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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规:质量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台质量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规范》共9章67条,明确了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委托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要求。《规范》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规范》提出,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具体来看,《规范》明确要求,企业应当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其中,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同时质量安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产品销售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召回工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对召回的产品,应当清晰标识、单独存放,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因产品质量问题实施的化妆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国家药监局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第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第四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独立设置,履行质量保证和控制职责,参与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活动。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下同)、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逐级履行相应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方针,确保实现质量目标。第七条 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协助法定代表人承担下列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一)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三)产品安全评估报告、配方、生产工艺、物料供应商、产品标签等的审核管理,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的审核(受托生产企业除外);(四)物料放行管理和产品放行;(五)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其他人员的干扰。根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需要,经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质量安全负责人可以指定本企业的其他人员协助履行上述职责中除(一)(二)外的其他职责。被指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职能力,且其协助履行上述职责的时间、具体事项等应当如实记录,确保协助履行职责行为可追溯。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对协助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且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转移给被指定人员。第八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一)所有产品质量有关文件的审核;(二)组织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变更、自查、不合格品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召回等活动;(三)保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四)保证完成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五)承担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审核工作;(六)评价物料供应商;(七)制定并实施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计划,保证员工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并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八)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生产部门负责人。第九条 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并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一)保证产品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以及企业制定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生产;(二)保证生产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三)保证生产环境、设施设备满足生产质量需要;(四)保证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经过培训,具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五)负责其他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活动。第十条 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从业人员入职培训和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熟悉岗位职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方式及考核情况等。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在上岗前接受健康检查,上岗后每年接受健康检查。患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至少保存3年。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入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不得在生产车间、实验室内开展对产品质量安全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第三章 质量保证与控制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标准、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文件管理制度,保证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审核、批准、发放、销毁等得到有效控制。第十三条 与本规范有关的活动均应当形成记录。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晰易辨,相互关联可追溯,不得随意更改,更正应当留痕并签注更正人姓名及日期。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应当符合本规范附1的要求。记录应当标示清晰,存放有序,便于查阅。与产品追溯相关的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与产品追溯不相关的记录,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记录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制度,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依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自查程序、结果评估等内容。自查实施前应当制定自查方案,自查完成后应当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发现的问题、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整改措施等。自查报告应当经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报告法定代表人,并反馈企业相关部门。企业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企业应当每年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出现连续停产1年以上,重新生产前应当进行自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制度,制定原料、内包材、半成品以及成品的质量控制要求,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频次应当与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企业应当明确检验或者确认方法、取样要求、样品管理要求、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过程管理要求以及检验异常结果处理要求等,检验或者确认的结果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实验室,至少具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等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并保证检测环境、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施、设备、仪器和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等满足检验需要。重金属、致病菌和产品执行的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安全性风险物质,可以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保证实验设备仪器正常运行,对实验室使用的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的配制、使用、报废和有效期实施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完整、准确。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当留样,留样数量至少达到出厂检验需求量的2倍,并应当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出厂的产品为成品的,留样应当保持原始销售包装。销售包装为套盒形式,该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化妆品且全部为最小销售单元的,如果已经对包装内的最小销售单元留样,可以不对该销售包装产品整体留样,但应当留存能够满足质量追溯需求的套盒外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当密封且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并有符合要求的标签信息,保证可追溯。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留样的产品,并保存留样记录。留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6个月。发现留样的产品在使用期限内变质的,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依法召回已上市销售的该批次化妆品,主动消除安全风险。 第四章 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和设施设备。生产场地选址应当不受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影响,建筑结构、生产车间和设施设备应当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控制要求设置生产车间,不得擅自改变生产车间的功能区域划分。生产车间不得有污染源,物料、产品和人员流向应当合理,避免产生污染与交叉污染。生产车间更衣室应当配备衣柜、鞋柜,洁净区、准洁净区应当配备非手接触式洗手及消毒设施。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环境控制需要设置二次更衣室。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产品工艺环境要求,在生产车间内划分洁净区、准洁净区、一般生产区,生产车间环境指标应当符合本规范附2的要求。不同洁净级别的区域应当物理隔离,并根据工艺质量保证要求,保持相应的压差。生产车间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湿度。根据生产工艺需要,洁净区应当采取净化和消毒措施,准洁净区应当采取消毒措施。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区和准洁净区环境监控计划,定期进行监控,每年按照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测。第二十二条 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止蚊蝇、昆虫、鼠和其他动物进入、孳生的设施,并有效监控。物料、产品等贮存区域应当配备合适的照明、通风、防鼠、防虫、防尘、防潮等设施,并依照物料和产品的特性配备温度、湿度调节及监控设施。生产车间等场所不得贮存、生产对化妆品质量安全有不利影响的物料、产品或者其他物品。第二十三条 易产生粉尘、不易清洁等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单独的生产操作区域完成,使用专用的生产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清洁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易产生粉尘和使用挥发性物质生产工序的操作区域应当配备有效的除尘或者排风设施。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生产许可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的设备,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设备应当设置唯一编号。管道的设计、安装应当避免死角、盲管或者受到污染,固定管道上应当清晰标示内容物的名称或者管道用途,并注明流向。所有与原料、内包材、产品接触的设备、器具、管道等的材质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确认、使用、维护保养、清洁等要求,对关键衡器、量具、仪表和仪器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主要生产设备使用规程。设备状态标识、清洁消毒标识应当清晰。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道、容器、器具的清洁消毒操作规程。所选用的润滑剂、清洁剂、消毒剂不得对物料、产品或者设备、器具造成污染或者腐蚀。第二十六条 企业制水、水贮存及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应当确保工艺用水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水处理系统定期清洁、消毒、监测、维护制度。第二十七条 企业空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应当确保生产车间达到环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空气净化系统定期清洁、消毒、监测、维护制度。 第五章 物料与产品管理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制度,对物料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企业应当与物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物料验收标准和双方质量责任。企业应当根据审核评价的结果建立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录,明确关键原料供应商,并对关键原料供应商进行重点审核,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审查制度,建立原料、外购的半成品以及内包材清单,明确原料、外购的半成品成分,留存必要的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质量安全相关信息。企业应当在物料采购前对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实施审查,不得使用禁用原料、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新原料,不得超出使用范围、限制条件使用限用原料,确保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并执行物料验收规程,明确物料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企业应当按照物料验收规程对到货物料检验或者确认,确保实际交付的物料与采购合同、送货票证一致,并达到物料质量要求。企业应当对关键原料留样,并保存留样记录。留样的原料应当有标签,至少包括原料中文名称或者原料代码、生产企业名称、原料规格、贮存条件、使用期限等信息,保证可追溯。留样数量应当满足原料质量检验的要求。第三十一条 物料和产品应当按规定的条件贮存,确保质量稳定。物料应当分类按批摆放,并明确标示。物料名称用代码标示的,应当制定代码对照表,原料代码应当明确对应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物料放行管理制度,确保物料放行后方可用于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物料处理规程。超过使用期限的物料应当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第三十三条 企业生产用水的水质和水量应当满足生产要求,水质至少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生产用水为小型集中式供水或者分散式供水的,应当由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生产用水进行检测,每年至少一次。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工艺用水质量标准、工艺用水管理规程,对工艺用水水质定期监测,确保符合生产质量要求。第三十四条 产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标签管理制度,对产品标签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产品的标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内包材上标注标签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生产工序的生产企业内完成。产品销售包装上标注的使用期限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章 生产过程管理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建立并执行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产品。企业应当明确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主要生产工艺应当经过验证,确保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生产指令应当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者与生产批号可关联的唯一标识符号)、产品配方、生产总量、生产时间等内容。生产部门应当根据生产指令进行生产。领料人应当核对所领用物料的包装、标签信息等,填写领料单据。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开始前对生产车间、设备、器具和物料进行确认,确保其符合生产要求。企业在使用内包材前,应当按照清洁消毒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或者对其卫生符合性进行确认。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使用的物料以及半成品全程清晰标识,标明名称或者代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数量,并可追溯。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至少包括生产指令、领料、称量、配制、填充或者灌装、包装、产品检验以及放行等内容。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后检查物料平衡,确认物料平衡符合生产工艺规程设定的限度范围。超出限度范围时,应当查明原因,确认无潜在质量风险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后及时清场,对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管道、容器、器具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清洁消毒完成后,应当清晰标识,并按照规定注明有效期限。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生产结存物料及时退回仓库。退仓物料应当密封并做好标识,必要时重新包装。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退料单据核对退仓物料的名称或者代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数量等。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时分析不合格原因。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不合格品经评估确认能够返工的,方可返工。不合格品的销毁、返工等处理措施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记录。 企业应当对半成品的使用期限做出规定,超过使用期限未填充或者灌装的,应当及时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放行。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七章 委托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 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第四十七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与所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和委托生产需要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注册备案管理、生产质量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负责部门和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第四十八条 化妆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所生产化妆品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是持有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在其生产许可范围内接受委托。第四十九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以及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逐级履行相应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五十条 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协助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承担下列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一)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三)审核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四)委托方采购、提供物料的,物料供应商、物料放行的审核管理;(五)产品的上市放行;(六)受托生产企业遴选和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遵守第七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一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受托生产企业遴选标准,在委托生产前,对受托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核,考察评估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生产能力,确保受托生产企业取得相应的化妆品生产许可且具备相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委托方应当建立受托生产企业名录和管理档案。第五十二条 委托方应当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受托生产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五十三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监督制度,对各环节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更换制度,发现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能力发生变化,不再满足委托生产需要的,应当及时停止委托,根据生产需要更换受托生产企业。第五十四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产品放行管理、产品留样管理、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产品退货记录、产品质量投诉管理、产品召回管理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委托方向受托生产企业提供物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物料审查、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验收以及物料放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委托方应当根据委托生产实际,按照本规范建立并执行其他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在受托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出厂放行的基础上,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市放行。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第五十六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其他经营场所留样。留样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十八条的规定。留样地点不是委托方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委托方应当将留样地点的地址等信息在首次留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所在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第五十七条 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记录管理制度,保存与本规范有关活动的记录。记录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相关要求。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记录由受托生产企业保存的,委托方应当监督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章 产品销售管理第五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并确保所销售产品的出货单据、销售记录与货品实物一致。产品销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数量、销售日期、价格,以及购买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五十九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产品,定期检查并且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等质量异常的产品。第六十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退货记录制度。退货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退货单位、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数量、退货原因以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第六十一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并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升产品质量。第六十二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其生产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按规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记录。第六十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召回工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对召回的产品,应当清晰标识、单独存放,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因产品质量问题实施的化妆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配合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实施召回的,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召回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召回数量、实际召回数量、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处理结果、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等。 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四条 本规范有关用语含义如下:批:在同一生产周期、同一工艺过程内生产的,质量具有均一性的一定数量的化妆品。批号:用于识别一批产品的唯一标识符号,可以是一组数字或者数字和字母的任意组合,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化妆品的生产历史。半成品:是指除填充或者灌装工序外,已完成其他全部生产加工工序的产品。物料:生产中使用的原料和包装材料。外购的半成品应当参照物料管理。成品:完成全部生产工序、附有标签的产品。产品:生产的化妆品半成品和成品。工艺用水:生产中用来制造、加工产品以及与制造、加工工艺过程有关的用水。内包材:直接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的包装材料。生产车间:从事化妆品生产、贮存的区域,按照产品工艺环境要求,可以划分为洁净区、准洁净区和一般生产区。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区域(房间),其建筑结构、装备及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准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区域(房间),其建筑结构、装备及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一般生产区:生产工序中不接触化妆品内容物、清洁内包材,不对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生产区域。物料平衡:产品、物料实际产量或者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者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以允许的偏差范围。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者方法、生产工艺或者设备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第六十五条 仅从事半成品配制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及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其出厂的产品标注的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产品名称、企业名称、规格、贮存条件、使用期限等信息。第六十六条 牙膏生产质量管理按照本规范执行。第六十七条 本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1.化妆品生产电子记录要求2.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 附1 化妆品生产电子记录要求 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手段,制定操作规程,确保生成和保存的数据或者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电子记录至少应当实现原有纸质记录的同等功能,满足活动管理要求。对于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并存的情况,应当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作为基准的形式。采用电子记录的系统应当满足以下功能要求:(一)系统应当经过验证,确保记录时间与系统时间的一致性以及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二)能够显示电子记录的所有数据,生成的数据可以阅读并能够打印;(三)具有保证数据安全性的有效措施。系统生成的数据应当定期备份,数据的备份与删除应当有相应记录,系统变更、升级或者退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原系统数据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能够进行查阅与追溯;(四)确保登录用户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规定用户登录权限,确保只有具有登录、修改、编辑权限的人员方可登录并操作。当采用电子签名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法规规定;(五)系统应当建立有效的轨迹自动跟踪系统,能够对登录、修改、复制、打印等行为进行跟踪与查询;(六)应当记录对系统操作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操作者、操作时间、操作过程、操作原因,数据的产生、修改、删除、再处理、重新命名、转移,对系统的设置、配置、参数及时间戳的变更或者修改等内容。 附2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区域划分产品类别生产工序控制指标环境参数其他参数洁净区眼部护肤类化妆品④、儿童护肤类化妆品④、牙膏半成品贮存①、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悬浮粒子②:≥0.5μm的粒子数≤10500000个/m3≥5μm的粒子数≤60000个/m3浮游菌②:≤500cfu/m3沉降菌②:≤15 cfu/30min静压差:相对于一般生产区≥10Pa,相对于准洁净区≥5Pa准洁净区眼部护肤类化妆品④、儿童护肤类化妆品④、牙膏称量、配制、缓冲、更衣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③:≤1000cfu/m3其他化妆品半成品贮存①、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称量、配制、缓冲、更衣一般生产区/包装、贮存等保持整洁注:①企业配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等生产工序采用全封闭管道的,可以不设置半成品贮存间。②测试方法参照《GB/T 16292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GB/T 16294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③测试方法参照《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或者《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④生产施用于眼部皮肤表面以及儿童皮肤、口唇表面,以清洁、保护为目的的驻留类化妆品的(粉剂化妆品除外),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应当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
  • 警示 | 一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报告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被罚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某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2022年5月10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18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对公司两名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12月6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对内蒙古某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了三份《煤炭检验检测报告》,将检验报告书数据与该公司检验室“江苏江分 CH-2000 碳氢测试系统”中碳含量、氢含量检验项目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在该检验检测系统中未找到原始检验数据,涉嫌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经查,当事人存在编造检验样品送样量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擅自引用他人碳含量检验项目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和编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某煤炭质量检验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2年5月17日,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煤炭质量检验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5月17日,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内蒙古某煤炭质量检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某公司检验煤样的实验方法不符合检验所依据的GB/T212-2008《煤工业分析方法》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 优尼康负责人应邀赴美国加州会晤Filmetrics 公司负责人
    Filmetrics-日前,优尼康负责人等应美国Filmetrics公司领导层Dr.Charles.Chen及Scott之约在美国加州会晤,该公司负责人向我司领导层详细介绍了Filmetrics公司的薄膜厚度测量系统的新产品,双方就该系列产品的性能和市场应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通过交流,我公司拥有的关系良好的客户群体(销售渠道)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给Filmetrics公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Dr.Charles.Chen认为我公司在技术资源、人力资源、还是客户资源上都具有相当的实力,并对Filmetrics公司系列产品的在华销售充满信心,同时对于给予优尼康公司成为华第一家售后服务中心充满期待。 美国Filmetrics公司是薄膜厚度测量仪的国际知名企业,该公司产品已经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如Apple,华为,富士通,三安光电,江阴长电等单位有广泛使用。图为两司负责人在Filmetrics公司合影优尼康科技有限公司 (分部) 香港九龙旺角道33号凯途发展大厦704室电话:021-80212377邮箱:info@unicorn-tech.com翌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399号亚芯科技园1号楼3楼 电话:15900490105邮箱:info@unicorn-tech.com 东莞办公室 (分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海德大厦2栋18楼电话:0769-89907320, 15989637322邮箱:info@unicorn-tech.com
  • 赛多利斯中国区负责人离职(图)
    仪器信息网讯 近日获悉,赛多利斯中国区负责人杨于京博士已离职。据国外社交网站Linkedin的信息显示,杨于京现已加入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一职。   杨于京2009年加入赛多利斯,先后担任赛多利斯 Stedim Biotech北美纯化技术业务负责人、赛多利斯中国区负责人。在加入赛多利斯前,杨于京曾供职于GE Healthcare,任大中国区工业业务部总监 以及在Pall公司担任高级技术经理。   杨于京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并拥有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及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生物专业博士学位。(撰稿:杨娟)
  • 三家检测机构被重罚!机构主要负责人被“双罚”
    2021年7月,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中,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抽查了24家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共发现3家机构在上海市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采样、数据分析、出具报告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另有2家机构存在违法排污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其他违法行为,上海市环境执法总队均依法予以了查处。相关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如下。案例一:某环境检测机构在采样环节弄虚作假,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监测方法案例2021年7月9日,执法人员查阅某检测机构提供的噪声检测原始记录时发现,该检测机构在对某排污单位开展厂界噪声自行监测时,噪声检测仪器原始数据记录中,厂界外东南西北四个点位的检测时间不符合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规定的“在稳态情况下每个点位检测时长一分钟”的要求。同时,该公司提供的另外5份噪声检测报告中存在类似情况。经过实地调取排污单位监控录像,以及对相关人员开展询问调查,认定该检测机构现场检测人员存在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监测方法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四条第七款的规定。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上海市环境执法总队责令该检测机构停业整顿,并处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双罚”,处罚款2.8万元。案例二: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分析环节伪造监测数据案例2021年7月9日、27日,执法人员对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检测人员徐某、许某某经手出具的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数据在未经仪器测定情况下擅自编造,构成伪造监测数据。8月2日,执法人员在对已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涉及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原始记录进行核查时发现,该机构针对从不同企业采集来的不同来源的水样,经其编造的数值几乎没有差异。经向该机构的质量技术负责人仇某某调查后确认, 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间,该检测机构出具的76份检测报告中涉及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均系伪造,该行为违反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上海市环境执法总队责令该检测机构停业整顿,并处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仇某某实施“双罚”,处罚款2.8万元。案例三:某环境检测机构在报告环节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出具报告案例2021年7月20日,在对某排污单位委托某环境检测机构实施的自行监测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与对应的原始记录不一致,检测报告结果达标但原始记录数据超标。随后执法人员通过查阅采样记录、实验室原始记录(图谱、分析数据),并对接样和分析人员问询调查,发现该检测机构在对企业开展采样监测并发现结果超标后,通过重新采样方式替换原超标检验结果。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机构其他一些检测报告也存在类似问题。该检测机构在环境服务过程中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并出具检测报告,以至评价结论错误失真,该行为违法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上海市环境执法总队责令该检测机构停业整顿,并处2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双罚”,处罚款2.8万元。法条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在本市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环保部门备案;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八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安全评价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等第三方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 一检测公司被责令停业并罚款,公司负责人被罚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宣环罚〔2023〕5号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MA2MQM6N9M,法定代表人刘有兵,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广溧路西亚夏汽车城综合服务中心301室。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30日,7月19日、21日、24日、2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你单位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安装的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开展验收比对监测时,你单位采样员在未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并开展采样的情况下,伪造了5份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样品,并依据伪造的低浓度颗粒物样品出具了比对检测报告,伪造了监测数据。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1.2023年6月26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4张,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废气排口2023年5月6日视频监控,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废气排口开展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时,整个采样过程无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动作,与比对检测报告中对颗粒物开展6次采样不符(每次采样均需更换采样头)。2.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该公司主体资格和被调查人员的身份。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排污单位自主验收表》复印件1份、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比对检测报告(编号:SCD20230506020)复印件1份,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维工作,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比对,并由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比对检测报告。4.2023年6月30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授权委托书8份,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员李骞于2023年5月6日在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对低浓度颗粒物开展采样时,开始采样前更换过一个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整个采样过程无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动作,李骞在将6个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交给实验室之前私自从鞋底取了一点灰撒到剩余5个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上,涉嫌伪造了5份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样品,并填写了相关表格。5.2023年7月1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9份,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证复印件3份,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节选)复印件2份、采样检测规范文件(节选)复印件1份、检测质量的控制程序文件(节选)复印件1份、质量控制文件复印件1份,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主体资格、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资质和被调查人员的身份。6.2023年7月19日调查询问笔录6份,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开展验收比对检测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包含项目清单1份、检测方案1份、任务单1份、样品流转单1份、采样监测原始记录1份、分析原始记录1份,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根据采样人员提供的伪造的低浓度颗粒物样品出具了原始采样数据、分析数据和监测数据。7.2023年7月21日调查询问笔录2份,2023年7月24日调查询问笔录2份,2023年7月25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授权委托书2份,证明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安装的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开展验收比对监测,采样员李骞未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5#排放口比对监测费用为3000元,至调查时该费用未结算。8.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戴启林同志人员任命及工作安排的通知》原件1份、关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说明原件1份、技术服务合同书复印件1份、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戴启林为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际主要负责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有兵和总经理江晓东仅为该公司实际投资人,不参与该公司内部实际管理和对外业务经营活动。9.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6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21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皖宣环罚告〔2023〕7号)告知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在规定时限内,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听证要求。依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未遵守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规定,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皖环发〔2020〕20号)专用裁量表“表12-3 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裁量标准”规定计算,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停业整顿(一)停业整顿的方式1.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业,并采取整改措施,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2.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应当确定改正措施、具体责任人员等事项。3.你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我局备案。4.停业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营业。(二)停业整顿的期限1.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至你单位完成备案之日止。2.我局将对你单位履行停业整顿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适时开展复查。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人民币十万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详见《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14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宣环罚〔2023〕6号戴启林:性别男,汉族。你单位(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30日,7月19日、21日、24日、2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你单位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安装的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开展验收比对监测时,你单位采样员在未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并开展采样的情况下,伪造了5份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样品,并依据伪造的低浓度颗粒物样品出具了比对检测报告,伪造了监测数据。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1.2023年6月26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4张,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废气排口2023年5月6日视频监控,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废气排口开展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时,整个采样过程无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动作,与比对检测报告中对颗粒物开展6次采样不符(每次采样均需更换采样头)。2.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该公司主体资格和被调查人员的身份。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排污单位自主验收表》复印件1份、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比对检测报告(编号:SCD20230506020)复印件1份,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维工作,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比对,并由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比对检测报告。4.2023年6月30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授权委托书8份,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员李骞于2023年5月6日在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对低浓度颗粒物开展采样时,开始采样前更换过一个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整个采样过程无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动作,李骞在将6个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交给实验室之前私自从鞋底取了一点灰撒到剩余5个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上,涉嫌伪造了5份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样品,并填写了相关表格。5.2023年7月1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9份,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证复印件3份,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节选)复印件2份、采样检测规范文件(节选)复印件1份、检测质量的控制程序文件(节选)复印件1份、质量控制文件复印件1份,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主体资格、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资质和被调查人员的身份。6.2023年7月19日调查询问笔录6份,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开展验收比对检测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包含项目清单1份、检测方案1份、任务单1份、样品流转单1份、采样监测原始记录1份、分析原始记录1份,证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根据采样人员提供的伪造的低浓度颗粒物样品出具了原始采样数据、分析数据和监测数据。7.2023年7月21日调查询问笔录2份,2023年7月24日调查询问笔录2份,2023年7月25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授权委托书2份,证明合肥华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排放口安装的低浓度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开展验收比对监测,采样员李骞未更换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5#排放口比对监测费用为3000元,至调查时该费用未结算。8.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戴启林同志人员任命及工作安排的通知》原件1份、关于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说明原件1份、技术服务合同书复印件1份、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戴启林为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际主要负责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有兵和总经理江晓东仅为该公司实际投资人,不参与该公司内部实际管理和对外业务经营活动。9.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6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21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皖宣环罚告〔2023〕8号)告知你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在规定时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听证要求。依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未遵守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规定,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皖环发〔2020〕20号)专用裁量表“表12-4 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裁量标准”规定计算,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我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人民币三万六千元。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详见《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14日
  • 警示 | 一检测机构5名负责人被判刑
    依据判决,某环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处以罚款20万元。总经理罗某慧等5名负责人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实施后,广东省内破获的首宗环境监测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案。案情显示,涉环境监测领域的违法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对生态环境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5次专项检查,深挖异常数据背后造假事实2021年8月31,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及技术专家会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环公司开展监督检查。“这家公司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出具了3000份左右的环境监测报告,而实际现场采样人员只有五六个人,业务开展情况与人员能力明显不符。”工作量巨大,但工作人员却偏少,异常数据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为查实证据,检查组认真核查企业相关材料。在执法人员努力下,企业弄虚作假的事实浮出水面。“报告数据与仪器打印记录不一致,仪器缺失原始数据记录或数据逻辑混乱,监测任务时间安排过于紧凑,样品瓶未开封但原始记录却已显示完成分析……”检查组初步判定,这家公司涉嫌存在多种弄虚作假行为,并决定后续跟进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查明相关情况。“环境监测机构证明文件弄虚作假往往很隐蔽,调查取证的过程也非常复杂。”2021年9月6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某环公司开始第二轮现场检查与人员问询。这家企业越来越多弄虚作假行为暴露在检查组面前: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仪器分析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伪造监测时间或者签名;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等,造假行为多达10余种。“近40天时间里,我们先后对这家公司共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查阅报告超过500份,问询人员约25人(次),明确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监测报告近100份,掌握了这家公司大量违法犯罪行为证据。”对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取证判定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将这家公司相关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按权责移交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立案处理。中山市公安局随后对这家公司多名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于2021年10月21日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正式逮捕公司5名主要责任人。2022年3月31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某环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6月2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某环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进行判决。坚持“零容忍”,相关负责人获刑并被处罚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1年8月,因市场竞争压力增大,为满足客户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求”,以便获取更多客户和利润,某环公司在开展环境监测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为部分客户提供虚假报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慧、吴某平作为被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默许放任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追求增加公司业务量及利润。被告人罗某鹏等作为被告单位业务部门主管,明知被告单位在环境监测业务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仍相互协作配合,共同为客户出具虚假报告。5名被告人身为某环公司部门主管,理应按照各自分工依照相关规定、规范认真履行环境监测工作职责,客观真实地出具监测报告,但5名被告人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丧失职业操守,罔顾部分受测单位超标排污可能对周围环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长时间为众多受测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弄虚作假,并通过出具虚假监测报告干扰误导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法院最终判决,某环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处以罚款20万元;总经理罗某慧判等5名负责人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此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广东省首宗环境监测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判例。“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是红线也是底线,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某环公司违法行为的判决,极大提高了监督检查的震慑力,为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的服务市场起到了推动作用,展现了中山市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决心。以案为鉴加强监管,全面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案件发生后,我们马上对全市19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案为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迅速采取行动,对这一行业进行规范与检查。与此同时,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多次通过行业协会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召开以“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要求机构内部加强管理,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科普微视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还积极向企业普及如何规范选择检测机构,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案件判决后,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环境监测市场行业现状,我们发布了《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管理办法的颁布,全市初步建立起生态环境监测单位“白名单”制度,探索严格监管和正面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以“白名单”的形式引导委托单位择优选取监测单位。“检测机构跨区域从事检测活动难以监管,让不法人员有机可乘,成为监测机构数据弄虚作假频发的一个主要成因。”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在中山市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中,有超过80%的工商登记和检测场所不在当地辖区内,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未能及时掌握这些外地检测机构所开展的检测活动信息,存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容易滋生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正会同广州、佛山等城市,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协同监管有望解决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痛点。通过开展联合飞行检查,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机构名单共享机制等方式,营造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公平营商,诚信监测”的行业氛围。
  • 数据连续3月不达标 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将被约谈
    环境质量怎么样?监测数据是最直观的答案。四川省环保厅日前出台《2015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每月将对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数据进行审核,不达标将被通报,若连续被通报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以水站为例,省总站每月编制“四川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及审核情况的通报”,对每月水站的数据上传率、有效率和审核率进行统计,对上述指标不足90%的站点进行通报 若连续2个月被通报,托管该站点的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若连续3个月或一年中累计4次被通报时,由省总站约谈该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单位负责人 若约谈后仍无改善的,由省总站报省厅认可后收回托管权、终止协议、解除委托。 从空气监测来说,省总站负责组织开展全省21个市(州)国控城市气站的比对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全年常态化比对监测和秋冬季重点时间段比对监测。对于重点时间段(1月、9-12月)和盆地内重点区域进行多次不定期抽查。来源:华西都市报
  •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解读农残限量最新标准
    日前,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新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达2293个,和原有标准比,增加了1400余个。   整合多种原有标准   原有涉农药残留的标准有十几个,同一种农药在花生和小麦中残留限量不同。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有十几个不同的标准。其中国家标准有3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第1号修订单)、《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行业标准则多达10项,如《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2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这些标准之间相互交叉、重复,甚至有一些矛盾之处。如农药百菌清在花生中的限量,国家标准GB2763—2005和农业行业标准NY662—2003中都重复规定为0.05毫克/公斤。而百菌清在小麦中的限量,国家标准GB2763—2005规定为0.1毫克/公斤,农业行业标准NY1500—2007则规定为0.05毫克/公斤。再如已禁止使用的磷胺,在稻谷中的限量国家标准GB2763—2005仍规定为0.1毫克/公斤,显然不符合国家加强对禁止使用农药管理的要求,因此新标准将其修订为更严格的“0.02毫克/公斤”。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此,农业部加大力量对涉及农药残留限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加快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3年努力,农业部完成了对原有标准的整合修订任务,统一为一个标准文本。   鲜食产品标准最多   旧标准仅有837个残留限量,新标准有2293个,其中蔬果农药残留限量共1579个。   据介绍,我国原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仅规定了201种农药在114种农产品中873个残留限量。新标准则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比较大的突破。   何为残留限量?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标准中的1个残留限量是指1种农药在1种农产品中的规定限量。由于每种农药的使用范围都不同,1种农药可能被批准使用在多种农作物上,因此1种农药需要制定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如我国批准阿维菌素在水稻、棉花、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苹果等15种农产品上使用,因此新标准中对阿维菌素这1种农药,规定了其在15种农产品中的15个残留限量。   为何规定了2293个残留限量?据介绍,这2293个农药残留限量全都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数据和居民膳食消费结构情况,充分对接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开展风险评估基础上制修订的,同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确保标准的科学、公开、透明。从安全性上看,新标准的风险评估结果全部都在安全范围内,可以保障居民的消费安全。   新标准中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   与国际比尚有差距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有3820个,比我国多1500余个,“十二五”末,我国标准将达7000个。   新标准还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如谷物、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780个限量标准)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麦粉、大豆油等12种加工制品59个限量标准)。   组限量是选择同一组农产品中消费量大、残留风险最高的农产品为代表作物,以代表作物的农药残留试验数据为基础,来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因此,组限量标准是同一组作物中所有农产品共同的残留限量标准。我国新标准中制定的28组农产品的组限量,将有利于扩大残留限量的覆盖率和使用范围。此外,新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提高了新标准的可操作性。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的实施,一是有利于规范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从源头控制住农药残留。二是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了法定的技术依据,有利于各级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的科学性评议,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认可,这对于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将产生积极影响。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相比,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目前CAC有3820个,美国有1.1万个,日本肯定列表有5万多个。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
  • 环保部负责人:治河先治污 治污先治官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谈水污染治理――   治河先治污 治污先治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5日举行记者会,主题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减少排放   首先是政府、企业责任   “今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反复出现雾霾天气,除了不利气候条件这一外部因素,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所积累的环境问题。”吴晓青说。   他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均占全国的30%,单位平方公里污染物排放量是其他地区5倍以上。“这些地区每年出现霾的天数在100天以上,个别城市甚至超过200天”。   吴晓青表示,从今年开始在重污染区域,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六大行业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在这些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同时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污染减排目标的考核和监督检查,明确减排目标。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的PM2.5要纳入考核目标。   “减少排放人人有责,这个责任首先是政府、企业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他说。   让更多河流湖泊   适合游泳   在回答有关水污染治理问题时,吴晓青说,各地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确实还有一些河流、湖泊不适合游泳,部分地方水环境治理成效也不明显”。   “有些地方政府提出‘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的铁腕治污措施,取得很好的效果。”吴晓青表示,下一步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我们将督促指导和支持各地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让更多的河流、湖泊尽早适合游泳。”他说。   “十二五”末期建成   先进空气监测体系   吴晓青说,今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第二阶段大气监测网络建设,到年底将有190个城市近950个监测点位组成的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实时发布监测数据。   罗毅介绍说,明年和后年我国将实施大气监测网络第三阶段建设。“到2015年底,将建成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适应新空气质量标准实施需要,能够监测PM2.5等指标,由大约1500个城市监测点组成的先进城市监测网络。”他说。   他介绍说,“十二五”期间还计划在城市交界和大气通道位置建立96个区域空气监测站。并在无污染地区建设15个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目前已建成14个。   “各省会城市已经建立了31个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站,我们将在下一步建立的区域站和背景站中设置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罗毅说,“这些系统要向社会发布相应监测数据。”   “‘十二五’期末,我国将建成一个比较先进,覆盖城市、区域和背景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他说。
  • “973计划”负责人仅剩两位校长
    教育部近日发文,对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出若干意见,其中提出,高校领导任职期间要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在国家级科研项目中担任负责人的校长、书记已经大幅减少。以&ldquo 973计划&rdquo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2015年立项清单为例,高校的校长、书记今年在国家级科研项目中担任首席科学家的只有2人,而4年前,该计划中出现的大学校长有16名。   5月初,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体制举措,以及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制度举措。其中一项&mdash 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高校领导任职期间要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引发高度关注。   其实,有关高校领导专职行政、不兼顾科研的要求,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早在去年2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就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直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既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也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务。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高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北青报记者通过检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ldquo 973计划&rdquo 2015年立项清单发现,今年以来,高校的校长、书记在国家级科研项目中担任首席科学家的只有2人,且都不是985高校也不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大学校长&ldquo 双肩挑&rdquo 的现象已式微。   和国外大学的全职校长相比,我国的大学校长通常一方面要负责大学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承担具体的教学科研任务。但从2011年开始,先后有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北师大校长董奇、北外校长韩震主动承诺,在任期间放弃学术研究、不带研究生、不申报课题甚至不申报院士,曾轰动一时。   调查   两位校长担任今年&ldquo 973计划&rdquo 首席科学家   北青报记者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的项目进行了调查。在其官方网站上,通过检索国内部分985高校现任校长和党委书记的名字,发现无一人在近年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但是,不少985高校的副校长出任重大项目负责人。例如今年初,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薛其坤出任&ldquo 低维量子物质非平衡态物理性质原位综合实验研究平台的研制&rdquo 项目负责人,该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在&ldquo 中国知网&rdquo 上,众多知名大学校长的论文、演讲稿并不难搜索到。但在这些论文中,学术论文并不多见,课题项目的论文也为数不多,倒是阐释大学管理、教学改革的论文和演讲稿占居多数。以曾提出过&ldquo 四不&rdquo 承诺的北师大校长董奇为例,1999年董奇开始担任北师大副校长,从2005年到2011年都是论文发表的集中时期。知网的搜索显示,2007年董奇共有33篇论文,且大都是他的研究领域,即儿童心理发展与测评、儿童语言与数学学习及其脑机制等方面的课题论文。2012年就任校长之后,当年知网上能够检索到的董奇论文只有10篇。去年董奇的9篇论文中,有5篇的主题是有关学生教育、学校建设的。而今年到目前为止,董奇的论文只有3篇,且3篇的作者中董奇都排在最后。   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今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可在知网上搜索到的论文,2013年和2014年也都没有国家课题论文。   通过检索科技部官网公布的&ldquo 973计划&rdquo 2015年立项清单,北青报记者发现,其中由大学校长或党委书记担任首席科学家的只有2项,分别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邓军负责的&ldquo 中国西南特提斯典型复合成矿系统及其深部驱动机制&rdquo ,南京工业大学校长黄维负责的&ldquo 钙钛矿型太阳电池的基础研究&rdquo 。   但在前些年,情况可不是这样。科技部2011年公布当年&ldquo 973计划&rdquo 立项清单后,有媒体梳理清单上113个科研项目后发现,其中担任首席科学家的有16位有大学校长、副校长或校长助理等校级行政职务。   对话  不让校长搞科研是为了防止&ldquo 学术腐败&rdquo   对话人:北京某211高校副校长   北青报:您认为教育部为何会要求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副校长:为了防止&ldquo 学术腐败&rdquo 。首先,国内的大学校长之所以领衔科研课题,往往是因为他们拥有广泛的人脉和资源,再加之本身的社会地位,课题立项和经费申请都会更容易,而且在各类评比中,拥有行政权力的人竞争优势也十分明显。其次,也因为校长、书记拥有行政和学术双重权力,所以不愁没人来替他完成课题。这样就容易造成&ldquo 学术腐败&rdquo ,出现一些利益交换。所以,书记、校长不担任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要从根源上杜绝这种现象的产生。   北青报:有观点认为,大学校长不做科研&ldquo 太可惜&rdquo ,您怎么看?   副校长:肯定会有遗憾。其实我们国家的校长多数都是一线教师一步一步走上来,本身的科研水平、教学水平和学识都相当不错,是各自研究领域的&ldquo 学界大牛&rdquo ,一旦放弃科研,就等于本人的学术生涯暂停,日后在学术上的晋升也会有一定停滞,而且在任期间行政科研一肩挑也能避免卸任后可能不能重操旧业的尴尬。从这个角度看,校长不做科研确实&ldquo 太可惜&rdquo 。但是,如果校长不搞科研,退出课题立项、经费申请或者成果评估等,对于普通一线教师而言是十分有利的,也有助于消解学术界的官本位思想。   北青报:所以校长应该专心行政?   副校长:一所大学,特别是重点大学,校长责任重、任务多,我这样的副校长既负责教学也有行政管理都忙不过来,更何况校长。哈佛、牛津这些国际知名大学大都实行校长职业化的通行做法,校长任期内只专心于管理,不再搞科研。不过,我们国家大学校长目前还是任命,所以校长会面临行政还是科研的两难选择。如果校长一心做好行政事务,对学校的发展肯定有益,真的醉心学术可以选择不担任行政职务,或由学术研究转为对大学的管理研究。文/本报记者 董鑫   背景   为官还是治学,校长们如何选择   其实,早在中办、教育部的精神下达前,就已经有高校校长、书记主动表态,将在任内退出科研工作。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他们这样决定的原因有两类:时间精力不够,或以身作则避免&ldquo 学术腐败&rdquo ,或二者兼而有之。   2011年,赵跃宇就任湖南大学校长时就做出承诺:&ldquo 担任校长期间不申报课题、不新带研究生。&rdquo   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在其就职演讲中提出&ldquo 四不&rdquo 承诺:在任期间不申报新课题、不招新研究生、不申报任何教学科研奖、不申报院士。   2013年,时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向主管部门提出不再连任校长,他自称原因是&ldquo 由于过度透支身体,同时没有拿出足够时间补充,一场大病让我失去能够通宵达旦工作资本,不能再像过去双肩同时挑起学术、管理两副重担&rdquo 。   2013年9月,时任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的饶毅主动辞去院长职务,回归普通教师的身份。文/本报记者 雷嘉 董鑫
  • 全国测试中心主任与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与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的通知 [2009]测协发字 8号 国家级中心,省、市、自治区中心、协会:   兹决定于2009年6月24-26 日在太原市召开全国中心主任与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分析测试能力。   二、会议时间:2009年6月24 日报到。   2009年6月 25-26日开会。   三、报到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缉虎营15号银龙酒店   四、参会人员:国家级中心、地方中心主任1人。   地方协会负责人1人。   五、请参会人员带本单位经验材料到会交流。   六、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09年5月12 日
  • 清华大学相关负责人来我单位考察
    清华大学相关负责人来我单位考察社会实践情况 7月19日上午,清华大学相关负责人来我单位考察该校博士生社会实践情况。副区长杨琦参加活动。 自2005年我们常州亿通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共建社会实践,我单位已迎来第16位清华博士生,帮助我单位攻克了39项课题研究,2015年,金坛基地在清华大学全国69家校级基地获综合评比第一名。 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兼研究生团委书记 刘博涵:“我觉得咱们这些企业很有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发展得也很快。可以让清华的博士生到企业里面去学习,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视频链接 http://www.jintanwang.com/video/xinwenredian/20673.html
  • 重视服务,代理商更好发展的根基——访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田洪孝和技术部负责人杨天祝
    2018年2月26日,仪器信息网编辑注意到了一篇“山东省食药院举办新建实验室搬迁仪式”的新闻。该新建实验室总建筑面积15770平方米,需要搬迁的大小仪器设备多达1400多台套,承担该项目的是岛津公司。就在日前编辑了解到,这个正常情况下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的实验室搬迁工作,岛津公司只用了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提前完成任务,并且山东省食药院对于岛津公司的工作也表示了满意。  为了探寻其中的“故事”,仪器信息网编辑于近日采访了岛津山东代理商-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田洪孝和技术部负责人杨天祝。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田洪孝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技术部负责人杨天祝 “像分析仪器这样的精密设备,其搬迁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田洪孝说到,“能够顺利完成任务离不开各方面人的积极配合。单就岛津公司来说,就有太多人为这个项目付出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这个项目给给出的工期比较短,客户要求岛津必须在3月中旬完成搬迁和验收,所有仪器必须能够及时、正常地出数据。在这种急迫的情况下,岛津的工程师们与田洪孝的团队积极配合、全力以赴,甚至田洪孝也亲自负责仪器计量的协调工作,正是大家的积极工作才使得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了这么大的任务。  虽说参与搬迁的是岛津公司全国的技术人员,但是岛津能够中标这个项目,是与田洪孝和他的团队在山东多年来打下的基础分不开的。“岛津在山东的售后维修服务工作几乎全部是由我们完成的,我们真正实现了本地化的售后,响应时间短、与客户的沟通更方便。”杨天祝介绍到,“虽然我们是一家代理商,但是公司的技术服务人员比销售还多。目前公司技术人员35人,到2018年底计划达到40人的规模,服务以山东为主、惠及周边的用户。”杨天祝举例子说到,一个用户买了岛津的仪器后,公司派了一名应用技术人员“小马”到用户那儿“上班”2周,一直到该用户能够很好地运行这台仪器。后来该用户又接连买了岛津的其他产品,现在这个用户还经常邀请小马去一起“聚聚”。“我们的技术人员已经与用户处成了朋友。”  “作为代理商,严格按照岛津‘同质化’的要求去做,实现同样的产品质量、同样的服务质量。”这是田洪孝总结出的自己团队的核心优势。“之前,大家多数会认为代理商只是做销售的业务,现在的代理商想要拥有竞争力就需要重视服务、要建立自己的应用支持队伍。”这一条,田洪孝他们多年前就已经实现了。  “我们在岛津的代理商中有着多项‘NO.1’。”田洪孝介绍到,如:第一家实现了远程技术服务;建立备品备件和耗材两个库;建有服务全国用户的培训中心;获得岛津高端质谱产品安装维修的许可等等。田洪孝介绍到,我们专门有三个技术人员负责每天接800电话,每人每天接30多个电话。在代理商这儿建备品备件库,山东还是独一份的,大大提高了售后维修的响应速度。而成立培训中心是岛津代理中唯一这么做的,讲师们也都是自己培养出来并且得到岛津分析中心认可,可以服务全国的用户。代理商维修高端的GCMSMS和LCMSMS也是岛津在山东这儿首先进行的试点,其维修人员必须通过岛津的理论和动手能力的考核。  如此重视技术服务是与田洪孝他们的“来历”分不开的。而说起他们团队的“来历”,还真是有那么一点“与众不同”。他们隶属于原山东化工研究院,而且田洪孝目前还是研究院的三级研究员。那么,作为科研单位,是如何走上了与仪器公司合作的道路呢?  80年代末90年代初,山东化工研究院是科研单位走向市场化的试点单位。因为田洪孝与杨天祝他们这些研究院分析室的研究人员对于色谱等分析仪器,尤其是岛津的气相色谱非常熟悉,所以寻求与外国分析仪器企业合作成了他们的目标。于1992年底,山东化工研究院与岛津公司签约成为其山东维修站;1997年成为岛津山东联络处,开始辅助岛津公司开展销售业务;2000年的时候成为了岛津山东的代理商,至今已经有26个年头了。“在离科学家越来越远的路上越走越远了。”田洪孝与杨天祝笑到。  田洪孝回忆到,“90年代初,各跨国仪器公司在中国的应用支持力量还比较薄弱,而且当时方法标准等也不像现在这么全面。我们出身研究院的分析室,在摸实验条件、建分析方法方面有着非常强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这也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杨天祝补充到,“虽然如今各大跨国仪器公司自己的应用方法开发等能力大幅提高,但是仪器厂商与代理商之间进一步进行了分工,对于一些常规分析方法的开发的需求,还是需要代理商去做的。”为此,田洪孝曾花“巨资”送员工到岛津北京的分析中心进行长达一年半的培训,不断提升团队的水平。  田洪孝和杨天祝当年的心愿都是要成为教授、研究员的,没想到如今在开公司这个领域干得有声有色。在26年的发展过程中,他们的团队从只有几个人发展到如今的70多人;从维修到代理商,从部分区域的代理到全山东的代理权;同科研单位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如今,维修的仪器小到天平、大到GC/MS/MS和LC/MS/MS等在内的几乎岛津全部仪器......这一路走来有心酸也有成就。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以服务为主线、建立先进的服务体系,相信田洪孝、杨天祝和他们的团队在未来会有更好地发展!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重视服务,代理商更好发展的根基——访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田洪孝和技术部负责人杨天祝
    p   2018年2月26日,仪器信息网编辑注意到了一篇“山东省食药院举办新建实验室搬迁仪式”的新闻。该新建实验室总建筑面积15770平方米,需要搬迁的大小仪器设备多达1400多台套,承担该项目的是岛津公司。就在日前编辑了解到,这个正常情况下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的实验室搬迁工作,岛津公司只用了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提前完成任务,并且山东省食药院对于岛津公司的工作也表示了满意。 /p p   为了探寻其中的“故事”,仪器信息网编辑于近日采访了岛津山东代理商-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田洪孝和技术部负责人杨天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0ffe75d0-68b4-49e0-8b8a-baac931c09fd.jpg" title=" 田洪孝.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田洪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5dc54f86-f87b-47cf-a6d9-20b68a67c59e.jpg" title=" 杨天祝.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山东爱纳分析仪器技术服务中心技术部负责人杨天祝 /p p   “像分析仪器这样的精密设备,其搬迁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田洪孝说到,“能够顺利完成任务离不开各方面人的积极配合。单就岛津公司来说,就有太多人为这个项目付出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这个项目给给出的工期比较短,客户要求岛津必须在3月中旬完成搬迁和验收,所有仪器必须能够及时、正常地出数据。在这种急迫的情况下,岛津的工程师们与田洪孝的团队积极配合、全力以赴,甚至田洪孝也亲自负责仪器计量的协调工作,正是大家的积极工作才使得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了这么大的任务。 /p p   虽说参与搬迁的是岛津公司全国的技术人员,但是岛津能够中标这个项目,是与田洪孝和他的团队在山东多年来打下的基础分不开的。“岛津在山东的售后维修服务工作几乎全部是由我们完成的,我们真正实现了本地化的售后,响应时间短、与客户的沟通更方便。”杨天祝介绍到,“虽然我们是一家代理商,但是公司的技术服务人员比销售还多。目前公司技术人员35人,到2018年底计划达到40人的规模,服务以山东为主、惠及周边的用户。”杨天祝举例子说到,一个用户买了岛津的仪器后,公司派了一名应用技术人员“小马”到用户那儿“上班”2周,一直到该用户能够很好地运行这台仪器。后来该用户又接连买了岛津的其他产品,现在这个用户还经常邀请小马去一起“聚聚”。“我们的技术人员已经与用户处成了朋友。” /p p   “作为代理商,严格按照岛津‘同质化’的要求去做,实现同样的产品质量、同样的服务质量。”这是田洪孝总结出的自己团队的核心优势。“之前,大家多数会认为代理商只是做销售的业务,现在的代理商想要拥有竞争力就需要重视服务、要建立自己的应用支持队伍。”这一条,田洪孝他们多年前就已经实现了。 /p p   “我们在岛津的代理商中有着多项‘NO.1’。”田洪孝介绍到,如:第一家实现了远程技术服务;建立备品备件和耗材两个库;建有服务全国用户的培训中心;获得岛津高端质谱产品安装维修的许可等等。田洪孝介绍到,我们专门有三个技术人员负责每天接800电话,每人每天接30多个电话。在代理商这儿建备品备件库,山东还是独一份的,大大提高了售后维修的响应速度。而成立培训中心是岛津代理中唯一这么做的,讲师们也都是自己培养出来并且得到岛津分析中心认可,可以服务全国的用户。代理商维修高端的GCMSMS和LCMSMS也是岛津在山东这儿首先进行的试点,其维修人员必须通过岛津的理论和动手能力的考核。 /p p   如此重视技术服务是与田洪孝他们的“来历”分不开的。而说起他们团队的“来历”,还真是有那么一点“与众不同”。他们隶属于原山东化工研究院,而且田洪孝目前还是研究院的三级研究员。那么,作为科研单位,是如何走上了与仪器公司合作的道路呢? /p p   80年代末90年代初,山东化工研究院是科研单位走向市场化的试点单位。因为田洪孝与杨天祝他们这些研究院分析室的研究人员对于色谱等分析仪器,尤其是岛津的气相色谱非常熟悉,所以寻求与外国分析仪器企业合作成了他们的目标。于1992年底,山东化工研究院与岛津公司签约成为其山东维修站;1997年成为岛津山东联络处,开始辅助岛津公司开展销售业务;2000年的时候成为了岛津山东的代理商,至今已经有26个年头了。“在离科学家越来越远的路上越走越远了。”田洪孝与杨天祝笑到。 /p p   田洪孝回忆到,“90年代初,各跨国仪器公司在中国的应用支持力量还比较薄弱,而且当时方法标准等也不像现在这么全面。我们出身研究院的分析室,在摸实验条件、建分析方法方面有着非常强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这也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杨天祝补充到,“虽然如今各大跨国仪器公司自己的应用方法开发等能力大幅提高,但是仪器厂商与代理商之间进一步进行了分工,对于一些常规分析方法的开发的需求,还是需要代理商去做的。”为此,田洪孝曾花“巨资”送员工到岛津北京的分析中心进行长达一年半的培训,不断提升团队的水平。 /p p   田洪孝和杨天祝当年的心愿都是要成为教授、研究员的,没想到如今在开公司这个领域干得有声有色。在26年的发展过程中,他们的团队从只有几个人发展到如今的70多人;从维修到代理商,从部分区域的代理到全山东的代理权;同科研单位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如今,维修的仪器小到天平、大到GC/MS/MS和LC/MS/MS等在内的几乎岛津全部仪器......这一路走来有心酸也有成就。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以服务为主线、建立先进的服务体系,相信田洪孝、杨天祝和他们的团队在未来会有更好地发展! /p p br/ /p
  • 农业部分期分批轮训县级质检站负责人
    为加强基层检测队伍能力建设,农业部正在分期分批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进行培训。今年年底前,国家投资已安排建设项目的所有县级农产品质检站负责人将被轮训一遍。   检验检测能力直接影响监管能力和效果。与食品一样,我国基层农产品监管也是薄弱环节。自2007年我国启动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以来,国家投资安排了936个县级质检站建设。为进一步加强这些质检站的建设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有效发挥作用,这些质检站负责人将被分批系统培训。培训主要围绕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与现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的定位与建设、机构认可与管理、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和快速检测技术状况等进行。
  • Tecan任命新的全球终端客户业务负责人
    日前,Tecan集团宣布任命Stefan Traeger博士成为董事会成员。Stefan Traeger之前为生命科学业务部门负责人。Stefan Traeger将于2013年7月1日就任新职位,负责集团全球终端客户业务。这个职位自2012年夏季以来一直空缺。   Stefan Traeger在生命科学行业不同领域、各种管理职位方面具有广泛的经验。2007年末以来,他担任徕卡 Microsystems CMS的总经理,以及徕卡全球生命科学部门的副总裁和总经理。在此之前,从2000年到2007年底期间,Stefan Traeger在卡尔蔡司集团内不同领域担任过多个管理职务,曾担任卡尔蔡司医疗业务战略发展主管,卡尔蔡司SMT的总经理。   Stefan Traeger拥有德国汉诺威大学博士学位和普渡大学的MBA学位。今年45岁,德国公民。 编译:刘丰秋
  •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答“百千万工程”人才如何产生
    记者11月19日从人社部获悉:2013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遴选工作结束,全国共有421位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入选。   据悉,人社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会、中科院、工程院等9部门2012年共同印发了《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启动新十年工程实施工作,明确提出,从2012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拔培养4000名左右&ldquo 工程&rdquo 国家级人选。同时,中央将&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纳入&ldquo 万人计划&rdquo 统筹实施,10年内,从&ldquo 工程&rdquo 国家级人选中选拔1000名入选&ldquo 万人计划&rdquo 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今年初,人社部启动部署了首批人选遴选推荐工作。   邵峰、张守文、刘晓东、娄延春&hellip &hellip 随着2013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工作结束,全国共421位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入选,他们平均年龄47岁,最年轻的仅31岁,其背景既有自然科学领域,也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有大型央企、创新型民营企业,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他们是如何产生的?今年的人选有哪些特点?评审工作是否科学公正?入选者又能得到哪些支持?本报记者专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突破传统体制壁垒   从国有企事业单位扩大到各类企事业单位   高光勇是今年入选&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的专家。2001年,他创办了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血液净化设备等高端数字医疗器械领域研究,在技术上实现了我国血液净化技术领域与世界同步和接轨。   如果回到过去,像高光勇这样的非公企业人才,是无缘进入&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的。但今年却不太一样,&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首次将触角延伸到非公领域,由过去的&ldquo 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rdquo 扩大到&ldquo 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rdquo 。   哪些领域的人才属于&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选拔范畴?据了解,&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以选拔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为目标,重点选拔培养那些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在选拔重点上,&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向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国家&ldquo 十二五&rdquo 中确定的重点学科领域倾斜 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同时,还特别关注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据介绍,&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0人左右 同时,选拔纳入&ldquo 万人计划&rdquo 的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领军人才100名左右。&ldquo 百千万人才工程与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各地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相互协调衔接,形成分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体系。&rdquo 有关负责人说。   选拔机制优中选优   建立依靠专家、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评审制度   &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选拔程序分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公布入选名单四个步骤。1737名候选人由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ldquo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rdquo 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进行遴选推荐。在各地各部门遴选推荐基础上,&ldquo 工程&rdquo 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同行评议,评审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人社部首次推行了电子化函评,建立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候选人背对背评审机制。评审中,有关部门将加密数据包发送给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凭验证码接收数据,审读材料,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评审并反馈结果。   除了在评选方式上进行改革创新之外,今年人社部还对充当&ldquo 裁判员&rdquo 的评审专家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拓宽评审专家的来源和覆盖面。除了中央部门、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外,还吸纳了省市高校院所、中央企业部分高级专家参加。据介绍,今年评审分为29个学科组,共145名评审专家参加。   经专家评议,421名入选者从1737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   全力支持科研创新   在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   对这些&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国家级人选,国家将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培养、大胆使用,为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及带头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ldquo 百千万工程在职务安排、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了相应措施。例如事业单位引进&lsquo 百千万工程&rsquo 国家级人选而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对跨地区选调的,开辟绿色通道 支持&lsquo 百千万工程&rsquo 人选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培养支持他们到国际组织任职等。&rdquo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国家对&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人选还将坚持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相结合的创新培养模式。例如支持他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出境)进修考察等 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他们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等从事研修工作等。   国家也将推进&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人选与项目、基地有机结合,支持他们通过竞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等 对符合条件的&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国家级人选,863、973等重大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已承担重点项目的,完成项目任务后优先给予持续滚动支持。同时,有关部门将积极创造条件,择优安排&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国家级人选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建设学科等担任首席专家等重要职务。   同时,&ldquo 百千万工程&rdquo 人选管理服务制度也将逐步完善,有关部门将加强考核管理,重点考核其创新能力、业绩贡献、领衔作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内容 加强动态跟踪、联系服务,努力营造&ldquo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rdquo 的良好社会环境。   此外,将统筹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与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制度,对本次入选者授予&ldquo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rdquo 荣誉称号。
  • 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通知 (第二轮)
    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通知(第二轮)各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学会负责人:为促进分析测试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定于2024年5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第二十七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会议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领航迪泰(新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办。会议期间同期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验检测服务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会议将围绕分析测试行业如何更好地响应“一带一路”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分析测试的高质量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产教研融合发展经验分享等相关热点,邀请江桂斌院士、庞国芳院士及环保、质检、农业地矿、中医药、食品安全领域等相关专家作大会报告,分享行业前沿最新发展。同时组织专题论坛、开展研讨交流。二、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31日(5月29日报到,30号、31号全天会议)三、会议地点尚德国际酒店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沟区尚德北路967号四、会议费用1、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2、会议费:会员单位1800元/人;非会员单位2000元/人。五、会议注册及缴费1、注册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2、缴费方式及发票1)银行转账户 名: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账号:0200049209024907457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市阜外大街支行备注:请注明“姓名+中心主任会”2)线上缴费(请务必注明参会人员姓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手机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入支付页面缴费;请在支付页面“姓名”处填写“姓名+中心主任会”;完成缴费后在下一页面选择“去开票”,填写开票信息获取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提取方式:通过所填写开票信息中预留的手机号码或邮箱,查看“诺诺网”发送的短信或邮件,自行下载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汇款或现场缴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发票现场领取。3)现场缴费:现金、刷卡、扫码缴费。六、会议联系方式1、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联系人:魏学楠(13578630576) 、李艳华(13683529625)电话:010-68512284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联系人:于洁电话:010-23180103、尚德国际酒店联系人:张引军电话:0991-2110686
  • 雷尼绍任命全球快速成型产品新的负责人
    日前,雷尼绍宣布任命Clive Martell为全球快速成型产品(AM)的新负责人,Clive Martell曾为Delcam公司前总裁兼CEO。Clive Martell  Martell毕业后通过招聘进入Delcam公司,进而发展成为该公司的CEO,Delcam公司是制造行业先进的CAD / CAM软件的供应商。他曾在2013年初Grant Thornton Quoted Company Awards上获得年度CEO奖。  在雷尼绍的新职位,Martell将直接向集团工程总监Geoff McFarland报告工作,他将负责整个基团增材制造的战略和方向,特别是将推动雷尼绍成为全球成功的增材制造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作为新职位的一部分工作, Martell还将指导雷尼绍位于英国Staffordshire的增材制造产品线,该产品线主要开发新的AM系统和医学牙科产品,并提供医疗行业AM解决方案。  关于Clive Martell  Clive Martell先生毕业于英国Birmingham大学,持有产品加工学士学位和机床及制造技术硕士学位。  Clive Martell 于1982年加入Delcam,那时Delcam 还是Delta Metals Group 旗下的一个部门。他1994年被任命为Delcam市场总监,负责Delcam全球市场工作。1996年, Clive Martell被任命为Delcam 英国分部的总裁,2001年开始全面负责Delcam在欧洲的子公司的管理。2008年,Clive Martell提升为集团执行总裁,并于2009年8月开始,任Delcam公司总裁。  关于增材制造(AM)  增材制造(Additive Manufacturing,AM)技术是采用材料逐渐累加的方法制造实体零件的技术,相对于传统的材料去除-切削加工技术,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制造方法。近二十年来,AM技术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快速原型制造(Rapid Prototyping)”、“三维打印(3D Printing )”、“实体自由制造(Solid Free-form Fabrication) ”之类各异的叫法分别从不同侧面表达了这一技术的特点。
  • 一检测公司被罚22.5万,主要负责人被罚4.64万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各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2022年3月16日,舆情信息反映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滥用资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3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相关情况现场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已查实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HVC-2201013~AHVC-2201080、AHVC-2202057、AHVC-2202103、AHVC-2202149的检测报告,无法提供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项目的分析原始记录。 (二)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HVC-2110187的检测报告中,编号为AHVC-211018701的样品离子色谱分析电子数据文件修改时间早于创建时间和分析时间。(三)该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HVC-2106129-1、AHVC-2108121、AHVC-2108124、AHVC-2109006的检测报告中,颗粒物项目检测使用的恒温恒湿称量系统中无相应电子记录。 (四)该公司在用的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头数量明显少于其出具的编号为AHVC-2112009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中2021年12月4日当天采集的低浓度颗粒物样品数量。 (五)2020年10月15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20年阜阳市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整改、暂停出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公司在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26日被责令整改、应暂停出报告期间,仍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二、处理结果 因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关规定,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处22.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润其处4.64万元罚款。 三、有关要求 (一)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要责令该公司收回涉案的全部检测报告,并将该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罚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 (二)各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通报问题情况,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辖区内环境检测机构监管,督促环境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对涉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绝不手软姑息,坚决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不断规范环境监测市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2日
  •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的立法思路、主要内容和实施重点等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p p   问:近日环保部发布《管理办法》,请介绍一下编制的背景和编制依据是什么? /p p   答: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各地陆续试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至今共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总计向约24万家排污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积累了大量实践和管理经验,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排污许可制其基础核心地位不突出,多项环境管理制度交叉、重复,污染源“数出多门”、“多头管理” 依证监管力度不足,处罚结果不能形成震慑 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主动性等。 /p p   从“十三五”开始,我国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政策层面均全力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从法律层面看,我国2017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均进一步明确提出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并较原法有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和更为严厉的处罚。从政策层面看,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提出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其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排放许可制。 /p p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表明我国的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为落实《实施方案》,我部于2016年12月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实施对规范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但《暂行规定》只是文件而不是部门规章,为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我们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并认真总结了火电、造纸行业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制定并发布了这部《管理办法》。 /p p   问:《管理办法》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p p   答:在《管理办法》编制全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p p   一是依法依规制定。《管理办法》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框架下,依法规定排污许可的管理对象,明确和细化了排污单位应持证排污和环保部门应依证监管的法律要求,对排污单位承诺制、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等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p p   二是落实改革要求。《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各项要求,体现在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并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等方面。 /p p   三是政策平稳延续。《管理办法》对我部已发布的《暂行规定》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同时根据部门规章的立法权限,结合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制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并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p p   四是突出各方责任。《管理办法》注重强化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无证不得排污,并通过建立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改变“保姆式”环境管理模式,建立企业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主记录和申报,环保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p p   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管理办法》分7章共68条,第一章总则共11条,第二章排污许可证内容共11条,第三章申请与核发共10条,第四章实施与监管共10条,第五章变更、撤销、延续共9条,第六章法律责任共9条,第七章附则共8条。《管理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点。 /p p   一是《管理办法》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管理办法》依据国办印发的《实施方案》,依法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的一个完整周期内,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应当公开的信息,环保部门受理的程序、审核的要求、发证的规定以及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在申请与核发中的应用。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撤销、注销、遗失补办等各情形的相关程序、所需资料等内容。同时规定了分类管理的要求和分级许可的思路,明确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 /p p   二是《管理办法》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管理办法》规定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两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承诺书、基本信息、登记信息和许可事项。其中前三项由企业自行填写 最后一项由环保部门依据企业申请材料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依法确定。《管理办法》规定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以排放口为单元,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许可排放浓度 按照行业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计算许可排放量,并明确许可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和环评批复的排放总量要求之间的衔接关系。 /p p   通过排污许可证,我们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从企业细化深入到管每个具体排放口,从主要管四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从以污染物浓度管控为主转向污染物浓度与排污总量双管控,特别针对当前雾霾防治,在排污许可证中增设重污染天气期间等特殊时段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管控要求,从而不仅推动了对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监管,同时将排污许可更好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密切挂钩,推动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 /p p   三是《管理办法》强调落实排污单位按证排污责任。《管理办法》规定,排污许可是环保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来规范和限制排污行为,并依证监管的环境管理制度。排污单位承诺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是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重要前提。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才能排污,无证不得排污。持证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并应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记录、编写执行报告,确保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管理办法》同时对无证排污、违法排污、材料弄虚作假、监测违法、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等5种情形设定了处罚条款。 /p p   四是《管理办法》要求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管理办法》提出监管执法部门应制定排污许可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和频次 执法中应对照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按照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的计算原则,通过核查台账记录、在线监测数据及其他监控手段或执法监测等,检查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的情况。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口的具体化规定,对依法监管的内容逐一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实现了排污单位排污口的“卡片式管理”,目前河北、上海等地已经将每个排放口的各项要求,做成二维码贴在排放口标识牌上,环境执法人员到现场直接扫描二维码,即可知道这个排放口的所有环境信息,包括许可浓度、许可排放量、监测要求、在线监测情况、历史执法记录等等,避免出现执法部门面对量大面广的排放口,不知道应该检查哪个,具体到某个排放口不清楚应该排多少的问题,这不仅为环境执法提供极大便利,也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更大的平台。 /p p   五是《管理办法》强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在申请前就基本信息、拟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公开,在执行排污许可证过程中应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内容 核发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应公开排污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中的基本事项、承诺书和许可事项。监管执法部门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无证和违法排污的排污单位名单。 /p p   六是《管理办法》提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管理办法》明确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同时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技术机构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 /p p   问:去年,环保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办法》和已发布的《暂行规定》是什么关系,两者有什么区别? /p p   答:《管理办法》是《暂行规定》继承和发展,是对同一件事情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的规定,因此《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暂行规定》当中与之不符的内容不再实施。《暂行规定》分5章共37条,修改后《管理办法》分7章共68条,两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 /p p   一是调整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将排污许可证的主要内容由原来《暂行规定》的“基本信息、记载信息、许可事项、管理要求”四个方面修改为“基本信息、登记信息、许可事项和承诺书”四个方面。其中将《暂行规定》中的“管理要求”作为许可事项的一部分,不再单列,进一步明确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应作为今后依排污许可证执法的依据 将“排污单位承诺书”作为许可证的一部分,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p p   二是明确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确定方法。将《暂行规定》中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确定原则进行细化,明确按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细化许可排放量确定依据和步骤,进一步规范许可事项的确定。 /p p   三是调整了核发权限。为充分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相衔接,《管理办法》明确无论是重点管理还是简化管理,均由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对核发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p p   四是细化规定了排污许可制的5项具体制度。包括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5项制度的具体规定。 /p p   五是增加法律责任一章。明确了核发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核发环保部门在受理、核发排污许可证以及在按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中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7种情形 规定了排污单位无证排污、违证排污、材料弄虚作假、自行监测违法、未公开信息等5种情况的处罚条款。 /p p   六是在附则中增加了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 /p p   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实施排污许可制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请问,排污许可制度在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p p   答: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一项具体举措,是落实排污者责任的重要抓手,在强化排污者责任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p p   首先,《管理办法》规定,排污单位应当自觉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 明确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等内容。这一系列制度安排构成了企业守法排污的制度体系,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通过企业长期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形成可追溯的企业实际排放量档案,建立从过程到结果的环境守法完整证据链条。 /p p   其次,《管理办法》要求在核发阶段,企业在排污许可证申请前公开拟申请的内容,核发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应公开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中的基本信息、许可事项 在执行阶段,企业应公开执行报告,环保部门应公开对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执法检查的结果。通过一系列的强制信息披露要求,增加固定污染源管理的透明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监督污染治理的全过程。 /p p   再次,《管理办法》还提出,环境监管部门应当结合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记录,合理确定执法监管重点和检查频次,并对监督执法的结果进行记录。 /p p   最后,《管理办法》用一整章规定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企业无证排污、违证排污、监测违法、材料弄虚作假、未依法公开等情形的法律责任,并根据违法情形规定对应罚则、按日连续处罚直至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 /p p   通过排污许可申请、核发、实施、监管一系列管理,明确和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了落实责任的路径,规范了环保监管责任,建立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主记录和申报,环保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的制度框架,逐步改变企业违法、环保部门渎职的怪圈。 /p p   问:前面您说过,排污许可推动了环境监管由浓度监管为主向浓度和总量监管并重,《管理办法》是如何推动这项改革任务的呢? /p p   答: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以来对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落实政府环保主体责任方面成效显著。但长期以来,推进排污单位主动减少污染排放,强化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仍然是薄弱环节。此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法律要求,进一步明确许可排放量就是其总量控制指标,在法律层面解决了企业排污总量控制的法律责任问题。同时为了确保排污单位做到达总量排放,在管理办法中设计了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等法律制度,要求排污单位能够监控自己的总量排放情况,这就像排污单位自己建立了一套“环境会计”制度,充分了解自身排放了什么、排放了多少、怎么排放的以及如何控制排放。 /p p   此次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统一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算原则。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也都有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长期以来,由于各项制度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对象和污染物种类、许可量的确定以及实际排放量的计算方法等并不一致,因此,严重影响了对超总量排放行为进行处罚。排污许可改革正是要在现有各项管理制度实践的基础上,按行业规定每个企业许可排放量的确定方法,规定监测方法,统一实际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这样将为企业超总量排污处罚奠定坚实基础,从而真正实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有效管控,同时解决一企多数的问题,更好发挥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提高环保部门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p p   问:自2016年国务院发布《实施方案》以来,环保部做了哪些工作,现在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下一步将如何推进相关工作? /p p   答:《实施方案》发布后,环保部以强化立法为统领、以制度整合衔接为重点、以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改革任务。 /p p   关于立法。我们积极配合《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将排污许可改革相关要求写入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中,强化排污许可制的法律地位 同时为明确排污许可的管理范围和时限要求,我部于7月28日发布部门规章《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明确各行业实施时间和适用的技术规范 近日又发布了本《管理办法》。这样两部排污许可制重要规章均已经出台,为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我们已经启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的编制工作。 /p p   关于制度衔接整合。我们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目前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整合的思路已经基本成熟,今后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许可排放量就是企业的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环评制度改革要求,建立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机制,从管理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方面全面衔接两项制度。我们同时与税务总局密切沟通,现在已经明确排污许可管理形成的企业实际排放量将作为环境保护税征收的主要依据,两部门也对数据共享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我们提前建成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大家可以在网上申报排污许可证,看到每个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和企业定期报告的排放情况等内容,我们也正在加大信息数据共享力度,为后续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与环境质量信息、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信息的数据融合打下基础,逐步走向生态环保大数据时代。 /p p   关于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我们用了大量的精力制定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可行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截止2017年年底,我们共发布1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10个行业的自行监测指南等配套技术文件。在全国环保系统的努力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共核发排污许可证两万多张,完成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基本摸清了行业现状,为落实企业环保责任、构建新型监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p p   下阶段,我们一是将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加快推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出台。编制思路是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形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我们已经成立工作组,组建专家团队,开展了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实施,强化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2017年下半年以火电、造纸为试点,我们已经对几千家企业开展了排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经验,今后我们将完善许可证执法制度,开展依证执法,打击无证排污企业,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全面提高固定污染源管理效能。三是不断完善排污许可信息化工作。积极开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平台横向和纵向对接,利用大数据推动排污口信息化工作,大幅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信息化水平。 /p
  • 不同期刊相同负责人 部分期刊借机敛财
    “我们国家级的,费用2300字符800元”   “价格优惠”、“超低价格”、“全群最低价”、“低到你想不到的价格”……这是自由撰稿人纪争辉(化名)在自己加入的一个QQ群里看到的广告语。   在这个名叫“论文代理联盟”的QQ群里,用户叫卖的“商品”主要是期刊版面。偶尔,也会有兜售专著书号和论文署名权的信息发布。   2010年全年出版的总共36期《科技资讯》叠放在一起,厚度接近一尺。记者 来扬摄   一般来说,QQ群里的每位用户会发布一到两种期刊的征稿信息,但纪争辉发现,有一用户发布的征稿信息里提到了好几种期刊:《科技资讯》、《科技创新导报》、《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中外医疗》 而近年来,这几本“旬刊”每期发表论文的数量都比较多,有的甚至一期可刊载200多篇论文。   “一篇稿子收几百元,每期总共刊登几百篇,利益不用算,您也清楚。”纪争辉对记者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以发论文为由向《中外医疗》的杨编辑询问,该编辑告诉记者,“我们国家级的,费用2300字符800元”。   有意思的是,记者在今年的《中外医疗》等上述期刊的版权页上,都能看到这样一则“特别提示”:为共同维护出版纪律与尊严,请作者勿向本刊编辑及其他工作人员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出现纠纷,本刊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种期刊同一个负责人   在上述QQ群里,有两个用户经常“捆绑”着发布上述4种期刊的信息。纪争辉查询发现,这4种期刊在新闻出版部门备案信息中登记的负责人均为“郭陆庄”。   记者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查询时证实了上述任职信息:郭陆庄同时担任了《科技资讯》的社长和总编,《科技创新导报》的总编,《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主编,《中外医疗》的社长和总编。同时,他还是《糖尿病新世界》的执行总编。   上述期刊编辑部的部分工作人员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例如,张金荣同时担任《科技资讯》的副总编,《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副主编,《中外医疗》的副社长,《糖尿病新世界》的主编 《科技资讯》和《科技创新导报》的编辑部主任均为陈鹏,且这两种期刊总编室的3位工作人员完全相同……   除此之外,上述各期刊的关联关系还可以从刊社地址、征稿说明中窥见一斑。   例如,《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糖尿病新世界》在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的信息查询系统中的备案地址是相同的。有一名自称“张老师”的编辑在不同时间发的约稿函里留下了同一个联系方式,却分别为《科技资讯》和《科技创新导报》约稿。   再如,这4种期刊的封二和封三会相互刊登彼此的“学术论文征集启事”,今年第3期的《中外医疗》封二刊登了《科技资讯》的“学术论文征集启事”,启事的最后写道:“本刊长期与《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科技创新导报》和《中外医疗》期刊开展学术交流,优秀稿件我刊可推荐至以上刊物优先发表。”   主管部门称,主管单位不同可能存在卖刊号现象   据记者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网站上查询,上述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却不尽相同。   《科技资讯》的主管单位是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主办单位是北京国际科技服务中心、北京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   《科技创新导报》的主管单位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办单位是中国宇航出版社、北京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主管单位是科技部,主办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中外医疗》的主管单位是卫生部,主办单位是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二十一世纪联合创新(北京)医药科学研究院。   《糖尿病新世界》的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是中国病理生理学会。   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得知,北京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资讯》杂志社有限公司和《中外医疗》杂志社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均为郭陆庄。   对此,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种期刊的总编或社长由同一人担任的现象是可能存在的,因为有的期刊集团有很多报刊,可能只任命一个总编或社长。但是,如果一个总编掌管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杂志,而这些杂志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这种现象就值得怀疑了。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不一样,几乎不可能同时任命同一个总编或社长,这里面很可能存在卖刊号的现象。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年检结束之后,新闻出版总署在其期刊查询系统中,除公开期刊的刊名、刊号、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之外,还将公开该期刊的第一责任人姓名,以便公众查询、监督。   科技期刊上刊登小学教学论文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期刊创办时,须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其中包括期刊的办刊宗旨。期刊的办刊宗旨决定了其性质,一旦刊载内容偏离了办刊宗旨,或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刊宗旨,均属违规。   记者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查询时发现,上述4种期刊均为旬刊,刊载的内容绝大多数都是论文,但其办刊宗旨难称与学术有关。   例如,《科技资讯》的办刊宗旨是:“关注科技发展热点,报道高新技术前沿 追踪科技研发动态,介绍科技探索历程。本刊主要刊登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的科技文献和最新资讯。”   记者翻阅了几本新近出版的《科技资讯》,其中设置了“高新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与环境”、“污染与防治”、“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科技教育”、“学术论坛”、“图书馆论坛”等13个栏目,除与科技相关的文章外,也不乏《浅谈如何巧记单词》、《小学低年级识字教学之探讨》、《寓德育教育于音乐教学中》等基础教育领域的论文。   刊登在《科技资讯》上的绝大多数论文的篇幅为1个页码。2011年第3期的《科技资讯》有256个页码,刊登论文212篇。印刷的正文字体用的是小五号,很少有论文配发图表。   近两年的《科技资讯》采用的印刷纸张都非常薄,但记者将2010年出版的全部36期《科技资讯》叠放在一起测量其厚度,刻度显示其超过了28厘米,接近一尺。   《科技创新导报》、《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中外医疗》等3种期刊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但其页码数和刊登的论文数量略逊于《科技资讯》。例如,2011年出版的《中外医疗》有192个页码,刊登论文158篇。2010年全年的36期《中外医疗》叠放厚度超过22厘米。   刊登资讯的期刊是如何变身学术期刊的   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记者借到2004年第1期至今的《科技资讯》。《科技资讯》创刊于2003年,在2004年和2005年,其刊载的内容以资讯类文章和广告为主,其中大部分文章是编辑部自行收集的稿件,社外来稿很少有投稿者的信息,甚至用的都是笔名。   2004年第1期的《科技资讯》卷首语写道:“从2004年起,上、下半月刊发两种不同风格的杂志。一本办成汇集最新科技资讯及指导投资创业与企业经营的科技期刊。另一本办成运用科技视角解析产品品质、引导理性消费的科技刊物,刊发通讯、数码、家电。汽车、计算机等产品。成为都市时尚休闲人士的消费生活指南”。   2005年5月,《科技资讯》的刊期从半月刊变成了旬刊:上旬出版的A刊名为“车赏”,中旬出版的B刊叫做“midi音乐制作”,下旬出版的c刊的主题是“商务广场”。   自2006年第1期起,《科技资讯》刊载的内容陡然转型,开始刊登各类论文,1月平均每期刊登140余篇,2月平均每期刊登近190篇,以后每期刊登的论文数量都超过200篇。   而《中外医疗》的前身是《化工之友》,于2007年正式更名《中外医疗》。在更名之前,《化工之友》在征稿启事中就已经开始征集论文。   版面需求和供给的失衡让学术期刊有了敛财机会   上海理工大学学术期刊收费情况调查研究课题组在2007年进行的调研发现,当时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直接造成了学术期刊版面的需求数量(约480万篇/年)大大高于供给数量(约100万篇/年)的现象。版面需求和供给的严重失衡,使学术期刊收费成为现实,引发了“发表论文与人情的交易”及“发表论文与金钱的交易”等现象的出现。这种失衡所形成的巨大利益空间,导致了“非法办刊”、“版面出租”、“论文中介”、“李鬼杂志”等不合法现象的产生。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和他的研究团队对论文买卖“市场”的规模进行过估算:2007年,我国买卖论文“产业”规模为1.8亿~5.4亿元,而2009年的规模可达10亿元。这其中就包括“高额营利性版面费市场在内”。   在沈阳看来,论文买卖的主要技术手段是网络。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纪争辉提供的“论文代理联盟”QQ群聊天记录中看到,最近的半个多月以来,该群内每天都有20条左右的信息更新。这个创建于2009年10月,有190名用户的QQ群的资历和规模只能算中等。日前,记者利用“QQ搜索群”系统检索发现,带有“论文代理”关键词的QQ群有86个。多数群的用户数量在100~200名之间,其中不乏用户超过300名的群,最早的百名用户规模以上的群创建于2005年12月。   若是用“论文”两字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应结果可达6万余条。其中相当一部分与论文中介有关,例如,一个名为“超级论文群”的QQ群的用户数量达到了500名的上限,其简介明确写道:“教师论文/林业/文化/医疗/交通/市政等各类职称论文发表,刊载国家级刊物”。   据《法制日报》3月16日报道,武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了一家论文代理机构。当天,有用户在“论文代理联盟”QQ群里发布了这一新闻链接,并加注了“冒冷汗”的表情。但其他用户并未回应该留言,继续发布着各自的征稿和招聘组稿代理的信息。
  •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土十条”答记者问
    p   国务院今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入了解《土十条》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土十条》的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 /p p   1、《土十条》出台有哪些背景? /p p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受到显著影响。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p p   2、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哪些特点? /p p   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p p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p p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p p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 /p p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p p   3、土壤污染物主要有哪些? /p p   土壤中的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一般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如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局部地区还有锰、钴、硒、钒、锑、铊、钼等。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p p   4、土壤污染对地下水有什么影响? /p p   地下水污染是指由于人为活动造成地下水质恶化的现象。土壤污染是浅层地下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土壤中的一些污染物容易淋溶或随渗水进入地下水,日积月累造成浅层地下水水质变差,最终导致污染。 /p p   5、造成我国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p p   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 /p p   一是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尾矿渣、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等,导致其周边土壤污染。汽车尾气排放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 /p p   二是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 /p p   三是生活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随意丢弃,以及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土壤污染。 /p p   四是自然背景值高是一些区域和流域土壤重金属超标的原因。 /p p   6、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p p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从总体上看,目前的工作基础还很薄弱,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尚未形成。上世纪80年代至90 年代,我国科学家开始关注矿区土壤、污灌区土壤和六六六、滴滴涕农药大量使用造成的耕地污染等问题。“六五”和“七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开展农业土壤背景值、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和土壤环境容量等研究,积累了我国土壤环境背景的宝贵数据,在此基础上制订并于1995年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p p   近年来,我国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了我国土壤污染特征和总体情况 二是出台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三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四是制定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 五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p p   7、《土十条》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p p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为此,我们重点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推进立法、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提出要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p p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国内外实践表明,解决好土壤污染问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针对当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立足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土十条》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对重度污染耕地提出更严格管控措施,明确不能种植食用农产品,其他农作物不是绝对不能种 对于污染地块,区分不同用途,不简单禁用,根据污染程度,建立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同时紧扣重点任务,设定有限目标指标,以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p p   三是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为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措施 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格用地准入 对未利用地也提出了针对性管控要求,实现所有土地类别全覆盖。在具体措施上,对未污染的、已经污染的土壤,分别提出保护、管控及修复的针对性措施,既严控增量,也管好存量,实现闭环管理,不留死角。 /p p   8、《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将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产生什么样的推动作用? /p p   《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将夯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 /p p   一是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p p   二是通过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体系等,使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 /p p   三是通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探索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逐步建立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 /p p   四是通过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等措施,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p p   五是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p p   9、为什么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如何组织开展? /p p   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2005年至2013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面积约为630万平方公里。199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截止2014年,已完成调查面积150.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调查面积13.86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8%。2012年,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调查面积16.23亿亩。 /p p   总体上看,已完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了土壤主要污染物。但是,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调查方法不统一,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迫切需要在现有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准确掌握污染耕地的地块分布,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探明土壤污染成因,了解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获取权威、统一、高精度的土壤环境调查数据,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分类、分级、分区的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满足环保、国土、农业和卫生等领域需求,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编制详查总体方案,积极筹备各项工作。 /p p   10、农用地详查2018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2020年完成,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p p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量进行测算,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农用地详查,用四年左右时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 /p p   11、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哪些与土壤相关的监测调查?行业监测网都有哪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如何整合? /p p   目前除环保部门外,开展土壤监测调查的部门还有农业、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为主,农业部门以耕地地力为主,国土部门以测定土壤中矿物元素及其他无机指标为主。 /p p   除环保外,与土壤相关的行业监测网主要涉及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农业部门针对耕地地力的监测,在全国建立了107个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 针对农产品产地及周围环境污染,重点在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等布点监测,计划设立15.2万个产地安全监测国控点。国土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但尚未建立常规监测网。 /p p   环保、农业、国土部门已开展的监测调查多属于专项工作性质,部分指标重合,但各自监测调查的规范、点位、频次不尽一致,需要逐步整合,以满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需要。 /p p   12、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如何建设? /p p   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已覆盖90%县(市、区)。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 /p p   13、为什么要专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p p   目前我国尚没有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法规,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主要分散体现在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农业类法律法规之中,如《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由于这些规定缺乏系统性、针对性,亟需制定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法律,以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 /p p   14、《土十条》提出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有什么进展? /p p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议稿,于2014年12月报送全国人大环资委。为推进土壤立法工作,近两年来,环境保护部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深入开展调研,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修改草案10余稿。在起草过程中,陈昌智、沈跃跃副委员长分别亲自带队赴山东、辽宁、湖南、河南、广东、福建等多省区调研。根据全国人大环资委安排,拟在2016年年内进行两次内部初审,2017年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 /p p   2015年12月,福建省发布《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2016年2月,湖北省颁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湖南、河南、广东、吉林等省正在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p p   15、目前我国土壤环境保护标准有哪些?还需要制订哪些标准? /p p   我国现行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包括三类、48项标准:一是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类标准,包括1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项特殊用地土壤环境评价标准、4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技术导则 二是土壤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包括1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7项土壤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 三是土壤环境基础类标准,包括2项相关术语标准。 /p p   下一步标准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制修订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替代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制修订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三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制订可降解农用地膜标准,修订农用地膜、农药包装标准 四是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 五是分类研制一批土壤环境标准样品。 /p p   16、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什么要修订,进展如何? /p p   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以下称“现行标准”)于1995年7月13日颁布,1996年7月1日实施,在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目前已不适应现阶段土壤环境保护实际工作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适用范围小。仅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缺少适用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二是项目指标少。仅规定了8项重金属指标和六六六、滴滴涕2项农药指标,而近年来土壤污染形势日益复杂,尤其是工业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需要评价的污染物种类繁多。三是实施效果不理想。一级标准依据“七五”土壤环境背景调查数据做了全国“一刀切”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区域差异 二、三级标准规定的指标限值存在偏严(如镉)、偏宽(如铅)的争议,部分地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农产品质量评价结果差异较大。 /p p   针对现行标准存在的上述问题, 2006年环境保护部启动标准修订工作,先后组织召开20多次专题工作会、研讨会,反复研究、梳理土壤环保标准体系结构、作用定位和主要内容。目前,制修订后的标准已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环境保护部标准审议专家委员会和部长专题会议审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p p   17、为什么要修订现行农膜标准?全国每年废弃农膜有多少? /p p   现行农用地膜厚度国家标准为0.008± 0.003mm。即便是符合标准的农膜也比较容易破碎,导致废弃农膜回收难度大、成本高,需要通过修订标准提高厚度要求,便于回收利用。据有关调查研究,2013年我国废弃农膜总量超过100万吨。 /p p   18、重点监管行业是如何考虑的? /p p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筛选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作为重点监管行业,主要考虑是,这些行业排放的污染物均为重点监管污染物,严重威胁土壤环境和人体健康。 /p p   19、为什么要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区别? /p p   为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分别采取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农业、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的农用地分等定级主要反映土地生产力水平的差异,主要依据地理区位、水热条件、经济价值等因素进行划定。 /p p   20、企业防治土壤污染的责任有哪些? /p p   企业责任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 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 /p p   21、农艺调控包括哪些具体措施? /p p   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农艺调控是指利用农艺措施对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进行调控,减少污染物从土壤向作物特别是可食用部分的转移,从而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艺调控措施主要包括种植重金属低积累作物、调节土壤理化性状、科学管理水分、施用功能性肥料等。 /p p   22、为什么要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p p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p p   23、什么是风险管控? /p p   对农用地而言,风险管控主要是指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换林还草,以及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安全。 /p p   对建设用地而言,风险管控主要是指通过对污染地块设立标志和标识,采取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划定管控区域,限制人员进入,防止土壤扰动 通过用途管制,规避随意开发带来的风险。 /p p   24、土壤污染风险主要有哪些?下一步将采取哪些管控措施? /p p   土壤污染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是耕地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土壤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造成减产。农作物可能会吸收和富集某些污染物,影响农产品质量,给农业生产带来经济损失 长期食用超标农产品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危害人居环境安全。住宅、商业、工业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可能通过经口摄入、呼吸吸入和皮肤接触等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就直接开发,会给有关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三是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土壤污染影响植物、动物(如蚯蚓)和微生物(如根瘤菌)的生长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不利于土壤养分转化和肥力保持,影响土壤的正常功能。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发生转化和迁移,继而进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影响其他环境介质,可能会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p p   下一步采取的管控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对轻中度污染的土壤,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对重度污染土壤,严格管控其用途,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二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供地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p p   25、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内容是什么? /p p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是指采用概率方法对土壤污染造成的某种危害后果出现的可能性进行表征。土壤污染风险通常可分为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两大类。健康风险是指人体暴露于污染环境而导致伤害、疾病或死亡的可能性。生态风险是指土壤污染物对生态系统中的某些要素或生态系统本身造成破坏的概率或可能性。 /p p   26、现阶段对重度污染耕地为什么采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而不是治理与修复? /p p   基于目前的经济技术水平,对重度污染耕地进行治理与修复,资金投入大,时间周期长,并可能对土壤功能造成严重破坏。考虑到我国耕地资源有限的基本国情,对重度污染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既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又避免了产出超标粮食的风险。 /p p   27、如何从城乡规划环节防范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风险? /p p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实施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城乡规划工作将在两个环节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风险的防范:一是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时,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布局,特别是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三类工业用地,要按照相关标准,预留安全防护距离。二是在旧城有机更新过程中,加强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后的用地管理,尤其是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有污染风险企业用地,并拟将用地性质改变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需要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对土壤环境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果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p p   28、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责任怎样界定? /p p   《土十条》明确提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责任界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p p   29、针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土十条》有何应对措施? /p p   《土十条》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方面,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一是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前的调查评估制度。二是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 暂不开发利用的,要划定管控区域,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落实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监管责任,将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p p   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方面,一是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二是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四是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p p   30、土壤污染了,有办法治理吗?有哪些修复方法? /p p   受污染的土壤可以通过修复降低其风险或危害,恢复其功能,但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土壤修复是指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一般包括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3类方法。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有时需要采用多种技术。 /p p   生物修复技术是上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其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达到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目的,主要包括植物修复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和生物联合修复技术。优点是不破坏土壤有机质,不对土壤结构做大的扰动,成本低 缺点是修复周期长,通常不适宜对高浓度污染土壤的修复。 /p p   物理修复是指通过各种物理过程将污染物从土壤中去除或分离的技术。目前常用的技术包括客土法、热脱附、土壤气相抽提、机械通风等。优点是修复效率高、速度快 缺点是往往成本偏高等。 /p p   化学修复是指向土壤中加入化学物质,通过对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氧化还原、鳌合或沉淀等化学反应,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或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或毒性的技术。主要包括土壤固化稳定化、淋洗、氧化还原等。优点是修复效率较高、速度相对较快 缺点是容易破坏土壤结构、因添加化学药剂易产生二次污染等。 /p p   31、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一般包括哪几个阶段? /p p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通常可分为调查评估、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阶段。调查评估主要包括污染物识别,污染程度和范围确定,污染风险评估,修复目标值制定等 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主要包括修复技术筛选、工艺参数确定、工程量估算、可行性论证、施工图设计、环境管理计划等 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方案设计要求,组织实施现场施工和工程建设等 工程验收是对修复工程效果进行监测评估。 /p p   32、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成本如何? /p p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成本因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以及修复技术的不同,其成本差异较大。一般来说,农用地治理与修复成本每亩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成本每立方米从几百元到几千元。 /p p   33、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状况如何? /p p   我国从“十五”期间开始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下,初步建立了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物、污染程度、土地利用类型等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从2010年的10多家增加到近1000家,从业人员从约2000人增加到近 1万人 项目数量累计达300多项。总体来看,从技术储备、人员队伍等方面,基本具备产业发展的基础。随着《土十条》的发布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链将逐步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土壤修复企业。通过规范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可以促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p p   34、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是如何确定的?如何推进实施? /p p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综合考虑区域代表性、土壤污染类型、现有工作基础、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确定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贵州铜仁等6市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并已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p p   2014年,环境保护部开始筹备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有关地市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2015年组织召开了先行区建设启动会,正在制定先行区建设标准,目前相关地市按照建设方案要求推进相关建设工作。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先行区建设情况的评估检查,督促有关地方按时完成建设工作。 /p p   35、我国哪些地区已通过发行债券筹集污染治理资金? /p p   2013年6月以来,湖南省累计发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67亿元。2015年,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总额为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用于清洁能源、生物发电、城镇垃圾及污水处理等领域。 /p p   36、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是如何考虑的? /p p   为统筹协调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初步考虑,成立由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 /p p   附: /p p   背景材料 /p p   1、什么是土壤? /p p   土壤是指由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及生物有机体组成的地球陆地表面上能生长植物的疏松层。 /p p   2、土壤有哪些功能? /p p   土壤主要功能包括,提供植物生长的场所和植物生长必需的养分 提供各种生物及微生物的生存空间,具有环境净化的作用 提供建筑物的基础和工程材料。 /p p   3、什么是土壤污染? /p p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导致生态或人体健康危害的现象。 /p p   4、什么是污染地块? /p p   污染地块是指因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者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害废物等活动使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土地。 /p p   5、什么是土壤环境背景值? /p p   土壤环境背景值是指在没有或很少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情况下,土壤环境中化学元素或化合物的固有含量。 /p p   6、什么是土壤环境基准? /p p   土壤环境基准是指土壤中物理、化学等要素对土壤生物、作物、健康或使用功能不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最大限值或临界含量。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和受体,可分为保护农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保护生态受体和保护地下水的土壤环境基准等。 /p p   7、我国土地利用类型是如何划分的? /p p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我国土地利用类型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 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未利用地包括滩涂、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等。 /p p   8、什么是替代种植? /p p   替代种植是指为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较低的作物替代农产品安全风险较高的作物的措施,如用重金属低积累作物替代高积累作物。 /p p   9、什么是种植结构调整? /p p   种植结构调整是指综合考虑农作物特性和土壤污染状况,将食用农作物调整为非食用农作物或其他植物。 /p p   10、什么是重金属低积累作物? /p p   重金属低积累作物是指可食或可用部位对重金属吸收、累积较少的作物种类或品种。 /p p   11、什么是土壤修复植物? /p p   土壤修复植物是指对土壤中污染物具有去除、降解、转化或固定作用的特殊植物,通常是指对重金属具有较强富集能力的超富集植物。例如,蜈蚣草是砷的超富集植物,东南景天是镉的超富集植物。 /p p   12、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分别是哪天? /p p   世界地球日是4月22日,世界环境日是6月5日,世界土壤日是12月5日,世界粮食日是10月16日,全国土地日是6月25日。 /p
  • 国标委主要负责人调整 陈钢任主任、党组书记
    6月14日,国家标准委召开干部大会,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张沁荣在会上宣布了国务院、中组部和质检总局关于调整国家标准委主要负责人的决定:陈钢任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党组书记,免去纪正昆的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会议由纪正昆主持,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到会讲话,纪正昆、陈钢分别作了发言。   支树平表示,正昆同志主要因为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总局党组成员和标准委主任,由陈钢同志接任。组织上的这个决定,是对总局班子建设和标准委班子建设的重视和关心,更是对质检工作、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肯定和支持。纪正昆在标准委工作期间,注意抓大事、抓制度、抓协调、抓队伍,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大局成效显著。纪正昆同志为标准化事业、为质检事业的发展所做的贡献应该充分肯定。支树平指出,标准委主任的接替人选,从中央到总局党组都非常看重。陈钢同志政治素质比较高、科研能力比较强、比较熟悉标准化工作、比较善于管理,接任标准委主任应该充分信任。支树平强调,标准化工作应该继往开来、创新发展,并提出了三点期望:期望领导班子建设要切实加强 期望干部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 期望标准化工作要切实创新发展。   纪正昆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他衷心地感谢党对自己一生的培养、教育和关怀,感谢所工作过的单位和部门的各级党组织、各位领导和所有的同志们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尤其是要感谢标准委党组的同志们,感谢标准化院、代码中心、编码中心、标准出版社、标协领导班子,以及标准委的全体同志们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退出领导岗位之后,自己会仍然关心和关注着质检工作、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并衷心地祝愿我们的质检事业、标准化事业蒸蒸日上,永葆青春。   陈钢在讲话中表示,衷心感谢党中央国务院的信任,感谢总局党组和总局领导的关怀、培养和信任,感谢同志们的指导帮助和支持,自己一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标准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信任。标准委成立十年来,我国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标准化工作必须有更大的作为,为标准化事业自己将奋力而为。他表示自己将在服务大局、创新发展、提升能力、求真务实、精诚团结五个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竭尽全力接好班,和大家一道同甘共苦奋力拼搏,努力推动标准化事业的发展。   出席会议的还有国家标准委、标准信息中心全体干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领导班子成员。
  • PerkinElmer任命谢永明为亚太区质谱业务负责人
    仪器信息网讯 近日获悉,原AB SCIEX亚太区应用支持中心经理谢永明已于2013年5月加盟PerkinElmer,担任亚太区质谱业务负责人。   谢永明2008年10月加入Applied Biosystems(现AB SCIEX公司),任亚太区应用支持中心经理一职。此前,谢永明曾任职于布鲁克道尔顿,担任大中华区市场开发主管。   谢永明拥有厦门大学及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学士及博士学位,并曾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编撰:杨娟)
  • 仪器信息网负责人回首15年 感动全场
    在日前举行的&ldquo 仪器信息网十五周年庆典暨北京信立方成功登陆新三板庆祝活动&rdquo 中,仪器信息网和我要测网负责人,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CEO唐海霞女士的现场发言感动全场。以下为发言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15年,万万没有想到,我们有了这么多的员工,有了这么多的用户,有了这么多的仪器厂商,有了这么多的合作伙伴, 并且,我们大家还成为了朋友。。。。。 很多时候,我都有一种感觉,仪器信息网给予我的,远比我给她的要多的多。 通过仪器信息网,让我知道了 有这样一群人,在默默地通过仪器为大家的衣食住行保驾护航; 有这样一群人,通过仪器不分昼夜地在探索着未知的世界; 更有这样一群人,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开发着各种各样的仪器! 没错!正是你们!如小蜜蜂般的仪器人! 小蜜蜂,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一种生物,世界上76%的粮食作物和84%的植物依靠它们传授花粉。爱因斯坦有一句预言:&ldquo 如果蜜蜂从地球上消失,那人类只能再活4年。&rdquo 可见蜜蜂对人类的重要性。我们的仪器和检测专家就像是为各行各业传授花粉的蜜蜂, 你们是最可爱,最可敬的人!感谢你们! 我经常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了! 偶然地机会, 1995年我就接触到了互联网,我生在一个有互联网的时代!我真不知道没有互联网,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偶然地机会,我来到了这个行业,高度的专业性、复杂性,应用的广泛性,对其他的产业的重要性一下子迷倒了我! 偶然地机会,我很早就有幸认识了一批高屋建瓴的专家,是他们让我看到了整个中国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的前世与今生,并让我看到了未来光明的发展前景,你们忘我无私的拼搏与奉献精神常常感动着我,是你们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我感受到我们这代人肩负的责任与使命! 偶然地机会,我幸运地遇见了这样一批傻傻的小伙伴们,简陋地办公条件,低廉的工资收入,没有对未来的承诺,只有不断增加的工作任务,但你们就是一直跟随着我,不离不弃,不断地创造着科学仪器行业网络应用方面的第一,第一个自助式网上仪器展平台,第一个科学仪器专业技术社区,第一个科学仪器网络讲堂和网络会议平台,第一个科学仪器专业人才招聘平台,第一个手机微站群,第一款仪器问答APP 等等! 没错,你们已经变成了我的亲人,我爱你们! 我们真的很幸运,在大家的支持与配合下,在小伙伴们的团结努力下,我们有了两个专业信息平台,一个是为仪器产业链服务的仪器信息网,一个是为检测产业链服务的我要测网。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两个网站今年服务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一千万! 在这两个开放的网络平台上,我们有近百位全职小伙伴, 800位兼职伙伴,数百个检测机构,几千个仪器厂商,几万个网友每天在一起工作,默默地耕耘,源源不断地把有用的知识和信息传播出去。 我们是一个超级小蜜蜂大团队! 过去的十五年,我们网站忠实记录了中国科学仪器行业的快速发展,并且为促进科学仪器的产学研用各方的交流沟通发挥了一些作用。 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 中国工业基础依然薄弱,中国各行各业的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依然很不完善,中国科学仪器制造和应用水平依然落后,与其他行业相比,科学仪器行业的研发,生产,营销,售后,管理成本高企的现象依然严峻,中国的科学仪器产业依然有长足的发展空间! 因此,我们时刻感受到肩上的担子是多么地沉重! 另一方面,我们又感到可做的事情是那么地多,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如果网络技术和仪器行业能够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未来会变成怎样呢? 仪器信息网和我的女儿几乎同岁,看到仪器信息网和看到我孩子的感觉是很像的,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真的了解她吗?她明天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是的,未来充满了无数的可能性,我们为什么不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呢? 是仪器和网络把我们联结在了一起, 感谢大家十五年来的相识, 相知, 相伴! 我想用一个十五秒的鞠躬向大家表示我们的感谢! 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充分地利用好网络这个工具,不断开拓创新,全力打造中国科学仪器和检测产业的明天,实现我们的技术强国之梦,向未知世界不断地进发!谢谢大家!
  • 全国测试中心主任与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召开
    2009年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与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召开   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山西省分析测试中心承办的“2009年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与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于6月25日在太原市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为“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分析测试能力”,来自全国各省市分析测试中心的主任及协会领导等70多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专业媒体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上午的会议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张渝英秘书长主持。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张渝英秘书长   山西省科技厅副厅长郭春林先生首先致辞,介绍了山西省的特色、资源情况、科技条件工作发展情况。   随后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泽院士讲话,总结了协会前阶段的工作、指出了今后发展方向,2008年协会成立了“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在抗震救灾、奥运、三聚氰胺等重大事件中,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专家做出了突出贡献。09年协会将继续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重大、应急性的需求为己任;直接为全国各地中小型企业需求服务;在政府与分析测试行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泽院士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李红梅副秘书长作了题为“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介绍了该委员会筹建背景、筹建工作、成立大会等情况,并介绍了标委会未来5年的工作规划与设想,工作重点将围绕制订分析仪器、试剂的相关标准展开。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李红梅副秘书长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培训部王海舟部长作了题为“全国分析测试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建立进展简介”的报告,报告中介绍了培训的宗旨:大力提高我国分析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促进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培训部王海舟部长   下午的代表交流会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王顺昌副理事长主持。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王顺昌副理事长   王顺昌副理事长指出,近几年来,特别是2003年以后,无论是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还是各省市分析测试中心的发展速度都很快,呈翻倍增长的态势,有一批测试中心的年测试收入已经过千万。但测试服务的收入仍然偏少,缺少象SGS、ITS等国际著名的测试机构。今后,各测试中心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和资源,抓住机遇,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彼此间的合作,真正形成我国自己著名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品牌。   各位代表积极发言、介绍自己所在测试中心一年多以来的发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探讨解决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 交流会现场 山西省分析测试中心史新珍主任   史新珍主任介绍了在山西省分析测试中心建立的“山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应用公共实验室”的情况。 北京理化测试中心孙广利书记   孙广利书记介绍了理化测试中心08年在抗震救灾、奥运、食品安全等重大事件所做的工作以及为肯德基等著名企业服务的情况。 重庆科技检测中心杜渝主任   杜渝主任介绍了重庆“检测超市”的发展情况,08年的总收入较06年上涨30%多。 国家化学建材测试中心李丛笑主任   李丛笑主任主要介绍了北京对口援建项目中化学建材测试中心在四川什邡建立实验室,将中心的先进技术、管理手段带给灾区,为灾区重建服务。 上海市分析测试协会崔启明副秘书长   崔启明副秘书长介绍了上海分析测试中心积极参加研发平台,加强与中小型企业联系,为其服务等情况。 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刘晶磊所长   刘晶磊所长介绍了08年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不但为企业、政府、重大项目服务,并且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陈江韩主任   陈江韩主任介绍了过去一年来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在技术前瞻、增加业务增长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代表普遍反应的问题是:我国的分析测试市场是分散的、条块分割的,一方面是目前的分析测试受行业保护的现象比较严重:质检、环境、农业、卫生等行业均有自己的检测体系;另一方面是受国家有关规定的限制,具备国家资质的分析测试中心无法在异地开办实验室;因而限制了各测试中心的发展。此外,近年来国外分析测试机构的进入和一些民营商业机构的出现也对各分析测试中心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希望协会能与有关部门多反映上述问题, 与其他行业性测试机构多协作。   参会代表也指出,目前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对分析测试服务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的,各分析测试中心在发展过程中要加强服务理念,抓住机遇,与其他有关行业积极合作,形成自己的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   最后,在各位代表的提议下,经过初步讨论决定,下届会议将于2010年在上海举行,由上海分析测试中心负责承办,会议主题是“面对国外测试机构大量进入中国、民营测试机构的快速发展,各分析测试中心如何应对”。   岛津公司、天瑞仪器公司等公司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且岛津公司与会议组委会共同举办了招待晚宴,与会代表欢聚一堂,交流探讨学术、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 新技术闪耀全国分析测试中心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9年7月4日,第二十三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在银川悦海宾馆顺利召开。会议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北方民族大学、宁夏材料研究学会承办,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银川都市圈新材料产业联盟协办。 /p p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海舟研究员、北方民族大学东· 华尔丹副校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协陈国顺副主席等,以及副理事长刘成雁教授、常务副秘书长张渝英研究员等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会人数创历史新高,来自政府部门、各级分析测试中心及协会、科研院校、生产制造企业等 40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5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7e8edc5a-e3d9-419e-b5a7-7ae0af81a101.jpg" title=" IMG_1504.jpg" alt=" IMG_1504.jpg" width=" 600" height=" 45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会议现场 /p p   本次会议旨在探讨分析测试的跨界融合、创新成果转化,为分析测试工作提供一个良好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围绕分析测试大数据应用、新技术推广等主题,王海舟院士、孙坦研究员、白玉副教授、孙泽明研究员、侯贤灯教授、陈江韩研究员、韩凤兰研究员、尹碧桃、方向研究员等专家作大会报告。(精彩内容见: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705/488336.shtml" target=" _blank"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第二十三次全国分析测试中心及地方协会负责人会议于银川召开 /span /a ) /p p   在这些知名专家的报告之外,本次会上,多家仪器公司也展示和介绍了其最新的理念与新技术新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79450f42-37c1-4524-9d6c-cf73fa3133e4.jpg" title=" IMG_1606.jpg" alt=" IMG_160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液相色谱产品经理 尹宏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物联网技术与液相色谱技术的结合 /p p   在万物互联的时代,分析测试行业与其他领域一样,将有数以万计的新设备接入网络,形成海量数据,应用爆发性增长,其生产生活、管理方式向着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方向转变。为了更好的管理现代实验室,如提升数据质量、生产效率、资产运用,岛津公司推出了网络版实验室数据管理系统以及适用于网络互连时代的各种分析仪器。 /p p   网络版实验室数据管理系统LabSolutions CS,营造了轻松的操作环境、使数据管理更加放心、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大幅提升,并且针对某些特殊需要可内置合规性应对方案。基于云服务器,可以实现仪器的远程化和一体化管理。如:由岛津售后工程师远程诊断,提高维护效率 显示消耗品使用状况和预计更换时间 统计各装置运行状况 也可接入和管理其他品牌的仪器。此外,让实验室设备资产管理更加直观,如:直观显示仪器使用频率和状态,更加合理安排工作、提供实验室运营效率。 /p p   最新推出的Nexera LC-40液相色谱仪,融合了岛津优秀的工业设计和人工智能(AI)、智能物联(IoT)等尖端技术。如:流动相精灵可随时监测瓶内溶剂剩余量,剩余量不足时将及时通知操作者,以防止由于溶剂不足造成的分析失误。同时还有诊断与修复精灵、流速控制精灵、仓温管控精灵、谱峰解析精灵等多项智能化技术,充分地了实现人机对话。IoT技术,像前面提到的,可以实现仪器的远程化和一体化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7b01f3fb-d807-4f93-a1da-2e9b7c5dab21.jpg" title=" IMG_1658.jpg" alt=" IMG_165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安捷伦实验室解决方案大中华区市场总监 郑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合作创新驱动实验室精益运营 /p p   如今,全球范围内都正处于最大规模的实验室建设浪潮,在这个浪潮下,到2020年,中高端分析仪器市场(色谱、质谱、光谱)将达到40000台,自2010年到2020年,其复合增长率也将达到10%多。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实验室运营必然面临着各种挑战,而有效的管理和精益运营是实验室负责人关注和努力的方向。 /p p   在中国,地方、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的发展诉求,是需要一站式仪器,耗材与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基于智能互联的创新解决方案,深入合作、加速产学研转化的规模化支撑体系等。而安捷伦正在向着这个方向努力,致力于成为行业最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由产品供应商向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变。包含了色质光等全线主流产品组合、完整的前处理、标准品及耗材、标准化体系化的服务和培训、以及智能实验室的先行者等。 /p p   创新,是安捷伦业务长期增长的驱动力,每年公司营业收入的8%投入到新技术研发。技术突破,更快、更小、成本更低,以及智能化都是安捷伦创新的方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00c4949c-beb4-447a-8997-9aaf19842cf7.jpg" title=" IMG_17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c5da121c-2fdc-4fb2-9944-211e600a99aa.jpg" title=" IMG_173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布鲁克公司应用工程师 应晓浒& amp 王金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布鲁克公司的X射线检测新技术——台式WDXRF,MCT /p p   2018年布鲁克推出了台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WD-XRF)S6 JAGUAR。S6 JAGUAR 采用紧密的WD-XRF光路和高达400W 的激发功率,比其他紧凑型 WD-XRF 仪器具有更好的分析灵敏度和更快的测量速度。 相对于200W 或 50W 的WD-XRF仪器,S6 JAGUAR的测量时间能成倍地缩短,测量精密度大幅度提高。S6 JAGUAR 使用新软件— SPECTRA.ELEMENTS,以及基于基本参数的无标样定量分析软件 SMART-QUANT WD。通过 AXSCOM 接口,还可以将 S6 JAGUAR 集成到自动化分析系统。 /p p   高分辨X射线三维成像系统,是一种无损的、可以对样品内部微观结构进行三维成像检测的手段。2018年上市的SkyScan 2214 nanoCT多用途系统,最大样品尺寸300mm,分辨率(像素尺寸)最高60纳米,金刚石窗口x射线源,焦斑尺寸& lt 500nm,创新的探测器模块化设计,支持最多4个探测器、可现场升级。速度非常快的 3D 重建软件InstaRecon& reg 支持精确的螺旋扫描重建算法。近似免维护的系统,缩短停机时间并降低拥有成本。另一款产品,SkyScan 1275全自动高速X射线显成像系统,由于X射线源到探测器的距离较短以及快速的探测器读出能力,SKYSCAN 1275 可以显著提高工作效率——从几小时缩短至几分钟,最快仅需80秒,并保证不降低图像质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95f8a85b-6126-459f-8d07-9aec2eec26fe.jpg" title=" IMG_1796.jpg" alt=" IMG_179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赛默飞世尔资深应用工程师 黄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从鉴定到定量——Orbitrap超高分辨质谱助力定量蛋白组学的发展 /p p   Oribtrap高分辨率、高灵敏度、稳定的高质量精度、宽动态范围的特点,使其在可靠蛋白鉴定、深度蛋白覆盖、精准蛋白定量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赛默飞在定量蛋白组学领域提供的最成熟的TMT标记定量解决方案和最热门的DIA解决方案。 /p p   TMT是一种多肽体外标记技术,采用10种同位素的标签,标记多肽的氨基基团,经过LC-MS/MS分析,可同时比较10组不同样品中蛋白质的相对含量。在疾病标记物筛选、药物作用靶点、动植物抗病/抗胁迫机制、动植物发育分化机理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HRMS1-DIA技术多中心验证策略:来自9个国家和地区的11个实验室经过连续7天24小时运行,全部11个实验室平均可以鉴定到超过8000个蛋白(1% FDR),定量超过6000个蛋白 1小时定量6000个蛋白,50000个肽段的超高通量下,HRMS1-DIA工作流仍能提供高于0.9的准确性。 /p p   赛默飞最新发布了质谱产品Oribtrap Exploris 480与Oribtrap EclipseDIA。作为Orbitrap三合一超高分辨质谱仪最新之作——Orbitrap Eclipse,再一次提高了蛋白质定量分析的灵敏、速度和准确,以及全面定义蛋白质以及复合物的能力,尤其内置智能核心确保数据质量和信心。Q Exactive系列的最新之作——Orbitrap Exploris 480进行了结构和性能创新,科学家即使面对严格又高通量的蛋白验证、定量和结构表征,都能够无限拓展MS所能,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省去日常繁琐流程,更小的体型使得在紧凑的空间里实现所有这一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3250547a-7b7b-4d91-8b07-b0ddafdc1eda.jpg" title=" IMG_1814.jpg" alt=" IMG_181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人: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北京办事处应用工程师 吕万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报告题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生光谱仪在材料检测中的应用 /p p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已逐渐成为无机分析的主力军,其关键技术主要是分辨率、灵敏度、基体耐受性、易用性。高分辨率可有效解决光谱干扰,高灵敏可有利于低含量元素的检测,高基体耐受性可使得各种基质样品直接检测,易用性提升会让工作变得简单愉悦。 /p p   借助德国耶拿特有的光学技术优势,设计独特的分光系统,PQ9000的光谱分辨率能达到3pm,达到了相当于发射谱线自然宽度的理想目标,在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中是最高分辨率的ICP-OES。用户可以轻松应对很多难分析的、光谱干扰严重的样品。PQ9000采用了先进的垂直矩管、双向观测设计方式,消除了高盐和基体的影响,不仅能满足各类样品(有机,高盐)的分析,也能满足不同浓度(µ g/L~%)的同时测量,保证了灵敏度和检测限。另外PQ9000采用冷锥加氩气反吹消除尾焰,无自吸,无空气,降低背景 持续氩气对光室和检测器的吹扫,消除空气和水分等对紫外光的吸收,从而使得PQ9000的检出限比常规降低2~10倍,灵敏度达到µ g/L级。 /p p   PQ9000适合各种样品中低含量、微量和痕量的金属元素以及部分非金属元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尤其适合分析样品量大,检测结果要求高的用户 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农业,质检、环保、钢铁、科研、卫生等行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d1c993a9-0e9a-4aeb-b327-43717fe14e53.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190705004732_展览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f388389e-cf8f-4e05-a5ec-6eaf1bb699b2.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190705004744_meitu_3展览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同期小型展览 /p p br/ /p
  • 实现自然环境条件下高效、精准的称量——视频采访赛多利斯实验室称重产品管理负责人Dirk Ahlbrecht、实验室产品和服务部门大中华区销售负责人卢莉琼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i 2019年10月22日,赛多利斯在北京三里屯通盈中心洲际酒店发布了全新Cubis& reg II模块化天平新品,新品主打“ strong 高端、智能、定制 /strong ”。更多发布会细节点击查看(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28/515584.shtml" target=" _blank" 天平界的“私人定制”——赛多利斯高端实验室天平新品盛大发布 /a )。 /i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391px height: 27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307a9251-1e7f-4bdb-ac45-459a608a982e.jpg" title=" image001.jpg" alt=" image001.jpg" width=" 391" height=" 27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Cubis& reg II天平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新品发布会上,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仪器信息网 /strong /span 第一时间采访了 strong 赛多利斯实验室称重产品全球负责人 Dirk Ahlbrecht先生、实验室产品和服务部门大中华区销售负责人卢莉琼女士 /strong ,分别就新品Cubis& reg II的技术创新亮点、硬件和软件优势、未来天平发展趋势以及中国未来5年天平市场发展机会进行交流分享。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cb08cbed-5ce1-4bac-8559-674804f91502.jpg" title=" image002.jpg" alt=" image00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赛多利斯实验室称重产品全球负责人Dirk Ahlbrecht先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接受仪器信息网的采访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ec87aa71-a755-4d45-90ac-543fc2d843a9.jpg" title=" image003.jpg" alt=" image00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赛多利斯实验室产品和服务部门大中华区销售负责人卢莉琼女士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接受仪器信息网的采访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strong 详情点击下方采访视频: /strong /p script src=" https://p.bokecc.com/player?vid=66855049A0475D949C33DC5901307461& siteid=D9180EE599D5BD46& autoStart=false& width=600& height=490& playerid=5B1BAFA93D12E3DE& playertype=2" type=" text/javascript" /script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8px " strong 新品技术亮点多多:模块化、合规性、创新手势及自动报错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对于新品技术特点, strong Dirk Ahlbrecht /strong 说到:“新一代Cubis& reg 天平不仅延续了第一代已有的模块化设计,在用户界面的创新设计方面也作出了大幅改进,优化了用户与仪器之间的通信方式。我们倾力打造了非常直观易懂的用户界面,让复杂的称量应用程序变得更加易于使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谈及 strong 模块化天平的优势 /strong , strong Dirk Ahlbrecht /strong 表示:“模块化的优势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可以用一个词来总结—— strong “按需付费” /strong 。以往,用户通常无法选择其想要的仪器功能和附件,如果他们需要一台精密的仪器,就必须花钱购买带有很多花哨功能的产品,而Cubis& reg 让用户可以真正选择适合自己应用的产品组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color: rgb(0, 0, 0) " 全新的Cubis& reg II天平具有以下特点: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合规性” /strong :Cubis& reg 无需借助额外的软件,就可以满足数据可靠性、电子签名、符合21 CFR Part 11标准等要求; strong 手势控制功能 /strong :操作者无需触摸屏幕或按钮即可对天平进行全自动操作;仅需移动手部即可进行开关操作; strong 创新“Status Center” /strong :该系统可以像车载计算机一样向用户发送所有信息,例如:警告、报错、上一次校准时间、下一次校准时间、实际温度、仪器的环境压力或湿度、是否需要调平等等,用户可以在同一个视图界面中看到相关的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8px " strong 合规性对生物制药行业的意义“举足轻重”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卢莉琼强调:“作为一个基础的设备,天平在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各行各业都要用到。赛多利斯这两年在中国市场非常重视制药行业。随着国家对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的大量科研投入,和对生产规则规范的着力提升,我们这样的一个新产品也可以及时帮助到这些新的高科技领域的客户,能够尽快地实现他们的称重要求,同时实现合规性。简而言之,Cubis& reg II的整体市场前景能够覆盖各行各业。当然,一如既往, /span strong style=" text-indent: 2em " 我们会继续加大投入,参与到整体医疗产业发展过程当中去。 /strong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95e45ab2-137c-43b2-a0fc-19ac43ef042f.jpg" title=" image004.jpg" alt=" image00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自然条件下实现高效、高精度称量是重要发展趋势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谈及天平的未来发展趋势,Dirk Ahlbrecht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于赛多利斯而言,掌握称重技术的发展趋势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我之前所说, strong 要将天平更深入地融入到用户的应用中,为用户打造更理想的称重解决方案 /strong ,从而以安全、经济的方式将天平集成到用户的工作流程中。另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 strong 高分辨率仪器 /strong 。众所周知,天平的规格参数和误差是基于非常理想的环境条件而设定的,因此,用户需要配备理想的实验室、使用校准砝码,这些都是重要的比较指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然而,制造商们以往却从未考虑过用户 strong 在非理想条件下工作的情况 /strong 。因此,在研发天平的过程中,我们要确保它也能够在非理想的实验室环境下(例如:有一点风,有一点振动)工作,不仅可以使用校准砝码,也允许使用可能会对天平产生不利影响的样品容器或样品。 strong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在自然环境条件下为用户实现高效、高精度的称量。 /stro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持续看好充分竞争的中国市场 称量应用方案或成竞争重点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天平作为基础的实验室设备,对于充分竞争的中国市场来讲,无论是拉动内需,还是出口海外,整体的质量规范也在不断提升。所以对于它的整体市场前景是非常看好的。”卢莉琼补充道:“对于产品本身,它的精度,它是否能够更符合客户的应用要求,特别是在合规性方面的解决方案。 strong 是否能够真正从客户的需求出发提供解决客户痛点的称量应用方案,是接下来市场上的重点和竞争难点。 /strong 赛多利斯作为百年历史的天平制造厂商,我们也是会一如既往地加大投入来重视这个市场,希望我们的产品能够帮助到更多的客户,满足他们日常实验要求。”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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