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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婴幼儿奶粉配方注册制最快明年5月实施

    4月13日晚,财政部关税司称,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一位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食药监对配方注册制的实施最早在明年5、6月份。 被称为最严奶粉新政的配方注册制,从去年征求意见稿首次发布,就被业界炒得沸沸扬扬,但细节一直未出。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又引起了市场对于奶粉配方注册制度的再度关注。 4月13日晚,财政部关税司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称,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一位接近食药监总局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财政部为了保证跨境购税收征缴的及时,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这块,给予了食药监一个最宽泛的时间。但实际上,食药监对配方注册制的实施,要比财政部公布的2018年1月1日的时间要早一些。 上述人士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今年很快就要出台,会给企业一年左右的调整期。最早明年5、6月份开始实施,将比财政部的要求早半年。 婴幼儿奶粉市场洗牌在即 去年9月,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今年初,中国监管当局又向WTO提交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送审稿)》,送审稿的提交意味着奶粉配方注册制度将从国产品牌扩大到进口奶粉领域。据媒体报道,在颇受关注的乳粉配方数量上,送审稿规定,“每个企业不得超过3个系列9种产品配方。” 国家食药监总局此前公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今后每家乳企不得拥有多于3个系列9种配方的产品。 对于“每家乳企究竟可保留多少配方及品牌”这个问题,上述接近食药监总局人士对记者表示,“3个系列9个配方,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该人士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最近就会发布,会给企业一年左右的调整期。“另外,对海外企业要践行重新认证,认证完后还要进行配方注册,时间也是一年。”他说。 这也意味着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将遭遇洗牌。据奶粉行业内部人士预计,目前国内奶粉市场(包括国产、海关进口以及跨境电商进口)的品牌数量在2000~ 3000个。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AC尼尔森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惠氏、达能、美赞臣、伊利、合生元、飞鹤等前10名厂商市场份额约为73%,几乎满足了中国奶粉市场四分之三的配方奶粉需求,剩余部分市场则为众多的中小品牌奶粉企业所分割。 乳业分析专家宋亮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说,经过配方注册制以后,预计国内品牌将减至500到700个。生产商和渠道商地位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商的话语权会进一步提升。并且,一些中小经销商中的小门店将被淘汰出局。未来市场竞争趋于良性,价格平稳与国际接轨。 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进入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的企业,有100多家,如果实施配方注册之后,能有60~70家就不错了。“有些国内的企业,一家做婴幼儿奶粉的品牌就能到20~30个,将来规定实施同一配方不能做多个品牌后,就把许多品牌堵死了。”他说。未来跨境购奶粉热度会下降 王丁棉表示,配方注册制正式实施之前,中间的缓冲期对企业非常重要。企业的投资计划、转型等都会在这个时间内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达能旗下在中国畅销的奶粉品牌可瑞康突然宣布退出中国市场,可瑞康母公司纽迪希亚方面回应称,这是一次正常的商业策略调整。 对此,宋亮认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配方注册制度即将来临,外资和国产奶粉将一视同仁,对于企业的配方和产品数量提出了严格把控,达能此次选择放手可瑞康,也是为了在品牌数量有着严格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保留销量好的品牌,摒弃销量下滑的可瑞康。 在有国外品牌退出中国市场的同时,亦有国外新的品牌进入中国市场。4月15日,澳大利亚乳制品生产巨头德运迈高在北京举办新品上市会,宣布德运婴幼儿配方奶粉在中澳两国同步上市。 德运迈高乳业集团执行总经理Albert Moncau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中国政府有关确保进入中国市场的产品拥有公平合理税收的改革表示支持。此外,对于中国配方注册制的要求,他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筹划以适应政策的变化。 在宋亮看来,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对于进入线下市场的国外品牌是重大利好。“未来跨境购奶粉热度会下降,未来与线下品牌会更加同质化,价格明显缩小。” 对于海外企业的配方注册证书的获取,上述接近食药监总局人士表示,食药监总局配方注册制出台以后,食药监会召所在国的相关政府部门,把配方注册制的相关意见,发给相关部门,食药监会派海外企业进行认证,认证完毕后,然后会召所在国的相关部门,对其所在国的企业的配方进行注册。 “凡是注册了的产品品牌,就会登记备案,进口的品牌就会包括这些品牌。凡是没有注册的,就不允许进口,无论是线下进口,还是未来跨境购进口都不可以。”他说。专家观点 乳业分析专家宋亮:经过配方注册制以后,预计国内品牌将减至500到700个。未来市场竞争趋于良性,价格平稳与国际接轨。乳业专家王丁棉:配方注册制正式实施之前,中间的缓冲期对企业非常重要。企业的投资计划、转型等都会在这个时间内进行调整。(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原创大赛】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政策解析

    【原创大赛】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政策解析

    文/任海毅(食药农化事业部)近年来, 婴幼儿配方乳粉一直是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以此为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办法, 从实践层面深化了整个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监管体系。这些法规的出台,不仅提高了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的门槛,同时也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安全保障。[b]1. [b]背景及现状分析[/b][/b]所谓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自2008年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我国的乳品行业监管政策发生了重大变革,在回顾我国乳品监管政策之前,先来纵观一下国际乳品行业监管动态。[b][b][color=#333333]1.1美国FDA对乳粉产品的监管[/color][/b][/b]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人类婴幼儿期重要的营养来源之一,美国对其配方及生产的法案较一般食品监管更为严格。所有在美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对29种营养物质制定的最低标准和对9种营养物质制定的最高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也必须符合21 CFR Part 106中的良好生产管理规范。虽然FDA并未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进行配方注册, 但若是首次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其产品经历了重大变更的企业,FDA责令该企业在产品上市的90天内于监管机构进行备案并递交产品合规的分析报告,产品备案材料中应包含配方的具体信息、对产品生产变更的描述和企业对于其产品质量规范合规的声明。此外,FDA会对乳粉生产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的现场检查,检查中FDA会提取乳粉样品用于分析。对不符合法定营养标准或含有致病微生物的乳粉将被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掺杂或掺假,FDA有权利对这些违规乳粉产品实施强制性的市场召回。[b][b][color=#333333]1.2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监管[/color][/b][/b]综合分析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的现状,其一,产品配方众多,但多数没有营养功能上的明显差异。有数据报道国内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有近2000个配方,而外资每个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一般只有几个配方。其次,标示和宣传缺乏规范。某些企业为满足营销目的,宣称上存在夸大不符的现象,容易误导消费者。再次,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为达到不同渠道的营销目的,某些企业频繁地轮换生产不同品牌的产品,这样很难做好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严格控制、批批出厂检验、产品留样等保障产品质量的制度。相较国内乳品企业,很多外资乳企具有制药背景,配方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后才准许进入市场,在科学性和可靠性方面有成熟的管理制度,这是国内生产企业值得借鉴的经验。为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监管体系,新食安法中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自此我国成为国际上首个实行婴幼儿乳粉配方注册制度的国家。2016年6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体系,规定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无论是境内生产或是境外产品进口 (包括跨境电商销售),都要逐步纳入到注册体系的监管范畴内。考虑到企业市场交易和政策过渡的问题,食药监总局后续出台了相关过渡期的规定,帮助企业顺利过渡。截止到2018年1月1日,除了跨境电商零售以外,其余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均受到配方注册制的严格管制,此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而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处于宽限期,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配方注册制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将参照药品的管理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严格监管,这不仅有助于清理多而杂乱的品牌,激励企业推进配方研发,与此同时也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乳粉行业的兼并重组和合作,从而推动全行业的发展。[b][b]2.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及核查要点[color=#333333]2.1 [/color][color=#333333]注册法规体系[/color][/b][/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为严格把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的法规文件,形成了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详见下表1。所谓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CFDA依据《[url=http://law.foodmate.net/show-188694.html][color=#000000]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color][/url]》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办法》针对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集中存在的问题,在申请注册、标签说明、监管办法和法律责任这四方面做出科学详尽的规范,进一步提升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门槛,保障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 [img=,626,45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241148388013_9201_3051334_3.jpg!w626x450.jpg[/img][/color][b][b][color=#333333]2.2 规定申请条件和要求[/color][/b][/b]为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经营,《办法》中对于配方注册的申请人做出了明确界定:应当是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及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肃清配方品牌过多过滥,贴牌代工等情况。《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试行) 》 要求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和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这说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包括境内生产及境外生产进口的产品都需要进行配方注册,并且跨境电商销售也将逐渐被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中国市面上所有可能接触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都将进入监管部门的管控范畴,体现了配方注册制实施的广度。此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试行) 》还对于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都做出了详尽的说明。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这些制度使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上得以改善,通过提高注册门槛来筛选高质量的产品。[b][b][color=#333333]2.3严格控制产品配方数量[/color][/b][/b]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繁多的乱象,《办法》规定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注册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生产商的配方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从而影响产品销售。从CFDA公布的公开信息中可以发现,许多同一集团公司和旗下的子公司均分别成功获得超过9个配方的注册,这意味着同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独立享有配方配额。并且《办法》还规定同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但需满足的是,使用配方的子公司之前已经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及生产许可,且已有生产该配方所需的工艺、主要设备设施等条件,以及集团公司应当提前向CFDA提交书面报告且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生产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标签应如实标注实际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这些举措均表明监管机关只是严格管理配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并没有过度地限制厂商的市场空间。[b][b][color=#333333]2.[/color][color=#333333]4[/color][color=#333333] 明确配方注册现场核查原则[/color][/b][/b]《办法》规定CFDA需根据实际需要对包括境外申请人在内的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后续针对已受理注册的生产企业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该原则对现场核查内容、判断标准、核查结论和判断原则给出了明确规定,现场核查需包括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研发能力和样品试制这四个环节。值得注意的是配方注册现场核查与食品生产许可、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注册的现场核查重点有所不同,重点核查申请人提交的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实际研发情况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以及保障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相关生产能力和检验能力。但是,目前为止CFDA公布的公开信息中尚未明确对于开展境外核查的程序规范。由此可见在注册制实施前期,境外现场核查制度尚未真正成熟,但随着整个监管体系的落地,境外现场核查制度也将逐渐发挥其监管的突击性,这将会给行业参与者带来更多灵活的管控和监督。[b][b][color=#333333]2.5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color][/b][/b]标签是向消费者介绍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产品的主要依据。因此标签标识的规范也是监管部门核查的的重点,《办法》中要求申请人申请配方注册时要一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其声称的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书表述要求做出细致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标签标识应真实规范、通俗易懂、清晰易辨,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声称及版面的要求等。这些规定旨在解决目前市场上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普遍存在标识内容虚假、混乱和夸大宣传等现象。(1)规范产品名称。明确产品名称组成及命名原则。强调通用名称标注,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以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等。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使用时,应符合命名原则,不符合命名原则的注册商标可作为曾用名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边角。(2)严格标示内容。明确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使用信息、贮存条件等应标注内容。要求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以及原料来源地或来源国。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营养素顺序列出。规定禁止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功能等一系列禁止性要求。可选择性标注内容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获得认证项目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3)严格声称要求。标签上可选择标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但应以文字形式标识在非主要展示版面。企业如果标注除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外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则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交有效可靠证实材料,经卫生计生委批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方可标注。(4)明确主要展示版面标注内容。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可标注已注册商标。其他可以标示内容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为落实《办法》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执行情况,CFDA部署并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于2017年12月15日在《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整改规范的通告》中公布,总局共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立案查处25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04余份。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产品名称含有具有误导消费者的“金装”、“金牌”等字样或者标签标注的原辅料来源使用了“全进口奶源”、“源自天然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以及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都将成为整改的对象。这也提醒生产商在宣传其产品时必须客观、谨慎地使用宣传用语,以避免监管部门的整改。[b][b][color=#333333]2.6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稳定性研究[/color][/b][/b]配方注册中的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配方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考察该配方制成的产品的质量在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试行) 》中指出申请注册配方的所有拟上市包装规格产品均应分别按要求开展稳定性研究,作为产品配方研发报告的数据,为配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提供支持性信息。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这三种研究方法。[b][b]3.建议应对措施[/b][/b]为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促进国产乳粉的产业发展,政府监管部门对乳制品行业的监管力度上从法规公告、下从监督抽查都更为严格。随着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管理制度的落地,企业如何通过提升自我管理来应对日益完善的监管环境成为众多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b][b][color=#333333]3.1 加强生产环节控制,完善管理制度[/color][/b][/b]企业获得注册并非一劳永逸,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注册监管,除对配方本身的审核,认监委已组织专家对已注册的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复评和现场复查,质检总局和食药监总局也在不断加强市场监督抽查。所以即使取得了配方注册也并非绝对安全,2017年12月5日公布的法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兰特黎斯(又名CELIA-LAITERIE DE CRAON)由于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疑似被沙门氏菌感染,立即被CNCA暂停在华注册。此外,食药监总局也持续对境内多家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并作出相关处理。2017年11月28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对新疆西牧乳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函中指出西牧乳业存在生产、人员、食品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工厂因此被勒令停产整改。由此可见,获得配方注册并不是万事大吉,企业必须保持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以确保所生产婴儿配方奶粉的安全性。[b][b][color=#333333]3.2 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强化自我监管[/color][/b][/b]建议企业加强对产品的内部抽检,对产品质量有全面良好的把控。目前我国多数大型乳品企业对检测成本的投入逐年加大,这也说明企业在不断强化内部质量监管,欲将安全风险控制到最小。据报道伊利集团2016年投入到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检测成本约达2.8亿元。完达山乳业每年投入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自 检成本超过2千万元。[b][b][color=#333333]3.4 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color][/b][/b]建议乳制品企业提高基础研发水平,这能极大提升生产环节中对有害物质的有效识别能力,进而将生产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同时也可以优化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企业的行业竞争优势。目前已有许多乳品企业逐步建立了自己的乳制品实验室、研发中心与可追溯平台,增加产品的科技投入,保障乳粉的质量与安全。[b][b][color=#333333]3.4关注法规变化[/color][/b][/b]最后CTI提醒企业配方注册只进入市场的前提条件,如果要保证企业今后在乳粉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必须要遵守现有的法规,同时关注最新的法规变化及动向趋势,以此为指导不断完善企业生产体系建设。[b]4. [b]结束语[/b][/b]针对我国乳品生产企业规模不等、配方过滥、产品质量不均衡这些行业问题,监管部门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制度。这使申请注册企业审查更加严格,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更加详细,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法律责任追究更加严肃,以此督促企业科学研发设计配方,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风险隐患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已发布实施。为了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制定依据是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6月6日颁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标注注册号等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url=http://www.foodmate.net/law/jiben/186186.html][b]食品安全法[/b][/url]》《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于2017年1月26日至2月20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国外大使馆(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行业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欧盟商会、美国营养婴儿协会)、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171条,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  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产品名称要求、标签的形式要求、标签的禁止性要求以及可选择性标注内容等其他标注要求。  三、关于商品名称的标注有哪些要求?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规定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必须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不得涉及治疗功能;不得涉及保健功能;不得含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功能声称。力求解决目前商品名称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商品名称应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相关规定,可以是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不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商品名称规定的,不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不得与产品名称连用,但可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边角。  四、关于标签样稿可标注哪些内容?  标签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使用信息、贮存条件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需要标明或可以标明的其他事项或信息。  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但应以文字形式标识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2.获得认证项目,可以文字或认证标识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并提交认定证书复印件;  3.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  五、标签样稿中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如何标注?  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用语标注。企业如果标注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外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则需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标注。  标签样稿涉及的声称应以文字形式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六、主要展示版面可标注什么内容?  主要展示版面指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为了规范标签标识,方便消费者准确选择产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也可标注已注册商标。  七、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如何标注?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产品名称中标明是羊乳(奶)粉的,生乳和乳粉应该全部来自羊。生乳或乳粉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不应标注为羊奶粉。  八、标签样稿中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需要与申请材料一致吗?  申请人需要提交注册产品配方的所有包装规格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对应的内容应当一致。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有标签但无说明书的,应注明。  产品标签样稿中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应与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的内容一致。  九、商品名称有哪些标注要求?  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下列内容:  1.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金装”“超级”“升级”等;  2.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如“益眠”“强体”等;  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如“益智”“益生菌”等;  4.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贵族”等;  5.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如“心护”等;  6.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如“亲体”“母爱”“仿生”等。

  • 婴幼儿奶粉管理上升至药品级别 注册制规定一个配方一种产品

    婴幼儿奶粉管理上升至药品级别 注册制规定一个配方一种产品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正式实施,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将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9月2日,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征求意见稿,对在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譬如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羊奶粉要标注羊乳所占的比例等等。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严苛的规定将有利于规范混乱的婴幼儿奶粉市场。1征求意见亮点一个配方只生产一种产品所谓注册制,即要对奶粉的配方进行注册,这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上升到药品的级别。要求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其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配方注册,食药监总局对申请注册配方的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后,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根据征求意见稿,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或将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与此前传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的最大不同是,对企业申请配方奶粉的数量,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两个不同的方案。方案一与此前传闻一致,就是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另一方案则是直接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申请注册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仅5年征求意见稿显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在60个工作日前申请再注册。但是有6种情形只要有一项不达标就不予再注册。包括: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企业在产品配方批准注册后未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产品配方注册的产品一年内在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中出现2次以上不合格的;企业未能保持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和检验能力的;企业未如实记录配方注册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实现产品可追溯的;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 【法规】国家食药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第四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申请,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审批过程。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受理机构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审评工作。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库。专家库由食品营养、临床医学、食品安全、食品加工等领域专家组成。第七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人,是指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生产企业,包括拟在我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企业和拟向我国境内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境外企业。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适应的研发、生产和检验能力。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和设备;执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具有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能力。第八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生产许可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九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第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一条 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评的专家,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 新国标实施一周年,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工作取得这些成效!

    自新国标发布实施后,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称婴配乳粉)产品配方按新国标注册攻坚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共计1127个配方通过注册。婴幼儿配方食品新国标(以下称新国标)于2021年2月22日公布,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规定所有婴配乳粉企业均需按新国标研发调整配方并且重新注册,为此新国标设置2年过渡期,于2023年正式实施。受企业短期内集中申报和疫情双重叠加因素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创新机制、统筹推进,精准指导,严格对配方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严格对注册申请材料真实性、与实际情况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全力推进婴配乳粉新国标注册攻坚。目前共批准注册配方1127个,包括境内926个、境外201个,对441个配方不予注册或未通过审评,全国婴配乳粉市场供应平稳、舆情反映良好、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近三年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9%,按新国标注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婴配乳粉按新国标注册后呈现三大特点:[color=#ff0000][b]一是产品配方更加科学[b]。[/b][/b][/color]企业按新国标要求加大研发投入,吸收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优化配方设计,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对营养素成分和含量进行调整。比如,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中“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为必需成分;幼儿配方中增加了乳糖含量要求;所有添加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配方均增加了添加量,配方更科学。[color=#ff0000][b]二是标签标识更加规范。[/b][/color]为更好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婴配新国标注册禁止对0~6月龄婴配乳粉进行任何营养成分声称,禁止对6月龄以上婴配乳粉进行铁、锌等必需成分声称;所有标称婴配羊奶粉的产品,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全部来自羊;使用“基粉”为原料干法工艺生产的婴配乳粉,不得标注生鲜乳,防止误导消费。[color=#ff0000][b]三是助力发展更加有效。[/b][/color]新国标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研发实力较弱或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企业主动退出婴配乳粉行业,境内外共有[color=#ff0000][b]约20家企业未提出或撤销注册申请[/b][/color],新国标注册对重塑行业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安全与发展,进一步做好婴配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持续提升我国婴配乳粉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 22家乳企89个婴幼儿奶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获批

    [color=#b3b3b3]2017-08-04 16:07:35[/color][color=#b3b3b3] [/color][color=#b3b3b3]来源: 新华网[/color][color=#b3b3b3]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沈美)8月3日晚,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布,22家企业的89个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通过注册申请,这是首批通过注册申请的企业,后续获准的注册信息将即批即公布。  根据公告内容可以看到,国产奶粉通过注册配方的占比较高。其中,贝因美获12个配方、雅士利品牌获得15个配方、蒙牛获6个配方、伊利获6个配方、飞鹤获9个配方、君乐宝获3个配方。对此,乳业分析员宋亮表示:“由于地域近,国内乳企了解政策的细则更便捷,而且很多企业自政策颁布起,就开始着手相关的注册工作,对市场调整也在同步进行。”  名单中,美赞臣、菲仕兰、雀巢、惠氏、雅培5家“洋奶企”列入首批注册申请获批名单。加之,外资乳企在中国设立的工厂,美赞臣共获9个配方,惠氏获6个配方、雅培获6个配方、菲仕兰获3个配方。值得注意的是,雀巢获2个配方,能恩1段奶粉注册申请未一同获批。  “到年底,预计至少有1500个婴幼儿奶粉配方会通过注册申请。”对于首批通过注册申请的企业,是否更具优势,宋亮认为,不会有太大影响,“依照食药监总局的规定,从8月到12月,大批乳企将通过注册申请,那么接下来,公布名单将会比较密集。”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2016年10月1日起开展配方注册相关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标签标识行为,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虚假宣传等乱象。注册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审评,主要成分及可选择添加营养素必须明示,标签标识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不得涉及治疗和保健功能。  那么,通过配方注册申请的产品有何变化?乳企又会有何动作?宋亮认为,通过注册申请的产品除了配方上有变化之外,在产品包装上会有很大的改变,成分标识得更加清楚,夸大、违规的宣传语将不再看到。“乳企的工作,除了改包装、稳定市场之外,还应随着新品的上市抓紧制定新的消费政策。”  对此,荷兰皇家菲仕兰中国高级副总裁杨国超接受采访时表示,配方注册是新的起点,企业一方面会继续加大在中国的投资,研发适合中国宝宝的产品;另一方面将持续拓宽渠道,推动渠道下沉。  对于新品上市的时间,宋亮表示,由于大多数乳企的生产链已对此做好准备,预计一个月之后,消费者就能看到市场的变化。  国产奶粉企业获批名单如下:[/color][align=center][img=,center]http://news.xinhuanet.com/food/2017-08/04/1121433118_15018334642331n.png[/img][/align][align=center][img=,center]http://news.xinhuanet.com/food/2017-08/04/1121433118_15018334982721n.png[/img][/align]  [color=black]外资奶粉企业获批名单如下:[/color][align=center][img=,center]http://news.xinhuanet.com/food/2017-08/04/1121433118_15018331675941n.png[/img][/align]

  • 大家对婴幼儿乳粉配方注册怎么看?

    随着新《食品安全法》即将于10月1日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也于本月发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办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对在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譬如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标签需标注真实产地;对乳粉配方进行注册等。

  • 国家食药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5年09月02日 发布 为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为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5年10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在信封上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rendp@cfd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传至:010-63098765。

  • 2018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配方设计及生产工艺、现场核查与质量检验交流会

    [b] 关于举办“2018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配方设计及生产工艺、现场核查与质量检验交流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b]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力争12月31日前,实现1岁以下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产品类别全覆盖,这对推动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实施,为特医食品产业勾画了发展蓝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因为刚起步、潜力大,在我国被称为是黎明行业,也被看作大健康领域的一片新蓝海。制药企业凭借着临床有需求、自身有优势,纷纷摩拳擦掌,将其作为跨界转型的新战场。自2016年7月1日特医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配套的各项法规日益完善,但是因为特医在国内主要由外企主导,因此国内企业在此领域的经验相对匮乏,对生产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等方面均存在挑战,研发人员经验不足,对于配方的设计相对陌生,生产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导致生产线建设和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均存在风险,同时因为采用注册制,严控产品质量关产品注册,此后各种相关政策均为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避免恶性竞争导致行业不健康发展相关条件设置了较高的要求。特医食品在我国是一个朝阳产业,我国正在实施的医疗制度改革,对中国特医食品产业的发展也是一个利好因素。虽然我国特医食品产业发展滞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是鉴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其日益攀升的营养健康需求,特医食品在我国必然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新法规实施以来,截止目前只有16个产品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批准,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虽然目前国内的特医食品市场由几个国外背景的企业所占据,但随着2018年以来众多实力企业纷纷介入该领域,为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以及特医食品审批、注册的放开,国内企业会逐渐的加入到这个领域内,2018年将开启特医食品注册管理新行业新篇章。我中心作为窗口及纽带机构,先后在全国组织过多场特医食品高峰论坛,均得到了各有关单位及企业的强烈反响,一致认为在会议上学到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为帮助各有关单位特医食品注册、研发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与规范要求,明确产品申报注册的操作要求,解决企业研发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找准定位。本着不忘初心,惠利于企业研发及行业健康发展目的,我单位决定在广州举办“2018年11月09日-11日在广州市举办“[b]2018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配方设计及生产工艺、现场核查与质量检验交流会[/b]”,本次会议邀请经验丰富的特医食品审评和研发专家主讲,国内外一些龙头企业在特医食品领域案例经验分享。并以现场问答讨论的形式深入探讨,为参会者提供最专业权威的指导,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赞助单位: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招募中、支持单位:广州纽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媒体支持: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物与营养》杂志、中国食品网[b]二、时间地点:[/b]时间:2018年11月09日-11日(09日全天报到)地点:广州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三、会议已经确定部分出席专家[/b]1、会议已经确定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b]演讲嘉宾:[/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标准项目负责人、国家营养食物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教授 [b]杨晓光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标准体制介绍》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负责GB 29922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套相关标准和老年食品标准工作、 [b]李湖中演讲题目:《特医食品法规标准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分析解读》演讲嘉宾:[/b]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培训师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高级审查员 [b]蔡玮红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演讲嘉宾:[/b]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内科学系内分泌科博士后,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营养学部肥胖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分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分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b] 朱翠凤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模式和应用前景》演讲嘉宾:[/b]江苏省营养学会理事、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营养科主任、淮安市营养学会理事长、江苏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副主任、江苏省医院协会临床营养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b]沈 旸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床应用瓶颈及市场突破》演讲嘉宾:[/b]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主任、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CSPEN)副秘书长、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特医食品专委会肿瘤营养学组组长、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营养学部副主任委员 [b] 丛明华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肿瘤患者中的应用》演讲嘉宾:[/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b] 刘保军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艺设备的设计与应用》演讲嘉宾:[/b]新加坡商艾益生私人有限公司营运副总,原费森尤斯卡比亚太区肾脏 市场经理,全球产品经理,雀巢婴幼儿营养品牌经理 [b] 王雅玲 演讲题目:《台湾特医食品配方设计规范与安全监控系统》演讲嘉宾:[/b]广州纽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恩特纽健特医食品研究所所长,广州精准健康管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营养学部委员 [b]李汉西演讲题目:《精准营养诊疗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演讲嘉宾:[/b]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广东省营养学会营养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科普讲师团专家组成员;中山大学毕业后医学教育临床营养学学科专家组组长 [b]陈超刚演讲题目:《待定》演讲嘉宾:[/b]台湾益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台北医学院保健营养学系研究所、台湾国际生命科学会会员营养组法规召集人、食品药物管理署委托计划专家委员、台北市营养师公会理事 [b] 陈盈蓉 演讲题目:《台湾特医食品法规管理与临床试验状况与挑战》演讲嘉宾:[/b]广东省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广东省营养学会学会理事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营养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委员 [b]马文君演讲题目:《待定》演讲嘉宾:[/b]甘肃省质量受权人协会会长、兰州大学MBA特聘教师、玛思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澳大利亚德洛兰乳业、澳大利亚爱微牛乳业中国首席科学家 [b]刘保惠演讲题目:《特医食品产品配方营养学研究及研发报告编写》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演讲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2.面对面提问交流 专家对话沙龙[/b]针对特医食品注册申报流程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关键问题相关要求 、特医食品制备过程中的生产工艺及关键技术 、特医食品生产条件及审查要点、特医食品生产许可相关要求 、特医食品生产放大中技术难点,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生产工艺审评及存在问题、特医食品受理要求与存在问题、特医食品注册申请条件及注册程序、特医食品包装形式及立项分析、特医食品原料特性与应用中注意事项、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及原辅料的选择依据、特医食品的报要求及实例分析点评、特医食品企业开发现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规范原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质量研发体系与项目管理、特医食品配方依据与技术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研发与临床营养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研发经验案例分享、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等相关问题,安排时间让参会者与专家互动交流,探讨特医食品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b]四、参会对象:[/b]1、从事食品加工、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2、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企业总经理、研发、注册申报、市场、项目、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3、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4、本次会议茶歇时间将安排半小时参观展位及专家沟通交流。[b]五、会议费用:[/b]1、会务费:2200元/人,提前打款2000元/人。2、会务费含:场地、研讨、资料及论文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b]六、企业参与单项宣传:[/b]本次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1、赞助单位(赞助金额:2万人民币);2、展位费:展位:5000元(2m*2m)含1个免费代表名额(展位共20个) ;3、会刊广告费:封底:3000元;封二/扉页:2000元;会议记录本赞助等。[b]七、会议组委会:[/b]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或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联系人:马超电 话:010-88287870手 机:13240487419邮 箱:[email=1683101345@qq.com][color=#3a3a3a]1683101345@qq.[/color][color=#3a3a3a]com[/color][/email][b][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color][color=#333333]二零一[/color][color=#333333]八[/color][color=#333333]年[/color][color=#333333]九[/color][color=#333333]月[/color][color=#333333] [/color] [/b]

  • 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临床应用与质量控制及注册申报会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配套法规密集的出台,为规范管理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保障。产品的注册申报只是一种规范手段和流程规则;企业的长远发展和产品持续的生命力关键还是在于研发创新与质量控制,开发高品质特医食品将成为相关特医食品企业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的政策法规要求下特医食品企业如何进行产品研发?研发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临床营养支持的重点如何判断?生产工艺如何制定?生产工艺与研发报告中频繁出现的问题如何规避......时间:2017年3月18日-20日(18日全天报到)地点:石家庄(地点确定直接通知报名者)议程安排:(一)、会议拟出席部分主讲嘉宾及议题(排名不分先后) 嘉 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发展与质量安全”目录》课题组 相关专家报告主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质量标准介绍嘉 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 杨晓光报告主题: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法规现状和展望报告大纲: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法规解读;2、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 品中可调整的营养素含量及依据;3、产品配方的技术要求;4、特医 食品临床试验的实施;5、如何解决技术审评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嘉 宾:美国外科学院院士(FACS)、中国科学院北京转化医学研究院\航空总 医院肿瘤医学中心主任、北京康爱营养医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抗癌协 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委会主任委员 石汉平报告主题:肿瘤营养若干问题报告大纲:1、肿瘤患者是否应该进行营养支持?2、如何判断肿瘤患者是否需要营养支持?3、肿瘤患者为什么要营养治疗?4、肿瘤患者需要什么样 的营养支持?5、肿瘤患者怎样实施营养支持?嘉 宾: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执行 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 报告主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临床应用报告大纲:1、FSMP的作用;2、FSMP研发、生产流程;3、 FSMP临床应用; 4、FSMP研发实例嘉 宾: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专家,河南临床营养学会副主任委 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 陈改云报告主题:FSMP与肿瘤患者的营养支持报告大纲:1、营养治疗概述;2、营养治疗流程;3、FSMP规范应用; 4、临床案例分享嘉 宾:清华大学生物力学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博士、副教授 赵红平报告主题: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研发与应用报告大纲:1、肿瘤特医食品研发的技术路线;2、基于肿瘤病人的营养代谢规律(以肠内营养支持为例);3、特医食品营养作用的再认识;4、肿瘤特医食品的研制与验证;嘉 宾: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佐建峰报告主题:肠内营养产品开发的战略思考报告大纲:1、肠内营养的基本知识;2、肠内营养产品的机遇和挑战;3、肠内 营养的国内外市场状况和趋势;4、肠内营养产品开发的投资;5、肠 内营养产品的市场策略;嘉 宾:西安力邦临床营养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杨 宏报告主题:全营养检测技术与配方设计报告大纲:1、全营养配方设计探究;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解决方案; 3、全营养检测实验室的建设;4、全营养检测技术设备的配套选型; 嘉 宾:罗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狄志鸿报告主题:特医食品研究的理论依据及发展前景报告大纲:1、特医食品是解决临床病人什么问题,和药品,保健食品区别在那里? 2、特医食品与营养医学的关系;3、营养与人体关系;4、研究特医食品技术难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5、前景;相关报告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二)、专家对话沙龙环节 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贯通运用、研发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临床营养支持的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提问解答,并进行深入探讨,探寻产业的健康成长之路。联 系 人: 马超 电话:010―51606934 邮 箱:1683101345@qq..com

  • 2017北京第二届新法规下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与注册申报实操技术年会

    2017北京第二届新法规下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与注册申报实操技术年会

    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相关配套法规密集的出台,为规范注册(备案)管理工作,整肃保健食品行业乱象,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提供了保障。同时,食品中营养物质与安全风险物质的检测监控与食品功能成分的鉴定检测,又是保证食品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 为贯彻《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等新颁布的法规,提高研发水平,明确申报注册、技术审评的操作要点,加强食品检验能力建设,提升食品检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我中心将联合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6日-8日在北京举办“2017第二届新法规下特医食品(保健食品)配方研发与注册申报实操技术年会暨特医食品全营养检测技术及设备应用交流会”。本次会议将邀请业界经验丰富的国家级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审评和研发专家及国际专业的食品检测品牌企业专家到会,就研发应用、注册备案及食品检测等关键问题进行主题演讲、剖析讲解,并以现场问答讨论的形式深入探讨,为参会者提供最专业权威的指导,专业有效的咨询服务。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办单位:北京华夏众创医药研究院 赞助单位: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食品伙伴网 西安力邦临床营养股份有限公司 罗特集团 国科堂(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支持媒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中国食物与营养 中国食品网 营养科技 医药人俱乐部 《医药中国》杂志 食品工业杂志二、举办时间、地点: 时 间:2017年1月6日-8日(6日全天报到) 地 点:北 京(北京明日五洲酒店)三、议程安排:(一)、会议拟出席部分主讲嘉宾及议题(排名不分先后)演讲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主任 报告主题:待定 演讲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 杨晓光报告主题: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法规现状和展望报告大纲: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解读;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良好生产规范》解读;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解读;4、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中可调整的营养素含量及依据; 5、产品配方的技术要求;6、特医食品临床试验的实施7、如何解决 技术审评中遇到的专业问题;8、未来展望;演讲嘉宾: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执 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报告主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临床应用报告大纲:1、FSMP的作用;2、FSMP研发、生产流程:(配方设计,原料筛选, 小试、中试,生产管理,产品注册,GMP 许可证取得);a、FSMP组 成成分及FSMP的性状评价;b、蛋白质的选择;脂肪的选择;碳水化 合物的选择;膳食纤维的配方选择;c、FSMP研发应用时需参考的几 个因素;3、FSMP临床应用:FSMP产品临床应用依据;如何选择FSMP? 4、FSMP研发实例演讲嘉宾: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 院高级工程师 蔡玮红报告主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 报告大纲: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应用解读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 核查要点:生产能力;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物料管理; 生产过程管理;检验能力;研发能力;关键项目:生产企业资质;研 发能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生产条件;生产用水;演讲嘉宾:罗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狄志鸿报告主题:特医食品研究的理论依据及发展前景报告大纲:1、特医食品是解决临床病人什么问题,和药品,保健食品区别在那里; 2、特医食品与营养医学的关系;3、营养与人体关系;4、前景 5、研究特医食品技术难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演讲嘉宾:西安力邦临床营养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杨 宏报告主题:全营养检测技术与配方设计报告大纲:1、全营养配方设计探究;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解决方案(特 医食品中的营养物质监控,特医食品中的安全风险物质监控,样品前 处理和完整的色谱耗材、试剂解决方案);3、全营养检测实验室的建 设;4、全营养检测技术设备的配套选型; 演讲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北京联合大学教授、 生物活性物质与功能食品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 金宗濂报告主题:保健食品注册评审细则与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解读报告大纲:1、保健食品新的管理模式;2、“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 的影响3、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功能目录;4、可以进入保健食 品的原料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区别及重大变化;5、管理体制的变化 对研发工作提出新课题;6、我国保健食品产业未来研究开发趋势;演讲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东南大学教授 孙桂菊报告主题:“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的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报告大纲:1、保健食品功能检验方法;2、各功能试验的结果判定;3、新规下 各功能试验审评要点;4、功能评价时需考虑因素;5、功能性检验与 评价中常见的问题;6、新政下保健食品功能性检验与评价的变化;演讲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张宏桂演讲题目:“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保健食品工艺、质量审评常见 问题规避和配方设计新思路报告大纲:1、与工艺相关的原料问题;2、与工艺相关的辅料问题;3、原料粉 碎工艺问题;4、提取制备工艺问题;5、标志成分问题;6、成型工 艺问题;7、中试、检验报告、技术要求;8、灭菌、包装工艺问题; 9、处方设计新思路探讨;演讲嘉宾:北京华夏众创医药研究院 张小迪演讲题目:新法规下保健食品申报注意事项分析 报告大纲:待定保健食品配方的确定依据、保健食品生产工艺确定要点分析 保健食品技术要求制定要点、新规下保健食品申报实例分析演讲嘉宾: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张婷岚演讲题目:特医食品中营养与风险物质的分析报告大纲:待定相关报告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11/201611241621_01_3023921_3.png

  • 第三届昆明新时期下保健、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与配料应用及注册审评实操技术交流峰会

    第三届新时期下保健、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与配料应用及注册审评实操技术交流峰会 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以来,相关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配套法规已经陆续出台,为使各相关单位及时正确理解相关法规,厘清最新政策法规变更要求,提高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研发水平,明确产品的申报注册、技术审评的操作要点,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掌握生产许可核查的重点,推进“云南大健康产业”活动的实施,我中心将联合云南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于2017年4月9日-11日在昆明举办“第三届新时期下保健、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与配料应用及注册审评实操技术交流峰会”。本次会议将邀请业界经验丰富的国家级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审评和研发专家到会,就研发应用、注册备案、生产许可等关键问题进行主题演讲、剖析讲解,并以现场问答讨论的形式深入探讨。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合主办:云南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采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特医食品联盟 中外食品工业 中国食品网 中外食品 中国临床营养网《中国食物与营养》食品伙伴网 支持单位: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二、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9日-11日(9日全天报到)地点:昆明(昆明蓬莱大酒店)时 间(一)、保健食品专题4月10日上午1、保健食品注册评审细则与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解读2、保健食品新品开发和风险控制3、保健食品注册审评新模式、研发与产品技术要求4、“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与“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保健食品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4月 10日下午 5、“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的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6、“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保健食品工艺、质量审评 常见问题规避和配方设计新思路7、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与现场核查主讲专 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委员 林升清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潘建平四川省天然药物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樊三虎相关专家报告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 4月11日上午(二)、特医食品专题1、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法规现状和展望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临床应用3、FSMP与肿瘤患者的营养支持主讲专 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食品研究所研究员 杨晓光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执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云南省红会医院营养科主任 牟 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 翁 敏相关专家报告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 4月 11日 下午(三)、特医、保健食品专家对话沙龙(约两个小时) 针对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贯通运用、研发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临床营养支持的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我们将安排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提问解答,并进行深入探讨。备 注研讨日程如有变动,以报到时的日程为准联 系 人: 马超 电话/传真:010-52706606 手 机:1324040487419 电子邮箱:1683101345@qq.com

  • 化妆品备案注册

    [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22384.html[/url]检测内容[/color][/size]德检科技是一家新型的综合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致力于成为新商业时代全球领先的质量、科研、合规服务专家。德检化妆品事业部具备化妆品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能力,从化妆品研发、原料分析,到化妆品功效试验、安全评估,再到最关键的注册备案,我们都可以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技术服务。妆品注册备案,找德检 我们的优势 备案注册、产品检测都在一家做,无隐形消费,不用东奔西走 专业化妆品技术服务机构,懂你懂的,更懂你不懂的! 全程指导,首次备案通过率高,专业省心! 备案不过,免费调整再次申报,可靠放心!注册备案服务内容 特殊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除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凡是在国外罐装,或已经上市销售进口到国内的特殊化妆品或普通化妆品都属于进口化妆品。 注册备案 国产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备案、特殊化妆品注册、化妆品原料注册或备案 进口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进口特殊化妆品评审注册备案服务流程 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第一步:法规合规审核 提交资料:配方原料、外包装及说明书。 审核周期:2个工作日 第二步:产品安全性评估 提交资料:危害识别,剂量反应关系评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三步:送样检测 提交资料: 微生物检测、重金属检测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四步:系统递交 提交资料:配方、外包装、检测报告上传。 审核周期:3个工作日 第五步:工厂资质审核 准备项目:工厂所属地药监局审核。 审核周期:2周时间 第六步:现场核查 准备项目:整套编写资料,所属地药监局现场递交。 审核周期:3个月内下发电子备案号 备案资料清单 1、产品配方; 2、产品销售包装; 3、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清单;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或安全性评估报告; 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有); 7、市售产品。 二、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 第一步:法规合规审核 提交资料:配方原料、外包装及说明书。 审核周期:2个工作日 第二步:产品安全性评估 提交资料:危害识别,剂量反应关系评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三步:生产卫生审核 准备项目:卫生审核资料、向省属药监局递交审核 审核周期:1个月 第四步:系统用户名注册 提交资料: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上传配方数据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五步:送样检测、资料编写 准备项目:委托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检测,编写整套资料,装订成册 准备周期:4-6个月 第六步:评审发放纸质凭证 准备项目:向国家药监总局审批中心递交全部资料。 审核周期:60个工作日批复 备案资料清单 1、国产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4、产品设计包装; 5、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6、安全性评估报告; 7、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8、功能成分及科学依据; 9、产品技术要求等。 三、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 第一步:法规合规审核 提交资料:配方原料、外包装及说明书。 审核周期:2个工作日 第二步:产品安全性评估 提交资料:危害识别,剂量反应关系评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三步:品牌授权 提交资料: 授权书国外公证+领事馆认证、接受授权公证+翻译公证 审核周期:10个工作日 第四步:系统用户名注册 提交资料: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授权书+接受授权书+公证书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五步:送样检测、资料编写 准备项目:毒理学、微生物、重金属等检测报告,编写整套资料,装订成册 准备周期:1个月 第六步:递交纸质资料 准备项目:受委托机构向所属省级药监局递交。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 备案资料清单 1、进口非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 6、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7、安全性评估报告; 8、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 9、产品原产国生产及销售证明文件; 10、产品技术要求等。 四、进口特殊化妆品审批: 第一步:法规合规审核 提交资料:配方原料、外包装及说明书。 审核周期:2个工作日 第二步:产品安全性评估 提交资料:危害识别,剂量反应关系评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三步:品牌授权 提交资料: 授权书国外公证+领事馆认证、接受授权公证+翻译公证 审核周期:10个工作日 第四步:系统用户名注册 提交资料: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授权书+接受授权书+公证书 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第五步:送样检测、资料编写 准备项目:委托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检测,编写整套资料,装订成册 准备周期:4-6个月 第六步:评审发放纸质凭证 准备项目:国家药监总局评审中心。 审核周期:60个工作日批复 备案资料清单 1、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5、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6、产品原包装; 7、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8、安全性评估报告; 9、产品原产国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等。化妆品法规咨询服务 化妆品申报法规咨询 化妆品功效评价咨询 化妆品安全评估咨询 化妆品检验检测咨询 特殊非特殊化妆品判定咨询

  • 非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品不得进口

    非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品不得进口 据质检总局1月30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为从源头上保障进口乳品质量安全,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非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品不得进口。同时,组织专家对47个有贸易记录输出国的乳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实施规则和工作指南;对境外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及内控体系进行评价,落实输出国官方监管责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经批准29个国家1836家乳品生产企业注册,其中包含6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下一步,国家认监委将实施注册企业动态管理,对注册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效性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境外企业注册管理与口岸检验检疫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追溯分析,对注册企业采取风险警示、加严监管、撤销注册等相应措施;加强与境外主管机构的合作,及时通报境外注册企业及其产品信息,督促其落实境外监管责任。

  • 2019泰州医药城-第八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暨注册申报、临床应用与技术评审创新大会

    各有关单位: 特医食品是国家2030健康中国战略中重要的一部分,该战略提出了要强调国民营养计划,并强调微量营养素的补足,尤其是加强临床营养,这将对特医食品发展形成利好,加上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公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将进入良性发展期。2019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因为刚起步、 潜力大,在我国被称为是黎明行业,也被看作大健康领域的一片新蓝海。制药企业凭借着临床有需求、自身有优势,纷纷摩拳擦掌,将其作为跨界转型的新战场,有资料显示,中国特医食品未来的市场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在这片百亿蓝海上,诸药企怀揣着一颗火热的心争相竞逐。随着特医食品监管由原食药监总局转移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志着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发展进入新时期。本次会议围绕特医食品行业投资机会分析,特医食品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特医食品生产许可细则,特医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编写/注意事项,国内特医食品监管情况和特医食品行业发展,特医食品市场前景,国内外市场分析展开交流探讨。随着我国特医食品法规标准的完善,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特医食品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医食品产业将不断发展,成为食品行业发展的新增长点,我国特医食品行业发展迎来了特殊的战略机遇期。泰州中国医药城园地处长江三角洲重要成员城市泰州,总体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由科研开发区、生产制造区、会展交易区、康健医疗区、教育教学区、综合配套区等功能区组成,是当今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医药高新区,由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医药园区启动建设以来,按照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产城共荣的规划建设理念,致力于打造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生物产业基地。目前,区内已集聚国内外50多家知名大学和医药研发机构,阿斯利康、武田制药、勃林格殷格翰、石药集团、海王药业等近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落户;400多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医药创新成果成功落地申报;1460多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创业。园区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目标定位,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定位开发,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五个1000的目标,即:集聚1000名高端人才,其中100个国际集成创新团队;落户1000个世界级、国家级医药创新成果;引进1000家企业;创造1000亿元专有技术市值;实现1000亿元销售;一批中小企业从医药园区上市;努力把医药园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区和全国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导区。[b]因此,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泰州中国医药城定于2019年9月17到19日在泰州市举办第八届跨学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高峰论坛暨注册申报、临床应用与技术评审创新大会,[/b]本次会议将邀请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著名企业等行业资深专家通过实例讲解,汇集营养健康产业的全球品牌商、大型生产企业、上游原料企业、渠道销售企业、投资服务企业及研究机构等多领域骨干企业,共同探讨新时代新对策,为企业杀入蓝海提供市场思路,共同在变局中求生存,在未来中谋发展。请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现将高峰论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b]一、组织机构指导单位: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医药城协办单位: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赞助单位: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支持单位: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独家媒体:[/b]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b]二、会议时间:时间:[/b]2019年09月17日19日(17日全天报到)[b]地点:[/b]中国[b] [/b]泰州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规模:[/b]为保证会议交流质量,本次会议限额300人。[b]三、参会对象:[/b]1、保健食品企业、制药企业、投资机构、特医食品等企业总经理、总裁、研发总监、注册申报专员、研发总监、市场总监、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2、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特医食品产业链及药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及医生高校师生;特医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共同探讨行业最新进展。[b]四、会议拟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演讲嘉宾:[/b]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 [b]待 定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最新政策法规解读》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中国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b]温 凯 演讲嘉宾:[/b]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领导 [b]待 定演讲嘉宾:[/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b]邓少伟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政策及动态》演讲嘉宾:[/b]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处长 [b]宫国强演讲嘉宾:[/b]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 [b] 杨月欣演讲题目:《国民营养与特殊食品分析》演讲嘉宾:[/b]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审查技术部部长 [b] 吴 磊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条件概述》演讲嘉宾:[/b]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 [b] 韩军花演讲题目:《特医食品法规标准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分析解读》演讲嘉宾:[/b]北京协和医院营养科主任、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中青年委员兼秘书长,北京中西医结合学分会临床营养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 [b]陈 伟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规范》演讲嘉宾:[/b]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营养生化研究室主任、中国营养学会常委理事、副秘书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常务理事、北京市营养学会理事,北京市食品学会理事 [b]常翠青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营养支持和应用前景》演讲嘉宾:[/b]特医食品通则标准重要起草人之一、国家营养食物咨询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国际营养科学联合会执行理事 [b] 杨晓光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标准体制介绍》演讲嘉宾:[/b]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培训师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高级审查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咨询专家 [b]蔡玮红 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演讲嘉宾:[/b]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系统营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特殊膳食营养食品研发中心主任 [b]何 梅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法规及注册申报审批流程》演讲嘉宾:[/b]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食品药品行业高级经理 [b] 姚 亮演讲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演讲嘉宾:[/b]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临床营养中心主任、教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资深专家、中国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国家卫计委营养标准委员会委员 [b]孙建琴演讲题目:《临床营养与特殊膳食需求分析》演讲嘉宾:[/b]中国学生营养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卫生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学会营养支持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营养学会副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营养系教授 [b]蔡美琴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依据及研发要点》演讲嘉宾:[/b]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内科学系内分泌科博士后,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营养学部肥胖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分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营养学会副理事长 [b]朱翠凤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模式和应用前景》演讲嘉宾:[/b]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 临床营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营养分 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咨询专家 [b]张片红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五、会议费用:[/b]1、[b]会务费1200元/人、凡参加过往期我单位特医食品会议的企业1000元/人、泰州医药城园区企业1000元/人、组团参加(10人)800元/人、赞助商上下游供应商企业1000元/人。(含全部会议日程入场券、专家、会议期间午餐、资料、茶歇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2、参观中国医药城部分企业,医药城展览馆等。六、企业参与单项宣传:[/b]本次会议诚邀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及新产品、新设备展示单位。有意者请与会务组联系。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1、冠名协办赞助单位(赞助金额:5万人民币),赞助单位(赞助金额:3万人民币)。标准展位(2m×3m=6m):统一配置:三面隔板(高度250cm,可用高度246cm)一块楣板(标注公司Logo 与名称)地毯、两盏射灯、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2、展位费:8000元(2m*2m)含2个免费代表名额,如超过1人则收取会务费1000元/人,资料发放5000元(展位共20个),技术发言:10000元/30分钟(含报名费) ;3、会刊广告费:封底20000元;封二/扉页5000元;易拉宝展示架2000元/个(自备);发放资料5000元;礼品赞助5000元;会议记录本赞助等。[b]七、会议组委会:[/b]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b]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b]。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电 话:010-88287870 联系人:马超 手 机:13240487419 邮 箱:1683101345@qq.com[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b]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b][/align][align=right][b]二零一九年六月 [/b][/align]

  • 2018特医食品注册申报与应用技术创新大会

    [b] 2018特医食品注册申报与应用技术创新大会一、组织机构[/b]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赞助单位: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招募中支持单位: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鲁东大学特医食品研究院、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媒体支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物与营养》杂志、营养科技、[b]二、时间地点:[/b]时间:2018年6月23日-25日(23日全天报到)地点:杭州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三、会议已确定部分出席专家[/b]1、会议已确定部分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b]演讲嘉宾:[/b]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处长 [b]宫国强演讲嘉宾:[/b]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致辞[b]演讲嘉宾:[/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标准重要起草人之一、国家营养食物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国际营养科学联合会(IUNS)执行理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教授 [b] 杨晓光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标准体制介绍》演讲嘉宾:[/b]中国学生营养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上海卫生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学会营养支持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营养学会 副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营养系教授、副主任 [b]蔡美琴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依据及研发要点》演讲嘉宾:[/b]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营养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 [b]张片红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演讲嘉宾:[/b]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办公室主任、浙江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食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b]郑 林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规及其开发思路》演讲嘉宾:[/b]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系统营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特殊膳食营养食品研发中心主任、 [b]何 梅演讲题目:《特医食品研发与法规及注册申报审批流程》演讲嘉宾:[/b]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b]佐建锋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业化研究中的技术探讨》演讲嘉宾:[/b]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临床营养中心主任、教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资深专家、中国营养学会老年营养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老年营养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国家卫计委营养标准委员会委员、 [b]孙建琴演讲题目:《特医食品/ONS在老年营养支持治疗中的应用》演讲嘉宾:[/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b] 刘保军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艺设备的选择》演讲嘉宾:[/b]全国人大代表、鲁东大学特医食品研究院院长、教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评审专家 [b]王晓洁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外现状及国内发展趋势》演讲嘉宾:[/b]浙江省医院消化内科、营养科主任。中国老年医学学会流行病学与疾病预防分会常委,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营养学分会副主委,浙江省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常委,浙江省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委员,浙江省营养学会老年营养专业委员会委员 [b]郑培奋演讲题目:《待定》演讲嘉宾:[/b]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食品药品行业高级经理[b] 姚 亮演讲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演讲嘉宾:[/b]天津医科大学三中心临床学院营养科主任、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主任 [b]齐玉梅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临床应用上的探索经验》演讲嘉宾:[/b]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总经理 [b] 苑洪德演讲题目:《口服中长链脂肪酸结构脂质临床优势及产品解读》演讲嘉宾:[/b]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审查技术部部长 [b]吴 磊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条件概述》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演讲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2.面对面提问交流 专家对话沙龙[/b]针对特医食品注册申报流程和特医食品生产放大中技术难点,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生产工艺审评及存在问题、特医食品受理要求与存在问题、特医食品标准要求、特医食品的报要求及实例分析点评、特医食品法规、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等相关问题,安排时间让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交流,共同探讨特医食品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b]主持人: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佐建锋 嘉 宾:杨晓光 张片红 郑林 蔡美琴 孙建琴 王晓洁 何梅 郑培奋 齐玉梅等。[/b]3. [b]本次会议主要交流内容(部分)[/b]特医食品需要准备的资料及申报流程、特医食品相关政策解读、特医食品适用人群、特医食品注册申请条件及注册程序、特医食品稳定性研究、特医食品发展趋势、特医食品注册申请材料要求、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生产工艺审评及存在问题、特特医食品原料制备关键技术、特医食品标准法规、特医食品国内外现状分析、特医食品法规及其开发思路、特医食品技术难点、特医食品包装形式及立项分析、特医食品开发、特医食品应用及生产工艺、特医食品在慢性肾脏病的应用、特医食品原料特性与应用中注意事项、特医食品适应症、特医食品研发流程及配方设计、特医食品配方设计思路及原辅料的选择依据、特医食品注册申报经验分享、特医食品产品特点、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特医食品立题及技术探讨、特医食品受理要求与存在问题、特医食品标准要求、特医食品的报要求及实例分析点评;特医食品法规、特医食品配方设计、特医食品检测分析、特医食品名企业案例分析、特医食品企业开发现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规范原则、特医食品生产共线时清洁方案制定指导、特医食品国内外发展现状、国内特医食品生产企业门槛分析、马超010-88287870

  • 2019宁波特医食品行业注册申报与细则解读专题高层论坛

    [img=,722,3]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5636\wps18.png[/img][b][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 关于举办“特医食品注册申报工作注意事项与投资策略、配方设计、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专题高层论坛的通知[/color][/b][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是国家2030健康中国战略中重要的一部分,该战略提出了要强调国民营养计划,并强调微量营养素的补足,尤其是加强临床营养,这将对特医食品发展形成利好,加上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公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将进入良性发展期[/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2019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因为刚起步、[/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潜力大,在我国被称为是黎明行业,也被看作大健康领域的一片新蓝海。制药企业凭借着临床有需求、自身有优势,纷纷摩拳擦掌,将其作为跨界转型的新战场,有资料显示,中国特医食品未来的市场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在这片[/color][color=#404040]百[/color][color=#404040]亿蓝海上,诸药企怀揣着一颗火热的心争相竞逐。[/color][color=#404040]随着特医食品监管由原食药监总局转移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志着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发展进入新时期。本次会议围绕特医食品行业投资机会分析,特医食品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特医食品生产许可细则,特医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编写[/color][color=#404040]/注意事项,国内特医食品监管情况和特医食品行业发展,特医食品市场前景,国内外市场分析展开交流探讨。[/color][color=#404040]随着我国特医食品法规标准的完善[/color][color=#404040],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医食品产业将不断发展,成为食品行业发展的新增长点[/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我国特医食品行业发展迎来了特殊的战略机遇期。[/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对药企来说:[/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如何[/color][color=#404040]布局特医食品领域[/color][color=#404040],从[/color][color=#404040]市场准入[/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注册申报审评状况,慢病刚需[/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流通问题[/color][color=#404040],到[/color][color=#404040]投资机会,国产特医食品如何发力突围?[/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生产[/color][color=#404040]过程会遇到什么问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评审状况[/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怎么做严谨的[/color][color=#404040]注册申报资料编写[/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抢滩新蓝海[/color][color=#404040]后会遇到什么问题?[/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产品定位的现实困境[/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系统怎么才能满足数据可靠性的要求……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color][color=#404040]因此,根据国内外最新法规要求,特邀请近数名国内[/color][color=#404040]行业[/color][color=#404040]专家+[/color][color=#404040]注册审评[/color][color=#404040]老师开展“2019[/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color][color=#404040]行业[/color][color=#404040]注册申报与细则解读专题[/color][color=#404040]高层论坛”[/color][b][color=#e76a1d]对于国内所有[/color][color=#e76a1d]特医食品企业[/color][color=#e76a1d]的研发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生产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质量 /[/color][color=#e76a1d]法规[/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注册[/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生产[/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流通[/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均有重要指导[/color][/b][color=#404040]2天的专家培训[/color][color=#404040]针对国内企业[/color][color=#404040]布局特医食品行业[/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展开[/color][color=#404040]定制化、专业性、全方位满足各项需求信息化升级,[/color][color=#404040]共同[/color][color=#404040]探索我国特医食品产业的机遇与创新[/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 [/color][b][b][color=#e76a1d]本次[/color][color=#e76a1d]会议[/color][color=#e76a1d]主要内容[/color][/b][/b][color=#404040]分为:[/color][b][color=#404040]政策法规、注册申报[/color][color=#404040]、申报评审状况[/color][color=#404040]、配方设计、投资策略[/color][/b][color=#404040]五大版块。[/color][color=#404040] [/color][b][b]一、组织机构[/b]主办单位:[/b]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b]协办单位:[/b]宁波市营养学会[b]赞助单位:[/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b][b] [/b] 继续招募中~支持单位:[/b]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b]媒体支持:[/b]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物与营养》杂志、中国食品网二、[b]会议时间:时间:[/b]2019年06月14日-16日(14日全天报到)[b]地点:[/b]宁波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三、参会对象:[/b]1、保健食品、制药企业、投资机构、特医食品等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研发总监、注册申报专员、市场总监、项目总监、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2、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3、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4、特医食品产业链及药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及医生高校师生;特医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共同探讨行业最新进展。5、本次会议茶歇时间将安排半小时参观展位及专家沟通交流。[b]四、会议费用:[/b]1、会务费:2200元/人、提前打款2000元/人。2、会务费含:场地、研讨、资料及论文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b]五、企业参与单项宣传:[/b]本次会议诚邀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及新产品、新设备展示单位。有意者请与会务组联系。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1、赞助单位(赞助金额:2万人民币);2、展位费:展位:5000元(2m*2m)含1个免费代表名额(展位共20个) ;3、会刊广告费:封底4000元;封二/扉页2000元;易拉宝展示架2000元/个(自备);发放资料2000元;礼品赞助2000元;会议记录本赞助等。[b] [b] [/b][/b][color=#404040] [/color][b]六、会议组委会:[/b]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或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联系人:马超电 话:010-88287870手 机:13240487419邮 箱:[email=1683101345@qq.com][u][color=#3e84a3]1683101345@qq.[/color][color=#3e84a3]com[/color][/u][/email][b][color=#404040]附件一:会议已经确定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color][color=#404040]附件二:2019特医食品行业注册申报与细则解读专题高层论坛报名表[/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附件一 大会[/color][color=#404040]议程[/color][/b][table][tr][td][align=center][b]分类[/b][/align][/td][td=2,1][align=center][b]会议交流内容[/b][/align][/td][/tr][tr][td]生产细则开发思路[/td][td]l 特医食品相关法规与管理、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注册管理,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注册管理、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报告的编写,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原料要求,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厂房、车间的设计和布局,特医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发思路、特医食品工艺设计[b]主讲嘉宾:[/b]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浙江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食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b]郑 林报告题目:《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法规及其开发思路解读》[/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100分钟[/align][/td][/tr][tr][td]注册申报注意事项[/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及其依据和相关法规解读l 国内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标准及管理,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特点、l 特医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主要依据、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抽检实施细则[b]主讲嘉宾:[/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江南大学食品营养与安全博士,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程师 [b]杨振东报告题目:《特医食品注册政策法规及注册申报工作注意事项》[/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90分钟[/align][/td][/tr][tr][td]特医食品政策法规[/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法规解读[b]主讲嘉宾:[/b]宁波市营养学会理事长 [b]许复贞报告题目:《待定》[/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40分钟[/align][/td][/tr][tr][td]特医标准检测方案[/td][td]l PerkinElmer元素分析方案、特医食品检测方案、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政策法规分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来展望[b]主讲嘉宾:[/b]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食品药品行业高级经理 [b]姚 亮报告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约30分钟[/td][/tr][tr][td]特医制备生产工艺[/td][td]l 干粉混合工艺设备的选择对产品质量的影响l 上排风新型喷雾干燥塔的应用对配方粉质量提高的重要作用、l 特医食品生产工艺和相关政策法规解读[b]主讲嘉宾:[/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b]刘保军 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艺设备的设计与应用》[/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able][table][tr][td]临床应用市场分析[/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工艺和相关政策法规解读l 健康产业中的特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用之流程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瓶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突破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投资分析[b]主讲嘉宾:[/b]江苏省营养学会理事、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营养科主任、淮安市营养学会理事长、江苏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副主任、江苏省医院协会临床营养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b] 沈 旸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瓶颈及市场突破》[/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配方依据研发要点[/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外现状及临床应用应用现况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研发要点、特医食品研发建议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设计l 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现状及挑战[b]主讲嘉宾:[/b]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临床营养中心主任、教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资深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老年营养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国家卫计委营养标准委员会委员 [b]孙建琴报告题目:《非全营养特医食品的配方设计及临床需求》[/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评审状况注册申报[/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评审状况,特医食品法规标准框架/审批流程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依据疾病需求开发、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流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申报分析、特医食品原料选择、产品研发报告和产品配方设计及其依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政策法规l 特医食品稳定性试验、特医食品审批流程l 特医食品产品研发报告常见问题分析等。[b]主讲嘉宾:[/b]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系统营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特殊膳食营养食品研发中心主任[b] 何 梅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法规及注册申报审批流程》[/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特医食品临床应用[/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流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解读、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选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特点、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规范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研发报告常见问题等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b]主讲嘉宾:[/b]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 临床营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营养分 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省 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 [b]张片红 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able][table][tr][td]特医食品工艺验证[/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装形式及立项分析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艺验证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流程及配方设计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技术难点分析[b]主讲嘉宾:[/b]上海交大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执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b]裘耀东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工艺验证》[/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生产许可审查细则[/td][td]l 特医食品生产许可细则解读分析,相关法规解读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条件,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全产业链全过程控制理念与方法主讲嘉宾:兰州大学 MBA 特聘教师、玛思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澳大利亚德洛兰乳业、澳大利亚爱微牛乳业中国首席科学家[b]刘保惠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发展机遇投资机会[/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市场现状分析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投资机会分析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发展趋势及展望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投资策略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市场定位[b]主讲嘉宾:[/b]医疗行为指数研究与评价中心特约研究员,持有执业药师和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三年大型医药上市公司产业及政策研究经历,熟悉国内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利益格局,现主要从事医疗健康方向的产业及投资研究工作。对医药商业(包括医药流通、零售、电商)、特医食品和器械CRO等行业均有研究 [b]刘小东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机会分析》[/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3,1][b]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报告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敬请关注。[/b][/td][/tr][/table]

  • 【资料】欧盟正式实施REACH法规预注册

    欧盟正式实施REACH法规预注册笔者从WTO/TBT福建咨询工作站获悉,今年6月1日起,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正式开始实施欧盟REACH法规的预注册。按照欧盟规定,出口欧盟的产品必须预注册,预注册期限为今年6月1日到今年12月1日。  据悉,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注册,企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就不能出口产品到欧盟,完成预注册的企业将赢得宝贵的过渡期。据悉,根据REACH法规,参加预注册的企业可以享受3年半、6年、11年不等的注册过渡期。在此期间,进出口都可照常进行,原有的市场份额、业务的连续性都不会受到破坏,同时企业还可从容不迫地准备注册材料。  据了解,欧盟实施REACH法规主要对3万多种化学品和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等进行管理;欧盟EUPS指令也于2007年8月11日正式实施,涉及的主要产品包括办公设备、家电、电子产品等。此两项法规影响甚广,据估计,单就欧盟REACH法规,将使我国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5%以上,进口成本提高6%以上。  为此,WTO/TBT福建咨询工作站有关专家提醒,欧盟REACH法规涉及的行业较多、涉及面较广,现在距离预注册时期还有不到3个月的时间,对欧盟出口企业应引起重视,转变观念,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预注册的前期准备,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将错过注册时间,付出沉重代价。对此,有关专家提示出口欧盟企业可采取以下3项措施:一是剖析产品。企业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与上下游客户进行沟通,及早对输欧产品进行摸底分析,了解输欧产品的总数量(吨位);掌握所用材料的配方,搞清自身产品或下游制成品是否包含REACH法规化学物质清单中的待授权物质,是否需要注册以及注册所需信息等。二是准备预注册材料。首先企业要提供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内的企业基本信息;其次是提供物质的基本信息,包括有效成分的含量以及杂质的浓度;最后还要提供化学物质有效成分的CAS号等。三是完成预注册信息的整理。在完成预注册材料的收集工作后,企业要对预注册信息进行整理。企业可对照REACH法规要求,列出出口欧盟的物质名单或配制品中的所有物质名单、物品加工及成品中所用到的和所含有的物质的名单,明确各种物质的作用和用途,计算出年出口欧盟量级,最后对照REACH列表,明确物质的性质及吨位等级等,最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要求编制成表格,以备提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而能够享受到过渡期。  有关人士指出,REACH法规的实施是欧盟设置的一个严格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势必对欧盟出口企业造成严重影响,但是如果企业应对得当,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战略、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自身产品质量,挑战将变成机遇,产品对欧盟出口将更加顺利。  另悉,为应对欧盟REACH法规和EUPS指令,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因出口欧盟而受到的不利影响,福建省外经贸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在漳州市举办了相关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漳州全市对欧出口及相关生产企业、各县外经局、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共126人参加了培训。

  • 2016南京保健食品,特医食品注册(备案)申报实务

    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规范与引导,肃清整顿整个行业,保证保健产业安全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组织起草了一系列有关新管理办法。为使各相关单位及时正确理解相关法规,厘清最新政策法规变更要求,了解实施细节,推动企业与专家学者交流与合作,提高研发水平控制保健食品项目开发风险,明确产品的申报注册或备案渠道和技术审评的操作要点,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一、时间、地点:(1)会议时间:2016年7月22日-24日(22日全天报到)南京市(2)会议时间:2016年8月12日-14日(12日全天报到)大连市(具体地点会前一周通知)二、拟邀出席主讲嘉宾(排名不分先后):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专家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领导专家嘉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关领导专家嘉宾: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教授 金宗濂嘉宾:美国外科学院院士(FACS)、中科院北京转化医学研究院/航 空总医院肿瘤医学中心主任、北京康爱营养医学研究院院长、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委会主任委员 石汉平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潘建平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教授、营养与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所长、江苏省营养学会理事长 蔡云清嘉宾:北京保健协会副会长、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王林元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委员、 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理化检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福建省食品卫 生学会主任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林升清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 中药新药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张宏桂嘉宾: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工程学院教授 刘新旗嘉宾: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新食品原料评审专家、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孙桂菊嘉宾:浙江大学教授、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联系人: 马超 电 话:010-51606934传 真:010-51606934 邮 箱:1683101345@qq.com一、政策法规解读:1、《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CFDA正式版)解读;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及良好生产规范标准;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CFDA正式版)解读;4、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5、《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名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6、保健食品注册技术审评细则(征求意见稿)》。二、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管理新模式与研发应用:1、保健食品的管理新模式与研发要求:(1)、注册与备案的分类管理;(2)、注册申报与技术审评新模式;(3)、产品研发报告及技术研究要求;2、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与评价及常见问题;3、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标准及审评重点;4、保健食品样品试制现场核查相关问题;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个体化营养治疗的应用;6、肿瘤营养若干问题;7、食物蛋白中生物活性肽----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开发应用;8、保健食品工艺、质量常见问题规避与应对。三、备案、注册申报及案例分析:1.双轨制下保健食品如何注册申报与降低风险;2.保健食品备案制:适用对象与备案方式;3.保健食品注册资料要求及文本格式;4.医用食品的标准编制与注册的技术要求;5.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临床效果的材料准备;6.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和申报资料解读;7.以提取物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要求及资料审核;8.保健食品注册产品抽样检验与现场核查技术要点;9.保健食品工艺评价方法及申报资料要求;10.进口保健食品及特医食品国内申报流程解析。人保部中职协《保健食品项目工程管理师》证书考试备 注1、每个主题报告后均有10分钟左右的答疑时间,请提前准备;2、报告日程如有变动,以报到时的会议日程为准。

  • 权威解读:新的《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印发《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落实《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b]一、《规定》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b]2006年,原国家人事部、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我国开始推行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2013年,原质检总局发布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质检总局公告 2013年第64号),原质检总局以及原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组织实施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实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对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进行了调整优化,对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提出新要求。2021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更新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计量师再次列为准入类职业资格。2022年1月,“注册计量师注册”列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当前,我国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还存在注册程序复杂、注册审批时间长、注册内容过于具体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完善注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效能。  此次修订工作于2021年3月正式启动,历时近一年,期间征求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技术机构、专业计量站、计量行业学(协)会和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还专门征求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并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b]二、与原有制度相比,《规定》做了哪些修订?   答:[/b]调整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限。为加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便利注册计量师注册,提高注册审批时效,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调整为直接审批。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仍然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简化注册申请材料。强调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对申请人提出了真实性承诺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9年第54号)的规定,删除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原质检总局公告 2013年第64号)中关于申请注册需提交劳动合同、工作调动证明、继续教育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要求。  扩大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单位范围。为充分调动计量技术资源,发挥执业单位责任主体作用,《规定》扩大了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单位的范围,增加了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要求。同时,组织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单位也应当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工作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考核任务。  强化注册计量师监督管理。为加强监督管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需按照有关规定,对注册计量师注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实施监督检查。执业单位、注册计量师、组织考核单位等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规定》还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保密、责任追究等要求。  强化信用监管。为进一步做好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政策衔接,增加了信用监管的条款,将有关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信用监管。对买卖、租借、涂改、使用伪造、变造《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等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b]三、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b]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受聘于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单位)。  申请人申请注册,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也可通过执业单位统一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电子证书)及复印件;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应当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凭证。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和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b]四、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b]注册计量师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届满60个工作日前,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延续注册的受理和批准程序同初始注册。  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内,执业单位或者计量专业类别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需要提交《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申请新增计量专业类别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申请执业单位更名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单位更名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申请变更新的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执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被新的执业单位正式聘用。  变更注册后,《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6个月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变更注册的受理和批准程序同初始注册。  [b]五、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b]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包括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及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包括相应计量器具检定全过程的实际操作、计量检定结果的数据处理和计量检定证书的出具等。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主要包括计量专业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的计量技术法规、相应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以及使用维护知识等。  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分别按百分制评分,其中计量专业项目操作技能考核70分为及格,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60分为及格。  [b]六、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答:[/b]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在计量技术工作中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b]七、注册计量师注销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b]  答: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注销注册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被依法撤回、撤销、吊销注册的;受到刑事处罚的;与执业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执业单位被依法取消计量技术工作资质的;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b]八、《注册计量师注册证》补办、更换的要求是什么?   答:[/b]《注册计量师注册证》遗失、污损需要补办、更换的,应当持执业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补办、更换。 [b] 九、《规定》印发施行后,后续工作如何推进?   答:[/b]一是做好制度宣贯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释工作,让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和计量技术机构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新修订的《规定》。鼓励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注册计量师注册。同时,组织制定印发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规则和相关表格证书式样等配套文件,保障《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顺利施行。  二是规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督促计量技术机构、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注册工作。依据新修订发布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规则》,做好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工作,提高计量专业技术能力供给效能。  三是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以《规定》修订为契机,持续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不断扩大各计量专业领域注册计量师队伍,促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健康良性发展,保障国家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font=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color=#b2b2b2]来源:市说新语[/color][/font][font=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color=#b2b2b2]本号推送的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转载为了免费传播和分享,本号对转载内容真实性不予负责、文章观点仅供参考![/color][/font][align=center][size=14px][color=#353535]有问题联系 田哥18610813406 微信同号[/color][/size][size=14px][color=#353535]干计量我们是认真的。[/color][/size][/align]

  • 【求助】冰箱空调制冷剂的注册?

    请问对于冰箱空调中的制冷剂,是被看成有意释放的物质还是非有意释放呀?如果做为冰箱空调的生产商,如果制冷剂生产商没有注册,是不是成品商就一定要注册哪?盼高手解答!!!

  • 【转帖】关于注册计量师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

    2006年4月26日,人事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试办法》)、《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等文件(可查阅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下载专区:http://www.aqsiq.gov.cn/cms/data/1549/19170.doc)。文件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注册计量师制度。为了做好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实施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将分期对该制度出台的背景、总体构架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关于注册计量师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发达国家的职业资格制度是怎样的?  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在事关公众利益的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他们在职业资格的管理体系、评价标准、运作方法以及职业管理方面已日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已经成为规范职业秩序的重要保障体系,也是架筑于求职者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桥梁。  据了解,加拿大、美国、英国等国家在100多年前就相继在建筑师、会计师、律师等行业中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也在建筑士、医士、工程士等行业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这些国家对人员资格的管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政府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建立的准入资格;另一类是由各种协会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型资格。准入型资格数量有限,如英国属于女王批准的注册资格有50多个,美国依据法律建立的执业资格数量只有几十个。服务型资格数量较多,如日本有1200种服务型资格。以上国家在实施准入型资格制度上大致有以下特点:  (1)重视专业学历教育,并以此作为申请执业资格的先决条件,一般未通过专业学历教育的人员不得申请执业资格;  (2)重视实践和实际能力,只会看书不会做事的人一般考不取执业资格;  (3)资格一般采取考试的办法取得;  (4)实施注册管理。2.职业资格制度有什么优点? 职业资格制度具有以下优点:  (1)职业资格制度是维护正常职业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  (2)职业资格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人才评价机制。通过统一考试和动态注册管理,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专业人员素质。通过不断实施的职业知识技术更新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能促使相关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执业的能力。  (4)职业资格制度是参与世界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5)职业资格制度能够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认知度。

  • 【转帖】《国际商报》REACH注册会让我国出口企业梦断欧盟市场吗?

    在2008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上,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参展商,询问他们应对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ACH法规)工作进行得如何。一些企业茫然地问:“什么是‘REACH法规’?化学品跟我们电子行业有关系吗?”  波及500万种商品博览会上企业的反应,是我国企业面对REACH法规所持态度的一个缩影。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日前在此次博览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告诉记者,“我国很多企业还不了解什么是REACH法规。”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厅近期对该省纺织服装、轻工、机械、化工、医药、橡胶制品、电子等出口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80%企业对REACH法规实施后的影响不甚了解。  青岛市外经贸局副局长丛彦告诉记者,REACH法规是迄今为止我国遇到的最为复杂、影响面最广的一项国外技术法规。我国很多出口制成品都不能“独善其身”。2007年,青岛企业出口欧盟市场56亿美元,其中90%商品涉及到REACH法规限制。所以该法规的实施,对青岛出口企业将是一道“生死劫”。  丛彦说,欧盟已设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ChemicalsAgency)作为该监控系统的掌管机构,中国企业如果不在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间向设在芬兰赫尔辛基主管Reach事务的该机构提交注册材料,完成REACH注册,那么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欧盟市场将对这些产品关上大门。  出口欧盟产品成本提高5%丛彦说:“现在欧盟的技术法规这把火已经烧到眉毛了,不急不行。由于目前欧盟对我国实验室的检测结果不予认可,意味着所有的数据检测都无法在国内进行,这将大大增加我国企业的检测成本。”欧盟估计,每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因REACH认证,企业出口成本将平均增加5%。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与欧盟仅在在化学品领域的双边贸易额每年超过230亿美元,欧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保守估计,我国企业每年为REACH所要负担的成本为5亿至10亿美元,使我国出口欧盟产品的成本提高约5%,进口欧盟产品的成本增加约6%。同时,REACH还将影响中欧之间90%以上的贸易额,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生产总值将下降0.4%,有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  企业应抓住“预注册期”  “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是预注册阶段,企业只有参加预注册,才能享受注册过渡期;并且在这段时期内,企业提供化学品分子式就可以参加注册,程序相对简单;同时REACH制度设置的预注册程序可避免高额费用问题。”丛彦提醒,“企业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与上下游客户进行沟通,及早对输欧产品进行摸底,掌握所用材料的配方、产品总数量,搞清自身产品及其制成品是否包含在REACH化学物质清单中,是否需要注册,以及注册所需的信息和数据等,尽量在时限内完成预注册。”  另外,企业应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联系和沟通,利用行业协会平台,共享一些信息资源,并可联手对同一种化学物质进行联合注册,以降低检测成本。  青岛外经贸局的计划财务处处长徐政华提出企业目前的一个担心:企业在向认证机构或合作伙伴如欧盟进口商提供数据进行注册时,如何保护我国企业的商业机密?如何防止机构或合作伙伴“趁火打劫”?企业对REACH注册心存疑虑,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注册的积极性。  政府在积极推动为了全力做好应对REACH认证工作,7月7日,山东省外经贸厅组织召开山东省应对欧盟REACH法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外经贸等部门、行业协会、广大出口企业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做好应对工作,力争把欧盟REACH法规实施给出口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青岛外经贸局已在今年5月底举行了针对REACH法规的培训班,很受企业欢迎,并准备在7月中旬举办第二届培训班,还专门在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发展中心开设了热线咨询电话。  王宁说,“目前我国新组建的工业信息部设立了工业专业司局,对工业行业的管理特别关注了节能、环保和安全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但这些都只是起到推动作用,应对REACH法规的主体还是企业,而现在留给我国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丛彦这样认为。

  • 专题解答丨关于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6个配方问题

    关于国产化妆品备案的常见疑问第二弹来了!  这次的疑问针对“化妆品配方”快来学习吧。[align=center][img=摄图网_500702907_wx_粉色底图上的化妆品(企业商用).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e48dd1af-dba5-4d49-8cb7-0b88169ce8a9.jpg[/img][/align]  一、配方中原料名称  应该如何规范填写?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产品配方应当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称,原料名称包括标准中文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简称INCI名称)或者英文名称。配方成分的原料名称应当使用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中载明的标准中文名称、INCI名称或者英文名称 使用着色剂的,应当在产品配方原料名称栏中标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二、化妆品原料中若添加如稳定剂  等保护原料的成分,是否应当在  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  根据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化妆品成分是指生产过程中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为保证化妆品原料质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极其微量的抗氧化剂、防腐剂、稳定剂等成分,虽然在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以该原料复配的形式进行产品配方填报,但不属于化妆品的成分,可以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也可以不标注。  三、配方中的使用目的  应该如何规范填写?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应当根据原料在产品中的实际作用标注主要使用目的。申请祛斑美白、防晒、染发、烫发、防脱发的产品,应当在配方表使用目的栏中标注相应的功效成分,如果功效原料不是单一成分的,应当在配方表使用目的栏中明确其具体的功效成分。  使用目的填报应合理准确,不应超出普通化妆品的功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范围以及原料本身的使用目的。产品名称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且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的,该原料在产品中的作用应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如产品名称为“某某芦荟面膜”,产品功效为保湿,则产品配方中的芦荟成分使用目的应该与保湿相关。  四、使用贴、膜类载体材料  进行原料填报应注意什么?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五)规定,使用贴、膜类载体材料的,应当在备注栏内注明主要载体材料的材质组成,同时提供其来源、制备工艺、质量控制指标等资料。常见的贴膜类产品有面贴膜、鼻贴膜、痘痘贴等。  五、配方中备注栏需要  注意哪些问题?  使用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除外)的,应当在产品配方表备注栏中标明相关原料的化学文摘索引号(CAS号)。如矿油、矿脂、微晶蜡、液体石蜡、地蜡、C13-16异链烷烃等。  使用着色剂为色淀的,应当在着色剂后标注“(色淀)”,并在配方备注栏中说明所用色淀的种类,如钡色淀、钙色淀等。  含有与产品内容物直接接触的推进剂的,应当在配方备注栏中标明推进剂的种类、添加量等。  使用变性乙醇的,应当说明变性剂的名称及用量。  使用纳米原料的,应当在此类成分名称后标注“(纳米级)”。  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应当说明原植物的具体使用部位。  六、配方原料有哪些要求?  产品配方不得使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禁用组分 配方使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限用物质,不得超出规定的适(使)用范围、最大允许浓度、限制和要求。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填写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信息并上传由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原料生产商已根据《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指南》报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可填写原料报送码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NQI服务  NQI南京质检院现已具备化妆品近100个产品和600项参数的CMA、CNAS检验资质能力,配备了国际先进的理化检验设备设施、微生物及元素分析测试设备,取得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能够科学、可靠、高效地开展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工作,服务各级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为企业提供原料验收、成品检测、质量诊断、技术审查、产品认证等一站式解决方案。欲了解更多,点击进入[url=https://www.woyaoce.cn/member/T108012/][color=red]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color][/url][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NQI南京质检院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size=14px]关键词:[/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5%8c%96%e5%a6%86%e5%93%81%e5%a4%87%e6%a1%88]化妆品备案[/url][/size]

  • 【行业简讯】我国药品注册制度将发生重大改变

    来源:健康报 相关人士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药监部门目前正在修订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该局副局长吴浈4月20日在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表示,本次修订将堵塞药品审评审批中存在的漏洞,规范注册秩序,打击注册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遏制大量低水平重复申报,提高新药质量和安全性。   吴浈说,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原始材料的审查、产品质量检验要求不够。一些申报单位为了经济利益,放松自律,出现了研究材料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的严重问题。二是鼓励创新不够,没有从法规上设定必要的限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简单改剂型品种和仿制品种申报数量急剧增多。三是监督不到位,审评审批权力配置不合理,存在标准不够完善、程序不够严密、过程不够透明等问题。   吴浈表示,修订后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将解决申报资料不真实的问题。申报生产品种,在批准上市前均须进行现场生产检查,并抽样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批准。修订后的注册管理办法将不批准其他企业对监测期内药物进行改剂型的申请,已上市品种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只有原剂型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才能申请。   吴浈介绍说,修订后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将规定,逐步取消对新药技术转让及委托生产的限制,鼓励研究单位将精力放在研究开发上,将有限的资金使用到研究开发上,而不是一味进行仿制药的研发。

  • 【资料】预注册提交的资料

    在用IUCLID 5编制预注册资料时,需要提交下列5项内容:1. 公司的联系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信息(地址、联系人等)第三方代理(名称、地址,此条根据情况进行选择)2. 物质身份(ID)EC号CAS号IUPAC名称其他名称(常用名、商品名、缩写等)3. 预期吨位范围及注册截止期限4. 相似物质的名称(用作参照、分组等)5. 是否有兴趣作为SIEF论坛召集人。应当注意,预注册仅仅表明注册的意向。在预注册后,是否进行注册,是企业的自主选择,但应当在SIEF论坛中承担相关的信息责任。

  • 标质检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告 为做好注册计量师的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等法律、规章和文件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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