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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b][color=#cc0000]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color][color=#cc0000]【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color][color=#cc0000]【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且不得中止、中断,也不得延长。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力。 [/color][color=#cc0000]【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color][/b]

  • 从国际期刊撤销中国学者论文说起

    从国际期刊撤销中国学者论文说起话说,每年都有国人的文章被SCI期刊撤销。其中有的作者是该研究领域的大牛,有的是高校的教授、副教授、博导等...........撤稿的原因有很多,现举例如下:第一、数据的不实陈述和与之前发表的数据重复。现在发表的文章与以前发表的文章,数据有一些重复(稍加改动就OK??)另外,就是数据的造假。关于数据造假这一点,深有感触。当时我的导师在国外某课题研究组做访问学者,那边(美国)要求实验数据必须经过研究组内部好几个人员重复性的考核。即必须其他人员也可以得出相关的数据,方才可以。好像这一点要求,国内没有几个课题组实施啊。在国外,人家大老板有的是钱,有的是荣誉。甚至为了献身科学,到老了一直没有结婚。呵呵,这个是真事情!!我没有瞎编哦所以,实验数据必须重复出来,才算是实验结束。总感觉老外对声誉看的特别重要。第二、图片和表格。也和上面的第一条一样,图片内容只是稍加改动,有的甚至是图片一模一样,只是标签说明变了第三、漏掉了共同作者。有的实验不是在自己的一个实验室独立完成的,现在的很多实验都要在各个国家各个实验室进行合作才得以完成,如果漏掉参与实验的某个作者也有可能被撤稿哦第四、漏掉致谢部分资助机构。这一点和第三点一样。其余的原因,希望大家跟帖补充————————————

  • 【391】问:对投标文件进行撤销和撤回有什么区别?

    [b][color=#cc0000]问:对投标文件进行撤销和撤回有什么区别?答:首先,时间段不一样。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撤销是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再者,撤回和撤销后,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按正常退还。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color][/b]

  • 【1040】问:对投标文件进行撤销和撤回有什么区别?

    [b][color=#cc0000][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对投标文件进行撤销和撤回有什么区别?[/font][font=微软雅黑]答:首先,时间段不一样。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撤销是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再者,撤回和撤销后,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按正常退还。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font][/color][/b][/color][/b]

  • 在采购活动中,要认清哪些是可撤销合同?

    [b][color=#cc0000]可撤销合同:[/color][color=#cc0000]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当事人一方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color][color=#cc0000](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color][color=#cc0000](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color][color=#cc0000](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这明显违背了自愿原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color][/b]

  • 吉林大学研究人员一篇论文被撤销

    国际学术期刊《分子与细胞生物化学》(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chemistry)近日发表声明,撤销吉林大学研究人员的一篇学术论文。声明说,这篇论文因使用和包含了未经授权的数据而被撤销。在这篇论文里,作者呈现这些数据,却没有适当的致谢。该论文通讯作者Wei Shi,来自吉林大学分子酶工程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分子与细胞生物化学》撤销声明(英文)本文引用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3/2/274876.shtm

  • 哈工大研究人员一论文被国际期刊撤销

    来源:科学网国际学术期刊《无损检验与评估》(Nondestructive Testing and Evaluation)近日发表声明,撤销中国学者一篇学术论文。撤销声明说,该论文在没有合适的来源或确认情况下,极其相似地复制了另一篇论文的内容。目前,这篇论文的所有电子版被撤销。据悉,这两篇论文的所有作者相同且排名顺序一致。撤销声明说,该期刊的投稿政策不允许投稿时,文章已经在其它期刊发表或正在接受其他期刊审稿。被撤销论文的作者均来自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为JianWei Li。本文引用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3/2/274788.shtm

  • 【原创】怎么撤销奖励?

    自己的操作失误,本来想加个网友的结果加到了自己身上。我改怎么撤销呢?还有,是不是应该取消版主可以给自己加分的功能呢?

  • ASTM D1059标准撤销了吗

    最近标准查询发现ASTM D1059-01《纱线线密度的测定方法-短试样法》查不到了,是不是这个标准撤销了,如果撤销的话有没有新的方法代替。

  • 【科普】《科学》“长寿基因”文章终被撤销

    7月22日出版的《科学》杂志刊登一则撤销声明称,应作者要求,正式撤销美国波士顿大学生物统计学教授Paola Sebastiani的一篇有关“长寿基因”的论文。这篇论文于2010年7月1日发表在《科学》杂志上,报道了在基因组水平上对与长寿相关的DNA序列变异进行扫描,发现150个这样的变异可以用来预测一个人是否能长寿,准确性高达77%。但是文章一出,就被质疑存在缺陷而引发争议(科学网相关报道),《科学》主编Bruce Alberts甚至于同年11月12日发表声明(科学网相关报道),以表示对此事的关注。文章作者在这份撤销声明中表示,因为实验所用芯片出现一些“技术性错误”,以及不充分的质量控制实验方法从而导致结果出现错误,但他们认为论文的主要结论仍能获得数据支持。不过,作者称在经过重新分析后,分析结果在一些具体细节上与文章此前的结论有很大出入,以至于足够形成一份新的研究报告。基于以上原因,作者撤销了这篇论文,并将就此酝酿一篇新文章。(科学网 张笑/编译)

  • 16家检验检测机构报告造假被撤销资质

    6月12日下午,从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全国共有1415家检验检测机构因违法违规或不规范运行受到资质认定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其中,北京中维京宝珠宝玉石鉴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藁盛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因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情形,被撤销资质。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6家被撤销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中,内蒙古和宁夏两自治区的机构合计达11家。 在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的1415家机构中,除16家机构因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情形被撤销资质外,还有520家存在文件管理不规范、人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的机构被行政告诫;123家存在超范围检验检测、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的机构被暂停资质;另外,中央储备粮重庆北碚直属库粮油检测中心、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心试验室、福建三明机动车安检站、四川省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等756家机构,因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被注销资质。

  • 第三军医大学研究人员一篇论文被撤销

    国际学术期刊《欧洲心胸外科期刊》(European Journal Cardio-Thoracic Surgery)近日发表声明,撤销了第三军医大学研究人员的一篇学术论文。撤销声明称,经读者反馈发现,该论文所用数据和作者发表在《欧洲外科研究》一篇论文中的数据一样,因此主编要求撤销该论文。研究人员来自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通讯作者为肖颖彬。肖颖彬现任新桥医院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曾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多种荣誉称号。声明指出,肖颖彬承认侵犯了两本期刊的投稿和版权政策。而第一作者安永在投稿时明确表示,相关研究工作具原创性,并未在其他期刊发表。(科学网 任春晓/编译)

  • 闯黄灯行为以教育为主 撤销之前处罚

    闯黄灯行为以教育为主 撤销之前处罚自“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以来,社会针对“闯黄灯扣6分”一条的关注度,已远远超过其他“严规”。昨天,公安部表态称,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闯黄灯”行为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 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能撤销吗

    这次想报能力验证,本来报上了可是发现该项目中有一个方法是不能测得,打算扩项时加上限定条件,怕能力验证样品发下来后是限定的方法,保险起见想撤销该项目不知道行不行,改如何处理啊?

  • 撤销资质的机构更名后可在三年内申报么

    总局令163号第45条中“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作何解?我市有一企业在2014年9月被撤消资质,于2015年更名且变更法人,但地址、工作人员、检验场所及设施未变,可以申报计量认证么?谢!

  • 武汉华测被撤销CMA资质

    经济观察网 程久龙/文 近日,经济观察网从可靠渠道获悉,创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的华测检测(300012),其位于武汉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6月10日上午,经济观察网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就此事致电华测检测董事会秘书办公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证实该消息属实。经济观察网获得的一份发布日期为6月4日的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市监认检函(2020)114号通报显示,经该局调查核实,2018年7月,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测”)在对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中,出具环境监测报告存在如下伪造、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事实:(一)报告纸质原始记录中02浓度与采样仪器设备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存在伪造数据行为;(二)样品交接时间与实际不符,实验室检测分析的样品非实际采样样品,存在编造、篡改数据的行为;(三)采样点位原始记录与实际不符,存在伪造数据行为。武汉华测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实上,据经济观察网了解,早在2019年6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就对武汉华测公司在上述环境监测中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作出处理,包括禁止武汉华测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和政府委托项目;将武汉华测公司法定代表人等5人列入弄虚作假不良记录名单等。2019年6月14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将武汉华测公司相关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移交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市监认检函(2020)114号通报显示,该局集体研究决定,撤销武汉华测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170005021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向武汉华测公司送达了撤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法律文书。即日起,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使用CMA标志,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公开资料显示,华测检测(300012)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深圳,在全国设立了六十多个分支机构,拥有化学、生物、物理、机械、电磁等领域的近130个实验室,并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地设立了海外办事机构。2009年10月30日,华测检测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批、深圳市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也是国内检测行业首家上市公司。经济观察网查阅股权结构显示,华测检测(300012)持有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6月10日上午,经济观察网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就此事致电华测检测董事会秘书办公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表示:“从去年这个事件发生之后,湖北省的业务我们已经分流到其他省份的实验室去做了。因此,对我们业务的影响不是很大。”该人士表示,此事件上市公司层面不需要对外发布公告。

  • 多名工程院院士拟建言国务院撤销"烟草院士"资格

    拖延14个月未果的“烟草院士”一事,终于激怒科学界。昨日,在中国“ 减害降焦 ,科学还是骗局”研讨会上,谢剑平赖以获得院士提名的“降焦减害”研究成果,被多名工程院院士、专家,直斥为“伪科学”和烟草业骗局。与会近百位院士、专家达成共识:谢剑平作为烟草业的研究人员,其所谓“降焦减害”研究成果为烟草业利益服务,刻意隐瞒低焦卷烟对公众的健康危害,其所言所行,违背了科学伦理和科学道德,强烈呼吁中国工程院尽快撤销谢剑平院士资格;敦请科技部再审查谢剑平既往所获的3个国家科技进步奖,是否存在方向、伦理、学术造假问题。国工程院院士秦伯益和陈君石先后表示,谢剑平所谓的“降焦减害”研究成果是欺骗,已触犯科学界的道德底线,不能容忍。若工程院仍迟迟不做决断,科学界将考虑通过建言国务院、提请公益诉讼等方式,请国务院要求工程院撤销谢剑平院士资格。昨日,中国控烟协会宣传主管所超介绍,2011年底至今,中国控烟协会已连续六次致函工程院,建议尽快撤销谢剑平院士资格。然而,这些致函多数石沉大海,在几十次向工程院的致电询问中,得到的结果只有三种,“领导出差”,“领导开会”,电话无人接听。去年8月,中国工程院回复中华预防医学会等7家社会组织称“对谢剑平研究员当选院士引发的质疑,将继续进行调查。”截至目前,中国工程院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 强烈建议把休闲版都撤销了吧!

    既然是休闲聊天,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规矩,如果都按技术版的要求来做,那何来休闲之有,强烈建议论坛统统撤销休闲版区,省得天天为闲言碎语操闲心,正事还做不过来呢!想达到百分之百的公平,百分之百的满意是不可能的,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9.gif

  • 控烟组织诉商评委撤销中南海香烟商标被驳回

    认为“中南海”作为香烟的商标有损中央国家机关形象,并容易误导消费者,控烟组织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要求撤销中南海香烟商标。昨天,记者获悉,一中院驳回了原告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诉求,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准备上诉。  商标是否有效成为焦点  一中院于12月9日做出了一审判决,认为现行《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既体现了立法及现行《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对根据现行《商标法》施行前已经获得注册,并通过使用形成一定影响和占有相应市场份额的商标及其权利人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中南海”争议商标申请及获得注册的时间均在现行《商标法》施行之前,因此该争议商标应该继续有效。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代理人黄金荣律师表示,2001年《商标法》实施前,已经经过注册的中南海商标可以继续有效,但在该注册商标为期十年的有效期终结后,再申请续展注册时就必须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因此,2007年商评委在处理中南海商标续展申请时不应予核准,在已经核准的情况下,也应该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撤销。  商标是否误导消费者?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提出撤销商标的一个原因是,中南海的地名特征,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一中院认为,自争议商标获得注册以来,北京卷烟厂经过长期的市场培育,已使其具有第二标志特征和相应的显著性,即相关消费者在看到或者购买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时,不会将中南海的地名特征与该商品相联系,更不会形成原告诉称的“使公众对该烟草制品产生‘受中央国家机关认可’、‘权威’和‘高品质’等错误印象”。  对此,黄金荣律师表示,2001年的《商标法》之所以不再允许“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将上述标志作为商标使用非常容易误导消费者,会让人对带有上述标志的商品产生与中央国家机关相联系的“权威”联想。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中南海”争议商标是卷烟商标的情况下,继续允许使用它将不仅只是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有损政府形象的大问题。  有效期如何理解是关键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在2009年向商评委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中南海商标。今年8月,商评委做出裁决,驳回了申请。随后,该中心将商评委和烟厂告上一中院。而纵观此前类似的案例,也多以原告败诉告终。  黄金荣律师认为,这源于几方对法律的理解不同。原告一方认为注册于1997年的中南海商标,在2007年十年有效期到期续展时,可以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撤销。“但是在判决中,法院并未提及对商标十年有效期制度问题的意见。”黄金荣律师说,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将于近日提出上诉。

  • 划红线|这些行为将被撤销认可资格

    [align=center][b][b][font=&][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划红线|这些行为将被撤销认可资格[/font][/color][/font][/b][/b][/align][font=&][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b]小编说[/b][/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每个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都会发布近期暂停撤销注销认可资格的机构名单。那么,到底哪些是红线,什么样的行为会被撤销认可资格呢?[/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这里划了[/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11条红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会被撤销认可资格:[/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1. 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实验室超过暂停期仍不能恢复认可;[/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2. 由于认可规则或认可准则变更,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或不愿继续满足认可要求;[/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3.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且情节严重的;[/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4. 暂停期间或恢复认可后同类问题继续发生;[/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5.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履行CNAS规则规定的义务;[/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6. 不接受或不配合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7. 严重违反认可合同;[/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8.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9.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造成严重影响的;[/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10. 发现获准认可实验室有恶意损害CNAS声誉行为;[/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11. 实验室存在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不如实做出承诺,或不遵守承诺,出具虚假报告/证书,存在欺骗欺诈、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行为等。[/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划出了红线,再结合一些具体的案例来看一看:[/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案例[/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1[/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1.1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案例基本情况[/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深圳市[/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010年通过CNAS认可初评,是一家主要开展家电、音视频设备、灯具、玩具、信息技术设备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等产品安全、电磁兼容和能效检测的民营机构。2013年9月,专项监督评审共发现4个不符合项包括:超范围使用CNAS认可标识;使用ILAC-MRA/CNAS联合标识不规范,实验室与CNAS签署的ILAC-MRA/CNAS联合标识使用协议过期;内审活动不完整;检测报告和检测记录管理不规范;日常质量控制活动缺失等。其中涉及违反认可规则的严重不符合项2个,据此CNAS撤销了该实验的认可资格。[/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1.2 不符合描述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通过现场抽样核实,该实验室存在的严重不符合有:[/font][/color][/font][font=&][color=#606060]1.2.1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认可状态声明或ILAC-MRA/CNAS联合标识[/color][/font][font=&][color=#333333][font=Microsoft YaHei UI][/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问题1:2013年1月18日,该实验室出具了1份望远镜质量检验报告,检验依据GB/T 17117-2008《双目望远镜》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但检验报告中使用了认可状态声明。[/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问题2:某份检验报告中包括防水防尘试验(IPX2)”检验项目,该IPX2等级防水防尘试验项目在认可证书附件中为限制项,报告使用了认可状态声明,但未清晰表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问题3:某份带有ILAC-MRA/CNAS联合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产品名称为“LED日光灯”,灯头规格为G13,检验依据为GB/T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认可证书附件该项目限制项中明确“只测:E27灯头自镇流灯”。[/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1.2.2[/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部分内容不一致,部分检测报告无原始记录[/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606060][font=Microsoft YaHei UI](未完待续)[/font][/color][/font]

  • 2012年拟撤销的食品添加剂,为何如今还在?

    2012年,卫生部曾发函称似撤销38种食品添加剂。而如今,仍旧没有消息称确定撤销。 不知道还要多少年才能去除拟,转正呢? 资料称:在生产工艺中,着色剂加与不加并不影响生产、储存及营养价值等。专家说,着色剂包括合成色素和天然色素两类。人工合成的色素多数从焦油中提取,长期少量食用后累积到一定量,对肝脏等都有一定影响。或许今后食品颜色或变单调,但对身体影响因素减少。 拟撤销的38种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名称功能添加食品2,4—二氯苯氧乙酸防腐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新鲜蔬菜4—苯基苯酚防腐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4—己基间苯二酚抗氧化剂鲜水产(仅限虾类)不饱和脂肪酸单甘酯乳化剂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刺梧桐胶稳定剂调制乳、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甘草甜味剂蜜饯、糖果、饼干、罐头、调味品等葫芦巴胶增稠剂冷冻饮品、巧克力制品等黄蜀葵胶增稠剂冷冻饮品、果酱、面包、糕点、饼干联苯醚(二苯醚)防腐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偏酒石酸酸度调节剂水果罐头辛基苯氧聚乙烯氧基被膜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新鲜蔬菜薪草提取物凝固剂豆腐类乙萘酚防腐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仲丁胺防腐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新鲜蔬菜2—苯基苯酚钠盐防腐剂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冰结构蛋白其他冷冻饮品茶黄色素着色剂糕点上彩装、饮料、茶饮料等茶绿色素着色剂糕点上彩装、饮料、茶饮料等多穗柯棕着色剂冷冻饮品、可乐型碳酸饮料等柑橘黄着色剂生干面制品谷氨酰胺转氨酶[td

  • 【转帖】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UL) 延迟音讯和视讯标准撤销日期

    多项现行由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UL) 制定的音讯和视讯标准正被逐步撤销 [淘汰 (phased out)] ,取而代之的是《ANSI/UL 60065 - 音讯、视讯和类似电子设备标准》(ANSI/UL 60065, Standard for Audio,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第七版。这项新法规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IEC) 的标准所制定,能更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市场。当中包括《UL 813 标准 (商用音讯设备) 》 [UL 813 (commercial audio equipment)] 和 《UL 1492 标准 (音讯视讯产品和配件) 》[UL 1492 (audio video products and accessories)] 等标准,其原定撤销日期会由 2010年1月1日被延迟至 2012年5月1日。届时,所有属于标准应用范围内的产品,均须符合《 ANSI/UL 60065》的要求。[B]ANSI/UL 60065 认证[/B]现行的 UL 音讯和视讯标准正被逐步撤销,而下列的 ANSI/UL 60065 标准将会适用:新产品须根据立即生效的《 ANSI/UL 60065》第七版进行认证,除非有关人士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按照其它、旧版 / 现行标准中的方法来评估其产品。然而,符合旧版 / 现行标准的现存认证,以及就现存认证提交的替换或新增结构 (alternate constructions)与修订,均可继续使用至 2012年5月1日。由 2012年5月1日起,所有产品均必须根据 《 ANSI/UL 60065》第七版进行认证。故此,任何以旧版 / 现行标准作基础的证书,如需继续持有相关认证,将须在此日期前,以新标准的第七版进行重新认证。注:此外,《UL 813 标准 (商用音讯设备) 》和《UL 1492 标准 (音讯视讯产品和配件) 》将于 2012年5月1日被撤销,所以有关产品也必须符合 《 ANSI/UL 60065》第七版的要求。[B]更多资源[/B]关于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UL)标准撤销的资料,请参阅: http://www.ul.com/global/eng/pages/offerings/industries/hightech/consumerelectronics/standards/

  • 这3家实验室被撤销/暂停资质

    日前,国家认监委印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对3家机构撤销、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24年第1号),决定撤销瑞特认证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电线电缆产品CCC指定检测业务资质,暂停深圳市摩尔环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CC指定检测业务6个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对相关产品依法实施市场准入的第三方合格评定制度。目前共有16大类96种产品列入CCC目录,截至2023年12月,有效认证证书49.1万张,获证企业5.2万家。2023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CCC指定实验室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瑞特认证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满足电线电缆产品认证指定条件要求,深圳市摩尔环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存在影响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CC认证检测质量的问题。下一步,国家认监委将协同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手段,继续加大对CCC指定实施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发挥CCC认证制度“守底线”作用。[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说新语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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