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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结果相关的资讯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化妆品抽检结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日通报了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在505批产品中,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等6批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2批产品检出限用物质超标。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宣称美白、祛斑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开展了监督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市伊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娜染发膏(黑色)、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神采美化妆品厂生产的黛尼美源养发黑油、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清水一抹黑生态黑亮染发膏,被检出禁用物质间苯二胺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被检出禁用物质苯酚 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慕兰护手霜、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妃美白保湿霜,检出限用物质丙烯酰胺超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有关产品的抽检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 你加的油合格吗?高新区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出来了!
    你加的油合格吗?高新区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出来了!临沂高新区发布发布时间:08-1417:07临沂市高新区委宣传部为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6日、8月7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及生产领域成品油质量进行快检,车用尿素进行常规抽检。此次抽检对全区加油站进行全覆盖,采取抽样快检的方式,将车用柴油作为重点内容,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专业人员、专用设备进行抽检,严格按照抽检程序抽取样品,提高专项质量抽检的科学性、规范性。目前,共抽检加油站13家,共抽检成品油39个样品,合格率100%。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和油品质量的监管。不定期开展成品油抽检,对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处理,严惩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贡献力量。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车用汽油、柴油时,应注意:1、要通过正规渠道即正规加油站加油,尽量到产品标识清晰、准确、口碑好的加油站去加油。2、不要随便添加来路不明、成份可疑的添加剂,以免损伤汽车性能。3、注意外观气味。无论汽油还是柴油,呈淡黄色、清澈透明,无明显刺激性异味。4、选择合适标号。标号代表油品的辛烷含量,代表油品在发动机里燃烧时避免产生爆燃的能力。应当根据使用说明书选择适合自身车辆标号的油品。5、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优先选择政府部门质量公告中公布的抽查商品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商品,慎重购买抽检不合格商品经营者销售的商品。通讯员 | 孔秋爽(市场监督管理局)
  • 儿童用品抽检结果:含多种超标重金属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与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网络(IPEN)近日联合公布了从中国五城市抽检的儿童用品重金属检测结果。在随机购自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和香港五城市的500件产品中,有约32%的样品含多种有害重金属,包括铅、锑、砷、镉、铬和汞 另有近10%的产品含铅总量超出国家标准。绿色和平呼吁政府建立更加严格的儿童用品重金属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包括重金属及环境激素类物质在内的化学品的管理,以减少、限制和最终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   “产品中的重金属类物质是儿童健康的隐形杀手,极少量的铅和汞也可能对儿童的神经发育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儿童有啃咬玩具的习惯,极易受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威胁。”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武毅秀说,“政府应严格限制儿童用品中使用的重金属类物质,对于重金属超标产品更是不能姑息。”   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绿色和平联合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网络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和香港的商场、超市和批发市场上随机购买了500件儿童产品,包括玩具、文具以及儿童服饰、水杯等产品,并使用手持X射线荧光分析仪[2]对产品中的6种有害重金属含量进行了快速检测。   调查结果显示,500件样品中有337件不含有害重金属,约占总量的68%。有48件产品的含铅量超过中国规定的儿童玩具涂层中铅含量(含铅总量)限值600ppm[3],占产品总量的9.6%。   “幼年接触重金属造成的健康危害即有可能会持续到青少年和成年阶段,儿童的产品中应该完全避免铅及其他有害重金属的使用。”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网络高级科学顾问Joseph DiGangi博士说。“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大部分产品可以做到不含有害重金属,这说明工业界从儿童产品中彻底淘汰重金属的使用并非遥不可及。”   此次检测的6种重金属可严重危害神经、血液、免疫、消化等多种人体系统,引发疾病。而铅作为一种已知的毒性最大、累积性极强的重金属之一,对儿童的危害尤其严重,会引发智力发育、体格生长、学习能力等多方面的障碍。研究显示,人体内的铅含量没有安全阈值,人体对铅的暴露值应该为零[4]。“本次产品检测信息将通过绿色和平网站向公众公开,消费者轻点鼠标就可以查询,并依此为孩子们选购更为安全的新年礼物[5],”武毅秀表示。   绿色和平与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网络呼吁,生产厂商应该积极减少、淘汰生产过程和供应链中的铅、砷等有害重金属 并呼吁政府基于预防性原则对儿童产品中的含铅总量提出更严格的限制标准,并落实监督执行。同时,绿色和平还建议政府仿照现存的玩具铅含量标准,对儿童用品中的其他重金属类物质设置“总含量”限值,更好地保护儿童健康。
  • 药监局回应螺旋藻抽检结果变脸:不存在猫腻
    因相继下发的文件中就相同产品是否重金属超标的判定截然不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日前,《经济参考报(微博)》一篇报道称,不合格名单出炉后,相关企业赴京“公关”“搞定”此事,并直指螺旋藻官方抽检结果“变脸”有玄机。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报道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应。   关于抽检结果质疑   两次认定大相径庭   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等13种螺旋藻“蓝帽”产品先被认定重金属铅、砷、汞含量均不合格。经媒体报道后,多个产品“逆转”为合格,如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等产品铅含量在二次监督检查中“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回应   差异缘于程序不同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2月29日通知所涉及的13个产品是“监测”发现的“可疑产品”。而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则是“监督检查”的结果。   至于两者的区别,“监测”是通过产品抽样检测、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了解和掌握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而为监督检查提供重要导向。而“监督检查”是为进一步查明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它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验等法定程序,行政处理只能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两者的程序和作用是不同的。”   关于执行标准质疑   企业公关“被放宽”   《经济参考报》报道称,国家食药监局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一些企业从“不合格”摇身变“合格”的背后,是企业“公关”的结果。   据了解,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g/kg的标准。而报道称,一个月前,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应执行0.5mg/kg的标准。《经济参考报》称企业赴京“公关”,抽检标准“被放宽”。   回应   检测标准始终没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回应称,两次公布的结果均按照2.0mg/kg的标准得出结论,不存在前后不一的情况。   关于目前螺旋藻类保健食品执行的标准,回应称一般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一般胶囊产品为1.5mg/kg,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标准并未明确以藻类为原料片剂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但由于片剂产品的食用量一般与固体饮料相近,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铅指标限量始终执行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铅指标限量2.0mg/kg的标准。   回应还称,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此类问题组织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专家一致认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其他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包括片剂),铅指标限量为2.0mg/kg是科学合理的”。   针对螺旋藻保健食品铅限量与一般保健食品不同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表示,目前国家批准的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一般每天食用量为2-6克,以2.0mg/kg限量计算,食用6克螺旋藻类保健食品的铅暴露量与饮用1袋(240毫升)牛奶或食用约半两(24克)鱼类食品的铅暴露量相当。因此,这一限量标准是安全的。   关于检测权威质疑   检测机构不够独立   《经济参考报》报道质疑,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全部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难免让人产生疑问。并称保健食品从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审评审批到市场监测、行政处罚等所有环节,权力过分集中在一个部门即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的手中。   回应   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回应称,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审批制,注册审批工作包括受理、现场核查、注册检验、专家审评、审评中心审核、行政审批等6个环节。其中,国产产品的受理、现场核查等工作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 注册检验工作由认定的注册检验机构承担 进口产品的受理以及所有产品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工作分别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承担。   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采取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人员审评和审评专家委员会审评相结合的模式,目前是以审评专家审评为主。每次参与审评的审评专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随机的方式从审评专家库中抽取。注册检验机构应按照规定出具客观、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有关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注册检验机构收取。自2009年1月起,按照国家规定,保健食品审评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媒体的舆论监督,国家食药监局表示欢迎。同时表示欢迎实名举报,对存在的问题决不护短。(
  • 食品安全形势趋好,CFDA公布2015年抽检结果
    p   据2016年2月2日CFDA官网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年,CFDA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172310批次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食品样品 /strong /span /a ,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554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8%,比2014年升高2.1%。 /p p   在抽检的25类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中,粮、油、肉、蛋、乳等大宗日常消费品合格率均接近或高于平均水平。 /p p & nbsp & nbsp 具体结果为: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strong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无标题_meitu_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962d5383-eb92-4b96-8c77-036874ef47a6.jpg" / /p p br/ /p p br/ /p p   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检出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品质指标不达标及其他指标不合格。 /p p & nbsp & nbsp 具体情况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饼图.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fcdc0773-880f-4381-b34d-8c9beb8b6762.jpg" / /p p   抽检发现:水产品和饮料不合格率偏高,饮料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率较高 婴幼儿配方羊奶粉不合格率较高 网购、小杂食店、小吃店等部分场所不合格率偏高 极少数企业抽检多次不合格。 /p p   2016年,CFDA将安排抽样129.3万批次,抽样品种覆盖33个食品大类,129个食品品种、200个食品细类,包括30类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抽样对象基本覆盖获证生产企业。抽检将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明确分工,按企业规模、业态形式、检验项目等确定抽检对象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强安全性指标检验、高风险品种检验频次和对市场占有率高企业的抽检。 /p p br/ /p p br/ /p
  • 螺旋藻官方抽检结果大变脸 不合格企业进京公关
    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月29日下发“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中附有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铅、砷、汞监测不合格产品名单,其中汤臣倍健、绿A、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等产品赫然在列 然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3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却又显示以上几个产品符合国家标准(3月30日摄,拼版照片)。   2月29日和3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内部通知,通报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和内容物欺诈的8家鱼油生产企业名单。   事件起因:绿A及汤臣倍健等螺旋藻产品被曝铅超标 可致铅中毒   据了解,这两份名单被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普遍关注,多家涉事企业进京“公关”。   3月30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对外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显示,原先“黑名单”上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仅剩1家产品不合格,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个为假冒产品、其余产品检查结果未予公布。   一月之内,两次抽检,官方结果自己“打架”,令公众大跌眼镜,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经济参考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采访。这一事件也受到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3月底至今,北京检察机关就相关问题涉及的渎职、行贿、寻租等问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情况,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监管部门公信力受损   一月之内,监管部门的两次检测结果却大相径庭,引发了舆论的普遍关注:“两次检测的批号是否相同?”“检测标准是否统一?”不少网民也表示不解:“同样的监管部门,检测同样的产品,却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结论,真叫人大跌眼镜。“检测标准朝令夕改,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势必要受到损害。”   2月29日和3月5日,国家食药监局分别下发给各地食药监局的《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2012】25号)和《关于开展鱼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2012】27号)。   25号通知明确指出,国家食药监局检出“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等13家不合格产品铅、砷超标,并附以“黑名单”,但至关重要的“不合格”螺旋藻产品批号、检验标准、检测机构均未公布。   27号通知显示,国家食药监局在市场监督中发现以鱼油为原料的部分保健食品D H A、EPA成分含量与标示含量不一致。决定对“恩贝特”“睿得利”等8种鱼油类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这两份标注为“特急”的通知一直秘而不宣。《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内部通知下发后效果并不明显,问题螺旋藻、鱼油产品依然公开售卖,涉事企业未得到相应处罚。   25号和27号通知经媒体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国家食药监局于3月30日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发生“大逆转”:此前上榜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片剂产品变为3家假冒、仅1家重金属超标 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家假冒,剩余5种并未公布。   记者在调阅国家食药监局以往公布的检测数据通报时发现,通报一般包含有检验标准、检测数据等具体内容。而在国家食药监局这次的对内、对外抽检结果通报中,均无上述内容。   相关涉事企业也是一头雾水。“绿A”市场总监王洁涛3月29日告诉记者,对国家食药监局下发内部通知中所述“绿A”螺旋藻片铅、砷、汞监测不合格的内容,只通报了检测结果,没有相关检验报告,“程序上有问题”。   官方大相径庭的两次检测结果,引发舆论的普遍关注:“两次检测批号是否相同?”“检测标准是否统一?”同时,不少网民也表示不解:“同样的监管部门,检测同样的产品,却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结论,真叫人大跌眼镜。”“检测标准朝令夕改,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势必要受到损害。”   对此,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25号和27号通知中列出的“问题产品”仅是“可疑待查的产品”,而非科学检测后的“不合格”。   然而,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在接受记者面访时承认,在上述两个通知发布之前,该局的确对这些螺旋藻和鱼油的问题产品进行了市场抽检和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并发现了重金属超标、内容物欺诈等问题。   企业赴京忙“公关”抽检标准“被放宽”   一些涉事的螺旋藻生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国家食药监局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一些企业从“不合格”摇身变“合格”的背后,是企业“公关”的结果。据了解,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 g/kg的标准。而就在一个月前,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告诉记者应执行0.5m g/kg的标准。   据记者了解,问题螺旋藻企业被曝光后,涉事企业之一的“绿A”市场总监王洁涛及技术主管于3月29日赴京“公关”。王洁涛向记者承认,已与国家食药监局“沟通”,并对记者说:“如果官方最新的结论出来,希望媒体能给我们做些帮助。”   当记者问及官方最新结果何时公布时,王洁涛表示“相信会加速出炉”,随后他又致电记者称“很快会有正本清源的东西出来,应该可以搞定,没问题!”   果然,次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最新抽检结果”,包括“绿A”在内的大部分螺旋藻产品铅含量均变身为“合格”。   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 g/kg的标准。而就在一个月前,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告诉记者应执行0.5m g/kg的标准。   针对“检测标准”的关键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张晋京这样解释:国家食药监局对藻类中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随剂型的变化而变化,“普通剂型”的铅含量标准为“0.5m g/kg”,而“片剂”等剂型因原料浓缩后易致铅含量升高,故放宽为“2.0m g/kg”。   然而,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保健食品国家标准(G B16740)》明确规定:对于重金属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除“固体饮料”(如麦乳精等)和“胶囊”两种剂型适当放宽至“2.0”外,其余剂型一律以“0.5”作为判定标准。   此外,国家认监委《保健食品G M P(良好生产规范)实施指南》明确了“片剂”“胶囊”“固体饮料”分属不同剂型,并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洁净区域。   专门负责保健食品审批的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相关人士和审评组专家也多次告诉记者,对于螺旋藻片剂中重金属铅含量的监管标准,应严格执行《保健食品国家标准(G B16740)》。“片剂”既非“固体饮料”,亦非“胶囊”,应以“0.5”作为监管标准。   当记者质疑“一个监管部门为何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前后矛盾的监管标准”时,张晋京改口称,对于“片剂”,目前尚无明确的铅含量检测标准,“这属于学术探讨范畴”。   事实上,记者实地走访的多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代表都明确表示,螺旋藻片剂的铅含量国标为“0.5”。记者在广东中山、珠海等当地监管部门对某保健食品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上发现,该企业两个批次的螺旋藻片剂,因铅含量检测结果为“0.79”和“0.87”(大于“0.5”但小于“2.0”),被当地监管部门判定铅超标,并予以封存、销毁或退货。   “受控”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令人怀疑   据了解,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全部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难免让人产生疑问。   在25号通知中,国家食药监局在已经检出相关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要求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再次送检。   这份通知的附件中标明,负责第二次抽检的机构是北京药品检验所、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药品检验所等8家。记者辗转了解到,这8家检测机构均为国家食药监局业务指导下的各省市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以“广东药品检验所”为例,它隶属于广东省食药监局,在业务方面,受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指导。   那么,国家食药监局对检测机构是如何进行“业务指导”的呢?记者查询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发现,随着《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审核标准》《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保健食品试验和检验申请项目及要求《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全部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   据记者了解,国家食药监局还通过推进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能力装备建设,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选择性投放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控制力 通过聘任检测机构的检测员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等手段与检测机构的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建立联系。至此,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难免让人产生质疑。   不愿透露姓名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国家食药监局将审批和标准、检测等关键大权集于一身,但如果出了问题,通过这样的检测流程,国家食药监局却可以把监管责任推给地方,规避自身风险。或在抽检结果中用“假冒”的结论,既可以推脱监管责任,又可以保住涉事企业,可谓一举多得。   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一旦出了事儿,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第二责任人是地方监管部门,第三责任人才是我们国家食药监局。”   保健食品检测流程还只是管中窥豹,事实上,保健食品从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审评审批到市场监测、检验机构、行政处罚等所有环节,权力都集中在一个部门即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的手中。   部分受访专家认为,尽管前些年曾严判过郑筱萸等高官,惩处过三鹿等企业,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年来大型企业和著名品牌频出丑闻,说明这一严重事关政府形象和百姓信心的领域里,权力高度集中与利益密切关联的顽症正愈演愈烈,长期缺乏透明监管和有效监督的乱局并没有改观。   相关评论:   螺旋藻检测标准朝令夕改 监管部门公信力受损   倘若药监部门如今依照宽松的铅含量标准才是正确的,那是否意味着,此前绿A、汤臣倍健等螺旋藻产品的检测,适用标准错误?以此推论,因为药监部门的"失误",导致这些螺旋藻产品品牌形象受创,销售量减少,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药监部门是不是应承担责任?是不是意味着,此前被强制销毁含铅量超标的螺旋藻产品其实是合格的,药监部门是否在滥用权力,是否应当赔偿该企业的损害?   附表各国(地区)螺旋藻产品含铅量标准   中国 美国 澳大利亚 欧盟   ≤2.0 ≤0.2 ≤0.2 ≤3.0   专家看法:   藻类片剂应该参照胶囊标准检测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营养与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认为,藻类片剂的含铅标准还是应该参照胶囊的标准来检测。“它如果像吃饭那么吃肯定早中毒了,谁吃药片能当吃饭那么吃,肯定是和胶囊吃的一样量。”标准虽然制定的早,但当时对于重金属铅剂量的认定已经比较成熟。第一,考虑原料的来源不同 第二,考虑到使用量的不同,所以它标准肯定是有差异的。因为有一些食品它生长的环境或者说生长的特性不同,会富含某些成份,它的含量高,因此要是吃也是限制性的吃。【详细】   独家连线   螺旋藻产品或出现标准滞后问题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主任罗扬:国家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中提取物、铅含量有明确的标准,只有达到标准才能被批准上市,但有可能出现标准滞后的问题。   国家对保健食品的审核非常严格。事实上,我们国家刚刚颁布新版GMP,标准更加严格,企业都在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同时,企业在生产前还要取得批准证书。   目前,保健品企业申报有两种途径,一是申报中介,主要针对一些没有申报能力的企业,但这类申报中介并不代表不专业 二是企业自己做申报。企业需要在产品上市前提供申报报告,报告内容不仅有文字的申报材料,同时要包括有第三方实验室或国家有关机构提供的实验数据,最后经由国家审批,并不是仅有中介或企业本身的申报报告就可以。企业想获得产品批文其实并不容易,很多企业审批两年都未能获批,而且,一旦被国家查处在审批中有问题,企业会因此倾家荡产,造假的成本很高。   我们国家目前并非是"重审批、轻监管",而是双管齐下。国家会对发现问题的产品进行跟进处理,有相应的追溯机制,对企业进行整改,重新检测,做出相应惩罚。但目前,在我国出现大面积召回的情况比较少见。
  • 食药局公布2015年上半年抽检结果:微生物不合格率占比最高
    p   8月2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滕佳材,新闻宣传司司长王铁汉,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司长王红,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出席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res04_attpic_brief.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7c3e6099-b134-4ed0-87fc-b3d4c7c2a06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015年1-6月粮、油、肉、蛋、乳等5类大宗日常消费品抽检合格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res07_attpic_brief.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3a66cce9-f1aa-46d8-ad40-2df3296b5d7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015年1-6月24类食品样品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占比情况 /p p   滕佳材介绍,上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抽检24类食品样品33252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123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3%。粮、油、肉、蛋、乳等5类大宗日常消费品中,乳制品抽检139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9% 蛋及蛋制品抽检40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99.8%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975批次,不合格34批次,样品合格率98.3% 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6680批次,不合格144批次,样品合格率97.8% 肉及肉制品抽检4678批次,不合格148批次,样品合格率96.8%。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上半年抽检样品916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9批次,占样品总数2.1% 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问题的(非直接的食品安全风险)样品36批次,占样品总数3.9%。此外,蔬菜及其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5.2%,水产及水产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2.8%,调味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7.1%,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的样品合格率为99.0%,酒类的样品合格率为96.2%。 /p p   关于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滕佳材介绍,一是发现禁限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8%。主要是部分样品中检出克百威、氯霉素、孔雀石绿、瘦肉精和恩诺沙星等禁限用农兽药。二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19.3%。主要是个别样品中检出硼砂、罗丹明B、富马酸二甲酯和罂粟碱等非食用物质,部分样品中发现防腐剂、甜味剂和着色剂等添加剂不合格。三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的35.0%。主要是部分样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霉菌等指标超标。但也有个别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单增李斯特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四是重金属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的12.7%。主要是部分样品铝、铅、镉等指标超出标准限值。五是品质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的31.9%。主要是部分样品酸价、酒精度和电导率等项目不合格。 /p p   经专家分析: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种养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的因素,也可能有在流通环节故意使用的情况。非法添加问题,主要是生产经营者对法规标准认知度不高或者存在主观故意,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产品感官品相,违反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造成。微生物污染问题,主要是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储运过程和销售终端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因包装不严、破损造成二次污染等原因造成。重金属污染问题,与产地环境污染和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受到污染等因素相关,也说明生产加工者原料把关不严。品质指标不合格问题,主要是生产工艺不合理或关键工艺控制不当引起,也不排除存在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甚至违法掺杂使假的情况。 /p p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滕佳材强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及时采取四项措施予以处置。一是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和涉嫌问题产品 二是督促企业及时排查风险因素并采取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针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部署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注重查处大案要案 四是第一时间对社会公布抽检信息,在总局官网开设专栏,每周公布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同时进行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 /p p   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科学性和靶向性 将不断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加强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检有机衔接,规范治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力度,逐步实现全国统一、规范化公布,并深化监督抽检结果运用。 /p p   滕佳材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结合上半年出现的问题,在六方面做好食品抽检工作: /p p   一是进一步提高抽检的科学性和靶向性。明确分工,总局、省、市、县四级自己抽检,分出一个总体的安排,各有侧重,既做到分兵把守,又做到上下联动,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检全覆盖。明确重点,突出农兽药残留、“一非两超”、重金属等化学污染项目,突出肉、菜和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突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 /p p   二是规范治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主要问题,做好原因分析和组织综合治理。加强从业者的教育,引导行业严格自律。督促各方严格落实总局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 /p p   三是夯实基层监管工作。目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到位,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做到基层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推进系统内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指导,规范监管行为。 /p p   四是建立完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门间、国家与各省间、部门与行业组织间风险通报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开发布会以前,总局已经召开了国家行业协会的情况通报会,把今年上半年抽检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行业协会提出了通告,希望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自律的作用,对行业问题通过制定规章、加强自律,提醒企业进行改进,要求他们做好这项工作,加强社会共治。 /p p   五是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共同做好标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切实做好标准贯彻落实工作。 /p p   六是加大抽检信息公布力度。在全国范围内作出整体部署,逐步实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各省级局同步规范化公布抽检信息。探索建立抽检数据统计与公布制度,深化抽检结果运用。   /p
  •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学生文具抽检结果 文具飘香含甲醛
    两名小学生在选购文具   开学一月有余,孩子们的文具装备又该更新换代了。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3年学生文具产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有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不达标。其中,不合格项目包括浓度、不挥发物含量、游离甲醛等。   文具合格与否关乎学生们的健康,此次检测揪紧了洛城广大父母的心。昨日,记者走访了洛阳市部分小学门口的文具店,发现带有香味的橡皮、笔芯、荧光笔等“飘香文具”很受学生欢迎。据了解,“飘香文具”中含有人工合成的添加剂,长期使用可致病。   [现象] “飘香文具”深受小学生青睐   “我最喜欢水果味的橡皮,好想咬一口。”洛龙区西岗小学门口的小商店内,二年级的小胖正挑选草莓味的橡皮。他告诉记者,班里同学们都很喜欢收集有香味的橡皮和彩泥,尤其是“保卫萝卜”等游戏中出现的萝卜款式。当记者提醒说带香味的橡皮可能有毒时,小胖的妈妈回应:“孩子喜欢,少用几块应该没事。”   店主向记者介绍称,带香味的文具深受小学生的喜爱,很多孩子只看样式、香味,不挑品牌和价格。当记者拿起一块带有草莓香味的橡皮询问店主香味是否对身体有害时,店主表示:“不知道有危害没,但你可以选择价格高一点的。”   [专家] 有毒文具会致病   香味橡皮对小学生的健康有没有影响呢?洛阳师院化学讲师张甜介绍,香味文具含有香精等人工合成的添加剂,如果文具的香味刺鼻,说明含有甲醛或芳香烃类的化合物,长期接触会头晕、胸闷,甚至导致内脏受损。洛阳市第九人民医院呼吸科医生马晓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香味橡皮中的香料多含有刺激性气味,会刺激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等病症。他告诉记者:“如果文具中含有甲醛,甲醛在人体集聚一定的量后,会导致白细胞锐减,从而形成白血病。”   “有些孩子会对荧光笔中的香精过敏,所以家长应留意给孩子买健康的文具,而不是一味求香。”马晓鹏提醒家长说,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避免孩子接触含有有害物质的文具,因为其中的甲醛等有害物质正是孩子生病的“元凶”。   [提醒] 选择文具应注重实用   洛阳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洛阳市尚未开展过文具检测活动,因为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尚无检测文具的资质。   记者又联系了洛阳市工商局,该局一工作人员称,管理“飘香文具”需要广大家长的配合,若家长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文具时,应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电话12315进行投诉,随后工商局会去调查处理。   洛阳师院化学讲师张甜提醒说:“选择文具应注重实用,越是香味浓郁、颜色多样的文具反而越不安全。”
  • 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布,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13号〕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97389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9087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73%,较2022年下降0.13个百分点。从抽样食品品种来看,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52%、0.80%、0.81%、0.14%、0.13%,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与上年比,餐饮食品、饼干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蔬菜制品、调味品等8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37.66%,微生物污染18.81%,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8%,有机物污染问题11.01%,兽药残留超标7.90%,重金属等污染5.85%,质量指标不达标4.60%。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特此通告。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25日2023年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序号食品种类样品抽检数量/批次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样品不合格率1餐饮食品771880537276.96%其中:餐饮具2423494674019.29%2蔬菜制品15865159823.77%3食用农产品28553871008953.53%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778622692.32%5水果制品9602317921.87%6淀粉及淀粉制品12904320181.56%7糕点29444639611.35%8调味品37890749761.31%9茶叶及相关制品621687161.15%10酒类22149324681.11%11水产制品482415341.11%12冷冻饮品314043161.01%13饮料21905721730.99%14食糖487964260.87%15豆制品1189059920.83%16肉制品18268414730.81%1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965914290.80%18方便食品982777780.79%19特殊膳食食品6984540.77%20蜂产品216041620.75%21饼干668934230.63%22薯类和膨化食品529522970.56%23粮食加工品43998822760.52%24速冻食品936042100.22%25食品添加剂8139170.21%26糖果制品807691570.19%27罐头48344890.18%28保健食品30554530.17%29蛋制品30828440.14%30乳制品1096981460.13%3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80910.12%32婴幼儿配方食品845360.07%33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93820.05%34其他食品1025100.98%合计69973891908722.73%————————————————————————————————————点击图片,免费报名参会过去的一年里,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不仅首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出台,婴配粉“史上最严”新国标正式实施、同时还发布了85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就在今年3月,又公布了47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举措都旨在强化国家食品安全保障。但每年依然有诸多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让广大消费者深感恐慌。目前,我国食品与农产品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新污染物残留、食源性致病菌及真菌毒素污染,以及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为了促进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3i讲将将举办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
  • 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将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包抽检任务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规范》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规范》指出,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规范》明确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规范》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附: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计划和方案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是: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辅料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三)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的重点环节   (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较多的业态和场所   (五)对人体有潜在危害、对其安全性必须严格控制的物质。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第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承担抽样任务的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抽样区域等   (二)承担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检验任务等   (三)抽检样品的种类、来源、批次、频次和检验项目等   (四)采样方法、抽样量、样品封装、传递和储运条件等   (五)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依据或其他判定标准等   (六)结果汇总和报送机构   (七)完成时间和结果报送日期。   第九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与监督抽检联动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通报,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危害因素,及时开展监督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的区域、环节、品种、项目和频率等。   第十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一条 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验任务主要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根据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要求检验机构协助进行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出示证件和监督抽检通知书,并告知监督抽检的性质和抽样内容等。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或《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并分别加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被抽检单位公章,且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检单位在场人员签字。被抽检单位无公章或无法现场盖章的,由被抽检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现场无法抽取到样品的,应当由被抽检单位出具抽样未果证明。   第十三条 抽取样品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对于均匀性较好的样品,应当现场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 对于均匀性不好的样品,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室处理分样的需要,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并做好分样操作记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抽样量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四条 被抽检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接受抽样: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   (二)抽样人员应当携带的监督抽检通知书和证件等材料不齐全   (三)被抽检单位或抽检品种等与监督抽检通知书不一致   (四)抽样日期超过监督抽检通知书有效期限。   第十五条 被抽检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如果被抽检单位仍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拒绝抽样说明书并签字,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抽检不合格处理。   第十六条 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在样品储运过程中,应当配备温、湿度测量仪表,建立温、湿度测量记录。   第四章 检 验   第十七条 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   第十八条 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十九条 样品的前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进行,样品处理量应当能满足方法检测限的要求。   第二十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检验规程,按照监督抽检方案中规定的方法和依据进行检验和判定。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第二十一条 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   第二十二条 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办法另行规定。经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第二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第二十四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检验数据处理应当遵循测量误差与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第二十六条 检验结果接近限量标准的临界值时,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重新选择实验室备份样品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 被抽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认同结果。   复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样品登记汇总表、抽检结果汇总表、不合格样品汇总表和不合格被抽检单位名录等材料,并编制监督抽检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抽检的结果公开应当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不合格样品进行确认后方可发布。   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其他监管环节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抽检结果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在项目总结时,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项目完成3个月内,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参与监督抽检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检验人员应当独立按时完成任务,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 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监督抽检结果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抽样工作规定的,由抽样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如抽样单位明知有违纪行为而不做处理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成其做出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对违反检验工作规定,伪造检验结果,或因出具检验结果不实而造成损失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其他相关监督抽检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食品分析方法学验证     2.监督抽检文书要求     3.项目绩效自评要求
  • 逾七成干海参抽检不合格
    蛋白质含量不到标准值一半 多个批次检出甲醛通讯员 金龙生 朱奕 本报记者 解亮   继假鱼翅、毒燕窝之后,被奉为滋补上品的海参也沦陷了   乐清工商部门日前开展的干海参专项抽检结果显示   逾七成干海参抽检不合格   蛋白质含量不到标准值一半 多个批次检出甲醛   这已是温州乐清市工商局第三次公布海参抽检情况了,结果却让人“瘆”得慌。   总共13个批次被抽检的干海参中,10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23%。   再看看具体数值,有的海参,实测到的蛋白质含量,还不到标准值的一半 8个批次海参,检出了甲醛,而标准是“不得检出”……   自古就被奉为滋补上品的海参,到底怎么了?   三次抽检海参 结果一次比一次“瘆”人   温州当地媒体曾报道,2012年下半年,乐清市工商局开展了干海参专项抽检,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蛋白质、水分、盐分和水溶性还原糖等。   第一次抽检结果显示,11个批次的干海参中,有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不到55%。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蛋白质”含量不达标。   今年年初,乐清工商部门又对干海参进行了第二次专项抽检。   这次抽检,扩大了检测的范围,增加了“复水后干重率”、“甲醛”和“铝”等项目。   没想到,这次检测结果更为糟糕。被抽检的11个批次干海参,不合格的占了7个批次(3个批次的蛋白质项目不合格,2个批次的甲醛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的铝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的标签项目不合格),合格率已不到四成。   让人没想到的是,合格率还在下滑“无底线”。   前天,乐清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三次海参抽检的情况。   结果显示,乐清乐成参宝阁海参店的两个批次海参被检出蛋白质、复水后干重率偏低 乐成陈正海参商行的3个批次淡干海参被检出含量有甲醛成分 芙蓉岛海参商行的干海参被检出甲醛和标签不合格 乐成鏖塵烟酒商行的两个批次环岛海参分别被检出甲醛成分和蛋白质、复水后干重率偏低 城南浙丰海参经营部的两个批次干海参被检出蛋白质偏低和甲醛成分。   这样算下来,合格率只有23%了。不少人觉得,这样的海参还是有点“瘆”人的。   蛋白质含量不足,甲醛超标成“重灾区”   干海参到底怎么了?   根据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的规定,即便等级最低的“三级品”干海参,蛋白质的含量也至少应大于或等于40%。   然而,这次抽检中,不合格的海参批次,蛋白质含量大多只在20%至30%左右。最低的实测蛋白质含量,还不到标准值的一半,只有19%。   乐清市工商局食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被检海参蛋白质不合格,主要原因应该是掺杂使假,吃这种营养已破坏的海参,还不如吃个鸡蛋。   “掺杂使假”具体指什么?杭州质监院国家级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质检中心的孙工解释,蛋白质方面出了问题,很可能是这些海参的营养已遭到破坏,但具体问题出在哪儿,必须要进一步检验才能得知,“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是正常的生产加工操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除了蛋白质含量不足,甲醛含量超标也是“重灾区”。其中有一个批次干海参,甲醛实测值达到了34.2毫克,而标准值是“不得检出”。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期食用甲醛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引发中毒反应,损伤肝、肾功能,增加患癌风险。   至于海参中的甲醛从何而来?孙工说,这也要进一步检验才能得知。不过还是那句话,如果都正常的话,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另外,上述不合格海参中,有3个批次“复水后干重率”不合格。有一种说法是,这意味着产品中曾被掺入过较多量的添加物。   乐清工商部门目前已查扣了不合格批次的问题商品,并将进行立案处罚。   怎样才能买到安全的干海参?   网上一搜就能发现,海参产品掺杂使假的内幕,之前已有较多披露。   比如,为了让海参增大和增重,有人在加工过程中加糖、加明胶及浓盐水浸泡。干海参因此有了“糖干”、“盐干”和“淡干”之分。央视前段时间曾专门暗访过这方面的猫腻,据说有的“糖干”海参,一半重量都是糖。   消费者到底怎样才能买到安全合格的海参呢?   工商人员介绍,购买干海参时,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便宜,要结合干海参的水发率来进行综合比较。一公斤质量优良的干海参,可以发制出10公斤的水发海参,而同等的劣质干海参,水发后不超过5公斤,甚至破碎不堪根本无法食用。   另外,尽量挑选干瘪的、颜色偏黄、质地发干、个头偏小的淡干海参。看着饱满的海参,很可能经过了“添加”加工,比如,糖干海参外表看着就更加漂亮。
  • 成品油质量抽检将挂钩企业信用
    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对外披露,北京成品油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已于今年3月正式运行。该系统收录了全市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基本信息1159条,并对其中1085家零售企业进行了三类四级的信用体系分级。今后,全市所有的成品油检测结果都将录入数据库,实现信用监管和质量追溯并行。   “今年,北京工商计划年内完成油样抽检1500批次以上,并加强对与雾霾相关指标的检测力度,有效控制机动车燃油污染物的排放。”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分局局长范耀光表示。   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工商部门共抽检228户次成品油企业、378批次油样,其中汽油289批次、柴油89批次,检测项目达2379项次,覆盖了全市16个区县。工商部门的抽检覆盖了中石化、中石油及各种民营、合资加油站,对汽油重点检测项目为6项:辛烷值、烯烃、芳烃、硫、锰、苯、氧 对柴油重点检测了硫含量、闪点、冷滤点、凝点等指标。检测结果显示:汽柴油批次样品合格率达99.47%,项目合格率达99.92%。   “仅有两个柴油样本在检测中发现,硫含量没有达到京标Ⅴ要求,但检测出的不合格项目指标对车辆使用不构成损害,可能会造成机动车的尾气排放超标,影响空气质量。”范耀光说,目前,对加油站出现的不合格样品,属地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   今年,工商部门将定期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工商部门对油品质量监测采取非定向和定向结合的普检方式,将质量抽检与油品企业信用等级挂钩,抽检结果与信用等级晋升和降级挂钩,信用等级与质量检测项目多少挂钩等,依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监管。   “下一步,北京工商将定期收录成品油经营企业进销情况,强化风险防控。”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将公开成品油市场供销状况,对涉及销售不符合京Ⅴ油品的企业将依法对其立案处理和录入质量监管系统。
  • 重磅!总站将对适用性检测仪器进行事后抽检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质检中心会定期对适用性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仪器进行公示,目前,适用性检测覆盖的仪器共有30类,分别是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酸雨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烟尘采样器、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经过多年的发展,质检中心的适用性检测已经成为招标单位重要参考之一。但在实际应用中,送检产品与实际生产销售产品的一致性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点。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对于没有通过抽检的产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可能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各仪器送检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请各送检企业积极配合,现将有关内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抽检对象 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 二. 方式地点 采用不定期现场抽检的方式,赴被抽检产品的生产地点、生产车间、生产线及成品库开展抽检。 三. 内容与结果判定 1. 监督抽检内容包括: (1)仪器/系统的外观、品牌、型号、原理以及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等与适用性检测报告的一致情况; (2)仪器/系统的部分重点功能与技术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的符合情况;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2. 监督抽检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合格。 3. 抽检发现具有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情况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 (1)仪器/系统的品牌、型号、原理,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与适用性检测报告不一致; (2)检查的仪器/系统的重点功能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详细抽检内容及具体评判标准见实施方案。 四. 变更备案 抽检发现仪器的外观、结构、非核心部件发生改动或软件升级等变更,不涉及主要核心部件的,可现场提交变更申请,经质检中心研究确认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允许变更。 具体变更备案办法见实施方案。 五. 结果应用 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质检中心将该企业及产品列入重点关注的质量缺陷产品,并要求委托送检企业及生产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可申请重新进行监督抽检,若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将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仪器适用性检测监督抽检结果将定期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外网网站(WWW.CNEMC.CN)和微信公众号定期(一般每半年)对外公开发布。 六. 注意事项 1. 开展监督抽检前,质检中心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被抽检企业。 2. 监督抽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监督抽检工作的全部费用。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航 联系电话:010-8494304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6月28日
  • 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有这些行为将撤销学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办法》如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第六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七条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第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第十一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第十三条教育部定期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畴。第十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第十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各有关高校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叮!2020年饲料抽检工作配置方案 请您查收
    由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饲料抽检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各位朋友是否在着手准备开展工作?亦或是正在为手头待处理的大量样品头疼不已?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今年饲料抽检计划的工作形式和检测项目,让大家面对工作更加从容~下文还有整理好的抽检方法、对应的配置方案,和文末福利,一定要看到最后哦! 2020年饲料抽检工作简介一、全称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二、发起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原农业部畜牧业司) 三、抽查等级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四、抽查频次与时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进行,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完成。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详见各省级饲料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五、抽查对象与抽查批次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全国饲料生产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1000 家以上饲料生产企业,抽检样品3000批次以上。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被监督抽查企业中的300家。风险预警监测: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4。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监督抽查饲料生产企业,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30%,各省份批次数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1。 六、判定依据卫生指标: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指标: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有效合同、明示指标(饲料标签的明示指标、产品说明)。如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与明示指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不一致,以其中较严格指标进行判定。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保质期: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中分析保证值之外的指标判定不考虑保质期。 七、判定原则单项指标的判定:依据《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23-2010)等,不同类型指标有不同判定方式,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5。产品综合判定: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水分不纳入判定。 八、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接下来,是各位朋友最关心的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了。饲料产品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产品的质量指标、卫生指标、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等,各类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如下表所示。此外,饲料添加剂产品采用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或推荐的检测方法。九、月旭“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月旭科技针对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特别推出“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供各位朋友参考。 配置方案1配置方案2配置方案3十、通用耗材与月旭应用方案月旭科技始终致力于为各位朋友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实验配置解决方案!图片看得不方便不过瘾?联系当地业务员可获得以下资料包。“2020饲料抽检检测项目汇总表完整版(饲料产品)”“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月旭科技饲料产品检测应用方案还有农牧发〔2020〕8号附件1 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原文资料可以获取哦~
  • 诚信加油万里行:抽检13个加油站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27.3%
    诚信加油万里行:抽检13个加油站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27.3%原创中国质量万里行2020-11-27 22:16:24文/中国质量万里行 雷玄油品是重要的工业血液,产品质量备受关注。11月中旬,“诚信加油万里行”活动抽样检测了山西省朔州市、长治市13家加油站油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和GB 17930-2016《车用汽油》的要求进行检验。13份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车用柴油合格率为27.3%,车用汽油均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硫含量、闪点(闭口)两项质量指标。车用柴油重点围绕硫含量、润滑性 校正磨痕直径(6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密度(20℃)、馏程等10个检测项目进行检验。结果为车用柴油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8个批次,合格检出率27.3%,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硫含量、闪点(闭口)两项。检测结果显示,车用柴油抽样样本中,7个样本硫含量超标严重,检测结果分布在39.7-5267.6mg/kg,远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10 mg/kg”的质量指标 4个样本闪点(闭口)超标,检测结果分布在36-54℃,未达到“≥60℃”的质量指标。汽油产品方面,重点围绕辛烷值、硫含量、馏程、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等12个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均合格。全球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国的汽车产业也发展迅猛。随着汽车的普及,产生的机动车排放污染也在逐渐增加。为从根本上解决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各国已纷纷开始制定严格的车用燃油标准 与此同时,中国的燃油标准也在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国对车用燃油的质量要求在不断提高,以硫含量为例,从国(Ⅲ)标准≤150mg/kg,调整到国(Ⅳ)标准≤50mg/kg,到目前执行的国(Ⅵ)标准≤10mg/kg。陕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评价车用燃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过程中,燃油中的硫含量是核心影响因素之一,硫含量过高会直接影响油品品质,进而影响环境质量。”报告采用的SH/T 0689-2000《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该方法的检测原理是:将烃类试样直接注入裂解管或进样舟中,由进样器将试样送至高温燃烧管,在富氧条件中,硫被氧化生成二氧化硫 试样燃烧生成的气体在除水后被紫外光照射,二氧化硫吸收紫外光的能量转变为激发态的二氧化硫,当激发态的二氧化硫返回到稳定态的二氧化硫时发射荧光,依据荧光强度计算出试样的硫含量。据陕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汽油中硫对排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降低三元催化剂的使用效能,二是易使氧传感器失效产生错误的反馈信号,从而使空燃比控制出现偏差。柴油中的含硫及硫的衍生物在柴油机气缸中燃烧后生成硫的氧化物。将对柴油机组件产生腐蚀,而且还会对气缸壁上的润滑油和尚未燃烧的柴油起催化作用加速烃类的聚合反应,使燃烧室、活塞顶和排气门等部位的胶状物与积炭增加。同时燃料油中含有的硫及硫的衍生物,遇到水或水汽时,会生成亚硫酸和硫酸等,对金属有较强的腐蚀作用。”除此之外燃油中硫含量超标会导致排放的尾气中含硫化合物增加,排放到空中易形成酸雨,对环境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因此,国家制定相关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来限制市场流通的汽柴油达到低硫,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随着车用燃油标准的更新以及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降低燃料油中的硫含量,虽然会给生产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在这些压力的背后,带来的是车用燃油产业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生产企业还是应该以生产清洁燃油为核心来提升燃油品质。闪点是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试验火焰引起试样蒸汽着火,并使火焰蔓延至液体表面的最低温度,修正到101.3KPa大气压下。GB 19147-2016《车用柴油》规定车用柴油闪点(闭口)不低于60℃。柴油的闭口闪点既是控制柴油蒸发性的指标,也是保证柴油安全性的指标。闭口闪点低的柴油,其蒸发性好,但柴油的闭口闪点也不能过低。柴油闪点过低,一则是说明柴油含轻质馏分过多,使得柴油蒸发性过强,会使得气缸内混合气体燃烧过猛,气缸压力骤增而使柴油机工作过于剧烈。二则是柴油储运及使用中的安全,一些储罐、工程车及油罐车长期在露天工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在夏季炎热高温条件下,低闪点使油品闪爆的概率大大增加,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近年来我国对车用柴油的质量要求在不断提高,以0号车用柴油闪点(闭口)为例,在GB 19147-2013中规定0号车用柴油闪点(闭口)“≥55℃”,而在2016年12月23日发布的GB 19147-2016中规定0号车用柴油闪点(闭口)“≥60℃”,由此可见柴油闪点的重要性。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购买车用燃油应注意:车用汽油应选择汽车生产厂家推荐的汽油标号,车用柴油的选择与所使用的地区及季节有关。我国柴油是按其凝点的不同来划分牌号的,凝点为柴油在规定条件下冷却至液面停止移动时的最高温度 一般来说气温低时选择凝点低的柴油,反之则选择凝点高的柴油。具体的说0号车用柴油适于全国各地4~9月份使用,长江以南冬季亦可使用 -10号车用柴油适于长城以南地区冬季和长江以北地区严冬使用 -20号车用柴油适于长城以北地区冬季和长城以南、黄河以北地区严冬使用 -35和-50号车用柴油适于东北和西北地区极严寒使用。
  • 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厂方:爱喝不喝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 月底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12 年广东省配制酒等23类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抽检情况通报》, 其中, 奇康饮用天然净水由于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被列入检验不合格名单。   此事近日在华南农业大学师生中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他们正是该饮用水的主要消费群体。华农学子就保证饮用水品质向厂方献策,但对方对此却给出“爱喝不喝”的回应。   水质不合格,学生很惊讶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共抽查60批次瓶(桶)装饮用水,其中有19 批次的饮用水检验不合格。而奇康饮品有限公司5月份生产的其中一个批次饮用水因为被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而“榜上有名”。9 月27日, 有网友将奇康饮用水质检不合格的消息发布到微博后, 引起华农师生的强烈关注,一天内微博转发量便超3200 次。   据了解, 自从2007 年起, 华农师生一直是奇康桶装水的“消费大户”,超90%的华农学生饮用奇康桶装水。“我住华山南,君住跃进北, 日日思君不见君, 共饮奇康水。” 这些段子一直在华农校园内广为流传。   奇康饮用水被爆存质量问题,不少学生“一下子蒙了”:“我们学校几万人天天喝的水居然不及格。”也有学生把桶装水水质不合格与开学时拉肚子的经历联系在一起。   呼吁:建立监督机制   面对质疑,9 月29 日,奇康公司在微博上回应,其在今年6 月20 日收到检验结果通知单后,已作相应整改,并在微博中贴出最近一次的饮用水抽检结果,记者依稀看到各检验项目均为合格。   但学生对此并不“ 买账”, 网友“Sam_Is_A_Hole” 质问:“广州奇康饮品是否找出问题原因?是否召回抽查不合格产品?”   有学生向校方建议, 学校是否能更换桶装水供应商? 对此,校方并无给出明确答复,只是表示“奇康水厂已划归学校开发公司管理”,有疑问请与厂长咨询。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华农大四学生表示,奇康饮用水已在学校服务多年,一次检验不及格确实不代表其饮用水的质量,但奇康基本上垄断了华农学生宿舍饮用水市场,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却无法监督其品质,这并不公平。他建议,为了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奇康应该建立一个长期的监督机制,定期向学生公布饮用水检验结果。   奇康公司:“信就喝,不信就别喝! ”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了奇康水厂厂长余先生。但记者还没说出来意,电话那头的余先生便大放“连珠炮”:“我们没有什么说法,信就喝,不信就别喝! ”他强调,这只是其中一批次的桶装水存在问题,“学生愿意喝就喝,不会强求,不愿意喝可以买外面的水。”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对于厂长“爱喝不喝”的态度,有学生坦言,他们根本就不能做得那么“洒脱”。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华农大三学生告诉记者,奇康饮用水在华农已处于垄断地位,学生在宿管处订水时,只能选择奇康,如果有学生订购其他品牌的桶装水, 宿管是不允许搬水工上宿舍的, 学生只能自己下楼搬水, 有时候甚至连学生也不能把水搬上宿舍。因此学生就算有意见也只能继续订购奇康桶装水。
  • 空运肉进京安检 抽检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
    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发布消息,自2012年8月1日起,航空检疫监督执法人员将根据北京市农业局《外埠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检测》方案,随机对航空运输进京的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禽产品进行抽检,抽检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   至此,航空运输进京动物产品被纳入北京市畜禽产品安全检测范畴,第一阶段检测样品量为84份,结果显示全部合格。
  • 武汉抽检蜂蜜25%不合格 部分含有氯霉素
    近日,武汉市工商局公布:该局日前在该市大型超市抽检的53批次蜂蜜,仅39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75%。有25%的蜂蜜不合格。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这次抽检的具体情况?   记者:在武商量贩连锁超市江夏店,标称桂林正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正”牌芦荟蜂蜜,经检测竟“无蛋白质析出”,这表明其不含天然蜂蜜成份。   在徐东大街一家外资品牌超市(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标称武汉市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蓓泉堂”牌野菊花蜜,经检测不仅含有氯霉素违禁物,而且蔗糖含量超标1倍,碳-4植物糖含量超标6倍以上。   主持人:嗯,你说到的这些所含的超标的危害物质到底对人体构成哪些威胁呢?   记者:碳-4植物糖含量是反映蜂蜜真实性的指标,数值越大,说明天然蜂蜜的成份越少。蜂蜜中若无蛋白质析出,表明其不含天然蜂蜜成份,可能掺入了果葡糖浆、饴糖等,甚至使用了甜味剂等。氯霉素则对人的造血系统、消化系统具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有可能引发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持人:对这抽检的结果,武汉市工商部门将如何处理呢?   记者:武汉市工商局表示,在此次抽检中,“天源得后”(7个批次)、“蜂之巢”(6个批次)、“老蜂农”(5个批次)、“神龙”(4个批次)等品牌的蜂蜜均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已作出下架处理,并正在进一步查处。
  • 江西食品安全统一抽检检验(复检)机构名单公布
    江西省食安办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统一抽检复检事宜的通知   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有关检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统一抽检工作,规范省级统一抽验检验复检程序,保障被抽检单位的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省级食品安全统一抽检复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检不合格样品处置   承担我省食品安全省级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所检测样品必须为双样,检出不合格样品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告知委托检测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接到不合格检验结果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告知样品来源单位,要求其对样品来源情况进行确认,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置。   二、复检的申请   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检验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申明理由,监管部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复检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二)留样超过保质期或储藏期的   (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如蔬菜、水果等   (四)已进行过复检的   (五)逾期提出复检的。   三、复检送样   确定复检的,应当用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封样的留样样品进行复检。复检样品由监管部门同复检申请人共同送复检申请人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复检机构   根据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统一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赣食安办〔2009〕2号),在国家未统一确定食品检验复检机构之前,我省承担复检工作的机构为原承担全省食品安全统一抽验任务的11家检验机构(名单附后),复检机构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如选择省外食品检验复检机构,只限在获得国家确定的食品检验复检机构资格的机构中选择。   五、复检费用   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先行垫付,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 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不予复检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   六、如国家对食品检验复检工作作出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统一抽检检验(复检)机构名单   1、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3、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4、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5、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7、江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8、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10、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省外取得国家复检机构资格的检验机构
  • 如此抽检,要它何用
    产品抽检怎么成了收“保护费”的良机了呢?原因很简单 ,那就是一些专司产品质量监管的部门,权力不受约 束 、 不 被 监督……   6月28日《当代生活报》报道,日前,广西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在南宁一家媒体上发出公告,公布广西6个厂家共7个品牌的桶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公告发布后,导致这些厂家的部分经销商要求退货。这几个工厂负责人认为他们遭遇了“潜规则”,是因为不交“保护费”所致。   应该承认,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打击不合格产品,有关部门、协会对产品进行抽检,对保障产品质量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在广西工商局委托饮用水行业协会对桶装水进行检测的过程中,抽检却成了一次敛财良机——令这几家工厂负责人感到震惊的是,水协某工作人员曾打电话给他们,表示他们这些抽查不合格的厂家,如果是会员企业,只要交3000元和一份整改报告就可以“内部处理”,如果不是会员企业,则要交5000元才能“摆平”。   那么,产品抽检怎么成了收“保护费”的良机了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一些专司产品质量监管的部门,权力不受约束、不被监督,使贪腐分子可以利用手中的监管大权为所欲为,收了“保护费”而放行不合格产品,或者是以“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名义去讹诈产品质量过关的企业。笔者倒是很钦佩广西这几家水厂,心中坦荡,敢于逆“潜规则”而行。在现实中,迫于监督部门的淫威,有多少企业敢不交这个钱?   产品抽检还有多少“潜规则 ”?如果是因为交了“保护费”就能让“黑”的变“白”的,或者是因为不交钱,“白”的就会成了“黑”的,这样的产品抽检,要它何用?
  • 质检总局公布食品抽检“黑名单”
    品客薯片   86批次问题洋货进国门时露馅   晨报讯 86批次食品、化妆品洋货在入国门时被检出问题,拦截于国门之外,其中包括近39公斤进口自美国的“品客”薯片,被发现菌落总数超标。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昨天公布今年3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黑名单”。   黑名单中包括进口自美国的美国P&G生产的38.92公斤“品客”辣椒味薯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目前已退货。进口自法国Nutribio公司的三种婴幼儿配方奶粉检出感官检测不合格,共131.4吨奶粉已经全部退货。进口自越南的“菓子工房”菠萝蜜片发现菌落总数超标,也已进行退货处理。进口自英国的“亨氏”奶油色拉酱检出违规使用化学物质核黄素,已销毁。在首都机场拦截了进口自法国的1.8公斤大肠菌群超标的牛奶酪,已销毁。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这些上了“黑名单”的食品、化妆品洋货均已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相关新闻:品客薯片三次被列黑名单 日销售量不到一罐   “品客”薯片又被检出致癌物质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今年4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黑名单”上,曾几次上黑榜的美国宝洁公司的“品客”薯片,这次又有酸奶油洋葱味和比萨味两种不合格,原因依然是宝洁公司解释为“中国标准与欧美市场标准存在差异”的添加剂溴酸钾超标,溴酸钾是一种致癌物。   这已是“品客”第三次被列黑名单,但目前多数杭州超市依然有售。   早在2007年12月和今年1月,宝洁就已有数款“品客”薯片列入“黑名单”。   有研究表明,溴酸钾是一种毒害基因的致癌物质,可导致人体的肾脏、甲状腺及听力等其他组织发生癌变。   杭州超市仍在降价促销 单品日均销量不到一罐   昨天下午,好又多超市朝晖店二楼,工作人员抱着一箱“品客”薯片上柜。不同的是,这款新到“品客”薯片还在外包装上打出了买薯片赢取数码产品的促销活动。   但对品客薯片再次被检出有致癌物一事,超市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   截至昨天下午,记者发现世纪联华施家桥店、华润万家、华联等超市均还在继续销售“品客”薯片。   事实上,由于连续多次被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出致癌物溴酸钾,“品客”薯片在杭州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已大不如前。   昨天下午,好又多超市朝晖店负责人胡继斌打开了超市销售系统,数据显示最近八周内“品客”薯片的销售情况,其中单个品种的日销售量不超过2罐,一些品种甚至好多天才卖出一罐。   华联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电视上看过“品客”薯片被查出致癌物的消息,但对“品客”的销售不构成影响,因为它本身销售就不好。   为什么超市不下柜称不敢得罪“宝洁”   “目前,国家检测出涉嫌致癌物的‘品客’薯片,我们这里还没有看到完全一致的品种。但如果质监或其他有关部门查出了与我们所销售完全一致的问题产品,超市一定会在第一时间下柜。”胡继斌说。   有消费者质疑,“品客”频频“出事”,为什么超市方面不将其下柜?   一位长期研究商业的业内人士分析,对于像“品客”这样的产品来说,即使销量不好,超市也很难有所作为。众所周知,‘品客’薯片属于宝洁公司的产品。而目前超市90%的日化用品来源于宝洁公司。如果因为一个产品“得罪”宝洁,就很可能造成其他产品断货的窘境,超市的日化专区就有可能开天窗。即使用其他产品去填补空缺,超市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   该人士透露,只要宝洁在日化行业还是龙头地位,超市就不敢轻易去动它的任何一个产品。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大部分超市、商场在“品客”多次“出事”之后依然把它留下来。(每日商报)   相关新闻:质检总局公布抽检“黑名单” 膨化食品成重灾区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了2010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对29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并公布了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介绍,本次食品检测中,膨化食品问题较多,旺旺仙贝、味一锅巴等22种膨化食品均 “榜上有名”。电子产品也问题多多,容声、华硕、荣事达等均进入“黑名单”。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此次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责成相关部门对此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膨化食品是重灾区   在2010年第二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中,食品共抽查了6类,包括啤酒、绿茶、碳酸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特殊配方乳粉、膨化食品。   其中,140家企业生产的160种膨化食品的抽查中,22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率达14%成为“重灾区”。膨化食品中“上榜”的主要知名品牌为:潍坊瑞麦食品有限公司4月18日生产的“旺旺仙贝”520g/袋4被查出大肠菌群超标 北京市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的米果(88g/袋)菌落总数不合格等。   记者致电旺旺集团上海总部,对方称相关负责人正在开会。记者从旺旺内部人士处了解到,集团正就此事讨论解决方案。昨日,旺旺集团相关负责人周继文(音)告诉记者,集团召开了生产、品管等多部门会议,就不合格产品一事进行追查。   “今年4月,质检总局对我们全国范围的18家公司的全部产品进行了抽检,目前只发现这一个批次的产品出问题,我们怀疑是个别情况。”周继文说,送总局检测的样品在公司自检时并未发现问题,不排除样品运输途中以及检测的周围环境是否对检测存在干预的可能。企业会接受国家总局的结果,在内部进行追查、做到严格内控。   “维维”正在紧急整改   另外,此次对特殊配方乳粉的检查情况较好,在抽查的58种特殊配方乳粉产品中仅发现黑龙江 “冰都”和宁夏“维维”两种奶粉不过关。其中,前者去年11月4日生产的学生营养奶粉(400g/袋)维生素颔联实测1.2IU/100g,未达到产品标签5.0IU/100g。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公司3月18日生产的400g中老年奶粉钙含量实际检测量为661mg/100g,未达到企业标出的750~1800mg/100g。   维维集团旗下维维股份生产部相关负责人称,总部主要产品为豆奶,并不产奶粉,问题产品是由维维股份旗下主要控股子公司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银川维维北塔乳业相关负责人耿部长称,目前企业针对此事进行整改。知情人士说,“因含量仅几毫克,加工中钙较容易流失。”另外企业对检测结果是否存在偏差存有一定疑虑。   相关新闻:质检总局通报洋货黑名单 美进口“毒奶粉”被拒   美国进口“毒奶粉”被“拒之门外”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通报了今年2月进境不合格的食品和化妆品名单,有104批次的洋货上了此黑名单。其中,韩国乐天矿泉水检出细菌总数超标,美国金装婴儿配方奶粉、幼儿配方奶粉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超标,检出阪崎肠杆菌,均被退回。   质检总局表示,这些问题产品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进行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在此次发布104批次的产品“黑名单”中,由中丝顺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产品成为不合格“大户”,该公司从意大利进口面包、甜点等食品共有15个批次产品查出不合格项目,益海(连云港)油化工业有限公司从印尼进口的7个批次的初榨棕榈油被检出酸价超标。   近来一直不太“太平”的婴幼儿奶粉,在此次进境的产品中同样被检出有质量问题。由百得智(汕头保税区)营养品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由RICEFIELD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的金装婴儿配方奶粉和幼儿配方奶粉,共超过7吨,分别被检出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超标以及阪崎肠杆菌,已作“退货”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质检部门的通报中,有多个批次的洋酒被检测不合格。如深圳市裕凯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的、制造商为法国勃艮第的酒渣白兰地、李子味白兰地检出甲醇超标,意大利女巫牌烈酒超标,法国云赫庄园的贵妇甜白葡萄酒、法国利维耶尔酒庄的红德太太甜白葡萄酒检出二氧化硫超标等。
  • “食品安全检测车”开上街头 首次公开抽检外卖餐品
    p   本报讯(记者 张小妹)昨天,“食品安全检测车”开上街头对外卖平台的餐品进行抽检。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是由外卖平台与市食药监局联合开展的首次公开抽检外卖餐品活动,对于“问题”商户,饿了么、美团点评、百度外卖和到家美食会四家外卖平台将信息共享,并同步采取处理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b05b7f48-5e1c-452e-97da-cf4fcd28180b.jpg" / /p p   昨日10点,7家店铺在“饿了么”被下单了十余种菜品,这些菜品都会被送到“食品安全检测车”进行检验。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抽检商户既有大董、赛百味等知名餐饮,也有“饺子馆”、“面馆”等小餐馆。抽检品类以夏季较易滋生细菌、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种类为主,包括色拉类、熟食冷荤类以及乳饮料等,共50批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e126ff0c-d75d-4be6-a1c6-2b91883a6af7.jpg" / /p p   在检测项目方面,色拉类检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杆菌、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农药残留 熟食冷荤类检测项目除上述微生物指标外,还包括非法添加物三聚氰胺和瘦肉精的检测。大部分的检测都会在流动食品快检车上完成。车上配备了多台快检仪器,有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荧光增白剂分析仪、肉类水分分析仪等,有了它们,农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质等都可以快速筛选出,无处遁形,最快的项目30分钟内就可以得出结果。 /p p   “您好,您的外卖到了,是送到这儿吗?”10点40分左右,第一份外卖送到,一位送餐员在东城区吉市口路附近停下,面对导航提示的送餐地址——一辆“食品安全检测车”,送餐员显然有些意外。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抽检的结果公正无误,不论是商户还是送餐员事先都完全不知情。 /p p   第一份外卖是牛肉沙拉。工作人员接到外卖后,先进行了登记和标注,随后开始针对牛肉进行瘦肉精检测。其间,餐品陆续送到,当送餐员得知外卖是被送来检测的时候,也好奇地站在流动检测车前观看检测。 /p p   对于在自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餐品和商户,负责此次抽检的饿了么平台表示将当即下线,并及时上报给监管部门,同时还会把信息同步给网络订餐平台行业自律联盟的其他成员——美团外卖、百度外卖、到家美食会。为什么不让外卖平台互相抽检?对此,饿了么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四家外卖平台有很多共同的入驻商户,为了节约检测资源,避免重复抽检,四家平台会分别负责不同的检测项目,但检测结果各平台之间“互认”,并同步采取处理措施。 /p p   据介绍,首批抽检在网商户覆盖北京多个区域,今起的未来三天,流动检测车还将出现在丰台、朝阳和西城的送餐聚集区。除了饿了么开展的食品抽检,百度外卖也开展了一次性餐盒的检测,目前送检的样本已送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预计月底可以发布检测报告。 /p p & nbsp /p
  • 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及三大突出问题
    2021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08640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检验,检出不合格样品42412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34%,较2020年同期上升0.23个百分点。其中,第二季度抽检不合格率为2.36%。   从食品抽样品种来看,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1.06%、1.19%、1.44%、0.32%、0.21%,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水产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等20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等13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分别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37.29%、19.01%、15.21%;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9.70%;有机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8.40%;重金属元素等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6.31%。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严格控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并公布信息。   特此通告。
  • 2023上半年25大类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率降低
    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  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43%、0.53%、0.76%、0.15%、0.16%,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42.98%,微生物污染14.6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6%,有机物污染问题9.21%,兽药残留超标7.83%,重金属等污染6.46%,质量指标不达标4.92%。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序号食品种类样品抽检数量/批次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上半年其中:第二季度1餐饮食品309708161365.21%5.15%其中:餐饮具901081345714.93%15.31%2食用农产品1175127410873.50%3.55%3蔬菜制品6717721643.22%3.46%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44619922.23%2.71%5淀粉及淀粉制品543018471.56%1.66%6水果制品417886171.48%1.58%7水产制品193552511.30%1.23%8糕点11723314731.26%1.30%9茶叶及相关制品254963111.22%1.10%10酒类10140411361.12%1.12%11冷冻饮品9272860.93%0.88%12特殊膳食食品2371210.89%1.05%13蜂产品8905770.86%0.91%14食糖214501740.81%0.93%15肉制品798476090.76%0.79%16方便食品437513330.76%0.71%17豆制品490173630.74%0.78%18调味品16142211030.68%0.79%19饼干310411960.63%0.65%20饮料929425390.58%0.66%2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9184110.53%0.55%22薯类和膨化食品233131190.51%0.56%23粮食加工品1884448180.43%0.48%24速冻食品39406890.23%0.26%25罐头20839400.19%0.18%26乳制品45474750.16%0.21%27糖果制品38458600.16%0.14%28蛋制品14878220.15%0.13%2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36320.15%0.09%30保健食品9929120.12%0.14%31食品添加剂278230.11%0.05%32婴幼儿配方食品323910.03%0.05%3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1200.00%0.00%34其他食品44071.59%1.99%合计2921763701742.40%2.49%食品安全抽查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定》分为总则、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复检及复核、抽检后续处理、抽检信息化、法律责任、附则等10部分,共六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总则明确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抽检对象、承检机构等内容。  第二章为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为抽样。明确抽样时的工作要求,规定抽样时应履行哪些程序。  第四章为检验。明确承检机构检验时的相关工作规定,对检验过程中发现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市稽查局及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  第五章为检验报告送达。明确承检机构报告检验结论的时限,明确市稽查局及各辖区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送到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六章为复检及复核。本章内容包括:复检组织者、复检机构的选择、不得复检的情况、复检手续、复检结果送达、异议及复核办理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为抽检后续处理。本章对食品经营主体接收到不合格信息的风险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或市稽查局核查处置的组织、核查处置内容、情况通报等做出规定。  第八章为抽检信息化。本章对抽检工作信息化提出相关的规定。  第九章为法律责任。明确承检机构承接食品抽检任务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章为附则。对于本规定有关行为进行定义。
  • 仪器简陋抽检滞后 农药超标蔬菜竟一路通关
    看上去青绿一片的蔬菜,背后可能是和禁/限用的农药度过&ldquo 一生&rdquo ,有菜农还向记者报料,刚喷过农药的韭菜第二天就被采摘下来,运往市场销售,也并未被检测出问题。   记者从6月8日至6月19日,追踪佛山蔬菜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后发现,多个流通环节的农残检测竟一路&ldquo 通&rdquo :如有市场抽检品种不足规定的20种 抽检人员不足2人,素质参差不齐 不少农贸市场的仪器简陋&hellip &hellip 对此,禅城区有关部门回应,确实存在&ldquo 管不到&rdquo 的问题,在6~8月会进行全区农贸市场的整改和排查。   第一关:生产关   蔬菜&ldquo 喝&rdquo 药 菜农称&ldquo 不怕检出问题&rdquo   6月14日,记者在三水区大塘镇大塘村的韭菜地中发现了如硫丹、甲基异柳磷等农药瓶。不少菜农表示,他们早已形成了用药习惯,日常检测也无法检出高毒农药。   &ldquo 我们一般晚上割一次菜,第二天清晨菜贩子过来收 下午再割一次菜,拿到附近集市摆卖&rdquo ,大塘镇某农户说,他们卖给菜贩子的蔬菜不会也不怕被抽检,&ldquo 我们用甲基异柳磷都用在土壤里,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法测不出来。&rdquo   菜农老赵(化名)表示,今天喷药明天卖菜的情况确实存在,市场检测未必能覆盖到。&ldquo 这么多菜贩卖菜,哪里有时间全部检查呢!&rdquo   一棵蔬菜从田间到餐桌一般要经过3个中转站,是怎样抽检农药残留的呢?   老赵的菜这样&ldquo 过关&rdquo   1.菜农&mdash 菜贩子   6月15日零时,三水区大塘镇大塘村老赵到菜地里摘韭菜,当天清晨,他将几筐韭菜卖给了经常过来收菜的一位菜贩子,这个环节无需进行农残检测。   2.菜贩子&mdash 综合批发市场   这位菜贩子将韭菜运送至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这里一天抽检的蔬菜样品约为60个。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的蔬菜档口数量庞大,老赵的产品被抽中的几率为1/14,当天老赵的韭菜并未被抽中。   记者走访中也发现,另外的一些综合批发市场也存在抽检不甚规范的情况。比如禅城区扶西批发市场昨日公布的蔬菜抽检结果,依然为6月14日的检测结果。一些蔬菜批发商、直销商也表示,他们的蔬菜被抽中检测的几率很小。   3.综合批发市场&mdash 农贸市场   老赵的韭菜又被禅城区某农贸市场的零售档主拿走,来到了普君、南堤等农贸市场,但是一般农贸市场的抽检种类仅为10种,当天老赵的韭菜所在的档口并未被抽检。   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个、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4个(不含顺德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22个。根据相关规定,农贸市场属于监测的流通环节之一。市、区、镇三级每年会制定抽检方案,并将抽检情况定期在网上公布。目前能够做到每日检测的则为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市农业局也表示,目前农贸市场的检测室是市场经营者自行建立,在实际操作上存在一定差异。记者在6月8日到17日期间,选取了禅桂不同农贸市场进行走访,发现当中存在不少问题。   第二关:检测关   四问检测怪象   菜都卖了还没检测?   6月11日,当天上午9时30分记者来到禅城区南堤市场,发现农产品检测室空无一人。A区193号档档主告诉记者,大约9时市场管理方来检查,抽检了他们档口的大白菜和豆角,&ldquo 有时候7时左右就抽取,今天是假期比较晚。&rdquo 记者随后来到C区农产品检测室发现无人值守。有档主说,C区的抽检频率一般是一周抽检一次。   记者在农贸市场等到10时20分,检测结果才陆续公布在大屏幕上。有市民疑问:&ldquo 等大家都买完菜了才检测完?&rdquo   检测人员中有临时工?   17日清晨,石头市场的蔬菜检测工作由该市场主任李钦负责,每天早上他带着一名保安检测。李钦经过农产品检测培训,并有《禅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证》。不过,部分市场检测人员素质却参差不齐。   11日早上8时,记者来到简村市场办公室兼农产品检测室。据工作人员介绍,农产品每早由保安取回样品检测,再等专门负责检测的人员来看结果。不过当天记者等到9时30分也未见检测人员。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深村市场的一名农产品检测人员为临时所聘。   抽检总量大幅缩水?   17日7时32分,深村市场的抽检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对蔬菜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于当日上午8时准时出炉。记者对照《市场蔬菜抽样方法》发现,按规定,每个农贸市场抽检的品种为20个,每个品种需要抽检2~3个样品,总抽样数量为33个,原则上比例为:叶菜类60%,瓜类30%,豆类10%。而深村市场的抽检,不仅样品量仅为规定的1/3,品种也只是规定的一半,且瓜类为零。   记者在普君市场、南堤市场、简村市场都发现了同样的现象,像普君市场6月8日、10日都只抽检了10个样品,简村市场仅检测了11个样品。   超标检测仪太简单?   记者在简村市场、石头市场等多个市场走访,发现各市场配制的多为&ldquo Pr-3农药残留速测仪器&rdquo ,但该仪器主要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对于有机氯等其他农药成分并不能检测出来。   桂花市场的检测仪器不但能检出超标的百分比,也能检出哪种农药超标,有这样&ldquo 先进&rdquo 仪器的市场并不多见。   顺利过关   检测背后有多少猫腻   试纸部分变白也会&ldquo 放行&rdquo   蔬菜浸过水超标易掩盖   某个农贸市场的检测人员还向记者报料,农药残留检测背后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ldquo 秘密&rdquo 。   在禅城区某市场,记者发现当日蔬菜检测结果的试纸上,蓝色的试纸外圈变成白色,当中也有一些白色的小点。根据正式的检测情况,如果试纸仍呈蓝色则为无毒,如果蓝色变浅则是弱阳性,如果试纸变白则为阳性(有毒)。检测人员说,虽然有时候也会出现小范围白色,严格来说要复检及通知农业部门来检查,但是他们会根据白色范围的大小来&ldquo 放行&rdquo ,如果不到一半都不会有事。   有做了多年蔬菜档的档主表示,他们也练就了&ldquo 金睛火眼&rdquo 来辨别蔬菜是否有可能被查出农药残留,抽检的那部分蔬菜会经过特殊处理。&ldquo 机器的灵敏度和检测范围有限,只要浸过水,在机器上检测的通过率还是很高的。因此,档主会把浸过水的部分摆在货架上等抽检。&rdquo 一位做了几年的检测人员说。   部门回应   有要求无处罚监管难   多头管理易&ldquo 尴尬&rdquo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蔬菜检测的各个环节,确实存在&ldquo 抓不着&rdquo 也&ldquo 管不到&rdquo 的问题。以扶西批发市场为例,按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所有的批发市场都要设立检测室,但相关部门与扶西批发市场的管理方沟通了两年多,直到最近检测室才正式启用。&ldquo 对于集贸市场不建立检测室没有明文的处罚规定,让我们经常遭遇尴尬。&rdquo   此外,农产品的多头监管也让部门的工作存在协商问题。比如,市场管理部门承担着农产品安全的监管责任,但如果发现问题,按规定是由工商部门去处理。为了解决这一尴尬,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这3个月会联合多个部门,对禅城的110多个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整顿。
  • 食药监局:加大对环境污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1月16日表示,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及2017年抽检计划,同时介绍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郭文奇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  一是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国家、省、市、县四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  三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根据社会反映较为突出、节令性和突发性等需要,及时有效组织专项抽检。  四是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针对抽检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探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同时,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明确辖区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清单,及时通报、公布抽检结果,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食用农产品安全。
  • 药监局下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更具有针对性。《计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鲜榨果蔬汁、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盒、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具等餐饮具进行重点抽检,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二是更具有科学性。《计划》的抽检内容,是根据2009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食物中毒报告及日常监管的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评估和综合评价确定的。三是更具可操作性。《计划》将国家统一要求与各省实际情况相结合,既包括全国必检的品种,也包括各省(区、市)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选择的可选品种和自行安排的抽检品种。   《计划》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国家局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组织开展相关绩效评估。
  • 儿童家具抽检不合格多因外观 部分企业已完成整改
    2013年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61批次儿童家具产品质量,有3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主要涉及家具边缘及尖端不合格、没有警示标识等问题,不合格产品中不乏知名家具品牌如松堡王国、全友、多喜爱、我爱我家等,且多为广东家具品牌。而南都记者在质检结果公布后走访了好百年、红星美凯龙等家具卖场时发现不少问题产品依旧在售卖,对此松堡王国品牌总监方亚夫解释,质检时间是2013年10月“在质检后,松堡王国已经对相关问题产品进行整改,并在11月将产品进行复检,已经得到合格证书。”   边缘和尖端是主要不合格项,部分企业已整改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儿童家具产品,且依据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儿童家具产品的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警示标识等4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中产品边缘和尖端、警示标识是主要不合格项。   最为儿童家具消费者所关注的家具甲醛超标问题在此次抽检中情况并不严重,仅有广东佛山一企业生产的“花香朵朵”儿童系列转椅不合格,针对自身品牌产品在此次抽检中因产品边缘和尖端的细节未做到位而被判不合格的结果,松堡王国品牌总监方亚夫坦承企业在产品外观细节上有疏忽,“根据新国标规定,儿童家具外露部分即可触碰部分的棱角必须打磨,我们依照相关规定将床头柜的外露两角进行了打磨,但因为床头柜后两角是固定在墙面上,儿童轻易无法触碰,所以我们就没进行刻意打磨。”他表示该款产品的组件中包括能够将床头柜固定在墙面上的螺丝,“但我们未对螺丝进行特别的警示说明,导致抽检不合格。”   而他也强调在抽检不合格后,企业立马对相关产品进行了再完善,“也将产品送到质检中心再检验,其检验合格的证书目前也公布在品牌官网上。”   劣质材料几乎绝迹,抽检将推动外观安全进步   针对此次大规模抽检导致不少儿童家具知名品牌被曝光的结果,深圳家具协会秘书长洪小惠认为是儿童家具行业改良的促进剂,“此次抽检结果中不合格材料几乎没有,说明前几年业界及传媒对儿童家具材料必须环保的呼吁已经得到实践,消费者对家具材料也开始有所了解与重视,而此次抽检则反映出一个新的问题即儿童家具外观也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她表示不少儿童家具厂家过分追求产品美观,“不得不说这也是因为顺应市场需求,与目前大部分儿童家具消费者还未意识到家具外观与安全性有紧密联系,而此次抽检曝光或也能让消费者意识到儿童家具外观亦有自己的标准,他们以后在消费时会对该类事情有更多关注,同时也让厂家开始注重儿童家具外观,让行业得到新发展,让产品的外观安全与材料安全都能得到重视。” 文章转载自:南方都市报
  • 北京市政用不锈钢抽检合格率仅45.12%
    北京市政用不锈钢抽检合格率仅45.12% 过街天桥用不锈钢合格率最低   8月25日,记者从中国特种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以下简称不锈钢分会)获悉,日前,该会对北京市政用不锈钢进行了抽样测定,检测结果令人担忧,总体合格率只有45.12%。   本次检测总共抽查了82个样本,样本范围包括市政过街天桥使用的不锈钢材料 市政广告牌、候车亭、不锈钢座椅、体育设施、雕塑 楼堂馆所用门框、门把手、电话亭、垃圾筒及其他用途的不锈钢等。测定结果如下:过街天桥用不锈钢等共取样30个,合格率26.67% 市政用广告牌等共取样本10个,合格率60% 市政雕塑及纪念品共取样本6个,合格率83.33% 楼堂馆所用共取样本29个,合格率48.28%。其他用途不锈钢共取样本7个,包括奥体公园一些设施,合格率71.43%。   本次检测使用的是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持式EDX-P系列X荧光光谱仪。在82个样本中,符合相应钢号标准的37个,其余均无相应钢号。总体合格率45.12%。按钢种分析,铬镍300系和铬锰200系不锈钢样品各占41个,300系合格样品36个,合格率87.80%,200系合格样品只有1个,合格率只有2.43%。   不锈钢分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市政用不锈钢焊接钢管大都是不符合国际标准的及降低了铬、镍含量的200系列产品。我国2007年最新的不锈钢标准中,已经取消了200系列板材标准(焊接钢管是用板材制作的)。从这次抽查的结果看,97%以上的200系列产品成分不达标。严格地说,这种产品完全是伪劣、应该淘汰的产品。   今年2月,中国质量协会也发布了《2009年钢铁行业用户满意度测评报告》,披露的测评结果显示:我国钢铁产品的用户满意度为71.6分(满分100分),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其中,抗拉强度、表面质量、屈服强度、塑性变形能力是用户最为关注的质量特性。不锈钢产品同样也存在着整体质量档次不高,与用户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产品质量、性能及品种还不能满足各行业对其品种质量要求等诸多问题。不锈钢分会有关人士表示,淘汰落后产能、生产结构调整与产品升级同步进行,是提升不锈钢产品的根本措施。接下来,不锈钢分会将邀请专家进一步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提出行业改进意见,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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