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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启动!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开展 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将于11月28日启动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二、宣传重点(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宣传尚俭、崇信、尽责、共治主题。(二)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展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成果,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三)推动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良心优品赢得消费者认可,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四)各地区积极落实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五)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同心共护、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三、活动安排(一)国家层面。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国家层面活动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协(学)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等的知识普及、诚信从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三)严肃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食安办。联系人:张哲、李沛冉 电 话:010-82261576、82261577传 真:010-82261574邮 箱:lipeiran@samr.gov.cn附件: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国务院食安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 2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一、宣传周主场活动11月28日,在北京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各界代表参会。(国务院食安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二、第十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以“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围绕“制止餐饮浪费”、“食品产业绿色发展”、“共治共享食安新局面”、“提振消费信心”、“智慧监管”等多个议题展开交流讨论。(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三、第二届中国食育大会通过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国食育书画作品展、第二届中国食育膳食技能大赛、校(园)长培训日及食育指数研究报告发布活动,丰富食育实践形式、加强食育宣传、推动校园食育全面发展,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弘扬传统饮食文化,营造尚俭崇信、社会共育的良好氛围。(中国食品安全报社承办)四、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举办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组织专家和传媒领域、监管部门专业人士,与媒体采编人员、社交媒体内容主创人员开展面对面交流培训,研学专业知识,探讨传播规律,提高媒体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科学素养,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五、大学生食品安全营养中国行活动围绕“一老一小”重点人群,组织大学生深入基层,通过开展“知食”营养健康讲堂、“食趣”夏令营、“食研”营养状况调研等专题活动,号召更多人关注食品安全与身体健康。(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教育部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主办)六、中国食品消费者大会以消费者为导向,打造有温度的营养健康食品产业。结合“营养健康天天问”、“保健食品正能量”、“营养翻译官”等日常营养健康食品科普活动与消费者开展互动,集社会力量开展营养健康食品科学知识普及,引导消费者科学认知、理性消费。(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七、提质增效创新引领餐饮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宣传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成效,引导企业强化食品安全内生动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烹饪协会主办)八、有关单位和相关部委主题日活动(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成效宣传活动。在有关媒体宣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案件特点、地方做法和相关案例等。(二)工业和信息化部1. 组织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链协同发展研讨会。总结5年来婴配乳粉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提升重要功能基料供给能力,不断完善追溯体系,加快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2. 组织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班。宣贯诚信体系和国家标准,交流现场评价经验,提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人员能力和水平。(三)公安部举办严打食品安全犯罪,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题活动。集中宣传公安机关“昆仑2023”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组织媒体对重点案件深度报道,教育引导群众提升防范意识,有力震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展示活动,全面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四)交通运输部开展食品冷链运输安全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冷链运输法规制度、服务标准、温度监测、车辆运输安全及追溯等知识,推进冷链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减少食品流通环节浪费提供有力支撑。(五)农业农村部1. 聚焦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针对不同主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法律普及宣传和教育培训,通过举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全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农产品生产消费环境。2. 探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课程进高校,推广普及和规范高校农产品质量安全教学与培训,通过规划设计课程、编写教材用书、教学试点应用、师资队伍培养等方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理论知识融入高校涉农专业教学,提升新时期“三农”人才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素养。3. 推动农安科普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基地”,制作科普书籍、科普短片、展板、宣传折页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材料,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科普平台多渠道科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社会氛围。4. 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组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展示创建成效,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优价优销,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六)商务部利用2023全国农商互联暨乡村振兴产销对接大会等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举办农商互联专题展,设立特色果蔬、食材加工、冷链物流与供应链服务等主题展区,集中展示食品工艺发展成就,促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等产销衔接。(七)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日活动。重点围绕崇尚节俭、杜绝浪费,倡导合理膳食,季节性食源性疾病防控,食品数字化标签试点等方面,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素养;召开“十四五”话开局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开局以来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和营养健康工作进展成效。(八)海关总署举办“崇信尽责,共护国门食品安全”主题日活动。组织全国海关通过专题展览、科普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立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焦点内容,集中宣传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展现“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举措和成效,促进进出口和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知法守法经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全面科学认识国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同营造食品安全多元共治共享良好氛围。(九)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举办“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粮食标准和质量安全相关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举办“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指导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开展相应活动。(十)国家林草局举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大讲堂,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监测技术等内容录制视频课程并在线上播出;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涉及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推动社会各方广泛了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通过现场演示、科技下乡、宣传展板、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十一)中国民航局号召航空公司开展“机上食品安全小课堂”活动,普及航空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倡导文明用餐新理念、新习惯、新风尚;开展“光盘有礼”等活动,优化反食品浪费提醒提示,进一步将“光盘行动”理念和要求体现到机场餐饮服务各环节;举办《航空食品卫生规范》公益讲座。(十二)中国科协启动“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围绕工厂、校园、社区、农村等多场景开展科普落地活动。开展“益童陪伴”儿童食品健康守护工程项目,面向在校小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培养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意识。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体系报告》,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解读,共同推动提升外卖餐饮平台、商户、外卖员食品安全水平。(十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举办“舒心旅途、放心食品”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铁路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知识等专题宣传,展示铁路互联网订餐、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和食品安全科技成果;组织开展铁路食品安全巡查活动,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障铁路食品安全。(十四)市场监管总局1. 开展“食品安全谣言粉碎和科普宣传”活动。制作《食品安全科普系列视频》,针对群众关注较高的食品安全谣言进行科学知识普及。2. 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发布一批2023食品安全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展示“铁拳”行动工作成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力度。3. 开展“送你一朵小蓝花”系列行动。组织行业权威嘉宾、营养健康食品领域专家、相关企业代表等共同召开主题会议,出品公益类微纪录片《观世间》栏目,致力尽早打通特医食品产业链“最后一公里”。4. 举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2023版)》宣传活动。推动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与义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5. 举办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食品抽检相关工作的一线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技术机构承担食品抽检工作的技术人员参与比武,营造业务学习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全国各级食品抽检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6. 举办2023年反食品浪费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大学生竞赛。帮助大学生群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生活理念,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成果,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7. 召开首届食品安全治理研究青年专家“新理念、新观点”交流会。成立食品安全治理研究青年专家委员会,围绕食品安全治理研究的新理念、新观点开展学术交流。8. 举办“数字赋能食品安全可持续提升”系列活动。围绕数字技术赋能,深入研讨如何发挥市场和监管“两只手”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探讨构建网格化社会共治格局的实施路径,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9. 举办第二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会。以“携手履责 共享安全与发展”为主题,开展座谈交流和宣传展示,着眼于挖掘、呈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创新实践,助力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构建。10. 举办以标准化规范化监管与服务助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落地落实座谈会。邀请市场监管部门、经营主体、行业协(学)会、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学者、媒体等多方面代表进行交流,探讨如何聚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培训、考核、履职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有效落实。11. 举办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落实主体责任、共护食品安全经验交流会。推进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交流,分享企业食品安全总监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实践案例,发布食品安全总监倡议。
  • 雅安市气象部门抓紧恢复震毁业务仪器设备
    4月21日下午,经过雅安市、县气象技术保障小组的突击抢修,安装在芦山县芦阳镇火炬村的区域自动气象站终于恢复正常。   4月20日8时2分,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后,雅安市多县(区)气象业务仪器设备遭到破坏,全市299个区域自动站有100余个不能正常传输数据。4月21日,雅安市气象局发出通知,要求市、县气象局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抓紧抢修受损的监测网络、通信传输和气象观测设备,确保基本业务正常运行。同时,各县气象技术人员要及时了解各单位所辖范围内的监测设备特别是区域自动站运行情况,分析影响数据传输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因地震造成观测设备故障的,要组织配件、备件修复,不能修复的,将灾情及时上报市局。
  • 环保部门携应急监测设备迅速展开环境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人员腰系绳索准备采样   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震,造成雅安、成都、眉山、自贡、德阳、绵阳、乐山、宜宾、内江、资阳、甘孜、阿坝和凉山13个市(州)69个县150余万人受灾。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环保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环境应急监测组开展应急监测,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污染排查,同时组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应急小分队、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应急小分队,赶赴灾区,协助雅安市环保局排查放射源安全隐患并开展必要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避免发生次生环境灾害。   截至4月21日16时,雅安地震灾区暂无污染信息,雅安、乐山、眉山、成都市饮用水监测结果达标,核与辐射安全有保障。   迅即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部、四川省政府以及省环保厅领导在获悉地震灾害情况后,立即部署落实环境应急工作。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立即主持召开部长专题会,就灾区环境应急工作作出部署。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共同组成现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指示,四川省环保厅要尽快部署并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四川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姜晓亭要求,省环保厅和雅安及周边市(州)环保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加密开展水质监测,确保灾区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川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合意随即组织协调相关环节应急工作,并指派省环境应急中心主任张攀俊、省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杜明率队赴灾区指导环境应急工作。   4月20日8时30分,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启动了环境应急监测,制定了《雅安地震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由雅安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开展雅安市区饮用水断面、全境其他主要饮用水断面、工业区所在地地表水径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视工业企业受灾情况开展大气监测。乐山市、眉山市、成都市环境监测站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并对辖区内有关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监测断面实施监测。   四川省环保厅监测处向除雅安、成都、眉山、乐山外受地震影响的9个市(州)发出《关于开展&ldquo 4· 20&rdquo 芦山地震涉及地区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组织情况调查,统一按省环境监测总站制定的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对市(州)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河流水质重点断面开展水质监测,视受灾情况对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并按时向省环境监测总站上报监测数据。   4月21日上午,姜晓亭再次组织省环境应急与事故中心专题研究应急应对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全省各地环保部门,特别是雅安市地震重灾区及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等震感明显地区的环保部门,务必继续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识别风险点,立即对危化品、危险废物等进行转移 二是如果无法转移,立即做好应急预案,完善风险防范相关措施,严防地震及余震引发次生环境污染 三是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开展加密监测,务必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四是务必保障信息畅通,按时上报信息。   四川省环保厅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地震灾区环境应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务必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因地震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挺进震源地:迅速展开环境监测工作   4月20日9时30分,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两个环境应急监测小分队,赶往地震灾区及灾区下游,开展排查监测。其中,应急一组由站长杜明带队,负责赶往雅安,根据灾区情况,会同雅安环境监测站在芦山县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水质、大气应急监测。应急二组由副站长罗彬带队,负责赶往眉山,从青衣江下游往上排查监测。   当日11时44分,雅安市环保局应急人员平安抵达芦山县,随即组织力量对企业展开隐患排查。15时20分,应急小组抵达雅安市雨城区,与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会合,对抗震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月20日下午14时许,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处长柏伦章、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张攀俊一行先后抵达雅安,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和污染排查。   在听取雅安市环保局一线指挥应急抢险工作有关情况介绍后,柏伦章转达了周生贤部长对雅安地震灾区的慰问和关心。   张攀俊就抗震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要摸清环保部门人员安全状况和财产损失 三要开展企业排查,严防发生次生环境灾害,确保环境安全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基础信息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 五要实行24小时值班,合理调配人员,做好连续作战的工作安排 六是省环保厅在人员、资金、车辆、技术等方面全力支持雅安抗震救灾工作。   当日17时,省环境监测总站应急一组一行7辆监测车共19人顺利抵达震源地&mdash &mdash 芦山县城,与先前抵达的雅安市环境监测队伍会合,迅速展开监测工作。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雅安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局长陈伟第一时间深入震中一线芦山县龙门乡开展应急抢险,副局长陈心愚、王颀,总工程师凌云扬率环境监察、监测应急救援队伍到达震中芦山龙门乡,开展灾区应急环境监察和灾区饮用水水源应急监测。   地震当天,芦山县环保局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8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排查。   为确保灾区不发生次生环境灾害,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迅速调度雅安芦山地震灾区及周边自贡、乐山、眉山、阿坝、凉山等5市(州)有关情况。根据周边5市(州)环保局报告,环保系统内均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当天,周边5市(州)环保部门均积极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自贡市环保系统共出动359人(次),排查企业114家 乐山市共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重点风险源企业80家、城市污水处理厂14家、加油站18家 眉山市排查重点风险源企业27家。经排查,各地饮用水水源水质无异常,暂未发现因地震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   4月21日上午,四川省环保厅又紧急调集遂宁、南充、广安、资阳、德阳等地环保部门应急监测人员共20余人,携带应急监测设备赶往灾区,协助开展应急监测。
  • 中国食品安全需群众支持 多部门监管致推委扯皮
    5月的一天,复旦大学一间会议室里,25岁的硕士研究生吴恒作为主人接待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主任阎祖强、副主任顾振华一行9人。阎祖强说,因为是“交流学习”,就应该上门拜访,才能显示出诚意。   会谈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复旦学生吴恒介绍了“掷出窗外”网站的来龙去脉,大家边看着PPT边聊,对于这个由一群学生发起主办的旨在“给公众提供一个有毒有害食品的信息检索平台”的民间网站,来自政府的“食安办”表示了赞赏,“顾振华副主任说,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忧虑、困惑,是有意义的,值得肯定,非常支持我把这个网站办下去”。   他们的态度有些出乎吴恒的意料。创办食品安全监督网站一年多了,这其实是他第一次接触到主管食品安全的政府官员。此前他曾猜测,这次会谈很有可能不太友好,他想象过对方可能会比较官僚,而担心“掷出窗外”可能被打压,甚至被封杀。但谈话后,吴恒坦言,在一定程度上他改变了对上海市“食安办”的看法。   这是一次来自民间食品安全监督力量与官方的尚不多见却很良性的沟通,彼此正向的印象都超过了之前的揣测。   不过,当上海市“食安办”提出“如果需要,我们愿意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时,吴恒的老师抢着代学生回答道,“吴恒考虑到网站的公益性和独创性,有政府参与可能反而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对方爆发出一阵大笑,说表示理解。   公民监督觉醒   在脑海里冒出创办一个“有毒食品检索网站”的念头之初,吴恒没有想到后来的进展会那么快。2011年5月,他在网上发帖招募志愿者,两天之内就有数十人响应,“这说明在民间关注食品安全并愿意为之做一些事的人非常多,我只是扮演了振臂一呼的角色。”   今年5月的问题胶囊事件,让“掷出窗外”点击率骤增,加上微博“蛮子文摘”的推介,吴恒租用的服务器在今年5月3日被大量涌入的点击挤到崩溃,不得不暂时关闭“搜索”功能。   “掷出窗外”网站是民间更多介入食品安全监督的一个代表。   过去在中国的历次食品安全事件中,一直都有媒体的身影。它们扮演着一种“开罐器”的作用,揭开黑幕,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敦促职能部门执法。   媒体人在反思,在食品安全领域,舆论监督的力量并不弱小,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仍然层出不穷,花样翻新。   在央视315晚会制片人尹文看来,媒体只代表着一种舆论监督权力,媒体监督只起促进和催化作用。曝光之后,解决问题要靠职能部门,最后形成整个社会公民自律,减少制毒售毒,并让公民发挥监督作用,人人喊打。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若想得到根本解决,一方面有赖政府监管的加强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公民社会,让公民伦理和契约精神得到普及。”尹文说。   尹文认为,最近看到一些公民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维权行动中,这是公民意识觉醒的良好征兆。   监管之困一:多部门监管   在媒体、大众“咬住食品安全不放松”,公民行动风起云涌的时刻,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成为关注点。“监管不力”,似乎成了所有食品安全问题的核心问题。可是,事情并非这四个字说起来这么简单。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顾振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各级政府监管投入的力量并不少,但是多部门的监管存在交叉重复,这是中国行政体制的一个陈旧的弊病,“实际效率不高,乱象丛生”。   这也是越来越为人熟知的一个事实,“一头猪有十几个部门管”经常被用来讥讽这种多头共管的体制,农业部管饲养,商务部管屠宰,工商局管销售,还有质量监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改委。   食品安全领域有十几个政府部门共同负责,随着食品安全危机深化,这种监管体制的弊端越发暴露无遗。   食品安全的监管有其特殊性,在食品生产制造的上中下流供应链,甚至流通环节都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生猪在饲养环节会有瘦肉精,猪肉制成火腿会有添加剂,运输仓储环节可能会有污染,这些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   尹文用“筷子”来比喻多个部门共管食品安全的弊病,“把一根筷子截成十多段,然后拿线串起来,会怎样,它就软了,不能当筷子使了。”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农业、质监、卫生、工商、食药局等一起到场,人员浩浩荡荡。但是力量分散,人力物力非常浪费。“如果是瘦肉精,那就是饲养环节出的问题,只要在源头上检测就行,下游没必要再重复检测。”顾振华说。   顾振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三聚氰胺事件开始,凡是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不是一个部门打板子,多个部门要一起打板子。大家一起打板子,等于没打板子,反正做好做坏一个样,出了事大家都有份。”   “食品安全监管一定要职责明确,责权一致,才不会推委扯皮。”多年从事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他认为,如果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就给某一个部门集中管理,那么这个部门力量就很强。比如可以把农业、质监、工商、食药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集中在一个部门,效率会增加很多。“质监不管,农业不管,谁管,食品安全问题市长一定要管,市长总负责。”   中国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法律,有《食品安全法》,还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工业产品质量法》《进入口食品检验检疫法》等等,但这5部法律的管理方式、执法主体都不尽相同,相互之间的协调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中,最大的矛盾是《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交叉管理。   顾振华认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简化是大势所趋。但这仍是个说易行难的难题。考察世界各国,他认为监管最好的是欧洲。欧洲在“疯牛病”事件前,也是多个部门共管,包括农业、水产、卫生、商业等等,“疯牛病”事件后,欧洲把这些部门都集中起来,专门成立了食品局。而美国的食品监管是由两个部门在管,一个是农业部,一个是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肉禽蛋归农业部管,肉禽蛋以外的归FDA。但这两个部门一样会产生扯皮,比如三明治,面包中间夹肉和蛋,就会产生FDA管外面的面包皮,农业部管里面的肉和蛋。   监管之困二:惩罚太轻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另一个原因,有人归结为“惩罚太轻”。   为什么不让企业倒闭呢?某企业的公关人员说过的一句话颇有代表性,“如果再加重处罚,让企业倒闭,一大帮子就业的人上哪里吃饭?”   实际上,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比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在处罚标准上已有很大提高。按照2009年版的《食品安全法》,罚款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照绝对值最高可以罚到10万,还有一种计算方式,按照违法物质的货值,最多可以罚10倍。而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罚绝对值最高是5万,另一种计算方式是按照违法所得罚5倍。顾振华也承认,还是罚得太轻,没有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   有人问上海“食安办”,你们为什么不用管“酒杯”的东西管住“筷子”?顾振华很无奈,食品安全的违法者往往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区区10万块,对有些企业根本不起作用。”   他介绍说,像《食品安全法》里面有一条是吊销经营许可证,当企业因为违法被吊销许可证了,法定代表人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从事这个食品行业。这等于判了一家企业“死刑”,已是最严重的处罚。但实际上,“这条处罚几乎形同虚设。因为他以儿子或者老婆的名字再申请一个,换个地点和名字就可以照开不误了”。   “吊销许可证是我们的最严重的处罚,所以我说,法律还没有发挥它的震慑作用,起到让违法者敬畏、不敢做的作用。”顾振华表示。   政府在行动   作为上海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综合议事机构,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2009年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的各省市须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背景下,筹备成立。而事实上,在“食安办”成立之前很长时间,政府已经为它的成立作了许多准备工作。   2004年,上海市已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5月,改成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下设一个办公室,这是个独立的正厅级的机构,共协调18个跟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   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是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市长沈晓明领导,除专职的主任副主任,另外还有5个副主任,由农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领导担任。“食安办”每季度开一次会。   不过,知名天使投资人薛蛮子认为,目前各省市虽然成立了“食安办”,但“食安办”仍只是组织协调机构,尚未从根本上改变食品安全监管的职权不清、交叉重合的问题。他觉得,“国家应该专门成立一个机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彻底结束多部门交叉管理的混乱和扯皮现象。”   为了确立这个机构的权威性和高效,上海市政府把“食安办”挂靠在食品药品监督局,为其树立威信。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顾振华表示,要不是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食安办”的协调组织恐怕也办不好,“韩正市长讲过一句话‘职责分不清的时候,食药局全包’,这样食安办就有底气了”。   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不单会引起社会的讨论,对职责部门而言,也是他们加速改善监管政策的良机。2011年7月上海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 成为全国第一个推出《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的地方。而“食安办”透露,这个快速的行动是受到了之前4月上海“染色馒头”曝光的促进。   央视315晚会制片人尹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曾遇到一位前来公关的食品企业负责人,他直言不讳地跟对方说,“如果我们政府能下决心让你这样的企业倒闭,我们一定能吃上安全的食品。”“如果让你们倒闭,在中国树立一个榜样,我们实际上不需要那么多人管食品安全。”尹文最后加了一句,“我们太爱护你们了,但是你们也太辜负中国的消费者了。”   吴恒也认同这样的心情,他发现,“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上,其实政府和民间人士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在和上海“食安办”人员会谈后,他的想法发生了改变。   现在他期待的是,如果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厂商、专家都能取得这种信任,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再让人担心了。   顾振华经常说的一句话,“中国的食品安全需要群众支持”,而他肯定地说群防群治的主体仍是政府。“从我们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我们很需要老百姓的力量,老百姓都来举报,违法的就少了”。
  • 安徽药监部门初检砀山工厂无腐烂水果存货 汇源回应
    针对有媒体23日曝光“汇源、安德利等饮料公司被曝用腐烂水果生产果汁”一事,安徽省食药监部门24日称,据初步检查,砀山当地的两家果汁生产企业未发现有腐烂水果。而汇源集团也在其官网上申明,该公司不存在使用变质水果加工果汁的情况。   据介绍,9月23日,砀山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责令两家公司停产自查,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并现场依法对两家公司的产品进行了抽检。9月24日上午,安徽省药监部门调查组在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源集团皖北果业有限公司检查,两公司现场未发现有腐烂水果存货。   汇源公司在其官网上声明称:“经核查,我公司不存在使用变质水果加工果汁的情况”。并表示其在收购水果时“坚持经过五道关:向果农宣教水果管理知识和收购标准—派员实地考察—进厂检验称重—二道清洗、二道喷淋—分拣筛选,确保进入生产线的水果质量合格。水果加工坚持经过六道关:冷破碎—压榨—过滤—灭菌—灌装—检验,然后才可用于果汁加工。果汁加工过程中还要层层把关,内外抽检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
  • 湖南监管部门避谈镉大米 官员称要保护农业经济
    湖南攸县及衡东县4个米厂所产大米镉超标,食安办和质监局互“踢皮球”,均未披露大米镉超标情况。一位湖南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官员表示,大米重金属超标全国都有,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也早已存在,但湖南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过于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之事,对农业经济影响很大。   5月18日,广州市药监局发布检测结果称,湖南攸县及衡东县4个米厂所产大米镉超标,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却一直没有给出说法。   昨日 (5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到湖南省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采访得知,多起大米镉超标事件发生之后,相关部门仍没有检测计划。湖南省食安办和湖南省质监局互“踢皮球”,均认为应由对方披露此次大米镉超标的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镉是明确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该标准要求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对大米入库前及出库时,都必须进行检测,未达国家粮食卫生标准的大米不能上市流通。   近年全国多地曝光大米镉超标事件之后,山西、安徽等多地质监部门皆对大米中镉含量进行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湖南近年频出大米镉超标事件,但记者却未在媒体上看到湖南质监部门对大米中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情况。有专家表示,由于法律、标准体系不完善、各管部门关系没有理顺等种种原因,多部门执法在目前体现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相互推诿。相关官员表示,过于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对湖南农业经济影响很大。   质监局、食安办“踢皮球”   2013年5月18日,广州市药监局发布信息称,经过对数个餐饮场所的检测,发现多个大米品牌存在镉超标情况。其中,湖南株洲攸县,衡阳衡东县共有4家大米厂所生产的大米镉超标。   2013年2月,亦有媒体曝出2009年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购买了上万吨食用大米,经深圳质监部门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   而此前,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之事已广受关注与诟病。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大米从生产、流通到食用,共有农业、质监、工商及药监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与检测。5月20日,记者赶往湖南多个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采访。   湖南省药监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药监局只对食堂、餐馆等场所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测,一般的常规检测为食品是否变质、发霉等情况,而对于大米食品中的镉等重金属并未进行检测,因为重金属种类较多,检测需要相关的设备与较高的费用,一般是针对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定的问题,才会就某一项重金属进行检测,至今尚未发现大米食品镉超标的情况。   上述负责人称,在广州市药监局公布湖南多地大米镉超标结果之后,该局尚未有针对大米食品镉含量进行检测的计划。   昨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湖南省质监局,想了解该局近年来对大米中镉含量的检测情况。记者经由该局法规处介绍至食品安全处,该处工作人员称主管人员正在开会,让记者等候。但不久后记者却被告之,湖南省政府已要求,关于湖南大米镉超标事件的相关情况,由湖南省食安办统一发布信息。而湖南食安办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当日上午湖南省政府相关会议已经明确,关于大米镉超标事件的相关情况由湖南省质监局负责,对于广州市药监局此次所公布的几家大米企业大米镉超标的核查情况及信息发布,皆由湖南省质监局处理。   保护农业经济?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近年来,湖南、江西等地皆被曝出大米重金属超标事件,而山西、安徽等多地的质监部门对本地所销售的大米进行了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但却鲜见湖南各级质监部门公布湖南所产大米的重金属检测情况。   一位湖南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官员对记者说,近年来,大米重金属超标的情况在全国多地皆有存在,湖南所产大米重金属超标的情况也早已存在,比较普遍,根本不用再进行检测。但湖南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过于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之事,对于湖南的农业经济影响是很大的。   据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省农业产值2651.7亿元,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90.8万公顷,全省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2.3%,达300.65亿公斤。   上述官员称,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的事情,不是农业或哪一个部门能解决的,湖南近年大力发展工业,相关企业要进行排污,有的企业还非法排污,这都导致了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增加,进而导致大米重金属含量超标。但土壤被污染了,总不能不种水稻了。  可如何解决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与大米重金属超标之间的矛盾呢?上述官员表示,大米中镉等重金属超标确实对人体有损害,近年来湖南省一直为减少重金属污染而努力,比如规范相关企业的排污,治理江河与土壤环境等,但这些工作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较长的周期。   粮食检测“九龙治水”   根据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大米入库前,收购和储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中央和地方粮食承储企业还应对粮食储存品质进行检验。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 (试行)》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储备粮入库质量和储存质量进行定期检查。   但在粮食出库时,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只需由储粮企业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即可。以深粮集团为例,集团相关技术人员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09年以后,集团自建粮油质量检测实验室,检验也由自己完成。   有业内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检测由企业自身进行,真正去做全面检测的企业并不多。   深粮集团上述技术人员表示,针对储备库性质的企业,国家粮食局会每年会在强制性地进行春秋两季的检查。对于民营的生产厂、大米加工厂等,则由企业交予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   对于具体的检测项目,国家规定“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检验项目主要为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 在储存期间使用过化学药剂并在残效期限内的粮食,应增加药剂残留量检验 色泽、气味明显异常的粮食,应增加相关卫生指标检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粮食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真菌感染的情况,增设相关卫生检验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后发现,该标准要求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4年起,食品安全从原来由卫生部门一家管的体制,变成多部门实施分段监督的体制。具体来说,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 商贸系统包括商务部和地方商委主管生猪屠宰、酒类,餐饮、超市、农贸市场。   有专家表示,由于法律、标准体系不完善、各监管部门关系没有理顺的种种原因,多部门执法在目前体现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市政府发布的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管理过程中获得的好处不多,还要担责,这种“苦差”常常出现没有任何部门愿意承担食品监管的职责,市政委、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互相“踢皮球”。   名词解释:   镉大米   大米镉含量超标,主要是土壤中镉含量超标,引起的植物吸收。过度使用化肥是原因之一。一些磷肥和复合肥中镉含量超标,能够使土壤和作物吸收到不易被移除的镉。空气和水镉污染,也将导致水稻在生存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镉。   危 害:人在食用这种镉含量超标大米之后,镉在人体内会导致患骨痛病。镉超标大米的危害镉对身体危害最严重的是结缔组织损伤、生殖系统功能障碍、肾损伤、致畸 和致癌。最新研究成果还表明,镉能引发人类乳腺癌。人每天从食物中摄入的镉只有1%~5%被胃肠道吸收,所以食用镉超标大米是机体摄入镉的一种可能,大量 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
  • 安徽将工商质检食品药品部门划归地方管理
    法制网合肥2月9日电 今天,安徽省省长王学军在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说,今年该省将完成省级以下工商、质检、食品药品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商、质检、食品药品部门将划归地方政府管理。   王学军表示,安徽省将坚持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相衔接,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承接落实好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级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据了解,安徽省工商、质检、食品药品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已在筹备过程中,春节刚过,新组建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正式挂牌,整合原合肥市食安办、卫生(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主要负责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 多家果冻企业产品被地方监管部门要求下架
    多家果冻企业产品被地方监管部门要求下架 &ldquo 果冻究竟有没有含工业明胶?这东西还能吃吗?&rdquo 近日,有实名认证微博声称&ldquo 老酸奶和果冻含有破皮鞋炼制的明胶&rdquo ,在网上引发消费者对果冻产品的强烈质疑。对于果冻&ldquo 内幕说&rdquo 事件,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函件中表示,不能排除未来代表行业对微博信息发布者进行起诉的可能。 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谷继承则表示:&ldquo 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检测结果看,我们的乳品质量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因此我们相信,正规的乳品加工企业不可能在乳制品中添加所谓的工业明胶。&rdquo 监管 从未发现果冻企业用明胶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10日发表声明显示,果冻中的增稠剂通常来源于卡拉胶、海藻酸钠等海藻提取物或者其他膳食纤维。 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颜金杯告诉记者,卡拉胶一般是从海藻等植物中提取,而明胶来源于动物皮革,两者完全不一样。按照国家添加剂卫生使用标准,卡拉胶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对人体没有危害。 他还表示,多年的监管过程中没有发现果冻企业使用明胶的情况。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2010年以来,每年均组织对果冻产品实施省级监督抽查,对果冻产品的规格、铅、总砷、铜、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检验。 共监督抽查155批次,仅3批次不合格,2批次果冻产品实物质量指标(糖精钠、菌落总数、安赛蜜)不合格,1批次果冻产品警示语标注不合格,均和明胶没有关系。 影响 多家果冻企业被要求下架 &ldquo &hellip &hellip 尽管我们分别在电话中和协会的官网上作了充分的说明,但仍然能够强烈地感觉到消费者的担忧和疑虑。更为严重的是,据我会刚刚收到的消息,已经有多家果冻企业陆续接到多个地方监管管理部门要求&lsquo 果冻产品全面下架待检查&rsquo 的通知。&rdquo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肖锦根向记者展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11日的一份函件。 &ldquo 每年的1月份到中秋之前的这段时间是果冻销售旺季,目前冲击波已经出现了。&rdquo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副总经理辛亚东说。 &ldquo 虽然短短几天没法全面评估我们的损失,但可以肯定对我们行业影响很大。&rdquo 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小喜说,这个传言最糟糕的就是&ldquo 不细说&rdquo ,让大家都去猜测。我们很担心消费者因为不了解果冻知识而产生&ldquo 大不了不吃&rdquo 或者&ldquo 少吃点&rdquo 的想法,而这几乎难以避免。 声音 &ldquo 在互联网这一越来越广阔的平台上,网民和博主应该加强自律,名人更应该自律&hellip &hellip 不能排除未来代表行业对微博信息发布者进行起诉的可能。&rdquo &mdash &mdash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函件中表示 来源:新京报
  • 赛默飞世尔(中国)新任总监到访盈安科技
    2011年4月14日下午,新任总监柯里斯在陈仁甫(赛默飞世尔尼通产品中国区销售经理)陪同下,来到盈安位于丰台总部基地的办公大楼。Mr.Christopher Knowles(柯里斯)是赛默飞世尔(中国)过程仪器部中国区商务总监,曾在赛默飞世尔供职多年,具有丰富的专业背景和销售管理经验,尤其是对亚洲的情况较为熟悉。 柯里斯饶有兴致地参观了盈安的各个部门,仔细地查看了尼通产品库房,并询问了尼通各系列产品的库存情况。随后,我司外贸主管计琪和业务拓展主管王宏,分别介绍了盈安的基本情况和尼通产品未来市场的拓展规划,并且双方就资源同享和进一步合作交换了意见。 柯里斯对盈安的业绩表示赞许,今后将全力支持盈安的工作,认真研究我司提出的相关问题。盈安销售总监姜宗宜主持了本次会谈。
  • 均安建纺织品检测中心
    近日,顺德服装领域首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CNAS)现场评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均安诞生了,它依托均安牛仔服装研究院,还为检测不达标的企业,设计了系统的解决方案。   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均安的牛仔服装企业达2000多家,其中有许多企业从事出口贸易,而国外环保政策要求下,第三方检测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在顺德的服装纺织企业需要经常拿货到广州、深圳等地做检测。   富兴公司作为均安的一家服装纺织企业,其负责人谭耀新表示,如果不做第三方检测认可服装根本进不了国内的专业卖场,出口到国外就更难了,倘若产品某项指标不达要求被整批退货,企业损失就更大了。他还介绍说,以往到广州检测产品,即便用邮件快递的方式,一次检测往返至少也需要2天的时间,过程麻烦。   为方便企业检测,均安镇政府从资金、设备等方面对均安牛仔服装研究院做了全面的支持,重新添加购置了200多万的检测设备,经过一年多的申请审核后,依托广东省均安牛仔服装研究院的“广东华纺纺织品检测技术服务中心”(简称华纺检测)顺利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CNAS)现场评审。现今,在均安本地检测的企业已经累计到一百多家,并且一般一天之内便可获得检测结果。均安镇经济促进局相关负责人罗胜宝表示,华纺检测机构取得国家认可资质后,均安服装企业检测将更加地快速、便利。   据介绍,华纺检测实验室导入了当下先进的CNAS管理体系,配备了多名检测员,设备也经过了计器部门的校准。同时,华纺检测可以对17个项目进行认可,包括PH值、色牢度等,基本涵盖了纺织领域需检测的所有项目。均安牛仔服装研究院相关负责人田磊说道:“这不仅方便了均安的企业做第三方检测认可,而且也保障了检测的准确、专业、公证。”   与此同时,华纺检测依托均安牛仔服装研究院,依靠研究院的技术支持,针对纺织行业中甲醛超标、PH值偏高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了多个预设的系统解决方案。田磊表示,我们不仅为企业做产品检测,而且还可以为企业解决检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是控制保障了产品、半成品的质量。   在服装洗染过程中,使用到酸碱物,PH值极容易超过7.5,导致碱性过强,PH值偏高。富兴公司以前就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谭耀新回忆起以前的经历时不满地说道:“以前在广州检测,产品出了问题,检测方只给结果,根本不理会后续的纠正。”相比此前,谭耀新表示,如今产品检测出了问题,均安牛仔服装研究院还会提供解决的方案,找出工艺流程中的问题,指导调整,产品出口销售更加“安全”了。   本文来自顺德城市网,转载来源:http://www.shundecity.com/a/szsd/2013/1202/119033.html
  • 食品安全管理升级 国家食安委正筹建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日前在北京召开的“食品安全国际对话”论坛上获悉,一个高于卫生部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在筹备之中,而在此食品安全委员会之下,将设立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三个机构作为技术支撑。此外,为了配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操作性强的有关实施细则也将于6月1日前出台。   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在一场以“食品安全接轨国际标准,全球视野促进产业升级”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国际对话”论坛上,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透露,国家食安委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包括对卫生部、国家质检局、工商局等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因此该部门的级别将高于部委。罗云波认为,该部门的领导人将由国家领导人担任,而该部门将从国务院层面上对各部委进行协调工作。   据了解,国家食安委的主要工作内容将包括: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等。而要完成上述工作,将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据透露,国家食安委旗下将设三大常设机构,包括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它们将对国家食安委提供技术支撑。   罗云波告诉记者,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人员已经初定,委员会人员构成来自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其中并无企业界代表。目前,一些科研机构正在积极推荐能够进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合适人选。“这些人员将承担科研工作,同时,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将参与到事故责任的认定当中”。   据介绍,我国此前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政出多门。工商、卫生、农业、质检等部门各管一段,而各部门出于对某个环节的监管,出台各自的标准和检测方法,这就出现各标准之间不协调、检测方式不同,进而导致检测结果不一的局面。随着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及国家食安委的设立,“标准多、乱、重叠”等现象将改观,因为以后将由该部门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以及设立国家食安委的动作,他认为这是国家食品监管法制的进步,同时也对国家管理好“食品安全”很有信心。   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主席兼总裁葛诺仁认为,食品安全要从企业和国家监管两方面结合才能有保障,从公司角度来看,应在公司内部创造食品安全的文化和氛围,生产时严格采用食品安全标准,并向所有人灌输食品安全重要性。   据知情人士透露,配合《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具体操作细则,目前正在紧张制定中,而该细则肯定在今年6月1日前出台。
  • 环保部废止10件部门规章和121件文件(附解读)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我部决定对下列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1.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1987年7月16日,(87)环放字第239号)  2.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4月1日,环控〔1996〕204号)  3.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月26日,环控〔1996〕629号)  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99年4月16日,环发〔1999〕98号)  5.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日,环发〔1999〕246号)  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5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7.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7月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  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  9.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月8日,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  10.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环发〔1999〕107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环发〔2000〕38号)  3.关于发布《2000年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名录》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2000年7月4日,环发〔2000〕135号)  4.关于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22日,环发〔2001〕21号)  5.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等四种文件格式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环发〔2001〕214号)  6.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计价格〔2002〕125号)  7.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3月28日,环发〔2002〕54号)  8.关于对新车(机)型排放达标申报审核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2002年7月12日,环办函〔2002〕233号)  9.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3月25日,环办〔2003〕25号)  10.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2003年3月28日,环办〔2003〕26号)  11.关于高压送变电设施环境影响评价适用标准的复函(2004年8月4日,环函〔2004〕253号)  12.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2月24日,环发〔2005〕24号)  1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05年11月2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  14.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23日,环办〔2005〕126号)  15.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2005年12月13日,环办〔2005〕137号)  16.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2月14日,环办〔2006〕14号)  17.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15日,环办〔2006〕28号)  1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环发〔2006〕50号)  19.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4月24日,环发〔2006〕59号)  20.关于明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6月7日,环函〔2006〕224号)  21.关于实行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价范围分级管理的公告(2006年7月2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6号)  22.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环办〔2006〕138号)  23.关于印发《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26日,环发〔2006〕205号)  2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5月11日,环发〔2007〕67号)  25.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6月25日,环发〔2007〕97号)  26.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28日,环办函〔2007〕881号)  27.关于35千伏送、变电系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30日,环办函〔2007〕886号)  28.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2月10日,环发〔2007〕188号)  29.关于发布《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公告(2008年2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1号)  30.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5号)  3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4号)  32.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环发〔2008〕13号)  33.关于加强核设施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6日,国核安函〔2008〕26号)  34.关于加强铀矿冶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25日,环办函〔2008〕119号)  35.关于加强核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5月15日,国核安发〔2008〕43号)  36.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08年6月6日,环发〔2008〕48号)  37.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6月13日,环发〔2008〕52号)  38.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2008年6月24日,环办函〔2008〕373号)  39.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2008年7月11日,环办〔2008〕53号)  4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2008年7月24日,环发〔2008〕69号)  41.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公开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年7月29日,环函〔2008〕157号)  42.关于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1日,环办〔2008〕57号)  43.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4日,环办函〔2008〕539号)  4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2008年9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3号)  45.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环发〔2008〕89号)  46.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2008年10月20日,环办〔2008〕81号)  47.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8年11月6日,环办函〔2008〕789号)  48.关于同意将C.I.活性黄107等101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8年12月26日,环办函〔2008〕944号)  49.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09年)的公告(2008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6号)  50.关于加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核心应用软件部署工作的通知(2009年1月19日,环函〔2009〕17号)  51.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2009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  52.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2009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14号)  5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4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0号)  5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13日,环办〔2009〕45号)  55.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21日,环发〔2009〕48号)  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24日,环办〔2009〕51号)  57.关于开展办理铀矿山采矿许可证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4月29日,环办函〔2009〕397号)  58.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30日,环办〔2009〕53号)  59.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2009年5月14日,环办函〔2009〕465号)  60.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事项的公告(2009年5月22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7号)  61.关于输变电设施电磁辐射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9年6月8日,环办函〔2009〕578号)  62.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2009年6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8号)  63.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1日,环发〔2009〕73号)  64.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09年7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6号)  65.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环发〔2009〕87号)  66.关于发布2009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的公告(2009年8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0号)  67.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09年8月3日,环办函〔2009〕777号)  6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核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年10月12日,环办函〔2009〕1045号)  69.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09年11月2日,环发〔2009〕127号)  70.关于同意将2-溴己酸等53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9年11月5日,环办函〔2009〕1147号)  71.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11月10日,环核函〔2009〕81号)  72.关于发布《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2009年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6号)  73.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的公告(2009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6号)  74.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09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8号)  75.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2010年3月2日,环办〔2010〕25号)  76.关于同意4,6-二氯嘧啶等2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3月15日,环办函〔2010〕265号)  77.关于实行差别排污收费政策提高落后产能和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函(2010年5月28日,环函〔2010〕161号)  78.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6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47号)  79.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10年7月8日,环发〔2010〕78号)  80.关于同意将4-(反-4-乙基环己基)溴苯等149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8月12日,环办函〔2010〕859号)  81.关于同意三(氨基磺酸)钇等7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9月15日,环办函〔2010〕997号)  82.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的公告(2010年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01号)  83.关于印发《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函(2010年12月30日,环办函〔2010〕1446号)  84.关于同意4-氨基-5-氨甲基-2-甲基嘧啶等150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1年1月6日,环办函〔2011〕13号)  85.关于钢压延加工及铁合金等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月18日,环办函〔2011〕57号)  86.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2011年2月14日,环办〔2011〕14号)  87.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5日,环办函〔2011〕157号)  88.关于水泥粉磨站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8日,环办函〔2011〕180号)  8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1年3月14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  90.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1年4月15日,环发〔2011〕43号)  91.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20日,环办函〔2011〕1117号)  92.关于废杂铜生产电解铜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复函(2011年11月21日,环办函〔2011〕1363号)  93.关于明确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2月5日,环函〔2011〕337号)  94.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2011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91号)  95.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93号)  96.关于同意碳酸镧(Ⅲ)等7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1月5日,环办函〔2012〕4号)  9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3日,环办〔2012〕13号)  98.关于合成氨及尿素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2年3月20日,环办函〔2012〕337号)  99.关于同意3,5-二氯溴苯等20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4月28日,环办函〔2012〕481号)  100.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的通知(2012年5月16日,环办〔2012〕79号)  101.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2年5月17日,环发〔2012〕54号)  102.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类别许可范围的通知(2012年6月25日,国核安发〔2012〕106号)  103.关于加强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年8月16日,环办〔2012〕109号)  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年10月8日,环发〔2012〕118号)  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2013年1月25日,环办函〔2013〕86号)  106.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3年1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号)  107.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2013年3月22日,环办〔2013〕28号)  108.关于多金属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意见复函(2013年6月25日,环办函〔2013〕709号)  109.关于印发《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2013年7月5日,环发〔2013〕70号)  110.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环办〔2013〕75号)  111.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5日,环函〔2013〕176号)  112.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3年9月22日,环办〔2013〕89号)  113.关于对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2013年9月22日,环办函〔2013〕1074号)  114.关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意见的复函(2013年11月6日,环办函〔2013〕1274号)  115.关于“圈区管理”区内企业进口废五金类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的函(2014年1月26日,环办函〔2014〕93号)  1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2014年3月4日,环办〔2014〕24号)  117.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2014年4月4日,环办〔2014〕33号)  118.关于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4年7月30日,环办函〔2014〕929号)  119.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年10月20日,环发〔2014〕149号)  120.关于铁矿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5年1月6日,环办函〔2015〕22号)  121.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分类目录》的通知(2015年3月18日,环办〔2015〕31号)   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体现部门职能变化、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对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0件部门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为方便各级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正确理解此次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本报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  问:废止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对以下几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是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 二是主要内容同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不协调的 三是带有明显计划经济色彩,严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运行规则以及妨碍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等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 四是已有新的规定,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  考虑到废止后的衔接问题,对后续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未覆盖或无衔接的规章和文件,未纳禁养范围、环评要求、排放标准、污染防治、综合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已涵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很多规定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不一致,已不宜继续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于2001年7月2日,主要对淮河和太湖流域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作了规定。《办法》确定的许可证发放范围仅为淮河和太湖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与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确定的发放范围不一致,不宜继续实施。《办法》废止后,相关工作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地方性法规规定开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发布于2005年8月30日,主要规定了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收集、运输、转移、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提出的管理要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基本一致,实践中可以按照上位法规定执行。此外,《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规定,废弃危险化学品造成污染场地的,应当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此项审批无上位法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已取消该审批事项。  《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于2009年7月8日,主要规定了限期治理的情形、实施程序等内容。限期治理是特定时期环境管理的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环境管理要求。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超标超总量的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理措施是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环境保护部已于2014年12月出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部令第30号),细化对超标超总量的违法行为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规定。该规章可以替代《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发布于2012年10月11日,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和监管要求等内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的核心制度,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目前,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模式正在调整,《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已不宜继续实施。  问:废止的121件规范性文件因哪些理由被废止?  答:此次废止的121件规范性文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主要内容同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不协调,如《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显不符合现行管理要求或不适应现实需要,如《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有新的规定,如《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调整对象已消失,如《关于明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等不需要继续执行,如《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
  • 100万!吉安市实验室检测用品采购
    项目概况实验室检测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ZX-2021-ZC157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用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0000.00 元最高限价:1000000.00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吉购2021F000545719实验室检测用品采购项目11批10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0:00 至 2022年01月05日 0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2年0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五、开启:2022年0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2.本次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3.重要事项1)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因评标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 CA 锁(主锁用于报价、签章,但现场还需使用加密锁解密响应文件,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这一因素携带CA锁到现场参与本次开标)到开标现场报价。 2.本项目电子评标中,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响应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省外供应商代表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2、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为不影响各响应供应商投标,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地址:吉安市吉州大道18号联系方式:0796-82939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财贸大厦旁2层楼办公室101室联系方式:0796-88310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796-8831066
  • 质检总局公布第二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清理结果
    2013年2月27日,质检总局公布第二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清理结果,本次清理范围涉及轻工、电子、化工、建材、民航等领域,涉及的仪器包括实验室、表面粗糙度仪等大量仪器。详情如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清理结果的公告》(2013年第32号) 2013年第32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备案工作,质检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已备案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后的第二批现行有效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现行有效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第二批) 现行有效的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第二批)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 JJG(轻工) 2-89 自行车滑行道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 JJG(轻工) 4-89 自行车车架精度检具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3 JJG(轻工) 5-89 自行车前后叉中心测量轴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4 JJG(轻工) 6-89 自行车车架中接头垂直度检具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5 JJG(轻工) 7-89 自行车前叉精度检具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6JJG(轻工) 8-89 自行车车把精度检具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7 JJG(轻工) 9-89 自行车车圈接口凹陷量检具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8 JJG(轻工)10-89 自行车窜动量调整架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 JJG(轻工)11-89 自行车车轮静负荷能力试验台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JJG(轻工)12-89 自行车后轴身螺纹圆跳动量检具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 JJG(轻工)13-89 自行车曲柄心轴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 JJG(轻工)14-89 自行车飞轮心轴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 JJG(轻工)15-89 自行车脚蹬轴冲击试验台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4 JJG(轻工)16-89自行车链条灵活性测量板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 JJG(轻工)17-89 自行车轴挡碗耐磨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 JJG(轻工)18-89 自行车漆膜冲击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 JJG(轻工)20-89 自行车负荷试验砝码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 JJG(轻工)21-89 自行车盐雾试验箱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 JJG(轻工)22-89 自行车鞍座疲劳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 JJG(轻工)23-89 自行车车把鞍座夹紧力矩试验台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1 JJG(轻工)24-89 自行车车架前叉组合件落重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2 JJG(轻工)25-89 自行车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3 JJG(轻工)26-89 自行车前后轴灵敏度光电计数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4 JJG(轻工)28-89 自行车飞轮圆跳动量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5 JJG(轻工)29-89 自行车前后轴灵敏度试验检具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6 JJG(轻工)32-89 自行车轴脚蹬耐磨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7 JJG(轻工)35-89 自行车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8 JJG(轻工)36-89 自行车检测专用角度块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9 JJG(轻工)40-89 自行车道路试验障碍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30 JJG(轻工)41-89 自行车车铃寿命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31 JJG(轻工)45-89 自行车链条耐磨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32 JJG(轻工)46-89 自行车脚蹬静态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33 JJG(轻工)47-89 自行车脚蹬动态试验机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34 JJG(轻工)48-2000 反射光度计 工业和信息化部 35 JJG(轻工)49-2000 纸板压缩强度试验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36 JJG(轻工)50.1-2000 纸与纸板厚度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37 JJG(轻工)50.2-2000 瓦楞纸板厚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38 JJG(轻工)50.3-2000 可变压力厚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39 JJG(轻工)51-2000 纸与纸板透气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40 JJG(轻工)52-2000 纸与纸板粗糙度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41 JJG(轻工)53-2000 纸浆打浆度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42 JJG(轻工)54.2-2000 纸与纸板定量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43 JJG(轻工)55-2000 纸与纸板吸收性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44 JJG(轻工)56-2000 纸板戳穿强度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45 JJG(轻工)57-2000 纸板挺度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46 JJG(轻工)58.1-2000 摆锤式纸张抗张力试验机 工业和信息化部 47 JJG(轻工)58.2-2000 卧式纸张抗张试验机 工业和信息化部 48 JJG(轻工)59-2000 MIT式耐折度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49 JJG(轻工)60-2000 肖伯尔式耐折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0 JJG(轻工)61-2000 纸与纸板耐破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1 JJG(轻工)62-2000 纸和纸板平滑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2 JJG(轻工)63-2000 纸与纸板撕裂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3 JJG(轻工)64-2000 柔软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4 JJG(轻工)65-2000 纸张透油度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5 JJG(轻工)66-2000 纸张光泽度计 工业和信息化部 56 JJG(轻工)67-2000 IGT印刷适应性测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7 JJG(轻工)68-2000 纸与纸板油墨吸收性试验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8 JJG(轻工)69-2000 纸与纸板葛尔莱式透气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59 JJG(轻工)70-2000 佛格式纸与板耐磨试验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60 JJG(轻工)72-2000 实验室PFI磨浆机 工业和信息化部 61 JJG(轻工)73-2000 纸浆用毛细管粘度计 工业和信息化部 62 JJG(轻工)74-2000 实验室VALLEY打浆机 工业和信息化部 63 JJG(轻工)76-91 SCI.327石英晶体阻抗计SPM.327 PPM计数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64 JJG(轻工)77-91 盐雾试验箱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65 JJG(轻工)78-91 Ω打印计时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66 JJG(轻工)79-91 钟表仪器校验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67 JJG(轻工)80-91 钟表用齿轮、宝石元件投影样板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68 JJG(轻工)81-91 机械钟表校验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69 JJG(轻工)82-91 石英钟表校验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70 JJG(轻工)83-91 石英钟表仪器精度校验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71 JJG(轻工)84-91 手表防水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72 JJG(轻工)85-91 手表防震试验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73 JJG(轻工)86-91 手表综合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74 JJG(轻工)87-92 便携式地毯测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75 JJG(轻工)88-92 数显式地毯测厚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76 JJG(轻工)89-92 地毯绒簇拔出力测试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77 JJG(轻工)90-92 地毯四足踩踏试验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78 JJG(轻工)91-92 地毯动态负载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79 JJG(轻工)92-92 地毯静态负载试验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80 JJG(轻工)93-92 YGW-872型地毯染色牢度摩擦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81 JJG(轻工)94-92 水平法地毯燃烧试验装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 82 JJG(轻工)95-92 FL-45°型燃烧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83 JJG(轻工)98-93 家用制冷器具检测装置Ⅱ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84 JJG(轻工)100-1993 单盘闪光音准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85 JJG(轻工)101-1993 十二盘闪光音准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86 JJG(轻工)102-1994 便携式数字显示音准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87 JJG(轻工)103-1995 便携式指针显示音准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88 JJG(轻工)105-94 制冷压缩机量热计(第二制冷剂量热器法)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89 JJG(轻工)106-94 卤素检漏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0 JJG(轻工)107-94 洗净率检测装置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1 JJG(轻工)108-96 翘曲度指示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2 JJG(轻工)109-96 150mm平整度指示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3 JJG(电子)01001-87 SCP-2型时畴测频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4 JJG(电子)03001-87 521A型PAL矢量示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5 JJG(电子)04001-87 JS-2C型晶体管反向截止电流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6 JJG(电子)04002-87 BJ3030型高频小功率晶体管CCrbb,乘积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7 JJG(电子)04003-87 BJ2952A(JS-3A)型晶体管反向击穿电压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8 JJG(电子)04004-87 BJ2911(HQ-1B)型晶体管综合参数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99 JJG(电子)04006-87 BJ2913型场效应管参数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0 JJG(电子)04008-87 QE1A型双基极半导体管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01 JJG(电子)04009-87 BJ2983型晶体三级管正偏二次击穿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2 JJG(电子)04010-87 BJ2961型晶体管集成电路动态参数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3 JJG(电子)04011-87 QG21~QG25型高频小功率晶体管Ft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4 JJG(电子)04012-87 BJ3022(QJ30)型低频大功率晶体管Ft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5 JJG(电子)05006-87 1620型电容测量装置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6 JJG(电子)05007-87 HP4192A型低频阻抗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7 JJG(电子)09002-87 WILTRON6409射频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8 JJG(电子)12004-87 363型电视频道信号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09 JJG(电子)12005-874001A型音频扫频信号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0 JJG(电子)12009-87 MSG-2161型调频立体声/调频-调幅信号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1 JJG(电子)12011-87 XT24型立体声信号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2 JJG(电子)12012-87 SBUF型电视测试发射机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3 JJG(电子)12014-87 MDA-456型立体声解调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4 JJG(电子)12015-87 811B型电视机测量滤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5 JJG(电子)12016-87 843型收音机录音机测量滤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6 JJG(电子)14002-87 HL-12A型雷达综合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7 JJG(电子)15001-87 HP8970A型噪声系数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18 JJG(电子)18002-87 2307型电平记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9 JJG(电子)02001-88 2610型测量放大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0 JJG(电子)02003-88 DO30-C型数字式三用表校验仪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1 JJG(电子)04013-88 BJ2912(QE7)型稳压二极管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2 JJG(电子)04014-88 晶体管特性图示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3 JJG(电子)04015-88 QZ3.QZ4型高频小功率晶体管NF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4 JJG(电子)04016-88 BJ2984(QR-3)型晶体三极管瞬态热阻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5 JJG(电子)04017-88 BJ2900型双极型晶体管反向截止电流计量标准仪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6 JJG(电子)04018-88 BJ2901型双极型晶体管反向击穿电压计量标准仪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7 JJG(电子)04019-88 BJ2920型双极型晶体管h21E、VBE(sat)、VCE(sat)计量标准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8 JJG(电子)05009-88 TS-109型电解电容器半自动分选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9 JJG(电子)05010-88 RT150/RT160型继电器测试仪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0 JJG(电子)05011-88 WZC-1A型电位器综合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1 JJG(电子)05013-88 AV2551型电位器动态接触电阻变化测量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2 JJG(电子)05014-88 HP4274A.HP4275A型多频LCR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3 JJG(电子)05015-88 HP4342A型Q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4 JJG(电子)05016-88 HL2801型数字式自动Q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35 JJG(电子)05017-88 HP4276A.HP4277A型LCZ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6 JJG(电子)05020-88 GR1658型RLC数字电桥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7 JJG(电子)07001-88 HP8901A型调制度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8 JJG(电子)07002-88 MSW-721E型中频扫频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9 JJG(电子)07003-88 MSW-7124型调频调幅扫频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0 JJG(电子)09004-88 AV3611型自动标量网络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1 JJG(电子)11001-88 杂音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2JJG(电子)12018-88 ZN3991型双通道分离度计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3 JJG(电子)15003-88 3280型射频晶体标志信号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4 JJG(电子)18003-88 261型微微安电流源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5 JJG(电子)01003-89 AD5121型数字群时延测量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6 JJG(电子)01004-89 AD5122型微波群时延测量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7 JJG(电子)02007-89 2627型前置放大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8 JJG(电子)04021-89 BJ3110型MOS集成电路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9 JJG(电子)04022-89 QO1型高频小功率晶体三极管fT计量标准装置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0 JJG(电子)04023-89 BJ2970型大功率半导体三极管tf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1 JJG(电子)04026-89 BJ2985型晶体三极管维持电压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52 JJG(电子)04028-89 BJ3190型集成运算放大器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3 JJG(电子)08001-89 DB-1型电场标准装置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4 JJG(电子)11008-89 3764A型数字传输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5 JJG(电子)12019-89 ZW3765A型调频广播接收机和录音机测量滤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6 JJG(电子)12020-89 电视视频电平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7 JJG(电子)12023-89 MDA-453型调频线性解调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58 JJG(电子)12025-89 TA03BD型电视多伴音信号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工业和信息化部 159 JJG(电子)12028-89 4143型互易校准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0 JJG(电子)12033-89 电视视频电平标准装置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1 JJG(电子)03009-91 SQ-20型取样示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2 JJG(电子)04041-91 BJ-3192型集成运算放大器自动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3 JJG(电子)04043-91 CTG-1型高频C-V特性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4 JJG(电子)04044-91 YWS-2980A型整流二极管IFSM和I2t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5 JJG(电子)05038-91 715型电位器线性示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6 JJG(电子)05039-91 YY-2781型RLC三用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7 JJG(电子)05041-91 CJ-2780型三用误差分选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8 JJG(电子)05044-91 HP-4272A型预置容量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69 JJG(电子)05045-91 HP-4273A型预置容量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0 JJG(电子)05046-91 GR-1687型LCR数字桥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1 JJG(电子)05048-91 DA-1型电气安全参数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2 JJG(电子)07008-91 SWOF型视频扫频频谱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3 JJG(电子)07009-91 HP-3577A型网络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4 JJG(电子)10002-91 射频通过式中功率计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5 JJG(电子)10003-91 射频终端式中功率计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6 JJG(电子)12034-91 1617型带通滤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7 JJG(电子)12035-91 2010型外差式分析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8 JJG(电子)12036-91 HY-6060型驻极体传声器测试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79 JJG(电子)12037-91 DF-5990A型扬声器谐振频率测量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0 JJG(电子)12038-91 MWS-672型抖晃校准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1 JJG(电子)15019-91 XT-22型梳状频率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2 JJG(电子)18005-91 工作用热偶真空计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3 JJG(电子)18006-91 电阻真空计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4 JJG(电子)18007-91 QF-11601型低通滤波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5 JJG(电子)12026-89 MR-611A VTR抖动测量仪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186 JJG(电子)12032-89 148型电视插入测试信号发生器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7 JJG(电子)18004-89 HP4140B型微微安电流表/直流电压源试行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8 JJG(电子)01007-95 AD5120A型射频群时延标准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89 JJG(电子)01008-95 AD5120B型视频群时延标准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0 JJG(电子)01009-95 AD5120C型低频群时延标准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1 JJG(电子)02008-95 DA24型有效值电压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192 JJG(电子)02009-95 模拟电子电压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3 JJG(电子)02010-95 QF2280A型超高频数字毫伏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4 JJG(电子)02011-95 HP8405型矢量电压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5 JJG(电子)04045-95 JS-7B型晶体管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6 JJG(电子)04046-95 QC-13型场效应管跨导参数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7 JJG(电子)04047-95 QG-6、QG-16型高频小功率晶体管fT参数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8 JJG(电子)04048-95 QG-29型高频晶体管GP(KP)、F(NF)、AGC特性测试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199 JJG(电子)04052-95 PTQ-2型晶体管快速筛选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0 JJG(电子)04055-95 安全栅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69 JJG(化工)9-89 指示计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70 JJG(化工)10-89 Q型操作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序号 规程编号 规程名称 主管部门 271 JJG(化工)11-89 气电转换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72 JJG(化工)12-89 电气转换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73 JJG(化工)13-89 信号转换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74 JJG(化工)14-89 隔离器、反向器、升压器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75 JJG(化工)101-91 橡胶圆盘摆动硫化仪检定规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76 JJG(化工)102-91 橡胶门尼粘度计检定规程
  • 安徽食药监局产品评价结果公布,食安科技顺利通过
    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2017年12月18日-21日举行的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公布。结果显示,食安科技两款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和快检试剂产品表现出众,交出了全部项目检测均达到100%准确率的“满分答卷”,顺利通过评价。  据悉,此次评价活动由安徽省食药监局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快检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20余家单位参加了现场评价。食安科技派出专业人员携带专业快检设备以及孔雀石绿快速检测盒、农药残留检测试剂、罂粟壳快速检测卡、孔雀石绿快速检测卡等产品参与评价,表现尤为亮眼,获评“符合总局快检方法要求”。  本次产品评价,食安科技参与了孔雀石绿、农药残留、吗啡全部项目共计750个盲样的检测。检测结果:    全部样品检测结果100%准确!  假阳性和假阴性均为0%!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食药总局在安徽省的抽查评价于2017年12月14日开展,食安科技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和孔雀石绿快速检测盒参与了抽查,并以100%结果准确率顺利通过评价,产品质量和技术获得国家局验证。     国家食药总局在安徽的抽查评价结果     安徽省食药监局产品评价结果    参加此次评价的两款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由食安科技研发团队自主研发,产品采用了众多领先技术,在检测范围、产品功能、操作性等多方面都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帮助政府监管部门提升检测效率、改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参加产品评价的两款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   此次验证是继2017年9月份广西产品评价夺魁之后,食安科技在各省市药监局组织的产品评价中又一惊艳表现,再次证实公司产品、技术实力领先业界。未来食安科技还将继续专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不断开发出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引领快检技术向更高水平发展。
  • 山东潍坊等地企业高压泵地下排污 监管部门沉默
    据新华网昨日报道,连日来,“山东等地企业将污水用高压水井压至地下致水污染”的消息备受关注,可至昨日仍不见监管部门任何回音。近日公益人士邓飞微博爆料称,在山东潍坊,化工厂、造纸厂将致命性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逃避监管,而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进行多年。   “地下水污染调查”赢得网友响应   2月14日,邓飞的相关微博仍被大量转发,有关潍坊化工厂、造纸厂用高压水井压到地下排污,已经被多家媒体关注,并派出记者跟进。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表示:除挖渗坑、渗井偷排外,有的企业用高压泵将污水注入地下,南方一些企业甚至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如果你生活的地方有类似情况,请告诉我们,我们将进行调查。不做地下水污染的“难民”,我们都该有所作为!   网友M acWin-新作证称:山东广饶大王镇造纸厂就是典型的地下排污,用压力泵把造纸的恶臭毒水排到地下水系里,这简直就是断子绝孙的无耻行径啊!   “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诸多网友痛陈回乡见闻:家乡的水已变质,亲朋和邻里多人得了癌症,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企业违法排污。   污染未引起政府重视   不法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地下,并非现在才有的事情。早在2010年5月份《半月谈》就刊发了《地下排污:致命威胁悄悄逼近》的报道。记者调查时发现,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污染企业竟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   遗憾的是,两年多过去了,这一现象似乎并未引起政府和公众足够的重视,地下排污似乎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不只是让更多民众生活于危险之中,而且还引发了恶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去年春节期间发生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肇因就是一家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溶洞。今年年初,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引发的河流污染,波及山西、河北、河南三省,恶性水污染事件不断发生。   城市地下水过半遭严重污染   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专家在国际地下水论坛的发言中提到,全国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据新华网报道,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   曾获“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说,饮用水源地所受污染尤其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很难被传统水处理工艺消灭,饮用水源地的产业转型升级成本,不仅大于水厂升级改造成本,也大于城市管网改造成本。   再严格的制度 只写在纸上等于零   中国地下水污染已经到了不得不正视、不得不从根本上遏制的时候了,再不治理,城市也将难有清洁的水源。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主管部门对各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此举标志着中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   有网友说,再严格的制度,只写在纸上就等于零,必须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老百姓看到有干部因为水污染防治不力而落马。水污染日益严重的根源在于单一追求G D P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如果再不放弃这一发展思路,水污染将演变成为我们整个民族的灾难。新华   [新华社质疑]   监管者是否当了睁眼瞎?   对地下排污的恶行,持有尚方宝剑的监管部门,至今没作出任何回应,甚至连一句惯用的“正在调查”也懒得说。新华社e哥质疑:这些无良企业如此瞒天过海、道德沦丧,果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企业如何排污,环保、安监等部门在例行检查中难道没看出猫腻?民众频频举报,媒体屡屡曝光,监管者咋就没去看看?是否当了睁眼瞎?   地下排污恶行早有先例,2010年《半月谈》曾刊发《地下排污:致命威胁悄悄逼近》的报道,直指不仅有企业利用高压泵将污水注入地下,还有企业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只是这样的声音,或激起一时舆论波澜,却在各地政府“化骨绵掌”的应对下销声匿迹了。   “美丽中国”不是概念,而是实在的行动。面对物欲横流、利欲攻心的污染恶行,e哥深信,我们需要有责任的监管和有力度的追责,让我们对监管部门的行动拭目以待吧。
  • 戴安提供-无卤化检测离子色谱法专用方案
    戴安公司为无卤检测专门推出了&ldquo 无卤检测分析仪&rdquo 以及AS22卤素专用分析柱,专门用来检测塑料制品中的卤素。该柱可以在13分钟之内将F,Cl,Br和I四种常见卤素,及样品中可能存在的NO3,SO4,PO4和CO3完全分离,高浓度的NO3不会对Br产生干扰,峰型好,无拖尾,在确保了分离效果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实验室效率。 AS22卤素专用分析柱是戴安公司位于美国硅谷的研发部门专门为卤素分析而设计,具有较强的亲水性和较高的柱容量,这就决定了它可以将弱保留组分如F,Cl与小分子有机酸乙酸等妥善分离,以此同时可以将易极化程度较高的碘离子较快洗脱出来,兼顾了分离和效率这一对在离子色谱中存在已久的矛盾,是无卤素分析的第一选择。 &ldquo 无卤检测分析仪&rdquo 的推出使戴安公司能为您提供的整套无卤检测的解决方案。
  •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3〕37号)要求,结合江门实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定于2023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重点监管领域和比例  全市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不低于30%。重点监管领域及抽取比例下限分别为:机动车检验(含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尾气排放检验)机构为年度全覆盖检查;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为不低于30%,且应以第三方民营机构为抽查重点;建材(钢筋)检验机构为不低于40%;其他重点监管领域及抽查比例,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二、具体职责分工  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实施,结合上半年的抽查工作进度,有序完成年度全覆盖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抽查4家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抽查不少于1家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抽查不少于1家辖区内的建材(钢筋)检验机构。各单位可结合上半年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监督抽查任务目标,无需重复开展。  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机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珠宝玉石金银首饰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碳核查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成品油检验机构、眼镜产品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按省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抽查机构所在的属地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地实际对其他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三、抽查工作实施安排  (一)检验检测机构自查  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自律意识,推动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通知辖区内所有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在2023年7月28日前如实填写《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省文附件2)并完成自查、自纠。在监督抽查中,由行政检查人员将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二)抽查工作的实施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沟通协调,于2023年10月中旬前实施完成。监督抽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填写《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省文附件3),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广东省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填写《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表》。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请在10月16日前,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报送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见省文附件4)。工作中如遇问题,径向市级对口部门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莫显伦,3168778;  市 公 安 局:吕子安,3456503;  市生态环境局:李颖芬,3502282;  市交通运输局:张远梅,3858982。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8日附件下载:江市监〔2023〕83号_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pdf江市监〔2023〕83号_附件:(粤市监〔2023〕37号).docx
  • 聚光科技:工业安监市场机遇凸显,构建工业物联网新领域
    “3.21”江苏省响水化工园区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对所有化工园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经营是企业经营生命线,更是政府管理纲要。4月8日江苏省常委会召开《江苏省常委会研究部署做好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明确提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园区必须关闭,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园区必须关停,对落后低端企业必须淘汰”。其它省市也已响应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开始专项整治和风险评估工作。  化工园区企业依然是社会重要产值贡献来源,我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已达502家,现江苏省就有53个化工园区。江苏省此次特大事件发生后除对园区强化安全风险评估之外,发文中也重点说明需要对重大危险源100%监控。政府对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的政策加码,将带来物联智能监测技术、智能信息化预警和平台管理、应急处理需求激增。工业物联网作为工业智能化产业发展领域创新成果,将在工业安监、安防监测预警及应急领域具有十分广泛的应用前景。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近年来致力于推动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平台的建设,提高化工园区的综合监管水平和整体应急处置能力,拥有自主研发报警仪产品、智慧平台、安全服务全流程深度集成的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与通信技术,助力实现园区精益化、智能化、安全化,打造“透明园区”。01聚光科技工业园区智慧安监平台能力,引领重大风险源识别与排查平台技术  聚光科技自主开发的五大应用平台: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园区安防管理平台、辅助决策支持平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云平台。平台建设包括园区的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系统、安全执法系统、安全教育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安防平台(一卡通管理、危化品车辆管理、高空瞭望)、安全决策与支撑等。  平台面向六大用户群体: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其他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根据总体建设内容以及各个模块之间的业务、逻辑关系,按照“三大体系、六层架构、五大应用”的总体思路,开展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工作。系统总体框架可以总结为“三六五框架体系”。  三大保障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维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  六层架构:感知层、网络层、基础设施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平台层、用户层。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隐患排查APP02 聚光科技“安全管家”,智慧服务增值,助力工业安监安防保障  针对本次响水爆炸事故,国家对于安全隐患排查、园区风险评估、应急知识培训、入园项目评估等有提出了新的要求。聚光科技与中国安科院和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已开展深度合作,汇集了众多安全领域专家推出“安全管家”专项服务。针对服务对象特征,“安全管家”可提供专项定制的咨询及工程技术服务;可为工业园区及企业提供从项目立项、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全流程”的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平台数据分析服务。  助力企业解决“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协助政府实现从“大包大揽”的全能型向“依法监管”的有限型职能转变。引导企业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发现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手段,从而推动安监能力建设,带动企业安全发展,最终实现园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03 工业物联网新领域未来空间  未来物联网世界将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的世界,工业危险源灾害预警就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种深度融合与应用。隐患期,物联网技术可以有效地进行危险报警和对危险源跟踪、定位监控、追溯记录,为降低灾害危险发生赢得时间。利用物联网技术提高工业灾害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将是聚光科技工业物联网战略产业的重要使命之一。典型案例 天皮山安环一体化智慧管理平台江苏睢宁安环一体化智慧管理平台
  • 质检总局麦片抽检:微生物、安赛蜜超标
    组织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等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4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   抽查概况:   对麦片产品的重金属(总砷、铅)、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产品实物合格率87%   主要问题:   微生物指标超标,部分产品超范围使用甜味剂安赛蜜         专家选购建议   分类   麦片是以燕麦、大麦、小麦、荞麦、玉米、大米等禾谷类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即食或加热食用的食品。麦片分为两大类:纯麦片和混合型麦片。纯麦片是指单以燕麦、大麦、小麦、荞麦等麦类为原料,经粉碎(或不粉碎)、熟化、压片成型、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即食或加热食用的可冲调性定型包装食品。混合型麦片是以燕麦、大麦、小麦、荞麦、玉米、大米等谷类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奶、植脂末、糖等辅料,经粉碎、熟化、压片、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即食可冲调性定型包装食品。   选购   要选购标识说明完整详细的产品。国家标准中规定标签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特别要注意是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购买近期生产的产品。(国家农副产品质检中心主任、高工 杨军)
  • 资质存疑,曝光丑闻无回应,安车监测缘何带病上市
    早在今年7月份,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就曾向相关部委实名举报安车检测的检测设备造假、没有生产机动车检测系统软硬件资质等,至今这些举报尚未得到相关部委的回复,对安车检测的影响也不明。主营业务是否具备生产资质仍存异议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车检测”)成立于2006年8月6日,2012年10月24日改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宪宁,持股比例为37.50%。公司今年发布的新版招股书介绍,安车检测“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和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供应商,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在产品与系统方案的设计、安装集成、运营维护以及行业监管等各方面的需求。”安车检测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地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汽车制造厂、科研机构、维修企业及交通、环保和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主要产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两大类,具体产品包括安检系统(检测机动车行驶安全性项目)、环检系统(采用工况法等方法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综检系统(检测营运车辆的安全、经济、动力性能等)、新车下线检测系统、安检联网监管系统、环检联网监管系统、综检联网监管系统和维修企业联网监管系统等。安车检测自主生产的核心部件主要是各类检测台体、控制系统和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采集器,如“1.8M工位控制柜”“制动台电机控制柜”“ACCG环保测功检测系统控制柜”“ACYB二次仪表”“PLC控制柜”“ACPB系列平板式轮重制动检验台”等。 从各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来说,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环检系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0.67%、35.43%、32.69%和32.10%,安检系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1.88%、30.63%、35.62%和40.63%,这两大系统长期占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 因为安车检测主营产品环检系统直接和汽车尾气排放检测相关,相关法律对此有专门规定。因此,安车检测在招股说明书“资质情况”中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列入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且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属于前置审批事项。“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其自行生产上述系统中的检测台体部分(包括底盘测功机、汽车制动试验台等)、控制系统、管理系统等,其余设备如尾气分析仪、灯光检测仪及声级计等对外采购。2006年5月1日前检测台体中的底盘测功机、汽车制动试验台被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2006年5月1日后新修订的目录中不再收入该等器具,即自2006年5月1日起,该等设备不再需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安车检测上市保荐机构申万宏源(000166,股吧)同样认为,安车检测“生产的机动车检测系统及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相关设备不在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无需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不存在未取得从事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资质证书的情形。” 虽然安车检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都认可主营产品不在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就不必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但《红周刊(博客,微博)》记者却发现,安车监测的这个说法还是与国家的相关计量法规相悖。因为环检系统采用工况法等方法进行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手续,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另外,《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颜梓清向记者表示:“安车检测主要产品中机动车检测系统,包括安检系统、环检系统、综检系统等是用于机动车检验机构对社会车辆出具社会公用计量报告的计量检测设备,属于计量法中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安车检测回避《计量法》和《实施细则》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要求,引用连法规都算不上也不是《计量法》中要求的必须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发的计量器具的目录,而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第145号公告,因此这个说法完全没有说服力。”据业内人士向《红周刊》表示,如果被保荐的上市公司表示不用出具相关资质,保荐机构一般都会对上市公司的主管单位做访谈,要求主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但在安车监测的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资质情况”的介绍,并没有对此进行提示。就此,《红周刊》记者还专门致电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方以安车检测两位保荐代表人出差以及主要负责人开会拒绝接受采访,并表示“招股说明书已经很明白了。” 诉讼事项风险被淡化 在质疑安车检测业务资质外,安车检测还有一项诉讼事项在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的6月25日未披露,即6月25日签署之招股说明书称,“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据安车检测新版招股书披露,2014年6月18日,金铠星(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向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销售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及本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1040990元。2015年2月20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完成一审庭审并宣判,驳回原告金铠星的全部诉讼请求。2015年4月26日,金铠星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8月3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重审。2016年4月10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金铠星的诉讼请求。金铠星于2016年6月2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不过,安车检测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前后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其中签署于5月14日的、“遗漏”诉讼事项发生时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针对其重要资产、权益和业务的、可能对本次发行上市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行政处罚事项。”在随后的7月21日,该律师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更改为,“除上述外,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针对其重要资产、权益和业务及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其它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但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未对该诉讼事项发表意见。 在金铠星诉讼安车检测技术侵权一案所涉及的技术产品,安车检测从2013年至2016年6月销售了1820套,占主营收入的32.18%。 对于这项占主营收入32.18%或存在侵权事项,安车检测则认为,与金铠星的诉讼“败诉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小于5%,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因此本公司无需对此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另外据其招股书显示,安车检测也握有多项专利。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安车检测已获授权的专利共有37项,包括非接触式汽车车身角度测量系统、双前轿车辆转向桥侧滑检测装置、一种叉车门架测试系统和用于粘砂滚筒的加热设备等发明专利,以及2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安车检测称:“本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长期致力于机动车检测核心技术的研发。” 但作为行业人士的颜梓清则对此提出疑义,“安车检测申请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与主营产品无关,这从其公示的知识产权名称与内容可以看出。”
  • 行业洗牌加速 食安科技介入第三方检测及互联网+
    p   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普通百姓关注的焦点,如何有效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是政府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内各大食品制造商、食品安全监测服务提供商在其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权威机构预测,未来几年,每年国内用于食品安全检测的费用将达8亿美元。 /p p   事实上,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以及“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的要求,食品制造商及食品安全检测服务提供商正面临行业洗牌加速的局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0px " title=" "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062d76d6-4874-488a-9724-e13f3c3b99be.jpg" width=" 450" height=" 300" / /p p   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触摸智造——中国制造业价值发现之旅”走访活动中,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安科技)董事长卢新介绍道,公司始创于1993年,是国内食品安全检测行业第一家成功登陆新三板的上市企业,其业务范畴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快检产品、第三方检测服务、健康安全食品、社区公益检测和科普等。 /p p   面对产业升级转型,食安科技项目经理张荣昌表示,企业正在从较为单一的快速检测技术层面,向第三方专业法定检测转型。据介绍,公司首创 没有围墙研究院 企业研发模式,并且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合作成立中检达元,正式进入第三方检测领域。 /p p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食安科技也加入其中。“前不久与达安基因共同投资 食安菜妈 智慧菜市场项目,将目前的菜市场改造成为智能菜市场。”卢新表示,食安科技与战略伙伴“食安菜妈”共同合作,为农贸市场提供以食品安全检测为核心的“互联网+”升级工程。 /p p   “我们在菜市场中设立检测室,提供专业的检测人员与检测设备,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把检测数据提供给药监局等政府部门并与之合作,尝试解决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痛点。” /p p   近几年,安全绿色的食品越来越受到市场追捧,食安科技也开始涉足安全食品生产制造领域。卢新向记者表示,“企业目前在小规模地进行安全食品的生产制造,通过 天河绿洲 天猫旗舰店、 保福安 等平台向消费者提供民用检测产品以及经过精心挑选的与检测的食品与农产品。” /p
  • 江西吉安市长一行莅临我司参观指导
    2011年10月23日,江西省吉安市市长胡世忠、副市长刘贤清一行莅临我司进行了工作调研,在公司董事长盛江、总裁郑益敏及技术总裁盛司潼的陪同下,先后对我公司的研发中心各个部门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由公司董事长盛江对公司近两年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作了工作汇报。 胡市长听取汇报后指出,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是与国际接轨的生命科学领域的最前沿技术;吉安与华因康有着共同的目标,均为中华民族谋福利,热烈欢迎华因康到吉安投资;吉安将逐步成为一个与世界前沿技术接口的窗口,相信这样的平台也会为华因康带来更好的发展契机;共同发扬井冈山精神,不辜负革命领导对我们后辈的期望。 会后,胡市长等领导与公司高层合影留念。
  • 监管驱严 赛默飞,迪安因这点“小”事被重罚80万
    p   在上海市药监部门掀起的查处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风暴中,一家又一家的医疗器械企业相继“中枪”,被予以行政罚款,而且不少罚单的金额还很高。 /p p   2017年6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因为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罚款人民币80多万元。 /p p   而就在上个月的5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开出罚单,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因为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罚没款合计近80万元。 /p p   赛默飞公司,众所周知,是IVD领域的外资巨头企业,导致其被罚的检验检测试剂盒还有“国际金标准”的美誉。而上海迪安医学检验公司,同样出身不俗,归属国内IVD龙头、A股上市企业迪安诊断旗下。 /p p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两家外资、国产知名IVD企业相继因为无证医疗器械的问题而被开罚单,上海市药监部门查处无证医疗器械案件的力度可想而知,也值得业内IVD企业警醒。这不是做做样子、只抓小鱼,相反,真真正正地在“开刀”! /p p   strong  一、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strong /p p   主要违法事实: /p p   本机关依法于2016年7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有下列违法事实:你单位于2013年7月购入“AB SCIEX三重串联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p p   在2015年9月17日至2016年7月13日期间使用上述设备用于临床检测。合计接收**医院等单位提供的血清样本105人份,检测并出具《维生素D2\D3》检测报告单。你单位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每人份每项35元至84元不等。合计收入人民币4419元。经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仪器的价值为人民币822500元。 /p p   上述仪器无论是单独还是整机均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上述仪器应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p p   以上事实有你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笔录》、拍摄的照片、采购发票、采购合同、安装验收报告、维保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液质联用法测定血清中25-羟基维生素D2/D3含量的标准操作规程》、《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维生素D2\D3的检测和收费清单、检测报告单、《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向医院的收费发票、对上海天伦医院、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中大肿瘤医院检验科负责人的《询问笔录》、检测报告、上述医院的资质、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数据库检索结果、专利证书等证据为证,证据确凿。 /p p   本机关依法于2017年5月10日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的要求,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视为放弃听证以及陈述申辩的权利。 /p p   你单位涉嫌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 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一款“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捌拾贰万贰仟伍佰元(货值金额1倍罚款)。 /p p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822500元) /p p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p p    strong 二、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杂草类花粉混合WX5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案 /strong /p p   主要违法事实: /p p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4日和2016年2月17日分三次从瑞典生产商PhadiaAB购进批号为“DN2B3”、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的杂草类花粉混合WX5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法)1035盒,进价45美元/盒,当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21,故进货价为人民币279.45元/盒。嗣后,当事人于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分别以人民币576.27元/盒的价格(不含税)销售给12个经销商,以人民币658.60元/盒的价格(不含税)销售给1个经销商,共计销售525盒涉案批次医疗器械。 /p p   上述杂草类花粉混合WX5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法)的瑞典生产商PhadiaAB于2015年2月27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53400781),涉案批次医疗器械于2014年9月生产,故该生产商在生产涉案批次医疗器械时并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当事人销售涉案批次医疗器械构成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至本案立案时,当事人已召回涉案批次医疗器械175盒,故实际销售数量为350盒,库存数量为675盒。本案货值金额总计590923.74元,违法所得为104133.99元。 /p p   上述事实,由现场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涉案批次医疗器械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销售货物清单复印件、召回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召回公告网页截图打印件、召回记录表、召回产品应退款信用证明清单及收款证明等证据证实。 /p p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295461.87元),没收违法所得(104133.99元),没收非法财物(388982.25元) /p p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p
  • 华测检测收购风雪网安,完善网络安全检测行业布局
    近期,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12,简称CTI华测检测)完成了对安徽风雪网络安全测评有限公司(简称风雪网安)的控股权收购;风雪网安就该股权收购交易向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备,并成功通过了行业监管体系下的股东变更认证申请;自此,CTI华测检测收购风雪网安的交易取得圆满成功。此次交易进一步完善了CTI华测检测在网络安全行业的战略布局。   风雪网安成立于2013年,数年来风雪网安全国范围内服务了近千家政企客户单位,围绕客户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的提升,较好地履行了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于2019年成功获得公安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机构资质。风雪网安员工总计近百人,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下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深入贯彻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服务。   风雪网安作为一家以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为核心的网络安全企业,通过一如既往的坚持技术创新、和谐发展的策略全面构造核心竞争力,以此协助全社会各行业客户构建牢固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本次成功收购风雪网安将有效完善CTI华测检测在网络安全行业的布局,使得CTI华测检测成为市场上为数不多可在网络安全检测领域为客户提供基于合规的立体、一站式网络安全防护解决方案的检测机构。此次收购将为双方在技术、市场、服务能力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协同效应。   双方将共同探索基于合规的网络安全防护创新性研究,为全社会各行业客户提供完善、全流程的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随着服务范围的扩展、服务能力的增强和市场空间的增加,将显著提升CTI华测检测的竞争优势,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安车检测突爆尾气检测造假丑闻——上市之路漫漫无期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车检测”)首发申请已于1月22日获得通过。招股书显示,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667万股,欲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整体方案主要提供商,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机动车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等。安车检测计划募资2.16亿元用于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发审委就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即安车检测)及其产品一事提出问询。《中国经营报》报道,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而相关公开材料显示,并未有安车检测公布调查结果或对此事有进一步说明。  《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长颜梓清曾公开实名举报该公司欺诈上市,主营产品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遗漏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并且在招股书中有误导性陈述。颜梓清认为,公司没有披露取得与其主营产品名称相一致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等相关内容,涉嫌非法制造计量器具产品,应属于主营产品违法违章经营。同时,《华夏时报》报道,被认为是欺诈“铁案”的是安车检测与金铠星的诉讼被刻意隐瞒。此前金铠星诉安车检测“控制系统侵权”,此案一审被驳回,金铠星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处于重审状态。而安车检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申报稿显示,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销量年均增长近20%。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和 2.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55万元、3574万元和3651万元。《证券市场周刊》报道,安车检测的销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的涨幅并不明显,净利润更是止步不前,并没有表现出公司描述的成长性。然而,安车检测依旧募资扩大产能。同时,公司与供货商之间披露的数据也有明显差异。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经济网致电安车检测证券事务部,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邮件未予回复。  央视曝光尾气检测造假 发审委追问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发审委会议对安车检测提出问询。发审委称,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即安车检测)及其产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发行人销售的汽车检测系统软、硬件产品是否在设计、生产、交付使用、运行和维护、监管等环节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后门等漏洞,导致检测结果可能被人为操纵、修改 (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特别是报告期内)是否曾向汽车检测站等客户提供操纵检测结果的相关培训或服务,或者是否在知情或应当知情的情况下默许相关操纵行为的发生 (3)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发行人在手订单、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并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华夏时报》报道,发审委的追问,缘于2015年9月的央视报道。山东省多家汽车检测机构,在汽车年检(包括安检和环检)中,利用检测设备进行违规操作,并存在人为控制汽车年检报告结果、非法牟利等问题。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完成上述违规操作,主要依赖于检测设备,相关设备的后台软件设有可以控制的“后门”。报道指称,检测设备及后台软件的提供商为两家公司,二者几乎垄断着山东乃至全国汽车检测设备市场,安车检测即是其中一家。  《中国经营报》报道,汽车尾气核查报告称,安车公司供应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没有相同名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我国计量法第五条中的双证管理要求,也不符合山东省环保厅于2011年颁发的《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第6条对检测设备的要求。检测数据不合法。核查发现,“安车公司提供的检测设备软件程序存在数据造假、严重作弊情况,能够自动出具虚假数据,安装了假软件程序。”  《华夏时报》又称,央视报道的时间节点,正好处在安车检测第二次对外发布招股说明书之后。此前的2014年5月,安车检测曾向证监会报送并对外发布招股说明书,但因故未能顺利上会。安车检测在央视报道之后,曾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一条声明,称公司董事会对此非常重视,并成立专责调查小组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不过,相关公开材料显示,并未有安车检测公布调查结果或对此事有进一步说明。有深圳媒体曾试图采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宪宁,但后者予以婉拒。  涉嫌欺诈上市遭实名举报 主营产品违规经营?  《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长颜梓清曾公开实名举报该公司欺诈上市,主营产品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遗漏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并且在招股书中有误导性陈述。  招股书称,环检系统是安车检测主要产品,采用工况法等方法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该产品2014年收入8457.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5.43%。从安车检测披露“环检系统”中的汽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对柴油车线检测设备的介绍可以认定其是《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  《华夏时报》报道,名为《关于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对机动车尾气环检设备进行技术核查情况的报告》显示,经对被曝光的安车检测生产的设备进行测试,其产品存在严重问题。核查报告归纳出了23项问题,并依严重程度给予评星,其中最严重的五颗星问题有10项,四颗星问题有4项。核查报告指出,安车检测提供(生产)的设备,未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不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的要求,其检测数据不合法。该公司拼凑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在硬件配置达不到国标、行标要求,设备的关键性技术指标存在缺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等情况,重复性测试结果严重超差,检测方法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简易瞬态工况法”。  颜梓清认为,作为向社会车辆岀具检测仲裁数据报告的检测设备制造企业,没有披露取得与其主营产品名称相一致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资质等相关内容,涉嫌非法制造计量器具产品,应属于主营产品违法违章经营。  对于资质问题,安车检测称,环检系统不在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不需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颜梓清表示,既然安车检测的环检系统用于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排放状态,它就是属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是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的类别。而安车检测签定的销售合同中产品名称为“安车机动车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也印证了“环检系统”即是“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安车检测有意回避主营产品为“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等误导评审组,规避法律法规,其主营产品“环检系统”存在违法违规经营。  诉讼被刻意隐瞒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除了主营产品涉嫌违规经营,安车检测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经济参考报》报道,举报称,安车检测供应的检测设备涉嫌伪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非法生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且在招股书中进行了误导性说明,或构成欺诈发行。而被认为是欺诈“铁案”的,则是安车检测与金铠星的诉讼被刻意隐瞒。此前金铠星诉安车检测“控制系统侵权”,此案一审被驳回,金铠星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处于重审状态。而安车检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公告。  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称,2014年6月18日,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向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销售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及本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 1040990.00元,目前一审法院已完成一审庭审并宣判,驳回原告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事实上,金铠星公司不服本案一审判决,于2015年4月26日,以本案被告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安车检测为被上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提起上诉,大连中院于2015年7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件,并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重审的(2015)大民四终字第00035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中,二审法院明确陈述“金铠星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安车检测有侵权行为”。目前,该上诉案件已于2016年1月12日开庭审理,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向法院递交了关于技术侵权全部由安车检测承担责任的说明材料。  “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日期是2015年4月26日,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是2015年6月25日。安车检测应当知道金铠星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颜梓清表示,金铠星公司诉安车检测,涉及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侵权,其结果不仅仅涉及经济赔偿问题,更涉及安车检测不得使用所涉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系统对外提供检测设备制造和销售服务,对其经营产生极大影响,其招股说明书对此没有任何披露,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销量增长净利润止步 募资扩张一倍产能  《证券市场周刊》报道,申报稿显示,业务并没有大踏步发展的安车检测募投项目却要扩张一倍产能,而公司与供货商之间披露的数据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安车检测主要产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两大类,前者中的安检系统、环检系统等是公司最主要的毛利来源。由于机动车检测具有强制性,这也是汽车检测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但早在2014年,国家出台新规,新上牌私家车六年内免检,这对公司业务有不利的影响。申报稿显示,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销量年均增长近20%。销量增长明显,收入却难以同比增长,根据申报稿,2012-2014年,安车检测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和2.4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55万元、3574万元和3651万元。销量大幅增长,销售收入的涨幅并不明显,净利润更是止步不前,这意味着产品的价格开始下降。  在安车检测的检测系统产品中,环检系统、安检系统和综检系统占据了销量的98%以上。申报稿显示,安车检测的主打产品价格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环检系统价格2012年为17.15万元/套,2014年微降至16.14万元/套 安检系统由2012年的26.74万元/套微降至2014年的 25.75万元/套。价格变化不大,销量大幅增长,收入却并没有随之上升,安车检测并没有表现出公司描述的成长性。即使如此,公司依旧募资扩大产能。  根据申报稿,安车检测计划募资2.16亿元用于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安车检测对募投项目信心满满,公司在申报稿中表示,达产年新增销售收入1.94亿元,新增净利润3162万元。奇怪的是,在2014年5月和2015年6月两份申报稿中,安车检测对未来收入和净利润的预测完全一致,产品降价和行业新政似乎对安车检测没有任何影响。  对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坚定不移,但对公司的收入真实性,安车检测并没有十足的底气。南华仪器在上市时公布了公司前十大客户,安车检测就出现其中。南华仪器招股书显示,2011年和2012年,公司从安车检测获得了172万元和184万元的收入,后者是公司第四大和第七大客户。  在2014年和2015年两次披露的申报稿中,安车检测也公布了主要供应商。在2014年首次披露的申报稿中,安车检测公布的前十大供应商,除了前两大客户在千万元上下外,其余供货商都在百万元水平。申报稿显示,2011年,南华仪器是安车检测第七大供应商,获得的采购金额为206万元,与南华仪器披露的金额相差34万元,幅度近20%。2012年,安车检测从第十大供应商深圳市华成峰实业有限公司获得的采购金额为182万元,南华仪器并没有出现在安车检测的前十大供应商中。在上市获得监管部门通过后,安车检测又爆出了检测造假的新闻,主业就是检测的安车检测竟然发生了检测造假的丑闻,问题缠身的安车检测的上市之路仍然漫漫无期。
  • 对话戴安中国“行船掌舵人”---访戴安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国区总经理杜平先生
    提到戴安(DIONEX)公司,大家自然会联想到离子色谱,或者说提起离子色谱,大家会自然地联想到戴安。戴安是世界上第一台离子色谱的生产厂,三十多年来一直在离子色谱技术领域保持世界第一的位置。戴安美国于2000年11月在香港注册戴安中国有限公司,同时于北京和上海分别设立代表处,全权负责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业务。并在北京和上海建立了应用研究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中国用户的售前售后服务及应用研发。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以下简称Instrument)采访了戴安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国区总经理杜平先生。   初次见到杜平先生,与我想象中的很不一样,没想到作为戴安中国的总负责人,他竟是这么年轻。一身深蓝色条纹西装,洁白的衬衫配搭银灰色斜纹领带……处处彰显着年轻有为、儒雅睿智。更令我惊讶的是,他一开口竟然是地道的京腔京韵,这不由的令笔者对他的成长及发展历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此次访谈的内容也由此引出。 戴安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国区总经理杜平先生   Instrument:杜总,您好!很荣幸能够采访您。戴安(DIONEX)公司于2001年开始全面拓展中国市场开始,通过您和中国团队的努力,“戴安中国”的业务飞速发展,业界非常关注和好奇:杜总您如此年轻就身居要职,能否借此机会请您谈谈戴安中国以及您个人的发展历程?   杜总:我出生在北京,小学到高中都是在北京读的,高中毕业后到加拿大留学,在加拿大学习工作了八年。中国人大多数都有着浓厚的故乡情结,在美国、加拿大这些国家,我总觉得没有归属感,而且我感觉国内的市场会比较适合我,于是,1997年我去了东西方文化并存的特区--香港,同香港一起回归祖国了。   2000年11月,受命于戴安美国公司在香港成立了戴安中国有限公司,我担任大中国区总经理,负责戴安在港澳及内地的运作,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市场拓展, 2001年,戴安在整个中国区的销售业绩是300多万美金,2007年我们的业绩是3500万美金。不到八年的时间,业绩翻了十倍。2001年,包括香港在内的全体员工总共17个人,香港当时只有3个人。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我们的队伍很快发展壮大。现在我们的正式员工已有近百人,其中应用支持人员占很大比例,因为国内绝大多数用户希望厂家能够帮他解决一切问题,摸索一些方法,另外由于中国还有一部分实验室在偏远地区,实验条件较差,实验室不恒温、洁净度不达标、电压不稳、经常断水断电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仪器的正常使用,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售后服务团队。在中国做生意就一定要遵循中国的“游戏规则”。   我们通过近八年的努力,使戴安中国从“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成长为“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戴安中国现在的业绩约占据了戴安公司全球销售业绩的10%,在戴安所有海外公司中,中国公司的的销售业绩排第三,但如果按照仪器台数计算,中国排在第一位。我们在中国市场现有离子色谱近5000台,液相色谱和ASE萃取仪近1500台。   公司成立初期,我的工作地点主要在香港,近两年开始,由于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我会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国内,这样能够跟中国的团队一起工作,可以更迅速直接地了解市场,制定相应的市场策略。由于中国市场是独特性的市场,我必须针对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做大量的工作。我需要让美方了解中国的国情,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管理文化的特异性,同时,也必须将将美国的管理理念及先进技术带到中国,为中国市场服务。这项工作也是关系到美国公司在中国能否扎根和持续性发展的关键。我不仅要起到桥梁的作用,并且还要达到互相融合的双赢效果,许多时候双方都要做适当的改变。   戴安公司今天的成功除了依赖于美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更是中国地区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及团队高度合作拼搏奋斗的结果,其中我们的销售和应用团队的表现是极其优秀和突出的。   Instrument:众所周知,“戴安”是“世界离子色谱技术的先驱与舵手”,能否请杜总您给我们解析一下 “戴安”多年来一直保持先进性的秘诀呢?   杜总:三十年前,戴安公司发明并推出了第一台离子色谱,开创了离子色谱技术先河,三十年来,戴安不断推出新的理念和技术,一直引领着离子色谱发展的方向,特别是2003年开始发明并发展的先进的淋洗液发生技术、电解抑制技术和连续再生捕获技术,戴安公司引入了最新环保理念的离子色谱新系统:不需要化学试剂的离子色谱——RFIC,进一步节省了分析时间和劳动力,同时使离子色谱具有了更加精准的分析结果。   戴安的产品线主要集中在色谱类产品,在离子色谱领域戴安算是不多见的有独特产品优势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离子色谱领域,戴安的产品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某些特定领域或者高端市场,戴安更是占据了90%以上甚至100%的份额。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不敢掉以轻心,现在的竞争很激烈,竞争对手在奋力追赶,我们一直都有危机意识。   讲起保持先进性的秘诀,也谈不上什么秘诀,我想主要有两条:一是要做到真正的了解我们所面对的市场,了解我们的用户需要怎样的产品。二是要下大本钱聘请人才,然后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发有前瞻性的技术,然后把新技术转变为市场需要的商业产品。   在这方面,美国一直做的很好,过去我们的研发部门主要是针对了北美和欧洲市场。而随着亚洲经济的起飞,亚洲市场,尤其是中国市场逐渐成为了全球第一大市场。我们的研发部门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亚洲市场,准备为中国市场设计和生产出更适合中国用户的产品。 杜平总经理、刘静经理与仪器信息网编辑交谈   Instrument:2007年12月7日星期五,戴安(DIONEX)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Lukas Brauns chweiler博士敲响NASDAQ股票市场的开盘钟,以庆祝戴安作为公共交易公司成功上市25周年,这一事件或荣誉对戴安来说意义非凡,就请杜总您给我们谈谈“戴安过去25年”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戴安”的战略发展定位和目标?   杜总:戴安上市25周年了, 1975年,科学家HSmall成功的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离子色谱专用树脂填充的抑制器,抑制器可以消除背景电导,大大提高信噪比,使离子色谱作为常规的分析手段成为可能。由于在抑制技术和其他离子色谱技术方面有大量的专利保护并不断有新的技术开发出来,所以从开始到现在戴安公司的业绩增长一直保持稳定上升状态,戴安公司的NASDAQ股票也一直在稳健增长,当然如果仅凭离子色谱一个产品,业绩的增长肯定是有限的,戴安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还开发了样品前处理的技术并收购了德国的一家著名液相品牌,经过不断发展,目前戴安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可以提供全面色谱解决方案的公司。   从公司的发展来看戴安公司已经从单一的离子色谱生产厂发展到一个可以为用户提供全面色谱解决方案的公司,我们的产品已经涵盖了样品前处理(ASE快速溶剂萃取仪)、分离分析(离子色谱、液相色谱、分析柱)、数据处理(变色龙软件)、网络管理(MTB变色龙网络版)等,我们更加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整套的色谱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从自然界样品的处理开始,到进行色谱仪器分析和数据处理一整套技术,指导用户正确使用仪器。   比如戴安公司为目前比较热门的分析-无卤检测专门推出了“无卤检测分析仪”和专用分析柱,专门用来检测塑料制品中的卤素。专用的分析柱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F,Cl,Br和I四种常见卤素及样品中可能存在的 NO3-,SO42- ,PO43-和CO32-完全分离,高浓度的NO3- 不会对Br产生干扰,既确保了分离效果又大大提高了实验室效率。考虑到大部分用户对整个分析过程了解的程度深浅不一,很多用户希望有一个从接受样品开始到完成检测和数据处理整个过程的技术指导,我们专门拍摄了教学短片,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方案,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用户,减少了用户在使用仪器中的各种障碍,戴安中国现在可以为用户提供多种分析专题的完整指导方案。 免化学试剂的离子色谱仪(RFIC)   从1988年戴安的离子色谱进入中国以来,戴安在中国已经有了一个相当大的客户群,经过快速增长期的戴安中国公司,售后服务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阶段。成为我们一个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我们将2008-2009年定位为服务年。我们要全力提高戴安公司对用户服务的水准,更加关注广大中低端用户的需求。我们非常明白要占领中低端市场优势在于更优质的售后服务,所以我们需要针对中国特点,完善我们原有的售后服务体系。   中国的用户不太愿意为服务花钱,这是我们面临的比较尴尬的问题。美国市场上戴安30%的收益来自服务,另外有10%-20%来源于Consumable(耗材)。但是在中国,我们的售后服务基本上是有价无市,为保证用户正常使用,我们需要做到即使收不到钱也要提供很好的服务。不过,现在情况有些好转了,一些高端用户愿意购买服务以方便日常维护、延长仪器的寿命。   Instrument:据了解,戴安公司在中国建立了技术服务中心和应用研究中心,那么“戴安中国”的“应用研发”现状与发展方向是怎样的呢? 以及,杜总您是如何看待“生产研发的本土化战略”呢?有没有在中国建工厂的打算?   杜总:我在前面讲过随着亚洲经济的起飞,亚洲市场,尤其是中国市场逐渐成为了全球第一大市场。我们的研发部门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亚洲市场,中国市场,设计和生产出更适合中国市场的产品。让我们产品适合中国的用户,也就是这里讲到的本土化战略,而生产研发的本土化的最直接和最佳方式就是在中国设立研发应用部门和设立生产线。   要让一个美国公司将自己的研发和生产部门延伸至海外通常是很艰难的,是需要一顶的决断力和执行力。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美国总部清晰地认识到了在中国本土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经在上海设立应用部门,并正在筹备生产用于中国市场的产品的生产基地。这里讲本土化,除了研发生产的本土化,管理和其他环节的本土化也同样重要。   总结本土化的两大关键因素就是过硬的产品和杰出的人才。其中人才很重要,如果管理中国地区的领导是外国人,他们的思维方式跟中国人是不同的,套用到中国市场上来往往是要碰壁的,所以要想发展一定要由中国团队来领导,并且相信他们能够把工作做好。自公司成立至今,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均为土生土长的中国人。   如果一个外国的品牌想要在中国发展,不考虑本土特点也一定是不成功的。要想在中国市场上立足,就要符合中国的国情。我们要学习国外好的产品质量、好的售后服务体系,但还要根据中国的特点有所改变,让中国用户容易接受。现在戴安也存在总部产品开发以北美市场需求为主导的问题,通过我们不断地与总部沟通、解释,使产品设计更符合中国市场需求,这项工作虽然很吃力,但是可以推动。现在戴安的几个型号的产品都是根据中国市场量身定制的。   戴安中国的应用中心目前有很多实验室分布在中国的各个省市,他们更多的工作是帮助中国的用户解决仪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另外他们也在帮助中国的用户建立相关的检测标准方法,这个工作非常重要,我们的应用中心与中国用户的关系非常紧密,他们可以非常及时地了解用户的需求,了解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动态,根据用户的需要摸索实验条件,建立标准方法,为中国推动标准化进程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戴安在中国不仅销售仪器,更注重先进技术的推广和服务,产品的销售做到一定程度后,客户的应用支持和服务就显得非常重要,我们非常重视技术的介绍、产品的培训,我们还非常重视与用户建立合作关系,这些都是我们得以在中国快速稳定发展的保障。 U-3000液相色谱   Instrument:戴安公司先后推出的ICS3000型离子色谱(曾荣获PITTCON银奖、R-D100奖)、U-3000液相色谱(曾荣获IBO杂志评选金奖、2008中国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奖)等产品都屡获大奖,借此机会,请杜总您给我们谈谈这些大奖背后的戴安技术创新?以及,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戴安公司又将重点推出哪些新产品、新技术 ?   杜总:戴安公司将每年近15%的收入用于研发,戴安全球有100多名研发人员。位于美国硅谷的戴安公司本部非常注重网罗并且留住科研、设计人才,使得戴安的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等有不断的创新成果并始终保持领先地位。戴安的研发设计团队非常稳定,在戴安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很多。   戴安公司的每项技术创新都基于应用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应用需要离子色谱具有更快、更好和更多的功能,戴安公司推出了ICS3000型双通道离子色谱,社会对环保有更高的要求,戴安推出了免化学试剂的RFIC技术,用户希望在一台液相色谱仪上可以做更多的工作,戴安推出了U3000液相色谱技术,这些仪器和技术的创新与推出和应用与社会的进步密不可分,满足社会和应用的需求,这是戴安公司开发每一项新的仪器和技术的出发点。   Instrument:戴安(DIONEX)公司生产的仪器主要有离子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其中,戴安离子色谱仪在业内的首席地位是毋庸置疑 而在液相色谱这个领域可谓强手如云,如:安捷伦、Waters、Thermo Fisher、岛津、Varian等巨头,杜总您是如何看待“戴安公司的液相色谱”在行业领域内的市场地位呢? U3000型液相色谱是利用什么样的特有技术实现快速高效的效果?   杜总:从技术上讲离子色谱是液相色谱的一个分支,我们在离子色谱方面已经是最高端技术的代表了。离子色谱与液相色谱的技术是相通的,戴安的液相色谱也有其独特的先进性, Waters公司的 UPLC问世后,各个厂家都将液相色谱的发展从常规转到了快速或者专用,戴安公司的U3000也倡导快速的理念,我们最新的U-3000 RSLC系统,就是一款快速分离的液相。U-3000 RSLC的快速分离是靠多种技术的综合运用而达到的。简单地讲,戴安的快速技术是通过高压,高温,高流速,小粒径填料柱和100HZ采集速率的检测器(目前同业最快的采集速率)的组合搭配达到超快速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我们利用特有的各种技术,使得常规液相既能实现快速的目的,还能依从法规的要求,U3000液相色谱的双通道设计为用户提供了五种不同的使用功能:串联、并联、二维、在线净化和不同应用间的切换,U3000的设计流速从50nl到10ml,几乎涵盖了液相色谱的所有应用流速范围,其中的几个功能都能直接达到加快分析速度的效果,戴安特有的软件系统“变色龙”,灵活方便,简单易学,功能强大,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网络版变色龙软件可以实现对整个色谱实验室的先进的网络管理,虽然技术先进但对用户的使用要求并不高,让最不熟悉液相色谱的用户也能享受现代液相技术带来的好处,这是戴安公司在设计液相色谱时遵循的理念,虽然我们在液相色谱方面生产的年头还不长,名气还不够响亮,但我们一直坚持以解决用户实际问题为我们的创新发展方向,加上我们坚实的离子色谱技术做支撑,相信在液相色谱市场排名中领先的日子不会等太久。   Instrument:2008年匹兹堡展会期间,戴安公司开展一系列的相关领域技术前沿讲座, 另外戴安公司与很多重点院校(清华、复旦、浙大、川大等)和单位(河北省环科院、青岛黄岛质监局等)建立了“共建实验室”,同时还与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共建了“色谱班”,戴安公司这些活动主要关注的是什么?   杜总:戴安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公司,戴安公司每年在匹兹堡展会期间都会有新技术和新应用推出,相应地,戴安中国有限公司也会在展会后组织一系列的市场活动,及时将这些新技术的信息传达给中国的用户,我们还会通过参加大量的行业会和展会活动来进行宣传。在中国,我们和很多院校和单位建立了共建实验室,目的是发挥合作双方的长处,建立更多的演示窗口,让更多的用户方便地了解戴安的技术。说到与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共建“色谱班”,戴安公司也是走出了一条“校企合作”的新路,与以往的学校为企业代培学生的合作模式不同,戴安与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共建的色谱班更加注重的是学生在学校的培养过程,该学院有戴安公司多台不同型号的色谱仪,具备非常好的仪器上机操作条件,每个学生在校期间有一个完整学期的上机操作时间,戴安承诺为这些学生的学习提供技术保证,保证他们学到最先进的色谱技术,保证他们学会熟练地操作先进的色谱仪器,我们会为学校培训教师,提供教材,和学校一起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开阔他们的眼界,为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我们相信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就业方面会有极大的竞争性,目前社会上仪器操作技术工是紧缺的岗位,虽然我们不承担这些学生的分配,但现在得到的信息,已经有很多用人单位在期待着这些学生的毕业,这也是戴安公司为中国的职业教育做的一点点贡献。   编者后记:戴安中国八年来的发展就像一艘快艇乘顺风疾驰,而杜平先生就是这艘快艇上不可缺少的掌舵人。在他的带领下,戴安中国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戴安也面临着许多企业都存在的“路在何方”的问题。杜平先生强调企业在有所成就时要有危机意识,也许,杜平先生早已为戴安中国的未来勾画好更加美好的蓝图。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戴安中国的下一个里程碑。   采访编辑:杨旭
  • 国务院食安办官员称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成定局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因此,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这次肯定要改。”一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内部人士近日这样告诉本报记者,“但具体改革方案有待公布。”   事实上,有包括国务院食安委、农业、卫生、质检、工商、药监在内的14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因此,长期以来分段监管广受诟病,若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成为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的亮点。   不过,参考2008年至今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调整可以发现,改革虽在进行,但步履缓慢,是否应该进行大部制整合,在学界尚存争议。   “大部制”或难一步到位   2010年2月,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成立。从国务院食安委成立之初的组成部门来看,共有包括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在内的13个部委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如此庞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究竟如何改,大部制或是一个必然方向。   “大部制的改革方向是对的。将管理部门整合、精简至一到两个,有助于解决各部委之间自管自顾、相互推诿责任、效率低下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与食品科学系主任王志刚说,“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分段管理与国际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方向相悖。”   但改革也并非一并了之,“现代社会管理要求高度专业化,大部制改革的原则应该是将公共政策制定及监管的职责管好,将不该管的职权转移到下级部门和社会组织。发达国家都是细化内阁部门下属的独立、半独立机构,而不是重新组建大部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说。   “一个部门负责管理会更加混乱,大部制改革的关键不是把部门变大,而是要理顺各部门的监管边界,使分段监管无缝对接,这样也可以减少改革的成本。”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涉及多部门的利益,肯定困难重重,不可能一步到位。”王志刚说,“改革的方向还是应以整合进入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而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应适当退出。”   14部委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14个部门尽管分工明确,但也有不少模糊的边界。   其中,农业部负责监管初级农产品(5.94,-0.01,-0.17%)生产环节 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   这个看起来各负其职,按照监管条线,在综合监管方面共有两大部门负责。国务院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等。   在生产和加工领域,共涉及四部委。农业部和国家粮食局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和粮食供应的监管。工信部负责制定食品工业行业标准和产业政策,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及食品工业企业生产者诚信体系。   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抽查和问题食品召回,建立食品生产者安全信用档案 组织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并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督管理。   在流通领域,共有三大部门把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对市面上销售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等。而市场上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如肉、蔬菜、蛋、水产品等则按照《农产品质量法》由农业部门监管。   商务部则负责制定食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配合卫生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建立行业诚信体系 负责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 同时,负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   最后,在餐饮业等“即时加工、即时消费”的食品消费领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查处,同时对提供食品的场所、人员、设施等进行监管。   而理论设计下的架构在现实中遇到了不少问题,多龙治水的局面或需要通过“大部制”加以改变。事实上,从深圳、顺德进行的食品安全集中监管的“大部制”试点来看,外界大多还是持肯定态度。
  • 新产品新观点,食安科技携手食安大咖共谋食品安全未来
    4月9-10日,“奥帆之都”青岛风云际会,食安科技与国内外众食安大咖齐聚CBIFS 2018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技术论坛,共话食安检测新趋势。CBIFS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技术论坛由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太平洋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是食品安全技术领域规模最大、学术水平最高、科研成果最新和专业性最强的年度盛会之一。本届论坛为期两天,吸引了来自政府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食品企业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技术人员等1200多人参加,参展企业达110余家,盛况空前。作为论坛协办单位,食安科技携食品安全快检整体解决方案参加展示活动,并做“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主题报告,反响热烈。 农兽药残留快检主题报告,新技术新观点反响热烈本届论坛围绕食品安全、食源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食品理化分析、真菌毒素等社会热点议题展开,开设技术讲座100余个,各项专题论坛14个,邀请各领域专家发表演讲,探讨食品安全现代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应用。 食安科技研发总监谢俊平做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主题报告反响热烈食安科技是国内农药残留快检技术开发及应用的先驱者,受邀参与农兽药残留检测分论坛的主题演讲。公司研发总监谢俊平在会场围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做了主题报告,介绍了我国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的发展历程、检测原理和应用现状,并针对快检方法的技术特点进行说明,明确快检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势。对于农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谢总监现场也介绍了几种比较先进的技术和产品,他表示基于简单、快速的特点,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在未来食品安全保障领域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发展趋势。谢总监的报告直观地呈现出了当前国内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发展的现状和未来趋势,在会场得到了观众的热烈反响,不少业界人士对其观点表示认同,并对报告中提到的创新技术表达强烈的关注。 众多产品集中展示,食安科技快检方案受关注 食安科技此次参展以打造食品安全快检整体解决方案为切入点,携全系产品亮相,旨在为客户提供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现场展出的产品种类齐全,既包括农药残留检测、微生物快速检测、非法添加检测等适用于政府监管和企业自检应用的拳头产品,也有面向民用市场的灵灵狗家用食品安全检测盒,充分展现出了食安科技强大而全面的快检技术和产品实力。其中,尤其以最新发布并且首次公开亮相的抗生素荧光定量检测仪(相关产品发布信息请戳链接小身材“大智慧”,食安科技抗生素荧光定量检测仪全新发布)最为引人关注,吸引众多客户前来咨询和了解,现场气氛火爆,成为展示活动的一大亮点。 食安科技张总接受媒体采访作为国内食品安全快检行业领军企业,食安科技2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快检技术发展和应用。通过本届论坛,食安科技的产品及技术理念得到一次集中展示,代表了食品安全快检技术正在得到迅速发展和应用,并预示着快检技术和产品未来将在人们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质检总局迅速应对雅安地震
    4月20日早上8时02分,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第一时间致电四川质检两局,了解灾情,向质检干部职工表示慰问,并要求抓紧了解灾区情况,主动投入抗震救灾,做好救援工作。   上午,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全体会议后,立即召集办公厅、通关司、卫生司、特种设备监察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有关同志,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全体会议精神,部署质检部门应对四川雅安7.0级地震工作。   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全体会议精神和支树平局长的指示,会议作出四项部署:一是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工作机构。总局立即启动应急管理预案,建立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机制,由总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此次抗震救灾工作的指导。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担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应急小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李元平兼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是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值守。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总局已与四川质检两局取得了联系,了解了地震情况和质检系统情况,及时指导质检两局工作。自4月20日起,总局实行双人值班,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带班。确定每半日汇总报告灾区及质检一线情况,遇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三是加强具体研究,做好预案准备。要求相关司局加强研究,做好应急预案准备,一旦需要,立即响应。特种设备局已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四川省质监局排查地震灾区锅炉压力容器、管线、化学企业分布状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避免地震带来次生灾害的发生。卫生司已通知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强口岸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对出入境的救援人员和国际救援物资卫生检疫工作,严格按照检疫要求,做到快速检疫、快速放行。四是落实国办要求,配合做好工作。我局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工作。总局要求有关司局积极准备、随时待命、迅速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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