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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站实验室检测能力有待提升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暨室间质量评价总结大会上,卫生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今年下半年即将展开的血站实验室督导检查,将一改过去血站系统“自查自纠”的模式,首次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这标志着国家更加关注血站实验室检测技术水平的发展。   基本建起质控体系   人们对血站实验室知之甚少。事实上,这个默默无闻的部门对于控制经血传播疾病的传播、保障血液安全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我国有各级血站400余家,实验室检验是血站的核心业务。目前,这些血站开展的可经输血传播疾病检测项目有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4种。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免疫室主任李金明告诉记者,通常,采血前对献血员的问询是血液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其后才是实验室检测。但由于问询具有随意性,在我国,实验室检测实际上已跃升为血液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据了解,我国的血站实验室建设起步较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据武汉市血液中心检验科主任孙立平介绍,在国家颁布血站系统统一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之前,很多检验人员眼中的血液检测就是按照试剂操作说明书“出结果、发报告”。   为提高血液检测质量,卫生部于2006年相继颁布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开始搭建血站及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实验室管理职责、组织结构、体系文件、设备物料等到检测前、检测中、检测后过程管理及监控与持续改进都作了规范要求”。到2008年,各地采供血机构基本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了血液检测全过程的管理,实验室的管理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检测技术仍有难点   近年来,血站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不断提升。来自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数据显示,血站对处于低浓度水平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能力,2004年比1999年提升了38.7% 目前,东部地区血站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浓度为2Ncu/ml的阳性样本检测能力可达100%,东部与中西部地区血站检测能力没有显著差异。   然而,目前的技术水平与血液安全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近期发生的几起血液安全事件,就暴露出了对“窗口期”血液的检测盲点。   据李金明介绍,“窗口期”是乙肝、丙肝、艾滋病病毒检测共同面临的一个技术瓶颈,它是指人群感染这三类病毒后到实验室能检出抗原抗体阳性结果之间的一段时间。在“窗口期”,病毒感染者的血液检测结果呈阴性,而受血者一旦输入“窗口期”血液则会造成感染。通常来讲,乙肝病毒检测的“窗口期”平均为56天,艾滋病为22天,而丙肝则长达82天。“窗口期”血液的检测困难为血液安全带来了隐患。   事实上,技术层面的血液安全挑战绝不只有“窗口期”。李金明告诉记者,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也是面临的问题之一,比如,在对乙肝病毒变异的检测能力上,国内研发的试剂就有局限性。他说,乙肝的DNA病毒变异能力比其他DNA病毒要高10倍。有研究表明,1000个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人中,大概有7个会发生变异。怎样更好地做出变异体?这对我国乙肝诊断试剂的研发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外,诊断试剂的局限性还表现在灵敏度不够,当乙肝感染者的表面抗原含量较低时容易漏检。李金明说,目前国产乙肝诊断试剂的灵敏度跟进口试剂相比确实存在差距,而造成差距的原因在于国产试剂盒追求方法学简单、快速,从而导致测定方法的简便与测定效能间产生矛盾。   另外,新的可经输血传播的病原体如西尼罗河病毒、埃博拉病毒开始出现 丙肝抗原的复杂性也给试剂的研发、生产带来难度 我国乙肝病毒人群感染率比较高,血站对乙肝病毒只测一个表面抗原指标能否满足需求等,在血站实验室检测技术发展方面,尚有许多难题待解。   推行集中化检测阻力不小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主任申子瑜指出,想解决血站血液检测的技术难题,一要选择质量好的试剂盒,二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启用新的检测手段。比如,病毒核酸检测技术可以将乙肝的“窗口期”从56天缩短为30天,把艾滋病的“窗口期”从22天缩短为11天,把丙肝的“窗口期”从82天减至22天。   据孙立平介绍,深圳市血液中心从2007年开始运用核酸检测技术作为常规血液放行的标准,辽宁、天津、青岛也已将该技术作为研究性用途使用。但她同时指出,要在全国推行核酸检测,必须对血站实验室进行整合,推行集中化检测是未来的大方向。   目前,全国已有辽宁、福建、湖北、宁夏4个省区开展了集中化检测试点,但推行缓慢。武汉市血液中心作为湖北省的试点,已经开展了3年的集中化检测,与3家小血站签订协议。孙立平说,集中化检测从技术上来讲只需要解决标本的相关要求和报告的发送,然而真要展开工作,还有不小的阻力。   “从心态上说,承担集中化检测的血液中心有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基层血站更不愿意看到自身业务萎缩。另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整体设置规划也很重要。”孙立平说。   孙立平呼吁,对于发生送检的血液标本和血袋交叉错误等问题,国家层面应对协议双方涉及的法律责任加以明确。
  • 2846个实验室通过认监委2012实验室能力验证
    2013年3月2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公布了获得2012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涉及36个能力验证项目2846个实验室取得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具体名单如下所示: 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5号公告 关于发布获得2012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所有项目均已顺利实施完毕,并通过专家总结验收。现将参加2012年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并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并在2013至2014年度进行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除该项目的现场实验。   附件:2012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doc(不印发纸质文件,请从认监委网站下载)。   国家认监委   2013年3月27日   一、 食品中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检测能力验证项目(330家) 编号 机构名称 满意参数 备注 1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生物技术分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鲅鱼圈分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 泰州出入境检验检验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农畜食品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 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宝应食品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微生物检测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 北京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肉禽蛋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3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4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5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6 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7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8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9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0 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1 新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综合检验检疫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2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3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4 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品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5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6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生物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7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8 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29 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1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2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3 北京市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4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5 北京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6 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7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8 长乐聚泉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39 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0 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肉品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1 青岛万福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2 莱阳安诺食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3 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4 中检(澳门)检验分析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6 北京市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7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微生物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8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果类及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49 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0 秦皇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1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嘉兴分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2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微生物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3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4 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5 大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6 青海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农食畜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7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大榭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8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59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微生物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0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2 上海市金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3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4 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5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6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7 美佳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8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食品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69 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0 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1 甘肃省商业科技研究所(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2 济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3 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4 滨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5 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6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7 天津海世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8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79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食品与食品机械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0 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1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2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3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4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5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6 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7 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8 北京市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89 湛江龙威水产实业有限公司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0 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1 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中心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2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永丰分部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3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4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5 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面粉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6 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7 瑞安市华盛水产有限公司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8 品先(湛江)水产有限公司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99 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1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国家蜂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3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4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动植物检疫分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5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6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仙桃分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7 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六十九站/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08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啤酒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109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0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1 广西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2 河南省兽药监察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3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上海疾控安全健康保健评价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4 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畜食品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5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6 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白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7 珲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8 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19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动植检实验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1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舟山分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2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3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4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5 北京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26 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27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溧阳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28 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29 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30 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31 沁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32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化妆品(食品)实验室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33 武陟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34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四川酒类检测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35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佳木斯分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36 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粮油食品实验室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37 明一(福建)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38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微生物实验室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39 黑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40 威海时进食品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41 宁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42 唐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43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44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45 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蔬菜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46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检测实验室(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47 嵊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48 红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49 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50 山东凤祥集团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51 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52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53 吉林德大有限公司检验中心食品检验分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54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测检验中心)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55 河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56 北京市延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57 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58 高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59 西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60 潮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61 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62 河南省怀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63 温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64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65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中心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66 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67 番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68 北京市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69 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理化分析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70 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71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机场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72 贵州省平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73 广州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74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75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锦州分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76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77 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78 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79 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80 茂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81 淇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河南省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82 龙口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83 深圳淘化大同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84 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85 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实验室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186 南通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 187 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 中国首次成功实施蓝舌病实验室能力验证
    中新网昆明1月28日电 (记者史广林)记者今日从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由该局技术中心承担的《蓝舌病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能力验证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验收,这是我国首次对蓝舌病实验室实施的能力验证。   在验收会上,由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实验部、农业部热带亚热带病毒研究室和云南农业大学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听取了项目相关人员的汇报,审阅技术报告并进行提问答疑。专家们一致认为,《蓝舌病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能力验证项目方案设计合理、提供的数据资料详实可靠、结果可信,是我国首次对蓝舌病实验室实施的能力验证,对于了解国内相关实验室检测蓝舌病的水平,确保动物疫病检测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多年来,蓝舌病一直是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级虫媒病重点实验室”防治研究的动物疫病之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实验室就以蓝舌病为主要研究对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成功研制了蓝舌病RT-PCR核酸检测试剂盒、蓝舌病琼脂凝胶扩散诊断试剂、蓝舌病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诊断试剂等系列产品,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3个、行业标准1个,申请专利2项。   通过这次能力验证活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对于提升整体技术检测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云南检验检疫局今后组织承办相关能力验证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蓝舌病是由蓝舌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主发于绵羊的传染病,羊感染上后很容易死亡,其他反刍类牲畜也可能被感染。蓝舌病病毒抵抗力较强,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一旦感染将给畜牧业造成严重损失。
  • 1640万!大湾区大学(筹)能力实验室与教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2676001项目名称:大湾区大学(筹)能力实验室与教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配套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403,109.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能力实验室与教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配套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6,403,109.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能力实验室与教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配套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16,403,109.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湾区大学(筹)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5栋联系方式:0769-228987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联系方式:020-835430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工、邵工电 话:020-83543065
  • 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公布
    2012年3月2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通知,通知如下: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持续加强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2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有关单位申报的18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研究和筛选,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卫检疫、轻工、纺织、建材等检测领域确定了35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6项(见附件1)、B类项目19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经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能力验证项目中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 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申请   其他实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和行业内的相关实验室积极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2年能力验证计划。   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已经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进行了前期协调和沟通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顺利、按时、可靠实施   2.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填写方案设计书(见附件3),并于4月25日前上报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经能力验证专家审核后方可实施 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次承担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测、结果统计和评价等重要技术环节寻求具有该领域能力验证组织经验或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机构的协助   4.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 对于必须参加认监委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认监委报告   5.在样品设计环节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 能力验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和比对行为,应及时向认监委反映   6.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样品的制备情况、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 项目的初测、补测统计结果应当及时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结果通知 项目最终通过认监委组织的总结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放技术报告   7.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4月25号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并向有关实验室发放邀请参加的通知 7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 8月底之前完成初次测试样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 9月底之前完成补测样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 10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提前完成进度要求的项目单位可及时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对参加实验室的要求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是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实验室及时发现质量管理和检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当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如实报送检验检测结果。初测结果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可报名参加补测 补测后结果仍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应当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以免交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初测费用(如需参加补测,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2年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3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根据情况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或认可的,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   联系人 : 郭 栋   联系电话: 010-82262733   电子邮箱: 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国家认监委2012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doc   国家认监委2012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doc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doc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 认监委部署2013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
    日前,国家认监委印发2013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2013年,国家认监委在食品安全、动植卫检疫、建材、轻工等检验检测领域确定了39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3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具体详情如下: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2013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保障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有效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13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有关单位申报的20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研究和筛选,国家认监委在食品安全、动植卫检疫、建材、轻工等检验检测领域确定了39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3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4项(见附件1)、B类项目25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经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能力验证项目中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或认可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 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说明   其他实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行业评审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行业)内的相关实验室积极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3年能力验证计划。   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已经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进行了前期协调和沟通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顺利、按时、可靠实施   2.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填写方案设计书(见附件3),并于4月1日前上报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相关方案经能力验证专家审核后方可实施。承担单位的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必须参加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次承担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测、结果统计和评价等重要技术环节应积极寻求具有该领域能力验证组织经验或该检测领域的高水平机构的协助   4.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 对于必须参加认监委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认监委报告   5.在样品设计环节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 能力验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和比对行为,应及时向认监委反映   6.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样品的制备情况、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 项目的初测、补测等统计结果应当及时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结果报告 项目最终通过认监委组织的总结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放技术报告   7.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并向有关实验室发放邀请参加的通知 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 7月底之前完成初次测试样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 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 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及时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对参加实验室的要求   实验室应当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如实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初测结果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可在采取整改后报名参加补测 补测后结果仍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应当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以免交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初测费用(如需参加补测,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3年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4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根据情况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过程当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   联系人:郭栋   联系电话:010-82262733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1.国家认监委2013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doc   2.国家认监委2013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doc   3.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doc   国家认监委   2013年3月4日
  • 认监委下达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加强实验室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110余个相关实验室申报的20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9个项目作为2010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1项、食品安全检测专项8项(见附件1)、B类项目20个(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报告   (二)已获得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食品安全检测专项   (三)其他实验室可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四)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内的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事先已进行了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参加项目方案专家论证会(能力验证设计方案(纸版和电子版)需在3月31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 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须参加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   2.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实验等环节应积极寻求相关单位的协助,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确保样品的可靠性,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3.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 对于必须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4.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行为,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反映。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将样品制备情况、样品的均匀性、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审核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 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的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送报告。   6.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 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和论证,并向实验室发出邀请参加的通知 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 7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 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 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食品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时间由认监委适当调节。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项目和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的实验室可免交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初测费用 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和促进实验室发现管理和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的实验室2011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这些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李文龙 010-82262769 liwl@cnca.gov.cn   郭 栋 010- 82262733 guod@cnca.gov.cn   周 刚 010- 82262770 zhoug@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 我国检测实验室参与国际能力验证屡获佳绩
    阿拉山口重点实验室技术人员正在进行理化实验   在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施行的“科技兴检”战略引导下,我国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技术分析水平大幅提升。近日,又有多家实验室在参与国际能力验证中取得骄人“战绩”。   阿拉山口:IIS验证中获“优秀”   近日,从荷兰IIS组织获知,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石油化工矿产重点实验室首次参加的“iis10L01a润滑油”国际能力验证以“优秀”的成绩获得通过。这表明该实验室在石油及其产品检测能力方面已达到国际公认水平,为阿拉山口口岸能源资源大通道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IIS作为国际知名的独立的能力验证组织机构,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石油产品,消费品及食品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同时所有活动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以及其他国际组织所认可。参加这次能力验证的是来自47个国家的98家专业实验室,其中我国仅有16家实验室参加。为做好本次国际能力验证工作,石油化工矿产重点实验室积极应对,克服了日常检验任务重、能力验证测试时间紧等困难,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国际相关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程序,从而确保了本次国际能力验证的圆满成功。   自2007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石油化工矿产重点实验室不断改善实验环境,完善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培养了一支年轻、精干、技术过硬的科研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了检测水平、科研能力和科技服务检验检疫执法把关的能力。目前,该实验室拥有X荧光光谱仪、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高、精、尖仪器设备200多台(套),价值3000多万元,为实验室实现“检得了、检得快、检得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8年4月,石油化工矿产重点实验室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认可”二合一评审 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计量认证/认可”二合一扩项评审,2009年所承担的7项国家质检总局科研计划项目顺利通过了鉴定,实验室检测范围已涉及30类产品280多个项目,覆盖口岸所有大宗进出口商品。   如今,以阿拉山口口岸主要进口产品为依托,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石油化工矿产重点实验室已形成了拥有自身辖区特色的实验室检测项目体系,极大满足了博州地区飞速发展的外贸进出口需求,经过多年的不懈发展,实现年法定及委托检验业务量由创建之初的不足1000批次到2009年底的近10000批次的飞跃式增长,增长了10倍。   贵州:五项FAPAS验证获“满意”   贵州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日前在参加英国FAPAS(Food Analysis Performance Assessment Scheme食品分析能力评价体系)组织的玉米粉中黄曲霉毒素国际实验室间的能力验证活动中,5项参数验证均获得满意结果,再次证明了贵州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分析技术水平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共有117个来自世界各地的实验室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活动,其中5项参数验证结果均为满意的实验室有65个,仅有包括贵州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在内的两家实验室采用了中国国家标准进行了检测分析,其余实验室采用了如AOAC(美国分析化学家组织)标准、欧盟标准、英国标准、日本标准等国外标准进行检测分析。贵州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采用中国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分析取得了优异成绩,也向世界展示了当前中国食品检测分析标准的水平。   近年来,贵州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积极参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国FAPAS等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台州:取得FAPAS验证“满意”结果   台州检科分院在今年6月参加FAPAS组织的尼龙膜总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近日收到结果报告,获得满意结果。   FAPAS是专门从事食品、水质、化工等检测方面的能力验证机构,通过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比对来判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它通过发送统一制作的测试样品给各个实验室进行实际测试(测量),再将实验室的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各个实验室结果的一致性来判定实验室对于特定项目的检测能力。目前,FAPAS为世界约3000家实验室专门提供医学、食品检测方面的能力验证活动,FAPAS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评价制度,该体系在全世界各国的食品分析实验室迅速普及,目前它已是食品分析领域全球第一的国际评价体系。   此次共有84家实验室参加尼龙膜总迁移量检测验证计划,台州检科分院成绩位居参试实验室前列。尼龙膜总迁移量测试需要有特殊的检测装置,因为薄膜在浸泡中容易粘附在器壁上或互相黏在一起,必须采用相应的装置才能保持充分接触浸泡液。台州检科分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活动,在参考欧盟检测标准的基础上制作了一套检测装置,经过试验证明,采用自制的检测装置,检测的结果重现性非常好,此次检测的结果的|z|值仅为0.3(|z|值≤2结果为满意)。   此次能力验证表明台州检科分院对食品接触材料总迁移量的检测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认监委公布2014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计划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各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依据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国家认监委决定2014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以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和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经过对有关单位申报的23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并在充分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业内专家进行严格论证,最终确定了食品安全、动植卫检疫、建工建材、轻工纺织等检验检测领域的35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4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6项(见附件1)、B类项目19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经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能力验证项目中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 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说明。   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各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质检两局、行业评审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行业)内的相关实验室积极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4年能力验证计划。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已经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进行了前期协调和沟通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顺利、按时、可靠实施   2.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填写方案设计表(见附件3),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相关方案需经能力验证专家审核后方可实施   3.初次承担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测、结果统计和评价等重要技术环节应积极寻求具有该领域能力验证组织经验或该检验检测领域高水平技术机构的协助   4.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 对于必须参加国家认监委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认监委报告   5.在样品设计环节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 能力验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和比对行为,应及时向认监委反映   6.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样品的制备情况、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 项目的初测、补测统计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结果报告 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专家总结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放技术报告   7.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并向有关实验室发放邀请参加的通知 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 7月底之前完成初次测试样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 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 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对参加实验室的要求   实验室应当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如实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初测结果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可在采取整改后报名参加补测 补测后结果仍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应当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   三、能力验证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以免交初测费用(如需参加补测,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用。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4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5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根据情况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验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   联系人:郭栋   联系电话:010-82262733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4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doc   2.国家认监委2014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doc   3.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doc   国家认监委   2014年3月10日
  • 认监委征集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
    关于验收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暨征集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食品、国门安全、建材等领域组织了A、B两类39个能力验证项目。认监委拟对已完成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组织验收总结工作。为了持续加强实验室的能力水平建设,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2011年国家认监委将继续在一些社会关注的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征集以食品、农产品、动植物检验检疫、建工建材、玩具、电器安全和节能等领域检验检测为重点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   现将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验收和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验收要求   (一)上报技术报告   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请务必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技术报告(文字版和电子版)、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第一、二轮报名通知、作业指导书、样品接收确认单、数据统计等)、所有参加的实验室名单、初测和补测后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实验室名单,以及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名单(针对A类强制性项目)等材料报送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   认监委将派出能力验证专家组对A类项目进行总结验收,请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B类项目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向认监委提出验收申请,经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可组织专家现场审核或专家函审等形式对项目进行总结和验收。   项目验收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时修改技术报告,并将最终技术报告的电子版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三)向结果满意的实验室颁发合格证书   国家认监委将以公告形式公布39个能力验证项目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同时印制《能力验证合格实验室证书》,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验收后,向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寄发能力验证合格证书(证书不收费)。   二、2011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领导重视,在该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通过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组织经验,具备相关检测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三)申报的项目应当是该技术领域的关键检测项目,在该技术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且可操作性强,涉及面广,参加实验室较多。鼓励提出近2年认监委和认可委未组织过的新项目建议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11年1月1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管理处。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郭 栋 周 刚   电 话:010-82262733、82262770   传 真:010-82260761   电子邮箱: guod@cnca.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附件: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 认监委征集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
    关于验收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暨征集2012年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持续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2011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食品、国门安全、电器、建材等检验检测领域组织了A、B两类31个能力验证项目。目前各项目已基本完成,认监委拟组织对2011年的能力验证项目进行总结验收。同时,为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建设,加强对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国家认监委决定2012年继续在社会关注的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现征集以食品安全、节能减排、动植物检疫、建工建材、电器安全等检验检测技术为重点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   现将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验收和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验收要求   (一)及时上报技术报告   2011年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能力验证提供者)请务必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技术报告(打印版和电子版)、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第一、二轮通知、作业指导书、样品接收确认单、数据统计等)、所有参加的实验室名单、初测和补测后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补测满意实验室应予以标注)、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实验室名单,以及具有相关检测项目资质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名单(只针对A类强制性项目)等材料报送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   对已经运作完成且提交技术报告的项目,认监委将于2011年11月开始派出专家组对A类项目进行总结验收,请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 B类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向认监委提出验收申请,经批准后,可采取专家现场审核或函审等形式进行总结验收。   项目总结验收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技术报告,并将最终报告的电子版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三)向结果满意的实验室颁发合格证书   国家认监委将以公告形式公布31个能力验证项目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同时,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验收后,向各项目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发放能力验证合格证书(证书不收费)。   二、2012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经验,具备相关的技术统计和检测技术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该项目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具有起草、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经验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四)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当科学、可行,紧扣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域,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原则上近期内认监委、认可中心已经组织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每个实验室申报项目总数在2项以内   (五)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2011年落选的项目可以再次申报)。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郭 栋 周 刚   电 话:010-82262733、82262770   传 真:010-82260761   电子邮箱: guod@cnca.gov.cn、 zhoug@cnca.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附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 认监委征集2013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
    关于征集2013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建设,保障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国家认监委决定2013年继续在社会关注的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现征集食品安全、节能减排、动植物检疫、建工建材、电器安全等检验检测领域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经验,具备相关检测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2.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检测领域的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具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经验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该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4.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科学、可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原则上12个月内国家认监委、认可中心(CNAS)已经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5.近年来认监委已实施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参加实验室数量较多、效果较好的,原项目承担单位(能力验证提供者)可继续上报该项目(需在申报表中注明相关项目情况)。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10月31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三、项目备案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检验检疫局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可事先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并在计划结束后将有关结果报送认监委。对满足能力验证活动相关要求的,认监委将采信相关能力验证结果并纳入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专栏”和数据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栋   电 话:010-82262733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附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
  • 认监委对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进行验收总结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食品、国门安全、建材等领域组织了A、B两类39个能力验证项目。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将对已完成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组织验收总结工作。   国家认监委要求,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需在2010年12月15日前将技术报告(文字版和电子版)、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相关文件资料、所有参加的实验室名单、初测和补测后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实验室名单,以及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名单(针对A类强制性项目)等材料报送认监委实验室部 国家认监委将派出能力验证专家组对A类项目进行总结验收,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B类项目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向认监委提出验收申请,经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可组织专家现场审核或专家函审等形式对项目进行总结和验收 项目验收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时修改技术报告,并将最终技术报告的电子版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另外,国家认监委将以公告形式公布39个能力验证项目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同时印制《能力验证合格实验室证书》,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验收后,向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寄发能力验证合格证书。   2011年,国家认监委还将继续在一些社会关注的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如食品、农产品、动植物检验检疫、建工建材、玩具、电器安全和节能等领域。认监委对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提出如下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领导要重视,在该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通过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组织经验,具备相关检测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申报的项目应当是该技术领域的关键检测项目,在该技术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且可操作性强,涉及面广,参加实验室较多。鼓励提出近2年认监委和认可委未组织过的新项目建议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并于2011年1月1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管理处。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最新通知栏查询。
  • 认监委征集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
    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验收暨征集2010年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在2009年共组织了A、B两类29个能力验证项目,目前各项目已基本完成,认监委拟组织对已完成的能力验证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同时,为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的实验室能力建设,认监委决定2010年在一些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现征集以食品、农产品、建工建材、玩具、电器、动植物检疫等关键检验技术为重点的能力验证项目。现将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验收和2010年能力验证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验收要求   (一) 按时上报技术报告   2009年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请务必于2010年1月5日前将技术报告(文字和电子版)、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相关文件资料(第一、二轮通知、样品接收确认单、中期报告等)、所有参试实验室名单、初测和补测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补测后仍不满意和具有资质但无故不参加(针对A类强制性项目)的实验室名单等材料报送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 认真做好总结验收   认监委将于2009年12月开始派出专家组对A类项目进行总结验收,请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B类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验收专家组名单报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批准。项目验收完成后,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报告,并将最终报告的电子版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三) 结果公布   国家认监委将以公告形式公布29个能力验证项目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后向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寄发《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合格实验室证书》(证书不收费)。   二、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该检测领域的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通过了该项目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能力验证组织经验,具备相关检测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三)申报项目应科学、可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原则上近期国家认监委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已经组织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09年落选的项目仍可以申报)   (四)申报单位应填写《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1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管理处   (五)同等条件下,已获得能力验证提供者资质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将优先选用。   附件: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
  •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Z值,你搞懂了吗?
    一、 Z 比分数的构成Z 比分数的构成公式为:二、 Z 比分数的评价标准(1) |Z|≤2,表明该实验室的能力满意。(2) 2 (1) 指定值X的选择指定值的确定最常用的程序是依次使用下列各测定值;已知值、有证参考值、参考值、特定实验室的公议值、参加实验室的公议值。上述次序指定值的不确定度是逐渐加大的,其中参加实验室的公议值结果在计算前应先剔除离群值,一般用均值、中位值计算。(2)变动性度量 s 的选择变动性度量常用标准差、相对标准差、百分位和中位值的偏差或其他稳健度量(如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uc) 表示。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为:式中:U ———(扩展) 不确定度,mg/ L ; Urel ———相对(扩展) 不确定度,%。GSBZ 5009-88(6)批号0640107总铬标准样品的标准值为1100 mg/ L,不确定度U为0104 mg/ L,相对不确定度Urel=4%。表明只要总铬的测定值落在0196 mg/ L~1104 mg/ L区间内,检测质量就是受控的,检测结果也是可接受的。变动性度量 s 可以选择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如:表 1 为总铬标准样品的标准值、不确定度和相对不确定度。表1列出了标准样品总铬的相对不确定度,当总铬考核样品质量浓度在01490 mg/ L~2100 mg/ L时,相对不确定度Urel可取3%或4%。四、 实例表2为6个实验室同时测定总铬的情况,经Grubbs检验无异常数据。其中用于能力验证检测的样品由上级实验室采用总铬标准溶液配制。由表 2 可见,6个实验室总铬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 X 为 01903 mg/ L,平均值的标准差为01008mg/L(极差法[3]),变动性度量s若采用标准差表示,其能力比分数见表2中的Z1;变动性度量s若采用合成标准不确定度表示,其能力比分数见表2中的Z2。以下为6个实验室的变动性度量s和不确定度U的计算结果:结果表明:总铬标样的质量浓度在1100 mg/L左右时,相对不确定度Urel可取3%。总铬能力验证配制样品的测定均值为01903mg/L,不确定度为01027 mg/ L,浓度范围为01876 mg/L~01930mg/L,表明6个实验室的能力状况和测定值都是令人满意的。变动性度量采用平均值的标准差表示时,实验1和实验室6的能力比分数| Z1|2,表明实验1的能力状况有问题,实验室6为不满意。变动性度量采用合成标准不确定度表示时,实验室1和实验室6的能力比分数|Z2|(2) 在能力验证检测报告中,变动性度量s推荐采用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其一当参加能力验证检测的实验室较少( n≤9)时,变动性度量s采用标准差表示的误差较大;其二如参加能力验证检测的实验室较多,且同为一个行业系统时,由于不能排除实验室之间部分串通,计算出的标准差可能偏小,易导致部分实验室的Z比分数大于2,而被误判为有问题或不满。
  • 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兽医系统实验室管理,提高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按照《农业部2012年兽医工作要点》和《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12年农业部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兽医系统省、市、县三级实验室分级实施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日前,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的兽医系统省级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已圆满完成。本次比对共设置了H5亚型禽流感抗体检测、口蹄疫非结构蛋白抗体检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检测和新城疫病毒检测等4个检测项目,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系统省级实验室全部参加了比对。   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是评价和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省兽医部门以此次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为契机,深入分析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提高措施,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验室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对于提高兽医实验室支撑能力和水平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农业部兽医诊断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参与实施了此次比对活动。
  • 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质量,监督、验证并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水平,根据《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国家认监委和山东、上海、河北等22个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食品安全、建工建材、节能环保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了114项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参加实验室共计10265家次。   实验室能力验证,是指利用实验室间检测结果的比对来确定实验室检测能力的一项技术活动,是对实验室技术能力和管理状况进行考核的方法之一,是保障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质量有效性的重要抓手。   附件: 2011年国家认监委和各省质监局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情况 组织方 组织能力验证计划数 参加实验室数(家次) 国家认监委 31 2456 北京 1 89 上海 5 223 重庆 3 331 河北 5 972 山西 3 167 内蒙 6 260 吉林 4 189 黑龙江 3 64 江西 3 324 浙江 6 700 江苏 2 148 安徽 9 669 福建 6 400 山东 12 2300 广东 3 51 广西 1 29 四川 3 176 贵州 2 187 云南 1 196 西藏 2 19 陕西 2 185 新疆 1 130 总计 114 10265   相关新闻:2011实验室资质认定:47家整改 12家违规
  • 认监委征集2014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持续加强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能力建设,保障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有效性,国家认监委决定2014年继续在社会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现征集食品安全、节能减排、动植物检疫、建工建材、电器安全等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经验,具备相关的技术统计和检测技术专家,熟悉能力验证计划的操作流程   2.项目申报单位在该项目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具有起草、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经验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4.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科学、可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原则上12个月以内国家认监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已经组织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5.近年来认监委已实施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参加实验室较多、效果较好的,原项目承担单位(能力验证提供者)可继续上报该项目(需在申报表中注明相关项目情况)。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三、项目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检验检疫局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应事先向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并在计划结束后将有关结果上报认监委。对满足能力验证活动相关要求的,认监委将采信相关能力验证结果并纳入认监委&ldquo 实验室能力验证专栏&rdquo 和数据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栋、张世鹤   电话:010-82262733、010-82262767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zhangsh@cnca.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附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 对话沃特世:实验室能力建设与食品安全
    沃特世市场战略总监舒放分享中国食品安全建设深刻见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尽管民众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但满意度较低。近些年,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包括《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机构的成立,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近年来的检测数据也呈现整体向好趋势,诸如三聚氰胺一类的恶性事件已鲜有发生。这当中,法规、监管、检测技术三者缺一不可。 作为食品安全分析仪器和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沃特世公司近日应邀参加了2017广州国际检验检测论坛,沃特世中国市场战略总监舒放先生与业界多位公司负责人共同对话,分享了沃特世公司对于中国食品安全建设的见解。舒放 — 专注质谱研究35年,曾在中科院从事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仪设计研究制造工作。1989起任职于英国质谱公司Micromass并于1997年开始担任Micromass中国区总经理。2004年Micromass被合并后加入Waters公司从事市场战略工作,与行业众多专家保持着深厚的友谊。 GIITF高端对话——沃特世市场战略总监舒放(左六)接受央视主持人章伟秋(左一)采访 从容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提供分析检测方案舒放先生表示:“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在不断提升,但仍处于风险隐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件高发期。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和食品生产企业亟需准确、高效、合规的分析方法对目标物进行检测分析,杜绝问题产品流入市场。沃特世是全球领先的食品检测系统提供商,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天然毒素和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以及包装材料非有意添加等方面积累了大量成熟且符合法规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可以帮助用户大大提高方法的通量、灵敏度和准确性,并符合法规要求。” 舒放先生以刚在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饲料中喹乙醇的非法添加为例,介绍了事件曝光当晚便不断有客户咨询检测方案,而沃特世食品团队第一时间就已经开始梳理国标方法和已有的解决方案(实验条件和谱图),迅速推出了完整的喹乙醇及其代谢物测定方案。除了强大的硬件,沃特世仪器丰富的方法数据库涵盖了目前法规要求的大部分目标化合物,这些庞大的数据库加上专业的技术支持人员使我们在面临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能从容地响应客户需求。” 杜绝数据造假,确保产品真实、安全在访谈中,舒放先生还指出,检测数据造假是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中较为突出的一项,只有在检测实验室层面彻底杜绝数据造假,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要做到数据真实有效,必须在方法、人员和数据本身三个方面都达到合规。 舒放先生介绍到,沃特世针对方法合规与人员合规,与国内的众多相关机构和组织都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作为世界银行主导的全球食品安全合作伙伴项目(GFSP)联合发起者之一,沃特世在中国正式启动了GFSP实验室能力建设试点项目,迄今已进行3轮相关培训,帮助来自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CFSA)、中国农业科学院(CAAS)、疾控系统、兽药监察系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食药监系统等单位的受训者学习食品安全背后的科学理论和全球标准检测方法的运用。与农业部合作,提供比赛仪器、全力支持其开展的“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旨在尽快提高基层农业检测技术人员的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保障能力。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举办“茶叶中农药筛查检测参比验证活动”,以帮助技术人员更好地掌握质谱分析原理、方法以及操作技能,提升农残筛查能力。支持“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NTC)工作,沃特世培训中心已于2015年获得“NTC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NTC考核基地”认定授权。 GFSP实验室能力建设试点项目在中国正式启动 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参观决赛实验室 而在数据合规方面,各国都对数据完整性提出了明确的法规要求,包括:原始数据不能更改、电子记录、数据可以溯源等,这就要求检测实验室必须配备一套严格受控且经过验证的计算机化系统。沃特世信息学专业服务能够根据实验室符合审计要求的精准需求进行订制化设计与人员培训,并且从法规依从的角度协助客户建立针对性的系统标准操作规程SOP以通过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审计。展望“十三五”食品安全发展前景访谈的最后, 舒放先生还展望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发展前景,他表示:“最新出台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重点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建立全覆盖、组合式、非靶向检验检测技术,并将重点关注智能化快速检测设备的研发。沃特世作为实验室检测技术行业的领导者,将继续结合自身丰富的行业经验与领先的技术优势,重点从三方面助力中国食品安全建设:即和国内外专家合作开发、完善更可靠的筛查数据库 开发快速、实时、操作简便的仪器方法和小型检测设备;恪守和推动软件合规性、数据可溯源、原始数据不可更改的标准。” “沃特世将继续与中国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和专家合作,帮助食品行业开发贴近中国国情、实用可靠的农残兽残和非法添加基础数据库,提升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及时提供突发事件的全方位解决方案。”舒放先生补充道,“沃特世将延续其在制药领域信息化数据管理的优势,进一步将数据完整性的要求扩大至食品领域,在加强产品溯源的同时,更加关注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 国家实验室建设应突出工程化研究能力
    黄伯云院士   多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创新周期长的局面一直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中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伯云日前指出,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程化这一创新链的严重缺位。   黄伯云表示,大型工程化研究能力不足已成为今天我国科技支撑发展的瓶颈问题。他建议以国家实验室建设为突破点,在国家实验室建设的部署中突出大型工程化研究能力建设,以提高我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发展能力。   黄伯云指出,一般来说,科技创新活动的完整创新链应该是从基础研究到工程化、再到产业化。据研究,创新链的资源投入比例呈现出1∶10∶100的规律,而我国却严重缺失工程化环节。如近期我国启动的大飞机科技重大专项,先期8个铝材工程化研究项目等,只能安排到企业生产线上,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这样就带来了企业部分生产线的改造和停产等问题。   在《关于加快建设突出工程化能力的国家实验室的提案》中,黄伯云指出:因国情所限,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科技投入的主流方式是重科技项目、轻能力建设。结果造成科技资源越来越分散、低水平重复研究不少 国家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由于投资强度低,普遍表现为研究方向窄、集成体量小、装备更新慢,没有真正形成交叉集成、汇聚团队、持续创新的能力。   “但是现代科技支撑和引领发展的明显特征,就是学科的高度交叉集成及与之相互适应的创新能力平台的高端化和大型化,人为地分割基础研究和工程化研究,是与当今科技发展创新周期越来越短的世界潮流背道而驰的。”他说。   据悉,目前美国的国家实验室如橡树岭国家实验室,仍定位为多学科科学和技术实验室,每年的3000名客座研究人员中有约1/4来自工业界。而美国科学和技术研究布局的定位整体上是:研究型大学主要开展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 依托研究型大学的国家实验室主要是基于国家战略目标,进行基础研究和工程化研究 企业实验室大多围绕市场作产业化技术。   黄伯云表示,我国必须重视工程化能力的建设,“突出工程化能力的国家实验室建设,是我国科技支撑发展的迫切需要”。   由于工程化能力建设需要更多支持经费,结合我国国情,黄伯云认为应采取集中财力、各个击破的战略。他建议优先部署资源、环境和材料领域突出工程化能力的国家实验室。
  • 名单 | 这些实验室将参加检测能力验证
    认秘函〔2022〕17号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韩电器产品检测能力验证的通知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落实《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和中韩合格评定分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通过验证IECEE-CB体系实验室技术能力,为推进中韩两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双边互认摸清底数,认监委决定组织开展中韩电器产品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项目和参加要求本次能力验证的测试项目为:电熨斗的输入功率和接地电阻试验。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委托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协同韩方组织实施。中方具备相关项目测试能力的CB实验室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名单详见附件);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韩方拟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由韩国政府机关确定。二、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本次能力验证采用的检测标准为:《IEC 60335-1:2010+AMD1:2013+AMD2:2016 CSV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Ed 5.2),《IEC 60335-2-3:2012+AMD1:2015 CSV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irons》(Ed 6.1) 等。本次能力验证的测试样品为电熨斗,采用传递的方式进行,满足常温运输要求,每个实验室发放2台样品(1台进行输入功率试验,1台进行接地电阻试验)。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二)样品传递:2022年6月至9月;(三)结果收集及反馈韩方:2022年10月;(四)技术分析报告:2022年11月至12月。四、其他事宜(一)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不收取费用。(二)实验室应于2022年6月20日前,登录“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技术中心能力验证服务平台”(http://www.pt0021.com)点击“用户入口”进行注册和报名。(三)联系方式孙 轩:+86-10-68144996,sunx@cheari.com杨振宇:+86-10-68144987,yangzy@cheari.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6号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楼技术中心 附件:中韩电器产品检测能力验证参加实验室名单认监委秘书处2022年6月8日附件 中韩电器产品检测能力验证参加实验室名单 一、中方实验室名单 序号实验室名称1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2二、韩方实验室名单
  • 我国首次开展实验室甲醛检测能力验证
    我国首次开展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甲醛检测能力验证   5月18日,国家认监委组织的首次全国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正式开始。该项目是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今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的29个项目之一。   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直属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产品质检所(院),凡具有室内空气中甲醛项目的检测实验室将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其他相关检测实验室自愿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室内装修带来的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调查统计,我国新装修家庭甲醛超标60%以上。由于装修污染带来的疾病和对健康的伤害,使得装修污染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特别是由于建筑、装饰装修和家具造成的室内环境中的甲醛污染问题成为消费者关心的话题。   为了有效控制室内环境甲醛污染,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从2001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先后发布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对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单位众多,全国共有300多家,水平良莠不齐 同时,参与单位众多,涉及到质量监督、卫生系统、环保监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等,依据标准不同。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到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据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介绍,该中心承担了此次能力验证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据介绍,开展此次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国内室内空气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监控各实验室的持续性检测能力,确认其认可项目的持续有效性,发现和识别实验室间存在的差异,达到促进实验室提高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质量的目的 更重要的是,对规范我国室内环境检测市场,提高检测单位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使实验室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加强对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的管理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 在明年的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评审时,免于对该项目的现场实验。
  • 认监委公布2011能力验证满意实验室名单
    2011年国家认监委下达的所有能力验证项目均已按要求完成,并通过了专家验收。现将取得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有关规定,对取得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实验室,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在2012至2013年度进行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根据情况免除该项目的现场试验。   附件:获得2010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满意结果实验室名单.doc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 农业部大力加强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
    5月22-27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第79届年会在法国巴黎召开。26日,大会通过决议,认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马传染性贫血实验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对虾白斑病实验室和传染性皮下与造血组织坏死症实验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鲤春病毒血症实验室等五家兽医实验室为OIE参考实验室。这是我国继2008年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获得国际认证以来,第二批获得OIE认可的兽医参考实验室。   据中国驻OIE代表、农业部兽医局局长张仲秋介绍,OIE参考实验室是国际动物卫生、兽医公共卫生以及动物产品贸易标准制修订的技术支撑机构,在国际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等标准和规则制定方面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主导性。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起草相关国际动物卫生标准、标化动物疫病诊断方法、提供标准化诊断试剂和国际标准血清、提出疫病监测和控制建议、为各成员提供技术培训等工作。由于OIE参考实验室在国际动物卫生领域具有重要影响,OIE各成员高度重视参考实验室认证工作。1991—2010年,OIE已在全球认证了245家兽医参考实验室,覆盖112种动物疫病。其中,包括7个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分布在英国、俄罗斯、南非、巴西、阿根廷、博茨瓦纳和泰国 2个马传染性贫血参考实验室,分别在美国和日本 2个对虾白斑病参考实验室,分别在美国和我国台湾省。另外,还有美国的1个传染性皮下与造血组织坏死症参考实验室和英国的1个鲤春病毒血症参考实验室。   张仲秋表示,此次大会指定我国五家兽医实验室为OIE参考实验室,标志着我国一些兽医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今后农业部将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兽医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完善实验室网络体系布局,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大力提高国内兽医诊断技术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同时,及时组织具备条件的兽医实验室申请OIE参考实验室认证,不断提高我国参与国际动物卫生标准和规则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产品对外贸易,提高养殖业国际竞争力。
  • 43家羽绒相关实验室通过能力验证
    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检测水平 43家羽绒相关实验室通过能力验证 全国53家实验室参加了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羽毛绒成分分析能力验证活动,其中江苏无锡检验检疫局丝纺中心等43家单位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证。   据了解,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活动的单位包括7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相关实验室,13家质监局相关实验室,8家合资合作和外资实验室及23家羽毛绒原料生产企业和制品加工企业。实验室分布地区涉及广东、湖北、安徽、四川、陕西、重庆等13个省、市,许多国内外知名品牌波司登、雅鹿、鸭鸭等生产企业均参加了此次比对测试。由于成分分析涉及7个类别,而且各个类别具有关联性,前一个部分出现的误判往往会影响到下一个部分,因此考核的项目数量也创了历次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之最。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为推动羽绒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进一步提升了羽绒行业的整体检测能力。   据介绍,我国是羽毛绒资源极其丰富的国家,出口贸易量约占国际市场的70%,在国际羽绒市场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全国羽绒及制品企业有4300余家。其中,产值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有2800余家。自2002年出口首次突破10亿美元后,2008年达到20亿美元。目前以环保生态为由的贸易壁垒正在加剧,对我国出口羽毛绒制品提出了许多挑战。因此加强羽毛绒的检验,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保持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已刻不容缓。
  • 【投稿】实验室检测能力的保持和维护
    p   实验室的特殊产品就是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一定的规则,不能随便根据个人喜好胡编乱造,检测报告还应严格执行三级审核,确保检测结果的严谨和准确。在认证认可准则中,检测报告是评审准则的要素之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它不仅是产品合格与否的证明文件,也是实验室对外宣传和能力体现的一张名片,其出具的数据和结果是否科学严谨,完全在检测报告这一方寸纸张之中体现出来,也是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质量管理有效性的充分体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如今的实验室,无论是政府部门设立的,还是社会第三方的检验检测机构,随着职能的转变,都已经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是纯粹的技术服务机构,因此,以质取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认证/认可准则的要求,笔者所在的实验室率先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先后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等一系列资质的评定,历经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转版,并在运行中持续改进,日臻完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实验室始终坚持依法公正、科学求真的质量方针,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p p   监管部门一直以来严厉打击检测报告造假的现象,对未经检验检测而出具数据和结果的虚假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通报撤销一批严重违规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声明一定时间内不再受理相关实验室的资质认定申请,以维护检测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作为第三方实验室,要想在检测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守法经营,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开展日常的质量活动,可以说,在检验检测上没有捷径可走,违反检测市场的法律法规,必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p p   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关系到数据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客观公正,因此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监控检测的全过程,对检测结果的监控可分为外部和内部两种监控方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实验室检测结果内部的监控主要有:对保留样品再检验(留样再测)、定期使用标准物质或质控样进行考核、制作质量控制图、定期进行实验人员间实验比对(人员比对)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6px " “留样再测”是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再次核查,有助于发现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并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 “定期使用标准物质”的检测来完成仪器的期间核查,判断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的校准状态,当发现检测结果出现较大偏离时,可以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直到验证的结果满意。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6px " “利用标准物质或者质控样”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了解检测人员对实验技术的熟悉程度,判断检测人员是否能够检出符合要求的实验数据及结果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6px " “制作质量控制图”,将每次检测的实验数据编制在控制图上,通过统计技术,对每次的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每次检测结果是否超出了随机误差的允许范围,从而得出较为科学的波动范围,当数据出现异常导致波动超出控制的范围时,实验室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异常原因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6px " 定期进行检测人员的“人员比对”试验,可以考核检测技术人员的检测能力,增进人员间的经验交流,改进与提高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span /p p   实验室检测结果外部的监控主要有: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每年都必须根据《能力验证规则》和《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的规定,结合已获认可的能力情况,制定本机构的能力验证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最终获得满意的结果 除此之外,实验室也可以报名参加测量审核,参加系统内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如市场监管部门和疾控系统每年组织的质控考核等,以此来证明已获认可的能力。 /p p   随着实验室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如一些政府部门由于职能转变,实验室不再负责某些项目的检测了,致使实验室原来开展的项目出现空白,在认证认可周期中缺少某部分项目的检测资料,如食品领域没有客户委托检验,平时也就没有出具过检测报告,在认证认可周期内相关项目也没有参加过能力验证,不能支撑和维持实验室已经获得的能力。对于这些项目,在现场评审时评审组将不予认可,直接删除该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对于一个认证认可周期中没有经历的检测项目,为了能继续保留这部分能力,实验室可以采取自购样品进行检验的办法予以弥补,每个项目至少准备两份检测报告备查,这叫“模拟测试”,也可以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以此来证明实验室具备和维持已经获得的检测能力。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作者:柯楠 /span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化学分析实验室管理与自动化”专题火热征稿中,详情点击链接或下方图片: /strong /span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labmana" target=" _blank" title="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labman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labmana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labmana"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dc3b71ff-5dcf-4efb-a16e-690c5bea8fdc.jpg" title=" 2020-06-15_172016_副本.png" alt=" 2020-06-15_172016_副本.png" / /a /p
  • 武威公司完成省公司实验室能力传递比对验证
    6月13日消息 日前,武威供电公司电能计量中心顺利完成了省公司实验室能力传递比对验证工作。省公司计量中心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在听取该计量中心负责人工作汇报后,对武威公司计量中心前阶段计量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武威供电公司计量中心按照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做好实验室能力传递比对验证工作,同时还对计量授权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电能表实验室能力传递验证工作在全省尚属首次,采用的方法是: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然后将该被测对象用另一更高级的计量标准进行测量。为了使检定装置达到准确、可靠的目的,武威公司计量中心精心组织,在满足实验室要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了多次模拟试验。通过这次实验室能力比对传递验证工作,既是与全省同行学习与交流、相互切磋技艺的机遇,更是对给出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可信程度的肯定,为计量检定、校准奠定了可靠的技术保证,为计量认证授权提供了坚实的评审基础,为顾客满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 两项重要国家标准助力医学实验室能力提升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医学实验室 风险管理在医学实验室的应用》(GB/T 43278—2023)和《医学实验室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指南》(GB/Z 43280—2023)两项国家标准,成为《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GB/T 22576系列标准的重要支撑文件。《医学实验室 风险管理在医学实验室的应用》描述了实验室设计和开发以及检验前、中、后全过程风险管理的要求,旨在帮助医学实验室将风险管理融入其日常组织、运行和管理中,为医学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和技术能力提供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指导和保障。《医学实验室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指南》提供了医学实验室测量值的测量不确定度(MU)评定和表达指南,将为医学实验室开展不确定度测量提供细致指导,同时将促使我国体外诊断设备制造商在研发阶段充分关注量值溯源和不确定度评定,共同促进行业的科学规范发展。两项标准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其发布实施将帮助我国行业用户迅速跟进国际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我国实验室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促进我国医学实验室和体外诊断产业水平提升,助力“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政策落实,从而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关于邀请参加“2019实验室能力建设培训会”的通知
    p 各相关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p p   为加速推动中国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打造质量强市和区域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高地,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提高实验室的能力建设,由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主办的“2019实验室能力建设培训会”将于2019年7月25日在济南召开。 /p p    strong 一、时间地点 /strong /p p   时间:2019年7月25日(7月24日报到) /p p   地点:济南舜和国际酒店 /p p    strong 二、组织机构 /strong /p p   主办单位: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 /p p   协办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p p   承办单位:华检通贸(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p p    strong 三、活动规模 /strong /p p   论坛规模:150-200人 /p p    strong 四、演讲嘉宾及课题 /strong /p p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司专家 /p p   将围绕最新国家政策和法规作详细解读。 /p p   2 .中国标准化院实验中心专家 /p p   将根据实验室标准化质量管理进行讲解。 /p p   3.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专家 /p p   将围绕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行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展开探讨。 /p p   4.海关总署山东海关技术中心专家 /p p   将围绕国门口岸安全的检验检疫技术讲解和实验室建设经验分享。 /p p   5.国际检验检测机构专家 /p p   将围绕国际检测机构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分享。 /p p   6.国内检验检测机构专家 /p p   将围绕国际检测机构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分享。 /p p   7.国际仪器设备供应商专家 /p p   将围绕设备的技术应用、维护和实验室能力建设作技术 讲解。 /p p    strong 五、参会群体 /strong /p p   1.国家主管部门领导及专家 相关行业协、学会组织领导及专家 国际检测机构专家及代表 国内重点实验室专家及代表 国际知名设备供应商专家及代表 国家相关组织驻鲁单位、山东省及周边省市国办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相关企业等 实验室规划设计、分析测试仪器、配套设备与耗材等供应商企业。 /p p    strong 六、费用说明 /strong /p p   参会费:1000元/人,会议期间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培训结束后发放培训证书。 /p p   收款账号: /p p   账户名:华检通贸(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p p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p p   账 号:11050160570000000598 /p p   strong  七、联系方式 /strong /p p   联系人:王娜娜、张茜 /p p   电话:13969104938、13953129943 /p p   邮箱:sdaia@sina.com /p p   附件:参会回执表 /p p   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 /p p   2019年6月4日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4a27dc55-12b0-42a6-854a-eaab2af598ec.docx" title=" 2019中国(山东)实验室能力建设与发展大会通知20190605(2).docx" 2019中国(山东)实验室能力建设与发展大会通知20190605(2).docx /a /p p br/ /p
  • 认监委部署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
    4月9日至10日,国家认监委在上海召开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布置暨技术培训会,谢军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总结了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工作,部署了2012年能力验证计划,并邀请能力验证资深专家进行了技术培训。来自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地方两局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12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谢军强调,《质量发展纲要》对我国检测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能力验证工作作为检测市场培育和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对保障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的维持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认监委作为我国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管理部门,应加强能力验证工作的引导和管理,不断推动全国性能力验证工作平台的建设,引导我国能力验证活动的规范发展。他要求,2012年能力验证的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应加强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采取切实措施完成2012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   国家认监委自2005年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以来,已成功组织实施能力验证计划176项,参加实验室逾14000家次。2012年认监委将在食品安全、建材、电气、室内空气质量等涉及民生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35项能力验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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