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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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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饲料相关的资讯

  • 盘点!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进出口动物饲料的检测标准
    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饲料(Feed)包括大豆、豆粕、玉米、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脂、肉骨粉、谷物、甜高粱等十余个品种的饲料原料。饲料安全是动物性食品的重要环节。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一下进出口饲料的检测标准SN/T4807-2017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杆菌肽的检测方法SN/T4808-2017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SN/T4809-2017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甲硝唑和二甲硝咪唑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4921-2017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4922-2017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放射受体分析法SN/T5026-2017 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SN/T5046-2018 进出口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SN/T5113-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呋喃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和液相色谱法SN/T5115-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卡巴氧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5118-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三聚氰胺残留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5120-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亚硝酸盐测定比色法和离子色谱法SN/T5121-2019 进出口食用动物、饲料中伊维菌素残留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5145.1-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1部分:猫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10-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10部分:鹅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11-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11部分:鸭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12-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12部分:火鸡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13-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13部分:鸽子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2-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2部分:貂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3-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3部分:鹿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4-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4部分:骆驼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5-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5部分:狗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6-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6部分:牛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7-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7部分:绵羊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8-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8部分:驴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SN/T5145.9-2019 出口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第9部分:狐狸成分检测PCR-试纸条法
  • 欧盟批准非反刍动物蛋白产品(PAP)用作鱼饲料
    2月14日欧盟理事会(EC)宣布,在英国食品安全局的建议下,欧盟理事会已批准猪、禽类蛋白可用作鱼饲料。官方解释,从2013年6月1日起,来自单胃动物(只有一个胃的各种动物)的蛋白粉,可以用作鱼及其他水生养殖动物饲料。上述措施将在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项措施还对记录追溯、检测等非反刍动物蛋白产品的使用条件作了规定。预计2014年前,欧盟理事会不会批准禽类蛋白产品用作猪饲料,以及猪蛋白产品用作禽类饲料。有关禁止动物蛋白用作牛饲料,和禁止同种动物的蛋白产品用作同种动物饲料的规定仍然维持不变。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有关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二、进口商品范围本公告中的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指禽源性蛋白饲料和猪源性蛋白饲料,包括肉粉、骨粉、肉骨粉、血粉和羽毛粉等。三、生产企业要求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生产企业应经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称“巴方”)批准,并在巴方有效监督之下生产,实施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质量管理体系或按照HACCP原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有效执行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生产企业由巴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经中方审核合格并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效期5年,获得注册登记生产企业变更情况巴方应及时向中方通报和确认。四、进口商品要求(一)动物源性原料要求。1.原料来源动物在巴西出生和饲养,在官方批准的屠宰厂屠宰,经宰前、宰后检验,无任何法定通报疫病的症状。2.原料来源动物没有因为动物疫情受到移动限制或者被扑杀。3.原料如果进口,应来自已经中方批准允许向中国出口该类原料的国家。4.没有使用反刍动物原料,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反刍动物源性成分污染。5.来源于口蹄疫、古典猪瘟、非洲猪瘟、猪水泡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非疫区。(二)生产加工要求。1.经过中心温度不低于90℃至少15分钟的热处理,或者采用中方认可的其他等效加工方式进行热处理。2.生产加工过程没有添加不明种类的动物源性原料和反刍动物源性原料等禁止使用的物质。3.生产中和生产后以及运输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三)生产产品要求。产品符合巴西法律法规要求,允许在巴西国内自由销售。巴方对每批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进行随机抽样,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测:1.经巴方认可实验室采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方法或中方认可的其他方法进行检测,结果不含反刍动物源性成份。PCR方法检测反刍动物源性成分DNA的限值为0.1%。2.符合沙门氏菌和肠杆菌科的要求:沙门氏菌:25克样品中未检出:n=5,c=0, m=0,M=0;肠杆菌科:1克样品中:n=5, c=2, m=10, M=3x102;n-检验的样品数;m-细菌数的阈值,如果所有样品中细菌数都没有超过m,该结果为合格;M-细菌数的最大值,如果有1个或多个样品中细菌数等于或大于M,该结果为不合格;c-细菌数介于m与M之间的样品数,如果其他样品的细菌数是小于或等于m,该结果仍认为可接受。五、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巴方负责对经检验检疫符合双方议定书要求的每批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出具兽医卫生证书。兽医卫生证书的官方印章、卫生证书样本版式发生变化时,巴方应及时向中方通报。六、包装和标签要求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应使用安全洁净的材料进行包装,包装密封性能良好、不易破损。外包装需加施标签,标签应符合中方有关要求,并标注“非供人类使用”或“仅用于饲料生产”等文字。七、进境检验检疫要求(一)检疫审批。进口企业应在签订贸易合同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二)证单核查。1. 核查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2. 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巴西生产企业。3. 核查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效。(三)货物检查。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公告要求,对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四)不合格情况处理。1. 无有效的卫生证书,作退回或销毁处理。2. 来自非注册登记巴西生产企业的产品,作退回或销毁处理。3. 检出未经批准的动物源性成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4. 发现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或其他禁止进境物,按照有关规定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5. 经检测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中国饲料卫生标准的,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6. 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代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具进行消毒处理。发现重大安全卫生问题,中方将向巴方通报,对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或发生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注销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23年5月4日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pdf
  • 饲料生产企业人士:奶粉激素或源于饲料环节
    8月10日,国内一家饲料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奶粉中导致婴儿性早熟的激素,可能是在饲料原料环节产生。而对于这种易致动物性早熟的激素,很多饲料生产企业并没有专门检测方法。   对此,北京市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法确定,而对于奶牛饲料的原料检测,对检测机构有明确检测标准。   霉菌毒素检测存在漏洞   8月10日,张先生称,添加雌激素不会给奶企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激素可能在饲料原料中产生。张先生介绍,奶牛的能量饲料很多是用玉米副产品加工而成,而玉米出现倒伏后,会发酵产生一种霉菌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这种霉菌毒素有雌激素作用,可以导致人或动物流产、性早熟。他称,国家颁布的《饲料卫生标准》有强制性规定,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含量不能超过500PPB,“也就是单位重量的饲料里,玉米赤霉烯酮的重量不能超过十亿分之一。”   张先生表示,常见的对人和动物有伤害的霉菌毒素有8种,玉米赤霉烯酮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饲料生产企业会自检其中的2到3种,然后再将饲料原料送到当地检测中心检查。但因为送检需要交费,自检又需要投入设备和人力成本,同时送检并非强制性的,饲料生产商为节约成本逃避检查,“据我所知,全国有1万多家饲料生产企业,但送检的只是个别单位。”   张先生介绍,国家对于赤霉烯酮的含量有严格标准,但对检测环节却没有强制性要求,两者衔接上有缺失。   农业局称饲料有严格监管   8月10日晚,北京市农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针对导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定论,不能判断是否与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有关。   该工作人员称,对于饲料生产行业的卫生质量标准,农业部门一直有严格监管制度,对于业内人士介绍的霉菌毒素,检测机构也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不会存在漏检的情况。”但玉米赤霉烯酮是否被纳入检测范围,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 食品和动物饲料中二恶英(PCDD/Fs) 的新检测方案
    与食物和动物饲料相关的二恶英污染事件曾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极大的关注,如:2010-2011年德国农场饲料二恶英污染事件导致近4700家农场被迫关闭,最终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D/Fs)是一类典型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物(POPs),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特性,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列为一级致癌物(Group Ⅰ)。PCDD/Fs广泛分布于各种环境介质中,其化学性质稳定,难以生物降解,且具有生物富集和放大能力。人体暴露的PCDD/Fs90%以上来源于饮食摄入,其中90%以上来源于动物源性食物。 早在21世纪初期,欧盟法规就制定了用于食品和动物饲料中PCDD/Fs和多氯联苯(PCBs)污染监控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并设定了污染物的最大限量标准。2014年欧盟委员会第589/2014号和709/2014法规首次将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GC-MS/MS)列为食品和饲料中PCDD/Fs和PCBs的分析确认方法(confirmatory method),这表明GC-MS/MS不仅能够在超痕量污染物的筛查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政府监控食物和饲料样品中PCDD/Fs和PCBs等方面承担更多角色。 本文介绍了基于岛津GCMS-TQ8040结合Smart MRM功能建立的食品和动物饲料中PCDD/Fs的分析方法,并对实际食品和饲料样品进行了检测分析。 岛津GCMS-TQ8040 岛津GCMS-TQ8040系统能够实现对食品和动物饲料中PCDD/Fs的有效筛查和定量分析。该方法具有较高的灵敏度,良好的线性和重现性。对实际样品的分析显示,GC-MS/MS能够获得与HRGC/HRMS的基本一致的分析结果,表明GCMS-TQ8040能够按照欧盟法规要求实现对食品和动物饲料中痕量PCDD/Fs的分析检测。 了解详情,敬请点击《GCMS-TQ8040应用于食品和动物饲料中二恶英(PCDD/Fs)检测》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 岛津微信平台
  • 国务院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 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 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四条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第十六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条 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第二十二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检验检疫的要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并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核查。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境外企业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销售。   第二十五条 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并记录通知情况。   养殖者发现其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供货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三十条 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四)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三)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第四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
  • 重庆新希望饲料选订冠亚饲料水分仪
    重庆新希望饲料公司隶属新希望集团。主要生产、销售: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精料补充料(其它)(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销售:农产品;畜禽、水产养殖及销售。 在饲料加工过程中,水分对整个加工程序的各个单元过程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到产品的输出,适宜的水分含量,不仅可降低饲料的加工成本,减少各加工过程中的能量损失及加工设备的机械损耗,同时也能提高饲料产品的质量和饲料加工的工作效率,为用户提供可靠的饲料产品。因此,各饲料加工工序对加工对象的水分有严格要求。 当进入加工的物料水分过低时,加工出的颗粒饲料表面质量光滑而坚硬,不易于动物的消化吸收,同时加工过程功耗过大,生产率低,吨电耗大;当水分过高时,加工的颗粒饲料外表毛糙,成型率低,容易造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霉变和碎化。 新希望饲料生产部门要求:一般加工后颗粒饲料的水分应不高于12.5%;但在北方可以不高于13.5%,如果在夏季加工颗粒饲料,由于环境温度较高,因而成品颗粒理想中的水分一般不高于12.5%,否则易发霉变质。饲料检测**标准方法。以下是新希望公司提供的饲料样品,通过冠亚快速水分仪和烘箱法实验的对比: 饲料水分是饲料生加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检测指标,目前使用的测定方法是GB/T 6435-2006(105℃恒重法)。(1)将称样皿洗净,105℃烘1h,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30min,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为恒重。(2)称取2~5g样品,均匀平摊在已恒重的称量皿中。在(105±2)℃恒温烘箱内烘干2~4h取出,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1h,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2g为恒重。冠亚牌水分测定仪在饲料水份控制上的应用冠亚水分仪WL-01D仪器法与国标法(GB/T 6435-2006)比较  WL-01D 烘箱13.20%13.10%13.00%13.19%13.23%13.07%结论:取平均值,水分仪测试平均数据为13.14%,烘箱测试平均数据为13.12%。测试数据说明,WL-01D饲料水分测定仪检测结果与**标准有良好的一致性,并且有良好的重复性。
  • FDA修订动物饲料及宠物食品辐照杀菌规例
    为了对利益相关方提出的食品添加剂请愿书做出回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修订了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辐照杀菌规例,为家禽饲料和宠物食品原料辐照杀菌过程中电子束和X射线源的安全使用提供规范。   FDA已确定可用的数据为电子束和X射线源用于此项用途建立了安全性和功用性,该举动不会对人类环境造成明显的单独或累积影响。   用作辐照杀菌目的的电离辐射仅限于:(一)来自密封钴-60或铯-137的伽马射线 (二)产生于机械源的电子,能量水平不超过1000万电子伏(electron volts) (三)产生于机械源的X射线,能量不超过500万电子伏,除非规例允许 或(四)产生于机械源的X射线,使用钽或黄金作为目标材料,使用能量不超过750万电子伏。
  • 中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口政策面临重大调整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44号公告,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作出调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此次调整主要是涉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进口,较原有政策有重大变化。一是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进口更容易。进口时只需要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不再要求办理检疫审批。二是部分饲料的进口门槛提高。针对生的宠物食品,在原有要求检验检疫要求的基础上,还特别增加了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针对加工植物蛋白,必须在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须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植物粉类则要求在进口前准备好原产国官方的检疫证书进。三是明确规定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按所含的植物源性成份分级,参照对应植物源性成份的监管方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针对此次调整,检验检疫部门将持续关注政策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向各相关进出口企业通报情况。同时,也提醒各饲料及添加剂进口企业务进口前要做好以下几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此次公告内容,熟悉此次调整具体变化,并及时跟踪后续的相关文件。对公告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咨询检验检疫机构。二是加强与境外出口商的沟通,让其了解国内政策的变化,特别是针对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要求进口企业在进口前要充分了解进口产品的组成成分,有针对性的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及时按照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进口合同中订明检疫条款,避免进口饲料到港后因不符合我国检验检疫要求、不允许入境而遭受损失。 /p p br/ /p
  •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饲料是人饲养动物的食物的总称。饲料是畜牧业的基础,在畜牧业的发展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是畜产品向农产品转变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饲料年总产值接近万亿元市场规模。针对这庞大的市场,仪器信息网特意整理了一份关于饲料的标准:《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上期我们整理了一份《食品农残国标G B23200系列标准汇编 》 ,就有用户强烈要求整理一份饲料行业的标准汇编,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小编网络资源,汇编成册,以飨读者。《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共收集了现行的304个最新的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旨在提升饲料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优质、高效、安全、健康、生态的产业链。为了方便查询,我们特意增加了书签,便于检索之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收藏汇编包括标准如下:GBT 5915-2020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1GBT 5916-2020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8GBT 5917.1-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18GBT 6432-2018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22GBT 6433-2006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29GBT 6434-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38GBT 6435-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50GBT 6436-2018 饲料中钙的测定 61GBT 6437-2018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68GB 6438-2007T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74GBT 7292-199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81GB 7293-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 86GB 7294-2017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 121GB 7295-2018饲料添加剂 盐酸硫胺-维生素B1 98GB 7296-2018 饲料添加剂 硝酸硫胺 (维生素B1) 109GBT 7297-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134GB 7298-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140GBT 7299-2006 饲料添加剂 D-泛酸钙 151GB 7300-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酸 161 GB 7300.1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苏氨酸 174 GB 7300.1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甘氨酸 183 GB 7300.103-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192 GB 7300.2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 201 GB 7300.203-2020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 211 GB 7300.204-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盐酸盐 226 GB 7300.3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化钾 237 GB 7300.3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亚硒酸钠 246 GB 7300.4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 木聚糖酶 255 GB 7300.402-2020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植酸酶 262 GB 7300.6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6部分:非蛋白氮 尿素 269 GB 7300.8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碳酸氢钠 274 GB 7300.9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9部分:着色剂 β-胡萝卜素粉 281 GB 7300.10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谷氨酸钠 291GB 7301-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 300GB 7302-2018 饲料添加剂 叶酸 311GB 7303-2018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维生素C 320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327 GBT 8381.2-2005 饲料中志贺氏菌的检测方法 340 GBT 8381.3-2005 饲料中林可霉素的测定 353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361 GBT 8381.5-2005 饲料中北里霉素的测定 366 GBT 8381.6-2005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薄层色谱法 374 GBT 8381.7-2009 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79 GBT 8381.8-2005 饲料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384 GBT 8381.9-2005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89 GBT 8381.10-2005 饲料中磺胺喹(口恶)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4 GBT 8381.11-2005 饲料中盐酸氨丙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8GBT 8622-2006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403GB 9454-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 409GBT 9455-200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D3微粒 424GB 9840-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 431GBT 9841-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444GBT 10647-2008 饲料工业术语 451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481GBT 10649-2008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489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 493GBT 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504GBT 13080-2018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513GBT 13081-2006饲料中汞的测定 520GB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528GBT 13083-2018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531GBT 13084-2006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536GBT 13085-2018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比色法 542GBT 13086-2020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547GBT 13087-2020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的测定方法 555GBT 13088-2006 饲料中铬的测定 562GBT 13089-2020 饲料中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569GBT 13090-2006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574GBT 13091-2018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 581GBT 13092-2006 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597GBT 13093-2006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604GBT 13882-2010 饲料中碘的测定 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612GBT 13883-2008 饲料中硒的测定 617GBT 13884-2018 饲料中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3GBT 13885-2017 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8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45GBT 14699.1-1993 饲料采样方法 652GBT 14700-2018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656GBT 14701-2019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665GBT 14702-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674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28GB 14924.1-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682GB 14924.2-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688GBT 15399-2018 饲料中含硫氨基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691GBT 15400-2018 饲料中色氨酸的测定 698GBT 17243-1998 饲料用螺旋藻粉 707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713GBT 17481-2008 预混料中氯化胆碱的测定 720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 727GBT 17777-2009 饲料中钼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732GBT 17778-2005 预混合饲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737GBT 17810-2009 饲料级DL-蛋氨酸 743GBT 17811-2008 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胃蛋白酶消化率的测定 过滤法 750GBT 17812-2008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55GBT 17813-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烟酸与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62GBT 17814-2011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乙氧喹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769GBT 17815-2018 饲料中丙酸、丙酸盐的测定 781GBT 17816-1999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邻苯二胺荧光法 789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93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1GBT 17819-2017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9GBT 17890-2008 饲料用玉米 816GBT 18246-2019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820GBT 18397-2014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32GBT 18632-2010 饲料添加剂 80%核黄素(维生素B2)微粒 838GBT 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845GBT 18634-2009 饲用植酸酶活性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850GBT 18823-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857GBT 18868-2002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 867GBT 18869-201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875GBT 18872-2017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92GBT 18969-2003 饲料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899GBT 18970-2003 饲料添加剂 10%β,β-胡萝卜-4,4-二酮(10%斑蝥黄) 907GBT 19164-2003 912GBT 19370-2003 饲料添加剂1%β-胡萝卜素 923GBT 19371.1-2003 饲料添加剂 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928GBT 19371.2-2003 饲料中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34GBT 19372-2003 饲料中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法 939GBT 19373-2003 饲料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944GBT 19422-2003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2-磷酸酯 949GBT 19423-2020 饲料中尼卡巴嗪的测定 956GBT 19424-2018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 967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976GBT 19540-2004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983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990GBT 19542-2007 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98GBT 19684-2005 饲料中金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3GBT 20189-2006 饲料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7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 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012GBT 20191-2006 饲料中嗜酸乳杆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1021GBT 20192-2006 环模制粒机通用技术规范 1028GBT 20193-2006 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1046GBT 20194-2018 动物饲料中淀粉含量的测定 旋光法 1051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1063GBT 20196-2006 饲料中盐霉素的测定 1071GBT 20363-2006饲料中苯巴比妥的测定 1082GBT 20411-2006 饲料用大豆 1088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 1092GB 20802-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 1102GBT 20803-2006 饲料配料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1109GBT 20804-2006 奶牛复合微量元素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1127GBT 20805-2006 饲料中酸性洗涤木质素(ADL)的测定 1134GBT 20806-20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1140GBT 20807-2006 绵羊用精饲料 1146GBT 21033-2007 饲料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53GBT 21034-2007饲料添加剂 羟基蛋氨酸钙 1157GBT 21035-2007 饲料安全性评价 喂养致畸试验 1162GBT 21036-2007 饲料中盐酸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68GBT 21037-2007 饲料中三甲氧苄胺嘧啶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73GBT 21100-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78GBT 21102-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84GBT 21103-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90GBT 21104-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97GBT 21105-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方法 1204GBT 21106-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0GBT 21107-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6GBT 21108-2007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22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1230GBT 21514-2008 饲料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1235GBT 21515-2008 饲料添加剂 天然甜菜碱 1248GBT 21516-2008 饲料添加剂 10%β-阿朴-8 -胡萝卜素酸乙酯(粉剂) 1257GBT 21517-2008 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 1264GBT 21542-2008 饲料中恩拉霉素的测定 微生物学法 1272GBT 21543-2008 饲料添加剂 调味剂 通用要求 1279GB 21694-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 1285GB 21695-2008-T 饲料级 沸石粉 1292GBT 2169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铜 1300GBT 21979-2008 饲料级L-苏氨酸 1307GBT 21995-2008 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13GB 21996-2008-T 饲料添加剂 甘氨酸铁络合物 1320GBT 22141-2008 饲料添加剂 复合酸化剂通用要求 1328GBT 22142-2008 饲料添加剂 有机酸通用要求 1334GBT 22143-2008 饲料添加剂 无机酸通用要求 1340GBT 22144-2008 天然矿物质饲料通则 1346GBT 22145-2008 饲料添加剂 丙酸 1352GBT 22146-2008 饲料中洛克沙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60GBT 22147-2008 饲料中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 1365GBT 22259-2008 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71GBT 22260-2008 饲料中甲基睾丸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76GBT 22261-2008 饲料中维吉尼亚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83GBT 22487-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89GBT 22488-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98GB 22489-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 1404GBT 22544-2008 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 1412GBT 22545-2008 宠物干粮食品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1420GBT 2254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锌 1426GBT 22547-2008 饲料添加剂 饲用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 1435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1444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 1453GBT 22919.1-2008 水产饲料 第1部分:斑节对虾配合饲料 1463GBT 22919.2-2008 水产饲料 第2部分:军曹鱼配合饲料 1470GBT 22919.3-2008 水产饲料 第3部分:鲈鱼配合饲料 1475GBT 22919.4-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4部分:美国红鱼配合饲料 1480GBT 22919.5-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5部分: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 1486GBT 22919.6-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6部分:石斑鱼配合饲料 1493GBT 22919.7-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7部分:刺参配合饲料 1499GBT 23179-2008 饲料毒理学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 1505GBT 23180-2008 饲料添加剂 2%d-生物素 1510GBT 23181-2008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 1516GBT 23182-2008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1520GBT 23184-2008 饲料企业HACCP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1527GBT 23185-2008 宠物食品 狗咬胶 1545GBT 23186-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慢性毒性试验规程 1551GBT 23187-2008 饲料中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64GBT 23385-2009饲料中氨苄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59GB 23386-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 1570GBT 23387-2009 饲草营养品质评定 GI法 1581GBT 23388-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残留和蓄积试验规程 1588GBT 23389-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繁殖试验规程 1596GBT 23390-2009 水产配合饲料环境安全性评价规程 1602GBT 23710-2009 饲料中甜菜碱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610GBT 23735-2009 饲料添加剂 乳酸锌 1616GBT 23736-2009 饲料用菜籽粕 1623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1628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1633GBT 23742-2009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1641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Bair 1649GBT 23745-2009 饲料添加剂 10%虾青素 1659GBT 23746-2009 饲料级糖精钠 1666GBT 23747-2009 饲料添加剂 低聚木糖 1672GBT 23873-2009 饲料中马杜霉素铵的测定
  • 岛津应用:GCMS-TQ8040应用于食品和动物饲料中二恶英(PCDD/Fs)检测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D/Fs)是一类典型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物(POPs),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特性,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列为一级致癌物(Group 1)。PCDD/Fs 广泛分布于各种环境介质中,其化学性质稳定,难以生物降解,且具有生物富集和放大能力。人体暴露的 PCDD/Fs90%以上来源于饮食摄入,其中 90%以上来源于动物源性食物[1]。因此,与食物和动物饲料相关的二恶英污染事件曾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极大的关注,如:2010-2011 年德国农场饲料二恶英污染事件导致近 4700 家农场被迫关闭,最终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早在 21 世纪初期,欧盟法规就制定了用于食品和动物饲料中 PCDD/Fs 和多氯联苯(PCBs)污染监控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并设定了污染物的最大限量标准。2014 年欧盟委员会第 589/2014号和 709/2014 法规首次将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GC-MS/MS)列为食品和饲料中PCDD/Fs 和 PCBs 的分析确认方法(confirmatory method),这表明 GC-MS/MS 不仅能够在超痕量污染物的筛查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政府监控食物和饲料样品中 PCDD/Fs 和 PCBs 等方面承担更多角色。 本文介绍了基于岛津 GCMS-TQ8040 结合 Smart MRM 功能建立的食品和动物饲料中PCDD/Fs 的分析方法,并对实际食品和饲料样品进行了检测分析,结果与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RGC/HRMS)检测结果具有较好的一致性。 了解详情,敬请点击《GCMS-TQ8040应用于食品和动物饲料中二恶英(PCDD/Fs)检测》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日立应用|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看看家禽/家畜在吃什么?饲料,是所有人饲养的动物的食物的总称,比较狭义地一般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饲料(Feed)包括大豆、豆粕、玉米、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脂、肉骨粉、谷物、甜高粱等十余个品种的饲料原料。近年来,饲料显微镜检查技术在我国逐步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饲料显微镜检查技术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多数饲料生产企业认识。国家标准“饲料显微镜检查方法”(GB/T14698-93)及行业标准“饲料显微镜检查图谱”(SB/T10274-1996)已经发布实施。本文列举一些饲料原料电子显微镜照片(仪器:日立钨灯丝电镜TM3000)。 玉米淀粉:像“小馒头”一样的淀粉颗粒玉米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和重要的饲料来源,玉米是鸡最重要的饲料原料,其能值高,最适于肉用仔鸡的肥育用,而且黄玉米对蛋黄、爪、皮肤等有良好的着色效果。在鸡的配合饲料中,玉米的用量高达50%~70%。玉米养猪的效果也很好,但要避免过量使用,以防热能太高而使背膘厚度增加。由于玉米中缺少赖氨酸,所以任何体重的猪日粮中均应添加赖氨酸。电镜图显示了玉米淀粉在高倍下的形貌,呈现了不规则的颗粒特征,但是边缘相对圆润,这可能与玉米粉加工过程中的过筛过程有密切关系,粉碎之后,在相互的撞击中锋利的棱角被磨圆了。对饲料厂,养殖场及饲料监测部门来说,如何对饲料原料,特别是动物性饲料品质和掺杂物进行快速鉴别和评价,是我们关心的重要环节。而饲料显微镜检是较理想的方法,它的主要特点是简便、快速、准确。特别是对原料成份的准确分析,弥补了化学常规分析的不足。公司介绍: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日立集团旗下日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秉承日立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始终追寻“简化客户的高科技工艺”的企业理念,通过与客户的协同创新,积极为教育、科研、工业等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和优质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表面科学仪器和前处理设备,以及各类色谱、光谱、电化学等分析仪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广大的日立客户,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沈阳等十几个主要城市设立有分公司、办事处或联络处等分支机构,直接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专业优质的各类相关技术咨询、应用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从而协助我们的客户实现其目标,共创美好未来。
  • 《饲料标签》新国标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新修订发布的《饲料标签》(GB10648-2013)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涉及绝大多数进口饲料产品,包括商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如乳清粉、鱼粉、宠物食品等,企业均须修改现有标签,使标示内容符合新标准要求。   新版《饲料标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在旧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技术内容差异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了产品的适用范围 二是规范了产品名称和原料组成的标识要求 三是增加了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等术语的定义和标签中&ldquo 不得标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内容&rdquo 的规定 四是增加了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应标明推荐用量及注意事项的规定 五是增加了对进口饲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储存条件及方法等标识的规定 六是对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的标示重新进行规定 七是增加了动物源性饲料和转基因产品的特殊标示规定。新国标在适用范围、标示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方面均有修订,在执行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新标准实施后,如果进口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须将货物调运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加施符合标准的标签后方可销售使用。
  • 常见的饲料霉菌毒素对猪的影响
    在猪场上中,仔猪的多系统衰竭综合征、各种呼吸道疾病和种猪的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的发病率极高。虽然免疫程序一步不缺、常规消毒按规定进行,用药也很到位,但是猪的各种疾病依然是层出不穷。其原因主要是猪场上存在着隐形杀手——霉菌毒素。不管过去对霉菌污染下过多大功夫及防患措施,霉菌毒素的产生至今仍是全世界养猪业无时不存在的自然威协,给饲养者*大的危害与损失。本文主要针对各种霉菌毒素对猪只的影响及预防措施作一一的阐述。 霉菌毒素是某些霉菌在基质上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有毒二次代谢产物。毒素在谷物的生产过程、饲料制造、贮存及运输过程中都会产生。畜禽食入这些毒素污染的饲料后可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称为霉菌毒素中毒。霉菌毒素产生的临床症状会因饲料中毒素的含量、饲喂的时间、其他霉菌毒素的存在与否、动物本身的物种、年龄及健康状况而有所不同。 一、黄***素黄***素主要是黄曲霉和寄生曲霉产生的。其他曲菌、青霉菌、镰孢霉菌和链霉菌属的放线菌也能产生黄***素。所有的动物对黄***素敏感,然而不同动物的敏感性差异较大。在家禽中以雏鸭尤其敏感,在家畜中以仔猪*为敏感。依污染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包括饲料效率下降、生长延迟、屠体品质不佳、死亡。在20~200ppb的低浓度时,黄***素减少饲料摄入量、降低饲料利用率和免疫抑制。泌乳母猪的饲粮中若出现500ppb以上含量时,则会因乳汁中的黄***素而造成仔猪迟缓和死亡。即使离乳后不再饲喂含黄***素饲粮,但是仔猪生长受阻,饲养效果下降的情况一直至上市。而且低浓度的黄***素还会造成微血管脆弱而容易引起皮下出血及挫伤等。长期饲喂含有黄***素的动物,其肝脏、免疫系统及造血功能都会受损。黄***素通过干扰肝脏中脂肪向其它组织的输送,使脂肪大量堆积在肝脏而产生斑点,同时还会干扰肝脏的合成维生素和解毒的其他功能。 而黄***素对免疫系统所造成的伤害比肝脏要严重,即使是在较低剂量下的黄***素也会伤及免疫系统。黄***素通过与DNA和RNA结合并抑制其合成,引起胸腺发育不良和萎缩,淋巴细胞减少,影响肝脏和巨噬细胞的功能,抑制补体(C4)的产生和T淋巴细胞产生白细胞介素及其他淋巴因子。黄***素还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组织的发育。而且黄***素还能危害通过接种疫苗的获得性免疫,如黄***素B1会干扰猪丹毒免疫所获得的免疫力。 二、呕吐毒素直到最近,呕吐毒素已被作为梭霉菌属的霉菌毒素污染的“标记”,故即使在饲料中发现含量很低的呕吐毒素,但仍会有梭霉菌属霉菌毒素中毒症的出现。对生长肥育猪而言,含有14ppm呕吐毒素的饲料饲喂后10~20分钟内即会出现呕吐、不正常的焦虑和磨牙现象。呕吐现象仅发生*一天(Williams et al.,1988)。持续低剂量饲喂会导致皮肤温度下降、胃食管部增生和血浆中α-球蛋白含量降低(Rotter et al.,1994)。呕吐毒素会强力抑制猪的采食量和生长速度,在呕吐毒素的含量在0~14ppm的试验中,Williams et al(1998)发现饲粮中每增加1ppm呕吐毒素,生长肥育猪的采食量即减少6%,在含毒量10ppm以上即完全拒食。而且呕吐毒素是潜在的蛋白质合成抑制剂,主要对快速生长的组织(如皮肤和粘膜)和免疫器官产生影响,导致对传染病的易感性。 三、玉米赤霉烯酮玉米赤霉烯酮也称为F2毒素,是由禾谷镰孢霉菌产生,具有雌激素作用的霉菌毒素,其临床症状随接触剂量和猪年龄不同而异。在所有的圈养动物中,猪对玉米赤霉烯酮*为敏感,而受影响最大的部位主要是其生殖系统。较低浓度会诱发女性化现象,较高浓度会干扰排卵、受孕、植入及胚胎的发育。后备母猪*为敏感,0.5~1.0ppm低含量下即可造成假发情和阴道脱垂或脱肛(Blaney和 Williams,1991)。玉米赤霉烯酮会增加怀孕母猪发生流产及死产的几率、初生仔猪的存活率较差、出现八字腿及外阴*肿胀(Vanyi,1994)。Golhl(1990)指出饲粮中10ppm的F-2毒素会延长母猪自离乳至配种的间隔时间,降低窝仔数和增加畸形猪的数量。F-2毒素使年轻公猪*欲下降、睾丸变小、睾丸生精细胞上皮细胞变性最后形成精子发育不良和不孕、生精细管周围组织的炎症反应等。 四、T-2毒素T-2毒素是由念珠球菌属产生的新月毒素中的一种,新月毒素已超过100种,饲粮中的含量超过0.4ppm的毒素就会对动物产生中毒症状。T-2毒素属于组织刺激因子和致炎物质,直接损伤皮肤和粘膜。表现为厌食,呕吐,瘦弱,生长停滞,皮肤、粘膜坏死,胃肠机能紊乱,繁殖和神经机能障碍,血凝不良,肝功能下降,白细胞减少和免疫机能降低。T-2毒素通过影响DNA和RNA的合成及其通过阻断翻译的启动而影响蛋白质合成,而且T-2毒素还会引起胸腺萎缩,肠道淋巴腺坏死;破坏皮肤粘膜的完整性。抑制白细胞和补体C3的生成,从而影响机体免疫机能。 五、麦角毒素麦角毒素是麦角霉产生的一种毒素,它对所有的猪都会产生危害。其中毒的症状在数天内或数周内出现,包括精神沉郁,采食量减少,脉搏和呼吸加快,全身状况不佳,后腿常发生跛行,严重者尾巴、耳朵和蹄坏死及腐肉脱落,寒冷气候可使病情加重。麦角毒素还会通过引发无乳症而间接影响猪的繁殖。在妊娠期给怀孕青年母猪饲喂含0.3%麦角毒素的饲料,可导致新生仔猪出生体重下降,存活率降低和增重缓慢。日粮中含有0.1%的麦角毒素会使肥育猪生长缓慢。 六、赭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是由赭曲霉(Asp.ochraceus)及鲜绿青霉(P.viridicatum)等所产生的一种霉菌肾毒素,它分为A、B两种类型。赭曲霉毒素A的毒性较大,且在自然污染的饲料中常见。猪摄入1ppm的赭曲霉毒素A可在5~6天致死。饲喂养含1ppm浓度的赭曲霉毒素的日粮,3个月后可引起烦渴、尿频、生长迟缓和饲料利用率降低;对于受霉菌毒素污染的饲料预防很重要,需要借助专业的仪器对以上多种霉菌毒素进行检测筛查,如果发现饲料中含量超标,及时处理预防后续引发的相应疾病的产生,给养猪户少一分危险多一份保障。 深芬仪器生产的霉菌毒素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定量检测粮食、饲料、谷物、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中黄***素、T2毒素、呕吐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含量。霉菌毒素快速检测仪适用于粮油监测中心、粮油饲料生产加工、食品加工贸易、畜禽养殖户自查、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
  • 欧盟更新某些饲料和食品的进口控制
    2013年9月25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委员会第925/2013号条例。该条例修订了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附件1,以实施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882/2004关于提高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进口官方控制水平的规则。更新已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第669/2009号条例对附件1中所列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建立了在入境时根据第882/2004号条例附件1加强执行官方控制水平的法规。根据第669/2009号条例的第二章,考虑到在该章中提及的信息来源,在附件1中的清单必须有定期审查,至少一个季度一次。附件1是定期检查目标商品清单,是依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告的食品事件的发生频率及相关性,食品和兽医办公室(Food and Veterinary Office)对第三方国家执行任务的结果以及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货物的季度报告而建立的。   附件1中的清单应该删除那些根据可得信息显示整体满意度符合欧盟立法的相关安全规定的以及不再适用于加强的官方控制水平规则的相关商品条目。如在附件1清单中因沙门氏菌污染禁止从巴西进口的西瓜,因农药污染禁止从土耳其进口的西红柿等应被删除。   完整的清单可以在第925/2013号条例附件1中找到。官方控制的物理和身份核查的频率没有变化。   这些修订已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
  •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检测中的应用
    饲料因为可直接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因而备受关注检测行业的关注。其中重金属超标是影响饲料安全的主要问题之一。原子荧光光度计因其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稳定性在饲料检测中发挥重要作用。伴随着元素形态分析需求提高,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检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高。形态分析是一种仪器联机分析方法,实质是分离技术与检测技术的联用。其中因为原子荧光光度计具有分析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仪器结构简单等优势,所以液相色谱与原子荧光联用技术发展很快。将原子荧光联用仪应用在饲料研究的例子有很多。例如在2018年出版的中国畜牧杂志中作者刘成新在《液相色谱-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饲料中汞的形态》一文中通过应用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检测无机汞、甲基汞以及乙基汞的实验得出结论:使用原子荧光形态分析法灵敏度高,精密度好,前处理过程简单,检测费用低,适用于饲料产品中汞的形态分析。此外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还可以饲料中有益成分,例如苯胂酸类药物能够刺激动物生长,改善禽肉质,常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作者陈冬冬在《液相色谱-原子荧光》中利用原子荧光分析仪以饲料为研究对象建立苯胂酸类药物的检测方法并提出了今后苯胂酸类药物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另外,硒也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元素,一方面它是人体必须元素之一,另一方面过量摄入硒会导致脱发脱甲等症状,而且有机硒更容易被吸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推出专利技术《一种测定痕量硒元素形态的方法及其检测富硒饲料的应用》,运用该方法能够较为准确的对提取出的硒元素进行含量测定,能有效分离并测定富硒饲料中常含有5种形态硒物质的含量,以此能够准确分析富硒饲料中的硒元素形态,有助于快速安全的对富硒饲料产品进行选择运用。由此可见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在饲料中汞、砷、硒等重金属元素形态分析中发挥重要作用。金索坤作为原子荧光行业领跑者是最早开始研究原子荧光形态分析技术的厂家之一,推出的SK-GQ70一体式形态分析模组连续流动的液相洗脱液可直接进入金索坤原子荧光连续流动进样系统,实现液相色谱模组与原子荧光主机无缝对接,从而提高检测灵敏度及精密度。金索坤会继续努力,助力饲料行业形态分析检测。 金索坤SK-2003A 便捷型原子荧光光谱仪/光度计
  • 福斯在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上一展风采
    一年一度的国内饲料行业大型盛会——2016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于2016年4月22-23日在安徽合肥湖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福斯公司作为饲料企业的忠实合作伙伴,展出了实验室湿化学分析仪器系列和近红外光谱系列产品,以及在线近红外设备。福斯展位图片 福斯饲料组全体工作人员合影福斯公司采用各种技术,包括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分析技术,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无论是实验室,旁线或在线仪器,可以提供您所需要的营养分析方案,快速准确地检测鱼粉、肉骨粉、血粉、大豆粕、葵花籽粕、菜籽粕、棕仁粕等的蛋白质、脂肪、水分和灰分。福斯工程师向参观用户介绍DA1650多功能近红外光谱仪福斯DS2500F饲料行业专用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福斯展出的Profoss在线近红外检测设备福斯实验室湿化学系列之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福斯公司在饲料饲草领域,专注动物饲料原料,复合饲料生产,饲料饲草实验室管理以及宠物食品几大维度关心饲料行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提高动物营养标准。福斯的饲料分析解决方案提供精确可靠的数据,满足用户控制生产过程的需求。 如欲了解福斯公司更多信息,请浏览网站:www.foss.cn (中文),www.foss.dk (英文)。 关于福斯 福斯是全球顶尖的食品业及农业产业分析解决方案供应商,帮助生产者实现其生产价值最大化。无论实验室分析还是在线解决方案,福斯采用各种技术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和X射线等分析技术,满足客户需求。福斯一直处于创新前沿。 超过50000个福斯分析仪器正在全球各地实验室中运行,世界100强食品和农业产业公司中有90多家正在使用福斯的方案。 福斯是一家私有企业,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1200多名员工。福斯在丹麦和中国设有制造及研发基地。福斯在25个国家设有销售服务公司及超过70家专业经销商销售福斯方案并提供服务。 福斯公司联系方式 福斯中国联络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理工科技大厦1103室邮编:100081电话:010-68467239,68948538传真:010-68467241邮箱:china@foss.com.cn
  • 美国拟修订饲料标签着色剂声明
    2009年12月8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议修订其关于在动物饲料,包括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标签上的经认证的着色剂声明法规。食品药品管理局提议本修订以响应《1990年的营养标签和教育法案》(1990年的修正案),此修正案通过在其它事项之中要求在食品标签上列出所有需要由食品药品管理局认证的着色剂的通用或惯用的名称,修订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本修正案的一个附加的目的是使这些法规与关于在人类食品标签上经认证的着色剂声明的法规相一致。本规则提案同样还建议了动物食品标签上免除认证的着色剂声明的适当术语。
  • 日立高新讲座报名:如何更好地满足饲料新规要求
    近年,我国饲料工业飞速发展,饲料总产量逐年递增,现已成为全球第一饲料生产大国。随之而来的饲料品质和安全性等问题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因为饲料安全与否会通过动物制品影响人类健康,因此对饲料质量进行监测是非常有必要的。  2012年起国家陆续颁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方法》、《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等法规,对饲料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检测仪器配备和人员等要求。  日立高新针对此次饲料新规,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开展了关于维生素、氨基酸、三聚氰胺、金属元素等的检测解决方案工作,在5月30日下午14:30的网络讲堂中我们会跟大家分享这些检测数据,欢迎讨论交流: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760  关于日立高新技术公司:  日立高新技术公司是一家全球雇员超过10,000人,有百余处经营网点的跨国公司。企业发展目标是&ldquo 成为独步全球的高新技术和解决方案提供商&rdquo ,即兼有掌握最先进技术水准的开发、设计、制造能力和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的解决方案提供商身份的综合性高新技术公司。日立高新技术公司的生命科学系统本部,通过提供高端的科学仪器,提高了分析技术和工作效率,有力推进了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开发。我们衷心地希望通过所有的努力,为实现人类光明的未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日立高新技术公司网站:http://www.hitachi-hitec.cn
  • 饲料迎来禁抗时代 抗生素检测将更严格
    根据今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194号公告,自7月1日,商品饲料将禁止添加促生长类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在此之前,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都已经在今年1月1日后停止生产和进口。自此,禽畜饲料将迎来全面禁止促生长类抗生素的时代。 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类兽药是养殖业的惯例。抗生素不仅可以预防和治疗禽畜疾病,部分抗生素还有促进禽畜生长的作用。将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不但可减少了疾病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且该可以缩短禽畜的生长周期,增加禽畜产量。在我国养殖业的发展中,抗生素添加剂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大量使用抗生素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与消费者直接相关的是养殖业农产品的抗生素残留问题。长期摄入过量抗生素可能会出现过敏、慢性中毒、胃肠道正常菌群平衡被破坏等情况,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此外,更为严重的是滥用抗生素导致的细菌耐药性问题。我国动物养殖规模庞大,抗生素使用量也高于其他国家,细菌更容易出现耐药性。而且饲料中的抗生素还会随着动物排泄物进入环境,造成更大范围的抗生素污染。 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细菌耐药性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已经专门成立了抗生素慎用联盟,成员国共有90多个。各国管理抗生素的进度不一,我国从2012年开始限制饲用抗生素,目前已经禁止多种抗生素在食品动物中使用,今年全面“禁抗”的措施将我国控制兽药使用、遏制细菌耐药发展的计划执行得更加彻底。 饲料全面“禁抗”不仅对养殖业是一次巨大的变革,对检测行业也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全面禁止添加促生长类抗生素意味着抗生素检测标准将迎来变动,对部分抗生素残留的检测标准将更加严格。同时,饲料禁用抗生素添加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导致药用抗生素使用量的增加,这将使药用抗生素残留超标的风险增加,因此相关部门的检测压力也将加大。此外,为了严格执行“禁抗”正常,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测饲料是否违规添加了抗生素。 抗生素的检测方法主要有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技术、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吸收检测技术等。然而目前抗生素检测方法标准针对的大多是动物源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饲料中抗生素检测手段相对之后,技术仍有不少空白,相应的国家标准也并不完善。目前饲料抗生素检测较为有效的方法是QTRAP三重四级杆/复合线性离子阱质谱技术,可以同时测定饲料中六类51种抗生素。在饲料全面“禁抗”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测行业需要发展更适应当前情况的检测方法,同时完善相应的国家标准,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食品的抗生素残留关系着我们的健康,细菌耐药性的发展更是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饲料“禁抗”是我们在控制抗生素使用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在发展得越来越快的检测技术的帮助下,我们一定可以走好这一步。 24小时客服如果您对以上色谱分析仪器感兴趣或有疑问,请点击联系网页右侧的在线客服,瑞利祥合——您全程贴心的分析仪器采购顾问.------责任编辑:瑞利祥合--分析仪器采购顾问版权所有(瑞利祥合)转载请注明出处
  • 《饲料的近红外光谱分析应用指南》征求意见
    日前,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文件,征求关于3项农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饲料的近红外光谱分析应用指南》规定了饲料成分如水分、粗脂肪、粗蛋白、淀粉、粗纤维含量以及消化率等技术指标的近红外光谱分析应用指南。  与其他分析技术尤其是传统的实验室化学分析技术相比,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分析速度、检测成本、可同时检测多种理化性质、易操作性等主要检测性能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全球饲料行业,NIR技术的优势已经获得了极大的认可和广泛的应用。据悉,在 ISO 12099:2010 Animal feeding stuffs, cereals and milled cereal products-Guidelin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near infrared spectrometry 标准颁布之前,国际上的近红外光谱技术在饲料行业中并没有通行的、普适性的国际标准。2010年 6 月 15 日,ISO 12099 的颁布实施在动物饲料行业树立了行业公认的交流准则,从而让不同 NIRS 光谱用户实现了结果的互认与交流,该标准在 2017 年进行了修订(ISO 12099:2017)。  在饲料行业,我国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开始引进近红外饲料分析仪器,到 2002 年底,正式颁布了饲料行业近红外分析的国家标准 GB/T18868-2002《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近红外光谱法》、2007 年颁布实施了 NY/T 1423-2007《鱼粉和反刍动物精料补充料中肉骨粉快速定性检测近红外反射光谱法》,2012 年颁布了地方标准 DB21/T 2048-2012《饲料中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水分、钙、总磷、粗灰分、水溶性氯化物、氨基酸的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2015年颁布了地方标准DB43/T 1065-2015《饲料中氯基酸的测定 近红外法》,2019年颁布了地方标准DB36/T 1127-2019《饲料中粗灰分、钙、总磷和氯化钠快速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这些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这项检测新技术在我国的饲料检测方面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  虽然,国内许多大型饲料企业和科研院所均在饲料的 NIR检测软硬件方面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既促进了饲料行业的飞速发展,又提升了 NIR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但与飞速发展的 NIR饲料分析技术以及对应的国际标准方面的发展相比,我国针对 NIR技术在饲料检测方面的标准制订还有待完善,这对我国 NIR技术在饲料行业的全面、稳健、规范的发展形成了制约。故此,亟需推出针对饲料行业检测具有指导性质的、能适应 NIR检测技术发展态势的指南标准。  《饲料的近红外光谱分析应用指南》修改采用 ISO 12099:2017《动物饲料、谷物及谷物精制料的近红外光谱分析应用指南》。ISO 12099 为使用近红外光谱进行动物饲料的成分如水分、脂肪、蛋白、淀粉、粗纤维含量以及相关性能参数如消化率等的检测提供了综合性指南。ISO 12099 国际标准的引用,为各项技术环节提供了非常细致的指导基础,是后续开发和应用具体 NIRS 解决方案的重要基石。  作为促进仪器技术应用的有力手段,标准的推行对仪器及分析测试行业具有重大的意义。通过国家标准信息查询系统检索,目前近红外相关的国家标准22项、行业标准31项,地方标准18项。相关标准的推出对于发展中国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便于广大用户正确掌握和使用近红外光谱定性分析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粮油、饲料、水果、纺织品、乳制品等现场快速鉴定与相关行业产品的鉴别、溯源及判别问题,对促进中国近红外光谱快速分析技术应用和发展具有重要实际意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发布了GB/T 29858-2013《分子光谱多元校正定量分析通则》,2019年发布了GB/T 37969-2019《近红外光谱定性分析通则》。其中,《近红外光谱定性分析通则》规定了近红外光谱定性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使用软件、仪器设备、光谱测量、样品、定性分析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等内容的通用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近红外分析技术的应用标准,使近红外定性分析的应用走向规范。在我国,大量的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越来越重视并充分挖掘和利用着NIR分析的优势。不过,相对于近红外亟待拓展的领域,现有的标准还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应用需求。拿饲料为例,当前全球工业领域的质量管理,已提升到以“原料控制”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预防性的质量控制和检验手段为主。要满足上述要求,须有快速、适宜现场及在线检测的检验手段作为支撑,而鉴于近红外光谱技术的优势,相关标准的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其在饲料领域的应用拓展。
  • 坚决向劣质饲料宣战!沃特世公布食品安全饲料检测方案
    p & nbsp & nbsp & nbsp 近日,台湾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公布,岛内首次检出鸡蛋中二恶英含量超标!当局随即对事发地彰化地区3家鸡蛋厂进行联合调查,截至目前,已杀死所有相关鸡只、销毁相关蛋品,并预防性地下架7千余公斤鸡蛋,封存14万颗鸡蛋。新北、桃园、苗栗42家餐饮业者涉及其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fce32ebf-e1fd-48c4-9a11-cec841c39c28.jpg" / /p p & nbsp /p p   营养价值颇高的鸡蛋为何沦为“毒蛋”?幕后元凶二恶英到底从何而来?台湾农委会推测是因过去使用的饲料中含有二恶英。 /p p   饲料检测:是时候从食物的食物中找原因 /p p   说来也怪,饲料本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从前,因为有了它,人类的动物饲养水平大幅提升,自身食物品种不断丰富 但如今它却反制于人,成为多起食物安全事件的导火索,何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e16d090a-214f-4dba-87fc-7add94485c27.jpg" / /p p   其实,影响饲料安全问题的因素大体有以下四类:原料质量难于控制、违禁药物滥用、环境中有害物质污染及饲料添加剂不合理使用。而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包括喹乙醇在内的多种非法饲料添加物,表明了向劣质饲料宣战的坚定立场! /p p   沃特世作为仪器行业完整解决方案的先行者,对于食品安全领域尤为重视,又怎会袖手旁观?而且传统检测方案操作复杂、效率低、对分析人员技术要求甚高 沃特世凭借其高效、操作简便等优势,正式打响食品安全饲料检测之战! /p p   沃特世检测方案:为饲料之战打响头阵 /p p   沃特世采用高灵敏度的APGC-Xevo TQ-S仪器检测饲料中二恶英含量,用Oasis PRiME HLB 、UPLC I-Class和Xevo TQ-S Micro联用的解决方案检测包括喹乙醇在内的7种非法兽药添加。 /p p   二恶英检测 /p p   沃特世检测方法简单易行、结果精准且符合欧盟法规:NO 589/2014规定GC-MS/MS可以作为确证方法检测二恶英类化合物标准。 /p p   17种二恶英分子结构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456b0a1a-c487-43f0-af50-52f5998d9ce8.jpg" / /p p   检测方法 /p p   分别将GC-HRMS标准曲线(5个Level)稀释500倍,17种同位素内标浓度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d964af9c-315e-4784-88f8-0562d37d1716.jpg" / /p p   方法验证与结果 /p p   二恶英数据处理方法需不同同位素内标校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5.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ed4da69a-8efd-427e-8e6f-0c98a96d64b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以2,3,7,8-TCDD为例,1fg(20 fg)上柱计算S/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6.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f130beb6-a028-4d20-85c5-7e382ffb613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PGC-Xevo TQ-S仪器灵敏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971852b1-aa05-414c-a3ed-363d4582240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喹乙醇、磺胺喹恶啉等七种非法添加物检测 /p p   检测方法 /p p   典性基质加标色谱图 /p p   磺胺喹恶啉的添加水平为0.1 ppb /p p   喹乙醇,氨茶碱,二羟丙茶碱和地塞米松的添加水平为1.0 ppb /p p   甲氧苄啶,阿托品的添加水平为0.5 ppb /p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8.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72f9639d-b275-4abb-b601-e42a97eb70e5.jpg" / /p p   实际样品检测 /p p   对鸡配合饲料样品和猪配合饲料样品进行检测,均发现高含量的喹乙醇。 /p p   在方法开发过程中很难找到空白喹乙醇饲料样品,所以用鱼饲料的配方模拟配制作为空白基质。 /p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d6e9a171-ed28-4460-b3ee-9f35aa5a73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喹乙醇含量1.9mg/kg的鸡配合饲料 /p p    /p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c9de3e87-86d2-4a1a-bbf3-1f4de7dd744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喹乙醇含量18mg/kg的猪配合饲料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b3bdf27b-de6a-479a-a01b-24eabe8f88d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模拟空白鱼饲料 /p p   应用优势 /p p   针进样同时检测饲料样品中包括喹乙醇在内的7种非法兽药添加 /p p   采用Oasis PRiME HLB通过式样品前处理方案,无需氮吹,快速简单,省时省力 /p p   ACQUITY UPLC I-Class超高效液相色谱运行仅需时间9 min,即可完成多种兽药的检测。 /p p   如需以上完整解决方案,可联系沃特世当地销售人员,或微信留言告知。 /p
  • 创迈思trinamiX携手巴斯夫向饲料行业推出快速便携检测方案
    2021年10月, 德国路德维希港——世界500强德国巴斯夫动物营养业务部联合巴斯夫欧洲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创迈思trinamiX 向饲料行业推出创迈思便携式近红外(NIR)光谱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能够为整个饲料行业价值链上的客户提供快速、可靠的动物饲料和原料成分现场分析。  通过小型化传统的近红外光谱仪,创迈思已经成功为实现高性能“口袋里的实验室”奠定了基础。基于创迈思在移动式近红外光谱解决方案方面的专长,以及巴斯夫的动物营养知识,加速并简化饲料分析,使饲料分析和质检流程不再枯燥繁冗。  这个强大的解决方案可通过无线云端进行互联,轻触按键就可直接为客户提供样品质量和营养价值的相关数据分析,从而优化饲料配方并加强质量控制。巴斯夫动物营养通过该合作扩大了其数字化解决方案组合,不但为客户提供饲料添加剂相关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应对饲料行业更复杂严峻的挑战。  这套便携式的近红外解决方案,通过将精准分析的结果与灵活便携、口袋大小的移动设备相结合,让饲料加工厂、营养配料师和养殖户都可以得到一个快速测量的独立分析办法。无需特别的专业背景,单个样品的测量仅需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就可在现场完成。测量结果可立即显示在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中,并可通过 创迈思客户门户网站永久访问,以便进行后续深入评估,从而确保动物饮食的质量。  从现在起,用户们不再需要把饲料样品送到实验室并花时间等待结果。这是一次把实验室带到他们身边的科技革新。  解决方案适用于从饲料原料到成品饲料到草料的多种样品,可检测对饲料质量和牲畜健康至关重要的参数,如水分、蛋白质、脂肪和能量等。  未来,巴斯夫和创迈思还将继续合作,持续完善该解决方案。客户无需更换硬件,只需通过线上云技术持续获得更新的应用版本和新增功能。  关于巴斯夫  在巴斯夫,我们创造化学新作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我们将经济上的成功、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巴斯夫在全球拥有超过110,000名员工,为几乎所有国家、所有行业客户的成功作出贡献。我们的产品分属六大业务领域:化学品、材料、工业解决方案、表面处理技术、营养与护理、农业解决方案。2020年巴斯夫全球销售额约590亿欧元。巴斯夫的股票在法兰克福(BAS)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美国存托凭(BASFY)的形式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basf.com。  关于 创迈思trinamiX  创迈思trinamiX 为消费电子设备和工业设计领域开发并销售尖端3D视觉和红外传感解决方案。旗下产品助力人类与机器更好地运用数据,提高决策力和安全性。成立于2015年的创迈思trinamiX 是巴斯夫欧洲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在全球拥有170名员工。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马上预约测试,了解更多详情
  • 饲料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网络研讨会火热报名中
    饲料安全与动物生产、环境污染和人类健康密切相关。饲料污染不仅会污染动物健康,同时还会通过食物链传递和富集从而影响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危害饲料安全的污染物包括:非法添加物、重金属、环境污染物以及兽药残留的污染。  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中规定了饲料中的元素(如砷、铅、铬、镉、汞)、黄曲霉毒素、氰化物、亚硫酸盐及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等的限量标准及推荐使用的检测方法。除了这些卫生指标外,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也成为进口饲料的必检项目。  国际上很多国家也对饲料安全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欧盟官方早在1981年就公布法令,禁止或限制在畜牧业生产中使用一些兽药 美国联邦指令,加拿大政府指令、日本食品卫生法中都明确规定了禁用和限用兽药清单和限量规格。饲料检测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对于保障饲料安全具有关键性作用。  2014年10月15日,仪器信息网将举办&ldquo 饲料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rdquo 专题网络研讨会,邀请知名专家,为大家讲解饲料检测技术及标准。  点击报名:(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214) 课程日程安排: 课程介绍:  专家报告:进出口饲料主要检测技术及检测标准介绍  报告人:李淑静 博士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报告内容:  1、进出口饲料的概况  2、涉及饲料的主要检测项目(添加剂、环境污染物、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  3、国内外主要采用的检测标准及相关法规  4、主要应用的检测方法及一些新型检测方法的应用前景  专家报告:如何满足饲料新规要求-日立高新解决方案  报告人:牟晓丽 日立高新技术公司  报告内容:  1.饲料行业新规出台的背景  2.饲料的种类及定义  3.饲料检测的项目及所需仪器  4.日立高新饲料检测解决方案  专家报告:饲料及粮食中真菌毒素检测方法探讨  报告人:姬建生,工程师,高级粮油检验师,现工作于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从事粮油食品及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十多年来,在粮油及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在重金属、真菌毒素、维生素等检测有较深入的研究,多次参加国家粮食局等机构组织的技术交流和讲座,先后在《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近10篇,获得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被授予&ldquo 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rdquo 称号。  报告内容:  1.真菌毒素基本知识介绍  2.饲料及粮食中真菌毒素污染现状  3.真菌毒素检测方法比较:酶联免疫法、胶体金试纸条法、免疫亲和净化-超高效液相色谱法  4.真菌毒素检测的关键控制点  5.真菌毒素检测常见问题解析 更多专家报告介绍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214
  • 近红外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成功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12 年8 月23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近红外光谱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在上海世博展览馆召开,100余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现场   “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领域应用研讨会”是第23届“中国国际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展览会(原多国仪器仪表展览会) (Miconex 2012)”的同期活动。本次研讨会特邀了多位近红外在饲料领域应用研究的专家做专题报告,围绕近年来国内外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农产品、饲料品质分析,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的应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展望等进行了学术交流。   韩东海教授、袁洪福教授分别主持研讨会,并作报告。 近红外光谱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化工大学 袁洪福教授:发展近红外分析联网技术   袁洪福教授在报告中介绍了NIR应用前景、联网需求、联网技术三方面内容,其中NIR联网技术有包括硬件、软件、模型技术,以及相关标准、示范内容。NIR是流程工业过程品质分析的重要手段,在石化、半导体、制药、农业、食品等领域应用的很好,利用NIR进行“卡边生产”,将会产生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例如,广州石化应用NIR汽油调和的直接效益达1260万/年。   NIR联网技术包括光谱仪器、化学计量学、模型三个方面,其中建模可以说是NIR发展的“瓶颈”、“拦路虎”,建模所需的条件包括获取代表性的样本能力、提供合格的参考数据的能力、近红外分析专业人才。模型共享条件则包括模型可传递、不同仪器光谱的一致性、仪器一致性、光谱校正等。最后,袁洪福教授建议我国应建立模型示范中心,使其具有建模样本收集能力、建模参考数据分析能力、具有NIR分析专业技术人才、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与仪器厂家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针对重大需求建立示范工程。 Foss 赵武善:物联网技术监控远程近红外仪器和定标模型的安全性   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FOSS基于近红外透射技术的NIT谷物交易计价网络体系在全球成功应用的关键因素,即是网络化技术和基于此技术所带来的便利性,所以FOSS致力于向用户提供“面向更简单的NIR分析方案”,包括:工厂标准化的仪器、更广泛更稳定的定标、网络软件系统提供自动的仪器监督、向用户提供即用型定标。 益海嘉里集团 史秀颖:近红外分析技术在益海嘉里集团的应用   益海嘉里集团拥有80多台不同品牌的近红外光谱仪,对于近红外光谱仪在企业中应用的作用及意义,益海嘉里集团有着深刻的理解。与传统分析技术相比,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优点主要体现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数据可靠、节能环保等方面。   使用近红外对产品进行分析,快速、准确,可以在一分钟内就能得到全部分析结果,大大简化了测定操作,对生产的指导意义是化学分析法远远不及的。近红外在企业中的应用使得企业的人员成本、化学试剂成本、分析仪器成本均有大幅度的降低。近红外的稳定性、重现性均较好,能够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在降低对人员技能要求的同时减少了人为误差。和常规分析方法相比,值得一提的是对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近红外法无环境污染、无化学试剂的使用及排废,这是造福千秋万代的事情。在生产中,可以在生产流水线上配置近红外装置,对原料和成品及半成品进行连续在线检测,有利于及时地发现原料及产品品质的变化,便于及时调控,维持产品质量的稳定。 中国农业大学 闵顺耕教授:振动光谱法在农药质量分析与市场监管中的应用研究   我国是农药生产大国,现有农药生产企业2600余家,农药制剂27000种以上。2010年,农业部抽检全国7000个农药样品,产品合格率为86.3%,超过13%存在问题。常见农药有效成分分析方法有化学法、色谱法、光谱法,目前对于农药成分含量的测定主要采用色谱法。   闵顺耕教授研究内容是用振动光谱法进行农药制剂质量分析,尝试为农药质量分析及市场监管提供一种快速、现场或在线分析方法。其在报告中介绍了利用近红外、中红外、拉曼等光谱分析技术进行原料质量控制、制剂质量分析与质量控制、农药生产在线分析与工艺优化、农药质量监管等研究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 韩东海教授:近红外分析技术在农产品质量检测中的应用与发展   近红外技术主要是产业应用技术,需要与产业密切结合方能发挥最大作用。韩东海教授在报告中介绍了近红外光谱技术在粮油、果蔬及花卉、林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农副产品等六大类农产品中的应用进展。 中国农业大学 李军涛博士演讲(张丽英教授) :近红外光谱技术快速预测动物饲料原料有效能含量的研究   能量饲料在养殖成本、养殖收益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一种快速、准确地确定动物饲料原料有效能含量的检测方法能够精确配制动物的日粮,进而节约饲料原料资源、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全国有1亿多吨玉米用于饲料生产,如果每千克玉米节约100大卡,每年可节约300万吨玉米*2700元/吨=81亿元。李军涛博士介绍了其课题组利用近红外技术测定动物饲料及饲料原料可消化氨基酸含量、有效能含量,奶牛配合饲料的代谢能含量,兔配合饲料消化能含量等的研究进展。 中国农科院饲料研究所 石冬冬博士:现代信息技术和分析技术在饲料安全隐患排查中的应用   饲料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最快的速度发现潜在问题、全面解析问题样品确认危害性、准确追溯问题样品的来源及分布、及时准确排除安全隐患,其过程中涉及的筛查技术包括近红外、X射线衍射、拉曼光谱等光谱技术,以及热分析技术、生化技术等 破译技术包括电化学、光谱、色谱、质谱技术。石冬冬博士还重点介绍了饲料安全隐患排查中另一重要技术——现代信息技术,如条码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的内容、意义、应用实例等情况。 布鲁克 刘曼丽:近红外技术在饲料业的运用和发展   刘曼丽经理报告中介绍了近红外技术在饲料业应用现状、新进展及趋势、潜在效益等。饲料企业已广泛建立NIR原料、成品常规定标曲线,即使只监控普通营养指标,亦可为饲料厂带来明显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效益。 近红外光谱专业委员会刘慧颖秘书长   刘慧颖秘书长在会上介绍了将于2012年9月举办的近红外全国会议、11月举办的近红外香山会议的情况,并邀请各位专家就国家、行业、院校等对近红外发展应该提供的支持等问题积极提供建议,共同推动我国近红外的发展。
  • 欧盟更新对某些进口饲料和食物的官方控制力度
    2013年6月26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the European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 618/2013已经发布。该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加强某些进口非动物源饲料和食物的官方控制的力度的法规(EU) No 669/2009的附件1。新规从2013年7月1日起生效。   欧洲议会提出了委员会条例(EC) No 669/2009关于加强对非动物源的饲料和食物进口的官方控制力度的规定。该条例的第二条列举了应加强官方控制的产品清单,并公布了物理检查和明细核对的频率。该清单是根据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通报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和兽医办公室(the Food and Veterinary Office)对第三方国家的核查结果,以及非动物源的饲料和食物托运货物的季度报告建立的进行定期检查的目标清单。   该实施条例商定了尼日利亚的干豆进口的修订案,暗示了将会有新风险的出现,将授权加强官方控制力度。另一方面,也应提高对清单中的商品的官方控制频率,特别是来自同样信息源时对相关联盟法规有较高不符合率的,应授权加大官方控制力度。比如将来自中国的芸苔(西兰花)列入清单。   完整的清单可以在法规(EU) No 618/2013的附件1中找到。不仅是官方控制频率的加强,还有控制频率的下降的修订都在附件中列明。
  • 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近年来,农业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持续开展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执法,规范生产,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今年上半年,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3.4%,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继续保持100%。”7月1日,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广州召开的全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   高鸿宾说,近两年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2008年饲料整治和奶站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强化责任抓落实、完善法规打基础、规范主体促发展、创新机制促执法、强化应急保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介绍,目前,奶站清理整顿全面完成,全国现有奶站13503个,比清理整顿前减少6890个,减幅达34%,现有奶站全部获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奶站机械化挤奶率达到87%,比清理整顿前提高36个百分点。2009年4月份以来,全国奶牛存栏稳步回升,年底达到1219万头,全年牛奶产量3554万吨,乳制品企业利润总额是2008年的两倍多,1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比例达到23.1%,比2008年底提高3.3个百分点,奶业基本恢复到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的水平。饲料企业整合淘汰步伐明显加快,全国饲料生产企业数量减少近2000家,年产50万吨以上的饲料企业和企业集团达30家,其饲料产量占全国的比例达43%。2009年,饲料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0.9%,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饲料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99.3%,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   高鸿宾指出,目前,饲料工业和畜牧业都处于转型提升的关键时期。各级畜牧饲料部门既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也要着眼长远、攻坚克难,全面加强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准入门槛,卡住不达标企业 强化日常监管,淘汰不合格企业 加强示范引导,提升一批企业。进一步强化奶站日常监管。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法收购站点反弹 督促已获证收购站继续改善条件,改进管理,提高水平 加强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管理,规范生鲜乳收购行为 做好《生乳》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禁添加行为。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要继续严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是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充分发挥警戒威慑作用。   高鸿宾强调,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充分总结近两年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采取更扎实、更具体、更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强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联动,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把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有新提高。他特别强调,广州亚运会将于11月召开,供粤生猪主产地湖南、江西、河南、湖北、广西等省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生猪质量安全,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各省(区、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农垦畜牧局分管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厅(局)长和处长参加了会议。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6个部委的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主持,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会议并致辞。
  • 德国再爆“二恶英毒饲料”丑闻
    去年年底,德国部分养鸡场曾经发现了被 致癌物质二恶英 污染的饲料。而进入新年,“二恶英毒饲料”事件仍在持续,德国多个州相继发现了受到二恶英污染的饲料,数千家农场被迫关闭。   二恶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它是工业化学过程的产物,毒性非常大,分解速度慢,在人体内不能被降解也不能被排出。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经把二恶英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   德国的“二恶英毒饲料”事件最早始于去年年底,当时德国北威州的检察人员在一次食品检查行动中,发现鸡蛋中的二恶英含量超标,当时就估计是家畜的饲料受到了污染。北威州随即也关闭了14家养鸡场。   而最近这几天,“二恶英毒饲料”事件再次升级。由于在养鸡场和牲畜农场的饲料中发现二恶英含量超标,下萨克森州政府3号宣布决定暂时关闭该州大约1000家农场,防止这些农场的产品流入市场,继而进入人体食物链。此外,位于下萨克森州南边的北威州在对禽蛋的抽查中也发现了二恶英超标现象,为此北威州宰杀了近8000只喂食过“毒饲料”的母鸡,并开始调查污染源,追查可能被污染的肉类食品的去向。同样位于下萨克森州南边的萨克森-安哈特州也关闭了一些相关企业。   既然二恶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那么受到二恶英污染的产品一旦流入市场,其后果应该说是非常严重的。由于二恶英超标的鸡蛋流入市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所以目前有关部门很难给出具体数据说明到底有多少德国人食用过这些被污染的鸡蛋,因此目前也没有办法鉴定市场上农产品的污染程度。因为在问题出来之前,生产禽蛋及肉类的企业使用这种饲料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其产品也早就流入了市场。不过,德国有关部门专家表示,食用目前查出含有少量二恶英成分的食品不会导致人立刻生病。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的一位发言人表示,鸡蛋里二恶英含量超标固然不是好事。不过那些食用了受到污染鸡蛋的消费者也没有必要因担忧自己的健康状况而陷入恐慌。因为根据目前检测出的计量,问题鸡蛋的二恶英含量仍大大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人类能够承受的每日摄取量。   北威州负责消费者保护的部长莱莫尔表示,保证消费者不食用被污染的食品是当务之急。今后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的措施。很多消费者也要求政府出台更严厉的监管措施。他们表示,有关方面应该让公众了解,究竟是哪些生产商,哪些销售商和哪些产品受到了污染。   据德国媒体4号的报道,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表示,石荷州一家饲料原料供应商是二恶英毒饲料的源头。这家供应商把一种混合脂肪酸用于生产饲料脂肪,但其实这种脂肪酸仅仅适合工业用途,是生产润滑剂的重要原料。这家饲料原料供应商负责人辩解称,他们错误地认为,用棕榈油、大豆油和菜子油加工提炼生物柴油过程中产生的混合脂肪酸可以用来生产动物饲料。   根据统计,这家供应商共向位于下萨克森州、北威州、汉堡和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等州的12家饲料工厂出售了总共近530吨被二恶英污染的饲料脂肪。不知情的饲料工厂又把二恶英超标的毒饲料卖给了养殖场。   那么目前,除了德国各相关联邦州的有关部门,德国联邦议会农业委员会也已经表示,将在下周正式介入调查“二恶英毒饲料”事件。
  • 上海现"橡皮鸡蛋" 疑饲料掺入有毒物质
    上海出现疑似“橡皮蛋”   专家:可能与鸡饲料中掺入含毒饲料有关   晚报讯 有一种鸡蛋,煮后蛋黄弹性十足,扔在地上能像乒乓球一样弹起……昨天,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来电,称他买到了“橡皮蛋”。   此前,长沙、连云港、北京等诸多城市已出现过类似报道。对此,专家解释,这极有可能是因为鸡饲料中掺入过多有毒棉酚所致,过多食用可能导致男子不育。   昨天,记者在陈先生家中看到几枚疑似“橡皮蛋”。问题鸡蛋的蛋白略暗,蛋黄略显青色,很有弹性,很难捏碎,和普通蛋黄饱含粉末状物质不同,胶质感明显。陈先生试着将蛋黄扔在桌上,蛋黄立即高高弹起,且没有碎裂。   据陈先生介绍,这几枚鸡蛋是他4月20日早上在家附近某超市购买的。“如果我不是白煮鸡蛋,而是打碎了煎炒蒸,可能还发现不了真相呢! ”陈先生说,生的“问题鸡蛋”打碎后,用肉眼很难发现和普通鸡蛋的区别。   在虹口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综合业务科科长张忠华看着这几枚疑似“橡皮蛋”,也颇感惊讶。他表示,此前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外地同类特征 “问题鸡蛋”的报道,但在本市还是头一次见到。监督所保留了几枚生、熟“问题鸡蛋”样本,不日将对此检查化验,寻找具体成因。昨天稍晚时分,虹口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来到该超市,将出现问题的当日鸡蛋全部贴上封条。   对此,华东师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瞿伟菁教授表示,畜牧行业如果在动物饲料中使用棉籽饼,就含有有毒棉酚,动物过量食用就会出现不同的中毒反应,人体食用相关肉质食品或蛋禽制品,量少则危害不大,量多则将引起人体燥热以及男性不育。   据了解,在上海市地方志的“上海商检志”当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白壳鲜鸡蛋在出口过程中,曾于1982年发生 “橡皮蛋”(即鸡蛋煮熟后蛋黄坚实且有弹性似橡皮球,故称橡皮蛋)的质量问题。上海商检局经调查研究,摸清了产生“橡皮蛋”的原因,主要是对产蛋鸡喂吃棉籽饼或棉磷脂后而产生的鸡蛋变异,蛋黄呈棕褐色,蛋白呈微红色 煮熟后,蛋白略带微红色,较僵硬,蛋黄呈圆形,胶质状,不易破碎,切开蛋黄呈橡皮状波纹。经分析检验,发现鸡蛋中含有棉酚所致。   新闻回顾:传长沙问题鸡蛋蛋黄可当球抛 工商检验全部合格   今年3月份以来,有媒体陆续曝光长沙市场上出现“问题鸡蛋”,这种鸡蛋煮熟后蛋黄有弹性,甚至可当球来抛,蛋壳明显异常。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消息称,目前市面上所产鸡蛋完全安全,可以放心食用,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涉嫌“问题鸡蛋”经抽查检验全部合格……[详细]
  • 农科院饲料所发布“十四五”与中长期发展规划
    12月2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十四五”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讨会暨建所三十周年学术活动在京召开。记者获悉,饲料研究所提出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按照“五纵六横”的总体布局,2-3个重点选题与优先领域在关键核心技术率先取得突破,3-4个团队进入世界领先梯队;到2035年,支撑五个产业领域中4-5个学科专业方向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到2050年,“五纵六横”的总体布局全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学科、一流研究所。据了解,“十四五”期间,饲料所优先领域与重点任务包括:面向国家队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定位方面,针对饲料资源观测、收集、营养学评价及数据库建设,设置“饲料资源与动物营养大数据”重点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方面,针对生物组学和肠道微生物科学的发展,设置“动物肠道微生物及其调控”重点任务;针对合成生物学、智能和信息化进展,设置“合成生物学与新饲料/添加剂智造”和“精准营养与智能化饲养”重点任务;面向国家战略方面,针对国家粮食安全核心是饲料粮本质是蛋白质饲料粮供应安全的问题,设置“蛋白质饲料资源多元化利用”重点任务;针对抗生素减量替代国家战略,设置“畜禽用抗生素替代关键产品创制与产业化” 重点任务;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方面,针对绿色发展的国家重大需要,设置“碳中和与绿色饲养”“动物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重点任务。随着人们对动物性食品消费需求的逐年增加,作为人们动物性食品的“食品”,饲料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和人民营养健康安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会专家认为,目前,我国饲料产业面临资源挑战、安全挑战和绿色发展挑战,充分发挥农业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致力解决饲料产业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抢占世界饲料科学竞争制高点、掌握我国饲料科技发展主动权、引领饲料业和养殖业现代化至关重要。饲料研究所所长戴小枫介绍,饲料所构建了“五纵六横”的总体布局,即“生猪、家禽、水产动物、反刍动物、宠物”五个产业领域,“饲料资源与营养供给、动物营养需求、动物营养代谢、动物营养与健康、饲料加工与质量安全、精准营养与智能化饲养”6个学科重点与方向,基础研究、高科技前沿、核心关键技术、落地产业相结合,作为饲料所“十四五”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地抓手。戴小枫表示,动物性食品消费未来可以预计是刚性增长的,随之饲料用粮需求也将日益高企,要实现饲料用粮“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需要从三个方向努力。首先是实行饲料资源的多元化战略,就地取材,把我国丰富的资源利用好。现在形成的养殖模式高度依赖大豆和玉米,要把传统畜牧养殖业中吃干榨净所有可用饲料资源这一点保留发扬。第二是通过创新来开发非常规饲料新资源,比如乙醇梭菌蛋白。第三是高效精准营养,减少养殖浪费,提高饲料转化率。1991年,正值我国饲料工业如火如荼发展的第十年,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应运而生,是专门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研究的唯一国家级公益类科研机构。30年来,饲料所科研工作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抗菌肽、饲用乙醇梭菌蛋白、植酸酶、鱼类肠道菌群调控、反刍幼畜营养生理等研究处于国际领跑位置,新兽药创制、反刍动物温室气体排放、鸡蛋蛋清与蛋壳品质、饲用中草药等研究也已跻身国际并跑状态,发展成为该领域国家倚重的战略科技力量。。同时,先后与200多个行业内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为饲料企业提供技术服务400多项次,转化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成果50多项次,连续三年获科技部、农业部、财政部“科技成果转化奖”,技术转让收入累计3.0亿元,以成果转化和应用,带动了我国畜牧业和饲料业发展。此次活动还举行了霍启光研究员铜像揭幕仪式,纪念和追思这位我国动物营养和饲料科学的奠基人和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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