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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类制品相关的资讯

  • 四川省豆类制品质检中心南溪揭牌
    在第三届中国南溪豆腐干食品文化艺术节举办期间,“四川省豆类制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授牌仪式昨日在宜宾市南溪区举行,宜宾市委书记杨冬生、四川省质监局巡视员陈高原等参加授牌仪式。   据悉,该中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是集产品质量检验、新产品研发、技术咨询、人员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质检科研基地。中心的建立,将全面提升南溪质检水平,有力促进南溪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对把南溪建设成为四川豆类制品及其他食品深精加工基地、酒类食品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 四川省首家豆类制品质检中心落户宜宾南溪
    2月25日上午,随着挖掘机“轰隆隆”的声音响起,四川省豆类制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在宜宾市南溪县正式开工。      据了解,豆制品市场空间非常大,在欧美、东亚许多国家,豆腐都是人们最喜欢的营养健康食品,在日本甚至成为“国民的饮食”。目前,四川还没有豆类制品检验检测中心,而南溪豆腐干是宜宾市南溪县的特产,更于2008年9月12日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成为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区域性农产品国家级品牌,其优势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    为使南溪豆腐干这块百年品牌发挥更大效益,在推进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地品牌的基础上,实施豆类制品深加工、精加工开发新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更具凝聚力、影响力的产地品牌规模效应,南溪县紧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发展时机,将四川省豆类制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的地址争取到了南溪。    四川省豆类制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计划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计划建设用地5.5亩,计划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前期建设、安装、调试工作。项目建成完善后,可完成对各类豆制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每年检品数有2000~3000个批次以上,可增加检验收入近80万元。必将促进南溪成为四川、乃至全国豆制品深精加工基地,人才培训基地、豆制品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对保证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最新研究:多吃土豆、豆类等7类食物或可降低近视风险
    近视是最常见的屈光不正。既往研究发现,遗传和环境因素与近视的发生密切相关,其中环境因素包含户外活动、近距离用眼等。最近有研究提出,多种饮食可能与青春期少年罹患近视呈正相关关系,如蛋糕、果脯、糖果、巧克力等。另有研究发现饮食中全谷物摄入量>50%或是预防6~12岁儿童近视的保护性因素。但目前对饮食和近视的关联仍知之甚少,也缺乏以人口为基础的饮食评估数据。近日,《营养素》(Nutrients)发表一项中国儿童饮食模式与近视的关系研究,表明多吃肉类、水产品、蛋类、豆类、蔬菜、水果、谷物和土豆,或有助于降低10~11岁儿童近视的发生风险。图片来源:Nutrients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Chunjie Yin为本文第一作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张倩(Qian Zhang)博士为通讯作者。研究纳入中国0~18岁儿童营养与健康调查与应用系统的数据,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对中国14个省份和28个市/县的10~11岁的儿童青少年发放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7432份,其中23.5%(1746/7432)近视儿童,76.5%(5677/7432)非近视儿童,近视儿童更多居住在城市地区和中国北方地区,多为超重或肥胖,女孩比男孩更容易近视(26.3% vs. 20.8%)。近视儿童和非近视儿童在中高强度体力活动和睡觉时间等方面对比,无统计学差异。研究设计了三种饮食模式,并采用归因法计算因子得分,得分越高,说明受试者更倾向于这种饮食模式,按饮食模式应用趋势高低,从低到高分为Q1、Q2、Q3和Q4。饮食模式A:包含肉类、水产品、乳制品及其制品、蛋类、豆类。饮食模式B:包含零食、饮料、菌类。饮食模式C:包含蔬菜、水果、谷物和土豆。结果显示:饮食模式A:相比于最不喜爱(Q1)模式A的儿童,最喜爱(Q4)模式A的儿童近视风险更低有所降低。饮食模式B:相比于最不喜爱(Q1)模式B的儿童,最喜爱(Q4)和第二喜爱(Q3)模式B的儿童近视风险并未显著降低,表明饮食模式B与近视无明显关联。饮食模式C:相比于最不喜爱(Q1)模式C的儿童,对模式C有不同程度喜爱(Q2~Q4)的儿童近视风险均明显降低。文章表示,本次饮食模式A和饮食模式C分别与江南饮食和地中海饮食的食物构成类似,江南饮食包含多食用时令蔬菜和水果、淡水鱼虾、豆类,适当食用全麦、植物油(主要是菜籽油)和红肉。地中海饮食主要包括:蔬菜和水果(这两类食物占据了地中海饮食金字塔中很重要的位置);橄榄油;全谷物主食、豆类制品;每周至少两次鱼和海鲜类食品;适量的红葡萄酒和水。既往研究认为,江南饮食更符合中国人的饮食习惯,而地中海饮食中的水果摄入对预防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这或许能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何喜爱饮食模式A和饮食模式C的儿童近视风险更低。此外,生活在中国北方的儿童近视风险高于生活在南方的儿童,可能与中国南北方饮食差异有关,中国南方地区深绿色蔬菜和水果相对更丰富。文章链接:https://www.mdpi.com/2072-6643/15/8/1946
  • 会议通知中国园艺学会豆类蔬菜分会 2023年学术年会
    为充分展示豆类蔬菜领域最新成果,促进行业交流,推动豆类蔬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分会理事会会议精神,中国园艺学会豆类蔬菜分会 2023年学术年会定于 2023年8月7日至8月9日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并展示豆类蔬菜新品种。会议主题:豆类蔬菜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会议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9日,7日代表报到;9日下午离会。二 会议内容中国园艺学会豆类蔬菜分会学术与产业研讨、品种展示8月8日:大会学术报告与产业研讨8月9日上午:东北农业大学向阳试验基地品种展示三 主办单位中国园艺学会豆类蔬菜分会四 承办单位东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黑龙江省园艺学会五 协办单位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六 会议地点酒店名称:华旗饭店(黑龙江省国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电话:0451-81868888酒店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301 号早餐地点:五楼花园西餐厅早餐时间:07:00-09:00七 参会人员中国园艺学会豆类蔬菜分会会员、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及研究生、蔬菜种业及农资企业等业内同行。八 会务费用1. 参会代表的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自理。2. 参会代表会务费:中国园艺学会注册会员(电子会员证)1000 元/人; 非会员 1100 元/人;研究生 800 元/人。参会代表通过银行汇款缴纳会务费,请在备注栏注明豆类蔬菜分会年会+姓名+手机联系方式,会议期间到会务组领取正式会议普通增值税发票。单位名称:哈尔滨满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银行账号:410100211505678邮 箱:sinomeeting100@163.com九 会务组联系方式电子信箱:zgyyxhdlfh2023@126.com潘磊:13469988390 秦栋:15846565435姜景彬:15765540923 李烨:19990722434高娜:13845081639(注册汇款+发票)中国园艺学会附件一:参会回执附件一.doc附件二:论文征集模板附件二.docx附件三:交通方式附件三.docx
  • 一批进口奶制品查出质量问题 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新一批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黑榜,共有183批进口食品、6批化妆品上榜。其中,台湾永和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 中粮我买网从波兰进口的一批伍吉棒棒糖,因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维生素A被销毁。 此次检出的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是糕点饼干类、粮谷及制品类和水产及制品类,证书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品质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   洋奶粉质量一直最受关注。质检总局此次公布的信息显示,来自澳大利亚的3批星允幼儿配方奶粉1、2、3段,铜和硒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OZ Milko婴儿配方奶粉一阶段营养素含量未达标,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奶粉二阶段、幼儿配方奶粉三阶段未提供所需证书。来自澳大利亚的金太阳全脂鲜牛奶,货证不符。上海辰冠进出口有限公司从奥地利进口的优质草莓味牛奶饮料、优质可可味牛奶饮料,未提供所需证书。   此外,来自台湾的永和豆浆检出转基因成分。中粮我买网有限公司从波兰进口的伍吉棒棒糖,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维生素A。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荷兰进口的万乐珠珍宝装果汁糖,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花青素 从德国进口的过八点薄荷巧克力,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转化酶。来自韩国的乐天制果株式会社苏格兰三种味糖,大肠菌群超标。玛氏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印尼优选可可浆,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化妆品主要是禁限用物质不合格、货证不符和微生物污染。其中,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面部精华素(研发试用样品),菌落总数超标。玫琳凯中国公司昨天声明称,该产品是玫琳凯总部提供给玫琳凯中国的测试用样品,是试验过程中用于配方研发的,未在中国市场销售,&ldquo 可能是在长途转运过程中因为包装破损受到污染&rdquo ,目前这些测试样品均已销毁。
  • 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现向广大调味品生产企业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特别是腐乳、豆豉生产单位认真审阅,明确阅读征求意见稿“前言”和有关“技术要求”,将反馈意见于12月24日前反馈至中国调味品协会科技部(《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见附件)。   中国调味品协会   科技部副主任:李岩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4号楼1001室   邮编:100120   电话:010-82809483/84-802   82809482   传真:010-82809480   邮箱:zhtx_kjb@163.com   网站:www.chinacondiment.com   附件: 豆制品食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意见反馈表.doc
  • 广州餐饮食品抽验:44.4%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
    南方日报讯 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食品抽验结果,其中一项结果为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8个批次,有8个不合格批次。市食药监局昨天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   市场   镉大米流入粤餐桌   今年2月27日,南方日报曾刊发题为《湖南问题大米流向广东餐桌?》的报道,称广州市场随机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结果均显示镉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   湖南省多家国家粮库相关人士投诉称,2009年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购买了上万吨食用大米,经深圳质监部门质量标准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质检部门的意见是不能储备,只能用于工业用途。但随着大米市场价格的上升,深粮集团又将这批问题大米向外销售,流入口粮市场,上了市民餐桌。   南方日报记者经过多月调查发现,该批次问题大米为早籼米,来自中央储备粮长沙直属库、湘潭直属库、常德直属库、益阳直属库以及湖南省粮食局直属的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等中央直属库和地方粮库。该批次问题大米被发现后,深粮集团只返退了100余吨湘潭大米,其它的都被降价处理,并没有用于工业用途。   湖南省政协的一份议案显示,近年来,湖南省出口(外销)农产品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被拒的次数逐渐增多。   今年4月份,南方日报记者曾赴广东省最大的粮油集散市场——佛山三眼桥市场,抽取了部分品牌大米并送权威部分检验,结果显示重金属镉超标的有11个品牌,产地涉及湖南等多个省份。   今年2月28日,广州市长陈建华在听取广州市针对湖南问题大米事件的应对处置方案汇报后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既是市政府今年向社会郑重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同时也是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广州市政府要求,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大米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大米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的检查执法力度。二是组织对广州行政区域内所有使用大米为原料的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对来自镉超标产区的大米先封存,经检测安全后才可流通或使用,检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危害   镉大米危害在于累积   目前的环境学和流行病学研究成果显示,镉是一种重金属,毒性较大,被镉污染的空气和食物对人体危害严重,并会严重影响肝和肾的生理功能,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肝肾衰竭。此外,镉会对呼吸道产生刺激,长期暴露会造成嗅觉丧失症、牙龈黄斑或渐成黄圈,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还可导致骨质疏松和软化。   镉污染对人类造成危害,最早在日本被发现,日本因镉中毒曾出现“痛痛病”,中毒者全身骨质酥松严重,极易骨折,情况最严重者,身上曾同时出现100多处骨折。   相关专家同时认为,虽然稻米产品的镉含量超标,但是对人体的伤害,并没有到恐慌性的地步。原因是镉需要在人体内累计到一定程度,才会造成伤害,而且人体各有差异,有的代谢能力强,能排出一定的镉元素,就算代谢差的,也需要累计十几年的量,才有可能致病。   探源   米中镉来自受镉污染土壤   专家表示,稻米产品的镉元素,主要来自农田土壤中富集的镉。而农田土壤中的镉元素,则主要来自于两个渠道。   其一,我国当代农业种植大量使用含磷肥的复合肥料,而我国磷矿中又大量存在伴生镉成分的现象,磷矿石制成磷肥后,其中镉元素未能剔除,于是磷肥中的镉,通过施肥,进入土壤。   另一方面,湖南、江西、湖北等稻米主产区的灌溉水系,如湘江、赣江、汉江等河流,沿岸城市的有色金属开采和冶炼业都比较发达,导致整个水系的重金属污染情况异常严重,其中的镉成分,通过灌溉的方式,进入土壤并富集。   专家表示,富集在土壤中的镉,目前尚没有找到办法进行消除,最好是将磷肥中的镉元素提前剔除,但成本很高,同时保持灌溉水源的清洁。   此外,我国现在大量推广杂交水稻甚至超级杂交稻,而这两种杂交稻的吸镉能力,是普通水稻的数倍,华南农业大学资源和环境学院教授吴启堂曾发表论文称,相对吸收镉的能力——“杂交稻较常规稻产量高47%,糙米镉含量高133%,如杂交稻镉含量达1.12毫克/公斤,常规稻则只有0.48毫克/公斤。”   建议   多食用杂粮避免镉污染   这是否意味着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镉超标的风险?大多数市民食用的大米,是不是都是这种水稻?应该如何避免通过食物链吸收过多的镉元素?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称,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镉超标的风险。但是,城市居民由于购买市场稻米的随机性和食物结构的多样性,一般不会产生镉中毒问题。“我们讲的超级稻健康风险主要是针对就地消费的农民,也就是常年食用自己生产的稻米的农民。”既然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这种风险,那么,目前大多数市民都在食用这种水稻加工的米,应该如何避免通过食物链吸收过多的镉元素呢?   潘根兴建议,为降低食品中某些元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动而广泛摄入各种食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人们应当更加“杂”地取食,“在无法立即消除大米中镉含量较高倾向的情况下,比如多吃些海产品、豆类产品、瓜子等含锌量较高的食品,以‘颉颃’食品中含量过多的镉,降低患病的危险。同时,南方人应该搭配多吃北方食品”。
  • 国家监督抽查:果冻食糖豆制品部分产品指标不合格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果冻、食糖、豆制品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   果冻产品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等10个省、直辖市65家企业生产的80种果冻产品。   抽查依据《果冻》GB 19883-2005、《果冻卫生标准》GB 19299-2003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果冻产品的规格(仅检凝胶果冻)、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视产品色泽而定)、总砷、铅、铜、菌落总数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微生物指标、甜味剂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食糖产品共抽查了内蒙古、黑龙江、广东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1家企业生产及经销的131种白砂糖、绵白糖、单晶体冰糖、方糖、冰片糖产品。   本次抽查对食糖产品的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以SO2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的产品蔗糖分、酵母菌、色值项目检验结果达不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豆制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15个省、直辖市136家企业生产的140种豆制品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 2711-2003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豆制品产品的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所抽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有10种产品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有10种产品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韩国酒类制品将标明原料产地
    从今年7月开始,韩国的烧酒、啤酒和马格利等酒类制品须标明原材料的原产地。   韩国现行酒税法规定,生产和进口酒类制品的企业须在盛酒容器或商标上标明酒的种类、原材料名称和含量、制造日期和是否免税、流通期限或质量有效期等内容。从7月开始,除上述内容外,还须标明造酒原材料的原产地,如不执行,将惩罚在3个月内禁止造酒或出库。   韩国政府认为,实行标明原材料原产地制度,可以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有助于提高酒制品的质量。同时,目前大都使用进口原材料的马格利造酒商有可能更多利用国产原材料,从而提高国产大米的消费。
  • 2015年版《中国药典》三部病毒类制品部分修定意见公布
    国家药典委员会于2012年12月11-13日在北京召开第十届药典委员会病毒制品专业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病毒制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检院、药品审评中心有关专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相关负责人、国家药典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部分病毒性疫苗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2015年版《中国药典》三部病毒类制品各论品种遴选、各论增修订及新增各论、病毒类制品相关标准提高课题、共性通则、附录等内容进行了审议,并就疫苗中硫柳汞使用问题进行讨论。现将会议确定的相关内容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关注并结合具体品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一、《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病毒类制品品种遴选   1. 基于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效期和稳定性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为进一步保证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质量,《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不再收载2010年版三部”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两个液体剂型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应加快开展人用狂犬病疫苗冻干剂型的研究,逐步取代同品种疫苗液体剂型。   2. 基于对风疹减毒活疫苗(兔肾细胞)生产用细胞来源动物等级和种群建立,以及与风疹减毒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相比存在的潜在污染外源病毒的风险考虑,《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不再收载2010年版三部“风疹减毒活疫苗(兔肾细胞)”。   3. 增订“水痘减毒活疫苗”和“黄热减毒活疫苗”品种的收载。   二、病毒类制品相关各论增修订内容   1.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1)SPF地鼠特定病毒检查增订淋巴细胞脉络丛脑炎病毒、仙台病毒、小鼠肺炎病毒、呼肠孤病毒III型基础上,增加大鼠K病毒、汉坦病毒、小鼠微小病毒、小鼠肝炎病毒、小鼠脊髓灰质炎病毒、猴病毒5、吐兰 H-a病毒以及逆转率病毒和地鼠多瘤病毒检测。   (2)脑内致病力试验用小鼠由原来的以体重计修订为按日龄计。   (3)乳鼠返祖试验增订“将脑内接种供试品后最早发病的乳鼠处死,取脑制成脑悬液”的规定   (4)对新制备的工作种子批连续制备的前三批疫苗原液增订“应进行病毒全基因序列测定,应与原始种子批保持一致”的规定。   (5)培养液使用的新生牛血清取消“灭能”的描述 “分装及冻干”项下取消半成品放置温度的描述,分装温度要求按“生物制品分装及冻干规程”通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取消病毒收获中可进行多次病毒收获的描述。   2. 人用狂犬病疫苗   (1)效价测定   增订检测方法成立的相关条件,包括(i)供试品和参考品小鼠50%保护剂量(ED50)的范围 (ii)检测攻击毒LD50病毒量 (iii)检测可信限范围(25%-400%)。   (2)病毒灭活工艺   根据相关报道,已经证明病毒灭活剂β-丙内酯可改变人血白蛋白结构致其产生致敏性。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生产企业的病毒灭活工艺是“前灭活”,即在病毒收获液纯化前进行,由于病毒收获液中人血白蛋白保护剂没有经过纯化工艺去除,“前灭活”工艺将增加上述风险。基于以上考虑,《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收载的该品种生产工艺需进一步完善,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生产企业应尽快开展“后灭活“工艺(即病毒收获液纯化后进行灭活)研究、验证以及工艺变更的申报工作。国家药典委员会将根据生产企业工艺变更的情况另行组织讨论,确定相关品种的具体修订。   3. 其他各论共性修订   (1)根据最新WHO 相关指南的要求,原代细胞基质制备的疫苗,种子批检定增订分支杆菌检查。检测方法经验证后提交相关专业委员会审定,确认后纳入药典三部附录。   (2)冻干制剂成品增订pH测定, 各生产企业积累相关检测数据,据此制定各自制品的检测范围。   三、新增品种标准起草稿审定   标准起草承担单位中检院根据以下意见,结合批签发和生产企业提交的相关数据,对起草标准进行复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提交专业委员会确定。   1. 黄热减毒活疫苗   (1)根据WHO “黄热减毒活疫苗质量、安全和有效性指南”中对我国使用黄热毒种来源和谱系分析结论,将毒种名称由17D修订为17D-204。   (2)种子批检定增订禽白血病病毒和禽腺病毒的检查,相关规定参照“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种子批禽外源病毒检查要求。   (3)成品残留卵清蛋白量和与细菌内毒素含量标准应与欧洲药典标准相一致,建议残留卵清蛋白量由“应不高于30ug/剂”修订为“应不高于5ug/剂” 细菌内毒素含量由“应不高于50EU/剂”修订为“应不高于5EU/剂”   (4)相关生产企业应尽快将原液蛋白质含量检测结果和统计学数据提交标准起草单位中检院复核。   2. 水痘减毒活疫苗   (1)人二倍体细胞MRC5细胞株生产用细胞限定代次确定为“应不超过第35代”。   (2)生产用毒株Oka株主种子批按批准的执行,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47代,生产的疫苗中的病毒代次应不超过第48代。   (3) 毒种检定病毒滴度标准为应不低于3.7 LgPFU/ml   (4)免疫原性检查免疫后采血时间规定为免疫后4-6周 间接免疫荧光法测定抗体标准维持FAMA1:4为阴性,≥1:4为阳性   (5)鉴于各生产企业配方成分各异,疫苗复溶后颜色各不相同,外观项下复溶规定为“澄清液体,无异物”,复溶后液体的颜色不作一致性规定。   四、标准提高课题   1.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DNA探针杂交法)修订   (1) 为避免对检测结果的干扰, DNA稀释液中取消鱼精DNA的加入   (2)蛋白酶缓冲液成分中取消“5mol/L氯化钠溶液2.0ml”以避免样品处理过程中出现白色絮状沉淀   (2) 点膜操作DNA固定增加紫外交联法   (4)检测方法中不规定采用酚-三氯甲烷抽提,生产也可采用其他方法或试剂进行抽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抽提,检测Vero细胞DNA参考品至少应能够达到10pg的检测限。   2. 宿主蛋白残留量测定法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收载的相关病毒疫苗成品测定项下规定的残留宿主细胞蛋白检测及限度是基于产品工艺相关的宿主细胞残留蛋白,由于不同厂家制备试剂盒包被用抗体和酶标抗体所用的细胞蛋白(抗原)制备的方式不同,所检测到的宿主细胞残留蛋白存在相当的差异,因而导致检测结果的差异。生产企业在选择和变更试剂盒时应进行适用性验证,以确定所用试剂能检测疫苗生产工艺残留的相关细胞蛋白。中检院将尽快开展相关宿主细胞蛋白质参考品的研究,以保证该项检测的标准化。   3. 病毒性疫苗生产用毒种基因库建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增订对病毒性性疫苗三级种子批全基因序列测定要求,规定“工作种子批毒种基因序列应与原始种子批(或主种子批)保持一致”。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用毒种的基因背景资料 对于病毒性疫苗,特别是减毒活疫苗,相关生产企业应进一步开展病毒毒力、保护性抗原基因以及基因变异对病毒特性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研究。   4. 疫苗生产用胰酶的质量控制   根据目前国内外相关要求,制定疫苗生产用胰酶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理化检定、生物安全控制以及病毒外源因子控制,暂不包括生产工艺以及病毒灭活的相关要求。国家药典委员会将组织相关参与单位开展标准起草,方法验证等工作。   五、相关通则、附录增修订建议   1.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   (1)在规程总论中增订生产用昆虫细胞的概述要求。   (2)将电镜检查法作为外源病毒检查通用方法   (3)新型细胞均要求进行致瘤性和致癌性检查   (4)中检院开展PCR法进行支原体检查的方法学研究,在完成方法验证后,提交病毒专业委员会审议。   2.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   (1)在确认细胞规程与附录中的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要求无差别的情况下,细胞规程中取消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统一按照附录中的检查法执行。   (2)根据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讨论的意见,确定重组制品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单列还是与附录的“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整合   (3)增订特异性外源病毒检查的要求,根据疫苗生产毒种的来源和使用细胞基质进行相应特定外源病毒的检查,检测外源毒的种类和方法可在各论中作出规定。   3. 新生牛血清质量要求   (1) 概述中增订“胎牛血清”的定义,以明确对使用牛血清的分类   (2) 蛋白质含量测定采用现行药典三部附录VI B第一法或其他适宜方法。   (3)中检院进一步开展血红蛋白含量测定替代方法的研究,方法验证后提交病毒专业委员会审议检测方法的修订。   (4) 血红蛋白总量单位表示由“XXX %”修订为“XXXmg/dL”   (5) 积累不同企业更多批次的渗透压摩尔浓度检测数据,缩小现行检测限度范围   (6) 中检院开展牛腹泻病毒抗体检测方法学研究,方法验证后提交专业委员会审议。   六、关于疫苗中使用硫柳汞防腐剂的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的单剂量冻干疫苗均取消硫柳汞的加入,部分单剂量液体疫苗仍含有硫柳汞防腐剂。基于联合国环境署的全球限汞议案以及WHO对于疫苗中硫柳汞防腐剂使用的观点和我国疫苗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加快开展单剂量液体疫苗取消硫柳汞防腐剂的工艺研究、验证工作和相关变更的申报 对于多剂量规格的疫苗,取消硫柳汞防腐剂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性风险,因此不建议取消防腐剂的添加,生产企业可开展硫柳汞防腐剂替代的相关研究。
  • 岛津推出食品接触类橡胶制品中N-亚硝胺检测解决方案
    橡胶制品广泛应用于国防、工农业、服务行业等各个领域,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使用。从食品领域中的高压锅垫圈、各种玻璃瓶盖密封垫、生产各种液体调味品用的抽吸橡胶管等,生活用品中涉及到的乳胶手套、热水袋、球杆套、运动用球类、塑胶跑道等,计生用品中的安全套等到许多儿童用具如婴儿奶嘴、吸嘴、橡皮球、儿童车中的扶手、皮球、气球、巴比娃娃、橡皮擦、橡皮泥等等,橡胶制品比比皆是。 1982年,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透露市场上的婴儿橡胶奶嘴和抚慰品可能含有致癌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2001年从德国市场上随机抽选的16种乳胶玩具气球的样品中,有81%的样品N-亚硝胺及N-亚硝基化合物的迁移量超过限定标准;2003年从市场上随机抽选的l4种样品中,有93%的产品N-亚硝胺的迁移量超过限定标准。同年,荷兰市场上57个气球样品在1小时内迁移至人造唾液中的物质中全部检测出N-亚硝基二甲胺及其前体,60%的样品中检测出N-亚硝基二丁基胺及其前体,其余还检测出N-亚硝基二乙胺、N-亚硝基二苄胺等。最高的N-亚硝胺含量达630&mu g/kg ,N-亚硝基化合物达5700&mu g/kg,仅有一个样品符合限量标准。2004年,德国的研究人员对德国市场上的32种乳胶避孕套中亚硝胺及亚硝基化合物的含量进行了检测,发现有29种避孕套中亚硝胺及亚硝基化合物的含量超过限量标准,含量为10~660&mu g/kg,是食物中亚硝胺暴露量的1.5~3倍。 N-亚硝胺是一类具有N-亚硝基官能团的化合物,其分子结构为: 目前在已发现的130多种N-亚硝胺类化合物中,80%以上的都是强致癌物。实验表明,N-亚硝胺类化合物对40种不同的动物显示出致癌作用,包括猿、猴等哺乳类动物,以及鸟、鱼和两栖类动物。 N-亚硝胺化合物的前体物硝酸盐、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人类生活环境和食品中,它们经过化学或生物途径合成多种多样的N-亚硝胺化合物,既可以在环境中外源性合成,又可以在体内进行内源性合成,无论是在气相或液相条件下,胺类和亚硝化试剂均可被催化而合成致癌性的亚硝胺。因此,N-亚硝胺化合物以微量成分分布于大气、水、土壤、食品、烟草、化工产品、农药和药物等人类环境介质中。 绝大多数橡胶制品都是通过高温硫化最终成型。在硫化过程中,仲胺基硫化促进剂和硫磺给予体分解后会释放出出仲胺,与空气或配合剂中的氮氧化物在酸性条件生成N-亚硝胺。 在特定的使用环境下,这些N-亚硝胺类化合物被释放出,从而有可能对人体产生巨大的危害。 近年来国际上对某些促进剂在橡胶加工过程中易产生有害N-亚硝胺问题日益重视,有关N-亚硝胺化合物的生成、影响等研究成为全球橡胶促进剂研究领域的热点。我国在N-亚硝胺的研究中也做出了大量的努力。一方面,开发不产生N-亚硝胺物质的硫化促进剂,大力提倡并逐步使用不生成亚硝胺的促进剂代替现有生成亚硝胺的促进剂。但是,目前可用的不生成亚硝胺的促进剂品种非常有限。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制定N-亚硝胺的检测方法,并于2009年出台了橡胶制品中的N-亚硝胺的标准检测方法GB/T 24153-2009,规定了N-亚硝胺限量值。但是该标准测试对象为橡胶弹性体,没有区分出普通橡胶和食品接触类橡胶。而国外欧盟标准BS EN 12868和美国标准ASTM F1313-90都针对了婴儿橡胶奶嘴及抚慰品,都严格规定了该类产品中N-亚硝胺的总含量不得超过&le 10&mu g/kg。 目前,国家正在制订与体皮肤长期接触的橡胶制品和口腔等身体部位接触的橡胶制品中N-亚硝胺的含量和释放量,对橡胶制品会进行更严格的划分。相对于原有的GB/T 24153-2009,未来新的国标会参照欧盟标准BS EN 12868和美国标准ASTM F1313-90,降低N-亚硝胺的限量值。因此,制订合适的分析方法,降低方法的检出限以适应新的国标是当务之急。 针对当前国标GB/T 24153-2009和未来几年可能发布的有关N-亚硝胺迁移含量的国标,岛津公司提供了GC/MS法测定橡胶制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解决方案。方案以及检测方法包括: 1. GC/MS法测定橡胶奶嘴中的N-亚硝胺 2. GC/MS法分析橡胶奶嘴中的12种N-亚硝胺类化合物及其前体物的迁移含量 在检测方法中所应用的GCMS-QP2010 Ultra是岛津公司新一代高性能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是当前扫描速度最快的单四极杆GCMS。它能在高速扫描的同时保证仪器的高灵敏度。它适用于成分复杂的样品的分离及检测或痕量化合物的检测。 了解详情,请点击下载最新解决方案:《食品接触类橡胶制品中N-亚硝胺的检测》 参考资料 【相关法规及政策】 1993年欧盟委员会就规定了婴儿橡胶奶嘴及抚慰品中释放的亚硝胺含量的限定标准(93/11/EEC),指令规定婴儿橡胶奶嘴中N-亚硝胺类总迁移限量&le 10&mu g/kg,N-可亚硝胺化物质残留量&le 100&mu g/kg。 1994年,德国政府通过再次立法,限定橡胶硫化和储存工作环境中,N-亚硝胺的最大浓度1&mu g/m3。 1999年,欧洲标准协会出台了婴儿橡胶奶嘴及抚慰品中迁移出亚硝胺及亚硝基化合物的检测方法标准BS EN 12868,方法规定该类产品中N-亚硝胺的总含量不得超过&le 10&mu g/kg。 1999年,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 F1313-90规定了婴儿橡胶奶嘴上8种挥发性亚硝胺含量,每种N-亚硝胺的含量不得高于&le 10&mu g/kg,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总含量不得高于20&mu g/kg。 2001年10月欧盟发表的《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已将可产生N-亚硝胺类化合物硫化剂DTDM(二硫化吗啉)和某些秋兰姆类促进剂(如TMTD等)列入限期淘汰的化学品。 2007年2月22日德国联邦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向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委员会发布修订《有关由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制成的玩具、气球德国第l4号法令》的TBT通报,规定了在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气球中亚硝胺和可亚硝化物质的最高允许限量。 2008年国际标准委员会起草了ISO/CD 29941号检测避孕套中亚硝胺迁移量的标准方法,此草案的出台为避孕套中亚硝胺迁移量的检测制定了标准依据。 同年,德国对有关3岁以下儿童用气球及橡胶玩具所含亚硝胺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即对《德国商品法》中的相关标准作出了修改。 2009年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24153-2009规定橡胶和弹性体材料中12种N-亚硝胺,每种含量不得超过0.5 mg/kg。 关于岛津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食品包装将提示“过敏原” 非强制标准明年实施
    今后在食品包装上有可能标注“过敏原”,消费者在商场随处可以看到“食品过敏”类的标签。在昨天的“食品安全与过敏原专家研讨”上相关专家作出上述表示。   一项针对3974名15岁至24岁健康人群的调查结果显示:约有6%的人曾患有食物过敏。约有76%的过敏反应是由花生、大豆、牛奶、鸡蛋、鱼类、贝类、小麦和坚果这8种常见致敏食品引起的。   目前只有个别饼干产品上有类似过敏原提示的语言。据了解,以往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标准中,均未涉及食品过敏原内容,更没有强制性地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予以标注。目前,我国正开始在相关标准修订及公众科普方面对过敏原内容加以重视。国家相关法规也将要求标示过敏提示。据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樊永祥主任介绍,卫生部于4月20日公布了将于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2004年版本的规定相比,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其中,对标注致敏物质作出了规定:如果用麸质的谷物、甲壳类动物、鱼类、蛋类、花生类、大豆类、乳制品、坚果类等做配料,或者是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物,“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孟素荷表示,随着新版标准的实施,所规定的8大类食品及制品的标签将面目一新,消费者将会在国内食品市场上随处看到“食品过敏”类的标签。
  • 156大类纸制品可在福建莆田质检机构检测
    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浆纸产品质检中心(莆田)被正式确定为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指定检验机构,成为福建省首家取得该项检验资质的技术机构。   截至目前,国家浆纸产品质检中心(莆田)已取得156大类纸制产品检验资质,技术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为莆田市投资30亿美元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及东南沿海造纸工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
  • 卫生部将对食品中致病菌含量设底线
    卫生部近日发布通知,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新标准对食品中可能出现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8种致命菌的含量作了明确规定。   新标准规定了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蛋制品、粮食制品、豆类制品、焙烤及油炸类食品、糖果、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调味品、即食食品等17类食品的致病菌含量。其中,对所有采用罐头工艺加工生产的食品,统一规定“罐头工艺生产的食品符合商业无菌”。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和致病菌的风险,分析了致病菌对我国各类食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还参考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
  • 上海市食品学会立项团体标准《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经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联系人:上海市食品学会 郭燕茹 021-54891268 18018674491邮箱:ssfs_office@163.com关于《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美农业部要求在肉类和家禽制品上标注营养标识
    2011年1月3日,FoodNavigator-USA网站消息,美国农业部(USDA)指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必须在40种常用的生鲜肉制品上标注营养标识,内容包括卡路里数、总脂肪和饱和脂肪的克数。   1990年的《营养标签与教育法》指出,营养标识的推广仅限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管辖范围内的食物,而肉和家禽制品则处于这个规则之外,因为它们是属于农业部管辖的食品。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指出:尽管标注肉制品的营养含量是属于自愿性行为,但是目前几乎没有肉制品生产商遵守这一规定,因此提议加注强制性营养标识。   美国农业部部长Tom Vilsack指出:“越来越多的,忙碌的美国家庭希望获知他们能够快速和容易理解的相关营养信息。我们应该尽我们所能提供一个营养标签,这将有助于消费者作出明明白白的消费选择。美国农业部和健康与公共事业部致力于每五年向美国人民提供一次饮食指导,现在消费者将有另外一个工具来帮助他们理解这些指导。”   营养信息必须出现在肉制品标签上或者销售点上,应用范围包括生鲜切割的肉和家禽制品,也包括肉和家禽制品的肉末。   另外,FSIS指出消费者习惯于根据肉末制品的切割率来判断质量,一旦在产品的旁边标示出其脂肪百分率,我们相信这种标签将提供了一个“鉴别肉末质量的快速、简单和正确的工具”。   美国肉制品协会常务会长和总法律顾问Mark Dopp指出:12个月后增加强制性标示的期限对行业界来说将是一个挑战,但对消费者来说将提供一个机会了解肉制品的切割率范围,包括一些切割牛肉和猪肉制品。长久以来,许多消费者没有充分的认识到肉类和禽类制品营养价值,以及可以选择不同切割率的肉制品,这次的新标识将有助于纠正消费者的这个思维误区。   最终的法律规则公布在2010年12月29日的联邦公报上。
  • 海南省发布首批“禁塑”名录,8类塑料制品在内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名录》将 strong 2大类 /strong (一次性膜和袋类、一次性餐饮具类) strong 8小类 /strong (一次性商品包装袋、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盒、碗、碟、盘、饮料杯、吸管)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禁止省内生产、销售和使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列入《名录》的塑料制品,材料上包括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7e62df36-e67b-4444-8c11-93c8ab182402.jpg" title=" 11.png" alt=" 11.png" / /strong /p p br/ /p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2月16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邮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标准表1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食品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 (若非指定,均以/25 g或/25 mL表示) 检验方法 备注 n c m M 肉及肉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适用于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100 CFU/g - GB 4789.10 空肠弯曲菌 5 0 0 - GB/T 4789.9 适用于预制肉制品。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 5 0 0 - GB/T 4789.36 适用于预制牛肉制品。 水产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适用于生食水产品和熟制水产品。 副溶血性弧菌 5 0 0 - GB/T 4789.7 适用于熟制水产品。 副溶血性弧菌 5 0 100 MPN/g - 适用于生食水产品和预制水产品。 蛋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粮食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适用于熟制粮食制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000 CFU/g GB 4789.10 适用于熟制粮食制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0 CFU/g 10000 CFU/g 适用于生制粮食制品。 豆类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焙烤及油炸类食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糖果、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蜂蜜及其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加工水果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藻类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副溶血性弧菌 5 0 0 - GB/T 4789.7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饮料类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冷冻饮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调味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适用于除香辛料外的其它调味品。 副溶血性弧菌 5 0 0 - GB/T 4789.7 适用于水产调味品。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适用于含水乳化油脂(大于1%为限值)。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果冻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 - GB 4789.10 即食食品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适用于表中未列出的其他即食食品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 - GB 4789.30
  • 未来,植物基食品会是什么样?福斯首席科学家访谈
    本周,福斯参加的FBIF食品创新展中,创新论坛里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就是“新植物基时代”。植物食品业务正在不断发展。现在,如果你打开电子购物平台输入植物基食品,跳出来的产品有植物汉堡、植物酸奶、植物牛排,甚至还有植物酸菜鱼。未来,植物基食品会是什么样?让我们听听福斯首席科学家Mette Skau Mikkelsen的最新见解。「 Mette拥有植物食品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长期致力于植物食品的成分研究、产品开发和营养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昨天、今天和明天的植物食品?这一切都是从大豆和豆腐开始的。豆腐在中国有2000多年的历史,可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在欧美广泛消费。它如今是许多无肉生活方式的人的重要蛋白质来源,也是中国、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美食的重要组成部分。豆腐是一种受人欢迎的植物产品,但现在面临着其他蛋白质来源的竞争,这些蛋白质来源可以更好地复制动物肉的味道和质地。小麦面筋(如seitan)、真菌菌丝体蛋白(如quorn),以及豌豆和蚕豆等豆类蛋白在植物基产品中都越来越受欢迎,许多公司正在试验不同的发酵工艺,以使最终产品更有“肉质”。在过去的几年里,这些产品的味道和质地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在伦敦的植物博览会上,我们吃了以色列Redefine meat公司的3D打印植物牛排。如果我不是事先知道,我会想,我吃了一块真正的牛排,但其实这是一块全植物牛排,由豌豆和大豆蛋白制成。“完全一样,又完全不同”,植物食品的未来包括以更好的方式复制动物食品,但作为植物食品本身,它们也应挖掘自己的独特价值。企业有很大的潜力去重新定义我们认为的植物产品,并在更大范围内挑战它所模仿的肉类。植物食品产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最大的挑战是需要不断创新。新植物产品的开发需要在创新方面进行巨额投资。竞争和消费者需求的增加给植物产品生产商增加了另一层压力,而在更传统的食品生产方面,这种压力并不明显。当谈到公众对植物性产品的兴趣时,许多趋势专家一致认为,该行业可能会遵循S曲线:开始时比较低,一段时间后迅速增长。起初,兴趣会很低,并会反复受挫。但随着规模的上升和价格的下降,市场渗透率可能会达到10%或更多。这就是线性增长突然转变为指数增长的关键点。这是我们在从冰箱到智能手机的数十种技术中看到过的趋势。FOSS 的植物食品研究都有哪些?在FOSS,我们以不同的方式研究植物性食品。在“植物细胞”这个项目下,我们的创新部门有几位同事,他们正在为植物性行业创建分析解决方案。FOSS如何为食品体系的绿色转型做出贡献的一个例子是,在DTU国家食品研究所领导的一个项目中,FOSS与丹麦公司Thise Dairy、KMC、科汉森和哥本哈根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将MilkoScan&trade FT3用于检测植物性乳制品,并将尝试新应用开发,例如,监测发酵过程,以准备好适合这一新兴行业的解决方案。该项目旨在开发生产植物性发酵食品的工艺和发酵剂,比如以豌豆、燕麦和土豆为基础的酸奶产品。新的发酵剂将提高植物乳制品替代品的性能和质量,使所有全球生产商受益,并扩大乳制品行业以外的潜在客户范围。FOSS 的分析解决方案如何帮助植物食品产业?市场上的植物性食品正在蓬勃发展,生产商真的开始探究其质地和口味,尤其是肉类替代品。所有这些新食品都和传统食品一样需要分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化的生产和安全统一的质量。我们一直在与植物乳制品和植物肉生产商密切合作,创建分析包和解决方案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许多植物性肉类和乳制品制造商在生产中难以实现一致的质量,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对其产品详细成分的了解。如果你想确保产品的成分随着时间的推移保持不变,你需要能够在整个生产过程的每一步,从原材料到成品,检测成分的关键参数。这也将使你能够使用正确的原材料混合物,并优化生产流程,从而减少浪费并降低成本。然后,你就可以始终如一地提供你的消费者想要的东西:一种美味、健康、对地球有益的产品。一种完全符合标签上所说的产品,没有更多,也没有更少。一种看起来、尝起来和感觉起来都像独特的“肉类和乳制品”的产品。同时,你达到了改进流程,降低成本,提高营收。
  • ​全球视角下的食品致病菌
    近几年,国内外频发的食源性疾病给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食源性疾病已成为不断扩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而食品中致病菌污染是导致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原因,预防和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内容。国际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CCFH)是CAC的通用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卫生的一般原则、操作规范、指南以及食品微生物标准,在国际层面提出微生物风险评估的优先领域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并审议食品微生物风险管理措施等。CAC于2013年修订了《制定和应用食品微生物标准的原则和指南》(CAC/GL 21-1997),其中规定了微生物标准的适用范围、定义和要素,以及制定标准的目的、需要考虑的因素、采样方案和检验方法等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实施原则等内容,用于指导各国微生物限量标准管理工作。根据CCFH提出的要求,FAO和WHO联合成立的微生物风险评估专家组(JEMRA)对多种重要的“食品-病原”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其中,关于“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风险评估报告”(2004),“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沙门氏菌和阪崎肠杆菌的风险评估报告”(2004、2006)的科学结论均被CCFH采纳,CAC于2009年修订了《应用食品卫生一般原则控制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指南》(CAC/GL61-2007)。该文件为控制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提供了框架和建议,同时提出了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量标准。2009年修订的《婴幼儿粉状配方食品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66-2008)中提出了粉状婴儿配方食品、粉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产品中的沙门氏菌和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限量标准。2002年,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出版的《食品微生物检验与食品安全控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第七卷)》,对微生物标准的选择、制定和应用,以及分级采样方案原理、类型和应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ICMSF提出的分级采样方案是食品微生物标准的重要组成元素,已被CAC和国际社会广泛认可采纳。2011年,ICMSF出版了《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控制原理与实践-食品中的微生物(第八卷)》,对18大类不同食品中的微生物危害及其潜在风险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按食品类别及加工工艺特点提出了应该加以控制的主要致病菌种类、限量要求及相应的关键控制点等。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均参照CAC的标准制定和实施原则,以及ICMSF的分级采样方案,制定和/或修订了食品中微生物限量标准。我国于2013年制定和发布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该标准的发布对保障食品安全、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适应行业的发展以及监管部门的使用需求,根据最新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国际上近年来食源性致病菌标准的修订动态及GB 29921-2013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启动了该标准的修订。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由《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修改为《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整合了乳制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增加了食品类别(名称)说明的附录,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与籽类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13类食品中的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克洛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等6种致病菌指标和限量进行了调整。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是重要因素之一。由食品中致病菌污染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为了促进食品中致病菌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在6月19-21日举办的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中设立食源性微生物检测技术专场。特别邀请到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点击链接,报名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grfood2024/扫描二维码报名
  • 食用油快检试剂盒盘点,让每一滴油都清晰可见!
    近期,“罐车运油乱象”这一热点事件再次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推向高潮,特别是关于食用油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如何确保进入我们餐桌的食用油都安全无虞,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食用油检测试剂盒这种快检方式受关注的程度也空前高涨。仪器信息网特别对食用油检测试剂盒产品技术进行了盘点,以飨读者。针对本次事件,仪器信息网特别建立“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食用油安全与检测知多少”专题,针对当前食用油安全检测相关热点,检测新技术及新标准的最新动态,提供仪器检测仪器、解决方案、行业最新会议等内容。(https://www.instrument.com.cn/topic/oil2024.html)检测物质公司产品名称用途食用油黄曲霉毒素检测广东达园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快速检测盒(胶体金)适用于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定性筛查检测山东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曲霉毒素B1荧光定量检测试纸条适用于小麦/面粉、玉米、部分成品饲料、豆瓣酱、植物油的检测黄曲霉毒素B1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谷物、饲料、粮油)适用于快速定量检测饲料原料(如大米、玉米、小麦、大麦、高粱、豆粕、玉米粕、花生粕、麸皮、DDGS等)及饲料成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残留浓度黄曲霉毒素B1 ELISA快速检测试剂盒可定性、定量检测玉米、大米、麦类、豆类、花生、饲料、食用油等样本中的黄曲霉毒素B1深圳市艾瑞斯仪器有限公司黄曲霉毒素B1快速检测卡用于检测谷物、饲料、粮油等样品中的黄曲霉毒素B1残留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曲霉毒素B1 ELISA试剂盒可定性、定量检测玉米、大米、麦类、豆类、花生、饲料、食用油、婴儿配方食品,婴儿辅助食品等样本中的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总量ELISA试剂盒可定量检测玉米、大米、麦类、豆类、花生、饲料、食用油等样本中的黄曲霉毒素总量无锡科智达科技有限公司食用油黄曲霉毒素 荧光定量快速检测卡谷物、坚果、水果及其制品,以及食用油、饲料等在存贮、运输等过程中,可能产生黄曲毒毒素北京普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黄曲霉毒素B1快速测卡检测样品包括谷物及其副产物、饲料、酱油、食用油等黄曲霉毒素B1检测试剂盒可定性、定量检测玉米、大米、麦类、豆类、花生、花生酱、饲料、食用油等样本中的黄曲霉毒素B1上海酶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曲霉毒素B1快速检测盒(胶体金)适用于粮食作物(玉米、大米、豆类、花生等)及其发酵产物(酱油、食醋、食用油、米酒等)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定性筛查检测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检测深圳市艾瑞斯仪器有限公司食用油酸价快速检测试剂盒适用检测食用油中酸价食用油过氧化值快速检测试剂盒适用食用油过氧化值的快速检测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用油酸价快速检测试纸适用于对常温下为液态的食用油中的酸价进行快速检测食用油过氧化值快速检测试纸适用于对常温下为液态的食用油中的过氧化值进行快速检测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快速检测试纸适用于常温下为液态的食用油中的酸价和过氧化值进行快速检测食用油酸价速测盒适用于食用油中酸价的快速检测食用油过氧化值速测盒食用油中过氧化值的快速检测上海酶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用油酸价速测盒适用于食用油中酸价的快速测定食用油酸价检测试纸适用于常温下为液态的食用油中酸价的快速测定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快速检测试纸适用于食用植物油及食用动物油的酸价和过氧化值的快速测定食用油过氧化值速测盒适合现场对食用油过氧化值进行快速检测天津朗瑞安科技有限公司朗瑞安食用油酸价快速检测卡适用于食用油酸价检测廊坊众仪科技有限公司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快速检测试纸型号:DY266-C420适用于对常温下为液态的食用油中的酸价进行快速检测。麦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MKY5503 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快速检测试纸适用于食用植物油及食用动物油的酸价和过氧化值的快速测定。苏州露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食用油酸败快速检测试纸适用于食用油中酸价和过氧化物值的半定量测量北京普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食用油酸价速测盒/食用油过氧化值速测盒食用油新鲜度和过氧化酸败程度的快速检测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食用油酸价快速检测试剂盒适用于检测食用油中的酸价四川精卫食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食用油酸价快速检测试剂盒食用油、火锅红油等油品食用油过氧化值快速检测试剂盒食用油、火锅红油、火锅底料等油品其他有害物质检测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用油有害表面活性剂快速检测盒适用于食用油等样品的快速筛查食用油中巴豆油快速检测盒适用于食用油中污染、掺入及中毒残留油中巴豆油的快速检测食用油中蓖麻油快速检测试剂盒适用于食用油中污染、掺入或非法添加蓖麻油的快速检测食用油中大麻油快速检测试剂盒适用于食用油中污染、掺入或非法添加蓖麻油的快速检测食用油中矿物油快速检测试剂盒适用于检测食用油食用油中桐油快速检测试剂盒适用于食用油中污染、掺入及中毒残留油中桐油的快速定性检测劣质油检测试剂盒适用于 可快速检测食用油是否为地沟油、煎炸老油或变质油的检测深圳市艾瑞斯仪器有限公司食用油中蓖麻油快速检测试剂盒检测食用油中是否掺有蓖麻油食用油中桐油快速检测试剂盒检测食用油中污染、掺入及中毒残留油中桐油食用油中巴豆油快速检测试剂盒检测食用油中是否掺有巴豆油食用油表面活性剂快速检测试剂盒检测食用油中是否为回收的油脂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YD-GDX食品安全检测箱食用油中桐油速测盒适用于食用油中污染、掺入及中毒残留油中桐油的快速定性检测食用油中大麻油速测盒适用于食用油中污染、掺入或非法添加蓖麻油的快速检测食用油中巴豆油速测盒适用于食用油中污染、掺入及中毒残留油中巴豆油的快速检测食用油中矿物油速测盒适用于检测食用油山东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呕吐毒素ELISA快速检测试剂盒饲料、饲料原料、粮油玉米赤霉烯酮ELISA快速检测试剂盒饲料、饲料原料、粮油玉米赤霉烯酮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适用于玉米、小麦、面粉、面饼、植物油等样本中玉米赤霉烯酮的定量检测针对油罐车混用事件,为了切实保障食用油的质量安全,矿物油作为食用油中可能存在的化工残留物,其检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针对食用油中矿物油污染物的定量测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尚不完善,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加快制定更为具体的定量测定标准!关于本次事件涉及的食用油标准方法,仪器信息网还将持续跟踪报道,敬请关注!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近期,“罐车混用”事件再次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油罐车在未经彻底清洗的情况下,从运输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转而装运食用油,导致食用油可能遭受化工残留物的污染。本次粮油会议特别设立了“粮油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专题,其中对食用油中矿物油的检测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
  • “植物源性食品分析检测技术新进展” ——主题约稿函
    植物源性食品是指以植物的种子、果实或组织部分为原料,直接或加工以后为人类提供能量或物质来源的食品。其主要包含谷物、薯类、豆类及其制品、水果蔬菜制品、茶叶等。近年来,随着消费理念的升级、素食文化的兴起、对环境保护与动物福祉责任感的增强等,让植物源性食品自带光环,成为食品领域讨论的焦点。不过,植物源性食品的生长的生态环境、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带来的安全问题也引发大众讨论。为了进一步促进植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仪器信息网特别发起“植物源性食品分析检测技术新进展”主题约稿,欢迎各位行业协会/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老师,以及领域内仪器厂商们积极投稿。一、专家约稿主题聚焦植物源性食品分析检测技术新进展,可选择谷物、茶叶、水果、植物奶、坚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的某一种具体食品展开讨论:(1)目前有哪些常用的植物源食品分析检测技术或方法?请列举并简要介绍。(2)您认为有哪些新兴的技术或方法可以应用到植物源食品分析检测中?(3)您认为目前植物源食品分析检测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又有哪些机遇?(4)您对未来植物源食品分析技术发展有哪些预测或建议?(5)政策法规、标准解读:如,对于目前某一重要的植物源食品的质量标准或分析检测方法标准解读;(6)或其它相关主题。二、厂商约稿提纲(1)贵司在植物源性食品分析检测领域主推的仪器产品是什么?请您谈谈该产品的核心竞争力。(2)在植物源食品分析检测中,您公司是否有针对特定食品营养成分的定制解决方案?(3)目前植物源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主要技术有哪些?有哪些新技术新方法会有较大影响?(4)当前植物源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分析的难点是什么?哪些检测项目是值得特别关注?(5)您如何看待当前植物源食品检测市场及前景?未来看好哪些细分领域? 备注:• 您可以根据上述某一个问题或多个问题进行稿件撰写,也可以由此展开相关话题。• 稿件字符数不少于1000字,如有图片,图片像素应不低于300DPI;• 稿件无抄袭、署名排序无争议,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 投稿须为Word文档,本网编辑有权对文稿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注明。• 稿件内容会择时在仪器信息网资讯栏目发布显示(单独成文或/整合综述文章),同时在专题中推送宣传。• 回稿时间:2023年9月30日• 投稿邮箱:caixf@instrument.com.cn
  • 上海市食品学会发布《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代表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5月27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二) 以E-mail形式反馈给上海市食品学会。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此致! 附件一:《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附件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郭燕茹联系电话:18018674491电子邮箱:ssfs_office@163.com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4月28日关于《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欧盟“黑名单”公布 10类制品国际检测市场或遇低谷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欧盟委员会日前公布一项草案,提议禁用塑料吸管、棉签等 10种一次性塑料制品,被列入“黑名单”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共有10种,包括塑料餐具(含吸管、刀叉等)、棉签、气球及托架、塑料餐盒、塑料杯、塑料瓶、烟头、塑料袋、薯片袋(含糖纸)及湿纸巾。除此之外,含塑料成分的渔具也“榜上有名”。&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草案称,上述10种一次性塑料用品现占欧洲海洋垃圾的43%,含塑料成分的渔具占欧洲海洋垃圾的27%,两者总计占比70%,成为目前欧洲海滩最常见的塑料垃圾。&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为防止海洋污染进一步恶化,方案拟对这些塑料垃圾“分类治理”,其中对塑料餐具、棉签、气球托架的治理最为严格,方案提议直接禁用,以更为环保的产品代替。&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对于塑料餐盒和塑料杯,方案提议大幅减少市场消费量 对于塑料瓶,方案要求到2025年欧盟各成员国要达到回收90%的目标。&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对于气球、烟头、塑料袋、薯片袋、湿纸巾乃至渔具,方案对生产厂商施压,要求他们出资支持清理、回收、废物处理、环保宣传等工作,还要求改变气球和湿纸巾的外包装,明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妥善处理垃圾的方法。&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8日公布草案后,欧盟委员会称下一步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将进行审核,获批后草案才能生效,为此欧盟委员会敦促尽快行动,争取在明年5月欧洲议会选举前取得切实进展。&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目前海洋污染颇令各国头疼,塑料污染则是最大污染源。据统计,现在全球每年约有1000至2000万吨塑料垃圾流入海洋,占海洋垃圾的85%,其中不计其数的微塑料更成重大环境隐患。专家指出,微塑料不仅毒害海洋食物链,致使误食的海洋生物死亡,而且微塑料能存在数百年时间,将持续危及海洋生态。 /p
  • 上海市食品学会批准发布《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批准发布《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T/SSFS0007-2023),2023年7月18日发布,2023年8月1日实施,现予公告。附件一:关于批准发布《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的公告上海市食品学会2023年7月25日上海市食品学会关于批准发布《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食品致病菌限量国标7月1日实施
    近年,本市食物中毒起数、人数和发生率同比不断下降。/晨报记者 何雯亚   春天的脚步日益临近,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污染和变质导致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开始发生。全方位阻截食品致病菌,将从国标开始。今年7月1日,卫生部首次制定的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mdash &mdash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将开始实施。近日,卫生部门在官网上公布了相关问答。   上海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昨天透露,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最大威胁。去年,本市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为0.77例/10万人口,在已查明致病因素的6起食物中毒中,4起为细菌性。   去年二季度集体食物中毒多   2013年上海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8起,中毒人数184人(无死亡),中毒发生率为0.77例/10万人口,继续保持低位,食物中毒起数、人数和发生率同比2010年,分别下降 20%、38.3%和50.3%。上海的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2006年后控制在6例/10万人口以下,到2011年后已经控制在1例/10万人口以下。   从中毒发生时间分析,去年上海集体性食物中毒高峰发生在第二季度,达5起,三、四季度各发生1起和2起。从中毒肇事单位分析,食物中毒中涉及公共餐饮单位3起、集体食堂2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起、农村家庭自办酒席1起、无证餐饮单位1起。从中毒致病因素分析,已查明致病因素的6起食物中毒中,4起为细菌性,其中沙门氏菌2起,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1起,副溶血性弧菌1起 另外2起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分别为亚硝酸盐和皂素。这些中毒事件均由食品从业人员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其中生熟交叉污染3起,从业人员带菌操作、熟食储存不当、食品未烧熟煮透、食品污染和亚硝酸盐误用分别各有1起。&ldquo 在去年的集体食物中毒中,三分之二是由食品致病菌引起的,与全国情况相当。&rdquo 顾振华指出,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当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   据悉,食源性疾病亦称食物中毒,即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引起的中毒性或感染性疾病,比如呕吐、腹泻等,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脑、肾等脏器损伤以及死亡。   食品中可能造成食源性疾病的生物性危害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致病菌及其毒素,如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菌、金葡菌等,它们主要导致胃肠道疾病,严重的会造成肝、脑、肾等脏器的损害,甚至死亡 第二类是产毒真菌和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等,它们或造成人的急性中毒,或因长期摄入造成消化道癌症等疾病 第三类是病毒和寄生虫。   即食生肉制品等列入标准   如何预防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专家坦言,以往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而今年7月1日将实施的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弥补了这些缺陷,对肉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制品等共11大类预包装食品分别制定了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   记者发现,此次纳入规定的11大类食物绝大多数为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高的预包装即食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都被列入在内。   其中,肉制品包括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 水产制品包括熟制水产品、即食生制水产品和即食藻类制品,包括活、鲜、冷冻鱼(鱼片)、虾、头足类及活蟹、活贝等,也包括以活泥螺、活蟹、活贝、鱼籽等为原料,采用盐渍或糟、醉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腌制水产品。即食藻类制品指以藻类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藻类制品,包括经水煮、油炸或其他加工的藻类。粮食制品,包括方便面、米制品、糕点、蛋糕、片糕、饼干、面包等食品。冷冻饮品则包括冰淇淋类、雪糕(泥)类和食用冰、冰棍类。即食调味品包括酱油、沙拉酱、鱼露、蚝油、虾酱。   果冻等暂不设致病菌限量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涉及食品较多。新规中,全部11类食品都有沙门氏菌限量规定。   感染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后会引发败血症、脑膜炎等,此次仅在肉制品中有限量要求。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容易引发出血性腹泻和肠炎,副溶血性弧菌则主要感染水产制品,或交叉污染肉制品。   根据新规定,在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为,在同一批次采集的五份样品中,不允许任一件样品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的限量要求与此相同。   乳与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由于蜂蜜、脂肪和油及乳化脂肪制品、果冻、糖果、食用菌等食品或原料的微生物污染风险很低,不设置致病菌限量。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适时修订增加相关食品类别。   另外,志贺氏菌污染通常是由于手被污染、食物被飞蝇污染、饮用水处理不当或者下水道污水渗漏所致。根据我国志贺氏菌食品安全事件情况,以及我国多年风险监测极少在加工食品中检出志贺氏菌,此次标准未设置志贺氏菌限量规定。   7月1日前,监管部门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顾振华表示,7月1日以后,上海食品监管部门也将严格按照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这个标准,对食品中致病菌进行检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严格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
  •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黄金制品掺假”说法不实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   “黄金制品掺假”说法不实(求证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   权威检测机构未发现知名品牌黄金制品掺假   “十一”黄金周期间,一条关于“黄金”的传闻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有微博称,中国工商银行出售的黄金掺假,同时还质疑国内市场上40%的金条用铱或钨掺假。   国有商业银行出售的金条是否造假,备受社会关注,也事关银行业乃至国家的声誉。对此,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疑问一:工行出售的黄金掺假了?   【回应】 工行表示原料、生产加工、售前、售中各环节都严控产品质量,不会掺假,每根金条都有质量证书 承诺回购   有微博称,“有人拿着工商银行销售的一公斤黄金,附带证明和发票,拿到金银加工厂出售,经过核实,的确是工商银行出售的,加工厂老板就收了,检验黄金的精确纯度,必须去南京,结果一周后报告来了,该金条掺杂了 铱 ”。   “这纯属不实之言”,工行贵金属业务部新闻发言人施旭东表示,“工行严格贯彻上海黄金交易所对金条质量控制的标准,品牌金条从原料入库、生产加工、产成品出厂前及销售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   据工行方面介绍,在原料环节,工行的黄金原料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仓标准,并从上海黄金交易所统一出库   在生产加工环节,工行从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可提供标准金条的生产企业中选择信誉度高、质量控制良好的大型精炼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加工企业均获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信用标准。工行也责成加工企业对整个生产环节执行最为严格的质量控制   在售前、售中环节,工行对每个批次的生产金条进行随机抽检,抽样产品全部送经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审查认可、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历年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施旭东说,工行对每一根金条都出具产品质量证书,对产品的成色、重量和品质进行保证。对已售产品,如果出现因产品成色或重量等原因引起客户投诉,一旦投诉产品经质检机构和工行确认为不合格产品,可根据客户意愿,对投诉产品作换货或退货处理。   “工行还对已售黄金承诺回购,”施旭东说,“消费者可以在工行200多家网点办理黄金制品回购业务。这些网点分为普通回购网点和综合性回购网点,前者可以回购工行自有品牌的黄金制品,后者除了工行产品外,还可以回购其他企业生产的成色在Au99.0以上的实物黄金产品。综合性回购网点目前有近100家。”   “如果一家银行的黄金产品掺假,它敢做这样的回购承诺吗?”施旭东说。   疑问二:南京有检出银行黄金制品掺假吗?   【回应】 检测机构表示未发现银行黄金制品掺假 省市消协表示未接到相关投诉   网传检验出工行金条掺杂“铱”的检测机构在南京。据记者调查,南京负责贵金属检测的机构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机构,其中最权威的是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级贵金属检测机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该中心检验室主任杨佩告诉记者,中心检测黄金制品用的是“破坏性的办法”,要过“三道关”。   第一关,将黄金制品压薄、碾碎,加工成细屑状的粉末。“黄金较软,铱、钨较硬,如果真的在黄金制品中掺了铱、钨,就好比在面团里揉进了沙子,第一关就过不去。再说,黄金是金黄色的,铱、钨是白色的,一加工成细屑状粉末,掺有铱、钨的黄金制品就会 露馅 。”第二关,将细屑状粉末用“王水”溶解。杨佩说,与黄金不同,铱、钨在“王水”中很难溶解。即使掺有铱、钨的黄金制品侥幸混过前两关,还有第三关,就是检测程序。“我们能检测出含量为10-6到10-9(即百万分之一到十亿分之一)的杂质,也就是说,铱、钨只要有一丁点,就能检测出来。”   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是工行黄金制品的送检机构之一。“按照这么严格的检测方法,目前我们没有发现工行的黄金制品中掺杂铱或钨。”杨佩说。   “我们中心近年检测银行出售的千足金制品较少,且检测结果都合格。”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主任朱德茂说。   记者又采访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据该协会副秘书长钱立根介绍,近年遇到的类似“黄金制品成分不足”的投诉案例,每年大约在十一二件,其中绝大多数是黄金饰品中扣件、连接件出于硬度等原因而纯度不足 没有接到过银行出售的黄金制品成分不足的投诉。“银行出售的黄金制品中,以投资类的为主,装饰类的很少。投资类的黄金制品如金条、金砖等,不存在扣件、连接件 假如银行制品发生 掺假 、 成分不足 ,是很容易被发现、被索赔的,但目前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投诉。”钱立根说。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门负责人介绍,一般性的投诉多是属地就近解决,情节特别严重的,消费者也会投诉到省消协。对于黄金制品的投诉,这位负责人表示,“最近两年中均没有接到过。”   疑问三:品牌企业黄金制品可信度高吗?   【回应】 历年抽查,未发现大品牌黄金制品掺假   有消息称,黄金市场上有用钨做核心的假金条,国内市场上40%的金条用铱或钨掺假。   “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杨佩说,“我们中心一年要检测数十万件黄金制品,检测机器24小时开着,目前没有发现掺杂铱或钨的黄金制品。当然,送到我们这里检测的多为银行、大企业等生产的黄金制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黄金制品即使有用铱或钨掺假我想也是少数。”杨佩说。   他表示,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时,有个别企业在黄金首饰中掺铱,但很快被质检机构发现。此后仍有极少数企业试图掺铱或钨,但随着检测技术的突飞猛进,这种“不良企图”往往难以得逞。   同样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另一家国家级贵金属检测机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质量负责人陈丁滢说,在黄金制品中掺杂铱或钨的现象虽不能完全排除,但肯定达不到40%的比例。“从我们历年监督抽查的情况看,没有发现大的知名品牌的黄金制品掺杂铱或钨。”   杨佩和朱德茂建议,消费者在黄金消费时应当选购银行、大企业生产的黄金制品,在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索要质量证书等相关证明。   疑问四:黄金“生锈”是因掺假吗?   【回应】 高纯度金不易生锈,但遇到硫化物、汞和铅等会有变色现象   网络传言还引发网友对千足金福娃、贺岁金条等纯金制品生锈的质疑,认为黄金变色是因为掺假。   朱德茂介绍,按照国家标准金制品的纯度,有高纯度金(千足金、足金)以及低纯度金(22K金、18K金、14K金、9K金),纯金制品只是理论纯度。金属氧化称为生锈,而黄金化学性质稳定,不易被氧化,故高纯度金不易生锈。但会有变色现象,遇汞或铅会变色,人体的汗液或体液酸性过高以及化妆品内的某些化学元素也会使得金饰品变色。另外,压制的金饰品或成品,因压制磨具(贱金属铜、铁、锌等)的残留(极其微量)也会使其变色。以前的千足金福娃、贺岁金条生锈有可能是压制磨具的残留使其变色,也可能是其他金属元素氧化而变色,但生产工艺不当致色变是主要原因。   据位于南京市中心的宝庆银楼一位江姓鉴定师介绍,黄金具有耐腐蚀性,在空气质量不好或者其他情况下,黄金制品遇到汞,容易出现白色的斑点 遇到硫化物,容易出现棕红色的斑点。“但是这些不是真正的生锈。”她介绍说,“这些斑点都是可以清洗掉的。”
  • 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公布《坚果炒货食品》、《粮食》、《巧克力及其制品》三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坚果炒货   删除无霉变无虫蛀指标   征求意见稿对生干类坚果与籽类细化了感官指标要求,将原标准中的“无异物”改为“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在霉变指标要求上,将“无霉变”改为“霉变粒小于等于2%(带壳),去壳产品不得检出”。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征求意见稿对坚果炒货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限量做了修改,并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熟制坚果与籽类感官无霉变、无虫蛀指标要求,原因有两个,一是虫蛀不属于食品安全指标范围 二是生干坚果与籽类,以及产品原料标准中均有霉变要求,故在熟制坚果与籽类标准中将此要求删除。征求意见稿还调高了代表部分炒货被氧化程度的过氧化值指标。   粮食   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范围扩大   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对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的适用范围,增加了玉米、高粱米、小麦、燕麦等农作物中的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限量,增加燕麦、莜麦、米大麦中的麦角限量。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曼陀罗属植物种子均含有一定的毒性,本次修订将原标准中的“曼陀罗籽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修改为“曼陀罗属及其他有毒植物的种子”,范围从原来的单一豆类(1粒/千克)扩大到玉米、高粱米、豆类、小麦、燕麦、莜麦、大麦、米大麦(1粒/千克)。此外,另一种有毒有害种子麦角的限量范围,也从大麦和小麦(0.01%)扩大到小麦、燕麦、莜麦、大麦、米大麦(0.01%)。征求意见稿还对霉变粒、有毒有害化学成分限量(氢氰酸、单宁)等指标进行了调整。   巧克力   对铜不再作限量要求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标准中关于铜的限量要求。据介绍,2003年版的巧克力卫生标准和老版国际标准中对铜作限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熬糖工艺中用铜锅熬糖,而如今的工艺中已不再用铜锅熬糖,铜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不存在了。国际食品法规委员会制定的最新版标准中的重金属污染物也没有包括铜。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废止了《食品中铜限量卫生标准》(GB 15199-1994)。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征求意见稿)中也未包括铜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对“不允许出现的异物”进行了细化,对原有的“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细化为“无玻璃屑、金属屑及硬塑料屑等硬质异物”。
  • 有企业被罚1837万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40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报〔2021年 第40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307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和水果制品等5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广东、海南、重庆、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物毒素问题   重庆市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商场销售的、标称益海嘉里家乐氏食品(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家乐氏公司泰国瑞阳工厂生产的家乐氏可可球即食谷物(原产国:泰国),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益海嘉里家乐氏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经营产品27672盒,没收违法所得44.5万元,罚款人民币1837万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销售的、来自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的乌鸡,其中甲氧苄啶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蔬菜批发市场(供应商:林佳俊)的长豆角(豇豆),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淘宝网庄稼人干货铺(经营者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靖宇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绿宝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芹菜粉,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天猫春江月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春江月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浙江省杭州果乐缘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乌梅(李子制品),其中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天猫向兴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省天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盛华园食品厂分装的天山乌梅,其中亮蓝、苋菜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淘宝网老孙家炒货食品(经营者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老孙家炒货经销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佳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老孙家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其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0月8日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一、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玉米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家乐氏可可球即食谷物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甲氧苄啶甲氧苄啶为抗菌增效剂,常与磺胺类药物一起使用。长期食用甲氧苄啶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氧苄啶在家禽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μg/kg。鸡肉中甲氧苄啶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三、克百威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四、啶虫脒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豇豆中蓟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啶虫脒在荚可食豆类蔬菜(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4mg/kg。豇豆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五、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豇豆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六、铅(以Pb计)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脱水蔬菜 叶菜类》(NY/T 960—2006)中规定,铅(以Pb计)最大限量值为0.2mg/kg。蔬菜干制品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七、亮蓝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凉果类蜜饯中亮蓝的最大使用量为0.025g/kg。凉果类蜜饯中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亮蓝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八、苋菜红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苋菜红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苋菜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凉果类蜜饯中苋菜红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苋菜红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九、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着色剂又称食用色素,用于赋予和改善食品的色泽。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会加重肝脏和胃肠道的负担,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不得超过1。凉果类蜜饯中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了解而超限量添加多种相同色泽着色剂,也可能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相同色泽着色剂的用量。十、酸价(以脂肪计)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1366项 守护国民“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福祉,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百姓吃得更放心,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家就网友关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什么是食品安全标准?“十四五”食品安全工作如何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着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室主任、研究员朱蕾介绍,食品安全标准是我国唯*强制执行的食品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行业发展和保障公平贸易的重要手段,是食品安全监管重要的技术依据。她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定职能,依法管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共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366项,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规范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四大类标准,这四类标准有机衔接、相辅相成,从不同角度管控不同的食品安全风险,能够涵盖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食品类别和主要的健康危害因素。朱蕾举例称,例如通用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针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即食调味品、坚果制品等共11大类食品设定了致病菌限量要求。还有两类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以及《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结合食品来源和食品加工两方面的特点,对乳及乳制品、脂肪和油、冷冻饮品、水果、蔬菜、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及籽类等16大类、354小类的食品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要求。朱蕾表示,为实现到2035年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的目标,整个“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规划顶层设计。通过制定最严谨的标准,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深入贯彻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原则。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要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采用我国的膳食暴露和食品污染数据,经过科学评估并考虑标准的社会和经济影响,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的作用,以及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资料的基础作用,完善风险评估的技术,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提供科学的支撑。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评估。开展好对现有标准的跟踪评价,从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三个方面对各类标准开展系统评估,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调整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客观的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行业发展、影响食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模型,了解标准实施后获得的健康保护、产业发展等社会经济效益和标准实施成本之间的关系。在“十三五”工作基础上,继续积极参与全球食品安全治理活动。我国对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物有哪些限量规定?食品当中的致病菌、污染物(真菌毒素)对消费者健康危害较大。为此,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食品当中的主要致病菌、污染物(真菌毒素)进行限量管理。致病菌是常见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够引起人或者动物发生疾病。食品中的致病菌常见的主要有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等。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数占全部报告病例数近一半左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二室主任、研究员王君介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对食品当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作出限量规定。为了控制食品当中的致病菌污染,预防食源性疾病,我国制定了食品当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就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2013年发布,2014年7月正式实施。食品在贮存、加工、运输等过程中都有可能被污染,什么算食品中的污染物,我国食品标准中对污染物限量的管理是怎样的?对此,王君解释到,污染物是指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到食用全过程中产生的或者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当中的,特别强调的是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我国现行污染物限量标准,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这两个标准都是在原来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即2011版和2012版本的基础上修订的。王君提到,与原来的相应标准相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通过我国葡萄酒和咖啡中赭***素A风险评估及产品消费量情况,根据膳食暴露风险评估结果,增加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素A限量要求。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根据我国居民膳食稀土元素风险评估结果,取消了植物性食品当中的稀土限量要求,增加了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螺旋藻及其制品中的铅限量要求。除此之外,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这几个标准中有关污染物的指标统一纳入该标准管理。为什么要使用食品添加剂?哪些可以安全使用?平常,大家在看食品配料表时,总被各类添加剂的名称弄得一头雾水。到底哪些是食品添加剂?为何要使用食品添加剂?我国目前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多少种呢?对于上述问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王华丽回应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到食品中的人工合成的或天然的化学物质。常见的防腐剂、着色剂、营养强化剂、香精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都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按照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管理范畴,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有2300余种,香料占了很大一部分,将近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为23个类别,大家最熟悉的可能是防腐剂、糖果里的着色剂、香精香料等,不太熟悉的比如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用的酶制剂、萃取剂、脱模剂、澄清剂等,这种物质也是属于食品添加剂。”她说。那么,为什么要使用食品添加剂呢?王华丽表示,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两个方面需求,一方面是食品加工工艺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大家对于食品的口味或者营养需求的需要。目前,大家能在超市购买到各式各样的食品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食品添加剂。如果没有防腐剂,很多食物会在短时间内发生*败变质,无法实现长途运输,也就没有那么多丰富多样的食品可选择。“有了抗氧化剂(比如TBHQ),油、麻花、坚果等食品就不会有哈喇味。比如甜味剂,像安赛蜜、阿斯巴甜等,能够满足糖尿病人对甜味食品的需求和渴望。”她说。针对哪些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可以使用这一问题,王华丽指出,凡是不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允许使用品种范围的,都不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比如常见的苏*红、三聚氰胺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王华丽介绍,为了保证“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已制定发布了600多项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能够满足目前的监管和行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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