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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监测垂直管理与改革资料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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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要义评析

    常纪文: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要义评析本文分析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考虑因素、发文形式、改革部署,指出意见上收了县级环境保护审批权限;监测、监察、许可、执法四权既有协调,又有分置;解决了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身份和规范化发展问题,增强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等亮点,还提出在开展试点工作时,应处理好今后的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大部制改革与此次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的关系,处理好一个部门统一监管、其他部门配合的问题,处理好垂直监管与属地负责的问题,处理好管理和监督的治标与治本问题。改革背景和基本考虑改革背景近十几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相当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下一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要回应这些期盼,必须以生态文明理论为指导,以现实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开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截至目前,中央已经在生态文明制度和机制建设和改革方面出台了系列文件,开展了系列试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生态文明制度和机制要发挥预期作用,必须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体制。目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一是难以落实对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二是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三是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四是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体制不顺畅会阻碍改革效果的发挥,为此,一些地方近年来开展了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试点。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和第三方评估的单位,也提出了自己的机构改革建议。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它可以基于党内共识依照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提出体制改革的建议。为了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报告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并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十八届五中全会作说明时,针对省以下环境监测监管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改革措施,即“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经过中央全会的广泛讨论,《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正式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建议。为了响应《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的建议,201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国家层面作出了省以下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即“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的改革部署,经过充分酝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9月联合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了工作部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十三五”时期完成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基本考虑纵观《意见》全文,其出台的基本考虑,应是改革环境保护监管事权的分配,形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监管体系,提高环境监测监察和监管的能力,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学者质疑,此前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涉及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改革文件,其目的就是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为何此次还要开展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是不是多余?本研究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目的是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平衡好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投入,严格环境保护执法,提升监管监察监测能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目的是规定责任追究的情形,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干部忠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的目的是审计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是否落到实处,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目的是明确督察主体,健全督察程序,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文明改革部署,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空间优化。而对于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环境保护事权划分,对于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关系,对于管理、执法、监察、监测的职责定位和协调,目前还缺乏体制性的改革文件规定。从《意见》的内容来看,它规定了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调整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加强市县环境执法工作、加强环保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跨区域及跨流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协作、实施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共享、稳妥开展人员划转、妥善处理资产债务、调整经费保障渠道等环境监管事权划分的事项,目的是厘清职责,理顺关系,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生态文明制度、机制的改革和运行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可见,《意见》的发布目的和其他文件不同,出发点是从事权的分配和体制的保障上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其发布是很有必要的。发文形式和改革部署发文形式由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或者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一般仅针对既涉及党务或者党员,又涉及国家事务的重要改革领域。截至目前,这样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文件主要有《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发布《意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突破。一是明确环境保护工作既是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也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以前的机构改革,一般不涉及地方党委,即使涉及,往往也是强调组织领导,而此次的改革文件,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思想指导,对地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环境保护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要求。试点省份要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主要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环境保护案件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支持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这种把地方党委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改革部署,不是削弱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领导,相反,因为《意见》规定了党的领导职责和支持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文件配套地规定了对地方党委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督促和追责内容,为地方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恰恰是加强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二是既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任务,也规定了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如“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试点省份党委和政府对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试点省份党委要把握改革方向,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市级党委和政府在全市域范围内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完整性实施统筹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整合设置跨市辖区的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机构”。这种明确地方各级党委环境保护职责的改革设计,突出了地方党委统领全局的作用,克服了以往仅规定政府环境保护职责的不足,与我国政治体制运行格局相适应的改革设计,抓住了改革措施落地的牛鼻子。改革部署一是既规定了省级层面的改革,又规定了省级以下层面的改革。以前的一些部门的机构改革部署,往往由中编办和有关部委联合发文,仅针对省级机构改革提出要求,作出改革部署。对于省级以下的机构改革,因为情况复杂,有的仅作出原则要求,有的则根本不予涉及。而此次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文件的出台,则一杠子插到底,不仅涉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改革任务,还规定省、市、县和乡镇四级的改革要求。如对

  • 关于省级以下监测体制垂直改革的思考

    日前,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应尽快理顺监测体系,并于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级生态环境垂改实施工作。垂改后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切实解决地方不当干预问题,充分发挥监测对执法的技术支持作用。这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内生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对于此事,很多基层生态环保工作者非常关心,或多或少有些思考,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这些建议后,集中合成几点思考供同仁参考,目的仅寄平衡发展环境监测事业,充分发挥其保护生态环境技术作用,支撑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工作一点。 首先,平衡发展环境监测事业。随着环境态势的发展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再加上环境监测组织多元化结构形成,必须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充分利用监测技术资源,平衡发展环境监测事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议在有序实现省级以下监测体制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加强重点县级站建设,适度减少县级站数量,整合监测机构力量,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建设新型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加快地方监测事业发展,增强环境执法监测力度,补齐环境执法监测短板。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着力配合监察深化环境执法监测,积极参与地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承担部分环境质量监测任务,重点进行乡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这有利于配合监察深化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有利于地方环境监测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地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环境质量。 其次,创新和完善管理机制。建议在落实地方各县生态环境分局代管县级监测机构责任的前提下,市级生态环境局必须对有关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直接管理,比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领导班子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任命,重要环境执法监测活动开展,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拟定和执行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领导。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地方各县生态环境分局,必须尊重其工作的独立性,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或者变相干扰其正常工作,影响到出具数据的公正性。同时,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领导有必要进入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或者列席参加党组会议。以便充分发挥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支撑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工作的作用。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要创新监测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监测单位之间质量监督检查、能力验证和对比监测,保障质量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落实。逐步有序引进“第三方监督”,提高监测数据社会公信力。 要合力打好“整体战”,防止监测数据造假。要落实县生态环境分局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信的领导责任。市级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机构是监督监测工作的专门机关,要增强其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职责,严肃査处数据造假问题,追究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工作不力责任、县级环境监测机构领导工作不力责任。严肃查处数据造假当事人和责任人。 要遵守工作规矩,规范工作机制。一是遵守执法监测工作规矩,明确执法监测委托流程。环境执法机构开展有计划的环境执法、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调处等工作时如需进行执法监测配合行动,需提前与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沟通。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应根据监测工作内容,制定可行工作方案,进行环境执法监测,及时出具监测报告。满足环境执法机构要求。同时,环境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执法监测工作。二是要规范现场执法监测工作机制。执法监测的现场监测工作由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共同开展。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査和笔录采写。同时,环境监测人员进行现场监测和样品采集。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完成执法监测工作,在规定的日期内出具监测报告给相关环境执法机构。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持。三是要建立执法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环境执法机构要充分运用执法监测成果,把执法监测数据作为重要证据,依法实施行政监督或处罚。同时,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情况,共享执法监测运用效果。倒逼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提升技术水平,更好地配合环境执法工作。让执法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机联动,充分发挥执法监测作用。  再次,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务必尽快使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全面达标。以目前地方经济实力,只要下定决心加大投资,短期内就可使其办公用房、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武装到位。建议地方统一规划,尽快协调各方力量,力争1至2年内完善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工作能力,特别是加强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能力。  研究制定有关加强队伍建设政策。监测队伍建设有其特殊规律和周期,硬件设施到位后,没有合格的监测人员,也不能完成承担的监测任务。实施垂直管理,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应以做好加法为主,监测队伍才会加强,能力才能显著提升。但一定要严格组织纪律,严把用人质量关口,把真正热爱监测工作,有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的人员选拔进入监测队伍。同时,依法合规清理临时聘用人员,保证执法监测人员身份合法性,以便出具监测数据合法性,确保环境执法顺利进行,把执法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要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监测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聚集正能量。要求监测人员树立健康正直、积极向上的心态,诚信开展监测工作。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増加设置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职数,特别是要设置1至2个高级技术岗位职数,创新技术人员进步发展空间。要充分发挥有高级技术职称、环评工程师资格等核心技术人员作用,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各种方式和方法参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如,进行技术培训,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环评、验收评估会等。同时,千方百计落实监测人员经济待遇。要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保证监测人员安全放心工作。让每个人常存环保之志、常念单位之情,常怀感恩之心,锐意进取,努力工作,为地方生态环保工作贡献力量。

  • 【原创大赛】《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之思考

    千呼万唤始出来,垂改意见如约而至,绵羊瞬间变身老虎,弱势群体化身强势部门,翻天覆地,可喜可贺!吉宁部长功不可没,中央力挺至关重要,后续发展值得期待,事已至此,就基层环保工作多年所闻所见以及以前曾基层垂直部门的所见,提一些个人拙见,留待后观,目的是望环保改革能够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别重蹈覆辙,前功尽弃。 先叙述一些赘言,就目来看,此次重大环保改革制度推出后,除了环保部门关注度比较高以外,社会的期望值并没有预期那么高,什么有许多人根本不知所以然,这其实也是一个可怕的信号,因为仅仅凭借环保人干环境保护的事情,无论设计的如何天衣无缝到头来也会是镜中花水中月海市蜃楼,虽然本次改革来看和以往经历来看,环保法修改指导意见出台,让环保部门有了执法武器。对于污染企业有了震慑力度,让自己成了一个有牙齿的老虎,但是老虎虽然可怕,但是假如善于伪装易于变身的话,或者说没有大众的全力支持,还是很可能饿肚子的,另外目前地方政府为了推进项目快速落地,从开始环评就简化程序,环保部门提意见,就会被指出不顾大局,这也是危险信号。因此,政策必须设计好,群众必须发动好。 首先:切勿为垂直管理而垂直管理;众所周知,以前的省以下的环保部门门可以说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发令枪自己打响,比赛成绩自己认定,晋级排名自己说了算,长期以来,虽然属于对外看作弱势部门,但是在政府内部又是一个可以左右逢源的挡箭牌和遮羞布,长此以往,数据造假,报告造假,时有发生,以为经济让路的举措成为看人下菜碟的工具,这次改革可以说有效的制止了类似问题在省以下环保部门的运作,可以切断一些利益链,让裁判员干裁判员的事情,运动员做运动员的事,各司其职,但是必须制止为垂管而垂管的定向思维必须要加以纠正,非一日之功,必须有效探索省一级部门环境保护管理的创新机制,毕竟长期以来,省一级一直都是甩手掌柜,没有真正的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田忌赛马方法,如果急匆匆地赶鸭子上架,就容易出现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贻笑大方。 其次:切勿行试点之名而走过往老路;众所周知,目前省以下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与环保局多年联姻,一直都是儿女亲家,试点期间还是实行钱由自己出,工作一起干,这样的话,容易出现表面试点,实则照旧的现象,因此,必须快速进驻省一级的专属纪检监察部门到地市一级,监督的独立性必须旗帜鲜明的体现出来,成立环境污染信息举报中心,由省一级来运作,让市一级部门不能做隐瞒之事,让市一级认认真真做自己的运动员,让工作关系彻底理顺. 最后:切勿环保垂直成一家之事,蓝天碧水青山是普天下人的共同愿望,因此,此次改革试点必须让百姓心知肚明,要让老百姓知道省一级环保部门是青天大老爷,是一级环保部门是衙役,拜佛走对庙门,监督是任何事的利器,而环境保护试管人人,因此只有群众有效监督,青天大老爷铁面无私才可以实现环保中国梦,所以,环保必须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网络的力量,才可以环境污染问题无处遁身,让政府不作为现象无处遁身,让权力寻租无处遁身,才可以彻底解决环境问题。 总之,环保改革帷幕拉开,演出成功失败在此一举,环境保护非一家之言,需要政策有限衔接,需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需要群众监督大众发力,更需要人人都有一颗敬畏自然的心,就此搁笔,拭目以待吧!

  • 看来整个环保系统都要垂直管理了

    建议稿提出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这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这项改革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十三五”时期完成改革任务。习大大进一步解析了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想不到不止监测监察,连环保局都要半垂直了。就是不知道试点会在哪里搞。

  • 环保机构如何垂直管

    发布时间:2016-09-26 09:39:05 作者寇江泽/来源:人民日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项改革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在“十三五”末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运行。   “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举措。”环境保护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叶民说,垂改从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入手,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障碍,标本兼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垂改是“底盘性”的制度改革,动体制、动机构、动人员   “我国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导致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环保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大量存在。”环境保护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舜泽说,综合起来存在“4个突出问题”: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吴舜泽告诉记者,垂改后,市级环保局将改变之前的属地管理,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虽然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但主要领导均由省级环保厅(局)提名、审批和任免,避免地方干扰。而县级环保局将直接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其人财物及领导班子成员均由市级环保局直管。   《意见》从三个层面破解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执法的干预:体制上,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市级统一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执法力量,依法独立行使环境执法权。保障上,驻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省级,县级环保部门的人财物管理在市级。领导干部管理上,县级环保分局领导班子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市级环保局领导班子由省级环保厅(局)主管。   “垂改是‘底盘性’的制度改革。” 吴舜泽说,与一般的、单项的、单纯的制度改革不同,垂改要动体制、动机构、动人员,是对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同时,垂改也涉及监测、监察、执法、许可等制度的重构,牵一发而动全身。   事业编制的县环保局将逐步转化为行政单位   在一些地方,基层环保队伍在能力建设上存在诸多不足,甚至经费、着装、编制等都得不到保障。记者此前在贵州采访时,环保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形象有悖于一支执法“正规军”。“全国有100多个县级环保局是事业局,100多个县级环保局是合署局,名不正言不顺导致很多尴尬。”吴舜泽透露。   《意见》提出,要统筹解决好体制改革涉及的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的执法部门序列,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明确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增强环境执法权威性。   “目前还是事业性质、使用事业编制的县环保局将逐步转化为行政单位。”吴舜泽说,规范性文件将出台,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实行环境监测与执法测管协同,配备环境执法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大数据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共享水平。   首提环保责任清单,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有人担心,垂改后,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转移到环保系统或者上交到上级政府。对此,吴舜泽表示,垂改不是改变或者弱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而是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主要责任。   《意见》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要求,并加强监督;制定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依法追责;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环境监察职能,经省政府授权,落实对市级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这是中央文件层面首次提出制定并落实环保责任清单。”吴舜泽说,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避免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问题。   吴舜泽透露,目前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12个省(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开展了改革实施方案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

  • 如何看待环保大部制和垂直管理

    环保大部制和垂直管理屡被提及,力图解决环保人“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乃至“站不住的也顶不住”的尴尬局面。中国行政体制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虽然与大交通部、大社保部、大文化部等相比,大环境部方案尚未列入机构改革议程,但其对于解决环保“三不管”和“各自为政”问题有很大迫切性。那么这个改革有啥好处和隐患呢?请各位版友各抒己见!

  • 今年将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的试点

    在北京最近召开的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陈吉宁部长强调了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件大事,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垂直管理改革不只是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也涉及环保基础制度的调整,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系统设计,让改革后的体制成为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之基。要强化属地责任、一岗双责,增强环境监管权威性,加强队伍建设和保障,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各部门的积极性,平稳有序地推进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周密谋划,今年要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其他地区在没有全面铺开之前,各级环保部门职责和任务不变。

  • 【讨论】何谓“垂直”管理

    电子政务建设中,“电子”部分的建设内容脱离不开“政务”。无论是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还是信息资源建设,都需要密切联系政府部门的机构部署、政务运作等特色内容。笔者认为,电子政务建设成功的关键,不是围绕技术、方案、项目而转,而是研究政府部门的组织机构和政务特色,分析政治利益源动力和商业动机满足程度。 “垂直”管理是我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而且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作为中央对地方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有不断被强化的趋势。我国目前比较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履行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如海关、工商、税务、烟草、交通、盐业的中央或者省级以下机关多数实行垂直管理。1998年人民银行撤销省级分行,设立9家大区制分行,此后,银监、证监、保监均参照实行垂直管理,同年,省级以下工商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2000年,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和药监局都实行垂直管理。2004年,国家统计局各直属调查队改制为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同年,省级下土地部门的土地审批权和人事权实行垂直管理,借以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下面的国家煤监局实行垂直管理,安监局仍然属于属地化管理。 此外,审计、环保、安监等部门积极寻求垂直管理,把垂直管理作为其改革的目标。除了上述形式的垂直管理以外,我国实行的督察制度又催生了来自不同中央部门的跨省区的大区机构,通过巡视、检查来督察中央政令在地方的实行情况,这也可以看成另外一种特殊的垂直管理形式。 “垂直”管理部门的四大特点 “垂直”管理和分级管理(即属地化管理)是相对而言的。与垂直管理相对应的是属地化管理,采用这类管理机制的政府职能部门通常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事权”,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人、财、物”,且纳入同级纪检部门和人大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就意味着脱离地方政府管理序列,不受地方政府监督机制约束,直接由省级或者中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不同部门的垂直管理机制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还有很多差别,如部分业务职能局独立出来实行垂直管理,不是全部事务实行垂直管理,垂直管理层延伸到地级市、区县或者乡镇街道。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共同的特点就是垂直性、相对独立性,业务运行基本上脱离同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框架,封闭在系统的条条框架内,而且特别强调业务的敏感性和保密性。 电子政务的建设模式需要考虑垂直管理对其造成的影响。垂直管理和分级管理孰优孰劣,电子政务不予以置评。但是垂直管理部门业务封闭性运行这个显著的特点,必然对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造成影响,需要加以综合考虑。垂直管理部门在政府信息化建设方面有四个特点。 第一,垂直管理部门的业务系统建设自成体系,业务系统经常由中央部委或者省级管理部门统一派发,不太鼓励基层部门自行开发共性的业务系统。第二,区县这个级别的基层垂直管理部门常常充当数据采集的终端,为省级或者中央部委垂直管理部门业务系统提供业务数据保障服务,不过,基层部门可以查询调阅省级或者中央部委业务系统的存档数据和权限内的业务状况。第三,多数垂直管理部门的业务网络自成体系,还没有通过政府外网或者内网与同级政府部门互联互通,如果要与其他业务关联部门交换数据,常采用新设孤立终端来倒换数据或者网闸摆渡的方法。第四,多数垂直管理部门属于具有经济管理或者行政执法权的强势部门一类,信息化建设经费相对而言比较充足,尤其是2002年正式确定金关、金卡、金桥、金财、金盾、金审、金保、金农、金质、金宏、金水等12金工程以后,信息化发展势头强劲,核心业务信息化的深度和广度都取得不错的进展,批评人士将此称为信息化“烟囱”越建越粗,信息化的“川”字越描越刚劲有力。 单纯从垂直部门自身的电子政务建设来看,这四大特点确实是推动了部门信息化进程,有利于推动部门核心业务的全面开展。但是,对于区县或地级市这样的地方政府而言,垂直部门业务系统和网络平台自成独立体系,数据资源集中合留置在省级或者中央部委级业务系统中,不言而喻,地方政府的政务信息资源就日渐空壳化。 业务数据不宜垂直封闭 地方政府依靠电子政务开展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垂直部门提供数据支持,获得垂直部门的业务支撑保障。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区县政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科文卫体事业、环保、城建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各类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为了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保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地方政府也需要全面掌握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数据资料,在本级政府属地管理的权限内调用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系统,依靠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地方政府的决策指挥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地方政府的基层基础管理能力。虽然垂直管理意味着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在事权方面重新划分,但是,政务之间的密切相关性和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压力,迫切要求获得垂直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行政相对人公共行政信息在不同政府部门的信息对称,填补政务割裂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实现地方的善治。 垂直管理部门在电子政务层面与地方政府实现数据对接,并不违背中央部委或者省级部门垂直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初衷。根据多数人的认识,实行垂直管理,就是为了将政府职能部门从地方各级政府序列中分离出来,保持政府职能部门“人、财、物、事”等的相对独立,摆脱地方政府对部门事权的干预,用更高级别的行政权力来制约地方政府“有可能被滥用的权力”,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全国行政一盘棋”。垂直管理部门,在电子政务层面对地方政府开放数据资源,完全不影响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权力配置格局,也不会导致垂直管理部门受制于地方政府,相反,地方政府通过分享垂直管理部门采集的行政相对人的数据,可以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而且,地方政府也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向垂直管理部门开放自己掌握的行政相对人的信息资源,帮助垂直管理部门提升宏观调控能力,落实垂直管理的初衷。不同层级政府的的不同级别的法定行政权限,完全可以通过完善电子政务系统的权限分配机制等技术手段和辅助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解决。 退而言之,垂直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将地方政府的数据调取权限设置到最低级别来约束地方政府的访问能力。 “垂直”管理,业务数据不宜垂直封闭起来,完全隔离于地方政府部门信息化范围之外。垂直部门的信息资源也需要为区县或地级市等地方政府提供共享服务。地方政府和垂直管理部门通过垂直数据的共享,可以实现行政相对人信息的信息对称,对于整个政府行政系统都是双赢,对于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来说都有推动作用。[color=#DC143C][size=4][font=黑体]大家可能对垂直管理都不是非常了解,今天来说说什么是垂直管理[/font][/size][/color]

  • 省以下环保垂直管理能如期完成吗?

    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办发6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9月14日 《指导意见》给出了时间表:试点省份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未纳入试点的省份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按这个时间表和《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各位看官认为能顺利实现和按期完成吗?

  • 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县环保局要“单飞”

    “十三五”规划建议文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  市县环保经费,省级解决  3日,“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公布,同日发布的习近平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作的关于建议的说明指出,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要实行垂直管理制度。  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使环保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大量存在。  建议稿提出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这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改革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十三五”时期完成改革任务。

  • 垂直管理要解决那些问题?

    垂直管理要解决那些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对外的解读是:根据重点解决“4个突出问题”:一是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二是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三是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四是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所以要通过改革实现“4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解决“4个突出问题”;二是有利于环保责任目标任务明确、分解及落实;三是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四是有利于环境保护新老体制平稳过渡。

  • 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真的来了!

    尽管呼吁多年,有过讨论,也有过争议,但是,当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真的来了,还是有不少人感到了意外。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国家将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一改革也成了这几日环保人士、专家学者们热议的话题。 地方怎么说? 一位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能放到五中全会公报中,体现了中央对环境监察工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很受鼓舞,对做好环境监察工作充满信心。 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督查中心主任戴明忠表示,属地化管理的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存在诸多缺点,比如在现实监管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干扰,缺乏独立性等,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大量存在。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为独立、公正地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去掉监测监察,环保局只剩下8个编制了,下一步工作怎么开展?”华东某县级环保机构负责人疑惑道,为什么不是行政机构垂直呢? 监测相对独立,垂直管理相对成熟,而环境执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环境执法权分散于各相关兄弟部门,例如在实施新环保法中,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保障、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执行、环境违法犯罪的查处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都离不开本地司法机关的协助,环境监察执法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在垂直管理的同时,横向联合执法如何实现,需要思考。有基层环保人员建议。 这次垂直管理是指事权上的垂直,还是说“队伍”都统一管理了,不少人在讨论这样的问题。 有基层环保人员认为,垂直管理是好事啊,特别对企业来说,以前有些地方可能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垂直管理既能减轻企业负担,还能更有效地统筹调配人财物等方面资源,提高队伍专业性和执行力。不过,对环保机构来说,本来地方环境监管力量就很薄弱,一下子没有了眼睛(监测),又少了腿(监察执法),新环保法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管理,下一步该怎么管?需要进一步理顺。 此外,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的话,是不是首先要剥离其承担的其他职责给机关?因为到了区县一级,监察人员还承担了应急、信访投诉受理等工作。 江苏省常州市滨江经济开发区环安局局长孙国栋认为,省以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为积极应对和满足当前我国公众普遍对优良生态环境迫切需求而开启最严格环保监管模式的主要保障,保障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成了环保部门存在的核心价值,可以更好地体现和确立政府着力改善环境的公信力,相对增强环保工作的保障能力,也有利于专业人员的集聚,使环保监管队伍更具专业化和职业化素养。 不过,实现省以下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在法律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环境监察机构在法律地位上是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二是《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垂直以后当地政府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需要进一步理顺。一位基层监察执法人员认为。

  • 【原创大赛】浅议 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试点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是十八大以来继审判、检查、审计之后,第四个引入“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领域,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目的是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注意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由此,释放出一个强有力的信号:环保结构性改革正在进行时,一直在路上。 多年以来,生态环境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瓶颈制约,重发展轻环保,发展硬、环保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环保的责任不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大量存在,但是众所周知,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问题都在县一级,县级监测开展得不够,没有覆盖到广大县级地区,环境监测质量的管理水平亟须大幅提升,同时,环境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利用监察执法权收受贿赂多有发生。随着近几年环境违法案件追责力度的加大,几乎每一起案件均有1~2名环境监察人员因监管不力或监管不到位被追责,由此可见,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从目前来看,实行环保垂直管理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圈”,更好地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保证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执行力,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能够统一执法尺度,避免因执法尺度不统一而导致对责任者惩处力度大相径庭的不良现象出现,更好地发现地方存在的环境问题,使得违法行为依法得到及时查处。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职责的真正落实有赖于强有力的追责,需要明确地方政府监管责任,避免出现地方政府以环保执法体制的垂直管理改革为借口,推卸履行环境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 目前改革容易出现的问题:1、改革空档期,容易出现挂空挡,都管都不算的现象,人员思想不稳定,工作敷衍了事。没有延续性,容易出现传言等问题; 2、容易出现突击提拔干部、压缩环保经费等问题; 3、容易出现变卖公共物资等问题; 就上述问题,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制度规定,严肃组织纪律,严查物资器材,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好平稳的过渡,做到改革顺利推进。

  • 围绕“4个突出问题” 推进环保监测执法垂管制度改革 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荣启涵、杨维汉)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这一广受关注的改革将如何进行?又将带来哪些变化?新华社记者就此专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  重点解决“4个突出问题”  问:实施本次改革有何重要意义?  李干杰:实行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党中央站在全局的高度作出的安排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也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推动完成的一项重点工作。  我国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4个突出问题”:一是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二是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三是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四是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本次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可以实现“4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解决“4个突出问题”;二是有利于环保责任目标任务明确、分解及落实;三是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四是有利于环境保护新老体制平稳过渡。  建立健全垂直管理这一环境保护基础制度,将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对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路径:两个加强、两个聚焦、两个健全  问:本次改革的关键路径是什么?各地如何抓好“落地”?  李干杰:意见提出了“两个加强、两个聚焦、两个健全”的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关键路径。  ——两个加强是指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保责任的明确和落实,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两个聚焦是指省级环保部门聚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监察,市(地)县两级聚焦环境执法;两个健全是指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动体制、动机构、动人员,牵一发而动全身。意见要求各试点省份要按照意见精神和要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善于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推动地方改革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和试点工作。  ——一是各试点省市党委政府要负总责,各省级政府制定实施改革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改革举措,落实配套政策,把意见落实为好的施工图。二是试点省份要高度关注机构编制、划转安置、待遇保障等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扎实做好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处理好整体和局部、个人和系统之间的关系。三是试点省份务必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环境保护部和中央编办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强指导督促。  破解难题:解决执法地方保护主义和跨区域环境问题  问:针对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这一突出问题,意见作了哪些安排?  李干杰:意见从三个方面作了安排:首先是明确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成员负主要责任,相关部门按环保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其次,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监察事权,实现省级监测、省级考核,日常驻点监察与定期督察巡视结合,加强履责情况的监督。第三,健全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监察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  问:长期以来,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执法干预是环保工作的一个难题,意见对该问题的解决有什么新举措?  李干杰:意见力图从三个层面破解地方干预问题。  首先从体制设计上解决干预。一是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级环境监测机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市(地)级统一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执法力量,依法独立行使执法权,执法重心实现下移,强化查企。  其次从人财物保障上解决干预。一是驻市(地)环境监测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省级环保厅(局),市(地)无任何支配权。二是县级环保机构以及监测执法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市级环保局,县级无任何支配权。  最后从领导干部管理权限上解决干预。意见在领导干部管理上,既有遵循,也有创新。省级环保部门主管所有市(地)环保局长,以及驻市(地)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人员,调控能力明显增强。  问: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难题,本次改革是如何考虑的?  李干杰:意见对这个问题做了统筹考虑,提出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整合设置市辖区环境监测和执法机构,推行区域流域统一监测执法。同时,意见鼓励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跨地区环保机构,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求试点省区市积极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跨地区环保机构,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二是试点省区市,省级环保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推行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加强跨区域流域联合监测、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来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解决。三是鼓励市(地)级党委政府在全市域范围内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完整性实施统筹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区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整合设置跨市辖区的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机构。

  • 垂直检测尺

    1、垂直度检测:检测尺为可可展式结构,合拢长1米,展开长2米。用于1米检测时,推下仪表盖。活动销推键向上推,将检测尺左侧面靠紧被测面,(注意:握尺要垂直,观察红色活动销外露3-5毫米,摆动灵活即可。)待指针自行摆动停止时,直读指针所指刻度下行刻度数值,此数值即被测面1米垂直度偏差,每格为1毫米。2米检测时,将检测尺展开后锁紧连接扣,检测方法同上,直读指针所指上行刻度数值,此数值即被测面2米垂直度偏差,每格为1毫米。如被测面不平整,可用右侧上下靠脚(中间靠脚旋出不要)检测。 JZC2垂直检测尺 靠尺 垂直度检测仪 2米靠尺2、平整度检测:检测尺侧面靠紧被测面,其缝隙大小用契形塞尺检测(参照3.4契形塞尺),其数值即平整度偏差。 3、水平度检测:检测尺侧面装有水准管,可检测水平度,用法同普通水平仪。 4、校正方法:垂直检测时,如发现仪表指针数值偏差,应将检测尺放在标准器上进行校对调正,标准器可自制、将一根长约2.1米水平直方木或铝型材,树直安装在墙面上,由线坠调正垂直,将检测尺放在标准水平物体上,用十字螺丝刀调节水准管“S”螺丝,使气泡居中。 功能:垂直度检测,水平度检测、平整度检测,家装监理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检测工具。检测墙面、瓷砖是否平整、垂直。检测地板龙骨是否水平、平整。

  • 环保体制改革 考验基层创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环保专家表示,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将有效避免地方不当干预,破除旧有的体制性障碍,推动最严格环保制度落地。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国控点的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以更准确掌握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这意味着今后国控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部直接管理,省控站的监测工作则上收到省或直辖市的环保部门负责。监测事权上收,将有助于较大程度地防止地方行政干预,保证监测数据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便于上级环保部门判断地方环境质量的变化。   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监察与督查“一竿子插到底”,上级环保执法主管直接对下级监察行为进行督查,对排污企业进行直接检查,对排污行为实行“空降”式监察与查处。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到下一级地市监察,加大约谈、追责的力度。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并行不悖,以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对环保执法的行政干预。最终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环境执法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环保部日前举行的创新工作大讨论中,地方生态环保创新就是其中一个重要议题。不仅是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及环境监察执法的权威,对基层环保改革提出了要求,从根本上看,这也是地方环保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围绕提高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今后一个时期,基层环保部门需担负起应尽之责,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提出本地区环境管理的针对性措施,强化地方政府环境责任,推进形成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为最严环保制度落地生根提供切实保障。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不仅仅涉及行政体制和管辖权的变化,还关系到未来地方政府环境管理工作范围和职能的变化,这是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需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积累改革经验。根据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和现实条件,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围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各地可设计适应当地情况并行之有效的体制安排。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有机结合中,提升环境管理效率,优化环境治理能力,进而带动整个国家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 河北环保垂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全文)

    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构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促进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提供坚实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改革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明确、分解和落实,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性,实现新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平稳过渡。  (二)强化履职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生态环境负总责,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察督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省级环保部门对市县环境监测监察的管理,加强对市县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环保责任的监督检查,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管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同配合制度,确保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得到贯彻落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搞好统筹协调。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相协调,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相联动,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提升改革综合效能。  (五)加强基础建设。聚焦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和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规范设置环境执法机构,重点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夯实基层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  1.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对当地生态环境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环境保护案件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支持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2.强化环保部门监管职责。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对省级环境保护许可事项等进行执法,对市县环境执法机构给予指导,对跨市环境污染纠纷及重大环境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市级环保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科学决策,负责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综合统筹协调。改革后的县(市、区)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环境执法,现有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在市级环保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3.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制定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机动车船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按职责开展监督管理。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重要内容。  (二)调整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1.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环境保护局实行以省环境保护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负责提名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副局长、副处级(定州、辛集市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会同市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征求市委意见后,提请市委、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其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由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征求市委意见后审批任免;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的任免程序,由省纪委机关商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另行制定。  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调整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分局,名称规范为××市环境保护局××县(市、区)分局,由市环境保护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环境保护局任免。各市管理的开发区(高新区)等已设立环境保护分局的,仍作为市环保部门的派出机构;其他开发区(高新区)等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由各市根据实际确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监管责任。县(市、区)管理的开发区(高新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任用环保干部,促进交流使用。  2.建立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加强对环境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构建新型环境监察体系,将市县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配强省环境保护厅专职负责环境监察的领导和区域环境监察的负责人,加强环境监察内设机构建设。经省政府授权,省环保部门对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执行情况,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监督检查结果。  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在省环境保护厅设环境监察专员。跨区域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内设机构管理,并向各市派驻环境监察工作人员,驻市开展环境监察和环保督察工作,所需编制从市县现有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编制中调剂解决,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  3.调整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将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职能上收,由省环保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将现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更名为省环境监测中心。  将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环境保护厅直接管理,名称规范为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例如:河北省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环境保护厅任免;主要负责人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事先应征求市环境保护局意见。省级和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定州、辛集市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环保部门统一负责。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上收人员数量,上收后的其他人员和编制充实到市级环境执法等机构。  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测站更名为定州、辛集市环境监控中心,由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直接管理。将县(市、区)环境监测站更名为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随县环境保护局一并上收到市,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接受县(市、区)环境保护分局领导。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实际对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进行整合,组建跨县域环境监控机构。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支持配合属地环境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4.加强基层环境执法工作。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环境执法。将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市环境执法支队,定州、辛集市环境监察大队更名为定州、辛集市环境执法大队;将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更名为县(市、区)环境执法大队,随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一并上收到市,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接受县(市、区)环境保护分局领导。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管理、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环境执法力量。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  (三)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  1.加强环保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机构隶属关系调整,相应划转编制和人员,科学调整行政机构设置和事业机构设置,对本行政区域内环保部门的机构和编制进行优化配置,合理调整,实现人事相符。在不突破各市现有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的前提下,统筹解决好体制改革涉及的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保障环保部门履职需要,逐步解决混编混岗、一编多人的问题,实现人编岗一致。目前仍为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结合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规范和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强化环保部门对社会监测机构和运营维护机构的管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设置环境执法机构。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和约束环境监管执法行为。市县两级环保机构精简的人员编制重点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  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网格监管节点、监管对象、监管职能,落实环境保护职责。乡镇(街道)要明确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 垂直电泳仪特点参数及应用

    [url=http://www.f-lab.cn/electrophoresis/10wdsys.html][b]垂直电泳仪[/b]MV-10WDSYS[/url]是一款通用型多功能[b]凝胶电泳槽[/b],非常适合[b]琼脂糖凝胶电泳[/b]等实验室日常电泳使用。最大样品梳和样品盘具有192个样品容积的能力,使用多通道[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移液器[/color][/url][/color][/url]可快速完成样品加载,是进口垂直电泳仪品牌中垂直电泳仪价格合理的电泳仪器.[b]垂直电泳仪[/b]具有内锁功能的盖子,能够阻止电泳过程中有害物质溢出,是一种非常安全的电泳仪。[b]垂直凝胶电泳仪[/b]可广泛用于:Northern blotting, Southern blotting, cosmid library restriction analysis, STS screening, microsatellite analysis,PCR fragment analysis, RFLP analysis, DNA finger-printing and High Throughput analysis.[img=垂直电泳仪]http://www.f-lab.cn/Upload/MV-10WDSYS.jpg[/img][b]垂直电泳仪[/b]特色快速凝胶灌注和加载电泳液冲洗消耗少单个铸造电泳槽安全可靠方便样品加载电泳指示功能冰块制冷[b]垂直电泳槽参数[/b]体积:W260xL160xH160mm凝胶盘尺寸: W180xL80mm 最大样品数:192个 缓冲液容积:600~2800ml构造:注塑铸造,耐用防漏。电极:可更换抗腐蚀99.99%铂金上盖:安全而通风可快速凝胶灌制更多凝胶电泳仪请浏览官网:[url]http://www.f-lab.cn/electrophoresis.html[/url]

  • 垂直管理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是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垂直方面的一些文件其次是开始进行人员、经费、仪器设备、站房实验室之类的信息摸底了垂直真的快了!

  • 垂直燃烧试验仪用哪个规范校准?

    JJF(纺织)068-2018垂直燃烧试验仪校准规范现行发布日期:2018-10-22JJF(纺织)068-2016垂直燃烧试验仪校准规范现行发布日期:2016-05-18都是现行有效。[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1/202401171240212114_1333_6224414_3.png[/img]

  • 燃烧头不垂直

    燃烧头不垂直

    不知道是仪器用的时间长了还是咋的,仪器的燃烧头不垂直了,各位有没有遇见这种问题,是怎么解决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62019_432480_2352694_3.jpg我就用纸片垫了一下,可是这不是长久之计啊!讨论:1、大家在使用AAS时有没有遇见这种问题?2、燃烧头还会出现啥问题?3、这些问题对实验有何影响?欢迎讨论!

  • 【原创】最新研制经济实惠型分液漏斗垂直振荡器CZ-12型垂直振荡器

    【原创】最新研制经济实惠型分液漏斗垂直振荡器CZ-12型垂直振荡器

    [em09505]产品简介 CZ-6,CZ-12型垂直振荡器是北京绿源旺业科技有限公司独立研发的实验室前处理设备,设计独特,稳定可靠。可垂直或倾斜(角度可调)振荡,一次性处理样品数量大,极大地提高了样品提取制备的效率。仪器特点• 采用变频马达,从低速到高速,无级变速可调. • 构造独特,空间占用小,负载量大。• 最多可达12个瓶位.成倍提高效率.• 整个设备运转时震动很小,安全可靠.• 可以定时或连续运行。• 即可垂直振荡,又可倾斜振荡.且倾斜角度可调. 倾斜振荡时混合更加充分,效率更高.• 为弹性夹具设计,可满足各种提取容器的振荡要求.。性能参数振荡方式: 垂直或倾斜振荡倾斜角度: 0~20º 可调振荡速度: 0~315次/分钟 装载位数: 12位(按250ML分液漏斗计) 20位(按50或100ML试管计)振幅: 60mm定时: 120分钟以内振荡最大载荷: 约7Kg×4(含夹具)夹具适用范围: 各种提取用容器50~1000mL垂直振荡器的具体使用案例城市自来水中有机氯农药残留的测定化妆品中甲醇含量的测定大米中杀虫环残留含量的测定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蜂蜜中高果糖、淀粉糖浆的测定水果蔬菜中苯甲酸的测定苹果山楂制品中青霉素的测定酱油香气成分HEMF的提取葡萄酒中铜、铁的提取水分中油的提取环境激素的提取片剂中有效成分的提取二次生长物(公共用水水域、地下水)鱼类的镉分析用检体的提取土壤中重金属的溶出试验[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3/201103311325_286441_1328_3.jpg[/img]

  • 工件平行度、垂直度测试

    大神门,有工件一两米高,直接有一两米,需要测试其平行度和垂直度。需要用什么样的仪器来测试呢?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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