400、410、420或500),或任意其他品牌总有机碳TOC分析仪,可享受此项优惠。在购买新仪器并回收旧仪器时,将获得折扣。◆ ◆ ◆参与资格旧仪器应处于可工作状态,包括所有主要配件和组件。◆ ◆ ◆活动时间有效期为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前所收到的订单。◆ ◆ ◆可享受折扣的新机型号购买以下型号的TOC分析仪可获得以旧换新折扣。仅购买500 RL基本型和CheckPoint基本型分析仪不享受以旧换新折扣。- 500 RL TOC分析仪带Super iOS- 500 RL TOC分析仪带标准iOS- 500 RLe TOC分析仪带iOS- CheckPoint 制药行业版 – I/O型- CheckPointe 半导体行业版 – I/O型注:- 以旧换新优惠不与其他折扣同时享受。- 详细折扣情况和活动流程,请咨询当地经销商;或与我们联系,由我们为您转接。- 经销商联系方式可登录GE分析仪器官网查询(cn.geinstruments.com)。◆ ◆ ◆仪器速览Sievers 500 RL在线TOC分析仪用于连续监控纯水和超纯水中的有机物,无需化学试剂。广泛应用于制药、微电子和电力行业,提供出众的分析准确性和精确性,其检出限可低至 0.03 ppb,还提供了自动调零功能。500 RL在线TOC分析仪有两种型号:500 RL制药行业版和500 RLe半导体行业版。CheckPoint在线型/便携式TOC分析仪在测量低浓度总有机碳应用中具有无比的灵活性。它可进行在线连续监测,也可以手提至水系统的任何位置,进行微电子、制药、电力应用中的快速故障诊断和排除。CheckPoint TOC分析仪是第一款也是唯一一款可用电池供电的TOC测量仪器,具有极佳的便携性能。CheckPoint TOC分析仪有两种型号:CheckPoint制药行业版和CheckPointe半导体行业版。立刻联系我们,参与以旧换新!▼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481/
  • 第一批“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沪委办发[2010]28号),第一批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一、引进对象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引进人才应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   1、申报人需符合《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1。   2、申报人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回国。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时间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   4、申报人每年回国工作时间少于9个月的,请说明理由,或者提出过渡计划。   5、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二)创业人才   申报人需符合《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动员部署(11月)   各大口党委、部、委、办、局以及区县党委组织部等相关工作部门,根据《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精神,深入发动用人单位积极申报。   (二)推荐上报(12月)   创新类: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对照引才标准,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引进意向后,核实拟引进人才的学历、经历、成果等情况,根据要求准备必要申报证明材料,分别填写相应类别的《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填写意见盖章后,于12月底前分别报送各评审平台。   创业类:创业类人才申报实行属地化原则,由各个区县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申报。各个用人单位填写创业类《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报区县党委组织部。区县党委组织部填写意见盖章后于12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   各类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附件2—13)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点击“地方引才计划”进入“上海千人计划”页面“政策”栏目中下载。   (三)平台初审(2011年1月)   各个评审平台按照引进人才学科和专业情况,组织聘请若干名海内外领域(行业)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2011年1月底前,各评审平台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   (四)顾问评审(2011年2月至3月)   市专项办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顾问评审组,对各个平台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审批后正式发文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四、评审平台   为做好申报人选的评审推荐工作,“上海千人计划”现设9个评审平台。各平台工作在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市专项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分工如下。   1、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科技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2、重点学科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教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3、金融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金融办、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引进人才由市国资委党委牵头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5、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联、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6、航运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牵头负责。   7、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8、文化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教委、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9、创业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地税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各评审平台根据每批次申报人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平台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专项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各个评审平台需上报市人才专项办的具体材料如下。   1、各个推荐人选申报书一式7份,附件1份,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附件和个人信息表分别装订)。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评审情况报告1份,具体包括评审过程、专家组成、推荐人选情况简要分析等相关情况。   (二)材料要求   1、创新人才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创业人才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 (5)公司章程 (6)商业计划书 (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光盘报送。 部分附件: 1、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 2、“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实验室) 3、“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学科) 4、“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5、“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国有企业) 6、“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民营企业) 10、“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创业) 11、“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创新项目) 12、 “上海千人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13、“上海千人计划”推荐人选其他个人信息表
  • 聚光科技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
    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点击此处阅读全文),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行动计划》全面对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目标与任务,有效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落细、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PM2.5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行动计划》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聚光科技作为国内环境监测行业领先企业,聚焦提供以生态环境规划、监测仪器设备、大气管控平台等为主的全链条产品、方案与服务,实现从“治气”到“智气”的转变,全面改善空气质量。聚光科技大气环境监测版图 从单一监测向复合污染机制协同监测纵深聚光科技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布局早,经验丰富,从单一浓度监测向复合污染机制协同监测纵深。目前,聚光科技已实现大气环境监测全面国产化,整体架构包括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大气颗粒物解析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光化学污染监测系统和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大气环境监测设备齐全、项目经验丰富。 从常规质量评价向成因机理分析等方向过渡聚光科技从业务型监测向科研型机理监测递进,通过将大气环境常规质量监测向化学成分、二次污染物和传输通道监测等方向延伸,更加全面、深入地研究典型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提升对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关键影响因素的认知,为大气污染物组分、二次污染前体物和形成机理、污染来源特征及变化趋势等问题提供科学研究平台,推动监测网络优化、现代化监测能力提升。 监测模式从在线化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聚光科技大气环境监测系统设备先进,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高,通过融合集成大气环境专业分析模型,实现多源数据精准化溯源,为客户提供闭环式数据管理和管家式运维管理,助力生态环境监测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高效感知能力,真正实现“耳聪目明”和“数字智治”。常规空气质量监测评估常规空气质量监测评估解决方案搭载公司自主研发的AQMS-1000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采用技术路线更先进的直测法氮氧化物、化学发光法臭氧、紫外脉冲技术二氧化硫分析仪,β射线联合光散射技术颗粒物监测设备,推进便携式臭氧溯源分析仪,建设全面、先进、稳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夯实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聚光科技环境空气在线监测项目深耕国内,截止目前,公司参与建设的环境空气监测站点超过2500个,实施案例多,经验丰富,占比位居市场前列。2023年为完善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浙江省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参与各省市乡镇站建设,践行“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更加可靠的监测信息支撑。 河南省2023年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浙江省大气精细化监测项目(杭州市144个站点)臭氧与颗粒物协同控制聚光科技大气颗粒物及光化学污染源解析解决方案搭载公司全自主研发的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监测系统,实时获得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水平及变化规律,摸清生成颗粒物及臭氧机理和污染来源,为区域性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和质量精细化管理以及重污染应急、治理成效评估提供长期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聚光科技颗粒物来源解析、光化学反应全过程因子监测系列设备技术成熟,2023年推出技术路线先进的臭氧生成速率OPR分析仪和在线DNPH-高效液相OVOCs在线监测系统,并应用于众多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中,协助客户实现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目前公司已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建设项目、海南省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来源解析项目、广东颗粒物组分监测网(二期)建设项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光化学监测网-金华光化学监测网、石家庄大气复合超级站及应用项目等建设,各项目设备均稳定运行。乌镇超级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网项目(聚光科技参与国家组分网建设项目“2+26”城市中的12个点位建设工作)数智双碳温室气体管控聚光科技从2021年开始根据国家双碳目标布局数智双碳综合管控业务。基于公司强大的光谱、色谱和质谱技术研发平台,研制成功了6款环境大气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系统(即高精度温室气体自动监测仪(CRDS法)、CO2中精度在线监测系统 ( 光学法)、环境空气ODS及含氟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系统 (三级冷阱-GC-MS法)、车载温室气体走航监测系统、无人机温室气体遥感监测系统和生态碳汇涡度分析系统)和2款企业固定污染源排口碳监测自动监测系统(即固定污染源傅里叶红外自动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CO2连续监测系统),开发了1套数智双碳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了1套碳同化反演和碳通量核算方法,构建了覆盖固定污染源监测、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网格化监测、便携监测、移动走航监测、无人机监测和卫星遥感监测等“天地空”全覆盖的立体碳监测解决方案。至今成功落地了浙江省杭州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综合试点城市温室气体自动监测项目以及华能电厂等重点碳试点行业,并实现了业务化稳定运行。浙江省大气ODS和HFCS自动监测项目聚光科技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中标中国气象局“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未来聚光科技将基于现有技术平台探索更多温室气体监测的方法和碳数据分析应用模式,结合碳监测智慧监管平台,通过立体监测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分析,增强碳达峰预测准确性,大幅度提升碳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靶向治理能力,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中长期的碳减排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 ACS Nano I 用扫描探针显微镜表征二维过渡金属硫族化合物的本征电学特性
    *以下应用说明基于 ACS Nano publication, 2021 15, 6, 9482–9494. 出版日期: May 27, 2021. 介绍 在传统的平面硅场效应晶体管(FET)中,当其横向尺寸小于晶体管厚度时,栅极可控性变弱,从而导致不利的短沟道效应,包括漏电流、沟道中载流子迁移率饱和、 沟道热载流子退化和 介质层时变击穿。因此,需要减小晶体管主体厚度以确保有效的栅极静电控制。理论研究表明,由于二维 (2D) 材料的原子厚度和表面懸鍵,特别是二维过渡金属二硫属化物 (TMD) 作为沟道材料的性能优于硅,能够实现原子级尺度,优异的静电门控,降低断电功耗,进一步扩展摩尔定律。[1-6] 表征沉积态二维材料的内在物理和电学特性的适当技术是沉积态二维材料的质量与基于二维材料的电子设备性能之间的关键联系。此联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控制和改进基于二维材料的设备的性能。然而,在没有任何转移和图案化过程的情况下,在纳米尺度上分析沉积态二维材料的固有电学特性的技术是有限的。 在本应用说明中,扫描探针显微镜 (SPM) 用于研究沉积态二维TMD 的固有电学特性。 导电原子力显微镜 (C-AFM) 无需任何图案化,直接在生长态二维材料表面进行扫描。 C-AFM 能够将生长态二维材料的电导率与其形貌相关联,从而将二维材料的电特性与其物理特性(如层厚度等)联系起来。所有这些,C-AFM为我们提供了沉积态2D材料的全面信息,并帮助我们评估这些固有特性对基于二维材料的纳电子学的影响。实验细节 Park NX-Hivac 在高真空(~10-5Torr)下,用 C-AFM 在 Park NX-Hivac AFM 上使用 Pt/Ir 涂层的硅探针(弹簧常数 k~3N/m,共振频率 f0~75kHz,PPP-EFM)评估蓝宝石上生长态 MoS2和WS2层的固有电学特性。高真空环境有助于减少样品上始终存在的水层。[4,6] 将C-AFM测量的偏压施加到样品卡盘上,并通过线性电流放大器测量产生的电流。收集所有 C-AFM 电流图所施加的偏压均为1 V。在样品的顶部和侧面涂上银漆,以确保电接触。结果与讨论 在 C-AFM 电流图(图 1b)中,同轴切割蓝宝石上沉积的 MoS2 层在整个表面上显示出非均匀导电性,尽管图 1a 中的形貌显示了完全聚结的单层 MoS2 ,其顶部约有~37%的表面晶体(命名为1.3 ML)。通过引入离轴 1º 切割蓝宝石作为衬底,MoS2 层的电导率变得更加均匀, 与它们更均匀的表面结构一致(图 1c 和 d)。 总体而言,离轴 1º 切割蓝宝石上约~83% 的单层 MoS2 具有更高的电导率,而使用同轴上切割蓝宝石仅占 51%。 [7] 电导率较低的区域在图 1b、d 中用粉红色标记,阈值电流约为 ~0.3 μA。 因此,通过引入离轴 1º 切割蓝宝石(图 1b、d 中的 49% 到 17%) 可降低较弱导电区域的密度。图1.(a,c)分别在同轴和离轴1º切割蓝宝石上生长的1.3 ML MoS2的C-AFM形貌图(b、 d)同时与(a,c)一起获得的 C-AFM 电流图。通过电流阈值(~0.3μA),第一单层MoS2中的非均匀和导电性较弱区域以粉红色突出显示。经许可复制图像。[7] Copyright 2021,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通过跳过蓝宝石晶片的预外延处理过程,该密度可以进一步降低到约~6.5%(图 2a-b)。具有较低电导率的 MoS2 区域的形状不是随机的,而是对应于特定的下层蓝宝石阶地。离轴 1º 切割蓝宝石上具有较低 MoS2 电导率的区域对应于聚集在一起的阶地。在预外延处理和 MOCVD 过程中,台阶会分解和凝聚。台阶(变形)成型主要由预外延处理和 MOCVD 工艺中使用的高温驱动。正如对离轴 1º 切割蓝宝石所预期的那样,随着 Wterrace 变窄,阶梯聚束变得更可能发生。当单层 MoS2 沉积在离轴 1º 切割蓝宝石上而不进行任何预外延处理时,高导电区域的密度从 83%(图 1d)进一步增加到 93.5%(图 2b)。可以观察到成束台阶(具有更高的 Hterrace,图 2a 中的 5.8%)和导电性较弱的区域(图 2b 中的暗区为 6.5%)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从图 2c 中的地形和电流图提取的横截面轮廓进一步支持了这一观察结果。然而,在图 2b 中没有完全去除导电性较弱的区域。这应该与生长温度(在我们的工作中为 1000 °C)有关,该温度足以在沉积过程中在蓝宝石表面引入阶梯聚束。[8-10]图2. 蓝宝石上生长的MoS2的不均匀导电性. (a-b)C-AFM 形貌图,同时获得离轴1º切割蓝宝石上1.3 ML MoS2 的电流图. (c)(a-b)位置处的相应横截面高度(红色)和电流(蓝色)剖面. (d- e)形貌图,同时获得同轴切割蓝宝石上3.5 ML MoS2的电流图。经参考文献[7]许可,对图像进行了改编。 Copyright 2021,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关于观察到的 MoS2 电导率分布的不均匀性,我们发现非封闭顶层中 MoS2 晶体的存在不会影响电导率。 事实上,具有较低电导率的 MoS2 区域与 MoS2 层厚度几乎保持不变,因为它们也存在于 3.5 ML MoS2 中(图 2d-e):形貌和当前图像中黄色虚线区域的比较表明,MoS2 晶体具有非封闭顶层中方向错误的基面不会影响该区域的导电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电导区域的存在不仅出现在 MoS2 外延层中,也出现在蓝宝石上生长的 MOCVD WS2 层中,如图 3 所示。图3.(a-b)同轴切割蓝宝石的形貌图和同时获得的1.7 ML WS2电流图。经参考文献[7]许可,对图像进行了改编。 Copyright 2021,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因此,较低的导电性主要与完全闭合的第一MoS2单层有关,而不是与非闭合的顶层有关。图4a-b显示了两个第二层MoS2晶体,其中一些区域具有较高的导电性,而另一些区域具有较低的导电性,从而进一步支持了这一点。图4.(a-b)在同轴切割蓝宝石上生长的1.3 ML MoS2上第2-3层MoS2岛的导电性。(a)在同轴切割蓝宝石上生长的MoS2的形貌及其相应的(b)电流图。白色的晶体轮廓显示部分区域具有较高的导电性,部分区域具有较低的导电性,表明表面晶体对蓝宝石上MoS2的不均匀导电性贡献不大。(c-f)轴切割蓝宝石上生长的1.3 ML MoS2的降解。(c-d)MOCVD生长后立即收集的1.3 ML MoS2的1 V下的形貌图及其相应的电流图。(e-f)在氮气柜中储存6个月后,同一样品在1 V下的形貌图和电流图。在(c)中没有氧化区,但在(e)中MoS2被部分氧化,这总是与(f)中的较弱导电区相关。经参考文献[7]许可,对图像进行了改编。 Copyright 2021,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结果表明,蓝宝石起始表面的状态是决定第一层MoS2单层物理和电学性能的关键参数之一。结论通过 C-AFM 评估二维 TMD的固有电学特性,并将其与样品形貌联系起来。我们在沉积的二维 TMD 单层中发现了非均匀导电性,这可能源于:(i)TMD 层厚度变化导致的TMD 表面粗糙度; (ii)蓝宝石表面形貌引起的 TMD 应变;(iii)由于每个蓝宝石阶地的 TMD 形核率的依赖性,TMD 晶粒内缺陷率;(iv)蓝宝石表面结构和终端引起的 TMD 界面缺陷,可能导致不同的局部掺杂效应。进一步的研究正在进行中,将 C-AFM 与先进的光谱技术(如拉曼、PL和TOFSIM)相结合,以进一步探索外延二维材料的固有特性。参考文献 (1) Liu, Y. Duan, X. Shin H.-J. Park, S. Huang, Y. Duan, X. Promises and Prospects of Two-Dimensional Transistors. Nature 2021, 591, 43–53.(2) Su, S.-K. Chuu, C.-P. Li, M.-Y. Cheng, C.-C. Wong, H.-S. P. Li, L.-J. Layered Semiconducting 2D Materials for Future Transistor Applications. Small Struct. 2021, 2, 2000103.(3) Akinwande, D. Huyghebaert, C. Wang, C.-H. Serna, M. I. Goossens, S. Li, L.-J. Wong, H.-S. P. Koppens, F. H. L. Graphene and Two-Dimensional Materials for Silicon Technology. Nature 2019, 573, 507–518.(4) Agarwal, T. Szabo, A. Bardon, M. G. Soree, B. Radu, I. Raghavan, P. Luisier, M. Dehaene, W. Heyns, M. Benchmarking of Monolithic 3D Integrated MX2 FETs with Si FinFETs. In 2017IE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 Devices Meeting (IEDM) 2017 p 5.7.1–5.7.4.(5) Smets, Q. Arutchelvan, G. Jussot, J. Verreck, D. Asselberghs, I. Nalin Mehta, A. Gaur, A. Lin, D. Kazzi, S. E. Groven, B. Caymax, M. Radu, I. Ultra-Scaled MOCVD MoS2 MOSFETs with42nm Contact Pitch and 250μA/Mm Drain Current. In 2019 IE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 Devices Meeting (IEDM) 2019 p 23.2.1–23.2.4.(6) Smets, Q. Verreck, D. Shi, Y. Arutchelvan, G. Groven, B. Wu, X. Sutar, S. Banerjee, S. Nalin Mehta, A. Lin, D. Asselberghs, I. Radu, I. Sources of variability in scaled MoS2 FETs. In 2020 IE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 Devices Meeting (IEDM) 2020 p 3.1.1–3.1.4.(7) Shi, Y. Groven, B. Serron, J. Wu, X. Nalin Mehta, A. Minj, A. Sergeant, S. Han, H. Asselberghs, I. Lin, D. Brems, S. Huyghebaert, C. Morin, P. Radu, I. Caymax, M. Engineering Wafer-Scale Epitaxial Two-Dimensional Materials through Sapphire Template Screening for Advanced High- Performance Nanoelectronics. ACS Nano 2020, DOI: 10.1021/ acsnano.0c07761.(8) Cuccureddu, F. Murphy, S. Shvets, I. V. Porcu, M. Zandbergen, H. W. Sidorov, N. S. Bozhko, S. I. Surface Morphology of C-Plane Sapphire (α-Alumina) Produced by High Temperature Anneal. Surf. Sci. 2010, 604, 12941299.(9) Curiotto, S. Chatain, D. Surface Morphology and Composition of C-, a- and m-Sapphire Surfaces in O2 and H2 Environments. Surf. Sci. 2009, 603, 2688–2697.(10) Ribič, P. R. Bratina, G. Behavior of the (0001) Surface of Sapphire upon High-Temperature Annealing. Surf. Sci. 2007, 601, 44–49.想要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Park原子力显微镜,或拨打400-878-6829联系我们Park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518室 Park上海实验室 上海市申长路518号虹桥绿谷C座305号 Park广州实验室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00号天河北文创苑B座211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指南
    p 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修改意见请于5月8日24点之前发至sfs_swyyc@most.cn。 /p p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系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p p   据了解,此次“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旨在支持加快研发快速检测和非定向筛查技术及产品,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装备国产化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全国统一的追溯预警体系和全链条的过程控制体系及国家食品安全大数据云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应急技术体系 积极转化研究成果,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为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的转变。同时,针对于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的快速检测检验技术与装备研发成为项目支持的重点。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详情见: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696a07f2-5bcd-41f2-9cb7-67992b582b4b.doc" 附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指南.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 WIDTH: 320px HEIGHT: 200px" title=" u=489999297,1291075811& amp fm=23& amp gp=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fbc24f1a-f610-4614-a62f-b3521c587009.jpg" width=" 461" height=" 272"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指南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征求意见稿) /strong /p p   本专项的总体目标是:重点解决我国食品源头污染严重、过程控制能力薄弱、监管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聚焦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化学致癌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生物毒素等重要危害物,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食品原料中危害物迁移转化规律与安全控制机理等基础研究,为科学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 有效强化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监测评估、监管应急等四个方向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研发快速检测和非定向筛查技术及产品,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装备国产化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全国统一的追溯预警体系和全链条的过程控制体系及国家食品安全大数据云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应急技术体系 积极转化研究成果,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为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的转变,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推动食品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p p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下设食品安全保障机理机制基础研究、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等三个任务。2017年,计划从上述三个任务部署18个研究方向。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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