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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气相关的资讯

  • 用于工业废气处理的新型硅基材料研制成功
    近日,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朱向学和研究员李秀杰团队在脱除不同分子尺寸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吸附材料的研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团队制备了富含开放微孔的新型硅基材料,可以用于VOCs的高效脱除,相关成果发表在《化学工程杂志》上。VOCs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吸附脱除或吸附脱除与燃烧法组合工艺是目前工业VOCs 废气处理最常用方法,其核心和关键在于高效吸附材料,尤其是在高湿气氛、多组分复杂工况条件下高效大容量吸附材料的开发。针对常用沸石吸附材料孔道结构单一,难以实现高湿气氛下多组分VOCs高效吸附的问题,团队提出了沸石晶化前驱体液可控水解和自组装的合成策略。通过对水解过程(模板剂类型及含量、碱度等)和自组装过程(干燥条件等)的调控,制备得到了具有丰富开放微孔结构的新型硅基吸附材料(MIS),并实现了MIS材料孔结构的灵活调变。在优选条件下,团队制备得到的MIS材料的微孔孔容约0.28cm3/g,且微孔分布较宽(0.5至2.0 nm),具有吸附不同分子尺寸VOCs的能力。进一步研究发现,在高湿度条件下间二甲苯吸附过程中,MIS材料表现出较MCM-41、Silicalite-2、硅胶、SBA-15和多级孔ZSM-5等传统吸附剂更优异的吸附性能,同时在多次循环吸附—脱附实验中未见吸附量降低;在丙酮、异丙醇、甲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和三甲苯等不同分子尺寸VOCs的吸附中均表现出优异的吸附性能。该工作为相关新型吸附材料的开发提供了新思路。
  • 用于工业废气处理的新型硅基微孔材料研制成功
    近日,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朱向学和研究员李秀杰团队在脱除不同分子尺寸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吸附材料的研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团队制备了富含开放微孔的新型硅基材料,可以用于VOCs的高效脱除,相关成果发表在《化学工程杂志》上。VOCs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吸附脱除或吸附脱除与燃烧法组合工艺是目前工业VOCs 废气处理最常用方法,其核心和关键在于高效吸附材料,尤其是在高湿气氛、多组分复杂工况条件下高效大容量吸附材料的开发。针对常用沸石吸附材料孔道结构单一,难以实现高湿气氛下多组分VOCs高效吸附的问题,团队提出了沸石晶化前驱体液可控水解和自组装的合成策略。通过对水解过程(模板剂类型及含量、碱度等)和自组装过程(干燥条件等)的调控,制备得到了具有丰富开放微孔结构的新型硅基吸附材料(MIS),并实现了MIS材料孔结构的灵活调变。在优选条件下,团队制备得到的MIS材料的微孔孔容约0.28cm3/g,且微孔分布较宽(0.5至2.0 nm),具有吸附不同分子尺寸VOCs的能力。进一步研究发现,在高湿度条件下间二甲苯吸附过程中,MIS材料表现出较MCM-41、Silicalite-2、硅胶、SBA-15和多级孔ZSM-5等传统吸附剂更优异的吸附性能,同时在多次循环吸附—脱附实验中未见吸附量降低;在丙酮、异丙醇、甲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和三甲苯等不同分子尺寸VOCs的吸附中均表现出优异的吸附性能。该工作为相关新型吸附材料的开发提供了新思路。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1016/j.cej.2022.140077
  • 科技部关于发布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重点项目硫化氢和恶臭性典型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等2个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工业排放的气态污染物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其中有毒有害废气因具有特殊的毒性对人群健康和生态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针对我国在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关键技术与设备方面的迫切需求,本领域启动了“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重点项目,下设4个课题,其中“氯代有机物典型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氰化氢混合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2个课题已经通过公开发布指南的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现继续发布“硫化氢和恶臭性典型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含氨典型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2个课题的申请指南。  一、申请资格与要求  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项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10日17时。  课题指南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 王 磊 张书军 梁鹏  联系电话:010-58884866,58884867,58884869  Email: wanglei@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  liangpeng@acca21.org.cn. 附件: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重点项目硫化氢和恶臭性典型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等2个课题申请指南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有毒有害工业废气净化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重点项目硫化氢和恶臭性典型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等2个课题申请指南
  • 俄罗斯开发出从工业废弃物中提取稀土元素的技术
    俄罗斯国立研究型技术大学莫斯科钢铁合金学院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领先化学工艺研究院”股份公司组成的研究团队,开发出从化肥生产的废弃物——磷石膏中提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稀土元素的方法,从而减少稀土的进口。 稀土被广泛用于激光、电子及电脑等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并以年产量15%的速度递增,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国。 俄罗斯用硫酸处理磷灰石来生产磷肥,其间产生的工业废弃物磷石膏约有3.2亿吨,其中含有约80—98%广泛用于建材行业的石膏成分,以及80万吨的稀土元素。 这项创新型新技术可以一步解决三个问题:从工业废弃物中提取重要的稀土金属、建筑材料石膏,以及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研究人员已开始试生产,计划于2016年生产出首批稀土产品。
  • 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有关要求,指导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规范化运维,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2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办法规函 (2022) 205 号),下达了编制《钢铁工业(烧结)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任务,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承担,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协作单位,依托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华滤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了标准编制技术支撑团队。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烧结工序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提到, 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 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烧结工序作为钢铁企业产排污强度最大的节点,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可占到全厂总量的 45%、65%与 60%,是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的关键环节。本标准按政策相符、综合防治、全面覆盖、客观公正和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制订。本标准将规范钢铁工业烧结废气治理技术的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技术路线附件: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贺利氏光解技术 - 印刷废气VOCs篇
    你知道吗? 印刷也会产生有机废气VOCs事实上,大多数印刷行业的废气浓度并不高,如胶印、丝印行业,其产生的VOCs废气浓度一般不会超过200mg/m3。 这类有机废气的克星就是—— 光化学氧化技术光化学氧化降解污染物通常是指污染物在紫外光的激发作用下,污染物的原子结构发生变化(键能变化),在氧化剂的作用下,逐步被氧化成低分子中间产物,有机污染物最终生成CO2、H2O, 而SO2、NOx等最终生成SO42-、NO3-。其具有以下特点:氧化能力强,臭氧、羟基自由基、光子协同作用;反应速度快;选择性小,与反应物浓度无关;处理效率高,不产生二次污染;运行成本低。这些特点决定了光化学氧化技术非常适合低浓度印刷废气的处理。 贺利氏,享誉国际的特种光源供应商贺利氏特种光源基于自身优秀的紫外技术,以长期实验数据为设计依据,针对不同的印刷企业提供定制化VOCs处理整体解决方案。贺利氏紫外产品在行业内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技术优势能耗低紫外线氧化催化装置主要消耗电能,贺利氏紫外线灯管电光转换效率达到35%-40%,在确保处理性能的同时,可以大幅降低客户的运行成本。光电转换效率高贺利氏紫外线灯管使用自产的高质量全合成石英做灯管材料,表面喷涂具有全球发明专利的长寿命涂层,从而高效确保紫外线输出效率。 寿命长贺利氏用于气体处理的紫外灯管使用寿命在12000小时以上,可大幅提高装置运行的稳定性,降低客户的维护成本。精密的紫外模块设计贺利氏紫外线氧化催化装置紫外模块经过严格的空气动力学模拟和测试,可以确保装置运行过程中气体阻力和氧化处理效果达到最佳的平衡;贺利氏紫外线氧化催化装置的控制系统具备严格、稳定的系统设计,系统预留有外部接口,可以灵活的与客户已有的装置配合运行。 紫外高级催化冷燃烧技术(UCO)贺利氏针对非24小时生产工况的印刷行业废气处理,首创提出了紫外高级催化冷燃烧技术(UCO),是通过紫外光解技术、吸附氧化技术和催化氧化技术的有效结合,针对中低浓度、非24小时生产的工况研发的一项VOCs处理技术。从而降低了印刷行业废气处理的投入,也增加印刷废气的处理效率。 处理步骤VOCs催化降解VOCs过程在工业生产产生VOCs污染的过程中,UCO中的紫外光解和催化氧化吸附部分,实现VOCs有效拦截与去除;光催化氧化再生过程在非生产时间,紫外线通过光解作用,配合特有的催化剂,实现催化氧化吸附材料的再生,将拦截下来的VOCs分解成CO2、H2O。
  • 远离雾霾,还你一片蓝天之废气处理新技术
    近来,我国多地遭遇严重雾霾天气,发布雾霾预警,雾霾导致空气严重污染、高速严重拥堵、航班受到影响延误甚至取消,这次甚至许多人都因此被堵在高速或者机场跨年,雾霾越来越成为热门话题。广大民众的娱乐化抱怨,相关行业的治理呼吁,政府大力推进环保举措的升级,雾霾治理迫在眉睫。What Is雾霾? 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雾霾主要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组成,它们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天空瞬间变得阴沉灰暗。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 随着空气质量的恶化,阴霾天气现象出现增多,危害加重。中国不少地区把阴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 除了气象条件,工业生产、机动车尾气排放、冬季取暖烧煤等导致的大气中的颗粒物(包括粗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增加,是雾霾产生的重要因素。如今很多城市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已处于临界点,对气象条件非常敏感,空气质量在扩散条件较好时能达标,一旦遭遇不利天气条件,空气质量和能见度就会立刻下滑。How to处理?用紫外线净化工业废气 工业生产过程会中产生大量的有机废气并伴随刺鼻臭味。工业废气也正是导致雾霾严重的元凶之一。 紫外光作为一项节能环保的处理工业废气的解决方案,可减少异味,净化废气,无需任何化学品,亦无需高温。 结合天然的氧气 (O2) 后, 紫外光就会产生具有高反应性的基团和臭氧,该基团的特性是与有机物质(如溶剂)结合并将其氧化。在这个过程中,空气内的有害物质(如异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溶剂和化学品)将得以清除。185nm波段紫外线主要用于高级氧化。(VUV真空紫外段)254nm波段紫外线主要用于氧化及杀菌处理。分解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减少气味 通过光解作用,高能紫外线光子可以破坏分子中的化学键,将其分解为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成分。波长185 nm的真空紫外辐射通过直接光解分解有机物分子;大自然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净化空气中的许多污染物。 紫外辐射有许多作用,例如分解工业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分解油烟中的油脂,减少油烟中的气味,净化废水以及清洁表面等等。工艺优点 运行可靠,寿命长,效率高 无二次污染 无排放超标问题减少刺激气味维护速度快、成本低节能,低运行成本方案灵活,可模块化设计建议领域 贺利氏特种光源能够提供易于安装的全套产品和解决方案。紫外模组可以单独应用于废气处理方面,安装在工业废气处理装置不同部位,或者与其他废气处理工艺配合使用。具有广泛的应用区域:香精香料行业食品行业饲料行业电泳喷涂行业包装印刷行业电子制造行业橡胶制品行业日化行业污水处理行业注塑行业化工储运行业制药行业...... 欢迎您加入我们的环保行列,让我们共同抵抗雾霾!
  • 山东出台低浓度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p   为了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必须对监测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尤其对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窑炉)等固定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手段、标准方法、质量控制和保证,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p p    strong ●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缺少新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已无法满足目前对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需要。 /strong /p p strong   新的《技术规范》可以规范、指导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工作,便于获取更加准确的监测数据,督促排污单位继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 /strong /p p strong   ●固定污染源低浓度排放监测是一个严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监测方案制定、仪器设备和试剂的准备,样品采集和回收、分析,监测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出等环节。要保证监测数据准确,需要对监测各环节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strong /p p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2015年第12号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告,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 /p p   据了解,《技术规范》规定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包括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条件的准备和对污染源的工况要求等,增加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等方法内容,明确了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要求,补充了废气净化装置性能测试的内容,对废气污染源监测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 /p p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告诉记者:“《技术规范》填补了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的空白。其发布实施,可以规范、指导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工作,便于获取更加准确的监测数据,督促排污单位继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 /p p    strong 现行规范无法满足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 /strong /p p strong   部分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多项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陆续出台,许多新的监测技术和仪器在实际监测中应用,现行技术规范缺少新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 /strong /p p   去年以来,山东省燃煤机组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始试点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分别达到5mg/m3、35 mg/m3、50mg/m3以下,远优于国家要求的燃煤机组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全省已有19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总装机容量达6415兆瓦,预计今年年底前全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可达62台,总装机容量达11783兆瓦。 /p p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潘光对记者说:“为了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必须对监测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尤其对低浓度排放的固定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手段、标准方法、质量控制和保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p p   据介绍,近年来,《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吸收法》等多项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陆续出台。而且,随着环境管理日趋严格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新的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已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应用,有的已逐渐成为日常监测的重要手段。 /p p   潘光表示,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缺少新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方面的规定,已无法满足目前对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的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需要。为做好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获得有代表、准确的监测数据,编制新的《技术规范》很有必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p p    strong 先定方案 严格采样 /strong /p p strong   了解固定污染源生产装置的工艺过程和性能等技术资料,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接着选择仪器、采样点和采样孔,随后采样、分析处理 /strong /p p   “《技术规范》对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全程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监测方案制定、监测条件准备,测定方法、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确定,样品的采集和回收分析,以及监测数据处理等。”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师宋毅倩说。 /p p   《技术规范》要求,监测前要制定监测方案。具体做法是,首先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了解固定污染源生产装置的工艺过程和性能、环保设施的性能,根据污染源的环保设施净化原理、工艺过程,以及主要技术指标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范围,结合环境监管需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p p   《技术规范》列举的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定点位电解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紫外吸收法、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监测仪器由采样管、预处理装置(由过滤装置、加热装置或除水装置组成)、抽气泵、分析仪主机等组成。 /p p   《技术规范》指出,监测分析方法的选用应充分考虑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被测污染源排放特点、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低等因素。相关排放标准中有监测分析方法规定的,应采用标准中规定的方法。相关排放标准未规定监测分析方法的,应选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根据选用的监测方法以及监测项目的需要,选择确定监测仪器。 /p p   选择了监测方法和仪器,接着选择采样点。《技术规范》规定,采样点位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手工采样点位应位于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点下游,且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靠近。专家认为,这样选择采样点的位置,是为了使采取的污染物样品更接近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浓度。 /p p   《技术规范》对采样点位置的选定,还规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对采样孔内径大小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还区别矩形、正方形烟道和圆形烟道等不同情况,规定了对采样点和采样孔位置的不同选择确定方法。 /p p   为了使采取的污染物样品更准确地反映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生产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的工况下采样。 /p
  • 抚研院开发出高活性VOCs废气处理催化剂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简称抚研院)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保处理方面,开发出WSH-5型催化燃烧催化剂,适用于炼化企业含VOCs废气的环保处理。处理后的气体排放满足当前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该技术已申请中国发明专利8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了中国石化科技开发部组织的技术评议。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催化氧化技术是处理含VOCs废气的主要技术之一。抚研院结合炼化企业有机废气催化燃烧装置长周期、高效、稳定运行的需求,开发的高活性WSH-5型催化燃烧催化剂具有贵金属用量低和活性高的特点。科研人员通过在催化剂涂层配方和制备工艺方面的创新,提高了催化剂中贵金属成分的分散度,使催化剂的活性得到有效提升,VOCs起燃温度降低20℃以上,同时降低了催化剂的生产成本。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采用WSH-5型催化燃烧催化剂处理炼化企业PO/SM、污水处理场等含VOCs废气,非甲烷总烃去除率可达99%以上。处理后,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低于20mg/m3,苯、甲苯、二甲苯等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抚研院开发的废气处理催化燃烧催化剂及工艺已在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20多家企业应用。所开发的顺丁橡胶生产废气深度治理及能量回收技术获得2016年度中国石化科技进步二等奖。WSH-5型催化燃烧催化剂广泛适用于PO/SM尾气等工业含VOCs废气的环保处理,能够为企业废气处理达标排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p
  • 看现实版“蜘蛛侠”如何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距离地面35米高。   记者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废气检测。 他们是现实版&ldquo 蜘蛛侠&rdquo ,人均每年都要攀爬约200根烟囱 他们是一群&ldquo 手持烟枪守护蓝天&rdquo 的人,不管酷暑还是寒冬,都要手拿&ldquo 烟枪&rdquo ,顺着扶梯,爬上烟囱,把烟枪伸到烟道里采集废气样本。他们就是废气监测员,专门收集工厂排放的废气,监测是否超标,以防不法企业超标排放。   一口气爬十几层楼高   废气监测员先要克服恐高   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办公室主任万哲慧,瑞安人,今年40岁。1997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便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从事废气监测工作,已爬了18年的烟囱。他说,工业废气是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温州地区工业重点源的废气监测。   2015年1月28日上午8时许,市区的雾霾尚未消褪,天空灰蒙蒙一片。当天,记者跟随万哲慧等人到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次要爬的是两根高达70米的大烟囱,监测平台位于烟囱中部,离地面35米。   抬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以及窄窄的旋梯,我顿时感觉有些晕眩。但万哲慧却带着六七公斤重的仪器,噌噌噌往上爬,一会儿就爬到监测平台了。   钢筋焊接的旋梯顺着巨大的烟囱扶摇而上,踩着微微摇晃的旋梯往上爬,随着高度增加,从台阶的缝隙往下看,地面上的汽车和工人变得越来越小,这时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地酥软了。   因为恐高,记者爬到十几米高就停住了。这时,已攀爬至监测平台的万哲慧他们,边喊着鼓励记者不要往下看。经过短暂休息,记者一步一步地沿着楼梯挪上了监测平台,足足花了15分钟。   万哲慧笑着说:&ldquo 爬上大烟囱的监测平台,对监测员的体力和心理素质要求都比较高,有时候环保部门招废气监测员时,要加测爬烟囱的能力。&rdquo   废气监测员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   在万哲慧的指导下,我协助监测员章宗敏、程万里安装调试好设备,并将提前配制好的吸收液取出来放在一边,拿出一个4米长的采样管,在里面装入一个玻璃纤维滤筒,长长的采样管就像一根大烟枪。万哲慧打趣道:&ldquo 我们不是老烟民,却要每天手持烟枪,不过只是守护着蓝天。&rdquo   当把烟囱上的废气采样孔打开时,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我赶紧把采样管伸入烟囱中,他们再用棉布堵住出气孔,之后把采样仪器的另一端连接相关设备,仪器实时显示烟囱里废气的压力、温度、流速、流量、排放速度等指标。   10多分钟后,第一个采样点的样品采集成功。因为烟囱直径比较大,颗粒物分布不均匀,一条直径线上分布多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都要采集样品,当然还有其它项目要靠吸收液进行收集,并带入实验室进行分析。一个多小时后,采样工作终于完成。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如果往上爬,只要体力够充沛,眼睛不要刻意往下看,还能爬上烟囱 但从烟囱监测平台下来,不仅要留意脚下的台阶,还要克服恐高症引发的晕眩,对记者来说是一件比较煎熬的事情。   当时,从监测平台高处下来,为防止发生意外,记者手扶栏杆,身体紧贴着烟囱外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下慢慢挪动,顾不上衣服沾满灰尘,额头直冒冷汗。最后,下来时只感觉双腿发抖,不听使唤,内衣已经被汗水浸湿一大块。   见到记者的这副狼狈相,万哲慧笑着安慰:&ldquo 别看我们天天爬烟囱,其实都&lsquo 恐高&rsquo 。不是害怕登高,而是唯恐废气超标。废气浓度一高,空气质量就会下降,所以必须把好第一道关。&rdquo   &ldquo 采集的废气样品带回监测站后,我们还将对其进行分析,一共要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镉、铅浓度等9个指标,最后出具监测报告。&rdquo 万哲慧介绍说,如果检测出废气排放不达标,环境监察部门将予以处罚并责令工厂限期整改。   18年来爬遍   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   大到温州发电厂的近百米高的大烟囱,小到小工厂砖头修建的老烟囱,18年来,万哲慧已经爬遍了温州所有工厂的烟囱,最多的一次是5天连爬了19根。   有一年,万哲慧和同事到苍南一家工厂监测废气,当他拿出监测设备刚伸入该工厂烟囱废气采样口,仪器便&ldquo 滴滴&rdquo 响个不停,可见该工厂废气浓度严重超标了。该工厂附近有一个采空区,工厂就近把处理过的废气连进采空区,通过半山腰的山洞排出。   为了监测山洞口的废气浓度,万哲慧和同事又带着十几公斤重的设备爬到山洞口进行监测。刚开始,他在山洞口的上风向,废气往另一方向排放。突然风向转变,大量含有二氧化硫的废气一下子将他笼罩住了。在烟雾中他感觉呼吸困难,眼睛睁不开,人一下子就迷糊了。   撤离时,他只顾奋力向前奔跑,同事在他后边边追边喊着,原来他方向跑反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已跑到山洞悬崖边了,要不是同事及时提醒,后果不堪设想。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万哲慧全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眼泪和鼻涕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即使这样,他缓缓情绪后,下午继续去别的工厂爬烟囱了。   &ldquo 当时意识有些迷糊,只管跑,如果不摔下来,也可能会被熏晕。&rdquo 尽管事情已过去很多年,但回想当时的那一刻,万哲慧仍心有余悸。&ldquo 这件事,到现在家里人都不知道。&rdquo   延伸阅读: 为空气把脉,让天空变得更蓝   据了解,除了人工现场取样监测外,全市目前有9家国家级废气重点监控企业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环保监测人员可以在监控室内实时查看废气排放情况。通过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全市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得到了有效监控。   废气监测员所做的事情就是为温州空气治理把脉,只有脉把准了,空气治理才能更加科学合理。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00天,其中优53天,良247天,优良率达到了82.2%,比2013年提高13.4个百分点。
  • 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土壤、水质、废气等的色、质谱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首次发布于2015年,起草单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完善了采样技术要求和前处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标要求,支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烟气黑度测定的林格曼望远镜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测定,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测定,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丙烯酸的测定,填补了水中丙烯酸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前处理方法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标准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乙基叔丁基醚、2-丁酮、 甲基叔戊基醚、2-戊酮、乙基叔戊基醚、3-戊酮、甲基叔丁基酮、4-甲基-2-戊酮、2-己酮、环戊酮、3- 庚酮、2-庚酮、环己酮、6-甲基-2-庚酮、二异丁基甲酮、3-辛酮、2-辛酮等 15 种酮类和 6 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拓展了酮类化合物分析对象范围,操作简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指示性毒杀芬同类物P26、P50 和P62 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准确性好、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的编码工作。本标准明确了监测点位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和顺序等要素的编码方法,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附:①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2023代替HJ 759—2015) ②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③固定污染源废气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 (HJ 1287—2023) ④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288—2023) ⑤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89—2023) ⑥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90—2023) 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HJ 1291—202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 哪些废气(含VOCs)排放口需要安装在线监测,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源往往很多,哪些排口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呢?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其要求执行。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35号)要求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中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一种或几种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放总量的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热电联产,有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制造业,有烧结、球团、炼铁工艺的钢铁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炼制加工,炼焦,陶瓷,平板玻璃制造,化工,制药,煤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三)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单位。 (四)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具体参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固体废物集中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六)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以下行业及排口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应2017年11月30日前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已经安装并联网、但不符合本通知安装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 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要求,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要求: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要求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要求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要求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要求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 1088—2020)要求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要求
  •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到2030年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  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意见》明确五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二是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三是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四是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五是完善政策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和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抓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循环经济领域议题设置,与更多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循环经济领域双边合作机制。
  • 聚光科技荣获“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
    11月21日,2019“北极星杯”十大烟气治理企业颁奖盛典在北京铂尔曼大酒店圆满闭幕,来自烟气治理行业的百余名企业代表及行业领导出席了本次典礼。本次评选类别共包括钢铁脱硫、钢铁脱硝、焦化脱硝、水泥烟气治理等十个类别,超过300家企业报名,经过激烈角逐,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荣获2019北极星杯“十大废气监测企业”。聚光科技烟气技术部主管张龙在颁奖典礼现场领奖(左数第三位)  聚光科技以监测仪器起家,逐步转型为集“环境监测、环境大数据、环境治理”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一站式”服务管家,致力于打造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进行横向及纵向拓展,构建智慧环境、智慧工业、智慧实验室等业务模块,完善环保全产业链,为城市绿色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聚光科技在公司规模、研发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处于国内行业前列,肩负着环保产业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的重任。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在线监测(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CEMS)是聚光科技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公司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紫外/可见光纤光谱气体分析系统产业化”,以及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基于色谱技术的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研制和产业化"等多个重大科研专项,产品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代表中国牵头起草过“Tunable Laser gas analyzers”IEC国际标准,负责制定了“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和“在线紫外、可见分光光谱分析仪”两项国家标准。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不同应用场景,公司推出了多款CEMS系列产品。超低CEMS产品系列可实现SO2、NOx(NO、NO2)、CO、CO2等无机污染物以及超低颗粒物在线监测,满足超低排放的监测需求;VOC-CEMS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废气排口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监测、无组织VOCs监测及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等监测服务;烟气重金属CEMS产品系列基于X射线荧光技术及原子荧光技术,可同时监测排口烟气中多达二十多种金属物质,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这一荣誉既是行业对聚光科技一直以来废气监测技术和品牌建设成效的认可,也将始终鞭策聚光科技未来不断的努力创新、突破陈规,为我国的监测仪器领域贡献更多的力量!
  • VOCs无组织排放已达标的,是否还要安装废气治理设施?请看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主题:普通项目没上设备环保验收问题内容:广东环保局工作人员,你好!本公司为印刷行业,主要产品为纸箱。其中产生过程中会使用挥发性辅料水性油墨(0.6t/a)及 白乳胶(0.8t/a),且通过环评验收,环评验收至现今都没有安装废气治理设备.但是现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已达新出粤环发(2021)4号文要求,是否可按新规定可以不用安装废气治理设备?答复时间:2021-06-15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建议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执行。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需满足哪些条件,企业才可以不收集治理VOCs?仅供行业参考,具体执行情况以官方要求为准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排放的工业企业,只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条件,就可以豁免收集治理VOCs,具体条件如下:一、豁免治理VOCs的相关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6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中均规定:“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的相应界定标准如下:对于涂料产品,执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规定。对于油墨产品,执行GB 38507-2020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规定。对于胶粘剂产品,执行1、 可以不安装VOCs治理设施的条件。重点地区(即根据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对大气污染严重,或生态环境脆弱,或有进一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等,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区),收集废气中的NMHC(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低于2kg/h(不含本数),其他地区,收集废气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低于3kg/h(不含本数),在满足排放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可以不用安装VOCs治理设施。如排放浓度超标,仍应安装VOCs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但去除效率不作要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即重点地区,收集废气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2kg/h,其他
  • 【干货满满】废气排放口怎样设置才符合要求?附有关废气处理20个问题
    规范的排放口是科学监测和评价排污情况的前提,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明确规定了排污单位要按国家规定设置排放口,不按规定设置是违法行为。那么国家有哪些规定呢?排放口怎样设置才符合要求呢?Q国家规定在哪些文件里?A原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相应行业排放标准这些文件都做了哪些规定?A排放口设置“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5m/s。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法兰内径应不少于100mm,采样孔管长应在100mm-200mm之间为佳,不使用时应用法兰盲板密封。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采样平台面积应>6㎡,周围设置1.2m以上的安全防护栏,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0.5-1.5m。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不少于2个10A三孔插座,保证监测设备所需电力)。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防雨棚要求设置面积覆盖整个采样平台,安装照明)。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平台设置离地面高度≥2m时,应建设通往平台的斜梯/Z字梯/旋梯,梯段宽度应不小于0.9m,爬梯的角度应不大于50º。Q企业如何正确设置排污口?A每家排水单位、企业在排水开口雨水、污水排水口设置辨识度高的标示牌。废水废气
  • 我国废弃塑料污染防治战略
    一、前言材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和合成纤维等具有密度小、易加工、高性能、多功能等优异性能,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领域 。塑料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19 年我国塑料加工制品高达 8.184×107 t,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 。但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堆放塑料废弃物等问题,造成废弃塑料在环境中的长期累积,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能源资源浪费,必须进行治理。据统计,截至 2015 年全球已累积生产了约 8.3×109 t 塑料制品,废弃量约 6.3×109 t,仅有 9% 被回收利用 。2019 年我国产生废弃塑料 6.3×107 t,仅回收利用 1.89×107 t 。废弃塑料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是实施党中央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废弃塑料污染现状及回收利用技术的基础上,从塑料全生命周期评价、废弃塑料全方位全链条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废弃塑料污染防治的措施建议,为促进我国塑料工业和国民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中国提供政策及技术参考。二、废弃塑料污染与防治现状分析(一)废弃塑料的污染现状1. 废弃塑料的来源废弃塑料根据其来源不同,可分为工业源、农业源、医用源和生活源四大类。工业源废弃塑料主要指塑料成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料及废弃工业塑料制品,大多来源明确,相对集中,原料品质较好,回收利用价值高;农业源废弃塑料主要包括废弃农用地膜、棚膜、农用管道、农药包装等,其中农膜废弃量最大,使用废弃后处理困难,残留在田间,不易降解,污染农田,危害生态环境;医用源废弃塑料主要源于医疗卫生及防疫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如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防护目镜等,是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危险废物;生活源废弃塑料为日常生活活动产生的废弃塑料制品,品种多、分散广、难收集,如塑料瓶、塑料包装袋、纸塑复合材料及其他失去使用价值的塑料制品等。2. 废弃塑料的危害目前,我国固体废物年产生总量超 1×1010 t,其中废弃塑料约为 6.3×107 t,占固体废物的 0.6% 左右,但由于塑料化学结构稳定,难以自然降解,其不当使用和处置以及多年的累积效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极大的资源浪费,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特别是塑料快餐盒、塑料包装袋和农业塑料薄膜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其使用量大、面广,使用周期短,废弃后大部分与生活垃圾或土壤混合,回收难度大,因而严重污染土壤、高山、海洋等,导致城市“垃圾围城”,珠峰“海拔最高的垃圾场”等环境污染事件。部分难回收废弃塑料在焚烧处理过程中释放大量有毒气体,产生大量粉尘和烟雾,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引起雾霾。同时,我国石油资源匮乏,2018 年对外依赖度超过 70%,进口石油约 1/3 用于合成塑料制品。废弃塑料如不能循环回收利用,是对石油、煤和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巨大浪费。废弃塑料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极具回收利用价值。通过废弃塑料有效处理处置,尤其是回收利用,有望解决塑料污染难题。(二)全球废弃塑料污染防治现状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全球日益重视废弃塑料的污染治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不断发起多项大规模全球运动,以减少、再利用和再循环废弃塑料制品,如 2017 年启动全球“清洁海洋运动”,呼吁政府、行业和消费者减少塑料的生产和过度使用; 2019 年将废塑料纳入《巴塞尔公约》的管控范围。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一系列公约、政策和法规,建立了塑料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如美国的《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欧盟的《欧盟限塑令》、日本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发达国家人工成本高昂,环保措施严苛,长期将废塑料大量出口到其他国家,如据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ISRI)统计,2017 年美国出口废塑料达 2×106 t,其中出口到中国的约占其出口量的 70%,中国禁止洋垃圾进口后,如何处理巨量废弃塑料是其需解决的问题。(三)我国废弃塑料污染防治现状1. 我国废弃塑料治理现状我国废弃塑料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回收利用、焚烧、填埋等方式,建国以来废弃塑料流向如图 1 所示。2019年我国塑料废弃量约为6.3×107 t,其中,一次性塑料产品如塑料袋、农膜、饮料瓶,年废弃量超过 2×107 t,是造成“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另外,家电、汽车、建筑等塑料制品,也随着相关产品进入淘汰期,成为废弃塑料的重要来源。我国废弃塑料流向主要包括回收利用、焚烧、填埋处理和环境中积累等四个方面:30% 废弃塑料被回收利用,14% 被焚烧发电回收热能,36% 被填埋或任意丢弃,大量积累在自然环境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图 1 1949—2019 年我国废弃塑料流向统计 2. 我国废弃塑料防治的主要原则及法律体系我国十分重视废弃塑料的污染防治,1995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各部委、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逐步完善了废弃塑料防治法律体系,提出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过程管理、分类管理等原则。最近,为应对日益严重的废弃塑料污染,国家推出了新的塑料污染治理法规。2019 年 9 月 9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2020 年 1 月 16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创新引领、科技支撑,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此外,我国还出台了“无废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政策,为我国废弃塑料污染防治和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3. 我国废弃塑料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情况国家各部委高度重视废弃塑料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的科技立项。科学技术部多次立项废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系列科研项目,在“十三五”期间开展“固废资源化”重点研发计划,在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其新型制品、废旧塑料制品智能化回收与再利用、二次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布局,初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塑料垃圾回收利用技术链条,带动了废弃塑料循环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如图 2 所示。图 2 我国塑料垃圾污染防治与回收利用全流程技术体系4. 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及企业现状废旧塑料回收行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很大。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以中国塑料加工协会、中国合成树脂协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等三大行业协会为依托,形成了一批较大规模的再生塑料回收交易市场和加工集散地,建成了 25 个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包含 21 个废弃塑料回收利用园区 。据统计, 2019年国内废塑料回收利用量为 1.89×107 t,回收率接近 30%,回收总值达 1000 亿元以上,国内登记注册从事废塑料加工的企业共有 3000 多家,年再生塑料加工能力超过 1×104 t 的企业达到 300 家,年再生塑料加工能力超过 5×104 t 的企业达到 50 家 。(四)废弃塑料回收利用技术废弃塑料的回收利用主要包括物质回收和能量回收两大类,各种主要回收方法详见图 3。国际回收标准指南按回收优先顺序,将废弃塑料回收利用分为四级,第一、二级为材料再生,即物理回收,第三级为化学回收,制取化学品或油品,第四级为废弃塑料焚烧,回收能量。图 3 废弃塑料回收利用技术1. 物理回收物理回收不改变塑料化学组成,主要通过收集—粗略分类挑选—简单清洗破碎—熔融加工等制备再生塑料制品,广泛用于单一材质的热塑性废弃塑料回收利用,如回收利用废弃聚酯瓶制备再生涤纶纤维、废弃聚苯乙烯泡沫制备装饰制品等。但塑料制品 60% 以上是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子电器、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结构件和功能件,其所需的高性能多功能通过共混复合、交联等实现,废弃后难以回收利用。传统熔融加工方法,因共混复合型器件难分类难分离,组分相容性差、熔点差异大、熔体黏度不匹配,再生制品相畴尺寸大,性能差,无应用价值;交联型不熔不溶,难再加工,大多只有填埋或焚烧,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能源资源浪费,已成为解决塑料污染治理的瓶颈和难点。2. 化学回收化学回收采用裂解技术将废弃塑料降级回收为可再次使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等)或化工原料(乙烯、丙烯等)。由于化学回收装备复杂、能耗高,从经济角度一直被认为难以推广应用。近年来化学回收技术发展迅速,许多企业已做到了商业化,并拟在未来扩大规模。但是高温热裂解温度高,反应时间长,产率低,产物复杂,易产生有害废气造成二次污染,经济性较差;催化裂解和溶剂分解是化学回收的发展方向,但尚需提高催化剂效率和发展绿色溶剂 。3. 能量回收能量回收,即燃烧回收热能,主要适用于传统物理法和化学法无法回收利用的污染严重的废旧塑料,通过垃圾焚烧产生高温气体用于发电。但焚烧会产生氯化氢、二噁英、多环芳烃等有毒气体,造成大气二次污染。应加大开展先进的绿色高温焚烧设备的研制,实现安全清洁焚烧。三、全方位全链条防治废弃塑料污染(一)塑料全生命周期评价对塑料生命周期管理基于其制品综合环境评价,即:从最初的原油开采、合成、加工、应用,到最终的废弃物处理,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价其在整个生命周期间的所有投入及产出对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如图 4 所示。同时,根据应用和处理方式,反过来指导合成和加工,改进工艺、改善管理,实现塑料的循环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塑料污染。采用高效的办法对塑料进行生命周期管理,发展资源安全利用集成技术,可以提高塑料的使用效率,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图 4 塑料生命周期示意图(二)从合成 - 加工 - 应用 - 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全方位全链条防治废弃塑料污染通过对塑料制品合成、加工、应用和废弃物处理等阶段全生命周期评价和分析,提出废弃塑料污染防治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通过开展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原料及产品替代、废塑料高值利用及安全处理等措施来全方位全链条防治废弃塑料污染。1. 从合成环节防治废弃塑料污染大多数塑料来源于不可再生石化资源,合成工艺成熟、规模大、成本低,应用相当广泛,产量持续增加。但石油为不可再生资源,我国石油进口依存度高达 70.9%,且这些塑料大分子主链以 C—C 键连接,自然界中难降解;而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热固性塑料材料为三维网状结构,不溶不熔,难回收利用。对废弃塑料污染防治需从源头出发,建立源头减量合成技术体系,合成高性能、长寿命、易回收的石油基高分子材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产品开发;发展高性价比生物降解塑料,如聚乳酸、二氧化碳共聚物等,实现可控降解、提升材料综合性能;发展低成本、高产量的新型聚合技术,重点发展我国已规模化工业生产的可生物降解塑料材料如聚乙烯醇等,替代需填埋处置的一次性制品;发展清洁规模化利用生物质资源如纤维素、甲壳素等的先进技术,从源头实现塑料污染防治。2. 从加工环节防治废弃塑料污染塑料制品性能不仅与其分子结构有关,还依赖于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多层次多尺度结构。通过共混复合、填充增强、交联、发泡等加工方法,可实现塑料制品高性能、多功能、轻量化、长寿命及生态化。但是废弃后的共混复合型塑料难分类、难分离,交联型塑料不熔不溶、难再加工,不能采用传统回收方法进行回收再利用。因此,亟需发展先进的塑料加工新技术,减少共混复合,实现同质异相增强,提高塑料制品性能,延长服役周期,减少废弃量;实现零部件同质制造,发展环保型助剂,便于塑料制品废弃后回收再利用;设计和制造可多次循环使用的塑料制品,减少塑料废弃,并发展先进的塑料回收再利用装备及技术,如塑料拉伸流变塑化输运加工技术,固相剪切碾磨加工技术等,高值高效回收共混复合型、交联型塑料。3. 从应用环节防治废弃塑料污染提倡塑料合理适度使用、消费,鼓励循环使用,从源头减量。加强管理,实现“谁生产谁处理,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完善废弃塑料回收利用政策体系,提升公众对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的认同,开辟合法、合适的应用途径,如农田水利、道路材料、室外设施等,为其再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塑料制品应用不同,其性能要求不同,应根据不同塑料制品使用特性,从应用环节开展废弃塑料污染防治,如对共混复合、交联型工业用结构件和功能件,应大力提倡循环再利用,充分延长塑料制品的使用周期;发展环境友好型高分子回收利用技术;对寿命短、废弃后难收集、对环境影响大的塑料包装制品,应避免过度包装,设计制造可多次使用的制品,实现塑料包装制品的循环利用;对服役后难机械化回收的农用薄膜,应建立先进的加工技术,能全回收再加工利用;研发全生物降解塑料,推动生物降解塑料在一次性塑料制品中的使用,解决塑料在环境中难降解的问题;医疗防护用品应采用无毒的聚烯烃塑料,同时对医疗废弃物及危废塑料进行高温焚烧处理。4. 从废弃物处理环节防治废弃塑料污染基于全方位全链条防治废弃塑料污染的理念,在处理或回收前,对废弃塑料制品进行合理、科学分类,发展针对不同类型塑料垃圾的回收、处理方式,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废弃塑料处置不当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能实现废弃塑料的物质、能量再利用。构建废弃塑料回收利用完整产业链,提高废弃塑料制品的回收率,可以有效促进塑料资源的综合利用。根据废弃塑料多产地、多源头、差异化的特点,创新本地化回收利用模式和推广应用模式,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塑料,优先发展环境友好的物理回收利用技术,完善单材废塑料回收加工技术,突破混杂废塑料回收加工难题;填埋处理餐厨混杂湿垃圾等,仅用生物降解塑料包装,实现安全填埋。焚烧处理危废塑料及废弃医疗塑料,需发展环保焚烧装备和工艺,实现绿色排放,回收能量。四、对策建议(一)强化政府引领,加强部门联动借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成功经验,实行联防联控机制,群防群治。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突破部门、地区、行业界限,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废弃塑料污染防治新机制。统筹固、水、气三位一体污染治理,借鉴大气、水污染治理成功经验,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废塑料污染防治机制。(二)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标准建设将塑料污染防治明确纳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消费、回收等各环节主体在废弃塑料回收利用中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入保证金返还等政策和法规。制定再生塑料及制品国家标准,为再生塑料开辟合法合适的应用途径,鼓励和强制使用再生塑料和制品,制定或修订降解塑料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认证体系,杜绝伪降解、假降解塑料制品。(三)完善废弃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和完善分层次全覆盖的废弃塑料污染防治网络,实行“谁生产谁处理,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生活塑料垃圾分类落实到村镇、小区和个人。建立从国家级回收基地、回收加工企业,至小微企业废弃塑料回收利用战略新兴产业体系,解决环境污染,减轻能源资源压力,提供就业岗位,把废弃塑料污染治理与“无废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四)加大财政支持,完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建议塑料合成、加工、销售、应用的利益方缴纳废弃塑料回收处置费,专款专用于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的科研、企业和处理部门。(五)加强科技支撑,引领塑料污染防治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评价的研究。研发高性能、长寿命、易回收的塑料合成新技术,攻克可生物降解塑料的低成本合成技术。发展先进的塑料制品高性能、轻量化加工新方法,实现同质异相增强、同器同材,研发可多次使用的塑料制品;建立基于高分子态高值高效回收利用混杂废弃塑料的新装备和技术。发展环保节能焚烧炉、烟气净化技术及灰渣固定化技术;研究难回收再生的废塑料化学回收新技术及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等。(六)加强宣传引导,全民参与治理加强塑料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宣传,既要加强治理,也要避免妖魔化塑料。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提倡合理消费、适度消费,自觉主动参与废弃塑料污染防治,自觉实施废弃塑料规范分类回收。五、结语废弃塑料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是实施党中央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废弃塑料污染防治,实现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原料及产品替代、废弃塑料高值利用及终极塑料垃圾安全处理,必须从塑料合成、加工、应用和处理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治理。同时,也要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行政监管,强化塑料回收利用领域科技创新,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增强公民环保意识,鼓励全民参与废弃塑料污染防治,通过群防群治措施提高废弃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以促进废弃塑料的污染控制和资源保护的协同发展。作者简介王琪 轻工装备(塑料加工装备)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 长期从事塑料加工新装备新技术新原理的研究和工程化应用,如固相力化学加工,塑料管旋转挤出加工,聚乙烯醇热塑加工和熔融纺丝,高值高效回收利用废弃塑料橡胶,制备无卤阻燃塑料和泡沫塑料,聚合物基微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微型加工和3D打印加工等。 瞿金平 轻工机械工程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期从事高分子材料加工成型装备技术与理论研究,提出振动剪切形变和体积拉伸形变动态塑化输运方法及原理、系统发展了高分子材料加工成型理论、发明并研制成功一系列聚合物及其复合材料加工成型新装备。石碧 皮革化学与工程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主要从事制革化学、制革清洁技术、皮胶原高值转化利用研究。
  • 能谱测油仪: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萃取溶剂对人体健康有害,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并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250 L(标准状态),萃取液体积为 25 ml,使用 4 cm 石英比色皿时,本方法油烟和油雾的检出限均为 0.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0.4 mg/m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油烟 oil fume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3.2 油雾 oil mist 指工业生产过程(如机械加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工艺)中挥发产生的矿物油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4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OIL3000B 红外测油仪测定。油烟和油雾含量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CH2 基团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 基团中C—H 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芳香环中 C—H 键的伸缩振动) 谱带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 和 A3030 进行计算。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5.1 正十六烷(C16H34)。5.2 异辛烷(C8H18)。5.3 苯(C6H6)。5.4 四氯乙烯(C2Cl、2960 cm-1 和 3030 cm-1
  • “互联网+”智能监管——聚光科技参展“ECOTECH CHINA 上海固废气展”
    2016上海国际固?废气展于2016年6月15-17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成功举办。聚光科技以“‘互联网+’模式下固废处理和废气治理监管”为主题,全面展示了包括新一代垃圾焚烧烟气监测产品——CEMS-2000 B FT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垃圾填埋场空气质量监测平台、VOC监测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烟气CEMS在线监测全面解决方案等内容。作为环保行业的监测仪器生产商与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聚光始终站在技术研发的前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成熟完善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追随国家“互联网+”战略行动计划,聚光科技结合现有产品和技术,打造环境“智能监测、智慧管理、科学治理”的测管治联动平台。聚光科技展台 本次参与展出的展品有CMES-2000 B FT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可以连续监测SO2、NOX(NO、NO2)、NH3、HCl、HF、CO、CO2、O2、H2O、烟尘(颗粒物)浓度、烟气温度、压力、流速多项相关参数,特别适用于垃圾焚烧厂。同时参展的还有GC-3000 VOCs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适用于城市和工业园区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烟气产品线总工为记者介绍新一代CEMS-2000 B FT系统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我们通常所说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也就是工业废气在排放时是需要经过处理的,必须要达到国家废气对外排放标准。 废气对人体的危害是极大的,世界卫生组织称,2012年空气污染造成约700万人死亡(部分人死亡原因与室内/外空气污染均有关),也就是全球每八位死者中就有一位。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 为了控制工业废气排放浓度,各级政府分别出台相关奖励措施给予限排企业一定的补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以弥补对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空白。 我公司生产的“崂应3012H-D型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正是针对此类烟尘检测的仪器,自上市来深受广大用户好评,此次标准的修订我公司应邀前往参与意见审核,经多次会谈与现场测试终于促成“标准”的出台。 采样中的滤膜是什么材质的? 我们通常采用的滤膜有石英滤膜和玻璃纤维滤膜等等。 石英滤膜由超纯的石英纤维素制成,不含玻璃纤维或黏合剂树脂。纯石英合成物可防止滤膜与酸性气体发生反应,这使得石英滤膜非常适用于重金属浓缩物及少量颗粒的检测。石英膜同时具有良好的重量和结构稳定性。像我们的产品“废气智能重金属采样仪”、“废气智能二噁英采样仪”等采用的就是石英滤膜。 玻璃纤维(glass fiber或fiberglass )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但缺点是性脆,耐磨性较差。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玻璃纤维滤膜中含有少量的易燃烧或易解灰化物质,在烟尘的高温采样过程中会产生滤筒失重现象,因此,必须对滤筒进行高温处理。由于纤维滤膜成本较低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像我们的产品“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采用的就是玻璃纤维滤膜。
  • 2278.92亿环保专项资金!土壤、废水、废气领域占18%!
    据统计,截至目前,财政部等部门已提前下达多项2023年中央专项资金预算,其中与生态保护相关的已经达到约2278.92亿。包括:大气污染防治210亿、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70亿、土壤污染防治30.8亿、农村环境整治20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883.84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189.93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343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14.6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预算11.25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05.5亿。资金支持范围如下表:支持范围3i讲堂相关直播大气污染防治210亿(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具体包括项目改造、农村地区运营补贴;(二)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用于此项的经费不得超过资金总规模的5%);(三)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四)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4月13日 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与应急监测(点击可跳转)3月22日 工业园区污染监测(点击可跳转)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70亿(一)流域水污染治理;(二)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五)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六)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注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用于支持能力建设的资金数不得超过防治资金下达数的5%2月15日 废污水分析检测与监测(点击可跳转)土壤污染防治30.8亿(一)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三)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四)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五)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六)其他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支出。2月21日 场地土壤污染检测(点击可跳转)3月7日 危废固废处理与分析监测(点击可跳转)农村环境整治20亿(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883.84亿用于提高重点生态县域等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相关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189.93亿用于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和2018-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343亿(一)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310亿;(二)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33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14.6亿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方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预算11.25亿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治理黑臭水体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资金分年安排。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05.5亿(一)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二)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 空气、废气、水质中氨的测定国标发布
    关于发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二、《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4-2009)   三、《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四、《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五、《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7-2009)   以上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14668-93)   二、《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14679-93)   三、《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79-87)   四、《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1-87)   五、《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GB 7478-87)。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国瑞力恒发布废气VOCs采样器新品
    GR-3030废气VOCs采样器 1.产品概述 GR-3030型废气VOCs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是我公司研制的采用固相吸附法采集固定污染源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一款采样器,也可以采集环境空气中的苯系物、醛酮类化合物、卤代烃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由采样泵、流量控制单元、冷凝除湿单元、加热取样管等功能体组合式设计,结构紧凑,轻巧便携。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固相吸附法采集固定污染源中的的24种挥发性有机物。可供环保、卫生、劳动、安检、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使用。3.采用标准HJ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801-2016《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644-201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583-2010《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象色谱法》HJ584-2010《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析-气象色谱法》 4.技术特点1、整套设备为组合式设计:采样器、流量控制、制冷除湿装置,水分收集器、加热采样管、吸附管、干燥器等功能体有机组合,结构紧凑,轻巧便携;2、主路、旁路双路采样,自动控制,无需手工参与,控制更准确;3、内置半导体制冷的水分分离器,有效去除烟气中的水分,防止水汽进入吸附管影响测量结果;4、吸附管内置于制冷箱内,使吸附管处于理想温度环境下(0~5℃),提高吸附管的吸附效率;5、主吸附管后可加装级联吸附管,用于测试吸附管是否穿透。6、采样管内管采用防吸附的聚四氟乙烯材料,全程伴热;7、采样管采用PID高精度温控器,控制精度优于2℃;8、采样管前端内置2微米精细过滤,有效去除粉尘颗粒的影响;9、大数据量存储,存储采样数据可达1000组;10、可选配蓝牙打印,打印输出测试数据5.技术指标 表1 废气VOCs采样器技术指标主要参数项目参数范围准确度采样部分流量范围(0.020-0.300)L/min2.5%负载能力20kPa数据存储1000组工作温度 (-20-+70) ℃整机重量约8.0kg外形尺寸(mm)400mm×280mm×290mm整机功耗2.0 m 芯管材质PTFE温度设定(80~160)℃不超过±2℃ 恒温泠凝温控温度0℃~35℃不超过±2℃创新点:GR-3030型废气VOCs采样器是我公司研制的采用固相吸附法采集固定污染源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一款采样器,也可以采集环境空气中的苯系物、醛酮类化合物、卤代烃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由采样泵、流量控制单元、冷凝除湿单元、加热取样管等功能体组合式设计,结构紧凑,轻巧便携;内置半导体制冷的水分分离器,有效去除烟气中的水分,防止水汽进入吸附管影响测量结果;采样管采用PID高精度温控器,控制精度优于2℃; 废气VOCs采样器
  • 谱育检测 | 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验收!
    项目背景为打好臭氧污染物防治攻坚战,摸清废气VOCs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评估企业自行监测能力,生态环境部启动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帮扶范围涵盖两省六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临汾市)。项目概况为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与现场评估服务项目第5包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现场抽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谱育检测中标河北和山西两省六市的走航及直读便携式监测工作。从2021年9月起,根据帮扶组安排,谱育检测技术人员克服天气的严寒,顶住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期完成工作。2022年1月,谱育检测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线上验收会,并得到总站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创新之处在项目进行中,为了更高效的开展现场抽查监测,在采用常规监测标准规范的同时,引入直读便携式设备和走航车同步监测,两者无缝衔接的配合是整个项目的创新之处。谱育检测基于自主研发的现场便携直读及走航系统等装备优势,采用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现场出数,同步对比手工监测结果;同时运用走航监测对企业内外部、工业园区进行VOCs及常规6参数监测,由“点”到“面”监测溯源,有助于帮扶人员快速、准确地发现排污单位废气VOCs排放情况及园区空气质量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精准帮扶提供有力保障。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谱育检测”)是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谱育科技”)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环境检测、LDAR检测、空气VOCs走航检测、水质巡航检测、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等等,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和扩项评审共获得环境检测类CMA检测项目数量达到1700余项。
  • 我国首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研制成功
    日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58)自主研制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样机测试成功,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性能稳定、可靠,填补了我国在固定污染源废气重金属排放中汞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空白。固定污染源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 汞排放监测是国家“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研制获得2012年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经费支持。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制汞在线分析仪、元素态汞标准气发生器、离子态汞标准气发生器等核心单元。其中,汞在线分析仪检测单元采用双气室长光程差分技术,有效提高了检测灵敏度和抗干扰技术,检测灵敏度可达到0.05ug/m3,可有效消除SO2、NOX等其他烟气组分对汞检测的干扰;汞标准气发生器可模拟发生出标定仪表所需要的单质态汞、离子态汞标准气。固定污染源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现场测试 目前,汞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已成功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结果良好。该系统设备可根据需求实现批量产业化生产,广泛应用于燃煤火电厂、垃圾焚烧厂、冶金厂等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在线监测。 此次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的研制,打破了国外产品和市场的垄断地位,提升我国分析仪器民族工业的竞争能力。
  • 工信部出台六项措施治理工业废气
    面对令人忧虑的雾霾天,工信部昨日表示,今年将采取六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指出,造成雾霾天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最主要的近期极端不利污染扩散的气候等客观条件外,还有本地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大等因素,也包括周边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等因素。工业在为经济和社会提供原材料和产品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   朱宏任表示,工信部将采取六项措施降低工业排放,包括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工业品生态设计,促进环保装备业发展等。其中提及,将抓紧制修订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两高”行业在能耗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度,执行更为严格的节能准入标准,尤其发挥高能耗行业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超前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作用,严把项目能耗排放的准入关。   不过我国身处工业化中期,工业对GDP的贡献仍达四成以上。限制高耗能企业、降低工业排放对2013年工业和宏观经济增长形成更大压力。2012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为10%,比年初设定的目标低一个百分点。2013年,工业增长的目标锁定在10%。朱宏任强调,这个速度考虑了2013年工业经济运行环境可能的变化,又考虑了与国民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的衔接,也考虑了工业经济自身的运行规律和特点。从各方面的分析看,实现工业平稳较快增长,在外需短期内难有大的起色、内需增长也受到多重因素制约的大环境下,要没有水分、实实在在地完成这一目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工信部今年将采取的六大减排措施   1,淘汰落后产能   2,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   3,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4,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   5,推动工业品生态设计   6,促进环保装备业发展
  • 天瑞仪器应邀参加中国石油石化企业VOCs及废气治理技术交流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我国石油石化企业VOCs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石油石化行业污染物控制及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解决石油石化各企业实际存在的瓶颈问题。1月9日至10日,由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科技装备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化工学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中国石油石化企业VOCs及废气治理技术交流会”在广州逸丰酒店顺利召开,来自相关行业的企业及专家学者参与了经验技术的交流讨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天瑞仪器全面展示了新品仪器VOC-3000便携式VOCs检测仪和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CEMS-V100以及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同时也带来了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及监测服务解决方案。 新品:VOC-3000便携式VOCs检测仪 VOC-3000便携式VOCs检测仪,采用FID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仪器采用防爆设计、整机体积小、重量轻、检测性能好、操作简单,满足客户对于多种现场快速准确检测VOCs的要求。仪器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HJ733-2014)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的要求。应用领域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土壤VOCs检测工厂车间环境VOCs检测无组织现场应急检测固定污染源排放快速检测VOCs治理设施的效果评估VOCs溯源排查废水池VOCs逸散检测加油站和油库油气回收现场排查 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CEMS-V100 CEMS-V100 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检测技术,可测量非甲烷总烃(NMHC)、苯系物(BTEX)、VOCs特征因子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系统可广泛用于废气排放、厂界、园区边界等VOCs在线监测。仪器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操作简单、运行稳定可靠、维护简便等优点,此外,仪器采用全程加热技术,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2018)》。CEMS-V100系列产品分为通用型、半防爆型、防爆型三种机型,满足不同现场的要求。应用领域●炼油与石化行业 ●医药制造 ●印刷与包装印刷●电子半导体行业 ●橡胶/塑料制品 ●家具制造●线路板 ●涂料与油墨 ●表面涂装●第三方公证检测行业 ●汽车制造与维修 ●黑色冶金LDAR服务项目介绍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是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通过固定或移动式检测仪器,定量检测或检查生产装置中阀门等易产生VOCs泄漏的密封点,并在一定期限内修复泄漏点,从而控制物料泄漏损失,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如何判断企业是否需要做LDAR?生产管线有VOC物料,VOC气体和VOC液体有密封点,例如:泵;搅拌器;压缩机;泄压设备;采样系统;放空阀或放空管;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等。涉及LDAR行业:石化行业,化工行业,煤焦化行业,制药行业,农化行业,树脂行业等。LDAR施工工艺:采用挂牌与拍照编码相结合的建档方式LDAR检测流程: LDAR检测平台: 本次石油石化企业VOCs及废气治理技术交流会上,天瑞仪器以先进成熟的技术产品引人注目。未来,天瑞将一如既往的发挥其技术优势,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水平,为石油石化企业VOCs污染防治工作保驾护航。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了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方案中不仅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VOCs检查监测工作安排,还对不同行业不同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标准、监测技术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 /p p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进一步掌握VOCs排放及治理情况,切实加强VOCs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为实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夯实基础。 /p p   二、工作原则 /p p   ----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落实环境质量属地管理的要求,对VOCs排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p p   ----“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原则。VOCs排污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按照要求开展VOCs自行监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p p   ----双随机原则。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 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三、主要工作内容 /p p   (一)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p p   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没有监测能力的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 /p p   (二)加强工业园区监测监控 /p p   园区管理部门要对园区周界及内部VOCs开展监测,具备条件的园区要建设VOCs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及时了解园区周边的VOCs污染情况,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建成“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预警体系。 /p p   (三)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 /p p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筛查确定VOCs排污单位,作为日常监管和监测的重要依据。VOCs排污单位应覆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 /p p   (四)开展VOCs专项检查监测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p p   1.检查要求 /p p   重点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及VOCs达标排放情况,详见附件1。 /p p   2. 监测要求 /p p   (1)监测范围:火电及锅炉、氮肥、电池、纺织印染、钢铁、工业炉窑、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铝工业、农药、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场、石化、水泥、橡胶制品、制糖、制药行业及其他产生VOCs的排污单位。 /p p   (2)监测内容: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一般有固定的排气系统。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一般为厂界,储油罐及法兰、阀门、泵压缩机等连接装置的无组织排放源。 /p p   (3)监测时间和频次 /p p   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原则”对所有VOCs排污单位进行随机抽测,重点行业不得少于2家。 /p p   (4)任务分工 /p p   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本地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抽测工作。确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抽测工作。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对盟市、旗县级VOCs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 /p p   具体监测要求详见附件2。 /p p   四、工作进度 /p p   2018年3月31日前,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完成VOCs排污单位筛查工作,形成VOCs排污单位名录,报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p p   2018年5月1日前,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石化、化工行业VOCs排污单位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2018年11月1日前,所有行业VOCs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工作。 /p p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行业VOCs检查监测工作,并将检查监测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 /p p   自治区环保厅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VOCs排污单位的检查性抽测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环保部。 /p p   2019年起,将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计划,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开展检查监测,并于每季度第1个月15前将检查监测报告报自治区监测中心站。 /p p   五、保障措施 /p p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p p   VOCs是导致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二次PM2.5生成具有重要影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VOCs排放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 组织开展本地区检查监测工作 指导园区管理部门对园区周界及内部开展VOCs检查监测 建立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并通过全面加强VOCs检查监测,为VOCs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p p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p p   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要求,按时开展VOCs污染物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各盟市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排查筛选、建立名录库、日常检查、随机抽测深入推进VOCs检查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VOCs排污单位分布、排放和治理情况,切实加强环境监管。 /p p   (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VOCs监测管理能力水平 /p p   我区各盟市VOCs监测能力较薄弱。各盟市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保障VOCs监测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切实提高VOCs监测能力水平。 /p p   (四)强化质控,保证VOCs监测工作质量 /p p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承担抽测工作的监测(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监督和质控检查。质控检查包括被检查单位的污染源监测质控管理、有关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实验室质量管理、监测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等内容。根据需要开展实验室内比对监测。 /p p   承担抽测工作的各级监测(检测)机构要对本单位出具的所有监测数据和报告质量负责,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相关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监测,不得弄虚作假。 /p p   各级监测(检测)机构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时,要及时向同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监察机构汇报。 /p p   (五)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 /p p   排污单位应主动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环境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VOCs减排。 /p p   附件1 /p p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p p   为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指导地方做好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制定本要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自查可参照本要点。 /p p   一、检查要点 /p p   (一)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 /p p   (二)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询问企业信息公开途径,并通过现场检查证实。重点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 /p p   (三)VOCs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p p   检查监测人员可在企业现场,选取多个主要VOCs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重点检查企业主要VOCs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 /p p   二、监测要点 /p p   环保部门开展的VOCs专项检查监测,按照“双随机”原则,可随机抽取企业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各行业不同点位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等见附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e5e28fb0-6759-4fc9-94c6-0c393c051bb3.docx" 内蒙古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docx /a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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