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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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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转基因240亿经费或因国外专利垄断打水漂
    2008年,中国批准了总金额高达200多亿人民币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资金,旨在发展本国的转基因技术。然而,面对着跨国公司的专利垄断,这些投入或许将“打水漂”。   根据绿色和平近日发布的调研报告,目前我国的转基因研究都是基于孟山都等国外企业核心专利的基础之上,而孟山都每两、三年就会对其核心专利进行专利保护延长。   “专利的问题是无解的。类似于孟山都这样的机构是转基因的绝对控制者,包括学术和政治上的操控。”绿色和平农业项目部主任俞江丽向21世纪网表示。   这意味着,无论外界做怎样的努力,转基因的专利壁垒都难以被攻破,而一旦商业化之后,我国要交给国外企业与机构巨额的专利使用费。   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机构的监管不力,转基因作物已经被有意无意的使用在食品当中(详情见21世纪网独家报道《南方食品豆粉被爆含转基因政策滞后知情权受阻》。更重要的是,在国家未批准商业化的前提下,本应在实验室环节存在的转基因大米已经在市场的流通渠道中出现,悄然威胁人们的餐桌。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浙江省出口欧盟米制品中的转基因阳性检出率高达17.2%。   专利之网   在转基因作物的研发过程中,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2008年,我国批准了总金额高达200多亿人民币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资金,旨在发展本国的转基因技术。   但是,目前我们所有的转基因研究都是建立在国外核心专利的基础之上,如果想要使转基因商业化,国外掌握的“专利使用权”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一旦转基因作物涉及到国外专利,将逃不开“专利网络”的控制,其影响将远远超出20年的专利保护期。   以我国最著名的转基因产品“克螟稻”为例。“克螟稻”研究是由浙江农业大学(现浙江大学)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植物保护系,以及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生化系农业生物技术实验室共同完成,对二化螟、三化螟等鳞翅目害虫具有抗性。   不过,根据绿色和平的报告,有10项国外专利与“克螟稻”相关,此外还有文献中没有提到的研发过程中所用方法等。因此,如将所有相关的基因、元件、技术和方法等都列出,那么该转基因水稻涉及到的专利可能达12项以上,均被国外生物技术公司包括孟山都、先正达、先锋等持有。   根据在转基因研究中广泛认可的《材料转移协议》的规定,基因或者转基因植物用于科研时可无偿使用,若希望用于商业目的,则需在商业化之前进行一次谈判并签署一份特别的协议以确保材料提供方能够获得经济利益。这就是说,如果将“克螟稻”转为商用,那么最大受益者之一将是国外专利持有机构。   更重要的是,所谓的“20年专利使用期”在转基因领域得到了规避。   据悉,孟山都每两、三年就会对其核心专利进行专利保护延长,而延长的手段主要是对基因序列进行小范围改动和修饰,变为“新”专利。以核心专利US6,017,534为例,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核心专利US6,017,534所涉及的5个Bt蛋白,而要实现对该专利所有权的延期,孟山都只需在“新”专利中使用略微更改甚至完全一样的蛋白即可。   绿色和平的研报表示:专利保护的有效期远远不止20年,每一粒转基因水稻种子,也远远不只涉及到一两项专利,期待以专利过期来保障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是一厢情愿。对于中国来说,一旦受到了国外专利的控制,就会逃不出专利的陷阱,将长期受制与人。   “专利的问题是无解的,类似于孟山都这样的机构是转基因的绝对控制者。”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   地下流通   花费巨资研发的转基因技术尚未突破国外的专利枷锁,然而研发过程中带来的问题却已在流通环节显现。   目前大量的非法转基因稻种、水稻和转基因大米已在种子市场、田间和产品中出现。   环境保护部生物多样性研究首席专家薛达元表示:“前几年曾经在湖北进行过转基因水稻的实验性种植,当时管理没有跟上,像转基因种子就没有限制,什么人都可以买到。   由于涉及转基因技术的科研单位监管不力,操作规程控制松懈、后续监管不到位,转基因大米开始威胁人们的餐桌。   2009年初,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动植检实验室就曾在浙江省出口欧盟米制品中多次检出转基因成分。当时的数据显示,2009年10月份到2010年4月份的转基因阳性检出率高达17.2%,检出的转基因成分为克螟稻的可能性较高。   2011年的12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中国出口大米制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采取紧急措施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欧盟27国将对中国25种米制品采取强制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采取退货和销毁处理措施。   而根据绿色和平2012年的食品转基因检测结果显示,转基因大米产地多集中在安徽省,尤其是六安市寿县。其中,六安寿县的散称丰良优大米,安徽省寿县周寨米面有限公司的周寨精制大米,安徽省寿县周寨米面有限公司的丝苗米均被检测出含转基因成分。   对于目前种植和流通环节中的乱象,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仍显不足。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了多部门合作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不过,当具体到各地方农业厅之后,其效果便大打折扣。   “各省农业厅是转基因的主要监管单位,不过由于资源有限或重视程度不够,监管就显得不足,这也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问题存在。”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
  • 李宁:“消失”的转基因院士
    尽管舆论用&ldquo 反腐风暴刮向科研&rdquo 来形容院士李宁的这次被调查,但在事件尚未明朗前,难有定论。李宁,这个被誉为学界翘楚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被怎样一些利益模糊的公司所裹挟。巨额的科研经费,关系密切的合作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左右手公司,再到若干的产业化实体,院士李宁,抓着的是一手怎样的牌?   学生:转基因克隆有很多重复性的工作,李宁觉得如果都是学生来做,不利于创新性研究,需要一个专门的公司来做。   中国工程院:我们和媒体一样在观察这个事情,因为还没有一个结论。   合伙人:李宁说,你来参股,将来有成果了,大家一起分享。   岳父:如果真的有犯罪,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一个人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掩盖过,过不能抹杀功。   国家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   &ldquo 神内&rdquo 大楼位于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是一栋不起眼的建筑。很多个清晨,生物学院教授李宁都会从数百米外的家里步行到这个国家动物基因研究中心,带领团队攻关国际上最前沿的科研项目:动物转基因。但是从2014年6月20日开始,他的学生就再也没见过他。   记者从多个信源证实,李宁当天是被吉林省检察院带走的,其涉嫌将一笔科研经费转移到自己公司账户,具体金额不详。在此之前,他的一名负责公司运营的学生已被司法机关控制。目前李宁被关押在长春市的一家看守所,家人已经请了律师。   52岁的李宁曾是中国最炙手可热的中青年科学家之一,头顶许多科研工作者终其一生都无法企及的光环:中国工程院最年轻的院士,中国克隆技术的领军人物,获得过国家最顶级的科技奖项和政治表彰&hellip &hellip   这个荣誉等身的人同时又极富争议。他因为在许多重大科研项目中评审和申报人的双重身份,被竞争者举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他作为动物转基因的学术带头人,力推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又被反转人士说成是&ldquo 美帝的走狗&rdquo 。但这次,问题不同以往。   已经两个月了,院士的&ldquo 消失&rdquo 仍没有任何官方说明,他的头像仍挂在生物学院的官网网页上,中国农大校办的工作人员婉拒了记者的问询。而中国工程院一位领导告诉记者,&ldquo 我们和媒体一样在观察这个事情,因为还没有一个结论。农大有什么新的情况会告诉我们,但是现在还没有收到反馈。&rdquo   消失的经费去哪了   李宁被带走之际,正为即将召开的第34届国际动物遗传学大会忙碌,这是该会议首次在中国举办,&ldquo 为了能把这个顶级大会引到中国,他付出了很多年的努力。&rdquo 李宁的一位朋友说。   据悉,李宁曾向办案机关提出能否忙完这次大会之后再配合调查,但遭拒,到了7月,组委会见其未归,不得不临时换人操办,但仍旧保留了他执行主席的身份。   动物遗传是李宁科研的核心,二十多年来,他参与的大部分国家科研项目均与此有关。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搜索,李宁仅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三大科研计划获得的项目就至少22项,其他参与的大小项目更是难以计数。   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最多,但经费不大,最大的一笔是2007年启动的&ldquo 畜禽基因组学与分子数量遗传学研究&rdquo ,经费450万元,为期两年。相比之下,973、863的项目因为课题庞杂,经费相对较多。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6年,李宁领衔的&ldquo 猪、鸡重要经济性状遗传的分子机制&rdquo 课题专项经费为1581万元,由中国农大和多所院校合作,周期三年。   这些科研项目大多以中国农业大学的名义申请,按照国家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的规定,经费由中国农大统一管理。&ldquo 不可能走现金,报销都得有正规发票,自己很难支配。&rdquo 李宁的一位学生不太相信科研经费转移的说法。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在李宁申请的课题中,有一个合作公司的身影时隐时现: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济普霖)。多个消息源均指向,济普霖或是李宁将科研经费转移的公司之一。   根据公开资料检索发现,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农大和济普霖合作的项目至少有21个,其中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最多,有5项,这由国务院在2008年7月的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科研项目,总投入逾200亿,跨度12年。李宁是该重大专项的副总工程师。   工商资料显示,济普霖成立于2005年4月,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333万人民币。最初的股东有两个,分别是李宁和香港商人黄中石。李宁入股的并非现金,而是一项估值1833万的非专利技术:人乳铁蛋白基因全序列及其调控元件。   香港商人黄中石出资1500万,同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他对记者称,自己是在一个朋友的引荐下认识李宁的,&ldquo 李宁说,你来参股,将来有成果了,大家分享。&rdquo   据其描述,后来李宁又对他说,这个事情也关系到学校,最好给学校一部分。2006年9月,济普霖董事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李宁和黄中石各拿出3%注册资本,无偿转让给新股东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公司。资料显示,这是一家中国农大的全资控股公司。   在中国农大的官网上,济普霖和中农大地一样都出现在校办企业的名单中。但是实际上,记者获悉,中国农大和黄中石并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负责公司运营的是李宁带的一个名叫张磊的博士生。多个消息源指出,那个被带走调查的公司主管正是张磊。   李宁的一位亲友做出了解释, &ldquo 他一心扑在科研上,对公司经营管理并不在行,所以都交给学生打理。&rdquo   或在延伸审计时被查出问题   就是这家济普霖公司,在李宁参与的众多科研项目中,一直扮演着合作公司的角色。   李宁的学生刘雨告诉记者,科研项目都是以中国农业大学的名义申请,李宁领导下的该校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科研,而济普霖承担协助工作。至于中国农大和济普霖之间如何分工,经费如何分配,都有合同规定,并在申报科研项目时上报给项目主管单位。   一家公司以合作单位的身份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在中国产学研的大背景下一直是被允许的操作规则。在农大,这也是一个普遍现象。   浙江大学一位主持过863项目的教授告诉记者,一般对于合作公司没有什么资质限制,也不会要求公司资产规模有多大,只要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就可以。经费在预算的时候就已经分配好大学和公司各占多少,这个没有固定比例,都根据具体情况,科技部审核后,就没法调整了。   中国农大一位教授也称,按照规定,找合作单位应该招投标,但现实中一般都是给自己熟悉的公司操作,对于是否要避嫌不跟自己投资的公司合作,国家并无明确的规定。&ldquo 李宁的转基因研究属于国家前沿科技,不是随便哪个公司可以胜任,济普霖虽然是他自己的公司,但是业务比较熟悉,效率肯定会比找外边的公司要高。&rdquo   &ldquo 转基因克隆有很多重复性的工作,李宁觉得如果都是学生来做,不利于创新性研究,需要一个专门的公司来做。&rdquo 刘雨说。&ldquo 这是李宁成立济普霖的原因之一。&rdquo   不过,无论是以合作公司的名义,还是体制内报销的名义,科研经费都必须专款专用。如果将科研经费直接或变换形式转移到公司名下,用于其他用途,都涉嫌违法。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一份跟高校科研经费有关的规定,&ldquo 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rdquo   中国农业大学的一位博士举例说,一个课题年初申请到了,年底钱才给你,第二年就审计,不可能钱到了再做,那样就没时间了,只有从其他课题拿钱来做,要不然,怎么申请下一个?   现实的确如此,记者接触过的多位科研界人士坦承,将科研经费截留或转移到公司名下,在现实中非常普遍。根据规定,科研项目有零余额制:项目截止的时候一分钱不能剩下,不然会被国家收走。&ldquo 因为科研经费都是竞争性分配,中一个项目很难。好不容易中了一个,就会把经费极大化,没花完的钱也可能会想办法存下。&rdquo 华中农业大学一位教授告诉记者。   一位接近中国农大的人士透露,李宁可能是项目主管机构在延伸审计时查出的。所谓延伸审计指的是,先对课题的承担单位中国农大进行审计,发现某项目的经费转到另一个单位后,对这个转入单位再审计。而具体的案情,至今仍未有任何披露。李宁身边的一位朋友也说,李宁个人有没有贪污,他也不清楚。   但李宁家人坚称,家里账户上没有查到一分钱。   &ldquo 如果真的有犯罪,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银行账目都可以查的嘛!买房子呢,还是买车呢,总要有根据!&rdquo 李宁的岳父吴常信对记者说,但一个人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掩盖过,过不能抹杀功。吴常信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是中国动物遗传学界的泰斗,还是李宁的学术启蒙老师。 没有了李宁这个学术带头人,&ldquo 神内&rdquo 大楼不知是否还能继续创造神话产业化梦想   和大多数年少成名的科学家一样,李宁的履历也可以用光鲜来形容。他16岁考进江西农业大学,29岁获得中国农业大学博士,45岁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在熟悉他的老师和同学眼中,他也几乎具备了作为一个科学家的所有优秀特质:刻苦、敢于创新、领导力不错。   &ldquo 他常说,做科研要有用,要能做出产品,而不是为了发两篇论文。&rdquo 陈小青回忆。陈是李宁的博士生,跟了李宁八年,动物转基因产业化一直李宁的梦想。&ldquo 在中国,他(李宁)是这个领域的权威,认为应该冲在前边。&rdquo   所有产业化项目里,李宁最为看重的是转基因猪和奶牛,此后他投资、入股的诸多公司也均与此有关。   &ldquo 实验室不可能跟大公司谈合作,如果有一个公司的身份将有助于做这样的推广。&rdquo 陈小青说,李宁缺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推广公司。   2004年对李宁而言,是他产业化梦想的元年,但尝试并不成功。这年8月,北京嘉捷康宁生物技术公司成立。资料显示,在2000万注册资本中,李宁虽然出资100万,但他既是法定代表人,又是执行董事。这一年,李宁在学术圈的地位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ldquo 863&rdquo 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   只是不到一年,公司就突然注销了。当时公司董事会的解释是:公司原计划和中国农大一起承担的863项目人乳化牛奶工作,由于自身发展遇到困难,科研及资金条件无法继续胜任该项科研工作。&ldquo 说白了就是大股东觉得风险太大,没钱景,撤资了。&rdquo 陈小青回忆,动物转基因成果转化相当漫长,短期收益几乎为零,鲜有企业家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   反转基因人士柴卫东告诉记者,在欧美,动物转基因因为涉及伦理等一系列争议而被命令禁止产业化。这跟农作物转基因有很大不同。在中国,同样面临类似困境:动物转基因批准研究,但批准上市很难。   嘉捷康宁的倒闭让李宁一度陷入困境,但香港商人黄中石的出现,让李宁再次看到了曙光。正如上文所述,他们在2005年的4月注册成立了济普霖。   这次李宁没有出现金,而是以非专利技术入股。中国农业大学一位教授告诉记者,李宁负责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在学校允许的情况下创办转化学校或课题组科技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ldquo 这是合法的,这个公司学校也有参股。&rdquo   看上去,济普霖像是一个自食其力的高科技公司,但实际上,它与李宁和中国农大之间关系密切。济普霖在网上这样介绍:在国家十一五成就展中,济普霖和中国农大研发的成果排在展览第二位(第一位是航天技术),中央政治局常委都认真参观了展览。公司承担和参加了国家863、动物新品种重大专项等国家攻关课题多项,为国家高技术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了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多项。   在中国农大的官网上,济普霖同样在宣传李宁的科研成就时被多次提及。   接近济普霖的人士元军告诉记者,济普霖除了承接课题之外,帮李宁对外界推广转基因技术是另一项重要工作。&ldquo 要说服主管部门,也要说服公众,用研究数据告诉他们转基因是安全的,前景是广阔的。也要说服大企业,合作探索产业化的可能。&rdquo   有了济普霖作为推广助手,李宁的科研成果开始在2005年之后遍地开花:跟河南花花牛集团合作,培育出第一批转入人&alpha &mdash 乳清蛋白基因扩繁小牛100头 和天津梦得牧业合作,成功繁育42头&ldquo 人乳化&rdquo 转基因奶牛 和北京利润维德公司合作,诞生一头转人CD20抗体基因的转基因奶牛&hellip &hellip   这些合作都属于李宁申请到的&ldquo 863&rdquo 课题&mdash &mdash &ldquo 高效表达人乳铁蛋白等药用、保健蛋白的奶牛乳腺生物反应器&rdquo 。但是这些合作的喜悦仅仅停留在当时转基因奶牛诞生的那一刻,再无下文。   &ldquo 他们愿意花一点代价跟济普霖一起完成课题是可以的,但是没有谁愿意冒险产业化。&rdquo 元军说,对这些公司的好处不言自明。他们可以跟济普霖学到东西,另外,他们会对外宣传承担了国家课题,以提高公司知名度。而在此过程中,合作公司是否对李宁进行了利益输送,亦不得而知。   专利合伙生意   在合作四处碰壁之后,李宁决定自己组建合资公司搞产业化。在短短五年内,李宁已搭建了一个轮廓日渐清晰的产业框架。   2009年1月,济普霖跟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负责转基因牛的产业化测试,公司取名为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在1000万的注册资本中,济普霖以510万占据控股位置。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均由李宁担任,李宁的多位学生和同事担任董事和监事。   这应该是在校方支持下进行的。记者查阅到一份该公司一期工程招标显示,公司建在位于河北的中国农业大学涿州农业科技园区内。接近该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尝试并不顺利,公司一直处于亏本运营状态。   2009年年底,另一家名叫济福霖的公司也在北京海淀开始营业。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公司依然由港商黄中石担任法定代表人,有所不同的是,这家公司完全由李宁控股。在注册资本1000万中,李宁出资900万,包括400万现金和500万的知识产权。   工商资料上的济福霖办公地位于北京海淀区知春路附近的一栋大楼,记者踏访之后发现,济福霖并不在这里办公,这里是一家名叫&ldquo 瑞企创业&rdquo 的企业注册公司。前台工作人员说,当初是他们帮济福霖注册的,现在济福霖跟济普霖其实在同一个地方办公。济普霖的会计告诉记者,这两家公司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都是李宁的学生在负责。   公开资料显示,济福霖跟济普霖的业务并无本质不同,但实际上,济福霖却很少像济普霖一样跟李宁的实验室参与国家科研项目。济福霖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成果的转让。   记者根据公开材料检索发现,从2010年11月开始,在李宁以济普霖名义申请的12项专利中,至少5项移到了济福霖名下,均跟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相似,其中包括《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方法》、《一种从转基因牛乳中纯化重组人&alpha -乳清白蛋白的方法》等。   这五项中又有三项都转给了其他公司。其中,《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办法》,转让给了位于河北涿州的保定温氏种猪育种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注册资本5431万,总投资3.2亿,李宁是总经理,与上述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样,均位于中国农大涿州农业科技园区。   上述从济普霖转到济福霖的专利中,另外有两个关于奶牛的专利,在2011年先后转给了一家公司,即&ldquo 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dquo 。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75亿,李宁是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接近科捷诺的人士说,济普霖全部用专利入的股。   这位接近科捷诺的人士对记者回忆,当时无锡市想做一个生物农业方面的科技项目,当地政府不是很懂,就去北京咨询专家,原本找了中国农科院的一位院士,但是当时这位院士临时有事,没见到。无锡官员在中国农大的熟人朋友推荐了李宁,那次双方聊得很投缘。无锡市决定邀请李宁先到无锡做一个演讲,李宁在跟当地领导见面时提到了人乳蛋白产业化的项目,问对方可不可以在无锡产业化。双方一拍即合。无锡政府方面还为科捷诺在当地找到了投资。   这项合作,很快就被提到了地方产业转型的战略高度。2011年7月,时任无锡市委书记的毛小平在接见李宁时说,无锡正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发展,李宁把潜心多年的动物生物反应器及人乳铁蛋白产业化项目带给无锡科捷诺,完美地实现了一、二产业的融合,实现了现代生物农业与生物医药的结合,为无锡破解现代生物农业发展的难题树立了典范。   因为是无锡市政府支持的项目,科捷诺的建设很快走上轨道,买了厂房,建了国内最好的奶牛示范基地,两个有关人乳铁蛋白的试验还获得了江苏省和农业部的资助。科捷诺官网称,2012年,国家领导人参观中国农大,李宁还特地介绍了这个项目。该领导人说,他十分期待人乳铁蛋白第一批产品的上市。   在科捷诺的官网首页上有一个巨大的广告,李宁穿着红色的polo衫,戴着无框眼镜,双手交叉看着远方,左上方列着一行字:&ldquo 科捷诺,一个科学家的创新创业故事,一个科学家的中国梦。&rdquo   而直到被检方带走前一刻,李宁也还没能看到人乳铁蛋白产品的问世。而他的学生陈小青担忧:&ldquo 如果李宁真被判刑了,估计以后就没有人敢做动物转基因产业化了。&rdquo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雨、元军、陈小青均为化名 记者陈中小路、鲍小东、于冬对此文亦有贡献)
  • 转基因大米:常规检测无转基因一项
    从中储粮露天存放的原粮着火,到湖南镉大米,再到最近的转基因大米疑云,作为过半中国人的主粮的大米,其安全性问题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本期记者分别奔赴安徽、湖南等地,对&ldquo 传说中&rdquo 的转基因大米、镉大米溯源。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正在行动。让消费者享用安全可靠的大米,正成为各界共识。   转基因大米离我们有多远?今年4月出现在网上的一份绿色和平组织的转基因检测报告让答案显得并不乐观。   在这份2012年2月至7月间出具的报告中,绿色和平组织针对北京、湖北、安徽、广东、四川、江苏、福建和浙江市面上可能含转基因成分的大米、米粉、婴儿食品、大豆、豆制品及速冻食品进行随机取样,共购买76份样品,并送至第三方实验室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9份样本呈阳性,其中6份样本含转基因水稻成分。也就是说,非法转基因成分污染的检出率达到7.9%。问题样本分别为:取自湖北武汉和安徽六安的4份大米样本检出转基因成分,并确认为Bt63转基因水稻。   有公开资料显示,Bt63转基因水稻为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院士等科学家的研究成果,研究人员把Bt基因导入水稻植株后再得到抗虫的&ldquo 汕优63&rdquo 杂交组合。   这种Bt转基因水稻,是在水稻中引入一种特殊基因后,会产生Bt蛋白,这种蛋白会让食用了这种水稻的螟虫引起肠麻痹而死亡。正是这样特殊的抗虫功能,可以使水稻的农药使用量减少,进而达到增产的目的。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由于华中农业大学正处于湖北地区的关系,此前的一段时期内,转基因种植在湖北等地的种植已经非常广泛。但是,安徽涉足转基因大米问题尚属首次,这也让外界对安徽六安等地目前的水稻种植状况抛出了巨大的怀疑,本报记者因此追溯源头,来到检出转基因大米的安徽六安寿县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然而,相比那些&ldquo 看得见&rdquo 的转基因大米违规状况,安徽样本显得更加的棘手和复杂。   两个检测结果   2012年3月10日,绿色和平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安徽六安市满天星超市南门店、西商便民菜店兴美店以及刘记粮油商店分别购买了散称丰良优大米、周寨精制大米以及丝苗米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三份大米均呈现NOS、Bt63阳性,意味着三份大米都是Bt63转基因水稻的产物。   记者了解到,这三份被检测出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大米均清一色的来自六安寿县地区,除散称丰良优大米无法查到生产厂家外,其余两份均标示来自寿县周寨米面有限公司。   根据当地政府2012年的经济统计数字,寿县去年GDP为105.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4亿元,在当地经济比重中占比最大,而稻谷种植面积高达10.95万公顷,与小麦同为寿县地区最大的粮食经济作物。   伴随对第一产业的依托,下辖25个乡镇的寿县遍布着大大小小近百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在当地,周寨米面有限公司(周寨米厂)绝对算不上显眼的一个。事实上,记者在网上几乎找不到任何与之有关的企业信息以及地址内容,在经过当地人的多次指路和探寻后,本报记者终于辗转在寿县南部的一条土路旁找到了涉事企业&mdash &mdash 周寨米厂。   &ldquo 我们根本无从知道,厂里生产出的大米怎么就会有了转基因成分。&rdquo 面对本报采访,米厂老板吴坤山显得一脸茫然。   吴坤山的米厂设立于2004年,厂子的面积并不大,院内除了两三个加工车间,就是几个堆放稻谷的仓库。吴坤山说,由于当地米厂众多、竞争激烈,他的米厂一直处于半停半工的状态。&ldquo 竞争主体太多了,稻谷收不上来,我们是开工半年停半年,生意一直算不上很好,每月差不多是二三十吨的产量,一年不过几百吨。&rdquo   今年4月上述绿色和平转基因检测报告在网上出现后,吴坤山&ldquo 清闲&rdquo 的生意状态被瞬时打破。4月19日下午,寿县地区农委突击抽检了周寨米厂。   寿县农委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军对本报记者说:&ldquo 我们这是粮食大县,出现转基因这个东西很敏感,所以4月我们一看到网上的消息就立刻去了他们厂里,完全是没打过任何招呼过去抽查。&rdquo   当地农委抽查的样品就是被曝光的精制大米和丝苗米。&ldquo 每种都抽取了3份样品,我签字,对方也签字,然后封口。两份样品农委拿走,一份保存,一份送检,米厂方面留一份,如果他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用自己手上的那份再进行复检。&rdquo 李军回忆当时的程序说。   根据寿县农委提供的检验报告和抽样取证凭证,记者看到,抽取样品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4月12日,取样数量为每份500克。由寿县农委委托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合肥测试中心对样品进行检测,后者是农业部授权的在安徽地区唯一的转基因检测方。   在检测结果一栏,记者看到,结果表述为&ldquo 试样中未检测出CaMV35S启动子、NOS终止子和Bt基因,检测结果为阴性。&rdquo 换句话说,就是未检出转基因成分。   但需要注意的是,寿县农委此次抽查的样品生产日期为今年的4月12日,而绿色和平组织检测的样品为去年3月10日之前生产。   对此,李军承认,去年检测和今年检测的米确实不可能是一批。&ldquo 因为米有一定的保质期,什么时候要销售了企业才会生产,这家厂的库存没有放那么久,我们去的时候就这一个批次了,去年年初的米现在已经没有了。&rdquo   据记者了解,寿县地区目前稻谷种植面积高达10.95万公顷,与小麦同为当地最大的粮食经济作物。据周寨米厂老板吴坤山和当地种植户的介绍,当地的消费量较为有限,因此寿县大米主要销往六安市区。寿县的米厂多为作坊式的小型加工厂,缺少大型龙头企业,根据寿县粮食局提供的信息,当地 农业龙头企业大多都为油脂公司和豆制品公司,米业公司无一入选。   看不见的污染源   两份不一的检测结果让事件看上去像一起&ldquo 无头冤案&rdquo 。而更让人感到棘手和担忧的是,六安寿县地区究竟有没有转基因水稻的种植?如果有,它们会给食用者带来怎样的影响?它们又是如何流入生产环节的?   吴坤山告诉记者,厂里没有自种地,所有加工生产的稻谷全部来自寿县地区的收购,但谁家种了转基因的水稻,他也无法知道,米厂只管收。   根据绿色和平组织的检定结果,周寨米厂在去年出品的两种大米被确定为Bt63转基因水稻,而在2009年8月17日,农业部批准了两种水稻&mdash &mdash &ldquo Bt汕优63&rdquo 和&ldquo 华恢1号&rdquo 的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这并不等于允许商业化种植和销售。   Bt汕优63正是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张启发的科研成果。早在2004年6月5日,张启发在中科院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指出,转基因农作物在全球大面积种植已有9年之久,食用转基因食品的人群超过十多亿之众,至今还没有关于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任何证据。   但是这一结论并未得到学术界的信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指出,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仅凭现在的短期动物实验数据是不负责任的,某项技术的副作用一般在使用二三十年之后才显现。   例如,瘦肉精刚开始出现时一直作为一个新技术被大力推广,使用20年后才发现毒性太大而被禁止 DDT(孟山都曾经是DDT最大的生产商)也是在刚出现时因使用效果神奇被大力推广,30年后发现危害整个生态系统被禁止。   &ldquo 以前那么多年,这边从来没有发生过转基因大米的事儿,不要说在寿县,整个安徽都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当地主种水稻品种为新强8号,两优6326,两个都是安徽省的认定品种,但实话实说,谁也不能保证有没有外来的(转基因)稻种拿来这种。&rdquo 吴坤山说。   Bt63转基因水稻的特性就是抗虫,在一些地区被称为&ldquo 能抗虫的种子&rdquo 或&ldquo 不用打药的种子&rdquo ,根据这一种子特性,记者分别在寿县的北部和南部地区的几个村落进行了走访调查。   但是,当地的农民几乎清一色的回答:&ldquo 哪有抗虫的稻子?都得打药。&rdquo   寿春镇附近的一位农民告诉记者,从插秧到收割,一季稻子一般抗虫的农药要打上4~5遍,一亩地平均下来基本要花费100多元的农药成本。   而当地种子商店也对转基因稻种和防虫稻种表示&ldquo 不清楚&rdquo 。&ldquo 我这里从来没有听过什么防虫的种子,你需要买,我这只有一些旱稻的种子。&rdquo 一家种子店老板说。   还有商家则表示出了警觉:&ldquo 你要抗虫稻?你不是来做调查的吧?&rdquo   绿色和平负责上述转基因调查项目的俞江丽对记者表示,其实也不能单纯用农药的多少判断种植物是否为转基因,因为在一段时期后,转基因品种也不一定就能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因为它会催生次生虫害的增长。   这就像达尔文提出的适者生存理论,一种害虫被抑制,新的昆虫种群会迅速取而代之。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魏伟告诉记者:&ldquo 转基因扩散有2个渠道,花粉和种子。转基因可以通过花粉(水稻的雌蕊、雄蕊)会扩散到邻近区域,种子产生的过程就是花粉和聚头结果,雄蕊的划分和雌蕊的聚头结合后形成胚胎。水稻也有花粉,是两性花。花粉通过空气、水、昆虫进行传播。所以不排除你不种,但是附近有别人种,然后扩散到你这。&rdquo   不过,通过花粉传播造成污染的概率就比较小,而另一种情况是种的人自己也不知道现在种的是转基因水稻。&ldquo 比如一片地曾经种过转基因水稻,然后再种正常的水稻,有可能出现混杂现象,第二年长出来的还是转基因的,但是农民自己也不知道。&rdquo   在实地采访中,有一位村民表示,当地曾经有尝试过&ldquo 防虫种子&rdquo 的试种,但最终实验并没有成功,但他听说,那个种子是杂交水稻,并非转基因品种。   监管尝试   如今周寨米厂的销量一泻千里,吴坤山说,他不想卷入风波,因为这个事,米厂的销量已经下滑了50%。   &ldquo 我现在能做的就是要求收稻子的时候每家每户必须&lsquo 实名制&rsquo , 哪一家的稻谷必须全部登记到户,买了多少斤,万一以后出了问题可以去追溯 另外我肯定要问对方拿买稻种的凭证发票,不是正规稻种一律不收。&rdquo   事实上,当地种子的供应链有其独特的准入方式和流程,据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寿县地区一共存在着27家种子公司,这些种子公司是当地引进外部种子的最主要渠道,也是当地政府重点把关的对象。   一般而言,在每年供种之前,当地农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开会,对新引进的品种进行评估。   &ldquo 我们会要求对方把今年计划引进的所有品种都报给农委,政府进行把关,看哪种具备合法资质,哪些不具备。不合法的东西我们第一层就给它排除掉了。&rdquo 当地农委方面的官员说。   通过第一道审核关口后,这27家种子公司会把新品种分销给下级的500~600家种子零售门店,分布在当地的25个乡镇。但谁也无法保证,那27家公司是否完全报备了全部品种,会不会进行秘密保留。   寿县农委执法大队长李军说,种子销售季节一般是4月份,所以我们在3月份的时候,执法大队一共10个人,会兵分两路从南到北、一家一户到种子商店去明察暗访。   &ldquo 我直接问店主,他搞过他可能也不肯讲,所以我们会问其他的商店老板,这边有没有人做这个(转基因)生意的,要有他们肯定会透露给你,因为他们是竞争关系嘛。农委每年都会发宣传单告诉店主,如果发现转基因销售,处罚就是5万,要让他知道冒这个风险不值得。&rdquo   李军坦言,过去当地也确实发生过一些投机取巧,倒卖一些实验品种的现象,但都不是转基因的类型。   2010年,时任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上任不久后,便开展了堪称&ldquo 史上最大&rdquo 的种子执法专项行动,有超五分之一的种子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超十分之一企业的许可证被注销。根据农业部的总结,这次执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是首次进行转基因检测,并对违规单位采取了处罚措施。   而当时寿县地区抽检了几十个样品交给安徽省农委,再转交给农业部进行检测,但结果都没有问题。   但即便如此,当地农委对于转基因监管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ldquo 转基因水稻和普通水稻无法用肉眼辨别,但常规项的检测中只有水分、发芽率、压力、纯度等指标,不包含转基因检测,后者的检测周期长、费用贵,一次的费用需要1500元,而我们一年的执法经费才只有6万,现在市场上水稻品种这么多,你不可能负担的起。&rdquo 对于转基因检测是否可能列入常规项的探讨时,李军如是表示。
  • 解密转基因食品实验
    湖南衡阳"黄金大米"转基因人体试验引起轩然大波。然而,在国外,转基因人体试验已不少见,在确保各项科学伦理审查通过之后,它就是科学界的寻常事儿。   标签黄金大米转基因人体试验食品安全伦理审查打印   湖南衡阳"黄金大米"转基因人体试验引起轩然大波。然而,在国外,转基因人体试验已不少见,在确保各项科学伦理审查通过之后,它就是科学界的寻常事儿。   2012年9月,一则美国塔夫茨大学学者汤光文(亦有报道称唐广文)4年前在湖南省衡阳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的消息引起了公众极大关注。   事发8月1日发表在《美国临床营养学》上的一篇论文。论文称,为了比较儿童摄入"黄金大米"、菠菜和β-胡萝卜素油胶囊对补充维生素A有何不同,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浙江医学科学院等工作机构的研究人员共同在一所小学进行试验,针对的是6到8岁小学生。   据《人民日报》报道,湖南省农业厅称从未进行相关试验,当地课题负责人也称从未见过"黄金大米",所做的是一项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所用食材均在当地采购。衡阳市政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也发表公开声明,否认开展过此"黄金大米"人体试验。   随后,据新华社报道,论文第三作者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荫士安因在接受调查时前后说法不一致而被停职。   9月11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出回应,称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尽快查清事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转基因人体试验到底是何种试验?在国内外,它必须遵循什么样的科学和伦理规范?   寻常试验?   除了涉事论文《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在美国临床试验数据库中编号为NCT00680212),在美国临床试验数据库中,记者查到,汤光文还完成了一项名为《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视黄醇当量研究》的人体试验研究,另一项同为汤光文主导的《黄金大米类胡萝卜素在人体的生物利用度》项目还在招募试验对象。   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曾庆平介绍,转基因人体试验,简单而言,即人试吃转基因食品。转基因人体试验,可分为药学试验和食品营养学试验。前者注重毒理药理的研究,后者重在研究营养物质成分的转化。   早在1998年,美国就开展了转基因药学试验,科学家们在人体中进行了转基因马铃薯疫苗的双盲试验,用于细菌性腹泻的预防。1999年,含乙型肝炎病毒抗原的转基因莴苣也在3名志愿者身上进行了试验。   近年来,包括黄金大米人体试验在内的营养学试验也开展得如火如荼。在美国临床试验数据库中可以看到,一种转基因大豆的豆油制品也进行了几项人体试验。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玛丽戴图告诉记者,对于转基因人体试验,美国没有设定特定的法律和伦理准则。   "在美国约90%的玉米、大豆、甜菜都是转基因产品。转基因作物被认为跟通过标准遗传的作物没有什么不同。"纽约大学营养、食品研究和公共健康领域的玛丽思内斯特尔教授说。   依据《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所有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申请书必须呈送给一个或更多个科学与伦理审查委员会,以便对其科学价值和伦理可接受性进行审查。   伦理委员会是独立于试验组织者的机构,根据政府的法规组织和运作。他们的审查包括试验材料是否安全、试验流程是否合理、试验对象的安全和知情权是否得到保障等。   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介绍,生物医学和行为学研究(包括汤光文的黄金大米研究)中的伦理和监管问题,都是由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的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负责。   伦理评估会依据下列五项标准进行审查:1.受试者承受的风险,2.是否给受试者足够的保护,3.对受试者以及他人的潜在受益,4.能够获取的知识的重要性,5.临床试验数据和安全的监测。南方周末记者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获悉,汤光文提交的项目经费申请通过了该研究院的两层审查。   确保知情权   专家普遍认为,保障受试者的知情权是保障学术伦理的至关重要一环。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对保障受试者知情权也有详细的介绍。受试者应被告知试验的详细内容,包括进行试验的原因、流程、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受益等。   在详尽了解和充分理解试验后,受试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参与。   2002年,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教授哈利吉尔伯特及其同事开展了一项转基因人体试验,测定转基因植物的DNA在做了迴肠造瘘术的患者的小肠中的生物活性。   哈利吉尔伯特告诉记者,试验中的12名志愿者都是从英国纽卡斯尔一家公立医院招募来的。"这些患者跟医生很熟,他们懂得医学试验的价值,因此乐意参与。"受试者们被召集起来,并被告知:"我们的试验旨在测试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他们来诊所参加试验的程序,我们会如何处理数据,以及最后的试验结果会以论文的形式发表。"   哈利吉尔伯特的试验设计顺利通过了纽卡斯尔大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我们用市场上售卖的转基因大豆来做人体试验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用于试验的转基因作物尚未市场化,结果可能比较复杂。"哈利吉尔伯特说。   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透露,尚未市场化的转基因作物也是可以做临床人体试验的。   但在学界,非市场化转基因作物的人体试验,仍是备受争议。   以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为例。2009年,Man-WanHo和迈克尔安东尼奥等美国科学家在发现美国塔夫茨大学进行黄金大米人体试验后,就曾联名写信给课题组负责人表示抗议。"我们不确定他们在做人体试验前,是否做过动物试验,至少在公开的资料中我们找不到相关信息和记录。"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关于临床试验的介绍中写道,进行人体试验前,研究者需进行动物试验。   "更何况,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作物,其稳定性还有待认证。况且,大量非行业资金资助的独立研究表明使用转基因食品会出现各种副作用,包括引起试验室老鼠的肺肿、不育等症状。"Man-WanHo博士对其安全性表示担忧。   "中国比美国严格"   除了汤光文在中国进行的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专家们都表示没有听说过其他的在中国进行的转基因人体试验。   学者专家们对转基因人体试验的争论,很大程度上落在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上。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生物发育研究所研究员朱桢认为,转基因作物黄金大米基本没有安全性风险。"转基因产品进入人体后会不会产生一些变化,是科学层面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不用担心。消费者担心,是因为不了解。现在的转基因有点被妖魔化了。"   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研究员朱智伟则很紧张:"黄金大米,除了加强了维生素A,有没有转成其他的物质,谁也不知道。"   此外,关于转基因人体试验是否必要,学者们也各执一词。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规定,要求转基因生物产品应该"同与其相应的常规产品一样安全".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转基因大米专家黄昆仑说:"转基因人体试验不是必须的。在转基因安全评价上来说,如果在动物试验上证明其安全性了,就不需要再进入到人体试验,除非存在很大争议,或者科学上发现一些问题。如果做,需要遵循医学上做人体试验的规范。"   但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化名)则认为,黄金大米作为营养加强型的转基因食物,在安全性审查通过之后,进行人体内的有效性试验是必要的。   不过,专家一致认同的是,若要在中国做相关的转基因试验,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遵守相关的法律。   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研究员朱智伟说,转基因产品要进入中国,首先材料要报农业部批准,拿到农业部批文才能在海关办理入关。   其次,转基因产品在中国进行人体试验,研究内容需按规定提交卫生部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和卫生部审批。2000年我国成立了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有关重大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咨询和审查。2007年,卫生部正式印发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   "关于转基因产品的规定,中国比美国严格多了。"中科院院士李连达对记者说。
  • 农业部: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转基因是一项高技术、也是一个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央对发展农业转基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研究上大胆,坚持自主创新 在推广上慎重,做到确保安全 在管理上严格,坚持依法监管。近年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监管,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规范有序,但个别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促进农业转基因作物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重点  (一)加强试验环节监管。严格执行转基因作物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依法报告报批制度。按照监管手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理、保存情况,做到监管过程有记录、监管内容有档案、试验材料可溯源。  (二)加强南繁基地监管。加快推进生物育种专区建设,认定一批转基因试验基地。实行准入制度,将转基因试验纳入基地管理,实现对南繁单位检测监测全覆盖。严查在南繁基地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违规试验和繁种材料坚决铲除。  (三)加强品种审定环节监管。对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等品种,申请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组织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复检,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未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应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  (四)加强制种基地监管。对西北、西南等主要制种和种子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检测力度,严查亲本来源,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加大苗期检测力度,查早查小,发现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五)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开展种子加工和销售环节转基因成分抽检,严防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和油菜种子冒充非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下移重心,深入农户,倒查源头,严惩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大查处力度  (一)严把试验研发关。依法开展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严格落实控制措施。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其停止试验,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停止其安全评价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停止相关科研项目,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严把试验品种审定关。加强区域试验品种转基因成分检测,对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申请试验审定的,严格按《种子法》及相关配套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把种子生产经营关。生产和经营转基因作物种子必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对违规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监管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研发者的主体责任。研发单位要成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健全制度,确保研发活动有章可循。研发人要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保障安全控制设施和措施到位,中间试验要在具备控制条件的试验基地内进行,环境释放试验和生产性试验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试验条件进行,保障研发活动可追溯。  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持证生产经营,确保生产经营品种真实合法。加强对制种亲本的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生产转基因作物种子。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加强委托、代销种子经销售渠道的管理,规范种子标签、包装,保证种子生产经营可追溯。  (二)强化管理责任  加强属地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作物的监管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转基因作物监管职责,主动监管,严格执法。科教管理机构承担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 种子管理机构承担转基因作物品种试验审定和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工作。  加强检查督查。将各省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范围,促进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转基因作物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  加强责任追究。对重点违法违规区域分层级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报告政府分管领导。建立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责任。  (三)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升人员素质,保障工作经费,构建人财物支持体系。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改善仪器设备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转基因检测监测技术水平。  推动管理信息化。整合安全评价、试验研究、检测监测管理信息,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实时、动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监管的关键对象、关键过程和关键节点实时跟踪,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四)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及时在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对重点案件,适时通报查处进展。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农业部设立专门的举报邮箱和微信公众号,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对非法研发、生产、经营、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将转基因作物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农业部  2016年4月12日
  • 中国疾控中心疑涉利用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
    美国大学承认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   近日,网上传出美国科研机构利用中国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试验,引发了高度关注和争议。试验领导者、美国塔夫茨大学华裔教授唐广文通过校方发言人对此事给予了书面回应,承认对湖南72名儿童试吃“黄金大米”,强调试验经过中美双方有关机构批准。   唐广文论文还提到,实验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组织研究和收集样品。直到昨天,中国疾控中心仍未回应。   美方论文称黄金大米来自美国   8月31日,有网文称,美国一专业网站刊登的论文透露,美国塔夫茨大学一科研机构2008年在湖南省一所小学进行过转基因大米(黄金大米)人体试验,该网文随即在国内外引发强烈关注。   记者了解到,8月1日,《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发表了一篇名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论文。   论文称,为了比较儿童摄入“黄金大米”、菠菜和β-胡萝卜素油胶囊对补充维生素A有何不同,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浙江医学科学院等工作机构的研究人员2008年共同在湖南省的一所小学进行试验,针对的是6到8岁的健康的在校小学生。   论文同时称,研究所用材料——黄金大米和菠菜都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实验所在地加热后供小学生食用。   论文称,所有的作者均审查了原稿。   该论文共有7名作者。据记者了解,论文第一作者唐广文(音)为美国塔夫茨大学研究员,论文第二作者胡余明为中国湖南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第三作者荫士安为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第四作者王茵为浙江医学科学院研究人员。其他3位作者为杰拉德戴罗尔、米切尔格鲁萨克、罗伯特罗素。另据了解,所谓“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因呈黄色而得名。   疑问一:中方作者是否知晓论文内容?   【调查】中方作者称对黄金大米数据不知情或对论文不知情   9月3日下午,在湖南省疾控中心的办公大楼,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见到了胡余明,他是论文的第二作者。胡余明的精神状态看起来很不好,因为论文署名一事,他几乎在一夜间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我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胡余明无奈地说。   他对记者表示,对于该篇论文,他不知情,之前既没有听说与该篇论文相关的任何信息,也没有看过论文的内容,更不知道为何自己的名字会出现在论文的作者之中。   胡余明说,论文中的试验与自己参与过的实验(即在湖南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做的实验)完全不相符,“我们所参与的实验是国家课题,课题结束后,所有资料都上交给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对于该论文的第一作者唐广文,胡余明表示,2008年的时候根本不认识,后来见过面,但与论文无关。   第三作者荫士安是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他9月4日给记者的声明称,“(我)对美方论文中涉及菠菜和β-胡萝卜素的实验知情,对黄金大米数据不知情 我们的项目(即在湖南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做的实验)在于植物性食物(如菠菜)中胡萝卜素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第四作者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保健食品研究所研究员王茵,9月4日上午和下午,记者两次在办公室采访到她,她直接告诉记者,“我对论文不知情。”   疑问二:湖南是否进行过转基因大米试验?   【调查】湖南省农业厅称,2008年以来,湖南省从未进行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   根据该论文提到的内容,记者采访了湖南省农业部门。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以来,湖南省从未进行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   湖南省疾控中心、衡南县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以及参与“维生素A在人体内转化效率”实验的胡余明均向记者表示,从美方论文描述的时间、参与人数与内容来看,2008年在湖南省开展的相关实验,只有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实施的这一个,别无其他。   9月1日,湖南省衡阳市政府发表一份声明称,通过调查,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实验不是转基因试验,而是“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且所有食品均在当地采购。   疑问三:在湖南小学做的是什么实验?   【调查】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小学表示,是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不是转基因试验   为核实衡阳市政府发表的声明内容,9月2日上午,记者赶到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采访参与过2008年江口中心小学课题研究的有关人员。   衡南县疾控中心副主任伍剑桥是参与者之一。他告诉记者,该课题是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于2008年委托湖南省疾控中心承担的《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工作,系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课题编号为NO.30571574)。   荫士安在声明中说,他本人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课题负责人,该课题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目的是获得我国儿童膳食中胡萝卜素在体内有多少能够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最终获得结果将作为估计我国儿童维生素A需要量、制定膳食维生素A推荐摄入量的重要基础数据。   疑问四:实验所需食材来自哪里?   【调查】实验方称食材均在当地采购,负责烹饪的厨师称未见过黄颜色大米   湖南省疾控中心的胡余明是该课题湖南方面的负责人。他说,参加实验的学生被分成三组,统一安排在学校食堂进早餐和中餐,早餐为米粉,中餐则是一荤一素一汤。   胡余明告诉记者,除了蔬菜,学生们吃的内容完全相同。而这项课题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让学生们食用胡萝卜素含量不同的蔬菜,来测量维生素A在学生体内的吸收情况。   伍剑桥说,课题所用食材来自两个渠道:米、油、调味品由衡南县疾控中心在衡阳市步步高超市采购 肉类、禽、蛋等生鲜食品由学校在江口镇采购。他给记者看了当时的超市采购发票。   参与大米采购的伍剑桥和校方几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记得很清楚,给学生们吃的大米是湖南省金健米业的“桃花香米”,不是“黄金大米”。   厨师及厨房工人均由学校负责聘请,厨房工作人员伍秋英告诉记者,当时做饭用的米是“桃花香米”,根本没有见过黄颜色的大米。   江口中心小学老师陈莉兰的小孩当时读三年级,因为不符合年龄要求,没有参加实验,但她还是让小孩跟她一块在学校食堂就餐,吃的饭菜跟学生们一样。   时任中心小学校长的贺仲秋告诉记者,因为中午就餐方便,学校老师都主动将子女带到课题组一同就餐,“几乎所有老师都让小孩跟参加实验的学生们一起吃饭”。   疑问五:家长学生对实验是否知情?   【调查】超过100名学生参与实验,家长均签署了课题研究知情同意书   因课题对参与实验的儿童有年龄要求(6—8岁),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选择全部由二年级学生参与。贺仲秋告诉记者,实验开始前,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开了第一次家长会,大约有180多名家长参加,会上给每位家长发了一份课题组提供的知情书,由家长自主选择。   在学校组织的第二次家长会上,学校收到了100多份由家长签名的知情同意书。贺仲秋说,有些家长不愿意孩子参加,就没有在知情书上签字。   在江口镇工作的肖先生,就是当时参加家长会的家长之一。他清楚地记得,会上确实收到了一份介绍课题相关内容的知情通知书,他也在通知书上签了字。   贺仲秋说,学校先后举行过4次家长会,通报相关情况。据多位参与课题的相关人员回忆,在课题进行过程中,有少数学生因各种原因自由退出,课题结束时参与实验的学生人数为79人。   疑问六:中方课题是否美方主导?   【调查】课题经费来自国内,在实验室分析技术上得到美国塔夫茨大学的支持   根据9月1日衡阳市政府提供的情况说明介绍,“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此项实验,未与美国及境外的任何机构发生直接关系。”那么,该实验有哪些机构参与?有没有境外机构参与?   伍剑桥介绍,该课题全程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专家进行指导,课题实施方案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制定,湖南省疾控中心与衡南县疾控中心负责课题的实施。在湖南省疾控中心出具的该项课题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协议书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伍剑桥还告诉记者,课题所需经费均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拨付,并非来自国外科研机构。衡南县疾控中心出具的一份银行转账单显示,付款人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荫士安在声明中说,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课题承担单位,项目实施是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中心合作进行,在实验室分析技术上得到了美国塔夫茨大学的支持。   连日来,记者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联系,得到的回应是“仍在调查”。   追问:   ●论文中说,所有作者均审查了原稿,但论文第二、第三、第四作者表示对论文中黄金大米试验及数据均不知情。是第一作者唐广文在造假?还是中方研究人员在说谎?   ●论文中称,黄金大米和菠菜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实验所在地,但记者调查显示实验食材来自湖南当地。究竟谁在说谎?
  • "转基因院士"李宁涉嫌贪2000万被停院士资格
    中国工程院昨天在官网公布了去年12月9日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后者首次对工程院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规定,并明确,院士如果涉及触犯法律,自被批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撤销其院士称号。按照这一规定,涉嫌贪污2000万元、于去年6月被批捕的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宁已被停止院士资格。   国企领导院士不得兼职领薪   《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此前已经过数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2012年。与上一个版本相比,新版本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有关工程院院士兼职的规定。新规定明确,院士兼职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在本学部公开,并报工程院备案。按公务员管理的院士兼职,应当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担任国企负责人的院士兼职,按照国家对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兼职领薪 军队院士兼职,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院士劝退或撤销需经全体院士投票   去年6月工程院院士大会对《中国工程院章程》进行修订,首次提出院士退出制度: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昨天公布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首次对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有不少于五位院士提议,或经学部常委会提议,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向主席团提出启动相关程序的建议 建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即停止其院士资格,同时由其所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投票或通信投票表决 主席团对学部的动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体院士会议投票或通信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达到或超过应投票院士的二分之一,赞同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二分之一,可作出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   院士被批捕当日就停止院士资格   《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还首次明确,对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的院士,自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 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撤销其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对法院未作出有罪判决的,将视情况由主席团作出处理决定。   记者昨天从中国工程院得到证实,按照上述规定,去年6月被批捕的著名&ldquo 转基因院士&rdquo 李宁已经被停止院士资格,成为首个被停止资格的工程院院士。去年10月10日,中纪委官网发布中共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据报道,去年5月,最高检决定将审计署审计发现的李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李宁涉贪2000万   李宁于200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时年45岁,被称为最年轻的院士。被批捕前,他是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博导,是&ldquo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rdquo 动物遗传育种学的特聘教授,973项目&ldquo 农业动物遗传育种与克隆的分子生物学基础研究&rdquo 首席科学家。他获发明专利15项,培育了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和转基因奶牛群体,是国内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人称&ldquo 转基因院士&rdquo 。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3月8日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2022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对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监管工作的艰巨任务,坚守职责、务实创新,确保了全年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做好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物育种研发应用,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对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转基因安全管理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到位;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节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科研单位、试验基地、制种基地、加工企业检查抽查覆盖到位;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许可等政务服务到位;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采取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已经依法批准,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问题较多的基地,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对管理规范的基地,可减少检查频次。 (二)严格品种审定管理。按照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品种试验过程中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制种播种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 (四)严格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对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审查,全面核查进口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严把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发放关,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 (五)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开展转基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制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传播。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队伍建设,依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项目,强化任务部署,建设一支尊重科学、业务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家队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专题学习、发表署名文章等,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同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指导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合理合规的管理程序和管理机制,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要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者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实属地管理。要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到部门到岗位,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执法工作,列出重点任务,明确关键措施,充分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基础条件。 (三)强化检查指导。在关键时节、重点区域开展工作检查指导,督促监管措施落实,提升监管效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相关人员责任。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坚持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重大案件随时报告,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要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严查案件源头。要加强案件处理的省际间联动,案件发生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涉案单位所属地,所属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辖区内涉案单位从严监管,严肃约谈,责令整改。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我部转办的监管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工作安排 (一)加快工作部署。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份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 (二)做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我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指导。 (三)及时报送总结。当月度监管信息于下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须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部将对监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实较好的省份进行表扬。
  • 检测中心博士以退学为代价揭露转基因检测造假!
    作者:魏景亮  来源:知乎  1 我对自己所有言论负法律责任。  2 下面讲述的所有事情都是我亲身经历,曝光的造假的检测中心是我在里面亲自工作过的。  3 我本该在明年7月拿到博士学位,但我刚刚退学。我的博士方向是动物基因工程,课题方向是CRISPR基因编辑技术。以我的认识水平,我不会盲目地说转基因有毒有害,但也必须说一句,此事存疑。欢迎科学辩论。  我叫魏景亮,过去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读书,动物遗传育种专业2012级的硕士研究生,2014年转为硕博连读,专业方向是动物基因工程与细胞工程。导师是李奎教授,做转基因猪的专家,2016年6月当选为国家转基因安全委员会委员。我所在的实验室还有一个头衔,就是国家转基因检测中心。由于动物转基因产品没有市场化,也没有检测的国标,因此实验室的检测项目依然是植物转基因产品。  下面是我的肄业证  首先讲讲转基因检测中心。我们想要知道一个东西是否是转基因产品,需要用技术手段进行检测。目前国家有几十个检测中心,实验室。基本上都是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用实验室,兼做转基因检测。  检测中心根据国标的检测方法,通常是使用国标规定的引物,对转基因产品中特定的片段进行PCR扩增,观察条带有无来确定“是否含有某转基因成分”。(插一句,任何检测中心都不能出具“本产品非转基因”的结论,不够严谨。只能说不含某转基因成分)  检测中心有着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每年都会收到科技发展中心的能力验证任务,检测盲样通过才可以保留。每三年都由农业部,科技部等三部门联合成立专家组巡查,检查质量控制体系,档案等。  下面是检测中心的具体信息和含有我名字的职员名单。  接下来开始讲这个检测中心具体的造假过程。  2015年5月中旬,实验室接到通知,三年一度的转基因检测中心的档案检查将在7月份进行。导师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便与其他几个老师开会决定由我担任转基因检测中心的“档案员”一职,负责所有档案的制作和管理。  6月初,整个转基因检测中心在我的导师李奎的组织下进行了一次动员大会。也是在这次会上我才大概了解到所谓档案工作的真实性质。由于实验室有日常的科研任务,因此转基因检测中心日常工作中需要的所有过程性档案都没有记录,包括所有质量控制需要的,对环境的记录,仪器检查校准,标准物质和所用试剂的使用记录,按年度进行的监督员监督工作记录等。  从上次检查的2011年底后的档案,都将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补齐。而根据会议上所说,这样制作虚假档案应付检查的行为已经进行了不止一次,在三年前的检查中也是如此。这样赤裸裸的造假行为,在场的将近三十人,包括本实验室与相关实验室的诸多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生,没有一个提出问题,只有个别老师以工作忙为理由在会上推脱监督员之类的职责,但被李奎老师驳回。  会后,我私下向导师指出该行为的不妥,也提出了自己不愿继续担任这样的工作。但导师以“国家战略需要我们这样的空壳转基因检测中心作为技术储备”“不能临时更换工作人员”为由没有接受。  我作为一个学生,学位掌握在导师手中,只能根据导师的要求开始制作档案。仔细想想大概也是因为我不是常在的人员,出了问题好让我背锅。之后的近两个月里,我开始补这三年来缺失的档案,也相当于全部的人员,质量控制,技术和仪器档案。  在上述过程中,实验室的转基因检测中心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 大规模的“赶作业”式的档案造假  所有应该对检测活动的质量控制负责的过程性记录,都被突击式的在短短的时间里创造出来。其中,本应该定期进行的仪器维护与校准,都一次性完成。所有的标准物质领用,检测试剂领用等记录都根据需要凭空填写。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修订,学习全部都凭空杜撰。人员的上岗考试试卷都统一抄写并自己批改。就连本应该是监督这些行为的监督意见,监督会议记录,也由档案员直接编写。而在我向院里举报时,导师还辩称,“这是把工作集中统一完成”。  2 人员的冒名顶替和制作虚假劳动合同  在人员档案中,为了方便起见,有一些早已离开实验室的博士后,博士,依然承担着“检测员”的身份。于是在检查过程中需要实际实验操作的时候,实验室便找了几个硕士学生,冒名顶替这些人的身份进行实验操作。检测中心上报的所有工作人员中,有一部分是不具备资格的学生,例如我作为一个还有两年毕业的学生承担五年的“档案员”职责,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甚至还专门为此制作了一批劳动合同,有所有合法的公章和格式,但因为我们的学生身份,实际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 任用实验技能不熟练的硕士研究生进行检测  每一年的能力验证,检测中心都使用刚回实验室半年的硕士研究生进行检测试验。这与检测员要求的资质明显不符,也因此出现过一些错误的情况。由于是能力验证,错误都被指出了。如果是正常的检测,是有可能出现错误结论的。  4 对外推脱检测委托,同时有可能私下开出虚假报告  如上一条所述,这个转基因检测中心具有一切国家承认的检测能力和效力,但实际上却是空壳子,有可能出现错误结论。对此本实验室的应对方法就是,对于找上门的一切检测委托,除了上级单位交来必须的任务,都以太忙等理由推脱,不予检测。如此就规避了可能的检测事故和法律风险。  然而在2015年10月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本检测中心的技术负责人敖红副研究员有一天突然拿了一份转基因成分的检测报告给我,让我在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于是我照做了。事隔几天,质量负责人崔文涛副研究员突然找到我,斥责了我未经他的允许使用检测中心公章的行为,并且告诉我之前的检测报告他们都不知情,事态严重。这件事后来也没有听说进一步的处理。这有可能是虚假检测报告,因为我没有看到有检测实验进行。如果有对应的检测试验在我没有看到的时候进行,也是在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控制下进行的。  转基因检测的问题,往小了说是实验室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有一些疏忽错漏,需要整改。但那毕竟是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相关联的检测,以这样的态度面对,以后出现检测事故几乎是必然的。更联想到,大多数转基因检测中心也都是需要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他们是否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着记录和质量控制?这背后涉及到的,是非常巨大的安全隐患。原本我是想向媒体揭露此事,但考虑到媒体往往断章取义或者故意曲解,这件事的曝光对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可能有严重的影响,对农科院的声誉造成巨大的损害,因而始终没有这样做。但是农科院的态度一直在挑战我的底线。  自从5月17日我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口头举报该事,5月30日上交此文字材料后,研究生院以向所里核实的名义拖了整整一个月,于6月17日再次约谈时,研究生院表示由于和所里是平级单位,无权处置该事,让我继续和所里谈。研究生院和畜牧所领导多次找我谈话,但言论反复无常,对于所犯的错误时而承认时而不承认。每次谈话都会谈到诉求,认为我是用他们造假的行为要挟他们,并主动提出对我的退学进行经济补偿,之后便不了了之了。我于8月初联系到了一些媒体,但这些媒体知道此事后,一直都以各种理由不予报道。其中比较有良心的记者帮我把材料反馈到了农业部,但农业部的回答就是已经上报领导,这样又过去了一个月,没有任何处理,李奎反而又堂而皇之的继续在国家转基因安全委员会的名单上。  今天我把这些经历发到网上,希望大家看到我们中国所谓的转基因科学家,专家都是怎么样的。他们的项目,经费来源都是国家的转基因专项,同时他们又负责转基因检测,转基因安全评价。他们所有的利益都与转基因相关,同时任何专家都不可能对生物体内的理化变化全部搞清楚,因为我们的科学水平就没有认知到那一步。那他们凭什么给转基因产品开出绝对的安全保证?  希望大家看到后帮我扩散,还我一个公道,让我的退学没有白费。
  • 转基因疑云背后:孟山都公关政府角力国家战略
    转基因技术和中国粮食安全与主权的话题在历经一年的争论热议,以及多轮政府决策者、非政府组织以及消费者的互动之后,岁末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12月8日,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陈萌山就转基因问题给出官方定调:“推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应用是大势所趋, 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农的重要战略举措。农业部将积极稳妥地推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中国是美国转基因大豆的最大买家。IC 资料   12月9日随即爆出消息:农业部机关幼儿园“鱼肉类食品统一由为农业部机关食堂供货的优质水产品公司供货,食用油采用非转基因油”。   听其言,观其行,部分民众要求“农业部的机关幼儿园采用转基因食品,给全国人民做个表率”的声音响起。   在全球范围内,转基因技术也仍是个争议巨大的话题,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辩论仍处进行时。一面是转基因技术所承诺的解决人类面临的食物短缺、能源危机和资源匮乏等难题,另一面是由于它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风险,如何在促进转基因技术发展和保护人类免受这种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之间寻求一个恰当的平衡,是大多数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对于转基因生物技术的价值和风险,各利益相关者有着截然不同的认知。在这场“辩论赛”中,没有任何一方占据绝对的道德优势,各自代表的利益直接影响其立场和相应的争夺话语权的公关战略。   关于转基因和粮食安全话题,早报记者公开或私下相继采访了不少中外政府决策者、产业界和公关人员,盘点中国转基因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尝试为读者揭开转基因疑云背后的利益集团及其公关舆论战。   国家战略   美国   全球输出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大豆、玉米并非美国人主食,但已成为美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支柱。   中国是美国转基因大豆的最大买家。作为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美国正密切关注着中国的转基因技术政策层面以及舆论的动态变化。   美国地广人稀,农业以高度的机械化和工业化著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出口市场决定美国农业的兴衰与从业者利益。保持美国农业品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主导了美国的农业政策。1991年,由“美国竞争力总统委员会”起草的《国家生物技术政策报告》确立了转基因农业的国家战略,报告明确提出要“调动全部力量进行转基因技术开发并促其商品化”。   自1996年开始,在孟山都(Monsanto)和杜邦旗下的先锋良种(Pioneer Hi-Bred)等公司的推动下,美国的转基因国家战略飞速推进。根据美国农业部最新统计数据,2010年,美国的三大转基因农作物大豆、玉米和棉花的种植面积分别占相应作物总播种面积的93%、86%和93%。   转基因技术因其存在环境和安全等不确定性因素,从其推出伊始便遭遇环保团体和消费者的强烈反对和抵制,然而美国政府的决策者依然不为所动,坚决高举“转基因国家战略”的大旗。美国国内舆论甚至认为,这是由农民和生物技术公司等“特殊利益集团”组成的“农业游说”成功地渗透并公关了政府决策层的结果。   其实,美国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大豆、玉米并非美国人主食,粮食安全的风险相对较小,而大豆、玉米、棉花这三大转基因作物因其成本低、产量高,成为美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支柱。此外,美国在转基因农业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和独家知识产权在向世界各地传播的过程中,除了获得巨大的商业利润,还进行了重要的战略布局。   目前,中国是美国转基因大豆的最大买家,同时中国每年进口的玉米和棉花也大部分来自美国。作为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美国正密切关注着中国的转基因技术政策层面以及舆论的动态变化。   阿根廷   悲情的反面教材  在目前出版的有关转基因的书本中,阿根廷几乎都以悲情的反面教材形象出现。   作为世界上第二个大规模推进转基因农业革命的国家,阿根廷在全球的大豆和玉米市场上已是美国的主要竞争对手,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对华大豆供应国。但是,阿根廷不具有转基因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所有的种子和技术均来自美国。   阿根廷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大规模推进转基因农业革命的国家。目前,阿根廷境内可耕种面积的50%被种上了转基因作物,转基因大豆、玉米和棉花的种植面积分别占相应作物总播种面积的98%、80%和60%以上。与美国相同,阿根廷的转基因农业也是以出口为导向的。上世纪90年代,拉美债务危机爆发,阿根廷背负巨额外债,通过农产品出口还债被认为是阿根廷农业转基因化的主要原因。单从经济收益来看,据2007年数据统计,阿根廷转基因十年,农产品出口所得共计200亿美元,额外增加国内100万个就业机会。   与美国不同的是,阿根廷不具有转基因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所有的种子和技术均来自美国,确切地说,来自美国种业巨头孟山都。无数新闻、研究报告记载了关于孟山都与阿根廷的种种恩怨:孟山都如何最初免费派送种子,在成功占领99%市场份额之后又开始收取高额专利费 与孟山都种子配套的杀虫剂如何破坏生态环境,杀死其他庄稼,引起动物后代器官畸形,使人出现恶心、腹泻、呕吐和皮肤损伤等症状。在目前出版的有关转基因的书本中,阿根廷几乎都以悲情的反面教材形象出现,诸如“阿根廷:全球第一个转基因实验品”,“阿根廷在哭泣,孟山都不相信眼泪”等标题,比比皆是。   尽管如此,阿根廷在全球的大豆和玉米市场上已是美国的主要竞争对手。阿根廷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对华大豆供应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玉米消费国,中国2010年从美国采购的玉米已达到150万吨。随后便传出中国2011年将从阿根廷进口550万吨玉米的消息。阿根廷农业部长公开预计,阿根廷2011年玉米将有2000万吨盈余,中阿正在就阿根廷玉米进入中国进行谈判,两国有望在2011年上半年签署转基因玉米植物检疫协议。而中国农业部则反驳称,中阿两国农业部从未就进口阿根廷玉米事宜交换过意见。   一名美国农业部的官员私下对早报记者表示:“中国和阿根廷官方的不同表态,非常有意思,值得回味。”该官员同时称,他也注意到中粮集团从美国进口的5.4万吨转基因玉米因被检出尚未被中国批准的转基因成分而被退货,以及南非农业部官员接触中方官员、兜售南非滞销的转基因玉米等消息。   中国   商业化种植之争   中国至今没有批准转基因大豆和玉米在国内商业化种植,但是现在国内市场上几乎已难觅非转基因豆油的身影。   国内专家和从业人员担忧,玉米将重蹈大豆覆辙,“被转基因”时代即将再次到来。   与美国耕地面积广阔、高科技做后盾不同, 中国需要用世界7%的可耕地面积养活占世界23%的人口 与阿根廷出口为导向的农业不同,中国长期坚持“自给自足”的农业政策。对于转基因技术,中国官方一直持谨慎支持态度。   1997年,中国政府正式批准商业化种植转基因Bt(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棉,这也是迄今为止惟一在国内获得商业化种植许可的转基因作物。全国转基因棉花种植面积已从1998年的380万亩,发展到2010年的5240万亩,占到总种植面积的70%以上。把此视为成功典范的一方认为:自带抗棉花“天敌”棉铃虫基因的Bt棉降低了农药使用量和种植成本,提升了棉花产量 而反方则认为,Bt棉虽控制了棉铃虫害,却使原先的次要害虫盲蝽蟓(又名臭屁虫)暴发成灾,农药和种植成本不降反升,打击棉农种植积极性,导致全国棉花种植面积和总产量连年下挫。   无论中国Bt棉商业化种植是成功还是失败,美国的公司和棉农都有方案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如果棉农选择继续种植,2015年孟山都公司含抗盲蝽蟓基因的Bt棉种子将进入市场,如果棉农选择继续放弃种植,美国棉花正好可以大举进入中国的市场。   中国至今没有批准转基因大豆和玉米在国内商业化种植,但是现在国内市场上几乎已难觅非转基因豆油的身影。自从2004年农业部授予孟山都5个转基因农产品安全证书以来,美国和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以价格低、出油率高等优势大举涌入中国市场,彻底挤垮国内非转基因大豆种植业,目前牢牢占据国内90%的市场份额。而2010年中国从美国采购150万吨转基因玉米,创下自1995年以来进口玉米的最高水平,也被外界解读为中国多年来玉米净出口国的地位正在松动。农业贷款机构荷兰合作银行最新报告更是大胆预测,2015年中国对进口玉米的年需求量将高达2500万吨,成为全球最大玉米进口国。国内专家和从业人员担忧,玉米将重蹈大豆覆辙,“被转基因”时代即将再次到来。   而外国观察人士则普遍认为,是否要进口,进口多少,中国的选择余地很小,因为在他们看来,中国多年来“自给自足”的“神话”正在被打破。   12月8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国内某知名财经杂志撰文指出:“粮食的产能越来越向水资源更为短缺的北方地区倾斜,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粮食供求平衡和国家粮食安全,其可持续性如何,令人忧虑。随着某些农产品进口量增加、自给率下降,国际市场价格对这些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就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12月9日,国际主要通讯社,大宗商品杂志均不约而同地部分翻译了陈锡文的文章,并冠以“国务院官员:中国粮食‘自给自足’可持续性堪忧,自给率将逐年下降”的标题。《华尔街日报》除了解读了陈锡文的文章,还单独撰文称“中国将重塑世界粮食市场格局”。   农业部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额有望突破1000亿美元,其中进口额约占60%,出口额占40%。美国农业部官员把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战略总结为:“以劳动力换耕地,中国主要进口大豆、玉米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而出口海鲜、水果深加工品等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陈锡文也指出:“保守估计,按中国的农业生产水平计算,中国进口的农产品至少相当于利用了境外6亿亩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中国粮食未来供给的基本面对美国农产品意味着无限商机,虽然面临来自阿根廷等大规模转基因商业化国家的竞争,但我觉得中国政府在进口转基因大豆和玉米政策面上不会发生重大调整。”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专为美国农业部、美国谷物协会等提供大宗商品市场咨询服务的分析师对早报记者表示。   2009年8月,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教授的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获得在湖北省生产应用的安全证书,这也是中国首次为转基因水稻颁发安全证书,外界解读此举为转基因水稻在中国商业化种植清除重要障碍,甚至有人预测转基因水稻将在3至5年内上中国人的餐桌。   上述分析师说:“中国如果最终批准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这才是政策层面真正的爆炸性事件。世界上还没有国家开放主粮转基因商业化生产,从袁隆平到张启发,可以称为农业‘大跃进’。”   公关舆论战   绿色和平   反转基因运动   绿色和平组织打出的“捍卫中国粮食主权”、“保卫中国食品安全”的口号同时满足了官方和普通民众的共同诉求,而且并非只是喊喊口号,而是用实际行动扮演着市场监督者和揭发者的角色。   总部设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绿色和平(Greenpeace)是全球反转基因运动的一面旗帜,该组织宣称自己的使命是:“保护地球、环境及其各种生物的安全及持续性发展,并以行动作出积极的改变。”由于其反转基因立场坚定,行动力强,一般观察舆情的专业人士都会把跟踪绿色和平的动态作为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一名在美国长期观察中国公众对转基因技术接受度,并定期为其客户撰写舆情报告的分析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非常不解地问:“绿色和平在中国怎么如此活跃?在参与公众讨论时,享有如此之高的议题设定权(agenda-setting power)?中国和国际非政府组织这个组合令人费解。”   与其说这位分析师对于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生存环境的认知过于简单、平面、缺乏动态,倒不如说她太低估了绿色和平的舆论战略水准和行动力。绿色和平打出的“捍卫中国粮食主权”、“保卫中国食品安全”的口号同时满足了官方和普通民众的共同诉求,而且并非只是喊喊口号,而是用实际行动扮演着市场监督者和揭发者的角色。   2002年,绿色和平揭露孟山都对中国野生大豆提出专利申请,此举引发巨大的舆论关注,促使中国政府批示相关部门加强对生物资源的保护 2005年,绿色和平发现转基因大米在湖北非法种植,并污染了武汉和广州的大米,农业部进行调查后销毁了非法转基因大米和种子 2006年,绿色和平对中国市场上的婴儿食品进行检测,发现亨氏米粉含有未经安全试验的非法转基因大米成分 2007年绿色和平首次发现美国转基因大米LL601被非法进口到中国 2010年,绿色和平发布了《超市生鲜散装食品调查报告》,揭露沃尔玛出售非法转基因大米,伊藤洋华堂超市出售非法转基因木瓜。中国几乎所有的与转基因相关的“揭黑消息”都是由绿色和平率先揭发出来的。   绿色和平与媒体的关系和互动也非常密切,单从记者角度看,绿色和平的专家有很强的新闻灵敏度,深谙抓住新闻热点之道。比如,近来热点问题是高通胀,这也体现在国内食用油价格的飙升,一位绿色和平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非常切题地指出:国内食用油价格上涨直接原因是国际大豆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中国大豆90%的市场份额被进口转基因大豆控制,造成中国如此庞大的市场面对外资却没有一点议价权的窘境。而当福建省政府率先明令禁止销售转基因大米,并下令彻查转基因大米在市场流通后,绿色和平旋即发表声明支持这一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并鼓励其他地方效仿。绿色和平的反应速度使得媒体在报道该新闻时,为体现平衡报道,体现各方声音的原则,自然而然地加入其表态。   孟山都   主走政府公关路线   除了低调与政府决策层保持良性互动之外,孟山都通过每年巨额的科研投入,与各个大学和科研机构组成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科学家、科研人员之口传播转基因的“福音”。   而在公共领域,孟山都不屑与绿色和平等反对者公开打口水战。   孟山都在中国的公关战略与其在美国本土的战略基本一致:低调地避开公众视线,主走高端政府公关路线。由于和美国国家利益高度一致,孟山都在世界各国的业务拓展都由美国农业部、贸易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等政府机构保驾护航,如在他国遇到投资和贸易方歧视和壁垒问题,可直接与上述部门沟通,并由美国政府出面以双边外交方式表达关切。   2004年,中国农业部正式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授予孟山都5个转基因农产品安全证书的谈判过程,这是由当时的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亲自关照的。   在与中国决策层的交往中,孟山都的自我定位即官方认可的“为中国农业带来资金,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商。这个自我定位也体现在一些以金发碧眼老外在给中国农民传授农业技术为主体画面的孟山都的广告和宣传片中。   在公共领域,孟山都是不屑与绿色和平等反对者公开口水战的。而口水战是公关界最忌讳的,在公众面前和对手一来一去无止境地纠缠、辩论,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暴露自身原本不为人知的弱点。   除了低调与政府决策层保持良性互动之外,孟山都通过每年巨额的科研投入,与各个大学和科研机构组成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科学家、科研人员之口传播转基因的“福音”。被喻为“中国转基因水稻之父”的张启发教授项目最大的合作伙伴和资助方是孟山都。   公司财团正取代政府等公共部门成为农业科研经费主要来源的另一例证是,2009年,一群人数达26位的专家在发给美国环境保护署的一份声明中指出:由于生物技术公司的种种阻挠,他们在有关转基因技术对环境和人类潜在影响等很多关键问题上都无法进行真正独立的研究。由于害怕遭到报复,被切断科研经费,这些专家采取了匿名投书的方式。   中国种植户和企业   国产大豆保护战靠什么   进口转基因大豆与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之间的“战火”已经蔓延到了中国大豆主产区黑龙江。大豆种植户经不起进口低价大豆的冲击,如果国储收购则油脂加工企业不堪成本重负。两种局面最终都会导致国产大豆种植和市场的巨幅萎缩。   中国遭遇转基因技术的14年间,比较利弊,如果要列出纯受害者,非国产大豆种植户和企业莫属。农业部最新预计,中国2010年大豆进口总量将达5000万吨,再创历史新高。   进口转基因大豆与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之间的“战火”已经蔓延到了中国大豆主产区黑龙江。大豆种植户经不起进口低价大豆的冲击,如果国储收购则油脂加工企业不堪成本重负。两种局面最终都会导致国产大豆种植和市场的巨幅萎缩。   在此困局下,黑龙江有关方面最近率先喊出了“保卫国产绿色大豆产业”的口号。   “国产大豆保护战”成功的关键在于,如何打好政府公关战和教育消费者的舆论战。在公关方面,要借鉴孟山都的成功经验,做好政府的游说工作,把国产大豆产业的生存上升到捍卫国人餐桌的战略高度,要求有关部门反思大豆产业陷入困境的教训,秉持大豆进口不应损害国产大豆的原则,敦促加大对国产大豆的扶持政策。在教育消费者方面,要学习绿色和平的经验,强调转基因技术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美国主要人口没有吃豆制品的习惯,转基因大豆一般用来榨油和出口,在市场规模很小的豆腐、豆浆等含大豆蛋白的制品上,生产厂家都主动标明,原料为有机大豆,不含转基因成分。在转基因大豆占主导的市场上,国产非转基因大豆要进行主动标示,方便消费者识辨。   中国的国家战略是通过推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而转基因技术商业化的成功与否最终是要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检验。农业部确定的国家战略,与农业部机关幼儿园作为消费者作出的选择并不矛盾。   2010年12月3日,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做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时强调,中国的转基因产品必须“保证所有公民对转基因产品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 转基因水稻受困舆论 中国年损失200亿
    近日,云南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所特聘教授顾秀林表示,已经占到中国大豆使用量80%以上的进口转基因大豆,其进口检测审批程序存在缺陷。顾秀林的上述表述再次将“转基因危害”摆在公众面前。   “媒体都说转基因食品吃了不好,我们家买油基本上都选非转基因的。”《投资者报》记者日前在家乐福北京某超市随机询问几位食用油的购买者时,一位略显富态的中年妇女表示,“最好别吃大豆油,花生油比较好。”   而货架一旁忙碌的促销员则使劲吆喝自己的产品非转基因,营养价值高,记者以顾客身份上前询问,发现该促销人员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非转基因油更安全、健康。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首席科学家黎志康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目前公众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知识知之太少,存在各种各样的误解。“就拿大豆油来说,我们食用的主要是油脂,而转基因性状表现为蛋白质,所以原料是转基因和非转基因对于大豆油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的转基因水稻研究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是受困于负面舆论的影响,迟迟不能够商业化。业内人士估算,如果我国不进行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推广,就相当于每年放弃了200亿元的收入。   被妖魔化的转基因食品   据了解,反转基因调门最高的是乌有之乡等网站,他们呼吁拒绝“帝国主义转基因食品及种子的入侵”,并将转基因食品的输入视为“一场无硝烟、不流血的生物战争”。这种反对的声浪越来越意识形态化,已经脱离了科技与产业的范畴。   记者发现,顾秀林对于孟山都公司的质疑同样由来已久。一位熟悉她的媒体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耐人寻味的是,作为顾准之女的她却经常活跃在乌有之乡。   面对妖魔化转基因食品的言论,黎志康教授向记者详细地做了澄清。   黎志康认为,首先,对于转基因技术只有真正从事这个领域研究的少数人懂得是怎么回事,大多数人包括一些其他领域的专家都知之甚少,比如说转基因水稻中导入的BT蛋白,它是仅对于鳞翅目害虫有毒的,进入人的消化器官后,会像普通蛋白一样,消化成氨基酸或短肽等等通过小肠吸收了,而且BT农药作为可以使用在“绿色食品”生产中的生物农药已经被使用多年。   其次,各国对转基因的态度不一也被作为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证据,尤其是因为欧洲对转基因食品监管得非常严格。黎志康表示,欧洲国家的粮食原本比较富余,转基因作物就显得可有可无,而这种对转基因技术的质疑,实际上成为欧洲建立农产品贸易壁垒的有效工具。   此外,就是一些环保组织和食品企业的不恰当宣传,比如一些食用油企业打非转基因概念,让老百姓以为更安全,健康,实际上转基因与非转基因原料榨出的油根本无区别。   绿色和平是知名环保公益组织,其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锋长期关注转基因议题。他在5月30日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并不反对转基因农作物领域的研究,我们坚决反对的是大规模商用化生产,因为目前转基因食品不能完全排除对人体有害的风险。”   对于社会上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极端抵制态度和一些夸大其词的谣言,方立锋也并不认可,不过他认为至少代表了一部分人群的态度。“我们在欧洲以及中国的调查显示,60%以上的人群不能接受转基因食品。”   为此他们专门制作了一份《避免转基因食品指南》,每年发布一次,列出乳制品、果汁饮料、休闲食品等多个领域承诺不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料的企业名单。   黎志康在记者提到绿色和平组织时直摇头,强烈表示不愿意看他们的东西。“科技是中性的,我们通常说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滥用这种技术确实会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怎样使用它。”黎志康表示。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朱祯教授接受《投资者报》采访时也强调,“转基因技术如同其他科学,没有绝对安全之说,但是在能检测到和可预测的范围内是安全的。”   中国转基因技术已经落后   尽管伴随着持续不断的争议,但是,近年来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呈现直线上升趋势。   国际农业应用服务组织(ISAAA)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从1983年第一例转基因植物诞生,经过1996年转基因作物大规模推广,2011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6亿公顷,比2010年增加了8%,大约占全球耕地面积的10%。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由最初的6个增加到29个。其中,美国是绝对的种植大户,占全球种植面积的43%,中国仅排名第六,且主要集中在种植转基因抗虫棉上。   “现在再不重视,将来要吃大亏。”黎志康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他目前并不直接从事转基因领域的研究,但了解转基因技术。他告诉记者,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中国曾经在转基因作物研究领域吃过大亏。“1994年以前,我国一直是大豆的出口国,由于没有及时跟进转基因大豆技术,现在严重依赖进口,每年进口大豆5400万吨,80%是转基因大豆,失去了自主定价权。”   据了解,目前大豆的主要生产国是美国、巴西、阿根廷和中国,除了中国其他三个国家都采用了转基因大豆,其中美国和阿根廷,97%的面积已经都种了转基因大豆,经济效益十分巨大。   投资者报   同样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对于转基因技术态度相当积极。据了解,巴西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已连续4年呈现两位数的同比增幅,增长率位居全球第一。2011年其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3030万公顷,相比2010年增加了20%,目前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并成为为数不多的自主研发转基因产品进入商业化生产的发展中国家。   这无疑让中国政府感到不小的压力。   2006年中国政府通过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确定为未来15年力争取得突破的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   200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种子行业里最大的央企中国种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靠上中化集团这棵大树,曾让外界对于中种集团在最炙手可热的转基因育种领域寄予厚望。   “我国有8000多家种子企业,做育种的不到100家,绝大多数只能称之为销售公司。”黎志康告诉本报记者,“中种集团可能是国内转基因水稻育种研发能力最强的大型央企。”   据了解,中种集团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研发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于2009年12月获得农业部首次发放的关于转基因粮食作物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当时各方一致认为,转基因水稻商品化种植应该是两三年间的事。   然而转基因水稻至今未被许可商业化生产。近日,中种集团联合华中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共同研制出全球首张水稻全基因组育种芯片,声称将大幅提高种子真实性检测准确性,提高育种效率。近年来,“原来一个品种平均8到10年的育种周期,现在只要3到5年就可完成。”   不久之前,中种集团立项投资50多亿元建设国家级种子生命科技中心,采用基因等高技术手段,依靠商业化育种模式,加快育种进程。   记者日前联系中种集团战略规划部,询问转基因水稻商业化进展,工作人员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透露,不过该公职人员表示,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进程完全得看国家的政策许可,目前他们只是在做研发工作。   审批慢错失良机   2008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正式启动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计划在15年左右时间里投入资金200亿元。朱祯对《投资者报》表示,加快转基因技术研发已成为各主要农业国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抉择。   “与美国等种业强国相比,中国农作物种业研究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多、小、散,竞争力不强的问题突出。”黎志康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持证种子经营企业多达8700余家,99%没有研发能力,前10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仅为13%。”   黎志康认为,育种技术的落后很大程度归因于科研与生产相脱节,“我们很多优良的转基因作物种子,培育出来了却不能商品化生产,只能躺在实验室睡大觉。”   201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也指出,“目前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商业化的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科研与生产脱节。”   “现在转基因育种的技术更新很快,一个品种的研发只要3-5年,而从实验室到市场化这一过程的审批可能要走5到10年,一个好的品种很可能在申请审批的过程中已经过时,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了。”黎志康说,这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美国转基因技术的发达与其宽松而有效的管理体制息息相关”。   国际农业应用服务组织(ISAAA)报告预计,2011年仅全球转基因种子的市场价值即超过132亿美元,是2011年全球商业种子市场370亿美元的36%。2010年全球利用转基因技术获得的粮食及其他产品的价值大约是1600亿美元,年增长率约10%。   目前我国政府已经批准抗虫棉花、抗虫杨树、抗病毒木瓜等转基因作物进行商业化种植生产。2009年首获批转基因粮食作物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和转植酸酶基因玉米至今没有商业化生产。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基因作物获得安全生产证书后,还需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   玉米作为最主要的饲料作物,在中国播种面积在4亿亩以上,年总产量在1.5亿吨左右,目前是批准转基因市场化呼声最高的作物。   黎志康告诉记者,“出于粮食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国家需要加快发展玉米生产,这是放行转基因玉米安全认证的主要背景。”一位农业领域的资深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如果不推广转基因玉米,到2020年,我国玉米需求量将超过2亿吨,但产量只有1.7亿~1.8亿吨,供需缺口在2000万吨以上。”   水稻转基因受困 年损失200亿   201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出台,把“推进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列入重点任务。   2012年1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转基因技术,“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在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   “我国转基因研发起步比较晚,在主要作物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朱祯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但在转基因水稻领域我们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因为水稻并不是美国的主要粮食,对该项转基因并不重视。”   据了解,中国的转基因水稻研究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本世纪以来,中国科学家相继完成了一系列水稻品种基因组“精细图”的测序及序列分析,同时,还培育了世界一半以上的转基因水稻材料,用于水稻转化的目的基因达50多个,性状涉及抗逆、品质、生物反应器、高产等。   “转基因水稻商品化从技术上来说已经完全成熟了,之所以迟迟不能推广应用问题在于其他方面。”朱祯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各种对于转基因粮食作物的误解和争议使得政府“慎之又慎”。   黎志康认为,偏于负面的舆论环境使决策层对于放行转基因水稻过于谨慎,“没有人拍板”,“以已经拿到安全证书的两种转基因水稻为例,如果从2001年环境释放试验算起其审批过程已长达10年。”   无法商品化显然阻碍了转基因研究的进一步投入和技术更新。黎志康告诉记者“部分以转基因项目名义申请的经费只好被用到别的研究领域了”,“国家在转基因研究领域投入这么多钱,但消费者享受不到这一技术带来的好处。”黎志康觉得特别惋惜。   水稻是亚洲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也是世界50%以上人口的主食,据了解,中国目前水稻种植面积约2667万公顷,每年的农药用量在十几亿元以上。   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黄季焜研究员做过研究,转基因水稻节约农药80%,增产6%-9%。据业内人士估算,“如果我国不进行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推广,就相当于每年放弃了200亿元的收入。
  • 国家转基因战略转变,转基因检测迎利好
    p   4月13日上午,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 a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6-T000-1-1-1.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 农业 /strong /span /a 转基因有关情况。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叶贞琴,农业部科教司廖西元司长,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孔明出席。看起来规格一般的会议,但信息量惊人。 /p p    strong 这是一次非同寻常的发布会 /strong /p p   首先,这次农业部发布会的报道规模非同一般。 /p p   除了发布会网络直播,会后,新华网、人民网、澎湃新闻、中国经济网以及各大门户网站齐刷刷报道了这次发布会 晚间的《新闻联播》报道了此次发布会,晚些时候的《新闻直播间》也同样进行报道。 /p p   这是啥待遇?可以对比的是,3月7日两会期间,农业部部长韩长赋面对媒体来谈了农业结构调整及转基因相关问题,也没有受到这般密集报道。 /p p   很多人不清楚《新闻联播》报道一个转基因新闻发布会是啥概念。实际上,转基因在央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题材,央视普通栏目报道转基因的会议、活动也需要得到上面的首肯,能上新闻联播,应该是宣传部门在“主动下棋”。因此,筹划报道此次发布会应该是国务院层面的意思了。 /p p   其次,这是农业部第一次就转基因问题主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p p   也就是说,其它时候,要么不是农业部层级的,要么是出了事回应的,要么是把转基因问题夹在其它农业问题中一块谈的。 /p p   没有重大转基因科研进展,没有重大转基因安全事件,逐字逐句看完了发布会直播后,可以确认这次发布会95%的内容都是以前不同场合谈过的。但是,在这些“老生常谈”背后,仍然释放了一个新的信号。对,其实整场上万字的新闻发布会,就一句话是新的---- strong “在十三五期间推进转基因玉米产业化” /strong 。 /p p    strong 为什么是玉米? /strong /p p   这就要从传言已久的“转基因路线图”开始。中国在2008年启动了“转基因重大专项”,然后转基因抗虫水稻也拿到了安全证书,但是,后来舆论突然风起云涌,已经完全成熟的转基因水稻产业化进程被打断。当时就有传言,中央好像制定了一个转基因路线图,大概是分三步走,从“非食用”到“间接食用”,最后才是“直接食用”。也就是说转基因水稻排在最后,短期内是无法商业化了。 /p p   基于路线图中“非食用”作物的代表转基因棉花早已商业化,所以,接下来应该是“间接食用”的作物了。这就是农业部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推进转基因玉米产业化”的背景。 /p p   转基因玉米符合“路线图”的解释。目前,中国的玉米有约10%是作为加工原料,约70%是作为饲料,也就是说,80%的玉米并不是人直接食用的,因此,不管将玉米看作“非食用”还是“间接食用”物质都说得通。而且,将作为经济作物、原料作物的转基因玉米产业化,消费者也更容易接受。 /p p   此次农业部的新闻发布会,将成为中国转基因进程当中一个分水岭,此前是产业化逡巡不前,此后应该是步伐坚定。 /p p    strong 转基因检测将迎来利好 /strong /p p   伴随着转基因农业产业的推进,转基因监管体系也将进一步完善,无论是政府监管、第三方检测,还是企业自检,因应公众知情诉求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都将促进转基因检测的需求增长。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检测成了检测机构技术研发的新目标。 /p p   一是转基因检测实验室的建设。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检测机构、转基因农业、食品从业企业都将建设相应能力的转基因产品检测实验室,应对各自领域的监管与检测需求。 /p p   二是生物试剂企业将加强对转基因检测配套试剂的研发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技术的研发,实现检测的快速化、简便化、移动化,降低检测成本。 /p p   随着转基因农业产业化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转基因农产品、食品会走上消费者的餐桌,需要越来越多的检测技术和机构能力做安全保障。这将为转基因检测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p p br/ /p
  • 中国密集调研转基因生物安全 东北已现非法转基因作物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4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由农业部、科技部、卫生部和环保部四部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已经赴山东、山西及东北等地,深入开展转基因安全调研。环保部某官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期专门就转基因生物安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 进入4月以来,针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调研在我国多省市密集展开。   4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由农业部、科技部、卫生部和环保部四部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已经赴山东、山西及东北等地,深入开展转基因安全调研。   环保部某官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期专门就转基因生物安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根据批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就转基因等问题召开了9次会议予以讨论,其后责成农业部门作为主体,在部分省市区开展调研。   据悉,目前四部委的调研已经结束,正在形成最终的调研报告。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调研发现的最大问题是,个别地方存在非法转基因作物种植,此次主要在东北发现了非法转基因作物种植。   转基因存三方面不确定性   知情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经过深入调研,发现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在4月28日的第四届转基因生物安全国际论坛上,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指出,现在转基因至少存在三方面的不确定性:一是对生命结构改变后的连锁反应不确定;二是导致食物链潜在风险不确定;三是污染、增殖、扩散及其清除途径不确定。   同时他强调,转基因作物安全性是个长期话题,如果贸然将转基因作物大面积投放到大环境,尤其是一个国家的主粮生产环境中去,就会损害自然生态系统。长期下去,将影响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粮食安全。   现有研究表明,转基因作物将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对非目标生物尤其是有益生物产生危害,降低生物多样性和食物多样性,另外还会导致&ldquo 超级杂草&rdquo 。   国家&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也特别提出,&ldquo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rdquo 。   建议实施&ldquo 监测监管联合制&rdquo   蒋高明同时指出,转基因这种新兴的生物技术,还存在对生命结构改变后的连锁反应等诸多不确定性。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不确定性的长期不能释疑等原因,相关部委对转基因监测不满,最终压缩了转基因动植物培育专项资金。   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其中提到,2020年前实现200亿元的转基因研究专项资金。环保部某官员质疑,这么一大笔钱,是否有必要对所有的作物进行转基因研究。同时,该官员建议进行风险评估。   上述环保部官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环保部现在已就转基因生物安全提出了建议。其中,在转基因农作物的安全证书和环境释放等方面,建议实施&ldquo 监测监管联合制&rdquo 。譬如,质检等部门参与进来,最终需要经过风险评估。&ldquo 若没有风险或者风险很低,也不应该一棒子打死。&rdquo   28日的论坛上,有转基因研究人员也表示,应该建立联合审批及信息公开等制度。   环保部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王捷处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目前在生命安全领域,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转基因)很多问题还没有搞清楚 作者: 李泽民
  • 农业部发布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p class=" ft_24 ft_w_n txt_c mg_t_35 mg_b_35" style=" margin: 35px 0px padding: 0px font-size: 24px text-align: center font-family: " microsoft=" " white-space:=" " text-size-adjust:=" " font-weight:=" " normal="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p p   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我部制定了《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8年1月22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strong /span /p p   2017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职,严格管理,农业转基因监管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为做好2018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进口和加工等活动,制定本方案。 /p p strong   一、& nbsp 总体要求 /strong /p p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认真落实农业转基因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进口和加工等行为,保障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p p (一)坚持突出重点。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聚焦研发单位、育制种基地、加工企业等重点,强化研究试验、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产品加工、产品标识监管;加大东北粮食生产区、西北西南制种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沿海进口农产品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监管力度。 /span /p p (二)坚持全覆盖。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将所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研发、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涉农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南繁基地全覆盖抽检。 /span /p p (三)坚持查早查小。加强研发、制种源头管理,防范转基因材料扩散,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斩断非法种植的源头。 /p p (四)坚持监管协同。强化职责分工和统筹,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协调,努力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新局面。 /p p strong   二、& nbsp 监管任务 /strong /p p (一)研究试验环节监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抽样检测,排查非法试验行为。 /span 对批准开展的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理、保存情况和试验档案。 /p p (二)南繁基地监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严格南繁基地转基因试验报告与审批制度。开展全覆盖检测,严查私自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推进生物育种专区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管理,逐步将转基因南繁试验纳入专区管理。 /span /p p (三)品种审定(登记)环节监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严格落实非法转基因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以及进行登记的油菜等品种,申请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或登记组织单位进行复检。 /span /p p (四)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制种基地和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春耕备耕前开展专项检查,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对田间种植地进行抽样监测, /span 发现问题,一律铲除,同时深入农户,倒查种子源头。继续开展番木瓜育苗企业和育苗基地检查,进一步规范转基因番木瓜种苗生产。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p p (五)进口加工环节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国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档案管理以及转基因农产品标识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对违规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控制措施落实不力的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进口、加工,给予行政处罚。 /p p strong   三、工作要求 /strong /p p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主动监管、严格执法,将转基因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机构、队伍、经费和装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贯彻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转基因标识等事中事后监管。 /p p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转基因研发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控制措施。督促种子企业、进口企业、加工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建立制度,健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管措施。 /p p (三)落实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约谈问责、督导检查制度,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者的责任。常态化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 /p p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各省(区、市)要及时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省(区、市)对于举报的线索,要一查到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p p strong   四、工作安排 /strong /p p (一)动员部署。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抓好落实。 /p p (二)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p p (三)工作总结。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年底对全年转基因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年度工作。 /p
  • 2017全球转基因发展报告:102 种转基因事件获批
    p   在 2015 年转基因种植面积首次出现下滑后,2016 年全球转基因种植面积再次恢复增长。根据 ISAAA 的报道,2016 年转基因种植面积达 1.851 亿公顷,同比增加了 3%,约 540 万公顷。除了种植面积上的增长,获批并完成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品种也越来越多,根据 Cropnosis 机构的估计,2016 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市场价值占种子市场总量的 35%。2017 年,随着全球谷物价格的复苏(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谷物价格指数,2017 年全年平均指数较 2016 年上升了3.2%)以及各国转基因政策的持续转好,全球转基因种植面积有望进一步扩大。2017 年,全球范围内共有 102 种关于转基因作物的批准,涉及 65 个品种,有 6 个新的转基因作物品种获得批准(详情见表1),包括马铃薯(1 种),甘蔗(1 种),玉米(1 种),大豆(1 种)和油菜(2 种)。其中巴西批准的转基因甘蔗 CTC 20 BT 是全球批准的首款转基因甘蔗产品。 br/    strong 中国转基因市场破冰 /strong br/   2017 年转基因作物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尤其是在中国,随着中国化工对先正达收购的完成以及中美《贸易百日计划》共识的达成,中国的转基因政策持续迎来利好消息,2017 年,中国农业部共批准了 18 个转基因事件(产品),其中 4 个产品为新批准,14 个为续批准,涉及到的转基因产品包括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等,用途皆为“加工原料”。 br/   2018 年,中国有望迎来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关键一年。在2015年被写入“十三五”规划的“推进转基因经济作物产业化”,将在 2020 年迎来收官验收。由于从育种到大规模种植需要一定的培育周期。业界的共识是,若 2018 年国家仍不启动转基因作物产业化,2020 年达成目标将“比较困难”。在“十三五”规划提出转基因产业化目标后,中国农业部曾在 2016 年 4 月宣布将调整战略重点,推进抗虫玉米这一新品种的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戴景瑞的介绍,目前全国有二十余个转基因玉米品种已经或正在提交安全证书申请,其产品在安全性上已经达到了产业化要求,就等国家“一声令下,开放政策”。 br/   目前产业化踟蹰不前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层面还是没有统一的意见。但这一情况相信不会持续太久,在转基因研发上,国家自 2008 年起,投入超过 200 亿元,许多企业也投入了数亿的资金。如果不推行产业化,即使国家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仍然对转基因研发拨款,对于企业来说已经快撑不下去了。有国内的转基因玉米企业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每年的科研投入在一亿元人民币左右,已经持续了7 年。该负责人表示再有三年不大范围产业化,他们就撑不下去了。他们现在正在考虑在海外,例如阿根廷,将产品进行商品化,然后再申请转基因安全证书,“进口”回中国。 br/    strong 抗性问题 /strong br/   近年来,抗性问题持续成为转基因产业化中的一个热点话题。根据今年一篇发表在 Nature Biotechnology 的文章介绍,害虫对于转基因作物中Bt Cry 蛋白的抗性案例已经从 2005 年的 3 例增加到了 2016 年的 16 例。如何保持转基因作物的抗虫性以及杂草对农药的敏感性,进而降低农民对农药的使用,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这里,我们邀请了来自先正达和拜耳的两位专家为大家讲述他们各自的应对策略。 br/   抗性是生物响应重复多次同一控制技术的自然反应,它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的技术,是广泛存在的。数个世纪以来,农民们一直不断与抗病性和害虫变化作斗争,为此应用了大量的技术。在先正达,我们能够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帮助种植者管理害虫和杂草的抗性问题。 br/   为了解决抗性问题,有效的抗性管理策略应该包括: 最佳的管理规范、害虫抗性管理措施、使用非寄主作物进行轮作,例如大豆-种植避难所、对目标害虫的多个作用位点进行组合使用或者轮作、采用复合性状作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cd5de94e-654e-4227-b4e8-a72c55c586cd.jpg" title=" 1234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先正达全球种子研发总监 Michiel van Lookeren Campagne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防治杂草最有效的方法是运用多种不同作用机理的防治手段。多年来,我们的产品为粮食安全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总是有新的挑战出现,比如气候以及抗性的变化。我们试图预测这些,并不断寻求创新的解决方案,就像我们最新推出的Agrisure Duracade& reg 玉米。它具有多重抗虫性状,对玉米根虫(CRW) 和地上昆虫的防治具有多种不同的作用模式,能够控制 16 种限制产量的害虫。其杂交品种 Duracade 5122 E-Z Refuge 具有多种作用模式防治玉米根虫和玉米螟,外加一种单一作用模式防治玉米穗虫。 br/   我们意识到,杂草对于一个健康、强大、可持续的农业部门来说是一个严重的威胁。拜耳的综合杂草管理方案致力于解决杂草的抗性问题,并通过定制的农艺解决方案来保护提高产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e2305862-6497-4ca4-8076-29841c467360.jpg" title=" 1234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拜耳作物科学公司种子业务全球主管-Frank Terhorst /p p   我们的杂草控制研究采用了一种综合的、面向未来的方法,我们的目标是为世界各地的农民提供新的诊断检测方法、新作用模式的除草剂以及一种更广泛高效的耐除草剂作物性状。我们在德国法兰克福研究中心的科学家和专家测试并开发新的解决发难,并与全球的农业工作者分享我们的知识。 br/   我们在全球发起针对杂草抗性的倡议,“多元化的杂草控制方案是行业未来发展方向(Diversity is the Future)”, 促进农业中所有人的思考和行动的根本性转变。为了成功对抗杂草抗性,我们需要丰富非化学杂草管理的多样性,例如作物轮作、栽培方法以及增加除草剂作用模式的多样性。在许多国家,拜耳当地的项目已经开始支持农民对抗杂草抗性。在欧洲,一些主要的谷物作物已经受到抗性杂草的影响,例如大穗看麦娘(blackgrass)、阿披拉草(silky bentgrass)、野燕麦(wild oats)和黑麦草(ray grass)。 br/    strong 基因编辑 /strong br/   近年来,以 CRISPR 为代表的基因编辑技术蓬勃发展。2017 年更是基因编辑在农业领域发展的重要一年。这种新的育种技术,由于能够高效、准确地对基因组进行修改,大幅降低了育种时间。同时由于基因编辑技术形成的新品种由于不含有外源基因,被业界以及许多政府认为不属于转基因的监管范畴。这些优点使育种的成本大幅缩短,中小企业参与性状开发变为可能,有不少人觉得这种新的技术有望在未来几年取代转基因技术。对于新的育种技术,来自先正达和拜耳的两位专家也给出了他们的看法。 br/   Michiel: 我们将基因编辑和其他的植物育种创新(Plant Breeding Innovations,PBIs)看做是转基因技术的补充。PBI 是植物育种工具箱中的附加工具,用来开发更好的作物品种。这些通过新育种方法培育的作物品种将满足世界各地种植者不断变化的需求。 br/   转基因技术使我们能够将不同物种中的基因移植到作物上来增加作物的功能。例如,我们可以利用细菌中的基因在作物中产生一种蛋白质,进而使植物获得对抗昆虫的能力。 br/   基因编辑技术-正如这个术语所描述的-是一种用于编辑已经存在于作物中基因的工具,因此其适用范围也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它通过在植物基因组中进行有意的、特定的、有益的改变来改善传统育种方式,它具有和传统育种相同的遗传多样性,但是以更快更定向的方式实现。 br/ 这两种技术都可以高效地进行作物品种开发,改善植物健康、营养品质和产量,我们期望这两种技术在全球合适的市场和农作物中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br/   Frank:对拜耳和全球的农业行业来说,基因编辑能够更精准的选育出优秀的作物品种,具有巨大的潜力。这种方法有可能将新植物品种的开发时间缩短到目前的一半(目前平均为 10 年),从而使创新的作物产品能够更快的到达种植者和消费者手中。在拜耳,我们的研究致力于以精确、有效、负责任的方式改进植物。我们认为积极的和利益相关方开展公开对话,交流基因编辑和转基因技术的益处以及持续关注的一些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br/   此外,一位来自巴斯夫的专家对于该问题则表示基因编辑能否改变转基因的格局很大一部分取决于监管机构对基因编辑的态度。至少在欧盟,是否归属于转基因监管的讨论以及其对贸易的负面影响,所有的基因编辑产品都有可能面临严格的监管。 br/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附:2017 年全球转基因作物品种的批准情况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5cbfcc9b-6d4c-40d6-a2ae-e5d5245a4db8.jpg" title=" 12336.jpg" width=" 600" height=" 726"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726px " /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5db32aa2-7697-4c1e-8fe8-26b965976243.jpg" title=" 12337.jpg"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50404761-a74c-4b9e-b761-42872496ddb1.jpg" title=" 12339.jpg" / /strong /span /p
  • 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仍存争议 转基因检测或成热点
    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也曾是大豆的出口大国 加入WTO之后,中国却成为世界大豆的最大进口国。由于中国大量进口,转基因大豆是与普通民众接触最广的转基因食品,也成为&ldquo 挺转派&rdquo 与&ldquo 反转派&rdquo 攻防的主要战场。   近日媒体报道,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等专家教授日前现身首届转基因嘉年华活动,力辩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更早前,中国农业部高调发文对反转基因的言论进行反击。   在与官方的攻防战中,&ldquo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rdquo 是反转派的重要策略,其中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以及农业部幼儿园禁止转基因产品,可以称作反转派的三大&ldquo 撒手锏&rdquo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了解到,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禁止转基因产品并不属实。不过在农业部机关幼儿园不使用转基因食用油的问题上,农业部却对本报记者三缄其口。记者了解到,农业部机关幼儿园禁止转基因食用油并非空穴来风,而农业部对该事件保持沉默让转基因技术安全的公信力蒙上一层阴影。   奥运世博&ldquo 禁止&rdquo 被否认   此前某媒体的报道称,2008年奥运会举行期间,曾任益海嘉里粮油有限公司消费品事业部副总监、金龙鱼大品牌及奥运项目组相关负责人宋含聪表示,奥组委对食用油独家供应商的挑选是十分严格甚至苛刻的,其中一项规定是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宋含聪对本报记者表示,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确实在益海嘉里任职,但是从未说过奥组委要求提供非转基因食用油。宋含聪介绍,益海嘉里向北京奥运会提供的食用油产品中,没有花生油,因为有些国家的运动员对花生油过敏 为了符合各国家各民族的饮食习惯,益海嘉里提供了多种类型的食用油,但是从未被要求不提供转基因食用油。   该报记者还联系了益海嘉里多位相关人士,上述人士都对本报记者证实,2008年奥运会,益海嘉里作为指定粮油产品供应商,并未接到组委会要求提供非转基因食用油的要求。   而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中国科技部的一则消息也引起轩然大波,在反转基因人士看来,这是证明中国官方并不认可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明证。   科技部发布的消息名为&ldquo 世博科技专项行动&rdquo ,至今仍挂在科技部的官方网站上,这则消息其中一段这样表述:四是在安全健康方面,突出以人为本、安全健康的理念,通过在食品安全、应急防范等方面组织科技攻关,为食品检测、防恐反恐等方面提供了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中包括&ldquo 食品中病原体、有毒有害物质、转基因成分等快速现场检测&rdquo 。   在反转基因人士看来,官方将转基因成分与病原体、有毒有害物质并列在一起,要专门进行检测,意味着转基因也是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   科技部消息证明转基因不安全的言论在民间迅速流传,监测到这样的反馈后,科技部发文进行澄清。   科技部称,上海世博会是我国承办的国际性盛会。世博科技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对已有的相关检测技术在上海世博会中的集成应用,目的是满足上海世博会中将属于我国转基因标识目录中的转基因产品加贴转基因标签的需要,提供快速检测和鉴别的技术手段,这与检测病原体、有毒有害物质不同。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并在2002年1月5日由相关部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对大豆、玉米、棉花等转基因产品的标识制度。   为了对实施转基因标识制度提供科技支撑,科技部把转基因产品的检测技术的研发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了大量研究,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等产品的检测和鉴别方法,制定了30多项国家检测技术标准,并在几十个检测单位使用。   上海世博会是否发文禁止转基因产品,本报记者也向当年世博会新闻发言人求证,新闻发言人表示据其所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做法。   农业部幼儿园&ldquo 拒油&rdquo 事件   大约3年前,有细心的人士在农业部机关幼儿园的网页上发现,该幼儿园在介绍&ldquo 安全保证&rdquo 一项时提到:&ldquo 鱼肉类食品统一由为农业部机关食堂供货的优质水产品公司供货,食用油采用非转基因油。&rdquo   上述&ldquo 发现&rdquo 在反转基因一派中引发轩然大波,农业部一直宣称经过审批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但是农业部的机关幼儿园却明文禁止食用转基因食用油,有好事者即提出,农业部要证明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先让农业部机关幼儿园从吃转基因食用油开始。   而一位孩子正在农业部机关幼儿园就读的家长对记者说,他的孩子入读农业部机关幼儿园一年以上,幼儿园没有对家长特别强调不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   但是其他渠道的消息显示,农业部机关幼儿园禁止转基因食用油并非空穴来风。有好事者贴出了农业部机关幼儿园此前明文声称采用非转基因油的网页快照和删除有关内容后网页的对比图。   对此,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付仲文在做客人民网时回应称,该事件是由于农业部幼儿园个别工作人员在不了解情况下,为迎合一些家长,写了这些文字,很快就得到更正,他还表示:&ldquo 作为社会中的普通一分子,我们当然也在食用转基因食品。&rdquo   农业部对本报记者就上述事件的采访要求,截至记者发稿,没有给出回应。   来自农产品领域的多位业内人士介绍,食用油的主要成分是脂肪酸,而转基因成分主要存在于蛋白质中,因此使用转基因大豆或者油菜籽加工的食用油,&ldquo 几乎&rdquo 不含转基因成分。   对于上述论断,绿色和平并不认同。绿色和平在给本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现在已经有检测手段能够检测出转基因大豆油中含有外源基因片段,几年前河北农大的硕士论文《五重PCR检测转基因大豆及其食用油脂的研究》以及其他很多相似的研究已经探讨过这个问题,并且已经检测到了转基因大豆油中确实含有转入的外源基因片段,因此,不能说转基因食用油中不含有转基因成分。   不过绿色和平引用的《五重PCR检测转基因大豆及其食用油脂的研究》作者在论文中也明确指出,食用油中检测出的转基因成分含量极低。而针对这些含量极低的转基因成分是否对人体构成安全威胁,国内、国外是否有标准界定,食用油中超过多少数量的转基因成分会对人体有影响等问题,绿色和平回复:&ldquo 据我们了解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标准,因此我们认为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更深入和全面的监测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rdquo   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笼统说转基因产品安全或者不安全,都不合适,应该个案处理,对每一种转基因产品进行个案评估,通过评估的才是安全的。   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在《关于转基因食品的20个问题》中表示:&ldquo 目前在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产品均已通过由国家当局开展的风险评估。这些不同的评估在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原则,包括环境和人类健康风险评估。这些评估是透彻的,它们未表明对人类健康有任何风险。(原标题:转基因油安全性再遭质疑:农业部幼儿园禁止用)
  • 海南发现15种转基因作物 非法转基因应当严厉打击
    近日,转基因食品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引起此次关注的原因则与海南的一起检查有关。海南省农业厅在3月30日就转基因执法检查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发现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经转基因检测后查处呈阳性。 对于已经发现的非法种植作物,企业称在繁育以前并不知情,检查出来后,已经将实验玉米烧毁后砍掉。 海南农业厅也表示,7家单位的9个实验作物已在当地农业执法人员监督下销毁,并妥善处理,相关单位也依法进行了处罚。另外6家单位的涉嫌样品也在进一步转基因检测核实中,确认后也将依法进行处理。 不久前刚刚结束的两会就曾多次提及转基因食品,国家和百姓对此都非常的关心和重视。而此次检查的成果,则是让人们看到国家和地方的政府部门,对打击非法转基因作物切实的行动。 不过在此同时,也确实的暴露出,我们确实有部分问题,使得如此多的单位私自种植转基因作物的现象。另外有专家称非法试验种植处于开放状态,就可以污染周围的常规育种品种,包括周围的环境,被污染的常规种子再大面积的在中国最核心的制种基地河西走廊制种种植,然后互相污染,理论上说,将污染中国玉米种业,这样一来就没有纯的玉米种子。 所以说国家对于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检查、监管以及打击力度还应该加强,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法规,吊销违规企业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将违规企业踢出种业领域。 相信随着转基因作物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非法种植的问题必将不复存在。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监管力度还没有达到完全杜绝转基因的程度,那么为了能够更好地辨别转基因食品,我们还有一些适用于普通家庭的转基因检测方法。 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转基因 Bt Cry1Ab/1Ac免疫金标速测卡和转基因 Bt Cry2A免疫金标速测卡等产品都能够有效的辨别出转基因食品,保障您与家人的饮食安全,让您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 哈市出台“转基因安全监管方案” 玉米大豆发现转基因就铲除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哈尔滨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近日出台。根据《方案》,今年哈市将加强种子环节监管,在备耕期间全面排查封堵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的“黑色”渠道。在生产环节检测玉米、大豆种植田,发现转基因立即铲除。 /p p   各区、县(市)种子管理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生产经营业户的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在备耕期间以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兼顾水稻种子,全面排查转基因,封堵外省一些违法企业、个人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的“黑色”渠道。针对种植环节监管,各区、县(市)要在种植计划中明确禁止未经审批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重点监管玉米、大豆主产区、县(市),重点抽样检测玉米、大豆种植田,严查转基因作物非法种植,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铲除销毁。 /p p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非法生产、经营、为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的,不仅要没收转基因种子,最高将面临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违法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的种植者,不仅作物要铲除,还将停发农业补贴,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p
  • 转基因大米流入国内超市
    最近,一国际环保机构公布了一项最新调查,发现有的城市百佳、吉之岛、沃尔玛等超市违法销售转基因大米及米制品,同时,在这些超市出售的蜜桃、龙眼和荔枝等水果上检测出了混合农药残留。   该机构在湖南省、湖北省和广东省内的沃尔玛、好又多、新一佳、百佳、华润万家、中百仓储和吉之岛等7家超市的10家门店购买了20份夏季水果、20份散装大米和3份米粉样品,送至独立第三方实验室,分别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来自百佳超市(深圳太阳广场店)的奇兰香散装香米和来自吉之岛超市(深圳中信城市广场店)的金稻鱼中国香米均为转基因大米。另外,来自沃尔玛超市(长沙雨花亭店)的沃尔玛自有品牌惠宜江西米粉中含有转基因成分。   农药残留的检测则显示,来自华润万家超市(东莞市厚街店)的奈李、水蜜桃和荔枝分别含有6种、7种和8种农药残留。百佳超市(深圳市太阳广场店)所销售的蜜桃含有6种农药残留,而龙眼则含有7种农药残留,其中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高毒类农药的敌敌畏残留。此外,该机构也在百佳超市的龙眼和华润万家超市的荔枝上分别检测出了可能对儿童生长发育造成长期负面影响的有机磷类农药。   据了解,我国农业部已经一再表明我国目前未允许任何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种植、生产和经营,也未批准进口转基因稻米用于加工,但市场上的转基因大米或米制品却在被公然违法销售。该国际机构食品与农业项目负责人表示,“这次的发现让人震惊。其检测结果说明这些超市没能承担起为消费者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该机构呼吁超市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立即将这些产品下架,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 中国转基因食品链已形成
    原标题:转基因食品链已形成 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   日前,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透露,中国已经就转基因生物技术制定了加快研究、推进应用、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方针。也就是说,尽管绝大多数人对转基因食品还抱有怀疑甚至抗拒,但不久的未来,将有更多的转基因食品大量上市。目前,转基因食品到底是好是坏国际上两大阵营仍各执一词,但转基因生物链已在人们的日常饮食生活中渐渐扎根。   获批的"转基因"农作物有哪些   市面上其实很早就有转基因食品,比如调和油,很多都是利用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菜籽压榨的。记者在市场上逛了一圈,市面上的非转基因食品标签的"非转基因"四个字标识很大、很醒目,但转基因食品上的"转基因"标识却很小,甚至隐藏在一排小号字的说明之中,一般人一不留意根本不可能注意到。   据记者了解,按照自2002年3月20日起我国便开始实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被列入目录的转基因生物产品必须进行标识。但迄今,市面上很多转基因食品并没有贯彻落实和执行,即使有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而监管部门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进行监督和查处。   记者查看了农业部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一共有5类17种,包括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而农业部已经批准种植的转基因农作物包括甜椒、西红柿、木瓜、土豆、玉米和水稻。记者查看了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证书,2009年11月27日,农业部首次颁发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但并未批准其大规模商业种植,而在2005年前后,已经有一些地区违规种植了转基因稻米,这些转基因大米被夹杂在普通大米中出售,而转基因水稻种子的销售渠道已经遍布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湖南、河南、浙江等地。   奇怪的是,记者就转基因问题试图采访一些业内专家时,都遭到了推诿和婉拒,或自谦不懂这一块,或听到问题后婉拒,有业内熟识的专家甚至以"敏感问题"搪塞过去。   转基因食品链已成   据了解,目前转基因食品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消费者可能无法逃避。比如转基因大豆榨油后,油会不会也含有转基因成分?"食用油脂中是几乎不含转基因成分的",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王瑞元告诉记者,"转基因主要存在于蛋白质中,各类油料无论是通过压榨还是浸出工艺制油,蛋白最后是分离到油料饼粕中,食用油脂通过精炼处理后基本不含有蛋白,所以油脂中也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   但这些油料饼粕的去向呢?这是牛、羊、猪的最佳饲料,有的还被加工成鱼饲料,比如转基因稻谷、大豆,就是加工鸡、鱼饲料的主要原材料。这些吃了含有转基因蛋白的饲料而生长的家畜、家禽和鱼,是否会将转基因成分转嫁到人体呢?目前仍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不只是这些,我国目前有100多个转基因项目,几乎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很多都已经非法流入市场。"华农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告诉记者,在中国销售的雀巢咖啡就曾被检出含有转基因成分,而生产奶酪的凝乳酶现在大部分都是转基因产物,至于蔬菜、瓜果都有转基因产品在市面上销售,但很多都没有明确标识,人们根本无从知晓。   一位不愿具名的食品行业内部人士认为,"不管转基因食品是好还是坏,只要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必须标注清楚,要让人们明白消费".但根据此前转基因稻种、大米、玉米、蔬菜、瓜果等所有转基因种子、食品进入市场的过程都是偷偷摸摸的情况看,消费者已经陷入了转基因食品的包围中,丧失了不吃转基因食品的选择权。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及大多专家指出,被政府批准进入市场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但对于反对转基因的阵营来说,最有利的佐证是,中国特供食品、世博会、亚运会、大运会以及全世界所有国际运动会都严禁转基因食品。   解构转基因   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基因工程(转基因)技术在物种基因组中嵌入了(非同种)外源基因的食品。转基因作为一种新兴的生物技术手段,它的不成熟和不确定性,必然使得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由农业部批准的我国即将推广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就是将细菌中的有毒基因(下称Bt),插入到水稻的遗传物质DNA中,使水稻自己产生Bt抗虫毒素,杀死以谷物为食的昆虫。   标识管理规定:2002年3月农业部颁布实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如果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2002年7月卫生部颁布实施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要标注"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   国际上两派说法各执一词   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目前国际上没有统一说法。但如今已经在世界上多个国家成了环境和健康的中心议题。并且,它还在迅速分裂着大众的思想阵营:赞同它的人认为科技的进步能大大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而畏惧它的人则认为科学的实践已经走得"太快"了。争论的重点应在转基因食物是否会产生毒素、是否可通过DNA蛋白质过敏反应、是否影响抗生素耐性等方面。印地安那大学生物系副教授玛莎克劳奇的研究更令人侧目,因为有的生物技术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对销售给农民的转基因种子作了"绝育"处理,这种绝育基因有可能在无意中使其他作物也变成不育。截至2009年,各国已经试种的转基因植物超过4500种,可是获得政府批准上市的品种仅40~50个,约1%.   总部设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绿色和平(Greenpeace)是全球反转基因运动的一面旗帜,他们透露,美国虽是转基因粮食生产大国,可是国内消费转基因食品却极少,其所种植的转基因大豆、玉米在美国本土主要用于动物饲料和生产酒精燃料,再就是出口到包括非洲、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欧盟成员国政府和民众对于转基因作物大部分都采取坚决抵制的态度,2008年至2009年,法国、希腊、匈牙利、卢森堡、奥地利等国政府均下达了禁令,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而在亚洲国家中,日本只批准了转基因康乃馨的种植。在印度只有棉花是唯一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   但与此截然不同的是另一份数据,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及欧美的权威组织均证实:在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产品都已通过了风险评估,它们对人类健康无任何风险。到目前为止,全球大部分人食用了由转基因作物玉米、大豆和油菜籽等加工得来的食品,均未发现任何不利影响的证据。到2010年为止,全球转基因作物累计种植面积增长了87倍。目前,全球有29个国家(包括德国、西班牙、瑞典等欧盟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有53个国家批准了110多个转基因产品进入市场。全球转基因作物累计种植面积已达到10亿公顷,相当于我国耕地面积的8倍,转基因技术成为近年来世界农业增产的重要手段。   隐性转基因食品一览   目前,大米、大豆、胡萝卜、土豆、玉米、西红柿、木瓜都有转基因农产品。其中玉米使用转基因最早、最广、最多,还有就是夏威夷木瓜,绝大部分是转基因产物。而还有不少"隐性"转基因食品,其实使用了转基因农产品制成的食品也是转基因产品。   食用油:在售的调和油和大豆油大都采用转基因大豆为原料。但相对非转基因的"高调",转基因字样比较难找,一般隐藏在桶身标签下方一堆密密麻麻的文字说明中,有"本品大豆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或者本品菜籽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菜籽"的小字。   豆制品:酱油、豆奶、豆瓣酱、豆腐等的主要原料也是大豆,这些食品会采用转基因大豆吗?记者在超市货架上搜索了一遍,只有超市自有品牌在配料表上注明了"原料采用转基因黄豆".海天系列酱油标注使用非转基因黄豆,其他品牌的瓶身上,对"基因问题"都没有涉及。   休闲食品:方便面、饼干等食品一定要用到食用油,但记者在饼干、薯片、方便面等休闲食品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食品的配料表只标注了"植物油"或"食用油",并未对转基因进行说明。   贴士:转基因大豆不发芽,可以用水检测。本土大豆用水浸泡三天会发芽,转基因大豆不会发芽,只不过是个体膨胀而已。转基因胡萝卜表面相对较光滑,一般是直的,它的尾部有时比中间还粗,且头部是往内凹的。市场上有种说法,胡萝卜只有在秋冬季节有,夏季的一般是转基因的。
  • 许智宏院士谈转基因安全性
    前段时间,有关转基因的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转基因作物为何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度?转基因作物到底安不安全?带着疑问,《科学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植物生理学会理事长许智宏。   许智宏认为,人们之所以对转基因作物的质疑如此强烈,其实是因为利用转基因技术来进行作物育种的历史毕竟较短,公众对转基因还缺乏基本的了解。而科学家有责任用公众能明白的语言把转基因讲清楚。   批准安全生产证书不等于商业化   《科学时报》:2009年年底,国家刚刚批准了三个转基因农作物品种。这是否意味着,这三个转基因品种将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   许智宏: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实施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说明转基因研究已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   不过,尽管国家已正式给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转基因抗虫水稻颁发了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它作为新品种进入商业化生产之前,还须通过正常的品种审定顺序,这个顺序不是一两年就能完成的。此外,它还必须开展大量的田间试验,通过审定,然后推广到一定的面积,最后才是大规模生产,这至少需要三五年左右的时间。   人们对转基因缺乏基本了解   《科学时报》:生物学界还在研究转基因主粮对人体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而社会上对转基因作物仍有很大争议,也是出于安全性的问题。您对此怎么看?   许智宏:不能笼统地讲转基因作物是否安全,关键是看转的什么基因,所以必须一个基因一个基因地去讨论,就像我们不能因为牛奶、鸡蛋出了问题就否定整个食品行业。1996年,从美国第一批批准的转基因作物品种推出以后,至今已有14年时间,目前还未发现有安全性问题。至今已有29个国家种植转基因作物,去年全球种植面积已达1.34亿公顷。从作物种类而言,主要是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等。以大豆为例,目前全世界种植的大豆中约3/4的面积是转基因大豆,美国作为全球大豆的主要生产国,转基因大豆的面积已达90%左右。   转基因的安全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是否安全,这属于食品安全的范畴 二是对环境是否安全。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对转基因的生物安全性检测来讲,也需要由不同的部门开展工作。   首先,对已经研发出来的转基因作物品种,如新近我国批准的转基因抗虫水稻、转植酸酶基因玉米,都要做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试验,测试对人体是否可能有害,是否有过敏反应,还要看其营养成分等方面是否有变化。   其次,是看所试验的特定转基因作物对环境生态的影响,比如转的抗虫基因除了杀死害虫以外对有益的昆虫有没有影响,对生物多样性是否有影响。   对老百姓来讲,一般会首先关注转基因作物的食品安全性问题。我个人觉得,截至目前,不少人仍对转基因作物缺乏基本的了解,一听到抗虫基因、毒蛋白,就开始怀疑它是不是对人体有毒。其实,抗虫毒蛋白只对部分昆虫有毒,有很强的专一性。就像现在的转基因棉花、转基因水稻里的抗虫基因所产生的抗虫毒蛋白,它只对鳞翅目害虫有毒性,这方面已经做过大量的毒理试验。   这个抗虫毒蛋白并不是从转基因作物才开始使用的,人类知道这个抗虫蛋白已几十年了。所谓“BT”,其实就是一种细菌——苏云金杆菌的缩写。科学家早就发现这种细菌在其芽孢中生产一种可起到抗虫效果的晶体蛋白,以前人们是通过发酵生产把它作为生物防治药物用于农业,拿到田间去喷,但其缺点是很不稳定,一下雨很易被雨水冲刷掉而失效。现在,科学家只是让植物自己生产这种晶体蛋白杀虫。   我国现在有40%多的污染源来自农业,像长江、太湖、滇池的污染很大部分就是由农业污染造成的,主要是我国使用了太多的农药、化肥。我国农药使用量全球第一,2005年就达140万吨,而1990年才用了不到30万吨。我年轻时曾在棉花地里工作过。当时,每年因农药使用不当或过量导致中毒、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为棉花的病虫害很严重,而喷洒农药都是在最热的夏天,而且棉花在生长过程中要多次喷洒农药。种植抗虫转基因棉花后,不用喷那么多农药,这其实也是对环境的一种保护。而转基因的棉花地里也会播种非转基因棉花,或在周围种植其他作物,给昆虫提供繁殖后代的机会,以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一些人认为转基因植物对生物多样性不利,也只是通过一两个假设的例子推出来的结论,并没有确实的科学研究依据。现在,人们仍对转基因的基本科学知识了解不够,所以才会产生种种误解。这只能通过更多的科普宣传,使公众了解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作物是怎么回事。科学家应该通过合适的方式,用公众明白的语言,增强人们对转基因作物的了解。   《科学时报》:有人认为,转移的基因是否会在自然界中扩散并繁衍复制,从而造成难以逆转的生态后果,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生物多样性。您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许智宏:我想不会,科学家们只不过是用了一个细菌的基因使转基因水稻、玉米达到抗虫的目的。   例如,现在,科学家发现了一种外来物种——褐飞虱,对稻米危害很严重。科学家希望通过转基因的办法,寻找其他生物物种中是否存在能杀死这种害虫的基因。武汉大学与华中农业大学的专家已经在一种野生水稻中发现了这种基因,他们正在开展相关研究,希望能将这种基因转移到我们需要的水稻中去。   其实,育种学家每天都在进行品种间、近缘种间,甚至远缘种间的杂交,把有用的基因从一个品种、一个种转向另一个品种或另一个种,并通过漫长的选育过程,培育新品种。人类农业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本身就伴随着减少生物多样性。例如美国在大规模推广双杂交玉米后几乎垄断了玉米的种植。我们现在吃的蔬菜最多的是什么?大白菜、卷心菜、菜花、番茄、黄瓜等等。这些种类占绝对优势是因为它们适合大规模生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代化农业总是倾向于更适合大规模种植、高产、优质、抗病虫害的物种、品种,使人类从开始时吃的几千种植物逐步到现在常吃的不过百十来种植物。   由于意识到这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未来农业的影响,科学家已认识到保护植物种质资源的重要性。比如,我国已在中国农科院设立了国内最大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另外,在中科院昆明植物所建立了野生种质资源库。保留这些物种,可以在我们需要的时候使用,因为野生植物或作物的近缘野生种中有不少有用的基因仍有待开发利用。   解决未来的粮食安全必须依靠转基因   《科学时报》:能否谈谈转基因作物在保证粮食安全方面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许智宏:发展转基因技术培养新品种的目的就是为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未来人口的增长对粮食安全构成很大的挑战。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到2020年,要增加1000万吨粮食。说实在的,每年要增产1%的粮食都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我们的耕地还在减少,即使要维持现在的产量,也必须依靠科技的进步,依靠品种改良。中国在解放以后,大概是10年换一批农作物品种。因为农作物品种的寿命是有限的,害虫在不断演化,自然环境也在改变,人们的需求也在改变,只有不断更新品种,才能确保粮食产量的稳定,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需求。   到2050年,世界人口估计将增长约30亿,从现在的61亿增加到90亿,而且气候也在发生变化,全世界那么多干旱地区,自然资源在不断减少,科学必须走在前面,考虑我们的农业到2050年要满足大约90亿人口的需求。   不过,通过转基因技术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达到抗虫效果,只是发展转基因技术的第一步,也是比较容易做到的。科学家现在还在考虑如何通过转基因技术使农作物更有效地利用土壤中的氮、磷肥,提高农作物的抗旱能力,使农作物更有效地利用水资源。   此外,科学家更感兴趣的是,除提高产量外,如何使转基因作物有更好的品质,营养成分更好。例如,全世界以吃大米为主的地区,如非洲、亚洲南部,也包括中国以吃大米为主的南部地区,由于大米本身缺少维生素A,许多人因此都患有夜盲症、脚气病。菲律宾已批准的到2012年推广的“金色大米”,就是通过转基因技术,将胡萝卜素形成的几个基因转到水稻中去,使水稻的胚乳里合成胡萝卜素,大米也因此会变成金黄色,胡萝卜素作为维生素A原使大米可以满足人们对维生素A的需求。另外也有很多研究旨在改良食用油的组成,使之更加有助于人类的健康。   《科学时报》:转基因作物与杂交水稻都有提高粮食产量的目的,能否谈谈相对于杂交水稻,转基因作物的优势在何处?   许智宏:多少年来,育种学家梦寐以求的事情,就是人类可以按照我们的需求定向地培育人们需要的品种,但是这太难了。一个新品种的培育通常要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加上在栽培植物中缺少一些特别的种质,比如对特定病虫害的抗性材料。因此,科学家的眼光转向野生植物,希望找到有用的基因转到栽培种中。例如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等科学家创建的杂交水稻,就是利用海南的普通野生稻中发现的一株天然雄性不育株(简称“野败”),以它做母本,用栽培稻连续回交获得栽培稻的雄性不育系,再通过一系列的选配种,才制成现在生产上用的杂交稻。中科院院士李振声创制的小偃系列小麦新品种,是小麦和长穗偃麦草杂交后代经系统选育,两者发生基因重组后把抗病等优良性状基因转入小麦而培育出的新品种。   用杂交的方式能培育出新的品种,但是很耗时间和功夫,需要育种学家在田间对杂交后代成千上万株植物进行挑选、杂交、回交,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一个新品种的出现往往需要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袁隆平等从1960年7月首次发现天然“野败”,到1973年正式宣告我国籼型杂交水稻“三系”配套成功,就花了十几年时间。   两个品种在杂交的时候,可能把好的性状整合到一起,但同时也可能把不好的性状一起带进去,这是没法控制的,就像爸爸妈妈很漂亮,未必生出来的孩子就一定很漂亮。   杂交育种,本质上是利用天然的有性生殖过程把有用的基因从一个物种或品种转到另一个物种或品种,但转移过程是随机的,把有用的基因转移了,同时也可能把不好的基因转过去了,那就再通过不断地选育来获得所需的育种材料。而用转基因技术,科学家就可以在实验室操纵基因,把需要的基因搬到所需要的农作物中去。基因工程的目标就是使人们更有目的地培育人类需要的品种。其实这个品种只是增加或者改造了一个我们需要的性状。例如,植物中有些成分会让人体过敏,通过基因工程,可以把过敏原去掉,使之有利于人们的健康。   为人类谋利益是科学家的责任   《科学时报》:目前对转基因的指责,还在于人们对围绕转基因作物形成的一个庞大利益共同体的质疑,质疑的对象既包括某些跨国公司,也包括相当部分从事转基因研究的科学家。人们质疑,对于转基因问题,这些科学家并不能保证他们的观点是客观、公正的,您如何看这个问题?   许智宏:我不这么认为。从本质来讲,科学家开展科学研究是为人类谋利益的,这是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不能因为某一件事情就怀疑整个从事这方面研发的科研共同体。   不过,这也说明开展转基因研究工作需要有第三方,像从事环保的人、从事生态的人,而不是作转基因研究的人自己来说他是否有问题。   当然,国际上可能有几个大公司垄断市场的情况,这并不是转基因出现之后才有的。在中国,转基因的科技专项都是由政府支持的,尽管也有一些企业在投资,但最终最大的受益者还是农民,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有很大的公益性。例如我国的抗虫转基因棉花种植已占到全国棉花种植面积的68%,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农药使用少了,减少了对环境的危害,人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我觉得还是让事实说话。美国种植转基因作物这么多年来,已逐步被人们所接受,现在美国正在考虑加速转基因作物的审批环节。印度比我国开始得晚,但发展非常迅速,去年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已达840万公顷,而我国去年是370万公顷。   就中国来说,中国对于转基因作物的管理已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规则和条例。关键问题是,现在的管理都是“多头”,各个部门都在管,究竟听谁的,科学家们都感到很困惑。因此,应当对转基因工作有更为规范的管理,至少可以做到在转基因品种释放到市场以前是在一个可控范围内。同时,全社会都应采取科学、理性的态度来对待转基因品种的研发和应用。
  • 获批转基因作物风险可控
    武汉举办"黄金大米品尝会" 61名院士请求转基因水稻产业化 记者连线农科院专家--   获批转基因作物风险可控   10月19日,"全国首届黄金大米品尝会"在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举行,300多名转基因铁杆支持者参加了活动方所组织的报告会,并参加了设在华中农大国际会议报告厅的"转基因大米晚宴".   专家称转基因水稻前景悲观   在19日的晚宴上,一种转基因大米被做成月饼、米糕、米粑和豆皮 而10公斤的"黄金大米"则被熬成米粥,供与会者食用。活动的主角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张启发,他同时也是美国科学院的外籍院士。他在活动中作了题为《作物育种的主要发展趋势》的演讲。   张启发在演讲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转基因水稻在中国的前景表示悲观,"2009年5月,在11年的争取之后,我们研究的两种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与Bt汕优63取得了国家所颁发的安全证书,当时我比较乐观,但现在4年过去了,转基因水稻商业化更遥远了。"   张启发透露,今年7月,我国61名两院院士联名上书国家领导人,请求尽快推进转基因水稻产业化。   上午连线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黄大昉,"61名院士上书请求转基因水稻产业化"说明了科学家共同体站出来分析转基因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动向。   "转基因安全问题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争议不断,大家有很多质疑或者担心,究竟谁说了才算,法律说了算,科学家共同体说了算。"黄大昉表示,转基因育种经过17年的发展,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显著的生态效益已经显现。   黄大昉表示,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通过严格的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比以往任何一种食品的安全评价都更严格。各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国内外均认为已经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不存在食用安全问题。   转基因种植面积居世界前列   根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组织报告,2012年全世界有28个国家1730万户农民种植了25.5亿亩转基因作物,还有59个国家和地区进口转基因产品。经过科学评估、依法审批的转基因作物是安全的,它的风险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黄大昉还表示,我国是世界上率先研究农业生物育种的国家之一,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居国际前列。如果我们还是犹豫观望、停滞不前,结果不仅会导致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重新拉大,而且发展速度也会落到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之后。我国多年努力形成的研发优势将会得而复失,结果会让生物育种发展与市场受制于人。
  • 金龙鱼陷转基因风波
    转基因大豆风波再起,金龙鱼非法使用转基因大豆又成为社会热点。   12月23日日,益海嘉里集团新闻发言人束建群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该集团声明金龙鱼食用油所使用的大豆原料证照齐全、审批手续完备,符合法律法规。   市场人士认为,中国每年进口5000多万吨大豆,基本上是转基因大豆,如果全部国产,需要3个东北左右的耕地种植国产的非转基因大豆,抵制转基因大豆并不现实。未来5~10年,预计大豆依赖进口的趋势将无法改变。   此前有舆论称:“作为几乎垄断中国食品市场食用油的金龙鱼,其原料转基因大豆没有遵照法规规定经过卫生部的受理审理,农业部审批没有完整的手续和安全证明。如此上市,是涉嫌非法上市和非法销售。”上述舆论还称转基因大豆安全性存在问题。   益海嘉里方面表示,该集团获得了农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批号分别是“农基安进字(2011)第4938号”、“农基安进字(2011)第4939号”,有效期从2011年12月2日至2012年6月2日,对象为来自巴西的转基因大豆。   中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大豆进口量迅速增长。美国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2008市场年度,中国进口大豆3781.6万吨,到2010/2011市场年度,中国大豆进口量达到5200万吨,当年中国国产大豆的产量为1510万吨。   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此前告诉记者,中国之所以每年要进口5000多万吨大豆,主要是中国农业缺乏竞争力,中国农民平均只有1亩地,而国外一个农民种植上万亩土地,可以实现规模化和机械化。   2010/11市场年度,中国大豆平均每公顷产量1.77吨,美国大豆产量为每公顷2.92吨,比中国高出65%左右。市场人士指出,转基因大豆除了产量高,出油率也比国产大豆高,国产大豆出油率16%左右,进口转基因大豆达到19%左右,加工企业因此更愿意用进口大豆。   农业部在名为“转基因明白纸”的公开文件中指出,通过安全评价并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到目前为止,转基因食品没有发生一起被证实了的食用安全问题。   多位业内人士称,转基因成分存在于蛋白质中,而食用油的主要成分是各种脂肪酸,与蛋白质无关,转基因大豆加工出的大豆油中,转基因成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 中国将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自1985年人类首次试种成功转基因作物以来,世界转基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已占到世界总耕地面积的2%,转基因生物已达120种左右。在我国,目前也出现了转基因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多种转基因作物。然而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在科学上尚没有明确的定论,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各国都在研究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以及其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经济系统,特别是食品安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这些潜在的负面影响,中国有关政府机构和部门已经开始研究对转基因生物安全进行立法,环保部正在组织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起草工作,科技部也正在为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做前期准备工作。专家称,我国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方面,将主要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的做法是坚持实质等同原则,认为除非能够证明转基因食品存在风险性,否则就认定其与传统食品在实质上是等同的,不存在风险性。
  • LGC提供转基因标准品
    2003年以来,中国围绕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这些转基因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主要有两个系列,一个是农业部系列(包括94个标准),另一个是国家质检总局系列(包括30个标准)。截止到2013年10月15日,农业部主持制定的相关标准共有94件,涉及转基因成分检测,食用安全性检测,环境安全性检测和安全管理4类。转基因成分检测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如抽样,DNA提取)、筛查检测标准(检测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基因特异性检测标准(检测含有什么基因)、转化事件特异性检测标准(检测是什么品种)。环境安全检测按照不同作物,制定了特性鉴定(如抗虫性、抗除草剂、雄性不育性鉴定)标准,生存竞争能力检测,基因流散风险检测和对生物多样性影响检测等标准。食用安全性检测制订了《食用安全性评价导则》,涉及毒性、过敏性、抗营养因子检测相关标准。质检总局发布的标准全部是转基因成分检测标准,共计30个。质检总局制定的转基因成分检测标准,体现了进出口监管的实用性,首先制订了转基因检测通用标准(包括核酸提取,定性检测、定量检测、蛋白质检测、抽样和实验室管理相关标准),然后按照不同作物物种(如水稻、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甜椒、烟草、马铃薯和牛等)和按照特定产品(如食用油、蜂蜜、食用菌等)制定了转基因成分检测标准。LGC为您提供116种转基因作物的标准品,包括大豆,玉米,棉花,油菜,甜菜,核算提取等,详细资料请在资料下载专区下载转基因标准品目录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版)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25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7号修订、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p p strong 第一章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依照《条例》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p p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p p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p p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p p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p p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p p   第四条本办法评价的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的风险。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p p   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p p   农业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p p   第六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成立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评价申报的审查工作。 /p p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应当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操作规程,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 /p p   第七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检测,为安全评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p p   第八条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定、登记或者评价、审批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p p strong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评价 /strong /p p   第九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评价管理。 /p p   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p p   安全等级I:尚不存在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Ⅱ:具有低度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Ⅲ:具有中度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Ⅳ:具有高度危险。 /p p   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安全等级的确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p p   (一)确定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二)确定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的类型; /p p   (三)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四)确定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影响; /p p   (五)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p p   第十一条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受体生物分为四个安全等级: /p p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I: /p p   1.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未曾发生过不利影响; /p p   2.演化成有害生物的可能性极小; /p p   3.用于特殊研究的短存活期受体生物,实验结束后在自然环境中存活的可能性极小。 /p p   (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低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Ⅱ。 /p p   (三)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中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基本上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Ⅲ。 /p p   (四)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高度危险,而且在封闭设施之外尚无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发生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Ⅳ。包括: /p p   1.可能与其它生物发生高频率遗传物质交换的有害生物; /p p   2.尚无有效技术防止其本身或其产物逃逸、扩散的有害生物; /p p   3.尚无有效技术保证其逃逸后,在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之前,将其捕获或消灭的有害生物。 /p p   第十二条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类型的确定 /p p   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即:增加受体生物的安全性;不影响受体生物的安全性;降低受体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1增加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去除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或抑制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表达的基因操作。 /p p   类型2不影响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 /p p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类型3降低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 /p p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并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但不能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第十三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根据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和基因操作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及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一)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I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或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I。 /p p   2.安全等级为Ⅰ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I;如果安全性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Ⅱ;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但是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Ⅲ;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而且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IV。 /p p   (二)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则其安全等级为I;如果安全性虽有增加,但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2.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3.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三)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Ⅰ、Ⅱ或Ⅲ,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Ⅲ。 /p p   3.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四)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Ⅳ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IV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或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IV。 /p p   第十四条农业转基因产品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p p   (一)农业转基因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 /p p   类型1增加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2不影响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3降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二)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或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I。 /p p   2.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Ⅳ,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其安全等级为I;如果安全性虽然有增加,但是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2.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3.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Ⅳ,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四)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Ⅰ、Ⅱ或Ⅲ,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Ⅲ。 /p p   3.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五)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得到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IV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或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得到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IV。 /p p strong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 /strong /p p   第十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研究以及所有安全等级的试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类别和安全等级,分阶段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或者提出申请。 /p p   第十六条农业部依法受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请。申请被受理的,应当交由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审。农业部收到安全评价结果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条例》的规定作出批复。 /p p   第十七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或申请前应当完成下列手续: /p p   (一)报告或申请单位和报告或申请人对所从事的转基因生物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填写报告书或申报书; /p p   (二)组织本单位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p p   (三)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p p   第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p p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专门的机构; /p p   (二)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专职技术人员; /p p   (三)具备与实验研究和试验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 /p p   (四)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p p   第十九条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和中间试验以及申请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安全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业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安全评价各阶段的报告或申报要求、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办理报告或申请手续(见附录I、Ⅱ、Ⅲ、Ⅳ)。 /p p   第二十条从事安全等级为I和Ⅱ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由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批准;从事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研究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p p   (一)实验研究报告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相应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第二十一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I、Ⅱ、Ⅲ、Ⅳ)实验研究结束后拟转入中间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试验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中间试验报告书; /p p   (二)实验研究总结报告; /p p   (三)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四)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第二十二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结束后拟转入环境释放的,或者在环境释放结束后拟转入生产性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安全评价合格并由农业部批准后,方可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 /p p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评价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安全评价申报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有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p p   (四)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五)上一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p p   申请生产性试验的,还应当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方法。 /p p   第二十三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有效期内,试验单位需要改变试验地点的,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第二十四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结束后拟申请安全证书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p p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评价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安全评价申报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p p   (四)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所需的试验材料、检测方法,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经提交的除外; /p p   (五)其他有关材料。 /p p   农业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并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安全评价合格的,经农业部批准后,方可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p p   第二十五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应当明确转基因生物名称(编号)、规模、范围、时限及有关责任人、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 /p p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履行安全证书规定的相关义务。 /p p   第二十六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评价材料,并在申请安全证书时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方法。 /p p   第二十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受理审批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查的专家,应当为申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p p strong 第四章技术检测管理 /strong /p p   第二十八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p p   第二十九条技术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p p   (一)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设有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专职人员; /p p   (二)具备与检测任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 /p p   (三)严格执行检测技术规范,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p p   (四)有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p p   第三十条技术检测机构的职责任务: /p p   (一)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p p   (二)承担农业部或申请人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定性定量检验、鉴定和复查任务; /p p   (三)出具检测报告,做出科学判断; /p p   (四)研究检测技术与方法,承担或参与评价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p p   (五)检测结束后,对用于检测的样品应当安全销毁,不得保留 /p p   (六)为委托人和申请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p p strong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安全监控 /strong /p p   第三十一条农业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同生态类型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控和监测工作,建立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 /p p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三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p p   第三十四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的单位,应当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试验、生产所在地省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试验、生产总结报告。 /p p   第三十五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生产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做好安全监督记录,以备核查。 /p p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物理控制、化学控制、生物控制、环境控制和规模控制等(见附录Ⅳ)。 /p p   第三十六条安全等级Ⅱ、Ⅲ、Ⅳ的转基因生物,在废弃物处理和排放之前应当采取可靠措施将其销毁、灭活,以防止扩散和污染环境。发现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或者造成危害的,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消除,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p p   第三十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和销毁、灭活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具备特定的设备或场所,指定专人管理并记录。 /p p   第三十八条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时,农业部有权宣布禁止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收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由货主销毁有关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p p 第六章罚则 /p p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安全等级Ⅲ、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或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p p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或已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和期限进行试验的,按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二条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审批书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安全证书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或者核发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七章附则 /p p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用术语及含义如下: /p p   一、基因,系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的功能和结构单位,主要指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 /p p   二、基因工程技术,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方法把重组DNA分子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p p   三、基因组,系指特定生物的染色体和染色体外所有遗传物质的总和。 /p p   四、DNA,系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名词缩写,是贮存生物遗传信息的遗传物质。 /p p   五、农业转基因生物,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p p   六、目的基因,系指以修饰受体细胞遗传组成并表达其遗传效应为目的的基因。 /p p   七、受体生物,系指被导入重组DNA分子的生物。 /p p   八、种子,系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p p   九、实验研究,系指在实验室控制系统内进行的基因操作和转基因生物研究工作。 /p p   十、中间试验,系指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试验。 /p p   十一、环境释放,系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 /p p   十二、生产性试验,系指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验。 /p p   十三、控制系统,系指通过物理控制、化学控制和生物控制建立的封闭或半封闭操作体系。 /p p   十四、物理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物理方法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在实验区外的生存及扩散,如设置栅栏,防止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从实验区逃逸或被人或动物携带至实验区外等。 /p p   十五、化学控制措施,系指利用化学方法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如生物材料、工具和设施的消毒。 /p p   十六、生物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生物措施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以及限制遗传物质由转基因生物向其它生物的转移,如设置有效的隔离区及监控区、清除试验区附近可与转基因生物杂交的物种、阻止转基因生物开花或去除繁殖器官、或采用花期不遇等措施,以防止目的基因向相关生物的转移。 /p p   十七、环境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环境条件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繁殖、扩散或残留,如控制温度、水份、光周期等。 /p p   十八、规模控制措施,系指尽可能地减少用于试验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数量或减小试验区的面积,以降低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广泛扩散的可能性,在出现预想不到的后果时,能比较彻底地将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消除。 /p p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p p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1996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的第7号令《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p
  • 专家称转基因食品安全、无害、健康
    中国,北京:2010年11月30日,植保(中国)协会在北京召开以“农业生物技术与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媒体研讨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杨晓光教授、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和高碑店市农民祖茂堂分别在研讨会上作了主题报告。科学家和农民代表就农业生物技术的安全性测试、转基因食品安全以及转基因棉花的种植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并同与会媒体进行了深入探讨。   转基因食品安全无害   随着转基因研究的不断发展,转基因食品已经越来越多地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据专家估计,从转基因技术推广开始到现在的十多年以来,转基因作物或食品在全球已经被安全食用累计超过一万亿次,从未出现过一例安全事故,而且有些转基因食品比传统食品更加营养、健康。   转基因技术是一种更为精确、更有预见性、效率更高的“杂交”技术。使用转基因技术能够精确地获得所需要的基因,并大大缩短了育种年限和成本,允许转移的有用基因与被删除的无用基因来源清楚、结构明确,更够确保安全。尽管抗虫的Bt基因的来源是苏云金芽孢杆菌,但Bt蛋白本身是无毒的,而且只有在昆虫肠道碱性环境下才能被激活,并与昆虫肠道细胞表面上的受体结合。但是人的胃环境是酸性的,在肠道细胞表面没有相应受体,因此Bt蛋白对人没有任毒性。被人吃下去的Bt蛋白,会像食物中的其他蛋白质一样被消化、分解,成为营养成分。Bt蛋白在急性毒性试验中,当灌胃量已经达到国际上公认的安全剂量也没有引起实验动物中毒死亡,含有Bt蛋白的转基因食品在慢性毒性实验中也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影响。   此外,转基因技术为作物所带来的天然抗性使转基因食品成为更加安全的食品选择。如转基因抗虫玉米由于少受虫咬,这就减少了玉米上的“伤口”,从而减少赭曲霉、黄曲霉等致癌物质的侵染,降低了食用玉米的健康隐患 转基因抗虫植物由于减少了施用农药的次数和数量,因此降低了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提高了食品的安全性。而第三代的转基因作物将能够改良品质、实现抗病、生产功能食品成分、生产可食性疫苗成分,如降血糖,降血压的稻米、高蛋白的玉米、带有乙肝疫苗的西红柿,甚至含有胰岛素的胡萝卜等。   以科学为依据的安全评价   针对转基因作物和产品,我国以严格的科学评价为基础,并且依法实施规范管理。转基因作物要经过广泛的化学、毒理学、致敏学、营养学方面的评估,要经过比任何传统食品都更为严格、苛刻的安全性评价。目前中国所采用的食品安全评价方法已经是当前全球最严格、最全面的评价方法。因此,凡是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晓光教授介绍,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过程中,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依照科学原则、风险性分析原则、实质等同性原则、个案原则和逐步原则、预防为主原则、重新评价原则对转基因作物及食品进行安全评价。这些安全评价旨在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确保转基因作物或食品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发生不良影响,在主要成分、微量营养成分以及抗营养因子等方面与非转基因作物或食品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   杨晓光教授指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的种类齐全。无论是转基因的植物、转基因的动物,还是转基因的微生物,以及由这些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所衍生的转基因的产品,在安全评价管理的时候,都全面覆盖。另外,从转基因技术从研发、市场加工到进出口贸易等产业化推广应用的各个环节都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今尚未发现已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转基因棉花倍受欢迎   来自高碑店市的棉农祖茂堂向与会媒体介绍了转基因棉花的种植情况,他在发言中指出,随着农村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和国家对粮食种植补贴的提升,棉花种植面积有下降的趋势,但是转基因抗虫棉仍是最受棉农们欢迎的品种。种植抗虫棉帮助棉农在防治棉铃虫方面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劳力和农药成本。尽管农药使用量的大大降低给了其他害虫一些“可乘之机”,但这些害虫仍在可控制范围内,没有对棉花生产造成危害性的影响。祖茂堂说:“自从种植抗虫棉以来,棉农就不再为治虫发愁了,不仅节省了买农药的钱、打农药的时间,而且村里再也没有人因为打农药而中毒身亡了。我们希望能有更好的棉花种植补贴 希望能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别让我们棉农买到假种子 最希望的是有更好的技术让棉花能够抗更多的虫、抗更多的病!”祖茂堂还分享了他在国外的所见所闻,以及国外农民如何从种植转基因作物中受益的成功经验。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表示,“转基因技术未来的潜力巨大、前景广阔,随着转基因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价技术的日益完善,我们也看到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认识逐步成熟,科学和理性逐渐占据上风,经济利益、政治因素、国际贸易的影响渐渐缩小。因此,我们应不遗余力地推动转基因技术的发展,让转基因技术更多更好地造福人们的生活。”
  • 央视调查:买5袋米3袋含转基因(图)
    迄今为止,我国政府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种植或进口,但在湖北武汉的超市里,随机购买5种大米,其中3种都含有华中农业大学研制的同一类型转基因成分。含转基因大米是如何轻易流入市场的?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记者拿出的收据被老板撕掉。(央视截屏) 销售转基因种子的门市部。(央视截屏)   调查   买5袋米3袋含转基因   2014年4月,记者在湖北省武汉市的一家大型超市,随机购买了5种大米。随后,我们将这些大米送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令人吃惊,在这五种大米中,有三种含有转基因成分,记者发现,欧盟预警系统中所显示的转基因成分也大都是这一类型:BT63。   BT63未许可商业种植   BT63是由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发的专利转基因抗虫水稻,1999年研制成功,经过11年的评价论证,2009年,BT63转基因抗虫水稻获得了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但并没有得到商业化种植的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转基因作物在没有获得商业化种植许可之前是不允许被商业化种植的。那么市场上被检测出的含有BT63转基因的大米来自哪里,在哪里种植,种子从何而来呢?记者在武汉展开了调查。   抗虫水稻省钱销路好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是著名的种子一条街,这里集中了大大小小数十家种子销售门市部。2014年4月,正是稻子播种的季节,因为BT63转基因水稻的特点主要是抗虫,所以在武汉种子市场上,当地人都把转基因稻种称为抗虫稻。记者调查发现,在江夏区段岭庙的金星村,有不少农民正在种植转基因水稻,他们以40元一斤的价格在金星村的种子销售点买来。BT63转基因抗虫水稻在农民中很受欢迎,因能抗螟虫,可以节省买农药的钱和打药的人工费用,每亩能省二三百元,这对一亩地毛收入只有1000多元的农民很有吸引力。由于抗虫稻销路好,所以种子销售点都愿意向农民推销。但这种水稻尚未被允许商业化种植。   疑问   转基因大米如何扩散   按照BT63转基因抗虫稻项目的带头人、中科院院士张启发的说法,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许多科研成果都是大家一起共享,直到2001年国务院发布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转基因作物安全管理才变得规范起来。   张启发说,在此之前,种子公司可以很容易地拿到BT63转基因抗虫稻种,然后自行育种,进而流入市场。但是,据多家媒体报道,张启发曾经担任过一家名叫科尼尔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这家公司正是华农有意泄露出转基因水稻的重要源头,当地农业执法机构还因此对科尼尔公司进行了处罚,铲除没有按审批要求种植的转基因水稻。   根据国家对转基因农作物的管理规定,转基因抗虫水稻在获得生物安全证书之前,必须要进行大规模生产性试验。2003年,农业部先后批准了2000亩农田,用于BT63转基因抗虫水稻的生产性试验,数百户农民参与其中,按照张启发的说法,2002年底,科尼尔公司成立后,刚好实施完成BT63转基因抗虫水稻的生产性试验。那么在生产性试验过程中,是否造成了种子的泄露与扩散呢?   按照张启发的说法,当时科尼尔公司委托别的种子公司制种,在回收种子之后,再将种子发放给农民,他本人并不参与运作,那么制种公司和农民是否可能将转基因抗虫稻种泄露出去呢?张启发表示农民应该没有这个技术,但种子公司有泄露的可能性。   水稻种子生产者成谜   记者找到了当地一位农民,请她帮我们到镇上的种子销售点去买转基因稻种。随后,记者将买到的稻种送往了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转基因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稻种含有抗虫转基因BT63。根据记者所购买的名为&ldquo 两优江恢902&rdquo 的转基因稻种包装上的信息,该稻种由湖南秀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记者找到了当时申报该品种的负责人李永红,他称公司不可能有转基因种子。   在株洲市种子管理站的协助下,记者对&ldquo 两优江恢902&rdquo 的种子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结果表明,取样的谷种不含BT63抗虫转基因。这也就是说,记者在武汉江夏区种子门市部所购买的种子和湖南秀华科技公司粮库里的种子,不是同一稻种。那么,记者购买的转基因稻种,到底是谁生产的,又是如何进入种子市场的呢?   记者拿着购买收据到湖北江夏某种子销售点,询问转基因种子来源。对方矢口否认曾经销售该种子,并把记者拿出的收据撕掉。记者打电话给种子管理站,却被告知领导开会,执法人员下乡了。线索中断,谁生产的转基因种子?如何进入市场的?依然是个谜!   监管   大米出厂不验转基因   根据转基因大米外包装上的信息,记者来到了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城乡结合部的滠口街,在记者买到的被检测出含有转基因的三种大米中,有两种大米的生产厂址就在这里。据倪厂长介绍,他们加工厂的稻谷和大米来自全国各地,在加工过程中,工厂会根据大米的口味和成色做一定调配,然后包装出厂。   在倪厂长所出示的检测报告里,记者看到,目前武汉市场的大米所实行的是GB1354&mdash 2009标准,这个标准只是对大米的一些物理性指标进行了规定,当地监管部门按照这个标准对大米进行检测后,合格的大米就可以进入市场销售。   在我国所制定的大米出厂标准中,并不含有转基因的检测项,所以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都不会对出厂大米进行检测,这就导致即便有一些大米含有转基因成分,大米销售商和消费者都无从知情。而对于许多出口企业来说,他们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大米,导致他们在出口时遭受损失。上海市一家食品厂2013年出口欧盟的一批白年糕中,就被检测出含有转基因成分。   因为屡次从中国出口的米制品中检测出含有非法转基因,从2012年开始,欧盟开始针对中国出口的米制品实施更为严苛的入境检查,欧盟要求所有中国米制品在出口前都必须出具不含26种转基因的检测报告。   销售转基因大米属非法   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报道,湖北武汉地区周边市场上销售的大米中含有转基因成分,与此同时,中国出口欧洲的大米制品也频繁被检出含有转基因成分。在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通报里,仅2013年中国出口欧盟的大米制品中,就有25次被查出含有转基因成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从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种植,也没有批准转基因大米的进口,这也就意味着,市场上出现的转基因大米和米制品都是非法的。   2014年5月27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以水稻、玉米、大豆和油菜种子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
  • 雀巢米粉检出转基因成分 再引争端
    核心提示:“更令人气愤的是,雀巢公司对中国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它并没有在其他很多海外市场销售转基因食品。这种行为体现了雀巢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不尊重。”   9月初,在雀巢公司在中国销售的一种婴儿食品中,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现了潜在的导致过敏的转基因成分。   “绿色和平”要求雀巢立即停售这种转基因食物,并立即停止其对中国消费者与其他国家消费者执行的双重标准,并向中国消费者作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的承诺。   相关专家表示,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目前我国仅有17种食品或产品被要求必须进行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的标注,而婴儿米粉并不在内。专家建议,应及时更新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   事件背景   雀巢“转基因”再引争端   这并不是“绿色和平”第一次在雀巢婴儿食品中发现转基因成分,这场针对转基因问题的“战争”早在1999年就已经在该组织和雀巢之间打响。雀巢公司的甘脆朱古力、百福豆浆、百福豆腐花、巧伴伴等产品多次被“绿色和平”检出含有转基因成分。   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一直关注转基因食品在中国的情况。今年8月,“绿色和平”在北京市场随机购买了雀巢的一个婴幼儿补充谷粉——“牛肉蔬菜米粉”(保质期20110529D1),并送至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显示,送检样本中含有抗虫转基因成分Bt基因。有研究显示,该种蛋白能够在小鼠体内引发免疫系统反应,是潜在的致过敏原。   “婴幼儿食用的食品种类通常较为单一,并且需长期进食某种食品,因此,对食物尤其敏感。”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锋认为,雀巢在转基因的健康隐患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就将其使用在中国的婴儿食品中,是不慎重的。   “更令人气愤的是,雀巢公司对中国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它并没有在其他很多海外市场销售转基因食品。这种行为体现了雀巢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不尊重。”方立锋说。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雀巢已经在欧盟、澳大利亚、俄罗斯和巴西等国家和地区承诺在其食品中不使用转基因原料,但却一直拒绝对中国消费者作出同样的承诺。相比之下,目前已有超过140家公司向“绿色和平”承诺,保证其在中国所销售的产品中不使用转基因原料,这其中包括亨氏、贝因美、蒙牛和伊利等公司。   9月6日,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雀巢公司的消费者服务热线,工作人员非常肯定地表示,出现转基因问题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且在雀巢的婴儿食品里是不含转基因成分的。   专家说法   现有法规或拿雀巢没辙   据报道,早在2003年,上海消费者朱燕翎因不满雀巢公司在欧洲和中国采取的“双重标准”,曾飞赴瑞士雀巢公司总部,向其高层主管递交公开信,并坚持将雀巢告上法庭,但终以败诉结局。朱燕翎曾提到,卫生部和农业部对转基因标识的前提和方法都不太一致。   根据2002年4月8日由卫生部颁布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生产或者进口转基因食品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必须标注。   昨日,卫生部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02年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已经不用了。”此外,苏志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监测评价处石阶平处长均表示,目前转基因食品相关事宜已统一归属农业部管理。   9月6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法律无明文规定婴幼儿食品中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但转基因农产品商业化需要经过农业部审批。因为米粉的生产原料中可能会含有和转基因相关的农产品,所以倘若查实雀巢米粉中确实含有转基因成分,或将触犯相关法规。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目前我国仅有五大类17种食品或产品被要求必须进行是否含转基因成分的标注,这五大类分别为大豆、玉米、油菜、棉花和番茄。对此,该专家表示,只有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需要进行标识,而婴儿米粉并不在标识范围内。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发布的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记者注意到,不同于农业部的管理办法,该规定并未指出标识的范围仅限于五大类。   昨日,记者联系国家质检总局询问是否所有的转基因食品均需标识一事,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2003年,在雀巢公司和朱燕翎的那场诉讼中,产品在鉴定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时,曾出现过几次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对此,海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转基因的检测方法并不统一,不同的检测方法很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   关于雀巢的“双重标准”,环保部生物多样性研究首席专家薛达元无奈地表示,因为和农业部的管理办法相冲突,2002年卫生部出台的管理办法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所以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雀巢不对其产品进行标识并不违法,但这在欧洲国家是肯定行不通的。换言之,目前中国的法律和政策对雀巢可能仍无可奈何。   “现有只能说,经过风险评估的转基因食品是暂时安全的,是将风险减到最低的。目前他们(支持转基因的人)的观点是,不能因为坐飞机有风险就不坐飞机。”薛达元说。   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锋表示,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出台已有7年,一直没有更新。目前农业部已经批准商业化种植的辣椒和木瓜,均不在该目录中。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时更新标识管理目录。
  • 转基因植物标准物质研究进展
    转基因植物标准物质研究进展日期:2012-05-17 作者:董莲华 赵正宜 李亮 隋志伟 王晶 来源:《农业生物学报》.-2012,(2).-203-210 点击:107  近年来,随着转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大量涌现。但是由于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对人体健康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未经过长期检验,所以一直以来其安全性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保护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健康权,各国都建立了多种方法对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中的转基因特征分子进行检测,以期对转基因植物从源头到餐桌进行全程监控。目前,由于各国对于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国家规定必须标明转基因成分的含量,并且各个国家对所标识转基因含量的要求不尽相同,为了解决贸易争端等问题,转基因产品的定性、定量检测成为关键。但是,由于缺乏国际普遍认同的标准,所以检测结果不可比的问题尤为突出。转基因检测标准的制定是解决转基因产品检测结果不可比的根本。转基因检测标准包括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物质。而转基因标准物质在保汪转基因检测结果可比和可溯源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标准物质是具有高度均匀性、良好稳定性和量值准确性的一种测量标准。因此转基因生物标准物质的使用可以保证转基因产品检测缔果的有效和可比。 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自上个世纪起就已经开始转基因检测标准和标准物质相关研究。目前我国制定了一些急需的转基因安全检测标准和规范(GB/T19495.3~5-2004,NY/T719.l~719.3-2003,NY/T720.1~720.3-2003,NY/T 72l.1~721.3-2003),但是,转基因生物标准物质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转基因生物检测技术应用与发展的一个土要技术瓶颈。本文将对国内外转基因植物标准物质的研究现状及相关技术进行综述,以期为我国转基因植物标准物质研制和相关研究提供参考。1 转基因植物标准物质种类 目前国内外研制的转基因植物标准物质上要自基体标准物质(Gancberg et al.,2007;Trapmann et al.,2004a;Trapmann et al.,2004b)和核酸分子标准物质(Corbisier et al.,2007;AOCS 0306-A(http.//WWW.aocs org/LabServices))。基体标准物质是与被测样品具有相同或相近基体的实物标准,是给被测物质赋值的最有效的标准物质。目前所研制的基体标准物质根据存在形式不同主要有种子标准物质(AOCS 0304-B(http//WWW.aocs.org/yech/crm))和种子粉末标准物质(Trapmann et al.,2004b)。核酸分子标准物质是含有已知量值(目标基因拷贝数或含量)的植物基因组DNA或质粒DNA分子,目前已有的核酸分子标准物质主要有基因组DNA分子标准物质(Fluka69407(http//www. sigmaaldrich.com/etc/medialib/docs/Fluka/Datasheet/69407dat. Par. 0001 File.tmp/69407dat.pdf);AOCS 0306-A)和质粒DNA分子标准物质(Corbisiei et al.,2007),而基因组DNA分子标准物质主要有叶片DNA(AOCS 0306-A;AOCS 0208-A2(http://WWW aocs. org/tech/crm);AOCS 0306-H(Http://WWW. aocs org/tech/crm))和种子DNA(F1uka 69407)分子标准物质两种。每种类型的标准物质在制备、保存和使用中都有其优缺点。具体见表1略。 由表1略可知,基体标准物质由于具有与待测物相同司或相近的基体效应,而且可以用于核酸和蛋白两个水平的检测,应用相对较。但是其纯度和均匀性不容易保证,使用不方便、价格昂贵,而且原材料获得以及复制难度较大。核酸分子标准物质可以解决均匀性问题,其中质粒分子标准物质还有容易获得和使用方便等特点(Allnutt et al.,2006),但是因为其PCR扩增效率与基因组DNA的扩增效率可能存在差异,使用质粒分子标准物质对转基因产品定量时须谨慎。基因组DNA分予标准物质虽然不存扩增效率差异,但因为纯度难以控制,所以复制比较难,价格最高。2 转基因标准物质制备过程中关键点2.1 转基因基体标准物质 转基因植物基体标准物质的研制技术关键包括候选物品种纯度鉴定、标准物质均匀性研究,标准物质定值和不确定度评价等技术研究。基体标准物质候选物纯度鉴定非常关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转基因成分含量的准确性,在目前所有基体标准物质研制报告中,都提供了该标准物质候选物纯度及鉴定方法(Clapper and Cantrill,2009;Trapmann et al.,2010a)。纯度鉴定分遗传背景纯度和基因型纯度鉴定。遗传背景纯度鉴定一般是标准物质候选物供应商(目前国际上主要的供应商为拜尔公司、先正达公司和孟山都公司)通过田间性状筛选、分子水平和蛋白水平的纯度检测完成。分子水平检测技术一般采用定性PCR(聚合酶链式反应)、荧光定量PCR、Southem杂交等技术。蛋白水平检测技术包括Western杂交和免疫试纸条法等(Trapmann et al.,2004b)。基因型纯度检测方法一般采用PCR、Invader(亲染探针法)和SNP Wave技术检测等位基因的纯合或杂合(Eijk et al.,2004;Twyman et al. 2005)。此外,标准物质生产者还要对标准物质候选物进行转化体特异性检测,如对转基因玉米NK603标准物质候选物进行转化体特异性鉴定时要排除转基因玉米其它的转化体(GA21、MON863和MON810)(Trapmann et a.,2005a)。不同的转化体特异性纯度鉴定水平依赖于该转化体特异性定量PCR方法的检测限(Limit of Detection,LOD),由于每个转化体特异性方法的检测限不同,因此对每种转化体的转基因标准物质候选物可检测的纯度水平不一致,如对转基因玉米GA21可鉴定纯度99.935%(LOD=0.065%,Trapmann et al.,2004c),对转基因玉米NK603可鉴定纯度99.970%(LOD=0.030%,Trapmann et al.,2005a)对转基因玉米TCl507可鉴定纯度99.960%(LOD=0.040%,Trapmann et al.,2005b),对转基因土豆EH92-527-1可鉴定纯度99.980%(LOD=0.020%,Trapmann et al.,2011)。 基体标准物质均匀性研究目前主要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Trapmann,et al.,2011)和金标记中子活化法(Trapmana et al.,2010a,b,c)。采用荧光定量PCR方法进行均匀性检验是通过测定目标基因与内标准基因的比值这一特性量值来考察瓶间与瓶内的一致性。利用这种方法进行均匀性检测的优点是测定的量值与标准物质特性量值一致,但缺点是PCR方法精密度低,从而导致均匀性检验对标准物质量值不确定度贡献较大。采用金标记中子活化法进行均匀性检测优点是灵敏度高,重复性好,但缺点是该方法的成本比较高。2.2 转基因植物质粒分子标准物质 转基因植物质粒分子标准物质的研制技术关键包括目标序列和内标准基因序列的选择和扩增、质粒分子标准物质定值和适用性验证等,其中对于质粒分子的定值和适用性验证是质粒分子标准物质研制的技术难点。内标准基因序列的选择一般取决于转基因检测时常用的基因,研制的玉米中常用的内标准基因有adh(Alcoholdehydrogenase,乙醇脱氢酶)、zSSIIB(淀粉合成酶基因)和hmg(High mobilitygroup,高迁移率族蛋白基因),转基因玉米Mon810质粒分子标准物质ERM-AD413的内标准基因为adh基因片段(Corbisier et al.,2007);报道的转基因玉米质粒分子pNK603和pUC57-Btll则选择zSSIIB基因作为内标准基因(董莲华等,201la;董莲华等,2011b)。水稻中常用的内标准基因有REB4(Starch branching enzymes,淀粉分枝酶基因)、SPS(Sucrose phosphate synthase,蔗糖磷酸合成酶)、GOS9和PLD(Phospholipdase D磷脂酶基因)(Ding et al.,2004;Wang et al.,2010)。Cao等(2011)在构建转基因水稻TT51-1质粒标准分子时选择了PLD基因作为标准基因。大豆中常用的内标准基因是Lectin(凝集素基因),棉花中常用的内标准基因是Sad(Steroyl-ACP desatuTase,硬脂酰-ACP脱饱和酶)(Yang et al.,2005)。 目标基因的选择可以是启动子或终止子基因序列,可以是转入的功能基因序列,也可以是转化体特异性边界序列基因(即一部分来源于植物基因组,一部分来源于转入的外源基因)。目前研究最多的是选择边界序列作为外源基因进行构建质粒分子,如Cao等(2011)构建的转基因水稻TT51-l质粒分子目标基因为3′端边界序列,Taveniers等(2005)等构建的Btl76和GA21质粒分子也选择了3′端边界序列作为目标基国。2.3 转基因植物基因组分子标准物质 转基因植物基因组分子标准物质的研制技术关键包括候选物纯度鉴定、基因绸DNA纯化和定值。对候选物纯度鉴定与和转基因基体标准物质研制中的候选物纯度鉴定一样关键,因为纯度直接决定了量值的准确性。基因组DNA的纯化同样至关重要,PCR抑制因子的存在会严重影响后续PCR的扩增,从而影响对待测样品的赋值。目前,基因组DNA纯度一般以A260/A280和A260/A230这两个比值的大小来进行评价:A260/A280比值要求在1.8~2.0之间,而A260/A230比值则要求2.0。PCR抑制因子的存在与否,可通过倍比稀释PCR扩增后比较测定的Ct值与推测Ct值之差进行确定(ENGL,2008)。3 转基因标准物质量值确定方法 基体标准物质定值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第一是重量法,即以制备时的重量配比给标准物质进行赋值,单位一般为g/k或者以%表示,采用重量法进行量值时其不确定度来源主要包括称量引入的不确定度和标准物质的纯度引入的不确定度。目前欧洲标准物质和标准方法研究院(Institute for Reference Materials and Measuremnents,IRMM)所制备的转基因标准物质大部分都是使用这一方法进行量值(Trapmann et al.,2004a;TraPmann,et al.,2010b;Trapmann et al.,2004c;Trapmann et al.,2005a)。第二是采用定量PCR方法对目标基因与内标准基因的拷贝数进行测定,以拷贝数的百分数(%)表示。由于PCR方法为相对定量,而且精密度低,所以使用该方法进行量值时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较大。在IRMM最新发布的标准物质研制报告(Andade et al.,2011)采用了荧光定量PCR方法对转基因玉米NK603标准物质进行量值。 此外,数码PCR(digital PCR)技术是新发展起米的可应用于转基因检测及标准物质定值的方法,因为数码PCR技术不需要外标而可以进行绝对定量,因此在标准物质定值方面有很大的发展前景(Bhat etal,2009),如在BIPM组织的关键比对CCOM-K86中,有证据表明数字PCR对转基因盲样测定的结果与定量PCR测定结果一致(Corbisier et al.,2011),但该方法测定结果的不确定度和溯源途径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最新出现的Droplet digital PCR(ddPCR)技术(Markey et al.,2010)也是一种不依赖于外标的绝对定量方法,用于转基因含量的测定和目标基因的绝对定量方面具有良好的发展满力。 对于转基因基因组和质粒分子标准物质的量值与基体标准物质不同,除了需要明确转基因成分含量外,还要明确DNA浓度。目前,对转基因基因组或质粒DNA标准物质浓度量值IRMM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还可用PicoGreen荧光染料法,但是这些方法在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性方面都不能满足要求(Haynes et al.,2009)。最近发展的超声波-高效液相色谱(董莲华等,2011c)和超声波一同位素稀释质谱法可以解决核酸浓度定量测定的溯源性问题。此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技术(ICP-OES)也是溯源清晰的核酸浓度定定量方法(English et al.,2006)。用于转基因成分含量或拷贝数量值确定的方法主要是荧光定量PCR方法。荧光定量PCR方法是发展起来比较成熟的转基因定量方法(Ronning et al.,2003;Holst-Jensen et al.,2003;Cankar et al.,2006),但由于该方法是依赖于外标的相对定量,且重复性较差,难以成为标准物质定值的绝对方法。目前对于质粒分子标准物质的量值方式还没有合理的模式,因为质粒分予标准物质不同于基体含量标准物质,首先质粒分子本身的量值为目标基因和内标准基因的比值,而这一比值可以通过基因测序法来确定,也可通过定量PCR方法来确定。通过测序方法对标准值进行确定,其不确定度基本可以忽略(董莲华等,201lb),而通过PCR方法进行定值,不确定度需要考虑PCR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一般不确定度都较大(董莲华等,2011b1)。 此外,质粒分子作为标准物质是要用于转基因成分含量检测的,检测对象是基因组DNA,因为分子大小差异可能会导致PCR扩增效率有差异,因此对质粒分子标准物质定值还要充分考虑质粒和基因组可替代性问题。可替代性是指标准相对于未知样品的行为。一般观点认为,质粒DNA与基因组DNA是否可以替代主要取决于PCR过程中两者产生的标准曲线,具体反应在两者标准曲线的斜率(与PCR扩增效率相关)、截据和线性相关系数。但笔者认为这些参数中最关键的是两者标准曲线的斜率,其次是截据,线性相关系数只是反应标准曲线自身的线性,该参数更多的是取决于标准曲线制备过程中的梯度稀释。如果斜率和截据这两个参数之间没有显著差异,那么两者基本就可以替代(Taverniers et al.,2009)。但是如果斜率没有差异,截据存在差异,不能简单的认为两者不可以替代,这种情况F可经过实际样品验证,如果两者对于已经标准值的物质或者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定量测定的结果一致,也可以证明两者是可以替代的(董莲华等,2011a;董莲华等,2011b)。或者通过大量实验找出质粒分子与基因组分子扩增之间的系数,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4 国内外转基因标准物质研究现状与展望 目前国际上主要由IRMM、美国油料化学会(American Oil Chemists’Society,AOCS)和Sigma公司等专业机构进行转基因标准物质的研制和销售。国外对转基因标准物质的研制多集中在基体标准物质,目前仅有一个质粒分子标准物质(MON810)申请了有证标准物质(Corbisier et al.,2007),具体见表2略。国内目前仅有一种转基因大豆粉二级标准物质(GB/W100042/43),还没有有证质粒分子标准物质。但是我国目前批准的转基因标准品已有20种,这些转基因标准也具有明确的量值,它们与标准物质的区别在于转基因标准品的研制以应用为首要目标和出发点,对溯源性并不关注,因此其溯源途径尚不明确。而转基因标准物质除了以应用为目的具有明确的量值和不确定度外,对量值的溯源性也要声明。我国自2009年启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以来,研制的转基因标准物质涉及的国内外16个转化体30多个基体和质粒分子标准物质,分别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科院油料所研制。目前的这些标准物质正在进行有证申报。预计这些转基因标准物质将很快能够服务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从而有效的避免贸易争端。5 展望 转基因标准物质的使用将有效地解决转基因检测不可比的问题,从而避免国际贸易争端。然而,只有转基因标准物质的量值得到国际互认,才可真正有效地避免贸易争端,消除贸易壁垒。而要达到国际互认最简便有效地方式是通过国际比对或各国协同定值。具有国际互认量值的标准物质才能够更好的服务于进出口贸易检测。此外,未来的转基因标准物质研制应以简单实用为主,由于基体标准物质会受其原材料的限制,而质粒分子标准物质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应用的广泛性和使用的方便性。况且,如果将多个转化体特异性检测片段同时构建在同一个质粒分子上,可达到一个标准物质进行多个转化体检测应用的目的,这样既可提高标准物质的利用率,又可节约成本,应是未来的转基因标准物质研制的发展方向。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3) 文章采集:caisy 注明:国家科技支撑项目(No.2008BAK41B01)和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No.2008ZX080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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