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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资源食品”更名“新食品原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公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办法》修改了新食品原料定义、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的食品原料属性和特征。新资源食品的名称是《食品卫生法》中提出的,为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将“新资源食品”修改为“新食品原料”。  《办法》指出,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上述物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  《办法》增加向社会征求意见程序。受理新食品原料申请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不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开其生产工艺及执行的相关标准等。国家卫生计生委自受理新食品原料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办法》对新食品原料现场核查要求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研制及生产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参加现场核查的专家不参与该产品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表决。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组织对已公布的新食品原料进行重新审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产生质疑的;有证据表明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的;其他需要重新审查的情形。对重新审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新食品原料,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撤销许可。

  • 【求助】苦菜(学名叫败酱)是食品还是新资源食品

    [size=4] 败酱又名苦菜,浙江地方名四季菜,东北称野芹。属败酱科植物。有黄花、白花两种。根作败酱气。李时珍说:"南人采嫩者,曝蒸作菜食"。苦菜又叫基荬菜,是人们喜食的一种多年生野生蔬菜,它不但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而且还有清热解毒等医疗作用。苦菜适应性很强,在田间、路旁均能生长。该植物常被作为一种野菜食用,想问下大家,这个是食品吗,要不要通过卫生部门的认定算新资源食品吗?[/size]

  • 卫生部公布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

    近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其将正式进入百姓生活。“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据了解,我国年产成品人参5000 吨左右,占全球产量的87%左右。人工种植人参成为“新资源食品”后,将以“食品”的新面貌亮相,广泛流入市场。人参食品将以大众化品种为主,推出包括人参糖、人参面包、人参茶、人参蜜饯、人参饮料等。 人工种植人参列入新资源食品 此前,人参主要是用作中药材和保健食品,但是这两个行业的准入门槛较高,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今年九月,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正式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新的规定无疑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这对于种植人参和生产人参制品的商户企业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不过,仔细阅读公告,会发现此次卫生部列入新资源食品的人参特指人工种植的人参,并且还是5年及5年以下的人工种植人参,而不包括市场上众多强调“野生”的人参。因为人工种植的人参可以更好地掌控性能、把握来源,因为成为新资源食品的要求之一便是对食品的功效十分清楚方可,而在安全性和可掌控性方面,野生人参要次于人工种植的人参。

  • 卫计委审批的新食品原料(原新资源食品)及普通食品等公告合集

    [b]卫计委审批的新食品原料(原新资源食品)及普通食品等公告合集2月6日,国家卫计委政务大厅新公布四类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分别为黑果枸杞、磷虾油、桑叶提取物、人参组织培养物(后更名为人参组培不定根),终止审查原因各异。[/b][align=center]— [color=#ff4c00]黑果枸杞[/color] —[/align][align=left][b]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b]黑果枸杞分布于宁夏、甘肃、西藏等。青海省相关部门出具了黑果枸杞(LyciumruthenicumMurr.)在青海具有长期食用历史的证明,[color=#ff4c00]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卫生安全指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color][/align][align=left][/align][align=center]— [color=#ff4c00]磷虾油[/color] —[/align][align=left][b]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b]本产品是以磷虾为原料,经水洗、切碎、酶解去壳、干燥等工艺加工成粉后,再经乙醇提取、过滤、浓缩等工艺制成,与已批准公告的磷虾油(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6号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除生产工艺中与原公告相比增加酶解工艺外,其他要求按照已公告的磷虾油有关公告内容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align][align=left][/align][align=center]— [color=#ff4c00]人参组织培养物[/color] —[/align][align=center][color=#d1cece]后更名为人参组培不定根[/color][/align][align=left][b]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b]原卫生部于2012年批准公告人参(人工种植)(PanaxGinsengC.A.Meyer)为新资源食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将人参及其制品作为食品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人参组培不定根是人参种源诱导出愈伤组织、分化培养形成不定根,通过筛选获得工作种源,再经三级培养、清洗、干燥等步骤制得,作为食品生产经营参照人参的有关要求执行,卫生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执行。”[/align][align=center]— [color=#ff4c00]桑叶提取物[/color]—[/align][b]终止审查通知书意见:[/b]“本品是以桑叶为原料,经水提、微滤、超滤、浓缩、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该工艺属传统工艺,与桑叶(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具有实质等同性,其卫生安全指标按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 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

    人参属于传统的中药材,用于中药和保健食品原料.卫生部批准人参作为新资源食品,讨论吃人参会上火,产生流鼻血副作用吗?

  • 【讨论】罂粟籽制品正式获批纳入新资源食品

    [size=4][font=Simsun][b][/b][/font][/size] 在卫生部二○一○年三月九日发布的《[url=http://www.foodmate.net/news/quanwei/2010/03/158491.html][color=#0000ff][b]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b][/color][/url]》中,有一种物质特别引人注目--御米油。这种新资源食品就是用罂粟籽榨取的食用油脂。早在2005年9月4日就由国家五部委(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检验检疫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批准:“罂粟籽只允许榨取油脂食用” 2006年6月6日国家卫生部批准御米油(罂粟籽油)为试生产在有效期内的新资源食品,御米油(罂粟籽油)这种极具营养价值的天然绿色珍稀植物油终于完全“开禁”了。 联合国麻管局只批准了六个国家可以合法的种植罂粟,中国就是其中的一个,甘肃农垦集团是国家唯一批准的罂粟种植基地;而且中国政府承诺不扩大罂粟种植面积,罂粟的种植数量严格受限,所以罂粟籽油的年产量十分稀有。据悉,目前该产品的主要企业是甘肃省农垦医药药材站植物油品厂。

  •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号:关于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号:关于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关于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附件: 蚌肉多糖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2/201202020857_347313_1611037_3.jpg

  • 卫生部公布两种新资源食品(2012年9月5日)

    9月5日,卫生部发出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增加菊芋作为新资源食品菊粉的原料,公布抗性糊精作为普通食品。 公告要求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据悉,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来源于食用植物油、中链甘油三酯(来源于食用椰子油、棕榈仁油),小麦低聚肽来源于小麦谷朊粉,抗性糊精来源于食用淀粉。 在中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品。目前,卫生部已批准了二十几项新资源食品,例如:仙人掌、金花茶、芦荟、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等。

  • 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茶树花、盐地碱蓬籽油、美藤果油、盐肤木果油、广东虫草子实体、阿萨伊果和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为新资源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 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  卫生部  2013年1月4日

  • 【转帖】卫生部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

    中新网1月5日电 国家卫生部今天发布公告,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 【转帖】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 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 7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分享】关于批准翅果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1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公 告 2011年 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翅果油和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作为新资源食品,将乳酸乳球菌乳酸亚种、乳酸乳球菌乳脂亚种和乳酸乳球菌双乙酰亚种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以上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附件: 翅果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 【分享】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上述2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附件: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中文名称菊粉英文名称Inulin基本信息来源:菊苣根(拉丁学名:Cichorium intybus var. sativum,Asteraceae)生产工艺简述以菊苣根为原料,去除蛋白质和矿物质后, 经喷雾干燥等步骤获得菊粉。食用量≤15克/天质量要求性状白色粉末菊粉(果糖聚合体的混合体,聚合度范围2-60)>86.0%其他糖类(葡萄糖+果糖+蔗糖)<14.0%水分≤4.5%灰分≤0.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使用范围: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中文名称多聚果糖英文名称Polyfructose主要成分多聚果糖基本信息来源:菊苣根(拉丁学名:Cichorium intybus var. sativum,Asteraceae )结构式:分子式:(C6-H12-O6)-(C6-H10-O5)n n=2-60分子量:344~11400生产工艺简述以菊苣根为原料,经提取过滤,去除蛋白质、矿物质及短链果聚糖,喷雾干燥等步骤制成多聚果糖。食用量≤8.4克/天质量要求性状白色粉末多聚果糖≥94.5%平均聚合度(DP)≥23水分≤4.5%灰分≤0.2%pH值(10%在普通水中)5.0~7.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使用范围:儿童奶粉、孕产妇奶粉

  • 【资料】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近期,经我部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初乳分离蛋白粉、γ-氨基酪酸、杜仲籽油、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电子邮件: zhangxx3961@yahoo.com.cn传真: 010-64047878-2231 附件:1.初乳分离蛋白粉 2.γ-氨基酪酸 3.杜仲籽油 4.共轭亚油酸 5.共轭亚油酸甘油酯 6.植物乳杆菌 二ОО九年六月十二日

  • 卫生部关于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号)

    现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2012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蚌肉多糖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蚌肉多糖中文名称蚌肉多糖英文名称Hyriopsis cumingii polysacchride基本信息来源:三角帆蚌(拉丁学名Hyriopsis cumingii )生产工艺简述以三角帆蚌肉为原料,经提取、酶解、超滤、醇沉、干燥、粉碎等步骤制成。食用量≤2.5克/天质量要求性状白色粉末粗多糖(以葡萄糖计)≥70g/100g蛋白质≤8.0%水分≤9.0%灰分≤5.0%铅(以铅计)≤0.5mg/kg砷(以砷计)≤0.5mg/kg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使用范围:调味品、汤料、饮料、冷冻食品

  • 卫生部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9号)

    2012年 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蛋白核小球藻、乌药叶、辣木叶为新资源食品,变更新资源食品蔗糖聚酯的食用量,公布梨果仙人掌(Opuntia ficus-indica(Linn.)Mill,米邦塔品种)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doc  卫生部  2012年11月12日

  • 卫生部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蛋白核小球藻、乌药叶、辣木叶为新资源食品,变更新资源食品蔗糖聚酯的食用量,公布梨果仙人掌(Opuntiaficus-indica(Linn.)Mill,米邦塔品种)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doc  卫生部  2012年11月12日

  • 【分享】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玛咖粉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附件玛咖粉 中文名称 玛咖粉 拉丁名称 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 种属: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 食用部位:根茎 生产工艺简述 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 食用量 ≤25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淡黄色粉末 蛋白质含量 ≥10% 膳食纤维含量 ≥10% 水分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 【转帖】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

    有关单位: 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低聚异麦芽糖、地龙蛋白、发酵乳杆菌 (菌株号GM090)、牛奶碱性蛋白、乳矿物质、盐藻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9年10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 真: 010-64047878-2231 邮 箱: 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 1.低聚异麦芽糖 2.地龙蛋白 3. 发酵乳杆菌 (菌株号GM090) 4. 牛奶碱性蛋白 5. 乳矿物质 6. 盐藻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6290]拟批准新资源食品.doc[/url]

  • 【分享】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

    卫监督食便函〔2010〕42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翅果油和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将乳酸乳球菌乳酸亚种、乳酸乳球菌乳脂亚种和乳酸乳球菌双乙酰亚种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传 真:010-64047878-2231邮 箱:zhangxx3961@yahoo.com.cn附件:翅果油和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doc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卫生部关于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7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蛋白核小球藻、当归、乌药叶、辣木叶为新资源食品,拟变更新资源食品蔗糖聚酯相关信息,拟公布梨果仙人掌(米邦塔品种,Opuntia ficus-indica(Linn.)Mill)为普通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 1.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拟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2.蔗糖聚酯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4日  附件1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拟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一、蛋白核小球藻中文名称蛋白核小球藻拉丁名称Chlorella pyrenoidesa基本信息种属:绿藻目、小球藻属生产工艺简述人工养殖的蛋白核小球藻经离心、洗涤、分离、干燥等工艺制成。食用量≤20克/天质量要求性状深绿至黑绿色粉末蛋白质/(g/100g)≥ 58水分/(g/100g)≤ 5灰分/(g/100g)≤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2. 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二、当归 中文名称当归拉丁名称Angelica Sinensis 基本信息来源:伞形科植物当归(Angelica sinensis (Oliv.) Diels)食用部位:根食用量≤6.7克/天使用范围仅限用于香辛料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婴幼儿及孕妇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三、乌药 中文名称乌药叶拉丁名称Linderae aggregate leaf基本信息来源:樟科植物乌药( Linderae aggregate )食用部位:嫩叶食用量≤5克/天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婴幼儿、儿童、孕期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四、辣木叶 中文名称辣木叶拉丁名称Moringa oleifera leaf基本信息来源:辣木(拉丁学名Moringa oleifera)食用部位:带柄的羽状复叶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附件2蔗糖聚酯中文名称蔗糖聚酯英文名称Sucrose Ployesters主要成分蔗糖聚酯(6、7、8酯)基本信息来源:大豆油结构式:http://file1.foodmate.net/fil

  • 卫生部关于征求拟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169号)

    卫办监督函〔2012〕169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人参(人工种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人参(人工种植)中文名称人参(人工种植)拉丁名称Panax Ginseng C.A.Meyer基本信息来源:人工种植的人参种属:五加科、人参属食用部位:根及根茎食用量≤3克/天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2.孕妇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 【分享】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

    卫监督食便函〔2010〕427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翅果油和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将乳酸乳球菌乳酸亚种、乳酸乳球菌乳脂亚种和乳酸乳球菌双乙酰亚种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 真:010-64047878-2231邮 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翅果油和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doc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卫生部关于征求拟批准蚌肉多糖为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1134号)

    卫办监督函〔2011〕1134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蚌肉多糖为新资源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蚌肉多糖 中文名称 蚌肉多糖 英文名称 Hyriopsis cumingii polysacchride 基本信息 来源:三角帆蚌(拉丁学名Hyriopsis cumingii ) 生产工艺简述 以三角帆蚌肉为原料,经提取、酶解、超滤、醇沉、干燥、粉碎等步骤制成。 食用量 ≤2.5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白色粉末 粗多糖(以葡萄糖计) ≥70g/100g 蛋白质 ≤8.0% 水分 ≤9.0% 灰分 ≤5.0% 铅(以铅计) ≤0.5mg/kg 砷(以砷计) ≤0.5mg/kg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调味品、汤料、饮料、冷冻食品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118号)

    卫办监督函〔2012〕118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小麦低聚肽粉为新资源食品;拟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Leuconostoc.mesenteroides subsp.mesenteroides)列入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拟公布平卧菊三七、大麦苗(Barley Leaves)、抗性糊精(Resistant Dextrin)为普通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小麦低聚肽粉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小麦低聚肽粉中文名称小麦低聚肽粉英文名称Wheat oligopeptides powder基本信息来源:小麦谷朊粉生产工艺简述以小麦谷朊粉为原料,经调浆、蛋白酶酶解、分离、过滤、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食用量≤6克/天质量要求性状白色或浅灰色粉末蛋白质(以干基计)/(g/100g)≥90低聚肽(以干基计)/(g/100g) ≥75总谷氨酸/(g/100g)≥25相对分子量质量小于1000的蛋白质水解物所占比例(%)≥85水分/(g/100g)≤7灰分/(g/100g)≤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2.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 【转帖】卫生部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玛咖粉)意见的函(卫监督食便函〔2011〕88号)

    卫监督食便函〔2011〕88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玛咖粉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7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64047878-2231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附件:玛咖粉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附件 玛咖粉中文名称玛咖粉拉丁名称Lepidium meyenii Walp基本信息种属: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食用部位:根茎生产工艺简述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食用量≤25克/天质量要求性状淡黄色粉末蛋白质含量≥10%膳食纤维含量≥10%水分≤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中文名称玛咖粉拉丁名称Lepidium meyenii Walp基本信息种属: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食用部位:根茎生产工艺简述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食用量≤25克/天质量要求性状淡黄色粉末蛋白质含量≥10%膳食纤维含量≥10%水分≤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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