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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起享奥运】生产农药所使用的原料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名录的哪一类?

    问题:农药生产单位,在生产农药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各种的原料药,原料药使用后的包装,是应该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PDF版(2021年版)》版内农药废物为HW04,900-003-04 (有豁免)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以及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进行委托处置。还是应该以HW49,900-041-49 (有豁免)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进行委托处置,或者两者都可以。回复:你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对应危险废物代码900-003-04,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环节均有豁免情形。在此基础上,请规范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管理,防范污染环境。

  • 问:工业生产原料中报废的熟石灰【Ca(OH)2粉末】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废?

    答:工业生产原料中报废的熟石灰【Ca(OH)2粉末】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废?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明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其他强碱性固态碱和碱渣,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399-35。建议对报废的熟石灰进行腐蚀性分析,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GB5085.7的分析要求,pH值不超过12.5的,建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 问:工业生产原料中报废的熟石灰【Ca(OH)2粉末】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废?

    答:工业生产原料中报废的熟石灰【Ca(OH)2粉末】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固废?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明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其他强碱性固态碱和碱渣,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399-35。建议对报废的熟石灰进行腐蚀性分析,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GB5085.7的分析要求,pH值不超过12.5的,建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 【分享】SNT1791.1~13-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系列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1963]SNT1791.1-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部分:废塑料(代替SN 0625.1-.2-1996).pdf[/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1964]SNT1791.2-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2部分:甘蔗糖蜜.pdf[/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61965]SNT1791.3-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代替SN 0572-1996).pdf[/url]

  • 【分享】哪些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从废物的危害性来讲,包括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及非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两类。 我国对进口废物的管理规定主要有: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国家环境保护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有《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禁止将国外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到我国内进行处置。如果需要进口该公约附件一所列名的危险废物作原料、能源或者再利用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列入该公约的危险废物共有23类,主要包括:含氰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废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含有铍、六价铬、砷、硒、镉、锑、碲、汞、铊、铅及其化合物的废物,含钼、锌化合物的废物;石棉废物;废酚和酚化合物;醚类废物;废有机卤代化合物;废无机氟化合物;废金属羰基化合物;含有环芳烃废物;废有机溶剂;废卤代溶剂;废油和乳代液;从精炼、蒸馏、热解处理中产生的废焦油状残留物;从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从树脂、胶乳、增塑剂、胶膈剂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废药物、废药品和临床废物;从住家收集的废物;从焚烧住家废物产生的残余物;工业垃圾(如建筑施工垃圾等)污泥。

  • 问: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有什么区别?

    答: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系和药物性废物,属于HW01大类,而医药废物主要来自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制剂、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属于HW02大类,废药物、药品指的是来自非特定行业销售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比如药房的过期药物,属于HW03大类。

  • 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有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系和药物性废物,属于[/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HW01大类,而医药废物主要来自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制剂、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属于HW02大类,废药物、药品指的是来自非特定行业销售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比如药房的过期药物,属于HW03大类。[/color][/size][/font]

  • 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有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系和药物性废物,属于[/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HW01大类,而医药废物主要来自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制剂、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属于HW02大类,废药物、药品指的是来自非特定行业销售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比如药房的过期药物,属于HW03大类。[/color][/size][/font]

  • 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有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系和药物性废物,属于[/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HW01大类,而医药废物主要来自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制剂、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属于HW02大类,废药物、药品指的是来自非特定行业销售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比如药房的过期药物,属于HW03大类。[/color][/size][/font]

  • 今日分享内容: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有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系和药物性废物,属于[/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HW01大类,而医药废物主要来自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制剂、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属于HW02大类,废药物、药品指的是来自非特定行业销售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比如药房的过期药物,属于HW03大类。[/color][/size][/font]

  • 【分享】环保常识普及5--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的含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指出: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这里的废物是指某一物质在特定利用过程中,或某些性能已经没有使用价值,而并非指某一物质的一切使用过程或一切性能都没有使用价值。因此,废物往往只是相对概念,在某些适用场合它又可作为原料加以利用。所以废物常常被看作是“放错地点的原料”。固体废物的分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固体废物分类为:1、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2、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特性主要指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疾病性、放射性等。

  • 【转帖】固体废物环境标准目录 ( 2009-04-01实施)

    一、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 2008-4-2 2008-7-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 GB 16487.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 GB 16487.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GB 16487.3-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 GB 16487.4-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纤维 GB 16487.5-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 GB 16487.6-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 GB 16487.8-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线电缆 GB 16487.9-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 GB 16487.10-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GB 16487.1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 GB 16487.1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 GB 16487.13-2005 2005-12-14 2006-2-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环发[2003]206号 2003-12-26 2003-12-26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7-2003  2003-6-30 2003-6-30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8-2003  2003-6-30 2003-6-3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2001-11-12 2002-1-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2001-11-12 2002-1-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2001-12-28 2002-7-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2001-12-28 2002-7-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2001-12-28 2002-7-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015-91  1991-6-27 1992-3-1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 8172-87  1987-10-5 1988-2-1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8173-87  1987-10-5 1988-2-1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4284-84   1984-5-18 1985-3-1

  • 【分享】固体废物环境标准目录 ( 2009-10-19实施)

    一、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 2008-4-2 2008-7-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 GB 16487.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 GB 16487.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GB 16487.3-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 GB 16487.4-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纤维 GB 16487.5-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 GB 16487.6-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 GB 16487.8-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线电缆 GB 16487.9-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 GB 16487.10-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GB 16487.1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 GB 16487.1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 GB 16487.13-2005 2005-12-14 2006-2-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环发[2003]206号 2003-12-26 2003-12-26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7-2003  2003-6-30 2003-6-30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8-2003  2003-6-30 2003-6-3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2001-11-12 2002-1-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2001-11-12 2002-1-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2001-12-28 2002-7-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2001-12-28 2002-7-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2001-12-28 2002-7-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015-91  1991-6-27 1992-3-1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 8172-87  1987-10-5 1988-2-1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8173-87  1987-10-5 1988-2-1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4284-84   1984-5-18 1985-3-1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6-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2007 2007-5-21 2007-7-1 三、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高分辨质谱法 HJ 77.3-2008 2008-12-31 2009-4-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2007-4-13 2007-5-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 HJ/T 300-2007 2007-4-13 2007-5-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翻转法 GB 5086.1-1997 1997-12-22 1998-7-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GB 5086.2-1997 1997-12-22 1998-7-1 固体废物 总汞的测定 冷[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1-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铜、锌、铅、镉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2-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3-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4-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5-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直接吸入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6-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 15555.7-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 15555.8-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镍的测定 直接吸入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9-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10-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5555.11-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5555.12-1995 1995-3-28 1996-1-1

  • 【分享】浅谈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固体废物具有两重性,它虽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但本身又含有多种有用物质,是一种资源。20世纪7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对固体废物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处理和防止污染上。70年代以后,由于能源和资源短缺,以及对环境问题认识的逐步加深,人们已由消极的处理转向再资源化。资源化就是采取管理或工艺等措施,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有利用价值的物资和能源。 固体废物再资源化的途径很多,但归纳起来有五个方面: (1)提取多种金属金属回收不仅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并且能防止金属(尤其是重金属)的扩散所造成的污染。 (2)生产建筑材料 利用工业废渣生产建筑材料具有广阔的前景。用工业废渣生产建筑材料,一般不会产生污染问题,因而是消除污染,使大量工业废渣资源化的主要方法之一。用途:生产碎石、水泥、硅酸盐建筑制品、铸石、微晶玻璃、矿渣棉和轻质骨料。 (3)生产农肥 城市垃圾、粪便、农业有机废物等可经过堆肥处理制成有机肥料。工业废渣在农业上的利用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直接使用于农田和制成化学肥料。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在使用工业废渣作为农肥时,必须严格检验是否有毒,有毒物质必须先分离出去。 (4)回收能源 固体废物资源化是节约能源的主要渠道。那些热值很高工业固体废物,具有潜在的能量,可以充分利用。 日本科技人员从含油量为2%的下水道污泥中回收油。德国拜尔公司每年焚烧2.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蒸汽利用有机垃圾、植物秸杆、人畜粪便中的碳化物、蛋白质、脂肪等,经过发酵可生成可燃性的沼气,其原料广泛、工艺简单,是从固体废物中回收生物能源、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 (5)取代某种工业原料 总之,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对减少和消除固体废物的危害,保护环境,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有重大意义。我们在处理固体废物时,要考虑进行综合利用,使之再资源化,但是这些都建立在垃圾分类基础之上。

  • 如何区别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

    [b]危险废物[/b]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b]危险化学品[/b]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虽然也有危险特性,但是有实用价值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如工厂的生产原料,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等。[b]废弃的危险化学品[/b]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问: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是否适用于新《固废法》?

    答: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于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其中,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船舶含油污水按照废水实施管理)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已经明确,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换言之,本法虽然使用了“固体废物”的概念,但并非只有“固态”的废物,才属于法律定义范围的“固体废物”。除了“固态”废物外,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等,也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的范畴。根据本条规定,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原则上也适用本法。以危险废物为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相当一部分液态废物,是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比如,废矿物油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大种类。又如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中,硝基苯生产苯胺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也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因此,判断某种物品是否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范畴,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属于“固态”来判断。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本法。

  • 问: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是否适用于新《固废法》?

    答: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于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其中,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船舶含油污水按照废水实施管理)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已经明确,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换言之,本法虽然使用了“固体废物”的概念,但并非只有“固态”的废物,才属于法律定义范围的“固体废物”。除了“固态”废物外,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等,也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的范畴。根据本条规定,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原则上也适用本法。以危险废物为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相当一部分液态废物,是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比如,废矿物油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大种类。又如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中,硝基苯生产苯胺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也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因此,判断某种物品是否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范畴,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属于“固态”来判断。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本法。

  •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是否使用于新《固废法》?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答: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于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其中,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船舶含油污水按照废水实施管理)[/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已经明确,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换言之,本法虽然使用了“固体废物”的概念,但并非只有“固态”的废物,才属于法律定义范围的“固体废物”。除了“固态”废物外,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等,也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的范畴。[/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根据本条规定,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原则上也适用本法。以危险废物为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相当一部分液态废物,是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比如,废矿物油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大种类。又如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中,硝基苯生产苯胺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也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因此,判断某种物品是否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范畴,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属于“固态”来判断。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本法。[/size][/font]

  • 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废台账

    实验室的危废管理计划大概都能填写,就是原料用量不好估算还有就是危废台账怎么做,里边生产工序不知如何下手,环保局给的模板都是工业企业的,感觉对于实验室不太适用,生产工艺流程要标注出废物产生的环节,每种项目分析时候产生的废物又不相同,实验室上百个项目,也不能每种都画一个工艺图哇,有没有有经验的大神,帮忙给点意见,多谢

  • 【分享】固体废物监测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但是,其他的环境污染问题如固体废物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枯竭日趋迫切。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90亿元人民币,而资源损失——每年固体废物中可利用而未被利用的资源价值就达250亿元。因此,了解固体废物的来源和危害,加强固体废物的监测和管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固体废物:指人类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在一定时间和地点无法利用而被丢弃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泥状)废弃物质。对半固体的理解,我国按人们的习惯把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内的气体废物,因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而纳入到固废的管理体系。固体废物是一个相对概念,因为往往从一个生产环节看,被丢弃的物质是废物,是无用的,但从另一生产环节看又往往可作为生产原料,因而是有用的。故有“放错地方的资源”之称。固体废物分类的方法很多。按性质分为有机和无机固废;按危害状况分有害的和无害的固废;按形态分为固体和泥状;按来源一般来讲,来自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的固体废物称工业固体废物,来自生活活动中的固体废物称为垃圾,来自农业生产的固体废物称为农业固废。资料表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5-10%,并以3%的年增长率发展,因此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正成为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各国均制定了危险废物名录和鉴别标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列出了“应加控制的废物”类别为45类,列出了“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14种特性。目前,我国在1998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为47类;已制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主要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初筛和腐蚀性三类,其它尚未制定。一、鉴别一种废物是否有害的定义可以用下列四点不良后果来定义:1 引起或严重导致死亡率增加;2 引起各种疾病的增加;3 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4 在处理、储存、运送、处置或其他管理不当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会造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危害。 我国对有害特性的定义: 有害固体废物特性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包括口服毒性、吸入毒性和皮肤吸收毒性),疾病传染性以及其他毒性(包括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遗传变异性、水生生物毒性等) (1)急性毒性:能引起小鼠(大鼠)在48h内死亡半数以上者,并参考制定有害物质卫生标准的实验方法,进行半致死剂量(LD50)试验,评定毒性大小。(2)易燃性:含闪点低于60℃的液体,经摩擦或吸湿和自发的变化具有着火倾向的固体,着火时燃烧剧烈而持续,以致在管理期间会引起危险。(3)腐蚀性:含水废物,或本身不含水但加入定量水后其浸出液的pH≤2或pH≥12.5的废物,或最低温度为55℃,对钢制品的腐蚀深度大于0.64cm/a的废物。(4)反应性:当具有以下特性之一者:①不稳定,在无爆震时就很容易发生剧烈变化;②和水剧烈反应;③能和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④和水混合会产生毒性气体、蒸汽或烟雾;⑤在有引发源或加热时能爆震或爆炸;⑥在常温、常压下易发生爆炸和爆炸性反应;⑦根据其他法规所定义的爆炸品。(5)放射性:含有天然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比放射性大于1×10-7Ci/kg者;含有人工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或者比放射性(Ci/Kg)大于露天水源限制浓度的10-100倍(半衰期>60d)者。(6)浸出毒性:按规定的浸出方法进行浸取,当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有害成分的浓度超过表4-1所示鉴别标准的物质。(7)疾病传染性:含有已知或怀疑能引起动物或人类疾病的活微生物或毒素的物质。

  • 今日分享内容: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是否使用于新《固废法》?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答: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于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其中,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船舶含油污水按照废水实施管理)[/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已经明确,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换言之,本法虽然使用了“固体废物”的概念,但并非只有“固态”的废物,才属于法律定义范围的“固体废物”。除了“固态”废物外,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等,也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的范畴。[/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根据本条规定,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原则上也适用本法。以危险废物为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相当一部分液态废物,是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比如,废矿物油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大种类。又如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中,硝基苯生产苯胺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也属于液态废物,同时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因此,判断某种物品是否属于本法调整的“固体废物”范畴,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属于“固态”来判断。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本法。[/size][/font]

  •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 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color][/size][/font]

  • 【金秋计划】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font=&][size=16px][color=#191919]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 5085.1、GB 5085.4 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color][/size][/font]

  • 【分享】固体废物的热解

    固体废物中有机物可分为天然的和人工合成的两类。天然的有橡胶、木材、纸张、蛋白质、淀粉、纤维素、麦杆、废油脂和污泥等。人工合成的有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衣、食、住、行中应用到有机高分子材料的机会增多,因此,在固体废物中有机物质的组分不断增加。这些废物都具有可燃性,能通过焚烧回收能量。本章主要介绍从有机物的热解中回收燃料气和油品。 第一节 概述 一、热解概念 固体废物热解是利用有机物的热不稳定性,在无氧或缺氧条件下受热分解的过程。热解法与焚烧法相比是完全不同的二个过程,焚烧是放热的,热解是吸热的;焚烧的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而热解的产物主要是可燃的低分子化合物:气态的有氢、甲烷、一氧化碳,液态的有甲醇、丙酮、醋酸、乙醛等有机物及焦油、溶剂油等,固态的主要是焦炭或碳黑。焚烧产生的热能量大的可用于发电,量小的只可供加热水或产生蒸汽,就近利用。而热解产物是燃料油及燃料气,便于贮藏及远距离输送。 热解原理应用于工业生产已有很长的历史,木材和煤的干馏、重油裂解生产各种燃料油等早已为人们所知。但将热解原理应用到固体废物制造燃料,还是近几十年的事。国外利用热解法处理固体废物已达到工业规模,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实践表明这是一种有前途的固体废物处理方法。 1927年美国矿业局进行过一些固体废物的热解研究。60年代,人们开始以城市垃圾为原料的资源化研究,证明热解过程产生的各种气体可作为锅炉燃料。1970年Sanner等进行实验证明,城市垃圾热解不需要加辅助燃料,能够满足热解过程中所需热量的要求。1973年Battle研究使用垃圾热解过程所产生的能量超过固体废物含能量的80%获得成功。原联邦德国于1983年在巴伐利亚的Ebenhausen建设了第一座废轮胎、废塑料、废电缆的热解厂,年处理能力为600-800吨废物。而后,又在巴伐利亚州的昆斯堡建立了处理城市垃圾的热解工厂,年处理能力为35000吨废物,成为原联邦德国热解新工艺的实验工厂。美国纽约市也建立了采用纯氧高温热解法日处理能力达3000吨的热解工厂。 1981年我国农机科学研究院,利用低热解的农村废物进行了热解燃气装置的试验取得成功。小型农用气化炉已定点生产,为解决农用动力和生活能源,找到了方便可行的代用途径。

  •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需重点关注的是,不得主观故意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废。

  • 【分享】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8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被纳入危险废物范畴。新《名录》自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同时废止。  据了解,该《名录》除了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的基本方法,建立危险废物的列入标准和原则,还特别提到了医疗废物的分类,以及当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时形成的混合危险废物的管理方法。与旧《名录》相比,危险废物类别由旧《名录》的47种扩大到49种,增加了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和其他废物;在新《名录》中增加了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特性条目,使《名录》更具科学性;新《名录》把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均列入名录。《名录》还特别强调,医疗废物由于具有感染性,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是将上述家庭生活中产生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据了解,目前化工、有色冶金,电子、高科技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最多。这些危险废物一旦流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性极大。如含有氯化氢的废物投入水中,会立刻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盐酸气体,“很短的时间就可以把周围的植物熏成枯黄色”。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原料属于禁止进口范围。对此,企业须及时了解《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目录的调整内容,避免进口废物原料时因夹带违禁物影响口岸通关。

  • 从田间到餐桌,如何看待铬废物泥流入肥料加工厂

    2024年8月26日,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在传统谚语里,“肥”指的就是生物有机肥,它不仅可以提高农作物产量、改良土壤,还能减少化肥的使用,受到越来越多农民的青睐。与此同时,近年来,各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用政府招标采购的方式大力推广有机肥,推动农业“向绿而行”。 但记者日前在河北石家庄调查发现,有不法商家为了追求高利润,在有机肥中掺入劣质原材料,甚至声称用土就能制作出符合标准的有机肥。更有甚者,不惜铤而走险,使用危险废物污泥来制作有机肥,给生态环境安全和粮食安全埋下隐患。 在这条违法有机肥生产链条的上游,是层层失守的危险废物处置关口。在石家庄无极县,每天都有大量含重金属铬的危废皮革污泥从监管视线中消失,未经无害化处理就被发往全国,成为有机肥和建材的原材料。被严格管控的危废污泥是如何变身有机肥原料的? 厂房里堆满了多种有机肥原材料。其中,一种黑灰色土块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记者:那个是煤渣吗? 马先生:那不是煤渣,煤渣多少钱一吨啊!傻子才用煤渣。 记者:那是啥? 马先生:那是一种污泥,晒干了,结成渣。 至于这种污泥含什么成分,马先生不愿意细谈。实际上,无论是何种污泥,都不被允许用作有机肥原料。根据新修订的有机肥料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此外,处理和利用污泥都需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办理环评手续,记者查询了解到,石家庄市藁城区粮田肥业有限公司没有相关资质,也未曾对污泥堆放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藁城区紧邻全国最大的牛皮革生产基地石家庄无极县,一位在藁城从事有机肥生产的业内人士向中国之声记者透露,制革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含有有机成分,作为原材料能显著提高有机肥的有机质含量,因此,一些有机肥厂商为了追求高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使用几乎没有成本的皮革污泥作为原材料。 他说:“工业、生活上的污泥,都打发不了,需要处理。一般的皮革厂让我们处理污泥还得给我们钱。那个重金属都超标,我们不用危废的(作为原材料)。” 皮革污泥主要是皮革生产过程中,使用铬鞣剂进行铬鞣和复鞣工艺后,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残渣。而重金属铬具有毒性,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都会产生有害影响。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含重金属的有机肥一旦被播撒到地里,会给耕地带来不可逆的影响。 这位业内人士说:“用这种污泥,重金属超标了,土壤温度会升高。一块空地使用了这种肥料,必须要闲置几年,不能当年就播种。在土壤里,肥料的温度能达到60摄氏度。你想一想,这要种上种子和苗,肯定会烧根烧苗。” 此前,含铬皮革污泥已经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意味着皮革污泥在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过程中都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处置。 [font=arial][size=18px][color=#222222][sub]有机肥作为农田的重要肥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生长和土壤的状况。含有重金属的有机肥被播撒在地里,不仅会导致土壤污染,还可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长期危害。[/sub][/color][/size][/font] 源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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