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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相关的资讯

  • 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及解读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一则《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现予公布。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4月19日5月10日,后续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上述公告的详细解读,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技术机构梳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涵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菌种除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自原卫生部2012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共计98个新食品原料品种、215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35个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该目录涉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指标包括过氧化值、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种属基原、食用量、食用和使用方法、生产工艺、发酵菌、副产物和溶剂残留限量等仍按照发布时公告执行;农药和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行业企业等相关机构在“三新食品”的监管、生产和使用中应按照要求执行该公告的相关标准。对新食品原料目录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本次“三新食品”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梳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新食品原料(一)归类处理原则。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可以覆盖的产品,对其进行归类处理。菌类按食用菌类、藻类按食用藻类标准执行;植物类中,水果类按有关水果标准执行;直接食用的植物按有关蔬菜标准执行;作为调味品使用的(显脉旋覆花(小黑药)),按照香辛料标准执行。此外,综合考虑产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的相近性以及食品安全指标的实际检测数据,对于可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中对某类食品要求的,参照该类食品执行。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目前直接列出相关指标,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二)既定参照原则。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产品,如具有新食品原料和营养强化剂双重身份的产品,其食品安全指标基本参照已有的营养强化剂相关标准执行。(三)个案处理原则。对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类别无法覆盖的产品,如新工艺合成的或纯度较高的提取物等,基于新食品原料评审会议专家审议通过的企业标准,列出具体指标,并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原则和要求相匹配:原企业标准中,致病菌限定为“不得检出”但未写单位的,统一单位为“/25 g”;大肠菌群指标的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无需制定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以及农药残留等指标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无需制定微生物指标(如油脂类)和生物毒素指标(如以藻类或微生物为原料制得的油脂类)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统一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已制定发布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共涉及156个品种。(二)尚未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仍按照发布公告时规定的要求执行,共涉及59个品种。 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一)考虑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并未设置质量规格标准,因此主要根据品种的功能类别及所批准的使用范围确定其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新品种的使用原则及管理方式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二)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其适用标准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三)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或新材料,其适用标准为使用范围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如塑料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适用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其中对应多个使用范围的基础树脂分别列出相应类别的产品标准。“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pdf
  • 食品安全法起草人李援:讲良心不能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制定一个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整体工程,需要全社会去投入和建设,这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李援   苏丹红、三聚氰胺、皮革奶、面粉增白剂……在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的今天,这些"意外"事件一度让百姓感觉心忧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老百姓"吃得放心"的愿望什么时候能够实现?保障食品安全的大网织得够牢靠吗?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求解,羊城晚报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再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这个话题。   3日的北京,阳光明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食品安全法起草负责人李援在他的办公室内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精言   三聚氰胺卷土重来,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复杂的原因,光凭讲良心是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   食品添加剂实际上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现代食品工业离了添加剂就不复存在。   在整个市场,诚信体系没有建立,大家彼此怀着猜忌,所以才会出现面粉增白剂加了又加,从而导致超标这个情况。   和外国的法律相比,我们对名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已经够轻了。   国外很多先进的经验到了中国并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这里面涉及整个社会"软环境"建设的问题。   李援   行政法专家,1980年10月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法行政法室主任,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   安全监管   监管法律层面将会更加严厉   羊城晚报:有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贫穷的农村妇女在寒冷的冬天下河捞了些田螺回家,准备第二天拿到集市上去卖,结果她粗心地将田螺倒进了洗脚盆里,她发现后后悔不已,但还是将田螺都倒回了河沟里,边倒边连叹可惜。你怎么看这个故事,是不是,只要讲良心,食品安全就可以保障。   李援:在《食品安全法》里写得明明白白,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况且食品安全事关人命,这点无论是企业主还是个体,他们都非常清楚。但为什么还是会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这说明,在这些事件的背后,比如三聚氰胺卷土重来,都是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复杂的原因的,要分析,要一以贯之地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去解决问题,光凭讲良心是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   食品安全还有些是因为环境出了问题,和食品生产、加工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举个例子,"大米镉超标事件"中,大米镉超标不是种稻人的错,大米加工厂在后来的加工过程中往里面加镉了吗?也没有。这个事件就是因为环境出了问题。   羊城晚报:你曾参加2009年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那次的主题是,食品安全: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现在感觉是不是食品安全的责任越来越重?   李援:早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对于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的意见就非常集中。后来,《食品安全法》在法律责任中规定对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关于罚款,《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是违法货值的10倍,这比以往的法律规定大大增加了。此外,《刑法》对违反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追究非常严厉。刚刚制定的新的刑法修正增加了一种得到广泛支持的处罚,就是对食品犯罪,最严厉的可处死刑。这也说明中国政府及各部门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并且在法律层面上更加严厉。   面粉增白剂   各个环节彼此猜忌导致超标   羊城晚报:最近一些很热点的新闻,都是和食品添加剂有关,卫生部替"一滴香"正名,也叫停了"面粉增白剂",你怎么看待食品添加剂这个问题?   李援:食品添加剂实际上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现代食品工业离了添加剂就不复存在。食品添加剂有三个功能:第一提高产品的品质 第二防腐和防止食物的氧化 第三是加工工艺中所必须的。实际上很多传统的食品,也都离不开食品添加剂,比如说做豆腐要点卤水,卤水就是添加剂,豆腐是源头食品,如果不点卤水的话,豆浆你怎么挤也挤不成豆腐。这就说明添加剂在食品加工工艺过程中是必须的。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就会对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食品安全法》从控制食品内在安全因素上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的规范。   我们制定《食品安全法》对添加剂的态度也是从严的,能不加的最好都不加。所以添加剂的使用前提是"技术上确有必要和安全可靠".因为,每增加一种添加剂,就会增加食品安全的风险。   羊城晚报:那馒头里用到的面粉增白剂这样一个并不算危险的添加剂为何被叫停?   李援:其实在制定《食品安全法》里关于添加剂使用的时候,大家就有争议,争议的焦点就是面粉增白剂。面粉根据研磨的精细程度分为三级,一级面粉因为精磨,所以蒸出的馒头就白,二三级因为含有少量麦麸所以没那么白。但为了让馒头更好看,人们就往二三级的面粉里加增白剂,把二三级面粉蒸出了一级面粉卖相的馒头。这下问题就出来了。面粉厂为了多赚钱,就可能把二三级面粉加增白剂然后当一级面粉卖。买到了面粉的馒头作坊,在制作馒头时,很可能会往里面再次添加增白剂,因为他不相信面粉蒸出馒头一定会白。这样,在面粉的生产、流通环节和馒头的加工环节中,可能被加了几道增白剂,大大增加了添加增白剂的食品安全隐患。原因就是在整个市场里,诚信体系没有建立,大家彼此怀着猜忌,所以才会出现增白剂超标这个情况。   在此之前,卫生部已经认定适量的增白剂是对人体无害的,但超标的增白剂是有害的。因为添加增白剂对于馒头来说并非技术上确有必要,且没有办法解决重复添加这个问题,增白剂只能被叫停。   食品安全标准   相关国家标准正在进行整合   羊城晚报:可我们也看到,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是时有出现,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   李援:食品安全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发现,国外很多先进的经验到了中国并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为什么呢?这里面就涉及整个社会"软环境"建设的问题了。比利时"二恶英饲料污染"事件后就能够吸取教训,而我们三鹿奶粉事件后一年,却发生将没有销毁的含有三聚氰胺奶粉再次上市销售的恶劣事情,这无论如何都不可原谅。还有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的建立,这不是制定一个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整体工程,需要全社会去投入和建设。这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的法律不是不完善,目前基层对于《食品安全法》的反馈都是正面的。对于这部法律,我认为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可以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起很大的推动作用,我对它充满了信心。   羊城晚报:如果单纯从技术角度上来说,建立一个国字号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当前是不是最需要迫切解决的事情?   李援:确实是。现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正在进行。目前,乳制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整合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可以说,解决标准缺失和不统一、不衔接问题,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长期任务。   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实很有必要。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非常肯定欧盟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把它总结为"法令标准化".就是说,原来以法律、法令的形式规定一些规范和措施,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作为确保食品安全的主要方式,现在则转为把力量下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上,使食品安全标准具有法律的效力,形成从田间到餐桌统一的全程监管体系来确保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   立法核心在于实行无缝对接   羊城晚报:《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一度曾引起许多明星的不满,认为名人代言食品广告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现在回过头去看,你认为这个规定是不是过于严格了?   李援:和外国的法律相比,我们对名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已经够轻了。   现在名人代言的食品广告很多,而广告法对名人代言也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方面意见对这个都比较强烈。曾经有过的争论是,我承担一部分责任就行了,为什么要承担连带责任?人命关天,就得从严。你代言这个食品广告之前,要履行一定的责任。比方说你是食用过的,按现在的广告法来讲,你要确认它不是虚假广告。这个虚假广告既包括食品的不合格,也包括广告主本身的虚假。   羊城晚报: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实施的分段监管体制屡遭诟病。由于存在多部门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并且由于职责不清,出现了监管的空白地带。《食品安全法》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吗?   李援:完善、理顺食品监管体制,实行无缝式对接监管成了食品安全立法中最核心的关键所在。   《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划分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职责: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管 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分别负责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监管。   羊城晚报:我们看到,《食品安全法》施行半年多后,国务院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它在构建整个食品安全管理监管体制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李援: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就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多环节由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分段监督管理的监管体制。   老百姓把这种监管形象地叫做"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可以说,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之前,这些管理的段与段、链条与链条之间出现了断裂。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将这一系列的链条重新连接了起来,它是一个纲领性的制度建设,是最为重要的一个体制问题。(特派北京记者 薛江华 孙璇 夏杨 尹安学)   代表委员热议---食品安全如何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兴田:建质量追溯机制   保健品领域的安全问题首先就是要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严格把关,比如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发生质量问题就一查到底,不能让企业心存侥幸。   最重要的是,保健品领域的宣传一定要严格规范。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里已有严格的规定。如第五十一条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 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虽然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管,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而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要改变目前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的局面。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雷晓凌:基本知识要普及   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普及非常重要。美国一些官方食品安全宣传网站上,常有教妈妈正确烹饪食物,外出野餐时食物的正确携带方法等普及宣传。国内网站这类方法指导的反而很少。   现在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有16个,数量实在惊人,多头管理反而不便管理。很多市、县、乃至工厂都购买了很多昂贵的进口检测设备,但有效使用率并不高。同时,监管成本过高,工厂检查一次,质监部门还要多次抽查。"   此外,源头污染更令人但心,农民用多少农药目前很难监管,现在比较突出的重金属超标问题就和过量使用化肥有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普及绿色食品,这里面涉及到标准和监管的问题。其实中国现有一些食品安全标准比国外还高,但也有一些没有达到国际标准,这就是一个很奇怪又无奈的局面。   全国人大代表、阳西县粤富水产养殖鱼粉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广富:参照国外订单标准   罗非鱼出口标准严格,哪怕是成品中不慎混入一条鱼骨,产品都可能面临退单危险。有一次公司出口的罗非鱼,因为出现一小点问题,所有货品都被倾倒到大海。如果国内所有企业都能执行和国际订单一样的严格标准,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几率就会低很多。   很多国内的农户提供的原材料存在问题都是因为监管的标准不够严格,所以才会出现三聚氰胺奶、皮革奶等。希望国家早日出台一个国字号食品安全标准,这样企业才能既有可遵循的标准,又不会因为标准混乱而无所适从。
  •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标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今天(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ldquo 史上最严&rdquo 的食品安全法,都有哪些主要修改呢?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在农药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ldquo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rdquo 。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ldquo 三聚氰胺&rdquo 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法律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 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对于同样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京成立
    人民网北京 8月9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ldquo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暨食品安全面临挑战研讨会&rdquo 。&ldquo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rdquo 是为积极响应教育部&ldquo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rdquo (2011计划)的号召,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所属科研机构签约共建的。   清华大学姜胜耀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验技术研究所钱永忠副所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暨法律信息部李仕春主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陈同斌主任等出席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共同开展的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将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和人力支持,促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早日迈向世界一流。   清华大学姜胜耀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ldquo 民以食为天&rdquo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需要理论联系实践。为落实教育部2011计划,清华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合作、齐心协力,争取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食品安全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主持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协同创新中心工作研讨会,参会人员就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及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机制、建设平台等展开了研讨。   据悉,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将以研究食品安全立法与公共政策,食品安全多元治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与处理,食品安全的国际合作与国家安全为主要建设内容。按照&ldquo 国家急需、世界一流&rdquo 的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通过聚合各方资源优势,组织开展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的科学研究,以构建食品安全治理国家智库,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研究基地,培养复合型的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化人才,开发食品安全治理数据库,搭建食品安全治理的交流平台为目标,组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团队。
  •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度创新
    食品安全法的宗旨   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总统签署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该法对1938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可以说是过去七十多年来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领域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用美国零售制造商协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潘贝利的话来说,"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将有助于FDA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权力,通过预防的战略加强国家食品安全体系,重铸美国民众对所供应食品安全的信心。"   本次修法的重中之重旨在授予美国负责大部分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管的机构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更大的监管权利,加强其对美国本土生产的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像以前那样,等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来考虑如何应对。该法出台之前,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P)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美国每年有4800万国民(也就是说每6个美国人当中就有1个人)生病,12.8万人入院治疗,其中有3000人是死于食品导致的疾病。疾病医疗支出对美国公共卫生来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而由于食品不安全导致疾病或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的。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及广大民众酝酿、推动改革旧法,加大FDA的监管权力,防范大规模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美国民众的健康。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健康,所以该法在国会参众两院投票时分别以73:25和215:144的多数票通过。   食品安全法的五大创新   在美国立法机关看来,如果全球食物链中的每个生产者对存在致病风险的环节认真对待并且承担起真正的责任来,食源性疾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避免的。根据新法,FDA将拥有更多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举措以及更加清晰的监管架构来改善以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之不足。具体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该法在以下五个主要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对相关监管机构的权力进行了重新整合,并且在一些领域进行了制度创新。   第一、食品安全预防控制方面。该法首次明确FDA在食品供应方面拥有广泛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有权进行立法。   第二、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执法。该法认为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设施进行检查是让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卫生承担起责任的重要途径,因此,该法明确规定FDA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设施进行检查的频率应当不断提高。这种检查包括对出口美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国内存在高风险的美国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法律规定新法实施后FDA将至少每5年要进行1次检查 对国内不认为存在高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至少在新法颁布实施后,每7年要进行1次检查 对于出口美国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新法规定FDA局长必须在新法实施后一年内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少于600家,并且在此后5年时间内,每一年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至少是前一年的2倍以上。在过去,FDA极少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农场进行检查,最多每10年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视,而更多食品加工厂则是从来没有进行过巡视 此外,新法规定FDA在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运用监测资源时要注意采用以监测风险为工作基础,在进行检查时尽量采用创新手段。   第三、进口食品安全方面。向美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多达150个,根据新法,FDA拥有确保进口食品达到美国标准,并确保对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安全的权力。例如,首先,该法第一次规定,食品进口商必须确保他们的外国食品供应商拥有足够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 其次,FDA将授权第三方稽查机构或人士来证实外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达到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再次,对于存在高风险的食品,FDA有权要求相关进口食品在进入美国境内时具备可信赖的第三方认可证明。?此外,为了对外国食品出口企业进行检查,法律还配套了一些另外的资源。最后,对于那些拒绝接受美国检查的外国食品出口企业,其出口到美国的食品FDA将有权拒绝其进入美国国境。   第四、问题食品及时应对方面。该法首次规定,FDA对所有问题食品都有权进行强制召回。不过,FDA期望这种强制召回权仅只在食品生产企业很大程度上没有按规定遵守自愿召回问题食品时,才动用该项权力。   第五、加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合作方面。该法对目前美国联邦、各州、地方、领地、部落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之间及其与外国食品安全监管之间合作重要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充分重视,重视这种国内各相关机构及国外相关机构之间合作的目的只有一个:确保公共健康目标的实现。例如,该法第二编第209章就明确要求FDA加强对联邦各州、地方、领地及部落地区食品安全官员的技能培训。   食品安全体系的完善   为了尽快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新的食品安全体系,该法中明确要求一些监管机构尽快行动起来,就新授予的权力准备更加详细的管理规定及指导性文件,比如该法对于如何实施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权就有非常详细的要求,同时要求监管机构在实施这些新的要求时广采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建议。   综合考察新法,可以发现该法将FDA推到了预防食品安全发生的最前线,使得FDA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领域扩大至80%(不包括由美国农业部管理的肉类和家禽产品)。比如,新法授权FDA就食品供应领域制定综合性的、以科学为基础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如前面提及的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权,以及扩大FDA在食品产销及使用记录方面的权力等。根据该法,食品企业必须落实FDA制定的强制性预防措施,并且要执行强制性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在农产品安全领域,FDA将起草一套规则,就水果及蔬菜的安全生产和收获制定最低标准的科学标准,与此同时,还就涉及食品生产的土地改良、工人的健康及卫生、食品包装、温度控制、水利用等其他问题制定统一操作规范。对于食品企业来说,他们将必须制定书面的预防性安全控制方案,该方案必须涉及对相关安全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同时,该方案还必须明确必要时该食品企业可以采取的整改行动。
  • 17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
    记者20日上午从卫生部获悉,截至目前,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进入“黑名单”。同时,17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向社会公布。   20日上午,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还表示,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2010年共对12.4万件样品进行了风险检测。   64种非食用物质上“黑名单”   卫生部通报的情况显示,2009年,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成立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目前,共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   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按照《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安排,卫生部牵头组织对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共计67类12.4万件样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组织专家对有关监测数据进行评估。   未来,卫生部还将出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报告工作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机构能力条件与工作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手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电子数据采集与交换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今年将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卫生部表示,为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首先,今年将组织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 (2011年 -2015年)》,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同时,选择部分省份开展乳品、部分基础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产品等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 开展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的宣传培训。   其次,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紧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认真完成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将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交换平台和监测数据库建设工作。   同时,建立食品化学污染物、农药和致病性微生物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此外,及时更新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黑名单”。   另外,卫生部还将强化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和应急处置,加紧制订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完善责任调查处理机制。   ●相关新闻   八成防腐剂等已有产品标准   20日上午,卫生部发布,八成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已有产品标准。   卫生部表示,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的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332个常用品种中,274个已有产品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覆盖率达82.5%。也就是说,目前,还有58种常用食品添加剂暂未有产品标准。   卫生部表示,目前正在继续加紧依法制(修)订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 关注|食品安全领域色谱技术新应用新视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为满足监测分析需求,色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方面的应用日趋成熟并不断创新。9月13日,iCC 2023第八届色谱网络会议食品专场,将为您呈现最新色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和实际检测中的应用进展。上海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中心朱坚研究员将从色谱技术标准化应用角度,概述色谱技术在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进展;上海市疾控中心汪国权所长将展望二维液相色谱技术的新应用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陈静主任将针对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的检测进行 GC-MS/MS 法比较;上海化工研究院孙雯高级工程师将给您呈现稳定同位素在食品安全检测中的新视野。本次会议将为政府监管部门、检测实验室、科研和检测从业人员等提供食品安全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前瞻视角。立即报名》》》共享技术视野拓展!精彩报告提前看: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朱坚研究员《色谱及联用技术在食品安全测定标准中应用概述及进展》(9月13日上午开讲 点击报名)朱坚,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研究员,任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参与完成直属局以上科研7项,参与完成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5项、地方标准2项,公开发表论文38篇,主编和参与编写著作《食品安全监测技术》、《食品中有害残留物的现代分析技术》和《食品安全与控制导论》等12部。获得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共三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共三项。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所长/主任技师 汪国权《二维液相色谱技术的实施技术及其应用》(9月13日上午开讲 点击报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学品毒性检定所所长,主任技师,目前负责基于动物实验与化学实验的化学品毒性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长期从事各公共卫生理化分析领域,如食品安全、食品营养、环境污染物、生物监测等领域色谱与质谱技术的应用性研究工作和综合性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现任第二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检验方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环境卫生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第六届食品理化检验学组副组长、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委会检验方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承担过国家科技部、上海市科委的科研课题多项,和相关标准研制研制等;发表专著2篇,以通讯、共同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0余篇,并在Anal Bioanal Chem、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B、Chemosphere、Environ Sci Pollut Res和现代预防医学等期刊上发表SCI收录文章7篇。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主任/主管药师 陈 静《GC-MS/MS法分析食品中的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9月13日上午开讲 点击报名)陈静,女,硕士毕业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生药学专业,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所检测一室主任,从事药品、化妆品、食品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16年,具有丰富的液质联用、气质联用等分析仪器方法开发的经验。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分析化学》、《中国卫生检验杂志》、《上海预防医学》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9篇,共发表文章17篇。【摘要】:近年来,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结合态的该类物质在食用油、油炸食品、奶粉、饼干、香肠等食品中被检出,被人体摄入后在体内被消化释放出游离态的氯丙醇和缩水甘油,而3-氯-1,2-丙二醇和缩水甘油分别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2B、2A级致癌物。报告介绍了氯丙醇酯、缩水甘油酯的相关背景、法规,ISO 18363-4:2021方法和GB 5009.191(征求意见稿)方法之间对比、优缺点比较,以及针对不同的食品基质类型如何选择相应的方法。采用气相-三重四级杆质谱系统,选取食用植物油、油炸食品、高温烘焙等食品基质类型,同时检测食品基质中的3-氯-1,2-丙二醇酯、2-氯-1,3-丙二醇酯和缩水甘油酯,对检测结果进行简要分析,并介绍如何减少方法中衍生剂对系统的污染,如何提高系统的耐用性、方法的稳定性、结果的准确性。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孙雯《GC-MS/MS法分析食品中的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9月13日上午开讲 点击报名)孙雯,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物医药检测中心技术负责人。从事稳定同位素标记化合物的质量评价及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稳定同位素标准物质的研制等方面的研究。承担及参与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上海市科委技术标准专项、上海市科委试剂专项、张江国家自主创新项目等科研项目近20项;负责上海市稳定同位素检测及应用研发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及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稳定同位素)建设工作。在国内外各类期刊发表科技论文2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近10项,制定行业标准、企业标准15项。【摘要】随着质谱技术的发展,同位素稀释质谱法作为一种高灵敏度、高精确度的检测方法在各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本报告简要介绍了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试剂的研究现状,并以果蔬中八种杀虫剂残留物检测为例介绍稳定同位素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情况。2023年9月12-14日,由中国化学会色谱专业委员会指导,仪器信息网联合北美华人色谱学会、上海分析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举办的色谱网络会议(iCC 2023) 将拉开帷幕。本次会议分设:色谱新技术新应用、色谱在食品领域应用、色谱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应用、HILIC色谱专场(纪念HILIC色谱创始人系列国际研讨会北美华人色谱学会专场)等5个主题专场,诚邀业界人士报名参会。立即报名 》》》
  • 新产品新观点,食安科技携手食安大咖共谋食品安全未来
    4月9-10日,“奥帆之都”青岛风云际会,食安科技与国内外众食安大咖齐聚CBIFS 2018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技术论坛,共话食安检测新趋势。CBIFS中国国际食品安全技术论坛由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太平洋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是食品安全技术领域规模最大、学术水平最高、科研成果最新和专业性最强的年度盛会之一。本届论坛为期两天,吸引了来自政府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食品企业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技术人员等1200多人参加,参展企业达110余家,盛况空前。作为论坛协办单位,食安科技携食品安全快检整体解决方案参加展示活动,并做“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主题报告,反响热烈。 农兽药残留快检主题报告,新技术新观点反响热烈本届论坛围绕食品安全、食源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食品理化分析、真菌毒素等社会热点议题展开,开设技术讲座100余个,各项专题论坛14个,邀请各领域专家发表演讲,探讨食品安全现代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应用。 食安科技研发总监谢俊平做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主题报告反响热烈食安科技是国内农药残留快检技术开发及应用的先驱者,受邀参与农兽药残留检测分论坛的主题演讲。公司研发总监谢俊平在会场围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做了主题报告,介绍了我国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的发展历程、检测原理和应用现状,并针对快检方法的技术特点进行说明,明确快检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势。对于农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谢总监现场也介绍了几种比较先进的技术和产品,他表示基于简单、快速的特点,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在未来食品安全保障领域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发展趋势。谢总监的报告直观地呈现出了当前国内农兽药残留快检技术发展的现状和未来趋势,在会场得到了观众的热烈反响,不少业界人士对其观点表示认同,并对报告中提到的创新技术表达强烈的关注。 众多产品集中展示,食安科技快检方案受关注 食安科技此次参展以打造食品安全快检整体解决方案为切入点,携全系产品亮相,旨在为客户提供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现场展出的产品种类齐全,既包括农药残留检测、微生物快速检测、非法添加检测等适用于政府监管和企业自检应用的拳头产品,也有面向民用市场的灵灵狗家用食品安全检测盒,充分展现出了食安科技强大而全面的快检技术和产品实力。其中,尤其以最新发布并且首次公开亮相的抗生素荧光定量检测仪(相关产品发布信息请戳链接小身材“大智慧”,食安科技抗生素荧光定量检测仪全新发布)最为引人关注,吸引众多客户前来咨询和了解,现场气氛火爆,成为展示活动的一大亮点。 食安科技张总接受媒体采访作为国内食品安全快检行业领军企业,食安科技2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快检技术发展和应用。通过本届论坛,食安科技的产品及技术理念得到一次集中展示,代表了食品安全快检技术正在得到迅速发展和应用,并预示着快检技术和产品未来将在人们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人大代表关注食品安全 网购食品成监管新盲点
    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 民以食为天,“两会”期间,很多人大代表都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其中,网购食品成为焦点之一。   2009年,网络购物再次被列入年度消费者申诉十大热点之一。“网络购物监管的薄弱环节,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说。   目前网络食品销售准入门槛低,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有瑕疵、质价不相符的商品,甚至出现订购此物而交付彼物的情形。一些卖家甚至自制食品,大多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手段,经营条件难以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   “在《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但网上销售食品的卖家显然也属于食品经营者。”车晓端说。   网购食品虽然问题多,但是具有隐蔽性,难以彻底查处取缔。而且,网络交易多涉及异地维权,有的甚至涉及境外经营者,消费者所在地监管部门不具有管辖权,须向网站所在地监管部门移交,行政成本和工作难度都大大增加。因此,网购食品成为食品监管的新盲点。   车晓端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制订相关法律、法规互补,对食品安全的不同方面规范网络食品监管。同时,完善协调机制,规范和查处违规行为 明确网站的相关责任,增强行业自律和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建议,中国应学习和参照国外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集中于一个综合管理机构,从而避免因部门间协调而产生利益冲突、成本升高而效率降低的弊端。同时,“目前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要予以统一,使得企业能够有法可依。”   《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都明确规定对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大鹏却认为,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迟迟没有颁布,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真空。   《食品卫生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废止,导致以《食品卫生法》为依据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同时废止,使保健食品监管无法可依。   为此,李大鹏建议,希望国家加快保健食品监管的立法进程,保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有序和监督管理依法有据。
  • 新食品安全法:朋友圈销售自制食品将纳入管理
    新《食品安全法》对于转基因食品、保健品、网络食品、婴幼儿乳粉、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做出详细规范,同时也加大惩罚的力度,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今后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之后方可售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或由交易平台提供赔偿,这些规定改善了目前网络自制食品难以监管和消费者难以维权的现状。也就是说,今后朋友圈卖自制食品也将纳入管理范围。新《食品安全法》中,对于保健食品的规定也有重要的变化,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需要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同时也需要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些规定主要针对目前保健品生产商制假售假、夸大产品疗效、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问题。新法实施对于目前很多关注健康、但又不得要领的消费者来说,可以起到很好的指引作用。同时,今后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 新食品安全法初稿将出炉 或加大违法成本
    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公众忧心,本月,2009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年满&ldquo 4周岁&rdquo ,而新版食品安全法初稿有望近期出炉。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获悉,食药监总局本月20日左右将汇总各方意见。   □进展   新法有望加大违法成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食品安全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从理念创新、品质创新、法制创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等多方面来协同,在这个过程当中,法制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针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他透露,本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召开了研讨会。   徐景和介绍,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中,将遵循五大原则,即其既要适应我国食品安全改革的需要,也要适应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的需要,我们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同时,鼓励动员社会各方来参与,要在制度和机制上予以保障 实行食品安全科学治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 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   新法初稿近期将出炉   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包括跨国公司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委托媒体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按照工作计划,到本月20日左右,将对各方意见进行收集,届时,新版食品安全法初稿出炉时间不会太久,之后还将请多方面专家进行研讨。   徐景和表示,从现在来看,专家提出的建议很多,如能否把有奖举报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能否把风险交流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还有人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当中增加责任保险制度和现代追溯制度等。对于这些建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在起草修订过程中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   &ldquo 我希望凝聚大家的智慧,使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我们整个的食品安全制度,经过若干年的努力,能够成为全世界最好的监管制度之一。&rdquo 徐景和表示。   将调查老法&ldquo 沉睡&rdquo 内容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表示,在食品安全法修订中,应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效果。对于现行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启动专项调研,摸清其中实施状况不是很理想的制度。&ldquo 食品安全法当中,哪些制度他们没有用起来,很好的一项制度睡在那儿,而这个制度为什么睡在那儿?&rdquo   他举例说,比如公众关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虽然在学界是个经常讨论的热词,但实践当中,几乎很少有消费者提起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这与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完全不同,应该说差距非常大。惩罚性赔偿制度想实现什么功能呢?第一,肯定是弥补损失的功能,第二是威慑的功能,第三是鼓励消费者运用诉讼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事实上都没有达到。   □现状   小作坊是食品监管难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食品安全法主要起草人李援表示,目前,我国达到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72%。规模以下10人以上的食品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18.7%。两者相加,市场占有率达到90%左右。把这一部分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住,全国食品安全的大局基本上就稳住了。但是,我国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60%,虽然市场占有率仅约9.3%,却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点和监管的难点。   李援称,我国食品产业在加速发展,规模以上的大型现代食品加工企业会不断增加,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应鼓励发展现代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促进食品规模生产经营,改变小而分散的作坊式生产状况,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企业和预包装食品,把我国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做大才好监管,做强才更安全。   □修法建议   关键词   风险治理   或将按行业风险分类管理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指出,新版食品安全法将把风险治理理念贯彻到底。他提出,风险治理内涵非常丰富,如积极预防、犯罪治理、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等。   &ldquo 比如食品安全能不能分类制,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可能按照风险来分类是最好的方式。&rdquo 徐景和说,这意味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业或企业,即风险系数较高的单位将和风险系数较低的单位实行两种或多种不同的监管方式。   鉴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不高的现状,北京市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处处长冯源建议,统一设置国家级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同时授权各省市建立各自的专家委员会机构,将对现实执法、现实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都会产生良好作用。   徐景和表示,当下的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不是政府&ldquo 一龙治水&rdquo 能实现的,因此应建立好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社会协同的理念,实现食品安全法律和其他法律之间的良好衔接,真正实现全程治理。   关键词   违法成本   应提高违法者被处罚概率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表示,食品安全法修订中,应将提高被处罚的概率和提高惩罚程度相结合,即提高违法成本。但目前大家多关注的是降低入罪门槛、提高惩罚幅度,但如果被处罚的概率不提高,食品安全问题不会得到解决。&ldquo 如果一家企业,一百次违法,只有一次被罚钱,惩罚的力度幅度再大,能产生多大效果?&rdquo 他认为,一定要提高被处罚的概率,这就需要明确监管单位应积极发现犯罪行为,严格执法。   &ldquo 从来没有一个法律法规提到食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甚至法定代表人直接管理的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管理企业内部的总体的生产经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dquo 冯源认为,食品安全法应明确主体责任,否则将对现实执法造成很大障碍。   关键词   信息公开   执法过程和结果都应透明   在现场讨论中,不论是食药监部门官员、人大法工委巡视员,还是法律专家都认为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助于增强公众了解真实情况,增加政府公信力,也能减少因错误猜测引发的负面影响。   &ldquo 内地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大家会举一反三,这个领域不行,另外一个领域也不行 在境外可能这个事情发生了,就事论事,不会影响波及到其他领域,不会影响乃至摧毁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原因在哪?&rdquo 李仕春表示,事件曝光效果之所以不同就在于执法公开的程度,只有不遮掩地公布事实才能挽回民众对于食品企业的信心,因此,新版食品安全法中应该强化执法公开,包括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开。   李援表示,食品安全的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来源无权威性,信息混乱且不一致,不但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置不利,还会引起社会上的混乱与恐慌。他建议,食品安全法修改时进一步明确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的范围,确定权威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机构和新闻发言人,明确哪些信息应先报告监管部门处理,监管部门不处理的,追究其法律责任。&ldquo 当然也要防止听了养生知识,却陷入&lsquo 不吃盐没力气,吃多盐血压高,不知怎么吃&rsquo 的纠结之中的现象。&rdquo   □数字   224.62%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王珅介绍,仅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理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2011年比2010年审结的案件增长279.83%,2012年比2011年增长224.62%,生效判决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153.09%、 267.07%,这在其他犯罪类型中几乎是没有的。   □声音   &ldquo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标准的生命在于执行,尽管生产的规模、工艺的技术千差万别,但是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该一视同仁。&rdquo 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表示,2013年底将完成现行近5000项各类食品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并指导地方同步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 包装机械成为食品安全“新保障”
    p   “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带动了不少行业的发展,其中包装行业受益匪浅。从包装设计到包装实物,包装机械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食品包装机械在保障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食品安全 /strong /span /a 方面的价值也愈发地凸显出来。 /p p   2015年,我国包装专用设备的产量有所下降,这反映了整个包装设备市场需求在发生着变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食品包装机械行业的行情却呈现出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从下面的几组数据,我们可以窥见一二。 /p p   2015年1-12月,从统计的主要产品产量来看,我国包装专用设备的累计产量为100507台,累计同比下降2.01%. /p p   2015年12月,食品包装机械行业实现出口交货值7.77亿元,同比增长13.51%,环比增长27.94%. /p p   2015年1-12月,食品包装机械行业累计实现出口交货值71.31亿元,累计同比增长1.2%. /p p   “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可谓是一个聚宝盆,带动了不少行业的发展,其中包装行业受益匪浅。从包装设计到包装实物,包装机械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食品包装机械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价值也愈发地凸显出来。 /p p   当前,国内饮用水、碳酸饮料和茶饮料的前处理设备基本可以满足需要,中低速理瓶、装箱设备也有相匹配的产品以供选择,在热灌装机方面,热灌装仍是茶和果汁饮料最主要的生产和灌装工艺。国内乳品企业在前处理方面基本上是选用价格便宜的国产设备,而在包装材料、灌装、喷码等关键工序大多采用进口设备。眼下,纸箱包装行业已经由中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发展,而且发展势头很快。 /p p   液态食品包装机械主要应用于饮料、酒类、食用油及调味品等液体食品的生产包装,通常表现为一整条生产线,由前处理、水处理、吹瓶、灌装、输送、二次包装等机械设备组成。如今的灌装机械,尤其是饮料、啤酒灌装机械和食品包装机械,具有高速、成套、自动化程度高和可靠性好等特点,也是目前灌装机械行业发展趋势走向。多功能同一台设备,可进行茶饮料、咖啡饮料、豆乳饮料和果汁饮料等多种饮料的热灌装,均可进行玻璃瓶与聚酯瓶的灌装。 /p p   在各种包装中,真空包装是现在食品行业中最为普遍的,也是最为安全的一种包装,拥有抗压、防碎,阻气、保鲜、保持食品干燥等优点。食品真空机就是完成真空包装的一种机械设备,对于食品的真空包装有着便利,可以很大的延长食品的保质期,而且对于食品能够更好的流通到市场上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和推动作用。食品真空机的出现,给食品行业解决了不少的问题。对于食品类的真空机来讲,其在真空包装方面上有着很显着的优势,它使得产品和外界之间有了一层安全的隔膜,对于外界的各种气体对于产品的氧化都起到了很好的隔绝作用。 /p p   液态食品包装机械也罢,食品真空机也罢,在食品包装市场领域是颇“受宠”的。而食品行业的不可或缺与快速发展,也让人们看到了食品包装机械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前路可期,道路曲折,目前国内食品包装机械的发展,还存在三大问题亟需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科研创新能力不足、自动化程度不高。 /p p   质量?创新?还是自动化?归根结底,都离不开技术与人才。 /p p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永远不过时,科技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大放异彩更胜从前。拥有专属自己的技术,便拥有了打开新市场的钥匙。当前工业生产越来越机械化,而智能化又是机械发展的一大趋势,因此包装机械智能化亦是大势所趋,这当然离不开新技术。同时,拥有了新技术,研发新产品也便成了可能。当然,企业若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建立自己的技术研发团队。是自主研发?还是引进外援?资金投入预算多少?规模多大?研发方向是什么?若要实施,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另外,形成文字的专题方案尤其重要。 /p p   培养人才是关键。企业若有条件,有必要培养人才。有了人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也就有了可能。另外,在确保生产工序的进步,减少错误,加快进度,提高质量等方面,人才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印刷企业培养人才,除了外派骨干员工参加技术学习,内部人才讲座亦是一条出路。其实在我们国家,“传帮带”在各行各业都很流行。“师傅带徒弟”,让人才培养人才,从而提高全体员工的生产知识水平。 /p p   当下,生产高效率化、资源高利用化、产品节能化、高新技术使用化与科研成果商业化也已成为包装机械的发展趋势。食品包装机械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高速、多功能化及控制智能化已成为未来食品包装机械的发展方向。踏上智能、环保、低碳、高效的新征程,食品包装机械设备企业,你们准备好了么? /p
  • 中国官员赴日详解新《食品安全法》受到欢迎
    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的两位官员在东京应邀出席“中国食品安全法解说研讨会”并发表演讲,详细解读了今年六月一日刚刚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官员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日方与会三百多名食品业界人士的欢迎。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官员赵增连和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的高级工程师焦阳从新法的出台背景、基本内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风险预警与风险评估等几个方面对新《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介绍。他们随后指出,中日食品贸易发展离不开双方的共同努力。虽然由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和世界范围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日食品贸易近几年持续低迷,但两国食品安全的水平始终保持了高品质合格率:中国对日输出食品的合格率在百分之九十九点八以上 日本对中输出食品的合格率也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三。在当前中日“政暖经热”的大环境,两国食品领域的合作关系与市场互补优势也将进一步加深。   日本进口冷冻蔬菜品质安全协会会长河合义雄表示,两位中国官员的介绍清楚易懂,增加了自己对中日食品贸易未来的信心。此次研讨会主办方、日本冷冻食品协会会长浦野光人则表示,中国的新《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受到日本食品行业的高度关心。日方迫切需要了解和认识中国在维护食品安全问题上的新举措。他对中国官员在此时能亲赴日本答疑解惑,感到非常高兴。   据悉,新《食品安全法》于今年二月二十八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六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中日互为重要贸易伙伴,食品和农产品贸易更是两国双边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日本一直是中国食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占中国食品出口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 卫计委: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
    6月11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就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介绍,2013年,重点开展了对近5000项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2014年又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覆盖了数千项食品安全相关指标。   苏志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第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一是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2013年,重点开展了对近5000项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2014年又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重点解决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存在的交叉、重复和矛盾的问题。为做好标准整合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李斌主任为组长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部门协调会商,解决标准整合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 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明确了标准整合的原则、方法、具体安排,落实标准整合各项工作任务 成立了37名相关学科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组,做好标准整合工作的技术把关,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标准整合的日常技术性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和缺失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标准整合方案后面有一张图,这张图就是未来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其中有一部分标准还有缺失,所以要加快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标准的目录也已公布,覆盖了数千项食品安全相关指标。   三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组织编写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拓宽公众参与和标准征求意见渠道、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织管理,做好审评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标准生命在于执行,很多问题不是没有标准,而是标准执行的问题,所以卫计委高度重视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组织编写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以及相应的技术指南,加强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 我国已新公布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3日在网站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   按照国务院部署,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已列入当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应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和重点标准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适应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包括: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度建设并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标准贯彻工作顺利执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设,明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坚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 同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备案程序,以方便公众查询。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跟踪评价等工作的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监督激励和考评制度。将标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我国正在加快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今年年底将完成对以往5000项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目前已新公布了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食品安全指标6000余项。
  •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10日公布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   我国现行食品标准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计4934个标准。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等其他标准。行业标准包括农业、粮食、化工、水产、林业、轻工、商业、包装、供销合作、认证认可、进出口等11项。
  • 食品安全|新升级款一体化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
    食品安全检测仪是用于检测食品中各种成分和添加剂的设备。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具体步骤可能会因设备型号和厂家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使用之前请务必查阅设备的操作手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操作步骤:【1】准备工作:确保检测仪器已经正确安装并接通电源。准备好所需的食品样品和标准物质,用于校准和质控。清洁并校准仪器,确保仪器状态良好。【2】样品处理:将食品样品按照仪器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样品制备。可能涉及到样品的研磨、稀释等步骤。严格控制样品的数量,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3】仪器设置:打开仪器软件或界面,选择适当的测试方法。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有预设的测试方法可供选择。根据检测要求,设置参数,例如波长、检测模式等。校准: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以确保仪器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设备要求,可能需要进行多点或单点校准。【4】样品测试:将经过处理的食品样品放入仪器样品室或样品池中。启动测试程序,仪器将根据预设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测试。【5】数据分析:仪器将根据测量结果生成数据,可能是定量结果或定性判断,如检测出是否存在某种添加剂以及其含量。【6】结果解释:根据仪器的测量结果,判断食品样品中是否存在不合格的添加剂,以及其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数据记录和报告:将测试结果记录在相关的记录表中,包括样品信息、测量结果等。如有需要,生成测试报告并存档。【7】仪器维护:测量结束后,及时进行仪器的清洁和维护,以确保仪器长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请注意,以上步骤仅为一般指导,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设备不同而异。在进行操作之前,云唐建议务必详细阅读设备的操作手册,并遵循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或不熟悉设备操作,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指导。注意:在进行任何实验操作之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理解设备的操作手册,并遵循正确的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 专家:2012年食品安全热点多数不属食品安全事件
    2012年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热点话题依然层出不穷,从年初的螺旋藻、明胶到年中的荧光增白剂、硼砂,再到岁尾的白酒塑化剂,1月5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科协的指导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组织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教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中心刘秀梅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研究员,北京大学工学院食品与生物资源工程研究所所长陈峰教授等十几位权威专家点评2012年12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认为,2012年中国食品安全总体向好,真正属于食品安全事件问题的为极少数。   为了真实反映2012我国食品安全整体发展趋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分别从食品安全专家与消费者两个层面对2012年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热点进行了梳理,并综合分析了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点击量、微博传播量、网帖评论量等相关数据筛选出12个热点内容。      2012年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   专家表示,2012年中国食品安全的整体形势应该说总体保持向好的趋势。上述热点分别存在标准引用有误、判定依据不足、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不到位,执法不当、企业超范围使用新资源食品配料、外源性迁移污染等不同问题。“但真正属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占极少数,仅可口可乐含氯门事件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过程控制不到位,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孙宝国表示。   与会专家昨天表示,2012年12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很多属于误读,而对“量效关系”的理解才是当前食品安全公共科普最为紧迫,也最为重要的内容,需要让消费者建立“检出不代表违规,检出不代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科学认知。   “我们生存的环境当中存在着大量的细菌和毒素,有些是工业化过程当中造成的。食品当中毒素产生的危害前提是要达到一定的量,不是说食品当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就会对人体健康成危害。”孙宝国表示,食品当中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比如黄酒当中EC问题,自古以来都有,黄酒、白酒、葡萄酒以及国外的酒当中都有,30年以前应该说几乎是检测不到,现在我们能够检测到了,因为科学技术进步了,但是检测到的这些毒素并不意味着对人体能够造成危害。   专家组表示,随着食品科技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有害组分的检出限值不断降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监控工作,从而保证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然而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的资质应在此基础上快速提升,避免诸如“今麦郎‘酸价门’”和“硼砂问题”等因机构误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   专家组同时呼吁,食品工业界应该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提升食品安全管控和企业内部自检的水平,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实施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生产产品,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产品的安全,减少如“可口可乐含氯门”和“光明奶酪宝宝杯被指含禁放物”等问题的发生。   孙宝国院士代表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普工作专家委员会,对2012年我国食品安全热点进行了整体归纳,一是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人体造成较大伤害的食品安全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整体数量显著减少,中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处于一种稳中向好的状态。二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点从“三聚氰胺式的人为添加”转向原料溯源及过程控制,农产品原料控制是管理难点。三是标准问题受到高度关注,但时有误读。四是对中国传统食品(如白酒、黄酒)的安全研究应当尽早推进,以夯实中国民族食品工业的发展基石。五是影响中国食品安全水平的五大挑战将长期存在,中国的食品安全必须打持久战。六是食品行业“和平时期”的公众科普应全面启动,企业界、科技界需要与媒体有更为深入的合作,   需要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的框架下,将国家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及科学知识向公众进行宣贯与解读。七是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进行食品安全事件发布时,应充分听取科技界的看法。八是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家的道德与诚信是食品人的底线,也是维系中国食品工业长久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2012食品热点问题专家解读   “螺旋藻铅超标”:属媒体误用标准 做出不当判断   热点概况   2012年3月,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包括绿A公司在内的6大螺旋藻品牌被媒体曝出 “重金属铅含量超标”,全国多家销售点也已对相关产品进行主动下架。然而, 30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检查结果却几乎推翻了此前媒体的调查。通告称:6大螺旋藻品牌中,仅有“康特力斯”一个品牌被检验出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他5大品牌均检验达标。   媒体和国家药监局都参照的是1997年2月份实施的国家《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药监局采用的是其中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品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2.0mg/kg,在这个限值下多数螺旋藻产品达标。但有媒体选限量0.5mg/kg的标准,理由是国标中还规定除胶囊、固体饮品外,一般食品中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在这样的限值下,六大品牌螺旋藻产品均铅含量超标。   特约专家   陈 峰教授   北京大学工学院食品与生物资源工程研究所所长   专家观点   螺旋藻是最受欢迎的藻类保健食品之一, 在亚洲及欧美等地均有销售。在日本和韩国,除螺旋藻外,小球藻作为藻类保健食品也占有同等重要的位置 两者都富含蛋白质和多种营养性或功能性成分,适合作为保健食品服用。   其实,螺旋藻重金属铅的检测方法已很成熟,没有争论,媒体和药监局也采用同一套标准,即国家《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然而主要不同却在于参照物。国家药监局认为螺旋藻(通常为片剂)应参照“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品和胶囊产品,铅限量为2.0mg/kg”,然而媒体却认为“国标中还规定除胶囊、固体饮品外,一般食品中重金属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其实,国标不可能详细列举所有食品种类,考虑食品是否有毒关键要看每天使用量。显然,螺旋藻并非一般食品,是保健品,成年人每天的摄入量多为几克,故更应归属保健食品中的胶囊类,而非一般食品。   结论:媒体误用标准,做出不当判断,不经核实即公布,非食品安全事件。   “明胶门”:老酸奶、果冻添加工业明胶没有依据 属误传   热点概况   2012年4月9日,央视某主持人发微博称:“来自调查记者短信:不要再吃老酸奶(固体形态)和果冻了。尤其是孩子,内幕很可怕,不细说。”而另有消息说,建议不吃这些食品的原因是“工厂用破皮鞋做明胶”,并掺入果冻和酸奶之中。用废旧皮革生产的明胶为工业明胶,而新鲜动物皮质生产的明胶为食用明胶,工业明胶一般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而二者的生产工艺几乎相同。据了解,工业明胶价格是食用明胶的一半。尽管随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发现有工业明胶被用于制作药品的胶囊,但是这一事件使得乳业行业乃至食品行业危机再起。受此次工业明胶传闻影响最大的便是乳品企业,酸奶、老酸奶、果冻再被指涉“废旧皮革明胶”。   特约专家   孙 熲教授级高工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专家观点   食用明胶的标准中,对原料有明确要求。“严禁使用制革鞣制后的任何废料”,食用、药用明胶都要求铬(Cr)含量最高不超过2PPM(即百万分之二)。“明胶门”事件,揭露河北一些企业生产的工业明胶冒充药用明胶制成药用胶囊,如果属实,这是违法行为,需严肃查处。至于老酸奶和果冻添加工业明胶一事,没有任何监督结果和检测数据作为依据,又无调查事实的经过,怀疑不成立。有网络谣言的嫌疑。   结论   老酸奶、果冻添加工业明胶一事没有依据,非食品安全事件。如果以工业明胶冒充药用明胶制成药用胶囊,造成严重铬污染,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立顿“农药门”:判定依据有误 农药残留未超出国家标准   热点概况   “绿色和平组织”于2012年3月对全球最大的茶叶品牌——“立顿”牌袋泡茶叶进行了抽样调查,并于4月24日发布了调查结果。该组织所抽取的四份样品共含有17种农药残留 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样本中均含有至少9种农药残留 其中绿茶和铁观音样本中农药残留13种。与欧盟农药残留标准比对来看,上述四份样品检测出七种尚未被欧盟批准使用的农药残留 四份样本都至少有一种农药残留超过欧盟农药残留标准最大限量。对此,联合利华官方微博于24日11点声明,联合利华中国生产的立顿茶系列饮品完全符合我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农药残留的规定,是安全和合格的产品。联合利华大中华区副总裁曾锡文对记者表示,立顿黄牌红茶原料是从肯尼亚和斯里兰卡进口,立顿绿茶、铁观音和茉莉花茶系列产品每一批原料和成品也都送往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农药残留未超出国家标准。   特约专家   陈 卫教授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   专家观点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T24690-2009“袋泡茶”标准要求,其农药残留限量须符合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其中列出了茶叶中9种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值 2008年12月GB2763-2005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又针对茶叶中硫丹做了最大限量补充规定。而欧盟从2006年8月1日起,将茶叶农残受检项目和限量标准大大提高,并对规定项目之外的农残采用限量值为每千克0.01亳克的“默认标准”。两者相比较,我国标准中关于农药残留的限量值大大高于欧盟的限量值。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和生产的食品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但以欧盟标准来判定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不合格,则判定依据有误。   结论   判定依据有误,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可口可乐“含氯门”:生产管理和控制不到位 属食品安全事件   热点概况   2012年4月16日,有媒体报道披露,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因管道改造,致使消毒用的含氯处理水混入公司9个批次价值约500万元左右的12万箱可乐产品中,目前部分产品已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往市场。对此,可口可乐发布声明称,“我们出厂的所有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的检验,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是安全可靠的”,并表示所谓“公司内部信息”经查并不符合事实。随后,山西省质监部门介入调查。   28日晚,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发布一则通知,称“针对媒体披露的‘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中的问题,质监局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个别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质监局对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做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   特约专家   孙宝国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   专家观点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过程控制不到位,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即使像可口可乐山西公司这样的知名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严重疏漏,生产过程监督严重缺位。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实施全程监控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产品的安全。对于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要主动召回,做到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减少损害发生率,避免损害扩大化和资源浪费。   结论  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不到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黄酒含有致癌物:无依据断定含量存在致癌风险   热点概况   2012年6月15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称浙江绍兴的两款黄酒中含有2A类可疑致癌物氨基甲酸乙酯(简称“EC”),每千克0.2mg至0.26mg。浙江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娟英称,所有发酵酒类饮品中均含有EC,黄酒是酒类当中含量较低的,不会致癌。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媒体报道的古越龙山、塔牌等3款酒中的EC含量远低于欧盟国家及其他国家水果白兰地酒的限量标准,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专家观点   氨基甲酸乙酯(简称,EC)是广泛存在于发酵食品中的一种代谢副产物。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虽将氨基甲酸乙酯列入可疑致癌物质2A等级。但针对食品中的氨基甲酸乙酯,正处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阶段,尚未制定相关限量标准。世界各国饮料酒中均普遍存在氨基甲酸乙酯,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风险评估结论,由于饮酒而产生的暴露边界比(MOE)尚未达到优先控制的致癌物名单。我国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污染水平与国际上其他发酵酒相当。   2011年,《发酵酒中氨基甲酸乙酯限量标准》和《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检测方法》已列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计划,并同期开展《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控制措施指南》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限量标准正式颁布之前,仅以检测到酒中含有氨基甲酸乙酯来评价黄酒是否存在致癌风险是不科学的。   结论   黄酒中的确含有氨基甲酸乙酯。然而,目前尚无根据判定黄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是否存在潜在致癌风险,因此,为非食品安全事件。   今麦郎“酸价门”:检验机构无检验资质并声明无效   热点概况   2012年7月11日,河南省工商部门在对方便面食品的例行抽查中,发现今麦郎公司生产的“一元王香辣牛肉面”、“今野拉面”方便面均被检测为酸价超标,导致今麦郎对该批次产品紧急全面召回。“被曝酸价超标后,今麦郎公司表示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检,三门峡市工商局称,厂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复检,已视为自动放弃。”(7月23日,今麦郎正式发表公告回应:今麦郎将同批次产品从市场收回并送至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其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时隔不久,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表声明,承认其自身方便面酸价指标检测资质认证不全,此前对今麦郎方便面的三份检测报告予以收回并声明无效,同时对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表示道歉。   特约专家   元晓梅教授级高工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   专家观点   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质量监督部门须依法组织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结论  检验机构收回检验报告并声明无效,非食品安全事件。   “荧光物质超标”:符合我国纸容器标准 能够保证食品安全   热点概况  2012年8月8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公布对方便面桶、奶茶杯、一次性纸杯、纸碗的调查报告显示,包括香飘飘奶茶杯、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桶、今麦郎上品酸豆角排骨面桶在内的多款知名品牌所用的双层纸制品外层纸的荧光性物质含量超标。该组织常务副会长董金狮分析指出,方便面桶、奶茶杯等纸质容器外层纸之所以荧光性物质超标,很有可能是使用了非食品级用纸,甚至有可能是废纸,不排除有害物质会通过口、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也可能渗入到食品中,长期积累对健康造成危害。   特约专家   王竹天研究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   专家观点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针对“纸碗污染事件”,参考全球相关各国家(地区)的标准制订及方便面容器使用现状,同时综合我国方便面行业的情况,发出对这一问题的科学见解,证实方便面的纸容器由内层的“纸碗”和外层的“碗标”构成,具不同功能。纸容器(包括内层和外层)除应符合基础标准GB9685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之外,其中内层的纸碗因直接接触食品,还应符合原纸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符合以上标准规定的产品能够基本保证食品内容物的安全。   要达到以上标准的规定,外层的碗标部分,食品包装的外层材料应避免和食品直接接触,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物质迁移到食品中危害人体健康。   结论   符合我国相关标准的纸容器能够基本保证食品的安全。   “张裕葡萄酒农残超标”:农药残留没有超标 残留量不会危害健康   热点概况   2012年8月,某杂志将国内三家葡萄酒企业的10款产品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显示,各款葡萄酒均检出多菌灵或甲霜灵农药残留。其中,张裕葡萄酒农药残留值最高。由于上述农药具有导致肝癌的风险,并且多菌灵为美国禁用的农药品种,因此这一消息在市场上引起了震动。   特约专家   史贤明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中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观点   葡萄酒是以葡萄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加工而成。由于葡萄酒中的农药残留水平取决于原料中的农药残留状况,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规定葡萄中的农药残留指标和限量而未对葡萄酒进行相应规定,我国也如此。   多菌灵或甲霜灵是国内外葡萄种植业广泛使用的低毒农药。此次检测的两种农药残留量均低于0.02mg/kg,远远低于国内外葡萄中的限量标准,属于合格产品。如此低的残留量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此次事件,警示企业提高对原料种植环节的管控,尽可能减少农药等外部投入物的使用 同时提示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葡萄酒安全标准的制定。对于消费者,要正确认识农药残留的健康风险,不仅关注其有无,还要看其存在量适合符合相应的标准。食品中检出农药残留并不等于产品不合格。   结论   媒体报道不全面,受检的几种葡萄酒中的农药残留没有超标,属于合格产品。   “面粉硼砂事件”:执法不当 导致舆论炒作   热点概况   2012年9月14日,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对五得利面粉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在系统内层层转发,查封分公司的产品。2012年9月20日13时48分,财新网刊登财新记者发布的一则消息:“全国销量第一面粉企业添加致癌物硼砂被查”。媒体大量转载。2012年9月26日,河北省官方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根据省内外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经分析研判,该省有关监管部门一致认定,五得利集团深州、雄县公司在面粉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非法添加硼砂问题,其面粉是能够让消费者放心食用的产品。   到9月底,受此“事件”影响,五得利面粉销量下降了40%。   特约专家   魏益民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专家观点   国家对小麦粉等食品中的硼元素、硼酸或硼砂含量没有规定限量值。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营养与安全研究所宋筱瑜等的论文《中国12省市部分食品中硼本底含量调查及居民摄入量初估》对小麦粉硼含量的本底值建议为1.65mg/kg,换算成硼砂含量为14.6mg/kg。被抽检的所有面粉样品均没有超过以上建议值 执法单位也未发现人为添加硼砂的证据。   2008年,卫生部将硼酸和硼砂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硼是植源性食品的天然成分,不同植物种类中硼本底含量差异很大,例如,大豆的硼本底含量建议值为39.46mg/kg。因此,不能因为检出硼离子,就认为是人为添加。   结论   执法不当导致的舆论炒作事件,不属于食品安全事件。   “光明奶酪宝宝杯被指含禁放物”:无危害 但须按规审批使用   热点概况   2012年9月,有消费者购买了光明的小小光明宝宝奶酪(宝宝杯)后发现,包装上写着“含优质蛋白质、丰富钙质和维生素,针对1至3岁的宝宝”,包装盒底部配料表中则写着含有“复合营养素(乳矿物盐)”等物质。   随后,记者查询发现,2009年卫生部批准乳矿物盐为新资源食品。据悉,乳矿物盐是以乳清为原料,经去除蛋白质、乳糖等成分而制成,其中包含钙、磷等成分,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新资源食品指的是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品。   对此,光明乳业回应说,为避免138g(6杯)小小光明宝宝奶酪产品在包装上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目前已将市面上的产品全部回收,对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特约专家   李宁研究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   专家观点   乳矿物盐是经过安全性评价卫生部批准公告的新资源食品,由于新资源食品是在我国没有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而婴幼儿是敏感人群,因此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一般不包括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原料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婴幼儿食品主要是指0-3岁人群食用的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乳矿物盐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是不符合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相关要求的。   结论   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肯德基汉堡细菌超标”:标准引用有误 判定依据不足   热点概况   2012年10月19日,长沙市第三季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情况出炉,长沙肯德基有限公司阿波罗店的香辣鸡腿堡位列不合格名单。长沙市卫生局抽检8月29日批次的汉堡发现,大肠菌群含量为230MPN/100g(MPN是“最大可能数”的简称),按照国家标准糕点、面包卫生标准≤30MPN/100g的标准,此汉堡超标近7倍。就此,肯德基提出异议,认为汉堡不是面包,不能以面包糕点的检测标准来衡量,要求卫生局重新考量。长沙市卫生局经请示湖南省卫生厅并咨询省疾控中心专家,临时将肯德基撤出了不合格名单。   特约专家   刘秀梅研究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   专家观点   汉堡是餐饮单位以面包加肉肠、蔬菜和奶酪等多种食品或半成品现场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其原料组成、加工过程、包装及食用方式与工业化的糕点、面包具有显著差异。国家尚未对此类食品规定微生物指标及限量。因此,对汉堡的安全性既不能按热加工、也不能按冷加工面包的标准进行评价。本次检验,未检出致病菌,因此不会对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带来风险。   此次事件,警示同类食品的加工、经营单位应引以为戒,注意多种原料的风险控制,加强现场制作环节的卫生操作和管理,严格执行餐饮业良好操作规范(GMP),尽最大可能控制不安全因素、规避风险、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同时提示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餐饮经营规范的科学指导。   结论   标准引用有误,判定依据不足,非食品安全事件   白酒“塑化剂超标门”:非人为添加 应积极排查迁移污染   热点概况   2012年11月19日,21世纪网以“致命危机: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60%”为题报道50度酒鬼酒经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其塑化剂含量超标,在白酒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日股市相关酒板块市值蒸发300多亿,再一次把酒类食品安全推向风口浪尖。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其中DBP(塑化剂成分的一种)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按照卫生部有关DBP在食品中最大残留量0.3 mg/kg的标准,该酒鬼酒超标246%。就此,酒鬼酒提出异议,认为国家没有针对酒类的标准来规定塑化剂的指标限和检测的标准方法,不能套用现行食品中塑化剂的检测标准。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证实酒鬼酒塑化剂超标属实,并依据科学说明目前白酒中的存在量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特约专家   徐 岩教授   江南大学副校长、江南大学酿酒科学与酶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观点   塑化剂是在塑料加工中添加用来增强柔韧性和易加工性、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2011年台湾“塑化剂风波”之后,从严禁恶意添加的角度,卫生部紧急发布551号公告,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首先白酒中确实是检出了DBP等,但是要客观、理性的分析和看待。1)不是人为添加(含量、理由),白酒中发现的塑化剂是一种外源性的迁移污染,该类物质在正常的发酵生产中不会产生。同时,也没有科学证据表明需要添加塑化剂来提高白酒产品的品质。酒中“塑化剂”来源比较复杂,经过多轮调查排查和分析,主要来源于:一是接触酒的塑料管道、容器、包装材料和密封材料等迁移 二是环境中“塑化剂”的影响(如土壤、水中存在的“塑化剂”可能进进食品链。2)含有塑化剂和产生危害是二个概念。 “塑化剂”对人健康的影响取决于其摄进量大小和摄进时间。国际上动物实验研究表明,长期大剂量摄进“塑化剂”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和生殖毒性,但目前尚没有人体受危害的临床病例。从确保人体健康出发,根据国际权威卫生健康评估机构的研究结果,成人终身天天摄进DEHP不超过3.0毫克(TDI每日耐受
  • “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正式挂牌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10日电 全国首家以食品安全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协同创新中心——“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今天在南京农业大学挂牌成立。   由全国食品领域研究实力较强的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等三所高校共同组建的这所协同创新中心将与中粮集团、茅台酒业、雨润集团、光明乳业等九家大型企业合作,合力打造食用油、肉品、乳制品、酒类等四个产业平台,并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以解决包括食品安全问题在内的行业内突出问题。   “2011协同创新中心”源自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旨在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就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等答问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就近期工作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近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了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国整顿办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如何?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2008年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时清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总体上看,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是好的。据了解,近期地方通报的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等违法犯罪案件,是通过地方有关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食品监测发现违法线索,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了食品安全危害。可以说,这些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得到加强。   问:食品安全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对违法案件有无具体的处罚措施?   答:当前,各地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有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如有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彻底销毁2008年问题乳粉并私自藏匿和继续使用问题乳粉,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前一段时间地方查处的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性质恶劣,但同时也暴露出有的地方对2008年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还不彻底,非法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国整顿办高度重视发现的这些问题,严肃督办,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问题。目前,各相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企业一律下令停止生产,封存所有的问题成品和原料,查清问题成品流向、对流向市场的问题产品全力组织召回,对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察,从而及时防止问题食品对人民健康造成危害。应当说,《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措施是严厉的、有效的,一经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查处。   问:整顿办落实视频会议有何具体措施?   答:全国整顿办今年1月30日召开了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将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成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近期,全国整顿办已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份,重点督促检查各地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查清违法事实,尤其要查清案件背后有无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问:食品安全工作还面临哪些挑战?   答:食品安全是全球性问题, 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存在,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近几年日本发生的大米污染案件、欧洲发生的 “疯牛病”事件以及美国“毒菠菜”事件和“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等违法事件,均说明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艰巨性。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是由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诚信参差不齐,许多食品企业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不高,制约了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仍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
  • 日本新食品安全标准:铯含量不得超过1毫希沃特
    据《朝日新闻》报道,日本政府正围绕针对含有放射性物质食品的新安全标准进行讨论,厚生劳动相小宫山洋子28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新的安全标准将要求一年中摄入的放射性铯不得超过1毫希沃特,这一标准拟于明年4月份正式执行。现行的临时安全标准线为每年5毫希沃特。   小宫山洋子称调整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即为一年不得超过1毫希沃特 2、当前食品放射性物质含量的监测数值呈下降趋势。   据悉,新标准将于年内整理完毕,然后听取文部科学省审议会等部门的意见,如果标准最终敲定,将于明年4月份正式开始实施。对于新标准实施前已在市场上流通的食品,仍然按照现行的标准执行。
  • 从新食品安全法解析包装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质控手段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已成为政府和人民公众无法回避的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个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长期问题,2015年政府重磅出击,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执行。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设立了最为严格的管理流程、追溯机制和惩处制度,强化了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内的企业主体的安全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  纵观食品生产环节,包装是食品与外界的唯一屏障,也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若其质量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更沦为一纸空谈,可见,包装对食品安全的作用不可小觑。细读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第四十六条“从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保证生产的食品复合食品安全标准”皆从食品包装的角度提出了质控要求。现就其影响及其质量控制手段进行详细解析。  食品品种日益丰富,相应的食品包装材质不一,如塑料薄膜、塑料复合薄膜、纸塑复合膜、共挤膜、镀铝膜、铝箔、铝箔复合膜等膜等,以及形态各异的包装容器,其中塑料包装材料占所有食品包装材质的90%以上,其材质、性能和工艺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基本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安全法把规范重点集中在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方面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塑料、橡胶、纸、金属、涂料等食品接触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会加入抗氧化剂、稳定剂、增塑剂、稀释剂等助剂,以适应各种包装需求。这些助剂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尤其是油脂类或酸性食物,分子通过材料迁移进入食品,影响食品的安全,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对塑料包装向食品中迁移物的量以及检测方法做了规定,如我国的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3-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4805-1994《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等。标准中,采用蒸发残渣这一指标来衡量包装材料浸出物的情况。  蒸发残渣是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接触水、酸性物质、酒精类、油脂类等食品时可能析出的化学物质量的指标,即蒸发残渣指标用来考核一定时间内包装中各类物质向食品迁移的总量,用mg/L表示。模拟物一般采用蒸馏水、4%乙酸、20%或65%乙醇和正己烷。相较于人工测试易出现的随机误差,建议采用仪器自动测试法,如ERT-01蒸发残渣恒重仪,能减少了烘干、干燥、称重等试验过程中的人为操作干预,且确保了试样重量测试过程一直处于相对平稳的环境中,避免了试验环境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塑料复合包装材料使用的粘合剂和印刷油墨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一方面,包材复合使用的粘合剂在高温时会发生裂解,生成有毒有害物质,另一方面,某些不良供应商会在胶黏剂中的溶剂中添加甲苯或二甲苯类类有害物质,增大了所包装食品的致癌危险。此外,当前国内包装印刷业采用的油墨以聚酯类树脂为主体结构,甲苯、丁酮为主溶剂,以溶剂挥发为干燥方式。由于胶黏剂和油墨中所含不等量的甲苯、丁酮、乙酯等溶剂挥发速度并不相同,这就造成了各种溶剂残留量数值不一。于此同时,若溶剂对树脂分子溶解性较好,树脂分子对溶剂的释放性较差,同样会导致大量的溶剂残留。在此基础上,随着胶黏剂和墨层涂覆的厚度增加,溶剂残留量也会随之增加。当溶剂残留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会同时向内和向外迁移,若进入包装内容物中就会对其造成污染,进而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危害。  国家对食品用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指标已经做出了严格要求:(1)残留总量,包括乙醇、丙酮、异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丁醇、乙酸异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等共11种。(2)苯类溶剂残留量,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3种。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式复合、挤出复合》要求残留总量≤5.0mg/m2,苯类溶剂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 mg/m2。由于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一般产生于油墨、溶剂、粘合剂,与薄膜自身、生产工艺和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很难全面的进行把控,因此复合包装的溶剂残留检测显得格外重要。相关企业可以利用包材检测专用的气象色谱仪进行日常检测,根据测试数据,相应调整生产原料和工艺,以减少溶剂超标的发生几率。  包装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及包装密封问题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包装材料是包装容器的基质,这些材料应用在食品类包装中需要在厚度、阻隔性、力学性能多方面具备良好的特性。厚度,是所有性能中最基本的一项。保持包装材料的厚度均匀,除了可以帮助乳品企业节省生产成本,同时宜于控制包材各部分性能均匀。厚度的测试方法有多种,根据目前国际、国内多项标准规定,面接触式测厚为指定测厚方法。另外,包材的力学性能也是关系到食品包装承重和耐冲击重要性能的基本因素,包括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剥离力、撕裂性能等,其测试方法已有标准可依且相对成熟,将以将其纳入食品包材质控体系中进行日常监测。  阻隔性是指包装材料阻隔水汽、气体渗透的性能。众所周知,水和氧气是导致食品变质的主要因素,因此包装材料作为食品与外界环境的隔离材料,其阻隔性要求非常高。由于此项检测需要极高的精密度和准确性,日常检验多依靠实验室检测仪器进行测试,而后实验人员根据材料的阻隔差异指导不同类型的食品包材选购。水汽和氧气除了通过包装材料渗透进入外,包装泄露处也是其渗入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项内容,首先需要确认包装泄露部位的分布情况,建议采用负压法做密封试验,测试步骤可参照GB/15171《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其次,根据测试结果找出泄露多发部位,一般来说封口泄露较为常见。现代企业大多采用热封技术封口,热封时间、温度、压力是决定热封效果的三大技术指标。通过借助热封试验仪等相关检测仪器,在模拟生产线的环境下试验不同的技术参数,从而找到最优热封工艺,改进封口质量。  综上所述,包装材料的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虽是潜在的,却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诞生,一方面预示了我国食品安全机制走向了新阶段,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包材质量管控逐渐步入一个更加严格的时代,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上新| 85项食品安全标准物质解决方案上架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发布2023年第6号公告,新发布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个标准修改单,其中新发布的17项食品接触材料标准涉及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迁移通则、方法验证通则、特定迁移量检验方法等。这些标准的发布进一步提升了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体系的完整性,涵盖的产品范围更加全面,标准之间的配套性更加完善,能更好满足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需求。阿尔塔科技作为被CNAS认可的有机标准物质的生产制造商,紧跟卫健委的步伐,推出对应的标准物质混标解决方案,协助相关实验室高效的完成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扩项工作,为新标准顺利落地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部分相关产品:了解更多产品或需要定制服务,请联系我们关于我们: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领先的具有专业研发及生产能力的国产标准品企业,公司坚守“精于科技创新,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生活”的企业愿景,秉持”致力于成为标准品第一品牌”的企业使命。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通过ISO 17034/CNAS-CL04认可),并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于2022年获批筹建“天津市标准物质与稳定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等,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创新中心,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专项稳定同位素产业基地,主持完成和参加了多项天津市重大科研支撑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处于我国标准品和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行业的领先地位。经过10余年的努力,阿尔塔科技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受到全球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赞誉,成长为行业内国产高端有机标准品的知名品牌。2022年底,阿尔塔成功携手杭州凯莱谱精准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迪安诊断旗下子公司),进一步开拓医药和临床检测标准品,为多组学创新技术以及质谱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提供技术保障,精于标准品科技创新,创造绿色健康品质生活,真正实现From Medicare to Healthcare。
  • 刘昕建议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
    &ldquo 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rdquo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刘昕参加今年两会的提案之一是&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rdquo 。   全过程动态监测、收集食品安全大数据   刘昕说,我国保障食品供应已转向保障食品安全,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ldquo 虽然如此,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层出不穷,近年每年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都接近1万起,说明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把握上我们的预警和风险预测能力和经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dquo   刘昕认为,大数据时代为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与风险预测机制提供了契机。&ldquo 食品安全涉及到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覆盖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以稻米生产为例,产地、品种、土壤、水质、病虫害发生、农药种类与数量、化肥、收获、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无一不影响稻米安全状况,通过收集、分析各环节的数据,可以预测某产地将收获的稻谷或生产的稻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rdquo 刘昕说。   国家大数据平台可整合、分析并共享   按照刘昕的设想,他建议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家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数据全面感知、收集、分析、共享,在动态监测中及时分析、跟踪、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产品进行强制抽检,依据国家制定的食品生产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召回、甚至销毁等建议,并向公众实时发布,将食品安全事故杜绝在萌芽状态。   此外,刘昕还建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由国家平台和省级及地方分平台组成 同时,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强制推行在农、林、牧、副、渔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主体建立覆盖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进行动态数据标示与感知将包括国家、地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在内的食品检验机构拥有的海量检测数据融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让这些&ldquo 信息孤岛&rdquo 所拥有的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与预警提供决策支持。   &ldquo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质量保障体系,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上又上一个新的台阶。&rdquo 刘昕说。
  • 《2016网络食品消费蓝皮报告》:九成担心网购食品安全
    近日,“新食力新机遇”新京报2016网络食品消费蓝皮报告暨中国食品电商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2016网络食品消费蓝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与对策”“食品电商的产业升级”两大议题进行研讨,同时揭晓2016网络食品测评优质电商榜单。  《报告》显示,网购食品质量已经成为影响网购食品重复购买力的最关键因素,超九成消费者担心网购食品安全问题。  研讨会上,针对网络食品现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从法治、政策角度,就网络食品监管现状及突破进行了主题演讲。他在演讲中说,2015年,仅外卖网络食品的交易额已接近400亿美元。据预测,到2018年年底,网络食品市场的交易额有可能突破2000亿美元。面对快速发展的网络食品行业,需要更加严密的政府监管体系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中国食品(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院院长洪涛对网络食品产业的现状和未来前景进行了展望。  据了解,新京报《新食品》周刊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16年“双11”当日发起2016网络食品测评体验行动。整个测评历时两个多月,涵盖三文鱼、水果、坚果、蜜饯四大类食品,从物流配送、产品品质、价格竞争力、广告宣传、用户友好度、售后服务等维度,对15家主流电商平台进行了客观、中立的测评,并根据测评体验与检测数据最终形成了《报告》。  《报告》显示,在配送环节,93.79%的网购食品能在电商承诺的时间送达,垂直类电商平台的配送时效和体验优于综合性平台 就价格而言,仅半数网购食品价格“物有所值”,超3成网购食品样本标签内容缺失 在食品安全方面,159个样本771项数据的合格率达81.13%,但仍有30个样本检出微生物不达标 在售后体验环节,整体满意度达88.14%,“品相不佳”较“质量问题”更易获得理赔。而网购食品消费行为调查数据显示,食品质量已经成为影响网购食品重复购买力的最关键因素,超九成消费者担心网购食品安全问题。
  • 联合国机构针对食品安全通过新“指南”
    在日前结束的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第33届委员会会议上,针对限制黄曲霉毒素含量、保证新鲜蔬菜和海产品卫生状况等问题通过了若干指导性意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网站最新发布的消息,巴西坚果是制作某些糖果的重要原料,很多人也喜欢直接食用。但有时这种坚果会染有黄曲霉毒素,这种物质是致癌的真菌毒素。因此,食品法典委员会为巴西坚果的黄曲霉毒素含量制定了上限:去壳后可直接食用的巴西坚果所含黄曲霉毒素不得超过每公斤10微克 如果准备用去壳后的巴西坚果制作糖果,那么该坚果的黄曲霉毒素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15微克。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用新鲜带叶蔬菜制作的凉拌菜属于健康饮食。但是这类蔬菜在从农场到餐桌的转运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和甲肝病毒等病原体的污染。为了降低与此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法典委员会对新鲜蔬菜的生产、收获、包装、加工、仓储、配送、销售和消费者个人卫生等提出了指导意见。比如该意见指出,应关注和处理某些蔬菜种植者用未经处理的城镇家庭生活用水浇地以及动物排泄物污染蔬菜等问题 消费者应注意避免不正确洗手和不对蔬菜进行热加工所带来的健康风险。   最近几年,由于生吃染有弧菌的牡蛎等海产品而引发的疫情有所上升。针对这一情况,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出,捕捞者、养殖户和销售者应该确认牡蛎等甲壳类动物是否曾在被病原体污染的水域生活,避免在高温下存放这类海产品。   此外,该委员会还提出了一系列食品取样、检验和分析标准,以确定某些食品是否通过现代生物技术而获得 验证鱼类等食物的品种 确定食品所含过敏原。该机构的专家指出,上述指导意见丰富了此前制定的类似意见,这些意见如被纳入各国法规,会有助于维护食品安全,促进国际食品贸易。
  • 阎超: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情况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6月5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北京雄鹰国际展览公司承办的2012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际论坛暨展览会(CFAS 2012)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开幕。本届论坛特别邀请到了多位食品、农产品监管部门的领导和食品质检领域的著名学者做主题报告。   如下是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阎超博士报告的精彩内容: 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阎超博士 报告题目: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情况   在报告中,阎超博士从我国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讲起,介绍了食品安全事件的严峻形势。阎超博士介绍到,我国拥有45万户食品生产企业,但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的只有9%,且大部分都是中、小,甚至微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具有全项目检测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不足2%。   基于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去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内容涉及到: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等环节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将采用分区负责制,计划三年内,在全国建立6-8个国家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20个省(市)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并规划建设约50个地市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使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形成网络,将上下联动和监督机制落实到实处。示范中心将具有五大功能:检测示范、应急服务、委托检验、食品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   同时,示范中心应建立健全食品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坚持先进、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同时确保有一定的超前性。针对食品安全检验项目,同等要求的条件下要优先选用国产科学仪器设备,支持国产科学仪器产业的发展,向食品企业推荐国产科学仪器,并帮助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的应用拓展。    最后,阎超博士还介绍到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智能检测车的相关情况。食品安全检测车是一种装备有多种分析仪器的,针对常规的食品安全进行现场检测的功能型车辆。智能食品安全检测车的设计理念应避免国内外现存“实验室搬家”模式,要基于物联网技术,与主控中心时时信息交互。
  • 百辆东风标致新307变身“食品安全检测车”
    2010年1月7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检测车发车仪式在武昌举行。据了解,此次湖北省工商局一次性采购东风标致新307车型127辆,首批交付90辆用作食品安全检测车。新307光荣地继承了东风标致为政府效力的使命。   交付活动现场,90辆身披神圣蓝白条纹的东风标致新307庄严威武,整齐划一地停在广场上,整装待发。车门上“12315”以及“工商执法”两组庄严的字标为“雄狮”车队更增添了几分庄重。   东风标致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得知东风标致新307也中标成为公务用车,我们深感荣幸,但同时也强烈地意识到这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使命!东风标致之所以能够连续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其原因就是东风标致产品可靠的安全性以及在节能、环保方面的优异表现,完全能够满足政府公务用车的高标准需求。   此前,有媒体报道88辆东风标致307轿车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作为执法工作的公务用车 百辆207轿车被湖北省交警总队采购作为高速巡逻用车。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东风标致产品高品质、好口碑的认可,也是对东风标致品牌的肯定和信任。
  • 国家食药管理总局陈谞剖析新《食品安全法》变更要点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5年11月4日,第九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暨展览(CIFSQ)在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隆重召开。来自国内外的专家、监管官员、食品企业负责人等800余人参会,共同探讨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陈谞博士在大会上做了特邀报告,针对新食品安全法在风险治理、全程治理、社会治理及责任治理等制度的创新及变更要点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剖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陈谞IMG_9659_副本_副本1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a26cdafb-54cd-497f-8e64-2e3202538f3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strong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陈谞 /strong /span /p p   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此外,新《食品安全法》共154条,与2009年的104条相比增加了50条,其中有80条进行了修改。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FONT-SIZE: 18px" strong 风险治理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FONT-SIZE: 18px" img title=" 风险_副本_副本.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6a449592-82d2-4b04-b1a8-31d7399c028d.jpg" / /span /p p   据陈谞介绍,新《食品安全法》在风险治理方面的创新首要是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制度。即明确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方式和频次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和实施计划。 /p p   其次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陈谞介绍道,“新《食品安全法》确定了风险监测行为规范,明确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另外规定,若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本级、上级卫生行政等部门,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p p   此外,陈谞提到,新《食品安全法》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规定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例如,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 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 /p p   同时,也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确定了参与交流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组织者一般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参与者一般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全程治理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img title=" 全程_副本_副本.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c865a4ec-a0d8-44b0-9946-035715fd8338.jpg" / /span /strong /span /p p   陈谞说道,“新《食品安全法》在全程治理上的创新主要有六点,即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地源头把关、建立全程追溯制度、完善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制度、确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制度、确立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及明确网络食品交易者义务。” /p p   他还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地源头把关主要体现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 禁止将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农作物 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的要停止销售,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此外,食品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p p   陈谞介绍,“国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应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同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也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p p   生产经营过程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很重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陈谞提到,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生产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等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另外,贮存、运输、装卸、包装的容器工具也应安全、无害 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及包装裁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网售食品需在第三方平台实行实名登记和验证制定,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依法取得许可证件。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社会治理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img title=" 社会_副本_副本.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6ecdb7bb-5309-4cf8-a3e0-d481eab7ee07.jpg" / /span /strong /span /p p   陈谞谈到,新《食品安全法》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创新主要有建立了贡献褒奖制度、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责任保险制度,此外还强化了部门之间重大事项协同、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并完善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p p   另外,陈谞强调,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由国家统一建立,统一发布公开制度 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准确、及时,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食品安全信息后,应立刻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责任治理 /span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img title=" 责任_副本_副本.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b2afee59-a00b-4b14-b821-1669d307bdd1.jpg" / /span /strong /span /p p   在责任治理上的创新,陈谞作了如下阐述:“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坚持刑事责任优先原则。即对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经营病死畜禽、生产经营有害物质超过标准限量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先按照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判断。构成犯罪,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相关法律处罚以外,给予额外处罚。” /p p   他还补充道:“对于发生多次违法行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营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p p   同时,还提高了财产罚数额,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币金额不足一万元,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以下的罚款,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币金额的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p p   最后,陈谞强调,新《食品安全法》还强化了从业禁止处罚和声誉罚力度,并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撰稿:张葳 /p
  • 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
    p   “宋代表,今年还继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吗?”因为连续多年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已经为媒体记者们所熟知。3月3日,他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北京融媒体演播室,仍然带来了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3.html" target=" _blank" strong 食品安全 /strong /a 的有关问题,“因为很多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p p   从事了一辈子的蜜蜂研究工作,食品安全始终是宋心仿心头的一块大石。“我认为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事关人人,事关大局。”宋心仿觉得,主管部门和民众近年来重视食品安全,的确取得了不少成效,不过部分问题仍然不可小觑。 /p p   “例如激素问题。现在生活中有很多的速生肉、速生鱼、速生水果、速生蔬菜。一只小雏鸡,用40多天就成为一只大肥鸡,一只小猪养到一百天就可以出圈,成为三百多斤的大肥猪,这其中不否认有科学因素,但都离不了复合饲料的功劳。这样的食品给我们的孩子们吃,他们怎么能不肥胖?”宋心仿很担忧。 /p p   因此,宋心仿决定还要继续为我国的食品安全鼓与呼,他建议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切实重视和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逐渐减少对化肥、农药和激素的依赖,建设真正的现代生态农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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