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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相关的资讯

  • 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1年11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贸易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货物贸易规模优势稳固,国际市场份额稳定,进口规模持续扩大,外贸主体数量稳中有增。服务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出口增速高于全球平均增速。协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发展更加协调。贸易业态模式创新活力充分释放,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绿色贸易在绿色转型中走在前列。畅通循环能力进一步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程度明显提升。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能力逐步增强。贸易通道更加畅通。国内国际贸易规则衔接更加紧密。法律、物流、支付、结算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贸易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达到更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稳步构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更加紧密,与全球贸易伙伴关系更加牢固。贸易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能源资源、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进口来源更加多元。贸易摩擦应对、出口管制、贸易救济等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展望2035年,外贸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进出口更趋平衡,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维护全球贸易合法合规,对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体系改革贡献更加突出。重点任务:(一)优化货物贸易结构。优化国际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进口来源地和出口市场。加强细分市场研究,继续深化与发达经济体贸易合作, 积极拓展与亚洲、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贸易。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扩大进口来源。加快贸易畅通建设,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消除双边贸易障碍。加大参展办展支持力度,打造国内精品会展平台,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展对外贸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国别贸易法律政策研究,及时发布政策和市场信息。优化国内区域布局。加强外贸发展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支持东部地区对标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提高贸易质量和效益。支持中西部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构筑陆海新通道,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提升中西部地区贸易占比。支持东北地区扩大开放,落实中俄远东合作规划,积极参与大图们倡议等区域合作机制。创新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外贸合作机制,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促进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和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推动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类企业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合作。推动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提高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比重。与国际社会合作打击非法采伐、野生动植物等非法贸易。优化经营主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提高企业在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协同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业态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建立针对各类主体的精准服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困难。进一步完善行业出口竞争自律公约,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有序参与国际合作。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牌、质量和渠道建设,强化产业根植性和贸易保障能力。提 升加工贸易。加强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新业态、产业链供应链效率提升、要素配置等试点示范,推动创新发展。发展其他贸易。持续推进边贸政策落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稳边安边兴边。推动对台小额贸易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探索发展各类新型贸易方式。 优化贸易促进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四大平台功能,实现越办越好。继续办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发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在各自领域的展会平台作用。打造一批双边区域性展会平台。支持各地培育一批地区性展会平台。发挥好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和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发挥线上贸易平台作用。(二)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扩大研发设计、节能降碳、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提升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出口规模。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鼓励成熟产业化技术出口,推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语言服务、地理信息、农业生产、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走出去。拓展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促进版权有效应用,扩大文化服务、中医药服务、专业服务等出口。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进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培育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鼓励对外发包,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利用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数字制造外包。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化示范城市布局,开展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建立健全数字贸易促进政策体系,探索发展数字贸易多元化业态模式。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培育数字贸易示范区。完善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研究相关统计 方法。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提升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作用,率先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升级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示范区,支持地方建设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三)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探索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创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园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深化国际合作,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加强跨境电商能力建设。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深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设立综合评价指标,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发挥试点区域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试点探索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带动作用强的示范企业、一批体现地方产业特色的自主品牌,带动地方产业升级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厘清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权责,完善政策框架体系。鼓励各地创新配套措施,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范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支持建设集成外贸系统服务和畅通外贸要素流动的高效平台。加快海外仓发展。推动监管创新,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建设海外仓。培育一批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方面特色鲜明的代表性海外仓。鼓励海外仓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加快推进海外仓标准建设,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推进海外仓数字化发展,探索建立海外智慧物流平台。依托海外仓建立完善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网络,打造优化国际供应链布局的智慧载体。推动保税维修发展。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动态调整维修产品目录,扩大维修产品范围。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综合评估后自主支持开展,并承担监管责任。支持离岸贸易发展。创新金融监管,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提升审核效率,对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离岸贸易。探索培育 一批风险控制能力强、内部合规制度健全的离岸贸易经营主体。推动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离岸贸易行业组织。(四)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动外向型产业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搭建云展会等线上平台,促进数字化营销。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通关智能化。持续推进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打造融合高效的跨境智慧仓储物流体系。鼓励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售后服务质量,推广智能诊断、远程运维等数字化售后服务模式。推行贸易融资、跨境支付等金融服务线上化场景应用。加快在贸易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促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提升交易效率。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积极支持旅游、运输、建筑等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 推动跨境服务供需精准匹配。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支持生产型外贸企业开展产品研发等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鼓励贸易型企业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外贸企业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贸易数字化服务商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协同推进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政策环境。研究出台促进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规则标准,推动贸易数字化国际合作。鼓励地方开展贸易数字化实践探索,总结推广发展经验。完善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推动外贸大数据应用。搭建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组织提供精准化数字展示和撮合服务。搭建贸易数字化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构建开放包容、健康有序、协同发展的贸易数字化生态体系。(五)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支持认证机构加快拓展绿色低碳贸易认证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 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工贸易产业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绿色转型,强化评价体系绿色发展导向。持续推进“绿色展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打造高水平、高标准、高层次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政策环境。建立绿色贸易发展促进政策体系。研究制定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货物目录,逐步纳入进出口统计体系。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强化国际环境公约受控物质进出口许可管理。指导地方培育 低碳贸易双循环企业和低碳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贸易合作。加强与重点市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合作,推动建立绿色低碳贸易合作工作组。积极参与绿色贸易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深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扩大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参与多边和区域绿色贸易议题交流合作。(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推动国内标准走出去。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推动国内国际质量认证结果互认,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国际化发展。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平台。推动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引导更多国内采购商积极采购出口转内销优质产品。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引导外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物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国内物流企业发展国际业务。建立健全内外贸企业交流合作机制。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作用,打造更多更好的内外贸一体化线上平台。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动能。支持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扩大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等领域,强化“三同”公共服务。推进商产融合,推动商贸流通业与一、二产业跨界融合,实现“以销定产”,促进内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鼓励内外贸资源整合,推动行业组织、企业联合体与国际采购联盟加强对接。(七)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保障粮食、能源和资源安全。加快推进进口来源多元化,提升维护贸易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能力。培育国际大粮商,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加强国际运输战略合作,提升海外能源资源全链条进口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完善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吸引境外客户参与,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和风险防控,培育国际化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完善定价机制。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加强能源资源行业规则国际合作。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积极发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转移示范地、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作用,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开发开放平台功能,充分发挥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作用,推动加工贸易业态模式、对接机制、政策协同等创新,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整体承接能力。支持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吸引上下游关键配套环节,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各类产业集聚区,做 大做强主导产业,完善配套产业,打造一批以产业链为纽带, 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外贸企业集群。指导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基地管理服务机构,支持营造有利于创新要素聚集的环境,搭建研发、检测、营销、信息、培训、物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贸易和双向投资协调发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资更多投向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发挥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产业聚集和开放平台优势,带动产业升级和贸易质 量效益提升。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境外投资立法。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重点市场建立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开展仓 储、展示、接单签约、批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推进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认定一批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鼓励地方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培育省级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售后云服务、备品备件保障、远端诊断维修等服务模式。强化国际物流保障。构建与外贸规模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物流体系,实施快递“出海”工程。多渠道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推进畅通国际铁路、道路货运通道,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物流选择。规范进出口环节运输、物流、港口、码头、口岸、国际货代等经营行为。(八)深化“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加快贸易通道建设。完善贸易畅通网络,构建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贸易大通道。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加快构建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拓展中欧班列回程货源。高水平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支持地方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推动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推进铁路多式联运运单物权化。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建设“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创新发展丝路电商合作框架,推进合作机制建设,丰富合作层次,促进产业对接,扩大产品进出口,支持地方和企业与伙伴国深度合作,培育地方合作集群,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网络建设,加强模式创新和治理经验分享。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谈判,构建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升级贸易畅通平台。创新发展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 —东北亚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 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等展会,发挥好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论坛等平台作用,打造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合作平台。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强化经贸政策沟通,推动商建更多贸易畅通工作组、投资合作工作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和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支持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及中国—印尼、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等合作示范区。深化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合作,高质量执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更多公共卫生和社会民生项目落地。(九)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贸易摩擦应对体制机制。加强中央、地方、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协作,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格局,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探索建设应对贸易摩擦综合试验区,推进全国预警体系建设,发挥各类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作用,加强对重点企业分类指导,提高企业应对和防范贸易风险意识和能力。用好贸易政策合规机制,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拓展双边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应对不公平竞争等行为。提升贸易救济政策工具效能。研究完善对外贸易调查制度。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建设,指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健全贸易救济调查工作体系,加强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开展服务公平竞争环境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案件效果评估。加强官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贸易救济规则谈判。完善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实施出口管制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优化出口管制许可制度,加强精准管控。加快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强化出口管制调查执法,有效打击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加强出口管制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发达国家放宽对华出口管制。妥善应对外国滥用出口管制等歧视性行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健全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优化完善禁止、限制进出口技术目录,完善技术进出口协调监管、专家咨询等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促进境内外知识产权同等保护,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 台。(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扩大贸易领域开放合作。推动货物贸易领域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稳妥推进金融领域开放,积极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依托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探索放宽贸易准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深化双边和区域合作。更好发挥双边高委会、经贸混(联)委会等作用。加强同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经贸机制对接,积极开展促贸援助。完善同日、韩、东盟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机制。强化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机制,落实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充分发挥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作用,完善与欧洲国家企业家委员会合作机制,务实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保持与美各级政府和工商界经贸沟通,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合作。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围、提质、增效,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贸协定,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和高标准实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推进中日韩自贸谈判进程,稳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务实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自贸谈判,推动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共建单一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推动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加强自贸协定宣传、推广与实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 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 继续推动恢复上诉机构正常运行,建设性参与渔业补贴、投资便利化、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国内规制、中小微企业、贸易与环境等议题谈判和讨论。深入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图们倡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合作机制,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绿色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等新兴领域规则制定。附件:“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pdf
  • 日本对芯片制造设备实施对外贸易监管,确保供应链稳定
    日本财政部表示,作为确保稳定供应链的努力的一部分,日本已决定对芯片制造设备实施对外贸易监管。日本财政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现在外国投资者在对与芯片制造相关的设备进行直接投资时,需要提前通知,包括收购上市公司1%或以上的股份或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该部表示,此举还旨在解决技术泄露风险,防止商业技术被用于军事目的。据日本财政部称,被列入所谓“核心行业”名单的其他产品包括先进电子元件、机床零部件、船用发动机、光纤电缆和多功能机器。该部表示,新增监管后,“核心行业”现在涵盖了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法规定的所有指定关键产品。以下是新增事项:【特定关键产品相关行业】&bull 半导体制造相关设备制造(主要用于半导体制造的机械、器具、零部件、耗材及材料)&bull 先进电子元件制造(多层陶瓷电容器等电子元件及其材料)&bull 机床零部件制造(滚珠丝杠、直线导轨、直线标尺等机床零部件)&bull 船用发动机制造(民用船用四冲程柴油发动机,连续最大输出功率为735千瓦或以上。)【从国家安全等角度考虑增加的其他行业】&bull 光纤电缆制造(石英基光纤和光纤束)&bull 多功能机器制造(具有发送和接收数据能力并具有复印和扫描等多种功能的机器和设备)此举正值日本试图恢复本国半导体生产能力,将其作为经济安全战略的支柱之际。过去三年,日本已拨出约4万亿日元(269亿美元)用于振兴半导体行业和推动数字化。日本政府正在起草法案,以进一步增加对国内芯片制造能力的投资。日本通过制定新的半导体战略,积极招募台积电等国外公司,并提供巨额补贴,以促进日本国内芯片生产。批评人士表示,过去的努力未能振兴该行业,因为它们没有与外国公司合作。
  • 我国科学仪器对外主要贸易伙伴变化分析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全球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贸易战的背景下,中国成为2020年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增速2.3%,GDP总量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实现逆势增长!毫无疑问,中国的对外贸易地位在不断提升,那么我国科学仪器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发展情况又如何呢?科学仪器设备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石,是从事各项研究的重要保障。在美国化学会(ACS)旗下的C&EN杂志(Chemical & Engineering News)曾经公布的2018年度全球仪器公司TOP20排位名单中, 8家是美国公司,7家来自欧洲,5家公司位于日本。没有中国企业入选。  为了解中国对外科学仪器贸易的最新变化,本文特别统计分析了中国与美国、日本、德国、印尼2020年、2019年全年科学仪器产品关键进出口数据重点分析,借此探究中国科学仪器进出口市场近期的变化趋势。美国、日本、德国是一直以来和我国科学仪器贸易往来较多的国家,而就在去年底,我国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中印尼是RCEP成员国东盟十国中GDP总量最大的国家。  本次统计数据全部来自海关总署。根据海关对相关仪器产品的分类定义,结合本网目标读者的关注点,本文对相关科学仪器重点分为了光学仪器、实验分析仪器、试验机三大品类。在本文的统计数据中,实验分析品类包括海关统计中的色谱仪、电子天平、质谱仪、质谱联用仪、电泳仪、分光光度计等 试验机品类包括电子万能试验机、硬度计、试验台、超声波探伤检测仪、涡流探伤检测仪等材料试验用机器及器具的零件、附件等 光学仪器主要是立体显微镜、复式光学显微镜、电子显微镜及零件等。一、整体情况  表1. 2020年海关科学仪器整体进出口金额统计进口(亿美元)出口(亿美元)2020年2019年同比2020年2019年同比光学仪器34.0132.604.33%3.283.48-5.75%实验分析101.3593.178.78%28.9427.664.63%试验机11.0711.75-5.79%2.552.65-3.77%合计146.43137.526.48%34.7733.792.90%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如表1所示,2020年我国科学仪器进出口总额为181.20亿美元,同比2019年增加了5.77%。其中,2020年进口金额同比2019年增加了6.48%;2020年出口金额同比2019年增加了2.90%。 应当说,在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疫情的双重压力下,我国科学仪器对外贸易还是表现出了极强的韧性,特别是在2020年下半年医药、生物等市场需求的强劲反弹下,2020年我国科学仪器对外贸易总的趋势最终还是呈现了一个正向的增长。二、美国  表2. 2020年海关科学仪器进出口金额统计-美国进口(亿美元)出口(亿美元)2020年2019年同比2020年2019年同比光学仪器5.605.433.13%0.480.456.67%实验分析20.7920.222.82%4.464.313.48%试验机2.132.74-22.26%0.220.214.76%合计28.5228.390.46%5.164.973.82%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如表2所示,2020年我国和美国科学仪器整体的进、出口贸易金额同比2019年都是增加的,不过我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增长率是大于我国从美国的进口额增长率的。综合表2、表3、表4、表5来看,在“光学仪器”、“实验分析”、“试验机”三大品类中,无论是和美国,还是日本、德国、印尼,我国和这几个国家都是在实验分析仪器这个品类的贸易往来金额是最多的。其中,4个国家中,又以和美国的“实验分析”仪器设备的贸易往来金额最高。美国作为科技大国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自2017年中美贸易摩擦开战以来,我国在科技领域受到不少牵制。不过近年来,随着我国和美国的多轮谈判,中美两国贸易摩擦有所降温,上述统计数据似乎也在印证这一观点。三、日本表3. 2020年海关科学仪器进出口金额统计-日本进口(亿美元)出口(亿美元)2020年2019年同比2020年2019年同比光学仪器7.536.7511.56%0.350.42-16.67%实验分析17.9416.518.66%1.361.54-11.69%试验机1.071.09-1.83%0.1330.1311.53%合计26.5424.358.99%1.842.09-11.86%(数据来源:海关总署)如表3所示,我国2020年从日本进口的科学仪器金额同比2019年有8.99%的增长率,同时,对日本科学仪器出口金额增长率下降了11.86%,日本是这4个国家中,我国进口金额和出口金额变化幅度最大的国家。其中,“光学仪器”的进出口金额变化最大。从“光学仪器”子类上来看,我国从日本进口的“显微镜(光学显微镜除外)和衍射设备”金额占比最高。四、德国表4. 2020年海关科学仪器进出口金额统计-德国进口(亿美元)出口(亿美元)2020年2019年同比2020年2019年同比光学仪器4.033.5613.20%0.400.58-31.03%实验分析15.9915.950.25%1.761.4918.12%试验机3.783.2914.89%0.140.15-6.67%合计23.8022.804.39%2.302.223.60%(数据来源:海关总署)如表4所示,我国2020年和德国的进出口贸易金额同比2019年都是增加的,而且进口金额增长的幅度和出口金额增长的幅度相差不多。据了解,中国和德国的外贸关系相对不错,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中国与德国的商品贸易总额达到2057亿欧元,排在全球首位。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我国和德国的科学仪器外贸也保持着均衡的发展。五、印尼表5. 2020年海关科学仪器进出口金额统计-印尼进口(亿美元)出口(亿美元)2020年2019年同比2020年2019年同比光学仪器0.00490.0008512.50%0.00820.0130-36.92%实验分析0.05900.0890-33.71%0.38000.37002.70%试验机0.00000.0002-100.00%0.06300.0950-33.68%合计0.06390.0900-29.00%0.45120.4780-5.61%(数据来源:海关总署)综合来看,相比于其他几个国家,我国和印尼的进出口贸易金额还是很小的,而且2020年的进出口金额同比2019年都是下降的,尤其是从印尼进口的金额,有着比较大的下降幅度。所以,虽然2020年东盟首次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但就科学仪器的外贸市场而言,东盟市场至少在短期内可能还无法发挥重要作用。扫二维码加“绿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科学仪器市场深度分析!
  • 回顾:中美贸易战下的中国对外科学仪器贸易
    p strong 节选自《近两年中国科学仪器进出口数据统计分析》 /strong /p p   宏观经济学中,投资、消费、出口被誉为拉动国家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从中可以看出,出口对GDP数据的影响之大。对各行各业来说,通过进出口数据,可以看出一个行业领域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以及对进出口的依赖程度。加之中美贸易战所带来的影响,同样在科学仪器进出口市场显现。由此,我们特别统计了近一、二年1~11月科学仪器产品进出口数据。借此窥看中国科学仪器进出口市场近期的变化趋势。 /p p   本次统计数据全部来自海关总署数据。根据海关对相关仪器产品的分类定义,结合本报告目标读者的关注点,对相关科学仪器的分类统计口径进行了略微的调整,除了保持实验分析品类不变外,我们对海关定义的光学仪器品类中的望远镜、放大镜、瞄准镜及相关零附件等子品类进行了剔除。同时,由于海关总署定义的医疗仪器主要指心电图记录仪、超声波诊断仪、监护仪、听诊器等设备 电子仪器主要指万用表、电感及电容测试仪、数字式频率计及相关零附件等设备。和我们传统关注的科学仪器设备差异较大,所以我们也剔除了医疗仪器和电子仪器两个品类。综上,我们将海关总署分类中相关科学仪器重点分为了光学仪器、实验分析仪器、试验机三大品类。 /p p   在本文的统计数据中,实验分析品类包括海关统计中的色谱仪、电子天平、质谱仪、质谱联用仪、电泳仪、分光光度计等。试验机品类包括电子万能试验机、硬度计、试验台、超声波探伤检测仪、磁粉探伤仪、涡流探伤检测仪等材料试验用机器及器具的零件、附件等。光学仪器主要是立体显微镜、复式光学显微镜、电子显微镜及零件等。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进口平稳出口增长、贸易逆差依旧明显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表1. 2019年1—11月海关科学仪器进出口金额统计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26d45fc5-937f-4489-ae9c-0b1bee5b7157.jpg" title=" 20200219 news01.jpg" alt=" 20200219 news01.jpg" / /p p   通过海关总署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19年科学仪器相比2018年109.9亿进口总金额和25亿出口金额分别增长0和19%。这一方面说明由于各种因素(包括中美贸易战影响),国产可替代趋势在不断增强,进口科学仪器市场正在趋向饱和。另一方面,进口金额虽没有增长,但2019年进口金额仍远远高于出口金额,贸易逆差依旧明显。这不仅说明国内科学仪器市场仍然严重依赖进口产品,也说明在国际市场上,中国科学仪器产品总体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不同品类增速不同,实验分析仪器出口增速亮眼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2fb334c9-cf13-4de2-b444-68d4fe032516.jpg" title=" 微信截图_20200219 news02.jpg" alt=" 微信截图_20200219 news02.jpg" / /p p   对比2019年和2018年同期海关相关仪器进口数据,实验分析类仪器设备进口金额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进口同比仅下降0.7%,达到83.45亿美元。具体看其中的仪器子类,色谱仪类仪器进口金额都有一定的下滑,尤其是其他类色谱仪进口金额从2018年同期的1.02亿美元下滑到0.76亿美元,下滑幅度最大。电泳仪是2019年同期增长最好的仪器分类,同比增长10.1%,达到0.41亿美元。一方面因为电泳仪进口额基数较低,所以增速比较明显。另一方面,作为生理生化也是生物技术的最基本仪器,进口电泳仪的强劲增长态势也间接反映了生命科学仪器市场卓尔不群的潜力。 /p p   光学仪器类仪器进口金额增长14.5%,主要是由该类仪器中的显微镜(光学显微镜除外),衍射设备推动的。2019年该品类进口金额从2018年的同期7.6亿美元增长到9.4亿美元,增速达到24.8%。根据相关网络查询,该类仪器包括扫描电镜、衍射仪等。 /p p   试验机仪器2019年1~11月进口金额同比下滑11.2%。下滑主要原因是该品类中占比最大的试验台进口额下降较多,2019年同期相比2018年同期进口金额减少14.8%。而机械零件平衡试验机2019年同期同比下降幅度最大,为30.6%。超声波探伤检测仪是增速最快的细分仪器品类,同比增速达到37.9%,2019年同期进口金额为1.1亿美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ef9bc854-8219-4315-a150-4921de3ebad1.jpg" title=" 微信截图_20200219 news03.jpg" alt=" 微信截图_20200219 news03.jpg" / /p p   在相关仪器出口金额统计中,实验分析仪器占有较大的份额,这也是增长最好的分类。2019年同期出口金额为24.6亿美元,增速达到22.4%。其中,电泳仪增长最为明显,2019年1~11月出口金额为170.6万美元,同比增长90.2%。检镜切片机,零件、附件等产品2019年同期出口金额增长幅度达到73.7%,为10.6亿美元,这也是实验分析类仪器中金额占比最大的子类。其中的零件、附件包括量热仪元件、等离子体光谱仪零件、受光器等光度计元件等。色谱仪仪器出口金额均有所下滑,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其他色谱仪2019年同期出口金额分别为8156.3万美元、880万美元、599.9万美元 与上年同比减少25.7%、28.4%。45.2%。 /p p   试验机类设备2019年1~11月出口金额为2.35亿美元,与上年同比增长7.7%。金属材料的试验用机器及器具是这个品类中增长最快的子类别,出口金额为2350.2万美元,同比增长34.7%。这类仪器包括磨抛机、钢球扫描仪、振动扫描仪、钢丝强度测试仪等。硬度计是该品类中下滑最多的分类,2019年1~11月出口金额为1163万美元,同比下滑19.5%。 /p p   光学仪器2019年1~11月出口金额与上年同比增长2.5%,达到2.79亿美元。其中显微镜(光学显微镜除外),衍射设备出口金额2019年同期同比增长最快,增速为68.7%,金额为1661.5万美元。未列名复式光学显微镜设备是该品类中出口金额最多的子分类,2019年同期出口金额为1.15亿美元,同比下降5.1%。制半导体器件时检验用光学仪器及器具类仪器设备是该品类中下降最多的仪器设备,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为39.8%,2019年同期出口金额为3527.3万美元。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主要贸易国进出口情况 /strong /span /p p   2019年,中国对外贸易顺差来自美国的数额大幅度降低,贸易顺差约 2957 亿美元,与上年同比减少约 8.5%。中美贸易战也对中国科学仪器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些美资在华企业受此影响或推迟了新产品在两国的上市时间,或导致交货时间推迟,客户流失等。为了全面了解中国对外科学仪器贸易的近期情况,我们选择了与中国科学仪器贸易比较多的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四个国家和毗邻美国的加拿大,看看中美贸易战是否会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科学仪器贸易。通过分析中国与这五个国家近两年相关仪器进出口情况,来看看不同国家对中国科学仪器进出口的此消彼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fa9a1c09-e1db-4905-bb7b-953e4abb6c0a.jpg" title=" 20200219 news04.jpg" alt=" 20200219 news04.jpg" / /p p   按仪器类型来看,实验分析类仪器依然在进口仪器中占有绝对优势份额,在上述五个国家科学仪器总进口金额中均约占7成左右。 /p p   实验分析类仪器也是从美国2019年1~11月进口仪器品类中降幅最明显的一类,相比2018年的21.1亿美元下降13.8%。虽然光学类仪器和试验机类仪器2019年进口金额同比涨幅均在5%左右,但无法抵消由于实验分析类仪器下滑造成的影响。 /p p   自日本进口的仪器金额增长主要来自实验分析仪器,该类仪器2019年1~11月进口金额同比上年同期增长6.8%。光学仪器2019年同期进口金额也有所增加,达到5.9亿美元。日本也是被统计的5个国家中光学仪器进口金额最多的国家,这可能因为日本在显微光学技术方面具有性价比优势,同时由于距离中国更近,所以运输等成本更低廉等。 /p p   2019年1~11月德国仪器进口额下滑主要是因为试验机类仪器下滑幅度过大,2019年同期试验机类仪器进口额同比上年下降三成左右。虽然降幅明显,但德国仍是我国从上述国家中进口试验机类仪器最多的国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1ed707de-06ad-4782-9ad2-9cedf47bf236.jpg" title=" 20200219 news05.jpg" alt=" 20200219 news05.jpg" / /p p   相比进口,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相关仪器出口金额还比较低,对于这些在科学技术领域比较发达的国家,中国的科学仪器产品还需要继续努力。2019年1~11月,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相关仪器总金额同比下降11%。实验分析类仪器出口额绝对数量减少最多,同比下滑11.4%。而试验机仪器出口降幅最为明显,达到16%,出口金额为1900万美元。 /p p   出口至日本相关仪器总金额为1.9亿美元。试验机类仪器出口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近9成,达到1143万美元,但由于该类仪器在对日总体科学仪器出口金额中占比较小,所以对总体出口金额拉动作用有限。加之受占比最高的实验分析类仪器对日出口金额有所减少的影响,导致对日科学仪器出口总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p p   2019年前11个月出口至德国的相关仪器总金额与2018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试验机类仪器出口额增长近2成,达到1349万美元。光学仪器出口额保持稳定,为5334万美元。德国也是上述国家中中国出口光学仪器最多的国家。 /p p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相比美国、日本、德国,中国出口至英国和加拿大的科学仪器总金额还比较低,对于同为“西方七国集团”成员的这两个国家,中国科学仪器在这两个市场还有比较大的发展机会。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全文阅读,敬请期待《2019年度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发展报告》。 /span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9b44e150-1223-4e58-a15c-3046e10a8edd.jpg" title=" 绿仪社工号.jpg" alt=" 绿仪社工号.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255, 0, 0) " 关注绿仪社,更快了解科学仪器行业信息 /span br/ /p
  • 如何突破国外低碳贸易新壁垒
    随着全球低碳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中的碳足迹将越来越大,低碳贸易壁垒也将会越来越多,甚至会愈演愈烈,低碳贸易壁垒将在未来很长的时期内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我国只有顺应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这一国际潮流,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推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抢先一步实现低碳化,努力改进产品的质量,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国外低碳贸易壁垒,我国的对外贸易才能在低碳时代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碳标签不只是“标签”那么简单   后金融危机时代,为了保护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本国制造业,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纷纷采取计算碳足迹、征收碳关税、制定碳标准、扩大企业碳信用交易范围等措施,迫使发展中国家采纳超出其资源偿付能力的环保标准,弱化其国际贸易的优势,以达到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以“碳足迹”、“碳关税”为代表的隐性绿色壁垒正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壁垒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碳足迹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新生事物。碳足迹标签又称碳标签,是指把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于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从而引导消费者选择更低碳排放的商品,最终达到减排的目的。碳标签虽名为“标签”,但实际却不只是“标签”那么简单,更是产品背后碳减排技术水平的体现。   英国率先推出了碳标签做法,英国在2007年专门成立了碳基金,鼓励向英国企业推广使用碳标签。英国最大超市特易购目前已在500多种产品上加贴了碳标签。日本从2009年4月也开始试行碳标签制度,截至2011年2月16日,日本碳标签制度的产品种类已扩大至94类,广泛涉及加工食品、轻工和部分机电产品。日本农林水产省日前还决定,从2011年4月开始实施农产品碳标签制度,碳标签制度执行范围将由现有的加工食品扩大至整个农产品类别。法国已颁布“新环保法”,宣布从2011年7月起,所有在法国销售的产品必须提供“碳足迹”标签。从2011年年初开始,欧盟及韩国等地的客户已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碳足迹”的相关数据。目前,全球已有12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关于碳排放的法规,在其国内企业推行碳标签制度,全球有1000多家著名企业将“低碳”作为其供应链的必需,世界零售巨头沃尔玛要求10万家供应商必须完成碳足迹验证。这意味着,发达国家消费者开始优先选择低碳产品。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关于“碳足迹”标签的国际标准ISO14067已完成草案的拟定,计划于2011年发布实施。一旦“碳足迹”认证国际标准出台,商品加注碳标签将不可避免。   在低碳经济时代,除了“碳标签”成了越来越多国际买家所要求的通行证外,一些发达国家还以环境为名义,在低碳技术领域设置“碳关税”、“碳中和”等贸易壁垒,且愈筑愈高,阻碍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保护本国贸易。   “碳关税”是指一国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目前,碳关税在许多发达国家和经济体甚嚣尘上。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从2020年起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与此同时,欧盟也在紧锣密鼓地为推动碳关税作技术方面的准备。其他发达国家也在效仿美国“碳关税”政策,如法国和加拿大正酝酿出台类似于美国的“碳关税”政策,拟对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美国推行碳关税,其本质上是“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就是制衡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并寻找下一轮引领世界经济潮流的新增长点。“碳关税”未来在全球推广,将严重影响我国对外贸易。   随着减排意识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碳标签”、“碳关税”已为欧美、日本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推崇,并逐步涉入国际贸易活动,很有可能成为日后影响我国企业产品出口的新绿色贸易壁垒,我国很多出口企业将面临严峻挑战。   低碳贸易壁垒造成的影响   在低碳经济时代,由于发达国家在低碳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方面有很大优势,“碳标签”、“碳关税”等新的低碳贸易壁垒的实施,将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产生不利影响,其不但影响我国出口利益、恶化外部环境,而且已经触及到了中国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层面,甚至也在挑战中国的核心利益。低碳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出口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降 与发达国家更成熟的减排技术发展相比,国内的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商品的加工与生产方法很有可能会导致更高的温室气体排放,往往具有较高的碳足迹,若企业希望出口产品避免今后或因碳排放过高而被发达国家市场拒之门外,必须在生产中采用环保型的生产方法和技术,投入大量资金研发节能改进工艺,生产成本一般要高出20%~30%,一般的国内外贸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实现低碳技术的引进和采用。另外,我国的出口企业要想获得碳足迹的认定,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出口产品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增多,需负担一定的时间成本和不菲的申请价格,这是依靠低廉的劳动力获得微薄利润的国内厂家难以承受的,作为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将因此受到影响。   出口量下降,国际市场占有率降低 “碳关税”主要针对高碳排放的产品,或称能源密集型产品。目前我国主要的产业结构是重化工业和大的制造业,我国的制造业中众多产业属高耗能型,出口最多的就是含碳量比较高、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届时,像钢铁、焦炭、金属冶炼加工制品等产品可能面临发达国家的高额进口关税。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所有中低收入国家出口额将削减8%,“中国制造”可能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可能下滑21%,出口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市场范围也将面临缩小的可能。   生产管理要求苛刻,危及中小企业生存 低碳绿色壁垒的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对企业生产管理的要求非常苛刻。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缺乏技术和资金,企业通过粗放型、高耗能的生产方式将难以维持。因此,低碳和环保技术限于一些较大的规模企业进行生产,而大部分中小企业无力为之,甚至退出国际市场,危及企业生存。   面对层出不穷的国外低碳绿色贸易新壁垒,检验检疫部门和外贸企业要立足中国国情,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进行低碳生产,打造低碳产品,树立“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的“低碳形象”,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   检验检疫部门的对策   大力扶持低碳产业发展 我国的优势产业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而这些产业易于遭遇低碳绿色贸易壁垒。因此,检验检疫部门应抓住低碳时代的经济发展机遇,积极引导传统产业的低碳化升级改造,引导企业节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新兴战略性绿色低碳产业,优先扶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型产业发展,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低碳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绿色预警能力,密切跟踪低碳贸易壁垒的发展,特别是我国主要出口市场的新动向,深入调研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地区)碳排放政策、法规等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及时为企业提供国际上低碳贸易的新标准、新法规、行动计划及实施措施等信息,指导企业制定有效的应对举措。   扶持企业进行低碳技术改造 检验检疫部门应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为企业提供低碳改造技术,扶持企业研发、引进低碳技术和设备,降低产品能耗,提高产品附加值,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帮助企业了解碳足迹评价程序,协助企业完成产品/企业碳足迹报告 将绿色低碳产品与企业纳入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推行绿色低碳产品标准化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推动国内相关认证制度的建立,制定相关促进制度以及资助奖励管理办法推动低碳认证技术,利用“低碳订单”或“碳标签”倒逼机制作用,助企业实现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低碳化。   严防高碳排放产品进出国门 发达国家在设置低碳绿色贸易壁垒的同时,正将污染产品和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对此应提高警惕,一方面,应加强检验检疫把关工作,减少和限制高碳排放产品、耗能产品和影响环境产品出口,避免外贸出口受到国外低碳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另一方面,应加强对进口商品的审查、检测和管理,坚决杜绝受污染商品和危险、有毒的废旧物质的进口,严禁国外污染产品和产业流入我国,以保证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抵制不正当的低碳贸易壁垒 检验检疫部门应积极参与国际上碳相关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争取主动权,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同时,对于不正当的低碳贸易壁垒,应充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以WTO/TBT等协议为依据,建立低碳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利用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和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遏制“环保例外权”被滥用,防止贸易保护主义国家实施不正当的低碳贸易壁垒,坚决反对借口应对气候变化,实施任何情况下的贸易保护。   企业层面的对策   从长远来看,低碳经济要求外贸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从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向新兴战略性产业,降低能耗,改进技术,通过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手段来达到高碳能源低碳利用,实现出口产品的低碳化,从根本上规避国外的低碳贸易壁垒。   培育和壮大自主低碳品牌 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并制定新的低碳产业标准,这是跨越欧美低碳贸易壁垒的最好途径。外贸企业应主动出击,把低碳理念放在企业发展战略高度,把提高能效作为企业文化建设来实施。企业应深入了解欧盟、美国能效等级新标准的要求,在技术上、设计上、原材料上进行针对性的应对,在调整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上下工夫,把开发生产节能、环保、附加值高的低碳产品作为主攻方向,把低碳经济和企业品牌营销相结合,积极引进、采用国外先进的低碳技术和设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培育和壮大自主低碳产品品牌,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建立强大的低碳产业链 企业应从产业链抓起,从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渠道等多个环节,整合企业自身的低碳战略,全方位调整和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优化整个生产流程,将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进行量化考核,实现每类产品、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碳排放量的数据化管理,有计划进行企业或产品碳足迹评价,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更加科学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建立真正的“低碳蓝海”。此外,企业还应联合前端的供应商、后端的销售商等全产业链,一起进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实现低碳技术改造工作的对接,使全产业链形成强大的“低碳竞争力”。   大力推行低碳认证制度 低碳认证制度的建立是落实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基础措施。目前,ISO14000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获得ISO14000认证就等于取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企业应及时跟踪研究国内外先进的低碳认证技术和标准,建立和完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低碳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认证、绿色环保认证,创建全国低碳环保认证示范社区,大力加强食品、农产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等领域的认证工作,并建立认证认可统计评价指标体系,为突破国外低碳绿色贸易壁垒提供有效支撑。   开发多元化国际市场 企业应积极开发多元化国际市场,除了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及周边市场外,还应积极开发东盟、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以市场多元化分散发达国家“碳标签”等低碳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   相关链接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低碳转型被认为是第二次经济全球化,低碳经济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垄断地位,以环境保护为由,开始应用“碳足迹”标签、征收“碳关税”等措施,对外构筑绿色堡垒,行贸易保护之实,使我国外贸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有效应对国外低碳贸易新壁垒,是检验检疫部门和外贸企业必须解决的一项全新课题。
  • “十四五”外贸高质量发展路线图明确: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国际化发展
    商务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财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际发展合作署、银保监会、证监会、邮政局、外汇局、知识产权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规划》细化落实政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请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按照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配套措施,指导并支持各地方做好《规划》落实工作。三、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商务部2021年11月18日《规划》部分内容涉及检测认证领域,认证君为您摘编如下:1. 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支持认证机构加快拓展绿色低碳贸易认证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2. 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进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培育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发展研发、设计、 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鼓励对外发包, 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利用 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数字制造外包。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化示范城市布局,开展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3.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推动国内标准走出去。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推动国内国际质量认证结果互认,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国际化发展。 4. 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各类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完善配套产业,打造一批以产业链为纽带, 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外贸企业集群。指导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基地管理服务机构,支持营造有利于创新要素聚集的环境,搭建研发、检测、营销、 信息、培训、物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发展质量。5.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推广产业链“链长制”,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力度。大力发展研发、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外贸产业从东部地区积极有序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转移。6. 国际营销体系建设行动。重点推动汽车等行业品牌企业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 点,探索建设备品备件库、检测维修平台、技术服务中心等。实现境外营销服务 网点覆盖全球100个主要市场。国家级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数量达到15家左右。指导地方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工作交流,推广好经验 好做法。
  • 五洲东方成功入围武汉纺织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项目遴选
    武汉纺织大学溯源于1958年建立的武汉纺织工学院,是原中国纺织工业部九大部属高校之一。1998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中央与湖北省共建。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2002年、2006年,原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2011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8年11月,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纺织大学的委托,就“武汉纺织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T-16180048-1833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如下: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入围该项目遴选。多年来五洲东方外贸服务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国际贸易实践经验。一个高素质的团体通过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为中国矿业大学提供本次外贸代理的机会,并获得了各位老师的赞同。通过三十年的不断努力,赢得客户好口碑,专注、极致、口碑、快是五洲东方外贸服务原则;发展自己,服务社会,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是五洲东方外贸服务坚持的目标。
  • 2014年我国医药外贸再创历史新高
    2014年,全球经济仍然处于弱势复苏通道,美国经济持续复苏,欧洲则接近零增长,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医药市场需求,尤其是对专利药品的需求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仍处于转型关键期,既有的比较优势正在丧失,而拉动贸易增长的新动力尚未显现。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额达980亿美元,同比增长9.26%。其中,出口550亿美元,增长7.38%,进口430亿美元,增长11.77%,对外贸易顺差119亿美元,同比下降近6%。中国医药外贸步入中低速增长期。   一、2014年我国医药外贸形势的主要特点   全球医药市场增势不减,对小分子专利药、生物类似药的需求持续增长,而我国医药外贸处于转型变革期,出口仍以原料药为主。虽然国内医药行业正在国家出台的各项规定监督管理下&ldquo 瘦身&rdquo ,但在产能过剩还未得到解决,新增长点尚未显现的当下,我医药外贸将继续维持中低速增长。   (一)原料药出口小幅回暖   原料药一直是我国最具特色的医药出口品种,在世界原料药市场中占有绝对份额。2014年,我国西药出口313.70亿美元,同比增长9.28%,其中原料药出口258.57亿美元,占我国医药保健品出口总额的47.05%。   (二)制剂出口未成规模   2014年,我西药制剂出口29.38亿美元,同比增长8.37%。较原料药的258.57亿美元出口额而言,我西药制剂上规模出口要走的路还很长。尽管我国整体西药制剂出口量有限,但我们也看到了部分先导企业积极开展制剂出口业务。   (三)植物提取物领跑中药出口,中成药国际化障碍重重   植物提取物的出口继续领跑中药类产品出口。2014年,植物提取物出口额17.77亿美元,同比增长25.88%。出口排名靠前的大宗品种大多以食品类或者膳食补充剂成分为主,如甜叶菊、银杏叶、绿茶等规模品种。   中成药出口方面,欧盟市场尤其是英国市场继续下滑。受欧盟植物药审批及其延续性条款(英国于2014年5月1日禁止在本国销售未经注册的传统药)的限制,2014年,我中成药出口欧盟市场1100余万美元,同比下降5.85%。   (四)医疗器械出口增势放缓   2014年,我国医疗器械出口总体表现平稳,医疗器械类产品出口额200.23亿美元,增幅3.56%,我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已度过快速增长期。从细分子行业来看,我国出口的医用敷料、一次性耗材以低附加值产品出口为主,出口市场容量基本达到饱和。而我国高附加值的医院诊断与治疗产品出口尚存上升空间,近两年的出口一直保持增长势头。   (五)医药进口平稳增长   2014年,中药类产品进口首现下降。中药类产品进口10.38亿美元,同比下降3.84%。其主要原因是香精香料用的植物提取物进口量下降。西药类和器械类产品进口仍保持稳步增长,其中,西药类进口262.3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3% 医疗器械类产品进口额157.71亿美元,同比增长5.32%。   二、2015年我国医药外贸形势展望   2015年,全球医药增长速度预计将保持在4%~7%。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全球医药市场低速增长的大环境下,国内医药行业仍处于转型深水区,我国的医药资源供应与全球药物需求匹配度不高。但是依靠我国长期所处的国际医药价值链地位,以及众多趋于固定的企业合作关系,预计2015年,我国医药外贸仍将保持中低速增长。
  • 贸易壁垒愈演愈烈严重制约我国陶瓷出口
    据海关统计,2012年1月广东出口各类陶瓷产品(税号:69章,以下简称:陶瓷)4.9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下降5.9%,其中97.8%为一般贸易方式出口。   当前陶瓷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贸易壁垒愈演愈烈,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渐明显,制约陶瓷出口。从2009年开始,中国陶瓷砖相继遭到东南亚、韩国、欧盟、南美等国家(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并日趋频繁。特别是去年9月15日被称为中国陶瓷“史上最大反倾销调查”的欧盟对华陶瓷反倾销案公布终裁结果:6家企业获得26.3%至36.5%不等的单独税率,100多家参与调查的企业获得30.6%的加权平均税率,其他企业均被征收69.7%的惩罚性关税,有效期长达5年。由于广东出口至欧洲的瓷砖多为中低档产品,被强征惩罚性关税后,出口成本大幅提升。日前,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对华陶瓷餐具反倾销调查终裁前披露,拟对我产品征收87%的反倾销税。此外,越南建筑陶瓷协会也上书越南财政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呼吁严格控制中国陶瓷进口以保护国内产品,侧面反映出中国陶瓷对新兴市场出口增长较快,导致贸易摩擦风险加大,将对广东陶瓷出口产生不利影响。另外,绿色壁垒“碳足迹”已开始在发达国家悄然酝酿成型。欧盟及一些发达国家为应对低碳经济下对外贸易面临的新形势,正开始强制推行“碳足迹”标签。作为碳排放量相对较高的传统产业,一旦实施“碳足迹”认证,对广东陶瓷出口产生一定影响。   二是人民币持续升值,进一步压缩企业利润。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2月1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显示美元/人民币中间价升破6.3,达6.2937,再创人民币汇改以来新高。同时,人民币对其他货币仍持续走强,陶瓷出口的价格优势进一步被削弱,利润被压缩。   三是出口商品附加值低,容易形成低价竞销。除少数大型企业外,广东出口许多陶瓷生产企业研发中心规模较小、研发能力较弱,导致与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的陶瓷产品相比科技含量较低,无法进入中高端市场。且许多企业品牌意识薄弱,部分企业甚至放弃走品牌路线贴牌生产。对国外市场的极度依赖,使国内的陶瓷行业除了降价没有任何对策,而降价抢占市场的同时也导致反倾销制裁风险愈发增大。   为此建议:一是陶瓷出口企业应多关注国外市场环境变化,积极应诉国外贸易救济案件,同时对部分市场把握出口节奏,谨防贸易摩擦造成的出口风险 二是树立自主品牌,用原创引领产业风向,创新工艺发展技术陶瓷外,更注重配套产业的原创性突破,进一步提升陶瓷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 首轮500亿商品征税落地 梳理贸易战加税时间表
    p   8月23日12点01分,中美双方160亿征税清单正式生效,至此,第一轮500亿商品征税全部落地。 /p p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地时间8月7日称,从8月23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79项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征税清单包括半导体、电子、塑料、化学品和铁路设备等商品。中国立即予以了同等回击,8月8日晚8时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8月23日12时01分起,对约160亿美元进口的美国商品加征25%关税。 /p p    strong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方对160亿美元自美进口产品采取反制措施发表谈话 /strong /p p   美方决定自8月23日起对16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25%的关税,又一次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是十分无理的做法。中方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多边贸易体制,不得不做出必要反制,决定对160亿美元自美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并与美方同步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b8590076-a0d7-4d0b-b919-b6481647acdf.jpg" title=" t01ade52486d1d9db74.webp_副本.jpg" / /p p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同时就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有悖于中美双方磋商已达成的共识,严重侵犯我方的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p p   6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对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p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布。 /p p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从23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此举遭到美国商会、半导体工业协会、全国零售商联合会等业界代表的广泛反对。 /p p    strong 中方针对600亿美元美国商品发布反制清单 /strong /p p   另据央视8月3日消息,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的措施。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声明称拟将加征税率由10%提高至25%。 /p p   随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关税。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将其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将即行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 /p p br/ /p
  • 2009年1月国外贸易投资壁垒信息一览
    一、综合类 (一)美国国会提出新法案优先采购美国货   2009年1月28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表决通过了总额达8190亿美元的《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案》(简称“经济刺激法案”)。该法案的“使用美国钢铁条款”(简称“购买美国货条款”)规定,法案中的资金用于公共建筑或公共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修时,所有钢铁都必须为美国制造。但以下情况例外:购买美国钢铁不符合公共利益;美国钢铁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够;购买美国钢铁将导致项目成本增幅超过25%。“经济刺激法案”的参议院版本要求将钢铁产品扩大到“所有制成品”,但在2月3日的参议院首轮投票中未获通过。2月4日,美参议院口头通过对“购买美国货条款”的修改,要求该条款的适用应符合美国在国际协定中的义务。 (二)厄瓜多尔对多类进口产品采取限制措施 2009年1月19日,厄瓜多尔外贸和投资委员会通过第466号决议,决定对600多种进口产品采取限制措施。厄方称采取该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改善收支平衡。进口限制措施分为3类:对部分产品加征30~35%的关税,涉及糖果、饮料、酒类、化妆品、瓷砖、手机、音响设备、家具和玩具等产品;对3种产品征收特别关税,包括陶瓷器皿0.1美元/千克、鞋类10美元/双、服装12美元/千克;对部分产品设置进口配额,允许进口2008年进口CIF价总额的65~70%,具体包括:汽车配件、香水、水果蔬菜、食品、卫生纸、旅行包、冰柜、家用电器、乐器、电扇和地毯等。 (三)印尼限定港口进口5类消费品 印尼贸易部颁布条例,规定成衣、鞋、儿童玩具、电子产品及食品饮料等5类消费品,只能通过丹戎不禄、丹戎埃玛、丹戎北朗、勿老湾和锡江苏加诺-哈达这5个港口进口,进口商需在贸易部进行注册登记,进口相关产品须在装船前进行核对,费用自负。上述条例已于2008年12月15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为2年。 二、食品土畜类 (一)美国拟加强对进口鲶鱼的监控 美国农业部(USDA)拟于2009年出台针对进口鲶鱼的新监管措施,要求有关鲶鱼出口国完全满足美国国内对禽肉监控的相关标准,才能获得市场准入。此前,进口鲶鱼一直由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监管,但美国2008年通过的《粮食、保存和能源法案》改为授权美国农业部监管。 (二)欧盟对奶制品给予出口补贴 欧盟宣布自2009年1月下旬开始,重新对黄油、奶酪、全脂和脱脂奶粉实施出口补贴。 (三)美国发布强制性原产地标签最终法规 2009年1月15日,美国农业部发布了强制性原产地标签(COOL)计划最终法规,要求对以下产品实施强制性加贴原产地标签:牛(包括小牛)、羊(山羊)、鸡和猪肉;牛、羊、鸡和猪肉糜;野生及人工养殖的鱼和贝类;易腐农产品(新鲜和速冻果蔬);澳洲坚果、美国山核桃、人参和花生。按照该法规规定,野生及人工养殖的鱼和贝类须标示生产方式、养殖方式(野生或人工)等内容,但加工食品除外。此外,该法规还对涉及多个国家原产地的标签、零售商及供应商提交产品保存记录及相应的处罚做出了规定。该法规生效日期为2009年3月16日。 (四)欧盟禁止在农药中使用22种有毒物质 欧盟拟从2009年起禁止使用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包括8种除莠剂成分、11种杀真菌剂成分,以及3种杀虫剂成分,涉及杀草强、典苯腈、得杀草、异菌脲、灭特座及噻虫啉等。截至目前,欧盟市场已禁止销售472种农药。 三、其他 (一)美国企业对进口葡萄糖胺(非贝壳类)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   2009年1月28日,美国嘉吉公司(Cargill)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请,指控中国及美国6家企业生产、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葡萄糖胺(非贝壳类)产品(Non-Shellfish Derived Glucosamine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侵犯了其第7049433号专利,要求ITC对被申请人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江苏南通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天津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洛杉矶分公司和上海技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涉案。 (二)俄罗斯提高进口车辆关税   自2009年1月12日起,俄罗斯将提高拖拉机、载重汽车和轿车的进口关税,其中排量在1.5~2.3L的轿车的进口关税由25%提高至30%,3年以下的旧车进口关税调整为30%,3~5年的旧车进口关税调整为35%。新关税措施的实施期限为9个月。 (三)印度禁止进口中国玩具 2009年1月23日,印度商工部外贸总局发布第82号公告,宣布自即日起禁止进口海关税号9501、9502和9503项下的中国玩具,为期6个月,直到下一公告发布。该公告未注明印方对中国玩具实施禁止进口措施的具体原因。 (四)白俄罗斯修改外汇支付规定 2009年1月15日,白俄罗斯央行对禁止在外汇交易市场之外购汇支付货物和服务进口预付款的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允许进口商使用其出口获得的自有外汇对进口原料支付预付款,但对在本国外汇市场购汇用以支付进口预付款的规定维持不变。
  • 2009年2月国外贸易投资壁垒信息一览
    一、综合类 (一)美国总统签署2009年“经济刺激法案” 2009年2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09年美国经济复兴与再投资法案》(简称“经济刺激法案”),为遭受衰退打击的美国经济寻求短期内复苏和就业增长提供巨额资金支持,总额达7870亿美元。其中,4990亿美元(占63%)用于基础设施、医疗保险、教育及州财政援助性支出;2880亿美元(占37%)用于企业和个人减税。法案第1605款要求使用美国产品,规定法案拨款和其它资金项下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工程,包括工程建造、更改、维护或修复,必须使用美国生产的钢铁和制成品。但以下情况例外:不符合美国公共利益;采用美国上述产品使工程造价提高25%以上;美国自产不足或产品不合格;需符合美国国际贸易义务等。 (二)美日德英等10国推出世界通用专利制度 为了扶持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本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及技术研发,减轻专利审查工作量,并帮助本国企业尽快在他国获得专利,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丹麦、芬兰等10国决定实施“世界通用专利”制度。3月底前上述10国专利部门开始试行共享及相互利用专利审查信息制度。 (三)日本拟强化出口管制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向国会提交了《外汇外贸法》修正案,规定对可能转为军用的出口货物,企业必须实施恰当的出口管理,对于管理混乱的企业,将加强惩罚。按照新的修正案,日本企业员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外提供重要情报时也必须获得许可,对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的行为,将提高处罚标准。 (四)乌兹别克斯坦限制国外低价消费品进口 2009年1月28日,乌兹别克内阁通过《关于组织轻工业品展销贸易措施的决议》(第25号),旨在促进市场研究,提高乌本国轻工企业的出口潜力,推动国产纺织产品出口。同时,提高乌国内现有企业的开工率和新建企业的生产能力,以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为增强本国居民对本国消费品、轻纺产品的认知,乌开始严格限制国外低价消费品进口。具体措施是降低自然人从国外免税带进消费品的限额,从原来的50美元降低到25美元,即进口25美元以上的消费品,需按全额缴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二、食品土畜类 (一)欧盟橄榄油将强制性加贴原产地标签 2009年2月2日,欧盟成员国投票通过对初榨和特级初榨橄榄油加贴原产地标签的规定。新规定要求混合橄榄油须注明“由欧盟橄榄油混合”或“由欧盟外橄榄油混合”;可使用国际橄榄油协会定义的果味、绿色、成熟、中性及均衡等术语。该规定将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韩国将对进口奶粉等婴儿用品免征3年增值税 2009年2月6日,韩国国税厅表示,将对进口奶粉和尿不湿等产品实行国民待遇,与国产产品一样免征增值税3年。上述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0%,免征后消费者可以购买到价格更加低廉的产品。 (三)日本公布2009年紫菜进口配额方案 2009年2月16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在其网站上发布2009年紫菜进口公告(《进口通告第19号》),公布了2009年紫菜进口配额分配方案。2009年,日本计划从全球进口10.52亿张紫菜,其中给予中国的配额量为4.1亿张。 (四)美国拨款法案禁止中国禽肉进口 2009年2月23日,美国众议院介绍了2009财年美国拨款法禁止财政资金用于制订允许中国禽肉输美的规定。此项禁令由拨款委员会农业分委会主席德劳拉女士提出并被写在法案的解释性说明中。此外,美国农业部“被劝说”在一年内报告中国食品安全法律变化对禽肉安全的影响情况。 三、轻工类 (一)美国推迟实施针对儿童产品的测试及认证要求 2009年2月9日,美国《联邦纪事》发布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一项公告,CPSC决定将2008年通过的《消费者产品安全促进法》(简称“CPSIA法案”)规定的针对12岁及以下儿童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的测试和认证要求推迟1年实施。该测试和认证要求原定于2009年2月10日生效实施。根据CPSC的新决定,儿童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将不再需要进行强制测试和认证,但仍须满足CPSIA法案中关于儿童产品中含铅和邻苯二甲的限量、强制性玩具标准以及其他规定。该新决定有效期至2010年2月10日,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2008年12月21日后制造的铅涂料和其他表面涂层、2009年1月20日后制造的全尺寸和非全尺寸婴儿床和奶嘴、2009年2月15日后制造的小零件以及2009年3月23日后制造的儿童首饰金属部件铅含量限令;2009年4月13日后制造的全地形车认证要求;CPSIA法案出台前已制定的产品测试和认证要求,包括:自动住宅车库门开启用具、自行车头盔、金属蜡烛芯、割草机、打火机、床垫和游泳池滑道;《葛拉姆游泳池与水疗中心法案》对游泳池排水孔的要求。 (二)印度拟出台玩具强制质量标准 2009年2月17日,印度商工部负责工业的国务部长库玛尔对媒体表示,目前对在印境内销售的玩具实行的标准为自愿性质量标准,为使印境内销售的玩具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目前已组成一个秘书委员会审核印度标准局的玩具质量标准,拟尽快对在印销售的玩具实行强制质量标准。库玛尔称,此前印禁止进口中国玩具的做法为一项临时措施,直到印对在境内销售的玩具实行强制质量标准为止。 (三)印度松动对华玩具进口禁令 009年3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第91号公告,对1月23日颁布的第82号有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产玩具的公告进行修订,允许附有下列2种证书的中国产玩具进口至印度:证明进口玩具符合ASTM F963(美国玩具安全标准)或ISO8124(PartsⅠ-111)或IS9873(PartsⅠ-111)标准的证书;由生产商提供的、证明进口玩具的抽样样品已经ILAC(国际实验室认证大会)认可的独立实验室检验并符合上述标准的证书。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四、钢铁类 (一)欧钢联公布中国钢铁业补贴报告 2009年2月24日,欧洲钢铁工业联盟向欧洲议会提交《中国钢铁行业中的国家补贴:国内和国际视角下的中国市场扭曲》报告。该报告指责中国政府通过补贴人为降低中国钢铁行业生产成本,损害了其它国家钢铁企业利益,进而扰乱了国际钢铁市场体系,要求欧盟采取措施确保欧洲钢铁行业享有“公平竞争环境”。自2007年以来,欧洲钢铁工业联盟一直在积极推动欧盟对我钢铁发起反补贴调查。 (二)印度取消无缝钢管等4类商品进口限制措施 近日,印度外贸总局先后发布2008-2009财年第76、77和81号通知,分别将传动轴(HS.84831099)、碳(HS.28030010)、无缝钢管(HS.7304)和机动车零件(HS.87081090)的进口管理政策由此前的限制进口改为自由进口,并对水泥砖(HS.681011)的进口政策由限制进口改为部分自由进口。 (三)伊朗出台保护本国钢铁工业的3项措施 2009年2月23日,伊朗矿产工业部副部长穆哈默德?萨米伊内贾德在矿业、矿产和冶金博览会开幕式上透露,为保护伊朗钢铁工业,防止外国廉价钢锭、钢材对伊朗倾销,伊朗决定采取3项措施:将进口钢锭、钢材的关税提高20%;将炼钢所需原材料进口关税降为零;银行对钢锭、钢材进口不予贷款。 五、其他 (一)美对我发起今年第1起337调查 2009年2月26日,应美国嘉吉公司(Cargill)的申请,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包括我国江苏南通市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和上海技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生产、进口和在美销售非贝壳类水生动物提取的葡萄糖胺产品的企业发起337调查。 原告指控上述6家企业侵犯了其的7049433号专利,要求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是今年美对我发起的第1起337调查案件。 (二)欧盟出台化妆品新指令修订 2009年2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欧委会指令(2009/6/EC),对第76/768/EEC号化妆品指令作出修订,禁止使用2种物质(其中1种只允许微量存在),并允许使用3种物质。所有欧盟成员国应于2009年8月5日或之前将第2009/6/EC号欧委会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指令的条文于2009年11月5日起实施。新化妆品指令允许化妆品含有不超过0.1%微量的二甘醇;禁止含有维生素K1;允许化妆品含有甲苯的最高允许浓度为指甲产品含量的25%,但产品必须附有警告标签,说明产品必须存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及应只供成人使用。 (三)中尼《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即将生效 2009年2月19日,尼日利亚外交部照会中方,通报尼方已完成中尼两国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续。根据协定第28条规定,该协定将于2009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 纺织仪器外贸出口:任重道远 步履难停
    近几年,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外需持续低迷,国内要素成本也持续上升,纺织仪器外贸企业承压不小。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中国纺织仪器外贸企业没有坐以待毙,纷纷通过努力和创新来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在逆境中开辟了新天地。在第120届广交会上,企业普遍表示对明年的外贸形势充满信心。尽管前三季度纺织仪器外贸数据有企稳迹象,但在外部环境依旧恶劣、国内企业内在竞争力尚未形成的前提下,我国进出口形势依旧不容乐观。实现真正的触底反弹尚需时日。近几年,在外需持续低迷、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显现以及国内要素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外贸企业承担了不小的压力。尤其是处在产业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企业,更感举步维艰。不过这并不代表纺织仪器企业的生存环境出现明显改善。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此前曾公开表示,全年外贸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下行压力加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总的来看,外贸形势仍不容乐观,面临的困难不是短期的,实现全年外贸回稳向好的目标仍需付出艰苦努力。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中国纺织仪器外贸企业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纷纷通过努力创新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在广交会上,记者发现,创新、智能、高端的产品随处可见。不少专家也表示,凭借传统低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难以维持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国内企业必须依靠转型升级适应市场需求,通过创新和技术提升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所以目前中国国家政府提出"智能制造2025"就是一个典型的创新创造的信号,我国将加快产业升级,向高端纺织仪器市场方向进发。在创新和自主研发的路上标准集团(http://www.standard-groups.cn/)一直走在市场的前列,目前关于纺织仪器众多的先进技术和方向,标准集团基本都以把握,尤其是在环境检测和过滤效率方面,更是将公司的研发成果应用于最近的GB标准之中,这方面多得益于标准集团长期以来加大对产品和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目前从整体行业来看,纺织仪器外贸行业依然有市场增长空间,从标准集团的外贸数据来看,纺织仪器外贸需求强劲但是更重要的是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在世界贸易中中国的诸多优势还依然存在,就技术积累和研发进度上来讲略有欠缺,其他方面如产业链结构都已较为完善,所以标准集团相信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纺织仪器行业还有较为大幅的增长空间,至少目前国内几家知名的纺织仪器企业对外贸的参入和渗透的力度明显不足。
  • 外贸出口整体萎缩 纺织仪器行业如何突围?
    由于需求疲软、竞争力下降,大部分产品出口放缓。由于海外需求疲软以及投入成本持续上涨背景下国内制造业竞争力下降,大部分产品出口依然乏力。全球经济不振的背景下出口走软。由于年初以来全球经济表现依然不振,中国出口维持相对疲软。自15年下半年以来,美国经济复苏步伐显着放缓,而欧元区和日本仍处于通缩边缘。此外,随着海外融资条件收紧及全球需求萎缩,新兴市场的经济增速大幅放缓。  5月份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下滑4.1%和0.4%。根据海关总署数据,5月份中国出口进一步下降(同比,下同 所有数据以美元计)4.1%,而4月份小幅下降1.8%。同时,进口小幅下降0.4%,而4月份下降10.9%。经季节性调整后,5月份出口和进口分别下滑6.2%和4.7%,而4月份分别下滑0.2%和7.3%。2016年是纺织仪器出口发展较快的一年,很多的传统纺织仪器开始从关注出口到积极参与出口,这其中主要原因是自2014年来国内大部分的纺织企业外迁,撤资、海外开设分厂的行动,导致了国内纺织行业对应的配套行业吃紧,这其中尤其是纺织仪器行业最为明显,标准集团做为国内较早进入纺织仪器行业的企业之一,进过了近20年的发展,看过了纺织行业的兴起,爆发,进入平缓期,可以说这也是任何一个行业必然发展的过程,例如美国苹果算是全球最大最有实力的公司之一吧,2016年上半年你其整体销售业绩和利润开始下滑近20%,而且这个趋势还在持续 逆转基本希望不大,这说明什么?经济增长乏力和行业的天花板的到来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的发展规律等都会有这么一个必然的过程。但是纺织仪器同纺织行业一样,都是硬性需求,虽然纺织行业在中国增长乏力,但是在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其增长速度很快,这说明什么?纺织品需求市场其实变化不大,纺织行业变化的只是区域的资源和资金转移罢了,同理纺织仪器也是对应的是区域的转移过程而已,那么既然如此,纺织仪器外贸出口的思路就清晰了,纺织仪器外贸突围该这么走?标准集团认为纺织仪器外贸出口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目前国产的纺织仪器基本上能满足国内需求,但是关于品牌的塑造和质量的控制方面依然没有国际品牌的影响力,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的招标中明确要求进口国际品牌,什么时候国内的纺织仪器品牌能够出现在很多的招标说明中,那国产纺织仪器的质量控制就得到了保障。目前国产纺织检测仪器行业的优势就是制作工艺还行,质量控制在逐步提升,价格优势有明显,出口在价格和兼顾质量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劣势是故障率控制不确定,海外售后维护陈本高昂,一般国际品牌在每个国家或者地区都有分公司和办事处,但是很多的国产纺织仪器在海外其实不具备这个条件,这也就是国外客户采购纺织仪器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其次国产纺织仪器在出口方面政府的支持力度较大,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外贸便利,这也是国家积极开展对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开的自贸协定等一些列的贸易协议,这其中就有针对纺织仪器的贸易协定等优惠政策。所以纺织仪器企业可以依赖这些便利条件加快外贸出口。第三纺织仪器行业切入陌生市场必然有一个磨合期,所以目前国内的纺织仪器行业对外贸出口不需要介入到终端客户市场,主要都地区代理模式,这也是很多的外贸出口常用的模式,标准集团认为:找好了国外的代理商就可以把外贸售后这块完全摆脱,集中精力在外贸客户的拓展和产品质量的控制等方面。纺织仪器外贸出口做好了以上几个步骤基本上就可以在外贸上小试牛刀,套索外贸出口方向,然后总结分析外贸中遇到的问题做优化,先成长再称霸。更多相关信息 标准集团:http://www.standard-groups.com/
  • 中美达成贸易协议 科学仪器进出口关税将如何调整?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博弈两年,中美贸易摩擦终于迎来实质性进展,北京时间12月13日晚,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一槌定音,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文本达成,美股三大股指齐涨,市场终于不用被黑色星期五的恐惧所支配。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中美关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声明 /strong /span /p p   国新办新闻称,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基础上,已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同时,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 /strong /span 。 /p p   双方约定,下一步双方将各自尽快完成法律审核、翻译校对等必要的程序,并就正式签署协议的具体安排进行协商。美方现在已经承诺将取消部分对华产品的加征关税,同时会加大对中国输美产品关税豁免的力度。同时,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中方也将相应考虑不实施原计划在12月15日生效的拟对美方进口产品加征关税的措施 /strong /span 。 /p p   当地时间12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也公布了美方关于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声明。声明称:美国将对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保持25%的关税,并对约1200亿美元(即9月1日已开始加征的3000亿A清单内)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由原15%降至7.5%。 /p p    strong 根据USTR声明,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将变动如下: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500亿美元商品(340亿+160亿+2000亿)加征的关税保持不变,仍为25%。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000亿美元A清单商品(9月1日加征)加征的关税由15%降到7.5% 。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000亿美元B清单商品(原定12月15日加征)将暂停加征。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美加征关税一览表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04ce4ce0-e2fe-4e4a-a706-c10041a256a0.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191214193412_副本.jpg" alt=" 微信图片_20191214193412_副本.jpg" /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注:中美两国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双方均适用最惠国税率。从美国进口至中国的产品如有更低的暂定税率,则在最惠税率和暂定税率中从低执行(额外加征及双反税另计)。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中美互相加关税时间轴 /strong /span /p p   两年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美方的态度也反复无常。矛盾始于2017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特朗普的授意之下,开始发起对华301调查。第二年3月,依据调查结果,美国正式宣布,计划对中国60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进口关税。 /p p   2018年7月6日,美国开始对第一批清单上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与此同时,中国也予以了有力反击,于同一时间开始对美国50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 /p p   之后,美方陆续宣布对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并将税率从10%提高到25%。经历了多轮磋商之后,2018年12月1日,双方同意停止加征关税,并“休战”90天。 /p p   但到今年,美方再次变卦。从5月10日起启动对中国200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至25%的决定,且短期内将对另外3250亿美元商品征收25%的关税。中国予以强有力反击,宣布6月1日起对美原加征5%和10%关税的600亿美元商品提高税率至10%、20%和25%。 /p p   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自华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损害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 /p p   针对美方上述措施,中方则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 /p p   如今,在经过多轮磋商之后,中美之间的贸易往来重现曙光。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文本的达成必将对全球经贸、投资和金融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受中美关系缓和影响,人民币兑美元已连续两天实现大涨。中美达成贸易协议的消息一出,全球股票市场不出意外再次迎来大幅上扬。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科学仪器被加征关税何去何从 /strong /span /p p   中美第一轮经贸协议利好全球金融与资本市场,然而处在漩涡中心的科学仪器又将何去何从? /p p   据仪器信息网分析,本次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文本达成,对科学仪器行业最直接的利好是 strong 关税的下调和暂停加征 /strong 。 /p p   美方过去曾宣布,分两批(2019年9月1日和12月15日)对中方3000亿美元商品实施从10%上调到15%的加征关税政策,其中涉及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802/490337.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15类科学仪器"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15类科学仪器 /span /a (集中在12月15日生效那一批)。如今美方宣布9月1日生效的那批商品下调7.5%关税,12月15日生效的那批商品暂停加征关税,对这15类科学仪器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p p   尽管中方仍有2500亿美元商品(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620/466191.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340亿"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340亿 /span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808/469001.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160亿"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160亿 /span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711/467349.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2000亿"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000亿 /span /a )被美加征25%关税,但美方在协议中表示“ strong 已同意大幅度修改其第301条关税行动 /strong ”,且“ strong 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 /strong ”,预示着国产科学仪器背负的高额关税有望得到调整。相关仪器厂商可关注美方近期发布公告,看其中是否还有关于科学仪器的豁免政策。 /p p   此外,该协议还要求对中国在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农业、金融服务、货币和外汇等领域的经济和贸易制度进行结构性改革和其他改革,包括未来几年内中国大量增加购买美国商品和服务,以及建立强有力的争端解决制度,确保迅速有效地执行和执行。这些举措如将实施,对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p p   仪器信息网将持续关注中美贸易动态,为您带来科学仪器相关的最新报道。 /p p   点击图片,查看更多中美贸易战新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tradewar"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2/uepic/44774715-8086-4584-80e8-4cb9dc4f033c.jpg" title=" 2019-12-14_211452_副本.png" alt=" 2019-12-14_211452_副本.png" / /a /p
  • 利好!第三方检测认证纳入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任务
    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2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商务部等部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试点任务   (一)完善法规制度。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经营时遇到的制度性障碍,提出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的问题清单和需求清单。推动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和贸易政策合规评估。探索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评价体系和制度体系。提出在国家层面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制度衔接的建议。  (二)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积极采用通过开放和透明程序制定的国际先进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  (三)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引导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营销、渠道网络等能力,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生产端到消费端全链路数字直连,提高企业柔性生产和智能制造能力,更好适配市场需求。推动商产融合,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促进内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推动商品交易市场与国内国际市场接轨,吸引更多内外贸市场主体洽谈交易,打造特色鲜明的内外贸一体化市场。支持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整合市场资源,建立国际化营销、物流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外贸企业培育自有品牌,加强与国内品牌商、商贸企业、制造企业、电商平台等合作,拓展内销渠道。鼓励内外贸企业与国际物流企业战略合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现代农业企业和生产基地。塑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品牌。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着力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内外贸一体化流通枢纽。发挥电商平台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大数据、供应链、营销渠道等方面优势,进一步打通国内外市场和交易各环节,丰富应用场景,为市场主体拓展内外贸业务提供支撑。  (四)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培育汇聚优质内外贸商品服务的商圈、步行街,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高品质消费需求。支持举办内外贸融合展会,促进内外贸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强化数据赋能和产业协同。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提质升级,支持企业完善覆盖全球的海外仓网络,打造支撑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海外平台。  (五)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国际执法合作,持续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提高企业创新和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积极性。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数据开放共享,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充分依托已有平台,提供内外贸政务服务统一化、标准化、便利化的公共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汇率避险产品,推动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中欧班列运贸一体化发展,促进与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相融合,增强中欧班列支撑内外贸发展动力。创新监管措施,推进内外贸同船运输、内外贸泊位共享,提升资源利用综合效能。深入推进内外贸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内外贸一体化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发展。  (六)创新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分行业、分类别推进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丰富“三同”内涵,创新“三同”推广模式。鼓励企业结合品牌宣传做出产品符合“三同”自我声明,提升品牌和先进标准影响力。支持“三同”联盟等行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三同”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七)培养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协调推动本地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与有条件的院校对接,深化产教融合,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组建“校企混编”教师团队,共同开发教材和教学资源。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健全教学标准体系。优化内外贸相关专业布局,论证设置内外贸一体化类专业,加强专业建设,推进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开展“订单班”“现代学徒制”“岗课赛证融通”“外语+内外贸业务”等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要深刻认识内外贸一体化总体要求和试点工作重要性,把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本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积极参与试点。  (二)精心组织申报。有意愿参加试点的省级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填写《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申报地区基本情况表》,编制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印章后,一式6份,于6月12日前报商务部。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择优确定试点地区,并根据试点推进情况适时调整试点地区。  (三)加强组织实施。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试点方案组织推进试点工作,在符合多双边协定规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前提下,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推动和跨部门协调,指导试点地区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和补贴通报工作,积极响应试点地区需要中央层面支持的事项。  (四)做好总结评估。试点地区及时总结、报送试点形成的先进经验、模式和典型案例。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试点地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组织在全国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可机制化的成果适时提升为制度、固化为机制。  电话: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外贸司 010-85093707,65197564传真:010-85093686 邮箱:jstigaichu@mofcom.gov.cn附件1: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申报地区基本情况表 附件2: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基本要求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全球“双碳”步伐进一步加快,四川挺进绿色贸易新蓝海
    3月8日,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工厂总装车间内,随着数条全自动智能生产线匀速转动前进,雪铁龙、标致、东风富康等品牌的新能源汽车纷纷下线,其中不少将直接出口欧洲。距离神龙汽车工厂25公里外的中创新航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电池源源不断向成都经开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供货。两家企业都在成都经开区,正以产业链形式将园区串联起来,与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出一个超大的“汽车制造城”,规模化、集约集群化做大产能,发展进出口业务。成都经开区也因此成为首批省级绿色外贸循环经济产业园之一。当前,随着“双碳”步伐加快,四川积极争创“国家绿色外贸示范区”,并推动能源装备、晶硅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钒钛等一大批四川造低碳产品进军国际市场,向绿色贸易新蓝海挺进。1 一个巨大空间能源体系变革加速,绿色贸易增幅明显今年10月1日起,欧洲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又称碳关税)协议将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在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其进口(出口)高碳产品时将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第一批名单涵盖了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等领域。此外,欧盟还作出一项决定:从2035年起禁止生产新的燃油车。“‘双碳’目标下的实质性举措越来越强,加快构建绿色贸易以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迫切性也愈发强烈。”在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发展与改革研究所高级经济师鲁荣东看来,四川作为制造业大省和外贸大省,应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提升绿色贸易的空间与质效。最近,成都经开区有新动作:神龙汽车加速改造新能源汽车生产线,未来包括成都工厂在内将密集推出8款新能源车型。“新能源汽车出口正处于放量阶段,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断增大,加快新能源汽车转型是市场需求所在,更是紧迫的发展形势所趋。”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工厂生产部主任徐长禹拿出一组数据:去年全年,成都工厂出口欧洲的新能源汽车总量为1.8万辆,今年截至目前,该厂已收到出口订单量1.2万辆,增幅明显。作为新能源汽车制造上游的中创新航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自去年10月一期项目首栋10GWh厂房实现产品下线后,这家以生产动力和储能电池为核心业务的锂电制造商,又马不停蹄进入扩能建厂新阶段。本月底,一期二号10GWh厂房也将完成产品下线,形成年产20GWh的先进电池生产线,预计2023年产值将突破50亿元。“园区内上下游企业在相互配套的同时,还与园区外的省内企业协作生产,共同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有力带动了出口。”成都经开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成都市确立的绿色智能汽车产业功能区,成都经开区已初步形成以整车为龙头引领,电机、电控、电池系统为关键配套的产业链体系。2022年,基地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4万辆,同比增长36%;当年完成进出口总额256亿元,新能源车(混动)出口超2万台,排名全省第一位。同样站在绿色低碳产业赛道上,四川射洪经开区则瞄准打造“锂电之都”核心区的目标,引入天齐锂业等上市公司10家,拥有锂电相关产业企业35家、产业项目50个,形成了锂电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态势。2022年,射洪市锂电产业实现产值320.62亿元,同比增长309.7%;射洪经开区锂电企业累计对外进出口额为6.64亿元,较上年增长457.98%。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省能源装备、晶硅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钒钛产业外贸进出口额达746亿元,同比增长148.5%,其中锂电材料进出口同比增长577%。“产业是外贸的源头活水。”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能源体系变革的加速推进,四川绿色贸易将有巨大的增量空间。2 一个“绿色闭环”从生产、产品到产业,全方位推动工艺低碳化2022年底,四川出台绿色外贸循环经济产业园评定办法,并首次评选出成都经开区、宜宾临港经开区2个省级绿色外贸循环经济产业园。在龙泉驿区商务局对外经济服务科负责人看来,这无疑是对成都经开区内汽车产业生态的一次升级再造。一份清单,梳理出了成都经开区汽车产业链上的绿色“足迹”: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名单、低碳产品认证名单、国家级及省级低碳优势产业研发机构名单、省级以上绿色工厂认证企业名单……这些名单不仅覆盖了园区内的各个企业,甚至细化到了各企业内的绿色产品使用情况。从生产、产品到产业,共同形成了一个“绿色闭环”。“绿色贸易不单单要求产品原料和应用领域是低碳绿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也应当是清洁的。”徐长禹说,神龙汽车成都工厂也是被认证的绿色工厂,在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等汽车四大工艺车间,防尘、降噪、节电、废气零排放等生产技术贯穿生产全过程。比如在冲压车间,高速自动冲压线噪音能够被控制在83分贝以下;在涂装车间,高污染类的传统涂料早已被替换为绿色环保涂料,同时通过技术革新来降低烘烤次数,节省天然气使用量等。“采用新工艺后,一辆车的涂装过程可以减少使用两台烘干炉,这相当于每个小时可节约用电1千瓦。”徐长禹介绍。不仅如此,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物流带来的资源损耗,神龙工厂在建厂时就把汽车前后保险杠、汽车尾门等配套供应商的生产车间建在工厂旁,通过全自动化的悬链运输方式就能把配件运送到神龙工厂车间,大大节省了用车辆转运的油电消耗。锂电行业同样如此。天齐锂业射洪生产基地全面启动了碳盘查和产品碳足迹核查工作,加快清洁能源使用,全面淘汰原煤、精煤,采用水电等绿色电力生产方式。该基地代理总经理范永澜介绍,特别是射洪基地开展的锂渣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下游企业逐步使用固废资源化产品替代原生矿产,有效带动了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开展“碳管理”,加大锂矿、锂渣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射洪经开区内,天齐锂业下游的锂电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创的双层六列窑炉技术,将生产磷酸铁锂的单吨用电能耗从6000—8000度降低到3000—5000度。同时,这项技术还广泛应用到了射洪经开区的其他锂电生产企业中。“园区正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企业生产工艺绿色化、低碳化的同时,通过搭建绿色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等,带动上下游企业实行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进一步加快推动绿色产业外贸集群发展。”射洪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何凯说。3 一条发展路径集成化建设,打造外贸新动能大力推动绿色贸易,四川已从“有什么”进入到“怎么干”的新阶段。“全国每100度水电就有28度出自四川,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居全国第1位,凉山‘大风车’一年就能转出117亿度绿电……依靠这些,四川已是全国人均碳排放量最少的省份之一。”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专业方式进行换算,同样的产品在四川生产,如果卖到欧洲,每万元产值可比在国内其他地方生产节省约292元碳成本。国际能源署预计,到2050年发达国家碳价将达到1500元以上,这意味着“四川造”每万元GDP可比国内其他地方节省600多元。优势,意味着更大的机遇。“过去,四川大力培育电子信息产业,支撑四川外贸顺利迈上万亿台阶。面向未来,四川明确提出依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来塑造发展新优势,绿色低碳无疑是四川外贸新动能的关键,也最有希望与电子信息产业‘双核驱动’,共同支撑四川外贸再上新台阶。”上述负责人透露,这正是四川提出争创全国绿色贸易示范区的原因。去年,四川密集推出一系列举措:一方面,出台《2022年绿色低碳贸易工作方案》,围绕培育绿色外贸企业、建立绿色标准体系、深化国际合作等重点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进行系统性规划布局;另一方面,制定出台《四川省绿色外贸循环经济产业园评定办法》,鼓励各地以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开区、外贸转型基地等平台先行先试,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多种手段,实现平台内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的绿色闭环,打造出一批外贸低碳明星平台和主体。此外,在构建绿色贸易支持政策体系方面,我省还先后推动四川锂电材料产业纳入国家外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获得了专项支持;安排省级绿色低碳贸易资金,对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外贸企业,在开展“碳足迹”国际认证、市场拓展、国际物流、外贸综合服务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等。“当下,我省正依托‘绿色低碳企业进出口联盟’,加快推进碳足迹全生命追踪体系等项目,通过对外贸产品碳足迹量化核算、供应链追溯、审核认证以及企业全供应链碳管理等,进一步提高四川外贸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承担上述项目的成都海关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 中方反击贸易战 对美100项科学仪器及部件加征关税
    p   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并就该措施征求公众意见。8月2日,美方宣布拟对上述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措施背离双方多次磋商共识,导致中美双方贸易摩擦升级,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p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该措施涉及自美进口贸易额约600亿美元。有关事项如下: /p p   一、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662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具体商品范围分别见附件1至附件4。 /p p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p p   三、相关进口税收的计征: /p p   加征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 加征关税税率 /p p   关税=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加征关税税额 /p p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计征。 /p p   四、实施日期另行公布。 /p p   仪器信息网编辑整理发现,600亿美元征税清单中包含100项科学仪器及部件,涉及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电子万能试验机、硬度计、加热炉及烘箱等分析仪器及实验室常用设备。清单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对美加征 25%关税的科学仪器及部件清单(9项) /strong /span /p p   1412 70140010 光学仪器用光学元件毛坯 /p p   2071 84742020 球磨式破碎及磨粉机器 /p p   2072 84742090 其他破碎及磨粉机器 /p p   2381 90111000 立体显微镜 /p p   2385 90138090 其他液晶装置及光学仪器 /p p   2388 90151000 测距仪 /p p   2392 90160090 0.1mg& lt 感量≤50mg 的天平 /p p   2402 90289010 工业用计量仪表零附件 /p p   2406 90314920 光栅测量装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对美加征 20%关税的科学仪器及部件清单(23项) /span /strong /p p   812 84741000 固体矿物的分类、筛选、分离或洗涤机器 /p p   813 84742010 齿辊式破碎及磨粉机器 /p p   814 84743900 其他混合或搅拌机器 /p p   943 85393191 紧凑型荧光灯 /p p   944 85393199 其他热阴极荧光灯 /p p   945 85394100 弧光灯 /p p   946 85406090 其他阴极射线管 /p p   947 85408100 接收管或放大管 /p p   968 90029090 其他光学仪器用未列名光学元件 /p p   976 90119000 复式光学显微镜的零附件 /p p   977 90121000 其他非光学显微镜及衍射设备 /p p   979 90160010 感量为 0.1mg 或更精密的天平 /p p   985 90221920 X 射线无损探伤检测仪 /p p   986 90251100 可直接读数的液体温度计 /p p   987 90258000 其他温度计、比重计、湿度计等仪器 /p p   988 90283090 其他电量计 /p p   989 90289090 非工业用计量仪表零附件 /p p   992 90292090 其他速度计及转速表、频闪观测仪 /p p   994 90302010 测试频率& lt 300 兆赫的通用示波器 /p p   996 90303390 检测电压、电流及功率的其他仪器,不带记录装置 /p p   997 90311000 机械零件平衡试验机 /p p   998 90314990 其他光学测量或检验仪器和器具 /p p   999 90321000 恒温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对美加征 10%关税的科学仪器及部件清单(49项) /span /strong /p p   438 69091100 实验室、化学或其他技术用瓷器 /p p   439 69091900 其他实验室、化学用陶瓷器 /p p   457 70112090 阴极射线管用玻壳及零件 /p p   462 70171000 实验室、卫生及配药用玻璃器 /p p   463 70172000 其他玻璃制实验室等用玻璃器 /p p   464 70179000 其他实验室、卫生及配药用玻璃器 /p p   496 71159010 工业或实验室用贵或包贵金属制品 /p p   712 84211990 其他离心机 /p p   782 84798200 其他混合、揉捏、轧碎、研磨、筛选、均化、乳化或搅拌机器 /p p   806 85141090 工业、实验室用其他电阻加热炉及烘箱 /p p   807 85142000 工业、实验室用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工作的炉及烘箱 /p p   808 85143000 工业、实验室用其他电炉及电烘箱 /p p   836 85392190 其他卤钨灯 /p p   837 85392999 其他未列名的白炽灯泡 /p p   838 85393110 科研、医疗专用热阴极荧光灯 /p p   839 85393910 科研、医疗专用其他放电灯 /p p   840 85394900 紫外线或红外线灯 /p p   841 85404020 单色的数据/图形显示管 /p p   842 85407990 其他微波管 /p p   843 85432010 输出信号频率& lt 1500MHZ 的通用信号发生器 /p p   844 85433000 电镀、电介或电泳设备及装置 /p p   865 90022090 其他光学仪器或装置滤色镜 /p p   882 90182000 紫外线及红外线装置 /p p   887 90221990 其他非医疗用 X 射线设备 /p p   889 90241010 电子万能试验机 /p p   890 90241020 硬度计 /p p   891 90251910 非液体的工业用温度计及高温计 /p p   892 90251990 非液体的其他温度计、高温计 /p p   893 90259000 比重计、温度计等类似仪器的零件 /p p   894 90261000 测量、检验液体流量或液位的仪器 /p p   896 90262090 测量、检验压力的仪器及装置 /p p   897 90268010 测量气体流量的仪器及装置 /p p   898 90268090 测量或检验气体的除流量、压力以外其他变化量的仪器及装置 /p p   899 90269000 液体或气体的测量或检验仪器零件 /p p   900 90273000 分光仪、分光光度计及摄谱仪 /p p   901 90302090 其他阴极射线示波器 /p p   906 90304010 测试频率& lt 12.4 千兆赫兹数字式频率计 /p p   907 90308490 其他电量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 /p p   908 90308910 其他电感及电容测试仪 /p p   909 90308990 其他电量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 /p p   910 90309000 税号 90.30 所属货品的零件及附件 /p p   911 90318020 坐标测量仪 /p p   912 90318031 超声波探伤检测仪 /p p   913 90318032 磁粉探伤检测仪 /p p   914 90318033 涡流探伤检测仪 /p p   915 90318039 其他无损探伤检测仪器(射线探伤仪除外) /p p   916 90319000 税号 90.31 的仪器及器具的零件 /p p   918 90328100 液压或气压的其他仪器及装置 /p p   919 90329000 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零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对美加征 5%关税的科学仪器清单(19项) /span /strong /p p   492 85407910 调速管 /p p   493 85409190 其他阴极射线管零件 /p p   614 90181299 其他超声扫描装置 /p p   615 90181390 其他核磁共振成像装置 /p p   632 90221200 X 射线断层检查仪 /p p   633 90221910 低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p p   635 90223000 X 射线管 /p p   636 90230090 其他专供示范(例如,教学或展览)而无其他用途的仪器、装置及模 /p p   型 /p p   637 90241090 其他金属材料的试验用机器及器具 /p p   638 90248000 非金属材料的试验用机器及器具 /p p   639 90249000 各种材料的试验用机器零附件 /p p   640 90271000 气体或烟雾分析仪 /p p   641 90272011 气相色谱仪 /p p   642 90272012 液相色谱仪 /p p   643 90272019 其他色谱仪 /p p   644 90272020 电泳仪 /p p   645 90275000 使用光学射线的其他仪器及装置 /p p   646 90278012 质谱联用仪 /p p   647 90278019 其他质谱仪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注:以上清单由仪器信息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c7731db3-82b4-4305-9462-63a5c43e3d73.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1:对美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5a42104-558e-496a-9e39-1748d6ea8f15.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2:对美加征20%关税商品清单.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400a8ad1-4ee2-4fc0-b87c-da12ae55fe3b.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3:对美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57240874-d7d1-4089-87a2-72a016612970.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附件4:对美加征5%关税商品清单.pdf /a /span /p
  • 五洲东方成功入围武汉大学进口科教用品业务的外贸代理服务项目遴选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初名自强学堂,诞生于1893年,是一所中国著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近代中国建立最早的国立大学。189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在武昌创办自强学堂,由此揭开了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序幕。历经传承演变,1913年更名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19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是民国四大名校之一。1949年更为现名。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等重点建设的中国顶尖名牌大学,是与法国高校联系最紧密、合作最广泛的中国高校之一,被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根据《武汉大学免税进口科教用品暂行办法》(武大设字【2011】4号)的规定,2019年武汉大学进行了进口科教用品业务的外贸代理公司的遴选工作。按照《关于武汉大学外贸代理公司遴选的通知》要求,经过面向社会公开接受报名,并且通过资格预审,同时对部分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后,2019年1月18日,通过专家详细评审,确定了: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入围了武汉大学外贸代理公司遴选项目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如今凭借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具有丰富国际贸易实践经验的人才队伍,运用先进的ERP系统,实现了合同的签订、批件办理、对外付汇、报关运输、合同结算等业务流程的实时查询及监控。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进口代理、保管、储运等一条龙服务,在国内外赢得了良好的商誉和口碑。
  • 上海自贸区接轨国际 恒温恒湿试验箱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正式挂牌以来,广受国内外各界关注,各处新闻均紧跟其发展进程进行实时报道,企业各界更是全面了解、深入分析以求能把握最新机遇。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是主动迎战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的积极方式。为金融、贸易、制造等各个领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亦是恒温恒湿试验箱行业加快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契机。 1978年的改革开放是我国一项伟大创举,使国内各项事业有了前所未有的突破、跨越和发展,但目前中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和历史问题等诸多原因,我国的国际贸易具有许多限制。近年来,我国外贸回落,对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阶段的我们造成了巨大冲击。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加速资源流通是必然趋势,上海自贸区的建立顺应了国际发展新趋势,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突破现有诸多限制,提振对外贸易,促进与国际的全面接轨。上海自贸区的建立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导权,加快利率市场化、货币自由兑换、金融业对外开放和离岸金融中心等各方面的改革进程,大大方便了企业融资,扩大了投资范围 有效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改革,实现国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提升软实力 探索中国对外开放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构建国际合作发展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空间 上海自贸区将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的制度体系,强调“可复制、可推广”以便条件成熟后向全国推广,进一步全面接轨国际。上海自贸区的成立会进一步吸引高端制造业,有利于加工、制造、贸易和仓储物流企业的聚集。环境试验设备因其试验检测性广泛的应用于“海陆空、吃穿用、农工电等各个领域,其生产制造自然与自贸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首先自贸区的成立方便了企业融资,人民币兑换,还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环境试验设备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促进企业壮大。其次自贸区将吸引更多国外投资,便于引进国外恒温恒湿试验箱行业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再有自贸区的建立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经济的全球化,大大方便了出口贸易,这就为环境试验设备跨出国门,走向世界提供了便利条件。随着上海自贸区的不断深入发展,可能向全国推广,因此提前把握住机遇对于企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自贸区的建立必然能有效的促进国际化水平,加剧国际化竞争,这就要求我国的环境试验设备不仅要技术水平高、设备品质好,还要有实惠的价格,完善的售后服务。要求恒温恒湿试验箱行业尽快企业转型,努力实现科技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与国际先进试验设备制造商一较高低,否则终究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厄运。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于恒温恒湿试验箱行业而言,既带来了机遇也面临着挑战,面对这把双刃剑,只有迎难而上、突破创新才能把握机遇,挑战成功。
  •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各省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商务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地域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税务等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办结业务,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强化海关、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衔接管理,进一步精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税务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十一)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商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税务总局 公安部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外汇局 银保监会2022年4月20日
  • 海关总署: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 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12月18日,国新办举行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从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五大方面出发,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以更好发挥内外贸一体化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处于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枢纽的海关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海关围绕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监管衔接等方面,着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助力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货物贸易大国。今年前10个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4万亿元人民币,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7.96万亿元人民币。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在会上介绍,对标本次出台的加快内外贸一体化18条措施,海关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贡献海关力量。具体看,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二是强化协同,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三是持续发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首先,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规则制度衔接融合。林少滨表示,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海关将聚焦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继续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标准的比对、研究和评议工作,及时将相关成果向出口企业开展宣传和贯彻。同时,深化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积极与更多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大力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值得一提的是,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是促进规则制度衔接融合的一项重要内容。原《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均由海关实施。海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商检法》,明确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可以采信国内外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这是有效对接国际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的一项制度型开放实践,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高通关效率,也有利于国内外检验检测制度一体化,促进国际检验机构关注中国标准,相应调整检验标准,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林少滨如是说。  他进一步介绍道,为规范和推进采信工作,海关还制定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同步上线了海关采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采信管理无纸化,而且“一次检验、多次使用、全国通行”,在有效保障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便利了进口企业,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也分享了改革红利。前期,海关已发布公告,对进口服装和进口水泥实施采信,目前正在试点推进进口煤炭采信,对进口原油也即将实施检验采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积极稳妥扩大实施采信的商品范围,提高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对这项政策的认知和应用,使更多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能够加入到海关采信改革。  同时,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林少滨说,无论是内贸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贸企业“转内销”,都需要一个好的渠道和平台。企业内外贸市场转换难,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好的对接交流渠道平台。海关将在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展会平台的通关保障,帮助企业打响品牌、拓宽渠道,助力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此外,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林少滨指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得好不好,发展环境至关重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市场的信用环境,也是18条措施的重要内容。海关在这方面也将加力,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同时严防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冲击内外贸市场。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支持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提升物流便利性,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巴西新总统上任向中国“开刀” 中巴贸易是否会受美国影响?
    p   当地时间2019年1月1日,巴西新总统博索纳洛举行上任仪式,正式开始为期四年的总统任期。据外媒报道,巴西新任总统一上台,第一站国事访问就选择了美国,在两个国家元首会面之后,他们谈论了很多的东西,其中不乏有贸易问题。对于巴西来讲,美国无疑是一个“大腿”,作为美国的追随者,巴西很快拿出了自己的诚意,向中国开刀,仗着我国大豆需求量高并且难以找到下一个“买家”,提高向我国出口的大豆价格,对此美国表示很满意。 /p p   面对这样的威胁,我国政府并没有表现出慌乱,不但取消了与巴西所有的贸易订单,而且撤出了在巴西的所有投资,最令巴西想不到的是,我国立马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柬埔寨。 /p p   虽然本次事件得到了完美解决,但巴西在与中国的其它贸易上是否会效仿美国的脚步需要我们留意。 /p p   其实一直以来,巴西是中国一个很重要的食品和农产品供应国,中国也是巴西的一个重要的出口贸易伙伴,前中国-巴西企业家委员会协调员安德烈· 苏亚雷斯2018年2月在巴西《经济价值报》发表文章指出,在许多领域,巴西仍然具备出口中国的潜力,而这将有助于实现巴西对华出口呈现多样性。 /p p   安德烈· 苏亚雷斯根据对比巴西和中国产品在全球200个经济体中所占市场份额,提炼巴西的优势产品,总结出63个巴西有可能对中国形成出口的细分领域。例如:高端的有机和无机化学产品(4.59亿)、绿色环保的塑料聚乙烯产品(4.1亿)、部分汽车配件(4.04亿)、医药产品(4.1亿),预计每年对华出口额可达到16亿美元。 /p p   除了外贸领域,近年来,中巴两国在政治、经济、金融和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水平持续提升。过去十年间,中国企业一直增加在巴西的投资。从2008年到2017年间,中国在巴西的对外直接投资达到545亿美元,占中国企业对南美国家投资总额接近55%。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3017e82c-34fb-44f9-b06e-61136f0a013c.jpg" title=" 贸易.jpg" alt=" 贸易.jpg" / /p p   在出口方面,据国家统计局信息显示,对于车辆、航空器等运输设备和光学、医疗等仪器,我国的出口市场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巴西、印度、南非、印度尼西亚等非发达国家,除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外,对其他发达国家都表现为逆差,国内需求的满足对发达国家依然存在较大依赖性。以乘用车为例,国内产业虽然很大,但是出口很少,外资品牌占据绝大部分的国内市场,本土企业不但在国际市场没有竞争力,即便在国内也缺乏竞争力。光学、医疗等仪器的特点在于产品产业链较短,且核心技术密集,代表性产品主要出自发达国家的国际知名厂商,若不能掌握核心技术,我国很难在相关领域取得主动地位。如果出口再受到影响,对于我国相关企业来说无疑会带来不利影响。 /p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鼓励医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意见》提出13条政策措施,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医药企业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意见》全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所在省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定重点外贸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保障,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各地方严格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范围,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有运输需求的外贸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运,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各地要积极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不得层层加码,出台影响国际集装箱班轮靠港作业效率的措施。加强航空口岸机场海关及作业人员保障,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加强与国际货运班列沿线国家沟通协调,同步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深港陆路运输效率和通行能力。(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海运物流服务稳外贸功能。各地方、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大与国际班轮公司对接力度,进一步推动扩大班轮公司直客对接的业务规模。加紧研究推进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海运运价、运力期货。依法依规加强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市场监管,对国际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涉嫌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垄断等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各地方协调帮助物流、货代等企业及时赴港口提离冷藏货物、危险货物等集装箱,提升主要港口的货物中转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规模。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持续做好外贸企业承保理赔工作。(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各地方加强“政银企”对接,梳理一批急需资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开展“清单式”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和理赔条件,缩短理赔时间。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合作,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快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各地方面向外贸企业,提供更多汇率避险方面的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优化外汇产品,提升基层银行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增加汇率避险首办户,优化网上银行、线上平台汇率避险模块,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支持各地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产品服务创新,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单证电子化审核等方式简化结算流程,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促进企业用好线上渠道扩大贸易成交。加快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展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等联动互促,积极应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云上展厅、虚拟展台等展览新模式,智能对接供采,便利企业成交。各地方、重点行业协会优化创新线上办展模式,聚焦重点国别、优势产业、特色区域打造国别展、专业展、特色展,帮助企业用好线上渠道获取更多订单。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境外展会。商协会、贸促机构、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积极帮助组展企业和参展企业对接海外买家。(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中医药等部门,支持医药企业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所在国家或地区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方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贸易。(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提供境外消费金融产品,支持国外消费者购买中国品牌汽车。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质量。(商务部、公安部、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加强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建设。巩固提升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等方面作用,培育新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支持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在国内梯度转移、稳定发展,保障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纳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逐步将大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产品纳入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稳外贸工作,在支持企业保订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商务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 标准集团:2015年是我国纺织仪器外贸的春天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中国经济经过了30年的告诉发展应取得重大的经济成就,其中外贸出口和占具着我国经济的重要部分,尤其是纺织行业更是走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伴随着我国纺织行业兴起的纺织检测仪器行业更是快速增长;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放缓,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相信很多的企业都明显感觉到企业业绩增长的压力,那么这些都迫使我国的纺织行业以及纺织检测仪器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转型创新,所以我国纺织检测仪器行业必然走向了高附加值的仪器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必然会走向国际市场,外贸出口是必然的选择。    近年来中国纺织品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受到了极大的创击。国际纺织品贸易对于中国纺织工业的经济抵制政策,一方面体现了世界经济循环的环保心声,另一方面也促使我国的纺织工业在工艺和设备上不断改进,提升纺织品环保性能,完善国内纺织工业的管理体系,从而提升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核心竞争力。这将加速促进我国纺织行业标准的制定,从而推动我国检测分析行业的发展。有着纺织行业的迫切需求,那么我国纺织品检测行业必然向着更高标准的研发和设计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整体提升我国的纺织行业国际化竞争力,同时也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    目前由于由于中国的人口红利消失,诸国的纺织企业将生产基地搬迁至劳动力更为廉价的东南亚地区,但是由于这些地区的纺织工业欠发达,所以其配套的纺织检测仪器行业必然存在巨大的需求空间,所以我国纺织检测仪器行业的外贸春天在2015年将逐步的凸显。    目前纺织行业安全测试主要包括:纺织品中残留物定性、定量测量,纺织印染排放VOCs测试和纺织印染废水残留物定性、定量测试。与常规检测方法相比,快检具有“便携、快速、准确、高效率”的特点,并且能够无损或者微损测试出纺织品中残留化学物质,快速测出纺织印染过程中释放的VOCs,适应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在线检测。    未来5年,纺织业全行业将以中高端产品市场为目标。而纺织品的检测从方法和操作方面难度都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该标准的制定,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在纺织品的加工过程中进行时时监测,时时控制,这不仅要求仪器与纺织机械设备相结合,同时对仪器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仪器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2015年也将是我国纺织仪器外贸发展最为快速的一年,我国纺织检测仪器行业必然向着更高的标准、更先进的技术、品牌铸造之路转型,也是走向国家化的重要一年。 文章来源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http://www.standard-groups.cn/
  • 首都创新大联盟助力2022 中国-巴基斯坦贸易及产业合作交流会成功举办
    为共同推动中巴全天候合作伙伴关系走深走实,在巴基斯坦新任总理即将访华之际,2022年10 月 25 日,首都创新大联盟(BJIA)携手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巴基斯坦联合银行(UBL)、驻华使节商务联盟(ECCAC)在巴基斯坦大使馆联合主办了“2022 中国—巴基斯坦贸易及产业合作交流会”,邀请了中国相关企业界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首先由巴基斯坦驻华大使莫因哈克 (Moin ul Haque )致辞。大使讲到,中国和巴基斯坦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两国互信和友谊历经70年国际风云变幻考验,始终坚如磐石。大使详细介绍了在巴基斯坦各区域的投资方式及投资前景,并呼吁中国企业可以利用中巴经济走廊(CPEC)框架下巴方提供的各项优惠措施进行投资建设。巴基斯坦政府特别关注和欢迎中国企业和投资商人,在注重提供各方投资优惠条件的同时,巴方也为中国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安全保障,以促进中巴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持续发展。两国几乎在各个领域都开展了合作,尤其关注贸易、投资、工业和农业领域的合作。巴基斯坦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和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2020 年初启动的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允许更多产品进入彼此的市场,两国贸易自由化推动双边贸易数量创历史新高。另外,巴基斯坦是世界第五大人口大国和一个巨大的市场,大使呼吁中国企业可以受益于巴基斯坦的地理位置,因为巴基斯坦不仅是中国的邻国,而且与邻近的南亚、西亚和中亚地区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中国可以利用巴基斯坦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巴基斯坦为纽带连接周边国家,共同构建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向纵深发展。中国海外港务集团董事长张宝忠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特别经济区和瓜达尔机场等项目的建设情况。张宝忠董事长提到,港口为国内外贸易商提供了许多优惠和便利之处,货物存放在港口既没有滞期费,而且安全,清关快捷,集装箱可以三个月免费存放,他鼓励中国企业和贸易商积极参与并抓住机遇投资经济特区和其他项目。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政务参赞纳伊姆伊克巴尔奇马在会上发表讲话,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巴经济走廊旗舰项目,为中国公司和投资者提供的设施,并表示与其他项目相比,投资 CPEC 下的项目具有一定的优势,在这个框架下的项目很容易获得融资和其他便利。商务参赞古拉姆卡达尔(Ghulam Qadar)在演讲中阐述了中巴经济走廊为巴基斯坦的中国投资者和贸易商提供的优惠措施和便利。巴基斯坦联合银行有限公司(UBL)驻华首席代表法拉克谢尔扎曼、首都创新大联盟理事长陈红以及驻华使节商务联盟秘书长孙丽丽代表主办方进行了发言,各方共同表示将继续努力,为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提供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之后中方企业代表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总监朱增益和北京有机农业产业联盟理事长薛建中进行了精彩的发言,他们分别介绍了各自领域的专长及侧重点,同时表示了后续对接的强烈意愿。本次中巴贸易及产业交流会的举办,恰逢党的二十大刚刚闭幕,为践行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 70%高毛利真相 华测去“单一化”
    因连续两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过20%,11月3日晚间,华测检测[39.53 3.48%](300012)发布公告,次日将停牌一小时。   11月4日,跟华测检测同样停牌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一共有17家。在创业板过去的四个交易日,这批中国资本[5.20 0.00%]市场的“新贵”们,上演了一轮“过山车”行情——创业板首日,平均涨幅超过100%。   但这一天,华测检测涨幅仅77.97%,相比之下,表现多少有点黯淡。   “上市首日,涨幅相对不高,华测的价值是否被低估?”11月4日,本报记者拨通了华测检测董秘陈砚的手机。   “作为公司方面,我不好评价(股价涨幅)。但大家对这个行业还是缺少了解。”陈砚在电话中作答。   此时的他正和华测的高管们出差外地,为公司进行一场规模不小的招聘活动——在超额募资至5.41亿元后,华测积累了充裕的资金,扩张成为公司发展的逻辑必然。   而在更大的产业层面,伴随着中国检测行业“国退民进”的大趋势,为华测检测这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根据CCID 预测,中国检测市场未来几年将保持15%以上的增长,全国检测市场规模于2010 年将超过700 亿元,其中民营检测机构增长速度最快,超过30%。   据华测检测2008年财报,去年华测检测收入约2亿元,在国内检测市场占有率为0.45%。“华测还有着巨大的业绩增长空间。”国联证券行业研究员曾海对记者分析。   鲜为人知的“富矿”   尽管上市首日,华测检测股价表现得“低调”,但其盈利能力在创业板众上市公司中,表现颇为抢眼——相比较目前创业板公司平均40%左右的毛利率,华测检测近三年的平均总体毛利率为71.13%。   “对于民营资本来讲,检测行业其实是一个全新的行业。”曾海告诉记者。   2002 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一步明确,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外国检验检测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这被誉为是为检验检测市场对“非公”资本开放奠定了法律基础。   2003年12月,拥有ISO9000主任审核员(英国IRCA注册主任审核员)资格的万峰,创立了华测检测并出任董事长。此前,这个干练的湖北人,在深圳创立了冠智达实业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形式从事ISO9000、ISO14000等十多项指令符合性认证的辅导工作。   “产品的质量在未来会越来越受到使用者的关注,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如果进入一个为产品质量‘把脉’的行业,这似乎是一个既有发展前途,又会对社会经济起推动作用的服务行业,而这个行业在国外市场化运作非常成熟。”万峰如是说。   陈砚则告诉记者,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的加强,对第三方检测的市场需求将被进一步激发。   而检测行业相对政策变化的敏感度较高,也从客观上,拉近了中国企业和外资巨头的差距。据记者了解,在外贸检测领域,一个新的行业标准的推出,相当于给行业一个重新洗牌的机会。   譬如欧盟2002/96/EC 指令、美国加州能源法等政策的实施,极大程度的影响了电子产品检测业务的竞争格局。   “很多标准公布的时间并不久远,客观上缩短了我们跟业界巨头的距离。”陈砚对记者坦言:“这对华测是个‘利好’。”   其招股书披露,贸易保障检测业务正是华测最核心的业务板块,占据总收入的55%。而出口产品检测市场上,华测的占有率为1.07%,远超过华测综合业务平均0.45%的市场占有率。   去“单一化”   所谓贸易保障,即指为采购商、品牌商、销售商、制造者等贸易双方提供货物验证服务,为贸易过程提供货物品质的鉴证,以确保货物符合进口国和地区产品法规要求。   珠三角地区毗邻香港的外贸优势,让“贸易保障”检测,成为华测的发家的核心业务,但纵观华测今年财报,其贸易保护业务所占份额日趋缩小。2006年,华测贸易保障业务约占总收入的73%,2009年上半年则降至53.23%。   “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华测一直面临业务过分依赖外贸的‘单一化’风险。”陈砚对记者解释。单一化的风险在于,一旦某项外贸检测政策出现变化,公司业绩将受到巨大波动。   “华测一直希望检测业务的布局能够多元化,以分散风险。”陈砚对记者强调,尽管目前外贸业务的占比下降了,但绝对值还是上升的。   但据本报记者了解,国内民营检测机构,在外贸业务中依旧面临一定压力。有熟悉此项业务的出口商透露,在外贸检测中,一些海外的大公司,在选择检测机构的时候,还是倾向于那些大型的外资第三方检测机构。   “海外品牌影响力不足,是中国民营检测机构在外贸业务中面临的阻力。”曾海分析。对此,陈砚告诉记者,随着中国制造在国际分工中的加强,作为供货方的中方,有着越来越多的话语权:“我们的很多外贸业务,是由供货方来选择检测机构的。”   但从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大客户信息看,如富士康、台达、飞利浦 、理光、华硕、明基等华测的“大客户”基本集中在台湾等地区。曾海认为:“在欧美等外贸检测的‘重量级’市场,华测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规模化逐利   尽管华测有着较高的毛利率,但据本报记者了解,其单个产品检测业务的利润并不高。   “这是一个依靠规模,获取利润的行业。”陈砚告诉记者,对于客户而言,产品的检测费用,在其成本中占比很小:“客户对检测费用的价格敏感度并不高。”   这直接导致,中国企业惯常的价格优势,在检测行业中“失效”。因此,在与外资检测机构竞争中,民营检测机构并没有太大的“价差”优势。   因此,如何尽可能的抢占市场,开拓更多的客户资源,成为检测机构的生存的关键。而在另一方面,由于检测技术、检测方法不断创新,检测标准不断提高,为保证检测质量、提高检测水平,检测机构需要不断投入购买最新检测设备。不同产业产品检测技术、检测标准不同,检测机构每进入一个新产业或新领域都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专业实验室。   “专业实验室是检测机构的基础设施,不会因为检测量的多少而改变,检测设备均需要一次性投入。”曾海分析,每一项新的检测业务推出,都要尽快的做到规模化,才能有效摊薄成本,保持一定的利润率。   陈砚告诉记者,此次上市募资后,公司将在实验室投入和市场拓展两方面作为发展重点。除了兴建位于苏州的华东检测基地和深圳桃花源检测基地外,就是要增强销售和拓展市场。   华测2009年中报显示,目前其在国内52.9%的市场来自华南地区。而苏州检测基地的设置,将把公司业务从华南向华东市场延伸。
  • 2070万!沃特世、阿法默思、万通等中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4年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一、项目编号:CFTC-BJ01-2405058 (招标文件编号:CFTC-BJ01-2405058)二、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4年专项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2号仓库中标(成交)金额:283.3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2号仓库中标(成交)金额:217.81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2号仓库中标(成交)金额:228.8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2号仓库中标(成交)金额:296.9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中标(成交)金额:303.7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2号仓库中标(成交)金额:387.4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中标(成交)金额:158.1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二区9号楼-1至11层101内9层01-10室中标(成交)金额:195.000000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电子舌等 阿法默思等 Astree II LS48等 1台等 1,265,000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离子色谱仪等 万通等 925CN等 1台等 1,333,500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宽频成像测试系统等 谱视界等 WFIM1000等 1台等 1,436,800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4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基因测序分析仪等 华大智造等 DNBSEQ-G99RS等 1台等 1,150,000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5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物化参数分析仪等 Pion等 PULSE等 1台等 831,000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6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等 沃特世等 ACQUITY H-Class PLUS等 1台等 692,000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7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倒置荧光显微镜等 OLYMPUS等 CKX53等 1台等 268,000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8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透皮扩散系统等 锐拓仪器等 RT814等 1套等 360,000等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5385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联系方式: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王佳乐、王珊珊、边璐、谢丹丹、张含勇 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10-53670136 业务部咨询电话:010-53681306/13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王佳乐、王珊珊、边璐、谢丹丹、张含勇电 话:  010-53681306/1309
  • 【报关干货】流式细胞仪进口如何清关申报?
    本文介绍流式细胞仪进口国内收货人资质|进口流式细胞仪报关注意事项|进口流式细胞仪清关单证|进口流式细胞仪报关流程手续|进口流式细胞仪海运清关换单要求。进口流式细胞仪报关代理手续下面我们来简单分析下上海港进口流式细胞仪的大致通关流程:一般进口流式细胞仪远洋线的靠上海洋山港,近洋线的靠上海外高桥港。目前海运的货物有舱单后可以提前申报清关。进口流式细胞仪一般需要收货人需要以下资质:A.进出口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B.海关注册登记证C.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签约通关无纸化进口流式细胞仪申报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文件:A、海运提单B、INVIOCEC、装箱单D、贸易合同E、申报要素F、协定产地证(如享受协定税率)G、其他需要的文件(具体货物具体分析)进口流式细胞仪报关代理手续进口流式细胞仪海运换单一般所需资料如下:①海运提单(如电放则电放提单打印)盖章②电放保函(如提单为电放,有些船公司有固定格式,需要提前落实)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提单上的收货人英文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上保持一致)④国外收货人章+国内通知人章(如提单收货人显示为TO ORDER)⑤其他所需文件海运进口流式细胞仪清关的一般流程:落实国外资料——查询是否有舱单——进口申报缴税——查验(如发生)——进口换单——送货——目的地查验(如有)【知识拓展】国际海运中集装箱拼箱运费的一般计算方式LCL运费计算主要采用“W/M”方式。通常货物运费吨分重量吨(W)和尺码吨(M)。按商品的毛重以1000千克为1重量吨 以1立方米为1尺码吨 计费标准“W/M”是指按商品的重量吨和尺码吨二者择大计费。在理论上一般默认单位费率是固定的,求解时更多只考虑运费吨单个变量的比较。但在实际业务中,不同货代给出的拼箱费率按重量吨和尺码吨往往是不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双重变量,根据不同费率、运费吨组合计算后再行比较。比如说,某商品重量5吨、体积8立方米,“W/M”费率是USD100/60,那么最后的运费总额就不能只看W和M的比较,而是5×100和8×60的比较,最后按总额高者重量吨的标准收取500美元。在计算FCL包厢费率时,要根据体积大小按照(40尺-20尺-拼箱)的先后比较顺序。同时有两方面一定要注意:一是涉及到LCL时,要注意“W/M”是将运费吨和费率的乘积进行比较,按拼箱运费高者计价 二是总运费计算时,不管是FCL还是FCL+LCL,一定要按总运费最低价来核算。低硫附加费LSS的含义低硫附加费(Low Sulphur Fuel Surcharge,缩写为LSS)是众多航运附加费中的一种,是指为弥补在新的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域航行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所增加的成本而收取的附加费。为支持全球节能减排,国际航运业、国际海事组织等先后出台船舶排放标准,要求在排放控制区严格控制船舶燃油排放物中硫化物的含量。航运中常规燃油为重质燃油,硫含量通常高于前述标准。为符合排放控制区含硫量要求,航运公司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纯度更高的燃料,往往就多出的这部分额外成本向收货人征收低硫附加费。
  • 中西部地区1亿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开标
    2010年3月4日,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于2010年2月4日举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公开招标,最终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7,029,000 中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部地区11个省),而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1,772,000中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西部地区12个省)。   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的产品品牌是日本岛津公司,而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产品品牌是珀金埃尔默公司。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大厦D座2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超 李合英   联系方式:010-68494321、010-68494346   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西部地区药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716-0941YJ240089   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1月15日   定标日期:2010年3月4日   评标结果: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商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1 生物安全柜 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76,000 2 CO2培养箱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620,000 3 费休氏水分测定仪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 4,607,500 4 高效毛细管电泳仪 投标商不足三家,未开标 5 气体透过仪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7,476,000 6 乳粒分布测量仪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 6,980,000 7 天平(带密度测定装置)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 468,000 8 扭矩仪 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56,000 9 透湿仪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7,476,000 10 万能材料试验机 郑州安图实业有限公司 3,397,600 12 荧光显微镜 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574,000 13 照相显微镜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335,696 14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部地区11个省) 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7,029,000 15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西部地区12个省 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41,772,000   评标委员会名单:郑永彪、李革、于同泉、张淑军、赵飞、蒋鸿文、王少亭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4日 相关新闻:中西部地区将采购1亿元原子吸收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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