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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2023年进口消费品检验十大典型案例
    你的进口摩托车头盔有“CCC”标识吗?你在寻找各式各样的进口户外炊具“平替”时,是否有注意观察产品的“筷子调羹”标识?还有进口服装、有声图书选购,你注意过这几个“坑”吗?日前,厦门海关特筛选发布关区2023年进口消费品检验10个典型案例,将海关在进口商品法定检验、跨境电商渠道进口消费品风险监测等工作中查发的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问题转化为生动的案例,向大家介绍进口消费品背后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希望帮助大家增强质量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共同推动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案例1:进口摩托车头盔未获CCC认证案例回放:2023年6月,厦门海关隶属邮局海关在对1批申报为安全帽的进口货物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货物实际为摩托车头盔,但无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且不能提供CCC认证证书,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邮局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专家解读:摩托车头盔是摩托车乘员安全的“守护神”,对头盔外壳、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部件有严格的要求,需通过“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等系列安全指标的测试。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规定,“摩托车乘员头盔”属于“车辆及安全附件”大类项下的一种产品,需获得CCC认证并施加CCC认证标识,该标识是消费者识别产品合格与否最直观的判断,建议大家加大关注。案例2:进口儿童有声图书是玩具,产品也须有“CCC”案例回放:2023年6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1批进口图书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中部分为儿童有声图书,触碰时会发出声光,货物无CCC认证标识,且不能提供CCC认证证书,不符合“有声图书产品属于图书和玩具功能相结合的产品,既应满足玩具标准要求,也应满足出版物的有关规定,其中玩具属性应符合玩具产品CCC认证要求”的有关规定。东渡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专家解读:有声图书含有发声、电控等装置,具有玩具产品的特征,对部件的机械强度、理化指标有具体要求,以防止零件被误食吞咽或因破裂、变形而引发伤害等。有声图书产品属于图书和玩具功能相结合的产品,日常生活中容易忽视其玩具属性及相关安全要求,建议在选购时加强安全性的甄别。案例3:金属筷子“重金属”超标案例回放:2023年8月,厦门海关隶属集同海关对1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现场检验,该批货物包含3款不锈钢筷子。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该三款不锈钢筷子的铅含量分别为1.70mg/kg、0.62mg/kg、0.39mg/kg,分别超过标准限量34倍、12.4倍、7.8倍,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16)的规定。集同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监督销毁。专家解读:铅有很强的神经毒性,而筷子是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的食品接触产品,长期接触铅含量超标的筷子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受损,特别是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海关部门将依据职责,持续加强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加强重点项目检测,守护进口产品质量安全。案例4:珐琅铸铁锅“重金属”超标案例回放:2023年厦门海关对进口金属食品接触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时发现,一款珐琅铸铁锅的镉迁移量达0.059mg/kg,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规定限量的2.95倍。相关产品最终被实施下架。专家解读: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具有很高的毒性,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危害,长期接触镉可以导致各种健康问题,包括肾功能损害、骨质疏松、肺癌、前列腺癌等。镉迁移量超标常发生在瓷器的釉层,在金属材质产品中较为少见,需引起消费者重视。案例5:进口搅拌机“隐患满满”案例回放:2023年3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1批进口搅拌机进行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上述产品存在配线、标记、警告标志、技术文件不合格等问题,不符合《食品机械安全卫生》(GB16798-1997)和《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5226.1-2019)的要求,且无法进行有效技术整改。东渡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置。专家解读:标记、警告标志等是向消费者传递如何安全使用产品、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根据要求,需要采用简体中文完整表述,消费者使用时需重点关注。机器的配线不合格,则可能误导维修保养的技术人员,带来触电危险。案例6:进口按摩浴缸“说不清道不明”案例回放:2023年4月,厦门海关隶属漳州海关在对1批按摩浴缸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铭牌和使用说明未使用简体中文、未记载制造商或承销商信息、未体现最大进水压力等3项不合格,不符合《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涡流浴缸和涡流水疗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73-2008)等国家标准要求。漳州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按摩浴缸集浴洗、按摩效果于一体,受到消费者欢迎。根据国家标准要求,使用说明须体现最大进水压力,以保障产品安全及使用安全。铭牌和使用说明须使用简体中文,以便消费者辨识,正确操作使用。同时,铭牌还须包含制造商或承销商信息,为售后维保提供保障。案例7:“简装”进口刹车片“身份信息”缺失案例回放:2023年8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在对1批进口跑车用后刹车片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包装盒上无产品名称、无规格型号、无制造厂名和地址、无产品数量、无适用标准号等,不符合《汽车用制动器衬片》(GB5763-2018)等国家标准要求。东渡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在汽车的制动系统中,刹车片是最关键的安全零部件,牢牢守护人车安全。进口刹车片缺少相关产品标志、信息,维保人员难以进行辨识匹配,可能导致误用引发安全事故。案例8:进口儿童家居服未标识“安全技术要求类别”案例回放:2023年1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在对1批进口儿童家居服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无中文使用说明,未标注标准编号及产品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 31701 A类),不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国家标准要求。东渡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产品使用说明应能清楚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为消费者选购、使用提供指导。根据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安全技术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以防止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婴童皮肤产生伤害。产品使用说明既是消费者的选购指南,更是厂商声明其熟知并遵守国家安全标准的体现,需要各方都引起重视。案例9:进口服装“成分标识”不符案例回放:2023年10月,厦门海关隶属集同海关在对1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时发现,产品申报的成分为100%涤纶,但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存在涤纶和氨纶混纺、涤棉混纺的情况,与申报的成分不符。集同海关依法监督企业实施后续处置,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专家解读:服装的成分与产品价格、使用和护理密切相关,是重要的产品信息。错误的成分信息可能给消费者误导,甚至造成欺骗,侵害消费者权益。海关部门将依据职责,持续加强进口服装检验监管,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10: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缺少标识案例回放:2023年8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在对1批进口户外用食品接触产品实施检验中发现,该批货物无中文标识,且未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也未加贴、加印筷子调羹标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国家标准要求。东渡海关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专家解读:随着户外野餐、露营等活动的兴起,各类户外炊具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选购时应关注产品的标识信息,确认其符合食品接触产品的安全要求。标识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此外,除了一眼就能识别用途的制品,如:筷子、炒锅等外,食品接触产品的标签上必须明确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方式,以声明产品适合用于接触或包装食品。良好的产品标识信息既是对产品“潜在风险”的有效管控,也是对消费者使用安全的有力保障。
  • 加拿大批准通过《消费品安全法》
    近日,加拿大政府批准通过了《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CCPSA),取代实施已有40年的《危险产品法》而正式成为加拿大法律。   新的CCPSA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制造、进口、宣传或销售可能对人类健康或安全造成不合理风险的消费品 要求产业在得知与其产品相关的严重事件或因此引起死亡事件时,及时向政府报告,并提供关于产品的重要安全事项的信息 制造商或进口商在被询问时提供产品的测试/研究结果报告 允许加拿大卫生部召回危险消费品 提高罚款和处罚的金额。   加拿大正在制定进一步实施计划,以便于CCPSA在未来数月后生效。加拿大政府承诺将与业界积极沟通,以便及时告知CCPSA的生效日期,以及制造商在CCPSA下的新义务和新要求。同时政府还将致力于告知消费者新立法将会如何影响到他们及他们所购买的产品。   在过去的一年中,加拿大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新的消费者安全法律,以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如为了减少儿童的铅暴露含量,加拿大提出议案,要求降低用于儿童家具、玩具、设备和学习用品的表面涂层材料的总含铅量限值。对于儿童玩具和3岁以下婴幼儿用品,特别是与婴幼儿嘴部有密切接触的消费品,如奶嘴、饮料吸管等产品中的可允许含铅量为最高90mg/kg。12月对婴儿床标准进行了强化,要求婴儿床不能有任何能使婴幼儿爬出护栏外的支撑点,以免孩子坠地受伤 所有婴儿床、摇篮和摇篮床侧面围栏高度不能低于23厘米 产品含铅量不得高于90mg/kg等等。加拿大政府希望通过《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继续向加拿大公众提供更进一步的保护,解决更多的消费品安全事件。   加拿大是宁波产品的重要贸易国家之一 ,许多宁波出口的消费品在加拿大普遍受欢迎。从宁波对加拿大出口的商品比例看,出口的主要消费品为纺织品、轻工产品以及部分机电产品。2010年,宁波出口至加拿大的纺织品有5000多个批次,货物总值超过8000万美元 轻工产品金额超过2000万美元,机电产品更是达到1.5亿美元。在此,检验检疫专家提醒,企业要密切关注CCPSA,加强对其研究力度,仔细分析法规中的具体要求、标准和实施时间。在向加拿大出口消费品时要严格按照新法规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此外,在原材料选取、产品设计、生产流程、包装以及检验时都要严格把关,加强控制风险的能力,做到事前防范,避免出口损失。必要时可寻求检验检疫部门的帮助,以增强应对新规的能力。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办发〔2016〕68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6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 /strong /span /p p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消费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明显增强。但是,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呈现较为明显的供需错配,消费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品牌竞争力不强,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国内消费信心不足,制约国内消费增长,甚至造成消费外流。为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有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制定本规划。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内生动力,瞄准当前消费品市场的薄弱环节,以质量提升满足传统消费升级需求,以技术、产品、产业模式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新需求,保障基本消费、增加优质消费、抓住高端消费,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 /p p   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快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破除制度性障碍,最大限度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发挥创新对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倍增效应。 /p p   坚持标准引领。提高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主要消费品标准由跟随者向创新者、领跑者转变。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提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p p   坚持质量为本。深化质量为本理念,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推广先进标准应用体系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打造中国优质品牌,推动消费品工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p p   坚持开放融合。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更好地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1 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针对重点消费类产品和大宗进出口产品,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出口标准的比对工作,开展国内外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比对验证,加快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建设。加快转化重要国际标准,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发布外文版的中国消费品标准。在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区,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完成1000项以上重点消费品标准比对工作,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数据共享系统,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p /td /tr /tbody /table p   (三)总体目标。 /p p   ——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p p   ——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p p   ——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职业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 /p p   ——知名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具有较强品牌培育能力的消费品生产企业大量涌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多,质量竞争型消费品出口占比居全球前列,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消费品标准化运行机制。 /p p   夯实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基础。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要素,加快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消除跨行业、跨地区的技术差异,建立广覆盖、保安全的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完善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强化政府政策措施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 /p p   提高消费品标准市场供给能力。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运行规范、消费者认可的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推动技术水平高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p p   加快国内外标准接轨。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标准分析研究,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我国标准水平持续提升,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国优势产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p p   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试点,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加强新型消费品制造装备研发和标准制定,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升级。选择重要消费品领域,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建设。 /p p   (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增加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服务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发展,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 /p p   发展个性定制标准。紧盯消费品市场细分的发展趋势,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结合消费品生产、制造的模块化与集成化特征,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引领个性设计、规模定制、组合组装等消费品发展的通用标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 /p p   制定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消费品领域开展绿色消费品认证、标识工作。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标识与认证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则程序、认证结果及采信信息。在重点行业制定碳排放管理等标准,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p p   健全智能消费品标准。开展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功能性等标准研制。开展家具、服装等传统消费品智能化升级的综合标准化工作。在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等新兴消费品领域,引领标准制定。 /p p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研制消费品安装调试、维修检测、二手交易、回收再利用等服务标准。加强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标准化公共服务,探索消费品远程跟踪、即时技术支持服务,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p p   优化物流标准体系。完善消费品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流通模式创新。加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流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推动物流配送标准实施推广,大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 /p p   (三)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创新能力,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 /p p   倡导工匠精神。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树立“大国工匠”标杆,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质量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培养职业技术工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 /p p   推广精益制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业主动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中国制造”全产业链升级。 /p p   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鼓励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标准的水平,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消费需求。开展以随机检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2 消费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通过公开标准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倒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快研究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社会力量,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关键指标排行榜制度,培育一批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对质量标准的信息服务需求。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强化社会对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及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企业执行标准随机抽查制度,将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标准的实施及产品质量等情况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覆盖,建立健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质量提升的协同互动机制,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p /td /tr /tbody /table p   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指导,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创新能力。 /p p   (四)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质量基础建设是抓质量的紧要之举,也是长远之策。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基础,为提升消费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p p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消费品领域国家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新一代国际计量基准、消费品工业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完善消费品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体系,重点研制一批消费品制造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和先进制造装备领域急需标准。改革和创新消费品领域认证认可体系,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认证。突破检验检测技术瓶颈,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检测监测能力。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合作互认机制,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跨境合作建设,增强“中国制造”质量信任。 /p p   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产业化基地,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p p   加强质量公共服务。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培育标准化事务所,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制及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融合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信息,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咨询。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3 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服务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运用& amp ldquo 互联网+& amp rdquo 质量技术基础模式,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信息平台,对企业开展&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质量服务。建立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新模式,为产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技术支撑。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比对提升,突破我国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协同集成关键技术,形成全链条的& amp ldquo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amp rdquo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重点消费品产业推动质量技术集成化示范应用。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建成15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服务示范项目,促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p /td /tr /tbody /table p   (五)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和营销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消费品精品工程,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中国制造金字品牌。 /p p   加强品牌培育。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推动知名品牌创建。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消费品品牌管理和评价国家标准,开展品牌价值提升应用示范,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建立国际知名消费品品牌指标库,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实施。开展品牌标杆示范活动,提升企业品牌意识,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 /p p   提升品牌形象。指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国内消费品高端品牌的广告策划和宣传推广,设立国家品牌日,在主要国家和重要新兴市场举办中国品牌展览推介和宣传活动,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p p   强化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4 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鼓励企业加强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与模式。发挥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倒逼作用,强化对原材料、零部件、装配服务等重要环节的质量管控,促进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创建。针对市场需求旺盛、技术创新活跃的主要消费品领域,组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投入,提升品牌策划营销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引导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品牌创新中心,提高中国消费品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打造中国精品。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推动标准领跑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国际知名的消费品精品,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管理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p /td /tr /tbody /table p   (六)改善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 /p p   创新质量监管制度。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规范检验认证行为,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规范涉企收费,取消一切不在政府公开清单内的收费项目。 /p p   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供给,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搭建统一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消费警示等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质量信息大数据查询服务。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质量信息服务。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5 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围绕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质量信息需求,加快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发布和共享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等产品质量信息,提高大数据采集和查询服务能力,实现单一要素、单一周期信息服务向& amp ldquo 一站式& amp rdquo 信息综合服务转变,消除消费品质量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好地满足消费信息需求。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基本建成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p /td /tr /tbody /table p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消费品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 /p p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化解。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p p   优化网购消费环境。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引导和帮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 /p p   (七)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适应消费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p p   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统一国内和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规制,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提高内外销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致性。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6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以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推进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处置为结果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围绕重点领域消费品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兴业态等领域的共性需求,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示范,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试验体系,研制风险评估标准、程序和方法,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和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快速处置发生在消费者身边的质量安全风险。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社区、乡镇和学校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在医院建立100个以上产品伤害监测点,系统采集产品风险和伤害信息,推广应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发布消费预警和风险通报。 /p /td /tr /tbody /table p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实现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全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p p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 /p p   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能力。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p p   (八)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p p   构建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成覆盖全国口岸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畅通覆盖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的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渠道,推动建立跨国境、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商品风险和伤害信息监测与交流平台。加快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处理与评价中心建设,搭建统一的智能化预警平台,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p p   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检疫措施(WTO/TBT—SPS)通报咨询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评议,做好预警、咨询、技术帮扶,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促进企业按照更高标准提升质量。加大多边、双边评议和交涉力度,减少贸易壁垒影响。 /p p   严把进口消费品质量关。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口岸管控、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和缺陷消费品召回。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品规范发展。 /p p   促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推动建设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搭建国际交流与磋商对话平台,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 /p p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优化通关流程。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加大实施第三方采信工作,完善进口企业诚信管理,优化检验监管工作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通关效率。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专栏7 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00%" valign=" top"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服务优进优出,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全国范围的进出口消费品风险监测网络。完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推动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常态化,预防和减少不安全消费品进入国内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br/ & nbsp & nbsp & nbsp 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60家、国家级示范企业400家,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在境外国家或地区的覆盖面达到30%;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p /td /tr /tbody /table p   三、重点领域 /p p   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消费品标准供给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督等政策措施与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 /p p   (一)家用电器。适应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大团体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的供给力度。开展家用电器产品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工作,改善电子坐便器、空气净化器、家用清洁机器人等新兴家电产品的性能和消费体验,提高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等传统大家电的产品舒适性、智能化水平,优化电饭锅、剃须刀等传统厨用、个人护理用小家电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提升多品种、多品牌家电产品深度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家居快速发展。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家电消费的普及,加快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提高家电产品安全、节能节水、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要求。 /p p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针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的发展特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产品化、专利化、标准化。加快高质量产品生产线及智能工厂建设,引导生产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从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角度,进一步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产品等智能终端产品标准,强化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开展人体舒适性、易用性评估评价,规范众包众筹产品市场、线上线下销售市场。 /p p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围绕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家居环境的消费需求,促进家居装饰装修健康化、集成化发展。针对家具、照明电器、厨卫五金、涂料、卫生陶瓷、壁纸、地毯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加快构建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严格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开展家居装饰装修综合标准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等优势,延伸服务链条,由单一产品生产制造向“产品+产品”、“产品+服务”转变,建设家居装饰装修标准综合体,支撑企业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需求。 /p p   (四)服装服饰产品。适应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的发展需求,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产业的传统优势地位,加快首饰、钟表、眼镜、发制品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创新创意设计能力。推进三维人体测量、数字化试衣、产品追溯、可穿戴服装等新技术产业推广,制定规范定制流程全过程服务和产品质量的通用标准,引导服装服饰产品生产企业注重发挥本土优势,壮大个性定制、规模定制和高端定制产业,以精准设计、精准生产、精准服务赢得消费市场。优化完善标准体系,研制关键技术标准,提高新型纤维、优质棉麻毛、高端羊绒丝绸皮革等材料质量要求,规范纺织产品防水、防风、保温、抗菌等功能性要求,制造高端精品。 /p p   (五)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针对妇幼用品、老年人用品和残疾人用品市场快速发展,健全跨领域、跨行业的通用标准体系,强化消费品针对特殊人群的安全要求和功能设计,规范特殊人群使用产品的标识、宣传和评价。进一步加大婴幼儿、少年儿童生活用品和中小学生学习用品标准化力度,严格儿童玩具、婴儿纸尿裤、婴儿安抚用品、儿童家具、儿童服装鞋帽等儿童用品安全标准,严格儿童产品标识标注。促进儿童用品生产设计与国产动漫文化产品跨界融合,增强产品趣味性、娱乐性和吸引力,培育和壮大一批自主品牌企业。加快开展妇女用哺育用品、卫生用品、家用美容美发用品等标准化工作,提升自主品牌的质量水平。推动老年人用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扩大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用品市场。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推进老年人和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加强质量管理。 /p p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和中草药牙膏中有效成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加强日用化学品相关标准样品(物质)研制。 /p p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针对居民转变生活方式、丰富文娱生活的要求,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加快系统协调、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文体用品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大力提高学生用品的安全水平。引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全面提高零部件(元器件)、制造工艺、基础材料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文具、制笔、乐器等制成品品质提升。加快全民健身器材、冬季运动器材、户外休闲运动(水上、登山、钓具和自行车等)器材、民族传统运动器材及防护装备等标准的制定,加强体育用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p p   (八)传统文化产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针对文房四宝、烟花爆竹、竹藤、丝绸、瓷器、漆器等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制定,加大旅游景区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开展文化创意、传统工艺、评价测试标准化工作,推动国际国内标准同步发展,加大传统文化产品宣传展示力度,促进传统文化产品出口,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p p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继续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制定传统食品产品质量标准,推动传统食品产业化进程。加大对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焙烤食品和现代生物发酵食品等新产品标准的研制力度,制定网络食品信息描述规范,满足新兴群体等对食品消费多样化的需求。提高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以及智能化食品包装生产线标准水平,不断完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相关产品风险与伤害监测,根据不同材质开展食品相关产品风险评估,并视评估情况调整许可目录和许可实施细则,逐步提升准入门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调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放心消费,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订以及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强化质量多元共治,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提供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消费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消费品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消费品执法层级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消费品质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消费品质量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消费品侵权问题,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 /p p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聚集,完善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鼓励更多企业走优质发展之路。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完善对企业标准创新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 /p p   (三)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企业质量领军人才。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标准化与质量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推行校企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术工人。加大力度引进国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人才智力,加强国际质量人才交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设立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相关研究机构,培养高素质标准化和质量人才。推出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福利待遇,促进劳动者由普通工人向技能人才转变。 /p p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中国标准、中国质量的良好形象,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p p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消费品工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监管、市场监管、职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p p br/ /p
  • 加州发布《更安全消费品规例》最终版本
    加州行政法办公室于8月28日批准了有毒物质管制部 (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以下简称DTSC) 历时两年制订的《更安全消费品规例》最终版本。新规例订立程序,以认定消费品所含可能会被视为受关注化学品的化学品或化学成份,并排定其优先处理次序,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该程序也将对相关化学品及其潜在替代品进行评估,以确定限制该等物质暴露或降低其所造成危险程度的最佳方法。此外,规例还订明,DTSC在替代品分析完成后可采取的监管对策。DTSC发表的资料摘要指出,若实施规例所订立的程序,将可率先建立一项在州政府层面,全面为危险化学品寻找更安全替代品的计划。因此,DTSC认为,《更安全消费品规例》「可能成为化学品改革的全国性模范。」   《更安全消费品规例》制订了一份约有1,200种候选化学品的清单,而根据其他组织已完成的工作,该等化学品均呈现出一种或以上的危险特性,及/或环境或毒理学指标。规例并订明,容许DTSC在清单中加入其他候选化学品的程序。现时另有500种化学品只用于杀虫剂及药物,若这些化学品用于没有获加州《健康安全法》第25251节豁免的产品,将来亦可加入清单中。DTSC应评估含有候选化学品的产品,排定其优先处理次序,以制订一份必须进行替代品分析的「优先产品」清单。某种候选化学品若是某种产品被列为优先产品的依据,则将指定为该产品的受关注化学品。   规例订明,首份优先产品清单将包含不超过5种产品。在2016年1月1日前,DTSC会将某些产品列为优先产品,而这些产品必须含有一种或以上被列为具有危险特性及暴露风险的化学品。在不迟于规例生效之日起180天后,优先产品的初步建议清单可供公众查阅及评论。   规例规定,负责实体(生产商、进口商、组装商及零售商)如有产品被列为优先产品,应通知DTSC,而DSTC会将有关资料在其网站发布。有产品被列为优先产品的生产商或其他负责实体,应为该产品及其所含的受关注化学品进行「替代品分析」,以确定限制受关注化学品暴露或降低其对公众健康及环境所造成不利影响的最佳方法。   DTSC还应认定,并要求负责实体实施监管对策,以保障公众健康及/或环境,并尽可能使用问题较少的可接受及可行的替代品。DTSC有权要求负责实体为某种优先产品作出监管对策(若生产商决定保留该优先产品),或者要求选择替代产品以取代优先产品。   DTSC将通过行政程序法的规则订立程序,建立并更新优先产品清单。在规例生效之日起1年内,应发布优先产品工作计划,列明将进行评估的产品类别,以认定在未来3年将加入优先产品清单的产品。在现行工作计划的3年有效期届满前1年,应发布后续工作计划。规例还订明,DTSC在工作计划发布后作出修订的条件。   规例订立程序,容许个人或组织,包括联邦政府和加州其他政府机构向DTSC提出申诉,以便在候选化学品清单中加入或剔除某种化学品,或者在优先产品清单中加入或剔除某种产品/化学品组合。向DTSC提出的申诉亦可要求在候选化学品清单中加入或剔除整个现有化学品清单。   以下产品获规例豁免:   已获《健康安全法》第25251节豁免的产品,即危险处方药物和设备、牙科修复材料、医疗设备 与危险处方药物和设备、牙科修复材料及医疗设备有关的包装物 食品 杀虫剂。   经DTSC确认,同样受到联邦或加州其他监管计划,或者条约或国际贸易协定监管的产品,而该等产品亦会同样因对公众健康及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暴露途径、废弃及使用期完结等影响而被列为优先产品。此项豁免只适用于经DTSC确定,该等计划对公众健康及环境提供的保护,相当于或大于产品若被列为优先产品可能提供的保护。   DTSC指出,生产商负有主要责任,以遵守适用于负责实体的规例规定。若生产商未能遵守规定,则进口商(如有)有责任履行规定。当生产商及进口商(如有)均未能遵守规定,而有关资料亦已在DTSC网站的不合规清单中发布,零售商或组装商就须遵守规例。在特殊情况下,生产商可以选择向DTSC提交化学品移除、产品移除、产品-化学品置换,或替代品分析门槛豁免通知,藉此毋须受规例规管。同样,由于生产商/进口商不合规,而须负责遵守上述规定的零售商或组装商,可以选择停止订购产品,并通知DTSC。   适用于负责实体的监管规定,可由团体、行业协??多个负责实体履行。但这不适用于优先产品通知、化学品移除通知、产品移除通知、产品-化学品置换通知,或替代品分析门槛豁免通知。   若未能遵守规定,最初将向生产商及进口商发出不合规通知。如果生产商及进口商没有改正不遵守规定的做法,该产品及有关产品的资料将在DTSC网站内的不合规清单中公布。DTSC可以根据有关替代品分析、监管对策,以及各项通知和所提交的资料,决定负责实体是否遵守规例规定。DTSC也可启动执法行动,其中包括对未能遵守规定的负责实体予以罚款和处分。   DSTC也将在网站上建立回应状况清单,列明有关人士有否应要求向该机构提供资料。此外,DTSC将在网上发布更安全消费品合作伙伴认可清单,以识别自愿向该机构提供资料,以推动更安全消费品的有关人士。   规例订立了负责实体对DTSC所采取行动提出争议的程序。在争议未解决前,DTSC对负责实体实施的要求将继续有效,并会继续就其未能遵守规定而在不合规清单上发布资料。争议程序不适用于DTSC就候选化学品清单所采取的行动、对有关化学品和产品清单的申诉,以及保护商业秘密的声称。   详情: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E7%BE%8E%E5%9B%BD%E5%95%86%E6%83%85%E5%BF%AB%E8%AE%AF/%E5%8A%A0%E5%B7%9E%E5%8F%91%E5%B8%83%E6%9C%80%E7%BB%88%E8%A7%84%E4%BE%8B%E4%BB%A5%E8%AE%A4%E5%AE%9A%E6%B6%88%E8%B4%B9%E5%93%81%E6%89%80%E5%90%AB%E6%9C%89%E6%AF%92%E5%8C%96%E5%AD%A6%E5%93%81%E5%B9%B6%E5%AF%BB%E6%89%BE%E6%9B%BF%E4%BB%A3%E5%93%81/baus/sc/1/1X300W0C/1X09URTY.htm#sthash.hOHaaqxP.dpuf   【原标题】加州发布最终规例以认定消费品所含有毒化学品并寻找替代品
  • 加拿大公布更严格消费品含铅标准
    加拿大卫生部11月29日公布新规定,进一步限制消费品的含铅量,尤其是婴幼儿用品。新规定授权加拿大政府阻止含铅量超标商品的进口和销售。   新规定适用的重点对象是儿童玩具和3岁以下婴幼儿用品,包括奶嘴、围嘴等。这部分产品的可允许含铅量为最高每千克90毫克。在加拿大出售的大多数儿童消费品本就符合新的含铅标准,但加拿大政府表示要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严厉措施,因为担心会有相当数量未达标商品从境外进入加拿大。   近年来,加拿大多次发生消费品因含铅量过高而被撤下货架的案例。最新公布的消费品可允许含铅量标准比原来标准平均减少了85%。   铅属于有毒重金属,微量也会危害人体,尤其对婴幼儿的身体和智力发育、听力等方面造成的损害最大。孕妇摄入铅过多可能影响体内胎儿发育,导致流产、死胎。铅一直被广泛用于各类化妆品,近年来一些针对儿童设计出售的人造珠宝饰物也被发现含铅。
  •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暂行政策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最近宣布了一项暂行政策,内容涉及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第101部分,关于部件测试和证书在儿童产品及其它消费品中涂层的铅含量限值为0.009% (90ppm)和儿童产品非涂层的铅含量限值为0.03% (300ppm)。   以非源于成品的涂料样本测试为基础的涂料铅含量限值符合性认证   委员会将认可并计划发布相关法规,对以应用于产品前的涂料测试为基础的儿童产品涂料铅含量限值0.009% (90ppm)符合性认证予以监管。但是,生产商应确保:   送交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的每份涂料样本应能代表最终产品上使用的涂层   经认证的涂料在应用于产品前或过程中不能受到其它来源的铅污染   认证方(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可以追溯到涂料的最初生产商。   以部件测试为基础的儿童金属珠宝和其它儿童产品的铅含量限值符合性认证   委员会将认可并计划发布相关法规,对以单个部件测试为基础的儿童产品铅含量限值0.03% (300ppm)符合性认证予以监管。但是,生产商应确保:   送交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的部件样本应能代表最终产品上所使用的部件   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其它来源的未经测试的铅,如来自料斗、研磨设备,或成品组装中使用的其它设备   测试的每类部件应从用于制造最终产品的此类部件的批次中随机抽取   认证方(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可以追溯到部件的最初生产商。   暂行政策立即生效,并取代下列文件:   2009年2月6日发布的《委员会有关第101部分铅含量限值执行政策的声明》   2005年2月3日发布的《含铅儿童金属珠宝的暂行政策》。   尽管此项CPSC暂行政策允许基于部件或湿涂料测试的认证,但我们建议生产商在采用这些方法前与进口商进一步确认。
  • 第三届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在京闭幕
    第三届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在京闭幕   魏传忠与特纳鲍姆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及《行动计划》   10月26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主席特纳鲍姆女士在京共同签署《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消费品安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随后,为期4天的第三届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宣告闭幕。   魏传忠与特纳鲍姆在记者见面会上一致表示,此次峰会举办得非常成功。中美两国企业、协会、商会的广泛参与和交流,是本次峰会的一大特点。通过会谈,双方坦诚地交换了意见,沟通了信息,就进一步加强合作达成了诸多共识。双方都认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保证消费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而改善供应和分销链是加强产品安全的有效方式。   在《联合声明》中,中方指出,质检总局通过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对消费品制造商实施监管,并根据企业信用水平、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对消费品制造商实施分类管理,鼓励企业诚实守信,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质检总局还颁布和实施了《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强调要求从产品设计、原料控制、生产质量控制等各环节入手,提高玩具质量安全符合性水平。   美方在《联合声明》中表示,将在今后数月内推介一系列政策和活动,以强调美国进口商作为供应和分销链的成员必须承担的责任。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制定相关法规时,阐明进口商在做出合格保证时须承担的责任。同时,美方将推出《进口更安全消费品手册》,并为消费品进口商安排一系列网上讨论,着重阐述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和生产过程中确保已做充分和相关测试所必须采取的步骤,其中包括保证外国生产部门有必要充分了解美国联邦政府对该产品所做出的安全要求。   《联合声明》还指出,双方认为当一方制定消费品安全技术法规时,考虑另一方的意见很有价值。由于美国《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将对中国供应商产生影响,双方愿意在该法案执行过程中继续开展磋商。
  • 加州发布认定消费品所含有毒化学品最终规例
    加州行政法办公室于8月28日批准了有毒物质管制部 (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以下简称DTSC) 历时两年制订的《更安全消费品规例》最终版本。新规例订立程序,以认定消费品所含可能会被视为受关注化学品的化学品或化学成份,并排定其优先处理次序,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该程序也将对相关化学品及其潜在替代品进行评估,以确定限制该等物质暴露或降低其所造成危险程度的最佳方法。此外,规例还订明,DTSC在替代品分析完成后可采取的监管对策。DTSC发表的资料摘要指出,若实施规例所订立的程序,将可率先建立一项在州政府层面,全面为危险化学品寻找更安全替代品的计划。因此,DTSC认为,《更安全消费品规例》「可能成为化学品改革的全国性模范。」   《更安全消费品规例》制订了一份约有1,200种候选化学品的清单,而根据其他组织已完成的工作,该等化学品均呈现出一种或以上的危险特性,及/或环境或毒理学指标。规例并订明,容许DTSC在清单中加入其他候选化学品的程序。现时另有500种化学品只用于杀虫剂及药物,若这些化学品用于没有获加州《健康安全法》第25251节豁免的产品,将来亦可加入清单中。DTSC应评估含有候选化学品的产品,排定其优先处理次序,以制订一份必须进行替代品分析的「优先产品」清单。某种候选化学品若是某种产品被列为优先产品的依据,则将指定为该产品的受关注化学品。   规例订明,首份优先产品清单将包含不超过5种产品。在2016年1月1日前,DTSC会将某些产品列为优先产品,而这些产品必须含有一种或以上被列为具有危险特性及暴露风险的化学品。在不迟于规例生效之日起180天后,优先产品的初步建议清单可供公众查阅及评论。   规例规定,负责实体(生产商、进口商、组装商及零售商)如有产品被列为优先产品,应通知DTSC,而DSTC会将有关资料在其网站发布。有产品被列为优先产品的生产商或其他负责实体,应为该产品及其所含的受关注化学品进行「替代品分析」,以确定限制受关注化学品暴露或降低其对公众健康及环境所造成不利影响的最佳方法。   DTSC还应认定,并要求负责实体实施监管对策,以保障公众健康及/或环境,并尽可能使用问题较少的可接受及可行的替代品。DTSC有权要求负责实体为某种优先产品作出监管对策(若生产商决定保留该优先产品),或者要求选择替代产品以取代优先产品。   DTSC将通过行政程序法的规则订立程序,建立并更新优先产品清单。在规例生效之日起1年内,应发布优先产品工作计划,列明将进行评估的产品类别,以认定在未来3年将加入优先产品清单的产品。在现行工作计划的3年有效期届满前1年,应发布后续工作计划。规例还订明,DTSC在工作计划发布后作出修订的条件。   规例订立程序,容许个人或组织,包括联邦政府和加州其他政府机构向DTSC提出申诉,以便在候选化学品清单中加入或剔除某种化学品,或者在优先产品清单中加入或剔除某种产品/化学品组合。向DTSC提出的申诉亦可要求在候选化学品清单中加入或剔除整个现有化学品清单。   以下产品获规例豁免:   已获《健康安全法》第25251节豁免的产品,即危险处方药物和设备、牙科修复材料、医疗设备 与危险处方药物和设备、牙科修复材料及医疗设备有关的包装物 食品 杀虫剂。   经DTSC确认,同样受到联邦或加州其他监管计划,或者条约或国际贸易协定监管的产品,而该等产品亦会同样因对公众健康及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暴露途径、废弃及使用期完结等影响而被列为优先产品。此项豁免只适用于经DTSC确定,该等计划对公众健康及环境提供的保护,相当于或大于产品若被列为优先产品可能提供的保护。   DTSC指出,生产商负有主要责任,以遵守适用于负责实体的规例规定。若生产商未能遵守规定,则进口商(如有)有责任履行规定。当生产商及进口商(如有)均未能遵守规定,而有关资料亦已在DTSC网站的不合规清单中发布,零售商或组装商就须遵守规例。在特殊情况下,生产商可以选择向DTSC提交化学品移除、产品移除、产品-化学品置换,或替代品分析门槛豁免通知,藉此毋须受规例规管。同样,由于生产商/进口商不合规,而须负责遵守上述规定的零售商或组装商,可以选择停止订购产品,并通知DTSC。   适用于负责实体的监管规定,可由团体、行业协??多个负责实体履行。但这不适用于优先产品通知、化学品移除通知、产品移除通知、产品-化学品置换通知,或替代品分析门槛豁免通知。   若未能遵守规定,最初将向生产商及进口商发出不合规通知。如果生产商及进口商没有改正不遵守规定的做法,该产品及有关产品的资料将在DTSC网站内的不合规清单中公布。DTSC可以根据有关替代品分析、监管对策,以及各项通知和所提交的资料,决定负责实体是否遵守规例规定。DTSC也可启动执法行动,其中包括对未能遵守规定的负责实体予以罚款和处分。   DSTC也将在网站上建立回应状况清单,列明有关人士有否应要求向该机构提供资料。此外,DTSC将在网上发布更安全消费品合作伙伴认可清单,以识别自愿向该机构提供资料,以推动更安全消费品的有关人士。   规例订立了负责实体对DTSC所采取行动提出争议的程序。在争议未解决前,DTSC对负责实体实施的要求将继续有效,并会继续就其未能遵守规定而在不合规清单上发布资料。争议程序不适用于DTSC就候选化学品清单所采取的行动、对有关化学品和产品清单的申诉,以及保护商业秘密的声称。   详情: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E7%BE%8E%E5%9B%BD%E5%95%86%E6%83%85%E5%BF%AB%E8%AE%AF/%E5%8A%A0%E5%B7%9E%E5%8F%91%E5%B8%83%E6%9C%80%E7%BB%88%E8%A7%84%E4%BE%8B%E4%BB%A5%E8%AE%A4%E5%AE%9A%E6%B6%88%E8%B4%B9%E5%93%81%E6%89%80%E5%90%AB%E6%9C%89%E6%AF%92%E5%8C%96%E5%AD%A6%E5%93%81%E5%B9%B6%E5%AF%BB%E6%89%BE%E6%9B%BF%E4%BB%A3%E5%93%81/baus/sc/1/1X300W0C/1X09URTY.htm#sthash.hOHaaqxP.dpuf
  • 欧盟产品安全立法议案再次引入消费品原产地标签
    欧洲委员会为了加强现行的消费品监管架构及消费品安全,于2013年2月13日就产品安全及市场监察问题提出一系列立法议案。   有关议案包括(i)制订消费品安全法规,取代现行的关于一般产品安全的指令2001/95/EC及第关于食品产品的指令87/357/EEC (ii)制订单一的产品市场监察法规,实施期为2013—2015年 以及(iii)欧洲委员会在多年度行动计划内列出20项实际行动,并于未来3年内推行。   除此之外,当局在第765/2008号法规的执行报告中,公布与产品市场推广相关的市场监察规定。报告陈述欧委会的相关研究结果,而这些研究结果已于上述新法规议案中反映。   在众多建议措施中,最受注目的是消费品安全法规草案中的产品原产地标示责任,通常称为原产地标签。   根据议案,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确保在欧盟销售的所有产品,无论是否来自欧盟,均标示产品原产地。若产品因尺寸及/或性质关系不能在其上标示原产地,须在包装或附加文件上标示原产地。在欧盟某个成员国制造的产品,其原产地标签可以标示产品的原产地为欧盟或该成员国。此外,该产品安全法规草案亦规定在欧盟出售的所有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商名称及地址。   除了引入原产地标签外,产品安全法规草案亦规定生产商须按照政府当局要求提供产品安全资料。   此外,法规议案也订明,批发商及零售商等分销商向下游商号分销或在其店铺出售消费品前,必须查证生产商或进口商已为有关产品附加适当标签。   至于建议中的市场监察法规,则授权欧洲委员会采取适用于欧盟各国的临时或永久措施,以便消除欧盟市场内的危险产品,并可因应情况的严重性,禁止产品在市场出售,以及在若干情况下从市场全面回收产品。   另一方面,现时包含在一般产品安全指令内的快速警报系统,将会纳入建议中的市场监察法规内。现行的快速警报系统程序以及市场监察资讯及通讯系统程序将会简化,并会二合为一,若有问题发生,欧盟各国及欧洲委员会会获单一通报。   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正讨论上述一系列议案,有关法例预计将于2015年生效。   详情参见: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EU/Product-safety-proposal-reintroduces-controversial-made-in-labelling-for-consumer-products/baeu/en/1/1X2ZT68A/1X09S7RO.htm
  • 欧盟在消费品中设定 PFAS 限制
    2023 年 5 月 11 日,欧盟根据 REACH、POP 立法和 SVHC 清单制定了限制 PFAS 在消费品中使用的法规。正在制定更大的提案以涵盖更多的物质。欧盟正在采取多项监管行动来监管消费品中的全氟烷基物质和多氟烷基物质 (PFAS)。这些有毒物质由于其持久性高,也被称为“永远的化学品”。如果没有降解能力,它们在环境中的浓度将不断增加。接触这些物质会对人类和环境产生负面影响。PFAS 被定义为任何含有至少一个完全氟化的甲基 (CF3-) 或亚甲基 (-CF2-) 碳原子且未连接任何 H/Cl/Br/I 的物质。PFAS 是一组约 10,000 种主要人造物质,在欧盟的许多应用中使用。这些应用包括纺织品、食品包装、润滑剂、制冷剂、电子、建筑等等。在欧盟,一些 PFAS 已经受到 REACH 和 POP 立法(见表 1)和 SVHC 清单的监管,而其他群体正在提议限制(见表 2)。表格1 PFAS 在欧盟受限物质组文章中的限制适用于PFOA 和 PFOA 相关物质(各种 cas 编号)总含量为 25 ppb,PFOA 相关物质为 1000 ppb2020 年 7 月 4 日PFOS(各种 CAS 编号)1 microg/m 2对于处理过的物品,总含量为 0.1%(按重量计)2010 年 8 月 25 日PFCA 和 PFCA 相关物质(各种 CAS 编号)C9-C14 PFCA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C9-C14 PFCA 相关物质总量为 260 ppb2023 年 2 月 25 日表格2 欧盟提议限制 PFAS 组物质组文章中的限制适用于全氟己烷磺酸PFHxS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PFHxS 相关物质总量为 1,000 ppb仍在提案中全氟己烷磺酸PFHxA 及其盐类总量为 25 ppb,或 PFHxA 相关物质总量为 1,000 ppb仍在提案中当前更大的限制提案(见表 3)将涵盖更多具有特定豁免和针对特定用途的不同生效日期的物质。仅包含以下结构元素的物质被排除在拟议限制的范围之外:-CF3-X 或 X-CF2-X',其中 X = -OR 或 -NRR' 且 X' = 甲基 (-CH3),亚甲基 (-CH2-)、芳族基团、羰基 (-C(O)-)、-OR''、-SR'' 或 –NR''R''',其中 R/R'/R ''/R'''是氢(-H)、甲基(-CH3)、亚甲基(-CH2-)、芳基或羰基(-C(O)-)。表格3 更大的 PFAS 限制提案限制提案文章中的限制适用于选项1全面禁止仍在提案中,将有 18 个月的过渡期,不得减损。选项 2通过靶向 PFAS 分析测得的任何 PFAS 均为 25 ppb(聚合物 PFAS 不包括在量化中) 作为目标 PFAS 分析的总和测量的 PFAS 总和为 250 ppb,可选地预先降解前体(聚合 PFAS 不包括在量化中)PFAS 为 50 ppm(包括聚合 PFAS)如果总氟超过 50 mg F/kg,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应根据要求向执法机构提供以 PFAS 或非 PFAS 含量测量的氟证明。仍在提案中,将有 18 个月的过渡期,某些用途会减损。为确保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企业应尽早熟悉这些要求,并调整其协议和手册以调查其产品中是否存在 PFAS。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考虑修订合格证书规定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修订进口及本土产消费品的合格证书规定,有关人士可于7月29日前就议案提出问题或意见。   《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规定,儿童产品生产商及自家品牌商须遵守儿童产品安全规例,根据第三方实验室进行的检测结果,发出证书表明产品合格。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并规定,受监管非儿童产品的生产商及自家品牌商须根据每种产品的检测结果或合理的检测程序,发出证书表明产品合格。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修订规例,包括:   证书发出者:在美国境外制造,并非直接交付美国消费者的制成品,进口商将继续履行发出证书的责任。直接交付美国消费者的产品,例如经网站购买的产品,外国生产商须负责发出证书(除非该产品是私家品牌产品)。   制成品证书:只有制成品才需要儿童产品证书或一般合格证书。制成品是指进口以供消费、仓储或在市场分销用的产品,包括这些产品的零件,这些零件经过包装,销售予消费者使用。   至于用于制造或组装产品的部件,除非是直接销售予消费者,否则毋须附带儿童产品证书或一般合格证书。   资料提供:合格证书须包含3项增补资料,即初次发证日期、证书涵盖的产品范畴(例如以批次编号或序列号码显示)及适用的产品安全规例,并声明证书涵盖的产品符合适用规例。证书须列明涵盖制成品还是部件。委员会考虑规定证书除须标明制造地点,亦须显示制造商名称,包括外国制造商名称。   电子申报:在美国境外制造,进口供消费或仓储用的受管制制成品,其进口商须在报关时,以电子方式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呈报产品的一般合格证书或儿童产品证书。委员会的目标是把证书内容上载至数据库,方便查找。   在美国境外制造,直接付运予美国消费者的制成??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呈报产品的一般合格证书或儿童产品证书 或在制成品在市场分销当日或之前,把证书呈交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审查。   纪录保存:所有一般合格证书,无论其相关产品安全标准有否要求保存纪录,证书发出者均须保存该等证书及相关检测纪录至少5年。
  • 墨西哥建议制订消费品铅含量限制
    墨西哥政府拟议就一系列消费品中的最高铅含量限制设立PROY-NOM-004-SSA1-2013标准,号召利益相关方于8月12日之前提交意见。该提案将禁止铅化合物作为成分或原料用于生产油漆、搪瓷、涂料、油墨、釉陶以及用于盛放或处理食品/饮料的陶瓷器 玩具、铅笔、钢笔和绘画颜料、制模粘土以及其他学校用品 油墨、化妆品、家具和住宅楼、写字楼、学校、幼儿园的内外墙涂料 乳液和指甲油以及其他可能会与人发生接触的含有铅化合物的消费品。最高铅含量限制将按照以下标准验证并应用。   NOM-003-SSA1-2006 -颜料、墨水、清漆、木器漆和指甲油标签的卫生要求。   NOM-231-SSA1-2002 -釉面陶器、釉面陶瓷中可溶性铅和镉含量的测试程序。   NOM-252-SSA1-2011-玩具和学生用品中某些重金属的生物利用度限值以及化学规格和测试程序。   生产商、销售商和进口商将被要求保持记录显示其产品不含有铅基材料。该提案将允许在以下情况下使用铅化合物:(1)工业防护涂层 (2)用于工业或农业设备的涂料涂层,包括园艺器具和设备 (3)商业和工业设备防护的涂料涂层,包括平面信号漆和安全漆 (4)艺术品涂层(如产品销售的专用广告牌、路标和类似项目,以及工业设施上的标识符)。   该标准将在其公布于墨西哥公报刊登之日起的一年后生效。利益相关企业可以就库存或商店货架上的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在标准生效后申请获得一次豁免。相关企业可以在最终标准公布之日起,直至其生效前三个月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 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了5方面20项重点任务。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现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制定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十)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研究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及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进口标准和政策。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十二)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升级。加快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修订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完善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出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方法国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研究制定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十五)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建立完善国际标准一致性跟踪转化机制,开展我国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国内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六、强化政策保障(十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十七)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十八)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十九)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二十)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新闻多一点:  2月23日 重大利好!习近平主持召开会议强调: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  3月1日 国常会明确:推动教育医疗等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贴息贷款2.0版本来了!  3月6日 国家发改委:设备更新需求预计为超5万亿的巨大市场  3月13日 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3月13日 国家发改委详解《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3月13日 河北省教育厅启动设备更新摸查工作:高校申报未来3年置换计划  5万亿设备更新,哪些科学仪器能接住这“泼天富贵”?  5万亿设备更新市场,哪些行业领域的仪器设备需要更新换代?
  • 出口欧盟的消费品即将面临多环芳香烃含量限制令
    来自欧盟委员会消息,欧委会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采纳一项委员会规例,以限制消费品中8种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简称多环芳香烃,PAHs)含量,涉及的消费品包括玩具、服装、鞋履、手套、运动服、运动设备和家用器具等。出口这几类消费品至欧盟的相关企业须引起重视,提前最好应对工作。   规例中提到的这八种多环芳香烃物质分别为:苯并[a]芘、苯并[e]芘、苯并[a]蒽、稠二萘、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根据规例草案,假如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含有上述多环芳香烃,其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即部件重量的0.0001%,便不能向市场和公众投放产品。新限制将适用于规例生效日期起计两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相关产品。   据悉,多环芳香烃是一组被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的物质,它们可以被萃取并用作增塑剂。目前的一些迁移测试表明,含有高水平PAH的材料可释放PAHs,在与皮肤接触后可能被皮肤吸收或迁移至人体内,导致严重健康风险通。因此各发达国家都纷纷对进口产品中的PAHs进行限制:欧盟法规REACH法规规定,2010年1月1日起,若轮胎制造所使用的轮胎和油质中八种PAHs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或苯并(a)芘含量超过1毫克/千克,将不得进行销售 德国对这类物质的使用也甚为苛刻,德国政府强制规定在德出售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专业的检测机构检验其不含有过量的PAHs 此外,美国环保署将16种PAHs物质列入“优先污染物”中,相关产品上市前必须进行PAHs检测。   此次欧盟将PAHs的限制??日常消费品,在保障消费者健康方面不失为一大进步,可是同时却给相关企业和出口商带来了巨大压力。宁波是全国重要的消费品生产加工基地,生产产品以小型家用电器、服装、玩具为主,据统计,2013年第一季度,宁波地区检验出口到欧盟的这三类消费品就分别达2.14亿美元、1.58亿美元和2840.4万美元,相对去年同期都有小幅增长。检验检疫部门发出警示,虽然法规制订及生效尚有一段时间,但企业仍需引起足够重视,及早未雨绸缪:一方面,企业应随时关注有关多环芳香烃的技术贸易措施信息,针对法规发布及生效日期对产品的原料采购、加工过程、运输等环节严格把关,谨防多环芳香烃含量超标 另一方面,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和产后检测工作,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确保出口欧盟的贸易顺利进行。
  • 访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
    为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同时将好的检测机构及其优势检测项目推荐给广大用户,“仪器信息网”与“我要测”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对不同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联合走访参观。近日,“仪器信息网”与“我要测”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八十一站: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徐炎副主任、化学/危险品实验室刘君峰副主任以及邵晨杰工程师热情接待了仪器信息网到访人员。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常州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创建于1985年6月。目前中心建有面积近10000平方米的专业实验场地,现有各类先进仪器设备200多台/套,总价值逾3000万元,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其中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18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7人。   “中心”共有包装实验室、化学品评估实验室、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轻纺实验室和木制品实验室六个实验室。业务范围覆盖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包装、危险品定级分类、化工品品质、RoHS指令、食品接触材料、REACH高关注物质(SVHC)、纺织品、木制品、GHS标签/安全说明书SDS编制等十余类。其中包装实验室、化学品评估实验室、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均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资质 整体实验室 仪器室 LC-MS 烘箱室(德国进口BINDER烘箱)   一、特色重点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行业内前三   危险货物包装及普通包装检测实验室   据刘君峰副主任介绍,危险货物包装及普通包装检测实验室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第一个专业危险货物包装检测中心,在当时也是全国唯一的一个。实验室主要承担危险品运输包装和普通运输包装的性能检验。目前该实验室是国家级危险货物包装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行政许可的定点实验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澳大利亚劳工局指定和认可的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承担的检测业务量约占全国危险货物包装总业务量的70%以上,居全国第一。   “中心”主任汤礼军研究员现为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包装及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多次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参加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会议和APEC相关会议。 危险货物包装及普通包装检测实验室   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实验室   据介绍,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实验室于2002年开展危险品定级分类业务,是中国最早开展危险品分类与评估业务的实验室之一,也是我国质检总局规划是的八个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实验室已经具备了按照TDG、GHS等国际规章要求进行测试和定级分类的技术和研发能力。   此外,2010年“中心”与中国检科院合作成立中国检科院(常州)化学品安全评估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研究室,2011年中心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合作共建化学品检测实验室。就整个国家检测系统来说,目前该实验室的特色检测业务量已经居于前列,其业务范围除覆盖江苏省、安徽省全境外,还辐射至我国新疆、黑龙江、内蒙古、云南、重庆、福建、河南等近20个省市自治区。 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实验室——前处理室 危险品分类与评估检测实验室——检测申请单   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检测实验室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塑料类、陶瓷类、金属类、食品级涂料、玻璃等食品接触材料测试。自成立以来,实验室不断致力于国内外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研究,2008年,“中心”成为食品接触材料行业标准建设副组长单位 2009年,实验室被纳入国家质检总局第二批重点实验室。其业务量也已位居行业总体业务量的前三,检测业务范围也覆盖江苏、安徽全境以及其它部分省市自治区。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实验室——前处理室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实验室——留样室   二、科研项目:参与多项标准制定,自主开发实用性技术及仪器   据刘君峰副主任介绍,多年来,“中心”主持或参与了90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主持或参与的11个项目获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2011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中,“中心”主持的《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高分子材料食品模拟液中2,4-二羟基二苯甲酮的测定》、《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高分子材料食品模拟液中2-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的测定》和《出口食品接触材料高分子材料2,4-二氨基-6-苯基-1,3,5-三嗪含量的测定》3项行业标准获认监委立项。   实用性技术的开发工作上,刘君峰主任表示,“主要是针对突发的质量安全事件。由于这类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并且多数情况下国家缺乏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如果等待新的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出台,势必需要较长的时间,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就会慢很多,因此,我们按照需要自己开发相应的检测方法以应对突发性质量安全事件。”   提到仪器研发方面,刘君峰副主任说到,“危险货物包装和化学品分类鉴别行业所使用的仪器多数都比较特殊,对检测工作者来说,方便、实用与结果准确非常重要,而一般的仪器制造商的检测仪器在标准符合性或者其他方面不太适合实际工作,因此我们中心研发了多种方便、实用的行业检测仪器。比如我们的包装检测所使用的仪器,基本上都是我们自己研发的。但由于以前专利意识不强,很多仪器都没有申请专利,不过,近几年这一意识也在逐渐加强。2011年申报的两项专利近期都将授权。” 电热恒温堆码试验箱 气雾罐试压机 水压试验机 多功能柔性集装袋试验机 蓄电池振动试验仪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体积测定仪   三、业务范围:保障质检系统检验监管工作需要,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检测量   谈及业务来源方面,刘君峰副主任表示,“目前的主要业务来自于政府质检系统,而来自社会的业务也已占到了30-35%,而且就统计数据看,来自社会的业务比例在近年来一直保持增长的趋势。目前,除化学品多数来自法检系统外,其它检测业务在比例上有40%的业务量来自社会,这主要是由于市场对产品有品质和法规符合性要求。”   对于未来业务的发展,刘君峰副主任表示,“目前我们中心已经有非常先进和比较全面的仪器设备、高水平的检测人员以及多年检测经验,来自质检系统的检测业务量在一定程度上变化幅度较小,为更好的利用这些资源,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中心’会逐步增加来自社会的检测业务量。” 徐炎副主任(右二)、刘君峰副主任(左二)、邵晨杰工程师(右一)与到访人员合影 附: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展位   http://www.woyaoce.cn/member/T101295/
  • 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11月22日,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委于9月8日批准设立。   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批复,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负责消费品安全通用基础领域的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第一届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委员会负责的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和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讨论,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制定的《制造消费品指南》、《消费品安全标签》等国家标准已报批,《消费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南》已立项。委员会还就正在制定的《消费品质量安全因子评估和控制 通则》国家标准进行了专题研讨。   国家标准委有关领导在成立大会上强调,消费品安全标准是提升消费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关键,是建立消费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我国消费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多年来,我国已陆续实施了包括《消费品安全风险评估 通则》、《消费品和有关的服务比较实验 总则》、《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等消费品安全领域的国家标准,但这些标准的制定和修订都由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消费品安全尤其是通用基础领域的国家标准制定、修订,一直没有一个专门的技术委员会负责,影响了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的进程。
  • 新加坡发布新的《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条例2011》(CGSR)
    2011年4月1日,新加坡新的《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条例2011》(CGSR)开始实施。CGSR将消费品分成的两类:第1类为适用ISO标准、IEC标准、EN标准或ASTM标准的消费品,这类产品必须符合对应的ISO、IEC、EN或ASTM标准的要求以及安全机构(Safety Authority)规定的附加安全要求 第2类为第1类消费品以外的消费品。CGSR涉及的产品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玩具、儿童产品、服装、家具、寝具、运动休闲产品、自制工具、电子电器产品等。表1给出了CGSR覆盖产品的适用标准。   表1 CGSR覆盖产品的适用标准 产品类别 适用的标准 EU标准 ASTM标准 国际标准 玩具 玩具 EN 71-1 to 8 ASTM F963-08 ISO 8124-1 to 4 电动玩具 EN 62115 and EN 71-1 to 8 ASTM F963-08 IEC 62115 and ISO 8124-1 to 4 儿童产品 童装:童装上的绳索和下摆束带 EN 14682 ASTM F1816-97 婴儿学步车 EN 1273 ASTM F977-07 婴儿床、吊架 EN 1130-1 ASTM F2194-10 婴儿车 EN 13209-1 ASTM F2050-09 自行车儿童座椅 EN 14344 ASTM F1625-10 双层床 EN 747-1&2 ASTM F1427-07 ISO 9098-1&2 儿童安全防护栏 EN 1930 ASTM F1004-07 儿童床 EN 716-1&2 ASTM F833-09 ISO 7175-1&2 高脚椅 EN 14988-1&2 ASTM F404-10 ISO 9221-1&2 (供婴孩在内爬着玩的)携带式围栏 EN 12227-1&2 ASTM F406-08a 婴儿换尿布台 EN 12221-1&2 ASTM F2388-09 童车 EN 1888 ASTM F833-10 婴儿摇椅 EN 14036 ASTM F2167-10 服饰 儿童上装外套 EN 14682 ASTM F-1816 家具、寝具 床垫 EN 17252 EN 1957 EN 1334 EN 597系列 ASTM F1566 ASTM E1590-07 ASTM A974-97 ISO 12952系列 化妆镜EN 1036系列 ISO 25537 梳妆台和椅子 EN 1729 ISO 21016 ISO 5970 运动休闲产品 体育设备 EN12197 EN 12346 EN 12432 EN 12655 EN 12196 EN 916 EN 913 EN 13219 EN 914 EN 915 ASTM F355-10a、 ASTM F1931-98 ISO 379 ISO 5907 ISO 378 ISO 5903 ISO 5904 ISO 5905 ISO 5906 力量训练器 EN 957-2 ISO 20957-2 力量训练台 EN 957-4 ISO 20957-4 曲柄脚踏机 EN 957-5 ISO 20957-5 踏车 EN 957-6 ASTM F2115-05 ISO 20957-6 划艇 EN 957-7 ISO 20957-7 跑步机、踏步器和登山器 EN 957-8 ISO 20957-8 椭圆形训练器材 EN 957-9 ASTM F2810-10 ISO 20957-9 带固定轮的训练用自行车 EN 957-10 ASTM F1250-00 ISO 20957-10 城市公路使用的自行车 EN 14764 ISO 4210 山地车 EN 14766 ISO 4210自行车赛车 EN 14781 ISO 4210 DIY工具 电动工具 EN50144 EN/ISO28662 EN 60745 EN61029 ISO 20643 IEC60745 IEC61029 IEC 60335-2-45 电子电器产品 分体式空调td EN 60335-2-40 IEC 60335-2-40 滚筒式干衣机 EN 60335-2-43 EN 60335-2-11 IEC 60335-2-43 IEC 60335-2-11 酒柜 EN 60335-2-24 IEC 60335-2-24 洗碗机 EN 60335-2-5 IEC 60335-2-5 面包机 EN 60335-2-9 IEC 60335-2-9 剃须器/理发器 EN 60335-2-8 IEC 60335-2-8 保温板 EN 60335-2-12 IEC 60335-2-12 钟表 EN 60335-2-26 IEC 60335-2-26 缝纫机EN 60335-2-28 IEC 60335-2-28 电池充电器 EN 60335-2-29 IEC 60335-2-29 抽油烟机 EN 60335-2-31 IEC 60335-2-31 熨斗 EN 60335-2-44 IEC 60335-2-44 电动牙刷 EN 60335-2-52 IEC 60335-2-52 杀虫器 EN 60335-2-59 IEC 60335-2-59 高压清洁器和蒸汽清洁器 EN 60335-2-79 IEC 60335-2-79 加湿器 EN 60335-2-98 IEC 60335-2-98 减湿器 EN 60335-2-40 IEC 60335-2-40 空气清新剂和驱蚊器 EN 60335-2-101 IEC 60335-2-101 开罐器 EN 60335-2-14 IEC 60335-2-14 电冰箱 EN 60335-2-24 IEC 60335-2-24 膝上型电脑 EN 60950-1 IEC 60950-1 不间断电源 EN 62040-1-1 IEC 62040-1-1 其他 打火机 EN ISO 9994 ASTM F400 ISO 9994 除了表1中列出的标准,玩具和儿童产品还应符合六种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 l 玩具及儿童产品中含有的一切塑化材料:DEHP, DBP, BBP ≤0.1% l 凡可以放入口中的塑化材料:DIDP, DINP, DnOP ≤0.1% 除了以上CGSR覆盖的产品,表2中列出了不受CGSR管制的消费品。 表2 不受CGSR管制的消费品 编号 产品类别 主管机构 1 食品以及包含/接触食品或饮料的器具 Agri-food and Veterinary Authority(AVA) www.ava.gov.sg 2 化妆品、医疗设备、药品和中成药 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HSA) www.hsa.gov.sg 3 机动车 Land Transport Authority(LTA) www.ita.gov.sg 4 摩托车头盔和儿童座椅 Traffic Police(TP) www.spf.gov.sg 5 家用电子电器和燃气产品(管制产品) SPRING Singapore www.spring.gov.sg/safety
  • 美国众议院通过《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修订案
    美国众议院能源及商业委员会辖下的商业、制造及贸易小组委员会于5月12日通过法例草案,对《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作出多项修订。小组委员会的内部备忘录指出,草案的宗旨包括:减轻《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对企业造成的负担,并尽可能避免损害消费者 提升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调查投诉的能力及根据风险安排工作优先次序 以及提升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公众资料库的功用及资料准确性。   法例草案的主要条文如下:   含铅量限制:草案将修订《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第101条,令儿童产品的100ppm含铅量上限规定仅适用于为6岁或以下儿童而设的产品。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为有需要保障儿童健康,可获授权把上述标准用于专为6岁或以上儿童而设的产品。此外,落实100ppm含铅量上限标准的最后限期将推延1年至2012年8月14日。该标准亦不适用于存货产品。   法例草案亦订立「功能性目的」豁免条款。若产品所含的铅份具功能性目的,而且人体接触有关产品不会导致血液铅含量上升,即使未能符合含铅量上限,也可获得豁免。此外,草案亦为户外康乐产品如全地形车辆及脚踏车制订另一个含铅量上限。这是根据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现时暂停执行令内采取的含铅量而制订。草案亦允许销售或分销未能符合含铅量上限的二手儿童产品,例如再销售的慈善捐赠品或旧图书。   第三方测试:草案修订《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第14条,保留以下3方面的第三方测试规定(i)若干优先标准(油漆、婴儿床、奶嘴、小型零件内的铅及儿童金属首饰内的含铅量) (ii)所有获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可的耐用育儿产品 及(iii)在2011年2月10日或以前开始实施的其他第三方测试标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可要求其他标准的第三方测试符合若干规定。草案订明,若把大批产品分拆为小量产品以图避开第三方测试即属违法。此外,草案亦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检讨含铅量第三方测试规定。第三方测试规定的暂缓执行令在消费品安全委员完成检讨及作出所需修订之前仍然有效。   耐用育儿产品:草案修订第104条,并订立一个机制,令耐用育儿产品自愿性标准一经修订,有关产品标准即会自动更新。   邻苯二甲酸盐:草案修订第108条,藉此(i)令现行上限规定仅适用于可接触的塑化零部件:及(ii)授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酌情权,豁免受邻苯二甲酸盐禁令规管的产品。   追纵标签:另一项修订允许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若干产品或产品类别就经济上难以实行的标签规定给予豁免,并制订另外的标签规定。   公众资料库:草案修改《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内的公众资料库规定,只容许受到真实损害或面对损害风险的人士以及其家人和其他授权代表作出损害报告,同时制订一个加强产品识别的流程,藉此减少不真确资料 此外,也禁止向资料库呈交失实资料。
  •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正式实施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是一个关于消费品安全的法案。该法案取代危险产品法(HPA)第I部分并且提出了一个新的法律制度。该法案于2009年12月23日在文件G/TBT/N/CAN/290中进行通报,2010年12月15日,加拿大政府宣布两院通过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已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生效。   当前危险产品法(HPA)中的特殊产品规定(如消费化学品、玩具、婴儿床)在新法案中继续有效,如需要可根据新法案要求制定新的特殊产品规定以处理特殊产品危险。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包括以下关于消费品的新规定:   • 全面禁止销售引起危险的产品   • 禁止销售召回或其它未执行纠正措施的产品   • 禁止涉及健康及安全的错误或误导性包装、标签、广告,包括错误的认证标志   • 部长要求不合格指标检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的规定   • 企业保留产品来源及分销记录要求   • 企业报告其产品严重事故要求   • 向其它消费品安全执行组织公开商业机密的规定(适当的保密协议)   • 加拿大卫生部检查员命令召回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规定   • 违反检查员命令的行政处罚制度。   还有某些特殊产品要求被认为应当增加到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文本中,包括:   • 革新加拿大儿童玩具安全法提案第一部分:机电危险   • 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注系统(GHS)提案   • 禁止包含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提案   • 用于放入嘴中或可能放入嘴中的产品铅含量限制提案   • 软乙烯儿童玩具及儿童保育品邻苯二甲酸盐规定提案   • 危险产品(水壶)法规修订提案   • 滑雪和滑雪板头盔法律措施提案   • 危险产品(床垫)法规修订提案   在生效之日,《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将取代《危险产品法案》(HPA)的第I部分和目录I。作为《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和《危险产品法案》结构不同的结果,并且为了避免任何制定规章的差异,现行的《危险产品法案》的禁令和法规必须根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的权力转换。该转换使用《解释法案》和联邦制定规章的程序进行。多数根据《危险产品法案》制定的现行法规将通过《解释法案》转换,但由于四种原因(将禁止条款编入已修订的法规 将禁止条款编入将撤销和取代现行法规的法规 在新法规中规定了禁止条款 以及在修订过的法规中延续关于限制条款的要求和禁令)之一,11项法规将修订。所有的法规都将转换,无论是那些使用《解释法案》的或是在下面确定的11项,这是一项行政工作,并且不会导致关于行业规章要求的任何变化。   三项产品具体法规正在修订,三项产品具体法规撤销和取代法规,以及正在从《危险产品法案》目录1的第I部分的条款中制定出五项新的产品具体法规。这些法规将着手解决在不同的情况下由《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生效产生的差异。   三项修订的产品具体法规是:   - 修订表面涂层材料法规的法规(SOR/2011-14)   - 修订石棉制品法规的法规(SOR/2011-23)   - 修订消费化学品和容器法规的法规,2001(SOR/2011-24)   三项撤销并取代法规的产品具体法规是:   - 儿童睡衣法规 (SOR/2011-15)   - 机动车辆约束系统和加高座椅法规 (SOR/2011-16)   - 玩具法规 (SOR/2011-17)   五项新的产品具体法规是:   - 蜡烛法规 (SOR/2011-18)   - 儿童首饰法规 (SOR/2011-19)   - 冰球和曲棍球运动员面部防护罩法规 (SOR/2011-20)   - 冰球头盔法规 (SOR/2011-21)   - 纺织品易燃法规 (SOR/2011-22)
  • 关注消费品标准:中国标准比国际低吗
    悄然之间,国民消费升级的步伐加速,人们日常消费越来越注重品质、安全、细节。相比之下,国产消费品升级的进程有些滞后,一些消费者加入“海淘族”。  标准是质量的基准线。有人说,消费品生产升级缓慢都是标准惹的祸,因为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水平偏低。中国消费品标准真的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吗?咱们的差距在哪儿?  中国标准总体水平不低  比对中外3816项消费品安全技术指标,有3000项与国际国外要求一致  “口罩要参照欧洲EN149、美国NIOSH标准来选,净水器要买美国NSF认证的,空气净化器得选经过美国CADR认证的̷̷”北京的准妈妈冯女士有一套自己的买东西准则,对各大生活用品的各大标准了如指掌、如数家珍。而最让她信赖的当属欧盟标准,对于中国标准,冯女士表示感觉国内标准在一些方面太宽松了、不够严,“还是有些不放心。”  中国标准的真实水平如何?  80%——国际标准的转化率(即国际标准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国内标准采纳的比例)基本超过80%。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也是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入场券。目前,我国在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纺织品、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纸质品、洗涤用品等主要消费品行业转化率均已超过80%,有些行业甚至更高一些。  79%——安全技术指标一致性达79%。国家标准委2014年启动了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比对行动,在首批比较的12个行业3816项指标中,有3000项左右技术指标能够与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保持一致性,比重为79%。  具体而言,有2299项严于国际国外,728项与国际国外一致,529项宽于国际国外,260项与国际国外存在差异。71%的指标严于或与欧盟相关指令与协调标准一致 74%的指标严于或与美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 90%的指标严于或与日本、加拿大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  “对比结果显示,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外相比总体水平并不低。”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说,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防电墙要求、电压力锅、豆浆机等液态加热器的安全要求、纸质品的卫生要求等方面,中国标准甚至严于国际标准。  中国标准的水平还可从中国参与国际标准修制订的深度看出。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介绍,目前在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烟花爆竹、制鞋、钟表等领域,我国承担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两大国际组织下属10个技术机构的主席、副主席或秘书处、联合秘书处工作。  “在这10个机构中,我们都实质性地参与甚至领头承担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田世宏说,在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新兴技术领域、玩具等热点安全领域,中国也在推进相关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  差距在化学安全领域  国外标准从安全要素出发,力求覆盖范围最大化,中国标准长期以来局限在行业内部  为何一些消费者会形成“国外标准更严格”的印象呢?  “我国与国外标准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化学安全方面,且落后较多,而这恰恰是消费者颇为关注的领域。”戴红说。  高先生和妻子最近正在为即将出生的宝宝挑选儿童安全座椅,夫妻俩首选国外的牌子。“除了物理性能上的安全,我更关心座椅的塑料、面料等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物质。”高先生说,化学物质的侵害看不见、摸不着但危害大,需要格外注意。  今年6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布了第15批SVHC清单(需要高度关注的物质清单),至此欧盟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累计发布的清单中共有169种化学物质。根据REACH法规,如果物品中含有任何一种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的含量超过0.1%,则有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以儿童安全座椅为例,我国国家标准仅针对8种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做出了限量要求,而欧洲则建立起了跨行业的化学品管控标准。可以说,我国消费品标准中涉及的化学危害指标不仅少且缺乏全产业链的通用要求。“尽管标准对部分化学物质进行了限量要求,但由于缺乏基础研究和伤害案例,仅能被动跟随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变化。”戴红说,我国标准仅针对产品领域进行化学安全要求,缺乏类似国外法律法规覆盖跨领域、全产业链的通用要求。  究其根本,差距源自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在标准化理念上的差异。  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注重从安全要素出发,制定跨行业领域的顶层通用法规,强调源头控制。如欧盟REACH法规、ROHS指令等,均是以安全要素为线索,涉及前后产业链和相关产品,力求安全要求覆盖范围最大化。  “而我国长期以来制定标准更多是为了服务于行业管理,以产品为线索,局限在行业内部制定安全标准。虽然围绕具体某种产品的安全要求比较全面、系统,但标准适用范围窄,既容易出现标准的交叉重复,又容易出现标准覆盖不到的空白区域。”戴红说。  另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重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消费者所推崇的美国NIOSH口罩标准就是团体标准。而在去年标准化改革方案出台前,行业标准在我国尚不具备法律地位。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须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  “国标其实只是个进入门槛,为适应市场竞争,追求更好水平的企业标准水平往往反而更高。”戴红说。  不让标准有短板  2020年,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消费升级,标准必须迎头赶上。近日发布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消费品整体质量要得到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标准是动态变化的,比对工作将加快推进。”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首批中外消费品安全技术标准的比对集中在儿童用品(玩具、童鞋、童装、童车)、服装纺织、家用电器、首饰、家具、纸制品、插头、涂料等12个领域。根据《提升规划》,比对工作将逐步常态化,一方面要建立起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的建立。除了关键技术指标的对比,比对工作也将拓展至试验方法的比对验证。  重要国际标准转化速度将加快。“我们将通过建设一批消费品的标准化示范区,探索经验、树立标杆,以期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更快地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满足大家对更高品质消费品的需求。”田世宏说。  标准的结构优化也在同步推进。记者了解到,去年出台的标准化改革方案,赋予了团体标准合法身份。今后,我国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此外,还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  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就于今年6月发布儿童安全座椅的团体标准,其在三个方面都严于国家标准,并增加了对pH值、甲醛、邻苯二甲酸酯、阻燃剂等化学元素的限量要求。更为可贵的是,这一团体标准得到了15家企业的认同,他们发布声明自愿执行此标准。  在企业标准方面,根据改革方案,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希望通过这些举措,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构建更成熟的中国标准体系。”田世宏说。
  • 挪威将限制消费品中的全氟辛酸
    挪威近日宣布将限制消费品中的全氟辛酸化合物(perfluorinated compound ,PFOA)。生效日期将根据产品属性从2014年6月开始生效。   2013年6月28日,挪威环保局宣布了一项消费品中PFOA及其盐类和酯类的国家禁令。限制令适用于固体和液体产品,也包括纺织品。   PFOA被用于一系列消费品。它可被用于制造含氟聚合物,转而用于防水夹克。还可被用于制造地板蜡、蜡纸以及电线中的绝缘体。   该公告修订了《挪威产品法》第2-32节。禁令的生效日期根据产品属性从2014年6月1日开始。   新法律的重点图表格一所示:   表格一 管辖范围 法规 物质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挪威 产品法规第2-32节“含有全氟辛酸铵的消费品” PFOA及其盐类和酯类 纯物质 混合物 ≤10毫克/千克 2014年6月1日 2016年1月1日 (半导体的粘合剂以及胶卷、相纸或屏幕的摄影涂层) 纺织品 地毯 表面有涂层的消费品 ≤1.0微克/平方米 2014年6月1日 消费品 ≤0.1% 2014年6月1日 2016年1月1日 (半导体中的箔或磁带) 豁免 食品包装和食品接触材料 医疗设备 2014年6月1日之前销售的消费品备用零件
  • 云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5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升级。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煤炭、电力、机械、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制定涵盖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全省工业领域综合性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环保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2.持续推动老化安全设备更新。加强安全、应急、消防救援等领域装备升级改造与配备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综合技改,推进重点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持续淘汰危险化学品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推进使用先进设备更换替代禁止(限制)设备。严格落实《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3.实施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研究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通过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用2年时间对全省600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诊断。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传统产业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环保绿色装备,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动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对标国际领先水平更新升级一批生产设备,推动工业固废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升级。4.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开展智能化升级,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推动工业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探索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5.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围绕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环卫、建筑施工设备、建筑消防、建筑节能改造、液化石油天然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局部地区供热等11个方面,争取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完成更新改造。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强“智慧消防”建设。6.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探索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停放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文化休闲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7.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引导各地统筹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带动运输装备更新换代。加强充换电、充气、加氢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逐步扩大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积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8.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修订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深化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大力度推广应用粮油作物和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所需的适用机械,促进农业机械更新。鼓励县(市、区)优化农业机械报废拆解网点布局。9.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实际需求更新置换重大科学研究装置。推动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10.提升医疗设备水平。鼓励将医疗设备更新与数字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相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按需推进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适度超前配置装备。开展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化公立医院病房床位配置,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智能化改造,改善医院供电、消防、污水处理等设施。11.提升文旅设备水平。鼓励文旅企业开展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开展标识标牌、停车场、休息区、旅游厕所等设施设备更新。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登山步道、骑行道等体育运动设施。12.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播出、内容分发、传输覆盖、监测监管、用户接收等设施设备更新,重点对拍摄设备、演播室、转播车等进行更新换代。加快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开展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加快电视机、机顶盒、遥控器更新换代。(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13.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引导企业布局完善县域销售服务网点,加快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适应消费者多元化需求,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型汽车销售占比。进一步便利汽车以旧换新交易、登记和落户。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14.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家电流通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促销等联合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推行消费者网上下单,企业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促进家电消费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15.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开展“上门收旧+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加快数字家庭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家居建材下乡和家装节、博览会等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16.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发展“换新+回收”物流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完善社区、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布局建设一批高效实用的综合型和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发展,探索发展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加快“公物仓”建设,推动长期闲置或低效运转的机关资产共享共用、循环使用。17.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商品”,培育一批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骨干企业。支持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车交易和出口登记便利化。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鼓励家电、服装、家具等零售商家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地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18.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大力引进培育装备再制造企业,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进行再制造。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片区争取国家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19.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以废钢铁、废铝、废铜、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为重点,培育一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快建设一体化加工配送中心。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无废城市”建设,打造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加强对废旧物资拆解机构监管,防范拆解引发次生环境污染。(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20.推动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围绕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发展,推动能耗限额、节能降碳、排放监测等领域标准制定。加快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等技术标准研制。推动碳排放核算和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置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21.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开展家电、家居、汽车、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标准制修订。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充换电标准供给,完善汽车售后服务及维修标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22.加强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动研制二手产品品质鉴定、可用程度分级、交易市场管理、信息清除方法等方面标准。开展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平台等通用标准研制,健全完善产品回收、分拣、拆解、再生利用标准。加快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低碳等相关标准。(五)实施优质产品供给行动23.大力提升先进产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梳理我省急需关键设备和优势产品清单,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以技改为抓手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围绕铸件、光机、数控机床等重点环节发展壮大“工业母机”产业,推动内燃机、工业泵、变压器、水电设备等优质产品、先进设备走出云南、服务全国。24.培育产业新优势新动能。围绕我省具有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链主”企业,壮大产业集群。坚持优电优用,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加快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创建15个以上零碳园区,推动不少于100个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三、政策要素保障(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推进各领域设备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住宅电梯保修期满后更新改造。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细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落实落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所得税征管便利化措施。(八)优化金融支持。落实新一轮中央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金融产品与设备更新融资需求的匹配度,加快贷款投放进度。(九)加强要素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的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十)强化创新支撑。强化重大技术装备更新的科技支撑,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建设一批中试基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鼓励优势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上下游企业开展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研发,加快新装备示范应用推广,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四、工作落实机制发挥省级工作专班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出台项目化的专项行动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形成“1+N”政策体系。要精准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建立分年度推进的项目库,并滚动调整实施。省统计局要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关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情况的监测分析。各州(市)不制定配套文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项目化、具体化抓好贯彻落实。附件:重点任务责任清单附件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 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最新进展
    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各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陆续印发。目前进展如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近日,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政策体系截至目前,政策体系已经构建完成,7大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4个方面行动方案已经全部出台,31个省(区、市)都印发了本地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标准此外,标准制定正在加快推进,今年拟制定、修订的129项国家标准已全部立项,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正在进一步完善。资金资金支持正在逐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以及节能降碳、回收循环利用重点项目;财政部预拨中央财政资金64.4亿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下达5亿元支持老旧农机报废;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正在开展项目审核推送。阶段性数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以来,在生产和投资消费各个领域实际上都有所体现。生产方面5月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带动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30.7%和15.7%。从产品看,农产品加工专用设备产量同比增长53.6%,数控锻压设备同比增长17.2%,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产量同比增长11%。在投资方面,设备工器具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1-5月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7.5%,增速比1-4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1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作用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加快,拉动效应大,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8%。消费方面各地消费品以旧换新配套政策陆续落地,叠加“618”网购促销,一定程度上带动5月家电、通讯器材和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销售上涨。5月份,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6.6%和12.9%,增速分别比4月份加快3.3和8.4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销售实现较快增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5月份,新能源乘用车交易量同比增长38.4%。1—5月份,主要电商平台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增长超过80%,以旧换新成为推动家电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各地也新增了一大批智能化社区回收设施,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更加健全。
  •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4月22日&ensp &ensp &ensp &ensp (本文有删减)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认真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27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0%以上,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力争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1.摸清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底数。以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七大领域为重点,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为方向,对标各行业先进标准、先进水平,开展前期项目摸底谋划工作,着力加强项目储备,分领域建立项目清单,指导各盟市做好项目储备。2.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含煤矿、非煤矿设备及电力电网设备)更新改造专项方案。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要求,对标行业标准引导企业更新设备和实施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做到“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一链一策、一园一策”,深入分析评估各行业更新改造的直接效益和带动效应。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装备、智能装备,以设备更新带动产业升级。抢抓政策机遇、市场机遇,支持自治区永磁电机、风电光伏、农牧业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及家电制造业、汽车拆解业在设备更新改造中加快发展,鼓励推动首台套、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参与到设备和产品更新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行动中,实现产品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结合自治区实际推动煤矿设备、电力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加快数据中心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老旧设备改造,大力推进新型智算设备部署。3.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加大对住宅电梯、供排水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普查和更新改造力度。坚持安全为要,对超期服役达到强制性淘汰标准的设备坚决淘汰更新,做好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强化对燃气管道等风险点的监测,通过对物联网、智能感应等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坚持民生为重,结合小区建设、温暖工程等要求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4.加快交通运输设备、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制定交通运输设备更新专项方案。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落实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场站充电桩补贴政策。推动充电桩建设,助力新能源公交和出租汽车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依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报废更新进行补贴。5.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分别制定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专项方案。以实习实训实验设备、产教融合基地、交叉学科急需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卡脖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等建设领域为重点方向,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强制性标准,按规定淘汰更新,确保运行安全。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制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推动国三及以下标准汽车报废并支持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围绕交易、上牌、出口、维修等汽车消费全生命周期推动相关服务业发展。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自治区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行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予以优惠。推动家装消费焕新,通过市场化、商业化模式支持居民住房装修,实施家装厨卫更新工程,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1.承接转移发展循环利用产业。自治区有关部门会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相关盟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探索内蒙古—北京对口合作发展新模式,培育引进相关企业,推动自治区循环利用产业发展。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发挥供销社网络体系优势,加强前端回收和后端市场的有效连接。加快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回收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形成良性循环。3.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行“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优化现场办事流程,简化业务手续,促进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交易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推动相关盟市风电光伏等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在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高值利用等方面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加强政策解读宣介,促进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围绕自治区18条重点产业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结合自治区产业转型实际,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项目,形成循环利用反哺效应。(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1.落实好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定标准提升专项方案。执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组织开展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风电光伏设备管理、回收利用等标准研制,为国家相关标准体系提供有益补充。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编制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围绕硅、稀土、钢铁等产品,研制碳足迹核算标准。围绕农畜产品,研制产品碳标签核算标准。加大绿色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蒙”字标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力度。3.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研制。组织开展绿色设计、再生资源回收、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积极申请参加再生资源回收国家标准的研制。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铜产业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研制。4.加强国际国内标准合作对接。充分发挥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作用,收集和分析俄罗斯、蒙古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贸易、科技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开展标准比对分析,深化标准联通。支持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等国际标准化活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推进落实。建立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谋划项目要统筹、争取项目要统筹、抢抓市场要统筹、规范标准要统筹、资金使用要统筹。统筹整合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平台资源,打通政策落实堵点、卡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确保政策到位、任务到位、协同到位、项目到位。(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研究制定设备更新改造、以旧换新、购车等财税补贴政策,推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使真金白银直达经营主体,优惠实惠落到千家万户。(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全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强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联动,采取刚性引进、“揭榜”柔性引进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内优势专家团队,聚焦氢能、新型储能、稀土新材料等领域,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重大项目组织方式和“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协同机制,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研攻关,解决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承接前沿技术验证示范任务,做好创新成果跟进服务和产业孵化落地。鼓励促进各种新技术竞争成长,努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报道。要注重与展会、“消费促进年”活动等相结合,利用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推介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平台,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良好氛围。
  •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将如何撬动内需大市场?
    两会中国经济问答|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将如何撬动内需大市场?——两会中国经济问答之九近期,我国提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进一步安排。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主要基于怎样的考量?将如何助力扩大内需?落地实施有哪些着力点?全国两会期间,就这一话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这一轮更新换新有何考量?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2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都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行了部署,3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进行了细化安排。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推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举措有哪些深层次考虑?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说,推出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形成投资和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消费是一切生产的最终目的,是经济循环的终点,同时也是新的起点。在国际循环存在干扰的情况下,消费之于经济回升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2%,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5%。“这一轮更新换新体现了‘从存量中产生增量’的宏观经济政策新思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丽芬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不能简单地扩张规模做增量,而是要提升存量的质量效益,在提升过程中产生增量。陈丽芬说,更新换新不仅能“从存量中产生增量”,而且可以将投资和消费统一起来;不是孤立地刺激投资或者消费,而是放眼长远,畅通从生产到消费的循环,实现“1+12”的政策效果,体现扩大内需的系统性。消费旺,市场兴。“迈入新发展阶段,不断扩大内需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之有效的重要战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董事长柳江说,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全力推动政策落地,将有效撬动存量和增量两个市场,推动消费增长势头持续走强,还能以绿色智能产品替换高能耗高污染的旧产品,从而助推我国生产和消费的高质量转型。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实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实施这一轮更新换新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柳江代表表示,面对总需求不足的经济运行现状,“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能建董事长宋海良看来,更新换新不仅是设备和消费品的升级换代,更是一场系统的生产力变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质生产力,要求大规模的设备更新,而大规模的设备更新也将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形成。更新换新的市场需求从何而来?“消费变得低迷”“无力升级基础设施”……近期,有海外媒体质疑更新换新的市场动力。那么,我国市场更新换新需求是否迫切?空间有多大?从现实来看,我国设备更新的需求很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说,2023年我国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约4.9万亿元,随着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设备更新需求会不断扩大,初步估算将是一个年规模5万亿元以上的巨大市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二部研究员魏明英认为,我国工业设备存量大、能耗比较高;智能制造设备需进一步提高普及率;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要大力提升先进能效标准。随着技术进步,企业在生产效率上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等方面都存在主动更新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云杰说:“对企业自身而言,一些设备效率较低已无法满足当前需求,我们将对其进行更新,以适应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提高工厂的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依托数字化管理系统,我们工厂的单位制造成本降低28%,产量损失减少43%,交货时间缩短84%,能耗也降低20%。”全国人大代表、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说,近年来的设备更新升级让工厂实现从“制造”向“智造”的飞跃。再来看消费品换新的市场需求。郑栅洁介绍,2023年底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3.36亿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主要品类家电保有量超过30亿台,汽车、家电更新换代也能创造万亿元规模的市场空间。高品质供给也将激发新的需求,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会长刘秀敏说,这一轮以旧换新将“唤醒新理念、换来新家电、焕然新生活”。比如近年来陆续上市的激光电视、新风空调、真空冰箱等高端新品,叠加不断规范的上门服务,可借此机会走入寻常百姓家,将带动家居从“换新”到“焕然一新”的品质升级。对于更新换新所需的资金支持,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强调“要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统筹支持全链条各环节,更多惠及消费者”“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落地实施有哪些着力点?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部署要求,受访代表委员认为,这一轮更新换新以先进标准为引领,将推动工业面貌和消费潮流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产化方向转型升级。高端化是工业由大向强的必由之路。C919大飞机实现商飞,首艘国产大型邮轮出海,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这些成就表明我国在高端工业领域正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董事长奚正平说,借助这一轮更新换新契机,我国工业有望向高端化跃升,既要加快工业母机、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等设备的更新升级,又要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形成突破,占领制高点。当前人工智能成为新的生产工具,以工业互联网为支撑的智能化工厂正在铺开,工业加速智能化。截至2023年底,我国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规模超1.3万亿元,已全面融入49个国民经济大类。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主任董进表示,制造业要聚焦工业互联网薄弱环节,如控制芯片、操作系统、智能传感器等,加快先进设备和系统的更新,让制造业与5G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化向实体经济更多行业、更多场景延伸。“绿色不仅是节能降碳,还是循环利用。”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董事长贾少谦认为,这一轮更新换新是循环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对于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有重要意义。“回收+换新”等模式将加大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力度,提高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再利用能力,形成家电回收处置及精深加工生态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利用。消费市场上“国潮”涌动,这既是经济现象,也是文化现象。宋海良委员说,这有根植本土文化的自信,也有供给侧的创新。近年来国货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柔性制造和个性定制;缩短与消费者的距离,让工厂与市场精准对接……“国潮”背后是工业和消费体系的重新整合,以旧换新是国货的市场机遇期,更是传统产能向先进产能更新的升级机遇期。代表委员在采访中表示,我国经济是一片浩瀚大海,内需空间广阔。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全面实施,必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激发中国内需市场活力动力,让中国经济引擎更加强劲。同时,更新换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产供销、上下游、政企民、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综合施策,要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打通难点堵点。
  • 美国消费品检测及认证规定再度延期执行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继续推行《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内多项条文,并于2009年12月采取多项重要监管行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消费品实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检测及认证规定的最后期限已获延长。   检测及认证规定押后执行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于12月18日一致通过延长检测及认证规定的押后执行期。虽然检测及认证规定的实施日期再一次推迟,但一些受监管的产品仍须遵守所有适用规例及禁令。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指出,押后执行措施适用于以下儿童产品类别,包括含有被禁邻苯二甲酸盬的儿童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适用ASTM F-963安全标准的玩具、软帽及玩具枪、的得球(clacker balls)、婴儿学行车、沐浴座椅、其他耐用婴儿产品、电动玩具、儿童全地形车、儿童床垫、儿童自行车、地毯及垫子、乙烯基塑胶薄膜及儿童睡衣。虽然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继续进行合格化验所认可工作,但押后执行措施仍会适用于上述儿童产品。直至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个别产品类别发出认可化验所名单后90天,这些产品才须接受独立第三方检测及认证。   此外,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通过,受含铅量限制的儿童产品,其认证及第三方检测规定押后至2011年2月10日后才实施。虽然儿童产品仍须符合百万分之三百的含铅量限制,但合格认证及第三方检测将继续押后执行。另一方面,自行车头盔、双层床、婴儿摇铃及潜水捧的押后执行措施将于2月10日届满,其后有关产品须附有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发出的证书。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就若干类儿童产品公布化验所认证规定,这些产品的第三方检测规定将继续有效。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表示,2月10日后生产的若干类成年人产品须附有一般合格证明书,包括建筑玻璃材料、全地形车、成人双层床、含金属灯芯蜡烛、民用波段天线、接触型胶黏剂、香烟打火机、多用途打火机、纸板火柴、车房开门器、便携式气体容器、割草机、床垫、可移式垃圾箱、冰箱门锁、泳池滑梯、受《预防中毒包装法》管制的产品,以及受含铅油漆规例管制的油漆和家具。现时泳池渠盖须附有一般证明书。另一方面,押后执行措施仍适用于多类成年人产品,如自行车、地毯及垫子、乙烯基塑胶薄膜及服装。最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确定,根据《联邦有害物质法》须附有标签的产品毋须就上述标准进行额外认证。   部件检测临时政策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亦于12月18日一致通过采纳临时执行政策,允许进口商及本土生产商按以下方法为儿童产品零部件进行含铅量检测:(i)把整件儿童产品样本送往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或(ii)对零部件油漆进行检测,以证明其符合百万分之九十含铅量上限,或对可接触的零部件进行检测,以证明其符合百万分之三百含铅量上限。除非扣件用于儿童产品中,否则大部分扣件如钮扣、拉链及螺丝均不属儿童产品,毋须进行含铅量检测。   耐用婴幼儿产品登记规定   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规定,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公布耐用婴幼儿产品消费者登记最终规例。规例要求耐用婴幼儿产品生产商(1)为每项产品提供已付邮费的消费者登记表格 (2)保留已向生产商登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纪录 及(3)在每项产品上永久标示生产商名称及联络资料、产品型号及编号,以及生产日期。规例明确规定登记表格的内容及形式,亦制订通过互联网登记的规定。此外,规例禁止生产商利用或向任何人散播根据此规定收集回来的消费者资料,但若产品需要回收或有安全问题,则可按有关资料通知消费者。   延长休闲非公路用车规例谘询期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延长休闲非公路用车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谘询期,有关意见的最后提交限期由2009年12月28日延至2010年3月15日。   考虑实施墙板识别标签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正就实施墙板识别标签征询意见,谘询期至2月16日。自2008年12月以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收到多份关于来自中国的进口墙板相关问题的报告,现正对进口及本土制造的墙板进行调查。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透露,调查显示很难查明墙板的生产商和来源。因此,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考虑制订定法例,规定墙板生产商为产品贴上标签或标记,以标示(1)生产商名称,(2)厂房名称及地点,(3)材料来源(天然石膏,合成石膏或混合石膏),(4)供应石膏的矿场或发电厂的识别编码,(5)墙板生产日期及(6)批次编号。
  • 山东省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三个十大”行动计划,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00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6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二、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一)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探索建立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分层次培育一批“数字领航”企业、5G工厂等,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开展“工赋山东”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5年,培育5G工厂500家以上,国家级智能工厂数量达到50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工业园区50个。(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三、实施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四)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基础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五)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支持600总吨以上内河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六)加快住建领域设施更新。坚持“绿色低碳、本质安全、惠民宜居”,制定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七)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推进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省广电局)(八)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九)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60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30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活动。鼓励各地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智能电子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十一)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五、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十二)着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3万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三)着力提升优质产品产量。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5567”提升工程,巩固商用车领先地位,打造乘用车竞争新优势。发挥家电生产大省优势,指导家电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100万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十四)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在先进制造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为科研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服务,切实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迈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五)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持续推进“好品山东”建设,每年遴选40项左右制造业领域“好品山东”品牌产品、100项左右“山东制造齐鲁精品”进行集中宣传。发挥“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工业品集聚优势,向全国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六、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十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十七)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引导各市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十八)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针对中亚、东盟等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十九)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十)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再建设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七、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二十一)健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一批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引领设备更新。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培育和发展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二十二)加快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加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标准,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智能化稻麦联合收获、精量播种、农机自动导航的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二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具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充分发挥家电领域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完善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开展智能家电、服装服饰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等领域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二十四)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快制定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完善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认定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典型企业、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二十五)加强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制定完善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三样”、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加强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的研制。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八、保障措施(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形成省市县三级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二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为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对企业进口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给予财政贴息。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单位换新采购中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相关标准项目予以奖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费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二十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省税务局)(二十九)强化金融服务支撑。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三十)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完善工作架构  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完善政策举措,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工作专班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具体牵头负责各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一)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许兴国副市长、武侯区委书记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七)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王乾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八)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及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陈志勇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4%、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 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报废汽车拆解能力较2023年增加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一)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汽车、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等重点行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27号)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等为基本依据,重点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达到二级及以上能效水平,推动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升级。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各项任务均需区(市)县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大智能制造装备、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普及,推动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生产工艺换代和先进设备更新。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对标世界和国内领先水平,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新能源与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上的运用,开展氢能炼钢、氢燃料电池机车等技术替代创新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  3.推动设备供需精准对接。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改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发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氢能等产业优势,编制和发布设备更新供需清单,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成都造”设备供需匹配。各区(市)县每年至少组织2次节能降碳改造相关业务培训,推广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设备,力争做到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二)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4.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经安全评估后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到2027年,加装更新住宅电梯5500部。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50万平方米。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5.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针对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窨井盖、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开展风险评估及方案设计、拓展完善数据底座和软件功能、加装和更新完善安全监测等感知设备。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收运处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整治。到2027年,改建供排水、燃气等管道215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行的电力设施,引导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开展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支持高能耗钠灯以及照明品质不高、亮灯效果不佳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开展节能光源改造,到2027年,全市既有城市道路路灯节能光源改造总体完成。围绕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推动会展场馆和载体空间实施低碳化、智慧化、数字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韧性,开展应急、消防领域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博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6.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新能源更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0万辆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7.推动航空领域装备提质。推动国产航空装备绿色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面向城市空中交通、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加快飞行汽车、新能源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应用,建立完善城市空运、物流配送等设施网络。深入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建圈强链,扩大低空飞行设施设备和消费需求,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城市短途载人航线首飞、低空医疗物资运输、高(快)速公路巡检等低空飞行器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应急局)  8.支持老旧农业机械升级。持续实施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落实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大力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先进适用农机的应用、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动农业机械向适宜化、绿色化、智慧化方向发展。提升粮食烘干中心能力,支持对老旧烘干中心进行改造。开展畜禽、水产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低效、高耗能的冷链制冷设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民生领域设备水平提升行动  9.提升教育科研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加强重点专业、特色领域、实训基地等教学设备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教学科研基地有序开展设备更新换代。推进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提升科学教育水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教学设备更新,支持数字校园提档升级,开展校园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动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排危及更新。支持新一代教育基础设施配备,结合实际发展“学生午间躺睡”“多功能可变教室”等应用场景,支撑学校空间新变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和老旧索道缆车等文旅设备进行全面摸排,推动更新提升。积极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考古遗址公园、非遗传承体验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升级。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超高清广播电视设备迭代更新。(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11.提升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行动,重点支持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以旧换新和公共卫生机构执法、监测、检验设备迭代更新。实施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优先支持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妇产科、儿科、老年医学科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优化病房环境,加装电梯、楼道、空中连廊,改善现有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系统,适度提升改造有利于生物安全和院内感染防控的设施。实施数字健康信息化能力提升行动,升级改造成都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全域成都医联工程建设,支持智慧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提升“一老一小”设施设备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淘汰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满足适老化和儿童化需求的设施设备,改善供电、消防、供暖降暑、食品安全、洗涤烘干等基础设施。提升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硬件设施水平,大力推广老年人、残疾人辅具更新迭代,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托育机构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善监控系统,更新教育辅助工具、游戏娱乐设施、卫生保健用品、饮食餐具等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体育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健身步道等设施设备升级,加大老旧损毁公共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和更新力度,配建质量安全有保障、具备实时运动健身指导等功能的智能室外健身器材,建设一批装配式社区智能健身房。(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14.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含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五进”(进展会、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进公共空间)促消费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8场。鼓励通过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面向区(市)县设置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持续执行老旧汽车报废置换奖励政策,优化政策细则、扩大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博览局)  15.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强化机动车维修监管,加强机动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对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依法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实行“一车一档”督促办理注销登记。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便利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到2027年,力争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30万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  16.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引导企业以县域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服务网点,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支持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物流等优势和丰富经验,提供“拆旧装新一体化”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17.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打造家电以旧换新体验馆,集中发布推荐家电、家具回收企业推出回收惠民服务,鼓励家电家居销售企业设置以旧换新体验区。发放家电专项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电视机、投影仪、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灶具等商品。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企业加大对农村地区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应。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家电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  18.推进家居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参照《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家居产品反向定制、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鼓励居民购置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家居产品。促进智能家居设备互联互通,推动单品智能向全屋智能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实施蓉城家庭焕新行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社区和线上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大力推广应用竹质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成都公积金中心)  (八)实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行动  20.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行业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回收站(点)和综合型、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废旧设备产品和采购更新设备。争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到2027年底,全市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200个,分拣中心4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21.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开展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的便利化。鼓励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多元回收场景,推动回收行业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推进“天府市民云”“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在线预约、上门回收、定制回收等新模式。依托社区便民服务点、社区服务点等设施,发展“代收代储”、绿色兑换等回收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回收车辆“定点定时”进社区的“以车代库”回收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九)实施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行动  22.推动二手交易商品便利化。完善二手商品交易制度。持续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各项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对二手车销售企业实现销售增量给予奖励。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持续推广“互联网+”新型二手商品交易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  (十)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提升行动  23.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探索风电光伏、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再制造,推进航空动力与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国家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到2027年,全市再制造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信息服务平台等主体达5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利用。重点推动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开展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攻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开展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科学有序开展晶硅光伏等产品再生利用与碳足迹管理等工作衔接协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再生资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差异化、高端化发展。依托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过发展更新迭代和智能化制造,加快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加工利用。结合各产业园区的优势和特色,引导青白江、龙泉驿、新都、彭州等区域差异化发展废旧金属、废玻璃、废纺织品、废塑料、废弃橡胶、药渣、工业污泥、废旧汽车等一般工业固废、再生资源高效能利用,推动形成产业链生态闭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实施保障  (一)突出标准引领。以标准升级牵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在蓉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力,围绕无人机、北斗导航、信息技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家居用品等产业,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建立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标准宣传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  (二)加强对上争取。聚焦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投向,梳理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各领域资金支持盘子。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积极包装和储备设备更新项目。(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市属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专项工作组要结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农业、住建等领域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有效性和精准性,按照“快捷高效、便于兑付”原则,分类研究制定出台相关专项政策措施及细则,确保成熟1个,印发实施1个,于2024年5月底前全部印发,并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倾斜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按照部省“增存挂钩”配置规则由区(市)县优先保障,不足部分由市级视当年计划指标结余情况予以调剂支持。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最大程度适用容缺办理、承诺备案。(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五)增强创新支撑。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和组建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等方式,系统化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生态培育。加快高端电子测试仪器、等离子清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抓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迭代更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六)强化调度督导。专班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工作调度,开展定期通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将“更新换新”作为经济督查重点内容,强化督查督导,持续开展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要紧扣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本领域、本地区推动支持措施落地落实。要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件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王凤朝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筱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志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任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王乾副市长  陈志勇副市长  胡国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吴皓副市长  许兴国副市长、武侯区委书记  戴志勇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董云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霞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运中心主任  唐章昭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高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进有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弛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李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玮骐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小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梁其洲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王锋君市发改委主任  张新宇市经信局局长、市新经济委主任  熊宗辉市教育局局长  丁小斌市科技局局长  周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宏斌市民政局局长  周新楣市司法局局长  高翔市财政局局长  胡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夏先义市住建局局长  李伟市城管委主任  张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贵恒市水务局局长  古建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嘉聪市公园城市局局长  何丽市商务局局长  陈华市投促局局长  邱伟市文广旅局局长  杨晓涛市卫健委主任  张明市应急局局长  曾军市审计局局长  李长文市国资委主任  傅学坤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毅市体育局局长  王永新市统计局局长  冯秀富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主任  潘雪松市博览局局长  李杰生市税务局局长  李强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主任  禹刚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马锐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编译并出版发行
    2009年9月,由李怀林主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联合编译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在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近几年,与消费品相关的产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加强消费品监管,美国于1973年创建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承担联邦政府有关消费品安全的职能,并于1972年制订颁布了《消费品安全法案》。其后,此法案多次进行修订,2008年8月14日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进行了如下重大改进:对含铅的儿童产品、铅涂料做出了新规定 对某些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产品做出了禁止销售的规定 为了更加有效地监管消费品,对某些儿童产品要求第三方强制检测。美国消费品改进法案对消费品中某些化学物质的新要求,对我国消费品检测规范、方法标准提出了新要求。而第三方强制检测的规定,完全不同于我国对出口消费品由政府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的现状,对我国现有的进出口消费品安全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   为了积极应对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尽可能减少法案对我国消费品出口到美国的贸易的影响,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直接领导下,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在征得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对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历次修改的不同版本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和梳理,整合形成了完整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中文文本。整合的版本包括:1972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1976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改进法》、1978年《紧急措施暂行消费品安全标准法》、1978年《消费品安全法案授权法》、1981年《消费品安全修订法》、1983年《孤儿药法案》、1988年《铅污染控制法案》、1988年《反毒品滥用法案》、1990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1994年《儿童安全保护法》和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的出版,将帮助出口美国的消费品相关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美国对消费品产品质量的要求,减少经济贸易损失 促进我国进出口部门对消费品质量实施科学监管。
  • 山西省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的号召,山西省近日发布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进一步激发潜在消费,以拉动山西省的有效投资。在设备更新行动中,详细列举了七个方面,共计十八项要求,以确保行动的全面推进和高效实施。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中,也明确了三个方面,共八项要求,以指导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水平,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条发展,推动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和落地实施,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一)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升级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机械、航空、轻纺、电子等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应用先进适用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2.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研究制定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和时限,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全面提升设备水平。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3.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设备的应用比例。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4.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以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垃圾焚烧厂处理工艺更新改造。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5.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居住功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生活品质。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三)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6.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持续推进太原、临汾等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交车绿色化水平。鼓励各市全域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前提下,有序打造一批氢能公交汽车示范线路。7.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8.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动晋中、长治、运城等市电动汽车、甲醇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甲醇、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将符合条件的通航业务纳入省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立足我省氢能比较优势,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航空装备新赛道。(四)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9.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100%。支持将引进的重大农机装备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享受政策资金扶持。10.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在临汾、运城、忻州、晋中、大同等产粮大市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省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五)提升教育设备水平1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置换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能力工作水平。12.加快先进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高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为目标,支持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省内“双一流”高校结合学科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鼓励省内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1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我省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六)提升医疗设备水平14.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重点依托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同济山西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山西省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国家在山西布局的重大专项,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积极推进我省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15.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提高医院病房配置标准,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提高两人间、三人间比例。鼓励医疗机构针对不同病种升级病房设施设备,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推进病房标准化、智能化,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16.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加大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七)提升文旅设备水平17.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运用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的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大力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和冰雪经济发展,打造体育文旅精品。18.推进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省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5G 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 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19.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各市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引导各地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激活汽车消费市场。20.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21.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优化甲醇汽车路权政策,延续执行省级甲醇汽车消费奖励,完善车用甲醇加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22.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统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市提供省级财政专项支持,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23.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各市在家居惠民专项行动中,要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三)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24.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鼓励各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旧房翻新设计比赛,评选优秀设计方案,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25.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26.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市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鼓励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四、实施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行动(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27.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培育全省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28.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回收模式。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市根据当地情况,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二)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29.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市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30.支持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建立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31.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省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32.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太原、临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和朔州、晋城、长治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长治、太原、大同、忻州、吕梁、阳泉等市统筹规划布局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探索在大同、忻州、朔州、运城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大的市率先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五、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一)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33.加快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制修订我省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技术标准。逐步健全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3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围绕我省不锈钢、轨道交通、煤机制造等优势产业领域,研究制定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制定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二)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35.加大制修订国家标准参与力度。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36.加大制修订国家标准支持力度。聚焦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电动自行车、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对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37.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提标机制,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提升我省标准的整体水平。38.推动标准有序衔接。以我省能源、循环经济、装备制造业、农业机械、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支撑,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以先进标准助推产品质量提升,打造山西品牌。鼓励新能源汽车、煤机、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等装备制造领域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山西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山西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六、强化政策要素保障39.加强财政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省级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4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积极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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