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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相关的资讯

  • 规范解读:哪些企业能制造大气治理装备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加快推进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供给侧改革,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条件》制订的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随着大气环境质量的逐步恶化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不断加严,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迅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从事环保装备制造的企业约7000家,产值约5500亿元。其中,大气治理装备产值居环保装备制造业首位,占全行业产值40%以上。规模以上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企业共237家,年产量35.4万台(套)。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已初具规模。但行业创新能力不强、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困难、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逐渐凸显。当前,绿色发展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对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有效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已进入全面发展战略机遇期。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亟须坚持需求导向和创新驱动,努力夯实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发展基础,推动全行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大气治理装备制造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多次实地调研与座谈的基础上,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共同研究起草了《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2016年12月13日,正式印发了《规范条件》。  二、《规范条件》制订的原则与思路  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兼顾。立足行业发展不规范、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同质化竞争趋势明显、先进技术装备推广难等问题,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动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为目标,研究确定《规范条件》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指标。  特性指标与共性指标兼顾。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是为工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装备的产业,而行业本身属于制造行业。在核心内容和主要指标的选取上兼顾大气污染治理装备制造业本身的行业特点和传统装备制造业的共性问题。  三、《规范条件》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条件》中所指的“大气治理装备”专指用于工业领域的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等大气治理所使用的专用装备、零部件及材料药剂等。生活中所用的空气净化装备、吸油烟机等不适用于本《规范条件》。  四、《规范条件》对企业提出了哪些要求  《规范条件》从企业基本要求、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要求、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人员培训、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对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企业提出了要求。  从生产经营情况看,企业连续两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 万元,利润率不低于6.5% 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从技术创新能力看,企业应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建有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 应配备相应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少于8% 企业连续两年用于研发投入的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 企业近三年获得大气治理领域的授权专利不少于10 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3 项)。  从产品要求看,企业应具备产品制造所需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设备,具备对产品性能、可靠性等准确检测的能力,具备检验外协加工和采购产品质量的条件和制度 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通过备案的企业标准,生产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的产品应符合相应的指标要求 企业研发生产应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看,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粉尘、噪声等处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生产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使用者的健康均不造成危害、不产生二次污染。  从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看,企业应建有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产品售后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五、《规范条件》的监督管理  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企业可自愿申请《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大气治理装备制造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规范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负责本地区大气治理装备制造行业规范管理工作。  关于申报时间和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工作安排,分批次发布申报通知,企业依据通知,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公告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 地方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告的本地区企业进行督查 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进行监督。  六、《规范条件》实施的预期效果  通过《规范条件》的实施,引导行业内企业规范生产、规范经营,加强技术创新,带动企业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程度提高,改善企业经营效益,引导社会资金向优势企业集聚,促进行业内企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大气治理装备制造行业供给侧改革。
  • 工信部发布2022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上述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附件:1.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wps2.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wps3.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wps4.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wps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11月28日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等6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准《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等6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特此通告。附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目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3日附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目录序号编号名称实施日期1JJF(鲁)183-2024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2024-03-012JJF(鲁)184-2024钢铁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2024-03-013JJF(鲁)185-2024口罩颗粒物防护效果测试仪 校准规范2024-03-014JJF(鲁)186-2024口罩颗粒物过滤效率测试仪 校准规范2024-03-015JJF(鲁)187-2024差压传感器校准规范2024-03-016JJF(鲁)188-2024三维冲击记录仪校准规范2024-03-01地方规范文本.zip
  • 多家仪器企业榜上有名:2020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日前,工信部公示2020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涉及环保企业共84家,其中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10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36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19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19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0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公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现将拟公告的2020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0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电话:010-68205340电子邮件:hbc@miit.gov.cn附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4.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374px height: 46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5c4b7c9b-e5bd-4348-a966-52812362e166.jpg" title=" 6373765439803052169598474.jpg" width=" 374" height=" 468"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386px height: 48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64d23243-d109-41dd-813f-c6524261fad8.jpg" title=" 6373765439805143443827719.jpg" width=" 386" height=" 486"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42573a6e-6aad-4200-a28b-3681578af47d.jpg" title=" 6373765439809126894111799.jpg" width=" 375" height=" 534" border=" 0" vspace=" 0" alt=" 6373765439809126894111799.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width: 375px height: 534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383px height: 42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4f3d62da-5afe-41f3-9f0a-e714c1ba295f.jpg" title=" 6373765439854529895741633.jpg" width=" 383" height=" 429"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3e54f9f5-c4bd-4d58-b077-6d5728a39e4b.jpg" title=" 6373765439897146195211149.jpg" width=" 391" height=" 530" style=" width: 391px height: 530px "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ecabb14e-2dde-4a64-8018-09abcaed687a.jpg" title=" 6373765439868072198470112.jpg" width=" 374" height=" 263" border=" 0" vspace=" 0" alt=" 6373765439868072198470112.jpg" style=" width: 374px height: 263px "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c6bd4fb3-0a95-430e-a641-cd43bdf41276.jpg" title=" 6373765439885093782482670.jpg" width=" 382" height=" 557" border=" 0" vspace=" 0" alt=" 6373765439885093782482670.jpg" style=" width: 382px height: 557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46px height: 31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89b257c5-4c1d-4ce1-bd5f-d6851801ed94.jpg" title=" 6373765439914367113925535.jpg" width=" 546" height=" 310" / /p p br/ /p
  • 在线环境监测企业8家入围! 2022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公布!
    近日,2022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公布。据统计,本次名单中,污水治理相关企业入围28家,涉及装备制造、工程施工相关领域;大气治理相关企业入围11家,涉及除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相关领域;固废处理装备入围9家,涉及预处理、焚烧类、堆肥类装备制造相关领域;涉及在线环境监测相关企业入围8家,涉及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与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领域。在线环境监测企业具体名单如下:序号省市企业名称主营业务领域1天津市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2江苏省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3安徽省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4安徽省安徽中科华仪科技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5安徽省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6安徽省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7山东省山东海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8山东省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公示原文如下: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现将拟公告的2022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7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电话:010-68205364电子邮件:jsc@miit.gov.cn附件:1.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企业名单(第六批).wps2.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企业名单(第四批).wps3.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wps4.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wps
  • 近八成无菌药品企业未通过新版生产规范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1319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中有329家企业部分或全部通过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认证,仅占全部企业数量24.9%。   国家食药监总局分析,从前期认证情况看,当前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有三个特点。首先,认证未过半,产能超六成。虽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整体认证通过率只有24.9%,但考虑到一部分原有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已长期不生产,实际通过比例要高于该比例。通过的企业数量未过半,但供应能力已超过六成,大容量注射剂和冻干粉针剂甚至达到70%,认证不通过引发的药品供应不足之虞,正逐渐消解。   总局指出,目前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因经营状况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或处于改造之中,对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仍存观望态度,推进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进度迟缓。按目前的进度和2013年底的时限要求,下半年可能会出现集中申请认证的情况。考虑到国家认证检查资源有限,申请时间靠后的企业可能会受到影响。   总局再次强调,尽管目前通过认证不到三成,但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长。凡今年12月31日前未通过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自明年1月1日起必须一律停产。
  • 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新旧对比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批准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文末有正式版下载)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新规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代替当前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特殊作业环节一直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事故高发环节。《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自2015年实施以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的事故,但在标准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现行标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企业对标准的认知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对作业风险的管控措施仍需完善等问题。修订后的标准技术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调整为全文条款强制,适用范围调整为生产、经营(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化工及医药企业,明确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应执行标准的相关要求。主要修改内容:一.扩大了界定范围——由原来仅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扩大到化学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明确增加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以及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参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相似作业可参照执行二.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技术标准增加的技术标准如下: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 265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 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1210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JJG69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915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551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JJG695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三.增加了术语定义——引入了 “能量隔离”的概念。——增加了 “固定动火区”的定义及管理要求。四.细化整合了管理内容——突出了监护人的职责,规定了监护人需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要求。——调整了动火作业分级的叫法,将原文件中的动火作业分级由“特殊、一级、二级”修正为“特级、一级、二级”,以保持分类统一。——为避免重复,整合了八大作业的通用性要求至基本要求中。——细化了交叉作业定总协调人,统一管理、协调作业、可靠的隔离等具体内容。——修正了特级动火的划分范围,将“在运行状态下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装置设备、管道、 储 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运行中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 动火作业”划为特级动火,进一步明确了动火作业中应采取的隔离易燃、可燃介质的安全措施。——规定了动火作业中断30分钟要重新检测的要求。——提出了特级作业和受限空间内作业需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的要求。——扩大受限空间作业范围,只要是“封闭、半封闭、通风不良”均为受限空间作业。——调整了受限空间作业氧气浓度氧含量为 19.5%~21%的要求。——增加了当一处受限空间内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严禁安排涂刷等其他作业活动。——规定了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散发易爆、中毒、窒息危险时,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调整了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 1m 处,堆土高度不得大于 1.5m。——增加了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时间严禁超过所提供服务的特殊作业的有效时间。——增加了在可燃、易爆粉尘环境下进行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新旧版条款对照正式扫描版本: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正式标准版)正式可编辑版本:GB 30871-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进出口纺织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规范》行标通过审定
    近日,由江西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的《进出口纺织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规范》行业标准在南昌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审定。在审定会议上,标准审定委员会听取了江西检验检疫局标准起草人所作的说明,对提交会议审定的标准送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讨论、严格审定。在审定过程中,标准审定委员会专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标准起草人根据专家的建议,对标准稿进行多次修订和完善。   《进出口纺织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规范》对接了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出口纺织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进口纺织品应该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出口纺织品应该符合输入国(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企业有法定义务对进出口纺织品的质量安全实施自检自控,实验室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自检自控的能力,该标准就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各个指标做了量化的规定,填补了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的空白。该标准制定并发布实施后,能够对进出口纺织品进行更加全面的监测,规范纺织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为纺织品质量安全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企业新名单出炉148家都有谁?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为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组开展了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截止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7年第20号公告称,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共148家企业列入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2012年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并于2015年进行修订后形成《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规范条件》于2015年12月10日发布,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以下为148家企业详细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拟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六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JPG" alt=" 9.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8747939-ea1a-4ecd-be34-08a247569c8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五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8.JPG" alt=" 8.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68f947a7-ae19-4dc9-a937-fd760dc1d1f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四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6.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c4d6eae-9262-4e1a-8ae8-eba56edbb2f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a692ba80-7771-403b-9f8f-940cbb10fe0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三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5.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8ff515b-be4e-44f9-84c9-0864c630556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二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JPG" alt=" 3.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7d763dc-5907-4e78-85e7-35aec5c8144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5ed74051-cf04-4169-976a-bbccff479ed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 (排名不分先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7d2c42a4-27c0-4ea0-8089-0ceba80001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0ac786e-5db4-4b1f-a67e-a43b0b6df677.jpg" / /p p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p
  • 工信部规范光伏企业管理 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10月12日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光伏制造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重点抽查和公示,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同时,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告企业产品进行不定期市场抽查。   工信部称,符合条件的光伏制造企业可自愿向当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工信部将对这些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重点抽查和公示,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此外,工信部要求进入公告名单的光伏制造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还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告企业产品进行不定期市场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通报其予以整改。
  • 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正式发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3号公告,批准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文末可下载)。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新规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代替当前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新标准部分视图第一时间阅读: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工信部连发锂电行业两规范文件:企业检测能力要求明显增强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nbsp /strong 2019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公告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两个修订版的规范文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715b73b3-6666-42df-b32c-7aae09950447.jpg" title=" 0.jpg" alt=" 0.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41px " width=" 450" vspace=" 0" height=" 341" border=" 0" / /p p   据悉,此次修订的两个规范文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于2015年由工信部发布。中国锂电行业经过3年多时间的迅速发展实践,两个规范文件迎来首次修正。 /p p   对比修正前后的规范文件,文件内容进行了诸多修改补充,整体修正充分体现出对锂电行业“加强行业管理”与“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视。同时,仪器信息网编辑也发现修正后的文件 strong 对锂电行业企业的检测能力要求更加明确、更加广泛,要求明显增强 /strong ,为锂电检测仪器市场带来利好。以下,从对锂电检测仪器行业的影响角度,对规范文件的部分“变化”进行摘要陈列,以飨读者。 /p p   strong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color: rgb(255, 255, 255) " 变化一:生产规模——由重产能到重技术创新 /span /strong /p p   新的规范文件中删减了2015年版本中对产能的一些列要求(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 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 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 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 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 /span )。 /p p   新版中新增多条对技术创新的要求(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如: strong 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 /strong ,鼓励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心 /span )。 /p p   “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变更为“生产的产品拥有技术专利”。 /p p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color: rgb(255, 255, 255) " strong 变化二:生产工艺——检测精度要求提高 /strong /span /p p   电池正负极材料中磁性异物及锌、铜等金属杂质的检测能力,检测精度由“不低于1ppm” 升级为“不低于10ppb”。 /p p   在精度数量级不变基础上,多个测量精度由“为”升级为“不低于”。 /p p   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新增“ strong 鼓励使用涂覆面密度在线监测设备 /strong ”。 /p p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color: rgb(255, 255, 255) " strong 变化三:质量检测能力——更明确,要求更广泛 /strong /span /p p   检测能力指标由2015年版本泛泛以电池性能为指标(如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0Wh/kg、钴酸锂比容量≥150Ah/kg、碳(石墨)材料比容量≥320Ah/kg、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水含量不高于20ppm等 /span ),升级为以明确的检测能力为指标,且检测能力更加广泛科学,针对到了每一种检测项目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p p   “企业应具有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并达到以下要求: /p p    strong 1.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应具有符合标准规定的电池循环寿命、高低温放电等电性能检测能力,以及过充、过放、短路等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高低温循环、低气压、振动等环境适应性试验能力 /strong /p p strong   2.正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磁性异物含量、金属杂质含量、水分含量、比容量、粒度分布、振实密度、比表面积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strong /p p strong   3.隔膜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拉伸强度、热收缩率、穿刺强度、孔隙率、透气度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strong /p p strong   4.电解液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水分含量、氢氟酸含量、金属杂质含量、阴离子含量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strong /p p   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新增“ strong 鼓励通过第三方认证 /strong ”。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其他变化:新增“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章节。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 strong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strong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5e360248-cb0c-4dc4-8012-548419ad4c56.pdf" title="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pdf" strong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pdf /strong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strong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f85a924e-b529-4845-92e0-18fada6681f0.pdf" title=" 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pdf" strong 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pdf /strong /a /p
  • 工信部公布光伏制造规范企业 9家新晋23家被撤销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2月5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第7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公布了第二批拟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被撤销企业达23家之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其中新晋的企业包含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安徽银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电池制造商,以及组件、逆变器等领域仪器的制造商。而被撤销的企业也包含了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电池制造商。此外,从地域分布的角度看,值得一提的是,本批被工信拟撤销的企业中,有10家来自江苏省,占比接近一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名单详情汇总如下: /p 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aa43a0d-1ec4-4bab-a4cd-567aecf3aed3.jpg" style=" " title=" 1.jpg" / /p 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8ea9c47-f733-4a9a-aa4a-5010d6ae342e.jpg" style=" " title=" 2.jpg" / /p 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ed32e9f-3b5e-4d97-b6b4-89929e975d20.jpg" style=" " title=" 3.jpg" / /p p /p 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了解,《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是工信部为加强对光伏行业的管理,推动中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企业需经过企业申报、省级工信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等环节,才能最终得以通过工信部的审核公示。 /p
  • 中药企业遇农残疑云 GAP规范面临考验
    6月24日,有机构发布报告称,国内9家知名中药企业的中药材存在违禁农药残留的问题。   记者获得的这份报告显示,同仁堂、云南白药天士力特安呐等企业的当归、三七、白术、沙参、金银花等多个品种中药饮片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禁农药残留。广州药业旗下公司采芝林、上海医药参股的胡庆余堂等多家公司也亦涉事其中。   6月25日,胡庆余堂新闻发言人陈炜向媒体表示:&ldquo 在企业生产环节,不可能出现添加农药的行为。如果说种植过程中有一些残留的话,在制作过程当中,最起码是不会让它增加。&rdquo   不过此次被爆出的农药残留并不那么简单。根据报告,检出的甲拌磷、甲胺磷、克百威、氟虫腈、涕灭威、灭线磷六种农药均为农业部明令禁止在中草药上使用的农药品种,甲胺磷更是完全禁止使用。   6月25日,云南白药董秘吴伟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而同仁堂市场部负责人也以开会为由推脱,胡庆余堂等企业也均采取回避态度。发布报告方则以保密为由,拒绝披露检测机构的信息。   某上市公司负责中药GAP标准的人士表示:&ldquo 特安呐三七基地是我国第一批通过GAP认证的中药种植基地,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但这些农药品种由于都已被禁用,因此不在常规检测范围内,一般不易被发现。&rdquo   农残疑云   在上述机构发布的《中药材农药污染调查报告》中显示,在送检的65个中药材样品中,48个存在农药残留的问题,其中26个样品上检出违禁农药。   上述企业人士介绍:&ldquo 甲胺磷、克百威等都属于高毒农药,特点是高残留、高致畸率。农业部早就规定蔬果茶叶和中草药上不得使用。&rdquo   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发出禁令,禁止甲胺磷等19种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2009年农业部再次重申禁令,并将甲胺磷直接列为明令禁止的农药,即不得用于任何作物。   但上述机构的报告显示,采芝林的当归甲拌磷含量为4毫克/千克,特安呐三七花中检测出甲拌磷和克百威两种高毒农药,同仁堂(香港)金银花更是被查出3种以上的高毒农药。   既然十多年前就命令禁止使用,为何至今还能在市场上买到这些高毒农药?上述人士介绍:&ldquo 这些高毒农药在园林上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因此没法限制中草药种植户购买和使用。农户对虫害防治没有经验和技术时,只能寻求这种高毒农药,达到更好的杀虫效果。&rdquo   陈炜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企业&ldquo 很痛苦&rdquo :&ldquo 企业生产环节不可能出现添加农药的行为,在制作过程当中一定是会降毒的。一个物品里面加了一些成分,如果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的话,要费很大劲才能去检测。&rdquo   上述企业人士也表示:&ldquo 由于很多高毒农药早就不许使用,一般药企进料时也就检测重金属含量和普通农药残留。不可能每种物质都做检测。&rdquo   除了检测出高毒农药残留之外,一般农药残留问题也很严重,如同仁堂(北京)的三七花中检测出高达39种不同的农药残留,张仲景药房的贡菊上为35种,特安呐的三七花上为34种,云南白药的贡菊上为28种。   上述人士表示:&ldquo 我国没有指定专门的中草药农药残留检测标准,企业一般按照农作物的农残标准进行检测。&rdquo   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明确界定了各类农药残留的标准数据 。但这些指标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相比相差悬殊,仅在检测项目上,欧盟设置了583项,而国内只有58项。各项的数值上,国外也比国内严格很多,这也正是我国农产品(行情 股吧 买卖点)出口屡遭农残门槛的原因之一。   6月25日,记者试图求证同仁堂、云南白药、胡庆余堂等多家企业,均未获得正面回复。同仁堂市场部工作人员只是表示知悉此事,需要等待领导做出回应。   GAP规范迷失   与众多知名企业不同,特安呐的三七种植基地为国家认证的GAP基地,被爆出高毒农药残留的确令人费解。   GAP是良好农业规范的缩写,对农药使用在内的中药材生产各个环节有着近乎苛刻的规范。同药品GMP规范一样,GAP在中药质量体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ldquo 一般企业的药材可能是从农户手里收来的,缺乏监管情有可原。但GAP基地的所有农药应该是生产企业负责提供的,特安呐等企业如果也出现问题,那就说不过去了。&rdquo 上述人士表示。   国家药监总局至今共批准21批、99个GAP认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如同仁堂在浙江淳安的山茱萸基地、山西陵川的党参基地,云南白药在云南文山的三七基地等。GAP被认为是从源头保证中药质量的重要的手段,胡庆余堂等更多的企业只是&ldquo 按照GAP标准&rdquo 组织种植,并未获得国家认证。   GAP基地管理严格,产品成本较高,因此其产出的中草药大多数为企业自用,生产高品质的中药或饮片。国内目前只有少部分药材来自于GAP基地。如山药,全国GAP基地的产量只有几百吨,而总需求量却为1万吨。   特安呐GAP基地种植的三七则将主要供给中恒集团。今年4月25日,中恒集团公告称收购特安呐80%的股权,以控制三七原料的品质和供应。三七是中恒集团独家产品血栓通注射液的主要原料之一。   2012年中恒集团年报显示,此前中恒的三七主要供应商为云南同根三七产业有限公司、文山华信三七股份有限公司等。6月25日,中恒集团方面表示:&ldquo 是否已经开始采购特安呐的三七原料,还有待确认。&rdquo   上述人士分析:&ldquo 特安呐被查出问题的原因有二,可能是机构抽检的三七产品并非产自GAP基地 否则就是GAP基地疏于管理,造成农药滥用。&rdquo
  • 先河环保、聚光科技等上榜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
    p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及《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公示的通知,公示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7月11日。 /p p   由公示内容可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共计13家,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环境监测领域的仪器公司榜上有名。 /p p   附件: /p p   1. a href="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5/c6997680/part/6997756.pdf" target=" _blank"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a /p p   2. a href="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5/c6997680/part/6997757.pdf" target=" _blank"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76828058-508f-467b-b221-5a7f7b9d3013.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190613145508.png" alt=" 微信图片_20190613145508.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rong br/ /p p br/ /p
  • 《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和《科研机构评估指南》两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由科技部提出,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0)归口的《科研机构评估指南》(GB/T 43803—2024)和《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GB/T 43836—2024)两项国家标准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两项标准研制得到了科技部监督司和基础司的大力支持。《科研机构评估指南》国家标准明确了科研机构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类型、评估依据与基准、评估程序与方法和评估结果应用,提出了科研机构组建期立项评估、验收评估和运行期状态评估、绩效评估的评价内容与重点。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指导和规范我国科研机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科技“三评”改革落实,优化科研机构管理和资源配置,提高科研机构创新绩效,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国家标准明确了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的评价原则与框架、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用,提出了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市场竞争、经营体系支撑、数字化提升、外部资源整合等六个能力评价维度。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规范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创新要素整合、系统推进科技创新,对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 工信部公示《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冷杉位列榜单!
    日前,工信部公示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苏州冷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位列榜单!为推进环境监测仪器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2018年第52号公告)要求,工信部现公示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苏州冷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作为环境监测领域的领军企业,是专业环保在线解决方案服务商,严格的把控产品的性能指标、质量、服务等环节,是冷杉一贯对品质的坚持。此次苏州冷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位列榜单,是行业及客户对冷杉的认可,同时也是鼓励。未来,冷杉将一如既往以品质为根基、以创新为动力,做好产品与服务,打造世界一流高端仪器民族品牌!
  • 科学仪器企业注意!2022年版标准地图发布!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
    今年8月29日是第19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2022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活动周主场活动今天在京举行,今年活动周的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国家版图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疆域,是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活动现场发布了2022年版标准地图和参考地图,共计646幅。其中,标准地图20幅,包括中文版中国地图6幅、英文版中国地图14幅,参考地图626幅。参考地图是根据地图内容的系统性、实用性、现势性等特点,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列入标准地图服务系统中。用户可通过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和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的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在线自助制作个性化地图。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可提供359幅标准地图、4套自助制图底图,803幅参考地图。各省级地区均已开通标准地图服务,共提供9860幅标准地图,全国共提供标准地图、参考地图11022幅。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全国版图知识竞赛启动仪式。全国版图知识竞赛从2012年开始已经成功举办四届。竞赛将通过内容丰富、参与性强的答题,普及地图、地理及自然资源知识,激发青少年对祖国的热爱。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持续组织国家版图意识“三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近万次,全民国家版图意识显著提升。
  •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杨洁电话:(010)65645593传真:(010)65645555邮箱:dqsxtb@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附件: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pdf《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月2日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化肥企业》等8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化肥企业》等8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8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scjgjlc@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1-51792369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7日地方规范文本.zip相关标准如下:“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化肥企业“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陶瓷企业
  •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取得国际互认
    2009年2月24日,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秘书长Kristian Moeller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GLOBALG.A.P.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基准比较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国家认监委批准从事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认证机构颁发的GAP证书,将获得GLOBALGAP的认可,获证企业信息将通过GLOBALGAP网站向全球主要零售商发布,获证企业将因此获得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国际市场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GAP(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良好农业规范,就是应用现代农业知识,科学规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到目前为止,各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均建立了本国或本地区的良好农业规范法规或标准。   为建立我国GAP认证和标准体系,国家认监委自2004年起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已制订、并由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4项GAP国家标准,内容涵盖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国家认监委还发布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建立了我国统一的GAP认证认证体系。   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标准委在2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GAP标准化和认证试点工作。目前,我国共有14家认证机构经认监委批准开展GAP认证工作。   为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国家认监委从2005年起就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进行了协调,分别于2005年、2006年签署了技术合作和基准性比较(互认)备忘录,就标准制定和互认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国GAP与GLOBALGAP已就相互一致性、有效性方面完成了法规、标准文件评估、现场见证、同行评审的评价过程,最后成功完成了互认工作。   我国GAP认证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了认证认可的基础作用,填补了我国在农产品生产领域中GAP的空白,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企业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自控能力有着重要意义。GAP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将帮助出口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有效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
  • 工信部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p   为加快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规范条件》从基本要求、技术创新能力、工艺技术和产品要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对固废处理装备制造企业提出了要求。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strong /p p   为加快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中的固废处理装备是指能够减少固体废物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装备(不包括危险废物处理装备)。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固废处理装备制造企业,是鼓励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p p    strong 一、基本要求 /strong /p p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节能、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p p   (二)企业具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等相关资质和能力。生产工艺、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p p   (三)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能够出具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相关材料,下同)。近三年固废处理装备的年销售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50%,年利润率平均值不低于6%。 /p p   (四)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公众形象和履约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p p    strong 二、技术创新能力 /strong /p p   (五)企业具有独立研发和创新能力,建有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或与大学、科研院所等在技术研发方面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近三年用于固废处理领域的年研发投入费用占企业销售额比例平均不低于3%或不低于500万元。 /p p   (六)企业固废处理装备的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以上或总数不低于30人,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p p   (七)企业近三年获得固废处理领域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包括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 /p p    strong 三、工艺技术和产品要求 /strong /p p   (八)企业具备产品制造所需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设备,具备对产品性能、可靠性等准确检测的能力,具备检验外协和外购产品质量的条件和制度。 /p p   (九)企业采用生产效率高、能耗水耗低、环保排放达标的先进工艺,鼓励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先进生产设备。 /p p   (十)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鼓励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p p   (十一)企业建有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产品售后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建立产品使用情况数据跟踪平台,对产品质量、运行状态等进行跟踪。 /p p   (十二)企业应向用户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包括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和执行标准等,指导用户合理使用产品,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操作培训和维修、保养等服务。 /p p    strong 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strong /p p   (十三)企业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规章制度,制定节能减排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液、固体废物以及粉尘、噪声、辐射等处理与防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p p   (十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对生态环境和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p p   (十五)企业具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保障规章制度,配备劳动保护、工业卫生设施。 /p p   (十六)企业应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系列标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p p    strong 五、人员培训和社会责任 /strong /p p   (十七)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等方面的培训。 /p p   (十八)企业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特殊岗位及国家规定的技能职业人员应具有相应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p p   (十九)企业用工制度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p p    strong 六、监督管理 /strong /p p   (二十)规范条件的申请、审核及公告 /p p   1.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企业的规范管理,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5告。 /p p   2.企业根据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公告。申请企业须编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申请书》(见附1),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的完整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p p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规范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规定,负责本地区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接收本地区相关企业规范条件的申请和初审,按规范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核实,提出推荐意见(格式见附2),连同企业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4.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现场审查。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p p   (二十一)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p p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告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列入公告的规范企业须于每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信息采集表(见附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年度信息采集表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 /p p   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公告: /p p   1.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p p   2.拒绝开展年度自查、接受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现场核查 /p p   3.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 /p p   4.停产超过1年 /p p   5.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p p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p p   拟撤销公告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提前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原则上从被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告。 /p p   已公告的规范企业如发生重大变化(异地改造,原地改造且主体工艺发生变化)须提出变更申请,重新填报《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申请书》,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变更申请须包含以下申请材料: /p p   1.企业相关条件变化情况 /p p   2.企业变化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p p   3.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及佐证材料。 /p p    strong 七、附则 /strong /p p   (二十二)本规范条件涉及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按其最新版本执行。 /p p   (二十三)本规范条件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p p   (二十四)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修订。 /p
  • 我国已颁发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证书1219张
    11月4日,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工作组和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秘书处在京共同主办了“2010良好农业规范国际论坛”。记者从本次会议上了解到,作为我国建立并积极推行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认证制度,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虽然起步较晚,但累计颁发证书已达1219张。   在与国际交往方面,目前,国家认监委正在推进良好农业规范的国际互认工作。国家认监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秘书处、环保部、商务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同时,来自日本良好农业规范、泰国良好农业规范等相关国际组织、国内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部门、认证机构、认可机构、科研机构、零售商和GAP获证企业等相关方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本次论坛主旨是为了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在全球的应用与有效实施、加强良好农业规范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搭建良好农业规范了解、沟通的平台,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在中国的发展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这对于保障食品链源头食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论坛围绕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推动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展开研讨,与会代表就良好农业规范应用与有效实施的宏观管理、技术应用、经验交流与总结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 国仪量子荣获“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日前,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9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经过专家组的严格评审,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被评定为“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以量子精密测量为核心技术,为全球范围内企业、政府、研究机构提供以增强型量子传感器为代表的核心关键器件、用于分析测试的科学仪器装备、赋能行业应用的核心技术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服务。公司面向先进材料、半导体、量子科学、生命技术、医药和临床研究等领域,致力于帮助客户更高效地推动技术的发展、探索人类的未来。此次荣获“2019 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不仅彰显了国仪量子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坚定了国仪量子在新一轮技术变革来临之际,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努力抢占市场的信心。国仪量子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顺势而为做好知识产权强企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合规运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国仪量子在国内、国际范围内的创新发展。
  • 第二批“国家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公示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公布通告,共有99家企业和基地入选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名单,覆盖全国33个省市自治区,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生物医药和科技服务企业/基地也在名单之中。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企业[2016]3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我们确定了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确定的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京市赛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天津市赛达新兴产业小企业创业基地、河北省清河县羊绒产业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等99个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优化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创新服务和运行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 要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要集聚社会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满足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需求 要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 要加强与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 做好示范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 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的经验,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年度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基地称号。  五、示范基地公告有效期三年。  附件: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1月11日
  • 珠海检验检疫局推进GAP(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工作
    珠海检验检疫局近期采取多种措施稳步推进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与推广工作,进一步促进珠海市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珠海市生态文明新特区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珠海检验检疫局从2006年开始,组织骨干力量参与GAP标准研究,并派员参加国际研讨会,为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修订提供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议。同时,珠海检验检疫局承担了我国GAP系列标准中池塘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等3个标准的制定任务,并参与了其它相关标准的制定。   二是加大力度进行宣传。为推广水产养殖GAP试点工作,珠海检验检疫局从去年6月对珠海市水产养殖企业以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进行GAP宣传,使企业充分了解GAP的发展以及推行的重要意义,今年又借助媒体对GAP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大力推荐优秀企业。珠海检验检疫局从100多家农业企业中,择优推荐了6家水产养殖企业申报试点,全部被国家认监委批准为第二批GAP试点单位。   四是培训与现场指导齐头并进。珠海检验检疫局从去年6月起对试点企业的硬件改造、池塘布局、污水处理等进行现场指导。今年7月份,对水产养殖企业、斗门水产流通协会以及市农业系统主管水产养殖的人员进行了一期GAP培训,12月联合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珠海市GAP试点企业、农业企业等进行GAP及其体系制定内容的培训。   五是开发GAP企业管理系统。利用系统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特别是对药品和饲料的管理,并实现了从苗种到产品流向的可追溯。   六是加强同市政府沟通,确保GAP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推进GAP试点工作,珠海检验检疫局积极与珠海市政府沟通,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珠海市政府将与珠海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珠海水产养殖安全区域可持续发展备忘录》,以GAP试点企业带动整个珠海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珠海检验检疫局)
  • 喜报——北裕仪器荣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
    喜报——北裕仪器荣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命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决定》,“北裕仪器” 光荣上榜! 五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下,在宝山区总工会、宝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培育帮助下,北裕仪器在企业成长发展中将企业管理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从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成长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 北裕仪器将不忘初心、坚持创新、砥砺前行,团结动员职工同心同向同行,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共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宝山区“北转型”科创主阵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注:本文部分引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 广电计量子公司着力推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
    广州无线电集团大力推进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持续推动所属企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近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及公示,广州无线电集团成员企业广电计量(002967)(SZ 002967)子公司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安广源)正式获批成为“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安广源是广电计量(002967.SZ)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全国性的评价咨询和检验检测公司,在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综合咨询、环境检测、职业卫生检测、节能分析、环保验收、环保工程和安全环保信息化开发等领域处于国内较高水平,拥有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节能评估、工程咨询、CMA检测等资质和互联网+评价评估软件开发能力。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中安广源已经在企业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紧跟国家政策,以产业创新的思维服务广大客户,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此次获评此殊荣,是对中安广源的肯定,更是一种激励。中安广源将持续输出高质量企业服务能力,在围绕“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社会,构建一个更绿色更环保的环境”的定位基础之上,打造成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服务机构,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中安广源入选该名单,标志着企业服务能力获得国家与行业的认可。   中安广源EHS一站式技术服务平台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安全评价与咨询、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职业卫生评价与咨询、节能评估与咨询、工程咨询、EHS专业技术培训、环境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以及EHS信息化应用等专业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提效降本,规范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规避经营风险,实现企业持续发展。2020年,平台共服务中小企业上千家,其中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数百家,客户满意度达标,实现了服务中小企业的质量、数量双提升。   未来,中安广源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促进各区域优势互补,积极推广安全、环保信息化产品,争取在安全、环保、健康、节能等行业领域内,实现拓展区域最广、业务体量最大、服务内容最全、相关资质最多、技术质量优质的发展目标。
  • 投资1.429亿 国家食品企业质检示范中心将挂牌
    全国首个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将在兰州正式挂牌。8月19日下午,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兰州近物所研究员魏宝文,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陆婉珍,福州大学教授、食品安全与环境监测研究所所长谢增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阎超,中国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静等11位专家组成了专家组,在实地查看、现场考评后,立即召开了专题评审会议,进行了讨论。最终,11位专家一致认为“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达到验收标准,符合项目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背景:全国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检测不足2%   来自有关部门的数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45万家食品生产制造企业,具有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与技术的企业却不足2%。   面对这一现实,在中国工程院院士金国藩、中国科学院院士陆婉珍、中国科学院院士陈洪渊、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五位院士的提议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全国建设一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先行承担“工信部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建设:“示范中心”参照欧洲食品检测规范   目前,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根据建设要求,组建了以金国藩、陆婉珍、陈洪渊、江桂斌、庄松林、张玉奎、陈君石等院士及胡之德、金钦汉、蒋士强等资深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同时参照欧洲食品检测规范,投资4600多万元对5000平方米实验楼进行了整体改造,增设300㎡的多功能培训厅、2500㎡的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教室和分析仪器培训中心 筹资2500多万元购置的130多台(套)检测仪器与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特别是串联四级杆飞行质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大型科研分析仪器,提升了甘肃省分析检测装备的力量。先后与兰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甘肃农业大学检测实验室等单位签订协定,组建了61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讲师团,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在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改建26间多功能教室及配套实验用房,使示范中心的培训基地条件完全达到国家示范中心的培训要求。   另外,按照模块化、小型化集成设计的食品安全智能检测车,即将在兰州新区投产,它将体现我国食品检测领域最前沿快检技术,如果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这个特殊的检测车可以随时提供应急快速检测。   据统计,该项目总投资1.429亿元。
  • CNAS认可结果获得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承认
    日前, GlobalGAP更新了其承认的认可机构名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结果获得了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的承认。   根据GlobalGAP和IAF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要求实施GlobalGAP认证方案的认证机构需获得已签署IAF产品多边互认协议认可机构的认可。CNAS已于2008年10月与IAF签署了产品多边互认协议,为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的认可获得GlobalGAP的承认奠定了基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结果获得了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的承认以后,经国家认监委批准且获得CNAS认可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认证机构可以根据相关要求向GlobalGAP申请使用GlobalGAP的认证标志,其认证结果将得到GlobalGAP的承认。   GAP认证与认可的国际互认工作将帮助出口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有效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便利,进而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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