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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一批产品质量国抽通报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电热暖手器等1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监督抽查概况。共抽查检验915家生产单位、610家销售单位的114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92批次。在抽查不合格产品中,电热暖手器12批次、电热毯41批次、室内加热器50批次、无线充电器15批次、空气净化器32批次、除湿机1批次、家用电动洗衣机7批次、废弃食物处理器15批次、电冰箱9批次、电动晾衣架5批次、笔记本电脑5批次(见附件1)。(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62家,其中有21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见附件2)。(三)拒检情况。本次抽查中,山东省滨州松氏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见附件3)。二、抽查结果分析(一)电热暖手器。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9家平台224家销售单位抽查248批次产品,涉及浙江、广东、河南等13个省份129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标注的厂名厂址不存在,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7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7批次产品元件不合格、4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二)电热毯。在京东、淘宝、得物等12家平台146家销售单位抽查156批次产品,涉及河北、辽宁、北京等14个省份10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4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23批次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22批次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16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13批次产品非正常工作不合格、10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5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3批次产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2批次产品耐潮湿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三)室内加热器。在浙江、广东、安徽、湖北等16个省份184家生产单位抽查184批次产品,抽查发现5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3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9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8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7批次产品内部布线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四)无线充电器。抽查38批次无线充电器,其中在广东省4家生产单位抽查5批次产品,在广东、北京、江西3个省份22家销售单位抽查3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5批次产品安全项目热灼伤不合格。(五)空气净化器。在京东、淘宝、抖音等11家平台76家销售单位抽查82批次产品,涉及广东、北京、上海等10个省份77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3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9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7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11批次产品能效等级不合格、9批次产品净化能效不合格、8批次产品噪声不合格。(六)除湿机。在京东、抖音、天猫等14家平台47家销售单位抽查50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江苏等10个省份4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结构不合格。(七)家用电动洗衣机。在浙江、安徽、江苏、上海等7个省份58家生产单位抽查5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1批次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1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3批次产品能效等级不合格。(八)废弃食物处理器。在天猫、拼多多、点淘等6家平台24家销售单位抽查24批次产品,涉及浙江、广东、上海等9个省份2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8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8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3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2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13批次产品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不合格、11批次产品骚扰功率、辐射骚扰不合格。(九)电冰箱。在浙江、广东、山东、湖北等4个省份49家生产单位抽查5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5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3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1批次产品内部布线不合格、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7批次产品耗电量不合格。(十)电动晾衣架。在广东、重庆、浙江等5个省份26家销售单位抽查27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江西等7个省份的27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2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1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1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十一)笔记本电脑。在广东、北京、重庆、天津、湖北等5个省份45家销售单位抽查85批次产品,涉及广东、北京、浙江、上海等10个省份5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安全项目抗电强度试验不合格、2批次产品能效等级不合格、1批次产品1GHz以下辐射发射不合格。(十二)农用地膜。在山东、新疆、河北、宁夏等18个省份139家生产单位抽查13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三、有关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新闻调查】质检总局:春节年货糖果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对春节糖果产品进行了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在被抽查的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53家企业生产的74种产品中,检验合格的6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1%。 据介绍,本次抽查中重点检验了产品中的标签、还原糖、脂肪、蛋白质等质量指标;铅、总砷、铜、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卫生指标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有一定保障,特别是获得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称号的产品。本次抽查了32家大中型企业的53种产品,经检验合格51种,抽查合格率96.2%;其中共有6种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产品,其合格率为100%。而抽查的21家小型企业21种产品中合格的仅12种,合格率为57.1%。 抽查发现,本次从正规商场超市抽取的52种产品,合格率为96.2%,从农贸、批发市场上抽取了22种产品,合格率为59.1%。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漂白剂二氧化硫和还原糖超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了二氧化硫在糖果中的残留量上限为0.1g/公斤,而有1种产品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51 g/公斤。检查中发现有10个产品还原糖含量超出标准规定。还原糖含量偏高会导致糖果变质,不耐贮存,影响糖果的质量。

  • 福建质监局 发布2011年第三季度糖果制品、果冻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近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省获证食品企业生产的糖果制品、果冻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全省185家企业生产的205批次糖果制品及果冻产品,合格201批次,不合格4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8%。其中,抽查糖果制品175批次,合格171批次;抽查果冻产品30批次,合格30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针对糖果制品的铅、总砷、铜、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合成着色剂,以及果冻产品的规格、铅、总砷、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警示语标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4批次糖果制品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环境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或消毒等生产过程控制措施不过关。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同时,公布本次抽查的质量合格、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消费。

  • 质检总局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种果、蔬汁饮料产品。本次抽查依据《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标准的要求,对果、蔬汁饮料产品的总砷、铅、铜、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赤藓红、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苋菜红、胭脂红、原果汁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展青霉素、商业无菌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2种产品原果汁含量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所在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抽查结果主要不合格项目承检机构1北京燕兴隆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野生酸枣汁燕兴隆300mL/瓶2011-12-21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100%果蔬汁 胡萝卜+橙牵手750mL/包2012-02-28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制造商:北京九龙斋饮料有限公司 生产厂: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九龙斋酸梅汤九龙斋400mL/瓶2012-02-27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东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美汁源爽粒葡萄 葡萄汁饮料美汁源420mL/瓶2012-03-16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5北京青松岭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野酸枣汁饮料野果生活1L/瓶2011-11-20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6乐天华邦(北京)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猕猴桃汁饮料乐天490mL/瓶2012-02-24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汇源桃汁饮料汇源1.5L/瓶2012-03-17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北京市统一冰糖雪梨梨汁饮料统一500mL/瓶2012-04-02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9北京绿康源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桑果汁饮料古桑园500mL/瓶2012-03-24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0北京科力博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浓缩冰糖梨汁科力福735mL/瓶2012-03-30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1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北京市桂花酸梅汤饮料(图案)500mL/瓶2012-04-03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天津市蓟县隆兴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酸枣汁饮料莹丽236mL/瓶2012-03-24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3天津市恒安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桃汁饮料聚牧园600mL/瓶2012-03-19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4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康师傅白葡萄汁饮品康师傅450mL/瓶2012-03-13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质检总局碳酸饮料产品质量国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等15个省、直辖市95家企业生产的140种碳酸饮料产品。本次抽查依据《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2759.2-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碳酸饮料(汽水)》GB/T10792-2008等标准的要求,对碳酸饮料产品的二氧化碳气容量、咖啡因、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总砷、铅、铜、防腐剂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二氧化碳气容量、菌落总数、甜蜜素、安赛蜜项目。碳酸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所在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抽查结果主要不合格项目承检机构1北冰洋(北京)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桔子汽水--248mL/瓶2012-03-29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2北冰洋(北京)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橙汁汽水--248mL/瓶2012-03-23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3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可口可乐汽水可口可乐330mL/听2011-12-29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4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雪碧柠檬味汽水雪碧330mL/听2011-12-20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5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百事可乐柠檬味可乐型汽水百事可乐500mL/瓶2012-04-05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6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美年达青苹果味汽水--330mL/听2012-04-01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7北京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橙蜜味运动饮料(充气型)健力宝330mL/瓶2012-04-01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8北京市华伟饮料食品厂北京市益伟黑加仑果味汽水益伟300mL/瓶2012-04-03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9北京金月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金月黑加仑味(碳酸饮料)金月328mL/瓶2012-04-06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10北京金月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金月蓝莓果汁果乐(碳酸饮料)金月330mL/瓶2012-04-21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11北京惠达饮品有限公司北京市桃味碳酸饮料隐冰325mL/瓶2012-04-07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12北京惠达饮品有限公司北京市蓝莓味碳酸饮料隐形宝325mL/瓶2012-03-04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13天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天津市百事可乐可乐型汽水百事可乐500mL/瓶2012-03-31合格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14天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2019农产品国检

    2019年的农产品国检有实施方案么?往年的第一次国家抽检早就开始了,今年还没有看到方案,有见过的么??

  • 历年国抽细则(食品)

    整理了13-18年的国抽细则,由于19年的属于非正式版本,抱歉不便发出来。品种和项目表官方已经公布,食品伙伴网、食安通、食典通、食品580等已有详细的对比文档,检测方法和判定方法变化不大。农残(新增及变化)主要有以下:食用农产品—蔬菜—结球甘蓝—肟菌酯—GB 2763.1—GB 23200.8食用农产品—蔬菜—芹菜—肟菌酯—GB 2763.1—GB 23200.8食用农产品—蔬菜—茄子—肟菌酯—GB 2763.1—GB 23200.8食用农产品—蔬菜—茄子—唑螨酯—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蔬菜—辣椒—唑螨酯—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蔬菜—甜椒—粉唑醇—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蔬菜—甜椒—肟菌酯—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蔬菜—甜椒—唑螨酯—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蔬菜—番茄—唑螨酯—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蔬菜—黄瓜—唑螨酯—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水果—枇杷—唑螨酯—GB 2763.1—GB/T 20769食用农产品—水果—柚—乙螨唑—GB 2763.1—GB 23200.8食用农产品—水果—柠檬—乙螨唑—GB 2763.1—GB 23200.8食用农产品—水果—橙—乙螨唑—GB 2763.1—GB 23200.8食用农产品—鲜蛋—鸡蛋—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计)—GB 2763.1—GB 23200.115食用农产品—鲜蛋—其他禽蛋—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计)—GB 2763.1—GB 23200.115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生干坚果—唑螨酯—GB 2763.1—参照 GB/T 20769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生干籽类—粉唑醇(限花生仁检测)—GB 2763.1—参照 GB/T 20769兽残(新增)主要有以下:利巴韦林—农业部公告第560号—SN/T 4519金刚烷胺—农业部公告第560号—SN/T 4253金刚乙胺—农业部公告第560号—SN/T 4253甲硝唑—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T 21318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fhmMQ2密码:rc9kig

  • 国抽标准求助

    各位老师,氟苯尼考国抽检测项目,判定氟苯尼考项目以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合并计算,但是国抽规定氟苯尼考检测方法是GB/T 22338,但22338只有氟苯尼考的检测,不能检测氟苯尼考胺,这种情况咋处理呀,望各位老师指点一下

  • 【转帖】福建产品质量抽查:女时装合格率低于八成

    福建产品质量抽查:女时装合格率低于八成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5日公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床上用品、女时装、文胸、皮鞋等4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近日,福建省质监部门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燃油(燃气)产品、农资产品、建筑装修材料等5大类涉及民生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713批次产品,合格1614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4.22%。抽查结果显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查1029批次,合格991批次,合格率96.3%。其中,速冻面米制品、果冻、白酒、食品保鲜膜等7种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100%,肉制品、年糕、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7种产品抽样批次抽查合格率在95%以上。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郑乙全说,少数日用消费品标识、成分、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运动服、针织羊毛衫、旅游鞋、卫生巾、液化石油气、轻柴油、化肥等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床上用品、女时装、文胸、皮鞋等4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郑乙全表示,质监部门将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这些企业切实采取整改措施,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转帖】炒货及坚果制品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标准规定值实测值1厦门银裕食品有限公司酒鬼花生180克/包/2010-12-28 过氧化值,g/100g脂肪≤0.25 0.29炒货及坚果制品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标准规定值实测值1厦门银裕食品有限公司酒鬼花生180克/包/2010-12-28 过氧化值,g/100g脂肪≤0.25 0.29

  • 质检总局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家企业生产的200种白酒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19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白酒产品的甲醇、铅、锰、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酒精度、总酸、总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固形物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酒精度、甜蜜素、固形物、总酯、总酸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所在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产品等级生产日期(批号)抽查结果主要不合格项目承检机构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北京市精品牛栏山二锅头白酒牛栏山52%vol 500mL优级2012-02-29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精品红星二锅头酒红星56%vol 500mL优级2012-02-29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北京皇家京都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都二锅头酒图形(京都)56%vol 500mL一级2011-11-08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精品京王子酒(三星)永丰牌35%vol 500mL一级2012-03-01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5北京市通州制酒厂北京市通州二锅头酒图形(通州)56%vol 100mL一级2011-12-12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6北京同泉涌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二锅头酒图形(奥喜)56%vol 500mL一级2011-11-06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北京华都酿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红华都酒华都38%vol 500mL优级2012-02-27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北京龙庆峡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市炸弹二锅头酒龙庆峡56%vol 100mL一级2012-03-04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9河北刘伶醉酿酒有限公司河北省刘伶醉柔润酒刘伶醉38%vol 500mL优级2012-02-02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0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老白干酒(五星)衡水39%vol 500mL优级2012-02-21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1河北三井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十里香酒三井41%vol 500mL优级2012-02-22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河北天下粮仓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天下粮仓酒(八年陈酿)天下粮仓42%vol 500mL一级2012-01-15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3沧州市制酒厂河北省御河老酒御河春42%vol 500mL一级2012-02-17合格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4承德乾隆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板城和顺酒板城38%vol 45

  • 云南省质监局关于生产加工环节大米产品抽检通报

    云南省质监局关于生产加工环节大米产品抽检通报

    为规范全省大米产品生产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2年4季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由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抽样和对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由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德宏州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检验工作。  本次大米监督抽查的重点是我省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大米生产企业生产的大米产品。依据GB 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对抽查的大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判定,主要检验项目是:色泽、气味、口味、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最大限度杂质总量、糠粉、带壳稗粒、矿物质、稻谷粒、碎米、碎米总量、小碎米、水分、黄粒米、标签、铅、镉、总汞、无机砷、六六六、滴滴涕、黄曲霉毒素B1等共计23项检测指标。  本次大米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昆明、曲靖、昭通、玉溪、楚雄、大理、保山、德宏、临沧、丽江、普洱、西双版纳、红河、文山等14个州(市)172家大米生产企业的192批次产品,经检验,180批次的样品实物质量合格,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3.8%。  本次大米产品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5批次大米样品碎米总量指标不合格;二是有7批次大米样品不完善粒指标不合格;三是有1批次大米样品加工精度指标不合格;四是有1批次大米样品黄粒米指标不合格。  对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的大米生产企业,有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依法对其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抽查中实物质量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省质监局决定予以公布表扬,并加大宣传力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4/201304271430_437265_1641058_3.jpg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 2011年第四季度罐头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2011年第四季度罐头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元旦前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省获证食品企业生产的芦笋罐头、蘑菇罐头、丁香鱼罐头等罐头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全省136家企业生产的157批次产品,合格156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9.4%。 其中,抽查果蔬类罐头109批次,合格109批次;抽查畜禽水产类罐头48批次,合格47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对畜禽水产类罐头的无机砷、铅、总汞(肉类)、甲基汞(鱼类)、镉、锌、亚硝酸盐(肉类)、苯甲酸、山梨酸、二氧化硫、商业无菌以及果蔬类罐头的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苯甲酸、山梨酸、商业无菌、总汞、总砷、铅、六六六、DDT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批次水产罐头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本次抽查的质量合格、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选购。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进行跟踪抽查,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2011年第四季度罐头产品省级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标准规定值实测值1漳州欧圣食品有限公司鲍圣极品鲜鲍(特级鲍鱼)/470g/罐2011-6-1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检出0.04g/kg

  • 【原创大赛】畜产品抽样技术知识总结

    畜产品抽样技术知识总结鹤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邢福阳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感谢平台给我们这样一个好的学习沟通机会,和大家一样,来学习的,在这之前,我只是一直参与这样工作,把平时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大家分享一下,力争把相关方面的知识说好,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好,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是《畜产品抽样技术》,按照课程安排,今天我主要讲六大方面。第一、抽样培训的目的第二、抽样工作的法律依据及执行标准第三、抽样人员和抽样物资第四、抽样原则和抽样程序第五、抽样方法及抽样单填写第六、抽样注意事项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次抽样培训的目的。一是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二是规范抽样工作程序及采样方法三、最终目的,也是最主要的,就是要保证所采样品具有代表性、公正性、合法性和科学性二、 抽样工作的法律依据及执行标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二、 抽样工作的法律依据及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 《NY/T 763-2004 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 《NY/T 5344.1-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NY/T 5344.6-2006 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 《NY/T 1897-2010 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三、抽样人员和抽样物资(一)抽样人员1、抽样人员应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或受主管机构委托的人员,负责取样、分样、封装和标记,并在适当条件下将样品运送到指定的检测单位。2、抽样人员应熟悉、了解国家抽样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3、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接受培训,掌握抽样程序和技术要求。4、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有关文件和工作证件,抽样每次每组人员应不少于2人。5、抽样人员应遵守抽样程序,认真、完整地填写抽样单和封条,抽样单位至少应有2人签字。6、抽样人员应在抽样过程中全面了解被检单位的生产、经营等情况,以便进行监测结果的分析总结。(二)抽样物资1、抽样方案: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及本实验室检测任务的要求,制定年度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案。2、抽样器具:抽样人员要明确抽样的目的,根据所抽样品和检测项目的性质,准备适用于样品要求的抽样工具、容器及包装,抽样器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不渗漏,不与样品产生反应,不得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进行微生物检验抽样时,应准备灭菌容器。3、相关物件:抽样通知单(抽样委托单或抽样任务单)、抽样单、封条、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四、抽样原则和抽样程序 (一)抽样原则1、随机原则:在进行抽样时,总体中每一个体是否被抽选的概率(即可能性)是完全均等的。所抽样本的分布类似于总体的分布,才能保证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2、保密原则:抽样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各有关单位对监督抽查中确定的产品和被抽查人的名单必须严格保密,禁止以任何名义和形式事先泄露和通知被抽查人,确保取样的公正性、真实性。(二)抽样程序1、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抽样任务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2、向被抽样单位说明抽查的性质、抽样方法、检测依据、判定依据等。3、严格按照抽样方法进行抽样。4、将抽取的样品按规定进行分装并签封。5、认真填写抽样单、封条。6、将抽取的样品连同抽样单各一份交被抽样单位保存(根据方案),其余带回交检测机构。五、抽样方法 1、样品采集及分装 肉类样品:抽取的样品需要纯瘦肉,分装入自封袋中,排出袋中空气并封口,外加套牛皮纸袋。 禽蛋样品:抽取的样品去壳,将蛋清蛋黄充分混匀。分装入洁净的塑料瓶或塑料杯中,拧紧瓶盖或杯盖。 生鲜乳样品:采样前充分搅拌,保证样品混合均匀,用取样工具从奶罐的表面、中部、底部三点采样,三点样品充分混匀后再分装到洁净的塑料瓶中。 猪尿样品:养殖场取尿样时必须直接接取畜体尿样,不能从养殖圈地上抽取尿样;屠宰线上采集膀胱尿;使用一次性纸杯进行样品采集,混匀分装到塑料瓶中,拧紧塑料瓶盖。 液体样品装量占全瓶2/3即可,不要过满。 2、样品封存与运送 分装后的样品贴上采样封条,封条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编号、名称、抽样人员签字、单位盖章,被抽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等)。按方案要求留存被抽样单位和送检测单位检测。 取样过程应采取低温保温措施,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放在-20℃以下保存(完整的蛋类样品要冷藏保存),防止样品变质。 样品采集后,将样品放入干净容器(如硬纸板箱、塑料泡沫箱)中密封装运,并采取保温措施(温度控制在0~5℃),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检测单位。同时抽样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样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丢失、损坏和污染。下面,我分别讲一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 (一)风险监测1、禽蛋:在超市、农贸市场、蛋鸡养殖场抽取有包装能溯源的产品(有外包装),鸡、鸭和鹅蛋样品抽取5-10枚,鹌鹑蛋和鸽蛋样品抽取40枚。现场取蛋清蛋黄全部混匀,分装入塑料瓶内,自封袋外标注编号。2、猪肉、牛肉和羊肉:在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场抽取,每份约250 g,均分后装入塑料袋内,外套牛皮纸袋,自封袋外标注编号。3、猪肝:在屠宰场抽取,取一叶整肝纵切均分后装入塑料袋内,外套牛皮纸袋,自封袋外标注编号。4、禽肉:取1只全禽,其中一侧禽胸脯和一个禽腿作为1份样品,尽量抽取禽胸脯肉,禽腿尽量剔除皮和骨头,装入塑料袋内,外套牛皮纸袋,自封袋外标注编号。5、编号规则抽样当地车牌英文字母(大写)+动物品种代码/样品种类代码(大写)+流水号(两位) (二)监督抽检1、禽蛋:在养殖场抽取,鸡、鸭和鹅蛋样品各抽取15-20枚,鹌鹑蛋和鸽蛋样品各抽取120枚。现场取蛋清蛋黄全部混匀,分装入3个塑料瓶内,贴封条,1份留被检单位,另2份带回,其中1份用于检测,1份用做留样。2、猪肉、牛肉和羊肉:在屠宰场抽取,每份约250g×3份,均分后装入塑料袋内,外套牛皮纸袋,外标注编号,贴封条,1份留被检单位,另2份带回,其中1份用于检测,1份用做留样。3、猪肝:在屠宰场抽取,取一叶整肝纵切均分后分成250g×3份,装入塑料袋内,外套牛皮纸袋,外标注编号,贴封条,1份留被检单位,另2份带回,其中1份用于检测,1份用做留样。4、禽肉:在养殖场或屠宰场抽取禽胸脯和禽腿,禽腿尽量剔除皮和骨头,每份约250g×3份,1份留被检单位,另2份带回,其中1份用于检测,1份用做留样。装入塑料袋内,外套牛皮纸袋,外标注编号,贴封条。5、猪尿:可在待宰圈或屠宰线上取样。① 活体取样,生猪保持安静时,取尿液约100 mL。② 屠宰场取样,取出含有尿液的膀胱,取出尿液约100 mL。使用一次性纸杯进行样品采集,混匀分装到塑料瓶中,拧紧塑料瓶盖,将上述尿液平均分成3份,分装入样品瓶中密封,1份留被检单位,另2份带回,其中1份用于检测,1份用做留样。6、编号规则动物品种代码/样品种类代码(大写)+流水号(两位)六、抽样注意事项1、取样:取样时不得将待取样品和已取样品进行任何洗涤处理,取样时用不锈钢剪刀或刀割取样品,戴一次性塑料手套操作。液体样品保持均匀。2、抽样单:抽样单不得空项,能填写的项目要表述清晰,不能或不需要填写的项目填“/”。3、封条:封条要有抽样单位公章和抽样至少2名人员签名,至少要有被抽样单位负责人签名,如有公章就加盖公章。样品编号要与抽样单编号一致并清晰可见,封样时封条上的样品编号和被抽样人签字务必要露出来不能封住,还要保证检测人员在接触到包装内样品时封条必须被破坏。4、样品数量:必须按文件规定抽取,单独包装,液体样品瓶口一定要封闭好,以免漏液。5、样品的拒收(1)抽取样品量不足或样品质量不符合规定。(2)抽样单填写不规范。(3)样品包封时把样品编号遮住。(4)封条有破损。(5)抽样单信息与样品信息不一致,无法登记样品。(6)所抽取的样品临近产品的有效期,检测后样品留样已过期。

  • 2013年广东省粽子产品生产环节省级专项抽检情况通报

    2013年端午节将至,为加强粽子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正确引导消费,省质监局组织对省内生产企业的粽子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验,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共抽检样品44批次,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样品4批次,内在质量问题样品发现率为9.09%。  二、抽检具体情况  本次抽查了44批次,根据SB/T 10377-2004《粽子》、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对过氧化值、总砷、铅、铜、黄曲霉毒素B1、防腐剂、甜味剂、微生物、硼砂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4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另有5批次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主要是标签未标示营养成分表或食用方法。产品标识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主要途径,产品标识不规范则不能如实反映产品的全部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有关标准的理解不够到位;对标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不合格产品涉及的若干专业术语解析:  菌落总数: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其卫生学意义:一是食品清洁状态的标志,用于监督食品的清洁状态,许多食品标准都规定了食品菌落总数指标,以其作为控制食品污染的容许程度;二是预测食品的耐保藏期限,即利用食品中细菌数量作为评定食品腐败变质程度(或新鲜度)的指标。  大肠菌群:它不代表某一个或某一属细菌,而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这些细菌在生化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其定义为: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一般认为该菌群细菌可包括大肠埃希氏菌、柠檬酸杆菌、产气克雷白氏菌和阴沟肠杆菌等。食品中发现大肠菌群意味该食品可能曾受到人与温血动物的粪便污染,同时大肠菌群是肠道致病菌污染食品的指示菌。  三、后处理措施  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的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2013年粽子省级专项抽样检验合格名单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标称)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1 广东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速冻一口香豆沙粽(熟制) 五芳斋 400克(10只)/包 "2013年03月17日"2 广东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鲜肉粽(真空包装) 五芳斋 600克(6只)/包 "2013年03月18日"3 珠海市香洲甜心食品加工厂 蛋黄咸肉粽 甜心 230g/条 "2013年05月13日"4 深圳市礼悦食品有限公司 红豆桂花粽 子情贝诺 150克/包 "2013年05月10日"5 深圳市礼悦食品有限公司 栗子玉米粽 子情贝诺 150克/包 "2013年05月10日"6 东莞市永丰源食品有限公司 蛋黄肉粽(真空包装) 永丰源 200克/包 "2013年05月15日"7 东莞市永丰源食品有限公司 红豆花生粽(真空包装) 永丰源 200克/包 "2013年05月15日"8 东莞市万江金丰粮油食品厂 蛋黄咸肉粽 添福 300g(150g×2个)/袋 "2013年05月17日"9 东莞市佳佳美食品有限公司 单黄粽(真空包装 熟制) 佳佳美 188克/包 "2013年05月18日"10 东莞市道滘济川食品有限公司 济心牌道滘粽 济心 180克/包 "2013年05月21日"11 肇庆市鼎湖区一品皇食品有限公司 传统裹蒸粽 一鼎皇 400克/包 "2013年05月16日"12 肇庆市鼎湖区一品皇食品有限公司 栗子咸肉粽 莲香楼 320克/包 "2013年05月16日"13 肇庆市皇中皇裹蒸粽有限公司 板栗鲜肉粽 皇中皇 400克/个 "2013年05月14日"14 肇庆市皇中皇裹蒸粽有限公司 迷你裹蒸粽 皇中皇 200克/个 "2013年05月15日"15 肇庆市鼎湖华记裹蒸粽食品有限公司 肇庆蛋黄裹蒸粽 合口味 300克/只 "2013年05月08日"16 肇庆市鼎湖华记裹蒸粽食品有限公司 肇庆裹蒸粽 合口味 300克/只 "2013年05月10日"17 肇庆市裹香皇食品有限公司 传统裹蒸粽 裹香皇 400克/个 "2013年05月01日"18 肇庆市裹香皇食品有限公司 迷你裹蒸粽 裹香皇 200克/个 "2013年04月22日"19 肇庆市肥仔伟食品有限公司 香骨招牌裹蒸粽 肥仔伟 250克/个 "2013年05月12日"20 肇庆市肥仔伟食品有限公司 传统裹蒸粽 肥仔伟 250克/个 "2013年05月12日"21 茂名市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国际枧水粽 —— 240克/包 "2013年05月16日"22 中山市一知万食品有限公司 红豆粽 —— 150克/包 "2013年05月20日"23 中山市一知万食品有限公司 原味粽 —— 150克/包 "2013年05月20日"24 中山市富华食品有限公司 瑶柱咸肉竹叶粽 富华 250克/包 "2013年05月18日"25 中山市富华食品有限公司 蛋黄咸肉竹叶粽 富华 250克/包 2013年05月13日26 中山市裕隆食品有限公司 双黄咸肉绿豆粽 君裕 500克/盒 2013年05月21日27 中山市裕隆食品有限公司 双黄咸肉红豆粽 君裕 500克/盒 2013年05月21日28 中山市港海食品有限公司 单黄咸肉粽子 —— 500克/个 2013年05月25日29 中山市港隆食品有限公司 碱水豆沙粽 —— 360克/包 2013年05月27日30 中山市港隆食品有限公司 鲜肉蛋黄粽 —— 360克/包 2013年05月27日31 广州皇后饼店食品生产有限公司 台式牛肝菌粽 —— 500g/盒 "2013年05月27日"32 广州尚加食品有限公司 极品裹蒸粽 —— 400g/盒

  • 【讨论】7种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9家企业生产的150种果蔬汁饮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GB 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 10789-2007《饮料通则》、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CCGF 120.4-2008《果蔬汁饮料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规定,对果蔬汁饮料产品的总砷、铅、铜、二氧化硫残留量、展青霉素(仅适用于苹果汁、山楂汁饮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另外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产品需检测锌、铁、锡及锌、铜、铁总和、商业无菌。抽查中发现有7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酵母超标。其中鞍山市庆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脐橙果肉饮料产品酵母、菌落总数和甜蜜素同时超标,酵母、菌落总数检测值分别为16000 cfu/mL和11000 cfu/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饮料的酵母≤20 cfu/mL,菌落总数≤100 cfu/mL。二、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甜蜜素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甜蜜素检测值为2.16g/kg。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饮料中甜蜜素不得超过0.65g/kg。三、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标签明示“不添加防腐剂”,经检测,其山梨酸实测值为0.12g/kg,不符合产品明示的质量承诺。山梨酸作为一种防腐剂,添加到果蔬汁饮料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防止产品变质。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饮料中山梨酸不得超过0.5g/kg。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8]果蔬饮料.rar[/url]

  • 【分享】产品抽查规范

    产品抽查规范打包[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17599]产品抽查规范[/url]

  • 【转帖】国家质检总局对果冻、巧克力、婴幼儿配方乳粉、果(蔬)汁及饮料等产品实物进行抽检

    来源: 新华社 [B]果冻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B]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郝亚琳)质检总局日前对果冻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   此次抽查对果冻的蛋白质、 山梨酸、 菌落总数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上海、 江苏、 福建、 山东、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南、 云南、 湖南等10个省份52家企业生产的56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个别产品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不合格 个别产品含有的苯甲酸、 糖精钠、 甜蜜素等食品防腐剂、 甜味剂不合格。   南宁市品中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万利来牌果味型乳酸酪果冻和昆明市官渡区小健哥食品厂生产的小健哥牌香蕉可吸冻被检出质量较差。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此外,质检总局食品安全专家提醒,在购买果冻时,尽量避免选购色彩太艳的果冻产品。 由于果冻软滑,为避免儿童吸食入气管,学龄前儿童,食用凝胶型果冻,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看管下食用。

  • 2022年羽绒服装等19种网售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羽绒服装等19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产品及平台。本次抽查羽绒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学生书包、儿童牙刷、投影机、电热暖手器、电动晾衣架、自动电饭锅、洗碗机、电源适配器、读写台灯、移动电源、塑料家具、平衡车、电子门锁、锁具、非医用口罩、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19种网售产品,来自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唯品会、苏宁易购、小红书、淘宝、小米有品、1688、当当、快手、网易严选、真快乐(国美)、有赞、华为商城、考拉海购、极有家、云集、小牛电动等20家电子商务平台。  (二)抽查的总体情况。本次抽查1983家企业生产的2204批次产品,检出37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抽查不合格率为16.9%。对19种网售产品的328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251个,占比76.5%。在抽查发现的37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67批次产品涉及安全项目不合格,占比为71.6%。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羽绒服装抽查不合格率为10.7%。本次抽查检验14个省(市)225家企业生产的234批次产品,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7%,较上次抽查下降7.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1.9%、18.0%、10.7%。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30233.png[/img]  图1 羽绒服装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羽绒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3个,占比25.0%。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纤维含量,不涉及安全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原料采购质量控制不严格,没有按标准要求正确标注纤维含量信息。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69批次、44批次、4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7.4%、6.8%、4.8%。  (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不合格率为20.7%。本次抽查检验16个省(区、市)315家企业生产的329批次产品,发现6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7%,较上次抽查上升5.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2%、15.3%、20.7%。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43507.png[/img]  图2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等17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8个,占比47.1%。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其中,绳带要求有29批次产品不合格,pH值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附件抗拉强力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以上三个项目均为安全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绳带要求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产品绳带款式设计不合理,如长度过长、给头颈部等重要部位设计了绳带等;pH值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在染整后没有进行有效的清洗或中和处理,导致产品残留过量的酸碱性物质;附件抗拉强力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面料强度差、缝线强度低、缝纫参数不当等原因导致钮扣等附件连接强度不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04批次、59批次、4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9.8%、16.9%、11.9%。  (三)学生文具抽查不合格率为3.9%。本次抽查检验15个省(市)的203家企业生产的257批次产品,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9%,较上次抽查下降3.1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7%、7.0%、3.9%。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48569.png[/img]  图3 学生文具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学生文具的D[sub]65[/sub]亮度,D[sub]65[/sub]荧光亮度,笔套安全,边缘、尖端,丙烯酰胺等12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D[sub]65[/sub]荧光亮度,边缘、尖端,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新标准理解不足,忽视对原辅材料及成品有害物质的质量控制。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聚集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90批次、63批次、4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5%、0%、7.5%。  (四)学生书包抽查不合格率为23.1%。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3.1%。  本次抽查重点对学生书包的负重、缝合强度、旅行式拉杆书袋滑轮和拉杆、背带类书袋的性能、振荡冲击性能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4个,占比44.4%。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其中,安全项目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有2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采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件。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5批次、1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3.6%、7.7%。  (五)儿童牙刷抽查不合格率为18.2%。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84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产品,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8.2%。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牙刷的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有害元素、磨尖丝刷毛pH、毛束拉力、颈部抗弯力等14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儿童牙刷刷头、磨毛、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电安全要求、儿童电动牙刷可拆卸零部件。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条款理解不透彻,手动儿童牙刷头部制造成了可拆卸的形式;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在电安全要求方面不重视标志和说明内容。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5批次、23批次、2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4.0%、13.0%、15.0%。  (六)投影机抽查不合格率为20.0%。本次抽查检验8个省(市)32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0%,较上次抽查上升4.6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0%、15.4%、20.0%。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52997.png[/img]  图4 投影机产品近3次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投影机的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等20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9个,占比45%。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辐射骚扰(1GHz以下),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1GHz以下辐射发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抗电强度。其中,安全项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抗电强度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关注到产品内部元器件位置对电气间隙的影响;抗电强度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在产品生产阶段,内部走线、上件位置等方面一致性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2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30.0%。  (七)电热暖手器抽查不合格率为4.2%。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87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2%,较上次抽查下降60.9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8.5%、65.1%、4.2%。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58313.png[/img]  图5 电热暖手器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热暖手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14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元件、输入功率和电流。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加热元器件质量管控不严格,虚标发热功率;产品使用的元器件或电路布局等技术设计不合理。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2批次、2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7.7%、0%。  (八)电动晾衣架抽查不合格率为46.2%。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48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产品,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6.2%。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动晾衣架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6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产品的电气安全标准不熟悉,产品外壳和电源线夹紧装置的结构设计不合理。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2批次、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5.5%、35.3%。  (九)自动电饭锅抽查不合格率为4.2%。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2%,较上次抽查下降3.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4%、7.6%、4.2%。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55587.png[/img]  图6 自动电饭锅产品近3次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自动电饭锅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9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16个,占比84.2%。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能效等级、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其中,安全项目非正常工作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输入功率和电流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结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非正常工作和结构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结构和保护电子线路设计不合理;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选用的发热盘质量较差,发热盘功率未达整机的额定功率要求。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85批次、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7%、0%。  (十)洗碗机抽查不合格率为12.7%。本次抽查检验6个省(市)51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7%,较上次抽查上升8.9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0%、3.8%、12.7%。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68204.png[/img]  图7 洗碗机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洗碗机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6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结构、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螺钉和连接、输入功率和电流。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未按标准要求正确明示产品额定功率;电子电路的设计未考虑滤波电路的电压泄放设计及产品非正常工作下的安全保护要求;产品结构设计存在缺陷,水路设计未考虑对器具内污水虹吸倒流的防护、保护接地措施不可靠。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8批次、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8.4%、0%。  (十一)电源适配器抽查不合格率为10.2%。本次抽查检验8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产品,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2%,较上次抽查下降0.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8%、10.9%、10.2%。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62733.png[/img]  图8 电源适配器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源适配器的电源接口、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导体的端接等28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22个,占比78.6%。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发热要求,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气绝缘,抗电强度等。其中,安全项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热要求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未考虑产品所适用的海拔高度,初/次级电路之间铜箔、绝缘挡板的尺寸以及变压器内部初/次级绕组设计不合理;发热要求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使用的直接支撑电源适配器插销材料热塑性差,元器件规格选择不当。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7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9.9%。  (十二)读写台灯抽查不合格率为19.6%。本次抽查检验11个省(区、市)84家企业生产的112批次产品,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9.6%。  本次抽查重点对读写台灯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谐波电流限值等14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6个,占比42.9%。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照度及照度均匀度,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遮光性,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谐波电流限值,结构(平稳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显色指数(R[sub]a[/sub]、R[sub]9[/sub])。其中,安全项目结构(平稳度)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结构(平稳度)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读写台灯底盘太轻,不能有效防止倾倒;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读写台灯选用的绝缘材料无法阻燃。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2批次、15批次、1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6.9%、13.3%、33.3%。  (十三)移动电源抽查不合格率为35.4%。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95家企业生产的99批次产品,发现3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5.4%,较上次抽查上升10.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9.8%、25.0%、35.4%。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62306.png[/img]  图9 移动电源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移动电源的发热要求、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输出电压、短路保护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6个,占比60.0%。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转换效率、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无线电骚扰、过充电、自由跌落。其中,安全项目过充电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过充电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电池耐高压、承受大电流能力差,在高压大电流下充电时,电池内部副反应加剧,内压和温度上升,易引起电池起火、爆炸。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7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40.5%。  (十四)塑料家具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35家企业生产的51批次产品。重点对其他外观、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4类37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15个,占比40.5%,未发现不合格。  (十五)平衡车抽查不合格率为13.3%。本次抽查检验5个省(区、市)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3%,较上次抽查上升2.5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7.9%、10.8%、13.3%。  本次抽查重点对平衡车的最高设计车速、超速保护、低电量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等8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充电锁止、驻坡能力及保护、超速保护。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产品设计存在缺陷。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2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0%。  (十六)电子门锁抽查不合格率为17.1%。本次抽查检验14个省(市)102家企业生产的105批次产品,发现1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7.1%,较上次抽查下降1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7%、34.1%、17.1%。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72567.png[/img]  图10 电子门锁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子门锁的锁舌轴向静载荷、锁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绝缘电阻、抗电强度等11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防破坏报警功能、安全性要求、锁舌轴向静载荷。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生产,原料采购方面质量控制不严格。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聚集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46批次、2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0%、18.5%。  (十七)锁具抽查不合格率为8.9%。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9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9%,较上次抽查上升4.6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7%、4.3%、8.9%。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79340.png[/img]  图11 锁具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锁具的锁舌伸出长度、斜舌侧向静载荷、方舌轴向静载荷、方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扭矩等38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锁舌伸出长度、条形自行车锁承受静拉力、方舌轴向静载荷、执手轴向静拉力。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不合理,产品用料质量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0批次、27批次、1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14.8%、7.7%。  (十八)非医用口罩抽查不合格率为29.4%。本次抽查检验17个省(区、市)193家企业生产的204批次产品,发现6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9.4%,较上次抽查下降4.1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重点对非医用口罩的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呼气阀气密性、呼吸阻力等11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颗粒物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头带。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过滤材料采用的静电驻极工艺不当,存贮或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静电衰减,影响颗粒吸附的能力;产品的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产品不能和面部紧密贴合,颗粒容易从贴合缝隙处渗入;口罩带与口罩体粘合工艺不良,导致粘合强力不足或粘合处材料由于过热等原因发生脆化。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湖北省、安徽省、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4批次、30批次、2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7.6%、53.3%、31.0%。  (十九)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抽查不合格率为42.4%。本次抽查检验8个省(市)51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产品,发现2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2.4%。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等22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中安全方面的规定认识不足,产品存在设计缺陷。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5批次、11批次、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5.7%、0%、28.6%。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处理,同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url=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3025074.xlsx]2022年羽绒服装等19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url]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公布2011年月饼产品质量 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中秋节前组织对月饼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月饼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已通知被抽查企业和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有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附件:2011年月饼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 畜产品抽样基数

    在抽畜产品鸡蛋样品时,有的老师说:认圈内养了多少只鸡为抽样基数,有些老师说:以当天下出的蛋为抽样基数;请教一下,那种是正确的啦?

  • 【转帖】国家质检总局:果蔬汁饮料抽检7款产品不合格

    12月10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从近日对全国139家企业生产的150种果蔬汁饮料产品的抽样调查中发现,有7款产品抽检不合格。   据悉,此次抽查对果蔬汁饮料产品的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一款鞍山市庆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脐橙果肉饮料产品菌落总数超标100多倍。不合格名单  唐山绿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浓粒粒橙汁  唐山市胜财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橙汁饮品  吕梁野山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沙棘汁饮料  鞍山市庆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脐橙果肉饮料  辽宁本溪怡香碧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山里红汁  烟台杏源工贸有限公司果醋饮料分公司生产的苹果醋饮  临沂斯威特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橙多鲜橙汁饮料

  • 2011年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种果蔬汁饮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果蔬汁饮料产品的总砷、铅、铜、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商业无菌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霉菌、酵母项目。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 福建12批次工业产品抽检不合格

    福建省质监局今天公布去年第四季度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本省1663家生产企业的1702批次产品,共发现12家企业分别生产的12个批次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其中4种木工板类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两类指标,取样涵盖全省80种工业产品,结果显示总合格率为92.13%。其中热扎带肋钢筋、热扎型钢、水泥、石英钟、日用陶瓷、硅酸钙板、铝合金建筑型材等59种产品合格率在95%以上,且热轧带肋钢筋、复混(合)肥料、铝合金建筑型材等51种产品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产品种类主要为皮鞋、陶瓷片密封水嘴等,产品合格率在85%以下,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标识标注、使用性能指标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漳州明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刨花板、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细木工板、明溪生威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细木工板、厦门市绿舟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装饰单面贴面装饰板等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据悉,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辖区质监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下阶段,省质监局将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 【求助】关于果蔬臭氧清洗机降解农残效率的问题

    引子:果蔬净化机采用“臭氧净化”这种简单实用的果蔬净化技术,通过臭氧发生器产生高浓度臭氧,将臭氧溶于水中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解毒剂。从而氧化、分解水中的有毒物质如重金属离子、有机毒物、氰化物、硫化物以及敌敌畏、氧化乐果、马拉硫磷等农药。成为家庭用来抵御蔬果可能存在农药残留等问题的首选。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一些企业开始生产、销售各种类型的果蔬净化机,但是因为整个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真正的大品牌并不多见。既有真正可以杀菌、除农药和重金属的“果蔬净化机”,也有价格仅百元左右的不能杀菌的自动“洗菜机”,市场也并不规范。基于以上情况,希望向本版的专家请教如问题:1、这种产品对降解农残有多大作用?2、这种产品哪些参数对降解效果起关键作用?如臭氧浓度、水溶臭氧浓度、臭氧消毒时间等等。3、这种产品的副产品如硝酸盐、亚硝酸盐、溴酸盐、氮氧化物是否超标,会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为按照饮用水质量标准,如果采用臭氧消毒是需要检测如上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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