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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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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相关的论坛

  • 关于“职业打假人”的讨论

    [font=SimSun, STSong, &]今天突然想聊一聊“职业打假人”这个话题,首先“职业打假人”这个概念到底是出自法学人士的笔下,还是出自被打假的商家,或是出自处理维权事件的行政部门?这个我没有确认,如果有论友知道原始出处,或者客观出处的,欢迎告知。[/font][font=SimSun, STSong, &] 我的观点:一直对“职业打假人”保持中立态度,理由有以下几点:一、因为商家存在或多或少的违法行为,才会让“职业打假人”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同时通过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依法索赔(也就是说,商家没有违法事,又何来所谓的“职业打假”?);二、很多商家的违法行为,尤其是一些涉及商家自身利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就是发现了,指出了,告知了,只要不是行政处罚,那么有些商家也只是暂时口头答应,后期搁置遗忘的状态,简单明了的讲,只要不动“钱”,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然后因为有“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他就会警觉,就会知道这样做会付出金钱的代价,必须要改!所以有时候“职业打假人”也起到了推动、规范行业的作用;三、“职业打假人”,大部分职业打假人是相对专业的,他可以依据法律条款发现产品问题,换个角度想,这算不算是一种“秩序的维护”,或者是一种社会正反馈?但“职业打假人”无耻的地方是,他们很多是以“团队的”方式出现,如果在一个商家一个问题上索赔成功,那么他们的团队就会集体行动,这样的行为确实对商家在付出违法代价的同时,造成超出违法程度的伤害,同时执法人员也没有办法对投诉人员关系进行确认,因此也只能按法律办事,因为如果不按原则处理,执法人员也可能会遭受到行政复议的风险;四、现阶段12315、12345对各类投诉业务的时效率、办结率、满意率有了规定要求,因此很多投诉似乎有了一些“保障”,因为回访只问“满意不满意”,而不是“解决没解决”,这样“职业打假人”如同拿到了上方宝剑,形成了一个心态:只要我不满意,你就得给我继续解决、处理。无形中“职业类”的投诉激增,这也是对执法人员从效率、专业角度等方面的一种考验,工作量大,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产生行政复议,虽然可以依法解决,但中间的时间成本也是不可忽略的。[/font][font=SimSun, STSong, &] 以上的四点,会让人不自觉地感受到“职业打假人”、“被投诉的商家”、“解决投诉的执法人员”三者会莫名的分类,站队,因此就形成了我们讨论的名词“职业打假人”。[/font][font=SimSun, STSong, &] 其实反思一下“职业打假人”(这里强调的是真正依法投诉的“打假人”,对法律都不清楚的“打假人”其实在执法过程中也会相对容易解决纠纷)在每个环节做的每一件事到底对还是不对,或者说到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我个人认为是“合法的”,但他们为什么被定义“职业打假人”,可能就是因为他们在打假过程中的“吹毛求疵”,对不太懂法的商家造成面临多次赔偿的困扰,给解决处理事件的执法人员增加了工作量,那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实践中,摸索问题源头,去修改相关法律条款,在保护社会和谐、消费者权利的同时,不让商家有机可乘,同样不让“职业打假人”有机可乘。从源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万全之策,更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进步体现?[/font][font=SimSun, STSong, &] 也许还有很多问题或矛盾点是我没有看到并写出了的,只是希望大家能客观讨论,听到更多客观的声音。[/font]

  • 职业打假存在的必要性

    [font=SimSun, STSong, &]论坛上食品人控诉近年遇到的职业打假越来越多,大多数也是标签问题、或者假打问题。食品人对职业打假不堪其扰,甚至看到有食品人恨不得抓到职业打假人要食其肉啖其血。[/font][font=SimSun, STSong, &]但是诸位有没有想过某些生产企业不招聘品控,产品不做理化检验、食品原料不做审核、执行标准拿来就用都不看适不适合自己的产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这种企业很容易造成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错误、甚至几款不同口味不同配料的产品营养成分表完全相同的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请问诸位食品人,这种情况普通消费者怎么去识别?食品企业怎么能做到自纠自查?市场监管基层工作人员有多少人能有专业知识去识别这些食品安全问题?[/font][font=SimSun, STSong, &]这些问题是否需要职业打假人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的补充力量?[/font]

  • 计量称重食品的无奈,遇到可恶的职业打假

    [font=SimSun, STSong, &]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修正版: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1、这个“预先定量”是修饰“包装”,还是修饰“包装”和“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这决定计量称重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预包装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1、计量称重食品肯定是不满足现行7718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font][font=SimSun, STSong, &]遥遥无期的7718征求意见稿:预包装食品,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 容器中的食品。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 体积及长度标识的食品。 也包括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以计量称重方式销售的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1、按照这个定义才说明计量称重食品是预包装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职业打假人关注点:计量称重产品不是预包装食品,不满足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这个标准的某些条款说明了只适合于预包装食品,主要是下面3个类条款)。[/font][font=SimSun, STSong, &]1、产品标准上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如GB 2712-2014 豆制品,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豆制品,GB 17401-2014 膨化食品,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膨化食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2、产品标准规定了净含量指标或出厂检验项目有净含量指标,显然计量称重产品没有净含量说法,不满足标准的这个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3、产品标准“标签“条款,写了“产品标签应符合7718”,7718是预包装食品,计量称重产品不是预包装食品,不满足产品标准的这1条,所以不能执行这个产品标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第一次感觉到职业打假的可恶,处理这个事情跟监管部门专业人员都沟通了好几次,反正我认为产品执行标准是没有问题的,怎么回复他们自己想办法了,大佬们有何高见?[/font][font=SimSun, STSong, &]GB 2712-2014 GB 17401-2014,还有很多,是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必须强制执行,标准条款又规定适合于预包装食品,那散装食品执不执行?计量称重食品执不执行?现实情况是计量称重食品不管是送检,还是抽检,都是执行适合于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是不是标准的自相矛盾。[/font]

  • 【讨论】化验人员的职业病

    化验人员的职业病实验室工作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其科学化、安全化管理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问题。实验室工作人员长期与病患或具有生物危害的物质接触,是疾病高危感染人群,而且危害其健康的因素日益增多。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防止感染或致病因子外泄而污染环境,防止各损伤因素侵害检验人员,并保护操作者的同事、家人以及实验室的后勤和服务人员的安全。请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啊!

  • 被打假人举报了,我们是否需要更改配料表?

    [font=SimSun, STSong, &]我司生产一款“咖啡因耐力片”产品执行标准GB24154,该标准是GB24154一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产品配料表:山梨糖醇、调制乳粉、赤藓糖醇、全脂乳粉、速溶咖啡粉、椰浆粉、咖啡因、复合维生素(维生素B,、维生素B。、维生素B,)、岩盐、硬脂酸镁、食用香精[/font][font=SimSun, STSong, &]最近被打假人举报了,"他认为我们涉嫌非法添加了咖啡因,依据GB24154一2015该通则4.7.1明确规定,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参照GB2760。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一2014》中表A1(续)咖啡因食品分类号规定14.04.01,食品名称:可乐型碳酸饮料。而该产品属于功能食品耐力类,是禁止使用咖啡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范围。”[/font][font=SimSun, STSong, &]但是GB 24154中将运动营养食品进行了分类,按特征营养素分类将产品分为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和补充蛋白质类;按运动项目将产品分为速度力量类、耐力类和运动后恢复类。其中,耐力类产品以维生素 B,和维生素 B,为特征成分,适用于中长跑、慢跑、快走、自行车、游泳、划船、有氧健身操舞蹈、户外运动等人群使用的运动营养食品。配料为维生素 B、维生素 B、肽类左旋肉碱、咖啡因、维生素B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是两个国标冲突?还是运动营养食品为单独的一类,并不受gb2760的约束?我们是否需要更改配料表?[/font]

  • 职业健康大家谈

    看了”做分析的工资大家都是多少”的贴子, 有感而发。 除了工资, 我们还要关心建康。世贸部长级会议十二月中会在香港举行, 将有来自世界各地(包括中国)数十团体来港举行最少三场万人示威, 反对全球一体化给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带来的苦难。 有电视报导, 中国不少农民为外资厂工作而染职业病。 有个患肺麈病的人尽管争取到30万的赔偿, 但回乡后就病发, 一年己用了20万治病, 而且很有可能不久于人世。千万不要对职业病掉以轻心, 特别是做分析的, 经常接触己知或不知(最要命是这样)的有害物质, 可能对呼吸系统、肝、肾有急性或慢性(最要命是这样)害处。希望大家小心。 若有自保的经验或知道的教训, 请和大家交流。

  • 计量人员职业能力评价

    各位大神,最近我收到有培训机构发来这样的培训通知:计量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以下是内容摘要: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计量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授权我中心承担华南地区计量校准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以满足行业、企业、大专院校对计量人才评价工作的需求。通过评价的人员可获得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能力等级证书》。该证书终 身 有 效,相当于原来的计量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计量\检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有效证件。质量保证、学有所用才是硬道理!通过此次学习,系统地掌握计量相关的理论知识及计量器具的管理、调整、校准等工作技能,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能力等级证书,并能持证上岗操作。希望我中心能帮到您!这个是什么证书来的?是检定员证?内校员证?以前都没听说过有什么“计量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上度娘也查不到相关内容,大神们,请指点迷津啊!!

  • 【原创】大家说说关于职业病?

    我们经常接触酸和有机试剂,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应该是有一定的损害的,觉得应该纳入职业病的范畴里啊。争取自己的权利,享受个医疗体检之类的,好。大家谈谈!

  • 请教关于污水职业资格证书的问题

    请问有人知道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职业资格是怎么分的吗?我现在有一个污水处理工的高级认证,国家人保部发的那种。请问往上还可以考取技师资格吗?有什么要求,在哪里考取?

  • 【讨论】做检测的大家都有什么职业规划?

    本人女,从事第二方和第三方检测工作5年了,近期打算要小孩,在公司做销售内勤兼产品经理(我们有自己的第三方实验室),最近很迷茫,不知道生完小孩后该怎么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做检测吧,枯燥,不知道前景怎么样;不做检测的话去做专职的销售类的工作,又担心自己干不好。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大家都说说自己对做检测的想法和将来的职业规划吧。

  • 采购师职业的发展趋势

    现在参加采购师培训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且采购师职业也越来越火,其理由总结出以下几点:1:2005年4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第十一批职业标准,采购师列居榜首。 2:目前采购人才已被列为国家十二类紧缺人才之一。市场对专业采购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是采购教育在国民系列教育中几乎一片空白,因此人才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3:该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采购行业唯一国家法定证书,权威性极高,全国通用。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5:根据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6:证书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都可以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都可以查询,证书查询网采购权威证书,全国通用。7: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是可以评职称,以后升职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招聘录用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8:根据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采购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使一线从事企事业单位采购的人员提升其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实行“职业化”管理。9:国内采购人员每月平均薪资在5800元左右。外企人才交流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大城市的职业采购经理的平均月薪都在15000元以上,在外企工作的职业采购经理年薪在30-80万。10:据国家紧急人才办公室的调研数据显示:2010年-2015年,我国采购师需求量约为100-150万,采购师成为是全国12种紧缺人才之一。市场对于采购师需求不断增加,采购师的薪金水平亦呈现“水涨船高”的趋势。国内采购师(三级)每月平均薪资在3200元左右。大城市的采购师(二级)的平均月薪都在7000元以上,在外企工作的高级采购师(一级)年薪在15-20万。采购师这个职业无疑具有巨大的潜力和良好的职业前景。2006年4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第十一批职业标准,采购师列居榜首。采购师列举榜首!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权威证书,全国通用。由人保部、权威认证,是您能力的证明,身份的象征,晋升的依据与职称挂钩,可做为升职加薪,招聘录用,涨退休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再就业,找工作的一个助手!

  • 国家人社部【化妆品配方师】高级技师开考通知

    国家人社部【化妆品配方师】高级技师开考通知

    化妆品配方师证书颁发 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化妆品配方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国际互认、全国联网查询、无须年检。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3/201603301020_588575_3093405_3.jpg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论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鉴定。一、招生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化妆品检验工作者以及化妆品护肤品DIY从业者;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对化妆品的原料、包材、化妆品制成品中组成成份进行分析检测,对化妆品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价,以保障化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企业的标准的从业人员。二、报考条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4年以上。(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3/201603301020_588576_3093405_3.jpg

  • 打造你的职业名片

    打造你的职业名片:简历制作全攻略 [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62154249124_3347_6642703_3.jpeg[/img]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职场,一份出色的简历是你脱颖而出的关键。无论你是初出茅庐的毕业生,还是寻求跳槽的职场老手,一份精心制作的简历都能让你在求职路上更进一步。以下是一些简历制作的小技巧,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 1. 了解目标岗位 在开始制作简历之前,首先要做的是了解你申请的岗位。研究岗位描述,了解所需的技能和经验,这将帮助你在简历中突出相关的资质。 2. 简洁明了的结构 简历的结构应该清晰、简洁。通常包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技能和兴趣爱好等部分。避免冗长和复杂的格式,让招聘者一目了然。 3. 量化成果 在描述工作经验时,尽量使用量化的成果来展示你的能力。例如,"提升销售额20%"比"提高了销售额"更有说服力。 4. 关键词优化 许多公司使用自动跟踪系统(ATS)来筛选简历。确保你的简历中包含与岗位描述相关的关键词,以提高通过ATS筛选的机会。 5. 个性化的自我介绍 在简历的开头,用一段简短的自我介绍来吸引招聘者的注意。展示你的个性和对岗位的热情。 6. 专业的外观 选择一个专业的简历模板,确保字体、间距和布局看起来整洁、专业。避免使用过多的颜色或图形元素。 7. 校对和修改 在提交简历之前,仔细校对以避免拼写和语法错误。可以请朋友或家人帮忙检查,以确保没有遗漏。 8. 定制每份简历 针对不同的岗位,定制你的简历。突出与岗位最相关的经验和技能,而不是发送通用的简历。 9. 利用在线工具 现在有许多在线简历制作工具可以帮助你快速创建专业简历。利用这些工具可以节省时间,同时保持简历的专业度。 10. 持续更新 即使你目前不打算换工作,也应定期更新你的简历。这不仅可以帮助你跟踪自己的职业发展,也可以在需要时迅速准备。 [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162154251063_643_6642703_3.jpeg[/img] 记住,简历是你的职业名片,它不仅展示了你的专业技能,也反映了你的个性和态度。用心制作简历,让它成为你职场成功的敲门砖。

  • 执业药师依然在那里

    近日,有微信公众号转发了人社部即将取消第四批职业资格的消息,并提示执业药师基本确定位列取消名单之中。霎时间医药界可谓人心惶惶,该文章也被点击破十万。那么,执业药师真的要取消了吗?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剑指地方职业资格据媒体报道,人社部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完成第五批的取消。届时,取消的职业资格的量占到职业资格数将超过1/3。毋庸置疑,自从20年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评价人才的制度,且被写入劳动法以来,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生,考证热蜂拥来袭,造成考证的人不少,工作的人不多的不良现象。那么,被人社部大批取消的 “职业资格”,究竟是指哪些呢?据人社部副部长汤涛介绍,“地方职业资格2013年底统计时有1800多项,其中90%以上都是应该取消的”。很明显,人社部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是剑指地方职业资格的,当然,也包括农业部、审计署、水利部等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的证书。其中包括执业药师证吗?首先,我们来看看人社部对取消职业资格的标准设定:1、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2、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3、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4、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接下来,我们看看对于执业药师的解释。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该考试由国家人社部、药监总局共同负责。该证书由国家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和药监总局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注册执业药师是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通过GMP或GSP认证的必要条件。很明显,执业药师完全不符合以上4个取消标准。而某公众号指基本确定会被取消的“执业药师”,其实是指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一般简称“药师证”。该资格证是属于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四个级别。是药监系统的药师证,由省级人设部门组织考试,目前主要用于药店工作。未来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将被淘汰总所周知,近年来医药行业快速发展,企业对于药学专业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于药师证、执业药师证挂靠的现象也见怪不怪。近年来,随着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的不断增加,许多药店为了专业人员配备上达到GSP要求,应对GSP检查,只能通过租赁的形式寻找挂靠药师。其实早前,业界已经在传省级的药师证可能会被取消,所以现在药店挂靠药师证所签的协议也从原来的三年、五年直接削减指三个月、半年,因为用证单位担心签的时间过长,一旦药师证正式被取消,会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且新版GSP要求中并未提及必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被取消,将指日可待。执业药师需求还将上升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GS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要求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根据新版GSP规定,在2015年底前,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方。也就是说,到2016年1月1日,药品经营企业如果没有配备执业药师,就得停止营业。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地药店已经突破46万多家,而到今年6月30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达192414人,其中零售药店较5月增加10054人,说明大限将至,众多零售药店都在争抢执业药师,应对新版GSP的检查。然而,目前全国执业药师数量是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今年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还提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建议,可见,新政将带来执业药师刚性需求,执业药师是不可能取消的,大家还是好好复习,争取今年成功通过考试吧。

  • 【原创】大家在这里就像一家人,可人太多了能否把自己的家乡名称都说说

    大家来自五湖四海,既然来到这里我觉得就是一家人,不了解"家人"是不行的你们说是不是啊!我们应该把自己的性格啊还有家乡等都说说,越详细越好啊!呵呵 我先说吧!我很多同事都叫我金子,因为我姓金,我的祖籍在江苏徐州,出生地在新疆吐鲁番,我的户口现在在四川绵阳!是不是很复杂啊!我现在在北京,我以前的性格很内项,现在变了一点...我家乡很多特产和好玩的地方!大家都知道新疆的葡萄还有哈密瓜,还有很多都不知道,不如说无花果,雪莲等..很多... 今天就写到这吧!因为要下班了该回去了我的QQ:46765709

  • 【分享】人,在职业中

    人在清醒的时候,是容易把人和职业分开的;而在糊涂时,却总是把人与职业混为一体。如一些为官者,认为他就是权力的化身,忘了自己也是吃五谷长大的凡人,仅仅是在某一时段,头上顶个“乌纱”而已。  这使我想起,那位曾入选“感动中人在清醒的时候,是容易把人和职业分开的;而在糊涂时,却总是把人与职业混为一体。如一些为官者,认为他就是权力的化身,忘了自己也是吃五谷长大的凡人,仅仅是在某一时段,头上顶个“乌纱”而已。  这使我想起,那位曾入选“感动中国”的打假医生陈晓兰,有人问她,为什么要历经艰难去打假?她说:我们不可能永远是专家、是医生,可是,我们却早晚都会成为病人。一句大实话,把人与职业的关系说得清清楚楚。职业对人的生命过程来说,只是一段时日中的一种谋生手段,人总会离开工作或放下工作,人的分量要比职业的分量重得多。为了让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个人,都能顺当地生存下去,她才会如此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去阻止假药泛滥。国”的打假医生陈晓兰,有人问她,为什么要历经艰难去打假?她说:我们不可能永远是专家、是医生,可是,我们却早晚都会成为病人。一句大实话,把人与职业的关系说得清清楚楚。职业对人的生命过程来说,只是一段时日中的一种谋生手段,人总会离开工作或放下工作,人的分量要比职业的分量重得多。为了让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个人,都能顺当地生存下去,她才会如此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去阻止假药泛滥。

  • 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采购师报名 采购师考试

    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采购行业内唯一国家法定证书,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高级.二级)采购师培训考试可在线咨询国家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报名中心 谢飞老师 百度就能找到他采购师(二级)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采购师(一级)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一级须进行综合评审。职业道德(试卷做答):理论知识(试卷做答):单选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专业技能(试卷做答):案例分析题 职业道德(试卷做答):理论知识(试卷做答):单选题;简答题、计算分析题专业技能(试卷做答):案例分析题综合评审(试卷做答):综合案例(高级)采购相关知识 目前企业采购业务面临十大机遇和十大问题   降低采购成本对利润贡献的杠杆效应(案例)   必须从战略上处理采购跨部门协作   全球金融危机下战略采购必须解决的三大问题   如何同供应商建立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   应对强势、弱势和伙伴供应商的策略(案例操作)   全球金融危机环境下供应商整合的基本目标   整合供应商、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行双赢十大成功案例分析   询价、比价与供应商成本分析   采购物料的ABC分类   物料供应复杂度及风险分析   采购及供应商策略:战略型、杠杆型、瓶颈型、   普通型(案例操作:诺基亚、广州本田)   采购外包策略   建立合同管理的团队及组织   制定采购合同管理计划、任务分解、进度表 采购合同风险管理-商业、进度、成本、质量等 采购合同运营型及项目型合同管理(案例操作)供应竞争五大压力图解、现有的竞争对手(案例)  采购20大新思维、图表分解两个世纪思维对比   战略采购的10大新特点、各种采购方式特点(案例操作与图表分解) 供应决策八大要素分析   如何优化供应流程及采购流程的缩短(实操) 供应商选评量化、季度年度业绩评估流程实操图表)  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采购行业内唯一国家法定证书,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 【分享】大家来做题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试题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请从三个备选答案中选择惟一一个正确选项,并在后面的答题卡中将其涂黑)1.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 )负责。A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卫生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以及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工作由( )负责。A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 卫生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 )。A要求纠正 B给予行政处罚 C责令停产4.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A 以人为本,标本兼治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5.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 )治理”。A 彻底 B综合 C分期6.《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 )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A预防、遏制 B预防、减少 C预防、控制7.《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 )的职业病防治活动。A中华人民共和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8.《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 )。A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B劳动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C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9.《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10.国务院颁布施行的职业病防治基本法规主要有( )《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A《劳动保护条例》 B《工业防毒条例》 C《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1.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 )的各种危害。A职业病 B伤亡事故 C不利健康12.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 )种。A99 B105 C1151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A单位职工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1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A用人单位 B单位职工 C劳动者15.(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A各级工会组织 B用人单位 C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16.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A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B管理制度 C应急预案1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 )标准。A劳动保护 B安全生产 C职业卫生18.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 )的原则。A不分开 B分开 C适当分开1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 )等卫生设施。A孕妇休息室 B职工休息室 C吸烟室20.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 )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A卫生行政部门 B 建设行政部门 C环境保护行政部门21.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A同时审批 B同时规划 C同时设计22.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 )管理。A规划 B计划 C特殊23.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A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B应急管理人员 C工会督察员2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 )结果。A职工健康体检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C职工职业病检查2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 )。A泄险区 B救护车 C医务室26.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 )。A防毒面具 B防尘口罩 C个人剂量计27.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 )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A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B卫生部门 C专人28.用人单位应(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A定期 B不定期 C每月29.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 )和中文警示说明。A安全标识 B警示标识 C英文30.任何( )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A私营企业 B单位 C集体所有制企业31.任何单位和个人(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A不得 B可以 C在一定条件下可以32.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 )承担责任。A经济损失 B人身伤害 C职业病危害后果3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 )档案。A健康监护 B工伤保险 C培训教育3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C在岗期间3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 )项不属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职业卫生义务。A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B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C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3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37.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 )承担。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3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 )的作业。A重体力劳动 B其所禁忌 C危险39.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A当地政府 B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40.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责任。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41.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A行政复议 B再鉴定 C行政诉讼4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 )承担。A医疗卫生机构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43.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A不得 B可以 C经领导批准可以44.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 )待遇。A疑似职业病 B医疗 C职业病4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A )。A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B治疗、康复C康复、定期检查46.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 )。A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解除劳动合同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 【讨论】您所知道的职业病及其预防知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更新,职业病越来越受人们关注。职业病预防也是与我们版友自身健康密切相关,欢迎大家就自己及所在行业职业病的种类及预防方法和大家分享,做到人人重视职业病,预防职业病,都能快快乐乐工作和学习。职业病相关知识见贴子: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91128/2235418/

  • 职业卫生标准品

    请问大家职业卫生的标准品,我们主要是环境检测用,除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制造销售外,还有其他单位能做并且有销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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