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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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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水质相关的资讯

  • 临沂重点排水企业排污口向公众开放 可取水检验水质
    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今天来到山东省临沂市检查。在柳青河污水处理厂检查组了解到,临沂市重点排水企业排污口全部向社会开放,配套设立公众观察池、监察取样点、生物指示池和电子显示屏,以最直观的方式让公众了解企业排污信息,倒逼企业加强自律。   临沂市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兰山区枣园镇,主要服务于兰山区枣园镇、半程镇和汪沟镇。临沂市环保局副局长冯凡华向检查组介绍,该工程是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内治污工程,是保障临沂中心城区水质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的重点工程。   &ldquo 柳青河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居民洗衣、做饭后的生活用水进入下水道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经层层工序最后通过污水口排出。排污口的水是否处理到位,直接决定河道里的水是否达标。&rdquo 冯凡华解释说。   在厂里一处围栏旁边,一个长方形大水池映入检查组成员眼帘。水池里面被分割成几部分,每个部分水质各不相同,呈现由浑浊到清澈的变化。&ldquo 这是公众观察池,公众可以从里面取水自己去化验,来检验污水厂排水口水质如何。这种方式很直观,是不是脏水一看就清楚。&rdquo 冯凡华说。   检查组看到,除了公众观察池,排污口处还设有公示牌,上面清晰地显示出污水处理的在线数据、实时数据。同时还设有生物指示池,通过观测水池里鱼类等生物的反应,直观地检验污水处理效果。   &ldquo 公开企业排污信息、在线监测数据、环保承诺事项,能够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企业环保责任约束。通过建立全方位断面倒逼机制,从干流到支流、从支流到末梢实行污染源加严治理,最大限度降低了污染排放总量,为河水水质稳定达标提供基础保障。&rdquo 临沂市副市长侯晓滨说。   除了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临沂市还在每个县区实施&ldquo 千亩湿地&rdquo 工程,通过湿地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再净化。&ldquo 我们在每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全部配套建设潜流、表流相结合的人工湿地,增强辖区流域水质净化、生态修复功能 12条重点出境河流全部实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兜底保障,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人工湿地水质提升网络。&rdquo 侯晓滨说。   据介绍,临沂水系比较发达,淡水资源总量占山东省的1/6。在山东省淮河流域9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临沂占8个。2014年,8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实现大幅提升,COD平均浓度比2010年改善11.4%,氨氮改善35.4%,综合达标率100%。
  • 智易时代入河排污口智能监管方案
    方案背景河流水环境“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关键在排口”。岸上污染物通过入河排口进入水环境,只有说清了排口的水质水量,才能说清河流污染负荷和各排口的污染贡献率,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而入河排口的管控是最优化和最有效的手段。与此同时,入河排口管控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需求,是区域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长制的重要抓手。《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指出以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为原则,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解决方案01 方案架构构建以“四个一”为总体架构的流域排污口监测监控系统,即“一张网、 一支撑、 一张图、 一服务”四层结构体系。该系统将充分融合已有的信息化平台,做好与现有系统的数据归集对接,数据全面贯通,彻底形成排污口动态监控、智能研判、精准监管、效果反馈的闭环监管模式。从区域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需求出发,提出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日常监测、监测数据、溯源数据、整治数据汇集至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库形成入河排污口档案,基于统一的管理平台和安全体系,实现排污口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掌握入河、入海污染源情况,提高排污口信息质量和规范性,有效地存储和管理排污口数据,推动提升区域排污口管理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沿线排污口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推动解决入海口水质不达标问题。02 光谱水质自动监测站光谱水质在线监测站是针对地表水监测断面、河湖排口水质状况开展监测的主要途径。监测站主要由光谱水质在线监测模组、常规五参在线监测模组、采配水系统、智能留样系统、数据收集与传输系统等部分组成。其中,光谱水质在线监测模组主要负责对检测水体的 COD、总磷、总氮、氨氮等水质参数开展实时在线监测;常规五参水质在线监测模组主要针对排口水体的水温、pH 值、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开展实时现在监测;采配水系统由才水泵、采水管路组成,负责为监测站提供排水的水体的样本,并保证其提供的水质、水压和水量均需满足微站内各项探头设备的要求;智能留样系统则是独立于采配水系统外的水样留存系统,主要根据用户的系统设定要求,针对采配水系统所采集的标准水样、异常水样等进行留存保管,以备用户后续追溯。03 视频监控为实时全面监管入河排污口周边情况,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将数据实时上传到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监控范围覆盖以入河排污口为中心周边 100 m 半径范围,实现24小时全天候值守;采用4G高速传输网络,实现监控影像的随时上传,和监控影像的随时调用提取。04 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是一种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主要由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和蓄电池组成。在光照条件下,太阳能电池组件产生电动势,形成太阳能电池方阵,方阵电压满足太阳能电池的要求,通过充放电控制器对电池进行充电,并将光能转换成的电能储存起来。在无光照时,通过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由蓄电池组给直流负载供电,同时蓄电池还要直接给独立逆变器供电,通过独立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给交流负载供电。05 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构建科学、精准的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充分利用智能化、自动化、高效率的新技术获取水质水量精准数据,以入河排污口为切入点,提升整体水环境的监管能力。为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及时提供自动监测评估信息。加强风险防范,完善管理手段,提升常规和突发状况下的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做好源头防控,以大数据、可视化为核心推动水环境生态管理的进步,同时为突发性污染事故提供决策支撑数据。方案特点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通过大数据分析够精准识别污染源及其排放量,实施源头控制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进入河流。同时,结合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对末端排放进行深度处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有效减轻对河流生态的负面影响。为河流的长期健康提供了坚实保障。实时监测与快速响应系统通过覆盖全流域的在线监测网络,实时收集水质、水量、污染源排放等多维度数据,并利用AI算法进行智能分析。一旦发现数据异常或潜在污染风险,系统将立即触发预警,并自动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实现快速响应。大大提高了污染事件的发现和处理速度,有效减少了环境损害,为河流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促进生态恢复与可持续发展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治理,综合考虑水资源保护、防洪减灾、生态修复等多方面需求,实现流域内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恢复与改善,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人民日报 | “空天地水”多维度监测,助力河海排污口监管
    “天空地水”多维度监测助力河海排污口监管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流域、海域等生态环境的污染源头看似在水里,实际在岸上。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流海洋,一头连着陆地污染源,是陆地污染物进入河流海洋的最后一道“阀门”。“阀门”能否管控到位,关系着河流海洋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与安全是否有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口整治和截污治污工作。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划转至生态环境部,为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奠定了基础。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围绕持续改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的改革举措,对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河、海的水质状况主要依托大量临水而建的水质监测站和实验室进行检测,所用方法多为化学法和电极法,存在检测频率低、建设和运维成本高、点位少盲区大、时空代表性不足、易造成二次污染等局限性,虽然具有局部和典型的代表意义,但难以实现流域河、海水质精细化管理。谱视界简介无锡谱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谱视界)是一家以原创的光谱传感技术及AI算法平台为核心竞争力,聚焦光谱感知设备小型化、易用性和面向行业应用拓展的高光谱科技公司,其核心团队来自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和北京卓立汉光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顶尖研究机构和知名企业。动态监测云平台谱视界以“为视觉添加彩虹色,为人类感知开拓谱视界”为愿景,致力于为全球市场提供高性价比的高光谱器件、模块及相机,以精准的数据和开放的平台,推动高光谱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发展。在河海水质监测、排污口监管等领域,谱视界基于多年的光谱设备研发经验及生态水环境应用技术积累,推出了针对河海水质监测和排污口监管的“空天地水”一体化动态监测云平台,用科技力量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要求。该平台综合利用天基、空基、地基、浮标、手持等多类型设备,对较大空间范围和较长时间跨度的水环境进行全天候、多维度监测与数据分析,将数据分析结果通过4G/5G等网络上传至在线监测平台,同时展示在大数据看板中。大数据看板集水质监测、设备监控、数据分析、看板展示于一体,同时配备手机端,及时推送预警信息为用户提供决策依据。图1 谱视界拥有一支朝气蓬勃、青春活力的优秀团队解决方案和产品阵容谱视界针对水环境监测领域的痛点问题倾力打造的“空天地水”一体化立体协同的解决方案和完整的产品阵容,打破了传统水质监测手段成本高、时效差、易污染等局限,可实现对水环境污染的“发现”、“溯源”、“监管”全流程管控,以多维度、立体化的呈现方式,让“治水”有据可依。图2 谱视界“空天地水”一体化立体协同方案早发现:利用谱视界自主研发的岸基高光谱水质监测仪、浮标式高光谱水质监测仪和快照式光谱成像实时指数分析仪作为水环境监测的“哨兵”,可对监控区域内各类水质参数(如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溶解氧、PH等,下同)的变化情况开展全天候秒级实时监测和异常报警,迅速响应水环境污染事件。快溯源:利用卫星遥感数据进行周期性大范围水质监测,对重点区域(工业企业、生活 密集区),解译水体两侧疑似排污口信息;利用谱视界研发的大禹Specvision-W无人机载光谱成像指数分析仪,对河海口重点区域和人工排查较为困难的河道进行拉网式无人机快速排查。大禹Specvision-W无人机载光谱成像指数分析仪可在无人机飞临水体上空时,对十余种水质参数开展自动解译,实现所见即所得的水质参数分布自动成像,同时实时获取和上传疑似排污口位置等关键信息,让污染溯源更加高效。强监管:谱视界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南京深瞳研究院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合作,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指导下,结合各方多年来在水环境监测领域的技术积累,共同打造了适用于人工现场巡查的便携式水质监测设备:手持式高光谱智水仪,配合专用的手机APP “智水”,可快速检测十余种常用水质参数。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人员携带手持式高光谱智水仪沿河流沟渠、湖库岸边进行现场踏勘过程中,可即时测定水体的十余种水质参数,同时将河湖排口水质参数、经纬度信息、现场环境照片等信息自动上传水环境动态监测云平台。利用这些信息,可全面、准确反映全镇、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各条河流、湖泊的水质参数动态变化情况,为决策、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谱视界开发的水环境动态监测云平台,汇总空、天、地、水多源终端设备的动态监测数据,感知水环境发展态势,以整体视角进行统筹分析和污染预警,为污染源头的快速定位和及时处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秉持“持科技利刃,溯万物本源”的企业使命,谱视界将持续发挥自身优势,专注打造更加专业、高效的水环境监测产品和解决方案,用科技力量守卫祖国绿水青山。
  • 渤海入海排污口摸排启动 涉及3600公里海岸线 将全面排查每个排污口
    p   1月14日上午10时整,第一架调查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无人机在河北省唐山市起飞。由此,冰封大地时刻,一场涉及渤海3600公里海岸线的治污“硬仗”在唐山市打响。 /p p   这场“硬仗”就是由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生态环境部看来,就是“脱一层皮”也要把往海里排污的“口子”查清楚。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摸清渤海入海排污口是渤海污染治理的最基础性工作。 /p p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无人机航测排污口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将派出执法人员采取“试点先行和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每一个排污口,以彻底搞清楚每个排污口的状况。 /p p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布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通过三年综合治理,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左右。 /p 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不期望渤海污染治理“一口吃成个胖子”,也不能以缺少资金、治理难度大等为由降低标准、拖延整治。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p p   渤海生态环境形势严峻 & nbsp 科学设定综合治理目标 /p p   渤海,作为我国唯一的一个半封闭内海,虽然污染不是最重,但却是自净能力最差的一个。 /p p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近年来,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陆源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不下,重点海湾环境质量未见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 /p p   而2018年8月发布的《中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则显示,2017年,国家重点监测的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44个海湾中,20个海湾四季均出现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其中就包括渤海。同时,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等多项监测表明,渤海湾也是水质超标点位最为集中的海湾之一。 /p p   显然,渤海的污染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p p   按照国务院部署,要用三年时间打好七大标志性污染防治攻坚战,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其中唯一一个涉海攻坚战。 /p p   既有时间表又有路线图的“行动计划”,围绕渤海的污染防治,确定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四大攻坚行动,并明确了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 /p p   “行动计划”还要求,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左右,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行动计划”还要求确保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37%左右。 /p p   就“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在设定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目标时,已经考虑到目标设定的可行性,在力争最大程度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不设不切实际的过高目标,不提不可考核的目标,尽可能将指标定细定实定具体 同时,还充分考虑目标与已有规划、战略目标的衔接,优先采用相关规划已有指标,确有余力的,做适当的提高和收严,不在现有指标上盲目加码。 /p p   排查摸清入海排污口 & nbsp 派驻工作组全程参与 /p p   实施“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将摸清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作为突破。 /p p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这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从去年10月开始,就启动了《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工作,并先后到天津、秦皇岛、大连等地展开调研,深入了解各类渤海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以及企业排污口管理工作情况。 /p p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确定为辽宁、河北、山东和天津市环渤海区域13个城市,约3600公里,包括所有环渤海大陆、岛屿各类人工岸线和自然岸线。他说,排查对象为所有直接或间接向渤海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包括通过管道、涵洞、沟渠等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或通过河流、湿地、滩涂等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 /p p   据他介绍,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工作组全过程参与各地排查整治各环节工作,对发现问题拉条挂账,督促地方整改到位。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渤海排污口排查和监测工作 2020年年底前,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全面完成入渤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制定及相关治理工作的推进。 /p p   据记者了解,原国家海洋局、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在入海(河)排污口监管中,围绕设置审批、技术规范、监督监测、信息公开等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部启动的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拓展和深化入海排污口管理,完善陆海统筹环境管理机制,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做基础准备。 /p p   迅速摸清总体情况 & nbsp 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p p   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在唐山市召开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这是2019年生态环境部党组批准召开的第一个专项工作部署会。不难看出,生态环境部党组对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坚强决心。在生态环境部看来:“想干好排污口排查整治这项工作,就必须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全面排查清楚并有效管控各类入海排污口,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p p   而之所以选择在唐山市启动试点,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这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主要是考虑到目前辽东湾、莱州湾等地已开始结冰,部分地区即将迎来降雪天气,相当数量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出现断流或被冰雪遮掩,“全面铺开排查整治工作不具备可行性,也难以保障工作质量”。这位负责人说,基于这样的考虑,同时,由于河北唐山等地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重视程度高等因素,生态环境部决定选取尚未结冰或结冰面积较少的唐山市等地区进行先期试点。 /p p   他告诉记者,在唐山等地先期试点的基础上,渤海地区其他12个城市也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这位负责人指出,这些城市一方面要积极参与试点地区排查工作,以干代训,及时交流经验做法 另一方面还将运用无人机航测、卫星遥感等多种手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p p   “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当头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是实现陆海统筹、以海定陆的关键环节。他强调,既需要迅速摸清入海排污口的总体情况,也需要依法依规整治到位,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和艰巨。 /p p   由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在渤海3600公里海岸线上所进行的这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无疑是一场“硬仗”。 /p p   陆海统筹应查尽查 & nbsp 追根溯源厘清责任 /p p   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 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明显减少。这是“行动计划”提出的明确目标。“从现状看,2017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67.8% 水质劣于V类的入海河流还有21条。”从生态环境部公开的这一数据看,渤海的环境质量与“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差距之大是明摆着的。 /p p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在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看来,入海排污口是污染物入海的最后关口,关系到渤海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p p   “当前,环渤海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这五个‘到底’不从根本上弄明白、弄清楚,渤海的环境质量不可能变好。” /p p   生态环境部认为,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是渤海污染治理的“牛鼻子”。只有把这个基础性底数弄清楚,才能把污染物排放与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挂起钩来,才能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 /p p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党中央、国务院把原环保部全部职责和原海洋局等其他六个部门相关职责整合到一起,组建成立了新的生态环境部,在机构职责上实现了包含“陆海统筹”在内的“五个打通”。 /p p   因此,在渤海的污染治理上,生态环境部思路更加清晰。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把海洋环境和陆源排污监管联系在一起,彻底掌握入海排污口状况,实现应查尽查,也是为了推动建立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与陆源排污挂钩倒逼机制。 /p p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主要涉及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即“查、测、溯、治”四项任务。其中,在排查过程中,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监测以及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全面排查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废水排污口以及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 /p p   “只要是往海里排污的‘口子’就要查清楚,就要数明白,确保一个都不能漏。”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排查除了启动无人机等先进科技手段外,生态环境部还将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现场走访,对群众举报进行核实等。 /p p   “有了科技化手段,忘了老办法,那不行!”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的要求是,必须到现场去了解真实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p p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生态环境部将制定入海排污口监测计划,把入海排污口的水质情况测清楚,同时,还要建立规范化的入海排污口档案,实现“一口一档”,为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p p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这位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将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他透露,生态环境部还将组织专家团队深入排查现场一线,“一对一”驻点指导地方追根溯源。 /p p   生态环境部强调,对于需要整治的入海排污口,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谁排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位 对入海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p
  • 加强排污口监管,这个“智慧仪器”帮了大忙
    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的关键环节,也是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口。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重要作用。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后,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又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的关键环节,也是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口。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重要作用。入河入海排污口是重要环保节点水污染治理涉及环保、水利、工商等多个部门,在治理水污染时,各个部门往往难以协调一致。加之排污管道多处于地下,隐蔽性较强,部分地区管网现状不清,导致排污口排放责任很难上溯。近5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私设暗管、借道排污案例高达100余例,涉及工业企业、小区、养殖场等,部分排污单位甚至通过更改偷排渠道等方式躲避监管。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过去,污染源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目标存在分割现象。”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绪水表示,这主要是因为限制排污总量是针对水功能区而言的,并没有分配到具体的入河排污口,没有与排污单位相对应。同时,部分工作推进得还不够深入,没有系统建立起“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和断面水质”之间的关系。以入河入海排污口为抓手进行水污染治理,打通了水、岸两边,有利于实现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源治理的统一监管。程绪水说,通过建立污染源—排污通道—排污口和受纳水体之间的关系,可依据水质目标对岸上污染源进行精准治理。这种水污染治理方式助推了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在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2022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2%,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其中,浙闽片河流、长江流域、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科技在排污口监管中发挥作用在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的一个大房间里,陈列着各式无人机、无人船、管道机器人、高光谱水质在线监测仪、手持激光雷达、探地雷达等高科技设备,这些都是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中的“功臣”。《通知》要求,各省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等各项工作。在全面“查、测、溯、治、管”的过程中,科技发挥了巨大作用,助推各地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比如厦门各区均建立了入海排污口“监测管家”,引入无人船、管道机器人、内窥摄像检测系统等高科技设备,做到“应查尽查”,形成问题清单。累计完成排查面积416.64平方公里、排查管网长度约22183公里、发现问题41.75万个,绘制各区入海排污口整治“一张图”,实现了污染物全方位溯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处长明登历说,北京以入河排污口监管为突破口,构建了“源—口—环境”三位一体的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体系;研发水生态“智慧化监测”方法和装备并开展试点,为长期定点位水生态和生境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建立了基于全光谱的水质自动监测技术体系,研发水质自动监测“云质控”技术,以及基于全光谱的指纹图谱溯源等技术。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长范兰池说,海河北海局在监管中,将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现场调查取得的省界缓冲区等重点区域入河排污口成果,及时共享给各省,通过问题反馈及督导机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形成良好互动。因地制宜实施创新性治理措施在入河入海排污口治理上,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创新性措施。据福建省厦门市公布的资料,厦门强化组织领导,市委书记亲自挂钩包案重点排污口整治,市政府成立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指挥部一体推进,保障入海排污口整治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工作见成效。2020年以来,厦门共生成并实施各类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322个,共投入92.59亿元,其中在溯源排查上投入5.36亿元,在修复、改造、新建管网上投入80.6亿元,保障了从末端截污到源头治污的全过程优化提升。目前,厦门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已基本完成。河北省唐山市按照“全程关注整治,坚持立行立改”原则,对交办的2250个排污口逐一梳理,明确了1802个需要纳入后续监测整治范围的排污口,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551个排污口全面开展监测工作,通过全覆盖、全要素监测,明确污水排放状况和整治工作重点。先后组织专家300余人次,奔赴田间地头、企业工厂,全流程了解排污口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入海排污口,采取差异化整治措施。如对工业企业类排污口,采取深度处理、强化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等措施督导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对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类排污口,采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修复老旧破损管网等方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说,山东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在入河入海排污口治理方面采取创新措施,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和入海排污口整治,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稳定在90%左右。在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方面,山东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省市联合行动,累计巡河15000多公里,排查出入海河流总氮污染问题2469个,目前已完成90%的问题整改。据统计,2022年,山东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超过90%,其中黄河流域完成率达95%;入海排污口已整治完成99.8%,提前超额完成80%的年度整治目标任务。赵辉说,山东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推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文发布!
    据了解,《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于近日发布,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组织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制定,以及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及销号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详细内容见附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各地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点、检查井、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设置,档案建设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详细内容见附件)《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pdf《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pdf
  • 珠海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达130项
    日本福岛核电站放射性污水入海,对海洋环境、海洋生物生存带来的威胁备受关注。记者4月10日从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获悉,为加强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珠海市今年首次启动入海排污口环境监测机制。其中全市范围内的4个一般性排污口和重点排污口都纳入监测范畴,监测项目累计达130项。据悉,本次排污监测为今年首次,预计年内这样的监测将持续开展4次。   珠海是海洋大市,海洋资源丰富,发展海洋产业条件优厚。调查显示,全市海域面积6135平方千米,是陆地面积的近4倍 大陆岸线197.9公里,海岛星罗棋布,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据测算,负5米水深以上可用于发展养殖业浅海滩涂达6.4万公顷,可直接与陆域相连开发的岛屿5个,有利于发展港口码头及海洋运输、滨海旅游、滩涂养殖、临港(海)工业。然而,随着经济及城市的飞速发展,珠江入海陆源污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带来严重影响,海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系统破坏,给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为切实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近年来珠海市不断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持续开展海洋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珠海海洋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各大海水浴场水质良好,重点增养殖区的养殖环境总体良好。其次,海域环境远岸海水水质基本保持良好,近岸海水水质相对较差,成为轻度污染海域。   据悉,本次陆源污染入海排污口监测,将重点针对石角咀水闸、鸡啼门排河口、木乃滩排河口、吉大污水排放口等4个一般排污口和威立雅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重点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污口监测项目累计达130项。技术人员告诉记者,监测是在去年实施的对排污口污水的pH、盐度、COD、氨氮、总磷、悬浮物、BOD5、粪大肠菌群、石油类等9个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加了铅、镉、汞、砷、镉5个重金属项目。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按照相关要求,还对每个排污口进行了现场空白样采集,重点排污口则采集了现场平行样。   据悉,入海排污口抽样检测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掌握珠海市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放入海的污水量、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状况,为海洋保护、海洋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 MF pro便携式电磁流量计应用于排污口
    MF pro便携式电磁流量计应用于排污口哈希公司 Today背景介绍面对日益严重的水污染,保护和治理迫在眉睫。在过去的十年中,国家颁布了许多与水资源保护相关的政策。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加强了污染企业排污口的监测和监控,处罚也日趋严厉。入河排污口监测中有两项重要污染指标:污水入河量和污染物总量。污水流量乘以排放时间等于污水入河量,污水流量乘以污染物浓度等于污染物入河总量。污水流量是确定污水入河量和污染物入河总量的基础,污水流量实测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污水入河量和污染物入河总量计算的准确性。此外,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也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准确测量入河排污口量,做好入河排污口监测基础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应用方案目前河道、管道中污水测流已经变的越来越重要,测流手段也越来越先进,由早期的旋桨机械式、发展到声学多普勒式,再到电磁式流量计。OTT MF pro便携式电磁流量计,采用电磁感应原理进行流速流量测量。传感器在水中发出电磁波,在环绕探头的周围水域形成一个磁场,通过磁场的水流流速与探头电压变化成一定比例关系,电压变化反映流速快慢,进而通过探头内部的微处理器得到流速值。OTT MF pro电磁流量计具备同时监测水位、流速和剖面流量的能力,搭配手操终端,具备如下特点:压力单元可直接测量水深及底床形状、浅水中也可使用低流阻的高效探头小巧轻便的手持终端,并带有键盘接口和图形显示界面可显示实时数据及流速分布曲线不受水质好坏或者水草丛生等恶劣环境的影响内置多种国际标准的流速测量方法及流量计算方法支持多种测量模式:实时测量和剖面测量;支持多种剖面类型:河流和管道;支持多种管道类型:圆形、矩形、梯形、2/3 蛋形、2/3 倒蛋形;支持多种河流流量计算方法:平均截面法和中间截面法;支持多种管道剖面计算方法:0.9 x Vmax、0.2/0.4/0.8、流速和水位积分器、2D;支持多种河流剖面计算方法:1、2、3、4、5 和 6 点(流速法 - 符合 USGS 和 ISO 标准),2 点 KREPS 法,1 点表面流速法,1 点和 2 点冰下测量法USB 数据导出接口,简单便捷手持终端彩色屏幕,易于查看,可充电电池组,连续使用超过 18 小时引导式自动向导软件可以很方便进行野外使用污水流量测量的先决条件是流速的测量,流速乘以过水断面截面积等于流量。OTT MF pro流量计即可以测量流速,也可以根据断面形态直接输出流量,操作非常方便。其中,河流流量测量支持:平均截面法(图一)和中间截面法。图一 平均截面法MF pro流量计手持操作终端内嵌多种测量模式,里面的剖面流量测量也是非常适用。根据终端提示,选择测量的类型和统计方法,逐步测量各点的流速,最终终端自行计算最终流量。设备操作十分简便,只需要将探头伸到水里,输入测量类型和测量面的形态,计算结果直接输出。图二 圆形管道——0.2/0.4/0.8测量法MF pro流量计使用简便,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渠道/河流、管道(满管和半管均可)得到了很多专家和同行的认可。测杆可以拼接,长度随意调整,携带方便。电磁流量计的优势常见的接触式便携流速仪测量原理主要有:旋桨式、声学多普勒式和电磁式。电磁流量计是采用根据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进行流速流量测量。传感器在水中发出电磁波,在环绕探头的周围水域形成一个磁场,通过磁场的水流流速与探头电压变化成一定比例关系,电压变化反映流速快慢,进而通过探头内部的微处理器得到流速值。优点:不受被测介质温度、粘度、密度的影响;响应时间快;无机械转动部件,不存在泥沙堵塞或水草、杂物缠绕等问题;不受温度的影响;无需满管,半管也可测量。如需了解更多关于OTT产品的应用,码上关注END哈希——水质分析解决方案提供商,我们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精度的水质检测仪器和专家级的服务,以世界水质守护者作为使命,服务于全球各地用户。如您想要进一步了解产品或需要免费解决方案,请通过【阅读原文】与我们联系,通过哈希官微留下您的需求就有机会赢取便携乐扣弹跳杯哦!
  • 生态环境部启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p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1月11日在唐山召开,打响了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发令枪”。会议指出,将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任务,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推进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p 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p p   会议强调,开展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根本改善渤海环境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是探索陆海统筹机制的关键性举措。环渤海地区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做好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抓实。 /p p   会议指出,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将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查、测、溯、治”。第一个是“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监测以及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把向渤海排污的每一个“口子”都查清楚,确保一个不漏。第二个是“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制定入海排污口监测计划,把水质情况“测明白”。第三个是“溯”。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第四个是“治”。按“一口一策”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并有序推进。 /p p   会议强调,为确保工作实效,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通过试点尽快掌握典型城市入海排污口情况,全面摸清工作难点与技术难点,形成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技术规范,进而全面推进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p p   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环渤海“12+1”城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等“三省一市”和12个城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唐山市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p
  • 环境部海洋司司长柯昶:加强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技术培训
    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一直是海洋保护与监测工作的重要抓手。入海排污口连通陆地和海洋,是污染物排海的重要途径,数量大、类型多、情况复杂、动态变化快,精细化管理的困难较大,是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难点。近日,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司长柯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海洋生态环境司将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坚持系统观念,从三个主要方面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组织流域海域局和相关部属单位指导攻坚范围内的“2+24”沿海城市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细化为具体的落实举措,科学把握攻坚计划和工作节奏,共同推进落实落地;二是编制印发驻点帮扶工作方案,组织部属相关单位深入沿海城市一线扎实开展驻点技术帮扶,协助地方贯彻落实好攻坚战各项任务要求,逐步补齐基础能力短板;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加强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等重点难点任务的技术培训,选择部分地方开展试点示范。针对入海排污口污染物监测技术,仪器信息网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国家海洋监测中心胡展铭高级工程师,基于“十四五”海洋生态规划,在4月21日进行时长40分钟的报告,与听众在线答疑互动,诚邀参会!点此免费报名参会届时,将有赛莱默、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副研究员带来精彩技术分享!郭英田老师,将从三个方面作精彩分享,讲解赛莱默专业解决方案:1.海洋近岸监测中多参数仪器的性能要求,便携式取样和在线监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2.介绍赛莱默用于海洋监测的水质多参数仪ProDSS和EXO仪器特点 3.赛莱默多参数仪在近岸海洋监测的实际应用孔祥峰老师,将围绕海洋生态新型传感器及仪器装备,讲解最新成果,分享海洋生物传感器、海水多参数传感器等多种水质传感器的研发过程,以及将传感器集成于无人船、浮标等环境监测系统的应用案例。 系列会议预告:4月28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测主题系列会——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3位专家聚焦海洋微塑料、海洋重金属、海洋水质监测等,参会请点击蓝字:我要免费参会如无法报名,可微信联系:13717560883,备注“海洋”。
  • 三维荧光法│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3年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标准中采用三维荧光法对水质指纹进行检测。原文提到,检测水质指纹的仪器主要是三维荧光光谱仪或者水质指纹溯源仪(其内置的设备也是三维荧光光谱仪)。此处对三维荧光光谱仪采用标准样品进行验证,以使不同三维荧光光谱仪测得的结果具有可比性。其主要是要求 0.1 mg/L 的L-色氨酸标准溶液的水指纹峰强度比值在 0.5~1.5 的范围内,此范围根据不同型号和不同使用年限的三维荧光光谱仪测试结果数据统计得出,以保证紫外区的信号强度达到使用标准。同时要求不同比例混合后的标准溶液水质指纹图谱与附录A中一致,则认为三维荧光光谱仪测试结果准确。
  • MF pro便携式电磁流量计在排污口的应用
    MF pro便携式电磁流量计在排污口的应用背 景 面对日益严重的水污染,保护和治理迫在眉睫。在过去的十年中,国家颁布了许多与水资源保护相关的政策。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加强了污染企业排污口的监测和监控,处罚也日趋严厉。入河排污口监测中有两项重要污染指标:污水入河量和污染物总量。污水流量乘以排放时间等于污水入河量,污水流量乘以污染物浓度等于污染物入河总量。污水流量是确定污水入河量和污染物入河总量的基础,污水流量实测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污水入河量和污染物入河总量计算的准确性。此外,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也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准确测量入河排污口量,做好入河排污口监测基础工作,是非常关键的。 应用方案 目前河道、管道中污水测流已经变的越来越重要,测流手段也越来越先进,由早期的旋桨机械式、发展到声学多普勒式,再到电磁式流量计。OTT MF pro便携式电磁流量计,采用电磁感应原理进行流速流量测量。传感器在水中发出电磁波,在环绕探头的周围水域形成一个磁场,通过磁场的水流流速与探头电压变化成一定比例关系,电压变化反映流速快慢,进而通过探头内部的微处理器得到流速值。 OTT MF pro电磁流量计具备同时监测水位、流速和剖面流量的能力,搭配手操终端,具备如下特点:压力单元可直接测量水深及底床形状、浅水中也可使用低流阻的高效探头小巧轻便的手持终端,并带有键盘接口和图形显示界面可显示实时数据及流速分布曲线不受水质好坏或者水草丛生等恶劣环境的影响内置多种国际标准的流速测量方法及流量计算方法o 支持多种测量模式:实时测量和剖面测量;o 支持多种剖面类型:河流和管道;o 支持多种管道类型:圆形、矩形、梯形、2/3 蛋形、2/3 倒蛋形;o 支持多种河流流量计算方法:平均截面法和中间截面法;o 支持多种管道剖面计算方法:0.9 x Vmax、0.2/0.4/0.8、流速和水位积分器、2D;o 支持多种河流剖面计算方法:1、2、3、4、5 和 6 点(流速法 - 符合 USGS 和 ISO 标准),2 点 KREPS 法,1 点表面流速法,1 点和 2 点冰下测量法USB 数据导出接口,简单便捷手持终端彩色屏幕,易于查看,可充电电池组,连续使用超过 18 小时引导式自动向导软件可以很方便进行野外使用 污水流量测量的先决条件是流速的测量,流速乘以过水断面截面积等于流量。OTT MF pro流量计即可以测量流速,也可以根据断面形态直接输出流量,操作非常方便。平均截面法 MF pro流量计手持操作终端内嵌多种测量模式,里面的剖面流量测量也是非常适用。根据终端提示,选择测量的类型和统计方法,逐步测量各点的流速,最终终端自行计算最终流量。设备操作十分简便,只需要将探头伸到水里,输入测量类型和测量面的形态,计算结果直接输出。 圆形管道——0.2/0.4/0.8测量法 MF pro流量计使用简便,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渠道/河流、管道(满管和半管均可)得到了很多专家和同行的认可。测杆可以拼接,长度随意调整,携带方便。 电磁流量计的优势 常见的接触式便携流速仪测量原理主要有:旋桨式、声学多普勒式和电磁式。电磁流量计是采用根据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进行流速流量测量。传感器在水中发出电磁波,在环绕探头的周围水域形成一个磁场,通过磁场的水流流速与探头电压变化成一定比例关系,电压变化反映流速快慢,进而通过探头内部的微处理器得到流速值。优点不受被测介质温度、粘度、密度的影响响应时间快无机械转动部件,不存在泥沙堵塞或水草、杂物缠绕等问题不受温度的影响无需满管,半管也可测量
  • 环渤海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在哪里排?谁在排?排什么?排多少?
    p   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近日启动,河北省唐山市成为试点城市。工作组第一时间进驻,相关工作有序展开,打响了新一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当头炮”。 /p p   当前环渤海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在哪里排?谁在排?排什么?排多少?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专项行动一线的相关人员。 /p p   表现在海洋里 根子在陆地上 /p p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自然生态独特、地缘优势显著、战略地位突出,是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关键依托。 /p p   近年来,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点海湾环境质量尚未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 /p p   “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不仅要进行海洋环境治理,更重要的是打通陆地和海洋的监管治理壁垒。而入海排污口是污染物入海的最后关口,直接关系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更事关渤海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说。 /p p   去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对渤海攻坚战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工作”等要求。 /p p   当前环渤海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在哪里排?谁在排?排什么?排多少?这些问题在以往涉及多个部门分管,规章标准不统一,监管治理、技术支撑等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困难。 /p p   “这一次的专项行动,就是要将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弄明白、搞清楚。”曹立平说。 /p p   运用先进技术 坚持海陆统筹 /p p   日前召开的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要求,专项行动要扎实做好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任务。 /p p   “这些任务也不是一次性做完,在时间安排上会有所侧重,现阶段是以唐山为试点,要摸索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排查整治工作模式和技术规范。今年的主要任务集中在‘查清楚’和‘测明白’,也就是确定排污口数量和其排放‘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局督察专员李天威说。 /p p   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是这次唐山市的试点,在专项行动启动的同时,许多参加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已经就位。 /p p   “时间紧,任务重。我们接到任务,第一时间就过来了。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度安排表从1月11日就已经开始了,在春节前要完成黑沿子镇的试点工作,为后面的工作奠定基础。我们第一步工作就是在2~3天内用无人机分8个架次获取黑沿子镇160平方公里范围的数据。”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航空部杨海军告诉记者。 /p p   杨海军是这次专项行动第一批入驻唐山的工作人员之一。和他一起并肩战斗的不仅有卫星中心近10名同事和生态环境执法局、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华南科学研究所等生态环境部司局与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还有十几天前刚刚正式转隶生态环境部的国家海洋监测中心工作人员。 /p p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岗,让人目不暇接的先进技术手段也第一时间到位。 /p p   “尤其是在‘排查’阶段,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监测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技术手段,我们都会全面运用上。”杨海军说。 /p p   他介绍说,固定无人机搭载光学相机单架飞行一次可覆盖20平方公里,空间分辨率一般控制在5厘米-10厘米之间,识别精度很高,可以提取到河堤或斜坡排水沟等,基本能够全面识别覆盖区域明渠、明管、涵洞、闸口等类型的排污口。不仅如此,专项行动还配备了搭载热红外相机的旋翼无人机,可以运用无人机热红外成像配合无人船传感探测,通过感知水面温度异常等方式,实现水下暗管识别。 /p p   “除了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我们也会采用老办法。在先进技术勘察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踏勘、现场走访、群众举报等,掌握第一手资料。”李天威说。 /p p   克服各项困难 探索工作模式 /p p   虽然准备充分,但专项行动依旧还要面对很多困难和问题。 /p p   “这次的‘排查’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不局限在现有政策对于入海排污口的规定,只要是往海里排污的‘口子’就要一个不漏。”这是生态环境部对专项行动提的要求之一。 /p p   而这样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还面临很多复杂的情况,需要逐步设立各项规范。 /p p   “我们接到通知以后,第一时间抽调人手配合,在先期已经进行了一次摸排检查,但是现阶段有些‘口子’究竟算不算入海排污口还有待相关规定确定。”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党委书记孔凡玉告诉记者。 /p p   他介绍说,现在不好界定的“口子”,有一些是沿海村子自然形成的沟渠,主要是村子里排放一些洗漱做饭的废水,水量达不到径流标准。有些“口子”还会随着村子地表植被、建筑的改变有所变化和转移,不好排查和监测。 /p p   在黑沿子镇,还有一些沿岸村民在涨潮时引水到自家池塘养殖一些经济类海虾。当地村民介绍说,引水的管道每隔几年会根据池塘的状况在退潮时将养殖废水回流到海里,但是回流的水也只是很少一点,大多时候这些管道仅仅用作引水。 /p p   这些还存着疑问的“口子”是否算作排污口,今后要怎么溯源和整治,还需要逐步摸索。 /p p   而在专项行动组的工作人员看来,时间紧、任务重也是现在面临的一大难题。 /p p   专项行动的计划已经制定,在专项行动临时办公地点每日需要办理的事项已经一项项打印挂了出来。然而,计划1月12日原本要执行飞行任务的无人机因为唐山的大雾取消了。 /p p   “确实在很多极端天气下无人机无法工作,不仅大雾天气,还有些大风或大雨的天气,无人机也无法起飞。而且现在很多河流岸边还有冰冻,无人船也暂时无法工作。”杨海军说。 /p p   也正因为像这样天气等不可抗因素,专项工作的计划表也在随时做着调整。 /p p   “高科技的手段暂时用不上,大家就先直奔现场,实地排查走访,很多细节的纠正和可操作模式的制定也需要大量的现场一手材料,短时间要完成很多的工作,我们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专项行动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p p   这一次的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加强海陆统筹最好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相信这一次专项行动一定能为推动建立系统全面、科学管用的陆海统筹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p
  •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召开
    p   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打响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发令枪”。 /p p   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 /p p   根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排查范围确定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省市。具体来说,将以长江干流(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及太湖为工作重点,共涉及上海、重庆两个直辖市,以及其他9个省的58个地市和3个省直管县级市。 /p p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根本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是压实各方治污责任的关键。 /p 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排污口虽小,但问题不简单,“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谓“小小排污口,环保大舞台”。专项行动将通过两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这将是一场硬仗,要“准备脱一层皮”。 /p p   查,就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监测以及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和人工排查,全面摸清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废水排污口以及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 /p p   测,就是各地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把排污口的水质情况“测清楚”,了解和掌握水里面都有什么污染物,当前的排放情况是怎么样的。 /p p   溯,就是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 /p p   治,就是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的原则,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p p   “首先要弄清楚往长江里排污的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出,专项行动要紧紧扭住入河排污口这个“牛鼻子”,把入河排污口这个最重要的基础性“底数”摸清楚,为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p p   综合考虑工作基础、自然特点、气象条件等多种因素,生态环境部决定将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试点。试点城市将全面查清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形成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其他城市“压茬式”跟进,借鉴试点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全面铺开排查整治工作。 /p p   按照工作要求,试点城市2019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查”和“测”,即边查边测 下半年,统筹做好“溯、治”工作。对其他城市而言,2019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学习试点经验,并按照试点总结出来的技术方案和工作经验,制定各地市的“查、测”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 /p p   “这一次的排查与以往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要向长江排水的‘口子’就要应查尽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特别强调,排查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 /p p   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长江经济带11省(市)生态环境厅(局)、专项行动涉及的63个城市的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泰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沿江区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在江苏省泰州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p
  • 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全面启动 首批安排环渤海4城市
    p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举措部署,扎实推进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在今年1月开展唐山黑沿子镇试验性排查的基础上,于 6月24日启动河北唐山、天津(滨海新区)、辽宁大连、山东烟台等4城市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 /p p   现场排查工作为期一周,将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对沿海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目标。考虑到4城市岸线长度及任务量等因素,计划安排唐山60个现场组,天津(滨海新区)40组,大连100组,烟台60组,合计260组,共780人参加现场排查工作。据统计,4地海岸线长度约1700公里,其中涉及沿海城镇、港口、码头、工业、渔业和自然岸线等多种情况。 /p p   排查主要目标是全面查清渤海入海排污口,要将所有向渤海排污的“口子”查清楚。具体排查对象为各类直接或间接向渤海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包括通过管道、涵洞、沟渠等直接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或通过河流、溪流等间接向渤海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 /p p   按照《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此次现场排查采用“三级排查”模式,即卫星遥感与无人机航测、人员现场核查、疑难点查缺补漏方式,全面查清所有向渤海排污的“口子”。目前,唐山、天津(滨海新区)、大连、烟台4城市已完成无人机航测及图像解译工作,并将航测发现的疑似排污口信息逐一甄别落入手机APP系统中。在此基础上,生态环境部按照“一竿子插到底”方式,直接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核查。 /p p   现场排查开始后,排查人员将在手机APP系统的指引下,紧紧盯住“三下五处二”,“三下”是指桥下、水下、林下等无人机航测盲区,可能存在隐蔽排口的敏感区域 “五处”指海边、入海河流边、港口码头、工业集聚区、人口集聚区等排污口集中分布的重点区域 “二”指现场排查要完成两项任务,即:无人机提供的疑似点位要查,无人机尚未发现的点位也不能放过。“既用高科技,又下笨功夫”,通过“三级排查”确保所有入海排污口“应查尽查”。 /p p   现场排查过程中,将建立临时党小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各项要求,坚持不打扰、不替代、不干预地方正常工作,主要帮助地方查找入海排污口,移交地方政府解决,所有排查人员的现场吃住行费用按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解决。 /p p   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还将完成环渤海(三省一市)其他9个城市的现场排查,全面掌握渤海入海排污口情况,为下一步开展监测、溯源及治理奠定基础。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背景资料 /span /strong /p p   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 /p p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自然生态独特、地缘优势显著、战略地位突出,是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关键依托。近年来,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点海湾环境质量未见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 /p p   当前,环渤海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2019年,生态环境部会同环渤海“三省一市”政府全力推进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目标是全面查清并有效管控渤海入海排污口,要将所有向渤海排污的“口子”查清楚。 /p p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19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在唐山市召开“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会”,打响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发令枪”。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一是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二是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三是进行入海排污口污水溯源,厘清责任。四是整治入海排污口问题。 /p p   2019年工作重点是做好排污口排查和监测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p p   2019年6月底前,完成部分城市的摸底排查,并同步开展初步监测,其他城市通过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等手段开展自查。 /p p   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环渤海所有城市入海排污口排查和监测。同时,鼓励各地主动加压,因地制宜,把溯源和整治的任务开展起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渤海和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2721bc17-1975-4268-8532-4e4bd2745575.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等2项标准答记者问
    问:两项标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工作,2021年,中央领导同志就长江沿岸污水溢流直排入江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截污治污工作。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及重点措施作出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今后三年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具体任务和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各地积极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排查30.8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19.5万个。为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把握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部制订出台了两项标准。两项标准是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构建“1+N”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技术文件。其中,《整治总则》明确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编制内容,细化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具体情形、技术要点和销号要求;《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入河排污口,规定了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设置,档案建设等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发布对各地开展排污口整治,加强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问:《整治总则》提出了哪些工作原则?答:一是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出发,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可立行立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水质改善有明显效果的排污口,予以优先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可合理设置过渡期。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坚持安全生产、多方协同。整治工作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做好衔接协同。问:《整治总则》明确了哪些具体技术要求?答:一是依法取缔。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防洪要求、危害堤防安全的排污口,依法依规封堵口门、封闭相应排污通道沿线接口,清理管线、通道内残液残渣等残留物,消除其他安全隐患。二是清理合并。具体分三种情形:第一,对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第二,对于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属地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第三,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集中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三是规范整治。具体分四种情形:第一,排污单位未按规定排放污水的,采取源头控制、规范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管控要求。第二,排污通道不规范的,采取清理违规接入排污通道的支管支线,整治混接错接污水管网,对排污通道进行检修、更新、清掏等措施开展整治。第三,口门建设不规范的,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维护设施、设置检查井等措施,以便于采集样品、计量监测及监督检查。第四,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通过优化排污口布局,调整设置点位,压减排污口数量等措施,削减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问:如何判断完成整治工作?答:《整治总则》提出了入河入海排污口销号要求,明确了完成整治判定条件,指导各地对排污口问题清单拉条挂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纳入监管台账,实现闭环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排污口,充分考虑监管要求和工作基础,提出差异化的判定条件。如,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明确了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又如,大中型灌区排口整治后应实现农田灌溉渠道不接纳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且排水不黑不臭,不含农膜、农业废弃产品等固体废物;港口码头排口整治后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纳入市政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按规定收集处理;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由地方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流域(海湾)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要求,因地制宜确定整治完成判定条件。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答: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设置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档案等内容。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避免破坏周围环境或造成二次污染。一是标识牌设置。设置标识牌可以有效展示入河排污口有关信息。标识牌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文字或二维码等形式展示,公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新或更换标识牌。二是监测采样点设置。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位置区别于排污单位出厂界排污口,应设置在厂区(园区)外、污水入河前。根据排污口入河方式和污水量大小,选择适宜的监测采样点设置形式。三是检查井设置。检查井属于污水排放管道常规的附属设施。《规范化建设》提出,检查井与污水入河处的最大间距根据疏通方法等情况确定,各部分尺寸应满足排污口检修维护工作需求,最大间距、尺寸等参数参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规定执行。四是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设置。《规范化建设》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基座、立杆、高清数字摄像头、设备箱、路由器、供电设备等安装,以及水质和流量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及维护运行等提出了技术要求。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数量约占排污口总数的10%,但排污量占70%以上,从管重点、防风险的角度出发,鼓励各地对上述排污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五是档案建设。《规范化建设》提出排污口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和规范,文件材料、影像资料等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等参照《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HJ/T 8.4)规定执行。排污口基本信息资料、设置审批相关文件、监督检查资料、监测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问:下一步如何推动两项标准落地实施?答:一是做好解读培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把握技术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广泛宣传排污口整治的重要意义及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排污单位落实源头治理、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责任。持续关注标准执行情况,对各地在具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时答疑解惑。
  • 第一次摸底排查长江排污口,环保人应用了哪些高科技?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我们都不知道这里有个管子。”江苏省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新区)安全环保部副部长戴国庆感到非常惊讶。在他面前的是长江入河排污口试点排查小组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个在厂区围墙下直径5厘米的排水管。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摸清长江干流底数,不放过一个“口子”。第一次在长江流域试点排污口摸底排查,排查小组摸着石头过河,实现了方式、理念和机制的三大转变,为扎实推进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大任务,以及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基础。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转变工作方式,织就空地水下一体化排查网络 /p p   “嗡嗡嗡”响的无人机在长江沿岸巡视。岸边,排查小组工作人员紧盯监测屏幕,解译无人机上搭载的红外线热成像设备拍摄的图像 水上,排查小组根据岸上小组提供的信息,驾船驶向离岸排口 水下,探测机器人利用声呐对水下管道进行精确定位...... /p p   在泰州市97.8公里长、4公里纵深、总面积约400平方公里的长江岸线上,一张空中、地面、水下一体化排查网络正在铺开。 /p p   “长江流域尤其是下游,水位高,水文、产业等情况复杂。”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应急技术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虢清伟介绍说,尤其是泰州地区地势较低,很多河道是感潮河道,受长江潮汐影响较大,一些排口经常会被江水淹没。“如果采用传统的人工现场勘查方式,排查难度很大。” /p p   排查组工作人员需要对所有向长江排水的“ 口子”进行排查,实现“ 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目标。 /p p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攻坚战,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经验可借鉴。“我们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p p   在这场硬仗中,生态环境部转变了以往依靠人力现场勘查的工作方式,将卫星遥感、无人机、水下探测机器人等高科技手段与人工现场勘查紧密结合,实现各种监测手段优势互补,织就了一张空中、地面、水下一体化的网络,让排污口无处遁形。 /p p   “航拍疑似点位在App中较为准确,基本都能准确找到。”第五排查小组组长、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调研员徐晓春说,第五组在一个废弃工厂围墙外找到了一个无人机航拍发现的疑似排口,“这个排口隐蔽在茂密的草丛中,如果只凭借人眼观察现场很难发现。” /p p   短短两天半的时间,有的小组步行路程总计30多公里。“如果不是在现场排查前使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进行排查,明确了排查目标,排查小组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此艰巨的排查任务。”很多排查组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科技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排查效率,减轻了工作人员的负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转变工作理念,一切为了长江大保护 /p p   工作思路和理念的转变,是此次长江入河排污口试点排查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之一。 /p p   “这次我们要‘ 向前看’,不再‘ 向后看’。”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排查的主要目的是要全面、彻底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真正查清楚。而这次的“查清楚”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 全口径”的排查,“口子”的数量肯定会有很大程度的增加。对这一点,一些地方一些人有顾虑,担心“口子”一下子多了,会不会被问责。“这个心结不打开,地方有抵触,排查工作一定做不好。”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这位负责人说,“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将今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给基层‘减负’,重要的就是‘思想减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帮着基层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让大家在排查工作中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p p   除了生态环境部门转变工作思路,地方政府的理念也有了较大转变。 /p p   “选择泰州市是有一定原因的。”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遥感控制部副主任杨海军告诉记者,早在去年10月,泰州市已经在全国率先启动“ 长江大体检”,推动卫星中心在泰州设立全国地级市首家遥感应用基地,开展泰州市生态环境遥感日常和应急监测等应用合作。 /p p   泰州市的主动不仅表现在与卫星中心的合作上,在整个排查过程中,泰州市政府全力支持排查工作。“当地协查人员非常配合我们。”第三排查小组组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孙华的感受代表了很多工作人员的想法。 /p p   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忠看来,此次排查试点工作是对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巨大推动。“十三五”以来,泰州市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连续两年均达到或优于Ⅲ 类水质考核要求,达标率为100%,24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 类比例始终达到江苏省考核要求。 /p p   “要抓住来之不易的试点机遇。”钱忠介绍说,在试点基础上,泰州市委、市政府创新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高规格成立由书记、市长分别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出台《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力争通过1年-2年的时间,建设“排放减少、岸线优化、水质改善、生态修复、物种多样、公众满意”的健康长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转变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 /p p   “在‘天眼’系统精准定位的一个排口下,我们发现了重叠在下面的另一个排口。”第二排查小组组长、来自生态环境部监测司的马光军说,他们立刻申请了水上组支援,对排口进行了详细监测。 /p p   在此次试点中,水上组乘坐的船只、市政污水管网的相关数据、船闸点位信息等,都是泰州市水利、海事、城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提供和支持的。泰州市各部门被积极调动起来,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统筹协调下,为长江大保护共同发力。 /p p   据介绍,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组建“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建立监管队伍,整合与长江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部门的职责,建设一支高效率、高素质、高水平的监管队伍,推动建立跨区域、多部门的联动监管机制。同时,健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置,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p p   需要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的不仅仅是地方各部门,130多人的排查组不仅有来自上海、江苏、浙江等长江沿江7 省市35个城市的生态环境部门骨干,还有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水生态环境司、监测司、卫星中心、华南所等部门的30多名专家和业务骨干。从生态环境部到省、市、县、乡镇、村,这次试点做到了“一竿子插到底”。 /p p   记者在跟随排查小组现场排查时发现,泰州市的一些村庄非常主动地配合排查组工作,有的村长看到工作人员徒步前进很辛苦,就主动骑着电动车载着工作人员在田间地头和村庄间穿梭。 /p p   “本次排查试点,地方党委、政府,市、县、乡、村均动员起来,检查组每到一地,均有专人引领保障。”第十四排查小组组长、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调研员余国华认为,排查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形式和交流平台。“100多人来自涉江各地,对长江保护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做法,通过本次排查工作增进了相互交流。” /p p   “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单打独斗了。”一些排查人员感慨地说,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大家拧成一股绳,就是为了保护好长江。 /p
  • 征求意见!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黄俊  电话:(010)65645442  邮箱:ssswr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标准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邮箱:wangjx@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标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杨海军  电话:(010)58311520  邮箱:yanghj@lrei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邮编:10009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     5.《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相关直播会议推荐,免费看直播:7月18日,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新技术进展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ocean2023/ 6月28-29日,2023第八届水质分析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wateranalysis2023/
  • 多种技术手段助阵 多部门、地区协同 泰州排查入河排污口 全力为了长江的健康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关口。控制入江污染物,首先要了解排污口的情况。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怎样了解?技术上,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大数据平台助阵 机制上,多部门、多地区统筹协调& #8230 & #8230 试点在江苏泰州铺开,为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span /p p   初夏的江边小城泰兴,未到中午,气温就直逼35摄氏度,体感温度超过50摄氏度。在热得快要站不住的江苏常泰过江通道施工工地,排查人员根据地图定位走过长江大堤,放飞无人机,紧盯监测屏幕,解译红外线热成像设备拍摄的图像。 /p p   今年3月,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实施,一次对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大体检”,在江苏泰州、重庆渝北区试点排查工作全面启动。日前记者在泰州排查现场看到,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在一级、二级排查基础上,正在进行三级排查——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为进一步推进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大任务,拿出准确的“长江健康状况表”,以及对各类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把脉开方”奠定基础。 /p p   卫星、无人机、高分辨率光学相机助阵 /p p   从现场排查回来,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工作人员陈尧径直来到了设在监测站的临时实验室。不大的实验室中,取回的水样和各类检测器材摆放整齐。 /p p   “虽然本阶段是排查排口,也会对一些异常进行定性检测,作为后续溯源和整治的依据。”陈尧介绍,当有疑问时,就在现场通过快检包的颜色对比来大致判定是否超标 一旦到了临界值,便会带着水样回到实验室的相应仪器上进行测定 确实有问题的,还要边排查边整改。 /p p   实际上,更多“黑科技”的运用,早在一级排查时就启动了。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二楼信息中心的大数据平台,记者看到一张排口点位图——在长江泰州段境内,长江干流3公里缓冲区内,657个排口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p p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在泰州设立了全国地市首家遥感应用基地,开展泰州生态环境遥感日常和应急监测等应用合作。这些点位图是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出的疑似入河排口。”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主任严兴祥介绍,高空卫星遥感覆盖区域广,拍摄图片空间分辨率高达80厘米 无人机搭载高分辨率光学相机,在低空拍摄照片空间分辨率可达5厘米。 /p p   值得一提的是,一级排查提前于国家试点,属于泰州当地的先试先行。其中拍摄从去年11月起历时1个月时间,繁琐专业的图像处理和数据解译又历时近两个月。 /p p   二级排查是在前期技术排查基础上的人工徒步现场排查。从3月18日到21日,130余名工作人员分成40个组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湿地、潮间带、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口信息。 /p p   据介绍,在这一阶段的现场核查中,一款名为“生态环境执法技术支持系统”手机APP成为排查人员的“秘密武器”。一级排查中找到的疑似排口数据全部导入了平台,工作人员根据地图导航进行 “打卡”,现场核销掉一些非排口,并将新发现的排口资料补充到平台上,就可以完成定位、拍照、填报等一系列工作,也让排查工作更高效、更规范。 /p p   “针对工作人员无法触及的排污口,在江面增设了无人船 运用水下机器人,对江底暗管进行取样......”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何如松说,将卫星遥感、无人机、水下探测机器人等技术手段与人工现场勘查紧密结合,织就一张空中、地面、水下一体化的“大体检”网络,让排口无处遁形。 /p p   泰州试点的先行先试,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4月2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标志该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 /p p   先把排污口查清楚,再想办法解决问题 /p p   近年来,泰州开展“长江大体检”,出台《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沿江水体治理、长江生态修复、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治理、长江清废、沿江化工行业整治、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八大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一两年时间,建设“排放减少、岸线优化、水质改善、生态修复、物种多样、公众满意”的健康长江。 /p p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曝光了我们的问题,暴露了我们的痛点,也警醒了我们的头脑。”去年6月25日,泰州市举行向环境污染宣战大会,市委书记韩立明在讲话中直言不讳。 /p p   参会的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玉琴介绍,由于产业结构等主客观原因,这几年环保压力居高不下,环保形势严峻。 /p p   特别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0天点名泰兴两次 媒体也对泰州的环境问题有所曝光,形成了较大反响,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关口,其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长江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p p   然而这项工作毕竟“自曝其短”,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顾虑和阻力。过去工作中没有发现的排口一下增多了,基层一线的执法人员难免会有顾虑,“不怕吃苦就怕问责”。 /p p   泰州市环境执法局副局长冯擎坦言,一方面确实存在着执法人少事多、技术有待更新等困难 另一方面各类排口管理过去分散在水利、市政、航运、环保等各部门中,存在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 实际上,新增的不少疑似排口,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口径统计的不同造成的。如果抱着“干得越多背锅越多”的想法,肯定难以做好。 /p p   经过统一思想,排查工作要“向前看”,不再“向后看”,先把排污口查清楚,再想办法解决问题。思想上松了绑,行动上更加真抓实干。 /p p   泰州市凯发新泉水务有限公司,有泰州市高新区唯一一个有排水许可证的排污口。该厂生产厂长丁海燕介绍,去年由于水量大、来水组成复杂等原因,因总氮超标而被罚款。在进行了排口检查后,厂区的重点区域都装上了监控,出水槽边还加装了在线监测计量仪表,扫一下二维码便知道水情档案。 /p p   协同配合,普查一张图,管理一盘棋 /p p   从5月19日起开展的三级排查,长江岸线必核、沿江重点区域必核、已掌握排口必核、12369投诉必核、敏感区域必核、排口存疑点必核。陈尧介绍,如有需要地方上配合的,随时都能与当地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解决问题。 /p p   普查“一张图”,背后是管理“一盘棋”。这也是此次试点工作的一大特点——协同工作机制。 /p p   泰州市发改委长江办负责人黄建军说,长江保护工作面广量大,为防止九龙治水、各自扯皮,必须高位牵头、协同配合。 /p p   记者从当地文件中看到,“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宣传动员、监督监察5个工作组。排口排查这一项行动中,专门设立了由市长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单位是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包括水利等多个部门及区县政府。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专门组建了行动指挥中心,建立监管队伍,整合与长江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部门的职责。 /p p   “需要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的不仅是部门内部各处室,也不仅包括地方各部门。”泰州市环境执法局局长张建军介绍,以二级排查为例,130多人的排查组有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水生态环境司等部门的30多名专家和业务骨干,还有来自上海、江苏等长江沿江7省市35个城市的生态环境部门骨干。试点中,地方党委、政府,市、县、乡、村均动员起来,检查组每到一地都有熟悉情况的专人引领保障,为“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目标实现提供了可能。 /p p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健告诉记者,工作开展之初,当地相关部门便将职能分管的排口统计情况进行对接,节省了大量时间精力 在人工排查中,水上组乘坐的船只、市政污水管网的相关数据、船闸点位信息等,也都是由水利、海事、城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提供和支持的。还有一些村民为支持环保,不仅主动骑着电动车载工作人员在田间地头穿梭,还提供了不少位置较隐蔽的排口线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a00858f3-c400-42f3-a95e-c7df1f16733d.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一项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涉三维荧光光谱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溯源技术,提升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调查科学化水平,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该标准规定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溯源方法的技术流程、技术要求、结果校核与记录的具体要求。适用于对有排水的入河入海排污口开展溯源,尤其适合于排放混合污水且污染来源不明、溯源难度大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标准采用三维荧光光谱仪或者内置三维荧光光谱仪的水质指纹溯源仪进行水质指纹检测。  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主要包括三种方式,即资料溯源、人工排查和技术溯源。技术溯源包括管道检测法、同位素解析法、图谱比对法等。本次公布的标准采用了水质指纹溯源法。水质指纹是指水体中溶解性有机物在特定波长的激发光照射下会发出特定波长的发射光(即荧光),将水样荧光强度以等高线方式投影在以激发光波长和发射光波长为横纵坐标的平面上得到的三维荧光光谱。  水质指纹溯源法具有高选择性、操作简便、试剂耗量少、测量精度高、检测快速等优点,目前可识别包括生活污水、城市雨水、农业面源、养殖废水、印染废水、电子废水、造纸废水和电镀制造废水等 10 余种污染类型的污水。  针对入河入海排污口进行污染溯源,可以确定责任主体,从而落实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和管理职责,有效管控污染物入河入海。这对维护流域、海域水生态安全,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通知原文: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吴彤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536  传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hysjgec@mee.gov.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赵庄明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6-18号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18122329667  电子邮箱:zhaozhuangming@scies.org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1.pdf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2.pdf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2日
  • 《入海排污口自动监测站建站规范》技术标准成功立项
    近日,朗诚公司接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下达2014年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由深圳市朗诚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入海排污口自动监测站建站规范》成功获准立项。 本技术标准将由深圳市朗诚实业有限公司牵头、深圳市海洋环境与资源监测中心参与起草,计划在2年内制订完成。 目前,国内外对于陆源入海排污口自动监测站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不规范、监测结果不准确。通过《入海排污口自动监测站建站规范》的制订,将统一陆源入海排污口自动监测建站标准,消除目前入海排污口自动监测工作较为混乱的局面。为以海定陆,陆海统筹的环境治理思想提供标准体系支撑。
  • “空天地”多维度监测监控 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建成试运行
    “禁止区域,尽快离开!”日前,记者走近位于丹江口市的胡家岭水质自动监测站大门口,一阵广播警告声瞬时响起。“为防止人为干扰监测设施现象发生,丹江口水库重点水质监测点位已安装水质监测防入侵监控系统。”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总工程师陈进春感慨地说。记者了解到,水质监测防入侵监控系统是丹江口市新建的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8大监管系统之一。今年,十堰市以丹江口市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建设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目前,该指挥中心智慧监管平台8大监管系统已基本建成,正在试运行,已初步实现从空、天、地多维度对市域范围内丹江口水库水质情况进行监测监控。这8大监管系统分别为水库水质监测系统、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系统、水库环库岸线监控系统、环库公路危化品车辆监控系统、水上执法队伍监管系统、卫星遥感水质检测系统、水库水质监测防入侵监控系统、水质保护陆地巡护队伍监管系统。其中,水库水质监测系统实时对丹江口水库市域范围内23个监测断面水质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系统对全市32家重点排污企业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水库环库岸线监控系统通过176个监控点位、234个摄像头、81套云广播,对监管区域内各类场景进行24小时全自动巡查;环库公路危化品车辆监控系统整合交通、公安卡口、环库公路天网、环保等数据,对进入环库公路的重点车辆和危化品车辆进行监控;水上执法队伍监管系统对坝上6个中队、坝下1个中队和1个无人机中队的7个驻地和67名一线队员实时监管,调度各中队巡护、执法情况;卫星遥感水质检测系统利用不同类型的传感器接收河流表面或水下反射发出的电磁波信号,并根据信号与水体组分之间的光谱特征来计算出水体中的污染物质和水质参数;水库水质监测站防入侵监控系统由33路电子围栏系统构成,对发现的入侵行为现场喊话主动驱离,保证断面上游1100米,下游300米范围无人员入侵;水质保护陆地巡护队伍监管系统实时调度陆上执法巡护队伍,紧盯2000多个(家)等重点行业排污情况进行巡查。在此基础上,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配套建设有调度大厅,重点将智慧监管平台监管系统自动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连同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生态环保问题,通过调度大厅里的调度系统予以交办督办,形成“问题收集、分办交办、处置督办、办结销号”的工作闭环,确保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还搭建有视频会议系统,针对重点环保问题,他们可随时召开视频会议,就问题处置开展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同时,联通气象水利系统,如遇异常天气可随时监测气象水利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丹江口市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完善问题收集、问题解决工作运行机制,狠抓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切实做到发现问题灵敏,处理问题及时,以“零容忍”态度守水护水,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 300万元!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水质监测预警系统
    项目概况白洋淀周边重点区域排污口水质监测预警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00002120132001、HBCT-211073-001项目名称:白洋淀周边重点区域排污口水质监测预警系统(一期)预算金额:3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采购需求:白洋淀周边重点区域排污口水质监测预警系统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站房及设备的备货,并按照招标人指定时间、地点发货;站房内仪器到达指定地点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集成和联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货物(五参数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在线监测仪)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一级代理商的,须提供一级代理证书或代理合同;或投标人取得货物制造商直接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网上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63553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投标人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通过后(咨询电话:0311-66635531),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2、本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质疑电话:0311-8308690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联系方式:0311-892533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方式:0311-830869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璇电 话:15612182909
  • 转隶环境部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首亮剑,参与渤海排污口排查行动
    p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9年,原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于2018年12月转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全国近岸海域生态监控区监测、赤潮监控区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污染现状与趋势性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主要海洋功能区监测以及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同时还开展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等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开发工作。 /p p   近期,在生态环境部为“认真贯彻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组织生态环境系统涉海洋科研力量和技术团队参与的专项行动中,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派出技术团队驻场承担排查整治所需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起草制定相关数据收集分析、监测分则(海水)、信息系统表格结构等技术规范。 /p p   按照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的要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与华南所、规划院、卫星中心等单位通力协作,整合原有陆源入海污染源常规监测和排查成果、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专项督导数据以及污染源普查数据等相关资料,结合走访试点城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务局、农牧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就当地入海排污口相关的数据进行实地调研收集,通过数据整理、矢量化转换,初步构建形成已有入海排污口分布“一张图”,为查清全部入海排污口,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p p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渤海环境综合治理已经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 /p p br/ /p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黄俊  电话:(010)65645442  邮箱:ssswr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标准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邮箱:wangjx@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标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杨海军  电话:(010)58311520  邮箱:yanghj@lrei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邮编:10009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     5.《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 首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 号),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水生态环境司、海洋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执法局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设置审批(备案)和规范化建设。本标准规定了两类36项名词术语,其中包括与类别相关的基础名词术语14项和与监督管理相关的基础名词术语22项。本标准作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系列标准的基础性标准,需与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管理文件同步实施。发挥基础标准作用,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文件的制订工作中,应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规定,统一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基础名词术语的表述使用,增强体系协调性、兼容性。附件: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 (HJ 1310—2023).pdf
  • 珠海开展入海污染通量跟踪监测 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了解珠海市陆源污染对近岸海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全面摸清全市入海河流环境质量状况及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珠海于2021年12月启动了全市首次大规模入海污染通量监测分析。近日,该项目已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初步掌握了全市70条入海河涌排洪渠和31个入海排污口的水质和入海污染通量基本情况。珠海市重点海域入海污染通量跟踪监测项目由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等科研单位完成。任务包括开展70条入海河涌排洪渠、断面和31个入海排污口的入海污染通量以及水质指纹(三维荧光光谱)监测和评估,主要监测指标包括盐度、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无机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磷、石油类、流量、三维荧光光谱等。在确定监测项目时,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坚持全面覆盖、纵横兼顾原则,结合该市陆、海域污染特点,以尽可能获取陆域入河海污染状况全貌,科学论证后确定最具有代表性的16项水质监测项目;在开展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运用多普勒流速流量无人走航船、三维荧光光谱仪等先进仪器获取水体水文信息和水质指纹,在摸清入海污染通量的同时,建立可供海洋污染溯源的水质指纹库和溯源模型。所谓水质指纹,就是把水质特征比如成人的手指指纹。水中的污染物组分不同,呈现出来的三维荧光光谱就随之不同,这些特征光谱就是水质的指纹。本项目是基于三维荧光光谱测定结果,建立谱库分析模型,分析入海河涌、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特征,确定其污染类型,然后追溯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来源。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三期监测,取得监测数据1115条,其中包括175组16项水文水质监测数据和110组三维荧光光谱数据,初步掌握了全市70条入海河涌和31个入海排污口的水质和入海污染通量基本情况。
  • 三维荧光光谱技术 海洋、大气污染监测好帮手
    近日,珠海首次大规模入海污染通量监测分析项目已完成阶段性任务,任务包括开展70条入海河涌排洪渠、断面和31个入海排污口的入海污染通量以及水质指纹(三维荧光光谱)监测和评估,主要监测指标包括盐度、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无机氮、总磷、石油类、流量、三维荧光光谱等。在开展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运用多普勒流速流量无人走航船、三维荧光光谱仪等先进仪器获取水体水文信息和水质指纹,在摸清入海污染通量的同时,建立可供海洋污染溯源的水质指纹库和溯源模型。“水中的污染物组分不同,呈现出来的三维荧光光谱就随之不同,这些特征光谱就是水质的指纹。”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杨锡明介绍,“本项目就是基于三维荧光光谱测定结果,建立谱库分析模型,分析入海河涌、入海排污口水质指纹特征,确定其污染类型,然后追溯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来源。”对于三维荧光光谱技术,今年2月,标准《在线水质荧光指纹污染预警溯源仪技术要求》正式实施,具体可查看:三维荧光光谱方法识别判定水污染排放源。该项标准即采用三维荧光光谱方法识别判定水污染排放源的技术。三维荧光光谱技术除了检测水质外,还可以检测气体,应用于大气环境防治及污染处理。在第十一届光谱网路会议(iCS2022)上,陕西科技大学陈庆彩教授将讲解“三维荧光光谱在大气污染科学研究和控制中的应用”,报告将讲述三维荧光光谱法在大气污染形成机制和来源鉴定中的应用案例和理论技术、关键技术,以及应用范围,从检测设备的设计和搭建,到数据处理和实际应用过程。》》》点击报名》》》
  • 助力水质改善 | 禾信仪器水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提到,要围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需求,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提升水环境预警和水污染溯源能力,构建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围绕持续改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的改革举措,对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赋能精准科学治污 助力建设美丽中国禾信以自主研发的质谱产品为核心,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最终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为水质改善提供精准方向。禾信仪器水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目前禾信仪器已有多个水服务项目落地,为当地水污染精准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案例一:排污口分布、数量、来源不清楚 开展排污口全面排查利用无人机遥感航测及无人船声呐扫描技术,摸清主要河道排污口底数,查清污水来源,为后续河道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无人机巡航(左)可见光正射影像图 (右)热红外视频影像图无人船监测(左)声呐成像图 (右)排污口实况影像图案例二:区域异常排水情况不掌握 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围绕目标断面周边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业源、生活源等面源清单及入河排污口,利用水质移动监测车,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及水质加密监测,及时发现日常水污染防治中的问题,为环境管理工作夯实基础、提供方向。同时针对超标应急事件快速响应,及时排查污染来源,降低事件影响。案例三:异常点位污染来源不清晰 水污染精准溯源找准问题才能对症下药。对异常点位采用全二维质谱监测技术获取水中有机污染物组分数据、特征指纹谱库和污染风险分布,开展水污染溯源,明确水体的点、面源污染物来源。识别出污染源的特征组分,做到源头清晰,问题见底。案例四:不同排放源对受体水体的贡献率不明确 构建水陆响应关系水质断面为基点勾划汇水区,同时结合行政区划进一步细化控制单元,建立“关键控制断面-控制河段-对应陆域”的水陆响应关系,确定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污染负荷对断面水质的贡献比例。案例五:整治措施科学性、落地性不足 搭建水环境综合决策支持平台,提出综合整治措施禾信仪器围绕水环境目标任务,加强科技支撑,切实把精准治污落到实处,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着重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山东省发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开始征求意见。《规划》提出水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即“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该《规划》重点强调了水质监测工作,要求各地区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并且,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制定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此外,《规划》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河湖底泥重金属监测和累积性风险治理。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特别指出,要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等研究。统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等监测,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污染通量监测研究。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与自然资源、水利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监测体系充分衔接,实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详情参见: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落实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化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83个国控断面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3.5%,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提升至98.1%。16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的166个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并完成县(市)级建成区内104条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省辖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南四湖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探索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制定泗河、大汶河等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明显提升。当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水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部分断面水质容易发生波动,个别指标处于达标边缘,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保障不足,水资源严重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的现状仍将长期存在,水体自净能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提高。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多样性、稳定性有待提升。水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风险预防设施建设、预警应急能力均需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亟需构建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域海域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保水质、增颜值并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实现2035年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推动水生态保护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绿色发展转变。——统筹谋划,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河湖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打通“城市农村、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实现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问题导向,精准施治。充分研判省内各流域资源禀赋和形势特点,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顺势而为,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强化协作,多元共治。以河湖为统领,强化部门间协作,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企业责任,发动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互动的共治格局。(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南四湖流域水质全部优良,南水北调输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基本保障。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黄河、沂河、沭河等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南四湖等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山东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国控断面所在河流全部建成美丽河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加快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一)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流域—省级及以上重要水体(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研究构建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合理确定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探索将水功能区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托控制单元,合理设置省级及以下控制断面,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控制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超标问题责任地区采取预警、督办、约谈、限批等方式,推动完成达标任务。实施水域和岸域综合管理。完善流域精细化管理平台,实施“水体—入河(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监测溯源及治污责任落实。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二)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提升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巩固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领域水污染防治,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要素系统治理。按流域开展标准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价,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三)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和实施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以黄旗堡-眉村-朱里等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着力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垂直补给以及直接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环境风险的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强化陆域与海域统筹治理。以黄河、小清河等流域为重点,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加强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流域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政策制度衔接,强化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行动,扎实推动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努力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四、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战略高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东营、德州、滨州黄河干流和泰安大汶河等水资源超载治理,制定实施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按国家要求,保障黄河干流利津断面生态基流目标,确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推动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动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生态补水、景观环境和市政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企业。(二)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滩区和黄河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重要入黄支流因地制宜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实施黄河滩区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东平湖高水平保护。巩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深入实施湖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修复提升东平湖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湖内菹草综合防治,合理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放流数量,减少内源污染,对游船进行清洁改造,旅游船只实现污水 “零排放”,不断提升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湖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生态绿带建设,完善湖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布局6个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启动黄河三角洲等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推进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退耕还湿。实施河口水生生物修复、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开展盐碱地碱蓬恢复和土壤改良、牡蛎礁生态建设、海草床修复和海堤生态化建设。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特色植被保育区建设,重点对野大豆、罗布麻、天然柽柳等生境进行封闭式保护管理。建立外来物种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施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行动计划。专栏1:黄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黄河干流区域(1)加强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2)实施干流水利枢纽生态调度,保障生态流量。(3)支持梁山县、鄄城县、东明县等畜禽养殖大县开展整县制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滩区内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东营、济宁、菏泽等市黄河宽滩敏感区域,大力推广农田绿色种植技术。(4)推进干流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以长清区、平阴县等县(市、区)为重点,采取沿岸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主要措施,减少北大沙河、锦水河等主要支流对黄河干流水质的影响。2.黄河河口区(1)严格保护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有害生物治理,推进湿地自然修复和河湖生态连通。(2)保障入海水量与河口基本生态用水,逐步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3)推动多流路入海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提高河口三角洲生物多样性。(4)推进黄河刀鲚等土著鱼类洄游通道修复,建立黄河河口水生态监测评估机制。3.东平湖(1)实施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强化氮磷截留。(2)提升东平县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沿湖村镇污水收集处理,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3)遏制菹草过度生长,恢复湖区天然湿地结构与功能。(4)探索建立黄河刀鲚洄游繁殖期引黄入湖和东平湖出口闸门联合调度机制。4.大汶河(1)实施新泰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完善老城区雨污管网建设。(2)分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种养结合及粪污处置资源化利用。(3)建设柴汶河等支流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4)保护恢复干支流湿地。(5)推进采砂河道天然形态恢复。5.玉符河(1)加快实施济南市仲宫污水处理厂配套调蓄工程。(2)推进南部山区柳埠、西营、仲宫以及市中区北桥村等玉符河沿线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3)开展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4)实施玉符河及“三川”水生态廊道建设,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及日常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卧虎山—锦绣川“两库”连通工程。五、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入湖河流水污染治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确保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推动实现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流域水环境治理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3年,全流域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流域内累计4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到2025年,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以上,流域内累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探索实行“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模式,鼓励将建制镇范围内规划建设的所有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能力。到2025年,流域内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治理模式。整县制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推进南四湖渔业绿色发展,巩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退养成果,大力开展实验区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流域内133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对具备条件的,推动实施企业自备水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改水与整治。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以万福河等总氮或总磷浓度较高的入湖河流为重点,加强氮磷排放控制。(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开展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境改善工程,提升野生动植物生境,建立科学高效的野生动物救护模式和体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约3000万尾。研究南水北调调水对南四湖等调水沿线重点湖库水生生态系统影响,防范外来物种对本地湖库生态入侵。实施湖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湖区水生植物综合整治,在菹草枯萎腐烂前等关键性阶段,组织开展打捞、收割,并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开展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构建入湖口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入湖口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湿地功能。开展南四湖生物多样性本底和水生态环境跟踪调查研究,摸清南四湖生态环境演变规律。(三)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推动生态环境部建立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流域4省协同治污大格局。组织省内相关地市、县(市、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协同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修订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统一全流域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推动济宁市与徐州市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和推动落实南四湖保护条例。(四)强化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谋划实施统筹现代水网建设,推进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等重点调蓄工程建设。梳理提炼一批对改善调水沿线水质贡献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南水北调总体规划修编,最大限度取得国家支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系统谋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沿线(山东段)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总体思路。专栏2:南四湖及流域重要支流水体保护要点1.南四湖(1)强化涉盐涉氟企业尾水治理。(2)推进实施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3)开展济宁市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4)推进微山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渔业池塘生态改造。(5)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2.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东线)(1)实施济宁市等涉硫、涉氟工矿企业尾水治理,深化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尾水资源化及截污导流工程。(2)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3)强化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4)推进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沿岸农田污染防治。3.洙赵新河(1)补齐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短板。(2)推动流域内涉盐企业或产业园区达标治理。(3)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净能力。(4)修建节制闸,防止突发污染事故污染风险。4.洙水河(1)推进工业聚集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加强企业排放监管,对全盐量、硫酸盐超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煤矿矿坑水进行提标改造。(3)实施水系连通,拦蓄汛期雨水,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拦蓄雨水资源,补给区域地下水。(4)推动建立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5)开展河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拦截面源污染影响,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恢复河流自净能力。5.东鱼河(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2)推动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推动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运营。(4)治理鱼台县东鱼河流域农田退水,建设东鱼河生态缓冲带。6.新万福河(1)实施城区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厂扩建工程,新建成武县港航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开展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4)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恢复河流自然净化能力。(5)加快推进金乡县引黄西线工程,增加金乡县可利用水资源量。7.老万福河(1)开展煤炭开采、化工、造纸等主要行业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2)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3)实施河道清淤、河流缓冲带修复等工程。(4)利用煤矿开采的塌陷地进行生态修复治理。(5)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提升尾水水质,经过湿地净化后的尾水作为水源补给河道。8.泗河(1)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提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平。(3)科学确定泗河生态流量,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4)在污水处理厂下游重要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主要支流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9.城郭河(1)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扩建。(2)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加强雨水管网的检查维护,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4)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或升级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5)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标准。(6)定期对城郭河河道内浮萍、绿藻、垃圾、杂物等进行打捞清理。(7)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加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10.峄城大沙河(1)尽快补齐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短板。(2)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建立引水调水工程。(3)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在水质较差河段、支流入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4)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治理水产养殖区鱼塘退水。(5)落实河长巡河制,严禁向河道水体倾倒餐厨垃圾、污水等,及时打捞水体内垃圾杂物、清理清运河岸垃圾。11.西支河(1)扩建鱼台县污水处理厂,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2)实施西支河流域农田退水治理。(3)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六、加强其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一)沂沭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流域内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汛期水质稳定性,有效提升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提升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专栏3:沂沭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沂河(1)推进朱家坡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完善淄博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沂源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3)实施李公河湿地修复,建设东汶河等生态缓冲带。(4)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生态用水调度。(5)推进沂源县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白马河等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2.沭河(1)完善临沂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莒南县等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莒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加强墨河等水生态保护。(3)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莒县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沭河生态用水调度。(4)应有力。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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