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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以下称“婴配”)注册管理,保障婴幼儿健康,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显著提高,乳粉行业规范发展,消费者信心明显提振。但是,如何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等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特别是《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完善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结合母乳研究成果和市场消费需求,支持生产企业优化配方,加快产品研发,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办法》修订主要考虑了以下3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放在首位,进一步严格注册条件,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注册工作实际和行业企业建议,修订相关内容;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现场核查、不予注册等具体情形,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二、严格配方注册,《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一是明确禁止变相分装(使用已经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申请配方注册的)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二是细化关于标签、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三是加大对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调整至20万元。三、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一是对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允许其控股子公司(申请人)可共享集团部分研发能力;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集团充分评估后,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均可配方调用;三是将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审评时间、检验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补发证书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四是增强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取消注册证书载明事项中的“法定代表人”事项。四、不予注册情形有哪些调整?原《办法》要求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未明确不予注册情形。本着进一步提高审评机构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的原则,结合原《办法》发布以来行业实际情况及审评工作经验,修订后《办法》明确了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真实;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依据不充足;申请人不具备与所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或者检验能力等。五、注册现场核查、抽样检验明确了哪些内容?进一步提高审评工作透明度,修订后《办法》明确了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形,如申请人首次申请的所有系列所有配方均需逐一核查;在产品配方组成发生重大变化或生产地址发生实际变化,技术审评过程中发现需经现场核查核实问题时,均需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办法》明确了抽取动态生产的样品进行检验,抽样检验的动态生产样品品种基于风险确定。六、标签、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有哪些调整?原《办法》规定,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6种情形,如: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等。本着“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则,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易辨,修订后《办法》明确了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 “生态牧场” “进口原料” “原生态奶源” “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 “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并列举了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情形等。七、对申请人的研发能力要求有什么调整?原《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需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研发人员。本着节约资源、集中优势的原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修订后《办法》对企业集团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允许控股子公司作为申请人可以共享集团部分研发能力,如母乳营养成分、临床应用效果、部分研发设计等研究。八、对同一集团配方调配有什么调整和要求?为充分利用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将集团全资子公司间的配方调配调整为企业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可进行配方调配,要求经企业集团母公司充分评估可行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书面报告。企业集团母公司应说明配方调配具体原因,充分评估生产工艺可行性,保证调配后配方与注册证书一致,拟定并有效执行相适应的质量管控措施,保证调配配方生产质量安全以及产品稳定。九、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需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形包括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其他与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变化,视实际情况进一步评估后确定。十、《办法》对关于违法处置内容做了哪些调整?依据《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处罚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一方面加大了对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将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调整至二十万元,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亦为二十万元;另一方面,降低了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予以罚款。十一、《办法》还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主要在以下3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了食品审评机构的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制证送达等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二是明确专家论证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在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产品检验等过程中,可以就重大、复杂问题听取食品安全、食品加工、营养和临床医学等领域专家的意见;参加论证的专家出具专家意见,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三是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进行配方研发和创新,结合母乳研究成果优化配方,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十二、《办法》何时施行?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最严奶粉配方注册制细则出炉 设立高“门槛”
    2016年8月12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舆论俗称的“最严奶粉配方注册制细则”。根据新规定,无论是国产品牌还是“洋奶粉”,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  有关文件属于征求意见阶段,分别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首先,我们先粗略过一下那个申请材料的文件。  根据这份草拟中的规定,奶粉企业要对奶粉配方进行注册,需要提交多达10个申请材料项目的文件,它们分别是: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   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   产品配方   产品配方研发报告   生产工艺说明   产品检验报告   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   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其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  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奶粉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申请注册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可以同时标注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有对应关系。  同时,上述文件重申,同一系列不同适用月龄的产品,其商品名称应相同。根据产品的适用月龄,通用名称应为婴儿配方乳(奶)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6-12月龄,2段)或者幼儿配方乳(奶)粉(12-36月龄,3段)。  此外,“洋奶粉”还需要额外提交3个证明材料,才能让旗下的进口产品获得中国的配方注册资格,包括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的证明材料 由境外申请人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申请人委托境内代理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中文译本,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产品配方的规定上,新规拟规定,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在配方组成中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同一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此前,关于标称是羊奶粉的产品中加入牛奶乳清的讨论喋喋不休,有关新规似乎能堵住这个“漏洞”。  最值得注意的是,是要求寻求注册配方的奶粉商提交“产品配方研发报告”,这个门槛很有可能把没有研发能力的企业挡在门外。我们来看看新规打算怎么“玩”。  首先,这个报告要求阐述产品配方特点、配方原理、研发目的、筛选过程、研发情况等,以及母乳研究情况和市场调查研究情况。看到这里,应该可以明白为什么近年来这么多大型奶粉企业会高调做母乳研究了吧。  第二,需要奶粉商证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充足依据。新规定给出了7类资料可以作为依据的,它们分别是:试验资料、相关国内外法规标准、营养指南或专著、营养数据资料、其他相关研究文献及长期上市食用历史资料。  具体来说,试验资料为婴幼儿喂养试验资料或针对性动物试验资料 相关国内外法规标准包括与申报配方相关的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研究资料 营养指南或专著应为国内外权威医学、营养学机构或学会、协会等所发布的营养指南或专著 营养数据资料应具有代表性 研究文献应权威、充分并且直接相关,临床研究文献涉及的受试人群应与配方设计的目标人群一致,临床试验研究结果支持喂养效果 长期上市食用历史资料应为5年以上跟踪评价资料,并且未出现过群体性不适反应。  这还没有完,最后企业被要去拿出研发与论证报告,说明所选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在配方中的作用以及种类和用量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相符合的情况等,以及产品上市后,营养、安全方面的跟踪评价方案。目测,这些都是非常专业和细致的工作,需要严谨应对。  对于那些希望能“物尽其用”、让旗下企业悉数拿下3个注册配方名额的雄心勃勃的奶粉商来说,以下是它们需要关心的部分——申请人申请注册2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阐述申请注册配方与申请人同年龄段其他配方相比具有的特点及明显差异。  今天,食药监总局列出了3个配方差异性需要遵循的原则,以避免企业在演绎时“天马行空”,这包括:  产品配方及其差异性的基础为母乳研究情况   产品配方主要原料所提供的宏量营养素,如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组分具有明显差异   可选择性成分营养特性的选择具有明显差异。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当奶粉商要对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时,其中一个要求是递交产品营养、安全方面的跟踪评价情况,包括五年内产品生产(或进口)、销售、监管部门和企业抽验情况总结,对产品不合格情况的说明,以及五年内产品不良反应情况总结等。这意味着,如果奶粉频繁登上不抽检的合格榜单,那么̷̷  说完申请材料要求后,下面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现场核查的要求。之前,小食代报道过,在中国奶粉配方注册制拿到WTO审议的时候,国外代表关注最多的问题是这个注册制和生产注册会不会重复,包括现场核查是不是又得再来一遍,从而要企业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今天揭晓的奶粉配方注册制下的现场核查要求。  根据今天披露的文件,对于已受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生产企业试制样品要现场进行核查工作。现场核查项目分为以下这些:  生产能力(包括生产车间和生产布局)  质量控制情况(包括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不符合情况处理、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文件、关键控制点、采购制度、采购文件)  检验能力(包括组织机构、检验制度、实验室布局、检验设施、仪器和设备)  研发能力(包括研发机构、研发制度、研发人员基本情况)  样品试制情况(包括参与试制的人员、研发情况、试制设备、检验设备、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试制过程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试制记录)  其它需要核查的内容  根据上述草拟中的规定,当全部项目的核查结论均为符合的,核查单位做出通过现场核查的决定 当任何一个至四个项目核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申请人应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应在10日内完成,申请人认为整改到位的,由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核查确认并签字,核查单位做出通过现场核查的决定 当任何一个项目的核查结论为不符合或者五个以上项目为基本符合、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核查单位做出不予通过现场核查的决定。  食药监总局今天表示,对于这两个配套文件有什么意见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9月10日前向它提出修改意见。根据早前公布的安排,10月1日是企业的品牌和配方开始注册的时间。  根据业内人士的普遍预计,新政的出台将让目前中国2500-3000多个奶粉配方大幅减少80%。 以下为公布原文: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意见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6月6日发布,为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邮编1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ongjie@cfda.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10-63600357。  附件:1.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8月9日
  • 味全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验出致病菌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去年8月至11月进境的852批不合格食品、化妆品名单。其中,味全食品的三类配方奶粉被检验出含有致病菌阪崎肠杆菌。 去年10月17日,产自台湾的9.624吨配方奶粉从香港进境时被检验出阪崎肠杆菌超标,进口商为深圳市恒利安贸易有限公司。不合格奶粉包括味全婴儿配方奶粉、味全幼儿成长配方奶粉和味全较大婴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阪崎肠杆菌是肠杆菌科的一种,能引起严重的新生儿脑膜炎、小肠结肠炎和茵血症,死亡率高达50%以上,婴儿配方奶粉是目前发现的阪崎肠杆菌主要感染渠道。此外,检验出的不合格婴儿食品还包括产自澳大利亚的宝利氏牛奶菌落总数超标、百乐斯婴儿米粉霉菌超标等。   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产地涉及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葡萄酒、冻鱼冻肉、饮用水、饼干等多种产品。如美国产莱萃美品牌叶酸营养素片霉菌数超标、强维牌氨基酸混合食品原料铅和砷超标,韩国的兰芝柔润凝亮修护眼霜和大长今牌黄土美面膜被检出细菌总数超标。
  • 农业部六项措施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
    近日,农业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监管工作。农业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无缝对接,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的攻坚战,重点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   一是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口良种奶牛建设现代化牧场,加快良种奶牛扩繁,扩大优质奶源基地,努力确保生鲜乳从自建自控的奶源基地收购,并逐步做到全部来自企业全资或控股建设的养殖场。支持企业建设的牧场全部参加生产性能测定,指导科学养牛,确保好牛产好奶。督促牧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用最优质的牛奶提供给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实现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可追溯到牧场。   二是保证优质饲草料供应。加快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优先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基地建设青贮和苜蓿饲草料基地,促进草畜配套,优化奶牛饲料营养结构,充分发挥奶牛遗传潜力,改善奶牛健康状况和生产性能,从源头上提高牛奶质量水平。   三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对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相关的1869个奶站和719辆运输车建档立案,纳入重点监管。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包干制度,要求省、市、县层层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公布手机号,实行24小时监控,严肃责任追究。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信息化监管试点,逐步实现收购和运输的生鲜乳来源清楚、流向清晰、信息可追溯。   四是加大奶源质量安全抽检密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违法违规行为。对奶畜养殖及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中,安排专门经费,重点监测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加密抽检,覆盖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的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查处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   五是培训推广关键技术。组织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中国奶业协会开展奶牛金钥匙技术示范现场会、奶农培训计划和奶牛科技入户工程等培训。重点培训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的养殖场和奶站负责人,推广饲料调制、挤奶贮运、清洗消毒、生产性能测定和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不断提升奶牛生产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六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性能测定、良种补贴、优质苜蓿基地建设等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奶业加快转型升级。政策优先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自建牧场以及收购、参股的养殖场(小区),重点对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检测条件、挤奶机械、粪污处理、饲草料基地、防疫条件等进行改造提升,不断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奶源供给和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文章转载自: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 食药监总局发布管理办法 每个企业最多3个系列9种配方
    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需求大,行业发展迅速,但存在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随意、更换频繁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也不利于消费者比较选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月8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提升行业准入门槛,改善配方、品牌乱象,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参照药品管理,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说:“婴幼儿配方乳粉利润高,很多企业都想生产,但出于质量安全的考虑,必须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企业没有金刚钻,就不能揽瓷器活。”  依据《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将参照药品管理,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只有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实施逐批检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才能申请产品配方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将进一步督促企业科学研发设计配方,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要求,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限制配方数,避免企业利用“新配方”夸大宣传  目前,我国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有近2000个配方,个别企业甚至有180余个配方。  许多企业采取“类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传、扩大市场”的销售策略,即简单把一个配方的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变形成多个“新配方”,生产不同产品不同品牌,然后在不同渠道销售,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  《办法》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旨在通过限制企业配方数,减少企业恶意竞争,树立优质国产品牌,让群众看得清楚、买得明白,真正得到实惠。为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要,《办法》允许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产品配方。  规范标签标识,杜绝“益智”“增加免疫力”等  《办法》要求申请人申请注册时一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书表述要求作出细致规定。  如,对产品中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要求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允许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 不允许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 不允许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 不允许标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 不允许标注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不一致的声称等。  滕佳材介绍,联合国报告指出,如果世界各国要成功提倡母乳喂养,就必须严格立法管制配方奶粉营销。这和我国通过严格限制过多、过滥的产品配方进行市场营销的思路不谋而合。  此外,《办法》明确了监管要求与申请人法律责任。按照 “四个最严”的要求,细化不予延期注册、撤销注册、注销注册等多种情形和相关罚则,以政策制度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该《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 AOAC研讨会召开 飞鹤婴儿奶粉配方引领行业发展
    p   2018年5月3日-4日,2018年AOAC中国食品安全技术与标准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在昆明召开。AOAC作为致力于食品和农业领域的分析方法验证和认可的国际组织,是被国际认可为金标准的颁布者和验证者。本届研讨会旨在进一步交流国内外最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探讨AOAC方法和中国检测方法比对、沟通、对等使用等问题,搭建有利于我国检测方法与国际检测标准沟通与合作的桥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3ac975ae-d521-4252-a390-6cc40027d4d6.jpg" title=" WEN_7606_meitu_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图为飞鹤乳业质量管理部中心实验室副总监张凤霞作主题发言 /strong /p p   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论坛上,飞鹤乳业质量管理部中心实验室副总监张凤霞就“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核苷酸检测方法及工艺原因讨论”做主题发言,分析了关于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核苷酸变化的原因。 /p p   张凤霞的报告成果获得了业内专家的赞誉,其展现出的科研实力也再一次彰显了飞鹤在婴幼儿奶粉领域的领先地位。 /p p   56年来,飞鹤一直专注于针对中国人体质研究奶粉,对中国宝宝体质特点和需求展开大量研究,以中国母乳为“黄金标准”,同时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研制了贴合母乳更适合中国宝宝体质的奶粉配方,打造了以& quot 星飞帆& quot 为核心的母乳化超高端配方奶粉,并成为完成临床喂养试验验证的奶粉品牌。如今,飞鹤引领行业开创了多种提升奶粉对中国宝宝体质适应性的技术、配方与工艺,“更适合中国宝宝体质的奶粉”这一标准也已成为行业共识。 /p p    strong 加码研发 飞鹤聚合全球资源创新升级 /strong /p p   为提升奶粉品质,飞鹤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加强国际化合作,整合国际资源,引进科学的婴幼儿乳粉配方理念。截止目前,飞鹤成立美国波士顿、中国北京、中国甘南设立研发中心,并与麻省州立大学、佛蒙特大学等共同搭建起两国五地的联合科研平台。依托智力升级、平台升级和研发领域升级,飞鹤不断加速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的持续优化。 /p p   凭借高品质,飞鹤已成为绝对领先的国产婴幼儿奶粉第一品牌。重视研发的飞鹤也屡屡在国际上获得认可,产品连续四年斩获“世界食品品质评鉴大会金奖”,并在去年入围世界乳制品创新大奖最佳成分奖。 /p p   飞鹤负责人表示,飞鹤未来将不断加大对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国际化合作的投入,打造一个专业、广泛、严格的国际化研发体系,在奶粉配方和生产工艺上保持世界级精良品质,守护好中国宝宝的奶瓶。“ /p p   当前我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是世界上最严标准之一,我国婴幼儿奶粉质量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通过像AOAC权威会议的召开,使得我们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进一步促进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与国际检测标准的对接、沟通,了解国际检测标准的最新研究成果和趋势。更有利于我国民族乳企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5fcc9530-dcc8-4f6c-9f68-9a8efb608db2.jpg" title=" WEN_7638_meitu_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研讨会现场 /strong /p
  • 最严监管推动中国乳业高质量发展 2017婴幼儿配方乳粉合格率99.5%
    p   近年来,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始终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惩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全面实施配方注册制度。一系列监管政策出台,推动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期。“我们不怕监管严,我们只怕监管不严!”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四位“奶粉圈”的全国人大代表,他们共同为国家食药监总局所做的工作点赞。  /p p strong   最严监管提振行业信心 /strong /p p   近年来,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体系,有效提升了行业整体水平。这些监管措施包括: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并实施GMP、HACCP管理体系,以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等。同时,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从每个季度抽样检查公布结果一次,改为月月抽检、月月公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实施密集的质量监督抽检制度。 /p p   “生产许可审查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配方注册制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突如其来的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监督了企业管理能力……这些监管措施对规范企业管理发挥出重要作用,有利于行业水平整体提升。”全国人大代表、君乐宝乳业集团总裁魏立华说,严格的体系检查对企业是一件好事,是帮助企业寻找质量风险点、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p p   “严格的监管环境,促使整个行业进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友斌表示,一系列监管举措倒逼企业主动抓品质、抓安全、抓管理、抓标准,改造升级工厂设备,建立实验室。中国奶粉工厂实现了“批量”升级,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也得到了整体提升。 /p p   “监管政策严了,一些不规范企业自然会被淘汰,真正做品质的企业才能凸显出来。食药监管部门监管得越严越好。我们不怕严格,就怕不严格!”冷友斌代表强调。 /p p strong   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期 /strong /p p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始,奶粉行业就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期。”魏立华代表认为,奶业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四个“最”上,即质量最优、品牌最强、百姓最放心、消费者最满意。这是中国奶粉行业必须走的路,也是唯一能走的路。 /p p   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研发创新部营养健康经理史玉东认为,近年来中国乳业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等问题,在乳业中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需要创新驱动、久久为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p p   史玉东代表建议,政府应支持乳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支持企业以提升创新能力为目的开展境外投资并购,例如为获取新技术、知识产权、研发机构等进行境外投资等。 /p p   “中国是乳业生产和消费大国,但距离乳业强国还有一定距离。通过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民族乳业一定能抓住国内消费转型升级的机遇,在创新驱动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国际化道路上坚定前行,迎来发展黄金时期。”史玉东代表表示。 /p p   作为一名基层检验人员,全国人大代表、伊利集团质量检测控制中心主任李翠枝在伊利集团食品品质监督岗位上已经工作了21年。今年,李翠枝代表在建议中提出,顺应“大食品”发展趋势,必须加快实现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发挥大型龙头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帮扶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让我国从食品大国向食品强国迈进。 /p p   作为乳业中极具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伊利集团大力推动产业链共赢,旨在“撬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如开创质量前置管理模式,深入原材料第一线,帮扶果农和果酱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提升产品品质。伊利的做法不仅带动了整个乳业产业链提质升级,也带动了其他相关农牧业向高品质发展。 /p p    strong 把中国奶粉卖到国外去 /strong /p p   如今,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基本与国际水平相当,三聚氰胺已连续9年“零”检出。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数据显示,从2015年起,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合格率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99.5%。 /p p   魏立华代表认为,国内大型乳企在奶源指标、工艺技术、检验检测等方面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尤其是国产奶粉质量安全实现了跨越和反超,迎来全面振兴的新时代。若干年前,他曾在国外目睹中国人抢购当地奶粉的场面,至今回想起来仍觉得痛心。“我当时就发誓,一定要把中国奶粉做好,再也不能让中国人到国外去背奶粉了。”魏立华代表表示。 /p p   “加强产品研发,生产出适合中国消费者营养需求的产品是国产品牌的责任,也是蒙牛发力的方向。去年,我们研发了超过一百种新品。”史玉东代表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中国宝宝喝上适合的奶粉。 /p p   “中国奶粉要争取参与国际竞争。”冷友斌代表坦言,在这一过程中,质量不是问题,成本才是压力。“我们的产品一定会卖到国外去。”他自信地表示。 /p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关系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为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能够满足正常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针对目前我国市场存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缺乏充分的研究论证,配方之间的区分缺少科学证实,品牌与配方的混乱以及夸大宣传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生产过程中频繁更换配方造成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借鉴药品管理和国外监管经验,经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完善,制定发布《办法》。  《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提出要求,督促企业科学研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倡导配方设计按照科学的人类健康依据进行,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均衡营养需求。《办法》对与产品配方有关的声称作出详细规定,禁止利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进行夸大宣传和声称,误导消费者。  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与国外有所不同,一方面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需求大,行业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市场还存在着一些乱象,需要进行整治以使行业健康发展。《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行为,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办法》中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产品配方的定义  《办法》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适用于正常婴幼儿食用。  《办法》所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含量。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产品配方需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批准。  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职责分工  《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  总局行政受理机构(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  总局食品审评机构(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负责注册申请的审评工作。  总局审核查验机构(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注册的现场核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配合开展本行政区域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现场核查等工作。  五、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申请人有哪些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当为具备相应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检验能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包括拟在我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  申请人还要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项目实施逐批检验。  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程序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规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的程序及其时限,主要有:  (一)行政受理及其时限。受理机构按照《办法》规定接收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技术审评及其时限。审评机构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工作。根据审评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与专家论证等工作,综合作出审评结论。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评时间的,经审评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延长3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抽样检验、补正材料、复审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评和注册决定时限内。  (三)现场核查及其时限。核查机构根据审评机构的通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四)抽样检验及其时限。审评机构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样检验,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五)行政审批及其时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评结论作出注册决定。  (六)发出决定及其时限。受理机构自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书或者不予注册决定。  (七)境外注册时限。对于申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审评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境外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时限。  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资料及要求主要有哪些?  申请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品配方研发报告、生产工艺说明、产品检验报告、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理论上来说,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尽可能模拟母乳,配方数量不应过多。按照国内实际情况和产品配方研制原则,兼顾鼓励企业开展产品配方研制创新,《办法》要求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经科学证实并具有明显差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共9种产品配方。  八、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能否共同使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为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办法》规定,同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可以由集团公司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生产,但其他全资子公司应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具备生产该产品配方的相关条件。  集团公司应当在组织生产前,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交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九、对标签、说明书有哪些规定?  《办法》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标签、说明书样稿以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办法》对标签和说明书涉及产品配方的声称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应当与获得注册的产品配方的内容一致,并标注注册号。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原料来源、适用月龄等事项的标识标注。三是规定了标签、说明书禁止声称的内容,如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等。  十、如何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申请人需要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其附件载明事项的,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产品配方变更等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审评,作出审评结论。企业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等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进行核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决定。  准予变更注册的,注册证书发证日期以变更批准日期为准,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  十一、如何延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申请人需要延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审评,作出审评结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决定。  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重新计算。  十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  (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与注册有关的工作。  (三)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样品申请注册 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  (四)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五)不得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六)不得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不得擅自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事项。  (七)标签、说明书涉及产品配方的声称要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一致。  (八)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十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如何衔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办法》规定,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后,再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方可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十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否给一定过渡期?  《办法》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企业的生产销售连续性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供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发布相关文件,给一定过渡期。  十五、《办法》有哪些配套文件?  为确保《办法》顺利施行,方便申请人申请注册,指导相关机构开展注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规定》等配套文件,发布后与《办法》一起实施。
  • 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药店10月在北京江苏市场“试水”
    10日,有接近奶粉进药房安排的消息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商务部方面近日已首批选定了10家进药店销售的奶粉品牌,并确定蒙牛、惠氏分别代表国产和“洋品牌”在10月17日和21日举行发货仪式。   记者了解到,这次安排源于我国6月公布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制度,以严管奶粉质量和恢复消费信心,北京和江苏两地市场将在月底对此“试水”。不过,对于系列安排的成效有多少,包括消费者和专家在内仍存有疑惑。   进展:贴新标或导入售货机   “蒙牛首批药店渠道奶粉将在内蒙的和林格尔生产基地贴上专用标识发往北京。”上述人士说。对此说法,昨日蒙牛联系人向本报记者确认,10月17日确实有一个为进药店而贴新标的安排。   昨日,惠氏联系人未回复本报就此事的查询,但资料显示,惠氏奶粉在苏州有生产基地,而江苏是试点市场之一。昨日,记者无法联系到商务部就有关说法进行评论。   据报道,目前像北京全新大药店王府井、安定门店及同仁堂、永安堂等多家大型药店,暂时仍没有开售奶粉。而在苏州情况则稍好,当地的先声连锁药店、金陵大药店的部分门店,已经有奶粉开售。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在一些奶粉商的积极活动下,广州老百姓大药店已开始设置专柜销售奶粉,连锁药店的每间店均配备的经国家认可的执业药剂师、营养师,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指引。   分析:消费者和业内仍对此存有疑虑   对于这次奶粉“试水”进药店,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民、专家和业内人士,他们大多对奶粉进药店的成效意见不一。   “如果在药店买奶粉可以刷医保卡,我会感兴趣。”家长杨小姐告诉记者,如果仍然只能用现金,而且药店中的奶粉价格差别不大的话,药店买奶粉的吸引力并不大。杨小姐说,她最看重奶粉的质量和安全。   家长刘先生表示,目前看渠道似乎不是决定奶粉质量的关键。“买奶粉一看品种是否丰富,二看价格是否便宜,三是必须正品保证。如果能满足这些要求,渠道是越多越好。”   不过,资深乳业专家王丁棉始终对药店卖奶粉抱有疑虑。“考虑到牛奶吸附其他物质的能力很强,奶粉进药店第一个是地方是否能选好,第二是存放条件能否做好。”   此外,他担忧药店和医务系统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之前“第一口奶”的报道已显示经销商、生产商已渗透到医务渠道了,这种情况三令五申都“堵不死”。如果奶粉进了药店,经部分医生的推荐,有机会再为这种违规的联结提供土壤。   有奶粉企业人士也向吉泽表示,食品与药品相比,第一是销量很大 第二是渠道分散。“药店覆盖面不够商超和母婴店多,企业会自己选择。”
  • “史上最严乳粉新政”: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
    记者17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食药监总局日前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做出细化规定。  其中,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规定了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等4部分内容,以及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书。  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规定了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申请人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研发能力、样品试制等4方面的要求。具体包括生产车间,生产布局,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资质等18个核查项目 明确了现场核查的核查内容、判断标准、核查结论、判断原则等内容。  在产品名称方面,新规要求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汉字。申请注册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还可标注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有对应关系。  在原辅料质量安全标准方面,新规要求,进口产品使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如另有产品标准,需提交符合或者不低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或)相关规定的说明材料。  据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乳粉新政”。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日前出台的两个新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
  • 明年1月1日起输华婴幼儿配方乳粉需取得产品配方注册
    p !--enpproperty articleid 5138970 /articleid date 2017-11-22 17:14:52.0 /date author /author title 明年1月1日起输华婴幼儿配方乳粉需取得产品配方注册 /title keyword /keyword subtitle /subtitle introtitle /introtitle siteid 2 /siteid nodeid 20796 /nodeid nodename 要闻一 /nodename nodesearchname /nodesearchname picurl /picurl /enpproperty-- !--enpcontent-- !--enpcontent-- /p p style=" TEXT-INDENT: 30px MARGIN: 0px 3px 15px"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执行日期的公告”,该公告称,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获得质检总局注册;境外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含)后生产的输华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产品配方注册,并在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上注明注册号;境外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进口并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p p !--/enpcontent-- !--/enpcontent-- /p
  • 中药配方颗粒的前世今生
    近两年,国家对中医药行业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中医药迎来了政策红利期。其中,关于中药配方颗粒的政策今年发布尤为密集,成为最受关注的重要细分领域之一。 为了配合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行业变化、相关生产检测需求,众多科学仪器厂商也纷纷做出响应,在产品、应用、市场等多方面推出应对措施。那么,什么是中药配方颗粒?为何中药配方颗粒今年忽然这么“火”?在这个火热的细分领域,科学仪器又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呢?本文将带大家一起盘点中药配方颗粒政策、标准、检测方法等,全面展示中药配方颗粒的“前世今生”。什么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它是以传统的中药饮片为原料,通过现代化工艺,加工制成的一种统一规格、统一剂量、并具有统一质量标准的新型配方用药。由于其在保留了中药饮片特征之下,还具有不需要煎煮、直接冲服、安全卫生、携带保存方便、易于调制和适合工业化生产等诸多优点,在世界范围内发展非常迅速。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增长迅速在我国,中药配方颗粒近年来市场增速也十分迅猛,因归属于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具有传统中药饮片所享有的可报销、不计入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取消医院加成、不纳入集中采购等所有政策红利,在医药工业所有子行业增速都已严重受压的环境下,中药配方颗粒市场仍然保持高位增长,市场规模超过200亿。根据有关数据显示,自2015年起至2019年,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规模由101.4亿元增长到255.6亿元。随着未来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加之医保报销覆盖范围的逐步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且伴随着具有试点资格的企业增多,市场竞争也将会越来越激烈。政策助推中药配方颗粒发展从1993年试点开始,中药配方颗粒经过了漫长的考验,国家也陆续推出了诸多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而2021年无疑是中药配方颗粒政策的集中爆发期。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药配方颗粒迎来多年来最大的政策改革,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宣布结束。这一政策的发布意味着后续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参与者也将增多。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批准颁布了第一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10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又批准颁布了第二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36个)。第三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也正加快组织制定中。11月1日,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正式结束,经过一系列的铺垫,中药配方颗粒市场正式迈入新阶段。而推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愈发完善,11月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增加了中药配方颗粒的销售渠道,大幅拓宽中药配方颗粒的销售范围。相关医保支付政策持续推进,加速配方颗粒放量。从增速角度分析,当前在医保支付方面,配方颗粒可视同对应的中药饮片进行支付管理,同时2022年有望出台针对配方颗粒的医保支付标准,医保的支持将加速配方颗粒在各家医疗机构的铺开。多项政策发布,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进一步放宽,准入机制的全面开放,不仅意味着市场可能迎来井喷,同时也意味着相关监管将更加严格。而国家层面也在全力推进相关标准和制度的建设,来进一步规范整个市场。加紧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药配方颗粒实行备案制后的重要改变之一,就是今后不能再按企业标准生产和销售了,按《公告》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不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标准将意味着产品直接无法上市销售,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省都加紧标准的制定和颁布。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各省药监局消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分2批颁布196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而各省公布的标准公示稿已超过4000个。而从公布实施角度来看,包括上海、广东、四川、山东等省市已发布配方颗粒标准实施公报,已有近3000个省标已实施,可覆盖目前上市销售配方颗粒的80%以上。中药配方颗粒检测技术与《公告》同步发布的还有《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在总结前期标准制定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的,从基本要求、原辅料、标准汤剂、生产工艺、标准制定、稳定性和标准复核等几个方面规范了标准研究制定的过程,也对中药配方颗粒相关检测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考虑中药配方颗粒经水煎煮失去饮片原形的特点,通过要求采用特征/指纹图谱分析技术,强化了在统一标准中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真伪优劣的专属性要求。这就要求企业要有配套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并且都要制定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内控标准,从源头上确保投料中药材的质量可靠性。另一方面,《技术要求》覆盖原料药材、中药饮片、标准汤剂及制备过程、中药配方颗粒成品,体现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特点及方向。尤其是重视了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安全性方面的评价指标,既抓住了中药质量真伪鉴别和足量投料的关键点,亦体现了中药复杂体系质量控制的特点。而在在目前已经颁布实施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中,也可以看到要求的具体落地。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来源、制法、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含量测定、规格、贮藏等,基本上会涉及到薄层色谱、高效液相色谱、超高效液相色谱以及部分涉及农残、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检测是,也会参照2020年版《中国药典》,对原子吸收光谱、ICP-MS以及质谱法等相关仪器产生需求。
  • 中药配方颗粒检测技术
    中药是指传统中医理论指导下在临床使用的植物、动物、矿物、炮制品及其复方制剂,是几千年来我国人民防治疾病的重要武器,拥有着极其悠久的临床应用历史,是中国对人类和世界特有的原创性生命科学体系的重大贡献。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相比传统的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使用方便、调配灵活,在患者中存在一定的需求。目前,它的市场规模已超百亿且还在不断扩容,用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2021年2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出台标志着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和监管进入新的阶段。《技术要求》制定了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内标准,要求采用特征/指纹图谱分析技术,从源头上确保投料中药材的质量可靠性,并重视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安全性方面的评价指标,从而确保人们的用药安全。中药配方颗粒解决方案如下:采用安捷伦超高效液相色谱及多中心切割二维液相色谱进行配方颗粒组成研究-Final.pdf中药配方颗粒元素检测.pdf金银花中药配方颗粒合规UHPLC方法转换提升分析效率-Final.pdf流式与RTCA在中药方面的应用-机理研究与药效评价.pdf中药配方颗粒的分析解决方案.pdf安捷伦液相色谱在中药配方颗粒行业中的应用_for MKT01.pdf中药配方颗粒检测的色谱柱选择-G-F2.pdf安捷伦培训中心-中药配方颗粒培训方案2021.6.pdf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   第四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严格、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制证送达等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现场核查等工作。   第六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与注册相关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等工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第七条 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研发和创新,结合母乳研究成果优化配方,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   申请人应当具备与所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实施逐批检验。企业集团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控股子公司作为申请人可以共享集团部分研发能力。   申请人使用已经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申请配方注册的,不予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   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质文件;   (三)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   (四)产品配方;   (五)产品配方研发与论证报告;   (六)生产工艺说明;   (七)产品检验报告;   (八)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材料;   (九)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中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进行标注并注明依据。   第十条 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有明显差异,并经科学证实。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配方系列九种产品配方,每个配方系列包括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   第十一条 已经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的企业集团母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同一企业集团内其他控股子公司或者企业集团母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组织生产前,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当充分评估配方调用的可行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进行注册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注册申请。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凭证。   第十三条 审评机构应当对申请配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以及产品配方声称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工作。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评时限的,经审评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二十个工作日,延长决定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审评过程中认为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补正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第十五条 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必要时对原料生产企业等开展延伸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对申请人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以及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等进行核实,并抽取动态生产的样品进行检验。抽样检验的动态生产样品品种基于风险确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现场核查:   (一)申请人首次申请注册的三个配方系列九种产品配方;   (二)产品配方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生产工艺类型发生变化且申请人已注册尚在有效期内的配方无此工艺类型的;   (四)生产地址发生实际变化的;   (五)技术审评过程中发现需经现场核查核实问题的;   (六)既往注册申请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其他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形。   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申请人申请产品配方注册或者变更的,审评机构应当开展现场核查。但是,申请人同一系列三个产品配方在标准变化后均已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同生产工艺类型的其他系列产品配方可以不再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审评机构应当通过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告知申请人核查事项,申请人三十个工作日内反馈接受现场核查的日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的,申请人应当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审评机构自申请人确认的现场核查日期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审评机构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参与现场核查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参与。   第十八条 审评机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申请人提交的测定方法完成检验工作,并向审评机构出具样品检验报告。   第十九条 审评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报告、样品检验报告开展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在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产品检验等过程中,可以就重大、复杂问题听取食品安全、食品加工、营养和临床医学等领域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产品配方科学、安全,现场核查报告结论、检验报告结论为符合注册要求的,审评机构应当作出建议准予注册的审评结论。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拟不予注册的审评结论:   (一)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真实的;   (二)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依据不充足的;   (三)申请人不具备与所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或者检验能力的;   (四)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正材料,或者提交的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申请人逾期不能确认现场核查日期,拒绝或者不配合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的;   (六)现场核查报告结论或者检验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注册要求的;   (七)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与其同年龄段已申请产品配方之间没有明显差异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注册要求的情形。   审评机构作出不予注册审评结论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拟不予注册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评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审评机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   审评机构应当自受理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审评结束后,依法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准予注册的,颁发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对不予注册的,发给不予注册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审评机构应当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或者不予注册决定书。   第二十四条 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复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对境外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的工作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五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附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产品名称;   (二)企业名称、生产地址;   (三)注册号、批准日期及有效期;   (四)生产工艺类型;   (五)产品配方。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四位年代号+四位顺序号,其中YP代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五年,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有效期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补发申请并说明理由。因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遗失声明;因损毁申请补发的,应当交回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原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补发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应当标注原批准日期,并注明“补发”字样。   第二十七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申请人需要变更注册证书或者附件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   (二)产品配方变更论证报告;   (三)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产品配方变更等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组织开展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   申请人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产品名称变更等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应当进行核实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评结论。申请人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名称申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审评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注册证书发证日期以变更批准日期为准,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不变;不予变更注册的,发给不予变更注册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产品配方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品种不变、配料表顺序不变、营养成分表不变,使用量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波动或者调整的,不需要申请变更。   产品配方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营养成分表同时调整,实质上已经构成新的产品配方的,应当重新申请产品配方注册。   第三十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申请人应当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质文件;   (三)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情况;   (四)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五)产品营养、安全方面的跟踪评价情况;   (六)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延续注册意见书。   审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延续注册申请组织开展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延续注册或者不予延续注册的决定。准予延续注册的,向申请人换发注册证书,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重新计算;不予延续注册的,发给不予延续注册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   (二)申请人在产品配方注册后五年内未按照注册配方组织生产的;   (三)企业未能保持注册时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   (四)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的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标签与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进行标识。   申请人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应当提交标签样稿及声称的说明材料;同时提交说明书的,说明书应当与标签内容一致。   标签、说明书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一致,并标注注册号。   第三十四条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   配料表应当将食用植物油具体的品种名称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注。   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营养素顺序列出,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   第三十五条 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明来源国或者具体来源地。   第三十六条 标签应当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适用月龄,可以同时使用“1段”“2段”“3段”的方式标注。   第三十七条 标签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增强免疫力、调节肠道菌群等保健作用;   (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四)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   (五)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   (六)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七)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不一致的声称;   (八)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   (九)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承担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对出具的审评结论、现场核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负责;参加论证的专家出具专家意见,应当恪守职业道德。   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专家论证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开展,保证相关工作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三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举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四十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批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信息。   第四十一条 未经申请人同意,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受理后,申请人提出撤回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意撤回申请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终止其注册程序。   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过程中发现涉嫌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申请人不得撤回注册申请。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一)企业申请注销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四)注册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依法被吊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对申请人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予以撤销,被许可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变更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八条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审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pdf
  •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茯苓皮配方颗粒的检测”,使用迪马色谱柱
    2023年,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68个第三批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茯苓皮配方颗粒”标准检测方案中,使用了迪马科技色谱柱:Diamonsil® Plus C18, 250x4.6mm,5μm(Cat.#:99403)。一、品种说明 【来源】本品为多孔菌科真菌茯苓Poria cocos(Schw.)Wolf 菌核的干燥外皮经炮制并按标准汤剂的主要质量指标加工制成的配方颗粒。【制法】取茯苓皮饮片10000g,加水煎煮,滤过,滤液浓缩成清膏(干浸膏出膏率为2%~6%),加入辅料适量,干燥(或干燥,粉碎),再加入辅料适量,混匀,制粒,制成1000g,即得。【性状】 本品为浅灰黄色至浅灰棕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二、特征图谱 【特征图谱】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0512)测定。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柱长为250mm,内径为4.6mm,粒径为5μm);以乙腈为流动相A,以0.1%磷酸溶液为流动相B,按下表中的规定进行梯度洗脱;流速为每分钟0.8mL;柱温为30℃;检测波长为242nm。理论板数按茯苓酸A峰计算应不低于8000。参照物溶液的制备 取茯苓皮对照药材2g,加水50mL,加热回流30分钟,放冷,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甲醇25mL,超声处理30分钟,放冷,摇匀,滤过,取续滤液,作为对照药材参照物溶液。另取茯苓酸A对照品、松苓新酸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各含40μg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参照物溶液。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适量,研细,取约1.0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甲醇20mL,称定重量,超声处理(功率250W,频率40kHz)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参照物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供试品色谱中应呈现6个特征峰,并应与对照药材参照物色谱中的6个特征峰保留时间相对应,其中峰3,峰5应分别与相应对照品参照物峰的保留时间相对应;与茯苓酸A参照物峰相对应的峰为S1峰,计算峰1、峰2、峰4与S1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其相对保留时间应该在规定值的±10%之内,规定值为:0.81(峰1)、0.91(峰2)、1.29(峰4);与松苓新酸参照物峰相对应的峰为S2峰,计算峰6与S2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其相对保留时间应该在规定值的±10%之内,规定值为:1.13(峰6)。
  •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促进配方颗粒标准科学规范
    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这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人民群众对中药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国家药典委评审专家,我一直关注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参与了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制定。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制定过程充分吸纳了试点经验,充分借鉴了行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评审专家与企业面对面,在充分总结试点积累的科研和生产数据基础上,进行讨论、规范、提升,一方面真正发挥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企业对标准研究及理解水平的提高。  这次与《公告》同步发布的还有《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在总结前期标准制定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的,从基本要求、原辅料、标准汤剂、生产工艺、标准制定、稳定性和标准复核等几个方面规范了标准研究制定的过程。归纳起来有三大特点。  一是考虑到中药配方颗粒经水煎煮失去饮片原形的特点,通过要求采用特征/指纹图谱分析技术,强化了在统一标准中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真伪优劣的专属性要求。这就要求企业要有配套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并且都要制定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内控标准,从源头上确保投料中药材的质量可靠性。  二是通过制定标准汤剂的标准,架起中药配方颗粒与汤剂的桥梁,形成中药配方颗粒的物质基准,从而保证了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某一化学标示物。这次在使用辅料最小化的原则下,规范和统一了生产过程的浸膏得率,进而统一了不同生产企业的制成总量及规格,为临床使用的量化配伍提供了方便。  三是《技术要求》覆盖原料药材、中药饮片、标准汤剂及制备过程、中药配方颗粒成品,体现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特点及方向。尤其是重视了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安全性方面的评价指标,既抓住了中药质量真伪鉴别和足量投料的关键点,亦体现了中药复杂体系质量控制的特点。(作者:国家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沈平孃
  • 欧盟修订2006/141/EC号指令中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要求
    2013年8月28日,欧盟发布2013/46/EU号委员会指令,修订2006/141/EC号指令。批准羊奶蛋白质作为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来源。最终产品在面市之前应符合2006/141/EC号委员会指令下的营养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应于2014年2月28日之前生效新规。   根据2006/141/EC号委员会指令,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基本配方必须满足婴儿健康的营养需求,并有可接受的科学数据来证明。蛋白质是该要求主要关注的部分。单独的牛奶蛋白质和大豆蛋白质或其混合物允许在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中使用,而水解蛋白只准许在婴儿配方奶粉中使用。   近几年,羊奶被考虑作为牛奶的天然替代品,由于这两者有相似的口味以及矿物、维生素、脂肪、蛋白质和氨基酸的营养架构(除了羊奶比牛奶的α-S1酪蛋白含量低一些)。2012年,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为支持羊奶蛋白质与牛奶蛋白质和大豆蛋白质采取同样的方式用作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来源提供了科学意见。该意见引导了在已经投放市场的羊奶蛋白质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产品的开发。然而,还没有针对羊奶蛋白质在婴儿产品中应用的法规。   因此欧盟修订了2006/141/EC号委员会指令,取代之的是2013/46/EU号委员会指令。新规中涉及羊奶蛋白质的规定在以下章节:   1)第7条中的第1段(第二小节)   2)第12条   3)附件1中的2.1、2.3、10.1和10.2   4)附件2中的2.1、2.3、8.1和8.2   此外,在第7条第2段的小节中添加了更多的信息,并且附件3和附件6中脚注/题注被替代。文本中的建议为牛奶或羊奶产品的营养的适用性必须通过适当的研究证明。研究必须参照通用标准并在专家指导下进行。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制定关注要点
    2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公告》的发布标志着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和监管进入新的阶段。  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可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进行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作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质量监管的重要依据,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成为备案资料中最关键的技术文件。《公告》要求,中药配方颗粒应执行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没有规定的,允许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标准。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公示了160个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即将转为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将为各生产企业配方颗粒的备案提供依据。但是160个品种之外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目前尚无国家标准,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制定工作迫在眉睫。  《公告》要求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的制定应严格按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执行。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制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研究用样品的代表性。应在充分产地调研基础上收集含道地产地、主产地等不同产地的15批以上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同一基原药材样品,并依据药品标准或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成供研究用中药饮片样品。  二是标准汤剂研究的标准性。标准汤剂是衡量中药配方颗粒与中药饮片汤剂“一致性”的物质基准。标准汤剂的标准性涵盖了投料饮片(药材)的道地性、煎煮工艺的一致性、质量控制的严谨性。因此,标准汤剂的制备应参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采用传统汤剂的获得模式。标准汤剂是中药饮片经水煎煮提取、过滤固液分离、低温浓缩、冷冻干燥制得。通过15批标准汤剂的出膏率、有效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及含量转移率、特征图谱等数据,分析得出标准汤剂的三个基本质量指标,为中药配方颗粒的工艺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提供依据。  三是工艺研究的合理性。中药配方颗粒制备工艺合理性的主要评价标准是上述标准汤剂的三个质量指标。因此,工艺研究中提取时间、提取次数、浓缩、干燥、制粒等工艺参数的确定均应以标准汤剂的质量指标为依据。处方量、制成总量及规格等也应与标准汤剂的质量指标相对应。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汤剂、中间体、成品之间关键质量属性的量质传递应具有相关性。  四是质量标准研究的科学性、严谨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制定应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特点,由于中药饮片经水煎煮制成颗粒后已失去了中药饮片的鉴别特征,因此应采用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等专属性、整体性控制方法进行鉴别;含量测定应选择水溶性有效成份或专属指标成份作为测定指标并根据标准汤剂的含量及含量转移率范围制定合理含量上下限度。此外,为有效控制中药配方颗粒的安全性,应参照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限量制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对于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中未规定上述安全性检查项目的品种应进行相应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控制。  五是质量标准复核的重要性。质量标准复核工作是考察标准重现性和可行性的重要环节,质量标准草案上升为正式标准之前均应进行质量标准复核,应组织省级药检部门或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制定的质量标准草案进行复核,以确保标准的可行性。  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制定工作是一项关系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期待各省能群策群力,充分发挥中药配方颗粒原试点企业的经验和科研院校的科研优势,尽快制定出能有效控制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的省级标准。(作者: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冯丽
  • 国际领先!石科院配方原油成套技术鉴定通过
    近日,由石科院牵头、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参与研发的“配方原油技术及在原油资源优化中应用”项目通过中国石化科技部组织的技术鉴定。鉴定专家组一致认为,配方原油成套技术在原油分子组成和光谱拟合技术相结合用于配方原油计算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什么需要配方原油技术?原油资源关乎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原油资源的波动对炼厂的经济效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国石化企业加工原油的品种复杂,原料的频繁变化导致石化企业安全生产和提质增效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有的企业从装置运行一开始加工的原油就不是当初设计所用的原油,有的企业加工的合适原油供应不足或价格高企,还有企业加工的原油不是优化的目标原油… … 以上这些因素都会导致蒸馏装置进料性质的频繁变化,使得石化企业配套建设的装置很难按设计要求协调运转,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及整体加工效益的提升。配方原油技术可以针对性解决国内石化企业这一共性问题,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什么是配方原油技术?配方原油技术是采用先进计算方法,在原油评价数据库和原油近红外光谱库采集的大数据基础上,通过原油品种和数量的优化配伍,形成多种原油性质及加工性能与目标原油相似的原油调合配方供炼厂选择利用,从而达到稳定炼厂加工原油的目的。配方原油技术怎么发挥作用?石科院配方原油成套技术的先进算法既考虑原油宏观物性一致性,还注重原油相容性、炼制性能。同时,还可以利用自主开发的基于分子水平的油品调合规则、燃料油黏度预测模型、二次加工装置机理模型等技术,提升技术经济评价模型,全面评价配方原油的可加工性能以及对全厂加工效益的影响,优化确定可实际执行的原油配方。应用效果怎么样?目前,配方原油成套技术已在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成功应用。石科院利用该技术对广州分公司1#蒸馏装置实际加工的两种目标原油进行了配方设计,遴选出优质的配方原油,优化了催化原料和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工业应用试验数据表明,实际加工的配方原油与目标原油相似度均超过0.9,馏分收率和性质相近。广州分公司长期应用的结果表明,配方原油技术满足装置对加工原油性质稳定的要求,同时经济效益显著。业界评价如何?在中国石化科技部组织的技术鉴定会上,鉴定专家组一致认为:配方原油成套技术配方原油技术在原油分子组成和光谱拟合技术相结合用于配方原油计算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首次提出了动态原油相似度的概念,并用于衡量配方原油与目标原油的定量化接近程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建议加快开展推广应用。
  • 中药配方颗粒新应用文集发布
    为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保证临床疗效,国家药典委及各省药监局一直在陆续发布中药配方颗粒国家级、省级药品标准。首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国家标准于2021.11.1正式开始实施。截至2023年2月初,国家药典委分4个批次发布了合计248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2023年3月14日,药典委公示2023年第一批共24个品种。此外,随着省标备案逐步推进,多家企业在省标备案进度上超过400种,能够满足几百种临床常用需求。赛默飞应用中心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根据国家药典委19年11月公示的160个品种公示稿开展试验工作,专研近80种代表性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标准,于2020年11月发布赛默飞液相色谱及色谱柱技术在中药配方颗粒的完整解决方案。详见中药研究|以桑为例,近80种配方颗粒解决方案,开放下载! 随着大量新国标与省标的陆续公示和发布,用户困扰的难点品种也随之增加,赛默飞应用中心也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了解到用户的真实需求和痛点,发现大部分难点品种集中在UHPLC方案的复现工作以及一些极性化合物的分析,包括无紫外吸收的寡糖类成分、动物药配方颗粒中强极性组分核苷类化合物等。围绕客户需求,赛默飞应用中心继续开展相关实验工作,新增27 个UHPLC品种,5个HPLC品种,特此整理成第二版应用文集,供广大中药配方颗粒行业用户在工作中参考使用,为实验室人员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文集快揽 文集特色介绍01标准复现困难品种——大黄大黄配方颗粒基质复杂,特征峰多达14个,易出现特征峰丢失、分离度差等问题。本方案使用Accucore aQ色谱柱,参照第一批国家标准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进行,为了提升分离度,进行了柱温和流动相梯度转换,柱温从标准的25℃调整到20℃,流动相根据色谱柱规格进行了方法转换,同时增加了初始梯度平衡时间,色谱参数调整符合中国药典0512通则,最终结果满足标准要求。对照品色谱图(点击查看大图)大黄配方颗粒色谱图(点击查看大图)02Hilic色谱柱搭配CAD检测器——巴戟天在巴戟天特征图谱寡糖类测定中,本方案参照第一批国家标准巴戟天配方颗粒进行,检测器选择CAD检测器,灵敏度和响应更高。同时通过筛选合适的色谱柱,选择同标准一致的键合相色谱柱Accucore amide hilic,,进行了流动相梯度优化,最终结果满足标准要求。对照品色谱图(点击查看大图)巴戟天配方颗粒色谱图(点击查看大图) 03动物药中极性成分测定——炒僵蚕炒僵蚕配方颗粒中的特征峰尿苷、腺苷、鸟苷等为核苷类强极性组分,选用亲水型C18色谱柱会存在峰形拖尾、基质干扰等问题。本方案针对动物源性配方颗粒中的核苷类化合物开发了全新的测试方法,选择Acclaim C30色谱柱,炒僵蚕配方颗粒中的标志性成分尿苷、腺嘌呤、鸟苷、腺苷等峰形良好、柱效优异,与样品基质中的干扰峰均能有效分离,实现准确定性和定量,方法的稳定性和重现性均得到验证,可供参考。对照品溶液色谱图(点击查看大图)炒僵蚕配方颗粒色谱图(点击查看大图)扫码即得新版应用文集即享多篇UHPLC/HPLC应用!中药配方颗粒国标特征图谱色谱柱选择表!中药配方颗粒应用资料汇总(涵盖色谱柱/CAD使用维护,相关视频等)! 不要错过!!!中药配方颗粒色谱柱促销啦中药配方颗粒方法开发色谱柱推荐059149 Acclaim 120 C18 5um 分析柱 扫码查看购买
  • 实用建议:如何合理设计稳定的冻干蛋白配方(一)
    为什么要用冻干的方法制备稳定的蛋白药物产品?在蛋白药物治疗的早期研发中,有必要设计一种在运输和长期储存期间稳定的配方。显然,水溶剂的液体产品对于生产来说是很容易且经济的,对于终端使用者也是十分方便的。水溶剂的液体产品存在的问题1. 大多数的蛋白以液体状态存在时,易于化学(脱酰胺或氧化)和/或物理降解(聚合,沉淀) 2. 如果严格控制水溶剂蛋白的储存条件,并且对配方进行合理设计,可以减缓其降解,但是在实际的运输过程中,精确控制储存条件通常是行不通的,蛋白会因受到多种应力的作用而变性,包括摇动,高低温,冷冻等 3. 尽管会设计配方和运输条件尽可能规避这些应力导致的损害,但是仍然不能足够阻止在长期储存过程中造成的损害。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尽量减少化学降解的条件会导致物理损伤,反之亦然,那么就无法找到提供必要的长期稳定性的折衷条件。解决方案:冻干配方设计合理的冻干配方,理论上可以解决以上存在的所有这些问题。在干燥的样品中,降解反应可以得到充分的抑制或减缓,蛋白产品在室温状态可以仍然维持其稳定性,保存期可达到数月或数年的时间。而且,在运输过程中,短期的温控偏离,冻干的蛋白样品通常也不会受到损害。即使在两种或多种降解途径需要不同条件才能实现最大热力学稳定性的情况下,干燥产品中反应速率的降低也可以实现长期的稳定性。因此,一般来说,当配方前研究表明在液体配方中不能获得足够的蛋白稳定性时,冷冻干燥提供了颇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冻干蛋白配方可能遇到的问题然而,相对水针剂产品,只需要简单灌装即可来说,冻干过程较为复杂,且耗时、成本高,再有,一个十分关心的问题,如果配方中没有合适的稳定赋形剂,大多数蛋白制剂在冻干的过程中至少部分会因冻结应力和脱水应力而变性,结果通常是不可逆的聚合,通常是在冻结之后立即聚合或在储存过程中,小部分蛋白分子发生聚合。因为大多数的蛋白药物是非肠道给药,即使只有百分之几的蛋白聚合也是不可以接受的。因此,只是简单的设计一个配方,允许蛋白能承受冻干过程中的应力,但是无法确保冻干后的样品能有长期的稳定性。一个较差的冻干配方,蛋白很容易发生反应,须要求在零度以下储存,这样的配方应当认为是不成功的。本文将提供一些实践的指导,用于配方的设计,可以在冻结和干燥过程中保护蛋白,并且在室温条件下长期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再有,会简要地讨论,配方设计须考虑到工艺条件的物理限制,已获得最终低水分含量的良好蛋糕。我们将不讨论冻干工艺的设计和优化,也不会偏离关于赋形剂选择的实用建议,以解决关于这些化合物稳定蛋白质的机制的争论。有丰富经验的药物科学家可能跟这篇文章的内容也没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可以将蛋白药物产品推向市场,然而,我们的目标主要是针对对于稳定的冻干蛋白配方设计还不太了解以及具有很大挑战的那些研发人员提供一个很好的开始。 配方设计的主要制约因素有哪些?当合理设计冻干配方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从整体来看,工作会比较复杂,但如果能很好的理解决定最终成功的主要限制因素,那么就会容易很多。01蛋白的稳定性首先记住蛋白产品选择冻干方法的主要原因是其不稳定性,整个配方中最敏感的成分也是蛋白质,那么在配方设计中首要关心的是赋形剂的选择,能够提供蛋白好的稳定性。02最终药物配置在配方研发开始之前,须确定好最终药物的配置,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给药途径(常为非肠道给药),共同给药的其他物质,产品体积,蛋白浓度,冻干盛装容器(西林瓶、预充针或其它)等,如果最终药物需要多次使用,在配方中需要加入防腐剂,这个可能会降低蛋白的稳定性。03配方张力在选择赋形剂时,可能会考虑设计等张溶液,甘露醇和甘氨酸通常是良好的张力调节剂,这些赋形剂经常优于NaCl,因为NaCl具有较低的共晶融化温度和玻璃态转变温度,使得冻干更难进行。另外,如果样品中含有相对低的蛋白量,经常会加入填充剂,避免在冻干的过程中蛋白损失,甘露醇和甘氨酸同时也可以充当这个角色,因为他们会最大程度的结晶并且形成机械强度较高的蛋糕结构。然而,须意识到单独使用晶体类的赋形剂通常不能够在冻干过程和储存期间给蛋白提供足够的稳定性。04产品的蛋糕结构最终冻干的样品须具有优雅的外观结构,较强的机械强度并且没有出现任何塌陷和/或共晶融化,水分残留要相对较低(1g水/100g 干物质),如果产品发生塌陷,不仅外观不能接受,而且会导致样品最终的水分含量较高,复水时间延长。05产品玻璃化转变温度为了确保干燥后蛋白具有长期稳定性,非晶态成分(包含蛋白)的玻璃转化温度要高于计划的储存温度。水是无定形相的增塑剂,需要保持较低的水分含量确保样品的Tg 要高于运输和储存的最高温度。06产品塌陷温度一般来说,达到最终的目标,在整个冻干过程中,需要维持产品温度在其玻璃转化温度以下。在干燥过程中,当冰晶升华时,对于非晶态样品,产品温度须维持在其塌陷温度以下,塌陷温度通常与热致相变温度(也就是最大冻结浓缩无定形相的玻璃态转变温度Tg’)一致,同时,也有必要维持产品温度在任何晶体成分的共晶融化温度以下。在实际中,这些温度可以通过差示扫描量热仪DSC或冻干显微镜来测定。在配方开发中有必要测定产品的塌陷温度。 冻干显微镜Lyostat5及搭配使用的DSC模块为什么要测定塌陷温度?在低于产品的塌陷温度下干燥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产品的温度越低,干燥的速度越慢,干燥的成本就越高。通常,在-40℃以下干燥是不实际的,同时样品能降低到的温度还受一些物理条件的限制,比如冻干机的性能以及产品的配方。在配方开发过程中,药物研发人员应该与工艺工程师(设计冻干工艺人员)紧密配合,并且清楚了解放大化生产型冻干机与实验室研发冻干机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通常情况下,生产型冻干机和实验室冻干机在工艺参数控制方面会有所不同,一部分原因是生产型冻干机较大,在冻干过程中每瓶样品的产品温度差异较大。因此,如果对冻干过程熟悉的研发人员可以提供有用的信息帮助配方科学家做出正确的判断,避免由于误判导致将较好的配方排除在外。对于塌陷温度较低的产品,也有一些方法,如可以通过控制过程参数来实现短时快速干燥。配方设计需平衡蛋白稳定性和塌陷温度很明显,配方设计的一个目标是保证蛋白稳定性的前提下提供较高的塌陷温度,产品的塌陷温度主要取决于配方的组成,如果蛋白的含量超过所有溶质的20%,会对Tg’有较大的的影响。尽管单纯的蛋白溶液通常用DSC很难测出Tg’,根据实验得出,增加蛋白含量,对于大多数的配方来说,均可以提高Tg’。通过外推法得到纯的蛋白溶液的Tg’,大约为-10℃,远远高于大多数的单一赋形剂的Tg’(如蔗糖的Tg’为-32℃),因此,从工艺过程的经济角度考虑,更期望配方中较高的蛋白质和稳定剂比例,然而,蛋白的稳定性通常随着稳定剂与蛋白含量比例的增加而提高,因此须在高的塌陷温度和较好的稳定性方面做出平衡。并且,如下文讨论的内容,随着蛋白浓度的增加,蛋白质在预冻过程中抵抗冻结应力损伤的能力就会得到改善,那么在高蛋白浓度和高稳定剂和蛋白重量比的情况下,稳定性是最好的,这样,就会导致整个配方较高的固形物浓度,给工艺带来困难,总浓度超过10%的配方将比较难冻干。如何改变Tg'?在升华之前对配方进行一些处理可以改变Tg’,如经常使用的退火处理,在退火处理过程中,会从无定形相中移走一小部分成分,如使用甘氨酸作为晶体的填充剂,取决于预冻的方法,可能一部分的甘氨酸分子会保留在样品的无定形相中,甘氨酸具有相对较低的Tg’(-42℃),因此让甘氨酸尽可能的结晶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提高样品中无定形相的Tg’,加快干燥,节省成本。对于赋形剂结晶,设计理想完善的方案,可以用DSC模仿冻结和退火工艺的条件来进行,这个方法可以参考Carpenter 和 Chang的文章内容。 在哪些步骤蛋白需要维持稳定性?实际上,从灌装到最终干燥的产品复水,每一步均会对蛋白造成损伤,并且要求配方的成分能够抑制蛋白的降解。在快速处理步骤(如灌装,预冻,干燥和复水等)中,主要的问题通常是物理损害,如低聚物的形成和/或蛋白沉淀;通常,蛋白从液体到固体的转变,相对与减缓化学变化,更多的会减缓蛋白的物理变化的速率,因此,储存过程中的化学降解经常是更严重的稳定性问题。在储存期间或复水时,蛋白也会发生聚合。在预冻和干燥过程中,受到冻结和干燥应力的作用,蛋白的结构很容易遭到破坏,如果在这些过程中,能够抑制蛋白去折叠(变性),那么降解过程就会达到最小化,因此,配方设计主要的关注点就是在这些过程中能够保护蛋白,在干燥后的样品中具有较高的Tg及较低的含水量,能阻止样品内部发生化学反应,更好的保持蛋白的天然性能。01在预冻过程中的蛋白的稳定性特定的蛋白是否易受冷冻破坏的影响取决于许多因素,除了在配方中包含适当的稳定剂外。一般来说,会考虑三个很重要的参数:蛋白浓度,缓冲液的种类以及预冻方法。蛋白浓度增加蛋白质的浓度能够提高蛋白对冻结变性的抵抗力,可以通过简单地测定冻融后蛋白聚合的百分比,该百分比与蛋白质浓度呈反比。通常,如果预冻过程中去折叠的蛋白分子部分与浓度无关,那么预计增加蛋白浓度会增加蛋白聚合。然而,现在人们认为,增加蛋白质浓度会直接减少冷冻诱导的蛋白质去折叠。据推测,冻结阶段的损伤包括蛋白在冰水界面的变性,假设只有有限数量的蛋白分子在这个界面变性,增加蛋白的初始浓度会导致较低比例的变性蛋白。处于实际的目的,将蛋白浓度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配方开发过程中尽可能保持较高的浓度,就显得特别简单了。缓冲液种类缓冲液的选择也是非常关键,主要引起问题的是磷酸钠和磷酸钾,在预冻和退火过程中,二者的pH值会有明显的变化。对于磷酸钠,其二元碱形式的容易结晶,导致在冷冻样品中,剩余的无定形相中的pH会降到4或更低。对于磷酸钾,其二氢盐结晶后,pH会变到接近9. pH改变的风险以及对蛋白的损害可以通过提高最初的冷却速度,限制退火步骤的时间,降低缓冲液的浓度等来控制,所有这些措施可以降低盐类结晶的机会。快速冷冻,不进行退火也限制了蛋白质在暴露在冷冻状态下的时间。尽管其他的赋形剂能够辅助抑制pH的改变,较好的方法是避免使用磷酸钠和磷酸钾。在预冻阶段pH有较小变化的缓冲液包括柠檬酸盐,组氨酸,Tris溶液等。预冻方法排除由于pH变化造成的问题,在实验中发现,预冻过程中,蛋白质受破坏的程度跟冷却的速率有关系,较快的冷却速度形成的冰晶体较小,冰的比表面积越大,受破坏的程度越大,这个推测是由于蛋白在冰水界面变性导致。冷却的速度通常受冻干机设备本身性能的限制,然而,一些对冷冻敏感的蛋白,即使慢速冷却也会导致其变性。02、在干燥和储存过程中蛋白的稳定性尽管整个蛋白分子在预冻过程中保持了其原有的结构,然而,在后续的脱水干燥过程中如果不加入合适的稳定剂也会面临变性的风险。简单的说,当去除蛋白分子的水合外层时,蛋白质天然的结构便遭到破坏。对多个蛋白的红外光谱研究表明:无合适的稳定剂存在时,在干燥的蛋白样品中,其结构将会遭到去折叠。如果样品迅速复水,损伤的程度(如,聚合百分比)与干燥蛋白质的红外光谱的非天然表现直接相关。因此,降低复水后结构的破坏需要减小预冻和主干燥过程中蛋白结构的去折叠。而且,即使样品立即复水后100%的天然蛋白分子被恢复,干燥的固体中也会有相当一部分去折叠的分子。在复水过程中分子内的再折叠可以主导分子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导致聚集,在复水后表现为100%的天然分子。适当的赋形剂可以阻止或至少减轻蛋白结构的去折叠,配方是否成功可以通过红外光谱检查干燥后蛋白的二级结构来立即判断,更重要的是,发表的一些研究显示,干燥样品的长期稳定性取决于干燥过程中天然蛋白的保留量,如果干燥后的蛋白样品存在结构上的去折叠,即使样品在低于其Tg温度以下储存,蛋白也会很快被破坏,因此,红外光谱法可作为蛋白配方的另外一种工具,研发人员可以在冻干后对样品进行检测,确定其结构是否遭到破坏。欢迎先关注我们,下一期内容将继续为大家带来“实用建议:如何合理设计稳定的冻干蛋白配方(二)”,详细分享:蛋白样品冻干的首选赋形剂有哪些、基于成功蛋白冻干配方会导致最终失败的一些细节问题等。莱奥德创冻干技术分享关注“莱奥德创冻干工场“,立即获取冻干线上技术分享内容。基于对于冻干研发的一些考量,莱奥德创创建了金字塔冻干技术分享平台:包含了从冻干理论基础,到配方和工艺开发,再到放大及生产,以及进阶的设备管理和线上线下专题内容分享。内容结合了来自Biopharma的冻干理论指导体系、来自于莱奥德创产品经理及应用工程师的实践经验总结及国内外专家的专题内容。获取方式Step 1: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莱奥德创公众号Step 2:点击菜单栏“冻干讲堂” Step 3:点击你感兴趣的内容Banner Step 4:开始学习 更多关于冻干技术分享平台的介绍请点击下方阅读:● 冻干免费技术内容获取-莱奥德创金字塔冻干技术分享平台► 点击阅读如果您对上述设备或冻干服务感兴趣,欢迎随时联系德祥科技/莱奥德创,可拨打热线400-006-9696或点击下方链接咨询。译自:《Rational Design of Stable Lyophilized Protein Formulations:Some Practical Advice》 John F.Carpenter,Michael J.Pikal,Byeong S.Chang,Theodore W.RandolpH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Vol.14,No.8,1997* 如有理解错误之处,还请参考原文关于莱奥德创冻干工场上海莱奥德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提供前沿的冻干设备应用和制剂开发相关服务,依托于合作伙伴加拿大ATS集团SP品牌和英国Biopharma Group等的紧密合作,致力于促进中国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升级,助力中国大健康行业的持续发展。莱奥德创在上海及广州设有实验室,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及国内外专家支持体系。莱奥德创面向生物制药、食品科学等各个领域行业客户,提供冻干研发、放大、委托生产及培训等服务。前期研发● 产品配方特征研究:共晶点温度(Te)、塌陷温度(Tc)、玻璃态转化温度(Tg'、Tg)测定等;● 实验室工艺开发:冻干工艺开发:冻干制剂配方开发,工艺确定,申报材料撰写;● 冻干工艺优化:利用中试冻干机上PAT工具优化及缩短工艺;● 冻干产品质量指标测试:水分含量,冻干饼韧度分析;● 咨询服务:如产品外观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其他troubleshooting等;工艺放大/技术转移● 冻干工艺转移/放大: 远程技术指导+现场服务;● 小批量冻干生产(NON-GMP),临床一期生产(GMP);其他业务● 企业小团队线上线下培训服务:冻干原理,工艺开发,设备使用维护等;● 冻干设备租赁服务。400-006-9696www.lyoinnovation.com莱奥德创冻干工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南路215号自贸壹号生命科技产业园4号楼1单元1层1002室德祥科技德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在越南、广州、上海、北京设立分公司。主要服务于大中华区和亚太地区——在亚太地区有27个办事处和销售网点,5个维修中心和2个样机实验室。30多年来,德祥一直深耕于科学仪器行业,主营产品有实验室分析仪器、工业检测仪器及过程控制设备,致力于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完善的解决方案。公司业务包含仪器代理,维修售后,实验室咨询与规划,CRO冻干工艺开发服务以及自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检验机构及知名企业保持密切合作,服务客户覆盖制药、医疗、商业实验室、工业、环保、石化、食品饮料和电子等各个行业及领域。2009至2021年间,德祥先后荣获了“最具影响力经销商”、“年度最佳代理商“、”年度最高销售奖“等殊荣。我们始终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致力于成为优秀的科学仪器供应商,为此我们从未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始终相信,每一天都在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 干货分享 | 冻干样品配方的关键温度的测量
    *本文内容来源于英国Biopharma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总监Kevin Ward博士样品配方的关键温度在进入冻干工艺的开发前,对配方的深入研究是极有必要的。研发人员必须保证配方中的活性成分在整个冻干周期中都能保持稳定,来保证得到的产品有着良好的外观和性能。有着不良产品外观的产品在冻干过程中可能遭遇了软化甚至塌陷,因为这些样品超过了它们的“关键温度”!样品配方的关键温度指的是:对于有晶体结构的样品,指的是共晶点(Teu);对于非晶体型样品,指的是塌陷温度(Tc);对于混合体系的样品,关键温度则低于上面所指的两种温度。在进入冻干工艺的开发前,有必要对该配方的关键温度进行分析。目前使用的方法主要有:共晶点:热分析(DSC)或阻抗分析(Zsinφ)塌陷温度:冻干显微镜(FDM)冻干显微镜的应用在使用这些分析仪器进行配方分析时,除了关注以上所述的关键温度以外,还可以利用这些仪器进行更多的分析,本文针对冻干显微镜在其中的应用进行详细说明。▲(左图)Biopharma公司最新一代冻干显微镜Lyostat5(右图)冻干显微镜的进样方法冻干显微镜搭载了真空泵,真空计和冷冻台,作为“微型冻干机”,可以在2uL的规模上模拟样品在冻干机中的冷冻和干燥过程,在90min内就可以分析出样品的塌陷温度(Tc)。▲ 在Lyostat5上观测样品的干燥界面在冻干显微镜中进行冷冻干燥,通过摄像机可以观察到样品干燥界面的推移。当温度上升到超过塌陷温度(Tc)时,可以看到样品结构的消失,当再次进行降温后可以重新看到保有结构的干燥界面,借此可以对一个样品进行重复实验以提高测量准确性。▲(左图)温度超过塌陷温度Tc后样品结构消失(右图)再次降温冷冻后观察到新的干燥结构对于某些配方,溶质有可能会聚集于液体表面导致起皮(Crust formulation),这样的配方容易阻碍冷冻干燥的进程。起皮现象也可以通过冻干显微镜进行观察,根据程度判断是否会影响后续的冻干工艺开发。▲(左图)用Lyostat5观察到样品溶质高浓度集中于边缘处(右图)边缘破开后冷冻干燥过程得以继续,由于温度过高样品结构丧失另外,在不同温度下比较样品结晶现象出现的速率,也可以辅助确定该样品是否适用于热退火工艺,以及确认最合适的退火温度。▲(左图)结晶现象不明显(右图)在-10℃继续维持10min后结晶开始增加不仅仅是提供塌陷温度综上所述,冻干显微镜除了能够非常经济便利地提供塌陷温度(Tc)外,能额外分析出样品是否起皮以及退火相关的信息。另外,Biopharma最新一代冻干显微镜Lyostat5还可以使用DSC模块替换掉冷冻台部分,使显微镜作为DSC进行使用,从而测定另一个关键的温度共晶点(Teu)。由Biopharma公司提供的可替换的DSC模块总结在将样品放入冻干机进行研发之前,获取该样品配方的相关信息对研发的效率至关重要。相比“Trial and Error”模式,基于科学方法得出的数据进行开发显得更加有的放矢,对配方特性更全面的掌握,也能更好的避免后续潜在问题的出现。使用冻干显微镜等分析设备在工艺开发前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下期预告阻抗分析(Zsinφ):冻干配方分析的新维度——详解冷冻状态分析仪Lyotherm3的应用测量冻干饼强度的意义——Micropress仪器的应用
  • 实用建议:如何合理设计稳定的冻干蛋白配方(二)
    本篇继上一篇“实用建议:“如何合理设计稳定的冻干蛋白配方(一)”继续为大家分享蛋白样品冻干的理想赋形剂有哪些、基于成功蛋白冻干配方会导致Final失败的一些细节问题等。 》》》对于蛋白样品,理想的赋形剂有哪些?从冻干对蛋白的所有危险以及我们需要在各个环节考虑的所有因素来看,快速开发一个稳定的蛋白配方看起来似乎是不可能的。幸运的是,如果我们能够采用合理的方法对配方进行很好的设计,大多数的配方问题是可以得到快速解决。这里,我们主要是对初始配方成分的选择提供基础。在一些情况下,初始的配方很有可能就是走向市场的Final产品。给定的组分,进行不同微小的修改,已经被成功地用于蛋白药物。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冻干配方,在能够提供良好稳定性和结构的情况下,成分越简单越好。所加入的赋形剂都须要有数据证明对配方起有益的作用。01给定蛋白质维持稳定性的具体条件对于一些通用型的稳定剂,可以有效地保护绝大多数的蛋白质,在选择这些稳定剂之前,我们有必要通过优化影响蛋白物理和化学稳定性的具体因素来选择合适的稳定剂。影响蛋白物理和化学稳定性的具体因素:1. 避免极端的pH值可以显著降低蛋白脱氨基的几率。而且,通过优化溶液的pH值,可以显著提高蛋白在冻干过程中抵抗去折叠的能力。2. 还应该研究其他能提高蛋白质稳定性的特异性配体(通过增加去折叠的自由能)。肝素和其他聚阴离子对生长因子的稳定性影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3. 其它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是离子强度对蛋白的去折叠和聚合的影响。须意识到,在预冻过程中,由于冰的形成将溶液浓缩,离子强度可增加50倍。因此负责原料药纯化和做药物配方前研究的人员已经对这些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配方科学家应该在着手设计冻干配方之前与他们进行沟通。即使在针对蛋白质稳定性优化的特定的溶液条件下,但是如果样品需要幸免于冻干的损害并长期保存,有必要加入一些其它的保护剂。首先,我们考虑一些已经用在冻干蛋白配方中的成分,但它们不能提供蛋白的稳定性,而且可能会促进蛋白在储存期间的破坏。我们将提供一个简单、有效的思路,并且讨论选择这些成分的原理。02不能提供蛋白稳定性的赋形剂部分多聚物作为赋形剂的优缺点在冻干工艺的快速开发过程中,为了获得一个强壮的蛋糕结构,一些多聚物,如葡聚糖,羟乙基淀粉,因具有较高的塌陷温度,导致Final产品的Tg也会比较高,常常是受欢迎的赋形剂。不好的是,这些多聚物在冻干过程中不能抑制蛋白结构的去折叠,因此在后续的储存中不能提供稳定性。无法抑制冻干诱导变性的原因大概是聚合物过大而无法与蛋白质氢键合,无法代替脱水过程中损失的水,或者是因为聚合物与蛋白质形成了分离的无定形相。尽管当这些多聚物单独使用时不是一种很好的稳定剂,但是经证实,如果其结合双糖稳定剂可以具有较好好的作用。冻干过程中的有效稳定剂对大量的化合物进行测定,显示在冻干过程在较有效的稳定剂是双糖,但是避免使用还原性糖。还原性糖在冻干过程中可以有效抑制蛋白结构的去折叠,但是在干燥样品的储存过程中,可以通过美拉德反应(糖的羰基和蛋白质上的游离氨基)降解蛋白,结果形成含有降解蛋白的棕色糖浆,而不是含活性蛋白的白色蛋糕状结构。通常,我们减缓这个过程的方法是将样品储存在零度以下,这就失去了产品冻干的意义,这些还原性的糖包括:葡萄糖,乳糖,麦芽糖,麦芽糊精等。在早期的研究中,晶体类的填充剂如甘露醇,甘氨酸在冻干过程中不能提供蛋白很好的稳定性,但是,一些配方使用了这两种物质的混合物,并且成功地推向了市场。在这些案例中,甘露醇和甘氨酸适当的比例可以导致一大部分的化合物保持无定形状态。这部分无定形状态的化合物足以抑制冻干过程中蛋白的去折叠并且提供长期储存的稳定性。但是建议谨慎选择这种方法,因为达到合适的工艺条件再加上合适的赋形剂比例,既耗时又很难办到的。03赋形剂的合理选择如何合理的选择赋形剂?案例分享举个具体的案例说明,假设:1. 蛋白药物的浓度定在2mg/ml;2. 主要的降解途径是冻干后或复水后蛋白的聚合以及储存期间蛋白的脱氨基;3. 优化具体的条件(如用柠檬酸盐缓冲液控制pH为6)只能将冻干和复水后聚合程度降到10%,尽管样品在低于Tg温度的20℃下进行储存脱氨基速度仍然不能接受。加入晶体类的膨胀剂,如甘露醇,保持样品强壮的结构及良好的外观。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缺少的成分是非还原性双糖,其在干燥样品中会与蛋白形成无定形的结构,作为主要的稳定剂,主要选择蔗糖或海藻糖。它们在预冻阶段能够很有效地保护蛋白并且能够很好的抑制复水过程中蛋白结构的去折叠。预冻阶段的保护取决于初始糖的总浓度,有时,超过5%(w/t)的浓度可以尽可能大程度地保持蛋白的稳定性。相反,在干燥阶段,蛋白的保护取决于Final糖和蛋白的质量比。一般来说,糖和蛋白的重量比至少为1:1时,可以提供较好的稳定性,当达到5:1时,可以达到很佳的稳定性。保持蛋白的浓度不变,选取一定范围的糖浓度进行筛选和检测,通过干燥样品中天然结构保留率以及复水后蛋白聚合降低的程度来确定最合适的浓度。一般来说,合适的糖浓度,可以在冻干过程中提供蛋白很好的稳定性,并且如果Final样品的Tg高于储存温度,在后期的储存期间也可以提供蛋白较好的稳定性。例如,假定最高的储存温度为30℃,那么Final产品的Tg >50℃应该是稳定的,但前提是Final样品的含水量需要达到允许的水平,因为水分的存在会降低样品的Tg。可以使用DSC检测每种样品的Tg值。蔗糖/海藻糖如何选择?蔗糖和海藻糖,作为两种常用的稳定剂,均有其优势和劣势,可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选择:● 在任何水分含量的样品中,海藻糖均会有较高的Tg,因此较为容易冻干。另外Tg >50℃的条件可以允许样品有较高的残留水分。然而,技术工程师应该能够针对这两种双糖设计经济有效的工艺。如果样品中蛋白浓度较高,可以提高Tg,这样就会弱化海藻糖的作用;● 与蔗糖相比,海藻糖更能抵抗酸解,双糖水解后会产生还原性的单糖,这是需要避免的。通常情况下,如果pH不是很低,如pH4左右或更低,这个应该不是很大的问题;● 蔗糖在冻干过程中抑制蛋白去折叠方面看似比海藻糖更有优势,当蛋白在预冻阶段非常不稳定(需要较高的糖浓度)和/或蛋白浓度较高时,这种优势更明显。海藻糖的相对不稳定性是由于在预冻和干燥过程中其更易于与蛋白之间产生相分离。对于给定的配方,这是否会有问题不能被预测,因此,每种制剂配方都需要检查其保护蛋白的能力。表面活性剂的作用在这里,我们案例中的配方可能就比较完整了,就像许多蛋白质的情况一样。然而,我们假设,即使蔗糖完全抑制可检测的蛋白质去折叠,正如用红外光谱对干燥固体的结构分析所评估那样,在复水后,仍然有1%的聚合蛋白。因为在原始的样品中是没有任何聚合的,假设在冻干过程中,一小部分蛋白发生了去折叠,在复水后,部分这些分子又重新折叠,但是部分聚合在一起。这个实际上看起来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就像在冻干之前一些处理造成的聚合。幸运的是,通过在配方中加入一些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如聚山梨醇酯(吐温)通常可以抑制蛋白的聚合。要求的浓度通常比较低(<0.5% w/v),通过将表面活性剂滴定到包含所有其它组分的冻干制剂中,可以识别出理想浓度。应避免加入过量,因为表面活性剂在室温下是液体的状态,如果浓度较高,会降低配方的玻璃态转变温度。然而,通常在优化蛋白质稳定性所需的非常低的浓度下,不会有问题。表面活性剂看作是画龙点睛,通常在冻干产品配方中加入表面活性剂是有利的,可以抑制处理过程中界面引起的去折叠和聚集(如起泡夹带或瓶-液界面引起的)。最重要的是表面活性剂在冻干/复水过程中抑制聚合的能力,目前还不太清楚表面活性剂的保护在哪一步起作用的。有资料证明,表面活性剂在冻融及复水过程中可减少蛋白聚合并且在预冻阶段有助于抑制蛋白的去折叠,对干燥固体中聚集物特定红外波段的检查表明,表面活性剂可以抑制冻干过程中产生的聚集。在复水过程中,曲折叠分子的聚合能通过表面活性剂得到抑制,猜测是通过分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或作为一种润湿剂,加速冻干产品的溶解。如果显示表面活性剂在复水过程中是有益的,则可以通过在稀释剂中加入表面活性剂来达到这种效果。 》》》还有哪些意想不到的危险可能会导致失败?尽管根据上述给出的建议,对于给定蛋白,我们可以设计出成功的配方,但是,还有其他一些问题可能会导致Final失败,特别是在长期储存期间。● 赋形剂中经常会有一些污染物,这些会导致蛋白快速的化学降解,糖类和甘露醇中会含有过渡金属元素,表面活性剂可能被过氧化物污染,所有的这些可以促进蛋白的氧化;● 在储存过程中,水分从胶塞转移到产品,引起水分参与的降解,直接损坏蛋白,并且降低蛋白的Tg,加速蛋白的降解,特别是当储存温度高于Tg 时;● 即使在高温(如40℃)下的储存稳定性研究中,一切都表现出理想的状态,但有一个常见的,但很少报道的事件可能是灾难性的,这个问题可以用下面的故事来说明。产品在实验室中在40℃下储存可以保持几个月的稳定性,在冬季,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也保持良好的稳定性,没有来自消费者的问题报告,然而,有时在夏季,运输后,在室温下储存仅2周后发现产品过度降解,用差示扫描量热仪DSC对一开始的干燥粉末进行了检查,给出了合理的解释,结果发现,制剂中的甘露醇没有全部结晶,而是形成了Tg约为45℃的亚稳玻璃态,当在夏季运输过程中,超过了这个温度时,甘露醇变发生结晶,最先与甘露醇结合的水被转移到了剩余的无定形相中,蛋白相的水含量增加,降低了它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因此,加速了蛋白质的降解。这个问题可以使用DSC设计合理的退火方案使甘露醇再预冻阶段全部结晶来避免,另外也可以通过调整甘露醇的浓度,降低残留水分含量,使甘露醇即使在45℃的条件下也不会结晶。 》》》对于给定的蛋白药物,这些信息足够吗?对于大多数的蛋白,上面给出的建议一般会设计出成功的配方,但是,每种蛋白都有其独特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稳定性要求。因此,针对每种不同的蛋白,配方也需要自定义设计。结合蛋白本身的特性知识以及选择合理的赋形剂可以快速设计出稳定的冻干蛋白配方。最后,在快速冻干工艺中保持干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在干燥后获得天然的蛋白质之间需要折衷,研究表明:当蔗糖结合葡聚糖一起使用时,由于蔗糖的作用,蛋白质的天然结构可以保留在干燥的固体中;葡聚糖的存在提高了制剂的Tg,并提供了一种无定形的填充剂,快速干燥的同时保留了所需的蛋糕性质;其他的一些聚合物有可能提供与葡聚糖相同的优势,如羟乙基淀粉也具有较高的Tg,通常比葡聚糖更容易接受用于肠胃外给药。期望可以合理地利用这些多聚物作为Tg的调节剂,使得制剂更稳定,更容易快速冻干。莱奥德创冻干技术分享关注“莱奥德创冻干工场“,立即获取冻干线上技术分享内容。基于对于冻干研发的一些考量,莱奥德创创建了金字塔冻干技术分享平台:包含了从冻干理论基础,到配方和工艺开发,再到放大及生产,以及进阶的设备管理和线上线下专题内容分享。内容结合了来自Biopharma的冻干理论指导体系、来自于莱奥德创产品经理及应用工程师的实践经验总结及国内外专家的专题内容。获取方式Step 1: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莱奥德创公众号Step 2:点击菜单栏“冻干讲堂” Step 3:点击你感兴趣的内容Banner Step 4:开始学习 如果您对上述设备或冻干服务感兴趣,欢迎随时联系德祥科技/莱奥德创,可拨打热线400-006-9696或点击下方链接咨询。译自:《Rational Design of Stable Lyophilized Protein Formulations:Some Practical Advice》 John F.Carpenter,Michael J.Pikal,Byeong S.Chang,Theodore W.RandolpH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Vol.14,No.8,1997* 如有理解错误之处,还请参考原文关于莱奥德创冻干工场上海莱奥德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提供前沿的冻干设备应用和制剂开发相关服务,依托于合作伙伴加拿大ATS集团SP品牌和英国Biopharma Group等的紧密合作,致力于促进中国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升级,助力中国大健康行业的持续发展。莱奥德创在上海及广州设有实验室,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及国内外专家支持体系。莱奥德创面向生物制药、食品科学等各个领域行业客户,提供冻干研发、放大、委托生产及培训等服务。前期研发● 产品配方特征研究:共晶点温度(Te)、塌陷温度(Tc)、玻璃态转化温度(Tg'、Tg)测定等;● 实验室工艺开发:冻干工艺开发:冻干制剂配方开发,工艺确定,申报材料撰写;● 冻干工艺优化:利用中试冻干机上PAT工具优化及缩短工艺;● 冻干产品质量指标测试:水分含量,冻干饼韧度分析;● 咨询服务:如产品外观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其他troubleshooting等;工艺放大/技术转移● 冻干工艺转移/放大: 远程技术指导+现场服务;● 小批量冻干生产(NON-GMP),临床一期生产(GMP);其他业务● 企业小团队线上线下培训服务:冻干原理,工艺开发,设备使用维护等;● 冻干设备租赁服务。400-006-9696www.lyoinnovation.com莱奥德创冻干工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南路215号自贸壹号生命科技产业园4号楼1单元1层1002室德祥科技德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在越南、广州、上海、北京设立分公司。主要服务于大中华区和亚太地区——在亚太地区有27个办事处和销售网点,5个维修中心和2个样机实验室。30多年来,德祥一直深耕于科学仪器行业,主营产品有实验室分析仪器、工业检测仪器及过程控制设备,致力于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完善的解决方案。公司业务包含仪器代理,维修售后,实验室咨询与规划,CRO冻干工艺开发服务以及自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检验机构及知名企业保持密切合作,服务客户覆盖制药、医疗、商业实验室、工业、环保、石化、食品饮料和电子等各个行业及领域。德祥始终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致力于成为优秀的科学仪器供应商,为此我们从未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始终相信,每一天都在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 中药配方颗粒大放开 受益者企业!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日前,辽宁省卫计委、工信委、食药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申报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辽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项目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药企拿到备案资格后,可以给目标医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相关专家对此表示,各省已逐渐放开中药配方颗粒,辽宁省也是顺势而为,市场格局已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虽然国家版政策还未正式出台,但业内表示,中药配方颗粒整体格局基本已经成型,既成事实。在政策红利涌现,市场需求不断扩张的当下,中药配方颗粒前景较为客观。但是,尽管大环境利好,中药企业要想在浪潮中勇往直前,还需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按工艺和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其中,制药机械将发挥重要功效。对此,药机企业若能有精良的设备产品,符合工艺水准的技术,以及跟随趋势的创新理念,或将成为一大受益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药机企业受益毋庸置疑,那么如何才能扩大利好影响,使其不断深入呢?这就要考验企业自身的实力储备。首先,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设备是必然要求,这是基本也是门槛。谈及中药行业,挥之不去的标签想必就是质量问题,如今中药配方颗粒逐渐放开,质量这一要素将再次成为药企着重整治的对象。因此,药机企业也需在该方面下足功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相关专家表示,与中药相关的制药设备会直接影响中药产品的药效,药机企业一经选定,药企一般不会轻易更换。“若药机企业想要抓住这次红利,纵使技术再先进,基本的质量要求千万不能忽视。”该专家说,药机企业应该做好质量监管工作,提高设备验证能力,并加强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设备达到标准,满足药企的需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其次,技术也是衡量药机企业实力的关键要素。在技术水平越来越被重视的当下,很多药机企业开始在技术上发力,力求通过技术为企业发展开辟一条新的道路。不过,在中药行业中,由于中药的药理较为复杂,一些中药设备需要结合制药工艺来生产,药企也对一些设备产品的技术要求较为严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比如某干燥设备企业研发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喷雾干燥机,就结合制药工艺,并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的处方设计、试验和生产。该机解决了普通喷雾干燥机难以解决的问题,并且实现了喷塔智能系统操作,可确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及收得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再比如某药机企业研发的中药配方颗粒干法制粒机,该机是企业研制开发的一种技术性能先进、经济、环保型的产品,可以将挤压、破碎、制粒功能融为一体,能够直接将混合好的粉料压制成颗粒。当然,该机也融入了制药工艺,通过压辊控制技术,调节不同物料及同一批物料不同批次之间的物理波动,使得干法制粒机的工艺参数被精确重复地调整,从而生产出高质量的颗粒,提高颗粒的稳定性、崩解性和溶解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最后,结合行业趋势研发设备也是很多药机企业把握红利的方式之一。在中药配方颗粒领域中,诸多药机企业结合环保和智能化趋势,不断创新设备,研发出更多符合行业趋势和市场需求的设备产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为达到环保要求,某药机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喷雾干燥装置采用了塔底及旋风收粉,湿式捕集器净化排空尾气。该企业人员表示:“凡与物料接触的空气,我们的设备都可以将其净化,净化等级优于10万级。另外,本系统还配置了CIP清洗系统,对干燥室、干燥室至主旋风分离器的管道、主旋风分离器及主旋风分离器至湿式除尘的管道进行CIP清洗。保证清洁、环保生产。” /p
  • 新品上市|测土配方施肥仪器
    山东云唐推出新品测土配方施肥仪器测土配方施肥仪器是一类用于分析土壤性质和提供施肥建议的设备。测土配方施肥仪器通过分析土壤样品并提供相应的数据,帮助农民和农业专业人士了解土壤的特性和养分状况,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案,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优化土壤健康和可持续农业发展。   测土配方施肥仪器产品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4655/C510508.htm测土配方施肥仪器产品优势:  配套齐全:该仪器集药、器、仪为一体,携带方便,相当于一个小型移动实验室,无需用户自配附件,亦可灵活野外流动测试。适于农业服务部门或农资经销商、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社、肥料厂商、大种植户测土施肥和鉴别肥料真假及环保检测应用。  检测功能全:测试项目国内外全面,除标配试剂外,其他各类药剂均可加配选购。   操作简便、速度快捷,配套整套附件及成品药剂开瓶即用,无须配置。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性优于国家标准JJG179-90指标的6倍,重复性达到光栅型分光光度计指标水平。 测土配方施肥仪创新点和产品特性:1、可检测土壤及化肥、有机肥(含叶面肥、水溶肥、喷施肥等)、植株中的速效氮、速效磷、有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酸碱度、含盐量,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各种中微量元素含量。2、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标配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快速上传数据。3、内置作物专家施肥系统,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果树、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依据施肥配方科学指导农业生产。4、采用双联排多通道设计,一次性可快速检测12个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极大提升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5、内置植物营养诊断标准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诊断丰缺。6、比色槽部分采用标准1cm比色皿,无机械位移及磨损,光路测试定位精确,有效屏蔽外光干扰,保证检测结果优于国标要求。7、仪器具有4G内存,可长期存储数据,并配有上传平台,无需数据线,数据可直接无线上传,方便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长期分析。8、仪器内置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9、高灵敏7寸电容触摸屏,高清晰高交互显示,大程度降低传统仪器的繁琐操作和失误。10、每个通道均配置四波长冷光源,所有光源实现恒流稳压,保证波长稳定。 硅半导体作为信号接收系统,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11、高强度PVC工程塑料手提箱设计,坚固耐用,便于携带,供电方式为交直流两用,可野外流动测试配套成品药剂。目前测土配方施肥仪器在市面上比较好的品牌有云唐、云泽、蓝虹等,请点击下面链接详细了解各种仪器的技术规格和功能特点。
  • 我国开始研制中药配方颗粒国际组织标准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秘书长黄建银在北京举行的迎春茶话会暨中药配方颗粒高层论坛上透露:“我们已开始研制300味中药配方颗粒国际组织标准。”。   据介绍,研制300味中药配方颗粒国际组织标准,包括生产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两个方面。生产工艺标准方面,主要是研究和规范各种高新技术,便于推广和提高中药配方颗粒制剂水平和生产效率。质量标准方面,主要研究和规范药品名称、来源、炮制、制法、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重金属限度检查、农药残留限度检查、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规格、贮藏等项目。
  • 食药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目录信息
    p   2018年1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4家企业共11个婴幼儿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公布如下。 /p table style=" width: 648px " width=" 724" height=" 552" colgroup col width=" 59" / col width=" 167" / col width=" 210" / col width=" 128" / col width=" 160" / /colgroup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height=" 24" td style="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 height=" 24" width=" 623" colspan=" 5"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目录信息 /td /tr tr height=" 25" td style="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 height=" 25" width=" 623" colspan=" 5" (2018年1月9日) /td /tr tr height=" 19"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7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19" width=" 59" 序号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7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19" width=" 167" 企业名称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7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19" width=" 210" 产品名称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7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19" width=" 128" 注册证号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7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19" width=" 160" 有效期至 /td /tr tr height=" 44"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59" x:num=" 1" 1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7" ABBOTT& nbsp LABORATORIES& nbsp S.A.& nbsp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210" 菁挚呵护较大婴儿配方奶粉(6—12月龄,2段)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28" 国食注字YP20185001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0" x:num=" 44934" 2023年1月8日 /td /tr tr height=" 44"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59" x:num=" 2" 2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7" ABBOTT& nbsp LABORATORIES& nbsp S.A.& nbsp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210" 菁挚呵护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28" 国食注字YP20185002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0" x:num=" 44934" 2023年1月8日 /td /tr tr height=" 44"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59" x:num=" 3" 3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7" 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210" 高原之宝牦牛奶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28" 国食注字YP20180038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0" x:num=" 44934" 2023年1月8日 /td /tr tr height=" 44"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59" x:num=" 4" 4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7" 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210" 高原之宝牦牛奶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28" 国食注字YP20180039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0" x:num=" 44934" 2023年1月8日 /td /tr tr height=" 44"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59" x:num=" 5" 5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7" 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210" 高原之宝牦牛奶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28" 国食注字YP20180040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0" x:num=" 44934" 2023年1月8日 /td /tr tr height=" 44"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59" x:num=" 6" 6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7" 诺帝柏欧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210" 喜宝倍喜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28" 国食注字YP20185003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0" x:num=" 44934" 2023年1月8日 /td /tr tr height=" 44"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text-align: center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59" x:num=" 7" 7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3px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400 vertical-align: middle white-space: normal " height=" 44" width=" 167" 诺帝柏欧 /td td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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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 160" x:num=" 44934" 2023年1月8日 /td /tr /tbody /table p & nbsp /p p & nbsp /p
  • 应市场需求,中药配方颗粒相关政策发布
    近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旨在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在试点期间,中药配方颗粒经过了长期、广泛的临床使用。根据已有的临床观察和医生、患者的感受,中药配方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经配伍使用后在临床显示了一定疗效和使用方便、调配灵活的优势,在患者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需求。此外,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已发展到一定的市场规模,急需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同时,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控制与标准研究,国家药监局组织制订了《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经研究决定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  二、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生产企业应当自行炮制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中药饮片。  四、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和相关义务,实施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风险管理。中药饮片炮制、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相关要求。生产中药配方颗粒所需中药材,能人工种植养殖的,应当优先使用来源于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的中药材。提倡使用道地药材。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以及临床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坚持中药饮片的主体地位,确保辖区内中药配方颗粒的平稳有序发展及合理规范使用。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夯实属地监管职责。承担行政区域内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加强检查、抽检和监测,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实施延伸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六、中药配方颗粒应当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其制定的标准发布后30日内将标准批准证明文件、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报国家药典委员会备案。不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上市销售。  七、国家药典委员会结合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审定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分批公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应当符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规定。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八、跨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应当报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跨省使用的,应当符合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九、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网上交易。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者由生产企业委托具备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接受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医疗机构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十、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各省级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管理。  十一、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应当符合中医临床用药习惯,应当有效防止差错、污染及交叉污染,直接接触中药配方颗粒的材料应当符合药用要求。使用的调剂软件应对调剂过程实现可追溯。  十二、直接接触中药配方颗粒包装的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备案号、名称、中药饮片执行标准、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标准、规格、生产日期、产品批号、保质期、贮藏、生产企业、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三、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开始施行同时,《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25号)废止。中药配方颗粒在临床使用方面政策,由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或明确。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doc
  • 应用 | 持妆型粉底液的配方开发
    研究背景持妆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外观和颜色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较普通粉底液,持妆型粉底液可以长久保持妆容完整,深受消费者喜爱。从配方角度,成膜剂是影响持妆力的两个主要因素。此次文章通过研究不同种类的成膜剂对粉底液持妆力的影响,为持妆型粉底液的配方开发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不同成膜剂制备粉底液成膜剂是可以形成一层连续均匀薄膜的高分子聚合物。粉底液中加入成膜剂可以提高抗水性、柔软性和延展性,改变涂抹时的流变性,使产品均匀的铺展在皮肤表面增加耐摩擦性。表1.不同成膜剂样品配方实验仪器本次接触角测试采用的仪器是德国KRÜ SS的DSA25接触角测试仪。DSA25接触角测试仪分别用去离子水、人工汗液、人工皮脂作为接触液,测试粉底液的动态接触角,研究其的抗水、抗汗和抗皮脂性能。将样品分别取 0.5 g 均匀涂抹于载玻片上,涂抹区域 5.0 cm*2.5 cm,常温静置 2 h。用移液枪分别将 5 μL 的去离子水、人工汗液、人工皮脂分别滴在涂有粉底液的载玻片上,观察并记录液滴的接触角。根据接触角原理,接触液与界面接触时接触角越高,说明样品的抗性越好。结果显示,试验 1无论抗水性还是抗汗抗皮脂性均优于其他三个样品。在抗水抗汗方面,成膜剂(试验 1,2,4)的效果普遍优于具有成膜作用的油脂(试验 3)。在抗皮脂方面,油溶性成膜剂(试验 1- 2)和具有成膜作用的油脂(试验 3)优于水溶性成膜剂(试验 4)。图2.不同成膜剂的接触角测试结果结论本研究从粉底液常用的成膜剂出发,研究了成膜剂对粉底液抗水、抗汗、抗皮脂的差异。研究发现,肤感相对干爽质地偏硬的成膜剂的持妆效果好于肤感粘腻质地偏软的成膜剂、油溶性成膜剂的持妆效果好于水溶性成膜剂、成膜剂的持妆效果好于具有成膜作用的油脂。参考文献:刘 孟,柴怡浩.持妆型粉底液的配方开发[J].科学技术创新,2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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