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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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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化法相关的资讯

  • 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婴儿配方奶粉检测最新标准
    p   在世界上监管和检测最为严格的食品中,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用配方奶粉都附有严格检查过的营养标签,以确保它们的质量。日前新的国际标准刚刚发布,以帮助制造商遵守。 /p p   对于那些易受伤害的消费者如婴儿来说,食品标签至关重要。因此,婴儿配方奶粉制造商需要全面遵守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比如食品法典,以确保产品标明的营养成分准确无误。 /p 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的食品标准化组织,该组织制定协调一致的国际食品标准,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并促进食品公平贸易。 /p p   检测方法比比皆是,但到目前为止很少是国际统一并且基于食品法典标准的。最近发布的两项新国际标准,旨在验证这些产品是否符合营养物标签规定,这提供了一种新的实验室验证分析技术。 /p p   ISO 20635《婴儿配方和成人营养制剂——通过(超)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测定维生素C》和ISO 20636《婴儿配方和成人营养制剂——通过液相色谱-质谱测定维生素D》,是支持婴儿配方和婴儿专用医用配方奶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测试方法国际标准。它们是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一致的,可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参考测试方法。 /p p   制定这些标准的工作组召集人埃里克· 柯宁表示,这些标准将会为监管机构、商业实验室以及婴儿配方奶粉和奶制品制造商所用。 /p p   他说:“这些标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来证明其遵守了国家和国际的法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种全球统一的测试方法,它们与该行业的其他标准制定组织如国际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和 国际乳业联合会 ( IDF )保持一致”。 /p p   “修订这些标准,是由于国际上没有完全统一的此类标准,以确保消费品的安全和质量,并促进它们在全球市场上的贸易。” /p p   ISO 20635和ISO 20636只是一系列ISO国际标准中的两个,这些标准是作为SPIFAN项目(婴儿配方奶粉和成人营养制剂利益相关者小组)的一部分制定的,该项目由国际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乳业联合会(IDF)合作管理,目的是制定产品性能要求的标准方法和婴儿配方奶粉和成人营养制剂中20种以上优先营养物的分析方法。 /p p   这些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ISO / TC34 (食品)的第14工作组(维生素、类胡萝卜素和其他营养素)制定的,其秘书处由ISO成员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和巴西技术标准协会(ABNT)承担。 /p p /p
  • 我国成立汽车标准化研究院 聚焦汽车前瞻技术标准化研究
    11月28日,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在天津成立,这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专业从事汽车标准化研究与应用的科研机构。据了解,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将负责汽车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技术管理,对外代表中国参与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汽车标准的法规协调及制定。未来将聚焦10余项汽车前瞻技术的标准化研究,推动制定80余项新标准项目。与汽车产业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国际汽车标准制定达到15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 安铁成:我们将强化前瞻技术及标准化基础研究,围绕自动驾驶、网络安全以及电动汽车安全、燃料电池等汽车重点领域,加快新标准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动国际汽车标准法规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实施了1400多项汽车产业标准,并在国际标准法规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 郭守刚: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汽车与5G、大数据、信息通信等跨领域标准协同,推动形成汽车与相关产业统筹推进的标准化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汽车标准的国际化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司长 肖寒:推进中国汽车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贡献中国方案。
  • 【重磅】标准化法修订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全文)
    p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反对,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 /strong /span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span /stron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cf51721b-e14f-40b2-b34b-f30a5e1bba50.jpg" title=" 1.jpg" width=" 450" height=" 296"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96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bd4d4051-ee5b-4fcb-8ff1-70c357082352.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2.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0872b780-572e-4d53-bbbb-2abe6ace317b.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3.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在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共图书馆法三部法律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表示,标准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计民生来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当前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标准化的基础性作用、引领性作用和战略性作用方面表现突出。 br/ /p p   田世宏指出,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实施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各面,同时也影响到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它的重要意义有以下四个方面: /p p   第一,有利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标准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是相关的,标准化法修订从一开始的立法宗旨到各项具体制度的设计,都贯穿标准化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比如说在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上,首先强调要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在标准的制定范围上,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应当制定标准。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标准在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中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再有,在标准的效力上,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那么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化法明确规定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强制实施。同时在标准的制定上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也支持社会公众对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会监督。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知晓和应用标准,这次标准化法修订也规定,政府制定的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标准、应用标准、支持标准。 /p p   第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因为标准和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同地构成了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这也是国际公认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所确定的一个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就是由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构成。他们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提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新法中对标准制定的原则要求,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标准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在标准的实施上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提供。同时也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而且这次标准化法还有一个新的规定,即法律规定要求推动全社会应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化在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方面的支撑作用。 /p p   第三,有利于强化标准化工作的法治管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同时也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明晰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和效力,规定了标准制定的立项评估,实施验证,以及标准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规定要建立标准化争议方面的协调调解机制,以及有关的投诉、举报制度等等。 /p p   第四,有利于助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因为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所以标准化在便利国际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各个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特别是现在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我们也是贸易大国,也是制造大国,我们标准化的作用在国际交往中更加凸显。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中,首次提出了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同时也鼓励要参加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要相互转化和应用。过去我们更多强调的都是采用国际标准,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一方面要结合中国国情来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我们要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推动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再有,新标准化法强调了中国在标准制定、实施的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地使标准化工作能够与国际规则深度融合,更好地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软连通”,用标准化工作助力中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附 & nbsp 件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strong /p p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目  录 /strong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p p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p p   第四章 监督管理 /p p   第五章 法律责任 /p p   第六章 附  则 /p p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p p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p p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p p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p p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p p   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p p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p p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p p   第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八条 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p p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p p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p p    strong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strong /p p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p p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p p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p p   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p p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p p   第十二条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p p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十三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p p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p p   第十四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制定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 /p p   第十五条 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应当在立项时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p p   第十六条 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制定强制性标准,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 /p p   第十七条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p p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p p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p p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p p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p p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p p   第二十三条 国家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和资源共享,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积极推动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并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 /p p   第二十四条 标准应当按照编号规则进行编号。标准的编号规则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p p    strong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strong /p p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p p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p p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p p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p p   第二十八条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p p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p p   第三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情况,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或者通过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处理。 /p p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p p    strong 第四章 监督管理 /strong /p p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p p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 /p p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备案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 /p p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p p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受理举报、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p p    strong 第五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p p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三十八条 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社会团体、企业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相关标准,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利用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p p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或者备案,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二条 社会团体、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rong 第六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四十四条 军用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p p   第四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p
  • 能源行业四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1月18日,由国家能源局主办,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承办的能源行业四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这四个标准化委员会的成立,将对电力工业的发展,以及电力企业走出去起到推动作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成立的四个能源行业标准化委员会分别为:能源行业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火电和电网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这四个行业标准化委员会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统一管理。   标准化工作意义重大   “标准化工作是能源行业的重要基础,标准化工作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汪建平在大会上强调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能源行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已有的能源行业标准超过了4800多条。作为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成立之后于2009年2月颁布了《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标准化管理规定,并且根据能源行业的行业特点,明确了电力规划总院等14个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2010年4月,批复筹建了18个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成立之后,一直重视标准化的工作。”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李冶表示,“在国家标准委的支持下,我们筹划了能源行业的新标准,这将极大的推动能源行业标准化的发展。”   在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标准的发展历程之后,李冶表示,尽管我国能源行业已有了比较完善的行业标准,但是,随着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以及智能电网等新兴能源产业出现,现有的行业标准已不能适应电力行业发展需求。   “我们原有标准已经比较完善的,还是会延续下去。目前制定的新标准,主要是针对新型、暂无标准的能源产业。”李冶表示,“很多新兴领域,比如说煤制油、煤制气、生物燃料等,都需要行业标准的制定。”   针对刚刚成立的四个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李冶强调要在原有标准化体系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科学的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加大各个部门的协同合作,并且要提高制定标准的水平,为电力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和支持。   “我国电力技术发展很快,2010年,哈尔滨电气、东方电气以及上海电气三大制造商的订单中有20%是国外订单,这就要求我们的电力行业标准要尽快地跟上电力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趋势吻合,推动电力企业走出去。“李冶在会上强调。   全面梳理是工作重点   “我认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是要对标准化体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制定好标准的规划工作。”汪建平在大会上表示。   目前在我国的电力行业标准中,存在着标准化管理层次较多、各标准化委员会之间的界限不清楚,缺乏协调等问题,尤其是标准化管理体制的落后导致了行业标准落后,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等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提高标准的编制水平,要按照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等要求,在标准工作中及时反映电力工业不断涌现的新技术,以维持标准技术的生命力。”汪建平说。   针对长期以来信息反馈在标准化工作中的缺失,汪建平还建议,要重视标准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强标准化委员会的制度以及能力建设,重视信息反馈,充分发挥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作用,使之成为标准使用者、编制者,以及标准化委员会之间的沟通渠道。   标准修改时机很重要   “根据相关数据,国际标准越来越多,而国内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及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越来越少。”电力规划总院信息中心主任王聪生在会上表示了自己的担心,“这说明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出现了一定的滞后。”   目前我国的标准制定已经远远落后于实际要求,有超过1/4的标准已经超过了10年未做修改,有2/3的标准已经超过5年未做变更,并且存在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编写规则上不一致的问题。   “而标准制定最佳时机是在技术初创期的2/3的时间点到技术发展前期的1/3的时间段内,而标准的修订间隔对于发展中的产业而言最好是2-3年,成熟产业的标准修订间隔是4-6年。“王聪生介绍。   针对这种局面,王聪生认为,除了要梳理和完善原有的行业标准之外,还要在标准的编制标准上加以重视。由于工程类编制标准有其特殊性,所以如何协调工程类的编制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不同,是新成立的标准化委员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标准化委员会自身的建设也很重要,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要加强标准化知识的学习,要不断地开阔自己的视野。”王聪生对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也提出了建议。
  • 《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总局各司(厅、局),认监委,标准委各部(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质检出版社、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标准信息中心,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十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十二、规划实施与评估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显著增强,充分发挥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通过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效调动了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氛围日渐浓厚。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标准制修订更加公开透明,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5117 项,国家标准平均标龄由10.2 年缩短至5 年,制修订周期由平均4.5 年缩短至3 年,标准老化、缺失、滞后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标准化试点示范取得良好成效,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3519 个,辐射和带动作用明显。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顺利实施,标准化公益性科研有效开展,在产业调整与振兴、食品消费品安全、节能减排、高新技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研制了一批重要技术标准。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广泛开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以我国技术和标准为基础的国际标准数量不断增加。我国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1148 个,委员超过4 万名,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部门、行业、各级地方政府把标准化作为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末,国家标准总数达到26940 项,备案行业标准44143 项,备案地方标准19214 项,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较好满足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同时,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不适应、跟不上等问题。标准化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尽完善,管理的系统性有待增强。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整体质量水平不高,一些标准更新速度慢,实施效益不明显,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与发达国家相比,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技术组织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从国际环境新趋势看,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新突破,全球治理结构进入调整期,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标准作为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成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产业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标准与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共同构成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更趋频繁。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从国内环境新特征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科技创新势头迅猛,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都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标准水平。从标准化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在初步解决标准老化、缺失和滞后问题的基础上,为适应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新的更高要求,提高标准化整体质量效益的任务更加紧迫。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略)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   围绕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研制基础设施、投入品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现代林业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以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以及大宗作物、园艺产品、畜牧水产品和现代林业等,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320 个,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县30 个,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栏1 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农业基础设施   制修订农田水利、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等标准 研制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和现代设施农业标准 开展农用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良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   制修订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准则,农药、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质量控制标准 研制新型农业投入品安全评价标准。   03 农产品质量安全   制修订粮食、油料、棉花、糖料等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林副产品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04 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以区域优势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制修订品种改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标准。   05 农产品流通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溯源标准研究 研制大宗农副产品质量等级、贮藏、运输、配送、销售相关技术标准 制修订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标准。   06 动植物疫病防控   制修订动植物疫病诊断、诊治和进出口有害生物无害化处置标准 研制动植物疫病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有害生物的关键技术标准。   07 农业社会化服务   研制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规范、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标准。   08 现代林业   研制现代林木种苗、营造林、森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森林退化控制、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消防、林业信息和林业装备等标准。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品种质量、提升安全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制造业标准体系,研制机械装备、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食品、消费品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推动原材料工业调整优化和食品、消费品工业改造提升,引导传统制造业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产业链高端发展,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提高我国制造业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优势。   专栏2 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机械装备   研制先进基础件、重大技术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标准 制修订电工设备、特种设备、制药装备标准 开展精密、高效、清洁制造工艺技术标准,以及无损检测、装备可靠性、装备安全控制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02 船舶   制修订三大主流船型和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关键技术标准 研制船舶修理与拆解、船舶节能与经济运行标准 开展国际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研究。   03 汽车   制修订校车安全标准、汽车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标准 研制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车辆轻量化和优化设计等汽车节能技术标准 开展汽车电子信息技术、汽车再制造与回收利用,以及专用运输车辆标准研究。   04 钢铁   研制热轧和冷轧宽带钢、高档精密不锈钢薄板带、高级无缝钢管、抗腐蚀抗大变形管线钢、承压设备用钢、油气储运用钢、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资源节约型不锈钢标准,以及新型耐火材料标准。   05 有色金属   制修订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需要的有色金属标准 研制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高性能专用铜铝材、再生有色金属,以及低温低压铝电解新技术标准 开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用关键有色金属材料标准研究。   06 石化   制修订橡胶和塑料再生利用、煤化工技术、废弃化学品处置基础标准 研制石油天然气重大技术装备、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标准,以及高品质燃油标准 开展精细化学品、专用树脂、特种合成橡胶、有机氟硅材料、生物降解塑料、无机化工新材料,以及高性能子午胎标准研究。   07 建材   制修订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石材、涂料、胶粘剂等建材质量安全标准 研制非金属密封材料、人工晶体、摩擦材料、木塑材料标准 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材料标准的研究。   08 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重要食品产品、食品链各环节生产管理与控制、食品加工器具、包装材料和设备等标准。   09 消费品   研制消费品基础通用安全标准,生态环保型、功能型、智能型消费品标准 制修订化妆品、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文具、玩具等消费品安全及检测方法标准,以及纺织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计算机辅助服装设计、新型纺织成套装备、制浆造纸、皮革鞣制、塑料降解、照明、电池等标准 开展消费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研究。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略)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能源生产与利用、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1000 项标准,形成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节水、交通节能、海水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煤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10 大重要标准体系,支撑节能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的实施,开展30 个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服务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实现。   (一)能源生产与利用   加强能源的勘探与开发、加工与转化、输送储运与清洁利用所需的关键技术和装备标准的研制,加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等方面能源节约与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5 能源生产与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能源勘探与开发   开展煤炭资源与地质保障、煤炭开采、煤层气开发、油气资源勘探与高效开发、复杂地质和深海油气资源勘探、页岩气(油)资源勘探、先进且生态友好的水力发电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能源加工与转化   研制煤制清洁燃料及化学品、石油高效与清洁转化、天然气与煤层气加工技术标准 开展高参数超超临界发电、燃气轮机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以及基于微型燃机的冷热电联供分布式电流系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3 能源输送储运   研制油气长输管道及站场关键设备、大型天然气液化处理及储运、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设备、超低硫成品油储运、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的输变电和储能技术、大容量远距离输电、灵活交直流输电、轻型直流输电、复杂环境条件下的特高压交直流输电以及电网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标准。   04 能源节约与管理   制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和车船燃油消耗量限值强制性标准 研制建筑节能、高耗能行业及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绩效评价等标准。   (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利用、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原材料节约、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促进我国资源自给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的提升。   专栏6 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制修订取水定额、用水产品水效、节水评价、用水审计标准 研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标准 开展“水足迹”标准研究。   02 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   制修订土地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损毁鉴定、土地整理与复垦、废弃地再利用相关标准 开展土地节约标准研究。   03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矿产资源勘查、综合地质调查及天然气水合物钻探相关标准 研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标准 开展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标准 研制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海洋能利用、海域使用管理、海岛开发与保护等领域的标准。   (三)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友好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专栏7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环境保护   制修订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环境信息、放射性污染防治、废物处理、有害物质处置标准 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和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态保护   制修订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 研制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风险评估标准。   03 应对气候变化   研制低碳产品标准、碳排放交易相关的方法和统计标准 开展气候变化监测与预测、温室气体管理,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研究。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围绕提升产业层次、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先导、支柱产业,大力开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2000 项标准,研制一批标准样品,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标准化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同步,引领和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一)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支撑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工程的实施,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专栏8 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节能产业   制修订能源审计、节能量测量、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等节能服务标准 研制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建材、电力、交通运输、造纸等重点用能行业高效节能技术标准。   02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研制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标准,以及建筑废物、餐厨废弃物、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 开展产业共生网络优化评估、产业共生与链接技术、废物信息交流等标准的研究。   03 环保产业   制修订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治理等关键环保技术装备标准 研制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等环保产品标准 开展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运行效果评价,以及排污权交易、生态设计等环保服务标准的研究。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略)   (三)生物产业   开展基因检测与修饰等生物技术及试剂盒、酶制剂等相关生物试剂基础通用标准的研究,加强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和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初步建立生物产业标准体系,促进我国生物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栏10 生物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生物农业   研制物种资源鉴定、生物育种、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鉴定标准 开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饲料及饲料用酶制剂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及相关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物制造   研制微生物和酶制剂生物制造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相关标准,以及试剂盒、培养基、缓冲液等生化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与检测方法标准 开展生物漂白、生物制浆、生物制革和生物脱硫等清洁生产技术标准的研究。   03 海洋生物   制修订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标准 研制海洋生物调查与评价、海洋生物技术与产品基础通用标准,以及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标准样品 开展海水养殖新品种选育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生物医学工程   开展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用组织工程产品、康复辅具等标准的研究。   (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加强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科学仪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研制,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大型客机等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促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标准化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   专栏11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航空装备   研制大型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和直升机,以及发动机、重要机载系统和关键设备等相关标准。   02 空间基础设施   研制通信卫星系统、遥感卫星系统、导航定位卫星系统等天基系统,地面站及数据接收、处理、分发设施等地基系统,以及运载火箭等天地往返系统相关标准。   03 轨道交通装备   开展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智能化、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核心技术,以及高速铁路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工程装备   研制海洋油气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载人深海潜水器、深海作业运输系统等关键技术标准。   05 智能制造装备   研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智能专用装备标准。   06 科学仪器设备   开展质谱、光谱、色谱、电子显微镜等科学仪器设备整机和核心关键部件技术标准,以及重要测试技术和方法标准的研究。   (五)新能源产业(略)   (六)新材料产业   加强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等领域标准及标准样品的研究,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引领和支撑新材料的设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安全服役和低成本循环再利用,促进材料高性能化、轻量化和绿色化。   专栏13 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稀土功能材料   研制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催化剂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抛光材料标准 制修订与稀土新材料密切相关的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标准,以及稀土循环利用标准。   02 高性能膜材料   研制水处理用膜、气体分离膜、光学功能薄膜、太阳能电池用薄膜、电磁波屏蔽膜、透明导电膜标准。   03 特种玻璃和功能陶瓷   研制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太阳能光伏光热玻璃、高速动车组和大飞机用玻璃、高性能石英玻璃、特种微晶玻璃标准 开展陶瓷(膜)过滤材料、特种陶瓷纤维、新能源用高性能陶瓷材料标准的研究。   04 高品质特殊钢和新型合金   研制高性能基础件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殊钢锻轧件、高速铁路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大型机械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耐高温高压腐蚀电站用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海洋工程用钢、船用耐蚀钢标准及配套试验方法标准 制修订铝合金、钛合金、镁合金等高性能轻型合金标准 开展大飞机、大型船舶、核电和高速铁路用新型合金标准的研究。   05 工程塑料   研制特种工程塑料、新型改性工程塑料、热固性塑料、节能用聚氨酯塑料标准。   06 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研制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芳砜纶技术标准及配套方法标准 开展风电叶片、汽车、航空航天、智能电网、环保设施用纤维复合材料技术标准的研究。   07 纳米和超导材料   开展纳米材料及产品特性的检测、纳米制造和加工技术、纳米燃料电池、纳米检测仪器、纳米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评估等方面标准的研究 制修订超导材料性能测试、超导薄膜微波性能测试标准。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略)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略)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机制和支撑体系,为国内企业等有关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际标准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工作机制和体系   加快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程序及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激励机制,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等有关方面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作用。在重要领域建立健全多部门和行业参加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协作机制,加强跨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协调指导。加强技术委员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推动和组织作用,促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融合发展。   加强ISO、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建设,在任务明确、基础较好的重点行业和地方,有序开展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建设,为国内组织机构和专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撑。   (二)推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建设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开展ISO、IEC、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的政策与发展趋势研究,为参与国际标准活动提供政策支撑。充分发挥我国承担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管理职务的作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订。在不断扩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确定工作重点,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工作支持力度,提升我国承担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的工作水平。支持国内组织机构、专家更多参与和承担ISO、IEC、ITU 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会议,广泛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强国际与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衔接。在我国具有市场和技术优势领域,加强重要国际标准项目推进工作组建设,组织提出高质量的国际标准提案,鼓励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秘书和工作组召集人职务。支持企业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原则,继续推进国际标准转化。   (三)深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深化与我国贸易关系密切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巩固和发展已有合作成果,完善标准化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信息收集与研究,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标准互认,丰富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内容。加强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和培训。加强行业部门间协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探索与国外标准组织合作新模式。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略)   十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第一届中国生态环境标准化促进与产业发展大会将召开
    近日,国家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赖丹声、国家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华南分中心副主任邓飚就第一届中国生态环境标准化促进与产业发展大会议题在广东省佛山市与媒体记者见面时说,中国生态环境标准化将把陶瓷产业引向一个崭新的境界。   据悉,2010年4月18日、19日,由国家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生态环境建材分会、佛山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农业银行全程合作的“第一届中国生态环境标准化促进与产业发展大会”将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这是2010年首场面向中国生态环境建材产业的最高级别盛典。届时,“2009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建材行业评比获奖企业”榜单也将在大会现场揭晓。   赖丹声、邓飚向各媒体记者介绍说,近几年来,随着国内各项环保政策的出台,给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建材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与此同时,低碳经济在国际国内获得了大力推行与发展,生态建材产业日益成为建材行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   第一届中国生态环境标准化促进与产业发展大会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将对在“哥本哈根气候会议”背景下世界建材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经济危机对建材行业在2010延续的影响进行缜密判断,对国家扩大内需产生的难得机遇进行详解,对中国生态环境建材行业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进行深入探讨。   大会将邀请我国及国际等从事环境功能材料研发、功能性测试技术和标准化研究的专家、环境健康功能产品开发经营的企业界人士及材料使用的房地产企业、装修装饰企业等领域的领导人参加,跨行业研讨生态环境建材行业的发展动态,共享最新的技术研发成果,探究相关新标准的建设等,努力推动建材行业向“生态、环境、有益、健康”等低碳模式方向发展。会议主要邀请企业为建材生产、应用和建筑物使用过程中节能、节水、节地、节约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利用生产生活废弃物及可再生资源生产的建筑材料及应用技术有利于确保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提高建筑物的防水、保温、隔热、隔声性能的新材料及应用技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技术与设备改善室内人居环境及保护身体健康、提高生活、工作舒适度的材料与设备,包括具有抗菌、抗霉、调温调湿、释放负离子等健康功能及环境友好型的建筑材料等。将借助“中国生态环境标准化促进与产业发展大会”和“中国生态环境建材行业评比”的影响力及传播力,组织机构将通过联合国内外众多主流媒体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和普及获奖的优秀生态环境建材产品、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设立“中国生态环境建材推广展销中心”等具体推动措施,规范引导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环境与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引领生态环境与健康建筑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赖丹声还说,生态环境建材担当循环经济重任。陶瓷产业现阶段虽然已有一系列质量化标准规范各类产品,但专门的生态环境标准化标准还未出台。顺应时代的发展,新理念催生生态环境建材行业。陶瓷产业的生态环境建材标准也将由国家有关部门会同行业协会以及生产企业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今后,随着生态环境建材标准的施行,资源节约型生态环境建材陶瓷产品将会成为全球建材行业发展的主流,把陶瓷产业引向崭新的境界,而拥有“建材之都”美誉的佛山,更要抓住发展机遇,大有作为。今后每年的中国生态环境标准化促进与产业发展大会都将在佛山举办。
  •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开设“标准化方向”
    p   为满足标准化工作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升标准化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推动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清华大学决定今年开始在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中开设标准化方向。 /p p   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标准化方向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知识,系统掌握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过硬的标准化专业理论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结合工程管理的背景,为学员全方位建立、更新标准化知识体系,掌握标准化的新理论、新方法与新技术,以胜任新时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 /p p   据悉,此次清华大学在专业学位中开设标准化方向,在我国高校中尚属首次,将产生积极的带动与示范效应。 /p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制定本纲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国家综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更加优化,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人员往来和技术合作日益加强,标准信息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机构,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在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卫生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研究制定智能船舶、高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变革。适时制定和完善生物医学研究、分子育种、无人驾驶等领域技术安全相关标准,提升技术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四)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六)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开展数据库等方面标准攻关,提升标准设计水平,制定安全可靠、国际先进的通用技术标准。(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完善扩大内需方面的标准,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健全和推广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行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标准化。建立健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健全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九)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十)助推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研制,协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支撑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的创新基础设施标准,促进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排放控制底线。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十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以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为重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机制。制定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标准,发展海洋经济,服务陆海统筹。(十四)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建立绿色建造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十五)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指标。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十六)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七)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八)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十九)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国家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建设,抓紧完善国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保障标准。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推进重大标准制定实施。(二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和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劳动用工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十一)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的健康标准。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全民健身、训练竞赛、健身指导、线上和智能赛事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备、门类齐全的体育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职业教育、智慧社区、社区服务等标准,加强慈善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融合生产、网络智慧传播、终端智能接收、安全智慧保障等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媒体传播标准。提高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等标准化水平。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二十二)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标准化对话,深化东北亚、亚太、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际标准组织成员,推动气候变化、可持续城市和社区、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动植物卫生、绿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分享我国标准化经验,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利用标准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十三)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推出中国标准多语种版本,加快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等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支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二十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二十五)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强化推荐性标准的协调配套,防止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二十六)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将区域发展标准需求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健全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机制,加快标准升级迭代,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二十七)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标准为牵引,统筹布局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在计量量子化、检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完善质量治理,促进质量提升。强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建立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二十九)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三十)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加强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以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龙头,行业、区域和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骨干的标准化科技体系。发挥优势企业在标准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健全跨领域工作机制,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源,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和全国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三十一)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健全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和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三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建设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支持西部地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十三)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九、组织实施(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十五)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本纲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标准化制定改革:由“政府化”走向“市场化”
    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现场   &ldquo 我国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增强,但与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发展需求相比还很不相称,我们应当在国际标准化舞台创作中国好歌曲、唱出中国好声音。我们既要&lsquo 学唱&rsquo 我们更要&lsquo 领唱&rsquo ,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标准组织担任一系列重要领导职务的作用&hellip &hellip 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企业、产业走出去,推广中国标准,唱响中国装备。&rdquo 3月11日,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国家质检总局会议室现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的生动而又振奋人心的话语令全国各地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全国标准化工作系统的与会者力量倍增,这力量正在汇聚到国家标准化工作深入改革的洪流中。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质检总局协同发力创新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现场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等部委,在制定标准等相关政策规划时,突出强调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并落实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解振华副主任强调,标准是保障科学决策的重要支撑,实施好标准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标准化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继续实施&ldquo 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rdquo ,建立节能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科技部王伟中副部长深入分析了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回顾了科技与标准融合发展、科技分类支持标准等进展情况,强调要进一步健全科技与标准化的结合机制,加大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力度,努力营造好的创新环境,共同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毛伟明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国际标准化推进、标准化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强调以&ldquo 支撑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自主创新&rdquo 为主线,在强化重点标准制定、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下功夫。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题为《改革创新 协同推进 奋力开创标准化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国标准化战线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坚持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取得了新成效、新突破、新进展。   面对未来的标准化工作,田世宏指出了未来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四大着力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凡是需要改革的,都是实际工作中反映问题较多、矛盾较大的方面。从问题入手,分析哪些应该改、如何进行改。   二是强调协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标准化改革需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应当更有利于提高标准化管理的效率,更有利于形成标准化工作的共同治理,更有利于调动发挥各部门、各地方标准化管理的主导作用。   三是统筹管放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强制性标准统一管理,突出推荐性标准公益属性。另一方面是发挥市场在促进创新、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发展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制度。   四是坚持立法先行。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改进程,以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标准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ldquo 深化改革 支撑发展 &rdquo 八字方针引领未来中国标准   支树平高屋建瓴地指出了标准工作的成绩和未来重点。他首先充分肯定了2013年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一年来,全国标准化战线的同志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以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标准的支撑作用、战略作用、基础作用得以强化,标准水平、管理水平和实施水平得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时代进步,标准化持续发展、不断变革,内涵不断深化、外延不断扩展,在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标准已经成为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器、市场经济运行的耦合器、政府职能转变的容纳器。我们对标准的认识必须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对标准化的工作必须看得再重一些、抓得再紧一些。   支树平代表质检总局党组,对标准化工作提出&ldquo 八个字&rdquo 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支撑发展。他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把&ldquo 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rdquo 列为重点改革任务。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大力推进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也把标准化列为今年质检改革的六大任务之一。标准化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管与放相结合,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增强标准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一方面做&ldquo 加法&rdquo ,全面正确履行标准化管理职能,强化标准化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一方面做&ldquo 减法&rdquo ,逐步减少政府标准的层级和规模,发挥市场标准在促进创新、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做到强标更强,兜住底线 推标更优,保住基本 团标更活,促进发展 企标更高,提升质量。   支树平要求,标准化工作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更好地发挥标准化支撑发展的作用。要支撑好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夯实农业标准化基础,不断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要支撑好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将标准作为宏观调控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标准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积极作用。要支撑好&ldquo 走出去&rdquo 战略实施,加快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缩小与发达国家标准水平的差距,积极推广中国标准,唱响中国装备。要支撑好质量强国建设,继续发挥好标准对质量的指引、评价作用,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执法打假等提供技术依据。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波在会议上总结了各部门创新协同工作机制既体现了标准化工作的综合性,也凸现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三位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各个部门的领导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指明了标准化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着力点,对做好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司局及有关直属挂靠单位、在京部分行业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标准委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同志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 ISO发布有关日常消费品包装的新标准
    近日,ISO发布有关日常消费品外包装的新标准,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死亡和伤害。因不慎摄入药物、家用清洁剂或自制产品,每天都有儿童死亡或发病。ISO新标准13127将减少这些悲剧的发生。   ISO13127:2012,包装——防儿童拆开的包装——可再次包装件体系的机械检测方法(Packaging-Child resistant packaging-Mechanical test methods for reclosable child resistant packaging systems)。针对有潜在危险性的产品,该标准将协助包装设计者和制造商设计生产儿童无法自己打开的包装。虽然目前已有许多方法来减少儿童误食危险品的事故,如:增强公众对众多有害产品的防范意识,正确理解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和标签内容。但,仅这些还不够,设计能够保护儿童的产品包装也是十分重要的,这样,才可以在儿童和有害产品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物理屏障。   该标准由ISO包装技术标准化委员会(ISO/TC122)下属的包装材料、包装和成组货件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标准小组委员会(SC3)制定。   该标准结合现有已知的测试标准ISO8317:2003(防儿童拆开包装——可再次包装件的测试程序和要求),用于解决包装袋整个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 一文读懂标准化!
    标准的定义及特性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 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共同给标准下的定义。从这个定义看, 标准具有以下4个特性。 一是权威性。标准要由权威机构批准发布,在相关领域有技术权威,为社会所公认。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发布,必须强制执行。 二是民主性。标准的制定要经过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并听取各方意见。比如,2018年5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就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 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 共同协商修订,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而形成的。 三是实用性。标准的制定修订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实现最大效益。 四是科学性。标准来源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其产生的基础是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成果,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准制定过程中,对关键指标要进行充分的实验验证,标准的技术内容代表着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标准的实施也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过程。 标准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文本标准,另一种是实物标准,也就是标准样品。 文本标准是一种正式出版物,具有版权。标准样品,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良 好特性值的材料或物质,主要用于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和给材料赋值。标准化的作用所谓标准化,就是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由于标准的应用十分广泛,标准化的作用也体现在方方面面。 第一,在保障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底线作用。国家制定强制性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强制性标准制定得好不好,实施得到不到位,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标准化具有规制作用。标准的本质是技术规范,在相应的范围内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许多产品和产业,一 个关键指标的提升,都会带动企业和行业的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甚至带来行业的洗牌。 第三,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经济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引领作用。过去,一般先有产品,后有标准,用标准来规范行业发展。而现在有一种新趋势,就是标准与技术和产品同步,甚至是先有标准才有相应的产品。创新与标准相结合,所产生的“乘数效应”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形成强有力的增长动力, 真正发挥创新驱动的作用。 第四,在促进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具有支撑作用。标准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的重要工具。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中,标准化日益成为重要的抓手。 第五,在促进国际贸易、技术交流等方面,标准化具有通行证作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首先要符合国际或其他国家的标准,同时标准也是贸易仲裁的依据。国际权威机构研究表明,标准和合格评定影响着80%的国际贸易。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体系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根据《标准化法》,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就是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化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来说,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为加强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成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分工负责”,就是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具体来说,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新型标准体系 通过标准化改革,我国构建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该体系由五个层级的标准构成,分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属于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属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 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应制定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发布。按照标准效力,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政府主导制定,主要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发布, 必须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由政府组织制定,主要定位在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以及对行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社会各方采用。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发布,发布后需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重点是与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相关的特殊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发布后需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也属于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 产业技术联盟等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凡是 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技术要求,都可以制定团体标 准。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各方自愿采用。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在企业内 部使用,但对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及到的标准,则作为企业对市场和消费者的质量承诺。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主体和程序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主要力量是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称“TC”。有人形象地将技术委员会比喻为国家标准的“生产车间”。按照规定,技术委员会 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在一定专业领 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主要承担国 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专业领域 较宽的技术委员会可以下设分技术委员会,也称 “SC”。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分为九个阶段,具体包括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出版、复审、废止等。我国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与ISO、IEC国际标 准制定程序基本一致。国际标准化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 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分别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 ISO是全球最大、最权威的国际标准化机构,负责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等各领域(除IEC、ITU以外的领域)的国际标准,其成员人口占全世界人口97%,成员经济总量占全球的98%,被称为 “技术联合国”。 IEC成立于1906年,已有110多年的历史,负责制定发布电工电子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ITU是主管信息通信技术事务的联合国专门机构,也是联合国机构中历史最长的一个国际组织,始建于1865年,拥有193个成员国。 截至目前,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已发布国际标准32000多项,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在推动全球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 步、规范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国标标准化的发展趋势 一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化。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经济低速增长态势持续的背景下,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实体经济,推动标准化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大力支持和鼓励本国企业及各利益相关方,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维护和提升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国际标准范围不断拓展。国际标准不仅限于传统工业领域,出现不断向、资源环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的趋势,体现出“国际标准无处不在”。如ISO先后制定了社会责任、组织治理、城市可持续发展、反贿赂、碳足迹和水足迹领域的国际标准,深刻影响着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是国际标准更加关注新兴产业发展。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ISO、IEC和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均高度重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共同确定2018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为 “国际标准与第四次工业革命”。ISO成立了智能制造战略组,IEC成 立了智能制造评估组,还联合成立了ISO/IEC智能制造路线图特别 工作组。德国发布了第3版《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美国发布了 2.0版《增材制造标准化路线图》,加快新兴产业标准制定。 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情况一是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持续提升。近年来,我国先后成 为ISO和IEC的常任理事国以及ISO技术管理局的常任成员,2014 年我国专家鞍山钢铁集团总经理张晓刚先生当选ISO主席,华能集 团董事长舒印彪先生2018年当选IEC主席,我国专家赵厚麟先生现任ITU的秘书长。 2016年,我国成功承办了第39届ISO大会。2019年我国承办了第83届IEC大会,这也是我国继1990年和2002年之后,第三次承办IEC大会。 二是我国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不断拓展。我国与49个国家和地区标准化机构签署了85份合作协议,涵盖了欧洲、美洲、亚洲、 大洋洲主要贸易伙伴国;与9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1份合作文件。通过与美、英、法、德、俄罗斯、东北亚、欧盟和南亚建立的双多边合作 机制,推动了电动汽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农业食品、铁路、老年 经济、石墨烯等专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我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希腊等12个沿线国家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标准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倡议》。 三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在冶金、有色、船舶、海 洋、轻工、纺织、机械装备、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电力电子、能源、材 料、生物技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提出和重点参与了500多项国 际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积极分享中国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成功实践。 四是我国标准海外应用不断拓展。我国与英国、法国国家标准 化机构持续推进两国标准互认工作,实现60多项国家标准互认;中俄民机标准化工作组,在标准互换和比对分析的基础上,标准互认工作积极推进;在农业、食品、能源和装备等领域,200多项适用的中国标准被蒙古、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采用和使用采纳;在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推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组织农业标准化宣贯培训,提升标准化意识,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使用。我国标准化重点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我国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向,是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明确要求抓好的三大战略之一。为了系统把握实施标准 化战略的内涵和任务,总局(标准委)委托中国工程院开 展“中国标准2035”研究,并把开展“中国标准2035”项目 研究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实施标准 化战略的重大举措。 “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已于2018年3月正式启 动,数十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300多位专家参与项目研究。 “中国标准2035”项目设置一个综合课题“标准化战略定位和目标研究”,以及“中国标准化体系、方法和评 价研究”“支撑高质量发展标准化体系研究”“标准化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三个专业课题。项目拟用两年时间,形成“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报告,提出编制实施我国标准化战略纲领性文件的咨询意见建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标准化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 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 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 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 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 迈向中高端水平。改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5到2020年每两年为一个阶段,目前改革已进入最后一阶段。 深化改革是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需要持续加以推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切实提高民生 和公共安全领域标准水平,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让 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二是进一步提升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效率,将标准平均制定周 期从目前的36个月缩短至24个月以内。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主导制定标准范围,强化标准审评、审查,切实压 缩政府标准数量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留出充足 发展空间。四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围 绕提升产品质量、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培育发展团 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充分释放企业、社会组织 标准化创新活力,让标准化成为市场主体改善经营、谋 求发展的得力帮手。五是加大地方、行业标准化工作 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新《标准化法》有关规 定,争取标准化综合改革早见成效。 抓紧做实“标准化+”。标准化工作的特点是要和相关领域结合,积极主动服务发展。“标准化+”就是要积极作为,主动贴上去、靠上去、融进去,将标准“化”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实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的融合发展。这些年,我 国已初步形成了“标准化+现代农业”“标准化+先进制造业”“标准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生态 文明”等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抓紧做实“标准化+”将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在面上,把“标准化+”与地方、行业和企业等实施主体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好“百千万对标达标 提升”行动,创建10个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培育50个标准化先导业态,推出1000 个企业标准“领跑者”。二是在存量上,把“标准化+”与经济转型升级重点领域 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着力构 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提 升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传统产业质 量安全标准水平,促进家政、养老、旅游、物流等服务 业标准化发展,带动经济发展质量整体跃升。三是在增量上,把“标准化+”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 动能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 航工程,建设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及时制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标准,同步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以新标准引领新产业、新动能快速发展。 大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传统中医药、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等优势特色领域和特高压输电、智慧城市等新技术领域,提出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分享中国技术标准成果。二是加快提升标准一致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与主要贸易国家和 地区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与各国在智能制造、老年经 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化合作,促进国家间标准体系兼容。实施海外标准化示范推广行动, 加大海外农业、畜牧业等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力度,提高发展中国家标准化意识。三是推进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实施《标准联通共建 “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基础设施联通、国际产能合作、拓展对外贸易和绿色、人文、健 康、金融、海洋等优先领域,聚焦重点国家、重要平台, 主动加强与沿线国家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兼容,以标准“软联通”打造合作“硬机制”,为推进“一带 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有力的机制保障。
  • 测绘地理标准化十三五发布:将制修60项国标、80项行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实际,我局编制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三五”规划》,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6年11月25日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开创发展新格局的关键五年。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测绘地理信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测绘地理信息公益性服务和产业化服务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9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精神,依据《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发改地区〔2016〕1907号)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进展  标准制修订工作卓有成效。围绕技术进步、需求变化以及事业快速发展需要,制修订并发布了27项国家标准、60项行业标准、6项计量检定规程、 30余项地方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产品等数据资源类标准不断丰富,三维地图模型、地下空间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与接口等新技术应用类标准相继涌现,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验、仪器检定类标准更加完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等一批新领域新技术标准完成立项。初步形成了由114项国家标准、140项行业标准、6项计量检定规程、50余项地方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保障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和地理国情监测内容框架等多个工程建设亟需标准相继制定,为各类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标准化支撑,确保了测绘地理信息重大工程的顺利开展。数字表面模型、公开地图产品、导航与位置服务、地下空间测绘、卫星测绘等一批实用型标准成功研制,大幅推动了地理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有力促进了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  国际化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国主导编制的首个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地理信息 影像与格网数据的内容模型及编码规则》(编号:ISO 19163)正式发布,开创了我国参与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国际标准项目提案ISO 19159-3的立项工作也由我国主导完成。我国承办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化活动日益频繁,中国测绘地理信息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逐步增多,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地理信息技术委员会(ISO/TC 211)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开放型标准制修订机制逐渐形成,企业参与标准化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标准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标准化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不断扩大委员覆盖范围,部分省(区、市)建立了地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形成良性互动,公益性科研专项中专门设置标准研究课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规范的比例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快速适应技术和市场需求的标准不全,基础通用、支撑管理和促进跨界融合等方面标准仍然欠缺。标准研制周期相对过长,少数标准之间存在不协调等问题。标准化研究、投入和实施评价机制尚需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程度不高,部分标准使用者对标准的理解与掌握不够。标准化工作力量长期以来相对薄弱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变。  二、发展趋势与需求分析  (一)发展趋势  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正在向强化基础、重在实现、促进融合、满足需求等方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传统、基础、共性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逐年减少。新立项国际标准更加关注从概念模型到计算机网络互操作的实现,信息技术跨界融合应用国际标准日益得到强化。国际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模式从原有专业团队研究向广泛参与、强化实施转变。主要发达国家及相关团体更加注重引导使用者参与标准化活动,并采取标准认证等方式强化标准实施,逐步建立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相依存的法律法规环境。  根据国家标准化改革的具体要求,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标准化工作将呈现以下趋势:标准化将更注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在精简整合,其统一性、权威性将得到强化,形成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合理界定各级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突出其公益属性,逐步缩减数量和规模。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鼓励地方、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等根据各方面尤其是市场需求制定要求更高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建立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满足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发展需要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已成为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需求分析  1.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发展要求  为全面支撑测绘基准现代化、数据获取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资源管理智能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应用社会化、测绘业务管理信息化的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新型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体系,保障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实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和技术方法快速更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形成地理信息产业规模化效益,需要持续推进标准社会化应用和新技术领域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研制、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服务、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  2.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改革方案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深化改革部署,急需加快推进现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清理和整合,构建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适应当前市场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不断完善标准形成机制,理顺标准化工作中政府与市场各自定位和相互衔接关系,提升标准的质量和权威性 加强标准的信息化服务,强化标准的贯彻实施。  3.全球化和信息化发展要求  支撑我国测绘地理信息“走出去”发展战略,应对全球化和信息化纵深发展带来的国际化挑战,需要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基础,加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和转化,增强国际标准化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应对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生产模式和服务方式变革,以及新型仪器装备及技术的日益广泛应用,需要及时研制新技术标准,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标准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准确把握“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的事业发展战略,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服务为根本,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化工作由政府单一供给为主向政府主导标准和市场驱动标准平衡发展转变、由以标准制修订为主的工作模式向包括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应用服务、实施评价、标准体系动态更新的全过程工作模式转变,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  坚持把创新引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推进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实施评价、标准体系更新等方面创新,加强标准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协调创新,实现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创新、领域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2.协调统一  贯彻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要求,统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标准合作,加强军民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衔接,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各级各类标准的统一和协调,显著提升标准的技术支撑、保障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化效益。  3.开放包容  围绕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参与主体范围,使标准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增强标准化公信力。推动中国地理信息标准“走出去”,加强在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力度和主导地位,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国际化水平。  4.跨界共享  坚持面向生产、保障服务、引领技术,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兼容性,实现应用服务领域共享的突破,使标准化成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跨部门、跨领域共享的桥梁和纽带。创新标准宣贯方式,扩大标准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适应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发展需要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化服务更加高效,标准对事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走出去” 取得持续性突破,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开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开放统一、协调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局面初步形成,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级标准协调配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标准使用评价和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科学适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与时俱进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重大工程、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和相互转化显著增强,制修订完成60项左右国家标准、80项左右行业标准。强化对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探索培育团体标准。  标准服务更加完备。营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标准化氛围,加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宣传贯彻与培训力度,形成上下联动、以上带下的标准宣贯新局面,实现国家级标准宣传贯彻与培训5000人次以上,带动地方培训80000人次以上。开展一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试点。完善多媒体网络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服务体系。  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主导编制4项以上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地理信息技术委员会(ISO/TC 211)30%以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推动与主要合作国之间的标准互认,促进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以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为指导,以科学适用、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与时俱进为工作目标,建立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全面梳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技术内容和层次关系,建立适应信息化测绘体系和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五大公益业务体系构建要求的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开展现行测绘地理信息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集中复审清理和整合修订,整合确立若干必要、基础、权威的测绘地理信息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的标准构成。以强化基础通用、支撑公益服务重点工程和引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重要急需标准研制为重点,加大测绘地理信息公益性成果、技术、服务、新型测绘装备质量评价和管理标准供给,建立和完善配套的具体实施标准,丰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内涵。  (二)统筹推进重要急需标准制修订  按照基础通用标准政府主导、重点工程标准以点带面、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产业、管理标准保驾护航的标准研制策略,对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优先支持以下重要急需领域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制修订:  1.基础通用领域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指南,包括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程序、编写规则等标准的制定。  术语定义,包括地理国情监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地下空间测绘、多规合一、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时空政务地理信息等术语标准的制定,以及测绘基本术语、地理信息术语等基础术语定义的修订。  时空基准,包括国家地球参考框架等标准的制定,以及基础时空基准标准的修订。  图示符号,包括系列地理信息产品和成果的图示符号的制修订。  地理实体编码与要素分类代码,包括地理实体、地名地址及其编码标准的制定和地理国情要素、空间规划地理要素(多规合一)、不动产地理要素、地下空间信息要素等分类代码标准的制定,以及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代码标准的修订。  采标及其转化应用,包括地理信息参考模型、本体及语义、地理信息本体、地理信息语义等ISO/TC 211地理信息国际标准的采标及其配套应用标准的制定,以及相关采标标准的修订。  2.重点工程领域  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包括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运维、管理、服务及应用以及航空重力测量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包括海岛(礁)测绘、内陆水下地形测绘、海洋测绘(水深测量、岸线测量、海底地形测量等)、极地测绘、地下空间测绘等方面的标准。  新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成应用与联动更新、地理实体数据及数据库建设等标准的制定。  地理国情监测,包括地理国情监测内容、成果、应用服务及技术方法等标准的制定。  应急测绘,包括应急测绘基础底图、应急地理信息专题数据、应急地图分层与标记、应急平台与服务等标准的制定。  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包括低空(无人机)遥感测绘、倾斜摄影测量、卫星立体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等标准的制修订。  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包括全球地理信息数据资源采集、处理、数据库成果与应用、地表覆盖数据产品与信息服务等标准的制定。  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共享与服务、时空信息数据及数据库建设等标准的制定。  不动产测绘,包括不动产测绘基本技术、地理底图编绘、数据整合等标准的制定。  3.产业发展领域  移动测量,包括车载移动测量、船载移动测量、室内移动测量等相关标准的制定。  导航与位置服务,包括室内外无缝导航、室内外多模式协同定位、室内多维位置信息、位置智能感知、无人驾驶地图服务等标准的制定。  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利用,包括地理信息元数据、数据格式与接口协议等标准的制定。  公开地图数据产品与服务,包括公共服务电子地图数据、公开版地图地名表示、公开版地图产品及质量评定等标准的制修订。  信息融合应用,包括大数据挖掘、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测绘地理信息融合应用标准的制定。  4.管理类标准  安全管理,包括测绘设备安全、从业单位及人员安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安全以及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与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制定。  质量管理,包括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测绘地理信息软件、数据成果(产品)的质量要求与评价、仪器装备校准及检定以及测绘地理信息计量标准的制定。  项目管理,包括测绘工程监理技术、测绘项目文档编制等标准的制定。  成果管理,包括测绘成果编目与标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备份、测绘成果汇交等标准的制定。  归档管理,包括测绘资料文档归档、测绘数据成果归档等标准的制定。  (三)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力度  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带动相关人员全面参与,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基础理论与体系研究著作以及科学普及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相关知识图书的出版工作,开展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纳入高校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教育课程等试点。加强标准实施的配套软硬件工具研发和测试环境建设。强化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强化强制性标准对成果质量和信息安全的“硬约束”地位。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应用实施评价机制,组织地方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质检机构、企业共同参与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体系  整合现有国内外标准化资源,建立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内容以及各级标准相关信息的一站式查询获取和在线管理,提升标准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提案申报、意见建议征询反馈等机制,提升标准制修订质量,缩短标准研制和出版周期,提高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行业、领域标准一致性、协调性等的测试和比对研究,提高标准适用性。  (五)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国际化水平  深度发掘国内优势技术和特色产品,将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标准化手段推向国际舞台,在中国主导编制的国际标准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更大突破,使之成为打破国外技术壁垒、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同ISO、IHO、IEEE、IEC、OGC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拓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国际化合作新领域。加大国际标准翻译跟踪、研究评估和转化力度,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全球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对比研究,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其他主要合作国之间的标准化互利合作,推进标准互认。加快形成推动我国地理信息标准 “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带动我国优势地理信息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积极主动融入全球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格局,为实现测绘强国战略奠定标准化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研究出台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修订整合《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提高企业在标准研究、制定、应用等全过程的参与度,推进标准的全面应用。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健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信息通报和技术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军民标准通用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标准化机构建设,力争新组建5-8个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入挖掘社团、联盟及企业团体需求,研究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及配套管理办法。引导开展一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试点,通过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实施、信息服务、品牌创建等标准化实践,建立具有优势技术和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与国土、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统计、环保、海洋、林业、质检等部门及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互动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跨行业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加强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及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的沟通协调,促进测绘地理信息跨行业、跨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共享合作。加强与军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协调开展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标准通用化相关研究,推动卫星导航定位、时空基准等重点领域的军民通用标准制定。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与科技创新、重大工程、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将标准测试、配套软硬件研发等标准化科研内容纳入科技创新支持范围,将标准化成果作为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技术指标,促进生产、科研产出的共性技术成果加速向标准转化,使标准化成为科技创新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桥梁和纽带。  (三)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中央财政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开设面向地方、社团、企业的标准化奖励性补贴投入渠道,形成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企业自筹经费开展标准研制,引导地方政府增加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投入。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普遍适用性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逐步上升为行业、国家标准,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加强对工程项目、科技项目设计阶段的标准预研设计,以及标准前期研究和试验验证的经费保障。  (四)强化人才培养  加大标准化人才教育和培训力度,支持更多高校、科研机构开设测绘地理信息方面的标准化课程,逐步建立以实地培训和网络培训互补的覆盖全行业所有测绘资质单位的标准化培训机制。强化对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分类培养,逐步形成标委会委员、标准化科研机构人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员、生产服务单位技术骨干 “四位一体”的技术支撑队伍格局。研究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重点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标准化人才,将技术人员参与标准化及取得成就等情况作为测绘地理信息高层次技术人才评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推动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人才在国际标准化重要组织和机构中任职,逐步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
  • 欧波同参与新标准修订,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参与新标准修订,赋能高质量发展——欧波同参与GBT30834《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扫描电镜法》修订近日,GB/T 30834《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 扫描电镜法》修订完成。北京欧波同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立足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科技创新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为钢铁行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国家标准《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 扫描电镜法》 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4(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相检验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要起草单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北京欧波同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张家港联峰钢铁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安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综合考虑生产企业的能力和用户的利益,寻求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充分体现标准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专家们对国内外夹杂物分析技术的现状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同时广泛搜集相关标准和国内外技术资料,结合实际应用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和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 扫描电镜法》标准修订草案。标准修订的同时,欧波同自主研发的OTS钢铁夹杂物分析系统,根据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升级,不仅能够满足新标准的先进检测方法和技术的合理性,而且还为扫描电镜法的钢铁夹杂物检测带来更多的实用功能。
  • 药品标准化: 生物医药产业困局
    药品标准被视为保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ldquo 防护墙&rdquo ,但这堵&ldquo 墙&rdquo 却屡遭诟病&mdash &mdash 药品质量不达标甚至引发严重事故的报道频现报端。   特别是近日,反复引发不良反应的中药注射剂入选基药目录的消息再掀争议浪潮。   一方面,是我国近些年不断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入 另一方面,这一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却始终难解标准化困局。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直言不讳:我国药品标准整体水平仍然偏低,其中突出表现在中药上。   而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透露的信息来看,我国正在推进药品标准化战略。前不久,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张伟向记者分享了他对实施中国药品标准化战略若干问题的思考。    整体水平偏低   从定义来看,药品标准是针对某一目标化合物或处方工艺所作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日常检验或评价药品质量符合性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药品标准的完善与否也是工艺水平、分析技术、人员素质等综合实力的最终体现。   &ldquo 药品标准的发展水平也间接地代表着一个国家药品行业发展的水平。&rdquo 张伟说。   而我国药品标准却饱受诸多问题的困扰。   据介绍,受历史条件和我国医药工业发展阶段所限,我国药品标准水平相对较低,普遍存在检测方法落后、专属性不强、不能准确测定有效成分、不能真实反映杂质含量等问题,标准老化问题也较为突出。   孙忠实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上述问题在中药领域尤甚。&ldquo 中药的管理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形成国家级的、统一的、科学规范的体系。&rdquo   他举例说,中药制剂质量受原材料影响很大,但对于原材料,至今没有国家级的统一标准。&ldquo 有效成分含量要有个标准,不同地区生产的原材料有效成分会相差很多倍。&rdquo   在标准老化问题的背后,还同时存在淘汰机制不健全的难题。   张伟指出,目前,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缺少评估手段,监督缺乏力度,药品标准&ldquo 只生不死&rdquo ,迫切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标准淘汰机制。   据孙忠实分析,&ldquo 老化&rdquo 的药品标准难以淘汰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数据收集能力不足。&ldquo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说清某种药品不良反应有多少例,&lsquo 枪毙&rsquo 该品种有依据,但我们缺乏健全的申报机制,难以掌握详尽的数据。&rdquo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企人士推测,这其中也牵扯到落后品种药企的利益。&ldquo 药企做出一个产品花费很多时间和资金,有的甚至是中国第一个此类药品,即使逐渐落后了,也不容易从药典上剔除掉。&rdquo   信息建设滞后   对于药企而言,还存在提高药品标准的能力和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张伟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的主导者是政府部门,而企业不愿主动参与,仅是被动执行。   &ldquo 企业缺少提高标准的经费投入和技术能力,仅满足于生产的药品符合标准。另外,政府缺乏提高药品标准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措施。企业主动提高标准后不仅不能获益,还有可能增加生产、检验及质量控制成本。&rdquo 张伟分析道。   他认为,长此下去,企业必然会从标准提高的参与者变成旁观者,从对个性注册标准的主动提高变成对共性国家标准的被动执行。   一位国内生物制药企业质量副总监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企业没有太多机会参与到有关药品标准研究的项目或课题中,药典委员会专业委员中来自企业的代表有限,同时,企业提高标准会增加时间和资金成本,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市场也未体现优质优价的回馈,因此,企业提高标准的动力不足。   此外,我国还存在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未建立起统一、动态、高效的药品标准信息平台。   这造成的后果便是:难以统计我国药品标准数量,标准总体底数不清 难以对现有药品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标准整体水平不明 难以查询最新标准,执行容易出错 由于未建立统一的药品标准数据词典,信息共享没有基础。   对于上述问题,这位不愿具名的质量副总监深有体会:FDA有着相对完善的已上市药品注册的数据库,而由于我国在这方面信息化水平比较落后,药企有时难以查询到必要的药品注册标准建立的相关信息。&ldquo 希望国家能够建立相关的标准数据库,哪怕是付费查询,也会对企业很有帮助。&rdquo   强化企业主体   目前,药品标准难题如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咽喉。而发达国家大多把药品标准化上升到战略高度,争相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张伟说:&ldquo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rdquo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ldquo 得标准者得天下&rdquo 的国际市场竞争游戏。   据他介绍,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药品标准化战略,其核心是提高药品标准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在政府引导的同时,首先要使标准适应市场和企业的需求,使企业成为标准化活动的主体。   张伟建议,根据企业自身定位,积极开展本企业的标准化活动,在采纳和吸收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既有自身技术特点又有竞争力的标准。企业也应积极从事本行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成为主导者。   对此,多位受访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认可并谈到,目前可以看到一些积极变化,政府部门会比以往更多地征询来自企业的想法。   在体制层面上,张伟指出,应改变目前标准多头管理的现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关系顺畅、合作密切的药品标准管理工作体制。完善药品标准制修订的启动机制、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和淘汰机制。   此外,他还建议,加快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药品标准信息平台,实现药品标准的公示发布、查询检索、分析审核乃至制定修订等工作的网络化和自动化,增强药品标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药品标准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ISO发布纳米材料分类新标准
    近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一份新的技术报告:《纳米材料分类的新标准——ISO/TR 11360:2010》。该标准为纳米材料的分类提供了更综合、更国际化的方法。   ISO表示,从新的医疗设备到最新的工具以及消费产品,创新的纳米技术推动着时代的发展。通过对纳米材料的理解和对逻辑分类的认识,让这项技术发展地更远、更快、更好。纳米材料的应用十分广泛,从电脑记忆存储到防晒霜都含有纳米技术。目前,各种物理、化学、力学、光学、生物学以及不同的内部/外部结构中都有纳米材料的存在。   据悉,ISO/TR 11360标准引入了一种叫做“纳米树”的系统。将纳米技术的变成逻辑概念,把现有的纳米材料看作纳米领域这棵大树上的一些分支,而纳米技术中最基础和最普遍的元素看作纳米树的主要枝干。各种纳米材料在结构、化学性质和其他方面都有所区别。   新的ISO/TR 11360标准的涵盖了科学、工程学、行业和政府等各方面,将会大大促进行业与消费者之间,以及政府与监管机构的交流和沟通。
  • TUV联手CQC举办发热类产品新标准研讨会
    TUV 南德意志集团联手CQC华南实验室举办 EN60335-2-9/A13:2010新标准研讨会   中山2011年9月21日电 /美通社亚洲/ -- 近日,TUV 南德意志集团南中国区联合 CQC 华南实验室在中山家电创新中心举办了关于“EN60335-2-9/A13:2010发热类产品新标准要点及解决方案”研讨会。格力、美的、雅乐思、汉威泰等1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旨在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发热类产品的最新标准,共同关注技术更新趋势,推动产业升级。   研讨会现场   日前,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正式发布了家用烧烤类器具 EN 60335-2-9标准的A13增补件,该增补件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欧盟各成员国开始实施,过渡期到2013-10-01。从新增补件的要求变化上来看,新标准 A13与旧标准 A12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警告标志和说明书的要求描述进行了细化 在电击和运动部件防护方面,增加了新试验值的要求 大范围地改变了对温升测试的要求,如在特定的试验中增加了对于三明治炉、烤面包机和烘烤器等器具的表面温升要求,同时还大范围地提高了测试部件的温升限值要求。   近年来,欧盟关于烧烤类器具产品的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日益严格。2007年,欧盟出台的 EN 60335-2-9标准的 A12增补件一度使相关企业的出口产品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A13增补件这一新的措施的出台又将使相关出口企业面临新的考验。为了符合新标准的要求,绝大部分的产品需要更改原有的结构,这将会造成生产成本的大幅增加。对此,TUV SUD 南中国区小家电部刘先生表示,“新标准的实施,对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无疑是一次严苛的考验。TUV SUD 作为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希望通过 TUV SUD 先进的德国技术、专业及高效的全球一站式服务帮助外贸企业优势与企业共度难关,提高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此次 TUV SUD 南中国区与 CQC 华南实验室在珠三角地区首次就电器类产品为主题举办研讨会。通过此次研讨会为众多客户提供了相互交流,探讨技术的平台。参加的企业代表们表示希望今后能多举办这类技术型讲座,为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建议,帮助企业提升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 建筑材料放射性限量核素检验新标准发布
    7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正式实施。   此次标准对建筑材料放射性限量的检验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为国内陶瓷、石材等建材企业的生产销售提出了明确的规范。   新标准严格试验方法   新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部分天然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对放射性核素限量有要求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该标准替代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删除了原标准中“检验规则”部分,新标准中测量不确定度采用了《国际计量学基本和通用术语词汇表》中术语定义。   据悉,室内环境放射性大多来源于装饰过程中大量使用的石材、墙地砖、陶瓷洁具类建材产品,其中最大的辐射隐患来自石材。我国石材按放射性高低被分为A、B、C三类,只有A类可用于室内装修。而陶瓷产品的放射性来自于其原料中的泥土、矿渣、石粉。   花岗石放射性须警惕   目前,消费者对苯、甲醛、PVOC等室内污染已经较为警觉,但对建筑材料辐射性污染的认识尚且不足。   在四惠、八里桥等建材市场调查时记者发现,消费者们在选购瓷砖、石材等具有放射性的建材产品时,也往往更关注其款式和价格,对于是否具有放射性危害一事并未加以足够的重视。多数商家在被问及产品放射性问题时也语焉不详。   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天然石材中花岗石放射性超标现象严重,尤其是印度红、枫叶红、杜鹃红、英国棕、孔雀绿等,因此应谨慎选择红色、绿色或带有红色大斑点的花岗石品种。同时,天然石材不宜在室内大量使用,尤其不要在卧室、儿童房中使用。
  •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发挥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对装备制造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品产业迈向中高端,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基础性产业,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基石。标准是产业发展和质量技术基础的核心要素,是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标准是装备设计、制造、采购、检测、使用和维护的依据,标准的先进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决定了装备质量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坚持标准引领,用先进标准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改善供给、扩大需求,促进产品产业迈向中高端。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装备制造业标准占总数的50%以上,基本形成了适应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与国际接轨程度进一步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70%以上,重大装备国产化程度大幅提高,产品整机质量与可靠性水平明显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在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国际贸易、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支撑了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标准体系存在系统性和协同性不强、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适应性较差等问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标准缺失,标准国际化水平不高,装备制造业质量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造成装备在质量一致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等方面差距较大,质量品牌竞争力不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整体水平亟待提升,迫切需要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重点推进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标准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为落实国务院有关《中国制造2025》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紧贴《中国制造2025》的需求,以提高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相结合、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相结合,不断优化和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化水平,提升我国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支撑构建产业新体系,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转变。  (二)实施原则。  需求引领、问题导向。紧贴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标准化和质量的需求,针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标准的研究与验证,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和装备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释放创新活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大质量工作格局。  重点突破、综合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各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研制一批急需的关键技术标准。统筹装备制造业产业生态链的需求,成套、成体系地推进标准制定,构建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的综合标准体系。  军民融合、统筹发展。兼顾工业制造和武器装备建设需求,提高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通用化水平,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提高装备质量,为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筑牢工业基础。  开放兼容、强化实施。推动装备制造业标准国际化,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注重装备制造业标准实施与工业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以质量品牌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加快接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重点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装备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有力支撑《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一批“中国制造”金字品牌。  二、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适应装备制造业发展需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兼容发展,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水平,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提升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塑造“中国制造”品牌形象。  (一)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深化国家科技计划与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对研发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指标因素,通过科研项目促进标准的形成,通过标准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和快速推广应用,将技术标准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依托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加强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围绕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协同,研制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促进成果转化。结合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在工业基础、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建立标准创新基地,聚集装备制造业领域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为先导性、创新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与国际化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结合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促进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科技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兼容发展。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领域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通用化,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优先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加快军用标准向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开展现有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整合修订和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加强军用和民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动,促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资源共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中国航天标准走出去,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装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研究制定促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政策,推动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推进产业化。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和质量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行政执法、认证认可等手段,促进装备制造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实施,坚决淘汰不达标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提振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契机,统筹建设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企业标准大数据采集,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强化对公开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依标准开展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推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汇聚多元共治的合力。(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认监委,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地区发展规划,推动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点,为装备制造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提供质量技术支持“一站式”服务。推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综合服务示范和国际互认,为中国装备走出去,形成持续竞争力提供质量技术保障。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大设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重大设备,综合运用质量技术基础手段实施重大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项目投资效益。(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装备制造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统一管理,除在危害国家安全、人身健康和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防止欺诈等方面设置强制性标准,需要强制执行、严格管住外,其他方面应更多让市场发挥作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强质量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建立产品统计监测制度,健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将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安全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装备制造领域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标杆和先进典型。(质检总局,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塑造“中国制造”品牌形象。将质量品牌建设纳入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活动内容,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提升质量品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简称“四基”)领域急需标准制定。以破解装备制造业发展瓶颈和加强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开展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核心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配套解决基础材料、基础工艺标准短板。针对高档数控机床、电子专用设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高端装备制造业配套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标准缺失的局面,组织攻关,重点研制高速高精度轴承和齿轮、高压液压件、高强度紧固件、高应力高可靠性弹簧等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标准。研究解决影响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产品质量一致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系统制修订液压件、紧固件、弹簧、密封件等量大面广的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标准 钢材、有色金属、电子专用材料、有机和复合材料等基础原材料标准,特别是耐高温高压、耐寒、耐腐蚀、耐磨材料标准 金属成型、金属加工、热处理、锻压、铸造、焊接、表面工程等基础工艺标准,提升可靠性和寿命指标。(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工业基础标准研究和试验验证。针对“四基”标准基础数据和方法研究薄弱环节,建立以产业集聚区和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相关主机企业联合参加的标准推进联盟,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开展标准基础研究和试验验证,加强相关设计方法、检测试验、可靠性验证和疲劳寿命评估等原始试验数据积累,支撑国家工业基础数据库和工业产品质量控制与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四基”领域综合标准化。加强“四基”领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准化联动,系统解决设计、材料、工艺、检测与应用标准的衔接问题。鼓励主机企业积极参与“四基”标准制修订,扩大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相关标准在主机行业的应用。选择汽车、机床、工程机械等领域开展整机企业和基础配套企业对接标准化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化。(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工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以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对关键原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为重点,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提高装备质量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创新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机制。针对智能制造标准跨行业、跨专业、跨领域的特点,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在智能产品、装备、制造技术等方面,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标准推进联盟,制定满足市场需要的标准,加快智能制造科技成果转化。(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分析智能制造标准化需求和重点领域,系统梳理现有相关标准,构建先进、开放、协调、国际接轨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重点研制智能制造关键术语和定义、智能装备/产品、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软件、工业云和大数据等基础通用和关键核心技术标准,规范、引领智能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选择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行业和企业,针对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和智能服务等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工作。在充分考虑现有布局和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智能制造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和标准验证等工作予以支持。鼓励和引导行业和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实施应用、意见反馈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装备智能化和质量提升。选择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企业实施制造过程信息化集成和协同应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建设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和追溯体系。依托重点领域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建设以及传统制造业智能转型,突破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实现工程应用和产业化,提升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智能制造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在数字化协同设计等领域实现国际标准突破。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间的技术标准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工作组等合作平台,吸引企业界、学术界广泛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培养标准化人才,开展标准互认,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制定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指导装备制造业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重点研究绿色设计、工艺、装备、材料及管理等绿色生产标准 余热回收、水循环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以及废弃汽车整车及关键系统部件、废弃机电产品的回收、拆解、再制造等回收再利用标准 满足轻量化、无害化、节能降噪、资源节约、易拆解、易回收、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等要求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绿色物流等绿色供应链标准 基于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与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等工厂建设运营的不同维度,以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目标的绿色工厂标准 园区生态环境及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共享、产业共生耦合、近零排放等绿色园区标准。(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以高效节能节水、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和评价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高效电机、LED照明、先进节能环保装备等重要产品标准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开展能效、水效提升与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及关键技术、循环经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推动节能量测量与验证、节能服务、能耗在线监测与评估、重大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的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及效果评估。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等绿色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绿色标准检测、认证等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第三方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开展绿色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依据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和认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广绿色产品。开展绿色供应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业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制造过程的流程化再造,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质量损失,避免低价竞争。(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国家认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  加快服务型制造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围绕消费品需求,促进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柔性化生产和个性化定制相关设备和标准的研制,发展故障诊断、维修保养、远程咨询等专业服务,生产更多有创意、品质优、受群众欢迎的产品。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云制造服务、远程监控和运行维护服务、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精准营销、产品回收再制造、金融租赁、知识管理与服务等技术标准研究,推动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成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的供应商。(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产性服务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开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技术标准研究,促进制造企业流程再造和模式创新。加快制定研发设计、生产设施管理、第三方物流、知识产权、服务外包、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标准研制,支撑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标准委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装备制造业服务质量。鼓励企业优化产品设计,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加优质新型产品有效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消费需求。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发展技术支持和设备监理、保养、维修、改造、备品备件等专业化服务,提高设备运行质量。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理念和新技术,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提高装备制造业服务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结合产业布局,引导和鼓励各地区、各产业集群,推进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制造服务标准化“科技研发、转化成果、推广应用”的合作模式,开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托制造业集聚区,推进研发设计、物流服务、质量检验检测相关标准化公共平台建设。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整体质量竞争力。(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突破,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  围绕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适应创新进展和市场需求,改进标准制修订流程,提高标准制修订效率,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及时更新标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标准化实现新突破,加快装备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完善集成电路标准体系,推进高密度封装、三维微组装、处理器、高端存储器、网络安全、信息通信网络等领域集成电路重大创新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展集成电路设计平台、IP核等方面的标准研究。开展靶材、电子浆料、半导体材料、高强高导铜合金等新型电子材料标准研究,研制传感器、专用电子设备等关键共性技术标准,完善新型显示、传感器件、片式元器件、太阳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标准体系。加强智能终端、视听产品、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关键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工作,加快新型计算、高速互联、先进存储、体系化安全保障等技术标准研制。加快适用于工业环境的宽带移动通信标准制定,研制第五代移动通
  • ISO发布玩具安全性的新标准
    在2012年末,ISO发布新修订和改进的标准,ISO 8124-1:2012,玩具安全性——第1部分:玩具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方面的安全性(Safety of toys - Part 1:Safety aspects related to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旨在进一步减少儿童因使用不安全玩具受伤害的风险。新标准规定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并对不同年龄范围设置不同要求,对某些玩具或外包装上适当的警告和/或使用说明也作了规定。该标准由ISO玩具安全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181)制定。   ISO8124-1标准是ISO发布的玩具安全性系列标准(总标题:玩具的安全性)之一。标准设计目的是:无论是在玩具的预期使用模式(正常使用),还是在非预期使用模式(不当使用)情况下,减少玩具使用对儿童造成的潜在危险。本标准系列涵盖所有类型玩具(无论是高科技玩具还是传统玩具),分以下4部分:   ISO 8124-1:2012,玩具安全性——第1部分:玩具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方面的安全性   ISO 8124-2:2007,玩具安全性——第2部分:可燃性   ISO 8124-3:2010,玩具安全性——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ISO 8124-4:2010,玩具安全性——第4部分:供室内和室外   家庭娱乐使用的秋千、滑梯及相类似活动的玩具。   在强化玩具安全性持续不断的努力下,ISO玩具安全性技术委员会(ISO/TC181)扩展了系列标准的内容,新增两部分:第5部分:玩具中特定元素总浓度的测定,第6部分:玩具和儿童类商品——聚氯乙烯塑料制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phthalate plasticizers)的测定。两个新内容将于2014年发布。
  • 新方法新标准助力原子荧光行业发展
    在第52个标准日来临之际,桂林、包头等地纷纷展开“实施标准化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等主题活动。标准是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对于行业发展、促进产品升级、推动创新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这一点在检测行业同样适用。作为原子荧光行业领跑者的金索坤同样了解标准对于原子荧光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且积极与相关单位合作推进与原子荧光相关标准的起草和发布,对于原子荧光行业的发展着积极作用。以北京金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共同推出快速测镉新方法《谷物中镉的测定 稀酸提取 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为例。在这项标准发布之前,检测粮食中的镉大多采用《GB 5009.15-2014》使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或者《GB 5009.268-2016》使用ICP-MS法。上机检测前样品都需要将近两个小时的前处理过程,并且需要微波消解仪和控温电热板等设备,同时消耗大量的硝酸、过氧化氢等试剂。相比之下,《谷物中镉的测定 稀酸提取 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测粮食中镉的操作简单的多,只需要经取样、加酸定容、离心、取上清液上机测试。整个过程大约5分钟。与前两种方法相比,火焰原子荧光法提高检测效率。新标准的发布使得检测谷物中镉的检测更加快捷,使火焰原子荧光光谱仪的应用更广泛,有助于原子荧光行业的发展。除此之外,金索坤还与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共同起草了《区城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方法第35部分:金量测定泡沫塑料富集-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行业标准。在助力地球化学样品分析之时推动火焰原子荧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金索坤还会继续为原子荧光技术的发展探索乾坤,将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子荧光光谱仪带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金索坤SK-典越 火焰原子荧光光谱仪/光度计
  • 开元仪器入选湖南省2022年度新兴优势产业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兴优势产业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元仪器申报的“煤质分析和燃料管理智能装备制造标准化试点”项目入选。   工业标准化试点是指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和管理,以建立完善和推广实施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为目的的典型引路、标杆引领的标准化实践活动。同时,试点承担单位的产品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行业内其他单位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并且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省乃至全国同行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开元仪器积极牵头及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公司先后参加了GB/T 25214《煤中全硫测定 红外光谱法》、GB/T28730《固体生物质燃料样品制备方法》、GB/T 3073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仪器法》、GB/T 30733《煤中碳氢氮的测定 仪器法》、GB/T 30991《智能氧弹式热量计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25《库仑测硫仪技术条件》、GB/T 32707《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氧弹式热量计》、GB/T 32709《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煤炭工业分析仪》、GB/T 33302《燃煤可排放硫含量试验方法》、ISO 13909《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ISO 20336《Solid mineral fuels - Determination of total sulfur by Coulomb titration method》、GB/T 37673《煤灰中硅、铝、铁、钙、镁、钠、钾、磷、钛、锰、钡、锶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3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通过参与标准制修订,公司进一步稳固了在行业的制高点,树立了相应产品在整个行业的权威性,促进了先进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也为产品的更新换代和行业的规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深耕煤质分析领域三十年,开元仪器一直在探索产业标准化和客户需求个性化的最佳平衡点,在新产品研究、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产品占据了国内“半壁江山”。不仅如此,开元仪器还主动对标国际标准,让产品技术、产品质量、产品安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引进新标准新理念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公司是行业内率先按照欧盟标准推行产品CE认证的企业,使产品在安全、环保等方面与国际接轨。截至目前,开元仪器的产品远销美国、澳大利亚、荷兰、俄罗斯、蒙古、印尼等77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注重标准在产品开发、生产中的应用: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三化”工作,减少产品物料品种规格;加强标准化培训,提高全员标准化意识。此次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化赋能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 冷饮标委会成立 伊利扛起冷饮标准化大旗
    日前,“全国冷冻饮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内蒙古伊利集团正式成立。作为委员会常设机构的标委会秘书处将正式落户伊利。   推动冷饮行业标准化进程,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产品品质,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国标委相关领导认为伊利等领军冷饮企业来自生产一线的技术信息反馈,对于行业标准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是很有益的。由国家牵头、企业参与形式,修订行业标准,将是最切合实际、最为有效的规范发展之路。对此,伊利集团执行总裁张剑秋表示:今后,伊利将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定期联络工作,就相关的行业新标准组织开展申请、立项等工作,并负责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技术性问题的沟通、协调和解决,使冷饮标准化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迈向更高的台阶。业内专家表示此举既意味着在食品标准化领域,政企合作的紧密程度在原有基础上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也意味着伊利集团多年来悉心经营的生产标准化、系统化工作得到了政府及舆论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作为中国乳业的龙头企业,伊利集团是中国冷饮行业的先行者和开创者。从伊利大火炬到伊利苦咖啡,再到伊利巧乐兹、冰工厂等热门产品伊利集团生产的冷饮、冰激凌产品赢得了亿万消费者的衷心支持。2009年,伊利冷饮产品销量保持稳健上升趋势,伊利集团上半年冷饮销售收入为21.17亿元,同比增长2.62%,依旧稳坐行业首位。雪糕、冰淇淋连续16年产销量居全国第一。其中冷饮业务营业利润率增速最快,增加了9.92%,有力的推动了净利润的增加。   特别是伊利酸奶业务增长迅速,成为伊利业绩中的新亮点。据悉,2009年上半年,伊利股份各大产品线的市场份额均有所增加。其中,酸奶产品市场份额增幅较大,高达19.1%,在行业中同比上升速度最快。2008年以来,伊利集团持续推出了优品嘉人优酪乳、伊利“畅轻”益生菌酸奶等高端,功能性产品,不但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更推动整个高端酸奶市场的成长。   全国冷冻饮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推动冷饮行业标准化发展,作为冷饮业龙头的伊利集团深度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扛起标准化大旗,有利于引导整合整个冷饮行业的标准化发展方向,加强相关部委与行业企业间的意见交流,提升冷饮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此前,伊利集团参与了《杀菌乳安全标准》《灭菌乳安全标准》和《生鲜乳安全标准》三个乳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工作,在乳制品生产标准的制定、协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9年年会在上海召开
    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9年年会在上海召开。在2009年,标委会的工作卓有成效,共完成了11项新标准的制定和4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鉴于行业发展的需要,标委会在2008年年会上提出了“三年滚动计划”,要在业内开展大量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09年是标委会“三年滚动计划”启动实施的首年,共有15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这一年里完成。在2009年年会上,上述15项标准被提交于大会审议。这15项标准包括5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涉及缝纫机术语、计算机控制系统、零部件、刺绣机等多个领域。经过投票表决,15项标准全部获得通过。   标委会在2009年年会上还提出了2010年的工作设想。根据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标委会加强和深化了刺绣机、服装机械、零部件等专业标准化工作。标委会计划在2010年开展19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显然,缝制设备行业的标准体系建设速度在不断加快,这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行业标准是产品的技术立法,是产品满足消费者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基本依据。制定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商品生产并规范市场。因此,制定标准是规范市场和满足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条件。多年来,缝制设备市场的无序竞争令人深恶痛绝。在谈到如何规范行业市场的时候,大家都呼吁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提高行业门槛,这个“机制”和“门槛”就是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和入市准则。任何行业,只有制定标准并按标准进行认证,才能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   行业标准在制定阶段应充分体现消费者的需求,并与科技发展水平相辅相成。制定标准时,对产品的每一项功能指标都应反复推敲,并具有相应的、科学的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指示,目前在加速标准编制的同时要注意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行业标准制定后,不能束之高阁,应以此为依据,加强对市场的监控,使生产商能自觉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材料采购。任何事物的推广,单靠自觉性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标准也不例外,所以从行业标准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大力推进对产品的认证,对产品达标和质量稳定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缝制设备行业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另外,大批标准虽已发布实施,但由于监管措施不力,标准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标准就是规矩。缺乏完善的标准,对整个行业来讲就缺乏了方向。没有标准,很容易使一个行业走向散、乱,最终可能会导致这个行业被淘汰。   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行业标准体系是中国缝制设备行业实现强国梦的基石。
  • 岛津创新技术标准化— CSTM团体标准《SFC植物油苯并(a)芘测定》宣贯会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为了简化食用油中脂溶性成分的分析步骤,提高分析效率,中国材料与试验标准化委员会(CSTM)与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CAIA)联合包括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合作单位,开发、建立并正式发布了团体标准《T/CSTM 00745-2022/T/CAIA/SH 018-2022(IDT)植物油 苯并(a)芘测定 超临界流体色谱在线净化-反相高交液相色谱法》(以下简称《植物油苯并(a)芘测定团体标准》)。该标准利用超临界流体色谱技术的快速分离能力与油脂样品互溶性好等特点,极大提升了食用油中脂溶性成分的检测效率。为了向行业内更好地传达新标准具体实施细节,介绍新技术方法的检测优势,2023年3月29日,CSTM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岛津,共同举办了《植物油苯并(a)芘测定团体标准》的标准宣贯会。来自北京及周边地区的行业专家、相关科研及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近30位参与了本次标准宣贯会,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媒体参与并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活动现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李晓东部长致辞会议伊始,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李晓东部长致辞。李晓东在致辞中表示,2019年,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发挥岛津宽产品线的优势,岛津中国整合成立了分析计测事业部,整合多条产品线,旨在为分析检测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近年来也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2019年,岛津还成立岛津中国创新中心,为尖端用户提供与岛津合作研究及成果转化平台,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今天会议所宣贯的团体标准,就是岛津与专家用户合作的又一成果实例,我们将通过实际工作案例分享,结合现场仪器操作展示,共同促进该标准推广,以及SFC特色技术在油品检测方面的应用。岛津愿与客户共谋发展,共同进步。主题报告本次标准宣贯会,特别邀请了CSTM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钢研技术集团王海舟院士就标准相关话题做主题报告。CSTM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钢研技术集团王海舟院士报告题目:《科学试验与标准化》以标准化手段规范科学试验研究的过程,对于确保科学试验结果的可靠性,促进创新科学技术加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报告详细阐述了科学实验标准化的重要作用以及相关理论延伸,包括标准化熵减理论、标准化多维矩阵结构理论以及标准化多元交织链网构型理论等三个基础理论的定义、认知及其指导作用。同时,王海舟院士还介绍了CTSM/FC98科学试验领域标委会筹备建立及在标准制定领域所做的工作。在王海舟院士报告之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副主任谢刚研究员、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安全行业专员张园园以及岛津创新中心高级专家郭彦丽博士分别作主题报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副主任 谢刚研究员报告题目:《粮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和机遇》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高度关注粮食安全,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包含粮食数量、粮食储备、粮食质量、监管制度以及技术安全等多方面。报告从多方面阐述了当下我国粮油领域食品安全的现状,并着重介绍了目前以色谱、质谱、光谱为代表的分析检测技术以在粮油检测领域目前的应用及发展现状,并提出了对相关检测技术未来发展的需求。岛津 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安全行业专员 张园园报告题目:《岛津粮油行业综合解决方案》粮油质量安全关乎国运民生,而分析检测技术,对于保障粮油生产和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在粮油生产的全产业链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岛津为了助力行业发展,也推出了针对粮油行业全流程、多维度的综合解决方案。报告以多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例,介绍了岛津针对真菌毒素、氨基酸、添加剂、矿物油、污染物、农残等多品类检测方案。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高级专家 郭彦丽报告题目:《SFC-LC二维联用技术及应用介绍》超临界流体色谱(SFC)是一种色谱分离技术,使用超临界流体(通常是二氧化碳)作为流动相。由于超临界由于具有较低的粘度和较高的扩散系数,因此在SFC中样品分子可以更快地扩散到固定相表面,导致更快的分离速度和更短的分离时间,同时二氧化碳作为流动相也更加经济、绿色环保。报告主要介绍了,岛津利用SFC与反相色谱搭建的二维色谱系统及其在食用油检测苯并(a)芘中的应用。该技术可极大提升食用油中脂溶性成分的检测效率,相关实例已经形成团体标准。会议由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色谱产品经理尹宏瑞主持真机演示除了精彩的报告之外,为了让与会代表对新的SFC-LC二维联用技术检测食用油中苯并(a)芘的实验步骤以及技术操作有更清晰的认识。在报告环节之后,还组织了真机演示环节,并针对前处理、仪器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岛津郭彦丽博士现场演示参观创新中心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岛津创新技术标准化 CSTM团体标准《SFC植物油苯并(a)芘测定》宣贯会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为了简化食用油中脂溶性成分的分析步骤,提高分析效率,中国材料与试验标准化委员会(CSTM)与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CAIA)联合包括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合作单位,开发、建立并正式发布了团体标准《T/CSTM 00745-2022/T/CAIA/SH 018-2022(IDT)植物油 苯并(a)芘测定 超临界流体色谱在线净化-反相高交液相色谱法》(以下简称《植物油苯并(a)芘测定团体标准》)。该标准利用超临界流体色谱技术的快速分离能力与油脂样品互溶性好等特点,极大提升了食用油中脂溶性成分的检测效率。为了向行业内更好地传达新标准具体实施细节,介绍新技术方法的检测优势,2023年3月29日,CSTM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岛津公司,共同举办了《植物油苯并(a)芘测定团体标准》的标准宣贯会。来自北京及周边地区的行业专家、相关科研及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近30位参与了本次标准宣贯会,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媒体参与并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活动现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李晓东部长致辞会议伊始,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李晓东部长致辞。李晓东在致辞中表示,2019年,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发挥岛津宽产品线的优势,岛津中国整合成立了分析计测事业部,整合多条产品线,旨在为分析检测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近年来也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2019年,岛津还成立岛津中国创新中心,为尖端用户提供与岛津合作研究及成果转化平台,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今天会议所宣贯的团体标准,就是岛津与专家用户合作的又一成果实例,我们将通过实际工作案例分享,结合现场仪器操作展示,共同促进该标准推广,以及SFC特色技术在油品检测方面的应用。岛津愿与客户共谋发展,共同进步。本次标准宣贯会,特别邀请了CSTM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钢研技术集团王海舟院士就标准相关话题做主题报告。CSTM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钢研技术集团王海舟院士报告题目:《科学试验与标准化》以标准化手段规范科学试验研究的过程,对于确保科学试验结果的可靠性,促进创新科学技术加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报告详细阐述了科学实验标准化的重要作用以及相关理论延伸,包括标准化熵减理论、标准化多维矩阵结构理论以及标准化多元交织链网构型理论等三个基础理论的定义、认知及其指导作用。同时,王海舟院士还介绍了CTSM/FC98科学试验领域标委会筹备建立及在标准制定领域所做的工作。在王海舟院士报告之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副主任谢刚研究员、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安全行业专员张园园以及岛津创新中心高级专家郭彦丽博士分别作主题报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副主任 谢刚研究员报告题目:《粮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和机遇》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高度关注粮食安全,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包含粮食数量、粮食储备、粮食质量、监管制度以及技术安全等多方面。报告从多方面阐述了当下我国粮油领域食品安全的现状,并着重介绍了目前以色谱、质谱、光谱为代表的分析检测技术以在粮油检测领域目前的应用及发展现状,并提出了对相关检测技术未来发展的需求。岛津 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安全行业专员 张园园报告题目:《岛津粮油行业综合解决方案》粮油质量安全关乎国运民生,而分析检测技术,对于保障粮油生产和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在粮油生产的全产业链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岛津为了助力行业发展,也推出了针对粮油行业全流程、多维度的综合解决方案。报告以多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例,介绍了岛津针对真菌毒素、氨基酸、添加剂、矿物油、污染物、农残等多品类检测方案。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高级专家 郭彦丽报告题目:《SFC-LC二维联用技术及应用介绍》超临界流体色谱(SFC)是一种色谱分离技术,使用超临界流体(通常是二氧化碳)作为流动相。由于超临界由于具有较低的粘度和较高的扩散系数,因此在SFC中样品分子可以更快地扩散到固定相表面,导致更快的分离速度和更短的分离时间,同时二氧化碳作为流动相也更加经济、绿色环保。报告主要介绍了,岛津利用SFC与反相色谱搭建的二维色谱系统及其在食用油检测苯并(a)芘中的应用。该技术可极大提升食用油中脂溶性成分的检测效率,相关实例已经形成团体标准。会议由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色谱产品经理尹宏瑞主持除了精彩的报告之外,为了让与会代表对新的SFC-LC二维联用技术检测食用油中苯并(a)芘的实验步骤以及技术操作有更清晰的认识。在报告环节之后,还组织了真机演示环节,并针对前处理、仪器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岛津郭彦丽博士现场演示参观创新中心关于利用SFC-LC二维色谱联用检测植物油中苯并(a)芘的更多细节,请见视频
  • 4项软体家具新标准通过审定
    国家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通过了4项软体家具新标准的审定,现已到报批通过阶段。4项软体家具标准正式执行后,消费者家中不可缺少的沙发、软床、床垫等软体家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有新标准进行控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通过审定的4项新标准分别为《软体家具床垫中有害物质限量》、《软体家具沙发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软体家具沙发》。   新标准对软体家具产品中的甲醛、富马酸二甲酯、偶氮染料等确定了限量指标。   而《软体家具沙发》行业标准的修订,主要是增加了面料方面的要求,同时增加了安全性活动部件要求,对沙发产品的回位等位置固定方面做出了规定。在《软体家具床垫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对有害物质的界定上与沙发类产品相比有所增加,对床垫的面料中抗阻燃剂对人体的危害进行了介绍,并明确规定禁用的5种阻燃剂。
  • 中国科协科研试剂标准化建设(检验检测)青年科学家沙龙举办
    5日至6日,由中国科协主办,中国检验检测学会承办,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科研试剂分会、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测标准化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办的中国科协科研试剂标准化建设(检验检测)青年科学家沙龙在四川成都举办。沙龙现场。  中国科协科创部部长刘兴平致辞表示,青年科学家沙龙旨在搭建青年科技人才跨界交流平台,激发青年科技骨干、科技领军人才、海外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人才支撑。这将会极大促进来自检验检测各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自主创新标准创新引领的路线上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大学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院长石碧在致辞中指出,科研试剂不仅是重要的科技资源,同时也是检验检测行业分析、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产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基础物资条件保障。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常务副会长生飞在致辞中指出,检验检测是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学会重视青年科技工作者成长,在青年人才举荐、开展青年科技人才培训等多个方面做了诸多工作。本次沙龙活动旨在树立学术榜样、激发学术活力,为青年科学家成长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在自由发言环节,多位青年学者围绕科研试剂应用现状与实践、科研试剂产业前沿与自主创新、科研试剂标准化创新研究与发展、科研试剂产业发展遇到问题与解决建议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充分交流。  本次沙龙宣布启动筹备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为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人才成长搭建了高端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科发展,充分体现出中国科协和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重视人才培养,提高青年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检验检测领域自主创新发展的有益探索和积极举措。
  • 新标准发布!中国石油探索基础油品牌化
    11月初,中国石油集团企业标准《PCL通用润滑油基础油》标准发布。该标准由润滑油公司牵头,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大连石化公司、兰州石化公司、辽河石化公司和石油化工研究院共同研究修订,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PCL基础油”取自 PetroChina Lubricant 的首字母。该企业标准的发布,是中国石油对基础油品牌化的探索,将有利于提高和规范中国石油的基础油质量,就如SK公司的YUBASE基础油、埃克森美孚公司的EHC基础油一样。《PCL通用润滑油基础油》标准精简了基础油牌号,实现了与国际通用基础油牌号接轨,有利于炼化企业组织生产。新标准包含润滑油产品需要的理想牌号和指标,未来,中国石油的基础油生产布局也将参照该标准进行规划,这有助于推动在产基础油的结构和指标调整。同时,该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润滑油公司优化工艺方案,提升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 18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关系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领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共涉及八大方面,三十五项要求。其中在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中提到“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在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中提到“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在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中提到“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全文如下: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为扎实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实施,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二)完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出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统筹设置标准研究任务和考核目标,推动项目立项与标准研制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服务机制,以标准引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推动将标准纳入科技奖励范畴。完善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加快前沿技术成果标准化进程。强化标准研制融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强化下一代互联网、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新兴领域标准化预研究,加快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建立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国家标准立项预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三)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制修订一批工业基础标准,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支持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标准,完善智能家电、电动家具家居用品标准体系。健全消费类电子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多品种、多品牌智能电子产品、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互联互通。持续强化纺织服装、鞋类箱包、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完善充电桩、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标准,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系列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充电桩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现代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消费。健全体育标准,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冰雪运动、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健全工业母机、新型显示等重要产业链标准体系,组建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同步推动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相关方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标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联络联动,推动上下游各环节各领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50个,引领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九)持续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和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指标,加快新兴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等配套标准。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制定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标准,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碳汇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化学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标准,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管理标准,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利用、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编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态系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化建设,研制一体化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指南,加快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标准制定和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气候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等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加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评估标准,逐步建设覆盖规划编制管理全流程的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资源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质量抽检等标准研制。完善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标准。开展海洋地质调查评价、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标准制修订,完善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等海洋资源资产监测标准,重点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等标准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加强绿色投入品、农业节水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修订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工业企业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标准研制,探索研究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研制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实施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开展60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采购、绿色流通、绿色评定等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覆盖范围,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完善食品化妆品、快递物流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深入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十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农田水利管护、农资质量和基础设施标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标准。制修订农业领域标准700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城市交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建设运营协同衔接水平。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开展30个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标准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健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领域标准,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评估评价标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强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力度。实施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乡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相关标准。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00项以上,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实施应用。加强机构治理领域标准化前瞻研究和统筹协调,推动组织治理、合规管理等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同步研制和转化。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计、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快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粉尘防爆、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事故调查统计等安全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灾害应急响应、应急避难场所、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与装备、森林草原消防装备、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标准研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等标准,完善法庭科学、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法庭科学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视频编解码技术、视频图像分析、边界安全交互等标准研制,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础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共享,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标准研制,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进医用机器人、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分子诊断技术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完善高风险传染性疾病诊断、防护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环境健康调查监测等标准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病证诊断、临床疗效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建设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个,强化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修订50项适老化改造国家标准,推动家居环境、交通出行、社区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适老化升级,为老年人创造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二十一)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标准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亚、亚太、欧洲、东盟等区域标准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泛美、海湾阿拉伯国家、大洋洲等区域和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共建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培训,以标准化合作促进产业和经贸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化战略对接和重点领域标准互认,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化信息交流,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信息服务。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海外工程建设、技术交流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技术层面的标准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的作用,积极履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理事国和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参加各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白皮书、标准化效益评估报告等研究编制工作,凝练实践经验,提出中国建议。按照国际标准组织需求选派工作人员,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酒驾新标准将实施,从气相色谱法增加至电化学传感器法
    关于酒驾,国家近日发布了最新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截图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新规酒驾和醉驾的区别在于违法程度和处罚力度方面  更严: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为三个等级,而旧国标只分为两个等级。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更准:  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更公: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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