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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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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标准化相关的资讯

  • 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11月25日,标准化与气象两个致力于国家基础性公益事业的部门再添新“结晶”,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标志我国气象标准化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它的成立将统筹推进我国气象仪器及观测方法标准化工作,提高气象仪器产品质量,确保气象观测数据准确可靠,并进一步推动气象标准化的整体工作。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纪正昆出席成立大会并发表讲话。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出席成立大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纪正昆出席成立大会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宇如聪担任标委会主任委员   据了解,第一届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宇如聪担任标委会主任委员。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主任刘霜秋,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总参气象水文局、空军装备研究院航空气象防化研究所、中科院大气物理所、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的代表,全国气象防灾减灾等6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人员,中国气象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华云公司和华风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委员会宣布成立气象水文海洋仪器技术委员会(附成员名单)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SCIS)为了落实好国家标准化改革政策,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制定和学会标准化工作,特成立仪器仪表领域相关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气象水文海洋仪器技术委员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气象水文海洋仪器技术委员会成员共17人,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李柏任主任委员,北京象元气象观测技术研究院院长沙奕卓、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立新、中环天仪(天津)气相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军任副主任委员。具体通知如下:各相关单位和专家: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SCIS)为了落实好国家标准化改革政策,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制定和学会标准化工作,特成立仪器仪表领域相关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气象水文海洋仪器技术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录)。同时,该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将成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库的储备专家,以参加后续开展的标准化技术工作,为学会开展标准相关咨询、评审和专业工作提供支持。针对上述的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如有意见建议或有意参加相关工作的专家或单位,请随时联系我们。联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秋国际大厦A座2303室电话:86-10-82961039email:liuli@cis.org.cn;scis@cis.org.cn 2022年3月16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气象水文海洋仪器技术委员会成员名单
  •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公布
    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全面推进污染源监管与总量减排体系、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评估体系和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全国环境监管能力,根据《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12号)和《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环发〔2007〕67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根据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指示,围绕2011年环保重点工作,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一)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支持范围是中西部地区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和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含地市设区的监测站)。建设原则是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填平补齐”,基本达标。   项目申报个数:各省可申报1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并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各省可申报1个县级环境监测站作为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一)。   (二)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为我部发布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对新增约束性污染物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连续、实时监控能力。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二)。   (三)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包括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建设内容是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配备高性能应急监测车。   项目申报个数: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且境内环境风险源较多、突发事件高发的省份可申报5台 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但环境风险源数量较少的省份,或者没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但环境风险源数量较多、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或所处地理位置敏感的省份可申报2台 其他省份可申报1台。解放军环保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报。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三)。   (四)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为正在首次建设核电站及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省份的省级或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建设原则为在其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填平补齐”核与辐射应急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所需仪器设备。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四)。   (五)运行保障   为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开展,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具体资金安排方案由我部根据国家补助标准,结合各地报送的运行费支出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统一测算编制。各地需报送《2007-2010年运行保障项目支出情况统计表》(附件五)。   (六)解放军环保系统监测能力建设   为支持军队的环保工作,推进军地融合联防联治工作,2011年减排专项拟支持解放军环保系统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范围为解放军环保系统内的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优先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形成实效,配套建设条件不具备的或建成后难以有效运行的不得申报。   (三)如实申报项目单位现状情况和建设运行条件,凡已达到建设标准的不得重复申报。超出申报要求的项目视同无效。   三、申报相关材料   按照《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要求,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对各市、县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统一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等项目申报材料。   (一)建设方案   包括建设目标、依据、背景及现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资金筹措方案和效益分析等。其中,建设内容必须严格执行附件中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确定的项目建设范围、建设标准等。   (二)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建设方案、《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六)、《资金承诺函》(附件七)、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由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相关项目单位出具。   我部组织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和总体建设方案报财政部审核后下达预算。   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申报汇总表、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资金承诺函格式见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1年3月23日前派专人将项目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投资处   电子邮箱:touzichu_2004@yahoo.com.cn   联系人:杨凯红 杜会杰   联系电话:(010)66556124、66556142   附件:1.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2.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3.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4.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5.2007-2010年运行保障项目支出情况统计表   6.项目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   7.资金承诺函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未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及《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中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中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和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含地市设区的监测站)。   二、建设内容   结合各地区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环境监测站在其原有能力建设、仪器装备水平基础上,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主要配齐基本监测设备以实现基本达标要求。同时可提出1-3种自定设备需求,设备配置范围见表1和表2,参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自定设备限选1种,50-100万元的自定设备限选2种,环境保护部将统一审核。   各省可申报1个县级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已批编制与在岗人员满足环境监测站人数标准。   3.必须是财政补助开支单位。   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所配置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5.申报实验室条件改造的县级市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面积及设备须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的要求。   6.优先支持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的环境监测站。   7.考虑在承担国家和省监测任务的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监测站中选择部分站点开展示范站建设。   8.对近三年国家已支持过的环境监测站,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资金筹措方案   国家按照东、中、西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   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1一、表2二。   六、申报材料   包括: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2011年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1)及2011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2)。   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省推荐的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环境监测站还应提供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意义、目标、主要改造内容、预算明细、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等。   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   以上1、2、3、4、5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1)及2011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2)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1一: 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台/套)   参考单价(万元)   一   基本监测设备   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6   2   气相色谱仪   1   35   3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60   4   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   1   50   5   GC/MS(带水土自动进样)   1   100   6   环境监测车   1   30   7   土壤样品研磨机   1   10   8   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   1   20   9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1   5   10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   11   二   自定设备   11   ICP-MS   1   130   12   PM2.5监测仪(TEOM)   1   15   13   微脉冲激光雷达   1   120   14   蓝藻和叶绿素二合一水质分析仪   1   80   15   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1   80   16   多通道连续流动分析仪(同时检测至少4个指标)   1   80   17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   50   18   苏玛罐(大气采样和分析系统)   1   120   19   GPC净化仪(浓缩净化浓缩三联机)   1   70   20   PID检测仪   1   11   表二: 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台/套) 参考单价(万元) 一 基本设备 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6 2 BOD培养箱 1 2 3 溶解氧测定仪 1 2 4 超净工作台 1 3 5 便携式大气采样器 1 3 6 便携式COD测定仪 1 3 7 声级计 2 2 8 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 1 8 9 柴油机排烟黑度监测仪 1 2 10 环境监测车 1 20 11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 15 12 离子色谱仪 1 15 13 气相色谱仪 1 35 14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60 二 自定设备 15 汽车尾气监测仪 1 6 16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1 12 17 PID检测仪 1 11 18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 11 19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1 5 20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1 50   附件二: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内容   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新增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对现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加装监控设备、系统更新改造、完善和整合联网平台等方式,提高对新增约束性污染物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连续、实时监控能力。   三、建设方式   氨氮排放量累计占本区域工业排放量65%以内的全部废水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主要排放口安装氨氮自动监控设备,将氨氮监控指标纳入现有自动监控平台,并与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占本区域工业排放量65%以内的全部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对主要排放口的CEMS进行改造增加氮氧化物自动监控模块,将氮氧化物监控指标纳入现有自动监控平台,并与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现有现场端建设已经安装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或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已经纳入建设配置计划并开始实施的,已投入的建设资金可作为本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计算。   四、资金筹措方案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东、中、西部20%、30%、4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   五、经费补助测算   废水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按一个排口计算,废气重点企业按两个排口计算。每新增或升级改造一套氨氮监控能力按10万元计算,每新增或升级改造一套氮氧化物监控能力按5万元计算。   六、申报材料   包括:   1.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包括省级和各地市资金安排明细,新增主要污染物现场端建设企业名单等)。   3.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2-1)。   4.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   以上1、2、3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附件三: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二、建设内容   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结合环境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环境应急常态管理和应急状态的实战需求,根据《环境应急装备标准》中对“高性能应急监测车”的要求,结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省级或地市级环保部门配备一套高性能应急监测车。车辆所在地的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挥、调度环境应急监测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已批编制与在岗人员满足环境监测站人数标准。   3.必须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必须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优先考虑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6.重点考虑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7.优先支持成立独立的具有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的省份。   8.已有高性能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   四、资金筹措方案   国家按照东、中、西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   环境保护部提出环境应急监测车的具体配置方案及备选仪器设备清单,各省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地方负责筹措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3。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   3.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3-1)。   4. 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5.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   以上1、2、3、4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3-1)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三: 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类 别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 (台/套) 参考单价 (万元) 小计 空气应急监测 1 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 1 100 100 2 便携式GC-MS(含半挥发性有机物固相微萃取系统,静/动态顶空等) 1 170170 3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1 5 5 4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 11 11 水应急监测 5 自动水质采样器 1 6 6 6 水质安全测试箱 1 3 3 7 面积/流速流量仪 1 10 10 8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 1 27 27 辐射应急监测 9 便携式x、γ、中子剂量率仪 1 11 11 10 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 1 5 5 安全防护用品 11 半封闭化学防护服 3 0.4 1.2 12 全封闭化学防护服 3 1.2 3.6 13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3 1.3 3.9 14 全面具 3 0.2 0.6 15 个人剂量报警仪 3 0.4 1.2 现场保障条件 16 防爆无线对讲机 3 0.3 0.9 17 强光防爆手电筒 3 0.1 0.3 18 便携式强光防爆灯 3 0.1 0.3 应急专家决策支持系统软件 19 地理信息系统 1 5 5 20 大气污染扩散模拟系统1 10 10 21 水体污染扩散模拟系统 1 10 10 22 危险品专家预案库 1 5 5 23 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 1 5 5 24 外部资源数据加工 1 5 5 应急监测车 25 环境应急监测车(奔驰底盘改装,包括车载供电系统、车载试验台、气象升降系统、支撑系统、空调系统、定位系统等) 1 100 100 合 计 42 500   附件四: 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正在首次建设核电站及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省份的省级或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   二、建设内容   (一)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   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结合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需求,重点建设省级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和现场监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应急监测信息汇总、处理、分析、调度、通讯及现场监测快速响应的要求。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建设不包含基建费用,设备配置范围见表四。   (二)地市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   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加强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基本能力,设备配置范围见表五。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新建核电站省区在核电站投料前省级辐射监测机构编制人员必须满足标准要求,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证持证人员和监测项目数量满足标准要求。   3.必须是财政补助开支单位。   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申报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的单位,必须要有建设场地。   5.优先支持首次开工建设核电站和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的省份。   6.“快速应急监测系统3”限承担国家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职能的单位申报。   四、资金筹措方案   承担国家重要核设施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重点单位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其他单位建设资金由国家按照东、中、西部地区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由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日常运行维护费由地方负责。   五、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四、表五。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2011年重点省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2011年重点省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   3.2011年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1)及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2)。   4.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5.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   以上1、2、3、4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区市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1)及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2)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四: 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 参考单价 (万元)备 注 一 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 1 430 1 应急监测数据通讯、处理子系统 1 120 应具有应急数据安全功能 2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应急监测指挥系统软件(含省级1:20电子地图) 1 130 3 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 1 150 4 机房改造、综合布线 1 30 二 快速应急监测系统1 2 197 5 放射性核素快速识别系统 2 36 6 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15 7 样品总放射性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15 8 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 2 10 9 自动气象仪 1 5 10 个人防护设备 3 5 11 GPS定位、车载数据通讯与处理 1 5 12 辐射应急监测车 1 30 13 改装集成 1 20 三 快速应急监测系统2 2 100 14 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15 15 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 1 5 16 个人防护设备 3 5 17 GPS定位、车载数据通讯与处理 1 2 18 辐射应急监测车 1 60 19 改装集成 1 3 四 快速应急监测系统3 1 495 20 航空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 1 445 21 附属设备及改装集成 1 50   表五: 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 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台/套) 参考单价(万元) 1 便携式环境γ剂w.zhb.gov.cn/gkml/hbb/bh/201103/W020110317575286720905.xls" _fcksavedurl="/webpic/W0201103/W020110317/W020110317575286720905.xls" OLDSRC="W020110317575286720905.xls"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附表5-4)
  • 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
    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兰州新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6日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2024年是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实现2025年阶段性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统筹推进全域标准化建设,全力推动标准化开放合作,努力在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标准化工作的担当作为。一、推动标准升级,发挥标准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1.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省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实施,强化标准提升和标准引领,以先进标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2.围绕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目标,紧盯“牛羊菜果薯药”六大战略性主导产业,以现代设施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循环农业发展、产业链条延伸、农机装备研发等为重点,加强标准研制,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3.围绕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畜禽粪污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乡村治理等领域标准研制与推广应用,深化和美宜居标准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突出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高端制造标准研制力度,推动传统产业三化改造和转型升级。〔省工信厅牵头负责〕5.探索制定能源管理、节能检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研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绿色建筑设计等标准,积极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质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不断完善石化化工、冶金有色、钢铁水泥、淀粉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环保服务、碳排放管理等标准制定,发挥标准对低碳前沿技术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7.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应用,研制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光伏发电、风电开发、氢能等领域相关标准。〔省工信厅牵头负责〕8.推广区块链技术、工业数据安全、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等新型基础设施标准。推动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卫生健康技术、现代服务业技术等重点领域共性技术标准,加快前瞻性、先导性关键技术标准布局。〔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广绿色包装、绿色产品、节粮减损、垃圾分类、低碳出行、文明餐饮、食品节约等领域标准,满足绿色化消费需求。〔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在餐饮、家政、养老、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冰雪经济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发,强化标准应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增强消费信心。〔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标准供给,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11.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在全省14条重点产业链中选取1-2条开展标准链研究,梳理相关环节已有和正在执行的标准,查找存在的标准短板、分析新的标准需求,编制与产业图谱相对应的标准图谱。探索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共同开展标准研制,推动形成统一协调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标准稳链标志性项目。〔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完善智能装备制造、核与辐射技术、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等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链提供重点领域标准项目指引,“一链一策”助力产业链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点带链推动产业链企业技术标准创新。〔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高水平推进定西高原夏菜、定西当归、兰州肉羊绿色养殖、礼县淫羊藿种质资源保护、兰州新区玫瑰鲜切花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标准化示范引领作用。〔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持续做好农业农村、智能制造、循环经济、高端装备、现代服务、社会管理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强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项目建设期间靠前服务,树立问题导向,为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监督、指导和服务。开展好中期评估、验收前预评估,推进在建项目取得高质量试点实效。〔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探索开展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产业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推动我省优势产业申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6.实施制造业技术标准突破行动,以制造业为主战场,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力争实现重点产业、技术、项目技术标准专项突破。探索开展部分产业链核心技术产品标准摸排,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标准清单。〔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聚焦金昌奶绵羊、定西中药材、陇南油橄榄、平凉苹果等特色农产品,围绕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完善气候应对、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健全优化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等生态环保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9.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普惠托育、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养老家政服务、交通运输、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优化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减灾救灾标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标准开放,发挥标准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20.围绕消费品、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跟踪,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研究,及时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1.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开展对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和重大贸易关注信息的收集、跟踪及反馈工作,帮助企业提升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2.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引导和支持更多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核与辐射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文化遗产保护、中医药等各个领域,争取提出更多的国际标准提案。〔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3.强化与中央部委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对我省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更多支持。推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加大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和互认,鼓励在国际标准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任职,争取在核废料处理、加速器等方面建设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4.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新丝路标准化战略联盟建设合作,聚焦食品、交通、现代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发布一批“同事同标”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省级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5.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按照《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动更多先进技术和创新成果成为国际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深化标准改革,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6.修订出台《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清理存量、严控增量,梳理、排查和整改地方政策措施引用地方标准不当,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和问题,清理超范围制定、技术内容不合规的地方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7.完善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推动标准实施数据调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加强标准复审工作,提高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效率。〔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8.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引导更多企业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9.重点选取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领跑者”工作。建立“领跑者”榜单企业联合研制团体标准机制,以标准赋能产业发展和企业品牌建设。〔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0.落实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1.深入推进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的意识和能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商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2.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3.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规范,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4.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持续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提升标准质量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5.定期调度“两码”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有关单位保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传输的畅通稳定,保持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保有量稳步增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夯实标准基础,实现标准化事业自身高质量发展36.加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类组建,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领域开展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满足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发展需要,筹建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循环利用、核与辐射技术及应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7.强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监督管理,通过领域整合、范围调整等多种方式对现有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提升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8.加强管理与服务信息化能力建设,优化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组建标准化专家信息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9.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出台深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实施意见。〔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0.积极培育和申报国家级标准验证点,构建标准验证技术体系和工作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1.推荐实施效益显著、具有重大贡献的标准化项目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2.深入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1+X”标准编审职业证书制度和标准化人才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3.鼓励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开展国际标准化相关培训,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推行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4.支持基层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提升标准化专业队伍能力。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5.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315”等主题活动,突出抓好标准化法规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贯解读,扩大标准化影响。积极开展标准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增强全社会对标准的认知和运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总局各司(厅、局),认监委,标准委各部(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质检出版社、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标准信息中心,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十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十二、规划实施与评估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显著增强,充分发挥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通过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效调动了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氛围日渐浓厚。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标准制修订更加公开透明,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5117 项,国家标准平均标龄由10.2 年缩短至5 年,制修订周期由平均4.5 年缩短至3 年,标准老化、缺失、滞后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标准化试点示范取得良好成效,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3519 个,辐射和带动作用明显。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顺利实施,标准化公益性科研有效开展,在产业调整与振兴、食品消费品安全、节能减排、高新技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研制了一批重要技术标准。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广泛开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以我国技术和标准为基础的国际标准数量不断增加。我国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1148 个,委员超过4 万名,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部门、行业、各级地方政府把标准化作为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末,国家标准总数达到26940 项,备案行业标准44143 项,备案地方标准19214 项,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较好满足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同时,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不适应、跟不上等问题。标准化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尽完善,管理的系统性有待增强。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整体质量水平不高,一些标准更新速度慢,实施效益不明显,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与发达国家相比,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技术组织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从国际环境新趋势看,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新突破,全球治理结构进入调整期,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标准作为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成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产业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标准与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共同构成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更趋频繁。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从国内环境新特征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科技创新势头迅猛,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都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标准水平。从标准化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在初步解决标准老化、缺失和滞后问题的基础上,为适应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新的更高要求,提高标准化整体质量效益的任务更加紧迫。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略)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   围绕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研制基础设施、投入品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现代林业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以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以及大宗作物、园艺产品、畜牧水产品和现代林业等,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320 个,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县30 个,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栏1 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农业基础设施   制修订农田水利、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等标准 研制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和现代设施农业标准 开展农用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良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   制修订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准则,农药、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质量控制标准 研制新型农业投入品安全评价标准。   03 农产品质量安全   制修订粮食、油料、棉花、糖料等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林副产品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04 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以区域优势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制修订品种改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标准。   05 农产品流通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溯源标准研究 研制大宗农副产品质量等级、贮藏、运输、配送、销售相关技术标准 制修订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标准。   06 动植物疫病防控   制修订动植物疫病诊断、诊治和进出口有害生物无害化处置标准 研制动植物疫病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有害生物的关键技术标准。   07 农业社会化服务   研制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规范、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标准。   08 现代林业   研制现代林木种苗、营造林、森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森林退化控制、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消防、林业信息和林业装备等标准。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品种质量、提升安全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制造业标准体系,研制机械装备、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食品、消费品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推动原材料工业调整优化和食品、消费品工业改造提升,引导传统制造业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产业链高端发展,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提高我国制造业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优势。   专栏2 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机械装备   研制先进基础件、重大技术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标准 制修订电工设备、特种设备、制药装备标准 开展精密、高效、清洁制造工艺技术标准,以及无损检测、装备可靠性、装备安全控制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02 船舶   制修订三大主流船型和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关键技术标准 研制船舶修理与拆解、船舶节能与经济运行标准 开展国际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研究。   03 汽车   制修订校车安全标准、汽车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标准 研制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车辆轻量化和优化设计等汽车节能技术标准 开展汽车电子信息技术、汽车再制造与回收利用,以及专用运输车辆标准研究。   04 钢铁   研制热轧和冷轧宽带钢、高档精密不锈钢薄板带、高级无缝钢管、抗腐蚀抗大变形管线钢、承压设备用钢、油气储运用钢、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资源节约型不锈钢标准,以及新型耐火材料标准。   05 有色金属   制修订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需要的有色金属标准 研制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高性能专用铜铝材、再生有色金属,以及低温低压铝电解新技术标准 开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用关键有色金属材料标准研究。   06 石化   制修订橡胶和塑料再生利用、煤化工技术、废弃化学品处置基础标准 研制石油天然气重大技术装备、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标准,以及高品质燃油标准 开展精细化学品、专用树脂、特种合成橡胶、有机氟硅材料、生物降解塑料、无机化工新材料,以及高性能子午胎标准研究。   07 建材   制修订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石材、涂料、胶粘剂等建材质量安全标准 研制非金属密封材料、人工晶体、摩擦材料、木塑材料标准 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材料标准的研究。   08 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重要食品产品、食品链各环节生产管理与控制、食品加工器具、包装材料和设备等标准。   09 消费品   研制消费品基础通用安全标准,生态环保型、功能型、智能型消费品标准 制修订化妆品、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文具、玩具等消费品安全及检测方法标准,以及纺织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计算机辅助服装设计、新型纺织成套装备、制浆造纸、皮革鞣制、塑料降解、照明、电池等标准 开展消费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研究。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略)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能源生产与利用、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1000 项标准,形成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节水、交通节能、海水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煤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10 大重要标准体系,支撑节能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的实施,开展30 个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服务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实现。   (一)能源生产与利用   加强能源的勘探与开发、加工与转化、输送储运与清洁利用所需的关键技术和装备标准的研制,加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等方面能源节约与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5 能源生产与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能源勘探与开发   开展煤炭资源与地质保障、煤炭开采、煤层气开发、油气资源勘探与高效开发、复杂地质和深海油气资源勘探、页岩气(油)资源勘探、先进且生态友好的水力发电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能源加工与转化   研制煤制清洁燃料及化学品、石油高效与清洁转化、天然气与煤层气加工技术标准 开展高参数超超临界发电、燃气轮机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以及基于微型燃机的冷热电联供分布式电流系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3 能源输送储运   研制油气长输管道及站场关键设备、大型天然气液化处理及储运、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设备、超低硫成品油储运、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的输变电和储能技术、大容量远距离输电、灵活交直流输电、轻型直流输电、复杂环境条件下的特高压交直流输电以及电网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标准。   04 能源节约与管理   制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和车船燃油消耗量限值强制性标准 研制建筑节能、高耗能行业及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绩效评价等标准。   (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利用、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原材料节约、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促进我国资源自给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的提升。   专栏6 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制修订取水定额、用水产品水效、节水评价、用水审计标准 研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标准 开展“水足迹”标准研究。   02 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   制修订土地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损毁鉴定、土地整理与复垦、废弃地再利用相关标准 开展土地节约标准研究。   03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矿产资源勘查、综合地质调查及天然气水合物钻探相关标准 研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标准 开展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标准 研制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海洋能利用、海域使用管理、海岛开发与保护等领域的标准。   (三)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友好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专栏7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环境保护   制修订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环境信息、放射性污染防治、废物处理、有害物质处置标准 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和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态保护   制修订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 研制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风险评估标准。   03 应对气候变化   研制低碳产品标准、碳排放交易相关的方法和统计标准 开展气候变化监测与预测、温室气体管理,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研究。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围绕提升产业层次、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先导、支柱产业,大力开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2000 项标准,研制一批标准样品,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标准化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同步,引领和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一)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支撑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工程的实施,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专栏8 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节能产业   制修订能源审计、节能量测量、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等节能服务标准 研制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建材、电力、交通运输、造纸等重点用能行业高效节能技术标准。   02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研制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标准,以及建筑废物、餐厨废弃物、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 开展产业共生网络优化评估、产业共生与链接技术、废物信息交流等标准的研究。   03 环保产业   制修订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治理等关键环保技术装备标准 研制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等环保产品标准 开展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运行效果评价,以及排污权交易、生态设计等环保服务标准的研究。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略)   (三)生物产业   开展基因检测与修饰等生物技术及试剂盒、酶制剂等相关生物试剂基础通用标准的研究,加强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和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初步建立生物产业标准体系,促进我国生物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栏10 生物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生物农业   研制物种资源鉴定、生物育种、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鉴定标准 开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饲料及饲料用酶制剂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及相关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物制造   研制微生物和酶制剂生物制造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相关标准,以及试剂盒、培养基、缓冲液等生化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与检测方法标准 开展生物漂白、生物制浆、生物制革和生物脱硫等清洁生产技术标准的研究。   03 海洋生物   制修订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标准 研制海洋生物调查与评价、海洋生物技术与产品基础通用标准,以及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标准样品 开展海水养殖新品种选育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生物医学工程   开展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用组织工程产品、康复辅具等标准的研究。   (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加强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科学仪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研制,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大型客机等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促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标准化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   专栏11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航空装备   研制大型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和直升机,以及发动机、重要机载系统和关键设备等相关标准。   02 空间基础设施   研制通信卫星系统、遥感卫星系统、导航定位卫星系统等天基系统,地面站及数据接收、处理、分发设施等地基系统,以及运载火箭等天地往返系统相关标准。   03 轨道交通装备   开展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智能化、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核心技术,以及高速铁路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工程装备   研制海洋油气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载人深海潜水器、深海作业运输系统等关键技术标准。   05 智能制造装备   研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智能专用装备标准。   06 科学仪器设备   开展质谱、光谱、色谱、电子显微镜等科学仪器设备整机和核心关键部件技术标准,以及重要测试技术和方法标准的研究。   (五)新能源产业(略)   (六)新材料产业   加强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等领域标准及标准样品的研究,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引领和支撑新材料的设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安全服役和低成本循环再利用,促进材料高性能化、轻量化和绿色化。   专栏13 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稀土功能材料   研制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催化剂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抛光材料标准 制修订与稀土新材料密切相关的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标准,以及稀土循环利用标准。   02 高性能膜材料   研制水处理用膜、气体分离膜、光学功能薄膜、太阳能电池用薄膜、电磁波屏蔽膜、透明导电膜标准。   03 特种玻璃和功能陶瓷   研制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太阳能光伏光热玻璃、高速动车组和大飞机用玻璃、高性能石英玻璃、特种微晶玻璃标准 开展陶瓷(膜)过滤材料、特种陶瓷纤维、新能源用高性能陶瓷材料标准的研究。   04 高品质特殊钢和新型合金   研制高性能基础件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殊钢锻轧件、高速铁路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大型机械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耐高温高压腐蚀电站用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海洋工程用钢、船用耐蚀钢标准及配套试验方法标准 制修订铝合金、钛合金、镁合金等高性能轻型合金标准 开展大飞机、大型船舶、核电和高速铁路用新型合金标准的研究。   05 工程塑料   研制特种工程塑料、新型改性工程塑料、热固性塑料、节能用聚氨酯塑料标准。   06 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研制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芳砜纶技术标准及配套方法标准 开展风电叶片、汽车、航空航天、智能电网、环保设施用纤维复合材料技术标准的研究。   07 纳米和超导材料   开展纳米材料及产品特性的检测、纳米制造和加工技术、纳米燃料电池、纳米检测仪器、纳米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评估等方面标准的研究 制修订超导材料性能测试、超导薄膜微波性能测试标准。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略)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略)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机制和支撑体系,为国内企业等有关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际标准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工作机制和体系   加快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程序及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激励机制,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等有关方面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作用。在重要领域建立健全多部门和行业参加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协作机制,加强跨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协调指导。加强技术委员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推动和组织作用,促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融合发展。   加强ISO、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建设,在任务明确、基础较好的重点行业和地方,有序开展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建设,为国内组织机构和专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撑。   (二)推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建设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开展ISO、IEC、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的政策与发展趋势研究,为参与国际标准活动提供政策支撑。充分发挥我国承担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管理职务的作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订。在不断扩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确定工作重点,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工作支持力度,提升我国承担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的工作水平。支持国内组织机构、专家更多参与和承担ISO、IEC、ITU 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会议,广泛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强国际与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衔接。在我国具有市场和技术优势领域,加强重要国际标准项目推进工作组建设,组织提出高质量的国际标准提案,鼓励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秘书和工作组召集人职务。支持企业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原则,继续推进国际标准转化。   (三)深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深化与我国贸易关系密切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巩固和发展已有合作成果,完善标准化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信息收集与研究,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标准互认,丰富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内容。加强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和培训。加强行业部门间协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探索与国外标准组织合作新模式。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略)   十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换届
    近日,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颗粒分技术委员(SAC/TC168/SC1)完成换届。第三届颗粒分技术委员会由42名委员组成,李兆军任主任委员,董青云、李劲松、许光文任副主任委员,周兰任委员兼秘书长,高洁、窦晓亮、田震任委员兼副秘书长,秘书处由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承担。全部名单如下: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颗粒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序号委员会职务姓名工作单位1主任委员李兆军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2副主任委员董青云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3副主任委员李劲松北京实安科技有限公司4副主任委员许光文沈阳化工大学5委员兼秘书长周兰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6委员兼副秘书长高洁国家纳米科学中心7委员兼副秘书长窦晓亮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8委员兼副秘书长田震上海第二工业大学9委员颜鹏中国气象局大气成分观测与服务中心10委员蔡小舒浙江嘉兴美帕克仪器科技有限公司11委员陈胜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2委员付艳天津天河分析仪器有限公司13委员高原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14委员韩鹏华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15委员郝新友航空工业(新乡)计测科技有限公司16委员沈建琪上海理工大学17委员王远航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委员杨毅南京理工大学19委员杨正红仪思奇(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委员于明州中国计量大学21委员张福根珠海真理光学仪器有限公司22委员张文阁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3委员周素红北京粉体技术协会24委员周已欣成都精新粉体测试设备有限公司25委员朱子新天津润道油液监测有限责任公司26委员邹亚雄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27委员任飞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8委员周鹜上海理工大学29委员李增和北京化工大学30委员许人良欧奇奥仪器(北京)有限公司31委员钟华金铠仪器(大连)股份有限公司32委员周蕾张家港长三角生物安全研究中心33委员郭亮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34委员胡晓林天津鸿河科技有限公司35委员杨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36委员刘海飞北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37委员屈丹丹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38委员卫国英中国计量大学39委员徐喜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40委员沈兴志珠海欧美克仪器有限公司41委员任献举北京泰丰先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2委员侯长革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发布
    沪府办发〔2016〕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5日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关键时期,是本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时期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时期,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推进市政府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目标任务的冲刺时期。为进一步促进“十三五”期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发展,对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上海质量高地、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本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充分运用“标准化+”理念,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实现重点领域标准化瓶颈突破,着力解决标准化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接,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建设具有上海特色的标准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合理规划布局,以标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注重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补全标准化创新发展短板,营造标准化发展良好环境,形成社会协同共治格局。  立足上海、服务全国、促进创新、接轨国际。全面深化上海标准化工作改革,充分发挥上海标准化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力争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积极对标国际先进,参与国际标准化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标准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上海特色、国内领先的标准化体系,有效服务本市“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有力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将上海建设成为标准化意识和能力较高,创新创业标准化服务到位,标准化创新生态环境良好,国内引领、国际有影响力的标准化高地。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新时期本市标准化工作体系,建成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和科学有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符合本市政府管理需求的有效地方标准总量达到600项,培育发展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100项,企业产品标准施行自我声明公开,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适应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  ——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建立标准化与科技自主创新深度融合的促进机制,聚焦国家战略及产业发展前沿,加快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向标准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都市农业等领域标准化持续开展,有效促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社会效益逐步体现。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准化力度,有效支撑上海生态发展需求。  ——标准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国家、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沪数量以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数量位于全国前列。努力使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等社会治理领域标准水平与特大型城市发展相适应 船舶、汽车、中医药等领域的重点技术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增主导制定关键性国际标准10余项。  ——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着力建设标准化创新基地、标准化人才高地和标准化国际交流中心,完善全社会共享的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专业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地方标准立项、评审、后评估等推进机制,建立上海市地方标准审评中心。组织建设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技术组织并形成重点领域全覆盖。国家、国际标准化专家、标准化工程师及标准化岗位人员总数突破5000名。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标准体系  强化管理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科学把握制定范围,合理缩减推荐性地方标准规模,聚焦政府公益性、基础性标准,重点制修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都市农业、美丽乡村等具有地方特色、体现地方管理水平的地方标准。对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推荐性地方标准开展集中复审。推动一批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针对上海“四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空白,促进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有效供给,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发展,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鼓励依法成立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制定团体标准。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大力推进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实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出台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利的高水平企业标准。  (二)推动标准实施  建立完善标准化推进机制。加强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宣贯、标准实施监督等工作。完善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建立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制度,在产业、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加大对标准化成果的考核应用力度。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政府管理,在政策措施中加强对相关标准的应用,利用标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发挥市场主体决定性作用。激发各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等主体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标准应用和实施。鼓励企业通过科学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  (三)强化标准监督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组织开展重要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对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加强标准化社会教育,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四)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推动标准信息与质量数据贯通,建设上海质量和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供质量发展和标准实施咨询服务。推动标准水平对比、标准有效性评价、标准化技术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服务开展,加强对创新基地、创客空间、创新型企业的专业标准化服务和对中小微企业基本标准化服务的有效供给。  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以标准制修订支撑服务和标准实施保障服务为重点,以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和标准化专业组织的咨询服务能力为目标,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促进标准化服务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营造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市场建设。提升鼓励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及市场主体提供和参与标准化服务,不断提升标准化能力和水平,促进标准化服务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  大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努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标准化活动国际交流中心,提升上海在标准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加强国际标准化上海协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泛美标准支撑机构落户本市。进一步提高在沪国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能力,鼓励有能力的单位争取主导制定更多国际标准以及承担国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在船舶、卫星导航、中医药等领域主导制定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鼓励本市承办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对代表国家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服务“走出去”战略。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为抓手,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研究,持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机制。加大对“一带一路”相关贸易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研究力度,完善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本市进出口企业应对能力。提升本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工作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标准支撑和引领作用,以标准国际化支撑产品、技术、装备、服务国际化,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重点支持和推动新能源汽车、港口机械、隧道工程、电气装备等本市优势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出口能力。  (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强化标准化技术网络建设。着力构建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标准化技术网络,调动发挥产学研各方资源优势,共同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着力完善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标准进步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互相促进的格局,重点领域标准化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跻身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准化创新基地。  建设标准化人才高地。依托本市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打造上海标准化智库,发掘一批具有主导能力的国际标准化高层次人才和有发言权的产业领域标准化专家,培养一批专业优势明显、知识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标准化专业从业人员。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产业经济标准化建设,服务提质增效升级  促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以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为目标,推动物流、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高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标准化建设 以精细化、高品质转变为目标,推动商贸、旅游、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快相关标准建立,强化标准实施,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  专栏1现代服务业标准化重点  商贸  聚焦服务贸易、酒类流通等重点领域,制定和实施语言文化服务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酒类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等标准,建立健全现代上海贸易标准体系。开展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酒类专卖创新市场监管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健全酒吧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物流  聚焦快消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托盘社会化共用、城市配送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化、农产品物流包装标准化,重点开展带板运输、农产品物流包装、医药物流等行业团体标准研制,构建城市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服务于物流标准化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长三角区域物流标准化应用。  旅游  聚焦邮轮旅游、房车旅游、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制修订旅游公共服务、公共信息、公共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等标准,开展上海都市旅游目的地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旅行社服务、景区服务、宾馆服务、网络服务、会议服务等标准化示范项目,支持旅游标准化专业网站建设,建立旅游标准化工作平台。  交通运输  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制修订和实施运输服务、安全应急、城市客运等关键技术标准。  高技术等新兴服务  加强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及重要标准研制。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宣贯培训(覆盖本市前30%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咨询评估和应用示范,支持建设ITSS运维交付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电子商务等领域制定团体及联盟标准。  人力资源  聚焦人力资源外包、网络招聘、人才培训、人力资源咨询等重点领域,制修订人力资源术语、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等国家标准,加强猎头、招聘会、测评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示范平台,构建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化体系框架。  家政  制定和实施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家政专业服务质量等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家政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等标准化示范项目。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标准化。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紧密结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标准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优势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成果,支持重点领域产业创新联盟标准化工作。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促进军用、民用技术间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  专栏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标准化重点  大数据  聚焦金融、商贸、先进制造、城市运行、医疗、能源等重点领域,围绕数据采集、数据流通、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等环节,加快保护数据产权、安全和隐私的相关标准以及促进大数据行业应用和模式创新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鼓励本市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开展大数据应用标准化试点,加强标准服务、评测和监督。  电子信息制造  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下一代网络、汽车电子领域,制修订16/14纳米芯片设计、芯片制造、12英寸生产线装备材料、28纳米及以下芯片测试、AMOLED面板显示、LED照明、新型显示产业配套、5G无线网络、软件定义网络、汽车变速传动电子控制系统、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核心技术标准,部分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立健全电子信息制造业标准体系,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相关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协作。  大型客机  聚焦大型客机设计研发、总装制造、客户服务、试验试飞等重点领域,制定和实施三性设计准则、评估方法及验证、复合材料制造工艺工装、无损检测、多物理领域建模技术和虚拟试验方法、试验试飞技术、测试改装与数据处理、机务场务保障、航空器评审等各专业标准规范,构建并完善基于大型客机研制管理的民用飞机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型号共通性研究,持续总结大型客机国家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项目成果,建立系统化、模块化、动态化的民用飞机综合标准化系统应用平台。  新能源汽车  聚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制修订新能源整车集成规范、电池关键材料制备、单体制造和系统集成、电机电力电子模块设计制造、电驱变速箱设计制造、整车控制器及软件开发设计等技术标准,建立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  卫星导航  聚焦实时精密单点定位技术(PPP)、北斗地基增强系统、车联网、辅助和智能驾驶、航空应用等领域,开展大众型高精度授时、定位和导航产品等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测量型GNSS设备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北斗卡式终端等联盟标准和通信辅助的北斗/GNSS(AGNSS)相关国际标准,继续发挥上海市卫星导航联盟标准化示范作用,加快引进具有卫星导航知识背景的标准化专业人才,加大培育标准化研究团队的创新能力。  智能电网  聚焦低压智能电器及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分布式电源发电系统、电动汽车充放电系统、智能建筑控制系统、用户端电器设备智能制造等领域,制修订和实施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及系统标准,研制安全、通信等通用标准,建立健全智能电网及能源装备标准体系,推进用户端设备及系统标准化示范项目并建成标准化平台。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聚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的标准化能力提升,围绕豪华邮轮、20000TEU级集装箱船、LNG动力船、极地航行船、智能船舶、大型游艇、钻井/生产平台、深海浮式生产储卸装置等高端装备,开展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围绕船舶动力系统(高中低速船用柴油机、双燃料发动机、高效喷水推进装置等)、机电设备(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设备等)、水下生产系统、动力定位系统、油气水处理等核心系统和配套设备,开展标准化科研和技术标准制修订。积极争取船舶海工行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功能性材料  组织推进国家新材料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新材料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材料标准与下游行业设计规范的衔接配套。  军民融合  重点开展核、航空、航天、船舶、电子、新材料等军民融合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军品重要工艺、军工行业建设等标准,推动武器装备采用国家标准,以及成熟先进的国家军用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推进航空、航天、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核产业、空间信息及应用、智能制造及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与元器件、军民两用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军民通用标准化试点建设。  深化都市农业标准化。以整建制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面推进国家农产品安全区建设为契机,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在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附加值,充分发挥都市现代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以实现本市农业现代化为总目标,基本形成适合本市的现代都市农业标准体系。  专栏3都市农业标准化重点  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国家农产品安全区(县)建设,加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制修订产地环境评价、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范、农业安全种植和健康养殖、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施肥、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以及动植物疫病预警诊治、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农业社会化服务及美丽乡村建设  整建制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制修订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机配套、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标准,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农村村庄改造建设标准。  林业  重点开展森林资源、林木种苗、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林业产业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制修订和实施林业相关标准,构建布局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城市森林标准体系,实施国家级和上海市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二)加快社会治理标准化进程,促进社会民生改善  强化公共安全标准化。以实现平安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反恐及公共安全技防、消防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支撑本市公共安全有序发展。  专栏4公共安全标准化重点  安全生产  研制和制修订系统危险程度高、风险大、工作需求迫切的通用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相关行业标准项目,建设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体系。聚焦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项目。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宣贯实施和标准化监管。  反恐及公共安全技防  制定和实施本市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领域标准,建设社会治安管理与防范标准化体系,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各级标准的宣贯和实施。  消防  聚焦社会消防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信息化、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制修订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建设工程验收评定、工程建设消防技术等管理类和技术类标准,建立消防安全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  推动食品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依法组织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使地方标准成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同时带动国内食品向国际标准靠拢,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标准。  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加强本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和社保、公共文化服务、体育、气象等公共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专栏5公共服务标准化重点  医疗卫生  聚焦医疗服务、中医药、疾病防控、职业卫生、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制修订医疗服务质量、中药产品安全与质量、疾病防控与健康危害因素实验室检验监测、重点职业病诊断技术路径等标准,探索制定团体标准管理规范,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标准体系。开展公共卫生适宜技术和公共卫生数据信息管理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养老  制定和实施养老机构设施服务、老年宜居社区人文环境,居家养老、社区老年活动室等标准,建设与国家、行业标准相衔接的养老机构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宜居社区标准体系,加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  就业及社保  聚焦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研制创业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城镇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标准,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和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标准体系,开展上海社会保险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打造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技术平台,培养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专业队伍。  公共文化  制修订文化安全、文化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安全、文化融合发展、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加强文化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  体育  制修订公共体育服务、体育场馆设施、体育健身休闲、社区体育工作、体育竞赛等领域的标准,制定体育场馆公益性服务标准和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体育产业标准体系。  气象  制 (五)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监督,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进规划实施,搞好与《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发展目标的衔接,抓好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分解和落实,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整合调整,加强对各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估,跟踪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 重磅!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通知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到,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等33项要求。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2〕6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应急部 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2022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完善《纲要》贯彻落实配套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推动以标准研究为主的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立项预审试点,加强互动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快递安全生产和包装治理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制定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规划,完善扩大内需标准支撑。加强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儿童用品和适老用品标准供给力度。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分类制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研制一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国家标准。不断完善新材料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标准化协调。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标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推动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实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一批生态系统环境观测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生物安全评价、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风险评估预警、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标准。构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加快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准化工作。〔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推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治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中央网信办、应急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文物数字化、考古、文物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标准合作伙伴关系。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拓展标准化对话,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各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适应性验证,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将标准合作内容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促进标准有效对接。支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国际发展合作署、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加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和促进机构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工程院、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对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暂按现行模式管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分析,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结构。〔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应急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化法规制度。探索推进重大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完善标准审评和复审制度。加强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等领域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制定实施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推动第三方机构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深化省部标准化合作,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合发展,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网络讲堂,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建设。〔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健全激励政策。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对《纲要》重要任务落实经费予以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选取部分地方探索开展标准化发展考评试点,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16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完善《纲要》贯彻落实配套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推动以标准研究为主的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立项预审试点,加强互动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快递安全生产和包装治理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制定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规划,完善扩大内需标准支撑。加强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儿童用品和适老用品标准供给力度。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分类制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研制一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国家标准。不断完善新材料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标准化协调。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标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推动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实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一批生态系统环境观测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生物安全评价、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风险评估预警、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标准。构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加快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准化工作。〔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推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治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中央网信办、应急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文物数字化、考古、文物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标准合作伙伴关系。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拓展标准化对话,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各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适应性验证,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将标准合作内容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促进标准有效对接。支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国际发展合作署、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加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和促进机构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工程院、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对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暂按现行模式管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分析,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结构。〔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应急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化法规制度。探索推进重大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完善标准审评和复审制度。加强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等领域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制定实施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推动第三方机构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深化省部标准化合作,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合发展,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网络讲堂,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建设。〔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健全激励政策。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对《纲要》重要任务落实经费予以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选取部分地方探索开展标准化发展考评试点,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2022年首批气象行业标准将于4月1日实施!德瑞克气象检测仪器有哪些?
    2022年1月上旬,在中国气象标准化网站上,发布了一批气象行业标准,这是中国气象局批准发布的2022年首批气象行业标准,包含《气候资源评价 气候生态环境》等12项,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如下:序号标准标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QX/T 636-2022气候资源评价 气候生态环境2022-01-072022-04-012QX/T 637-2022气候预测检验 热带气旋2022-01-072022-04-013QX/T 638-2022气候预测检验 热带大气季节内振荡2022-01-072022-04-014QX/T 639-2022中国雨季监测指标 东北雨季2022-01-072022-04-015QX/T 640-2022气象业务综合监视数据要求2022-01-072022-04-016QX/T 641-2022称重式电线横向级兵自动观测仪2022-01-072022-04-017QX/T 642-2022自动标准气压发生器技术要求2022-01-072022-04-018QX/T 643-2022气象用水电解制氢设备操作规范2022-01-072022-04-019QX/T 644-2022气象涉氢业务设施建设要求2022-01-072022-04-0110QX/T 645-2022风电机组测风资料质量审核与订正2022-01-072022-04-0111QX/T 646-202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现场操作考核规范2022-01-072022-04-0112QX/T 41-2022空气质量预报2022-01-072022-04-01山东德瑞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各种实验分析仪器、检测设备的厂家。德瑞克拥有自己的研发团队与生产基地,能够为环境、气象、农业、纺织、造纸、印刷、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生物等不同领域提供符合最 新标准的检测定制化服务。针对气象/环境行业的检测需求及最 新标准,德瑞克气象监测站实验室仪器设备方案清单包含(部分展示):1、气相色谱仪;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3、可见分光光度计;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离子色谱仪;6、浊度仪;7、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8、便携式溶氧仪;9、离子计;10、半透明烟度计;11、大气污染日平均浓度采样器;12、空气采样器;13、烟气分析仪等设备。如果您有气象/环境监测方面的实验设备需求,欢迎关注德瑞克展位,我们将根据您的气象监测站/环境实验室设备需求,提供检测方案的定制化服务!
  • 18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关系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领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共涉及八大方面,三十五项要求。其中在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中提到“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在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中提到“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在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中提到“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全文如下: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为扎实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实施,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二)完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出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统筹设置标准研究任务和考核目标,推动项目立项与标准研制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服务机制,以标准引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推动将标准纳入科技奖励范畴。完善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加快前沿技术成果标准化进程。强化标准研制融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强化下一代互联网、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新兴领域标准化预研究,加快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建立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国家标准立项预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三)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制修订一批工业基础标准,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支持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标准,完善智能家电、电动家具家居用品标准体系。健全消费类电子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多品种、多品牌智能电子产品、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互联互通。持续强化纺织服装、鞋类箱包、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完善充电桩、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标准,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系列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充电桩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现代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消费。健全体育标准,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冰雪运动、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健全工业母机、新型显示等重要产业链标准体系,组建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同步推动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相关方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标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联络联动,推动上下游各环节各领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50个,引领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九)持续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和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指标,加快新兴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等配套标准。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制定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标准,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碳汇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化学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标准,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管理标准,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利用、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编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态系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化建设,研制一体化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指南,加快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标准制定和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气候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等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加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评估标准,逐步建设覆盖规划编制管理全流程的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资源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质量抽检等标准研制。完善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标准。开展海洋地质调查评价、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标准制修订,完善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等海洋资源资产监测标准,重点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等标准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加强绿色投入品、农业节水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修订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工业企业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标准研制,探索研究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研制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实施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开展60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采购、绿色流通、绿色评定等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覆盖范围,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完善食品化妆品、快递物流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深入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十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农田水利管护、农资质量和基础设施标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标准。制修订农业领域标准700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城市交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建设运营协同衔接水平。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开展30个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标准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健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领域标准,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评估评价标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强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力度。实施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乡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相关标准。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00项以上,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实施应用。加强机构治理领域标准化前瞻研究和统筹协调,推动组织治理、合规管理等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同步研制和转化。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计、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快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粉尘防爆、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事故调查统计等安全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灾害应急响应、应急避难场所、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与装备、森林草原消防装备、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标准研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等标准,完善法庭科学、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法庭科学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视频编解码技术、视频图像分析、边界安全交互等标准研制,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础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共享,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标准研制,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进医用机器人、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分子诊断技术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完善高风险传染性疾病诊断、防护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环境健康调查监测等标准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病证诊断、临床疗效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建设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个,强化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修订50项适老化改造国家标准,推动家居环境、交通出行、社区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适老化升级,为老年人创造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二十一)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标准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亚、亚太、欧洲、东盟等区域标准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泛美、海湾阿拉伯国家、大洋洲等区域和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共建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培训,以标准化合作促进产业和经贸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化战略对接和重点领域标准互认,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化信息交流,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信息服务。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海外工程建设、技术交流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技术层面的标准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的作用,积极履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理事国和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参加各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白皮书、标准化效益评估报告等研究编制工作,凝练实践经验,提出中国建议。按照国际标准组织需求选派工作人员,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以标准化带动仪器产业发展——中国科学仪器标准化论坛成功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23年5月17-19日,2023第十六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3)于北京雁栖湖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吸引了1500多位科学仪器行业相关政府领导、院士专家、仪器企业CEO、检测机构负责人、投资人、媒体记者等参会,会议规模再创新高。5月19日下午,第十六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3)同期,中国科学仪器标准化论坛在北京雁栖湖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中国科学仪器标准化论坛报告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原副主任 陈洪俊报告题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解读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国情,放眼全球,面向未来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标准化工作的高度重视。《纲要》是第一份以党中央名义颁布的标准化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针对于此,陈洪俊在报告中对《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行了解读。报告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原副院长 邱月明报告题目:分析测试标准化现状与趋势分析测试仪器和技术在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研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更离不开相关标准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改革开放四十五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分析测试仪器和技术标准化在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激励下,不断引进吸收,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邱月明就分析测试仪器和技术标准化的作用、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做了简要回顾,并对今后的发展进行展望。报告人:AOAC中国分部 主席 梁成珠报告题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研究方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评估被列入 "十四五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比较和评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对应的国际标准的一致性,推动检验方法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相互转化。报告中,梁成珠介绍了2018年启动方法比对项目、国标与AOAC标准流程比对、比对方法、2022年方法比对工作等内容,并向从事标准化相关人员发出国内外标准比对工作组报名邀请。报告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院长 林翎报告题目: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及实施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具有重要作用。林翎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相关政策支持等。报告人: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国防科技工业火炸药一级计量站 总工/研究员 张皋报告题目:军工领域的标准在科学仪器方面的应用借鉴为探索解决国防军工高端仪器装备“卡脖子”问题新路径,推动科学仪器自主创新发展,促进科学仪器研发生产、应用评价等能力提升,响应并融入陕西省“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批准,依托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设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仪器设备验证评价中心(西安站)”。在此背景下,张皋介绍了军工领域的标准在科学仪器方面的应用借鉴等内容。报告人: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色谱质谱部客户解决方案专家 吴春华报告题目:赛默飞创新技术方案助力检测标准发展作为大型跨国分析仪器研发和制造公司,赛默飞积极参与各项国际及国内标准的研发、起草和验证等工作;积极推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案在检测标准中的应用,助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报告中,吴春华针对赛默飞在标准化方面的工作进展和创新的方案进行了分享,为检测标准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报告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纳米计量研究室 主任 施玉书报告题目:标准与计量助力高端仪器发展夯实质量基础标准与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的主要组成部分,施玉书在报告中以X射线三维尺寸测量机(工业CT)为例,从标准化和计量视角出发阐述国家质量体系是如何助力国产高端仪器的发展。据介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纳米计量研究室建立了我国X射线三维尺寸测量机国家标准与计量体系,制定并发布国家标准,使我国成为国际上率先建立该标准体系的国家,相比ISO标准实现了弯道超车。高精度X射线三维尺寸测量机核心国家标准制定与关键技术的突破,为我国仪器用户和国产仪器制造商清除了技术壁垒,体现了夯实国家质量基础的作用与意义。报告人:仪器信息网 企标领跑者项目组负责人 张媛媛报告题目:仪器信息网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介绍2021年,仪器信息网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成功组织紫外分光光度计厂商参与其中,评选出年度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及5个单指标排行榜,这也是分析仪器领域首个全国企标“领跑者”榜单。2022年仪器信息网再出发,将参与评选实验室气相色谱仪和微波消解仪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及若干指标排行榜。报告中,张媛媛介绍了仪器信息网在领跑者活动中的相关工作。报告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秘书长/教授 郭晓维报告题目:团体标准之战略与实践——标准化工作之思辨2017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发布是我国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一次革命性的改革,确立了团体标准的地位。报告中,郭晓维对以上转变具有的重点内容和历史意义;对国家、对企业以及对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战略意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CIS)的标准化工作实践;CIS的标准化工作起步;CIS的标准化工作宗旨(为行业和产业服务)和做法和目前的主要成效等内容进行了探讨。报告人:CSTM试验技术能力评价专委会 委员 沈克报告题目:CSTM科学试验标准与评价助力仪器产业高质量发展成立于2021年的CSTM/FC98科学试验领域标准化委员会TC04评价技术委员会,承担着仪器性能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工作,CSTM试验技术能力评价专委会承担着CSTM仪器性能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迄今为止,CSTM已制订了科学试验相关标准近百项,其中包括14项创新仪器标准和7项仪器性能评价标准。沈克在报告中主要介绍了科学试验标准与仪器评价、CSTM 标准体系与评价体系、现有仪器评价方式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等内容。报告人: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周加才报告题目:建设仪器可靠性标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分析仪器可靠性对产品的性能、稳定性与品牌意义重大,已经成为影响国产仪器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周加才在报告中从规范现场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建立可靠性规范制度和提升实物样机可靠性等4个方面综述了分析仪器可靠性提升工程的探索与举措,并探讨可靠性优化设计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运用。基于多个产品型号的可靠性工程实践表明,全员参与、全生命周期保障的可靠性提升工程,能够有效提升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报告人:清华大学国家电子能谱中心 副主任/研究员 姚文清报告题目:分析测试标准化进展与成效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姚文清在报告中以表面化学分析标准化为例,介绍了我国与国际化标准组织在标准化工作进展与发展趋势。
  • 我国成立汽车标准化研究院 聚焦汽车前瞻技术标准化研究
    11月28日,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在天津成立,这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专业从事汽车标准化研究与应用的科研机构。据了解,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将负责汽车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技术管理,对外代表中国参与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汽车标准的法规协调及制定。未来将聚焦10余项汽车前瞻技术的标准化研究,推动制定80余项新标准项目。与汽车产业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国际汽车标准制定达到15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 安铁成:我们将强化前瞻技术及标准化基础研究,围绕自动驾驶、网络安全以及电动汽车安全、燃料电池等汽车重点领域,加快新标准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动国际汽车标准法规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实施了1400多项汽车产业标准,并在国际标准法规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 郭守刚: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汽车与5G、大数据、信息通信等跨领域标准协同,推动形成汽车与相关产业统筹推进的标准化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汽车标准的国际化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司长 肖寒:推进中国汽车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贡献中国方案。
  • 国家标准委召开地方标准化暨企业标准化工作座谈会
    12月7日至9日,国家标准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地方标准化暨企业标准化工作座谈会”,北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海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分院、国家标准馆有关负责同志。   与会代表研究探讨了2011年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标准化保障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研究了企业标准化工作,分析了当前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的原则、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等。孙波、方向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 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家标准委签署国际标准化人才合作培训备忘录
    2008年12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纪正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秘书长阿兰 布莱登先生在京签署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作培训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的安排,2009年至2011年,国家标准委将与ISO中央秘书处合作,共同对中国承担ISO的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主席、秘书,中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重点专家和ISO中国国家委员会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和管理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规定、程序和技巧,国际标准起草的原则、程序、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IT工具的使用方法,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展战略及重要政策等。   纪正昆主任作为ISO理事会和战略常务委员会成员,还与阿兰 布莱登先生就《ISO 2011-2015年战略计划》交换了意见。纪正昆主任表示中国将积极参与ISO下一个5年战略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希望ISO能够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国际事务中进一步发挥作用,希望ISO中央秘书处能够更多地考虑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支持,尽快开发和推广更有效的电子工具,以降低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副主任石保权参加了签字仪式和会谈。
  • 一文读懂标准化!
    标准的定义及特性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 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共同给标准下的定义。从这个定义看, 标准具有以下4个特性。 一是权威性。标准要由权威机构批准发布,在相关领域有技术权威,为社会所公认。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发布,必须强制执行。 二是民主性。标准的制定要经过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并听取各方意见。比如,2018年5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就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 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 共同协商修订,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而形成的。 三是实用性。标准的制定修订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实现最大效益。 四是科学性。标准来源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其产生的基础是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成果,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准制定过程中,对关键指标要进行充分的实验验证,标准的技术内容代表着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标准的实施也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过程。 标准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文本标准,另一种是实物标准,也就是标准样品。 文本标准是一种正式出版物,具有版权。标准样品,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良 好特性值的材料或物质,主要用于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和给材料赋值。标准化的作用所谓标准化,就是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由于标准的应用十分广泛,标准化的作用也体现在方方面面。 第一,在保障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底线作用。国家制定强制性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强制性标准制定得好不好,实施得到不到位,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标准化具有规制作用。标准的本质是技术规范,在相应的范围内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许多产品和产业,一 个关键指标的提升,都会带动企业和行业的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甚至带来行业的洗牌。 第三,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经济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引领作用。过去,一般先有产品,后有标准,用标准来规范行业发展。而现在有一种新趋势,就是标准与技术和产品同步,甚至是先有标准才有相应的产品。创新与标准相结合,所产生的“乘数效应”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形成强有力的增长动力, 真正发挥创新驱动的作用。 第四,在促进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具有支撑作用。标准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的重要工具。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中,标准化日益成为重要的抓手。 第五,在促进国际贸易、技术交流等方面,标准化具有通行证作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首先要符合国际或其他国家的标准,同时标准也是贸易仲裁的依据。国际权威机构研究表明,标准和合格评定影响着80%的国际贸易。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体系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根据《标准化法》,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就是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化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来说,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为加强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成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分工负责”,就是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具体来说,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新型标准体系 通过标准化改革,我国构建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该体系由五个层级的标准构成,分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属于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属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 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应制定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发布。按照标准效力,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政府主导制定,主要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发布, 必须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由政府组织制定,主要定位在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以及对行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社会各方采用。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发布,发布后需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重点是与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相关的特殊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发布后需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也属于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 产业技术联盟等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凡是 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技术要求,都可以制定团体标 准。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各方自愿采用。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在企业内 部使用,但对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及到的标准,则作为企业对市场和消费者的质量承诺。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主体和程序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主要力量是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称“TC”。有人形象地将技术委员会比喻为国家标准的“生产车间”。按照规定,技术委员会 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在一定专业领 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主要承担国 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专业领域 较宽的技术委员会可以下设分技术委员会,也称 “SC”。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分为九个阶段,具体包括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出版、复审、废止等。我国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与ISO、IEC国际标 准制定程序基本一致。国际标准化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 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分别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 ISO是全球最大、最权威的国际标准化机构,负责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等各领域(除IEC、ITU以外的领域)的国际标准,其成员人口占全世界人口97%,成员经济总量占全球的98%,被称为 “技术联合国”。 IEC成立于1906年,已有110多年的历史,负责制定发布电工电子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ITU是主管信息通信技术事务的联合国专门机构,也是联合国机构中历史最长的一个国际组织,始建于1865年,拥有193个成员国。 截至目前,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已发布国际标准32000多项,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在推动全球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 步、规范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国标标准化的发展趋势 一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化。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经济低速增长态势持续的背景下,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实体经济,推动标准化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大力支持和鼓励本国企业及各利益相关方,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维护和提升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国际标准范围不断拓展。国际标准不仅限于传统工业领域,出现不断向、资源环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的趋势,体现出“国际标准无处不在”。如ISO先后制定了社会责任、组织治理、城市可持续发展、反贿赂、碳足迹和水足迹领域的国际标准,深刻影响着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是国际标准更加关注新兴产业发展。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ISO、IEC和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均高度重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共同确定2018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为 “国际标准与第四次工业革命”。ISO成立了智能制造战略组,IEC成 立了智能制造评估组,还联合成立了ISO/IEC智能制造路线图特别 工作组。德国发布了第3版《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美国发布了 2.0版《增材制造标准化路线图》,加快新兴产业标准制定。 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情况一是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持续提升。近年来,我国先后成 为ISO和IEC的常任理事国以及ISO技术管理局的常任成员,2014 年我国专家鞍山钢铁集团总经理张晓刚先生当选ISO主席,华能集 团董事长舒印彪先生2018年当选IEC主席,我国专家赵厚麟先生现任ITU的秘书长。 2016年,我国成功承办了第39届ISO大会。2019年我国承办了第83届IEC大会,这也是我国继1990年和2002年之后,第三次承办IEC大会。 二是我国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不断拓展。我国与49个国家和地区标准化机构签署了85份合作协议,涵盖了欧洲、美洲、亚洲、 大洋洲主要贸易伙伴国;与9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1份合作文件。通过与美、英、法、德、俄罗斯、东北亚、欧盟和南亚建立的双多边合作 机制,推动了电动汽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农业食品、铁路、老年 经济、石墨烯等专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我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希腊等12个沿线国家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标准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倡议》。 三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在冶金、有色、船舶、海 洋、轻工、纺织、机械装备、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电力电子、能源、材 料、生物技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提出和重点参与了500多项国 际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积极分享中国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成功实践。 四是我国标准海外应用不断拓展。我国与英国、法国国家标准 化机构持续推进两国标准互认工作,实现60多项国家标准互认;中俄民机标准化工作组,在标准互换和比对分析的基础上,标准互认工作积极推进;在农业、食品、能源和装备等领域,200多项适用的中国标准被蒙古、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采用和使用采纳;在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推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组织农业标准化宣贯培训,提升标准化意识,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使用。我国标准化重点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我国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向,是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明确要求抓好的三大战略之一。为了系统把握实施标准 化战略的内涵和任务,总局(标准委)委托中国工程院开 展“中国标准2035”研究,并把开展“中国标准2035”项目 研究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实施标准 化战略的重大举措。 “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已于2018年3月正式启 动,数十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300多位专家参与项目研究。 “中国标准2035”项目设置一个综合课题“标准化战略定位和目标研究”,以及“中国标准化体系、方法和评 价研究”“支撑高质量发展标准化体系研究”“标准化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三个专业课题。项目拟用两年时间,形成“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报告,提出编制实施我国标准化战略纲领性文件的咨询意见建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标准化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 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 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 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 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 迈向中高端水平。改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5到2020年每两年为一个阶段,目前改革已进入最后一阶段。 深化改革是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需要持续加以推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切实提高民生 和公共安全领域标准水平,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让 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二是进一步提升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效率,将标准平均制定周 期从目前的36个月缩短至24个月以内。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主导制定标准范围,强化标准审评、审查,切实压 缩政府标准数量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留出充足 发展空间。四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围 绕提升产品质量、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培育发展团 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充分释放企业、社会组织 标准化创新活力,让标准化成为市场主体改善经营、谋 求发展的得力帮手。五是加大地方、行业标准化工作 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新《标准化法》有关规 定,争取标准化综合改革早见成效。 抓紧做实“标准化+”。标准化工作的特点是要和相关领域结合,积极主动服务发展。“标准化+”就是要积极作为,主动贴上去、靠上去、融进去,将标准“化”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实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的融合发展。这些年,我 国已初步形成了“标准化+现代农业”“标准化+先进制造业”“标准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生态 文明”等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抓紧做实“标准化+”将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在面上,把“标准化+”与地方、行业和企业等实施主体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好“百千万对标达标 提升”行动,创建10个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培育50个标准化先导业态,推出1000 个企业标准“领跑者”。二是在存量上,把“标准化+”与经济转型升级重点领域 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着力构 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提 升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传统产业质 量安全标准水平,促进家政、养老、旅游、物流等服务 业标准化发展,带动经济发展质量整体跃升。三是在增量上,把“标准化+”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 动能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 航工程,建设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及时制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标准,同步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以新标准引领新产业、新动能快速发展。 大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传统中医药、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等优势特色领域和特高压输电、智慧城市等新技术领域,提出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分享中国技术标准成果。二是加快提升标准一致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与主要贸易国家和 地区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与各国在智能制造、老年经 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化合作,促进国家间标准体系兼容。实施海外标准化示范推广行动, 加大海外农业、畜牧业等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力度,提高发展中国家标准化意识。三是推进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实施《标准联通共建 “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基础设施联通、国际产能合作、拓展对外贸易和绿色、人文、健 康、金融、海洋等优先领域,聚焦重点国家、重要平台, 主动加强与沿线国家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兼容,以标准“软联通”打造合作“硬机制”,为推进“一带 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有力的机制保障。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印发《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   现将《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 务 部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成效显著,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在助推产业创新、满足消费升级、稳定出口贸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阶段,消费品标准化工作面临释放消费潜力、产品升级迭代、产业转型发展、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等紧迫需求。为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消费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以消费品标准提升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构建标准供给以政府与市场并重,标准化工作国内国际相互促进,标准运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衔接生产端与消费端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有效推动我国消费品综合竞争力提升。   —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更为健全。消费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协调配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标准基础牢固。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舒心消费、便利消费标准支撑有力。   —消费品标准水平进一步提升。满足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需要的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更加高效,消费品行业智能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建设100个以上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在扩内需、促消费、稳出口方面发挥标准引领带动作用。   —消费品领域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大幅提升。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有序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消费品企业标准化能力持续提升。   —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更加兼容。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保持在95%以上。加快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推动优势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   1. 夯实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加快推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后续工作,出台覆盖家用电器、家具、照明电器、玩具及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消费品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研究制定跨行业跨领域的消费品化学安全、机械物理安全等通用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配套的通用检测方法标准研制。研究制定消费品标签标识相关标准,明示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保障消费信息对称性。   2. 推进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在家用电器、家具、服装、箱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大宗消费品领域,围绕消费者广泛关注的核心质量指标,加快制定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鼓励企业依据质量分级标准明示质量等级、开展质量承诺,助力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机制建设,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3. 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制。结合消费品使用行为、使用场景和使用群体特殊性,开展消费体验标准化研究。完善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在产品可靠性基础上,增加易清洗、防霉抗菌、抗老化、耐黄变、耐特定温度湿度等功能性要求,完善噪声、振动等产品服役性能要求。研制产品使用舒适性评价标准。开展重点消费品安全使用期限标准研究。   4. 持续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定期组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评估,动态更新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资源共享平台和数据库。按行业、产品逐个开展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   (二)强化新消费标准供给。   5. 着力强化智能、跨行业跨领域组合组装产品标准制定。研究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生物技术与传统消费品融合发展标准化需求,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标准研制。强化智能产品标准制定,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品领域的应用。不断健全适老宜小用品、残疾人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在保障特殊消费群体健康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消费体验。   6. 强化绿色低碳标准研制。持续推进统一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认证和标识工作,加快制修订一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完善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标准要求,推动标准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节能、节水、排放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标准制定,不断完善消费品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研制轻工、纺织、电子等消费品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重点产品碳足迹以及碳核查等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开展消费品工业企业、园区、供应链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研究。   7. 制定定制产品和服务标准。响应个性消费需求,围绕定制产品和服务标准化需求,着重突破规模化定制柔性加工、高端定制功能应用、现场快速检验检测等技术瓶颈,促进消费品定制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制定适用于高海拔、高热、高寒等特殊环境的消费品标准,满足特定区域消费需求。   8. 开展集成式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整体家装、居家养老等领域集成式发展趋势,积极开展“产品+产品”“产品+服务”“互联网+产品+服务”跨行业跨领域集成式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产业规范服务流程、质量评价、售后质保等质量控制关键点。   (三)健全消费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9. 强化创新研发、工业设计标准制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创新成果标准转化力度,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协调发展。加强人类工效、感官分析、色彩美学等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标准研制,提升产品功效性、舒适性、便捷性。   10. 加快消费品产业基础标准制定。排查我国消费品制造业“卡脖子”断点,重点制定消费品基础原材料、核心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标准。推动消费品制造装备标准升级,提高轻工机械、纺织机械等制造装备性能、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发挥链主企业主导力和行业协会组织作用,逐个产业逐个领域构建高水平供应链标准体系,以市场化机制实现全链条质量提升。   11. 加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研制。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传统消费品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细分行业应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研制。在家电、电子、纺织服装、家装建材等领域,构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体系,研制工厂设计、工艺仿真、质量管控、仓储管理等智能工厂规范或规程标准;制定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设备巡检、缺陷检测、供应链协同、设备远程运维等指南标准,以及大规模个性定制等新模式应用规范或指南标准,加快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   (四)拓展消费品服务链价值链标准。   12. 强化物流标准体系建设。顺应高效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结合各类消费品自身特点,明确主要消费品物流标准特殊要求。加强无人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消费品配送与管理中的应用与标准制定。加快1.2米×1.0米尺寸标准托盘、0.6米×0.4米尺寸标准物流周转箱(框)推广应用和循环共用,大力发展单元化物流。   13.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体系。开展消费品安装、维修、维护(清洗)等售后服务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升重点领域产品售后服务水平,推广消费品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助推消费品产业价值链提升。   14. 加强再生资源利用标准研制。加快制定消费品回收利用相关标准,推动再生利用产品标识标准在再生塑料、再生纺织品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标准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等标准研制。   (五)推动中国消费品标准制度型开放。   15. 加大标准助推消费品贸易便利化力度。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要消费品标准化研究。鼓励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照明电器、家具、鞋等行业,围绕东盟、非洲等我国对外投资相对密集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境外标准化服务站,面向境外中国企业开展信息咨询、标准宣贯、质量诊断等一站式标准化集成服务。加大消费品标准外文版翻译力度,加强对外交流。   16. 推进中国消费品标准国际化。支持我国标准化技术机构、企业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相关工作,促进优势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   (六)夯实消费品标准化发展基础。   17. 着力强化消费品标准化技术力量。动态优化消费品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加快完善食品、婴童用品、塑料制品等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培养一批有经验、有能力、有影响力的标准化专家,形成国际标准化对口单位、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一体化建设发展的有利局面。全面强化消费品领域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   18. 促进消费品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鼓励各类社会团体聚焦消费品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加大团体标准研制力度,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专精特新发展需求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估和“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拓宽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渠道。   19.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企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开展轻工、纺织、电子电器、建材等重点消费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大力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领跑者”制度有效实施,持续推进对标达标工作,提升企业执行标准能力。   20.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建设。以消费品产业集聚区、行业领军企业或标准化技术机构为创建主体,持续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工作。在试点一线,收集分析消费痛点、消费热点、消费增长点,促进各领域消费品标准化工作与消费需求相向而行。试点开展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推动后市场产品安全缺陷判定与标准制修订协同。   21. 加强国家标准样品及检测技术标准研制。在电子电器、皮革、纤维、纺织服装等领域,突出强制性标准配套、检测方法支撑、测量系统校准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大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力度。加强消费品领域高端检测仪器研发,提升检测设备智能化水平,强化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标准研制,提升检测技术的水平。   三、重点领域   (一)家用电器。适应消费市场对高端、智能、健康、节能家电的增长需求,加快完善家用电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智能家电标准体系,推动从单一智能产品向协调联动智能家居的转化。优化家用电器产品标准的健康功能指标,满足消费者关注的抗菌消毒、清洁净化、健康保鲜等消费需求。逐步完善家电清洗保养、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标准要求,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制定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和更新换代的团体标准,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推动超龄大家电更新换代。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结合我国消费电子产业现状和消费者使用需求,重点从技术、质量、安全、体验等方面推动消费电子产品相关标准制定,强化智能终端产品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加大关键创新技术标准研制力度,推动硬件接口、互联协议、编解码算法、图形图像处理等重点标准制定,拓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应用。进一步加大消费电子产品适老宜小机理和影响因素研究力度,加快推进消费电子产品适老化标准和青少年视听健康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使用体验。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完善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家具、涂料染料、卫浴陶瓷、厨卫五金、壁纸、地毯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安全强制性标准体系,推动照明电器、卫生器具等重点产品节能、节水等标准制修订,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围绕大家居市场发展趋势,增加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售后安装服务等标准供给。健全智能家居产品标准体系,研究智能家居产品人机交流、多媒体设备联动、网络互通共享等标准化技术,实现舒适便利、功能合理、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居住环境要求。加强废旧家具回收利用标准化研究,制定生态家具标准,支撑家具行业绿色发展。   (四)纺织服装与服饰产品。适应纺织纤维材料差异化、高性能、多功能化和服装服饰产品个性化、时尚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加强棉麻丝毛绒皮等天然纺织材料及制品质量分级标准制定,加快新型纤维材料、复合材料标准研制。加快产品智能化、舒适性、功能性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智能纺织品、功能纺织品、绿色纺织品标准制定。开展汉服、传统首饰等标准化研究,引领国潮国货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纺织品服装标签标识标准,明示产品材质和纤维成分。开展感官分析、洗后外观等产品消费体验标准研制。加强纺织数字化标准研究,制定纺织装备信息模型、互联互通、远程运维以及智能工厂、个性定制等智能制造标准。加快建立以绿色原料、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循环再利用为重点的纺织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进纺织产业全生命周期评价。积极推进纺织品标准样品研制。   (五)婴童用品和老年用品。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婴童用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儿童玩具、婴儿呵护用品、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儿童家具、儿童眼视光产品、童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和重要产品标准。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大相关标准研制力度,引领适老化家电产品、家居产品、卫生用品以及老年休闲娱乐产品、康复辅助器具等产业发展。开展老年用品“一揽子”标准工具包建设及推广,助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结合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加快补充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油墨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美白、祛斑、除皱等产品功效、评价标准研制,规范产品宣传标识。加大浓缩产品、婴童洗护产品标准研究,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加快消杀产品、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产品相关标准研制,支撑公共卫生安全。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完善学生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快文具、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用品标准建设。健全文体用品、户外休闲、运动健身产品标准体系。加大武术、摔跤、棋类、射艺、龙舟、毽球等中华传统体育,以及足篮排球和田径、游泳、体操、武术等专项运动用品标准建设。推进消费品产业与现代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加大电影、动漫等文艺影视周边衍生产品标准化力度。   (八)传统文化产品。加大工艺美术、陶瓷、玻璃、文房四宝等标准制修订力度,推动传统文化产品向特色型、创意型和精品化方向发展。强化中华传统文化元素的标准化,规范产品设计、色彩、结构、特殊工艺等特征要素,提升产品文化属性和附加值。鼓励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特色的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标准制定。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逐步构建以基础通用、产品质量分级、食品加工质量控制管理和质量检测方法为主体的新型标准体系,引领食品行业做优做强,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完善月饼、粽子、速冻饺子和中式香肠等中国特色风味食品和传统食品产品标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食文化。支持加工、包装等智能化食品机械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我国食品工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方、各行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标准化技术组织要充分发挥标准化主力军作用,加强本方案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各方对消费品标准化工作的诉求,将本方案与各行业发展政策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标准宣传。加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知识宣传解读,倡导优质优价、绿色环保和适度适宜的消费理念。围绕世界标准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标准发布、重要标准实施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和氛围。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标准化宣传。   (三)加强社会服务。支持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标准化合作,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开展消费品标准化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标准化需求,因地施策、行地结合开展消费品标准化专项服务。
  • 里程碑!中国标准化协会成立中医药标准化分会
    p   1月15日,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医药标准化分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 /p p   分会会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永炎担任,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黄璐琦院士任秘书长。分会秘书处挂靠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p p   中医药标准化分会的宗旨是搭建中医药标准化合作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中医药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分会主要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方针和政策的研究 组织制定中医药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等团体标准 搭建中医药标准实施效果动态监测平台,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反馈、修订的过程跟踪,形成标准评价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员培训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24e8f0a4-f0ee-42eb-8a5a-4f4f538dd402.jpg" title=" 1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大会现场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53ff14c9-da9d-4544-8e0e-b887f8a1fb18.jpg" title=" 2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医药标准化分会会长王永炎院士发言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42e9a4eb-ba3c-4cd7-b16e-8a7ce2a2bfe8.jpg" title=" 3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国中医科学院党委书记王炼讲话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6f4d0171-6a43-4bbe-b464-6a1fa970e22d.jpg" title=" 4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国标准化协会理事长纪正昆讲话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463a49ef-f60e-49a1-a9c2-c3ff8cf800c3.jpg" title=" 5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医药标准化分会秘书长黄璐琦院士主持大会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967b83fc-a9b3-47c0-af61-bef41937d61b.jpg" title=" 6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医药标准化分会常务理事合影 /span /strong /p p br/ /p
  • 借鉴国际水处理设备标准经验 推进国产设备标准化进程
    环保设备是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环保设备制造业发展迅速,技术的集成化和设备的成套化、国产化逐步受到重视。但是,由于国内环保设备市场较为混乱,环保设备没有完整的标准化、系列化,没有形成规模,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低。通过提高环保设备的标准化程度,促进其集成化,可最大限度的降低设备投入和运行费用,实现自动化控制等目标,提升我国环保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环保设备的可持续发展。 国外对环保设备的分类和标准化进行较早,有些国家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德国标准化学会(DIN)、英国的标准学会(BS)、美国的国家标准学会(ANSI)等,对环保设备有较为系统、详细的标准和规范。尤其在技术要求和配套性方面,具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性。接下来将依次介绍国际水处理设备标准体系,以期为我国环保设备标准化工作提供借鉴。ISO 水处理装备标准 ISO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制订的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标准化专门机构,成立于1947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利于国际物资交流和互助,并扩大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与其他国际性组织合作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ISO标准中涉及到水处理设备的标准共14项,主要在通用产品标准的范围内,包括动力泵、螺栓、污水管道系统、球墨铸铁等几大类,以原则性规定为主。欧洲水处理装备标准 EN标准是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omit éEuropéen de Normalisation ,法文缩写CEN)颁布的标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立于1961年,总部设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是以西欧国家为主体、由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的非营利性国际标准化科学技术机构,是欧洲三大标准化机构之一。欧洲水处理设备标准共有67项,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1、一般要求共3项,包括:①建筑物外排水和污水系统组件的清理和修复的一般要求 ②建筑物外排水和污水系统状况的确定-第1部分:一般要求 ③专门为无沟排放污水设备而设计的部件的一般要求。 2、污水处理厂的相关标准共16项,涵盖了通用施工原则、预处理、初次澄清、污泥储留池、活性污泥处理、生物固定薄膜反应器、污泥处理和储存、安全性原则、需要的通用数据、控制和自动化、化学处理、沉淀/絮凝处理、消毒、活性污泥厂的曝气槽清水中氧气转化的测量、物理(机械)过滤法等内容,基本上涵盖了污水处理的全过程。 3、船和海上构筑物排水系统标准共4项,包括:①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的设计 ②生活污水排水、排水管道的自流系统 ③生活污水排水、排水管的真空抽吸系统 ④生活污水排水、污物处理排出管道。 4、污水管道系统相关标准共43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一般要求:包括液压排放管、排水管和污水管构件的一般要求,排水管和非开槽污水管的结 构和测试,建筑物外运输污水的塑料和导管系统的地上和地下安装规程。 b.试验方法类:地下排水和污水用塑料管道系统的耐温度循环和外部负荷综合作用的试验方法,地埋式无压热塑性管道接头密封压力的估算方法。 c.建筑物内粪便和污水排放用热塑管道系统:包括抗周期性升温的试验方法、连接件气密性试验方法,推荐的安装指南等通用要求,并针对聚丙烯(PP)、聚已烯(PE)、聚丙烯(PP)、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和聚氯乙烯(PVC-U)材质的管道的合格评定指南、配件、系统适用性、推荐的安装指南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d.无压力排水和污水用塑料管道系统:明确了未增塑的聚氯乙烯(PVC- U)、聚丙烯(PP)、聚已烯(PE)的合格评定指南、系统适用性、管道规格、系统和配件要求、辅助配件(包括检查井的规格)等具体要求,并对不饱和聚脂树脂(UP)基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GRP)的接头适用性、配件、安装指南、活动关键部位、减少接头或刚性结点、总则、辅助设备等做了规定。 e.污水和排水用纤维水泥管:对检查井及人孔、重力系统的管道、管道连接件及配件等做了规定。 5、水处理装备材料及试验方法标准共1项,污水工程用球墨铸铁管、配件、附件和其它接头要求和试验方法。德国水处理装备标准 德国标准化学会(Deutsches Institut für Normung,DIN)是德国最大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公益性标准化民间机构,成立于1917年,总部设在德国柏林。DIN于1951 年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同时DIN还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国际标准实践联合会(IFAN)的积极参加国。德国现有水处理设备相关标准60项。德国的水处理装备标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基础标准包括2项,废水工程:术语,城市技术设施用术语-第1部分:水处理。 2、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共18项,包括:①对于常规中大型污水厂,直接引用的欧洲水处理标准(EN)中的污水处理厂部分(共16项) ②对小型污水厂,对污水预处理工厂、好氧生物处理生活污水所用的渗透膜的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共2项)。 3、构件和技术装备的设计原则共12项,对污水处理厂各构件及技术装备的设计原则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固体分离和浓缩设备,含氧生物废水处理设备,水闸、泄水闸门、叠梁闸门等截水设备,粒状介质过滤器和粒状固定床过滤器中污水处理用设备,热污泥干燥设备,输送设备等。并对厌氧废水处理厂、排泄污水的接收站、污水污泥的机械排放、间歇操作装置等进行了规定。 4、专用装备标准共13项,主要包括废水处理厂专用设备类、水处理用设备类和管道类。 5、50PT及以下的小型废水处理系统的标准共7项,包括预制的化粪池,土壤渗透系统,包装的和/或现场装配的家用废水处理设备,预制袋就地组装的化粪池,预处理污水过滤系统,化粪池污水的预制处理设备,预制三级处理装置等。 6、试验方法类共8项,主要包括水处理设备腐蚀防护效果的评定方法和其他试验方法类。英国水处理装备标准 BS标准是由英国标准学会(Britain Standard Institute, 简称BSI)制订的英国标准。英国标准学会是在国际上具有较高声誉的非官方机构,成立于1901年,是世界上最早的全国性标准化机构。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举世闻名的,集标准研发、标准技术信息提供、产品测试、体系认证和商检服务五大互补性业务于一体的国际标准服务提供商,面向全球提供服务。英国现有污水处理设备标准54项,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1、污水处理厂相关标准共8项,主要包括预处理、一般建造原则、要求的一般数据、初次澄清、活性污泥处理法、曝气池清水中充氧量的测量、气味控制和通风、生物固定薄膜反应器等。 2、建筑物外排水和污水系统标准共10项,对建筑物外排水和污水系统的概述和定义、计划、维修和使用、性能要求、泵抽排装置、水工设计和环境考虑、修复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规定了排水和污水管道系统的一般要求和目视检验编码系统的条件要求、建筑物外压力污水系统等。 3、管道系统标准共36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一般用途、排水和排污水的地下或地面压力系统用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烯 b.排水管和污水管用陶制管、管件及管件连接 c.污水系统用带套管和孔座及其配件 d.非承压地下排放和污水用塑料管道系统 e.建筑物内污水和污物排放(高、低温)用塑料管道系统 f.试验方法和材料要求:包括污水工程用球磨铸铁管、接头、配件及其连接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橡胶密封件、弹性密封件的材料要求等。美国水处理装备标准 美国的水处理装备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是ASME标准、ANSI标准、ASTM 标准。ASME标准是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 ASME)制定的,其指定的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在全球九十多个国家采用。ANSI标准是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ANSI)制定的标准。ASTM标准是由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 ASTM)制定的标准。关于水处理装备的相关标准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水处理装备的材料、管道系统、设备操作及管理等标准。主要包括,水、污水处理设备用700等级的铸造链、连接件及链轮,输水用聚氯乙烯PVC压力管及配件的地下安装, 非下水道排污的废水处理系统的最低要求,水处理设备的消毒,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和管理等5项。另外,ASTM标准中也包括了很多水处理设备制造所用材料,污水处理管道等方面的标准,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二类,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相关标准。共包括14项子标准。 第三类,废水处理系统用组件和装置的评定相关标准。包括了13项标准。 第四类,紫外线微生物水处理系统。包括了13项标准。国外水处理装备标准的总结 1、标准系列化,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欧盟、美国、德国等主要围绕一个大系统来做标准,逐步实现标准的系列化。如欧盟的污水处理厂标准,涵盖了污水处理厂从初始建造到污水、污泥处理等一系列操作规程 德国对污水处理厂各构件和技术装备的设计原则进行了规定 美国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标准”、“废水处理系统用组件和装置的评定标准”等涵盖了生活污水处理主要环节及设备。 2、重视性能要求和试验验收从产品角度来看,制造厂商确保了产品的生产供应,但产品的性能,多由用户通过试验和验收来确认。从目前统计来看,德国、美国、欧盟等国外标准,重视对设备性能和试验验收,出台有水处理设备腐蚀防护效果的评定方法等相关标准。 3、设备标准大多是以原则性的规定为主国外标准化组织对设备的标准多以原则性规定为主,一方面是基于国外设备供方经过长期的市场竞争,已建立了完善的企业产品标准体系 另一方面,是由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标准中均允许由用户和设备供方在合同(协议)中对特殊要求和细节做出规定。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少标准数量、简化标准结构。我国环保设备标准问题及标准化工作方向 国内环保设备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存在着分类不系统、标准不全面、规范不具体等问题,直接导致我国环保设备成本偏高,运行成本高,维护费用大、使用寿命短,对配套设备要求高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导致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偏低的现象。 为推进国产设备标准化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分类及型号编制的标准化 ②技术条件的标准化,有利于环保设备的规模性开发、生产 ③接口的标准化,即配套设备的标准化 ④零部件的标准化,即提高零部件的兼容性 ⑤设备管理的标准化,要注重环保设备在管理过程中的运行、调整和控制问题。来源:中宜环科环保产业研究
  • 【重磅】标准化法修订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全文)
    p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反对,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 /strong /span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span /stron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cf51721b-e14f-40b2-b34b-f30a5e1bba50.jpg" title=" 1.jpg" width=" 450" height=" 296"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96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bd4d4051-ee5b-4fcb-8ff1-70c357082352.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2.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0872b780-572e-4d53-bbbb-2abe6ace317b.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3.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在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共图书馆法三部法律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表示,标准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计民生来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当前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标准化的基础性作用、引领性作用和战略性作用方面表现突出。 br/ /p p   田世宏指出,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实施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各面,同时也影响到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它的重要意义有以下四个方面: /p p   第一,有利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标准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是相关的,标准化法修订从一开始的立法宗旨到各项具体制度的设计,都贯穿标准化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比如说在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上,首先强调要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在标准的制定范围上,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应当制定标准。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标准在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中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再有,在标准的效力上,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那么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化法明确规定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强制实施。同时在标准的制定上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也支持社会公众对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会监督。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知晓和应用标准,这次标准化法修订也规定,政府制定的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标准、应用标准、支持标准。 /p p   第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因为标准和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同地构成了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这也是国际公认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所确定的一个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就是由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构成。他们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提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新法中对标准制定的原则要求,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标准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在标准的实施上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提供。同时也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而且这次标准化法还有一个新的规定,即法律规定要求推动全社会应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化在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方面的支撑作用。 /p p   第三,有利于强化标准化工作的法治管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同时也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明晰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和效力,规定了标准制定的立项评估,实施验证,以及标准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规定要建立标准化争议方面的协调调解机制,以及有关的投诉、举报制度等等。 /p p   第四,有利于助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因为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所以标准化在便利国际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各个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特别是现在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我们也是贸易大国,也是制造大国,我们标准化的作用在国际交往中更加凸显。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中,首次提出了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同时也鼓励要参加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要相互转化和应用。过去我们更多强调的都是采用国际标准,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一方面要结合中国国情来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我们要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推动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再有,新标准化法强调了中国在标准制定、实施的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地使标准化工作能够与国际规则深度融合,更好地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软连通”,用标准化工作助力中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附 & nbsp 件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strong /p p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目  录 /strong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p p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p p   第四章 监督管理 /p p   第五章 法律责任 /p p   第六章 附  则 /p p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p p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p p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p p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p p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p p   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p p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p p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p p   第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八条 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p p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p p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p p    strong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strong /p p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p p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p p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p p   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p p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p p   第十二条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p p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十三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p p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p p   第十四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制定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 /p p   第十五条 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应当在立项时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p p   第十六条 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制定强制性标准,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 /p p   第十七条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p p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p p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p p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p p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p p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p p   第二十三条 国家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和资源共享,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积极推动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并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 /p p   第二十四条 标准应当按照编号规则进行编号。标准的编号规则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p p    strong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strong /p p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p p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p p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p p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p p   第二十八条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p p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p p   第三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情况,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或者通过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处理。 /p p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p p    strong 第四章 监督管理 /strong /p p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p p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 /p p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备案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 /p p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p p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受理举报、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p p    strong 第五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p p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三十八条 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社会团体、企业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相关标准,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利用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p p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或者备案,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二条 社会团体、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rong 第六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四十四条 军用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p p   第四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p
  • 标准化战略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学术会议在京召开
    p   为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2018年11月28日,标准化战略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学术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知名学者、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代表,以及来自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标准组织的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邓秀新院士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邬贺铨院士主持了上午的研讨会。 /p p   田世宏强调,中国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一方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推进中国与国际国外标准体系兼容,以标准互联互通促进产能合作和经济贸易便利化。制定实施中国标准化战略,要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用最严谨的标准筑牢质量安全底线,用最适用的标准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用最有效的标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最科学的标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要聚焦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对接第四次工业革命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通新技术向新产业转化的标准通道,推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标准体系的建设,服务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要聚焦开放合作共享发展,积极融入国际标准化活动,学习借鉴国际国外标准化战略成功经验,促进中国与各国标准化战略、政策、体系的相互兼容,推进标准的互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p p   邓秀新表示,中国工程院将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院士、专家积极参与到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化工作中,支持他们参与或主持国际标准以及重要国家标准的研制,努力为提升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贡献力量。 /p p   会议还围绕“标准与专利”“标准便利国际贸易”“标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议题进行了分组研讨。会前,为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新聘任的顾问中国工程院赵宪庚院士、朱高峰院士、干勇院士和奥地利标准化协会伊丽莎白?斯坦福布拉哈女士,以及新聘任的委员中国计量大学宋明顺校长颁发了聘书。 /p p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6"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p
  • 国家标准委公布首批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
    p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用标准化理念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国家标准委近日印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确定了首批40家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 /p p   首批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包括质检总局法规司、卫生司、食品局、标准法规中心、中国特检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等直属单位。同时,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党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光明日报社机关党委、中国计量大学以及中共四川省自贡市委、中共如皋市委、中共会昌县委和安徽、江西、山东、云南、陕西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参加试点。 /p p   通知要求,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通知的部署,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推进实施,与标准委机关开展联学联做,圆满完成党建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为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体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p
  • 我国第二项烟草标准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
    10月27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物理及尺寸测试分技术委员会(ISO/TC126/SC1)第28次会议上,由我国提出的“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 振动法”(ISO 3550-3)国际标准提案被成功立项,正式进入国际标准制修订程序的工作组草案阶段。这是继今年4月由我国烟草行业提出并牵头制定的第一项国际标准《烟草及烟草制品 箱内片烟密度偏差率的无损检测 电离辐射法》正式发布并出版,实现我国烟草行业国际标准“零”的突破后,第二个烟草类国际标准项目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在烟草类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副局长张保振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精益求精、抓好落实。   据悉,此前ISO/TC126/SC1针对“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已制定了“旋转笼法”和“旋转箱法”两项国际标准,我国已将该两项国际标准分别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针对其中存在的技术缺陷,组织行业内外相关单位开展了4年多的深入研究,制定了“卷烟 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 振动法”国家标准(GB/T 22823.17—2009)。2009年5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ISO/TC126/SC1第27次会议上,我国代表团就该方法做了专题报告并正式提出“振动法”国际标准项目,仅一票之差未能成功立项。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国家局组织行业内外相关技术力量继续开展新的试验研究,积累了大量具有说服力的科学数据,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参会预案,最终使该项目在本次会议上成功立项。   按照会议决议,我国将与英国、日本、韩国、印度共同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由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组织起草工作组草案,于2011年1月底前提交ISO/TC126/SC1秘书处进行投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卷烟端部落丝测试方法的研究”2007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并于2009年顺利通过验收,相关仪器设备已投入运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加强我省标准化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建立完善新型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有效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同步推进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两个转型”中的基础作用,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支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经济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持续深化,数字经济标准化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不断拓展。——标准化水平显着提高。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支持标准研究比率达到55%以上,标准核心指标充分集成科学、技术和经验成果,标准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融合,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和奖励力度持续加大,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充分激发,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标准化工作基础更加夯实。建设5个以上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培养一支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到2035年,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开放包容的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综合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二、重点任务(一)夯实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标准基础。围绕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强标准研制。构建煤电产业向绿色低碳能源综合服务转型的标准体系。构建煤矿智能化改造和煤炭绿色安全开采、清洁高效深度利用标准体系。同步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与标准更新升级。制定煤层气勘探、开发行业的系列技术标准。推进氢能、甲醇、地热能、生物质能、干熄焦发电的标准研制与应用。同步开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试点示范与标准研发。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与标准研发。围绕“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推进标准化建设。(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标准水平。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率先转型,构建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推动向特种金属材料、新型铝镁合金、高端碳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延伸发展,研制相关标准。强化焦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和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标准化支撑。构建煤电材、煤焦化氢、煤焦钢等一体化高效循环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三)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研制与应用。以集群化规模化为发展方向,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产业、节能环保、现代物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煤成气、光机电、合成生物、现代医药和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标准研制,从“行业平均水平”“行业标杆水平”两个层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升级。鼓励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四)加强服务业标准规范。围绕服务业提质增效、扩容升级、加快成长,推进标准应用。健全科技服务、高端商务、绿色金融、现代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制定现代商贸、体育休闲、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规范。加强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非营利性服务业标准研制与应用。深化国家级服务业服务质量和品牌信誉标准化试点。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五)提高农业农产品标准质量。围绕农业特色转型、坚持特优方向,提供标准保障。聚焦晋中国家农高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建设,完善配套标准体系。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标准迭代升级。聚焦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标准研制。聚焦有机旱作农业的生产技术、作物品种、产地保护、收储运管等全产业链,制定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聚焦建立“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矩阵,实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制定功能食品与药食同源食品标准,推进黄花、杂粮和代用茶标准化种植。聚焦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参与制定修订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聚焦提升“南果中粮北肉”出口平台和“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功能,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研制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候资源等方面标准,支撑现代气象为农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六)健全数字山西标准体系。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释放标准效能。建立云服务、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数据、区块链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推进钢铁、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有机融合的标准体系建设。研制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慧民生、智慧城市等领域系列标准。构建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开展网络安全监管、数据信息保护、数据分类分级、公共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管理等相关标准研制。(七)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标准联通。围绕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强化标准供给。聚焦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及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系统开展“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标准布局。构建文化体验游、长城军事游、红色经典游、工业遗产游等文旅研学新产品标准体系。聚焦实施“9+13”(9家龙头景区和13家重点景区)梯次打造培育计划,制定实施与国家标准相匹配的景区建设、服务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聚焦旅游服务提档升级,完善集散中心、公路驿站、房车营地、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体系。聚焦旅游特色产品、特色线路、新兴业态,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标准化水平。(八)推动康养产业标准建设。围绕提供更高品质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夯实标准基础。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避暑康养、温泉康养、中医药康养等领域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文旅康养示范区标准化试点。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婴幼儿、高龄失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相关服务标准。开展康养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研制。研制“互联网+养老”“5G+远程医疗”等系列标准。(九)强化创新生态标准支撑。围绕提升整体创新能力,加快标准创新。高质量推进“111”“1331”“136”创新工程,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鼓励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加大标准研发力度。建设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开展“领先者”标准研制。建立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发力、产学研用融合的技术标准创新体系。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以智创城为载体的重点产业领域双创升级标准。(十)以标准化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围绕推动市场主体倍增,拓展标准领域。在省属企业专业化重组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标准化、精细化、数智化、证券化水平。加强国有资本穿透式、标准化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标准体系。支撑实施晋商晋企贴心计划,健全常态化服务对接、民营企业诉求维权等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保护领域标准化研究,支撑市场主体保护和市场环境优化。(十一)加强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围绕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突出标准规范。制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审批事项下放标准化清单。加快知识产权保护、“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等方面标准研制。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应用试点。在政务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方面开展相关标准研制。加快数字政府标准化建设,实现智慧办公、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开展执法信息数据、执法装备、智慧监管等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综合监管标准体系。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十二)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围绕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山西行动,加快标准升级。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行动,推进我省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制定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标准,探索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积极参与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与监测等重点标准的研制。推进能效领跑者计划,强化能源单耗定额标准管理。开展生物质高效清洁利用、工业节能、储能、综合能源管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构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标准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制定。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标准化试点。(十三)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标准。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高标准门槛。提高多污染物、新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标准化水平,实现“蓝天常驻”。研制黄河流域堤防建设、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制定取(用)水定额、产品水效、节水技术与产品、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标准。推进实施“四水四定”“五水综改”以及水网建设等标准化工程。推动土壤环境安全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标准的实施与完善。研制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标准。开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技术标准规范。完善环境监测技术方法、污染物排放、清洁能源、环境质量评价与分级、气候影响评价等技术标准。开展太行山、吕梁山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标准化试点。实施采煤沉陷区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一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标准。推进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标准化建设。(十四)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标准支撑。强化对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的标准化技术支持。完善农村饮水设施、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物流、农村数字通信、生态牧场建设标准。完善康养特色村和特色院落的建设标准,推进特色民宿和乡村旅游标准化经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水平,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领域标准供给,深化美丽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开展高素质农民标准化培育培训,打造提升“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区域特色劳务品牌。(十五)推动城市建设标准化。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和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六)以标准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坚持系统治理、规范治理,用好标准工具。抓好市域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构建“全科网格”标准化运行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减负增效、服务设施布局和利用率、创新社区治理的标准化服务模式。聚焦村级事务公开、议事协商、综合服务和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健全农村社会治理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助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十七)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围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全方位、立体化构筑标准防线。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统分结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运行机制,织密应急管理、风险评估、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物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能源安全、社会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标准网”。研制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相关标准,完善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标准体系。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标准化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构筑涵盖生产、储存、分发、配送、使用和处理等应急物资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抗灾等级。研制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八)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均等化、普惠化,守好标准底线。研制托育、教育、养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就业创业、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社会保险等服务标准,建立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援企稳岗、精准帮扶、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系列标准。建立完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提升医疗卫生和中医药标准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完善全民健身等公共体育服务标准。研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标准。(十九)加强高水平开放标准化。围绕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促进标准联通。开展钢铁板材、抗菌素、镁及其制品、太阳能电池、电工器材、塑料制品等重点贸易产品标准比对分析。支持山西能源领军企业率先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标准化合作。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标准。促进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衔接,鼓励企业生产同线同标同质产品。争取有关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或对口单位落户山西。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实施国家公铁、陆水、陆空等多式联运标准,加强区域产业、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标准化合作。三、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一)推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对标一流,持续推广试点经验在全省各地、各领域开花结果。实施试点中形成的考核引导、激励奖励、人才培养、第三方服务支撑等机制,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加快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机制,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构建以社会团体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技术为支撑的团体标准工作模式,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在我省技术领先、市场化较强的产业领域培育团体标准组织。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吸收创新型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领域标准的制定,带动中小企业制定联盟标准,开展对标达标创标活动,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持续优化地方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创新企业、消费者参与标准制定机制,建立重点领域“直通车”制度。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健全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工作机制。(三)畅通标准应用渠道。强化标准在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中的作用,围绕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行和完善“山西标准”标识制度,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探索建立“标准+认证+品牌”工作模式,构建标准、认证、品牌高效协同的生态系统。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四)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做到标准制定高质量、标准实施高效率。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围绕生态红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强实施监督的精细化管理,建立部门统筹、市县联动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情况通报与公布制度。建立标准实施评估机制,通过开展地方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促进标准不断优化迭代。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并推动评价结果应用示范。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释放标准化人才活力。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深入推进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持山西农业大学开展标准化学历教育。建立质量与标准化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加强基层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市县标准化工作业务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试点。强化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在科技决策咨询、标准化改革和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四、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纲要》落实落地。充分发挥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各地各有关部门标准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系统协同、部门协同、专项协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效益。(二)强化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促进科技、产业、贸易、金融、信用、人才等标准化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发挥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及各地各有关部门标准化奖励的激励作用,表彰奖励标准化先进典型,不断调动全省标准化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强化宣传引导。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的培训内容。开展“标准化公益大讲堂”“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知识,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各地主流媒体要宣传标准化工作在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增强标准化意识,营造推动标准化持续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在开展标准颜值、推动标准实施等工作中积极作用。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 标准化制定改革:由“政府化”走向“市场化”
    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现场   &ldquo 我国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增强,但与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发展需求相比还很不相称,我们应当在国际标准化舞台创作中国好歌曲、唱出中国好声音。我们既要&lsquo 学唱&rsquo 我们更要&lsquo 领唱&rsquo ,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标准组织担任一系列重要领导职务的作用&hellip &hellip 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企业、产业走出去,推广中国标准,唱响中国装备。&rdquo 3月11日,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国家质检总局会议室现场,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的生动而又振奋人心的话语令全国各地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全国标准化工作系统的与会者力量倍增,这力量正在汇聚到国家标准化工作深入改革的洪流中。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质检总局协同发力创新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现场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等部委,在制定标准等相关政策规划时,突出强调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并落实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解振华副主任强调,标准是保障科学决策的重要支撑,实施好标准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标准化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继续实施&ldquo 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rdquo ,建立节能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科技部王伟中副部长深入分析了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回顾了科技与标准融合发展、科技分类支持标准等进展情况,强调要进一步健全科技与标准化的结合机制,加大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力度,努力营造好的创新环境,共同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毛伟明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国际标准化推进、标准化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强调以&ldquo 支撑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自主创新&rdquo 为主线,在强化重点标准制定、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下功夫。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题为《改革创新 协同推进 奋力开创标准化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国标准化战线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坚持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取得了新成效、新突破、新进展。   面对未来的标准化工作,田世宏指出了未来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四大着力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凡是需要改革的,都是实际工作中反映问题较多、矛盾较大的方面。从问题入手,分析哪些应该改、如何进行改。   二是强调协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标准化改革需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应当更有利于提高标准化管理的效率,更有利于形成标准化工作的共同治理,更有利于调动发挥各部门、各地方标准化管理的主导作用。   三是统筹管放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强制性标准统一管理,突出推荐性标准公益属性。另一方面是发挥市场在促进创新、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发展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制度。   四是坚持立法先行。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改进程,以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标准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ldquo 深化改革 支撑发展 &rdquo 八字方针引领未来中国标准   支树平高屋建瓴地指出了标准工作的成绩和未来重点。他首先充分肯定了2013年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一年来,全国标准化战线的同志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以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标准的支撑作用、战略作用、基础作用得以强化,标准水平、管理水平和实施水平得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时代进步,标准化持续发展、不断变革,内涵不断深化、外延不断扩展,在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标准已经成为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器、市场经济运行的耦合器、政府职能转变的容纳器。我们对标准的认识必须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对标准化的工作必须看得再重一些、抓得再紧一些。   支树平代表质检总局党组,对标准化工作提出&ldquo 八个字&rdquo 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支撑发展。他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把&ldquo 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rdquo 列为重点改革任务。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大力推进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也把标准化列为今年质检改革的六大任务之一。标准化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管与放相结合,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增强标准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一方面做&ldquo 加法&rdquo ,全面正确履行标准化管理职能,强化标准化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一方面做&ldquo 减法&rdquo ,逐步减少政府标准的层级和规模,发挥市场标准在促进创新、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做到强标更强,兜住底线 推标更优,保住基本 团标更活,促进发展 企标更高,提升质量。   支树平要求,标准化工作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更好地发挥标准化支撑发展的作用。要支撑好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夯实农业标准化基础,不断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要支撑好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将标准作为宏观调控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标准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积极作用。要支撑好&ldquo 走出去&rdquo 战略实施,加快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缩小与发达国家标准水平的差距,积极推广中国标准,唱响中国装备。要支撑好质量强国建设,继续发挥好标准对质量的指引、评价作用,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执法打假等提供技术依据。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波在会议上总结了各部门创新协同工作机制既体现了标准化工作的综合性,也凸现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三位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各个部门的领导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指明了标准化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着力点,对做好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各司局及有关直属挂靠单位、在京部分行业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标准委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同志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 专家呼吁:标准化“务实”也应“务虚”
    多位标准化理论研究专家在“标准化知识体系”研讨会上呼吁   标准化“务实”也应“务虚”      标准化知识教育和国际合作已经成为标准化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图为日前举行的某标准化教育国际研讨会会场。   7月1日,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标准化知识体系”研讨会上透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信息:对标准化知识体系进行重新认识,已成为国际、国内标准化界和有关各界关注的理论问题。   建立“标准学”学科   探求建立标准化职业资格,鼓励高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和设立标准化专业等都属于标准化人才培养的范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马林聪认为,随着标准化的影响力日益增强,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而开展标准化教育,首先需要确定标准化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点,然后由高等院校形成具体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知识体系的研究是使标准化专业知识成为一门特定学科的关键。   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荷兰鹿特丹管理学院标准化副教授汉克德弗里斯(Henk.J.de Vries)认为,构建标准化知识体系需要考虑的相关学科,甚至包括心理、逻辑、历史、语言、社会、美学、伦理、法律等学科,由于涉及的类别庞杂,难免使人们对标准化知识体系望而生畏,这也正是为什么需要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关键所在。他在阐述准化知识体系的重要学科时列举了工程设计学、工商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虽然这4个学科在目前已认知的标准化知识体系中均属于重要学科,但他认为工商管理学应是研究标准化知识体系的重要切入点。他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标准化知识体系需要重新梳理。   标准化作为一个知识体系而存在,在参会各方看来并不是一个问题,而要建立“标准学”学科还需要一个过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白殿一强调,虽然标准化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标准化理论研究没有广泛开展,标准化没有成为一门学科,标准化教育十分匮乏。因此,需要研究并逐步建立标准学知识体系,进而推动标准化教育的发展,促进标准化作用的充分发挥。他设想的标准学知识体系包括标准化概念及通用知识、基本理论、方法论、应用技术知识、专门领域知识、特定标准知识6个模块,涉及标准和标准化活动中“是什么”、“为什么”和“如何做”等相关问题。他认为这个知识体系遵循了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即不同层次的知识单元形成具有一定关系的知识结构,是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而标准化专业知识体系则是以标准学学科为基础,在标准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按照社会对不同领域和岗位的专门人才需求,从标准学知识体系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体系中选取设置。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梁正则从标准化与公共管理的关系上探讨了标准化知识体系建立的必要性。他用3个彼此相交的圆形分别代表经济、社会和技术,经济和社会相交的部分为产业规制,经济和技术相交的部分为市场规则,社会和技术相交的部分为社会协调,而经济、社会和技术三者相交的部分为标准化,标准化如此重要,建立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开展标准化教育   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标准化教育,标准化教育自然成为本次研讨的重点话题。   欧盟标准化驻华项目代表任克思(Klaus Ziegler)谈到,标准化教育在欧盟委员会经过了多年的讨论,目前已创立了标准化教育工作组并通过了一些决定支持标准化教育,还需要学术界给予标准化界的支持。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区总监华宁感兴趣的是,很多中国高校的教师都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修订,但却很少去教授标准和标准化课程,而中国的情况并非特别,因为从全球范围内看,虽然教师都可以比较便捷地获取标准化文献资料,大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却很少接触标准化知识,研究生论文中涉及标准化的更少。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专业技术组织之一,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对标准化知识体系有多年的思考,专门设立了标准化教育委员会,开发标准化课程,在大学等各层教育活动中开展标准化教育。  工科院校是标准化教育的前沿,但目前的情况是,少部分工科院校的教学中涉及具体的某一项或一类标准,但尝试开设标准化课程的却是少之又少。国务院学位办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镇谈到,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应当具备工程师从业的知识结构、能力及其所必备的职业品质。我国从2005年开始了工程硕士与职业资格认证的对接,取得工程硕士学位即获得职业资格。标准化教育的经历是工程师从业必备的知识结构。李镇认为,标准化可以使工程硕士人才的培养更好地满足职业需求,通过一定时期的研究,设立标准化方向的工程硕士,并将其与标准化工程师职业资格密切联系,既是工程教育的需求,也是推动标准化人才建设的重要途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理论与教育研究所所长王益谊则认为,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应用反映在标准化教育与培训、标准学的学科建设和指导标准化实践3个层次上。我国在标准化理论和教育领域的研究一直与国际发展同步,今年“两会”期间,还有人大代表提案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标准化教育。由于学科发展和教育实践需要长期而稳定的时间周期,关于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建立还要从细处、有重点地逐步攻关,而在实践层面还需要积极建立人才评价机制和教育机制,以推进标准化教育。   据悉,国际上包括企业界、教育界和研究界在内的各界人士于2006年成立了国际标准化教育合作组织。随着该组织的发展,各国家的标准机构以及ISO、IEC和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也相继参与进来,支持标准化教育,并于2010年起召开由ISO、IEC和ITU共同发起的世界标准合作组织学术日、学术周活动。这些活动充分显示了标准化知识体系与标准化教育活动的交互发展和互相促进。而本次会议上,包括微软、高通等企业界人士的参与,也证明了市场对这一趋势的态度。
  • 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
    10月28日,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标志着我国果品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标准部副主任国焕新在讲话时指出,加强标准化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民族品牌国际竞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从事果品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机构,今后要积极做好标准规划,加强标准研究,推动标准应用。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章力建在讲话时指出,今后要充分利用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这个平台,调动和发挥好各位委员、专家的积极性,为果品标准化工作献计献策 要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果品标准的质量,真正发挥标准在果品行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果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标准化水平,提升我国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围绕果品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果品产业结构调整、质量升级、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公平贸易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规划,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果品标准体系 要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加强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争取主持有关果品国际标准的研究和起草,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果品产业的利益。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叶贞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需要,以促进果品生产发展方式转变为核心,以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国果业标准体系为主线,以着力提高果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为重点,积极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我国果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为做大做强我国果业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要建立包括产品标准、安全卫生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相关投入品标准、基础标准等较为完善的果品标准体系,为推进果业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要着力提高果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平,严格审查标准制定修订任务承担单位的资质,对修订和新制定的标准,要深入开展系统的前期研究和实地调查,提高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加大果品标准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同时要强化标准的约束力,提高标准的执行力度 要积极开展果业标准化的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和农民生产做好技术服务。   此间召开的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果品标准体系框架》和《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 中国计量院开设全国首个标准化专业
    新专业才刚成立,还没开始正式招收学生,却已经有好几家单位上门预订毕业生了。是什么专业具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它就是中国计量学院日前获批开设的标准化工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由于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未设有标准化相关专业,因此该专业的开设,在全国尚属首例。   今年,标准化工程专业将首批招收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节能减排三个方向的学生,修业年限为两年,每年招生人数为80人。凡普通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该专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其待遇可以视同研究生。   该专业负责人宋明顺教授告诉记者,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竞争能力很弱,由IEC和ISO发布的、在国际贸易中必须遵守的规则标准已有9000多项,而由我国主导起草的仅有60多项,只占到千分之三,这与我国世界第三贸易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尽快培养能够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和能够独立承担企业各项标准化工作的专业人才非常迫切。”   目前,我国标准化人才的市场需求非常大。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课题调研资料显示,如果以产值500万及以上的企业设置一名标准化人员计,我国至少缺口约32万。如果还考虑中小企业,则标准化人员将缺口100万以上。标准化人才已成为当前最为抢手的人才类型之一。   标准化工程专业的学生将系统学习标准化基础理论、标准化基本方法及案例分析、机械产品质检技术与标准化、电器产品质检技术与标准化、食品标准化、系统节能与减排标准化等知识。“尽管学生还未正式开始招进来,但已经有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华立集团、正泰集团等多家单位上门预订毕业生,或者要求订单培养。”宋明顺说。
  • 中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启动
    1月18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中国节能协会等十一家机构联合发起的中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正式启动,该联盟旨在打造“领先性联盟标准”,构建适应市场、技术领先、需求导向、优势显著的“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我国节能减排标准的有效性和国际影响,打破发达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新的绿色技术贸易壁垒。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节能中心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仪式并讲话。   发达国家拟确立的“碳关税”制度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与之相同的排放标准进行温室气体绝对减排,这对我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完成“十一五”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目标,当前国内部分省市采取拉闸限电和关停能耗企业等行政措施,这种措施治标不治本,没有根本解决降低能源消耗的问题,反映出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措施尚不完善,缺乏长效机制 此外还存在着领先性节能减排标准和节能减排量评估标准缺失、标准推广应用滞后等现象。成立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协调并调动各联盟成员单位的优势科技资源,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分工协作,共同致力于解决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所面临的重大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加速相关标准化的转化,将扎实、有效地促进我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增强我国低碳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我国在国际节能减排标准化领域的地位和优势。   当前,发达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已开始在我国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和标准,并初具市场规模。而我国的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工作相对分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间相互不统一,有关节能减排的检测评价方法不统一,认证有效性亟待提高,部分标准与当前节能减排工作不协调,亟需大力推进 同时社会尚缺乏统一有效的合作参与机制与服务体系。以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为载体,加强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协会、非政府组织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各相关方紧密协作,形成技术与标准化的合力。   联盟十一个发起单位包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盟将自身定位为“致力于推进中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集公益性、服务性和学术性为一体的非盈利性技术组织”,近期联盟主要在节能减排标准化研究、技术服务、打造交流平台、组织公益活动、建设宣传渠道等方面开展工作,目前已经有多家高校、企业申请加入。   在联盟启动仪式上,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分院揭牌仪式同时举行。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究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的指导。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质量管理分院承担资源与环境、工业品质量安全领域标准化研究及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承担相关领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承担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及国内技术对口工作 承担相关标准科学实验、测试等研发及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承担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开展能效标识、顾客满意度测评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在讲话中指出:“新成立的机构要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和总局工作部署,使标准成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提高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以对质检科技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钻研,埋头苦干,以科研支撑职能,以创新引领发展。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王忠敏院长表示,这4个机构的成立,将进一步充分利用我院现有的专家集群优势和技术集群优势,增强突破创新能力,为总局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全面、有效的技术支撑 将进一步确立我院在节能减排标准化研究领域的主导地位,推动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将进一步提高提高我院科学研究、行政支撑与市场服务等综合能力,提供有竞争力的质量管理研究及其标准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打造服务品牌 将进一步凝聚研究机构、企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的优势资源,共同致力于解决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所面临的重大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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