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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相关的资讯

  • 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指南发布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发布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印发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附: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              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指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一)危害识别: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二)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分析评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估: 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四)风险特征描述: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   (一)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陈述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  (二)经危害识别后申请人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风险评估资料要求  我国化妆品相关规定中已有限量值的物质,不需要提供相关的风险评估资料;国外权威机构已建立相关限量值或已有相关评价结论的,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报告等资料,不需要另行开展风险评估。  申请人提交的风险评估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二)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三)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  (四)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限量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五)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根据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特性,可增加或减少某些相应项目的资料。  (六)风险评估应遵循风险评估基本程序,结合申报产品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具体评估内容及其结论。  (七)配方中含有植物来源原料的,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对于除机械加工外,需经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来源原料,必要时,也应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  (八)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  上述风险评估的相关参考文献和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网站、国际组织网站发布的内容。   五、风险评估资料的审评原则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承诺书的,应对产品中是否含有与《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等相关的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依据进行审评。   (二)对于申请人提交风险评估资料的,应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评:  1.评估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上述有关资料要求,不能完整提供的应有合理说明;  2.资料来源是否可靠,所提供资料是否为试验、检测报告或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  3.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来源是否清楚,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是否明确,是否提供该物质的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必要的毒理学评价资料,风险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等;  4.依据是否科学,资料是否充分,关键数据是否合理,分析是否科学、符合逻辑,结论是否正确。  (三)经审评认为承诺书存在问题的,审评专家应根据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提出具体意见及其相关依据。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依据或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随着科学认识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对已经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有关的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再审评。
  • 探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1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媒体评论认为,该机构的出现填补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领域长期缺乏专业技术机构造成的空白。至今已运行近十个月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究竟对哪些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评估?如再遇到类似“三聚氰胺”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如何及时提供评估报告?能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发出预警?日前,本刊记者探访了位于潘家园南里七号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心成立以来,正试图实现各种层面的期待,不仅要成为独立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支持机构,也要作为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理事会管理模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迈出突破性的一步。   确定优先评估项目   评估无疑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首要任务。所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评估是复杂的系统,不是短时间内能赶出来的。鉴于这种复杂性,评估报告的完成不是一次性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告诉记者。   中心对复杂性带来的挑战还是有底气的。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告诉记者,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目前的主力人员中,约150人都是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直接划拨过来,是有经验的专业人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是国内最早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科研机构。从“苏丹红事件”开始,该所自发做了第一份较为系统的评估报告,积攒了科研实力。   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后,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始有计划地展开。因为委员都是兼职,一年最多开两次会,评估的具体任务包括收集数据、撰写报告全都落在了秘书处头上,而秘书处就设在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庞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让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这支队伍得到锻炼,2011年10月,这支队伍全部移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拓展力量的同时,也迎来超出以往的任务量。   “中心在每年年初都会确定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优先项目。这些项目由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部门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提出。中心随后针对每一个评估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李宁告诉记者。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成立后,优先评估项目共有12项,其中已完成的有4项,有8项正在进行中。这些都是常规的、需要长时间系统去研究的评估任务。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实施的优先评估项目包括:铝、反式脂肪酸、重金属铅、镉的膳食暴露评估。这些评估结果,将为修订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灭火”也需要时间   常规之外,更多的则是应急评估。有时因为突发事件出现,中心就需要立刻着手评估来回应社会关切。“这种评估往往没有可依据的数据,必须现做,而且要在很短时间内完成,有点类似灭火。”李宁说。   中心最近一次大型“灭火”行动当属“苏泊尔锅锰超标事件”。2012年2月16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苏泊尔品牌一些不锈钢锅的锰含量比国家标准高出近4倍,可能引发人体锰中毒。事件刚曝光,李宁就接到弟媳妇打来的电话:“苏泊尔锅还能用吗?”李宁去医院看牙,遇到熟悉的主治医生,第一句话也是同样的问题。   2月24日,李宁所在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给出了评估结果。不少公众在网络上留言抱怨评估结果等了一周多,速度太慢。而李宁说,其实背后的评估过程已经是以惊人的速度推进了。   央视报道次日,中心理化部的实验人员鲁杰接到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检测任务。2月19日一早,她与其他11位实验人员兵分三路赶赴北京各大超市和农贸市场,搜寻各种高端、低端的不锈钢炊具,半天时间,将40种品牌的炊具带回了实验室。   应急评估要求“结果出来越快越好”。当天下午,针对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浸泡实验有序展开。在极端条件下,加入4%的冰醋酸将炊具煮至100摄氏度,之后再浸泡过夜并进行测定。鲁杰告诉记者,因整个评估时间紧而任务重大,需要实验员24小时连轴转。   日夜不停地实验了4天后,2月22日,40种样品全部检测完毕,得出第一批用于评估的数据。鲁杰说,应急评估的特点是“数据出一批就立即上报一批”,这次应急评估前后共有三批数据,市场上主要品牌的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基本摸清。   鲁杰说自己非常理解公众的焦急心情,但即使是灭火般的应急评估,也需要相应的时间来获得数据。“消费者到底通过不锈钢炊具吃了多少锰,必须用实验数据说话。”   从闭门研究到主动解释   让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颇为头疼的一件事就是评估结果如何与社会沟通。作为权威的专业机构,发布的结果是有说服力的,但食品安全领域复杂而专业的知识构成,如果不能准确、有效地传递,很容易造成社会误解。   2012年7月6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发布新标准:今后液态婴儿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mg/kg。《法制晚报》等媒体经对比指出,中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这一国际标准宽松6倍。3天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首先报道的媒体对于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稿件出现了翻译上的错误,导致了社会误读。实际上,三聚氰胺新的国际标准,并非对原有标准数值的改变,而是明确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规定。我国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与上述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虽然解释及时公布,但有关标准宽松的争议仍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此次三聚氰胺国际标准的发布本来没有任何问题,国内已参照这个在做,国际法典只是用了另一种表达方式。”严卫星说,之所以发生误读,不能全怪媒体,也得怪专业机构没有主动、积极地与媒体和公众交流,没有将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给大众。   曾埋首于实验室的食品安全研究人员,进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后,逐步意识到“风险交流”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性。“过去,一瓶矿泉水合不合格,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专业问题,现在才发现它是一个社会属性很强的问题。尤其在传媒发达的年代,食品安全问题能迅速发酵为社会事件,中心必须学会团结社会的力量来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严卫星说。   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的过程中,中心试着通过对事件科学的解读,把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传递给公众。“虽然在现有框架下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还有所限制,但中心正力图使其‘独立的专业技术机构’的定位更加清晰。”李宁说。   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已准备将“风险交流”作为一个学科来建设,以保证“对外沟通能力”能够跟上需要,中心为此专门建立了舆情研判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严卫星介绍说,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现已形成定期收集、跟踪、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的机制。根据这些信息,中心一方面会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报告,同时针对社会层面了解不足的信息组织专题活动,与媒体、公众保持沟通,这就是“风险交流会”。   200人的编制下人手不足   中心目前的编制架构是200人,在成立之初,这样的编制人数曾被不少舆论评价认为是中央编办在编制基本冻结下给出的破例待遇。但是在严卫星看来,“从专业角度说,200人的编制相对中心的实际运作还是给少了。写中心建设方案报告的时候,保守地写了500人的编制。要知道,德国8000万人口,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却有700人的编制,而且这700人只做风险评估,如此,它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非常深入。”   在中央编办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记者发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并不仅仅负责评估,它的职责还包括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职能。除了上述职责,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还承担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按照200人的架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有30人左右,而这30人承担的是5000多个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   2012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加快速度,将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变成一套具有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单是标准清理、整合就是一个庞大的工作体系。当初设计组建方案的时候,曾建议食品安全标准单独设立一个机构,编制在100人左右。”严卫星说,这100人还不是负责制定标准的人,只是参与标准的技术管理。简而言之,就是标准发布以后,做跟踪评价。   过去,国内针对食品安全标准五年回顾一次,修订一次,社会舆论基本没有太多评价。现在的形势要求更系统地跟踪、总结已经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否适应健康需求?可行性如何?还要研究与国际标准间的关系。   “如果总是没有精力系统地跟踪一些事情,科学评估的发展就会带来一些问题。”严卫星说,作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机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除了完成各种应急任务,也要致力于长远的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否则就不能掌握最新动态,不能为合理的政策提供依据。“现实是,应急任务已经让中心忙得晕头转向。”李宁也认为,评估中心确实需要花费更多精力放在系统研究上,积累相当多的数据,特别是现在有很多新的资源、新的技术需要去掌握、去评估。   我国的食品安全系统研究基础比较薄弱,这已经成为摆在桌面上的问题。李宁坦言,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基础数据缺乏,家底不清,居民膳食消费的数据远远不够。   严卫星说,关于营养调查的数据,国内现在掌握的是大米、面粉等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但是,普通公众吃得更多的是加工食品,比如汉堡,如果汉堡里加了某种物质,得先了解汉堡的消费量,才能知道给健康带来的影响,“而我们对加工食品的消费量并不掌握”。   即使是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也没有及时更新,目前能够使用的还是2002年的数据,也就是十年前的数据。值得欣慰的是,相关数据的新一轮调查已开始,结果还没出来。   作为一线实验人员,鲁杰深知,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还只是粗线条的,并没有区分那么细致。“评估里面有那么多污染物,有细菌的、有病毒的,化学里面分有机的、无机的。现在区分不了那么细,没那么多人手,负责评估的人目前还不足20人。”   “资源共享”不是技术难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成立之初还有一个特别身份: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并以理事会的模式运作。   “2011年,中央编办主动提出要建评估中心,各部门报告都没有上去,中央编办就编制出了组建方案,要求卫生部来牵头组建评估中心,这是少有的。”严卫星透露。   中国的食品安全领域一直是多部门管理的体制,按照以往的做法,每个相关部门下面都会成立一个食品安全机构,但是,在中央编办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记者看到这样的一条:“其他相关部门不得再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中央编办的思路是,长期以来在食品安全评估领域内的资源相当有限,且有限的资源没有形成合力,新成立的这个机构应为所有部门服务,体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整体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告诉记者,理事会的体制目标主要是保持评估中心的公益性和资源的广泛性,“资源整合”是此番改革试点的关键目标。   资源整合的首要对象就是理事单位。在理事会名单中,卫生部作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理事长单位,食品安全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作为理事单位。“评估中心需要把广泛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汇集起来,其中并不仅仅是卫生口的信息,农业也有相关检测,比如农药残留,质检也有,工商也有。”刘金峰说。   中心试图实现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发布不久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里也明确指出,将依托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构建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但是,信息系统的共享目前还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严卫星说,因为部门的数据不一定符合评估的需要,很多数据标准的技术问题还有待沟通。在刘金峰看来,资源共享目前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问题主要出于各部门对部门利益的考虑及其他一些顾虑,“这都属于体制性的干扰,不是技术上的难题”。   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章程明确规定,理事成员单位有义务共享资源。但章程并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执行起来仍有难度。“这种义务毕竟和部门利益没有关系,可能需要国务院食安办这样的机构出面协调,行政干预或规定成法定职责。”刘金峰说。 纠结于“资源共享”难题的同时,中心还面临着更大的困扰:在理事会的体制下,事业单位改革成法人治理结构到底怎么改?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上,中心目前并没有新的进展。   早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之初,有关人士就曾有过担心,也曾向中央编办提出:食品安全任务这么重,能否不把这个机构作为体制改革试点。中央编办的答复是:任务再重,还是要去探索经验。因而,这个机构也就被赋予了双重意义。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
    2011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北京举办成立仪式。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仪式并讲话。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出席仪式。卫生部副部长、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主持仪式。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完成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风险评估任务。这些工作在科学评价食品安全形势、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发布预警信息、制定清理标准、公众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竺强调,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实现食品安全“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跨出的关键一步。评估中心要按照中央编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规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核心技术支撑作用。   一是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等工作,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信息分析等监测相关技术工作。主动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要注重评估中心内部科学管理,提高协调配合能力,注重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抓住“十二五”规划契机,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技术条件。   三是勇于进取,大胆创新。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的作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学决策,努力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陈竺、张茅、张勇、张崇和共同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揭牌。刘佩智为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颁发了聘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评估中心理事会全体理事,以及评估中心筹建工作组的同志参加仪式。
  • 我国将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
    近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我国将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规定指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或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可以提出风险评估建议。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成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战略,12月3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军事医学科学院举行理事会201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分中心授牌仪式。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为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两个分中心授牌。农业部副部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陈晓华主持分中心授牌仪式。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0多家相关机构代表参加会议,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等专家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门技术支撑机构,采用理事会监督决策模式,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为在应对热点难点食品安全技术问题方面实现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研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与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3年第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设为第一批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两家合作机构将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标准制修订等任务,为保障国家和军队食品安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军事医学科学院暨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军最高军事医学科研机构,也是全军食品卫生安全检测监督的龙头力量,圆满完成了历年&ldquo 两会&rdquo 、北戴河夏休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卫生防疫保障任务。该院联合国内外团队,通过军地协同方式,统筹开展食品、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和安全监管,在国际率先完成&ldquo 德国毒黄瓜&rdquo 事件病原体欧洲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及时处理了北京&ldquo 山吧中毒&rdquo 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牵头开展了覆盖全军各战区部队驻地的4700余处水源水质检测,为军地食品卫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 我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记者24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32家省级疾控中心将成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等6家省级疾控中心将成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陈啸宏副主任24日在相关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各省级中心主要职责是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发挥技术统领和牵头作用,负责对辖区内风险监测工作机构业务管理,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并承担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6家参比实验室要按照各自的参比项目,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   陈啸宏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系统、持续地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及其变化情况,并经过科学评估,将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监管重点以及评价管理措施效果等提供科学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健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到2015年末,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三定”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在本辖区组织实施。
  • 中国拟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约有500人的编制,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将根据各地监测数据分析食品及添加剂当中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食品安全法》实施将近一年,有关部门正在筹备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在4月22日于北京召开的“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食品安全法》用专门的一章来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走向依靠科学技术、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建设也是这个体系的重要一环。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助于准确界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成分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如果缺乏这个环节,例如发现了食品当中出现一种可能有害的新物质之后,又不能准确了解其危害大小,就很难制定出准确科学的食品安全政策。   苏志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约有500人的编制。“我们正在争取。”他也表示,希望有能力的省份可以建设分中心。   2009年11月,中国已成立了由42位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秘书处暂时挂靠在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实际上是上述委员会的具体执行部门。因为风险评估本身,需要依靠专门机构专门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而数据的来源,主要是各地的监测。苏志表示,目前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有三类,分别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   苏志称,针对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2010年将监测29类食品的132个检测项目,其中包括农药43种、食品添加剂12种 针对食源性致病菌,主要安排了八大类13种食品中的八个主要致病菌的监测 同时,在31个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选择312个县区进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每个县区市选择十家县级及以上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表示,由于缺乏有足够能力的评估团队,可获得的资料也十分有限,因此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目前开展的评估主要是为了应对危机进行的小评估,评估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   苏志亦表示,委员会本应是受政府委托或者独立决策开展评估工作,但目前主要是接受政府委托开展项目。■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将建省级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牌子,以加强履行国家赋予卫生部门的&ldquo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rdquo 职责,推进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将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rdquo 牌子,在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制订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以及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有条件的机构,还将首批加挂&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rdquo 牌子,承担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科学研究等工作。   《通知》要求,中国疾控中心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加强对挂牌机构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各挂牌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人、财、物管理关系不变。
  • 西南大学建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华龙网3月11日8时20分讯 未来,重庆柑桔的质量和产量将有更大的提高。记者今日从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获悉,在农业部发文公布的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由该校柑桔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入选,实验室将为重庆柑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柑桔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柑桔种植、贮藏保鲜、加工和包装储运等产业链全过程产生的危害因子为对象,以保障柑桔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国家柑桔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及果品营养功能评价等工作。   与此同时,实验室会逐步在风险监测、辅助风险评估技术验证、具体评估工作实施和安全标准研制等形成优势和特色,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现、预警、预防和管理水平。   据悉,该实验室的建设将为推进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依法加强监管、应急处置、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等发挥重要作用。
  • 陈君石: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亟待加强
    我国政府部门在食品风险交流这一环节上,还有待改进。&rdquo 在今天中国农业大学举办的&ldquo 第七届两岸三地食品安全与人类健康研讨会&rdquo 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指出。   陈君石认为,食品监管的目标是控制风险。国际通用的食品风险分析框架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部分组成。其中,风险评估是由专家完成的,这种评估不受政治、经济、饮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评估的结果放之四海而皆准。风险管理是政府行为,是政府部门基于专家的风险评估结果,作出的立法、修改标准、勒令食品下架等决策。所谓风险交流,则是政府部门把风险评估的结果、风险管理的决策告知媒体、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对象。目前,我国建立了覆盖31个省区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完成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   针对食品风险交流,陈君石建议,各级政府设立风险交流部门,给予人员、经费支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使专家的风险评估信息准确地传达到媒体、公众那里,消除专家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 上海质监局:移动电源、修正液存安全风险
    8月19日上海市质监局发布移动电源、修正液两类产品风险监测报告,监测显示,该类产品存在较高的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播放器等移动数码电子产品的普及,轻薄化设计的电子产品功能高度集成,因电池续航能力不足引起的“电池短板”问题日益突出。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由于电池电芯产品的特性,移动电源产品如果不具有较严格的安全设计和保护,在过充电、过放电、输出短路等异常使用情况下,可能导致产品损坏甚至发生起火、爆裂,在静电干扰、高温、重物冲击、跌落等严酷环境下可能导致产品损坏甚至发生起火、爆裂,威胁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由于移动电源产品是新兴产品,目前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了评估移动电源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移动电源的风险监测工作,从市场中采集了22批次的移动电源样品,考虑到移动电源的销售渠道特点,41%的样品采取于电子商务网站。检验和评估依据采用经过专家评审认可的移动电源产品检测方案,该方案中的试验方法与技术要求主要参照GB/T 18287-2000《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和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制定,检验项目包括:额定容量、静电放电抗扰度、环境适应性(自由跌落)、安全保护性能(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电池安全要求(重物冲击、热冲击)等通用安全项目。检验结果表明,13批次样品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值。根据检验结果的统计分析,考虑到风险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经专家评估,该产品存在较高的质量安全风险,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   为此,上海质监局已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移动电源行业 对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已督促相关企业主动下架、收回产品。   修正液生产中使用的溶剂可能会含有甲苯、二甲苯。甲苯、二甲苯属于芳烃类有机物,是常用有机溶剂,具有较好的挥发性,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刺激症状,长期接触甲苯、二甲苯可能对肝脏、肾脏等造成危害。   在我国,有关学生用品安全的国家标准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中规定,修正类制品的苯含量不得超过10mg/kg,不应含有氯代烃。但是,该标准没有对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进行限制,因此生产者对于产品中甲苯、二甲苯控制仍有欠缺。   为了评估学生用修正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修正类产品中甲苯和二甲苯含量的风险监测工作,从本市商店和生产企业采集样品30批次,其中修正带19批次,修正液11批次,采用GB21027-201X《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中甲苯、二甲苯测定方法进行检测,测试结果表明有5批次修正液中甲苯、二甲苯的检出值超过40mg/kg,分别为900mg/kg、1640mg/kg、2230mg/kg、2600mg/kg和8900mg/kg,考虑到修正液产品并非持续接触或直接食用,经专家评估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上海局已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修订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修正类学生用品中甲苯、二甲苯的限量要求。对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我局已督促相关企业主动下架、收回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在新的国家标准实施前,尽快制定和执行企业标准,把好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和出厂检验关,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将建分中心
    2013年6月18日-19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出席并主持会议。   其中,会议审议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成员调整事宜,同意增补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和财政部为理事单位,并通过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推选的新理事代表人选。   同时,本次会议还听取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原则同意设立分中心,并建议在实践中探索完善&ldquo 中心&rdquo 与&ldquo 分中心&rdquo 运行机制。全体与会理事还对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基本建设、能力提升、完善理事会监督决策机制和今后事业发展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建议。   此前在2013年5月29日,《三秦都市报》刊载了一篇题为&ldquo 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rdquo 的文章,其中写道: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市供水在线监测、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化平台,所有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 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首次完成
    近日从卫生部了解到,由卫生部等6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完成,这是我国首次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规定,2010年,卫生部牵头组织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32个省级、241个地(市)级和65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承担了监测计划确定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等项监测任务。采集检测了67种食品的12.36万份样品,共有157个项目被纳入监测范围。监测获得的数据将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提供数据基础。   此外,分布于各省(区、市)的312家县级医院开展了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辽宁等7个省(区、市)还开展了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目前,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已经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在对2010年的监测结果进行评估。
  • 广西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本报南宁讯 10月25日,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在自治区疾控中心揭牌成立。有了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检验设备,广西将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等多方面开展全面、专业的监测。   据了解,新成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拥有涉及理化、微生物、分子生物学、食品毒理等多学科的专业人员70多名,取得认证认可的检验项目达941种,其中与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物中毒等相关的检验项目达582种。   今后,该中心将组织全区各市县疾控中心建立全区食品化学性污染物、病源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立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险因素监测和检验。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抽检,广西还会根据本地饮食特点,增加米粉、粽子等检验项目。抽检的样品也来自多个渠道,有的采自农户的菜地,有的来自农贸市场,还有从餐饮机构采集的样本。   据悉,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广西近年来一直在进行,所监测结果都上报至政府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 北京将建300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7月28日公布《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年)》,首次提出“首都安全食品”品牌,在这一目标框架内,未来五年,北京市市将建立3000个食品风险监测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桶装水实现全程追溯,只有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蔬菜才能进入北京市场。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正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物。   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率超97.5%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期,本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将达到97.5%以上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首都市场。北京将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   行动计划还首次提出“安全食品”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打造首都安全食品的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追溯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本市将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在19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500家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以肉制品为例,动物在出生时就被打上耳标,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用药、饲养、检验检疫情况,身份信息将负载至屠宰和深加工环节,直到成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标签。由此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唐云华介绍说。近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问题频发,不少妈妈选择进口奶粉,目前追溯系统也覆盖到洋奶粉,从商品条码可倒追至奶场。   设立3000风险监测点   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年监测抽检样本10万个以上。   据唐云华介绍,“十一五”末期全市风险监测点数量在1000个左右,未来五年要达到3倍。食品办根据地域特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案件特点和抽检情况确定监测点。比如北京市场上四分之一的肉制品来自鹏程食品,这就构成生猪风险监测点。   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   本市将修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办法拟将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作为奖励对象纳入其中,换言之,市民提供线索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也可获得政府奖励。
  • 内蒙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成立
    近日,内蒙古质监局举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挂牌暨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启动仪式。   为适应新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型,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内蒙古质监局特设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该中心由内蒙古质检院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是由内蒙古质监系统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其他行业性质检机构、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主体,吸纳各类设计产品质量损害的信息监测、报告单位自愿组成的公益性技术协作组织。
  • 河南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人负责
    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河南省近日出台《2011年河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专人负责、专人上报。   该《方案》要求,要重点监测食品中的农药、兽药、有害元素、真菌毒素、非法添加物质、食品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害物质以及食品包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中的有害物质等 重点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在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上,常规监测9类食品8种微生物指标,专项监测2种动物6种不同样本共3种微生物指标。   《方案》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严格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经费,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严禁挪用、占用。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发布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doc
  • 山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正式启动
    近日,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正式启动。据了解,今年是山东省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一年,将展开跨部门、全过程、系统化的监测行动,监测范围覆盖全省人口53%以上,以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风险预警。   据了解,监测内容涵盖了产品常规监测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专项监测。除生鲜乳和葡萄酒的监测分别由畜牧、质监部门负责实施外,其他项目将暂由卫生部门承担,涉及化学污染物检测指标64项、食品17类,主要食源性致病菌8个,涵盖8大类13种食品。“考虑到山东省实际情况,省里将和济南、青岛、淄博等8个城市共同承担今年的监测任务。”山东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监测区域人口总数达到了全省总人口的53%以上。
  • 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初步建立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31个省级、218个地市级食品污染物监测点和312个县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上述数字,是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近日通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阶段性进展时透露的。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已扩大到138个主要大中城市,监测种类达到6大类101个品种,监测指标86项 对外公布了5130家符合资质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区域分中心的组建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此外,有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编制了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建设规划。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以来,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快了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推进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制修订工作 各部门发布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部门的规章10余件以及一批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清理完善以及新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5项。   二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建立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布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公布实施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等行业标准,开展了乳制品和肉类加工行业的诚信企业试点建设工作。   此外,我国还组织编制了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了粮食、马铃薯、生猪屠宰、肉类加工业等行业的发展规划 在上海、大连等10个城市开展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组建了食品行业专家库,建立了月份运行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
  • 95项!市场监管总局建成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二批62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连同2024年5月首批印发的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标志着市场监管总局已建成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部业态、所有类别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62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市场监管总局在印发首批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其余62项《品安全风管控清单》。现予印发,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和指南。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市监食协发〔2024〕35号)要求,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持续抓好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附件: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   2.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7日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序号名称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酱油生产)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醋生产)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味精生产)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酱类生产)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料生产)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盐〔海盐〕生产)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盐〔井盐〕生产)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盐〔湖盐〕生产)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热加工熟肉制品生产)1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酵肉制品生产)1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预制调理肉制品生产)1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腌腊肉制品生产)1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胶原蛋白肠衣生产)1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天然肠衣生产)1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乳粉生产)1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乳制品生产)1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方便面生产)1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方便食品生产)1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面制品生产)2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蔬罐头、其他罐头生产)2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速冻面米制品生产)2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速冻调制食品生产)2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速冻其他食品生产)2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薯类和膨化食品生产)2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白酒生产)2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葡萄酒及果酒生产)2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啤酒生产)2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黄酒生产)2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酒生产)3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酒精生产)3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酱腌菜生产)3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蔬菜干制品生产)3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菌制品生产)3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蔬菜制品生产)3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蜜饯生产)3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水果制品生产)3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蛋制品生产)3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可可制品生产)3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焙炒咖啡生产)4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干制水产品生产)4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盐渍水产品生产)4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鱼糜制品生产)4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冻水产品生产)4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熟制水产品生产)4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生食水产品生产)4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水产品生产)4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4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淀粉糖生产)4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豆制品生产)5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蜜生产)5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王浆生产)5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花粉生产)5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蜂产品制品生产)5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保健食品生产)5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5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殊膳食食品生产)5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食品生产)5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添加剂生产)5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用香精生产)6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6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餐饮服务企业)6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6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小麦粉生产)6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大米生产)6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挂面生产)6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6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植物油生产)6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油脂制品生产)6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动物油脂生产)7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液体乳生产)7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包装饮用水生产)7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碳酸饮料〔汽水〕生产)7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类饮料生产)7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生产)7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蛋白饮料生产)7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固体饮料生产)7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饮料生产)7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饼干生产)7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畜禽水产罐头生产)8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冻饮品生产)8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糖果制品生产)8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生产)8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冻生产)8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叶生产)8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制品生产)8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茶生产)8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代用茶生产)8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8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糖生产)9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热加工糕点生产)9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加工糕点生产)9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馅料生产)9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9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9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销售企业)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docx62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zip95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分别明确了不同生产经营业态和食品类别的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环节、风险点、风险描述、管控措施、管控目标、管控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为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自身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在“最小工作单元”科学识别风险、精准防控风险提供了参考和指南,有利于全面提升食品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建立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动态调整,真正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融入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布,首批33个!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涵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业态,以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类别,旨在督促指导食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守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知》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风险点、管控措施及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通过指导企业精准识别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全面提升全产业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总局研究制定了首批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印发供参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抓好风险排查和管控。一、统筹做好《清单》解读和宣贯培训等工作。坚持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专家解读与研讨提升相结合,加大宣贯培训力度,为企业精准识别风险、科学防控风险提供参考和指南。工作中要避免形式主义,不得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和企业负担。二、指导企业参考《清单》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企业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并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清单》,并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动态调整,真正把《清单》融入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优化提升企业精准防控风险水平,防止出现另起炉灶、另搞一套等问题,坚决避免工作“一刀切”、执行“模板化”、落实“走过场”。三、指导企业对照《清单》常态化开展风险防控。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照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实施《清单》及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四、及时反馈《清单》建立实施相关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汇总、综合分析企业建立实施《清单》工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有关情况及时向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反馈。总局将继续制定其余食品经营业态和食品类别的《清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附件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docx附件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docx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5月22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录序号名称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小麦粉生产)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大米生产)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挂面生产)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植物油生产)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油脂制品生产)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用动物油脂生产)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液体乳生产)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包装饮用水生产)1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碳酸饮料〔汽水〕生产)1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类饮料生产)1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生产)1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蛋白饮料生产)1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固体饮料生产)1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饮料生产)1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饼干生产)1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畜禽水产罐头生产)1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冻饮品生产)1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糖果制品生产)2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生产)2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果冻生产)2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叶生产)2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茶制品生产)24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调味茶生产)25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代用茶生产)26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27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糖生产)28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热加工糕点生产)29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冷加工糕点生产)30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馅料生产)31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32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3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销售企业)
  • 8部门关注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安全风险
    2月21日,质检总局召开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风险会商会,就如何有效处置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质量安全风险,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进行了会商。这也是2009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开展以来,质检总局首次召开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传忠在讲话中指出,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问题事关重大,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合力解决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共同促进提高水泥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于质检部门来说,他强调,一是要结合环境保护、水泥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加快制定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限量标准并尽快实施 二是要以适当方式向水泥生产企业通报相关风险信息,督促生产企业查找原因,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据悉,在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质检总局提出,要以消费品为重点,以产品质量中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因素为内容,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控制为目标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形成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本次多部门参与的风险会商会,就属于风险处置机制中的重要工作之一。
  • 农兽药残留成食品安全最大风险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儿童时期抗生素暴露可能是儿童肥胖的危险因素之一”的研究引起社会关注。在国新办昨日举行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回应称,农兽药是否导致儿童肥胖有待论证,但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风险就是农兽药残留。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叫化学性风险,确实不是消费者能够看得见、能够用感官来识别的,消费过程中也很难清除得掉,所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一直是我们食药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问题。”毕井泉表示。  2015年,食药监总局共抽检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4万多批次,在所有的食品抽检中占了1/4,发布农兽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有225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的过程中要进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动物源性的食品,包括猪牛羊肉、禽肉、鸡蛋、水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进货时要检验,出厂时也要检验。商品的经营者在进货时要进行检验,在销售时也要对里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日前,食药监总局通告了陕西金牛乳业、红星美羚乳业、红旗乳业等17家问题乳企“黑名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在昨天的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表示,总体上看,婴幼儿配方乳品的质量是可靠的,使用也是安全的,现在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有103家,检出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特别是羊奶粉的生产企业。  据悉,今年食药监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品的监管、抽样检验,从去年每个季度抽样检验公布一次改成“月月抽检、月月公开”,还要继续加大生产体系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的数量和品牌,禁止利用配方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儿童用药短缺一直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对此,毕井泉表示,目前我们国家批准的药品,基本上可以满足治疗儿科常见疾病的需要。当前突出的问题是适合儿童使用的剂型和规格比较少。针对国内缺乏且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食药监总局设立了申报审评的专门通道,加快审评审批。  2015年食药监总局共抽检了17万批次的食品,比2014年增加了21%,比2013年增加了2倍多,2015年的抽检食品合格率是96.8%,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 我国将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
    就在地沟油、洗虾粉和时下热议的“化学火锅底料”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频出时,食品安全监管也成为众矢之的,对此,卫生部部长陈竺强调,“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解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日前,陈竺表示,各地要及时制定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要立即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及时上报,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预警工作。不过,在食品安全方面,目前仅有大约1/3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承担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全部监测项目。   相关专家指出,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预控食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这方面,需要开展食源性疾病哨点监测,对重点食品或重点食品污染物及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调查并进行危险度评估,提出防止策略,这样才能逐步完善各地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
  • 刘昕建议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
    &ldquo 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rdquo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刘昕参加今年两会的提案之一是&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rdquo 。   全过程动态监测、收集食品安全大数据   刘昕说,我国保障食品供应已转向保障食品安全,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ldquo 虽然如此,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层出不穷,近年每年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都接近1万起,说明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把握上我们的预警和风险预测能力和经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dquo   刘昕认为,大数据时代为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与风险预测机制提供了契机。&ldquo 食品安全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覆盖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以稻米生产为例,产地、品种、土壤、水质、病虫害发生、农药种类与数量、化肥、收获、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无一不影响稻米安全状况,通过收集、分析各环节的数据,可以预测某产地将收获的稻谷或生产的稻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rdquo 刘昕说。   国家大数据平台可整合、分析并共享   按照刘昕的设想,他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数据全面感知、收集、分析、共享,在动态监测中及时分析、跟踪、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产品进行强制抽检,依据国家制定的食品生产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召回、甚至销毁等建议,并向公众实时发布,将食品安全事故杜绝在萌芽状态。   此外,刘昕还建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由国家平台和省级及地方分平台组成 同时,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强制推行在农、林、牧、副、渔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主体建立覆盖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进行动态数据标示与感知将包括国家、地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在内的食品检验机构拥有的海量检测数据融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让这些&ldquo 信息孤岛&rdquo 所拥有的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与预警提供决策支持。   &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质量保障体系,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上又上一个新的台阶。&rdquo 刘昕说。
  • 农业部将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控制规范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力争使农业标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能力 二是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建立部省地县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完善例行监测和行业普查制度,健全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三是以风险评估为抓手,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四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示范创建,通过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五是以质检体系建设为抓手,尽快建立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涉及63种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来了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指导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聚焦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工业产品,制定20种工业品、30种消费品、13类材质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批发、零售、网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督促生产销售单位精准防控风险隐患,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根据不同产品特点,找出关键环节和关键风险点,从原材料、生产工艺到成品出厂,从产品的标签标识、生产贮存环境到设施设备运行,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销售环节,制定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关键风险点及风险管控措施清单。清单为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探索“穿透式”精准监管提供“抓手”和突破口。《通知》要求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特别是高风险产品小微生产销售单位,参照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生产销售单位将制定的风险管控清单风险点和管控措施“上墙”,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多次反映同一问题或发现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问题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和处置。制定实施清单有利于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推动形成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工作的闭环。
  • 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重点建立风险监测体系
    8月13日,卫生部就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在问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的建设情况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表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卫生部正在抓紧完善制度,部署相关工作,并将其列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方向。   严卫星说,按照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卫生部正在抓紧完善及部署相关工作。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卫生部在全国31个省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将监测工作从城市向农村逐步覆盖。   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内容,严卫星介绍:一是针对食品的风险监测,包括食品中的化学污染物、致病菌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物 二是针对人群的风险监测,包括食物中毒的报道,异常症状和异常事件监测的报道,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等。   出席发布会的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对记者表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非常重要,但是,我国的风险监测工作刚刚起步。从现在监测网络的覆盖情况来看,离国务院规划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所以这也是卫生部“十二五”期间努力的重要方向。”
  • 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 降低粮食安全风险
    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党中央明确把“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首要任务,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依旧面临诸多挑战,亟须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从耕地质量等主要风险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  第一,依靠科技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化解土地资源约束风险。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成为降低粮食安全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未来政策设计应聚焦东北黑土地保护、土壤质量提升、耕地地力培育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土壤健康研究;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资源监测体系,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数字和信息化技术,创新耕地数据管理模式,实现资源数据监测与开发利用,为耕地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第二,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从源头上消除粮食安全风险隐患。加快种业科技创新、实现重要农产品种源自主可控,是从源头上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新时期应把种业安全摆在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位置,持续加大有效政策供给:一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二是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三是培育壮大种业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种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  第三,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粮食生产成本风险。从生产者角度看,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关键是要提升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收益。通过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类服务主体能够为种粮农民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农技、农资、农机等服务,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激发小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种粮收入。针对粮食产业发展需要,构建粮食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  第四,加大粮食减损科技支撑力度,有效防范灾害和浪费风险。在防灾减灾方面,要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药与生物技术风险防控等为重点,开展防范化解粮食生产重大风险的前瞻性、储备性、应急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品创制,提升粮食抗灾减灾能力和产业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加强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在节约粮食方面,围绕粮食收购、储藏、物流、加工、综合利用等环节的减损技术需求,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第五,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手段,减少全球粮食安全风险对我国的影响。作为世界粮食进口大国之一,面对全球粮食供应链“断链”和粮食价格上涨风险,我国应努力提升国际农产品利用能力,构建安全、稳定、多元的国际粮源供应体系。一是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农产品贸易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及时跟踪重点国家、市场、农产品供需和贸易动态,有效提升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和风险能力;二是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降低集中进口风险;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粮食供应链治理,增强对主要粮食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控制权和话语权,确保国际粮源安全稳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傅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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