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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数据相关的论坛

  • 请教一下数据的超标问题

    请教一下比如pm10的标准是150毫克/立方米那么现在数据分析以后结果就是150,那这个是超标还是不超标呢?

  • 前几天下大雨,怎么PM2.5数据依然超标?

    前几天下大雨,怎么PM2.5数据依然超标?连续下了几天的雨,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空气自动站的监测数据依然是超标的,为什么?难道PM2.5颗粒不会被雨水冲刷?还是湿度太大,湿度对PM2.5数据有影响?

  • 【资料】实验结果数据超标调查(FDA-OOS中文)

    实验结果数据超标调查(FDA-OOS中文) 这是美国关于超标量(实验偏差)调查的指导性文件,希望大家喜欢[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15751]实验结果数据超标调查(FDA-OOS中文)[/url]

  • 【求助】分析水质数据超标问题

    急!急!急!最近做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检测,分析数据时,看数据有没有超标,采用了美国EPA national recommended water quality criteria-2002(貌似是水生生物方面的标准)的限值,不知道可不可以啊。非常感谢!

  • 废水监测数据是否超标新见解,欢迎讨论

    以比较常见pH值为例,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2002)中附表1可知,pH值有效数字最多为2位,小数点后最多位数为2位,pH计只能准确测定至0.1pH值,若监测数据为pH=9.03,小数点后的“0”和“3”为有效数字,而有效数字的末尾为不准确,是估读出来,意味着实际准确的真实值为9.0pH值,小数点后的第二位“3”为不准确值。我省现行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规定的pH值是6-9,如果以9.0的真实值来判断,该数据应为达标。若以估读的小数点后的0.03pH值来认定企业超标,显然有失偏颇。 假设某企业排放一类污染物六价铬浓度为0.104mg/L,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2002)中附表1可知,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监测数据有效数字最多为3位,小数点后最多位数为3位,而有效数字的末尾不准确,即原始分析记录中的0.104 mg/L应修约为0.10 mg/L,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规定的排放标准为0.1mg/L,因此,该数据达标。 同样是该标准中总磷排放限值为0.5mg/L,若某企业监测数据为0.51 mg/L,依据上述技术规范可知总磷有效数字最多为3位,小数点后最多位数为3位,该数据只有2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的第三位不准确的有效数字已经进行相应的修约,因此该数据属于真实有效,应判定超标,而四舍五入修约到0.5认定达标是错误的做法。

  • 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之无证排放、超标排放、伪造监测数据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未取得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或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size][/font]

  • 关于判断废水监测数据是否超标的见解

    一、监测结果不能二次修约。二、如果遇到临界值,应该计算不确定度三、监测结果为使用者风险,即全民承担超标带来的环境影响而非生产者承担,所以要以不确定度范围的最小值超标才算超标。

  • 环境监测实验室出了数据由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可以根据标准判定该水质是否超标与否吗?

    原始记录表格上化验员可以直接判定数据是否超标吗?本单位之前是做食品检测的,现在做环境监测,化验员还是像做食品那样直接在原始记录上判定该指标是否超标,办公室也把环境监测的每个项目的限值像下任务单一样流转去实验室,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可行?已建议多次,但是领导还是不改流程?请教各位实验室是否允许各个项目的标准限值像发指标单一样下发去实验室?化验员还直接在表格是直接判定该项目合格与否,请问这样符合规范吗?[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6/201906181835188162_7615_3483108_3.png[/img][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6/201906181835188087_5797_3483108_3.png[/img]

  • 如何判断是否超标

    一个废气点位需要监测三个频次,最后测得结果其中一个时间段测得的数值超出限值;其余两个数据未超标,测得的三个数值的平均值未超标;最后报告中写评价依据的时候是写超标还是未超标?

  • 关于超标和未超标界定的问题

    最近有个问题一直困扰我,比如COD污水三级排放标准是500mg/L,监测值为500.2mg/L,这样算不算超标?如果是500.6mg/L呢?应不应该数据修约?

  • 生活饮用水中大肠杆菌超标,菌落总数一定超标吗

    这个月做水质分析时,有个水样菌落总数是6CFU/mL,总大肠菌群是3CFU/100mL,我认为这个数据是合理的。但是我们站长认为总大肠超标,菌落总数一定是超标的,要我们改数据,这两个指标有什么关联吗?菌落总数用的平板法,总大肠菌群用的滤膜法

  • 讨论下关于各种超标指标水质处理方法。

    论坛的版友们大多做检测,在检测工作中总会遇到一些超标额的指标,那么对于这些超标的指标,大家有考虑过给用户提供解决方法吗?我认为检测和治理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做检测希望得到我真实的数据,也希望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更加安全,希望所检测的饮用水,水源地水等样品中没有超标指标。前段时间,对一个送检饮用水进行超标重采复测,陪同人员问到,如果这还复测依然超标,我们要如何处理呢?由此向各位老师一起讨论讨论。

  • 【我们不一YOUNG】超标复测问题

    [font=宋体][font=宋体]在实际环保行政处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煤质超标。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企业有时候会提出复测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复测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处理[/font][font=宋体]?针对于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复测,复测的条件是什么?针对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复测,还请分类予以明示。[/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回复[/font][font=宋体]: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复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均可作为环保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证据表明监测数据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情况下,该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font][/font]

  • 【求助】关于水处理时总氮超标与标准的疑问

    我们工厂的污水处理后测得总氮含量为2.26mg/L。GB3838-2002中规定应该是2mg/L合格,但是是以湖、库计的,有人分析说我们的污水处理指标应该为湖、库指标的2倍,即4mg/L就合格,所以我们的污水处理是合格的,他这样说的依据就是:从GB3838-2002标准中对总磷的限制数据上很清楚地显示了:当以湖或库计算时,数据严格近一倍。依据是P,但我们超标的是氮,那到底我们的算超标还是合格啊?

  • 【世界环境日】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复测可以吗

    [size=18px]来信:[/size]我是一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实际环保行政处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煤质超标、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企业有时候会提出复测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复测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处理?针对于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复测,复测的条件是什么?针对哪些情形可以不子复测,还请分类予以明示。[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复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均可作为环保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证据表明监测数据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情况下,该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

  • 求教下非甲烷总烃超标的原因

    有些环评项目明明是在交通不怎么拥堵的地方但是都超标很多,郁闷啊因为没有这块的监测资质,所以也不太清楚什么影响数据的主要原因只知道汽车尾气有点影响,其他就不知道了

  • 【讨论】又出现重金属超标了

    汕尾市陆丰大安镇水厂自来水经检测发现锰超标12倍,自来水已经不适合饮用,当地万余居民饮水告急。这也引起了国家环保部、广东省环保厅的高度重视。  昨日,国家、广东、汕尾三级环保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抵达汕尾陆丰大安镇做相关调查,共在8个取水点进行了取水检测。当地政府称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水厂水质经检测合格,目前已接驳三个供水点保障大安镇居民饮水。  上次检验锰超标12倍的自来水水样取自7月中旬,那目前大安水质如何?这成了当地群众和调查组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b]昨日检测仍然锰超标[/b]  陆丰市环保局、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前日将5处水源取样送检。昨日,三级环保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再次取样,这次的取样点分布在陆丰和大安水厂、居民家中接收的自来水,共有8个取水点。  当日测得的8个数据显示,水厂的出厂水两个水样分别测得锰含量为0.386mg/L、0.434mg/L,大安居民用水取得水样测得锰含量为0.450mg/L。这都高于国家标准的0.1mg/L。  值得庆幸的是,距离大安镇不远处的南溪水厂的水质完全符合居民生活饮用标准。  [b]三个供水点保障饮用水[/b]  “南溪水厂的水质报告出来了,锰没有超标,完全可以饮用”,昨天陆丰市大安镇镇长黄震宇表示,当地政府在得知大安水厂水质锰超标后就开始对南溪水厂的水质进行抽样送检。  昨日的检测数据也显示,在南溪水站的出水口和取水口测得的水样锰含量分别为0.041mg/L、0.035mg/L,这远低于国家标准。  从南溪接驳的三个供水点,将保障大安镇过万居民的饮用水供应问题。  而市民关心的问题,还包括漯河下游陆丰市等地的水质问题。昨日三级调查部门抽取水样显示,在陆丰供水取水口水样锰含量为0.035mg/L,也就是说暂未对下游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暂时没有对外发布大安镇自来水锰超标问题原因调查结论及是否存在污染源等情况。  [b]新闻链接[/b]  [b]当地3年前已锰超标?[/b]  记者发现,汕尾日报在2006年9月的一则报道,显示早在2006年8月23日对陆丰市大安镇安博村水质检验就发现了锰含量超标。  这则报道称:陆丰市大安镇安博村村民都在饮用浅层的地表水,水质污浊,有异味,但从未对水质进行过检验。后来检验发现,7份水样水质“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标准,主要问题是水质呈酸性和锰含量超标。”

  • 【世界环境日】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答复

    [size=18px]来信:[/size]我是一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实际环保行政处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煤质超标、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企业有时候会提出复测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复测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处理?针对于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复测,复测的条件是什么?针对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复测,还请分类予以明示。[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复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均可作为环保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证据表明监测数据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情况下,该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

  • 又发生六价铬超标Issue了~

    这次是客户HP最先发现,量产前的某新机种六价铬超标,然后我们公司自己的进料管控肯定是没抽测到的。等着HP多叫叫,看看上面老板能不能重视下RoHS测试这块,只要进料检验的测试材去料别再让我们去问供应商要就满意了~然后不说了,今天QC080000外审,抽到的测试数据中,一大半的都是编的,材料问厂商要不到,于是各种瞎编,当然这次来的SGS的老师对测试也不专业,要是抽看下原始数据,分分钟露陷~

  • 【世界环境日】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答复

    [size=18px]来信:[/size]我是一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实际环保行政处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煤质超标、废气、废水超标的违法行为,企业有时候会提出复测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复测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处理?针对于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复测,复测的条件是什么?针对哪些情形可以不子复测,还请分类予以明示。[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复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均可作为环保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证据表明监测数据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情况下,该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

  • 【世界环境日】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答复

    [size=18px]来信:[/size]我是一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实际环保行政处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煤质超标、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企业有时候会提出复测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复测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处理?针对于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复测,复测的条件是什么?针对哪些情形可以不子复测,还请分类予以明示。[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复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均可作为环保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证据表明监测数据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情况下,该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

  • 一个疑难样品 总量超标,是怎么回事?

    一个疑难样品 总量超标,是怎么回事?

    一个钻探样品 是 黑色断层泥 重复做了几次, 总量总是超标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开始,考虑 是烧失量的问题,做了一对平行样,一个加盖,一个不加盖! 发现 烧失量仍然相差不大! 找不到原因现在 把数据 发上来 请大家 共同分析一下! 数据是一对平行样品的数据!总量 到了 102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9/201109262038_319427_1601823_3.jpg

  • 【世界环境日】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答复

    [size=18px]来信:[/size]我是一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实际环保行政处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煤质超标、废气、废水超标的违法行为,企业有时候会提出复测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复测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处理?针对于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复测,复测的条件是什么?针对哪些情形可以不子复测,还请分类予以明示。[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复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均可作为环保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证据表明监测数据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情况下,该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

  • 由“小米汞超标”帖子引发的讨论

    昨天,版友大蔚发布主题帖:小米汞超标,养胃伤不起--越贵的超标越严重,链接地址: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116527_1 对此,仪休哥表示非常感谢和佩服,感谢是因为大蔚版友根据实验检测情况,发布主题帖来参与仪器论坛组织的【生活中的分析】活动;佩服是因为即使实验结果是超标的,大蔚版友也敢于发声~主题帖发布后,由仪器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推送,得到了广大网友的认可。 有版友对实验结果提出了质疑:首先,汞是普遍存在的重金属,所以,土壤酸化越严重,越容易离子化,被植物吸收。山西因为大量燃煤,酸化更严重。第二,0.1微克╱克,就是0.1ppm其实不算太高,食品安全更重要的是考虑总摄入量。第三,最重要的是,我没有看到方法学验证的数据,也没有重现性实验数据。 但是仪休哥认为:这个东西要辩证性的看了,版友的检测很难达到专业的级别的,偏趣味偏生活一些的~但是也并不是说一点水准没有,仅代表个人观点~我们也是鼓励说有质疑的可以来反驳验证…… 对此,你肿么看?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

  • 【转帖】48种油炸食品 四成油条铅超标

    佛山卫生局抽查48种油炸食品 四成油条铅超标据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近日公布,广东省佛山市卫生局抽查的48种油炸食品,总合格率仅为50%,其中竟然有20种铅含量超标!  据佛山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此次共抽取包括油条在内的油炸食品48种,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砷、铅等5个项目。结果显示,48种样品中总合格率仅为50%,不合格的油炸食品以羰基价、铅超标为主。其中铅超标的油炸食品有20种,比例超过四成。  当地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说,羰基价主要是指多环芳烃、杂环胺等含碳化合物的检测标准,多环芳烃、杂环胺确认为高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有负面影响。另外,铅含量过多会影响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铅可能是来自食品添加剂。”此外,明矾在炸油条时普遍使用,而明矾中含有的铝元素也可能损伤神经。

  • 为什么实验室要设立检测结果超标、异常的处理程序呢?

    [font=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size=16px][color=#2159a2]因为这个程序可以保证检验工作中出现的超标结果能得到全面分析与正确处理;保证检验数据可靠、有效。适用于已批准的检验规程检验时出现的超标、异常结果调查、分析。[/color][/size][/font]

  • 又超标?什么情况

    1月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通报了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2018年第四季度,共完成并公布33大类93451批次食品样品监督抽检结果,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91817批次,不合格样品1634批次,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8.3%。其中,粮、油、肉、乳等大宗日常消费品的样品合格率高于样品总体合格率。[b]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依然突出[/b]2018年第四季度我省食品抽检中查出不合格样品1634批次,这其中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32.8%。记者留意到,根据此前公布的我省2018年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同样突出,占不合格总数的38.8%。据悉,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即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此,相关食品专家表示,食品添加剂不是非法添加物,它的使用是客观需求决定的。食品添加剂合法使用是安全的,而违法使用,超量、超范围使用就有可能带来危险。[b]不合格食品中不少系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或农药残留超标等[/b]除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依然突出外,数据显示,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21.7%;农药残留超标和检出禁用农药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20.0%;此外,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8.47%;食品中重金属等元素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7.25%;兽药残留超标和检出禁用兽药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5.48%;其他污染物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65%;食品中生物毒素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34%;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0.98%;标签标识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0.24%。[b]食药监部门将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b]

  • 冷空气过后珠三角PM2.5大范围超标

    继今年3月份珠三角PM2.5大范围超标后,9月18日,珠三角地区(主要是西部)再次出现PM2.5大范围超标情况,广州主城区、深圳、江门、中山、珠海、澳门部分地区PM2.5污染较为严重。其中,广州天河城地区、珠海斗门地区成为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PM2.5日均浓度高达123微克/立方米,是国家标准的1.64倍。广东省环保厅珠三角空气监测网对这些地区挂出了红色预警,提醒市民减少户外活动。  广州天河城PM2.5污染严重 今年3月份,珠三角空气监测网首次上线时,该地区当月连续多次出现PM2.5严重污染情况,广州、肇庆、佛山、顺德区等地为污染重灾区。随后,PM2.5污染减轻,臭氧成为主要污染物。 9月18日,珠三角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再次出现严重PM2.5污染。广州城区的麓湖、磨碟沙、天河城等监测点均出现PM2.5日均值超标,天河城地区以及天河北、龙洞地区污染最为严重。当天下午4时天河城监测点的数据显示,天河城以北地区的PM2.5日均浓度达到123微克/立方米,是国标的1.64倍。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网对该地区挂出了红色预警。 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网监测的其他地区数据显示,深圳、江门、中山、珠海和澳门也出现了PM2.5浓度超标情况。深圳的罗湖、宝安、南山三地监测点数据略微超过国家标准,为80微克/立方米。江门的鹤山、双桥、珠海前山等地监测点情况类似。而珠海斗门地区的PM2.5污染则十分严重,下午4时,斗门空气质量监测点的数据显示,该地PM2.5日均浓度达到122 微克/立方米,是国标的1.63倍。甚至连斗门以南的海岛都出现PM2.5超标。 省环保厅提醒市民,在PM2.5浓度超标的区域,老人、小孩或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者应该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活动。 冷空气过后珠三角空气变差 环保部门专家介绍,一般从9月份开始,珠三角地区主要空气污染物会从臭氧转为PM2.5,11月以后更严重。此前,珠三角空气质量数据“相当好看”,主要是因为前几天冷空气南下,风力强劲,有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较好,全省PM2.5数据一直保持优良。从18日开始,冷空气减弱,珠三角地区又刚好吹东北风,处于下风向的江门、珠海、深圳等城市甚至南部海岛的空气质量受到影响。“对于空气质量数据的短期变化,最主要的还是看天气因素。”专家介绍。 据悉,珠三角中部、西部地区本身排放源较多,广州的天河城、麓湖、深圳的洪湖等监测点都是靠近市中心主干道,车流密集、尾气排放量大,导致空气中的PM2.5含量偏高。气象部门预计,未来几天无新冷空气影响珠三角地区,气温回升,湿度加大,估计今后几天珠三角的PM2.5超标情况会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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