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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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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计划相关的资讯

  • 这些指标纳入2018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p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检验项目的通知(市监食监三〔2018〕639号),对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项目的调整情况进行了说明,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以Cd计)、食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同时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叶酸及泛酸的检测方法也进行了修改。 /p p   具体情况及适用的检测标准如下: /p p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6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以Cd计)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检测方法为“GB 5009.15、GB 5009.268”。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paper/download/id=509986& huodong=2& papertype=1" target=" _blank" strong GB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strong /a /p p    strong GB 5009.2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strong /p p   依据2018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的食品安全标准勘误板块发布的标准勘误,将食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检测方法为“GB 5009.34”,判定依据为“GB 2760” 将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叶酸的检测方法修改为“GB 5009.211”,泛酸的检测方法修改为“GB 5009.210第一法”,各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及以后抽取的样品按照勘误后内容进行监督抽检。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812601.shtml" target=" _blank" strong GB 500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strong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496484.shtml" target=" _blank" strong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strong /a /p p   strong   /strong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544010.shtml" target=" _blank" strong GB 5009.2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 /strong /a /p p strong    /strong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812604.shtml" target=" _blank" strong GB 5009.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 /strong /a /p p & nbsp /p
  • 药监局下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更具有针对性。《计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鲜榨果蔬汁、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盒、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具等餐饮具进行重点抽检,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二是更具有科学性。《计划》的抽检内容,是根据2009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食物中毒报告及日常监管的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评估和综合评价确定的。三是更具可操作性。《计划》将国家统一要求与各省实际情况相结合,既包括全国必检的品种,也包括各省(区、市)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选择的可选品种和自行安排的抽检品种。   《计划》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国家局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组织开展相关绩效评估。
  •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发布 覆盖33大类127.59万批次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 /strong /p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既往抽检情况,结合“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 /p p    strong 一、工作目的 /strong /p p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p p    strong 二、工作原则 /strong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2017年抽检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p p   (一)坚持靶向性原则 /p p   以“三重一大”,即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各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p p   总局靶向重点:一是从时间上,分4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 二是从地域上,对既往抽检发现问题较为集中区域的相应食品品种进行抽检 三是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检 四是侧重对检验方法新、社会敏感度较高的项目进行抽检 五是对舆情及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安排专项抽检。 /p p   省级局靶向重点:一是从规模上,主要是对本省大型生产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和餐饮企业进行抽检 二是从风险程度上,对本地区问题多发、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检,并重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 三是从问题集中度上,对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跟踪性抽检。 /p p   市、县级局靶向重点: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 二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三是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 /p p   (二)坚持覆盖原则 /p p   在突出靶向性抽检原则的基础上,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覆盖。从区域方面,要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 从企业方面,要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从项目方面,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 从食品品种方面,要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33个大类、132个品种、203个食品细类 从生产经营业态方面,要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不同业态。 /p p   (三)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 /p p   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 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 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 /p p   (四)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 /p p   总局对省级局,省级局对市、县级局逐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一是以上级指导、督促、督查考核为导向,通过对品种和项目的区间性覆盖抽检,对地方抽检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二是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的抽检,对地方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价 三是组织研究如何利用抽检结果作为评价各地食品安全状况的依据。通过评价性抽检进一步提升抽检工作效能和质量。 /p p    strong 三、工作任务 /strong /p p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32个食品品种、203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27.59万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p p   (一)总局本级任务 /p p   总局本级抽检3.14万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检2.7万批次,专项抽检0.44万批次。 /p p   1.抽检对象。主要对重点食品企业进行抽检。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0大类(详见附件1、附件2)。对于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在流通环节安排节令性食品抽检。结合舆情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 /p p   2.抽检时间和频次。每季度抽取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产品以及应季食用农产品,对全部在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月月抽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专项抽检的时间和频次。 /p p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主要在全国流通环节购买抽检样品。抽样场所以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大型批发市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p p   (二)省级局任务 /p p   省级局抽检47.95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1.2万批次,各省级局匹配26.75万批次。 /p p   1.抽检对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除外)和大型餐饮企业。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各省级局确定的重点企业不少于本省(区、市)获证企业的10%。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31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p p   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各省不合格企业名单另发)。 /p p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应抽取本省(区、市)生产的食品,省级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比例外省产品。 /p p   2.抽检时间和频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完成量不少于全年总量的1/12。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p p   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按照高风险食品品种1:3、较高风险食品品种1:1进行匹配,高风险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产品每半年抽检一次,一般风险产品每年抽检一次。 /p p   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上一年度检出不合格2批次及以上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2次 检出不合格2批次以下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1次。 /p p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抽样地点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城市、地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p p   (三)市、县级局任务 /p p   市、县级局对食用农产品抽检76.5万批次。 /p p   1.抽检对象。市、县级局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和按月实施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对列入指定品种的食用农产品,抽样量不少于样品量的50%,检验项目应包含所指定的项目 其他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详见附件3)。视经费等情况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p p   2.抽检时间和频次。市级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县级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省级局可以根据市、县人口数量,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消费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p p   3.抽检场所。市级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县级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p p    strong 四、工作要求 /strong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抽检工作质量。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本级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狠抓任务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各省级局应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省级食品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至总局。 /p p   (二)严格工作管理 /p p   加强对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的管理。一是应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要求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二是积极支持配合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是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另行印发)等规定执行。 /p p   (三)按时报送数据 /p p   抽检数据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进行报送。总局本级、转移支付任务及省级局匹配任务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县级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 /p p   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 /p p   (四)依法核查处置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p p   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总局本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要逐批次按时限报送书面报告,转移地方任务要按月报送统计报表。 /p p   (五)及时公布信息 /p p   按照总局要求每周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p p   省级局要每月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上个月食品抽检情况和结果分析,总局定期汇总公布全国食品抽检状况分析。 /p p   (六)强化督导考评 /p p   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抽检计划、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承检机构管理等进行考核。 /p p   (七)严肃工作纪律 /p p   参与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p p   (八)其他事项 /p p   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检验等工作。 /p p   总局根据情况可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p p   总局食监三司联系方式: /p p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p p   电话:010-88330515、010-67095881 /p p   传真:010-88330575 /p p   电子信箱:puhj@cfda.gov.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nbsp & nbsp 附件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1/ueattachment/6773c673-903b-4d91-9778-c48abe294a6b.xls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xlsx /span /strong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1/ueattachment/9f61b176-917c-444d-9038-4f8efa44f161.xls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xlsx /span /strong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3: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1/ueattachment/9c996cd2-f954-44bb-aa46-20878439e4e7.doc"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017年市、县级局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doc /span /strong /a /p p br/ /p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3个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各省级兽药检验机构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维护畜牧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024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以下简称“3个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一)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3个计划;定期通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并根据抽检和风险监测情况适时组织部级跟踪抽检;根据3个计划实施情况和监测结果,组织分析研判兽药质量、兽药残留、动物源细菌耐药等风险形势,提出政策意见。(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负责制定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报部畜牧兽医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具体承担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检验工作,并指导部分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开展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按照部畜牧兽医局要求,组织实施部级跟踪抽检有关工作,承担部分非生物制品类兽药部级跟踪抽检任务的检验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开展检测项目能力验证;负责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有关检测技术指导,定期汇总分析和报告各地抽检结果;负责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技术指导、监测数据库建设与维护、药敏试验板设计与质量控制,定期汇总分析和报告监测结果。(三)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3个计划,承担的兽药质量检测任务原则上不少于我部下达任务量,承担非生物制品类兽药的部级跟踪抽检和兽用生物制品抽样任务,负责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及阳性样品追溯,协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和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做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抽样监测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查处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并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实施情况和监测结果。(四)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承担本辖区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的兽药产品检验工作,具备兽用生物制品检验项目的还应承担兽用生物制品的检验工作;协助开展部级跟踪抽检和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及时报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有关情况。相关检验检测单位负责指定区域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协助开展有关抽样活动,及时报送检测结果。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经费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做好兽药质量省级监督抽检和部级跟踪抽样、兽药残留监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经费保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二)加强协作配合。3个计划的相关实施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技术培训。各地要严格执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加强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抽样和检验行为,确保监测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四)加强信息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承担任务的兽药检验机构应于前三季度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第四季度于11月30日前,将省级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部级跟踪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及其分析报告报送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同时登录“兽药抽检信息平台”录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跟踪抽检、风险监测结果以及发现的假兽药、未赋二维码的兽药产品等情况。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承担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和11月30日前将半年、全年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情况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和分析研判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中监所应定期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报我部畜牧兽医局。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冯华兵,010–59192829。附件:1.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2024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3.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农业农村部2024年2月4日附件: 农牧发〔2024〕10号
  • 2020国家药品抽检项目推荐应用方案——集中采购化药篇
    近期,国家药监局部署了2020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重点任务。2020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监管司召开2020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重点任务部署视频会议。各省也相继启动药品监督检查计划,但侧重点各有不同。据统计,湖北、山西、甘肃、青海四省药监局在近日已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公告,对本省中选的药品品种进行检查。检查的对象基本覆盖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品种。 月旭科技在密切关注的同时,在第yi时间快速响应,根据各省发布的检查通告,推出《2020国家药品抽检项目推荐应用方案——集中采购化药篇》。2020国家药品抽检的集中采购药品品种需要使用色谱分析来进行有关物质、溶出度、含量测定等检测。月旭科技可为您提供液相、液质联用、UHPLC、核壳的各类色谱柱,并整理了各中选品种药品对应的应用方案,方便您的选型。
  • 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将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包抽检任务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规范》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规范》指出,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规范》明确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规范》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附: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计划和方案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是: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辅料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三)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的重点环节   (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较多的业态和场所   (五)对人体有潜在危害、对其安全性必须严格控制的物质。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第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承担抽样任务的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抽样区域等   (二)承担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检验任务等   (三)抽检样品的种类、来源、批次、频次和检验项目等   (四)采样方法、抽样量、样品封装、传递和储运条件等   (五)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依据或其他判定标准等   (六)结果汇总和报送机构   (七)完成时间和结果报送日期。   第九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与监督抽检联动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通报,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危害因素,及时开展监督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的区域、环节、品种、项目和频率等。   第十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一条 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验任务主要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根据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要求检验机构协助进行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出示证件和监督抽检通知书,并告知监督抽检的性质和抽样内容等。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或《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并分别加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被抽检单位公章,且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检单位在场人员签字。被抽检单位无公章或无法现场盖章的,由被抽检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现场无法抽取到样品的,应当由被抽检单位出具抽样未果证明。   第十三条 抽取样品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对于均匀性较好的样品,应当现场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 对于均匀性不好的样品,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室处理分样的需要,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并做好分样操作记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抽样量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四条 被抽检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接受抽样: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   (二)抽样人员应当携带的监督抽检通知书和证件等材料不齐全   (三)被抽检单位或抽检品种等与监督抽检通知书不一致   (四)抽样日期超过监督抽检通知书有效期限。   第十五条 被抽检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如果被抽检单位仍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拒绝抽样说明书并签字,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抽检不合格处理。   第十六条 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在样品储运过程中,应当配备温、湿度测量仪表,建立温、湿度测量记录。   第四章 检 验   第十七条 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   第十八条 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十九条 样品的前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进行,样品处理量应当能满足方法检测限的要求。   第二十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检验规程,按照监督抽检方案中规定的方法和依据进行检验和判定。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第二十一条 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   第二十二条 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办法另行规定。经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第二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第二十四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检验数据处理应当遵循测量误差与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第二十六条 检验结果接近限量标准的临界值时,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重新选择实验室备份样品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 被抽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认同结果。   复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样品登记汇总表、抽检结果汇总表、不合格样品汇总表和不合格被抽检单位名录等材料,并编制监督抽检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抽检的结果公开应当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不合格样品进行确认后方可发布。   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其他监管环节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抽检结果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在项目总结时,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项目完成3个月内,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参与监督抽检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检验人员应当独立按时完成任务,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 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监督抽检结果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抽样工作规定的,由抽样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如抽样单位明知有违纪行为而不做处理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成其做出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对违反检验工作规定,伪造检验结果,或因出具检验结果不实而造成损失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其他相关监督抽检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食品分析方法学验证     2.监督抽检文书要求     3.项目绩效自评要求
  •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自救抽检滑铁卢?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i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它被誉为改变世界的十项小发明之一 /span /i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i 曾经,它是国人之殇 /i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i 如今已是中华崛起的添焰柴 /i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i 可是一次抽检 /i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i 却让它在华夏再度蒙尘 /i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i 它就是圆珠笔 /i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i 今天让我们来走近它的起起伏伏 /i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c953d3d9-8575-43d0-bfd8-597e164d73b9.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从此圆珠笔有了真正的中国制造 /strong & nbsp /span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00px height: 28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a74e46a7-89d8-4048-83b2-a726676cf9f0.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jpg" width=" 500" height=" 28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曾几何时,一个真实的笑话刺伤了中国制造业无数同仁的心:中国造得出高楼大厦,造得出飞机大炮,却被造不出一个小小的圆珠笔头。别看又小又常见,制造圆珠笔头却非常困难。圆珠笔头主要分为笔尖上的球珠和球座体。在球珠方面,我国已经有广泛的应用,但是球座体的生产则需要苛刻的材料选择和超高的加工精度。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00px height: 5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c4ca6f0f-9a67-4311-85b2-f04e08282e49.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2.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2.jpg" width=" 500" height=" 5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材料方面,用于生产笔头的钢料各元素含量哪怕偏差零点一个百分点,钢材的性质就会不同,而在加工方面,球座体上面有五条引导墨水的沟槽,加工精度都要达到千分之一毫米的数量级。由于技术复杂且利润率低,因此,长期以来这项技术一直被瑞士和日本垄断,其他国家包括美国在内都只能依靠进口。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00px height: 27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7913edb3-6be5-4078-9f50-d484f19de40a.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3.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3.jpg" width=" 500" height=" 27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然而,2016年9月,圆珠笔尖在中国峰回路转,太原钢铁集团公司经过近六年的厚积薄发终于自主研发出可供应市场的笔尖钢材料。首批直径2.3毫米的不锈钢钢丝,甫一出世,在中国的销量就呈指数级上升,就此圆珠笔头写上了中国制造的名字。中国也成为了继瑞士和日本后,世界上第三个可以生产圆珠笔头的国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蒙尘的中国骄傲:抽检不合格率连番超两成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时间来到2019年,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抽查了来自浙江、上海、广东等9个地区、46批次的笔尖产品。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整体不合格检出率竟然高达22%。不合格的类型包括书写性能不合格如字迹变淡、断线、安全性能差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25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97e5e80c-8ca9-42f9-96d6-d874b232a391.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4.jpg" width=" 500" height=" 255" border=" 0" vspace=" 0"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25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ac3a382a-8f54-4698-b6b4-8fa0acdf26eb.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5.jpg" width=" 500" height=" 253" border=" 0" vspace=" 0"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5.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2018年,浙江省质监局对市场销售的圆珠笔产品进行了买样检测,批次的不合格率也高达20.8%。在尖端技术上有了重大突破,却在抽检的过程中接连滑铁卢,说好的笔尖上的大国崛起,却接连蒙尘& #8230 & #8230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警钟长鸣,想要发展真正的科技,除了尖端技术研发外,能够保证产品可靠性和市场应用的检测手段也必不可少。仪器信息网特汇总了一些与圆珠笔相关的检测方法,与读者共享。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浅析圆珠笔检测药方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1)压力检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压力检测,对于是圆珠笔来说至关重要,笔尖在多大压力范围内可以正常写字?不能正常出墨?多重会损坏笔尖或纸张?& nbsp 笔壳又能在多大压力范围内正常使用,不会掰坏?这些都需要进行压力检测。进行压力检测,可以使用带自动显示的拉压试验机(或万能试验机),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实时显示试验力、峰值、试验状态等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00px height: 55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b5c092f5-09cc-4d1f-b7dc-4ec7239f2059.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6.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6.jpg" width=" 500" height=" 55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2)抗泄漏性检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圆珠笔的笔管和笔芯是墨水泄露的重灾区,相信在求学路上,我们都曾深受其害,笔废了也就罢了,手心、糊口、指甲缝变色就比较愁人,几滴墨水坏了几层纸的“杯具”也时有发生,要是一不小心泄露的墨水光顾到衣服上,那更是满心的羊驼飞奔。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300px height: 23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8f98dbd7-bce9-4c5c-ac3e-c92f93a0e47f.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000.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000.jpg" width=" 300" height=" 23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因此圆珠笔的抗泄漏性检测至关重要,而根据我国行标QB/T 1655-2006,该项检测需要用到密封试验仪(减压仪)。该仪器采用减压原理检测水性圆珠笔和笔芯的抗泄漏性能,仪器可自动恒压补气,自动反吹卸载和自动结束试验,操作十分方便。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00px height: 32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918f2b0d-8c08-4e93-bd04-cf9ae2d715c5.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7.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7.jpg" width=" 500" height=" 327"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使用该种方法检测需要将储墨容器中储有占容量1/2的笔作为试样,仅需按照国标调整真空度和真空保持时间,仪器就会自动测量试样笔的抗泄漏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3)字迹检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300px height: 21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ce8179d9-63e3-408e-a2a3-7e2c8529b177.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8.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8.jpg" width=" 300" height=" 21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推理剧场时间:李老太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老人有两个儿子,据说曾在今年年初立遗嘱将自己在北京三环的大房子留给其中最更孝顺的一个。可不曾想,两个儿子竟然都拿出了声明自己有继承权的遗嘱,最后闹上了法庭。李鬼李逵,孰假孰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聪明的法官发现两份遗嘱都是用圆珠笔写的,于是当机立断:“先去做个字迹真伪及形成时间的检测吧”!是的,这就是圆珠笔检测中又一个非常重要的检测类别——字迹检测。字迹真伪及形成时间检测,常发生在帐目、收据、契约、遗嘱等内容相关的刑事和经济案件中。在法庭科学中常需要对使用圆珠笔添加、涂改和伪造的文件内容及圆珠笔油墨进行分析。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00px height: 33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d0f108a0-b289-4b94-b47d-c59aa0cabe6e.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9_看图王.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9_看图王.jpg" width=" 500" height=" 335"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常用的检测方法有两大类,非破坏性方法和破坏性方法: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非破坏性分析方法 /span /strong 主要有紫外-可见光谱法、FTIR法、显微分光光度法和各种发光光谱法等。例如,利用FITR显微镜的Micro-ATR采样技术,就可以无损探测纸张上的笔记色痕,区别不同种类的油墨,真实地表现了书写在纸张表面油墨的结构信息。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破坏性分析方法 /span /strong 主要有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和毛细管电泳法等。例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就能够依据圆珠笔油墨字迹中染料成分随时间的变化规律,鉴别圆珠笔油墨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是否相同,并判断先后次序。现在,还有用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span /strong 进行圆珠笔书写字痕检测的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其实不仅仅是在案件调查中,字迹检测本身就是决定日常决定一支圆珠笔质量的核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其书写字迹的油墨种类、字迹深浅(字痕)、在不同纸张上的字迹,都是重要的检测指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4)挥发性苯系物质检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小小的圆珠笔也可能有大大的危害。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质可以让圆珠笔的油性笔芯,不晕染、书写流利,且成本低易挥发,因此曾被很多商家使用。但由于苯含有毒性,在圆珠笔中被过量使用,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长期使用这类圆珠笔,会造成慢性苯中毒,引起造血和免疫机能损伤,甚至引起白血病。因此圆珠笔油墨成份中是否含有苯,苯的含量多少也是非常重要的检测项。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0e964325-fe4b-4ea8-bf00-aa2501889b63.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0.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利用气相色谱-质谱法可以对圆珠笔中的挥发性苯系物含量进行分析。根据保留时间和离子丰度比定性,即可检测样品中是否含有苯系物并计算出每千克样品中苯系物含量的质量范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5)封胶检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新买的圆珠笔,笔尖经常有个红色的乳胶状小圆点,抠掉小圆点,才可以正常地用圆珠笔写字。这个小圆点的学名叫做密封胶,顾名思义,是用来对圆珠笔进行密封保护的,常采用合成树脂为原材料。一方面可以隔绝笔头内墨水与外界接触,以免墨水溶剂挥发及被空气氧化变质,延长产品在仓库及货架存放期,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笔尖在产品储运过程中因碰撞变形产生品质不良。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00px height: 5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789a1598-2996-4ced-9a34-d09a3949c916.jpg" title="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1.jpg" alt=" 笔尖上的大国崛起 如何解救抽检滑铁卢?11.jpg" width=" 500" height=" 5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别看密封胶小,一个合格的密封胶在出厂前至少需要进行7大检测试验:安全性测试、涂膜百格试验、封胶笔芯跌落试验、封胶笔芯高低温试验与冷热循环试验、封胶笔芯加速老化测试试验、脱胶后笔头显微检测、封胶笔芯初写性能试验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其他试验根据字面意思就很好理解,这里对百格实验简单介绍下:该实验室检测涂层或镀层附着力的国标检测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应涂层柔韧性的优劣。操作步骤如下:在涂层上划出大小相等的方格,随后用专用胶带拉拔,根据涂层脱落情况,在进行附着力判断。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小小圆珠笔,检测真不少,以上也只是圆珠笔所需检测项中的一部分,更多有关圆珠笔的检测类别欢迎读者朋友们在评论区补充。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圆珠笔尖的自研成功,是我们大国崛起的骄傲,而现在是时候拿起“检测”的武器,捍卫属于我们中华民族的科技荣耀!!! /span /p
  • 叮!2020年饲料抽检工作配置方案 请您查收
    由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饲料抽检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各位朋友是否在着手准备开展工作?亦或是正在为手头待处理的大量样品头疼不已?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今年饲料抽检计划的工作形式和检测项目,让大家面对工作更加从容~下文还有整理好的抽检方法、对应的配置方案,和文末福利,一定要看到最后哦! 2020年饲料抽检工作简介一、全称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二、发起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原农业部畜牧业司) 三、抽查等级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四、抽查频次与时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进行,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完成。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详见各省级饲料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五、抽查对象与抽查批次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全国饲料生产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1000 家以上饲料生产企业,抽检样品3000批次以上。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被监督抽查企业中的300家。风险预警监测: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4。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监督抽查饲料生产企业,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30%,各省份批次数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1。 六、判定依据卫生指标: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指标: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有效合同、明示指标(饲料标签的明示指标、产品说明)。如生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与明示指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不一致,以其中较严格指标进行判定。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保质期: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中分析保证值之外的指标判定不考虑保质期。 七、判定原则单项指标的判定:依据《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23-2010)等,不同类型指标有不同判定方式,详见农牧发〔2020〕8号附件1-5。产品综合判定: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水分不纳入判定。 八、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接下来,是各位朋友最关心的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了。饲料产品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产品的质量指标、卫生指标、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等,各类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如下表所示。此外,饲料添加剂产品采用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或推荐的检测方法。九、月旭“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月旭科技针对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特别推出“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供各位朋友参考。 配置方案1配置方案2配置方案3十、通用耗材与月旭应用方案月旭科技始终致力于为各位朋友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实验配置解决方案!图片看得不方便不过瘾?联系当地业务员可获得以下资料包。“2020饲料抽检检测项目汇总表完整版(饲料产品)”“2020饲料抽检整体配置方案”月旭科技饲料产品检测应用方案还有农牧发〔2020〕8号附件1 2020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原文资料可以获取哦~
  • 2023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与2022版检测项目对比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电子版,以下是该版资料与2022年版的检测项目的增减对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有备无患。33大类名称与2022版基本相同,无变化。本文列举了前19大类检测项目增减情况。以下内容红色字体部分为2023版新增;蓝色字体部分为2022版原有,于2023版删除。1、粮食加工品类别检验项目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过氧化苯甲酰、偶氮甲酰胺大米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挂面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谷物加工品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苯并[a]芘米粉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铬(以Cr计)生湿面制品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发酵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米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二氧化硫残留量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别检验项目食用植物油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用油)酸价、极性组分食用动物油脂酸价、过氧化值、丙二醛、总砷(以As计)、苯并[a]芘、铅(以Pb计)食用油脂制品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霉菌、铅(以Pb计)3、调味品类别检验项目酱油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三氯蔗糖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三氯蔗糖酿造酱氨基酸态氮 、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三氯蔗糖调味料酒氨基酸态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香辛料调味油铅(以Pb计)、酸价/酸值、过氧化值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铅(以Pb计)、罗丹明B、苏丹红I-IV、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沙门氏菌、二氧化硫残留量其他香辛料调味品铅(以Pb计)、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鸡粉、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其他固体调味料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阿斯巴甜、二氧化硫残留量蛋黄酱、沙拉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氧化钛坚果与籽类的泥(酱)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辣椒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其他半固体调味料罗丹明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铅(以Pb计)蚝油、虾油、鱼露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其他液体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味精谷氨酸钠、铅(以Pb计)普通食用盐氯化钠、碘(以I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低钠食用盐氯化钾、碘(以I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风味食用盐碘(以I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特殊工艺食用盐氯化钠、碘(以I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食品生产加工用盐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4、肉制品类别检验项目调理肉制品(非速冻)铅(以Pb计)、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铅(以Pb计)发酵肉制品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酱卤肉制品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酸性橙Ⅱ、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商业无菌熟肉干制品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熏烧烤肉制品铅(以Pb计)、苯并[a]芘、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胭脂红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氯霉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增生李斯特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铅(以Pb计)、纳他霉素5、乳制品类别检验项目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丙二醇液体乳(灭菌乳)脂肪、非脂乳固体、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商业无菌、丙二醇液体乳(发酵乳)脂肪、蛋白质、酸度、乳酸菌数、三聚氰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液体乳(调制乳)脂肪、蛋白质、铅(以Pb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脱盐乳清粉、非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分离乳清蛋白粉蛋白质、三聚氰胺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其他乳制品(炼乳)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其他乳制品(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干酪: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酵母、霉菌;再制干酪:脂肪(干物中)、干物质含量、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酵母、霉菌其他乳制品(奶片、奶条等)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沙门氏菌其他乳制品(奶油)脂肪、酸度、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6、饮料类别检验项目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镍、锑、溴酸盐、硝酸盐(以NO3-计)、亚硝酸盐(以NO2-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总汞(以 Hg 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 As 计)饮用纯净水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 As 计)其他饮用水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三氯甲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 As 计)果、蔬汁饮料铅(以Pb计)、展青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蛋白饮料蛋白质、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碳酸饮料(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茶饮料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固体饮料蛋白质、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其他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16、蔬菜制品类别检验项目酱腌菜
  • 公示!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筹建立项清单
    为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培育高水平科技力量,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方案(2023-2025)》,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指南,其中征集范围主要有以下两点:专题一:信息领域征集范围:重点面向上海市集成电路、光电子与光电工程、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发展,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需求,以及科学智能、跨模态预训练、自动驾驶、异构计算、隐私计算等若干“新赛道”和未来产业机遇,凝练重要科学问题、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进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征集。执行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经费额度:依托单位自筹为主,依托单位须出具对实验室筹建期的具体建设支持与资源保障方案,作为实验室筹建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专题二:医药领域征集范围:重点面向上海市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药物研发、医学工程与前沿技术、公共卫生与生物安全、中医药等领域发展,特大城市人民生命健康与人口老龄化重大需求,以及细胞治疗、免疫治疗、合成生物学、人工智能药物设计、基因编辑等若干“新赛道”和未来产业机遇,注重打造较高水平医学创新、药械研发、以及临床转化能力,进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征集。执行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经费额度:依托单位自筹为主,依托单位须出具对实验室筹建期的具体建设支持与资源保障方案,作为实验室筹建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近期,根据《管理办法》、《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筹建立项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
  • 成品油质量抽检将挂钩企业信用
    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对外披露,北京成品油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已于今年3月正式运行。该系统收录了全市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基本信息1159条,并对其中1085家零售企业进行了三类四级的信用体系分级。今后,全市所有的成品油检测结果都将录入数据库,实现信用监管和质量追溯并行。   “今年,北京工商计划年内完成油样抽检1500批次以上,并加强对与雾霾相关指标的检测力度,有效控制机动车燃油污染物的排放。”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分局局长范耀光表示。   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工商部门共抽检228户次成品油企业、378批次油样,其中汽油289批次、柴油89批次,检测项目达2379项次,覆盖了全市16个区县。工商部门的抽检覆盖了中石化、中石油及各种民营、合资加油站,对汽油重点检测项目为6项:辛烷值、烯烃、芳烃、硫、锰、苯、氧 对柴油重点检测了硫含量、闪点、冷滤点、凝点等指标。检测结果显示:汽柴油批次样品合格率达99.47%,项目合格率达99.92%。   “仅有两个柴油样本在检测中发现,硫含量没有达到京标Ⅴ要求,但检测出的不合格项目指标对车辆使用不构成损害,可能会造成机动车的尾气排放超标,影响空气质量。”范耀光说,目前,对加油站出现的不合格样品,属地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   今年,工商部门将定期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工商部门对油品质量监测采取非定向和定向结合的普检方式,将质量抽检与油品企业信用等级挂钩,抽检结果与信用等级晋升和降级挂钩,信用等级与质量检测项目多少挂钩等,依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监管。   “下一步,北京工商将定期收录成品油经营企业进销情况,强化风险防控。”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将公开成品油市场供销状况,对涉及销售不符合京Ⅴ油品的企业将依法对其立案处理和录入质量监管系统。
  •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公开征求意见(附种类和检测项目)
    12月12日,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的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了33大类食品、75个食品细类,涉及近4000项抽检项目和检测方法。抽检对象将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  抽检食品品种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各类食品的检验项目见附件。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有效性和靶向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其中涉及到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法律法规依据和标准、检测方法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16年1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联 系 人:蒲浩进  电子邮箱:puhj@cfda.gov.cn  附件:1.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pdf   2.意见反馈表.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2月12日
  • 食药监局:加大对环境污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1月16日表示,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及2017年抽检计划,同时介绍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郭文奇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  一是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国家、省、市、县四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  三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根据社会反映较为突出、节令性和突发性等需要,及时有效组织专项抽检。  四是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针对抽检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探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同时,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明确辖区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清单,及时通报、公布抽检结果,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食用农产品安全。
  • 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有这些行为将撤销学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办法》如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第六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七条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第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第十一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第十三条教育部定期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畴。第十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第十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各有关高校应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2023上半年25大类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率降低
    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  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43%、0.53%、0.76%、0.15%、0.16%,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42.98%,微生物污染14.6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6%,有机物污染问题9.21%,兽药残留超标7.83%,重金属等污染6.46%,质量指标不达标4.92%。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序号食品种类样品抽检数量/批次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上半年其中:第二季度1餐饮食品309708161365.21%5.15%其中:餐饮具901081345714.93%15.31%2食用农产品1175127410873.50%3.55%3蔬菜制品6717721643.22%3.46%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44619922.23%2.71%5淀粉及淀粉制品543018471.56%1.66%6水果制品417886171.48%1.58%7水产制品193552511.30%1.23%8糕点11723314731.26%1.30%9茶叶及相关制品254963111.22%1.10%10酒类10140411361.12%1.12%11冷冻饮品9272860.93%0.88%12特殊膳食食品2371210.89%1.05%13蜂产品8905770.86%0.91%14食糖214501740.81%0.93%15肉制品798476090.76%0.79%16方便食品437513330.76%0.71%17豆制品490173630.74%0.78%18调味品16142211030.68%0.79%19饼干310411960.63%0.65%20饮料929425390.58%0.66%2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9184110.53%0.55%22薯类和膨化食品233131190.51%0.56%23粮食加工品1884448180.43%0.48%24速冻食品39406890.23%0.26%25罐头20839400.19%0.18%26乳制品45474750.16%0.21%27糖果制品38458600.16%0.14%28蛋制品14878220.15%0.13%2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36320.15%0.09%30保健食品9929120.12%0.14%31食品添加剂278230.11%0.05%32婴幼儿配方食品323910.03%0.05%3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1200.00%0.00%34其他食品44071.59%1.99%合计2921763701742.40%2.49%食品安全抽查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定》分为总则、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复检及复核、抽检后续处理、抽检信息化、法律责任、附则等10部分,共六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总则明确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抽检对象、承检机构等内容。  第二章为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为抽样。明确抽样时的工作要求,规定抽样时应履行哪些程序。  第四章为检验。明确承检机构检验时的相关工作规定,对检验过程中发现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市稽查局及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  第五章为检验报告送达。明确承检机构报告检验结论的时限,明确市稽查局及各辖区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送到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六章为复检及复核。本章内容包括:复检组织者、复检机构的选择、不得复检的情况、复检手续、复检结果送达、异议及复核办理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为抽检后续处理。本章对食品经营主体接收到不合格信息的风险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或市稽查局核查处置的组织、核查处置内容、情况通报等做出规定。  第八章为抽检信息化。本章对抽检工作信息化提出相关的规定。  第九章为法律责任。明确承检机构承接食品抽检任务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章为附则。对于本规定有关行为进行定义。
  •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计划筹建
    p   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农业农村部决定筹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加强对筹建工作的指导。筹建此部级质检中心是经中国农业科学院申报和农业农村部综合评估后确定的,请中国农业科学院高度重视部级质检中心的建设工作,加强对筹建工作的指导,督促筹建单位尽快制定详细的筹建方案,认真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并在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改造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部级质检中心的建设质量和进度。部级质检中心的筹建方案,请中国农业科学院于2018年6月底前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p p   二、抓紧做好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级质检中心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和审查认可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资质认定的规定,认真做好部级质检中心机构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完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健全内部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确保质检中心的规范运行。部级质检中心筹建工作应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若到期不能完成筹建工作,将被取消部级质检中心筹建资格。 /p p   三、按时组织机构考核、审查认可和资质认定工作。筹建单位经认真筹备和自查合格后,应及时(评审前3个月)向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国家计量认证农业评审组)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审查认可、资质认定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合格后,正式授权对外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同时报请国家认监委审批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p p   主管部门和筹建单位在筹建工作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 /p p   联 系 人:奚朝鸾 /p p   联系电话:010—59192342。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农村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5月14日 /p
  • 郑州:室内环境抽检超标率94.79%
    室内环境抽检超标率94.79% 甲醛为首要超标物   郑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室内环境检测治理中心昨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郑州市居民家庭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抽样调查超标率为94.79%,这也是7年来该指标首次低于95%。   该中心自1月5日至7月5日对市区居民家庭和办公场所共抽取1038个检测点,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四种有害气体。统计数据分析显示,其中4项指标全合格的检测点位有54个,占5.21%,基本上都是简装,简易家具或是集体办公场所。超标两倍以下轻度污染的有437个,占42.1%,超标最多的是2~5倍中度污染,有472户,占45.47%,超5~8倍高度污染的有75个。从抽检因子来看,甲醛为首要超标物,此外,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超标率占62%,苯抽检超标率为21%,氨均不超标。 从超标情况分析,超标最严重者主要集中在精装修、家具密度大的房间 简装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办公场所检测值普遍偏低。   该中心负责人分析说,随着市民环保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人开始认识到室内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在装修时用材量相对减少,注重采用环保型材料,促使室内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相关指标超标率有所降低。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目前正值夏季,多数家庭开始使用制冷设施,切记要不间断开窗通风,保持足够的新风量置换。当新房装修完、进完家具入住前,应当找正规检测机构做一下室内空气检测,一旦发现污染超标应采取必要治理措施。
  • 乳品被增为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必检项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安全监管。   通知指出,将乳品增加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必检项目。各地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方案,确保乳品监督抽验的覆盖面和频次。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将乳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作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 建立健全乳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经营者 建立健全问题乳品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 农业部下令严查“皮革奶粉”只抽检30%样品
    日前,农业部下发“2011年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计划)和“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两个文件。此次安全监测计划提出,除所有抽检样品都必须检测三聚氰胺外,其中30%的样品还要检测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而且,据有关人士透露,“这次监管计划更具体,要求更严格”。   并非首次检测“皮革奶”   所谓“皮革水解蛋白”,即利用皮革下脚料或是动物的皮毛、脏器等,经水解技术而生成的一种蛋白粉,将其掺入牛奶或奶粉中可提高蛋白质的含量。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检测员李长皓告诉记者,现在的皮革水解技术在不断提高,“如果是用皮革‘鞣革’工艺,包括鞣制、染色等中产生的下脚料,就可能含有一些重金属。”根据资料显示,这类“皮革水解蛋白”中含有重金属铬,如果被人体吸收、蓄积,可导致关节疏松、关节肿大,造成人体重金属中毒。   事实上,这并非农业部首次对生鲜乳制品中是否含有“皮革水解蛋白质”进行检测。“三聚氰胺奶”事件后,农业部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但在三聚氰胺成为严打的对象后,一些不法企业和奶站便将目光锁定在“皮革水解蛋白”。   2009年2月初,我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所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二批)》公布后仅一个月左右,浙江金华市晨园乳业被查出仍顶风作案,生产“皮革奶”,因此而被查封。“那之后,皮革水解蛋白也被列入了生鲜乳制品的检测项目中。”李长皓说,今年农业部的该安全监测计划中,关于对皮革水解蛋白的检测规定,和2010年计划中的一样,“只不过写法不太一样,去年要求抽检样品的三分之一进行皮革水解蛋白检测,今年的是30%。”   只抽检30%样品   对于乳与乳制品中皮革水解蛋白的鉴定,主要是通过对L-羟脯氨酸含量的测定。L-羟脯氨酸是胶原蛋白(皮革水解蛋白)特有的氨基酸,而牛奶中并不含此氨基酸。   与此同时,对于只对30%的抽检样品进行皮革水解蛋白检测,李长皓坦言,他们全年要进行6450批次的抽检,而检测一批样品的费用就要几百到近千元不等。而全国各地像他们这样的检测中心有40多家,全部都检测的话费用特别大。 (广东卫视
  • 江西食品安全统一抽检检验(复检)机构名单公布
    江西省食安办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统一抽检复检事宜的通知   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有关检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统一抽检工作,规范省级统一抽验检验复检程序,保障被抽检单位的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省级食品安全统一抽检复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检不合格样品处置   承担我省食品安全省级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所检测样品必须为双样,检出不合格样品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告知委托检测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接到不合格检验结果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告知样品来源单位,要求其对样品来源情况进行确认,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置。   二、复检的申请   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检验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申明理由,监管部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复检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一)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二)留样超过保质期或储藏期的   (三)留样在正常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改变影响检验结果的,如蔬菜、水果等   (四)已进行过复检的   (五)逾期提出复检的。   三、复检送样   确定复检的,应当用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封样的留样样品进行复检。复检样品由监管部门同复检申请人共同送复检申请人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复检机构   根据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统一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赣食安办〔2009〕2号),在国家未统一确定食品检验复检机构之前,我省承担复检工作的机构为原承担全省食品安全统一抽验任务的11家检验机构(名单附后),复检机构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如选择省外食品检验复检机构,只限在获得国家确定的食品检验复检机构资格的机构中选择。   五、复检费用   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先行垫付,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 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不予复检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   六、如国家对食品检验复检工作作出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统一抽检检验(复检)机构名单   1、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3、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4、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5、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7、江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8、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10、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省外取得国家复检机构资格的检验机构
  • 重磅来袭!2022国家食品安全抽检配套混标Ready!
    2022虎年开工伊始,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就开始了。坛墨质检秉持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关注和企业责任心,第一时间快速响应,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网络版),按照食品基质33大类及亚类的检测项目,依据标准和检测方法,推出 2022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全套解决方案,覆盖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基质所有农残项目的混标组合方案,同时对细则中的兽药,保健品非法药物等项目也提供了混标方案。 坛墨电商平台2022国抽配套产品订货信息如下:产品号中文名81771(套标)2022国抽农残套装81772(套标)2022国抽食品套装81773套标)2022国抽兽残套装81774(套标)2022国抽保健品套装 官方正式发布后,坛墨质检将会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资深专家对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中的新变化,以及不同食品基质类型检测技术重难点进行深入地剖析和分享。最后,坛墨质检也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根据具体国抽实施计划,可选择不同组份、溶剂类型、浓度、包装规格,提供定制化服务。 另附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网络版)和《2022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项目变动一览》 涵盖2022版33个类别所有明细项目以及与2021版的增减变化。《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网络版)《2022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项目变动一览》
  •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有效性和靶向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其中涉及到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法律法规依据和标准、检测方法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16年1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联 系 人:蒲浩进电子邮箱:puhj@cfda.gov.cn附件1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pdf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x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0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豆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其他食品10类食品7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6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一、总体情况豆制品115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103批次,全部合格;其他食品87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70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50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二、不合格样品情况1.北京王记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鲍鱼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菜老包(南园里店)(经营者为北京贵鑫福源商贸中心)在美团外卖APP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3.北京三家店忠实蔬菜店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4.标称东莞市腾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杭琳彤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龙岩市杭琳彤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网店)销售的一级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5.北京通顺海燕餐饮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6.北京白天午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黑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7.标称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生产的香香凉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特此公告。
  • 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及检验方法公开征集意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及方法意见 /strong /span br/ /p p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有效性和靶向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其中涉及到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法律法规依据和标准、检测方法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17年12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p p   联 系 人:张慧文 /p p   联系电话:67095882 /p p   邮  箱:cjjcmsc@nifdc.org.cn /p p   附件:1.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依据及检验方法 /p p   2.意见反馈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8日 /p p   附件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2/ueattachment/0b3c47d2-5d9e-441e-9294-f1e9838d8415.pdf" 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依据及检验方法.pdf /a /p p   附件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2/ueattachment/34675d15-7d9b-493d-bf69-3aada1e1ad17.docx" 意见反馈表.docx /a /p p br/ /p p br/ /p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计划为掌握本市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状况,维护贸易公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和检验机构技术保障能力实际,组织制定本计划。一、工作原则本次抽查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往年不合格率和抽查情况进行评估,选取抽查重点领域及种类,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实施。跟踪抽查上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对有不合格记录、投诉举报集中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二、工作任务2023年全市计量领域监督抽查任务分为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年抽查计划涵盖生产、流通领域的80类产品,共抽检约2000批次样品。具体安排如下:(一)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9类计量器具,主要涉及生产、流通领域中与百姓利益、城市安全运行密切相关的用于公平交易、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的产品,同时对近年通过免于型式评价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二)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14类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在生产、流通领域抽取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中使用面广及本市生产企业集聚的用能、用水产品。(三)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26类包装商品,主要涉及流通、生产领域中容易产生过度包装的食品、化妆品及相关礼盒类商品。(四)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2023年度计划抽查31类定量包装商品,主要涉及生产、流通领域中食品、化妆品、一次性用品、农资产品等。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计量领域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对接市局,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承检机构应按照市局监督抽查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严把抽检工作质量关,及时准确将抽查信息录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各区市场监管局可依托承检机构相应技术能力,结合本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特点和监管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应符合“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避免重复抽检,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局。(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报告,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三)严格后续处理各区市场监管局对于抽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重,形成闭环,并通过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录入后处理情况。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附件: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安排汇总表 附件2023年上海市计量领域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安排汇总表序号监督抽查事项产品名称实施时间1计量器具产品质量非自动衡器四季度2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出租汽车计价器三季度3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压力仪表(压力表、数字压力计(表))四季度4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电子血压计三季度5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膜式燃气表二季度6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水表二季度7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电阻法和电容法谷物水分测定仪三季度8计量器具产品质量体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耳温计)三季度9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可燃气体探测器一季度10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洗衣机四季度11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电冰箱四季度12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房间空气调节器四季度13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室内照明用LED产品三季度14能效水效标识产品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四季度15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四季度16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家用燃气灶具三季度17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商用燃气灶具二季度18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二季度19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空气净化器二季度20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换气扇二季度21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智能坐便器四季度22能效水效标识产品淋浴器四季度23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坐便器四季度24商品(过度)包装粮食及其加工品四季度25商品(过度)包装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三季度26商品(过度)包装调味品四季度27商品(过度)包装肉制品四季度28商品(过度)包装乳制品四季度29商品(过度)包装饮料(除固体饮料)四季度30商品(过度)包装方便食品四季度31商品(过度)包装饼干四季度32商品(过度)包装罐头制品三季度33商品(过度)包装糖果制品四季度34商品(过度)包装茶叶及相关制品四季度35商品(过度)包装酒类四季度36商品(过度)包装蔬菜制品三季度37商品(过度)包装水果制品四季度38商品(过度)包装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四季度39商品(过度)包装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四季度40商品(过度)包装水产制品(含水冻商品)四季度41商品(过度)包装糕点四季度42商品(过度)包装月饼三季度43商品(过度)包装粽子二季度44商品(过度)包装豆制品四季度45商品(过度)包装蜂产品四季度46商品(过度)包装保健食品四季度47商品(过度)包装其他食品四季度48商品(过度)包装化妆品四季度49商品(过度)包装洗化用品四季度5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二季度51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乳制品二季度5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饮料三季度5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方便食品二季度5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饼干三季度5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速冻食品四季度56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茶叶及相关制品二季度5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酒类三季度5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水果制品二季度5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四季度6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水产制品(含水冻商品)四季度61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糕点二季度6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月饼三季度6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蜂产品二季度6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保健食品三季度6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孕婴食品、用品三季度66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宠物食品三季度6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南北货四季度6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年货四季度6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其他食品二季度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化妆品三季度71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洗化用品三季度7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一次性用品三季度7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文具用品三季度7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瓷砖二季度7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木地板二季度76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电线电缆二季度7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润滑油二季度78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农资产品二季度79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油漆涂料三季度8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口商品四季度抽查产品种类、实施时间按照工作需要,可能发生调整,以实际部署任务为准。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省饲料监察所:为切实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办牧〔20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下达2023年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原则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行监督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重点检查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重点抽检问题较多的饲料品种,坚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全覆盖”,加大经营和养殖环节监督抽查力度,不断提高饲料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二、工作任务(一)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级饲料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自配料的养殖者开展监督检查。1.检查重点。2022年度被部、省通报有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必检;有信访投诉的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单位)重点检查;过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单位)开展“回头看”。2.检查数量。各县(市、区)每半年、各市(州)每年至少随机抽查一次,并确保辖区内生产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自配料的养殖者每年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省级适时组织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50家。3.检查内容。一是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履行产品质量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以及生产许可条件符合性等情况。二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经营的产品履行查验义务并建立购销台账等情况。三是养殖环节。重点检查使用自配料的养殖者遵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7号规定等情况。四是标签检查。在对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时,要对饲料产品标签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关注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可饲用天然植物原料、植物提取物类饲料添加剂等,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饲料标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标示相关内容,杜绝扰乱市场的不规范标示行为。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3。(二)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专项监测1.监督抽检。具体抽检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2.专项监测。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第246号,并结合历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风险因子、饲料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发现的问题,以及举报线索等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饲料中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专项监测,进一步提升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净化饲料市场。适时开展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可饲用天然植物原料、植物提取物类饲料添加剂和养殖动物毛发中“瘦肉精”等的风险监测。具体监测计划由省饲料监察所另行制定。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既是保障饲料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饲料行政管理部门履职尽责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加大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检查力度,提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比例,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二)规范抽检工作。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见附件2)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要求,加强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严格核查监督抽检饲料产品标签、执行标准、保质期、样品基数等内容,规范监督抽样和检验行为,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三)严格检打联动。各地饲料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推进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监督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严格执行《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的企业要按要求从严监管。要抓典型案件查处,震慑、教育和引导企业遵规守法,确保通过监督抽查取得保障饲料质量安全、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提升执法权威的良好效果。(四)及时反馈问题。各地在执行计划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厅饲料兽药处和省饲料监察所联系。各市(州)饲料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汇总和总结监督抽查工作情况,并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情况及《饲料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我厅。联 系 人:严 华 高庆军联系电话:028-85505220 028-85598229邮 箱:28797202@qq.com附件:1.2023年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3.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内容4.饲料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6日 川农函〔2023〕95号 附件1-4
  • 如此抽检,要它何用
    产品抽检怎么成了收“保护费”的良机了呢?原因很简单 ,那就是一些专司产品质量监管的部门,权力不受约 束 、 不 被 监督……   6月28日《当代生活报》报道,日前,广西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在南宁一家媒体上发出公告,公布广西6个厂家共7个品牌的桶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公告发布后,导致这些厂家的部分经销商要求退货。这几个工厂负责人认为他们遭遇了“潜规则”,是因为不交“保护费”所致。   应该承认,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打击不合格产品,有关部门、协会对产品进行抽检,对保障产品质量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在广西工商局委托饮用水行业协会对桶装水进行检测的过程中,抽检却成了一次敛财良机——令这几家工厂负责人感到震惊的是,水协某工作人员曾打电话给他们,表示他们这些抽查不合格的厂家,如果是会员企业,只要交3000元和一份整改报告就可以“内部处理”,如果不是会员企业,则要交5000元才能“摆平”。   那么,产品抽检怎么成了收“保护费”的良机了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一些专司产品质量监管的部门,权力不受约束、不被监督,使贪腐分子可以利用手中的监管大权为所欲为,收了“保护费”而放行不合格产品,或者是以“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名义去讹诈产品质量过关的企业。笔者倒是很钦佩广西这几家水厂,心中坦荡,敢于逆“潜规则”而行。在现实中,迫于监督部门的淫威,有多少企业敢不交这个钱?   产品抽检还有多少“潜规则 ”?如果是因为交了“保护费”就能让“黑”的变“白”的,或者是因为不交钱,“白”的就会成了“黑”的,这样的产品抽检,要它何用?
  • 热点关注|东西分析助力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
    随着国民经济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及安全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今天买的蔬菜有没有农药残留?买的肉有没有瘦肉精?吃的食物到底安全不安全?为了解决这些疑问以及让全民吃上放心的食物,国家每年都会出台相关食品检测细则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今年也不例外,2022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于虎年春节前就发布了,至今热度不减。东西分析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科学分析仪器生产厂商之一,拥有质谱、光谱、色谱等多条产品先,检测项目覆盖无机元素、有机化合物及微生物病菌。针对2022版食品安全国抽细则,东西分析凭借专业的服务能力,为相关食品安全检测人员提供包括售前咨询、检测设备、应用方法、售后服务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助力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内容变化2022版食品安全国抽细则较2021相比,目录仍然为三十三类没有变化,只有些名称稍有改动,如:速冻水产制品改为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果蔬汁饮料改为果蔬汁类及其饮料、酱类改为酿造酱;而内容上变化稍大,如每个产品种类进行了更细致的描述,具体到每一个小类的定义,用词更为严谨;另外对检测人员来讲更重要的是有些类别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发生了较大变动,如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农残方向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变动较大,需要加强注意。应对方案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版检测要求,检测项目涉及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分析仪器主要涉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食品中镉、铬、铅、镍、铝、钙、铁、钠、钾、镁、锌、铜、锰等金属元素的分析AA-709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705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SavantAA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食品中砷、汞、硒、锡、锑等元素分析AF-7550型双道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计LC-AF 7590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用于分析食品中铝、钙、镁、钾、钠、铁、磷、锌、铜、锰、钼、钛等元素ICP-7760HP型全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7700型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GBC Quantima型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用于分析食品中铜、锰、钼、铅、砷、碘、铝、钙、镁、钾、钠、铁、锌、硒等元素GBC OptiMass 96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直角加速式飞行时间质谱仪用于分析食品中锡、铅、铝、磷、锌、二氧化钛等物质Cintra 404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用于分析食品中溶剂残留、食品添加剂、农残、等有营养成分等机物类物质GC-4100型气相色谱仪GC-MS 3200型气相(四极)色谱质谱联用仪GCxGC TOF MS 3300全二维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5520型高效液相色谱仪IC-2800离子色谱仪东西分析在食品安全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完整的食品安全解决方案和应用文集,欢迎您与我们联系,一起迎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细则的落实,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 攀枝花筹建四川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
    攀枝花筹建四川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   近日,攀枝花市全面启动四川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筹建工作。该市计划在半年内初步搭建起研究院整体框架,探索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研究院初步运转。   钒钛磁铁矿是全省重点开发的4大资源之一,钢铁钒钛产业是工业强省的7大支柱产业之一。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钒钛产业科技支撑力不足,资源闲置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大量关键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攀枝花市组建四川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将从更高层面进行设计,有效整合国内钒钛产业优势科研力量,推动钒钛磁铁矿资源高水平综合开发利用。 据了解,该研究院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共同投入并参与管理,以钒钛及相关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为研发对象,成立后力争一年内实施研发项目5-10个,整合利用投入研发资金5000万元至1亿元,申请专利20项。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国家转移支付监督抽检计划、2023年甘肃省重点流通、餐饮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检计划以及2023年甘肃省重点生产企业跟踪抽检计划,对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调味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进行安全监督抽检,共检出12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酒泉、张掖、白银、定西、天水、庆阳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不合格   (一)标称陇西李百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月陈醋(抽样日期:2023-2-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酒泉卓越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银河牌勾芡淀粉(生产日期:2023-1-9),其中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母项目不符合 Q/YHJT0010S-2019《勾芡淀粉》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七里河区惠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淇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8-1),其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七里河区惠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淇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5-6),其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甘肃宏祥综合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镇原县新千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生产日期:2022-9-14),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安宁区新汇鑫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3-1-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七)标称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胃康蜜杏(蜜饯类)(生产日期:2023-3-10),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标称镇原县星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奶油杏肉(生产日期:2023-3-5),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兰州鑫味德牛肉面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面煮肉料(生产日期:2023-1-30),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鑫味德牛肉面调味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标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昌盛达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厂生产的细粉条(生产日期:2023-2-15),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昌盛达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标称通渭县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甜小麻花(鲜甜味)(生产日期:2023-2-24),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甘肃桂馥堂五谷营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杂粮代餐片(生产日期:2023-2-20),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桂馥堂五谷营养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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