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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药监管机构改革20年变迁:从“垂直分段”到“属地整合”
    p   国家食药监管部门迎来又一次机构改革。根据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纳入全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p p   当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p p   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p p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认为,此次机构改革“大市场-专药品”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p p   事实上,从1998年国家药监局的成立,到2018年这一轮最新的机构改革,中国食药监管体制正在日趋完善。 /p p   胡颖廉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说:“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意义上食药监管的兴起。近20年来,食药监管体制几经变迁,总体经历了从‘垂直分段’向‘属地整合’的转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a82b22beacd4677aaee065007c3951b_meitu_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9c7e134a-e04c-4612-843b-f7b94f6587a5.jpg" / /p p    strong 新挑战 /strong /p p   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p p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p p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还将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p p   “本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真正体现顶层设计,超脱部门搞改革,超越监管看安全,是新时代的新气象”,胡颖廉认为,任何改革方案都有优势和挑战。“大市场-专药品”模式抓住了当前食药安全治理的两大关键: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和综合性,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p p   总体上说,是目前市县普遍采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前提下,用“小折腾”获取“大红利”的方案,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管统一性。这一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如何保障,这也是过去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带给我们的最大思考。 /p p   改革从纵横两个维度调整监管体制,一是科学划分机构设置和职责,在强化综合执法的同时,强调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所以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和权责,解决上下一般粗的“权责同构”问题,所以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带有一定垂直管理的意义,与市场监管分级管理相区别。 /p p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大市场不是大工商,药品监管也并没有回到2013年之前模式。“我们对改革的理解不要停留在机构拆分、合并、重组的狭隘视角,更不存在‘谁并入谁’的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机构范式革新。”胡颖廉说。 /p p    strong 溯源 /strong /p p   早在1998年时,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的要求,国务院曾组成部门进行了全方位的机构改革,撤销专业管理部门,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p p   同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诞生。如今,经过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国家通过调整体制、修订法律、创新政策、增加投入回应社会诉求。这其中,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经历了从“垂直分段”模式向“属地整合”模式的演变。 /p p   胡颖廉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2001年中国实行药品监管省以下垂直管理,2003年机构改革时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质监、工商、卫生分段监管格局和食药监综合协调职责。 /p p   在大部门制的背景下,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食药监局作为卫生部代管的国家局,并调整食品药品监管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分级负责,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同时将食药监与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责进行对调。 /p p   他认为,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变迁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变化,机构改革呈现鲜明的新时代特色。 /p p   具体来看,2013年启动食药监管机构改革以后,各级政府整合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相对集中监管,解决了“九龙治水”这一基础性难题。 /p p   同时,2014年进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一些地方在市县两级推行市场监管部门“多合一”。 /p p   “上述两项改革原本是并行的,但地方在财力、编制、机构数、时间等约束下’两步并一步走’,采取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成建制整合成市场监管局的做法,”胡颖廉说:“这一方面充分利用原工商体系的完整性,解决了食药监在乡镇基层缺乏机构和队伍的问题 另一方面又解决了工商、质监下放到地方后政府工作机构数量增多,以及工商职能调整后机构和队伍重新定位的问题。” /p p   客观而言,改革有利于解决职能交叉,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覆盖面,发挥监管资源规模优势,加强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 /p p   然而,综合执法对食药监管专业性的影响尚存争议。食品药品安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是最大的民生和最基本的公共安全,需要站在人民健康、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个别地方在体制改革中没有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单纯追求机构合并,异化了改革初衷。 /p p   相关报告指出,综合执法改革在一些地方弱化甚至边缘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综合执法改革使得药品监管力量有所弱化,监管人员多由其他部门划转,人员老化、专业知识匮乏,专业人员流失较严重。 /p p   此外,地方政府决策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模仿和跟风。强大的产业与强大的监管互为支撑。按照一般规律,农牧业生产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规模大的地区应当单设食药监管机构,实现监管与产业相匹配,而现状并非如此。 /p p   胡颖廉通过一系列研究了解到,各地综合执法改革具有明显的政策扩散效应,地理因素是最重要的影响变量,截至2017年2月,全国有约三分之一的副省级市、四分之一的地级市、三分之二的县实行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一半以上采取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还有的是“四合一”“五合一”模式。 /p p    strong 目标 /strong /p p   历经多年的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即将迎来新的变化。 /p p   随着社会变迁,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和形势也在发生变化。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其理念、机构、手段也需要发生相应变化。 /p p   胡颖廉表示,多年来,为了构建更完善的食药监管体制,监管层频频就调整体制、修订法律、出台政策、增加投入展开动作,在这其中,体制和机构调整便是最重要的动作之一。 /p p   方案表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p p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p p   胡颖廉认为,后续政策落地应注意三个方面:第一是事权科学划分,基于食品和药品在产业基础、风险类型等方面差异,药品上市前监管权尽量集中,食品生产经营和药品经营销售日常监管权适当下沉 第二是改革因地制宜,可赋予省级改革自主权,食品药品产业集中的地区,还是可以允许单独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是监管人员积极性保障,地方机构改革要充分考虑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诉求和利益,这对于经历了多轮改革的食药监管人员尤为重要。 /p
  • 广东省食药监局“扩容” 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省食药监局"扩容"   机构改革方案出炉,省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食品安全相关职能划入   将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加挂省食安办牌子,设立食品安全总监一职,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处一扩为四:囊括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安全监管及综合协调职能&hellip &hellip 8月2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成立已有13年的"广东F D A"完成一轮大"扩容",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也挑起大梁。   改革方案何时开始实施?南都记者从省质监及工商局获悉,目前还要等广东省政府及省编办进一步出台配套细则,比如什么时候开始改,质监及工商相关处室多少人划入到新食药监局。但原则是,人员编制"人随事走".但国家相关部门给出的"大限"是今年年底要完成新局的成立工作。   食品安全集中监管   食药监局原本仅有一个食品安全监管处,其监督管理职责也仅限于消费环节,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而机构改革调整后的食药监局,将首次设立食品安全总监(正处级)一职,以及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处、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三大处室,分别掌管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此外,设立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承担省食安办的日常工作,肩负应急、指导、协调等职能。   相对应的是,该局下属的稽查局,也增加了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拟订、组织实施全省食品监督抽验计划,并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信息的监测和查处等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局长兼任省食安办主任。作为全省食品安全的最高协调机构--- 食安委的办事机构,省食安办之前一直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捍东兼任主任。这一领导架构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显示省食药监局肩负更多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   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显示,除了机构和编制的调整,此次省食药监局机构改革还与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同时进行。包括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职责等一批职能同步下放、取消。   方案显示,省食药监局的监管理念将发生转变。工作重心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并将探索在食品药品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对全省食药监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凡是应由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负责、社会组织自律管理以及事中或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原则上取消行政审批。因此,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   人员编制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0名   ●其中局长(省食安办主任)1名、副局长4名   ●省食安办副主任1名,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1名   ●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6名(含稽查局副局长4名)。   按照编制随职能划转的原则,从市、县工商系统划转编制共3000名,从市、县质监系统划转编制共200名。   ■专家解读   改革两大亮点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宋儒亮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改革有两大亮点:其一是首次设立食品安全总监(正处级)和药品安全总监,"日后省内出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会有主管领导回答问题,统一协调,避免监管不到位 其次,是增设跨区域协调检验机构,这意味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将上升至升级层面,改变了以往由当地检查抽验的局面,形成更大的力度。   有业内人士称,省食药监局下属的稽查局本身职能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文件中规定,稽查局"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这在实际上赋予了稽查局行政执法权,有利于增强对食品药品问题的打击力度。   增加的职责   1.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2.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3.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4.原由国家负责的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   5.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6.新药技术转让和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行政许可。   取消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批发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变更备案整合到《药品GMP证书》核发、变更的行政许可。   4.取消对非处方药目录的审核,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申请或建议,相关资料直接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取消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备案。   6.取消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人员备案事项。   7.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用、临床验证审批。   8.取消执业药师注册的核准职责,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认的行业协会承担。   9.取消抑制粉刺类化妆品备案。10.取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的首次评定。   11.取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备案。   12.取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备案。   13.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下放   1.将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及需要省出具证明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予以支持。   2.将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及需要省出具证明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予以支持。   3.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将出具保健食品出口销售证明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9.将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划转   1.将省卫生厅起草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将省卫生厅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将省工商局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4.将省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5.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6.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划转的其他职责。   改革后内设的17个部门   1办公室2规划财务处3政策法规处4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5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6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处  7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   8药品注册处   9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10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11医疗器械注册处   12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13保健食品监管处   14化妆品监管处   15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16科技和标准处   17稽查局   ■业内分析   有望根治两大痼疾改变"九龙治水"局面   有业内人士指出,改革的意义有望根治"以批代管"和"多龙治水"两大痼疾。   此次文件明确提出,"凡是应由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负责、社会组织自律管理,以及事中或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原则上取消行政审批",其目的就在增强企业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自主性和主动性。   如何不让企业为利益冒险?文件还指出,还要建立执法监管体系和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确保主要力量用于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另一方面,宋儒亮表示,改革方案出炉后,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全部归口于食药监局管理,而在机构改革以前,涉及食品的多个环节由其他部门管理,如质监部门管理食品的生产环节,工商部门管理食品的流通环节,而食品中的酒类又归经信委管理&hellip &hellip 所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极易形成"九龙治水"的结果。他认为,新的改革方案能达到改变"九龙治水"的改革初衷。   省体改研究会副会长周林生则进一步指出,多部门管理,导致的最大问题是"管理边界不清",甚至是"管理交错在一起",一旦出事后,很难分清责任,分不清责任,就很难追责,没有问责的压力,多个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就会懈怠松懈,甚至是疏漏。现在食品药品管理划到一个部门里,就一个局长负责,问责的对象就是这个局长,"他还能不拼命干?不盯紧了,屁股上就要挨板子了".
  • 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儿乳粉等生产许可检验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公告(第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发证检验工作质量,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253号)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组,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进行了推荐、考核和评审。经研究,决定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共8家检验机构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工作。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现场审查抽取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应分送2家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进行生产许可检验。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食品标签明示的成分进行检验,并准确、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同时报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名单.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月28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通知   山东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公布你局推荐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为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等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及承检范围见附件)。   请你局监督检验机构在承担生产许可检验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指定的承检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不得超范围检验。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准确、高效地完成检验工作。   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有关检验工作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   四、在检验工作中发现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置。   五、在检验工作中,要注重经验和技术的积累,注重对检验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测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和检验水平。   附件:新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及承检范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4年1月27日
  • 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第一批餐饮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编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资质认定和能力扩项,加大食品检验仪器设备投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批公布餐饮服务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名单,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状况的调整适时更新。   第一批公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包括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省(区、市)共计98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一批).doc   附件2.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信息表(第一批).doc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一批) 省份 序号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称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1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包头市药品检验所 3 鄂尔多斯市药品检验所 4 乌兰察布市药品检验所 5 内蒙古兴安盟药品检验所 6 赤峰市药品检验所 7 内蒙古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暨内蒙古东部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 吉 林 省 8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 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 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 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 白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5 白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6 延边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 海 市 17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8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19 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 20 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21 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22 上海市闸北食品药品检验所 23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24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浙 江 省 25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6 杭州市药品检验所 27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28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 29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0 嘉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1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2 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3 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安 徽 省 34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35 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6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7 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8 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9 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0 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41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2 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3 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4 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江 西 省 45 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46 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7 景德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8 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9 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0 新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1 鹰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2 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3 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4 樟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5 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6 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山 东 省 57 山东省药品检验所 58 青岛市药品检验所 59 淄博市药品检验所 60 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1 济宁市药品检验所 62 日照市药品检验所 63 临沂市药品检验所 64 山东省菏泽市药品检验所 河 南 省 65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66 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7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8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9 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0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1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2 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3 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4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5 周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6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7 济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湖 北 省 78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79 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0 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1 荆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2 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3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84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85 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 86 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87 桂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88 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89 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 90 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91 白色食品药品检验所 92 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 川 省 93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94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95 四川省乐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96 眉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97 四川省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8 四川省宜宾食品药品检验所
  • 食药监总局统管食品生产和流通
    作为本届两会大部制改革的重头戏,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文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自从3月22日挂牌那一天起,就吸引了公众关注的目光。   虽然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具体职能划分尚未公开,但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机构和职责调整已经浮出水面。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食品生产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已经确定会整体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现有的分工中,前者管理食品生产环节,后者则是管理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环节(不包括商务部管理部分)。   与此前流传的食品安全“一条链”管理的消息有出入的是,新成立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并没有实现所谓的“无缝”监管,只是将统一生产和流通环节(不包括商务部管理部分),将原先过于分散的监管主体进行了部分合并,并未涉及标准制定、进出口监管、特殊商品许可等部分。   两部门划入   根据本次两会批准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合并了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四个部门对食品的管理职能,以促进对食品产业链进行“一条链”无缝式管理。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本次人大上所做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指出,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药监总局承担。国家食药监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随着原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被任命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该局也脱离了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管理,由一个副部级部门变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   据了解,在职能整合方面,国家工商总局涉及食品问题的主要是一个司,即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而在国家质检总局,涉及食品监管的则是多个司,其中包括食品生产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等。   不过,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并非所有涉及食品监管的司都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本次调整,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肯定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而质检这块,只有食品生产监管司。”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一条链”打折   “可以梳理一下食品从生产开始到端上餐桌的链条,看看有多少个环节,国家食药监总局又能怎样无缝式管理。”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主任于小东表示,“这很难分析,因为牵扯的部委太多,管理太混乱。”   假设猪肉类食品,其生产到被食用的整个链条大致这样:饲养场养殖,归农业部管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监管饲料 猪被送入屠宰场屠宰,屠宰的阶段原来划归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管理。   此时路径可以分为两条,如果屠宰后直接上餐桌,那么对餐馆的管理属于卫生部。如果猪肉不是上餐桌,而是进入食品加工企业(比如双汇、雨润等)加工,那么加工生产的过程属于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管理。猪肉被加工成食品,从食品厂运送到各个批发商、超市,从运送的那一刻起,就纳入商务部管理,即商务部管理食品的流通环节。   如果食品来自国外,还需要通过海关,那么需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下属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和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的检查。   除此之外,食品产业链上还有负责重要食品价格的发改委,负责产业规划的工信部,粮食局负责粮食、环保部负责环保等。还有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拟定相关规范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局。   “国内没有几个人能真正搞清到底整个食品产业链上哪个环节是怎么管理的,整合是必须的。”一位业内人士这样感叹。上一届政府开始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除了李克强、回良玉、王岐山三位当时的副总理外,还包括7位正部长、8位副部长,涉及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财政部等。   这位人士表示,除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食品安全的功能以外,对食品的管理主要散布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和原卫生部四个地方,两会前有预测认为,这四个部门对食品的监管都会集中到国家食药监总局。   不过从目前的改革政策看,国家工商总局对食品的监管已经全部划分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的部分功能(生产监管)划分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商务部的部分涉及食品产业的部门有调整,卫生部的没有动。   这位人士表示,根据本届人大上马凯副总理所做的“说明”,“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这表明在食品产业链条上,将来主要有两个监管主角: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   按照目前的政府职责划分,原来猪肉生产的链条大致缩短成这样:生猪饲养一直到屠宰(含屠宰),都归农业部统一管理,而屠宰以后的加工、流通归国家食药监总局管理,至于直接上餐馆,则归卫生部管理。进出口食品的检验,还归国家质检总局管理。   后续改革   “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食品安全上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邵薇说,“而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任务是全链条监管,两者职责明晰,分工是不一样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所谓食品安全标准,用通俗的话说,就是食品中能添加什么、添加多少的标准,国家食药监总局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功能后,将制定食品生产标准,给企业发放“QS”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等。   如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职责划分明确,那么商务部呢?   “商务部对食品和药品管理,主要集中在市场秩序司和市场流通司,但是目前市场秩序司管理的生猪屠宰已经划给农业部,除了拟定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外,还负责牵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这位人士说,“市场流通司还负责酒类流通相关管理,这主要是对酒类流通制定标准并对企业进行许可,这并不牵涉到酒类的安全和质量。”   “对食品安全机构的改革,好坏的标准就一个:看管理质量有没有提高。”于小东评价,“改革得好,管理上就不应该存在任何推诿之处,什么部门该管应该很清晰。”   于小东认为,机构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谁来管”。以前政府机构反映出来的情况往往是,争夺激烈的地方背后是利益,有利益的地方政府部门抢着管,没有利益、棘手的问题都往外推,谁都不愿意管。另外一方面则应该是“管哪些”。   “有些东西本来不应该由政府来管,完全是市场来决定。”于小东举例,国家发改委要管理食用油甚至方便面的价格,而这一问题完全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管理上的低效也显示出哪些该管哪些不用管,比如保健品的审批,一个同样用VC原料做成的产品,做成片要通过审批,做成水也要重复审批,做成粉还要重复审批。   机构改革,缩短管理的链条,划分更为清晰的管理职责,于小东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改革方向,下一步就是希望沿着这个方向进一步深入,将其他部门食品管理方面的职能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   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其职能为“拟订国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及市场准入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的职能为“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局的职责包括“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等。
  • 市场局横空出世,食药监改革何去何从?
    以公众的食品安全为代价,来化解机构改革中的矛盾。这个时间之长、过程之艰难,已经超出了改革设计者和实践者的预期和忍耐。   本轮改革的初衷是按管药品的方法来管食品。然而组建市场局的结果,是用管普通产品质量的方法来管食品。前者着眼于公共安全,后者定位于维护市场秩序,两者的定位截然不同。   黎巴嫩诗人纪伯伦有句名言: &ldquo 我们已经走得太远,却忘记了为什么要出发。&rdquo   这话现在被越来越多的监管者拿来形容2013年启动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mdash &mdash 改革已经拖得太久,却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初衷忘了。   在经历了长达一年的等待和观望之后,一些省份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启动市县层面的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出乎意料的是,却并没有参照国务院的机构改革模式成立食药局,而是采用市场局模式。   所谓市场局,指的是将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借此统一市场监管。问题是,要不要把专业性更强的食品药品监管也纳入其中。从全国层面上看,深圳、浙江、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浦东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武汉东湖新区等地都相继实施了市场局改革。   一场改革还没有完成,却嫁接了另一场改革,这不可避免地招致种种矛盾和乱象。   &mdash &mdash 2014年7月30日,工商、质监、食药&ldquo 三合一&rdquo 的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省级市场监管机构。但几乎与此同时,各省都传达了据称来自国务院的有关食药体制改革的批示,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此前下发的文件,市级食药监管机构必须独立设置,县级已经&ldquo 三合一&rdquo 的暂时保留等五点意见。   &mdash &mdash 2014年6月10日,此前盛传要采取市场局模式的江苏省,印发了《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市、县(市、区)单独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然而,近来江苏省内突然又疯传县区一级将实行三局合一的市场局模式,这导致一些市县的食药部门负责人联名向省里和国务院写信,陈述自己的观点。   &mdash &mdash 2014年7月初,在浦东新区试点了市场局模式之后,上海决定在8个中心城区,推广浦东经验,搞工商、质监、食药、物价&ldquo 四合一&rdquo 的市场局模式。然而7月底发生在上海的福喜事件导致有一种声音认为,这是地方食药改革冒进和不平稳过渡产生的问题。   地方政府为什么会在食药改革中引入市场局模式?在市场局模式下,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是被强化还是被削弱了?未来的食品药品监管将何去何从?南方周末记者就此采访了11个省(市)的食药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和关注食药改革的学者,试图寻找答案。   被国务院否定的方案为何受地方青睐   市场局的模式其实并不新鲜。   此前广东的深圳和顺德就曾进行市场局的试点。早在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顶层设计者曾专门考察过陕西渭南、天津滨海新区和深圳、顺德等四种食药监管模式。   在宣布改革方案之前,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称,国务院将整合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的职能,成立市场秩序监管总局。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最终起草小组考虑到食品安全形势和食药监管的专业性,采纳了较为稳妥的方式,将散落在工商、质监、卫生、药监、食安办等食品监管职能整合,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前除天津外,大多数省级食药监管机构借鉴了国务院的改革模式。   2013年4月,《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当时定的时间表要求省、市、县三级分别于2013年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改革。但离预定完成时间已逾一年,一些市县级的改革却迟迟未动。   &ldquo 核心矛盾在基层的人员划转上。&rdquo 广东食药监系统一位内部人士说。因为编制不光是人,也是资源。有编制就有财政经费、检测经费和项目。给多少编制,关系到以后能不能做好监管工作。   对于推动改革的地方政府而言,各个部门之间博弈,手心手背都是肉,很难取舍。   &ldquo 为了推动食药改革,工商、质监取消了省以下垂直管理,这导致地方政府组成部门中凭空多出两个。&rdquo 关注食药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说,严控机构数量也是县级政府要考虑的问题。   于是,在地方博弈和等待中,区县一级推行两局合一甚至三局合一成为既能控制机构数,又能平衡利益的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初衷却被搁置了。   过度解读顶层设计?   也有些地方把市场局模式看做是对未来改革方向的提前准备。   在2013年发布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指出,&ldquo 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着力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rdquo   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提到&ldquo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rdquo 。   一些地方政府把上述两份文件视为改革明确的信号&mdash &mdash 统一市场监管就是二合一、三合一,甚至四合一(合并物价局)。   &ldquo 实际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同样也提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rdquo 甘肃省食药监局的一位官员指出。   学界普遍认可的观点是,本轮改革的初衷是按照管药品的方法来管食品。然而组建市场局的结果,则是用普通产品质量监管的方法来管食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叶岚博士的研究指出:&ldquo 综观各国,市场监管体系可以统一,但食品药品监管一直是典型的专项职能,很少被合并和切割。如美国,有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管局(FDA),也有监管一般市场秩序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而英国则专设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 日本则由厚生劳动省监管除农产品之外的食品安全。&rdquo   &ldquo 市场监管的对象是各类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 食药监管的对象是特定产品的质量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两者的定位截然不同。&rdquo 胡颖廉说。   不过,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认为,也不能简单以食药监局单独设立与否作为衡量监管成效的标志。统一市场监管有利于不同领域市场监管的相互学习,如果运行得好,可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增加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特别是基层监管资源,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监管协调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早在2009年就组建了市场监管局,并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纳入其中,但效果不佳。本轮机构改革中,深圳市又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从市场监管局划转出来,组建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局。   用胡颖廉的话说,深圳经验表明,如果&ldquo 为改革而改革&rdquo ,不考虑监管实际,将来很可能要&ldquo 返工&rdquo 。   被忽视的食药监管   &ldquo 深圳肯定是不进反退!&rdquo 深圳市食药监局的一位官员提起改革明显很沮丧。   在他看来,过去的几个月市场局的改革又陷入了&ldquo 为改而改&rdquo 的泥沼,因为&ldquo 改来改去,都是部门间争权夺利,实质上没有丝毫改变&rdquo 。   2009年深圳便采用了市场监管模式,而这一轮改革中,深圳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之下,设立市场分局和食药分局,形成了&ldquo 上面一个委,委里六个处,掌管人财物&rdquo 的局面,而具体工作则由两个分局承担。   在这名官员看来,改革后两个分局的自主权被市场委掌握,工作量和责任却更大,这种明升暗降的做法让大家都丧失了做事的积极性。现在,有些部门甚至弥漫着&ldquo 希望别的地方出食品安全事故&rdquo 的心态&mdash &mdash 因为出事,领导才会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只要不在自己的辖区出事就好。   安徽是市场局推行遇阻的典型。2013年底,安徽在县区市试点工商、质监、食药&ldquo 三合一&rdquo ,计划在各县市、区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8月初,安徽省的改革却突然被叫停。   南方周末记者得到的一份安徽某市内部文件显示:接上级明确指示,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乡镇一级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此外,县级食药监管机构维持现状。即已经合并的暂时维持,未合并的就不要并了。   这使得轰轰烈烈的市场局改革戛然而止,突然停止合并的缘由不得而知,安徽省食药系统一位官员说,&ldquo 不要问我们原因,我们不想改,都是被改革。&rdquo   &ldquo 因为弱化了食品药品监管力量,现实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已被紧急叫停。&rdquo 多次前往地方调研的胡颖廉解释说。   河南省亦是经历同样的反复。南方周末记者获悉,该省原本亦有在10个省直管县市推行市场局模式的计划,而最新的变化是,该计划已经叫停,将回归到既定的食药改革的路径上来。   艰难的改革博弈表明,顶层的机构改革设计并不足以打破利益的藩篱,未来能否实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也并不确定。   武汉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完成改革,且同时采取了三种不同模式: 中心城区合并了农业部门,远郊城区食药局采取了国务院的模式, 而东湖开发区和高新产业园区,都采取了类似市场局的设计。   一市三模式的改革在对接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ldquo 我们局开会,区里一把手的领导基本上没来过,只有分管副区长来。&rdquo 武汉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认为,这是各区之间机构不对等造成的。主要领导不重视,也让一些区局单位对食药监管有所放松。   即便是严格参照国务院改革精神的地方,也并不好过。因为全国各地涌现的市场局模式,让未来的政策走向变得不明朗,他们一边在适应着机构改革后的工作,一边还要担心是否会被合并。   这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真空的出现。江苏某市工商局从事食品监管的官员称,地市改革还未开始,江苏省以下质监、工商关于食品监管的财政经费已经取消了。&ldquo 本来就没有人再主动管食品安全了,没钱就更没人办事了。&rdquo 上述官员说。   压力下放基层   虽然全国食药改革尚未完成,但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和责任追究机制,导致各地都强调监管职责下沉,但往往是&ldquo 权力没有下沉,责任都下去了&rdquo 。   据南方周末记者多地调查,在很多市区局里,由于有了乡镇基层所,现在一遇问题就直接发文到基层。但基层所尚且没有能力承担重任。   此前,食药系统在基层并无无监管人员,成立乡镇基层所后,主要是原基层工商所的人合并过来,因此,新基层所里的人员对食品生产、药品经营管理、医疗设备等领域十分陌生。   这在开展市场局模式的省份更加明显,如在浙江、安徽、辽宁等地,工商部门的市场网络较深,在政府体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主导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标志是新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多来自工商系统。   胡颖廉在基层调研时了解到,普通公务员从开始接触到完全胜任一线食品药品监督执法,至少需要两年全职工作时间,专业成长的难度较大。现实中大部分市场监管所急缺专业人才,有的执法人员&ldquo 进药店不知道做什么,只会问店主要营业执照&rdquo 。   在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几个地区,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   武汉市的媒体上也播出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家明显存在卖假药的药店,在市民举报后,基层执法队伍去了却发现不了,还惊动了药店,把假药全部藏匿起来,最后案件无法查实。&ldquo 要换以前做药品稽查工作的人,一眼能看出来。&rdquo 食药系统一名内部人士说。   天津市滨海新区的食药监局也采取市场局模式。尽管从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都划转了人员,但问题是,&ldquo 原来管食品的,现在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可能都要管,一时间很难把握。&rdquo 天津滨海新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他看来,基层监督所最好和区级的工作人员联署办公,加强监管力量。   改革难题待解   食药改革推行不顺由来已久。   此次改革之前,另一个重要的先期改革是201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第48号文件,核心是取消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其目的就是为下一步整合食药监管做铺垫。   但该文下发当年,全国仅陕西省遵照执行。   如今,取消工商质监的垂直管理陆续在各省推行,结果食药监管改革还没完成,地方保护主义却已经重新抬头。南方周末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有些地方的市场局或食药监局已经在被当地政府安排了招商引资的任务。   &ldquo 全球化食品安全的错综复杂,使得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有能力去应对挑战,必然要求各职能部门、各级政府甚至是各国政府的协同努力。&rdquo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刘亚平说。   刘亚平注意到,过去几次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将重心放在对监管机构的调整、撤并上。但是新成立的监管机构也许并没有能力与既有的利益格局抗衡,由此造成的情况是,要么新监管机构权威性有限,或者是新监管机构的成立只是为原本已经复杂的监管市场新增一道关卡。   刘亚平担心,在目前已有的机构改革中,无论何种模式的监管,如果不能树立严格的监督制度,改革就只能沦为部门之间博弈。   &ldquo 当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在想,秋天收获的时候会是怎样果实累累 而当秋去冬来,颗粒无收时,我们在想,春天的花为何要开得那样灿烂。&rdquo 作为改革的实践者,一位地方食药局长在谈及这场源自2013年春天的改革时,用了最诗意的表达。让他担心的是,现在是以公众的食品安全为代价,来化解机构改革中的矛盾。这个时间之长、过程之艰难,已经超出了改革设计者和实践者的预期和忍耐。
  • 地方食药监“大监管”启动
    一个西红柿在农贸市场卖归农业管,在超市卖归工商管,做成西红柿酱归质检管,上了餐桌又归食药局管。随着各地食品药品新监管机构的建立,这种&ldquo 九龙治水&rdquo 的分段监管模式将彻底终结,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食药监&ldquo 大监管&rdquo 新模式。   2014年1月1日,上海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ldquo 上岗&rdquo ,开始运行全新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同时加挂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版食药监局将负责原来由质监、工商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履行上海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大举改革,实现了食品安全管理衔接无缝化,责任明确化,解决了以往监管中存在的&ldquo 多方扯皮&rdquo 现象,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巨大进步。   除了上海,目前已有多个地方完成了对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如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于2013年11月21日挂牌成立 山东省青岛市也于2013年底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安徽、重庆等省市的食药监机构改革正有序推开。   随着地方新版食药监机构的组建步伐加快,食药监正迎来&ldquo 大监管&rdquo 时代。业内人士认为,食药监机构改革是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是对分段监管模式的终结。不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还需两个条件:一个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二是保护社会自发的检测活动。未来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测要求将提升到新的高度,将有利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业龙头企业。   有券商研究人士指出,在政府部门整合了食品生产、流通、服务各环节,建立统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之后,完善配套法律监督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必经之路。借助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是下一步管理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此,食品安全溯源产业也将迎来发展机遇。
  • 北京市食药监局取消下放8项职责
    昨日,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将设置18处室,行政编制为170名。该局负责全市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在职能转变方面,取消下放8项职责。   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   今年8月,北京市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作为北京市民把关食品、药品的&ldquo 总管家&rdquo 。   根据昨日发布的市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市食药监局将负责北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是市政府直属机构,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食药监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除食品之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职能、相应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等,也归市食药监局负责。   同时,食药监局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包括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落实等。   在职能转变方面,取消下放8项职责。如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相关工作由北京药师协会承担。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多项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管系统将垂直管理   &ldquo 三定&rdquo 方案明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8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70名,其中1名局长、5名副局长 22名正处级领导、35名副处级领导。此外,食品药品监察专员8名(正处级)。   根据&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记者了解到,至上月,北京16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全部挂牌完毕,下月起将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各街道、乡镇也将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   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   一、食品药品监管局管什么?   医疗器械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药品(含中药、民族药)   保健食品   化妆品   二、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哪些职能转变?   划入的职责   ●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的职责   ●市药监局的职责   ●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 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   ●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市卫生局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增加的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其他职责   整合和取消的职责   ●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相关工作由北京药师协会承担   ●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需要整合和取消的其他职责   下放的职责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医疗机构制剂变更配制单位名称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食品药品监管局设多少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   内设机构18个   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对外交流合作处)   法制处(研究室)   食品生产监管处   食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市场监管处   餐饮服务监管处   药品注册处   药品生产监管处   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   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和监管处   应急管理处(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处)   风险监测处   科技和标准处(信息管理处)   新闻宣传处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财务处(审计处)   四、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多少人?   行政编制170名   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兼任市卫生局副局长,以建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卫生局加强药品与医疗卫生统筹衔接、密切配合的机制)   处级领导职数22正(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35副 食品药品监察专员8名(正处级)。   ■ 焦点   职责&ldquo 交界&rdquo 如何分?   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明确与多部门职责分工   虽然市食药监局统管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责,但与农业、园林、卫生、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仍存在职责的&ldquo 交界&rdquo 。昨日公布的&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同时明确了食药监局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兽药饲料谁来管?   &ldquo 三定&rdquo 方案显示,市食药监局和市农业局将&ldquo 分段&rdquo 管理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ldquo 把关&rdquo ,将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而当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则按照&ldquo 食品&rdquo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同时,农业部门还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不安全食品谁来处理?   按照国家监测计划,北京市卫生局应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责。市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规定,该局也应配合卫生部门承担这一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卫生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互相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如果该食品确实得出了不安全结论,则由市食药监局采取措施 如需制定或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将由市卫生局负责。   违法广告谁来追究?   对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查 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审查。   &ldquo 三定&rdquo 方案称,食药监管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法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 声音   食药安全可实现无缝监管   专家称市民就食品质量维权也会更直接便捷   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北京市食药监局组建成立并明确职责之后,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由原先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分散管理转为相对集中,权责更为明确。   他举例说,原先某种食品发生了质量问题,下架、召回、销毁等环节会涉及不同部门负责,难免出现监管&ldquo 缝隙&rdquo 。今后,食药监局可全程统管食品药品安全事宜,有助于实现无缝监管。   在消费者维权方面,邱宝昌认为,成立食药监局后,市民的维权成本也将会降低。他说,原先,很多百姓在面对食品质量问题时,常常闹不清是找工商还是质监,整合几部门的相关职能后,市民维权的可操作性也将提高,更为直接、便捷。
  • 沪新组建食药监局 “三定”方案确定
    10月11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出消息,配合国家食药监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上海新组建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已确定。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ldquo 多头管理&rdquo 现象将告终结,今后本市食品从生产、流通到餐饮环节将由食药监局&ldquo 一头&rdquo 监管。   食品安全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从世界范围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分为&ldquo 多部门分段管理&rdquo 和&ldquo 单一部门综合管理&rdquo 两种模式。此前,我国采取的是多部门分段管理模式,简单说,即农业部门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质检部门监管食品加工环节,工商部门管理食品流通环节,食药监部门管理餐饮单位等。但多年来,诸如&ldquo 毒豆芽&rdquo 、&ldquo 瘦肉精&rdquo 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提示多部门分段监管容易导致&ldquo 食品安全缝隙环节无人管&rdquo 的问题。   今年,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对备受争议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分段监管职能开展整合,明确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除种植、屠宰环节以外,食品安全从生产线到餐桌的整链条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据此对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简称&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据此,今年上海也启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昨天的会议透露,备受关注的上海新组建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已确定,目前,市级层面监管人员划转已经到位,工商、质检部门中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处室已经完整划转到食药监局下。   即日起到11月底前,区县街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也将完成,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力量。与此同时,本市还将鼓励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的改革。   据此,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将从&ldquo 多头管理&rdquo 向&ldquo 一头管理&rdquo 转变,对食品和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无缝监管。基于食品安全监管全新体制运转的新食药监局将于明年亮相。   昨天的会议还宣布上海食品安全智囊团成立。市食安委根据各方意见,遴选了51位国家和本市有关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专家智囊团,广开言路,增强食品安全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副市长、市食安委主任时光辉出席昨天的会议并讲话。
  • 2018,近千个食药监局要消失?
    p   随着2018年全国“两会”越来越近,食药监管体制的走向,成为业界热议的话题。 /p p   更有媒体报道,2018年,食药监管体制或将迎来新一轮改革。食药监总局将继续单列、拆分还是被撤并,各种猜测不断浮出水面。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食药监管改革20年 /strong /span /p p   从199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至今,已近将近20年的时间。 /p p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成立,隶属国务院,开始统一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建立独立于药品生产管理体系的药品监督机构,意味着中国药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政府专门部门监管模式。 /p p   2000 年,我国药监体系开始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各级地方成立职能集中统一的药监机构。 /p p   2003 年,在SDA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这一次机构改革是以美国FDA为模版,新加入了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能。 /p p   2008 年,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年,SFDA重归卫生部管理,同时取消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由地方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 /p p   2009 年7 月25 日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科学监管”的口号,将监管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p p   2013 年的改革,整合有关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至此我国完成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集中统一。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机构或迎大调整 /strong /span /p p   此前,有媒体报道,种种迹象表明,食药监管改革,或将药品和食品拆分到不同部门。事实上,这并非空穴来风。 /p p   近日,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刘素华在《中国法律评论》发文表示,“从目前已在地方实施的“三合一”机构改革的运行效果看,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我们需要审慎思考重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改革路径”。“需要加快解决中央和地方改革不同步的问题,尽快统一地方食品监管机构改革模式”。 /p p   早前,红盾论坛就报道,随着《“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三个规划的相继印发,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出,关于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大局已定。 /p p   例如,工商总局在解读“十三五”国家市场监管规划时,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方向和目标进行了详实的阐述。 /p p   此外,食药总局在解读“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时,紧扣食药安全主题,没有再强调统一权威的食药监管体制。 /p p   有媒体报道,从工商系统内部传来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国务院将整合工商、质监、食药部门的职能,设立一个类似市场监管总局的机构。” /p p   而在食药系统,“三局合一”的消息也开始传播,但与上述稍有不同——药品、医疗器械部分将划归国家卫计委管理,食品纳入大市场监管。 /p p   据报道,全国共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接近三分之二已经执行三合一,剩下的近千个基层药监局名称很有可能也将被撤。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已有地方在行动 /strong /span /p p   去年5月,关于设立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的文件已经下发的消息,开始在网络上流传。 /p p   按照该文件表述:上海市委同意“设立中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党的工作。同时撤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员会、中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等。 /p p   更早前,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将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部门“三合一”,成立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在直辖市常事“大部门管市场”。 /p p   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市场监管局。 /p p   未来,对基层而言,工商也好,食药质监也罢,可能都将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是市场监管局。 /p p   毫无疑问,未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或将迎来又一次改革大风暴。 /p
  • 消息人士:食药监管探索建立警察队伍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26号院近来有点“挤”。   这里是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的办公地点。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由于涉及与质检总局等部门的一些职能的合并,人员的增加让办公区域变得紧俏起来。比如不少官员开始与人合用办公室,部分司办也不得不搬到其他地方办公。   物理空间“拥堵”的背后是中国食药安全监管机制的逐步通畅。根据国务院3月份批准的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原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能统一划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即改变了以往食品药物监管“九龙治水”的尴尬。   从分散用力到集中出击,食药监管这只重拳有望再加力。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正在探索食药监管领域建立警察队伍,但目前仍在决策中,各省份的模式还不一样。   一位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人士称,在食品监管体系设立“食药监警察”有这种可能。长期研究食药监问题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食药监领域引入警察制度是一个趋势,类似于森林警察。   本报记者发现,在食药监总局设立的17个内设机构中,稽查局承担的一大任务就是行政执法,包括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建制设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3日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中,食品安全是其强调的重点之一。   “当前,一定要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领域上来。”他以食品安全问题举例称,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决不能再出现问题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   根据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由从前的五个减少为现在的两个,即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上述知情人士称,按照最初规划,2013年年内全国食药监系统将整合完毕。其中,3月,中央一级完成建制,接下来是省、地市和县级乡镇完成建制。对于一些地方探索中的“食品警察”,他称,具体如何设置还没有确定,但一些地方已经有了思路。   行政与刑事执法加强配合正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力度的一大推动力。上述“三定”方案已经明确,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胡颖廉曾撰文畅想了“食药监警察”队伍的组建。他称,尽管各地食药监部门都组建了稽查队伍查处违法案件,但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即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很难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这使违法成本降低。   他称,在本轮机构改革方案讨论之初,有学者和实务界人士提出建立“食药监警察”队伍的设想,即仿照森林警察模式,在食药监总局内设警察局,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胡颖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食药监领域引入警察制度是一个趋势。   有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拥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有3万余人,上述人员中拥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更只有1.5万人。   胡颖廉认为,“食药监警察”拥有人身和财产强制权,其直接办案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对接,可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产生更强的震慑力。   样本探索   地方样本已然可参考。“渭南模式”就是其中之一。2011年11月,渭南启动食药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其核心是对监管机构、许可管理、执法职能和技术资源的整合。   “公安系统的人在食药监办公,但是编制还是属于公安系统,以派驻形式进行工作,这样便于执法,一旦出现食品违法案件,就直接可以出警了。”渭南市食药监局原局长王银龙对本报记者表示。   谈及执法职能的整合,王银龙说,力度比较大,在执法层面全面整合,成立了食品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到食药监局里面。公安成立了食品监察大队、中队,与食药监局联合办公,有固定人员派驻在食药监。   从这位渭南食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设计者之一的介绍来看,“食药监警察”的设立不局限于从公安派驻人员到食药监机构,也可能是公安机构直接下设食药监执法部门。比如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7月成立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胡颖廉表示,食药监的机构改革,实现的是机构整合的“化学反应”,而非机械的物理叠加。   “食药监警察”管理的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未触及刑法的案件由谁来管理呢?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思路,此类案件将由原来的稽查队伍继续管理,但稽查机制将有所调整。目前的一个思路是稽查机制实现省级垂直。   胡颖廉亦认为,这个是比较好的思路,“因为案子是流动性的,比如跨县的案子,在省级垂直的体制下,稽查就能打击地方保护。”   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明确,国家食品药品有稽查专员10名,胡颖廉将此比喻为古代的钦差大臣,“不受制于任何人,直接跟总局局长汇报。他们在全国各地巡查督促。类似于环保部、国土部在各地设立的机构。”
  • 四川建成1806个食药监所 主要配备快速检测仪
    因为顾客可以直接接触到正在加工的关东煮,成都一家便利超市的关东煮被责令全部下架。针对这一问题,成都高新区桂溪食药监所对辖区9家超市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整改。如今,这9家店都安装上了玻璃罩。  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1806个基层食药监所。这意味着,我省结束了乡村和街道社区没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历史,食药安全监管已打通“最后一公里”,贴近百姓生活,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  管理存食品安全隐患 超市被集体约谈  去年10月,成都高新区桂溪食药监所接到针对一家便利超市的举报投诉,执法人员陈光南赶往现场调查。调查未发现市民举报的问题。但细心的陈光南发现这家便利超市内,顾客可直接到食品加工区徒手取食,明显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在桂溪食药监所制作的动态食品安全监管曲线图上,该超市的食品安全状况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执法人员说,“这种情况说明他们内部管理已经出现滑坡,需要监管部门介入提醒。”随后,执法人员要求该批次关东煮全部下架,并当场销毁。同时,桂溪食药监所约谈辖区内的9家超市,要求其解决管理疏漏,然后才能继续销售关东煮。不久后,桂溪食药监所辖区内的9家便利超市在安装上了玻璃罩后,关东煮才得以重新亮相。  群像  “片长”管一片 一年未现食药安全事故  桂溪食药监所,2014年10月1挂牌成立,共有9名工作人员。其监管范围达26.37平方公里,9.4万户籍人口,辖区内,共有3194户有证的监管对象。此外,因为成都新会展也在其辖区范围内,该所还要负责展会等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目前,该区域已成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构建起了街道食安委、食药监所、社区食药监管“三级”联动体系。  据介绍,该辖区共分为三个片区,每一个片区由专人负责,内部习惯叫他们为“片长”。其中,“片长”高翔负责辖区8家大型商超的食品安全监管。  2015年最后一天,他早早到了单位,5个投诉举报等着他去处理。“处理一个投诉至少要两三个小时。”高翔说,2015年,桂溪食药监所共接到413个举报投诉,全年共立案办理16件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罚金共计53000元,但辖区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揭秘  农残最快5分钟出结果 标准所配快检利器  作为四川省的标准基层食药监所之一,在高新区食药监局和桂溪街道办的支持下,桂溪食药监所购进了两套快检设备,分别为:肉类水份检测仪、食品安全检测仪。“主要是快速筛查30余项非法添加物、注水猪肉等问题。”孙虎说,其中,运用这种设备,农残检测结果最快5分钟可以出结果。在检测注水猪肉时,只需把加热后的探针插进猪肉中,当场就可以显示检测值,“检测值高于77,就有注水猪肉的嫌疑。”孙虎说,但这个结果只能用作初筛,还需进一步检测,才能作为处罚依据。  数据  全川建成1806个基层所 食药监管打通“最后一公里”  和桂溪食药监所一样,以广安前锋区代市镇食药监所为代表的基层食药监所也在全省遍地开花。从此,基层食药监所担负起以便民为根本,打通食品药品监管“最后一公里”的任务。  要知道,在2013年前,乡镇(街道)一级没有食药监管派出机构,新一轮食药机构改革后,区县每个乡镇或几个乡镇片区设立了监管所,但部分地方存在缺人、缺场地、缺执法装备等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基层监管所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省食药监局专门召开了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推动解决基层监管所无办公场所设施、无执法车辆装备和人员到位率低等突出问题,致力推进基层标准化所建设,将监管所打造成为我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的前沿阵地和第一战斗堡垒。  据统计,截至目前,四川两年时间已设置了1806个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还聘请了近5万人的协管员队伍,这支队伍分布在全省各个社区、乡村,成为战斗在最一线的食药监卫士。  未来  还将加速建设标准基层所 实现“全覆盖、零距离”  今年以来,广安前锋区基层监管所针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村卫生站、学校食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监管难点展开精准监管,共行政立案191件,收缴销毁问题食品2000余公斤,处罚款70余万元。  刚配好快检设备不足一月,什邡市基层监管所便通过快检发现问题并送检定性立案26件,大大提升了监管效能。“基层监管所建强了、建好了,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就有了最基本、最一线的中坚力量。”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义贤表示,将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等投入,加速推进全省基层标准化食药监管所建设,实现监管全覆盖、零距离。
  • 武汉率先完成食药监改革 部门砍掉一半人员翻倍
    记者从武汉市食药监局获悉,武汉日前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改革后的武汉食药监部门数量,由原先的5个减少到2个。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数量达2000人,是原有两倍。   按国务院相关要求,食品药品监管要在6月底实现省级机构组建,9月底地方市级机构组建完毕,年底县一级机构组建完毕。   武汉市食药监局局长杨泽发介绍说,武汉市提前2个月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改革后的武汉食药监局整合了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中心城区牲畜屠宰及相关动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及机构也一并划转到食药监部门。   武汉把基层工商所划转的30%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人员配备达到辖区总人口的万分之二点五,执法人员数量达2000人,是原有的两倍,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因此得到加强。   据了解,武汉食药监机构完成改革后,将统一负责查处食品加工、销售、餐饮任何环节中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可在控制上下游经营链条、清理终端市场、控制销售流通、捣毁违法作坊多个环节同时介入。
  • 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之路该怎么走?
    p   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合一,是国家机构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这一整合不是简单的三合一,而是完全打破原来的部门格局,重新进行职能、机构的设置与分配,重塑一个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山西、安徽、山东、浙江、上海等多地都在推行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合并。各地具体的操作情况都不完全一样,全国目前也没有统一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640CEL3LJKD.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4fd0186d-f929-4784-95ba-d1f8f9207e45.jpg" / /p p   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大部门如何从“前世”的三局“平行线”,到“今生”的“交叉线”,再到“未来”的“一条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工商 /strong /span /p p   1978年,县级以上设工商行政管理局 /p p   1998年,省级以下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 /p p   2012年,工商系统划归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质监 /strong /span /p p   1986年,县级以上设标准计量局 /p p   1990年,标准计量局改为“技术监督局” /p p   1999年,质监系统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 /p p   2000年,技术监督局改为“质量技术监督局” /p p   2012年,质监系统划归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食药监 /span /strong /p p   食药监1998年,组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2000年,药品系统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 /p p   2003年,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行地方政府分级监管 /p p   2013年,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p p & nbsp /p p   三条线从“平行”到“交叉”,再到相融 /p p   质监、工商、食药监三大职能部门咋改革 /p p   “三局合一”三生三世 /p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前世------平行线上的尴尬 /span /strong /p p   表面上看,工商、质监、食药三部在监管上各司其责,但在监管实践中部门间往往职能交叉,容易发生“错位”现象。有人曾“追踪”一只鸡的监管链条——如果是进口鸡,涉及检验检疫和海关部门 如果是国内鸡,则要分成两种情况:野鸡呢,是林业部门的事情 若是饲养鸡,就是农业部门的事情。进入生产环节,是质检部门的范围 进入流通环节,又归工商部门管。到餐饮环节,如在宾馆、景区,还涉及旅游局,仅在一般的餐馆饭店,就要找卫生部门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今生------交叉线的变迁 /strong /span /p p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的部署,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大职能部门正式告别“平行线”,开始走向合并的“交叉线”。 /p p   “您好!我在武清区一家小店花7.5元买了瓶白酒,还没开封就发现有异物,您看该找谁?”2014年9月,在新成立的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投诉举报中心,12315热线接到了一位居民的投诉。 /p p   几天后,办件单出炉: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酒厂承诺要注意产品质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前遇到这种投诉,我们会告诉消费者重新拨打质监部门的热线。”监督投诉举报中心筹备组负责人胡津康说,过去工作人员经常说“这个问题请您拨打”,如今则是“不解释、马上办”。投诉举报中心的30个坐席被设计成“九宫格”,来自工商、质监和食药三个部门的接听人员间隔落座,遇到需要转交的专业问题,一个转身就能交办。 /p p   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将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部门“三合一”,成立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样一来,原来分属不同部门的“12315”“12365”“12331”三个投诉受理平台也整合成了一个。 /p p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主任林立军介绍说,新成立的市场监管委承担25项职责任务,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的多部门管理变为统一管理,不存在职能交叉等“错位”问题 监管环节不再分段监管,而是统一为全过程监管,再加上检验检测技术资源、执法队伍等实现统筹整合,有望填补监管空白,改变“缺位”问题 行政审批将由原来的三个部门分别受理改为统一受理,实现“一个窗口办事”,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大为降低,有望改变“越位”问题。 /p p   “一个部门管市场”,各地逐步开始行动。 /p p   此前,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市场监管局。截至2017年4月,江西省已在100个县(市、区)实行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一。 /p p   记者了解到,四川“三局合一”的步伐也在不断加速。2015年4月,成都诸多区(市)县已经启动或即将启动机构改革,将原有的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撤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郫县、崇州、青白江、蒲江、新津、邛崃、都江堰7个区(市)县已陆续成立市场监管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未来------“融合”定成败 /span /strong /p p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底,全国共有1个直辖市、5个副省级城市、94个地市以及2088个县区实行综合执法。县区采取工商、质监、食药“三合一”整合的有1502个,因此60%县区不再单设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p p   然而,改革也有争议。三年的磨合、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不少问题。 /p p   “最大的问题是,‘三局合一’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改革,而非自上而下,使得日常工作的上下对接非常复杂繁琐。”一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曾经这样提到,以前是垂直管理,比如区工商局就主要对应市工商局,只有一个“婆婆”。但现在区市场监管局一下子有了四个“婆婆”,除了因改为属地管理要听区政府的,也要听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食药监局的。有时市里几个局要同时开会,区市场监管局对应的科室负责人都忙不过来。现在区市场监管局还没有新的统一内网,以前3个局的内网得同时用。 /p p   而仅就机构名称而言,天津、江西叫“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河北叫“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叫“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更多地方叫“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之相关的是,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监管效率。 /p p   据统计,2012年底,原全国食药监管系统人员数量为10.36万。到2015年底,人员编制、监管经费、执法装备、办公场地等均有所增加。 /p p   但同期,全国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数量却大幅下降,如药品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17万件骤降到2015年的9万件。推行“多合一”改革的地区,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大案要案办理等情况也落后于单设机构地区,与问题导向的监管思路严重不符。 /p p   让人困惑的是,目前,成都、广东、山西、安徽、山东、浙江、上海等多地都在推行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合并,各地具体的操作情况都不完全一样,全国目前也没有统一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三合一”的路,到底应该怎么走? /span /strong /p p   有专家坦言,政府机构改革就是要解决问题,梳理弊端,为改革找到方向。“三局合一”并不是简单的改个名字、换个牌子,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履行职能、滞缓办事效率的梗阻问题,更为重要,更加艰巨,也更需要下长期的功夫。 /p p   比如,合为一家后,三局原本互不统属的市场监管信息库,要尽快连为一体,形成共用信息平台 内设机构必须按照数量更简、效率更优的原则,大幅度地整合压缩 把原来习惯于坐办公室的机关干部,更多地充实下沉到执法一线,既要让人“下得去”,更要让积极性“上得来” 此外,由于管理架构的变化,三局合一后,在办事流程、监管体系、乃至内部工作机制上也要大刀阔斧改革,更好地适应市场监管一体化的新形势,以及市民和企业的办事需求。 /p p   应当看到,“三局合一”挂牌,只是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外地先行地区在这方面,有很多机制制度性经验可供参照 可以预见,始终以问题为标靶,以改革为动力,从相加到相融,“三局合一”就能发挥出应有的工作效能,产生“大于3”的改革效应。 /p
  • 大部制“微调” 食药监管酝酿整合
    由于多头管理,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颇多漏洞,国务院正试图通过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将这一体系理顺。   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下称“草案”),确定将其作为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议题之一。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食药监行政职能整合和加强社会管理将成为此次机构改革的两大重点。   2008年的上一轮大部制改革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等5个大部,被视作精简政府机构的一次重要努力。   近年来,中央决策层和学界对于部分领域运行不畅,尤其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方面职能混乱和缺位等问题尤为关注。   有媒体亦报道称,此番国家海洋局也将扩权,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而“大金融”、“大文化”、“大能源”等大部制改革内容并未成为草案重点。   食药监管一体化   据知情人士称,草案中的最大亮点是酝酿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大部”——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由卫生部管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局”)合并,并吸纳散落在农业、质检、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正部级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有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学者认为,食品生产经营根据其属性而言,是一个全周期的完整链条,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被人为地划分了段落,农产品是一段,生产是一段,经营是一段,之后餐饮消费又是一段,各种职能散落在多个部门。如此形成了多头管理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现实与食品安全的自然属性相冲突。   基于这些原因,中央决策层决心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机构予以整合。   另有专家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因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的混乱,“我们吃了很多亏”。 比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即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食品安全事件。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通过,2009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2010年,食安委又下设了正部级的食安办。   上述学者说,按照最初的模式设定,食安委和食安办是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大事故查处的综合职能机构,但这一机构在各地政府相继建立后,之前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都交给了食安办,一个综合协调的部门被异化为所有事情亲力亲为包打天下的部门,食安办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   而食安办的最大弊端还在于下属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设在工商,有的设在食药监局,有的设在卫生部门,有的甚至设在经贸委,没有统一的模式,导致各地行政部门配合低效。   在这种背景下,成立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总局的理念被逐渐认可。   这次改革一旦落地,“也只是完成了中央层面的改革,要落实到省级和地市级乃至县一级的话,时间还会比较长,根据以往的经验,从中央到地方全部改完,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地方试验有空间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管理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意即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的属地原则。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发挥创造性改革的空间很大,不一定完全根据中央的模式一刀切,但是总的思路还是要进行部门和职能的整合。   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从理论上说可以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也可以实行省以下属地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省以下能够实行垂直管理,但除非修法,绝对不可能实行中央垂直管理。”   事实上,在监管体系整合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例如陕西渭南则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产甚至林业、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所有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深圳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将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下,并下设一个二级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如果借鉴上述地方的经验,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之外,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方面的监管职能亦可整合。不过,国家质监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虽然参照深圳模式构建大监管的思路也得到了热烈讨论,但目前尚未看到高层就此作出指示。   民政部社会管理扩权   按照主流理念,现代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承担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于中国而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部分与民生最直接相关的领域,管理经验并不是很丰富。   其中,“社会管理”到底中央是哪个部门在管?十八大报告的表述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和法治保障”,这21个字实际上明确了我国整个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本轮改革中,民政部门如何承担这方面的职权?学界推测,一个总的思路是民政部门要把社会管理做大做强做深做实,但具体机构会怎么安排,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变数可能会比食药安全监管体系的变数更多。   除了民政部门扩权外,亦有专家认为,中国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可能整合组建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划入国家知识产权署。   关于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基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本轮改革不会像2008年大部制改革那样进行大规模、大面积的改革,而主要是进行微调和深化,要达到放权、分权以及权力转移的目的,从而使各级政府尤其中央政府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边界划分更为清晰,行政效率更高。这也符合十八大报告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附表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变迁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1964年 国务院颁布《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牵涉5部门   1979年 国务院颁发《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商业、供销、轻工、外贸等部门   1982年 《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食品卫生工作。其他负责部门包括:工商、食卫监督机构、农牧渔业部门、国境食卫监督检验机构、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卫生防疫站及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1995年 《食品卫生法》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级政府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部门分头负责
  • 安徽食药监管全国首创“审、批、查”“三权”分离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从明年1月1号起,安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实现&ldquo 审、批、查&rdquo 整建制分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在全国食药监系统是第一家。   安徽省食药监局转变政府职能从改革行政审批入手,重新界定了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和技术支撑等机构的职责。审,由技术支撑机构统一受理 批,由进驻在省政府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行使 查,由业务处室执行。   安徽省食药监局局长徐恒秋:&ldquo 要真正实现全部审批向审批办公室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室向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推动审批程序实施程序化、法制化、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dquo   改革后,省食药监局各业务处室不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由过去的&ldquo 审批查一体&rdquo 转变为监督方,集中精力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专项督查和飞行检查,达到&ldquo 审的不批,批的不查&rdquo 。   徐恒秋:&ldquo 这次改革是我们食药监系统的自我革命,改革后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决定审批事项,包括我这个局长。任何一个审批事项的完成,都是硬制度、硬条件框出来的结果,都是按规格流水作业、水到渠成、公平公正的结果。&rdquo   此次改革的&ldquo 第一刀&rdquo 就举向行政事项的审批,把分散在机关各个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剥离出来。省级食药监局的业务科室只负责&ldquo 查&rdquo ,而&ldquo 审&rdquo 这个环节则通过来自专家库里的专家完成。   徐恒秋:&ldquo 安徽省局的专家库由全省的专家组成,为了保证每次检查认证工作的公正公平,专家是随机抽取。而且专家一旦违规,必须退出专家库。&rdquo
  • 食药监总局等八部门将联手整顿中药材产业
    记在日前召开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约谈会议上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等八部门将联手加强中药材管理,严厉打击&ldquo 给不法产品披上合法的外衣&rdquo 现象,包括严厉打击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非法加工窝点或药农,严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购买非法中药饮片改换包装出售,严厉打击合法药企与非法商贩勾结出租出借许可证照行为。   随着中药材价格上涨,受利益驱动,违法加工、制假窝点以及市场商户勾结等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形成了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的地下产业链条。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五个调查组分别对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成都荷花池、广州清平、广西玉林等地中药材专业市场暗访时发现,在市场及其周边地区,中药材染色增重、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违规经营、非法加工饮片、滥用农药导致药材变异等现象泛滥,个别地方情况尤其严重。   &ldquo 我们在成都的荷花池市场见到,川贝母、天麻非常漂亮,一看就知道经过了硫磺熏蒸。&rdquo 内蒙古食品药品检验所周凯告诉《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ldquo 甚至还出现了很多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术语。摊贩卖贝母,不写&lsquo 川贝母&rsquo ,而写&lsquo 贝母(四川)&rsquo 。究竟是不是川贝母,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识别。&rdquo   调查组在广西玉林还发现,硫磺熏蒸的中药材价格比没有硫熏的药材低30%至50%,有些摊贩还出售变黑发霉的中药材。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周边地区,许多没有加工许可证的小作坊将中药材露天保存,甚至随意搁置在雨水中。   &ldquo 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非常紧迫,有些问题可能是所有市场的通病。&rdquo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指出,中药材市场不仅仅是一个集贸市场、交易市场,更是中药材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指出,很多中医院、中药研究机构都从中药材市场采购药材。如果专业市场不能保证中药材质量,将大大影响中医药的疗效,进而影响到中医、中药医疗机构的生存。   据介绍,上世纪90年代,各地涌现了大量中药材市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假冒伪劣滋生蔓延。为此,国务院开展了中药材市场整顿工作,关闭了近百个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市场,至今只保留了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司副司长施玉足表示:&ldquo 该整顿的要整顿,该关停的要关停,不能手软。&rdquo 他认为,工商监管部门审查资格,一旦发现问题就应和药监部门一同进行查处。
  • 大数据解读2015年食药监工作成效
    p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对于综合管理全国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食药监系统来说也是体制调整过渡、机构运行磨合的一年。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介绍,在这一年里,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食药监管系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突出问题治理,着力防范风险保障安全 推动新《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实施,着力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中国制造产品质量 整肃临床试验数据造假“潜规则”,着力净化药品研发生态环境 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 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力度,着力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大力推动地方落实“四有两责”,着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p p   1月14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5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记者从会上获得第一手的数据,解读2015年食药监管系统所开展的重点工作。 /p p    strong 查处违法案件35万余起 /strong /p p   2015年,食药监系统妥善处理了上海“福喜”过期肉、走私冷冻肉、“地沟油”、“毒西瓜”、豆芽监管执法、水产品违禁药物使用等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了复原乳飞行检查,保健酒生产违法添加、蜂蜜掺假造假、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专项检查,部署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银杏叶药品、生化药等重点产品的飞行检查、专项检验和集中整治。在银杏叶药品的专项整治中,对57家生产企业采取了停产、停售、封存和召回措施。 /p 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35万余起,罚款16亿元,吊销许可证331件,收回药品GMP证书143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63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81起,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p p    strong 发布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6"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8"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8"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span /strong /span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药品标准 /strong /span /a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end_9"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end_7"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strong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a 1082项 /strong /p p   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以及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召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等11个部门规章,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基层执法规范化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全年发布药品标准1082项、药品包材标准130项、医疗器械标准90项,努力让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p p   各地结合实际完善食品药品法规制度,内蒙古、广东、陕西等省(区)出台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小摊贩管理条例 河北、湖南、吉林等省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方案 湖北等省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职责。 /p p   围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了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对12个省(区、市)50余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9大项、5小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大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以来,已有38万余件通过了网上备案。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五取消”、“四调整”,食品经营许可实现流通和餐饮服务“二证合一”。 /p p   同时,如期完成了GMP、GSP过渡期改造任务,从2016年起未通过GMP、GSP认证的企业不得从事药品生产和经营。 /p p    strong 整肃临床试验数据造假“潜规则” /strong /p p   2015年7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启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对待批生产的1622个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数据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分三批派出20个检查组开展现场核查,发布了14个公告,召开全国会议进行部署。各地积极行动,落实监管责任。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四川、陕西、辽宁、云南、青海等多个省份,采取会议、约谈等多种方式宣讲政策措施,做好企业自查的组织和数据核查工作。公告列入的1622个品种中,扣除免临床试验193个,需要自查核查的总数为1429个。截至1月12日,企业主动撤回1103个、未提交自查报告不予批准10个、意见不一致按撤回处理6个、核查不通过24个、评审不通过8个,撤回和不通过合计1151个,占自查核查总数的80%,其中企业主动撤回占到77%。在作出核查结论的29个品种中,不通过24个,不通过率83% 通过5个,通过率17%。现在剩下待核查的项目为273个。 /p p    strong 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 /strong /p p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应用抽检技术和抽查手段,提高全过程风险管控水平。国家总局安排食品抽样16.8万批次,各省局安排41万余批次,涉及近200种、3000余项次检验项目。抽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0余万户次,发现问题企业近23万家、问题14万余个。对127个药品品种开展评价性抽验,对68个药品开展跟踪抽验,对胶囊剂产品、银杏叶药品、狂犬病疫苗等开展监督抽验,发布药品抽验结果通告6期。实时督办了5136件次不合格(问题)产品的处置。组织对49个医疗器械品种4222批次开展监督抽验,并对5个品种31批产品开展跟踪抽验。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安全性评价结果,对酮康唑和匹莫林采取了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对甲氧氯普胺等品种采取信息通报、修改药品说明书等风险控制措施。对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产品的2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并对7家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予以停产整顿。在40余万家餐饮服务单位推广“明厨亮灶”工程。 /p p    strong 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力度 /strong /p p   门户网站成为向社会发布抽检、案件处罚等监管信息的重要窗口。2015年国家总局网站访问人次6900万,页面浏览量达14.6亿页。医疗器械注册逐步实现网上集中受理。成功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以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宣传活动。积极疏通和规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25个省(区、市)开通省级12331网站,群众投诉举报量较上年上升33%,监管正能量大大增强,媒体负面炒作大大减少。 /p p    strong 落实“四有两责”,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strong /p p   国务院食安委在山东威海召开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两个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进一步扩大到15个省(区、市)的30个城市。将“四有两责”(即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纳入对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体系,提出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表格化检查规范,出台了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年共落实中央资金66.4亿元,比上年增长约17%,共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6亿元。支持省、市两级共163个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建设,资金和项目数比上年分别增长24%和28%。在全国16个省(区、市)共支持整合建设了30家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开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全部药品制剂生产和经营过程电子监管。实施以各级监管机构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的国家级轮训,开展各类培训近8000人次。基层监管能力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上海、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天津等多个省份都提出了保证基层“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具体措施,上海出台了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北、贵州、宁夏等省份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重庆、湖北、浙江、广西、福建等省份在推进基层监管体系网格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p p br/ /p
  • 地方食药监管垂直属地管理模式惹争议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确定地方食药监管机构改革的时间表。根据上述文件,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将在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目前,关于食药监管究竟是要属地管理还是垂直管理,一直存在争议。专家认为,该文件再次明确了属地管理的监管模式,但如何“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就成为新监管模式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属地管理模式存在争议   南开大学法学系教授宋华琳告诉南都记者,该文件实际上再度明确了“属地管理”的原则。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到底是垂直管理还是属地管理,一直是有争议的。垂直管理是中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实行垂直管理意味着直接由省级或者中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不受地方政府监督机制约束。从1999年初开始,工商、质监、药监部门先后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这一模式被认为遏制了上世纪90年代导致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   但从2008年开始,药监系统率先取消了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曾表示,“我们曾经垂直管理过,但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把责任往上推,说他们没有管理手段了,不该承担责任。后来在调整监管机制的时候,又以属地管理为主。现在,到底如何管理,依然是有争议的。”   2012年发生了毒胶囊事件,在当时就有专家指出,属地管理不利于遏制这种跨地域的违法行为。宋华琳则认为,“尽管《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监管,但实践中药品监管还涉及到诸多其他部门,比如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活动的管理、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 工商部门负责对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实施监管 邮政部门要配合打击通过邮寄途径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要协同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然而,宋华琳也坦言,“在发展导向下,地方政府可能更重视促进包括医药在内的产业发展,而把药品安全监管放在相对次要的地位。”另外,有不愿具名的卫生系统内部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之前的属地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在编制、人员配置、法律法规等方面仍存在困难,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事权划分不合理,此外,容易形成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的局面。   破解“地方保护主义”难题   既然已经明确了属地管理的原则,那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就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在制度层面,政府也针对该问题做了一些设置。根据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食药总局将设10名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稽查专员专司检查督查地方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这个制度是好的,因为地方负总责,地方一般不愿意把负面的信息暴露出去,以免让上级知道。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商品生产地的地方政府会因为问题发生在消费环节,不在自己管辖地盘,就不太重视质量问题。对此,稽查员开展监督会有一定作用。”   郑风田同时强调,“稽查员也有漏洞,因为稽查员有可能‘被公关’。稽查员就那么几个人,很容易成为公关对象,如果稽查员的公正性得不到保证,就等于‘猫都给关到笼子’里去了。建议稽查员应该经常换,多聘一些食药监管部门之外的人,一定要是匿名的。如果稽查队伍老是不变、数量又少,很容易被搞定。”   宋华琳认为,“药品监管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药品的监管能力建设一直是个大问题,之前各地有药检所,在本次机构调整中如何整合,甚至能可以考虑引入类似科研院所之类的第三方,从而加强我们的药品监管能力。”
  • 马兜铃酸与肝癌有关吗 食药监总局回应
    p   尚无直接有力的数据支撑,对防范相关风险已采取措施 br/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近日就10月18日美国《科学—转化医学》杂志发表的文章《马兜铃酸及其衍生物与台湾和亚洲其他地区肝癌相关》做出回应。 /p p   此次马兜铃酸引发热议,主要是文章将其与肝癌关联,在科学界也引起了广泛讨论。它究竟与我国肝癌患者的发病有关系吗?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根据流行病学大样本、大数据分析,我国肝癌患者主要由乙肝病毒感染引起,是否与马兜铃酸有直接关系,尚无直接有力的数据支撑。 /p p   马兜铃酸具有明显肾毒性,可造成肾小管功能受损,甚至存在引发肾癌的风险。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马兜铃酸列为潜在致癌物质,2012年将其列入Ⅰ类致癌物质,截至目前列入Ⅰ类致癌物质的还有黄曲霉毒素、烟草、酒精饮料等共116种。 /p p   在古籍中,就有马兜铃科药材的入药记录,有“主肺气上急,坐息不得,咳逆连连不可”的功效。目前,收载于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的马兜铃科药材有24种,含马兜铃属药材的中成药口服制剂有47种。食药监总局提醒患者,药品要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和医嘱使用,注意含马兜铃属药品的肾毒性、致癌性的风险。任何药品都不能大剂量、长时间服用。 /p p   目前,我国对防范含马兜铃酸药物风险已采取措施。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不是所有马兜铃科植物都含马兜铃酸。我国自2003年以来,已对含马兜铃酸药材及中成药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包括禁止使用马兜铃酸含量高的关木通、广防己和青木香 调整药材使用部位,将马兜铃科植物细辛的药用部位由全草改为根和根茎,根和根茎几乎不含马兜铃酸 明确安全警示,对含马兜铃属药材的口服中成药品种严格按处方药管理 制定《含毒性药材及其他安全性问题中药品种的处理原则》。采取上述措施后,马兜铃酸肾损害病例数量大幅下降,未收到直接引发肾癌报告。 /p p   下一步食药监总局要对上市的含马兜铃酸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并组织技术机构和专家对含马兜铃酸药材和中成药进行风险评估。 /p p br/ /p
  • 勤邦生物助力贵阳市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
    勤邦生物快速检测试剂、物联网检测设备、超市检测与溯源管理系统等食品安全检测监管技术,力助贵阳市食品安全大数据发展,打造领先的食品、农产品智慧化监管体系。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贵阳市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为抓手,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构建两核多功能智慧监管体系,不断提升食药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勤邦生物物理网检测设备,可自动接收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优化检测流程,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数据实时自动上传到监管中心,上级监管部门可掌握下级监管的实时动态,已应用于智慧食安监管系统-食安测功能模块。勤邦生物食品溯源系统可通过自动采集食品生产、流通过程数据,并与检测设备的检测数据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汇聚,已应用于智慧食安监管系统-食安溯功能模块。贵阳市构建两核多功能智慧监管体系,形成以数据铁笼、食品安全云为核心,网络餐饮监管、阳光厨房、智慧药化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模块,按照物理分离、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数据不搬家、数据不重写、不打破原有数据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数据采集难、汇聚难、融合难等问题,使得数据汇聚、贯通后更好地应用于智慧监管。贵阳市依托两核多功能的智慧监管体系:食安监功能对企业进行监管执法,已汇聚50余万条监管数据;食安测功能已覆盖各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实现快检数据的即时上传与汇聚,同时自动抓取检测机构定检数据,已汇聚数据20.5万条;食安溯功能实现生产经营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已追溯企业7万余户,汇聚数据50余万条,消费者通过微信或查询终端等渠道,查询商品信息65万次;阳光厨房工程在全市近1000家餐饮企业及200家学校食堂后厨安装360度无死角摄像头,监管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手机app对后厨实施动态实时监控;药化及医疗器械监管平台实现从行政审批到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的全过程信息化。贵阳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为重点,发展数字监管为方向,以统一的数据标准建成汇聚市区(县)乡三级食品药品数据的大数据库,深挖食品药品数据的政用、商用、民用价值。以大数据为依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享共管共治。随着监管方式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变,食药监管系统将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生产在阳光下进行,让消费者吃的安心放心。
  • 北京活鱼下架事件续:食药监总局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多个超市活鱼下架,引发消费者关注。有关媒体从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与国家食药监局水产品专项检查消息泄露,导致经营者逃避检查有关,并非此前市场传说的水体污染。  1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正式发布通知称,本月至12月将在北京等12个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对象包括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检查主要是针对北京、沈阳、石家庄、济南、上海、杭州、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福州等12个大中城市。  原文如下: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6〕15号)部署,总局将于近期在部分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地点和对象  对北京、沈阳、石家庄、济南、上海、杭州、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福州等12个大中城市,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开展随机性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各类单位检查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其中对集中交易市场的专项检查应优先选择水产品批发市场。  二、检查内容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水产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  (二)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主要针对近年来部门抽检监测问题相对突出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4种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  三、检查方式  (一)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涉及城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程序和要求开展水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并提前通知对应的食品检验机构派员参加。  (二)总局指定的12家食品检验机构对口负责每个城市的抽样检验(抽样城市与检验机构对应情况见附件,抽检方案另行制定)。食品检验机构应派员参加对应城市开展的水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4种鲜活水产品,及经营环节的养殖用水按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对检验结果显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及养殖用水中检出药物残留的,检验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此次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  四、进度安排  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12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11月10日之前,总局召集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通知另行下发)。  (二)12月10日之前,完成12个城市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由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在报告出具2日内将相应的抽样单和有关票据递交给抽样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12月20日之前,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总局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四)12月25日前,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完成所有抽检数据的分析汇总,并将分析报告报送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涉及省(市)要将此次水产品专项检查纳入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以督促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抓手,认真排查水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整治规范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以及食品经营者采购和暂养水产品行为。  (二)及时依法查处。负责专项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认真排查问题的原因,并将相关情况按要求报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中,详细报告专项检查及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核查处置情况。核查仍在进行中的,应详细报告处置进展,并在核查处置结束后及时向总局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三)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送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朱玮 010﹣88331125,传真:010﹣8837094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二司  2016年11月3日
  • 国家食药监局表态:保健食品审批制将进行改革
    3月29日,新华社的一则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铅超标820%”的保健食品螺旋藻,竟是经审批许可、被戴上“蓝帽”认证标志的合格产品。针对此事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27日明确表示,已责令相关部门召回问题产品,将依法依规严查涉事螺旋藻生产企业。同时,针对保健食品行业“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表示,正研究对部分申报的保健食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施“备案制”,以简化审批程序、节约行政成本。   事实上,保健品行业的审批、监管制度的立法进程早已确定,在国务院2012年重点立法项目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现在第二大类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项目之中。   而且在今年两会期间,两会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递交关于保健食品审批监管的提案,也将加快保健品行业审批、监管制度的制定进程。   政协委员、北京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关于《保健品行业重审批轻监管亟待改善》的提案重点提及了关于保健品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时,就这些问题,史大卓建议,新的监管条例应当将目前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框架扭转为开放准入、有效监管的框架,以保障产品的安全、质量及企业诚信(或消费者知情)。   其中,对保健食品实行分级管理。对“膳食补充剂”实行备案管理,对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特殊功能食品”实行严格审批管理 对厂商资质(包括国外厂家)进行备案管理 对对计划投放的保健品广告进行备案等内容,是改变目前保健食品重审批轻监管现状的“金玉良言”。   史大卓在提案中明确提出,目前,一个保健食品新产品要经过产品初审、卫生学及功效成分稳定性试验、毒理和功能试验、技术审批、行政审批,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这样的流程虽然保证了评审产品的合理性,但也暴露出诸多弊端。主要包括:国家行政资源利用不当——重复审批 国家实验机构疲于应付 重复检测、行业的科研专家疲于审批 保健食品的审批成本过高,申报时间过长,企业负担过重。这也是造成保健食品行业乱象丛生的根源。   而业内知情认识也表示,一些审批人员俨然把权力当作了一门生意,他们在拍卖蓝帽美誉度的同时,更是在兜售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另外,还滋生了一个畸形的产业,养肥了一批以此为生的蛀虫。难怪有人质疑:蓝帽子应该成为一戴到底的安全帽吗?   针对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违法违规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化司副司长张晋京表示,2010年至2011年,他们相继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情况,已就此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童敏司长表示,要将建立保健食品中介机构“黑名单”。国家食药监局局长尹力表示,保健食品监管是重大民生问题,必须坚守监管底线。
  • 地方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已启动 预计年内完成
    继国家食药监总局组建后,地方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已启动,预计年内完成。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将原分别隶属于质监、工商、食药监局三个机构的风险监测、检验、执法等力量进行整合。但专家也指出,整合后仍要面临如何实现食品全流程监管等问题。   18日,记者从全国食品安全周了解到,国务院在地方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整合后,各地原食药监局、工商局和质监局的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合一,组建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刘佩智说,新一届国务院成立后,第一个通过三定方案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第一个通过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组建工作已经基本到位,下一步的重头戏就是地方监管体制的改革。   针对多头监管机制下,同一食品安全事件,检测机构不同,得出结论相左等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改革后,新组建的食药监管部门,应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   方案   食品安全法全流程监管   在全国食品安全周的论坛上,有专家指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分段监管、多头监管问题,不能一步到位,例如,食品全流程监管模式如何实现。   北京市食品办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处冯源处长向记者表示,一些食品在现实中存在流通、贮存环节的非法添加行为,而此前刑法只规定了&ldquo 生产、销售&rdquo ,对运输过程中的非法添加行为无法定罪。   今年5月,两高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就细化了&ldquo 加工、销售、运输、贮存&rdquo 等环节,实现对食品加工、流通等整个链条的全程覆盖。这样今后在水产品运输途中如发现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行为,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界定农产品和食品   论坛上,食品监管一线的专家还特别提到,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有必要进行更好地衔接,消除一些盲区和模糊的定义。   专家为记者举例说,比如食用农产品的划分和界定就有待明确。像今年划入农业部的生猪屠宰,屠宰的鲜肉究竟属于食用农产品,还是食品呢?水产品、禽类产品也有这个问题。   这些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都是属于高风险食品范畴,按照《食品安全法》就要进行许可,发放许可证,如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则无需许可,这是两个法律在现有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差异。如果不进行衔接,在现实中就肯定会产生一些监管摩擦的问题。
  • 厉害了!食安科技在广西食药监局产品验证中勇夺第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快检产品现场验证工作,食安科技旗下子公司“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和酶试剂参加了验证,表现优异,多项指标排名第一,成为当之无愧的农残快检“no.1”。据悉,此次验证工作由广西食药监局根据国家总局颁布的《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旨在为广西省食药系统选用适用的快检设备产品提供指导和参考意见,共计14家快检企业参加了验证工作。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验证结果在4轮pk中,我公司产品做的70个样品全部检出,并且:检出限吻合率100%!样品前处理时间最短!样品检出时间最快!凭借出众的稳定性、准确率和高效率,食安科技的农残快检产品在多地政府组织的产品验证中,连连拔得头筹,获得各级领导赞誉!成为最适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监测系统建设”的设备。此次参加验证的食安科技农药残留速测酶试剂,根据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3)和农业标准方法(ny/t 448-2001)中的酶抑制率法研制生产,灵敏度高,性能稳定,优于国家标准检出限,备受客户好评。食安科技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农残快检试剂生产和销售企业,公司研发的多款农产快检试剂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蔬菜检测中心、农贸市场、超市、环保机构、蔬菜种植基地、饭店、学校、快检车及实验室等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场所等单位对果蔬中农药残留的测定,助力政府监管部门守护百姓餐桌安全。食安科技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被各地食药监局广泛应用于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新规
    p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p p   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但存在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现象。根据现阶段网络餐饮存在的问题,《办法》指出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实行“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同时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p p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p p   此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 /p p   送餐方面,《办法》规定,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p p & nbsp /p
  • 碧迪医疗又陷“质量门” 食药监总局年内两次发函关注
    p   碧迪医疗(BD)产品质量事件再次引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关注。 /p p   6月22日,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对英国Becton Dickinson and Company生产的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真空采血管的查处工作做出安排。 6月29日,食药监总局发布了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碧迪”)对上述批次真空采血管主动召回的报告。 /p p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食药监总局办公厅曾公开发函,责令上海碧迪对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p p   7月17日,记者联系上海碧迪方面寻求采访。不过,工作人员仅让本报记者留下联系电话,但截至发稿前一直都没有回应。 /p p    strong 产品不合规 /strong /p p   上述通知称,食药监总局近日收到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通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进口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工作中,发现由英国Becton Dickinson and Company生产的批号为6166824真空采血管[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52410400]管内、管壁有黑色异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该批次真空采血管不符合“《真空采血管》YZB/BDP 010-2013”标准规定。目前,该产品代理人上海碧迪正在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召回。 /p p   鉴于该批次产品涉及其他省市多家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食药监总局为此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对上海碧迪提交的召回计划进行评估,监督企业做好医疗器械召回工作,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p p   通知还要求上海市食药监局加强对上海碧迪的监督检查,督促该企业履行代理人的相关职责,要求境外Becton Dickinson and Company对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17年7月2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并对该公司其他批次的真空采血管进行跟踪抽检。对流向其他省(区、市)的不符合标准的真空采血管,要立即通知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助做好产品召回的监督工作,防止危害扩大。 /p p   6月29日,食药监总局发布了上海碧迪对真空采血管主动召回的报告,表示涉及产品出现可见异物,影响产品正常使用。上海碧迪对上述批次真空采血管主动召回。涉及产品在中国的销售数量为943000支,提交召回报告日期为2017年5月12日。 /p p   事实上,近年来进口医疗器械的不合格率一直居高不下。 /p p   2015年,天津空港检验检疫局共完成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管1621批,货值6631万美元,其中检出不合格135批,货值873万美元,不合格率高达8.33%。2016年该局共检验进口医疗器械2253批,同比增长近四成 其中,检出不合格产品210批,不合格率近一成,创历年来新高。 2015年福建检验检疫局医疗器械不合格率则达到37.08%。 /p p    strong 多次召回产品 /strong /p p   公开资料显示,BD(Becton Dickinson)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生产销售包括医用耗材、实验室仪器、抗体、试剂、诊断等产品。BD医疗2016年营收为124.8亿美元,在世界医疗器械百强企业当中排名第九。 /p p   1994年,BD正式派员在中国注册建立代表机构,开展对华业务。上海碧迪法定代表人邓建民为BD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总经理。 /p p   事实上,上海碧迪历史上曾发生多次产品召回事件。 /p p   今年2月,上海碧迪对动脉采血器主动召回。2016年12月,上海碧迪报告,公司发现一部分产品出现防护罩脱离导致针头露出,增加了针刺伤的风险。公司决定召回相关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 /p p   2016年9月,因公司内部检查发现部分产品无菌包装开裂,不能保证产品无菌。上海碧迪对相关批次动脉采血器主动召回。2016年2月,上海碧迪对样本保存液主动召回。 /p p   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2月10日,食药监总局办公厅致函上海食药监局,责令对上海碧迪和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p p   食药监总局表示,根据《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部署,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要求,该局组织对上海碧迪等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 /p p   食药监总局为此要求上海食药监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企业整改情况及上海食药监局采取的监管措施须及时在上海食药监局网站上发布,并于2017年3月7日前将整改后复查情况报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p p   附件显示,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有以下两个,“企业销售人员黄某某授权书未加盖公司印章。企业对批号为5064679等6批产品采取召回措施,产品销毁记录中,企业记录的销毁数量单位为公斤,第三方销毁公司记录的销毁数量单位为支,两者不一致”。 /p p   2017年3月9日,上海食药监局致函食药监总局办公厅表示,针对食药监总局飞行检查组在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日对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飞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上海食药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两家公司于2016年12月份先后提交了整改资料。 /p p   2017年1月11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目前已确认全部整改到位,跟踪检查情况已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p p   有业内人士认为,食药监总局年内两次公开发函关注同一家跨国大企业的质量安全事件,历史罕见,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对医疗器械监管的进一步趋严,相关企业需要警惕。 /p
  • 浙江食药监管从“人海战术”走向“智慧监管”
    在浙江绍兴的鲁迅中学,每到食堂开饭前食堂大厅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就会打开,从不同方位显示食堂后厨加工操作情况。而这些视频内容也正被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步监控,一旦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没有遵循操作规范,监管部门会立即责令其改正。  如今像这样的“天网工程”已经渗透到全省的各个角落。这也正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动建设的“三网六体系”的一部分。在“打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省” 的宏愿蓝图下,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以饱满的热情努力实现着自己的梦想,不断探索着自己的路子,在老百姓看不到的背后,壮大着食品安全守护力量,构建 “浙江格局”。  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省食药监局立足新形势、新职能、新体制,在2014年提出并全面推进“三网六体系”建设。  通过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的构建,以及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监督六大体系的建立健全,逐步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被动整治”走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走向“智慧监管”,从“两头监管”走向“过程监管”。  在推出“三网六体系”之前,全省专门成立课题组,邀请沈阳药科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上海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等院校10多位专家学者以及浙江省内10多位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参与研究。  为此,课题组共设计31张调研问卷,发放问卷3000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30次,走访调研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25家,走访调研“四品一械”企业80多家,各课题组通过各种形式召开组内研讨会40余次,为“三网六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和实证支持。  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的话说,“三网六体系”中的“网”相当于纲,“体系”相当于目,它们并非各自独立,而是纵横交错互有交集。希望借助这一框架,推动食药监管部门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行动更加系统。  责任护“网”是基础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浙江从建设“三网六体系”着手,厘清监管边界,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举措,落实监管责任,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实效,从而进一步保障全省的食品药品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  “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网格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五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成为了“制网编网”的首要任务。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省、市、县、乡镇(街道)层层签署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平安浙江”以及党政干部责任制考核当中去。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职责划分和通力协作十分重要,全省专门下发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27个组成单位的各自责任。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责任,2015年《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出台。  为加快基层安全责任网建设,我省出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安办,在农村(社区)设立市场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构建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单元、村居(社区)为中网格单元、村民小组(居委会)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为了让基层责任网络站所真正发挥作用,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专门编写《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规范和引导基层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不可否认,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的食品药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提高企业自身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是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  为此,省食药监局积极探索实施“1+3”模式,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对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监督评审、随机抽查和自查报告核查,多管齐下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所谓“1”,是指实施风险分级一个标准。修订出台《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办法》,在对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等级评价的基础上,按风险级别从低到高分A、B、C、D四个等级,依次实施一般监管、常规监管、重点监管和加严监管。风险分级情况作为制定各类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  所谓“3”,是指在分级分类基础上采取的三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监督评审、随机抽查以及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核查。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铁还需自身硬”,浙江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智慧护“网”为保障  在浙江台州,基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只要携带手机,在外办公就能实现GPS定位,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全程透明公开 打开手机,可以随时、随地、随需查询企业信息,输入、处理、上传数据̷̷  这套基于智能手机运行的移动执法系统,是全省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三网六体系”中电子监督网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利用移动平台,对协管员及乡镇人员上传的数据资源实现与执法人员互通与共享,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的无缝隙。  2015年3月,全省启动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工程的实施工作。其总体框架是“1个中心7大平台”,包括一个省级数据中心,审评审批、信用管理、实时监控、产品追溯、行政执法、公众服务和综合管理等七个应用平台。  以“标准化”推进“信息化”,是浙江探索“智慧监管”模式的思路。  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看来,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省、市、县各级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才能实现数据的沟通共享,走出“数据孤岛”。  目前,全省已完成“四品一械数据元标准”“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阳光厨房数据标准”等标准的编制工作,正着手编制“统一用户标准体系”“省市局公文交换标准”等信息化标准,还将启动食品药品运输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等重要标准的编制工作。  “推进数据互联,探索大数据应用,是今年浙江推进‘智慧监管’重点工作之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2016全省政务服务网年中成绩单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务服务网用户访问数量增长迅猛,用户访问量的环比增长排名在省级部门中位列第三 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数据资源被评为最有价值的数据之一。  据了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对智慧监管“数据中心”现有的数据进行挖掘,探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数据的分析应用模式和方式,通过定期汇集、挖掘、分析现有数据资源,可以动态了解浙江省食品药品行业总体状况,包括企业、产品及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可以利用可视化图表直观反映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分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向具有辅助作用。目前,已启动《数说食药》(试刊)的编制工作。  民生护“网”为根本  台州市椒江花园菜场,许多市民来到这里并在入口看看LED屏上市场产品检测公示信息,已经成为了习惯。  有市民坦言,“可以看到蔬菜检测公示,也能拿到门口快检室免费检测,我们也感觉放心。”  距离公示牌不远,便是市民所说的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大的检测室内,试管、量杯、兽药抗生素残留分析仪、农药残留快速监测仪等检测仪器有序陈列着。工作人员卢珊珊介绍:“快检室可以对市民购买的新鲜果蔬免费进行农残快速检测,我们也会每天抽检不少于20个批次的市场内产品,结果在大屏幕上公示。”  不忘记初心、不丢掉恒心、不动摇决心,在每一件民生实事的背后,我们都能找到这样的细节,读出新的发展理念。2016年作为“为民办实事”主要项目之一,全省将新改造200家城镇农贸市场,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在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建设2000家“阳光厨房”。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共有农贸市场 2048家,其中城区农贸市场 745家,建立免费向公众开放农贸市场检测室共535家。今年,全面推进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简称“双体系”)建设,目前共有558家农贸市场开展“双体系”建设。今年1~8月份,农贸市场检测室共开展快速定性检测223万余批次。用食药人自己的话说,快检室相当于食品安全“前哨”,第一时间反馈食品安全状况,也能让普通市民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  百姓看得见的食品药品安全,并不仅限于快检室内。今年的百城万批“你点我检进家庭”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邀请消费者家庭代表指定抽检产品进行检测,即抽检什么产品、抽检哪个商家、抽检哪个批次,完全由老百姓说了算。这种覆盖超市、学校、菜场等场所的不定期抽检,也让市民真切感受到了浙江的食品药品安全守护决心。  对于整个浙江而言,维护食品安全的阳光更大面积照进了全省餐饮行业的“厨房”之中。  2013年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餐饮单位安装监控的做法命名为“阳光厨房”,并在各地市的餐馆、学校食堂等持证餐饮单位推进。浙江也从操作展示、信息公示两个方面明确了“阳光厨房”的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全力推进“阳光厨房”标准化建设。  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今年新建“阳光厨房”2189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9.45%。其中社会餐饮875家,学校食堂1114家,养老机构200家。  “餐馆的后厨不再是‘闲人免进’,而是敞开让顾客监督。”某餐厅厨房技术部副总监章彪说,厨房里共安装了8个摄像头,可以360度拍摄工作人员在厨房中的行为。  省餐饮行业协会会长章凤仙评价:“消费者只有看得明白,才会吃得放心。‘阳光厨房’有助于会员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自律,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新目标的提出是对过往实践的肯定,更是打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大省的决心。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的话说,“三网六体系”的建设是项长期任务,群众满意才是衡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否做到位的最终标准。
  • 2013年2月23日:大部制“微调” 食药监管酝酿整合
    由于多头管理,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颇多漏洞,国务院正试图通过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将这一体系理顺。   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下称“草案”),确定将其作为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议题之一。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食药监行政职能整合和加强社会管理将成为此次机构改革的两大重点。   2008年的上一轮大部制改革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等5个大部,被视作精简政府机构的一次重要努力。   近年来,中央决策层和学界对于部分领域运行不畅,尤其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方面职能混乱和缺位等问题尤为关注。   有媒体亦报道称,此番国家海洋局也将扩权,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而“大金融”、“大文化”、“大能源”等大部制改革内容并未成为草案重点。   食药监管一体化   据知情人士称,草案中的最大亮点是酝酿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大部”——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由卫生部管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局”)合并,并吸纳散落在农业、质检、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正部级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有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学者认为,食品生产经营根据其属性而言,是一个全周期的完整链条,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被人为地划分了段落,农产品是一段,生产是一段,经营是一段,之后餐饮消费又是一段,各种职能散落在多个部门。如此形成了多头管理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现实与食品安全的自然属性相冲突。   基于这些原因,中央决策层决心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机构予以整合。   另有专家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因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的混乱,“我们吃了很多亏”。 比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即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食品安全事件。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通过,2009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2010年,食安委又下设了正部级的食安办。   上述学者说,按照最初的模式设定,食安委和食安办是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大事故查处的综合职能机构,但这一机构在各地政府相继建立后,之前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都交给了食安办,一个综合协调的部门被异化为所有事情亲力亲为包打天下的部门,食安办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   而食安办的最大弊端还在于下属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设在工商,有的设在食药监局,有的设在卫生部门,有的甚至设在经贸委,没有统一的模式,导致各地行政部门配合低效。   在这种背景下,成立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总局的理念被逐渐认可。   这次改革一旦落地,“也只是完成了中央层面的改革,要落实到省级和地市级乃至县一级的话,时间还会比较长,根据以往的经验,从中央到地方全部改完,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地方试验有空间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管理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意即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的属地原则。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发挥创造性改革的空间很大,不一定完全根据中央的模式一刀切,但是总的思路还是要进行部门和职能的整合。   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从理论上说可以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也可以实行省以下属地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省以下能够实行垂直管理,但除非修法,绝对不可能实行中央垂直管理。”   事实上,在监管体系整合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例如陕西渭南则将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产甚至林业、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所有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深圳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将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下,并下设一个二级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如果借鉴上述地方的经验,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之外,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方面的监管职能亦可整合。不过,国家质监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虽然参照深圳模式构建大监管的思路也得到了热烈讨论,但目前尚未看到高层就此作出指示。   民政部社会管理扩权   按照主流理念,现代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承担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于中国而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部分与民生最直接相关的领域,管理经验并不是很丰富。   其中,“社会管理”到底中央是哪个部门在管?十八大报告的表述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和法治保障”,这21个字实际上明确了我国整个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本轮改革中,民政部门如何承担这方面的职权?学界推测,一个总的思路是民政部门要把社会管理做大做强做深做实,但具体机构会怎么安排,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变数可能会比食药安全监管体系的变数更多。   除了民政部门扩权外,亦有专家认为,中国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可能整合组建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划入国家知识产权署。   关于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基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本轮改革不会像2008年大部制改革那样进行大规模、大面积的改革,而主要是进行微调和深化,要达到放权、分权以及权力转移的目的,从而使各级政府尤其中央政府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边界划分更为清晰,行政效率更高。这也符合十八大报告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附表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变迁   1964年 国务院颁布《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牵涉5部门   1979年 国务院颁发《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商业、供销、轻工、外贸等部门   1982年 《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食品卫生工作。其他负责部门包括:工商、食卫监督机构、农牧渔业部门、国境食卫监督检验机构、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卫生防疫站及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1995年 《食品卫生法》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级政府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部门分头负责
  • 国家食药监局首发食品抽验结果 两大问题突出
    北京5月6日电 今天,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成立以来首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瓶(桶)装饮用水、配制酱油领域安全隐患大。   本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此次监督抽检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来看,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超标是当前食品行业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 从食品不合格品种上分析,瓶(桶)装饮用水的不合格率相对较高,样品不合格率为11.9%。   据介绍,本次抽检了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本次监督抽检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   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为6.56%。抽检范围涵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 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检查发现,一些企业的生产设备和过滤装置相对比较落后,生产工具不到位,造成质量不稳定。有关负责人表示,瓶(桶)装饮用水,特别是大桶水,质量安全问题主要是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工厂卫生条件不达标,这可能会引起大桶水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达不到要求。   &ldquo 未来,将突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rdquo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张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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