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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八重点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八重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18日召开的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2011年将从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八项重点分别是: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保障食品重点品种的安全。  ——严格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全程监管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解决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2014年04月18日 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4月1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宣读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举行了委员聘任仪式,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章程》。  委员们就如何发挥好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大家认为,成立专家委员会,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资政启民”积极作用,这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食品行业链条长、业态复杂,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迫切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共治。大家表示,要利用好专家委员会这个平台,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要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坚持科学、求真、务实的精神,在风险交流、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认知方面积极传递正能量。会议还就风险管理、科普宣传、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专家委员会自身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专家库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作为国务院食安委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承担食品安全技术咨询、政策建议、科普宣传等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由51名委员组成,委员经多方推荐和严格遴选产生,既有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公共政策、危机应对以及犯罪侦查等方面卓有建树的权威专家,也有多年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应急处置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具有广泛代表性、权威性和独立性。

  • 【转帖】国务院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转帖】国务院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2/201002241648_202289_1626592_3.jpg[/im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近日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月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会上讲话时强调,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 视频:李克强强调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回良玉、王岐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克强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比较稳定。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的基础还较薄弱,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管,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李克强指出,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把保障食品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机制,常抓不懈。一是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健全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 【转帖】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总体趋好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近日就食品安全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采访答问全文如下: 问:您如何看待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10年,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水平稳中有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8%、99.6%和96.7%,全国库存粮食质量达标率97.3%。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事件。可以说,当前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 问:您谈到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但为什么一些人感觉不是很安全呢?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全国13亿多人每天要吃掉约200万吨食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农牧渔民2亿多户,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更是难以计数。如此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如此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由此带来的监管难度相当之大,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即使不合格的只是极少数,个案的发生率还是不低。在互联网传播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些违法违规的个案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很容易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应该说,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上是有保障的。而且随着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我们将在不断解决问题中促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问:您认为当前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是什么? 答:第一是产业素质问题。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这是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第二是企业主体责任问题。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主体的诚信问题就越重要。应该说,当前我国社会诚信水平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不讲诚信、不讲道德的问题在不同行业都时有发生,食品行业同样如此。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第三是消费结构问题。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人口增长迅速,再加上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型升级,人们对加工食品和家庭外就餐的需求越来越高,不但要求食品“好吃、好看、好闻”,而且对食品的方便性、低廉性、易储存性也提出了更高更多的需求。一些为改善口感、品相和延长保质期、提高营养成分检测指标的添加物质应运而生,其安全性成为食品安全的一个新的难题。此外,相对于食品产业的发展,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解决以上这些制约食品安全的复杂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加大标本兼治的工作力度,也需要全社会包括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这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问:请您谈一谈在加强监管方面国家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2009年国家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去年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大了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2010年以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我们着重加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集中治理了一些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消除了大量食品安全隐患。 ——认真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促进了消费量大、影响面广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特别是经过综合治理,我国乳制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稳步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清理法规标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严格实施准入管理,日常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各环节的监管工作衔接更加紧密。 ——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出台了一系列产业和经济政策,开展各类食品可追溯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治本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营造了有利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舆论氛围。 问:请您谈一谈如何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 答: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安全责任有明确的界定,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统一负责,各监管部门按照环节和品种负监管责任。首先,要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必须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只要从事食品行业,不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都应该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的各项规定,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其主体责任,这是第一位的。其次,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统一负责,加强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包括加快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第三,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食品产业链长,涉及环节多。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和餐饮服务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上下游的食品安全,因此,负责各环节监管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并加强互相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食品安全办将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统筹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各项责任,力争实现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 问:一些人认为当前我国食品行业诚信状况较差,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答:前面我已说过,食品行业中确有个别企业和少数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道德和诚信缺失,甚至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这个问题是同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相联系的,市场经济带来的诚信问题,是一个阶段内在不同行业都需要加大力度去解决的问题。同时,由于食品行业与老百姓的生活联系更为紧密,其诚信问题必然会引起人们更多地关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我相信这一问题将会在食品和其他行业逐步得到解决。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食品安全办正在组织编制的“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中,也对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随着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我国食品行业的诚信面貌必将会得到较大改观。 问:有些人认为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影响了监管效果,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食品产业链条长、业态复杂,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固定的监管模式,关键还是看哪种模式更适合本国国情。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也需要通过实践逐渐探索完善。根据我国的实际和多年来的探索,针对我国食品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目前,我国采取了分段监管和品种监管相结合的模式,由多个部门来承担监管任务。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也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加强全程监管、实现各部门无缝衔接的重要任务。 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提出,要着力构建统一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去年2月份,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设立了办事机构,就是为了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既要强化各监管部门的工作,又要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完善全程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问:您如何看待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和发达国家的差距? 答:总体讲,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与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越是发达国家,其食品安全水平应该是越高。但即使在今天,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存在“零风险”。最近德国发生的二恶英事件,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恐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除了食品行业本身的差距,在监管能力、队伍、技术、资金、经验等方面也确实还存在着差距。但是,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千方百计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差距,我们不能被动等待,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我们的政治优势和政策优势,并借鉴国外经验,尽最大的努力,加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努力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 问:老百姓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恶痛绝,请您谈谈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方面有哪些有力措施? 答: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件来看,当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一直把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去年,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了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为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去年查办问题乳粉案件中,对有关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进一步

  • 【转帖】李克强挂帅食品安全委 要求彻查毒奶粉犯罪。大家谈谈看法

    中新网2月9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b]国务院近日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b]。第一次全体会议于今天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讲话时强调,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李克强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比较稳定,但基础还较薄弱,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李克强指出,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把保障食品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b]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要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追究并查处监管不力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李克强强调,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治理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禽畜屠宰、食品流通、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b]对近期发现的使用和销售“问题奶粉”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彻底追查,予以严惩。[/b]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清查,不留死角。春节将至,要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等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回良玉、王岐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有15个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资料】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定《监管计划》

    天津市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定的《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下发全市有关部门,要求:全面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各大"关口"各司其职。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 对蔬菜、食用菌和水果中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对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品和兽药残留进行监督监测。对全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食用菌基质等农业投入品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对水产品中违禁药物进行监测。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监测,抽样覆盖到所有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获生鲜乳运输准运证的运输车。对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进行抽样监督监测。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监管 监督抽检重点:对实施生产许可的28大类食品和10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每个产品单元平均抽检2次;风险监测,每家企业平均抽检2次。以乳制品及含乳食品、肉制品、桶装饮用水、酒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为重点监管产品,以存在不良监管记录的企业和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中小规模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生产聚集区域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监管区域。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监管 以批发市场、总代理等源头经营者为监管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监测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米面、食用油、副食调料、糕点、膨化食品等为监测重点品种,兼顾各类品牌和档次食品,兼顾批发商、超市、食杂店等受检主体,加大检测频次,增加检测品种,扩大整体覆盖面,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散装食品、节日市场等专项执法活动。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负责餐饮服务监管 增加对合格率偏低食品的监测数量和频次,并适当扩大风险食品监测范围。每月对从业人员手部、熟食刀、熟菜板、熟食冰箱、餐饮具等共抽检500件样品。每月抽检餐饮具400件。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防范各类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农家乐"旅游景点和重大活动场所的餐饮点等作为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控食品及餐具包括: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畜禽及其制品、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筷子。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负责进出口食品监管 建立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实时通报机制。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管 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私屠滥宰、猪肉注水等问题的高发地区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查处。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抽检,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审核外埠进津生猪定点企业资质,未达到标准的外埠生猪产品要全部退出,净化我市猪肉市场。

  • 【分享】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

    本报讯(记者郝 军)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日前建议,把每年的11月1日定为全国食品安全日,以宣传生命健康第一、食品安全第一、企业社会责任第一的“三个第一”理念。   李惠森委员认为,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一是,可以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二是,可以加大政府对食品安全依法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的力度;三是,可以深化行业企业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遵循,敦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四是,可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加强自我保护。   李惠森委员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我们民族的先哲亦训导我们“做事惟思利及人”,这两者是相互印证的。企业家“做事”只有“思利及人”,把食品安全内化为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使员工在每个流程、每个环节甚至每个细节都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永不懈怠,才能扎扎实实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性。   李惠森委员认为,国务院不久前已经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半年多,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因此,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的时机已经成熟。

  • 【讨论】食品安全不能仅仅依赖副总理的威慑力

    [font=Simsun][/font] 三聚氰胺事件凸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种种漏洞,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分管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掣肘和推诿。一个涉及部门众多的问题如果将职能分配到若干级别同等的部门,往往意味着政令无法统一,大家平级,谁也压不住谁,这便需要一个更高级别的机关才能令出必行。刚刚成立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该是这种无奈之举的一个典型表现。 实际上,今年1月27日刚刚成立的国家能源委也是这样。能源管理既涉及到能源行政机构,又涉及到能源企业,因而情况可能更复杂。而原本的能源局只是个副部级部门,协调其他正部级部委盖章批条子当然困难,涉及到能源的大型央企也动辄正部级,能源局当然也管不了。食品安全本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职能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四个部委级别平行,所以能源安全的管理问题在于级别高的部门使唤不了级别低的大部门,食品安全管理的问题则在于同级别的部门互相使唤不了。现在,这两个问题只好分别由总理和副总理挂帅。 三聚氰胺是2008年中国最重要的关键词,这件事上的教训如此深刻,导致去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就提出要设立国家食品安全委,但是此后大半年一直没有什么消息,直到最近渭南市又出现问题奶粉,引起舆论关注,食品安全委员会才告成立。虽然食品安全委是由法律规定的议事协调机构,但某种程度上,食品安全委员会又有点像一个临时机构,用来应对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比如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核心议题就是李克强副总理提出的“彻查严惩问题奶粉”。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出面划分责任,避免各部委互相扯皮。因此,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食品安全委说白了就是协调各部门利益,调动各部门的行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国家能源委便由李克强副总理担任副主任,此次食品安全委又由其担任主任,可见其责任之重,而由政治局常委领衔食品安全委也说明决策层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但食品安全委只是国务院领导的议事协调机构,而非职能独立机构,真正负责执行的仍是卫生部牵头的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委虽然有15个部门参加,真正起作用的恐怕仍然是政治局常委担任主任带来的“级别威慑”。因此,在非常时期,食品安全委可能会对各部委的协调起到相应的作用,但在社会的常态时期,食品安全委的作用就可能被虚化,因此食品安全委就必须加强协调力度,对各部委的职能进行制度性监督,而不是仅仅凭借副总理的威慑力。

  • 很多“食品安全”问题,其实是误读?

    2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做客新华网,全面剖析解读食品安全问题。陈君石认为,食品质量问题并不等同于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安全”定义的误读是人们感觉食品安全问题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你如何理解的呢?

  • 【转帖】"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最快解读 出场专家:何计国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安全系主任。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和管理范围,同时规定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亮点一 原文: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释义:食品安全法的第四条、第五条被认为是食品安全法的最大亮点,其一是理顺了多年来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清、多头交叉管理、管理真空等现象;其二是该法律规定将促进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改革,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层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将食品安全提到了国家管理的高度。一方面,国家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表明了我国政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大家知道,我国是民主集中制的国家,只要国家决心在抓的事情,没有不成功的,建国初期,我们成功地消灭了吸毒、卖淫等旧社会的流毒,近期我们成功地战胜了SARS、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国家重视,就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困难。 另一方面,国家级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集中国内甚至国外食品安全专家,可以集中国内的食品安全信息,可以利用国内的食品安全控制资源和技术,将食品安全控制技术和信息实现全国、全行业共享,有利于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的发展。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可以说存在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食品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达到了危害健康的水平,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如福寿螺、三聚氰胺事件,属于真正的食品不安全;二是食品存在不安全因素,甚至超过国家标准,但尚未达到造成健康损伤的水平,但通过各种宣传,造成了心理上的食品不安全认识,如雀巢碘超标、植物油等级不合格等,属于不合格但不存在安全问题,只是消费者心理恐慌。因此,食品安全与否,是否存在造成健康危害,需要科学的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是基于动物实验和人体摄入水平,利用科学评价推断发生食品危害的风险的方法。因此,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是非常恰当的。 本条还规定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过程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 食品的生产过程决定了食品的安全质量,食品安全质量决定于食品生产的原材料、食品生产的环境、食品生产的工艺设置和食品操作人员的卫生等。可以说,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对生产过程最专业的莫过于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熟悉危害因素对健康的伤害,但不可能熟悉食品生产,更无法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因此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 ■亮点二 原文: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释义:人的一生,每天都离不开食物,一个成年人,每天消费的食物大约为0.5~1.0公斤,是进入人体内量最大的物质之一。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可以规范食品的生产,保证食品的安全质量,进而保证消费者的健康。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二是食品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三是食品安全的检验标准。食品安全的限量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各种有害因素的最高限量,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在终生、每日消费某一种食品时,保证消费者健康不受伤害。 ■亮点三 原文: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释义: 有业内人士认为,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家加快了相关立法的进度。民间惯例“损一罚十”将进入这部法律,这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继承和升华。消法四十九条是“损一赔一”。 不过,食品和普通商品还不一样,如果一袋奶粉只有10块,“损一罚十”也只有100块,但消费者实际的身体、精神上的损失远不止这些。消法里有死亡赔偿金、有残疾赔偿金等,这些都是可以再重新计算的。我们还希望中国的法律能进一步发展,比如说赔偿不是以商品的价格为基数,而是以消费者受害的全部为基数。

  • 【讨论】维护食品安全为什么比缉毒还难

    [size=2]中国人每年消耗逾75亿个黑心餐盒,危害不亚于吸毒——饭店使用的餐盒检测结果显示,它们的正己烷蒸发残渣均超过国家标准20倍,而乙酸蒸发残渣则超标了近150倍。这意味着,如果长时间用这种餐盒盛放含有油和醋的食物,人们将会“吃掉1/3的餐盒”。  近年来,食品安全的“问题”是摁下葫芦瓢起来——都说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来源于利益的驱动,有网友戏言称:毒品、军火这些东西也存在暴利,却又为什么没有像很多“黑心食品”一样不仅大肆泛滥还形成了产业链呢?[/size][size=2]  这个问题看似比较“戏言”,其实很发人深省。之所以维护食品安全比缉毒还难,原因说白了无非有两点。首先是打击的震慑力度不够。央视名嘴白岩松曾经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表示,面对市场乱象,已经到了非出重拳不可的时候了。如果我们能像围剿毒品和军火枪支一样围剿黑心食品,或者用不了多久就能收到明显成效。[/size][size=2]  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杀一头猪,多个部门参与,各管一摊,最后老百姓吃到的猪肉还是不安全。”这是今年两会期间,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感慨。根子就在于监管存在明显缺陷——食品安全管理的权限分散于诸多部门,工商、农业、质监、卫生、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谁都有发言权和执法权,这就留下了诸多监管空白和寻租空间。[/size][size=2]  缉毒是警方一个部门的事情,警方可以“上下同欲”地履行法定责任,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自然不是空话。但食品安全却是各自为政的“多头管理”,比缉毒还难就不奇怪了。常言道“九龙治水,天下大旱”,拯救食品安全必须要破解这个“各自为战”的权力迷局,加强不同执法权力间的团结协作,建立一种执法联动机制。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或许还是会一遍遍地扪心自问:今天,我们敢吃什么?[/size]

  • 【讨论】食品安全事件的症结究竟何在???

    4月29日至5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天津视察时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他在视察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时,要求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食品安全关。5月5日至5月13日,由中组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汇集了各省区市政府、新疆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分管负责人以及各地食品安全办主任,就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理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在案例教学课上,由国家行政学院专家组讲解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反思——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与标准问题——以‘染色馒头’为例”等内容引起了学员们的热烈讨论,成为研讨班的一大特点。来自全国的92位省部级领导和主管者们对食品安全的深入思考、对案例的尖锐剖析和完善体制机制的各种设想,无不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破解难题的坚定信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从2008年爆出的三鹿奶粉掺加三聚氰胺事件,到近期出现的“瘦肉精”事件以及“染色馒头”事件,一次次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变成受害者,很多消费者正遭受着所谓品牌食品的“侵蚀”。因食品质量引发的事故正给我们敲响警钟:中国的食品安全到底怎么了。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今年1月,《小康》杂志发布的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半数以上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近期频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也在不断拷问着我们:食品安全事件的症结究竟何在?

  • 专家解读2012食品安全热点 安全问题为极少数?

    http://dazhe.qingdaonews.com/images/attachement/jpg/site1/20130106/f07bcb9e9af61253101e02.jpg   根据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点击量、微博传播量以及网帖评论量等相关数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昨天公布了2012年12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热点话题层出不穷,从年初的螺旋藻、明胶到年中的荧光增白剂,再到岁尾的白酒塑化剂等事件,消费者也被来自不同渠道的声音“吓蒙了”。昨天,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科协指导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2012年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点评媒体沟通会召开,来自各行业的权威专家对去年12大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解读认为,2012年中国食品安全总体向好,真正属于食品安全事件问题的为极少数。讨论说的是实话吗?来源京华时报

  • 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与卫生学、营养学、质量学等学科概念不同,食品安全不仅是个法律上的概念,更是一个社会、经济、技术上的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涉及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求有所不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政府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食品安全与生存权紧密相连,具有惟一性和强制性,通常属于政府保障或者政府强“安全,,是一个具体而又抽象的概念,就食品安全而言,具有三层含义:一、是食品战略安全,指食物数量足够,能够满足人民基本需求;二是食品质量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品中有害物质含量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三是食物满足人类营养与健康(Nutrition&Healthy)需要,亦即从食物中能够摄取足够的热量、蛋白质、脂肪及其他营养物质(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等),反映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从量到质的深化。近年来,国际社会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概念,一些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2000年欧盟发表了具有指导意义的《食品安全白皮书》,2003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综合型《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卫生法》、《食品质量法》、《食品营养法》等,更加突显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目前,国际学术界对食品安全尚缺乏一个明确的、统一的定义。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食品安全在卫生和发展中的作用》文件中,把“食品安全”等同 于“食品卫生”,定义为:“生产、加工、贮存、分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消费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措施”。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则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不同含义的用语加以区别。其中“食品安全”被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食品卫生则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我国学术界在食品安全的认识上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食品安全(Foode sfety)是指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第二,食品安全应区分为绝对安全与相对安全两种不同的层次。绝对安全被认为是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第三,食品安全是指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经权威部门认定,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用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和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就是食品安全的根本内容和定义。

  • 食品安全定义

    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与卫生学、营养学、质量学等学科概念不同,食品安全不仅是个法律上的概念,更是一个社会、经济、技术上的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涉及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求有所不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政府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食品安全与生存权紧密相连,具有惟一性和强制性,通常属于政府保障或者政府强“安全,,是一个具体而又抽象的概念,就食品安全而言,具有三层含义:一、是食品战略安全,指食物数量足够,能够满足人民基本需求;二是食品质量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品中有害物质含量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三是食物满足人类营养与健康(Nutrition&Healthy)需要,亦即从食物中能够摄取足够的热量、蛋白质、脂肪及其他营养物质(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等),反映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从量到质的深化。近年来,国际社会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概念,一些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2000年欧盟发表了具有指导意义的《食品安全白皮书》,2003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综合型《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卫生法》、《食品质量法》、《食品营养法》等,更加突显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目前,国际学术界对食品安全尚缺乏一个明确的、统一的定义。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食品安全在卫生和发展中的作用》文件中,把“食品安全”等同 于“食品卫生”,定义为:“生产、加工、贮存、分配和制作食品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消费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措施”。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则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不同含义的用语加以区别。其中“食品安全”被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食品卫生则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我国学术界在食品安全的认识上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食品安全(Foode sfety)是指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第二,食品安全应区分为绝对安全与相对安全两种不同的层次。绝对安全被认为是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第三,食品安全是指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经权威部门认定,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用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和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就是食品安全的根本内容和定义。

  • 【分享】莫让食品安全信息变了味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安全有着风向标的意义。如果不能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其给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带来的冲击,不亚于有害食品。因此,要确保食品安全,先要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安全。  近日,张裕葡萄酒经历了“躺着中枪”的苦涩。因被曝出旗下葡萄酒产品农残超标,张裕A股在一日内几近跌停,股价市值损失近42亿元。而事后检测单位证实,送检葡萄酒是多项农残含量均未超标的合格产品。  张裕并非是第一个因不实食品安全信息而损失惨重的企业。今年7月份,今麦郎就被一家并无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查出方便面酸价超标,而不得不紧急将相关产品下架,产品销售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5%。  食品安全信息涉及企业和公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甚大。相关食品检测组织介入,有关新闻媒体传播,本无可厚非。然而,近年来多起似是而非的误报、不具资质的乱报,已经导致许多合法企业伤痕累累,无数投资者损失惨重,广大消费者担忧不已。  人们不禁要问:如何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同时,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安全、科学?无论是食品检测机构,还是新闻媒体,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恐怕都有需要思考和自省之处。  从信息源头上来看,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由权威的、公正的、非营利性的检测机构提供并发布。权威公正,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经得住检验;非营利性,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中立,不被人利用。缺失科学准确,食品安全信息都可能会成为“不安全信息”,进而导致市场和公众认知的严重混乱。  此前的今麦郎“酸价超标”事件便是明证。在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断定今麦郎“酸价超标”半个月后,该中心竟主动发表声明称自身“检测资质认证不全,收回检测报告并向今麦郎公司道歉”。这一声明为今麦郎洗刷了不白之冤,但已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食品信息的送检、检测、公布,有一套严格的流程。但倘若检测机构自身都不具资质,这些环节便形同虚设,更不用说为其公布的结果负责了。  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食品检测机构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自陷于行业内部竞争中,试图从检测结果中渔利,有的甚至成为行业竞争者之间打击对手的工具。此风一旦形成气候,对合法经营的食品安全企业而言,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从传播渠道上来看,新闻媒体必须秉承公正客观的立场,以更为负责的态度对待信息,避免一味追求点击量而成为不实食品信息的放大器。在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全面加快,尤其是食品安全的信息更能抓住公众眼球。一旦出现不实食品安全信息,就会“风助火势,火助风威”,将虚假信息“坐实”,令涉事企业百口难辩。  张裕葡萄酒农残超标的信息源头,缘自某家媒体一条语焉不详的微博。在这一信息已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该媒体的编辑部人员表示“没有说他超标”。当初该媒体若以更加公正、客观、慎重的态度,来对待检测结果,事情不至于发展到“投资人士呼吁证监会介入”、“专业人士支持诉诸法律”的境地。  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食品安全有着风向标的意义。如果不能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其给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带来的冲击,不亚于有害食品。因此,要确保食品安全,先要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安全。来源:食品伙伴网

  • 【转帖】食品安全 热点难点九问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接受人民日报专访(记者:富子梅)食品安全 热点难点九问近来,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硫磺生姜等,使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大家禁不住问,食品为何屡屡出现安全隐患?在多部门多年的监管之下,为何问题仍层出不穷?如何才能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大家真正吃得放心舒心?本报记者就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  1 “总体稳定向好,问题仍然不少”  □和中央的要求相比,和群众的期待相比,和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和水平还存在着差距  □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记者: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怎样?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哪些差距?  张勇: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可以概括为,“总体稳定向好,问题仍然不少”。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2009年以来,从部署开展“两年整顿”到出台食品安全法,再到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成效明显。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消除了大量风险隐患,遏制住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势头,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没有出现大的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和中央的要求相比,和群众的期待相比,和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和水平还存在着差距。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规标准、风险监测、人才队伍、技术装备以及企业投入、管理能力等方面,都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这些,也是我们正在着力改进和加以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食品生产消费大国,但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小、散问题突出。  仅以生猪养殖为例,美国养猪户数仅有7万,我国则有6700多万;美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占全国的96.6%,我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仅占全国的31.5%;美国4家大型肉类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超过90%,我国排名在前10位的企业所占份额不到10%。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 【转帖】食品安全标准20多年未改 还可以继续信任吗?

    【转帖】食品安全标准20多年未改 还可以继续信任吗?

    食品安全标准20多年未改 还可以继续信任吗?2009年03月13日10:10 来源:《北京青年报》支建华委员否认曾说“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多余的”但提出———  因一句“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多余的”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委支建华昨天澄清说,他的本意是委员会下面由卫生部门来进行协调的机构是没有必要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总揽食品安全是对的”,支建华说,他完全支持委员会的存在。  作为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副局长,支建华是在一次小组讨论中无意间提及食品安全问题。而那次发言他的重点是谈修改现行标准老化的问题。他觉得标准是基础工作,如果标准滞后,只是围绕表面现象做文章,就等于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太大的意义。  奶粉事件如何从“大头娃娃”演变到“三聚氰胺”  记者:怎么看待去年国内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  支建华:我认为这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期间出现的问题,和其他产品出现的造假问题是一样的,说到底也是一个造假问题,只不过出在食品上,大家都关心。为什么出在食品上,食品企业多,小企业在设备上投入少,造成很多问题。  记者:为什么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个造假问题?  支建华:还说三鹿奶粉吧,奶粉作为一种产品是有标准的,它的标准实际上包括了配方、各种成分的含量、生产工艺等。奶粉的配方标准中肯定没有三聚氰胺的含量的。  奶粉问题最早起源于2004年的安徽阜阳奶粉造假事件,因为奶粉里面的蛋白含量低,才出现了“大头娃娃”。这件事情发生后,企业检查蛋白含量严了,为了提高蛋白含量,企业想办法往里面加东西。否则企业的原奶蛋白含量不够,没有人要的。  以前一头奶牛每天产奶70公斤,现在可以产100公斤,吃的都是草,产奶提高这么多,营养成分怎能达到原来的标准?这就难怪有人会动歪脑筋,在奶粉中掺三聚氰胺造假来提高产品的蛋白含量。  用了20多年的安全标准还可以继续信任吗  记者:我们不是有标准吗?  支建华:可我们的标准还是老标准,如果面对现实,按现有要求制定新的奶业标准,降低蛋白含量,就不会出现为提高蛋白含量而造假的事情。说到底,这还是一个标准问题。  今年我在政协会议上强烈呼吁要尽快修订1988年通过的《标准化法》和1985年通过的《计量法》。按道理讲,标准的周期应该是4到5年修订一次,可我们的标准都实行20多年了,时间太长了,其中有很多标准都过时了,可我们还在用。  记者:您的意思是说食品安全问题与我们的标准和计量老化有关?  支建华:标准化和计量化工作是一个基础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包括《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的修改方案都报上去了,但还在排队。今年《食品安全法》这么快出台,是因为食品出了问题。《标准化法》和《计量法》作为两个基础法律,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其他法律制定再好,基础法律落后还是会出漏洞的。基础工作跟不上,只是围绕表面现象做文章,那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吗?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太大的意义,其他的食品还是会出问题的。  让卫生部牵头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恰当吗  记者: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标准化法》进行修订,食品安全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支建华:应该说可以减轻一些,但造假的问题除了是企业问题外,根本还是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问题,其实造假问题说起来很复杂的。  记者:修订《标准化法》与《食品安全法》中所规定的“统一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两者之间有必然联系吗?  支建华:《标准化法》中规定,国务院主管标准化工作的部门统一制定标准。但是在《食品安全法》中提到,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制定,由国务院标准化工作部门提供标准编号,这样的描述就使两部法律之间在谁是制定人的问题上出现矛盾。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国务院主管标准化工作的专门部门不参加制定工作,而是让卫生部牵头制定,我觉得很不恰当,卫生部医疗卫生的背景太浓了,不适合制定食品安全方面的标准。  记者:这个问题很关键,您向有关部门建议过吗?  支建华:比我分量重的人都建议过,但起到什么作用了吗?  记者:今年带来几个提案?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提案吗?  支建华:《食品安全法》已经在今年2月28日通过了,我觉得总体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了,就差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所以没有准备食品安全方面的提案。  关注焦点  两政协委员回应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之争  委员会应该“直接发号施令”  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漏洞,农工党中央在今年“两会”前经过大量调研准备了一份“关于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提案”,在提案中他们建议成立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农工党在自己的提案里指出,三聚氰胺导致29.4万名婴幼儿患肾结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与缺位并存,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不到位现象。但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还未“上会”的提案已经提前有了“答复”——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该部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让农工党委员们意外的是,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这个国务院议事机构大大高于他们设想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然而,恰恰是这个“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功能引起了广泛议论。就此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叶建农以及事件的主角支建华委员。  叶建农委员:委员会应下设一个技术支撑。  记者:农工党中央提出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在不久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应设置是“食品安全委员会”,您如何看这个设置?这个委员会该如何发挥作用?  叶建农:想法是一样的,就是名称不一样。局的级别太低了,根本不会起到协调作用,所以还是更名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合适。但委员会不要是一个单独的行政机构,由副总理牵头,将食品安全有关系的相关部门,比如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起来,以委员会的名义开联席会,通报情况,各司其职、分段管理。此外,委员会应有一个技术的支撑,比如技术检测和检测中心,提供分析测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记者:这样做是否会职权不清?  叶建农:委员会要直接管理,中心只是技术支持,没有具体实权。  支建华委员:委员会无需卫生部门协调  记者:媒体上说您认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多余的?  支建华:别人弄错了我的意思。食品安全委员会总揽食品安全是对的,但这个委员会下面由卫生部门来协调是没有必要的,我是这个意思。委员会直接对下面的部委,他们之间开展工作就完了。这个委员会与过去的食品工作领导小组不一样,委员会是常设机构,而领导小组不是常设机构,需要有一个“腿”去为它工作。委员会不存在这个问题,直接发号施令,开展工作就行了,不用中间再去设一个机构搞什么协调了,他们都是平级单位,谁协调谁啊。我认为这个协调机构是多余的。卫生部门的任务已经很繁重了,医改问题涉及全民,他们的压力已经太大了,还有精力来协调什么食品安全吗?再说,食品安全问题也不仅仅是几个食品卫生指标的问题。  记者:那您有关食品安全的言论如何而来?  支建华:我是在小组讨论上,当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面发言时顺便提到了《食品安全法》,提到三聚氰胺,因为三聚氰胺太吸引眼球了,大家的话题全扑到这里来了。其实我发言的重点是呼吁修订《标准化法》,谈的是标准老化的问题。

  • 食药监总局权威解读:八亮点成就“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到底“新在哪儿?为什么会被成为“史上最严”?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做客新华网,为网友解读“升级”后的《食品安全法》。徐景和表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变化能用两个字来概括:一是‘新’,二是‘严’”经两次审议、三易其稿,新版《食品安全法》内容新增了50多条,对现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新增一些重要的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以监管制度为例,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等20多项。新《食品安全法》自出台后,就被人们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新法之“严”体现在何处?徐景和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中央的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主要体现以下八个方面:

  • 【资料】涉及食品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政府部门

    涉及食品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政府部门共计13个 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都有哪些呢?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部门来看,目前对外正式公布的有13个,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据了解,目前组成部门有所增加,但尚未经过正式批准。现选取其中主要部门,晒晒他们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责。1.国务院食安办:加强协调、监督、指导2.农业部:监管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3.质检总局:监管生产加工和进出口活动4.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5.商务部门:主管食品流通行业6.工信部:管理食品工业行业7.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8.食药监管局:监管消费环节9.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 2013年食品安全十大新闻事件

    刚刚过去的2013年可谓“精彩”之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深化改革开放的诸多新决定、新政策、新措施不断出台,精彩纷呈。而在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上,新浪微博、腾讯微薄等等新媒体上,网友关于2013年中国食品安全十大新闻事件的评论,也同样给力,同样精彩。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全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大改革大合并,国人热切期待食品安全监管给力,共圆食品安全中国梦。网友一句话评论:若不给力,就打屁股!网友一个字评论:梦!2. 中央一号文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决不食品安全工程推动“三品一标”向“四品一标”升级,新农人食品安全主题创业风起云涌,联想果、网易猪等倍受关注。网友一句话评论:一起去当新农人!网友一个字评论:新!3. 大陆人从香港抢购婴儿奶粉危及本地供应,香港特区政府发布奶粉限购令,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举世震惊。网友一句话评论:花钱买奶粉还要坐牢,悲哀!网友一个字评论:哀!4. 食品安全周开幕,中央提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思路、新办法,政策对头,广受好评。网友一句话评论:路子走对了!网友一个字评论:好!5. 食品安全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多数内容备受称赞,个别条款因可能限制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受到批评。网友一句话评论:继续修改!网友一个字评论:改!6.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公共安全有望进一步加强,热门话题,街谈巷议。网友一句话评论: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个牌子,牛啊!网友一个字评论:牛!7. 台湾爆发食品安全危机,食品安全信心几乎全面崩溃,国民党中央将食品安全再升级列为六大承诺之首,马英九要求全民觉醒、全面投入。网友一句话评论: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搞不定食品安全?网友一个字评论:晕!8. 转基因食品安全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系列转基因食品安全相关研讨会陆续在中国云南、北京等地召开,张掖全市禁止转基因种子,148名艺术家就转基因食品公开发声,崔永元自费50万元赴美调查,甘肃要求全省转基因食品专柜销售。网友一句话评论: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终于引起关注了!网友一个字评论:转!9. 中国综合小康指数调查结果公布,食品安全再次位居中国人最受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之首,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意外之难让国人深感忧虑。网友一句话评论:两弹一星、嫦娥奔月难,都不如食品安全难上难!网友一个字评论:难!10.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强调口粮绝对安全,强调大力培育食品品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决不食品有望更多走上百姓餐桌。网友一句话评论:希望顿顿饭都是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决不食品,让有毒有害食品滚蛋!网友一个字评论:盼

  • 食品安全新规定

    对于食品经营者来说,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道德诚信缺一不可。在目前重利轻德的社会大环境下,需要重塑以诚为本的社会道德体系。他建议建立以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严格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食品安全损害赔偿责任。建立一个可以覆盖食品从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生产制造、运输、储运、销售到消费者使用整个食品链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对食品危害全过程的“零缺陷”管理方法达到食物安全的目标,并逐步形成了以风险分析、识别、控制、验证和改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来实现将风险降低的过程,减少在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损失,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政协委员谢庆奎建议政府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管,他提出3点建议。  1、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与补充、完善与整合,制定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减少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增强法律效力。  2、提高惩罚标准,加大违法成本,使其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所获利益,不法经营者才会停止违法。  3、成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所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多头监管,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的问题。对于此新闻,您认为对食品安全会起到一些作用还是在炒作?

  • 习近平就食品安全作重要指示: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习近平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强作出批示张高丽主持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近年来,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食品安全法规版知识问答(1)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 )起施行。  A.2009年5月1日 B.2009年6月1日 C.2009年7月1日D.2009年10月1日 2.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当遵守( )。  A.食品安全法 B.食品卫生法 C.产品质量法 D.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A.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B.餐饮消费环节监督管理;  C.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D.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4.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订、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门是()。  A.技术监督部门 B.食品安全委员会  C.卫生行政部门 D.食品科研机构 5.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当地食品安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各级技术监督部门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492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492号2011年12月13日 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食品安全议事机构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通知》针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统一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环节监管的目标、任务和责任,是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作为2012年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要切实加强监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二、认真做好生产经营监管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以规范许可,加强生产经营、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一)规范保健食品许可管理。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审评审批标准,加强产品受理、现场核查、审评审批各环节管理,加强许可检验机构和审评专家的管理。要严肃审评审批纪律,建立健全审评审批责任制,切实提高产品许可工作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国家局正在抓紧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修订《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已获生产许可的企业限期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条件进行重新审核,不符合审核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并予以公告。(二)强化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要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原料采购管理,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建立监管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三)加强保健食品检验和质量抽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质量抽验工作任务,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要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自检,做好真实、完整和连续的自检记录。要加强对非法添加药品成分补充检验方法和保健食品快检方法的研究和使用。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查处信息,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定高限从严从重处罚。对普通食品违法违规宣传和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负责审批或监督的职能部门查处;对未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导致无法追溯产品源头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严肃处理;对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宣传的,要加强监测,对违法违规广告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对涉嫌非法添加的,一律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积极支持媒体舆论监督,对媒体披露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公开查处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职能交接,保证职能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并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切实落实监管经费,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风险控制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保健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同时,要强化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监管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非法添加摆在重中之重,有效解决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保健食品监管、稽查和技术监督等相关业务机构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监管责任意识,细化和明确各级监管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卫生、工商和质监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 【讨论】食品安全监管,新政府会有大动作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条块分割,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药监局等部门分别管理,造成很多弊端,明年大部制改革,估计会有新的安排和分工,据传会出现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食品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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