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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食品相关的资讯

  • 卫生部批准6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部   公 告   2009年 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上述6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 卫生部就拟批准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征求意见
    2010年8月12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审核,卫生部拟批准:(1)姜黄素等18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见附件1) (2)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等3种物质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规定时间及要求方式将意见返回至卫生部相关部门。   附件1: 18种拟批准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doc   附件2: 3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原文链接: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食品添加剂意见的函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
  • 福建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
    日前,福建省经贸委、食品安全办、财政厅印发了《福建省2013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2013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方案》,各设区市要建设具有较强检验检测能力的跨县(市、区)的区域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临近县(市、区)可以共享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同时要建设县域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综合实力,实现统一利用人员设备,统一计划安排检验任务,统一归口管理检验经费,共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2个或2个以上具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之间进行整合兼并,建设成1家具有较大规模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据了解,对于有效开展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项目,政府决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食安办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除厦门市)经贸委(商贸局)、食安办、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食安办、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通过整合提高总体检验检测能力,更好地为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现将《福建省2013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要求一式3份,于截止日前分别报送省经贸委(省食安办)2份和省财政厅1份。   联系人:省经贸委(食安办):伍伟民,电话:0591-87728011   省财政厅企业处:张芸源,电话:0591-87097583   福建省经贸委 福建省食安办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7月12日 福建省2013年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5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13年有效开展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项目给予奖励。   一、申报范围   (一)设区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导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整合项目。由设区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导,对本辖区内不相隶属的有关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实质性整合,建设具有较强检验检测能力的跨县(市、区)的区域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临近县(市、区)可以共享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县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导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整合项目。由县(市、区)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导,对本辖区内不相隶属的各类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实质性整合,建设县域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综合实力,实现统一利用人员设备,统一计划安排检验任务,统一归口管理检验经费,共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三)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自主开展的机构整合项目。2个或2个以上具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之间进行整合兼并,实现人、财、物的完全合并,整合后建设成1家具有较大规模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比原有机构有较大提升。整合前的机构有1家或多家相关资质注销。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上述第(一)、(二)种类型项目,由同级经贸(食安)、财政部门联合提出申请,同时应当随附当地政府出具的予以支持的函。第(三)类项目由为主开展整合的机构提出申请。   (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总体情况、整合方式、整合后达到的目标、整合进度安排等。第(一)、(二)类实施方案应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第(三)类项目整合方案材料必须包含相关机构的资质材料。   三、申报程序   县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导的项目由县(市、区)经贸部门(食安办)和财政部门联合向设区市经贸部门(食安办)、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经贸部门(食安办)、财政部门审核后择优向省经贸委(食安办)、省财政厅申报 设区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导的项目由设区市经贸部门(食安办)和财政部门联合向省经贸委(食安办)、省财政厅申报 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自主开展的机构整合项目由进行整合的各机构联合向所在地经贸部门(食安办)、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地经贸部门(食安办)、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贸委(食安办)、省财政厅。   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推荐1-2个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已列入2012年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项目的今年不再重复申报。   四、项目验收   (一)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设区市经贸部门(食安办)、财政局向省经贸委(食安办)、省财政厅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经贸委(食安办)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验收通过后将奖励资金下达整合后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整合后检验检测机构购置检测设备及设施建设。   (二)项目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   2.整合后检验检测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被整合机构注销证明材料。   3.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总结,包括整合前后对比情况、检测能力提升和检测量增加、项目投入后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4.相关佐证材料,包括2013年以来设备采购、设施建设支出发票等凭证,人员、资产整合移交手续等。
  • 两会提议: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
    北京3月11日电 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和科学基础,但仍存在设置不合理、衔接不紧密、重复建设多、整体合力弱等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李逸平、张喆人、李斌联名建议,要整合各类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力量,实现不同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检验检测整体合力建设,使有限的资源更好地为保障食品安全服务。   据了解,我国从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机构资源主要分为三类:隶属政府部门的机构,企业性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高校实验室。其中,隶属政府部门的机构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领域的主体资源。李逸平说,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分段监管”的体制,大量检验检测机构分属政府各相关部门所有,资源普遍分割,检验项目重复,检测能力不高,布局不尽合理,缺乏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产生了多方面的管理困境。   他举例说,一些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分类不统一、判定标准不一致,有些检测标准和方法仍然欠缺。检测方法和适用标准不一致、检测结果相互矛盾、发生问题后相互推诿责任等“业务冲突”问题。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常常是依据本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并存,形成了诸多的监管盲区和效能损耗,为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各部门在监测和日常监管中积累了海量数据,由于缺乏信息共享平台,很多数据的潜在价值并未得到充分挖掘利用,造成“资源内耗”。   针对上述问题,李逸平建议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实施条例中有关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内容,赋予综合协调机构统筹检验检测机构规划及其实施的职能。此外,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建立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 地方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年内完成 整合县级食品安检资源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   意见明确,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参照相关要求,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省、市、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同时,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   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   意见说,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地方各级政府要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投入,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食用农产品管理无缝衔接   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统筹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调整,确保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农业部门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各地可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对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分工方式,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合理划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监管边界,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善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措施。   严禁过渡期突击提拔干部   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药品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各有关部门做好人、财、物的划转。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我国启动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
    仪器信息网编辑近日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28号),这预示着国家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即将开始。   据仪器信息网不完全统计,目前,甘肃省、湖北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纷纷按照上述通知精神,召开了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工作会议,会上解读了国家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相关文件,正全力做好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推荐工作。   2014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名单。据悉,首批名单中包括9家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21家一般检验机构,仪器信息网编辑根据已公布信息估算,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的总投资超过了2亿元。[点击查看首批名单] 编辑:刘玉兰
  • 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完成整合
    3月31日上午,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这标志着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正式完成整合。   此次整合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的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整建制并入银川市卫生局所属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同时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银川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等3个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和设备全部整合并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后,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为银川市卫生局和农牧局双重管理的事业单位。   同时将原由相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检验和检测职责、农产品和农产品投入物的质量检测,以及农药实验检测职责、动物食品检验检测职责、水生动物水质检测职责,土壤、植株、化肥养分检验检测职责等全部整合划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邀请函 | 2021食品营养与健康暨功能食品创新大会
    随着食品营养学研究不断深入与创新,也推动了功能性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据艾媒咨询报告显示,中国的功能性产品市场规模有望从2019年的2227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3307亿元,增长幅度接近50%。其中包括益生菌、益生元、活性多肽、生物多糖、药食同源和膳食补充剂、特膳食品等,基于市场需求细分赛道快速发展。为探讨国内外食品营养学研究进展,搭建全产业链交流及对接合作平台,推动我国食品营养科学和功能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由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单位共同举办“2021食品营养与健康暨功能食品创新大会”。在此,诚挚地邀请各位同仁莅临大昌华嘉科学仪器部展位,共聚人脉、共享资源、共谋发展!DKSH展位号:9号展会时间:2021年10月15日-17日展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方豪景花园酒店
  •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公布
    近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修订出台《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2007年7月,原卫生部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公布了《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并于同年12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部门规章的要求,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原卫生部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修订为《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在征求各有关部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在其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   修订《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对新食品原料管理的要求,明确新食品原料许可职责、程序和要求。   (二)体现依法行政的理念,保证许可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便民,提高效率。   (三)坚持管理制度衔接和延续性。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修订解决了什么问题?   (一)修改了新食品原料定义、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的食品原料属性和特征。新资源食品的名称是《食品卫生法》中提出的,为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将“新资源食品”修改为“新食品原料”。   (二)进一步明确了研发新食品原料的目的。考虑到科学技术发展,今后还会有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修改了新食品原料定义、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的食品原料属性和特征,避免一些不具备食品原料特征的物品申报新食品原料。   (三)规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中心承担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申报受理和组织开展技术评审,具体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增加了新食品原料受理后即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程序。   (五)补充并完善了新食品原料现场核查要求。   (六)增加了新食品原料申请人隐瞒造假处理条款。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新食品原料许可。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修改《办法》名称。将《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修订为《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二)修订新食品原料定义和范围。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 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 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上述物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取消生产经营和卫生监督相关内容。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不再承担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管任务,《办法》将涉及生产经营和卫生监督相关内容取消。   (四)增加向社会征求意见程序。受理新食品原料申请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不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开其生产工艺及执行的相关标准等。   (五)规定新食品原料现场核查要求。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研制及生产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同时还规定参加现场核查的专家不参与该产品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表决。   相关链接:《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京成立
    人民网北京 8月9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ldquo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暨食品安全面临挑战研讨会&rdquo 。&ldquo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rdquo 是为积极响应教育部&ldquo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rdquo (2011计划)的号召,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所属科研机构签约共建的。   清华大学姜胜耀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验技术研究所钱永忠副所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暨法律信息部李仕春主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陈同斌主任等出席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共同开展的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将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和人力支持,促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早日迈向世界一流。   清华大学姜胜耀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ldquo 民以食为天&rdquo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需要理论联系实践。为落实教育部2011计划,清华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合作、齐心协力,争取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食品安全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主持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协同创新中心工作研讨会,参会人员就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及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机制、建设平台等展开了研讨。   据悉,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将以研究食品安全立法与公共政策,食品安全多元治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与处理,食品安全的国际合作与国家安全为主要建设内容。按照&ldquo 国家急需、世界一流&rdquo 的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通过聚合各方资源优势,组织开展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的科学研究,以构建食品安全治理国家智库,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研究基地,培养复合型的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化人才,开发食品安全治理数据库,搭建食品安全治理的交流平台为目标,组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团队。
  • 食品包装新国标4月1日开始实施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今后,里三层外三层的繁复包装、“面子”大内容小的礼盒装等等不符合新标准规定的产品将不允许流通销售。   新规:脱掉“厚衣”   质检总局表示,目前市场上少数商品过度包装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从源头抓起,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减少资源的消耗,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参考国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指标,都有强制性规定。如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糕点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0%、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 饮料酒、糕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均不得超过3层。   质监部门表示,4月1日新标准实施后,企业包装申报时违反了新标准中任意一项,则定为不合格,不能流通销售。   目的:低碳节能   据国家科技部统计数据显示,减少使用1千克过度包装纸,可节能约1.3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3.5千克。如果全国每年减少10%的过度包装纸用量,那么可节能约12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12万吨。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5年该委曾批准发布了对月饼包装的国家标准,对限制月饼过度包装有一定积极作用,但目前市场上少数商品过度包装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减少资源消耗,国家标准委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国家标准。   市场:浪费普遍   记者走访了部分商超、茶市发现,休闲零食的多层包装现象十分突出,如某品牌的休闲大礼包,大包装袋里套着各自独立的几包零食,而其中两包零食内又套着一份份小包装,这样一包总含量不足一斤的食品,里里外外最多的套着三层塑料纸,能拆出二十多件包装“衣”。超市内大部分的零食都是“内衣”加“外套”的形式,包材消耗极大。   而酒类包装则呈现“充胖子”,一般包装空隙率较高,礼品酒尤甚。记者看见一款500ml白酒礼盒,瓶身造型夸张,看起来明显比正常500ml白酒“多”。销售人员举起酒瓶介绍,瓶身为双层设计,所以有“放大”效果。记者目测估计,该款礼盒包装空隙率约近50%,如果再算上双层瓶壁之间的空隙,恐有违规之嫌。   记者发现,市面上身价高的茶叶商品不少都爱使用考究的木盒、瓷罐,在一间“×韵”茶庄内,一款豪华包装的铁观音,老板称是精品陶瓷罐装,“光这两只罐子就值不少钱呢”。   回声:标准仍宽   采访中,多数市民都表示反对商品过度包装,他们认为食品包装本是为了卫生,兼具美观,可现在本末倒置了,为了漂亮包装越来越夸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加重了百姓的购买成本。市民许先生还指出,原来简单的包装方便实用最重要是安全,现在各式各样的新包材谁说得清有毒没毒?   除了对新标准给予赞扬,部分市民也反映称,目前的标准感觉还是定得太宽了点,像是“包装不超过3层”的规定就不够合理,其实东西包两层已经完全可以保证与外界隔绝和实现独立小包装,根本没必要包3层。空隙率50%已经非常高了,新标准的最高限度却可以到60%。包装成本不超过商品售价的20%,这个比例也给得太多了。   这样一套“高标准”,大概很难令浪费现状改观,达不到节约资源的目的,甚至还可能引人误会是将目前的铺张行为合法化
  • 关于实施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局第102号令)于2007年8月27日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10月22日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广大食品生产者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鉴于部分食品生产者尚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原规定要求的食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食品生产者在2010年6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食品可以继续使用符合原规定要求的原有标识包装,也可以在销售单元中通过加贴标签、另附补充说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标识中有关内容,保证全部标识内容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附: 修订后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度创新
    食品安全法的宗旨   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总统签署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该法对1938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可以说是过去七十多年来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领域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用美国零售制造商协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潘贝利的话来说,"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将有助于FDA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权力,通过预防的战略加强国家食品安全体系,重铸美国民众对所供应食品安全的信心。"   本次修法的重中之重旨在授予美国负责大部分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管的机构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更大的监管权利,加强其对美国本土生产的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像以前那样,等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来考虑如何应对。该法出台之前,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P)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美国每年有4800万国民(也就是说每6个美国人当中就有1个人)生病,12.8万人入院治疗,其中有3000人是死于食品导致的疾病。疾病医疗支出对美国公共卫生来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而由于食品不安全导致疾病或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的。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及广大民众酝酿、推动改革旧法,加大FDA的监管权力,防范大规模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美国民众的健康。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健康,所以该法在国会参众两院投票时分别以73:25和215:144的多数票通过。   食品安全法的五大创新   在美国立法机关看来,如果全球食物链中的每个生产者对存在致病风险的环节认真对待并且承担起真正的责任来,食源性疾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避免的。根据新法,FDA将拥有更多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举措以及更加清晰的监管架构来改善以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之不足。具体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该法在以下五个主要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对相关监管机构的权力进行了重新整合,并且在一些领域进行了制度创新。   第一、食品安全预防控制方面。该法首次明确FDA在食品供应方面拥有广泛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有权进行立法。   第二、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执法。该法认为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设施进行检查是让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卫生承担起责任的重要途径,因此,该法明确规定FDA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设施进行检查的频率应当不断提高。这种检查包括对出口美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国内存在高风险的美国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法律规定新法实施后FDA将至少每5年要进行1次检查 对国内不认为存在高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至少在新法颁布实施后,每7年要进行1次检查 对于出口美国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新法规定FDA局长必须在新法实施后一年内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少于600家,并且在此后5年时间内,每一年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至少是前一年的2倍以上。在过去,FDA极少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农场进行检查,最多每10年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视,而更多食品加工厂则是从来没有进行过巡视 此外,新法规定FDA在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运用监测资源时要注意采用以监测风险为工作基础,在进行检查时尽量采用创新手段。   第三、进口食品安全方面。向美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多达150个,根据新法,FDA拥有确保进口食品达到美国标准,并确保对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安全的权力。例如,首先,该法第一次规定,食品进口商必须确保他们的外国食品供应商拥有足够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 其次,FDA将授权第三方稽查机构或人士来证实外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达到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再次,对于存在高风险的食品,FDA有权要求相关进口食品在进入美国境内时具备可信赖的第三方认可证明。?此外,为了对外国食品出口企业进行检查,法律还配套了一些另外的资源。最后,对于那些拒绝接受美国检查的外国食品出口企业,其出口到美国的食品FDA将有权拒绝其进入美国国境。   第四、问题食品及时应对方面。该法首次规定,FDA对所有问题食品都有权进行强制召回。不过,FDA期望这种强制召回权仅只在食品生产企业很大程度上没有按规定遵守自愿召回问题食品时,才动用该项权力。   第五、加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合作方面。该法对目前美国联邦、各州、地方、领地、部落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之间及其与外国食品安全监管之间合作重要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充分重视,重视这种国内各相关机构及国外相关机构之间合作的目的只有一个:确保公共健康目标的实现。例如,该法第二编第209章就明确要求FDA加强对联邦各州、地方、领地及部落地区食品安全官员的技能培训。   食品安全体系的完善   为了尽快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新的食品安全体系,该法中明确要求一些监管机构尽快行动起来,就新授予的权力准备更加详细的管理规定及指导性文件,比如该法对于如何实施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权就有非常详细的要求,同时要求监管机构在实施这些新的要求时广采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建议。   综合考察新法,可以发现该法将FDA推到了预防食品安全发生的最前线,使得FDA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领域扩大至80%(不包括由美国农业部管理的肉类和家禽产品)。比如,新法授权FDA就食品供应领域制定综合性的、以科学为基础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如前面提及的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权,以及扩大FDA在食品产销及使用记录方面的权力等。根据该法,食品企业必须落实FDA制定的强制性预防措施,并且要执行强制性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在农产品安全领域,FDA将起草一套规则,就水果及蔬菜的安全生产和收获制定最低标准的科学标准,与此同时,还就涉及食品生产的土地改良、工人的健康及卫生、食品包装、温度控制、水利用等其他问题制定统一操作规范。对于食品企业来说,他们将必须制定书面的预防性安全控制方案,该方案必须涉及对相关安全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同时,该方案还必须明确必要时该食品企业可以采取的整改行动。
  • “三新食品”与食药物质常见问题解析
    三新食品共性问题汇总  01“三新食品”是什么,我国如何管理?  “三新食品”指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査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我国对于“三新食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利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三新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指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三新食品”的技术评审等工作。  02 “三新食品”公告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通过安全性评估、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三新食品”,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的形式公布。对于公告已经批准的“三新食品”,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原公告自动废止。  03 新食品原料和食药物质如何界定和管理?  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已批准作为新食品原料的微生物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按照《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对于符合《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物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予以公布。公布的物质可按照规定用于相关食品的生产经营。  04 食品提取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食品原料成分复杂,食品提取工艺多样,对食品提取物的管理方式原则按照个案处理进行具体分析。食药物质目录中的物质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作简单水提处理(未改变物质基础)。由该水提液经物理过程(如冷冻干燥、喷雾干燥、真空干燥、热风干燥等)制备得到的浓缩液、浸育或粉体可作为原料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在终产品中的量经折算后应与原物质的传统使用量一致。新食品原料使用应按照公告执行。有关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05 已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公告中的产品“性状”是否需要严格遵守?  新食品原料的生产和使用应与公告内容一致。目前,针对新食品原料不同性状的申请,在进行安全性审查中增加对其不同性状的包容性审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在公告中予以全面描述。对于此前个别公告中的性状要求,例如玛咖粉等,经切片、干燥、粉碎等简单物理加工的同源加工品,未改变物质基础,安全性可以保证,也认为属于公告范畴。  06 新食品原料能否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运动营养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主要食品类别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运动营养食品)。  公告中使用范围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可作为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原料来源,其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公告规定。公告中未明确标示使用范围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应按照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关标准等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07 新食品原料推荐食用量及最大使用量是否应该强制性遵守?  “三新食品”公告中新食品原料的推荐食用量以及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的设定是基于现有可获得的人群食用情况、毒理学研究资料、营养和生理作用研究等资料,以及参考国际组织等批准应用情况,经安全性评估和技术评审后确定,在该推荐食用量以及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规定下,可充分保障人群健康。  对于公告中明确规定推荐食用量以及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的新食品原料,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生产,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监管。对于消费者,建议按照公告中的推荐食用量进行食用。  08 新食品原料在固体饮料、浓缩饮料、乳及乳制品中添加量的问题。  已批准可用于饮料的新食品原料,其在浓缩饮料中的推荐最大使用量可按照液体体积折算。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5弓公告批准二氢槲皮素在饮料中的最大使用量为20 mg儿。若将二氢槲皮素用于固体饮料,应按照冲中调后液体体积折算。  已批准可用于乳及乳制品的新食品原料,如添加在乳粉中,应将乳粉以1:8(w:w)折算为液体乳计算每日食用量。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9号公告批准透明质酸钠为新食品原料,可用于乳及乳制品等食品类别中,其在乳及乳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 g/kg。乳粉可以1:8(w:w)折算为液体乳。  09 新食品原料公告中推荐食用量应该如何换算?  对于推荐食用量的折算问题,主要存在两种情形:  情形一:无特定成分,推荐食用量无需折算。新食品原料含有多种成分或混合物,无明确特征成分,则推荐食用量为批准产品的量,无需根据成分进行浓度折算,如番茄籽油、元宝枫籽油、牡丹籽油、翅果油、蛋白核小球藻等。  情形二:有特定成分,推荐食用量需要折算,具体分为两种:一是公告中明确推荐食用量以某一特定成分计。该推荐食用量为该特定成分的食用量,当使用符合公告质量规格要求的新食品原料时,其推荐食用量应当按照该特定成分的实际浓度折算。例如:DHA藻油公告中规定推荐食用量为≤300毫克/天(以纯DHA计),质量规格要求DHA含量235%,则DHA含量为35 g/100g的DHA藻油食用量应为300室克/天+35%:857室克/天,DHA含量为60%的DHA藻油食用量应为300室克/天+60%=500室克/天。二是公告中未明确推荐食用量以某一特定成分计。公告产品的中文名称为某一特定成分或依据某一特定成分命名,质量规格规定该成分含量要求,但推荐食用量未指出以该特定成分计,则公告的推荐食用量为符合质量要求最低值的食用量,高出该值的应当按照该特定成分的实际含量折算,如茶叶茶氨酸公告中规定推荐食用量为0.4克/天,质量规格要求茶氨酸含量220%,则茶氨酸含量为40%的茶叶茶氨酸食用量应为0.4克/天x20%+40%=0.2克。既往公告的叶黄素酯、y-氨基丁酸、蚌肉多糖等均按此方法进行折算。  10 新食品原料不适宜人群中婴幼儿和儿童的定义问题。  新食品原料公告中关于婴幼儿和儿童的表述有婴幼儿、儿童、少年儿童、14周岁以下儿童。其中婴幼儿是指0-36个月(包含:6个月)人群。儿童、少年儿童和14周岁以下儿童为同一人群的不同表述方式,一般是指3-14周岁(不包含3周岁,包含14周岁)人群。  11 新食品原料使用范围规定中“婴幼儿食品”的定义与范围,以及不能用于“婴幼儿食品”是否等同于婴幼儿不宜食用等。  “三新食品”指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査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我国对于“三新食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利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三新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指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三新食品”的技术评审等工作。  12 关于菌株一致性的判定问题。  目前国内外相关机构均未制订针对菌株一致性鉴定的标准方法和判定标准。菌株水平的鉴定需依据其表型、基因等鉴定结果以及菌株来源等资料进行综合判定。基因的鉴定方法有多种,如基于全基因组测序技术的平均核苷酸一致性、单核苷酸多态性、核心基因多位点序列分型等获得学术界广泛认可的技术可用于菌株水平的鉴定。  13《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与《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使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4号公告已对《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其中《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中的菌种一般可用于除婴幼儿食品以外的普通食品,原公告中规定使用范围的,按照公告执行,且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使用范围:《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中的菌种,除另有注释外,可用于婴幼儿食品。  14《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与《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名后过渡期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4号公告已对《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对名单中涉及菌种分类和命名调整的,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菌种名称均可以使用,过渡期满后均需使用更新后的菌种名单。过渡期内生产的使用旧菌种名称的产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三新食品特定问题汇总  01蛋白质酶解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3号公告规定,“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的物质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是指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动物或植物,如果是新食品原料来源的蛋白质通过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制成的物质,其不适宜人群应与该新食品原料保持一致,推荐食用量由生产企业按照该新食品原料的蛋白质含量折算,不适宜人群及推荐食用量应按照原公告要求进行标注。  如水解蛋黄粉(原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玉米低聚肽粉(原卫生部2010年第15号公告)、小麦低聚肽(原卫生部2012年第16号公告),均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GB2760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适合2013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02 红参是否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批准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现称新食品原料),并对其拉丁名称、基本信息、食用量及不适宜人群等进行了明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红参是以人参为原料,经蒸制干燥后的同源加工品。以符合上述公告要求的人参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红参,可以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其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等要求,亦应参照人参的公告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03 文冠果种仁制备的文冠果油是否需要标示不适宜人群?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关于文冠果种仁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对文冠果种仁的不适宜人群等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公告执行。鉴于文冠果油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目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后已发布标准《文冠果油》(LS/T3265-2019),因此文冠果油已终止审查,按普通食品管理。  04 低聚半乳糖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是如何规定的?  原国家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批准低聚半乳糖为新资源食品(现称新食品原料),并对其基本信息、生产工艺、使用范围、食用量、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GB14880)已对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2017年第8号公告批准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与GB 14880中低聚半乳糖(乳糖来源)相同。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4号公告批准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使用量不超过64.5 g/kg。  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应当符合GB 14880的有关要求,低聚半乳糖作为新食品原料时,应符合新食品原料原公告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食药物质问题汇总  01 已公告批准的食药物质目录包括哪些物质?  现行的食药物质目录,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的附件1、《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和《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  02 藕节、冬瓜皮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藕、冬瓜是我国长期且广泛食用的普通食品,已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范围内。因食用习惯和喜好等,藕节、冬瓜皮亦作为藕、冬瓜的一部分使用,目前未发现这两种物质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资料。  03 灵芝孢子、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公告中明确规定灵芝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ex Fr.)Karst.)或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孢子为灵芝的种子,与公告中的物质不一致。该公告不适用灵芝孢子。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号)明确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  04 食药物质目录中鲜白茅根如何定义?是否可以在产品标签中直接标注白茅根?  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将“鲜白茅根”作为食药物质管理。简单晾晒、烘干等是很多食品原料常用的一般加工工艺,不影响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81-2011)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各种配料的具体名称应能清晰地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且以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为原则……  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应当符合GB 14880的有关要求,低聚半乳糖作为新食品原料时,应符合新食品原料原公告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05 干芦根是否可以作为食药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录了芦根,为禾本科植物芦苇Phragmites communis Trin.的新鲜或干燥根茎。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将“鲜芦根”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干芦根与鲜芦根使用部位一致,是鲜芦根物理脱水后的一种保存方式。根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芦根(鲜或干)均可作为食药物质。  06 黑枣和桔红是否可以作为食药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中收录了橘红(芸香科植物橘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外层果皮)、陈皮(芸香科植物橘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成熟果皮)以及大枣(鼠李科植物枣Ziziphus jujuba Mill.的干燥成熟果实)和广枣(漆树科植物南酸枣Choerospondias axillaris (Roxb.) Burtt et Hill的干燥成熟果实),分别与《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附件一“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列入的桔红(橘红)、橘皮、枣(大枣、酸枣、黑枣)是一致的物质。  07 牡蛎壳是否为食药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中收录了牡蛎(牡蛎科动物长牡蛎Ostrea gigas Thunberg、大连湾牡蛎Ostrea talienwhanensis Crosse或近江牡蛎Ostrea rivularis Gould的贝壳)。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将牡蛎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此名单中列入的牡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使用部位为牡蛎贝壳。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3种牡蛎品种的贝壳为食药物质。
  • 包装机械成为食品安全“新保障”
    p   “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带动了不少行业的发展,其中包装行业受益匪浅。从包装设计到包装实物,包装机械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食品包装机械在保障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食品安全 /strong /span /a 方面的价值也愈发地凸显出来。 /p p   2015年,我国包装专用设备的产量有所下降,这反映了整个包装设备市场需求在发生着变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食品包装机械行业的行情却呈现出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从下面的几组数据,我们可以窥见一二。 /p p   2015年1-12月,从统计的主要产品产量来看,我国包装专用设备的累计产量为100507台,累计同比下降2.01%. /p p   2015年12月,食品包装机械行业实现出口交货值7.77亿元,同比增长13.51%,环比增长27.94%. /p p   2015年1-12月,食品包装机械行业累计实现出口交货值71.31亿元,累计同比增长1.2%. /p p   “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可谓是一个聚宝盆,带动了不少行业的发展,其中包装行业受益匪浅。从包装设计到包装实物,包装机械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食品包装机械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价值也愈发地凸显出来。 /p p   当前,国内饮用水、碳酸饮料和茶饮料的前处理设备基本可以满足需要,中低速理瓶、装箱设备也有相匹配的产品以供选择,在热灌装机方面,热灌装仍是茶和果汁饮料最主要的生产和灌装工艺。国内乳品企业在前处理方面基本上是选用价格便宜的国产设备,而在包装材料、灌装、喷码等关键工序大多采用进口设备。眼下,纸箱包装行业已经由中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发展,而且发展势头很快。 /p p   液态食品包装机械主要应用于饮料、酒类、食用油及调味品等液体食品的生产包装,通常表现为一整条生产线,由前处理、水处理、吹瓶、灌装、输送、二次包装等机械设备组成。如今的灌装机械,尤其是饮料、啤酒灌装机械和食品包装机械,具有高速、成套、自动化程度高和可靠性好等特点,也是目前灌装机械行业发展趋势走向。多功能同一台设备,可进行茶饮料、咖啡饮料、豆乳饮料和果汁饮料等多种饮料的热灌装,均可进行玻璃瓶与聚酯瓶的灌装。 /p p   在各种包装中,真空包装是现在食品行业中最为普遍的,也是最为安全的一种包装,拥有抗压、防碎,阻气、保鲜、保持食品干燥等优点。食品真空机就是完成真空包装的一种机械设备,对于食品的真空包装有着便利,可以很大的延长食品的保质期,而且对于食品能够更好的流通到市场上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和推动作用。食品真空机的出现,给食品行业解决了不少的问题。对于食品类的真空机来讲,其在真空包装方面上有着很显着的优势,它使得产品和外界之间有了一层安全的隔膜,对于外界的各种气体对于产品的氧化都起到了很好的隔绝作用。 /p p   液态食品包装机械也罢,食品真空机也罢,在食品包装市场领域是颇“受宠”的。而食品行业的不可或缺与快速发展,也让人们看到了食品包装机械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前路可期,道路曲折,目前国内食品包装机械的发展,还存在三大问题亟需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科研创新能力不足、自动化程度不高。 /p p   质量?创新?还是自动化?归根结底,都离不开技术与人才。 /p p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永远不过时,科技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大放异彩更胜从前。拥有专属自己的技术,便拥有了打开新市场的钥匙。当前工业生产越来越机械化,而智能化又是机械发展的一大趋势,因此包装机械智能化亦是大势所趋,这当然离不开新技术。同时,拥有了新技术,研发新产品也便成了可能。当然,企业若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建立自己的技术研发团队。是自主研发?还是引进外援?资金投入预算多少?规模多大?研发方向是什么?若要实施,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另外,形成文字的专题方案尤其重要。 /p p   培养人才是关键。企业若有条件,有必要培养人才。有了人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也就有了可能。另外,在确保生产工序的进步,减少错误,加快进度,提高质量等方面,人才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印刷企业培养人才,除了外派骨干员工参加技术学习,内部人才讲座亦是一条出路。其实在我们国家,“传帮带”在各行各业都很流行。“师傅带徒弟”,让人才培养人才,从而提高全体员工的生产知识水平。 /p p   当下,生产高效率化、资源高利用化、产品节能化、高新技术使用化与科研成果商业化也已成为包装机械的发展趋势。食品包装机械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高速、多功能化及控制智能化已成为未来食品包装机械的发展方向。踏上智能、环保、低碳、高效的新征程,食品包装机械设备企业,你们准备好了么? /p
  • “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正式挂牌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10日电 全国首家以食品安全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协同创新中心——“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今天在南京农业大学挂牌成立。   由全国食品领域研究实力较强的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等三所高校共同组建的这所协同创新中心将与中粮集团、茅台酒业、雨润集团、光明乳业等九家大型企业合作,合力打造食用油、肉品、乳制品、酒类等四个产业平台,并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以解决包括食品安全问题在内的行业内突出问题。   “2011协同创新中心”源自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旨在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 云南正式启动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
    中国经济网8月13日讯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方案通知,标志着云南省正式启动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   方案规定,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保留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了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纳入统一监督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有力推进云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方案对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方面也做了相应规定,保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对稳定,在其所属的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加挂云南省食品检验机构的牌子,建立与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技术资源的共享机制,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 欧盟对食品营养标签做出新规定
    欧盟各国消费者保护部7日达成一致,规定欧盟国家的生产商今后有义务在食品包装上标明七种成分的含量。   德国超市出售的食品中,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产品包装上有各种含量标记,迄今为止这只是出于生产商的自愿所为。欧盟的新规定却将此转为义务。27国的部长们目前达成一致,脂肪、饱和脂肪酸、糖、蛋白、盐、碳水化合物以及热量,这七种含量必须出现在食品的外包装上,并且所有内容必须以令人看清楚的字迹出现。至于这些标记应该出现在外包装的何处,欧盟国家没有统一标准。   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部部长艾格纳认为,欧盟的新规则还不甚完满,她提出更多细节需要得到解释。尤其是食品生产商在制造过程中使用代用品的问题。“比如做匹萨饼用了火腿代用品,制造商标明这个匹萨用了肉类含量很低的混合物品,我怀疑这样说消费者是否能明白。”她认为代用品必须明确标示用了什么物质。   在欧盟通过以及实施任何一项法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欧盟各国虽然已达成一致,但这项法律实行起来则不会那么快。据悉生产商将会有3到5年时间去贯彻这项规定。
  • 欧盟对食品成分标记做出新规定
    欧盟各国消费者保护部7日达成一致,规定欧盟国家的生产商今后有义务在食品包装上标明七种成分的含量。   德国超市出售的食品中,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产品包装上有各种含量标记,迄今为止这只是出于生产商的自愿所为。欧盟的新规定却将此转为义务。27国的部长们目前达成一致,脂肪、饱和脂肪酸、糖、蛋白、盐、碳水化合物以及热量,这七种含量必须出现在食品的外包装上,并且所有内容必须以令人看清楚的字迹出现。至于这些标记应该出现在外包装的何处,欧盟国家没有统一标准。   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部部长艾格纳认为,欧盟的新规则还不甚完满,她提出更多细节需要得到解释。尤其是食品生产商在制造过程中使用代用品的问题。“比如做匹萨饼用了火腿代用品,制造商标明这个匹萨用了肉类含量很低的混合物品,我怀疑这样说消费者是否能明白。”她认为代用品必须明确标示用了什么物质。   在欧盟通过以及实施任何一项法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欧盟各国虽然已达成一致,但这项法律实行起来则不会那么快。据悉生产商将会有3到5年时间去贯彻这项规定。
  • 我国首次分离得到新乳杆菌 助推益生菌食品升级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2020年第9号公告,其中“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乳杆菌被列为新食品原料。据悉,这是天津科技大学王艳萍教授科研攻关的成果,是我国首次分离得到、全球首株完成全基因组测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乳杆菌,对酸奶及益生菌等发酵食品升级品质、改善口感、清洁标签等将起到提升作用。  原料天然化、黏稠度和细腻口感是酸奶品质的高地。在欧洲,酸奶生产商通常使用特殊功能的乳酸菌来提高酸奶质地的“黏性”,同时,许多国家禁止在发酵乳中添加增稠剂、稳定剂,对天然酸奶的追求已成为未来市场趋势。  酸奶等益生菌发酵食品以其较高的营养价值和容易被人体吸收等特点受到人们青睐,我国每年包括酸奶在内的益生菌类食品市场都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高品质酸奶成为乳品新消费需求。“挖掘中国微生物宝库资源,研发胞外多糖乳杆菌,解决酸奶不添加增稠剂而获得味蕾舒适的黏性及口感,使中国益生菌食品行业与国际接轨,助推产业优质化发展。”王艳萍把酸奶新型乳杆菌目标定位为对胞外多糖乳酸菌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微生物的筛选技术,获得高产胞外多糖的乳酸菌,通过对其产糖分子机制的研究,最终发现了马奶酒样乳杆菌ZW3胞外多糖合成的途径及其关键基因的作用。  经过近20年科学研究,在4次国家自然基金及多项省部级科研基金支持下,研发获得成功,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论文30余篇。王艳萍通过收集、分离、功能确认菌株,到菌粉生产工艺、菌粉的稳定性、菌粉产品应用等一系列研究,对ZW3菌株高产胞外多糖的分子学机制、结构、性能及功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为该菌株在发酵食品、乳品、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微生态药物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马奶酒样乳杆菌ZW3是全球研究最深入和最全面、首株完成全基因组测序的马乳酒样乳杆菌,通过其自身代谢产物实现酸奶黏度增稠,可以避免因添加增稠剂和稳定剂影响发酵乳制品的口感及质量,使酸奶更美味和优质。  王艳萍介绍,乳酸菌胞外多糖具有独特的物理学和流变学特性以及公认的食用安全性,是天然的生物增稠剂,可以替代目前正在应用的、来源于非食品级细菌的稳定剂或增稠剂,在发酵乳品加工中具有重要用途,能提高干酪得率、降低酸奶凝胶脱水收缩现象,解决酸奶生产中常出现的凝胶易断裂、黏稠度低、乳清易析出等质量问题。  据该菌种申报单位诺佰克(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介绍,该乳杆菌是具有优异食品加工性能与调节肠道、精神健康等多种益生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菌株,有高产胞外多糖的特性,在食品中应用能减少稳定剂、增稠剂的使用,打造清洁标签,升级产品;可去除或减少发酵过程中产生的亚硝酸盐,提高产品安全性;还在调节肠道健康、提高免疫、抗氧化等方面具有多种功能。许多乳品行业专家都认为此乳杆菌是“小菌种,大作为”。
  • 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名单公布
    据仪器信息网编辑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名单,30个首批试点名单中包括9家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21家一般检验机构。   对于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根据不同试点类型、不同试点地区,中央投资采取定额补助方式给予支持,不足部分需由地方政府承担。   根据下述已公布信息估算,此次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的总投资将超过2亿元。   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区域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资金为1400万元,实验室面积按1500平方米考虑,仪器设备按800万元考虑。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成后,将为多个县提供检验服务,国家不再支持服务覆盖的县域内建设新的食品检验机构。   据仪器信息网不完全统计,山西省古交市,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甘肃敦煌市,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江西省瑞金市及赣州龙南县等成为9个区域性检测中心试点。   湖南省攸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规模投资1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00万元,地区配套解决500万元。   甘肃省敦煌市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300万元。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龙南两个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获批建设资金近3000万元。   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   据仪器信息网不完全统计,山东省邹城、寿光、沂水3个县(市),云南省瑞丽市等2个县(市)、湖北省黄冈武穴市等2个县(市)、浙江省三门、临海和德清县3个县(市)、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被纳入首批21个县(市)试点范围。   山东省邹城、寿光、沂水3个县(市)试点分别获得中央财政将补助400万元用于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购置。   云南省瑞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核定项目经费800万元,其中340万元用于筹建850平方米实验室,460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   湖北省黄冈武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将在2015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500万元用于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将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400万元,用于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 编辑:刘玉兰
  • 关于文冠果种仁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与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文冠果种仁等2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β-淀粉酶等3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玻璃纤维等3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特此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7月24日一、新食品原料解读材料(一)文冠果种仁文冠果种仁是以无患子科文冠果属文冠果(Xanthoceras sorbifolium Bunge)的种籽为原料,经干燥、磁选、脱壳、筛选等工艺制成。文冠果种仁的主要营养成分包括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维生素等,且含有少量的皂苷和甾醇类等物质。文冠果在我国东北、西北、华北北部地区均有种植,且在内蒙古、甘肃、陕西、山东等地区具有食用历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文冠果种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文冠果种仁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文冠果种仁含脂肪57.18%、蛋白质29.69%、淀粉9.04%,营养价值很高,是我国北方很有发展前途的木本油料植物;种仁榨油出油率30%左右,种子油中神经酸含量约占1.5%~3%,是重要的神经酸资源植物,属二级食用植物油;种子榨油后饼粕是蛋白食品和精饲料的原料。种仁可以直接当水果吃,成熟的文冠果味道跟新鲜核桃一样甘甜。同时,它还可以当蔬菜吃,清炒、凉拌、腌渍各有风味。文冠果油可作为普通食用油。在2020年,国家卫健委对文冠果油终止审查(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20)第0002号),鉴于该产品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发布标准《LS/T3265-2019文冠果油》,建议终止审查,按普通食品管理。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规定执行。(二)文冠果叶文冠果叶是以无患子科文冠果属文冠果(Xanthoceras sorbifolium Bunge)的嫩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工艺制成。文冠果叶的主要营养成分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等,且含有少量的茶多酚、多糖、皂苷、黄酮类等物质。文冠果在我国东北、西北、华北北部地区均有种植,文冠果叶在我国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地区具有食用历史。本申报产品的食用方式为泡饮,推荐食用量为≤6克/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文冠果叶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文冠果叶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文冠果嫩芽、嫩叶、花蕾还可以炒制成茶,树叶加工成茶叶,叶片中蛋白质含量高于红茶,咖啡因含量与花茶相似,是市场的一种饮品。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解读材料(一)β-淀粉酶1.背景资料。弯曲芽孢杆菌(Bacillus flexus)来源的β-淀粉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日本厚生劳动省、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淀粉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二)溶血磷脂酶1.背景资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来源的溶血磷脂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溶血磷脂的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三)硫酸1.背景资料。硫酸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啤酒、淀粉、乳制品等加工工艺。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油脂加工工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用于食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油脂加工工艺,中和油脂,去除加工副产物。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GB 29205)。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解读材料(一)玻璃纤维;玻璃棉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呈固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等多种塑料材料及制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2号公告已批准该物质用于聚四氟乙烯(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25%,此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至聚醚醚酮(PEEK)塑料材料及制品,最大使用量为3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一种填充剂,可以提高食品接触用PEEK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机械性能。(二)C.I.颜料黑28;铜铬黑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黑色粉末状细颗粒,不溶于水。GB 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PE、PP、PS等多种塑料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至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具有较好的热稳定性和红外吸收以及红外辐射性能,多用于耐高温涂层中,可使涂层承受温度变化而不发生开裂和脱落、提高涂层的辐射换热效率。(三)N-(2-氨基乙基)-β-丙氨酸钠盐与1,4-丁二醇、1,6-二异氰酸根合己烷、1,3-二异氰酸根合甲苯和己二酸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白色或淡黄色固体。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黏合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生产水性黏合剂的主要原料,具有较好的粘结性能。
  • 跨界融合推动中国食品工业创新升级
    p   跨界融合推动中国食品工业创新升级 /p p   ——第二届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峰会现场回顾 /p p   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从“中国制造2025”到“互联网+传统产业”,作为国家食品安全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行业,食品工业的创新转型发展成为当前行业最为重要的课题。 /p p   为了更好的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加强智能装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生产、管理、营销和物流等业务的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社会化营销等新模式、新业态,助力食品企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推动中国食品工业的创新升级,2017年9月13日-17日在湖南长沙举办第二届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峰会。 /p p   作为中国食品工业行业的重要活动之一,本次峰会由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主办,由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中国)食品安全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168大数据企业家联盟、湖南省商务厅商务展览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院等单位联合承办,已经成为业界人士了解中国食品工业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b8ecd232-3e04-48ea-994d-931b0b70903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二届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峰会 /p p   此次峰会汇聚了加多宝、汇源果汁、三元食品、燕京啤酒、青岛啤酒、正大食品、新希望乳业、皇氏乳业、汤臣倍健、加加食品等一线食品保健品企业,杭州永创、杭州中亚、普丽盛、山东碧海、晓进机械、廊坊百冠、天宇伟业、粤东机械等食品装备企业,施耐德、欧姆龙、库卡机器人、贝加菜等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爱创、中商、奥威、数聚、立高、弥特、星图数据等大数据与食品安全服务商,北自所、唯智科技、今天国际等供应链企业,西安交通大学、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产品加工所等科研机构等参加本届大会。 /p p   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理事长楚玉峰出席峰会并致辞。从食品行业、工业技术、大数据等多角度,就互联网大数据的新形势下如何推动食品工业行业加速变革发展,中国食品工业如何把握行业机遇、转型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楚玉峰指出,随着硬件装备水平的不断提升,食品工业的智能生产也迫切需要硬件装备和软件信息更加深度的融合来提升整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2" height=" 363" title=" 2.jpg" style=" width: 348px height: 216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af3502f1-90c8-4697-a00c-0b3f1493929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理事长楚玉峰致辞 /p p   工信部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屈贤明做了关于中国食品工业智能制造路径探析的主题报告,从行业发展实践的角度指出了我国食品工业如何践行智能制造,给与会者带来宏观和微观结合的探讨和分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3" height=" 361" title=" 3.jpg" style=" width: 372px height: 26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e3944cf0-7427-48b8-b938-84af0cda395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信部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屈贤明发表主题演讲:中国食品工业智能制造路径探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strong SAP、联想、京东、华为:用大数据推动食品企业转型升级 /strong /p p   本届大会汇聚了一大批专家学者, SAP中国区副总裁及行业价值工程部总经理荆伟、联想集团大数据高级总监兼首席方案架构师温天宁、京东云战略规划总监高昂、华为云BU生态解决方案总监蒋国文等在内的多名国内企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发表演讲,共同探讨如何在互联网大数据的新形势下推动食品工业把握行业机遇和转型发展。 /p p   在主题演讲环节,SAP中国区副总裁及行业价值工程部总经理荆伟发表了主题演讲——管理与技术创新,成就大消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3" height=" 251" title=" 4.jpg" style=" width: 492px height: 241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481e4ef9-ce1d-4927-a0cc-f8851cdd6831.jpg" / /p p   SAP中国区副总裁及行业价值工程部总经理荆伟发表主题演讲:管理与技术创新 成就大消费 /p p   荆伟首先分析了中国消费习惯趋势分析,总结了当前国人消费习惯趋势6大特点:追求方便、关注健康、追求个性化、为品质买单、接受新事物、关注服务和体验等。这些消费习惯使得食品行业向高端化、健康化发展,新品替换速度也越来越快。 /p p   荆伟指出,企业为适应这种消费趋势,也需要进行一些转型和变革,来保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首先是终端和门店数字化转型,其次是渠道数字化转型,最后是设备、包材企业的模式转型与智能化。 /p p   终端和门店数字化转型要求实现从“货”到“人”,需要用消费需求来驱动零售管理新趋势。企业要重视个体属性、消费属性、社交属性、团体属性、周期属性等5个消费者属性。进行消费者、商品与门店的融合 营销、活动与执行的融合 员工、消费者与互动的融合 实体、数字与体验的融合等四项融合。进行线下、线上与服务统一 商品引入、销售与敏捷供应的统一 消费者、商品与服务体验的统一等三项统一。最后通过统一的业务管理和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产品、门店、消费者的标签属性匹配体系,展开与消费者的有效互动,用大数据驱动消费者的人群迁移和消费转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2" height=" 360" title=" 5.jpg" style=" width: 417px height: 258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9d1d3627-d707-4b26-9edf-36a8ae5c7b0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AP中国区副总裁及行业价值工程部总经理荆伟发表主题演讲:管理与技术创新 成就大消费 /p p   渠道数字化转型,要求消费品行业进行从”以产品中心”到”以客户和品牌中心”的转型,进一步了解消费者、消费习惯、消费时间、消费周期,重点开发符合消费需求的新产品、大单品。在模式上,进行渠道经销、团购、定制、粉丝运营、线上B2C 等,围绕着消费者进行产品创新和渠道创新,基于市场、地域和消费人群进行品牌策略、价格策略、地域策略、渠道伙伴策略。 /p p   上游的设备与包材的模式转型,由食品行业的模式驱动,要求上游供应商必须从专注于产品的销售向专注于为客户创造业务价值的顾问式销售模式转型。目标在于通过有效的销售领导形成持续健康的销售管道,从等待销售结果转变为管理销售绩效。最终实现互连互通的智能制造,生产系统能实时与各业务环节协调。 /p p   最后,荆伟表示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支撑,企业得以实现业务和模式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从而成就核心竞争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3" height=" 364" title=" 6.jpg" style=" width: 435px height: 302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3854972c-20ee-4955-977d-e956d749b82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联想大数据高级总监首席方案架构师温天宁发表主题演讲:数据智能推动中国工业转型升级 /p p   在上午的主题发言中,联想大数据高级总监首席方案架构师温天宁发表主题演讲“数据智能推动中国工业转型升级”。温天宁介绍了目前联想大数据的相关情况,大数据通过采集来自任何数据源的数据和数据格式,通过全量集成分析,来服务工业全流程,最终实现客户经营、产品创新、运营效率提升、业务模式升级。大数据服务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产品与营销、工厂生产、出货、销售渠道、中间商、出售、用户使用、用户服务,从而实现精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其根本就是以用户的需求体验偏好为核心,做到真正的以用户行为来驱动企业决策生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0" height=" 363" title=" 7.jpg" style=" width: 447px height: 256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49383900-8c69-4d9c-bbd8-f3632bb2b022.jpg" / /p p   京东云战略规划总监高昂发表主题演讲:京东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应用实践分享 /p p   京东云战略规划总监高昂发表了主题演讲“京东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应用实践分享”。作为国内第一大自营电商,京东拥有3亿用户13年积累的消费数据。京东云大数据服务面向企业客户提供包括数据的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建模、应用、展示、开放、交易等数据全生命链的服务。京东全流程追溯平台,对原材料、生产、流通、营销进行全流程追溯,可实现原料信息监测、管理监控、生产过程监控、存储监控、物流信息监控和售后反馈,全方位提升企业品牌、效率、体验和监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2" height=" 359" title=" 8.jpg" style=" width: 456px height: 322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96d47f24-1334-459c-a93b-15e4a4f63b5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华为云BU生态解决方案总监蒋国文发表主题演讲:华为云助力食品行业数字化转型 /p p   华为云生态解决方案总监蒋国文发表了主题演讲“华为云助力食品行业数字化转型”。华为为食品领域行业提供IOT+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华为IOT为新型物联网产业提供端到端IT解决方案,点上晕为企业打造高效销售云平台,针对具备IT研发能力的客户,可在华为云提供的组建基础上自建电商,而针对不具备IT能力的客户,华为可提供电商平台+咨询定制服务。以工业4.0为基础的智能云平台,可实现接单、设计、生产(IMES库存)、制造(柔性制造)、物流(智能物流)、营销(电商)、售后(预测服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0" height=" 309" title=" 9.jpg" style=" width: 418px height: 240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ae46583c-bdd8-447d-81a8-ade3012182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二届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大会圆桌对话 /p p   在第二届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大会圆桌对话环节,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庞振国、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孙永国、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林永裕、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谢秉锵、安徽青松食品有限公司副总裁於孝兵等嘉宾就“食品工业的未来生产场景”这一主题,就怎样看待工业4.0,中国食品工业技术装备与国际一流还有哪些差距,中国食品工业实施智能制造的困难在哪里,食品工业+互联网有哪些创新点这5个具体议题与圆桌对话主持人: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崔林进行了精彩的交流探讨。处在风暴现场的参会人员也都若有所思的紧盯着台上嘉宾的一举一动。 /p p    strong 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融合推动食品工业生产方式全面升级 /strong /p p   以工业4.0为目标的智能制造和智能工厂正在雨后春笋般出现,互联网技术与智能装备的迅速融合正在将智能生产变为现实,而这种智能生产不仅仅体现在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还体现在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支撑的柔性生产、定制生产、智能产线。更重要的是,以消费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融合为条件,生产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一对一数据信息传递所表现出的每一件产品的轨迹精准定位是工业4.0时代的典型特征。 /p p   互联网技术推动的食品工业变革还体现在生产资源要素的组织上,从生产工厂的产线组织与优化到生产物料的在线调配和在线订单采购,从底层智能装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到人力资源计划的科学调配,以指数增长的互联网技术一旦进入应用,工厂生产效率也将是指数级的提升 strong 。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1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deacc91a-7feb-4fe1-9c56-08d027e4066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食品工业智能制造与智能装备论坛 /p p   在下午举办的中国食品工业智能装备与智能制造论坛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狄工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KUKA 机器人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食品装备工程与科学学院、施耐德电气、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宇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对食品工业智能制造与智能装备的同步发展进行了深度探讨。 /p p   在下午的专题发言日程中,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食品处易丹钦对食品工业未来发展的方向进行了探讨,她指出,随着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的深入发展,到2020年,我国食品工业无论是创新能力还是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都将稳步提升,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也将取得突出成效,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整个食品工业都将在与互联网+的融合下,呈现出更繁荣的景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0" height=" 273" title=" 24.jpg" style=" width: 479px height: 260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f0fd0a68-698d-4fb7-b154-00151ebcb94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食品处易丹钦做《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现状》的主题发言 /p p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食品处易丹钦在会上指出,随着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的深入发展,到2020年,我国食品工业无论是创新能力还是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都将稳步提升,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也将取得突出成效,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整个食品工业都将在与互联网+的融合下,呈现出更繁荣的景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543" height=" 289" title=" 23.jpg" style=" width: 448px height: 250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e1b2cf75-8cc0-404c-9106-03dee1508d6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委员徐佳宾做《中国智能制造的前景和创新需求》的主题发言 /p p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精益管理部经理刘文得做主题为《信息化于汤臣倍健透明工厂的探索实践》主题发言。汤臣倍健历时三年耗资3亿元建设的智能化透明工厂实现了供应透明、过程透明、数据透明等三大透明,首先从供应上实现全球原料追溯,建立并开放产品生命档案,打通原料采购、收发、生产、检验、物流等信息,生产过程在线高清直播并采用MES管控,市场大数据、生产过程大数据全部透明公开化,从根本上确保产品安全,降低产品不良率,从而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 /p p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IO 杨晓云做主题为《发酵食品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的主题发言。加加酱油则把智能化运用在了酱油酿造这一传统行业。酱油行业大量采用独立发酵装置,发酵时间长,受自然气候影响大,无法解决产品品质稳定性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加酱油建成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数据可采集、信息可追溯,管控一体化的酱油数字化工厂,并实现智能、绿色制造发展新模式,在发酵食品行业内推广应用。 /p p   加加的酱油智能制造技术方案全流程采集过程数据,监控整个生产过程,形成动力学和报表,实现无纸化记录,对物料状态评价品质追溯,实现品质提高和技术经济指标的提升。加加积累足量酱油发酵批次样本量数据,通过神经网络等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挖掘和优化,实现指标优化,使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和酱油的稳定性和品质大大提高。发酵专家系统大样本数据分析,建立最优配方模型,控制参数预测与优化,利用LIMS系统进行产品研发,产品研发周期缩短 /p p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陶飞做主题为《新IT驱动的食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探索》主题发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陶飞则从IT技术与制造技术相互融合的发展大趋势出发,宏观的介绍了工业与信息化融合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为食品工业展现出一幅全景图案。 /p p   上海普狄工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副总张晴做主题为《食品行业自动化仓库解决方案》的专题发言。上海普狄则通过智能化打造的仓库,实现了食品企业的仓库密集存储和最大的空间利用。智能自动化仓库由仓库管理系统WMS、仓库自动控制系统WCS、信息识别设备、堆垛机、输送机、AGV、机器人、货架及其他辅助设备组成,系统采用集成化设计理念,通过信息系统技术应用、调度算法、自动识别,通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底层设备通讯协议,协调各类物流设备实现自动化出入库作业。不但能实现最大化的仓储空间利用,且过程也不再像人工仓库那样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使效率显著提升,降低了人力和运营成本。 /p p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伍云做主题为《皇氏集团华南智能制造中央工厂》的主题发言。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伍云通过公司不断践行智能制造的皇氏集团华南智能制造中央工厂为案例,着重介绍了乳制品行业如何通过智能制造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p p   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行业经理俞晶做主题为《食品饮料行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主题发言。欧姆龙公司作为最早为中国食品工业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企业,本次大会带来了欧姆龙全新的理念、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为中国的食品工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212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7867eb57-3a9e-4f6c-b21a-0adb81ca41c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智能装备与信息化深度融合驱动食品工业高效增长圆桌对话 /p p   在下午智能装备与信息化深度融合驱动食品工业高效增长的圆桌讨论环节, KUKA 机器人有限公司快消品行业部门经理李青晓、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物流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吴双、 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革、西安交通大学食品装备工程与科学学院副院长彭锦峰、施耐德电气工业事业部软件业务战略市场部高级经理申红峰、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总监赵继峰、江苏天宇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永贤与主持人-e-works主编黄培博士就食品工业智能装备、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多项议题进行了精彩的对话。 /p p    strong 大数据赋能食品工业 /strong /p p   下午举办的中国食品工业大数据与食品安全主题论坛于9月13日在湖南长沙落下帷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数聚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奥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立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图纵横网络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公司进行了专题发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9debb9dc-858a-4902-b34d-e6bd632bdf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食品工业大数据与食品安全论坛 /p p   本次论坛由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营销事业部总监庞赫然担任嘉宾主持,8家大数据与食品安全追溯企业分享了他们在大数据与食品安全追溯方面的实践与探索。 /p p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樊小雷发表了《SAP助力打造快消零售行业全产业链食品追溯平台》的主题演讲,他从国家关于食品安全追溯的政策、构建实用、标准、规范和共享的企业产品全过程溯源管理体系、建立支撑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系统总体架构以及建立产品溯源系统的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分享。 /p p   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营销事业部总监庞赫然发表了《食品新零售大数据应用》的主题演讲。他分享了新零售数字营销全景架构图,提出了新零售数据全触点应用,从千人千面转变为千人千策,新零售将通过数据与商业逻辑的深度结合,真正实现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变革的全新观点。他还提出新零售中构建的消费者流程:新任、购买、粘性、口碑。 /p p   上海数聚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庆华发表了《数聚助力食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主题演讲。陈总从数字化转型的核心与关键、智慧企业管理框架SEMF v5、数聚BI/分析实践经验分享三方面深入浅出的分享了数聚是如何助力食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 /p p   珠海奥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咨询顾问邹斌发表了《从定位到运营 如何快速构建企业大数据分析平台》的主题演讲。邹总从系统定位、产品选型、如何保证实施成功、如何持续深入优化等多方面深入分享了传统企业应该如何快速构建企业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实践思考。 /p p   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部营销中心总经理尹小梅发表了《如何基于一物一码+互联网 建立食品全产业链追溯生态系统》的主题演讲。她从国家政策背景与追溯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管控与数字营销需求、企业管控、数字营销、价值挖掘、爱创产品与解决方案、客户案例等多方面阐述了如何基于一物一码+互联网建立食品全产业链追溯生态系统的话题。 /p p   杭州立高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文晓飞发表了《食品安全检测与大数据分析解决方案介绍》的主题演讲。他全面讲述了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大数据分析系统解决方案,整个解决方案是以“一个核心过程、两维管理 、六大业务领域” 为业务驱动力的方案构架,以提升集团化管理有效性、实验室检测能力为方案核心内容,以创造价值为应用目标。 /p p   广州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佟维渤发表了《数据采集与应用助力食品企业发展》的主题演讲。他从数据来源布局设计、企业为什么需要数据、数据综合应用设计多方面进行了分享,并表示食品企业应该以合适的方式获取合理的、必要的数据,以合适的方式组织、分析数据,获取有价值的信息,用有价值的信息来不断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及运行效率。 /p p   北京星图纵横网络科技咨询有限公司CEO 谷熠发表了《2017上半年度中国线上乳制品及非酒精即饮饮料大数据白皮书》的主题演讲,此大数据白皮书由中国食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与星图数据联合发布。谷总从中国电商发展概况、2017H1中国线上乳制品市场大数据、2017H1中国线上非酒精即饮饮料市场大数据三方面进行了分享。 /p p   圆桌对话环节参与嘉宾有:加加食品股份集团有限公司CIO杨晓云、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樊小雷、上海数聚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庆华、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玉红、珠海奥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斌。以上嘉宾共同围绕“大数据赋能食品产业未来--赋能 变革 引领“主题进行了分享,就大数据在食品产业中的主要应用场景、各位嘉宾针对大数据在食品产业中的思考与探索、大数据能够为食品产业带来什么样的变革以及食品产业如何迎接和拥抱大数据智能时代的浪潮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183d57af-bf15-4ce4-b24a-7d9a6f0ae72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大数据与食品安全论坛圆桌对话:大数据赋能食品产业未来--赋能 变革 引领 /p p   大数据与食品安全论坛干货满满,不知不觉中会议已到结束时间,诸多与会者表示受益匪浅,有多家食品企业表示会后要与嘉宾进行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p p   让大数据更好的服务于食品企业,让更多的大数据干货与实践在行业中得到传播与分享,与大数据人、产业人共话食品产业大数据未来,是本次论坛的宗旨。期待明年的大数据与食品安全论坛能给食品、饮料、白酒、啤酒、调味品、快消品行业带来更多的期许与干货。 /p p   智能供应链助力食品工业全产业链升级 /p p   在下午进行的中国食品工业智能供应链论坛上,来自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IBM区块链研究、上海骜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专业委员会、湖南展通物流联合体、深圳市厂家网等单位进行了精彩的主题发言。就智慧物流与物流大数据、物流供应链+区块链、智慧供应链、智能供应链合理规划纬度、现代物流在食品行业的创新发展与应用、我国食材供应链发展研、食品供应链驱动的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农产品上行物流等主题进行了精彩的技术交流。 /p p   本届大会汇聚行业专业人士,聚焦食品产业发展方向,解读技术发展趋势,把握新业态下的食品工业发展需求,运用“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创新思维,制定出真正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新一代食品工业信息技术产业标准,真正发挥出智能制造引领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助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速发展。 /p p & nbsp /p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无菌药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有关事宜公告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规划,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其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但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可继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 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标准的一致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79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全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1319家,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占60.3%,这些企业生产的品种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收载的全部无菌药品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年)中收载的无菌药品覆盖率也达98.7% 总体产能已达到2012年无菌药品市场实际需求的160%以上,能够满足市场供应。通过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公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对尚未通过认证须停止生产的,要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解读与问答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实施(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使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解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原卫生部79号令,报请国务院同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根据实施规划过渡期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31日是企业可以执行98版药品GMP生产无菌药品的最后期限, 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二、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情况如何?   答: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计1319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870家提出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申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6% 其中855家已完成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并公告的企业有796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60.3%。   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药品产能和品种能否满足我国药品市场供应?   答:按2012年我国药品市场需求估算,目前我国已通过的新修订GMP认证企业的无菌药品4种主要剂型的总体产能已达160%,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从品种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收载无菌药品171个,全部都有已通过认证的企业生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版)及临床常用药品分别收载无菌药品629个和563个,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分别可以生产其中的621个和556个,均占98.7%。目前尚未覆盖的个别品种,也已完成了产品储备。总体来看,能够有效保证药品市场供应。据近几年统计,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种(包括各种剂型)出现供应短缺现象,如甲巯咪唑、人凝血因子Ⅷ、蛇毒抗血清等都是由原料、价格、市场等原因造成的,与新修订药品GMP的推行并无内在联系。   四、如何界定停产?停产后企业能否继续申请认证?此前生产的产品后能否继续销售?   答:为了准确界定停产行为,考虑到部分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公告》中明确,以完成最终包装为标志来确定停产行为,即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尚未完成检验的,可继续进行检验工作,合格后予以放行,允许其继续上市销售。 疫苗类产品按要求需要进行批签发,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并送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在批签发合格后仍可上市销售。   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也就是说在2014年仍会有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陆续上市。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认证现场检查并进行公示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待取得新《药品GMP证书》后产品方可销售。   企业停产以后,如完成GMP改造,可以继续申请认证。对于放弃认证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品种技术转让、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有序退出。   五、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新修订药品GMP充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等国际先进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强调药品生产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新修订药品GMP的稳步实施,为医药产业的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部分规模小、效益差、产品无市场、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市场占主导的优势企业也利用本次机会,调整了品种布局,提升了产业集中度。以大容量注射剂为例,我国排名前5位的生产企业,已占有全国市场近50%的份额。   新修订药品GMP有效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我国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160家企业的450个原料药、103家企业的143个制剂品种通过国外药品GMP认证检查。2013年10月9日,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首次进入国际采购目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六、2014年1月1日后,未通过认证企业的停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冲击?   答:根据统计,全国制药五百强企业中涉及注射剂生产的仅有22家未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100强中99家已经通过,仅剩的1家也已提交认证申请。   新修订药品GMP是技术要求的提升,更是产业发展到新阶段市场做出的选择。不过,我们对于尚在改造暂时停产的企业并没有关闭认证的大门。只要企业提出认证申请,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认证检查,通过认证后可以恢复生产。   七、在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过程中是如何保证认证检查工作质量的?   答:在新修订药品GMP整个实施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颁布相关附件和认证检查指南,修订原有质量手册及34个程序文件,并新增4个文件,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GMP认证检查。   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2011年首先培训了117名检查组长,然后培训了163名骨干检查员,后期对600名检查员进行了新修订GMP相关培训。2012年、2013年采用多种形式陆续对长期从事检查工作的550名药品GMP检查员进行再培训,包括无菌理论学习与现场操作结合、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举办8期疫苗专项培训、世界卫生组织派专家对我国检查员的检查进行观察检查和教学检查等方式,确保了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检查能力。   药品检查质量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初,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的评估。2012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通过ISO9000认证,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专家的好评。   明确检查认证的技术标准和纪律要求。对认证检查的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对认证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执行标准和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下一步总局将采取什么措施监督未通过认证企业确保停产措施到位?   答:下一步总局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告》要求,凡是未通过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请各地立即通知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一律按《公告》要求停止药品生产活动。   各地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应停产企业或生产车间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应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产状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停产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同时要密切关注停产企业状况,凡发现未按规定停产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各地要对应停产企业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密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停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的监督管理,采取严控措施,加贴封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带来危害。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公告》要求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九、为什么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准则,是药品生产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上评价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参与药品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内容和标准。药品GMP对药品生产中原辅料采购和检验、生产投料、制剂加工、质量检验、仓储保存及产品出厂放行等生产全过程的条件和方法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   我国在1988年开始逐步推行药品GMP。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和依法实施,在2004年7月1日实现了所有药品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的目标。通过实施药品GMP,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原有药品GMP已颁布实施10多年,受当时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所限,其中有些规定过于宽泛,有些制度存在缺失,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可控的目标要求,在理念、制度和标准上已经落后于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药品GMP标准。为了全面提升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药品生产更加规范、质量更加可控,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必须对我国药品GMP进行修订并推动实施。   十、新修订药品GMP的特点是什么?   答:此次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5年启动,本着公开透明、从国情出发、优先提高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的原则,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实际,并针对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和以往药品质量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药品GMP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更加注重质量管理的细节,篇幅内容由原来的88条增加至313条。新修订药品GMP相比原有药品GMP,标准要求更高,内容更加全面,制度和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基本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   新修订药品GMP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二是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将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三是细化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提高了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药品GMP的空气净化A、B、C、D分级标准,并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同时,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对厂房设施的设计提出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等方面也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一系列新制度。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控方面,增加了如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一、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药行业的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从而推动医药产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同时有利于,推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和与国际接轨,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  十二、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规划是什么?   答:新修订药品GMP发布实施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2月,就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企业升级改造的过渡时间和品种风险因素,确定了分两个阶段实施的计划。一是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 二是除无菌药品外的其他药品,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届时,未在规定时限达到要求的企业(车间),不得再继续生产药品。   十三、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促进措施有哪些?   答:针对实施初期出现的部分地区推进慢,企业等待观望等状况,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无菌药品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部从药品技术转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以及鼓励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认证,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2013年2月和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过渡期间企业文号转移等工作,连续下发相关通知,鼓励企业药品技术有序流动,推动新修订药品GMP顺利实施,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2013年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发布了新修订药品GMP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新旧车间衔接、注册现场核查与药品GMP检查衔接等方面出台多项制度和措施,保证了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新技术新原理 CFAS 2018上的食品安全检测方法创新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8年6月7日,“第七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国际论坛(CFAS 2018)”第二天,“农兽药残留检测”、“快速检测技术”等12个分论坛,共76场精彩报告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同期举行。仪器信息网镜头走进“基于新技术新原理开发的创新食品安全检测方法专题”论坛,带来五位专家的成果分享。论坛由天津大学赵友全教授主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076ad959-891e-4d19-9e8c-da9edb57c423.jpg" title=" DSC051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乳品食品蛋白电泳滴定新技术新设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上海交通大学 曹成喜教授 /strong /p p   相比传统凯式定氮方法,蛋白电泳滴定具有灵敏度高、快速检测、功耗降低、绿色环保等特点。团队利用这一技术,解决了乳品蛋白含量测定时凯式定氮技术长期存在的非蛋白干扰问题,解决了乳品食品以次掺好(如豆奶掺牛奶)定性定量分析问题,为乳品品质的高低评估提供新参数、新指标。此外,结合滴定芯片技术,团队还研制了临床诊断电泳仪器、科学研究电泳仪器在内的系列便携式电泳滴定设备,具有广阔市场应用前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06ef68f3-8a59-4f64-90ae-e5292d6eeb5d.jpg" title=" DSC0512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碳基功能纳米杂化材料在农产(食)品品质检测中的应用研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王坤教授 /strong /p p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关系事关公众健康和农业发展,报告介绍了团队在农药残留、真菌毒素、微囊藻毒素、重金属离子、转基因作物等方面开展的检测研究及成果。如:在农药残留方面构建了啶虫咪的光电化学适配体传感器,成果显示出良好的稳定性,较宽的检测范围,较高的灵敏度和优异的选择性。在仪器研发上,还基于QDs荧光成像和机器视觉技术,实现P35S和TNOS的同时检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ee0c98f5-8d61-47ff-9886-efabb588583a.jpg" title=" DSC0516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浅析食品中痕量砷的分析方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天津大学 赵友全教授 /strong /p p   众所周知,长期服用砷污染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对食品中痕量砷的分析检测因此显得尤为重要。常用痕量砷分析方法有银盐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报告介绍了化学发光分析法检测砷的原理,化学发光方法检测灵敏度高、检测限值低、干扰容易擦除、选择性好,且系统结构简单,响应速度快,成本低。化学发光检测能力与ICP-MS相当,不失为一种检测食品中痕量砷的好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39e99dd2-fabd-49c3-a814-aced71af4ecc.jpg" title=" DSC0519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免仪器定量分析新技术开发及初步应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桂林理工大学 张云教授 /strong /p p   纸芯片成本低、样品/试剂用量小、信号量测方式多样化,在现场分析等资源匮乏环境中具有极大应用潜力。为探索“低成本、制备简单”的纸芯片制备方法,团队开发了使用记号笔的“一步绘制法”和受活字印刷术启发的“石蜡活字印章法”。此外,为解决“免仪器信号量测”这一关键科学问题,团队还开发了基于计数免仪器信号量测策略的定量分析、基于计时免仪器信号量测策略的定量分析等新技术,结合二维液相比色分析方法得以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9c70ec8b-8bf3-442c-bf21-eb9373102f56.jpg" title=" DSC0522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细胞传感检测技术及其在食品安全中的应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孙秀兰教授 /strong /p p   细胞是生物体形态结构与生命活动的最基本单位,基于单细胞的研究能在更深层次上揭示生命活动的本质和规律,更全面地分析细胞生理代谢机制及外源物质影响。团队针对真菌毒素、致病菌、过敏原等研究对象,开发了结合细胞微流控芯片实现实时监测、细胞电化学传感器检测LPS、微电极阵列细胞传感无标记实时监测IgE介导的过敏感应等方法,在食品安全检测中发挥关键作用。 /p
  • 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及解读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一则《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现予公布。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4月19日5月10日,后续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上述公告的详细解读,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技术机构梳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涵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菌种除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自原卫生部2012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共计98个新食品原料品种、215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35个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该目录涉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指标包括过氧化值、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种属基原、食用量、食用和使用方法、生产工艺、发酵菌、副产物和溶剂残留限量等仍按照发布时公告执行;农药和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行业企业等相关机构在“三新食品”的监管、生产和使用中应按照要求执行该公告的相关标准。对新食品原料目录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本次“三新食品”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梳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新食品原料(一)归类处理原则。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可以覆盖的产品,对其进行归类处理。菌类按食用菌类、藻类按食用藻类标准执行;植物类中,水果类按有关水果标准执行;直接食用的植物按有关蔬菜标准执行;作为调味品使用的(显脉旋覆花(小黑药)),按照香辛料标准执行。此外,综合考虑产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的相近性以及食品安全指标的实际检测数据,对于可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中对某类食品要求的,参照该类食品执行。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目前直接列出相关指标,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二)既定参照原则。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产品,如具有新食品原料和营养强化剂双重身份的产品,其食品安全指标基本参照已有的营养强化剂相关标准执行。(三)个案处理原则。对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类别无法覆盖的产品,如新工艺合成的或纯度较高的提取物等,基于新食品原料评审会议专家审议通过的企业标准,列出具体指标,并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原则和要求相匹配:原企业标准中,致病菌限定为“不得检出”但未写单位的,统一单位为“/25 g”;大肠菌群指标的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无需制定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以及农药残留等指标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无需制定微生物指标(如油脂类)和生物毒素指标(如以藻类或微生物为原料制得的油脂类)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统一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已制定发布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共涉及156个品种。(二)尚未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仍按照发布公告时规定的要求执行,共涉及59个品种。 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一)考虑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并未设置质量规格标准,因此主要根据品种的功能类别及所批准的使用范围确定其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新品种的使用原则及管理方式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二)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其适用标准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三)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或新材料,其适用标准为使用范围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如塑料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适用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其中对应多个使用范围的基础树脂分别列出相应类别的产品标准。“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pdf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第一届大食物观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未来食品科学的发展,全面践行“大食物观”的指导思想,持续提升食品科技创新和战略安全。由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及中国食品杂志社《食品科学》杂志、《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杂志、《Journal of Future Foods》杂志主办,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齐齐哈尔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共同主办,登赫(上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北京盈盛恒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古井集团、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赞助的“第一届大食物观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 即将于2024年5月16-17日在中国 北京召开。赞助单位:登赫(上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北京盈盛恒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古井集团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大食物观”。“大食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顺应民众食品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确保民众吃得安全健康、营养均衡。与此同时,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蛋白质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然而,传统的动物蛋白来源面临着环境压力、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动物福利等挑战。因此亟待开发一种高效、环保、安全、可持续的新蛋白肉生产途径,以应对全球食品有效供给与安全保障。发展以细胞培养肉、微生物蛋白肉为代表的替代蛋白,完全契合了“大食物观”指导思想,是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蛋白要能量的重要体现,以大食物观指导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对于提升我国整体食物供给与科技战略安全,并提升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未来食品领域融合了合成生物学、物联网、人工智能、增材制造、食品科学、微生物学等众多颠覆性前沿技术,需要开展大量的原始创新工作,这也是本次研讨会的聚焦点。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和中国食品杂志社将共同举办“第一届大食物观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本届研讨会将设置食品生物制造、食品感官科学与口腔加工、精准营养、高新技术、智能加工装备、食品安全大数据、智能化和绿色食品包装等未来食品科技创新议题,并围绕细胞培育肉、微生物蛋白肉、植物蛋白肉以及上下游等研究最近进展及存在问题开展深入讨论,重点围绕细胞工厂构建、低成本规模化培养等,探讨替代蛋白发展的研究趋势,通过展示该领域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搭建科研单位与企业产学研结合的平台,共同促进我国替代蛋白产业和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发展快速踏入新里程。本届论坛诚挚邀请国内外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食品企业等单位从事食品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企业家进行深入交流、成果推广,并为食品企业、仪器商提供展览、展示及寻求科技合作的平台。会期2天,初定在2024年5月16—17日,地点:中国北京。审核通过的参会代表论文将优先在《食品科学》(EI收录)、《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SCI收录)、《Journal of Future Foods》、《Food Science of Animal Products》、《肉类研究》、《乳业科学与技术》共6本杂志正刊上发表,欢迎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参加此次国际研讨会,并踊跃投稿、展览展示。一、组织委员会荣誉主席:孙宝国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北京工商大学原校长王守伟教授: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首席科学家主 席(按主办和共同主办单位排序):赵 燕教授: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食品杂志社社长王彦波教授: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院长闫文杰教授: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唐 洁教授: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曹际娟教授: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任 健教授:齐齐哈尔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郝建雄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院长副主席(按主办和共同主办单位排序):李 健教授: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副院长王 锋教授: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饶 瑜教授: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婷婷教授: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刘晓兰教授:齐齐哈尔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一级学科带头人刘金龙副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副院长委 员(按主办和共同主办单位排序):孙 勇研究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中国食品杂志社副社长、《食品科学》杂志主编、《Food 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Journal of Future Foods》杂志执行主编刘 莉高级工程师:《肉类研究》杂志执行主编、《Food Science of Animal Products》杂志执行副主编、《乳业科学与技术》杂志副主编王 蓓教授: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副院长刘慧琳教授: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副院长孙啸涛副研究员: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副院长陈祥贵教授: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吴 韬教授: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邢亚阁教授: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黄玉坤副教授: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系主任姜爱丽教授: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冮 洁教授: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何煜波副教授: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胡 冰副教授: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蒙月月讲师: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宋春丽教授:齐齐哈尔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邓永平教授:齐齐哈尔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赵丹丹副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副院长宁亚维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韩俊华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李巧玲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朱 宏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王世杰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王志新教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崔 玥讲师:河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学院食品系主任二 、会议内容(一)会议主题大会报告:大食物观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分组议题:1.食品生物制造(1)合成生物学与食品资源;(2)酶工程与食品质量改良;(3)发酵工程与食品酿造;(4)优良食品微生物菌种选育与制备;(5)基因工程与食品安全;(6)食品生物产业发展战略。2.替代蛋白技术(1)植物源替代蛋白及产品开发;(2)微生物替代蛋白制造;(3)生物发酵技术与细胞培育肉; (4)替代蛋白加工的创新与可持续性;(5)细胞工厂在大规模细胞培养的应用;(6)替代蛋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及展望。3.食品感官科学与口腔加工(1)感官测量与评价;(2)感官体验与感觉知觉;(3)分子美食;(4)食品的物理特性与动态感官的关系;(5)仪器测量与人类感官的关系;(6)感官反应、饮食行为与营养的关系。4.精准营养与疾病预防(1)大队列、大数据与精准健康;(2)个体化营养与疾病预防;(3)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食品;(4)精准营养与免疫功能强化;(5)保健食品的研究与开发;(6)精准营养应用前景展望与相关政策制定。5.食品加工高新技术(1)食品3D、4D打印;(2)预制菜加工;(3)食品物理加工及工程化技术;(4)分子食品制造;(5)可持续和绿色制造技术;(6)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和功能的纳米技术。6.食品装备与智能制造(1)食品数字化设计和工艺优化设计;(2)食品生产智能管控;(3)食品制造装备智能化;(4)食品快速无损检测技术;(5)智能感知技术及应用;(6)食品智能制造加工系统的研发。7.食品安全大数据与检测技术(1)食品安全单分子检测技术;(2)食品安全溯源技术;(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4)食品微生物安全检测技术;(5)预测微生物学在食品质量和安全评估上的应用;(6)区块链技术在食品供应链中的应用。8.智能化和绿色食品包装(1)食品包装的绿色材料和绿色制备技术;(2)外卖食品和生物活性传递的创新包装;(3)食品的活性包装、智能包装或组合包装;(4)互联网+电商新型食品物流技术集成示范;(5)食品智能化包装与贮运;(6)应急救生食品创制技术。9.食品交叉学科研究(1)食品新原料、新成分的探索;(2)药食同源动植物、菌物功能研究;(3)食品危害物筛查与防控;(4)食用农产品损耗最小化;(5)食品摄入、运动与健康关系的系统研究;(6)食品消费科学。特设专场:青年学者专场博士生专场硕士生专场注:本论坛同时安排论文海报张贴。欢迎各位感兴趣的老师、研究生申请口头报告和海报张贴,名额有限,请尽早报名。(二)会议形式(1)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发言(2)参会代表相关研究成果发言(3)论文海报展示(4)参展企业产品展示(三)会议语言 中文+英文三、会议论文1、论文范围及要求: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请严格按照杂志撰稿要求和投稿模板撰写。《食品科学》(EI 收录)投稿:请登录网站 www.spkx.net.cn 投稿;《FoodScience and Human Wellness》(SCI收录)投稿:请登录网站www.sciopen.com/journal/2097-0765投稿;《Journal of Future Foods》投稿:请登录网站www.editorialmanager.com/jfutfo投稿;《Food Science of Animal Products》投稿:www.sciopen.com/journal/2958-4124投稿;《肉类研究》投稿:请登录网站www.rlyj.net.cn投稿;《乳业科学与技术》投稿:请登录网站www.dairyst.net.cn投稿。2、论文发表费:审核通过的稿件按书面录用通知缴纳版面费。3、投递会议论文的代表,请先将论文通过六本杂志在线采编系统投递并获得稿件编号后,再及时进行会议注册,并将稿件标题、编号填入注册信息中。四、会议费国内:在职人员: 2400元/人。普通在校研究生: 1600元/人,不含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国际:在职人员: 500美元/人。普通在校研究生: 250美元/人。注:会议期间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会议费包含注册费、资料费和会议期间餐费,不包含论文发表费。五、会议重要信息1、会议重要时间:会议论文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口头报告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论文张贴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会议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2、会议举办地点:中国 北京六、汇款事项请参会代表收到正式邀请函(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后,尽快将会议费汇至中国食品杂志社,以便大会日常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汇款信息:银行汇款:户 名:中国食品杂志社 行 号:102100004927开户行:工行阜外大街支行 帐 号:0200049209024922112七、会议招商招展会议赞助 会场展览 会刊广告联系人:杨红 电话:010-83152138手机:13522179918传 真:010-83155446电子信箱:hongy025@163.com八、会务组秘书处:朱昱琳、袁月电 话:010-83155446/47/48/49/50-8066,8030 传 真:010-83155436E-mail:meeting@chnfood.cn九、报名方式1. 网上报名:登录我刊网站https://hy.spkxnet.cn/jff/index.jsp,点击进入会议主页进行网上报名。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会尽快向参会代表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邀请函,如需要邮寄纸质版邀请函,请务必回复邮件联系会务组并在注册信息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详细地址及邮编、电话号码。2. 参会代表可添加第一届大食物观未来食品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QQ群:【637171917】,以便及时接收会议最新通知。
  • GB/T 41169-2021食品包装材料新规解读!涉及哪些检测要点?
    生物基可降解包装材料将成为下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2年4月29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通知。重点研究内容为:以促进可再生农业及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实现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绿色制备为目标,开展全生物基可降解包装材料绿色制造关键技术研究。三项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将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行GB/T 41220-2021 食品包装用复合塑料盖膜GB/T 41169-2021 食品包装用纸铝塑复合膜、袋GB/T 41168-2021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蒸煮复合膜、袋食品包装材料检测要点是什么?涉及到什么检测项目和仪器?基于此,仪器信息网为了促进食品包装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食品包装研究应用新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6月23日举办 “第三届 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安全检测”主题网络研讨会。会议将聚焦:国内外最新标准:ISO、欧美、日韩和中国等最新检测标准解读介绍。分子光谱检测技术:介绍红外光谱及红外显微镜/成像技术的应用,简介多联机技术的应用等。生物可降解材料:生物可降解食品接触材料执行哪些标准? 测试哪些指标? 如何合规?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重金属等无机污染物的检测与研究:微波消解在可降解元素分析中的应用,无机元素分析仪器的应用,重金属的扩散迁移模型等。有机物、非法添加剂的检测与研究:介绍几类潜在风险性物质,如光引发剂、荧光增白剂、全氟化合物、低聚硅氧烷等最新研究进展及主要检测手段。物理机械性能的检测:《食品包装用纸铝塑复合膜、袋》(GB/T 41169-2021)的要点解析。具体会议日程见下表: 时间 报告题目 报告人09:30--10:00食品包装材料的研究应用进展潘静静(广州海关)10:00--10:30PerkinElmer分子光谱技术在食品包材检测中的应用查珊珊(珀金埃尔默)10:30--11:00国内外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标准介绍商贵芹(常州海关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中心)11:00--11:30微波消解在可降解塑料中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检测中的应用于学雷(上海屹尧仪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30--12:00生物可降解食品接触材料的合规管理与测试邵晨杰(常州海关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中心)14:00--14:30无机元素分析仪器在食品相关产品检测标准中的应用禄春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14:30--15:00食品包装或接触材料无机污染物研究及检测姚卫蓉(江南大学)15:00--15:30食品包装和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机污染物的研究及检测李丹(广州海关技术中心)15:30--16:00GB/T 41169-2021 《食品包装用纸铝塑复合膜、袋》标准解读周迎鑫(北京工商大学)更多精彩,6月23日见!点击链接,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fcm20220623
  •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标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今天(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ldquo 史上最严&rdquo 的食品安全法,都有哪些主要修改呢?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在农药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ldquo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rdquo 。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ldquo 三聚氰胺&rdquo 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法律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 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对于同样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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