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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0-14 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GGGC2023FJ0032001001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已由锡林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锡市发改字【2023】83号、锡市发改字【2023】3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施工: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项目名称: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3、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唐韵花园、南府花园、源盛小区、翰林苑小区等99个小区4、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锡林浩特市42006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老化的56个燃气调压柜进行更换。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范围:对锡林浩特市42006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老化的56个燃气调压柜进行更换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标段: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控制价为:2474.4475万元;5、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共计36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各投标企业均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jy.org.cn)”-“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相关信息。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附件1、2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810842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mggzyjy.org.cn)于2022年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5、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7、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8、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锡林郭勒盟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2)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及时在主体信息库中上传企业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主体信息库前完成本次投标资格审查、评审打分所需资料的录入、上传、审核查验等工作,亦或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3)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NMGTF)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5)请各投标企业将更新完毕后的证件及时上传至会员诚信系统中。(6)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查看答疑澄清”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134.97.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4开标室组织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ggzyjy.org.cn/)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单位: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联 系 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479-8271196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侍利峰、张春霞联系电话:0471-3489911、13404809955监督机构: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冉阳 联系电话:0479-822844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体报警器 开标时间:2023-11-03 09:00 预算金额:2474.45万元 采购单位: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10-14 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GGGC2023FJ0032001001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已由锡林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锡市发改字【2023】83号、锡市发改字【2023】3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施工: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项目名称: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3、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唐韵花园、南府花园、源盛小区、翰林苑小区等99个小区4、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锡林浩特市42006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老化的56个燃气调压柜进行更换。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范围:对锡林浩特市42006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老化的56个燃气调压柜进行更换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标段: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控制价为:2474.4475万元;5、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共计36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各投标企业均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jy.org.cn)”-“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相关信息。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附件1、2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810842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mggzyjy.org.cn)于2022年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5、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7、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8、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锡林郭勒盟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2)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及时在主体信息库中上传企业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主体信息库前完成本次投标资格审查、评审打分所需资料的录入、上传、审核查验等工作,亦或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3)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NMGTF)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5)请各投标企业将更新完毕后的证件及时上传至会员诚信系统中。(6)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查看答疑澄清”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134.97.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4开标室组织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ggzyjy.org.cn/)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单位: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联 系 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479-8271196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侍利峰、张春霞联系电话:0471-3489911、13404809955监督机构: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冉阳 联系电话:0479-8228447
  • 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1925.86万元采购气体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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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施工及监理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9-21 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SGGGC2023FJ0033001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已由锡林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锡市发改字【2023】169号、锡市发改字【2023】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施工: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监理: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施工全过程监理。2、项目名称: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3、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杭盖路以东区域4、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锡林浩特市旺业新居、学府康居园、景观城、怡和家园、富华小区、图书馆家属楼等共68个小区,涉及居民33000户。每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必化调压柜进行更换数量为50个以及增设5部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和5部场站检查防爆手机。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范围:本项目对锡林浩特市旺业新居、学府康居园、景观城、怡和家园、富华小区、图书馆家属楼等共68个小区,涉及居民33000户。每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必化调压柜进行更换数量为50个以及增设5部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和5部场站检查防爆手机。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标段: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施工。控制价为:1925.8617万元;监理标段: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监理。控制价为:25.0362万元;5、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计36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各投标企业均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jy.org.cn)”-“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相关信息。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附件1、2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810842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mggzyjy.org.cn)于2022年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5、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7、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8、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锡林郭勒盟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2)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及时在主体信息库中上传企业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主体信息库前完成本次投标资格审查、评审打分所需资料的录入、上传、审核查验等工作,亦或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3)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NMGTF)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5)请各投标企业将更新完毕后的证件及时上传至会员诚信系统中。(6)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查看答疑澄清”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134.97.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2开标室组织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ggzyjy.org.cn/)上发布。七、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联 系 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479-8271196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侍利峰、张春霞联系电话:0471-3489911、13404809955监督机构: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冉阳 联系电话:0479-822844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体报警器 开标时间:2023-10-18 09:00 预算金额:1925.86万元 采购单位: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施工及监理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9-21 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SGGGC2023FJ0033001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已由锡林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锡市发改字【2023】169号、锡市发改字【2023】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施工: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监理: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施工全过程监理。2、项目名称: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3、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杭盖路以东区域4、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锡林浩特市旺业新居、学府康居园、景观城、怡和家园、富华小区、图书馆家属楼等共68个小区,涉及居民33000户。每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必化调压柜进行更换数量为50个以及增设5部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和5部场站检查防爆手机。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范围:本项目对锡林浩特市旺业新居、学府康居园、景观城、怡和家园、富华小区、图书馆家属楼等共68个小区,涉及居民33000户。每户进行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电子切断阀、高低压自闭阀、连接金属波纹管,同时对小区必化调压柜进行更换数量为50个以及增设5部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和5部场站检查防爆手机。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标段: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施工。控制价为:1925.8617万元;监理标段:2023年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杭盖路以东区域)监理。控制价为:25.0362万元;5、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计36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各投标企业均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ggzyjy.org.cn)”-“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浩特市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联 系 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479-8271196 招标代理: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侍利峰、张春霞联系电话:0471-3489911、13404809955监督机构: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冉阳 联系电话:0479-8228447
  • 北京公布首批“第三方供热节能量检测机构名单”
    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首批“第三方供热节能量检测机构名单”,六家单位入选。它们将作为北京市指定的“居民室温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将最终认定居民室温是否达标。   按照今年新实施的“北京市供热采暖办法”,今年供暖季,居民如果认为家中温度不达标,可找第三方机构检测,但这个检测机构必须是市容委指定的单位。经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后,一旦认定不达标,供热企业将按规定比例退还居民供暖费。   昨天,首批检测机构公布,6家单位分别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设部供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北京市煤炭节约办公室节能监测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据悉,6家单位将按不同区县来划分,北京市民可以对照居住地所在区县联系检测机构,检测费用将由居民自行承担。   为确保检测机构的公开和公平,此前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北京市财政局在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格机构中经过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层层遴选出了第三方节能量检测机构,公布的六家单位将对检测结果负相应法律责任。
  • 全面推进供热计量 计量装置必须无条件安装
    &ldquo 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经验交流与研讨会&rdquo 在河北承德召开。从会上获悉,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的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进入寻求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的关键阶段。   成效显著&ldquo 动真格&rdquo 、不放&ldquo 空枪&rdquo   据悉,目前我国能源和大气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目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要求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据世界银行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办执行主任辛坦介绍,目前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已取得巨大成效:一是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已初具规模。到2012年底,采暖区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为8.05亿平方米。二是采暖区116个地级以上城市已颁布计量热价和收费办法,占93%。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基本齐备,包括十几个法规和政策,如《节能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政策也基本出齐。四是天津、河北、山东、吉林、山西、北京6个省市,当地政府将热计量改革列为每年的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五是地方政府供热计量改革开始&ldquo 动真格&rdquo 、不放&ldquo 空枪&rdquo 。如天津市把热计量与新增供热面积挂钩,河北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责任状,新建和既改建筑热计量不欠账,济南、青岛、北京、太原将供热亏损财政补贴与供热计量挂钩。   在本次研讨会上,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辛奇云介绍了该企业在供热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2007年,该集团发起组建普瑞能源管理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公建热用户做能源审计,提出改造技术方案,安装热计量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以市场化运作模式重点为公建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到目前为止,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现计量收费的公建单位达到21个,实现计量收费面积近40万平方米,节能率达到30%40%,有力地提高了公建用户参与供热计量的积极性。   面临症结制约需探索多种方式   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比例达到70%以上,大部分都安装了计量装置,但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却很不理想。因此,目前的工作核心和重点就是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只有真正实施计量收费,不装表、装假表、假收费等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应该说,供热改革虽曙光初现,却依然任重道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办研究员戚仁广在研讨会上就我国供热计量改革的体制机制问题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之所以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体制不畅、机制不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不足三大症结。   &ldquo 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方面的严峻形势,尤其是碳排放等方面与先进国家有巨大差距,建筑节能重要而紧迫。&rdquo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科技司副司长韩爱兴表示。   如何使供热计量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刘贺明副司长曾提出,要强制全面推进计量收费。对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施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已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中。各地也将把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纳入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中,严格考核。对于那些拒不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加大监管力度。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否则,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赋予供热企业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购权、安装权。对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行按实际用热量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更换。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取消各种人为的地方性、事前强制性准入,放开市场,由供热企业直接面对供热计量生产商进行招投标,所有合格表生产商都可以参与竞标。充分利用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在供热计量改造和收费项目中,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充分发动用户参与计量收费。督促各地在当地媒体和小区内公示本年度计量收费小区名称、计量热价、监督电话、合同。供热企业要及时通知用户耗热量和热费,来刺激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   戚仁广提出:&ldquo 要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市场机制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rdquo 韩爱兴认为,积极参与建筑节能改革,并不会加重企业负担,反而可以扩大企业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赢利能力,对塑造所在城市的形象也大有裨益。企业还可以利用建筑节能这个平台,整合各种资源,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韩爱兴表示,我国的供热体制改革自提出以来从未停止过脚步。建筑节能工作是大势所趋,开弓没有回头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向前走,凝聚正能量,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60.00万元采购离子色谱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离子色谱仪 开标时间: 2021-11-03 09:30 采购金额: 160.00万元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 周暅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郭耀华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0-13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X-2021-CG0803-2 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 2、招标范围:采购CN系列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YZZX-2021-CG0803 CN系列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0.00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订单供货,接到订单后3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两年(两个采暖期)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投标; 6、信誉要求: (1)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00)进入《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流程及招标文件获取详见《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zjdkzb.com/bzzx/20200805/d18c35fb-c14d-4379-93e8-aad7f7e92aed.html),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71-6355663。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提供体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分别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形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7)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查询结果(如出现上述情形投标报名将被拒绝;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操作流程:进 中国裁判文书网 ,点击进入 高级检索 ,在 全文检索 中输入单位全称,在 案由 选项中点选 刑事案由 子目中的 贪污贿赂罪 ,在点选 单位行贿罪 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8)出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形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2020100100139426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联系电话:0471-3292921 4、平台使用费:本项目供应商须向平台支付500元平台使用费,获取发票详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 1、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03日上午 09: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 不予受理。 (一)____:http://____/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三)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hhhtscf.com/ (四)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 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3号办公楼(城发集团) 联系人:周暅 联系电话:0471-382335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郭耀华、吴佳丽 电话:0471-3292918 电子邮箱:yzzb@yzcpv.com 附件 投标报名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邮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离子色谱仪开标时间:2021-11-03 09:30 预算金额:160.00万元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0-13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X-2021-CG0803-2 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离子交换器采购项目(含安装)二次 2、招标范围:采购CN系列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YZZX-2021-CG0803 CN系列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0.00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订单供货,接到订单后3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两年(两个采暖期)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投标; 6、信誉要求: (1)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00)进入《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流程及招标文件获取详见《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zjdkzb.com/bzzx/20200805/d18c35fb-c14d-4379-93e8-aad7f7e92aed.html),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71-6355663。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提供体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分别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形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7)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查询结果(如出现上述情形投标报名将被拒绝;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操作流程:进 中国裁判文书网 ,点击进入 高级检索 ,在 全文检索 中输入单位全称,在 案由 选项中点选 刑事案由 子目中的 贪污贿赂罪 ,在点选 单位行贿罪 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8)出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形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2020100100139426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联系电话:0471-3292921 4、平台使用费:本项目供应商须向平台支付500元平台使用费,获取发票详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 1、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03日上午 09: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 不予受理。 (一)____:http://____/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三)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hhhtscf.com/ (四)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城发专区):http://hhhtscf.zjdkzb.com/ 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3号办公楼(城发集团) 联系人:周暅 联系电话:0471-382335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郭耀华、吴佳丽 电话:0471-3292918 电子邮箱:yzzb@yzcpv.com 附件 投标报名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邮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 美国SOC为NASA洞察号火星探测器项目提供热控涂层
    SOC为美国航空航天局计划于2018年5月发射的“洞察”号火星探测器提供热控涂层。该探测器的任务是在火星表面放置一个固定的有地震仪和传热探头的装置,用于研究火星的早期地质演变。 地震仪设备是“洞察”号探测器上装载的主要科学仪器,由SOC涂层实验室为其提供热控涂层。 SOC的项目经理Maria Zimmerman指出关键技术:在三米大小的实验室里将蒸汽沉积物经加工处理后覆盖在地震仪设备组件的金制表面上,在这个实验室里让一束光照射该经过加工处理后的沉积物时光束会全部吸收,以此就可以制成横贯三个空间结构的多层均衡涂层。 SOC多年来一直承接美国航空航天局的任务,其中最为显著的是提供了太空飞行器上的开普勒望远镜、核分光望远镜阵列和钱拉德太空望远镜的涂层。
  • 大降温却遇上热力“罢工”,FLIR E8 Pro帮暖通工程师迅速恢复供暖!
    热力系统常见故障热力管道是供暖系统的重要部分,又称为热力管网,是属于压力管道的一类,其将锅炉生产的热能,通过蒸汽、热水等热媒输送到室内用热设备,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从锅炉房、直燃机房、供热中心等出发,从热源通往建筑物热力入口的多个供热管道形成热力管网。经实际调查得知,供热系统出现故障,主要是由于热力管道出现问题。管网故障主要分为管道故障和元部件故障两大类。管道故障主要包括管道腐蚀泄漏和焊缝开裂两种情况,其中腐蚀泄漏是管道故障的主要问题。管道上的元部件主要是阀门和补偿器。阀门故障主要是由法兰泄漏、阀门腐蚀、开关失严、关闭不严造成,而法兰泄漏、阀门腐蚀是阀门损坏的主要原因。热力管道大部分铺设在地下,因此其发生泄漏时,很难精准定位,红外热成像技术可将被测目标表面的热信息瞬间可视化,因此热像仪可帮助检测人员快速定位故障,及时修补管道泄漏!FLIR E8 Pro:热力管道检修“神器”热力管道泄漏后,会造成漏点上方的地面温度升高,还会造成漏点附近地下管线井室温度升高,所以可通过温度变化查找管网上的漏点,热像仪能将地表温度的变化可视,因此就能精准定位故障点。FLIR E6发现地下管道泄漏点全新手持式热像仪FLIR E8 Pro,相较于其他检测设备对于热力系统的检测更加适用,其配备了3.5英寸触摸屏,屏幕分辨率达到了640×480,再搭配FLIR多波段动态成像MSX® 功能(专利号:CN201380073584.9),又结合5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它能提供清晰的红外和可见光细节,还有FLIR E8 Pro的一键式电平/跨度功能,能让问题区域更加明显,这样用户在热力管道检测的过程中,可看清图像细节,快速确认故障点,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热力管道的漏损会造成能源的浪费,并且影响用户的取暖,给供热企业带来额外的维修负担。因此一旦确认泄漏点要尽快维修。使用全新FLIR E8 Pro暖通工程师可以随时随地为检测结果添加详细的注释,及时通过Wi-Fi与抢修同事分享拍摄的图像和屏幕上用于突出检测结果的注释。您还可选择与FLIR Ignite应用同步,这样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通过移动设备、网页浏览器或桌面访问FLIR Ignite云端,让共享结果非常方便快捷!供热系统泄漏问题是困扰供热企业的一大难题,及时定位修补泄漏的管道,不仅可以减少企业损失,还能保证居民的取暖。FLIR E8 Pro帮检测人员节约了盲目查找泄漏点的时间非接触地安全检测避免了很多风险
  • 诚招“2012年中国国际燃气、供热技术与设备展览会”展台搭建商
    致各广告公司、专业展台搭建公司: 我公司将于2012年11月7日~9日参加 &ldquo 2012年中国国际燃气、供热技术与设备展览会&rdquo ,我司展台位于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B55,展位面积为18m² (3× 6m)。 展台设计搭建,基本要求如下: 1 整体风格: 大气,简洁,有视觉冲击力,从两面均可醒目看到我公司展台。颜色风格以黑红为主,可参考公司网站:http://www.kimray.com 2 功能区划分: 展位面积为18m² (3× 6m),分为二个功能区: 一:登记讨论区:可登记来访人员信息,兑换礼品及糖果的区域。要求:舒适,温馨,有座椅,可交谈,休息。 二:商品展示区 需配备商品展示柜,可摆放5-8个样品,以供展示。提供多媒体音像播放,展台所配备的音响设备输出音量不得超过50 分贝,音箱额定功率不得超过50W,并不得正对临近展位摆放。 材料使用: 1)施工单位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防火、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如采用木质结构,木材裸露部分需涂三层以上防火涂料。 2)对结构中有玻璃装饰的展台,必须采用安全钢化玻璃,确保施工、安装牢固,并有醒目标识。 3)展馆不允许使用任何绷布、明装式碘钨灯具和霓虹灯。 4)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双面布底胶带将地毯和其它地面覆盖物固定于地面。不允许在石质地面或墙面上使用粘胶物。 不允许使用背面有粘性的(可粘贴)图案或宣传品粘于建筑物的任何部位。 5)展馆不提供压缩空气。如需要请自备,并只能置放于馆外。 消防安全: 1)搭建展台时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等。 2)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展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工作。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展馆内严禁吸烟。 4)不得在展厅人行通道、楼梯路口、电梯门前、消防设施点、空调机回风口等地段随意乱摆、乱挂、乱钉各类展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 施工安全: 1)各施工单位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升降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应设置安全区,由专人看护. 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2)施工期间应保持展厅内建筑、结构、设施设备、配件的清洁、完好。如有损坏或污染,将参照相关规定照价赔偿。 3)展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于搭建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展台,施工单位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按时整改。 有意单位可将设计稿及预算清单发至邮箱: yuanyi@ameritechsc.com 截至日期:2012-10-10
  • 减灰霾 54企业减排30% 28工地停土石方作业
    减灰霾 北京现代停产一天   54家企业减排30% 28家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昨天,持续污染天气,导致儿童医院里病童数量不减。首席摄影记者 蔡代征/摄   昨天,雾霾仍未散去。针对连续三日的严重污染,本市13个政府职能部门及各区县共同落实“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减排措施开始实施。市环保局介绍,已有54家企业减排了30%,28家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极重污染日公务车带头停驶   市环保局表示,为保障《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有效实施,本市成立了市级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发布重污染日空气质量,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减排,同时指挥、协调应急方案的措施落实。13个政府部门及各区县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实施重污染日应急措施的实施方案。其中,市经信委协调落实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 市住建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控制扬尘乃至责令停止土石方作业 市交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极重污染日公务车带头停驶等。   燃煤锅炉加强夜查   1月11日,市环保监察总队启动对区县实施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措施的督查,此次是《北京市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发布后各区县政府应急方案的首次启动。下一步,针对部分地区夜间污染物浓度增高的情况,市环保监察总队将组织开展全市燃煤锅炉夜查行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北京现代昨停产一天   54家企业减排30%,28家施工工地停止了土石方作业,北京现代1月13日停产一天,北京水泥厂停用1号水泥窑生产线——1月11日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出动1610人次,对14个区县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启动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现场检查各类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施工工地等1011家次。其中,顺义区督促全区6大集中供热中心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减排5%,督促10家重点工业企业减排15%,北京现代1月13日停产一天 昌平区开展了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察巡查巡检,督促北京水泥厂停用1号水泥窑生产线,减少污染物排放约50% 东城区环保局对1家存在扬尘污染的工地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当场处罚800元,对1家使用小煤炉的餐饮单位当场处罚300元。截至昨天15 时,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检查车辆2.6万余辆次,处罚超标车辆 140余辆。
  • 梅特勒托利多为中国5G全产业链关键材料提供热分析解决方案
    上海2019年12月30日 /美通社/ -- 行业前沿的精密仪器及衡器制造商与服务提供商梅特勒-托利多近期为中国5G全产业链关键材料性能分析和表征提供热分析解决方案。5G作为构建万物互联的基础保障技术正趋于成熟,它带来了新一轮的科技创新周期,对全产业链器件原材料、基站天线、通信网络设备、系统集成与服务商等产生了积极影响。比如,相比于4G,5G的数据量更大、发射频率更大、工作的频段也更高,这需要基站用 PCB 有更好的传输性能和散热性能,也就意味着 5G 基站用PCB要使用高频率下低损耗、尺寸稳定性和耐热性更好的电子基材。再如,改性聚酰亚胺(MPI)凭借其损耗因子小、耐热、耐挠曲、低热膨胀系数(CTE)、易于实现微细图形电路加工等特性有望在未来5G时代脱颖而出,不仅可应用于5G天线材料,而且可用于折叠屏的柔性OLED及柔性电路板(FPC)的柔性衬底等。针对实际的工艺生产过程以及电子器件的高温加工制程,5G产业链关键材料的一些重要性能参数需要通过热分析仪器来进行表征,并且评估其可靠性,甚至实现通过热分析技术的反馈信息优化工艺条件呢。梅特勒-托利多提供的热分析超越系列涵盖了差示扫描量热仪(DSC)、闪速差示扫描量热仪(Flash DSC)、热失重分析仪(TGA)、同步热分析仪(TGA/DSC)、热机械分析仪(TMA)、动态热机械分析仪(DMA)和熔点仪,提供了全面的、创新的材料表征技术,实现了对5G产业链关键材料的快速、高精确、可重复的性能测试,为科学研究和工业生产提供了系统的解决方案。以下是具体案例解析:1、5G基站用PCB的使用上限温度玻璃化转变温度(Tg)是工程塑料使用温度的上限,而当PCB的填充树脂材料发生玻璃化转变时,PCB的整体力学性能、尺寸稳定性和介电性能都将发生较大偏移,故此 PCB需要足够高的Tg。差示扫描量热仪(DSC)是测试Tg普遍的一种热分析手段,在发生玻璃化转变的过程中,样品的比热会出现特征性变化,在DSC曲线上表现出台阶式的转变。梅特勒-托利多提供的DSC 3 及DSC 3+搭载多对热电偶技术的传感器,具有业内较高的量热灵敏度。遵从IPC-TM-650 2.4.25D标准测试方法,如图1所示,采用DSC3+,PCB经历了两次升温测试,得到Tg为139.13摄氏度。图一. 根据IPC-TM-650 2.4.25D标准用DSC3+测试PCB的Tg2、5G关键材料的热稳定性热稳定性可以采用热失重分析仪(TGA)对材料的热分解温度Td进行测定表征,通常失重5%所对应的Td是5G关键材料关注的温度点。梅特勒-托利多提供的TGA 2及TGA/DSC 3+搭载梅特勒超微量天平,灵敏度高,具有行业内相对较好的USP称量值,能够测量微弱的样品质量变化,并且无可匹敌的STARe软件可以帮助实现复杂的数据分析。图2为在TGA/DSC3+下测试得到的不同供应商PI膜的TGA曲线,如1号PI膜失重5%的温度点为572.47摄氏度。该实验方法及数据分析简便易操作,可提供可重复性的数据结果,是5G关键材料热稳定性检测的解决方案。图二. TGA/DSC3+测试不同供应商PI膜的TGA曲线3、5G关键材料的尺寸稳定性优异的尺寸稳定性是各元器件稳定运作的结构保障,而诸如PCB和PI膜等材料必须具备足够小的线性膨胀系数CTE。然而,在实际的加工和应用场合中,PCB易受局部过热而引起基板树脂的软化、分解,并导致基板发生分层和爆板,所以PCB的爆板时间Td需足够长。热机械分析仪(TMA)主要应用于检测CTE、Tg、软化点、相转变等物理变化过程,并可以用来评估不同加工工艺或原材料配方之间产生的性能差异。因此,可以采用TMA表征CTE、Tg和Td。梅特勒-托利多提供的TMA/SDTA 2+是业内仅此能准确测量样品温度的TMA,位移分辨率达到0.5 nm,可以实现无需空白基线修正,并具有的-0.1 N的负力,帮助实现一些特殊的应用测试(如凝胶点的表征)。如图3所示为采用TMA/SDTA2+测试PCB的Td和不同供应商PI膜的CTE和Tg,根据IPC-TM-650 2.4.24.1标准方法,PCB在288摄氏度条件下的Td为2.05min,而PI膜极小的CTE和高Tg确保了尺寸的稳定性。图三. 根据IPC-TM-650 2.4.24.1标准用TMA/SDTA2+测试PCB的td及不同供应商PI膜的CTE和Tg实际上梅特勒-托利多的5G材料热分析仪器解决方案,已经在国内大型基站设备生产供应商得到了良好的应用。万物互联的时代车轮已经隆隆驶来,梅特勒-托利多愿和5G全产业链原材料科研单位和生产商、硬件生产商和服务商携手筑建一个稳固的基础,迎接这一时代的到来。
  • 河北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加强源头防控和面源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二、深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一)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被置换产能项目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矿热炉。加快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快推动邢台钢铁、邯郸热电、秦皇岛北方玻璃等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三)推进钢铁行业升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稳步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快推进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整合升级。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到5%以上。(四)推进涉气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优化提升方案,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和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绿岛”项目。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深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五)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推动电能替代工作。持续增加天然气供应。稳步推进抽水蓄能、海上风电、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14亿千瓦以上、占比达到6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21%左右。(六)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七)开展燃煤(燃气)锅炉关停整合。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积极推进远距离输热,石家庄市加快上安电厂余热入市项目等建设,推进燃气锅炉替代;廊坊市积极推动主城区燃煤锅炉替代。到2025年,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十四五”期间累计淘汰关停燃煤机组29台、装机278.8万千瓦。(八)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九)巩固拓展清洁取暖成果。加强天然气、电等能源保供,做好清洁取暖设备运行、维护,完善资金补贴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种植、养殖农户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逐步推动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散煤管控,防止散煤复烧。四、深化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运输。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到2025年,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2%左右;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重点城市铁路场站开展适货化改造。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十一)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城市公共领域年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稀薄燃烧技术燃气货车。在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到2025年,重点城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力争不低于80%,其他地方不低于60%。加强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强化对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监管执法。(十二)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城市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机械;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十三)保障成品油质量。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并追究责任。五、持续整治扬尘面源污染(十四)狠抓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聚焦施工工地、线性工程、裸露地块、闲置场院、露天矿山、城乡道路、平交路口、露天停车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区域开展扬尘治理攻坚,狠抓全域控尘。持续推广城区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城市和县城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平均降尘量不高于5吨/平方公里月。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十五)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新建矿山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或经安全论证不宜采用地下开采的重点开采区除外)。依法关闭限期整改仍不达标露天矿山。(十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高产业化能力和离田效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健全基层露天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火点及时消除。开展城乡垃圾清理和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和县城严禁露天烧烤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六、持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十七)强化VOCs、恶臭异味治理。大力实施涉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污水处理场所加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力度。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区域,2024年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十八)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垃圾发电企业SCR脱硝设施改造,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2024年前完成钢铁行业全面创A;到2025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A级企业数量稳定增加,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水平显著提升。加强钢铁、焦化等行业CO深度治理,减少CO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分类整治。(十九)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推广氮肥深施技术、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新方式,降低氮肥氨排放水平。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二十)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设区的市要编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二十一)深化联防联控机制。支持市际交界县(市、区)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协同防控,适时提请生态环境部启动跨省市联防联控。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与相邻省份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二十二)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按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一市一策”制定污染过程应对方案,细化应急管控清单,并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火电、钢铁、焦化等燃煤企业运行负荷精准调控机制。八、持续加强支撑能力建设(二十三)提升监测监控能力。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建立运维管理体系,严厉打击人为干扰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加密钢铁、焦化企业CO传输监测,建立监测数据全覆盖、污染传输可视化和污染溯源精准化的监测体系。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优化升级大气污染综合监管平台。(二十四)严格执法监管。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重点市县配备红外热成像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时段,统筹全省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帮扶。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实现动态“清零”。(二十五)加强科技支撑。开展PM2.5和O3协同控制科研攻关,深化NOx和VOCs减排路径。研究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发应用多污染物系统治理、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到2025年,设区的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并逐年更新。(二十六)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协同。2025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九、保障措施坚持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负总责。严格落实“退后十”防火墙机制,对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后25”城市每日预警提醒。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大工程的政策、价格、金融、市场等支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全面稳定“退后十”成果,积极推进全民共治,强化公众参与,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2%以下。其中,皖北六市在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约束性目标基础上,力争PM2.5控制在37.7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省“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8.3万吨、3.07万吨。(二)实施范围。1.重点区域。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市。2.非重点区域。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实施“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部门联审,源头管控低水平项目上马。制定实施安徽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四)有序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综合运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有序推动生产设施老旧、工艺水平落后、环境管理水平低下的独立焦化、烧结、球团、热轧企业和落后煤炭洗选企业退出市场。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严禁违规新增钢铁、水泥(熟料)、焦化、电解铝、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鼓励钢铁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五)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排查整治。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涉气产业集群要制定发展规划。开展石灰岩、陶瓷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一群一策”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高水平打造皖北等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结合“绿岛”项目等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活性炭再生中心;推进建设钣喷共享中心,配套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六)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健康发展。深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系统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七)加快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深入实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加快推进天然气入皖管道建设,提升城镇燃气管网覆盖率,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八)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修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不得将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持续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散煤基本清零,其他地区散煤使用量进一步下降。强化企业商品煤质量管理,鼓励制定更严格的商品煤质量企业标准,提倡生产和使用优质煤。(九)加快推动燃煤锅炉机组升级改造。各市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加快热力管网建设,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鼓励城镇供热企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技术,科学合理布局供热管道。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持续推动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各类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对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整合。禁止新建自备燃煤机组。大力推动现有煤电机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十)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水平,推动大用户直供气,降低供气成本。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鼓励现有煤气发生炉“小改大”。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推动石油焦、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逐步替代。四、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结构(十一)推动货物运输清洁化。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推进多式联运,大宗货物“散改集”,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力争年均增长15%。在合肥市推广采取公铁、公水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水泥、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分别比2020年增长10%和12%左右,钢铁、煤炭、焦化、火电、有色等行业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建材(含砂石骨料)清洁运输比例达到60%。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精准补齐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十四五”末基本实现长江干线港口铁水联运设施联通。重要港区在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对重点区域城市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土地利用、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十二)强化新能源车辆推广和汽车排放监管。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应急车辆除外)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特别用途等因素外)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支持清洁运输企业发展,推广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在中心城区先行开展新能源渣土车推广试点工作,合肥等有条件的市引导在新建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推动省、市属国有企业先行推进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加快高速服务区快充站建设,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新生产、销售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行为,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鼓励重点区域城市开展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管执法。(十三)加快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及改造,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民用运输机场场内电动车辆占比达到25%以上。(十四)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开展打击非标油品专项行动,严厉追究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主体责任。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抽查力度,有效控制卸油、储存、加油等环节污染,提高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五、提升面源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十五)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和矿山综合治理。推动全省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监管平台,到2025年底,安装接入率达70%以上,合肥等有条件的市力争达到100%。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工程造价不可竞争性费用,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40%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加强城市公共裸地扬尘管控,对在建工地、闲置地块等裸露土地开展排查建档,因地制宜落实抑尘措施。严格落实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放场所主体责任,完善露天堆场防风网、喷淋装置、防尘屏障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推动矿山综合治理,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由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十六)深化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制定实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对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督促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在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十七)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机制。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规范化、标准化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产业化利用水平和效益,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强秸秆焚烧监控等视频资源共享,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依托基层组织,强化日常和重点时段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污染物减排(十八)加强VOCs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处理。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2024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十九)加快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转型,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加大工业涂装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及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二十)加快涉气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冶炼企业、燃煤锅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独立烧结、球团、热轧企业参照钢铁超低排放标准力争完成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二十一)推动农业和工业领域大气氨污染防控。推广水稻侧深施肥和小麦、玉米种肥同播。推广低蛋白日粮和全混合日粮等精准饲喂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推行覆盖式处理与利用粪污技术。加大企业氨排放监管力度,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恶臭异味防治要求和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排放标准。七、推进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和联防联控(二十二)完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依法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更加注重PM2.5治理。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5个未达标市,“十四五”期间实现稳定达标;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6个未达标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芜湖、宣城、铜陵、池州、黄山5个已达标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二十三)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统一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指南》,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鼓励各市对辖区内规模较大的非重点行业开展绩效评级。持续增补扩充应急减排清单,确保覆盖所有涉气企业。深化区域大气污染应急联动机制,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依法依规完善应急响应措施。(二十四)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发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鼓励支持省内毗邻市、县(市、区)开展联防联控。积极推动建立皖北省际毗邻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交界地区联合交叉执法。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八、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二十五)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密皖北六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快构建皖北大气环境智慧监管数字化治理体系。加强重点区域城市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开展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的自动监测以及光化学监测。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升级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二十六)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提高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省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二十七)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支持开展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研究。支持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究。开展VOCs排放污染治理、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研发。到2025年,各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实现逐年更新。九、完善生态环境法治和经济政策体系(二十八)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保障,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依法惩戒环境污染责任主体。落实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技术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铁路内燃机车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出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时开展相关法规、标准培训和宣传解读。(二十九)发挥价格税费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尖峰电价政策。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继续对港口岸基两部制用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对港口货物装卸、港口设施服务、港口岸电运营商、机场岸基用电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鼓励各市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短输价格定期校核,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合理调整价格。加强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监管,统一开展年度定期校核调整。建立完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完善铁路运价调整机制,研究推行“一口价”收费政策。推广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完善建筑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落实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税制改革政策。(三十)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引导。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加强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统筹,强化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好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按要求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有序做好绿色金融综合评价试点,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提高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十、强化保障措施(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市人民政府依法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省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三十二)严格考核监督。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市,采取措施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市,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监督帮扶。(三十三)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徽),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推动老旧高污染车辆、机动车排放检验等信息共享。(三十四)注重宣传引导。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识,广泛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提升公民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与素养。持续开展“美丽安徽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快建设碳普惠制度体系,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完善公众监督和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党政机关带头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积极推广应用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国有企业要带头实施绿色生产,深入推进治污减排。
  • 山西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突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工作目标(一)约束性指标。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二)力争性指标。太原市、运城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位;临汾市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10位;其他设区城市排名稳定前移。各设区城市年度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另行分解。三、重点任务(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1.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及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煤电项目除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2.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优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企业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2025年底前,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5%以上。开展焦化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考核,全面提升焦化行业节能环保安全水平。在建、拟建焦化项目应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深度治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煤电项目建设,有序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提高先进燃煤机组占比。持续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不断提升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汾河谷地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加快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和淘汰退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加快推动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以下电炉(合金钢50吨)等限制类工艺装备淘汰退出,重点区域率先淘汰退出;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严格落实社会独立煤炭洗选新增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持续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促进煤炭洗选行业规范发展。开展砖瓦窑行业综合整治。(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发展。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按照“淘汰关停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原则,推进太原市铸造,大同市富锰渣冶炼,朔州市陶瓷,忻州市独立球团、法兰,吕梁市铸造、耐火材料、硝基肥、再生橡胶,晋中市铸造、炭素、玻璃制品、再生橡胶,阳泉市耐火材料,晋城市铸造、陶瓷,运城市金属镁、包装印刷等特色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实施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等行业企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在同一个生产线内,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动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道路交通标志喷涂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太原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成一批特色低碳环保产业基地,集中培育1-2个引领型低碳环保集团,牵引示范带动全省低碳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治理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7.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加快晋城、吕梁非常规天然气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5年,重点区域城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其他城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全省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严格落实国家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要求,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逐步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供热锅炉。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进行动态清零。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项目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大型工业企业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加大以气代煤力度。全省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充分利用工业余热、电厂热力、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煤层气、脱硫后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等方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稳妥推进中部城市群、上党革命老区、临运盆地散煤取暖替代工程。全面评估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持续优化改造方式或运行模式,巩固提升现有清洁取暖成果。开展农用领域散煤使用情况排查,有序推进农业种植和养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市县要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严防散煤复烧。对清洁取暖未覆盖的区域,强化民用散煤质量监管。(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12.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优先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2025年,全省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左右;煤炭主产区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已纳入规划的重点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开展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项目用地选址选线、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以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为牵引,按照“公共领域先行、重点区域先行、重点企业先行、重点工程先行”的原则,PM2.5年均浓度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设区市、县(市、区)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后20的县(市、区)以及区域内的工业园区,应加大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押运、渣土运输等公共领域车辆以及区域内钢铁、火电、焦化、煤炭、煤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短驳运输、厂内运输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替代(含电动、氢能、甲醇汽车)力度。科学制定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中重型货车通行路线。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城市、5A级景区公共领域车辆基本实现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及时修订并公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执法管控。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太原武宿国际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做到应用尽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组织开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罐车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太原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16.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扬尘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施工、道路、裸地、堆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五尘”同治。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强化城乡主要道路、工业集聚区和重点工矿企业周边道路扬尘治理,定期开展机械化清扫。2025年底前,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设区的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加强城市裸地硬化或绿化,清理取缔各类违规堆场。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强化工业企业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存储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扬尘管控,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19.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以汾河谷地煤化工类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等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污染物集中治理、能源梯级利用、物料绿色运输,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化工企业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1.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全流程完成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经评估监测确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按程序公示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A级、B级或引领性绩效评级。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0月底前,全省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回头看”,推进燃气锅炉全面稳定达到低氮排放要求。加大生物质锅炉排放监管力度,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2.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污染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开展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3.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加强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重点企业安装氨逃逸监测设备并联网。(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动省会太原空气质量提升24.加快太原盆地结构优化调整。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统筹,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太原盆地不再新增独立焦化项目。推动太原盆地位于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的钢铁、焦化、水泥、煤电、铁合金、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4年10月底前,全面淘汰退出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加快提升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太原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2024年区域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60%,2025年区域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5.加强太原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一区域治污力度,强化区域环境政策协同,一体推进清徐、交城工业园区和平遥、介休、孝义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统一区域环境执法尺度,常态化开展区域交叉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减排措施标准,建立高效快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26.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大同市推进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其他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设区城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大同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吕梁市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朔州市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忻州市、长治市、晋城市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晋中市、阳泉市力争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太原市力争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临汾市、运城市力争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下,为2027年设区城市PM2.5浓度力争全面达标奠定基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7.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太原及周边重点区域省市联管、省市联建、省市联防机制,统筹推进汾河谷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对大同盆地、忻定盆地、上党盆地大气污染联防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晋城市与河南省交界城市、运城市与陕西省交界城市开展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项目环评会商机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影响突出的重大项目,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完善每日会商、提前预警、区域联动、协商减排、差异管控、监督帮扶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强化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精准性、实效性。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要求,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持续开展绩效等级“创A升B”行动。规范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科学合理制定重点行业企业“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措施,并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9.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园区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2025年底前,汾河谷地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光化学监测和颗粒物组分监测。(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完善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快推进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扩大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面。设区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省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0.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电量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配备。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1.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组织优秀专家团队,加强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研究。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未来7—10天区域污染过程预报精准性。提高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规范性、时效性,实现每年及时动态更新。(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东南大学—江苏太阳宝联合研发中心揭牌
    12月22日,东南大学—江苏太阳宝太阳能热利用联合工程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揭牌仪式在科教会堂举行。东南大学副校长沈炯,东南大学科技处处长李建清、副处长郑建勇,科教城管委会副主任张朝晖、助理调研员沈建军,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霁,武进区科技局、嘉泽镇、江苏太阳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   该中心由东南大学与江苏太阳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常设地点在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以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联合供热、太阳能热泵和太阳能光热/光电综合利用等核心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研究重点。   据悉,太阳能利用是江苏省的一个重要产业。该中心的研究方向具有前瞻性,研究的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中心建立,对于太阳能利用产业的升级具有推进作用。
  • 迈拓水务数字中心项目拟2亿元采购研发试验与检测设备
    近日,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迈拓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拟与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署《购地投资协议》建设迈拓水务数字中心项目。项目主要作为办公、研发实验楼、部分必要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投资计划如下:项目名称:迈拓水务数字中心项目注册公司:迈拓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暂定)。项目落地后注册子公司作为项目实际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结构:总投资10.5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投入4.2亿元,包括土地购买费用,项目建设规划方案设计费用,项目管理咨询费用、地勘费用、环评费用、项目监理费用、过程审计费用、电力设计费用、打桩及土建费用、外立面装饰费用、绿化设计费用、内装费用等;设备购置费用投入2亿元,包括研发试验设备、检测设备采购;研发流量计量产品投入2亿元,试验室安装调试及运行。 其他费用投入2.3亿元,包括中试、办公和试验室装修、及研发材料设施等。项目投资计划:2023年计划投资3亿元,主要是土地购置、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咨询费用、电力设计、打桩施工等;2024年计划投资4亿元,主要是项目主体建设、建设材料采购、基础设备采购等;2025年计划投资3.5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办公场所装修、配套中试厂房以其他办公配套场所建设,项目研发部分的设备采购、组装、中试等生产线投入以及研发投入等。迈拓股份简介: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6年,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注册资金10446万元, 公司专业从事智能超声水表和热量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构建软硬件相结合的一体化产品生态为智慧水务、节能供热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超声波流体测量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从管网供水、供热系统全局出发,针对“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应用”三个功能层次,开发出了软硬件相结合、涵盖完整产业生态链的智能超声水表和热量表两大系列产品,以满足公用事业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精准计量、远程抄表、营收管理、在线监测和综合分析等需求。
  • “云上贵州”这样的大数据中心为什么需要奥林巴斯工业视频内窥镜
    你知道云上贵州吗?如果你是苹果iPhone的用户,相信你一定听过“云上贵州“——苹果iCloud云储存服务的运营企业。而正如该服务运营商的名字,”云上贵州“正坐落于贵州不见人烟的深山之中,其天然的地理位置及气候优势,非常有利于大型数据库的建设。那么,这样的大型数据中心,用什么方法来确保信息安全呢?地理优势,奠定安全基础从地理位置上而言,贵州避开了主要地震带。20世纪开始,中国一共发生过800多次6级以上的地震,贵州都未被波及。而其所处的南方电网体系,是独立于国家电网体系的,所以即使其他省份发生电网瘫痪,贵州断电的可能也很小。同时,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的政府在政策和资源上,对于这样的大型数据中心有着大力的扶持。贵州大型工业企业的综合用电价格为0.44元/千瓦时,而对大型数据中心的用电价格而言,更是降至0.35元/千瓦时。大自然, 最好的散热器大型数据中心的数据储存成本总有近一半是来自于电力成本。而电力成本中,一方面是电机柜自身的用电消耗,另一部分来自为这些机组散热的空调用电。 深闭的大门中藏着众多复杂的服务器设备用来支持数据中心的服务器运转,这种时候数据中心往往会散发很大的热量,影响服务器工作状态。而降温设备,通常会选择HAVC(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冷却机组。而空调系统的耗电量,也和室内外的温差关系巨大。此时,贵州自然凉爽的气候,非常有利于降低整体的散热能耗。天已助,但还需尽人事 对于如此大量的服务器群坐落其中,并且这些数据甚至关乎个人和国家的信息安全,为了数据的安全存储和调取,工程师们可谓煞费苦心。为了给HAVC(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散热,其冷却机组管道会进行长期的不间断运行。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冷却液的泄露和冷却系统故障。 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是当今较常用的解决方案。 为了降低故障的发送,工程师们需要以2-3年为间隔,通过关闭设施,来进行大规模的冷却系统检查,用以确保系统正常工作并确保数据中心服务器的安全。虽然人力可以检修部分区域,但是依旧存在相当多的区域,人眼并不能触达。此时,便需要使用一些工具来协助进行检测。(产生锈迹的管道内部)当前,工业视频内窥镜是对冷却系统检测较为优质的解决方案,其在检查压力管道,储罐,和换热器的过程中,能够发现那些人眼不可达到区域的缺陷,还可以对一些问题做出预测型的发展,比如管道内出现了腐蚀,点蚀或者有水垢堆积的情况,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冷却系统故障,甚至危害数据中心的安全。 每个密封圈或者接头密封是否合格?突然出现的微小裂缝? 数据中心之中,任何细小的细节之处,都要使用工业视频内窥镜进行详细检查并记录处理,而内窥镜的检查数据便是重要的处理依据。除了这些常规的必须要检查,工业内窥镜还可检查那些长期运转的散热风扇,其中核心的大功率电机不管是在装配还是在维护中都可能会出现问题,使用内窥镜深入其中定期给难以拆卸的散热设备做体检是运维人员检查高效办法。这些定期或者突发的检查对其实工业视频内窥镜的要求并不低,不锈钢管的反光或者非常微小裂纹的观察都是对内窥镜不小的挑战,而且既要看得清楚,又要快速达到需要检查的位置。 (奥林巴斯IPLEX系列内窥镜) 奥林巴斯IPLEX系列内窥镜,拥有业内更为较好的分辨力,配合专业的镜头可以实现超小裂纹的观察和测量,同时奥林巴斯独有的Wider功能还可以实现对反光的高效抑制,让焊缝或者钢管内壁可以展现更多细节,渐变柔性的插入管设计,让工程师们可以指哪打哪,安全快速的将摄像头推至要检查的区域开展工作。奥林巴斯工业内窥镜已经在为大数据中心安全运行提供更好的保障。
  • 福田疾控中心被爆有人借仪器采购敛财
    福田相关单位负责人对举报作出回应。   &ldquo 疾控中心虽是清水衙门,但某些人也会敛财&rdquo ,福田区疾控中心近日被人匿名举报投诉称福田区疾控中心检验科周姓负责人独揽采购大权,大量采购仪器设备,设备报价远高于市场价等。举报者通过匿名方式频频向区纪委及通过深圳新闻网、奥一网发帖、向媒体投诉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是否属实,南都记者就此展开调查。对南都记者的调查,要求疾控中心调查近几年采购设备情况及流程、同时要求被举报者提供材料,证明房车一事。区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心正在调查。   近日,匿名者分别在深圳新闻网、奥一网发帖报料称,福田区疾控中心检验科周姓负责人不到半年时间内买房又买车(2台),资金来源十分可疑。&ldquo 检验科是单位仪器采购大户,其独揽科室仪器采购大权,从仪器参数到供应商的选择,同时又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大量采购仪器设备。其仪器设备报价远高于市场价及同行购买价,并热衷实验室耗材购买。&rdquo 该报料人提到,据说此人被向上级部门举报多次,但均以&ldquo 家丑不可外扬&rdquo 而不了了之。同时还提到,周某在单位与科室人员关系极差。   福田疾控中心:采购有程序难独揽大权   据介绍,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福田区新组建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免疫规划管理等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其中检验科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验,公卫专项监测样品检验,接受社会委托开展卫生学检验。中心有博士2人,研究生21人。   &ldquo 检验科负责人是姓周,是位博士后。&rdquo 福田区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诉提到的周某个人独揽采购大权不太可能。从政府采购流程来说,采购单位提出采购需求和采购参数,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需求和参数进行公开招投标,供应商可以来自全国,&ldquo 而且提出采购需求时,中心和局里都要进行论证,采购有程序有规章,谁揽得了这个权&rdquo 。该负责人介绍,采购中,先由单位科室申报,再由单位进行论证,政府招投标中心将采购挂网后,由供应商投标,再由专家组评标谁中标。采购的后期,根本不关采购单位的事,也不由采购单位操作。他表示,中心没有接到投诉和反映,但会去了解此事。   区卫人局:四层把关,独揽不可能   &ldquo 招投标的价格比较难讲,市场报价会略有不同,但招投标中会有个市场指导价。&rdquo 福田区卫人局分管采购的朱姓副局长介绍,投诉人提到的&ldquo 其仪器设备报价远高于市场价及同行购买价&rdquo 的问题,在招投标中会有三家供应商竞争,有的可能报价低一点,但价格低可能售后服务差点,有的可能报价高一点,不可能100%价格一样。朱副局长介绍,政府采购中,先由疾控中心提出采购需求,然后组织专家论证购买设备是否合理和必要,包括价格合理等。卫人局再进行一次论证采购设备合理性、必要性。然后由发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发改部门论证后,再由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ldquo 采购中,设备价格报得太高,不太可能。&rdquo 朱副局长说,采购还要请专家论证,有3家供应商竞争才可能开标。&ldquo 区纪委接到过个投诉并进行过调查和了解,但举报人系匿名,提供的信息有限,只提到买房和买车,告示模糊信息。&rdquo   区卫人局局长董宏伟透露,区纪委也询问过被举报的相关当事人,与当事人谈话,提醒教育当事人注意这方面的问题。&ldquo 局里也会重视这一投诉。&rdquo 董宏伟提到,投诉人也提到被举报人与科室同事关系不好,不排除当事人因为同事关系处理不好遭到举报。董宏伟还介绍,疾控中心是事业单位,政府全额拨款,政府采购环节还是比较严格,层层把关。一是申报单位把关,二是卫人局要把关,三是发改部门要把关,四是政府采购中心还要抽取专家来把关。&ldquo 要过四层关,个人独揽采购大权不太可能,也不太可能控制价格。&rdquo 董宏伟说,因为采购要由符合条件供应商投标,没有可能指定一家,&ldquo 医疗设备采购复杂,参数不一样,价格差很多。&rdquo &ldquo 这事虽然还需进一步核查,但也给我们一个提示和警醒,该如何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保证无漏洞可钻。&rdquo 朱副局长还表示,最近下属单位管理岗位在调整变动,局里也会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投标过程,出台相关管理规范。   被举报人周某:   举报不实,保留报案权利   南都记者辗转联系到被举报人周某后,周某称,这个关于自己的匿名投诉举报完全&ldquo 莫须有&rdquo 和不属实,他将保留报案及起诉权利,希望组织的调查能还自己一个清白。&ldquo 我都快50的人,2007年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自己和老婆用的车都是10多万元,两部加起来不超过30万元&rdquo ,周某称,穷成这样,讲起来都不好意思,自己也算是福田区引进的人才。周某称对此将保留报案及起诉的权利。   周某称采购是单位统一组织、互相配合的事情,有工作流程。他作为检验科的负责人,负责项目采购的一部分工作,会去接触仪器供应商,了解新的设备和新的仪器。采购设备他负责写参数,然后召集同事开会采购什么仪器,再提交报告,采购设备都是别人的事情,买东西也是领导批。   周某称,他自己每年的科研经费都用不完,不可能热衷于采购。仪器是由政府招标,他写完参数后,还有很多程序层层把关,单位把关,卫人局把关,还有区发改委把关,还有政府采购中心,中间还有专家组评审。他们单位是全额拨款的单位,没有一分额外的奖金,但要把科室的工作往前推,就得不断驱使同事去学习,去做事,写课题,他是北方人,性格直来直去,确实和一些同事吵架,但吵完后都是朋友。这次事情发生后,有不少同事也来安慰他,让他不要担心非议,不要担心被栽赃陷害。   原标题:福田疾控中心被举报有人采购敛财 回应:未接投诉
  • 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揭牌仪式举行
    2010年10月18日,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京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意味着对于建筑节能相关方面,国家将加大对于节能、质量的监督和检验,真正促进“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在国家整体能源利用方面的建筑节能贡献。 揭牌仪式现场   揭牌仪式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林海燕主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谢军副主任、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刘安平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田国民副司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范学臣主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院长、林海燕副院长,节能质检中心主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徐伟院长以及来自节能领域的科研、设计、运行、管理和产品生产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由徐伟任中心主任。中心独立建制,独立对外开展业务,目前确立的业务范围是建筑维护、空调、供热、可再生能源、楼宇控制及节能控制等建筑节能相关方面的监督和检验。据了解,该质检中心目前有117人,80%为专业技术人员。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 投资1亿美元 中国地热能研发中心落户江宁
    11月2日,总投资逾1亿美元的加拿大枫叶能源中国地热能研发中心正式开工。   投资该项目的加拿大枫叶能源公司是加拿大最大的从事地热能研究与应用的公司,也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向中国市场特别是江苏市场重点推荐的企业。该项目将规划建设地热能技术、地热能软件、地热能设备、地热能工程等4个国家级研究所和地下土壤导热系数、浅层土壤热容量、3个地源热泵机组综合性能、机组防噪、地下工程、室内工程等8个国际一流水准、亚洲最大的地热能国际研究中心,并设立一个国际博士后流动站和能源亚太区营销总部。该项目未来将建成世界一流、亚洲最大的地热能国际研发中心,人员规模不少于2000人。   专家介绍,地热能普遍被认为是一种环保、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在欧美已风行20余年。和传统“电老虎”中央空调相比,地热能利用技术只消耗少量电能,就能在城市建筑中采暖、制冷、供热水。   近两年来,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国内发展迅猛,但大多应用于商用建筑。例如,在南京,河西已建成的新城大厦、正在建设中的华泰证券广场都整体采用地热能利用方案。   而由于地热能开发对场地面积、地质条件、投入成本等要求较高,目前民用开发还比较少。南京采用整体地热能开发技术的有朗诗国际小区,中电颐和家园也确定将利用地热能系统。但相对于大量的新建小区,地热能应用于民用建筑的案例仍然太少,因此市场空间巨大。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地热能应用在民用建筑上,初始造价尽管比中央空调的成本高出约30%,但正式运行后,可以节能约40%—50%。地热能系统运行四五年,即可收回多投入的建设成本。
  • 福建省首个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成
    房顶是太阳能集热管,墙体是太阳能集热板,整座大楼的照明、供热等都用上了“太阳能”。5月28日,这座奇特的生态环保建筑——福建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大楼在福建圣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是福建省首个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发(检测)中心。   据悉,该项目为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也是世界银行支持的示范项目,由福建圣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共同合作实施。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建筑面积1868平方米,项目将太阳能光热、光伏及地热和建筑绿色围护技术集成利用,为生态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示范。“研发中心作为生态节能建筑示范建筑,运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水系统,通过光电、光热等国际领先技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在正常天气情况下,该中心每天就能节约60度电,相当于减排59.82千克‘二氧化碳’和16.32千克‘碳’,是当今‘低碳’生活的理想选择。”圣元公司董事长杜云贵兴奋地说。   作为福建省首个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发(检测)中心,该中心肩负着全省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发(检测)工作,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日有用得热量试验、耐压试验、支架强度试验、支架刚度试验、外观检查、贮热水器检查、水质检查,全玻璃真空太阳能集热管热性能检测,太阳能光电板检测及其它新能源的研发检测工作提供服务。该中心主任由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郭廷玮教授担任,现技术中心人员26人,其中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顾问1名,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1名,教授级高工2名。   据了解,2003年落户于福建建瓯的圣元公司是一家集太阳能真空集热管、太阳能热水器及太阳能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股份制高科技企业,也是福建省唯一生产太阳能热水器核心部件——真空集热管的专业厂家,实现了年产太阳能热水器10万台的能力,是中国南方大型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研发制造基地。
  • 河南省热量表检测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2013年8月22日,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筹建的“河南省热量表检测中心”,在河南省计量院二基地举行揭牌仪式。国内外12家热量表生产企业、全省5家市级热力公司的代表及我院液体流量所、气体流量所、中心管理部,郑州热力总公司相关人员共计五十多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隆重而简朴。仪式由院党委书记陈传岭主持,院长宋崇民致欢迎辞,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苏君处长受省局冯长宇副局长的委托,发表了讲话。苏君处长表示,希望我院围绕“构筑技术平台、服务热量表监管、引领产业创新、带动行业发展”的目标履行职能,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为热量表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全方位技术服务。冯长宇副局长、宋崇民院长、郑州热力总公司张舒总经理、郭颖悟总工共同为河南省热量表检测中心揭牌。   河南省热量表检测中心由河南省质监局批准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联合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承建,其职责是:研究热量表检测方法和技术,检定、校准各类热量表和热量计量器具,并向各级质检管理部门、住建厅、热量表用户提供热量表质量评价报告。   河南省热量表检测中心的建立,使河南省具备了满足国际标准R75、欧洲标准EN1434和国家建设部标准CJ128等所有标准的热量表检测能力,特别是加速磨损试验装置的建立,是国内首个具有热量表耐久性试验能力实验室。该中心的建立,标志着我院热量表计量检测能力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 宁夏第一家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在吴忠揭牌落户
    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山能源)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在吴忠市揭牌成立,并与国家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等4家科研单位及科技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这个太阳山能源牵头成立的宁夏第一家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聚焦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兴产业培育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瞄准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产业、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综合能源系统,助力集团公司及周边企业实现“双碳”目标。  中心成立后,将第一时间围绕公司在建的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与绿色能源产业相关技术单位加强合作,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应用研究,共同推动打造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利用、绿色能源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智能化电厂,实现汽、热、电、气、水等多能源的协同生产销售以及风、光、氢、储的协同运营。  据悉,该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5.36亿元,今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取缔太阳山工业园区分散小锅炉,有效节约能源,满足区域集中供热需求,改善园区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  业内专家表示,太阳山能源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企业生产平台,借助政府的政策支持、院校的技术指导、氢能等领域科技企业的技术力量,发挥多方优势,共同构建开放共享协同攻关模式,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
  • 未来3年天津新区将建280家国家省部级研发中心
    日前,天津滨海新区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提出未来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超过1.2万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2%和15%以上。   据了解,为实现发展目标,天津滨海新区将采取一系列针对措施,做好&ldquo 创新&rdquo 这篇大文章,为实现滨海新区功能定位打下坚实基础。而相关发展指标中,清晰地描绘出滨海新区未来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新&ldquo 路线&rdquo 。   建国家省部级研发中心280家   据了解,未来三年,天津滨海新区将加快建设未来科技城,打造创新平台、聚集创新要素,努力形成更多创新型产业集群,全力打造&ldquo 京津科技新干线&rdquo 。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高新区和开发区为核心载体,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与国家部委、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集团合作,推进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类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到2016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省部级研发中心280家以上。   实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企业开发&ldquo 杀手锏&rdquo 产品,到2016年培育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23000家,小巨人企业1000家,杀手锏产品150个。同时,全面启动美丽滨海科技示范工程,引导扶持100项科研成果应用于&ldquo 美丽滨海&rdquo 建设。   将供应国Ⅴ汽柴油淘汰&ldquo 黄标车&rdquo   同时,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不断提高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公交车比例,到2015年全面实施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基本淘汰&ldquo 黄标车&rdquo 。到2016年新增400部节能环保公交车,开展纯电动公交试点,基本建成智慧公交系统。强化扬尘专项治理,加强对各类工地、散料堆场、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实施封闭施工、封闭运输、封闭储存等措施。高水平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大气污染预测预警体系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不断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建10个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   &ldquo 新区将认真实施《天津滨海新区国家863计划产业化伙伴城区2013&mdash 2015年工作规划》,争创国家高端产业聚集区和自主创新领航区。&rdquo 滨海新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国家863计划是以政府为主导,以有限领域为研究目标的基础研究国家性计划,旨在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先导作用。   按照该规划,滨海新区计划三年内建成10个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形成成果产业化聚集效应。同时,还将建成国家863计划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初步实现100项规模项目交易。在成果落地方面,鼓励拥有国家863计划成果的科研人员技术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项措施,力求在三年内实现500项国家863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将建治理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未来三年,滨海新区实施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社区和绿化美化&ldquo 四清一绿&rdquo 行动,综合治理河道,推进河道清淤、水系联通、堤岸改造等工程建设,核定河道纳污能力,实行限制纳污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动态考核河道截污治污和水质情况,到2016年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40%。   打响蓝天&ldquo 保卫战&rdquo PM2.5降幅大   &ldquo 污染与治理污染的&lsquo 拉锯战&rsquo 一直没有停止。只有控制污染源,强化监管,加大执行力,才能有效提高治理效果,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美丽滨海。&rdquo 天津财经大学滨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张盘铭教授表示。新区大气污染的性质为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与机动车尾气污染叠加的复合型大气污染,尘污染居各污染源之首,颗粒物污染形势严峻。其大气污染的程度与新区的自然条件、能源构成、工业结构和布局、交通状况以及人口密度等多种因素相关。   为此,未来三年,滨海新区将以防治PM2.5污染为重点,着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将启动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构建以两区七廊为骨架,有利于大气污染物迁移和扩散的空间格局和区域形态。高标准实施燃煤设施改燃工程和供热锅炉并网改造,逐步取缔非规模企业自备煤炭锅炉,不断降低城区供热燃煤比例。强化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火电、石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烟尘达标改造,有效降低主要空气污染物排放。   再生水处理能力将达20万吨/天   新建、扩建和改造升级一批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设施,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到2016年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再生水厂日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完成老城区60%雨污合流制片区改造。新建塘沽宁车沽水库,改造提升大港、汉沽现有蓄水工程,强化污染源治理,确保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此外,新区还将全面推进城市绿地、郊野公园、路网水系绿色廊道以及示范小城镇和示范工业园区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独流减河郊野公园、北三河郊野公园、官港郊野公园等大型郊野公园,提升塘沽森林公园、紫云公园、汉沽滨河公园和大港人民公园,加强京津塘高速、津滨高速、天津大道等主干道绿化,开展蓟运河等河道沿岸绿化提升和景观改造,推进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高架绿化等建筑物立体绿化,努力用更多绿色元素扮靓美丽滨海。   建成区绿化率将提至40%   据介绍,新区着力打造南北两大生态&ldquo 绿核&rdquo ,全面强化滩涂、湿地、盐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到2016年,新增造林6.5万亩,完成郊野公园全部造林任务,在路网水系两侧初步建成绿美结合、景观优美、自然流畅、色彩和谐的高标准绿化带,建成区绿化率提高到40%。
  • 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重点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开展区域协同治理,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文件中提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为本次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预计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强化能力建设。其中包括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和加强决策科技支撑三方面内容。其中,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23年11月30日     (本文有删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三)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五)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六)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八)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九)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十二)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十三)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地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十四)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重点区域内直辖市、省会城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重要港区在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对重点区域城市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用地用海、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十五)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鼓励重点区域城市开展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十六)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十七)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十九)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或经安全论证不宜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的除外)。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二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二十一)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二十二)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二十三)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二十四)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二十六)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家统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继续发挥长三角地区协作机制、汾渭平原协作机制作用。国家加强对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指导,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各省级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联防联控。鼓励省际交界地区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有关省份要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二十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鼓励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二十八)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和重点区域省份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二十九)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十)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研究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提升VOCs关键功能性吸附催化材料的效果和稳定性。研究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发多污染物系统治理、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开展沙尘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重点区域城市实现逐年更新。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三十一)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法律责任。研究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十二)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制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技术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铁路内燃机车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三十三)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完善清洁取暖“煤改电”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减少城镇燃气输配气层级,合理制定并严格监管输配气价格,建立健全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好清洁取暖气价政策。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规范铁路货运杂费,研究推行“一口价”收费政策,广泛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三十四)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有序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三十六)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监督帮扶。(三十七)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三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大力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识,提升公民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素养。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和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推广中国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经验、防沙治沙实用技术和模式,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三十九)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中央企业带头引导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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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热衷饲养实验室老鼠 老鼠商一年赚五亿美元
    一般市民可能想不到,生物研究室做试验用的老鼠很不一般,一些特定基因的美国小鼠,花钱都买不到。   事件:6只美国小鼠被放行   昨日,记者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郑州大学为完成2009年国家自然基金课题项目研究,从美国进口了6只SPF(无特异病原体)小鼠,这是我省首次进口美国SPF小鼠。近日,经过30天的隔离检疫,这6只小老鼠被顺利放行。   表面上看进口小鼠不是大事,但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却颇费工夫。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检处副处长郭启祥说,在进口小鼠之前,他们便与郑州大学生物工程系改造了隔离检疫场并进行防疫消毒。同时,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对饲养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悉SPF小鼠隔离检疫期间的疫病防控、饲养管理等。   此外,在隔离期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还不定期地对SPF小鼠的消毒情况、饲养管理情况、环境温湿度情况、粪便及垫料的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照我国要求,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国内,在从国外进口动物到我国后,都需进行1个月左右的隔离检疫,做试验用的小鼠也不能例外。   身份:6只小鼠全是美国赠送的   实验室搞研究,随便抓几只小老鼠不行吗?郭启祥说,做试验用的小鼠分众多种类,对一般科学研究而言,国内培育的试验小鼠基本可以满足,但对于此次郑州大学所进行的研究来说,就不行了。   SPF小鼠是国际公认的标准实验动物,可用于多种科研实验。这种小鼠不仅不携带特定病原体和寄生虫,而且是经无菌鼠剖腹产出后饲养于屏障系统中、实施严格的微生物和寄生虫控制培养而成的。   郭启祥说,此次进口的6只SPF小鼠,全部为黑色,将会在郑州大学生物工程系内进行免疫研究。负责该项研究的人是郑州大学生物工程系副主任、河南省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学会副秘书长康巧珍博士。   由于康巧珍是美国纽约血液中心博士后,此次研究是美国纽约血液中心与郑州大学共同进行的一次课题研究,而所进口的6只SPF小鼠,全是美国赠送的。   康巧珍说,试验小鼠在进入我国后,其生活环境、湿度、消毒、饮食等都要按照国家试验动物标准(SPF标准)进行,就连小鼠呼吸用的空气都需要经过过滤。此外,一旦试验人员与其接触,不但要进行全面消毒,且整个操作过程也有一定的规范。   现状:美国试验小鼠有价难求   因美国SPF小鼠不携带特定病原体和寄生虫,这种小鼠往往不容易得到。郭启祥说,去年,新乡一所高校的负责人曾找到他,希望通过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美国进口几只SPF小鼠,尽管我省为该医学院办齐了许可证等所有的手续,但由于美国那边未能通过,因此未能成功进口。   现在,每年有超过2500万只老鼠被用于科学实验。在美国,生物技术公司可以在老鼠身上进行他们自己想要的基因变异,随意插入或删除某个基因。由于需要特定的基因改变,定制老鼠的总成本通常很高。   国外:老鼠商一年赚5亿美元   饲养实验室老鼠,在美国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   在美国,有很多老鼠卖家。位于美国缅因州的非营利供应商杰克逊实验室,每年送出超过200万只老鼠。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商业性老鼠饲养公司——查尔斯河实验室,靠出售和看护实验室动物,其中绝大多数是老鼠,每年可以赚到5亿美元。   据了解,在国外,如果老鼠有某种疾病,你还得加钱才能买到。一只有关节炎的老鼠售价将近200美元 两对患有癫痫病的老鼠,售价高达2000美元 想要3只瞎子老鼠吗?准备大约250美元吧。如果想自己定制一只特殊的老鼠,亲自决定改变老鼠的哪个基因,估计得花10万美元。   尽管这是一个很赚钱的行业,但这也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生意,不是普通的饲养和运输动物那么简单,还需要高科技以及成熟完善的服务。   国内:目前也有一些卖老鼠的商家   由于老鼠的基因与人类基因惊人相似,老鼠一直是科学实验的主要工具,它已成为新药和医学试验的关键工具。与国外一样,国内目前也存在一些销售老鼠的商家。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培育试验小鼠在我国已经起步,一些医学研究所目前正在成为出售小鼠等实验动物的卖家。如西安一家神经科学研究所目前就拥有8个品系的小鼠,其每只的销售价格在15元~250元之间。   而一些隔离场地建设机构,还把养殖这些小鼠过程中掌握的饲养、管理经验写成了书,公开进行销售。   此外,根据我国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2001年新国标的规定,对大小鼠的饲养和实验环境设施要求全过程达到SPF级。尽管全国军地各大医院、高校及科研院所,先后新建了用于大小鼠饲养、实验的屏障系统环境与设施,但由于这种环境设施硬件新、改建和维持费用相当高(100万~1000万不等),收取的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费用太低,领导一味追求动物实验室直接经济效益,忽略间接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原因,使得众多机构难以维持。
  • 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7月11日,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布了《中新天津生态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聚焦产业、建筑、能源、交通四个重点领域,在无废城市、科技创新、碳汇建设、全民普惠、试点示范、对外合作六个方面开展支撑行动,建设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葛炎生介绍,《行动方案》突出指标引领,聚焦重点任务,细化形成了包含160项工作举措、120个重点项目的工作任务清单和支撑项目清单,明确了“双碳”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同时大力推动一批低碳零碳示范载体建设,在各重点领域打造一批降碳标志性工程,形成引领全国乃至国际的经验样板。  以绿聚产 构建低碳产业生态圈  生态城将以位于南部的科技园、位于中部的信息园和位于北部的产业园区为载体,打造“南创新、中转化、北制造”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在中新合作区南部和临海新城片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软件、文旅等科技型、服务型低碳产业。在中新合作区中部片区,依托信息园,以“软硬件集成”为主导重点支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在中新合作区北部片区和滨旅区域北部,重点发展智能制造、医疗器械、智能网联汽车等实体型低碳制造产业。在中心渔港区域,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延链补链,构建集仓储、加工、贸易、金融为一体的绿色产业链。在发展壮大现有产业的同时,生态城还将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光伏发电、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等新产业。与此同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统筹考虑安全、质量、市场需求等因素,以先进地区产业能耗值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  以绿构筑 超前布局建筑零碳化路径  作为首个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城绿色建筑比例达100%,拥有国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26个。按照《行动方案》,生态城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巩固绿色建筑“北方高地”“全国引领”的地位。  在绿色建筑品质提升上,生态城将合理确定城市空间开发时序、阶段性规模,加快高标准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强化在规划、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建筑的绿色性能完整;同时,积极探索木结构建筑、模块化结构建筑等其他装配式建筑形式。  在建筑能效水平提升上,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发展。以“住宅低碳、公建零碳”为目标,率先全面推进新建居住建筑100%执行超低能耗标准,新建政府投资类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近零能耗标准。建立建筑用能运行监测平台,将用能数据融入智慧城市CIM平台和数据汇聚平台,通过建筑调适、智能化等手段,降低建筑实际运行能耗。  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上,加快推动供暖用能低碳化,提高供热管网运行效率,降低单位面积采暖能耗;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居住建筑100%安装太阳能。  以绿赋能 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  作为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区,生态城基于区域可再生能源禀赋,初步建立了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综合能源利用体系。生态城将以能源深绿发展为核心,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开发,加大可再生能源与城市建设的融合力度,持续探索多元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提升绿电使用比例,打造与生态城市融合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不断加大开发力度。加快太阳能开发,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和存量建筑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开发,并推动市级光伏项目建设,实现“能建尽建”;同时,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探索氢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以绿成行 打造智能低碳交通体系  《行动方案》从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绿色低碳智能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对构建绿色智能出行体系制定具体任务。  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结合路网规划增设北岛、生态城中部区域及临海区域的公交线路。全面打造绿色廊道,构建蓝绿交织的宜行舒适慢行系统,结合区域景观特色建设高品质步行专用道,强化慢行体系与道路交通系统衔接,合理增加接驳公交枢纽、站点的自行车停放设施。  加快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动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的充电桩建设,并依托智慧城市CIM平台及应用建设项目,推动智慧赋能交通设施建设和绿色低碳出行。  按照《行动方案》目标,到2025年,生态城人均碳排放显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和人均碳排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如今,绿色已经成为生态城最靓丽的底色,随着“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的实施,低碳将成为生态城最鲜明的特质。
  • 用上稀土元素钆 核辐射防护材料有望迎来无铅化时代
    科研人员设计了一种高性能无铅的表面改性氧化钆/碳化硼/高密度聚乙烯复合屏蔽材料,其防护性能甚至优于我国大科学装置——全超导托卡马克科学实验装置中原有的掺硼聚乙烯准直屏蔽体。  通常在人们的印象里,核辐射防护材料往往离不开厚重的铅。例如,医院X射线检查室所用的防护门就是由铅材料制造的。然而铅的生物学毒性对环境不友好,使其应用范围受到限制。  日前,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科研团队取得了一项新进展,有望改变人们对核辐射防护材料的传统认知。该团队研制了一类高性能、无铅化的中子及伽马射线复合屏蔽材料,并围绕材料的屏蔽性能与机制展开了实验研究和模拟计算验证,相关成果发表在核科学技术期刊《核材料与能源》上,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传统屏蔽材料难以满足现代社会辐射防护需求  中子是电中性粒子,不受库仑力作用,穿透性极强,且在碰撞过程中会产生次级伽马射线,是现代核辐射防护的研究重点。而科学高效的中子屏蔽方案,会在选用高原子序数(原子序数是指元素在周期表中的序号)材料和低原子序数材料的同时,还选用中子吸收材料,以进行复合屏蔽。例如常用的由铅、硼、聚乙烯组合而成的铅硼聚乙烯板,就是这种复合屏蔽材料。  铅硼聚乙烯是一种传统的屏蔽材料,其中聚乙烯具有较高的含氢量,氢原子对快中子具有良好的慢化作用;硼原子能吸收热中子;铅原子除了对具有一定能量的快中子有屏蔽作用外,对伽马射线的屏蔽也特别有效。相比其他核屏蔽材料,铅硼聚乙烯除了具有高效的核屏蔽性能外,还具有质量轻、体积小的特点,已广泛用于核电、核动力、军工、航空、医疗等领域中的核防护。  但随着原子能工业的发展,人们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来保障涉核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而铅硼聚乙烯等传统材料屏蔽功能单一、屏蔽性能有限,有的热力学性能不佳,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核辐射防护的要求,并且这些含铅的防护材料,往往使用几年就会失去防护效果,淘汰后流入环境中,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新防护材料具有优异的综合屏蔽性能  而稀土元素钆在自然界中通常以无毒的氧化钆形式存在,且其平均热中子吸收截面非常高,不但耐高温,还具有良好的伽马射线屏蔽性能。科研人员根据其材料特性,设计了一种高性能无铅的表面改性氧化钆/碳化硼/高密度聚乙烯复合屏蔽方案。  首先,研究人员采用偶联剂对氧化钆进行表面改性处理,提高了其在基体内部的界面相容性和弥散性,使辐射粒子更充分地与材料内部的功能组元相互作用从而迅速衰减。其次,研究人员设计的复合材料,采用了钆—氢—硼体系对中子进行慢化和吸收,利用轻、重核与中子的相互作用特性以及钆和硼的高热中子吸收截面特性,使高能入射中子与钆产生非弹性碰撞,与氢、碳、氧发生弹性碰撞直至成为热中子,最后被钆和硼吸收。其中钆作为重核元素还兼具吸收伽马射线的功能。  科研人员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改性纳米氧化钆对复合材料的性能提升明显优于改性微米氧化钆及未改性的纳米和微米氧化钆,并且在6厘米以下较薄的材料厚度时,氧化钆的改性处理对复合材料辐射屏蔽性能的提升尤为明显。  而后,科研人员将他们研制的新型无铅核辐射防护材料送往北京市射线应用研究中心,进行样品屏蔽实际测试。测试的结果令人满意:在锎-252中子源辐照环境下,该复合材料在厚度为15厘米时达到了98%的中子屏蔽率;在铯-137和钴-60伽马源辐照环境下,复合材料在厚度为15厘米时分别达到了72%和60%的伽马屏蔽率。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新型无铅核辐射防护材料综合屏蔽性能,甚至优于我国大科学装置——全超导托卡马克科学实验装置中原有的掺硼聚乙烯准直屏蔽体。说明这种新型无铅核辐射防护材料可作为改进型替代材料,也可作为其他中子—伽马混合场的防护材料,在受控核聚变的科学攻关当中,提供更好的核辐射防护手段。
  • 强流D+ RFQ加速器中子成像装置的性能改进研究
    成果名称 强流D+ RFQ加速器中子成像装置的性能改进研究 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 联系人 马靖 联系邮箱 mj@labpku.com 成果成熟度 □研发阶段 &radic 原理样机 □通过小试 □通过中试 □可以量产 成果简介: 中子成像(Neutron Imaging)与X射线成像类似,是一种射线无损检测技术。中子成像技术包括中子源技术、中子输运技术、中子探测技术、成像与图像处理技术等。中子成像技术在航天航空、国防建设、国家安全、材料能源、生命科学等领域有广泛应用,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标准的无损检测手段。其中,热中子与氢、硼等轻元素,以及和钆等特定元素的反应截面很大,故热中子成像特别适合于金属包裹的轻物质或特定元素标记工件的无损检测,热中子成像已经成为航天火工品无可替代的无损检测手段。 2012年,北京大学物理学院陆元荣教授申请的&ldquo 强流D+ RFQ加速器中子成像装置的性能改进研究&rdquo 项目获得第四期&ldquo 仪器创制与关键技术研发&rdquo 基金的支持。该项目旨在课题组已有的RFQ中子成像装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北京大学RFQ中子成像装置的性能指标。在项目资金的大力支持下,课题组购置并加工了重要配件,并对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了攻关,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其主要工作包括:(1)改善RFQ的注入束流品质与流强;(2)解决离子源及其低能输运线部分电源的故障率较高的问题;(3)针对中子实验大厅地基塌陷的问题,重新调整RFQ中子成像装置的束线的机械准直;(4)进一步改善调谐板与RFQ电极支撑板的高频接触性能, 减少高频损耗。通过以上工作,仪器的改进工作顺利完成,其中RFQ加速器的运行占空比从目前的4% 提高到10%,成果成功通过项目验收。仪器的改进工作顺利完成,其中RFQ加速器的运行占空比从目前的4% 提高到10%。 应用前景:此项研究已有多项专利和论证发表,其成果正在军口应用(航空航天关键部件检测,先进武器关键部件中子成像)和先进材料无损检测领域进行推广,应用前景良好。
  • 清华大学分析中心孙素琴教授
    简介   孙素琴,1978年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物系放射化工专业,于当年留校工作至今,现为清华大学分析中心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二维相关光谱法、分子光谱法与中药及食品分析。先后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论文100余篇,获发明专利3项,出版了《中药二维红外光谱鉴定图集》、《中药红外光谱分析与鉴定》两部中文专著和《Infrared Spectroscopy for Complex Mixtures—Applications in Food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一部英文专著 曾获得国家教委二等奖,清华大学基础理论奖、分析测试协会(CAIA)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中药及食品光谱分析工作的科研工作者,孙素琴教授选择这项工作的由衷是什么?多年的工作中,又有哪项工作是她认为最值得纪念的?对于广大女性分析测试同行,孙素琴教授又有怎样的寄语?在2013年度“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仪器信息网采访了孙素琴教授。   Instrument:孙老师,您好!就我们所知,您在分析化学领域已经工作了二十多年,请问您当初选择分析测试这份职业的原因是什么?   孙素琴教授:从事这项工作是基于一个大的背景:在国家教委大力支持下,部分高校于1983年集中引进了一批大型仪器设备,用于装备化学实验室,清华大学也是其中一个。为了推动这批新型仪器及时高效地发挥作用,清华大学将这一批价值10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集中共管,便于更好地服务于校内外的教学科研。在此环境下,1986年我有幸与红外光谱分析结缘。从那时开始,二十多年间,我们还与国外的大型仪器公司开展了合作,直接与国际接轨,及时了解国外仪器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利用这些公司提供的最先进仪器开展各项分析测试研究工作,完善我们的分析测试手段。与其说我长期以来从事的这个分析测试领域是当时的选择,不如说是机遇和需要。   Instrument:二十多年的工作中,您始终热衷于您的事业,请问您如何看待您的工作的?   孙素琴教授:不断开发仪器的新功能,使红外光谱技术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是每个分析测试工作者的重要职责。运用红外光谱技术长期进行多学科研究的过程中,我逐渐地熟悉它,掌握它,并喜欢上它,以至于决心最大程度地发挥和开发它的功能:从仪器部件的组成,到控制仪器的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功能再到各种采样分析手段等。为了将运用红外光谱技术对食品和中草药这样复杂混合物体系的质量监控研究这项工作做好,我有时几乎不分白天和夜晚,很多节假日也都在加班,只为了做好样品分析测试研究。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最终创建了“红外光谱宏观指纹鉴定法”,为复杂混合物的红外光谱分析奠定了基础,使红外光谱技术用于中药等样品分析成为可能。对于我的工作,因为有热爱、有感情,所以我依然愿意继续从事我的工作。   Instrument:同样的,在您的工作历程中,您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孙素琴教授:我所研究的红外光谱技术主要分析对象是食品和中药,众所周知,经典的红外光谱分析技术主要是用来分析和鉴定单一组分化合物的,而中药却是一个复杂多变、组方灵活的混合物体系。借用红外光谱技术进行中药质量控制的技术曾被认为几乎是不可能的,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如同走进了“禁区”。   从98年开始,我和我的团队经过近15年的努力,在对大约10万张红外光谱数据的分析中,总结了大量样本间的相关性及其中的变化规律,最终建立了一套正确合适的方法体系。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利用红外光谱技术进行中药质量监控研究方面,我们取得了不少成果,使曾经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我们的研究成果也已被多家大型制药和食品企业采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如今,我们可以利用红外光谱技术来进行食品、保健品和中药的质量控制,譬如快速地识别中药材的真伪(如真假冬虫夏草的识别)、跟踪中药的炮制过程(如生、熟地黄的判定)以及进行产品质量(过量辅料的添加等)的评价等。   总的来说,面对困难与挑战,我们需要坚持和努力,最终会有收获!   Instrument:值此“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请您对即将进入分析测试行业的女性送上您的寄语。   孙素琴教授:我从事光谱分析测试研究工作已有30个年头了,与许多同行一样,尽管工作中遇到过不少困难和挑战,但也从中得到很多快乐。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年的坚持与努力,我深深地体会到任何工作要想做得好,做得长久,需要有足够的耐心,既要认真,又要勤奋,仅仅有兴趣还不够,还要耐得住寂寞。   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对科研和检测机构的投入,仪器设备的大量购置为分析测试者提供了极好的硬件基础,希望有志选择分析测试行业的朋友们,要勇于承担,敢于挑战,借助于分析仪器设备,大胆地去探索,不断开创科学研究和分析测试的新天地。   人物专访:   快速无损的中药识别“利器”--访清华大学孙素琴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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