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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项污染防治技术!《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发布

    近日,[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field?fid=83]生态环境[/url]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align=center][b]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b][/align][align=center][b]环办科财函〔2024〕27号[/b][/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部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我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形成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大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月18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部内抄送:土壤司、固体司。[align=center][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7777189.png[/img][/align][align=center][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8791087.png[/img][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8321029.png[/img][/align][align=center][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8391547.png[/img][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9742678.png[/img][/align][align=center][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9562334.png[/img][/align][align=center][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9447551.png[/img][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60329893.png[/img][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60429194.png[/img][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60842555.png[/img][img=image.png]https://imgs.h2o-china.com/news/2024/02/1707102259267974.png[/img][/align]

  • 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

    [b]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部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我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形成2022年[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30542090486377.pdf]《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url],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大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2月29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关于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的公示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工作计划,我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形成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元生、陈胜  (010)65645390、65645385  (010)65645400  邮 箱:liu.yuansheng@mee.gov.cn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ywgz/kjycw/tzyjszd/gjhjjstx/202211/W020221122706853065586.pdf]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url]

  • 【资料】电解锰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环发150号 2010-12-30实施)一、总则  (一)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降低电解锰行业资源、能源消耗,削减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强污染防治,促进电解锰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电解锰生产企业的规划、环评以及污染防治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管理。本技术政策所指电解锰为电解金属锰。  (三)鼓励电解锰行业集约化发展和规模化污染综合防治,电解锰行业发展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大压小,控制总规模;新(改、扩)建电解锰项目应采用国家推荐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  (四)电解锰行业对以下污染物进行重点防治:铬、硒、锰、氨氮、酸雾、工业粉尘、锰渣、阳极泥、硫化渣和铬渣。  (五)电解锰企业应采用原辅料源头控污、主要工艺环节过程减排、锰渣、废水末端循环和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清洁生产技术,推行以节能减排为核心,以污染预防为重点,以工艺清洁化、设备密闭化、操作机械化、计量精准化、水循环利用和水平衡等为特征的污染综合防治技术路线。  二、原辅料选择与污染防治技术  (一)鼓励使用高品位锰矿,逐步减少吨电解锰产品锰渣排放量。  (二)选用总锰含量低于18%的贫锰矿作为电解锰生产原料时,一般应采用浮选或磁选等富集预处理技术。  (三)2013年之前,吨电解锰二氧化硒用量不高于1.2千克,2013年起,全行业逐步实现无钝化或无铬钝化、无硒电解。  三、生产过程污染控制技术  (一)磨粉工序应选用封闭负压粉碎技术和密闭输送系统,严格控制粉尘污染。  (二)化合工序须配备酸雾吸收装置,防止酸雾排放。鼓励采用空气、双氧水等清洁环保型氧化剂。  (三)一次压滤工序应选用二段酸浸洗涤压滤等高效固液分离工艺技术,实现锰渣中可溶性锰含量低于2%,锰渣二次压榨含水率低于25%,淘汰不能达到上述目标的压滤技术。  (四)电解工序应优先选用低硒、无硒电解技术;鼓励采用无钝化和无铬钝化技术,加快淘汰重铬酸盐钝化技术。  电解工序宜采用阴极板出槽-钝化-清洗-烘干-剥离-洗板-抛光-入槽等流程的自动控制技术,实现电解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淘汰传统的人工出槽和钝化方法。  (五)节能节水技术  1.新建和改建企业应选用节能型电解槽、阳极液断流器等节能节电技术和设备,2013年之前,吨含硒电解锰直流电耗不应高于5800千瓦•时,吨无硒电解锰直流电耗不应高于7200千瓦•时;2013年起,吨无硒电解锰直流电耗不应高于6800千瓦•时。  2.电解锰企业应在各用水节点安装计量装置,加强对用水量的监控,吨电解锰新水用量不应高于3吨。  四、废水、废渣末端循环及处理处置技术  (一)2013年之前,生产企业应逐步淘汰以铁屑还原法和石灰中和法为主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含铬、锰离子的废水宜采用离子交换法等先进技术处理,实现铬、锰资源化循环利用。  (二)锰渣应综合利用,鼓励以锰渣为原料生产建材原料和制品,鼓励研发规模化利用锰渣制备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  (三)在条件适宜地区,应采用先进技术提取和回收硫化渣中钴、镍等有价金属。  (四)2013年之前,生产企业应加装脱除氨氮的废水深度处理装置,鼓励采用氨氮循环利用技术。  五、二次污染防治  (一)锰渣的处理处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锰渣库的建设和管理,防止锰渣渗滤液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二)加强铬渣的安全处置和二次污染防治。厂区内铬渣的暂存及转运应符合国家有关危废处置的相关规定,应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厂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与一般固废一起堆存。  (三)严格预防和控制锰矿选矿、阳极泥利用、锰渣堆放、铬渣堆放以及资源化利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废水、锰渣中硒、锰等有害物质浸出、流失所导致的二次污染和人体健康危害评估。  六、鼓励研发与推广的新技术  (一)加快研发和推广无硒电解、无铬钝化和无钝化生产技术。  (二)加快研发和推广提高电解效率的节能新技术。  (三)加快研发以低品位二氧化锰矿为原料的还原工艺技术及设备。  (四)鼓励研发高附加值锰系产品,延长电解锰产业链。  (五)鼓励研发离子交换法等回收及循环利用废水中铬、锰离子的先进技术,以及回收利用氨氮的先进技术。  (六)鼓励研发电解锰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捕获、封存、回收再利用技术,实现全行业低碳生产。  七、运行管理  (一)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总锰、悬浮物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以及pH值的在线监测装置,在车间或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六价铬的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监控系统联网。  (二)企业应建立电解锰生产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检修规程和台账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硫酸、液氨、电解液、阳极液的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包括事故围堰、应急池、双阀门控制设施等。液氨储罐安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三)企业应加强厂区环境综合整治,厂区的车间地面采取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优化企业内部管网布局,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管网防渗、防漏,在生产过程中严控跑、冒、滴、漏现象和无组织排放行为。  (四)企业应加强电解锰生产噪声环境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五)鼓励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  八、监督管理  (一)应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磨粉、化合、压滤及废水处理等工序的日常监测、控制与管理,严防无组织排放及偷、漏排行为发生。加强电解锰厂、锰渣库(场)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监控。  (二)应加强对电解锰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应对申请关闭的电解锰厂区和退役的锰渣库(场)及其周边进行环境评估。对已退役闭库的锰渣库(场)进行定期跟踪监测,督促企业恢复生态。  (四)电解锰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日常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监督。

  • 【资料】《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目 录第一章 总论....................................................................................................11.1 制定《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和意义.................................................11.2 标准制定的原则、方法和技术依据................................................................................11.2.1 制定原则..................................................................................................................11.2.2 编制依据.................................................................................................................21.2.3 技术路线.................................................................................................................21.3 主要内容...................................................................................................................3第二章 扬尘的定义...........................................................................................................32.1 扬尘的定义.............................................................................................................32.2 扬尘的主要类型(形式) ......................................................................................................4第三章 扬尘贡献值的确定方法...................................................................................................53.1 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方法................................................................................................53.1.1 CMB 受体模型理论................................................................................................63.1.2 二重源解析技术......................................................................................................73.2 排放清单方法...........................................................................................................9第四章 城市扬尘防治技术措施...................................................................................................94.1 道路扬尘污染控制.............................................................................................................94.2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114.2.1 新建工程...............................................................................................................114.2.2 拆迁工程...............................................................................................................164.2.3 装饰与修缮工程...................................................................................................184.3 土壤风沙尘污染控制......................................................................................................184.4 堆场扬尘污染控制..........................................................................................................19第五章 城市扬尘控制的管理措施.............................................................................................205.1 制定道路积尘限值标准..................................................................................................205.2 建立健全城市空气颗粒物排放收费机制......................................................................215.3 探索扬尘污染防治的新政策..........................................................................................22第六章 城市道路积尘负荷的监测方法.....................................................................................236.1 采样布点.................................................................................................................236.2 仪器与设备...............................................................................................................246.3 采样量规格..............................................................................................................246.4 采样步骤..................................................................................................................246.5 测定步骤....................................................................................................................25第七章 基于GIS 的城市扬尘污染管理信息系统.....................................................................267.1 城市扬尘污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构成...........................................................................267.2 城市扬尘污染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流程..........................................................................267.3 扬尘污染源调查规范......................................................................................................287.4 基础数据的获得.......................................................................................................30[url=http://www.taxchina.com/doc/qu/06032801.pdf]《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url]

  • 关于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工作计划,我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形成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元生  电 话:(010)65645390  传 真:(010)65645400  邮 箱:liu.yuansheng@mee.gov.cn  附 件:[url=https://www.mee.gov.cn/ywgz/kjycw/tzyjszd/gjhjjstx/202311/W020231117337173529739.pdf]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url]

  • 【资料】《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关于发布《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和减少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推动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进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现发布《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请参照执行。   附件: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氮氧化物 技术政策 通知抄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1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造成的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火电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氮氧化物减排及控制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1.2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燃用其他燃料的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可参照本技术政策执行。  1.3本技术政策控制重点是全国范围内2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以及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  1.4加强电源结构调整力度,加速淘汰100MW及以下燃煤凝汽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政策,积极发展大容量、高参数的大型燃煤机组和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以提高能源利用率。  2防治技术路线  2.1倡导合理使用燃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相结合、燃烧控制技术和烟气脱硝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减少燃煤电厂氮氧化物的排放。  2.2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选择应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依据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及便于操作来确定。  2.3低氮燃烧技术应作为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的首选技术。当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达标或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时,应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3低氮燃烧技术  3.1发电锅炉制造厂及其他单位在设计、生产发电锅炉时,应配置高效的低氮燃烧技术和装置,以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和排放。  3.2新建、改建、扩建的燃煤电厂,应选用装配有高效低氮燃烧技术和装置的发电锅炉。  3.3在役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达标或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电厂,应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4烟气脱硝技术  4.1位于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应配置烟气脱硝设施,并与主机同时设计、施工和投运。非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应根据排放标准、总量指标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4.2对在役燃煤机组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后,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仍不达标或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时,应配置烟气脱硝设施。  4.3烟气脱硝技术主要有: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与选择性催化还原联合技术(SNCR-SCR)及其他烟气脱硝技术。  4.3.1新建、改建、扩建的燃煤机组,宜选用SCR;小于等于600MW时,也可选用SNCR-SCR。  4.3.2燃用无烟煤或贫煤且投运时间不足20年的在役机组,宜选用SCR或SNCR-SCR。  4.3.3燃用烟煤或褐煤且投运时间不足20年的在役机组,宜选用SNCR或其他烟气脱硝技术。  4.4烟气脱硝还原剂的选择  4.4.1还原剂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安全、环保、经济等多方面因素。  4.4.2选用液氨作为还原剂时,应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有关规定。  4.4.3位于人口稠密区的烟气脱硝设施,宜选用尿素作为还原剂。  4.5烟气脱硝二次污染控制  4.5.1SCR和SNCR-SCR氨逃逸控制在2.5mg/m3(干基,标准状态)以下;SNCR氨逃逸控制在8 mg/m3(干基,标准状态)以下。  4.5.2失效催化剂应优先进行再生处理,无法再生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5新技术开发  5.1鼓励高效低氮燃烧技术及适合国情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开发和应用。  5.2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烟气脱硝技术、脱硫脱硝协同控制技术以及氮氧化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5.3鼓励低成本高性能催化剂原料、新型催化剂和失效催化剂的再生与安全处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5.4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5.5鼓励适合于烟气脱硝的工业尿素的研究和开发。  6运行管理  6.1燃煤电厂应采用低氮燃烧优化运行技术,以充分发挥低氮燃烧装置的功能。  6.2烟气脱硝设施应与发电主设备纳入同步管理,并设置专人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3建立、健全烟气脱硝设施的运行检修规程和台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可靠地运行。  6.4燃煤电厂应按照《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装配氮氧化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采取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对运行数据、记录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  6.5采用液氨作为还原剂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6.6电厂对失效且不可再生的催化剂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7监督管理  7.1烟气脱硝设施不得随意停止运行。由于紧急事故或故障造成脱硝设施停运,电厂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2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氮氧化物减排设施运行和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电厂应提供烟气脱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情况,包括监测仪器的运行和校验情况等资料。  7.3电厂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烟气脱硝设施的排放和投运情况进行监测和监管。

  •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技术进步,环保部部组织制定并以公告 2013年 第59号的形式发布了《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

  • 【转帖】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进展

    我国大气污染严重,污染废气排放总量处于较高水平。为控制和整治大气污染,“九五”以来,我国在污染排放控制技术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开发工作,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果,大气污染的防治也取得重要进展。在“八五”、“九五”期间,国家辟出专款开展全球气候变化预测、影响和对策研究,在温室气体排放和温室效应机理、海洋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与自然资源的影响等方面取得很大进展。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体系,环境监测工作的进展明显。

  • 【转帖】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总则1.1、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制订本技术政策。1.2本技术政策所称“城市污水”,系指纳入和尚未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之混合污水。1.3、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指导污水处理工艺及相关技术的选择和发展,并作为水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1.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环境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并优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1.5、城市污水处理,应根据地区差别实行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方式。1.6、城市污水处理应考虑与污水资源化目标相结合。经济发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综合利用技术。1.7、鼓励城市污水处理的科学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2、目标与原则2.1、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2.2、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并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应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并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使其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不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区、旅游风景点、度假村、疗养院、机场、铁路车站、经济开发小区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污水和独立工矿区的工业废水,应进行就地处理达标排放。2.3、设市城市和重点流域及水资源保护区的建制镇,必须建设二级污水处理设施,可分期分批实施。受纳水体为封闭或半封闭水体时,为防治富营养化,城市污水应进行二级强化处理,增强除磷脱氮的效果。非重点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级强化处理,分期实现二级处理。2.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积极稳妥地选用污水处理新技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须进行深度处理。2.5、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规模。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统3.1、在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中应明确排水体制和退水出路。3.2、对于新城区,应优先考虑采用完全分流制;对于改造难度很大的旧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可维持合流制排水系统,合理确定截留倍数。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流制。3.3、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受纳水体环境要求较高时,可考虑将初期雨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3.4、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有效运行。4、污水处理4.1、工艺选择准则4.1.1、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4.1.2、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维护南易程度、总体环境效益等。4.1.3、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优化工艺设计参数。必须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在水质构成复杂或特殊时,应进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动态试验,必要时应开展中试研究。4.1.4、积极审慎地采用高效经济的新工艺。对在国内首次应用的新工艺,必须经过中试和生产性试验,提供可靠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应用。4.2、处理工艺4.2.1、一级强化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4.2.2、二级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采用常规活性污泥法。也可采用其他成熟技术。日处理能力在10-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可选用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滤池法等技术,也可选用常规活性污泥法。4.2.3、二级强化处理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选用A/O法、A/A/O法等技术。也可审慎选用其他的同效技术。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除采用A/O法、A/A/O法外,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滤池法等。必要时也可选用物化方法强化除磷效果。4.3、自然净化处理工艺4.3.1、在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水体自净能力要求的条件下,可审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处置方法。4.3.2、在有利条件的地区,可利用荒地,闲地等可利用的条件,采用各种类型的土地处理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4.3.3、城市污水二级处理出水不能满足水环境要求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进一步处理。4.3.4、采用土地处理技术,应严格防止地下水污染。5、污泥处理5.1、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5.2、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气应综合利用。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进行堆肥处理和综合利用。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需达到稳定化。采用物化一级强化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须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处置。5.3、经过处理后的污泥,达到稳定和无害化要求的,可农田利用;不能农田利用的污泥,应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卫生填埋处置。6、污水再生利用6.1、污水再生利用,可选用混凝,过滤,消毒或自然净化等深度处理技术。6.2、提倡各类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经济合作和卫生安全的原则,实行污水再生利用。发展再生水在农业灌溉,绿地浇灌、城市杂用、生态恢复和工业冷却等方面的利用。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应根据用户需要和用途,合理确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质。7、二次污染防治7.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充分重视防治二次污染,妥善采用各种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建设阶段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进行充分论证。7.2、为保证公共卫生安全,防治传染性疾病传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消毒设施。7.3、在环境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应防治恶臭污染。7.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机械设备应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并符合有关噪声控制要求。7.5、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农田时不得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卫生填埋时严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 【分享】2008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

    [url=http://www.mep.gov.cn/info/bgw/bwj/200810/W020081010515820964296.pdf]2008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url]一、城市污水、污泥、垃圾渗滤液处理及水体修复技术1交替式活性污泥法生活污水处理技术2污水好氧生物脱氮技术3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4城市污水厂污泥的水热法稳定化-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半干法处理技术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技术6太阳能、高温双热源热泵污泥干燥技术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与减排技术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四、工业废气治理、净化及资源化技术五、固体废物处理、村镇生活污染控制及土壤修复技术六、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 环保部发布18项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

    12月13日,为加快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环保部组织有关单位筛选了一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形成2016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并发布。  此次发布的VOCs控制技术涉及原料管理技术、原料替代技术、VOCs回收技术、废气处理技术等,采用何种处理技术直接决定了排放废气的性质,从而影响后续排放监测设备的设计。  此次共推荐三大回收技术,值得注意的是,推荐的三大回收技术都尽量避免了使用水蒸气,从而减少了排放废气的含水量,大大降低了后续的监测难度。  推荐的废气处理技术共10项,其中四项为燃烧技术、一项为催化氧化还原技术、四项为生物处理技术、一项为等离子体技术,由此可见,未来燃烧技术和生物处理技术很可能成为VOCs处理的主流技术。而这两种技术排放的废气有明显的差异:一般燃烧产生的气体温度为300度以上,甚至高达800度,高温将成为此类废气采样的主要考虑因素;而生物处理技术的废气一般在15度-35度,但是湿度一般在50%-70%,除湿成为此类废气采样的主要考虑因素。  详细名单如下:2016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 防治领域)序号技术名称工艺路线及参数主要技术指标技术特点适用范围技术类别1印刷行业氮气保护全UV 固化技术凹印工艺中使用UV 油墨的承印材料在进入干燥区前,先采用不含氧的气体对承印材料表面进行吹扫处理,使其在充有保护气体N2 的紫外线干燥箱中进行干燥,防止干燥过程中油墨与空气接触反应,避免添加抗氧剂,从源头减少VOCs 的使用与排放。氮气保护全UV九色及九色以上凹印机工作过程中,在不抽风情况下,车间内VOCs 浓度最高为0.15mg/m3。采用紫外固化技术解决了UV 油墨在凹印机上无法完全干燥的难题;不仅可以减少VOCs 排放,还可以降低干燥过程的能耗。烟草、食品、药品等包装材料的印刷。示范2包装印刷无溶剂复合技术该技术使用聚氨酯胶粘剂通过反应固化实现不同基材的粘结。全部工艺在低温或常温(35℃~45℃)状态下完成;使用多辊涂布,胶层薄,涂胶量只有溶剂型干式复合的1/3~1/2。相比溶剂型干式复合工艺VOCs 减排率可达99%以上。采用无溶剂胶粘剂代替溶剂型胶粘剂,从源头上避免了VOCs 的使用与排放。软包装印刷及装饰、织物、皮革复合等领域。推广3木器涂料水性化技术通过应用丙烯酸聚氨酯共聚物乳液(PUA)制备技术、多重交联制备聚氨酯水分散体(PUD)制备技术及高性能聚丙烯酸酯乳液(PA)的制备技术,形成系列高性能聚合物乳液的制备技术,实现木器涂料的水性化。高性能聚合物乳液的VOCs 含量≤50g/L;水性涂料的VOCs 含量≤70g/L。解决了高性能聚合物乳液的制备和溶剂型涂料的水性化替代技术。木器涂料生产企业及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推广4活性炭吸附- 氮气脱附冷凝溶剂回收技术利用颗粒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采用高温氮气脱附再生,脱附产生的溶剂经冷凝分离后回收。VOCs 净化效率≥96%(一级吸附若不能达标则需采用两级)。采用惰性气体氮气作为脱附载气,有效解决了传统回收工艺安全性问题;与水蒸气再生相比,回收溶剂含水率低,易于提纯。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涂布、制药等行业。推广5油品储运过程油气活性炭吸附回收技术采用活性炭吸附油气,吸附饱和后利用减压解吸,解吸出的油气通过喷淋吸收或进入低温冷凝器直接冷凝。出口油气浓度97%。采用油气回收专用活性炭,吸脱附速率快;采用干式真空泵减压脱附,安全性好。成品油装载的油气回收、成品油存储过程中储罐大小呼吸气的油气回收。推广6油品储运过程油气膜分离- 吸附回收技术收集石化行业储运过程中间歇性排放的油气后,经缓冲气柜,通过增压进入吸收塔回收60%~80%的油气。吸收塔出口的油气经膜组件富集后返回压缩机入口,膜处理后的低浓度油气(约5~15g/m3)进入变压吸附装置(VPSA),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浓度99.9%。采用吸收-膜分离-吸附组合工艺提高了油气回收效率。石化行业油气回收。推广7防水卷材行业沥青废气吸收法处理技术先利用油性吸收剂吸收沥青废气中的VOCs 组分,吸收富集后返回生产工艺,作为生产辅助材料。吸收净化后的低浓度VOCs 废气再通过高压静电除雾和活性炭吸附组合技术处理。沥青烟净化效率可达98%以上,苯并芘净化效率可达99%以上,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选用闪点高于66℃的卷材生产配料作吸收剂,吸收液经适当处理后可直接回用。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沥青废气的处理。推广8固定式有机废气蓄热燃烧技术采用多床固定式蓄热室,经预热后的有机废气进入燃烧室高温氧化分解,净化后的高温尾气经蓄热体降温后达标排放,蓄热体预热进口废气,节省能源。设备运行温度800℃左右,阻力≤5000Pa。当采用两床时,VOCs净化效率≥90%;当采用三床及以上时,VOCs 净化效率≥97%,热回用率≥90%。在蓄热体支撑结构上配设气体回流装置,减少阀门切换时废气滞留量;蜂窝陶瓷作为蓄热体,设备阻力小。石化、有机化工、表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延长《2023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征集时限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科学学会,各有关单位:[/font]  [font=宋体, SimSun]2023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征集工作已于2023年7月28日启动,为确保相关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延长申报受理时间至2023年9月10日,其他事项不变。请申报单位于9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font]  [font=宋体, SimSun]特此通知。[/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  [url=http://gdee.gd.gov.cn/attachment/0/529/529147/4238026.pdf][font=宋体, SimSun]附件:关于开展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pdf[/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url][font=宋体, SimSun][/font][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2023年8月16日 [/font][/align]

  • 【转帖】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09]11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治制药工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导和规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我部组织编制了《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目前,已完成《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09年11月12日前将意见(书面和电子文档)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吕奔  通讯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 (010)66556217  传真: (010)66556218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邢书彬  电话: (0311)8551803113582329216  传真: (0311)8790841385518022  电邮: xsb413@163.com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64]《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url]     3、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65]《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完善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和说明性文件,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和污染现象的成因,提出了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的建议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在工作中参照采用。(三)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形态,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氨等。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四)控制细颗粒物及前体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包括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各种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等。工业污染源包括: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炼油、有色冶金、各种锅炉和窑炉、各种废物焚烧装置、各种表面喷涂装置等。移动污染源包括:汽车(含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机动船舶、航空器、各种移动式机械和动力装置等。生活污染源包括:饮食业(烹饪油烟、烧烤和炉灶烟雾)、干洗业(VOCs)、家庭装修和使用气雾剂(VOCs)、城乡家庭厨房(油烟和炉灶烟雾)家庭取暖煤(油)炉、生活垃圾和城市园林绿化废物(落叶等)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和吸烟、宗教和祭祀礼仪活动(焚香、焚化祭品)等。农业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用地扬尘、秸秆等农业废物焚烧等。(五)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的生成与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有密切关系,防治灰霾污染应以降低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目标,宜采取“各级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预防发生为主、应急防护为辅,配套综合措施、坚持长期不懈”的原则,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变革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六)应将能源利用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点领域,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在特大型城市核心区域应实行能源无煤化。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研究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减少煤炭燃烧造成的污染物排放。(七)应将制定城市建设规划作为防治细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系统,缓解交通拥堵。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规划环评,合理部署产业空间格局,推动生态工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八)在开展细颗粒物排放总量调查的基础上,实行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细颗粒物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不断削减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细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九)各地防治污染工作,应将构建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监测体系作为基础,开展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成分和来源分析研究,确定本地区需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名单。在城市密集区域,应开展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十)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完善的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体系,并逐年减少细颗粒物排放总量;到2020 年,建立区域层面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监督体系,细颗粒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二、工业污染源治理(一)制定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在国家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或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尽快制定工业烟(废)气中VOCs、氨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研究制定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烟(废)气的监测方法标准。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执法,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采用适用的高效除尘技术,降低排放浓度;对于非密闭式排放烟尘、粉尘的生产装置,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烟气、废气,经净化后排放。(三)对于排放前体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应分别采用去除硫氧化物、氮氧化物、VOCs和氨的治理技术。(四)采用氨作为还原剂的氮氧化物净化装置,应根据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合理设置氨用量工艺参数,防止投加氨过量造成大量逃逸。(五)鼓励火电企业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防止脱硫造成的“石膏雨”污染。三、移动污染源治理(一)应将尽快降低燃料有害物质含量和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作为当前治理移动源污染的重点,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降低全国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水平。(二)进一步提高全国车用燃油的清洁化水平,降低硫等有害物质含量,为实施更加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降低在用车辆排放水平创造必要条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各地车用燃油的质量,防止车辆由于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造成车辆损坏或导致车辆排放控制性能降低。提高船舶和其他动力机械用燃油质量。(三)制定并实施新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收紧颗粒物、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压燃式发动机和缸内直喷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为重点,实施严格的颗粒物质量排放限值,同时制定实施颗粒物数量排放限值。(四)升级汽车氮氧化物排放净化技术,采用尿素等还原剂净化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并建立车用尿素供应网络。(五)制定和实施非道路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六)严格控制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污染物排放,按时实施国家排放标准。(七)新生产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安装尾气颗粒物捕集器。严格限制轻型压燃式发动机乘用汽车的数量。用于公用事业的压燃式发动机在用车辆,可按照规定进行改造,提高排放控制性能。(八)大力发展地铁等大容量轨道交通设施,发展使用燃油替代能源的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加速淘汰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按时报废运营车辆,采用奖励等经济补偿措施促进更换各种在用社会车辆,缩短社会车辆更新周期。四、生活污染源治理(一)在全社会倡

  • 【我们不一YOUNG】大气污染防治中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分析

    [font=&][color=#666666]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切实保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应合理应用环境监测技术,通过环境监测技术分析大气污染情况,找出污染源,根据监测数据有针对性地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从而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效果。基于此,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环境监测技术的应用进行分析,阐述环境监测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应用价值、应用难点、应用原则和应用策略,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color][/font]

  • 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我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一)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二)污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三)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五)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渣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防治技术;  (七)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修复技术;  (八)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方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要求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下同)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要求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六)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或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  三、报送方式  请推荐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按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并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请推荐单位在申报表“推荐单位审查意见”栏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寄送2册至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并同时将申报表(word文档)、技术报告、《目录》初稿(word文档)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件不超过50M,邮件名称格式要求为“2023+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各单位组织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5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元生、陈胜  (010)65645390、6564538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箱:liu.yuansheng@mee.gov.cn  附件:  1.[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1/W020230129373524475457.doc]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url]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1/W020230129373524693576.pdf]技术报告编写要求[/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1/W020230129577291857427.pdf]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url]  4.[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1/W020230129373524975952.pdf]证明材料要求[/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18日[/align]

  • 【原创大赛】动物标本霉菌检测与环境友好防治技术

    [align=center]动物标本霉菌检测与环境友好防治技术[/align]动物标本易受霉菌侵袭和腐蚀,严重影响生物标本的美观和完整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传统的控制霉菌的方法或药剂,往往是污染药剂。本文综述了动物标本感染霉菌的检测方法,探讨了防霉的方法和试剂,使动物标本能长期保存而不致霉变。这样既绿色环保,又保护人体健康,减少经济损失。长期以来,生物标本的保存一直是自然历史博物馆和生物教育工作者的首要和重要任务,因为保存完好的生物标本有利于开展教学活动、科普和科学研究。同时,随着环境的污染,许多物种濒临灭绝,因此对珍稀濒危物种的准备具有重要意义。重塑生物的形状和颜色,不仅使它们永远栩栩如生,而且可以永久保存。对自然世界中濒临灭绝或已死亡的动物进行长期保存,可为今后的科学研究提供原材料和依据,也可供人们观赏灭绝动物的景观,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科学和教育意义。但由于生物标本大多含有高蛋白和高脂肪,容易受到霉菌、细菌和害虫的侵袭和腐蚀,严重影响了生物标本的美观和完整性,尤其是霉菌感染更为严重。传统的防霉方法和试剂普遍对人体有毒有害,污染环境,威胁标本保存工作,因此,它不仅是生物标本生产人员和科研人员的难题,但也严重污染了标本展览的环境,极大地危害了参观者的健康。因此,生物样品霉菌检测技术和环境控制技术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阐述了霉菌的检测鉴定技术和现有的防治技术,从而找出防治措施,使生物标本能够长期保存。霉菌是一种真核微生物,没有根、茎、叶的分化,没有寄生和腐生的生命。它的基本结构是一个生殖孢子和菌丝的生长功能。在适宜的环境下,孢子从孢子管中生长出来,逐渐延伸成丝状,然后孢子从菌丝末端生长出来。这样,循环是连续的,后代可以连续繁殖。此外,霉菌的生长速度非常快,存活率也很高,因此,在适当的条件下,霉菌可以肆意腐蚀许多物体,如食物、家具、标本等。达格纳斯发现,霉菌食物表面长有菌丝,对人体有害。因此,他们希望通过在食品生产、加工和包装中加强对霉菌生长的严格抑制,确保食品安全。最近,罗伯特K布什等人。提出韩国公寓楼真菌感染造成的财产损失尤为明显,这都与公寓周围热环境导致的家具霉变有关。就标本而言,霉菌侵蚀随处可见。这不仅对标本的长期保存构成威胁,而且危及标本室工作人员的健康。Julia Hullab研究了人体霉菌引起的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和荨麻疹等几十种疾病。由此可见,霉菌对人类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于生物标本中霉菌的防治,必须采取措施,通过对霉菌的检测和预防,保持标本的正常形态,这对今后的科研活动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1.中板法中板法是模具检测的标准方法。常用的霉菌培养基是PDA培养基或马铃薯培养基。从霉菌标本上刮取霉菌培养,用平板标记法接种PDA培养基,在37℃培养箱中培养2d,获得多个单菌落。根据国家标准GB4789.16-2016,恒温培养箱的常温为25℃±1℃,持续5-14天。霉菌生长后,可以用肉眼进行形态分类,也可以用光学显微镜观察40次,连接计算机,用软件得到霉菌的各种图像,然后描述培养性状、菌落特征、孢子数、孢子数等,孢子产生的结构形式和特点,对霉菌的初步鉴定有一定的了解。2.快速检测纸片法它不同于戴长芳等人开发的中板法、模具快速检测纸法。它能快速、准确地检测霉菌安全。这个在(36±1)℃培养40~48h后,用该技术对接种样品在纸上的霉菌菌落数(同时生长的酵母菌落数)进行计数,然后将每单位(ml)样品的霉菌菌落总数换算成配方奶粉数量纸片法测得的菌落数明显多于平板法,且清晰、典型。3.计算机视觉检测计算机视觉是一种模拟人类视觉系统的检测技术。具有检测速度快、成本低、维护方便、成本高等优点能见度。在目前,计算机视觉技术主要用于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如粮食、蔬菜、蔬菜等的质量检测水果。电脑视觉技术基于计算机机器学习模型,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计算机深度学习的发展,卷积神经网络(CNN)和置信网络(DBN)在计算机图像分析和分类中的应用频率越来越高,因为深度学习技术允许原始数据输入,从而达到更高的分类精度。探索和研究了基于传统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技术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在模具中的应用检测。他们利用支持向量机(SVM)和反向传播神经网络(BPNN)、卷积神经网络(CNN)和深度信念网络模型(DBM)建立模式识别方法通过接种曲霉、度、黑曲霉、青霉菌、米曲霉和花色曲霉这五种霉菌,进行样品图像的采集,结果表明,计算机视觉检测技术的准确率在90%左右。结论与展望霉菌无处不在。但是,通过对霉菌的检测,不断探索霉菌的防治方法,我们相信生物样品的防霉工作可以更好。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研究人员投身于这一领域,生物标本防霉的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和拓展,朝着健康环保的方向发展,使标本的长期保存问题得以解决,这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 看看我们2012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有多少是自主的?

    看看我们2012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有多少是自主的?

    [img]file:///D:\soft\tools\通讯\Users\77856024\Image\Image1\)OS29IV6@DOSWOW0L{AX[AO.jpg[/img]入选《201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的环境监测技术[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7/201207252158_379726_2409212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7/201207252158_379727_2409212_3.jpg[/img]

  • 【分享】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 建城[2009]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9年03月0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环保局、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环保局、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环保局、科技局:  为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进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原则,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泥资源化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合作,加大投入,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转化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关问题,请将意见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 【资料】煤矿开采沉陷防治和控制的技术

    一.沉陷的防治技术途径 沉陷破坏的防治技术途径可以从两方面考虑;(1)对开采沉陷的控制,即通过合理选择采矿方法和工艺、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采取井下充填法、覆岩离层带空间充填等措施,来减少地表下沉,控制地表下沉速度和范围,达到保护地表和地面建、构筑物与耕地的目的。(2)开采沉陷破坏的恢复和整治,运用土地复垦技术和建筑物抗采动变形技术,对开采沉陷破坏的土地进行整治和利用。 1.1.1全部充填开采 在煤炭采出后顶板尚未冒落之前,用固体材料对采空区进行密实充填,使顶板岩层仅产生少量下沉,以减少地表的下沉和变形,达到保护地面建、构筑物或农田的目的。其中水沙充填是充填采煤法中减少地表下沉效果作好的方法,其次是风力充填和矸石自溜充填。但充填采矿法需要专门的充填设备和设施,还需要有充足的充填材料。矿井初期投资大,吨煤成本相应的增加。 1.1.2条带开采 根据煤层和上覆岩层组合条件,按一定的采留比,在被开采的煤层中采出一条,保留一条。由于条带开采仅是部分地采出地下煤炭资源,保留了一部分煤炭以煤柱形支撑上覆岩层。从而减少覆岩移动,控制地表的移动和变形,实现对地面建、构筑物的保护。但该方法采出率低、巷道掘进多,工作面效率低。 1.1.3覆岩离层带充填 根据采空区上方覆岩移动形成三带的岩移特性,在煤炭采出后一定时间间隔内,用钻孔往离层带空间高压注浆,充填,加固离层带空间,将采动的砌体梁结构加固为稳定性较好的连续梁结构,使离层带的下沉空间不再向地表传递,以减少或减缓地表下沉,保护地面建、构筑物或农田。但该技术难度大,再近一步研究。 1.1.4限厚开采 根据矿区地形、水文地质条件和建、构筑物抗变形能力,以不产生地表积水和满足建筑物所要求的保护等级为依据,确定可开采的煤层厚度,开采是仅回采这一厚度的煤,其余各煤层均不开采,以实现减少下沉保护地面建、构筑物及土地的目的。但该技术采出率低,仅在薄煤层中应用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1.1.5协调开采 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合理设计各工作面的开采间距,相互位置与开采顺序,使开采一个煤层(工作面)所产生的地表变形和开采另一个煤层(工作面)所产生的地表变形相互抵消或抵消一部分,以减少采动引起的地表变形,保护地面建、构筑物。但该技术要保持一定的错距,因此组织生产难度较大。我国尚未开展这种工业性实验。 1.1.6 “采-注-采“三步法开采 充分利用覆岩结构对岩层移动的控制作用,应用荷载置换的原理,进行小条带开采-注浆充填固结采空区-剩余条带开采的三步法开采,有效的对岩层移动和地表沉陷的控制,解决了大面积开采地表沉陷控制、提高了煤炭的回采率,保护了地面建、构筑物,但也存在工艺复杂,成本较大等缺点。 二.土地复垦技术 2.2.1煤矸石充填复垦和粉煤灰充填复垦 (1)地下开采产生的大量煤矸石运到地表排放,既占地有污染环境。利用煤矸石作为充填材料,即可使采煤破坏的土地得到恢复,又能减少矸石的额占地。 (2)利用电厂的废弃物粉煤灰充填沉陷区复垦土地,可以化两害(沉陷区、粉煤灰)为三利(电厂、煤矿、农民三放面有利)。 2.2.2平地和修建梯田复垦 对积水沉陷区、潜水位较低的边坡地带,可采取平整土地、改造成梯田的方法复垦利用。梯田的水平宽度和梯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抖缓、土层薄厚、工程量大小、作物种类、耕种机械化程度综合考虑确定,田间坡度的大小和坡向,应根据原始坡度的大小、有无灌溉条件、复垦土地用途来决定。 2.2.3输排法复垦 开挖排水渠道,将沉陷区浅积水引入河流、湖泊、坑塘、水库等,作为蓄水用,是沉陷水淹地重新得到耕种。 2.2.4深挖垫浅复垦 运用人工或机械方法,将局部积水或季节性积水沉陷区下沉大区域挖深,适合养鱼、蓄水灌溉等,用挖出的泥土充填开采沉陷较小的地区,使其成为可种植的耕地。 2.2.5积水区综合利用技术 对地面大面积积水和积水深度很大的沉陷区,科学的综合利用,发展网箱养鱼、围栏养鱼、蓄洪作灌溉水源、建造水上公园等。 2.2.6固体微生物复垦技术 煤矸石添加适量微生物活化剂,经过一个植物生长期(约6个月)就可建立起稳固的植物生长层,形成熟化的土壤。 三. 结束语 开采沉陷是造成矿区环境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有效控制和减轻地面沉陷程度是避免开采沉陷环境灾害的基本途径。充填采煤法是减少地表下沉效果作好的方法,近年在山东有些矿区正在做膏体充填的实验,这种方法可使采场没有或减少垮落带,能更好的减少地表下沉。但它的技术含量很大,输送倍线大,管路易阻塞,如果成功那将是煤矿开采的一次技术革命。 开采沉陷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各个煤矿应该应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合理应用防止和控制开采沉陷技术和土地复垦技术,矿区生态复垦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对地表塌陷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才能更好地保护地表、矿区的环境、农民的利益。

  • 【转帖】我国发布《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记者近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为了从源头控制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废弃量,控制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   据介绍,《技术政策》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出了废弃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指导原则,即推行电子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以及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二是提出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三大目标,即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电子产品的回收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规范电子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三是提出了产品环境友好设计的要求,即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提高产品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特性、提高产品零(部)件的互换性、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四是提出了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技术政策》提出在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使用之前,逐步推行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生产者有义务提供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和其它影响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的信息。五是鼓励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再使用,但电子电器产品的再使用应当符合有关的污染防治要求,再使用维修过程中不宜导致一些有毒有害物质释出。六是针对含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零部件,如阴极射线管CRT、液晶显示器、线路板、含PBB和PBDE阻燃剂的电线电、机壳等的处理,提出了现阶段鼓励采用的最佳可行的处理工艺和技术,以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要求。七是提出了六大未来鼓励发展的技术和装备,如替代锡铅焊接工艺技术研究,阴极射线管和液晶显示器拆解、回收利用成套装备开发等。八是为配合技术政策的实施,《技术政策》还提出国家需要出台其它一些措施,如国家分期、分批公布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实施电子电器产品绿色采购政策,加强配套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等。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年,我国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淘汰量的逐年快速增长,发达国家“洋电子垃圾”在我国沿海一些省份的非法进口,以及以家庭作坊为单元的分散、落后的电子废物处理方式,给我国脆弱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技术政策》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它的发布将对未来我国电子废物的处理处置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一是为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尤其是电子电器产品环境友好设计标准,废弃产品拆解、再利用和处置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制订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二是为未来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提供了可选择的、适用的工艺和技术,使电子废物的处理有规可循。如提出采用干法或湿法工艺清除CRT玻屏上的荧光粉涂层,采用溶蚀、电解及精炼等工艺回收线路板中的贵重金属,采用破碎、分选等物理方法回收线路板基板中的铜。同时,也明确了对于时下普遍采用的落后工艺和技术应坚决予以淘汰,如提出禁止采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酸浸工艺提取贵重金属,禁止露天或使用无环保措施的简易焚烧炉焚烧电线电缆,回收其中的铜、铝等金属。三是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行业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指明了方向,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针对国际上禁用的六种有害物质,提出了鼓励研发替代锡铅焊接的生产工艺和替代含溴化阻燃剂技术;针对国家履约需要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提出了应鼓励研发电冰箱等家电产品中制冷剂、发泡剂的回收技术与装备。   《新闻通稿61号》

  • 【转帖】关于征求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函[2009]1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我部决定制定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目前,我部已组织编制完成《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炼钢工艺》、《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轧钢工艺》、《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焦化工艺》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将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1月26日前反馈我部,并将意见电子文本发送联系人信箱。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化天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22  电子邮箱:hms790523@163.com   传真:(010)66556218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略     2、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88]《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炼钢工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url]     3、[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89]《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轧钢工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url]     4、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90]《钢铁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焦化工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ur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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