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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修改相关的资讯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437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及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铅酸蓄电池用腐植酸》等46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油品调合设施技术标准》等5项石化行业标准、《现耐蚀合金大口径无缝管》等44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硬质合金精磨圆棒》等9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钆铁合金》等5项稀土行业标准、《石英玻璃棉》等35项建材行业标准、《数控机油泵转子车床 第1部分:精度检验》等92项机械行业标准、《飞机整体油箱油压载荷计算方法》等27项航空行业标准、《麦绿素粉(大麦嫩苗提取粉)》等44项轻工行业标准、《隐点机织粘合衬》等42项纺织行业标准、《空投包装箱》1项包装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石油化工电加热系统设计规范》1项石化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含铜抗菌不锈钢》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的修改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外文版及标准修改单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7月10日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doc437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 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近两月,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具体如下:   杀虫剂溴氰菊酯:2010年11月10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溴氰菊酯在土豆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由0.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0.2mg/kg。   杀虫剂刺糖菌素:2010年11月2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刺糖菌素(spinosad)在草药浸剂(叶子、花和根)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将薄荷和香油(balm,薄荷一类有香味的植物)叶子中的标准由0.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3mg/kg。   杀菌剂咯菌酯:2010年11月2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咯菌酯在番薯、甜薯和葡萄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将番薯、甜薯中的标准由0.5mg/kg(定量检出限)修改为10mg/kg,餐桌葡萄和酿酒葡萄中的标准分别由2 mg/kg修改为5 mg/kg和4 mg/kg。   杀菌剂醚菌酯:2010年12月1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醚菌酯(kresoxim-methyl)在蓝莓和蔓越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5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1mg/kg。   杀螨剂灭螨醌:2010年12月9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螨剂灭螨醌在啤酒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15mg/kg。   杀虫剂噻虫啉: 2010年12月9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噻虫啉在带豆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0.2mg/kg。
  • 专家解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标准修改单及原标准编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武雪芳就标准评估和修改中的若干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2017年3月,中国工程院受原环境保护部委托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专题评估,中国工程院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顾问专家组、评估专家组、执笔组及支持团队,组织了本领域的主要院士、专家和重点区域一线业务骨干约50多名的评估队伍,组建了标准实施成效评估、国内外标准综合评述、完善我国标准体系的对策建议等三个工作组,重点分析标准各指标在空气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诊断标准及配套技术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梳理了标准与国外主要标准体系设计的异同,结合我国未来空气质量管理的需求,提出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议。 /p p   评估工作历时5个月,在各工作组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了七次全体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形成了最后的评估报告。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什么说现行标准的首要问题是状态参数问题? /span /strong /p p   郝吉明:评估报告认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自2012年颁布和分阶段实施以来,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群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引领了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转型。但标准及配套技术在不同区域的适应性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PM2.5监测结果的湿度影响、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报反映空气质量快速变化的准确性,以及标准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匹配性。在这些问题中,有些需要深入研究,特别是标准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就需要在系统研究污染状况、健康影响、控制技术、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科学的调整 有些问题可以根据标准实施过程的科学研究成果,并参考国际标准体系中的通行做法,尽快完善并颁布实施。 /p p   评估报告通过对2013-2016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城市的业务化监测和国内主要科研单位研究成果的系统总结,认为现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最主要问题,是标准体系中的状态参数。我国历次制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均规定按照标准状态(0℃,1个标准大气压)计算污染物质量浓度和排放量,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不一致,使得国内外污染物质量浓度的监测结果可比性不强。 /p p   首先,我国国土面积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具有西高东低的特征,全国平均气温显著高于0℃,特别是青藏高原与东部沿海地区的气压差别很大,高原地区PM2.5污染状况被高估40%以上,标准状态下的污染物浓度水平难以很好反映真实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影响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分区管理和污染防治。 /p p   其次,南方地区与北方地区相比,温度和湿度相差较大,颗粒物在大气中沉降速率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差异,进而导致采样时颗粒物粒径筛选及测量质量浓度计算的较大误差,影响了PM2.5和PM10监测结果准确性。测量工况采用大气实际状况,将有利于从颗粒物筛选等方面提高监测的准确度和精度。 /p p   第三,目前,主要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规定气态污染物的质量浓度通常折算到参考状态(美国:25℃,欧盟:20℃,一个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的监测评价通常按照大气实际状况(实况)计。我国的标准状态与国际通行的参比状态或实际状态在质量浓度测量和计算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开展国别污染状况评估时不能准确反映我国真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也不利于开展积极的环境外交和参与全球大气污染治理。 /p p   基于上述综合考虑,评估报告系统分析了标准状态和参比状态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影响和主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认为现行标准体系应当保持基本稳定,建议参照国际通行方法,将标准中气态污染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参考状态(25 ℃,1个大气压),将颗粒物的状态参数调整为实际状态。同时,建议应加强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为完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支撑。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012年修订标准时为何未调整监测状态?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部分修改,2012年第二次修订。1982年首次制定的标准中未规定监测状态,但当时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规定监测状态采用标准状态,即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0℃、1个标准大气压)的状态 此后,1996年首次修订时在标准中明确规定采用标准状态,沿用至今。 /p p   2012年修订标准时,考虑到纵向的历史继承和横向的相关标准协调等问题,未修改监测状态。标准状态在大气环境标准体系中沿用时间长,涉及到的标准种类多、数量大,修改相关规定涉及面广、工作任务比较繁重,2012年修订标准重点关注调整污染物项目、限值、统计要求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当时标准修订草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家、部门、地方研讨会,相关各方均未提出修改监测状态。 /p p   从2013年1月1日首批城市开始实施,GB 3095-2012标准实施时间已经超过五年。中国工程院专题评估表明,标准内容总体科学、可行,在引领环境管理、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应当继续保持标准内容基本稳定,推进标准实施。但是,我国标准沿用的监测状态规定已经与当前发达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的现行法规、标准、导则均不一致,为更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有必要尽快予以修改,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修改单内容有两条,一是将关于监测状态统一采用标准状态,修改为气态污染物监测采用参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采用实况状态(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 二是增加了开展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同时要监测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规定。 /p p   发达国家对监测状态的规定在历史上也曾作统一要求,如美国自1971年首次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长期对各类污染物统一按照参考状态监测污染物质量浓度。此后相关科研发现,颗粒物及其组分按照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折算浓度,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且没有证据表明折算方法能够更科学地评价环境空气状况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为此,从1997年美国修订标准开始,各国陆续将颗粒物监测状态由统一的标准状态或参考状态,改为实况状态。为了历史数据可比,发达国家通常规定,在监测污染物浓度的同时,要监测并记录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气态污染物监测状态方面,通常采用常温和1个大气压作为参考状态,其中常温主要有美国为代表的25℃和欧盟为代表的20℃两类,接近多数人群的实际生活环境。 /p p   考虑到我国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本次修改拟采用25℃、1个大气压作为监测气态污染物的参考状态,颗粒物及其组分监测则采用实况状态。为确保数据科学性、可比性,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的客观评价,标准修改单提出,无论颗粒物还是气态污染物监测,均应监测并记录实测点位的气温、气压等状态参数,确保对历史数据能够回溯,用相同的“尺子”进行比较。与本标准配套的一系列标准或技术规范也将分别进行相应的修改或修订。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为何要发布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配合《&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征求意见稿)》中污染物监测状态的调整,需要对与其直接相关的21项监测标准进行同步修订。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21项监测标准分别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的监测要求,对于规范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的监测,保护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在这21项监测标准中均明确规定了监测状态为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故需要按照《&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gt 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监测状态进行修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21项监测标准规定了什么内容?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这21项监测标准是支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重要标准,其中,7项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气态汞等气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6项为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重金属监测分析方法标准,8项为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及采样器技术要求等。 /p p   另外,对于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苯并[a]芘、氟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控制项目,正在对相应的监测标准进行修订,即将发布,不需要单独以修改单的形式进行修改。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问:这次对21项监测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span /strong /p p   武雪芳:本次《& lt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t (GB 309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对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规定“本标准中的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浓度均为参考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TSP)及铅、苯并[a]芘浓度为监测期间实际环境温度和压力状态下的浓度。”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p p   “21项监测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仅对结果计算与表示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态进行了修改:颗粒物及颗粒物中铅、镉、砷、六价铬等由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修改为实际状态(监测采样时的实际气温和气压)下的质量浓度,气态污染物、气态汞等修改为参考状态(298K、101.325 kPa)下的质量浓度。同时,删去了11项标准中“标准状态”的定义,增加了“参考状态”的定义,21项监测标准的其他技术内容未做修改。 /p
  • 纺织品进欧盟环保标准有修改 新标准范围更广
    记者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获悉,欧盟不久前修改的进口纺织品及床垫环保标签新标准,对原有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据悉,新标准申领环保标签产品范围更广,要求纺织品限制纤维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产品的过敏反应风险、提高防缩水和防脱色能力,并对床垫物料使用、有毒残留物水平特别是褥垫对室内空气污染等,也提出了严格的限制标准。今后凡满足环保标签要求的产品,均将获颁欧盟花朵标志。此标志将成为生态产品打入欧盟市场的利器。
  •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修改农兽药的适用标准
    4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28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农兽药的适用标准:将畜产品、水产品的残留标准中的规定整合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标准中。明确规定加工食品在适用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时,水分含量发生变化时的补正方法。   2. 修改春雷霉素等上百种农药在各类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调整兽药残留限量的顺序。   3. 修改一般试验方法等。
  • 对接国家新标准大商所修改大豆玉米合约
    为与9月1日起执行的大豆、玉米新国标相衔接,大商所日前发出通知,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及玉米期货合约相关规则进行修改。为保持市场的稳定和连续性,修改后的合约质量标准自新挂牌合约开始执行,已挂牌合约仍执行原规则。这次大豆合约规则修改的核心内容,是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将黄大豆1号定等标准由纯粮率变为完整粒率,并增加损伤粒率方面的规定。在玉米品种上,由于新国家标准采用了新的容重测量方法,容重标准也随之发生变化,新玉米期货质量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配套环境监测标准修改单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公告中指出,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p p   该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p p   特此公告。 /p p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p p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3.14“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比状态 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span /p p   关于监测时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要求,考虑到相关配套监测方法标准已有规定,且近期将在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中进一步细化、明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不再重复要求。 /p p   此次修改不涉及标准中的污染物项目及限值。为保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环境空气污染物质量浓度的历史数据也将进行回溯。今后,生态环境部将按照统一可比的监测数据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实施不影响“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p p   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的实施,生态环境部同步发布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监测直接相关的19项环境监测标准修改单,对涉及结果计算与表示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状态内容进行调整,与标准保持一致。 /p p   19项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5e0432c-60aa-469e-8706-e95e01c28e50.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a6c3c2f-2c5a-44f9-9681-620061bd9b5f.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489b919-2d55-489d-806e-9d4c976f51e2.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b3c1428-bb6f-4851-be79-dcd66d235eaa.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四、《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141ee726-bb48-4a57-89c9-f19ed0b5cf31.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五、《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1f90aef4-027a-41b3-a920-f7948cfd9838.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六、《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六、《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78d789f-f680-4f52-a7b8-24cfd8ae78cf.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七、《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七、《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e486937-3b03-41fc-add2-3ea86ccea6d1.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八、《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264—1994)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八、《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264—1994)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cc16d833-d342-4636-87fd-81d030b2509a.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九、《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九、《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5165c9ee-5c03-48f5-bffa-c02176785385.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8a9bda73-427f-46a0-9e35-8230bbdb34b7.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76a7a6f6-1f00-4c0e-8083-6027cbd77e77.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a859da01-a68c-418b-b854-7298e90394cb.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7e6b2f91-e42a-4d72-80f2-5d9f517b808b.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db899c8f-1a4b-479e-b8d1-4b380bf2c985.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五、《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五、《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84c9bc0e-4be9-485e-8b03-764b8b2369b5.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六、《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2013)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六、《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2013)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0cd46815-2bb8-469d-b1e5-2b8b7695b5f2.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七、《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HJ 779—2015)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七、《环境空气六价铬的测定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HJ 779—2015)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c18107f3-1f4d-441c-8655-fe0fe6fc73a2.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八、《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八、《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593adb5-0e8b-4017-97f1-6285755d1f80.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十九、《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修改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九、《环境空气汞的测定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修改单.pdf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span /p p   据了解,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启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抓紧完成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仪器设备调试升级,预计9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态转换后的监测数据 同时,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监测点位的监测状态转换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发布监测状态转换后的监测数据。 /p
  • 强制执行!3项石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5月11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详见附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以上标准修改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在2024年7月1日以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建设项目,为新建企业;在2024年6月30日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为现有企业。新建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以上标准修改单。现有企业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第一条(1)和(2)、第三条b)和c)、第七条a),《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第一条(1)、第三条b)和c),《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第七条b)和c)、第十四条b)的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修改单的其他规定。  3项标准修改单聚焦行业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一)优化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有机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最佳可行技术。为提高控制效率,修改单分类优化了泄漏检测要求,对低泄漏的密封点减少检测频次,对采用低泄漏设备和低VOCs原辅料的豁免检测,增加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二)细化废水液面VOCs逸散治理要求。将原标准中要求废水液面全部加盖密闭修改为对高浓度有机废水液面加盖密闭,对排放量小、排放浓度低的排放源豁免管控要求,对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的排放源实施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双重管控,提高废水液面VOCs逸散管控的针对性、有效性。(三)完善储罐和装载设施运行控制要求。针对目前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和呼吸阀泄漏治理要求不明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修改单增加储罐运行维护要求,明确呼吸阀的泄漏检测值,为日常维护及判定呼吸阀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依据。针对石油炼制工业油品装载设施,强化底部装载要求,增加顶部浸没式装载密闭要求。(四)调整塑料制品工业的适用范围和治理要求。针对合成树脂生产和塑料制品加工不同的污染特点,对塑料制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简化为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五)提升标准可操作性。修改单明确了企业有组织排放、边界达标判定、LDAR违法判定及措施性控制要求等,细化规定了采用燃烧工艺处理VOCs废气的含氧量折算、利用锅炉等设施协同处理VOCs废气的去除效率认定等要求,以便企业更好地规范排污行为。附件:1.《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   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   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
  • 欧盟建议修改除草剂酰嘧磺隆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1年7月20日,欧盟建议修改除草剂酰嘧磺隆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l 将其在猪肉、脂肪、肾脏、肝脏和可食用的内脏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1 mg/kg修改为0.02 mg/kg   l 在牛肉、脂肪、肝脏、可食用内脏和牛奶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0.01 mg/kg修改为0.02 mg/kg   l 牛肾脏中由0.01 mg/kg修改为0.15 mg/kg   l 将小麦、大麦、黑麦、燕麦秸秆中限量标准设定为0.05 mg/kg,   l 新鲜草饲料中限量标准为1.5 mg/kg,   l 干草中限量标准为0.05 mg/kg。
  • 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近日,欧盟建议修改多种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杀虫剂埃玛菌素:   2011年1月1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虫剂埃玛菌素(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李子和杏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李子和杏中限量标准由0.01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0.02 mg/kg。   杀菌剂肟菌酯:   2011年1月12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肟菌酯在蔓越橘和茄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分别由0.02mg/kg(定量限LOQ)修改为2mg/kg和0.3mg/kg。   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苯菌酮:   2011年1月26日,巴斯夫欧洲公司(BASF SE)向英国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欧盟将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苯菌酮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5 mg/kg修改为5 mg/kg,欧盟对英国递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后,拟将将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苯菌酮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5 mg/kg修改为5 mg/kg。   草莓和野苣中烯酰吗啉:   2010年1月26日,BASF Nederland B.V.公司向荷兰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欧盟将草莓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05 mg/kg 提高至1 mg/kg,将野苣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1 mg/kg 提高至15mg/kg。欧盟对荷兰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后,拟将草莓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05 mg/kg 提高至0.7 mg/kg,将野苣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1 mg/kg 提高至10mg/kg。
  • 371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及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
    371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及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再生磷酸铁》等63项化工行业标准、《工业用轻质烯烃 痕量氮的测定 化学发光法》等31项石化行业标准、《回转窑处理冶金尘泥技术规范》等22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25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木塑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5项建材行业标准、《稀土荧光粉绿色工厂评价要求》1项稀土行业标准、《输油齿轮泵》等132项机械行业标准、《运输类飞机重量与平衡设计要求》1项航空行业标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91项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业用异丙苯》1项石化行业标准的修改工作及《圆块孔式不透性石墨换热器》等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修改单及标准外文版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2月8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月8日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化工行业 1HG/T 6262-2024再生磷酸铁  2HG/T 6263-2024电石渣脱硫剂   3HG/T 6264-2024废电池处理中铁、铝、 钙渣的 处理处置方法   4HG/T 6265-2024含铬酸洗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5HG/T 6266-2024废弃化学品处置废液中 9 种酯类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   6HG/T 6267-2024含铜蚀刻废液中氟含量的测定方法   7HG/T 6268-2024硝态氮废液(水)处理处置方法   8HG/T 6269-2024钛铁矿酸解废渣处置方法   9HG/T 6182-2024物理回收再生塑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0HG/T 6293-2024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磷酸 一 铵、磷酸二铵   11HG/T 6270-2024防雾涂料  12HG/T5367.6-2024轨道交通车辆用涂料 第 6 部分:耐高温电机涂料  13HG/T 6271-2024耐指纹涂料   14HG/T 4143-2024工业用一正丁胺   15HG/T 4144-2024工业 用二正丁 胺   16HG/T 4145-2024工业用三正丁胺   17HG/T 4146-2024工业用一正丙胺   18HG/T 4147-2024工业 用二正丙胺   19HG/T 4148-2024工业用三正丙胺   20HG/T 2691-2024分子筛动态二氧化碳吸附测定方法   21HG/T 6272-2024分子筛活化粉吸油值测定方法  22HG/T 6273-2024分子筛活化粉粘度测定方法   23HG/T 4339-2024机械设备用涂料   24HG/T 3655-2024紫外光( UV )固化木器涂料   25HG/T 6274-2024C.I. 颜料蓝 15 : 4   26HG/T 6275-2024塑料 覆铜板用异氰酸 酯 改性环氧树脂   27HG/T 6276-2024双酚 F 型环氧树脂  28HG/T 3873-2024增塑剂 己二酸二( 2- 乙 基己基 )酯( DOA )   29HG/T 3047-2024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透气性的测定   30HG/T 6277-2024甲醇制烯烃( MTO )级甲醇   31HG/T 6278-2024氰 氨基甲酸甲酯钠(钙)盐溶液   32HG/T 6279-2024水处理剂 单过硫酸 氢钾泡腾 片   33HG/T 6280-2024水处理剂 有机复合聚氯化铝   34HG/T 6281-2024丙烯氧化制丙烯醛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35HG/T 6282-2024催化裂化催化剂一氧化碳指数的测定   36HG/T 6283-2024催化裂化低碳烯烃助催化剂   37HG/T 6284-2024环状烯烃聚合用钌卡宾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38HG/T 6285-2024甲基丙烯醛氧化制甲基丙烯酸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39HG/T 6286-2024甲基异丁基甲醇脱氢制甲基异丁基甲酮催化剂   40HG/T 6287-2024脱单体烯烃中含氧化合物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41HG/T 2782-2024化工催化剂颗粒抗 压碎力 的测定   42HG/T 6288-2024聚酯树脂生产用催化剂 三异辛酸丁基锡   43HG/T 6289-2024分散黄 ECF   44HG/T 6290-2024分散黑 ECF   45HG/T 2552-2024C.I. 反应蓝 19 (活性艳蓝 KN-R )   46HG/T 3963-2024C.I. 反应蓝 222 (反应深蓝 M-2G )   47HG/T2058.2-2024搪 玻璃挡板式温度计套   48HG/T2055.1-2024搪 玻璃人孔   49HG/T 3217-2024搪 玻璃上展式放料阀   50HG/T 2433-2024搪 玻璃设备用液面计   51HG/T 3127-2024搪 玻璃塔节   52HG/T2058.1-2024搪 玻璃温度计套   53HG/T 3218-2024搪 玻璃 下展式 放料阀   54HG/T 3706-2024工业用金属孔网管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55HG/T 6291-20241,4- 二羟基蒽醌   56HG/T 6292-2024C.I. 溶剂 橙 107   57HG/T 6312-2024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   58HG/T 6313-2024化工园区智慧 化评价导 则   59HG/T 20656-2024化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详细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60HG/T 20524-2024化工企业循环冷却水处理加药装置设计规范   61HG/T 20686-2024化工企业电气设计图形符号和文字代码统一规定   62HG/T 22820-2024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63HG/T 20593-2024钢制化工设备焊接与检验工程技术规范  石化行业 64SH/T 1843-2024工业用轻质烯烃 痕量氮的测定 化学发光法   65SH/T 1844-2024工业用乙烯、丙烯中痕量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 气相色谱 - 氦离子化检测法   66SH/T 1845-2024塑料 聚丙烯中 1,2- 二氯苯 /1,2,4- 三氯苯 可溶级分含量 的测定 升温淋洗分级法   67SH/T 1846-2024合成树脂瓦用丙烯腈 - 苯乙烯 - 丙烯酸酯( ASA )共挤专用料   68SH/T 3003-2024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   69SH/T 3045-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热效率设计计算方法   70SH/T 3046-2024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   71SH/T 3065-2024石油化工管式 炉急弯弯管 工程技术规范   72SH/T 3070-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设计规范   73SH/T 3075-2024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材料选用规范   74SH/T 3078-2024立式圆筒 形料仓工程设计 规范   75SH/T 3109-2024石油化工油品添加剂设施设计规范   76SH/T 3115-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规范   77SH/T 3120-2024石油化工喷射式混合器技术规范   78SH/T 3138-2024球形储罐整体补强凸缘   79SH/T 3158-2024石油化工管壳式余热锅炉   80SH/T 3416-2024石油化工用套管结晶器   81SH/T 3420-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空气预热器技术规范   82SH/T 3533-2024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3SH/T 3551-2024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4SH/T 3223-2024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泵站设计规范   85SH/T 3224-2024石油化工雨水监控及事故排水储存设施设计规范   86SH/T 3225-2024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设计规范   87SH/T 3226-2024石油化工过程风险定量分析标准   88SH/T 3227-2024石油化工装置固定水喷雾和水(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89SH/T 3228-2024加氢反应 馏 出物 空冷器系统 ( REACS )设计导则   90SH/T 3229-2024石油化工钢制空冷式热交换器技术规范   91SH/T 3230-2024裂解炉对流段模块化建造技术规范   92
  • 我国拟修改地板甲醛含量“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将修订GB18580-2001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根据我国的环保标准,地板板材的甲醛限量等级分成三个级别,即E2 5.0mg/L,E1 1.5mg/L,E0 0.5mg/L,不过,随着消费者对居室环境要求的提高,上述国标已经出现了滞后,亟需进行修改。   据了解,在此次的修订稿中,E2标准将被删除,一旦草案被通过,未来,甲醛限量释放值最多小于等于1.5/L,否则就是超标。   参与修订的部分专家表示,标准提高对于提高行业的环保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但并非说,零甲醛添加,即使是最环保的E0标准也是允许存在甲醛的。   在专家看来,木材本身都是含有甲醛的,甲醛含量一般为0.12mg/L至0.04mg/L,只要确保板材中的游离醛小于等于木材自身醛含量,或者说生产反应过程中不产生醛,就能确保地板&ldquo 零甲醛&rdquo 添加。
  • 日本将全面修改腌制品卫生标准
    2012年8月29日,据共同社报道,日本厚生劳动省宣布,鉴于北海道日前发生了由腌白菜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将对1981年根据《食品卫生法》制定的“腌制品卫生标准”进行首次全面修改。现行的卫生标准未对原材料蔬菜的洗净和杀菌过程做出消毒液浓度、杀菌时间等具体规定,厚劳省考虑新增这些标准。   北海道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有130多人在食用札幌市某食品公司生产的腌制品后感染肠管出血性大肠菌O157,截至目前已有7人死亡。
  • 工业和信息化部报批公示371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及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再生磷酸铁》等63项化工行业标准、《工业用轻质烯烃 痕量氮的测定 化学发光法》等31项石化行业标准、《回转窑处理冶金尘泥技术规范》等22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25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木塑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5项建材行业标准、《稀土荧光粉绿色工厂评价要求》1项稀土行业标准、《输油齿轮泵》等132项机械行业标准、《运输类飞机重量与平衡设计要求》1项航空行业标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91项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业用异丙苯》1项石化行业标准的修改工作及《圆块孔式不透性石墨换热器》等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修改单及标准外文版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2月8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8日附件:1. 37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 1项石化行业修改单3. 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月8日
  • 韩国拟修改健康/功能性食品标准规范
    近日,韩国发出通报(G/SPS/N/KOR/420),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拟修改健康/功能性食品标准规范。修改内容包括:   (1)根据功能性成分的活性化合物特性,为功能成分简单归类   (2)按照食品添加剂修订法案(G/SPS/N/KOR/388的拟定修改案)添加维他命和矿物质来源或化学成分   (3)修改红参的功能化合物(或标志化合物)、功能性及测试方法规范   (4)增加马、兔和驴为黏多醣粘蛋白(mucopolysaccharide-mucoprotein)原材料。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 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近日,欧委会制定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的第EC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欧共体批准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条件)。为保证欧盟消费者铝允许周摄入量达到正常水平,建议将铝允许周摄入量(EFSA)降低到1mg/公斤体重/周。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认为大多数人的铝化合物主要暴露途径是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一般的食品添加剂不具有营养价值,作用仅在于保持营养成分不变,增强食品感官性状等。附件II准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及某些可能含铝色淀的染色剂,而许多食品对铝色淀最大浓度没有任何说明。若摄入过多,铝元素便会在脑中逐渐积累,杀死神经原,使人的记忆力慢慢丧失。因此,应该适当修改当前使用条件,降低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铝色淀的使用标准,以保证不超过修订允许周摄入量。
  • 欧盟修改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近日,欧盟发出通报,欧委会制定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的第EC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欧共体批准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条件)。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2008年5月22日意见书中建议将铝允许周摄入量(EFSA)降低到1mg/公斤体重/周。此外,EFSA认为,欧盟很大部分消费者,尤其是儿童都超过了修订允许周摄入量。EFSA认为大多数人的铝化合物主要暴露途径是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附件II准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及某些可能含铝色淀的染色剂,而许多食品对铝色淀最大浓度没有任何说明。因此,应该适当修改当前使用条件,降低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铝色淀的使用标准,以保证不超过修订允许周摄入量。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预计含铝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应于2014年2月1日生效、有关染色剂铝色淀相关规定应于2014年8月1日起生效、有关商业食品染色剂铝含量标签应于2013年2月1日起生效。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生态环境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江梅电话:(010)84913998传真:(010)84919396电子邮箱:jiangmei@craes.org.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张益荣电话:(010)65645574传真:(010)65645580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pdf 4.《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pdf 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编制说明.pdf行业基本情况:1、石油化学工业是对原料油(如石脑油、轻柴油)和气(如乙烷、丙烷)进行裂解, 生成以乙烯、丙烯、丁二烯、苯、甲苯、二甲苯为代表的基本化工原料。以基本化工原料经聚合、氧化、氧氯化、氨氧化、羰基合成、卤代、水解、醇解等等反应过程生产多种有机化学品(约200种)及合成材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乙烯裂解装置为石化生产提供了基本原料,乙烯生产是石油化工产业的核心,乙烯工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石油化学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是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乙烯生产国。自2015年标准实施至2020年,中国乙烯产能从2200万吨增长至3518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近10%。依据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2021年度 《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预计“十四五”期间,国内累计新增乙烯产能将达到3832万吨,到2025年底国内乙烯产能将达到7350万吨。 2022年乙烯产能达到4675万吨,产量为2897万吨。2、我国是炼油大国,炼油产业向规模大型化、炼化一体化、产业集群化、基地化建设不断推进,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形成了三个大型区域 性炼化企业集群。近些年,我国炼油能力持续增长,至2022年底,达到9.37亿吨。2022年全国原油加工量达6.8亿吨,排名前十省市分别为山东省、辽宁省、浙江省、 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河北省、上海市、新疆和陕西省。其中,山东原油加工量为13429.3万吨,排名第一;排名前三的省市产量占总产量的46.02%,前五省市原油加工量产量占总产量的59.9%,前十省市原油加工量产量占总产量的75.7%。3、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标准实施时,合成树脂产量为7808万吨, 2016年以后,我国合成树脂生产整体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阶段,2020年合成树脂产量突破1亿吨。2020-2022合成树脂产量分别为10355万吨、10765万吨、11366.9万吨, 同比增长分别为6%、4%、5.6%。
  • 环保部修改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征求意见稿)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特别组织制订了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日前环保部正式发布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p p   修改内容主要包括: /p p   修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锅炉、焦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见下表)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全面增加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 /p p   修改《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2-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增加烧结烟气基准含氧量要求;修改《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11)、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增加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修改《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基准含氧量,增加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公告修改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00" height=" 543" title=" QQ截图20170616100955.jp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543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10d8ea68-54ab-49c3-8b7d-cc50eae247c7.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据悉,新建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自修改单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 nbsp 日起执行,其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p p   详细内容见附件: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6/W020170615549538261241.pdf" target=" _blank" 关于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6/W020170615549538369657.pdf" target=" _blank" 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a /p
  • 菜籽油国家标准将修改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建设进一步加快,国民社会需求和食品安全对食用油质量提出更严格要求,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标准化工作时代潮流,原有标准已大大落后于我国客观实际与国际标准,修订《菜籽油》国家标准(GBl536-2004) 2005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已实施5年,目前将着手对该标准的修订。本文拟通过对《菜籽油》国家标准特点及质量要求阐述,以期准确理解和实施、指导企业生产、引导消费、规范市场质量监督与管理提供必要帮助。   五年来标准执行的情况   菜籽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靠拢原则,在“特征指标”中项目和指标值设定上,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指标与脂肪酸组成见表1。这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植物油掺伪试验提供鉴定依据。通过对待测定样品进行理化指标测定和脂肪酸成份分析,再与标准中特征指标值相对照,即可对油脂纯度如何作出判定。   取消原国标将菜籽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与二级油分别在三个独立标准中予以规定。国标将上述四个等级层次菜籽油纳入同一标准中,按质量状况分别冠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虽部分指标值有所调整,但从总体看,原菜籽色拉油相当于新国标一级油。使国标既简捷明嘹,又便于查阅、对照和贯彻执行。   新国标技术术语和名词定义除以中文表述外,还同时注以英文,有利于国际贸易和中外菜籽油质量标准文本交流时能准确理解。   增加原油品质质量指标。在菜籽油现今内外贸易中,有些是以半成品原油(即未经任何精炼处理,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菜籽油,俗称“毛油”)进行交易 加工企业也需要对原油生产工序质量予以控制。   将部分卫生指标纳入质量指标作常规检验,增加这些卫生指标受检频率。产品出厂检验一般主检质量指标,抽检卫生指标。   产品标签增加几项新规定。除要求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l8外,还有:   1 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应予标注,由消费者自主选择食用何种商品。   2 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压榨菜籽油不会含有有机溶剂,食用比较安全,油中不得检出溶剂残留。浸出菜籽油会含有极少量有机溶剂,溶剂残留量符合标准要求时食用安全。两类油明确标注后,可给消费者以选择余地。   3 应注明产品原料生产国名。鉴于菜籽原料来源已不只本国一家,标注出生产国名,同样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4 除按原菜籽油国家标准要求菜籽油中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外,国标还要求菜籽油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新国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   增加对低芥酸菜籽油规定。上世纪80年代,因发现高芥酸菜籽油对大白鼠新陈代谢有影响,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对食用高芥酸菜籽油忧虑,各国竞相研究培育低芥酸菜籽新品种。虽现对高芥酸菜籽油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仍尚无定论,但在国际市场上低芥酸菜籽油更为畅销,且价格相对较高,发达国家基本不食用高芥酸菜籽油。所以有必要在菜籽油新国标中对低芥酸菜籽油作出规定。新国标规定,凡标注为低芥酸菜籽油产品,必须按特征指标进行检测,质量指标与一般菜籽油相同。菜籽油国家标准中低芥酸菜籽油中芥酸含量的是否由3%改为5%,这与油菜籽的品种有关,与种植环境也有关。菜籽油国际标准中低芥酸菜籽油中芥酸含量为2%,在我国芥酸含量5%的值,这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力争国际上通过,对我国菜籽油的发展和推进有很大的作用。   国家标准中烟点指标的问题,建议取消。这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利于人为的误差减少。   酸值的问题。国家标准一级油的酸值是否需定为0.2,具体指标需再确定,建议一级0.5或1.0,四级油的酸价改为4.0。   新一轮的菜籽油国家标准制定,大体的模式不变,但新的元素要添加进去,怎样体现科学的发展观比较重要的,完善标准的体系。标准的体系要统一,其中的特殊因素需研究的,要具体到项目,再进行科学的研究。   随着国际油脂行业的发展以及各国之间油脂贸易的开展,对油料、油脂的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指标检测技术已不能满足对大批量油料和油脂检测的要求。目前油脂品质多指标同时测定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多指标同时测定技术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近些年来随着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加强,绿色检测的理念也得到广泛共识,所以今后要加大油料绿色多指标检测技术的开发力度,以满足油脂产业发展的需要。油脂是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是人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油脂科学研究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两大“国计民生”的问题,是国家兴旺发达、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科学研究减少油料产后的损失,从而增加油脂产量。油料、油脂及相关产品品质评价与检验的建立,对油脂的科学加工、使用和消费,保障人们健康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油脂的科学研究上,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倾斜,以确保油脂产品的安全、营养与环保。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和粮食安全大政方针等重大政策方面,应给予产业科技的连续性保障。
  • 上海实验室装备协会关于T/SLEA 0011-2023《实验室用排风柜》团体标准修改的通知
    体会员、业界各相关单位及专家:T/SLEA 0011-2023《实验室用排风柜》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经我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批准发布,建议该修改单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详细修改单内容见附件。上海实验室装备协会2023年4月2日 附件:上海实验室装备协会团体标准修改单T/SLEA 0011-2023《实验室用排风柜》第1号修改单修改事项:6.2.3.5.1的f)项中对引射器和假人依次放置的左侧和右侧的位置未作详细规定,现就此作详细补充,更改后的内容为:f)引射器和假人按照图6相对位置,依次放置在左侧和右侧,引射器前沿距左侧和右侧表面都为300mm。重复上述试验,计算读数的平均值,记录最大值和最小值;
  • 欧盟修改食品增补剂重金属限量标准
    日前,欧盟颁布了修改对食品内重金属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号法规。该草案重新规定了对食品增补剂内的铅、汞及镉的最大限量。其中,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铅的最大限量为3.0 mg/kg 汞的最大限量为0.10 mg/kg 单独由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构成的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为3.0 mg/kg,其他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拟定为1.0 mg/kg。法案预定在2009年施行。   近年来,重金属污染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欧美等国多次修订了重金属限量标准。如欧盟在2005年发布的(EC)78/2005法案中修订了食品中重金属限量,并于同一年在欧盟国家勒令停止销售含有硒酵母、镉、硼等多种营养素的保健品。2006到2007年,日本劳动省决定对中国输日蔬菜水果的重金属铅、砷含量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韩国也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中草药中农残金属限量的修正案。欧盟此次法规的修订,同样是出于对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考虑,但也提高了食品出口商的技术门槛。   国外对食品技术性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炒作势必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为应对今年严峻的外贸形势,广大企业需自发地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加大研究力度和技术创新,关注出口市场的最新标准和要求。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11项行业标准、9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及2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橡胶家用手套》等55项化工行业标准、《金刚石线母线钢丝》等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电喷枪》等38项机械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海藻酸类肥料》等9项化工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肥料级磷酸二氢钾》1项化工行业标准及《焦炭孔隙构造及原料煤岩相显微分析方法》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的修改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外文版及标准修改单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9日附件:1.11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9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3.1项化工行业标准修改单4.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4月19日附件111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代替标准采标情况化工行业1 HG/T 2888-2023橡胶家用手套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家用手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手套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方法不在本文件范围之内。 本文件适用于以天然橡胶胶乳或丁腈橡胶胶乳、天然橡胶胶乳与丁腈橡胶胶乳并用为主体材料制成的可作为家用的绒里及光里手套。HG/T 2888-20102 HG/T 2821.1-2023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线绳 第1部分:硬线绳 本文件规定了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硬线绳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试验环境、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硬线绳的品质鉴定和验收,其他橡胶制品用浸胶聚酯硬线绳也可以参照执行。HG/T 2821.1-20133 HG/T 2737-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氯乙烯、均聚聚丙烯、聚偏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球阀 本文件规定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氯乙烯(PVC-U、PVC-C)、均聚聚丙烯(PPH)、聚偏氟乙烯(PVDF)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FRPP)球阀的材料、设计、零部件设计、制造和装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使用温度:ABS为-40℃~70℃、 PVC-U为-5℃~60℃、PVC-C为-5℃~95℃、PPH为-10℃~90℃、PVDF为-40℃~120℃、FRPP为-14℃~100℃,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DN15mm至DN300mm的法兰连接和对接连接式球阀。HG/T 2737-20044 HG/T 2643-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氯乙烯、均聚聚丙烯、聚偏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隔膜阀 本文件规定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氯乙烯(PVC-U、PVC-C)、均聚聚丙烯(PPH)、聚偏氟乙烯(PVDF)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FRPP)屋脊式隔膜阀的材料、设计、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使用温度:ABS隔膜阀为-40℃~70℃;PVC-U隔膜阀为-5℃~60℃、PVC-C隔膜阀为-5℃~95℃;PPH隔膜阀为-10℃~90℃;PVDF隔膜阀为-40℃~120℃;FRPP隔膜阀为-14℃~100℃,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DN15mm至DN250mm的法兰连接式和对接连接式隔膜阀。公称通径大于DN250mm的隔膜阀可参照使用。HG/T 2643-19945 HG/T 3731-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硬聚氯乙烯(PVC-U)或氯化聚氯乙烯 (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至1 200 mm,工作温度:以PVC-U为内衬时,为-5℃~70℃,以PVC-C为内衬时,为-5℃~9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HG/T 3731-20046 HG/T 6158-2023硫化促进剂 二异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ZDIBC) 本文件规定了硫化促进剂二异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简称硫化促进剂ZDIBC)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二异丁胺、二硫化碳、含锌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反应制得的硫化促进剂ZDIBC。7 HG/T 6159-2023橡胶防老剂 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锌(ZMMBI)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防老剂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锌(简称橡胶防老剂ZMMBI)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液碱、硫酸锌(或氯化锌)等为主要原料制得的橡胶防老剂ZMMBI。8 HG/T 3062-2023橡胶配合剂 沉淀水合二氧化硅 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配合剂沉淀水合二氧化硅中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橡胶配合剂沉淀水合二氧化硅。HG/T 3062-2008ISO 3262-19:2000,MOD9 HG/T 6160-2023橡胶配合剂 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 本文件规定了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判定规则、取样及包装、标识、贮存与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ISO 18473-3:2018,MOD10 HG/T 6161-2023硫化促进剂 N-环己基-双(2-苯并噻唑)次磺酰亚胺(CBBS) 本文件规定了硫化促进剂N-环己基-双(2-苯并噻唑)次磺酰亚胺(简称硫化促进剂CBBS)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苯胺、环己胺、二硫化碳为主要原料经氧化反应制得的硫化促进剂CBBS。11 HG/T 6181-2023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 本文件规定了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的符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12 HG/T 6183-2023球墨铸铁管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 本文件规定了球墨铸铁管及管件柔性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球墨铸铁管及管件柔性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13 HG/T 6162-2023复配抗氧剂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复配抗氧剂的外观、加热减量、细粉含量、颗粒长度符合率、颗粒直径、堆积密度、溶解性、透光率、组分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复配抗氧剂产品的检测。 本方法中组分含量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抗氧剂含量大于5%的复配抗氧剂。14 HG/T 6163-2023橡胶助剂 预分散母料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助剂预分散母料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表面不粘连、橡胶助剂含量大于40%、载体是聚合物的橡胶助剂预分散母料。15 HG/T 2490-2023疏浚用钢丝或织物增强的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二个型别、七个类别和三个级别的公称内径从100到1300的疏浚用钢丝或织物增强的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要求。在每一个类别内,所有级别和尺寸都具有相同的最大工作压力。本文件适用于在-20℃到+40℃环境温度下输送或吸引的相对密度介于1.0到2.3之间的混有泥浆、沙砾、珊瑚和小石头的海水或淡水的橡胶软管。本文件适用的软管分为以下两个型别:Ⅰ型 漂浮型,仅用于输送,包括为软管提供浮力的漂浮材料;Ⅱ型 非漂浮型,用于输送和吸引。本文件没有对软管或软管组合件的使用寿命作出规定。用户如有此要求,应与软管制造商协商。HG/T 2490-2011ISO 28017:2018,MOD16 HG/T 3038-2023吸油和排油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4种型别的用于输送石油包括原油和其它液体石油产品的排吸油软管及软管组合件的性能。每种型别依据芳烃含量划分为3个组别。本文件不适用于输送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 符合本文件的软管组合件能够在-20 ℃~+80 ℃温度范围内使用。 所规定的软管公称内径范围从50~500,可为光滑内壁、粗糙内壁、铠装粗糙内壁和轻量型。HG/T 3038-2008、HG/T 3039-2008ISO 1823:2015,IDT17 HG/T 3041-2023油槽车输送燃油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本文件规定了两组最大工作压力为1.0 MPa的装、卸液态烃类燃油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要求。 两组软管都设计用于: a) 芳烃体积含量不超过50%、含氧化合物含量达到15%的烃类燃油。 b) 工作温度范围为-30 ℃~+70 ℃,静态贮存温度为-50 ℃~+70 ℃。注:若软管用于-30 ℃以下的温度,最终用户宜向制造商咨询。本文件不适用于LPG系统、航空燃油系统、燃油站系统或海上使用的软管和软管组合件。HG/T 3041-2009ISO 2929:2021,IDT18 HG/T 6164.1-2023流体传输用大口径扁置橡胶软管规范 第1部分:输水软管 本文件规定了流体传输用大口径扁置输水橡胶软管的结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内径不小于100、输送不超过70 ℃的压裂液、油气田供排水、农业灌溉、应急(消防、抢险)供排水、管道修复等系统用扁置软管。19 HG/T 6165-2023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汽油、乙醇汽油、天然气及氢气为燃料的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20 HG/T 4116-2023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 本文件规定了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的结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的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烘干型和非烘干型滚筒洗衣机用喷涂或非喷涂观察窗橡胶密封垫。HG/T 4116-200921 HG/T 6166-2023织物浸渍聚氨酯胶乳手套 本文件规定了织物浸渍聚氨酯胶乳手套的术语与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织物为内衬、表面经过浸渍聚氨酯胶乳而制成的手套。22 HG/T 4786-2023胶乳色浆 本文件规定了胶乳制品用水性色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天然胶乳和丁苯胶乳、丁腈胶乳、丁基胶乳、氯丁胶乳等合成胶乳制品用水性色浆。HG/T 4786-201423 HG/T 4666-2023胶乳海绵 本文件规定了胶乳海绵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由天然胶乳、丁苯胶乳、氯丁胶乳、天然胶乳和丁苯胶乳并用、氯丁胶乳和丁苯胶乳并用以及氯丁胶乳和天然胶乳并用制成的海绵。HG/T 4666-201424 HG/T 2949-2023电绝缘橡胶板 本文件规定了电绝缘橡胶板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电性能、物理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以橡胶为主体材料制成的,作为电气设备辅助安全用具的电绝缘橡胶板的合格评定。HG/T 2949-199925 HG/T 2793-2023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的规格尺寸及公差、外观、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以橡胶为主体材料制成,用于需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静电积累场所,对人员和物体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胶板的合格评定。HG/T 2793-199626 HG/T 4615-2023增塑剂 柠檬酸三丁酯(TBC) 本文件规定了增塑剂柠檬酸三丁酯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柠檬酸和正丁醇经酯化法制得的增塑剂TBC。HG/T 4615-201427 HG/T 4616-2023增塑剂 乙酰柠檬酸三丁酯(ATBC) 本文件规定了增塑剂乙酰柠檬酸三丁酯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柠檬酸和正丁醇经酯化,用乙酸酐乙酰化制得的增塑剂ATBC。HG/T 4616-201428 HG/T 6137-2023摆锤式轿车轮胎撞击试验机 本文件规定了摆锤式轿车轮胎撞击试验机的结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机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摆锤法进行轿车轮胎耐撞击性能测试的设备。29 HG/T 6138-2023比表面积及孔径分析仪 本文件规定了比表面积及孔径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结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机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根据静态气体吸附法对橡胶添加剂如炭黑或其他粉体材料进行比表面积及孔径分布测试的分析仪。39 HG/T 4501-2023工业氯化锶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氯化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氯化锶。&nbs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近日发布
    p   2014年7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正式实施,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作了规定,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p p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首次发布于2000年,2001年第一次修订,2014年是第二次修订。 /p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的公告”。公告中指出批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该标准修改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p p   修改内容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aebee662-c983-4e95-a8c9-8512f4a2bc13.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1a5153eb-ad78-46f4-936d-024dba3aa5d7.jpg" title=" 2.png"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76b855b2-b9f6-499c-a4b2-43cff8f86f92.jpg" title=" 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45e676ee-1e05-4d4b-9424-53f17acae83e.jpg" title=" 4.png" /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d6da3489-014d-4975-a9d9-f2ca9b59ae4a.jpg" title=" 5.png" / /p p    strong 附件下载: /strong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445.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l"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修改单 /span /strong /span /a /p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蔡木林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9397  电子邮箱:caiml@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凌小涵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5  电子邮箱:ssswry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 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环氟菌胺和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1年5月13日,欧盟建议修改杀菌剂环氟菌胺和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环氟菌胺:   在苹果、梨、小胡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2 mg/kg修改为0.05 mg/kg   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2 mg/kg修改为0.15 mg/kg   黄瓜和西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2 mg/kg修改为0.04 mg/kg。   2.烯酰吗啉:   在橙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5 mg/kg修改为0.8 mg/kg   水芹、陆地芹、红芥末、叶用和球茎用芸苔属植物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由1mg/kg修改为10mg/kg。
  • 欧盟拟修改规定增甜剂纯度专门标准的第2008/60/EC指号令
    2010年2月23日,欧盟发布通报,拟修改规定增甜剂纯度专门标准的第2008/60/EC指号令。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 2007年9月27日评估了纽糖做作为增甜剂及增味剂的安全性并发表了它的意见。本指令草案的目的是修改2008年6月17日有关规定食品用增甜剂特殊纯度标准的第2008/60/EC号指令附件I。纽糖新定代号为E, 既:E 961。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月饼质量通则》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7日附件下载 关于批准发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pdf相关标准如下: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10346-2023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GB/T 10346-20062024-10-012GB/T 19855-2023月饼质量通则GB/T 19855-20152024-04-013GB/T 20976-2023软冰淇淋预拌粉质量要求GB/T 20976-20072024-04-014GB/T 25436-2023茶叶滤纸GB/T 25436-2010|GB/T 28121-20112024-04-015GB/T 43198-2023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吹塑容器2024-04-016GB/T 43260-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信息管理要求2024-04-017GB/T 43265-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系统数据元2024-04-018GB/T 43268-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体系通则2024-04-019GB/T 44881-2023食品生产质量控制与管理通用技术规范2024-04-0110GB/T 14825-2023农药悬浮率测定方法GB/T 14825-20062024-04-0111GB/T 15000.8-2023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8部分 :标准样品的使用GB/T 15000.8-2003|GB/T 15000.9-20042024-01-0112GB/T 1601-2023农药pH值的测定方法GB/T 1601-19932024-04-0113GB/T 17909.1-2023起重机 操作手册 第1部分 :通则GB/T 17909.1-19992024-04-0114GB/T 22910-2023痒病诊断技术GB/T 22910-20082024-04-0115GB/T 30307-202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GB/T 30307-20132024-04-0116GB/T 31782-2023电子商务可信交易要求GB/T 31782-20152024-04-0117GB/T 43051-2023实验动物 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024-04-0118GB/T 43072-2023气瓶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24-04-0119GB/T 43098.1-2023水处理剂分析方法 第1部分 :磷含量的测定2024-04-0120GB/T 43157-2023石蒜绵粉蚧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1GB/T 43158-2023马铃薯黑胫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2GB/T 43159-2023施马伦贝格病诊断技术2024-04-0123GB/T 43160-2023梨火疫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4GB/T 43162-2023欧洲樱桃绕实蝇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5GB/T 43166-2023燕麦嗜酸菌西瓜亚种溯源检测方法2024-04-0126GB/T 43167-2023农药检测用标准硬水2024-04-0127GB/T 43168-2023生猪运输管理技术要求2024-04-0128GB/T 43169-2023马铃薯斑纹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9GB/T 43171-2023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数据代码及数据采集技术2024-04-0130GB/T 43173-2023种鸡场鸡白痢沙门菌净化规程2024-04-0131GB/T 43174-2023农药种子处理制剂附着性测定方法2024-04-0132GB/T 43179-2023农药 N,N-二甲基甲酰胺不溶物测定方法2024-04-0133GB/T 43183-2023北细辛林下栽培技术规程2023-09-0734GB/T 43185-2023白芍栽培技术规程2023-09-0735GB/T 43195-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系统开发指南2024-04-0136GB/T 43230-2023反渗透海水淡化产品水水质要求2024-04-0137GB/T 6439-2023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GB/T 6439-20072024-04-0138GB/Z 43194-2023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置指南2023-09-0739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2024-04-0140GB/T 10060-202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2024-04-0141GB/T 27431-2023合格评定 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2023-09-07国家标准修改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11416-2021日用保温容器 《第1 号修改单》GB/T 11416-20022023-09-072GB/T 30433-2021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 《第1 号修改单》GB/T 30433-20132023-11-01
  • 两会声音:修改《疫苗管理法》 统一技术标准和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总裁周云杰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修改《疫苗管理法》的议案”。《疫苗管理法》的进一步完善,能够为群众享受更安心、便捷、高效的疫苗接种服务提供条件。海尔集团总裁周云杰  作为百姓特别关注的重点课题,疫苗安全是我国公共卫生的关键防线。新冠疫苗的诞生更让人们认识到疫苗的重大价值。此时提出修改完善《疫苗管理法》,将对我国未来的疫苗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疫苗管理法》需再优化 全流程可追溯存在完善空间  为保障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我国于2019年颁布实施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简称《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在全国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为实现疫苗全流程数据可追溯,建立起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  目前,各地区疫苗的供应信息尚未充分公开,市民们很难根据自身需要快速查询到当地疫苗接种服务点的疫苗种类、库存、预约情况等,使得各地疫苗接种门诊效率较低。  因此,我国疫苗安全管理与追溯方面的工作,仍有完善和提升的空间。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实行疫苗供给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疫苗接种预约系统”,有助于大幅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疫苗资源分配,实现高效合理利用,提升百姓接种体验,从而进一步实现全国疫苗全流程数据可追溯。  保障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统一技术标准意义重大  基于现行的《疫苗管理法》,议案还包括“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疫苗存储及运输技术标准、借助物联网技术对当前疫苗存储及运输进行智能化升级”等内容。  疫苗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状态的要求较为严格。冷链设备内的疫苗状态如果缺乏监控和追溯,便难以保障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记者了解到,疫苗法颁布后,部分城市已经通过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实现了门诊的智慧化升级。但是,现实中我国尚未为疫苗制度制定关于其储存、运输的全国性技术标准。由于缺乏更为细化的技术规范,部分地区的冷链管理技术水平还有待完善,这些都不利于保障疫苗的质量以及疫苗接种的安全性。  在疫苗储存、运输环节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对传统冷链设备进行物联网化升级,对保障百姓健康意义重大。一方面能够通过免疫规划有效对抗疾病传播,另一方面形成完整的疫苗接种反馈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为民众健康保驾护航。  海尔生物助力疫苗接种智能化升级 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在贯彻《疫苗管理法》的进程中,已有不少地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多地政府通过积极建设智慧城市、构建智慧门诊的方式,不断升级百姓接种体验。  其中,以海尔“海乐苗”为代表的智慧接种方案,创新融合了物联网技术与低温存储技术,破解了百姓疫苗接种“最后一公里”追溯难题,为各地提供了构建智慧门诊、优化接种体验的全新思路与升级路径。目前,“海乐苗”智慧城市疫苗网已在青岛、深圳、广东省等28个省市,3000多家接种点落地应用,通过构建的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推动城市疫苗管理体系互联互通。  物联网技术在免疫接种方面的应用,颠覆了传统的疫苗接种模式,有效助力了疫苗接种智能化升级,推动了行业变革及创新。除了智慧门诊,物联网技术的融合创新也被应用在保障偏远地区的免疫规划接种方面。作为我国免疫接种形式的补充,移动接种方案的落地是我国在智慧接种领域的又一次突破,标志着我国在疫苗接种改革创新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由中国疾控中心并联海尔生物共创的移动智慧接种方案,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技术,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接种难题。目前已应用于河南、新疆、内蒙古等偏远地区的免疫接种。  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疫苗全流程进行创新改造,实现疫苗生产、储存、运输、预约、接种等全流程数据信息追溯,也将为我国后续进行新冠、流感等疫苗大规模接种提供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另外,在统一的技术体系平台下,全国各地的接种者信息实现标准化管理,对国家实现全流程免疫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联网技术对公共卫生安全水平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因此,一部在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方面更为完善的《疫苗管理法》,将成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践行“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武器,对百姓健康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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