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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相关的论坛

  • 【讨论】调侃采购预算

    财政预算一台色谱仪器少的一台50万,多的一台100万。[B][color=#DC143C]你怎么看采购预算?[/color][/B]

  • 【380】问: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

    [b][color=#cc0000]问: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答: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资金一般采取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财政性资金是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也包括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简单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参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由此可见,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资金(自筹资金等)。[/color][/b]

  • 【1059】问: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font][font=微软雅黑]答: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资金一般采取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财政性资金是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也包括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简单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参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由此可见,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资金(自筹资金等)。[/font][/color][/b]

  • 2017年的环保经费预算为何暴涨?

    3月28日,财政部公布了经全国人大批准的《2017年中央财政预算》,2017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数29595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813.96亿元,增长6.5%。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297.0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58亿元,增长0.5%。与环保产业密切相关的污染防治预算数为3.6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97亿元,增长35.9%,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污染减排预算数为15.61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27亿元,增长51%,主要是环境监测及能力建设支出增加。那今年的环保经费预算为何暴涨?开支在那些方面?

  • 【名词解释】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等量对比关系。事实上,财政收入与支出在总量上的平衡,只有在编制预算时才能存在。

  • 【求助】财政盈余过万亿

    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国家财政收支相抵盈余达1.19万亿元。不过,多位专家认为,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难以避免。因此,是否存在减税空间再成争议热点。   收入增幅创近年新高  1至6月,国家预算收入完成3.48万亿元,同比增长33.3%,较2007年同期31%的增速有所加快;国家预算支出2.29万亿元,同比增长27.7%,增速明显高于2007年同期23%的增速。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近年来财政收入增幅最快的半年,而财政支出速度"相对比较保守",因此产生了过万亿的盈余。  上半年财政收入相当于全年预算收入58486亿元的59.5%,财政支出相当于全年预算支出60786亿元的37.6%。  下半年收入增速将放缓  不过,多位专家认为,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难以避免。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企业所得税而言,上半年完成7913亿元,同比增长41.5%,"这一态势下半年肯定不会再有了",因为上半年的高增速主要是由汇算清缴因素造成的:去年企业业绩较好,按照去年利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自然"水涨船高",带动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增收近2000亿元。  胡怡建分析说,从各税种收入增长速度看,工业领域缴纳的税收增速要小于房地产和服务业,反映实体经济的税收增速小于虚拟经济,这些都是高增速不可长期持续的因素所在。  就在财政部公布上半年数据的同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我国宏观经济与财政政策分析》课题组发布了《二季度税收增长初现拐点 财政政策未雨绸缪》的研究报告。报告认为,今年二季度,税收收入增长27.2%,无论从名义增长率还是实际增长率来看,税收收入增长的拐点已经出现,将进入下调期。在新一轮经济下调中,财政赤字的压力会加大。  是否存在减税空间?  "不能孤立地看盈余过万亿这条信息。" 杨志勇表示,每年上半年公布的财政盈余都比较高,而每年下半年的支出速度会加快,收支差额会逐步缩小。而今年支出压力与往年不同,下半年财政支出的任务还是比较重的,在灾后重建等方面都需要大量投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报告也表明,为防止其转化为赤字并形成通胀压力,应采取更稳健财政政策。  杨志勇认为,在这种状况下,大面积减税可能性不大,有所调整也应当是结构性的。事实上,推进增值税改革已经包含"减税"的含义。  另据新华社昨日报道,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正抓紧研究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胡怡建认为,当前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存在减税空间:进一步调高个税起征点;在负利率情况下,利息税应该取消;资本市场已经造成投资者巨额损失,印花税是否应该调整?他认为,"现在是一个比较好的调整时机。

  • 【名称解释】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

  • 【608】问:政府购买服务,必须是先有预算然后再购买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政府购买服务,必须是先有预算然后再购买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购买主体应当在现有财政资金安排的基础上,按规定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比例。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且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但尚未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法律依据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font][/color][/b]

  • 【435】问:县财政局先收到投诉书,市财政局后收到。该由谁来处理?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435】[/font][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县财政局先收到投诉书,市财政局后收到。该由谁来处理?[/font][font=微软雅黑]答:应当先由县财政局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font][font=微软雅黑]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font][/color][/b]

  • 深圳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纳入政采

    深圳市民政局日前表示,从明年起,深圳将继续加大对社工购买服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体系,将社工岗位纳入财政预算,以此来提高社工待遇和经费购买标准。

  • 【592】问: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县财政局先收到投诉书,市财政局后收到。该由谁来处理?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县财政局先收到投诉书,市财政局后收到。该由谁来处理?[/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应当先由县财政局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font][font=微软雅黑]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font][/color][/b]

  • 【982】问:采用非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否都需要到财政部门审批?

    [b][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采用非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否都需要到财政部门审批?[/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答:不是都需要,有个前提: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font][font=微软雅黑]74号)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font][/b][/color][/font][/b]

  • 【1201】问: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是不是都需要财政部门审批?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是不是都需要财政部门审批?[/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不是都需要,有个前提: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font][font=微软雅黑] [/font][/color][/b]

  • 【586】问:乡镇自筹资金占主导,财政资金与其不可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乡镇自筹资金占主导,财政资金与其不可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font][font=微软雅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font][font=微软雅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font][/color][/b]

  • 这两年你的财政请购资金都用完了吗?

    每年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专项购买的仪器资金都会有 这一两年上面严查力度大 针对财政上花不完的钱怎么处理?是买点仪器前处理 其他项目花掉 ,还是剩余上交财政?

  • 【1348】问:评分办法确定后,财政部门有权干预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评分办法确定后,财政部门有权干预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有权干预。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评标方法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时,可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纠正。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font][font=微软雅黑]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font][font=微软雅黑]第六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font][/color][/b]

  • 【734】问:政府采购法规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否包括县财政局?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政府采购法规中的[/font][font=微软雅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否包括县财政局?[/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包括。根据民法总则第[/font][font=微软雅黑]205条的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font][/font][font=微软雅黑]虽然政府采购法不是民法,但法律术语的规则是一致的。因此,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包括县级财政部门。[/font][/color][/b]

  • 【资料】经济类期刊==财政、金融

    序号http://61.164.36.250:8001/CSTJ/IMAGES/kanwu.gif 刊名ISSNCN核心期刊1保险研究1004-330611-1632/F★2财政监督1671-062242-1706/F★3城市金融论坛1007-0346★4财政监察1671-062242-1634/D★5财经理论与实践1003-721743-1057/F★6财政研究1003-287811-1077/F★7广东金融学院学报1674-162544-1622/F★8国际金融研究1006-102911-1132/F★9广东金融1007-9041★10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008-779641-1289/F★11华南金融研究1008-574244-1449/F★12金融理论与实践1003-462541-1078/F★13金融论坛1009-919011-4613/F★14金融研究1002-724611-1268/F★15金融与经济1006-169X36-1005/F★16[url=http://61.164.36.250:8001/QK/97901A/index.asp?CSI

  • 【788】问:县级财政部门可以组建专家库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县级财政部门可以组建专家库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新修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专家库是分级建设,财政部负责建设管理国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因此县级是不可以组建专家库的。但在实践中,如果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市、县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统一建设标准,协助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建设,通过互联互通,共同构成全省区域的专家库,这样应该也是可以的。但要明确的是,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必须是省级财政部门。[/font][/color][/b]

  • 【650】问:供应商投诉后的哪些情形,财政部门将驳回投诉?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供应商投诉后的哪些情形,财政部门将驳回投诉?[/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font][font=微软雅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font][/color][/b]

  • 【590】问:可以对政府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质疑?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可以对政府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质疑?[/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质疑应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果对质疑答复不满,再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font] [font=微软雅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font][/font][/color][/b]

  • 我国科研项目经费实现年初预拨25%

    2012-04-06 22:11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陈 磊 针对科技界强烈反映的年初预算到位率低等“老大难”问题,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全面“提速”新举措——“一开年经费就到位,这还是头一遭!”今年年初,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建生收到了他承担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年度的第一笔经费。比起往年,收到这笔经费的时间提前了将近一个季度。“有了经费,心里踏实了,正常开展科研工作有保障了。项目经费到位晚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李建生欣喜地说。有如此反映的科研人员不止一个。“截至目前,所有科技计划(专项)已按要求开展了在研课题经费预拨工作,完成了全年预算25%的经费拨付,在研课题在年初就能用到经费。”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戴国庆介绍。在人大批复预算前,可以预拨25%的科研项目经费。这正是针对科技界期待和诉求,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一直以来,年初预算到位率低、年度预算执行慢,是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这其中有很多客观原因。戴国庆解释说,由于中央财政预算必须经过每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方可执行,所以等到预算下达就已经到4月中旬了。这意味着,科研经费到位整整延迟了一个季度,就可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年初拿不到经费,而科研工作不能停止,课题组混用其他项目经费,或拿其他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二是项目支出上半年进度放慢,到下半年加快,经费集中后期下达,人为地造成结余,一些单位年底“突击花钱”。经费年初不够用,年底赶紧用。“这些现象都不利于统筹科学安排全年工作。”戴国庆说,针对年初项目经费使用问题,财政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经过努力,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同意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预拨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按照新的规定,部门预算批复前,列入新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可以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下”预算控制数的1/4左右编报用款计划,办理拨款手续。戴国庆特别强调,预拨的是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也就是财政部前一年已经审查通过的具有延续性的科技计划项目,如863计划、973计划等项目经费。即便预算遇到特殊情况有所增减,也不会影响预算调整。“其实,预拨经费是一种正常的机制,例如科研单位的事业费就是年初预拨。预算批复前预拨项目经费也是财政预拨范围的一种拓展。”他认为,这项改革将保障科研工作正常运行,有利于科技计划平稳执行,还将提高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财政支出进度均衡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科研经费预拨制度已经建立,并全面实施。”戴国庆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也是配套衔接的。近年来,国家科技计划不断深化管理改革,建立了备选项目库,全面调整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制度,对科技计划实现提前一个年度细化编制预算,储备项目,为实施经费年初预拨,加快预算执行奠定了基础。建立项目库,就是通过面向全社会和科技界公开征集需求和项目建议,围绕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凝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一批,储备一批,实现预算执行和任务安排相互协调的良好机制。这种制度将预算提前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课题和承担单位。彻底改变了先有预算盘子再去安排项目的传统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如此一来,年初财政部批复部门预算后,就可以立即启动相关计划拨款程序,减少了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的停留,大幅提高科技计划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增强了执行预算的主动性。目前,这已成为科技计划预算管理的基本做法。“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衔接,把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做得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如加快项目的立项批复、任务书签订,并与预算同步下达等,让钱到位的速度更快。”戴国庆表示,2012年度科技计划预算执行将全面“提速”——2月15日前已经完成全年预算的25%,4月30日前争取完成90%,11月30日前达到100%。其实,这只是目前进行的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诸多内容之一。“目的就是使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更加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满足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戴国庆说。

  • 【分享】财政部拨付1.9亿元用于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

    中国财政部22日发布消息称,财政部拨付了1.9亿元用于乳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贴息。加上2009年已拨付的0.8亿元,财政部共拨付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资金近2.7亿元。  财政部表示,此举不仅有利于缓解乳制品企业资金压力,稳定乳制品企业生产经营,恢复生鲜奶收购,而且对稳定奶牛养殖,维护农民利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 【507】问:县级财政部门有权批准变更采购方式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县级财政部门有权批准变更采购方式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县级财政部门无权批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font][/color][/b]

  • 【1406】问:县级财政部门有权批准变更采购方式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县级财政部门有权批准变更采购方式吗?[/font][/color][/b] [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答:县级财政部门无权批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b][/color][/font] [b][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 [/color][/font][/b]

  • 【990】问:因投诉被财政部门暂停的采购项目,何时可以继续采购活动?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因投诉被财政部门暂停的采购项目,何时可以继续采购活动?[/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暂停采购活动[/font][font=微软雅黑]30日后或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后,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font][font=微软雅黑]94号)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font][/font][font=微软雅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font][/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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