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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与认可相关的资讯

  •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可知识与技能培训在广州举行
    为加快推进认可现代化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由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主办,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承办,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可知识与技能培训在广州举行,来自广东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的300多名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梳理认可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倾听机构诉求,解决实际困难,提升认可服务效能,促进认可高质量发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高级专家分别向参加培训的人员介绍了认可在支撑政府监管、提升质量管理、提升人员素质、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质量基础设施的集成化效能和助力企业品牌提升等方面的作用,以及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化学领域认可的规则等相关要求,并针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实施认可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通过对大量案例的讲解帮助检测认证机构加深对认可准则、认可评审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参加培训的检测认证相关从业人员对本次培训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掌握了认可相关知识,解答了疑问,加深了对认可作用和功能的认识,对机构做大做强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 我国将加快培育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服务业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记者从9日举行的第六个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上获悉,国家认监委将加快培育发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服务业,完善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这是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促贸惠民行动,出台7项20条措施的一部分。   据了解,国家认监委将重点建设碳交易技术评价服务平台、北斗卫星导航检测认证平台等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公共检测技术平台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低碳产品认证示范区、服务外包认证示范区等创建活动。   同时,国家认监委还将建立完善的中国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重点在高耗能产业、高对外依存度产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服务业推行供应链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旅游服务等新型服务认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除培育壮大认证认可服务业之外,国家认监委的促贸惠民行动还包括服务节能减排行动,开展“认证提升质量、认证提升价值”活动,组织重点产品认证执法整治行动,扩大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成果,积极促进监管职能转变,深入开展认证认可“下基层”实践活动。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我国已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包括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国家认可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制度等,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总数达110.7万张,连续10年居世界第一。
  •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项目公示
    为深入落实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科技部去年启动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430号),在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视频答辩、专家咨询、可行性论证、项目查重等程序,凝练形成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这批备选项目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预算落实情况安排立项。   按照“竞争、公开、择优、问责”的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为进一步增加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现将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3月5日—3月9日。   联系人:赵静 010-58881677   电子邮件:zhaoj@most.cn   附件: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承担单位 主要推荐单位 申报编号 1 典型用能系统和环保设备及产品评价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示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 SQ2011JH19E00119SQ2011JH01E00056SQ2011JH02E00178SQ2011JH01E00177SQ2011JH14E00074SQ2011JH02E00016SQ2011JH19E00120SQ2011JH01E00231SQ2011JH19E00197SQ2011JH09E00095SQ2011JH19E00121SQ2011JH01E00156SQ2011JH09E00151SQ2011JH19E00122SQ2011JH04E00080SQ2011JH04E00188SQ2011JH08E00145SQ2011JH04E00045 2 生产性服务业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及应用示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等 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深圳科学技术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等 SQ2011JH19E00123SQ2011JH07E00023SQ2011JH07E00154SQ2011JH19E00008SQ2011JH07E00104SQ2011JH07E00208SQ2011JH19E00125SQ2011JH02E00063SQ2011JH02E00229SQ2011JH11E00052SQ2011JH11E00094 3 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技术标准研究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 教育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等 SQ2011JH19E00126SQ2011JH13E00026SQ2011JH13E00259SQ2011JH12E00237SQ2011JH07E00114SQ2011JH07E00221SQ2011JH12E00164SQ2011JH19E00215SQ2011JH19E00128SQ2011JH13E00224SQ2011JH14E00050SQ2011JH05E00172SQ2011JH05E00102SQ2011JH19E00129SQ2011JH07E00068SQ2011JH11E00168 4 支撑认证认可的评价分析、检测验证和有效性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等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等 SQ2011JH02E00202SQ2011JH02E00043SQ2011JH07E00139SQ2011JH04E00021SQ2011JH04E00192SQ2011JH02E00044SQ2011JH13E00225SQ2011JH11E00194SQ2011JH07E00270SQ2011JH04E00209SQ2011JH04E00084SQ2011JH04E00166SQ2011JH04E00078SQ2011JH07E00173SQ2011JH13E00220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要点》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现将《2024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2024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要点2024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五个提升”的工作着力点,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坚持依法履职、固本强基、提质增效,重点开展“十项行动”,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为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1.开展认证检测强企行动。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推动认证检测机构入驻“秦质享”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深入推进养老、健康、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认证,促进民生领域服务品质升级。2.开展认证检测强链行动。深化“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围绕重点产业组织“检企对接”系列活动。推动质量认证在航空、汽车等重点产业的应用,组织“质量认证三秦行”系列活动。推动氢能等重点产业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推动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有效实施。3.开展认证检测强县行动。推动洛川、吴起、富县、米脂、子洲、汉阴、镇安等县区深化有机认证示范区创建,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质量认证示范创建区,推动安康市开展富硒产品认证,支持长安区打造民宿服务认证区域示范,推进武功县电商企业售后服务认证提升项目。利用“标准+认证”方式,打造优质特色区域品牌。4.开展绿色认证提升行动。推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制度,大力推进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等产品认证。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积极落实产品碳足迹认证认可制度,统筹运用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多种认证认可手段服务“双碳”目标。5.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优化资质认定评审系统,规范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程序,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对资质认定委托下放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和规范,加强告知承诺后续监管。6.开展监管效能提升行动。加强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规范化。推动修订《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制定《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探索推进智慧监管。深化落实西北五省检验检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升技术执法能力。7.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协同,严格监管执法,持续加大环境、机动车、碳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和虚假认证整治力度,强化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强化监管执法联动,有力推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机构,形成有效震慑,维护良好市场秩序。8.开展安全工作筑基行动。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家用燃气器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强化CCC认证有效性抽查和监测评估,严格落实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守底线作用。推动建立CCC免办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互认。9.开展共治体系建设行动。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多元共治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公平竞争、良性互动的市场秩序。实施认证宣传普及行动和检验检测科普行动,调动政府、机构、企业等各方力量,组织举办“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质量认证宣传周”等活动,形成全行业大宣传格局。10.开展行业发展促进行动。编制《全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白皮书》,探索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支撑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开展“以案示法”警示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数字化转型,加强品牌建设。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办好“质量空中大课堂”。
  • 我国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21家
    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获悉,截至2008年10月底,我国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21家,认证机构领域313个,认证机构业务类型8009个。 此外,累计认可实验室3464家。其中检测实验室2912个、校准实验室484个、医学实验室30个、生物安全实验室22个、标准物质生产者3个、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13个。累计认可检查机构115个。 据介绍,由于认可约束措施的不断加强,认可管理有效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今年10月底,暂停了231家机构认可资格,撤销了183家机构认可资格,注销了161家机构的认可资格。 截至2008年9月30日,我国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共473859。暂停认证证书13167张,撤销认证证书75698张,注销认证证书5283张。
  • 长三角地区持续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合作
    近日,长三角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一体化工作会议在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召开。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合作,推动相互赋能、共同提升,聚力落实《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年度合作事项和时间表,不断完善交流合作机制,着重加强区域间高效对接,推动技术资源共享,加强联动监管,推动市场秩序共治。会议通报了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和一体化合作事项,长三角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交流了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和长三角一体化工作安排,审议了《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会议明确,下半年,长三角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一体化要做好5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筹备成立长三角一市三省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实现共建共享;二是联合开展2023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在参加范围、项目要求、实施过程、内容通报等方面保持统一,持续推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能力整体提升;三是持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监督检查,聚焦环境、食品、机动车等重点领域,互派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形成区域共治监管合力;四是联合制定发布长三角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技术规范》和长三角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典型案例;五是持续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一体化相关工作,促进民宿认证落地实施。会议强调,要坚持协同发力、同频共振,按照本次会议议定事项,不断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联合监督检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共治;加快专家库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和文件出台,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推进能力验证活动,按照一市三省既定的能力验证项目,加快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并及时通报能力验证结果,引导技术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推行绿色认证,尤其是要着重发挥长三角地区在旅游文化资源、消费市场等方面的天然优势,推进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助力打造长三角绿色认证一体化和绿色先行区建设。会议现场为安徽省黄山市黟县拾庭画驿乡村酒店、泊隐民国里客栈、西递淡园精品客栈颁发了安徽省首批民宿服务认证证书。与会人员还一同实地观摩了解黟县“五黑”(黑茶、黑果、黑粮、黑鸡、黑猪)产业及民宿产业发展情况。
  • 解读我国认证认可发展事业“十二五”规划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先生   6月9日是世界认可日。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手段。近年来,认证认可在维护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组织管理水平、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请他就国家认监委新近制定的《国家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解读介绍。   规划编制遵循可操作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主持人:此次认证认可“十二五”规划编制遵循了怎样的原则?   孙大伟:认证认可“十二五”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因此,可操作性和对认证认可工作实际的指导意义是检验规划编制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为此,国家认监委先后组织了大量的调研和座谈、研讨活动,充分听取了政府主管部门、从业机构、获证组织、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了东、中、西部各区域认证认可发展状况,收集整理了关于认证认可历史和现状的诸多数据资料。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大局,把握未来五年乃至十年的发展趋势,较好地体现了前瞻性的要求。   与此同时,认证认可“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适当借鉴了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以及循环经济理论等技术学科的最新进展,客观反映了认证认可工作的内在要求,准确把握了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较高的科学性。   主持人:规划编制如何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文件的有机衔接?   孙大伟:在把握与国家其他规划文件的关系上,规划编制做到了“两个衔接”。一是注重与中央对“十二五”规划建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下,认证认可工作的内容在宏观发展规划中也得到反映,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认证认可等专业的生产性服务,积极发展科技支撑服务和中介服务,探索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完善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二是注重与国家层面的相关专项规划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衔接,例如与《“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二五”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等专项规划的配套衔接。   创新发展是未来五年认证认可事业的重要战略目标   主持人:未来五年,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有着怎样的战略定位?   孙大伟:认证认可“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五方面发展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认证认可阶段性发展特征相适应、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国家认证认可制度;二是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拓宽认证认可服务领域,创新认证认可手段,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培育检测、认证市场,促进认证认可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四是继续实施认证认可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提升中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五是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基础建设。最终的战略定位在于“通过五年的努力,为实现建设认证认可强国的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主持人:认证认可“十二五”规划中多次强调了创新在未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请您介绍一下创新发展在未来五年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孙大伟:此次规划将“创新认证认可手段,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作为未来五年的五大战略目标之一,整个规划也贯穿了“创新发展”的理念。   首先,在“十二五”时期,我们将加快制度创新步伐提升到首要任务的高度。“十二五”规划着重强调了树立创新理念,发挥首创精神,加强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推动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的认证认可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创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注入新的动力。   其次,从整个行业发展的层面上,全面实施认证认可自主创新工程,促进认证认可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具体说来,一是要加强认证认可创新政策研究,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二是要加快成果转化进程,为创新型认证制度的试点、推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强调以自主创新推动认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即重点开发、实施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型认证制度 认证工作重心由偏重制造业到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重点促进在农业、服务业领域的应用。   最后,“创新发展”的理念还将贯彻到各项具体的工作机制体制建设、实施中。在巩固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完善国家认可制度、加强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提升管理体系水平,以及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加快实施服务认证等方面都着重体现了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   推动认证认可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主持人:认证认可“十二五”规划中提到“推动认证认可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这一命题,请您就这一部分内容谈谈看法。   孙大伟:我们认为,《国家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必须有一个更宽广的视野、更开阔的思维,要站在服务国家大局和推动整个行业发展的高度来谋划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蓝图。推动认证认可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是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认证认可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积极发展检验检测等科技支撑服务”、“大力发展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营造有利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切实推动“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大发展。《“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也对认证认可的产业发展做出了重点强调、科学谋划。在“十二五”时期,实现认证认可行业的创新发展、科学转型,在国家政策、产业规划和行业发展的各个层面上是一以贯之的。   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行业发展特征,提出了四个具体的实现手段:一是完善行业发展战略,统筹行业全面发展;二是在整个行业实施自主创新工程,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成果转化,以自主创新推动认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三是开展品牌建设,全面提升中国认证认可品牌的社会认知度、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四是强化从业机构建设,完善经营制度,推动规模化、集中化、规范化经营。
  • 这篇文章,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讲透了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具有市场化、国际化的突出特点,被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 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高度重视。2018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明确将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就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在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对于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 (一)概念及内涵 1.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ational Quality Infrastructure ,简称NQI)的理念最早由联合国贸易发展组织(UNCTAD)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在2005年共同提出。2006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将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为主要内容)并称为国家质量基础的三大支柱,这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链条,是政府和企业提高生产力、维护生命健康、保护消费者权利、保护环境、维护安全和提高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能够有效支撑社会福利、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至今,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已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2017年,经过国际上负责质量管理、工业发展、贸易发展、监管合作的10个相关国际组织共同研究,在2018年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发布的《质量政策——技术指南》一书中提出了新的质量基础设施定义。新定义指出,质量基础设施是由支持与提升产品、服务和过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性所需的组织(公、私)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和实践构成的体系。同时指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涉及消费者、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机构、政府治理五个方面;还特别强调,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依赖于计量、标准、认可(从合格评定中单列出来)、合格评定和市场监督。 2.合格评定的概念 根据国际标准ISO/IEC1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中的定义,合格评定(Conformity Assessment)是指“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国际标准化组织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出版的《合格评定建立信任》指出,商业顾客、消费者、用户和政府官员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环保、安全性、经济、可靠性、兼容性、可操作性、效率和有效性等特征都有期望,证明这些特征符合标准、法规及其他规范要求的过程称为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提供了按照有关标准、法规和其他规范以满足相关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这些期望的手段。它有助于确保产品和服务按照要求或承诺提交。换句话说,合格评定建立信任,能够满足市场经济主体的需求,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者可从合格评定中获益,因为合格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产品或服务的依据。 ——对于企业而言,制造商和服务提供者需要确定其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顾客的期望提供,从而避免因产品失效在市场上遭受损失。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能从合格评定中获益,因为合格评定为其提供了执行法律法规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手段。 3.合格评定的主要类型 合格评定主要包括检测、检验、认证、认可四种类型。根据国际标准ISO/IEC1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中的定义: (1)检测(Testing)是“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 通俗地说,就是依据技术标准和规范,使用仪器设备,进行评价的活动,其评价结果为测试数据。 (2)检验(Inspection)是“审查产品设计、产品、过程或安装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根据专业判断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的活动”; 通俗地说,就是依靠人的经验和知识,利用测试数据或者其他评价信息,作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判定活动。 (3)认证(Certification)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 通俗地说,就是指由具备第三方性质的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4)认可(Accreditation)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通俗地说,就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验机构、实验室的技术能力予以证明的合格评定活动。 由上述定义可知,检验检测和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服务和企业组织(直接面向市场);而认可的对象是从事检验检测和认证的机构(间接面向市场)。 4.合格评定活动的属性 按照从事合格评定活动的属性,可分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三类。 ——第一方。指由制造商、服务商等供方实施的合格评定,比如生产企业为满足自身研发、设计和生产需要而开展的自检、内审等。 ——第二方。指由用户、消费者或采购商等需方实施的合格评定,比如采购方对采购货物进行的检测、验货等。 ——第三方。指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比如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各类认可活动等。认证、认可和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活动都属于第三方合格评定。 相比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合格评定,第三方合格评定通过由具有独立地位和专业能力的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而获得市场各方的普遍承认,不但能够有效保证质量、保障各方利益,而且能够增进市场信任、促进贸易便利。 5.合格评定结果的体现 合格评定的结果通常以证书、报告、标志等书面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这种公示性证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获得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普遍信赖。主要形式有: ——认证证书、标志; ——认可证书、标志; ——检验证明、检测报告。 (二)起源及发展 1.检验检测。检验检测一直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和科研等活动。随着生产和交易活动对商品质量控制的需要,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的检验检测活动日益发展。到了工业革命后期,检验检测技术及仪器设备已经高度集成和复杂,逐渐产生了专业从事测试、校准、检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自身也成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领域。随着贸易的发展需要,出现了专门向社会提供产品安全测试、货物鉴定等质量服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比如1894年成立的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在贸易交往和市场监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认证。1903年,英国开始依据英国工程标准协会(BSI)制定的标准,对经检验合格的铁轨产品实施认证并加施“风筝”标识,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产品认证制度。到了20世纪30年代,欧美日等工业国家都相继建立了本国的认证认可制度,特别是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特定产品,纷纷推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随着国际间贸易的发展,为避免重复认证,便利贸易,客观上需要各国对认证活动采用统一的标准和规则程序,以此为基础实现认证结果的相互承认。到了20世纪70年代,欧美各国除了在本国范围内推行认证制度外,开始进行国与国之间认证制度的互认,进而发展到以区域标准和法规为依据的区域认证制度。最典型的区域认证制度是欧盟的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电工产品认证,随后发展的欧盟CE指令。 随着国际贸易日益全球化,建立世界范围内普遍通行的认证制度成为大势所趋。到了20世纪80年代,世界各国开始在多种产品上实施以国际标准和规则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比如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建立的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IECEE)。此后逐渐由产品认证领域扩展到管理体系、人员认证等认证领域,比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动建立的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依此标准开展的认证活动。 3.认可。随着检验检测、认证等合格评定活动的开展,各类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的合格评定机构纷纷出现,良莠不齐,使得用户无从选择,甚至有些机构还损害了相关方利益,引发要求政府规范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为的呼声。为了保证认证、检验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认可活动应运而生。1947年,第一个国家认可机构——澳大利亚NATA成立,首先对实验室进行认可。到了20世纪80年代,工业发达国家先后建立了本国认可机构。20世纪90年代后,一些新兴国家也都相继建立了认可机构。 认证制度随着起源和发展,逐渐从产品认证发展到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人员认证等种类;认可制度随着起源和发展,逐渐从实验室认可发展到认证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等种类。 (三)功能及作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之所以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概括起来说,体现为“一个本质属性、两个典型特征、三个基本功能、四个突出作用”。 ——“一个本质属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一切市场交易行为都是市场主体基于相互信任的共同选择。随着社会分工和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由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对市场交易标的(产品、服务或企业组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证实,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环节。获得第三方的认证认可,能够显著增进市场各方的信任,从而解决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认证认可制度诞生后,迅速广泛应用于国内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之中,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和世界传递信任。在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特性将日益显现。 ——两个典型特征:市场化、国际化。 一是市场化特征。认证认可起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发展于市场,广泛存在于产品和服务等市场交易活动之中,能够在市场中传递权威可靠信息,建立市场信任机制,引导市场优胜劣汰。市场主体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可以实现互信互认,打破市场和行业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部门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可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降低监管成本。 二是国际化特征。认证认可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国际上普遍将认证认可作为规范市场和便利贸易的通行手段,并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和统一体系。主要体现在:其一,国际上在诸多领域成立了国际合作组织,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等。它们的宗旨就是建立国际统一的标准和认证认可制度,实现“一次检验、一次检测、一次认证、一次认可、全球通行”。其二,国际上已建立了全方位的认证认可标准和准则,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组织对外发布,目前已发布36项合格评定国际标准,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同时,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 TBT)也对各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进行规范,确立了合理目标、对贸易影响最小化、透明度、国民待遇、国际标准和相互承认原则,以尽可能减少对贸易影响。其三,国际上普遍应用认证认可手段,一方面作为保证产品、服务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市场准入措施,如欧盟CE指令、日本PSE认证、中国CCC认证等强制性认证制度;一些国际市场采购体系如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也将认证认可作为采购准入条件或评价依据。另一方面作为贸易便利化措施,通过双多边互认避免重复检测认证,如国际电工委员会建立的电子电工产品测试及认证体系(IECEE)、电子元器件质量合格评定体系(IECQ)、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IECEX)等互认安排覆盖全球90%以上经济体,极大地便利了全球贸易。 ——三个基本功能:质量管理“体检证”、市场经济“信用证”、国际贸易“通行证”。 认证认可,顾名思义是对产品、服务及其企业组织进行符合性评价并向社会出具公示性证明,满足市场主体对各类质量特性的需求。在政府部门减少准入限制之“证”的情况下,市场主体间增进互信便利之“证”的功能越发不可或缺。 一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认证认可是依据标准、法规等要求,运用多种质量管理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乎标准规范进行诊断和改进的过程,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工具。通过认证认可活动,能够帮助企业识别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和风险因子,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企业获得认证,需要经过内审、管理评审、工厂检查、计量校准、产品型式试验等多重评价环节,获证后还需定期进行证后监督,这意味着全套“体检”,能够持续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切实加强质量管理。 二是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市场中传递权威可靠信息,有助于建立市场信任机制,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并引导市场优胜劣汰。获得第三方权威认证,是证明企业组织具备参与特定市场经济活动资质能力、证明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信用载体。例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国内外招投标、政府采购通常对参与竞标企业设立的基本条件,涉及环境、信息安全等特定要求的还会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作为资质条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国家“金太阳”工程等将节能产品认证、新能源认证作为准入条件。可以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信用证明,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为市场经济活动发挥着传递信任这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认证认可由于国际化的特征,各国都倡导“一次检验检测,一次认证认可,国际通行互认”,因而能够帮助企业和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发挥着协调国际间市场准入、促进贸易便利等重要功能,是多双边贸易体制中促进相互市场开放的制度安排。多边领域,认证认可既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促进货物贸易的国际通行规则,也是食品安全倡议、电讯联盟等一些全球采购体系的准入条件;双边领域,认证认可既是自贸区(FTA)框架下消除贸易壁垒的便利工具,也是各国政府间关于市场准入、贸易平衡等贸易磋商谈判的重要议题。在许多国际贸易活动中,都把国际知名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作为贸易采购的前提条件,以及贸易结算的必备依据;不光如此,不少国与国之间的市场准入谈判,都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贸易协定。 ——四个突出作用:改善市场供给、服务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开放。 一是面向市场主体引导提质升级,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目前所有国民经济门类和社会各领域都已全面推行认证认可制度,形成了涵盖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各种认证认可类型,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各方面需求。通过认证认可的传导反馈作用,引导消费和采购,形成有效的市场选择机制,倒逼生产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增加市场有效供给。近年来,认监委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发挥认证认可既能保“安全底线”、又能拉“质量高线”的作用,在获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在食品、消费品和服务领域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激发了市场主体自主提升质量的积极性。 二是面向政府部门支撑行政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国际上一般将市场分为前市场(销售前)和后市场(销售后)两个环节。无论是在前市场的准入和后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中,认证认可都能够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通过第三方实行间接管理,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在前市场准入环节,政府部门通过强制性认证、约束性能力要求等手段,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领域实行准入管理;在后市场监管环节,政府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化优势,将第三方认证结果作为监管依据,保证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在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作用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不需把主要精力放在全面监管数以亿计的微观企业及产品上,而是应重点监管数量有限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借助这些机构将监管要求传导到企业身上,从而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是面向社会各方推动诚信建设,营造市场良好环境。政府部门可以将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认证信息作为诚信评价和征信管理的重要依据,健全市场信任机制,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通过认证认可手段,确保进入市场的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源头把关、净化市场的作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方面,认证认可向市场提供独立公正、专业可信的评价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错配,形成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起到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方面,认证认可最直接的功能就是指导消费,帮助消费者识别优劣,避免遭受不合格产品的侵害,并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改进产品和服务,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品质的作用。 四是面向国际市场促进规则对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世界贸易组织《技术贸易壁垒协定》将合格评定作为各成员方共同使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各方合格评定措施不得对贸易带来不必要障碍,并鼓励采用国际通行互认的合格评定程序。我国“入世”时,作出了统一市场合格评定程序、对国内外企业及产品给予国民待遇的承诺。采用国际通行互认的认证认可方式,可以避免内外监管的不一致和重复,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我国经济“走出去”“引进来”提供便利条件。随着“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认证认可的作用更加显现。我国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就把认证认可作为促进贸易畅通和规则互联互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与东盟、新西兰、韩国等达成的自贸区协定中,都作出了认证认可方面的互认安排。 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发展概况 认证认可在我国是“舶来品”。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1.认证认可工作试点和起步阶段(1978—1991年) ——认证领域。1978年,我国重新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了解到认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1981年,我国加入国际电子元器件认证组织并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产品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借鉴国外认证制度的开始。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相继建立了关于家用电器、电子娱乐设备、医疗器械、汽车、食品、消防产品等的一系列产品认证制度。 ——认可领域。1980年,原国家标准局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共同派员组团参加国际实验室认可大会(ILAC),国际认可活动在我国开始萌芽。1985年,开始推行实验室认可制度。 2.认证认可工作全面推行阶段(1991—2001年) 1991年5月,国务院第83号令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由试点起步进入了全面规范推行的新阶段。 ——认证领域。这一阶段,除全面建立和实施产品认证外,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相继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制度。 在这一时期,最有影响的认证制度是原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国产品安全准入为主的“长城标志”认证制度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进口商品安全准入的“CCIB标志”认证制度。 ——认可领域。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相继成立了中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和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开展国内市场的认可工作;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继成立了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进出口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CIBLAC),开展进出口领域的认可工作。 3.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和实施阶段(2001年至今) 我国从国际上引入认证认可制度后,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不同部门在各自行业领域分别推行,客观上造成各自为政、多头管理、重复认证等一系列弊端。最为突出的是,由于当时内外贸市场分割,对国产品和进口产品分别实施两套不同的认证制度,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国民待遇原则。在“入世”谈判时,这一问题成为谈判焦点。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我国政府作出了统一建立产品认证制度的承诺,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条款多达23项。2001年8月,为了适应我国“入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检总局,并成立国家认监委,这标志着我国建立了统一的认证认可管理体系。 ——管理部门统一:国家认监委作为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法规统一:2003年1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认证认可条例》,该条例建立了既适应国际通行规则、又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认证认可管理制度。 ——认证体系统一: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核心,建立了国家统一管理的认证制度体系。2002年5月,国家正式实施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核心是对国产品和进口产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以此取代“CCIB标志”认证和“长城标志”认证。 ——认可体系统一:2002年8月,在原进出口和国内两套认可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认可体系;2006年3月,为适应国际认可组织的要求和变化,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合并,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作为唯一的国家认可机构。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进入新时代。
  • 资质 | 4家认证机构获CNAS认可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了认可评审,经过认可评定,下列机构符合《合格评定—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第3部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CNAS-CC13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10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CNAS-CC125)的要求,予以认可,准予在获准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授予认可的具体信息可以在CNAS网站www.cnas.org.cn“获认可认证机构”栏目内获取。特此公告。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左群山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与翠微路交口东北角中能大厦商业办公楼办1604室邮编:230601电话:0551-63719001传真:0551-63719001认可注册号:CNASC267-M发证日期:2022年3月16日有效期至:2027年3月15日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了认可评审,经过认可评定,下列机构符合《合格评定—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第3部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CNAS-CC13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第2部分: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CNAS-CC121)和《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10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CNAS-CC125)的要求,予以认可,准予在获准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授予认可的具体信息可以在CNAS网站www.cnas.org.cn“获认可认证机构”栏目内获取。特此公告。山东正明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静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万达广场A座1906室邮编:250001电话:0531-88680977传真:053188680766认可注册号:CNASC266-M发证日期:2022年3月15日有效期至:2027年3月14日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了认可评审,经过认可评定,下列机构符合《合格评定—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第3部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CNAS-CC13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10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CNAS-CC125)的要求,予以认可,准予在获准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授予认可的具体信息可以在CNAS网站www.cnas.org.cn“获认可认证机构”栏目内获取。特此公告。华生原检测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洪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3号院领地B座709邮编:100107电话:010-52421856传真:010-52421856认可注册号:CNASC265-M发证日期:2022年3月15日有效期至:2027年3月14日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了认可评审,经过认可评定,下列机构符合《合格评定—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第3部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CNAS-CC13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第2部分: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CNAS-CC121)和《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10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CNAS-CC125)的要求,予以认可,准予在获准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授予认可的具体信息可以在CNAS网站www.cnas.org.cn“获认可认证机构”栏目内获取。特此公告。标联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负责人:隋长青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1604室邮编:250001电话:0531-8888971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 尚德实验室获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太阳能光伏产品金太阳认证认可
    2010年6月7日电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今天宣布, 尚德光伏产品检验实验室近日参加并通过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授权的总共27个测试项目,涵盖 IEC61215:2005全部18个测试项目、IEC 61730-2:2004 9个测试项目(除燃烧实验外的全部组件测试项目),由此而获得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太阳能光伏产品金太阳认证认可。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万琳副主任说:“尚德公司是国际领先的光伏龙头企业,产品在国内外有着广泛的应用和良好的声誉。鉴衡认证中心是中国光伏产品认证的权威机构和倡导者,通过认可企业的实验室,可以极大地帮助企业缩短认证周期,节省认证费用 同时也将促进双方在产品质量保证、检测技术交流、实验室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合作,达到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尚德公司副总裁张光春先生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成为鉴衡认证中心认可工厂实验室,鉴衡认证中心是国内光伏产品认证和检测的领跑者,此次合作,有助于促进我们实验室的不断进步,同时也缩短了产品的认证周期。一直以来,尚德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对实验室的建设非常重视,投入也很大,并在今年2月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国家实验室认可,成为国内得到认可项目最多、最全的企业光伏实验室,这标志着尚德光伏产品检验实验室具备了世界一流的管理水平和检测技术能力,确保了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我们将不断加强和扩大与鉴衡认证及其他一些著名的国际认证机构合作,确保把具备世界一流品质的产品交给我们每一个客户。”   尚德光伏产品检验实验室致力于开展与国内外知名测试认证机构的合作,在2009年06月,获得了 UL 授予的中国光伏行业第一个 WTDP(Witness test Data Program)证书 在2009年12月,获得 VDE 授予的 TDAP(Test Data Acceptance Program)证书,成为亚洲首个获得 VDE 认可的目击光伏测试实验室,并在2010年2月荣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此次获得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太阳能光伏产品金太阳认证认可工厂实验室,意味着尚德生产的新型号组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认证周期将会大幅度的缩减,这有助于尚德的组件更快的投放市场,并在竞争中获得先机。   关于鉴衡认证中心   鉴衡认证中心(China General Certification Center)是由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2003年批准成立,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组建,致力于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检测等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是我国第一家开展太阳能光伏、光热产品认证的机构,是目前我国光伏行业制订认证技术规范最多、技术能力最强、认证范围覆盖领域最广的专业可再生能源认证机构,也是唯一合法拥有“金太阳”认证标志知识产权的认证机构。   关于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公司专业从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系统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09年,尚德电力实现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1100兆瓦,全年组件出货量达704兆瓦,是全球最大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商。其自主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高质、高产、价优、环保的太阳能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住宅、商用建筑、工业和公共设施等领域。尚德电力在全球设有三大区域总部,分别位于中国、瑞士和旧金山,在中国拥有无锡、上海、洛阳、青海四大生产基地。尚德电力积极致力于改善人类的生活环境,并通过研发先进的太阳能解决方案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尚德光伏产品检验实验室是尚德公司下设的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检测的独立测试机构,严格按照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逐步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和运作。经过不断努力,已经成长为世界一流,国内最大,技术顶尖的光伏组件检测实验室。实验室分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内面积1800平方米,室外面积7000平方米,下设性能检测室、安全检测室和环境检测室三个专业检测室,引进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30余台,拥有包括脉冲及稳态太阳模拟器、多台步入式环境实验箱、机械载荷、冰雹测试机,EL(电致发光)及高精度红外相机等尖端检测设备,能够检测和评估光伏组件质量和性能方面的所有指标。同时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富有经验和专业知识背景的技朮团队。
  • 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认证认可作为规范经济、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方方面面的重视。 目前,我国认证机构颁发的各类认证证书数量超过39万份,质量认证证书数量和获证企业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认证大国。但从“认证大国”转变成“认证强国”,却非一朝一夕之功。国家认监委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以此为己任,在科学发展、规范工作的道路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佳绩。 建立中国特色的认证认可体系 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内外一致的认证认可工作体制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国家认监委自成立以来,全面清理了认证认可相关法规,制定并发布了40余件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的认证认可法规体系已经确立。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检验检疫直属机构为依托,构建起省、市、县和口岸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组织体系。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全面建立了以强制性产品认证为市场准入管理,以自愿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的中国认证体系。实现了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双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整合了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认证人员注册等认可注册机构,建立健全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组建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为开展行业自律提供了组织保障。设立了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和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入开展战略发展、技术和标准化研究。 形成统一管理的工作格局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认监委建立了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成立时的18个增加到22个,部际联席会议业已成为部门之间交流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寻求共识、寻求最佳办法和方案”的平台。各有关部门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产品、饲料、绿色市场、良好农业规范、体育服务等认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和联合开展整顿规范认证市场等方面给予了国家认监委全力支持。 认证认可领域不断拓宽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认证),发布了“四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这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正式建立。 之后,我国认证领域不断拓宽,认证认可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 围绕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积极推动管理体系认证;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会同国家发改委批准、发布了《加强资源节约型产品认证工作的管理意见》,开始实施节能环保汽车的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并积极推动国家环保型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HACCP、GAP、酒类食品质量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绿色市场认证以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为促进外贸,强化了进出口卫生注册制度;立足国家安全,正在全力推动信息安全认证;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积极建立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评价监控体系;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以维护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推进了奥运定点医院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为奥运会服务医疗保障作出了贡献。 截至2008年6月,已颁发CCC有效证书226062张,对应的获证企业40112家;CCC认证涉及的产品从最初的19大类、132种,发展到22大类、159种;认证实施规则由最初的47份发展到现在的87份;指定的认证机构从最初的9家发展到现在的11家。 如今,认证认可工作已经全面融入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对外贸易、生活消费、环境、健康和国家安全等各个领域。通过这些工作,不仅找准了认证认可在国家大局中的定位,提升了工作层次,增强了服务性,而且也为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工作日益重视,认证认可手段运用更加广泛,认证认可结果采信度逐步提高。 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 认证的一致性、有效性一直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认证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为此,国家认监委下大力气真抓实干,确定了以全过程监管为目标、建立认证认可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监管思路。 从2002年起,先后开展了认证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等的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及指定认证、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拉网检查”等系列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违规的获证企业、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等进行了处理。建立了认证认可信息网络,推动电子监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强化执法监督。经过持续不断的整顿规范和狠抓质量建设,认证服务、质量及有效性逐步提高。 与此同时,国家认监委在加强法律规范和认可约束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在社会监督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实施了“认证认可义务监督员”制度;在行业自律方面,成立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出台了行业自律的3个规范性文件;在行政监管方面,突出发挥地方两局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提高认证行政执法能力,国家认监委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各级质检部门在完善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04年开始,对质检系统认证监管人员组织了连续3年的岗位培训,培训人员达两万多人次。 对经济贡献率日益显现 认证认可作为国际通行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和管理手段,在推动我国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使命。 目前,国家有近20部的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中对认证认可活动有了明确的规定;一些政府部门已经开始运用认证认可手段加强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浙江、重庆等一些地市,都把认证认可指标作为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数。 同时,认证认可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也逐渐显现。例如,“神六”的关键部件生产中采用了认证认可手段,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在地震灾区的饮用水检测机构确立时发挥了积极作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在灾区饮用水检测、奥运兴奋剂检测等重大工作中已经或正在发挥突出作用。研究课题表明,依据2005年主要经济指标测算,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0.671%,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0.314%。在当年18万亿元GDP中,认证认可事业作出了1229亿元的贡献;在当年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幅度中,认证认可所作出的贡献为0.314%。 赢得更多国际话语权 随着全球关税水平不断下降,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对进口的限制作用逐步减弱,而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限制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国际互认、推动认证认可体系建设便显得至关重要。 积极促进国际认证认可互认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中国的认证认可体系。根据贸易发展需要,我国新增了CB(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实验室,并对原有CB实验室进行了扩项。目前,我国IECEE/CB(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体系内认证结构和测试机构的结果在46个成员国获得承认。同时,其他成员国的产品也借助CB体系,能更顺畅地进入中国。采信相关结果,大大便利了国际贸易,促进了我国产品的出口。 深度参与认证认可国际规则、标准与指南的制修订,参与了世界所有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的重要活动。例如,中国代表在15个国际或区域组织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在国际准则与标准的制修订和合格评定活动中增强了话语权。与国外26个政府机构或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32个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我国的认证证书,在国际上获得多重承认与广泛接受。中国近年来在认证认可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2006年初,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就曾评价说:“自从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中国在认证认可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高效的发展,令国际认证认可界非常钦佩和印象深刻。”
  • 我国已进入国际认证认可的第二阵容前列
    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高度重视。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三中全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工作报告时,专门提到“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2018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明确将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就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在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对于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 (一)概念及内涵1.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ational Quality Infrastructure,简称NQI)的理念最早由联合国贸易发展组织(UNCTAD)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在2005年共同提出。2006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将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为主要内容)并称为国家质量基础的三大支柱,这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链条,是政府和企业提高生产力、维护生命健康、保护消费者权利、保护环境、维护安全和提高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能够有效支撑社会福利、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至今,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概念已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2017年,经过国际上负责质量管理、工业发展、贸易发展、监管合作的10个相关国际组织共同研究,在2018年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发布的《质量政策——技术指南》一书中提出了新的质量基础设施定义。新定义指出,质量基础设施是由支持与提升产品、服务和过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性所需的组织(公、私)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和实践构成的体系。同时指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涉及消费者、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机构、政府治理五个方面;还特别强调,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依赖于计量、标准、认可(从合格评定中单列出来)、合格评定和市场监督。 2.合格评定的概念 根据国际标准ISO/IEC1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中的定义,合格评定(Conformity Assessment)是指“与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国际标准化组织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出版的《合格评定建立信任》指出,商业顾客、消费者、用户和政府官员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环保、安全性、经济、可靠性、兼容性、可操作性、效率和有效性等特征都有期望,证明这些特征符合标准、法规及其他规范要求的过程称为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提供了按照有关标准、法规和其他规范以满足相关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这些期望的手段。它有助于确保产品和服务按照要求或承诺提交。换句话说,合格评定建立信任,能够满足市场经济主体的需求,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者可从合格评定中获益,因为合格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产品或服务的依据。 ——对于企业而言,制造商和服务提供者需要确定其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顾客的期望提供,从而避免因产品失效在市场上遭受损失。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能从合格评定中获益,因为合格评定为其提供了执行法律法规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手段。 3.合格评定的主要类型 合格评定主要包括检测、检验、认证、认可四种类型。根据国际标准ISO/IEC1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中的定义: (1)检测(Testing)是“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 通俗地说,就是依据技术标准和规范,使用仪器设备,进行评价的活动,其评价结果为测试数据。 (2)检验(Inspection)是“审查产品设计、产品、过程或安装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根据专业判断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的活动”; 通俗地说,就是依靠人的经验和知识,利用测试数据或者其他评价信息,作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判定活动。 (3)认证(Certification)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通俗地说,就是指由具备第三方性质的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4)认可(Accreditation)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通俗地说,就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验机构、实验室的技术能力予以证明的合格评定活动。 由上述定义可知,检验检测和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服务和企业组织(直接面向市场);而认可的对象是从事检验检测和认证的机构(间接面向市场)。 4.合格评定活动的属性 按照从事合格评定活动的属性,可分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三类。 ——第一方。指由制造商、服务商等供方实施的合格评定,比如生产企业为满足自身研发、设计和生产需要而开展的自检、内审等。 ——第二方。指由用户、消费者或采购商等需方实施的合格评定,比如采购方对采购货物进行的检测、验货等。 ——第三方。指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比如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各类认可活动等。认证、认可和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活动都属于第三方合格评定。 相比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合格评定,第三方合格评定通过由具有独立地位和专业能力的机构严格依据国家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而获得市场各方的普遍承认,不但能够有效保证质量、保障各方利益,而且能够增进市场信任、促进贸易便利。 5.合格评定结果的体现 合格评定的结果通常以证书、报告、标志等书面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这种公示性证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获得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普遍信赖。主要形式有: ——认证证书、标志; ——认可证书、标志; ——检验证明、检测报告。 (二)起源及发展1.检验检测检验检测一直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和科研等活动。随着生产和交易活动对商品质量控制的需要,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的检验检测活动日益发展。到了工业革命后期,检验检测技术及仪器设备已经高度集成和复杂,逐渐产生了专业从事测试、校准、检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自身也成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领域。随着贸易的发展需要,出现了专门向社会提供产品安全测试、货物鉴定等质量服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比如1894年成立的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在贸易交往和市场监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认证1903年,英国开始依据英国工程标准协会(BSI)制定的标准,对经检验合格的铁轨产品实施认证并加施“风筝”标识,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产品认证制度。到了20世纪30年代,欧美日等工业国家都相继建立了本国的认证认可制度,特别是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特定产品,纷纷推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随着国际间贸易的发展,为避免重复认证,便利贸易,客观上需要各国对认证活动采用统一的标准和规则程序,以此为基础实现认证结果的相互承认。到了20世纪70年代,欧美各国除了在本国范围内推行认证制度外,开始进行国与国之间认证制度的互认,进而发展到以区域标准和法规为依据的区域认证制度。最典型的区域认证制度是欧盟的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电工产品认证,随后发展的欧盟CE指令。 随着国际贸易日益全球化,建立世界范围内普遍通行的认证制度成为大势所趋。到了20世纪80年代,世界各国开始在多种产品上实施以国际标准和规则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比如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建立的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IECEE)。此后逐渐由产品认证领域扩展到管理体系、人员认证等认证领域,比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动建立的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依此标准开展的认证活动。 3.认可随着检验检测、认证等合格评定活动的开展,各类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的合格评定机构纷纷出现,良莠不齐,使得用户无从选择,甚至有些机构还损害了相关方利益,引发要求政府规范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为的呼声。为了保证认证、检验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认可活动应运而生。1947年,第一个国家认可机构——澳大利亚NATA成立,首先对实验室进行认可。到了20世纪80年代,工业发达国家先后建立了本国认可机构。20世纪90年代后,一些新兴国家也都相继建立了认可机构。 认证制度随着起源和发展,逐渐从产品认证发展到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人员认证等种类;认可制度随着起源和发展,逐渐从实验室认可发展到认证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等种类。(三)功能及作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之所以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概括起来说,体现为“一个本质属性、两个典型特征、三个基本功能、四个突出作用”。 ——“一个本质属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一切市场交易行为都是市场主体基于相互信任的共同选择。随着社会分工和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由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对市场交易标的(产品、服务或企业组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证实,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环节。获得第三方的认证认可,能够显著增进市场各方的信任,从而解决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认证认可制度诞生后,迅速广泛应用于国内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之中,向消费者、企业、政府、社会和世界传递信任。在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特性将日益显现。 ——两个典型特征:市场化、国际化。 一是市场化特征。认证认可起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发展于市场,广泛存在于产品和服务等市场交易活动之中,能够在市场中传递权威可靠信息,建立市场信任机制,引导市场优胜劣汰。市场主体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可以实现互信互认,打破市场和行业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部门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可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降低监管成本。 二是国际化特征。认证认可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国际上普遍将认证认可作为规范市场和便利贸易的通行手段,并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和统一体系。主要体现在:其一,国际上在诸多领域成立了国际合作组织,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等。它们的宗旨就是建立国际统一的标准和认证认可制度,实现“一次检验、一次检测、一次认证、一次认可、全球通行”。其二,国际上已建立了全方位的认证认可标准和准则,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组织对外发布,目前已发布36项合格评定国际标准,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同时,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 TBT)也对各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进行规范,确立了合理目标、对贸易影响最小化、透明度、国民待遇、国际标准和相互承认原则,以尽可能减少对贸易影响。其三,国际上普遍应用认证认可手段,一方面作为保证产品、服务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市场准入措施,如欧盟CE指令、日本PSE认证、中国CCC认证等强制性认证制度;一些国际市场采购体系如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也将认证认可作为采购准入条件或评价依据。另一方面作为贸易便利化措施,通过双多边互认避免重复检测认证,如国际电工委员会建立的电子电工产品测试及认证体系(IECEE)、电子元器件质量合格评定体系(IECQ)、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IECEX)等互认安排覆盖全球90%以上经济体,极大地便利了全球贸易。 ——三个基本功能:质量管理“体检证”、市场经济“信用证”、国际贸易“通行证”。 认证认可,顾名思义是对产品、服务及其企业组织进行符合性评价并向社会出具公示性证明,满足市场主体对各类质量特性的需求。在政府部门减少准入限制之“证”的情况下,市场主体间增进互信便利之“证”的功能越发不可或缺。 一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认证认可是依据标准、法规等要求,运用多种质量管理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乎标准规范进行诊断和改进的过程,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工具。通过认证认可活动,能够帮助企业识别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和风险因子,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企业获得认证,需要经过内审、管理评审、工厂检查、计量校准、产品型式试验等多重评价环节,获证后还需定期进行证后监督,这意味着全套“体检”,能够持续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切实加强质量管理。 二是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市场中传递权威可靠信息,有助于建立市场信任机制,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并引导市场优胜劣汰。获得第三方权威认证,是证明企业组织具备参与特定市场经济活动资质能力、证明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信用载体。例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国内外招投标、政府采购通常对参与竞标企业设立的基本条件,涉及环境、信息安全等特定要求的还会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作为资质条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国家“金太阳”工程等将节能产品认证、新能源认证作为准入条件。可以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信用证明,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为市场经济活动发挥着传递信任这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认证认可由于国际化的特征,各国都倡导“一次检验检测,一次认证认可,国际通行互认”,因而能够帮助企业和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发挥着协调国际间市场准入、促进贸易便利等重要功能,是多双边贸易体制中促进相互市场开放的制度安排。多边领域,认证认可既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促进货物贸易的国际通行规则,也是食品安全倡议、电讯联盟等一些全球采购体系的准入条件;双边领域,认证认可既是自贸区(FTA)框架下消除贸易壁垒的便利工具,也是各国政府间关于市场准入、贸易平衡等贸易磋商谈判的重要议题。在许多国际贸易活动中,都把国际知名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作为贸易采购的前提条件,以及贸易结算的必备依据;不光如此,不少国与国之间的市场准入谈判,都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贸易协定。 ——四个突出作用:改善市场供给、服务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开放。 一是面向市场主体引导提质升级,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目前所有国民经济门类和社会各领域都已全面推行认证认可制度,形成了涵盖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各种认证认可类型,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各方面需求。通过认证认可的传导反馈作用,引导消费和采购,形成有效的市场选择机制,倒逼生产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增加市场有效供给。近年来,认监委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发挥认证认可既能保“安全底线”、又能拉“质量高线”的作用,在获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在食品、消费品和服务领域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激发了市场主体自主提升质量的积极性。 二是面向政府部门支撑行政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国际上一般将市场分为前市场(销售前)和后市场(销售后)两个环节。无论是在前市场的准入和后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中,认证认可都能够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通过第三方实行间接管理,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在前市场准入环节,政府部门通过强制性认证、约束性能力要求等手段,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领域实行准入管理;在后市场监管环节,政府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化优势,将第三方认证结果作为监管依据,保证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在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作用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不需把主要精力放在全面监管数以亿计的微观企业及产品上,而是应重点监管数量有限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借助这些机构将监管要求传导到企业身上,从而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是面向社会各方推动诚信建设,营造市场良好环境。政府部门可以将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认证信息作为诚信评价和征信管理的重要依据,健全市场信任机制,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通过认证认可手段,确保进入市场的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源头把关、净化市场的作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方面,认证认可向市场提供独立公正、专业可信的评价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错配,形成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起到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方面,认证认可最直接的功能就是指导消费,帮助消费者识别优劣,避免遭受不合格产品的侵害,并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改进产品和服务,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品质的作用。 四是面向国际市场促进规则对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世界贸易组织《技术贸易壁垒协定》将合格评定作为各成员方共同使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各方合格评定措施不得对贸易带来不必要障碍,并鼓励采用国际通行互认的合格评定程序。我国“入世”时,作出了统一市场合格评定程序、对国内外企业及产品给予国民待遇的承诺。采用国际通行互认的认证认可方式,可以避免内外监管的不一致和重复,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我国经济“走出去”“引进来”提供便利条件。随着“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认证认可的作用更加显现。我国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就把认证认可作为促进贸易畅通和规则互联互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与东盟、新西兰、韩国等达成的自贸区协定中,都作出了认证认可方面的互认安排。 二、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发展概况(一)发展历程 认证认可在我国是“舶来品”。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认证认可工作试点和起步阶段(1978—1991年) ——认证领域。1978年,我国重新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了解到认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1981年,我国加入国际电子元器件认证组织并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产品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借鉴国外认证制度的开始。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相继建立了关于家用电器、电子娱乐设备、医疗器械、汽车、食品、消防产品等的一系列产品认证制度。 ——认可领域。1980年,原国家标准局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共同派员组团参加国际实验室认可大会(ILAC),国际认可活动在我国开始萌芽。1985年,开始推行实验室认可制度。 2.认证认可工作全面推行阶段(1991—2001年) 1991年5月,国务院第83号令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由试点起步进入了全面规范推行的新阶段。 ——认证领域。这一阶段,除全面建立和实施产品认证外,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相继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制度。 在这一时期,最有影响的认证制度是原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国产品安全准入为主的“长城标志”认证制度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进口商品安全准入的“CCIB标志”认证制度。 ——认可领域。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相继成立了中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和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开展国内市场的认可工作;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继成立了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进出口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CIBLAC),开展进出口领域的认可工作。 3.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和实施阶段(2001年至今) 我国从国际上引入认证认可制度后,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不同部门在各自行业领域分别推行,客观上造成各自为政、多头管理、重复认证等一系列弊端。最为突出的是,由于当时内外贸市场分割,对国产品和进口产品分别实施两套不同的认证制度,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国民待遇原则。在“入世”谈判时,这一问题成为谈判焦点。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我国政府作出了统一建立产品认证制度的承诺,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条款多达23项。2001年8月,为了适应我国“入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检总局,并成立国家认监委,这标志着我国建立了统一的认证认可管理体系。 ——管理部门统一:国家认监委作为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法规统一:2003年1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认证认可条例》,该条例建立了既适应国际通行规则、又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认证认可管理制度。 ——认证体系统一: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核心,建立了国家统一管理的认证制度体系。2002年5月,国家正式实施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核心是对国产品和进口产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以此取代“CCIB标志”认证和“长城标志”认证。 ——认可体系统一:2002年8月,在原进出口和国内两套认可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认可体系;2006年3月,为适应国际认可组织的要求和变化,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合并,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作为唯一的国家认可机构。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进入新时代。(二)工作体系 认监委成立以来,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发展实际,构建了与国际全面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全方位服务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有目共瞩的积极作用。 1.法律体系。建立了以《认证认可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已有19部法律、17部行政法规、14部规章明确写入认证认可的条款。 2.制度体系。依据国际规则和国情实际,建立了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国家认可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等,全面涵盖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共覆盖19大类142种产品;自愿性认证共包括产品、服务、管理体系3大类49项小类;认可共包括12项基础认可制度、27项专项认可制度。 3.组织体系。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 原则,建立了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作为主管部门、相关部委和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全国各地认证监管部门作为执法监督主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实施主体的组织机构体系。 4.监管体系。建立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对认证机构、认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5.标准体系。将36项合格评定国际标准全部等同转换为国家标准,已发布94项国家标准、136项行业标准,统一规范了评价依据。 6.国际合作互认体系。共计加入21个认证认可国际组织,对外签署13份多边互认协议和121份双边合作互认安排。此外,我国已与3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合作关系,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便利化安排。(三)发展数据 1.证书数 截至2018年底,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193.7万张,其中,强制性产品认证64.3万张,自愿性认证证书129.4万张。证书总数比2017年底增长10.5%。 2.企业数 (1)获证组织:62.5万余家;(2)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涉及企业:73569家(其中,境外企业5352家,境内企业68217家)。 3.机构数 共有认证机构481家、检验检测机构3.9万余家;获得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171家,获得认可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10439家。 我国累计颁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证书、获证组织数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产值超过2700亿元,成为全球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 (四)工作成效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对外开放贸易,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保障质量安全方面。切实发挥强制性认证实施市场准入的“保底线”作用,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我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以来,灯具产品的抽查合格率由32%提高到94%,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的抽查合格率由不足10%提高到97%。 2.提高供给质量方面。切实发挥自愿性认证促进质量提升的“拉高线”作用,在百万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在智能马桶盖、电饭锅、智能家电等消费品和医疗保健、养老、金融等服务领域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在食品农产品行业推行有机、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在机器人、北斗导航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在各地运用认证认可手段培育“浙江制造”“深圳标准”“上海品质”等区域质量品牌,带动了产业和消费提质升级。我国单位GDP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为69.85张/10亿美元,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率达98%,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大力推行节能低碳环保认证认可制度,开展温室气候排放第三方核查审定,多措并举引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2016年11月,国务院下发国办发[2016]86号文件,决定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经对获得认证的节能、节水产品测算,“十二五”期间累计节能2.2亿吨标准煤、节水390亿吨。积极探索有机认证助力精准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机制,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有446个拥有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全国129个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中,有45个来自贫困县。 4.促进对外贸易方面。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国际互认范围覆盖占全球经济总量90%以上的区域,为我国大量产品、服务出口提供“一次检测,一次认证,全球通行”的便利化服务。以电子产品为例,每年有6万多家中国企业获得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测试证书(IECEE-CB),平均降低出口成本1/3以上。以食品为例,“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覆盖的食品贸易占全球食品贸易总额的65%,我国加入该组织互认体系后,每年有4000余家食品企业从中受益。 5.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方面。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采用认证认可方式替代原有审批许可方式,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促进了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近年来,认监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铁路、消防、安防、司法鉴定、知识产权保护等认证认可制度,有效提高了行业管理水平;此外,还有北京市海淀区、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江门市等地方政府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的政府部门达2000多个,显著提高了管理服务效能。 (五)强国指标为准确研判我国认证认可在国际上的发展地位,科学指导认证认可强国建设,国家认监委从2016年开始组织开展认证认可强国评价指标研究,构建了相对科学、系统和完整的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认证认可强国指数1个一级指标,制度建设、服务发展、产业实力、创新驱动、国际影响、基础能力6个二级指标,法律法规、制度供给,贸易促进、安全保障、社会治理,产业规模、质量效益、服务输出,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专业主导、机构任职、国际互认,机构建设、人才培养16个三级指标。 2.指数测算经过测算,在可进行国际比较的12项指标中,我国在贸易促进、社会治理、产业规模、机构任职等4项指标处于相对领先水平;法律法规、安全保障、专业主导、服务输出、国际互认、人才培养等6项指标处于中等水平;质量效益、技术创新等2项指标相对落后。 综合来看,我国已进入国际认证认可的第二阵容前列,正在加快迈向认证认可强国行列。
  • 认证机构认可工作将在三大方面寻求突破
    记者从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认证机构认可年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认证机构认可工作将着力在认可约束、客户服务、自身建设上求发展。   本届年会以“质量提升、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战略研究、政策制定为内容,围绕制约认证机构发展的问题、获证组织的期望、认证风险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长肖建华,在报告中通报了我国认证机构认可总体发展情况。他说,我国认证认可事业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迅猛。认证机构认可发展初期仅有3个领域,79家认证机构,经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共计7万余张。目前,认证认可的发展速度进入小幅调整阶段,整体认证数量上涨趋势放缓。   据介绍,2006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成立,此后结束了认可工作政出多门、重复交叉的格局,实现了我国认可体系的集中统一。作为我国唯一的认可机构,CNAS依据符合国际标准的认可规范开展认可活动,认可约束方式不断创新和丰富。他们采取了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开展了认可突击检查,成立了最终用户委员会,认可运行机制得到了逐步完善。同时,他们建立了由相关方代表组成的40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总计900多人,参与对认可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支持,形成了“统一体系、共同参与”的认可工作体制。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的建立,使我国认可队伍得到融合、资源得以整合、工作达到联合,认可体系运转更加有效,促进了认证认可工作的快速发展。我国认证从业机构不断壮大,认证活动日益活跃,获证数量迅速增长,我国已稳居获证机构和认证证书数量世界第一。认证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改进,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但是,CNAS有关负责人也提出,“十一五”期间,认证机构认可工作也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如评审员队伍建设问题,长期以来,认可评审员的匮乏严重影响了认可能力的提升和评审质量的提高,制约了认可业务的发展。服务客户的问题,如何使认证机构准确地贯彻落实认可规范要求,不断提高执行认可规范的水平是认可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应进一步强化认可机构在对认证机构的服务工作。   据悉,“十二五”期间在认可约束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约束机制,理清例行监督、专项监督、分级管理,形成一套有效的认可约束体系。其中包括加强例行监督的前期策划,根据对获认可机构历年评审情况汇总、分析并结合相关信息的输入,有重点的实施监督评审 通过建立的不良信息数据库,将专项评审的有限资源集中用在管理混乱、屡次违规、负面影响大甚至敢于弄虚作假的认证机构身上,增强治乱的力度 继续坚持和改进认可风险的管理工作,完成课题的研究并用于管理活动中 贯彻实施新修订《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加强对认可水平下限的控制度,提高认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全面开展确认审核工作,年监督量达到100个~150个获证组织。此外,在国际上加强多边和双边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提高国际地位 在国内继续完善认可体制,积极宣传认可的本质与作用,围绕国家大局开展工作。   认可机构认可年会由CNAS主办,每年一届,旨在总结经验、研究政策、技术交流等认证机构认可的业务工作。来自国家认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来自全国124家认证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国家认监委:2009认证认可工作展望
    思路明晰 措施有力 ——2009年认证认可部分工作展望   作为质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认证认可工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服务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动认证认可事业健康发展。   服务大局现真情   依据《认证认可工作2009-2010年发展纲要》,认证认可工作要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   在充分发挥认证认可的基础作用方面,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市场准入制度作用,加强进出口食品注册工作在预防风险和过程控制中的作用,严格认证及相关机构、认证人员的准入,加强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在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方面,大力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   研究推动有中国特色的森林认证、花卉认证。   国家质检中心授权中向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倾斜;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积极推动工业领域比较成熟的认证制度在农业领域广泛运用,推动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组织开展绿色市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推动实施具有食品防护功能的HACCP监管体系;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向政府、公共组织和现代服务业延伸,挖掘中小企业及消费者对服务的关注点,大力发展体育服务、旅游服务等服务认证。   同时,还将在认证认可行业中加强诚信建设。强化诚信意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失信行为,以行业诚信影响和带动社会诚信的确立。并围绕国家外交外贸工作大局,重点在国际互认合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   落实责任见真章   强化行政监管是提高认证有效性的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也是认证认可工作的特色优势。2009年的认证认可工作将继续强化行政监管,发挥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地方认证监管主体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认证监管工作机制。   结合认证行政执法试点,不断创新认证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认证结果的质量和行政监管责任可追溯体系,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   此外,认监委在今年开展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还将按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认证认可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   强化基础出实招   为了强化基础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推动,努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推动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率研究成果的运用,实现认证认可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量化衡量 组织好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加快“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等认证认可科研项目研究的进程,争取取得阶段性成果。组织完成检验检疫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规程类标准应用于合格评定程序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未来两年内认证认可国际标准(ISO/CASCO发布)转化率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建立完善认证认可数据统计制度和相关信息平台,重点建设好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实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加快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推广运用,建立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认证及相关机构、相关行业与认监委的信息采集、交换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满足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执法需求和社会对认证认可的信息要求。加快“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和检测资源综合利用。地方认证监督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 发挥认证认可提升质量水平的基础作用
    认证认可起源于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如何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提升质量水平的基础作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质量安全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网友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谢军。   记者:认证认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很多人对认证认可仍然比较陌生,请您介绍一下认证认可都包含哪些内容。   谢军:通俗地讲,“认证”就是由公正的第三方证明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评定活动。在市场经济和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对在市场中流通的商品和所提供服务的安全质量,的确需要一种公正的评价,以确保商品和各类服务的质量与安全,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大家较为熟悉的认证有,对工业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农食产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以及管理体系认证等。   “认可”是对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人员、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予以承认的活动。目前,我国的认可工作主要包括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和检查机构认可三大部分。认证机构认可是正式表明认证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能力的权威证明。实验室认可是正式表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和校准工作能力的权威证明。检查机构认可是正式表明检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检查工作能力的权威证明。   记者:今年国家认监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确定了31项重点“质量提升”任务,您能详细介绍一下这31项任务都涵盖了哪些具体内容吗?   谢军:这31项任务主要围绕三个大的方面来展开。首先是围绕国家大局,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包括:举办“世界认可日”大型宣传活动 利用认证认可手段,服务国家重大活动 进一步推进节能、环保、低碳产品认证,围绕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加大节能、环保认证在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积极推动扩大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 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宣贯活动 加快推进乳制品认证试点工作 加快标准资源整合与服务 大力推进信息安全认证工作 深化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   其次是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科学监管的水平。包括:全面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认证认可整体效能 积极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认证从业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监管人员水平 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认证监管 开展对强制性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工厂检查员、获证产品、获证企业的“五位一体”联动监督检查 加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管理,严格授权条件,确保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领先性和权威性 创新和改进进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管理机制工作 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 开展对乳品认证机构和获证乳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认证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第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包括:指导和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 继续改进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进一步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 加强食品检验复检工作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法》 开展卫生注册评审员能力培训服务工作 完成“十一五”国家科技专项“国家重点领域认证认可推进工程”的验收工作 积极推进认证认可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展认证认可统一门户一期建设,初步实现重点业务系统的集成。   记者:那么到目前为止,“质量提升”活动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谢军:“质量提升”活动到目前为止,正在积极、深入、扎实地实施当中。我认为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体现在推动质量水平提升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制度,增加了对信息安全等产品的覆盖范围。此外,实施了乳制品认证制度,有效保证了乳制品等食品安全。   二是体现在推动认证认可的广泛应用上。比如节能环保和低碳经济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环保认证等与低碳经济相关的认证,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质量提升活动的推动,节能环保认证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也已全面启动。在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中,认证认可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三是体现在推动认证认可执法监管上。我们在去年16个省级质监局开展认证执法监管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向全国系统推广,全面加强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力量。同时,我们今年启动了多项认证监督检查活动,检查范围和频次比以往都有新的提升。   四是体现在推动认证认可社会影响上。在今年的“世界认可日”,国家认监委与质检总局共同举办了“世界认可日中国论坛”,各地认证监管部门也围绕“世界认可日”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记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生活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现在,有机产品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那么我国有机产品的监管现状是怎样的呢?   谢军:自有机产品认证纳入统一管理以来,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有机产品国标、《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使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和监管在统一的程序和要求下开展。我们对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管始终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查处”的原则。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认监委负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各地认证监督部门(也就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出入境检疫局)依法对所辖区域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社会各界可以通过12365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和地方监管部门组织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活动,全国质检系统2009年共实施监督检查认证机构191家次,检查获证企业4822家次,发现127项涉嫌违规行为,占整个检查比例的2.53% 4822家次中,有机产品生产企业707家次,发现有机产品生产企业涉嫌违规行为17起,违规比例为2.4%。总体讲,有机产品认证市场是比较规范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 重磅!《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部室、下属单位: /p p   现将《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8年3月14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strong 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要点 /strong /span /p p   2018年认证认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认证认可供给质量为主线,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统筹推进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深入开展百万企业认证升级行动、高端认证质量惠民行动、认证服务地方行业行动、“中国认证,全球认可”行动、“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等五大主题行动,着力抓好以下八项重点任务: /p p    strong 一、着力抓好《意见》落实,统筹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strong /p p   1.推动各地方、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推进质量认证的专门政策,建立协调机制,制定推进措施,完善配套条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质量认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 /p p   2.推动各级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方案,将质量认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意见》实施过程中,认证认可全行业对于新问题、新现象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p p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和宣传手段,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加强宣传报道,对《意见》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解读,提高质量认证的社会认知度,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协调应对。 /p p   strong  二、着力推动质量变革,深入开展认证认可助力质量提升行动 /strong /p p   1.开展百万企业认证升级行动,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抓手,推动100万家企业学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完成45万家获证企业体系升级换版工作,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当好质量管理“领跑者”,带头推进质量提升。组织中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帮扶活动,针对中小微企业需求开设免费培训课程,提供质量援助方案,补齐质量提升短板。 /p p   2.各地认证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要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工作,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不断提升认证提升质量效果。 /p p   3.开展高端认证质量惠民行动,引导市场增加高质量产品、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食品消费品领域,重点开展有机食品、智能家电、儿童用品、交通一卡通等产品认证,扩大“三同”工程实施范围,逐步增加“三同”企业及产品数量。在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开展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车联网导航产品、城轨交通装备等认证。在服务业领域,重点开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金融服务、教育服务等认证。 /p p   4.开展认证服务地方行业行动,围绕各地方、各行业高质量需求,创建一批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实施一批质量认证服务示范项目,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高端质量品牌。 /p p   5.鼓励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出台质量认证促进政策,支持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推动认证认可在政府监管、社会治理、污染防治、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应用。健全政府、行业、社会多层次采信机制,推动广大企业尤其是中西部企业、服务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p p    strong 三、 着力加强执法监管,坚决维护认证认可公信力 /strong /p p   1.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逐一排查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证书或者标志等行为。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针对抽查合格率下滑或波动大的产品,集中排查风险隐患 针对相关产业集聚区、问题多发区,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p p   2.根据产品风险程度和产业成熟度,对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及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加严新实施CCC产品、电商CCC产品的监管。对新设立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适度增加监督检查项目及频次。基于风险管理模式,适时调整扩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对产品风险较高的已注册企业实施年度验证报告制度,落实境外企业主体责任、官方机构监管责任。推动制订《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认证认可条例》,完善执法监管的法律规范。 /p p   3.建立认证认可全过程追溯平台,推广APP等移动监管工具,运用信息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识别异常认证活动。完善从业机构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建立获证企业承诺制,引入自我声明的合格评定模式,接受社会监督。 /p p   4.落实《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违法主体追究民事连带责任,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实行“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 /span 加强认证认可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机构及人员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建立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机制。 /p p    strong 四、着力优化制度供给,出台认证认可制度“一揽子”改革举措 /strong /p p   1.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落实CCC认证改革总体方案,推动“目录瘦身、简化程序、减轻负担”。 /span 实施认证目录法规式管理,推动强制性认证与强制性标准深度融合,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长期质量稳定的低风险产品调出目录 依据产品的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分别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型式实验+企业自我声明”、“型式实验+工厂检查+证后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 压缩认证单元,合并工厂检查环节,减少重复审核和发证数量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改革CCC标志发放管理 /span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扩大实施机构指定数量,进一步打破认证检测市场垄断,给予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 /p p   2.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以绿色建材产品为突破口,切实做好标准协调、目录发布、能力评价、国际合作等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建立完善网络安全产品检测认证制度,会同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认证实施机构名录,推动认证检测结果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p p   3.适应产业形态和质量管理变革趋势,加快工业产品自愿性认证创新步伐,积极发展综合化、整合型认证服务项目,增强认证制度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整合完善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推动“一审多证”,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与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融合发展,完善注册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机制。 /p p   4.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升级网上审批系统,探索认证机构行政审批方式多元化。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合并相同、相似的技术评审事项,严格资质认定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等行业资质认定工作,提升技术评价工作有效性。 /p p   strong  五、着力完善行业环境,培育壮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strong /p p   1.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着力解决认证服务“同质化”现象,提升获证企业和采信主体的“获得感”。 /span /p p   2.重点提升食品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农产品、生物医药、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碳交易 /span 等领域支撑服务能力。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培育一批区域型和专业型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span ,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鼓励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一站式”服务和“一体化”发展,为社会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服务。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构建军民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服务军民产业融合发展。 /span /p p   3.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信息安全、物联网、电商服务等领域试点推行“互联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新模式,适应信息时代质量提升需求。构建“认证机构多维全景画像”,运用大数据技术多维度反映认证机构综合能力和运行状态,引导社会各方按需采信认证认可结果。推进认证认可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电子化,促进行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效率。 /p p   strong  六、着力夯实基础建设,提升认证认可工作效能 /strong /p p   1.加快构建统一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大数据中心,系统优化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平台,提升数据治理水平,解决“数据碎片”和“信息孤岛”问题。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与国家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无缝对接,建设面向社会用户的信息数据共享接口,提升“云桥”信息共享平台服务功能。 /p p   2.实施认证认可标准精品工程,组织制定一批协调一致、突出行业特色的认证认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为高端品质认证和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支撑。实施检验检疫标准提质工程,强化流程管理,提升检验检疫标准化保障执法把关、服务贸易便利的能力。实施认证认可科技攻坚工程,以“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为龙头,提升认证认可科技整体水平。 /p p   3.巩固认证认可检测服务业统计制度实施机制,持续改进统计信息化系统,提升数据统计分析运用精细化水平。完成年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统计数据。继续完善认证认可强国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认证认可有效性综合评价机制,提高认证认可事业发展质量。 /p p    strong 七、着力深化国际合作,扩大认证认可国际影响 /strong /p p   1.主动对接《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重点国别规划》、《“一带一路”建设三年滚动计划》,以欧亚经济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为重点,推动“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借助行业联络机制和地方协作平台,形成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整体合力。推动合格评定政策沟通、标准协调、制度对接、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加快绿色低碳、跨境电商等新领域互认进程。 /p p   2.积极引入国外先进标准、技术和服务,提高引资引智的质量效益。 span style=" COLOR: rgb(0,112,192)" 支持国内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推动更多机构加入国际互认体系,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装备制造等领域深化双多边合作互认成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大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力度。 /span /p p   3.积极参与和主动引领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向国际社会提供认证认可“中国方案”。积极推动绿色、有机等国内认证制度获得国际互认。办好认证认可官员国际研修班,促进国际政策技术交流,加强对外培训援助。做好第83届IEC大会筹备工作,支持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p p    strong 八、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认证认可队伍建设水平 /strong /p p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关于认证认可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贯彻落实中央24号文件和国务院第185次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p p   2.加强认监委对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指导,强化信息共享、交流反馈、调研督办机制,改进绩效考核办法,提高综合管理效能。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各级认证监管部门、从业机构要针对实际需求制订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做好财务保障,拓展培训层次、频率和深度,推进认证认可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认证认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进人员注册管理工作。 /p p   3.全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树立优良政风行风。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推广“支部三级共建”等典型经验,增强认证认可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实效。 /p p   4.切实加强财务保障能力和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认监委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调整监管模式,做好认证认可收费监管。 /p
  • 国家认监委:我国认可认证机构达124个
    记者从6日在北京召开的世界认可日中国论坛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累计认可认证机构124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认证证书共52.58万张,连续八年位居世界首位。   在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认可是政府指定的对认证机构技术与管理能力评价的必备条件之一 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中,认可通过对认证机构的能力评价向市场传递信任。   同时,认可在政府部门中的应用也十分广泛。我国规定,申请设立鉴定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此外,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也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实验室认可作为一种有效的能力保障手段。   认可结果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成为进出口贸易中的必要凭证。我国认可的相关合格评定证书、报告可以使用国际认可论坛或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国际互认标志,在多边互认协议签约认可机构所在国或经济体具有认可互认证明效力。   我国认可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截至2010年3月31日,我国累计认可认证机构124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认证证书共52.58万张,连续八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认可实验室3958个,累计认可检查机构186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增长率在国际同行中均名列前茅。
  • 首届认证认可科技标准日活动在京举办
    首届认证认可科技标准日活动在京举办   推动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工作再创佳绩   孙大伟白春礼出席   12月21日,首届认证认可科技标准日活动在北京举办。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作主题报告。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白春礼作主题演讲。   孙大伟说,认证认可科技标准化工作得到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取得了丰硕成果,认证认可科技工作进入国家科技主战场,有力地支撑和引领了认证认可事业发展 认证认可标准化工作完成国际标准转化率100%目标,实现了由转化国际标准到自主创新的跨越式发展 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突出应用导向,满足了维护国门安全的需要。他指出,通过10年来的实践,我国认证认可科技标准工作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一是坚持高起点、高定位,服务国家战略。“中国认证认可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就定位在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集聚国内外权威专家参与研究,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担纲,聘请了17位院士把关。二是注重应用,解决急需,突出实际效果。各项课题的研究成果都落实到认证认可工作的实际需求中,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应。三是集聚力量,形成合力,发挥大兵团作战优势。   孙大伟要求,要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的引领作用,继续深入落实“科技兴检”战略,弘扬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激发广大科技与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工作再创佳绩。   此次会议全面总结和展示了认证认可行业的科技与标准化工作成果,分析了认证认可科技标准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表彰了认证认可科技与标准化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来自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以及受表彰集体代表和个人、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参与单位、部分地方质检部门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 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在京闭幕
    1月20日,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在北京圆满结束。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车文毅做总结讲话,副主任王大宁、谢军、顾基平,总工程师刘卫军出席会议。   车文毅在总结时说,这次会议主题鲜明、会风务实、富有成效。通过交流和讨论,大家谈形势、谈任务、谈思路、谈体会,相互学习和启发,感到思路清楚、任务明确,可以说,这次会议时间非常紧凑,内容十分丰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就如何做好2010年认证认可工作,车文毅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主动融入大局,做好服务。采取更加积极主动、更加有效的措施,将认证认可更好地融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融入质检整体工作,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实际需求。要增强认证工作的服务性,使认证认可工作更好地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为质检系统的整体工作服务,更好地为企业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服务。   二是要不断创新,完善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认证认可在质量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促进认证认可与质检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认证认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应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门户观念,以“合心、合力、合作”为要求,加强两局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融合和相互配合,在推进大质量机制、大质检文化建设上当好排头兵。   三是要健全机构、带好队伍。充分利用地方落实“三定”方案的有利时机,落实好各级认证认可监管机构、编制和人员。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增加对认证监管人员的培训投入,提高认证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 完善机构建设,保持认证监管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提高认证监管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清正、廉洁、务实、公正的形象。   车文毅强调,各地局要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将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融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去,为今年的工作谋好篇、布好局。特别是要抓住质检系统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这个契机,总结去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的经验,找准认证认可工作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结合点,推动认证认可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加强督促与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正常执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两局要建立和完善认证认可政务信息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在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等工作中,切实抓好宣传,创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 武汉质量与认证认可协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质量提升、质量监管、质量共治和 质量合作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助力质量强国建设,依据《武汉质量与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武汉质量与认证认可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2023 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望有意向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申报。具体事项见正式文件。 武汉质量与认证认可协会 2023年6月26日 武汉质协关于征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pdf附件--武汉质量与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
  • CNAS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管理平台今日正式启用
    关于CNAS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管理平台上线通知各认证机构:为了增强服务效果,规范认可业务管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开发了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22年11月1日起,初次认可、扩大认可领域、扩大关键场所、扩大认可业务范围、复评以及认证认可准则换版的认证机构需在平台上申请。自2022年11月1日起,不再从原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系统接受申请。二、 初次申请的认证机构请登录CNAS网站www.cnas.org.cn,浏览“首页—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管理平台—认证机构入口—机构注册”,根据机构情况选择适宜的标签页填写信息注册账号。注册时如提示“机构名称已存在”,请拨打电话010-67105232,或截图发送邮件至zhengj@cnas.org.cn获取账号。三、对于已获认可的认证机构,由项目管理员告知认证机构系统账号和初始密码,认证机构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并完善基础信息。使用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点击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按钮,查看《操作手册》,或拨打电话15007559889,或发送邮件至duanjiajia@cnas.org.cn。特此通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10月29日
  • 国家认可委对79家认证机构进行分级评价
    今年以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不断完善认可约束机制并取得新进展,截至10月31日,共对79家认证机构进行了分级评价。这是记者从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近年来CNAS不断提高认可有效性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他们修订了《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信息通报管理工作,严格信息通报纪律。开展了小范围的具有认可市场监督性质的确认审核试点工作,先后派出4个工作小组,对16家获证组织实施了确认审核。发布新版“红线、黄线”管理办法,增强可操作性。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技术研究,解决评审一致性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以往对认证机构实施非例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风险高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全面开展了非例行监督检查活动,退出机制得到进一步增强。并配合认监委组织完成了一次规模大、水平高、对实验室三聚氰胺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与申投诉工作。2009年,CNAS针对认证机构派出21个评审组,组织了对10家认证机构、两家分支机构、15家办事处的办公室现场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合对12家获证企业现场实施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不符合139项,暂停1家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撤销了两家实验室和1家检查机构的认可资格。在投诉调查方面,截至10月底,共接到投诉18个,受理并组织调查15个,因被投诉机构未经认可、投诉内容不在认可范围、投诉人匿名、投诉事实描述不清等原因未受理的有3个。经调查,有5家实验室被暂停认可资格,两家实验室被撤销认可资格,有两家认证机构存在问题要求其认真整改,有两家实验室存在问题要求其认真整改,有4项对实验室的投诉正在调查过程中。   据悉,明年CNAS将继续加大CNAS对认可对象的监督力度,在继续开展对认证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及获证组织专项监督活动的同时,正式启动CNAS对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树立认可机构的权威,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据介绍,CNAS执行委员会是全体委员会的内设机构,由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要职责是在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履行全体委员会授予的职责。执行委员会按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程序规则》(CNAS-J07)运作。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测分会成立
    1月22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测分会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标志着协会的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工信部副部长娄勤俭,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会长王凤清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以及向首批加入检测分会的机构颁发分会成员证牌。   孙大伟在致辞中强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测分会的正式挂牌,为认证认可工作、为检测工作在2010年开了个好头,有了很好的基础。他要求,协会要充分利用好检测分会这个平台,积极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方法,发挥分会在检测行业的自律规范作用,加强行业协调,促进行业交流,在会员、行业和政府间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减少协商成本,积极参与检测行业相关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帮助会员建立多元化合作关系,推动国内检测行业迅速发展。   娄勤俭指出,目前我国检测市场已经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国外的检测机构也以多种方式进入中国市场,这对中国的检测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检测分会的成立可以帮助成员应对来自国外的竞争,为成员建立一种良好的联系机制,降低成员的协商成本,促成成员间的相互信任,使其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国际竞争。同时,检测分会还可以组织制定各种行业规范、业务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等,为会员提供共同发展的平台。   王凤清指出,针对各类会员的不同需求,通过成立分会为会员提供更加全面、到位、有针对性的服务,是协会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的目标,是进一步健全行业服务和自律体系建设、完善现有自律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发挥好不同类型会员组织的积极性,实现“区别管理、共同实施”,共同推动认证认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她强调,检测分会成立后,要紧紧围绕认证认可工作大局,牢记协会工作的宗旨,承担起行业责任,履行好行业职责。   据介绍,检测分会作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分支机构,于2009年7月经民政部批准成立,其成员由协会会员中从事检验、检测的实验室及相关组织构成。
  • 今年,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这么干!
    1月18日,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世宏充分肯定了2022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成绩,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要求,准确把握行业自身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作用,加快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以新气象、新作为开启新征程、新局面。田世宏要求,2023年,要全力以赴开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新局面。政治建设要再上新台阶,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突出抓好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要迈出新步伐,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行业监管整治要取得新进展,聚焦监管主责主业和百姓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领域,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服务发展要彰显新成效,围绕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入开展重点产业质量认证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促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等行动,助推高质量发展;能力建设要达到新水平,强化政策引领、制度保障,夯实技术标准体系,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提升监管队伍和人才队伍能力素质。会上,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山西、上海、江苏、湖北、广东、四川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 意见征求|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了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邮件发送至:tlxd@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监委秘书处(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4.传真发送至:010-82260799,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附件:1.《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2.《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3.关于修订《认证认可条例》的说明认监委秘书处2021年11月22日《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定义】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第三方机构证明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和人员等符合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是指由依法成立的专业技术组织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测试和评价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权威机构对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审定/核查机构等的能力予以证明的合格评定活动。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管理体制】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实行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国家建立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第五条【工作原则】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国际互认】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互认活动,积极采信国际互认结果。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所开展的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第七条【信息公开和保密义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公开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基本规范、实施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八条【激励采信】国家鼓励社会各方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便利经济贸易活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应当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第九条【统计调查制度】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第十条【资源整合】国家鼓励创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资源整合和社会共享。第二章 认证第十一条【认证制度】国家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体系。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凡已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转变。第十二条【认证规则】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认证机构自主开展的认证,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认证规则应当符合认证基本规范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妨碍社会管理,不得有损社会道德风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认证规则组织审查。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三条【认证机构准入审批】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认证活动的风险等级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依法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名录。第十四条【认证机构批准书不得造假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转让、租借、买卖或使用已过期失效、被撤销、吊销、注销的认证机构批准书。第十五条【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三百万元;(五)有十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六)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受到信用惩戒。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第十六条【境外认证机构在境内活动】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境外认证机构直接委派人员在境内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其认证结果仅能在境外使用。认证机构接受境外组织委托,依据境外组织制定的认证规则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的,应当在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前,对认证规则开展审查和论证,并将认证规则及论证材料报送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七条【境外企业设置授权代表】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强制性认证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定具有法人资格的授权代表,由授权代表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公正性要求】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第十九条【认证人员基本要求】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对认证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能力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确保认证人员持续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专职认证人员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从业。第二十条【认证申请】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认证。认证机构不得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也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第二十一条【过程记录和信息报送要求】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验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认证、检验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有关的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二条【结论真实性要求】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及时作出认证结论,并保证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认证结论经认证人员签字后,由认证机构负责人签署。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对认证结果负责。第二十三条【认证结论】认证结论为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严格执行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及时对认证证书进行暂停、撤销、注销、恢复或变更认证范围。
  •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证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09年2月12日, 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组织的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61)认证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来自国家认监委、CQC等成员单位的共15位专家出席会议。   会议介绍了认证认可标准发展的情况以及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的最新动态。CQC作为认证组召集单位向与会代表做总结汇报,并对2009年工作提出几点设想。   据悉,2008年TC261认证组共完成GB/T 27023-2008《第三方认证制度中标准符合性的表示方法》等四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对国际标准转化率做出重要贡献。同时,为配合标准实施编写了《合格评定系列国家标准理解与实施(三)》,并已正式出版。由认证组承担的科技部“十五”课题成果《消费类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已顺利通过标准立项,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期间,TC261归口的GB/T 27030-2006《合格评定 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还荣获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三等奖”。
  • 2011年我国认证认可工作亮点回眸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10周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成立10周年。一年来,国家认监委找准定位、创新发展,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发展“十二五”规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稳步推进   国家认监委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半来,已经有36家企业获得认证,认证的节能量共计62.4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66万吨)。   近年来,随着节能技术的成熟,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的难度、成本不断加大。国内、国际都开始重视管理节能。有资料显示,管理节能对全部节能的贡献率能够达到15%,是投入最少、见效最快的节能方式和途径。2009年,我国率先颁布了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23331),为企业提供了管理节能的科学方法和通用要求。2010年5月,我国在钢铁、有色、化工等10个工业领域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   据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开展认证试点的10个工业领域中,有102个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并提出认证需求。认证结果显示,包括宝钢在内的一些大型企业通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实现了较好的节能增效。   可再生能源取得丰硕成果   国家认监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认证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及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目前社会影响力较大、产品范围较广、发放证书量较多的5家认证机构开展节能认证产品共计78种,累计发放证书20472张,目前有效证书12060张 开展节水认证产品共计41种,累计发放证书2995张,目前有效证书2432张 开展可再生能源认证产品共计20种,累计发放证书1481张,目前有效证书1371张。9类节能认证产品、共涉及419家企业、32299个产品型号/系列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通过对发证量较大、计算方法成熟的产品纳入资源节约产品指标量化体系中进行测算,其中节能产品29种,节水产品11种,可再生能源产品3种,这些产品共计节约/替代电力89462.55百万度(约折合为3034.98万吨标准煤),节约水资源161.81亿吨。   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初步建立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认证认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基础设施之一,助力低碳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据悉,当前,国家认监委已会同相关部门顺利完成《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6个技术标准草案,并正式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程序和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为2012年《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出台和低碳产品的试点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方兴未艾   有机农业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悉,为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在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大力推动以区县为单位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2011年四川省西充县、福建省安溪县等11个县市被授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市”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有机产业品牌价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在2010年底颁布实施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31号令),正式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国共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195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实施和全面推行,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有重要意义。   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安全   家电下乡作为我国现阶段扩大内需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对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家电下乡政策所覆盖的绝大多数产品均列入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近年来,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不断强化,家用电器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但是仍存在部分生产企业擅自变更关键零部件、出厂产品货证不符等现象。我国农村家庭供电系统基础薄弱、漏电保护装置缺乏规范安装,用电环境的安全隐患较多,农村消费者用电安全意识不强,不合格家电产品进入农村家庭后,极有可能会导致大量的用电事故并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1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市场核查工作,核查共涉及16个省、48个市县、130个经销网点,核查中标产品1215个型号,约占全部中标产品型号的10%。针对现场核查所发现涉嫌问题的产品,通过进一步对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共对14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进行了暂停的处理。同时,国家认监委还要求认证机构对中标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特殊检查”、“企业巡查”等一系列证后监管措施。   通过地方质监部门与认证机构的联动监管,从结果来看,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更关注于产品质量的持续符合,多种证后监管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获证产品质量,提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
  • 4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通过审查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牵头起草的《能力验证报告编写指南》等4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认可中心副主任肖良、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技术管理处调研员娄丹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技术标准部主任方艳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就有关技术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相关领域审查专家及标准起草组相关人员参加审查会。标准审查组由来自公安部鉴定中心等单位的10名各行业专家组成。审查组听取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对认可中心牵头制修订的《能力验证报告编写指南》《绿色产品检测机构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防护设备评价技术规范》和《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能力验证实施指南 第7部分:电子数据鉴定》等4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背景及过程的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经过讨论和审查评议,与会专家一致同意4项标准进入报批环节,要求各标准起草工作组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本,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发布。
  • 仪课通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联合发布《QMS、EMS、OHSMS三体系内审员》系列课程
    2022年11月8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与仪课通(信立方旗下在线学习平台)联合推出的《QMS、EMS、OHSMS三体系内审员》系列课程正式上线。点击图片跳转至课程页面  QMS、EMS、OHSMS是当前适用范围面最广的三项ISO质量管理体系。QMS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能力,在增进顾客满意度的同时,减少重复检验,维护生产者、经销者、用户和消费者各方权益 EMS即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可证明该组织能够确保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OHSMS即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国际认可的职业健康及安全标准,用于帮助全世界的组织确保其工作者健康和安全。按ISO认证规范要求,认证企业内部必须设立内审员岗位,其培训市场需求极大。  本次由仪课通联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CCAA)共同打造的《QMS、EMS、OHSMS三体系内审员培训》系列课程有如下特点:首先,本套课程是仪课通首次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机构CCAA合作,并由双方联合签发证书;其次,该课程讲师阵容强大,包括CCAA注册主任审核员、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技术委员会专家成员等;第三,本套课程采用线上授课形式,依托仪课通平台便捷灵活的学习考试系统,参训人员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自行线上考试。  在此次合作的基础上,仪课通将继续与CCAA联合推出《食品检验员》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内审员》等系列课程。  “学仪器,上仪课通”——仪课通作为信立方旗下的在线学习平台,专注于为科学仪器和检验检测行业提供高质量的课程资源。平台与200余位行业知名专家、100余家仪器厂商和检验检测机构深度合作,研发课程超过1000门,是颇具规模的线上学习平台。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由认证认可行业的认可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实验室、检测机构等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的全权成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提升行业素质为己任,着力于行业、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协调,并加快国际合作步伐,努力为中国认证认可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省质量审核中心:现将《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3月6日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要求,将“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全面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依法履职,着力“强监管、转作风、提效能、保安全、促发展”,创新治理,创优服务,勇于攻坚克难,先行先试、争优进位,推进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实现新发展。一、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切实把牢正确政治方向1.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市场监管的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全过程,做到从政治上思考分析问题,从大局上谋划推动工作,以政治建设引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全省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 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当前和今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上,不断增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成效。二、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环境促发展3.持续推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加强产品认证一致性监管,对安全风险较低的数据终端等9种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推进在电子电器、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推进3C免办实施自我承诺;将锂离子电池和充电器2类高风险产品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保障消费安全。4.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依法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采取免现场技术评审直接发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证书电子化。强化系统监管,加强审批发证与证后监管各环节高效协同,推进将审批发证基础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市、县监管部门共享共用,杜绝监管出现空档和盲区。5.落实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要求。抓好《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意见》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实施,组织政策宣贯、人员培训、体系文件转版,持续改进和完善技术条件。巩固“两站合一”成果,制定出台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各市州要在国家和省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提升机动车检验服务能力水平。三、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深化认证认可服务供给6.大力推动各领域认证制度实施。推动质量认证在航空、汽车、轨道交通、北斗导航、工程建设等产业的应用,重点做好特色质量管理体系、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无障碍环境、“陇字号”等高端品质认证。围绕网络强国建设,积极推行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移动应用程序(APP)、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认证。各市州要有明确目标任务,辖区内认证证书数量和领域范围在2022年基础上有新突破。7.扎实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实施“四强行动”要求,充分运用国际质量管理工具,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赋能全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借鉴山东、浙江等地做法经验,总结、推广和运用天水市小微企业提升“优良案例”成果。聚焦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和所需所求,实施普遍提升与精准提升相结合,锚定目标、真抓实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8.持续开展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优化升级行动。强化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水平建设,突出做强做优,加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和集聚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各市州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推动建设检验检测产业服务园区,打造辖区内知名检验检测品牌。9.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认证。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引导开展能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节能、绿色、低碳产品等绿色认证。加强与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同,构建绿色认证协同推进机制。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发展,推进新产业新业态认证,各地要因地制宜在乡村民宿、养老、文旅、验光配镜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鼓励市州、县区和企业建设示范点、示范区。10.积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综合运用认证、检测技术服务等,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便利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扩大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11.持续推进甘青两省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认证检验检测技术资源共享,实现合理配置、优势互补、高效利用。推进与青海及周边省份在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能力验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和评审员共用等方面构建区域监管新格局。四、坚持多措并举强监管,切实守牢行业监管安全12.着力规范提升认证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对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电动汽车、家用燃气器具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伪造、冒用、买卖和转让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加强3C免办和自我声明监管,依法查处申请资质过程中的虚假承诺行为。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不少于辖区内获证证书总数3%的比例,组织对认证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认证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认证、减少遗漏程序、不合规远程审核、审核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13.切实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监管。紧盯高风险领域,继续加大行业整治力度。开展检验检测行业“铁拳”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机动车、环境监测、碳核查、食品药品等涉及民生领域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针对重点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基层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市州层面抽取检查比例不少于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总数10%(兰州市不少于5%),推进获证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分类监管、部门联合监管,建立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档案资料,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问题整改跟踪。14.加强检验检测资质准入管理。坚持依法界定依法准入,加强审批源头质量管理,采用现场观察、抽取案卷审查,证后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质量监管,互通监管信息,建立责任追究和核查机制,对证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15.持续提升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促进行业能力水平提升,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提升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整体实力,增强送检客户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信任度,促进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运用。各市州局年内至少选取1-2个领域组织开展本辖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16.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宣传。通过“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和“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展示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社会知晓度。以实施“监管干部进企业、一户一策促发展”为抓手,深入企业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解决实际问题,督促获证企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行为。五、坚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夯实行业监管基础支撑17.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水平。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基层监管队伍树立“监管严而又严、服务优而又优”的理念,大力提升服务发展、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守安全底线,提质量高线作用。18.加强评审员队伍管理。举办省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严格评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打造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严的新时代评审技术队伍。补充完善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新兴领域及部分紧缺领域评审员队伍,对评审员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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