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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申报相关的资讯

  • 2010年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第一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我司拟开展2010年第一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密围绕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分析标准需求,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急需先行。经标准清理、复审后,急需修订的项目,各行业规划中急需项目应优先安排。   (三)协调配套。项目申报应主要注意系统、配套,互相协调,系统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发挥标准的系统效应。   (四)提升水平。采用先进安全管理理念,运用先进安全技术,总结积累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水平。   二、申报重点   (一)提高本质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保障体系所需的重要标准项目   (二)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安全生产标准以及重大装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标准项目   (三)各行业危险源辨识、评价以及控制、管理所需的各类标准项目   (四)高危险作业、生产工艺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为使安全生产标准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相互协调、互为补充,本次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一并编制,分开列表,同时申报。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行业发展需要,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的征集及筛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2010年标准项目计划。   (一)报送材料(含电子版)   1、申报项目的总体情况说明,包括项目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等   2、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按行业分别列表),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2)   3、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3,按行业分别列表),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4)及标准草案,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5)及标准草案,国家/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见附件6)及国家标准草案, 研复制国家/行业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见附表7)。   (二)时间安排   请各行业于2010年2月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联系人:肖月华,联系电话:010-68205380,电子邮箱:xiaoyuehua@miit.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附表一.doc,附表二.doc,附表三.doc,附表四.doc,附表五.doc,附表六.doc,附表七.doc
  • 申报程序不明 危化品安全标准化进程受阻
    “我们原计划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争取年内通过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审核,但现在这个想法恐怕要落空了。”2月25日,陕西渭化集团安全环保部副部长郭小红向记者道出了企业的烦恼。 令郭小红烦心的,倒不是渭化集团的安全管理出了问题。事实上,作为陕西省第一批危化品标准化试点企业和全国有名的新型煤化工企业,渭化集团的安全环保工作可圈可点,建厂至今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故,多次荣获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近几年该公司更因为加大了安全环保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了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与常态化,使得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今年初,该公司决定,继续加大安全环保及节能技改投入,完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再上台阶,争取成为陕西省第一家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但当郭小红向有关部门申报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时,却被告知:目前国家对于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审核验收工作基本停滞,暂时无法受理。 而据记者了解,类似渭化集团的遭遇在全国十分普遍,许多企业想申报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时,都不知该从何下手了。部分企业甚至反映,他们现在都不知道应向国家哪个部门申报,申报的程序是什么。 据了解,我国于2004年开始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2006年试点工作在全国铺开。2008年,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总结前期经验和问题基础上,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取代2006年试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该规范规定了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10个A级要素和53个B级要素,并根据各方反映,在原来设置的安全标准化一、二级企业之外,新增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相关要求和审核程序,从而使规范的适应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大。但在规范出台时,与之配套的《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考评办法》和《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考评检查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却未出台,致使安全标准化的咨询、审核、申请受理、考评等工作难以开展,迟滞了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进程。 “《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考评办法》和《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考评检查评分细则》等文件,去年10月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稿,但至今没有发布实施,致使相关审核部门无章可循,无法受理企业的申请,更不可能开展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审核评价工作。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审核工作进展迟缓。”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危化品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曲福年对记者说。 “按照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考评办法由国家安监总局制定,二、三级考评办法由各省安监局参照一级考评办法制定。而今,一级考评办法尚未出台,二、三级的相应办法自然难以出台,最终不仅影响了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审核,也拖累了二、三级企业审核认证工作。”陕西省安监局危化处常务副处长王炳峰说。他还向记者透露:根据陕西省安监局的工作进度,原计划今年推荐2家危化品企业申报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但由于上述配套文件迟迟没有出台,现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如何指导企业申报、向谁申报、如何申报了。 曲福年则表示:根据2009年6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意见,2009年底前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2010年底前,重点危化品企业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重点危化品企业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化品企业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这个目标本来实施起来就有一定的难度,如果相关配套文件不能尽快出台,则实施的难度会更大。 他呼吁相关部门抓紧《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考评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的批准发布,加快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进程。 据了解,到去年底,全国共有37家企业获评危化品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1300多家企业获评危化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危化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审核考评工作才刚刚开始,目前通过安全标准化等级审核考评的企业总数还不足1500家,仅占41.4万家危化品从业单位的0.36%,距离到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的目标还十分遥远。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始申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近期我部将规划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积极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同时,分期分批认定一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跟进规划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站点,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等工作,为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现就首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产品专业类别和地域范围两个方面进行规划、申报和认定。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粮油产品和“菜篮子”产品类别进行申报和认定,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立足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省份(地区)进行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原则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为评估对象。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农业部属科研院所、农业部与教育部或相关省(区、市)共建的农科类高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研究机构和省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省级农科院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各流域水产研究所中择优选建。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检测机构,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技术力量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学术气氛浓厚,学风正派   (三)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条件和规章制度   (四)拥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研究基础和技术交流平台   (五)能够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经费基本支出和后勤条件保障。   四、申报程序   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申请报告,填报申请表。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申报材料,经院(校)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 省级农科院(所)和其他农科类高校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签署推荐意见后,以院(校)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申请。一个依托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个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衡量,集中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组织申报,严格把关。请各申报单位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gjyjc@agri.gov.cn。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50家科研院(所)和农科类高校作为依托单位筹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可条件的,由筹建单位以正式文件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考核认可申请。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考核认可专家组依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可规范》进行考核认可评审。考核认可符合规定要求的,报请部领导审查批准,命名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依托单位加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牌子,正式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义承担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于 潇 陆柏益 联系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申报书20110907.doc
  •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等14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14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7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联系方式:  1.“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深地资源勘查开采”、“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海洋环境安全保障”6个重点专项相关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sfs_zyhjc@most.cn  2.“精准医学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5个重点专项相关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sfs_swyyc@most.cn  3.“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相关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sfs_zhc@most.cn  4.“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2个重点专项相关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sfs_shsyc@most.cn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2016年8月3日  附件:  1.“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2.“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4.“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5.“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6.“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7.“精准医学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8.“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9.“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10.“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11.“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12.“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13.“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14.“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 湖北发布全国首个省级食品安全企标网上申报系统
    日前,由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组织开发的《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这标志着该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信息化建设和行政服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介绍,该系统是基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作为主要建设内容,将实现该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申报、备案管理、公示、信息报告的交互对接,提高行政服务办事流程的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据悉,该系统的正式投入使用,在全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系统范围内尚属首家。   据该省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申报系统的正式上线,将进一步简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申报流程,提高该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管理的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该省地方食品产业发展。
  •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要求,科技部会同国家海洋局、交通运输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共同编制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紧紧围绕提升我国海洋环境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1)重点发展海洋监测高新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培育一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基地,仪器装备自给能力提升到50%以上 (2)重点发展全球10千米分辨率(海上丝绸之路海域4千米分辨率)海洋环境预报模式,提供多用户预报产品并实现业务化运行 (3)重点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安全平台技术体系,实现平台业务试运行,支撑风暴潮、浒苔、溢油等重大海洋灾害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 p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2016-2017年重点围绕海洋环境立体观测/监测的新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及核心装备国产化、海洋环境变化预测预报技术、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四个重点任务启动了44个项目。2018年拟支持21个项目,同一指南方向下,如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国拨经费概算约3.7亿元,其中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所用经费不超过30%。 /p p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年。对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要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p p   本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p p   1. 海洋环境立体观测/监测新技术研究与核心装备国产化 /p p   1.1新型海洋监测仪器设备研制 /p p   研究内容:(1)研究水下目标电、磁感应特征及其探测技术,建立水下目标探测、追踪方法,突破海洋电、磁监测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基于固定平台的海洋电、磁探测/监测设备,形成海洋电、磁监测系统,并进行应用示范。(2)开展拖曳式光学、温度、盐度、压力传感器阵列总体设计 自主研发拖曳式海洋光学环境传感器、荧光传感器、电导率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阵列锚链含有数据传输和供电系统。形成用于200米深度测量海洋潜流、洋流尺度的在线设备。并开展示范应用。 /p p   考核指标:(1)建立一套水下目标电、磁探测监测系统 设计工作深度不少于1000米,系统阵列探测范围不小于2000米 具备实时数据回传及处理能力 完成海上试验验证,系统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2)海洋光学传感器:测量海水对波长340 nm至1100 nm的吸光度,测量精度0.0001 AU,响应速度(0.05s,功耗(2 W 荧光检测器:测量海水中叶绿素藻类,检测下限0.05(g/L,响应速度(0.05s,功耗(1.5 W 电导率传感器:长期耐受海水腐蚀,抗生物附着,功耗≤0.5W,测量准确度± 0.0005S/m,月漂移≤0.0005S/m,响应时间≤0.1s 温度传感器:测量准确度± 0.01℃,年漂移≤0.01℃,响应时间≤0.1s,功耗≤0.3W 压力传感器:测量准确度± 0.2%F?S, 年漂移≤0.1%F?S,响应时间≤0.1s 传感器部件国产化率90%以上。 /p p   拟支持项目数:针对水下目标海洋电磁设备、拖曳式光温盐深传感器阵列,拟分别支持1个项目。 /p p   1.2海气界面快速机动组网观测系统技术与应用 /p p   研究内容:开展海气界面快速机动组网观测系统总体设计 研发海上自主接入快速组网和数据自动传输技术 集成自主研发的船载和机载投弃式海气界面观测设备、波浪滑翔器及组网通信设备,并辅以无人艇观测系统、无人机观测系统等,形成具有高时空分辨率的海气界面水文气象参数实时测量与传输的快速机动组网观测系统,并开展示范应用。 /p p   考核指标:海气界面快速机动组网观测系统具备实时、同步观测能力,观测参数包括海表温度、盐度、波浪场、流场及海面风、温、湿、气压等 波浪滑翔器最大航行距离不小于4000千米,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备不低于20千克的搭载余量 无人艇最大航速不小于12节,续航能力大于200千米 机载投弃式海气界面观测设备气象观测高度不小于1000米 船载投弃式海气界面观测设备支撑时间不小于6个月(测量1次/1h) 主要移动节点(不少于3类)组网半径不小于100千米,完成3类以上节点的协同观测任务,组网观测应用示范不少于3个月。 /p p   1.3深海海底观测网无线拓展观测系统 /p p   研究内容:研发基于深海海底观测网的长时序无线双向声传输、深海多源传感器时钟同步、极低频声学信号处理等关键技术,构建由1个移动节点、5个无线固定节点(传感器类型大于2种)与海底有缆观测网主基站相结合的观测系统,开展示范应用。 /p p   考核指标:无线节点与主基站传输速率大于1000bps、最远传输距离不小于20千米,工作深度不低于2000米,无线节点组网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1个月 水下驻留时间不低于10天,最大观测半径不小于30千米。 /p p   1.4极地冰区观测技术研究与科学应用 /p p   研究内容:(1)基于极区自主冰架热水钻机系统进行极地科考适应性改造研究,在南极埃默里冰架区域进行钻探试验,开展冰架气象、冰架移动及冰下海洋环境同步观测,同时进行冰架底部附着冰、冰架下海水取样等工作,对冰架下方水团、底部冻融过程、冰架不稳定等科学问题开展研究。(2)开展冰层波导声学特性及海冰界面下声场特性研究,获取极地海冰区声学参数 研制声信号检测与无线电通信一体化的冰层检波器,开展极地海冰区声学试验。(3)开展极地气垫破冰/运输平台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兼具低速破冰与高速运载巡航能力的小型气垫破冰/运输平台,为极地科考、我国北方结冰内河及渤海湾等区域提供高效破冰/运输平台。 /p p   考核指标:(1)完成埃默里冰架不同区域3个站点以上的气象观测、冰架位移跟踪和钻孔及冰下环境观测,在每个站点钻取冰架表层、中部和底部附着冰冰芯样品共计不少于20米,采集不少于3个冰架钻孔下海水样品不少于10L 各钻孔下海水温盐流参数连续观测周期不小于1年。(2)建立冰层波导声学特性及冰界面下声场特性模型,冰层检波器频带范围5Hz~8kHz、灵敏度不小于1V/g 声波探测分辨率不低于100米 构建极地海冰区5节点分布式演示系统,设备工作温度-50℃~30℃,数据接收率不低于85%。(3)完成小型极地气垫破冰/运输平台工程样机研制,系统总重量约30吨 航速不低于2节情况下,破冰厚度不小于0.30米 运输模式下最大航速不低于25节 完成示范应用。 /p p   拟支持项目数:针对自主冰架热水钻机系统、冰层波导声学特性及冰界面下声场、极地气垫破冰/运输平台,拟分别支持1个项目。 /p p   2. 海洋环境变化预测预报技术 /p p   2.1格陵兰冰盖监测、模拟及气候影响评估 /p p   研究内容:开展格陵兰冰盖、溢出冰川及周边海冰变化过程的强化卫星遥感监测和典型区域高分辨率现场观测 改进冰盖动力学模型与冰盖-海平面变化相关模型,利用冰芯资料进行动力学模型参数检验 发展大气和海冰-海洋耦合数值模式,并利用观测资料和数据同化技术,估计和优化耦合模式的关键参数,建立格陵兰及周边区域高分辨再分析资料集 研究格陵兰冰盖与北极海冰变化及北半球气候的相互影响机制。 /p p   考核指标:建立我国自主的格陵兰冰盖动态监测技术体系(国产卫星、无人机及地面监测系统),完善冰盖水文-动力学过程遥感监测技术,开展2~3颗国产卫星应用,研制不少于10种水文动力学过程关键参数的高分辨率数据产品,构建1~2个典型冰盖—溢出冰川—海冰系统动态监测系统并示范应用不少于6个月 形成2000年以来的格陵兰冰盖高分辨率观测资料,提供格陵兰冰芯过去10万年以来温度、积累率、冰盖高程、温室气体等关键参数的最新记录,获得优化的海冰—海洋耦合数值模式及关键参数,生产再分析资料跨度不低于30年,格点分辨率均优于5千米。 /p p   2.2海洋数值预报云计算技术研究 /p p   研究内容:研究高性能数值计算人机交互自动优化分析技术,实现模式系统的性能优化循环模型自动构建,并基于模式进行自动的运行特征数据收集、瓶颈点评估结果自动生成 研究基于“互联网+”的海洋数值预报计算云系统和存储云系统,为海洋预报业务系统用户按需提供实体或虚拟的计算、存储和网络等资源。 /p p   考核指标:建立交互式数值计算模式自动优化分析系统1套,建设海洋数值预报计算云和存储云系统1套,终端用户可远程登录连接到云端进行高性能计算作业的提交、管理等。 /p p   3. 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 /p p   3.1近海生物资源与环境效应评价及生态修复 /p p   研究内容:开展近海典型海区生物多样性研究与保护技术研发 阐明典型生态系统食物产出过程与生态环境效应 开展多营养层次生物资源承载力评估 阐明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影响 开展近海生物资源养护与退化水域生态修复基础研究与技术研发。 /p p   考核指标:构建黄渤海以兼具有生态与经济效益的新型海洋生态牧场示范区不少于2个,东海以生物资源养护和栖息地修复的生态牧场示范区不少于2个 南海以生境修复为目的的岛礁和新型生态牧场示范区不少于2个 示范区海洋生物资源量提高20%以上。 /p p   拟支持项目数:针对黄渤海、东海、南海不同海区生态类型,拟分别支持1个项目。 /p p   3.2近海生态环境安全监测技术体系研究 /p p   研究内容:研发海洋生物主体组分微型生物监测新技术,阐释碳汇过程的近海生态、环境安全效应,从碳汇链条主线解析长期困扰我国的近海环境问题(富营养化、化学需氧量、缺氧、酸化等)的诱因和驱动力 在此基础上研发微型生物碳汇调控技术与相应的环境安全评价体系 建立基于碳汇主线的生态环境管理方案 并通过模拟示范向国际推广。 /p p   考核指标:研制2~4项微型生物与水质环境指标业务化新技术规范,制定微型生物环境指标体系,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补偿定量指标体系,并通过相关国际组织推广应用。 /p p   3.3极地生态环境演变与生物技术研究 /p p   研究内容:(1)研究南极企鹅基因进化树构建及企鹅物种在地质历史中的环境演化分析,研发南极企鹅栖息地高分辨率遥感及变化监测技术并实现全南极企鹅栖息地制图,分析环境变化对企鹅栖息地变迁的影响 (2)研究南极磷虾资源产出关键过程与渔场形成机制,构建南极磷虾中心渔场探测与渔业生产保障技术,研发南极磷虾高效生态捕捞、船载加工和陆上深加工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一批南极磷虾高附加值产品,建立南极磷虾产品检测方法与质量标准 (3)研究极地微生物生物多样性及其演替机制、生命特征及适应性机制及其生态效应,研究极地微生物资源潜力评价、勘探、获取、培养和保藏技术。 /p p   考核指标:(1)完成全部南极企鹅物种的全基因组测序,解析南极企鹅的进化关系和分化过程,建立卫星、无人机平台企鹅栖息地遥感调查技术体系并实现全南极企鹅制图。(2)探明南极磷虾渔场的形成机制 实现南极磷虾连续捕捞与船载加工主要装备国产化,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研发高附加值南极磷虾产品10个以上,2~5个产品获得批文并实现产业化 建立南极磷虾主要高附加值产品质量标准5个以上。(3)分离、鉴定极地来源微生物2000株以上,保藏500株以上,完成50株极地功能微生物菌株的基因组测序和功能注释,初步建立极地微生物基因资源库 获得10个以上具有应用潜力的极地微生物来源药物先导化合物、10个以上新生物制品候选物并完成初步的功效研究和应用潜力评价。 /p p   拟支持项目数:针对企鹅基因进化树、南极磷虾、极地微生物,拟分别支持1个项目。 /p p   4. 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支撑技术 /p p   4.1海洋动力灾害观测预警系统集成与应用示范 /p p   研究内容:针对风暴潮、巨浪、海冰等典型海洋动力灾害,集成已有海洋环境业务化观测及预报系统及本专项研发的海洋动力灾害观测技术、装备和相关标准、预报模式和风险评估模型等,构建分级联动的海洋观测预警一体化智能应用平台 研发从现场数据采集到产品分发的全流程灾害预警系统运行控制关键技术 针对交通运输、渔业生产、休闲旅游、海上油气开发等行业,研发适用于不同用户需求的预警产品,在典型区域开展示范应用。 /p p   考核指标:示范运行发布预警报产品不少于50种,响应时间3小时以内,风、浪等要素实现10千米网格化预报 集成观测手段不少于10种,实时观测站点不少于50个 实现灾害现场观测数据、视频资料实时回传及应急决策指挥联动 示范运行时间不少于9个月。 /p p   4.2北极环境遥感与数值预报合作平台建设 /p p   研究内容:与北欧国家合作北极环境遥感和数值预报,联合建立北极卫星遥感地面站,实现基于中欧多源卫星的遥感数据本地接收、快速处理和反演研究,联合研发大气、海冰、海洋和陆地多要素准实时卫星监测产品和同化资料、冰-海-气耦合模式,研发北极海洋大气环境要素短期及中长期预报预测技术,发布多要素数值预报产品。 /p p   考核指标:在北极地区合作新建卫星地面接收站1座,合作天线2个,稳定接收不少于5颗中欧卫星数据 建立1~2个北极联合观测站,实现对海洋、大气和海岛海岸带的观测 面向国际发布大气海冰海洋多要素中欧卫星遥感监测产品不少于5类,预报产品要素不少于10种,为国际北极科考船和商船提供保障服务不少于3批次。 /p p   有关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对卫星地面接收站建设提供1:1配套经费,并保障接收站业务化运行。 /p p   4.3面向气候变化的极区大气与空间环境业务化监测与研究 /p p   研究内容:在现有极区高层大气监测基础上,完善与拓展极区大气与空间环境业务化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对极区大气准全高程观测。基于对极区各圈层大气观测,分析太阳风能量注入对极区电离层的影响,探索极区电离层与中性大气相互作用,研究极区中高层大气动力学过程、以及极区大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探索能量从太阳至地球气候系统间的传输和耦合过程,理解极区空间天气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关系。 /p p   考核指标:完成极区空间天气活动和准全高程大气协同观测实验,获得实验数据集2套 建立高纬电离层理论预测模型,揭示太阳风能量注入对极区电离层的影响机理,构建极区电离层与中性大气相互作用评估方法。 /p p   4.4海上丝绸之路运输环境安全保障服务系统集成与应用示范 /p p   研究内容:基于数字航路构建面向海上丝绸之路的智能服务一体化应用系统,开展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海上智能交通走廊示范应用 研究复杂海况条件下的通航安全、航线设计和躲避对策,研发多船动态建模技术和协同仿真技术,构建海上丝绸之路关键水道和支点港口安全航行综合仿真平台 发展面向绿色船舶和绿色港口的多式联运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服务技术,研究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支点港口服务相关系列标准和指南 集成研发符合国际公约要求的船舶污染风险防控技术,搭建海上丝绸之路船舶污染风险防控服务平台。 /p p   考核指标:构建面向海上丝绸之路的智能保障服务系统并示范应用9个月 安全航行综合仿真平台可开展不少于6艘船舶的动态建模和协同仿真,提供的三维场景数据库不少于8个 绿色船舶和绿色港口服务形成3项以上国际标准和指南提案 集成5种以上符合国际公约要求的风险防控技术,形成配套服务标准。 /p p   有关说明:研究成果需服务于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航运企业的业务管理并开展示范应用。 /p p   4.5滨海核电运行安全典型致灾生物监测防控技术与集成示范 /p p   研究内容:开展影响我国滨海核电站冷源安全运行的典型致灾生物大规模聚集的成因分析与控制方法研究 研究典型致灾生物的综合监测、预警与处置技术 系统集成有关致灾生物的监测与防控技术,构建决策支持系统,开展示范应用,实现与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的对接。 /p p   考核指标:集成系统至少包括水母、棕囊藻、海地瓜、毛虾等4种典型致灾生物,建立海地瓜、毛虾等2个典型致灾生物的在线监测系统,制定监测预警处置技术标准(送审稿),24~48小时威胁性灾害发生预警准确率大于70%,精细化预报时间满足核电安全应急处置预警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要求,单个示范区示范时间不少于6个月。 /p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指南
    p 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修改意见请于5月8日24点之前发至sfs_swyyc@most.cn。 /p p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系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p p   据了解,此次“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旨在支持加快研发快速检测和非定向筛查技术及产品,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装备国产化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全国统一的追溯预警体系和全链条的过程控制体系及国家食品安全大数据云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应急技术体系 积极转化研究成果,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为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的转变。同时,针对于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的快速检测检验技术与装备研发成为项目支持的重点。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详情见: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696a07f2-5bcd-41f2-9cb7-67992b582b4b.doc" 附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指南.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 WIDTH: 320px HEIGHT: 200px" title=" u=489999297,1291075811& amp fm=23& amp gp=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fbc24f1a-f610-4614-a62f-b3521c587009.jpg" width=" 461" height=" 272"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指南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征求意见稿) /strong /p p   本专项的总体目标是:重点解决我国食品源头污染严重、过程控制能力薄弱、监管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聚焦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化学致癌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生物毒素等重要危害物,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食品原料中危害物迁移转化规律与安全控制机理等基础研究,为科学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 有效强化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监测评估、监管应急等四个方向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研发快速检测和非定向筛查技术及产品,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装备国产化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全国统一的追溯预警体系和全链条的过程控制体系及国家食品安全大数据云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应急技术体系 积极转化研究成果,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为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的转变,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推动食品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p p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下设食品安全保障机理机制基础研究、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等三个任务。2017年,计划从上述三个任务部署18个研究方向。 /p
  •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项目评审专家名单公布
    p   11月24日,科技部公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项目评审专家名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谢剑炜等45位专家在列。 br/ /p p   据此前发布的相关专项食品答辩评审会通知,“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项目定于2017年11月25-26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 /p p   名单显示,此次评审专家共分三组,每组15位评审专家,分别对重要食源性致病菌耐药机制及传播规律研究、粮油食品供应链危害物识别与防控技术研究、食品中全谱致癌物内源代谢规律及监测技术研究等项目进行评审。 /p p   具体评审项目及评审专家名单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项目答辩评审专家 /strong /p p   第一组 /p p   【重要食源性致病菌耐药机制及传播规律研究 食品典型污染物及潜在风险物质危害识别与毒性作用模式研究 主要畜禽产品中关键危害物迁移转化机制及安全控制机理研究 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的互作关系与调控基础研究 食品污染物暴露组解析和总膳食研究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748dcc5a-1799-4029-b247-5ae132b1f8e0.jpg" title=" 1.jpg" / /p p   第二组 /p p   【粮油食品供应链危害物识别与防控技术研究 水产品全链条关键危害物的迁移转化规律与安全防控技术研究 食品腐败变质以及霉变环境影响因素的智能化实时监测预警技术研究 食品中生物源危害物阻控技术及其安全性评价 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智能化应用技术研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aed13e53-3c9d-487d-80f4-6a0b24dbe57a.jpg" title=" 2.jpg" / /p p   第三组 /p p   【食品中全谱致癌物内源代谢规律及监测技术研究 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快速检测检验技术与装备研发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监测检测及风险评估数据一致性评价的参考物质共性技术研究 食品微生物检验相关参考物质体系研究及评价 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与预警技术研究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与智能化监督关键技术研究 应对国际贸易食品法规精准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食品真实性鉴别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1c8ea89c-9e4a-4099-bf40-848f88505641.jpg" title=" 3.jpg" / /p p br/ /p
  •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2日,修改意见请于2月2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征求意见稿) /strong /p p   本专项的总体目标是:重点解决我国食品源头污染严重、过程控制能力薄弱、监管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聚焦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化学致癌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生物毒素等重要危害物,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食品原料中危害物迁移转化规律与安全控制机理等基础研究,为科学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 有效强化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监测评估、监管应急等四个方向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研发快速检测和非定向筛查技术及产品,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装备国产化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全国统一的追溯预警体系和全链条的过程控制体系及国家食品安全大数据云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应急技术体系 积极转化研究成果,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为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的转变,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推动食品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p p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下设食品安全保障机理机制基础研究、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等三个任务。在2017年任务部署的基础上,2018年,计划从上述三个任务部署24个研究方向。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1 食品安全保障机理机制基础研究 /strong /span /p p strong   1.2.1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及功能评价基础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重点研究保健食品常用重点原料、糖类(单糖及其衍生物、白砂糖等)、蛋白质(酪蛋白、乳清蛋白等)、功能性油脂(多不饱和脂肪酸、磷脂)、功能肽(小分子蛋白肽)等食品原料的基本特性,重点分析评价保健食品其原料中的高风险物质和监测识别技术方法 开展重点保健食品及其原料不同制备工艺产生(或导致)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研究,重点关注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进行的原料加工、高效提取、分离、改性、纯化精制等关键技术(如色谱分离、膜过滤、物化改性等),分析和快速检测生产过程中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细菌、致敏原等危险物质的浓缩和积累。全面完善现行保健食品功能评价的生物模型、人体试食试验中受试者的纳入标准、评价方法及人体试食评价规范,对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7种欠缺人体试食评价的功能方法进行重点研究并提出适宜的评价体系 开展保健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风险评价、管控与预警技术 建立个性化的风险预警模型,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行业的保健食品原料预警通道,研发危险因子识别及控制关键技术,显著提高原料制备工艺的可靠性、耐久性和安全性 开展基于计算毒理学的保健食品原料典型风险物质的毒性预测、验证和安全评价模型的基础研究 重点研究利用人源性细胞、组织芯片或者器官芯片等技术方法,开展保健食品及其原料中重要污染物质毒理体外评价模型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研究构建重点涵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存在风险隐患的保健食品内源性风险物质的基础毒理数据库 集成技术建立关键控制点和多个技术指标,试验性验证多种原料在保健食品产品中的功能性和产品综合产率。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重点研究评价涵盖典型保健功能类别的25-35种保健食品中关键原料(如银杏叶等)的主要内源性风险物质 完善提升8-10种常用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的基础科学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包括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3-5种目前尚欠缺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的评价指标体系、技术操作规范 重点研究评价8-10种糖类、蛋白质、功能性油脂、功能肽等重要保健食品原料的主要风险物质,分别建立上述保健食品原料风险控制标志物不少于20种,风险物质监测识别技术方法不少于6种,高效精制分离及风险防控技术体系不少于3套,制定相关技术流程和标准不少于5件,建立原料加工过程的实时监测、风险诊断模型不少于3套,形成3套工艺规范和工艺数据库。构建5-8套基于计算毒理学的保健食品原料内源性风险物质的毒性预测、验证和安全评价模型,研究创建保健食品内源性风险物质基础毒理数据库1个,至少涵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20-30种常用、重点原料,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评价的基础模型(含动物、人体评价模型)及科学评价体系 构建并验证保健食品及其原料中重要污染物质毒理体外评价模型3-5种,关键共性技术5-8种,技术操作规范2-3套 依据建立的内源性风险物质的可控程度和风险级别,提出调整《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或安全性限定要求的政策建议,系统提升保健食品安全的科学评价方法。申请国家发明专利8-12件,发表研究论文30-4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5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1.4.1 食品加工条件对食品中外源安全危害物的影响与作用机理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系统分析空肠弯曲杆菌等致病菌在不同加工条件下的生长增殖及产毒机制 针对我国主要低温预制食品和低温食品物流过程,研究嗜冷菌在低温下的生长规律及在不同食品中的发生规律,阐明嗜冷菌低温生长机制及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机制,为嗜冷菌的控制奠定理论和方法基础 以典型致病菌和病毒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考虑口感影响、营养物质稳定性等指标,建立含光敏剂制备、设备研制等内容的成套光动力消毒实施方案。系统研究光动力消毒过程中致病菌、病毒的杀灭机制,重点关注在单线态氧作用下,光敏剂与细菌病毒等危害因子、食品营养成分相互作用后产生的消毒副产物等风险物质,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为新型光动力消毒杀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理论基础及配套技术储备 阐明食品原料中残留的真菌毒素等其他有害物在加工过程中的转化规律与产物形式,研究不同加工方式对真菌毒素等外源有害物的减控机制。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明晰5-6种致病菌在5-6种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产生及减控机制 阐明嗜冷菌在8-10种低温存储食品中的发生规律,建立安全风险预测模型2-3个 阐明5-6种真菌毒素等在3-5种食品加工方式中的转化规律及减控机制 重点建立以姜黄素、叶绿素、竹红菌素等光敏剂为主的光动力灭菌方案,以及含灭菌配套激发光源系统1套 研究构建3-5种生食水产品科学灭菌的关键技术,开展2-3种光敏剂灭菌副产物主要成分的安全性评价及风险防控研究,构建光动力灭菌副产物安全评价模型1-2套,制定适宜于食品光动力消毒灭菌的技术操作规范2-3个 形成低温预制食品加工控制操作技术规范3-5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4项 发表研究论文50-6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3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参与或牵头,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 /strong /span /p p strong   2.2 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2.2.1.1 食品中重点危害物质高效识别和确证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综合分析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过程污染物、添加剂残留以及非食用物质等重点危害物质情况,研究危害物质检测前处理新型材料和新技术 建立高分辨质谱为主的内外源性危害物质全谱识别技术,构建典型食品基质多级质谱数据库 开发基于保守性标志物的多谱联用定性定量综合检测技术 建立以核磁共振技术等为主的多谱识别技术和方法,实现食品混合体系中未知组分定性分析,以及保健食品效应物质(含非法添加药物、风险物质及功效物质)高通量检测方法,并进行验证和应用。 /span /p p   考核指标: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开发食品中危害物质定量富集与净化前处理新型材料15-20种,全自动高通量前处理技术20-30种 建立食品中多类化学污染物高效确证技术40-50种,包括基于保守型标志物多谱联用定性定量综合检测技术30-40种 构建高分辨质谱为主包含5000种以上危害物质的全谱识别确证数据库 构建核磁共振为主(含红外、拉曼等)多谱识别技术不少于5种,包含不少于10类300种激素、非法添加药物等的数据库,其中核磁共振谱库容量不少于100种 保健食品高通量效应物质检测技术10-15种 申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5-10项,形成技术标准草案30-50项,所有技术成果在不少于10家省级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机构得到应用,并取得验证报告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10件,发表研究论文40-5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20篇)。 /span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优先支持牵头过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具有良好工作基础的技术机构。 /p p    strong 2.2.1.2 食品中化学危害因子非定向筛查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针对复杂环境污染、食品贸易全球化、食品非法添加现状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需要,研发适用于非定向筛查的食品危害物全回收技术,开发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毒理学效应终点、质谱筛查分析及多源数据解析、组学、流行病学和信息收集技术相融合的化学危害物多维监测筛查技术。 /span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形成食品中多类化学污染物高效确证技术40-50种,构建质谱筛查数据库,至少覆盖8000种化合物 流行病学数据库,容量不少于3000条 建立数据处理系统,能够兼容主要质谱公司数据 致神经毒性、致癌、氧化损伤、核受体激动剂和拮抗剂等毒理学效应终点测试技术不少于5个,其中自主知识产权测试系统不少于2个。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8件,软件著作权3-5项,发表研究论文25-3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5篇)。 /span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 1-2项 /p p   有关说明:优先支持从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具有良好工作基础的牵头单位。 /p p    strong 2.2.1.3 食品中生物性及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研发多类型食品中不同性质(种类)生物毒素、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的高特异性及高敏感性检测、监测与确证关键核心技术方法、仪器及标准,筛选鉴定出我国主要食源性寄生虫的诊断标识性分子,构建我国常见食源性病毒的数据库。 /span 研究新型树脂分离纯化方法,建立食品中I-131、Cs-134/137、Sr-90、Pu-239/240等放射性核素的同步鉴定体系,建立放射性核素监测数据库,形成放射性物质鉴定和检测技术,开展食源性放射性核素对我国居民的内照射风险监测和评估,并进行技术验证和应用。 /p p    strong 考核指标:建 /strong 立样品全自动高效制备技术30-50种,形成标准检测方法及其技术标准30-50项,开发新型树脂分离纯化方法,建立食品中I-131、Cs-134/137、Sr-90、Pu-239/240等放射性核素的同步鉴定体系5-10种,建立食品安全的放射性核素监测数据库,数据库容量GB级,形成放射性物质鉴定和检测技术,开展食源性放射性核素对我国居民的内照射风险评估,食品中放射性核素快速检测方法不少于10项,其灵敏度达10Bq/L 开发出通用高灵敏快速荧光检测技术和生物芯片检测技术30-50种,形成不同食品种类、不同病毒或寄生虫的标准检测方法及其技术标准30-50项,多类型食品中生物性毒素等生物性危害物质及放射性物质非靶向筛查确证技术10-20 种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10件,发表研究论文20-25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参与或牵头,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p p    strong 2.2.1.4 防范食品恐怖应急处置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针对食品中重要涉恐危害物的防范与处置需求,建立食品源恐怖危害物的特征解析、精确识别及溯源追踪技术并形成平台体系,重点开展基于特征标志物的涉恐食品溯源追踪关键技术和基于共性致/解毒机制的涉恐未知危害因子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快速发现及通量筛查技术 /span 研究,开展食品源恐怖威胁的特征解析及防范关键技术研究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发展现场样品处理、原位检测、医学救援应急处置关键技术及产品 /span 。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解析并阐明食品源恐怖威胁特征及关键环节,提出并制定应对方案1个 建立防范食品源恐怖威胁应急处置平台,建立现场应急处置监测检测关键技术方法10-15项,产品不少于5项 建立未知危害物的筛查确证关键技术平台(不少于10项技术),筛查鉴定对象不少于1000种 构建10种标志物谱和共性筛查技术5项。编制反恐应急技术指南3-5项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5件,发表研究论文20-3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2.2.1 食品安全化学性污染物智能化快速检测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以食品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和类激素等典型化学污染物为研究对象,研究开发化学污染物识别、富集、净化的样品前处理材料,研发自动提取、浓缩净化、自动分离等样品绿色制备关键技术及其智能化设备 研究基于新型纳米材料、免疫生物识别等的多残留、高灵敏、高通量快速检测新技术 开发基于低场核磁共振、化学及生物传感、高灵敏荧光等技术的便携式、智能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新设备。 /span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研发样品快速前处理新技术10-15种及其便携式产品4-5套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建立适宜于现场或便民的化学污染物快速检测新技术15-20种、便携式产品4-5套,实现便携式低场核磁共振、高灵敏度荧光等快速检测产品的国产化 快速检测技术和产品检测时间比国家标准检测方法缩短50%以上,回收率大于80%, /span 灵敏度符合相关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 编制定快速检测方法标准草案15-20项,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5-20件,发表研究论文15-2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8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参与或牵头,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p p    strong 2.2.3.3 食品基体标准物质制备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国际互认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梳理国家标准物质资源共享平台中食品基体标准物质资源,研究制定我国食品基体标准物质发展计划 研究食品检测急需纯度标准物质,研究多特性、多含量水平的混合溶液和食品基体标准物质定值技术与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参数、不同含量水平的食品基体标准物质制备技术研究,达到国际计量体系和欧盟参比实验室等国际互认水平 研究提出多参数痕量水平食品基体标准物质评价技术规范 参加/组织国际比对或相关的能力验证,示范应用相关技术和产品,并通过国际互认,实现量值的溯源和国际等效,获得国际认可的国家核心测量能力。研制我国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所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标准品及食品放射性标准物质以及食品中内分泌干扰物等标准物质。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食品安全重要标准物质制备技术5-7种 研制谷物、蔬菜及制品、乳制品、特殊食品等食品基体中农药、含溴有机物、环境激素、植物激素、有害元素和形态等标准物质20-30种 参加/组织国际比对或相关能力验证,实现等效互认3-5项 建立典型食品基体标准物质定值和不确定度评估模型1-2套 形成技术规范3-5个。研制稳定同位素标记标准品及食品中放射性标准物质、食品中内分泌干扰物等标准物质20-30种。制定食品基体标准物质制备技术标准5-8项,食品基体标准物质评价技术规范1-3个 申报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6件 发表研究论文5-1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3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优先支持标准物质研制体系通过国际同行或第三方质量体系评审,具有相关国际互认良好工作基础的单位。 /p p    strong 2.2.4 新型生物识别材料库的构建及其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针对食品安全典型危害物(非法添加物、重要细菌和病毒、生物毒素、农兽药、环境污染物等),研究高适应性重组抗体库构建技术、筛选技术、体外亲和力进化技术,构建亲和力强、高稳定性的抗体库,筛选高适应性食品安全危害物抗体 基于新型骨髓瘤工程细胞、流式细胞精准分选技术、微流控等筛选技术,开展新型单克隆抗体高通量筛选、制备技术研究,制备食品安全危害物超灵敏、高特异单克隆抗体 针对食品安全新发危害物,综合利用生物信息学和计算生物学技术,构建高质量抗体基因资源库,开展虚拟筛选等快速筛选及制备技术研究,实现新发危害物特异抗体的快速筛选与制备 应用核苷酸修饰以及生物信息学技术,构建亲和力强的大容量核酸适配体资源库,利用数字/单分子 PCR及高通量测序技术,建立核酸适配体快速筛选平台,获得一批高特异性或高广谱性的核酸适配体 以典型食品安全危害物如农药、激动剂类、大环内酯类等对象靶标,构建可识别污染物族或类的高效受体资源库,开展受体蛋白筛选与制备关键技术研究,筛选获得污染物的高亲和力受体。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发展具有高特异性或广谱性的食品危害物特异筛查识别元件,建立食品安全危害物高适应性抗体库、抗体基因资源库、大容量核酸适配体库和受体资源库等生物识别材料库,制备食品安全危害物抗体不少于300 种、核酸适配体 15-20 种、受体 8-10 种,制备相关食品安全危害物检测试剂盒10-15种,申报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40件,发表研究论文不少于3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5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 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参与或牵头,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3 监测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span /p p    strong 2.3.2.1 生鲜食品中混合污染物联合毒性效应评价及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以果蔬和畜禽等主要生鲜食品中近年来监测发现的残留杀虫和杀菌用农药、多类抗菌用兽药等化学物质形成的混合污染物为对象,研究建立基于毒性联合效应的广谱筛查与监测技术,实现混合污染物联合风险的高效识别 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组学及毒理学等,开展典型残留农兽药及其代谢物等混合污染物的联合毒性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探明联合效应互作规律 研究建立同类与跨类混合污染物的联合毒性效应评价技术方法,开展主要生鲜食品中农兽药混合污染物的安全性评价 研发联合风险评估整合模型,开展主要生鲜食品中典型农兽药混合污染物诱导的总风险概率评估 通过标准转化将部分技术及方法形成国家/行业标准,并在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得到实际应用。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构建生鲜食品中混合污染物联合毒性筛查与监测技术3-5种 摸清5-10种果蔬和畜禽等生鲜食品中20-25种典型农兽药等化学混合污染物的联合毒性效应规律 建立混合污染物的联合毒性评价方法5-8种,风险评估模型及方法3-5个,形成标准(草案)3-5项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10件 在国家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应用技术方法5-10项 发表研究论文40-5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2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3.2.2 食品污染物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研究食品污染物敏感效应靶点和剂量效应评估技术,研究基于替代毒理学测试方法和循证医学的危害物毒性识别方法及其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转化技术。开展不同类型污染物联合暴露的累积风险评估模型和技术研究。开发基于疾病负担等综合评价指标的化学物和微生物健康风险分级和定量风险评估模型,研究风险评估导向的国家食物消费参数模型和稀土元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长期低剂量暴露精准评估技术,开发食品污染物数据综合分析和快速风险评估技术平台,完成食品中典型污染物的系统风险评估。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经验证的替代毒理学测试方法3-4项并与动物模型验证形成标准草案,建立风险评估技术和模型7-8套 提出涵盖主要食物中典型污染物暴露表征的国家级数据库和评估参数2-3套 形成适用中国并且被国际接受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体系1套 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综合技术平台和操作系统1套 提交污染物风险评估和安全管控科学报告4-5项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3件,发表研究论文35-4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8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3.3.2 进口新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与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开展进口食品接触材料中的新发安全因子侦测技术研究 开展进口离子交换树脂、薄壁金属容器、生物基包装、食品加工机械等食品接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技术研究 开展新型进口厨具中危害物在工作工况下的迁移规律研究 开展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经辐照后危害物的迁移规律研究 研究复杂供应链下食品接触材料有害物迁移动力学的规律 构建进口新型食品接触材料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因子检测和筛查技术5-10种,筛查方法通量不少于100种 建立检测技术方法20-30项 揭示5-10种新型进口食品接触材料在供应链流转、工作工况或是辐照后危害物的迁移规律 构建进口食品接触材料安全风险定量评估模型2套 研究成果在5-8个重点口岸进行应用示范。起草国际标准制修订建议1-2项,起草国家标准制修订建议1-2项,提交进出口行业标准送审稿10-15项,申请发明专利8-10件,发表研究论文20-3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3.4 食物过敏标识的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研制我国食物过敏临床诊断标准,基于多中心流行病学研究提出中国人群过敏食物标识清单,探索重要食物致敏原蛋白免疫交叉反应并测定其致敏性表位结构,研究食物致敏原致敏性多层次评价体系,重点研制稳定同位素标记多肽同位素稀释质谱技术等关键技术,升级食物致敏原检测确证技术,研发临床诊断和食品中致敏原检测的配套产品,研究我国食物致敏原标识相关的系列国家标准。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我国食物过敏临床诊断标准1项,构建人群食物过敏流行病学数据库2个,提出过敏食物标识清单,解析6-8种食物致敏原蛋白及其致敏性表位结构,构建食物致敏原致敏性多层次评价体系3-5套,建立8-10种食物致敏原检测的确证技术,开发食物过敏临床诊断和食品标识中致敏原检测的配套产品8-10种,修订过敏食物清单的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配套支撑技术标准3-5项。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0-15件(获得授权专利不少于4个),发表SCI论文30-4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参与或牵头,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4 监管应急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span /p p    strong 2.4.1.1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与智能化监督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研究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原则与方法,研究基于风险分级评价结果并融合食品安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执法办案、举报投诉等相关数据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技术 基于风险分级评价结果和优先管理决策原则,研究建立适用于国家以及地方各级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管指挥系统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现场监督检查与执法智能化移动终端,研发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执法快速取证设备 针对互联网食品销售模式,研究互联网食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测报警技术 利用物联网、纳米温控标签等监控技术研发网络销售食品变质信号模型与监测预警技术 综合利用相关风险分级技术和模型,建立基于风险分级评价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等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原则和指南,并在实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落实应用。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多因素的多维关联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指标体系不少于1种,分别建立食品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预警模型不少于4套,并对不少于40类(种)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添加剂及其企业进行评价预警 研发基于风险分级评价预警模型和优先管理决策原则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管指挥调度系统不少于4个以及智能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法规标准现场监督检查执法移动终端不少于3套,研发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执法快速取证设备不少于5套(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在不少于2个国家级、8个省级、80个地市级或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管机构得到验证应用 建立互联网食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监测报警系统不少于1套,并在不少于4个省,每个省不少于8个市和15个县进行验证应用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纳米温控标签等监控技术研发食品在不同场景下变质信号模型不少于5种,建立网络配送食品冷链监控平台1个,并在不少于4个省的8个市进行验证应用 形成监管技术规范不少于4个,制定食品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技术规范不少于3个,指南性文件不少于5个,发表研究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4篇)。 /p p   实施年限:2018-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荐,鼓励研究机构和检测机构联合申报。每个成员单位限推荐1项。 /p p    strong 2.4.1.2 食品安全检验在线质控系统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筛选影响安全性检测和快速检测结果的关键因素,研究建立复杂物质体系检测的质量控制与评价关键技术,构建食品安全实验室检验和现场快速检验的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开展有效的测量结果溯源和不确定度评估方法研究,建立科学的产品符合性判定准则,确保检测结论的可靠一致。研究食品安全检验资源管理、调配和检验方法技能强化关键控制和评价技术,研究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全程监控技术,研究检验结果在线比对与检验方法优化技术,研究快检方法筛查与质量再评估技术 建立实验室检验方法和快检方法评价指标体系与质控规范 开展快速检测技术的终端评价型转化和验证比对研究,针对风险监测和监督执法中重点快速检测方法进行评价。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适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与企业自检的食品安全实验室检验和现场快速检验综合质量在线控制系统各1套,建立适用于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实验室质量管理分析平台各1个,建立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价系统与量值溯源体系1套,在不少于1家国家级和10家省级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技术机构和30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得到验证性应用 研发快检方法现场使用的SOP以及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3 套,建立快验结果在线比对模型3套,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快检结果汇总分析平台各1个,分别至少在3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检验与管理机构以及50个现场快检站(室)得到验证性应用 建立快检方法评价与筛选模型3套,建立国家级快检方法评价筛选与管理平台1个,形成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方法规范、使用管理指南2-3项,评价筛选食品安全补充检验方法50种、快速检测方法50-100种,在至少2个国家级食品安全快检管理或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技术机构得到验证应用,发表研究论文8-1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4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荐。每个成员单位限推荐1项。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有实验室检验结果量值溯源、评价和质量控制能力的国家级技术机构。 /p p   strong  2.4.2.1 口岸食品安全控制与智能监控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针对口岸食品存在的风险因子,系统开发口岸食品化学危害物的智能识别、分离及分析材料 开展境外过程风险关联标志组分捕捉模型研究 开展基于成像探测技术的口岸食品智能监测方法研究 研发进口特色食品有害因子快速侦测产品 开展口岸食品生物有害因子智能监控技术研究 开发口岸食品有害生物、毒素及危害物的非人工高效监控分选技术和设备。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研制口岸食品中化学和生物危害物的智能聚合物识别及分析材料不少于10种 建立基于食品风险标示组分的口岸监控方法5项以上 研发基于成像探测技术的食品智能监测方法1-2项 开发进口特色食品有害因子快速侦测方法不少于20项,相关产品不少于10种,并在3-5个口岸进行应用 建立生物危害因子的智能监控方法不少于5项 开发非人工食品有害生物、毒素及危害物监控分选设备1套 构建口岸食品的非人工高效通关模式1-2个 提交进出口行业标准送审稿5-10项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发表研究论文20-3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4.2.2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溯源、预警、应急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开发重要食品贸易国(地区)风险监控数据的汇聚和加工新技术,构建国家级食品风险信息云平台 开展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的跨境溯源技术研究 开展基于灰色异构数据& quot 同质化& quot 转换的进口食品风险预警模型研究 开展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的应急评估技术研究 开展适用于口岸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研究建立基于全球定位技术和追溯码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研究建立进出口国家级食品风险信息云平台1-2个,监控数据量不少于50万条 研究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跨境溯源、预警技术2-3套,至少在2个建有区域性追溯体系的地区进行示范应用 建立风险应急评估系统1套 开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数据库1个,并在3-5个重点口岸进行应用 建立全球定位追溯体系1套 提交进出口行业标准送审稿10-20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0-15件,发表研究论文20-3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0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4.3.1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重大事件应急演练及应急保障决策系统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针对食品安全突发及重大事件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的特点,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技术、装备、现场处置、应急处置的相关标准和整体解决方案研究 系统研发快速分析诊断新技术、新产品及智能化分析系统,研究快速筛查诊断产品的模块化方案,并可智能化拼接集成为成套装备 开展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技术、装备、现场处置的相关标准和整体解决方案研究 研究食品安全舆情分级预警系统及可远程提供专家辅助决策的智能系统,并研究构建效率高、反应快的应急处置演练模型,研究食品安全突发及重大事件数字化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组建指挥决策平台以及构建食品供应与安全保障可视化智能化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实现快速及时准确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食品供应体系全链条关键技术研究 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食品物资储备和协议储备能力体系研究 不同类型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食品供应体系综合风险指标研究 不同类型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食品供应体系综合风险防范技术研究,阐明不同类型重特大自然灾害救援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构建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以及食品供应和安全保障可视化智能化决策平台1-2个 构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大数据平台1个,构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价指标体系1套,构建各类食品安全演练模型3-5套 构建食品安全演练评估的模型2套 研发基于快速诊断与专家辅助分析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原因智能化分析系统2套、应急救治资源管理与指挥信息平台1个,研发医疗救治与原因分析演练模型2套 开发中毒与污染物质快速检测技术6-8种,研制装备4-6台(套),制定标准2-3项,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体验中心 建立不同类型重特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涝、泥石流、雪灾等)应急食品供应体系综合风险评估指标方案5-7个 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食品物资储备和协议储备能力体系评估方案4-5个 建立不同类型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食品供应体系综合风险防范技术8-10种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6-8件(获得专利3-5件),发表研究论文15-2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8篇) 阐明不同类型重特大自然灾害救援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荐,每个成员单位限推荐1项。本项目优先支持具有国家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基础的技术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 /p p   strong  2.4.4.1 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数据库及溯源网络建设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针对我国食品微生物污染事件频发的现状,以最常污染食品并具有我国地域和饮食特点的8种致病细菌(沙门氏菌、弯曲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椰毒假单胞菌、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克罗诺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4种病毒(诺如病毒、甲肝病毒、戊肝病毒、星状病毒等)、5种真菌(黑曲霉、红曲霉、镰刀菌、青霉、黄曲霉等)为研究对象,对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食品中分离的三类致病微生物进行全基因组测序,利用生物信息学方法对三类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基因组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提炼,建立快速(如Spark的高性能计算)基于测序数据的微生物功能(如血清分型等)检测算法 研究三类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测序数据生成、质量控制和数据交换关键技术,探索不同类别致病微生物的基因组多态性特征标识物,并对致病基因、环境抗性基因、耐药基因、产毒基因、新功能基因等进行注释 构建不同保密水平访问权限受控的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序列数据库和溯源网络,并与现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构建的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数据库实现实时无缝对接。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构建涵盖全国32个地区食品来源的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序列数据库3个,其中细菌不少于9000株、真菌不少于500株、病毒不少于500株,各地区食品来源菌株不少于300株 菌毒株分离的食品基质种类不少于60种,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动态向库里新增菌毒株序列不少于2000条 建立重要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测序标准操作程序3-5套 建立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基因组多态性特征标识物关键分析技术3-5种 建立全国32个地区食品来源、基于全基因组序列的国家级食源性致病微生物污染溯源网络1个。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4件 发表研究论文50-6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25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参与或牵头,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p p    strong 2.4.4.2 食品监管微生物追踪技术与网络平台的建立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从我国食品监管需求出发,针对食品微生物特点,开展食品来源微生物快速、高通量溯源与追踪关键技术研究 针对不同微生物溯源方法的技术要求,研究不同类型的溯源质控物质体系 结合食品监管工作中对不同食品种类、不同微生物溯源技术需求,依托国家食药总局监督抽检平台,建立适用于我国食品监管来源微生物的快速检测、溯源与追踪平台,满足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致病微生物污染源溯源,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水平。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依托国家食药总局监督抽检系统、由不少于10家食品监督抽检检验机构构成的一套食品微生物高通量、溯源与分析关键技术平台 建立不少于5种食品来源微生物的快速溯源追踪技术 建立不少于20种食品来源微生物溯源分析质控物质 依托国家食药总局监督抽检系统,形成针对不少于5种食源性微生物的食品监管微生物溯源追踪平台,并对近三年国家食药总局监督抽检系统从食品中分离的致病菌进行基因组测序、入库。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5件,发表研究论文30-5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5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4.5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系统评估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比较研究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组成、标准研制、标准审查、标准实施等技术方案 研究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成本效益分析模型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和新食品原料的标准化管理机制以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对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再评估 对保健食品、粮油产品、罐藏食品等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再评估,提出相关标准的修改建议。 /p p   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体系构建研究,系统梳理风险监测、市场监督抽检及新发未知食品安全危害因素所需的检验需求,建立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相配套的检验方法体系 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模式和机制研究,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方法,形成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指标体系。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研究提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与审查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1套 提出6-10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食品标准体系比较研究报告 提出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成本与健康、经济效益分析模型3-5套 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研究报告2-3项。提出主要食品中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共1000项以上标准再评估报告。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及标准体系框架,建立检验方法标准验证评价模式5套。研发互联网+食品安全标准培训与解答系统2套。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稿及修订编制说明6-8项,发表研究论文10-2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5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strong 2.4.6 食品安全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以促进我国主要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全链条安全为出发点,研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食品安全企业自检、第三方检测、公共卫生健康监测、风险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公共媒体、自媒体数据采集共享、分析挖掘和智能应用的相关核心技术,重点突破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采集与存储技术,研究多源数据融合、清洗、深度挖掘和数据可视化等分析关键技术,研发食品安全风险追踪与溯源、预测与预警、分析与决策等大数据应用与服务技术 研究自主可控的食品安全大数据加密与脱敏及相关信息安全技术,构建安全可信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中心及云服务平台。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研发支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大数据应用关键技术15种,覆盖食品安全大数据采集、共享、分析挖掘、智能应用,及数据加密与脱敏等大数据应用与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实现食品安全分析可视化与监管智能化 提交智能化监管信息化支持集成技术1种,研究提炼3个典型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场景及其数据分析与应用模型 建立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发生发展各类影响因素大数据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1套,实现对5类以上食品安全风险智能化预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与事件处置决策系统1套 建立编码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追踪与溯源系统1套 建立食品安全(含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采集和智能化分析系统1套 示范建立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中心及云服务平台1个 提出食品安全全链条大数据标准草案10项 获得软件著作权30件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件 发表研究论文3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5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荐。每个成员单位限推荐1项。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3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 /strong /span /p p    strong 3.1 传统发酵食品加工过程内源性危害物控制技术的应用示范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聚焦食品加工过程多元危害全程控制问题,以我国优势传统发酵食品为重点,基于诸如生物氨(胺)类,真菌毒素等内源生物与化学危害因子及其前体积累和调控的分子机制。 /p p   研究典型重要传统酿造食品产地特征鉴别技术 研发食品工业用发酵菌种特异性、转基因、抗性风险因子鉴定等安全性和过程控制技术手段,利用基于组学技术的微生物安全评价及原位理性改造的方法,系统建立典型工业发酵菌种安全评价标准和高通量筛选方法。研究集成群体微生物相互作用和定向调控、安全食品微生物高通量筛选、生产菌株抗性风险因子原位消除、危害物定向干扰阻断、特异酶制剂消除等关键共性技术,实现固态发酵过程生物与化学危害物的消减及其生产应用示范,酱油、黄酒、料酒等传统发酵食品加工过程内源性危害物形成与积累动态调控机制应用示范 创新食品添加剂与酶制剂产品的发酵全过程安全性评价体系与产品质量安全性评价体系,实现传统发酵食品非天然添加剂的生物替代制造。在酱油、黄酒、料酒、固态发酵酒精饮料和豆瓣酱等多个产品实现过程内源性危害物形成与控制标准化示范应用。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针对酒精饮料、酱油、料酒和豆瓣酱等易发生高风险的大宗传统发酵食品加工过程产生的内源性危害物等,形成发酵食品加工过程危害控制标准体系5-8套 在5-10个规模以上传统发酵食品加工及相关企业中进行应用示范,使得加工产生的典型危害物积累量降低50%以上 完成食品工业用发酵菌种(原位)安全选育、食品添加剂与酶制剂产品的安全与质量评价技术标准规范3-4个 建立3种以上典型发酵食品产地特征技术手段,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在3家以上生产企业实现产业化示范。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3-5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12件,发表研究论文10-15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5篇)。 /p p   实施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参与或牵头,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鼓励其他资金渠道投入。 /p p    strong 3.2 乳与乳制品加工靶向物质危害控制技术集成应用示范 /strong /p p    strong 研究内容: /strong 研究超高压、陶瓷膜等非热处理加工技术对乳制品加工中活性羰基化合物及晚期糖基化终产物形成的抑制,建立低热处理活性羰基化合物及晚期糖基化终产物控制技术 研究不同特性蛋白酶对乳源致敏蛋白的水解特异性及其对产品品质的影响,确定低致敏原乳制品生产所需的酶制剂和工艺参数 研究原料乳中耐药微生物的分布及耐药情况 研究原料乳中嗜冷菌种类的分布、蛋白酶和脂肪酶的产酶水平和耐热性,以耐热性脂肪酶、蛋白酶及菌体为指标,建立乳制品中耐药微生物和嗜冷菌及其代谢物全程控制技术 用代谢组学研究乳制品真实属性并应用于产地鉴别及品质控制 研究乳制品中非法添加物、抗生素、农药、兽药残留、真菌和细菌毒素、生物胺等食源性危害物的快速检测技术,建立乳制品中食源性危害物的在线监控技术 研究热反应香精、色素等乳品加工加工、存储及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建立热反应体系添加剂安全应用示范。 /p p    strong 考核指标: /strong 建立非热处理乳与乳制品的加工控制技术1-3种 建立乳制品中耐药微生物及嗜冷菌的全程控制技术1-2种 建立乳与乳制品中食源性危害物的在线监控技术1-2种 开发低致敏原乳制品产品1-3种 构建3-5套天然食品香精、色素添加剂安全风险评价体系 建立3-5条应用示范生产线进行工艺验证并实现工业化生产建成对乳与乳制品的安全质量全程控制生产示范线1-2条,危害物积累量降低50%以上 实现对乳与乳制品的全程控制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8-10件,建立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程4-6项,发表研究论文10-15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5篇)。 /p p   支持年限:2018年-2022年 /p p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p p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鼓励其他资金渠道投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申报要求 /strong /p p   1.原则上要求针对相应项目的研究内容进行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每个项目下设的课题数不超过6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2个。 /p p   2.对于拟支持项目数为1-2 个的指南方向,原则上该方向只立1 个项目,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下,可同时支持2 个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p p   3.本专项要求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必须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承诺各领域项目产生的所有科学数据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在本专项约定的条件下对本专项各个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如不在商定的期限内履行数据递交,则由专项责令整改,拒绝整改者,则由专项追回项目资金,并予以通报。 /p p   4.本专项所涉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类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创新工程相关规定。 /p p   5.鼓励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前沿理论和技术。 /p
  • 科技部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p /p p   仪器信息网讯:2017年8月,科技部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申报通知。据了解,此次“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旨在支持加快研发快速检测和非定向筛查技术及产品,大幅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装备国产化率,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全国统一的追溯预警体系和全链条的过程控制体系及国家食品安全大数据云平台,进一步完善监管应急技术体系 积极转化研究成果,针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开展区域和产业链综合示范,为实现我国食品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保障”的转变。 /p p   同时,针对于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的快速检测检验技术与装备研发成为项目支持的重点。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通知全文如下:   /strong /span br/ /p p stron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strong /p p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2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p p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p p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p p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p p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p p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p p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p p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p p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p p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p p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p p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p p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p p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p p   三、申请资格要求 /p p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p p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p p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p p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p p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 /p p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p p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p p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p p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p p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p p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p p   四、具体申报方式 /p p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p p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8月8日8:00至9月7日17: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p p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p p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p p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p p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p p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p p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p p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至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p p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p p   (1)“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7、88225168 /p p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工业生物技术处,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 /p p   (2)“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9、88225189 /p p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医与中药处,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f61aee5b-6322-48cf-9c5f-bb1315f95a12.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1.“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 /strong /span /a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strong /span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8/ueattachment/b9a6c434-3ebb-4e27-b39c-e7659cc961be.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2.“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doc /a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 技 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8月1日 签发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8月4日 发布 /strong /p
  • 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与仪器设备研发”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对公共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产生重大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针对目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急需解决的仪器和技术问题,提升对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能力,科学技术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与仪器设备研发”,并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为本项目的组织部门。   为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对本项目的课题采取公开申报,择优委托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现将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姚泽华 010-82262128   yaozh@aqsiq.gov.cn 附件:1. “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与仪器设备研发”课题申报指南2.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格式)3.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 筛检技术CAIA标准开始申报
    日前,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在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1工作的基础上,组建由协会相关领导和外聘专家组成的《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委员会》,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的评审、批准、推广工作,主要负责分析测试仪器产品标准、性能测试方法标准和应用方法标准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22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委员会首先启动了筛检技术的&ldquo CAIA标准&rdquo 的申报、制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rdquo (CAIA 标准)&mdash &mdash 筛检技术申报指南   随着我国食品和环境安全问题的多发,国家对食品和环境的安全高度重视,近年来相关政策陆续出台,监控项目、指标不断提高,由此大量的食品和环境样品需要检测,而常规实验室检测难以满足需求。筛检技术由于具有简洁、快速、灵敏、仪器携带方便、价格低廉、检测结果准确度可满足一定的要求并可溯源等特点,适用于大量样品的筛检工作,使其成为近年分析测试领域内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种检测技术。该技术在简化样品检测、加速阳性样品筛查速度、降低工作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重大活动保障中作为一项重要技术也日益受到重视。但是,在我国筛检技术作为新兴的技术,由于标准缺失严重影响了该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此,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委员会决定启动制定筛检技术CAIA 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筛检技术概述   筛检技术包括了仪器、检测方法和试剂,这使得筛检技术标准涉及到:筛检仪器性能标准、筛检仪器性能测试方法标准、筛检仪器的应用方法标准和筛检用试剂标准。   筛检仪器是:具有明确的应用对象、必要的检测装置、配套试剂及样品前处理方法 全程分析时间比相应的标准方法有显著缩短 检测结果可溯源,准确度等指标满足要求,携带方便的仪器。故筛检仪器标准应包括所用检测装置标准、配套试剂标准及样品前处理方法标准。   筛检方法是:以分析检测方法为主,可以使用分析检测仪器和必要的试剂,该方法全程分析时间比相应的标准方法有显著缩短,检测结果可溯源,准确度、检出限等指标满足筛查工作要求的分析检测方法。   筛检用试剂是:筛检技术中使用的各种试剂。   二、申报重点领域   申报筛检技术&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rdquo 可以有以下内容:筛检仪器性能标准、筛检仪器性能测试方法标准、在食品安全和环境检测领域中应用的筛检方法、筛检用试剂性能标准和性能测试方法标准。   国家在食品安全、室内空气和饮用水安全方面都已制定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可作为筛检技术标准的依据。   三、项目要求   为了能够尽快的在食品安全、室内空气和饮用水安全方面发布第一批筛检技术的&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rdquo ,本次申报仅限于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如:已起草了筛检技术标准草案,做过一些验证实验,并得到初步认可的项目或企业制定的相关标准项目。优先考虑有广泛合作基础的项目。   四、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有研制相关标准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技术基础和资金。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和申报标准的标准草案(即前期工作编制的标准草案或企业制定的相关标准)。申报标准的标准草案要求使用A4 纸,仿宋小4 字体。   请于2014 年4 月30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 份)寄或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六、项目评审及立项   项目征集结束后,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委员会开展汇总和遴选工作,将遴选上的项目根据&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 标准)制定程序&rdquo 进行严格的审查、复审和批准工作。   七、申报咨询   1、技术咨询   联系人:汪正范   电 话:010-68512283   2、材料报送   联系人:尹碧桃   电 话:010-68512284 13810651437   地 址:北京西城三里河路54 号383 房间   邮 编:100045   Email: btyin@caia.org.cn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14.01.24.   附件 筛检技术标准申报表   *:请将前期已做的标准草案及验证工作以附件的方式给出。
  • 2013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科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ldquo 十二五&rdquo 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依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京科发【2010】411号),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2. 生物医药   3. 新能源   4. 节能环保   5. 汽车与交通运输(含新能源汽车)   6. 新材料   7. 高端装备制造   8. 航空航天   9. 医疗卫生   10.现代农业   11.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文化创意   13.科技服务业(研发服务、设计产业、工程技术服务)   14.战略研究(城市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 重点实验室必须长期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实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且符合申报领域的方向,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等),具有雄厚的行业基础技术数据积累,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行业辐射能力。   3. 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年龄、数量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且需在本单位工作至少3个月以上,其中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   4. 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要求物理空间集中,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 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且所有权原则上为依托单位所有,并能统一管理,对外开放使用。   5. 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高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目标明确,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 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进比例分3级,超额累进比例如下: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   (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能够为企业的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实验费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注意事项   1.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申报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申报单位需签署&ldquo 诚信申报承诺书&rdquo 。如存在虚假申报情形,将一票否决,申报无效。   2. 申报的科研实体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方向,研究方向集中明确,发展定位和思路清晰,任务与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申报时可对现有科研实体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适当调整,使科研实体成为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较高研究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   3.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书面材料一式十份报送市科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4. 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不超过3个,且同一法人单位已有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或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再次申报其他研究方向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或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面积等方面的重复不得超过30%。   5. 联合申报的,主要依托单位自身科研条件需满足申报条件中关于专职科研人员、科研面积、科研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的定量要求。   6. 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3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归口领域向各业务主管处室申报,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综合协调。 处室 联系人 负责领域 重大专项办公室 李树勇66153422 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汽车与交通运输(轨道交通) 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付文均66185246 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 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 李玉明66152810 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处 关璐66173526 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新材料 生物医药处 窦凯飞66168457 余玥66162706 生物医药 医疗卫生 农村科技发展处 马金旺66173907 现代农业、公共安全(食品安全) 社会发展处 罗铭66153450 节能环保、公共安全(其他)、汽车与交通运输(其他)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董齐超66153403 张燕宾66156268 战略研究   附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 食品新品种申报需提供各种检测资料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工作,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申报与受理工作,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电子文件光盘1件以及必要的样品。同时,填写供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   第三条 申报资料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逐页标明页码,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装订成册。   (一)申请表   (二)理化特性   (三)技术必要性、用途及使用条件   (四)生产工艺   (五)质量规格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   (六)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 迁移量和/或残留量、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   (八)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的资料或证明文件   (九)其他有助于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新原料的,可以免于提交第七项资料。   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新添加剂的,还应当提交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受委托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第四条 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应当提交本规定第三条的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及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第五条 申请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除提交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中文译文应当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第六条 除官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当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电子文件光盘的封面应当加盖申请人印章 如为个人申请,还应当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七条 申请资料应当完整、清晰,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前后一致。   第八条 申报资料中的外文应当译为规范的中文,文献资料可提供中文摘要,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第九条 理化特性资料应当包括:   (一)基本信息:化学名、通用名、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CAS号等。   (二)理化性质:熔点、沸点、分解温度、溶解性、生产或使用中可能分解或转化产生的产物、与食物成分可能发生相互作用情况等。   (三)如申报物质属于不可分离的混合物,则提供主要成分的上述资料。   第十条 技术必要性、用途及使用条件资料应当包括:   (一)技术必要性及用途资料:预期用途、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限量和达到功能所需要的最小量、使用技术效果。   (二)使用条件资料:使用时可能接触的食品种类(水性食品、油脂类食品、酸性食品、含乙醇食品等),与食品接触的时间和温度 可否重复使用 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接触食品的面积/容积比等。   第十一条 生产工艺资料应当包括:原辅料、工艺流程图以及文字说明,各环节的技术参数等。   第十二条 质量规格要求包括纯度、杂质成分、含量等,以及相应的检验方法、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 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新原料除外)应当依据其迁移量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   1.迁移量小于等于0.01mg/kg的,应当提供结构活性分析资料以及其他安全性研究文献分析资料   2.迁移量为0.01mg-0.05mg/kg(含0.05mg/kg),应当提供三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畸变试验)   3.迁移量为0.05mg-5.0mg/kg(含5.0mg/kg),应当提供三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畸变试验)、大鼠90天经口亚慢性毒性试验资料   4.迁移量为5.0mg-60mg/kg,应当提供急性经口毒性、三项致突变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畸变试验),大鼠90天经口亚慢性毒性,繁殖发育毒性(两代繁殖和致畸试验),慢性经口毒性和致癌试验资料   5.高分子聚合物(平均分子量大于1000道尔顿)应当提供各单体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估资料。   (二)申请食品用洗涤剂和消毒剂新原料的,应当按照《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T15193)提供毒理学资料。   (三)毒理学试验资料原则上要求由各国(地区)符合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实验室或国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   第十四条 迁移量和/或残留量、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等资料应当包括:   (一)根据预期用途和使用条件,提供向食品或食品模拟物中迁移试验数据资料、迁移试验检测方法资料或试验报告   (二)在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中转化或未转化的各组分的残留量数据、残留物检测方法资料或试验报告   (三)人群估计膳食暴露量及其评估方法资料   (四)试验报告应当由各国具有相应试验条件的实验室或国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   第十五条 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的资料或证明文件为国家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者国际组织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销售的证明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由出口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文件出具单位或我国驻出口国使(领)馆确认   (二)载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出具单位名称及出具日期   (三)有出具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   (四)所载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与所申请的内容完全一致   (五)一份证明文件载明多个产品的,在首个产品申报时已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后,该证明文件中其他产品申报可提供复印件,并提交书面说明,指明证明文件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   (六)证明文件为外文的,应当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当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七条 申报委托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载明委托申报的产品名称、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和委托日期,并加盖委托单位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份申报委托书载明多个产品的,在首个产品申报时已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后,该委托书中其他产品申报可提供复印件,并提交书面说明,指明委托书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   (三)申报委托书应当经真实性公证   (四)申报委托书如为外文,应当译成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当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八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接收申报资料后,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技术审查意见,在1年内一次性提交完整补充资料原件1份,补充资料应当注明日期,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终止申报。如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 终止申报或者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可以申请退回已提交的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申报委托书(载明多个产品的证明文件原件除外),其他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由审评机构存档备查。   附件: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表.doc
  • 指南出炉!上海市2021年度科学仪器领域项目即将开始申报啦(内附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指南。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2021年9月6日16:30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可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请注意时间节点,准备申报吧!申报指南详见  一 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与设施部件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  围绕本市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端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与部件研制攻关,提升上海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原创性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  (1)原创性科研仪器和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研制。面向科学前沿,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聚焦对探索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原理、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的研制。重点关注: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基建相关设施配套高端仪器部件,应用于生命科学、先进材料等领域的科研仪器。  (2)面向应用的科学仪器开发。聚焦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科学仪器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技术及产品。重点关注:中高端色谱仪器、高端光片显微镜等。  执行期限: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  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研究内容(1)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2)为企业。  专题二、化学试剂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  面向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材料检测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化学试剂。  研究内容:  针对仪器分析用配套试剂、专用特种试剂和标准物质,开展合成技术、提纯及质量控制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  执行期限: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  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企业。  专题三、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  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  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3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  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  本方向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 申请资助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6 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7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8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9 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三 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2021年8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9月6日16:30。  四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 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021-12345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 2014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结合中央科技计划管理重大改革精神,积极围绕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和构建&ldquo 高、精、尖&rdquo 经济结构等重大改革任务,加强首都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依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京科发[2010]411号),组织开展2014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2. 生物医药   3. 新能源   4. 节能环保   5. 汽车与交通运输(含新能源汽车)   6. 新材料   7. 高端装备制造   8. 航空航天   9. 医疗卫生   10.现代农业   11.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文化创意   13.科技服务业(研发服务、设计产业、工程技术服务)   14.战略研究(城市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重点实验室必须长期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实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且符合申报领域的方向,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等),具有雄厚的行业基础技术数据积累,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行业辐射能力。   3.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年龄、数量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且需在本单位工作至少3个月以上,其中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技术资格)以上的专业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   4.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要求物理空间集中,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 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且所有权原则上为依托单位所有,并能统一管理,对外开放使用。   5.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高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目标明确,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退比例分3级,超额累退比例如下: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   (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能够为企业的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实验费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注意事项   1.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申报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申报单位需签署&ldquo 申报承诺书&rdquo 。如存在虚假申报情形,将一票否决,申报无效。   2.申报的科研实体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方向,研究方向集中明确,发展定位和思路清晰,任务与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申报时可对现有科研实体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适当调整,使科研实体成为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较高研究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   3.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不超过3个,且同一法人单位已有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或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再次申报其他研究方向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或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面积等方面的重复不得超过30%。   4.联合申报的,主要依托单位自身科研条件需满足申报条件中关于专职科研人员、科研面积、科研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的定量要求。   5.本次申报工作以依托单位为主体在&ldquo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评审管理系统&rdquo (http://119.255.34.115/2014/)进行网上注册,依托单位注册成功后为本单位申报2014年度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机构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系统即日起开通注册功能,于11月24日开通在线填报功能。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系统在线填报功能开通后可在网上填写。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在系统中提交后,从系统中打印(带水印),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市科委。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6.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9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归口领域向各业务主管处室申报,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综合协调。 处室 联系人 负责领域 重大专项办公室 尹子龙66153422 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新能源(化石能源、核能)、汽车与交通运输(铁路) 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侯亮66173732 科技服务业 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 李玉明66152810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与新材料处 郑青66153447 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新材料 文化科技发展处 曹霞88546574-101 文化创意 生物医药处 张晓66153436 生物医药、医疗卫生 农村科技发展处 谢丽娇66153402 现代农业、公共安全(食品安全) 社会发展处 赵丽媛66153450 节能环保(含城市建设)、公共安全(其他)、汽车与交通运输(城轨)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张燕宾66156268 战略研究   监督电话:66153403   附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1月5日
  • 新品申报进行时 申报有惊喜——“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通知
    p   尊敬的各仪器厂商: /p p   为了鼓励各仪器厂商积极创新,推出满足中国用户需求的仪器新品,一年一度的“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的重要活动之一—“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活动即将开始,请各位参展商积极申报。 /p p   “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的评选分为初审、入围、获奖三个阶段,为了保证“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新品评审组邀请超过70位业内资深专家和30位资深用户在网上进行独立评分,并且对所有入围的仪器在仪器信息网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用户和厂商的监督。 /p p   所有初审通过的新品将在2017年1月进入评选环节,在2017年4月举行的“2017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对获奖的仪器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并在数十家国内外专业媒体上公布最终结果。 /p p   请查阅“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product/NewProduct_Award.aspx?aid=6" target=" _blank" strong 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办法 /strong /a ”或观看“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介绍”视频 /strong /span ,了解申报与评选详情。 /p p   此外,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新品申报的厂商,还将有意外惊喜 /span /strong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 /span /strong 详情请点击观看“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介绍”视频(从11分48秒开始观看)。 /p script type=" text/javascript" src=" https://p.bokecc.com/player?vid=F8C245FD55FE5FA89C33DC5901307461& amp siteid=D9180EE599D5BD46& amp autoStart=false& amp width=600& amp height=490& amp playerid=621F7722C6B7BD4E& amp playertype=1" /script p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2016年12月31日 /span /strong /p p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017年1月5日 /strong /span /p p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普天科技园B座418室 /p p   收件人:仪器信息网 新品评审组 /p p   邮编:100088 /p p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27 刘女士 /p p   传真:010-82051730 /p p   电子信箱:xinpin@instrument.com.c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新品评审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0月08日 /p p    strong 附: /strong /p p strong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product/" target=" _blank" 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介绍 /a /strong /p p   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旨在让广大用户及时、全面地了解每年最新上市仪器,把握仪器技术最新发展趋势。自2004年开通以来,已经有超过600家仪器厂商通过新品栏目及时发布了超过4000台最新上市仪器。“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新品评审组每年针对新品栏目发布仪器新品,评出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该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十届。 /p p    strong 近五年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延伸阅读 /strong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422/189464.shtml" target=" _blank" ACCSI 2016公布2015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产品获奖名单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423/158661.shtml" target=" _blank" ACCSI 2015公布2014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产品获奖名单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40421/127359.shtml" target=" _blank" ACCSI 2014公布2013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产品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0422/098646.shtml" target=" _blank" 2012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0323/075899.shtml" target=" _blank" 2011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a /p
  •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和“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公开部分)和“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0日,修改意见请于9月10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 br/ & nbsp & nbsp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br/ 联系方式:sfs_swyyc@most.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419370fc-6b05-4faf-8fab-7602f713928c.doc"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2fc8bc8d-70a3-4067-9f92-3c7ced005c97.docx"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br/ 2018年8月27日 /p
  • 2011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年)——促进自主创新行动》、《“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在北京市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依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京科发[2010]411号),组织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2. 生物医药   3. 新能源   4. 节能环保   5. 汽车与交通运输(含新能源汽车)   6. 新材料   7. 高端装备制造   8. 航空航天   9. 医疗卫生   10. 现代农业   11. 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 文化创意   二、申报条件   1.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 重点实验室必须长期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有较高的专业学术论文、专著等理论研究成果 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且符合申报领域的方向,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等】,具有雄厚的行业基础技术数据积累,有较强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辐射能力。   3. 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年龄、数量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   4. 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相对集中,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并能统一管理,对外开放使用。   5. 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高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目标明确,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 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其中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年研发费用投入不能低于下列条件:   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进比例分3级,超额累进比例如下: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   (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的科研实体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方向,研究方向集中明确,发展定位和思路清晰,任务与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申报时可对现有科研实体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适当调整,使科研实体成为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较高研究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   2.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书面材料一式十份报送市科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3. 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重点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个。   4. 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归口领域向各业务主管处室申报,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综合协调。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李功越66153403王玲玲66155699  重大专项办公室:韩建 66153422   高新技术产业化处:付文均 66185246   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李汝来 66158950   新能源与新材料处:关璐 66153447   生物医药处:刘义 66168457 张旭 66153451   农村科技发展处:马金旺 66173907   社会发展处:罗铭 66153392   附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 2012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年)——促进自主创新行动》、《“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在北京市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依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京科发[2010]411号),组织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2. 生物医药   3. 新能源   4. 节能环保   5. 汽车与交通运输(含新能源汽车)   6. 新材料   7. 高端装备制造   8. 航空航天   9. 医疗卫生   10. 现代农业   11. 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 文化创意   二、申报条件   1.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 重点实验室必须长期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重点有较高的专业学术论文、专著等理论研究成果 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且符合申报领域的方向,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等,具有雄厚的行业基础技术数据积累,有较强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辐射能力。   3. 具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年龄、数量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   4. 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相对集中,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并能统一管理,对外开放使用。   5. 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高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目标明确,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 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进比例分3级,超额累进比例如下: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   (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能够为企业的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实验费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的科研实体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方向,研究方向集中明确,发展定位和思路清晰,任务与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申报时可对现有科研实体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适当调整,使科研实体成为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较高研究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   2.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书面材料一式十份报送市科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3. 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重点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个,且同一法人单位已有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再次申报其他研究方向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时,固定人员、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面积等方面的重复不得超过30%。   4. 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1月3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归口领域向各业务主管处室申报,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综合协调。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王玲玲66155699 李功越66153403   重大专项办公室:韩建 66153422   高新技术产业化处:付文均66185246   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李汝来 66158950   新能源与新材料处:关璐 66173526   生物医药处:邵慧 66153451 刘义 66168457   农村科技发展处:马金旺 66173907   社会发展处:罗铭 66153392   附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 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开始申报
    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开始申报   据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通知,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1月1日至5月31日(2010年12月1日系统试运行)   二.奖项设置(奖金总额人民币200万元)   1.特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一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3.二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三.奖励领域   1.植物基因工程领域   2.农作物(玉米、水稻、棉花、油菜等)领域   3.植物营养与保护领域   4.动物新品种领域   5.动物营养与饲料领域   6.动物疫病防治与净化领域   四.不属于评审范围的成果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2.不符合奖励方向的   3.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   4.已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奖励的   五.申报、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人登录大北农科技奖远程推荐申报系统http://kjj.dbn.cn/或大北农集团网站首页http://www.dbn.cn/相关链接进入申报系统注册申报 推荐单位进入推荐系统创建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无名额限制)并分配,申报人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自行填报。   2.形式审查:2011年6月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初审和公示:2011年7月至8月网上初审,9月份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公示。   4.终审:2011年10月-11月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终审。   5.授奖:年底前召开“全球农业科技创新论坛暨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颁奖大会”。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通过初审的项目,在网上公示或收到通知后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书从系统中导出(版式可适当调整),与附件证明材料统一A4纸竖装成册,正文字体不小于5号字,一式2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日期内邮寄至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
  • 重大仪器专项2022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关于“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并确定了可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未收到通知的其他项目请等待通知。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1. 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2. 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3. 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 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5. 受理及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7:00至2022年8月5日17:00;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6. 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2年7月7日
  •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开始申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p p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17〕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7〕24号)精神,结合前七批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评审情况,现就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第八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总体要求 /strong /p p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毋滥”要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方向,加大引才力度,提高引才精准程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点引进和遴选支持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p p    strong 二、申报要求 /strong /p p   (一)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来华)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p p   (二)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p p   (三)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破格引进的申报人选应附破格说明材料。 /p p   (四)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p p   (五)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 /p p   strong  三、申报程序 /strong /p p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p p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中央在京单位,由该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国专家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p p   strong  四、申报材料 /strong /p p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p p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中除“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余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 /p p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②护照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 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 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⑦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p p   2.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地方外专局撰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地方外专局撰写,请务必保证汇总表信息准确性)。 /p p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p p   1.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情况的报告、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p p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p p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 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 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p p    strong 五、报送方式 /strong /p p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p p   (一)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或短期项目、专业领域。 /p p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各省外专局等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将本地区或本系统所有申报材料及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统一刻入光盘(勿用U盘)。每位申报人的材料放入一个独立文件夹内。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p p   (三)申报材料报送渠道: /p p   1. strong 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外国专家局 /strong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综合业务处。联系人:杨军科,电话010-68944624。 /p p   2. strong 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广东省外国专家局 /strong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专家联络处。联系人:唐荷月、林瑶,电话010-68468005。 /p p   3. strong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strong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重大专项处。联系人:张开阳、曾超,电话010-68940605。 /p p    strong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strong /p p    strong 六、其他事项 /strong /p p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p p   (二)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p p   (三)前几批入选专家到岗率不理想、专家在华工作时间不符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务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p p   (四)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下载申报材料。 /p p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长期项目:①《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③《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长期项目)》。 /p p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短期项目:①《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书》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②《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中英文填写说明 ③《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短期项目)》 /p p   (五)进度安排:7月上旬完成申报工作,8、9月集中安排平台评审工作,10月底前各平台上报建议人选名单。 /p p   请认真阅读相关表格填表说明,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如有疑问,请垂询国家外国专家局专项办。 /p p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千人计划”外专项目专项办公室 /p p   邮编:100873 /p p   邮箱:wz1000plan@safea.gov.cn /p p   附件: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45acc400-8bf3-4d17-bf90-534dddeecd64.zi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材料.zip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5c140f03-fc50-4afd-a5cf-285ff313a950.zip"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材料.zip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6月 /p p br/ /p
  • 国产好仪器企业申报问答
    问:&ldquo 国产科学仪器腾飞行动&rdquo 与&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之间的关系如何?   答:&ldquo 国产科学仪器腾飞行动&rdquo 是针对国产科学仪器进行推广、扶持的系列活动总称,&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作为该系列活动的核心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用户调研,寻找到优秀的国产科学仪器,进行大范围推广,并针对已经有优秀基础的国产科学仪器进一步提升提供帮助。   问:什么样的企业或仪器可以进行&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申报?   答:企业部总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自己生产的仪器可以进行&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申报。   问:申报或调研的流程如何?   答:希望申报仪器的企业可以通过在仪器信息网的参展会员后台点击&ldquo 申报国产好仪器&rdquo 按钮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后,将进行预审(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初审(审核资料的真实度)以及深度用户调研等工作。其中预审一般为2个工作日以内,初审每周集中处理一次,深度调研周期较长,深度调研将集中于11月反馈结果。   问:&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ldquo 筛选&rdquo 有哪些标准?   答:&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最终确定,是由用户调研为准,由用户对所使用的仪器满意程度决定,其核心内容是&ldquo 好用、够用&rdquo 、&ldquo 安全可靠&rdquo 和&ldquo 售后服务好&rdquo 。   问:&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收费吗?   答:&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筛选过程原则上是不收取费用的,但科学仪器种类众多,企业众多,深度调研的工作量过大,因此,我们设定了相应的调研门槛,即仪器信息网参展的高级及以上级别会员,或者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会员可以免费,其他企业申报,须交纳1万元调研费用。   &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后期推广以及相关的咨询等项目,需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情况,您可以联系您的客服人员。   问:如何知道申报进展?   答:在仪器信息网的参展会员后台点击&ldquo 申报国产好仪器&rdquo 按钮,即进入申报页面,在那里您可以随时察看申报仪器的进展和申报状态。如果在申报过程中被退回,您还可以看到退回原因。您可以按退回原因的提示,点击&ldquo 再次申报&rdquo 按钮,并按退回的原因修改申报材料,再次提交。   问:如何保证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答:首先,&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不是评选,而是以真实用户的实地调研结果来反馈 其次,我们将成立专家组,帮助我们更加科学、规范地实施调研的采样、问卷设计以及调研等,以求达到最真实地反馈用户的感受。   问:仪器申报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仪器申报的截止日期是9月30日。在此之后,我们就开放仪器的公示和投票(初审通过的仪器可进入公示)。同时,我们将开始用户端的实地调研工作。 问:我希望对申报的材料保密,怎么办? 答:此次活动的主办方对会员提交的申报信息作了严格的保密规定,并在申报页面上作了明示。仪器信息网历年来举办的多项活动都需要会员申报相关信息,并且都对会员作了相应的保密承诺,目前为止,未出现会员因仪器信息网泄露保密信息而出现的纠纷或诉讼事件。如果您仍然不放心,可以与仪器信息网就此项活动签订保密协议。 问:我认为我的产品已经非常好了,在业内影响非常大,用户认可度也非常高,我为什么要参加&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活动? 答:据我们所知,目前的科学仪器市场竞争正在加剧,竞争者不断增多,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我们的各项调研也显示,相当多的企业对当前的市场情况了解程度不够,尤其是用户意见收集得不够,有很多潜在用户对部分国产知名科学仪器企业以及产品几乎一无所知。我们需要把好的产品介绍给更多用户。   问:我还有其他问题希望咨询,怎么办?   答:您可以在这篇文章下留言评论,我们将及时更新该文章的问答内容。
  • 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开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快引导和推动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2年我委将组织实施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标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为依托,着力突破制约我国物联网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为物联网规模化发展提供有效的产业支撑 制定基础共性技术标准,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着力解决我国物联网应用的互联互通问题 依托已有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着力解决检测认证和标识管理问题 加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品设备制造优势企业。   二、支持重点和要求   重点依托交通、公共安全、农业、林业、环保、家居、医疗、工业生产、电力、物流等10个领域我委已启动的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统筹推进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标准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完善产业链,为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提供有效支撑。   (一)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1、低成本、低功耗、微型化、高可靠性智能传感终端。   一是专用及多用途感知设备,如:集成加速度/温湿度/光感等传感技术、RFID技术及定位技术的智能终端;基于环保监测、森林资源安全监管、油气供应、粮食储运监管、电网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监控等物联网应用、并支持多种通信传输方式(如TD-SCDMA等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远程监控智能终端等。   二是传感器件,如:精度在±0.02%以内的低成本压力/应力光电传感器、高灵敏度GMR/TMR磁性传感器、CCD/CMOS图像传感器、精度在±0.2℃以内的数字温度传感器、精度在±3%以内的数字湿度传感器、快速响应电化学气体传感器等通用传感器,以及粉尘传感器、PM2.5细粒子传感器、磷化氢传感器、烟雾传感器等基于自主核心技术的专用传感器。   三是用于传感器/传感终端的专用芯片,如:基于CMOS工艺、支持多协议处理单元、接收灵敏度优于 -70dBm且输出功率大于23dBm的超高频RFID读写设备芯片;基于CMOS工艺、激活灵敏度优于-14dBm、存储器不小于2Kb且芯片面积不大于0.25mm2的超高频RFID标签芯片;基于CMOS工艺、接收灵敏度优于 -100dBm、输出功率在-10~3dBm范围、最大功耗为25mA且支持消耗电流小于5µ A的低功耗监听模式的微波频段RFID标签/读写器芯片;基于CMOS工艺的压力/加速度/陀螺仪微机电系统专用芯片等。   2、智能仪表。集传感器、微处理器、智能控制和通信技术为一体的智能化、网络化仪器仪表等。   3、网络传输设备。物物通信技术和传感器网络通信产品,如:自组织通信网络、无线传感网设备,基于TD-SCDMA技术的M2M通信模块等。   4、信息处理产品。物联网海量信息分析与处理、分布式文件系统、实时数据库、智能视频图像处理、大规模并行计算、数据挖掘、可视化数据展现、智能决策控制以及基于物联网感知层与传感层间数据接入中间件(包括物联网传感节点标识定位、底层解析软件)等。   (二)基础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制定   重点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亟需的基础共性技术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包括:标识与解析、智能传感器接口、中间件、信息安全、测试方法等。   (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现有第三方评测服务实验室(平台)为基础,整合相关优势资源,构建涵盖物联网标准与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标准符合性验证,及物联网智能传感终端、智能仪表等产品检测与认证、解决方案测评等功能的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2、标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提高物联网标识管理和规划能力,促进物联网应用跨行业、跨平台、规模化发展为目的,研究提出物联网标识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物联网标识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建立物联网统一标识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一)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研发产品需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启动的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应用,重点支持与应用示范工程主管部门或牵头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为行业内具有相应工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 基础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实施申报。   (四)各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 在制定建设方案时,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   (五)为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本次专项继续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组织实施方式。   请项目主管部门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两份(同时须附各项目简介及所有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司。   同时,请项目主管部门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ndrc.jhgl.org/xxcyh,履行相关网上申报手续。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相同,项目信息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六)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 973计划2013年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含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取得一批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   “十二五”期间,973计划将更加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更加强化科学目标导向、更加注重优秀团队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科学等9个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基础研究,同时,围绕纳米研究等6个方向实施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现将2013年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组织项目,并按照编写提纲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编写提纲可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栏下载)。   973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2013年项目受理日期为今年3月25日8:00至4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3月上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58881073,58881072,58881076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传 真:010-58881077   电子邮件:jcc973@vip.sina.com   附件:   1.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重要支持方向   2.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项目申报要求
  • 仪器企业及测试机构上市申报最新情况
    2013年7月12日,证监会公布了&ldquo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13年7月11日)&rdquo ,该表显示,苏州苏试试验仪器、沈阳变压器研究院、合肥科大立安等仪器及分析测试企业已提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相关材料,并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 无锡雪浪环境则已经通过了发审会。   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仪器及测试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截至2013年7月11日) 申报企业 注册地 所属领域 保荐机构 备 注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初审中 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检验检测服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反馈意见中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 检验检测服务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落实反馈意见中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仪器仪表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落实反馈意见中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车辆安全检测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落实反馈意见中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 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反馈意见中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现代科学仪器设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反馈意见中 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落实反馈意见中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通过发审会 详细请参见: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cyb/201202/t20120201_205252.htm
  • BCEIA金奖申报开启 首次将零部件列入申报范围
    近日,2023年度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分析测试技术奖(BCEIA金奖)申报开启。与历年来仅限分析仪器整体申报不同,2023年度BCEIA金奖的申报,首次将分析仪器的零部件列入申报范围,进行试点。同时,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所有申报2023年度 BCEIA 金奖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必须在2023年5月20日前提交给中国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评选工作将在今年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简称BCEIA)之前进行,评选结果将在BCEIA 会议期间宣布。以下为通知详情:各中国参展公司和单位:为促进我国分析测试仪器技术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鼓励创新,推 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析测试仪器产业化和市场化,中国分析测试协 会于1989年设立了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仪器奖(2019年后改称“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分析测试技术奖”,简称“BCEIA 金奖”),以奖励对我国在分析测试仪器创新发展做出贡献的开发和研制生产单位。 BCEIA金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从1989年第三届BCEIA 开始至 2021年第十九届BCEIA 共评选出191项,获奖单位180个,在国内分析测试仪器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原有的 BCEIA 金奖评奖规定,只有国产的分析仪器整机才可以申报 BCEIA 金奖。但是,国家科学仪器专项支持的重点从 “十二五”开始, 已经逐步从整机转向关键零部件,现行的评奖范围只限于分析测试仪器整机的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分析测试仪器的研制和生产,国内一些分析仪器企业也希望他们研制生产的一些分析仪器的零部件能够参与BCEIA 金奖的评审。故2023年度BCEIA金奖的申报将分析仪器的零部件列入申报范围,进行试点。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评选工作将在今年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简称BCEIA)之前进行,评选结果将在BCEIA 会议期间宣布。现将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评选的要求通知如下:一 、评选条件(一)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评选的仪器整机(以下简称申报参评仪器整机),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近三年内推出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产品,特别是有自主创新或集成技术创新的产品,而不能只是实验装置或样机。2、 必须是2023年度BCEIA 的展品(以图片或模型参展的产品不能参评)。3、 采用的技术必须是本单位自有技术及专利。(二)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评选的仪器零部件(以下简称申报参评零部件)应符合下列条件:1、 自主研发生产、国内外首创、有一定特色的零部件,如质谱用的一些有特色的离子源(其他分析仪器有一定特色的零部件也可以申报)。2、 可以完全取代进口的分析仪器关键零部件。3、 申报参评零部件可以用于不同厂家、不同型号分析仪器。4、 申报参评零部件必须是2023年度BCEIA 的展品(以图片或模型参展的产品不能参评)。二、 申报材料(一)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仪器整机的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表(见附件1)。2、 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详细说明申报参评仪器性能、技术指标和创新点。3、证明材料:提供足以说明申报参评仪器整机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稳定的技术文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4、材料提交: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提交《BCEIA金奖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纸质版(盖章)。(二)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仪器零部件的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表(见附件2)。2、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详细说明申报参评零部件的性能、用途、技术指标和创新点,是否是国内外首创或可以完全替代进口。3、 证明材料:提供足以说明申报参评零部件用户使用的证明材料。4、材料提交: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提交《BCEIA金奖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纸质版(盖章)。三 、申报时间所有申报2023年度 BCEIA 金奖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必须在2023年5月20日前提交给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过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请文件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嘉慧苑2208房间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邮编:100089电子版申请文件请发至: bceia@caia.org.cn下载有关资料和申请表请登录: www.caia.org,cn或 www.bceia.cn。联系人:薛莉、汪正范电 话:010-68512283 15801578618附件:1、 2023 BCEIA金奖申报表(整机)2、 2023 BCEIA金奖申报表(零部件)3、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 BCEIA金奖评选办法4、 金奖评委投票表决程序中国分析测试协会2023.03.21附件2:2021BCEIA金奖申报表(零部件).doc附件4:金奖评委投票表决程序.pdf附件1:2023BCEIA金奖申报表(整机).doc附件3: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 BCEIA金奖评选办法.pdf
  • 201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始申报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科委发布组织申报201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ldquo 十二五&rdquo 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依据《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京科发【2010】412号),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申报。   一、申报领域   1. 新一代信息技术   2. 生物医药   3. 新能源   4. 节能环保   5. 汽车与交通运输(含新能源汽车)   6. 新材料   7. 高端装备制造   8. 航空航天   9. 医疗卫生   10. 现代农业   11.公共安全(含食品安全)   12.文化创意   13.科技服务业(研发服务、设计产业、工程技术服务)   14.战略研究(城市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符合申报领域的方向,长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工程技术开发工作,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 拥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能够完成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人员,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且需在本单位工作至少3个月以上,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占60%以上 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科研开发用房要求物理空间集中,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 有比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所有权原则上为依托单位所有,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的能力。   5.依托单位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进比例分3级,超额累进比例如下:   (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   (2)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   (3)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能够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实验费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重视发挥市场作用,能够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吸纳早期研发成果进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孵化,并具备吸引外部投资用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影响力。   三、注意事项   1.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申报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申报单位需签署&ldquo 诚信申报承诺书&rdquo 。如存在虚假申报情形,将一票否决,申报无效。   2.申报的科研开发实体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和集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申报时可对现有科研开发实体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适当调整,使科研开发实体成为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较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3.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见附件),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书面材料一式十份报送市科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市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4.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总数不超过3个,且同一法人单位已有认定的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再次申报其他研究方向的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时,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面积等方面的重复不得超过30%。   5.联合申报的,主要依托单位自身科研条件需满足申报条件中关于专职科研人员、科研面积、科研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的定量要求。   6.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3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归口领域向各主管业务处室申报,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综合协调。 处室 联系人 负责领域 重大专项办公室 李树勇66153422 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汽车与交通运输(轨道交通) 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付文均66185246 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 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 李玉明66152810 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与新材料处 关璐66173526 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新材料 生物医药处 窦凯飞66168457 余玥66162706 生物医药 医疗卫生 农村科技发展处 马金旺66173907 现代农业、公共安全(食品安全) 社会发展处 罗铭66153450 节能环保、公共安全(其他)、汽车与交通运输(其他)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董齐超66153403 张燕宾66156268 战略研究   附件:《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 25个重点专项开始申报 那些必须注意的小Tips
    年过完啦,大家是不是也都进入工作状态了呢?截至目前,有25个重点专项的2017年度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和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陆续发布了视频评审的项目清单。  今天,小编就为你梳理一下正式申报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环节 以及进入视频评审的项目,在准备答辩的过程中,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小Tips呢?  已进入正式申报阶段的25个重点专项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  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  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  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  深地资源勘查开采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  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  精准医学研究  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  网络空间安全  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  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  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  七大农作物育种  智能农机装备  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  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  纳米科技  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  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  全球变化及应对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  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  新能源汽车  高性能计算  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  地球观测与导航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  云计算和大数据  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  先进轨道交通  申报流程  正式申报单位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并需在受理时间内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系统生成,A4打印、正反面装订成一本,纸质一式八份)寄送至专业机构。  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  1  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现有参与单位 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 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2  不允许大幅降低和修改的内容  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 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3  人员补充规定  “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避免新增人员的超项问题,按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项目申报单位可利用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预算编报有关要求  1  总体要求  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2  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3  准备工作  明确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 按照《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财办教〔2016〕2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  4  注意事项  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测算 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 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具体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 间接费用核定,以课题为单位,根据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准备视频评审,需要注意啥小细节?  (1)事前演练很重要,答辩时间控制好。  (2)答辩人数有限制,一般不超过3人。  (3)答辩内容要全面,不仅要涉及科研方面的技术问题,也要涉及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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