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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药材5种国际规范英文简称

    中药材5种国际规范英文简称1、 无公害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技术示范基地,英文简称 GAP ; 2、 符合国际标准的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简称 GMP ; 3、 中药开发上采用国际通用的实验管理规范,简称 GLP ; 4、 中药应用上采用国际通用的药品临界床实验管理规范,简称 GCP ; 5、 实施中药营销管理规范,简称 GSP 。

  • 【分享】(好消息)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取得国际互认

    2月24日,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秘书长Kristian Moeller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GLOBALG.A.P.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基准比较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国家认监委批准从事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认证机构颁发的GAP证书,将获得GLOBALGAP的认可,获证企业信息将通过GLOBALGAP网站向全球主要零售商发布,获证企业将因此获得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国际市场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GAP(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良好农业规范,就是应用现代农业知识,科学规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到目前为止,各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均建立了本国或本地区的良好农业规范法规或标准。  为建立我国GAP认证和标准体系,国家认监委自2004年起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已制订、并由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4项GAP国家标准,内容涵盖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国家认监委还发布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建立了我国统一的GAP认证认证体系。  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标准委在2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GAP标准化和认证试点工作。目前,我国共有14家认证机构经认监委批准开展GAP认证工作。  为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国家认监委从2005年起就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进行了协调,分别于2005年、2006年签署了技术合作和基准性比较(互认)备忘录,就标准制定和互认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国GAP与GLOBALGAP已就相互一致性、有效性方面完成了法规、标准文件评估、现场见证、同行评审的评价过程,最后成功完成了互认工作。  我国GAP认证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了认证认可的基础作用,填补了我国在农产品生产领域中GAP的空白,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企业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自控能力有着重要意义。GAP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将帮助出口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有效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国家认监委注册部)

  • 【转帖】传微软OOXML规范已获国际标准组织投票通过

    Open Malaysia网站报道称,微软OOXML技术规范获得了68.75%的P选票的批准,反对的O选票是20.29%。 3月31日消息,虽然人们仍在等待正式宣布的消息,但是,微软OOXML技术规范似乎已经通过了国际标准组织处理程序的快车道,尽管许多人仍然担心这个投票结果。这个事情还没有结束。许多网站一直在跟踪和解释这个曲折的过程。业内人士分析称,根据许多网站报道的情况,微软OOXML技术规范很可能成为技术标准。重申一下投票过程,有一个主要国家(P选票)和观察国家(O选票)列表。这个标准要通过这个快车道必须要得到三分之二的P选票的批准。O选票的反对票不得超过四分之一。一些网站星期日(3月30日)报道称, OOXML技术规范的投票已经达到了上述规定。Open Malaysia网站报道称,微软OOXML技术规范获得了68.75%的P选票的批准,反对的O选票是20.29%。Command Line Warriors网站报道的数据是微软OOXML技术规范获得了69.6%的P选票的批准,反对的O选票是20.2%。当然,这些数字还不是最终的数字。但是,这些数字大致是差不多的。一些国家在这次投票中改变了原来赞成的立场。委内瑞拉从原来的赞成变成了反对。肯尼亚从原来的赞成变成了弃权。有些国家从原来的弃权变成了赞成,如芬兰。有些国家从原来的反对变成了赞成,如丹麦、英国、爱尔兰、韩国、捷克共和国和挪威。

  • 【分享】国内外良好实验室规范(GLP) 和GLP 资料国际互认的概况

    [center]国内外良好实验室规范(GLP) 和GLP 资料国际互认的概况[/center]国内外良好实验室规范(GLP) 和GLP 资料国际互认的概况General Status of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and Mutual Acceptance of safety Data 杨永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一、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和资料国际互认(MAD)的定义、产生与发展GLP 是英文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译为“良好实验室规范。GLP 是包括试验设计、实施、查验、记录、归档保存和报告等组织过程和条件的一种质量体系。主要用于以获得登记、许可及满足管理法规需要为目的的非临床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试验,适用对象包括医药、农药、兽药、工业化学品、化妆品、食品/饲料添加剂等;应用范围包括实验室试验、温室试验和田间试验。实施GLP 的目的一是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试验质量的提高;二是保证试验数据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比性,实现试验数据的相互认可,避免重复试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三是提高登记、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GLP 的发展始于20 世纪70 年代。最早颁布实施有关法规的国家是新西兰,于1972 年颁布实施了《实验室登记法》,随后丹麦于1973 年实行相似制度。但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实行GLP 的国家是美国。1976 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了药品GLP 规范草案,1978 年正式实施。1979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GLP 专家组,1982 年OECD 颁布实施化学品GLP。1983 年美国环保局(EPA)颁布实施《农药GLP 规范》,1984 年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颁布GLP 公告,1987 年欧盟颁布GLP 法规和准则。1988 年至2004 年,欧盟又对GLP 法规进行了7 次增补和修订,OECD 进行了12 次增补和修订,但二者GLP 的原则一致。MAD 是英文 Mutual Acceptance of safety Data 的缩写,中文直译是“安全性资料相互认可”,其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申请登记或许可的农药、医药、兽药等化学品安全评价资料。这种互认从1981 年开始在OECD 成员国之间实行,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登记资料要求的协调一致,减少昂贵的、重复的试验,避免非关税贸易壁垒,降低登记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目前OECD 的30 个成员国的农药登记安全性评价资料都已实行互认。由于这种资料互认具有互惠互利的优越性,非OECD 成员国家要求参加资料互认的兴趣日益增大。为推动发展中国家加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并为此营造更好的环境;使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双方同时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1997 年11 月26 日OECD 第912 次理事会议通过“关于接纳非成员国加入化学品评价数据互认的决议”。迄今为止,继2003 年南非第一个作为非成员国与OECD 成员国实行资料互认以后,2004 年以色列、西班牙也成为MAD 成员国。目前已提出申请并正在积极争取参加互认的国家有印度、中国、巴西和俄罗斯,其中印度和中国分别于2003 年和2005 年成为OECD 下属的GLP 工作组的正式观察员。已非正式提出申请的国家和地区有:比利时、卢森堡、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香港、台湾。非OECD 国家加入MAD 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5 个方面:第一,本国必须建立GLP 执行和监控体系;第二,由相关政府部门向OECD 递交申请;第三,提交OECD 理事会讨论进入正式加入程序,第四,由OECD 选派成员国专家联合到申请国进行符合性检查,第五,在GLP 工作组会议上审议通过并报OECD 理事会批准。由于实行资料互认的前提是试验数据必须产生于符合OECD 准则要求的GLP 实验室,目前OECD 的GLP 准则已作为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承认和实施。二、我国化学品GLP 现状我国与化学品GLP 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主要有4 个,其职能分工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登记管理,由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承担GLP 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农业部负责农药、兽药和饲料的登记管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中国兽药监察所分别承担GLP 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新(工业)化学品的登记管理,由有毒化学品登记中心承担GLP 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卫生部负责化妆品登记管理,尚未开展GLP 工作。我国开展GLP 工作最早的是医药行业,1993 年12 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后经1994 年和1999 年两次修改,于2003 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颁布“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同时还颁布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管理办法”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目前已有14 家实验机构的有关试验项目通过了医药GLP 检查,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可。其他化学品行业,如:农药、兽药、工业化学品的主管部门也参照OECD 的GLP 准则,相继制定和出台了GLP 的规章和技术标准,但尚未开始检查认定。农业部于2003 年颁布实施《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 年发布实施《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卫生部于2001 年颁布《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虽然不是GLP 准则,但也对从事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和鉴定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现有的4 个GLP 体系分别由3 个不同部门负责执行和监控,即农药和兽药由农业部负责;医药和药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一般新化学品和工业化学品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这种模式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基本相同。在目前已建立GLP 的所有国家中,除荷兰一个GLP 体系,一个机构实施监管、韩国和瑞士一个GLP 体系,三个不同监管机构以外,其他国家实行的都是不同用途的化学品分别建立GLP 体系,并根据职能分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和监控的模式。如:美国FDA 和EPA 分别负责医药、药械、化妆品和农药、工业化学品GLP 执行和监控;法国有3 个GLP 体系,分别由3 个部门负责;日本最多,有7 个体系,分别由4 个部门7 个机构负责执行和监控: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由农林水产部负责;生产原料、医药和药械由健康、劳动和福利部负责;一般化学品由经济贸易和工业部;健康、劳动和福利部和环境部负责。

  • 【评】环保部:以PM2.5日均值评空气质量不符国际规范

    [color=#0162f4][size=4]1.浓度值当然低些说明空气中污染可能性小些(对于PM2.5、PM10,只能是污染可能性)。2.时间上,越短,说明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相对较好,在浓度值一样的情况下,年均值,如果跟日均值一样,那么日均值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优。 因此,以最高8小时均值,优于同浓度数值的日均值。 美国有些污染是计算8小时均值,(暴露值)。如臭氧等。3.环保部解释和国际规范的同一性,一方面找到依据说明这个PM2.5设置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也揭示我们也远远落后于人。 环保部如何找回国人的信任,承担起13亿人的环境安全重托,任重道远。4.虽然这个标准发布出来了,执行时间是2016年前。还有一段缓冲,不管是环境科学研究、检测研究还是国产产品化都还有机会。最后还是希望举国踏实做事情,不要忽悠。[/size][/color][size=3]附:环保部:以PM2.5日均值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不符国际规范[back=rgb(245,248,253)][color=#000000][/color][/back][/size][img]http://i0.sinaimg.cn/dy/c/2012-03-02/1330659865_8ZPvYU.jpg[/img]  1月19日,北京西客站笼罩在大雾之中。近日,北京及其周边地区持续遭遇大雾阴霾天气。中新社记者 廖攀 摄  中新网3月2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等方面情况。对于“国外驻华使馆对PM2.5进行监测和发布”一事,吴晓青回应称,简单以PM2.5的日均值标准来评价小时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做法,不符合国际通行的相关技术规范,不仅不能反映该地区真实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更不能反映整个北京市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  2011年下半年,北京等城市接连出现的灰霾天气让“PM2.5”开始进入公众视线。而美国驻华使馆和北京市环保局关于监测数据谁更准确的辩论更是让其成为社会热词。  对于记者提出的“国外驻华使馆对PM2.5进行监测和发布”一事,吴晓青说,从技术上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监测应符合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这涉及到监测点位的布设、监测人员的资质、分析方法的选择以及监测设备选型等多种因素,并采取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才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吴晓青说,一个城市每天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应该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多个监测点位日均值、多项监测指标来对照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才具有代表性,这是包括国外的一些同行们都知道并遵循的原则。  “我国现在制定的新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以及新的评价技术规范,与国际通行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是一致的。”吴晓青说,因此,简单以PM2.5的日均值标准来评价小时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做法,不符合国际通行的相关技术规范,不仅不能反映该地区真实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更不能反映整个北京市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  吴晓青表示,按照新发布的技术规定,北京市将实时发布每个监测点位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污染物的浓度和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分值数,监测结果会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  “还要说明的是,目前北京市布设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已经覆盖了外国驻华使馆区域,应该能够满足包括驻华使馆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公众了解北京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需求。”吴晓青说。(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 【转帖】国际乳制品联合会与ISO制定了新的三聚氰胺乳品定量检测规范

    近日,国际乳制品联合会(IDF)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一项新的检验技术规范——ISO/TS 15495 | IDF/RM 230:2010,用于定量检测液态奶、奶粉和婴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含量。 新规范的推出主要是为了应对两年前影响了上千万中国儿童的乳品三聚氰胺事件,抑制不合格的奶制品进入市场。 被称之为“液相色谱-质谱连用(LC-MS/MS)对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进行定量测定的指导”的技术规范包括取样、测试步骤和结果分析等方面。增强消费者信心 IDF主席,理查德 道尔(Richard Dole)说: “这份众盼已久的文件将提高消费者对乳品行业的信心,而且,它还将保证已检测乳品相关产品的稳定和安全,也方便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部门预防三聚氰胺事件的再次发生。 ” 目前,此文件只是被当作技术规范表,但是,此文件有望最终成为一项完善的国际标准。 该项目的合作领导者,来自新西兰的史蒂夫 荷劳德(Steve Holroyd)和蒂希里 德拉图尔(Thierry Delatour)声称该技术标准将对奶制品生产商和供应商、乳制品和婴儿配方乳品制造商、管理和检测机构、设备供应商以及整个食品行业大有裨益。 根据国际乳制品联合会的一项声明,“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使我们注意到,针对供应商通过运用集成链管理原则对奶制品实施最后掺假,我们需要一个更加系统化的检验方法,三聚氰胺事件表明我们需要更加健全的检测步骤和检测系统。” 除了该检验标准,国际乳制品联合会启动了一项监督牛奶供应商审核的项目,国际乳制品联合会发布一项声明表示:“当前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技术,或者可以从其他地区获取这些方法和技术。综合使用这些方法并将它们加以优化,用于监督牛奶供应商的统一性,这将为抑制系统性的牛奶掺假提供可行性方法”。牛奶掺假 该项目将为方法和方式提供准则和例子,其中包括工具。步骤和方法,以指南的形式查出牛奶掺假,称之为“维护牛奶供应商的统一性:评估、预防和监督 ”,本指南将给出可单独或综合使用的方法,从而抵制系统性的、大规模的牛奶掺假行为。 “广泛使用本指南和技术标准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乳品行业在保证安全、营养产品方面能力的信心,”根据该组织的说法。此项目将在明年年初发表其结果。

  • 权威解读《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2024年3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题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解答:计量技术规范是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技术规则,是规范计量技术性活动的行为准则,在科学研究、法制计量管理、工业生产等领域的测量活动中,发挥重要技术基础作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是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计量技术规范。  随着计量活动的发展,当前我国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既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也包括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随着计量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发展和计量活动实践演进逐步形成的新类型计量技术规范,如各领域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要求、规范计量活动的规则(细则、指南、通用要求)、测量方法(程序)、标准参考数据的技术要求、算法溯源技术方法、计量比对方法等。  问题二:我国计量技术规范是如何构成的?  解答:计量技术规范为计量检定、校准、比对、型式评价等计量技术活动提供规则遵循、支撑法制计量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从形式上看,计量技术规范包括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计量校准规范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从层级上看,有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区域)计量技术规范。截至2024年2月底,我国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2030项,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95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824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148项、国家计量校准规范828项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135项。这些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为保障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发挥重要作用。  问题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解答:《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为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定义和范围,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支撑。  问题四:新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与原《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变化?  解答:《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更名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立项、制定、批准发布、实施与监督管理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三是明确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除确需保密的项目外,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四是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的国际计量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五是明确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评估、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实施效果评估、复审和宣传贯彻等工作。六是明确部门、行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题五: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在支撑国家计量管理方面发挥着什么作用?  解答: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是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成立,负责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提供计量技术政策咨询,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进行计量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的技术性非法人组织。截至2024年2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共批准成立43个技术委员会和21个分技术委员会,分为综合性基础性委员会和专业性委员会两大类。经过长期努力,技术委员会在提升量传溯源能力、服务和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问题六: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解答: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涉及专业范围广、产业领域多,是需要产业链多方参与、开放型的一项工作。针对产业发展过程中“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的现状,围绕产业计量测试技术滞后、计量测试方法缺失等问题,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不断加强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积累了一定成果和经验。此次修订增加了市场监管总局可指定相关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等机构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相关工作的条款,进一步打通制定产业专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渠道,针对产业关键参数测量测试、系统综合测试或校准问题和产业多参数、远程、在线校准等实际需求,加快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产业通用方法和规范,更好满足产业测试迫切需求,促进相关计量成果的共享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技术规范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问题七:如何快速方便查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数字化文本?  解答:登录http://jjg.spc.org.cn/,进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可查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文本。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可下载,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可在线查阅。[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 市说新语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资料】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size=4][color=#f10b00]食品营养标签[/color]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color=#f10b00]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color]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color=#fe2419]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color],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color=#fe2419]目的[/color]:一是[color=#0162f4]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color],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二是[color=#013add]满足消费者知情权[/color],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三是[color=#2690fe]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color]。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size]

  • 中国计量院出台《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 为危险气体监控预警器提供量值溯源依据

    [align=left] 针对目前我国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实验室等使用的有毒有害危险气体监控和预警仪器的计量评价需求,日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计量院”)出台了由能源环境所编制的《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对相关仪器仪表的示值误差、重复性、漂移、响应时间等技术参数和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校准用计量器具和溯源性提出了确切要求,并就校准结果的[url=http://www.jlck.net/forum-279-1.html]不确定度[/url]来源进行了充分的评估。[/align][align=left] 据了解,随着我国电子科技和制造水平的高速发展,电子工业企业和实验室数量也出现迅猛增长。由于电子工业中会用到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所以在生产和实验场所必须安装相应的监控和预警用的仪器仪表。但目前我国在电子工业气体检测和报警用仪器仪表的计量校准和评价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align][align=left] 为此,作为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我国最高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计量院组织气体计量与检测专家编制了《电子气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为电子行业报警器的计量校准和量值溯源提供了技术依据。该校准规范的实施将有效保障电子工业企业以及实验室所用电子气检测报警仪器仪表的计量校准和量值溯源的规范性和可靠性,提高电子工业生产和实验场所的监控和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确保企业工厂和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计量技术支撑[/align]

  • 【转帖】《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指南技术规范》本月下旬正式实施 我国计量器具告别无软件检测历史

    《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指南技术规范》(简称《规范》)于11月21日正式实施。此《规范》的出台,结束了我国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只能进行硬件检测和评价的历史,开创了对计量器具中软件的检测和评价工作的新局面。  该《规范》由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主持编写。据该院副院长水利民介绍,《规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对计量器具的软件测试和型式评价工作从此有了技术性指导文件。 目前,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计价秤、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软件作弊事件频频发生。一方面,由于受到技术手段的制约,质量技监行政执法人员较难获取相关作弊证据;另一方面,由于通过对软件进行恶意修改或在软件中留有“后门”作为作弊手段的计量器具存在,一些产品质量过硬、软件可靠的同类计量器具产品的销售反而受到市场的冷落,严重有悖市场发展方向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守法厂家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年给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下达了制定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技术规范的任务。面对这样一个全新的领域,该院专门成立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计量器具软件测评规范编制小组。 为了尽快攻克技术难关,在该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编制小组在广泛搜集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多方征求意见,瞄准国际上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社会上计量器具软件作弊手段的变化,致力于运用高科技手段解决软件检测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期间,编制小组认真查阅了国外关于计量器具软件测试技术指南和欧盟关于计量器具软件的MID指令要求等技术资料,在2004年6月顺利完成了初稿。 此后,编制小组在广泛征求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计量站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又精心选取了两家有代表性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进行验证性试验,通过验证试验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为了使该技术规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下,编制小组有关专家还专程赴德国物理技术研究院,深入学习国外开展计量器具软件测评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核心技术。经过编制小组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2005年7月完成了《规范》的编写任务,并于同年10月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交由全国计量法制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

  •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权威解读来了!

    [align=center][b][b][font='Microsoft YaHei UI']《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权威解读来了![/font][/b][/b][/align][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0000ff]计量资讯速递[/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4-03-26 09:58[/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北京[/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Microsoft YaHei UI] 为充分发挥计量技术规范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基础设施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权威解读《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来了![/font][/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问题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font][/b][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解答:[/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计量技术规范是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技术规则,是规范计量技术性活动的行为准则,在科学研究、法制计量管理、工业生产等领域的测量活动中,发挥重要技术基础作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是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计量技术规范。[/font][font=宋体] [/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 随着计量活动的发展,当前我国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既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也包括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随着计量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发展和计量活动实践演进逐步形成的新类型计量技术规范,如各领域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要求、规范计量活动的规则(细则、指南、通用要求)、测量方法(程序)、标准参考数据的技术要求、算法溯源技术方法、计量比对方法等。[/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问题二:我国计量技术规范是如何构成的?[/font][/b][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解答:[/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Microsoft YaHei UI]计量技术规范为计量检定、校准、比对、型式评价等计量技术活动提供规则遵循、支撑法制计量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从形式上看,计量技术规范包括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计量校准规范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从层级上看,有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区域)计量技术规范。截至[/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4年2月底,我国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2030项,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95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824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148项、国家计量校准规范828项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135项。这些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为保障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发挥重要作用。[/font][/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问题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font][/b][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解答:[/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为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定义和范围,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支撑。[/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问题四:新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与原《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变化?[/font][/b][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解答:[/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Microsoft YaHei UI]《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更名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立项、制定、批准发布、实施与监督管理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三是明确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除确需保密的项目外,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四是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OIML)发布的国际计量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五是明确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评估、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实施效果评估、复审和宣传贯彻等工作。六是明确部门、行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参照本办法执行。[/font][/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问题五: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在支撑国家计量管理方面发挥着什么作用?[/font][/b][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解答:[/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Microsoft YaHei UI]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是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成立,负责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提供计量技术政策咨询,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进行计量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的技术性非法人组织。截至[/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4年2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共批准成立43个技术委员会和21个分技术委员会,分为综合性基础性委员会和专业性委员会两大类。经过长期努力,技术委员会在提升量传溯源能力、服务和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font][/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问题六: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font][/b][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解答:[/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Microsoft YaHei UI]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涉及专业范围广、产业领域多,是需要产业链多方参与、开放型的一项工作。针对产业发展过程中[/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的现状,围绕产业计量测试技术滞后、计量测试方法缺失等问题,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不断加强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积累了一定成果和经验。此次修订增加了市场监管总局可指定相关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等机构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相关工作的条款,进一步打通制定产业专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渠道,针对产业关键参数测量测试、系统综合测试或校准问题和产业多参数、远程、在线校准等实际需求,加快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产业通用方法和规范,更好满足产业测试迫切需求,促进相关计量成果的共享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技术规范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font][/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问题七:如何快速方便查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数字化文本?[/font][/b][font=宋体] [/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Microsoft YaHei UI][b]解答[/b]:登录[/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http://jjg.spc.org.cn/,进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可查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文本。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可下载,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可在线查阅。[/font][/font]

  • 【分享】6月12日佛山国际无卤素规范趋势及新的国际限用物质介绍研讨会

    * 2006年12月27日,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2006/122/EC),规定不得销售以PFOS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005%(50ppm)的物质,不得销售含有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1%(1000ppm)的成品、半成品及零件。该指令于公布日生效,而各成员国应于2008年6月27日开始实施限制措施。* 欧洲法院裁定,2005年公布的豁免项目存在程序上的疏忽,因此废除委员会决议2005/717/EC (欧盟2002/95/EC—RoHS指令修订版)第二项第9a条对聚合物中十溴联苯醚的豁免。此项豁免只能延续到2008年6月30日。*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经验交流办公室(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 ZEK) 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诀议,要求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 (多环芳香烃) 测试,该项规定于2008年4月1生效,届时所有GS标志认证将开始加测PAHs项目。* 加拿大国会在议议案C-497禁止双酚A(Bisphenol A)在特定产品中的使用规定了部分与食品接触的容器,婴儿使用的食品容器,牙科用具和水管等产品应禁止使用双酚A(Bisphenol A)。加拿大政府于2008年4月19日在政府公报上刊登布告,发布了关于双酚A(Bisphenol A)的评估报告摘要,并发起自当日起60天内公众评论期活动,让公众讨论是否要禁止含有双酚A(Bisphenol A)的聚碳酸酯婴儿瓶的进口,销售和商业广告。面对新一轮更加严格的有害物质管控,制造商与供应商如何应对?13:30 – 14:00 客户签到14:00 - 15:00 国际无卤规范及测试方法介绍(Br,Cl,PFOS,Deca-BDE) 15:00 - 15:15 茶歇15:15 - 16:00 德国GS认证的最新要求PAHs (多环芳香烃) 指令解析及测试方法介绍16:00 - 16:30 双酚A(Bisphenol A)介绍16:30 - 16:45 提问及解答时间日 期: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时 间:1:30pm – 5:00pm地 点:佛山宾馆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75号讲 师:化学测试专家, REACH项目主任 李娟费 用:免费(每家企业限额2名)语 言:普通话目标听众:品质主管,技术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中国心 因为论坛不能发表有公司名字和联系方式的帖子,所以我把这些的删去了,如果有感兴趣想报名的,给我发消息或者回帖告诉我你的mail,我再把报名表私下发给你。中国心

  • 国家标准PROFIBUS规范和PROFINET规范发布会在京召开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 于2006年11月20日下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联合举行了“国家标准GB/T 20540-2006 PROFIBUS规范”和“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20541-2006 PROFINET规范”的新闻发布。 会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宿忠民先生到会阐述了我国制订国家标准的战略和采用国际标准的方针与原则,同时宣布了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6年第10号,其中PROFIBUS规范的标准号为:GB/T 20540-2006,PROFINET规范的标准号为:GB/Z 20541-2006;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冯晓升先生对这两个标准文件起草工作组的组成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过程作了说明;李百煌先生代表标准起草工作组对标准起草过程及这两个标准在我国应用实施的现状作了说明;PROFIBUS国际组织主席Kuester先生到会祝贺,并介绍了“PROFIBUS和PROFINET技术的发展现状及其标准化体系” ;中国PROFIBUS用户组织主席唐济扬先生、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A&D首席代表何维克先生、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A&D自动化系统部总经理斐德思先生等到会祝贺。 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现场总线技术在工业控制和工业自动化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解决了企业生产现场设备之间的数字通信问题,为实现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提供了保障,并将企业生产现场的信息纵向集成到企业管理层,为实现企业信息化和管控一体化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会上发布的标准之一是:国家标准GB/T 20540-2006 PROFIBUS规范 现场总线PROFIBUS技术于1996年12月首次向我国工业界技术人员介绍,此后,从宣传和推广应用PROFIBUS技术开始,到建立中国的PROFIBUS系统演示试验室和技术支持中心,到制订行业标准PROFIBUS规范和建立中国的PROFIBUS产品测试实验室,到现在制订为我国的国家标准,经过了十年历程。PROFIBUS是现场总线国际标准IEC 61158中的类型3,它既适用于断续生产过程,如机械装备制造过程,也适用于连续生产过程,如石油化工过程,等等。 目前,PROFIBUS技术已经在我国的机器制造业、流程工业、冶金、电力、交通、制药、水利、水处理、食品、楼宇等自动化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大大提升了我国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这也是我们引入国际标准的一个重要目的。举一个在水利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即在三峡工程中的大坝控制系统和船闸控制系统都使用了PROFIBUS现场总线技术,通过了鉴定,运行正常稳定,用户满意;我们引入国际标准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支持我国企业开发符合PROFIBUS规范的产品,推动我国的现场设备和仪器仪表的更新换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甚至产生一个新的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有几十家企业在从事PROFIBUS产品的开发,已经有近20个产品通过了产品认证,并投入现场应用。这些企业包括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四联仪表集团公司、浙江正泰股份有限公司等,还有一批民营科技企业投入了开发PROFIBUS产品的行列,推动了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 在会上发布的标准之二是: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20541-2006 PROFINET规范 随着以太网技术在办公领域的普及使用,在工业环境中如何使用以太网技术成为近几年来自动化界讨论的热点话题,PROFINET就是一种以标准以太网为基础的适用于工业环境的工业以太网技术。它很好的解决了适用于工业环境的不同等级的实时性、网络安全以及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管理系统(如ERP)透明集成等问题,还很好的解决了集成现有的现场总线系统保护原有投资的问题等,所有这些都是工业以太网技术发展的方向性趋势。PROFINET已经成为现场总线国际标准IEC 61158中的类型10,今天它也成为我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它也必将与PROFIBUS技术一样,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标准,为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增加新的内容。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开展 《水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 等二十三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位专家及各有关单位:[/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水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等二十三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位专家及有关单位于2024年10月3日前将二十三项团体标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如您希望对上述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请联系上述标准对应联系人(标准清单及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详见文件),联系人将根据您的需要为您提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意见汇总表。[/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监督投诉 联系人:郑华林[/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话:010-62652520或13910851718[/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bzw@ciapst.org[/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层F[/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 [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903/6386099278382061197378396.pdf]关于开展《水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等二十三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pdf[/url]

  • 【转帖】《产品溯源通用规范》初步完成

    近日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获悉,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编制的《产品溯源通用规范》(草案)目前已经完成。在此基础上,我国可望实现供应链中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以及各行业、各类产品的溯源。规范要求,溯源产品均采用中国商品条码标识系统标识。有关专家指出,产品溯源是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产品溯源制度,既能保障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对产品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管,促进我国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同时也能够减小问题产品影响的范围,尽快查出问题的根源,使经济损失降至最低。据介绍,产品溯源,就是指从供应链下游至上游识别一个特定的产品或一批产品的来源,即通过记录标识的方法回溯某个实体来历、用途和位置的过程,包括内部溯源和外部溯源。内部溯源是从贸易伙伴接收到作为内部流程输入的一个或多个溯源产品到输出一个或多个溯源产品之间的溯源过程,外部溯源是当溯源产品从一个贸易伙伴转移到另一个贸易伙伴时产生的溯源过程。这项与国际产品溯源业务兼容的通用规范适用于我国各行业的产品溯源,是一项统一的、通用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溯源的术语、基本要求、溯源产品的标识、溯源数据、建立溯源业务流程等。

  • 关于《计量检测电子记录的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

    [size=16px][/size][align=center][b]关于《计量检测电子记录的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国计量协会校准委员会[/b][/align][align=left]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国计量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由中国计量协会校准委员会制定的《计量检测电子记录的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专家请给予大力支持,填写完成征求意见表,发送至zcjlyxw@163.com邮箱。[/align][align=left]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 杨晓伟   电话:18951506274附件:[url=http://www.cma-cma.org.cn/newjlfgzxd/wyh0/20200814/dzjcjl.rar]1、《计量检测电子记录的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2、征求意见表[/url][/align][align=left] 中国计量协会 2020年8月14日[/align][align=center][/align]

  • 【分享】计量器具定型通用规范

    JJG1015一90 General Norm for Pattern Evaluation and Pattern Approval of Measuring Instruments 本技术规范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0年2月26日批准,并自1991年2月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 起草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工业处 本规范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赵若江(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杨增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计量器具定型通用规范   JJG 1015- 90 一、总则 1.目的 本规范提出了计量器具定型鉴定和型式批准的计量法制管理要求和计量技术要求,提供了定型鉴定的通用试验项目、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技术鉴定机构进行型式批准和定型鉴定提供技术依据,以利于制造和进口的计量器具满足计量法制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定型鉴定、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适用于进口计量器具的定型鉴定和型式批准,同时也供定型后的计量器具进行产品质量的监督性试验时采用。 3.依据的法规 本规范的制定依据了计量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条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办法,采用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参照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有关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 二、名词术语 4.名词术语 4.1 计量器具 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以及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4.2 定型鉴定 是指技术鉴定机构对全范围内首次生产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和进口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进行全面审查和考核。全面审查和考核包括对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和对一台或多台计量器具样机进行的全性能试验。 4.3 型式批准 是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范围内首次生产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和进口计量器具所作出的符合计量法制和计量技术要求的决定,其决定是根据有关讲师法规和定型鉴定结果而作出的。 4.4 定型 是定型鉴定和型式批准的统称。 4.5 样机试验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属于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属于首次生产的计量器具新产品所进行的审查、试验和确认。 4.6 标准条件   为性能试验或保证计量结果能有效的相互比对而规定的计量仪器的使用条件。

  • 【中南实验室】让你知道实验室设计规范与标准

    【中南实验室】让你知道实验室设计规范与标准

    今天中南实验室建设工程为大家做一个[b]实验室设计[/b]规范与标准系统的梳理,希望能为您的建设工作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align=center]国际规范与标准[/align]ABSA美国生物安全协会相关设计要求ACGIH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协会相关设计要求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相关设计要求ANSI美国标准协会相关设计要求ASHEAE美国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相关设计要求ASTM美国材料实验协会相关设计要求NFPA美国防火协会相关设计要求NIH美国全国卫生研究所相关设计要求NRC美国核控委员会相关设计要求SEFA美国科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家具协会世界卫生组织(WT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美国CDC/NIH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美国建筑师协会生物医学研究[b]实验室规划[/b]设计手册[align=center]中国规范与标准[/align]GB 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9-2001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9-200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057-2010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346-2011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 4792-19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8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0029-201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991-2014埋地钢质管道直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 16895.6--2000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GB 16895.29-2008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GB 50881-201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91-1993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JBJ/T 33-1999机械工厂中央[b]实验室设计[/b]规范GBJ 133-1990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JB/T 6412-1999排风柜JG/T 222-2007实验室变风量排风柜[align=center]ISO/IEC17025及其有益补充[/align]1、1507EC 17025重要意义 ISD/IEC 17025标准是由ISD/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该标准的前身是ISD/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国内对应标准为GB/T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实验室获得ISD/IEC 17025标准认证与认可是对其能力的肯定,是实验室能力与结果得到保证的必要条件,实验室通过ISD/IEC 17025认证后,即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标准开展校准/检测的技术能力。此外,通过认证的实验室,间接增强了其在校准/检测市场的竞争能力,可以赢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更多信任;此外,还可以更加方便地参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承认。2、ISD/IEC 17025主要技术内容 ISD/IEC 17025主要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包括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检测和校准的分包、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服务客户、投诉、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改进、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记录的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15个方面,技术要求包括总则、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设备、测量溯源性、抽样、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结果报告10个方面。该标准主要评价实验室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是否达到了预期要求。3.1507EC 17025与实验室建设的相关性[align=center][img=,600,338]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271608_01_3199186_3.jpg[/img][/align]表1-1给出了在ISO/IEC 17025中与实验室建设相关的内容。4、ISO/IEC 17025缺失的环境控制内容 ISO/IEC 17025对于一个实验室来讲,毋庸置疑是至关重要的。但由于该标准覆盖实验室所有事项,因此在某些方面(如环境控制)存在着博而不细的问题。上面列出了ISO/IEC 17025中与环境控制相关的内容,但可以看出标准中只是规定了应满足的环境控制要求,但如何满足这些要求,以及针对电气、电磁兼容、食品等不同实验室的特殊环境要求都未能考虑。上述问题导致该标准在[b]实验室认证[/b]过程中对[b]实验室环境[/b]的检查和控制往往流于形式。 因此,ISO/IEC 17025修订中非常有必要添加具体的环境控制要求,以更好地满足实验室认证的需求。如针对ISO/IEC 17025中5.3.3条所述内容,“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可补充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按功能对实验室的区域进行划分,区分不同人员可进入区域;(2)针对不同人群的工作需要,设置不同权限等级,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进入;(3)针对影响实验室内正常工作的控制。如电磁兼容校准实验室中,手机及其大功率设备对试验环境的影响。 国内目前已经发布的《检验检测[b]实验室建设[/b]与设计技术要求》系列国家标准,对检测实验室需要满足的环境控制等要求给出了更具体的内容,建议在使用ISO/IEC17025对实验室进行认证时配套使用。

  • 关于征求《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相关认证机构及科研院所: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促进良好农业规范在我国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良好农业规范在我国不断发展以及认证有效性新的要求,《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已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需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我委根据该实施规则应用中反映的实际问题,及国际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规则的发展情况,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007)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进行了修订。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根据烟叶生产企业实际需求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需要,我委组织专家对在烟叶种植领域应用良好农业规范进行评估、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良好农业规范-烟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国家标准制定组,开展了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现将修订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以及制定的《良好农业规范-烟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标准的草案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专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1年10月20日前反馈至国家认监委注册部。  联系人:孙璐 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食品农产品认证处  联系电话:010-82262709  传真:010-82260757  电子邮箱:food@cnca.gov.cn

  • 卫计委:关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问答(1)

    1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规范食品生产行为,防止食品生产过程的各种污染,生产安全且适宜食用的食品的基础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既是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标准,把监督管理的重点由检验最终产品转为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害,做到关口前移,可以节约大量的监督检测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更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建立与我国食品生产状况相适应、与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相一致的过程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管理方式的进步,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2标准修订的依据和背景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自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保证食品产品的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些年来,随着食品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的变化,食品加工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不断涌现,食品企业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标准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应符合的卫生要求做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对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规定,新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和要求,增强了技术内容的通用性和科学性,反映了食品行业发展实际,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满足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需要。3标准修订的过程和原则本标准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单位承担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食品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修订工作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遵循《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生产过程的规定,对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二是立足我国食品行业生产现状,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先进做法,标准各项内容既满足食品生产者和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管理需要,又指引和推动食品行业整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是强化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充分发挥食品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自主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四是进一步提高标准中各项要求的通用性,适用于各类食品的生产过程管理,同时为各类食品专项生产规范的特定要求规定了必要的基础条件。4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的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原卫生部以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了近20项“卫生规范”和“良好生产规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了各类“良好生产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400余项生产经营过程标准。2010年以来,我委(包括原卫生部)先后颁布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作为各类食品生产过程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2013年,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工作部署,我委全面启动并基本完成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摸清了现有食品标准底数,提出了标准的清理意见,拟定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食品标准整合工作任务。目前我委正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通过整合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将形成以《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基础、40余项涵盖主要食品类别的生产经营规范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规范类标准将按照不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抵触的原则,由各归口部门自行管理。5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食品生产规范类标准情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于1969年发布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食品卫生通则》并于2003年进行了第4次修订(CAC/RCP1-1969, Rev .4-2003),内容包括初级生产、设计及设施、操作的控制、维护和卫生、个人卫生、运输、产品信息和消费者的意识、培训等方面,且以附录的形式制定了《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截止目前,CAC共发布40余项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操作规范或指导性文件。以上标准采用了风险评估结果,具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受到世贸组织(WTO)成员的广泛认可,成为各国制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标准的重要参考。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制定了食品生产过程规范类标准,作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控制食品中微生物污染为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各国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均强调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终产品中微生物指标特别是卫生指示菌的要求在监管中则多由企业自行管理。6标准的主要内容标准分14章,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附录“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针对食品生产过程中较难控制的微生物污染因素,向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指导性较强的监控程序建立指南。

  • 【简讯】卫生部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 【转帖】卫生部制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 【资料】CAAC颁发锂电池空运新规范

    锂电池领域:CAAC颁发锂电池空运新规范 2009年1月1日,国际民航组织(ICAO)针对危险性货物的安全空运颁布最新生效版本的技术说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也在2009年发布第50版的危险品规则,中国民航总局(CAAC)据此也发布了中国新版《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 1020-2009),以此替代之前发布的2007版,并将最新版本发至各大航空公司,要求其按照2009年版《规范》对锂电池航空运输进行安全管理。规范性引用文件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ST/SG/AC.10/11/Rev.4IATA《危险品规则》(2009版)ICAO Doc9284-AN/905《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09-2010版)空运限制条件UN38.3测试1、除原型样品锂电池外,任一型号的锂电池,无论作为危险货物还是非限制性货物,单独运输还是安 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在交付航空运输前,均应通过UN38.3要求的系列测试。2、当某一特定型号的锂电池与已通过测试的同一型号锂电池具有以下任一差别时,应被视为新型号, 即需重新进行UN38.3测试:→ 阴极、阳极或电解液的质量有大于20%或大于0.1g的改变,以较大者为准→ 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的改变批准运输原型样品锂电池应获得始发国主管当局的书面批准,方可根据ICAO Doc9284-AN/905(以下简称ICAO TI)和IATA《危险品规则》(以下简称IATA DGR)特殊规定A88的相关要求进行航空运输。禁止运输1、任一特定型号的锂电池,如果既未通过UN38.3测试,也没有批准文件,不予空运;2、锂金属电池(UN3090和UN3091)作为危险货物运输时,液态阴极含有SO2、磺酰氯、亚硫酰氯 的锂电池芯当放电至开路电压低于下列2个电压之中较低者,或含有一个或更多个此类电池芯的 电池,不予空运:→ 2V→ 未放电时电池芯电压的2/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2024年3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更名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立项、制定、批准发布、实施与监督管理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三是明确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除确需保密的项目外,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四是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的国际计量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五是明确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评估、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实施效果评估、复审和宣传贯彻等工作。  六是明确部门、行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参照本办法执行。  全文如下:[align=center][img=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png,600,337]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3547affb-dcf3-4ef3-895e-e3af5cafaed3.jpg[/img][/align][align=center]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align][align=center](2024年3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alig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制定、批准发布、实施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是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计量技术规范,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四条 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组织制定、批准发布、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第五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有利于提升量值传递与溯源能力、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便利经贸往来、实施国家战略。第六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应当适用范围明确,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兼顾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 除确需保密的项目外,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第七条 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的国际计量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采用国际计量技术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结合国情、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八条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评估、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实施效果评估、复审和宣传贯彻工作,承担归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解释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相关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等机构承担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市场监管总局可以直接组织起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九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可以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审定后,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形式批准发布。第十条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享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版权。  第二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  第十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建议。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计量法制管理需要,向有关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立项建议应当包括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以及与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兼容性等。第十二条 有关技术委员会应当对立项建议进行评估。经评估后认为适合立项的,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包括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国内外技术规范水平现状和发展趋向,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一致性程度分析,关键技术要求或者主要内容,实施条件,进度安排,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第十三条 有关技术委员会对立项建议存在重大分歧的,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对争议内容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四条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向有关技术委员会下达项目计划。第十五条 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再适宜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应当予以撤销 确属急需制定的,可以增补 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第十六条 撤销、增补、调整项目计划,应当由有关技术委员会提出,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后实施。撤销、增补、调整项目计划未获批准的,有关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原批准的计划实施。  第三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起草单位实施项目计划。起草单位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起草的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第十八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按照编写规则要求,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在制定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型式评价大纲时,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一)试验报告。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应当用规定的实验条件、实验方法对其适用范围的对象进行检测,用试验数据证明其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应当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分析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实验条件、实验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三)如需采用相关国际技术文件,应当提供原文及中文译本。第十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编写说明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涉及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二十条 起草单位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形成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审稿,报送有关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工作程序,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审稿开展审定。技术委员会应当审定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二)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兼容性 (三)主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文本的规范性、严谨性 (五)试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的科学合理性 (六)是否符合公平竞争的规定 (七)意见采纳情况和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第二十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审稿应当经技术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同意后,审定通过。起草人员不参加表决。审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形成审定意见书,并经参加审定的全体委员签字。审定意见书应当包括审定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委员名单、对技术规范的审定意见和结论等。第二十三条 起草单位根据审定意见整理形成报批稿和相关报批材料,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报批材料包括:(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公文 (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表 (三)编写说明 (四)征求意见汇总表 (五)审定意见书 (六)其他有关材料。报批材料需要提供试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原文和中文译本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第二十四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自项目计划下达之日起至材料报送报批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无法继续执行项目计划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后,终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  第四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批准发布  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第二十六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号由代号﹑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代号“JJG”用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代号“JJF”用于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和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二十七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当由市场监管总局和有关技术委员会分别归档。第二十八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经批准发布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出版机构出版。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数字化文本。需要翻译成外文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有关技术委员会组织翻译和审定 如需出版,应当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由委托的出版机构出版。  第五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设置合理的过渡期。第三十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应当组织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鼓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计量技术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第三十一条 鼓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计量技术机构和技术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信息 起草单位应当对已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进行有效性跟踪。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反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第三十二条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包括技术规范的适用性、协调性、技术水平、结构内容、应用状况、实施成效和问题等内容。第三十三条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复审工作。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复审情况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结论,报市场监管总局。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各技术委员会应当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合法性和科学性的国际、国内重大变化情况,或者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导致现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整体或者部分条款不适用等情况,经研判后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复审建议。第三十四条 经复审后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不需要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确认继续有效,由相关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二)对需要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相关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 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修订后批准发布的年号。(三)对不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相关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提出废止建议,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拟废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第三十五条 经过复审确认继续有效或者批准废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以公告形式发布。第三十六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的,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由起草单位填写修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申报表,经相关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修改单与技术规范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理。第三十八条 部门、行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2002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6号公布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英语论文格式和写作规范

    写论文的人都知道,尤其是写英语论文,语言和内容是评判一篇英语论文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但是,写作格式规范与否亦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衡量标准。因此,英语论文格式的规范,不仅对我们与国际学术惯例接轨具有重要意义, 还对我们从事英语教学,英语论文写作,促进国际学术交流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英语论文写作规范随学科不同而各有所异,本文就人文类学科英语论文的规范性, 通过四点来概述美国教育界、学术界通行的人文类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以供读者参考、仿效。 一、英语论文的标题 一篇英语论文,(如英语毕业论文)如果较长,一般都需要标题页,其书写格式如下:第一行标题与打印纸顶端的距离约为打印纸全长的三分之一,与下行(通常为by,居中)的距离则为5cm,第三、第四行分别为作者姓名和日期(均居中)。如果该篇英语论文针对某门课程而写,那么在作者姓名与日期之间,还需分别打上教师学衔、姓名(如http://www.mogobbs.com/static/image/smiley/default/biggrin.gifr./Prof.C.Prage)、本门课程的编号和名称(如:English 734或British Novel)。打印时,如无特殊要求,每一行均需double space,即隔行打印,行距约为0.6cm(论文其他部分行距同此)。就学生而言,如果英语论文篇幅较短,也可不做标题页(及提纲页),而将标题页的内容打在正文第一页的左上方。第一行为作者姓名,与打印纸顶端距离约为2.5cm,以下各行依次为教师学衔和姓、课程编号(或名称)、日期;各行左边上下对齐,并留出2.5cm左右的页边空白(下同)。接下来便是论文标题及正文(日期与标题之间及标题与正文第一行之间只需隔行打印,不必留出更多空白)。 二、英语论文提纲 英语论文提纲页包括论题句和提纲本身, 首先在第一行(与打印纸顶端的距离仍为2.5cm左右)的始端打上 Thesis 一词及冒号,空一格后再打论题句,另一行时左边须与论题句的第一个字母上下对齐。主要纲目以大写罗马数字标示,次要纲目则用大写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和小写英文字母标示。各数字或字母后均为一句点,空出一格后再打该项内容的第一个字母。(处于同一等级的纲目,其上下行左边必须对齐)需要注意的是:同等重要的纲目必须是两个以上,即有Ⅰ应有Ⅱ,有A应有B,以此类推。如果英文论文提纲较长,需两页纸,则第二页须在右上角用小写罗马数字标出页码,即ii(第一页无需标页码)。 三、英语论文正文 带标题页和提纲页的英语论文,其正文第一页的规范格式为:论文标题居中,其位置距打印纸顶端约5cm,距正文第一行约1.5cm。段首字母须缩进五格,即从第六格打起。正文第一页不需要标页码(但应计算其页数),自第二页起,必须在每页的右上角(即空出第一行,在其后部)打上论文作者的姓,空一格后再用阿拉伯数字标出页码;阿拉伯数字(或其最后一位)应为该行的最后一个空格。在打印正文时需注意标点符号的打印格式,即:句末号(句号、问号及感叹号)后应空两格,其他标点符号后则空一格。 四、英语论文的文中的引述 正确引用著作原文或专家、学者的论述是写好英语论文的重要环节;既要注意引述与论文的有机统一,其逻辑性,又要注意引述格式 (即英语论文参考文献)的规范性。引述别人的观点包括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但是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论文必须注明所引原文字的作者和出处。目前美国学术界通行的做法是在引文后以圆括弧形式注明引文作者及出处。

  • 【资料】标准物质常用术语和定义技术规范

    标准物质常用术语和定义技术规范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有关标准物质的常用术语和定义.本规范等同采用了,但不限于,ISO导则30的全部术语. 2. 有关标准物质的术语?2.1 标准物质(RM) reference material (RM)?参考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标准物质可以是纯的或混合的气体,液体或固体.例如,校准粘度计用的水,量热法中作为热容量校准物的蓝宝石,化学分析校准用的溶液.?2.2 有证标准物质(CRM)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 (CRM)?有证参考物质?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注:?1."标准物质证书"定义见4.2.?2.有证标准物质一般成批制备,其特性值是通过对代表整批物质的样品进行测量而确定,并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3.当物质和特制器件结合时,例如已知三相点的物质装入三相点瓶,已知光密度的玻璃组装成透射滤光片,尺寸均匀的球状颗粒安放在显微镜的载片上,有证标准物质的特性值有时可方便地和可靠地确定.上述这些器件也可以认为是有证标准物质.?4.所有有证标准物质均应符合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给出的"测量标准"的定义.?5.有些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由于不能和已确定的化学结构相关联,或由于其他原因,其特性不能按严格规定的物理和化学测量方法确定.这类物质包括某些生物物质,如疫苗,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规定国际单位的.?2.3基准标准物质 primary reference material (PRM)**?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用基准方法确定特性量值的标准物质.简称基准物质. 注:基准物质一般是由国家计量实验室研制,量值可以溯源到SI单位,并经国际计量组织国际比对验证,取得了等效度的.?

  • 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

    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前言为加强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保证,改善经营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范。1.范围1.1本规范规定了企业为实施科学管理、保证质量、节能降耗、提高效益所应具备的计量检测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1.2本规范的要求是通用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生产规模和经营方式,选择相应的途径和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计量器具制造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等对计量有特殊要求的企业,除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计量要求。2.引用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GB/T119022-1 《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第一部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GB/T17167—1997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注:引用文献可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咨询。3.术语定义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的有关定义适用于本规范。下面引用了一些最相关的定义并列出一些适用于本规范的其他定义。3.1 计最为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3.2 计量保证用于保证计量可靠和适当的测量准确度的全部规范、技术手段及必要的各种运作。3.3 法定〔计量〕单位由国家法律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3.4 (计量〕基准、标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3.5 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3.6 测量设备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参考物质、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的总称。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准《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特此通告。附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目录[align=right]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6日[/align]附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目录[table][tr][td]序号[/td][td]编号[/td][td]名称[/td][td]实施日期[/td][/tr][tr][td]1[/td][td]JJF(鲁)159-2023[/td][td]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td][td]2023-06-01[/td][/tr][/table][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JJF37159-2023.pdf]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pdf[/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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