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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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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规划》编制冲刺

    各省市已完成基础情况调查,今年底要完成规划编制   记者日前从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的《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调度会上获悉,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进入冲刺阶段。   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部署启动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国各省市已完成饮用水水源基础情况调查并上报。在此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汇总完成了《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础情况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编制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   基础情况调查结果评估显示,全国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除新疆、青海等部分区域外,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几乎都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二级保护区内普遍存在着违规工业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放、养殖种植面源污染等问题。氨氮及粪大肠菌群是上游来水超标的主要污染物,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是上游来水不达标的主要因素。   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十分薄弱,设备和技术手段落后。地下水水源监测能力基础较差。大部分县级市尚不具备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能力。绝大部分省市不具备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部分省市有监测能力但监测指标非常有限。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及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安排,2007年4月底前,各地要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制定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总量控制方案。以省为单位,提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核定报告。9月底前,各地要编制完成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技术支持单位汇总各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于今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table=86%][tr][td]为落实《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科学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我厅组织编制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版材料请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佐琛?51798306,sdhbhpc@shandong.cn附件:1.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编制说明[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3月7日? ?[/align][/td][/tr][tr][td] [/td][/tr][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403/P020240307586975980574.docx]1:《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 (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403/P020240307586976210674.docx]2:《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 (试行)》(编制说明).docx[/url][/td][/tr][/table][table=100%][tr][td]关闭本页[/td][/tr][/table]

  • 【转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编制规划

    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 郭卫民]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大家看到今天发布会比较特殊,我们请来了六位同志一起来跟媒体见面。因为近期境内外媒体对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关注,所以我们今天特地请来跟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五个监管部门的六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跟大家介绍我国各个部门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十一五”计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一些成效,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我介绍一下出席发布会的来宾,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张延秋先生;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先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文序先生;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先生;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先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颜江瑛女士。请他们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我们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言人颜江瑛女士先给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颜江瑛]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下面我就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直把食品药品安全摆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我们现在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问题,又积极探索一些长效机制,即治标又着重治本。  经过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总体是稳定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还是相当薄弱。所以,现在我们面临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还是不容乐观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和餐饮卫生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我们从2004年底开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以及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反复论证,先后经历了前期准备、文稿的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签上报和审批六个阶段。编制期间,整个规划文稿大的修改做了三十多余次,调研、论证会、研讨会开了近八十余次。我们顺利完成了 “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从这个过程当中可以看出来,我们“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这个规划主要的内容提出了五年的奋斗目标,就是要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我们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我们的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备,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反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这是希望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我们要达到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为了保证这个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我们在规划当中提出了明确的9个可量化的指标,这9个量化指标都紧紧围绕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这9个量化指标我们提出了18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任务,这个任务里面有12项是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6项是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为了保证这个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从七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这七个方面主要就是从创新监管的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建立规划实施机制这七个方面也提出了保障措施。规划发布以后,各地方各部门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各地政府也高度重视,按照这个规划中“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责成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牵头组织本地规划的制定,我们希望以地方规划来推动国家规划的实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启动工作来落实这个规划,以年度计划来推动我们五年规划的实施。 以上就是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大体情况

  • 【第三届原创参赛】浅谈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

    【第三届原创参赛】浅谈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

    [font=宋体][size=3]浅谈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size][/font][color=crimson][size=2][font=宋体]维权声明:本文为[/font][/size][/color][color=crimson][size=2][font=Arial]gongnongbing[/font][/size][/color][color=crimson][size=2][font=宋体]原创作品,本作者与仪器信息网是该作品合法使用者,该作品暂不对外授权转载。其他任何网站、组织、单位或个人等将该作品在本站以外的任何媒体任何形式出现的,均属侵权违法行为,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051440_228853_1610969_3.jpg[/img][/font][/size][/color][font=宋体][color=#000000][size=3] 前言[/size][/color][/font][size=3][back=yellow][back=#ffffff] 在版面的[/back][/back][font=宋体]管理过程中,会时常发现广大板油苦于一个问题,那便是实验室建设方案,也可称作为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方案。不知从哪几方面入手,如何写才能打动高层领导,使高层领带肯花钱,建设实验室,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back][/font][/back][/back][/back][/back][/back][/size][font=宋体][back=#ffffff][color=#000000]在具体的操作工作中,一定会有不知如何编写方案、编写多次被返工、编写后领导不同意的现象。[/color][/back][/back][/back][/back][/back][/back][/back][/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size=3]规划方案没有通过评审会有很多不可预知原因。在这里我们将排除[/back]领导不支持不可改变原因,在其他情况下,如何编写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让高层了解知道你想做什么?如何做?做了有什么利弊?[/back][/size][/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size=3]在这里跟大家分享的只是一[/back]种思路,因为实验室同样存在多样化、多面性。同时大家可以在帖文后跟帖讨论,希望我们相互学习、进步、改善。[/size][/color][/font]

  • 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张信  电话:(010)65645227  邮箱:guihua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熊善高  电话:13718093839  邮箱:xiongsg@caep.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编:100043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19403374793805.pdf]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19403378081844.pdf]《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2月14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align=center]  [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科学(规划)研究院(所)  (部内征求办公厅、法规司、人事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国际司、宣教司、应急中心意见)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鲁环学字〔2022〕41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叔丁基过氧化物副产氢氧化钠溶液》等三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同时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行业从业者等加入本标准的研制工作,有意参与该团体标准研制工作的请与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联系人:李琬聪电话:15339966752邮箱:sdsesxsb@163.com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二号路华润置地广场7号楼601室[align=right]山东环境科学学会[/align][align=right]2022年8月19日[/align][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2/wfx202208191738.pdf]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url]

  • 人员培养规划表编制实例

    人员培养规划表编制实例

    [align=left][font=宋体]之前在我一篇分享中已经给介绍了人员培训培养规划清单:[/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img=,193,22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11124195610_5322_2771427_3.jpg!w193x223.jpg[/img][/font][/align][align=left][font=宋体]这次根据清单,应该做好落实跟踪工作,需要规划表和跟踪的记录。也需要罗列相关参与人员以及完成节点,还有培训后有效性评价等材料。下面列举了规划表,可以参考:[/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人员培养规划表[/font][/align] [table][tr][td] [align=center][font=宋体]序号[/font][/align] [/td][td] [align=center][font=宋体]培训项目[/font][/align] [/td][td] [align=center][font=宋体]人员姓名[/font][/align] [/td][td] [align=center][font=宋体]培训时间[/font][/align] [/td][td] [align=center][font=宋体]培训形式[/font][/align] [align=center]([font=宋体]是否获证[/font])[/align] [/td][td] [align=center][font=宋体]培训[/font][/align] [align=center][font=宋体]完成情况[/font][/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align] [/td][td] [b][font=宋体]入职培训[/font][/b]1.[font=宋体]管理制度的基本介绍;[/font]2.[font=宋体]安全管理的基本介绍;[/font]3.[font=宋体]实验室人员的基本要求;[/font]4.[font=宋体]实验室风险控制;[/font]5.[font=宋体]计量和检测报告的出具流程。[/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2[/align] [/td][td] [b][font=宋体]管理体系培训[/font][/b]1.[font=宋体]实验室认可准则的[/font]25[font=宋体]个要素名称及基本含义、《实验室认可指南》和《实验室认可规则》中的基本概念;[/font]2.[font=宋体]《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管理条例》中的基本概念;[/font]3.[font=宋体]《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原始记录表单等。[/font][font=宋体]包括:关于公正性和保密的基本要求、本机构的组织结构、自身的岗位职责、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时间、管理体系内部文件的构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内容及含义、合同评审的概念、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概念、预防措施的概念、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分类及概念、技术记录的控制要求(格式信息含量、填写要求)、内审和管理评审的概念、影响本机构计量检测结果的因素有哪些、人员技术档案的基本内容、测量不确定度的基本概念、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内容、期间核查的概念、计量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结果质量监控的概念区别、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概念区别和联系、计量检测报告的基本信息量要求、本机构质量手册的基本内容框架、本机构程序文件的数量、与自身有关的程序文件的基本要求。[/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3[/align] [/td][td] [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back][/color][/font][/b]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4[/align] [/td][td] [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岗前培训[/back][/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培训内容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实验室应组织相应的技术规范、拟上岗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等。[/back][/color][/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5[/align] [/td][td] [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方法应用能力培训(标准规程规范)[/back][/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实验室应组织检测标准的培训[/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对检测人员进行理论培训、操作培训[/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并进行相应的考核[/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通过考核结果评价检测人员是否能够正确应用标准方法[/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当标准方法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培训和确认。[/back][/color][/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6[/align] [/td][td] [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设备操作培训[/back][/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对于大型、精密、操作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实验室应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确认操作考核合格后颁发《设备操作授权书》[/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操作此类设备。[/back][/color][/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7[/align] [/td][td] [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安全防护培训[/back][/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安全防护培训,对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back][/color][/font][color=#333333][back=white], [/back][/color][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强化实验室责任人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必定起到积极作用。[/back][/color][/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8[/align] [/td][td] [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仪器设备操作培训[/back][/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对于大型、精密、操作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应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确认操作考核合格后颁发《设备操作授权书》[/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333333][back=white]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操作此类设备。[/back][/color][/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9[/align] [/td][td] [font=宋体]计量和检测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化学、微生物等)[/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0[/align] [/td][td] [font=宋体]计量和检测专业技术培训(不确定度、期间核查等)[/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1[/align] [/td][td] [font=宋体]《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各个作业指导书、表单专项培训[/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2[/align] [/td][td] [font=宋体]外部文件专项培训([/font]CNAS[font=宋体]认可文件、资质认定相关文件等)[/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3[/align] [/td][td] [font=宋体]计量校准规范、检定规程专项培训[/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r][td] [align=center]14[/align] [/td][td] [font=宋体]检测标准专项培训[/font]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d] [align=center] [/align] [/td][/tr][/table][b][font=宋体][color=#333333]备注:培训考核和有效性评价[/color][/font][/b][color=#333333]培训结果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对人员能力的考核来实现每次培训的有效性评价[/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如通过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内部质量控制、人员监督、内部或外部审核等方式[/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进而证明人员培训的有效性。考核培训有效性评价应有精通培训内容的人员来组织实施[/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并且有完整的监督活动和效果评价记录。培训活动中[/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应制定人员进行记录[/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培训活动结束后[/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对培训计划实施记录、培训签到记录、员工培训历史记录、培训考核记录、培训评价记录进行归档。[/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这里在针对校准实验室说一下相关要求在培训方面:(A025最新要求)[/color][color=#333333][u][back=white]校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back][back=white]校准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应包含计量校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等内容,实施校准人员培训的机构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能力,对于培训教师,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back][back=white]a)[/back][back=white]计量校准基础知识的培训教师,应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back][back=white]b)[/back][back=white]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教师,应取得二级或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所培训校准专业领域的技术工作5年以上;[/back][back=white]c)[/back][back=white]操作技能的培训教师,应从事所培训项目的校准工作3年以上。某些特殊、新项目可能没有满足该要求的培训教师,可选择以下培训途径或培训教师:[/back][back=white]1)[/back][back=white]测量标准的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技能的培训;[/back][back=white]2)[/back][back=white]校准方法的制定或发布机构组织的培训;[/back][back=white]3)[/back][back=white]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校准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校准人员担任培训教师。[/back][font=仿宋_GB2312]注:实验室应保存培训教师满足本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特殊项目、新项目选择[/font]c[font=仿宋_GB2312])款[/font]1[font=仿宋_GB2312])、[/font]2[font=仿宋_GB2312])培训途径时,其培训教师不需满足本条款规定的资格和技术经历要求,但实验室应保存其培训教师的基本信息。[/font][back=white]校准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记录(或培训证明)应包含所培训的校准项目(测量设备名称)或校准方法,记录在《人员培训及有效性评价记录表》中。[/back][back=white]校准人员的岗位资格授权应列出授权的校准项目(或测量设备名称),体现在《人员能力一览表》中。[/back][/u][/color][color=#333333][/color]

  • 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为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组织编制省级、市级(包括副省级和地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写环境影响说明,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缺少环境影响说明的,不得报批。环境影响说明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具体技术要求可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见附件)。市级以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规定。  二、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的衔接互动。规划编制机关应及时启动规划环评工作,建立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的对接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协同推动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充分利用“双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现有成果作为规划编制的基础,及时交流各阶段工作进展和相关信息,避免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相脱节。  三、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配合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下级政府报送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重点对规划环评的开展情况、内容、方法、对策措施等进行审查。  四、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依法做好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指导,不断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加强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五、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畅通的部门协作机制,做好数据共享,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交流,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规定或实施细则,共同推动国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1/W020230129571318150901.pdf]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自然资源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20日[/align]

  • 【讨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预防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性影响;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累积性影响;  (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本行业规划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的信息共享制度。  第五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加强支出管理。  第二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第六条 规划编制机关编制综合规划,应当同时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并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  规划编制机关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但是,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工作组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团体标准《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T/SDSES 012-2023)与《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T/SDSES 013-2023)。该标准于2023年8月7日发布,2023年8月7日起实施。[/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山东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8月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807/6382702209840906064777419.pdf]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转帖】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林业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函[2009]1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保护生态环境,指导和规范林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林业规划》。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2月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赵国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略     2、[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75]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林业规划》(征求意见稿)[/url]     3、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7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林业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 【“仪”起享奥运】园中园里的小园区是否可以办理规划环评?

    问题:您好,我司拟在一个已有规划环评的园区里边设立一个小产业园(简称本项目),即是园中园,我司负责建设好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再引进一些企业入驻生产,统一布局管理。本项目的范围是在大园区批复范围内的,为了促进大园区内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和运营,有效地降低大园区内项目“散、乱、污”建设运行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同时也为了我司招商引资,我司拟做小产业园的规划环评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查,请问我司小产业园项目报规划环评是否可行?是否有政策法规支持?回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规定,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在编制(修编)开发建设规划时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批准该产业园区设立、同意扩区或者区位调整的人民政府所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召集审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是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建议结合大园区相关规划情况,进一步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确定环评管理要求。

  • 【转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发布 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

    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顾瑞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59号国务院令,公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新华社21日受权发布这一条例。  条例包括6章36条,旨在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条例要求,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 【我们不一YOUNG】关于《条例》中法定规划如何理解的回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提到“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环评文件应不予批准。针对这句话,特提出两点疑问,一是:《条例》中的“相关法定规划”应如何理解?是否包括环境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划等。,二是:对于不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的城市郊区,建设企业时是否还需要提供“相关法定规划” 证明材料?回复: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涉及的“相关法定规划”,是指依法依规编制的有关规划,包括您提出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划”等规划。对于环境功能区规划,建设企业还需满足环境功能区对应的环境管控要求。关于项目位于不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的城市郊区,是否还需提供“相关规划”的证明材料,也应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与其相关的法定规划的相符性。

  • 第三方检测机构如何编制好人员培训计划?

    一家检测机构制定的《202X年扩展评估培训计划》的编制说明,并作出相应的说明供参考。 编制说明书《202xx年度扩项评审培训计划》1.本培训计划的目的是使人员掌握扩展评价相关标准方法的应用,填写原始记录表,发布结果报告,并通过扩展评价掌握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注:人员培训目标非常明确,以减少培训的盲目性。2.除技术负责人(兼授权签字人)外,现有实验室人员、质量负责人、系统部、检测部主任需要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对所有人员进行实验室管理和操作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注:分析澄清人员能力差距,提高培训针对性。3.在内容设置方面,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包括RB/T214-2017的相关要求和管理系统文件的相关规定;XXX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方法的验证、原始记录表的确定、报告内容的改进等。注意:明确培训的关键内容,更加关注所需求方面。4.由于培训内容可能不会在短时间内被理解和掌握,因此有必要反复解释和实际操作一些内容。因此,计划的实施时间不应过于具体,但将有一个一般的时间段。注:结合实际人员,明确了确定培训时间的考虑因素。5.考虑到培训效果,本计划对RB/T214-2017的相关要求和管理系统文件进行培训。其他内容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注:考虑到培训效果,明确了培训教师专业领域的要求。6.培训计划的实施一般由技术负责人和系统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学科内容组织人员参与。注:明确培训机构和参与者,确保培训秩序。7.本计划的实施将由系统部编制人员培训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注:明确人员培训报告的编制,有利于培训工作的改进。 人员培训是组织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规划和设计人员培训将有助于提高培训工作和人员培训质量。

  • 【转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出台,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仅做出原则性规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此《条例》的出台得以细化。根据最新出台的《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font][/size][/color][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通过对《条例》的研读,笔者发现,新条例的出台其实就意味着,需从规划实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谱尼专家表示:新项目的投产,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规划过程前,就应当对环境影响作出及时的评价,新项目建成后,最好也要对环境作一次检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项目对环境的影响。[/font][/size][/color]

  • 《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政策解读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b]一、编制背景[/b]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162号)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质量开展地方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研究,为做好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十四五”期间,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应急监测和水生态监测短板,着力提升县级监测和大数据应用能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划。[b]二、《规划》的主要内容[/b]《规划》共12章42节。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增强水生态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推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重大工程、保障措施。《规划》重点突出“十四五”我省监测工作“两个补齐”和“两个提升”。一是补齐水生态环境监测短板,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体系、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构建1+1+9的水生态监测体系,推动流域水质监控预警;二是补齐应急监测能力短板,按照“平战结合、分区分级、属地管理、区域联动”思路,完善应急监测响应与区域调度支援机制,形成与辖区内主要特征污染物相匹配的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三是提升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推动地方监测机构资质、人员能力、实验场所、仪器设备提升,到“十四五”末,县级监测站具备规范采样、基本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特征因子监测等“五项基础能力”。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能力,做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全业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 初探十三五医械规划 高端影像、生物材料等为重点方向

    1.“十三五”规划,看医疗器械产业!2014年我国“十二五”规划顺利完成,各项重大项目如期实现预期目标。站在历史的新起点,国家提出了编制宏大的“十三五”规划。作为中国梦的载体,“十三五”与时俱进,对社会各行各业有这重要而深远的影响。那么,宏大的“十三五”规划会给医疗器械行业带来什么呢?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就将医疗器械纳入到新兴产业的组成部分,受到高度重视,而整个医疗器械产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最近,习总提出的“四个全面”之一就是全面提倡小康,但但全面小康是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上的。而健康事业又恰恰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

  • 关于《引大济岷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20—2050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size=16px]引大济岷工程是国家和四川水网体系的骨干工程,已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岷江流域综合规划》《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14号),为有效减缓引大济岷工程水资源配置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实现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编制了《引大济岷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size][size=16px]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于2022年10月21日前以单位或个人实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size][size=16px][/size][size=16px]联 系 人:赵得珺? 张李玲[/size][size=16px]联系电话:18683858686? 13408029874[/size][size=16px]电子邮箱:984160811@qq.com[/size][size=16px][/size][size=16px]附件:[img]http://sthjt.sc.gov.cn/default/images/icon16/pdf.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51/2022/9/21/8b555493b0db4411b734cc78785c349d/files/0ae078835f0849ceae427411cffaa1ca.pdf]引大济岷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20-2050年)[/url][/size]

  • 【原创】国务院新政令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出台,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仅做出原则性规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此《条例》的出台得以细化。根据最新出台的《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对《条例》的研读,笔者发现,新条例的出台其实就意味着,需从规划实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笔者为对此进行深入了解,发现他们的环境检测项目中即包括相关内容,找到了环境检测的技术专家,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详细咨询,专家表示:新项目的投产,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规划过程前,就应当对环境影响作出及时的评价,新项目建成后,最好也要对环境作一次检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 【原创】国务院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出台,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仅做出原则性规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此《条例》的出台得以细化。根据最新出台的《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对《条例》的研读,笔者发现,新条例的出台其实就意味着,需从规划实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笔者为对此进行深入了解,发现他们的环境检测项目中即包括相关内容,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详细咨询,专家表示:新项目的投产,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规划过程前,就应当对环境影响作出及时的评价,新项目建成后,最好也要对环境作一次检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 【资料】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编制内容和要求

    评价大纲是具体指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文件。评价大纲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有关的文件要求,在进行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后编制。一、前 言简述工程位置、工程简况,立项过程(含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区域水利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项目建议书、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及主要技术文件审批情况,工程开发任务与建设必要性。环评任务委托及大纲编制前已进行的环境初步调查情况。[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5817]水利水电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报告书编制要求.doc.rar[/url]

  • 【转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出台,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仅做出原则性规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此《条例》的出台得以细化。根据最新出台的《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都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对《条例》的研读,笔者发现,新条例的出台其实就意味着,需从规划实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 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b]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b]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各市(州)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生态环境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附件:[img]http://sthjt.sc.gov.cn/app-editor/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wjtztw/2023/1/16/ec05d4bdb5c34cbc8878cab698f69aef/files/%E3%80%8A%E5%9B%9B%E5%B7%9D%E7%9C%81%E7%95%9C%E7%A6%BD%E5%85%BB%E6%AE%96%E6%B1%A1%E6%9F%93%E9%98%B2%E6%B2%BB%E8%A7%84%E5%88%92%E3%80%8B.pdf]《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url][align=right]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 ? ?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align][align=right]2022年12月30日??[/align]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table=86%][tr][td]为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省重点流域专项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由于《省重点流域专项规划》编制时间紧迫,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联系电话:51799128传 ???真:51798164电子邮箱:sdshbtlyc@shandong.cn附件: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6月19日[/align][/td][/tr][tr][td] [/td][/tr][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6/P020230619812126091605.docx]附件: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url][/td][/tr][/table]

  • 【资料】熊猫转贴--分析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基本要求

    分析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基本要求 实验室的建设,不论是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次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化的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善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安全、效率、舒适是理想实验环境的三大要素,也是实验室建设的宗旨。1.1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基本程序建设现代化的实验室,首先要制定和提出实验室的总体规划,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性质、目的、任务、依据和规模,确定各类实验室功能和工艺条件以及规模大小;同时要做好建筑设计的某些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吸纳国内外同种性质、同等规模实验室建设的经验,作为借鉴,根据实验室的工艺条件及相关资料,编制好计划任务书;然后在各方面工作准备就绪后,做好实验室建筑设计工作,综合建筑设计各专业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符合规划要求,绘制出富有时代感、先进的实验室建筑蓝图,为实验室施工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1.11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单位:如某某研究所、某某学院或某某工厂。(2)建设项目:如某某实验楼或某某研究楼。(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4)建设地点及用地、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5)公害处理、对废气、废水、废物、噪声、辐射、振动等的技术处理措施。[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5678]分析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基本要求[/url]

  • 【转帖】我国正在编制未来10年《质量发展纲要》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张晓松)为谋划未来质量工作和质检事业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牵头编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6日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上,纲要讨论稿已印发与会代表征求意见。 据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介绍,《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是经国务院审批编制实施的95个专项规划之一,由质检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等14个部委参与编制。 支树平说,这个纲要明确了未来10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首次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是继《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之后我国质量工作的又一部总体规划,是质量发展的延续和拓展。 支树平说,制定和实施纲要,旨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着力改变我国目前比较落后的质量状况,力争到2020年我国质量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实现我国由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目标提供质量保障。------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

  • 关于《四川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开启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环办气候函〔2021〕252号)、《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年11月28日)相关要求,我厅编制形成《四川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于2022年11月11日前以单位或个人实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人:向?柳?联系电话:13568845709电子邮箱:1499104934@qq.com附件:[img]http://sthjt.sc.gov.cn/default/images/icon16/doc.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51/2022/10/11/c51bb866b6384e5e91ebdb5df9f46bf9/files/d7740bf42d5b46a594a145dc0961a15a.docx]《四川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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